如何看待罗翔暂时停止更博一事?如何看待罗翔暂时停止更博一事?
知乎用户 冷鹿 发表 罗翔老师的脸皮,要是有公孙永浩的万分之一厚,那这种程度的网暴就跟刮痧一样 就现在这种筛选机制,微博最后能剩下的网红,全都是不要脸,能作妖的货。反正黑红也是红,有流量就有钱赚 郭德纲说三个说相声的,对着骂街,最后活得久的 …
墙国新闻真是屡屡刷新我的认知,罗翔可能这次真要被搞臭了,性侵犯鲍毓明微博高调宣布起诉罗翔。
支国这社会完蛋了。
这场官司值得围观哈。
罗翔草根出身、能力强影响力大、法律上占理;鲍毓明有钱、有权贵后台、做事卑鄙无耻;
大家赌一把,谁会赢呢?
是检查罗翔真实法律功底的时候了
@天下无贼: 在法治社会这样说还行 在人治的地方 就不是 法律功底能左右的时候了
@天下无贼:是的,检验罗祥和墙国黑暗程度的时候到了
@Jesusloveme: 万一罗翔赢了咋办…………
我这样说吧,一百年前的中国孙中山以革命的名义在南洋找情人,有国人谴责他吗?诱拐未成年少女庆龄,中国有人起诉他吗,有人弹劾他吗?孙中山在日本的时候娶日本未成年,有人起诉他吗?至今他被大陆称为革命先行者,被台湾称为国父!这样的东亚文化文明低地,还不肯悔改、幻想什么呢?
鮑毓明公關團隊的洗地文大量引用網評員的話語術,“不是當事人你就閉嘴”,“沒證據別逼逼”,“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你們要相信支共法律體系”,看來轉發熱點事件方便給網評員拉清單呢。
最重要的证据“14岁未成年”最终不成立,因为李星星(化名)的出生日期是伪造的。而且“暴力、胁迫发生性关系”,也没有充足的证据。
但是,有些事实却是客观的。
鲍毓明和李星星(化名)根本就不符合国家关于收养的规定,因此两人不存在收养关系。他以为李星星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和“养女”发生了关系。
最终,熟知法律的鲍毓明,成功的从“性侵犯罪”中全身而退。(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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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子,也撕开了那些打着“收养”名义的恋童癖们的虚伪面具。
而且,在调查中才发现鲍毓明居然是美国国籍。北京市司法局的通报显示,鲍毓明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违反《律师法》,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毓明驱逐出境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美国人鲍毓明,在美国其实屁都不是。
在美国钻法律空子,靠的是金刚钻,没点真才实学真不行。
毕竟游走在中国的上层社会,靠各种手段捞金才是他的强项。
所以,最终他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回来。
电影《大腕》里有句经典台词:找几个文化名人当靶子,谁火就灭谁!
我提供另一个角度吧。这件事展现了有钱的大律师对学者,或者说理论研究型人才的蔑视与傲慢。
就我亲身经历的参加宴会,某个一线大律所的有钱律师也出席,西装革履,但我觉得这类都应该算商人,不该叫律师。他举手投足一股难以形容的傲气,谈到一些法学学者,直接公然说:「这些做学问的,打官司还不一定有我们打得好呢。」
这话没错,可就是说错了场合,他们自诩历经社会毒打,看透世间百态,只要赚得多就是身板儿硬。但要是没有法学理论的研究,又怎么保证你运用法律手段,灵活地钻法律空子呢?
两种人才应该相辅相成的,怎么还看不起对方呢(有的时候为了面子又说自己其实非常尊重学者)?文人相轻吗?明明就是油嘴滑舌的商人,干吗还死守着律师的名号?
我随意浏览了鲍毓明的微博,不论鲍毓明的案件是真是假,我认为他也是这类人。
一个崩溃的社会秩序就是上下颠倒:恶人先告状,好人没好报。作恶的人得到利益,行善的人被体制攻击。
桂枝已完。
在芝美国公民鲍毓明 干了中国小女孩 现在还要告一个中国教育工作者 - 厉害了国战狼 小粉红们 能忍?(狗头)
美国注册律师协会还没有吊销这个人渣的执照吗。
这位老哥履历看算是万中无一的奇才,论实力比你网红法考老师罗翔至少强一头不过分吧?
没记错的话这位可是你共匪实锤认证没有性侵嫌疑,没有做过一天牢的洋大人(伪)。
反正现在支国是全面网红娱乐化,粪坑里面无新事
中国的法律是如果一个成年男人以为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是成年人,女孩打扮成熟,他睡了就不犯法
如果一个成年男人认为一个成年人是14岁以下,睡了,也不犯法
好事啊。罗翔怕这个?
赶紧闹,闹得越大越好。
无论拼理论功底,拼人设拼粉丝,罗翔哪点不如他了?
估计没三天B站相关鬼畜就能让鲍彻底社死了。不过这个鲍某是美国人呢? 已经被驱逐出境了,这案子他找谁受理呢?该适用什么管辖权处理呢?
人家评论一下你的事迹就上纲上线到人身攻击和诽谤,还有打官司起诉,在墙内已经见怪不怪了,娱乐明星界更严重。普通老百姓的名誉保护力度不高,这帮畜生的名誉保护起来倒是很严格的而且到了矫枉过正的程度。
这种现象继续泛滥下去对媒体和学术研究将会产生很大的危害,以后媒体报道社会事件的成本和危险系数会增加,那些研究法律和社会科学的学者们不敢引用实例只能靠编故事来传播知识了。
国内一般人听说要被告之类的,可能当时就蔫了。但罗翔好歹也是政法大学混的,靠吓唬估计没用,再不济同学、学生啥的还是有两个的,你公然威胁他,和撞枪子差不多。一旦把案件细节拿出来公开辩论——真.公开透明,他要做一些小动作的余地反倒小了
这个禽兽在自寻死路,知法犯法已经犯了大忌还有胆量去挑战罗翔老师,怕不是要把里子面子一起输光。
沒什麽好怎麽看待的,哪怕惡人也有告狀的權利啊
至於怎麽判、什麽結果,那是法官和立法的問題(在中國,也可以從此延伸說這是中共的問題)
不管怎麽樣,不會是惡人先告狀的問題
知乎用户 冷鹿 发表 罗翔老师的脸皮,要是有公孙永浩的万分之一厚,那这种程度的网暴就跟刮痧一样 就现在这种筛选机制,微博最后能剩下的网红,全都是不要脸,能作妖的货。反正黑红也是红,有流量就有钱赚 郭德纲说三个说相声的,对着骂街,最后活得久的 …
知乎用户 山寺月中寻桂子 发表 罗老师是学者,不是明星 其实反感大众把他的话奉为圣旨疯狂转发,因为学术应该是你来我往的讨论,现代网络什么都能追星化,我一直特别想跟围观同学说法学界还有很多优秀的老师不是只有罗翔,任何一个人的学术观点也只是他的 …
****************▲ ****************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罗翔因讲授法考课成为网红。 (受访者供图/图) 全文共4665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粉丝量增加会高兴,有人点赞会开心。虚荣是魔鬼最喜欢的原罪。” “ …
该话题不知道选「现实生活」还是「深度讨论」,分不清….可能要麻烦管理员了抱歉。 该文章来自新浪,已被删除,还好网上还找到备份…中国将来很可能发生的高失业问题….故此抛砖引玉,各位讨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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