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队国家化?军队国家化以后如何避免“军阀割据”的情况?
品葱用户 我为长者续1秒 提问于 2/10/2021 最近对军队国家化的议题比较感兴趣,美国应该是军队国家化比较成功的例子了,限制联邦部队的人数,现役军人不允许参政,另外有大量的民兵组织和装备精良的国民警卫队,人人持枪也保持了一定上的武力平 …
比如突围无望或者弹尽粮绝?
“不可抗力”恐怕不是这个意思吧
有军人条例的,上面规定因贪生怕死投降重罪,具体怎么执行就很显然了。不过不是骨气的问题而实很现实的是你解放军敢跟谁投降啊,南边越南西边印度北边前苏联现俄罗斯都是俘虏死里整的虐囚教科书典范。至于向发达国家军队投降。。。都打到不可抗拒了国家没准在你想投前就给你发短信说你务必不要做出破坏xxxx协议签数的冲动行为。
我记得越战时期贵妃有一个连被围了一个星期,连部党组织开会后决定投降。之后该连所有党员被开除党籍。
关于楼上几个说不应该投降的,我觉得“允许士兵投降”这个概念和宋襄公“不鼓不成列”类似。如果说为了纳税人的生命需要牺牲军人的生命,那为了纳税人的生命牺牲指挥官一个人的道德看起来就更没有问题了。你腊说宋襄公是“蠢猪般的仁义道德”,我也确信腊肉比宋襄公更可能打胜仗,不许投降的军队大概也确实比允许投降的军队能打一些。但是作为平民和士兵,你是愿意生活在宋襄公的时代还是腊肉的时代呢?
马基雅维利的规则总是比健全社会的规则更有利于个体的取胜,但是这是建立在牺牲所有人的利益之上的。所以说健全社会的居民更加倾向于直接把马基雅维利主义者扼杀在摇篮里。
上面朋友提到了朝鲜战争,可以说这基本上是中共的自己人战俘政策的一个集中体现。
张泽石等人后来的回忆都是,被俘之后感觉天要塌下来了,战前根本没有人告诉他们《日内瓦公约》之类的内容,完全没有被俘的心理准备。
1949年10月的金门战役也有被俘的解放军士兵。被遣返的金门战役解放军士兵和朝鲜战争里选择返回大陆的志愿军基本上受到了很差的待遇,什么“控制使用”,开除军籍或党籍或两者并兼都有,更不用提以后的各项整人运动了。回大陆战俘还总被问到某些问题,类似“你还有脸回来?你干嘛不和敌人同归于尽?”之类的,看来“不是烈士,就是叛徒”。
总之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允许的,当初志愿军司令部往战俘营里面放的广播说“既往不咎”,基本上就没有兑现,这一点很多墙内的自干五也不得不承认。所以某些试图用“大部分战俘前往台湾是因为反共刺青”洗地的自干五也可以闭嘴了,明明广播说“刺青不是出自战俘自己的意愿”的好嘛?
https://freewechat.com/a/MzIyMTc4NjAyMw==/2247485185/3
我们先是被送到辽宁昌图县去“疗养创伤、接受审查、听候处理”。我们完全没有料到我们这些拼命回归祖国战俘的下场,竟然是“怕死鬼”、“变节者”、“背叛者”的罪名,是开除军籍、开除党籍、终生监控的处分!开除我党籍、军籍的主要罪名,一是我在被俘前没有拉响手榴弹跟敌人同归于尽,被定性为“有武器不抵抗被俘”,二是我在战俘营担任翻译被定性为“为敌服务”。
https://cul.sina. cn/sh/2015-03-17/detail-iavxeafs1839638.d.html
谢邀。
弹尽粮绝,突围无望的中国解放军,是否允许“投降”?
内务条令第12条中明文规定了“任何条件和情况下,军人要宣誓做到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国防法56条也有相应的表述,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利益和荣誉。
刑法423条: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无期。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10-死刑。
中国对军人个体投降,原则上很明晰,就是不允许,只要你有反抗能力,屈从敌人武装压力,就以投降罪、私自脱离阵地罪、临阵脱逃罪、投敌叛变罪等论处。
但是中国也有相应的豁免,第一你的军事主官投降,命令你也投降,这个时候你不算投降主体,本身不以投降罪论处,而算作被俘,但是被俘以后你迫于敌人压力为其服务,工作,效劳,还是以投降罪论处,这个就非常缺德了。美军打来了,我旅长一甩胳膊投降了,人家把红头文件和军事机密一交,夏威夷走起了,我tm在俘虏营里,迎面四个1米9美国大兵走过来,说你们旅长交代了,共产党就藏在合肥市解放路龌龊小区人民公厕里,你给我在地图上指出来,我拿手指头一指,公厕在这,好嘛,投降罪成立,而且是效劳+判变那种要判死刑的。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立法原意也明显和实际潜在发生的危机相违背。
第二就是武器损毁,我个人受伤,达到了无法继续反击敌人的情况也算被俘。 这也是你吗扯淡,中国的无托步枪他是AK系统的,而且是冲压机匣的贼几把结实,开着坦克从山崖上折下来,坦克摔两节了,枪都不带有事的,并且单体士兵都是佩戴手枪和军匕的,这怎么算“武器损毁至无法继续反抗?” 你这个界定很模糊,比如美军4台悍马,掩护着两个小队的火力过来了,人家是至少8个.50cal 的火力点,你让我拿9毫米毛子弹和人家.50cal打,你不是脑穿刺么? 我9毫米也算”具有反击能力啊” 但是结果就是白送死,你不让我投降这不是缺德么。
第三就是严重伤病和极度疲劳导致丧失反抗能力的,这个虽然允许“被俘”,但是界定也很模糊,首先一般法律意义上,谁质疑,谁举证。 比如美国就是,假如我是个美国大兵,我平时身体很好,上串下跳打枪放炮能坚持1个小时,结果我打到天津港去了,20分钟下来我投降了,回国军事法庭要判我,我说我当时累不行了失去了反抗能力,法官说不对呀,你平时训练1个小时都不累。我说两回事,我在天津水土不服了。 那么这时候检察机关和军队宪兵,就轮到你的责任去调查证明“我没有水土不服”搜集相关的证据,如果你没法证明我到底有没有水土不服,导致我20分钟就丧失反抗能力,那么你必须放了我,因为我那时候啥情况,我自己最知道,这叫做疑罪从无,谁质疑,谁就负责举证。 中国不的,中国是你自己必须证明你为啥失去反抗能力了,你得让排长给你证明前天拉肚子,挥着班长给你证明中午吃的猪蹄不咋新鲜,如果你没办法证明自己的确失去了反抗能力,就不算被俘,而算投降。
第四个豁免是“战场上”由于被埋伏,或者叛徒出卖,导致陷入绝地,而且不具备突围和反抗的条件时,算是被俘,而不算是投降。中国立法对这个相对的还比较宽容,一般是冤有头债有主,谁出卖的找谁去,谁指挥失误陷军队于绝地处理谁。但是豁免4非常具体,仅限于“战场上”!!!“战时阵地”不算。 也就是说两军犬牙交错时,我行进的队伍被出卖或者因为情报原因,误入包围圈,这个可以放下武器被俘,但是你在后方,或者既定阵地,敌人突袭你是要拼死的,否则就是投降罪。
综合来看中国的投降,口袋很大,处理很严格,立法很严酷,主体客体偏向于严苛,豁免达成非常难,基本就是要求你要么战场烈士,要不就是被俘以后各个都是江姐,这个咱先不谈制度和军事问题,也不谈人权问题,你最起码违反基本的战争和科学常识啊,人类是一种哺乳动物,他的神经交感应激反应是几何倍放大的,在压力和危机下一般没经过反审讯的普通士兵,你让他被俘后完全不服从获胜方的指示效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美国和北约国家的作战守则和立法都是士兵个体在迫于敌人武装压迫或者审讯压迫下,他们的任何行为都是豁免的,这不是政治或者战争问题,这是基本生物学常识。而现代战争中,个体士兵对于战争部署和策略规划属于双盲状态,他叛变了也说不出什么重大信息来,无线电和通讯也是有被俘反扣防渗透技术的,真正的现代战争没什么给你当烈士的因头。现代战争也很少以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战略目标,因为现代战争极大程度的依赖于运输后勤,以前战争带着小麦大米,弹药抗生素就能打,现在都是靠以百吨为单位的汽油,药品,弹药,食物,轮胎,发电设备,视距辅助装备等为依托,你运不到指定地点就是输了。所以现代战争个体咬牙玩命没有那么大作用了,让你在战场上宁死不降,北约国家可能是亏本的,因为最后国家就要给伤残补助,阵亡补贴,家属安置,贴息贷款,私校补助,房屋贷款,还要承受政治压力。 他宁愿你去敌军那投降了,大不了我给你赎回来,交换回来,我人均GDP和产生价值要比你咬牙发疯送死去还有价值,我干嘛让你死去?
中国的这种投降设置,属于一个名存实亡的立法,从投降的立法就能看出来你中国的军制,军事思想和对现代战争的理解还停留在毛泽东时代,你还觉得士兵个体牺牲会对战局起到主导决定性作用,这是肯定不对的。
去年看的新闻,不确定真伪,据说现在解放军已经开始装备单兵督战设备了,一旦发现士兵脱离部队,指挥官可以在指挥所里远程遥控启动自毁装置,让士兵被光荣……
所以,如果这种装备真的存在,那么在将来发生战争的时候,应该是会大规模列装的,只要有这种设备存在,就没有投降的可能了。
解放军宁死不降的行为,便是中国传统中的杀生成仁。东条英机在《战阵训》中解释说:
恥を知る者は強し。常に郷党家門の面目を思ひ、愈々奮励して其の期待に答ふべし。生きて虜囚の辱を受けず、死して罪禍の汚名を残すこと勿れ。
(懂得羞耻的人才能自强。应该经常想到家乡门风的声望,更加勤勉,以不辜负父老乡亲的殷切期望。活着就不能接受被俘虏囚禁的侮辱,死了也不能留下罪过祸害的坏名声。)
当然不允许了,支那传统文化是一方面,韭菜不值钱是一方面,最主要是因为共匪一旦打仗就说明共匪的存亡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这时候韭菜必须死。
看看抗美援朝、金门那些被俘虏的就是例子,逃回来的审查到死,几十年后才平反,留下来的被当成台胞予以优待,投降?投降了就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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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到欧洲近代战争优待俘虏就想当然,欧洲很多战争都是局部、分赃不均导致的的,且那时候丘八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只有贵族才能当丘八,欧洲的王室大多数都是亲戚,所以他们才优待俘虏,允许投降。
刚刚在另一个帖子下面推荐过今年要上的的大片,长津湖战役。 抗美援朝中长津湖战役死伤极为惨重,有传言说志愿军是因为拒不投降导致大规模被冻死在美军的包围圈中。我很好奇会怎么拍,导演是导演过红海行动的林导,应该也会渲染出视死如归的气势来。
这部片子估计可以很好的回答你的问题,它表明了不投降应该是真的,以后也不会投降。对美战前动员也算是很好的一个开始。
整个东亚圈都是这样,二战时,美国和日本对钢,在这方面吃了不少亏
韭菜的生死不紧要吧?不惜代价保住我的面子最重要了。做乳化俘虏,想得美?
投降有失战狼的风度,原则上是不允许的。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共匪想方设法给韭菜战狼耍阴招,比如在炸药包上抹胶水,不让战狼有投降的机会。
Chinese现役军官到士官到士兵…是分开的!军官不允许投享…功胸部队士官和士兵不允许投!整体教育上是宁死不详~不止对部队如此…
实际上我觉得即使是民主国家也不应该允许士兵投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他们吃人民群众发的粮饷,在关键时刻必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不支持为了人民群众的财产牺牲自己的生命
无论如何都不允许投降。
投降部队的头头肯定要吃牢饭的。
其他普通大头兵,全部吃牢饭也不现实,毕竟几百人几千人。会有其他处罚,比如终身不得升职加薪
应当说解放军在历史上实际上是允许官兵在弹尽粮绝等情形下被俘。
上面所说的开除党籍军籍等情形,严格来说都只是属于处分。不提拔重用也只是待遇问题。
严格意义的不允许被俘应当是指被俘归来人员必须接受军事法庭审判。但从来没听说解放军有对一般被俘人员实行军法审判的制度。至于被俘期间有其他叛变行为,如泄露重大军事机密、协助敌方胁迫其他被俘人员等另论。
以上说的是官兵作为个人被俘的情况。至于像西方军事传统那样,当指挥官认为继续战斗已经没有意义了,从而成建制投降的情况,大概确实是不允许的。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看军队的军事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允许啊,然后回去就。。。你懂得,而且不仅是本身,是全家
你投降是一回事, 战后释放又是另一回事了, 回来以后有你好果子吃
古时候投降都已经株九族了,现如今敢投降全家老小能有活口?
品葱用户 我为长者续1秒 提问于 2/10/2021 最近对军队国家化的议题比较感兴趣,美国应该是军队国家化比较成功的例子了,限制联邦部队的人数,现役军人不允许参政,另外有大量的民兵组织和装备精良的国民警卫队,人人持枪也保持了一定上的武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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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葱用户 socialscience 提问于 11/10/2020 尽管葱友们都把犯下反人类罪行的中共军警描绘的十恶不赦,但是我所见过的大部分中共现役和退伍军人和其它维稳人员都是平和善良温柔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当初对学生动用坦克机枪的军人都 …
品葱用户 驱蚊花露水 提问于 10/12/2020 这样的言论,在任何文明国家都是不可接受的,在电台宣传鼓动,通过敌人的力量,来斩杀自己的民选总统,颠覆自己的自由政体。 这居然可以不被法办,不可理喻! 台湾普通民众当然有权批评以及抨议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