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看哭你的书是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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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弗拉基米尔 格林 发表

说出来有点儿奇怪,从小就喜欢看亮剑,一直以为结局皆大欢喜,李云龙成为将军,娶了漂亮的田雨成为人生赢家。

高二的暑假,偶然在书店看到都梁的小说,上去翻了翻结果发现电视剧只是改编了一小部分。

真正的结局是,文革时期,李云龙在面对抢劫军火库,杀害战士的所谓的"红色政权"下令反击,被人们批斗,赵刚在文革初期就为保清白和妻子双双自杀。李云龙在批斗会上始终拒绝低头,自己的双臂被扭断也不承认莫须有的罪名。最后,段鹏等人将李云龙劫走,但将军不愿意流亡,最后李云龙在自己的家里穿着当时授勋的礼服用楚云飞所赠的手枪自尽。妻子田雨得知消息亦追随丈夫而去。

当时记得自己在书店里忍不住的哭了起来,民族的英雄没有牺牲在战场反而被自己人逼得走投无路,军人有军人的尊严,那个年代,不知道凉了多少人的心,小人当国,国将不国。

还记得楚云飞的悼词: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 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 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倭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

英雄已去,宝剑空留。

知乎用户 子衿 发表

《我与地坛》

知乎用户 故事档案局​ 发表

那年我 21 岁,她 15,后来我变成了一个有点油腻的奔三大叔,可她还是停留在 15 岁。

转生河上,少女行走着。脚步轻灵,轻轻唱着我们的歌。

(本故事为虚构,有笑有虐,低泪点慎入)

01

大概男生总是后知后觉。住了一个月,我完美无视了每一次闹鬼。

2013 年,我和朋友在省城实习,租下了一套两室一厅。都是穷学生。为了省钱,专门挑了一户破旧的老公房。

住进去没多久,怪事频出。

我时常半夜,听见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朋友起夜尿尿,推开门想打个招呼。

门外一片漆黑。根本没人。

还有,总会莫名其妙,听见断断续续的砸门声。

感觉就在房子里,有什么东西,在一下下敲着我们的门。

但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声音的源头。

我们想当然的意识到——妈的,家里可能进耗子了。互骂了一下对方生活邋遢,不知检点,然后凑钱买了耗子药。

没什么用。

深夜里,仍然有隐秘的脚步声。时不时响起的砸门声…… 我和朋友怒不可遏:妈的,卖假药的不得好死!

直到那天,在我们家里,真的看到了鬼。

02

那天我们下了班回来,一打眼,家门口外围了很多人。

纳闷的走过去,门已经打开了。人群中有一个老太太,神色惊恐,在讲自己的遭遇。

原来,先前她路过我们家,门就已经开了条小缝。

好奇的轻轻一推,老太太的魂给吓没了。

那一瞬间,她看到门背后有一双悬空的脚,被惯性甩到了她视线里。

门背后吊着具女尸!

她大喊大叫,把邻居们都叫了出来。大家进屋一看,却又根本没有尸体。

邻居们都觉得,老太太是老糊涂了。

但我和朋友站在门口,浑身汗毛竖了起来。

仔细想来,我们听见的砸门声…… 真的很像一个被吊着的人,被风吹动,一下一下撞击着门。

03

我和朋友结伴,把家里翻了个遍。

没看到所谓的尸体。

我问朋友:你是不是背着我买充气娃娃了?

滚滚滚。

朋友显然被吓得不轻,他咽了口吐沫,怯生生的问我:「你晚上有空么?」

「有啊。怎么了?」

「我想和你一起困觉。」

我特么…… 朋友果然吓得不轻,我和吴妈听了想打人。

04

我睡眠浅,风吹草动都能把我弄醒。

朋友就不一般了。曹操酷爱梦中杀人,他可能酷爱梦中练体操。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用各种高难度的睡姿,将我挤醒。大字型,高尔夫挥杆式,世界名画——拿破仑骑马式(我是那匹马)……

我被迫和他睡了好几天(好一个狼虎之词)。

就在我快要因为睡眠不足而崩溃的时候,他终于搬回了自己房间。

他妈妈上了一趟山,给他寄回来一张符。说是大师开过光。

他贴在了门上,假惺惺的说:要不你来我屋睡吧?我屋现在最安全了。

「滚滚滚。」

有没有用不知道。只觉得那符贴在门上,很像僵尸片里的停尸房。

更瘆人了。

而且没几天,家里又出了一桩怪事。

一个周末,我和朋友结伴去网吧通宵。

大清早回来,我往床上一趟,迷迷糊糊睡去。

半梦半醒间,突然感觉,背后被人摸了几下。

我想要翻个身,却又猛然睁开了眼睛。

谁在摸我?

我壮起胆子,回头看去,卧室里没有人。而且我房门是反锁的。

那刚刚摸我的…… 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是谁的手?

05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我把这事告诉了朋友。

我发现他的脸色突然惊恐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他说:你有没有抬头仔细看看?

我说:没有。怎么了?

他说:如果不是有人在床边摸你,而是…… 悬挂在半空中的人,在用脚尖踢你呢?

当天晚上,我抱着枕头,推开了他的房门。

「兄弟…… 我想和你困觉。」

06

我俩终于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

这房子,不干净。

我们联系了中介,中介听完直接笑了,甩下一句,要不然你们退租吧,违约押金不退哦。

我想要一个房东的联系方式,问问到底这房子发生过什么,但中介早已挂断了电话

我和朋友面面相觑。

怎么办?

我叹了口气:能让你妈再上一次山么?

做个人吧!我妈都快五十了!

我继续叹气。

07

那一阵,我一直在作噩梦。

印象最深的梦,是我下楼坐电梯。

电梯到了一楼,却没有停下,一直往下,飞快的往下。

剧烈的失重感袭来。

终于电梯堪堪停下了。我险些跌倒,抬头一看,电梯的楼层,停在了 - 50 层。

他妈的怎么会有地下五十层?

电梯门打开了,一片幽深黑暗。

我困惑的往外走没两步,突然发现,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我开始跑,惊慌失措的奔跑。

终于,在黑暗之中,透出了一点亮光。

跑到近处,才发现,那是一户大院。通体红木建筑。

奇怪的是,这户人家没有窗户。

大院门口,摆着一张八仙桌。

桌上摆着一个相框,一张女生的照片。面无表情,脸色很苍白。

一些蔬果酒肉放置在照片,走得更近了,还看到了几炷香。

我停下了脚步。

哪里是什么大院!这分明是一座坟的布置!

只有坟才会没有窗户!

我吓得魂飞魄散。

立刻调头就跑,闷头狂冲,终于找到了电梯的门口。

冲进去,狂按关门键。不经意一抬头,还能清晰的看到那座大院。

那照片上,那女生面无血色,双唇苍白,像是流干了血。

突然,我看到她的眼睛斜斜了过来。瞳孔直勾勾的盯着我。

08

我彻底惊醒

好吧,很惭愧。

「好兄弟…… 我又来找你困觉了!」

09

不止是我。朋友那边,也有异动。

据他说,他连续几个晚上,都无缘无故的醒来。

打开手机一看,时间是四点四十四分。

如果以前有人和我这么说,可能还会觉得只是巧合。

但这接连的遭遇,我俩都明白过来了。

房子里的「那位」在警告我们。

或者准确来说,「她」在警告我们。

朋友说:要不…… 我们还是搬走吧?

我无奈,押一付三掏空了我们的积蓄。身无分文,搬哪去?

朋友说:公司打地铺吧。我观察过了,空调还可以,比睡大街强…… 就是得早点起,别让领导发现。

此情此景,抬头望望这个房子,竟不觉得阴森诡异了,只觉得自己有些可怜。

有一种,被女鬼霸凌的感觉。

10

收拾行李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越想越气。

越想越气。

实习工资只有两千块,公司还拖着不发。

交了房租,顿顿只吃得起素面条。

唯一的配菜,是特么一瓶蚝油。

这个鬼,她交过房租吗?

她一毛钱都没有!

那他娘的凭什么是我走!

我气冲冲的推开房门,客厅里,朋友已经收拾好了行李。

他一愣:你行李呢?

我告诉他,我不走了。要走,也应该是这个鬼走!

朋友勉为其难的挤出了微笑:那…… 你加油呀。

朋友说着就要出发,被我拦住了。

陪陪我嘛。

你刚才的硬气呢?!

一个人还是有点害怕……

我不,我觉得公司非常好。公司就是我的家。再见!

朋友抬腿要走,一回头看到我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叹了口气。

朋友踌躇着:那今晚……

困觉困觉,困他妈的。我连连点头。

11

就这样,我们坚定的,铁了心的,和「这位」耗了下去。

要搬,也应该是她搬!

搬之前,还得把欠我们的房租补上!

妈的!

那以后,我们仍然会做噩梦,仍然会在夜里四点四十四分惊醒。

但我们可以忍。

我被噩梦吓醒,无非往朋友身上挤一挤。

朋友四点四十四分醒来,就当按时起床尿尿了。

至少到目前为止。

除了吓我们,没看到「这位」对我们有什么实质的伤害。

朋友还提出了一个说法: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如果她能伤害到我们,那我们也能伤害到她。

二打一,赢面很大诶。

我们不禁畅想起了那个女鬼出现在我们面前,被我们按着脑袋打,然后逼她摊房租的画面。

没钱?那也得给我们洗衣服做饭刷碗!

钱还清为止!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今天我们就是要把鬼变成人!

12

后来的一天,朋友特别兴奋的告诉我。

晚上他洗澡的时候,又一次听见了砸门的动静。

这一次,他忍无可忍,各种脏话骂了出去。居然瞬间见效,动静消停了。

我回想起以前看到的各种传说,好像确实有这么一说——鬼怕脏东西,骂脏话就能把鬼骂跑。

于是一整天,我都在上班的间隙收集脏话。

打开搜索引擎。标准国骂、方言怎么骂人、外国人怎么骂人……

那天晚上,我一肚子六国脏话,躺在床上。

我有理由相信。这一次,只要这女鬼敢搞事。

我不光要把她骂走。

我要骂到她哭着走!

但那天,一直到后半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支撑不住,昏沉睡去,没有做噩梦。

醒来的时候,不知为何,感觉很失落。

13

胜利了吗?

似乎也没有。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仍然能听见房子里,突然传来的脚步声。

随后,那脚步声一顿,消失不见。

像是不小心发出了动静,害怕自己被发现,迎来两个臭老爷们的披头痛骂。

于是踮起脚尖,悄悄的找了个角落躲了起来。

准备等这俩王八羔子睡着了再动手。

我竟突然觉得,那个女鬼,生前,或许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

知乎用户 Ru251 发表

现在是推书时间,不抖机灵,这些书还真能看哭你

这本书里面其实有些故事是现在证伪了的,不过如果我小时候没有把这套书看到彻底脱页,我大概也没有这么大决心走到现在

找了本新版的,我看过的是老版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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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手撸操作系统,这本书我是本科时候看的,很有启发
知乎上有人说过一个程序员的知识层次应该是他 / 她工作层次 - 1,比如前端工程师要理解浏览器底层,我是做后端的,所以手撸个编译器操作系统啥的不过分

我其实是物理学转信息安全,这本书至少告诉我我本科数学学到吐最后还是有那么点用的…
当然现在在看 Quant,我第一心得是我的记忆力真的烂…
当年数分老头说数学家要有好的记忆力是真至理名言…

// 看来知乎理工类的人还是多啊

这本书告诉我,我记忆力不行

这几本书告诉我,我智商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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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毕业了这么多年,每当我开始膨胀,我都会翻看他们
提醒我自己我是一个傻逼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
对那些容忍我活到今天的人要抱有感恩的心
每每此刻我都会热泪盈眶

知乎用户 Roma 发表

杨绛的《我们仨》
其实我泪点很高,看多心酸的最多也就是鼻子酸一下就过去了,从来没有真正的哭过(可能是看的少)
然而前段时间看《我们仨》,在办公室里,眼泪刷刷的就流,简直了,

读完之后,再回头看【我们俩都老了】这篇,杨绛说的,锺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
和【驿道】上那三篇,尤其是【驿道上相失】那块,
钱锺书让圆圆回去,
圆圆对杨绛说,娘, 你曾经有一个女儿, 现在她要回去了。爸爸叫我回自己家里去,
杨绛对圆圆说,圆圆, 阿圆, 你走好, 带着爸爸的祝福回去,
最后,杨绛说,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

我简直哭的不能自己,回去,回哪,回自己的家,哪一个家,家在哪里,该回哪去,什么才是家,

前几章简直处处戳中我的泪点,杨绛抱怨钱锺书总是趁她不注意就不在了,于是钱锺书慢慢的走,一点一点的陪她,驿道就是人间通往阴间的黄泉路吧,他们仨最后还是失散了,

这可能和我一些成长经验类似,所以才会被戳中泪点吧,
我以前有个妹妹,但是她在我高二的时候去世了,那会儿我们学《长恨歌》,里边写,魂魄不曾入梦来,我鼻子酸的不行,距今 5 年来,她也一直不曾来看过我,不知是怨我还是不想见我,我甚至有种她其实在世界上的某处很开心的活着的感觉,只是于我们断了联系,我弟弟从来不曾提过她,我一直以为是因为他小,直到有次我给他收拾房间,看到他床头柜暗格里她学生证的照片,我知道,我弟也从未忘记过她,现在,我们俩,怀念我们仨,

知乎用户 北野武 发表

《悟空传》, 大概看到天蓬冲进火海,还有紫霞和孙悟空相认的那一段,就忍不住了。

-

她看见了血,流到她的脚下来。   

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对她说:“哈,你来了。”   

紫霞猛一抬头,她看见……   

眼前是一座铜铸高台,台上一根巨柱直入天顶。   

柱脚上,有一具半血淋淋半焦乎乎的残躯,骨肉脱离,已不成人形,唯有一处还有两颗晶亮的珠子,里面放出她熟悉的欢喜目光。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那残骸说。   

紫霞就那么看着他,好半天,她说:“你在等我?”   

“我等你?没有,没有啊,我…… 只是想…… 你会来的……”

猴子有点慌,他说:“那天,我答应你蟠桃会回来就和你一起看晚霞…… 我很喜欢…… 花果山的大海…… 我常在那里…… 看太阳…… 太阳落下去了…… 其实…… 我是在想说…… 等你来…… 和你说,花果山…… 那里的晚霞…… 很……”   

血从头颅上淋漓下来,流进他在蠕动的口中,但他每一个字却又说的那么清楚,眼中放出希翼的光。   

“你死撑着就为了告诉我这个?” 紫霞说。   

“其实…… 还有,我一直想告诉你…… 你的梦,是真的…… 我见过那样一只松鼠,喜欢在树枝上看晚霞的松鼠。”

几个天将一把推开紫霞,上去搬孙悟空的尸骨。  

“咦,手里还抓着什么?都烂成这样了,还抓着不放。掰不开啊!”   

“别管它了,一起拿去炼了。”   

天将们搬着骸骨走过紫霞的旁边。  

紫霞看清了那只剩枯骨的手上还死死抓着的东西。  

是一条紫色的披巾。

-

他再回头时,看见火焰已烧入了阿月的宫殿。    猪八戒忽的一转身,又冲了回去。

火焰已烧着了阿月的裙角,但她还在地上用手指慢慢摆着她的银砂。    忽然一只猪冲了进来,狠狠的踩着她裙上的火苗。   阿月惊异的看着这只猪。    那猪却不敢看她。    火焰一退,又扑过来。猪八戒发出狂怒的吼声,用肥大的身躯去扑向火焰。    忽然阿月从背后抱住了他。    “天篷…… 天篷,你好……”    猪八戒感到眼泪滴在他的背上,他笑了。    火焰猛一卷,吞没了猪八戒还没完全绽开的笑容。

知乎用户 上齿 发表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吧 就是三毛给荷西的墓碑刷漆的那一段 “记得当时年纪小 我爱谈天你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的上不来气 TAT

知乎用户 james xu 发表

追风筝的人

第一次让我哭的书还是这本。

当时年纪小,不太能理解里面深埋的悔恨和悲伤,但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往下掉,

多年以后我又一次看了电影版

眼泪依然止不住地掉

知乎用户 努八两 发表

《爱的教育》意大利作者写的,作者名字太长,请看下图。

应该是小学的时候吧,姐姐就很喜欢给我买书,她觉得一些习惯要从小培养。(事实证明她是对的。)记得给我买了很多,什么《睡前十分钟》《睡前故事》《红楼梦》简易版 《小王子》《窗边的小豆豆》等等,其中就有这本《爱的教育》。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叫安利柯的四年级小男孩,本书也以安利柯的的视角去描写的。我想大家都应该看过吧,我就不多说了。 (我也只能记起这么多了。)

我记得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小男孩的妈妈来学校看他(是不是安利柯我忘了),因为家境贫寒妈妈就穿的跟寒颤,带的东西好像就是几个蛋,小男孩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有这样的妈妈,就让她赶紧走,但母亲却想去他宿舍看下,没办法就带母亲去宿舍,舍友都在,小男孩想找个洞钻进去。妈妈却跟他们聊的很开心。整个过程中他都不说话不抬头。妈妈拿出些吃的,分给大家。妈妈走了他也不想去送。其中一个家庭很富有又是班长的男生给他说我好羡慕你啊。他很诧异,问你家这么有钱,我有什么羡慕的。他给他说我也想有个妈妈可以经常来看我,给我送吃的。可惜我没有。这个小男孩顿时明白了什么。跑过去送窗户上看看妈妈快走出校门的背景,眼角不禁湿了。

诸如此类的很多,看似都是些生活中的小故事,但是每一件都很感人。每一章节都把 “爱” 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这是本儿童读物,但我觉得大人小孩都应该看下。真的会受益匪浅。

记得有一次在上课时偷看,不禁哭出了声,(听说大家大家都齐刷刷的看我,我当时没感觉)突然一个手帕递了过来,我也没细看,擦完眼泪就放回去了。接着就听到了老师的声音 “哭完了就把书合起来认真听课”,当时把吓得,以后从来不在课堂上看小说。不知道当时是年纪小泪点低,还是感同身受。

因为这本书是在我三四年级看的,已记不清了,所以写的有些乱,望见谅。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生物 七年级下册》第 9 页
原来我不是爸妈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真的是高兴哭了。

知乎用户 刘佩觿 发表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回到了隧道内自己的身上,张开眼睛,拔出为了不叫出来而已被咬出血的手指。现在他透过箱子和墙的缝隙,看到一只穿着黑色靴子的脚在地板上颤抖。

“哈利!” 赫敏在他身后轻呼,但是他已经用魔杖指着那个挡住他视线的箱子。它升起一英寸高,无声地飘到一边。他使自己尽可能镇静地爬了上去。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接近一个垂死的男人,他不知道看着斯内普惨白的脸,和正试图止住脖子上伤口流血的手指时是什么感觉。哈利脱下隐形衣,俯视着这个他憎恨的男人,那双瞪大的黑眼睛发现了哈利,他试着开口。哈利向他弯下腰,斯内普拽着他长袍的前襟,把他拉向自己。

斯内普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可怕的、粗重的咯咯声。

“拿…… 着…… 拿…… 着……”

除了血,还有一些东西正从斯内普身上漏出来。银蓝色的,不是气体也不是液体,从他的嘴里、耳朵里、还有眼睛里涌了出来,哈利知道那是什么,但是他不知道该做什么——

一个凭空变出的长颈瓶被赫敏塞到了他颤抖的手里。他用魔杖把那些银色的物质收集到里面。当长颈瓶被装满时,斯内普看上去已经失去了他所有的血液,握着哈利袍子的手松开了。

“看…… 着…… 我……” 他轻声说。

绿色的眼睛对上了黑色的,但一秒种后,那双黯淡的眼睛深处的某些东西似乎消失了,只留下了呆滞、空白和空洞。抓着哈利的那只手砰地掉到地板上,斯内普再也不动了。

永远的斯内普教授。

“always”

知乎用户 何明璐​ 发表

周国平的《妞妞》,现在基本不敢看第二篇。

知乎用户 张雨 发表

《明朝那些事儿》

承蒙厚爱,彩蛋来了。

http://www.ysx8.net/yousheng/down16858.html

这是我听过的最全的《明朝那些事儿》有声小说,木成播讲,美中不足的是里面有插播的广告。 可以下载后装在手机里听,超爽。 刘纪同和王更新的有声小说都不全 如果哪位发现更好的版本,可以在评论里留言。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240804/answer/89759603

看《明朝那些事儿》这一段,我潸然泪下 :

事实上,李时珍原本不想做医生,因为他的父亲虽是当地的名医,家里也有点钱,但在那年头,四书五经才是正道,医学算是杂学,那么医生就是杂人了。   杂人自然是不受待见的,有钱又如何,就是瞧不起你!所以李时珍的老爹千叮咛万嘱咐,将来千万不能从医。   李时珍是听话的,但就是考不上,你有什么办法?更为麻烦的是,二十岁的时候,他还染上了一种极为难治的肺病,百般折腾,死去活来,才算保住了一条命。   于是不久之后,久病初愈的他找到了父亲,只说了一句话:   “我不考了,请将医术传给我。”   父亲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我所经历的痛苦与折磨,不想再让别人承受。(作者基于事实合情合理脑补的)   在我看来,这大致就是李时珍的行医动机。   虽说读书不在行,但摆弄药材,李时珍还是很有点天赋的,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见过的怪病越来越多,经验越来越丰富,医术也越来越高。   这么看来,现在医院里五六十岁的老头老太太坐镇门诊,二三十岁的医生只能坐在一旁打苍蝇,也实在不是没有来由的,医术如何暂且不说,人家毕竟多活了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但李时珍明显不是一个具备现代观念的医生,一点潮流意识都没有,他给穷人看病,竟敢不收上百万的医疗费,竟敢热情问诊嘘寒问暖,竟敢免除所有的检验费、治疗费,实在是 “罪大恶极”!   行医十几年,不计成本,只求救人,李时珍就这么坚持了下来,他的积蓄越来越少,名声却越来越大。   于是到了嘉靖三十年(1551),他迎来了人生的一场大变,在这一年,几个人找到他,十分客气地把他请到了楚王府,希望他担任楚王的私人医生。   能吃饱饭,还有无数的医书和药材资源,李时珍不是傻瓜,他答应了。   在楚王府,李时珍干得很不错,治好了很多人,被称为神医,名震天下。   好东西人人都想要,尤其是嘉靖这样的人,所以在听说李时珍的大名后,他便告诉楚王,你另外找一个医生,把这个给我送过来。   就这样,李时珍进入了太医院,并见到了大明帝国最高级的病人嘉靖。   其实能进入太医院,李时珍是很高兴的,能做到太医,也算是医生中的成功人士了,不得意一下,实在也说不过去。   嘉靖其实身体很好,只要能够坚持锻炼,每天早上跑跑步打打太极拳,活个七八十岁应该不成问题,可他的目标过于远大,七八十?至少也要活个七八百才够本。   于是他开始没事找抽,日复一日地吃重金属和水银,还美其名曰金丹,李时珍倒是劝过他,也想帮他,却毫无用处。   这实在怪不得李时珍,因为要从科学门类来分,嘉靖同志弄的这一套应该算是有机化学,隔行如隔山,李医生当年也没搞过化学,只能爱莫能助了。   太医院别的没有,医书和药材是不缺的,于是嘉靖接着磕他的药,李时珍接着搞他的研究,直到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学不到更多东西了,便打起背包,收拾资料,离开了这个他曾无限向往的地方。   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时珍回到了民间,这一年他三十五岁,见过最穷的贫民,也看过最富的天子,到过寒酸的茅舍,也走过金銮大殿,人世间的富贵、疾苦他已了然于胸。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他爹就是被一堆奇形怪状的药材给治死的,在表示哀悼的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李时珍的那个年代,患了感冒开给你几剂砒霜应该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没办法,咱中国地大物博,药材植物也多,到底哪种东西治什么病,谁都搞不清楚,被乱治胡吃搞死的人,也只有阎王才能数得清。   忆往昔,他此起彼伏,于是他决定写一本书,写一本囊括所有植物药材以及正确用法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本草纲目》。   从嘉靖三十一年(1552)起,李时珍开始写这本书,要知道,医书不是小说,你不但要写出药用植物的形状、外貌,还要详细描述它的特点、疗效。坐在家里胡编乱造,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所以从决定写书的那一天起,李时珍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奇特而艰苦的生活。   [1055]   作为曾经在太医院干过的医生,此时的李时珍已经成为了传奇人物,来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医术且不说,想想当初这人给皇帝都号过脉,那就是御医,说起来咱这辈子还看过御医,也够吹个三五十年的。   名声大了,收入自然也高了,李时珍就算闭着眼睛号脉,混个百万富翁也绝不成问题。然而他默默地收拾行囊,开始远行,足迹踏遍了全国十三省,无论是名山大川,还是悬崖峭壁,凡是有药材的地方,就有他的踪影,为了弄清药物的疗效,他曾亲自品尝过许多药材植物,好几次差点植物中毒,一命呜呼。 为了写这本书,李时珍从一个名医变成了流浪汉,他居无定所,风餐露宿,他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宽敞的诊所,也放弃了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生活。   但他依然执著地写了下去——为了更多人的幸福。   从嘉靖三十一年(1552)开始,历经二十六年,李时珍走遍了全国各地,尝遍了无数植物药材,查遍了世上的所有医书,最终完成了这部中国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医学著作。   《本草纲目》共计十六部,五十余卷,全书记载药物一千九百余种,还详细记载了这些药物的采集、制作、特性、治疗病症,并全部附有手绘插图(佩服),此外书中还收入经检验有效的方剂一万一千多则。   李时珍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去世,他没有能够看到此书的出版。   三年后,《本草纲目》正式印刷发行,很快脱销,并迅速传入日本、朝鲜以及东南亚一带,几十年后又传入欧洲、北美,并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成为世界医学史上的权威书籍,而李时珍也得以超越嘉靖、徐阶、张居正,成为被世界公认的伟大科学家。   而对于《本草纲目》的意义,其实不需要用它的传播范围以及受到的夸赞加以肯定,我们只要知道,它的出现已经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直到现在仍然继续,这就够了。 无论徐阶是否斗倒了严嵩,无论张居正是不是一个杰出的改革家,都不关李时珍的事,他只是一个医生,他知道,生命很珍贵,也很柔弱,作为一个医生,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生命的存在。   这就是明代医生李时珍的觉悟,以及他抛弃荣华富贵,历经困苦三十年著书救人的唯一动机与目的。   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的一员时,我严肃地保证将我的一生奉献于为人类服务。   我将用我的良心和尊严来行使我的职业。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我将尊重病人所交给我的秘密。我将极尽所能来保持医学职业的荣誉和可贵的传统。我的同道均是我的兄弟。   我不允许宗教、国籍、政治派别或地位来干扰我的职责和我与病人之间的关系。   我对人的生命,从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下,我决不将我的医学知识用于违反人道主义规范的事情。   我出自内心和以我的荣誉,庄严地作此保证。    ——1948 年医学日内瓦宣言 我知道,李时珍没有读过这一段宣言,但他做到了。   他告诉我们,最伟大的人是没有派系的,最伟大的爱是没有分别的。   所以,在我国漫长的你死我活斗争史中,我写下了这一节,并以不朽命名,以纪念这个医生,这个超越信仰与差别,以一己之力挽救无数人生命的伟大人物。   伟大的李时珍医生永垂不朽!引自《明朝那些事儿》 以下段落可以看出他始终是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一边的。 直到他游历各地,亲眼目睹之后,才明白了这样几个真理,比如:一个人如果没有土地,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没有食物,没有食物,就会开始变卖家产,从家具、房子到老婆,孩子,到了卖无可卖,就会去扒树皮,树皮扒完了,就去吃观音土,而观音土无法消化,吃到最后,人就会死,死的时候肚子会胀得很高。 同时他还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不喜欢诗词书画,也没有那么多的忧伤哀愁,他们想要的只是一碗掺着沙子的米饭,对那些骨瘦如柴、眼凹深陷的饥民而言,一幅字画是王羲之的还是怀素的,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张字画纸够不够厚,方不方便消化。 在看到那些倒毙在街头,无人理会也无人收拾的尸体时,他有时也会想,这些人生前是不是也有过妻子、丈夫、孩子,是不是也曾有过一个欢笑的生活,一个幸福的家 比如这位辽王,含着金钥匙出生,丰衣足食却依然不知足,鱼肉着属地的百姓,想用就用,想拿就拿,他要做人,百姓就得做牲口,他要潇洒地去活,百姓就要痛苦地去死。 每当张居正结束应酬,离开丰盛的酒席,走出金碧辉煌的王府门口时,总能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饥民和无家可归只能睡大街的流浪者。 原来天堂和地狱只有一墙之隔。 这就是大明天下的真相,当无数的贫民受到压榨,失去土地四处流浪的时候,高贵的大人们却正思考着明天去何处游玩,该作一首什么样的诗。 我不清楚什么伟大的历史意义,我只明白,他的马队所到之处,没有先进生产力,没有国民生产指数,没有经济贸易,只有尸横遍野、残屋破瓦,农田变成荒地,平民成为奴隶。我不知道什么必定取代的新兴霸业,我只知道,说这种话的人,应该自己到后金军的马刀下面亲身体验。马刀下的冤魂和马鞍上的得意,没有丝毫区别,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剥夺的权力。引自《明朝那些事儿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447490/answer/880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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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套书哭过多次,评论区也都有提到,杨继盛、杨涟、于谦、铁公、戚家军横屿之战
还有刘綎、杜松战死、沈链弟子看到仇人被杀
以下引用《明朝那些事儿》
在严世蕃被处决的那一天,京城民众们奔走相告,纷纷前往刑场观刑,并随身携带酒水、饮料、副食品等,欢声笑语,边吃边看,胜似郊游。   人缘坏到这个份上,倒也真是难得了。   也就在这一天,一位在京城就读的太学生不顾一切地挤进人群之中,占据了最佳的观刑地点,他的手中还高举着一块布帛,上面只有七个醒目的大字——锦衣卫经历沈链。   在亲眼目睹严世蕃的头颅被砍下之后,他痛哭失声,对天大呼:   “沈公,你终于可以瞑目了!”   言罢,他一路嚎哭而去,十几年前,当沈链因为弹劾严嵩被贬到保安时,曾不计报酬,免费教当地的贫困学生读书写字,直到他被严嵩父子害死为止,而这个人,正是当年那些穷苦孩子中的一员。   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已经等待了太久,而他终究看到了公道。
而戚继光选中的打击目标,叫做横屿。   横屿是一个小岛,位于福建省宁德东北,岛上盘踞着千余倭寇,人数并不多,但戚继光之所以选中此处,是因为这里有着最难打败,最为顽强的敌人。   事实上,岛上的倭寇确实不同寻常,其中大部来自日本九州地区,这里是日本最为贫困的地区,当地居民凶恶野蛮,秉性顽劣,后来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日军第六师团,就是由九州人组成的野兽集团。   他们在此盘踞了三年之久,平日烧杀抢掠,搞得此地附近几百里荒无人烟,宁德县城成为一片废墟,福建巡抚曾调集十几路大军围攻,却毫无成效,因为他们不但战斗力极强,还有着一个十分强大的帮手。   其实横屿岛和陆地的距离很近,最多也就几里而已,说句寒掺话,带个救生圈就能游过去,但奇怪的是,以往明军大规模进剿,总是眼睛看得见,两腿过不来。   之所以会有如此怪事,是因为横屿岛实在太过奇特,这里早上退潮,下午涨潮,涨潮的时候,海水十分汹涌,会淹没原有的陆地,将海岛与大陆的距离拉大近几十里。而退潮的时候,海水带来的大量泥沙会使道路十分泥泞,根本无法行走。   所以现在你应该知道原因了,每天白天落潮,下午晚上涨潮,这就意味着夜袭十分困难,而在光天化日之下横渡进攻,实在是被人当移动靶练习射击的绝佳机会,更为麻烦的是,即使你冒着被射成刺猬的危险往前冲,在你成功上岛之前,也很有可能被脚下的烂泥陷住,或是摔个七荤八素。   好吧,就算你是神仙,腾云驾雾地上了岛,遇见了敌人正式开打,但有一点你必须要记住,一定要抓紧时间打完收工,并且最好保证打赢。因为到下午,潮水就会再涨起来,而且这玩意不等人,它三点涨潮,你四点还没有完事,对不住,兄弟你只能在岛上过夜了,万一你运气不好,上岛的人数不多,或者没有打胜,就要有晚上被人摸黑干掉的心理准备,因为对方应该不太愿意与你和平共度这个夜晚。   所以整整三年,前前后后十几万军队,几十位将领,对此都束手无策,于是戚继光来了,而他总是有办法的。   仔细研究了此地特点后,思虑再三,戚继光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战略,但在作战之前,他还必须做一件事。   戚继光开了一次会,与会者是他属下的所有将领和士兵。在会议上,他用沉重地声音告诉了所有人事实的真相:   在横屿岛上盘踞着一群十分凶悍的倭寇,他们可能比以前遇到的任何敌人都难于对付,而且此地潮汐复杂,早上六点开始退潮,下午二点开始涨潮,也就是说,从登陆开始到战斗结束,你们只有四个时辰(八个小时)的时间。   现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所有的人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所以戚继光直截了当地说出了最后的话:   “你们一旦上岛,便无退路,如不能胜敌,潮汐再涨时,便是必死之刻,若你们无此决心把握,便不要渡海,我绝不责怪。”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戚继光听到了雷鸣般的回答:   “不远千里而来,岂能后退,不杀倭奴,誓不罢兵!”   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土,为被杀害的同胞复仇,不用犹豫,也无须多说。   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初九凌晨,戚家军向横屿发起进攻。   此刻潮水刚刚退去,而天色尚早,倭寇们戒备松懈,是最佳的出发时间。   但刚走几步,第一个难题就横在了面前,由于刚刚退潮,道路十分泥泞,很多地方完全无法行走。但戚继光早已想好了对策,他让每个士兵带上了一件特殊的物品——稻草。每前进一步,士兵们都撒草铺路,部队开始有条不紊地行进着。   此时海岛上的倭寇已经发现了戚家军,但他们却没有行动,只是冷笑着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因为他们十分清楚,要想登陆上岛,靠稻草是远远不够的。   果然,更为严重的问题出现了,士兵们终于发现,越靠近海岛,泥泞就越严重,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的致命之处,在于体力。   曾有历史学家统计过,明代士兵作战时,身上的盔甲,外加武器装备,负重至少在十五公斤以上,而携带多种武器的戚家军只多不少。   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数字,连美军特种海豹突击队平日演练时,负重也只有十公斤左右。而戚家军在跨越淤泥之后,还要趟过海水,是名副其实的武装泅渡。   事情似乎正如倭寇们的预料,明军开始体力不支,东倒西歪,照此下去,即使能够爬到岸上,也根本无力作战。   后方的戚继光看到了这一切,他十分清楚,如果继续下去此战必败,于是,他让人拿出了他预先准备的那样东西。   前面的士兵们已苦不堪言,只凭借顽强的意志苦苦支撑,而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鼓声。   士兵们回过头来,看到了这样一幕场景。   戚继光独自屹立在那里,奋力地击打着擂鼓。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这是他能提供的唯一帮助。   于是在这个即将破晓的黎明,孤独而清越的鼓声回荡在天地之间,回荡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片刻沉寂之后,在鼓声的伴随下,明军支撑着疲倦的身体,向前方的小岛继续前进,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以及必胜的信念。   因为那本就是属于他们的土地。   倭寇们终于慌乱了,他们亲眼看见了奇迹的发生,这支疲惫不堪的军队忽然重新奋起,征服了泥沼和海水,一步步向自己走来。   被巨大恐惧笼罩的倭寇立刻开始整队,集中全部兵力在海边列阵,准备玩一次 “击其半渡”,等待明军上岸后,趁他们立足未稳,发动攻击将他们赶下海去。   然而他们再次低估了对手的实力,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登岸的明军并没有如倭寇所料,直接发起进攻,而是坚守原地,直到剩下的同伴赶到,排出那个特别的阵形后,才开始继续前进。这时倭寇们才如梦初醒,但为时已晚。自鸳鸯阵成型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失败就已注定。   所以虽然他们来自出产最凶残野兽的九州,虽然他们负隅顽抗,进攻受挫仍然狂叫着挥刀冲锋,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在比他们更为勇猛的明军和威力强大的鸳鸯阵面前,失败是他们的唯一结局。   很快战斗就演变成了游戏,倭寇全线溃败,而明军则变为三才阵和五行阵,四处追赶逃窜的倭寇,并将他们置于死地。岛上的千余名倭寇要么被杀,要么自杀,要么淹死或被俘,总之无一幸免。   横屿之战就此结束,三个时辰之内,明军全歼岛上倭寇,并解救出被掳妇孺八百余人,己方伤亡共计十三人。   在这场意志的较量中,戚继光和他的军队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当之无愧。   战斗胜利了,用尽最后一分气力的明军再也支撑不住,纷纷躺倒在地,动弹不得,寂静笼罩着战后的横屿。   戚继光沉默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他知道,这是胜利的宁静,是无声的凯歌。于是一声高昂的吟唱就此响起:   〖万人一心兮泰山可撼,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赴水火兮敢停留。   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杀尽倭奴兮觅个封侯!〗   此即千古传诵之《凯歌》,青史留转,余音不绝。
即便现在引用此文,依然泪目

知乎用户 农民 发表

应该是《诛仙》。张小凡的师父田不易死的时候。这么个矮胖子,快死的时喊得那几声喊老七,老七。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瞬间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在天地面前,我们不过猪狗。
深以为现在的起点网文味同嚼蜡,就是少了诛仙里的感情。诛仙套了仙侠的外壳,内里却是脉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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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已经知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意思了,谢诸位的科普。我因感到小说中人物命运悲凉,上苍无情才作此理解。望见谅。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连城诀

棺材盖里指甲痕

雪山洞中腹作坟

夜半砌墙面露笑

人心岂有鬼魅真

知乎用户 余沁桁 发表

《活着》。

知乎用户 上官小沫 发表

《高等数学》

知乎用户 书生不黑 发表

好像是亮剑,厚厚的一本。坐在书店的地板上,哭的稀里哗啦

知乎用户 你们都不用真名 发表

有点不好意思,《第一次亲密接触》。

知乎用户 周三千 发表

“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 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姑苏林黛玉。”

林黛玉死的时候没哭,被这句戳了泪点。

知乎用户 狂狷 发表

刚想跳跃,忽然就听到,从山洞的角落之中传来了一个声音。我愣了一下,那是一个人的呻吟声。我试着把手电来回地转,但发现我看不到这个人在什么地方。这个洞太大了,全是丝线,手电光不够清楚,根本找不到边缘,
完了,我中毒了,这种毒气还能产生幻听吗?我心说。忽然就听到又是一声传来,我咳嗽了几声,发现唾沫中已经开始带血. 就弯下腰来。忽然,洞穴壁上,也亮起了手电光。
我转头,仔细往那里看,那里的手电暗了,有一个声音叫道:“小三爷!”
“潘子!” 我惊了一下,但是没法靠过去看。对方道:“小三爷,快走。” 声音相当微弱。接着,我听到了一连串的咳嗽声。
“你怎么样?” 我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潘子在黑暗中说道:“说来话长了,小三爷,你有烟吗?”
“在这儿你还抽烟,不怕肺烧穿?” 我听着潘子的语气,觉得他特别地淡定,忽然起了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哈哈哈,没关系了。” 潘子道,“你看不到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我心中的不祥感越来越其,道:“别磨蹭了,赶快过来,你不过来我就过去扶你。” 说着,我用手电去照,隐约能照到他的样子,我就意识到为什么前几次我都看不到他
潘子似乎是卡在了岩层中,我扩大了光圈,一下子就看到,他的身子融在岩层里,成了人影。
潘子的咳嗽声传来,我一下坐在地上,问道:“怎么回事?小花他们呢?”
“花儿爷应该没事,其他人都死了,那玩意儿太厉害了,我醒来的时候就在这儿了。” 潘子道。
“你等我,我过来,我帮你砸开。”
“千万别过来。” 潘子道,“小三爷,你不知道我在石头里的部分现在是什么样子。你过来也不可能救得了我,太危险了。小三爷,你有烟吗?你先把烟给我,我和你说几件事情。”
我看不到潘子,但是我忽然就觉得浑身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意识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气氛。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气氛,但是我能知道。
“小三爷,烟!” 潘子虚弱地叫着,“我没时间了。”
我把烟和打火机拿了出来,问潘子道:“你在哪儿呢?”
那边的手电亮了起来,我找了一个丝线少一点的空当,把烟和打火机都扔了过去,我不知道潘子有没有接到,就听到潘子叫了起来:“小三爷,你就不能靠谱一次吗?你把烟先给我点上不行吗?”
我脑中一片空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潘子道:“小三爷,别点烟了,你背上是不是有枪?”
“有!” 我道。
“把枪给我。” 潘子道,“小三爷,我得自己给自己来个了断。你走吧,如果有时间,我还想和你聊会儿。但是你也没时间了. 你也没没工夫可怜我,等下你要是过不去,就会和我一样,你快走吧如果你能出去,记得找人搜索整片后山,花儿爷出去后,一定是在后山。”
我把枪甩了过去,就听到了潘子的笑声:“得了,小三爷,好家伙,想不到临死前拿到的是这种枪,这对着脑壳打都不一定能把自己打死。”
我站了起来,就听到一声枪响,接着,潘子就笑了起来:“小三爷,走吧。”
“别催我,我前面的路也不那么好走,等下要是挂了,咱们在黄泉路上还能做伴。”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 随后,我就听到一声拉枪栓的声音.“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你想干什么?” 我问他。潘子道:“你往前走吧。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 潘子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
我往前小心翼翼地探身过去,心中的酸楚无法形容,才迈过去一步,一下子我的后脑勺就碰到了一条丝线,我心中一惊,心说死就死了。瞬间,我听见一声枪响,丝线上的六角铜铃被打得粉碎。
“大胆地往前走!” 潘子笑道:
我继续往前走,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根本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我一步一步地走着,就听到枪声在身后不停地响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撒那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
我终于走到了独木桥的尽头,走进了通道里。
雾气已经逐渐笼罩了整个洞穴,我几乎无法呼吸,只得往前狂奔。忽然听到身后一声枪响,潘子的声音消失不见了。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一路往前狂奔。前面又出现一个楼梯通往水下。我跳了下去,等我浮起来的时候. 已经在那个全是水潭的毒气洞中了。胖子把我拉了起来. 说道:“行啊,我都已经在给你念往生咒了,想不到你还活着,”
“继续念。” 我对胖子道。
边上就是通道,我们一路冲进去,一下就回到了之前熟悉的那条通道里。不知道是什么驱使着我们,我们觉得非常地恐惧、害怕。我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只是一路狂奔下去。终于,我看到前面出现了光亮,接着,我们一下就冲了出去。

知乎用户 郑云天 发表

默默的说《佣兵天下》里面池寒枫死的那一幕。。。。。。。

知乎用户 Lily 发表

连环画的三打白骨精。
唐僧死都要赶大圣爷走的那段,临走前大圣爷要给师父磕头,可唐僧不接受,大圣爷抬手就是三根毫毛(后来才知道这是观音给的救命用的)分别从四个方位拜了下去。
干你妈,
大圣爷真是爷们儿。

知乎用户 我是一只小萌刀 发表

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唯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及籍没,家无余资,独正室鐍钥甚固。启视,则上赐蟒衣、剑器也。

看的是电子书,本来以为当年明月会一直风趣下去,可他却总时不时很认真地跟你说一件也许让人看起来很傻的事,尽管我知道东林党袖手谈心性,一死报君王,对明朝也许没什么帮助,可那其中闪光的几个人,那几件事,看一次,哭一次。
对于于谦这个人,我无法评价,心向往之。

知乎用户 魏甚麽 发表

《活着》。

对于《活着》,我是先看的电影。

然后,在看和电影《活着》相关的一些资料时,才得知电影改编于余华的小说《活着》。

我想,电影里,富贵的日子都过成那样了,小说里,富贵能惨到哪去?

小说看到最后,虽然我一直忍着,但眼泪在眼眶里打了几个转之后还是流了下来。

并且,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知乎用户 李想 发表

平凡的世界
为少安,也为少平……
让青春继续
第一部,致青春而已
剩下的几部才是真的震撼

知乎用户 瞬儿哥 发表

4.18 更新

这篇回答不是我得赞最高的一篇,但是是我写的最用心的一篇。大概是因为动了真情实感吧。听到有人说要我给建议,想了很久我还是没能提出来。一来是我没多少丰富的阅历给别人当人生导师,二来是你最想要的东西,只有你自己知道。很多时候阻挠自己去行动的,是害怕失败的恐惧。可是恐惧的最深处,藏着人前进的巨大动力。鸡汤我就不写了,没意思。反鸡汤倒有点。你们看到我在网上写的字,可知现实里我是什么样子?我每天和绝大多数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得日子,一样要面对生活的种种失意,不得志。有时难过的原因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大材小用,而是因为一些极其琐碎,甚至是看起来不值一提的小事儿。我倒是想塑造出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事业爱情双丰收。可是事实是,要我四字概括我现在的人生的话,一事无成。依旧是个浪荡子,依旧过着混乱的生活,依旧处理不好各种感情和人际关系。若要说非得找出什么特别的话,那就是我对于自己渴望的的东西存有着一种不死的渴望。虽九死其犹未悔。南墙撞了无数次都回不了头。一生热爱,回头太难。

我写的东西没办法给你多大激励。你看了,感动了,然后呢?你以往看过的东西不会少,可能个个都比我好,可是你只是扫一眼而已,就忘了。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关注这个话题。我是因为情绪低落,无法判断自己究竟是需要一场长跑分泌的多巴胺还是一场与智者的精神对话。好像我看完这些书,体验了他们的人生,明白了众生皆苦,我自己心里会好受一点。同理,你看过别人旅途艰辛,就得到了安慰。可是你的路,终归还是要你自己走。

望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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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看哭,简直失声痛哭不能自控。

未曾彻夜痛哭者,不足以语人生。

书名如下:

ELECTION BY TOM PERROTTA

THE VIRGIN SUICIDES BY JEFFEREY EUGENIDES

无声告白

前两本看哭倒不是因为多感人,是因为不知所云。它们是我写作课的必读书籍,咬着牙看完了,上课听着老师讲 Suburban Dream 其实也就是 American Dream 一脸懵逼。折回去找 native speaker 问他们啥是美国梦,马丁路德大叔的 Everyone created equal 还在我脑海里嗡嗡作响,我就以为是人人安居乐业了,结果半点联系都没有。美国人自己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摊手。上课的时候小组讨论,我们交换 Essay 时我想着有幸拜读一下各位同龄大师们的作品了,让我这个菜鸟飞一飞。结果我们互相读完以后,大家交换的眼神都很复杂,传递出来的都是” 都特么写的什么吊玩意儿” 我看诸君多傻逼,料想诸君看我应如是。

这两本书的 essay 占据总成绩的 60%。好气噢还要保持微笑。一遍一遍的改 essay,前后我拍着胸脯至少改了十遍不夸张。老师的 office hour 次次都能看见我站如松候在门口,一脸和蔼可亲(好像不对)的望着她。就差狗腿的跪下给慈禧请安了。若是有结果有回应我就罢了,偏偏即便这样,写作水平仍旧没有进步,或许进步太小以至于我忽略了。我真的就想放弃了。你说人生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可以接受。哪怕辅满荆棘,我也愿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但你不能让我看不到任何一点希望。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图书馆彻夜通宵。手里握着冰咖啡,坐在电脑前,塞着耳机一遍一遍的放 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我根本写不出教授想要的东西,甚至这两本书我看不出任何一点从教授嘴里脱口而出的中心思想。出国一来一直都是顺风顺水,不说成学霸吧,至少在任何科目都没有被吊打过,偶尔还能带几个小伙伴飞一下。不是自夸,我总觉得自高考落榜以后人生仿佛开了挂,很多毛病都戒掉了大脑也在一瞬间开了窍。可是那一刻,我是真的怀疑人生了。

我把自己看太高了,以为只要花心思去做没有做不好的事儿。我说要一遍过就是一遍过,还曾口出狂言任何低于 A - 的课我就 drop 掉。我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根基太弱,浪荡了这么十多年,凭什么在这短短的一段时间就想着超越别人稳扎稳打做出来的成绩?

当时的我和小伙伴俩人窝在图书馆,当时已经凌晨三点了,她冲着我咧嘴一笑,脸色苍白,嘴巴太干了一笑就裂出来几滴血珠。我从口袋里摸索出一支润唇膏扔给她。我俩靠在沙发上,我困得不行,睁着眼睛强行把剩余的章节扫了一遍。继而我笑着问她:” 说好的留学生夜夜笙歌,纸醉金迷呢?” 她也嘿嘿一笑。想起白天课余时间刷到的朋友圈,太多人生赢家了。各种美食,世界打卡。要么各种四大 offer 在手,要么是学术类的学霸,保底选择都在 TOP10,四年下来 GPA 3.99(满绩点 4.0)所以那句 Peer pressure is huge 不是扯淡啊。太 Huge 了,这座五行大山,我很难翻过去了,好像只有等死了。被压死,怎么听都感觉色色的……

改到忍无可忍了,我终于找教授正式谈了一次。我小心翼翼的问她,我能保 A 吗?只要她点一下头,什么也不说了,我就是跪着也要把这两篇写出来。她犹豫了,没说话。鉴于这门课只有 5 个 level,我问,能保 B 吗?她看着我欲言又止。我心里已经有答案了。说了句谢谢就出门了。扭头就进 Academic Affairs 把这门课的 withdrawal 单子拿到手了。说实话,要 drop 这门课的心情,和要打掉一个孩子差不多…… 我花了多少心思多少时间在这上面,那些空了的咖啡瓶可以作证。我把单子递给了教授,她拉着我再三挽留,让我还是有种这段时间的努力还是有人看见的欣慰。回到图书馆,一身轻松。其他的课程与我而言几乎没有难度,我可以开开心心过剩余的学期了。可是为什么,我还是有点难过。

夜深人静,大家都走了,我依旧赖在图书馆。手里翻着 kindle,销售榜首的那本无声告白只看了一点。我看书很快,囫囵吞枣一下子就扫完了。结束后是一阵心悸。一只无形的手把莉迪亚这个小姑娘,一步步的推向深海。曾看过一句话,唯有死者十七岁。太多人渴望死在年少,就不用面对成长伴随而来的压力和期待了。Suburban Dream 里面的有一条就是去异求同,每个人都必须保持高度的一致,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在规定的年龄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按照规定的轨迹成长,子承父业,父亲种地,我就回来接手麦田。父亲做医生我就学会握手术刀。父亲周旋于名利场,我就要学会看众生相,学会千杯不醉,哪怕事后吐成狗。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到底想要做什么。从来有很多人希望你飞得越来越高,却从来没有人在意你飞得累不累。无声告白里还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只为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最真的自己。」我想起有次醉酒后失言,忍不住对步步紧逼的家长吼了几句,” 你以为我不想努力?我有多努力才走到今天你不会知道。我的每一分汗水我自己都认可。天知道我有多想成为你们的骄傲。”

一个对我影响很大的恩师说过一句话,一切景语皆情语。很多时候,感动人的不是书本身,而是因为书触及的感情。比如日常看我亦飘零久,十余年,深恩负尽,死生师友这句话最多涌起来淡淡的伤感。可是换做另一个场景,我在时代广场,灯火通明的跨年夜。本地人一脸的喜气洋洋,手捧着 Starbucks 喷出一口口咖啡味的新年好。倒计时的数字映在巨大的荧屏上。在烟花爆炸在万丈高空的一刹那,我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上面这句话,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躲在大衣里,和着萧瑟的风,一起呜呜作响。出国也好,求学也好,此刻的孤独是你自己选的,再苦也给老子咽下去。

是啊,无论选择了怎样的路,一旦选择,就没有回头路了。你想要轻松,那爱你之人就多一点负重。物质守恒,不过如此。这点责任,不是你抗就是他们来抗。还能孩子多久?

弱冠之年,肩膀上除了风,还要扛上责任。

珍惜每一次看书消遣的时光,越长大,这样的自由就越加的弥足珍贵。治愈的书,你多看一本,你心灵上的伤就缓缓愈合了一点。你的前半生似烂泥,连哭都怕失礼。你的原生家庭给你的伤害远多于爱和关心,你不懂表达,不懂爱人。你不知道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都易碎。为什么每每失去,还要遭受惩罚。你回避型依恋,你养成讨好型人格,更有甚着,形成自毁型人格。你自暴自弃,沾染了各种恶习,反正没人爱你。得不到,就毁掉。一个又一个干净的你被你亲手捏碎,化作尘埃。而你后来遇到的人,读过的书又化作神灵,将破碎的你一点一点补好。他们将你软软的握在手上,告诉你,其实是不必害怕的啊。

知乎用户 姜小白​ 发表

《许三观卖血记》。

不算单亲家庭,但比单亲家庭更单亲,父亲早年是个王八蛋。
所以对 “爸爸” 这个称呼很陌生,没苦涩,但太平淡,没味道,就像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一样。小学被不懂事的孩子嘲笑 “你爸爸不要你了” 的时候,对它很幽怨,反感这个称呼。
年龄大点,家里也变化,关系都有改善。可心底里刻太深的东西,很难平和的。只要家人都在,就没关系,但留下我跟他两个人单独处一间房,要了命,尴尬。我最怕他惭愧所以各种讨好我,一对我好我就犯恶心,想发脾气。如果不咸不淡不搭理,反而和睦。可非来讨好我,是自讨没趣,找架吵。
以为这辈子都体会不到什么是 “父爱” 的感觉了。

可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哭的一塌糊涂。感触特别深,许三观到最后变成了真正的父亲,这段父子情把血缘关系排开了,却又是最真挚的父子情义。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 “父爱”。平和许多,后来看《第七日》的时候,老瓶装新酒,可瓶子其实变了,味儿就不对了。虽然也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可跟《许三观卖血记》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在许三观身上,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自己家里哪一位糟糕的父亲。

又再大一点,懂得把自己跟他分开,懂得分开的认识到他除了父亲的身份,也是 “男人”,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人。他有失败的人生,对家庭不负责任,抛妻弃子养小三,吃喝嫖赌抽不管家人,可从人的角度,他只是输给自己了。这样的人其实挺多,他可耻的一点在于他结婚又生孩子,害别人了。如果只是一个光棍,这样不羁或许还有几分风流。路遥也写了这样的人,王满银,把跟她一起卖假表的女人带回家,跟兰花睡一个炕。这种剧情,真是人生。

余华笔下的许三观,其实有个愣,但他真挚呀。该讨厌时讨厌,谁让你不是我亲儿子的,该不亲就不亲。可时间这东西吧,它很复杂,恰恰调和的又是最复杂的人心,所以看到许三观最后,我哭了蛮久的。

自己也曾暗暗发誓,要让家里哪位老了之后,让他好看,让他后悔的。可真到年纪了,不知不觉就不忍心了,有些东西修改不了,带着埋怨的恨。可同时又有些东西慢慢包着这股恨,修补不了,好歹把疤痕改成个纹身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我一次因为一本书大哭。感动于许三观态度地转变。

知乎用户 Summer 周 发表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高二生日的时候朋友送的第一部,后来想知道结局,但为了省钱就下了电子版看的第二部
实在太相似
看完最后的番外已经泪流满面,但因为是在家熬夜看的,怕家里人知道,都不敢哭出声

知乎用户 水货 发表

三国演义

关云长败走麦城
陨大星汉丞相归天

知乎用户 谷堆上的猫 发表

可能没有很多人听说过的吧,叫《天蓝色的彼岸》,《the great blue yonder》。
是一本童话书,我小学的时候从好朋友手里借到的,看了第一遍,一个人在家哭的很难受。
主题是死亡,小时候的我对于死亡的认知,可以说它是我的启蒙老师。
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意外去世以后灵魂飘回人间,看自己的亲人朋友在自己离开后的生活。

“《天蓝色的彼岸》是英国作家艾利克斯・希尔创作的儿童文学。

小说讲述了因车祸死去的小男孩哈里,牵挂着爸爸、妈妈、姐姐和朋友,在幽灵阿瑟的帮助下,重返人间和他们做最后的告别,表达自己生前未来得及说出的爱的故事。”——百度百科

有人为他痛苦,但有人仍旧按自己的路生活,他们并没有因为朋友的离去而改变很多。

所以呀,世界那么大,人那么渺小,要好好为自己而活。死亡也不是终点,我想我们会以另外的形式延续生命。

“绝不要让你怨恨时,让太阳下山。”

对死亡的解读,这本书很纯粹了。还是建议年轻人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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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有知友想让我推荐几本喜欢的书,首先阐明文化背景:高三狗,文科生,非主流过。

前些日子刚看过《穆斯林的葬礼》,小说情节引人,文笔通透,有梦想有爱情有家庭有信仰有命运,看过感触还挺深的,高中语文老师一直推荐。

个人比较喜欢《1984》,就是乔治奥威尔的那本反乌托邦小说,里面一些情节和我偶尔的一些疯狂想法不谋而合,看起来很有意思。

因为喜欢李健,按照健哥的书单囤了一些书。看了三本余华的,最喜欢的还是《活着》。剩下两本看的是《在细雨中呼喊》和《兄弟》。

散文喜欢汪曾祺,有一本散文集《受戒》,汪老笔下的百姓生活平淡有味,感觉算是温暖。柴静的《看见》应该定义为随笔吗(我其实不大清楚分类了)也是很好的,借同学的读过后专门买了一本。

知乎用户 Lucy 发表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从这部开始卢娜登场,开始揭开格里莫广场十二号的秘密,开始重振旗鼓正面对抗,开始死主角。

至今不能接受他倒在帷幕后面,好像他摔倒用了很长时间,当他向后摔倒,通过了拱门上粗糙的帘子时,他的身体蜷成了一个优美的拱形。那个帘子飘动了一阵子就好像一阵狂风吹过一样,然后归于平静。

后来的每一部都有泪点… 在这之后哭得最惨的是多比,邓布利多,斯内普,弗雷德死的时候。

啊想想就 sad

知乎用户 西西弗斯 发表

《亮剑》,一下子就想起十多年前看的这本(电视剧也是非常精彩,可
惜只拍了原著的一半),看到末尾处,李云龙自杀,被看作是畏罪自杀,明面上几乎无人敢提,真正的战友,忠诚的部下全把哀痛藏在心底…… 楚云飞得知消息后,从海峡对岸用高功率喇叭发来了悼词…… 身经百仗,枪淋弹雨,从红军到解放战争,那么艰难危险的征程都挺过来了,没成想死在 “自己人” 手上,而争斗了半生的“敌人”,却惺惺相惜,为其争鸣…… 读到这,一股压抑如同溃堤洪流,直奔而下,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

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著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 “…… 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 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侯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 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 猿臂故,将军无功极…”

知乎用户 lcaruz 发表

《红楼梦》
贾母病逝;
妙玉则遭强盗掳走,不屈而亡;
王熙凤失势,郁郁而终。
林黛玉泪尽而逝,
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撒手而去。
贾、史、王、薛从繁荣走向衰亡,恍如南柯一梦。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知乎用户 亦真 发表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的《边城》

《边城》,对我而言,看一遍,哭一遍,感动一遍,治愈一遍。

《边城》严格意义上不能算一本书,只能算沈从文集中的一个中篇小说,第一次接触它,是小学的时候去旅游,从湘西沈从文故居买回来的《沈从文全集》。

那个时候年纪小,不爱看沈先生的书,觉得他的文字拗口,他的很多文章是文白夹杂,故事也无趣。看《边城》的时候,不懂也没经历过爱情,只是为故事里翠翠爷爷的死,流下了眼泪。那个夜晚的雷雨,伴随着白塔的倒塌,还未能完成最后心愿,却被命运彻底击垮的老祖父,悲凉地死去了,只留下翠翠一个人。
我看到这段的时候,想起逝去的亲人,哭得歇斯底里。

后来《边城》作为课文出现在高中课本上,同学们对这段节选没有什么很大的感觉,在充斥着压抑空气的教室里,我再翻出书来,重读完整的故事,为翠翠还没开始的爱情就匆匆结束了的爱情,再次流下眼泪。
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埋着头默默流泪,看课本居然都能看哭,觉得很丢人。

结果那天晚上的语文晚自习,老师放了《边城》的电影,全班女生哭成一片,我一个人仍然默默地竟觉得自己白哭了一场。

高中毕业,到了大学,再读《边城》,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悲剧,让经历了高考考砸、与男朋友分手、放弃交换生机会抑郁的我感同身受,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年岁稍长了,却越来越喜欢沈先生,在图书馆借了他所有的作品,沉下去品尝去咀嚼,能读出其中的苦味,然后,是苦后的回甘。

沈先生多情,为了追求张兆和,他写过许多流传的情书,他还写过:“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沈先生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如是。

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没有结果的等待。生活还在一如既往地继续,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但回忆起来,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想再去一次湘西,再去一次茶峒,再看看渡口的吊脚楼和老爷爷的拉拉渡,再看江水缓缓地在我脚下流,两岸的杨柳依依。然后没有原因地,我想起我深爱过的人,想起这世事无常的生活,然后继续,边走边等。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知乎用户 套马的汉子 发表

系统解剖!!!!!!!!!!!!!!!!!!!!!!!!!!!!!!!!!!!!!!!!!!!!!!!!!!!!!

知乎用户 爱笑的小枫 发表

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最爱的一本书!

三千春江水,只求一瓢味。

那一朵娇艳的玫瑰, 只有四颗刺, 却抵御了世界的贪嗔痴!

“驯服” 之后, 我们是彼此的唯一了吗? 是。 但你得花很多时间的噢。

待天光,赴淼茫, 路逢才子佳人, 走过金黄的麦浪。

慢慢地, Ta 成了你生命里不可缺的部分。 和 Ta 相处,已成习惯根深蒂固。

一瓢饮,是两颗心的交沁。

哪里是源? 天之涯、海之角。 涓涓流,潺潺涌; 涴演昆仑之巅, 滢洄九嶷之涧。

缘分与感情,是好几世修来的福气。 读完《小王子》,希望你能学会暂停, 多陪陪孩子、家人,和所有你爱的人。

祝你幸福

翻开书,读到的第一章,眼睛已经不由的有点湿润。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但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不记得这点了。

我恳请读到这本书的孩子原谅我把它献给一个大人。我有正当的理由: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我还有个理由:他能理解一切,包括给小孩看的书。我有第三个理由:他生活在法国,现在又饿又冷。他需要安慰。如果这些理由还不够,那我就把这本书献给这个大人从前当过的那个孩子。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但这很少有人记得)。我把我的献辞修改为:献给小时候的里翁 · 沃斯

小王子告诉我们,真正的成长,不是随着年纪的增长,被社会打磨成一样的世故与圆滑,而是在生命的成熟中,仍保有一颗纯真的童心和一颗善良的爱心,用心去体会生活中最纯粹的快乐。感谢小王子,让我们在繁杂的俗世中发现这样一颗童心,就如同一泓清泉滋润干涸已久的心灵,学着用心去发现生活的喜悦与忧伤,找到那些隐藏在心底深处的爱与纯真。 选取一些让我喜爱的分享给大家:

1. 有一天,我看了四十三次日落。”

过了一会儿,你说:

“你知道…… 当一个人满怀悲伤的时候,总是喜欢看日落。”

“你看了四十三次日落的那天,你就是如此悲伤吗?”

小王子没有回答。

2. 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当然了……”

“比如说是花。如果你爱上了一颗星星上的一朵花,那么,当你在夜间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就会感到甜蜜愉快,觉得满天星星都开遍了鲜花。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株花,而这株花只长在成千上万颗星星中的一颗上,那么观看星星就足以让这个人感到快乐。他会自言自语地说:“我的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 但一旦绵羊吃掉了那花,那对他来说就是所有的星星都突然熄灭! 可是一朵花未必会和自己在一起。有时候朋友们会安慰你。如果你因失去了 ta 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更多。 你深爱的人在别人眼中或许只是无数星星中的一个,也只是千千万万玫瑰中的一朵。但是你付出了感情,ta 就变得弥足珍贵。这世上任何珍贵的东西都替代不了人类的感情。因为爱,有的人放弃财富,有的人放弃王位,有的人倾其所有。因为在他们眼里,离开深爱的人失去的不是一朵花,错过的不是太阳,熄灭的不是所有星星,而是整个宇宙. 而这些唯有懂爱的人才能体会,无关于值不值得。

3. 对我来说,你就和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模一样。我不属于你,你也不属于我。对你来说,我跟成千上万只狐狸也一模一样。但是,如果你和我认熟了,我们就谁也离不开谁了。那时候,我在世界上只有你,你在世界上只有我……

这是一本可以治愈人的书。

你我都是小王子。

知乎用户 钟瑜 发表

《若星汉天空》 作者今何在

魔族被人类从地面赶到了地底,为了能够重返地面,他们用了上千年的努力,牺牲了无数的勇士。

最后一次大迁徙中,他们唱着战歌:  

**看天边的惊雷 炸响了 炸响了  **
看海上的风暴 咆哮了 咆哮了
  看天国的神殿 动摇了 动摇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地下汹涌的熔岩 喷涌了 喷涌了
  山中沉睡的巨龙 长啸了 长啸了
  魔王狂怒地召唤 听见了 听见了
  我仰天大笑
  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我们要重返阳光之土!
  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无数亡灵生物的围剿下,义无反顾的向上,向上,向上!!为了千年之前的家乡,为了回到被阳光照耀的地方。
魔族用无数勇士的牺牲,从地底杀回地面,很多在战争中过了下来的战士,却在地面被阳光刺瞎了双眼,因为他们想用自己的眼睛代替永远长眠在地下的同伴,再多看一眼太阳……

当时真的看哭了。

知乎用户 王俊杰 发表

九州缥缈录

知乎用户 宋小君 发表

是《红楼梦》。

有些书,还真不能看的太早,不然体会不到其中的意思。

我中学谈了一场恋爱之后,才看《红楼梦》,尤其喜欢宝玉和黛玉一节。

甚至常常跳着看,只为了看他俩在一起的打情骂俏。

看到宝玉给黛玉讲段子,杜撰古今人物通考,说老鼠偷香芋。

雨夜里,宝玉去看黛玉,临走的时候,黛玉给他穿雨衣。

再结合着自己正在经历着的热恋,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后来,因为高考,我和初恋被硬生生地拆散。

我看到黛玉终究香消玉殒,几乎无力再往下看。

想到自己的遭遇,近在咫尺,却不能在一起的女孩,很久都提不起兴致看完整本书。

直到多年以后,才补完了后面的 40 回。

现在,仍旧不敢常看这本书,一看就想起初恋,还是久久不能释怀。

后来,我才明白 “少不看红楼” 原来是这个意思。

知乎用户 阿槑 发表

其实本人看书很少会哭。以前年纪比较小的时候,一直觉得看书看哭了实在有些丢人,最多会觉得心情沉重,因此我对第一次哭的印象比较深刻。

记得高一的时候看了余华的《活着》,当时看完整个人被震住了,我喜欢上了这个作家。于是不久之后,我打开了《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刚开始觉得很有意思,看到第四章许玉兰生产时还很不厚道地笑了。之后当许一乐离家出走被找回来的情节,现在看了仍觉得感动。

许三观把一乐背在身上,嘴里不停地骂着小王八蛋,小混蛋…… 我养了你十年,到头来我才是个后爹…… 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爹了……

一乐看到了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也不知怎的,看到这眼眶倏地就红了,然后就落泪了。觉得很温暖,那么普通平实的文字却有着如此打动人心的力量,真心是服的。

知乎用户 老王子 发表

《亮剑》这本书,真正的精彩恰恰是没编成电视剧的那部分。

十年动乱期间,赵刚等一众战友纷纷离世,面对现实的乱象,李云龙悲痛万分,也被关入狱中,段鹏,梁军,林汉等一帮部下前往劫狱,救出李云龙,而李云龙却拒绝了逃离,默默回到家中开枪自杀,田雨在狱中得知消息后,也割腕自杀。

书中最精彩的部分是下面这段,看得我泪流不止:

“多年以后,在李云龙将军恢复名誉、平反昭雪的大会上,在大会将要结束人们即将散去时,从门外匆匆赶来三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者,他们都穿着便衣,腰板挺直,动作敏捷,与会的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曾是职业军人。这三位老者刚刚走进会场,猛地看见李云龙将军的遗像。他们突然像遭到雷击般地僵住了,顷刻间三人跌跌撞撞地扑倒在遗像前,为首的老者发出一声凄厉的喊声:“老首长,我的老首长啊,我们来看你啦……” 说罢泪飞如雨,三人都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号陶,久久的、不间断的痛哭声使在场的人们无不为之动容……”

“ 他们离去时留下一束鲜花,在花束的红丝带上没有任何署名,只别着一颗金星,由于年深日久,金星的镀金层已经氧化褪色,变得暗淡无光。与会的大部分人都不识此为何物。只有几个退役离休的老军人一睹此物,都不禁老泪纵横,烯嘘不已,老人们告诉年轻人,这是 1955 年解放军授衔时代表将军军衔的将星……“

” 又过了二十年,这个城市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临海滨的一座哥特式小楼前,来了一群中年男女军人,他们按响了门铃。小楼的主人是个来大陆投资的台湾商人,他曾在军中服役过,认得军衔,他发现这些军人的军衔都不低,其中有一个少将,其余都是大校、上校。军人们很有礼貌地提出请求说,他们曾经在这座小楼里度过了童年;今天是特地从四面八方赶来故地重游,不知主人能否满足他们的请求。“

” 商人是个好客的人,既然是此楼的前住户,当然有权利参观一下故居,这和他也是一种缘分,更何况这些人都是一些有身份的高级军官。

” 主人热情地领着军人们参观了楼上楼下所有的房间。军人们又提出能否去后院看看。主人说当然可以,他把客人领到后院时,客厅里的电话铃响了,主人抱歉地请客人随意参观,自己匆匆去接电话。电话是有关合资项目的事,主人谈的时间稍稍长了些,当他放下电话匆匆赶到后院时,不由被眼前情景惊呆了,这些穿着笔挺的毛料军服的军官竟齐崭崭地跪在院墙前,抚摸着墙面的点点斑痕,正哭得像一群孩子…… “

时至今日,再次回看这些文字,仍忍不住两眼潮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佣兵天下,说不得大师写的,应该是迄今为止对我写作影响最大的一本网络小说。

当最后大青山死的时候真的是哭的稀里哗啦,靠着绿儿暴走,看着他对艾米说,来世再做兄弟。

这个像青山一样伟岸的骑士,最后倒下了。

这么多年都在等续集,有的人等的是那个狡猾的艾米哈伯,而我一直在等着这个雪山里的少年,大青山。

知乎用户 虞窦馥 发表

我的初中语文老师,
讲课文前会给大家通读一遍。

那节课讲《背影》,
她读着读着就捂着嘴哭了出来,
奇怪的是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时我们悄悄探着身子看她还疑惑地交头接耳的样子。

现在想想,
真羡慕她啊,
真羡慕那个时候的自己啊。

知乎用户 诙谐的营业员 发表

“04.24,和 Sakura 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
“04.25,和 Sakura 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
“04.26,和 Sakura 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 Sakura 在,所以不可怕。”
“Sakura 最好了。”

by《龙族 3》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结尾葵花离开以后青铜对着河岸大声喊出葵花的名字时我的眼泪真的止不住的流。
本来我是在客厅里看的,当时我爸在看电视,看到最后我躲回房间继续哭。

这是我第一次看书看到哭,时间大概是在小学三年级。
后来我又陆续看完了曹文轩同一个系列的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根鸟》等,每一本都很好看,尤其是根鸟,对我有很大的触动。

前几天跟小伙伴聊天的时候无意间聊到《淘气包马小跳》里面的情节,打雷的时候宝贝儿妈妈在他老爸不在的时候说雷电交加的天空就像一幅变幻莫测的水墨画。
我们同时对这个情节印象深刻,其实我对淘气包马小跳里面的很多情节都印象深刻。
长大以后我才发现,让我印象深刻的很多事情都发生在小时候,让我感触的很多书也是在小时候看的。

好想回到小时候啊。

知乎用户 东东枪 发表

我回忆了回忆,很可能是《高山下的花环》……

知乎用户 杜宾斯基 发表

《追风筝的人》高一晚上,十一点半。看到最后那一句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眼泪毫无征兆。
突然感觉自己时空穿梭回到他们小时的时候,哈桑每次给阿米尔追风筝都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获得内心的救赎之后,阿米尔终于说出了这一句。泪流满面

知乎用户 葛小星星 发表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初中的时候看许三观卖血记,只觉得主人公疯疯癫癫,行文也神神叨叨。后来读了《活着》,真是字字血泪,压抑又难以言喻,看到最后,只能叹一口气。

高中末想读《兄弟》,有一次我和父母在南通书城,我拿了这本上下册,然后交给我妈,接着去逛其他书去了。我妈闲着等我,在那里随便翻《兄弟》,于是看到了好多女人屁股的描述(李光头的个人爱好啊),于是等我来了,婉转的说这书是不是不太正经。我想了想,于是把书放回书架。

后来大一时候重新开始读《许三观》和《兄弟》,才觉得许三观哪里是神神叨叨,它表达的痛和悲哀也是深入骨髓。

而《兄弟》,上册也是深入骨髓的痛,下册则神经质的带了些奇幻,却是对社会的揭露在嬉笑怒骂间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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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白灼 发表

《夹边沟纪事》
没哭,全程含着眼泪和愤怒看完。

知乎用户 二两 发表

<盗墓笔记>,潘子牺牲自己护送吴邪出山洞的那一段,真真的被潘子的忠诚和无畏感动。

我站了起来,就听到一声枪响,接着,潘子就笑了起来:“小三爷,走吧。”

  “别催我,我前面的路也不那么好走,等下要是挂了,咱们在黄泉路上还能做伴。”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 随后,我就听到一声拉枪栓的声音,“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你想干什么?” 我问他。潘子道:“你往前走吧。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 潘子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

  我往前小心翼翼地探身过去,心中的酸楚无法形容,才迈过去一步,一下子我的后脑勺就碰到了一条丝线,我心中一惊,心说死就死了。瞬间,我听见一声枪响,丝线上的六角铃铛被打得粉碎。

  “大胆地往前走!” 潘子笑道。

  我继续往前走,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根本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我一步一步地走着,就听到枪声在身后不停地响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撒那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

  我终于走到了独木桥的尽头,走进了通道里。
  雾气已经逐渐笼罩了整个洞穴,我几乎无法呼吸,只得往前狂奔。忽然听到身后一声枪响,潘子的声音消失不见了。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一路往前狂奔。前面又出现一个楼梯通往水下。我跳了下去,等我浮起来的时候,已经在那个全是水潭的毒气洞中了。胖子把我拉了起来,说道:“行啊,我都已经在给你念往生咒了,想不到你还活着。”

  “继续念。” 我对胖子道。

  在回来后大概三个月的时候,我为潘子举行了一场很小的葬礼,做了一个小小的追悼会。潘子的衣冠冢与大奎相距六个牌位,大奎墓前没有人扫墓,已经一片狼藉,我简单地清扫了一下。之后,便帮潘子去处理他生前没有来得及处理的一些琐事。

  我进到潘子的出租屋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有一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筷子就在边上,碗中的一碟霉豆腐已经完全变黑变干了。

  显然,潘子离开之前,正在吃这碗面,他连收拾都来不及收拾就离开了,从此再也无法回来。

  我总觉得,他是知道自己肯定回不来了,所以没有做任何处理。

  我在桌子前坐了一会儿,开了两瓶啤酒,自己喝了一瓶,然后把这碗面倒了,把碗都洗干净。接着,我出门找到了潘子的房东,把拖欠的房租全补上了。

  那房东还很好奇:“那哥们儿人呢?”

  我想了想,就对他道:“回老家娶媳妇了。”

  这是我认为的潘子最好的结局了,他本来有机会脱离这个圈子的,但是他选择了一条老路,虽然我不知道,他更喜欢哪种结局。以潘子来说,他说不定更喜欢现在的结局,但是,对于外人来说,他选择的还是错误的。

知乎用户 谁是 nayan 发表

One loves the sunset, when one is so sad.
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有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过了一会儿,你又说:
“你知道,悲伤的人会爱上日落的。”
“那么你是很悲伤了?” 我问,“看了四十四次日落的那天?”
小王子没有回答我。
——《小王子》

你在 612 星球找到了你的玫瑰吗?

知乎用户 孙天任 发表

蒙泰里尼希望感化死囚,而牛虻用恶毒的语言刺伤神父,以让他把自己赶走。
因为再待一会,牛虻就要忍不住泪水了。

知乎用户 卡瓦菲悠 发表

谢邀,《金粉世家》。

“她走过 唯独她走过 让你停下了脚步”——

是最初认识到的,最好的爱情。

知乎用户 崔占健 发表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知乎用户 小聪明伴着小糊涂​ 发表

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贾平凹的《废都》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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Σ( ̄。 ̄ノ)ノ
~~~~~~~~~~~~~~~~~龙应台的文章:《目送》
附全文:
目 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 “噗噗” 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知乎用户 Jesse 发表

中学时读龙应台的《目送》。

写父亲时,父亲已走,写母亲时,也即将目送母亲离去,写与孩子的相处时,看到的是他们背影以对,人生走到这里,是四顾苍茫,唯有目送。

看到封面语就没忍住: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庆幸十七岁的眼睛触碰到五十岁的笔,致肆意妄为的盎然年华。

知乎用户 皮耶霍​ 发表

《全国中小学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真题模拟》
看见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看到这本书三个小时后,我就热泪盈眶的接受了自己就是个傻逼这一事实。

知乎用户 追风筝 发表

许三观卖血记!

知乎用户 西伯利亚之王 发表

茶花女

2016.01.09 添加照片

好几位朋友都在留言里表示了的赞同,也让我回忆起了最初阅读此书时的强烈情感。话说当初我还用小本子抄下了许多名著上的经典段落和人物独白,虽然说字丑的没法看,但还是决定分享出来,也算是纪念一下过去无数个被触动的瞬间。(第二张 Holmes 还拼错了哈哈)

知乎用户 灼风吹吹​ 发表

田维的《花田半亩》

有空再详细更

知乎用户 秋雨 发表

本科抽象代数的教材。

Literally 哭了出来。

不过其实也不完全算是看书看哭的,也有听课一分功劳。抽象代数是两节连上,中间 10 分钟休息。某次课堂上,我听完第一节课什么都听不懂,翻书依然什么都不懂,烦得不行就趁课间出去散心,结果越想越难过,然后就开始哭,哭掉了整整第二节的课。哭的时候特别想退掉这门课,但是这门课是必修课,就算退掉了第二年还是要修,无论如何绕不过去。

下课了以后,还是乖乖的回到教室拿书,还问同学借了第二节的笔记补上。补的时候还是边看边哭,看不懂也得硬看啊……

到期末的时候,大概因为课程本身实在太难,在课上把我们虐的不行的老师出的期末卷子上居然有很多课后题或者作业的稍微改编集合,并且多出了很多题目可以选做。

于是虽然这门课我基本什么都没学会,但是期末复习的时候背了整整三遍课后题和作业的我,挑出了卷子上所有我背过的题目,熟练默写完,剩下的就一点都不会了。最后拿了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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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围巾是本体 发表

可能是泪点太高,最近才有第一本。
以下,长文,慎看。
**谨以此文,献给玉墨、豆蔻、法比、孟书娟、英格曼神甫、陈乔治以及所有正受难认命或尚未认命的生灵。
**
神甫、女学生、厨师、妓女、军人,把这些人放在一起实在很怪异对吧。有些人看起来一生不会有交集,譬如纯洁的女学生和卑贱的窑姐。但是他们的命运交织了,因为一场战争,准确地说,一场屠杀。那是,南京大屠杀,我们民族的时刻在痛的伤疤。
生命在战争的洪流里摇曳不定,人性迎来幽暗和光明的岔路口。

  • 玉墨

连我都会为这样的女人心动。是的,她哪里比那些大家闺秀差呢,她说得出所有秦淮诗词的出处,举止自然有腔调,说话文雅又温柔,她那双黑亮的大眼睛看人时可以看进人的灵魂。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让你相信她是某个大家族里不谙世事的名媛。
法比心疼她身上错过的千千万万个可能性,那些成为老师、女秘书、少奶奶、贵妇人的可能性。我也在心疼。她太孤寂了,一直在爱一直在投入。被抛弃多了,开始用技巧。可那又怎样,遇见戴涛,她又动心了,这次告诉她不可能的是死神,不再是托人寄来的一颗钻戒或一根金条。真的是个多情的人。
我很想问她是否信命,她第一个站起来说愿意代替女学生们承受日本兵的蹂躏时,她是在信命吗?总觉得她是不信的,她很聪明的。只是如果不是命运,又是谁在捉弄她?这一生,如此滑稽——被抽大烟的父母抵押给堂叔,被堂婶卖到窑子里,被人迷恋又屡屡抛弃。找不到原因。
最后,她活下来了,毁容了,换了个身份。她没有认孟书娟,那不是一段好记忆,牺牲的是自己所有仅剩的可怜的希望,不埋怨但也不想回头翻看。

  • 豆蔻

豆蔻,简单傻气的让人无奈又怜惜。只知道吃,不愿意学什么东西。她喜欢一个人就实打实的对那个人好,许愿说要弹琵琶来养活王浦生。这样的女孩子,在大街上被日本兵轮奸后杀死。看到这,哭了。这么傻这么不幸。无非是境遇,真想给她一个美好人生,只是那是很多人的真实人生吧,豆蔻只是一个缩影。

  • 法比

对两种文化来说,都是异己。是我们这些没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永远体悟不到的孤独。他把神甫当长者依赖。但阴差阳错,十几年来,他们彼此保持着生疏感,对的,就像会说 “认识你真好” 的邻居。所以他那么快痴爱上玉墨,那双眼睛里写着我懂我也有很多很多孤独感我和你一样。他恨自己,恨自己爱上一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赵玉墨。他不恨赵玉墨,他心疼她他想保护她他一直挂念她。他幻想过赵玉墨的某个可能性,赵玉墨被卖的那天,她正好遇见从法国回国的他,他花了所有积蓄买下她还送她去上学。他可以和她在一起,在这个可能性里。这种想象,看得人心痛。

  • 孟书娟

还只是个小姑娘,被父母撇在了即将沦陷的南京城,友谊和人际关系频频面临危机。这时,她想父母不爱她不念她, 她不懂家国情仇这些,像幼兔战战兢兢随风飘摇。后来,她的性格被这一场关于厄运的交换改变。她慢慢懂得那些救她们这些女学生的妓女,她百般寻找,四下联系。她忘记了结婚,这是不公平的交换,也许她只是在赎罪,我有点说不清。

  • 英格曼神甫

我对神甫的感情很复杂,这个老人,很慈爱,但是对世人的慈爱用的技巧多于真情实感。他最后也在困惑,他是否真的有权利让妓女们牺牲自己拯救女学生。生命真的有纯洁和不纯之分吗?但是他大概永远都悟不出了,起点错了,后来走不出了。只是,老人,愿暮年不孤寂 。

  • 陈乔治

我一开始真不喜欢他,软弱好色。但是当神甫被日军殴打,他在心里想即便神甫对他的嫌弃多于爱,对他不如对一头落井的马好,但还是对他很好了也帮助他很多,他慢慢靠近神甫试图解救神甫。很真实的挣扎,就在那一瞬,我觉得他变得很高大很高大,他的灵魂像在发光。

  • 生命真的有贵贱吗?

书里最虐心的一段——
赵玉墨在戴涛墓前跟法比说完自己的身世后,说了一句:“’神甫,你现在记住了吗?‘”
**“法比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她头一歪,似乎要笑。法比明白了,她是问他是否记住了她的底细。她这个轻如红尘的女人,一旦消失,就像从来没投胎到这世上似的。现在法比万一有记性,该记住即使她如一粒红尘,也是有来龙去脉的。”
**
真的有些生命比另一些生命更纯洁,值得被保护甚至牺牲他人来保护吗?又有谁有权利来划分和决定?还是本没有根据的东西,更别提划分和决定?
赵玉墨靠劝其他妓女信命让她们选择牺牲自己,但是命又是什么?
我不信,麻醉自己屈从际遇,简直像没活过一样。
不管真实有多荒诞,都宁愿反抗获得自己看、自己选的权利。
对了,书名,《金陵十三钗》,严歌苓著。

知乎用户 喵司教 发表

高尔基的《童年》
第一本自己读完外国文学作品,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买的,从那时候到现在大二,通读了八遍,每一次泪点都不太一样。
读到阿列克谢家的工人小茨冈死了,对两个舅舅的歹毒与冷漠愤怒无比,觉得小茨冈死得不明不白,一个好人就这么毁了,戳中泪点
读到外公打外婆,外婆安慰阿列克谢说自己习惯了,戳中泪点。
读到外公外婆搬到一间小房子住,外公越来越悭吝暴躁,连日常用品都要跟外婆分开,烧茶都捡坏茶叶烧,读到外婆烧菜,长勺子把窗户捅碎了,戳中泪点。
读到外公抽阿列克谢,抽了之后又去道歉;读到外公教阿列克谢识字,开心到气喘;到后来外公变得不近人情,戳中泪点。
读到外婆租房子给 “好事儿”,这个怪房客在外婆讲了一个故事之后高兴得涕泪横流,不能自已。戳中泪点。
读到 “好事儿” 被赶走,戳中泪点。
………………
太多太多了

知乎用户 鬼木知 发表

《悟空传》

知乎用户 熊群 发表

何伟的《江城》。那时候和父母有很深的代沟,生活在一个小地方,价值观也与周围人格格不入,觉得没有人可以理解自己,特别孤独。

在那本书里看到一个没有摆脱古老农耕文明的社会与现代文明的巨大差距。读到书末学生雨中送别何伟的场景时,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

知乎用户 姱赢 发表

《海的女儿》
当时话都说不利索,妈妈给我读完了全本画册,我眼睛揉红了,指着肚皮说:“妈妈,你不要说话,我这里难受”
我妈妈至今都觉得我当时很好玩,常常用这件事来笑话我。
不过,过了几分钟,我就跑去问爸爸,为什么美人鱼不喊哪吒来帮忙打巫婆。
打巫婆……
巫婆……
婆……
……

后来长大了一点了,刚学会自己看书,是妈妈的老师送我的一本图画书(当时年纪小(。ò ∀ ó。)大概一年级才学会拼音,上面每页的一行字都是保姆姐姐用拼音给我标注了)书的名字叫《父亲与女儿》 是动画片截图制作的图书。

原书因为搬家,暂时找不到了,这是网上的图,和我看的那一版一模一样。〈以下图片乱序〉(。ò ∀ ó。)

父亲和女儿
很久以前
一个温暖的傍晚
有一个爸爸带着小小的女儿
爸爸骑着大大的自行车
女儿骑着小小的自行车
两个人骑了好远好远
骑上一条长长的湖堤
看到一片很大很大的湖
爸爸抱着女儿,紧紧地抱着
然后他登上一条小船
向远远的海一样的湖中划去
女儿在岸上看着爸爸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等了好久好久
爸爸为什么不回来呢
在后来的很多日子
在刮大风的时候
在下大雨的时候
她都会骑着自行车去那道湖堤
在爸爸曾经停靠自行车的大树下去等爸爸
风好大,浪也好大
爸爸怎么会不回来呢
还有时候
和快乐的朋友骑车路过湖堤
淡黄的夕阳里小鸟飞来
她坐在一个男生的自行车后
她忍不住也会看看湖堤
后来她结婚了
她带着丈夫、孩子
来到爸爸划着小船的地方
再后来
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在下大雪的日子
她看着湖水冻结一片
有乌鸦叫着
飞向似乎是当年的夕阳
湖水在渐渐消退
终于有一天
湖里已没有水
只是长了像湖水一样望不尽的高高的芦苇
有好多小鸟在芦苇里上飞着
已经很老很老的她
只能推着一辆已经无法放稳的自行车
大大的夕阳在背后幻化为旋转的自行车轮
她走进这片芦苇
她走啊走啊,走啊,走啊
她看到了那只小船
已经有一半被埋在沙里
她知道这就是爸爸的小船
可是爸爸呢
她走进小船
静静的伏在船舱里睡了
夕阳淡淡的照着
她突然睁开眼睛
站起来,走着,跑着
〔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前方……〕
〔这是百度简介对它内容的概括,不是配图上的字,配图上的字更有冲击力 |ω・)〕

在对死亡的概念还模糊不清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小女孩找爸爸的故事,小女孩找爸爸找了好多年啊,(•̥́ ˍ •̀ू)爸爸为什么要说 “女儿,再见” 可能是出于当时对幼儿园的恐惧,作为一个被丢在幼儿园的时候非要跑出来抱爸爸妈妈大腿的可怜的娃〔送我一次他们要去工作,十天半月才再回一次家〕我觉得是小女孩的爸爸不要她了,当时其实的确没有看懂 |・ω・`)不写了,写得我眼酸想哭。
这部荷兰的动画作品很优秀,真诚地推荐大家看看,就酱!哼 (๑•́ωก̀๑)

知乎用户 橙子橙 发表

《活着》看了很多遍,没哭。
忘记第一本哭的书了,说一本最近的吧。
杨绛先生的《我们仨》
她在最后写道,我们仨走散了。

彼时我泪如雨下 。

知乎用户 玛丽童不苏 发表

说来…… 有点不好意思……《龙日一你死定了》
………………
惨不忍睹的脑残青春……
那时候泪点太低了,加上没见过市面 (读过好书)

第一个哭的动漫是《美少女战士》。当时还特别小,反正肯定是小学三年级以下了
看到大家都挂在冰上,好像每个人都对小兔说了最后一句话。要她坚持走下去……
妈呀太惨了……
我在我奶奶家,嚎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因为招来了邻居,所以对这个动漫还是印象深刻的……

知乎用户 連山 发表

当然是《音韵学教程》啊!

知乎用户 我亦飘零久 发表

《闯关东》 高满堂

不知道哭了多少遍 最近又在 B 站刷了遍电视剧 演的太好了 真真儿看了四十多集不愿意停止的

整部书透露出的人文情怀让我深深着迷 老朱家这条主线所遇到的人事皆是这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 以德报怨 朱开山的胆识 文儿娘身上的中国女人勤劳 善良 勇敢不服输 魄力 三个儿子的性格迥然命运的不同 鲜儿的命运多舛 三个妯娌间的相处 一路上遇到的老金沟的人 老海叔 潘五爷 以及最后的日本人 老朱一家闯关东 与天斗 与地斗 与人斗 期间种种 实属不易。

昨天晚上看到闯关东最后一集 传武去世那 开山老大爷面对传武部下送来的传武贴身的枪说了句:“我不难过,传武是为了打日本鬼子死的,是我们老朱家的骄傲” 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圈红了,并且是第一场哭戏,老爷子这个演的已经感觉不是在演戏了,是真正的国破家亡时内心的悲凉,致敬老戏骨.

知乎用户 花仲马 发表

《红楼梦》。

第一次看《红楼梦》的时候我才十岁,看《红楼梦》也就是看个热闹,挑些主角的戏份看了,看到林妹妹焚稿断痴情,悲不能已:她怎么可以死呢,她怎么可以死呢!

后来读了很多次《红楼梦》,也哭了很多次,不仅仅因为林妹妹,更因为整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那会儿看很多书都哭。看个《三国演义》,诸葛亮死了,哭;看《家》《春》《秋》,瑞珏难产而死,哭;看《平凡的世界》,晓霞死了,哭;看《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哭…… 戏里戏外,傻傻分不清楚。

许是那几年哭得多了,再后来,几乎很少有文学 / 影视作品能让我看哭了。

《红楼梦》么,我也再不看到八十回往后了。

知乎用户 観滄塰 发表

小学语文课本啊,背不下来急哭了

还有一个,就是里潘子走的时候,擦眼泪用了两包纸,还被室友笑话了,她们怎么懂那种感情 (ಥ_ಥ)

知乎用户 萝魏紫​ 发表

高等数学
之后是离散数学
计算机组成原理
大学物理

知乎用户 itsugo 发表

杨红樱的 [流浪狗和流浪猫]… 应该是这名字…

知乎用户 张汉扬​ 发表

《平凡的世界》,命运之轮,岂容我等凡人窥视。

知乎用户 清晨 ye 发表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当时 16 岁,上数学课的时候看的,看完哭成狗,情绪低落了很长时间没法缓过来。
后来看余华的《活着》,24 岁时,实习的某一天晚上看的,看的过程中几次落泪,为人生的悲惨感到绝望和无助。
前阵子看《我们很幸福——北韩人民的真实生活》,差点流出了眼泪,因为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但是也没有悲伤到流泪,在书的后部分主人公去到韩国生活,我几次觉得人生也就是那样,几经波折可能完成夙愿也可能一直都困在某个环境中无法跳出来。

随着时光流逝,我看到了更多以前没有看过的东西,从开始的愤怒,质疑,绝望,到现在能接受所有的现象,这个过程是缓慢的。现在能引起我内心巨大震撼与愤怒的文字越来越少。这似乎是生活的常态,一次次地历练,让我们经历风霜,见怪不怪。

知乎用户 麦咔先生 发表

《亮剑》

前面几章还好,到后面完全就是在虐狗。

这也是我看过的死亡率最高的一本小说了!
李云龙,自杀;
田雨,自杀;
赵刚,自杀;
冯楠,自杀;
丁伟,被整死;
孔捷,不知所踪;
李云龙岳父,被整死;
李云龙岳母,疯了。
我的个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整个人都不好了!

谢,愿安好

知乎用户 Haochen Li 发表

追风筝的人。

在从曼切斯特去摩洛哥的飞机上看哭了,哭的很凶,合上书掩着脸,泪止不住地流,痛哭一场,哭完无比的痛快。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次看一本书看哭了。

我看到阿米尔的爸爸得了肿瘤即将不久于人世,却硬撑着去将军家给阿米尔提亲的时候,想起了我的爸爸。

这本书讲述了在阿米尔长大的过程中来自他爸爸的言传身教,令我想起小时候我眼中的爸爸。想起了很多往事,特别特别想念他,觉得自己没有珍惜过往那些稀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

阿米尔的爸爸是个真正的男人,教他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我的爸爸也一样,在我小时候总是教我怎样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家父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数十年如一日地工作、科研。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真正了不起的人。我为有这样的爸爸而感到骄傲,我会努力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真正了不起的人。

男子汉,大丈夫,凌云志,当作为。

愿我和我的爸爸都能坚持学习,科研,工作,健身,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

知乎用户 如兮 发表

高中看《红楼梦》,黛玉之死,午睡时间,哭了一中午,难受了一下午。

知乎用户 南宫靖明 发表

九州缥缈录 - 离国三铁駒的苏元郎死的时候。看的我头皮发麻,浑身发抖,眼泪不能自己。

殇阳关下。
赤潮在嬴无翳霸刀的指引下撕破了联军的防线,抛下数以万计的尸体,仅有五成的离军得以顺利突围。剩下的五成默默地躺在战场上,和联军的尸体肩肘相依,却象是并肩死战的朋友。
一批又一批的离军在嬴无翳身边编队,分散成数百人一队,向着南方撤退。战场上最后挣扎的离军已经为数不多,然而联军也并无实力再做出强硬的追击,机动最强的风虎骑军和出云骑军损伤惨重,而楚卫国的重装枪士虽然还能保持队形,却是根本不可能用于追击的。
“王爷!苏元朗还没有撤出来!” 张博焦躁地兜转战马。
“人在哪里?”
“那边。” 谢玄薄剑指向殇阳关的城墙下。
嬴无翳的突围,以雷骑居前冲锋,而苏元朗独自率领一支赤旅在最后列阵,守住了后背。楚卫国山阵枪甲向前方推进的时候,将苏元朗所部死死的逼退回去,和大部隔离开来。赤旅是步卒,没有雷骑军的速度,无法绕过山阵和本阵汇合,只能以惨重的伤亡拖住了山阵。而死伤之后,这一部赤旅已经再没有力量发起新的突围了。
“哪里?哪里?我带一千人!杀回去带他们出来!” 张博更加焦躁,嘶哑着嗓子吼叫。
“混帐!” 嬴无翳忽地低吼。
“王爷!” 张博瞪大眼睛,“要看着苏元朗死么?”
“你去了,再也不要想有命出来!” 嬴无翳狠狠的一鞭子抽打在张博脸上,“要去给他陪葬么?”
“陪葬也好过在这里看着!” 张博少有的放肆起来,对着国主发怒。
苏元朗那个默不作声的男人,是和谢玄、张博一样最早投效嬴无翳的人,张博无法忘记最早的时候在总是雾气缭绕的九原城,他和那个方脸无须的沉默年轻人相遇在一支混杂了南蛮部族的新军中,后来这支军队被称作雷骑。那时候的张博、谢玄和苏元朗都还没有今天的名望,是死了也没人多看一眼的小人物,连嬴无翳也仅仅是一个离国侯的公子,很不被父亲看重。而就是这些男人聚集在一起,终究击溃了一路上各种凶狠的敌人,紧紧握住了权力,让整个东陆都不敢小看他们。此时张博远远的看着苏元朗带着最后的一小股赤旅,即将被楚卫方阵逼死在城墙下,他一向什么都不装的心里有一种被割裂的剧痛。
他知道他就要失去这个朋友了,他马刀再利,也无法改变什么。他只能徒然的瞪大眼睛,和自己的主上对峙,似乎要在这种强横中证明些什么。
嬴无翳看着他满是伤痕的脸,忽然语塞,默默地摇了摇头。
“王爷,苏元朗退入城中了。” 谢玄低声道。
张博和嬴无翳一齐抬头去看,苏元朗带着最后的十几名步卒退进了燃烧的殇阳关。片刻,一面残破的红旗在城头上升起,所有人都默然。那是苏元朗引兵登上了烈火熊熊的城墙,他竟然再次升起了离国的大旗。
苏元朗拉开了衣襟,像一个真正的南蛮人那样袒露着肌肉虬结的胸膛,挥剑大吼。
隔得太远,嬴无翳听不清他吼着什么,只看见他挥舞着佩剑,用尽全力。整个东陆最强大的六国联军就在他脚下,所有人都仰着头看他挥舞佩剑,放声呼吼。张博记忆中这个男人从来不曾这样肆无忌惮的说话,苏元朗是个说话太少的男人,有时候让人不明白他心里在想着些什么,他和谢玄张博比又更加冷静,每每说几句话,也是最稳重保守的。张博甚至恨过苏元朗的婆婆妈妈。而这个时候,张博不需要听见苏元朗在吼些什么,就已经明白了一切。那吼叫的样子是如此的纵横挥阖无所顾忌,根本像极了年轻时候的嬴无翳还有醉酒高歌的谢玄,这个石头一样的人此时似乎要把自己一生积下的话都对着他所蔑视的六国联军吼出去。
张博忽地记起初相遇的时候苏元朗那句话,张博问起他为何要参加这支由一个年轻公子招募的盗匪一样的新军,苏元朗说:“今天是盗匪一样的新军,明天可未必是。”
张博忽然明白了这句平淡的话里的意思,沉默的苏元朗一样有在这乱世里征战的绝大的梦想,他后悔当初没有更直接地问苏元朗,问他说:“你也想要天下人都知道你的名字,骑着战马所向披靡么?”
苏元朗想必也会回答说是。不同的人,血管里流着相似的血,所以他们终究走到一处。
一支羽箭飞射,准准地扎进了苏元朗的心口。他的身子震了一下,剑脱手了,和他的身体一起,栽下了九丈六尺的接天城墙。
后世把谢玄、张博、苏元朗称为 “离国三铁驹”,而苏元朗这匹沉默无言的铁马,以他的激昂的死亡终结了这场惨烈的殇阳之战。事后白毅用一面“箭破蔷薇” 的白氏家徽战旗覆盖在苏元朗的身上,浇上火油焚烧,给了他一份极大的敬重。

知乎用户 苏小碧 Dreamer 发表

余华 de《活着》

知乎用户 李小狼 发表

你们逼格都太高了,看哭我的是《夏洛的网》

知乎用户 Adedas 发表

高二的时候,妈妈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穆斯林的葬礼》让我看。

当时的我读入迷了,没日没夜的看。读到韩新月去世的那段,整个人哭得撕心裂肺的,把我妈妈都吓着了,说这傻小子真看傻了。

那段时间我真的是难过了好久才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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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小透明第一次那么多人看,正在颤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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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好久看到这个回答,发现评论里面一部分人各种秀,要么是 “看这本书会哭的人一定没读过多少书”,要么是“三观不正垃圾书”,要么是“这本书名不符实” 之类,看得人心头火起。

我想说的是,你们评论之前仔细读题了没有?题目是 “第一本看哭你的书是哪本?”,按照最基本的字面意思来理解,跟你们所谓的“阅读量少”、“三观歪”、“名不符实” 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们连秀的地方都找不对,我看秀的不是优越,而是智商吧。

[手动滑稽]

知乎用户 王志衡 发表

亮剑。
李云龙被从军部带走的时候,警卫营营长哭着不让他走,李云龙骂道,哭哭啼啼的像个什么样子!向后转,目标营房,齐步——走!
我记得原文是,“一个当了几十年兵的职业军人像个新兵一样齐步走走回了营房”

还有之后,警卫营防化营 xx 营 xx 营 (记不清了……) 列着队看着装着李军长的车离开军部。“马天生知道,这不是欢送他的”。

至于后边一块头皮、体育场主席台到囚车那一段带血的路、嵌进石灰墙的变形的子弹、鲜血汩汩流过的将星什么的,我觉得不该哭。

最后平反大会上,三个老人走进来,“一看就曾经是职业军人”,趴在李云龙遗像上大哭 “老首长,我们来看你了”,还在丝带上别了两颗星,“与会者大都已不认识此物,唯有几个老军人唏嘘不已——这是 1955 年第一次授衔时的将星”,“由于时间久远,镀金层已经氧化变质” 那段哭了。

“几个中年军人,高级军官”(李云龙的两个儿子,赵刚的四个孩子,好像是三子一女)进了那个台商住的房子,在别墅的后院里 “摸着凹凸不平的墙壁,哭的像个孩子” 那段也哭了。

初二看的,纯凭回忆手打。有错请见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
没有看哭,但是貌似比哭更严重一点。
看的时候是高中,看完第一遍之后,特别恍惚感觉像中了邪一样,失落,悲伤,心酸,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可能是读的太认真,太投入,对书中的人物产生了感情,好几天没有释怀,后来又忍不住读了第二遍第三遍,也许是脱敏了,也许是从里面读出了一丝光亮与温暖,找到了出口,才慢慢缓解过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堆文字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触动,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一个无神论者有一天亲眼见到了鬼神。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相信文字的力量。(以前只是单纯喜欢文字。)
很多人说韩寒写的东西不怎么样,其实文学这种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书中内容能和你产生共鸣,你就会觉得好,没有产生则觉得平淡无感。一个人如果花费心思写了一本书,那书的内容一定寄托了他想表达的一些东西,可能这些东西用一种 “加密” 的方式隐藏在各种各种表达形式中,读者如果能够在读的过程中 “解密” 的话,等于是和作者进行了一次深层次的精神交流——“我懂你在说什么,我感受到了。”这种体验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凡的,所以能够触发各种各样的严重情绪,读到哭只是其中的一种。
以上。

知乎用户 熠炀 发表

好像叫北渊,现在网络上找不到了,找到的不是那一本,据说是被封杀掉了。

当时看的是从读书社借到的实体书,刚读初一,也许只有那时候容易感动吧。

内容大致讲的是一个生来就背着不详的怪胎(牛逼的父族诅咒牛逼母族),流落到一个叫北渊的世界,善良的时候就谁也打不过,一旦暴走就特别厉害,不过要付出代价(类似龙族),牛逼一下就会缺胳膊少腿并且是不可复原的。

他一路认识很多朋友和女主,他们都很牛逼,但是反派更厉害,每当小队伍要覆灭的时候,主角就挺身而出,付出代价,干掉坏人。

小伙伴们一直以为主角只是会弹琴的儒雅小生,善良谦逊,不过每次小队快挂掉的时候总会莫名其妙度过难关,过后主角总会受伤,小伙伴们以为是自己保护不力的原因,也有个别人嫌弃他,主角总是笑笑表示不介意。

后来在其中一次追杀的过程,情况紧急,事情兜不住了;主角变身了,小伙伴们眼睁睁的看着主角为了救他们失去双手,瞎了眼睛(永久),不能动弹,但是可以感受周围的一切,变成半植物人,那一刻真是超煽情。

喉咙和针扎一样难受,好几天不敢看了。。。

后来没忍住又看了。。。

结局很惨,没有主角压阵,原先一直嫌弃主角后来特别喜欢主角的女主率先被干掉了,主角口不能言,手不能动,但是仍有知觉,被小伙伴们抬着逃走了。

接着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

最后一个小伙伴是个酷酷的剑客,也是内鬼,主角半路就发现他身份了,但是却没有办法去提醒去质问,等所有小伙伴都被干掉了,他能说话了。

剑客解释了一通不得已的苦衷,随后拔剑杀死了主角,没想到主角的母族是死掉后才解锁能力的怪胎,然后主角复原了,解锁了所有牛逼的技能,天下无双。

他一步步沉默的复仇,把剑客变成他之前半植物人的样子,背着他,像剑客曾经背着他一样,干掉了所有敌人,毁掉剑客最为重视的一切。

最后,他独自一人,在北渊最美的地方,他母族的家乡,类似星云一般美丽的地方,自我分解了。

看完的一刻,有寄刀片给作者的冲动,不过也感谢作者给我那么好看的故事;而且很巧的是,我是上课看的,正在怅然若失之间,书本被老师没收了……

后来,看了很多很多小说,有很多写的比那个好,但是都给不了那时的感动了吧。

知乎用户 ZZQ 发表

斩鞍 柏舟

一个不合适的比喻:郭靖失去了黄蓉。

当我不认识你的时候。。。

转自贴吧:

【转帖】柏舟。怀人。斩鞍。四月四月四月。_斩鞍吧_百度贴吧【转帖】柏舟。怀人。斩鞍。四月四月四月。_斩鞍吧_百度贴吧

看完柏舟,一直感觉只有四个字:   四月死了……   虽然一直预感界明城的故事不会有太好的结局,但这个红眸少女的逝去,还是有点令人错愕不及,事先没有铺垫,没有准备,突如其来的溢出,突如其来的夜袭,而最直接导致死亡的,仍然是界明城的安危。   其实总觉得界明城的这个系列磕磕绊绊,走得颇为踉跄。也是啊,九州同时并列在一条时间线的,也就是姬野和界明城了,如果一直站在姬野一方,自然是辉月掩星的,所以尽管是其麾下,界明城最终会背叛,会决裂,他要有自己的抱负和故事,要站在这个位置上,他才会有自己的闪光。   何况旅人主线及其别传,是九州飘渺录的正史(在一个正宗的架空世界里,谁还说这是稗官野史来着?)之下,一部外传吧,所以自然任何一支反抗燮王的军队是自然要落败的,任何一位刺杀姬野的刺客是自然要倒下的,崔罗石如此惨烈的结局也不敌项空月一句咒语(夏夫子的文章明显是作者在虚虚实实),所以可以想象的,界明城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隐居避世罢了。   尽管开始和结局都是知道的,但还是好奇这个过程吧,何况还有这么多惊心动魄的细节。   总觉得,旅人的故事颇有点一个少年成长的范版,这样的范版自然不可能永远象之前那样,而界明城不可能永远是一个阳光可爱的大男孩形象。这跟飘渺录的路子很像,不过飘渺录还没有开始阴暗下来,界明城已经开始阴暗了……   界明城和四月的感情,或许也可以说是默契,尽管界明城是这么粗枝大叶,他也知道四月,狡黠而聪颖的,柔弱而韧性的四月,尽管她故意那样漫不经心地走过界明城,但界明城会知道,她的心中是如何看待他自己的。   而四月之于界明城,更有点红颜知己的味道,她窥见了界明城心中隐藏最深的弱点,那种少年的清高和孤傲,也许比界明城自己还要早。   唉,得女如此,夫复何求?难怪傻小子要赖在山城客栈反复琢磨女儿心思谁人知了。   也同水流星一样,那么多的对白,那么多的阴谋,却在暗示一个无可奈何的结局,当然池玉亭最终挡住了快刀。但是界明城没有挽住四月的离去,在一个既定的结局面前,这个故事竟然比大明朝那段最血腥的历史还要残忍。   四月说:“我不怕的,拿着这柄刀的人是你。”   一个完美的故事往往是悲剧,一个完美的悲剧往往就在这个时刻暗示不远处的结局。   四月说:“就这样子看一辈子星星也不错?”   她的话让界明城傻笑起来,所以说得不到不是悲哀的,悲哀的是得到了,握在手心,正要攥紧的时候,她却逝去了,往事流水漫过指间,眼睁睁的,却是留不住的。   四月说:“…… 我不认得你的时候……”   心里颤了一下,所以这前后的话我都没看清楚,唉,太…… 残忍了,生离死别的痛苦,天涯海角的距离,自然都是比不上对面而陌路来的深刻。斩鞍叙事的风格很淡吧,这种风格所追求的,大概是于无声处听惊雷了——这里达到了。   尽管四月的死来的那么突然,还是胜过朱颜海的传说吧,至少我这么认为,朱颜公主的生与死都无所谓,不过悲剧往往可以升华主题么。而界明城是注定要失去四月的,我说过了,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成长必然有失去。这样一个聪颖活泼的姑娘,如此默契的爱着界明城以及温柔的承受着界明城的爱,不知不觉间如同血肉般融合于一体。   她的死来的太突然,突然生生撕裂的痛苦是惨烈而愕然的,一开始看到结局的时候突然想到,四月死了,界明城怎么办?但这不是落寞飞花的成化深宫,这是一个用少年意气来描述一个时代诞生的故事。   正是因为如此,界明城才会从男孩和少年成长为男人,他要学会沉默寡言,要学会叹气,要学会收敛于心的血性和烈性。他要成为一个领袖,一个领袖要学会制御和羁縻,要在理想中掺入权术和人心人术的概念。   这一切的学会,会从这个他生命中最完美的姑娘离开他的时候开始。界明城最后扔掉了天驱的指环,这已经无关紧要,他已经学会了放弃,为何还要在乎一种外在的仪式?他继承了该继承的东西。虽然我现在都没理解天驱所追求的是什么,但这不会是简单的一问一答吧。   何况区区一个指环而已,能够代表这种纵横九州几千年的理想么?   也许会阴暗吧,跨过成人世界的河流,怎么会一路阳光?一开始有点担心,未必所有的人都会继续追随下去,但这并不重要,这样一个故事,已经看的出来其中有多少抱负和理想在其中,赋予全力的一击自然是全心全意融会贯通的,我们读的,不仅仅是笔在纸上留下的东西吧

知乎用户 李月亮呀 发表

柴静《看见》

知乎用户 放开那块年糕 发表

《明朝那些事儿》

我躺在床上眼泪就不自主的流下来,我原以为我只会因感情的触动而流泪。
但那次我是被人类身体与意志上的强大所震撼,被信仰的力量所冲击。

突然就觉得,人类这个物种可以这么伟大。

在上书弹劾之前,杨继盛斋戒了三天。
  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自由时光,四十二岁的杨继盛回顾了他的过去,从童年的贫寒,到青年的求索,熬过了继母的虐待,熬过了仇鸾的陷害,现在的他,是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前景光辉,仕途远大。
  然而现在他准备放弃所有一切,去完成那件必死无疑的大业。
  因为放牛的杨继盛、历经磨难的杨继盛、看尽官场黑暗的杨继盛,依然是同一个杨继盛。
   在黑暗中的杨继盛,是一个纯洁的人。而面对这片窒息的黑暗,他无力反抗,只能发出那最后的呐喊。
杨继盛虽然不聪明,却也不笨,他十分明白,唐顺之的话是对的。
  死劾确实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但他没有更好的方法。他没有钱财,没有权势,没有庶吉士的背景和入阁的希望,更没有张居正和徐阶的智慧。归根结底,他只是个出身农家、天赋平凡的普通人。
  他唯一拥有的,只是他的性命。
  而弹劾后的流程他也很清楚,严嵩的诬告、锦衣卫的拷打、诏狱的长期关押,如果运气好,可能还有行刑人的大刀。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下,
  根本不用指望什么九死一生,只有十死无生。
  然而他依然决定这样做。
   明知不能成功,明知必死无疑,依然慷慨而行。一般说来这种行为有着很多称呼,比如愚蠢、不自量力、飞蛾扑火等等,而在西方人的眼中,这更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违反逻辑的行为。
  而在中国古老的哲学中,这种行为有着一个恰如其当的名称: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我深信,这正是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魂魄
  勇往直前
   杨继盛已经了无牵挂。
   他拿起了笔,在铺开的纸张上写下了悲愤的心声:
   臣孤直罪臣杨继盛,请以嵩十大罪为陛下陈之!
   当杨继盛将这封千古名疏封存妥当,递送内阁转交西苑之时,他已经完成了一个伟大的转变,昔日那个放牛的贫农子弟,历经几十年的风雨,终将成为一位不朽的英雄。
杨继盛没钱买通行刑人,又得罪了财雄势大的严嵩,一般说来是必死无疑了。
  可让人惊叹的是,杨继盛挨了一百杖,虽说皮开肉绽,伤筋动骨,竟然还是保住了一条命。除了他身体好外,估计也有某些场外因素——行刑者是锦衣卫。
  不过一百杖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杖,不是打在棉花上的,杨继盛依然只剩下了半条命,等待着他的不是救护车或高干病房,只有潮湿而散发着恶臭的诏狱。
  然而正是在这个恐怖阴森的地方,杨继盛干出了一件耸人听闻、挑战人类极限的事情。
  虽说是硬汉,毕竟不是铁人,廷杖打折了他的腿骨,腿肉被打掉,一片血肉模糊,已经昏迷的杨继盛被拖回了牢房,没有人给他包扎,在蝇虫滋生,肮脏阴冷的空气中,他的伤口开始恶化感染。
  在那个深夜,杨继盛被腿上的剧痛唤醒,借着微光,他看见了自己的残腿和碎肉,却并没有大声呻吟叫喊,只是叫来了一个看守:
  “这里太暗,请帮我点一盏灯借光。”
  这是一个并不过分的要求,看守答应了,他点亮一盏灯,靠近了杨继盛的牢房。
  就在光亮洒入黑暗角落的那一刻,这位看守看见了一幕让他魂飞魄散、永生难忘的可怕景象:
  杨继盛十分安静地坐在那里,他低着头,手中拿着一片破碎碗片,聚精会神地刮着腿上的肉,那里已经感染腐烂了。
  他没有麻药,也不用铁环,更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带着一副平静的表情,不停地刮着腐肉,碗片并不锋利,腐肉也不易割断,这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然而杨继盛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在这个深夜,那枯燥的摩擦声始终回映着在阴森的监房里,在寂静中诉说着这无以伦比的勇敢与刚强。
  在昏暗的灯光下,杨继盛独立完成着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以肯定)的手术,当年关老爷刮骨疗毒(真假还不一定),也还有个医生(特级医师华佗),用的是专用手术刀,旁边一大群人围着,陪他下棋解闷。
  相比而言,杨继盛先生的手术是自助式的,没有手术灯,没有宽敞的营房,陪伴他的只有苍蝇蚊子,他没有消毒的手术刀,只有往日吃饭用的碎碗片。
  杨继盛继续着他的工作,腐肉已经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面的筋膜。
  掌灯的看守快要崩溃了,看着这恐怖的一幕,他想逃走,双腿却被牢牢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曾见过无数个被拷打得惨不忍睹的犯人,听到过无数次凄惨而恐怖的哀嚎,但在这个平静的夜里,他提着油灯,面对这个镇定的人,才真正感受到了深入骨髓的恐惧和震撼。
  于是他开始颤抖,光影随着他的手不断地摇动着。
  一个沉闷的声音终于打破了这片死一般的寂静:
  “不要动,我看不清了。”
在这最后诀别的时候,王世贞终于不禁放声大哭:
  “椒山,事情怎么会到这个地步啊!”
  然而此时的杨继盛笑了,他倚着墙壁,用残腿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元美(王世贞字元美),不必如此,” 在昏暗的牢房中,他的脸上映射出无比自豪的光芒:
  “死得其所,死又何惧!”
  嘉靖三十四年 (1555) 十月初一日,杨继盛英勇就义。
  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中,手无寸铁的杨继盛,坚持到了最后一刻,只凭借他的信念和勇气。
  临刑前, 他赋诗一首:
  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
  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历经磨难,矢志不移,叫做信念。
  不畏强权,虽死无惧,叫做勇气。

知乎用户 化月十古 发表

《周恩来的最后六百天》
当时学校举行演出,没看演出,看书看哭了

知乎用户 Nothing 先生 发表

郭敬明的《幻城》,初中看的时候稀里哗啦哭了一回。
几年后想到自己当时竟然哭了又默默地哭了一会儿。

知乎用户 人似月 发表

只说自己痛哭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一部小说吧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这部小说不同于我看过的所有其他言情类小说,真实到像纪实文学。桐华中期的一部作品,因为很多细节太真实,再结合她的个人资料,感觉这部小说更像是她的半自传。

小说从主人公的小学写起,不同于普通的言情小说,对她的求学经历、友情、家庭、九十年代社会上的变迁等等有很大篇幅的描写。其中甚至有一些颇为有效的学习方法,爱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罗琦琦幼时因为父母生了妹妹被送去外公家抚养,五岁前她是外公的小公主,五岁后回家却总也融不入家人的生活,父母更偏爱性格开朗的妹妹,长相普通性格内向的姐姐是最不被关注的对象。小学中因为被误会是小偷被班主任在班里恶语相向,没有朋友,不被关心,不被承认。

因为意识到老师在孩子生命中的重要性,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强调尊师重道,尊敬老师在中国早已上升到道德标准,却忘记了,正因为老师在孩子生命中的重要性,老师其实也应该尊重孩子。有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才能有对个体生命的正确引导 。

讨厌那个老师,所以不学他的课,成绩差了,究竟报复到了谁?
孩子的反抗在大人眼中也许是可笑而幼稚的,可那是我们唯一知道的方法,悲壮地义无反顾。

恍惚中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一些身影,独来独往,喜欢看书,同样被误会过,不被老师喜欢,穿着旧衣服梳着最土的马尾,这些细节被刻画的太真实, 让我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同样经历的人存在。

在部队的子弟学校她认识了最好的姐妹淘晓菲;
姐妹:就是那种今天吵,明天笑,近了烦,远了想,不见时挂念,见了时讨厌,自己能欺负,别人不能欺负的奇怪东西

在三年级她遇见了他;
一个男孩子被校长请上了台,校长开始宣布这个男孩子的罪行:偷自行车,偷老师的钱包,和高年级学生一起勒索低年级学生,胁迫低年级学生去偷家长的钱,打群架,用自行车锁链把第一小学的一个六年级男生打伤,给高年级女生写情书……
  一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孩子,却仿佛已经罪不可赦,可以直接送入监狱,进行劳动改造了,同学们听得目瞪口呆,全都盯着男孩子,可是,让我凝神观看的不是这一系列的罪行,而是台上那个男孩子的神情。
  他的个子比同龄人高,因为高就显得瘦,蓝色的校服松垮垮地挂在身上,理着小平头,因为头发太硬,根根都直立着,一眼看过去,像一头刺猬。他懒洋洋地站在那里,低着头好像在认错,但是偶尔一个抬头间,却是唇角带笑的。
难道他没有看到大家的各种目光吗?难道他不觉得丢人吗?这可是在全校人面前呀!我怎么想都不能理解。在游戏厅她结识了最好的朋友许小波;
从小到大,许小波和罗琦琦大牌都是一家;大家一起出去玩,琦琦只肯坐小波的破自行车,去餐馆吃饭,琦琦总会霸占小波身边的位置,无论谁来都不让;两人一块所在沙发上看录像,小波带着琦琦看李连杰的《笑傲江湖》,琦琦拉着小波看奥黛丽 · 赫本的《罗马假日》;两人都喜欢看书,常常一个躺在沙发上,一个坐在台灯前,各看各的,互不搭理,偶尔抬头时看对方一眼,有时候对方一无所觉,有时候实现相撞,相对一笑,继续各看各的书……

文中的人物都塑造地有血有肉,不像其他所谓的青春小说里苍白的符号化的人物。家庭困苦却天资聪颖勤奋的小波;父亲是退伍军人家中整日争吵的晓菲;母亲为了自己再嫁压力巨大拼命学习的关荷;家境优越却没人关心的不羁少年张骏;讲义气的乌贼;漂亮张扬的妖娆…… 流行的港片、火起来的歌厅 “在水一方”、溜冰场、台球厅、橘子汽水,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场景一幕幕呈现在眼前。

这部小说里你能看到一个普通少女的成长,她的青春是每个普通人都会经历的青春,你不会觉得里面的故事突兀有距离感,真实的让你相信这就是你小学时那个最普通的女同桌的故事,所以看到她有了小波那样的好朋友时你会喜悦;看到她后来和张骏在一起时会由衷的开心,和从小暗恋的那个少年在一起大概是每个青春期的女生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了吧。所以后来看到他们争吵分手,高考后各奔天涯也会觉得也许就该是这样的。

“对我而言,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我”

直到十年后的一场地震,罗琦琦回国探亲,张骏偶然间知道了幸运星里的秘密,当他跑到河边去找她,却又不敢去见她时,被文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

十九岁时,他一个人躲在他们的小学教室里,趴在罗琦琦曾坐过的位置上,为她哭泣,可她永不会知道有一个少年为他流过泪。
二十九岁时,他再次为罗琦琦流泪,罗琦琦可会知道?
十年后,他们又站在了小时候的桥边,又是一个桥上,一个桥下。
  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座桥,还有一个太平洋,以及十年的人事光阴、红尘沧桑。
  张骏不再是十九岁时的他,罗琦琦也不再是十七岁时的她,他们都已不是对方记忆中深爱的那个人,甚至他们都分不清楚,他们究竟眷恋的是哪个人,还是那段单纯真挚的少年时光。
  再相见又如何?这再见的你,已经不是你,似曾相识的容颜只会凸显出那沧桑的流年和岁月。

年少时都会觉得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心什么也不能阻隔两个人在一起,可是事过境迁,才明白,那些都是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最后附上文中最后出现的一首歌,刘若英的《光》

《光》

想问你是不是还记得我名字
当人海涨潮又退潮几次
那些年那些事
那一段疯狂热烈浪漫日子
啊恍如隔世

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
这样不理智是怎么回事
才快乐一阵子为什么
我却坚持那一定是
我最难忘的事

越过高山和海洋喜悦和哀伤不是不孤单
幸好曾有你温暖的心房还亮着你留下的光
你闪耀一下子 我晕眩一辈子
真像个傻子 真不好意思
可是我在当时真以为你拥抱我的方式
是承诺的暗示

经过人来和人往期盼和失望我依然还孤单
幸好曾为你流泪的眼眶还亮着爱来过的光
这些年这些事一下子一辈子
你都度过了怎样的日子
请答应一件事如果说我能再见你一次
请让我看到的还是
你那灿烂的样子

https://www.baidu.com/link?url=tSSDyXFZm-oo2J8LBQ1kcrgkLUt6DqTFMVYXuKN4lyAM1-LGDEmDXM_YoUtoMP2A8gldcqbe2syAqIPh2YCAAK&wd=&eqid=b1778b8d0002d427000000055682189e

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

知乎用户 穆航 发表

《诛仙》
“这世上,只有碧瑶是真心待我的。”

《龙族三 · 黑月之潮》
“Sakura 最好了。”

知乎用户 Uncle·V 发表

第一次看哭我的文字其实是小学课文,【陈毅探母】。。。

第一本书,那就是诛仙了。

道玄在心中低声叹了口气,但心意在这片刻间已然决定。纵然日后自己被天下人议论,也绝不能留下这绝世祸胎。

当下道玄真人拼起最后灵力,刹那间天空中所有彩色气剑一起大放光芒,尤其是阵法的七彩主剑,更是赫然又大了一半,轰然而响,震动天地,如远古天神狂怒一般冲了下来,直向张小凡打来!

“啊!” 且不说魔教中人失色,便是正道中人,天音寺与青云门中众人无不变色,田不易与苏茹脸色苍白,田灵儿惊叫一声,晕了过去。

而在旁边,陆雪琪紧紧握住天玡神剑,面无血色,连带著手中的天玡也微微颤抖。

那一道惊天巨剑,当头击下,未到地面,咯咯巨响已然出,张小凡附近一丈方圆地面尽数迸裂,狂风呼啸,将他笼罩其中,已是必死局面。

张小凡瞪红双眼,人为无形剑气笼罩,挣脱不得,心中悲愤恨意难以抑止,眼睁睁看著天空那柄恐怖巨剑带著无边杀意迅疾落下,张口狂呼。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声音震动四野,天地变色,唯独那诛仙奇剑却仿佛是诛灭满天神佛的无情之物一般,依旧毫不容情地向他击来,眼看著张小凡就要成为剑下亡魂,粉身碎骨。

忽地,天地间突然安静下来,甚至连诛仙剑阵的惊天动地之势也瞬间屏息……

那在岁月中曾经熟悉的温柔而白皙的手,出现在张小凡的身边,有幽幽的、清脆的铃铛声音,将他推到一边。

仿佛沉眠了千年万年的声音,在此刻悄然响起,为了心爱的爱人,轻声而颂: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她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著张小凡,白皙的脸上却仿佛有淡淡笑容。

那风吹起了她水绿衣裳,猎猎而舞,像人世间最凄美的景色。

张小凡的心沉了下去。

突然,他张开了口狂呼,却被狂风逼了回来;他疯了一般跃起扑向碧瑶,却被神秘气息弹开,血红的双眼中流出了红色的泪,淌过他的脸颊。

那个风中的女子,张开双臂,向著满天剑雨,向著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

……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剧烈的狂风突然转了方向,变成了围绕在碧瑶身边的巨大漩涡,那个婉约而美丽的女子被狂风推上半空,迎著那七彩流转的巨剑。

她是那一刻,天地间唯一的光彩!

片刻……

无数的血色雾气从她的体内瞬间喷出,在她身前凝做晶莹如红玉的血墙,同时白皙面容之上,飘出九道若隐若现的轻烟,融入血墙之中。

那血墙瞬间沸腾,如炽热的痴情之火燃烧不止,带著所有的热情绝望焚烧,爆出无与伦比的灿烂光辉,逆天而上!

与那诛仙主剑,轰然相撞!

灿烂的光辉如此耀眼,没有人可以睁开眼睛。

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巨响,震动了整个天际苍穹,势不可挡的诛仙剑倒飞而回,满天的气剑一阵紊乱。而在通天峰上,山峰巨震,乱石横飞,山体之上如割裂一般出现了无数巨大裂痕,仿佛末日到临。

隐约中,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

不啊!!!!!!!!!!!!!!!!!!!!!!!!!!!!!!!!!!!!!

———————————————————————————————————————————

当时是高中,用小 MP4 看的电子书,这一章是在被窝里看完的。

看了第一遍已经被触动了,然后看了第二遍,最后的【不啊】自己用声带没有震动的声音喊出来。。。然后把自己的眼睛喊湿了。。。

知乎用户 白夜 发表

《七夜雪》

嫉妒的哭了…. 这些人还有喜欢的人,还可以作死这么多年,好幸福。
我那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很难去喜欢别人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梦里花落知多少》——三毛

荷西怎么能死呢?不可以!世间竟真有这样朴实却又深刻的爱情存在。后来陆续看完了三毛几乎所有的书,然后再看一遍。看一次哭一次,其实我泪点很高的。

三毛在我的心里给了我一片撒哈拉,我也要去寻找真正的爱情!且留一份期待。

知乎用户 立党 发表

电机与电力拖动!!!

知乎用户 多瑞爱桃子 发表

《人生》路遥。
高加林对不起巧珍,他错过了一个金子般的女人!

知乎用户 齐一 发表

《诛仙》,我初一的时候。人生中看的第一本完整的小说。
第一次看哭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就是碧瑶在青云山挡诛仙剑那一下。我记得当时我是边听歌边看书的,那首歌我都记得很清楚。是《逍遥叹》。只记得当时看到这章,心里先是感动,紧接着伴着歌的声音,碧瑶的影子和赵灵儿的影子渐渐融合在一起,鼻子一发酸,然后我就哭了个稀里哗啦。
我诛仙当时实体书看了好多遍,但这一段每一次都跳过去不忍再读。

“张小凡瞪红双眼,人为无形剑气笼罩,挣脱不得,心中悲愤恨意难以抑止,眼睁睁看著天空那柄恐怖巨剑带著无边杀意迅疾落下,张口狂呼。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声音震动四野,天地变色,唯独那诛仙奇剑却仿佛是诛灭满天神佛的无情之物一般,依旧毫不容情地向他击来,眼看著张小凡就要成为剑下亡魂,粉身碎骨。

忽地,天地间突然安静下来,甚至连诛仙剑阵的惊天动地之势也瞬间屏息…

那在岁月中曾经熟悉的温柔而白皙的手,出现在张小凡的身边,有幽幽的、清脆的铃铛声音,将他推到一边。

仿佛沉眠了千年万年的声音,在此刻悄然响起,为了心爱的爱人,轻声而颂: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她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著张小凡,白皙的脸上却仿佛有淡淡笑容。

那风吹起了她水绿衣裳,猎猎而舞,像人世间最凄美的景色。

张小凡的心沉了下去。

突然,他张开了口狂呼,却被狂风逼了回来;他疯了一般跃起扑向碧瑶,却被神秘气息弹开,血红的双眼中流出了红色的泪,淌过他的脸颊。

那个风中的女子,张开双臂,向著满天剑雨,向著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

…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剧烈的狂风突然转了方向,变成了围绕在碧瑶身边的巨大漩涡,那个婉约而美丽的女子被狂风推上半空,迎著那七彩流转的巨剑。

她是那一刻,天地间唯一的光彩!

片刻…

无数的血色雾气从她的体内瞬间喷出,在她身前凝做晶莹如红玉的血墙,同时白皙面容之上,飘出九道若隐若现的轻烟,融入血墙之中。

那血墙瞬间沸腾,如炽热的痴情之火燃烧不止,带著所有的热情绝望焚烧,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灿烂光辉,逆天而上!

与那诛仙主剑,轰然相撞!

灿烂的光辉如此耀眼,没有人可以睁开眼睛。

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巨响,震动了整个天际苍穹,势不可挡的诛仙剑倒飞而回,满天的气剑一阵紊乱。而在通天峰上,山峰巨震,乱石横飞,山体之上如割裂一般出现了无数巨大裂痕,仿佛末日到临。

隐约中,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

天地间,忽然全部安静下来,只有一个声音,撕心裂肺一般的狂吼著。

“不啊…”。 ”

知乎用户 公子静 发表

田维的《花田半亩》

这本书是我大学四年的床头书,记得是 80 多万字,看了三遍,几乎每一页纸都被我用蓝色的笔迹写了很多话。看哭了无数次,可以说对我以后的思想和生活影响很大。

田维是一个北京女孩,15 岁念初二的时候得了一种类似血癌的疾病,21 岁 (2007 年) 在北京语言大学念大三的那个暑假里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令她无限不舍的世界。在她离世以后,她的亲人和朋友发现这个温柔的姑娘一直坚持在一个叫做 “花田半亩”(取自“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的博客里书写日志,在生病的六年里她一直坚持书写,留下了一百万多字的博客文章,之后昆仑出版社从她的博客里汇编整理了 80 万字的《花田半亩》出版。

15.6 岁的姑娘,直到 21 岁离世也没有多大,六年里她每天都要跟死亡对视,那种恐惧和无助我们可以想象,却无法理解。令人惊叹的是她的文字美丽而灵动,表达的都是她对朋友,亲人,母亲的爱和感激,没有怨恨和呼天抢地,她的文笔可以说很 “温柔”,细腻而温暖地描写着一碗青菜汤,一杯咖啡,一首歌,她写母亲骑自行车给她送桃子,母亲在夏夜里为她扇蒲扇,她写一场雨,还有她水蓝色的窗帘,她写她的朋友朱朱,静,良,还有她的大熊。她写苏打绿的歌,王菲的歌,她写戴望舒的《雨巷》,她喜欢光亮、明媚的字眼,直到离世前的最后一晚她难受地不停咳嗽,浑身剧烈地疼痛,也只是轻轻敲下:没情绪,毫无情绪,混沌。她像一个温柔却勇敢无敌的勇士,在黑暗的病痛里把自己活成光芒,她的文字里出现最多的信息就是爱和感激。她的右眼下有一颗 “哭痣”,她说就让右眼流泪吧,另一只眼睛,让它拥有明媚和微笑。她写给母亲:疼痛是我们共同的命运,幸福却是更深彻的主题。她对母亲,唯有,不知如何表达的感激。

她写一首小诗

她喜欢画画

她喜欢摄影,喜欢龙胆花。

用她的大学老师梁晓声的话说:她是一个极适合学中文的姑娘,她拥有很高的文学素养。

比文字更动人的是她勇敢而美丽的精神。

田维走了,她的墓前常年放有一束她生前最爱的龙胆花。她写龙胆花:忧郁,沉默,孤独,神伤,惹人。安静,开放,凋零,没有芬芳。

注:以上文字都是凭记忆写的,可能小的信息方面会有错误。附一篇读者杂志曾经刊著过的她的一篇《提前的祝福》,我当时是因为这篇文章知道的她。

…………………………………………………………………………

提前的祝福

田维

我唯有,不知如何表达的感激。

早上醒来,手机的振动提示:2 月 20 日,妈妈的生日。忘记了是什么时候设定下这样的提醒。

本是一个无须提醒的日子。怎么可能忘记或忽略?

每一年,这一天,都令我疼痛地感知到,她又老去了一些。

古人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我曾是那襁褓中的婴孩。我曾是你手心里盛开的一朵生命。

你望着我长大。像你的感叹,不过弹指,便是人间的一次根迭。

好多次,我们一起翻看旧时的影集,你对我讲起,我儿时的乖戾和顽皮。

你告诉我,哪一年,我们去看了腊梅;哪一年,我们去观赏了灯会。

照片上的妈妈,纯澈的脸孔,纤弱乌黑的发。

那一切,已恍如隔世。

喜欢父母的一张黑白合影。父亲的手,轻放在你的肩头,你微微侧身,坐在春天的石阶上。身后是如笑的春山,看不到斑斓的色彩,却有两个人温和的四目,暖似熏风。

我就是在这样的目光间,萌生又孕育。

我出生在一个春天。你说,你从产房的窗口望出去,树木刚刚生出细而黄的幼芽。

接着花朵在怒放,你的爱在怒放,而我只静静地睡,缓慢却匆忙地成长。

现在,我已经是 20 岁的人了。

这个时候,我却仍无法令你放心,因为病。

这时常令我感到不安和愧疚。

暑假的夜里,和母亲睡在一处,紧握住她的手。很久了,我没有这样依偎在她的身边。

是在得知了自己的病情后,我才发现,对于妈妈的眷恋和依赖,原是如此之深。

也许,我所有的坚强,都是因为妈妈。为了她,我才有勇气,去面对我的命运。

她为我扇蒲扇,她说不要开冷气,那对身体不好。

她对我说,不要怕。她劝我多吃下一些食物。

而我,常常对着饭菜发呆,一个人默默在深夜饮泣。她擦我的泪。

我知道,她的心在碎。

感觉着母亲的呼吸,感觉着她的心跳,我决定要有斗志地生存下去。

我不可以轻易放弃,我要陪伴在她的身边,至少到我能照顾她的时候。

我不可以留下孤单的妈妈。

我怎么可以,怎么忍心,让她的后半生没有了我,她唯一的孩子。

这样想着,于是,泪水又蒙住了我的双眼。

我不敢让她看见。

只有我知道,妈妈心中的忧伤。她从不让我看出,她的难过。

她鼓励我,她微笑,她的眼神传达着明亮的希望。

妈妈总是说,一切不幸都终将会过去,只要你敢于走下去。

医院的傍晚,黄昏中有低飞的燕。它们飞舞,它们鸣叫,它们狂欢。

我们并肩站在窗口。我已比你还高,却依旧倚住你的肩膀。

妈妈,我只轻唤你,便已泣不成声。

你抚摩我与你年轻时一般乌黑纤弱的发。你不发一言。我们就这样看黄昏中的燕。

一场生命的飞舞,生命的鸣叫,生命的狂欢。

恐惧是一张网,这个夏天里,我被它困住,不得自由,不得呼吸。

夜夜的梦魇,却又失望于黎明的到来。

我对你说,我怕着白天。在白天,我要真实的面对一切。夜晚,却不过是梦。梦,即使是险恶可怕的,也终于会醒。

但现在不是,现在是这样清醒,真实得一览无余。

妈妈说,如果能够再孕育你一次该多好。

你仿佛是在怨恨自己,将我生成多病的身躯。

你遗憾没有给我一副强健的肉体。

你觉得,是自己造成了我连绵的苦难。

妈妈,我却时常感谢你给我的生命,即使这身躯有许多不如意。但生命,从来是独一无二、最可宝贵的礼物。

我感谢,今生是你的女儿;感谢,能够依偎在你的身旁,能够开放在你的手心。

妈妈,不幸的部分,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我深知,我的疼痛,在你那里总要加倍。

但幸福,却是更深切的主题。

从这世上有了我,你便呵护着我;从我得到了知觉,便对你万般依恋。

这人间,据说百年才能修得同船渡。那么,母女的缘分,该有千万年的修行。我是经过了许多的漂泊和艰险,才投入你的腹中吧。

是你收容了我游移的灵魂,给了我温暖的家园。

这缘分,是该令我们感激一世的。

让我们并肩地站立,看落下的雪花,落下的风雨。你在这里,你在我的身旁。

我于是不肯放弃,绝不放弃,丝毫生命的力量。

我将飞舞,我将鸣叫,我将狂欢,如那黄昏时的燕一般。

这一天,你对着镜子将白发染黑。

我远远看你。妈妈,你又老去了一些。

甜蜜和疼痛,交织在一瞬。

过年的鞭炮已经响起。今夜,会有盛大的焰火,一样会有缤纷的色彩,流溢在深暗的天空中。

一年年,经历着多少的爱,多少的辛酸和欢乐。

它们都将在夜空里盛开,繁花之上,又生繁花。

妈妈,让我们一起去看。

妈妈,让我紧握住你的手,容许我有时间,望你的老去,如你望我的成长。

提前的祝福,生日快乐。

妈妈。

知乎用户 夏枯草 发表

《少年维特之烦恼》
全书以维特的视角描述,感觉所有人都像是隔着一层玻璃和维特在生活,始终有种挥散不去的疏离感。前期极力描写了生活的美丽,维特有一个完美的心上人,有一个值得奋斗的理想,和真挚的友情。
但全书的高潮,理想破灭,好友自杀 (好久没看,可能记错了。),女神发了好人卡嫁给他人,维特自杀。
当年看的时候还是个初三的孩子,思想有些走极端,看的很是热血,看到维特经受人生重重打击,觉得最后一死很是壮烈。甚至看完还有一种惋惜和欣赏。只是现在想想,又觉得没什么,青春期忍一忍也就过去,可能饮冰十年,热血早已凉了吧。

知乎用户 尹小二​ 发表

只有一次,看余华的《活着》哭了。

在一个阳光很温暖的春天的下午,我在暖暖的环境中活活看哭了。

很期待下一本这样的书。

知乎用户 豆本豆 发表

《佳期如梦》
现在几乎忘了书里面的主角 但是记得一句话是
这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另外一个人的傻瓜
看的我哇哇哭

知乎用户 爱吃杏仁 发表

我印象中就是田中芳树的《银河英雄传说》吧,尤其是最后写道:

“那些星星经过数亿年、数十亿年的生命。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就一直闪烁着光辉,在人类灭亡之后,它们仍会继续绽放着光辉吧。人的生命连星星一瞬间的光辉都不及。这是自古以来人们就明白的事情。然而,认识到星星的永远和人世的一瞬的,是人,不是星星。

总有一天你也会明白的。明白人类重视瞬间的燃烧甚于冻结的永恒。明白一瞬即灭的流星的轨迹将会深刻于宇宙的深渊和人们的记忆当中。”

- 银河英雄传说,落日篇,“梦的尽头”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可能是安妮宝贝的《莲花》。记得不是很清楚。

前两天火车上又看了一遍。
还是会有那种情绪在。

知乎用户 王某 发表

上大学现当代老师要求背凤凰涅槃

知乎用户 夜雪無笙 发表

《天蓝色的彼岸》

知乎用户 吴子璇 发表

今天刚看完一个推送(
http://mp.weixin.qq.com/s/Fn7eFZpbNhZKVQ09eyBNVg )就看到这个问题 那认真答一答吧

我是安徽安庆人 从小就知道安庆有一个大文豪叫张恨水 年幼的我以为他跟鲁迅先生是一个路线的 所以一直都没主动看他的作品
直到那一年 《金粉世家》剧版横空出世 陈坤董洁刘亦菲盛世美颜 我才知道 哇 原来张恨水先生的作品是这样的 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金粉世家》、《啼笑姻缘》都看了太多遍
《金粉世家》真的看哭了我 那个时候还小 还没有什么类似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种感悟 只是对全书的最后那段话记忆犹新 “世事就是这样,一场戏紧跟了一场戏来,哪里一口气看得完呢?正是:西郊芳草年年绿,多少游人似去年?”那个时候 其实也看过《红楼梦》了 对那种荣华富贵转眼烟消云散 人去楼空唯留下爱恨纠缠的故事 自然是有所触动的 只是下意识觉得 《金粉世家》竟然比《红楼梦》更深刻也更真实 作为安庆人
书里没有白秀珠穿婚纱自杀 没有金燕西大条幅 “I love you” 从教学楼顶挂下来 那些都是电视剧为了效果自行添加的

但书里有小怜和柳春江终成眷属 书里还有金燕西终与他人结良配甚至借电影讽刺清秋
电视剧虽然只改动了细节 那这些细节却直接改变了整部小说的主题 小怜应该是清秋的镜像 同为寒门女子与富家公子的情意 小怜与柳春江终花好月圆 但清秋与燕西的情意绝不仅是搭上反方向的火车这般唏嘘 张恨水用笔给了这段感情一个很不堪的结尾
有人说 《金粉世家》就是民国的红楼梦 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 但细细思量二者相差甚远
金家的落寞来得直接坦荡 直兀地摊开在我们面前 燕西也并非宝玉 清秋也不似黛玉 这是一个更为现实的纠葛 电视剧让人觉得 似乎婚姻还是要以门当户对为前提 但就我所理解的原著来看 张恨水先生应该更想表达思想境界一致的重要性吧
一朝花落清秋冷 金粉凋零各自心 世事难料 大抵如此吧
推荐一个版本~陕西师范大学的

知乎用户 他同桐 发表

高尔基三部曲中的《我的大学》
当读到外祖母去世的那一段。不禁泪下

知乎用户 虫虫 发表

《紫川》
读了这么多年书,最让我感动的还是这部豆瓣评分 8.7 分的网络小说,这部小说最成功地地方在于人物性格鲜明,有《伊利亚特》即视感,无论正派反派或者主角配角,哪怕是作者寥寥数笔写出的一个人物都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话不多说,推荐大家读一下,绝对不会失望(PS:此书属于慢热型,开始读起来可能会感觉有些幼稚,后面宏大的战争场面会让你热血沸腾)。
里面不止一个情节让我泪流满面,这里只列举几个,读过的朋友可以重温一下。
1,紫川秀拒绝青梅竹马的紫川宁爱情的时候。
原文:再见了,阿宁,原谅我的铁石心肠。当你的视线不再被我的身影局限,你会发现世间原来有更优秀的男子值得你去爱;当有那么一天,你真的继任总长,你会明白我的苦心;当有那么一天,你与你心爱的人步入婚礼殿堂,我将在遥远的地方为你们祝福,那时候,你心里是否还会惦记着曾经喜欢过的人?虽并不是为了在远星大人病榻前东德承诺,而卧仍将在遥远的地方,默默地关注你的身影,只等你的第一声召唤,我将出现,无论千山万水。我爱的女孩啊,愿你不老不死,永远幸福美丽。而我,将永远守护着你,纵九死而无悔。

2,冷血的帝林最出名的‘’第三个傻瓜‘’
原文:林冰肃然起敬:“斯特林大人真是伟大。”
帝林恨恨的骂道:“笨蛋!”
“他拯救了几百万平民,拯救了瓦伦要塞,也等于拯救了整个人类世界…”
“所以我说他是笨蛋!” 帝林破口大骂:“几百万贱民的命算什么?拯救国家靠的是军队!他把自己和家族最精锐的部队都送进了死路,愚蠢之极!他以为自己是什么?救世主啊?我呸!笨蛋一个罢了!”
帝林越说越气,连手指都气得发抖:“还有紫川秀那个蠢货,我敢打赌,他一定是和斯特林泡在一起了!大蠢带小苯,猪屎教大粪,两个蠢得半斤八两!活腻了不会拉泡尿把自己淹死了算了?还连累那么多人!去杀大魔神皇?猪!你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左加明啊!”
林冰骇异的看着这位监察总长阁下。她印象中这位镇定而冷漠的人从没有过如此的失态,甚至已经不顾自己的风度和监察长的身份,骂得就象个赶大车的马夫似的,尖酸又刻薄。
帝林骂骂咧咧的往外走,一边吆喝:“哥普拉,备马!把我们的人集合!带足六个星期的粮草,还有过冬的帐篷!他妈的,哥普拉,你这狗日的死哪里去了?还不快去办!三个钟头后出发!”
林冰一下子追到门口:“大人,您要去哪里?”
“废话!我找那两个笨蛋去了!要塞就拜托你了!”
林冰大骇:“大人,你疯啦!城外到处是魔族,你这点人马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帝林没有回头搭理她,大步开走。
林冰一下子追上去拉住他:“帝林,你这是自杀!你刚才不还说:他们的行为非常愚蠢吗?”
帝林脚步不停,恨恨的骂道:“没错!他们是两个蠢得无可救药的笨蛋!”
“啊,是啊!那你还…” 林冰一把扯住了他:“你给我站住!”
帝林惨淡一笑,秀美的脸容上出现了一丝凄婉:“我是第三个笨蛋。”

3,紫川秀敲诈林睿以后读白川的信。
原文:秀川大人鉴下:
大人您去了西部我们很想念你。
不知大人您什么时候能回远东?我们全体都在期待大人您早日回来主持大局没有大人您在大家都没了信心。
魔族对远东开始了进攻他们沿着罗斯的老路大军直扑特兰要塞。
根据情报魔族此次进攻势头不同寻常在特兰要塞面前魔族陈师二十万旌旗横野全是一式的赛内亚兵由魔神皇的侄子古斯塔率领十分嚣悍他们造就无数的攻城器械日夜强攻特兰要塞昼夜不停。
特兰军区由罗杰镇守他率领特兰要塞军民已经和魔族连续数场大战虽然杀伤魔族兵卒无数但魔族后援源源不停地赶来战况于罗杰不利士卒伤亡惨重。
我正考虑是不是该把驻扎在加沙的第二军调上去。但由于上次兵变第二军伤亡惨重现在虽然重新招募了新兵但训练不高战斗力尚未形成。不知家族的增援何时能到?我们支撑得十分辛苦。
另外大人还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因为连番大战我军损失惨重放大批抚恤金、购买军粮、医药、武器银子花得像水一般哗哗流淌出去国库入不敷出。明羽昨天早上找到我说:“白川我们已经破产了。”
他说本月我们赊购的军粮、武器、药品等装备都要付账了还有欠士兵们的军饷和阵亡士兵的抚恤金还有支付民工的差费欠债多达一亿四千万元。而我们国库中有现金十块四毛钱。
由于军饷拖欠了三个月现在各营士兵已经啧啧怨言了。远东部队还好一点他们是为保卫家国而战还可以忍受但是秀字营的部队吵得最厉害他们说没钱老子不卖命。秀字营中已经出现了逃兵。我狠狠地执行军法昨晚杀了五个人才总算镇压下来局面但是如果再没钱的话我也压不住了。
还有供应我们武器和粮食的供应商他们说:“再不见现金来他们就要停止赊给我们粮食了。” 一旦停粮全军将不战自溃。我不得不把昨天刚收上来的卖矿产所得的五十三万现金先给了他们敷衍一下明羽都给他们下跪了他们才总算答应看在老顾客的面子上让我们再多欠一个月。
还有药品和衣服的供应商由于欠债太多他们已经停止了供应我们。我们的士兵不得不在零下十度的寒冷雪地里赤脚穿着单薄的夏季服装与魔族兵厮杀。伤兵唯一的药品就是清水我们连一块干净的纱布都找不到了。
明羽愁得头都白了一半他哭着对我说罗杰领着士兵们在前线跟魔族生死厮杀我们却连饭都不能给他吃饱怎么对得起他们?
听到他问我也哭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
大人我已经连续四天四夜没能合眼了真的好痛苦。您临走前将远东的大业交给我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谁都看出来了你是远东真正不可缺少的顶梁柱就连那个老是说你坏话的索斯他现在也天天跑我这里问:“光明大人究竟什么时候能回来?” 布兰将军整天都在唉声叹气望着西边的小路出神默默流泪。我们都知道他是在等您回来。
大人您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我们全都在热切地盼望您能早日回远东。
唠唠叨叨说了那么多但请大人放心无论如何艰苦哪怕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我们都会按您的命令在远东坚持下去直到您的旗帜重新出现在远东蓝天的那一刻。我们绝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另恭贺大人您顺利荣升统领我们都在为你高兴。
祝大人您身体安康!
白川

4,结局处紫川秀对小斯特林说的一番话。
原文:孩子你将会过着和平、安详、无忧无虑的生活你将注定是锦衣玉食优于常人这也注定了缺乏磨砺的你不可能像你父亲一样出色、一样优秀一样勇敢、坚定和无畏。
‘’‘那又怎样呢?’
“童年时我们讲英雄故事给你听并不是一定要你成为英雄而是希望你具有高尚的品德。少年时我们让你接触诗歌、绘画、音乐 “是为了让你的心灵充满情趣。这些情趣会支撑你的一生。这样即使在最严酷的冬天你也不会忘记玫瑰的芳香。
英雄辈出的民族是不幸的民族和平的生活注定是平庸而繁琐的。有些事或许你现在还无法理解。但当你长大你就会明白:你的父亲一定不会希望你成为英雄世俗的很多东西耀眼而毫无价值。只要你能健康的成长正直的做人独立的思考幸福的生活这是父辈对你的最高期望。”
望着孩子童真而稚气的脸紫川秀喃喃说出声来:“祝福你孩子,也祝福和平的年代。”

知乎用户 黄胖子学姐 发表

大概哭过很多本书吧,可能时间久,记不清了。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朱自清的《背影》,当时文中父亲买橘子,爬站台的场景,让我哭的不能自己。

我父亲是很普通的工人,勤勤恳恳地工作,饿不着,冻不了,收入不多不少,刚好够用。
在小县城有个小房子,带前后院。前院种种菜,后院养养鸡。

现代人嘴里的 “平平淡淡的生活”,大抵就是父母亲给我的印象吧~

没啥欲望的父母,过得挺开心的,知足常乐。

难过的是:有了一个有欲望的女儿。

我看书,我读书,我想见识更广阔的世界,我一个劲儿往高处飞。
父母亲开始力不从心了,他们不安分的女儿想买更好的东西,想去旅游,想见识所有没见过的事物,想去国外念书……

其实已经慢慢能看出父母亲的力不从心了,能力有限,却又不想牵制了 “一颗高飞的心”。我于心不忍,却也一直在逃避内心的不忍。

直到看到《背影》,像一种审判,我躲不开对父母亲的内疚。
原本很幸福安逸的他们,却要为了我的 “高飞” 创造条件。

现实满足了需求,人才是生活的主人,才能过得有尊严;现实满足不了需求,生活才是主人,人不过是物质的奴隶,毫无尊严可言。

《背影》揭开了我的遮羞布,我躲不过内心的内疚和自责。

我们多希望父母亲能够体面地生活着。
然而现实是:父母亲的窘迫大多是来自于孩子。

朱自清的父亲是,我的父亲也是。
也许还有你的父母亲。

更难过的是:对此,我们束手无策。

知乎用户 鱼不要叫 发表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痞子蔡

知乎用户 熊吉 发表

大概是高一的时候,我看了吉川英治的《宫本武藏》,很奇怪,当时并不知道剑豪小说这个类别,这本书一则当作十六岁的刚需色情小说看(里面有萝莉,还有萝莉被强奸,有熟女,还有熟女勾引人),二则是作为启蒙爱情小说看(还有一本启蒙爱情小说是《诛仙》)。

现在想来很多情节都忘了,谁和谁比武,谁被谁杀,谁又遭谁误解,都忘了。

唯独记得的只剩武藏和阿通的爱情,清清楚楚。

吉川英治那真的是用尽了我所能想到的一个小说作者能动用的所有手段去阻止这两个人谈恋爱,阿通永远追寻武藏,永远错过,哪怕在同一间屋子都错过,好不容易发现了,哪怕刚走不远,中途都要出大事儿,出事儿就出事儿,同一件事儿居然两个人连面都见不了。

即便如此,最后两人还是谈恋爱了。

当时我脑中的画面是:

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凌晨四点:一边笑成傻逼,一边泪流满面。

突然想到姜文接受收获采访的时候说的,大概意思是,安史之乱天大的事,大多数人记得的还不是李隆基杨玉环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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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群 634143200 跟熊吉一起吹逼打游戏,啊,好想联基啊。

知乎用户 张孤山 发表

初中时看《神雕侠侣》

一直看到十六年后杨过等不来小龙女,太阳下山了,

“龙儿,十六年了,难道你不寂寞吗”

当时拿着书趴在地上哭成狗,感觉天旋地转

知乎用户 董哥不是神经病啊 发表

知乎用户 南流萤 发表

《金瓶梅》

知乎用户 Bell 发表

《人皮论语》
不是第一次看哭的书,但当时看完,真的是哭了好久,过后好久都不敢回想书里的情景。
摘录一句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话
“于汝安乎?”
“安”
“汝安,则为之!”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黄河东流去》,《墓碑》,战争,饥荒,人祸。中国人或者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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