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李雷和韩梅梅的中国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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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8日,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这是中国1949年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1260个条文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商品交易都包括其中。

从前分散的民事立法系统历经五年编纂,“总则编”已于2017年通过,“物权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等多个分则编,在刚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正式通过。这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即将因其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为了呈现这部法典在生活中的意义 —— 尤其是在婚姻生活中的意义,我们演绎了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设定这对英语课本的男女主角离开校园后步入婚姻,到了生活中一地鸡毛的年纪,个人与家庭的摩擦,权利与义务的拆解,同时在发生。

这是一个模拟的故事,发生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之后,但涉及纠纷的案例均取材于真实世界。

**文 | **周航 实习生 沈越 

**编辑 | **陶若谷

1

 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大疾病,能离婚吗?

李雷决定和韩梅梅离婚。和之前很多次一样,这次争吵也是从微不足道的小事开始的,关于餐厅的抱怨,亦或是一句无心之言。

吵架不断升级。从吃晚餐,一直到回家路上,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回到住宅门口时,他们都说了一些无法挽回的话。

李雷没有进门,他得静一静,给好朋友吉米(Jim Green)打了电话。吉米说,今晚就住我这吧。吉米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他是两人的中学同学。仅他知道的,两人这些年就争吵过很多回。最近的一次是上个月,当时李雷跑到他家住了三天。

可哪对夫妻不吵架呢,在李雷说话前,吉米还没意识到这次争吵的严重性。事实上,李雷说的第一句话就把他吓坏了。

“也许我们就不应该结婚。” 李雷喝了一口水,把杯子重重砸在桌面上。吉米曾想,这个男人或许永远可以保持冷静,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他能做医生,而且还在急诊科干这么久。

“我的意思是,她就不该结婚。” 李雷继续说,“躁狂抑郁症,我同事说,医学上认为有这个病,就不应结婚,结了也是无效。”

一阵沉默。吉米明白,李雷正在征求自己的意见,不是好友的意见,而是作为一个律师的意见。

吉米开口了:“没错,我代理过不少案子,躁狂症,艾滋病,不能生育等等,如果一方得了,结婚也是无效。但那是以前的规定了,现在只要婚前告知对方,就可以结婚,病人也有结婚的权利。”

《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重大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增加“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病史,婚姻可撤销”一项。

学者认为,《民法典》的规定体现了对婚姻自主权的尊重,强调婚前告知义务,有利于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防止因为婚后病发给另一方带来过重的扶养义务,以及骗婚等道德风险的存在。

吉米告诉李雷,即便是从前《婚姻法》时代患病者禁止结婚,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一个很大的困难是,不好证明患病是在婚前。

一对结识半年闪婚的夫妇,婚后妻子发现丈夫精神不正常,也确诊了躁狂抑郁症。两人相处矛盾不断,丈夫还两次吃安眠药尝试自杀。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

但法官认为,她无法证明丈夫婚前就有精神病史,从夫妻双方应当抚慰扶持的角度来说,女方不能在男方生病的时候要求离婚,这对他的病情将是更大的打击,不支持离婚。(注:2020年5月北京市通州法院通报的真实案例。)

“夫妻扶养义务是司法实践中的另一层考虑。一方处在治病阶段,且无经济来源,法院一般会判另一方有法定扶助义务,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吉米说。

他问李雷:“你真的确定她有躁狂抑郁症吗,而且是婚前就有?”

“我不知道。” 李雷说,“反正我们俩结束了。” 

资料图,源自视觉中国。

2

被出轨一方能请求损害赔偿吗?

韩梅梅独自回到家,瘫倒在了沙发上。屋里到处都是两人关系的象征,书架最上面放着一排韩梅梅的得意之作,一套她主编的英语教材。一切都很安静,只有阳台那只名叫Polly的高冠鹦鹉在用嘴巴敲击鸟笼。

他们青春时期就认识了彼此,在外界看来,现在依旧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是重点大学毕业,李雷是帅气阳光的医生,韩梅梅是端庄优雅的老师。

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他们不乏争吵。韩梅梅的躁狂并非毫无来由,对她来说,30岁以上的人生有些失控:单位里年轻人越来越多,竞争压力大,她开始脱发;婆婆来家里一住就是三四个月,加班回来晚了,婆婆嫌她不顾家,屋子不收拾,对李雷照顾也不够;尤其不能提生孩子,一提就吵,这多次成为矛盾爆发点。

而且在她8岁那年,父亲背叛过家庭,这件事她一直记恨在心,因此在情感关系上敏感,总担心会被伤害。李雷只要晚上不在,她就担心,是真的去出急诊了吗?

当年,母亲把父亲告上法庭,索要10万经济补偿,法院准许离婚,但没有支持赔偿。韩梅梅曾和吉米抱怨过法律不公正,吉米说,那时也没办法,如果放到现在,韩梅梅母亲的诉求很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须是以下四种情形之一: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新增加第五项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

专家认为,设置这项“兜底”条款,符合婚姻立法保护弱者利益、制裁违法或过错方的立法精神。

吉米告诉韩梅梅,《婚姻法》时代,配偶出轨的离婚官司中,“与他人同居的”的取证并不容易。吉米前几年代理过一起案件,一个年轻的妻子用录音笔拿到丈夫出轨证据,找他咨询意见,他当时给出的意见就是证据不太充分,法院未必仅凭这个证据就认定丈夫是“过错方”。

后来,这个年轻的妻子跟踪丈夫到一处出租房,在对面用也租了一套房,用一个长焦距相机拍了一个月。最后法院采纳了她的证据,判了3万元精神损失费。(注:2015年12月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法院通报的真实案例。)

吉米说,其实,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些出轨行为不具备“与他人同居”之实,法院也会酌情判罚精神损害赔偿费,主要是考虑到违反《婚姻法》中忠实义务等原因。金额普遍不高,如在上海地区,一般不超过五万元。

2019年10月小静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反而提供了小静与其他异性的暧昧聊天记录、滴滴打车记录、照片、微信支付交易的明细等证据,称小静多次婚内出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0万。

小静未能提供证据反驳,但她辩称,只是聊天,不存在出轨之实。法院对离婚请求给予了支持,但认定小静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考虑过错程度及经济能力和辖区的生活水平,判决小静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注:2020年泉州市泉港法院通报的真实案例。)

“如果你出轨,我一定告你,要赔偿。” 韩梅梅对李雷说过这话。那时候他们的关系还不那么糟糕,开得起这样的玩笑。

但这几年,他们争吵越频繁也越激烈。尤其是今晚,和李雷争吵之后,韩梅梅感到如此绝望,所以才这样失落地倒在沙发上。她给李雷发了信息——“离婚吧。”

资料图,源自视觉中国。

3

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第二天,吉米来到李雷和韩梅梅家,李雷已经先到了,他们约好今天谈离婚协议。

一起买的房子、车都归李雷,他拿出产值的一半,现金补偿给韩梅梅,两人达成一致。但各自的投资怎么办?

婚前,李雷有100万现金投入股市,多年买卖,现在增值到了120万。韩梅梅结婚前也买过一笔100万的基金,但这十多年始终未动,到现在账目上有160万。

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在原法条基础上增加了“投资收益”、“其他劳务报酬”的规定。

即,一方的投资收益、其他劳务报酬等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业律师认为,这些在实践中已被大部分法院认可,此次修改仅是将已达成倾向性意见的观点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收益都要平分吗?" 李雷问。

“你首次卖出股票后的钱属于婚前财产,之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但她不用。”吉米解释说,“她没有操作,所以算自然增值,还是个人财产。”

李雷和韩梅梅都点了头。

“如果你们有私人的债务,现在也厘清吧。” 吉米一边整理文档,一边说,就算私下借的钱,要是用在家庭生活上,那也是共同债务。

“你不是欠吉米10万,输在了赌球网站上,已经还了吗?” 韩梅梅想知道这怎么算。

“没还。” 李雷心不在焉,他还在看着自己的股票账户发呆。

此前《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民法典》吸收新司法解释规定,予以明确。

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 

“买球赛借的钱,算我个人债务吧?” 李雷问吉米。

吉米苦笑,没有表示异议。日常工作中,他见过太多妻子为丈夫还债的案件。有人为丈夫偿还了200多万,还是没能让丈夫醒悟。

郑女士与前夫在高中就相识了,毕业后都在银行工作,生活幸福美满。然而,结婚第三年,前夫沾染了网上赌球的恶习,背着她借了很多钱。郑女士在家人帮助下替他还了200多万,领着女儿搬回娘家,后来离婚。但离婚后,她继续被追债人告上法院。

法院最终支持她无需承担责任,认为涉案借款的出借时间正是在男方沉迷于赌博且与郑女士分居期间,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所需。(注:2010年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通报的真实案例。)

对于眼前这两个中学时代的好友,吉米当然不担心会这样的事。还有别的问题吗?他问。

“有,我妈妈去世了。” 韩梅梅说,“上个月。”

资料图,源自视觉中国。

4

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人,会被赶出来吗?

韩梅梅之所以提到母亲去世,是因为财产分割还涉及到遗产。

弥留之际,韩梅梅母亲将仅有的财产,一套两居室留给了她和李雷。她在这里将韩梅梅独自抚养长大,直到韩梅梅结婚,她才找了后来的丈夫杨师傅。

这是一次正式的视频遗嘱,李雷用手机拍下视频,好几个朋友作了见证。

《民法典》继承编在原《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外,增加打印、录像两种新遗嘱形式。

这两种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被认定有效。

韩梅梅的母亲希望,房子留给女儿女婿,杨师傅也能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韩梅梅自然答应。给母亲办了后事第二天,她就到房管局给杨师傅登记了居住权。

“既然要离婚了,这套房子是不是也要分割。” 韩梅梅问吉米。

“是的,但恐怕不好处理,就算挂牌,恐怕也卖不出。” 吉米解释,杨师傅有居住权,可以一直住在这房子里,也就没人会再买这房子。

《民法典》物权编增加了居住权,将房屋的“居住”使用属性单独规定为一项物权,居住权人可按照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也参照此规定。

居住权作为一项排他权利,享有居住权的人,可排除其他人入住。有学者认为,这有助于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支撑。但也有律师认为,居住权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常通过折价的方式解决,若明确写进法条,在物权分割上可能会引起更多矛盾。

吉米曾公益调解过一纸“遗嘱”引发的官司,一个老人去世时立下遗嘱,把房屋所有权给了前妻生的女儿,现在的老伴一直到去世前都享有居住权。但离世后不久,她的女儿就把继母赶出家门,房门换锁。

双方为了这件事闹得精疲力尽。最后调解了三次,才达成一致,继母不再居住,女儿则一次性补偿44800元。(注:2018年湖南益阳桃江县人民法院通报的真实案例。)

“杨师傅肯定不能搬。那我按现在市价,补偿李雷一半现金吧。” 韩梅梅说。

这时李雷也有话要说。他的父亲去世时,曾留下120万财产。祖父祖母早就不在世了,他和母亲每人分得60万。

“我的那份是不是也要平分?”

“你父亲有没有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指定了,就属于个人财产。没有的话就是自然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 吉米回答。

“他走得很急,没有指定。” 李雷说。

没有其他有关财产的问题了。一份不算复杂的协议,吉米很快整理出来。

“有件事要和你们说清楚,你们去民政局递了离婚协议后,还不能领离婚证,一个月内要是后悔了,可以去撤回申请。” 吉米对着李雷说,又转头看着韩梅梅,“你也一样。”

资料图,源自东方IC。 

5

离婚冷静期30天,需要吗?

递交离婚协议后这段时间,李雷一直住在吉米家,想着过去的事。

他无数次想起第一次见到韩梅梅时她的样子:一张窄脸,齐耳短发。整个高中时代,韩梅梅一直钟爱朴素的连衣裙,校服最上面的领子从未解开过。

她的个性也和穿着一样认真,转学进来的第一天,她就在英语课上纠正了老师的一个口误。全班哄笑,李雷也在其中。

递交协议满一个月那天,李雷提前请了假。但从早餐时间开始,他就像侦探一样,开始回顾和韩梅梅交往的各种细节。上午10点,原本约定出发去领离婚证的时间,他拨通了韩梅梅的电话。

“还有些事我觉得没有安排好。”他说。

“嗯?”

“Polly,我们把它忘了,我想留下它。”

“我也需要它。”韩梅梅说。短暂的沉默里,她意识到,离婚的事也许可以再考虑下,可是之前递交的申请怎么办?

“吉米说了,这一个月内没去领离婚证,就是自动撤回申请。” 李雷在她前面开口。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

专家表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草率离婚,并不意味着没有婚姻自由。 

对于有代表建议发生家暴可中止冷静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回应,此次《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纳入《民法典》之前,离婚冷静期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过探索。“冷静期”就是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创设的概念,非由法律直接规定。

关于“冷静期”李雷现在很熟。他查过资料,起诉离婚也并不那么容易,过去两三年里,已有法院根据最高法《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0条的规定,向申请离婚的双方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四川就有一对夫妻进入两个月冷静期,期间法官联合家事调查员多次走访、调节,还动员女儿调和,最终两个人没有离婚。(注:2018年四川彭州市人民法院通报的真实案例。)

“我想回家。” 李雷对韩梅梅说了对不起。

注: 文中真实案例来自新京报、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新快报的媒体报道,以及裁判文书网与地方法院官网。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为本文有关法律的内容提供了帮助,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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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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