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男子结婚 16 年才得知 3 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却遭妻子反怼:血缘关系重要吗?
知乎用户 雨桐 发表 很多人提到索赔。 我来给大家讲讲男方起诉索赔后的结果: 1 女方出轨几乎不影响财产分割; 2 女方给别人生孩子几乎不影响财产分割; 3 男方高额索赔法院一般不支持,支持了也难执行; 4 索赔成功后,女方是拿自己得到 …
我本以为是 “帽子戏法”,没成想是 “大四喜”。
比我看的小说都离谱……
最后一个小孩的父亲知道是谁了,现在就不知道前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是同一人,这事就挺可怕了;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不是同一人,这事就更 “恐怖” 了;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都不知道是什么人,这事就异常 “魔幻” 了。
这件事最可怕的还不是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而是在此基础上,养了这么多年,自己注入了那么多感情,我估计男主人公,现在比蹲了十六年牢还痛苦。
这件事堪称离谱,丈夫年度悲催,妻子年度无耻。
复盘一下事件经过,2007 年 12 月 28 日,陈志显和俞女士结婚,那时候陈在江西上饶跑运输,妻子则在家带孩子,双方共抚养三个女儿。
2021 年,陈志显无意发现妻子和另外一个男人走出了宾馆电梯,是衢州某个做工程的老板。
事后陈志显越想越不对,觉得三个女儿中有一个不像自己,于是去做了 dna 检测,检测结果让他瞠目结舌:三个女儿均不是自己的。
事后俞女士就将其拉黑,陈志显拿着鉴定报告跑去岳母家里要说法,期间发生冲突导致岳母摔坐在地上受伤,俞女士报警后陈志显赔偿了费用并取保候审。
很快俞女士就开始了反击,她伙同情夫在陈家附近放鞭炮,把陈家窗户炸碎,报警后俞女士和情夫赔偿了 582 元。
离谱的有两点,
一点是陈志显首次赔偿诉讼是失败的,理由是无法确认俞女士对三个女儿非亲生是知情的,且无法证明陈志显赚的钱是用到了孩子身上。
虽然法律不保护爱情,但应该对财产进行保护,陈志显跑大货的,工资都是按时给妻子,相当于替别人抚养了孩子,对这部分的费用应该有索赔的权利。
但俞女士咬定两点,一是对三个女儿不是陈志显的不知情不存在主管欺骗,二是咬定陈先生给的钱都用到了陈和陈的父母身上,陈志显自己也很难证明多少钱用在孩子身上。
以及虽然三个孩子都不是陈志显的,但俞女士并未在婚内与他人同居,而是一直居住在家中,所以也不构成重婚罪。
所以在 28 日诉讼的时候,陈志显的律师提出的是每个孩子 10 万的精神赔偿费,目前尚未出结果,估计也很难。
第二点是事件曝光后俞女士一系列的奇葩操作,按理说发生了这种事很不光彩,她应该低调处理,但在这个过程中俞女士金句频出,包括但不限于:
“我不认为我出轨了,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
“孩子都叫你爸爸十几年了,还做亲子鉴定,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DNA 检测也不是 100% 准确”
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间,跟情夫生下了第四个女儿。
包括跟情夫一起点鞭炮,这些损人不利己的言辞和行为,真的很难得知她这么做的动机。
俞女士大概率是典型的 npd,这类人是看不到别人的感受的,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的利益受损。
对比一下 12 月 25 号订婚强奸案的判决结果,只能说 2024 年结婚率怕是要进一步下降。
今年最惨三个男人
1 结婚 16 年 4 个娃不是亲生
2 订婚啪啪被告强奸判 3 年
3 结婚 3 年,其中 1 年半躺冰柜
今年最幸运的男人
那个因 18.8 万彩礼放弃结婚的,现在都成网红了,旅游全国,还有的酒店求着他去
即将过去的 2023 年,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记住的年份,因为这是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彻底终结的元年。
今年发生的太多事情已经让所有中国人,无论男女都明白了以下几个道理:
1. 无论结婚与否,男女都有性自由权利,同时法律保护女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性自主权。
2. 未婚生子和私生子可以享受正常的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力,包括享有继承权。
3. 财产,彩礼等等,在离婚时不是按照道德标准或者多劳多得原则分配的,而是按照法官自由裁定的。
4. 嫖娼是违法的,但是找第三者,婚外情是不违法的。
5. 婚内出轨隐瞒对方生子不算诈骗,最多就是民事责任,而且赔付的金额并不高。
所以,在这个慕强的社会里,婚姻的存在越来越趋近于 “负资产”。它除了是一张红纸,实际上无法给男女双方任何一点的保护,反而会让对自身道德标准相对较高的一方承受更多的风险。无论是正常的娶妻生子还是入赘为婿,只要是婚姻中一方的道德底线足够低,法律也拿这些人没有任何办法,最多就是给予一些有限的精神补偿。
“孩子出生就须进行亲子鉴定”。
是我 2 年前呼吁过的观点,也因此遭遇到某群体网暴。
但是这样举措的好处非常明显:(1)类似新闻案件可以避免;
(2)人口失踪和拐卖案件会大幅减少,即使不幸发生其破案难度也会降低;
(3)知道自己的亲生孩子是谁,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也算是生而为人的基本权利吧。
当然其中问题也存在,例如:费用谁来承担?个人生物信息风险? 潜在的需要深度思考的伦理问题?
以上个人观点,其实我个人也难完全确定对错,以及妥当与否。
写于此,望大家讨论吧。
ps:以现在某群体在各类社交平台上的洗脑程度,疯狂的贬低本国,造谣式吹捧国外(典型如 外国男温柔体贴,从不介意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类似的案件,新闻里的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个妻子一句话就暴露自己某种特质。
吵架无脑否定对方,你说 1,我就说不一定是 1,你说 2,我说未必 2。气势上咬着你不放,姿态放低立于不败之地,但逻辑上承认了一切。
这种自爆式言论,似乎是一种跟人出轨生孩子的家伙专用乌龙。自以为很聪明,但不过是喜欢沉浸在狡辩的状态而已。
知乎上有个上万回答的经典题目:“我怀孕了,但是男朋友想做亲子鉴定,你们能接受吗?”
一开始以为是单纯男的多疑,女的不喜欢不被信任的感觉,点进去一看描述我乐惨了。这姐们似乎没体验过跟一个人保持排他性的亲密关系。完全不知道正常人恋爱的时候怀孕,是不需要推断时间,不需要回忆和谁,这时怀了横竖就是你的,你跑不了。
“推断时间”、“也差不多”、“是刚好”,这些关键字完全暴露了自己处在什么样视角看问题。只有出轨的人才需要推断,没出轨的人不谈时间,不谈概率,只论有无。
这些人还是多多抛开事实不谈吧。大春儿,你跟他们不一样,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逻辑上。直接哭闹打滚比较好,不然说得越多,暴露的就越多。
越是这种一肚子坏水的人,越是说话不经过思考。因为很有可能她这辈子已经没有机会领悟自己逻辑上的可笑,已经没有机会接受足够的教育去弥补这一点了。而她还要留着精力在他们离婚之后,看看那些真爹愿不愿意为这四个孩子负半点责任。到时候,恐怕就得让她这个不相信 DNA 检测的人,说服那些假装不信 DNA 检测的生物爹去相信 DNA 检测了。那场面一定滑稽得很,四倍滑稽。
我突然想到王宝强了,他在发现被戴绿帽以后,没走民事诉讼,而是请了一个刑辩律师,最后以职务侵占把宋喆送进去了。
是不是有这么一种思路:告女方和其情夫诈骗,合伙骗取男方钱财。
痛 太痛了
如果鉴定结果没问题的话 那这个男人可以说是被欺骗的男人的十几年了
被欺骗的 被愚弄的 最后无家可归 这个炸裂的痛苦我简直不敢想。
现在及时即使能够要回来精神损失赔偿和抚养费的损失 但是失去的十几年也确确实实是错付了。
从民事上,就是赶紧离婚要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从其他方面 几乎没有什么处罚手段。
原告杨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于 2007 年 9 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和村里的大多数夫妻一样,结婚后杨某外出务工,李某在家操持,夫妻二人聚少离多。因长期两地分居,杨某发现妻子对其日渐冷淡,难得休假回家,李某也是冷暴力相对,并找各种借口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杨某对此颇有不满。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听到李某向其闺蜜吐露,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均非原告,而是另有其人,这让杨某大为震惊。2022 年 2 月,杨某带两小孩做了亲子鉴定,鉴定报告证实,杨某与两小孩均不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杨某认为李某的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李某一次性返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25 万元,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10 万元。
陈志显这个哥们的案件中存在以下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非亲生子女抚养费返还请求权的依据及认定
司法实践中,关于非亲生子女抚养费返还请求权的依据及认定问题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系不当得利,因为原告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存在损失,被告获利,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属不当得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系无因管理,原告抚养非亲生子女系管理他人的事务,且无法律上的义务,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观点认为,被告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该行为导致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抚养非亲生子女产生了损害,损害与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该抚养费返还请求权系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被告具有主观上欺瞒的故意,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对获利者的主观意识并无严格要求,故不应系不当得利纠纷,也不应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必须是无 “因” 而进行管理,但涉案的抚养系欺诈性抚养,而欺诈性抚养关系并非无“因”,其是在一方的欺诈下,另一方将他人的子女视为亲生子女抚养,因此,该类案件非无因管理纠纷。
其次,欺诈性抚养关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妻子一方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得男方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本案构成欺诈性抚养关系,将被告的行为认定为侵权性质较准确,即侵权的行为主体是被告,违法行为是被告逃避法定的抚养子女义务,采取欺骗手段,让原告相信该子女为其婚生,并为之提供抚养费,行为的后果是让原告支付财产,为该子女的亲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因而侵害的是财产权,使原告的财产造成了直接损失,被告的欺诈行为与原告的财产损害事实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链条。最后,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形式,尤其是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支出的抚养费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 从以上复函并结合本案实际来看,原告对于该子女没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应按照立法精神予以返还。
在司法实践中,综合考虑原告、被告的抚养能力,夫妻关系的财产划分情况等因素,应酌定参照每年抚养费的标准,由被告偿付给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该子女的经济损失。
二、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关于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认定的问题存在如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过错方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的情形导致离婚,离婚与损害赔偿之间无因果关系,因此无过错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婚外异性存在同居或重婚关系,但其双方已经生育子女,甚而夫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对上述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此情形对于婚姻相对方造成精神伤害,应当支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以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有据。
第二,从情理上讲,被告隐瞒该子女与原告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原告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欺诈方的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无抚养义务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原告在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当得知所抚养的孩子并非亲生时,会使其自尊心严重受挫,社会评价降低,因此受到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
第三,从精神损害的数额认定上看,离婚损害赔偿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应当以婚姻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赔偿受害方得出实际损失为原则,可参考一般侵权案件处理,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实践中,依照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并结合过错方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子女时间长短、社会舆论损害等多重因素。
你们要往好处想。
1 虽然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但肯定是女方亲生的。
2 不是你的孩子,还叫了你十几年的爸爸,男方占了大便宜。
3 男方失去的只是金钱和时间,孩子失去的却是亲爱的爸爸,女方失去的却是完整的家庭,女方和孩子的损失更大。
4 女方愿意生育 4 个孩子,在当前生育率降低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能,鉴于女方的杰出贡献,建议授予女方英雄母亲称号。
5 男方在女方不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做亲子鉴定,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在分割财产时应予惩罚。
6 我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建议双方先冷静一下。
这个男的快 50 了,是个职业重型挂车司机。经历这么个事儿,真真是无牵无挂了。到时候法院的判决再不好好安抚他一下,哪天他要是真想不开了,驾驶着十几米的重型挂车,在市区玩个横冲直撞,这杀伤力,收割几十人那是不在话下,全社会给他买单去吧~
我还是那个判断
法院极大概率的判罚是:离婚,但为了保障那个渣女和 “无辜孩子们” 的生活,男主的财产一大半会被分给渣女
立贴于此,坐等打脸~~~~~~
补充一个顶配版判决:法院认定女方无责,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多次婚内强奸罪成立,判 15 年实刑,男方财产全部由女方法定继承,以儆效尤!
首先,咱们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完整的捋一遍:
话说江西上饶有一个陈先生,今年 45 岁,跟妻子结婚 16 年,有三个女儿。
为了赚钱养家,陈先生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节假日回家看看。
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但是也算得上平淡幸福。
去年的时候,妻子告知陈先生,她也想要外出打工,去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不管陈先生如何阻拦,都没有拦住妻子外出打工的决心。
她不仅把三个女儿扔在家里不管不顾,还动不动就拒接电话。
陈先生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也害怕妻子在外有什么事情,就给妻子和自己的手机设置了一下定位。
3 月 1 日晚上,妻子再一次挂断了陈先生的电话。
陈先生打开了手机定位,看到妻子定位的地点竟然是在一家宾馆。
于是陈先生在宾馆的门口守了一夜,在早上退房时,他见到了妻子和另一个男人的出现。
这突如其来的一道绿光,让陈先生有点发慌,但是考虑到这 16 年的夫妻感情,还有这三个女儿的未来,老实人陈先生决定,要把这顶绿帽子戴正了。
他决定原谅妻子,并且希望妻子能够回归家庭,话说这种大度和隐忍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但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妻子又一次离家出走,而且这次是手机关机、定位也关闭了。
陈先生用脚趾也能想到,妻子这是又去找【那个男人】了。
在愤怒和失望之余,陈先生忽然意识到一件很不好的事情——
当时妻子怀小女儿时,他们之前做了避孕措施,但是妻子还是意外怀孕了。
那时候陈先生并没有多在意这件事,但是现在想想,好像不太对头啊。
老实人陈先生思来想去,带着小女儿一起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并非亲生父女。
5 岁的小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陈先生顿时崩溃。
但是想到两个人还有两个孩子,还有十几年的感情,老实人陈先生准备再次原谅妻子。
但是没想到妻子反将一军,跟陈先生毫不犹豫的提出了离婚,而且还执意要争夺大女儿和小女儿的抚养权。
这就让老实人陈先生更不理解了,怎么大女儿的抚养权也要?
难道??大女儿也不是亲生?
老实人陈先生不敢往下想了,只是在和妻子争吵之余,他妻子更是直白的告诉他:不用测了,三个都不是你的!
但是他还是带着大女儿和二女儿也去做了亲子鉴定,好家伙。
果然,现实的狗血程度远超人的想象——三个女儿都 TM 不是亲生!
这下陈先生的三观已经彻底碎了。
但是没想到,更精彩的还在后边,当他准备拿着亲子鉴定的结果去质问妻子的时候——妻子直接消失了。
无奈之下,老实人陈先生只好去妻子的娘家那里,问问妻子的去向,也把这件事说给岳母听听。
但是岳母却两手胸前一叉,摆出一副 “关我屁事” 的姿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不知道闺女在哪,也不想管这档子破事儿。
而且她还说,这些亲子鉴定,肯定都是假的,肯定就是你陈大郎为了离婚找的借口。
老实人陈先生听到这话之后火冒三丈,一怒之下把岳母推倒在地。
更让老实人陈先生没想到的是——不仅岳母这么想,十五岁的大女儿也觉得姥姥说的对!
她说陈先生平时不够关心她们,这亲子鉴定肯定是假的,他肯定就是为了离婚才这么干的。
这话直接是往陈先生的伤口上撒孜然了,自己在外打工赚钱养家,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说话也完全偏袒对方。
想到这三顶绿帽子戴了十六年,想到自己被妻子骗了这么久,想到自己辛苦打工十六年女儿竟然完全不领情,老实人陈先生开始精神萎靡,长期失眠。
后来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陈先生好歹缓过来,准备去跟妻子好好谈谈。
但是妻子完全不见他,还在电话里振振有词地反怼——
“我现在巴不得孩子不是他的。
换位思考一下好吧,小孩子叫了他爸爸十几年。他都能做出(亲子鉴定)这种事情来,那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
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不是照样抱养吗?”
这一番话下来不仅是陈先生懵了,网友也懵了,上网吃瓜多年见多了大场面的我也一时语塞了,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她了。
主要是她这个逻辑非常的丝滑。
感觉好像婚内出轨,跟别人生了三个孩子,好像还有理了?
为了能够很好的理解这个逻辑,我不得不打开了知名 “女厕所”APP。
企图从新闻下的评论里找一些逻辑同样如此丝滑的人,来尝试着读懂她们的脑子里是咋想的。
一打开女厕所,我就知道我来对地方了,果然还是 girls 知道 girls 怎么想的。
首先,她们从这个男人的生育能力上质疑了这个男的:
大概意思就是——谁让你整天在外打工,谁让你自己的精子不够给力?
你如果一天到晚在床上不下来,别人也没有可乘之机。
在别人质疑她这番言论之后呢,她又拿成吉思汗举例子…. 甚至拿海盗举例子。意思是——白得三个孩子不是挺好的么?你不去管这事儿不就行了?
而且在新闻下面的评论中,点赞最多的评论,全都是调侃、讥讽、戏谑。
而就在今天,更牛的出现了:
不仅这三个女儿不是亲生的,这个妻子跟那个男人又生了第四个女儿……
2022 年 11 月,这大哥的老婆在医院又生下了一名女婴。
今年 2 月,这大哥的老婆还抱着女婴拍了视频:“带着我的小可爱,一起过元宵。”
这特么简直是肆无忌惮地在大哥的伤口上撒盐了……
要问这个女的为何如此嚣张,我觉得至少有这三个原因:
首先就是这个女的没钱。
她之前就是全职妈妈,后边出去打工也都是收入微薄的工作。
所以打赢了这个民事上的离婚官司也没有什么意义。
让赔偿的时候她也没有什么可以执行的,最多就是让这个女的当老赖。
老赖是什么,同志们?
据我所知,老赖就等同于没事儿。
只要够不上 “重婚罪” 之类的刑事责任,这女的就可以一直嚣张下去,也就是第一层已经赢了。
其次是现在这个事儿闹起来之后,不仅这个女的会恨他,现在连三个女儿也恨他。
因为升米恩斗米仇,你养了三个姑娘 16 年,忽然做了亲子鉴定,这三个女儿不仅不会感激这些年的养育之恩,还会觉得这个养父冷酷无情、毁掉了这个家庭。
现在刚出生不久的四姑娘估计以后还是会恨他,所以你看,这么多年的付出,等同于喂了狗,这个女的又赢了。
这是第二层赢了。
再次是网上舆论虽然都在骂这个女的,很多支持和可怜这个男的,但一个人的可怜被放到大众的注视之下,这种同情就相当于在伤口上撒盐,更何况这些评论当中还夹杂着大量的嘲讽,说这位大哥是 2023 年最惨的男人。
而且虽然事情已经查出来很久了,但是现在大哥的情绪状态明显不好,虽然大哥已经拿到了热搜,但他不像解清帅那样能直接直播带货,大哥应该也没有这个心情。所以舆论层面也是赢了。
总之,看似逆风局,其实仙女还是赢了三次。
整天警惕虚无主义价值观,但虚无主义价值观源头上不就是 80 年代后的实用主义路线吗。
有人说国内保守,可离婚出轨偷情率从两千年后一路狂奔,有人说国内开放,可对性的严防死守说冠绝全球都不为过。
国内目前的状况就是理想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开放主义者,无论左右派都不满意。现状的拥护者只会是一群随着旗帜摇摆的骑墙实用主义者。
如果中国社会不彻底从 80 年代以来混乱的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不只两性领域叙事讲不下去,恐怕其他叙事迟早也要玩完。
司法系统再这么瞎折腾下去
别说生娃率了
结婚率都要干下去了
至少证明这个领域是法律真空区。
最考验的目前就是当地法院的主法官了,按照现有法律而言,无论怎么判决都不会让民众满意。
支持男方:女方将失去一切资产且背上债务,情夫目前也没露面估计也不是什么负责的男人,大概率将无力赡养四个女儿,孩子是无辜的,好的情况是背负一辈子野种的名号过十几年苦日子,差的情况就是被遗弃由福利机构出面赡养,父母均消失不见。
同情女方:男方将成为史诗级大怨种,孩子应该不需要抚养但估计房子要分出去一半,相当于还要继续养着这五个女人,造成极大的社会舆论甚至进一步降低全国的结婚率。
因为这件事情的极大社会影响,如果按照现有法律来判决,只能二选一,要不影响生育率要不影响结婚率,我想当地基层法院的法官也没想到一个离婚案会有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对此我建议基层法院领导上报省级或中央高等法院请求援助吧,这个锅真不是你们能背的,请求上级法院特事特办,就算办不好也能把责任甩出去一部分。
另外建议可以学习一下海洋法系的无限追责,把那个或那几个情夫全部揪出来强制要求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陈先生的损失,给你们养孩子结果真是提裤子不认账可不行。
关于是否有可能会在开庭后和解,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反正如果我是男方,现在脸都丢干净了赔我多少钱都是次要的,我必须要得到公正的对待,两败俱伤就是我要的结果。
现行的婚姻法,已经明显和人们朴素的道德感,渐行渐远了。
男性在整个婚姻过程中,只对生小孩享有建议权。
决定权还是在女方手里。
这个导致女方在婚姻期间,不管是和男方还是和其他男性生了小孩。
你作为丈夫也没有权利让女方不生小孩。
并且如果在女方不同意的前提下,做亲子鉴定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哪怕像这事中冤大头,四孩都不是自己的,你去告,打破天赔偿你几万块的抚养费。
针对这种情况的产生,沿海地区男性最先觉醒,发现了版本强势玩法。
在生小孩之前,并不领结婚证。
然后小孩出生要上男方户口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彩礼房产都写好协议,生孩才能给,生几个给多少,白纸黑字。
这种适合沿海有钱的男性。
普通男性这样玩玩不了的。
目前这种操作,也可能被订婚告 qj 这一招打上了补丁。
现实中其实大家都是过日子人,谁会勾心斗角去骗呢。
但是网络上这种事情发酵起来,线下只有有一个案例,
整个圈子可能受到影响都不会结婚了。
婚姻法存在着一些心思在里面。
在朴素的年代。
婚姻是用于维稳,帮扶弱势一方的一种制度。
传统婚姻中,弱势一方是不参与和少参与生产的。
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财产分割保证弱势这一方能够生活得下去。
本是好意,平等双方。
但是当下弱势方利用法律,瞬间攻守交换。
如果不修改这种制度,或者削弱版本 t0 英雄。
迟早马服和其他服接轨。
弱势者一旦抛弃或者削弱自身的道德感,
期待马服玩家带来的新玩法给这个世界一点震撼!
俞霞,一个让妇联和女⭕都沉默的女人。
女方有一个强悍的脸皮,炸裂的三观
还有一个带拉链的子宫。
高龄四剖,真牛。
大胆预言:
1、第一次起诉时,法院甚至判决不准离婚,会说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目前感情尚未破裂,有修复和好的可能。
2、第二次或第三次起诉才能成功离婚,但女方的过错不会导致分财产时少分太多。我估计是男:女 = 6:4 这样分,然后女的再稍微多给 10-20 万这些年来的抚养费给男方。
当然,判决结果可能比我上面写出来的还要糟糕。做好心理准备。
怎么看?英雄母亲啊!
在生育率如此低下的今天,国家刚开始倡导三胎,网上女性也都在说生孩子有多么多么不容易,而这位母亲却不惧艰苦,知难而上,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了祖国美好的未来连生四胎!
建议法院直接让那男的净身出户,并让支付抚养费至四女儿成年,表彰并鼓励全国女性向这位母亲学习!
毕竟我将来的养老金可全指望她们了!
看到了吧!就冲他野女儿那句不是好爸爸,就可以看出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养育了 10 几年,就是因为撞破了妻子出轨,知道三个孩子不是亲生的维权,孩子就觉得他不好了。
当牛做马给别人养娃娃,到头来里外不是人。还有不是我泼冷水,最后判决肯定达不到预期。最多判退还抚养费。民事判决,女方大不了当老赖。野男人,4 个孩子爸爸可以继续养他们母子。被害人只有抱着判决书哭。最大赢家野男人,有人帮养孩子 10 几年,想想被害人,在外面打工省吃俭用。妻子在家里和人通奸。比起被害人哭,还是老李笑的有血性。
潘金莲听了直摇头,汪子璇来了都甘拜下风 [doge]
昨天我和妻子就这个事情以及最近一系列有关男女和夫妻关系的案件进行了讨论。
最后我们达成一致,现行的婚姻相关法律,既不保护男性,也不保护女性,而是谁渣保护谁,谁不要脸保护谁,谁老实欺负谁,谁道德更高欺负谁。
“影响扩大系男方责任”
对这种事已经有点麻了,只想提一点意见
1、能不能设立强制性的亲子鉴定制度?只有亲子鉴定确定有血缘关系之后,父母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2、能不能将通奸入罪?凡婚姻内与他人通奸者,以通奸罪论处,并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3、能不能废除婚内强奸?并规定婚内发生关系乃夫妻当然权利,不构成犯罪。
4、能不能将彩礼等,以婚姻要挟索取金钱的行为,定义为非法行为?平时可以默许其存在,但男方要求返还时,必须全额返还。
5、能不能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夫妻双方的忠诚挂钩?不忠诚的一方,不能分割财产。
6、能不能将孩子的抚养权分配,和父母双方的行为挂钩?行为不端者,不能获取抚养权。
7、能不能尊重民俗,将订婚结婚视为事实婚姻,而不是只以登记为准。
8、能不能在女方犯罪时,通过上环等行为限制其生育,以防其通过怀孕哺乳等行为,逃脱刑事责任。
9、能不能设立婚骗黑名单及婚姻不忠黑名单?以避免犯罪人再去坑害其他人。
10、能不能追责公检法部门在审理相关案件时的不公行为?并要求全程公开,以约束公检法部门对案件当事方的偏袒。
显然这名妻子爱的是野男人们,而不是苦主
这名妻子与苦主发生的关系一定不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苦主的行为让妻子不满意了,违反了妇女意志,这在我们的社会是大忌
妻子应该撤回与苦主的性同意,报案告苦主婚内强奸,让苦主得到法律正义的制裁
然后收着苦主的财产,花着苦主提供的抚养费,继续去跟野男人们过幸福快乐的日子
还继续和别人生下第四个女儿?
这女的感谢这个法治社会吧。
玩过水浒卡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叫石秀,他的外号是啥想必大家都听说过。
老祖宗说过:娶妻娶贤,诚不欺我。
我这人从不挑动男女对立,实在是有些个别案例里,对方简直不把男的当人看了,甚至是牛马不如。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陈志显并非孩子生父,也非养父、继父,对小孩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陈志显于对小孩是亲生子的错误认识而抚养,造成自己的财产减少,
而前妻是亲生母亲,对小孩负有抚养义务,其因陈志显的抚养行为免于支出其应负担的抚养费用而获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至于能赔付多少,我倒是要看看法院的判罚标准了。
发表个人看法,为什么法律规定孩子出生之后,马上做亲子鉴定,这件事情执行不下去?
我看有好几个人分析了,但是感觉没有抓到主要矛盾。
包括这个案件,有一个隐藏的主要矛盾没有人揭示出来。
首先,婚外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如果发现孩子是非亲生的,你要求离婚,索要赔偿,那赔偿的主体是谁?难道就只是老婆吗?那就不对了啊,错误是两个人犯的,但是只需要一个人付出代价,这合理吗?肯定是不合理的。
这里面就涉及一个问题,通奸罪!这才是主要的矛盾,朋友们,你们讨论的那些其实都是表象。
不把通奸罪这个问题搞明白,类似的案件就判不明白。
你如果想让孩子的亲生父亲付出代价,那法律根据是什么呢?那就只能是通奸罪啊,但现在的法律里面是没有通奸罪的。
你仔细想想,这是不是很扯淡?抢劫三年起步,哪怕抢你一块钱,他都要被关三年,但是他和你老婆乱搞竟然不犯法,这两件事情哪一件对你的伤害更大?这还用说吗?
所以,通奸罪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取消的,这才是重点!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这个社会很多矛盾根本无从解决。
我只能提供一条思路,因为我们的法律很多都是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如果考虑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那很容易理解了。
为什么取消通奸罪?很简单啊,能够影响法律的这群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得利还是失利?
资本家、富豪、政客、他们是担心自己的老婆被人乱搞,还是担心乱搞别人的老婆会被定罪?
所以通奸罪被取消是一定的,这绝对是人类文明上最大的退步之一,用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被直接取消了,简直离谱。
更进一步,所谓的性解放也是一个骗局,请问,是谁的性解放?底层人能有多少机会和别人乱玩?大部分老实人一辈子就是一夫一妻过了,性解放不过合理化有钱人、资本家乱搞的一套说辞而已,他们有大把的资源可以乱搞,但如果不提出一个 “性解放” 的概念来合理化他们的行为,那会无限增加他们乱搞的成本。
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怎么到了这件事上就不是这个说法了?因为啊,能提出 “理念” 制定法律的人,他可以从中得到好处,就这么简单。
微博上群妖乱舞,好像过错方是男的……
我愿封她为 2023 年度炸裂人物,小说都只是敢写三个而已,她居然还有第四个是真的炸裂
听到女方说了一句 “我没有觉得我出轨,血缘关系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直接给我看笑了。
这个时代可真是太棒了,前有四川大学党员张某造谣群众,结果留党留校,后有成都地铁,男生上诉不成功。
圣诞节又给我一个裁判下场拉偏架制造舆论的山西订婚案,现在来一个三孩非亲生。
我爱死这个时代了!
我发现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关于公序良俗的案件,有时候法律上判一个人赢,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会欢呼雀跃。
但事实上,最后吃亏的是整个群体。
比如彭宇案,彭宇被判了,老人们也没人敢扶了。
比如张薇案,张薇脱身了,但是真的被偷拍的女性维权变得更加艰难。
比如大同订婚案,看似保护了女性。
但是因为怎么定义强奸让男性生出阴影,又会破坏多少女性原本可以幸福的恋爱和婚姻。
这其中有的是因为法律需要更新版本,有的是因为部分司法人清奇的脑回路。
但最终受害的几乎都是获胜方的那个群体。
现在轮到结婚 16 年 4 娃非亲生案了,等着看砸向结婚率和生育率的又一记重锤最终长什么样。
————————————
得到一个非常炸裂的消息,四娃的生父是去年刚认识的。
也就是说四个娃的生父至少有两个人。
2023 年的收官热搜,主打的就是震碎三观重塑三观……
不要笑话调侃这个男人!
1. 他很勇敢
2. 他很无辜
3. 他不打不杀很理智
4. 他可能还要付四个孩子抚养费,婚内生子
请大家给他一个尊重!
之前看这个新闻我都气笑了
“女儿都喊了你 16 年父亲,是不是亲生的很重要吗?”
绝,绝杀的绝!
太炸裂了!!
这男的当了这么多年绿帽侠,抚养了三个非亲生的孩子,都已经闹到法院起诉离婚了,这个空档,这女的又和别人生了一个。
这是挑战道德底线吗?这是真不把人当人看了吧……
已经六年没办过案子了,法院要是不判离,这活儿我接了,免费!!
这是最好的时代,不接受任何反驳。
这件事最恐怖的是什么呢?
它不犯法!
它不犯法!
它不犯法!
你拿女方,完全没有任何方法(如果不考虑非法途径的话)。
当前版本 T0 强势玩家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而服务器指导思想是不要把负担推给社会。
所以我不太看好这个哥们能得到公道。
你们在急什么?她又没有违法。
我就想知道法院怎么判?
一审判决不许离?
双方感情未破裂?
哈哈哈哈哈哈,想到法官们一脸憋屎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真是要笑死我了!
事实一次又一次雄辩地证明,搞极端保守主义是活不下去的。
你想读完书就有工作,你想靠工资就买得起房,你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实现两千年每一个东亚社会高度内卷下耕读传家的普通中国人的愿望,但是现实一次又一次告诉你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既得利益者玩保守可以继续滋润下去,普通人坚持保守只会头破血流。
要深入改革,要推进现代化,不仅是物质上的,也是思想上的。
我觉得应该这女的反告他婚内强 x,然后把这男的判 3 年才跟得上版本。
证据就是自己不喜欢他,一直跟别人搞,给别人生孩子,根本不想跟他发生关系,而且事后还去他家燃放鞭炮反抗。
手动巨大狗头保命
给结婚率和生育率再上上强度。
我的经验是,女神突然找你要处对象或者前女友突然找你复合,一定不要着急结婚,先处个一年半载以防接盘
得亏起诉离婚了,不然按这个女的尿性,第四个女儿还要他扶养。
盲猜一下结局,男的胜诉但是拿不到赔偿。
陈大哥很惨,很委屈。
哪怕四个孩子中有一个是自己的呢,也是个安慰不是。
但是,我觉得,陈大哥现在在这件事上花的精力太多了,反而会耽误他的事。
陈大哥好像是 70 后,应该还是有生育能力的,既然 16 年的青春已经错付了,不如赶紧抽身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再成一个家上,尤其是娶一个还有生育能力的妻子,不管怎么说,再成一个家,再生一个亲生子女,这辈子也算有个寄托。
现在把精力放在追根问底上,又有什么意义?找到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让亲生父亲赔钱吗?没准陈大哥的妻子都不知道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指望陈大哥的妻子和娘家赔偿陈大哥?恐怕也很不现实。
好像陈大哥的妻子以前也没工作,估计也不会有积蓄,现在还有一个新生儿要养,拿什么来赔陈大哥?
人生遭遇这么大坎坷,确实很让人难受。
但最好的办法是用最短的时间从难受中走出来,往者不可追,未来尤可期。
趁自己还有生育能力,趁自己的年龄还可以再婚,赶紧想办法结婚,是托媒人娶一个年龄相当的也行,还是想办法去非洲赚钱娶一个非洲老婆也行,总而言之,上天留给陈大哥再婚再生的时间不多了,希望陈大哥能快点行动起来,有一个亲生的孩子。
感情完全破裂,无论是法律还是伦理的标准,陈志显都会获得支持。
十六年的婚姻里,自己辛苦抚养的四个婚内子女都是别人的,这是余华《文城》都无法想象的故事。
陈志显想要维权,他诉讼请求判决离婚、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等。
第四个婚内的非亲生子女,余华和她的不正当关系第三者需要承担他们份额内的责任。
而陈志显的其他三个非亲生女儿该找谁承担责任呢?
自己的老婆来承担全部责任吗?
婚内的非亲生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力吗?
法院来理清楚这个难缠的家务关系,考虑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未成年孩子们的成长影响。
事情总是有多面性,我们看到一个侧面而却忽略整体的联系。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果我们是陈志显,对于已经相处十余年的非亲生女儿们能够跨过愤怒的海吗?
成人之间的欲望和理性的博弈,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现在社会走肾的远比走心概率高。
法律保障社会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和伦理,以防止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欲望横流的国家。
希望陈志显能够跨过愤怒的海,法律维权的同时,能够找到自己人生新的方向,保持对人生和社会的信心,去找到新的幸福。
十六年不短,未来更长。法治社会中国,人情社会中国,一切都会按照优秀的道德秩序来推动前进。
同样作为男人,我本来对老哥的遭遇十分同情的,结果他来一句:
“但凡三个女儿有一个是亲生的,我可能都会选择沉默的!”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老哥你是真的该啊!!!(怒气不争)
三个孩子要是同一个爹,那就太可怕了
三个孩子不是同一个爹,那就更可怕了
三个孩子找不到一个爹,那就超可怕了
又爆出猛料了:据记者采访当地村民,俞霞母亲年轻时也是到处给人生孩子,不守妇道 [吃瓜]。
据陈志显透露,之所以三个孩子都非亲生,是因为他们平时基本都有做安全措施,老大是俞霞怀孕后骗他接盘,老三是骗他说安全套破了,只有老二是个巧合。所以俞霞一直以为老二是老公的,对老二非常不好。
俞霞的现任奸夫名叫吴月军,他们和陈志显都是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镇人,老三老四应该都是吴月军的,老大老二的生父应该也是附近的熟人,因为俞霞一个农村留守妇女活动范围有限,如果经常出远门则很容易引起周围人怀疑。
据被害人陈志显在视频里透露,这 16 年里他在外面辛辛苦苦打工存的每一分钱,都全部打给了妻子俞霞保管,自己只留最基本生活开支,然而俞霞随即把这些钱大部分转给了奸夫。2022 年初事情败露前,女的还借口养孩子,要走了陈志显最后二万五千块钱,然后转手交给了奸夫吴月军。现在陈志显的钱都被奸夫淫妇骗光了,打官司的钱都是借的。
俗话说有再一再二的,没有再三再四的,看来俗话已经没有力量了。婚外生了三个还不算,还生了第 4 个。
俗话是什么?是约定成俗。
结婚证都不当回事儿,约定成俗就更别提了。
早已经无敌了,还讨论啥呀?
啥都不会在乎。
赶紧干点儿有用的吧。
明天就放假了,估计今天也不会有谁还想看长篇大论,所以今天简单说两句——
3 娃非亲生案
结婚 16 年,三个孩子都非亲生,这样的事确实罕见。
如果只是网友抱着吃瓜心态去八卦,我还能理解;但我们正经八百的媒体,如蚁附膻、如蝇逐臭、连篇累牍、锲而不舍地接连报道,这样的热情,让我非常地不解!
昨天男方发声,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今天女方发声,说不知道孩子不是他的;明天又有新证据,说妻子疑与他人生下第四孩,陪产人就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中间再穿插着女方妈妈的发声,3 个孩子的态度,女方出轨后报复男方的案中案,仿佛一出又臭又长的狗血家庭伦理大戏。
更有媒体煞有介事地分析案件焦点(房产、抚养费和赔偿),制作精美的图片讲清人物关系和来龙去脉,梳理事件的脉络和最新进展,以方便网友更好地吃瓜。
我们的媒体,就这样盯着人家裤裆那点事,日以继夜,没完没了。
大象新闻、上游新闻、九派新闻、封面新闻、潇湘晨报、观察者网、新闻晨报、中国新闻周刊、齐鲁晚报、凤凰周刊、南风窗、澎湃新闻、新浪新闻、央广网、三联生活周刊、四川观察、大河报、南方都市报、猛犸新闻、广州日报、羊城晚报……
几十上百家媒体,可算发现了一个大宝贝,恨不得榨干事件中每一个细节的价值,大有不吃干抹净誓不罢休的架势。
评论区,有人同情男方,说他是史上最冤大怨种;有人谴责女方,要她浸猪笼;有人借机阴阳怪气,说小仙女就是这样的呢,有人反驳,男的在外面有私生子的一抓一大把……
媒体收获了流量,吃瓜群众收获了谈资,网络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只有没人关心的公共舆论场,留下一地鸡毛。
正如完颜慧德不明白,到底是自己老了,还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也不明白,我们的媒体什么时候堕落到靠盯着别人的裤裆博流量了?
我能理解,言论空间和公共讨论的日益逼仄,是中文网络里人人避而不谈的大象,但媒体堕落到如此地步,还是一次一次震惊到了我。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媒体无法真正实现舆论监督的第四权力,可以理解;但转身就去满足吃瓜群众日益增长的八卦需求,而且还是用民众审判民众的方式,还是出人意料。
于是,现在的媒体在流量的驱使下,逐渐变得琐碎而八卦,产生了两种趋势。
**一是,把任何新闻搞成家长里短。**杀人犯杀人后,记者总是去采访邻居,后者会说,他平时看着很老实不像杀人犯啊;严肃的公共安全事件里,记者总是关心表演者是不是夫妻,是不是还吵架了……
**二是,把任何家长里短搞成新闻。**新郎雨天拍婚纱照疑遭雷击去世,江苏 9 岁小女孩炒菜娴熟花式颠勺不输大厨,萌娃写名字每一笔都出乎意料……
这样的新闻遇上抖音,就是一段监控视频或手机拍摄的视频,加上假模假式的电话采访(“当时就觉得好玩,随手就拍下来了”),配上耸动的音乐,就成了点赞几十万的爆款。
这样的新闻遇上微博,就变成了一个个十几二十个字、阅读上亿的话题,点进去一个个琐碎的话题,你都能看到一个又一个传统媒体的名字。
在非关公共利益的鸡毛蒜皮和家长里短上,我们的媒体投入了异乎寻常的热情;但要他们监督公权力的时候,在真正需要他们发声的真问题上,你很难看到他们有如此旷日持久和一往无前的劲头。
“思想史万有引力” 在评价董宇辉事件时,说过一段很好的话:
这个事件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公共表达的实验场,因为人们无法参与到真正的公共生活,所以私营企业的宫斗和明星的八卦绯闻,就成了最好的宣泄场,人们无处安放的口水都可以去喷他们。对私营企业的嬉笑怒骂,其实并不会有什么风险,私营企业也正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让人们训练公共表达。在每个被大众骂死的私营企业的尸体上,都矗立着一座 “公共表达” 的丰碑。
如果董宇辉事件还有一定的公共价值,那这次 3 娃非亲生案,则很难找到什么公共价值,它不但沦为民众道德审判民众的工具,也彻底暴露了媒体的堕落,以及 “秘密周围的秘密” 造成的超级沉默的存在。
当人们没办法说出真话,那么就会对沉默保持沉默,就像大人对儿童保守关于性的秘密时,连对不谈性这件事也保持沉默,装作根本没有这回事;人们在讨论 3 娃非亲生案时,不但对这种讨论是不是有必要保持沉默,也对媒体做这种议题设置背后的原因保持沉默,装作我们什么都有得聊。
这种双重沉默,需要有人戳破,如果需要,我愿意当那个不受欢迎的出头鸟。
我要说,我旗帜鲜明地厌恶 “3 娃非亲生案” 的新闻!
很多新闻,媒体还没到没有发声空间的地步,还不至于堕落到整天盯着人家裤裆那点事,没完没了地报道。
没有真新闻的时候,其实可以不报的。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发:亮见,ID:liangjian0624
以前:浸猪笼太离谱了
现在:这都不浸猪笼太离谱了
很多人都说男方窝囊,如果他是男方,肯定就是一个特大刑事案件。
这男的也是确实窝囊。
但是我想了一下,现在他选择相信法律,对于男性是有很大好处的。
通过诉诸于法律,可以让大家看清楚各方的立场。
男方能不能讨回公道,能讨回多少公道,可以让我们很清楚的看到。
以后遇到更炸裂的事也会心如止水。
这个广告才是真的逆天
我觉得,得把这个男的判刑,进监狱呆几年
算是给老实人一个教训
你们还想当老实人,还想过美好生活,惯的你
非洲大草原的规矩不同于别处,正常的猫科动物都是独居,而非洲的狮子是群居
正常的狮群是一只雄狮,几个雌狮,雌狮捕猎,雄狮对抗其他捕食者,保护领地和狮群
然而某天,非洲大草原出现了开天辟地第一回,一群由雄狮组成的狮群出现了,他们本来只是孤独的悲催的流浪雄狮,但是不知道怎么出现了意外,这几只雄狮组成了一个狮群
正常的雄狮会因为性欲选择和雌狮组队的生活
而这几个雄狮肯定不正常,可能他们受过什么刺激,他们对于交配这种事情居然不感兴趣
他们只对杀戮感兴趣
他们组成的狮群,横扫非洲大草原,虐杀无数狮群
提炼一下这个故事的信息点
正常雄狮对交配是有着本能的快感
所以雄性一旦放弃了追求交配,也就是会对另外能够引发雄性快感的事情着迷
而一般来说,能够引发雄性快感的,虽然有很多种,但是大概率是血腥的虐杀
这是本能决定的
所以面对老实人,如果连交配权都要剥夺,那就意味着,这些老实人,有可能因为追求新的快感而结盟
而老实人,自古以来,就是最不怕死的队伍
中国历史上最能打的几支队伍,选人标准都是老实人
在一堆干柴快要遇火星就着的时候,有人选择继续添柴
所以我说,力量再大点,速度再快点,马上就高潮了
#三孩非亲生案女方称 DNA 也不是 100% 准确#
这事儿代入苦主视角当然很惨,原本仨亲闺女都不是自己的也就算了,后边还冒出个野生老四,想离婚还要被龙龟贴脸嘲讽,属实很难接受。
但,要是代入黄毛呢?
代入黄毛,假定黄毛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好了,家里三个,家外四个,七个葫芦娃致敬童年经典,爱看动画的孩子有好报。而且你细想,事情是哪里的事情,事情是江西的事情。
江西。
江西!
白捡四个亲闺女,什么水平这是?单嫁一个不得大几十,往少了说,嫁一个收三十,三四一百二,干别人老婆几十年爆一百二十万金币,这投资回报绿巴菲特都得重仓江西身份证,IP 正确才是真的正确。
江西老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用婚外姑娘的彩礼补贴合法儿子的老婆本,连环计不过如此。我看很多江西人抱怨彩礼贵,那是彩礼贵吗?那是资源不到位,真正的强者从不抱怨环境,极限卡兵,四圣归位,超级赚赚赚,隔壁北京小孩都馋哭了,爸爸爸爸,拼搏十几年我也要四个妹妹给我凑首付。傻孩子,爸爸哪儿给你找四个妹妹,爸爸连你都决定不要了,这月工资还要凑爸爸自己的首付呢,就这样吧,闭了啊。
性同意是可以撤回的,建议余霞女士告丈夫婚内强奸,判三年。
这就是法律执行者不停地和稀泥的代价
过去 20 年,我们的法律执行中,经常出现【明明法律没有规定,却还要给予补偿】这种非常离谱的情况,其中婚姻和交通为重灾区,举个例子,他一个小摩托逆行上高速,被车撞死了,按理说小摩托全责(根本就不该上高速),但是无论哪个地方判决的时候,都会要求汽车方给予人道补偿。同样的,结婚中女性出轨,按理说作为过错方就应该净身出户,但是法院判决时往往会要求男性进行补偿(有孩子的情况更甚,甚至可能会判不予离婚)。
于是日积月累,这种纵容过错方,无脑和稀泥只为尽快结案的判决带来了什么呢,交通上带来了野火烧不尽的碰瓷,婚姻上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蔑视者,底线越来越低,行为越来越离谱,一次又一次去试探法律的底线,说句不好听的,结婚率越来越低,这种离谱的判决法院至少得背一成的锅,越来越多离谱的判决使得年轻人不再相信婚姻,如果结婚证对于一半的人只是负担,那谁还愿意结婚?!
顺带话说回来,我从来不觉得这个案子会跟大家想的一样判,九成九,男方还得补偿,毕竟还有年幼的孩子在。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不该关注的地方,肆意妄为,该关注的地方,群体静默,悲哉!
男方法律救济之路很难,要求认定女方重婚罪绝不可能,民事赔偿请求也极其渺茫,此事究竟该如何解决,真是个难题。
但如果能认定是男方冤枉了女方,问题解决就轻松许多。
话说,女方确实有被冤枉之嫌。
尽管 DNA 鉴定 3 娃均非男方亲生,但女方辩解也有理。
女方说:“他说不是就不是吗,DNA 做得也不能说 100%(准确)吧?”
DNA 检测在技术上确实不能 100% 准确,只能到 99.99% 准确而已,剩下的 0.01% 确实无法排除。
针对结论,女方母亲也言之凿凿:“3 个孩子肯定是他(男方)的”。
有其母必有其女,只有这样的 “好” 母亲才能教出如此优秀的 “好” 女儿。
女方看来是被冤枉的,否则一般母女怎敢如出一辙理直气壮质疑亲子鉴定结论,除非是厚颜无耻特不要脸的人才敢。
既然男方错了,就该真诚道歉以还受害者清白,道歉步骤建议如下:
第一步:向母女道歉。
他需要拿着亲子鉴定结论分别到女方家庭所有成员的工作单位及所住小区致歉:
让所在单位全员及小区全员观看亲子鉴定结论,后痛斥自己根据 DNA99.99% 系非亲生的结论怀疑老婆出轨是错的,毕竟还有 0.01% 无法排除,必须是声泪俱下式的道歉才能显出诚意。
第二步:向 “衢州老板” 道歉。
他并敦促 “衢州老板” 分别与 “四娃” 做亲子鉴定,不用说,结论肯定是:孩子与他 99.99% 系非亲生,孩子与“衢州老板”99.99% 系亲生,分别是 0.01% 无法确定,加上女方母女的辩解,不妨碍这孩子仍是他亲生的,而与该老板无关。
**要先向 “衢州老板” 的妻子及娘家道歉。**表示自己不该根据 99.99% 系 “衢州老板” 亲生的鉴定结论而判定孩子就是老板的,希望老板妻子及娘家一定要相信他的清白,相信定会促进他的家庭和谐。
还要去 “衢州老板” 所在单位和小区道歉,道歉模式参照第一步。
第三步:通过网络全网道歉。
我坚信,只有通过全网道歉,才能消除男方的愧疚之心,否则内心永远得不到救赎。
特别提醒:为体现道歉诚意,必须把上述受害者的姓名、肖像照片、联系方式(举例,好心人会半夜不断电话安慰他们受伤的心)、家庭及单位地址等所有信息予以公布,当然还要公布鉴定结论。
道歉内容参考第一、第二步。
第四步:向其他 “衢州老板” 道歉。
广大网友在收到男方的道歉诚意后,一定会帮 “三个孩子” 找亲生父亲,而女方在全网的鼓励督促下会说出几个到上百个 “衢州老板”。
再通过鉴定结论筛选出真正的 “衢州老板”。
男方再对筛选出的 “衢州老板” 道歉,道歉方式参考第一、第二、第三步。
至此,男方将获得妻子及娘家、“衢州老板” 们等受害者的谅解,更重要的是女方及娘家、“衢州老板” 们等受害者都将得到所在小区、单位、全网的热烈同情和鼓励,所受的伤害会得到彻底的抚慰,自此他们的世界会彻底 “和谐安宁”。
也建议各位热心读者,要记得根据受害者们的肖像照片、联系方式等,多多关心抚慰他们受伤的心。
我是
这个女人,十几年怀三四个孩子都精确避开丈夫的精子,如果不是某些客观原因(比如丈夫体质问题,在家太少问题),那她主观上是图什么呢?她完全不想生丈夫的孩子,一个都不想,却愿意嫁给他,还过了这么多年,感觉很匪夷所思。
一种解释是,她在东食西宿,花老公的钱,外面睡帅哥。但是东食西宿为啥要一连生四个呢?生一两个不就好了吗?又不是养孩子就添双筷子的年代了,(大女儿 08 年出生,小的 15 后)多生一个就少食一分,跟老公精确避孕,跟露水情缘的情夫随便生?并且这种模式最不能得罪金主,她嚣张成这样不怕失去饭碗吗?
另一种解释是,她在给某些有钱人代孕生孩子,背后有人撑腰,但是孩子没被带走而是放在婚内养,叫她老公爸爸,还都是女孩,有钱人图什么。
还有一种我认为比较符合人性的解释,就是她跟老公有仇,所以用形式上的婚姻,冒牌的孩子,故意蹉跎老公多年,让老公基因断绝传承当做报复。但是又看不出来她跟男方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
以欺骗手段故意把婚姻跟生育分离,并不符合一个没啥工作也没钱的女人的利益,实在很难理解。不过总有些变态是不按常理出牌的,男方还是起诉离婚吧。一是提出做亲子鉴定,对方不答应可以直接断定非亲生。二是实际抚养了三个女儿多年,主张抚养关系成立,要求女儿们的赡养。还有那个明显是姘头的吴某某,冒充他签字,看看是否能起诉。
婚内强奸一次就违法,但是和别人出轨多少回都没事。不了解生孩子,生四个得出轨多少次
女人生育自由需要保护,根据其他案件审理经验,建议判处男方三年。
能怎么看!
国家需要的是母亲,而不是妻子。
需要的是数据指标,不需要道德。
这女的是英雄母亲啊,出生率崩成这样,它生了三个,马上第四个了,统治者管它爹是谁?生了三个,养大了三个,又怀一个,贡献多大啊。
至于本案中的供养者,除了道德上没问题,供养是他的责任义务,其余一无是处。他是一个合格的工具人,提款机,螺丝钉…… 其他属性于统治者无益。
去道德可以,去责任是万万不能的!
记住,以法治国!
男的被男的和女的联手骗了呗。
这类事还少吗?女的被丈夫和小三联手欺骗,出轨+私生子+转移财产+设计妻子背债。
男的被妻子和小三联手欺骗,出轨+私生子+转移财产 + 设计丈夫背债。
唯一让人震惊的就是 4 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以往新闻最多 2 个!
咋办?该咋办咋办,让婚姻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一点别客气!
一开始听闻女方胜过金莲,四个孩子三个爹。还以为她长得美若天仙。
结果照片出来令人大跌眼镜。
这么一看,陈显志长得帅工作努力有担当,却得了这样一个妻子,令人叹息。
家有丑妻是个宝,好像只要女人够丑就足够安分。这话就跟 “苦尽甘来” 一样,自我安慰,实则完全没道理。不然,少年时的乞丐得争着当。
翻开《麻衣神相》看看,贞良之妇往往是端庄温婉的美女。
妻子俞霞有三个面相问题
①眉短不过眼,
眉清目秀是聪明有文化的象征,不信可以在身边找,大部分高学历的人才眉眼都很好看。
眉毛代表开化和驯化,学习的本质是一种延迟满足。
眉短之人受情绪和本能的支配很强,无法静下心学习。平日自私自利,一切以当下的舒适为优先,目光短视,只追求眼前的利益。
陈显志外出打工,使妻子寂寞难耐,在本能的趋势下很快出轨。四个孩子三个爹,并非其淫乱的表现,因为淫乱但聪明的女人完全可以不怀孕,只能说明她完全没脑子。
后来的诸多逆天言论更是印证了她的愚蠢。
②露鼻破财。
丈夫将赚来的钱都交给了她,结果她全拿给了情夫,后来更是借贷 30 万。
她居然没想过,自己四个孩子三个爹,年纪大没本事长得丑,怎么可能有男人爱自己?到时候情夫拿了钱就跑路,又是一出大戏,而且我怀疑这种事早就发生过了,所以她才找这么多男人。
③眼角上扬,丹凤眼,凌夫。
丹凤眼其实是中性指标,全看组合,贤妻多坚毅,渣妻多暴戾。但总体而言是一种伤夫象征,因为它与柔顺两不相干的。
奉劝大家婚姻这种事情宁缺毋滥,现代社会很多 “小资女性” 已经完全去责任化了,属于一种占不到便宜就算自己吃亏的状态,又因为她们本人心比天高 ,命比纸薄,自私自利而又精于算计。
因此婚姻对于这种女性来说就是场彻头彻尾的生意 ,结婚对于她们来说也是实现自己 “资本增殖” 的一种方式。与这种女的处对象,你将会发现,平时生活你处处伏低做小当舔狗,谈彩礼的时候狮子大张口,一分不能少,如果你咬牙认了,那后续她不仅不会感激你的投入,相反会认为“我有能力配上更好的,出这点钱就嫁给你我还亏了”,所以后续大概率也会以各种方式找补回来这种心理上的不平衡,出轨对于她们来说没有一点心里负担,毕竟我本来就是下嫁的,出个轨怎么了。
最后,女拳师和这类小资女高度重合,碰到拳师一定要绕道走。
现行的法律下,这个女人很难付出较大代价,受害者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第一,按照法律,这个女人很难被认定重婚罪。
她没有和外面的那个男人办理结婚证,她也没有和那个男人发生事实婚姻,所以认定重婚罪很难,除非受害者能证明这女的和外面的男人发生了事实婚姻。
即便认定了重婚罪,量刑方面也仅仅是 2 年以下而已,这不算什么很大的代价。
第二,经济赔偿问题。
即便受害者要求这个女人赔偿精神损失以及返还抚养费,那也得看这个女人的经济能力,如果她自己以及娘家的经济情况并不算好,最后能拿到多少钱都是未知数。
所以,受害者也只能争取一下,至于能通过经济赔偿挽回多少损失,还得看情况。
因此,这个女人虽然道德败坏,不知廉耻,但依照现行的法律,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严惩她的。
谁让她生在现代这样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呢,如果想让她付出惨痛代价,那除非是在古代,这种行为大概会遭到侵猪笼、沉江等等比较野蛮的惩罚。
见过无耻的,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这可以说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恶心的人。
“结婚 16 年 3 娃非亲生” 事件在热搜上连续挂了好多天,从去年夏天被曝光以来,这件事每隔一阵子就出来一个后续,几乎一次比一次狗血,女方的言论一次比一次炸裂。
去年 3 月,江西上饶,常年在外打工的 45 岁男子陈志显,无意间发现留在家里的妻子余华和别的男人有染。陈志显随即跑去质问妻子,谁知做了亏心事的妻子不仅没有愧疚,反而毫不留情地说:“你看到了就看到了,大不了就离婚。”
因为妻子的不守妇道让他起了疑心,于是便带着最小的 4 岁小女儿去做亲子鉴定。结果不出所料,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陈志显发现后,余华恼羞成怒,在一个月后和奸夫吴某拿着闪光雷在陈志显的家中引爆,将陈志显父亲的心脏给吓出了问题。
做了亏心事,不仅不怕鬼敲门,反而恶人先告状,反过来挑衅受害者,这个女人的无耻可以说是罕见。
事实证明,我们还是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无耻。
后来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听说了,陈志显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也都不是他亲生的,也就是说结婚 16 年,余华生的 3 个女儿都不是陈志显的。
更杀人诛心的是,这 3 个女儿都是他亲手抚养带大的,到头来却是帮别人做嫁衣。
在发现这一切后,他决定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于是这个女人说出了那段震碎人三观的话:
“叫你爹了,该知足了!”
“你想想看小孩子叫他叫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你说他跟畜生有什么关系(区别),我没觉得我出轨,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人,不是照样抱养吗?”
“你为什么生不了?我跟你十几年,为什么你生不了?”
你看看,这像是人说出来的话吗?但凡是个人,都不会做出这种事,更不会在做出这种事后又说出这种话。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忍不住在想,陈志显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这个女人的事?难不成是挖了她们家祖坟?
头顶着青青草原 16 年,帮别的男人养大 3 个孩子,这已经足够惨了,更惨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哪怕不是亲生的,可这么多年的父女之情是难以割舍的。可在事情发生后,这些所谓的 “女儿们” 竟然瞬间翻脸,从此跟他形同陌路,大女儿更是说自己恨他。
在这之前,他将三个女儿视为掌上明珠,极尽宠爱,作为一个父亲,他做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所有。可这几个孩子,居然丝毫不念及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很明显,母亲的言行早已经影响到了这三个孩子,哪怕对她们再好,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当年《回家的诱惑》中,洪世贤一句 “你好骚啊”,让小三当场就脱衣服;如今《出轨的诱惑》中,这个女人的一句 “子非亲,又何妨”,直接震碎了 14 亿国人的三观。
谁成想,震碎三观的事情才刚刚开始,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直接告诉我们,这个女人压根没有三观。
昨天,这个案子开始庭审,陈志显再次提交了一个十分炸裂的新证据:
这个女人在去年 11 月又和别人生下了第四个女儿。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时,我瞪大了双眼。我始终不敢相信这是人干出来的事,可现实中偏偏还真的有人干出来了。
我们总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可如果哪个电视剧这样演,恐怕编剧要被人骂死,因为这实在太离谱了。编剧要符合逻辑,而现实往往不需要任何逻辑。
我实在想不通,这个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就这么喜欢生孩子吗?如果真的喜欢生孩子,那就把她送到印度去,来满足她的生育需求,让她生!让她生!
我甚至有个大胆的想法,或许以后生育率就靠这个女人的了,毕竟她这么能生,又这么喜欢生。
现在这些还不够可怕,如果那四个孩子是同一个爹,那才是真的可怕;如果那四个孩子不是同一个爹,那就更可怕了;如果那四个孩子找不到一个爹,那就是超级可怕!
在看完这个新闻时,我有那么一瞬间,突然理解了某些命案的发生。这一次,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和灭门案,已经算是这个女的命大了。
谁知这个女人不仅不珍惜,反而还在上蹿下跳,再次说出了突破常人底线的话:
“他说不是就不是吗,DNA 做得也不能说 100%(准确) 吧?我都不知道小孩子不是他的,是他自己说小孩子不是他的。”
好一个 “DNA 不是 100% 准确”!潘金莲见了都得跪下大喊一声祖师娘!
在这个操蛋的纸醉金迷又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我也深知真情和良知早已不被人们所待见,但对于人性和做人的底线,我始终还是保留着最后一丝幻想。
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个世界,实在太荒唐了!
这件事,已经可以称得上震古烁今了。
现在我唯一遗憾的是,媒体为什么不曝光这个女的,就连名字都打了马赛克,也该让我们见识见识这位 “奇女子” 的庐山真面目了!
所以是 “结婚 16 年 4 娃非亲生”?这么离普的事,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实际上我国非亲生率并不低,百度百科显示我国非亲生率约为 20%,而其它数据来源显示我国各省份的统计结果都超过 50%,更有不少省份和地区在 90% 以上。
如果假设 “每个孩子是不是亲生的” 为独立的事件,并且每个孩子不是亲生的概率是相同的。以百度百科的数据计算,我国目前的非亲生率约为 p = 20%,所以四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概率为 0.24=0.00160.2^4=0.0016\\ 约为千分之二,也就是一千例中就有两例?这么看起来,此男也不算特别幸运。
但实际上,非亲生率并不是指所有孩子中非亲生的比例。它是指在进行亲子鉴定的案例中,被证实不是亲生的比例。大多数孩子都是其父母的亲生子女,但在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中,非亲生的比例通常较高。这是因为,在进行亲子鉴定之前,许多父母已经通过其他简单的方法进行了初步判断,排除了大部分明显是亲生的情况。因此,在这些进行鉴定的案例中,非亲生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通常情况下,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的多数是孩子的父亲,而且他们往往是在不告知妻子的情况下,悄悄带孩子去进行鉴定。对于那些因为长相不像而进行亲子鉴定的案例,绝大多数最终证明孩子是亲生的。然而,也有一部分案例证实孩子非亲生,这部分比例就是所谓的非亲生率。
在 2006 年之前,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90% 以上的案例是亲生的。但在近两年中,非亲生的案例数量有所增加,非亲生率也随之上升。简而言之,非亲生率是指:在已经怀疑非亲生(假设为事件 A)的条件下,去做亲子鉴定后不是亲生(假设为事件 B)的概率为 20%。这是条件概率: P(B|A)=0.2P(B|A) = 0.2\\ 因此,正常情况下,一个孩子为非亲生的比例远小于 20%。回到本案,出现四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概率也远远小于 0.16%。
咋说呢,知乎说我传播不良价值观,我也挺无助的。
再多证据也没用
司法在面对性别这个决定性变量的时候,就没什么法律公平和正义可言了
还记得前几个月那个女方去非洲出差,带着一个尼女儿和艾滋病回来的案例吗?结果是:离婚之后女方分得 40% 财产
不出意外,这个案件考虑到孩子数量之众多,buff 之齐全,女方得到的财产份额可能会超过 50%
《成都地铁诬告偷拍案》、《山西大同诬告强奸案》、《结婚 16 年 4 孩非亲生案》——2023 年最后一个月,中国社会送给国男的最美好的认知提升大礼包
2023 年的最后一个回答,我说点各位不爱听的作为预言 (乌鸦嘴):
官司结果大概率会明显倾向女方,但是和 “女拳” 并没有关系。
仅仅是因为这女人的孩子多。
未来,你们会越来越明显的看见一个趋势,孩子越多,统战价值越高。
而这个男子已经过了劳动力和生育的巅峰,和另一边手握 4 个珍贵孩童的女性相比,谁更有价值是一目了然的。
你还别不乐意,你没后代,死了后连你的尸体都是公共资源。
就这,你还得感谢死前身边有人陪着你,虽然他们只是在等你咽气然后好把你洗干剥尽。
身在基层还以为不结婚不要孩子就能讨价划价?
别搞笑了好吧,过了 35,你连 * 都不如啊。
话放这,这次大绿帽事件里的苦主唯一能获取倾斜让女人一方跪下的方法,是把孩子抚养权争取到手里,此外别无他法。
你不甘你害怕你要反抗?
可以,那你去娶越南和埃塞俄比亚姑娘啊
这件事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在婚姻里谁能做到皮厚心黑,谁就是赢家!
温柔、诚实、善良、心软的老实人(不论男女)在婚姻里注定是吃亏的一方。
首先,现有的婚姻法,不管是出轨,还是重婚,私生子,调查取证都是很难的。
尤其是我们普通人,别说没文化的,哪怕读过大学,都很难对各种法律条款有足够多的了解。
比如,偷拍,录音,抓奸在床等手段,在法律上都属于 “非正规证据”,除非有律师或者专业侦探帮你,否则能在法庭上被认可的证据极少。
我有个亲戚,她怀疑丈夫出轨,但是丈夫的往来信息,转账记录都在他自己手机上,他反侦察意识很高,所有记录他删的一干二净,靠她自己很难恢复这些信息,而去找警察,银行,移动等单位,人家会说这是个人隐私,不会帮你调阅。
如果找侦探,他们不是开店等客户上门,你没有熟人推荐,只能从网上找,他们的价格基本一万以上,这么高的价格,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而且有风险,比如:对方是个骗子收钱不办事,或者办事不力。
所以靠自己抓奸一个出轨经验丰富的配偶,难如登天,需要过人的智慧,跟他 / 她斗智斗勇。
结婚 16 年四娃非亲生的绿帽哥也说了,平时妻子伪装得很好,刚开始根本没怀疑过她。后来东窗事发,他至今也没确认她的奸夫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所以,现有的婚姻法对没过错的一方,其实是很不利的,光是取证这一环就难倒一片人。
而后面的维权就更难了(如果对方特别狠的话,基本没啥希望)。
比如重婚罪,只有对方跟小三领证并且经常一起生活才算重婚。
也就是说——
绿帽哥的老婆哪怕跟 10 个人生 10 个,只要她不领证,不去人家家,她就不算重婚,法院没法判她坐牢,撑死也就赔你一点钱。
但是赔钱这件事,她有 4 个小孩要养,法院肯定会考虑这一点,减去生活费,16 年来欠的抚养费能给你多少?
就算她有钱,她就是死赖着不给你,你能拿她怎么样?
卡里就是没钱法院强制执行个鬼?
更何况,现有法律,没有哪条法律是会制裁出轨方和小三的,出轨只能判离,不能判刑。
气不气人?
所以,婚姻就是一场豪赌,不论男女,不到撕破脸皮那天,你都不知道一起生活几十年的那个人是人是鬼。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总而言之,
这件事的出现只会让结婚率更低,以前都是女的喊恐婚恐育,未来要是再多几个绿帽哥老婆这种心狠手辣,不把别人当人的奇女子,估计男人也不敢轻易结婚了。
拼死拼活养孩子,结果为他人(们)做嫁衣,想想都觉得可怕,太惨了这位哥。
大概率,判决此男人陈某和第四孩父亲吴某各出一半费用把四个女儿以及母亲共五人养到老,
四个女儿和母亲以英雄母女身份直播带货打赏,年入几百万,
同时向陈某施压不准再闹,再找个其他的借口吊销陈某律师执照,
至于前三个女儿的亲父,怕是永远都找不到了,吴某也不会承认,女儿也拒绝做鉴定,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6382964/answer/3341117663?
utm_psn=1723735219625209856
当事人余霞女方抱孩子照片,账号云霞满天。
账号应该很长时间没用了,
事情发生了,精神损失费,这些年抚养孩子的成本,
十几年的时间和损失
让他都身心俱疲了,
打官司是一方面,以后的生活是一方面,
家里还有父母在
还有牵挂和生活的念想
如果没有父母的力量支持
他会是什么结果心态,可想而知的
为了父母也会支撑下去,这是信念
让那个女人付出代价,这是必须的,
还没有被逼到走那一步的份上,
复仇,赡养老人,一念之间,
父母是最重要的,
父母在什么都好说,父母不在了,
那根压垮骆驼的稻草和信念很难预料
陈志显大哥看他的直播人不错,挺好的一个人,
只可惜没有自己的孩子,替别人养孩子遭罪,
他这个年龄,人不错,还能再找再生育一个
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最好最大的情感寄托。
希望他一切安好。
看来黄毛是不需要彩礼和 “生育补偿” 的,这就是供养者和情人待遇的区别。
伟大的中国女性为了维护四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忍受了长达 16 年的强奸与限制自由。
强奸犯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话说,40 多岁的人了,竟然还去相信法律给予公道。。。。。。。。。这让我感觉到不可思议。
还振振有词,血缘关系不重要?!畜牲不如?!到底是谁畜牲不如?
公序良俗呢
公序良俗呢
公序良俗呢
遮羞布都不要了?寡廉鲜耻都不要了?
男方私自做亲子鉴定,属于非法取证,很可能不能作为证据。
然后孩子和女方拒绝同意司法鉴定。
这样就无法有直接证据表明孩子不属于男方亲生。
最终判离婚,老大老二,8 岁以上,自己选择。大概率选择跟母亲。老三判给男方,男方自愿放弃抚养权,老四哺乳期,判给女方。
男方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一个孩子 1500,四个孩子一个月 6000。
女方现在是不是可以用婚内强奸告这个男的,然后女法官给男主判三年刑期。可以拍底线 3 了(本来以为四川成都和山西大同 s 疯了,结果年底黑马江西上饶出来了)
在古代,女性出轨的代价如下:
1、浸猪笼
2、骑木马
3、断指夹
以上这三种惩罚,都足以让那些出轨者痛不欲生,甚至丢掉性命。
文明社会,出轨生了四个娃,仍然在享受快意人生。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结婚的男人有情妇不违法、有私生子不违法,骗妻子把私生子领养回家不违法,只是违反 “道德”。当年这么不多新闻,广大网友怎么不闹?怎么不说绝不姑息所有出轨的男人?
离婚时女方提供丈夫出轨照,法院判决无过错方分得六成财产荒唐!收养 3 年的孩子竟是老公私生女!法院最后这样判!女子领养 “弃婴” 长达 5 年 不知是丈夫私生女男子生前抱养男孩竟是其私生子 法院判子归养母__中国青年网
现在性别一反转,就开始上升到入刑了?醒醒吧,当年是怎么纵容出轨的男人,现在就怎么纵容出轨的女人。自己种下的因果,迟早会回报到自己身上。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当然我个人绝对赞成婚内出轨有私生子算犯法,不管男人女人,只要证实配偶出轨并且有非婚生子的孩子,都应该付出同样的代价。
结婚十六年,养育了 3 个孩子,竟都非自己亲生。这事搁谁身上,谁都得崩溃吧!
近日,江西 3 孩非亲生案再度引发网友的热议。
案件当事人陈志显,与妻子余某结婚十六载,生了 3 个可爱的孩子,说一句老夫老妻一点也不为过。
按理讲 16 年的相伴,夫妻俩应该更为相濡以沫、心心相印。
但妻子余某却并没有,经常背着丈夫陈志显偷偷在卫生间打电话、发消息,一副生怕被他瞧见的样子。
丈夫陈志显察觉出不对,便偷偷查看了妻子的手机,竟发现妻子与一姓吴的男子通讯频繁。
陈志显心生疑窦,便在妻子手机上安装了定位软件。
一次妻子彻夜未归,陈志显根据手机定位来到一处宾馆前,等了一晚上,看到妻子与一陌生男子结伴而出。
两人还有说有笑,瞧着十分亲密,瞬间陈志显的世界崩塌了。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陈志显随后跟三个孩子都做了亲子鉴定,竟发现没一个是自己亲生的。
戴了十六年绿帽不说,还替他人养了 16 年的孩子。
陈志显自然是气坏了,他愤怒的质问妻子,谁知妻子的回答让他是瞠目结舌。
“我没有觉得我出轨了,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
最近,妻子余某的账号被网友扒了出来,她的样貌也遭到了曝光。
没有网友想象中的貌美如花、人间祸水,相反看起来格外乖顺。打扮得也十分朴实,若不说任谁都看不出竟是这般水性杨花的女人。
除了自己的照片,余某的账号上也会经常发发孩子的日常。
有自己陪伴孩子玩耍的、还有为孩子庆生的,在照顾、陪伴孩子这方面,余某称得上一句称职的母亲。
可她忘了,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父母的以身作则。
她对丈夫不忠,对家庭、婚姻的不忠,将会对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
视频下,还能看到丈夫陈志显的大胆表白。
“最爱你的是我。”
陈志显如今回头再看这话,怕只会觉得自己格外的可笑吧。
自己对妻子一腔爱意,却被妻子弃如敝屣。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妻子竟还背着他生下了第四胎。
陈志显是从村中人口中得到的消息,在赶到医院时发现,陪产人竟是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吴某某便是与妻子余某在宾馆共度一夜,被陈志显当场抓获的男人。
但吴某某却死不承认,声称自己只是早上来宾馆接余某,两人商量点事情,并非出轨。
这话说出去谁信?
何况若真非情夫,是多好的关系,才能让吴某某愿意帮助余某恶意报复陈志显。
在陈志显住宅外放置烟花爆竹等,将陈志显房子的卫生间窗户炸坏,客厅玻璃造成污损。
陈志显报警后,在当地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也明确写着,吴某某是因与陈志显妻子余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陈志显发现后,为报复陈志显做出此事。
为此,吴某某被行政拘留 10 日。
极目新闻也曾采访过吴某某,吴某某表示自己跟余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余某让自己给她介绍工地,他就介绍,有一些业务往来。
吴某某还表示自己有家庭、有老婆。
“他 3 个孩子不是亲生的,怪我头上有用吗?”
吴某某的照片随后也被网友扒了出来,看着倒是本分,谁知做的事竟如此不厚道。
自己有妻有子,在外面却与另一女人纠缠不清。
就是不知这四个孩子究竟是不是吴某某的,又或者有的是有的不是,大家对这事怎么看?
现实也太魔幻了,第 4 个都出来了,这是把老实人往死里逼?真的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最新消息:3 孩非亲生离婚案女方:我俩有感情。
正在吃饭的我笑喷了。
当事人大女儿:二妹都不是他的,那我怎么可能是!
不愧不是陈先生生的,太懂事了。
首先,余华老师一脸懵逼,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化名要用我的名字。
陈志显的老婆叫俞霞,就是下面这位。
我找遍网络也找不到一张不打码的照片,想不通这种女人为什么还要给她打码,人家根本不要脸的,好吧?
为什么这么说,让大家看看她出轨后的发言:
记者电话拨通了陈先生妻子俞霞的电话。她表示:“既然他不认为孩子是他的那就不是吧,我同意的,我现在巴不得孩子不是他的。换位思考一下好吧,小孩子叫了他爸爸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那跟畜生有什么区别,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不是照样抱吗”?
结婚 16 年,出轨无数次,4 个孩子没有一个是老公的,现在更是厚颜无耻的说,巴不得孩子不是老公的,孩子不是他的又怎样他不认就是畜生,就算 4 个孩子不是老公的也不算出轨,血缘关系根本不重要。
这是什么逻辑???
这 TM 说的是人话吗???
自己出轨生了 4 个女儿,没有一个是老公,现在反过来骂老公是畜生,这是人干的事?
不出轨 4 个孩子哪来的,鉴定书都出来了,她还有脸撒谎?
血缘关系不重要,那你爸辛辛苦苦把你抚养大干嘛,去福利院领养一个好了。
陈先生今年 46 岁,人生中最好的年华都被你坑杀了,最后连自己的孩子都没有一个,你已经不仅仅是无耻,你是恶毒啊!所谓杀人诛心,你这比杀人还诛心啊!
去年是 3 个,今年又整出来 1 个,还有没有第 5,第 6 个?
去年看新闻,我已经尽可能低估了她的底限,没想到她的底限比我想象的还要低。
不知道说什么了,老哥太惨了,
我要把这条新闻也发给我妈。
喂喂喂,是让她别逼我结婚啊,想嘛呢都!
法治最讽刺的就是。
1、偷情生四个孩子至少发生了上百次关系,这样都不违法,山西大同那个订婚发生关系却可以定为强奸
2、男主就算胜诉离了婚,也拿不到赔偿,因为需要考虑女方一个人带四个孩子的经济压力,法官会多分共同财产给女方。就算有赔偿,女方大概率也没什么资产可以赔偿,赖着一点办法都没有,老赖无敌。
3、就算那个(也可能是好几个)野爹不养他们,女方和四个孩子最差也是一起吃低保,光这四个孩子每个月收入就有好几千了,这下更加不用工作了,当地政府为了维稳还要逢年过节去慰问女方和他那四个野孩子,这样的妈教出来的四个孩子,成年后又不知道会出来祸害谁。
4、网上男方的长相、名字、各种窘境传得到处都是,可是女方还得打码、姓甚名谁都不知道,隐私权就是这样用的。
道德可以沦丧,法律可以缺位,但是正义不会。
有需求就有市场嘛(手动狗头)
如果他需要开导,也许只有下图可以办到了~
由此可见,亲子鉴定是多么的必要
法国规定男性私自去做亲子鉴定就是违法的行为,罚款 1.5 万欧元并拘押一年。丈夫若没坐牢该感恩出生在中国。
所以建议判决如下:虽然妻子虽然跟他人生娃,但这些年来一直认真照顾娃,功过相抵。丈夫这些年一直极少回家,并不咋关心妻子,属于婚姻过错方,且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妻子没有收入来源还要抚养四娃,所以房产归女方所有,对男方所做的补充作为抚养费归还给女方。(之前就有案例,女方出轨,男方净身出户。)
刷新了对不要脸人认知的下限,人不要脸,无敌。同情男方,太惨,这种心理阴影估计得背一辈子。没廉耻的人,没下限。
建议将强制亲子鉴定纳入医保范畴。钱不多,但是极大提高婚姻的稳定性和男人对婚姻的信心。
现在是剩女多,不肯结婚的男人更多。
如果订婚可以判强奸,彩礼不算性同意,婚内出轨孩子不是自己的女方无责任。
那么婚姻到底是什么?
婚姻又包涵了什么?
固定的性伴侣?没有了。
稳定的血缘传承?不是啊。
那还结什么婚啊!让一个女人来分自己的钱吗?如果要孩子,为什么不找一个女人,签个协议呢?
不就是一个女人和供养者的关系,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接连好几天刷到。
「简单解读一下」:
女方打心眼里瞧不上男方,更不用谈喜欢了。
和这种供养者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一切亲密接触都像吃了屎一样恶心。
供养者所付出的一切:金钱,劳动,情绪价值等。
仅仅是弥补了这一份恶心而已,甚至还不够。
待在一起都觉得恶心,怎么可能给你生孩子??
生谁的孩子都行,就是不能生供养者的孩子。
因为主人不可能给奴隶生孩子,生孩子意味着关系扭转。
供养者能替别人养孩子都是他的荣幸了。
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的孩子都管你叫爹了,你一个供养者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觉得这件事情最可怕的不是女儿是不是亲生的,而是这个男人被洗劫一空。
这个男人是开货车的,其实开大车是赚钱滴。
少说一个月得有两三万。。
这么一搞,这个男人二十努力比喂狗还难受。
现在结婚对男人来说真的可怕。
一个不小心被洗劫一空。
不止是中底层男性,就连那些有钱人也会遇到这种情况。
我劝各位遇到那种,要彩礼,要房子加名啥的还算了。
结不成就不结婚吧!
最少能把钱用在自己身上,哪怕你喝酒打牌。
最少能收获快乐啊!
这位大哥如果不结婚,你想想他得多快乐。
现在搞成这种状况,真让人惋惜。
人还是自私点,对自己好点。
我遇到的老实人真不少,男人里面 10 个里面有 3 个可能就是那种。
这种其实比较容易结婚。
因为对女人好有责任感,可能就是女人说的安全感吧!
这种人遇到好一点顾家一点还算好,在家里天天挨骂,被老婆数落,工资几乎全部上交,一辈子就为了家庭奔波,属于老黄牛。
要是遇到不好滴,比如这种,一辈子算是毁了。
这种人没啥心思,一辈子就是想老婆孩子热炕头。
在外面再苦再累,也不要紧,回家能吃口热乎的就行。
这种人其实挺可怜,把自己人生幸福全部交给别人手上。
心太善了。
如果这个男人平时脾气不好,还偶尔家暴。
这话女人敢这么干,我倒立拉屎。
她们也只敢欺负老实人。
我国法律规定,私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现在这个案子里面法官老爷又明显倾向女方
换句话说,这三个小孩将分别继承亲生父亲和苦主家庭的财产
兄弟们我好像找到了版本 T0
事实上不是生了 3 个非亲生子,就在还没有完成离婚诉讼的刚刚,那个女的又生了第 4 个。不过几个已经完全不重要了,法院怎么判才是最重要的。
这里面法院有一个两难的选择,一个是如果不给女方房产,女方明显不具有独自抚养 4 个孩子的能力,那么就有可能造成 4 个流离失所的孩子。另一个是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分割男方财产、甚至要求其持续给抚养费。那就动摇了婚姻文明的底层基座。
婚内女性生育别人的孩子、并瞒着丈夫让其抚养,是严重的盗窃财产。这是整个婚姻财产制度、乃至是婚姻文明本身的构建基础——就是亲子确定性。甚至往严重里说,这是整个私有制财产制度的基础。
如果男人连亲子确定性都得不到保障,那么婚姻对于男人就失去了最后的意义。婚姻文明和制度就可以直接消失了。家庭的概念也会消亡。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就是在用判例直接告诉男人——反正你结婚了也不能保证孩子是你的,而且你还得继续养孩子,分割财产。
那么你应该永不结婚,只谈恋爱,女人怀孕了爱生生,不爱生拉倒。而且生了也不一定是我的,反正也没结婚,也可以不管。生不生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事实上,已经有国家是这样的了——那就是菲律宾。菲律宾 25 岁的女性大概有 25% 到 30% 是未婚单亲妈妈。请注意,是没有结过婚的单亲妈妈。
法律的本质不是保护弱者,更不是为了保护女人和孩子的,而是在强健的法理基础之上,保护守法的人或者说是好人的。前提是强健的法理基础。
这个法理基础不能是谁弱谁有理,不能是我养不起不是你的孩子所以你就得养,不是我生的孩子不是你的但我们结婚了我依然可以分割你的财产。这个逻辑并不强健,而是强盗。是弱者用一种欺骗的方式去抢夺更强但是同时也更好的人的财富。
法律不是和稀泥的工具,更不是统治工具。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它是心中的一杆秤,当这个秤的平衡失去了,人们就会用脚投票。
炸裂呀,放在国际上也是相当炸裂的
现在此类事件越来越多,男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应该强制一出生就进行亲子鉴定,其实没出生前就可以鉴定,以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古代为什么要限制女性自由,一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担心出现这种状况。现在技术能解决,居然不用。明明消除顾虑男性会更安心养家为什么女性要反对?绝大多数男性最在意的就是亲子血缘关系。这对绝大多数女性有百利而无一害,男性不会胡思乱想,有益家庭和谐。而且能避免抱错。况且男性如果没有安全感,为什么要结婚生子呢,结果就是结婚意愿下降,导致渣男泛滥,单亲妈妈急剧增加。女性各种要求男性去证明爱,爱他,就去证明是他亲生的。这个最好的证明女性却不愿给。生活需要仪式感,这方面就不讲仪式了?长的像的还好,一看就是亲生的,长的不像的,这个时代,真的不好确定。不免有人产生怀疑,而导致感情破裂,就算是亲生的感情也无法挽回。就算不说,憋着也影响身心健康。
这位大哥的思路其实不太正确,但是现在应该晚了。
当时被女方伙同情夫爆家的时候就应该直接找一个刑辩律师,抓住这一点往非法损害财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打官司。
玻璃其实很坚固,以前农村建新房从楼上挂大号鞭炮都炸不破老式推窗那种薄玻璃。现在的玻璃质量就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爆破的,他们使用的爆炸物绝不是常见的烟花爆竹,很有可能是特制的。
我怀疑这娘们是不是看过
春花子的剧情简介 · · · · · ·
因故外出三年的庄稼汉郑奎(达奇 饰),回家后却发现老婆秀梅(李云娟 饰)怀中抱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他怒不可遏,却最终接受了这个可爱的 “小杂种”。在一声声“小杂种” 的呼唤中,这个有着男孩一般坚毅性格的女孩春花子(宋茹惠 饰)逐渐长大,并最终嫁给了张家庄财主家的独生子金贵(郝光 饰)。金贵人如其名,娇生惯养,五毒俱全。可是他偏偏被新娘子春花子的美貌和刚毅所折服,婚后不仅懂得孝敬父母,操持生计,还渐渐断掉了抽大烟、赌博的恶习,而从前那群狐朋狗友也在春花子的帮助下一刀两断。
不然怎么会说出 “血缘关系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工具人的婚姻是建立在 “责任” 或者说契约基础上的。也即现在说好这个条件了以后就得按照现在说好了的去执行。
而自由恋爱或者说 “婚姻市场” 是建立在相互认可,自愿交易基础上的。这种事还没完,而且这还只是作为公众我们能公开看到的,没暴露出来的类似例子还会有更多,未来也还会不断产生,鄙人在之前的回答里说过,农耕时代婚姻是有外部强制力保证的,例如我们可以看看阿富汗的例子:
阿富汗女子监狱,女人因离家出走被判 16 年,一入狱就后悔来晚了_哔哩哔哩_bilibili
我们可以从视频里看到在阿富汗老婆不听丈夫的话官府是会出手的,可以直接报警。只有在具备这样的外部强制力的前提下你负责才是有保证的,不然只不过相当于自缚手脚。
过去的那种婚姻形式离不开外部强制力的约束,很多郭楠这个脑子还没转过弯来,以为自己怎么对别人,别人也会将心比心,这种世界观非常的想当然,过去的女性结了婚就一心一意是建立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之下的。
在古代女人出轨,也不用在古代,现在的阿富汗还是这样,在阿富汗女人出轨被实锤,人们会挖个坑然后把出轨的女人埋半截进去,然后全村老少爷们一起扔石头,把出轨女人活活砸死。具备这种外部约束的条件下,一个男人可以长时间外出打工也不怎么需要担心家里的老婆会给自己戴这么多绿帽子。但现在的安南是没有这种外部约束的,来去自由,这都是你们自己的私事,外部强制力是不管的。
现在男女关系全面讲究一个自愿,还更偏向女方的意愿,以尊重女方的意愿为主,何为以女方的意愿为主?就是本来女方说 A 后来中途人家想法变了,变成 B 了,那前面她说的 A 不算数,以当下的 B 为基准。也就是婚前女方承诺了什么,承诺不承诺都一样,以女方当前的意愿为基准。
何为负责?负责就是信守某种承诺,但人家这个承诺可以当场改,比如她之前承诺的内容是 A,现在变了,改成 B 了,那也以当前的 B 为准。人家变卦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工具人的这种负责就变得颇为可笑了。
就好比小张说他明天早上 8 点钟到,第二天 10 点他才到,你遵守承诺 8 点就到了,此时你气愤的问小张为何晚到?小张说:
“我回去想了一下决定把时间改成了 10 点。”
也就是说人家可以单方面改而且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你也只能干瞪眼。而且现在外部强制力是尊重小张这种单方面的意愿的。
为什么说这种事情以后还会有而且源源不断,因为刚刚看到一个老哥的问题:
此老哥还是按照女方的承诺在考虑将来的,这就是前面说的,女方当前的承诺没有意义,往好了说咱们就当此女当前的确和她承诺的那样想的,但是你钱一给,后面人家想法又变了,她不会有任何损失,也不会有人去追索她不守当初承诺给男方造成的损失,一切以妇女当下的意愿为基准,也就是她之前说你给 20 万她就跟你在一起,过段时间她主意变了,那以她当下的意愿为准,不会有外力去翻旧账,问责她为何不遵守当初的承诺。也就是说现在男女任何约定都是不被官府承认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其实就是一个单纯的财产关系,离婚法律也只出面裁决财产纠纷,其他的一概不管。婚姻在法律层面不是一个感情问题,只是一个财产问题,所以除了财产之外的一切承诺通通都没用,法律不管。而很多工具人特看重这种承诺,比如好像认为人家女方收了彩礼就会和自己在一起,在一起这个事法律不管,人家收了彩礼并没有义务和你在一起,很多郭楠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觉得好像领证了女人就有义务和他在一起。所以十分乐意花大价钱去领这个证,感觉有证了,稳了稳了,这个女的就和自己有义务了,被绑上了。在农耕时代或者说在阿富汗婚姻的确不仅仅是财产关系,而是一种男女肉身绑定关系,所以丈夫可以主张对妻子肉身的控制权,妻子不得违背这种控制权,所以纪录片里妻子不经过丈夫同意回娘家也是犯法,我们可以说农耕时代各国的婚姻大体都是如此,但是现在时代变了,婚姻现在只是单纯的财产关系,结婚只意味着财产权的变动,不意味着丈夫就能对妻子的肉身有什么权利。
就是说很多人认为结婚了,男女就该相互忠诚肉体绑定,现在这种认知只是一种道德上的认知,而不是法律上承认的,法律只认可你们的财务关系;也就是说即便你们领了证也是可以和没领证之前一样,爱和多少异性啪啪啪都可以,法律不管。至于离婚后娃的处理,抚养费啥的其实依旧是一个财务问题。也即前面所说结婚不意味着你能主张对方肉体的权利义务,结婚在当下就是一个财务关系,不涉及其他。
妻子的肉身属于她自己,她爱咋用就咋用,丈夫不会因为领了个证就能对妻子的肉身提出什么主张,一切以妇女的意愿为准。但很多郭楠这脑子还是生活在阿富汗这也是一个非常可悲的现实,也是这种悲剧产生的源头。
如果不是需要他养孩子,碰一下都要告他强奸信不信?
哼哼哈嘿
四孩非婚生≠女性出轨
翻了全网都没找到这女人的照片,全是打马赛克的,隐私不该保护的瞎保护。
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立在资本上面,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这种家庭只是在资产阶级那里才以充分发展的形式存在着,而无产者的被迫独居和公开的卖淫则是它的补充。
我们的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
——《共产党宣言》
成功科普:
出轨好像不违反法条
出轨加给别人生娃了,好像也不违反法条
噢,厚礼蟹
妇联呢?没事儿出来走两步啊。
咋地,遇到逆风局就投?
女方背后有高人呀。
婚内没出去住,保证不重婚。绝口不提孩子是不是你的,既不说是,也不否认不是。还说什么无法计算给孩子花了多少钱,怕是开房的钱都是老哥在外面辛苦挣的。老哥真是实名惨,我其实真好奇中国妇女报会怎么评价这件事?是不是可以从女性婚后撤销同意,不愿意和你生孩子这方面解释?
老哥,花点钱请个好律师吧,这个真不能让对面得逞,四个孩子都是别人的,痛,真的太痛了。
这件事情,送给中国男人的圣诞礼物。
提高认知,才能免于羞辱。
不光这男的,仨女儿以后咋活啊??
顶着合法爸的姓氏,自己是亲妈出轨、偷情的产物?孩子不要面子?
亲爹成养父,花养父的钱长大,你让她们仨怎么做人??后边又多个同母的妹妹。
她们在同学和朋友面前,怎么抬得起头??
这倒好,面子都成鞋垫子了,她们仨招谁惹谁了??
以后找对象结婚回想起自己妈的所作所为,怎么坦然面对婚姻?怎么对感情有信心??
我有个猜测。
这女的可能是给有钱人借腹生子的。
从这女主及其家人言论里我感觉:
1. 女主极端看不起男主
据男主说这女主结婚起从没工作过,可以说就是靠男主养活的家庭主妇,但是这女主完全没有家庭主妇的低姿态。
对于一般家庭主妇,离婚就等于失去生活来源,所以一般是坚决不会离婚的,即使离婚为了再嫁一般也不会要孩子抚养权。
而女主完全不担心,甚至要求要大女儿和三女儿的抚养权,这说明女主其实是有自己经济来源的,可能比男主给的还多,所以看不起男主的低收入。
2. 把血缘关系利益化
“血缘关系就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生的不照样抱养”、“孩子喊了十多年爸爸,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我不认为我出轨”。
从女主以上理直气壮的语录里,可以看出她非常了解没有孩子生的人的心理,并且把男主也带入其中,所以可以得出血缘关系没那么重要,男主并不吃亏的结论。
而 “我不认为我出轨” 则表明女主可能并不是以大众心态看待这件事。如果用功利的角度,跟别人生孩子是工作,不涉及情感,那不就跟大众认为的 “出轨” 不是一回事。
3. 坚决不肯透露的孩子父亲
目前,事情闹到这样大,可是女主还是坚决不肯透露几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这就很有意思。
女主不认为自己出轨,疑似 “男小三” 称自己有家室,否认自己是孩子生父,可是就在事情闹大,男主矛头都对准他们的时候,还继续生了 4 胎。
正常来说,一般出轨闹到这种地步都会先避一避,地下情人都转地面了,还不避孕还要把孩子生下来,没任何好处,一般人不会这么干。
但是,如果目的就是为了生孩子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女主是给有钱人借腹生子的,那给人生孩子就是工作,她认为自己没有出轨也说得过去,不肯透露孩子生父信息也可以想通了,这种非常时期还一定要生也能解释了,肯定之前就签了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用。
4. 介绍工作 4 胎女孩 福建
之前曾有报道采访 “男小三” 吴某,他称自己在福建工作有家属室,只是给女主介绍工程的,至于是做什么工程的不肯透露。
我怀疑这个吴某可能是个中介,给女主介绍想生不能生的有钱人,福建人多子多孙观念比较重,在外经商的有钱人也比较多,而且有些重男轻女。
女主身边都是女儿,说不定是想求子的富商不要的。
PS:以上只是瞎说。
毫无疑问是英雄母亲啊,这肯定得发个什么 71 奖章之类的。
这四个女孩反正现在这个局面也没人养了,直接集体保送华坪女高好了
另外学校走廊上挂夏洛的那个位置,也要换成这位英雄母亲!
本人亲身经历,曾在路口遇到一个女生跟一个躺在床上的赤膊男生视频聊天。女生说,” 彩礼我跟他要 20 万,到时候我给你花 “….
真是震碎了我的三观。现在好女生真是太少了。
男方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但凡有一个孩子是我的,我可能都会选择沉默”。
还是希望能给男方一个合理的判定结果(虽然这句话没什么用)
非常无语,也太欺负人了,关键的话,这女的估计没啥钱,赔偿要不到多少,不过直播,让这女的和情夫臭名远扬也可以!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封建社会宗族势力可以把那些女的浸猪笼了…
这女的这么爱生孩子啊?
她给生育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她是英雄妈妈啊!
就不要在意孩子另外一半的 dna 来自哪里这种细节了吧。
孔家都有三条 y 呢。
江西民政部门可以颁发英雄母亲称号了。
我没开玩笑。
#3 娃非亲生案女方跟别人生下第 4 个女儿 #好家伙还有第四个,牛的。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出轨乃至喜当爹都是不影响婚后财产分割的,如果你给了彩礼,房本加了名,那基本上意味着打水漂。这案子和去年另一个涉及到退伍军人的案子类似,那个老哥退伍回来发现自己喜当爹,提了离婚,结果退伍发的安家费还要分前妻一半,上哪说理去……
这个案子到了这地步,大家伙肯定觉得够得上重婚罪了吧,但够呛判刑的,为啥?你把这女的判刑了,那四个孩子怎么办?大概率也就是个缓刑意思意思,钱也赔不了多少,婚后财产该切割照样切割。至于说公平?那就别想了。说白了给了你公平,那这一母四孩不就得成社会负担?哪怕是赔钱,你去执行又能执行出几个钱,这又是一桩麻烦。麻烦我不如麻烦你自己,龟壳背好,认栽吧就。至于说这个男人后半辈子怎么办,还有没有钱再结婚生娃养老,那就不关我的事了。等你七老八十也成了社会负担的时候,我早退休金伺候了……
懂这里边逻辑了吧?
包括那些骗彩礼的案子,也是如此。她都骗彩礼了,要么拿去挥霍了,要么拿去还贷了,要么被父母兄弟吞了,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凉山那个案子不就是如此。其实凉山的风俗和江西不一样,那儿真个是卖女儿,你收了彩礼,人必须得来,不来就赔双倍,不然被戳断脊梁骨,颇有上古遗风。所以那里彩礼虽高,但骗彩礼的案子极少。那这次为啥闹成这个结局呢?无非是钱被花掉了,实在拿不出来,没辙。
回到正题,这些收了彩礼就离婚甚至悔婚的案子,钱大概率是拿不回来的,而且本着 “厨强扶弱” 的心态,委屈一下龟龟又怎么了。公平?什么公平?彩礼本来就是恶俗,不应该受法律保护,你要给,自己做好打水漂的准备,别来哭哭闹闹。就这么个逻辑。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结婚证就是个财产契约,不包含其他任何内容。结了婚也不等于她一定要给你日,给你生孩子,早该转变这些传统观念了。
从宏观层面看这是利国利民的事,响应了专家的号召,把家里闲置的公交车租出去,车子得到了免费保养,还回赠三个小牛马。
更新:
果然我猜对了,女方要求分割房产
哈哈啊哈哈哈。
就等看看我预测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不能中
引用下
的回答
我们来看下,这倒霉大哥就算胜诉了,能拿到什么……
1. 先依据大哥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2. 然后再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算不算呢?)(二)与他人同居;(难界定)(三)实施家庭暴力;(软暴力算不算?)(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宪法说了,禁止虐待的不包含成年男性)(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估计只能往这个凑了)
3. 最高人民法院 1992 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还不还不一定哦~)。
4.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
各省高法有相关意见(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一般会酌情予以支持,但是估计不会太多。北京、上海的判例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失费大约在 1-5 万元之间。
实际并不会出现什么大哥拿到什么天价赔偿,潇洒余生的爽文剧情。
大概率只有财产被分割部分(不好意思,我对江西的天价彩礼有思想钢印)、寥寥的赔偿金(实际上女方什么时候能给还说不好呢,甚至会因为考虑女方有 4 个子女需要抚养大幅降低赔偿金),和免除抚养义务。
而女方呢,无限接近白嫖到一个男性 16 年对于其生育子女从经济、生活、教育上的扶助。(我看有有的回答说男的不着家巴拉巴拉,偷还嫌人穷是吗!?!?!?!?!受害者有罪论是吗!?!?!有病就去治,别耽误病情!)
赢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事儿真的不想聊法律,法律也不能把这女的咋样,顶天了判离婚,那女的少分或者不分。
就退一万步说来点抚养赔偿,实际也是这哥们儿多年来自己挣的钱自己赔自己。
那这事儿聊啥呢?
聊那女的咋想的?
也没啥好聊的,纯纯坏种啊,能聊啥。
至于那四个孩子的亲爹或者亲爹们咋想的?
不知道。
只是想给大家说,我想到个名称来形容他们:
杜鹃男。
今天两位同事聊起了结婚 16 年 3 娃非亲生这个热搜新闻,我过去吃饭也就自然而然地加入了这个话题。
男同事是上一辈的人。我这才知道,原来在上一辈眼里,妻子出轨,丈夫会被打上人不行的污名,仿佛做错事的是这个丈夫。
我不明白。丈夫明明是受害者,精神和财产双重受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突然就是错的一方了?
这和女性受到侵犯,不敢拼命反抗就是性同意的离谱言论有什么区别?
男同事平常玩的花,自觉地代入出轨的角色,觉得新闻里的丈夫太蠢了,认为丈夫应该不捅破妻子出轨这件事,更不应该去做亲子鉴定。
我和另一个年轻女同事听傻了。
没别的意思,化名为什么要叫余华?
苦一苦老陈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现在不闹, 那大概以后也不会闹了. 再说闹了也没关系, 大不了寻衅滋事拘几天嘛.
这个事情从 “法理” 层面已经没法判了, 你怎么判 “法理” 上都会被人挑理.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从 “技巧” 的层面去判. 这样老陈打官司打输了, 别人只会说, 都怪他那个律师没用, 本来一桩这么占道理的事情都打不下来. 不怪政府, 只怪你请的律师太没用, 巴拉巴拉的.
至于 “技巧” 层面怎么操作, 很多人都说过了, 只要撺掇孩子拒绝亲子鉴定就可以了. 婚照离, 房照分, 抚养费照给, 孩子是不是你的, 不知道. 你也怪不到政府头上, 是孩子拒绝鉴定的, 保护未成年人嘛.
2023 年了, 大家都不容易, FG 有 FG 的年终奖要守住, 女人有女人的下半身幸福要维护, 至于老陈一介汉男的悲喜, 坦白讲, 在这个国家, 已经不重要很久了.
在以下这些案子里,法院都选择了优先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生存权而不是配偶的财产权:
姚志勇婚姻律师:丈夫给了私生子女的抚养费,可以追回吗?知乎用户:私生子抚养费每月 2 万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一条法律我觉得不公平很久了
这个案子如果也这么判,只能说毫不意外
但是如果可以,希望以此为契机改掉这个坑爹的不合理的规定,以后无论男女,搞出私生子的那个人要独立承担私生子的抚养费并且赔偿配偶精神损失费
多多保护婚姻和婚生子吧,看看现在结婚率都啥样了
这种人简直恶毒的没法说了…… 期待法律制裁,道德制裁,天雷制裁
她看着也不像是爱孩子的人,再说怎么那么巧都是女的,是因为在江西,四个女孩彩礼就发财所以玩命生的吧
之前盘点过一期《舔狗日记》。
里面的某一段实现了:
听着窗外稀稀拉拉的雨声
我忽然想到你对我说的话
对啊 生孩子本来就够痛苦了
还管是谁的干嘛呢
所以女方说:“我没有觉得我出轨,血缘关系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三个女儿不是自己的,之前在公众号看过一篇亲子鉴定孩子非亲生的纪实调查,这种倾注十几年感情的亲情,当一个中国男性知道孩子非亲生时的痛苦,无异于把这个人给杀了,里面有人痛苦到把自己头发全部扯掉。
有些人的逻辑,自己永远都不会出错。
男的更惨了。
原来是,按照法律规定,男方自己做的三份亲子鉴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法院安排重新鉴定出来的鉴定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女方自己表示自己同意鉴定,但是私下里唆使孩子拒绝。由于未成年人保护,这个鉴定就做不了,而且不能按照女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样,直接判定孩子非亲生。只能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默认孩子就是男方亲生的。甚至男方不同意离婚后继续抚养孩子的话连婚都离不了。就算愿意继续抚养,证明不了女方是过错方并考虑到女方带 4 个孩子的扶养压力,离婚女方会分走大半财产。
而现在就更完蛋了,法律规定,原则上是,哺乳期只允许女方要求离婚,不允许男方要求离婚。
这事连最有想象力的作家都不敢这么写,因为会被骂编的太假了吧,人间哪有这种事
我就想问问,婚姻到底有啥用
如何看待,那就是恶心的妈妈给恶心开门呗。
孩子都给别人生了四个,这还不算重婚吗?
天天什么砖家都在为结婚人口下降,生孩子人口下降而担心不已。说什么以后社保怎么办?大家的养老怎么办?人口红利去哪里了呢?
就看看 2023 年这两个案子吧~
江西老汉,结婚多年,四个孩子全部都不是自己的。
山西小伙,订婚了被判 QJ,喜提三年光头生活。
订了婚,彩礼也交了,结果不能上炕,上炕了还得再加钱,不然告 QJ。
就算交了昂贵的彩礼钱,加了名字。也不能保证以后老婆就给你生孩子。她还可以跟别人生孩子,然后你还得养孩子。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
这两个案子你要组合起来看,是不是就一个是婚前,一个是婚后?你说现在孩子还会对婚姻啥的有信心吗?
咱也不是啥高材生,不懂什么高深的法理。在我这样的朴素的普通人心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既然结婚了,那就应该保证婚姻的忠诚,婚姻存续期间还出去乱来,和别人生孩子,那就应该处罚。该离婚离婚,该赔钱赔钱,有啥好讲的。
通奸这种事,放古代也是重罪啊。
唐朝时候社会挺开放的,可是按唐律:
‘‘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疏议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徒刑:指剥夺犯人的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奴辱性劳役。
和奸:意思是彼此和同者。
其实一千多年的唐朝法律就说:各种作奸犯科的流放一年半,有夫的妇女或有妇的男人流放两年。唐议疏律上说 “通奸的人,男的和女的都流放一年半,有夫的妇女或有妇的男人流放两年。
这放古代都是要受刑事处罚的,甚至可以私刑。也就是到了今天,偷人啥的就是个道德问题。
俞某实际是脑子很清楚的人,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一直生?
我之前说过,一个女人最悲哀的就是只有生育功能了。
俞某就是这样的。从她背景来看,一个十六年的全职主妇,无学历,无工作经验。唯一可以做的只有依靠男人。
她从开始就在赌,拿自己唯一的价值,就是生育价值和身体,博一个男人。
所以,这四个孩子肯定不是一个爹的。她的思路就是持肚上位。如果她看上的那个男人肯离婚,那么就回去离婚,带走那个男人亲生的孩子,剩下的孩子都不要。
只能说她电视看多了,除了找到老陈这个接盘侠外,剩下的男人都是提了裤子就不认人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一无是处”的这个女人婚嫁还有什么优势吗?除了看在 “孩子” 份上,还有其他办法吗?
所以很多人不可思议,在这种风口浪尖上这女人还在生,还是在赌博,赌那个男人看着孩子份上,回家离婚。这就是惯三,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我印象深刻的有句话就是她妈妈接受采访,说女儿在外打工,一个月 3000 块,要养四个孩子,言外之意,大家别闹了,否则连这 3000 块都没了。
我很好奇,孩子去年 11 月生,现在一岁一个月多点,就看外婆带没带孩子吧,没带!
那么孩子只能谁带?俞某本人带,一个月打工 3000。。。。一个快 40 的女人,十六年没上过班,觉得什么单位可以给她工作?家庭主妇找工作那么容易的?
那 3000 块就是姘头给的,一个月 3000 块,没有什么冤大头的,肯给 3000 是养自己的娃,不是自己的娃,肯掏钱养吗?
这个妈能不知道吗?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了,俞某不知道孩子亲爹是谁吗?当然知道。肯定当时闹过了,人家不鸟她。
不然她能放过那些爹?肯定连亲子鉴定的机会都不给她。
她爱孩子吗?不爱。
孩子只是她的工具,她知三做三的工具,持肚上位的工具。所以那几个孩子的命运只是之前的男人都不肯要她,如果肯要她,她就抛下孩子跑了,带走可以帮她上位的那个孩子。
这题很简单直接套用不等式
跟别人生娃≠出轨
其实这男的说不定亏了 这可是江西 有三个女儿在手 嫁出去怎么也得一百万
同一个猎场,她老公机会最多,为什么一杆枪都没中?细思极恐!
这个男的太惨了……… 当了一辈子的牛头人。
知乎用户 雨桐 发表 很多人提到索赔。 我来给大家讲讲男方起诉索赔后的结果: 1 女方出轨几乎不影响财产分割; 2 女方给别人生孩子几乎不影响财产分割; 3 男方高额索赔法院一般不支持,支持了也难执行; 4 索赔成功后,女方是拿自己得到 …
知乎用户 little star 发表 李. 钮祜禄. 靓蕾,她爆料有一个特点。 她果然是发小作文的模范生。 经过我多日的观察,我发现她发文有一个特点, 就是如果对方跳得越欢,她就越看不过眼,她就会出来踢爆对方的谎言, 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 …
李靚蕾在新浪微博讲出与王力宏婚姻真相的公开信,大家想必都已经看到了。 要看评论的话,这里是原博: …
知乎用户 little star 发表 看以前王力宏的采访视频, 原来李靓蕾说的是真的, 王力宏真的在家里会经常躺着几天不动不说话。 其实王力宏这类一直以来形象正面,从小家里管教严厉的人, 真的在父母面前和在外面,是两种人。 在父母面前是 …
知乎用户 曾轶 发表 比都美竹高两个段位 考虑到都美竹的小作文是枪手代笔 估计要差七八个段位 王力宏说实话眼光不差 找的老婆的确是高素质 有礼有节 文笔流畅犀利 你说你都改善家族基因了,多给点钱不就完了吗 人都说了不管你外面怎么玩了 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