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杨宝花 10 万的罚款已退回,被拘留 15 天默认为合法了吗?

by , at 25 September 2025, tags : 法官 拘留 罚款 法院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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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Forest 发表

难道我国的司法没有回避原则吗?杨某骂了这位春风法官,这位法官当场宣判关于自己受辱的案件,甚至刻意让其错过上诉时间,演都不演了?这要是不革职加处分都难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dave 发表

很明显的程序违法

一案一审

法官要是认为 她有侵犯侮辱到自己 先去法院立案

等候开庭 然后坐在原告位置上 向法官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原因 提交证据

最后等法官仲裁

知乎用户 悠然 发表

我只关心法官肆意违法违规需要被怎样惩罚?难道就一句 “内部处理”?

中国司法系统已经是独立王国了吗?

说好的人民监督在哪?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ysburc 发表

不是法律工作者。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按照我朴素的理解。法官不是应该在有了案子,在庭审的时候才能判罚吗? 现在的法官,在公共场合看到违法行为,可以越过公安,不立案,直接就判罚吗?

知乎用户 太初月关 发表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规定,三万至十万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该法院与法官判决超出法律规定的 100 倍,已涉嫌敲诈勒索,且罪名成立,按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该法院责任人与涉案法官到当地派出所自首,这个钱你们接收过,就已经代表你们敲诈勒索罪名成立。

不是轻飘飘一句退还道歉就能掩盖过去,农妇骂人有法律制裁,你们敲诈勒索也当有法律制裁。

我就要看法律还是不是法律,到底是国法还是家规。

知乎用户 阡陌 发表

水平差多了

之前我实习过的那个检察院

县政府办公楼、公安局隔着墙

一阿姨提着水壶骂了一个下午都没人管,阿姨自己提的保温壶里水喝完了门口还给续上了

还有,这个事不是更讽刺吗?挨打的人不遵守法律和道德,判决拘留和罚款的也不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说到底不是还是法律失效了吗

知乎用户 大萌怪 发表

被拘留是应该的,但是天数不对。

当众辱骂别人,杨某花的行为确实构成 扰乱单位秩序,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知乎用户 小猫挠虫子 发表

以能搞出判罚 10 万来的操作看。

农妇骂的也没错啊。

知乎用户 awsl 发表

这件事过于抽象了。

法官的抽象就不多说了,看相关新闻标题就能看出来了。

但后来看了一些事件背景,我发现这个当事人也抽象得很。

这里不仅仅是说她持续辱骂法官并撒泼打滚一个多小时的事情,还包括她家和案件另一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原因——

他们一家抢了对方的房子(物理意义上的抢),并换了门锁,强行居住在里面,导致房主长期无法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主一怒之下杀上门来,然后双方就爆发了冲突……

老实说,这个处罚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非法的,但真要从道义上来讲,谁更占优还真不好说……

附一个对此事信息汇总较为全面的公众号链接。其实这些信息也有些大媒体讲过,不过大媒体通常是把这些事分不同链接发的,所以我没选……

https://mp.weixin.qq.com/s/9IorRx0BZ6GJUR4LU9TZKg

知乎用户 寒冬 发表

鉴于当事人的行为。

拘留 15 天没啥问题。

问题在罚款 10 万。

但是,这个法院的问题更大。

其实,这个事件一出来,就知道这位当事人肯定不可能就只说了句没良心。

但是,农村骂街的多了去了。

举报了会是同样的待遇么?

骂人肯定不对,但也不能以权谋私吧。

相比于骂人,这个法院的行为更让人无法接受,后续肯定还有处理。

知乎用户 还桃​ 发表

这法官太沉不住气了!!

她骂你听着就是了么,你在这坐一天 200 块钱,6 险 2 金交上,她尼,骂人代入情绪伤肾,问题解决不了,看谁着急,就磨呗。

她骂你的时候,你把手机掏出来录她呗。千万不要对骂,态度要好,问题就不解决。她说东,你就说东方。

诸葛亮能骂死王司徒,他能骂死司马懿??

经验就是和稀泥!!不要真情实感。

知乎用户 black john 发表

法官不能骂,骂就能拘留 15 天。

特朗普都能骂,为什么法官不能骂?

知乎用户 独树青峰 发表

骂人是真骂了,而且相当难听,拘留问题不大,问题大的就在这罚款 10 万。太离谱了。

知乎用户 刘天 发表

这就是媒体春秋笔法下的 “抱怨了几句”?

那下次你们这些做媒体的被这样 “抱怨” 了几句可别又抱上塔的大腿,整类似安人告官这一出啊。

部分视频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wLPIJk0WLP3gqhpq4xavJA

看完了,15 天治安拘留是一点也不亏,主要是 10 万元罚款的量刑问题

视频内容基本上都是鲁南农村常见的那种咆哮,包括但不限于全家丝决、儿女双亡,满口升职器,八辈祖宗。视频中的辱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做基层工作确实需要一颗大心脏。如果诸位看过灯塔的法庭直播就会知道,这种辱骂如果出现在灯塔国的法庭,估计起步就是一年加上万美刀的罚款了。

知乎用户 骑猪撞老虎 发表

就那个骂人

拘留一点问题没有

问题是你身为一个法院,你得依法啊

对个人什么处罚可以罚 10 万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我想知道,法官在做出拘留十五天,罚款十万的决定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她的错误需要这样处理,还是自己有幸身为法官可以亲手处理?

这两个处罚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哪怕法官不堪辱骂出去和农妇当场打起来,这也是她的个人行为。但是一旦援引到法律,这就是公权力来拉偏架了。

法官无权因为本人受到的羞辱和谩骂就自行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还是顶格处理。反而因此应该回避当事人的案件。判决十五天却要求三天内复议,这也是恶意满满的操作。法官对农妇的恶意可以按照正常途径解决,但不能亲手正义制裁。

知乎用户 打不完 de 佩奇 发表

疫情期间,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东西不算太多,120 来块钱,但是有一些米面,比较沉。其中有一个五连包康某傅方便面特价促销。拿着东西出来以后,发现小票上价格是按原价计算的。

按照消法规定,价格欺诈退一赔三,赔款下限 500 圆。

因为当时超市人很多,过几天我去超市找收银员要求整单退款,收银员就破口大骂,超市其他员工也过来骂。我退出超市,站在超市门口打电话报警,收银员和其他员工三四个人也追出来一直骂。

我拿手机开始录音,同时向围观群众介绍发生了什么事。

报警后过了可能有十几分钟, ‍jc 到了,当时超市员工还在骂。

‍jc 问我 “他打你了么?”

“没打。”

“没打我们管不了,你自己去法院起诉。”

然后就开 走了

知乎用户 顺民 发表

缝纫机乐队,出动!!!

知乎用户 终焉帝世皇 发表

这么多人没看过之前微博有人发出来的法庭上 那些人用电脑微信交流案件怎么判吗?都是心照不宣的东西,法律不适合中国人的

知乎用户 痛痛飞飞痛痛飞飞 发表

某些人其实忘了什么是法律。

法律不仅保护了被害者的权利。

也保护了犯罪者的基本权利。

避免受到执法者的超过法律界限的惩罚。

超越了对犯罪者法律界限的处罚,

按照昊京的话来说: 你这是违法行为。

知乎用户 danland​ 发表

1941 年 6 月 3 日下午,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的县长联席会议正在杨家岭参议会小礼堂举行。开会期间,突然发生了雷击礼堂事件,参加会议的延川县代县长李彩荣不幸被雷击身亡。偏偏当天固临县有一位农民在赶集时,帮他拉东西的一头毛驴也被雷劈死了,他便当街大骂:“这瞎了眼的老天爷,为甚不让雷公劈死毛 xx,偏要打死李县长、打死我的毛驴!”

“这还了得,这不是反对毛主席吗?必须予以严惩。” 当街骂毛泽东的农民,很快被当地干部抓起来,要送中央保卫部门公开处理。

这起治安事件汇报给相关部门之后,引起了毛泽东同志的注意。他当即制止了这一错误行为,表示骂人也是提意见的一种方式,“群众发牢骚,有意见,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听到群众有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去追查,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我们共产党人无论如何不要造成同群众对立的局面”。毛泽东同志还指示相关部门,要搞清楚群众的怨气究竟从哪里来?老百姓的生活究竟遇到了哪些难题?

  为了弄清楚实际情况,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长的李卓然带着毛泽东同志交代的任务,率领西北局调查小组到固临调查。调查组成员在这里一蹲就是两个月,挨家挨户深入了解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一番询问之后,调查组了解到,农民有怨气,是因为负担太沉重。彼时,陕甘宁边区连年遭受自然灾害,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边区非生产人员增加较多,造成边区财政极度困难。随之而来的是,边区的粮食供应陷入极度紧张,老百姓征粮负担年年加重,自然对此产生了不满。

  不久,一部十余万字的报告《固临调查》完成,书中着重强调了农民负担,并指出:“这些情形如不改变,则要进一步深入与加强我们的工作是不可能的。”此次调研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结合其他调研情况,中央正式提出了 “发展经济,保障供给” 的方针,号召根据地军民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开展大生产运动,最终解决了部队给养和各个根据地的经费问题,人民群众的怨气很快得到消解,纷纷支持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

知乎用户 May Mouse​ 发表

果然这件事又被媒体带节奏了。

杨宝花泼妇骂街一样辱骂法官一个多小时,包括问候全家,满嘴生殖器,被媒体春秋笔法,说成仅仅是发牢骚 “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当然,法官罚款 10 万元,显然程序违法

刑诉法 199 条规定适用的前提,是审理期间,而本案已经审理结束,是不适用本规定的(经评论区提醒更正)

基层法官需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千万不要情绪化上头,对方骂人,可以依法处置,但是不能滥用权力,权力不是打击报复的工具。

知乎用户 漫步​ 发表

拘留合法

罚款不合法

法官滥用职权胡乱判决,数额巨大,不该按渎职处理吗?

知乎用户 南国小汉子 发表

诬女不需要因为诬告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负责。

那为啥要为自己的乱判负责。

虽然是两件事,但其实本质是一样的。

知乎用户 品德兼优腰有力 发表

法官被捅伤被杀害是有原因的

知乎用户 皈依凡尘​ 发表

司法成为打击弱者的工具,实施人是法官。

临沂司法系统到底怎么了?一只蟑螂冒出来,还是最美的蟑螂,剩下那些不美的蟑螂呢?

希望全面调查。

知乎用户 小吓一跳 发表

之前听到这么一句话,法院工作人员已经不敢在人少的时候独自出门了,挺可笑的

知乎用户 陈狗蛋 发表

肯定有问题啊。

事情发生在宣判之后。

这不是法律适用错误,是事实认定问题

不管是扰乱公共秩序,寻隙滋事,侮辱罪。

这些都不是法院能直接作出的处罚。

要么报警,要么法官自己提出刑事自诉

知乎用户 灰烬 发表

法制社会的耻辱,最懂法的法官,用超出法律规定的处罚。自由裁量权用惯了吧,那些无法量化的裁决玩习惯了,碰到可以量化的罚款也习惯性的扩大解释,扩大处罚。

就这样的法官给大家判案,我是完全不敢相信是多么魔幻的事情。

知乎用户 律政先锋斯内克​ 发表

辱骂他人的行为总是存在的吧,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辱骂他人是可以拘留的。而且通告里也说了,拘留和罚款不能同时使用,所以撤销罚款,又没说拘留是错误的。

你去辱骂正常执法的警察试试啊,到时候被拘留了,你也可以来知乎发帖,我骂警察,凭什么拘留我,这是合法的吗?

知乎用户 胡汉三 0578 发表

如果判的对,法官为什么怕报应?正义的判决,就有正义的报应,法官为什么不知道感恩?

这个农妇,表扬了法官千千句,只骂了几句,总体还是好的嘛,为什么拘留?

知乎用户 无故走入晴 发表

我看到好多人很情绪的回答这个对,那个错。我认为大家的情绪都正常,支持谁,不支持谁,也是自由。但法官不可以!法官他不是个人!他代表的是我国法律的公信力!所以法官如果也情绪化,情绪化随意判决,我认为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工作失误,而是国家法律公信力的损害。所以,我希望看的官方通报不是你们错了,不罚款了,因为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想听到的是为啥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以后怎么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呢?如果这么大的舆情,这么扯淡的错误,就出来发个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官方通报也过于儿戏了。这样情绪化的法官,把我国法律公信力当儿戏的法官还能留在司法系统,简直是个笑话。

知乎用户 贾贾贾​​ 发表

果然粉红的底线低啊。

都承认程序违法了,还说别人带节奏……

程序违法居然能轻描淡写的表述?

要不要换个允许上街的地方,让你见识一下百万民众的景象?

知乎用户 孙贼 发表

对于已经执行的错误人身罚是不可能撤回的,因为撤回并无意义。

但是可以确认违法,并由做出错误处罚的机关进行赔偿。

知乎用户 辅助需要帮助 发表

公共场所辱骂要看造成的后果有多大,这谁说了算?这法官应该报警索赔比较合适吧,我看很多明星告长期辱骂他的人一般就是索赔几万块钱,没看到过拘留十五天的。这女的不是当庭骂是在庭后骂,下庭的法官也比平民更不能骂吗?有科普的不?

知乎用户 王十九​ 发表

你买了瓶酒发现是假货,把酒厂投诉到工商部门。他们不受理,你用恶毒的语言大骂接待你的人。工商部门一气之下按照违法经营罚了你十瓶酒,还把你家当作经营场所查封了十五天。

后来怕事情闹大把酒退还给你了,还多给了一瓶酒,但是查封你家的事情却没有任何说法。

为了证明你造的确造假,他们还把你骂人的视频放出来了。

知乎用户 乙木 发表

作为山东人农村人,我是知道老一辈人骂的有多脏,小时候村里但凡有个丢了鸡,或者庄稼被压了,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情况下,就是从东骂到从南骂到北。。哎,羞愧,我奶奶深谙此道。一般人被当面骂,绝对道心崩溃

知乎用户 橘子带皮吃 发表

被骂一个小时 就能用国法自己随意解释 罚款 10 万, 后面是不是她在路上你没行跪拜礼 直接给你毙了? 反正国法她可以随便解释。这个事情的重点难道不是 他可以凌驾国法以上 ? 再说骂人 杨宝花 老公差点被人锤死 就赔 3 万 是你 你心里舒服?

知乎用户 haiyuan​ 发表

如果你听了那 40 分钟左右的音频,会认为拘留 150 天都不多

知乎用户 qqwwer 发表

说一千道一万,也是法官不懂法,现在罚款退回了,追责什么时候开始?

你别管录音骂的多难听,按照法律,骂人把人逼死了你也不能罚款十万。注意是罚款

你一个法官,你不能起诉吗?难不成这位春风法官不相信法律公平公正?

知乎用户 大火葬 发表

不是判决结果合不合法的问题,是法院压根没有权判。

争执发生在大厅,超越了法院判拘留的权力范围,这个时候必须叫警察来,由警察以行政违法行为为由提出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所以,山东临沂这个事件的本质压根不是判决内容合不合理,而是法院在大厅根本没有执法权的问题。这反映出的是法院权力不受监管、法院带头主动破坏法制精神。人们热议的原因是程序正义的缺失,而非单纯惩罚力度过大。如果本事件经过公正的执法手续,哪怕再罚大一点,都不至于会有这么大的社会震动!

知乎用户 虚生花 发表

我是没想到这么逆天的判罚居然被执行过。

知乎用户 务工人员 发表

我原以为的杨妇

实际上的杨妇

我以为被打的杨夫

实际上的杨夫

今天碰见个老头摔倒在马路上,我路过没敢扶,哪怕他就在马路摄像头下面。

社会风气不是我们败坏的,和稀泥的司法,和艹丹的媒体占 99% 责任。

知乎用户 萧阳​ 发表

这话还得从案子本身说起:两年前,山东临沂的农村大妈杨宝花丈夫被同村村民持械打成轻伤二级,当地法院一审判处对方拘役 3 个月,赔偿两万五千多元。

杨宝花认为一审判决过轻,心生不满,找到承办法官理论。在执行大厅里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结果不仅被拘留 15 天,还被罚款 10 万元。

理由:对法院工作人员侮辱、谩骂,态度十分恶劣。

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激动嗓门大,但没侮辱、谩骂法官,最重的话就是 “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愚以为,争吵没发生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被拘留 15 天,还被罚款 10 万元,太过了。

不由感慨:为啥那么多人都抢着考公。

再看杨宝花,丈夫被人打伤,她表达不满,还要被拘留、被罚款 10 万元,赔偿两万五,再被罚十万,真是气上加气,屈上加屈,找谁说理去?

在此不得不说,也许法官的 2.5 万判罚没问题。但杨宝花不认同,仅说了几句气话,这或许冒犯了法官的个人情感和职业权威,但权力的动用应是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是个人尊严。

法律在这里成了惩罚 “不听话” 人,和维护个人面子和尊严的工具,而不是衡量公平正义的尺子。

在法官眼里:你一个农村妇女,竟敢藐视辱骂法官,这就是犯了天条,这还了得,必须严惩。

在公众眼里:你一个法官,到底有多大官威,真是无法无天,这种人不配当法官,应直接开除。

知乎用户 番茄炒蛋 发表

杨某花的行为,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她都违法了,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15 天拘留,属于顶格处罚

大家的争议点无非是,就算是顶格也就处罚 1000,15 万完全是不合理的。

但是借助这个去洗白杨某花,就有点离谱了。

当然了,又是拘留,又是 15 万这种远超顶格处罚的方式,去处罚他人,法院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我不明白,我一个屁民都知道的事情,法官会不晓得,甚至执行这项错误的决定。

后续法院退回 10 万,以及向当事人诚恳致歉,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点也是没毛病。

在整件事情上,我认为大家都做的很好,如果不是自媒体以及热心网友的义愤填膺,说不定这荒唐处罚就这样盖棺定论了。

既然事情已经结束,大家也应该停止输出法院,别再给杨某花洗白,毕竟她的行为是的的确确违法的。


如果认为杨某花在国家机关单位辱骂工作人员不违法,你们可以去大胆一试。

对于法院这种行为,我个人也是谴责,但人家不仅认错态度良好,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没新的黑料出现,我认为可以放下,没必要揪着不放。

人家有很多种处理方式,就算告诉你了又如何?

相关例子还少吗?比如之前很火的鸭脖老鼠事件……

知乎用户 马克​ 发表

不是默认合不合法,而是法官原谅了她放她一马

知乎用户 破晓 MAX 发表

农妇 (村霸) 一家强占他人房屋,房屋主人理论不成,争执间拿羊角锤把农妇丈夫打伤。这种情况下女法官只罚老实人两万有问题吗?

村霸不服判决,要向房屋主人索赔巨额财产,法院不支持,然后她就去法院撒泼打滚辱骂女法官全家,然后就有了这个十万判罚。

平心而论,法院理亏但是合乎人情 (不会有人站在村霸视角看这个问题吧?)。再不济大家大公无私,非常有法治精神, 也应该说一句: 恶人自有恶人磨。

或者比较经典的: 一个土匪遇见一个恶霸,多简单的事,让你们整得这么复杂

知乎用户 张狗蛋 发表

缝纫机大队出动啦,搞快点,不想减刑了是吧?

知乎用户 大雨滂沱 发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最该依法行事的地方,最该依法行事的人出现了错误判罚,援引法条错误。这才是引起这么大非议的原因。

法治 特别是基层法治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贱兮兮小孩 发表

合法啊

辱骂他人拘留十五天没毛病

就是 10 万有点夸张,

要是拘留十五天罚款两千,一点毛病挑不出

知乎用户 卢达达 发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评论区很多人张嘴就是法官被骂怎么算,法官被骂那就是由当事法官依法起诉,然后审判处罚。不是他一张嘴就拘留罚款,他是法官不是法律本身,他是依照法律来判,而是作为法律来随意审判别人。

知乎用户 哈桑 发表

真假就不说了,这视频流出合法吗?摄像头还能工作,真是辛苦了。

知乎用户 易相生 发表

拘留 15 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罚款十万元,是蓄意报复了,如果没猜错法官是个年轻人,要不然不敢这么搞,之前河南有个法官就因为少判了几千块钱,被原告直接一换一了。你这十万,万一遇到那种一根筋的。

其实法官这个行业本来就是吃力不讨好的,既然做法官就要有这个心理承受能力。法不容情没错,但是如果能不用刑法解决,最好还是不要用,刑法是一个底线,而不是为了刑法而解决问题。如果能不用刑法解决问题,那才是有能力的好法官。如果你说,法官没有义务承受被骂,那判一个案子就得换一个法官,案子判的再漂亮,输得那一方都得骂法官。刑法上没写,组织上没说法官可以被骂,就严格按照执行,那法官也别干了,因为你只会走程序,不会变通的解决问题。如果司法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你就不能要求群众的素质。

知乎用户 水叫兽 发表

这是个女法官,太过感情用事了!大概率还是心善,我没说错啊,你们觉得判的那么重还心善?大家要知道,这个女法官是按《民事诉讼法》判的,如果换我是法官,我直接按《刑法》判;《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判她 2 年有期徒刑合理合法;按《刑法》第 293 条:寻衅滋事罪,判她 3 年有期徒刑,也算为民除害!

**我希望大家还是不要网爆这个女法官了,她按《民事诉讼法》判,确实判的重,超出了合理的量刑范围。但是,也在量刑范围内,而不是网友所说的瞎判。**她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判,这一条罚款最高 10 万元,拘留最高 15 天;而这一条其中有一项适用罪名就是:侮辱、诽谤、殴打司法工作人员;

**这个女法官大概率也是被杨某花夫妇的行为给气炸了,直接把处罚拉满,但是脑子还是不够灵活,直接按刑法判,关进去几年多好?**女法官生气的原因,应该不单单是杨某花辱骂法官的行为,而是之前他们夫妇霸占了人家房子不说,还敲诈对方 100 万,这夫妇两个就是村中一霸,穷山恶水出刁民中的刁民!法官估计也是被气蒙了,然后做出了最重的判决!

首先要说明的是:案件中的杨某花一家人不是啥好人!案件的起因是,2023 年,孙某省通过合法程序签订安置协议并缴纳 24 万元购房款,获得一套回迁房。但在未办理入住手续前,杨某花夫妇撬锁强占该房屋,并更换门锁、破坏房屋设施,导致孙某省一家无法正常入住。孙某省多次向村委会和派出所反映,要求杨某花一家腾退房屋,但杨某花夫妇拒不配合。村委会和民警多次调解均失败,矛盾逐渐激化。2023 年,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孙某省持羊角锤将王某来打伤,杨某花及其家人也与孙某省夫妇互殴,导致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

简单地说就是,杨某花夫妇霸占了孙某省买的房子,而且当孙某省来要房子的时候,还把孙某省给打了!这明显就是村霸嘛!

之后,因为杨某花夫妇受的伤比孙某省重;孙某省就被判了三个月,并赔偿王某来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 25,390.69 元。

我估计,孙某省心里估计要骂娘了,真是人善被人欺!房子被人霸占了,去要房子没要回来,还被判三个月,另外还要给杨某花夫妇两万五的医疗费。

这尼玛比窦娥还冤,当代窦娥!

我在好奇,他这房子还能不能要回来?估计网友这么一闹腾,杨某花夫妇估计更是有恃无恐,堂而皇之的把孙某省的房子据为己有!如果这样的话,网友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助纣为虐了!

但是,杨某花夫妇对这个判决不满意,要求孙某省赔偿 100 万。但遭到法院的驳回。之后,杨某花就在法院大厅骂了法官一个多小时!当然也有说是 20 多分钟的!

**这个法官肯定不是个坏人,从她驳回了杨某花提出的 100 万、30 万的赔偿款就能看出。**她其实也看不惯杨某花夫妇的行为,抢了人家房子不说,还趁着自己伤的重一些,趁机敲诈!被她驳回了之后,站在大厅骂了她几十分钟!

显然这个法官被气糊涂了!

这个法官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判的;

罚款:对个人可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拘留:根据情节轻重,可处 15 日以下拘留;

以上是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的处罚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的适用罪名其中一条:4、侮辱、诽谤、殴打司法工作人员;

杨某花是犯了《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中的侮辱、诽谤司法工作人员,判的有问题吗?严格意义上讲有问题,因为直接按最重的判了。实际上,殴打司法人员,才适用于最重的惩罚。辱骂的话,不应该判这么重!但是,如果判这么重,也不算违法,毕竟法条里面有这一条。

所以,根本不像网友说的那么离谱。他仍然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的,只不过判的重,而不是大家说的瞎判。

其实,如果这个女法官冷静下,不按《民事诉讼法》第 114 条判,而按《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判,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直接判她三年有期徒刑,也算为民除害了!

《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

适用条件:若辱骂行为发生在法庭之外,且符合以下条件:

公然实施: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等方式让不特定多数人知晓;

情节严重:如多次辱骂、手段恶劣(如通过短信、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导致法官精神损害或名誉严重受损。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还可以按照《刑法》第 293 条:寻衅滋事罪判

若辱骂行为属于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她个三五年也说得过去!

知乎用户 豌豆射手 发表

法官觉得被冒犯可以去法院对杨女士提起民事诉讼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法官,滥用法条

农妇,村霸霸占房屋,咆哮公堂。

记者,新闻学魅力时刻。

最关键的是,一开始农妇村霸霸占别人家房子的时候,法律和记者去干什么了?

知乎用户 只看不说别 7 天我 发表

也不合法,这么明显法条都用错了。

不仅用错还用错了两次。

平时骂人的这么多,抓了几个?

西贝老板公开骂是网络黑社会抓了吗?

唉,罗太君怎么吓得回国了……

知乎用户 Spiens 发表

我们说说合法不合法的问题

你适用法律错误了,那么根据这个法条产生的惩罚怎么能合法呢?你都用错法律了啊!

知乎用户 自己的社会视角 发表

我们讲法律时,一个叫做程序正义,一个叫做结果正义

最开始这个案子被媒体报道时,基本上所有人支持的都是这个农妇,支持的原因很简单,是大家最朴素的对待事物的看法。我们很少有机会能成为一个法官,但是我们很多时候都要去法院接受法官的一些判决。

媒体报道时,很多的细节,很多的案件相关内容并没有报道出来。大家只是认为一个普通的农妇,她的丈夫被打伤以后,法官还轻判了被告,他为自己的丈夫打抱不平时只是 “简单的抱怨几句”,就受到这么严重的一个惩处,当家认为不合理,尤其是法院的处罚依据的法律都是错误的。

但舆论为什么会反转?第一,大家发现这个农妇说谎了,她在领取判决书时,可不是简单的抱怨几句,而是对着法官破口大骂。试想一下,如果法院的判决,所有的被告或者是所有的原告都可以这样子在法官面前破口大骂,侮辱法官,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

第二就是她丈夫被打的案件的起因。网上的消息是,她的丈夫霸占了别人的房子,村委会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别人在争取自己正当权益时发生了冲突,打伤了她的丈夫。这个也就是法院为什么会轻判被告的原因,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很重要的依据,明显伤者是有很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说,哪个人受伤严重,他就完全有道理。

回过头来再说一下法院的处罚,无论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法院的这次处罚都有问题。

程序上,判处罚款的法律条例引用都是错误的,这明显让所有人不能信服。程序的错误就导致了结果的错误,这一次罚款被撤销,不仅仅是法院的一个自我纠错,更严重的是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法律是严肃的,每一个判决,每一个处罚,都要有法律条款,哪怕是这个处罚,让被处罚者不满意,但是在法律条款上,一定要准确无误。

现在把罚款退回去,我就想这个农妇,她在面对这个法官的时候,是不是会更加的猖獗?

这个处罚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个法律的纠错。农妇骂人的行为肯定要受到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要引用的法律条款准确无误。

知乎用户 小个 发表

没事别说群主

他们不开心就会把你踢出去

他们做错了也是群主

没人能把群主怎么了

知乎用户 王之俊 发表

已经不是这法官懂不懂法律的问题了,是这家法院没懂法律的人吗?

知乎用户 不多余的余律师​ 发表

反正目前为止,他们法院就撤了罚款决定。

如果不合法,拘错了。杨某这不得去申请国家赔偿

钱不还是我们广大纳税人出。

换个角度想,也是为我们纳税人好,省点钱嘛。

(法院应该是认为杨某的情形完全符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中拘留的规定的。)

知乎用户 夏树犹青 发表

一个老太太,两口子占着人家房子,赖着不走,对方百般无奈之下情绪失控,和这两口子动了手,把人打伤了。

法官判打人者,赔偿。

老太太不满意,到法院破口大骂,用各种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骂法官。法官急了,最终老太太被拘留 15 天罚款 10 万。

然后媒体来了,在网上带节奏。不说老太太一家占人房子,只说对方用羊角锤打人。不说对方污言秽语谩骂,只说质问法官凭什么这么判。

舆论起来,这个法官被各种骂。10 万罚款也被确认没有依据,予以撤销。

然后有人放出现场视频,意思是老太太撒泼骂人,媒体无耻带节奏,法官无辜冤枉。

说实话,我对上面这三方,几乎是一样的反感。

媒体不是好东西,老太太一家不是好东西。但是对法官,我也很难同情。

我唯一同情的,是那个因为自家房子被占而动手打人,被判坐牢赔钱的房主。

大家可以想想,他是什么情况下情绪失控的?大家也可以想想,这个连法官都污言秽语辱骂的老太太一家人,会好好和房主说话么?

他房子被人占了,如果法律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他会情绪失控打人,并因此坐牢赔钱吗?

老太太一家占人房子,法律不管。老太太骂了法官,法律突然雷厉风行的严厉处罚了,这公平吗?

房子被老太太占了,法律不作为,受害者只能忍着。那法官被老太太骂了,你凭什么不肯忍着?

中国的良善百姓遭遇老太太这种人的时候,中国的守法公民被以类似的,甚至更严重的程度的恶毒语言侮辱谩骂的时候,法律在哪儿?

聊城假药门,王某青在医院病房公然辱骂陈主任,言辞肮脏恶毒程度不亚于这个老太太,骂完不是啥事儿没有吗?最后事情闹大了,警方才追加一个训诫。

就在不久前,我们科一个年轻女医生,被几个家属围着辱骂,这位医生被骂的精神崩溃一度无法上班。报警结果呢?警察说对方没动手,没办法处理。结果就是骂了也白骂。

老百姓挨骂的时候,执法部门说没办法,让我们受着。

医生挨骂的时候,执法部门说没办法,让我们受着。

那你作为法官挨骂的时候,怎么就不肯受着了呢?

医生挨骂,医生只能忍气吞声。

法官挨骂,就严厉打击,甚至给予没有法律依据的严厉处罚。

你哪怕按照判她坐牢,我都没意见。可这十万罚款,已经被明确定性属于胡来,没有法律依据啊。

老百姓房子被占了,只能受着。

医生被骂,只能受着。

老百姓遭遇泼妇侮辱,只能受着。

法官被骂,整个司法体系群策群力雷厉风行配合默契,用不存在的法条狠狠重罚骂人者帮法官出气。

你咋不和我们一样受着呢?

你能指望我们支持法官么?

撒泼骂人的老太太不是好人。

裁剪事实误导公众点媒体不是好人。

集体滥用职权收拾老太太的,就是好人了?

——烧伤超人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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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hyn 发表

这人该罚,除了 10 万外其他没任何问题。他不是抱怨两句,是辱骂了一个多小时法官。同时他丈夫被打是因为侵占了别人的土地还死不承认骂了人家

知乎用户 小沫 发表

不懂法的妇人情有可原。

懂法的法官,知法犯法,恶劣至极。

知乎用户 随风 发表

合法,但整个处置过程不合法。按照法条应该是处罚 1000 或拘留 15 天,既然给予拘留 15 天处分,那么罚款就不合法,更不论是罚款 10 万。法官不守法应该怎么判呢,是不是可以判个滥用职权,还是高高抬手轻轻放下。所以说,执法者最重要的是自己先守法。

知乎用户 Neuvillette​ 发表

其实,是否 “辱骂”,每个人的感觉可能不同,因而有较大的裁量空间,但相应的相关条款写得明明白白,这似乎超出了适用法律错误的范畴,有无视法律、滥用法律的嫌疑。

虽然目前法院自我纠错了,但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去追问。

不是要为这女的开脱,看视频也觉得该罚,但‘该罚’不等于‘随便罚,应该罚得有理有据。

法院在通报当中也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法院有拿出问责到底的态度,守护好法律这条社会公正的生命线。

一、人民法院,名字不能忘了 “人民”

语言的锋利,常常夹杂着情绪,但法院做为裁量解决纠纷之所,司法体制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就不可能像个脆弱个体那样动辄 “玻璃心”,即便愤怒,也应惩处有度。如果过于随意,那么公众表达不满的空间将被极度压缩。

中国的法院叫 “人民法院”,理应是为人民服务,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做了执法者,无论面对什么样的人,在做出处罚决定之时,都应保持应有的理智,依法办事。

如若不然,判决失度,难免让人以为那是对质疑的报复。

人民去法院不只是为了审讯,也是为了寻求说法。

司法的权威不该靠锤子声和拘留证来维系,更应立足于判决背后的公平、正义和透明。

我们尊重司法权威,是因为它象征一种 “凌驾于情绪之上、公正于利益之下” 的判断力。

有时人们失望的。不是因为法律有无错,而是因为一些执法者,在用权力走捷径,把 “个人情绪” 披成 “制度外衣”,把“群众的不满” 当成“对权威的挑战”。

民众到法院喊冤,表达不满是正常的现象。但若因为 “冒犯” 了承办法官,被迅速处置、火速拘留,受到远超其行为本身的处罚,那难免让后来者心存疑虑。

司法机关不能被情绪裹挟,但同样,法官是人,不是 “神”。是人,就得守制度章程,不能借制度报私仇、立威信。

依法治国不是一句口号,那是底线、是共识,是全社会最后的信仰。

二、“边界” 的腐蚀才是最可怕的危险

法治的精髓,在于 “权力有边界”。

不是不允许惩罚言语越界者,但要问一句,“越界” 谁来认定?

“情绪” 谁来衡量?

判罚简单,但有什么系统来审核法院自己的判决是否 “过激”?

有没有救济机制纠错?有没有独立系统监督此判罚是否合规?

一个法官可以主张尊严,但不能肆意膨胀成 “全权压倒”。

一个制度要有肌肉,但不能暴起成 “铁拳乱挥”。

对正义最大的腐蚀,不是罪犯的猖狂,而是制度自身的失控。

如果惩处 “货不对板”,那么,便不是在捍卫法治,司法所追求的,是程序正义,是情理法的结合。

远超法规之外的处制,可能让民众 “害怕法院”,这并不是法治进步的标志,而是它倒退的开始。

三、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权力都应该受到限制,因为人一有权力便容易滥用。”

反过来说,一个没有边界的权力,往往最先摧毁的,不是他人,而是其自身的合法性根基。

历史反复在提醒我们:权力任性比个体的偏差更可怕。

一次不公的判决,足以让一个家庭彻底失望。

一次看似情绪化的高压处罚,则可能让社会对公平生出质疑。

信任是司法的基石。如果人们觉得法院只讲威权、不讲公正,那他们会逐渐远离法律信念,转而相信 “关系”“势力”,那才是真正危险的局面。

尾声: 司法需要一种 “温度”

司法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而应是人民权益的保障者。

它的语言要能听懂,它的程序要能信服,它的处罚要能接受。更重要的是,它要有自我克制的清醒。

不是每一种 “冒犯” 都应该以惩罚回应。一个法官应该面对批评的公共气度,我们毕竟是生活在一个有争议、也有表达空间的社会,而不是高压静默的围墙内。

普通百姓在感觉不公时发牢骚,本身就是可以理解的情绪波动。不妨多一些包容。

真正有担当的司法,不是用严刑峻罚去堵住质疑,而是用清晰透明的理由和正当程序,让再普通的民众也能听懂:“为什么是这个判决,它的公正性在哪里。”

知乎用户 幸福课代表​ 发表

又是山东。

又是山东。

从我两个朋友在山东打的官司看,我对此地的司法感到——别指望。

知乎用户 毛豆王 发表

如果在别的时空随意骂人也会被罚 10 万元,拘留 15 日。那我对这个处罚决定书没意见。

知乎用户 此去经年 发表

杨宝花夫妻系村里无赖,霸占邻居房子,辱骂法官 10 分钟,

事实清楚;

于法,罚款 10 万,判错了,

于理,罚款 10 万,是合理的。

于情,罚款 10 万,罚少了。

知乎用户 嘴儿馋得很 发表

幸好两位当事人没一个男的,不然不得以死谢罪?

知乎用户 繁星 发表

拘留 15 天明显是处罚的太轻了。罚款 10 万其实比较合理。

对这种满口污言秽语,侵占别人房屋两年的无赖。顶格罚她一点毛病没有。

最应该执行的其实把这一家起诉,让他们吃牢饭。什么年头霸占别人房屋还不犯法了?当地警方不知道干什么吃的。纵容这种罪犯。

知乎用户 风舞铃歌 发表

本来法官占理,一下判了 10 万,再经过媒体一包装,尼玛变成泼妇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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