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一男子因邻里纠纷致 7 死 2 伤,行凶后跳河自杀,案件还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by , at 11 November 2022, tags : 某良 老实 农村 村民 欺负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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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blue sky 发表

警方公布案件细节了,就是因为凶手锯断了挡住自己家的一根树枝,被害人先是谩骂了一夜,还要打人,还能得赔款,被害人一家真是好威风,好煞气,一根树枝 1000 块,凶手挨了打,受了骂还要赔钱,当地警方的调节真是公平,真是充满了化解矛盾的智慧,为警方点赞!……

有这样善良,乐于沟通的好邻居,有这样优秀,一碗水端平的好警察,这位凶手怎么能杀七个人呢,真是太冲动了,太不和谐了 [思考]

知乎用户 营长 发表

我来给你们解释下为啥,发生这种事大概率是老实人被逼急了。我亲身经历,我掏空 6 个钱包买的房,装修好还没入住,就被楼上精神有问题的恶邻持续一年多不断拉我家电闸、堵我家猫眼、锁眼、泼尿、多次制造漏水、剪网线、破坏监控、墙上写侮辱诽谤我的大字,多次持刀威胁恐吓我,我二十多次报警、找居委会、打 12345、打 12389 督查无果。这还是在北京,警察就说没证据抓不了,居委会就说他精神不正常家里人不管调解不了。被逼一边还放贷一边租房,每次回去拿东西都抱着拼命的决心。请你们想想,如果是你们,是不是也会感到非常绝望,有那么几个瞬间想跟邻居拼死一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人就在我朋友家里跟前

他家两个女儿没儿子 被害人那家儿子多

长年累月的矛盾 是树还是地我也没问

很多人住在城市里面不知道农村的情况

怎么说呢 法律、社会给不了他的 他自己给自己了

以头抢地还是血流五步

是龙是蛇 自己选

分割线————————

这么多赞,那我还是补点图吧,等明天知道详细情况再补充

分割线————————

。。。算了,不能再说了,再说影响团结和谐了,就这样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邻里矛盾,大部分情况下,杀人的往往是弱势方。

强势方已经占据优势,只需继续欺负就完事了,它们不想吃枪子,没必要犯死罪。

而弱势方,可选择性太少,容易走极端。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以此警示。

知乎用户 小豌豆​ 发表

记者采访十多位村民了解到,与王某良产生纠纷的,是其邻居李某良家。

案发前一天,因 “樱桃树树枝伸出道路影响通行”,王某良用锯子锯掉树枝,引发激烈争吵和互相辱骂。随后,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商谈索赔事宜。7 日下午,王某良使用斧头,先是杀害了李家的三名女性。随后,又前往其他几户人家中,杀害了多人。

在多位村民口中,王某良是一个 “本本分分的老实人”。但 7 日当天发生的事情似乎与这种说法相左——在多个院落、屋子内击杀村民后,见无人发现,王某良徒步两三里,去地里杀害了正在劳作的最后一人,暴露后跳河自杀。整个作案过程持续约 50 分钟。

根据多位村民的说法,王某良最先杀的,是邻居李某良的家人。

夜村镇位于商洛市东南方向,从地图上看,夜村镇主要沿着丹江谷地分布,商丹一级公路(312 国道)穿行而过,也是夜村镇的主干道。夜村社区是夜村镇的集镇所在地。

知情人说,56 岁的王某良曾有兄弟四人,其中两人已经去世,王某良的妻子患有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夫妻俩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出嫁,一个还在上学”。村民张家盛则透露,王某良和李某良家的矛盾,缘于一棵樱桃树。王、李两家是左右邻居,“李某良家的一棵樱桃树树枝长到路上了,王某良开三轮车过来过去不方便,他就跟邻居家说,‘你把那树砍一下,收拾一下。’李某良家不同意,还骂他,‘我家的树关你啥事?’”

事发前一天晚上,王某良用锯子把樱桃树伸到路上的树枝锯掉,李某良的妻子 “骂了王某良家一整夜”,“他一出门,人家就骂他,听说骂得难听得很。”

另据村民透露,双方在争吵中可能还打了架。多位村民证实,确定无疑的是,约在案发当天上午,双方闹到了夜村镇派出所,派出所做了调解,但 “调解没成功”。其中一名村民说,当时,李某良的妻子想要 “索赔 2 万”,“后来派出所调解,说双方都有错,裁决的是让王某良赔 1000 元。”

村民王英说,派出所调解纠纷过程中,有几个人在举证时 “拉偏架”,“向着李某良家说话”,引起王某良不满。“王某良很气愤,觉得那些人都是坏人,自己受到的欺负,只能自己去解决。” 在 7 日凶杀案中,上述 “拉偏架” 的人也被杀害。

除 “一棵樱桃树阻挡道路” 引起的纠纷外,村民们丝毫想不起双方还发生过其他矛盾,但他们也都认为,“可能是长年累月积攒出的仇恨,樱桃树只是一个导火线。其他人(遇难者)也都是跟他(王某良)有过过节的。”

村民刘强记得,几天前,他还见过王某良夫妇俩。事发后,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路过的人 “指责他,(树枝)把路上弄得那么乱”,也被砍杀了。

“一个本分老实人”

根据多位村民的说法,王某良是家里的顶梁柱,早年曾外出在工地上打工。人们的印象中,这个 1.7 米多高的男人经常开着一辆 “时风三轮车” 在 312 国道上穿行。平时给人拉货,赚点钱。比起王某良这个名字,人们更熟悉的是他的小名,“葫芦”。

至少有 4 位村民评价说,葫芦是个 “老实人”“平常看着挺好的一个人”“本本分分的老实人”。

陈浩从小就认识王某良,“他不是说看起来老实本分,而是人本来就老实本分,一直都比较安守本分,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至于王某良和遇难者之间潜藏的矛盾,外人恐怕就难以察觉了。

在夜村镇,由于年轻人基本都在外工作,留守在村里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此次遇害的,也都以老年人为主,涉及五六家。目前,官方并未透露 7 名死者的身份。根据村民刘强的描述,王某良首先杀掉的,是邻居李某良家的三名女子。

“李某良早上六七点就出门了,去给人家盖房子。因为那棵树,李家骂了王某良一夜,又到他家去骂。吵着吵着,王某良就去把那个 80 多岁的老太太给杀了。老太太是第一个被杀的。” 刘强说,接着,李某良的父母(约 80 岁)、妻子(约 60 岁)、儿媳(约 40 岁)都被杀了。

村民李建军透露,他认识的一位 80 多岁的老大爷也被杀了。“他们老两口都遇害了。其他被杀的有 80 多岁的,有 70 多岁的,还有一对 60 多岁的夫妻。涉及五六家人。” 但李建军也无法说出,王某良为什么要杀那 80 多岁的老两口,“肯定是他们以前就有过节。”

据多位村民透露,7 死 2 伤的 9 个人不是亲戚,但有几位都是 “姓李的”。甚至一位村民只是路过李某良家,随口 “劝架”,“可能帮着李某良家说了话,也被王某良拿斧头杀了。”

村民们不认为王某良是 “无差别杀人”。“你看‘王葫芦’杀人,那都是有目的的,一个一个跑去杀。” 李建军判断。村民张家盛也认为,虽然外人看得不明显,但其实可能事出有因,“那些小矛盾已经有好几年了。只是因为樱桃树的一件小事,突然迸发了。”

作案时间持续 50 分钟

根据警方通报,王某良作案的时间在 “16 时 20 分许”。王某良为什么可以跑到五六家人家里,连续击杀 9 人,而不被发现,中间亦无人报警并阻止?

张家盛说,主要原因是现在村里只有老人在家,而且王某良 “都是撵到人家家里杀的”。

夜村镇位于秦岭山系,中药材是当地一个主要的经济产品。村民透露,此次遇难者中,“其中有一家是收中药材的,在院子里做中药材加工。他跑到院子里,杀了两个,又跑到另一家屋里杀的。”

只有最后一名遇害者,是死于田地里。

这是一名五六十岁的男子。村民王英说,此人并不是李某良家族的人。“他出过车祸,腿脚不便。那天,他拄着拐杖从街道(国道)东边走到西边,下地干活。” 王某良在袭击完前面 8 个人后,到地里找到此人下手。

此次案件集中发生于夜村社区一组,位于夜村镇东边。最后一名遇害者的遇难地点在镇子西边,相距两三里地。

村民丁伟见到过行凶途中的王某良。“凶手是从 16:20 开始行凶的。我碰见凶手的时候应该是 16:55 到五点钟(17:00)之间,他从我门口过去,准备去地里杀最后一个人。” 按此推断,在前面的 30 分钟里,王某良已经击杀了 8 人(包含 2 人受伤)。

从丁伟门口到地里,走路需要 5-10 分钟。丁伟据此推断,最后一人遇害的时间在 17:05-17:10 之间。而从 16:20 开始算起,整个作案过程持续了约 50 分钟。

目击者:“他把斧头藏在衣服里”

丁伟记得,他是在自家门口见到王某良的,“他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手背在后面,好像很生气,走得急匆匆的,也没跟别人说话。”奇怪的是,丁伟称他当时没有看到王某良身上有丝毫血迹,因此没有察觉异常。后来回忆起来,他判断,王某良把 “长斧头” 藏在了后背的衣服里,“他后背的衣服高高地撑起来了。”

17 时后,最后一个人遇害后,其他在地里劳作的村民大喊并报警,王某良才暴露,并仓皇奔逃。最后,他从丹江铁路桥上跳河

遭击杀的 9 人中,6 人当场死亡,3 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后,于当晚不治身亡。

对夜村镇的居民来说,11 月 7 日傍晚至 8 日上午,是惊魂的一天。

“有人杀人了。那个人跑了。” 当天傍晚 5 点多,丁伟听到几个从地里跑回来的村民惊慌失措地喊着。有村民描述,丹江铁路桥距离水面几十米。当天晚上,夜村镇上聚集了大批武警警力和警车。为防范危险,镇上实施戒严和交通管制,派出所通知大家,“凶手还没抓到,都关好门窗,不要出门。” 警方连夜打捞,第二天(8 日)上午约 10 点,王某良的尸体被找到并确认,警报才解除。

作案工具——那把 “长斧头”,却一直没有找到。村民刘强说,8 日上午,他看到公安和消防人员在江里打捞斧头,“河水深四五米,不好打捞。”(文中受访村民均为化名)

知乎用户 陌本无 发表

有因必有果,农村一般邻里纠纷是谁家弟兄多就厉害,村委会如果不及时解决,和稀泥,把人逼到极致,最容易出现这种事情。

知乎用户 水户洋平​​ 发表

乡村纠纷本质上和校园霸凌是一回事,只要管理者和稀泥,最后就是悲剧发生

但是结果有点区别,乡村纠纷弱势方一般能反打消灭霸凌者,校园霸凌弱势方会被消灭。

知乎用户 kyo Li 发表

老实人一怒,血溅五步!!!

所以古人才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要逼人太甚就是如此了。

为什么说是老实人呢?因为真正的恶徒事后肯定逃串甚至之后继续行凶的,绝不会自杀!!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永远不要轻视身边任何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会做出多么疯狂的事情。

永远不要轻易下定论,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静待警方详情通报,杀人原因。

知乎用户 易乐 发表

所以说不要拉偏架和稀泥,不要欺负老实人,一个平时内向沉默寡言的人,心底里压制的是没爆发的火山。

导致火山爆发的是: 明明自己受欺负了,被拉偏架的一搅合,和稀泥的还让他交 1000 块。

还有一个理节,整个过程中他遇到一个熟人,他特意把刀藏在身后害怕熟人看见,因为这个熟人平时对他友善,熟人走后继续作案。

这就是我之前就对《警察荣誉》这部电视剧不感冒,当和稀泥都成 “潜规则” 了,好人和老实人就越吃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无脑支持凶手,

首先,凶手起码不是村里坏到骨子里的流氓恶霸,

因为流氓恶霸很聪明,他们是不会杀人的,他们会打压你欺负你,羞辱你。

另外,

凶手 50 多岁了,不是 20 多岁冲动的年轻人了,能让一个 50 多岁的人去杀人,这说明愤怒到极点了。

一口气杀了 7 个人,基本就是对方一家子,

很有可能是对方一家子欺负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值得关注的细节:

1. 事发农村村里。

2. 行凶者王某无子,有两女。一女正在上学,一女已经出嫁。他本人木讷本分外号葫芦,妻子身体不便,这在农村妥妥的负面 buff 叠满了,容易被欺负。

3. 被害者平均年龄超过 60。

4. 表面上的原因是因为树枝伸出道路阻碍了通行。

5. 事情的发展历程是这样的:行凶者曾就树枝挡路问题去受害者李某家交涉过,不仅无果,而且被臭骂一顿。然后王某自己剪掉了延展到路上的树枝,被发现后不仅一顿臭骂,还有肢体冲突,而且闹到了派出所被索赔数万,调节过程中村民都偏向受害者,且调节无果。

6. 喝酒 持斧头行凶。

7. 做完之后,站在大桥下就跳下去了。他应该是想好了杀完自己就自杀。

出生在农村的我对这事儿还是不太怪的。因为树长大了,刮到了邻居的瓦片,或者挡住了道路,或者农忙的时候挖了上游的田埂给自己放水,或者新栽的树苗因为长的太好被眼馋的人连夜连根拔起。又或者谁家的鸡今天丢了,或者菜园子里面的白菜被拔了一颗,那么那家的女主人能站在池塘边骂一上午(我们那边村落一般都是绕塘建房)。林林总总,大差不差。村子里面最受欺负最没地位的就是女主人不彪悍,或者没子少子,声音大的自然是儿子多的,且女主人骂人骂一上午不叠字的。

行凶者王某家算是非常弱势了。

这种纠纷在农村蛮常见的,但是大多数是械斗。这次这么恶劣,应该也是各方面因素叠加满了。

知乎用户 李律师 发表

基层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基层机构失去能,甚至包庇帮助,说不清楚,尤其是农村土地纠纷,不是基层不作为就当基层乱作为,村长队长欺压村民,基层政府,派出所只要不出人命也就不管,法院也退推农村土地是村里自治理问题,司法无能为力,最后造成投告无门。

知乎用户 念稚 发表

当一个人豁出去不要命时,什么道德法律就是狗屎。事后无论大家说什么做什么都改变不了既定事实,全是马后炮罢了~

以后单身没家庭没工作没钱负债还偏激的人会越来越多的,有一个算一个离这种人越远越好。是真除了烂命一条,就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没事招惹他们干嘛呢?

遍地大神互相伤害的日子不远了,我越看越觉得近两年有不少人都在崩溃的边缘精神快要不正常了都。毕竟有人敢跳楼,自然就会有偏激的上街去捅人去撞人。生产力如此之高的当下吃住温饱还解决不了的话,不劳而获骄奢淫逸的人越多,自然就要有人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只能祈祷坐公交时司机别对着河水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坐飞机时机长别玩垂直俯冲在路上时别遇见持刀歹徒,至于其他只能交给上帝,我又还能怎样呢?遇上这样的邻居如果是你自己人渣,早点重开未必是件坏事。倘若不是您自身的问题,那也可真是一点办法都木有。

还有记住,千万别太过分了,不要欺负老实人。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一旦中奖了那万一,一念之差的代价是你承受不起的。不要有两个臭钱就显摆,家里有点关系人脉就真把自己当人上人胡作非为。在刀子面前屁都不是,毕竟您再牛逼只要轻轻地给你心脏脑袋来一下,绝对长不出来第二个。

知乎用户 升斗小民自得其乐 发表

细节不可能公布。。。

官方担心有人效仿,毕竟维稳压倒一切。。。

最后总结:

1. 兔子急了还咬人。。。

2. 蔫人出豹子。。。

3. 这种事不是第一件,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件。。。

知乎用户 简山在创业 发表

我家是农村的,说实话,小时候我也有拿刀捅死我家邻居的冲动。可惜那时我还小,邻居大叔是做贩猪生意的,膀大腰圆,能把我像小鸡仔一样拎起来扔了。

在我上中学以前,家里条件非常不好,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只有春节回家待半个月左右,然后又远赴几千里外的地方打工赚钱。

那时,我们家邻居,看我母亲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好欺负,时不时各种理由来我家门前骂街。

更可气的是,不是一家邻居老找茬,是两家,而且这两家是亲兄弟。

比如,我们家的院墙,紧挨着其中一家院墙,每到雨后的天气,总是说我们家的院墙挡着他们家院子排水了。

在比如,他们家去村口时要从我家门前走过,认为我家门口的地太大,应该给他们让出来一些…… 诸如此类,没事找事,苦不堪言。

再比如,会拿以前的事动不动破口大骂。因为我们家之前是地主成份,亲兄弟的母亲当过红卫兵,有仇富心理,天天和我们家闹。听我父亲讲,他小时候就被这个老太婆欺负过,拿刀子扎他小腿。

爷爷奶奶是读书人,不会骂人,更不会打人,任由他们家,不还口,不还手。

后来爷爷奶奶走了,我们一家五口生活,虽家境贫寒,倒也其乐融融。

不知道邻居家出于什么心理,基本每天要找点事,骂骂我们。除了老太婆,还有他们的儿子儿媳妇都骂人。

那个老太婆,在村里名声也不好,有人给起了个很难听的绰号。

记得我四岁左右,我和我弟弟坐家门口的斜坡上等我母亲和我哥从地里干活回家。

老太婆刚好路过,看见我那不会走路的弟弟,趁我不注意,一把把我弟从斜坡上扔下去,我弟弟直接滚了下去,额头上的血往外冒。

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是扑上去要手撕老太婆,那里打得动啊,况且她手里还有一个木棍。

印象深刻的还有一次,是我上小学了,他家儿子拿着铁锹站在我家门口打骂我母亲,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后来他说,我们家门口的路太窄了,让我们家门口的院墙往里挪。一边说话,一边拿着铁锹就要挖。

我母亲性格泼辣,那里顶得住,直接拿了菜刀,冲出去骂:你动一下试试,跟你拼命。

我们三吓坏了,把母亲往回拉,拉回家锁上门不让母亲出门。

母亲不服气,站在院墙墙头上和他们对骂。

这些,都是能说出口的事,还有更恶心的,我认为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比如,往我们家院子里扔 da 粪,简直……

后来我们上初中后,他们两家一下子消停了许多,不过听母亲说,还是来找茬,只不过频率没以前那么高。

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我们两家邻居的情况上看,我至少是不相信的。

那个老太婆,逼死了自己老公上吊自杀,自己悠哉悠哉活到 86 岁,前几年才去世,而且去世前也没生病遭罪,听母亲说走的很痛快。

我心里不舒服。说好的恶有恶报呢?!

这个新闻中,不知道杀人者究竟出于什么动机,就农村邻里之间关系来说,有时候,但凡是个血性男儿,真的忍不住。


看了评论说两点哈:

1. 本人无意表达农村不好的意思,城市也有城市的不自由。我很热爱我的家乡,很爱我们那个村子,那个村子给我很多非常美好的童年回忆。

别人问起,我也会很坦诚的告诉他:我来自农村,我父母是农民。我们农村人大多很朴实,我父母勤劳、开明又热爱学习,一直是我的榜样。

2. 哪里都有好人坏人,有善有恶。我在城市中也遇见过特别恶心的人,暂时不提。这么表达只不过是为了回答所提问题。

好人好报,恶人恶报,只不过是我们农村的一种普遍认知,也只是表达出来,至于对这句话的理解,千人千面,我只说这句话,供大家讨论。

知乎用户 关原不嫉 发表

我早就在别的帖子里提醒过,这几年,不要欺负人,不要制造极端矛盾,不是为了提高素质,而是为了保护自己!老实人压的怒火瞬间爆发很可怕的,不是要命就是灭门!

知乎用户 sdhpk 发表

谢谢好警察,判定一根樱桃树枝收人家 1000 块钱。

人本就如此,当你发现骂也骂不赢,正面打也打不赢,最终连他妈公权力都拉偏架,那他还能干嘛?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11 月 8 日早晨发布警情通报:

2022 年 11 月 7 日 16 时 20 分许,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良(男,56 岁,夜村镇夜村社区一组人)因邻里纠纷行凶,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接警后,商州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全力开展侦查抓捕。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良作案后跳河自杀,其尸体已打捞并确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目前造成 7 人死亡、2 人受伤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警方通报表示,嫌疑人行凶的原因是邻里纠纷。

11 月 8 日上午,据大皖新闻报道,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一位村民。他告诉记者,受害者中有他的亲戚,9 名死伤者并不是一家人,他们中多为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案发后他接到一位亲戚的电话,赶到亲戚家后发现其一位家人已遇害,当时已有人报了警,警方赶到村里后发现多人遇害。

这位村民表示,**嫌疑人王某良已婚有孩子,平时和村民们交流并无异常。**据其了解,王某良在案发前一天曾与一位受害者发生过矛盾,警方曾到场处理。

来源:综合网络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他为什么只杀他们不杀别人?jpg

总有流氓以为现在法治了别人不敢怎样了,合伙恶心人欺负人,结果这里被一换 7,会不会玩,真以为老实人逼急了不会弄他,活该

知乎用户 玛特 发表

问的是案件细节,不知道细节的就没必要一答三千字了,攒积分是吧?

知乎用户 沃世豪任 发表

说过来说过去,没人说原因啊

知乎用户 深蓝 123 发表

虽然不知道原委,但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凶手大概率是个老实人,被欺负狠了,暴起杀人。

我知道我肯定会被喷,说我共情凶手,随便,我只是从我对于农村的见闻做的推测罢了,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可能无法理解农村被欺负被压迫人的窒息和无力,被欺负时有多顺从,报复起来就有多酷烈。

知乎用户 82 年的贴吧老哥 发表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命面前也是;所以你不会因为有钱而比别人命硬。

2、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跟玩命的人拼命,否则你永远是先死的那一个。

3、不要欺负穷人和孤独的人,前者没有什么顾虑,后者也没有什么顾虑。

4、法律不会迟到,但制裁别人并不能换回你的生命。

5、性格缺陷往往会让一个人陷入疯狂,请远离偏执狂。

6、管好自己的嘴,尤其是年轻人,说话先过脑子,逞口舌之快有多爽,报应就有多惨。

如果第六条都做不到,那么请忘了前五条,因为你很快就用不上了。

知乎用户 弥先生 发表

胸中有沟壑,到底意难平。

飘零如枯叶,本是命皆轻。

知乎用户 二次元男渣 发表

我关注的细节是,跳河自杀了,还有刑事和民事责任吗?影不影响后代政审?

知乎用户 愚者的小窝 发表

这篇报道来龙去脉基本说清楚了:

陕西商洛 7 死 2 伤凶杀案:邻里因 “樱桃树” 起纷争,凶手用斧子作案据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通报,2022 年 11 月 7 日 16 时 20 分许,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良(男,56 岁,夜村镇夜村社区一组人)因邻里纠纷行凶,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
接警后,商州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全力开展侦查抓捕。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良作案后跳河自杀,其尸体已打捞并确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采访十多位村民了解到,与王某良产生纠纷的,是其邻居李某良家。
案发前一天,因 “樱桃树树枝伸出道路影响通行”,王某良用锯子锯掉树枝,引发激烈争吵和互相辱骂。随后,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商谈索赔事宜。7 日下午,王某良使用斧头,先是杀害了李家的三名女性。随后,又前往其他几户人家中,杀害了多人。
在多位村民口中,王某良是一个 “本本分分的老实人”。但 7 日当天发生的事情似乎与这种说法相左——在多个院落、屋子内击杀村民后,见无人发现,王某良徒步两三里,去地里杀害了正在劳作的最后一人,暴露后跳河自杀。整个作案过程持续约 50 分钟。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警情通报。
“一棵樱桃树”
根据多位村民的说法,王某良最先杀的,是邻居李某良的家人。
夜村镇位于商洛市东南方向,从地图上看,夜村镇主要沿着丹江谷地分布,商丹一级公路(312 国道)穿行而过,也是夜村镇的主干道。夜村社区是夜村镇的集镇所在地。
知情人说,56 岁的王某良曾有兄弟四人,其中两人已经去世,王某良的妻子患有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夫妻俩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出嫁,一个还在上学”。村民张家盛则透露,王某良和李某良家的矛盾,缘于一棵樱桃树。王、李两家是左右邻居,“李某良家的一棵樱桃树树枝长到路上了,王某良开三轮车过来过去不方便,他就跟邻居家说,‘你把那树砍一下,收拾一下。’李某良家不同意,还骂他,‘我家的树关你啥事?’”
事发前一天晚上,王某良用锯子把樱桃树伸到路上的树枝锯掉,李某良的妻子 “骂了王某良家一整夜”,“他一出门,人家就骂他,听说骂得难听得很。”
另据村民透露,双方在争吵中可能还打了架。多位村民证实,确定无疑的是,约在案发当天上午,双方闹到了夜村镇派出所,派出所做了调解,但 “调解没成功”。其中一名村民说,当时,李某良的妻子想要 “索赔 2 万”,“后来派出所调解,说双方都有错,裁决的是让王某良赔 1000 元。”
村民王英说,派出所调解纠纷过程中,有几个人在举证时 “拉偏架”,“向着李某良家说话”,引起王某良不满。“王某良很气愤,觉得那些人都是坏人,自己受到的欺负,只能自己去解决。” 在 7 日凶杀案中,上述 “拉偏架” 的人也被杀害。
除 “一棵樱桃树阻挡道路” 引起的纠纷外,村民们丝毫想不起双方还发生过其他矛盾,但他们也都认为,“可能是长年累月积攒出的仇恨,樱桃树只是一个导火线。其他人(遇难者)也都是跟他(王某良)有过过节的。”
村民刘强记得,几天前,他还见过王某良夫妇俩。事发后,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路过的人 “指责他,(树枝)把路上弄得那么乱”,也被砍杀了。“一个本分老实人”
根据多位村民的说法,王某良是家里的顶梁柱,早年曾外出在工地上打工。人们的印象中,这个 1.7 米多高的男人经常开着一辆 “时风三轮车” 在 312 国道上穿行。平时给人拉货,赚点钱。比起王某良这个名字,人们更熟悉的是他的小名,“葫芦”。
至少有 4 位村民评价说,葫芦是个 “老实人”“平常看着挺好的一个人”“本本分分的老实人”。
陈浩从小就认识王某良,“他不是说看起来老实本分,而是人本来就老实本分,一直都比较安守本分,没有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至于王某良和遇难者之间潜藏的矛盾,外人恐怕就难以察觉了。
在夜村镇,由于年轻人基本都在外工作,留守在村里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此次遇害的,也都以老年人为主,涉及五六家。目前,官方并未透露 7 名死者的身份。根据村民刘强的描述,王某良首先杀掉的,是邻居李某良家的三名女子。
“李某良早上六七点就出门了,去给人家盖房子。因为那棵树,李家骂了王某良一夜,又到他家去骂。吵着吵着,王某良就去把那个 80 多岁的老太太给杀了。老太太是第一个被杀的。” 刘强说,接着,李某良的老母亲(约 80 岁)、妻子(约 60 岁)、儿媳(约 40 岁)都被杀了。
村民李建军透露,他认识的一位 80 多岁的老大爷也被杀了。“他们老两口都遇害了。其他被杀的有 80 多岁的,有 70 多岁的,还有一对 60 多岁的夫妻。涉及五六家人。” 但李建军也无法说出,王某良为什么要杀那 80 多岁的老两口,“肯定是他们以前就有过节。”
据多位村民透露,7 死 2 伤的 9 个人不是亲戚,但有几位都是 “姓李的”。甚至一位村民只是路过李某良家,随口 “劝架”,“可能帮着李某良家说了话,也被王某良拿斧头杀了。”
村民们不认为王某良是 “无差别杀人”。“你看‘王葫芦’杀人,那都是有目的的,一个一个跑去杀。” 李建军判断。村民张家盛也认为,虽然外人看得不明显,但其实可能事出有因,“那些小矛盾已经有好几年了。只是因为樱桃树的一件小事,突然迸发了。”

凶手王某良照片。网络图片。
作案时间持续 50 分钟
根据警方通报,王某良作案的时间在 “16 时 20 分许”。王某良为什么可以跑到五六家人家里,连续击杀 9 人,而不被发现,中间亦无人报警并阻止?
张家盛说,主要原因是现在村里只有老人在家,而且王某良 “都是撵到人家家里杀的”。
夜村镇位于秦岭山系,中药材是当地一个主要的经济产品。村民透露,此次遇难者中,“其中有一家是收中药材的,在院子里做中药材加工。他跑到院子里,杀了两个,又跑到另一家屋里杀的。”
只有最后一名遇害者,是死于田地里。
这是一名五六十岁的男子。村民王英说,此人并不是李某良家族的人。“他出过车祸,腿脚不便。那天,他拄着拐杖从街道(国道)东边走到西边,下地干活。” 王某良在袭击完前面 8 个人后,到地里找到此人下手。
此次案件集中发生于夜村社区一组,位于夜村镇东边。最后一名遇害者的遇难地点在镇子西边,相距两三里地。
村民丁伟见到过行凶途中的王某良。“凶手是从 16:20 开始行凶的。我碰见凶手的时候应该是 16:55 到五点钟(17:00)之间,他从我门口过去,准备去地里杀最后一个人。” 按此推断,在前面的 30 分钟里,王某良已经击杀了 8 人(包含 2 人受伤)。
从丁伟门口到地里,走路需要 5-10 分钟。丁伟据此推断,最后一人遇害的时间在 17:05-17:10 之间。而从 16:20 开始算起,整个作案过程持续了约 50 分钟。
目击者:“他把斧头藏在衣服里”
丁伟记得,他是在自家门口见到王某良的,“他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手背在后面,好像很生气,走得急匆匆的,也没跟别人说话。”奇怪的是,丁伟称他当时没有看到王某良身上有丝毫血迹,因此没有察觉异常。后来回忆起来,他判断,王某良把 “长斧头” 藏在了后背的衣服里,“他后背的衣服高高地撑起来了。”
17 时后,最后一个人遇害后,其他在地里劳作的村民大喊并报警,王某良才暴露,并仓皇奔逃。最后,他从丹江铁路桥上跳河。

夜村镇西侧铁路桥,王某良跳桥位置。
遭击杀的 9 人中,6 人当场死亡,3 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后,于当晚不治身亡。
对夜村镇的居民来说,11 月 7 日傍晚至 8 日上午,是惊魂的一天。
“有人杀人了。那个人跑了。” 当天傍晚 5 点多,丁伟听到几个从地里跑回来的村民惊慌失措地喊着。有村民描述,丹江铁路桥距离水面几十米。当天晚上,夜村镇上聚集了大批武警警力和警车。为防范危险,镇上实施戒严和交通管制,派出所通知大家,“凶手还没抓到,都关好门窗,不要出门。” 警方连夜打捞,第二天(8 日)上午约 10 点,王某良的尸体被找到并确认,警报才解除。
作案工具——那把 “长斧头”,却一直没有找到。村民刘强说,8 日上午,他看到公安和消防人员在江里打捞斧头,“河水深四五米,不好打捞。”(文中受访村民均为化名)

知乎用户 mo 聊人 发表

如果说单杀一个人,可能是误杀或者过失或者过激,但是 7 死 2 伤这就是冲着灭门去的,以现在我国的普法力度,他不可能不知道面临啥样的后果,还是这么做了,这的被逼成啥样?如果村里或者警察能给个希望,我觉得不会弄成这样!

知乎用户 大溪三寿​ 发表

将所有的回答都翻完了。我发现有两个主要观点:

一是说罪犯罪大恶极,等等,反正各类词语往上堆就行,最好能就地正法。

二是说罪犯受欺过度,一怒杀人。

持第一个观点的人一般都会先反对下持第二个观点的人,指责他们共情。

而持第二个观点的人从心理和现实的层面进行一些分析。

当前案情到底如何还不清楚,但从目前新闻的角度看,不仅仅是知乎的评价,共情者真的很多。这不得不让人产生一种迷思: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共情,又是什么让案件表象上表现出来的如此凶残的情节让很多人开始分析起心理和现实?

不得不承认,我也是共情者之一,也在看到案件的简单通报时产生了一些迷茫,最后逻辑推定此人是走投无路时一怒杀人。当然,推理归推理,键盘侠无法面对血淋淋的镜头,我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受害人的家庭以后怎么生活。可恰恰相反,我在看了这么多评价后,反而是更加想知道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的共情者,包括我自己。

法律不能给人以公平;社会制度也不能给人以公平。生活不易,尤其在疫情发生后,各类矛盾升级,而且由于人的心理产生了剧烈的变化(据科学数据,有 7000 万至 9000 万人因为疫情产生了心理疾病,这是中国的数据,不是全球,不是全球,不是全球。),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感受不到公平,生活幸福度下降,甚至出现遇到不公却投诉无门的情况。

时移世易,我们自认为的标准得不到实施;别人得利时的标准,走到自己身前时却又被上峰改变;自己恪尽的准则别人可以肆意破坏而不受任何惩戒。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综上,个人认为,一是老百姓在社会实践中并没有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二是疫情对人心理的侵害到了一个需要关注的程度;三是老百姓因经济下降产生的对未来的恐惧无处发泄(自杀共情);四是本案件与其他案件产生了强烈对比(比如凶手杀人后自杀,似是无预谋的冲动杀人等。预谋杀人大概率会留后路,有反侦查手段等)。如此四点,造成了共情者逐渐增多的现象。

知乎用户 张知道 发表

又不是第一天活在中国,这还有啥好说的

死的这一家看邻居没儿子故意欺负他,对方终于怒气槽满了呗

通告上看不出细节,但是我估计受害人家里的幼年后代很可能是凶手的重点

因歧视对方没有儿子引发的矛盾,报应到自己的后代身上了

刑事案件中,凡是杀人后主动投案 / 原地不动 / 自杀 / 回家等警察,这些人背后的经历,都会让人觉得错误的是社会

知乎用户 沈大侠 发表

前几天做核酸排队,我前面有两个神经病不好好排队打打闹闹,我就离她们间隔距离大了一点,后面的人就堂而皇之地走到我前面插我队。

我说:你明目张胆插队呀!

他说:插队又怎么了!?

我说:你插队还有理了?

他说:就这样啊,咋啦!?

我阻止不让他插队,他还推我。

当时身上要是有刀我就直接捅了他!

因为有些人就不配活着!

长期的频繁的小事就是大事,法律也该细化一下了。

知乎用户 孟德尔的豌豆苗 发表

我是商州的

就是事件所在的那个区

不讨论这件事, 就说我家的事

老屋在山上, 05 年我爸花钱找人换了同村另一个组的几分地修房子, 地边另一户人家门前有 2 棵碗口粗的柿子树, 柿子树一大半是趴在我家换的这片地上面, 有点影响修房子, 老家那边柿子树很多, 早些年还有人做柿饼, 后面就没人收了, 也算不上有特别大的经济价值. 我爸找了中间人去沟通看能不能把树买下来砍了, 对方说一棵树 2000 块钱, 那时候两棵树 4000 算是天价了, 对方同时又在地边栽种了十几棵核桃树

后来就没有买树, 把那块地方让了出来, 房子地基整体往外移了 3 米左右, 修了房子. 随后这家人就铺了院子并把下水改到了我家房子这一侧, 所有的生活用水和雨水都会灌过来流向我家的房基, 房后边让出的 3 米地渐渐就成了泥沼地, 地基下陷导致屋内墙面也有了裂纹, 期间父母也找对方沟通过, 每次沟通后那边的女的就在屋后撒泼骂街好几天, 污言秽语, 不堪入耳, 后面就不了了之

我和我弟大学毕业后都在西安买了房, 一家人平时也很少回去, 在屋后重新修了截水墙, 加固了房基, 也一直宽慰父母, 不要计较这些, 省的两头受气

如果我们一家人性格极端一点, 遇到这种事不知道又会怎么样呢

不管怎么说, 邻里之间还是要尽可能的和睦相处, 不要恃强凌弱, 仗势欺人

法制社会, 遵法守法, 多一点理性, 少一些极端

贴个老家房子的卫星图, 绿线是正常的边界线, 红线是我家前移后的位置

箭头是原有的树和后面种的树, 十几年已经成长成了小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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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确实很气人, 我们的做法, 很多人看来也很不能理解, 但是私信骂我和我弟怂包、窝囊、养两个儿子这么没用的大可不必 , 难道我们也要提刀上去砍, 把自己家人变成杀人犯家属么

最开始计划找平整地方盖房子是父母考虑山上的老屋还是祖辈所建, 年代久加上我和我弟逐渐长大了一直在山上也不方便, 05 年的时候我还在镇上读初中, 弟弟在村里读小学, 房子从打地基到收拾好准备住差不多已经 2 年时间了, 这时候我已经在市里读高中, 没几年弟弟也去了市里读高中.

父母只是普通的农民, 一直都在西安辛苦的打工, 常年也不着家, 这时候的主要精力都在我和我弟上高中、上大学的事情上, 没有太多精力跟恶邻纠缠.

到今年我大学毕业 8 年, 我弟大学毕业 6 年, 都在西安买房安了家, 父母也都在跟前, 平时除了过年或者家里亲戚有急事回去一下, 基本很少回去了.

再说为什么不找村干部调解, 就我们村而言, 村干部也是一群酒囊饭袋, 在盖房子之初, 村干部联合镇上土管以房基地超标为名罚了 3000 块钱, 父母纵是无奈也咬咬牙给了, 没有给出任何票据, 钱罚去哪里了不言而喻, 再到后面大学入党找村上开证明、毕业后迁户口找村上开证明盖章, 支书说章子不在他这里让找文书, 文书说先得找支书开条子, 就这样推来推去, 后面经人提醒才知其中诀窍, 一次给了条 100 块钱的猴王, 一次给塞了 200 块钱后顺利盖章. 就这样的村干部能指望他们来化解矛盾处理纠纷? 这些蛀虫不从中做梗, 不使绊获利已属不易 !

就我而且, 虽然生长在这个地方, 但是内心我是很排斥这里的, 这样的环境还谈什么热爱自己的家乡? 父母为人老实, 习惯忍让, 也不喜欢村里胡乱絮叨东家长西家短、充斥着闲言碎语的环境和妒你强欺你弱的不良风气.

遇到这些恶心的人和事, 远离他们就是了, 又何必跟他们纠缠在一起 !

知乎用户 猴哥不怕 发表

一是没有儿子。二是家庭贫困。三是老实少言。

对于在农村长大的人来说,大部分人都会关注这三点。这三点恰恰能说明很多农村矛盾的根源。

农村人普遍没有适可而止的心理,忍一时并不能换来风平浪静,反而被认为软弱可欺,进一步变本加厉。可能并不是大的伤害,但久而久之,极其压抑。

对于此事真相,现在披露太少,不好评价,但因此而恶意害人性命绝不可取。

知乎用户 Eric Qiang 发表

压实压紧基层隐患排查了吗?“四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了吗?

以 “四方责任” 的压实压紧大力促进防控措施的精准落实,确保安全防控措施推进到哪里,责任就压实到哪里。辖区党委、政府要扛稳扛牢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要切实担负主管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控要求,把安全防控要求落实到最小单元,把安全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快从准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以严肃的责任追究有力保障 “四方责任” 压实压紧,筑牢每一座安全防控的战斗堡垒。要进一步明确追责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查不落实的人和不落实的事,严厉打击干扰安全防控行为,杜绝安全防控工作中出现 “跑冒滴漏” 现象。安全防空放心中,责任扛在肩,每个不折不扣扛稳扛牢责任的铁肩膀都是这场安全防控阻击战中的硬核力量,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担当尽责,我们就一定能以最快速度打赢这场安全防控阻击战。

知乎用户 大魏宣王司马懿 发表

锻炼身体还是很有必要的,任何情况下都要给自己留博浪一击鱼死网破的机会

知乎用户 齐小白 发表

根据多位村民的说法,王某良最先杀的,是邻居李某良的家人。

夜村镇位于商洛市东南方向,从地图上看,夜村镇主要沿着丹江谷地分布,商丹一级公路(312 国道)穿行而过,也是夜村镇的主干道。夜村社区是夜村镇的集镇所在地。

知情人说,56 岁的王某良曾有兄弟四人,其中两人已经去世,王某良的妻子患有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夫妻俩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出嫁,一个还在上学”。村民张家盛则透露,王某良和李某良家的矛盾,缘于一棵樱桃树。王、李两家是左右邻居,“李某良家的一棵樱桃树树枝长到路上了,王某良开三轮车过来过去不方便,他就跟邻居家说,‘你把那树砍一下,收拾一下。’李某良家不同意,还骂他,‘我家的树关你啥事?’”

事发前一天晚上,王某良用锯子把樱桃树伸到路上的树枝锯掉,李某良的妻子 “骂了王某良家一整夜”,“他一出门,人家就骂他,听说骂得难听得很。”

另据村民透露,双方在争吵中可能还打了架。多位村民证实,确定无疑的是,约在案发当天上午,双方闹到了夜村镇派出所,派出所做了调解,但 “调解没成功”。其中一名村民说,当时,李某良的妻子想要 “索赔 2 万”,“后来派出所调解,说双方都有错,裁决的是让王某良赔 1000 元。”

村民王英说,派出所调解纠纷过程中,有几个人在举证时 “拉偏架”,“向着李某良家说话”,引起王某良不满。“王某良很气愤,觉得那些人都是坏人,自己受到的欺负,只能自己去解决。” 在 7 日凶杀案中,上述 “拉偏架” 的人也被杀害。

除 “一棵樱桃树阻挡道路” 引起的纠纷外,村民们丝毫想不起双方还发生过其他矛盾,但他们也都认为,“可能是长年累月积攒出的仇恨,樱桃树只是一个导火线。其他人(遇难者)也都是跟他(王某良)有过过节的。”

知乎用户 会编程的法师助理​​ 发表

具体案情还不清楚,不予评价。

说点刑法上的事吧。这类案件,犯罪人已死亡,被害人的权利如何救济?能不能获得赔偿?

更新一下:司法救助能拿到多少钱?

不多,几万元钱。一般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6 倍,也就是 36 个月的社平工资。

PS:小伙伴某次办理刑事案件时,可怜被害人家属,主动帮他申请司法救助,结果他还嫌弃钱太少了,放弃司法救助,要投诉小伙伴,气得吐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刑事诉讼程序不可能启动,附带民事诉讼自然也无法提起。

此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只能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在继承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范围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然而,根据答主多年的司法实践,一般犯下此类穷凶极恶之罪的人,往往并不会有多少财产,更别说遗产了。

对于此类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也就是由国家兜底,给与一定的补偿。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制度。

检察院和法院都可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秉持 “应救助即救助,应救助尽救助” 的工作理念,确保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救助尽救助。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公平、合理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合理。
(三)属地救助。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由办理案件地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
(四)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救助一次,其他办案机关已经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民检察院不再救助。对于通过诉讼能够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1.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2.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4.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5. 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6.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7.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
8. 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此外,公安机关也能开展司法救助,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的细则,如成都市公安局。

知乎用户 尸兄 发表

和罪犯共情的没几个

出警的倒是一大堆

知乎用户 ScottDong 发表

国家让你们生三胎是在救你们,别不知好歹。

知乎用户 鲸落万物生 发表

这就是霸凌者该有的下场,欺凌别人的时候,就该想到终有这一天。

凶手应该是个本分的老实人,平时处于弱势地位。看报道里的家庭情况,估计这些年没少受人欺负吧。这么多年肯定是一点点忍下来的,直到有一天忍受不了爆发了,能带走几个算几个吧,反正这辈子活着也是煎熬。

这种生活中的霸凌,你报警都没用,因为每件事都是些小事,警察估计都懒得管,但就是这些一点点的小事积累起来,是真的可以把人逼疯走上绝望的道路的。

就导火索的樱桃树这事来说,我觉得警察就是在和稀泥。你的树子挡了别人的路,影响通行,本来就该砍掉。而且居然索赔 2 万,简直离谱,警察居然调解 1000,这树能值这么多吗,而且是属于各打五十大板的节奏。这老实人上哪里说理去,加上平时所受的欺凌,只能选择大家一起去死了。

很多人,见别人柔弱,总想欺凌别人一下,来增加自己那虚荣的满足感优越感。这种人是最可恨的,每次得寸近尺的,仗着自己的优势,逮着老实人使劲欺负,最关键的是还没人管得了他,他又没犯法。

匹夫一怒,流血五步,其实我想那些受够欺凌最后自杀的人,在自杀前最好能带走几个当初实施欺凌的人,这样才能让他们付出该有的代价。而不是自己悄悄自杀了,等于白死了。

知乎用户 法律人田猛​ 发表

看到有人说案件事实真相的问题,说实话,案件事实≠法律事实

因为在法律的世界里,事实的真相,犹如初春迷雾中的淡淡远山,若隐若现,它需要法律职业人的细心寻觅、耐心采集、梳理,才能使之露出庐山真面目。

案件的来龙去脉大概了解了一下,是因为邻里纠纷发生了这次恶性事件。

与其说案件还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倒不如说为何会发生这么极端的情况,造成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出在哪里?怎么预防类似悲剧情况再次发生?

既然案件已经发生,再去探讨案件细节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只能说在官方未公布案件具体情况前,所探讨的案件细节应该均属于猜测!

为何会发生这么极端的情况?

1、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内生活,大部分人法治意识淡泊,脑海中的法律观念就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等!

2、对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内部邻里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妥善彻底有效的处理解决。这里所说的矛盾纠纷轻者短时间内吵架,重者两家矛盾纠纷积怨可长达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一两代人!

3、虽然有些邻里矛盾纠纷起诉到法院,双方对峙公堂,但是邻里矛盾纠纷即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仍然是治标不治本。法院的判决书表面上看确实对双方的矛盾纠纷做出了裁决,但是双方积攒的怨气和双方内心谁也不服谁,谁看谁都不顺眼等根本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潜在矛盾纠纷一触即发!

4、村委会及村干部虽然出面调解,促使双方和解,但是经过调解后发现,没有什么效果,索性干脆也再调解,让他们自行解决或者报警解决。而派出所对于邻里矛盾纠纷大多是以调解教育为主,只要不出人命,基本不会处理!但是话又说回来,引起邻里矛盾纠纷大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至于邻里矛盾纠纷一上来就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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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预防类似悲剧情况再次发生?

1、当地基层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探索完善邻里纠纷矛盾的有效调解机制,畅通村民诉求途径。在提供公正及时的公力救济的同时,下力气引导和帮助基层自治组织培育自治解决纠纷的机制与能力。

2、可以由当地政府出面,聘请一些获得村民信任、善于体察社情和当事人的心思的人提供调处服务,确保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就近找到纠纷解决的路径,帮助讨价还价、伸张权利、维护利益。

3、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基层政府探索出有效的调解机制路径后,可以帮助指导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立相关调解机制,形成各村邻里矛盾纠纷自我消化解决,不出村即可解决邻里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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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管怎么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他人有罪,请让法律来制裁,而不是靠自己动手解决。如果人人都靠私权利来救济,岂不是与原始社会无异?

就本案而言,既不鼓励赞成王某良的行为,也不同情被害人。因为这种邻里矛盾纠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看到部分网友说王某良一换七之类的说法,是值得思考推敲的。同样都是一条生命,法律上从来没有谁的命比谁的命值钱一说。

就像火烧赤壁的桥段中,庞统向曹操县上连环计被徐庶看破时的对话。

庞统:元直要说破我计,可惜江南八十一州百姓的性命都要被元直断送。
元直:那此间八十三万人马(指曹操八十三万将士)有待如何呢?同是芸芸众生,何故厚彼薄此呢?

是啊,同样都是生命,每个人都应该对生命充满敬畏。同时任何一个人也没有权利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对于私自剥夺他人生命权的人,应当得到法律的严惩,即使他人存在过错,因为他人存在的过错不至于直接被判死刑!

知乎用户 张激扬 发表

我在另一个问题里说过,农村是没有王法的世界,弱肉强食是常态。和乡村成长的人相比,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堪称是 “生于小区之中,长于监控之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注意我没有说这样不好,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巨大的幸运。)乡村的强势一方,完全可以以合法或无法追责的方式,把弱势一方逼上死路。举几个例子:

你承包了一片鱼塘,辛辛苦苦大半年,鱼终于长大,能卖钱了,有人 “不小心” 把一个农药瓶掉在你的鱼塘里,鱼死光了。你没有监控,也不可能 24 小时紧盯着。你血本无归,还敢不敢继续养鱼?

浇地的时候需要用公共水泵引水,通常是按离水泵远近排队,或者先来后到。你浇了一半的地,这时有人强行给水改道,先给他家浇。你势单力薄,是去讲道理还是找村干部,还是等别人浇完再给自己家浇?

你邻居家修院墙,故意贴着两家边界线垒砖,再让泥瓦工给你这边的墙面抹上很厚的水泥。这等于侵占你家的土地。你去找谁说理,还是去动手拆他的墙?

等等等等。

这些事情每一件可能都微不足道,无非是忍一忍。但量产会引起质变,假以时日,足够让人无法在当地生存下去。弱势一方如果不逃离家乡,不找到靠山,也没有奇遇,比如孩子考上名校或当官,买彩票中大奖,或者像大衣哥、王宝强、全红婵那样熬出头,基本会被 PUA 到死。以前农村那么多喝毒药或上吊自尽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 PUA 受害者以死抗争 / 逃避的结果。

同时,法律保护不了一方,意味着法律同样保护不了另一方。一旦弱势一方跨过道德和法律底线,拿起菜刀、斧头、土枪,就会因为武器加成、周密计划和出其不意爆发出巨大的杀伤力。张扣扣案如此,莆田灭门案如此,本案也如此。再远点看,三国关羽如此,日本安倍晋三刺杀案也如此。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农村有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在没王法又生活资料短缺的地方,男性才是战斗力。女儿连自己都可能成为被觊觎的对象(性吸引力和生殖能力也是资源哪),就更别提保护家庭财产了。具体到本案,行凶者如果有两个儿子,哪怕是幼童,乡民都未必敢那样欺负他,那本案可能根本发生不了。

长期看,修路、普法、普及教育有一定作用,短期看,没办法。人性就是这么个东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事估计也就这样了,本地媒体没见几个报道的,平时鸡毛大点事都要报道出来,这已经过了两天了当地媒体没见一个吭声的。等过几天这事热点过去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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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急了呗!人家人多他就一个,作法确实有点极端了。

原链接现在找不到了,这个是之前的截屏。

知乎用户 白日梦与揪心玩笑​​ 发表

杀人后自杀,这样的案子,只能用惨烈来形容。

要说这个案子有什么细节值得关注,一是案件发生原因,这是能给我们了解真相的东西,二就是善后处理了。案件的细节没有通报,不好评论,但我想,一个人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要么是一时激情的上头行为,要么是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吧。当然,从道德上来讲,即使自杀了,也是畏罪自杀,这种罪大恶极的杀人行为,以死谢罪是不足以平民愤的。

说说案件处理吧:警方通报里,该男子已经自杀身亡,即使案件全部事实都已查明,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其刑事责任也将不再追究,通俗来说就是 “人死案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所以,被害人的家属也就无从在刑事程序中进行索赔了,剩下的就是两种途径:

一是对行凶者的继承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是通过司法救助制度获得一定的补偿。

根据通报判断,本案中行凶者大概率不会持有多少财产,且其是否还有继承人也要两说,所以受害人家属能否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获得足额赔偿,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而受害人家属能够通过司法救助制度获得的赔偿也十分有限,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 (试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等八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为当地 36 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被害人家属所能领到救助金的上限就是当地职工 3 年的平均工资,细算下来并不多。

所以说,可能本案被害人的家属们,才是受到伤害最大的人,逝者已矣,活下来的人既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也看不到凶手接受法律的审判,恐怕后半生都要一直背负着这种伤痛了。

白日梦与揪心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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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隽维 发表

种樱桃树的那家人固然十分可恶,但应该主持公道的姥爷选择了和稀泥帮着欺压老实人,也是罪孽深重!

知乎用户 原来的号 发表

我刚才在下面一个问题说,南京人其实很懒很软弱,换个地方说不定早抄家伙干上了。这不就来了么。

树枝挡道都能 7 死 2 伤,这边小孩头被戳破只是打回一个巴掌就被抓了,我们南京多么民风淳朴法制优秀。

知乎用户 真的有神仙 发表

这个事件完美的解答了以下问题

假如中国不禁枪,会是一种怎样的场景?

如果王某良有枪,他第一个想杀的应该是那个警察

本来基层的矛盾就很多,但是很多所谓的调解就是和稀泥、拉偏架,为下一次矛盾暴发埋雷

或许从另一个角度考虑

大家都持枪的话,王某良也不可能被邻居欺侮成这样,枪能有效减少人数上的劣势

知乎用户 散逸层种蘑菇​ 发表

这样争执中下死手的通常都是被逼得忍无可忍的弱势方,已经占了理的强势一方没有必要动手,动动嘴皮子就能把弱势方说得无地自容,可人占了优势就容易得意忘形,就容易从欺凌弱者的过程中得到莫名的快感,这样一来说着说着往往就没有了底线。

弱势方一直被否定、羞辱,肯定会有个心理层面的反弹,如果强势方施加的冷暴力过度,弱势方的反弹自然也会很极端。可以说,这种争执当中的暴力行为往往是双方的言行所共同诱发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道理保护的也许并不是弱者,而是同时保护了强弱双方。

知乎用户 彭辇​ 发表

每当看到这种新闻,就会想到张 QQ

邻里纠纷,恃强凌弱,弱者蛰伏反杀。


生活在农村,80 后,无条件支持恋爱自由少生优生。

同时也理解了为什么他们会催婚,催生,明明穷的要死还要生一堆,不生儿子不罢休。

你家人少,少生优生以及不生,人口越来越少。

总有人想欺负人,无后就容易成为最好欺负的那个。

倒霉遇到家里人多的,心狠的,就敢肆无忌惮欺负你。

村里青壮年按职业可能分 360 行,但根据品性大致可以分成两种:

一种是靠道德观办事,遵纪守法,讲理。

一种是按丛林法则办事,我拳头硬,我就欺压你,你头铁,那我就怕你了。

第二种欺负到第一种头上,开始往往是 “退一步海阔天空”。

等退无可退,发现道德治不了对方,正义绝不缺席但喜欢迟到,唯一的选项就是一起毁灭吧。


看到这里你再想想,9 个人,7 死 2 伤,被 1 个人击溃,必定有老人孩子。

什么纠纷和怨念能让一个 56 岁的农民,动了杀他全家那种念头?

事情的起因也许就是鸡毛蒜皮,但人少的家庭,已经受够了当弱势的一方。

我不同情凶手,也不支持受害者有罪论。

我在想,56 岁的时候,能不能给自己的亲人撑腰。

56 岁的时候,谁又能给我撑腰。


事情起因 “邻里纠纷”,下面的说法并没有可信来源。

说到沙场了,就想说说我知道的事。

1、非法卖河沙

问政山东丨大汶河流域多处非法洗沙排污?泰安市长:立即安排专案组调查,绝不姑息

事实上,九十年代已经采的差不多了。

2、圈地卖沙。破坏耕地。

打养殖幌子偷沙卖沙 多方联手沙耗子折戟沉沙

承包一块地,四周砌上墙,白天放鸭子、「走地鸡」,晚上大车往外拉沙,再回填垃圾。

承包到期,恢复耕地,耕地个 der。

3、非法碎石加工制沙。(截图仅供参考)空气污染、噪声污染。

综上,2022 年还在开沙场的老板,每两个枪毙一个基本没有冤假错案。

知乎用户 热心市民文哥哥 发表

本回答附带案发现场部分截图,慎点!慎点!慎点!

案件起因细节并不清楚。我仅从疑似案发现场 (一辆银色踏板,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 的监控视频中看到,一个像是中年的人已经倒在了血泊中,行凶者手持斧头正在对一个大约 80 岁左右的老太太砍下去,旁边还有一个 80 岁左右的老人去拉,但绝望的没拉到。

视频很短,行凶者身穿深色牛仔裤,疑似黑色皮鞋,黑色外套,未戴口罩,裤子上带了一把车钥匙 (疑似)

凶器是一把长约 40cm 的砍柴斧子,没有任何生锈的痕迹,斧刃锃亮,目测是农村家里砍柴用的普通工具,视频中犯罪分子右手持斧头把的最底部,左手握在斧把的中部,动作连贯且丝滑。从这个角度分析,行凶者的行凶武器是随机拿的,并没有做先前准备,大概率是左撇子,小概率是狂躁状态下来不及换手。

由于视频角度问题,倒下的中年人,应该是被爆头或者是脖子受到暴击而倒下,一动不动。行凶者持斧头砍向老太太的时候没有朝头部砍去,像是砍到了背部,老太倒下后行凶者缓了一下又做了抬起的动作。后面就没了!

附视频中部分截图

1: 凶器并不趁手

2: 反光疑似车钥匙

3: 反光疑似皮鞋

以上,案发现场的视频细节!

知乎用户 涛哥哥 发表

匹夫之怒,免冠徒系,以头抢地尔。

看起来这名男子不是匹夫。

知乎用户 王诚 发表

真事。

这是我微信群里头对话,事件起因很简单,小区里有人遛狗,狗屎,到处都是,不养狗的人就提意见,像你们养狗的栓绳,看好了,别让他拉啊!结果养狗的人在那儿乱说话,一会儿就是,让物业盖公园专门让狗玩,一会就是让物业专门雇几个打扫卫生的,专门打扫狗屎,我说了几句,一个养狗的女的,马上就说了,下楼练练,这女的出了名,就是有事就打人,

现在世道变了,女的到处杀人砍人,法律管不着的,现在就这样,只要你是女的,杀人放火,都不管,

当时我就说了,我家里就一个,来呀,杀一个够本,这一家子好几个人才吓唬住了,我们小区几个养狗的都是横行霸道的主,

知乎用户 若曦儿 发表

第一步,先看了一下民族身份,还好万幸,不然可能又会被别人炒作。

冲动是魔鬼?积怨已久?

陕西商洛,突发一起重大刑事案件。7 日下午 4 点半左右,56 岁的村民王某,因邻里纠纷行凶,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

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全力追捕王某。后经侦查,王某作案后跳河自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真是令人发指!这到底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呢?居然要下如此毒手?再大的仇恨也不能伤及无辜啊!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才会让这个男子对邻居一家作出如此疯狂之举?

  • 至于王某良杀人的动机

当地的一位网友称,有可能是因为王某良种植的树木被人砍了而导致他报复杀人;当地的另一位网友称,还有可能是因为地界纠纷而导致他报复杀人。不过,当地网友的说法均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我们还不能够确信。

但能够确信的是:据某媒体记者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良所杀死或者杀伤的人多为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而且,9 名死伤者并不是一家人。

当地的一位村民冯某(化姓)称,犯罪嫌疑人王某良已婚有孩子,平时,在与村民进行交流时并没有出现异常,他在案发的前一天,的确与一位受害者发生过矛盾,而且,警方还到现场处理过。

冯某说:“在案发后,我接到了一位亲戚的电话,亲戚在电话中声称自己遭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良的威胁,于是,我便赶到了亲戚的家中,而当我赶到后,我的一位亲戚已经遇害了。于是,我便报了警。”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案件的一个情节。

从法律上来讲,单从男子造成的后果来看,男子就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毋庸置疑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 232 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拿本案来说,本案男子故意杀人犯罪情节如此恶劣,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如果活着也是难逃一死!而男子或许是自知难逃一死,选择了自杀。

男子已经死亡也就没了刑事责任之说。但是这并不是男子死了就真的完全一了百了。

依据《民法典》的相应规定,男子仍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如果存在继承人的,受害人依法可以直接向其继承人追偿。应当注意的是,继承人只在继承男子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因而在此,在此提醒广大民族朋友们,遇到邻里关系紧张时要适时沟通 “让一让”,切记冲动是魔鬼!莫要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奉劝大家,凡事要冷静,千万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处理,否则害人害己。若遇到性格偏执的人,要及时远离止损!

知乎用户 Venom Snake 发表

当年服务员向顾客头上泼热汤事件之后,很多顾客重拾了幼儿园就学过的礼貌用语。

同理可证,如果多宣传一下这样的案件,邻里关系也会变得更和谐。

知乎用户 大林 发表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知乎用户 理昂​ 发表

有些人就是天生管不住那张贱嘴。

仗着牙尖嘴利,一点小事都要把人逼到没办法的地步。

很多时候,言语真的是如刀一样。

知乎用户 ssjj 发表

估计又是懦夫博弈,吃亏和同归于尽选一样吧。

知乎用户 深蓝 发表

血性男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经历了那么多网上小作文,疫情下各种奇葩事儿。网友们都不轻易站队,只想了解犯罪动机,也就是前因,法律问题司法机关会处理。

反倒是几个高赞频频提及的共情,不知道是怎么理解的,翻遍评论也没看到,只有一个评论 1 换 7 不亏的脑残,不会是拿他来说事吧

知乎用户 霱崖​ 发表

0 月 21 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通报了检察机关查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最高检相关厅级单位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就媒体关注的话题给予了回应。

重点人群 重点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回答记者提问。 程丁 摄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其中一些药品使用对象涉及孕产妇、婴幼儿、儿童、危重病人等弱势人群,产生严重恶劣影响。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向媒体介绍说,《意见》要求依法惩处药品安全犯罪,整治医药领域的乱象,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司法保护。一是要求重点打击、从严惩处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二是要求依法惩治打着健康健身招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犯罪,以及相关的诈骗、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犯罪。三是要求重点打击、从严惩处从事非法行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采供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假医、“黑诊所”、“血头”。

万春表示,根据《意见》,检察机关将以有关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相关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暴力伤医嫌疑人要快捕快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回答记者提问。 程丁 摄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案件,社会各界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予以依法严惩。”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在发布会上表示,凡是暴力伤医案件,检察机关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一旦发生将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据黄河介绍,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后,最高检会给予办案督导,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研判案情,准确作出反应;检察机关将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证证据质量;依法快捕快诉,保证高速高效。

办理食药类案件有三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回答记者提问。 程丁 摄

谈及食药类犯罪,最高检公诉厅厅长陈国庆指出,近年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处于高发多发态势,其中利用互联网、物流快递进行犯罪的案件增长迅速。该类案件作案手段方式较为隐蔽、组织化特征明显、犯罪扩散性强。

陈国庆坦言查办食药类犯罪案件存在办案三难,一是源头管控难。添加到食品、药品中的有毒有害原料来源渠道复杂,购买容易,难以实现有效管控。二是案件发现难。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组织体系严密,大多经群众举报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才得以被发现和查处。三是调查取证难。由于食品、药品去向广泛、消耗快,人证、物证收集困难,很难准确认定销售去向和具体数量、及时开展鉴定检测,对依法定罪量刑造成影响。对此,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措施,确保办案顺利办理。

公益诉讼集中生态环境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回答记者提问。 程丁 摄

发布会上,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这个重点,办理的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的案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分别占到 72.8% 和 83.8%。

“近期,最高检将专门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政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郑新俭表示。

据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10 件,办理诉前程序 12 件。对此,郑新俭表示,最高检将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导指导,在食药领域积极部署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严查医疗医保领域职务犯罪

发布会开始前,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步入会场。 程丁 摄

“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健康中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在发布会上表示。

宋寒松表示,检察机关将严查医疗、医保、医药和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如药品、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索取、收受销售方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贪污、挪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防疫资金等特定款物的犯罪;医药卫生、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寻求庇护,拉拢腐蚀围猎国家工作人员,大搞利益输送,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行贿犯罪。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职务犯罪也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黑猫律师​​ 发表

这个案件,可以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角度进行解读:

一、关于王某刑事责任: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公安机关在警情通报里已经做出定性,是故意杀人罪,王某涉嫌故意杀人,但警情通报里面,通报王某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16 条之规定,这个案件已经可以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18 修正)】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关于王某的民事责任:尽管王某不会再被刑事处罚,受害人也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的民事责任不能被免责,他留下的遗产有人继承的话要用来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受害人及其家属,需要积极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民事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三、关于司法救助:

当受害人遭受侵害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能力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司法救助。

《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四、“冲动是魔鬼”,遇到任何纠纷,都要冷静对待,要懂得尊重生命。邻里纠纷,大家也要互让一步,实在无法解决,就报警或者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不济的办法就是搬家,搬走了也就彻底没事了,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不可取。

知乎用户 夜正央 5171 发表

忘记了伟人说过的话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什么主观的想当然的人总是这么多?幸亏你不是司法人员。

知乎用户 你王二大爷 发表

56 岁又不是小年轻,如果真是冲动型人格,凶名在外也不会闹到要换命的地步,这种事情多半不是应激而是积怨了,起码经历三次失望才到换命吧。

人性、sf、苍天

无论对错,用完所有能解决争执的方法,叹乎,余生遥遥,天命昭昭,万念俱灰,一念永抱。

知乎用户 小唯君​ 发表

在你需要法律的时候没有法律

而不需要法律的时候到处都是法律

所以,当看到 “迟到的正义算不算正义” 的时候

我都觉得可笑。

知乎用户 淘保 发表

农村里面从来就没有过法治,只要有纠纷谁家兄弟多,谁家钱多,谁家有势力就可以称霸一方,把弱者捏的死死的。指望村委会或者警察去解决这件事,要是他们想解决,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案了。

知乎用户 hua li 发表

各位,你还记得陕西张扣扣,福建欧金中吗……

有没有可能……

知乎用户 请你食糖糖 258 发表

印象中陕南地区的安康、商洛和汉中经常发生这种特大刑事案件……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农村地区争水、争宅基地、争林地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有的地方宗族势力械斗,有的地方就会演变成仇杀,有的是短时间爆发,而有的是隐忍找时机,伺机而动。

而农村很多地方基层治理一塌糊涂,村长村支书被大姓把持,村里边小姓以及一些弱势群体的权益是真的难以保障,而很多时候乡镇里边都是和稀泥,经常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农村基层治理以及法治化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以后尽量不要再有这样的悲剧吧。

PS: 有关我国乡村可以看《乡土中国》《金翼》《传统十论》等著作。

知乎用户 余杰 发表

农村大量光棍以后怎么办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7908269

知乎用户 人间正义 发表

法律在这种抱着必死决心换人灭门的人面前没有任何威慑力

知乎用户 韦无伤 发表

从知道是两个女儿,妻子小儿麻痹,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农村,更接近原始社会。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个刁,指的是仗着家族势大,男丁多,大恶不犯,整天横行霸道没人惹的人。扫黑除恶,更应该针对这类。

知乎用户 曼洛达人 发表

不出意外,受害者有罪论即将大行其道。当年马加爵也是这样子搞的,反正网上匿名化,什么话他们不敢说。

对于键盘侠来说,反正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就无脑支持呗,毕竟这种人什么都没有。我们要体谅!

有时候,犯罪嫌疑人才是最大的恶果,希望大家都有一点脑子。如果你也要私刑,我百分之百支持你当蝙蝠侠。不过嘛,后果自负。

发生地在农村,是这样的,见怪不怪了。什么白银杀人案,百香果女孩案,xx 灭门案大多数都发生于此。所以我一直鼓励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人能去县城就去县城,千万别回农村,一年到头种水稻真的是亏本的买卖,何必呢?

农村很多人心眼小,你怎么能保证这个人遵纪守法不会做出极端的事情?他们大多数人可没啥公职,有的人也没有女人给他们暖被窝,自然就没有后代,自然也就没啥顾虑,杀你一个是死,杀你全家一样是死,人家数学不差。

能逃离农村就尽量逃离吧,特别是中西部山区,远离聚落,没啥前途的,而且政府的成本还会增加。我们老家什么学校都没有了,有点责任心的父母都会把孩子弄到镇上或者县城去读书了。

不要一天刷了几遍温铁军就把农村当做天堂了,真正在农村待过的人是绝对不会歌颂农村的,因为,这种苦,这种累只有他娘自己知道。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城里小资当然会把农村吹上天了。什么狗屁 “乡土,朴实,热心” 都是小说的情节。现实却是“吝啬,嫉妒心爆棚,闲言碎语,能动手就不动口”。

现在的农村和农村人可不是几十年前的农村和农村人了。时代在变,人也会变,城里人变得市侩了,农村人当然也会学聪明,不然那就是傻子。

那些吹农村多好多好的,你叫他把城里房子卖掉回农村你看他干不干?

知乎用户 忘忧草​​ 发表

就这种罪大恶极、人性泯灭的犯罪分子,**居然还有人和他共情,**让我不得不怀疑这些人是哪里来的。

现在个人认为应该关心一下这些受害家庭的赔偿问题。

现在犯罪分子已经自尽,如果他有足够的遗产,则应该用他的遗产支付赔偿。

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财产甚至没有财产,受害家属还有可能争取到更多赔偿吗?

有。不过不是赔偿,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专业名词叫『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属于补偿性质)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它是一种由国家补偿因他人犯罪行为而死亡的受害人的遗属或者遭受严重伤害的犯罪被害人的损失,从而保护人民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当犯罪分子没有赔偿能力(比如本案犯罪分子已经自尽)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只能自认倒霉。国家如果完全放任不管,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很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为此,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一定条件下由国家给犯罪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程度的补偿。英美在上世纪 60 年代就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2016 年和 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救助的标准按照所在省的收入水平确定。

实践中也有一些申请司法救助成功的案例。从现有案件看,救助金额不等,通常在 10~20 万元左右。

虽然不多,聊胜于无吧。

知乎用户 嘴馋 1 只猪 发表

说原因?杀人后自杀,这种情况是以命换命。

什么原因?等待公布再下结论。

但是,不提倡这种方式!

知乎用户 悠闲六道 发表

好家伙,什么都情况都不清楚,你们就把凶手原谅了? 真 TM 绝。

知乎用户 一只白汪 发表

一群各种隔了几千公里的证书懂王,远程键盘断案,你谁呀?你是个 der。

这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这些人的矛盾都是经久累月的堆积而已,只是因为这件事情爆发了。

知乎用户 老李号澜清 发表

这事儿就是发生在老实人身上,匹夫一怒血溅五步,有什么可说的呢?

知乎用户 请叫在下小健健 发表

总是把社会的压力发泄在和自己差不多的普通人身上。

知乎用户 侧写师 发表

简单做个假设推理,仅代表个人主观看法

目前已知信息:

第一,七死二伤,这九人并非一家人,且多为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

第二,嫌疑人王某良已婚并有孩子。

第三,村民反映,王某良平时和大家交流并无异常。

第四,11 月 6 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王某良曾和其中一位受害者发生过争执,并且有警察出面调解过。

第五,嫌疑人案发后投河自尽,已确认死亡。

我假装记者打电话想了解更多内容,得到的回复是:“案件还在调查中,其他无可奉告,嘟嘟嘟…”

暂时没有更多信息

“邻里纠纷” 似乎是犯罪动机的诱因,但这个描述太过于模糊,所以暂时无法确定王某良的犯罪动机。

有妻有子,自身也已经五六十岁,而且平时交流无异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排除 “偏执型人格犯罪

行凶前一天就曾发生过争执,争执的原因是什么?是积怨还是新恨?

凶器是主动携带还是现场取材?

行凶时为何会由二人矛盾扩展为 1 VS 9(或者更多)?

周围是否有围观村民?

行凶当时发生过什么?是直接行凶还是再次发生争执?

上述问题弄清楚有利于判断王某良属于 “预谋杀人” 还是“激情杀人”。虽然二者的区分对犯罪事实不会产生影响,但有利于研究犯罪人心理状态,及时干预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目前事件还不明了,但我还是想大胆推测:这是一起 “激情杀人” 事件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

激情杀人 百科

假设:王某良与被害人之间在 11 月 6 日因 “动机” 而发生口角,后口角升级为大打出手,后经警察劝解调停,在这次争执中,王某良处于弱势挨打一方。

11 月 6 日晚回到家中后,王某良心情烦闷,自觉自己吃了亏或 “动机” 中未得到想要的说法,因此于 11 月 7 日上午再次讨要说法,未果,矛盾积压。

11 月 7 日下午,王某良可能存在饮酒行为,心中郁气难消,再次去讨要说法,并且为了给自己壮胆或打算给对方一个教训,所以于家中携带凶器。

在前往途中,受害人 A 得到消息,A 的朋友前来帮忙,并且有劝架人员。

王某良依旧未得到想要的说法,在争执过程中,受害人 A 和他的朋友可能对王某良有语言刺激行为,如:“带个刀(不一定是刀)吓唬谁呢,你个怂人,来来来,我把头伸出来给你砍,你敢吗?” 在此过程中围观人员可能也发表言论或有哄笑行为。

经言语挑逗,外加矛盾积压,王某良失去理智,激情杀人。

杀人后王某良恢复理智,恐惧与害怕之下,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地铁到站了…

知乎用户 浩磊 发表

这种事吧,让我想起来之前那个因为女儿被同学欺负,屡次协商没有结果,老师还在和稀泥,偏袒欺负人的男孩,最后女孩父亲杀了男孩的事。

对于此事,我无意于评价受害人如何,这种人,这种事,在现在的中国到处都是,无论农村城市。问题是是什么造成这种情况的,简单地说三个字,和稀泥。

讲一个我自己的事,半夜凌晨会有老太太来楼底捡垃圾,因为小区有流浪狗,所以流浪狗一见生人就会叫,所以半夜流浪狗比较吵,因为我养狗,就有些人以为是我家狗半夜再叫,其实并不是,有人就报警了,说是我家狗叫,警察来是怎么沟通的呢?我把我拍得视频,流浪狗叫而不是我家狗叫给警察看,警察看都不看,我和警察说你可以告诉对方,让他直接找我协商,我和他讲清楚,他也不干,他当着我的面和对方联系的时候,即不说实际情况,也不说我拍了视频证据,反而说我不承认,让他自己想办法云云。

老实说,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是在激化矛盾?如果换做对方,只听警察的话是不是会觉得我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如果他是一个浑人是不是也有可能做出非理性的事?

很多时候,实践中,调解人也就是警察,并不是为了解决事情,而是完成任务,别给我找事,任务完成,就没他事了,至于之后会不会好人吃亏了,他并不在乎。

知乎用户 用户名 发表

砍了几根树枝陪一千,而不是开始要的两万,得感谢这样的好人民警察。

突然想起《教父》里这段台词。与小说不同的事,并没有一个唐帮该男子伸张正义,于是他选择自己动手。而这个人显然也不像老教父那样做事有节制,仇报得也太过头了点。

这样做无疑是违法的,违反了统治者制定的法,破坏了统治者维持的秩序。除非这个统治者已经孱弱到无法行使统治权,否则必然要受到严惩。

不过我还是希望,每个人都应该在内心保留这一选项:在万不得已时,以挑战统治者权威为代价,为自己伸张正义。

鱼死网破是弱者的最后选项,如果连这个选项都要主动放弃了,那就真只能躺在砧板上任人艹了。而你始终保留这一选项,那对方多少总会给你留点路,让你不至于动用这一选项。

知乎用户 晴天 发表

一般这种情况凶手家里没钱赔。

受害人直系亲属积极和检察院,自己的律师沟通,让申请国家救助。这种一般都会给些救助的。5-20 万不等。尽量让政法委来完成这个国家救助吧,检察院也可以。(政法委救助给的钱会多点。)

知乎用户 光视野 发表

近日,“陕西商洛一起故意杀人案致 7 死 2 伤” 一事迅速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这起案件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呢?凶手最后为何跳河自尽呢?

2022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6 时 20 分许,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王某良(男,56 岁)因邻里纠纷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商州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全力开展侦查抓捕。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良作案后跳河自杀,其尸体已打捞并确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一位村民回忆,受害者中有他的亲戚,9 名死伤者并不是一家人,他们中多为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案发后他接到一位亲戚的电话,赶到亲戚家后发现其一位家人已遇害,当时已有人报了警,警方赶到村里后发现多人遇害。这位村民随后还补充道,嫌疑人王某良已婚有孩子,平时和村民们交流并无异常。据其了解,王某良在案发前一天曾与一位受害者发生过矛盾,警方曾到场处理。

有网友透露:事故的起因是由于沙场将王某良的地给霸占了,双方多次协调无果后,这才将老实人给逼急杀人了。现在整个出商洛的所有路,全部都设卡了。还有网友表示:邻里无法解决的矛盾通常开始是忍,但是这种人素质很差,你忍他们以为你怕他。忍无可忍就直接怼回去,就变成是打架前的预兆,或泼妇般对骂撕破仅有的脸面。也有如同恶霸不给建房那样,风吹屋顶飞,忍无可忍。

此事一经发布随后在网上迅速引发网友讨论。有网友表示:这类事件基本上与地畔,地界,宅基地有关,农村主要矛盾基本上就是土地问题,因为这是他们生存的根本。你让一尺他敢进一丈,你让一次他敢占两次,你让一人会招来三个人,这样久而久之会让外人觉得自己很好欺负,平衡的临界点也终将被打破。还有网友表示同情:不经其事,不知其难。有些矛盾、积怨,有时会到有理无处说的地步,用这种手段是没办法的办法,虽然残忍,但足以让人警醒,深思!

那么对于这起案件你们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知乎用户 道左 发表

众所周知,没有枪械无法杀人,建议禁刀。

知乎用户 whitehazel 发表

如果已经判决,请看判决书;如果还没判决,案情属于国家秘密,不能透露……

知乎用户 沉默驴子​ 发表

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不可做绝,这些古人的智慧,今天的人们怎么都忘记啦?!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短板,面临着众多挑战。当下邻里问题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失整体出现较大缓解,随之带来的副作用是基层对邻里矛盾的忽视,发现不及时、调节不力等使得部分邻里矛盾一直在积聚。

邻里矛盾大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讲不清道不明,也有一些是基层恶势力作祟,这种矛盾比较隐晦,往往上升不到司法层面,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的基层管理人员也愿意介入这种是非,矛盾缺乏化解途径,使得邻里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不稳定事件源头,一旦爆发,造成后果往往是破坏性的。

前鉴很多,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知乎用户 法律人涂涂​​ 发表

从新闻得知,一 56 岁男子,因邻里纠纷,杀死 7 人,伤 2 人,后成功跳河自杀。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邻里纠纷,会造成如此惨烈的事件发生。

但一个 56 岁的男人可以杀死邻居 7 人伤 2 人的信息似乎可以推出:

1、这 7 人定包括小孩和妇女,如果都是成年男人不可能这么多人被杀害。

2、可以快速杀死这么多人,定然是偷袭。

3、杀的还是平时认识的人,但却能连续杀死 7 人伤 2 人,说明此人心性恶劣且毫不手软。

4、如果死亡的 7 人是一家,那么杀人者是想要灭邻居的门。

知乎用户 嘉然今天烤乌贼​ 发表

知乎用户 一九三七八十一 发表

所谓调解

要 2 万

调解成 1000

知乎用户 星空传奇 发表

此事告诉我们,

做人不要太过分,

还是得讲道理的,

但还是有个疑问,

为啥要跳河自杀呢,

那种窒息的感觉,

我想不会很好,

杀了就杀了嘛,

等着公家判即可,

要么就跑到深山老林里面。。。

知乎用户 野生龙猫 发表

某些答主竟然同情作恶者,也真是绝了。故意杀人者,十个有九个半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尤其是邻里纠纷这种,往往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知乎用户 河山与虫二 发表

我不接受受害者有罪论。

派出所的调解不是强制性的,可以不接受,也可以到法院诉讼。虽然不知道事情原来面目,但我不相信派出所会为一根树枝开出一千元价格。从其他知友回答来看,受采访者都未对调解方案提出看法,我怀疑是报道有所偏颇。

死者有七个,三个邻居是年龄超过四十岁的妇女,或许面目可憎,但绝对罪不至死,剩下是四个无辜的路人。

希望逝者安息,媒体、知友把持底线。

知乎用户 布鹿 发表

凡是能干出这事儿的,精神就没有健全的。

一个个都出来共情是什么鬼。

7 死 2 伤还不算罪大恶极?

美国那边拿枪出来突突的新闻天天有,要共情请尽快润。

知乎用户 此人已废 发表

因隔壁李家的樱桃树树枝伸出道路影响王某三轮车通行,王某先是找上门协商,协商未果自己夜里锯掉树枝,李家骂了一夜双方发生冲突到派出所,结果是判王某赔偿李家 1000 元(有人 “拉偏架” 举证),王某认为这些人都是坏人,自己受到的欺负只有自己解决,后将李家和拉偏架的人杀了

村里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很多事情都没人管,比如我家那里有人种菜嫌自己的菜园子小(这些地都是荒地他们自己占的,管地的人去城里住没人管,回来看到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路上的一片都围进去,而我开车就很不方便了,这种事没法说,说了就是死敌,还有烧杂草的搞得我家烟味很大,还有地势高水压小,我们吃水都不方便他们却在浇菜,最近我刚搬进城里,这样他们就可以把菜园子扩的更大了

村里很多人都没工作,就指望种点菜水果啥的度日,一发生冲突就是生存冲突

这也是为什么好多年轻人想逃离村子,主要是村里经常会有些刁民,最难受的是这些人还命长过得好

知乎用户 aogutu 葛忠涛 发表

一亿个真实的恶魔,都不算事,灭了恶魔就行,简单易懂好执行。

那,如果恶魔之外,被逼无奈的呢?

●人人是可以一案归一案,是可以人人管自己,阶级玩法之下,必定是有幸福的人的。

只怕,真是那么幸福的社会,人们也会想着画蛇添足,搞点更进步的。

当年革命,照样是有很多家庭幸福的人自愿参加。

●如果面对恶性案件,只想着归纳了事,禁止展开思考,那人又何须站出来 “讲道理” 呢?过好自己不就行了?

越是恶性案件越是靠喊口号,讲思考禁忌,那恶魔也会笑。

♦还有:很多恶性案件罪犯就是觉得过不了社会的指责性讲道理,觉得自己不是完美的人,所以才会决定,随性坏到底杀一波,然后自杀了事。

懒得听你们就事现眼,假装讲道理,实则指责过瘾。

知乎用户 蜡人 发表

我不是很理解。一群人来我家里揍我。我进行反击。死了 7 个? 叫故意杀人? 我更理解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知乎用户 hansvast 发表

冤有头债有主,不乱杀无辜,杀人后自杀的人,往往是被逼到绝路的老实人。

正是有这样的人的存在,才能让那些恃强凌弱的败类收敛一点。

至于法律,中国几千年都是人治,法制道路还早呢。

很多人攻击辱骂反杀的老实人,可能是因为他们心里害怕自己欺负人被反杀吧。

知乎用户 Sindax Xiong 发表

我还以为是什么样子的灭门惨案。

结果是 56 岁老汉~~~

这个事情不动脑子都能发现,叫做,老实人逼急了~~~

我怎么看?

不是批评当地有些部门。

别和稀泥~~~

当不满爆发了,那是要出大事的。

知乎用户 坤坤知识分享​ 发表

谁的错:陕西发生一起邻里纠纷恶性案件,致 7 死 2 伤

忍为高,和为贵。最后的悲剧,都是被逼出来的,老实人好欺负?

媒体报道,2022 年 11 月 7 日 16 时 20 分许,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看当地官方通告。

对此,就要问了:一句邻里纠纷,就把所有事情概括了,怎么没有矛盾之初地方政府是怎么调节的,又是怎么矛盾激化的?死者又是什么背景?什么行为表现而造成的恶果?

整理的网友评论,其中一位网友表示,肯定是被逼的,你怎么看?。

还有网友表示,忍无可忍,才有了无需再忍,老实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最近,各种悲剧,把网友的情绪都变得愤青了,等着官方消息不断发酵,围观看热闹,点赞最高的评论,就是不到绝望,不会以死相博,等着官方继续表态,等着细节。

还有网友认为是疫情,把大家都快搞疯了,各种压力、各种矛盾,负面情绪很多。

有网友表示,人世轮回,冤冤相报不能了,会有来世的审判!

更多的评论,还是集中在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不提前干预,地方基层管理者为什么不管?

忍为高,和为贵。是国人几千年来的处事哲学。极端情况的发生,可能是忍无可忍,又自认为不能获得公平公正的解决机会。所以,基层组织重要,严格依法治国重要!

悲剧已经发生,不可挽回,但是活着的人,对未来还是要有期待,对么?

知乎用户 群而不同​ 发表

应该是去年,我就说过大意为:“30 年内关于农村的社会性事件会越来越多。悲观点儿的话,大概要持续 50 年之久”。

所以我说,我不再义愤填膺!

因为无能为力。

这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而是茫茫中的规律。

当我们实质上放弃了农民,那么农村将成为各种犯罪的温床。

不过不要急,农民被放弃的同时,城市中小市民也同时被放弃。只不过被农民撑着,城市中小市民日子过得还可以,与此同时还能坚持得更长久一些。

不过没关系,都一样!

所以我不再对此义愤填膺,即使是 7 条人命;即使是即将上大学的学生;即使是还牙牙学语的幼儿…

或者,即使是哪天走在路上的我。

知乎用户 仰望星空 发表

淡定 习惯 麻木

傲慢贪婪不在乎别人的在乎

知乎用户 Yide-z 发表

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

知乎用户 光速流浪者 发表

一切都是反噬

知乎用户 走两步 发表

个人建议,如果凶手近日报过警,也出警了,也调解了。那这个性质就是调解失败,引起凶手绝望,并玉石俱焚的一次事件。在这样的事件里,如何发生矛盾,如何调解的过程应该公开,全国公安系统内部学习,吸取教训。该负责的,该处罚的都不要捂着护着。

如果这是一次突发事件,没有人事前报警,我们还有什么可以反思的呢?

知乎用户 fun 发表

现实世界不平等。

生命面前可是人人平等哦。

恶人自有恶人磨。

知乎用户 你竟然偷拍本宝 发表

好久没看到这么大快人心的复仇了,壮士走好

知乎用户 sekai 源头 发表

强行老实人,很多这种事都偏袒凶手,受害者有罪论,引起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的共情,觉的自己也是老实人被逼急也要行凶,通常是鸡毛蒜皮的事,甚至是欺行霸市没得逞也是逼急他们

知乎用户 唱反调 发表

有家有室,极端犯罪。原因未明,畏罪自杀。

知乎用户 剌想 发表

不要欺负老实人案例 + 1

知乎用户 井底之蛙 发表

七死两伤!!!极其震惊!是什么样的矛盾血海深仇才会使行凶者彻底疯狂痛下杀手??想必其背后一定有不为外人所知的深仇大恨……

据警方及各路记者媒体人士深入调查所知: 行凶者为一 56 岁即将迈入老年的中年男性,平常老实本分与人为善,此前从未有过什么岀格的行为,靠一辆三轮车替人拉货挣钱养家糊囗。家里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再加上妻子身有残疾,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个人肩上,确定无疑是当地的弱势群体。反观他的邻居 (受害者,被杀三人),家里五个儿子,个个膘肥体壮蛮不讲理。其本家叔伯兄弟众多,宗族势力极大。以强凌弱欺负行凶者一家如家常便饭,王某良 (行凶者) 长欺一让再让一忍再忍换来的却是对方更加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直到此次侵占了王某良通行道路的樱桃树事件 (王某良仅仅锯了几个挡住三轮车通行的树枝,而不是把整个树砍掉),这对于任何一个讲道理的人来说都在情理之中,可被害人 (李某良一家) 欺负人欺负惯了,象往常一样全家老少齐上阵用极其恶毒难听的言语咒骂行凶者一家一整夜,第二天又接着骂期间甚至殴打王某良,就这还不满足,直接讹诈人家两万元!这分明就是敲诈勒索!和明抢有啥区别!还有好几家人不但不主持公道反而有意偏袒维护李某良一家,使得行凶者王某良对人世间的公平正义彻底失望……,接下来的事件大家都知道了!

在此我向各位请教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不同于其它动物直立行走呢?为什么要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呢?鄙人不才常常坐井观天,痴呆愚笨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行于天地之间,当头顶着正义的天空!脚踩着公平的大地!走光明大道,不嘲笑残障人士,不欺负弱势群体!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做事!上不负天下不欺地!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此次事件伤忘惨重!大家摸着自己的良心仔细想一想如果不是行凶者长欺被欺压被凌辱会发生这起惨案吗???有果必有因!如果被害人一方能与邻和睦相处平等待人这件惨案会发生吗?我敢拍着胸脯保证大概率不会!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试想各位把自己带入行凶者王某良的境遇中,你是选择被欺压至死还是奋起反抗呢?我想各位都有自己的答案!

当然啦凡事要一分为二地看,王某良杀死七人致伤两人,既使他主动投案自首也是死刑杀无赦没有任何从轻的可能!但他杀人也是被逼走投无路迫于无奈,受害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一点也勿庸置疑!就象水浒中的梁山好汉打虎英雄武松,如不是被恶人害死老实本分的哥哥武大,他绝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一人单挑在当地黑白两道有着极大势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民营企业家西门庆!如果不是黑老大蒋冂神勾结武警支队支队长的张都监用毒计阴谋暗害他也绝不会大战飞云浦血溅鸳鸯楼!

不知当年的″昆山龙哥 " 大家还记否?人家于海明骑着电瓶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龙哥从后面剐蹭了人家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下车对人家一顿拳脚相加,在于海明没有任何回击的情况下变本加厉抽岀一把大砍刀直接砍来,于海明一让再让一退再退换来的是黑恶势力极度的嚣张跋扈,再退就是万丈深渊,死无葬身之地!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利,在此千钧一发之际!于海明果断岀手奋起反击,七移之内砍岀正义的五刀!董存瑞个儿不高,关键吋刻能顶炸药包!这是正义对邪恶伟大的胜利!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是一位受人敬仰的大英雄!

最后想起西汉著名政论家贾谊那篇传诵千古名作《过秦论》中的那句点睛之笔: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知乎用户 sponsor 发表

警察曾经到过现场调解纠纷,结果没能解决。这是需要关注的点。

警察是否调解时有和稀泥的倾向,导致矛盾扩大化。“各退一步,互相体谅” 是对法治的不尊重

知乎用户 木棉花 发表

都是人别太过分了,把人逼急了,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知乎用户 羽 - 苍白正义 发表

成天欺负老实人给他攒怒气,

指不定那天他觉得生活没盼头了就连欺负他的人一起灭了拉倒。

知乎用户 向阳电子 发表

我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我也不是当事人,我不做什么不理性的评价,我只想讲,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知乎用户 闻晓月 发表

人前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偏偏很多人不懂这个道理

譬如,最近刚发生的热门事件

警方已经盖棺定论,偏偏某个家庭要把对方上门跪着视频发出来继续搏眼球

想一想,被关在里面的人不知道外界情况,当他事业被毁、案底已在,又得知父母老婆为他下跪,对方发到网上时,内心怎么想

住在同一个地方呀,得饶人处且饶人

把拿刀的歹徒逼到死胡同里,倒霉的谁知道是谁呢

知乎用户 复合 V 生素 发表

七死二伤,总是让人悲痛的。

七死二伤,不知道包括不包括这个陕西商洛一男子。

邻里纠纷见得多了,大部分都是骂几句,最多也是打几拳,后来看结果,受伤的钱邻里出,毕竟,还是邻里,不至于,几拳把邻居打太平洋去。

我们村里,一般是,以上,下来会有村里老人能人大家认可的人或者村干部出面化解矛盾,大家呢,差不多就行了。

让他三尺又何妨,在我奶奶,得到了证明。

我家穷,邻居也不富,只是盖房占了院墙那么一条,大概四十厘米,也就是我家院子窄了四十厘米,邻居家院子宽了四十厘米。

奶奶说,算了,人,活的不是院子,是人!

后面类似的情况,村里还有很多,比如田垄,比如栽树遮蔽了别人家地。

为什么没有过头的行为?

因为,人正常,人要脸,人敦厚。

一个邻里矛盾酿成如此社会悲剧,要么人不正常,要么人特别不容忍,要么人偏激到了精神问题状态,要么,通报不清不楚,没有说明主要矛盾。

通报是警醒和告知世人的,不是掩盖自己想掩盖的事实的,不是用来欺骗和引起矛盾的。

不知道,那个侵占引起血案的流言是不是真的,假如是,这样的通报,必然想掩盖的是利益,是权力变现的龌龊,虽然,这不是新鲜事。

想说,就说明白,意思是让想明白的人明白,不出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猜测,当那么多通报被谣言代替,还不引以为戒,也是,无视,这不符合我们国家所有的定义。

知乎用户 kaiz 发表

不用问,肯定是受美国频发的枪击案蛊惑了,导致思想行为产生一定的扭曲,继而做出不正常的选择,造成了不良的结果与影响,带给社会不安的情绪,后续还会引发社会舆论的互相站队与攻击,从而造成全民心态不安稳的局面,甚至会产生对社会安全的担忧,从根本上动摇了国家的根本。影响巨大的话,好的方面也许会养活好多无良媒体的争相造谣。

总之,一切都是美帝的阴谋,看似是美帝频发枪击案,其实是鼓吹一股不良风气,从根本上让民心浮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知乎用户 药罐子​ 发表

这下落樱神斧华盛顿了。

欺负人真的没有代价吗?

知乎用户 我醉欲眠卿且去 发表

有人觉得不可思议,起因竟然是樱桃树枝,竟然能骂一夜,竟然还要打人家,竟然还要人家赔偿 1000。

作为农村长大的,我想说,这种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最后闹到血仇的。我见过太多太多,流程跟上面都一样,水平差的能骂半天,厉害点的能骂一个星期。从小到大看多了,习以为常了,甚至连价值观都无意间被带跑偏了。

走入社会了,再回头看当年村里人的 “血案”,真的觉得很悲哀,那是扭曲的价值观的产物,更能体会什么叫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我尝试着带你们沉浸式体验一下:

1. 嫌疑人打零工,务农,妻子小儿麻痹,两个女儿,一辈子老老实实。

村里人眼里: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只能取个得了坏病的女人,没能耐,还是个软蛋,连个儿子都没有,一屋子老弱病残,欺负了就欺负了,家里没男丁,怕啥。这种家庭晦气,离得越远越好。

2. 砍了邻居樱桃枝丫,因为让自己进出不方便。(没跟人家提前商量,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为什么这么做,后面能看出来)

邻居眼里:这个老蔫狗,我家树长在家里,伸出墙也是我家门前,你凭啥砍了,这么多年倒了血霉了跟你家当邻居,本来就沾了一身的晦气,你还得寸进尺,怪不得是都要断子绝孙的人了。

村里人眼里:不经过人家同意,砍人家树枝,啥人么。活该真么倒霉,看邻居咋处理,这要是忍了,可就叫人笑话死了,老蔫狗都敢砍你家树杈,丢不丢人呀。

3. 邻居知道是谁干的了,骂了一天一夜。(村里骂人,开骂了,谁跟你就事论事儿,那得上三代横三代下三代都骂上,何况骂了一天一夜,结合嫌疑人家庭情况,骂人的内容,那岂止是恶毒)

邻居:羞了先人了…… 此处省略十万字的

村里人:母老虎就是厉害,蔫狗让人家骂了一天一夜,我半夜起来上厕所还听到了。哈哈,活该,谁叫你砍人家树杈。

4. 嫌疑人被折磨了一晚上,全家一晚上没睡着,那些恶毒的话,已经不是心口扎刀子了,沉默的村里人,恶毒的邻居,这是要把一家人作为人的尊严践踏个干干净净。两个孩子从小受尽白眼,大女儿嫁人了,这种家庭又能给她找个什么好人家,小女儿还在上学,学校里平时都没同学愿意跟她走近,村里人总是对他家避而远之。老老实实一辈子,咋就过的真的苦。

5. 报警了,警察来调节了。

嫌疑人:警察来了,或许能主持个公道了,这恶邻居,欺负我家多少年了。

邻居:警察来了,这下看我咋收拾你,向着我家还行,不向着我家,我跑你警察局闹去。

村里人:喔活,警察来了,老蔫狗这事儿弄的人家警察都来了,这下热闹了。

6. 警察听双方一说,事情差不多明确了,再找几个村里人,了解了解。

村里人:谁的错,那肯定是蔫狗有错在先,啥,骂了一天一夜?他有错在先,人家骂还不能骂了?哦,骂得太难听。村里人么,骂起来都这样子。 你问平时关系咋样?平时关系那肯定不咋样,不然这么多年邻居,事情能发展到现在?(肯定是不能得罪母老虎的,老蔫狗家里都要绝户了,得罪了,母老虎,把我再骂上一天咋办)

7. 调解完了,嫌疑人给人道歉,赔人家 1000 块钱。

警察:村里人都说了,错肯定是你错,另外,这刁邻居我也惹不起,这种货不满意,这能跑到派出所闹去。

邻居:这下乖乖把钱掏了,放你老狗一回,不然等我男人儿子回来把你家砸了,这么多年染了你一家子晦气,这次就拿点利息。

嫌疑人: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了?

(两亩地,一年熟两季,每次收下的粮食能卖 3000,一年也就 6000,平均一个月也就 500,这是全家的收入,粮食又不是全拿去卖了,全家还要吃,开个三轮打零工又能来几个钱,樱桃树的树杈,就是这整棵树上的樱桃全卖了又能卖几个钱?)

现在你是嫌疑人,你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木智 发表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莽夫罢了

都 2022 年了

还搁这血溅三丈呢?

有人说他没文化

说的太对了

但哪怕没文化不会手搓 b21

煤气罐家里有没有?

不送锦旗送个煤气罐不难吧

会不会开车?

不会开,超速,油门当刹车不是很正常?

知乎用户 班扬叔叔 发表

拿着枪是上帝,开了枪是魔鬼。

知乎用户 一个云玩家 发表

和稀泥的大部分都是站在强势那方,我只能说干的好!!

知乎用户 无名之辈 发表

有没有可能像《天注定》里的大海?

知乎用户 安屠生童话​ 发表

圣人呢?来共情一下啊。

知乎用户 颜良文丑 发表

有法可依的时候,人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没有法律做依靠的时候,人们会直接拿起武器。

知乎用户 析木子 发表

所以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老实人的报复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红缨枪 发表

受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毒害,现在农村还有根深蒂固封建思想,重男轻女,谁家族门大户兄弟们多,就欺负兄弟们少的和没有儿子的邻居;更有有权有势的人家平常欺负单门独户的邻居………. 记忆犹新上世纪淄博市博山区南部山区尖谷堆村也是本村本姓大户为了地基欺负单门独户人家、被独户人家杀死大户人家多人………..

这次陕西商洛老实人杀恶人也是被欺人太甚。试问你家的树枝挡住了公共道路你得赔老实人的钱,反过来派出所凭什么要让老实人陪恶人 1000 元??某种程度上派出所经办人员也是势利眼的坏人!

极端的说老实人消灭恶人是惩恶扬善的英雄壮举!是好汉、是烈士,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对那些恶势力、恶人、坏人起到了震慑作用,是正义、正能量!应该追认烈士、对其家属应予以帮助救助……….

知乎用户 焦糖色尾巴 发表

就该有这种有血性的人教一教流氓们什么叫不犯法就可以欺负人。

知乎用户 独坐井中观天下 发表

殴金中那事儿过去不久吧?老年人不上网吃亏了吧

知乎用户 九戈 发表

好人应该有枪,人人有枪,它才不乱。

知乎用户 shonshun​ 发表

这是凶手?

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英雄。

毕竟你我都是平凡人。

知乎用户 山与山 发表

不管谁对谁错,只要激化就能解决,有痘不好挤,等它冒头就好收拾。有时候不公正的对待是保护当事双方的,你不公正或是一味和稀泥那就有人帮你公正决断,张扣扣是先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

知乎用户 极点之星 发表

《天注定》第一幕

知乎用户 互联之物即世界 发表

普通人会选择跳楼、卧轨等快速死法,一般情感受挫的人才会选择跳河。

行动者大概率是个道德水准很高的人,结束他人生命使其非常痛苦和愧疚,选择了痛苦的方法结束自己。

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居然被逼成这个样子,唉!

知乎用户 ShadowStrikeStreak 发表

重症精分应该进行普筛,国家统一进行封闭管理。

知乎用户 爱喝肥宅水 发表

1. 建议看看天注定这部电影。

2. 中国的冤假错案特别多。

3. 遇到不公不要自杀,只会让坏人逍遥法外。

4. 如果没人给你主持公道,就要学会自己给自己主持公道。

知乎用户 一阵风吹过​ 发表

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知乎用户 xiafeiyang44 发表

法律不能解决公平问题,要何法律?

老人为何被逼杀人?

反思

知乎用户 泡泡吃的饱 发表

还有几个人记得欧金中啊

知乎用户 他山之石 发表

法律、社会给不了他的 他自己给自己了

知乎用户 北约商丘 发表

不然为什么有个说法是做人要留三分余地?

总有些人会帮这个社会留下这个余地的。

知乎用户 青鸟 发表

陕西是这样的,民风彪悍。

知乎用户 似是故人来 1112 发表

不知道邻里纠纷发生时有没有报警,警察是怎么处理的?

这种恶性事件不会一下子突然发生吧。

知乎用户 东写西读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这嫌疑犯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啊,要杀 9 个人才能弥补对他的伤害??

杀人是不对的,但目前咱们社会中,很多杀人都是处在弱势群体下,没有别的解决途径只能杀人,而强势群体不需要付出杀人的代价。

现在老实人被逼到绝路了,怎么办?

知乎用户 爱种花木的庸人 发表

这故事告诉我们,与人为善,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欺负人,和气生财

知乎用户 M870RushB 发表

虐泉?

知乎用户 lovestory 发表

动机呢? 一般人不会无缘故杀特定人吧。

知乎用户 第二十九个冬至 发表

给我一条活路,我乖乖听话。

如果……

知乎用户 西安贷款经理 发表

邻里矛盾没小事

知乎用户 大火成岩省 发表

人民好警察!和稀泥好手!

知乎用户 起司 发表

一点也不同情受害方,因为死有余辜

知乎用户 腹黑兔免 发表

给美狥递刀子,死不足惜

知乎用户 春风十里 发表

总比把自己逼急了自杀强

知乎用户 zeb987 发表

和稀泥的警方要不要付第一责任

知乎用户 铎哥 发表

看了视频,杀人工具就是这个劈柴的工具

凶手双手 b 握着这个斧子直接都是往几名受害者的头上直接劈砍,我看的那段视频是凶手拿斧子往一个老婆婆头上砍。

视频已经失效放不出来了,有点血腥,场面有点恐怖。

这种斧子说实话杀伤力很恐怖,劈砍到身上非死即伤。

打架这种玩意可是核武器一样。

知乎用户 某菜 发表

农村里经常会有矛盾,也会有人被欺负。这些人都有差不多的特点,也有相似的原因。要是拍电影,可以拍这种,也许引起大家讨论会避免后来的悲剧再次发生。马有铁那种就算了吧,只能混淆视听,把真正受欺负的人忽视了,把真正引发矛盾的原因搞错了。

知乎用户 Vioil​ 发表

不要欺人太甚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搞不好就玉石俱焚了

知乎用户 李青山 发表

性格决定命运,这两家的性格挨在一起,迟早要死人,或早或晚罢了

知乎用户 luke 发表

没啥奇怪的,早年间的电影《天注定》已经看过了,另一个 “高尔夫” 罢了。

知乎用户 zoe 发表

这热度还不如隔壁打一个耳光的

知乎用户 jiangcy 发表

和稀泥出的什么大乐子啊

知乎用户 青竹山俗 发表

邻里之间和为贵,同归于尽不值得。

知乎用户 陈涛 发表

这类案例之前还有两,都是自杀,但我不信。

知乎用户 猫族宇宙​ 发表

冲动是魔鬼!但可悲的是这些发生的事都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大都发生在偏远地区和不发达的地区,为什么呢?

这些年发生在西北一些地区等类似事件还有不少,看来加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宣导和普及还是蛮有必要,以防带教才能减少人们财产生命安全的隐患!

什么阴婚买尸,死亡跑,学生聚众分尸案等极大的低级认知性的案件,让人不得不担心!

中国实现了小康,但思想和认知还有一些停留在小康前,小农意识,盲目冲动的现象还是有不少,需要落地政策扫盲行动!

希望这些因低级认知而发生的事情尽量少一点,和谐社会不能让这些人国为盲目自我拖了后腿!

知乎用户 小做题家​ 发表

为啥要自杀啊,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啊这是

知乎用户 垓下小兵 发表

大概率调解多次,没有实质解决,经典和稀泥。

知乎用户 猛志固常在 发表

想起欧金中案了

知乎用户 从不坏 发表

这个社会非常残酷

混沌下的相对公平的规则 基本是靠人命堆起来的

欧美也是一样的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不要逼人太甚

知乎用户 平民​ 发表

派出所调解员制度该…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猫 发表

不要欺人太甚!

古人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撬动一个地球 发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还真以为老实人好欺负

知乎用户 一小时 22 分 发表

帅气。干嘛自杀?

知乎用户 尘海拾梦 发表

唏嘘!

想起去年山东临沂的 “6000 块钱灭门案”。

知乎用户 五味调和 发表

践踏公序良俗必有代价,无耻免刑侥幸鲜有余辜

知乎用户 大王叫我来巡山 发表

不知道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成人礼是怎么过的呢

知乎用户 eesama​ 发表

秦岭最美是商洛,商洛人民欢迎你!

知乎用户 搞笑的世界 发表

我农村邻居家媳妇父亲早死有个在城里斯文的教书的弟弟和在老家的老母。平时老母一个人。儿女孝顺支持老妈建房。村里的大马路邻居家老头不让她家运货车过平时种菜跳水走个马路都要骂人家老母,打了人家老母,警察调节没事;一天回家帮忙,吵架又推搡在一起被录视频然后被警察拘留都没回家过年。对方家里儿子多,有做不小官的发财的。 如果是个老爷们,你会想啥?

知乎用户 眼鲸印象 发表

能把人逼成这样

知乎用户 qiu 古董 发表

你这问题不太靠谱。很多人都刚从你这里看到这事,上哪知道细节可以为你分享

总之,一个巴掌拍不响。不是为凶手洗白,他若不死自有法律制裁他。我们要告诫的是做事不要做绝,得饶人处且饶人。

知乎用户 读一本好书 发表

现在不知细节,我劝大家都不要把话说太绝对。

说无论什么都要守法的,不要动这种念想的,那是没被压迫,没被剥削到。倘若是恶霸呢?若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呢?

那些拍手叫好,拍手称快的也没必要,若是死者之中有小孩,那么他们是不是无辜的。

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具体的世界,不是抽象的世界,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尽量避免先入为主。

等警方通报,然后再给出客观评价,让大家能从此汲取到经验,这才是舆论的正向作用。

知乎用户 郑庄公​ 发表

私有化之后,社会矛盾陡增,争夺财产,偷盗,仇富等等,各种矛盾纠纷。

尤其是邻里之间争夺地边,争夺宅基地、田地,非常普遍。

确实不能怪警察处理不力,清官难断家务事。

年代久远,界标消失或者模糊,或者一方故意挪动,说不清道不明,各说各的理,警察很难断,怎么处理都有不服的。

好比相邻两个国家甲和乙,甲国偷偷摸摸把界牌往乙国挪了几米,乙国发现界牌动了,想挪回去,甲不同意,说界牌在老地方没动,乙国欺负人。再比方说,两国以一条河为界,一场洪水下来,河搬迁了,地貌全变了,边界找不准了。这种官司打到天庭里都说不清,上帝都无法处理,无论怎么判都有不满意的,消除不了纠纷。

个人之间的事和国家之间的事一样,国家之间的事也和个人之间的事一样。

这种事情最终怎么了结?

要么一家忍气吞声算了,要么就是打架,靠拳头解决。法律没有用。

以前公有制的时候,就没有这么多矛盾。假设全世界实行公有制了,国家消失了,就没有争夺国界,争夺资源的事了,战争也就没有了。道理是一样的。

私有制是矛盾的根源,不去病根,就治不好病。

知乎用户 空心菜​ 发表

没有细节,无法评论!但行凶后自杀的行为一般都是老实人。如果是真恶人,坏人必然不会自杀,肯定会杀更多人!

知乎用户 热心市民徐先生 发表

同情杀人者,逼急老实人的,往往就这下场!

知乎用户 洛阳海豚 发表

没有绝对的善,也不存在绝对的恶。

仅以我们自己的认知看世界,永远也看不清。

愿世界安然。

知乎用户 张导​​ 发表

造成如此严重的凶杀案,领里纠纷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自然积怨已久,基层隐患排查做到位了吗?

不清楚具体情况不做过多评价,希望警方尽快梳理详细情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犯罪嫌疑人:没工作,没钱还单身

对应:充分就业,经济繁荣,高结婚率

这三条做好了恶性犯罪事件会少很多,你见过家庭幸福,事业有成,身家过亿的人因为邻里纠纷杀人吗?

一切问题都是经济问题,改开前街溜子比苍蝇还多。

知乎用户 燕小六​ 发表

简直就看不懂一些人的言论。一些无良媒体,上来给杀人凶手定义成 “本本分分的老实人”,然后开始带节奏,这些无良媒体比杀人凶手还可恨!!

老实人可不背这个锅。

还有的人,看到 “本本分分老实人”,就高潮了,什么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哥,你在这闯荡江湖,快意恩仇呢啊?

还有的说支持凶手?凶手捅你或者你的亲人的时候,你还会喊加油吗??恐怕你那时候喊的是 “救命啊 “,“cnm 的,警察怎么还不来,干什么吃的”。

以上真是迷惑发言。

法盲都知道杀人偿命,故意杀人 7 死 2 伤,这种严重暴力行为,不仅应该收到法律制裁,更应该收到道德上的谴责。


请一些代入凶手情绪的人看好了再来喷我。我从头到尾说的都是这种杀人的暴力行为不仅为刑法所禁止,也应该收到道德的负面评价。

对事不对人。

至于凶手是老实人也好,不是老实人也好,跟案件有关系吗?老实人杀人就应该支持吗?

知乎用户 迷人的龙套演员 发表

这件事已经用 8 条命画上句号了,谁是谁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这件事会给整个村子带来一些改变,这个村子至少在十年内,村民做事说话教育子女都会以与人为善作为首要前提

这世上最大的公平不是什么狗屁时间,而是每个人的生命都一样脆弱。像这种事情时不时发生几起,可以有效推动社会各行各业的公正平等和睦友爱等等正向风气

不过前提是确实被欺负的活不下去了,人命虽贱,但没贱到为邻里口角搭上 8 条命,我真诚的建议或者说希望活不下去的人们:

冤有头债有主,切勿滥杀无辜

知乎用户 南川 发表

不经他人苦,莫说他人恶。

之前那个轰动全国的怒杀父子三人的张扣扣就是陕西汉中的,距离陕西商洛不远,中间只隔一个安康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人在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已经在脑子里列了一张死亡名单

知乎用户 fjcxm 发表

商洛老哥厉害啊,龙治民,陕西省商县(今商州区)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

1985 年,他与妻子闫淑霞在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的家中先后共同杀死 48 人。1985 年 9 月 20 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1985 年 9 月 27 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哥有点亏,带走的全是老头、中年人。

这类人死了,无疑给后人减少负担,基本不会造成多大痛苦。

你得等过年啊,把小辈宰了。

留着老头老太太活着剩下为数不多的日子,而在这些日子里。

他们到死也在忏悔和痛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老实人就该被拿枪指着?

农村这事太常见了

我小时候,寒暑假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放牛了。牛是有野性的,小孩子是贪玩的,这样就有一个结果,牛不可避免的会去田地里偷吃。

有一回,牛跑对门姑爷爷家的玉米地了,吃掉了十多根玉米。老妈把我们收拾了一顿之后,赶紧又拿提着几十斤玉米(晒干的那种)去道歉,赔偿。

结果别人说什么,我这一根玉米得收多少啊,我再重下去,来年又得收多少啊。

反正就是这些,能怎么办,只能忍气吞声的赔礼道歉,别人得意得很。

这种事,在我记忆里不下四五回。

一直到我们长大了,感谢中学的教材,有了法律方面的讲解,有一回纠缠不清,在村里到处炫耀的时候,我们直接搞上法庭了,如果我们有罪,就让法律来制裁我。他们一把搞懵了,后来找人打听了一通,发现不占理,又找中间人来说和。

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受了气,自然忍着了。

但是老实人就该被枪指着?

知乎用户 来自中原省 发表

有这样的一个村子,村长是这样的。

村长把每一家的粮食全部收到自己底下,把村民所有的土地都收归自己所有,把村里面所有人的家里面的钢铁都归到自家所有,然后说这是为了村子好,结果村里面的好多人没粮食吃,村长强行让村子的人关,在自己家不允许出来,谁出来就直接枪毙,后来村子人都饿死了。随便一个村子里的人,拿着棍棒闯入你家里,打伤你的家人,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过了很多年以后,村子人还歌颂这个村长是伟大的人物。

还有一个这样的村长,他允许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私有权力,他将土地分给每一个人,只要你拥有这片土地,你就拥有对土地的绝对使用权和买卖权。

而且谁要是不敲门或者不经过同意就进入你家里,你有权利一枪把他给咔嚓了。除非有搜查证之类的。

但是人们却歌颂前者,歌颂那个,随时都可以闯入,他家里面那个人,甚至把他家的私有财产以及把他所有的公民权利没收的那个人,把他的私人土地全部没收,走的那个人称这个人为为人。

而真真正正把权力赋予这些村民的那个村长,甚至还让所有的土地让他们拥有买卖权,让他们拥有自卫权。但是人们却不喜欢这个人。

这就是人性。

知乎用户 狗脑​ 发表

统战价值一下子就上去了

知乎用户 大鱼 发表

心灵被魔鬼吞噬,理智被情绪打败,

恪守的底线不攻自破,法律的枷锁也被挣脱,人也变得无可救药。

知乎用户 少年冰心 发表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当一个人 s 了另一个之后,别说老人小孩妇女了,别说什么冤有头,债有主了,就是一个普通人路过多看了一眼都可能没了!

当人 s 了人之后就不叫人了,就叫魔,能祈祷的就是让他别继续煞下去了!毕竟 s 一个叫砂仁犯,煞十个也是,区别不大,孩子和老人都一样,无非多出两刀的问题。。。(总好奇有人让砂仁犯出同情心?什么脑回路?他自己都要 s 了,指望他同情别人?有怜悯之心?)

那为什么有很多人同情呢?因为砂仁犯在之前大多是老实人,他们是生活中常被欺负的对象!匹夫一怒,流血五步!冲动之后,往往比平常的恶人更极端,什么灭门了,什么去幼儿园刷副本了,什么投毒了,怎么恶怎么来!

所以要做的就是公正呗,让走极端的少点!所以两方都可笑,一个期待砂仁犯有怜悯之心,不傻小孩老人,搞什么冤有头,债有主,真可笑,都砂仁犯了,过俩天都枪毙了,自己还不能痛快?看武侠小说看多了?

另一方支持砂仁的也搞笑,第二段也说了,路人多看一眼也会 s,大哥,砂仁犯不多,路人可多呀。。。

知乎用户 老张戒烟了 发表

不知原因,不知细节,不予评价。

知乎用户 糙米薏仁舟​ 发表

怎么这底下就先替这九个受害者原谅上了???

敢情你不是受害者,你不是那七分之一,不是那九分之一,就可以慷慨地说一句 “哎呀肯定有内幕”“哎呀这也是这个可怜人”,可是再可怜那也是七条人命啊???

确实现在反转或者有内幕的事情很多,可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先是体恤加害者,是不是也太不拿人命当回事了一点……

知乎用户 云淡风轻 发表

当法律的正义照耀不到,这样的选择并没有错。

虽然足以令人感到恐惧,不适和悲情。

这是人性本源觉醒,历史上阶级压迫,起义,是群体性,这不过是个体的表演,如果给他赋予正义性,那他就是正义的,人格压迫到极限,当决定抛却一切,任何站着道德制高点的指责,法律约束都是苍白的,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类和平的,但总有辐射不到的人类个体,没有享受到任何的权益,砍了个树枝还吃了顿打赔 1000,还不说平时怎么欺压这个,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不怕他后代做大,零成本欺负的善良人。

人性就是能从欺压欺负别人,或者与别人不同,而能让自己获得快感的动物,权利,管理者,老板,都会获得不同的人性差异快感,校园欺凌亦是如此。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的就是差异化,但就是有些人,以欺负良善,而想要低成本得到这种快感,只要有人群,几乎无解,网络暴力也有此特征……。

这件事情,非对错能论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反正我感觉到的是莫名复杂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地相关系统的公务人员的绩效和奖金应该扣一扣,职位降一降。邻里因为一棵树吵架闹到派出所的不多见。好家伙,这调解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理亏方还得了 1000 块钱。

拉偏架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这一案件出现。也是偏袒害了被害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需要看过程

大胆猜测一下,这种事情的前情提要里,大概率有老实人长期被欺负,基层如村委或警方和稀泥甚至包庇强势方。

然后在某个时刻,因为某个火星子就爆发了。

再然后就出通告,从重从快,再然后打着梆子 “咚咚咚” 高喊“平安无事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想知道什么样的樱桃树枝长到路上了,已经碍着走路了,而且人家以前就告知碍事了,还不能砍?什么样的樱桃树枝价值 1000 块,还是在被骂了一晚上,警察出面协调后的 1000 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这个邻里纠纷,很恶心的。上热搜的也不是一起两起了。在每个地方,每一天都在发生。当事人不想解决吗?真的都想。但是没人解决。一切法律法规程序都没有可以管控的。参与最多的居然是没有执法权的社区干部。一次两次尽力劝解,然后就都麻木了,打电话,他们也来,然后看着纠纷继续,五次十次,好像就等着一方受不了,捅死对方,自己再了结自己,就都安逸了,也没得责任。

我觉得,有时候真的不用怕事,拘留什么的无所谓的,选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赤手空拳打上一场,还舒服些。

知乎用户 诺特拉斯 发表

小时候家住华北平原农村。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一个养老女婿,拿耕地用的耙子弄死邻居 4 口人,然后上吊自杀。村里人很多同情作案者,为啥呢?

因为被害者几兄弟仗着兄弟多,天天欺负人家,不讲道理的欺负。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活该!

农村的恶,很多年轻人想象不到,大城市的人也没经历过,看过电影天狗吗?八九十年代每一个农村都在上演,敢反抗的人其实真的很少大部分都是默默承受一辈子。

知乎用户 苦味 发表

事情的前因后果还没公布,所以也不知道具体该说啥。

不过真的还是要关注一下自己身边的人,对身边的人友善一些吧。

知乎用户 嘻嘻哈哈​ 发表

这种农村里面的邻里纠纷很复杂,往往是所谓的 “老实人爆发”,当然,现在调查还没出来,也不能下定论是属于老实人爆发还是属于蓄谋作案。

不过我想说的是,这被杀的 7 个人里,但凡有一个儿童,那无论怎么美化杀人犯,我都无法共情,我对于老实人爆发的共情,仅限于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伤到其他人,无论这个人行凶之前有多可怜,我都共情不起来了。

说句题外话,还有人记得欧金中吗?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有网友说农村人很淳朴,恶起来也是直白的恶,感觉说的非常对!

他们表达、宣泄感情的方法大部分很直白,感谢和友好的时候都很热烈。也有部分人素质真的低,欺负同村的弱势人员也不是欺负一次就完事,逮着机会就踩你,很容易在精神上压垮一个人。杀人犯的情感无疑是偏激的,太恐怖了。

平时处人处事还是要和气点,说不定对方就是个偏激的人。

知乎用户 可爱小伟 发表

凶手虽然不值得同情,但背后的原因必须让人深思。也印证了我以往的判断,即治理和预防必须是摆在重中之重。结合此案,我想说的是假如村里的巡逻队能够起到作用,村里的警力很足,村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全起到作用的话,村民警惕性提高,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但是很多人认为死刑的存在能震住坏人,遗感的是这样的案件时不时发生。也证明了死刑的震慑作用是有限的,这也是我从支持死刑转向支持废除死刑的重要原因。百香果、安庆 6 月命案等坏人的伏法震住了谁?今天这件事不也印证没震住吗?凶手不也自杀了,受害者家属很难得到补偿,安慰也无从谈起。于其这样对死刑作用无限夸大而放弃了治理与预防的基本功课,这样的危险将无处不在。所以,只有治理和预防好了,才能有效避免这类事情发生。那样死刑也没必要存在了。其实对付坏人手段很多, 一是轻罪重判,从根上防止其再次作恶。二是对罪大恶极的人终身监禁、提高强制劳动效率,劳动时上手段(不是瑞典、挪威那样享福式服刑),让坏人终身无偿奉献自己价值,这样比死刑更有意义。人终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对坏人终身监禁高强度劳动式的惩罚、轻罪重判是让坏人明白不能干坏事,于了坏事会将自己价值一生无偿的奉献出来,而不是让坏人早死早解脱,因为有的坏人会像这位一样做完案自杀了、然后弄的几方都陷入尴尬的结局。

知乎用户 反双重标准 发表

管理者还是要意识到,人是有尊严的。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和业绩,强行通过压制人的尊严来达到表面的风平浪静的和稀泥效果。风平浪静下面可能埋着一座座火山呢!希望警方执法的时候手里都能拿着一本本的法律印刷本一条一条地对照着法律去做自己行为的法理支撑,不要用自己的小聪明去把这件事 “混过去” 就算了,以后可能会有更严重的事发生的

知乎用户 种豆得花 发表

可惜没有给他邻居家绝户,应该过年的时候动手

知乎用户 王子龙 发表

有些国家法律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

有些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

所以………

另: 维护社会稳定法律需要大量讼棍的,

维护公平正义不用,所有人都可以。

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不管受害者还是加害者都有大量怨气的,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不管受害者还是加害者大多都是心服口服的。

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大家都会怕,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大家都欢迎。

知乎用户 spark 发表

不错,弱者的爽文

知乎用户 沧海月明 发表

如图

知乎用户 程凤鸣 发表

人家是最底层、最困难的、家里还有残疾的家庭。不给予帮助不说,还要期负他,处理亊的也不公平。他绝望了才如此的不要命!

知乎用户 吃饭不给钱 发表

为把敲诈金额从 2 万调解到 2 千的人民警察点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 1 前段时间也遇到很恶心的事情,村里有户人家老人死了,竟然把坟修在我家农村老房子边上。

虽然老房子现在没人住,但是父母过几年是要回家住的。

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不想让我好过,我肯定也不会让你好过的。

互相恶心吧。

知乎用户 路人乙 发表

和稀泥造成的悲剧,调解员经验不足啊,调解想要一碗水端平基本不可能,基本要压一个人,压谁呢?谁是穿鞋的压谁,这种憋屈了一辈子,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好失去的人,是光脚的,你再压他,强势反弹了

知乎用户 人群堆里的猴子 发表

如果真的因为之前行凶者被受到欺负,最后忍无了忍选择,同归于尽的方式。

那么法律真的就是让人不再相信了吧。

知乎用户 破羽碎翼 发表

成年人的世界里,最重要的是逻辑自洽

杀完人再自杀的农民,逻辑上要比欺负老幼的医生好太多太多了

知乎用户 放牛蛙 发表

大概是老实人被欺负了,然后被 #x 拉偏架,忍无可忍杀人。这种情况很普遍,谁恶帮谁,谁势力大帮谁,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帮弱势方捞不着什么好处,可以理解。最终导致匹夫 1 怒,血溅五步,不知道拉偏架的是否会有一丝丝愧疚。

知乎用户 比尔海特八世 发表

战神六:图农。

知乎用户 猎虎 2018 发表

马尔萨斯的核心观点是人口摆动,反对人类社会的无限进步的可能,认为社会的不平等,让穷人承受痛苦是预防性抑制人口的重要途径。因为人的情欲不会消失,所以在食物充裕的情况下,人口会不断增殖,人口增殖的速度会超过粮食增产的速度,所有的土地都已经被精耕细作,人口再增加一倍的情况下,粮食产量并不会再增加一倍。社会会因为匮乏产生大量的罪恶,比如饥荒,瘟疫等等。这种是积极性抑制。社会对于人口的抑制分为积极性抑制和预防性抑制,预防性抑制指的是下等阶层承受贫穷从而预期能否养育更多小孩,以控制生育行为,达到预防性控制人口的目的。如果社会变得更加公平,让本该贫穷的人得到更多的救济,一方面会减少社会的产出,人都是因为生活所迫贫困才更加努力的干活,如果穷人得到更多的分配,很可能会出现更多又穷又懒之人,从而减少社会的总产出。所以马尔萨斯反对英国推出的济贫法。认为这样会导致整体的更加物质匮乏,同时还会加剧未来因为人口拥挤带来的各种苦难。最终各种苦难会使得人口大量死亡,使得社会重新回到与生产力匹配的人口规模来。所以马尔萨斯认为一定程度的不平等是社会的必需品,无法彻底根除。

知乎用户 没怕那你抖什么 发表

每当这个时候,国粹们就表现出死一般的沉寂……

因为平日里欺负人欺负惯了,这个时候瑟瑟发抖了……

每当这个时候,是绝对没人拿美国来比的,是绝对没人说合法持枪的事情的

知乎用户 找日天 发表

落樱神斧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在农村强势的一方是不需要这么做的。

知乎用户 一叨流​​ 发表

我更感兴趣的是,一个人怎么对付九个人,九个人怎么重伤两个、死亡七人,起因何在?仅仅是土地么?农村的矛盾往往都是土地问题,其他的事吵吵架,打打架,在之前的老家简直就不是事儿。但只要谈到占地问题,都会牵扯到人类生存的根本,这是从古到今不变的红线。

老实人被惹急了,也是有脾气的,看网上的新闻,这个人平时有妻儿老小,为人与邻里之间也是很和善的,不然他也不会最终跳河自尽。

其实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当时他进攻的是 9 个人,死了 7 个人,为啥他只是一个人?为什么他要打这么多人呢?在案发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估计当时也没有个啥录像可以参考,事实上对于最后跳河的需要进一步验尸,看看有没有打斗痕迹,有时候不能以人数多少来衡量优势和劣势,客观评估下才能有方向。但总而言之,以少打多不符合常理,存在疑点。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怕就怕不要命的,来几个都不好使,这个社会缺乏的就是真正的公平,至少有能认定公平的尺子。

知乎用户 请叫我牛叔 发表

历史再一次重演

莆田欧金中了解下

知乎用户 回忆中苟活 发表

天天和不受法律保护的人说 “你要遵纪守法”

带来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jHgsP 发表

有些人做的事,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不要让我碰到他,也会拿起刀砍他,弄死他,这事我会记仇他一辈子,他老婆我也霸占一下

知乎用户 高山 发表

评论里都是一片共情,杀人者杀伤九人,七死两伤,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罪无可恕。

杀人者已经自尽,案件原因无法知晓,警方通报简单,关于案情内幕也仅仅邻里纠纷。四个字怎么能够解释这天大的案情,邻里纠纷若不是数十年期压,经年累月的摩擦,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怎么会事已至此。倘若是一时摩擦激情所至又不符合常理。希望后续有更多内情可以公布。

知乎用户 freeaoxiang​ 发表

还是陕西。难道又一个张扣扣?如果这个地方基层村委已经形同虚设,不能化解矛盾,甚至蛇鼠一窝,那么这个事 或许又是一个快意恩仇,死得其所的普通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辩论赛火速开展,请双方辩手入场!

下一步,新闻八级反转!

知乎用户 微斯人​ 发表

我谁也不同情,我只是好奇如何这么快把案件定义为邻里纠纷杀人。

知乎用户 卢枫 发表

有大仇必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知乎用户 昌平孙伯符 发表

请把纠纷细节公布清楚

知乎用户 飞翔志愿者 1307 发表

23 年好难就业啊

知乎用户 爱刨根问底的法鲲​ 发表

为什么这样的恶性暴力案件常发生在农村地区?

夜晚正准备休息,突然看到了这则新闻,伤亡人数之多令人痛心疾首,便联想起了近几年许多案件,不禁要问:为什么这样的恶性暴力案件常发在农村地区。

一、案情梳理

2022 年 11 月 7 日 16 时 20 分许,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夜村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良(男,56 岁,夜村镇夜村社区一组人)因邻里纠纷行凶,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

根据凤凰网记者报道,9 名死伤者并不是一家人,他们中多为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嫌疑人王某良已婚有孩子,平时和村民们交流并无异常。据其了解,王某良在案发前一天曾与一位受害者发生过矛盾,警方曾到场处理。

二、同类案件盘点

这起案件的发生让我想起了近几年于我国陕西的张扣扣杀人案:

2018 年 2 月 15 日 12 时 20 分许,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 14 组(原三门村 2 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男,35 岁)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 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 岁)当场杀死,将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 岁)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张扣扣潜逃。
2018 年 2 月 17 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于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9 月 27 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9 年 4 月 11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回顾张扣扣案的始终,我们可以了解到张扣扣行凶杀人的动机:在张扣扣 13 岁时其母亲在其亲眼目睹之下被打死,为了报仇,他处心积虑静待时机将仇人杀害。

同样发生在农村的还有发生在福建省莆田市的灭门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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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当时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协查通报。

2021 年 10 月 10 日 1351 分,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案件致 2 人死亡,3 人受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欧某中潜逃。10 月 18 日 15 时许,在公安、武警的合力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案件同样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原因是因为邻居从中作梗使得犯罪分子欧某中危房翻盖 4 年未成功翻盖,一直居住在铁皮房中,直至台风刮走了欧某中的铁皮,欧某中在捡铁皮过程中再次与邻居发生冲突,积聚在心中多年的怒火最终爆发了出来,引发了骇人听闻的惨案。

不论是张扣扣母亲被杀无法得以复仇,还是欧某中流离失所积怨于一刻爆发,我们不得不承认,近些年来引发人们关注的种种惨案大部分都发生在农村地区,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三、为什么恶性暴力案件常发生在农村

1、教育因素

在农村地区生活的居民普遍接受文化程度较低,在这样的背景下,相比生活在城市中,接受过高等文教教育的居民,他们行事方式更容易冲动,,看待问题更加片面狭隘,处理问题容易钻牛角尖。

冲动、狭隘、偏执、反社会人格等消极人格特质会影响个体的攻击性
——《社会心理学:换个角度看世界》陈志霞

同时,他们由于其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对于很多问题和矛盾只能看到表象,极易产生错误归因,将原本可能为一些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规律所导致的问题错误归因于某一个人,更易激发矛盾乃至仇恨。

2、家庭因素

中国农村地区受到当代开放平等的思想开化程度较低,很多地区奉行 “棍棒底下出孝子” 的错误教育理念,致使农村地区的孩子们在暴力的环境中成长,当孩子长大后,其人格和行为方式会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更容易通过暴力解决问题。

3、社会因素

在农村低文化程度的社会环境中,法制观念相对薄弱,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遇到矛盾,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靠自己进行解决,法律经常被束之高阁。同时,农村地区的社会人口数量极低,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人治的效率往往要高于法治,虽然人治对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是极其不利的,但人们主观上对效率的追求为人治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4、经济因素

根据统计局官方数据,我国 2021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74 万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46 万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居民相对贫瘠的收入导致大部分农村居民面对矛盾冲突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或者希望通过其他非暴力手段化解矛盾时,也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农村居民面对矛盾,便更容易倾向于使用廉价的处理方式 “暴力”。

那么什么情况下农村居民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呢,请移步下方链接。

按照法律,被人打能不能还手,是不是还手了就算斗殴,为什么?

四、小鲲有话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地区恶性暴力案件频发不是一起起偶然的事件,家庭、教育、社会、法律、经济,这多个方面的相对落后共同造就了造成了现在的农村环境。而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每一个人无不被环境的无奈所裹挟。

**当社会无法为当事人实现正义时,当事人便会自己寻找实现正义的方法。**从张扣扣案复仇无门,到欧某中案积怨成仇,一个个血淋淋的现实提醒着我们,农村地区的居民不应该被我们所忽视,他们的权利也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诚然,从结构上根本改变农村居民的生存现状,改善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但是,再遥远的道路,我们只有迈开步伐才有走到终点,看到曙光的那一天。

我是爱刨根问底的小鲲,对于我的观点,您是否认同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知乎用户 蜕蜕 发表

太典型了,农村老男人,思想封建,无后(没有儿子的一种说法),日子没有奔头,破罐子破摔,女儿家又不用继承什么遗产,活一天算一天,傻逼才会去惹这种人,农村吃绝户的行为又不少见,犯不太上。

不过我还是要说实在是看不上他的做法,昂,你自己是威风了,两眼一闭万事足了,留下个残疾老婆和俩姑娘余生被人指指点点,而且还有个上学的姑娘嘞,以后想找个好对象都够呛了。。。吧?

知乎用户 九点 发表

“不知细节不予评价”??这话可以随便说的?杀人了啊!七死!你说 “不知他人苦,莫说他人恶”?这什么看客借口?

——(二编

当发表出来 “不知细节不予评价”,你已经在表面态度了,就是看客心理。想保持一个自我觉得中立的位置,无论好坏都不选。

如果真的是 “不予评价”,就不会发到网上了 hhhh。既然说出来让人看到了,以我来看,就是在表面你自己“吃瓜群众” 的身份。

当我看到死了七个人,是一个正常人都会去谴责凶手吧。“什么样的纠纷会让他杀掉七个人呢?” 在指责凶手的时候,我们就会想到这个方面,进而去看事情发展的原委啊。

死了七个人,这样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被人们 “谅解”——啊,他一定有自己的苦衷。

…… 原谅我确实无法理解。

知乎用户 求不害我 发表

挺好的。有行凶倾向的人,即使这次不行凶,也永远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现在这个不稳定因素消失了,血也没溅到我身上,从结果来看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知乎用户 两年学说话一生学闭嘴 发表

遇到好的邻居是件幸事。

家里老房子跟新房子(农村自建房),就隔了一条水泥路。

他家在老房子隔壁。

以前想要把老房子旁边的一条排水沟给占了

那会还种了几棵茶树,趁我们家里没人的时候

悄悄给砍了

还是时不时往沟里倒垃圾

这都是前话,那会还小,我也不懂的这些,也是后儿母亲给我说的

前年,我毕业出来工作

有一次跟家里通电话

母亲说:隔壁问我们卖不卖老房子那块地,他说他们那儿空地太小了,不方便停车什么的

母亲问我:以后这些都是你做主的,母亲问我意见想不想买

我回答不卖,以前回想以前种种我就是不想卖

补一下:前面漏说了一件事,我们两家中间靠路边,是有一口以前的那种水井的
就以前两家老人一起挖的应该。
还把两家的井给埋了并将铺上水泥
绝了,我从小到大,那口井都在的。

我本以为拒绝就没有什么了的,谁知道。。。。

又把我家茶树给砍了

我们新房子侧面有很大块地,然后那边地又靠路边

所以那条路边水渠都在我家地里的,平常也是父母在清理那些烂树叶

最恶心的是

这家人每天垃圾都往水沟里面倒垃圾,天天堵着

父母去理论还说一堆难听的话

后儿母亲告诉我,我真的很愤怒

后儿回家我再也没给他打过招呼


这个只是其中一家,另外两家也如出一辙,但是没有这家这么过,后儿要不是搬走了或者就没有后续了,但是这家是真的很过分。

我父母都是本本分分的人,未尝得罪过他们

难道我们自己的三亩两分地,自助使用权没有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苦衷归苦衷,但不管怎么说,杀人就是错的,况且还没说原因呢,别妄下定论。

知乎用户 丫头的飞天猪 发表

我觉得最可怕的事,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了,法律确实是对人最低的要求,没法保证公平正义。

知乎用户 陈公子 发表

若是处理公平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被逼急的往往都是弱势一方,这里的根本是啥?警方那碗水端平了吗?

我家门口一根电线杆因为堵路影响车进出都知道要挪开他,更何况一根挡路的树枝。

知乎用户 556598 发表

知乎用户 浦口阿祖​ 发表

我们国家从来不会去深究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后还会出现很多这样的悲剧

知乎用户 你好吗 发表

搁我身上,我不光要杀 7 个,我还要连警察局都一起炸了,不流血牺牲怎么能争取到正义

知乎用户 匿名就是不想说啊 发表

看了一圈答案,终于明白为什么农村都想要男孩了,男孩就是战斗力,男人越多,别人越不敢欺负你,哎。。。。。。。。。。

知乎用户 赖渊 发表

双方都有错,两边都不对的立场你说是挺哪一方呢?弱势的一方嘛?

知乎用户 永世神选 发表

两个没死以后还有的扯皮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家就这样,只能说还没把我逼到极致

知乎用户 尼尼微王子 发表

你不给我说法,我给你说法

知乎用户 一只帅小羊 发表

第一,杀人者反而是弱势群体,村里没家族,势力。人丁不兴旺。出了事,都没有帮衬。

第二,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矛盾一直很大

第三,杀人者不是随机杀人,而是专门把得罪过自己的带下去

第四,基层警员和稀泥态度在事件原因中占有很大比重。一根樱桃树枝索赔几万块,最后警察调解赔 1000 块

知乎用户 回头箭运动员 发表

这事在农村看来是挺普遍的 我家也遇到了和这一样的事 我后邻居家树枝把我家房顶的隔雨瓦挂掉了 二楼漏水 也是说了几次置之不理 给村干部说也不管 最后在村里的群里放出狠话 再不处理我们就自己处理了 最后他自己把树砍了 要不然我真的给他砍了

知乎用户 xiyangyang666 发表

我很佩服

知乎用户 搞不懂 发表

有这么公平公正的村委和人民警察,出现这样的事情太不应该了!

知乎用户 这破手机真想摔了 发表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知乎用户 冷晓 发表

商洛发啊 那倒也不奇怪 25 年生活经验告诉我的

知乎用户 机器猫 发表

贾樟柯又有新素材了

知乎用户 月月月 发表

要做就要做干净,你留几个男的不杀你妻子女儿怎么办?

舆论护得了一时护不了一世

知乎用户 韩信 发表

在了解了当地警方披露的信息与整个事件的经纬曲直以后,我想说杀的好。

当法律不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时候,只能靠当事人自己解决。

牢记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知乎用户 倚剑走天涯 发表

农村这种长势欺人的情况普遍存在,谁家男丁多,宗族人多就会随意欺负人。被人欺负过一次,其他的村民也就认为被欺负者软弱好欺,谁都想来欺负一下。这种略根性滋生了社会风气变污浊,说到底就是没文化,法制社会都是被这些人给拖了后腿。所以在农村出现被欺者反杀施暴者们的情况就再所难免了。

村委会更是个摆设,什么调解纠纷,往往就是偏向宗族势力大的,一同欺负老实人了。久而久之,弱者总会爆发了。派出所的调解更是扯淡,息事宁人,社会秩序就是这么被打破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震惊,是什么样的社会压迫让老实人向幼童挥起了拳头!】

在知乎杀人的全是【老实人】,

不知道知乎怎么介定【老实人】这个词的。

知乎用户 荣幸设计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农村欺负没儿子的

知乎用户 桦岩 发表

陕西商洛一男子因邻里纠纷致 7 死 2 伤,行凶后调和自杀。这几乎是灭门的惨案。和平时期出现这样的恶性案件,几个宝贵的生命消失和受伤,是无法挽回的损失,让人痛心和恐惧。如何避免这样的恶性案件?这应该是全社会应该反思的问题。这个恶性案件之所以能够发生,我觉得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农村基层组织缺少有效的邻里纠纷调节机制和预防机制。至少村里的领导缺少对邻里纠纷的关注,缺少了解邻里纠纷和主动调节的行动,让邻里纠纷长期得不到纾解,最终形成恶性案件。二是农村缺乏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很多农民不懂法、不守法,没有形成法治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我觉得建设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要把乡村文明建设、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村子里的党组织和行政组织要了解社情民意,重视了解和解决邻里纠纷,建立邻里纠纷防范机制。农村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要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讲法,提高农民法治意识,不能仅仅满足于出案件才执法。

知乎用户 吴一杯 发表

丛林法则如此,没什么值得深思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是要归功于警方的调解 对这件事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知乎用户 kengdie 发表

未经他人苦, 莫劝他人善

知乎用户 可真是厉害呢 发表

欧全中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老实人还是太老实了,居然没被抓的情况下跳河。

调解拉偏架的主力,居然没被和谐。

看来是畏惧铁拳,到但是在不怕死的情况下为何要畏惧呢?

知乎用户 天璇 发表

感觉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弋阳 发表

看了几个问答,这里有一点想法:要是平时多秀秀肌肉是不是会好点。

比如找对头协商的时候手里锯子(别拿斧子和刀)拿好,或者叫上熟人一起去谈判

比如警察来的时候叫自己人支援评理,或者干脆就地一坐,没有钱,爱咋咋地,有本事你把我三轮车拉走,看我告不告你就完了

或者隔壁妇女夜里号丧的时候,直接报警

总之别忍着

知乎用户 黄灯笼 发表

你这樱桃是三千年一熟,还是九千年一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事儿,让那些欺负人的人掂量掂量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事啊这是,这样的人多点,人们才会礼貌

知乎用户 碎碎念专用号 发表

邻里纠纷:世仇 + 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

知乎用户 潘子 发表

三秦民风彪悍 果然名不虚传

知乎用户 南柯先生 发表

好像已经麻了,以前看到这样的新闻还会惊呼,现在感觉自顾不暇,木然了。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感觉。

知乎用户 虚小竹​ 发表

现代人的崩溃,总是在一瞬间,就在那一下,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老实人不老实人的,都不是主要的,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你很难知道哪一根稻草,才是最后一根。

因此,还是奉劝各位,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知乎用户 沙漠里的骆驼刺​ 发表

这不就是欧金中 2.0 版本,做人做事留一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起我那边的一个事情,一个家庭,父亲死了,剩下一个老婆带着子女,在农村,你们也懂的。他们家邻居村霸一个,家里兄弟多并且家里有人当官,经常没事找事和别人吵架,而且还进家门打别人家儿子,连续好多年,终于,被欺负这一家的儿子常年因为这样吧!突然间变成精神病,开始拿着大刀去村霸门口骂她,砸他们的门窗,叫她出来,这时候村霸一家就不敢出来了,来来回回折腾了几次,报警也没有用,因为他变成了神经病。现在这个人成了村霸一家的定时炸弹,村霸现在不敢对他家如何,但是呢!村霸还是村霸,这两年又去抢夺了别人家的土地,还打了别人的儿子,这一家也是那种所谓的老实人,傻傻的那种。这村霸也算是又埋下了另一个定时炸弹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越是偏远贫穷地区,越是基层矛盾激烈。曾在陕西生活工作过很长时间,贫穷地区一旦有这种宗族矛盾,别说派出所调节了,法院判都判不清楚。都不懂法,怎样判都会觉得自己吃亏了。

这种事情看似一件小事引起的,实则背后的宗族矛盾可能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只不过有的人选择隐忍,有的人选择爆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亲爹租人家块地,挖了个排水池(作用就是下雨防涝,集雨用),池子在租的界限内。出租的人没意见,邻居没意见,一个八竿子打不着只是知道有这号人人的拦住工人不让动,说影响过路了。他家离池子所在最少有 200 米。当时亲爹不在家,工人说了一下情况就没有动。下午亲爹回来了,领着亲叔两人直接去那人家里说:地是我租的,池子我挖在线里,地主没意见周围邻居也没意见;你说影响过路,离最近的路也有 1 米了;上午我不在家你拦着,下午我继续挖,你来不来。说完就走了。

村里的事情简单而朴实。这怕哪怕,你就站不起来,抬不起头,谁都敢踩你一下。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谁不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到那份上轻易不会动手。

知乎用户 一米 发表

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看到家里男孩少的真的各种受欺负,男孩多的各种扬眉吐气,孰是孰非很难说,但是伤人杀人不应该,是太残忍了,村里领导没一点责任吗?月月拿着国家钱在干什么?

知乎用户 御水 发表

在农村这类事很普遍,咱们自认为很小的事,对于他们来说涉及到家族尊严,家族在村里地位,比如盖房和种地,你盖的房或者垒的墙不能超过他家的(自定标准),种地不能挨到他家的地,如果违反了,先说闲话再开骂接着铁锨就上了,这仇就算结了,还是世仇,老死不相往来,再有一句闲话就是暴力相向,一般都是从妇女之间开始,家里男人再下场,最后就是两边的家族开始斗法。

在农村没有儿子是件很憋屈的事,俗称装不起门面,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嫁出去都不算你家人了,默认你家就算绝后了,周围村民从心理上就不怕你家,觉得得罪你家的成本低了。

这种事也不一定是村霸什么的,就是一帮在街口闲着的老太太,天天东家长西家短,而且还自成一派,结果被团灭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农村,没有儿子或者少数姓就代表你家是弱势群体,除非你的家族团结。

被杀的好几个姓李的。我不了解真实情况。但是在农村,一个大多数姓就是比少数姓强势,假如这个村大多数都是李姓,偶尔几个姓王的。如果这几个姓王的不团结,那么这几个王里面最老实,最容易欺负的就是村里的日常节目娱乐。说说闲话,倒到污水,贪点他们家的东西都很正常。农村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你弱,你天生就该受欺负,你没有儿子就是强势不起来。这也是农村重男轻女的一个原因。

举个例子。我家在村里算是个弱势姓,村名三个姓组成,但是没有我家这个姓,所幸我这个姓也有个几百人,也算是比较团结。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回村,因为路上遇车不让行,我叔下去问问,没想到对面直接打我叔,并且对面是村名的第一个姓。被我一个路过的亲戚看见了,直接跑回村里喊人,那个场面真的是把我吓坏了。几十个人,还都是 2,30 岁左右的跑过来围着那几个人打,年老一些的就在外面围着。我那个时候去拉架被吓到了,对面推我一下,我就跟犯癫痫一样,浑身抖动,躺地上。我家里人一看,打的更狠了。打完之后也没有发生啥,打了一年官司,开庭的时候去了一次,对面陪我家 1w 左右。有点久记不清了

只能说等过个十几年,可能大多数农村会好一些,偏远农村还是会把这个习惯留下来

知乎用户 雨语​ 发表

忽然想起看到过的一个图片。

跟人吵架的时候不要占据上风,因为当你占据上风的时候,对方用语言说服不了你,那就只能用身体来说服你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明白这个老哥为什么要报公安大学了

匹夫之怒 血溅五步

你的升学宴有多尴尬?

知乎用户 请叫我伊兄​ 发表

杀人原因,邻里纠纷!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知乎用户 小苏 发表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在农村里 法律还没有族亲多有用。

知乎用户 老拳师 发表

你觉得你狠?别人跟你搏命,你怕不怕?

现在社会规则,在斗狠方面,还能约束;真要有人跟你搏命,你命由天不由你

这家人也是活该,这人也不算滥杀无辜

就这么养吧

匹夫之怒,血溅七步,GG

知乎用户 崂山漂仙 发表

都是命,全都是该死的命。

不信命去挣扎,你也逃不脱。

为什么你们要生在农村,为什么你们不是汪撕葱、周吉吉

都是命,全都是该死的命。

……

就说世界一些国家一些地方,真的凶残恶毒,无异于蛮荒丛林。

就问你怎么逃脱?

都是命,全都是该死的命。

…… 大家别纠结这些凶残的事情了。

环境不好,你再挣扎也没用。

豺狼窝里你想吃素?垃圾堆里你能洁身自好?

……

讲真,没有多少人是有勇气自杀的。

好死不如赖活着,,,,,

说不下去,好难过,不少人屈辱悲贱地活着,随便给根稻草就以为有希望了,就这样活着。

…… 说了不谈这些悲痛的事情,,,,,

振作起来,,,,

我给大家讲个笑话,,,

当我要决心自杀的时候,我绝对不能跳水。

因为我会浮上来茫然地看着这迷茫的世界。

除非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才有一点点可能淹死我。

知乎用户 海平 HAIPING 发表

看过视频,很可怕。。。。。

知乎用户 acou 发表

社会和谐需要一些人做出贡献,不然压迫和剥削是没有底线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别说农村的邻里纠纷如此激烈,城市也不例外。

曾经在农村基层干过,这种事见太多了。

知乎用户 西瓜刀老魔 发表

到了这份上了

那就只有 “杀一百个,也就一死” 了

所以得饶人处且饶人

千万别去得罪所谓的老实人

老实人起杀心的那一刻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庆安之 发表

当代版本的贝尾村图图案

知乎用户 布村仔 发表

知乎还是牛批,里面的人才不仅说话好听 还能跟杀人犯共情。

知乎用户 boluohmx 发表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

知乎用户 冬夜​ 发表

不大相信是什么邻里纠纷这种万金油的措词。

每一个犯罪背后必有其动机,不会毫无关联。

而每个关联都是可以反向推导其对应的。

所以,不妨公开一下双方的身份和双方之前所发生矛盾的事件,或可推导一二。

其他的不做评价。

你说他毫无人性残忍至极又不排除死者欺人太甚不留活路。

你说有冤可以诉诸于法律,那凶手没有诉诸于法律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鸡毛蒜皮的积怨已久?若是积怨已久其动机大可明朗公开。

若是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那是什么环境下可以连杀 7 人?

从凶手杀完人跳河,大胆猜测他精神和思维是没问题的,不过是自知无路可逃畏罪自杀。

一个思维,精神没问题的人,连杀 7 人或许目的是 9 人,他经历了什么?

单题主这个消息,疑点太多了……

知乎用户 张小漾 发表

法律还是不够细致,派出所只能和稀泥,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天行九歌 发表

可能是美国人指使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 为非正常离世的生命惋惜;

其次 不评论涉事人员的人性,这个世界好人不多,老实人不一定是好人;

再次 教员教导说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好人一定谨记照做。

知乎用户 放开那个女孩 发表

本地的、不敢说、现在人家就一句 “以官方消息为准” 你让别人咋说?说了就是谣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前看到这种新闻,觉得作案者罪大恶极,下十八层,现在,现在咱也不敢说

知乎用户 风清扬 - 彭叔 发表

#陕西商洛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 7 死 2 伤# #陕西男子因邻里纠纷行凶致 7 死 2 伤#

彭叔之前就说过,越往下走,矛盾就越容易激烈起来。

像这次商洛发生的恶性案件,杀人的是 50 多岁,被杀的,也大都是 50 多岁。

这个年龄的人,在农村里面,大部分只有初中或者小学甚至小学都没读过的文化水平,相对来说文化水平更加的低一些,法治意识比较淡薄。

现在他们只是因为邻里纠纷,就已经搞成这样,七死两伤。

如果说,疫情 放开之后,这些 50 多岁的人,确诊了,小地方的医疗资源又不行,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这些人跑到省会城市,甚至更大的城市来了。大城市的医疗资源自己都不够用,到时候大量的小城市老人一来,大城市老人,和小城市老人之间为了争夺仅有的医疗资源,会爆发多大的冲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以为又是美国发生枪击了

知乎用户 江湖救急 Mr.Z 发表

被杀的全是欺负过他的,就为了一颗樱桃树 哎 莫欺负老实人

知乎用户 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 发表

首先,完整的案情通报并没有出来,具体案情不清楚,前因后果尚未通报,不宜提前下结论做评价。虽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但是这种极端的杀人行为不论如何说都是不可取的。

如果确定杀人者是该男子,那么这个案件即是全部查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 5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那么刑事程序自然终止了,刑附民也就无法再提起,那么也就仅剩两种途径求偿:

1、对犯罪人的继承人提起民事侵权之诉,在他继承犯罪人的财产范围内进行赔偿。

但是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行不通的,如果当事人财产丰富的话自然不会采取这么极端的措施,那么受害者能否通过民事诉讼取得相应的赔偿,这里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无法彻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救助途径,由国家兜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款: 救助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但是家属通过司法救助制度获得的赔偿也相对有限,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 (试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等八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为当地 36 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商洛 21 年平均工资水平到手应该仅有 15 万左右,这个补偿并不多。

本案中受伤害最大的,是逝去人的家属,但逝者已矣,凶手也受不到法律的制裁。再次强调,冲动是魔鬼,就算豁出去了也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家人,实在觉得难以忍受那么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知乎用户 塔山不是山 发表

这种事情说明一些人别把法律当成护身符,真想弄你,法律就是个屁

知乎用户 EVA142 发表

如果法律这些能给他公平,他又何必杀人,正义保护不了弱者,弱者也就只能以命相搏了。哎!做人还是要善良,因为你并不知道你欺负的是个怎样的人。真把人逼急了,也就是几刀的问题,生死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平,没有谁比谁多条命。纵然富甲天下,也可能一击毙命。

知乎用户 请使用鱼肉组词 发表

我不共情,不过我是光棍,没穿鞋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好好,现在人多,快清除点更好

知乎用户 编织梦的只猪 发表

有纠纷为什么不报警呢?为什么要自己动手呢?

狗头在此,呵呵

知乎用户 望月猫 发表

对于连自己生命都可以放弃的人,法律无任何意义,我们能做的只有在生活中宽容大度,与人为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知道来龙去脉

不过就见过的那些

不过干完还有勇气自杀的一般都是 “老实人”

平时大概率没少受气

突然就一口气上不来

走了极端

知乎用户 安忆暮夏 发表

平时这种案子一出,评论里面肯定有人来科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是谣言,这个案子目前没看到。

知乎用户 华华 发表

真实动机已经随着嫌疑人死亡而很难知晓了。也不知道有没有遗书,但愿这位不是个不爱写日记的 “正经人”。

知乎用户 cnkoehfm 发表

奥拉夫附体

知乎用户 成棋 发表

研究了下中美欧各国的恶劣刑事案件,中国人比较喜欢针对特定的人,而且多数都是一家人,可能是斩草除根的思想,欧美的连环杀手,针对的基本都是比自己弱小的陌生人,

知乎用户 阿飞的飞 发表

我很奇怪的就是这个村里的人都不上知乎吗?一夜过去了,一点点信息都没有流露出来。还是那个地方没有网了呢?

知乎用户 hctq 发表

欺人太甚就是在作死。

知乎用户 共田八荒儒教蚍蜉​ 发表

没啥值得关注的!这种事多的不要太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自由美利坚 枪击每一天

知乎用户 Life 发表

唉,怎么说呢 这级别的事情天天有,大家能不能知道而已

知乎用户 振飞 发表

千万别去触碰老实人的底线。

知乎用户 落叶知秋​ 发表

什么样的纠纷,多大仇恨值啊

知乎用户 长命百岁 x4 发表

又是美国搞的鬼

知乎用户 了无痕​ 发表

怎么还留俩,那就麻烦了

知乎用户 波尔布特 发表

有些邻居真的很恶心。我家楼上天天晚上用力摔东西,拉家具,和他说了反而变本加厉了。我尝试着用重低音音箱回应,本意是让他收敛些,没想到他利用这点到处挑拨离间,联合周围邻居一起搞我。要不是考虑到我妈,我真想把这帮畜生全都灭门了。现在是强忍着。

知乎用户 贫僧法号不戒 发表

理想中的农村:田园牧歌,袅袅炊烟。

现实中的农村:恨你有,笑你无。嫉妒自私,虚伪无耻!

知乎用户 手里都是牌 发表

杀人偿命。

行凶者已经死了,难道对死人也能进行二度审判。

知乎用户 没事不找事 发表

冤有头债有主,不要伤及无辜

知乎用户 W 氏渔夫 发表

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美国平民,每天都在面对接连不断的枪击犯罪,美方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知乎用户 江涛 发表

现在的社会就是,有些人得理不饶人,到最后就变成悲剧了,冲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不惹穷得乱碰的。平时注意沟通方式吧。换位思考一下,可能会更好一些。

知乎用户 何 show 发表

沙场霸占了老实人土地,老实人被逼急了,杀了 9 个死了 7 个

抖音看到的

知乎用户 心语 发表

干沙场的我们都知道是什么人

只能说好!祝北欧

知乎用户 晓风 发表

责任全在美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边说别人枪林弹雨,真人 cs。 一边自己遇到这种事就理性分析。

知乎用户 Bleve 发表

那啥那啥,出那啥

知乎用户 守法公民 发表

56 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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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你喜欢浦西嘛 发表

还得是商洛,之前我在那里上学的时候就觉得那里民风剽悍

知乎用户 WMTSAW 发表

是什么样的愤恨和不平才能做出如此举动,9 个人,外加自尽就是 10 个人,这是朝着灭盟的方向实施。静待官方公告。

知乎用户 Sky 发表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善良的人选择对人和善,不是他只有唯一一种选择,而是他做了这种选择,是希望他也能被这世界温柔以待,如果的得到的是不相等的回报,并且日积月累,他只能做出另一种选择,那就是以你对他的方式,乘以百十千万回报你,彻底释放隐藏在他心理的恶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天龙人

知乎用户 海洋 发表

当今社会,生活压力大,活得都不容易,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着戾气。邻里矛盾,导致戾气的爆发。

愿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御宅达人 发表

统战价值大过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刚看了视频,凶器貌似是一把斧头,受害者大多都是老年人,还在院子里干着农活。这年头大多数人都不好过,希望大家遇事能够心平气和。

![](data:image/svg+xml;utf8,)


具体原因目前警方尚未公布,目前众说纷纭。

昨晚八点多我在群里看到这个消息,快九点时听闻凶手已跳河溺亡。不知道凶手是行凶过后直接跳河求死,还是在逃脱过程中溺亡。

知乎用户 虎王归来 发表

这是灭门啊,多大仇

知乎用户 贻笑大方 发表

前因后果发布出来

知乎用户 落日余晖 发表

我老家附近,还好我没在家

知乎用户 虎鲸不是虎 发表

我就是商洛的,好绝啊

知乎用户 红尘紫陌​ 发表

这种事情法律不能解决吗?

知乎用户 嗜血紫星 发表

大概看了一下,一水的凶手被压迫论。呵呵,官方还没出调查结果呢,别急着站队。无论如何,凶手就是罪犯,上下三代的人生都受非常大的影响。如果说凶手理直气壮,那他为何不敢直面法律的审判?为何要自杀?呵呵,杀人者死不足惜,太便宜他了。话说回来,凶手成批量杀人都不怕,连自杀都不怕,在生活中还能有解决不了的事?

知乎用户 是啦 发表

不如美芳炝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知道真相,仅仅从网上捕风捉影来一点消息,据说遇害者里面有小孩子。

所以,评论里谁在和犯罪分子共情呢?

是谁在脑补 “老实人” 被欺凌最后奋起反击的剧情?

知乎用户 疯语 发表

送共情派上路,擦

知乎用户 璇璇张 发表

不知道案件内容详情,没有起因不知道如何评价,但是一股脑的同情罪犯就太恶心了,脑残智障偶像剧美化犯罪真是一把好手,任何时候只要犯罪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同情罪犯就是对百姓的残忍!!!

知乎用户 无荒​ 发表

更新:

关评论了,看评论容易拉低智商,这个回答写于真相揭晓之前,大家看完就撤吧,点不点赞随意,别去评论区观猴了

正文:

我偏要唱个反调,我否定这问题下的所有高赞回答。

我发现知乎的戾气越来越重了,15 年之前的高赞,要么有文采,要么足够客观,要么观点独特。

现在清一色的或极端、或负面的言论,和之前完全是两个平台。

就拿这件事来说吧,咱们只知道这个凶手是个老农民。一听到 “农民”、“连环凶杀”,再加上散装的小道消息,就脑补一出

“老实人受地主迫害,申冤无门被逼无路,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的故事来。

然后清一色站在农民这边发泄对资本家的不满,对世道的不公。仿佛已经站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沿,向丑恶嗜血草菅人命的资本讨伐!那一刻,我们似乎占领了道德的珠穆拉玛峰,批判着世间一切的丑恶!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老实讲,我也不得而知。

但是

我只是说可能,有没有一种可能?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人本身就是一个精神病,再加上两家人本来也不对付,犯病时提刀杀人,清醒后自知杀人偿命,不如自我了断,遂自杀?有没有一种可能,连杀七人并不是因为土地纠纷,只是两家人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口角,再加上平日积怨已久,农民又恰巧是个走极端的暴脾气,在那一刻往日陈芝麻烂谷子的怨气涌上心头,一气之下连杀 7 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两家人关系非常融洽。但农民儿女不孝,人到暮年晚景凄凉,觉得人间不值得。早就眼红隔壁家四世同堂,所以走之前顺手带走了几个?有没有一种可能,隔壁真是开沙场的,也确实占了农民的地。农民报警,警察认为是经济纠纷,让私下和解。但是农民又不懂走法律程序,于是自认为走投无路,一怒之下回家抄刀…… 有没有一种可能,隔壁沙场占了农民的地,但是两家人多次交谈过赔偿款,农民看自己无依无靠,想坐地起价给自己赚个养老钱。对方关系也硬,看给脸不要脸,就干脆就不给钱了。农民怒,卒。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人压根不是农民,他才是开沙场的。因为得罪了大领导,各种资质被卡着批不下来,厂子正常经营不了,资金链也随之断裂。隔壁一家刚好是他的同行,所以怀疑是隔壁同行捣鬼,于是提刀灭门。

这些都只是可能,结果落定前有无数种可能,而农民被邻居占地只是其中一种。

咱们凭什么用一己之见,片面之词,就断定受害者有罪论,纷纷口诛笔伐?

这到底是正义的审判?

还是人性深处的幽暗?

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最后还是想用多年前在知乎很火的那句话作为结尾: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
在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弗里德里希 · 威廉 · 尼采

知乎用户 莫柔 Morrow 发表

如果这是《隐入尘烟》结局……

知乎用户 思想仪四号 发表

死无对证了,想想山西炸弹包裹和莆田灭门案

知乎用户 555558 发表

yq 的原因吗

知乎用户 苏格兰苏打 发表

触发他杀人动机的绝对是政府的和稀泥态度,没人为自己主持公道,就自己来了

知乎用户 shit happens 发表

你永远无法想象有些人能有多贱

我老家农村,前些年只有我爷爷一个人看家,其他人都长居城市了,好在老人家身体还行,自己照顾自己没问题,但是体力活也不怎么干了。

我的邻居是个中年男人,没什么本事,一辈子窝在村里,就两个女儿在外,这家伙看到机会了,开始日拱一卒,挖地界。。村里不知道调解了很多次,还连累我家和大伯家回去几次,他反正就变着法恶心你。最后这事怎么解决的?他去镇上不知道哪个摊儿吃了顿饭,回来就死了,警察查不出什么,埋了完事。

知乎用户 我是小丑 发表

所以我一直觉得很多地方都在推崇的 “枫桥模式” 在很多时候很扯

在特殊时期形成的有用经验要辩证的看待,它有它的历史贡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确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这不是唯一真理,不能一味的推崇,要顺应时代发展,因地制宜

知乎用户 大牛 发表

还得是老秦,有骨气。

知乎用户 will 发表

当地派出所怎么调解的?调解出这样的大案负责警察不需要追责吗?

知乎用户 M28 星云星主 发表

农村是什么?其实就是像以前的士族一样,一个村,实际上被几大家族控制,现在人多了,变成了一个队其实都是几个同姓或者有姻亲关系的家族,真正的独户是没有的,除非后来移民过来的,或者亲戚都没了,这种独户在一个村子就容易形成孤立感。

你想想你在一个村子,放眼望去,你们对面两个邻居是一个太爷爷的后代,前后两个邻居又是这个家族的姻亲。虽然现在实际关系淡了家族来往很少了,可在独户的外人看来,你们是一大家子。

目前来看这个凶手就是一个独户,还是老实人,估计朋友也少,所以在这样一个村子面对有五个儿子还有其它同姓同联姻的邻居,孤立感是很强的。而又面对几个树枝就 1000 元的处罚,更加加深了凶手原先的理解,他应该绝望了。

所以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只能爆发。

知乎用户 给个恰 发表

好耶

知乎用户 板栗 发表

在这个时代。我不谴责任何底层人的反抗。

我在现实几个圈子都受到过疑问 “怎么就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你生气的啊?” 只要是能正常交流的人我自己肯定不会逼人上绝路。

只是希望不要无差别随机到我。

--

看了下其他几个说的片面内容。这是逼老光棍、绝户啊?这些人怎么敢的啊?

那可是天王老子来了也给你干穿的绝户啊

希望多一点这样血性的中国人,万一将来没润掉,有这种先例在我们单身人士也能省很多很多事情

知乎用户 快乐可爱咪 发表

这个细节就很奇怪了,先不提拉偏架和长树哪家的。毕竟这几个是起直接冲突的,被杀只能说是利益相关了。我唯一疑惑的是路人为什么被杀?路人只是指责这人砍树枝后把树枝丢地上没收拾,然后就被杀了?难不成还有其他隐情?

知乎用户 MAS 发表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换个更极端的,死者名单里可能有留守儿童。

这类事件是无法预防的。谁能料到樱桃树会导致如此惨案。乔治华盛顿儿时也砍过樱桃树,如果他爸暴打他一顿后果不堪想象,可能历史会被改写。

如果需要说点什么,无非是 “和谐社会,大家互相包容,大家都是中国人,美国坏事做尽,我们内部别再自相残杀”

知乎用户 未霜寒 发表

邻里关系不好相处,要么别相处,要么装作好相处。

绝对不要吃饱了撑的找事

我就是这样做的

知乎用户 瘦冬瓜 发表

斩草就要除根

知乎用户 拭目以待 发表

陕西的欧金中?

知乎用户 帽子戏法 发表

“唐山烧烤都能大惊小怪,说明我们中国真是太安全了。”

知乎用户 晨风 Frost 发表

这事为何不压热搜?

网评员的工资都发不起了吗?

知乎用户 帕秋莉 · 诺蕾姬​ 发表

知乎用户 滴水 epi 发表

核心价值、认命、交换比。

警钟为谁鸣?

知乎用户 职场思维导图​ 发表

只是邻里纠纷,没有别的原因?现在就下结论为时过早吧。还是等警方调查结果吧。

从杀人后自杀推断,这起凶杀案大概率是犯罪嫌疑人在情绪失控下杀人,清醒一点后自杀。这种情绪失控者平常看起来唯唯诺诺,但是真的爆发后,六亲不认。

这期事件起到了预警作用。时刻提醒自己,与人为善,不要触碰情绪失控者。

知乎用户 超越了历史 发表

就看到一小段视频,用斧头砍人,不知道拍摄者活下来没有。

知乎用户 柠檬薄荷 发表

哈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沉寂了这么长时间又开始了?还是压不住了?还是偶然事件?上一次造成多人死亡的我印象里还是欧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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