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离开深圳,为什么外企解散的遣散费都按劳动法,甚至比劳动法要求的高,而国内的企业却不遵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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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vczh 发表

有钱所以要给❌

给不起就别开公司✔

知乎用户 赛博洪克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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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老王 发表

规定就是用来执行的,并不能说别人不执行,我就可以不执行。

知乎用户 Ken Chen 发表

因为老外脑子是方的,合规性是企业经营的根本。中国人脑子活,能省钱是本事。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资本主义太婊脸了!

临走临走还用钱打内资的脸,

有钱了不起啊?

认识领导吗?

破产了有人救你吗?

能拿到银行贷款退税政策性租金补贴吗?

不能!那你别干了,在中国不懂中国的玩法,非要整那套工人福利,我们社会主义不搞这一套!

慢走不送,and 天佑中华!

知乎用户 马俊哲律师​ 发表

首先人家是大厂,注销要想办理成功,要求他提交相关材料的,员工是否拿到补偿金,关系到公司发展,那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另外,外企讲究自己声誉,解散企业不给补偿金这么违法的行为,很少去做。

你认为我们国内多,是因为小企业很多,他们公司是否注销,对他们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可以逃避不给补偿金的,但是哪些大企业,也是很遵守劳动法律,例如某为提前与员工签订承诺书,要不然他就违反法律了。

知乎用户 心行 发表

万恶的资本主义

知乎用户 键盘车侠 发表

史丹利这外企太可恶了!这样高额支付经济赔偿给员工,为什么不像牢厂等一众压榨员工型的狼心狗肺文化企业不花一分钱就能驱逐员工!史丹利把打工人当人看的做法简直就是蔑视我国劳动法啊!

知乎用户 我杀死了知更鸟 发表

监管力度不一样

知乎用户 扫地僧 发表

外企只是不想麻烦,而且外企解散时都是有钱的,不主动给最终还是要给,有可能还要被罚的

知乎用户 孤獨的 B 級美食家 发表

知乎用户 李正原 发表

支持!必须严厉打击这种企图利用糖衣炮弹蛊惑打工人人心的资本主义外企,对这种外企我们应当予以唾弃,解散发给工人的钱能是好钱吗?不过是外国资本主义掠夺人民的民脂民膏罢了!建议被遣散的打工人直接把那些钱丢回去,我们不需要这样的臭钱!不需要这样的假惺惺作态的外企!更不需要血淋淋、从诞生起便恶心至极的资本主义!

希望还在给这种垃圾外企洗地的精资们能清醒一点!

知乎用户 赵小康 发表

因为中国是资本管制国家,外资不老实就一分钱都别想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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