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测核酸直至凌晨两点才结束,该体谅理解还是质疑安排不合理?
知乎用户 风光片和 发表 做的不好的地方要批判,做得好的要赞扬。 单说半夜核酸这事,我们尊敬并且心疼医护人员和志愿者,但学校的计划安排就是拉胯,我们吐槽几句还不行了?更何况大家都服从安排做了核酸,又没抗检。 但是封楼这几天还是不错的。盒饭是 …
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校学生〔2017〕10 号)第四条 违法、违规或者违纪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一)触犯国家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但尚未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四)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细则或学校其他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该生适用何种处分的关键在于是否涉及违法犯罪,以及违法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很明显,私自外出既不涉及犯罪,也没有 “严重” 违反校规,关键问题在于核酸冒名顶替和隐瞒轨迹,不配合流调。
5 月 19 日新闻内容:
经调查发现,这名女生 5 月 3 号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其室友冒名顶替。5 月 5 日该名女生高烧 39.8 度,再次私自外出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确诊新冠阳性。[1]
29 号病例轨迹在 5 月 4 日已经发布 [2],有渠道了解自己是否为同空间人员。
官方通报:
以下分析该生行为是否与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相关联。
郑州大学传播链在图左上角的蓝色部分,从流调看,她是校内的传染源
可点击看大图:郑州 2022 年 5 月疫情
绘图工具:ProcessOn
相关流调:2022 年 5 月郑州流调 - 知乎 (zhihu.com)
需要关注的是,在城区其他地区实现社会面清零后,天地惠城出现了新的传播链。该小区解封后,人员有小区外活动轨迹,还需要警惕隐蔽传播链。
新闻公布内容:
患者的接触史:2022 年 05 月 01 日下午 4 点该患者同郑州大学南校区国际学院 2020 级经济专业男生于郑州大学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步行至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 1 门)附近打车(韩师傅豫 ADT4386)前往康桥华城 EVG 奥斯卡电影院,晚 6 点多看完电影后步行至大学路与政通路交汇郑喜旺烧烤 7 点进行就餐(与病例 29、58 同餐厅),于晚 9 点 40 左右就餐结束后,于新象城西门北侧打车(刘师傅豫 ADA8758)返回至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 1 门)附近,后步行经过金水河于晚 10 点 20 左右返回至郑州大学南校区学宿 9 号楼 417 寝室就寝后未离开郑州大学南校区。
病程及治疗经过:
备注:5 月 3 日未参与核酸检测,由室友顶替
5 月 5 日凌晨 3 点左右学生发热,自测体温最高 39.8 度,早上 7 时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中午 13 时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17:30 时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
和郑州发布公布的流调对比,可确认该学生为病例 86。
病例 86: 病例 29 同空间活动人员,职业: 学生,学校地址及现住址: 二七区大学北路 75 号。
4 月 30 日,21:56—22:00 在桃源路冯记天府麻辣串就餐,其余时间在学校上课和活动。
5 月 1 日,16:00 打车(豫 ADP4386)到康桥华城奥斯卡,16:26 到德克士(康桥餐厅)购餐,17:00—18:40 在电影院观影,19:00—22:00 在郑喜旺烧烤(新象城店)就餐,22:10 打车(豫 ADA8758)返回现住址。
5 月 2 日—4 日,在学校上课和活动。
5 月 5 日,14:30 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被闭环转入定点医院。
再看病例 29、58 的轨迹
**病例 29:**病例 34 同住亲属,职业:个体商户,工作地址:钱塘衣城(二七区钱塘路 21 号),现住址:二七区政通路龙跃花园。
……
5 月 1 日,6:30—18:00 在工作地上班,19:20—20:20 左右在郑喜旺烧烤店(新象城店)就餐,期间 19:40 左右到河南烟酒配送超市(新象城店)购物。
5 月 2 日,6:30—18:00 在工作地上班,16:09 到钱塘衣城门口进行核酸检测。
5 月 3 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3] **病例 58:**病例 29、34 同住家属,职业:销售,工作地址:钱塘衣城(二七区钱塘路 21 号),现住址:龙跃花园 (二七区政通路 49 号)。
4 月 30 日,6:20—19:00 在工作地活动,期间 13:00—13:20 在麻五面馆(弓背街)就餐。
5 月 1 日,6:20—19:00 在工作地活动,19:10—20:20 在郑喜旺烧烤店(大学路店)就餐。
5 月 2 日,6:20—19:00 在工作地活动,期间 13:00—13:20 在麻五面馆(弓背街)就餐,16:00 到钱塘衣城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5 月 3 日—4 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 月 5 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可以确认,5 月 1 日晚上来自钱塘衣城的病例 29、58 到郑喜旺烧烤店(新象城店)吃饭,饭店内感染了病例 79、80、86、218。
由于 5 月 3 日的核酸冒名顶替,她感染的情况没有被及时发现,她 5 月 3 日 - 5 月 5 日在校内的活动造成了更大范围的疫情传播。
她感染了校内其他人员(公布流调的有 20 人),造成数千人隔离的后果,疫情处置也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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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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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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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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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6 日公布:
第二、(一)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6]
瞒报导致校园内 20 人感染,属于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的情况,有明显危害后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 年第 1 号_卫生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1. 私自外出不构成犯罪,也不涉及 “严重” 违反校规,不是开除的原因。
2. 该女生让舍友顶替核酸、并隐瞒外出轨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经被立案侦查,她的违法行为拖延了疫情防控时机,造成 20 人感染,数千人隔离的严重后果,处分符合《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3. 同宿舍顶替核酸检测的人员也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
4. 应当坚决拒绝顶替核酸检测的要求。
5. 需要注意时间线,郑州疫情是 5 月 1 日发现的,当天该女生(病例 86)回校,郑州大学 5 月 3 日核酸检测,公布病例 86 的传染源 29 号病例轨迹的时间是 5 月 4 日。
疫情刚刚爆发的那阵子,有客户爸爸因为行程码带薪加上没做核酸进不了活动场地。
问我能不能帮他 p 一下,还跟我保证说自己没有乱跑,安全的很。
我果断拒绝了。这个事情但凡有点脑子的都知道,不出事罢了,出事严重的话是要导致不可预计数量的人被隔离的,还要担刑责。
所以我觉得这个女生做这个事情就应该知道最坏的结果。同理,室友作为成年人,应该有风险预判吧?原则性问题面前,别拉不下脸面拒绝。
舍友替人顶包自己受罚。挺可怜,也挺傻逼。
你有没有听过:
“朋友就是要无条件站我这一方,而不是站公平与正义的一方。为啥?如果我需要公平正义,我找律师就行了,我为什么需要朋友呢?”
同样的逻辑可以用到 伴侣家人上面。 “家人就是要无条件站在我这一方,否则我要对象,要家人干什么?”
如果你身边有人强调这个,请谨慎远离这种朋友,否则迟早替他的傻逼还债。
新冠是乙类传染病。
新冠的防治政策是:乙类传染病,按甲类办法进行防控。
我认为这个意思是:法律意义是乙类传染病,但是防控实践中按甲类进行。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说,我认为她并不构成违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为新冠是乙类传染病。
如果不构成犯罪,只能治安管理法进行行政处罚。
学校可以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理由开除,但是不应以刑事犯罪的理由进行开除。
但是我看到有的回答截图,已经有案例被起诉了。
那么问题来了,新冠到底是乙类传染病还是甲类传染病?
如果新冠是乙类传染病,按甲类进行管理。这个意思是跟甲类传染病的法律地位一样?
为何宣布新冠是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而不直接宣布新冠是甲类传染病呢?
对此,我感到困惑,所以我又搜索了相关的资料——2020 年 2 月 6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 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结合最近提起的诉讼,现在可以看出,新冠虽然是乙类传染病,但是法律上现在是按甲类执行的。所以别说翻墙出去会情郎,就是口罩摘下来或者不按时做核酸可能都会涉嫌刑事犯罪。
也有法律学者对司法扩张解释《传染病防治法》是否妥当,混用甲类传染病与甲类管理是否合理提出疑问,参阅:刑法视野 - 量刑法学网 - 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
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稍有不慎你可能就在刑事诉讼的边缘。所以大家要小心谨慎。鉴于奥密克戎极强的传播性,我建议大家一定要小心,刑事犯罪从来没有距离你这么近。
谢邀,本人为郑州某高校的一名大三学生。
当时郑州大学出现这件事的时候,我们学校立马停课做核酸,连做快半个月,天天捅嗓子眼、钉钉打卡报备行程、核酸检测结果接龙、校内线上上网课等。校内节奏加快加严。
大学生,在大人眼里,我们还是孩子。但是从法律年龄、生理年龄上我们已经是一个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了。
我支持这个处罚。自由是有界限,每个人的自由是戴着镣铐起舞的。犯错需要教育,犯罪需要惩戒、需要警示别人。
如果真把这个大学生的行为看做孩子的行为,那后果谁来承担?谁来负责?谁来理解我们这些遵纪守法学生的难处?
郑州疫情反反复复,校园疫情形势严峻,一个人直接导致上千人为她的自由买单,现在出了惩罚公示,一堆人为她开脱、为她鸣不平、为她感到不公,凭什么???
凭你在手机的另一端的太平安康吗?凭你在打字时直接忽略触目惊心隔离数字的漫不经心吗?
疫情的山没有落在你头上,你以为只是尘埃吗?
诚然,郑州疫情的严重情况不能归于这个女生,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女生对于防控破坏性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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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自己的评论小火了,很感激大家在我的评论区就事论事。我个人认为对话是在平等的基础上的,以成人之思去考虑问题始末,才能减少戾气。
我们学校已经通知了,在 6 月初全部离校,教学活动根据各院系教学安排进行,节奏加快,具体就不细说了。
我作为 23 考研学生,今年在郑州封了一学年,现在连留校也不行,必须回家。虽然能接受但是还是很难过,19 级高考生只见过大一上半年的外面的郑州,甚至考研也不能像往届一样留校。
现在有点担心如何返乡。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一届考研者都有一届的孤勇前行。
大学生生活在象牙塔中,大一新生刚进去象牙塔,我们大三的,已经半步踏出象牙塔。
疫情下,没有一个人能作壁上观,也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更没有一个人能以身犯险。
综上,再次感谢,各位的赞同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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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 5 月 1 号不顾防控出去的,郑州 5 月 1 号前后就有疫情了,而且郑州大学在二七区,关键是郑州每次疫情反复必有二七区。所以为什么还要为她开脱???
给她开脱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吗?
几千人的被动隔离,为什么有人对此发声就要被质疑?难道这几千人不是同胞吗?不是公民吗?
评论区有人说我欺负公民
我这叫欺负公民?
我们不是公民吗?我们这群受影响的人不是公民?是敌人吗?
还没出校门,先去蹲监狱。
看了一些回答,觉得很搞笑。
这个女生被开除,被立案不是因为私自外出和感染新冠,而是不扫码,谎报行程,在有症状的情况下,5 月 3 号让同学代做核酸。
5 月 5 号才去医院治疗,确诊新冠,就这两天就导致了郑大十几个同学被传染,5000 多人被隔离。
就这后面的几项,造成的后果难道不应该别被抓。
合理、合规、合法。
郑州伪造核酸的处理了,可谓是罪有应得。
但魔都,弄假绿码的,却仍然逍遥法外。
偷偷离沪,隐匿行程逛杭州的,是不是也应该查查?
高速上翻护栏的阳性患者,是不是也得审审?
咱能不能一视同仁啊。
另外,对于对不法行为抱有同情的各位,我觉得可以省省了。
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知法犯法。这种人在国内并不少见,甚至混的都不错。
对他们的宽容,其实是对勤勤恳恳,老老实实遵纪守法的人的不公平。
我们国家之所以很多时候,好人得不到应有的机会,就是因为有这种投机取巧者存在。
投机七八次,被抓住了,往往又抱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思放过他们。
但可笑的是,被原谅的投机者,他们悔改的是少数,继续铤而走险的是多数。
所以,我觉得教育就得糖和鞭子,把鞭子给不守规矩的,糖给守规矩的。
久了就会发现,风气起码能好很多。
只是一个搬运工
转几个观点及评论
把人当病毒了,不去解决病毒,而去解决人。
@阿正
小时候军训,教官说这套动作有一个人做错全组人都要被罚,于是我们都特别痛恨那个做错的同学,甚至上升到辱骂,而没有人去思考一下,这个规则是谁制定的,是否合理?
媒体的报道角度很刁钻,虽然它不一定对事实感兴趣,但是它知道怎样可以哗众取宠,迎合低级趣味: 私会男友。它知道怎样彻底毁掉一个女孩子的颜面与自尊。
肥多多左卫门
她不无辜,她一点都不无辜,影响到的又不是你们,我周围真正无辜的同学都盼她死
玉林
就搁这硬洗,硬洗,我就是郑大的,不过已经毕了业了,我要是在校因为别人把病毒带进来,让自己全都陪着她隔离,我恨不得问候她全家。判刑都跑不了,还担心网暴?见个男朋友多大点 p 事,这倒好,以后也不用偷跑出来了,等着男朋友去探监吧
大部分中国人从来不知道怎么爱中国人,他们只知道怎么爱中国
说的很对。真应该把评论区里觉得扣字眼的人,封上两个月。一人确诊,全楼拉走,全小区多封 14 天……
知乎还好,他妈的抖音全是那些骂人的,我是在校大学生,我也觉得没什么大事,说到底阳了之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好多人都没见过,道听途说罢了
以我的亲身中招经历回应
同学:
**都要判刑了,开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做错了犯法了就该承担后果,敢做就要敢当。没剥夺高考资格,在牢里好好学习,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参加高考,以目前的成绩,还是能考上的。努力改过自新,虽然对人生影响巨大,但也不能自暴自弃。作为反面教材,也教育了人民,也是要引以为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5 月 1 日擅自外出和男友吃烧烤,然后返回宿舍。
2 号违反校规外出会男友,这还可以理解。毕竟都是年轻人,恋爱脑上头。
但是 3 号全员核酸检测,她却让室友代自己做,妥妥地脑子坏掉了。
4 号放出感染者行动轨迹,明确了解到自己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合,她却选择瞒报。此刻她可能是存在侥幸心理,只要自己没确诊就没事儿,而上报了铁定要受处分。
5 号自己开始发热,再度违规出校做核酸,然后确诊。这个时候她赶快上报可能还有挽回余地,但是她依然选择了隐瞒。
而令人遗憾的是,那个帮助女生做核酸舍友,恐怕会遭遇到比女生男朋友更大的处罚,您能猜到么?
据郑大南区学生的反馈,学校一开始就是封校状态,而且五一假期的时候已经知道郑州有了疫情,没感染私自外出逮着了也照样处分。现在她一个人的外出潇洒,导致南校区五千人被隔离,一千人被拉到方舱。考研的不能正常考研,学习的不能正常学习,还连累相邻宿舍楼的人拉到焦作方舱隔离。学生们都要崩溃了。
其实这个事情是有俩倒霉蛋,一个就是被立案的女生,因为据郑大的学生爆料,五一那天翻墙出去的一大堆,但是谁都没感染,就这个女生感染了。不感染什么都好说,大家都一样的情况,成百上千人最终学校不会说什么?可是感染了一切都变了。
另一个倒霉蛋就是她舍友,好心办坏事,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女生会感染,但是替她做核酸就可能会遭受到继这个女生外,另一个被严厉惩处的典型。
总结下来,只有头一天的违规出校和男友约会还能让一些网友共情,然后后面的种种如室友代做核酸,发热的情况下出校去医院做核酸等等属实让人无法理解,简直是又蠢又自私。
这个女生本就学校封校,却还私自外出,这也就算了,还让室友代做核酸,在得知自己与感染者有轨迹交集之后,还继续瞒报,继续走动。
我觉得这件事除了违反学校规定,私自外出之外,真正严重的是,一直意识不到事件的严重性,一直进行后续一系列的骚操作,不断地为了之前犯的错填补,致使问题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大。
在做错了事之后不知悔改,只是一再的试图掩盖,直到烂摊子大到自己收拾不了。
包括敢封校期间外出,让室友代替做核酸,我觉得很多人就是对做核酸意识不足,自身对于防疫责任感薄弱。
很多人都觉得做不做核酸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包括我们这边做核酸也是,通知是上午十点多结束,很多年轻人都拖到最后一刻去做,因为要睡懒觉,喇叭喊好多声才下楼做。
其实,做核酸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其实更更重要的是对他人负责,是对可能和你存在接触和感染的他人负责,很多人觉得很随意,而忽略对他人可能造成的责任。在疫情之下,没有人是可以独存的,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有时候不是自己防护好就有用的,尽早发现感染,避免传播,是每个人的义务。
防疫并非人情世故。
对于,这个室友冒名顶替做核酸,肯定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也需要让他们意识到,做核酸,防疫并非儿戏,不是什么都可以顶替的人情世故,嘻哈一顿, 你替我一次,我请你喝杯奶茶就可以解决的人情世故。
这是涉及防疫,和社会责任的问题。
需要重视,和有这份责任感。
这个学生隐瞒行迹不报,明显是对疫情,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他不知道他的一个行为会对别人造成多大的影响,而有多少人为了疫情付出了很多。
医生护士们都很辛苦。抖音 @西汀小姐姐 (id:Xx1347) 是武汉公立医院的护士,当时武汉爆发了疫情,她和她的同事们面对突如而来的疫情,结束了春节假期,来到了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奋战。
当时她的同事有的才生完孩子没多久。就被通知要去一线,很多人都是迷茫又害怕的,但是作为医生,不得不像一个战士一样冲在第 1 线。
防护服一穿就是一天,水都不敢多喝,口罩勒的脸上都是印记,每天工作近 9 小时。除了午休一小时更换防护服,装简单吃两口饭,水都不敢喝。戴 N95 口罩时间过长,严重过敏,闷得很痒,眼睛也难受。
这些医生们放弃了自己的家庭和生活来,在抗战一线保护了很多人都很不容易。西汀小姐姐把疫情期间的这些生活,一天的经历心情都分享在了视频上,也给大家分享一些医学知识,也算她每天都放松了。
西汀小姐姐的家人,她的爸爸和伯伯他们在雷神山方舱医院建好的时候。做志愿者帮忙铺设床位,搬运物资,老先生的忙前忙后,只是想为国家做点贡献。都那么大岁数了,还在为疫情奔波,不顾个人的危险。
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生护士包括很多志愿者都不容易的情况下,作为学生却要违反校级校规,甚至违反法律,隐瞒行行迹,偷偷出校,让人带测核酸,真的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致敬,像西汀小姐姐这样的,医生护士们同时也不该给他们添麻烦,给那么多人添麻烦。
很奇怪吗?在读大学生因涉嫌犯罪被刑事处罚,三年以上的严重情节,一般都是开除学籍。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这个女人,她不知悔改,一再掩盖,直到不可收拾,最终让身边人乃至社会承担责任。
这种糊涂蛋,给我感觉是,不知轻重,不计后果,习惯被人看不下去之后会帮其完成工作。至于屡次违规、篓子越捅越大却不知悔改,是因为这些错误已经无法引起新的情绪波动,因此问题再大,也是 “没问题”。不会对其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造成任何影响。
她的舍友也是,讲情讲义不讲理,一看到闺蜜、舍友就腿肚子软,什么原则都抛在一旁,规矩一扫而空,说啥都帮着办,为了那点友谊、姐妹情谊践踏法律。火中取栗的事情做得赴汤蹈火,做完了对方还不一定感激,拉着别的舍友吐槽这个闺蜜。如果是这样,“友谊” 有什么维护的必要?舍友只是被迫居住在一起的人罢了,不一定志同道合,毕了业再不相见的人,为了她牺牲前途,记入档案,往后余生被人拿出来找茬说事,你的舍友会心疼你吗?
原则感、边界感,这些现代陌生人社会的常识,竟然被虚假的,被迫产生的热络所取代,这是我看不懂的事情。
此处所指非法乱纪的少数人,不要戴上性别符号恶意解读,不要对号入座。
大学生如果犯罪,情节较清的,几乎所有学校都会处以严重处分,如果情节较重(3 年以上),开除学籍是各大学校默认的处罚方式,这人这个情节更是严重,开除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抱歉我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
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
文中这句话不妥。
5000 人被隔离和 1000 名师生被转运的直接原因是当地防疫政策。
我并不支持这名学生的做法,她犯法,大错特错,但是我还是不主张新闻媒体这样报道。
因为,这种说法把所有防疫政策的影响加诸于新冠感染者,对感染者不公平。
该女生感染的直接影响是加大了其他人感染的风险而不是让 5000 人隔离,10000 人转移。
为什么我如此介意,就是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采取比较严苛的防疫方式,比如一例封城,如果把所有这些影响归结到感染者个人身上,会让感染者万劫不复。
我们一旦认同了所有后果都是感染者造成的这种逻辑,人们会网爆感染者而不会关注防疫政策是否适度。
今天可以说这个女生导致 5000 人隔离,明天就可以说另外一位感染者导致封城。
这种逻辑已经存在,之前已经有非常多无辜感染者没有违反任何政策仅仅因为感染而遭受网爆。
而媒体不应该加深这种逻辑,加剧网爆而不去关注更加深层次的问题。
再次说明,我不认同女生做法,但是我依然并不认同把感染者与防疫政策的影响直接关联起来。
感染者会一直存在,但是防疫政策可以更加科学、与时俱进。
这几张图送给那些说 “普通感染者从来没有遭到网爆” 的人。
开除学籍算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了解一下?三年起步,上不封顶……
我想说的是,有些人从小缺乏责任感的培养。为了一己私利,又怕担责任,最后把小事扩大。颇有点日本福岛核电站那味道了。
私自外出,如果做好防护,扫好码,回校之前做个核酸,撑死了吃个学校的警告或者最严重留校察看。哪怕造成了校内传播,最多算是过失罪。
隐瞒行程、代做核酸…… 具有主观故意了,罪行都不一样了。
触犯刑法,当然要自动开除……
随便找个大学的校规看看,犯罪都是要被开除的。只是违法的话看情况,不严重的话,学校警察都会和稀泥。
之前上海复旦几个研究生嫖娼就被开除了,但是浙大那个少民,不管有没有强奸(现在小作文大家懂的,判的是缓刑,基本就是没实质证据我在知乎上见过律师把女方的诬陷强奸辩成缓刑的案例),已经判了强奸,结果没开除,后来舆论起来后还是开除了。
综上,犯罪了一般都是要开除的,除非你有政治正确 buff,并且没有触犯众怒。
我国的传染病主要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狂犬病、乙型流行性脑炎、登革热、炭疽病、痢疾、伤寒、百日咳、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血吸虫病、疟疾、梅毒等;
3、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丘伤寒、黑热病、包虫病。
新冠肺炎(例如阿尔法、德尔塔)勉强可以算是乙类传染病,但奥密克戎从危害性以及死亡率来看更适合归在丙类传染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针对的是甲类传染病,这是法律层面的管理,新冠(阿尔法、德尔塔)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管理,是疫情防控方面的管理,两者是不同的。
“新冠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管理” 是卫健委的一个公告,指的是预防策略,并非刑法管理,卫健委没有权力修改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也并未进行过修改。
依法治国的话,《刑法》规定病毒是什么类型就是什么类型,预防和控制卫健委可以修改,法律层面的就不能乱修改了,法律层面的乙类传染病不能按甲类传染病来量刑,相关的刑罚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 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 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 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还是没搞懂这女的在想什么..
她男友照样偷跑出去, 但有上报, 所以没事..
这女的就厉害了, 死活不上报, 还让别人代替做核酸, 关键有症状了, 还是不上报, 又偷跑出去医院检查, 才查出阳性.. 太牛了
让我想起了上一个问题来 “教育” 我的那些人
可惜,有四五个把自己评论删了的
真的是不到刑罚下来了就能坚持洗下去
不排除一些带节奏的人攻击防疫政策的
怎么看?只能怪这姑娘命不好,没考进魔都的高校
在魔都,绿码造假都不处罚,怎么会处罚瞒报行程的?
以前特不懂那句杀一人为罪 屠万人为王
现在懂了,把整个城市搞得假绿码横行的,是领导,是诸侯,是士大夫
自己隐瞒行程的,就是罪人
我不是为郑州这姑娘开脱,这姑娘是咎由自取
关键是为啥上海没有这效率?
怎么着?目前上海是二线城市,郑州跻身一线城市了?
提问中「女生私自外出感染新冠被立案」?
立案不是因为她私自外出感染新冠,是因为她不执行防疫政策,找人代做核酸,故意瞒报活动轨迹,引起传染病传播。
而学校开除她更不是因为她私自外出,或感染新冠,是因为她违法了!
学生手册上应该也有写,如果有违法行为,学校也会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代做核酸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的结论出来以后学校才会研究。
没毛病,无可指摘。
郑州大学目前病例:病例 86、病例 97、病例 100、病例 102、病例 103、病例 133、病例 138 、病例 145、病例 157、病例 158、病例 159、病例 165、病例 170、病例 171、病例 173、病例 175、病例 182、病例 186、病例 208、病例 209、病例 265、病例 287。
愿无辜被感染的同学们早日康复。
病例 86
5 月 1 日外出。
5 月 2 日外出。
5 月 3 日核酸室友代做。
5 月 4 日通报的病例 29 号与自己的轨迹明明高度重叠,瞒。
5 月 5 日凌晨发热,自测 39.8℃,瞒。
5 月 5 日下午持续发热,瞒。
自行去医院治疗,阳性。
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多人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二十多人确诊。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照甲类传染病管控。
因新冠病毒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案例也有很多了,也不用杠新冠是乙类传染病不适用。
如果直接判实刑,狱中复阳了又造成聚集性感染,是不是会再审加刑。这种刑期可没有单人牢房的待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大学生怎么了?
偷偷跑出去与男友约会时怎么不想想自己是大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
让别人顶替自己核酸检测时,不想想自己是大学生,要为身边同学健康考虑配合做好检测?
瞒报行程时不想想自己是大学生,隐瞒行程可能会给同学带来安全隐患?
其他十几个同学感染了,他们遵守校规校纪,不出校门,配合防疫,然后就被这么个傻逼给感染了,他们何辜?
其他几千学子,进体育馆的进体育馆,异地隔离的异地隔离,担惊受怕,旅途劳顿,他们何辜?
不要再强调女大学生这个身份了,这个身份反而扩大了她的危险性。
都是成年人,该定罪定罪,该开除开除,该判刑判刑,没什么好惋惜的,值得可怜和惋惜的是那些遵纪守法又被她祸祸的无辜学生。
对肇事者怎么处罚先不提,
我是觉得那个室友是真得倒霉。
帮得话,违反防疫规定,对社会不负责任,还要担着巨大的风险。
不帮的话,平心而论,如果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有几个人愿意为了坚持原则和社会责任感,就这样跟朋友掰了?
大多都会抱着侥幸心理帮这个忙。
这种事靠个人自觉是无法杜绝的,
既然有了这个先例,
希望以后在校园组织检测的时候,校方能够加强管理,按寝室名单准确落实到每个人,避免同类事件再度发生。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成本之外,也给其他 “室友们” 一个直接拒绝此类无理要求的正当理由。
4 月份的时候我这里爆发了疫情,然后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
我有个同事简称 z,一直坚信新冠只是大号流感,疫苗才是真的毒药,所以即使已经 3 年了疫苗依旧一针未打。哪怕这里爆发疫情了,他依旧乐呵呵的表示无所谓不怕,大不了一死,来么。
直到那一天我有另一个同事简称 j 住的小区里面发现了感染者,他好巧不巧是个时空接触者。码变黄了,然后有意思的事情就来了,平时 j 都不和我们一起吃饭的,但是那天他就莫名其妙的和我们一起吃了,吃完才和我们说他是黄码。当时领导就急了要他赶紧回去自我隔离。而我们基本都是 3 针打完,也知道 j 不太可能真感染了所以大都表示无所谓。
一路上大家依旧有说有笑,除了同事 z 一脸阴沉,我就好奇问他咋回事,他就说自己一针都没打感染上绝对要完。我就开玩笑说怕啥你 z 公子一针不打抗疫一线裸奔的都不见怂的?还有 j 平时都不吃饭的是不是故意来给你投毒的啊哈哈哈哈。
听完我的话以后他直接变脸了,就说老子一针没打真要是感染了绝对去弄死 j,反正感染了我也是个废人了,一换一不亏。
当然后续 j 隔离 7 天以后也就没事了,z 也担惊受怕的贴贴裹得严严实实做了 7 天核酸。做完以后我又问 z,怎么样要不打针疫苗去? 他直接说不去怕个锤子。
嗯,即使到现在 z 依旧一针未打,或许他从根本上就是害怕病毒也不信任疫苗。这也是我见过的奇葩之一,但有时候我也想的,我们之所以不害怕的原因也只是因为 j 是个黄码,以及打了 3 针觉得自己最起码不会死罢了,但是如果 j 真的是感染者,那我们的表现也不会比 z 强多少。而那几个领导是真的非常紧张,因为他们家里的确有一针未打的小孩和老人。
所以一堆人试图从法理解释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女生的行为让多少人担惊受怕? 也没有想过她所接触的人里面就不会有像 z 一样的人? 也没想过有些人的确不怕病毒,但是他家里的老人孩子能接受这样的冲击?
以上他们当然不会去想,毕竟他们又没感染,怕什么新冠。只嫌热闹不够大罢了。
自动开除是什么鬼?
如果学校以严重违反纪律为由开除,认为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需要给学生救济途径,听取学生申诉,如果学生不服,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学校以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开除,最少要等到判决生效,该女生被判决有罪,才可以开除。
如果学校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为由开除,要有处罚决定书,且生效,才可以开除。
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动开除。
《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细则或学校其他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任性是有代价的,不出事的时候,外出这事是儿戏,一旦出事,就是灭顶之灾。这事要是只开除不网暴是很好的结果了。
新冠病毒在以前那说法就是瘟疫,感染的人直接就是隔离在山里,甚至于拿石头砸死的。别人跟避瘟神一样躲起来。
任性如果只是伤害到自己利益,比如那个搞跳伞滑翔的摔死了也就摔死了。别人也就调侃几句。
如果伤害到群体的利益,那些被伤害的人恨不得诅咒你,活剥了你,这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任性后果。
这世上两样东西碰不得,
一是群体的观念,比如说信仰,宗教。
一是群体的利益。
妨害传染病防治,学校开除合情合理。
至于之后还要看该校师生是否被感染,根据疫情的程度,以及是否故意传播,有可能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这名舍友,把私情放在了法规之上,目前的处罚暂未决定,也是要等疫情最后的通报。再决定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失足成千古恨,寒窗苦读,多年的努力,却因为一时的私欲,而毁于一旦。这就是爱情的代价。
多少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爱情,无视法律法规。甚至不惜伤害他人的利益。
最终的结果就是损人不利己,白开心一场。
这也算是利己主义者的咎由自取。
这起事件,值得所有的人反思,引以为戒。更应该作为校园宣传片,在各大高校宣传,给所有的学生们敲响警钟,以儆效尤。
其他的先不讲,我只想对那些试图为其洗白的人说: 当你为其洗白所谓 “共情” 的时候,有想过那直接间接导致的五千人么?有想过其中可能出现的死伤么?有想过要是你妈你爸正巧碰上了,会不会因此而死吗?你这么大肚,那你父母知道吗?
上报学校(集体、公司等)这本身就是公事,是每一位公民都要配合的事,更是纳入法律的事。而不是你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明知询问还不上报,明知核酸还找人代做,明知感冒还不醒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那些想开脱的若是你女儿为了钱杀了人,你也要为你女儿开脱? 若是你父母贪污作奸、卖国求荣你也要和你爹妈一起作奸犯科?
什么是礼仪孝悌?
家国父子,有生恩认生恩,有养恩认养恩。而不是认同父母或子女的不良行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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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上这些话都是废话。
我知道,这要是某个 “大老爷” 还真不一定有什么事。
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依报道出来的内容(直接见接导致五千余人、不上报、找人代做核酸、生病还不醒悟)而言她也不冤。
是的,对于此点我只是想说她不冤。(若报道不实则再议)
这个女生该处理的都会处理,并且结果也没啥争议的。
郑大女生让室友代测核酸、隐瞒发热情况、活动轨迹致 5000 人隔离被立案,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导致更多的人遭殃,**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这是当时有知友发在知乎上的场景:
确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刚刚问了在郑大的朋友现状
他说:
郑州大学已经一切恢复正常了,
那个女孩也迎来了第二波网暴……
让那么多人受罪,肯定会被骂的,
但是我觉着作为非当事人的我们,没必要去扒别人私信去骂她。
这个事情第三次上热榜了,
5 月 5 号的新闻,到现在 5 月 20 号了,每次都是各种有嘘头的讨论「私会男友」「违反校规」「进出饭店不扫码」……
还有说校花的呢。
呜呜呜,
郑州大学作为河南唯一一所 211 院校,
真不知道是该悲哀还是该高兴……
首先,从刑事上来说,王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具体到本案,虽说是五一期间,但是学校实行封控管理,严禁学生未禁请假外出,但王某仍然私自翻墙外出,出入多个公共场所,出现症状后不及时报告,违反了防疫规定。
由于其造成 5000 多人被隔离,1000 多人住进方舱医院,后果非常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从学校管理上来说,王某严重违反学校规定。**之前郑州大学两名学生并没有引发特别严重后果,只是带来防疫风险,就被纪律处分。而本案却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52 条规定,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请注意,这里虽然是 “可以”,但本案王某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可以说是 “一个老鼠害了一锅汤”,不予开除不足以向其他学生交代。
**还有,王某的行为固然恶劣,但是替王某做核酸检测的室友性质也非常恶劣。**如果后者不要替做,王某尽早被学校发现,后果可能就更小,所以王某室友的行为也要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王某的舍友作为一名大学生,明知核酸检测是不可替代,仍然替王某做,以致发生这么严重后果,应当给予处罚。
且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给予开除处分。
所以,不仅王某会受到严肃处罚,王某的室友也面临公安机关和学校的处罚。
最后,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每个人只有努力配合政府规定,才会尽快度过疫情难关!
这波恋爱脑成功坑了自己,也坑了男友,还把无辜的同校校友与郑州全部坑完了,真的是秀爆了这波操作,最后这孩子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疫情面前,为什么不能核酸完再去呢,就算不为别人负责,你也要为自己负责啊,疫情这玩意还能不知道它的危险性吗?
这个 520,贼难过了。
这个女生以后还能做什么呢。
希望她男朋友不要把她甩了。
给很多人真实地上了一课,女生前途堪忧了。
女生本身大好前程,但是却抱着侥幸心理,违反防疫法。
学校把她开除了,还被立案调查,档案里应该有污点了。
侥幸心理碰上倒霉的运气,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大好前途没了。
此刻,这个女生应该非常后悔,但这就是代价。
害的郑州房价要下跌了。
4 月份同比下跌 59.86%
五月份大概率也不乐观了
本来这个问题我刷刷也就过了
但我现在从郑州支援回来第九天隔离在酒店
半夜不睡觉支撑我回答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昨天我在微博看见了 “郑大回应” 这个热搜下面一个网友发的一段话
我已经找不到那个网友发的那段话了
但意思是
“我也是郑州大学的,我和惹事的这个女生是一个学校的,我们也在方舱隔离,我们一个学校的都没说什么,你们一群外人在这里指责什么?”
顺便配了一张在方舱中隔离的图
我看完真挺生气的
我不想评论当代大学生的 “青春有几年,疫情占三年” 的言论
我希望你们知道几十年前一百年前跟你们一样大的孩子还冲在满是硝烟的前线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这句话一点没错
咱就事论事
为什么事发后第一时间学校就能把你们安排进方舱隔离
为什么方舱不够还要费老大劲把剩下的人安排到焦作隔离
为什么郑州下令封城后两个小时内我们周边城市就收到通知立马赶往郑州支援
做一次全员核酸要费多少财力物力人力
郑州做了多少次
你们被安排进方舱感觉像是进了一个保护舱
躺在里面拍着照片替外面不知道多少因为这次突发疫情而忙碌的人们原谅肇事者
你有什么资格
让你感觉到安全的不是方舱
是国家
是你背后的省政府
是从各个地方半夜赶来支援的人
为什么要指责那个女生
她归根究底的问题就是瞒报
疫情三年了啊
她是一个大学生不是幼儿园的小孩子
她在明知道自己已经可能感染的情况下依旧隐瞒
甚至让别人替她做核酸
她真的又蠢又坏
判她三年真挺轻了
因为郑州这次真的太难了
十号半夜宣布解封的这个决定应该真的很纠结
一面是还没有停下来的确诊病例
一面是所有人的都在看郑州能不能兑现承诺
不能失信于自己的市民
但也害怕疫情继续蔓延
所以连下了几个通告详细说明哪里还属于管控区
这个女生我看过她的抖音
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
没想到大学还没上完就要去坐牢
虽然我喜欢美女但我不想给她找理由
因为她造成的后果是很多人在拼命替她挽回的
我是个俗人,就谈钱,女生把由她造成的 5000 人与社会面的经济损失进行赔付我就支持不开除,再给她发个表扬信都行。
或者那些支持者们把钱均了也行,我也不托大,一人给你们发面锦旗,再录个视频,我给你们道歉。
不赔钱还要原谅?
凭什么?
Over
建议让这个女生赔偿因隔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觉得问题的主要矛盾还是存在于学生对出校自由的需求和严格封校。很难说封校会阻断学校外面的病毒携带者不会进学校,社会人员想进学校,和在校学生想出学校的难度不是一个层级的。
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都没有进行停课处理,很难说中小学人员流动率比大学差。中小学没有封闭的原因是没有封闭的条件。而大学恰好有封校的条件,向来是苦一苦学生,反正管理者该出出该进进,甚至于校内从业人员家属。
大学里有别人告诉你不能做,和真的不能做两种,对于封校的不合理性的反抗就是前者。有人说可以申请出校,非必要不能离校,可必要性到底是对于谁而言呢?在疫情不严重的背景下见朋友是必要的,可对于管理者只要没有影响到我自己都是非必要的。我亲眼见我一个同学因为疾病需要离校治疗,去辅导员那里开离校申请,辅导员说需要去校医院开转院单,到了校医院校医院负责人说我开不了,出了问题我是有责任的,你让你辅导员开离校手续。如此踢皮球终于在第三天离校了,与此同时武汉市 0 新增,0 确诊。
我认为争取自由从来不是错误,只是她没有对她自己的自由负起责任。至少核酸得自己做。很多人把错误单单归结于这个女生,我觉得管理制度的错误也是其中一环,是发生同类事件的必然起因。
归根到底,我认为矛盾的中心还是在一刀切和死板的封校制度确切的侵犯了学生的权益,同时这也是这个事件的起因。学校需要的是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那是不是等判完了再开除啊
虽然这姑娘基本上是跑不了了,但是哪怕是铁案也没说不能上诉二审的吧。
虽然结局已经是注定的了,我们大学能不能稍微注意一点点程序正义,为啥就非要人为制造一点瑕疵,这是什么毛病。
有人说你是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对于这件事可能还真是。但是郑大的处理其实暴露了很多大学处罚学生的思路:息事宁人。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杀(这是好事)
杀了可能造成更大民愤的就不杀了(这还是好事吗)
杀不杀都没人知道的那就看心情(这样真的好吗)
所以你们就会发现只要小作文写的好,大部分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偷了 iPad 叫误拿,在表白墙诽谤别人叫误会。背后都是一个逻辑,别给学校找事。至于校规,报道的时候拿一本有几个人看过?不止学生不看,老师也不一定看。因为大家都知道这玩意没啥用,等请出校规的时候结局都定了,属于往回找补用的。
所以为啥大学那么喜欢把学生一封了之,不出事呗。其实和那个自动开除是一个意思。
上了大学,应该也是成年人了。从 2020 年到现在,已有两年多;期间患者有意隐瞒行程被刑事处罚的,媒体也报了不少。学校 5.1 封校,这个决定学生也是知道的。既然是成年人,学校、社会也对各自的防疫要求三令五申了,这个情况下仍执意违反规定,那违反规定可能带来的后果自然也要接受。要是接受不了,当初就不要做。
刑事责任跑不了,服刑之人不可能保留学籍,所以自动开除是常规。
学校也不可能会容忍在校期间范刑事责任的学生,除非警方不立案
“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已经刑拘了。
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第八款,都符合开除情形。
“郑州大学已经不允许私自外出,而 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北区同学因为去过南区,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目前许多学生都倍感不安,学习、生活均受到了极大影响。(女大学生私会男友感染新冠,已立案!让室友替核酸,致 5000 人隔离……)
据悉,该学子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证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行为恶劣(隐瞒行程、逃避核酸检测),后果严重(大量人员隔离,并影响整个郑州和焦作的防疫措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海量的核酸检测费用,以及停工停学带来的经济损失),你告诉我学校处罚严厉?
还有建议附带民事责任,把全员核酸和隔离费用也算一下吧。
如果一个系统,出现一个小小的扰动就崩溃,那说明这个系统本身就是不可靠的。
不是为违反规定的人开脱,而是想说百分百遵守纪律的情况不可能出现,不是她,也会有别人。
开除算什么?本案该女生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代的一粒尘
时间会证明的
少骂点吧,逼死人你们就开心了吧。过一段时间,你们发现奥密克戎就是个笑话,别打脸了。
即使不自动开除,犯罪记录也是要记入档案的,录入公安机关的联网系统的。
有了这一项记录,她大学毕业了又如何,即使是个事业单位也不会录用她,各类企业也要慎重考虑。
做事想后果,冲动害死人,有些错误会让你付出一生的代价。
5 月 1,和男朋友私自出校。
5 月 3,让舍友代做核酸。
5 月 4,与感染者存在行程交集,疑似在这一天感染。
5 月 5,阳性确诊。
猜测 5 月 3 那天这个女生也是因为外出才让舍友代做核酸。
感觉这个女生挺爱往外面跑的,应该挺爱玩的。
被开除活该。
对她舍友,应该处分,不过别太重。毕竟那个女生感染新冠是在替代核酸之后。
整个事件以及处理,包括郑大的回应,都挺有意思的。
在郑大通篇的回应里,有些匪夷所思的地方。
第一,五一期间,郑大已经宣布封校,说明什么?郑州已经有了疫情吧?如果没有疫情,平白无故,为啥封校?退一万步说,有了疫情,但是官方并没有宣布郑大所在的某些点位属于中高风险,封校似乎就缺乏足够的理由,低风险地区,封闭管理有意思么?
第二,五月三号,郑大全员核酸检测,大家要知道,核酸检测需要拿身份证,先要比对一下身份信息,才能去做核酸检测,所以,如何找室友替做?这个室友和这位感染者长的一样样的,孪生姐妹?或者,郑大做核酸检测根本不比对身份信息?
第三,刑事立案调查,是依据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故意传播新冠病毒” 么?如果这个学生已经确定感染了奥密克戎,但是私自逃出隔离场所,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这才是故意传播,本身她也是被其他感染者感染的,这和主观故意还不完全是一码事儿吧?
第四,从法律源头上,对新冠的定义,似乎就有点儿似是而非,一个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这个解释本身就有些自由裁量的意思,要知道,甲类传染病是高致病性,高致命性的传染病,通常死亡率非常高的,但是,新冠,尤其是奥密克戎似乎和这俩特质并不吻合。
一直在说,应对新冠疫情,缺乏足够统一的标准和法律依据,很多防疫政策的制定和宣布也缺乏法定程序的支撑,这样,地方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
以一个过去两个月一直战斗在社区防疫第一线的观点,我支持对这个女生的处罚,只要在量刑的框架内,我甚至支持对她从重处罚。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破坏了整体防疫的局面,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必须要惩罚;更因为要用她作为典型 “以儆效尤”。
我在上海这 2 个月,已经目睹了太多不服从管理,自以为是,自私自利的例子。你们在外面的人,可能认为上海的防疫遍地是什么中饱私囊,什么破门而入,什么骨肉分离之景,但我能告诉你的是,在这个城市里,绝大部分的小区在忍耐,在熬。绝大部分的防疫工作者,也在忍,也在熬。没有执法权被居民痛骂是常有的事,被肢体攻击也不是没经历过;小区封闭当天,有人直接翻墙逃离,你看着追着却毫无办法;有居民扯掉口罩硬闯关卡,警察没来时,我们只能用身体的组成人墙让居民不要硬闯;面对咆哮的大爷大妈,面对张口闭口宪法 XX 条的 “精英”,面对动不动就问“凭什么” 的杠精,我们毫无办法。
没有政策是完美的,大家都知道。但是当你需要居民理解配合,给一些时间去优化时,面对的是不理解的愤怒,是挥舞的拳头。老马要问一句,我们这些志愿者,一分钱别想,水饭自备,甚至事后连个拿 “抗疫先锋纪念章” 的资格可能都没有,我们图什么?不就是图个大部分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么?!不就是希望自己的小区能在这轮疫情中扛下来么?看看周边那些居委崩溃,志愿者组织瓦解,一个小区动不动几十个上百个阳性的小区,再看看自己的小区,里外里不到 10 个阳性,已经 4 周没有新增病例,难道我们得到的不该是感恩么?
然而在部分人眼里,我们是所谓 “暴政” 的代表,是禁锢 “自由” 的机器,是践踏 “人权” 的恶人,他们要自由,就像郑大这个女生一定要投入男友的怀抱一样。至于别人的安危,别人的利益,他们是断然不会在乎的。那么对于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不该批评他们,不该鄙视他们,不该唾弃他们么?
老马印象很深的一次,一个估计快八十的老大爷,对着老马口吐芬芳,告诉老马 Omicron 就是轻感冒(连 TM 重感冒都不是),所谓的隔离就是我们这些志愿者中饱私囊的手段,然后说着说着,他就要撸起袖子揍我!且不说 185 的老马是否能抗住他一拳,就他这个态度,真的让老马寒心(为了客观,我不得不说明一下,这位是上海老大爷,他骂人时候的上海话还是蛮标准的,生怕老马这个上海话四级都没过的水平听不懂)。
最新的数据,已经躺平的 TW,新北市一周火葬场的预约数据已经是前几年同期的 4-5 倍了
面对这种愚昧混蛋的老家伙,你告诉他这么做是为你好,是保护你的生命,结果人家呢?人家不在乎!80 岁的人了,要出去遛弯,要随地吐痰,要自由要民主,就是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你自己不在乎不要紧,我也不 care 你的命,可是别人的呢?大家的安危呢?这恐怕也不是这位老大爷自己在乎的吧。
老马的例子,绝对不是个例,因为我们小区,和我有类似经历的志愿者也有不少,和外面在做志愿者的朋友聊天,有这样经历的人更是非常之多。
正是有了这样的经历,老马的人生观价值观才会在这 2 个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绝大部分人的利益,某些时候,我们必须要果断,我们必须要的迅速。
郑州这件事,给了社会一个很好的例子,你违反抗疫规定(我是指恶意违反,我就不去展开的确存在某些基层粗暴执法的情况了,但是最起码以我在上海的感触,居民各个都是我们的大爷,警察能躲多远就躲多远,能不出现就不出现),就要付出代价,而且是沉重的代价。
PS,上海但凡有郑州这个杀伐果断 50% 的效率,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境地。2 个月了,这么多违反防疫规定,到处乱跑,隐瞒形成,私自进货售卖,加价获利的人,有哪个判刑了?有哪个被重罚了?哎。。。。。。。。。
肯定啊,这种的就属于冒名顶替,而且属于对公共危害安全,而且很显然就是这个可能会造成聚集传播或者是在某个学校的小范围爆发,而且郑州大学我没记错的话,也是相对属于院校层次比较好,并且也是教学质量很好,学生生源的素质能力也很强的。
出现问题那肯定勒令退学。你不遵守学校的规定或者是遵守学校的校规,那肯定是有学校自己的处罚规定的。至于舍友的包庇行为,那可能也要有一些警告和处分。
再说,立案很正常。这也不是说你真的就活不下去了,或者是说你真的出现了什么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是你自己主观意愿出去的。而且根本没有必要出去聚集或者是不符合规定要求来做检测的导致的这种爆发风险,那岂不是全部责任都是你自己来承担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什么不合理的。
该生有没有私自出校?有。
有没有带来疫情传播风险?有。
是不是隐瞒不报?是。
是不是造成了严重后果、重大经济损失?是。
受到刑事处罚自动开除学籍应该是全国高校的通例,和醉酒驾驶开除公职是一样的。该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给郑州大学和郑州市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教学、生活秩序被严重打乱,居然还有人给她喊冤?
自疫情发生以来,高校防疫就一直是一个困难的事情。去年大连市庄河大学城的疫情,到两个月前全国关注的吉林市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疫情,人员密集的高校疫情传播起来是非常恐怖的。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严厉的惩处,会对校园防疫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只是走走形式,会有更多不知死活的人翻墙外出,结果将会如何?
呼吁共存的人,如果你的寝室里四个人有三个发了高烧、而你也已经食不知味的时候,我看你还会不会继续呼吁共存。
啊,一个下午这么多赞。这件事情本月初我就知道了,我的同学是异地隔离的学生中的一个,过了半个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可能是将要出个结果了。
大家都没有杀过人,但都知道杀人的后果,所以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杀人。做事情之前是要考虑后果的,虽然发生的概率可能很小,但她也是赌上了前途和人生出去的。她满 18 岁了,可以承担完全的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法律不会因为她年轻就可以放过她的责任。
上了三年大学封了两年半的,哥非常理解你,因为你封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也都在封校。我今年只有二月份是自由的,其他月份都在足不出户的封闭。原来我也不理解,直到学校里出现了阳性之后,封校直接转封寝,洗澡、打热水,甚至上厕所都有限制,供应的盒饭连是热的都不能保证,更不要说味道。疫情不会给你打招呼,袭来的时候还是会像 2019 年冬天一样措手不及。
目前来看,在全球 “养蛊” 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和坚持动态清零依然是最有效的防治方法。如果有的人阳性了,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咽喉剧痛、发烧到下不了床,还在坚持共存,那我只能默默给你点个赞,然后把你拉黑。
有句话叫做不打勤的不打懒的,专打不长眼的。有时候本来不大的一点事,放平时可能啥事没有,但是特殊时期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我 03 年高考,正好赶上非典。那年从五一以后我们就没出过校门。印象最深的有三件事。第一件事三个男生在宿舍打架,头天晚上打的,第二天早上八点就做出了开除的决定,连家长找人说情的时间都没给。第二件事,我们隔壁班班主任在封校期间,回家去拿材料,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返校。这个班主任被党内记过,回家反省去了。第三件事,高三二模考试完以后,一个复读班的学生翻墙出去被抓住,也是当场开除。
找人替做核酸我十分的不理解。
我们知道,哪怕是出校了,也是 99% 以上的概率不会有事的,完全不用害怕做核酸。
让室友去代替自己做核酸,是因为在 3 号就知道自己确诊或者 “很可能确诊” 了吗?因为按正常情况她会是阴性,完全可以自己大大方方地去做核酸。
和男友外出去哪了?两个人一直待在一起吗?为什么男方主动汇报行程,做了核酸,而且阴性。而女方不仅阳性,而且从一开始就按阳性去处理。
正常人的感觉自己阳性了第一反应应该是做核酸,隔离,治病。
这个女生的举止就很奇怪,4 号公布的流调和她重合姑且算她没看到,夜里发热到 39.8 摄氏度上午都没有行动。就很离谱。
以及,光只是能让一个 20 岁年轻人发热到 39.8 摄氏度,就足以证明新馆的可怕。你上次烧到四十度是在什么时候?
最后,郑大学生的家长现在肯定很担心,昨天看到已经有一些学生确诊了,希望他们平安无事
乙类传染病没什么事。
SARS、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包括_细菌性痢疾_和阿米巴痢疾,肺结核、伤寒_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_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杆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这些都是乙类传染病。
年轻人害怕校规很正常。
合着你怕校规,你同学不怕得病是吧?
说你害怕校规吧,你找人替你做核酸。
说你不怕校规吧,你找人替你做核酸。
活菩萨见多了,这回见到活阎王了。
以后共存了,这女的多冤枉,她就是运气不好。
美国在 1967 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保守派的压力和居高不下的谋杀率的情况之下,1976 年美国又恢复了死刑。
所以 1967 年以前和 1976 年以后的死刑犯多冤枉,他们就是犯罪的时间选错了而已,就是单纯的倒霉。
非常好!看看这次铁拳能砸醒几个!
开除不够,应该追加刑事和经济索赔,而且是有法律条文可以依据的。
也别说什么防疫过严,侵犯个体自由,你可以不在意感染,那别人呢?同校中那些有基础疾病的人呢?特别是有哮喘的同学呢?
日本一个年轻歌手感染后嗓子严重受损目前无法工作,看起来她是个练琴的,那她让那些声乐专业的同学怎么办?人家感染了出现这种后遗症的话,她拿什么去赔?
只考虑和男友那点狗屁收益,不考虑其他人可能因为她的制杖行为导致的可能的损失,此等自私自利之人,也配提自由?
那也别说你们是自由主义了,毕竟你们的自由侵犯了他人遵守防疫从而不被传染的自由,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
所以你们的自由主义就是自私主义,贴什么金
这么多给翻墙约 YP 女洗地的,是因为长得漂亮吗?
唉,政治几时候能有点人情味,如果是黑人学生,想必处理就很有人情味了
我是她同寝室的就说,疫情封闭导致失恋在操场睡了三天,不知情。
反正这不举报犯规的东西出来这寝室就没法住了。
要么无论谁消失了就打电话通知教导处。
这种连坐如果有可实施性就不会被历史淘汰了。
奉劝各位被风控在学校的师弟师妹们,请严格遵守学校的防疫措施!
你可以对学校的防疫措施有各种各样的不满!但是任何不满有你的学位证重要吗?有你的前途重要吗?
对于私自出校的学生,不是只是学校通报批评那么简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是有案底的,你可以试一试大学还没毕业就有案底的感觉!公务员就不说了,你看看哪个国企要你?
趁着隔离期间,别人都在骂来骂去,心情浮躁的时候,你静下心来多写写论文,多做做习题,有这样的好机会可以卷死他们,还在犹豫什么呢?
保研才是王道!拿奖学金才是王道!顺利毕业不延期才是王道!
天天都在想什么?都在骂什么?好像你能解决问题一样?
我是正男
,一个多读了几年书的博士,你的点赞、收藏和关注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这是一场似曾相识的运动
又一堆阴阳怪气的说解决不了病毒,就解决感染病毒的人。
这完全是偷换概念。在规则之内感染了,自然不会把你怎么样。可你要跳出规则之外,感染了不处罚你,那就会有无数人突破规则,防疫就失败了。
说到底现在共同防疫是我国的社会共识。躺平是外国的没办法的选择。争论到最后又是防疫的不便和西方国家所谓的人权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的观点是没有谁对谁错,选择不同,结果不同,自己选的自己承担结果。成年人是这样,国家亦然。在国内就遵守规则,向往西方就润出去。没啥好说的。
如果引用校规违法开除,那么问题来了,涉嫌某某罪,判了么?还是学校准备兼职法院?
可能很多人压根不知道发烧 39.8 度什么概念。
真的会烧死人的。
就这样了还隐瞒,我真是醉了。
万一要是因为她传染新冠肺炎而导致死人甚至死了很多人,那我觉得判死刑都不过分。
妆容卸,琼楼碧树寒宫月
寒宫月,中秋临夜,太平声切
燕云旧地红花谢
六朝何事春风烈
春风烈,私成门户,九层天阙
红花谢后,春风凛冽,人又如何能斗得过九层天阙呢?
这个女生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学校完全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此开除不是新闻,不开除才是新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这室友傻就傻,别拿人情世故当借口。这么多违反防疫条例被立案的新闻看不到吗?敢顶替别人做核酸的,要不就是人傻,要不就是心里根本不把防疫当一回事,与人情有什么关系。
…… 这个室友怎么没被开掉?核酸这种事儿都敢替…… 开玩乐吗?那弄不好可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近日,郑州女大学生多次翻墙私会男友,致使自身感染且瞒报外出行程,导致郑州大学南校区 5000 余名学生隔离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万千网友的讨论。
因该事件性质恶劣,目前相关部门已对该女生立案,将进行后续的一系列处理。
那么该事件的始末原委到底是什么呢?
该女学生又会遭受什么样的后果呢?
那个替她做核酸的同学,又会落得什么样的下场呢?
今天,饮水君就郑州大学这件事深扒一下,如有不足欢迎斧正。
饮水君近日整合多方资料,将该事件大概梳理了一下,梳理出来的情况大概如下。
涉事女学生王某是郑州大学 21 级学生,曾在五一节假日的时候,不顾学校的防疫要求,私自与同校男友从郑大南校区某处闸口外出。
3 号进行核酸检测的时候,该学生让其室友代替她做核酸,瞒天过海。
5 号,该女生出现发烧情况后,不但没立刻上报学校,还刻意瞒报自己外出的行程。
不仅如此,后续该学生,更是私自翻墙外在其他医院发热门诊做核酸。
被确诊后,郑大不得不连夜开展新一轮核算,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
在饮水君看来,王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学校不允许外出的情况下,为了私会男友,枉顾学校防疫要求,私自外出的行为本就不妥。
当然最为严重的是,王某明知自己出现发热症状后仍旧瞒报行程,这才是最恶劣的行为。
郑大女学生事件进一步发酵后,引来万千网友的围观。
其中便有不少自称‘郑大’的学生在各平台发言,但他们的表述也都不尽相同,让人分不清真伪。
这个版本流传得比较广,也是流传最多的一个版本,大概是说在 3 号学校进行统一核酸时,王某曾让室友代替她做核酸,以防患于未然。
当然王某的室友帮王某做核酸时,是否已经知道王某出现发热等症状,这些尚不可知。
这个版本知道的人不多,根据网友爆料出来的东西,大概是说王某本来是学校的核酸志愿者,但 3 号她没有去而是让室友代替她去做了核酸志愿者,只是后面以讹传讹,就变成了代替做核酸。
当然,这个版本也只是一家之言,其中的可信度还有待确定!
临近 520 之际,郑大方面终于做出了回应。
表示若出现违法行为,将自动开除学籍,对于其舍友的处罚尚未确定。
这个回应发出后,顿时引起无数网友的讨论!
有的网友认为,开除学籍的处罚实在是太重了,这会毁掉这个女生的一辈子。
还有的网友则认为,瞒报行程被立案处罚的例子不少,在知法犯法的情况下本就该严惩,开除学籍的处罚虽然很重,但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当然,更多的网友则是为该女生惋惜,认为该女生有些恋爱脑上头,没有在非常时期做出正确的判断,最终害人害己!
可能会有朋友疑惑,这位女生明明是跟同校男友一起出去的,为什么她的男友没事呢?
提及这个,饮水君就不得不说,这位男生的决定太过明智,在没被传染的情况下,提早主动上报此事,相信这才是此次事件中,他没受到牵连的主要原因!
对于郑大女学生被立案一事,你怎么看?
你认为郑州大学的‘若违法自动开除学籍’的处罚是否过重?
欢迎留言讨论!
创作不易,喜欢就点个关注吧!
可笑,一场遍布全国,持续 3 年的闹剧
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在中国自然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羡慕其他国家可以共存,但外国在其他方面会更严。比如北工大研究生左淑娴如果在美国发表仇恨性性别歧视言论,早进去了。
这也算杀一儆百吧。。
物业、居委会、学校封小区有什么法律依据?
限制人身自由不违法么?
这件事情需要就事论事,不要出现那种墙倒众人推的现象。
学校开除,是依据校规。而违反防疫规定,却需要法院给出裁决。最后导致几千师生被隔离,是造成的恶果之一,也是需要法院根据情节轻重给出裁决。
但无论怎么样,网络上要保持理智。
只要你们有人动一动,我就让你们全部人吃铁拳。
有人动了。
全部人都挨了拳。
铁拳说,动的那个已经斩了。
众人开怀,斩得好!都怪他。
不得不说这个人比较叼,前车之鉴多少了,疫情期间因为隐瞒行程导致疫情扩散最终遭到法律惩处的都多少了
很多国家级的考试都因此取消了,让等着用资格证的人蛋碎不已,比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这个招标用的上,居住证加分也能加不少分的
多少人因为这么俩按捺不住青春躁动的♀♂而延期了各种计划,怎么让人没有想炮决的欲望
开除了舒服了,还留个案底,找工作接近于登天,凉凉。为了跟男盆友约会,最后的结果大概男朋友要甩了吧?毕竟都违法了,也不能毕业。咋想的呢?图个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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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女学生因为私自外出被感染后,又隐瞒行程和症状,找人代替核酸检测被立案,这件事情现在是满城风雨,人们议论纷纷,其实我就是好奇三件事情:
第一,这个女生出去溜达了一趟就被感染了,那就证明郑州已经出现了疫情,那为什么她去的饭店,电影院还开着?为什么没有静态管理,封闭呢?
第二,如果这些地方都开着,那么是不是就证明疫情还没有严重到需要静态管理的程度,那么女生即便是扫码了,那么显示的应该依然是绿码吧,是不是就与她事后隐瞒行程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她是不是知道自己去过的高风险的地区?
第三,就是找人带替自己做核酸检测,这个似乎没法解释,也没得洗,但是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对待阳性或者是无症状感染者的方法是不是对这个女生产生了太大的压力,作为一个刚走上社会还在上学的学生产生一种恐慌的心理是不是也很正常。
如果我们对待每一个感染者的政策是公开透明的,方法是温和友善的,那么还会不会有人去逃避核酸检测,去隐瞒行程。
说实话,我个人是很同情现在这些大学生的,尤其那些被封闭在学校里 3 年的大学生,每天呆在一个方寸之地,既不能外出,也不能娱乐,这些学生的心情和心态真的很能体会和了解。
而且看到后续很多报道说当天私自外出的学生有很多,就是这个女生最倒霉被感染了,没感染的都没事儿。
疫情已经 3 年时间了,对待疫情的态度没有丝毫的放松,反而越来越严厉,动辄一例阳性,全城封控,人们纷纷指责那个阳性的人,在这种重压之下,人们对于防疫政策的态度是不是也在发生着变化?
5 月 5 日,郑州大学南校区一名女学生在发热门诊就诊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据悉,该女生因其不执行防疫政策、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确诊新冠,目前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据该校学生称,此次因为该女生的行为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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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的信息可以大概了解到该女生从 5 月 1 日至 5 日的基本活动轨迹:
5 月 1 日,郑州大学因疫情原因进行封控管理,无正当理由禁止学生外出,但该女生为了与男友约会,仍然选择从郑大南校区水河西侧的闸口翻墙出校。
5 月 3 日,郑州大学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她选择让同学代替她做核酸检测。
5 月 4 日,郑州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她的活动轨迹与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部分重合,但她并没有按照防疫规定要求及时上报,而是选择了隐瞒行程,并多次前往公共场所。
5 月 5 日,凌晨出现发热等症状,下午前往郑大五附院门诊就诊,后确诊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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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女生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调查。作为普法博主,今天以案释法,来说一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
一、该案女生为什么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是故意犯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能够认识到本人可能存在传播传染病的严重危险;在客观上需要结果达到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程度。
从网上公布的信息看,本案女生在明知自己的活动轨迹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存在重叠的情形下,但并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上报,在出现症状后,也并未按要求上报,具有对本人可能存在传播传染病严重危险的认识,在主观上是具有故意的;在客观上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上报个人活动轨迹与确诊人员活动轨迹存在重叠等重要信息,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虽然截止目前为止郑州大学全员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但仍然导致了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的事实,造成了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达到了入罪的标准;本案女生已满 18 周岁,符合本罪的主体要求,在没有其他责任阻且事由和违法阻且事由的情形下,该案女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该案女生会处以怎样的刑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了本罪的两个量刑幅度,犯本罪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现有的信息来看,本案女生故意隐瞒行程和让同学代替做核酸检测的行为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但其再犯的可能性较小,该女生大概率会认罪认罚,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综合考虑以上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以及目前所造成的犯罪结果,该女生的刑罚大概率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代替她做核酸检测的同学说的话
本次政府通报中仅通报了确诊女生,并没有提到帮助她做核酸检测的同学。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要提她同学呢?因为博主认为帮助她做核酸检测的同学存在成立共同犯罪的可能,希望在这里提出来,以此来警示那些罔顾法律,感情用事的 “好朋友们”。
我国刑法第一章第三节规定了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包含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其中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那么,在本案中,帮助做核酸检测的同学是否对该女生的犯罪行为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我们可以从该同学帮助行为的主客观两个方面来综合认定:
首先是在主观方面,该同学是否能够认识到该女生存在感染新冠病毒和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的可能性(是否知道该女生近期的基本活动轨迹,健康状况,是否存在新冠病毒症状等),同时还要考虑该同学代替该女生做核酸检测的动机和目的;从现有的信息来看,校外确诊人员的轨迹是 4 号公布的,校内核酸检测是 3 号做的,可以肯定该同学并不知道该女生同确诊人员存在活动轨迹部分重合的事实,但是否知道该女生在 1 号外出等其他情况未知。综合来看该同学是否在明知的情形下而提供帮助暂时不好作出判断。
其次,此次代替核酸检测的行为对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是否起到了辅助作用?从 5 月 3 号做核酸检测到 5 月 5 号该女生确诊,中间经过了 2 天的时间内,在这两天的时间里是否扩大了该女生密接人群,是否扩大了该女生到访过公共场所的范围,现在未知,如果是,在这起案件中,该行为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辅助作用。
综上所述,该同学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以目前的信息不好判断,但存在可能性。
即使该女生没有确诊,代替她做核酸检测的行为仍然十分不可取,虽然不会触犯本罪,但可能触犯刑法规范中其他罪名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仍然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说一下郑州大学在此次疫情传播风险中也具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应当认真反思总结,妥善解决当前疫情问题,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
再次提醒大家当前疫情传播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无论何时、何事我们都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要谨慎对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得过且过。
特别说明:
本文中的定罪与量刑在不讨论证据的前提下以网上的公布信息为依据得出,作为学习和普法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有罪,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以法院判决为准。
很多学校校规里都有写
若学生学习期间被刑事处罚,将开除学籍处分。
前面都刑事犯罪,立案侦查了
不是开除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
基本注定 3 年以上 7 年以下了
不开除怎么办?
等她在监狱里悟道几年,刑满释放,再回来继续上学?
搞笑呢
就说替做核酸这个事。。无语啊
社会上太多人不懂法了
我个人由于精通设计软件
从毕业到现在十五年里,已经有很多个跟我说给我 p 个章吧,给我改个证吧,这群人里有同事,有朋友,有领导,有亲戚
我一个都没有,直接告诉他们,这是要坐牢的!
所以我一看到这种不懂法的就火大,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何你要把我至于险地!
怎么不合理
我们寝室也有人天天翻墙出去,因为之前一些事整个寝室都把她孤立了,也不好说她。对这种人真的烦死了,自己想死别拉别人
不会真有人觉得新冠不会死人吧,不会真有人觉得他翻墙出去我们寝室不会连带吧。之前偷用我们东西就直接孤立了,没人愿意和她说话,也没人愿意搭理她。
她之前也被记过了,如果再记过确实就不能毕业了,大家觉得对她影响很大,所以没举报。
还有想要自由去米国,别在疫情下提什么自由不自由了,很搞笑
这种情况都不开除的话,郑大还是自己退出 211 吧。
主要是隐瞒事实,让别人代替核酸
…. 对不起这个标题我承认看错了,看得太快以至于有了非常奇怪的想法
我要看到他穿上号服
别的不说,希望这件事能够给大家以警醒,不要以为疫情管控期间私自外出是小事,不要以为刑事责任责罚不到自己身上。
最好不要存有万一冀望,现实一点,不要总以为棍子打不到自己身上。
看看她,学籍没了,男朋友跑了,牵连到了朋友,估计友情也没了,看样子还要进监狱。
父母家人操碎了心,可能还要欠人人情、受人冷眼。
近日,郑大一女生私自外出会男友,室友替做核酸,感染新冠被立案一事引发大众关注。
5 月 19 日,郑州大学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该私自外出女生已经被自动开除,对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这位女生)她已经在医院治病了,违反了法律,自动就被开除了,(对她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的结论出来以后学校才会研究。”
5 月 6 日,郑州大学发布了《关于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通告中表示,5 月 5 日,郑州大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在发热门诊就诊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通告中提到的王某是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 2021 级学生,2022 年 05 月 01 日下午 4 点,曾与同校男友从郑州大学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
5 月 5 日凌晨 3 点左右,该学子出现发热状况,早上 7 时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中午 13 时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17:30 时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男方暂时未确诊。
据同校学生称,五一期间,郑州大学已经不允许私自外出,而 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北区同学因为去过南区,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目前许多学生都倍感不安,学习、生活均受到了极大影响。
据悉,该学子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证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根据官方提供的流调,女大学生被拘留事情经过以及她的大致是这样的,可以说她的每一步都是错的。
5 月 1 日擅自外出和男友吃烧烤,然后返回宿舍。
2 号违反校规与男友外出,这还可以理解。毕竟都是年轻人。
但是 3 号全员核酸检测,她却让室友代自己做。
4 号放出感染者行动轨迹,明确了解到自己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合,她却选择瞒报。此刻她可能是存在侥幸心理,只要自己没确诊就没事儿,而上报了铁定要受处分。
5 号自己开始发热,再度违规出校做核酸,然后确诊。这个时候她赶快上报可能还有挽回余地,但是她依然选择了隐瞒。
看成 私处 了,捂脸~
我觉得就别说法律了,有的回答还一条条的列法条,真是搞笑
这件事,简单来说,这个女的违法了,涉嫌犯罪了,被抓了,就这样吧,何必细究呢
细究清楚了,大家面子都不好看,比如
这个女的为什么要逃避筛查,隐瞒行程?当然是因为学校在没有疫情的时候还要执行 “学生不许外出” 的弱智规定了。这个女的害怕被学校发现,所以就违反法律
当然,这里更多体现的是这个女的拎不清孰轻孰重。
那问题来了,在郑州没有任何疫情的时候,规定 “学生不许外出” 合法吗?如果这个规定本身就不合法,那因为一个不合法的规定,导致了这个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出现,那到底应该如何评判呢?
在这件事上,唯一要学会的道理:现在这个情况下,做选择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后果。因为在 “四方责任” 的压力下,老百姓稍有不慎就会违法。
个人认为可能于法无依。
开除学生这个决定绝对不是自动开除的,一定要校长办公会上通过决定的。
犯罪的是开除学生的一个条件,不代表犯罪就一定要开除。
另外,该女生目前只是被立案侦查,还没有走到审判阶段。也不能用犯罪这一条来说话。
开除学生可以吗,当然可以。但需要依法走流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这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家可以去看看五十三到五十八条。
我想问一下,郑州大学有什么权力做出自动开除的决定,开除学生必须上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在哪?给处分前应当听取申辩意见听取了吗?开除处分决定书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备案了没有。学生有没有申诉。
都没有就一句自动开除?
开除没问题,但开除本身也得合法。
错就要认 打就要企定
做错事要负责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亮剑中有一句经典的话:赵刚对着手下训话,山崖下是首长指挥部,你要是失守了,老子毙了你。小排长吓的一个激灵,对着看着他的士兵吼到看什么看,要是失守,老子先毙了你。
这是有传统的,不怪学校领导,领导也是人,上有老下有小,现在就业这么难,万一失业再去找事业单位是不可能的。
这个女生是恶劣的,明知道国家防疫政策,感染后还外出并故意逃避核酸检测,作为成年人和大学生是不应该的,她是咎由自取。
当前国人在新冠疫情中,总有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
不知道是疫情狰狞的面目见得少,还是自以为得计的心理在作祟,几乎全国所有疫区都有这样的人或事儿出现。
笔者老门,门老师,据我所知:
网传沧州上一次疫情是某男约会某小三,然后扩散的;
有些罐车司机,之前因为外出过程中需要多次核酸,于是老家的朋友给帮忙代做;
某人出差回来,给村书记上报,书记说:上报太麻烦,你自己在家多呆几天别出门;
核酸检测,人数与核酸数据对不上,但领导们总会有办法让报表毫无差错……
总之,为了应付疫情期间繁琐的工作,很多人的能力不能完全胜任,但足以修饰完美。
另外,知乎上的网友啊,我记得蒋凡出轨,或者其他 BAT 等互联网大厂的职员高管出事,诸位总是喜欢攻击阿里巴巴或者这些人所在的公司。
所以,郑大的这名女生私自外出,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追责郑大:
疫情危害宣传不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不扎实。
毕竟,但凡在某个辖区出现任何问题,仔细算来,一定的领导工作有疏漏。
就像因为蒋凡出轨诸位谩骂阿里的价值观一样,该女生私自外出或者也源自郑大防疫工作的不认真。
是不是这个逻辑?
我是老门,门老师,祝好。
把年轻人像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的。恰恰是真正没有关在笼子里的权力。
这姑娘点子背而已。
学生非必要不让出校门。
也就是说正常途径请不下假来。
那就只能编造谎言或者偷偷跑出去。
那老师知不知道?
只不过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但出了事还是要真办你。毕竟你懂的。
领导口头默认你去办一件事,办好了皆大欢喜,办不好领导脸一黑不担责。
你要是偷偷出去玩赶上了这事,谁还没个侥幸心理,做个赌徒呢。
反正学生就在学校里关着吧。关着啥事没有,出去乱跑出现问题那可怎么办。又麻烦,还影响仕途。
不如一刀切。
反正也不差加这点码。
而且大家都支持。学生在学校里好好学习不就得了,乱跑什么?
什么青春不青春的,矫情。
翻墙女违反什么规定,该如何处罚,自有定论。令人困惑的,反而是那位替做核酸的室友。
关于友情中的界限感,江歌事件所引发的讨论中已有大量的论述。但时至今日,大学的在读学生,仍然挺身而出,以替做核酸来作为彼此友情的证明。
有大学开设的爱情讲座广受欢迎,也许关于友情,也有必要开个课。其实不仅爱情友情,应该是人际交往,在高中阶段就应该开课。常识教育真的是太重要了。
这个处罚本身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封校限制进出这个决定本身,她只不过是做了在恶例之下正常的反抗而已……
如果要惩罚她,我觉得没问题,但请先把下令封校的那批人抓出来,每人关上十年起步……
瞧瞧,我说要把学生们放出来,一群防疫爱好者要我为可能受损的学生承担责任——而现在已经有学生因为封锁而受损了,我要造成损失的这些人承担责任,那些防疫爱好者就当即破防了……
仙女不都是保研嘛?
啥?
这个仙女是去见郭楠?
自甘堕落…… 开除仙籍……
封校只封大学生,这合理吗?
没出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跑出去了也不问。出了事,马上严惩,看起来不负责任,其实已经很人性化了。
就像不少回答里说的,封禁太久,像坐牢一样,所以学校平时对那些跑出去的同学就当没看到,估计学校现在都后悔当时就应该严行规则。
其实学校已经仁至义尽,不遵守制度跑出去玩已经不追究了,出事后难道还要学校自我反省,从宽处理瞒报者?真就一点责任都不想担呗。
还有怪防疫政策的,政策再牛逼也培养不出先知,算不到有人偷偷摸摸四处乱跑,感染了还不做声,意图瞒天过海,不怪她怪谁?我这地方也出过三例,但没人怪她们,为什么,因为她们是去上海支援被感染的医务人员,而且全程按照规定隔离治疗。但凡跟着政策走,不会严重至此,不怪她怪政策是什么逻辑?
还有怪学校不公平,关学生不关老师的,真的我无法形容这种人的单纯,真就是一点世面都没见过的样子。我告诉你们为什么区别对待:第一,老师数量少,便于管控;第二,老师大多是成家立业的成年人,出学校最可能是直接回家的,不会到处乱跑;第三,老师是成年人思维,知道自己有特殊情况时会及时上报,而学生的思想更害怕被学校抓了处罚。在这问题上找矛盾的,要么还是在校学生,还是学生思维,我能理解,我在读书的时候也是这种思想,很正常。如果不是学生,那就是单纯的坏,唯恐天下不乱。
没人关心封校都封了几个月了吗?
这让我想起了某部电影,说的是一个人越狱后被抓回来然后被其他犯人打了几天,就因为他越狱导致其他犯人被罚几天不能吃东西。
笑了,这种理所当然的处罚为什么能上热搜?传染病防治法出来多久了?
罚你有理有据。
是不是因为这是个大学生,或者说,女大学生?
学校规定学生五一不准私自外出,也就是说,若有事外出,需要向学校请假,该女生有事可以外出,但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请假。学校这样做没问题吧,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保护学生免受感染风险,毕竟学校人员密度大,又都是学生。
但是,该女生不但私自外出,隐瞒行程,还让室友替做核酸,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完全不顾及这么大一个校区这么多师生一旦感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而事实是,整个校区被隔离,部分师生还要去焦作隔离,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咱们假设另一种情况,该女生按照正常程序请假外出,学校批准了,该女生还按照学校规定做核酸,没有让她人替做,那么,校区被感染隔离了,学校也不会将责任推到女生身上,也不会开除该女生。
如果每个人都置防疫政策于不顾,私自外出,隐瞒行程,替做核酸,那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啊。
开除该女生,我支持。
女生的事之后再说 ,但学校没有被处罚我是不服的。
面对疫情学校有 3 种做法
1 只执行政府下达防疫政策,不加码。 这样的话只是去吃饭而不是去封控区的话,就不会怕违反校规被学校处罚而逃避扫码或者隐瞒行程
2 宣布加码政策,并严格执行这样的话虽然不合法,学生有怨气,但出不去也不会感染。
3 宣布加码政策,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严格执行 这样的话,就会出现学生觉得校规不合理 / 法,违反校规心理负担低,逃出去又不难,事后被流调又怕学校知道了会对她进行处罚,心里想着,如果感染了,必定会被处罚,如果没感染撒谎就不会被罚,说实话也会被罚,我也不会这么倒霉中招吧,于是就隐瞒了。
显然学校选的是 3…………
而选 3 的理由很可能是…………
我同情这女大学生。
跟在国外的朋友讨论,她的行为要是在海外屁事没有吧,但是法律本来就有属地原则,你只能入乡随俗。而且本来这个就是政治题,政治题是不能犯错的。
学生在学校本来就是弱势群体,所以才会有学生会去争取学生的权利。但是这个事情下,这种环境下,估计你只能服从学校的任何处置。
不管你是 18 岁,还是 28 岁,还是 38 岁。
得明白,社会有社会的规矩。
没出事,无所谓。
出了事,就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而且对于某些讲义气帮朋友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什么情况下可以帮,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帮。
热血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而且这种明知有风险还拉朋友下水的人,不做朋友也罢。
音乐学院 2021 级学生?
艺术生果然是自由烂漫的杰出代表
不合理、不合法。有空再来细答。
尼尔 · 波兹曼在他的《娱乐至死》一书中写道媒介对于真理的重要性:真理的认识是同表达方式密切相连的,他写道:
“**例如我们这些现代人总认为可以把真理和数量对等起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和毕达哥拉斯及其追随者的神秘信念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源。我们的很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其他当今的政客往往借助数字来陈述事实,否则就一无所能……”
回到这件事本身。导致 5000 人被隔离,是比杀了一个人更严重的罪行吗?还是比强奸 10 名女性更可恶?这后果当中,有多少是现实客观因素带来的特殊性导致的,又有多大比例是她的主观恶意呢?换句话说,如果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 100% 得新冠,传染他人,引起隔离,她有多大概率还会出去呢?从她的角度讲,产生极端恶劣的后果又有多大呢?**数量意味着真理吗?**上大学期间偷偷出去打游戏过了闭寝时间,求着大爷大妈给开门的生活经历,大家真的就都没有吗?她的行为真的就更接近被开除的强奸犯,而不是偷偷溜出寝室门的你我众人,芸芸众生吗?
请注意,我想表达的不是她没有任何错误。但是在隔离封闭期间偷跑出去,会获得被自动开除的处罚,这又遵循了哪条法律呢?
另外一点:小时候看很多古装剧,认识到皇帝天威的表现之一是:他的话是不能朝令夕改的——有损天威。若是皇帝故意将天朝律令写得模糊不清,从而为自己提供判决的最大限度灵活性,那么你猜他的天威还在不在?
若是被隔离的群众因为什么隔离器爆炸(对不起记不清了)上报无人回应不得不去找物业反映情况而违反了隔离要求,撞见工作者吃保质期三天的瑞士卷就被判拘留;若是大学生在隔离期间偷偷溜出去结果感染了新冠导致大家隔离,于是被开除;若是东北连夜送到上海的新鲜蔬菜被人倾倒到垃圾堆里百姓只能吃发霉的食物,被曝光出来有视频为铁证却无人问责;
——你猜百姓怎么看?
评论的反应看到了,就不一一回复了。我拥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你们有评论的自由。大家开心就好
单纯好奇,她男朋友是否会等她出狱?
这真是妥妥的纯狱风,不要网曝这个男孩子,他多无辜。
如果是他男朋友出的主意,那么请严惩。
至于代替做核酸的这个同学,估计后边会查,如果是被软磨硬泡的答应的,估计是记大过。如果是 “好你去吧,我给你做” 这种比较痛快的,估计就是开除了。
她以为她是谁?七仙女吗?私自下凡会董永?就算是七仙女又怎么了?感染了新冠也要被隔离!
合理合法的事情,还有什么好看待的呢?倒是以这个话题搞事情要打拳的那些,咱该怎么看待呢?
这是追求民主、自由、人权的 666 小战士,人权都建立到危害他人的地步,你说要这人权干嘛?若人权可以为了自己私欲,虐杀他人,要这人权干嘛?
若人权可以让一个神经病屠杀一个民族,你要这人权干嘛?美国的民主、自由、人权的小战士已经开始行动,拿出长枪,在美国到处射杀黑人、白人,只因为白人至上。
**让那些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家继续疯癫吧,**让那些追求民主、自由的小战士去美国吧,让他们欢聚一堂,一起庆祝那民主与自由的伟大胜利,进步实现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让真正懂得民主、自由优秀的人走吧,不能耽误他们灵魂升华的机会**,“天国” 的车就要出发了,让他们赶上自由美利坚的小快车,让他们一起向 “天国” 进发。**
耶和华在天国的门口大叫:“WC,谁让蠢东西上来的,你不要瞎指挥,行不行?你没看珍妮预言家告诉你们,让他们去死,让他们像罗马帝国那样死吗?让他们死地狱去。”
**让他们欢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下地狱去吧。兽的印记是什么?
不克己复礼,为了私欲,真的什么都可以来。所以人权是真的伟大与牛逼,他们都人权到了 “与兽没区别” 了,最后文明的尊严轰然崩塌,骚不骚气。
最后用迈克尔杰克逊的那首歌 “BEAT IT”,谐音一起欢唱 “必裂,SO 必裂、必裂,just 必裂、必裂,必裂”. 欢送美国荣归神国,迎接我们伟大的国。
[
迈克尔 · 杰克逊 1983 年 MTV《Beat it》高清修复版
盒子看世界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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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27228494287364096)
突然发现歌词也牛逼 “没人在乎对错,就忙着斗气斗狠” 文明之都,兽的文明,刺激,一群野兽走上街头,开始杀戮游戏。
上帝看了甚是开心,这圣经念得牛逼呀,用爱感化世界。黑太阳,你会被天上列国记录在案,我就吃瓜看戏。
嚣张至极,以为自己是留学生?! 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僭越!
病毒散出去倒在其次,破坏了咱们国家花几十年在洋大人心中营造的温顺 easygirl 形象你担当的起嘛?!
一洋二官三少四汉
奉劝这位同学尽快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再侵犯洋大人的特权! 不要再给国家和学校抹黑!!!
话说那宋江不过题了两句反诗嘛。放在平时和马车师傅扯两句政治、发两句牢骚没什么区别。然而现在是 “严打” 时期,一粒土也重成了山。
这样一来,官位丢了双颊刺了,老母亲双目都哭瞎,这辈子算完了。
心一横,干脆把事做绝,本来发两句牢骚的,我干脆还就真反了。
塞翁失马,冤刑反倒成了投名状,梁山那边也上了热搜。
敏感时期嘛,柴大人那里都搞政治庇护了,拿个梁山的绿卡还不是轻轻松松。
说不定还能上一上平时梦也梦不到的梁山太学呢。
该处理严重违反规定,必须撤销。
依据:
《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由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审核,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意见,最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可以对学生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进行补充调查,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对违纪学生提出纪律处分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
其中,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由学校主管校长批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因不存在任何 “自动开除” 程序,所以 “自动开除” 不合规应撤销。随后重新按照合规流程开除。
这个开除完全意料之中。
舍友估计也难逃厄运,就算不开除,记大过起步,留校察看和劝退概率怕是各一半。
而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
啊哈,原来隔离政策是该女生制定的啊。
众所周知,上海防疫取得了成功 [吐舌],最近又看到了郑州学生私自出校感染上了新冠被开除学籍的新闻,全校 5000 多人被隔离。
谈谈我的观点:首先,新冠是一种疾病,我们对待它的态度应该是预防治疗,而不是把预防新冠作为一个总公司主导的工作。 第二,把居民全部隔离在家,限制人生自由的方式是否不妥?违法吗?出现一例就全市封闭的做法是否极端? 第三,奥密克戎的相关研究已经有论文可以查询了解了,其实去阅读一下就知道这个病毒已经和当初的武汉时期几乎完全不同了,大家有空也可以去看一下相关研究。
第四,病毒防治的牵头部门应该是卫健委、医学专家和疾控部门,但是好像他们的话语权尤其是医学专家好像几乎没有吧。 最后,90 后基本上都是本科了,00 后的受教育程度更高,而且还联网了,还华润万家了,还有啥事我们是不知道的。纸是包不住火的,删帖再快也掩盖不了真相,舆论哗然也带不了节奏,老百姓不傻……
我实在不明白,这女生犯了这么大的事儿,得了新冠还传染给了同学,致整个学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我想问一句:她家没有老人吗?知道新冠的后遗症有多么严重吗?现在就仅仅只是开除这么简单?学校应该组织一场情愿信签名活动,建议将该生从重从严处罚,给一个顶格处理!
要是流氓罪还在就好了,再给这女生定一个流氓罪,让她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就是现在时代太好了,处罚标准过于宽松,才出现这样一个把防疫看的如此松懈的人,不能不说是时代之殇!
这件事同样表明学校在防疫问题上存在严重漏洞,女生的一系列操作可以说击穿了学校整个防疫系统,也应该像女生那样给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定一个玩忽职守罪,建议学校组织一场请愿信签名活动,建议把有关人等从重从严处罚,给一个顶格处理!遗憾的是也被取消了。
发生这种事简直是在给郑州形象抹黑,上眼药,处罚不彻底,就等彻底不处罚,要把防控疫情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实在憋不住了可以先买个工具用用啊,干嘛要顶风作案呢。
额,我有点妒忌这个女生。她很快就能去美国,上一个常青藤大学。
半个月前的冷饭被炒了又炒,你们不就是企图像以前的性别对立事件那样子利用舆论向老爷们施压嘛。
以前的性别对立事件,就算玻璃瓶捅脖子也只是 “再苦一苦男人”,老爷们高高在上完全不受影响,这一次事件可是把老爷们的核心利益给捅了,这种所谓的施压能好使?
按传染病防治法,这种情况可以判三到七年对吧?建议事主好好准备 2030 年的高考,或者在里边好好学习踩缝纫机的技能,出来找个厂上班也不错。
问题是两个同校的。。。学校里有啥不能做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其客观行为必须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具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即造成了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感染甲类传染病或者具有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感染甲类传染病的具体危险。”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分析认为,王某某的违法行为,不仅使自身感染上了 “新冠”,而且造成社会面传播的严重风险,其行为已经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
王某某的行为将面临如何处罚,还要观察后续的事态发展,比如是否存在传染他人的情况,其行为造成多少人被集中隔离等等,这些都会成为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果未引起病毒进一步传播,也未造成大面积的人员被隔离,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新冠病毒传播,以及造成大面积人员被隔离,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像这种 “小问题” 引发 “大错误” 的情况还是非常多的。比如,平时出入公共场所时不戴口罩、不主动扫码、不测体温,拒绝做核酸检测等,“一旦涉及疫情,轻则被拘留、罚款,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刑罚,遭受牢狱之苦”。
我只好奇怎么自动开除?
起码得经过几层领导审核批准吧?
难道是 AI 智能化操作吗?
没毛病,她有出校的自由
学校也有开除她的自由
这就是自由主义
该处罚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正确的处罚。
在瑞典,学校其实从来就不是一个腐败的官僚机构,不是一个下级为上级服务,学生会为领导服务的机构——虽然瑞典学生会以及各级机构老是说什么 “为老百姓服务”、“为学生服务” 云云。
这名女生私自外出被学校开除,毫无疑问是为了保护包括这名学生在内的、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毕竟,避免传染是毫无次生灾害的保护最基础生命健康的主要手段之一,这是全宇宙都认可的事实。
现在,这名女生私自外出而感染了,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将其开除,可以有效的警告她,帮助她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为她的未来保驾续航。正是因此,该女孩必将对学校和相关机构的行为感到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开除处理所体现的浓浓关怀已经让她流下了感恩的泪水,能被如此关照,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这简直就像母亲慈爱的怀抱!
私自外出,替做核酸,绝对不止一例,
要不然很多地方不会出现需要凭身份证。
代人做核酸,可能和顶替签到一样频繁。
当然,该女子最大问题,是隐瞒行程。
所以,还是从第一个谎言开始,因为擅自外出,所以怕被学校批评,
但是不小心被感染了。
于是被抓了典型。
所以,典型的中国人思想,不抓随便玩,一抓死一片。
当然,回到教育的一句话:人类的进步,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
所以,没有这些逆反的,破坏上层规则的人,自然不会产生矛盾,没有矛盾,社会不会进步。
于是就出现了更多的层层加码,陷入死循环。
最后,不同情谁,拿老家的话说:被抓了,点子低。
学校规定,感觉就是随便吓唬一下,比如说 “封闭管理” 只管学生,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眼学生也能出门。
这些所谓的 “防疫政策”,在法律上真追究起来,并不能证明学校 “制定并执行有效的防疫政策”,学生如果真的能随便出门,肯定是学校没有履行义务,责任在学校。
这个女生主要问题就是找人替做核酸,并且造成严重后果,这也是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实际上,在学校外,显然有很多替做核酸的情况,搞不好一些疫情突然出现就是因为替做核酸。但是到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程度的并不多。
所以单看这一个个例,可能证据充分合理合法,但放在一个全国的范围内,“漏网之鱼” 可能很多,法律资源并没有平等的应用在每个情况上。本质上还是不够平等,不够公正。
杀鸡儆猴呗。。。
怎么说呢?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520 当天,通告开除,虾仁猪心了
宪法里有这个不允许私自外出的法律吗?
都到大学阶段了,还分不清是非轻重,心智停留在小学生,哎呀,是应该受点教训,醒醒了。
评论区阴阳怪气属实顺民久了。继续防疫,一百年。
当然支持学校了!
首先,犯错挨打就立正,没什么好说的。
其次,哪怕是为了杀鸡儆猴,从严处理她,让别的学生引以为戒,这也是好事。
反正本意都是为了学校,学生好。
至于有人认为她可怜,无辜什么的,可收起圣母心吧!
至于不,防疫防的青春没有了,跟住监狱一样,谁敢反抗,人人喊打。这女生被病态的社会指责,但愿她心理不会被击倒。
首先,她犯法了。
其次,瞒报行程,核酸造假,这完全是她自作自受,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同情她?
有人说她被封的太久了巴拉巴拉,请问,我们没有被封过吗?
被封在学校里比封在家里的活动范围大多了好吗?
今天这要是个男生,你们又会是怎样的嘴脸?
都觉得罪有应得,我却觉得无比悲哀!
无话可说了!
女生学籍自动开除,只能说是自己自作自受吧。犯了错误,自己承担,合理。
私自外出?室友替做核酸?这种行为如属实,那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非要私自外出,隐瞒?可能自己觉得这样天衣无缝,耍小聪明,但可想想,要是出了问题,这得是多大的影响?
如今问题出了,影响也有了。这不是坑自己也坑了他人吗?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搞违反规定,隐瞒,虚假,逆行与防控背道而驰,也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被立案就是最好的警示。
哎,很同情这个女孩,我也是北工大 18 届的学生。从 2020 年疫情以后几乎没怎么体验过校园生活,不过也不能因此原谅她的所作所为
事实错误,郑大开出的女生并不是因为私自外出被感染,而是因为故意隐瞒行程、找人代替核酸测试、体温异常情况下继续瞒报。
经济观报一个媒体,标题能不能专业点。
别问这种问题,现在知乎网友的学历就是一个笑话,你问这种问题岂不是暴露了知乎网友实际连人均本科的水平都没有了?
厦门大学看到只封学生不封老师,就把学校顶到热搜去鞭尸,然后就全体解封了,一视同仁。
一群憨逼在这里狗叫又没什么实际行动,中国应试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什么憨逼可以读书,gnm
进出饭店不扫码,还多次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甚至发高烧也未经报备直接去医院,这期间给多少人带来了感染风险,简直难以想象!说老实话,要不是有学生身份保护着,舆论就算给她扣上 “故意投毒”、“境外势力” 等大帽子也不为过。无论如何去,当地的稳定防疫形势很可能因为这个女孩的鲁莽、自私而彻底被破坏,那些没工开没课上隔离在家的人们长期付出的牺牲一夜间全部白费…… 要说不令人气愤是不可能的!
该女生令人匪夷所思的鲁莽举动,导致封控区域数千人被隔离或被转移隔离,更极大的增加了其活动区域的感染风险,在防疫措施十分严厉的当下,她的行为明显涉嫌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下列举的多种违法情节,其无视周边同学与群众生命安全的自私举动也反应出其道德品质的严重缺失。
目前相关单位对该女生作出的处罚是很合理的,与她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这种处罚力度已经显得十分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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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知物 挂耳咖啡 π ρ τ 组合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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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问怎么看待?吃饱撑的吗?
法律怎么写怎么办。校规怎么写怎么办。
这种话我也会写(我为什么要说也?滑稽. jpg)
疫情最开始得病的人是不是应该直接满门抄斩
武汉封城前,抢先出武汉甚至出国的人
是不是应该追求法律责任
另外我觉得郑大有必要对所有的知情不报的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甚至该女生的家人,朋友,男朋友,以及所有知情不报人员
都需要付相应的责任
这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下,这名女子触犯了法律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实事,但我们也可以去思考一下为什么这种瞒报、躲藏等事情时有发生。
我一直推崇一个观点:**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是会衡量不同的选择对自己带来的危害和好处的。这种危害和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物质、精神等等。有的人可能为了自己的信仰主动放弃物质享受,有的人可能为了物质抛弃了精神信仰,这种价值的判断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是不一样的,但也可以通过后期的教育和培养进行引导。所以,你会发现我们更倾向于赞美哪些舍己为人的选择,例如无私、风险、热爱集体;而唾弃哪些损人利己的选择,如自私、利己等。**但是,话说回来,自私是人的本性,任何一件事情,如果你要求每个人都是完美人,那这件事肯定不会成功。
那么话说回来,为什么会有一些人选择瞒报、躲藏呢?当他们做出这样的选择的时候势必是认为瞒报、躲藏为自己带来的伤害更小。即使是和确诊病例密接触、不行感染新冠的概率仍然不高,可能 5%~10%(虚数,仅表示概率较低);而如果他们主动上报,那被处理的概率就是 100%。如果瞒报被发现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是 a,主动上报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是 b。那只有 a > 10b(假设密集感染率为 0.1)的时候两者的期望才是相等的,否则瞒报的伤害概率就会小于主动上报。第二点是概率论中有一个说法,我觉得反映了很多人在面临选择时候的心理:在一次测试中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因此有些人在面临瞒报和上报的选择的时候,很可能就选择赌一把,赌赢了,啥事儿没有;赌输了,付出代价。
回到这个事件本身,当这个女生决定是否出去的时候,他面临两个选择:1)出去,有极小可能被感染(这个概率真的很小,可能比开车出车祸的概率都小)2)不出去,有较大的概率付出一定代价,可能感情破裂或者其他?这个时候,女子选择出去是不是很好理解。然后,她归来后,发现自己密接了,这时候她又面临两个选择:1)瞒下来,较小机会虽然密接但没感染,事情过去了代价为 0 2)主动上报,这个时候没违法,但周围人需要隔离,自己也会被学校处分,也有可能开除,这对于一个还没经历过太多事情的人来说就是自己的一生毁了。所以,这个时候该女子选择继续瞒报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再后来,这个事情就涉及违法了,上报的代价就更大了,那选择继续瞒报。而最后,该女子选择自行去做核酸的原因应该如下:在发病后她认为自己确诊的概率越来越来,但仍存有一丝侥幸,如果上报学校做核酸,那肯定就等于上报,不管是否感染都会被处理;而去外面医院做核酸,如果没感染那就还是无事发生,代价为 0。
透过新闻不难发现,选择瞒报的违法人员,很多都是主动上报或者确诊会为自己带来一定损害的。想要降低瞒报行为,一是加大瞒报出发力度,而是降低主动上报对个人带来的损失。而我们的确也从两方面入手了,比如瞒报造成传染的判刑。比如主动上报后,治疗免费、隔离免费(部分地区),日常的免费核酸等。虽然这些也是在动用税收,相当于全社会一起承担代价,但是个人对这些代价的感知力是很低的。
但是,其实瞒报处罚力度已经没什么增加的空间了。而降低主动上报带来的个人损失却还有很多措施的。目前大学防疫最大的问题就是忽视学生的需求,认为学生是一个可以随随便便在学校内、宿舍内关上十天半个月也没事儿的群体,但这是大错特错的,当我们要求大学生作为一个成年人为自己所做事情负责时,我们就不能忽视他们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各项需求,特别是很多大学校园内相关设施不完善根本不足以良好地支撑这么多人舒适生活时。如果忽视了他们这些需求,势必就有有人选择冒险一试。
处罚真的很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女生恋爱脑吗???为了跟见男朋友翻墙出去违反校规,有这么迫不及待吗?
现在在宿舍还能视频聊天,一起打游戏,虽然不在身边其实也还好吧,非要翻墙去见面
没发生什么事情这件事也就还好,关键现在因为你的一件事,变成了无数防疫工作者、遵守校规安心在校的同学的事情
这个处罚,太轻了~
即使这个小仙女是 “嫌犯” 但是政府政策一点问题都没有么?
即使一个人害上千人隔离上万人受影响经济损失上百万难道学校一点问题没有吗?
………………
来点主观看法,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太快太不平衡导致部分人教育跟不上,自以为自己是人上人。想要享受特权,自己是中国人身在中国想要享受 “租界” 特权,政府对这部分人太宽容了。
比如经典的某南省,司法系统明目张胆的搞自己的 “小圈子”、“小宪法”。上面啥话都没说啥事都没做,这不就是纵容么?
还好中国走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是搞西方资本主义那套信不信部分人会被直接开除人籍?
还有某些人是真天真,明明是被开除的那批人还要帮别人说话。
自己想想自己有钱吗?有房子吗?有生产资料吗?你啥都没有就是年轻你以为你有什么资格享受什么特权?
摆正自己的位置,无产阶级的敌人永远是无良资本家而不是对立性别群体。
中国没空间搞竖切那套,无产阶级的目标到底是啥自己心里没点数?
以一个局外人的视角来看,不管是隔离政策还是处罚都是荒诞的。
但所谓入乡随俗,不管这个风俗有多么的不合理,这就是游戏规则。
破坏游戏规则者,受到相应的处罚没什么好说的,谁让你不能出局呢?
大学了,18 + 了,要学会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不是洗不洗的问题
这件事到这个局面,最起码该按程序一步一步走,并不是按照大众的情绪走。按照学校的纪律,她得到的校纪处分应该写清标明; 按照法律的权责,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有享有的权利。法律和纪律面对一个人犯这样的错不仅要给受她牵连被隔离的无辜同学一个交代,也要给犯错的人有个交代,只有这样才算心服口服。大家有没有想过,法律法规问题如果不按程序走,以后这样的事落在你我每个人头上怎么办?
一想到这种事,我脑海里想到的就是:可悲
这个可悲不仅是事件中牵连的人,而且还有疫情时代下我们每个人选择所带来的无奈和防不胜防的危险
我相信,大家多少也感受到疫情这几年所带来的压抑感、焦虑感以及民族主义带来的一哄而上的话语对立,经济形势衰微下的阶级对立,以及大众情绪舆论期待结果倒逼程序正义的多重事件
可悲的是一个病毒,一个疫情看起来让人更加精确、更加精明,其实把人也都弄糊涂了
悲剧的学生,简单的在社会活动,正常的自由权利本来就是无可指摘的,但是在疫情的大背景下、区域封控的极端情形下犯了规则错误,好巧不巧她是第一个隐瞒病情的学生,于是不可避免的她成了靶子
她成了学校疏于管理、推卸责任、校领导完美的替罪羊
她成了同学埋怨的责任人、长期封校学生群体群情激昂怨声载道的载体
她成了一波一波疫情人民群众谴责的发泄口
她成了杀鸡儆猴、让更多怕事的人自愿成为甘于服从的沉默者
她成了结果正义,而非公平正义
她成了病毒,而不是一个人
我再重复一遍,并不是给她洗白
而是疫情下的人很可悲、可怜
疫情下的社会混乱、极端
疫情下总有些人要成为临时规则不断规范与完善的永久受害者,无非是或轻或重
让人失望
封校擅自外出
进出饭店不扫码
故意隐瞒活动轨迹
找室友替做核酸
导致全校五千人隔离,1000 人异地隔离
无论是事件的经过还是造成的后果
警方立案完全没问题
校方开除完全没问题
但凡有一点责任感的
也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违反防疫规定
我对校方的处理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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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针对这位女生,无论是谁
都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唉
赞成郑大的决定!
不管是谁犯了错,不管现在是什么身份,作为一个成年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是在全国抗疫都宣传了三年的情况下,居然还是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想干嘛就干嘛, 该受到处罚长点教训了!
想想待在学校哪都没有去的无辜被感染的同学,都觉得处罚轻了!在其病好以后,应交公安机关继续执行违法处罚
事实证明,
疫情防控大于女拳
政治正确上面,防控真的是天花板啊
3 号为什么要找人代做核酸呢?
如果是 1 号我可以理解为出去玩忘了,可是都回来两天了,怎么会忘了呢?
我觉得她应该是感觉到了不对劲,然后想瞒才不去做的,这危害比嫖娼大多了,开除只能说活该了。
女人是没有错的,男人要让着女人,女人脸皮薄,要照顾女生,这不是学校从小的教育吗?
轮到学校自己了?就不照顾小仙女了?
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已经被践踏的体无完肤。
不是應該要保研嗎? 正義之光?
看成了:
女子私处感染被立案,已被自动开除,对室友的处罚暂时未定。
震惊了 3 秒钟。
我想问问各大学封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跟我谈法律,我都觉得好笑. jpg)
希望学校放她那个朋友一马。
看成了女生私外感染新冠被立案,感觉就无语,后来发现自己看错了。
她无罪。
这就是我的看法。
不是要问我怎么看待么?
要么别问,问,我就说无罪。
问多少遍也是 “无罪”。
她无罪。
还没毕业,就找到工作了,果然不愧是 211 的大学生,就是厉害
站在最终结果上,我觉得如果判刑,几年的监狱生涯结束后,只会平添对社会绝望的三户人家(女孩,女孩男友,室友),而且那时候大概率新冠已经成为人类普通感冒五种冠状病毒中的一种,再也没有人会因此去做核酸,那这一切又为了什么呢,是惩治了恶人吗
不知道为什么
我没有看到罪有应得
看到的是诸位看客喜爱的热闹
一个年轻人犯了错,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是有必要断送她的人生吗?
开除 + 立案,意味着什么?
狂欢的众神,你们到底是恨疫情还是反人类?
所有大学室友都会拿这件事抵挡舍友的不当请求。
如果没这事,有舍友提出这类要求,拒绝就可能宿舍分崩离析,对于没有进社会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挺难受。
但是现在有了类似事件,还有处罚,就可以轻松对待这类事件了。
所以说,这次惩罚的越重,后期大学越好管理。
疫情一直连续不断就是因为这些不可控的人,无辜群众饱受疫情之苦,妨碍疫情防控已经定位为犯罪,开除学籍只是大学能做到的最高惩罚,后门处罚还等着呢。郑大估计自己也要受处罚
看成了女生私处感染。。
看到回答多是赞成这个处罚的,你们真觉得这个处罚合理吗?新冠是乙类传染病,却按甲类传染病处理。如果这位女生事先知道自己感染了新冠还外出乱跑我觉得处罚合情合理,5 月 1 日出去的,5 日才出现发热,可见她事先并不知道自己感染了,那么这样子处罚真的合理吗,警方处罚了一次,学校干嘛还要再处罚一次,把人开除,别人十几年寒窗苦读也不容易,这个校规真的合理吗。
你们赞成这个处罚,就不想想这个法规,学校的规定合不合理,什么时候连外出都是一种罪?他们限制人的人身自由是否违反了宪法呢,是否侵犯了人权?铁拳是可能会砸到我们每个人身上的,不然等哪天砸到你身上了你才觉醒。
这个病毒大概率不会消亡,会长期与人类共存,在地球上生存了几十亿年的病毒,也没想到这次遇到了杠精。我们真的想今后十几年二十年过着这样子被限制了的生活吗?
这一处罚放在别的地方都没有瑕疵,放在学校当然不是说处罚不正当不合适,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但着实有点令人苦笑。
媒体的报道有误了吧,该学生被立案、开除并不是因为私自离校,而是因为瞒报行程,找人代做核酸等一系列违法操作,最终酿成了严重后果
这个大学不上也罢 垃圾学校
这下好了,
以后可以跟男盆友天天嗨皮不用小心翼翼的了,
恭喜恭喜。
可喜可贺。
我就不扯什么法律本身的合宪性了,反正我们国家本来就没有也不敢有违宪审查机制。
我也不提大学作为行政主体,它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授权范围之中的了。
法院定罪了么?没定罪就开除,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是拿来擦屁股的是么?
防疫大革命?
我不支持。回答完毕
给学校一个大笼子把学校扣上吧。就更像了
这人太可恶了,简直就是中世纪的女巫
大学女生违法,虽无主观恶意,从严从重处罚,网友一片叫好。
公职人员违法,明系知法犯法,自罚美酒三杯,网友集体失声。(抑或被失声)
2022 年还在回答里一本正经讲法律的人,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添加两条评论,如果不喜欢请点个反对,默默离开,希望少些争执:
唉,
搁平时,
大学生出个门有什么错啊,
太憋屈了!
520 你们是真的 250
我想问问哪个男生有没有责任
立案会有案底的,她会和女朋友分手吗?
被退学应该不能参加高考了吧!高中白上了?
爱情有多崇高呀!健康码都敢造假
上了大学还没有小学生遵守规则,小学生还知道疫情特殊时期不能出门!
要被判几年吧!应该让张三老师给你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这个女的可以在民法典成为一个典型的案例:张三是个女孩子,因为 520 耐不住寂寞,在疫情特殊时期,约会男友,还让同学代替自己做核酸检测,请问她怎么定性?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被退学算不算过分
最后再来升华一波:爱情虽贵,生命崇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因为小家放弃大家,不能因为小我失去大我。
“私自外出感染新冠被立案”??
为何从来没见过 “私自外出感染艾滋被立案 “的呢?
按理 HIV 可比新冠病毒危害性大多了。
只有我一个人看成 “女生私处感染新冠” 吗?
感染新冠不应该成为一种罪
近日,郑大一女生私自外出会男友,室友替做核酸,感染新冠被立案一事引发大众关注。
5 月 19 日,郑州大学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该私自外出女生已经被自动开除,对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这位女生)她已经在医院治病了,违反了法律,自动就被开除了,(对她室友的处罚)要等警方的结论出来以后学校才会研究。”
>» 此前报道
据健康大河南,5 月 6 日,郑州大学发布了《关于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通告中表示,5 月 5 日,郑州大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在发热门诊就诊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通告中提到的王某是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 2021 级学生,2022 年 05 月 01 日下午 4 点,曾与同校男友从郑州大学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5 月 5 日凌晨 3 点左右,该学子出现发热状况,早上 7 时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中午 13 时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17:30 时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男方暂时未确诊。
据同校学生称,五一期间,郑州大学已经不允许私自外出,而**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北区同学因为去过南区,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目前许多学生都倍感不安,学习、生活均受到了极大影响。
据悉,该学子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经调查发现,这名女生 5 月 3 号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其室友冒名顶替。
5 月 5 日该名女生高烧 39.8 度,再次私自外出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确诊新冠阳性。
对其展开流调后发现,确诊女生于 5 月 4 日公布的其他感染者(第 29 号感染者)存在行程交集。确诊病例被转移后,郑大连夜开启了核酸检测,郑大南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连夜转移 1000 人到焦作市隔离。郑大北区送到体育馆隔离。
巾帼英雄。
无良无德,不守规矩,没有团体意识和大局观,没有遵纪守法的概念。
给郑大抹黑了,室友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同样处理。
希望没有传开来疫情,倘若郑大因此又起波澜,奸人百死莫赎
这标题我一开始看错了……
学校在封校期间私自外出,是违反了防疫措施,如果没有后续的神操作,也不至于违法。她的可恶之处在于以下三点:
一、在 5 月 3 日,因自己要外出,让同寝室室友帮忙代替她做核酸检测。因并非本人采样,所以不能真实反映出她自身的核测结果,若她携带病毒,岂不是要传染更多的人。
二、在 4 日进行流调溯源时,明知自己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合,担心受处分及心存侥幸,隐瞒自身行程不报,致使错奘早发现、早隔离良机,为后面造成的损失埋下了伏笔。
三、在自己发烧后,还私自外出进行核酸检测。被确诊后仍自私自利,没有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而是继续隐瞒真相,直至郑大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其中还有 1000 人被运往焦作异地隔离,北校区去过南校区的人同样不能幸免。
因为该女生拒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被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至于她因此事被自动开除,可以说是罪有应得。她害了这么多人被隔离,影响了这些人的正常生活,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至于她的室友代替采样一事,虽然目前没有处罚消息。但她至少也存在重大错误,要明白防疫的重要性,不是讲交情的时候。有些忙能帮,有些忙则不能帮。我想她也逃脱不了相应的惩罚。
典中典。
“我一个女孩子又不懂法,所以可以没事做报假警玩。”
“我一个女孩子又看不懂证件,所以可以找开锁公司换锁不给钱。”
“我一个女孩子又不懂防疫,所以可以在疫情期间擅自外出、找人代做核酸、故意隐瞒活动轨迹。”
在小仙女们眼里,“女孩子” 这个身份就是免死金牌,可以由着她们为非作歹而不受惩罚。
我看成了《女生私处感染新冠被立案》
这尼玛就能被开除?!!!!
要是进去可得脱光检查的……
还有,哪个把她放出去的?会不会是翻墙翻横杆出去的?
如果情况属实,我只能说这郑州大学也就这水平了
本来我真不想写这个回答,原来我以为大家都是会谴责这个女大学生,为了一己之利,至国家法律于不顾,至同学健康于不顾,这肯定是大家都痛骂啊。结果呢,结果真是让人大开眼界,知乎真牛 b,什么人都有。几乎每个回答,每条评论下面都有人在说,她有人身自由,想去哪就去哪,国家不应该限制这些人的自由。真 tnd 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人什么脑子。
没有疫情,你爱干啥干啥,爱上哪搞对象上哪搞对象,谁稀罕管你有没有自由。这疫情期间,这个新冠病毒,它传染!它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你不怕死,你想得病,你愿意出去作,本来跟别人没关系,谁管你死不死。但是现在是你得了,就有可能传染别人,不想得的人,就会为你的自由买单。所以大家才听从国家的指挥,为了以后能自由出行,牺牲现在的时间和自由。这个情况下,你怎么舔着大脸说你要自由?
你信不信,如果新冠不传染,谁出去耍谁就得,你爱出去就出去,你死不死的,看有人管你吗?
这些人,就是犯贱,国家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为了老百姓的健康牺牲了多少。你爱自由,你滚去别的国家去,那自由,你死不死的没人管。
人被立案,还被开除学籍,这位女生一时的愚蠢,自己一辈子都被毁了。
啊?为什么要处罚室友?看完了我也没看懂啊。
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开除小仙女
该女生已经触犯法律,受到处罚理所应该。只是她的室友帮她去做核酸,只能说室友是真朋友!够义气!但是无意中被牵连了而已。
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强大家疫情防控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一、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要法律依据:
1、《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二、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系统,可能影响个人贷款、就业、任职等。另外,根据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还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主要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
三、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四、为恶作剧、商业运作等目的,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等公众场合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公众场合传播或者帮助散布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
主要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款
五、出门不戴口罩,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普通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拒不配合的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六、管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七、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八、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九、违反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麻将档,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一、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二、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三、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四、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十五、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如何处罚?
答: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主要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四)款
十六、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主要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十七、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可能会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
十八、新冠肺炎属于哪类传染病?
答: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十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答:①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③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④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
最后,希望大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好自己和家人,不要以身试法!
我不知道,开除一个犯罪分子有何不妥?
至于室友?作为共犯开除和行政处罚难道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吗?
法律是做什么的?难道不应该是严肃而无情的吗?
如果法律不能起到震慑效果,那法律有什么用呢?
尤其是,这种特殊时刻,不应该更要起到警醒的效果吗?
难道说,一个留校查看就好了?那今后你学校的规章难道不成了摆设了?
你告诉我,底线在哪里呢?
新冠肺炎导致的心理障碍,以及精神障碍被忽视,忽略。
在没有新冠肺炎以前,人的活动是自由的。而新冠肺炎发生以后,越来越多的室内的封闭,室内的控制,导致很多人的行为习惯发生了变化。很多人无法适应这样的变化。
大学生,作为思想,心智都不成熟的小白,在这样的危机中,出现种种不良心态很正常。甚至,心理变态,疯狂也很正常。
就这样一件小小的事,啪,一棍子打死了。
也许,我们的社会更应该允许犯错,失败,和包容。
为啥那么一棍子搞死?
她并非官员。也并非大人物。只是一个被憋坏的孩子。
看了下大多数的回答,可以发现真正愿意看下去这个人问题的可能只有几百人,但愿意抱持反对和支持这些处罚的人大概其实是五五开,但舆论操作后置顶较前的都是政策需要的回答,那么我感觉这片土地上的人已经魔怔了,他们不在乎别人学一辈子后被退学只是因为年轻,需要出去向往一下爱情,也不在意这个年轻人封了这么久后为什么一定要出去,不在意在没有任何公开性的意见征集和政府议案后推行的独断法案,他们只在意老爷们甩皮鞭时下一个抽的会不会是自己,却看不到所有人头上都有把剑悬在脑袋上,这把剑掉落的原因不是什么礼义廉耻,也不是奸淫掳掠,就只是一个正确率大概百分之 75 的匆忙实验,一个某些人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刑拘名目,一个经常崩溃和出现错误的系统,一个不正视社会发展和个人需求的铁幕政策,同一阶级之间内卷消耗,对统治阶级溜须拍马,我们之于纳粹,舆论之于苏联,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也许日后的一天,这样的回答和讨论也会在 70 岁退休太早被刑拘和不生孩子是犯罪这种政策性法案诞生后,依然会有大量的人不去关注这些规定本身是否应该存在,而会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下继续抨击那些被树立的靶子,继续活在好日子还在后头的美好愿景中。
可能很多道德高尚的人,愿意成为大国工匠的人,愿意为全人类完成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人会对这个回答抱持不满意且略带敌对的态度,评论都是可以的,讨论也是必须的,但别学那些老爷狗崽们,评论完就设置权限,整的好像你说完就没人撅你了,没有当官的命,得了当官的病。
于法应判
但是这些操作在若干年后可能会钉在墙上,现在如果是外媒拿此炒作就只能吃哑巴亏了。大学生真的应该隔离在校四年吗?高中生都会周末出门逛逛吧,一个接轨社会的时段却封闭我想不是妙招。
有点轻了,应该也去牢里谈场轰轰烈烈的峦爱!都封校了还跑外面去约会,现在科技发达,手机不是可以视频聊天了吗?有啥是手机上聊不了的?非的跑外面去。自己和男朋友在外面吃烧烤看电影,生活自己过的美滋滋的,有本事出去,那也要有本事保护好自己,惹了病毒回来又不上报,还企图满天过海,事态严重被揭发了,连累全校师生受罪。 据说此次因为该女学生的缘故导致南校区 5000 人被隔离,1000 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北区同学因为去过南区,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许多学生都感到不安,学习、生活均受到了极大影响。
另据 7 日通报,该学生王某某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证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室友的惩罚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来定。
把所有罪责都放到这一个人身上,大家的责任都会被消除。
好像有本小说叫圣经也是这回事。
苛政猛于虎
2003 年 sars,北京封城,在封城令下了后不少大学生翻墙逃回老家,据说后来全部被开除,媒体没报道而已。
上次西安封城,西交大有个女研究生连夜自驾逃回成都,不知道后来咋处理的。
今年春节,我老公突然说要回他老家(公婆早就不在了),我说我们单位节前就说了要去外地必须提前报备,那时候我问你离不离开本市,你说不离开。现在突然要回去,有什么理由?要回你自己回,不然万一有啥事情,我就得挨批评写检讨。赶上特别寸的情况,被当典型抓挨个处分都不是没可能。我不想这么没脸,要回你自己回。
他说那他带孩子回去,我说不行,孩子也是要求提前报备的,有啥情况至少两周在家不能上学,这事情没得商量。
于是他自己一个人回去了
记得 5.1 期间死活有大学生说不放假,骂政策,这就是我说如果上海不结束情况下每个学校开放一定会出现的事。
这处罚不是很好么,没异议。
如果知道感染就要背锅,谁也不敢去主动上报了,或者干脆来个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我们能这么宣传吗?
我们这么宣传时心里还有同胞两字吗?
因为个疫情连做人的原则都放弃了吗?
如果社会面没有或者只有少数。
她出去溜达一圈。怎么感染?
那些个点外卖的,出校门的。合着学生出校门就立马变高危人群。
管的好。下次谁再这样应该直接枪毙!还得接着封。大学生是来学习的就应该在学校老老实实呆着。暑假最好也取消了,一年只留一个寒假回家过年就够了。老师来回走走就算了,你个学生算老几?让你出寝室就不错了
新冠胜利了,我们的年轻人无权无势,为了人人年轻时期都会有的感情,遭到两头夹击,不幸落败。没有人会判新冠的刑,只有 “人” 不断在遭难
不用洗了。
关的久,你憋不住,你翻墙出去,最多也就是个校内处分。
结果你出症状了,你隐瞒了,你还找别人帮你做核酸。
那你进牢里活该。
别扯什么,她还是个学生,不懂事。成年人,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开除大可不必,孰能不错,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这个社会戾气太重,多点宽容心态,听我的,给一个警告就行。
一眼看成女生私处感染被立案开除
我是不是没救了
处罚不公平。
处罚应该是对所有私自外出的学生,全部自动开除。
对应的应该是鼓励互相监督,举报,揭发。
给予奖励。
她被判在法律上没啥问题;
在情理上也满足了 “大家” 的情绪,当发泄口了,也没人会去质疑学校和当地政府的防控了;
她自己也应该愿赌服输。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
首先是法不责众。当时这个问题的回答下,郑大 1/3 的学生都跑出去过,就她运气差,被感染了(同学之间有没有别的替做核酸的不知道,我估计也是有的,没被抓而已)。但是跑出去的学生要是实事求是上报了,那就要吃处分,大家都趋利避害,封了几个月,想跑过去的人肯定不少,为了出去一次,吃个处分肯定也不值当,肯定赌自己没事,就瞒报了,她赌输了,就愿赌服输吧。
据说老师们都可以自由出入的,(灵活封控,刑不上教师,礼不下学生)。我估计有 10 多个阳性被抓的,估计都从轻发落了。还有,5000 个被隔离的也别急着喊冤,隔离是政策让你隔离的,全赖给她也没意思,最多 5 成锅,而且,这 5000 人里自己有多少跑出去过的呢?里面一部分完全遵守规则的人可以喊冤。
你看看上海,多少离奇,有几个人为防疫负责呢,因为他们都是以群体的形象出现的,所以倒卖物资,恶意消杀,一大堆问题都没人被罚,就象征性的抓了几个没背景的卖菜的,跑腿的。
对于为她开脱的人,我离的远远的。
“我其实挺厌恶那种,就是不明白任何情况就劝你一定要大度的人,就这种人你要离他远点,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图片来源于网络)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
已经构成违法了,基本上完犊子了,年纪轻轻就是不靠谱啊。出了这样的事,想看看男朋友有什么表现,估计也是够呛扶不起来。人啊,真得有底线思维才行。
这下可刑了,监狱里边不晓得有没有钢琴能弹……
就是可惜了父母,艺术生培养三年很贵的,这出来以后估计只能下海了……
请问一下成年人可以怀孕生娃吗?
我是怎么了?!!!居然看成了私处感染新冠。我不对劲!
说个不相干的
有没有像我一样把标题看成
女生私处感染新冠被立案
把外看成 “处” 并读 “出” 音
她被感染了 难道她不是受害者嘛?生病什么时候突然变成了一种罪??是我疯了 还是一群人疯了
开除,拘留,立案,罚款,检讨,批斗…… 疫情三年梦回闻隔十年。
当事女生确实应该接受应有的处罚
但帮她的室友是真的惨
帮吧,但着风险
不帮吧,可能不知道怎么拒绝或者怕后续俩人关系有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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