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预售制全世界通行并且合理,取消预售制更不利于购房者」,如何评价这一观点?
知乎用户 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 凡是不利于老百姓的,一定要与世界接轨,论证在全世界的通行性。 凡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一定要强调国情,论证无法推行的客观缘由。 预售制在全世界通行不假,但是由于预售制导致的烂尾楼现象基本确是中国独一份。预售制可以 …
亡羊补牢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为时已晚,一个是为时不晚。
真正需要监管发挥作用应该在 15~16 年涨价去库存之后,当时有一个所谓的闭环:房价一直涨,地方可以不顾居民承担压力的征收土地税,银行可以不顾风险的为房地产相关需求房贷,房企可以在规则下不顾风险的扩张,投资者可以不计算收益的负债站好位置,刚需也是恐慌的上车。只要房价一直涨,对地方来说大家争着交税,自然出手阔绰,银行不用担心风险,房子不跌去二三成都不亏,房企更是有限责任,金融体系允许结合金融监管缺失,玩的不是盖房子而是资金池子,随意抽取池子里的钱变成个人的收入,投资者更不用担心,反正后来刚需你总要公共福利。
当然这个循环的前提是房价一直涨的过资金成本,在涨价去库存时,根本没人会认为房价涨不动,这种金融游戏不断的创造风险,只要信心还在,游戏就能继续,后来者就会接盘,甚至人们都不必担心期房能不能交,看样板房都得验资和收茶水费,这时最需要金融监管控制风险的时候,竟然缺失了。逐渐形成了房价一直涨预期下的庞氏信贷,期待后来者吃下所有环节的收益以及各个环节积攒的风险。恰好是涨价去库存之后是大幅度的风险积累,房企的资产看起来不错,然而经不起推敲,很可能已经被掏空,几万亿的 “资产” 竟然会因为几亿元的偿付而崩盘,对于万亿级别的有息负债更是时刻都在扩张的大窟窿,狼已经把池子里面的羔羊吃的差不多了,少说也有上百万户未交付的房子,然而钱没有了,对于这部分窟窿来说,在最需要监管的时候缺失,现阶段加强监管无疑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对于新增风险,确实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市场信心已经损耗,这个阶段还敢加极致杠杆买打折期房的人绝对是勇士,而且还有个时序性,过去的窟窿要不要拿现在购房者的钱去补,如果不去,房企依旧信用破产,如果去,那么后来者的房子怎么办?这就是庞氏信贷的崩断,而且绝不会止步于现阶段断供的体量,现在看来更像是事情闹大了,不得不站出来搞一些新规,但监管的人还是那批人,以前的窟窿堵不住,现在羊都没信心了,再想堵也未必堵得住。
最后,有一个现象很难理解,烂尾也不是这两年才开始的,所有相关群体均是视而不见,有点精力也花在压热度上面,而不是去解决问题或者抑制窟窿继续扩大,现在盖不住了,开始威胁系统性金融稳定了,才纷纷出来推出所谓的新规,就好像和老规矩有巨大的差异一样。不难得到一个结论,烂尾虽然是矛盾激化的源头,但却不是相关群体的关注点,而集体断供是烂尾的后续,却威胁到相关群体利益,这才纷纷站出来表态,亡羊补牢,是否为时已晚还需要看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进度了。
这个我今天做功课了,我来回答。
7 月 14 日,西安住建局称「商业银行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
西安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及,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
通知还提到,要严格拨付标准。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 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 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 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提取剩余 1%。其中,7 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 1/3、2/3 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总额的 20% 和 35%。
7 月 16 日白天就爆出郑州银行和房管局的那个视频,视频各大平台都有,我就不贴了。
我分析一下对话
男业主:楼房如果没有封顶,那监管账户的钱是否还在监管账户?
银行代表:不确定。
这一句懂得都懂,99% 应该 X 了。
所有业主:为什么?为什么不确定?(情绪十分激动,对话一度紊乱)
银行代表:我马上解释,让不让说?让不让说?让不让说?(稳定业主情绪)
这一波感觉银行代表还是想要沟通的,业主也配合,双方都表现出很高的素养。
银行代表:监管资金的使用和拨付有严格的流程,有郑州市房管局颁布的监管资金的使用方法,还有一个叫使用细则,完全按照这个。
详细的流程我也不跟你们说了,你们也记不住,你们可以回去查,最后一步监管资金的拨付需要郑州市房管局资金监管科或者是资金监管处,他有这么一个部门,他们允许拨付了,盖章了,拿出来东西了,我们作为监管银行才会把钱拨出去。
换句话说,我们就是听招呼干活的,这个意思很明确吧。
如果他们不让拨,我们作为监管银行,我们没有随便动用钱的权利。
银行这边这个人说话条理很清晰,这个锅我们不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应该是监管银行和监管部门双重审核,也就是说银行不通过,你是到不了房管局的。
专家表示「谁审批谁负责」,那请问这个情况谁负责呢?
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前是
谁审批都不用负责?
那之前推出监管账户的意义在哪?
给一个虚假承诺
哄骗大众来买房吗?
现在又出台了新规则
好家伙
是怕大家失去信心不敢买期房?
所以又搞一批承诺?
重点是不是搞错了
不想怎么解决之前的烂尾楼问题
而是想着后续楼盘怎么卖
这合理么?
摸摸良心好吗
买房通常要掏空家里 6 个人的钱包
才能凑上首付
大家交了首付老实还贷
满心欢喜终于要有一个家
最后等来烂尾和银行的催还贷
搁你你什么心情?
看看这些被迫住进烂尾楼的人们
睁大眼睛看看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一片光明?
我也是服了……
谁审批谁负责。
这不是一句纯纯的废话文学吗?你审批你不负责,你审批啥呢?空气啊?
而且,你这不等于告诉大家,之前审批的人都没有负责吗?
不然你强调这个干嘛呢?
那大家听到了不是更不买了吗?
而且,这话有什么用啊。
你说你负责,你负的了这个责吗?
房子烂尾了,你审批部门能给盖楼啊还是怎么着?开发商的钱你要的回来吗?说的好像审批部门自己没分钱一样。
到时候还不是拉出两个顶包的倒霉蛋,这个事情不就了了吗?
人都进去了。
这就叫负责。
你还要我怎么样?
至于房子,你们别想了。
至于房款,呵呵,无可奉告。
我觉得,这玩意儿你稍微思考一下,就能发现了……
这妥妥的是个逆向宣传啊。
看完这个我更不想买期房了。
先肯定下 “集体停贷” 的阶段性成果,
如果是一个一个停贷,不可能掀得起舆论的小水花,也不可能得到上位者的重视。
再肯定下各地的态度,新规不论诚意如何,至少是在回应民意对监管的怨气。
想必是不回应也不行,
烂尾楼闹得舆论汹汹,预售制眼看要入土,开发商周转的速度一定是进一步下降,卖地财政的效率也只会跟着下降,雪上加霜了属于是。
但私以为," 新规” 的效力恐怕还不够,
反正我是绝不会买期房的,
出现了这么多烂尾楼,难道是因为之前的规定 “过时” 了吗?
还不是因为有规定,他不执行嘛!
早在 2003 年,央行的【121 号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
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他当时要是按这上面的规定办事,怎么可能会有烂尾楼呢?
有法不依、有责不追,列再多规定,又有什么卵用呢?
而且这个 “新规”,也没看出有什么新意:
银行若擅自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将负责追回;
不能按期交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将被列为信用差企业公示。
就说这多出来的一条吧,“制造了烂尾楼的企业,就列为信用差企业公示。”
恒大、融创、绿地、碧桂园等企业,现在还用得着公示吗?
商票不能承兑,企业债不能按时偿还,员工理财不能按时取现……
拜托,烂尾楼是开发商摆烂的最后一步好么?
他们的信用早就烂大街了,还怕你公示?
集体停贷这个事闹到这一步,我认为最终只有两个方案可以解决:
1)让人人喊打又名存实亡的预售制彻底作古,实行现房销售!
做不到是不是?毕竟开发商的现金流摊得太薄了,不搞期房销售的话,他们更加周转不开,那怎么办呢?
只能走第二条路了,
2)允许烂尾楼业主停贷,让银行把锅背起来。
只有让银行为烂尾负责, 老百姓才会相信监管是真的,否则都是假的,赌咒发誓都没用。
最后再说点带情绪的话,
早上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故事,说的是一对郑州的新婚小夫妻,他们过的生活,是买房一百多万毫不犹豫,买鸡腿十几块纠结半天,但他们甘之如饴,直到买的房子烂尾…… 看得太™让人破防了!
现在的年轻人买房,哪一个不是搭上父母半辈子心血和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再背上 30 年的长期债务才上车的?
所以烂尾楼这个事,真™是丧尽天良!
我就想问,谁能背着绝望和愤恨,替烂尾楼还长达 30 年的贷款呢?
人只有看到希望,才能忍辱负重,才能披荆斩棘地向前走啊!
有人说,还有第三套方案,就是房价上涨,开发商缓过劲来,烂尾楼盘变得有利可图了,就能盘活。
真的觉得房价可以无限上涨么?
我以前在文章中说 “居民负债的极限就是房价上涨的极限”,那是从金融角度来推论房价上涨的空间。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买房就是交税了,也就可以讲得更明白点——房价涨不动的真正原因,是民力耗尽!
在中国,“谁批准谁负责” 这句话=“不准批”!
当年的预售资金规定不可谓不严格,结果呢?
以为出个新规就能解决问题,有关部门是否有点太天真了?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今时不如往日啦
如果 “谁审批谁负责” 有用的话!村镇银行暴雷后,给它银行牌照评级的谁,是否该负责呢?
明面上可以这样规定,但是实操根本做不到。预售期房本来就是加杠杆,你想要把加杠杆的钱放在银行被冻结起来。你让房企拿什么给你建楼啊!它们靠的就是来回倒腾,回笼资金做大做强的。真要掐扣它可以灵活调动的现金流,可能很多楼烂尾的更快。
因为被监管的那部分资金是完全不够建设好期房的。核心点是设置监控房企本身的流动性资金红线。
所以要从源头开始管控:
1、首先近一两年减少各地地皮出售,对于高负债的房企直接禁止拿地。防止以新债填旧账。其实很多大房企手里的地可以够未来两三年开发了。就是因为高负债逼迫它要继续加杠杆。
2、其次房企引国资兜底,财政给予充分支持,各地限定新盘开售数量,对烂尾楼建设做为重点。对烂尾楼利益相关的开发商的个人资产监控冻结,最大限度的确保国有资产不被转移到境外。
主要就是要断了给房企输血的错误习惯,先让他们断腕自救主动降杠杆。对拒不自救摆烂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重整。
今年以来各地推出七花八门的优惠政策,主要还是想最大程度的降低地方财政损耗。要知道房企之所以可以快速发展,是和地方财政扶持离不开的。拿别人的钱,买着别人的地,建着自己的楼。现在是时候秋后算账了。
未来半年到一年时间地产将迎来至暗时刻,想要兜底,必须要房企和购房者都没有余价后,才有可能发生。
没有任何意义,现阶段唯一能够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
给钱
所以我之前就说了,无论专家,政府,大 v 说的再天花乱坠,都只是想着怎么把购房者再框进来,续贷上就可以了。
至于修改规则,至于方案,至于责任都是好话,不过你只要细看,你就会发现,都是满满的【没有钱】的宗旨而已。
那这问题怎么解决?
强制停贷本身就是因为开发商烂尾,导致购房者的消费体验与付出严重不对等所产生的,加上现在房价上升的可能变小,反而面临大规模的下降,福利体系的削弱,以及再融资再贷款的念头破灭,都让当初买房心存的最后幻想变成了泡影,最终让他们失去了最后的信心和依存。
这个时候你还是拿着没有钱的方案和策略过来,那人家不喷死才怪,这就意味着连房屋最基本的居住功能的无法实现,或者要花大代价另行解决的情况下,他们就对房子的期望变成了负面。
所以解决问题说来说去,就是钱。
至于追责也好,问责也罢,没钱没有任何意义,烂尾楼还是烂尾楼,毕竟要请人接盘,你总得付出,才能让新的房地产商来接盘,把这个修理好,建设好,才能确保【交付】,实现之前一切落空的东西,才能让购房者的权利能得到保障。
尤其是在疫情,裁员的前提下,原来的购房者也不可能再付钱出来支持重建或者再花成本,这和之前烂尾楼处理还是有很大的背景差异。
如果专家仍然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只能提出的任何方案都是【纸上谈兵】,【助纣为虐】而已,而这些专家也也只不过是某些人请来的【打手】而已,为他们仅存的利益狗叫,来维护而已。
所以当你明白这一点,你就会发现,他们的屁股到底坐在哪里?到底是为谁发声?到底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如果他都没能和你在一起,哪怕这个建议再公正,看起来【冠冕堂皇】都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购房者的利益诉求,除了购房者自身努力,哪个环节看到这些专家出声了,没有吧,普通人也不认识这些【为民请命】的专家,也请不起他们出来走两步,因此,他们能发声,也是【钱】。
你都是为了【钱】发声,现在却闭口不谈【钱】的事情,这种违和感,这种矛盾感,才是这些专家【人上人】的姿态才能想通的,普通人早就精神分裂了。
为知友们提供更多信息:
因楼盘停工、交房延期,近期多地出现由购房者发起的 “强制停贷” 现象,引发各方关注。近日多地也已出台相关措施,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等问题。
7 月 14 日晚间,西安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 13 项措施,旨在有效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汕头市住建局发文,强调 “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购房者需按照合同将资金打入监管账户。
此前的 7 月 11 日和 12 日,深圳龙岗和汕头也分别分发文,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
“各地对于此类预售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防范一些违规楼盘进入楼市,导致风险传导到购房者。此类做法也是对后续房企销售方面的规范,有助于堵住违规的楼盘入市,防范形成烂尾后风险的转移。”7 月 14 日晚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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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在各地近日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中,大多对资金的入账及提取作出了明确要求。
如西安发布的《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
同时严格拨付标准。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 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 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 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提取剩余 1%。其中,7 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 1/3、2/3 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总额的 20% 和 35%。
此外还提到,银行若擅自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将负责追回;不能按期交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将被列为信用差企业公示。
而汕头市住建局则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预售款;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将监管账户用于收取预售款。
同时对于开发商可提取的具体额度也作出明确要求。其中,项目预售批准后至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时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造价的 50%;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后至封顶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造价的 65%;封顶后至完成外墙工程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价的 85%;外墙工程完成后至竣工备案后,最高提取额为楼栋总造价的 95%。
7 月 12 日,河北省沧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设立监管账户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注明 “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号,此合同无效,买售双方可随时解除” 字样;未设立监管账户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网签备案。
此外,上述意见稿还指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中用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工程等费用的资金额度进行重点监管。
7 月 11 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强化产业项目监管和同步共享预售许可信息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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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地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消息,7 月 15 日下午,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早在 2003 年央行出台的【121 号文件】中就明确表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在张大伟看来,如果按照上述政策执行,是很难有烂尾楼的。“预售资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建设进度,因为建设到什么程度是一目了然的事情。比如建设到 30% 才允许提一部分钱,而不是用这个监管账户的钱先提出来去建设 30% 的开房屋进度,应采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这个游戏规则里面,需要防止银行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严跃进则表示,从各地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各项内容中,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表述是最多的,这也反映出政策的核心点。此外,部分城市对资金全额入账、严格拨付标准、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财务核对、夯实银行责任也作出了要求,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新的和全面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内容。
“其中,资金全额入账、严格拨付标准、夯实银行责任是对购房者提出的要求,在部分城市的监管要求中也被写入了相关内容。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财务核对是创新内容,说明管理层当前对于此类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提出了创新要求,有助于更好落实资金监管的工作。” 严跃进续称。
记者 | 陈荣浩
编辑 | 段炼 魏文艺 杜恒峰
校对 | 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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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吸毒有害身体健康,所以我们明令禁止不许吸毒————瘾君子说到
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这些人花钱造的声势,都是为了给自己减罪的。
资本家挪用了钱,就等着政府拿钱去赌窟窿,反正最后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基本民生,政府不可能不管。
资本家一边拿了钱一边翘着二郎腿看好戏,等着政府出血去救。而政府又哪里有钱,最后恐怕要搞得央行开动印钞机来解决。
这事态就和美国的华尔街银行不能倒一样,无论雷曼兄弟银行和房地美,房利美爆出多大的窟窿,多大的资金黑洞。资本家先留够了自己的利润,然后躺平等着美国政府掏钱。
政府财政拿得出钱,那就用全民的税金去堵窟窿,政府财政拿不出钱就由央行开动印钞机,通胀还是由全民买单。
要我说堵窟窿也不是不行,先把挪用专项资金的人抓了,先把他们公司的钱拿来赔,公司的钱不够就由个人的资产来赔,不然谁让他挪用资金的。
你不让他赔出血来,永远有人铤而走险,你不惩罚挪用资金的人,那人家干嘛不挪呢?好多个亿的钱呢,正经修房子赚这么多钱还是不容易的,不如直接把钱取走,房子也不用修了,钱直接就成自己的了,反正也不判刑。
【郑州业主质疑监管资金被挪用楼要烂尾,银行:我们也听房管局的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pXzA7TY
就这么说吧,既然是住建部房管局签字盖章银行才拨款,你觉得你一纸 a4 银行能吃这个亏吗?
你觉得房管局能背得动吗?
而在纸面上房管局和银行都是不粘锅。实际上只签字不担责的。
根本原因是在制度设计上,就设计了银行和 zf 两个不粘锅的优势地位和开发商的全责,以及实际的冤大头业主。本质上业主是在赌开发商按时交房,开发商跑路了,业主只能找已经跑掉的开发商追责,变成了事实上的冤大头。
ps:《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郑房〔2021〕124 号节选:(一)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应按照《监管协议》中编制的用款计划,向监管银行提出审核申请。监管银行应对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现场勘验报告》。(二)监管部门依据下列材料核实监管银行的审核意见。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用款计划核实意见书》;2. 监管银行审核意见书和《现场勘验报告》。监管银行审核意见书主要包括:预售人编制的本次用款计划明细表(应在表中注明 “监管账户和按揭贷款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计划”);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进度及项目剩余工程所需资金的说明;已完成计划用款情况;监管账户和按揭贷款专用存款账户余额情况。(三)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账户和按揭贷款专用存款账户资金占网签金额比例提出核实意见,监管银行和按揭贷款银行依据监管部门核实意见拨付。(四)监管账户资金超出达到监管项目竣工备案条件所需资金,经监管银行审核,监管部门同意后,预售人可调用,但应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建设。
没用。
信心已经崩塌。
这时候谁进来接盘都只不过是飞蛾扑火,被时代的磨盘绞得粉身碎骨。
不好意思,真的好想笑!
请问老百姓买房子都有请置业顾问吗?
他们都是房地产专业的吗?
他们有多少人知道怎么识别预售款监管账号吗?
再说在以往发生此类问题里,是存在房企的强势成分,要求买家如果坚持转进监管账号就取消不交易。
难道这些是消费者能左右的吗?
作为监管部门不能将自己的监管职能推卸掉,怎么监督和监管合同资金都能按规定转进监管账户,这个是监管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问题。
管不管?怎么管?
自己先搞明白了!
其实能监管的手段可多了,毕竟现在网络那么先进,做个网络监管系统,其实不难的。这里随便说一些:
买家的定金需要进入政府监管系统,这样下定金的交易才算合法交易,再提供举报违规收入定金的路径;(只是监管定金过程,并不是开发商不能直接使用)
所有没有进入资金监管账号的买卖,都不予承认,也不会给予网签备案,一旦发现还要对房企严厉行政及刑事处罚;
银行只能根据系统的网签合同,及监管部门审查后的建筑节点划拨款项。
有些人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就是不敢直面问题根源!
参见这个:金融的主体在银行,而银行某种程度上就是记账部门。
新瓶装老酒,不如连酒带瓶都扔了,直接取消预售制才是真的为老百姓造福。
鼻涕流到嘴巴了,才知道摔,早干嘛去了?
有个词语,叫做惩前毖后。毖后其实很简单,以后所有监管账户的数额变动以及开支向所有业主公开即可。但我并没有看到这一条。
再说惩前,现在已经留下的阑尾楼怎么处理?资金能否追回?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开发商把钱转走,他是转到国外去了?还是澳门打牌输掉了?还是真的因为经营不善亏掉了?这些都要不要说清?银行方面,只需要一个文件,一个签名,钱就转走了。主管人员在上岗前知不知道尚未封顶就把资金全部转出是违法犯罪?什么文件和命令可以让他枉顾法律!还有,乱下文件是为啥?他不知道钱从监管账户转走必然导致后续缺乏资金而阑尾?
从这些承诺中,说到底也只是《谁签字谁负责》,业主连账户的余额、账目的变动、开支明细都没资格知道,说直白些,依旧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要出了问题,签字的人罚酒三杯?
遗憾的没有惩前,也没有毖后。可能它只是八股罢了。
这位专家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已经比较明确了。
之前我随便写了两篇回答,在与评论者交流当中发现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极大部分人不知道什么是 “资金监管”。
我先发一则西安的消息
“针对监管银行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文件明确,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来源于《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
请注意,“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 这句话。
我曾多次强调,所谓的 “银行监管失责” 需要调查后才能确定,很多人不理解,原因就在于不知道上面这句话。
首先银行是一个打算盘的,它没有权利和能力去管理一个砌墙的,它只能管钱。
住建部门有权利、能力管砌墙的,但它不打算盘,被监管的开发商账户资金总不能扔到办公室保险柜里吧?
所以才有了银行监管资金的行政命令,禁止开发商随意支取自己账户里的钱,这是银行的职责。
所以这个钱怎么给,给多少,什么时间给,住建部门说了算,银行只管钱。
明白了么?只要钱不是开发商私自取走的,购房者很难追究银行失职的责任。
我注意到网上有购房者与银行进行对话的曝光,银行就是以此来做出解释的。
“谁审批谁负责”实际上是对银行的一种保护,只要死咬着 “住建部们许可” 就行,百分百不出错。
有人肯定要闹,为什么帮银行规避责任却不帮着购房者?
这要从盘古开天地说起了。
中国内地的预售制度是从 1994 年确定的,开发商资金监管制度是从 2010 年提出的,今年 2 月才有的全国性开发商资金监管制度。
也就是说最起码 2010 年之前,期房买卖处于裸奔阶段,今年 2 月之前资金监管都不明确。
银行的监管责任是近些年才有的,它不是行政部门,它也不涉及土木工程,更没有参与交易,就因为它管钱,所以才有了协助监管的职责。
本来购房者借钱,银行给钱,按时收还款就行,现在硬生生强加了一份责任,还得承担风险,银行也抵触,“谁审批谁负责” 缓解风险,银行才能安心干活。
聊这个话题,我们避不开烂尾,在另外回答的评论当中还有个严重问题,就是 “购房者没人管” 的误区。
烂尾房不是今年才有,已经有一套处理程序了,老百姓只看交不交房,不懂法律和规则,就说没人管自己。
为什么呢?
烂尾房的处理只有两种,清算开发商资产续建房子,如果没钱就只能转让土地和楼盘给其他开发商续建,一般接盘的是国企,地方给予一定的资金或者政策支持。
但一切的前提是开发商配合!
开发商不放弃权力,自己的地,自己的楼盘,自己公司就是不破产,硬说自己很快会有钱盖房,官方也没办法,要通过法律先让其放弃权力才行,否则就是抢人家的地抢人家的盘。
官方做事不能简单粗暴,它要按规矩来。
“江西赣州的绿地博览城商住小区目前施工正常,部分期数楼栋有 80 到 100 不等的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据了解,自 6 月以来,施工队伍陆续入场开始加紧施工,目前经赣州经开区政府与绿地协商,经开区政府决定收购部分未动工的地块,根据施工进度返还绿地近 4 亿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项目建设。”
“名门翠园项目的实控方中融信托同意释放其抵押的在建工程用于申请开发贷。与此同时,金水区下属平台公司已开始与中融信托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流程以及后续贷款流程”
“中国奥园集团与绿城管理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绿城管理集团将于本月启动进场,并为云和公馆项目提供品牌输出,以及规划设计、成本、工程、营销、客服等全过程开发管理服务,全力保障项目交付、销售。奥园集团党委书记、总裁郭梓宁表示,奥园将与绿城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推进项目复工复产,保障广州云和公馆项目高品质顺利交付,树立业主和市场信心。”
这就是开发商配合的结果,它要先放弃自己的利益,然后事情才能有效解决。
在最后我发一句牢骚。
真正想解决问题的人都是分析问题找到突破口,去了解一切来龙去脉和关系,捋清楚搞明白。
而从两篇回答的评论里来看,老百姓当中还是装逼的比伸张正义的多啊。
单位里有一些外人看不懂的人,既没背景,又没能力,却占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坑,何德何能啊?
那是因为你没注意到他们的另一个优点,什么字都敢签。
说资金监管前,先说怎么监管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违法销售,个楼盘各种认购费,要是全款不按揭你怎么监管。
那更完蛋了。坐在办公室里人负责人是不会签字的,正常结算的工程款又会一拖再拖,本来不至于烂尾的楼盘又要延期乃至于烂尾,而责任又转回到了购房者自身。
有法不依而建新法,实在不智。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负责就负责呗,坐牢每天工资 100 万,世界的尽头是考公,不就是为了发财吗。 又没有死刑。
全国**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于日前出台。
这是预售资金监管首次在全国层面作出统一规定,被广泛认为是房地产行业的重大利好。
政策亮点
合理确定监管额度
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监管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
**点评:**此举能够在保障项目工程进度、防止烂尾楼的同时,提高了预售资金的利用效率,更能够缓解房企资金紧张问题,对房企来说利好较大。
确定首末拨付节点
规定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予以拨付,首次拨付节点不得早于地下结构完成,最后拨付节点为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点评:**明确拨付节点,确保项目顺利竣工交付使用,防止监管资金被擅自挪用,切实实现预售资金监管最基本的目的。
招标确定监管银行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能够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点评:**改变了监管银行零门槛的现状,对监管银行来说,更加公平公正,同时,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监管主体,也让资金监管更加透明和规范。
明确各方监管责任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应当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
商业银行要依约履行账户管理责任,有发现、报告预售资金被违规挪用情况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拨付节点申请使用监管额度内资金的,经住建部门核实同意后,商业银行要及时拨付。商业银行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明确各方监管责任,让各监管方能更好的履行监管义务,出现资金被违规挪用的情况,也可依规处罚。这样才能更好的守住监管资金,不至于让监管成了摆设。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首次从全国层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止烂尾楼,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尤其是在房企资金问题频发的当下,保交楼成了全国楼市的痛点。此次全国层面预售资金监管新规的出台,对刺激购房者出手、稳定市场预期有着积极意义。
目前,针对此次新规,各地的执行细则尚未出台,具体的监管额度还有待各地的监管细则确定。对于开发商来说,具体能释放出多少资金,目前仍是未知数。而且,在各地细则中,监管额度对所有开发企业都是一刀切,还是会针对各开发企业或各项目具体来定,也值得思考。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监管,而非放松监管。
预售资金监管风险高发
近一两年来,随着三道红线和融资收紧,多家开发企业资金告急,千亿房企也不能幸免。尤其是去年来,不少房企的暴雷,将预售资金监管推至风口浪尖。
一方面,多个项目被爆挪用预售资金。
在西安,2021 年最热点的楼市新闻莫过于苏宁云著 20 亿预售资金去向不明。此外,随着去年恒大暴雷,西安恒大悦龙台就被爆预售资金被挪用。
据未央住建,西安恒大悦龙台开发企业涉嫌违规挪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导致未能及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款,造成项目停工。(2021 年 9 月)
此外,还有世园大公馆三期上林艺境、德杰状元府邸、奥园和悦府、中南漫悦湾等项目,皆被官方爆出挪用预售资金,或未经资金监管私设账户收取购房款。
另一方面,购房者对预售资金监管关注度空前。
在苏宁云著事件之后,针对预售资金,西安买房人已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项目进度稍有缓慢,就开始怀疑预售资金的安全问题。政府部门留言板上,针对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询问越来越多。
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一直由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多年来,全国并没有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但在具体的监管规定方面,各地不一,监管力度各地也不相同。
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就已正式实施,其从六个方面共三十一条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的程序和要求。
在预售资金的监管方面,《办法》的重要举措有:明确政府部门为预售资金监管主体,设置预警机制监控购房贷款,保障工程用款;每日对账,加强监管;开发企业或银行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办法》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监管金额为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企业的购房款, 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
在使用方面,应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及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付款时点制定,原则上应按照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等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资金拨付上,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核拨。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 50%;完成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 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 99%。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提取剩余 1% 的重点监管资金。
7 层以上(不含 7 层)的建筑,增加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分别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 20% 和 35%。
从去年 4 月 1 日开始,新获预售证销售的项目,都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据悉,在《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下,预售资金监管非常严格。此次,按照全国预售资金监管新规来看,西安后期或将会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届时,监管额度方面或会有所调整。
郑州业主质疑监管资金被挪用楼要烂尾,银行:我们也听房管局的_哔哩哔哩_bilibili
还是在和我们玩 “抓资本家”那套鬼把戏,这已经不是把人当傻子怎么简单了。都已经 2022 年,老爷们居然还觉得老百姓们依然相信 “老爷都是好的,就是下面在使坏”,那现在我这个青天大老爷出面了,帮你们把责任“压实” 到“下面”,你们应该感恩戴德恢复 “信心” 了罢。
加强预售金监管表面上能防止烂尾,现实中会给开发商本就脆弱的资金链再补一刀,结合七八月份到期的美元债,估计烟花还会继续炸。如果被国家选为优等生的民企御三家也炸了的话,那这个结局已经不是房地产系统性风险的问题了,土地财政也会直接崩溃。
笑死我了,早干嘛去了??
找到这个专家,排斥他
让他黑史留名,他会改变的
我好好的合规合法的出钱还贷款,他开发商盖不起房子,他躺平跑路了,我上街维权我成暴徒了,他一点事没有,还有没有天理?
我也不想上街维权啊,多丢人啊,我也不想成为我姑娘眼中的坏人啊,我有办法吗,反应多少次了,负责负责,哪负责了?
- 来自一位郑州烂尾楼业主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光说负责,到时候谁负责,谁能负责,负不了责怎么办,还让我们吃哑巴亏?
你们要是个男人的话就别整那有的没有的事,如果烂尾允许业主停止还贷款就行了,不用扯那么多部门,这一条就行了,简单又实用。
连这个诚意都没有,你给我负责,你负的起吗?
政府管理现在跟段子一样
这意思以前谁监管谁放款的都没事了,咱们从现在开始算?
每日经济新闻回答的第一句话,“出手了” 后面还加一个 “!”。感觉好喜感,哈哈哈哈哈哈,一看小编就不是烂尾楼的业主,语气是多么的自豪,哈哈哈哈哈哈。就和下面这张图一样的感觉,哈哈哈哈哈。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的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庞氏负债需要不断的后来人接前面人的花。人口的减少是一个让这个游戏很难再继续进行下去的重要原因。唯一的救赎办法就是政府自己出手把它救了。不然市场出清是不可避免的。就看能拖延到什么时候了。
那么政府会不会救市呢?不到凌迟要死的那一刻。决心总是难下的。
难道以前审批完了不用负责啊?
好吧,负责的事先放一边,现在这些烂尾楼准备咋办?
只要不是官字头负责
谁审批都能跑,官字头好歹还能推个背锅的出来,其他的想都不用想。
截止目前是 298
增速很慢
影响不大
看来大家都不咋在乎
那就歌照唱,舞照跳,贷继续还,房继续等呗
谁审批谁负责,这不是本来就应当的吗?
合着这几十年预售制度,连个明面上的负责人都没有,活该老百姓受欺负?
农民种地都知道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几百万的房子,连个负责的都没有
不认同,专家害人,应该完全取消预售,必须完全造好,现房交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取缔什么预售啥的骗人
压实责任挺会,就是不会想法子改变根本性问题。
没什么用,现在是封顶就能划款了,依然会烂尾
只能改成交房才能划款,交房开始还房贷
这样才能杜绝烂尾
冷知识:
中国的法律是世界上最全的律法
Ps: 但是没人真正按照律法来执行
已经没人信了,国家公信力已经大大减弱,大家已经不相信你说的话了
别管专家屁话,如果不取消预售制度,那就号召大家不买期房。老百姓多租两年房死不了。时间优势在我。
小学生的直觉才是:谁审批谁负责
有限公司这种制度的发明,就是用来规避无限责任的
医疗规范的制定,就是为了规避无限的医疗责任的
为什么到了审批贷款这一步,却不谈管理制度,只谈最终责任呢?
公司破产了,所有负债都是 CEO 的?
病人死了,所有责任都是医生的?
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所有责任都是审批人的?
你拿什么负责?乌纱帽还是公帑。
甩锅给银行了
不应该先出个烂尾楼停贷,业主无责,不上征信的政策吗?
然后预售改成,首付可以,开发商交付后再开始还贷,比如首付后 2 年交付,那就两年后再还,一次性补交这两年的贷款。交付延期的时间不用交。只有实物可信,什么开发商,银行,住建委,监管部门,都没信用。
现在的所谓的新规,都是老生常谈,把之前有的规定重申了一遍,没有任何意义。
一个没信用的社会,效率低下得令人发指,那至少不会坑死无辜者。
意思就是,放贷的人是下面的小领导、网点行长和柜员,和上面的人没关系呗。
可真负责呢,把责任甩的真干净。
下面的一线人员真是一觉醒来,就可以准备进去了。
而且这种谁审批谁负责的话语看着真是似曾相识。之前防疫也是如此,只要出现病例就是撤职,倒不是为那些 x 部 x 委的人开脱,而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结果如何?各地的结果就是从上到下,层层传导层层加码,直到让大家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前阵子一直到现在的上海,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现在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照搬照套,而且是按照实践检验和证实过的情况照搬照套,这应该算懒 z 和烂 z 了吧。
那继续往前推,还能发现,防疫防控政策和手段,从 2020 年年初的武汉到现在,依然没有几乎任何变化——隔离隔离隔离。
如果说之前隔离积极救治病人是美丽的逆行者。那现在不根据具体病毒变异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和制定相关的新政策和新手段反而旧政重施,不得不说,真是太 “力排众议” 了。
最后想说一下,类似的懒和烂如果继续下去,那经济的前景只会越来越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让小偷看管黄金,还让他写个保证书,有用吗,有节操吗?有底线吗?关键时刻,视频监控都会出故障,知道不?因为监守自盗的事情每秒钟都会发生。
我是觉得迟到的正义也算正义了,但还不够,受害者并不是未来的购房者,而是买到了烂尾楼的购房者。
烂尾楼的活谁接下来才是核心问题。中国应该不会缺相应的工程师和工人,现在就看谁来出这笔钱了。
谁审批谁负责?
他负得了责吗?
你给他枪毙一百回,有啥用?
制度和权力在某些人手中
就是一个谋财工具
你负责,你负得起吗?本来就应该谁审批谁负责,一再强调只能说明根本不会负责。
国外的预售期房也像国内这么惨,这么多烂尾房吗?监管,南阳市房管局的上千监管人员都能买到烂尾房。
看你谈监管我都觉得好笑
谁审批谁负责?p2p 谁负责?
先说结论: 这位专家,早干嘛去了,是筛子一样的监管不知道,还是以前的烂尾规模不配引起你的关注。体质内的吧,说了相当于没说最在行了。
记不得多少年前的盘了,热热闹闹的拆迁,开盘,售卖,干一干,停一停,不停的换施工方,某一天售楼处关了,干一干停一停。
老妈说那谁谁给儿子在那买的婚房,现在孩子都挺大了。
又过了几年,又开始干活了,据说 ZF 收拾烂摊子,据说之前的回迁户很多已经安排去了其他项目,有没有买商品房这么安排的不清楚。
目前是完成了一半高层住宅,让回迁户抽签入住。其他的高层多层商铺基本都封顶了,如下图 :
怎么也有小十年了,不知道贷款买了这个盘的业主,有没有停贷。
求指点: 怎么能知道拍卖结果
房子要想软着陆,减少建造就可以。只要房子卖不掉,土地一定也一样。建房需要多房企,国家房企先离场。建房需要多房工,超限民工后清退。建房需要多房金,预售房金禁挪用。建房需要多房价,城市房价止上涨。盲猜明年,国家会让,新建住房,取消公摊,二手房产,增加销售,然后房价,又能横盘。
原来没有监管规定的吗?原来的监管规定执行了吗?
太不要脸了,这个时候还不趁机停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公摊面积,给房地产一个重上正规的机会,还谁审批谁负责,还专家表示,还监管新规,事实证明,利益关系面前监管都是最多且最容易缺位的,这把镰刀已经不好使了!
土地出让金已经赚到手里揣进兜里了,后续那些鸡毛蒜皮为啥要监管要负责?装装样子不就拉倒了。
要是出台规定,房子建成之前土地出让金动不了,你看地方会不会允许房子烂尾?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监管的动力。你看他们卖地的时候多积极服务的多周到?
脱裤子放屁。
烂尾楼出现的原因是有规不依,执法不严。又不是缺乏规定。
看到有的银行发声了,他们是接到房地局的通知。才解除监管资金
这个指向这么明确的,则么就没有被提起来,难到又碰到石头了
在别说什么负责的话了,事情真出了他负的起责任吗?
这类人游街示众都不为过,最好是二环三环的游
孟买的公信力现在怎么样了呢,
尤其在疫情照妖镜下,
一件又一件
还有河南银行闹到今天这个地步,
烂尾楼的事,
但愿吧
银行借贷,本身就是一种经营行为,也是一种风险行为,而不是施舍。所以借贷双方都认可借贷产生一定的利息做为银行收益。
重新梳理一下 “房贷” 里面的借贷关系:
购房者首付款 30%,同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凭合同到银行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银行向开发商拨付 70% 房款,同时开始向购房者计收 “月供”。之后开发商才会向购房者提供购房发票,用于办理契税、房产证等文件。
这里面两个关键的点,1、“购房者凭购房合同”,银行就愿意贷款,这里面的抵押物是房子吗?房子明明还没有建好啊!那么在房子还没有交付之前,房贷实质上是建立在 “开发商承诺按期交房” 的基础上的一种信用贷款。借贷双方虽然是购房者和银行,但是没有开发商的 “信用背书”,银行是不可能借款的。这也跟要说的第 2 点逻辑吻合
2、明明借贷方是购房者,为什么银行会把钱直接打给开发商?而不是打款给购房者后,由业主自行支付给开发商。这也说明这个阶段银行的放款信任,还是基于开发商的 “按期交房” 的承诺,而不是购房者个人。
所以其实在期房买卖合同里,相关方应该是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三方,合同的继续履行主要是开发商的 “按期交房” 义务、购房者的“按期还款” 义务和银行的借款义务,三者缺一不可。
现在由于其中两方:开发商和银行,一个是需要挪用本应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一个是出于资金利润最大化而配合 “缺失” 的账户监管责任,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在却要没有过错的购房者单方承担责任和损失,这就是“不要脸”!!
从几个相关方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政府端: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中,大多对资金的入账及提取作出了明确要求。其实,预售资金监管的规定,是老规定了,只是之前很多地方没有出细则,对入账、提取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现在是打上这个补丁了。
关键是把责任说清楚。
银行若擅自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将负责追回;不能按期交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将被列为信用差企业公示。
河北省沧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设立监管账户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注明 “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号,此合同无效,买售双方可随时解除” 字样。
我比较欣赏的是这条政策,这条政策解决了一个增量的问题,就是很多烂尾盘业主的诉求,当购房款没进入监管账户的时候,至少把买卖合同解除,后面不用继续供房贷了,损失的首付,就要慢慢等待了,但至少后面不用再出血了。
银行端:明确的相关的要求,更好操作执行。
银行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愿意违规发放贷款的。风险增加了。但是,对于违规的处理力度,目前还是没有特别明确。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怎么处理?扣绩效?罚款?
开发商端:本来就现金流紧张,现在是在水已经很细的水龙头上又拧紧了一点。
购房者:对还没进坑的购房者是好事,但是各地出台细则不一,执行力度待观察。对于已经进坑的烂尾楼业主来说,没有什么作用,反而因为开发商别的楼盘的资金也被锁住了,解套就更难了。
信你个鬼,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要是文件规章制度管用,还会烂尾。要是管用,工程会不符合标准。从里到外都已经烂透了,都是打太极的高手,从没有吧人民放到心上。我们这小区电力设施建造不符合标准,至今也没取得验收合格证明,5 年了不知道跑了多少个部门,打了多少个电话,投诉了多少次,官老爷们也没说一句负责的话,都是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处理方式,不出烂尾楼才怪呢! 这雷还得爆,就这办事原则,不知道埋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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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标不治本,应该效仿国外,一是房子竣工后才能卖,二是不允许搞公摊
你以为他们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发声明平息民怨。
实际上他们是步步为营再割一波韭菜,割一点是一点。每一个声明换一波韭菜,血赚。
谁还能相信,你会遵守这个规定,你会遵守多长时间,本来相互之间是有一些共识的,人们相信自己银行存款是安全的,房子预售资金是有监管账户的……
现在你告诉我,以前的都不算数,我们从现在开始……
说吧,以前你说都还有哪些不算数
从现在开始真的吗,这个算数能坚持多久
你说的那些话是可信的,可信的话能信多久
我们之间还有信任吗
根本问题在于
无论主管部门住建委,还是监管帐户的开户银行,都没有足够的人力和专业能力,实现实质性监管。
这种话一出,那没人签字了
怎么负责?只说法条,没有罚则,等于白说。
原来以前审批的都是不用负责任的啊?那么以前审批的原则是什么呢???谁的好处多审批谁么???
不要看姥爷们说什么,要看他们做什么,如果只是一纸公文,而不是严格监管,那也不过是糊弄屁民罢了,从目前情况看停贷的小区还不够多,姥爷们都还没急,都没急怎么会给你好好做事,怕又是雷声大雨点小。
说明了放弃幻想准备斗争这句话适用于任何时候任何环境
罚酒三杯
谁批准谁负责?多方都说是另一方批准的,我只是干活的。踢皮球呗。这事还少么
通告
到此为止,你还能咋样?.jpg
“聚餐” 就这点人,这些人就只是聚餐?
「谁审批谁负责」当他负不起这个责任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一切都晚了,所谓肉食者,注定不远谋
首先肯定下诸位努力的成果,但是:预售制有人洗我是没想到的
住建局表示专家懂个锤子。银行负责
只要还是个规字,再怎么出都没用,一时避避风头遵守一下,用不了几天就当空气了,违规违规,罚酒三杯,你能拿他怎样?
强调,新规等等,没人愿意买的情况下都是废话,你当务之急是如何处理已经烂尾停工的这一批,这一批处理好了,才能让民众有购房保障,让市场看到希望,进一步盘活市场。
所以呢,我们这些已经烂尾或者濒临烂尾的业主,不会听你们怎么说,只会看你们怎么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祥子做梦都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祥子在城里租了一辆车,
每天赚 120 贯给租车铺 100 贯,
就这样辛苦拉车攒钱。
祥子不觉得累,
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拉着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终于有一天,
祥子攒够了十万贯首付,
去城里最大最牛逼的车铺里交了首付,
然后去银行贷款贷了二十万贯,
分 30 年,
车子两年后交付。
他小心翼翼将购车合同揣进口袋里。
从此以后,
每天干活的时候想着自己首付贷款买的车,
美滋滋的干劲十足,
每天晚上抱着老婆孩子畅想,
要把车子装饰成如何如何的样子,
平静又辛苦的日子里,
小人物的眼神也在熠熠生辉。
转眼一年过去了。
突然有一天,
从大街小巷的新闻中,
祥子看到自己买车铺的老板破产了,
他赶忙跑到昔日宾客络绎不绝的店里,
发现就剩下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二,
和零零碎碎的一地造车零件。
店外是激动的百姓,
都是像他一样首付贷款买车的群众。
祥子傻眼了。
哆哆嗦嗦开口:天爷呀!怎么会这样?
旁边大爷叹气道:上面不给贷款融资,
铺子老板经营不下,
卷钱带着小姨子跑路了。
那我们怎么办?
银行行长这时候来了,
面对群众拿起喇叭:
虽然老板跑路了,
我很同情大家,
但是各位的贷款必须要还的,
不然对各位影响很大的,
会影响各位征信和娃上学。
底下有群众激动:
凭什么?
不是当时有监管政策吗?
车铺老板怎么还能把钱卷走?
我的车怎么办?
银行行长清了清嗓子:
我们也在想办法追缴资金,
也给老板公司发函了,
能做的我们已经做了,
但是各位贷款还是得还,
不还影响最大的还是各位的生活。
再苦苦等待追缴资金的半年里,
祥子和家人还在老老实实还贷款,
每天寝食难安,
眼里的光彩也逐渐消失。
终于在最近他反应过来了,
坐不住了。
他说:老子不还了!!!
“他” 怎么负责!钱从哪里来?
大不了不干了,再不行去里面疗养一段时间!
啊,原来之前不是谁审批谁负责的呀
希望全国各地的烂尾楼业主们能够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做到及时停贷,应停尽停。
烂尾楼实在太害人了。审批,卷钱的人都跟没事一样,实际上人家也确实没事,唯独苦了用尽六个钱包的买房人。
还是小修小改,没啥诚意
谁审批谁负责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权钱交易罢了,最好的方式是大家的钱大家监管,完成 50% 的进度就付 50% 的钱,完成 20% 的进度就付 20% 的钱,不把权利交给人去挑战人性的弱点,交给程序。去中心化监管,可以运用区块链技术对资金进行监管,资金的流通由大家投票。
刑不上官员,拿什么负责?官位偿还给烂尾楼购房者?
河南赋红码上位者拿什么偿还给受害人了?
让深圳三和大神来负责顶雷?
以前没有监管账户?执法人员死绝了?
9000 万共产党员监督不了一个监管账户?恒大 18 个党委部,上万党员监督不了一个恒大?
中国的每个垃圾桶都人工 24 小时盯着,监管账户没人盯?
打着监管得名义吃拿卡要,要到手了就不管了
严格立法,选择执法,普遍违法,烂尾楼了就找不到负责人
预售制原本是个好制度,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是有利的。
开发商几乎没有哪个能全额投入资金来盖楼的,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贷款。但是贷款是要利息的,而且如果小开发商贷不到那么多钱,可能还得借更高利息的钱来盖房子。
开发商成本高了,那么房价自然也就越高。这是必然的规律。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中国房价几乎都是一路涨上来的。一个楼盘一平方几个月差价可以达到好几千上万的并不罕见。预售制能让你提前一两年就锁定房子价格,锁定房价上涨的风险。
预售制对于购房者也有坏处,首先损失的就是资金利息。毕竟你要提前一两年就开始给首付,还贷款了嘛。但在过去二十年,这点损失相对于房价上涨来说,根本不算成本。预售制最大的坏处就是烂尾。不过得益于过去二十年房地产迅猛发展,这种烂尾的概率很低。
那这么说,预售制这么好,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呗。
如果我们的监管部门能尽职,会因为失职就被双开,那么预售制还是可以继续下去的。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资金监管制度如果能严格执行,按照开发进度节点分期付给开发商,基本就保证了楼盘不会烂尾。哪怕真烂尾了,完成度往往也能达到九成,那样收拾起来难度小很多。
这些年是很多开发商把楼盘封顶了,外面看起来是建的好像差不多了,实际上总完成度也就大概一半,然后监管账号的钱就被违法违规付给开发商了。这种要是烂尾了,可不止完成另一半建设那么简单,开发商很可能只付给了建设商两成的钱,你得筹够八成的钱才能复工!
去年以来,以恒大为代表的开发商们纷纷暴雷,大量烂尾楼出现。大部分短时间内复工无望,就是监管账户的钱早被拿走了,复工需要的钱太多而无力复工。
那么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制度?呵呵,对监管部门一定要有信心,它们是绝对监管不好的!而且那些烂尾楼的资金监管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也不会被追责的。
取消预售制符合现阶段人民的利益。但是不符合某些群体的利益,所以是取消不了的。但是购房者们可以睁大眼睛,不要买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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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很多预售资金就不进监管账户,云南楚雄有个叫万腾房地产的公司在楚雄开发了个平山院子的楼盘,我发现我房款交款账户不是监管账户后去住建局查了一下,虽然预售证上只有一个监管账户,但他们在住建局有 7 个监管账户,最厉害的是,这 7 个监管账户都不是我交款的账户,住建局还说没事,这家开发商他们知道比较有实力。一家开发商为了逃避资金被监管,不断去各种银行开新户来收购房款,有人去住建局投诉呢就再去开一个新户。
最好就是不要搞预售!
通常预售的宣传和完工的实体差别比较多,最后都会引发接房纠纷!
楚雄平山院子正在交房,二百多户就有近 100 户拒接,宣传时是楚雄的高端小区,配套好,环境好,售价也是比同类型高近 20% 。现在交房时真心受不了,外部配套减配,小区环境减配。连朝向和预售宣传不一样,现在置业顾问换到第三个了,说前面的问题他不知道。
小地方,官僚地区,维权困难,加上大环境低迷,更是难上加难!
砖家还在说取消预售不好,这些个资本的吹鼓手该不得好死!
昨天看了一个郑州烂尾楼业主与银行行长 battle 的视频,言简意赅的概括一下就是,银行一切都是按手续办事的,确实,资金存放在银行进行监管,但是如果没有得到郑付房管局的红头文件是不可能把 交给开发商的。所以,谁监管谁负责。这一手直接把责任踢给银行,倒是赚得最多的房管局高 guan 被雪藏,毕竟刑不上大夫,dddd
还是买新一点的二手最靠谱或者买那种已经建好部分楼栋的买,最主要还是买靠谱的地产品牌。
实际上有啥用?出现后,还是购房人倒霉,应该出现资金由银行垫付,银行追回。
以前不是么?
如何负责?
然后抄家
一定是十几套房子
《谋生 - 3:生育焦虑与成功人设哪个更为重要?谁该为社会的 PUA 买单?》
《房地产改革与精英阶层改革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说必须改革?》
《精英治国与民粹主义,历代王朝最后为什么倒闭,欧美又凭什么续命至今?》
《半导体 - 12:全球半导体企业市值与国内半导体企业市值对比,半导体企业产业链结构》
对于精英治国我们有过大篇幅的论述,社会精英≠民粹主义,中产≠社会精英,师医公≠社会精英。
从申万 31 个一级行业划分,每个行业分布十家龙头企业,那么国内仅需要 310 家核心企业就可以控制所有的产业链。
我们只需要 310 位富豪即可组织全国的生产调配,这种现代资本主义效率下的企业模式拥有巨大的优势,我国目前拥有 130 家左右的央企,剔除掉央企以外,我们只需要 180 家民企和地方国企即可。
这些企业都是我国经济的优质企业,他们永远不会破产,分别控制着金融、能源、军事、航空等关键领域,因此这才是所谓的精英阶层。
老百姓眼中的师医公无一不是在改革开放中法律不健全之下获取暴利的一些群体,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群体也将慢慢消失,经历过几代人的财富传承以后最终回归现实。在古老的欧美三权分立中,讲究司法、行政、立法独立,其实从经济学逻辑来看,精英阶层分别位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军事领域,他们处于游戏的顶层,拥有改变游戏参数的能力,而其余附着在这三大领域的从业者皆是弱势群体。
中产阶层只不过是完成主人任务以后,给予特定奖励的一个阶层而已,一定是一个被收割的阶层,收割中产的方法很多,参考美国,主要是通过遗产税、房地产税(持有税)、资本利得税实现,通过金融危机完成中产的轮替。资本家通过金融危机消灭中产,通过经济危机消灭竞争对手,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所谓的日本失去的十年或者是二十年,只不过是中产被消灭的二十年,只不过是新韭菜萌芽成长的二十年,2022 年安倍事件后昭和男儿觉醒,未来又是其崛起的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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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日本总人口 1.25 亿,当年造就了 1300w 负债者,占比 10.4%,我国城市人口 8.5-9 亿,2022 年 Q2 住户贷款余额 73.29w 亿,新建商品房均价在 1w / 平左右,实际负债房奴家庭在 7329w 左右(人均 100w 贷款 包括实物商品消费贷。按照人均 70w 贷款,负债群体规模在 1 亿左右,占比 11.76%,已经超越日本),预计在 2022 年底,实际负债房奴家庭会攀升至 7600w 左右,达到总城市人口规模的 8.941%,由于实际房奴均以家庭为单位,那么实际负债的劳动力早已经超过了城市人口的 10%。
我国总劳动力为 7.8 亿左右,城市劳动力约占 60%,就业人口在 5 亿左右,去掉灵活就业人口,实际就业人口为 4.6 亿,参考《中国 - 财政 - 就业 - 社保》,负债的劳动力规模为 1.5 亿,占比 32.6%,即三个劳动力中就有一个房奴。
取消预售证
没钱玩什么房地产
别说什么取消后怎么怎么
海南取消后现在不也好好的
我没记错的话,预售资金早就有规定了吧?现在的问题不是你定多少条规矩,而是你定的规定能否得到执行。至于谁审批谁负责,难道现在这些胡乱审批的就不需要负责?
不能更同意
你看 啥事都是老百姓受不了了 集體反抗才開始整改 無一例外
「吃住」作為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 我們奮鬥了幾千年 才在「吃」上基本實現小康 「住」這個本來最最低層次需求的東西 成了當代無房人眼裡的夢想 奢望 有多少人一輩子積蓄被搭在這上面了 如果相關監管部門不作為 那要這些飯桶何用
你负得起个吉尔责?
谁审批谁负责?
是不是可以理解,出事儿就是… 个人原因?
审批的负责,转账的就不负责吗?
ZG 特色。甩锅的体现。
有本事除了审批的人,连同上级到这个部门负责人一起问责。
没有明确的标准,约束不靠明确的流程和规章制度,只依靠严格要求某个人。
这个人有没有 “不可抗力”?
事后问题一样不少出,不是 “自己人” 推出来担责,是 “自己人” 自罚三杯,还不是全凭上头一句话的事儿。
不写在法律里你约束谁。能让谁信服。
更何况…
依法治国道阻且长。
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没有钱,已经产生的烂尾楼没有办法解决,新的在建楼盘因为流程变更恐怕很快也会变成烂尾楼。
谁签字谁负责,那签字的人是否可以依照刑法渎职罪办理,而不仅仅是记过处分。
谁签字谁负责,那签字的人是否可以赔付因为他签字产生的烂尾楼的资金漏洞。
如果钱不到位,再追责也只是保证以后的结果,而解决不了既有的烂尾楼。
在上海买一些红盘,一般有茶水费,然后这个是要分成给政府的。然而,政府一直在强调,楼盘严禁茶水费。
难道以前不是谁审批谁负责吗
监管资金本来就是受监管的,只是由于不可言说的原因,通过顺理成章的流程才挪用出来的,明眼人只要看看挪用出来的资金去干嘛了,就知道是谁在主导挪用监管资金的事。
之前郑州闹得比较火的那个永威金桥西棠的 10 亿监管资金被挪用作开发商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又是干啥用的,大家太清楚了………
审批前要求第三方机构出具意见书,有关部门只做形式审核。
这样既可以把责任甩出去,还可以创造一项新的业务,岂不美哉。
老百姓苦越南久已
都出现当下的局面了,还不彻底改革一下,做这些修修补补的有啥意思。购房者对整个系统运作的信任已经没有了呀!该是后来者清算既得利益者的时候了。看来还是家里有余粮,还能过的下去吧!那就继续过吧
继续保持团结!不要内讧!不要内部利益分化!不要被逐个击破!
一根手指,会被折断,但是五根手指收在一起,就是拳头!
受害者冒泡,家里买的恒大的房,现在看交房无望。
要骂,有什么用,预售、公摊、捐款跑路不知道是不是特有特色,逼得那么多辛苦买房人冒着黑征信、影响家人的风险停贷,那说的这群人的是有多难受和无助
他们信政府吗?曾经也是信得把
现在整个谁审批谁负责的新规糊弄鬼呢,单位负责还是个人负责,怎么负呢
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中国人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真的是最容易管理的百姓了。
希望中国人能更有争取自己正当权力的意识吧。
XX、银行、开发商,但凡有一方,有一丁丁点负责的意愿,会是今天的局面?
十几、几十年置若罔闻、装傻充愣的他们,这才多久,就已经有动作,起码有声音了?
团结痘蒸有效!请一定继续!
让 “特色期房” 这个全世界现代社会罕见的毒瘤彻底终结!
立再多法,不遵守有啥用
麻烦不要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中的矮子!
Action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其实我一直在想真的是监管资金管理不到位导致的?
以前审批的就一笔勾销了?
so funny,so happyᥬ ᭄
随便找了个地方的红头文件,制度一致在,现在执行着,没有效果开始问责。
二、设立监管账户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并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监管账户的设立模式。
七、规范资金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经监管部门同意,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各地应科学合理确定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既要保障监管账户中留存资金能有效覆盖和满足工程后续建设需要,又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搞笑了,银行肯定不冤枉,但真正拍板决定开发商能挪用监管账户资金的不就是住建局么,没有住建局出具的审批文件,银行根本不敢打款好么。
三道红线就是抽贷
房产商抽完就死了,还带着倒霉供应商一块死
系统性风险啊系统性风险
谁是系统真风险谁死
业主自己审批才是最靠谱的
郑州业主质疑监管资金被挪用楼要烂尾,银行:我们也听房管局的_哔哩哔哩_bilibili
之前审批的不用负责是吗?
一块平地都在卖房子。卖的白日梦
这不是应该的吗,为什么现在才要弄?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马后炮有用吗?谁还敢买期房,用的着你监管?
现在的问题是已经出问题的怎么办?无过错方为啥要承担损失?
郑州那个视频已经看过了吧,房管局。更刺激的是郑州还有开发商在楼盘烂尾以后还多次拿地,结合一下都能看懂这个操作吧。之前说的 “闯将” 就是指这种吧?为什么搞这么大还没有一顶乌纱落地?
被动改革无法解决先前矛盾!政治资本化是现阶段全世界的基本矛盾,中国无法摆脱……
让百分之八十的人承担后果,比让百分之二十承担要容易的多,楼你可以住不上,钱你必须要还……
以前难道没有这个法规吗?还不是被挪用,实际点,去找预售,模仿海南,现房现卖
呵呵
我预测,后面交楼更难更慢!人性就是这样,要我负责你得叫我爸爸,不然我凭什么给你钱。
现在搞那么多政策作用也不大了,平头老百姓也已经买不动了,房子也过剩的够多了,疫情原因经济也下滑了!
不舍得取消预售制,再多的政策说到底不还是在为资本服务吗?
一直都是谁审批谁负责,当然这是指监管账户内的,账户外的就没办法了。
本人负责预售款审批的一部分。
以本人所在地的情况为例解释一下。
先说一下监管资金是什么及使用方式
0. 预售款监管办法
由人行和住建相关部门联合出台。
1. 预售款监管账户
为开发商持有,联合开户银行,住建相关部门签署监管协议,甲方为银行,乙方为开发商,政府部门为第三方。
2. 监管资金
一般指进入监管账户的一次性付款总额,分期付款的首付,按揭回款。
3. 监管资金的使用
开发商提交申请,申报工程进度及用款金额、用途。
相关部门勘验进度,核算工程量、剩余监管金额、计算后得出可批复金额。
关于某地监管银行的回复,说什么银行只是个通道,无法监管资金的用途、真伪情况,相关部门怎么批银行就怎么给钱。
确实,对于监管银行,日常操作是这样没错。
那,问题来了,住建和监管银行都进到责任了,监管账户为什么没钱了?是监管银行的责任,还是住建相关部门的责任呢?
都有责任?都没有责任?
举例,某楼盘,销售 10 个亿,监管 3 个亿。
这 3 个亿在监管之下完成了 3 个亿的工程产值。住建、银行有责任吗?
我说个没责任没问题吧?
不过,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销售 10 个亿,监管 3 个亿,还有 7 个亿,跑哪了?为什么不监管?政府干什么吃的?
这里加入一个新单位,按揭贷款银行。
什么意思呢?
就是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时,发放贷款的银行,而这个银行,并不在上面提到的三方签署的监管协议内。
简单说就是,你在某地买房,你买的这个楼盘签署监管协议是某银行(如中国银行)、开发商、住建相关部门。而你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的是另一个银行(如招商、交通、农业),而这个银行并没有签订监管协议。
按揭贷款没有进入监管账户。进入监管的资金都盖楼了,所以楼没盖起来,账户里也没钱了。
为什么按揭贷款不进入监管资金?到底谁的责任?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按揭贷款也要进入监管账户,为什么不执行?
政府跟银行不在一个体系,这话我先搁这儿。
然后我讲个笑话,银行是弱势群体。
(快笑)
我们曾向相关银行发公函,要求按揭贷款进入监管账户,无果。
我们因为某楼盘疑似有问题,到监管银行查询账户信息,无果。
你跟我说银行是弱势群体?
总结
业主的购房款只有一次性和首付进监管账户了,按揭贷款并没有进入监管账户。
进入监管账户的钱都花完盖楼了,没进入监管的钱我们发公函也没有用,该不听就不听。钱跑哪了也不知道(一般用于偿还土地贷款、扩张开新项目、填其他窟窿)
业主的停贷通知也请仔细看看,看看停贷的底气到底在哪。
你说银行弱势,我是真的想笑。
你说相关部门有锅,我也是真的怨。
屁用没有,现在不管出什么新规都是扯淡,横竖都是死。
先看现在烂尾楼的关键点,那不就是没钱继续建了么,现在你出个新规就变出钱了?就能把烂尾楼问题解决了?这是往前走。
往后就更得死了,出了新规,老开发商资金已经要断裂了,现在还锁紧高周转的关键点,那必然死一大片,新开发商因为新规,也没办法玩高周转了,慢慢拿地慢慢盖房慢慢卖吧,但卖地收入这玩意在各地都是政府收入顶梁柱,没人拿地还怎么玩?
烂尾楼这事儿现在就是无解,要解那就得给各地和中央扒层皮下来。
但是,谁也说不好万一政府也摆烂,无解那就不解了,继续搞老一套,什么时间换空间,什么捂嘴不让说让热度过去之类的,那就真的无话可说了,人类几千年,统治阶级花样百出,逃不出的老百姓遭殃。
新规?
旧规呢?旧规被谁吃了?
原来现在集体停贷的人们,是还没买房啊!
现在就只会这六个字了是么?这六个字你们看了不嫌恶心么?功劳是上面的,责任是下面的,那好啊,彻底摆烂呗
2714 套的同志们,开始不舒服了吧?
我们是缺少法规吗?不,我们缺少的是执行。
旧法规尚无法保障执行,再多来个新法规有什么用?
能被执行的法规才是法规,不能被执行的就是厕纸。
几张早晚会用来如厕的纸有什么好评价的?
不如换个题目:就烂尾房中大量存在的预售监管金被违规挪用行为,如何评价部分政府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行政力和背后动机?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你是市场吗
你是计划吗
哦
你是掠食者
典型的越南式懒政,越南自古以来的官场规则就是要不就这样,要不就那样,非黑即白,不让我这么干,干脆我就不干了,不干就没错了,防疫也是这样,要不一刀切,要不就躺平,反正我没错
有法不依而建新法,还不如无法。这种法律你给我说新法,我就感觉好笑
负责了又怎样?
我们这泰禾烂尾楼盘,监管资金被银行违规放走,事后银行签字的副行长的确也被抓了,那又怎样呢?
楼盘已经烂尾,钱已经追不回来,行长又不是杀人放火的罪,大概率坐不了很久的牢就出来了。
但是楼盘至今烂尾,业主群体事件不断,多少个亿的窟窿谁来补呢?
彻底取消预售制度,只准卖现房,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总算有所回应,各位不得已断贷业主的诉求总算有个回应了。
降息吧。看起来不是往 3 以下,而是必须奔着 0 去了。
这是这个问题短期内唯一的解。
还有这个节点的基建上马反而会加剧融资困难。。。
那感情以前的监管账号的监管 2 个字的释义不是监管而是别的什么?比如 “下套”?
那之前的呢?
意思是以前审批的人不用负责,安抚安抚人心。
好观点,不过也只是停留在观点上罢了
跑不了庙,跑得了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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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抄作业,总是能屏蔽那些错误答案的。 2003年的时候,香港有两个楼盘出现了停工烂尾迹象,酿成了一场轰动全港的“烂尾楼风波”。 不能怪香港市民矫情,小地方毕竟没看过“烂尾楼之都”这种大阵仗。在此事发生之前,香港已经四十多年没出现过烂尾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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