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回应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系突发事件涉及公共安全,如何评价该做法?有更合理的处理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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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Ray Chris 发表

没监护人在场,带着警察凌晨上门给未成年人抽血。

光看这种文字就很逆天,别说真的干了。

比一个民工啥文件都没有就给你家小区砌围墙拉铁丝网还要逆天。

知乎用户 肖小鱼 发表

口罩三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他们的信心前所未有的膨胀,他们知道,只要一纸文件,别说抽血,就算是抽骨髓,你也顶多网上抱怨下,你能拿他们怎么样?

知乎用户 领观 发表

当我看到 “湛江回应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 这条新闻时,我真的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真的太可怕了,一想起来,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据报道,当地突发有基孔肯雅热情况需排查,工作人员联系家长需抽血,但家长因孩子近日发烧,故不配合。因公共安全,后面两个孩子单独在家时,被工作人员上门抽血。

只能说,未经家长同意,私自给孩子抽血,工作人员的权利行使的有点过界了。

知乎用户 HHTY 发表

只要联合警方什么都可以做?警方出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了执行任务可以不顾他人身体安危不经过监护人同意?警察不清楚吗?这片土地到底有没有法可依?

知乎用户 三味小狗 发表

凌晨上门抽血,您们可真勤快,敬业啊!可把这伙人辛苦坏了,好大的功劳!

我记得当初疫情再紧张上门做核酸也穿防护服啊,让人一眼就知道是干什么的

视频里呢,至少连工作服和工作证都没有吧?

别的我暂且不论,仅就官方发布的信息来说,由村委来上门抽血,有这个资质吗?

再说了,这种条件下能保证无菌,不会有感染?

未成年家属为什么没有提前知情?于情于理也得给家长说一声吧

知乎用户 大热 发表

记得看过一个美国警察执法视频,警察去医院给肇事车司机抽血,看是不是酒驾,一个护士不同意,说医院律师说要么出示法院命令,要么是患者同意,结果小护士被警察按住上了手镯。

半个小时不到警察领导就到了现场,放人加道歉,事后护士告上法庭,警察开除,赔 50 万刀……

知乎用户 可替 发表

“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广东湛江回应” 这条新闻一个字提拔一个领导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有个疑问,抽血除了可以验这个基热病毒外,还可以验什么适配一类的吧,看到半夜上门搞这种,又是未成年人,家长又恰好不在,有点不寒而栗啊。

知乎用户 vive7s 发表

因涉及公共安全,我要进你家抽血;因涉及诈骗,我要冻结你资金;因涉及保密需求,我要封你的嘴。

知乎用户 法途萤光​​​ 发表

预测一波:

1、这事儿肯定会被压。

2、届时肯定会有个官方通报,大概是这样式儿的⬇️

【情况通报

近期,“湛江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 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我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我市突发有基孔肯雅热情况需排查,3 日晚上门时孩子曾称近日有发烧,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家长沟通抽血,但家长不配合,因涉及公共安全,故联系民警联合上门工作,为尽快查明原因,2025 年 8 月 4 日凌晨 XX 时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未联系到孩子家长的情况下,对部分孩子进行了抽血检测。

经调查核实,此次事件确实因公共安全紧急情况而起,相关部门判断若不及时采取检测措施,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威胁更多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未穿工作服、未出示工作证件、与家长沟通不畅、告知不及时等瑕疵。

已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的学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沟通水平。同时,相关部门已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诚恳道歉,详细说明情况,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程序意识,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也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3、不同群体意见交锋会很激烈。

因为这个事件的逻辑其实有点类似于 “电车难题”——关于是否允许从失控的电车(或火车)中救出更多的人而造成少数人死亡的思想实验。

知乎用户 Warner 发表

从头到尾,这个事我没有看到人,只看到了可怜的家畜、韭菜、被逼迫的牛马;邪恶的豺狼虎豹、吃人的恶魔。

哎,人在哪里?

请不要那这种鬼故事吓虎中国人,我们都胆小。毕竟广东还是全国的改革先锋,容不得这些聊斋故事。

知乎用户 发条竖锯 发表

人一旦品尝了权力的滋味,那种掌握生杀大权的感觉永远忘不掉,蛰伏了 3 年,我看现在楼下的保安已经有点蠢蠢欲动了

知乎用户 明日万里晴空 发表

下次联系不上父母,直接把孩子拉走也行了?

如此反人性的基层政府,到底是什么样的思想教育出来的?

知乎用户 高岭之花 发表

之前就有人说,有人想借着这件事死灰复燃几年前的盛况,还一群人说不会

有一句话叫做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的时候做错了。

经历了那三年,你们还看不懂这些人层层加码变本加厉的本事?

知乎用户 无名用户​ 发表

有那三年的味道了,一切都是为你好

知乎用户 Roetem67 发表

最近到处都是中式恐怖。

知乎用户 大汉魏王曹孟德 发表

还不是家长不努力。

视频里一进门就是卧室,多半是城中村自建房,也可能是合租房。

你要是家住珠江帝景,还会遇到这种事吗?还不是家长不努力。

知乎用户 Necromancer 发表

此事在《活着》亦有记载

知乎用户 郑君易 发表

不合理,不合法。

这个病不是人传人,而且也不需要这么急。

孩子无法证明,行政人员身份。

如果有不法分子学习冒充,是很危险的。

警察又被【人】用来当伞了。

家长都拒绝了,还强制。

讲人权最大的权利就是拒绝的权利。

国内报道不起来,新闻给到 BBC

洋人真能比国人给到官员压力。

知乎用户 迷雾中的麋鹿​ 发表

首先,基孔肯雅热不会人传人,关键是防蚊控蚊,这个事没有涉及 “公共安全” 的问题。

经过三年,具体到执行人员,已经把居民所谓的隐私、自由和意志看得太轻,当 “限制人身自由” 这种法律明文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的、绝对敏感的权力,延伸到广大基层,且在某些时间成为一种常态,尤其是像村委会、社区这种连最低级的行政机关都不是,在法律上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的这种组织架构,被赋予这种权力,就更加会出现拿着鸡毛当令箭的现象,哪怕到现在,他们还是会觉得,之前可以做什么,现在就能做什么,哪怕没有任何医务人员标识的人,去你家里强制抽血。

这个新闻反映的现象,不是个好头,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了,既然居民隐私敏感的阈值这么低,你可以晚上在大人不在的情况下去你家强制给娃抽血,我就可以晚上去你家强制把你娃带走。

知乎用户 王心零 发表

坐等老实人的复仇,坐等战士基因爆起,坐等家长掀官方桌子,坐等广东宗族为族人械斗,坐等知乎好警察。

老实人之怒(据说惹到老实人没有好果子吃),战士基因(据说不怕死),家长掀桌子(据说学校午餐如果肉类太少,校长桌子会被中国家长掀翻),广东宗族械斗(据说可以完爆北方原子人),好警察(据说警察都是好的,群众全是刁民),可都是我在知乎学到的,怎么一遇见事情,全都缩头乌龟啦。

知乎用户 Bonnie Leung 发表

虽然一眼看去非常荒谬的事情,看仔细想想站在街道社区的角度来看又貌似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一级的确是可以采取相应手段来控制疫情扩散,对疑似乙类传染病患者抽血检测合法合规,恐怕就连基层自己都不知道后备储备竟如此富裕。

然而兜底条款只是为了在关键时刻能有更多的容错空间,并不是为了日常 “便利”,更何况就算是非常时刻,也不能用非常方法。舆情的发酵已经可以说明公众对于此事的态度,社区也是迅速采取补救措施,让儿科医生给孩子们检查身体,但是对公信力的影响,恐怕一时半会是无法弥补的。所以纵使基层工作有多么地艰难,也不能失去相应的 “温度”。

知乎用户 milkfly 发表

塔西佗陷阱构建的惊悸与恐惧!
大家担心的是啥?
是爱民如子的不辞辛劳?民众心疼怕你太忙太累?
事实上的担心,心知肚明,
就怕明为验血,实则比对配对。
老车趴窝,就怕老车大修找零件。
这份恐惧,连说都要隐讳,又何谈免除恐惧?

知乎用户 Spider No1 发表

你还是从前那个模样 没有一丝丝改变~

感恩感恩

知乎用户 鹰之宏图 发表

家长报警了吗?陌生人闯进你家里抽你小孩的血。。这是要干嘛?是不是匹配骨髓基因为下一个器官移植寻找合适的供货对象?

据说里面还有警察,是真的假的。。警察出警绝不会在不出示证件不通知屋主擅自闯入,如果是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家长完全可以对纪委举报警方违规操作,并立即要求道歉和赔偿

知乎用户 世界树 发表

现实会一遍又一遍地教训还愿意在这片土地上生孩子的人。

知乎用户 给你一张过去的 AV 发表

福贵的孩子叫啥来着

知乎用户 给冲儿来刀狠的 发表

孩子们,我们回来啦。

这次不桶喉咙,这次吸你血

知乎用户 Lylllllll 发表

另外个问题下面一个基层的说自己多辛苦多辛苦还能有 8.9000 的赞,当你们意识不到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已经是两个物种的时候,我劝你们还是蒜鸟吧,网上抱怨下就行啦

知乎用户 TheGnay 发表

我建议知乎的 ip 显示精确到小区,因为我想看看那些逆天言论的人到底是不是在监狱

知乎用户 8899 发表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人?是不是?

院士早 20 年就看清本质,说实话有本事!

知乎用户 SFADKING 发表

看标题我还以为余华写的活着照进现实了

知乎用户 九相难参 发表

这都是大家应得的

知乎用户 月入杯中 发表

这取决于你想要大政府还是小政府,愿意让渡多少权力给政府。

如果你认为政府有基于公共安全给大人打疫苗的权力,那么政府也同样有给儿童打疫苗的给权力,因为政府肯定比你掌握更多的信息,做出科学决策的概率也肯定比你高。

验血也是一样,政府如果有权力要求大人验血,就也有权力要求儿童验血,大人在不在并不重要,因为在让渡权力的时候,就已经默认政府比大人更可信,因此即使大人不在场,也可以给儿童验血。

如果你觉得政府不可信,大人不在场,不能给儿童验血,那么连政府要求大人验血也应该一并反对。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疫情期间,绝大多数人都是赞同政府强制测核酸,打疫苗的,那个的危险程度,可一点也不比验血低。

你笑美国人拉胯,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而美国人只是不信任政府,不想把自己的命运交到政府手里。

知乎用户 永久禁言 发表

一群人在房东的带领下?半夜凌晨一点半上门?给自己独自在家的两个孩子抽血?其中还出现了身穿制服的民警?

这些词组装起来不觉得细思极恐吗?最近当地是有天龙人出车祸吗?

知乎用户 达拉斯瓜子脸 发表

说真的,这个事情发生在肥肠之都

不敢想街面上是什么情况

老广还是太温和了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很多广东 ip 一边嘲笑上海一边自豪自己那边封得多有秩序…

才几年过去了,怎么滴,不骄傲啦?知道怕了呀?

知乎用户 灵樨​ 发表

用新常态面对各类传染病

我的文章虽然有点偏题了,虽然上层者肯定不会看,但我还是愿意把这些话说出来。

仗权力侵犯人权,永远重蹈覆辙,真让人恶心。

知乎用户 白天不懂夜的灰​ 发表

这个蚊子病也不会人传人,搞这一出是要干什么?还是说这个病没这么简单?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知乎好帽子出来解释一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晓 发表

罄竹难书

知乎用户 乌鸦先生 mrwuya 发表

不对,731 不是 9 月 18 日上映吗?提前了??

知乎用户 一一​ 发表

这事都敢干,真的疯求了。

大家都去医院抽过血吧,都知道抽血对操作环境和流程都有要求吧,在医院里没有护士敢把采血设备随意放地板上操作吧。

看了下视频,在人家房间门口,这女的采血前手不消毒,还一直捋头发,蹲地上在人家家凳子上搞采血设备,然后就拿针扎了,你跟我说这符合卫生要求???

我知道你手干不干净?我知道你设备摆地上干不干净?我知道你拿什么针扎的?

而且监护人不在家,你直接抽人家孩子的血?侵犯人权了。那三年期间,那些人敢上门扔你家东西打死你宠物,但人家没敢直接上你家门啥无菌操作都没有就直接往你身上扎针打疫苗吧。现在居然敢直接对未成年人扎针抽血…

知乎用户 Diarriker 发表

让我想起一些错误记忆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上门给你注射个艾滋血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你口中的 1450 发表

监护人不在场,带着警察凌晨上门给未成年人抽血!

这是什么违法操作?

基孔肯雅热,目前还不是法定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不适用。

这种随意抽未成年人血的行为,

公然违反法律!

如此反人性的基层政府,到底是什么样的思想教育出来的?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大人不在家?

如果是冒充的,给小孩子注射病毒呢?

这些人,不应该做牢吗?

知乎用户 kkk 发表

回答挺有意思 疫情那会儿疫苗、抄作业、支持封城支持扩大化反对解封那帮人又冒出来了

知乎用户 大像 发表

更合理的处理方式如下:

知乎用户 Tobamovirus 发表

人只用一个肾也能活

知乎用户 棠萍 发表

以后血库缺血,又实在没人献血。

它们会不会直接上门强制抽血?

疫情期间一个小区几万人,排队核酸疫苗,都没人敢反对,何况落单的呢?

知乎用户 Space X 发表

这不得再带孩子去看看:731 和 南京照相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邻居屯粮我屯枪,街道来了我纳粮”

知乎用户 韭零后 发表

觉得合理的,以后他的孩子在未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被偷偷抽血的时候,希望他不要嚷嚷

知乎用户 新殷商祭司 发表

从上次之后,我家里准备了猎猪矛,就是为了应对这种事

做一辈子懦夫,还是做一分钟英雄?我也不知道

但是,站着死与跪着死,我选择前者

知乎用户 体彩第一深情 发表

日本漫画海贼王中有记载,标记重捕法,给你打上记号。什么超新星不过是恶魔果实的保管者,等你的恶魔果实长大能用了,天龙人老爷缺啥品种来取啥

知乎用户 魏无咎​ 发表

当务之急是确认怎么把这几个人包括警察送进去。

知乎用户 刑天唐伯志​ 发表

啊!?

这 !!

家访依然最安全,满意离开。

知乎用户 fhchen01 发表

这种跟防疫有关的问题我都是尽量避免回答的,因为我是个中医,我有个医生身份在这,答的对不对可能会诱导民众,造成不好的结果。

但是我硕士阶段是儿科啊。

我是因为喜欢小朋友才选儿科导师的,我老师也喜欢小朋友啊。

所以这个问题我要答了。

——这里是回答的分割线——

无论是中医,西医,还是和医学沾边的公共卫生,以及防疫。

一定要把人当人看。

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他是个人,是你的同胞,是你的同类,不是一块带气的会行走的肉,也不是哪个病毒的载体。

他应当有愿意接受你治疗防疫和不接受的权力。

你哪怕给门上贴个封条加告示呢?

知乎用户 叶寒秋水 发表

我也没听说给牛马检疫要父母同意啊

知乎用户 koki 发表

好奇这个节骨眼爆出这种事情,背后没有: 东亚蒙古、朝鲜、韩国、日本 ,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 法罗群岛(丹),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摩纳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墨塞哥维那,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埃及、利比亚、苏丹、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亚速尔群岛(葡)、马德拉群岛(葡),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毛里塔尼亚、西撒哈拉、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加那利群岛(西),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留尼旺(法)、圣赫勒拿,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帕劳、瑙鲁、基里巴斯、图瓦卢、萨摩亚、斐济群岛、汤加、库克群岛(新)、关岛(美)、新喀里多尼亚(法)、法属波利尼西亚、皮特凯恩岛(英)、瓦利斯与富图纳(法)、纽埃(新)、托克劳(新)、美属萨摩亚、北马里亚纳,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格陵兰(丹),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波多黎各、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蒙特塞拉、瓜德罗普、马提尼克、荷属安的列斯、阿鲁巴、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法属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在挑拨我是不相信的,大家还是审慎看待吧,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复杂,不一定是大家想的那样,近期国际局势很复杂,不要给境外势力递刀子了,不传谣不议论,不要给咱妈添麻烦了,相信国家!

知乎用户 两江一水 发表

路上亮个证也罢了,半夜还能来敲门也忍了。毕竟当年还有上门打耳光的…

现在居然可以趁监护人不在家直接给小孩抽血…

我都懂:这是为你好,或者为 “我” 好

那几年打疫苗,学校老师天天催,我顶着就是不准给孩子打,还给孩子说了谁要给你打针抽血都不行,马上回家找我。

然后… 全班就我孩子没打。

舆论铺天盖地宣传是为你好…

现在一看当初的宣传内容现在都成违法内容了… 天大的笑话

知乎用户 毛爹 发表

啥时候被摘了器官,被带走了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李嫣儿 发表

“相关卫生专家已经到达,政府也组织了几百人前往我们这里来做消杀排查,大家对此都十分警惕。”

https://mp.weixin.qq.com/s/yg8eIw3_JGqSxmeBXowcbg

有那味儿了

知乎用户 潮汐君 w 发表

孩子父母不在家,他们为什么要避开监护人给孩子采血

为什么要挑凌晨这个时间段上门?

此事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医疗器械符合标准吗,是否彻底消毒?

孩子万一因采血得了什么传染病,谁来为此事负责?

这次来的是村委会的人,那下次来的是一伙强盗或者人贩子呢?

知乎用户 天马座的幻想​ 发表

口罩三年的恶果一颗一颗长出来了。

知乎用户 邪中圣 发表

这件事远比这个病更可怕 ,不知道的还是以为是丧尸病毒爆发了 ,世界末日了呢 !不要以为打着公共安全的借口就合理了 ,为了公共安全就可以不顾个人安全吗 ,况且关键这个病到这种程度了吗 !

知乎用户 芒果 发表

人权呢?

知乎用户 不吃牛肉古天乐 发表

怀旧服 pro,以前是捅鼻子,现在是直接抽血。

公共安全,这借口真好用。和寻衅滋事配套使用,效果拔群。大半夜带着警察去抽血,真的不让抽,轻则寻衅滋事,重则危害公共安全。

啧啧,这做事风格堪称滴水不漏。

知乎用户 Ezreal 发表

还是同一个问题: 大陆人到底是不是 r

知乎用户 云雀五更 发表

孩子现在晕乎乎的容易走丢,建议家长这几天多陪陪孩子。

知乎用户 台灣省健康保險署 发表

8 月 4 号周一,工作人员凌晨排查抽血有什么问题,难道等到家里没人了再去?

连续排查了十几家,到你家了家长不在家,孩子自己说有发烧情况,就不管了?那还排查个几把

如果你隔壁住了个方方,他感染死了,这一家是不是都算凶手?

知乎用户 哲学家爱喝伏特加 发表

一律默认收集基因信息用于器官配型

知乎用户 魂魄妖梦​ 发表

知乎用户 娃哈哈 发表

都是一个个能被随时动手的身处

知乎用户 留给中国队的时间 发表

我艹,真的假的,高度疑似犯罪分子,上门给他两刀防止继续作恶

知乎用户 石头 发表

你现在能容忍抽血 下次就是给你儿打疫苗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草台班子遇上傲娇村民,谁能赢这局就看谁更狠了。

知乎用户 皆是风景 发表

不错,团建的速度很快

知乎用户 爱看 发表

如果这个发热的案例在你家隔壁呢,你会不会支持上门采血?这个类似登革热的疾病会等天亮再开始传染吗?

如果因为这个传染开来,整个小区都要去采血,你会不会骂社区工作人员酒囊饭袋。

事急从权,如果事事都要顾及到方方面面,社会就不要发展了。


没学过医我也不懂,我觉得可能是坐标吧。比如你这边灭蚊不可能整个区全部范围搞吧,肯定要分主次。如果抽血确认症状,肯定这个附近几百米就是重点消杀对象啊。一个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百公里有了吧,全部消杀肯定不可能,人力物力时间都搞不起吧。


我常常因为不够变态,所以不能跟评论区某些类人生物共情。

这个评论区的人就是父子骑驴故事的路人,无论怎么做都有人在找茬。所以还是那句话事急从权。如果事事都要顾及到方方面面,社会就不要发展了。

知乎用户 三更学子 发表

事实证明,不同城市、地域之间其实没什么区别,只是砧板上的不同区域罢了,大家都是不同产地的鱼肉

你可以说抽血是为了检查是否感染,但是即使最后查出来被感染了又如何呢,一个人被感染了意味着一只携带病毒的蚊子叮了他然后又飞走了,这个病又不人传人,检查人是否感染对于防控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知乎用户 venidici 发表

今天以公共安全为理由强制抽血,明天就会以民族的存续为理由强制受精。

这些网格员,一旦尝到一点点权力的甜头,上头程度远超穿上了制服的保安。

知乎用户 一代完人洪承畴 发表

你不服?拖走!!!你有治吗?

老老实实当懦夫吧,安那其不是谁都能当的。!

你扪心自问配当安那其吗?

2019 年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公安局 11 月下发文件,文件要求教体局配合公安局采集当地所有中小学校男生信息。

文件称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是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发放第三代数字身分证收集信息,提高人口数据的信息化程度,便于快速身分认证等

文件下发后,警方对当地十所中小学的男生统一抽血。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白家湾小学「积极配合采集学生 DNA 样本

知乎用户 提笔不堪就 发表

这事根本就不合法,很多洗地的说是执行防疫法规,我想问问执行的哪个法律哪一条?

首先明确一点基孔肯雅热是乙类传染病而且没有按照甲类管理,如果乙类按甲类管理需要向社会发布通报,目前没有哪个地方发布通报。

《传染病防治法》第 64 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实施的隔离措施不适当的,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被实施隔离措施的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拒绝执行隔离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注意这条规定的前提是甲类传染病,基孔肯雅热并不适用此条。

知乎用户 采花大盗​ 发表

这真的是看的我的脑瓜子嗡嗡的,医护人员这么大胆了!同行这么没有职业底线了吗!捅嗓子眼那会也没这么离谱吧!

有 qgyz 科的同事说过,小朋友的 sz 像蚕豆一样,质量非常好,放到身体里还会长大,我真的不得不怀疑这里面的目的了!

请保护好自己家的孩子!

知乎用户 纸人 发表

没有告知,就算联系不上,就可以偷偷干了吗?就算发现大人不在家,当场不应该立马联系吗?或者询问大人何时回来再过来一趟。

大人不配合不应该询问原因吗?孩子刚动完手术身体状况不需要医生先评判吗?孩子同意了孩子懂个屁啊。

干了一个通宵就是挡箭牌吗?

有没有资质和授权?任何人挂个牌子就可以来干事吗?

不需要提前了解患者病情吗?不管三七二十先斩后奏呗,累了一个通宵啦。

采血过程中不会有交叉感染吗?

自己的孩子自己做不了主,生出了是谁的?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城中村外地租户的很多权力,都是被漠视的,这个事件从这个视角看。也能解释得通

从房东、凌晨打工来看,很显然是外地租户。而一般城市城中村的治理来看。对于这些外地租户,几乎都是漠视的。还记得 17 年北京城中村清理外地租户,时间很紧,好像有直接把租户的东西扔了出去的。基本上,城中村的外地租户是没有什么权力保障的。

而本次事件,显然也是如此。如果对象是本地村民,村委会不可能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

知乎用户 ihill 发表

抽你血,自有抽你血的道理!

怎么不抽别人,就抽你的血?

怎么抽别人血都没事,就抽你血就这么多事儿?

自有大儒替我辩经!

毁灭吧,累了……

知乎用户 介丰 Ray 发表

工作人员走太快了,

孩子还没来得及跳一支《听我说谢谢你》,

所以才导致孩子感觉不适的。

知乎用户 returnNull 发表

佛山启动了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

但!公共卫生相应措施应在法律框架内实施。

佛山启动这个响应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也说了:

第十七条 采取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与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范围等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问题描述里说的是:

8 月 7 日,属地街道办人员称,系突发有基孔肯雅热情况需排查,3 日晚上门时孩子曾称近日有发烧,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家长沟通抽血,但家长不配合,因涉及公共安全,故联系民警联合上门工作。

家长是怎么不配合的?结合事后曝光,家长当夜是在上夜班,工作人员称自己 “通宵工作”。可人家家长就不需要通宵工作了?你难做别人不难做?

作为家长,即使自家孩子发烧,他还得把孩子丢家里自己去上夜班。

你就只会让别人体谅你?你就不会兜一圈等家长下班回家了再来抽这个血?

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人渣,还是未成年人?

还什么 “民警配合相关工作”。

我呸!

知乎用户 江海商务 发表

看完视频,仿佛回到了那 3 年。

基孔肯雅热 你这是要立大功啊。

白衣大侠们日思夜想的日子是不是要回来了。

知乎用户 jian Pan​ 发表

家长没有配合就可以硬抽?人身权利哪儿去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EPL 发表

口罩三年,我以为他们看到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如此拉垮,会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没想到他们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

这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当地的回应:

该工作人员坦言,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根据上级要求,合法合规,当时也尽到了通知的义务。

他们仗着公权力以 “公共安全” 之名突破法律底线,侵犯监护权、居住安宁权、身体权,违法性如此明确,怎么还能腆着脸说出 “合法合规” 的话?如此明目张胆地说“根据上级要求”,上级要求比法大吗????

知乎用户 王不贰实验室 发表

今天他们敢趁着家长不在家,用为你好的理由,凌晨上门抽你孩子的血

明天他们就敢为了你的安全,把你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到他们的卡里,每个月只给你生活费

三年疫情的服从性测试,已经让某些人信心爆棚了

知乎用户 CMOS74HC74 发表

好消息!不止这一本小说。

更好的消息,这次不需要喝水憋尿!

坏消息,没有猪肝也没有黄酒。

知乎用户 我是风景 发表

去年跟领导开会的时候就有听说过,未来会有很多 “计划” 都是让居委会带民警协同上门处理的,前者作为小区管理员基本熟悉各家各户的情况,后者相当于后台让人不敢闹事。当时我还觉得各地警方不会这么抽象到跟着居委会上门狐假虎威,结果一年多一点就看到现实案例了。

其实非常好理解,现在很多 “上级命令” 根本不考虑底层难处。这个事情的逻辑情况就是领导要求各家排查,排到这家发现有小孩而且已经发烧属于重点监控对象,家庭有事拒绝接受排查,因此基于行政强制命令所以带着警察直接闯门,你能怎么样?你说领导?那是底层执行不力。你说底层?领导强制命令底层有什么办法。

知乎用户 光还在地球​ 发表

这不是求仁得仁么

我在知乎发了个回答说要限制公权力,天天有人回复我你遵纪守法怕什么,限制公权力是律师想要抢夺话语权,是公知 blabla

我只能说大多数人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三观,思想随着宣传跑,随着舆论跑,也没有一点总结能力,看到一个社会问题被曝出来,没 3 天就忘了,以后又发生类似的事情,也联想不起来,压根不具备一点归纳总结能力

疫情期间这种事发生了不知道多少次,现在连提都不能提了,这两年其实也是每年都有被曝出来的,公职人员肆无忌惮的事情太多了,可怕的是别人还并不是以权谋私,而是真的按照上级命令,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上门来抽你的

知乎用户 逻辑学习 ing 发表

如果人不把权力关进笼子,最终人就会被权力关进笼子

知乎用户 甚亏 发表

官僚主义、权大于法的典型案例。

棉签捅鼻子捅喉咙也就罢了,用针管侵入式强迫抽血,对象还是未成年人,真的是一点底线都没有。那每年疾控筛查是不是可以有事没事就闯入居民家中抽血?梅毒艾滋乙肝肺结核登革热基孔肯雅鼠疫霍乱哪个不涉及公共安全?

两个发烧才好没几天的小孩在家,真的不能等一等吗?公共安全差那么几个小时吗?除了抽血没有别的检测手段吗?

当然,我不觉得真的是这些基层的工作人员就想这么粗暴。大抵又是上面领导想秀站位,唐突要数据要报告。哪个村 / 社区不按时完成排查,哪个让领导上会拿不出报告丢了面子,失了 “态度”,落了排名,哪个就吃不了兜着走。不然村委会的人会不睡觉搞这个吗?

这种病态的变态的末位淘汰考核评价体系,这种 “我什么都不管我就要立刻看到结果” 的威权主义,才是基层工作人员丧失人性不择手段的根源。

另外,基层自治组织越来越不能自治,很多看似是选举,但实际上懂得都懂。村书记社区书记也变成了政府提供待遇,从对下负责变成了对上负责。

知乎用户 Siicskneix 发表

还记得打疫苗把独居老人给打死了吗

知乎用户 空诚 发表

以一个莫须有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就可以把公民养的宠物打死、把植物破坏、抽小孩的血,那以后是不是还可以以同样的方式,无偿损害公民的财产利益

知乎用户 Nonk 发表

搁以前,我估计很多人都会很有觉悟,比如帮忙辩解这个病比较新、诊疗方案是近几天新出的、情况比较突然紧急所以不完善…… 最后表示理解,“心是好的、事办的臭”。

但现在大家的反应挺统一的,“凭什么”?

挺好的,既说明大家对自身权利维护有了更强的意识;也挺坏的,说明大家预设了来者不善。

至于为什么把公信力搞成这样,摊手。

顺便,绕过家长找小孩这行为怎么说都离大谱,很难不让人觉得 “你也知道你做的不对啊”。

知乎用户 几深 - 陈老师 发表

一些人长期居高临下养成的傲慢,让他们觉得这都是小事,

一些人被长期俯视并以傲慢对待,让他们觉得这是应该的。

一些人总想着所谓的牺牲一部分,保全大部分,让他们觉得这是正当的。

但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上面这些人也会跳着脚 ma niang

知乎用户 洪金宝 发表

魔都那次因为涉及公共安全出动的是我见过 cn 最专业的纪律部队,俩人就能压制一名 180 + 的且反抗的成年男子,侧摔踩背另一位上铐一气呵成,进攻动作,拘拿动作,包括机动姿势,跟港府 sdu 简直一摸一样,但因为穿着防化服看不清肌肉线条,有点遗憾。

知乎用户 苍天已死 发表

这下知道为什么叫 “耗材” 了吧?

知乎用户 diocleslee 发表

可怕,可怕,真的可怕

知乎用户 问道无余 发表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如论是三年疫情和这次基孔肯雅热,各级公务人员在党和政府减轻领导下,他们 不辞辛劳 鞠躬尽瘁 呕心沥血 殚精竭虑 夙夜在公,想到这些我情不自禁的热泪盈眶激动不已,能有幸生活在这样的伟大国家,我幸福,我骄傲,我经常偷着乐!

知乎用户 vent 发表

是那个老爷缺少零件了?

知乎用户 塞拉斯提亚 发表

广东这事干的。看来全面解封前夕的闹得还不够狠呐。

知乎用户 水沙连​ 发表

会是第二个富贵儿子吗

知乎用户 嘴很毒​ 发表

这事跟大国小国,

大家小家没关系啊,

你要真当这是需要凌晨破门而入给一个小孩抽血的传染病,

那这小孩就是高度疑似病例,

大晚上要接触高度疑似病例,

你最起码,

穿个防护服吧,

你最起码人均带个口罩吧,

你最起码做个消杀吧,

你最起码做个隔离吧,当年我们都是有经验的啊,可是做了吗?

知乎用户 这天那么蓝 发表

你们这么搞也不能怪别人阴谋论什么 “匹配上了”,实在是你们的操作太奇怪了。

知乎用户 故园海棠 发表

该做法涉嫌违反多部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医疗行为的规范以及公权力行使的程序正当性相关规定: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医疗行为,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下抢救未成年人生命的除外。

在此事件中,抽血行为属于医疗采样,并非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形。尽管工作人员声称因联系不上家长而采取行动,但这并不能成为免除 “监护人同意” 这一法定前置程序的理由。在监护人明确表示希望白天再进行检测的情况下,深夜强行入户抽血,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严重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以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权。

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以外的人在未获得监护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代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作出决定,尤其是涉及身体健康的医疗决定。

村委会工作人员在监护人缺位的情况下,绕过甚至是无视了法定监护人的地位和职责,其行为不符合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的原则,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恐慌和创伤。

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法律的执行必须遵循合法程序,该法并未授权相关机构在非紧急状态下、未经监护人同意,即可对独自在家的未成年人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即便情况紧急,也应首先使用一切手段联系监护人,或在有其他法定监护人、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对未成年人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未穿制服、未佩戴工牌的工作人员凌晨上门抽血明显超出了合理执法的范畴。

四、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规定了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在非紧急情况下,警察进入公民住宅,也应依法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在此事件中,若警察的在场被视为对强制抽血行为的背书,则其未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存疑。

如果允许他们在紧急情况下打破法律,那么他们就会创造紧急情况来打破法律,这一点在疫情三年里已经被反复证明过了

知乎用户 楚风 发表

已知:基孔肯雅热不会人传染人。至少目前政府是这么说的。

已知:感染这个基孔肯雅热致死率不高,如果高致死率就不会到目前连传染病都算不上。

疑问 1:你相信你家村委会联合帽子一起出于关心你孩子健康,夜里你不在家的情况下,给你家孩子抽血检查吗?

疑问 2:当地是不是只给孩子抽血?还是只要发烧了,不管大人、老人 孩子都抽血?

疑问 3:这个社会,成年人几乎全部经过抽血检查的。大数据几乎可以定点、定向筛选的。

疑问 4:都能安排帽子出动上门了,那大人不在家,帽子出动去找到家长工作厂子,把家长拉回来 有问题吗?

知乎用户 貂裘相邦​ 发表

上门抽血这是最近体检的人少了上门收集身体信息有没有合适的?我瞎猜啊

知乎用户 爱爱 发表

为什么半夜三更去抽血?

知乎用户 老坛酸菜火腿肠 发表

人参果树要结果咯。

知乎用户 sushier 发表

哪个权贵缺这少那了吗

知乎用户 黄河南岸是我家 发表

if you are not on the table, you are on the menu

知乎用户 南极鲶鱼 发表

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8 个字)

知乎用户 德先生​ 发表

没有监护人在场,带着警察凌晨上门给未成年孩子抽血? 这里边每一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就不认识了,中文还可以这样排列组合?

知乎用户 海松带来好运 发表

还是值得表扬,要知道上述 20 年,他们可以以计划生育的名义堂而皇之的上门没收你的小孩,然后处理到一个你不知道的地方。

现在只是上门抽血,还是为了孩子的健康,都已经进步一万倍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知乎用户 腹黑的毒舌 发表

这是邪恶才会做的事和说的借口!

知乎用户 国王的新衣 发表

杨朱认为拔一毛以救天下,我不为也

弟子不解,问老师拔一毛就能救天下,这多好的事情,您为什么不为呢?杨朱回答他,傻孩子,今天他们要你拔一根毛,明天就会要求你砍一条腿,后天就会要你的命,我不是稀罕一根毫毛,我是不想给他们开一个口子啊

知乎用户 土木 boy 发表

既然已经是凌晨了,咋就不能等到天亮呢?这几个小时,还是待在家里,能传染给谁?前几年还有居家隔离呢,现在就得连夜检查吗?看来领导经过这几年都成了惊弓之鸟,生怕这方面出事影响仕途,基层员工加不加班,孩子们大半夜惊醒害不害怕,人家领导压根不在乎,天大地大领导的帽子最大!

贵州当年就是因为连夜转移出的车祸,几十条人命还不能让领导们吸取教训啊!

知乎用户 暖洋洋 发表

监护人不在家,你们有什么权利给孩子抽血!白痴还是无知!

知乎用户 王晖 发表

首先,基孔肯雅热病毒不存在人传人的传播途径。阻断传播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就是灭蚊。

其次,在不能有效灭蚊的前提下,标定、控制被传染者毫无医学意义,更根本不可能阻断病毒传播。

至少就目前看,广东各地区似乎对无意义的 “抗疫” 行为要更热衷一些。

毕竟人要比蚊子更容易对付一些。

还有就是 “疫区管理” 带来的巨大的权力满足感与庞大个体收益……

该死的记忆正在攻击我。

知乎用户 晏阳初 发表

咋回事呢?咋这两年热点一个接一个,还都是社会议题,娱乐圈明星用完了吗?

知乎用户 刘肉肉 发表

就问一句,这事发生在美国,一群社区的人在没有家长在家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屋内并且给孩子抽血!会发生什么?

A. 被发现当场依据 “城堡法” 击毙

B. 被美国社区区委下令配合防疫工作,不要当钓民

C. 又是一轮示威游行,闯入者被美国司法严厉制裁!并被远在东边的大国一天 48 小时嘲笑人权

D. 顾全大局并对防疫人员连夜加班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帮别人抽血的行为感动到热泪盈眶

E. 我测试你的健康码

知乎用户 白木斜月 发表

世道不宁,看到这个回答的各位家长该教孩子学着制作莫洛托夫鸡尾酒了。

实在不行,用加长水果刀捆着硬水管,回乡下找个柴草垛训练一下,遇上有人破门就直接捅出去,事后问起来就嘴硬说以为遇上闯空门的贼了。

如果门外的人诱骗开门一律视为奸猾狡诈的贼,敢闯门的话处理结果如上。

知乎用户 李浩 发表

中国人何时才能够不被任人宰割啊

知乎用户 爱谁谁 发表

300 / 月,还生吗?要不再加点……

这么大晚上的主动上门服务,还是在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这两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希望给这两位做网络专访,让他们谈谈对工作的看法和感受,也拉进一点防疫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消除误会……

知乎用户 安安安安安然​ 发表

知道血型和基因数据以后,老爷们需要用器官了就不会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了。

知乎用户 希帕索斯与根号 2 发表

说是突发事件涉及公共安全,可是也有轻重缓急之分。

目前看没有必要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凌晨进入人家家里抽血。因抽血行为是对身体权健康权的处分行为,监护人未同意,孩子的同意与其年龄、智力不相一致,其同意当然无效。

这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秤了一千斤也打不住。

村委会 “等” 人员可能涉嫌侵害孩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涉嫌侵害家长的监护权

行政法上可能涉嫌非法采集血液。

《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相关人员可以抗辩这里的非法指的是没有采集资格,而不是采集程序,或者采集的少部分血液只是为了检测,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但是程序违法也是违法,不是遮掩违法犯罪的理由。头晕也算是危害了人体健康。

更何况还有警察上门,强化了孩子内心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实际上却助长了可能的违法犯罪行为。

what can i say?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器官配上了?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真的极恶

知乎用户 Starboy Howard 发表

我小时候因为爸妈的工作原因,也经常晚上一个人在家。我小时候胆子比较小,那时候去趟厕所都要把家里的灯全开着,家里的电话响了都会把我吓个半死。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家里进了陌生人抽了我一管血,这会成为我一生的阴影。

我的目光比较狭隘,无法参与宏观叙事上的争论,我只希望孩子一切都好,不要被吓到,身体快快好。

知乎用户 馍馍黑 发表

假如以排查一个还没有归入法定传染病的疾病为名义,街道办联合民警就有上门抽血的权力。

那只要稍微有一点能量,想要采集一整个小区乃至街道的血样进行配型可就太简单了。

知乎用户 啧啧啧 发表

这东西只要脱离单纯的公共卫生范畴沾上其它因素甚至成了 “军令状” 就会出现各种抽象的事情

知乎用户 星辰 发表

md 演都不演了

知乎用户 雨竹枫 发表

从标题直接自动跳跃到找零件,脑子甚至都来不及思考!

知乎用户 ssww 发表

上门打户主,上门抽血,下一步准备干什么

知乎用户 经管一个小废柴 发表

此类事件,从不少见

为了大局,总要有些牺牲的

不是吗

为了所谓的 “基因优良”,20 世纪初,欧美国家推行优生学,强制残疾人、穷人绝育,剥夺他们的生育权;

为了国家工业化的大局,苏联农民被强制集体化,土地被夺,饥荒蔓延,数百万生命凋零;

为了所谓的 “民族纯洁”,纳粹德国大规模屠杀犹太人、残障者,个人生命权被践踏殆尽;

为了科学研究的利益,美国 “塔斯基吉梅毒实验” 中,非裔美国人被拒绝治疗,任疾病吞噬生命;

为了填充国库,明清改稻为桑,刁民们竟然还不愿意,这不决堤毁田,剥夺其口粮,逼迫这些刁民老老实实种桑树!

都是为了大局啊!

知乎用户 老子来了 发表

老爷车维修需要配件

知乎用户 弑神 发表

一定会有器官爱好者出来发表长篇大论的。

可以去美国跳舞了,好苗子,哈哈哈。

知乎用户 工农心 发表

冷知识:日军积极参与 1925 年关东地震救援地震后当时的日军名声空前提高,日军的 731 秘蜜部队的正式名称叫做 “关东军防疫给水部队”,日军率先把镇押反炕自己的人称为“治安” 日军宣布炕联英雄赵尚志是“北满治安 之 癌”

知乎用户 生活 发表

工作要求没错,但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做做种事,完全是给自己找麻烦。是英雄还是蠢蛋。

知乎用户 傲娇小元宝 发表

才过去一年半的时间

那帮人又回来了

我百分之 120 的断言

上次是新冠,这次是基恐肯压热,下次是………

只要他们想

3 年的隔离生活会不停的重复上演

在集权者眼里、在奴性重的愚民心中

所谓的不忘前车之鉴,那就是个笑话罢了

知乎用户 箴言 发表

通过行为来看,基孔肯雅热已经在当地被提级处理,可能在会上要求各方以当初进入 “新馆” 状态模式来应对此事件。新闻关键词(凌晨登门、警方配合)

通过新闻来看,凌晨家长家里就一个人都没在,这要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上门,怎么办?之前是联系家长不同意,所以才带警方上门应对?

至于凌晨排查这件事情,结果推倒起因,显然是将此传染病毒提级进行处置了。

目前最大问题在这里,不论大人还是小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证明自己身份,如果家长不予理睬,或者拒绝,到底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传染疾病防治法来办理,这一点在事前一定要商议好。

如果家里家长在,期间因为工作产生纠纷,冲突,这件事情就变得更加麻烦,谁的责任?

谁牵头,谁主导,谁负责。哪怕引起舆论纠纷,至少有个源头,所以最终是卫健局介入处理了。

知乎用户 c’est la vie 发表

打着公权力的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并且时候完全不用担心被追责

知乎用户 王强 发表

如果是传染病风险有啥好说的?

不配合就强制上门有什么问题?

我真的想不通,难道你不配合,街道的工作人员还要哄着你?

这种事情大概率是家长的问题更大,街道人员被逼无奈只能报警后上门; 现在闹,不知道请假陪同孩子吗?

看到这些评论我感觉自己在外网了! 中国永远是讲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国家,只要集体的出发点是好的,不会有任何处分

知乎用户 正正得负 发表

抽血是为了防疫还是为了别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知乎用户 Nobody 发表

单纯问一个科学问题,检验基孔肯雅热需要抽管血吗?就连艾糍病也只是滴两滴血就能检验出来了,再者,人之前去过诊所了看病了,好像还挂了点滴,医生就看不出来是不是患病了?医生要是当场怀疑的话为什么不能当场检验?这个病检验就这么难?

知乎用户 麦恩莉 发表

归根结底,一个问题,体制外的老百姓是不是人?面对不公平的政策有没有说不的权利?

知乎用户 不知其名 发表

这次是抽血,下次是

知乎用户 牛仔 发表

抽血为什么不安排在白天,深更半夜闯别人家,孩子受得了?

家长不配合,民警应该和家长沟通,可以限制家长的行为,警告家长不配合会贴封条,也不能跳过家长直接去找未成年人。

完全无视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人身安全!今天你们带民警深更半夜明目张胆不通过家长入室去抽血,明天犯罪分子伪冒公安去办案,孩子要怎么应对?

知乎用户 更好的人 发表

这就是强权,公民安全得不到保证。

知乎用户 反贼 发表

中国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凌晨带着警察上你家抽你孩子的血,都不需要你在家。

知乎用户 三石 发表

我本来以为付错车费的人找警察,是警察不作为,看来大家都是认可警察应该少干点事的。另外大家警惕心都不错,有村委和警察背书也觉得会被迫害。这应该不算坏事,大家别双标就行,出了事就是无限责任,没出事就是有限权利。不但对警察,对医生和教师也是同理。

知乎用户 嘻嘻嘻 发表

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

中文组合越来越抽象了哈。。

知乎用户 叶子的幸福了 发表

这个事两面性太强了,一个是那边的公共安全的焦虑感,大概率是上头压下来压死人,下面强制执行任务导致出现操作问题,流程出错导致更大的事,这个事常有的,所以很简单,就是执行人员流程和操作出错了,我做过这个,上门是很累的,跑很多次,你开门了我就怎么都想把任务完成,之后我想清楚了,摆张桌子再社区门口,让人过来抽血,一个一个打电话,0-24 点都有人来,所以只能两轮班,一定要给他们自愿来和压迫感,不然他们肯定不来,跟个大小孩子一样,你看他不监督了不检查作业,他就绝对不会做。

知乎用户 随便逛逛 发表

三年防控的结果,完成了公权力对人民的绝对控制,公民权已经没有任何生存空间。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传染病防治不能太及时,不死一些人别人以为你小题大做怎么办?小视频时代谣言满天飞,政府主动做什么都是错的,不如尽到告知预警义务,让民众感到危险了主动要求防疫

知乎用户 5566​ 发表

首先,从消息发生的地方,是广东,这里最近突然出现了以前不在亚洲的传染病,这是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高烈度传染病!魔都当年防疫工序失败,就是在危机关头,还讲法制讲人权却浪费时间,病毒不和你讲,凡事犹豫不决的小区都快速扩散!就连都我亲戚走了两个。从现场情况,类似当年,各种借口不配合,可能孩子有明显症状需要送隔离点,家长在抖音的指导下,关门,不让检查人员上门采血。摸都当年失败,就是没有意思到这是一次生物战,应该军管

知乎用户 虫子萧 发表

把人当猪

知乎用户 kk-xx 发表

从抗击新冠的胜利走向另一场胜利,支持我党咱妈。

知乎用户 任它行 发表

就是这个味,回来了,都回来了,他们会把握每次机会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小狐为知友们带来独家深度观点~

文 | 张彦宗

近两个月来,由伊蚊(俗称花蚊子)叮咬传播的基孔肯雅热先在佛山被发现,而后逐渐向广州等其他珠三角城市扩散,目前广东全境都有发现。整体上,当地对这个传染病的扩散相当重视,主要以灭蚊为主,同时对确诊患者进行治疗、隔离和管理,试图尽可能切断从病例—伊蚊—其他人的感染途径。

新京报 8 月 7 日报道,有一位广东湛江的单亲妈妈反映,4 日凌晨自己上夜班、两孩子单独在家时,被当地村委会等工作人员上门抽血。7 日,属地街道办人员称,系突发有基孔肯雅热情况需排查,3 日晚上门时孩子曾称近日有发烧,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家长沟通抽血,但家长不配合,因涉及公共安全,故联系民警联合上门工作。

当事家长称,抽血几日后孩子仍有头晕等不适症状。街道办人员称,已联系儿科医生上门并与家长沟通。目前霞山区卫健局已介入。

因为民警、社区人员及医生上门抽血的过程被监控拍下,所以单亲妈妈披露这件事后,引起了很多的共鸣。人们的一个疑惑在于,在监护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对孩子抽血合法吗?另外,街道方面说 “经孩子同意”“家长不配合” 等,与法律和现实是否符合,也令人追问进屋抽血的必要性。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一般的医疗行为,需要征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紧急救治情形除外。严格来说,为防疫给孩子抽血,并不算法律规定的 “为抢救患者生命、健康” 的紧急情形。

当然,从街道的角度,发现本辖区租户有发热情况,且是诊所医生汇报的,有责任尽快介入处理。基孔肯雅病毒虽然不会直接人传人,但蚊子叮咬感染者后,病毒会在其唾液腺大量繁殖,这时再叮他人,就会传播病毒。早点确认感染者,就可以早一点阻止扩散。

无论是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还是各司其职地预防有可能出现感染病例,基层人员想要第一时间按照处置流程完成排查,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作为辖区居民来说,尽可能配合也是利己利他的义务所在。

但在此事中,孩子的妈妈并非不配合,而是因为上夜班不准带手机,电话才打不通,孩子也与她联系不上。所以此事的争议点在于,面对孩子监护人不在家、又联系不上的情形,除了凌晨带人破门而入、给孩子强制抽血,还有没有更妥善的解决方案。

且不说凌晨上门抽血给独留家中的孩子带去惊吓,在外人看来,联系到家长后,可以了解孩子更多的背景信息,比如孩子最近是不是做了手术,发烧是不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孩子被抽血后,第二天还感觉头晕,也许跟孩子的身体情形有关,街道目前也因为孩子的不适备受指责。

其实,在未联系到监护人的情形下,即便上门不可避免,也不是非得给孩子抽血,才能隔绝感染。工作人员可以对孩子的居所进行仔细的灭蚊工作,确保里面没有蚊子,尤其是没有伊蚊,这个靠灭蚊剂是可以做到的。也就是说,既然基孔肯雅热的传播途径是从人到蚊子再到人,在不动 “人” 的前提下,照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确保这个屋子不会成为二次传染的点。

这是事缓则圆的一种方案。

有人说,不管家长在与不在,只要警察在场作证,都可以给孩子抽血。但一般而言,用警察、医生加社区人员的联合暂时取代监护人权利的做法,需要一个授权才行。如果存在这个授权——比如说当地为了防治基孔肯雅热,确实依法对基层赋权了,那就没问题。

如果目前还没有授权到这个地步,那么,以警察在场来代替监护人授权,就需要对当晚给孩子抽血的紧急性与必要性,做出合乎局面的解释。比如,当地社区出现了危重病例,或者说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病例,这些都可以理解为 “公共安全” 的紧急状况,进而用临时的监护权代替单亲妈妈的同意,也就是取得一种豁免权。

区卫健局介入后,除了要调查清楚当晚街道行事的整个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如何联系孩子妈妈等具体做法,还要向外界做出解释,也就是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形下,有没有其他既尊重监护权又能不抽血的应急防疫预案?如果抽血是不可避免的,那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抽血是否有足够的法规授权,或达到了防疫紧急程度的事实授权,不得不随机行事?

从上海华山医院感染科的科普公号看,基孔肯雅热的致死性很低,但感染后的症状很折磨人,科学防范是第一位的,而街道社区在实际防疫履职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基层防疫压力大,比较辛苦。与此同时,科学防疫仍然要在法度内展开,充分解释防疫手段的必要性,才能更好地获得公众的配合和支持。

搜狐《狐度》

凌晨家长不在家孩子被抽血,如此防疫的必要性当讲清楚_孔肯雅_情形_妈妈

知乎用户 小推车 发表

我进鸡棚里面捡个鸡蛋需要跟母鸡打招呼?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但是你是家禽,人家才是家人,早二十年生育权都能给你阉割,你又能怎样?跟阉只鸡有啥区别你告诉我?记住,牛马不是玩笑,咱跟牛马真没区别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562153 发表

这就是软肋,你还毫无办法

难怪现在初中生上学还需要家长接送了

我 85 后小学都是自己走两公里路上学的或者自己坐公车,当时跟朋友一起走可开心了

知乎用户 ANSON 发表

基本逻辑是:

会上强调了,这事非常紧迫,一定要抽血查,分片到人,完不成今年别说评优了,问责!

你要问,有人不在家怎么办,专业医护人手不够怎么办

头在会上说了,我只要结果,看数字,看完成率

行,那就临时找外包干呗,完成了能交代就行,大局为重,程序问题往后排

不就这么回事么

知乎用户 天王盖地虎 发表

看来湛江市政府还是嫌生育率太高了

这个家长在需要上夜班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要孩子,本身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为人父母者在放弃了体面的生活给自己增加难度的情况下,你们还要选择给他们家的难度超级加倍

然后你们还整天问广大人民群众为什么不愿意生育了?现在知道为什么低了吧

知乎用户 用真名不太好吧 发表

过几年会不会进一步发展成不告知家长,拉着有庆给县长夫人献血去?

富贵啊,快来看看。

这世道,可成活着了。

之前各种宣传西方是不告知家长,忽悠孩子选择变性,道德的扭曲与沦丧。

你们现在是不告知家长,直接找孩子抽血。

好家伙,好的不学,坏的不用教就会是吧?

知乎用户 神经蛙 发表

不是,什么逻辑?

第一,怎么知道家长凌晨不在家的

第二,怎么知道孩子在家的

第三,怎么知道家里没有其他亲人的

第四,在哪里抽血的?

第五,突发事件是什么?怎么界定的,有文件么?

第六,最奇葩的是公共安全,动不动就涉及公共安全了

知乎用户 知名魔法少女​ 发表

血站:如果每个人都给我 1ml 血该多好啊

社区:得令!

知乎用户 十里稻花香 发表

建议这位家长,教孩子一直说头疼就行了,他们查不出什么,他们不给个满意的赔偿数值就不松口,他们要是不给就在网上闹,跟他们客气啥?钱就得这样抢,不然全在送到国外养兰兰!

知乎用户 旁观者常乐 发表

我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以前的医院,遇上急病的人送过来,因为家属没人在,院方死活不肯先做手术。

这个事情被诟病了很久,最后还是上头命令下来,以后都改成先行救治了。

我始终觉得,大局为重,有些小节就不必太计较,不要动不动就觉得自己被严重冒犯了。

真到了自己危险的时候,人家跟你计较这些小节的话,你得多绝望。

最简单的,有人在街上倒下了,旁人都得等家属同意才敢做心肺复苏,那得多荒谬?

之前就有人做心肺复苏把人家肋骨摁断了,家属去法院告。

还好,法院判救治者无须负责。

知乎用户 吴儿 发表

感谢国家保护我们

知乎用户 白衣戰神冷锋​ 发表

配零件前要先检查出厂设置很合理啊

知乎用户 铁树朱蕉 发表

可怕,难道三年封城的剧目又要上演了。

知乎用户 叶智健​ 发表

这个是真的离谱

这种时候不应该谈有没有什么合理的处理方式,而是应该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而且应该连着几级一起问责。

这个是真的特离谱,直接上门,抽孩子的血,那么下次干点什么谁知道?

知乎用户 一人一口木​ 发表

每月 300 育儿补贴,联系至此,到底是不是在培育血包而已?

知乎用户 Waynefeiran 发表

三年疫情,让全世界都觉得离谱的是,大陆人尽然不是忍气吞声,是心甘情愿?

知乎用户 FGK 的小号 发表

这种事比所谓病毒和传染病更可怕!

知乎用户 别说了大哥们 发表

各种各样的事层出不穷啊,各省轮流上分,

知乎用户 去看极光 发表

等等☝️为什么他们能进去?孩子给开门了?教育不到位。这么小的孩子深夜独自在家的话不应该给任何人开门。谁也不行。

知乎用户 神秘骑士 发表

这年头,还敢留真实家庭住址?还敢告诉别人人在不在家?

知乎用户 住在海边的猪猪 发表

同样的事情不知道发生在国外,也同样被曝出来,不知道为怎么样呢?

知乎用户 山西奥瑞 发表

上一赛季中大白成为全场 mvp,本赛季请大家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沧海一光头 发表

短期看问题应该不大。

只是进入信息库存档。

等孩子再大点,成熟之后,那就不好说了。

知乎用户 景昭百里 发表

假如作为牧户的你有一大群羊,其中有一只小羊羔,据推算,它肉质鲜美无比,做羊血汤更是一绝,至于羊心羊肝甚至是贡品级别的。

那你会不会忍不住把它标记上,甚至还不放心,一定要找个机会再抽点血确认一下呢?

知乎用户 琉璃川的主人 发表

在不是来抓罪犯的情况下

这在美国属于私闯民宅

直接开枪

知乎用户 武汉银行居间 发表

没监护人在场,带着警察凌晨上门,不经过监护人同意,给未成年人抽血,这到底是无知还是嚣张!

警方出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警察难道不懂法吗?算不算知法犯法? 这片土地到底有没有法可依? 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帮混蛋败坏完了的!

知乎用户 山林老北​ 发表

这片土地最大的法就是领导的想法。

知乎用户 夜影 发表

支持,你就说情况紧急,也是好意,执行粗暴了点

反对,你就说无法无天,拿着鸡毛当令箭

往好处想,家里没大人就不做核酸了?万一感染没查出来出了事,背锅的还是上门的这些人

但要阴谋论的话,这次是抽血,下次领导要骨髓脊髓 DNA 没准也能这么干

总结,没有总结,想怎么说都行,基层就是这么难

法理不外乎人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是里外不是人

知乎用户 青春 发表

经历了三年疫情之后,再有什么发生都不觉得奇怪了

知乎用户 天天 发表

这次是抽血,下次是不是就器官?甚至是杀人放火了?

知乎用户 西域都护府 发表

逆天

太逆天了

逆天到小说里谁敢这样写都得被骂野鸡小说的那种

知乎用户 狂狼 发表

还有多少人记得计划生育的死婴,经典构图,一尸两命,病床,麻木的丈夫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上个月被坑了给房管局打电话投诉,早上九点多了,接线员一直重复 “你这么大早上打电话就为这事”,算是真切体会到底层人不是人了。

没准抽血的人还觉得凌晨上班很累影响人家美美睡觉 9 点钟到岗喝咖啡呢。

知乎用户 勿念 发表

让我想起了疫情的时候,有那么严重了吗?

知乎用户 铁纸​ 发表

以下内容来自 AI 解答

未经家长同意,街道办、医院原则上不得强制对未成年儿童采血,否则可能涉嫌违法。这一问题需结合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原则及具体场景综合分析,核心在于 “强制采血” 的合法性、必要性及程序合规性。

以下从法律依据、权利边界、例外情形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法律明确禁止非必要强制采血,未成年人权益受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及监护人的代理权有严格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侵犯: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约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 “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明确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搜查未成年人的身体”。采血属于对身体组织的侵入性操作,涉及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或法定代理人代为同意),否则构成对监护权的侵害。

《献血法》与医疗行为的 “自愿性” 原则:《献血法》第二条明确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虽未直接禁止未成年人采血(如因医疗救治需要),但采血作为医疗行为,需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的规定。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 “同意” 需由监护人代行,否则医疗机构不得实施。

《传染病防治法》的 “必要性” 与“程序性”要求:《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 “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但该条款的适用需满足两个前提:

目的正当性:仅为 “预防、控制传染病”;程序合法性:需“依法” 实施,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若采血超出防疫必要范围(如非传染病检测所需),或未履行告知监护人、争取监护人配合等程序,则违反 “依法” 要求。

二、强制采血的 “例外情形”:仅限法律明确授权的紧急情况​​

尽管法律严格限制强制采血,但在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且监护人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导致风险扩大​​的极端情况下,可能构成 “紧急避险”,允许行政机关或医疗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但需满足以下严格条件:

**法律依据明确:**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且需达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等法定紧急状态;

**必要性证明:**采血是 “防止传染病传播的唯一手段”,且无其他替代方案(如口头告知、居家监测等);

**监护人权益最大化:**需穷尽联系监护人的努力(如电话、上门),并记录无法联系的证据;若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需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介入评估,确认 “不采血将导致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最小损害原则:**采血范围、方式需与防控需求严格匹配(如仅采集必要样本量),避免过度侵害未成年人身体。

**典型案例参考:**在新冠疫情中,从未出现 “强制未成年人采血” 的合法案例。即使针对密切接触者,通常也以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等非侵入性方式为主;若需抗体检测等需采血的场景,仍需监护人同意。

三、街道办的权限边界:无直接强制采血的法定职权

街道办作为基层行政机关,其职权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街道办事处条例》等规定,核心是 “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服务社区”,无直接实施医疗强制措施(如采血)的权力。即使出于防疫需要,街道办也只能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宣传、组织动员,无权自行决定强制采血。若街道办越权要求采血,属于超越法定职权的违法行为,监护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结论:未经家长同意,街道办、医院强制对未成年儿童采血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及监护人的监护权。**仅在 “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护人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且不采血将导致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等极端紧急情况下,可能经法定程序(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司法机关备案)实施,但需严格遵循 “必要性”“最小损害” 原则,并事后补正告知监护人。实践中,若遇此类情况,监护人应首先拒绝非必要强制采血,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如卫健委)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必须采血,可要求相关方出示明确的法律授权文件及必要性说明。

知乎用户 冬天雪夜的霓虹灯下 发表

总觉得 怪怪的 有什么权利 给我的孩子抽血?

知乎用户 蓝色夜晚 发表

知乎用户 梁馨 发表

器官匹配的核心条件包括血型相容性、HLA 配型 [HLA 配型‌是评估供体与受体人类白细胞抗原(HLA)相容性的医学检测技术,主要用于降低移植后免疫排斥反应风险,其核心在于检测 HLA 基因位点的匹配度。‌]、交叉配型试验、器官功能及大小适配性、健康状况评估等‌,需由专业医疗团队综合评估。

血型相容性

供体与受体的 ABO 血型需相容(如 A 型血供体可匹配 A 型或 AB 型受体),否则可能引发超急性排斥反应。Rh 血型系统在器官移植中影响较小,但需确保无抗体存在。‌‌

知乎用户 长安风逍遥 发表

领导急着用呢,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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