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2025 年兰州警方依法抓捕淫秽作品平台「海棠文学城」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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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一只普信修勾 发表

以后谁还敢嘲笑女性力量四个字?

这动员力就够你知乎男性用户学一阵子了

之前紫狂,罗森一批男作者被抓时,再追溯过往写刘备文的男作者被抓,除了在特定的小圈子掀起一些小议论外,其他社区可以说是毫无波澜。

再看看现在呢?

海棠女作者被抓后,这些女作者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布微博,公众号。

内容形式也非常接近,大概就是论述自己的生活条件多么多么差,现在被抓后过得多么多么惨。

然后微博,小红书等平台便迅速动员起来。

女性主义博主迅速转发,利用自身的粉丝基础,扩大事件影响力,形成一波舆论。

反观之前男作者被抓时,男读者和男作者连个屁都不敢放。

奉劝男士们还是多学一学吧,对大家都有好处的。

知乎用户 卢诗翰​ 发表

这个事情其实是二周目,微博那边去年就闹过一次,只是因为知乎 B 站距离微博一线战场较远,没赶上一周目的大会战,所以我简略科普一下

事情要从 2024 年底说起,起因是女频那边 “远上白云间” 等女作者因为写黄文被抓判刑,许多女性博主在微博发帖控诉,由此引发大量同情并多次冲上热搜。

不但有多条过万转发,过万赞赏的微博,还有许多网文博主,法律博主,乃至大学教授实名下场力挺。

并且这个力挺是不分阵营不分立场的,从左到右,神兔左皇都有参与,因为大家都是创作者,不说唇亡齿寒,至少也希望创作空间大一点。甚至许多大家熟悉的老朋友都有参与,比如这位,不用多介绍吧?

然后,就在这个万众一心,各路博主为被抓作者喊冤,高呼创作自由的时刻,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

一个男性作者,看大家都在声援创作自由,于是也跟了一个贴,

这位也是老熟人,也是因为涉及黄文内容被抓,他就是和罗森同著六朝清羽记等作品的作者——紫狂

按理说,大家都在声援小黄文作者,力挺创作自由,紫狂跟着发帖没什么问题吧?

他们也不是蹭热度,之前他们就一直为此事发声,这次不过是看见其他作者也被抓,所以加入一块讨论,于情于理,这都非常合理吧?

然后你们猜猜发生了什么?

按一般人脑回路,女性向小黄文作者被抓,大家声援作者,支持创作自由,

那男性这边的难兄难弟发声,不论是出于统一战线需求,还是为了人多力量大声音大,甚至就为了创作自由的理论自洽,面子工程,你都得一块支持吧?

不,她们就不

她们表示,女性这边的小黄文是对于封建保守的揭露,是对爱与性和赞颂

但男性小黄文是厌女是反人类

总之,那能一样吗?

我知道许多人拒绝相信,他们无法想象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前脚打着创作自由的旗号为女性黄文作者开脱,后脚就大骂男性黄文作者,这逻辑已经完全爆炸了,怎么会有这样双标的人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你在瞎编造谣!

但现实是,这样的人就是有,而且还不少

这一波,我认为是标志性的一战,绝对的时代里程碑级别。

从舆论声量来说,这个事件的体量不如订婚强奸案和胖猫案那样为大众所知

在当时知乎这边,这个事的讨论数甚至没到一百

但从后果来说,这件事影响非常大,因为参与者全是真. 利益相关的创作者。

在这个事情后,对于中文互联网而言,创作者这个词就失去了意义。

因为自此以后,根本就不存在 “创作者” 这个统一的身份标识。要讨论创作者相关问题,你必须得说清,是男性创作者,还是女性创作者。

过去你一说创作自由,大家都知道你在说啥

现在大家就要多问一句,你说的这个创作自由,是指男性向创作自由,还是女性向创作自由呢?

是这样的,我支持乙女游戏创作自由,乙女游戏中男角色尺度再大也是爱的体现,女玩家作为消费者就该被男主们爱着。

但男性这边,女角色穿个短裙,我就要大骂物化女性。什么,你说男生作为消费者,也该被爱?

快把这个麻辣仙人拖出去!

别问,问就是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生活。

但这还只是开胃菜,这件事还直接揭露了一个问题

网文作者,法律博主,大学教授们不认识女作者,甚至没看过她的书,但愿意支持其发声,往小了说是因为创作自由,往大了说,是阶级利益。知识分子阶层对其他创作者,天然就会因其共同的阶级立场而支持,也就是标准的阶级叙事。

而现在男作者发声,按刚刚的逻辑,女性博主应该也去支持对吗?

哪怕不为男作者,为了创作者共同的创作空间,阶级利益,你也得这么干吧?亲不亲,阶级分,经书都是这么写的啊?

但现实就是女性作者这边,宁可砸了自己刚刚立起来的 “创作自由” 招牌,也要反对男性向作者。

很多人讨论过阶级叙事和性别叙事冲突的问题,但从来没有一件事像这次这样来的直接,赤裸。

从传统道德来说,

前脚大家支持了女作者,那后脚你们投桃报李,礼尚往来,应该也支持男作者,这算是最基础的江湖道义吧。

从法律逻辑来说

如果你认为女作者写小黄文没问题,法律枪口要抬高一寸,那么男作者也同理,人人平等对不对?

从阶级叙事来说

各路知识分子大 V 刚刚才出于阶级利益支持了女作者,那从阶级利益出发,你们也得支持男作者这个同一阶层的同胞战友吧?

过去很多问题往往有道德法律等场外因素影响,但这件事场外因素全是有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叙事叙事居然还是被掀翻了

哪怕你再不愿相信,这也是铁一般的现实。

当经书和现实违背的时候,请一定要面对现实。

也正是在这一波后,大家突然发现,过去一些问题,得重新结算了。

比如,肖战都开始洗白了

大众声讨肖战,除了其粉丝四处出警,一个核心原因,是肖战粉丝炸了 AO3 这个女性向创作社区。

在过去逻辑里,昨天他们炸 AO3 我没说话,今天他们炸我的社区可能再无人发声,流量粉丝炸内容社区,那所有创作者都该团结一致反对该流量明星对吧

所以当时全网作者,不论是否入驻 AO3,不论男性向还是女性向,都同仇敌忾的集火肖战。

但 2024 年这一波大会战打完,大家突然发现,这不对啊

你认对方是创作者,那对方认你吗?你把对方当人,对方把你当人吗?

女性黄文作者被抓,大家声援了,可为什么男性黄文作者喊冤,对面就不认了呢?

女性作者是作者,男性作者就活该吧?

那既然你觉得男性作者活该,那么我认为 AO3 这个女性向社区被炸也活该,这合理吗?

你认为男性黄文作者抓的好,那么我认为女性同人社区炸的好,这过不过分?

如果你觉得德军在斯大林格勒扔炸弹是合理的,那么我去柏林扔炸弹也是合理的对吗?

所以有的人特别搞笑,抛开苏军激进的原因不谈,光谈苏军激进的表现,什么苏军德军锁死,两边都不是好人,不要苏德对立

去你的,你要战争我就给你战争,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血

而这么一算,大家突然就发现,肖战这 KDA 爆表了,

因为他的粉丝真的冲掉了一个女性向社区,不论是男性向博主,还是麻辣仙人,目前都没打出这样的战绩。

从战绩来说,简直战神级别。

按过去创作者视角,肖战是内容作者共同的敌人

但如果按现在男女创作者视角

你炸女性向社区,关我男性作者什么事啊?我没跟着叫好已经是很克制了。

只是因为肖战粉丝也以女性向居多,把大家都弄懵逼了没反应过来。但就 AO3 这个问题来说,叙事差异的变化必然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论。

对,时代的急转弯来的就是这么快

年少的时候我读到历史书上写法国大革命,说法国大革命的所有人,包括参与者们,都不知道大革命会走向何方。

那时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浪漫的文学表达,现在亲身体验后,我彻底理解了。时代大潮来临的时候,是真的会把所有人甩飞的。

你是不是以为,今天的节目到此为止了?没有

这个案子最精彩的还在后面

因为我猜肯定有人会说,这是不同的群体,支持女性作者创作自由的,和反对男性作者的,有可能不是同一群人,我们不能因为后者的错误就让前者买单。男拳女拳要打就出去打,绝不能把拳头挥向无辜者。

太对了,太理性客观,大爱无疆了,

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因为这个案子里批判男性小黄文作者的前排高赞,恰恰好就是力挺女性作者创作空间,在当初肖战事件里带头批判的博主,经历过肖战风波的应该都眼熟这几个 ID。

有人还可能不认,哎呀,这也许是一个法律问题,有没有可能是因为男性作者和女性作者各地的判罚标准不一致,导致女性那边有意见呢?

太对了,太对了!我就喜欢这样死不认账的英雄好汉

这个案子绝就绝在这里

因为紫狂的案子和远上白云间的判罚,

——都是安徽判的

就问你这个控制变量法,精确不精确,严谨不严谨!

所以你问我怎么看待女性作者创作自由的问题

我的答案是像你们看待男性作者一样看待

知乎用户 恶魔猎手 发表

绷不住了

被抓了第一时间说怎么不抓男的

有没有可能所谓的 “男作者” 已经被抓了一批又一批了?

非法出版物这种玩意在我国历来是高压线

被抓了就别喊冤

知乎用户 画画的花噎菜 发表

本来这种事,作为创作者应该互相支持的,但在 xhswb 上看了一些人的言论,真是挺无力的,搞的我都不太想掺和了。

其实论判罚数量和力度,男性向创作者才是真正当之无愧的高,无论是写文的画画的做建模的还是做手办的,都有大量被抓的案例,甚至群里免费转发黄片黄图的小老百姓都有判例,群主都能背上连带责任。

至于她们说的卖片的不抓,废话,真想犯罪的人家早润了你上哪抓去,正是因为抓的多力度大,所以犯罪分子早规避好风险了,能被抓的也只有不懂法的创作者,就像缅甸园区打不掉,那能是因为上头不想管诈骗吗?园区打不掉就得出结论是诈骗合法?咋想的?

女作者比男强奸犯判的重?确实是,可问题是男作者也比男强奸犯判的重啊,那这是性别问题吗?这是俩法条判决标准不合理啊,到底是怎么扯到性别的?

本来是该报团的时候,非要莫名其妙的把男女对立搬出来内讧,咋啊,是想献祭了卖片的来立功啊?别幻想了,人卖片的都在阿美丽卡享福呢,想抓到他们你先指望统一了北美吧。

说白了,男创作者早就抓无可抓了,不然也不至于去抓女作者凑业绩,这回男的是真爆不了业绩了,再内讧也只能是让他们拿女作者充业绩充的更肆无忌惮而已。

知乎用户 zealot.zio​ 发表

不带有任何同情,腐女和同人女对男性文娱的攻击可是一个比一个凶狠。玩个游戏天天扣帽子,今天这个媚男明天那个厌女,女性角色穿着打扮性感一点都要被抵制,然后这批同人女和腐女在这嚷嚷搞创作自由了?

违法犯罪就是违法犯罪,这有什么好说的。不分男作者和女作者。而且狗娃子天一和深海先生的前车之鉴在那里,这帮作者还再犯,更不值得同情。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唔…… 补充一个视角:所谓的跨省执法,有不少可能为同行或者读者,或者豆瓣小组所为,换句话说,其实相当于内战。

首先,我们先看看这个例子:

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一个登上过央视的同人女作者,因为其聊天记录里被豆瓣小组认为有辱女词,进行了大量持久性的网暴,甚至发展到开盒和向其学校举报。

当然,这件事里的同人女作者,行为或许也有争议。不过这个不是重点,重点还是,所谓的举报,可以认为是同行,读者,或者说豆瓣小组所为。

这是具体例子,那么,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其实也不难想出。由于涉事网站是一个高度私密的网站,所以外人是无法通过正常手段去看到这个网站的。那么,该网站里的写手出了事,就有不少的可能是同行或者读者所为。

那么,在这个前提下,应该是同人女恳求男性帮忙发声,而不是耻高气昂地命令男性要求发声,甚至认为被举报是男性的责任。这种态度,收获的,自然是 “早该举报了”“最支持远洋捕捞的一次” 的声音:

根据豆瓣小组,我们还可以想想这个问题——为什么豆瓣小组热衷于对同人女开刀呢?

因为豆瓣的特殊机制,导致小组处于一个巨大的回声室之中,因此很容易产生 “你不是我们定义的女性” 的声音,即开除女籍。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看 Bulletin of “Carol I” 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 在 2024 年的这篇文章,本研究重点分析了一个以罗马尼亚著名人物为中心的 Facebook 群组,该群组拥有 93,800 名成员,平均每日发布 10 条帖子。得出了回声室的部分特性:

营造社群感和归属感——使用包容性语言是培养社群感和归属感的有力工具。“我们”、“一起” 等短语,以及 #solidaritate(团结)、、#Comunitate(社群)等标签,强调了群体成员之间的共同身份认同。

增长和重复信息——在虚假信息泛滥和回音室效应迅速扩张的背景下,这个群体就是一个相关的例子。该群体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一直在持续增长。仅在研究期的最后一周,该群体就增加了 174 名成员,平均每天增加约 130 名成员。这种不断上升的增长率表明该群体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正在迅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年内,该群体的帖子引发了超过 705826 个回应(点赞),反映出其成员的参与度很高。这种快速增长和参与度不断提高的模式是回音室效应的特征,重复的信息和有针对性的内容可以迅速吸引和留住越来越多的受众,从而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和影响。

强化共同认同——回音室效应通常使用能够强化群体认同感的语言,将焦点从个人转移到集体。

减少对反对观点的接受度——当另一位舆论领袖鼓励年轻人留在罗马尼亚,即提出反对观点时,群成员的评论主要表明了强烈的反对。许多评论者认为这是一种虚伪或操纵的姿态。也就是说,当群体认同与特定的信仰交织在一起时,任何对这些信仰的挑战都会让人感觉像是对群体乃至个人的人身攻击。这会导致成员对外部信息采取防御姿态,进一步巩固其既有的信念。

频繁使用负面语言——利用虚假信息矩阵分析工具,发现回声室中使用的相当一部分语言,约 47.25% 的信息是有害的或操纵性的。

自发沟通和强烈情感——在分析回声室的沟通模式时,我发现了明显的操纵性语言的使用,在各种帖子中发现了 2076 个例子。仔细检查 825 条帖子就会发现,平均每条帖子包含大约 5.78 个操纵性词语,表明该组织依赖有说服力的语言来塑造观点和情绪。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虚假信息矩阵和在多个虚假信息中快速切换话题的示意图。这种转换有多种目的:首先,它能吸引来自不同背景、兴趣各异的受访者;其次,它在改变认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被分析的回声室可以通过快速地从一个话题转换到另一个话题,有效地操纵其成员的认知,从而改变他们的情绪和认知状态。这种策略非常隐蔽,因为它不给大脑足够的时间从处理情感内容调整到理性思考。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回声室信息中的关键词和主题。结论很简单,回声室利用广泛的负面主题来吸引和影响其成员——回声室话语中使用的广泛类别反映了一种复杂的策略,旨在吸引不同情感和智力水平的成员。这一策略增强了回声室的内部凝聚力,并影响了更广泛的社会动态,导致两极分化、虚假信息泛滥,并侵蚀了健康的公共话语。[1]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豆瓣小组占了回声室特征至少一半以上的特征,比如频繁使用负面语言、营造社群感和归属感等。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看 aaai 在 2022 年 5 月的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对回声室的结构提出了一种更恰当的说法:火车回声室。什么是火车回声室?“跟随火车”是这种行为的一种操纵形式,目的是聚集追随者。举个例子,“思辩”是火车的售票员,那么关注 “思辩” 的账号就是乘客。在一个火车回声室中,“思辩”的关注者高度认同“温柔的思辩姐姐樱小路露娜”。

数据收集发生在 2020 年 2 月 16 日至 26 日之间。生成的提及网络(表示为 train-net)包含 8308 个节点(182 名售票员和 8126 名乘客)和 20773 个边。而为了衡量提及网络的结构,需要一个合适的基线,因此使用类似的方法来收集一组具有相似提及行为但在非政治背景下的帐户。利用 2020 年 COVID-19 封锁初期许多 Twitter 用户玩的在线游戏。在游戏中,每个被标记的用户都被要求发布他们的手机屏幕截图,并提及六个朋友,以按照相同的指令继续游戏,通过 “标记者”、“锁屏”、“主屏幕” 和“你听过的最后一首歌”等短语来识别游戏参与者;其他收集的帐户将被删除。数据收集发生在 2020 年 3 月 21 日至 27 日期间,大约在 train-net 收集一个月后。由于标签游戏不关注任何特定主题,因此我们认为时间差异不会对分析产生实质性影响。由此产生的提及网络有 5567 个节点和 7189 个边。我们将此数据集表示为标记网络。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左)训练网络数据集和(右)标记网络基线中帐户之间提及网络的可视化。两个网络的参数相同。节点的尺寸越大、颜色越深,表示度数越高。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训练网提及网络和标记网基线中帐户的(左)入度和(右)出度的互补累积分布。高入度表示该帐户被许多其他帐户提及,高出度表示该帐户被许多其他帐户提及。我们发现,售票员的出度往往比乘客和基线帐户高得多,这与他们的角色一致。因此,骑手的提及次数多于基线账户。

显然,图 3 中的训练网络具有密集连接的核心和许多外围节点,而标记网网络则显示出更均匀的结构。为了证实这一观察结果,对两个网络的无向版本进行核心分解,并计算每个节点的核心数量,从而衡量节点中心性和影响力。图 5 绘制了核心数量 k 的分布。对于 tagging-net 基线网络,所有节点的 k 值都小于 5。相反,train-net 网络具有深度分层结构,具有非常密集的核心(高 k)。售票员往往比乘客具有更高的核心价值,这表明他们往往位于网络核心附近。[2]

概括以上内容,正常的社交网络中,在标准的社交网络中,大量关注者的账号会呈现无标度网络特征,但关注者是因为这个账号值得关注而聚集在一起,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共同特征。

而火车回声室是什么呢?关注者不因为这个账号值得关注而聚集在一起,而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观而聚集在一起,核心账号作为火车回声室中的售票员存在。

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豆瓣小组呈现一个标准的火车回声室结构,车上的乘客高度激进,而结合以上特征,回声室的成员听不进反对意见,所以就会将反对意见,或者潜在反对意见的乘客踢下车。比如例子里的同人女作者,因为具有潜在的辱女性格,所以被举报到学校。

那么,就不难发现,这次所谓的远洋捕捞,一样存在着不少豆瓣小组策划的可能,或者至少参与了集群举报。什么?你说不可能?不过实际上,体制内的人员和参与豆瓣激进小组不矛盾哦。

参考

  1. ^Stoica, Ștefania-Elena. “Disinformation Dynamics Unveiling the Impact of Echo Chambers in Shaping Online Public Opinion.” Bulletin of “Carol I” 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 13, no. 1 (2024): 138–56. https://doi.org/10.53477/2284-9378-24-09.
  2. ^Torres-Lugo, C., Yang, K.-C., & Menczer, F. (2022). The Manufacture of Partisan Echo Chambers by Follow Train Abuse on Twitter.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AAAI Conference on Web and Social Media, 16(1), 1017-1028. https://doi.org/10.1609/icwsm.v16i1.19354

知乎用户 ljj 发表

最让人蚌埠住的是微博集美们第一时间攻击男性,真成集美们的奶嘴了。

知乎用户 一般路过帝国卫队 发表

姐妹们,不要和罪犯共情,不要挑战法律的尊严。

不好的评论我会删。

知乎用户 石帅娃 Cool 忘了爱 发表

如果女性遇到司法问题时,全在嚷嚷为什么不去抓男的,那男的真的很难帮忙发声了。

知乎用户 玫瑰红水晶 发表

任何为此事发声的男性,建议回去重读近代史,比如 1927 年 4 月 12 日

看看跟一帮貌合神离的家伙合作,到底最后会是个什么下场。

知乎用户 bp 大将军​ 发表

又是一起性别不公案件,

多人喊冤的远上白云间,涉案范围更广,金额更多,持续时间更长。结果判罚 400 万,仅需坐 4 年牢。

前两年元老作者,台胞罗森,判罚 150 万,需服刑 12 年 9 个月。

根据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为 3 到 10 年,非常严重为 10 年以上,一个涉案金额至少四百万,传播数量十万次以上,尽然算情节严重,你信吗?

知乎用户 听雨​ 发表

我的评价是活该,你不能只在铁拳打击男作者的时候才高喊老爷万岁。

知乎用户 gkpoabb 发表

单纯觉得怪异。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十年我没有意见,我只是不理解为什么其他罪判那么轻。

你就算给一千个人发了 h 片链接,危害也比不过吧强奸、拐卖,杀人吧。

而且还不保护被侵害的男童,多少小男孩被强奸后只定了个猥亵罪,关上一两年就出来了。

要干嘛?

打游戏 18 岁,x 同意 14 岁。

强奸判三年,写小 h 书判 10 年。

你不让青少年通过网络缓解,是打算让他们在初高中搞出人命提高生育率吗?

知乎用户 阿卡林 发表

差不多得了,共识好几年前就崩了

要说支援,20 年时候当年有共识的,结果反手背刺

你乎还算体面,要不回去看看豆瓣,那话可脏了

我都不说回到当年共识,但你一边落井下石,一边要求冲锋炮灰,这属实离谱了点

知乎用户 璃月奥藏山兵团 发表

你不能只在法律对你不利的时候才质疑国家公信力。如果大家觉得 JM 无罪的话那我也不介意为耽美说两句好话,但问题是当他们被抓的时候你们在哪?

至于 “判得比强奸还重” 这种狗哨到底是对哪些群体吹的一目了然。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只能说抓对了,支持国家判决 。

知乎用户 老白 发表

不要共情罪犯

只有罪犯才会共情罪犯

只有猥琐的罪犯才会同情同情另一个淫秽犯

知乎用户 夜雨 发表

知心大姐姐呢?救一下无知小妹妹啊,

知乎用户 池田屋椭圆脸 发表

集美只是睁眼看了一眼所谓 “incel” 在文娱上长期遭受的苦难。

对于所有这些在微博上将晶哥大手归因为爱男厌女,狺狺狂吠的狂热厌男分子,我们男性只有一句话说:“性压抑了。”

知乎用户 陶创 发表

女性向社区最大的问题是,涉及未成年色情非常严重

(男性向社区因为 06 年中美欧联合执法打过,反倒非常收敛)。

我们当初用爬虫爬了几个热门女性向网站热榜,包括海棠,大概三百本。

涉及未成年约 27%(14 岁 / 初二以下),其中 8 岁以下 11%(儿童),极其离谱的有 7 本,涉及婴儿。

(直接正则年龄相关关键字,不精确,涉及婴儿几本是人工确认的)

——当三个非常无聊的前程序猿,看到一张涉及未成年的离谱色情文学的截图后,会干出什么事情?(女精灵下个蛋,孵出来几天后的儿子开始给妈播种)

当时还在群里讨论过,从事未成年看护的女性比例极高,这种文学在女性向社区流行,很担心国内未成年性安全。

甚至开始讨论,妇女儿童保护是不是应该分开。

正因为这样,肖战粉丝乱冲,我是没发表任何看法,因为我觉得就打掉未成年色情文学这方面,他们有功。


其实我觉得,应该且非常必要对女性向社区进行一次 06 年联合行动复刻。

知乎用户 渣保护 发表

不要共情异性违法犯罪人员

知乎用户 一夜盛雪 发表

听说这次抓了接近两百个,去年才抓了五十个。

我不是马后炮,但是这些人怎么还敢留着的…… 去年不是就喊过注销账号删书删信息吗?难道她们不知道吗?

听说 j 方拿到了表格,用户账密什么都有,联系当地一抓一个准。

不知道这次有没有漏网之鱼,如果有还是赶紧跑吧…… 赶紧注销了别硬刚

转个注销方式,能跑的赶紧跑吧

还有 afd 这个平台,服务器在国内,据说平台会定期上交一批作者名单,所以读者时不时就发现自己看的作者炸号了,其实也是被逮了。

我不知道这个传言可信度有多少,如果是真的那也挺离奇的。平台知道作者是来写什么的,也知道读者是来看什么的,它照样从中收钱,然后把作者交出去。

多说两句,我觉得这些作者们很可惜的一点是,之前海棠真的是被国内狠狠宣传的,微博热搜不知道上了多少次,今年年初还有演员营销

我有刷到过一些个人博主提醒过这种网站是违法的,但是她们体量太小了,没什么人看到。更多的人看到的,是对于海棠的各种营销、讨论。

如果一个网站能被放在明面上讨论好几年,各种推文,那有人想不到它居然违法,其实也很正常。

如果这种网站跳上热搜的第一次就被狠狠按下来,那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国内作者去了解去写。

一声叹息。

知乎用户 归星​ 发表

我就发一张图

同时为自己的籍贯感到自豪,这事办的不赖,别软。

知乎用户 大叔本鸭 发表

我看到一个案子是判传播的时候,把免费清水章节(无 sq 描写)的点击都算进去,把章节点击分开算,最后得到了一个十几万的传播数字。同一个读者号点击同一章节十几次,就按传播了十几次算。

但是我记得之前有个案子,也是 sq 网络文学,判案的时候说是要用总点击数除以总章节数算?那本小说最后的认定传播数也才一万出头(那个涉案小说好像叫什么狂野小三爷?)

这个算法是不统一的吗?

这个判定是不是有点问题,两个案件的差距也太大了一点…

还看到有一个作者接到电话,把平板卖了凑钱买机票自己飞去兰州,全身就剩三百多块钱,写下了 “人生中第一次坐飞机是去坐牢” 的句子……

我记得传唤路费是由 gf 出钱,兰州起码帮人把机票出了吧,怎么还有自费坐牢

我觉得这个量刑有点过重了。一万传播就判刑,但章节分开算还算免费章和清水章。一本 20 章小说,最后 5 章有 sq 内容,只要平均每章点击达到 500 就能喜提入狱大套餐?

还有疑似全文免费被读者打赏,也被算上了

开个题外话

从 20 年开始,走向就有些奇怪了。

游戏实名,匿名取消,ip 公布,大学生离校请假(这个还要家长签名申请学校通过就挺抽象的,都成年人了出门还要被批准,对比 20 年以前大学生到处旅游乱跑),不停的开盒(之前百度的也好,民间自己开盒也好,还是网络发言吐槽旅游景区被找上门了也好),越来越多的作品被 jb 整改(血的颜色,台词,头发颜色)…

似乎所有事物的要求都是以 “可以服务婴幼儿” 为标准的。分级制度至今不见。

jm 也好,海棠也好,都是没有分级制度却有生理需求的悲催产物。

我不知道说什么。这可能很方便,但感觉不是方便我们。

现在就算出了匿名也不敢用了

知乎用户 克斯维尔的明天 发表

太久没看一登上微博天塌了。

2018 年深海先生被抓的时候就已经给大家提了个醒,2019 年墨香纯属知法犯法,到了 2025 年还是有作者去趟浑水。别在这吵什么男女对立了,重点不是这个,把重点搞错了吵得翻天覆地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重点难道不是到了了 2025 年仍然使用 2004 年法律是否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法律具有滞后性。以当年的标准来判刑是否量刑过重。

修改一下,这根本就不是远洋捕捞,是跨省追捕,而且既然兰州警方能直接联系当地警方上门抓人,那我感觉相关文件程序应该都是齐全的。

上微博看了一圈,全在吵什么为什么只抓女的不抓男的。

因为海棠是整个网站都被掀了,顺藤摸瓜里面的所有作者都被查了出来,而在海棠写文的大部分都是女作者,女作者被抓了之后又不知道受谁鼓舞跳到微博上写小作文所以才会给你们造成一种只抓女的不抓男的的错觉。

与其在这里自己给自己洗脑,不如直接去搜一搜,在搞黄色创作这一方面男的抓的明显比女的多好吧。只是前两年抓男的的时候咱们没在意而已,现在女作者被抓,事情闹大才发现量刑这么离谱。

还有微博上太多想踩着当事人飞升的律师了,我看到一个声势最大的律师,本来还挺感谢,后来我越看她的微博越不对劲。

你主攻娱乐法过来掺和什么啊,就相当于我牙疼去医院过来个外科医生给我探诊,谢谢你,虽然我知道你是医生,但是你专业不对口来了只会越帮越忙。

而且我看了一圈有用的东西没讲多少,全在那高呼女性勇敢有力量。

你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你脑子里的水清清,然后想方设给作者争取减刑,不是在网上吸引热度想着一飞登天。

这个律师甚至还拿深海先生和墨香举例子,深海先生,我不说,我也不大了解。墨香纯属执法犯法,深海先生的事当年闹得那么大作为同一个圈子的作者我不相信她不知道,纯属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能不能再赚一笔。私自出版同人志就算了,里面还掺杂黄色情节,参杂黄色情节就算了,获利金额还巨大,不抓你抓谁呀?我都奇了怪了。判你两三年都算判轻的了,

还有海棠的这些作者,既然都在海棠写文了我也不相信他们不知道深海先生和墨香的事,其实也心知肚明是犯法的吧,说的好听点儿叫法律意识淡薄,说的不好听点儿,也叫知法犯法。去年远上白云间被抓的时候你们为啥不跑啊,不销号跑路留着进局子过年啊。

兰州警方的行为,我不好评价,但是我心里仍不排除他们想借机捞金的嫌疑。

还有一些人说学位都被撤了,还觉得很奇怪很难过。学校撤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学位很正常啊 很多学校授予学位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啊,而且是学位不是学历先把两个搞清楚再在网上发声可以吗。

海棠那些作者发的小作文说实话,我看了也很心酸,但是你们也要清楚你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减刑,不是跟着网上的大 V 去冲舆论。

你们的犯法行为是板上钉钉的,舆论越闹越大有什么用,重点没搞对不但不会给争取减刑甚至还有可能会慌忙定案给你越判越重。

别发小作文了,网友都能看到,你觉得帽子叔叔是看不到吗?

别相信网上的大 V 了,我甚至还看到一个律师说什么在海棠写书的小姑娘写的都是一些小清新的文章。

我知道你眼红这波流量,那你先别眼红,你先去治治眼睛。

与其去找网上的律师助他们飞升,不如去申请本地的法律援助,主动认罪,态度良好想方设法争取减刑。

乱七八糟说了一堆,头好痛啊,知乎你能不能把我的匿名还我。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归咎到刑事案件太上纲上线了, 还有警方判刑的方法按照点击量以及章数来看未免有点过于草率。

又不是没有空子可以钻,写朱颜血那个作者内容都扭曲成这个样子了照样力挽狂澜。墨香铜秀私自出版 + 作案金额巨大,压消息疏通关系积极认错交罚款,也是只判了两三年好像还因为表现良好提前提前出狱了。

我有时候真想求求他们,都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了长个脑子跟玩一样,有时间写小作文不如抓紧去研读一下人家成功案例,抄作业还不会吗。

还有让我发微博上的,你是不是想害我吗。我光在微博上发了几条评论就已经被冲爆了,给他们说的那个律师就是来博眼球赚热度的,没钱就去申请当地的法律援助,有钱就花点请个专业律师申请减刑。这个律师一下场把本来就乱的事情搞得更乱了,那些真正想帮助作者的好律师发的建议他们反倒看不到,就信这个披荆斩棘的姐姐。你以为姐姐为你们两肋插刀,其实两刀插的都是你。

顺带一提,这个律师居然能在这种情况下在那发什么 2019 年疑似出事,我没错,墨大也没错。我看完这条嘎巴一下就死那里了对她一点希望也不报了。

能不能不要再给网友和作者灌输这种没有错的思想,要真没有错你的墨大为什么会进去蹲两三年,学了那么多年的律师背了那么多的法条都进狗肚子里去了。

先不说那个淫秽读物,私自出版非法经营也是错的啊。我初中上政治课的时候老师就讲过不可以私自出版了,你都当上律师了,还在这儿跟我扯什么私自出版和淫秽读物没有错?

不管是当医生、当警察还是当律师,这种敏感性比较高的职业最忌讳的就是带入私人情感,你偷偷带入一下就算了你还冠冕堂皇的拿出来说,还挺骄傲的。

别在网上给人洗脑了,这个罪名七九年就有了,你没出生就有这个罪名了。什么你没错,我没错,他没错的,不把作者全部都跟你的墨大一样搞进局子里你不乐意是吧。

我回头要没有人怪我就怪你,在网上给人传销,错了就是错了,犯法了就是犯法了。金额小的积极交罚款的认错态度良好的量刑再给减一减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全身而退,一天发 18 个微博又是联系作者又是组群的,生怕警察找不到罪给那些作者定。

如果舆论真的有用的话,当年墨香就不会选择疯狂的压消息,真的有用的话,干脆闹起来吧,她粉丝那么多,那么疯。

身为一个律师,在这带头制造舆论居心何在,怎么会有律师在这明晃晃的对抗公检法,做律师最基本的一点都没干到就在这扬言要帮助别人了。别帮忙了,越帮越忙,巴不得这些作者往火坑里跳,回头大家都进去了你又可以说那么多作者都进去了我们家墨大有什么错。你既然那么喜欢她,你就用她的成功案例去帮帮那些小作者啊,回头越闹越大一个个都给重判你才是真开心了。

知乎用户 又是王包子​ 发表

阿里作者罗森进去要踩了十年缝纫机。怎么没人喊冤?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J 发表

支持兰州

知乎用户 BridgeMaster 发表

这个问题就两三个回答的时候有个答案贴了一堆图,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答主自己把第一张删了,只剩个预览:

《写黄文的男性能得奖》写个黄文被抓了还能卖赎罪券,只能说闹麻了。所以说这事儿是不是跟性别对立相关全凭她们一张嘴,现在捏着鼻子跟你们搞统一战线,过几天该举报你喜欢的还会举报,女权塔基亚而已,看乐子就完事了

知乎用户 960-9 发表

全世界只有中国人会被一个电话直接飞跃千里来自投罗网

知乎用户 Tzar Xe 发表

这个回答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年 都是第二性。要知道

扣法条的,自己给自己打气的,甚至还包括学法的,都忘了莫斯科大学的上古真神 - 维辛斯基

维辛斯基说的非常清楚,法律的实质就是用来贯彻某个阶级的意志的政策工具。

写小黄文,拿钱,这两个事情看着不大,但涉及到自我出版物的正向循环问题。

搞自我出版物是当局的百万伏特特高压红线,给你定个分发小黄文,罚你几十万,蹲十年大牢已经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了。

因为小黄文的属性就是自我出版物,内容全部未经检查,意识形态上就是大毒草。如果扣大帽子,一扣一个准。扣了大帽子,小黄文 + 拿到打赏的行为就会转化为以下问题:

制造自我出版物,传播自我出版物,通过制造和传播自我出版物取得货币收入,通过制造和传播自我出版物从海外代理人处取得货币收入这四类行为,属于反动属性依次陡增的状态。

如果在网上听了臭棋篓子的拒绝传唤,反动属性还要再加一等。而且大帽子扣下来了,到时候就不是内务部来找你了,而是蓝帽子来找你了。

的所谓的拒绝传唤经验大部分都是涉及行政违法,不是招嫖就是网赌,充其量是个翻墙。既上升不到刑事更上升不到政治层面。但自我出版物绝对不是一个性质的东西。而涉及刑事的大部分早在传唤之前就找内鬼监视办案进度然后偷渡出境了。

不要为了少蹲十年女子监狱而选择去蹲二十年反贼监狱。


知乎用户 第一托管领 发表

此事平平无奇。

知乎用户 库勒柏 发表

跨省执法都能被污蔑成远洋捕捞,黄文作者也能被遮掩掉罪名说的好像是普通作者,事后写个小作文装无辜好像自己写黄文的时候被附体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写的什么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一样。

《法律盲区》

《我以为没人看呢》

《和我的读者说去吧》

《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

知乎用户 暮色茫然​ 发表

远上白云间罚了 400 万,又没返给读者,最后到谁手里了?

不合规的事情,没有好处,谁会干?就单纯图刺激,喜欢担风险啊。

兰州警方直接传唤,流程都不对…… 可能是怕按流程来捞不到东西

知乎上面一群人说这是跨省办案,跨省办案的流程对了吗?

男女对立就是好用,一堆底层人相互内耗。现在两性之间的仇视已经这么夸张了吗?完全不顾自身的利益,不怕哪一天刀子插到自己身上了。

知乎用户 SeanLee​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上搞男女对立,不管是男是女,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脑壳被门挤了的。

现在是男人和女人的事吗?

为什么你们总抓不住重点,总是被人牵着鼻子走?

现在的核心是,你写了东西,你有可能被抓被判刑,不管你写的黄不黄,说你传播你就传播,说你获利你就获利。

结果你们还在关心男的和女的吵架对骂谁能获胜?

全是输家。

有时候真的觉得那句话说得特别好——

「各位的智商配得上各位所遭受的苦难。」

知乎用户 爱吃豚​ 发表

我现在严重怀疑人身上有种看不见的物质 “以太”,其含量和浓度可以对现实事件观测结果产生直接影响。

同样是写文,有的人在平台上刘备文会被称作 “折射着中国文化的全球魅力和国际影响力,以网络文学为载体,提振文化自信、强化国家软实力”,并成为履历加分项。而另一个人写了同样的内容会被判刑 3 至 5 年,外加三倍罚款。[1][2]
同样是写码,有的人装模做样摆拍会被央视宣传 “为中国科技力量点赞,天才少年业余时间解决世界难题,震撼跨国企业”。而另一个人翻墙写代码赚钱会被罚款 100 万,没收全部违法所得。[3]
同样是整活,有的人自己购买组装火箭在野外发射会被官媒集体点赞,被短视频平台专题宣传。而另一个人山沟里玩飞行器会被大帽檐叔叔亲切上门问候,喜提看守所深度游。[4]

同样是跳舞,有的人直播跳钢管舞是 “她力量”,是 “新时代女性风范”,是 “冠军风采”。而另一个人直播跳舞不但被封号禁止盈利,连她签的运营公司都要整改 30 天。[5]
同样是游戏,有的人用古典名著创作阴谋论题材游戏会被各部门大力宣传,还能和当地公职部门联名推出周边产品。而另一个人做了数年的游戏还没发布就被申鹤以历史虚无主义吊销版号。[6]
同样是摆摊,有的人第一天出摊就被央视跟踪报道,当地报纸半个版面提倡他的创业精神,出名后直接开通直播带货。而另一个人出门就被查证,不但被扣了三轮车,还被处以 3000 元罚款。[7]

同样是上学,有的学生半年不用去学校,可以尽情的登珠峰,畅游亚马逊河,和非洲动物亲密接触,还会被当地当作优秀学生榜样挂在官网首页宣传。而另一个学生请半天病假都要被批评意志力薄弱,甚至被禁止夜间离开宿舍上厕所。[8]

在控制变量条件下,同一个行为出现了两个极端相反的结果,那唯一可行的解释就是这两个人身上有某种隐形的变量在影响现实。

参考

  1. ^ 从内容输出到文化输出,阅文集团带领中国网文全面出海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72628
  2. ^ 网文出海步入了 “全球共创 IP” 的新阶段。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165116
  3. ^ 承德程序员跨国打工被没收 105 万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4287209/answer/1901185108863586343
  4. ^ 飞行器管理新规实行后,无人机还值得购买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40182117/answer/3413944275
  5. ^ 如何评价央视点评吴柳芳争议事件?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300687773/answer/53116933257
  6. ^ 游戏过审合规太离谱?离谱就对了哈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rtxheLELC/?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vd_source=618175ea41e570226baa511335448012
  7. ^ 央视:95 后夫妻摆摊日入 9000 元,继孔乙己后,评论区再次翻车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zc411V7AH/?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vd_source=618175ea41e570226baa511335448012
  8. ^ 如何看待《新京报》评论「让学生长期『拉不出屎』,教育便失去了人性温度 」?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11103236699579880/answer/1911846145350698120

知乎用户 理中客 发表

这是海棠被捕的著名作者远上白云间的某本小说的简介。

我就问问,谁敢让自己的孩子看这样的小说?

知乎用户 嘉盈剪影澄莹雏鹰 发表

我没看过海棠,不知道这几位被抓的作者写的具体是什么文。

我不了解什么是远洋捕捞,以及这种做法合不合规。

我也不在乎什么男女对立,不管是男是女只要犯罪了都该罚。

我就只有一个问题:淫秽色情与文学艺术创作的界限在哪里?

我不懂法,但这个问题困扰我许久。很多中国乃至世界名著文学作品中都有一定程度的性描写,这些名著也同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我很好奇法律是如何判断一篇包含性描写的文章究竟属于淫秽色情还是属于文艺作品的?

如果一篇文章通篇都是露骨的色情描写,没有其他剧情,可以说是毫无文学价值,那将其归类于淫秽色情非常合理;而如果一篇文章有着大篇幅的剧情,中间夹杂着寥寥数笔情色描写,其被归于文艺作品也很合理。但这两者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呢?这个界限是由谁判定的呢?这个界限的判定标准是否是公开透明的呢?

法律是严谨的。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等都有着严格的量化标准,包括受伤部位,伤口长度,伤口面积,等等。

因此来到对淫秽色情文学的判定上,法律是如何判断一篇文章是否属于淫秽色情呢?是根据该文章中性描写篇幅的占比?非性描写篇幅中的剧情深度?性描写篇幅的尺度?还是说有其他判定方法?这些判定方法是如何被量化的呢?

有没有懂法律的来解答一下。

知乎用户 樱小路朝日 发表

不评价这个事件,但现在的网络环境真是烂透了

敢信一个 “一批网文作者因写黄色内容被判刑” 的新闻,看不到法律人士分析,看不到网文平台科普,只有无休止的性别斗争吗

女拳在说男的强奸嫖娼判的比这轻多了,说愿世界像爱男一样爱女

男拳在说别的某平台被抓的时候你们在哪里,说以前判决偏向女的现在女的被判多重都是应得的

哈哈哈真是烂透了

知乎用户 唐辞​​ 发表

不同情。同样作为女性,依然看不懂一些女生的逻辑。

某书实在是太疯狂了,在底下评论一句很客观的话: 在大陆写颜色文就是违法,成年人了不是法盲大家都知道。况且几年前海棠就已经出过事,作者写之前就得做好被传唤的心理准备。

结果出去喝了个水,收到一堆那种复制粘贴的评论,还质问我远洋捕捞,量刑什么的。我寻思我也没说啥,怎么都这么应激。

还是那句话,你不能在男作者被判的时候大喊抓得好,到女作者被判的时候又把女权搬出来当挡箭牌。

大陆对写 h 文,传播淫秽读物判得一直很重,如果再盈利那就更重。我想,是个正常人都知道。

所以,我实在看不懂那些成年女作者在 wb 上谈自己有多惨多穷多无辜。

自己读读自己写的文章,再看看法条,她们应该知道究竟冤不冤。

正规平台一堆,什么番茄晋江知乎起点,都可以写书挣钱。

真的建议生活本来就不太好的不要去碰法律底线,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还有一些搬出来《白鹿原》《挪威的森林》什么的。之前那个云间被抓的时候,我出于好奇去 Google 上搜过,以为是什么文学巨著,随便点开了一章,结果每句话不离肉,满篇夹杂的拼音缩写和下半身器官。

别说白鹿原,电影色戒都是小儿科了。没看过的可以去搜搜,再来评价。

这抓进去怨吗?

你不能说男作者写的男对女是 se 情,到女作者写男对男就是耽美文学,就不算 se 情了。

我寻思那些男作者被抓的时候,也没这么多人喊创作自由啊。

性别问题和女权主义,我想说大部分人应该是没我读的文献资料多的,建议多搞点儿正经的女权吧。

据我所知,大多数女权主义学者也是反对 se 情传播的。

还有进看守所都是要把衣服脱了的,并不是针对女性作者。

其次远洋捕捞是否合法,量刑是否比 qj 罪还重,判刑的标准是什么,我并不是学法的不好评价,希望能看到专业人士客观解答。

某书上很多姐妹还要发动给那些作者捐款打赏,我想说可别被骗了,就写个小作文,是不是真的作者都不一定,趁热度捞一笔钱跑路,追都追不回来。至少核实一下有点基本的判断力吧。

在正经平台写小说,肯定是不会被抓的。


写论文抽空更个新:

评论总有人揪着我第一句说为什么我要拿性别说事,原因评论区有,看不懂我也没办法。

但是下面这个的三千多赞可比我多多了,随手截的,不予评价,各位自有判断,类似这种在某书上很多。

还有拿性少数自由当挡箭牌的,还是那个逻辑,既然男对女的文,你觉得是对女性剥削,那男对男的文,为什么就不是对男同的剥削呢?

本来都是写见不得光的那点儿事儿,非要搞个性别上的高下。

就是 h 文作者违法被抓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能扯出这么多。

反正这么长时间,全是这种情绪宣泄,也没一个人整明白兰州远洋捕捞到底合不合法,那些抓进去的小作者到底判没判,判了几年,是不是像她们说的那样量刑十年。

手续不全,量刑重,暴力审讯,女进局子,男进作协等等,全凭小作文和评论区。

真假都不知道在那复制来复制去,一细问就是听说据说。

到头来也没个明白人解答,唉。

甚至连攻击都是通过性化她人。

跟不上时代了,评论区回复 “我女我也” 是什么?

我是女的,我也爱玩 steam。

我是女的,我也爱看恐怖片。

我是女的,我也认同制作牟利 se 情作品违法,无关制作人是男是女。(分级的前提是合法化)

这句子能列出一大堆,怎么了吗?

本意都是打破偏见,结果非要给人扣帽子,也不知道是谁在加深刻板印象。结果还由于我的性别罪加一等,因为没有无条件支持某一方。真不错。

知乎用户 with today 发表

为什么 pc 不会罚那么重判那么重?

实轻虚重也太搞笑了了吧。

支持 pc 量刑也加到十年。

知乎用户 明河​ 发表

不知道前排一个个都在高兴什么,我只是一个绝望的色鬼。

那我以后上哪儿看文?

难道让我自己写?

该不会以后写给自己看也要被抓吧?

这下好了,大家都要当和尚了。

因为翻墙也是违法的。

知乎用户 閃击​ 发表

刚好回兰州了,给我大兰州警察点个赞!

——————————

中国的大西北有些不一样,不同民族的意识形态,境外势力的渗透,不止一次的在这里流过血。

对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问题,我想没有比这里更敏感的地方了。

我现在好奇,这次打击,真的只是打击 “黄” 么?

还是哪位仙女写出来的东西,碰到了真正不该碰的地方?然后正好拔出萝卜带出泥?

毕竟是恨 g 重灾区的某群体,懂得都懂。

当然,以上纯属臆测,说着玩,别破防。

知乎用户 诸夏亲昵​ 发表

最大的争议之处在于对皇叔的量刑是不是过重?

这已经不是那个谈性色变,观念保守封闭的社会了,法律是否应该与时俱进,是个问题。

知乎用户 小洛略略略 发表

远洋捕捞是违法的!!!

远洋捕捞是违法的!!!

远洋捕捞是违法的!!!

况且这件事情的本质就不该是男女对立,是程序不合法和量刑过重。

在性自由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今天,法条是否应该与时俱进的更新。

知乎用户 戴钢盔的柚子 发表

谢邀,搬一下之前第一波出事时的回答,

其实这事件的关键是 yy 捕捞,而不是刘备文和男女对立(写刘备文确实违法)。

天一案罚金才十万还是十五万(退还所有非法所得后),但这次海棠作者都被要求双倍给钱,不给就重刑(云间是第一名,理论上应该是最重的),而且全国的作者都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县审(这个地方出过什么人我知道,不用特地提醒),文件证明证人说自己不小心点进去愤而举报,但和当地条子重名,根据查询这个名字的人全国就十几个,是蓄谋而来(用过的人都知道随便一找是点不进海棠的)。

而且后面没几天就发生了晋江那件事(关键是他们要求晋江编辑去异地 “谈话”,这是常见的 yy 捕捞操作,以及晋江在北京,不在福建晋江。)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有人看了某地的 2000W 收入眼红,来有样学样了,也就证明这件事情大概率是捕捞,以及安徽没少捞湖南企业,云间也是湖南人,现在安徽省院还堆着一堆湖南企业。

这种事情不看你是经商的还是写文的,也不看你是男是女(其实相对还是女性风险更大,因为男性暴力能力更强,毕竟某已经殉职的法官还历历在目),只要有钱,而且容易欺负就可能中招,雷军前手下还没凉透呢。

还有人说拿作者口袋里的的钱给当地基建是好事,能振兴经济,发展民生做大做强,我老家(正经市,不是小县城也不是县级市,人口百万还是几十万,比某县多个七八倍是有的)也没机场,希望这么说的人以后遇上这种事情慷慨解囊。

平陵东,松柏桐,不知何人劫义公。

劫义公,在高堂下,交钱百万两走马。

两走马,亦诚难,顾见追吏心中恻。

心中恻,血出漉,归告我家卖黄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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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去年某县也就抓了 10w 收入以上的,今年免费的都抓了,而且数量比去年的 50 人左右多 8 倍,罚没是三倍(去年两倍,其实很可能就是去年某县把头部抓完了,现在只剩下小虾米不回本所以才加码)

去年还在有人说什么收费才出事,免费搞没事,捞钱的人活该,这种人建议查一下法条,

你写了自己看没事,传播就能办你,传播别人写的也能办你,不办是某些地区(比如说什么汉化组的案件)条子不缺钱放过你,穷疯了照样要倒霉,只是轻一点而已(三年封顶),

所以无论男女,真打算搞这行建议捂好马甲,设备隔离,做好心理准备和被线下的应急预案,不要以为免费就没事。

瑟瑟是人的欲望,不要有负罪感,无论男女,无论是否付费,创作者同样伟大。

知乎用户 安澜​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下聚焦于男女对立、打反击流,是一种丧失思考能力的表现。女性向创作,包括耽美、耽改宫斗穿越,被打压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男性向作品,认为女性在创作自由方面有所谓的 “法抗” 完全是无稽之谈。

这点上不分男女,在女性多数平台,不少人认为问题焦点是男性向虚拟创作没有得到对应的打压、甚至认为这些女作者是被 “危险的男性创作” 拖累,也一样是德匹下。知乎甚至已经算是在这个维度相对好一些的平台了。

劳保顺直男女的心思太好猜,无非是满脑子现实择偶、纯洁性道德洁癖幻想、性魅力焦虑、试图掌控异性性欲的龌龊心思,为此愿意做伥鬼罢了。

国产二游、二次元、泛同人女(原耽 + 同人),是我个人观察顺民本能最强的几个爱好群体,在面对铁拳时表现出了极强的 “系统合理化” 倾向。其中同人女因为边缘程度最高,会相对好一些,但这也让这个群体面对铁拳更加拧巴。

227 的焦点并非创作自由,而是变成了一个沉默的明星和他并不直接掌握权力的粉丝,这次的焦点又很大程度上被性别对立带偏,而房间里的大象美美隐身。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被某不合理法案直接伤害的群体,会对这一法案的底层逻辑,发出相对统一且彻底的反对声音;而 “粉圈文化”“男人怎么不管” 都是一种顾左右而言他。反对一切 yhsq / 非法经营为基础的虚拟创作入罪,这话是很烫嘴吗?

四川戒毒点名批网络小说风情不摇晃 「文学创作要有底线」,出版社回应「正在处理」具体情况如何?如何看待?

人们具有一种心理动机,倾向于认为现有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体系是正当、合理和有序的。这种倾向并不仅仅出于 “自身利益”,甚至可能会牺牲个人或群体利益来维持体系的合法性。

知乎用户 秦正凖 发表

黑产被抓有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整个链路上的人都觉得自己搞得不是黑产,甚至连自己踩了什么红线都不知道。

知乎用户 常允 发表

我很早之前,就在回答某个问题上说过,国内的女写手圈子是最早打拳的一群人。

而且很多女作者,无论名气高低,都特别热衷于把任何新闻都往性别问题上带节奏打拳。

甚至有不少女作者,背地里都是拳师圈子里的大佬,她们有一句话就可以引导成千上万无脑小拳师把某个小网站冲瘫痪的能量。

女作者圈子,是真的可以靠打拳变现的,有些本来不知名的女作者就是靠着打拳吸引了第一批粉丝,实际上这些人的作品乏善可陈。

如果我没记错,前几年诬告无限流鼻祖网文作家张恒性侵未成年的事件里,热度在两三天就炒的非常高,就是因为无名小号发布诬告微博之后,第一时间就有数位小有名气的女作者参与转发炒热度。

结果张恒真去起诉证明了清白后,这些参与造谣网暴的女作者,全都删除微博了事,没有一个出来道歉的。

知乎用户 DariusMK 发表

怎么有女宝哈气了呀, 你们前几年对着男作者和女作者被抓的新闻疯狂上双标嘴脸玩道德洼地优势打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今天再用同样伎俩只得到无穷无尽的嘲笑的情况呢?

话说回来我不得不问女宝们一个问题, 按照男性性唤起和女性性唤起危害不一样所以可以公然双标的嘴脸, 如果是一个男性作者写了你们喜欢看的东西而被抓, 你们要不要声援他呢? 一根筋两头堵捏朋友

知乎用户 熨帖书 发表

也是有意思,人还在取保状态,离上法院还有十万八千里,这里就在叫量刑过重了。天一罗森紫狂这些判十年的哪个不是重量级? 远上白云间获利 184 万不过只判了四年半,这群获利几千几万的,撑死就是几个月的实刑,大概率就是个缓,甚至还有一点点不起诉的希望,这个时候搁着炒舆论,不是适得其反吗?幽默

知乎用户 王希捷 发表

当然是支持兰州跨省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支持兰州,下次旅游必去兰州消费。

怎么?传播淫秽物品还牟利,还有理了?

大同案的时候不是很支持的吗?

平时扫黄打击淫秽物品不也是很支持的吗?

怎么轮到自己看的作品了就开始叫屈了?

你不能只有偏袒自己的时候才支持执法。

知乎用户 阿紬 发表

女作者?女性向?啊呀,我什么也没看到,我只看到了 gj 对于黑灰产业重拳出击,很好地净化了网络环境。

支持!!!

知乎用户 张义成律师​​ 发表

我说个方案可以完美解决此事:广铁法院刘静法官调到兰州,负责审理海棠作者系列案件。

理由如下:

一、司法公信力不容挑战。

兰州警方既然已经出手,哪有中途把手又缩回去的道理?如果因为集美声音大、因为一些律师同行跟着集美起哄就半途而废,那以后司法工作还怎么开展?办理案件到底谁说了算?

如果这件事因为舆论的干扰半途而废,将会直接坐实舆论干预司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

二、集美权威不容挑战。

虽然司法公信力不容挑战,但是集美权威同样不容挑战。最近的许多司法案例都说明,在很多情况下,宁可牺牲司法公信力也要死保集美权益。

海棠作者系列案件被 “远洋捕捞” 的全部都是集美,这是对集美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地位的严重挑衅,已经引起集美群体的强烈不满,还得到了集美群体之外许多集帅的同情和支持。集美可不是好惹的,以集帅为主的警察虽然有司法权威的背书,但与全体集美发生正面冲突的话,鹿死谁手尤未可知。

三、刘静法官功成名就荣归故里合情合理。

刘静法官在集美刀集帅的案件中,创造性地使用了 “知心姐姐” 技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力维护了集美权益,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如果刘静法官将 “知心姐姐” 技能在海棠作者系列案件中再次施法,那么司法机关既不需要迫于舆论而撤案或者不予追究,集美也不会因为涉刑而受到实质性惩罚。这种结果应该双方都能接受:既不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也不会挑战集美权威,岂不美哉?

这时候肯定有人要问了,刘静法官在广铁法院干得好好的,前途一片大好,以什么理由调去兰州呢?

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

刘静法官作为一枚来自兰州的北方姑娘,功成名就之后荣归故里、回报家乡难道不应该吗?

最后我再次强调,我认为我的这个方案是海棠作者 “远洋捕捞” 事件唯一的最优解。

知乎用户 槍中秋清 发表

在 JM 平反之前我不会为女作者说一个字

知乎用户 洛天风 发表

创作自由的共识早就被单方面摧毁了,现在自己被打了又想竖起这块牌子

结果这边在装温和,主战场那边倒是毫不遮掩的在双标

看着温和派们在这的嘴脸,说着过去被她们不屑一顾的冠冕堂皇的话,未免有些令人想笑

知乎用户 王汉 发表

好,支持。你不能只在塔站你的时候才能支持塔。

所有这些反对的,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们对男性向被抓怎么看?

知乎用户 像风不似云​ 发表

真是搞笑了,

前两天知乎上讨论说大同案过分注重口供轻视物证的时候,

一堆人骂反对判决的人是 “同情强奸犯”,

现在声援这些网文作者的人,

你们是不是 “同情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罪犯”。

现在倒知道喊罪罚不一致,

质疑量刑畸重,质疑执行动机,

早干啥去了?

塔跟你站一边的时候,你帮着塔说话,指着别人骂,

不跟你站一边了,就想着团结别人跟你一起反对。

做什么美梦呢?


哦,对了还有个很经典的回旋镖

当很多人因为大同的判决很容易助长诬告陷害而产生担忧的时候,支持判决人是怎么说的呢?

说强奸罪定罪很困难的,诬告陷害产生的几率太小,不用为此产生担心,是你们心里过分敏感了。

那么同样的道理,

写黄文被抓的概率更™小,

因为相关限制失去创作自由的概率更更小,

那现在因为所谓 “创作自由” 产生的担忧,

都是杞人忧天,你们过分敏感了。

知乎用户 崔君言 发表

集美们普遍攻击三少,我只能说,

当集美们进攻唐家三少时我也愿意为三少说两句好话

知乎用户 ymct 发表

看来集美们属于路径依赖了,总感觉什么事情只要一闹马上就梦想成真。

个人建议这件事还是不要闹大为好,首先自己属于理亏的那一方,如果 lz 选择强硬到底,那么你们的行为只会招来更大的一波铁拳,别搁着扯什么大旗,没用,历史上这种事情多了,但是铁拳一砸就是一个不吱声。

另外,如果 lz 真的选择滑跪或者妥协,那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意味边塞地区连一点小事都处理不好,最多几万名集美都被唬成这样,那以后还怎么去面对比集美难缠百倍的小白帽?

知乎用户 野生的狐狸 发表

我突然发现很多人对海棠作者的定性是 刘备文 ?

你们真的知道那批家伙写的是什么吗?

男 X 男,各种足以入刑的内容。

这直接切中了塔的禁区:宣扬了 LGBT。

要搞清楚一件事:LGBT 的本质是颜色革命!

在天朝两个人自己去小黑屋做什么,没人管。你若大肆宣扬,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知乎用户 曹丕 158 发表

天父杀天兄了,作为普通老百姓我当然是看乐子喽。

知乎用户 岚烟​ 发表

可不可以别搞男女对立,知乎打拳的真是够了(男拳女拳一样恶心)……

首先,涉 h 是错误的,本来就该罚,也别因为性别就替那群作者喊冤。但重点是罚得太重了,有的作者写免费文也靠点击量定罪(可能存在一个人点击多次的情况),一判就是三五年的……

支持那些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知乎用户 左七 发表

AO3 出事那会,我也在朋友圈跟着骂

几年后的今天,我只会鼓掌叫好

知乎用户 夜夜 发表

我只说了吧。

就国内,你只要些的是正常的皇叔,不管是软的还是硬的,无论是男频还是女频,正规的网站最多让你修改下——你搞得够软甚至没事,不正常的网站挂上去,也绝对不可能进局子。

我不知道有些人是装傻还是真傻。

无论是男频还是这个问题说的海棠那几个女作者,她们写的那叫皇叔??

朱颜血是什么书装傻是吧?

还是真没几个人看过啊?

论 X,亲属,多,这些在里面都只是点缀而已,大量的虐,血腥,甚至是反人类的剧情才是这玩意真正被抓的原因,甚至那几部现代篇搞得剧情是正常人类能弄出来的?

女频那么多开篇女主被强,明目张胆写一两章过程的书少?之前这可是最流行的开头套路,这种书没八百也有一千。

如果只是因为写皇叔就被抓,那基本大半女频作者都可以进去了。

女频从来的尺度就要比男频不知道高多少,在这种情况下被抓进去的写的是什么东西,自己心里有点数,OK?

如果还要在那不懂装懂,没看过也还要说什么创作自由。

那我只能说,请百度一下 “驾笼真太郎”。

搞这种猎奇和下三滥创作的本来就是该杀,有什么问题?

知乎用户 花丶魂与​ 发表

你不能在写小 H 文,尺度超标,把所有雷区都踩完了,东窗事发,被相关部门盯上的时候才开始哭着说自己不懂法啊。这种事情男女一样重判,前些年那些写大尺度文章的男写手,汉化组,还有某宝上卖特殊硬盘的商家,进去多少个了啊。

有些出事的 HT 写手居然还是在校大学生,还要马上读研究生的。我真是无语,你人在中国 DL,享受了 DL 一系列公共设施,社会治安稳定带来的好处,肯定要服 DL 法律法规的管束啊。还喊冤枉。你们又不是文盲,刑法里明明白白写的东西看不懂?

知乎用户 江川 发表

头部作者进去就算了,但是微博上一些盈利 4000 两千甚至写免费文的作者都被抓了,还有一个小说能直接放晋江上,对淫秽色情的定义有问题吧。。

知乎用户 如之奈何 发表

因为几个写 h 文的女写手被抓,全网各大平台复制粘贴搞女编女信女造谣那一套话术,企图靠舆论对抗司法,逍遥法外的天龙人当久了,一旦被依法处理就破防了啊,天天念叨世界像爱男一样爱你,真这么爱了你又不高兴,像男作者一样进去呗,每年拍片的写 h 文的进去一大堆,怎么一到女犯罪分子被抓就一堆人共情了。主打一个虽然我违法了,但我可是女士啊,你们怎么敢抓我的 ,我享受了这么多年性别红利怎么就没了? 为了几个犯罪分子搞这么大舆论节奏,可想而知它们平时有多少红利了,不过像男人一样被依法执行就受不了了。

当然了,现在女拳已经双标到呼吁女性可以自由写 h 文男性必须严加管制,演都不演了,好双标的自由创作啊,不愧是 227 忽悠完男生一起为创作自由冲锋就转头以辱♀为由搞各种教程大举报男性文娱的背刺群体,这次领头的不少都是搞过 227 的背刺 38,基本都是熟人啊,它们话术男生别信就行了,不然等着被背刺吧。

被抓的作者基本以 bl 文为主,这个文的一大特点就是以辱♂虐♂为乐,按照女拳标准性转下这种作者进去男生应该拍手叫好才对,辱♂作者早该进去了。写到这我突然觉得女的这么跳脚也许不是因为 h 文作者被抓,而是因为虐♂辱♂作者被抓,它们自由虐♂辱♂的权力受到了挑衅才破防的,这也是女拳在这次事件里一直避重就轻部分,轻飘飘声称只是写了 h 文,老调重弹,又一次靠小作文欺骗利用不知道内容真相的吃瓜群众,这些本质上是虐男辱男文的作品就这么简简单单揭过了。

它们支持这些作者,并非为了所谓的创作自由,而是通过虚空造牌贩卖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的赎罪券 (犯罪分子都拿来当受害者了,这就是信口雌黄的实力),本质上是为了进一步创造维护厌男辱男的社会环境,它们在各个平台无底线拉男性共沉沦,甚至罔顾事实在各大官媒底下无差别攻击拉踩能在国内平台过审的男作者,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这一点,打着女作者旗号不过是找理由又一次攻击男性的幌子,又一次巩固女性互联网舆论霸权的练兵罢了,隔几天就搞个女性被压迫的热搜攻击辱骂男性已经是常态。

她们要的从来不是写 h 文的自由,而是辱男造男性黄谣没有任何后果的自由,是攻击谩骂男性为乐的自由,是将男性物化景观化的自由,是司法上重男轻女的自由,是踩在男性头上的自由。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NKSI3 发表

好抓,一个写小黄文的作者也配 " 远洋捕捞 “?搞笑呢?

知乎用户 石二郎 发表

贾平凹的废都,被封为现代金瓶梅,其中有大量直白的性描写,早期版本上市被抢购一空,后面不得不经过大量删减。

那请问,中国文坛副主席的贾平凹要判多少年呢?

知乎用户 Archer​ 发表

问题在于量刑吧,很多作者写的是免费文也被传唤了,评估盈利用的还是点击次数这么不严谨的东西,目前看见的有具体盈利数额的一位也就 4000,就这点钱既要罚款又要坐牢我觉得是真不至于,嫖娼也没判这么重吧。看了几位发声的写手的文,平时高度逛海棠我都没看过,所以说热度也就一般般,我支持法律惩罚,但应该适当。

看到还有 05 年的,甚至不少都是学生…… 只能说有点惨了,就希望交完罚款能给判个缓刑

话说都 2025 年了,点击量过五千就要判这条是得改改了,2010 年订的法律在今天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确实不合适了。

知乎用户 桀桀​ 发表

JM 能抓你 ht 不能?搞笑

知乎用户 睿智的唯物主义者 发表

支持国家依法处理!

女权还好意思说流程不合规就搞笑了,货拉拉事件流程合规吗?大同案流程合规吗?女权不还是为这些不合规的流程大声叫好?

我的建议是抓女罪犯不需要流程全部合规,因为女性在法院上自有女法官 ghg 帮助她们减轻罪行,这是已经有统计数据证明的结论。

既然到了法院女罪犯就会被轻判,那么只能在抓捕过程上多找点证据,多判几年了,通过这种方法,才能勉强保证男女在判刑上的结果公平。

知乎用户 复旦张​ 发表

给那些觉得远洋捕捞 “合法合规” 的人说:

你不能在暴力机关迫害弱小的普通人的时候,才去找法律依据(来证明这是正确的)。 ​​​

知乎用户 wew2 发表

当看到这个成为 9000 多赞热帖的时候 ,就知道进去不冤,连官盐 ,私盐,都分不清;在女人的眼里 ,世界的一切运转逻辑似乎就是性别。这样那没什么好说的了,看乐子。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一个人没有创作自由,所有人都不会有创作自由——在大爹眼里,你们都是一样的(当然,我也知道有一种很双标的理论认为男性的创作自由是用来压迫和洗脑女性的,而只有女性的创作自由是值得捍卫的,事实上类似的理论也确实在一些国家用来指导性交易相关法律制度,但是很遗憾这种理论用在创作自由上,是根本不可实现的,所有创作者都知道,他 / 她们的创作,是离不开他人乃至另一个性别的创作的,而只有脱离实际的理论家,才会认为可以只剥夺一个性别的创作自由,能够不影响另一个性别的创作自由)……

别说我没为男性发声——看看下面这个答案啥时候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3595201/answer/1723050173?share_code=1169eYLT8EO5M&utm_psn=1912751843693565188

我知道某些人为 “女拳” 而寒心——但事实上,“女拳” 和 “女创作者”其实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圈子(见我曾经在女性键政问题里提到的两个不同的女性键政圈子——“女拳”活跃于豆瓣等平台,而 “女创作者” 最集中的平台是 QQ 空间,这两个都不是一波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之前的事情中,在 “女拳” 介入之后,“女创作者”确实会出现 “集体失声” 的现象——甚至包括在当年的 JM 帝国事件中,事实上我就知道不止一个女性创作者在为创作自由发声(当然,她们随后迅速被举报到封号,毕竟 “女拳” 对付起另一个圈子的女性,可比对付男性来得还要狠得多,事实上微博也有一批女拳博主发话说 “抓得好” 了,因为“她们写的黄文里居然有男人”)……

但这正是我们在此时此刻,跨越性别去捍卫创作自由的理由之所在!——如果仅仅因为此前女创作者没有成功捍卫男创作者的创作自由,也没有给男性支持者充分的反馈,就不站在创作自由一方的话,那么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迟早一点创作自由都剩不下来……

知乎用户 守望 发表

法是犯了

但人是这么抓的吗?

刑是这么判的吗?

知乎用户 江未歆 发表

第一次对一座城市有这么坏的印象…

二遍,关于现在评论区的乱象,总结一个词:低龄化严重。这个低龄化严重不止指的年龄更加指的心理年龄上的幼稚,大伙也太容易被莫名其妙煽动了,也难怪境外势力会在男女问题上做文章,独立思考是个很珍贵的东西,祝你们以后能够保持理智在中考高考上取得好成绩吧

三遍,呃没事别来我评论区打拳,不知道在对立起劲儿个什么,是没有除互联网外的别的娱乐方式吗

知乎用户 cabd 发表

本人无性恋 + 独身主义者,支持把搞瑟瑟的一切都抓起来不分男女老幼是人还是非人类意义的动物。

我们无性恋统治世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以下原回答。


1.“远洋捕捞” 的程序正义在哪里?

2. 我支持一切 yhsq、且非法出版或者不当牟利的都被抓,别一天天光盯着写文的女大,毕竟你二游圈子的软色情和绘圈搞瑟瑟的多了去了,你去管了么?你把这些也抓了谢谢。

我男女平等的讲,市面上的国乙除了未定真 16 + 纯爱游戏以外,剩下哪个国乙没搞瑟瑟?这时候就是合法了。不好意思我还真就开炮某个号称营收第四的四字国乙了呢。

米哈游的游戏基本上都是全年龄段的,但是你看看别的二游,什么 “大雷”、乳摇、软色情、擦边、女角色穿的少,怎么没见你们管?

打男拳的少来 “jm 这时候觉得不公平了”,你们二游什么时候全年龄段都能玩了再说公平与否。

知乎还有关于手办被查按 yhsq 处罚各种打男拳不服的呢?

怎么,你们男的这时候不服了?不好意思,我支持一律平等都被查。

3. 现实里面饭桌上谈荤段子、造黄谣的那些,我也希望你严查,一律平等地严查。

4. 别挑软柿子捏。

知乎用户 Turnin 发表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不是说这群网文作者没错,而是有更多更严重的事件还没有被解决,为什么对此事量刑这么重呢…

现在被抓的这些网文作者,大多数是没有盈利或盈利很少的,按点击量入刑

波及的很多人还都是学生啊

总说 00 后不行,找不到工作,脱不下长衫,本来就没什么工作红利了,现在又来围剿网文写作了… 很多写作的人也只是赚个生活费,零花钱,判刑难道不该审慎一些吗


其实这件事是唇亡齿寒,越来越不能在平台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了

很多事不上秤没有一两重,上秤千斤顶不住。翻墙算不算违法,在外网评论视频算不算违法,唇亡齿寒指的从来就不是性别议题。作为创作者,肯定是希望有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


在评论挂我主页的已经折叠并删除,其他对立评论我不会管,但也不会回复,只是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就这样吧

有些评论为系统自动删除


再强调一遍,从来没说过他们没错,没有犯罪,一直讨论的都是量刑过重的问题


不想吵架,不会再回复任何评论


某些人私信就过分了,已经拉黑删除了,希望上网的戾气不要太重


到此为止,关闭评论

目前评论区有些人说的话过分了,我不会删除你们的评论,生活中戾气别那么重,这是我的劝告。没有说不为被抓男作者申冤,量刑过重,改变目前量刑,对实质性的色情行为(比如偷拍比如强奸)予以写普通小黄文更重的刑罚,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

至于情节严重,传播广泛的小黄文,完全可以单拎出来审判

知乎用户 一世丁 发表

一场闹剧。

跨省执法就跨省,哪儿来的 “远洋捕捞”?

更关键的是,这群黄文作者除了小作文没有任何一点点证据,做瓜条的时候恨不得一张 A4 里塞十万个字,就为了把前因后果讲清楚,而这次几篇集中发布的哭穷小作文就给人共情上了;那些网络律师也好像义愤填膺得很,抓住一切机会表现自己的 “追求”,而不是先普及具体法律法规、普及执法流程,全搞上情绪战争了,到底为了什么我说不好。

每次都共情小作文,每次都热泪盈眶。

傻子一箩筐。

知乎用户 白色 terror 猢仕之 发表

只是幸灾乐祸是不对的。要拿出来她们打压你们的网文二游短视频的劲头去反击她们的一切文娱。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你不能只在小黄文女作者受处罚的时候才想起来让大家支持你。

要记得,罗森被判刑的时候你们可是在微博拍手叫好的。

知乎用户 麻婆豆腐 发表

罗森进去了十年,之前姐妹怎么不出来叫? 铁拳打到自己身上知道痛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同情罪犯的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建议也抓起来。

@烤火菌

题主性别正确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挺有意思。

这些女权的组织性很强,全国各地的布点同时发力,相互声援,步调一致,只要搭配点力量,就可以干些大事了。

以前有句话:“唐三代之后,即女主武王代有天下。” 前些年女权闹得厉害的时候,组织能力各方面都在加强。男女矛盾也都在加深。可以看到,这些人就是要上了。

人们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唐代会有这样的谶语。这是有现实基础的。唐宋时期女官的权力很大。

唐代的巅峰例子自然是武则天上台的历史,但是后来韦后的经历也不遑多让。宋代内廷干脆纯用女官。我们看历史,总会觉得宋代历史很奇怪。问题就在这里。表面上文武大臣都是男的,但是其实内廷决策全部出于女子之手。

女性群体的竞争方式往往过于琐碎,导致在运行过程中牵动大量的精力,在组织运行时产生了太多内耗,能够投送到前线的有效力量往往严重不足。

摩擦系数过大,在体系运行中是致命的。

唐廷有所谓三代后女主武王的说法很合理。看上官婉儿的经历会发现,唐代已经有和宋代女官制度相似的女官体系了。比如说,墓志铭记载说,上官婉儿十三岁的时候,在唐高宗时期就是才人,中宗时代又是昭容。有人说这不就是嫁了父子两代吗?其实从年龄和经历上看,上官婉儿不见得就是给唐高宗侍寝的妃子,而很可能只是辅助文书工作的女官。至于说后来是不是真成了妃子,那是另外一回事。宋代可能吸取了唐代教训,规定天子不可以靠近女官以及女官的工作场所,避免了女官变成后妃的问题。

这样看起来,武则天应该也主要是唐太宗的女官。然后凭借这一履历成为唐高宗的左右手。至于感业寺出家为尼云云,大概只是唐太宗的一个用人技巧。唐太宗在晚年将唐廷从两千多人削减到六百多人,就是为了给唐高宗用人制造空缺。在有关李勣的事迹中,就有唐太宗故意流放他以便唐高宗使用的记载。但是我们史学界的内鬼一心一意想黑中国,非要将唐太宗削减唐廷人数的事情归结为精简机构,然后暗搓搓地黑中国的机构膨胀。他们这样 “有桥不走”,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敌人进攻我们。就和唐代攻击武则天身侍父子一样,他们不见得不知道武则天就是唐太宗故意留下但是压制过的人才,但是他们当然不会这样说以加强武则天的合法性。只不过这种偏见可能真的欺骗了后人,唐玄宗后来纳杨玉环可能真的信了这些说法,然后故意拆掉了寿王的势力。

女权这种事不要以为只是局限在社会上。也不要以为局限在妇联里。可以观察到,他们真正干活的地方其实在教育。教育体系一直都在搞类似的事情。比如说通过反复扰动教学内容来消解家长权威、制造家长与学生的隔阂,从而打破建国以来数十年来培育的人才体系的连续性,提升社会运转障碍。你以为他们为什么整天改笔顺、改读音?真以为他们只是在伪装干活搞形式主义啊?

这些举措,就像是在冰箱里冻碳酸饮料——设计问题的人不会太远,但是不好查;爆发的时间很随机,危害不小,然而也不算太大;看起来像意外,出动警力调查似乎不是很必要,可是不调查又不甘心;确实很耽误事,而且导致接下来的工作很难开展,可是大动干戈去纠正又显得小题大做。

这种 “冻可乐” 式的破坏,充斥着方方面面。

算算帐,这是 1986 年以来的坑开始显现了。

1985 年摧毁农村公社工作彻底完成,粮食收购价去掉赎买部分、回落到正常幅度,全国农业剧烈减产。老一代愿意为了理想奋斗的人逐渐没了,中层骨干普遍缺乏基本的责任心,所以到处都是 “冻可乐”。

建国前期三十年的社会红利,终于吃完了。

知乎用户 undyne 发表

她们不是知道自己错了,只是知道自己要坐牢了。

知乎用户 再来一口​ 发表

这是在干啥。。。一边 x 压抑一边要求提高生育率…… 真当 14 亿人口是无性繁殖出来的呢…

知乎用户 言小年 发表

比起 227 那时候,大伙们确实清醒了不少,这是近五年来我看过最舒服的新闻,感谢兰州警方

知乎用户 啥也不敢说​ 发表

发展到现在…… 局势很难绷。

因为这个事在我看来,它跟打拳没有任何半毛钱关系。

男作者判,女作者也判,这没啥好说的。

这件事从头到尾争论的问题应该是——文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量刑是否过重。

并且这件问题的出现,并不是因为海棠女作者出了事才开始思考和被发现的,而是这件事在互联网发展的今天,恰好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所以才会有人思考,该不该以现有法律法条来判。

传统传播淫秽物品的渠道和方式,一是视频,二是文字。

但两个东西造成的影响说实话,有区别。

一般情况下视频片儿站被取缔,是因为它背后涉及的东西太广,包含各种赌博广告、甚至是卖某些非法药水、以及可能涉及强奸、卖淫等多项违法犯罪操作,也就是说这个东西它多半是跟其他两样挂钩的。

但是文字网站和文字传播方式,我们要考虑的是——文字传播它有没有像不法视频那样,具有多方面的影响??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这二者因为传播方式不同,该不该一并判处??

我从不支持去用舆论撼动法律,因为这样会很大程度影响法律的公信力,绝不是一件维护长治久安的好事。

但是,时代变化太快,舆论很多时候确实会影响到法律判决,那么,相关法条的更新和修正才是重中之重。

——————

本人没啥文化,也不通法律,就一正规写文佬,仅一点个人看法,也不打拳。

别骂我别骂我别骂我,我胆子小,骂我我就关评论区了。

你非要骂那就是你对。

不过现在说这些估计也白搭。

瞅了一眼各大平台和评论区,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大家也别打了,趁热喝了吧……

二改————

倒是没啥骂我的。

但让我很震惊的是…… 这破回答的评论区也能打啊??

关评论了。

吵吵叭火,看着头疼。

知乎用户 垛子神 发表

不判死刑可惜了

知乎用户 Polaris 发表

四月一个个都支持公检法支持官方的,男的说一句就被打成预备强奸犯,现在轮到自己了,就开始质疑官方了吗?联合执法还说成远洋捕捞,你配吗?

知乎用户 雩岚 发表

知乎用户 秦爱德 发表

地方机关把各个章节的点击量全部累加在一起,而 “传播 yhsq 物品牟利罪” 的量刑却从未改过,最后就会导致罚款数量极高以及时间极长。

或许你会说法律的修改有滞后性,但是老实说,贪污罪量刑的金额早就随时代发展而改变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知乎用户 安风 发表

根据小红书理论,

所有写刘备的女作者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知乎用户 憨憨​ 发表

那些共情的说不定暗地里偷偷在写,可怕的潜在犯罪分子。

知乎用户 蛇蛇 发表

简中特色,港澳台日的成人作品作者在简中上光明正大的公开活动,而与此同时内地作者在阴暗的角落战战兢兢祈祷不要进局。

知乎用户 佛系网络老闲愚 发表

我依稀记得四五年前 jm 蒋明辉被抓时,也有一些女性为这名作者说话,结果直接就荣得 “精神屌子”“伥鬼” 的称号,点赞的有几千个吧,如果四五年前经常逛微博的都知道那个时期的招娣们打拳打得有多火热,以及逛过五六年前的女权吧的都知道。

现在的知乎比起来就是小打小闹,孙笑川吧比起来也是小巫见大巫,至于宏迪上的键政小子就更不用说了,吃着十年前天涯和外网史政圈的残羹冷炙罢了。

也就是外网汁黑和键政壬转化出的董学男拳以及一些反女权的基佬的嘴比较毒罢了。

知乎用户 八八八八毛 发表

很高兴集帅们开始学会看戏了

不过不知道兰州有没有知心大姐姐和春风 fvck 婠,希望兰州能硬一点

知乎用户 沈越 发表

很多人不懂这方面,事实上克苏鲁对这方面非常警惕,别看只是写小说就觉得不会怎么样。

不懂可以看看历史,kmt 统治时期克苏鲁也搞出版物,在书里宣扬自己的意识形态。

这帮女的算是撞枪口了,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壮志橙橙 发表

@三热

精辟,然后是实例

@桃桃酒圆子

知乎用户 一颗苹果​ 发表

嘿嘿嘿,不止这个作者。

只要涉及 h 描写的作者都抓起来吧。

按评论区这个男女对立的程度。

以后这两个性别该拿刀子互砍了,

也不用知道性是什么了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Sshu 发表

想钱想疯了,挑软柿子捏呗。

先不说犯不犯法,程序明显不合规,还让作者自费飞过去。也就欺负欺负小姑娘没啥阅历,性格软。

知乎用户 三脚猫 发表

男作者也抓,女作者也抓,这才叫健全。

知乎用户 乌鸦君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下发言的,无论性别,请你们先教会姐妹们你的道理。


底层不互害,一致对外是最好的。

底层互害,两边一起死是次好的。

底层分成两拨,一拨想着团结,一拨想着互害,后一拨实际上成为上层的伥鬼,压迫第一拨人,这是最坏的。

次好和最坏的区别在于,只要你害得对方足够疼,你就可以逼迫对方放弃斗争转移矛盾。但你要是不还手,对方就会永生永世欺负你。


现在的问题是,姐妹已经选择了互害。

男人们要在团结和互害里二选一,好,请做出你的选择。

知乎用户 Closer 透明色 发表

不管是西安还是兰州,我突然发现还是大西北的版本更适合国男生存

知乎用户 逃离悲剧 发表

很多人没弄清楚就发声,“凭什么海棠女作者写文被判刑比男强 j 犯都重” 这种话看的我头都大了,你们不知道吗因为皇文被抓并被重判的男作者有很多很多,他们判的也比强 j 犯重。不管男女碰到这事都是倒大霉。

我根据 vb 上专业律师们的发言结了几个需要质疑的地方:

1. 为什么创作者们写 s 情得到的惩罚要远远比侵害,强 j,盗窃等故意恶劣犯罪的行为重,这是否太严苟?

2. 兰州警方为什么将小说章节拆分累计点击量(如 72 章小说按单章 5000 点击累计为 25 万次)经常看小说的都知道这个拆分很不合理。导致出现有作者仅获利小几千却被要求支付三倍罚款,这是否惩罚的太重?

3. 多名作者遭遇要求脱衣、强制提供隐私账户密码、询问与案件无关的私人私生活问题(比如被问是不是同性恋),3 有的作者遭受脱光检查,有的作者遭受在舍友面前朗读作品,是否涉嫌人格侮辱?

4. 海棠的服务器远在台湾,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网络犯罪管辖需与网站服务器、网络接入地等要素相关,兰州跨省执法是否合规?

一般正规传唤是会报销中途路费等等,而本次事件传唤和传唤后的审讯过程全部由作者自费,还要承担牢狱之灾和罚款,这是否是程序上的瑕疵?

这是大家需要得到答案的。而不是拿着单一的性别去错误的对标,读者发声的初衷是维护创作者,而不是没看到男性创作者和女性创作者类似的困境就觉得某种性别受了优待,造成 “发赎罪券”“打拳对冲” 的行为。

知乎用户 HaWeiBing​ 发表

奉劝各位牛马们,不要自作多情跑去共情集美,被集美当枪使。

牛马议论国际事务时,宏大叙事的大道理那是一套又一套,上知五千年下知五百年,但是一到这种事情上,马上两眼一抹黑,被集美半生不熟的阶级叙事一顿忽悠,就跟着集美的节奏走了。

在这件事情上,非但不可以共情集美,反而要以大义的名义,站在国家的一方,支持国家重拳出击扫荡集美们这些低俗淫秽的非法创作,举报集美的不法言论。

用喜欢大叙事牛马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说,这个叫建立起区外防御,我们也要有自己的第一岛链,当敌人的部分火力都被第一岛链区外防御吸引的时候,我们在核心区域反介入作战就会轻松很多。

其实集美很早就懂得这个道理了,也建立起了无数的区外防御,比如组织人员集体举报男性向的游戏 / 网文,集美甚至根本就不玩不看这些作品。再比如鼓吹冠姓权,其实她们也不在乎,但这是彩礼的区外防御。

用更直白的例子,就是虽然你讨厌老蒋,老蒋也杀你的人,但是在日本人围攻南京的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去骚扰日本人,而不是跑到南京的水源里下毒添乱,南京战役打得越艰难,日控区的游击队压力就越小。

不要以为这回你助集美一臂之力,下回獭向你出手的时候,集美也会拉你一把,这并不会发生,集美只会落井下石。

有微博的牛马,可以自行去鉴赏集美是怎么看待男性作家被逮捕的。

俺这里就发一点点经典言论,冰山一角,让牛马们窥一窥克苏鲁,以免拜了邪神还不自知。

知乎用户 饮冰丶 发表

去年七八月,曾经有一次对海棠的行动。

那次应该是某地网警发现线索,然后发给涉事写手属地进行处理的。

这次是兰州当地集中处理的。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去年夏天能抓到一批,到现在还是这样。

不收手、不收敛。

你要是真喜欢写刘备文,哪怕是不要钱呢?

——

我服了,评论区某些人的思维很有意思。

去年抓的是涉案四百万的大鱼。

杀鸡儆猴,为的是让猴子收敛。

你们倒好,想的是:

“抓的是涉案四百万,和我赚三两千的、为爱发电的小鱼小虾米有什么关系”?

那以后可能真有关系了。

知乎用户 不想吃芹菜​ 发表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海棠是正规的吗?我不太了解,各大平台不是对 h 文都很抵制吗?

如果海棠不是正规的,那为什么还要在海棠写。

如果我在知乎上写文,会有问题吗?害怕

知乎用户 荷笠带斜阳​ 发表

这个是我目前看过比较正常的评论,感觉海棠这些作者的小作文真是跟约好了一样,全都聚焦在自己的无辜还有穷身上,只字不提自己写 h 文这个事。很多作者都提到自己是大学生,作为大学生应该在写文赚钱的时候就大概知道这个事情是犯罪吧,只不过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而已,既然选择这个赛道,就应该承担后果。至于是不是量刑过重还有应不应该自负机票去审讯,这个确实需要作出改变和解释,但这些作者也没他们自己说的那么无辜。海棠是个什么东西作为看文的同人女应该都懂,难道是今天才知道它有问题吗?至于那些趁机挑动男女对立和发誓此生不去兰州安徽的,一律定义为伪人。。。。

还有说黄推拍黄片的为什么不被抓,首先,被抓了很多,只不过没有形成这么大影响,也没有这么集中,而且写黄推拍黄片的都是偷偷摸摸的搞的,海棠出事前都是可以在网上正大光明推文的大网站,不先打击海棠打击谁,体量大影响大而且都在一个网站,一抓一个准

二编: 莫言你怎么每次都被它们拉出来遛。。。

三编: 乐死我了营销号,来蹭热度也得做点功课吧,海棠里的东西跟文学青年还有唯美有什么关系?嗯,你告诉我,看来这个事情真的有一堆完全不了解的人在瞎起哄,海棠里的文跟正常黄文没区别,甚至尺度要多大有多大,大部分都能说是猎奇(以最先进去的云间的文为例)这种纯属鬼扯,写你的意林去吧

知乎用户 0-0 发表

支持兰州警察,判得好 。

共情集美的有福了,收获集短黑称,我看哪个龟龟还在支持她们。

知乎用户 满堂花醉 发表

为什么由兰州执法?

这些作者是兰州出生,还是写作过程在兰州采风,还是码字地点在兰州咖啡馆,还是使用了兰州 ip,还是看文的都是兰州老乡,还是网站在兰州本地开设服务器?

真是想不明白。

实在不行,也编个理由吧,哪怕说那些 bl 文里的男主都是兰州本地人呢。就说污蔑兰州人卖钩子,损害了兰州声誉。

而且,我以为的跨省执法,是兰州派人去嫌疑人的所在地抓捕审讯,这种的跨省执法。

没想到,居然是打电话让嫌疑人来兰州,让嫌疑人自己买票坐火车、打飞的过去,把自己交给兰州 jc 叔叔。

这哪里是执法。这是投案自首吧!

投案自首都自愧不如,我看网上说的投案自首,都是嫌疑人自己犹豫一点,然后家人劝劝劝,给劝到投案自首的,或者嫌疑人撑不下去了,跑到临近的地方投案自首的。

一个电话,就自掏腰包打飞的投案自首的,真是少见啊,能不能颁个最佳嫌疑人奖。

真的需要颁奖,我们需要奖励这样的优秀嫌疑人,能带来非常大的榜样效应。

试想,如果能全国普及,那就不需要抓逃犯了,也不需要各种异地抓捕,什么专案组啊,便衣都可以不需要了,只需要多充点电话费,多打打电话。

对办案效率是大规模提高的,降本增效,省下多少人力。

听说按照法律,最高量刑十年。我觉得不可能,哪个能判十年的嫌疑犯这么好说话?

有人说写 bl 小说不犯法,不该判。

这个我不赞成。

我虽然不懂法律的,但是我懂创作者呀,我们创作者圈子里面,都把自己笔下的人物叫作自己的 “孩子”。

所以,这些女作者写男主的 bl 文,就是让自己的 “儿子” 卖钩子。

您说,一个母亲让自己的 “儿子” 卖钩子,难道不应该重判吗?

而且 bl 文还有读者,四舍五入,就是让自己的 “儿子” 在别人眼前卖钩子,让所有人都来旁观自己的 “儿子” 卖钩子。

这是多么的恶劣呀。

还有人说,这些女作者的文章,很多是免费的,或者也没赚到钱哪,为什么还要处罚呢。

其实没赚到钱,更应该罚。

因为如果 bl 文赚到钱,就是母亲让自己的 “儿子” 卖钩子赚钱,给自己花,固然恶劣,但无非也就是图财。

如果 bl 文免费的,没赚钱,就是母亲让自己的 “儿子” 免费卖钩子,还不要钱。那不是更恶劣吗?

知乎用户 好像想不出名字了​ 发表

我说好似开香槟

知乎用户 火焰旅人 发表

本意是坏的,但是执行好了。

知乎用户 素书无准 发表

卖淫不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这是否有点……

知乎用户 我永远喜欢英莉莉 发表

违法犯罪跟远洋捕捞有啥关联?

我支持法律,你们可以举报我态度不友善了。

知乎用户 Oliver​ 发表

这群为写黄文叫冤的跟为 pc 叫冤的都是一类人

知乎用户 三体间谍 发表

掠之于商不成又掠之于民

知乎用户 有包氏 发表

你塞体面人在叫嚣着 “要让老保治小保” 的时候似乎并没有想过今天(


你塞自由派该不会真觉得所谓 “团结的人民” 是什么存在于世的东西而非构建出来的政治神话吧?那我只能说这帮人还是欠敲打了。说实话这帮人总给我一种 “他们是不是真的相信姥爷完蛋赛里斯就能立刻建成地上天国” 的感觉,你连本国的社会矛盾都不愿去接受那你还能代表谁呢?


我们国家的进步主义者就是这么善于颠倒黑白,对这种人我已无话可说。

知乎用户 Luciferiel Jaeger 发表

现在压力到了兰州的检察院与法院这里了。

毕竟在法官,检察官的世界,直接当庭释放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啊,不要高兴得太早。毕竟

另外

至于享福的是谁,那就很多元了。但是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享福的不能是 “我” 呢?只要你觉得享福了,你就大胆做就行了。

知乎用户 Amadeus 发表

拉人填线还是唇亡齿寒那套说辞,前几年 227 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结果呢,各大博主摇身一变开始打拳,反手就是一个 B 站举报无职,这几年更是男性文娱无一幸免打的不可开交,扣上顺直劳保炫压抑 incel 的帽子就开始贩卖赎罪券

又是远洋捕捞又是创作自由,还以为是打造了维纳斯这种艺术被铁拳砸断手臂所以群情激奋,结果一看写小黄文的。男性作者搞颜色被请去喝茶甚至进去的也不少,结果她们选择幸灾乐祸拍手叫好。你总不能在对别人喜欢的东西不顺眼的时候举报键按到冒烟,轮到自己挨拳了就开始定体问,有种安人出事选择报警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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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这次还不如 227 呢,那会还是大家都是二次元好同志一起为了保卫创作自由战斗吧。现在一边想拉人一边卖赎罪券。

知乎用户 jules 发表

看到下面很多回答说 “打拳真蠢,大家应该团结起来”,我有点想要“怒而冷笑” 了

我想说的是:不帮助女性不等于底层互害

事实证明,帮助女性不会有好结果,平时 incel、男凝、歧视、父权、原罪这些词说得起劲,有事情了反而要统一战线了;可以说,帮助女性反而在挤压男性的生存空间,帮助女性才是底层互害

有点理解很多女权和乌龟说的底层互害是什么意思了,遇到男性受害是熟视无睹的,只有女性受害才是 “底层互害”

此外,这个问题下的很多回答,如丧考妣,哭诉天塌了,可是天就算塌了,也早就在男作者被抓进去的天就塌了,可是它们毫不在意,其实很好看出这些喊着 “团结起来” 的人是什么成分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集美们要相信事实相信法律 只有罪犯才会共情罪犯

知乎用户 凌乱紫零落 发表

你说远洋捕捞我还以为兰州的警察都跑去浙江企业抓老板了,结果是作者写黄文违法被抓,这跟远洋捕捞有什么关系?违法了不让立案属地公安机关抓你,非得把作者告列为网上追逃,全国各地警察抓了送过去

知乎用户 污神哥哥略略略 发表

给 cmg 洗白的 们看见没

好抓,共情的 cmg 我建议也抓一下是不是也干过这事啊

知乎用户 ForEverglow 发表

这些女作者的小作文苦情的就像 ktv 里的公主和你说生活多不容易一样。

不要对这类人同情

知乎用户 五局三胜 发表

违法了被抓很正常啊

不会有人去共情猥琐淫秽的罪犯吧

知乎用户 好喜欢这只 发表

我就好奇这些人小作文里的家境贫寒,生活不幸到底有几分真实,因为我日常看抖音小红书的苦瓜大队这类卖惨小故事真的太多了。而且这套路我在微博前几个月好像见过,也是一个写小黄文的卖惨,然后很多人打赏,最后翻车了。

知乎用户 紫火 发表

唉,拖累了

知乎用户 猴姆​​​ 发表

对于这种事我一般没什么「看待」可言,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就是我怎么想或者怎么说,并不能改变事件的走向。

有的事合不合理,其实对老百姓来说没那么重要,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鼠头鸭脖(暗含很容易分辨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毕竟哪怕不认识字也知道饭里有老鼠头是件坏事)、比如中低级官员家属炫富(暗含贪污及情商低、加深民众对政府不信任等负面因素),都属于较为明晰的大众共识。你监督一下,发发声,也许真的会形成舆论影响。而且除了少数正能量大 v,其实也没几个正常人真的相信或者乐于强调那就是鸭脖。

但这种事就不同了,真的有一批老百姓认为这是该抓的,不能只有爱看黄色小说的人才代表老百姓。

另外大家不妨盲猜一下,以下三组哪个才是更接近于上位者的光谱:

中年及以上,对性事保守(起码对说出来性需求这件事无法接受),性取向正常。

中年及以上,对性问题极其开放,认为乱搞及宣传乱搞都是性解放的一部分,且包容多种性取向。

年轻人,觉得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爽死拉倒,爷是乐子人。

你想明白哪个更接近于领导意志,就知道领导更愿意相信哪一波老百姓的意见。

所以不出意外的,这次事情出了以后,微博跟知乎里,除了少部分想参与其中的律师以外,绝大部分人都在做这两件事:

女性在抱怨,卖惨,顺便骂男的,骂人贩子、强奸犯,顺便解释为什么支持女的写 h 文但反对男的写 h 文;

男性在看热闹,并列出前者的极端言论,表示「本来我想支持你们的,但你们之前做了什么什么所以我不支持了」。

这就是网络的一个迷人之处,可以让一群完全游离于事件以外,起不到任何作用(无论是建设作用还是破坏作用)的闲人,构建出一个自己在事件漩涡当中选黑白子下棋的幻觉。这放在古代,是魏晋名士配合五石散服用才能达到的梦幻效果,当代小老百姓只要联网就能拥有。你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世界的进步。

有的事是讲不了道理的,这是我近一两年的思考结论之一。因为道理只是用在纸面上,用在跟你力量差不多的人身上,还得有一群差不多的人在旁听,才能勉强成立。

而这种事情,就是你越讲道理,脑袋越变成神经病。怎么可能有规律可循呢?昨天不抓,今天抓你,还跟着法令,你不能因为「之前法令虽然写了但抓的不严格」,所以现在抓了一批,就觉得不合理。甚至不写其实也没什么。那些以「舆情管的严,所以自己的舆情很重要」为个人信条的人,忽视了其实你家蟑螂也被你的蟑螂药管的很严,见到一只也会打死。但这不是因为你觉得你不打死它,你家明天就被蟑螂统治,户口本改成蟑螂屋。而是为了干净整洁,以及这事情对你来说很简单。

在这个语境里,蟑螂不是道德指责,是无可奈何的实力侧写。

我佩服真正去改变世界的人,但我从不认为我,或者比我还不如的人,在网上胡言乱语写点东西,跟同样无聊的人吵吵架就能左右什么。

每回遇到具体案例都很悲愤,越输越赢。然后特意表示因为部分群体的言论,自己这回不悲愤了,不赢了。

我先不评价这句话本身的合理性,就他们所谓的对立面里,能相信这句话的,本身应该也是傻逼。

这等于是一个穷光蛋,自己天天都靠网贷吃拼好饭活着,然后跟自己讨厌的人说,因为你前天骂了我一句,所以本来我想借你五十万做生意,现在我不借了,气死你。

对面的人恼羞成怒,开始跟该男子辩论「为什么你不借我钱」、「吃拼好饭的就没好人」、「我上次根本没骂你,骂你的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妹妹」,双方大吵三百回合。基本就是这个情况。

也很可以理解,因为这是最立竿见影的,敌人跟自己水平差不多,这才吵得起来。而正因为你骂死对方,对事件本身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对方跟你一样狗屁不是),这个吵架机制才能平稳运转下去。

丢掉幻想,换来的不一定是准备斗争,而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凭运气跟本事吃饭。而运气比本事更重要。别总拿乱世或者冷兵器时代的案例来麻痹自己下一步就要如何如何了,能好好活着就很了不起。再说了,你斗争还能提前在评论区告诉我一声?有那么熟吗兄弟?

如履薄冰之余心态稳定,尽量规避天灾人祸,享受局限人生。看台的票就是看台的票,非要幻想自己是因为歌手唱歌太烂或者毒唯粉丝素质太低才不进内场的,何必呢。虽然这个话术看起来很完美,而且大概率也没人会冒着被保安抓起来的风险进内场大喊大叫,但看台就是看台,看看就得了。

我是猴姆。

全文完。

知乎用户 长安 发表

看了新闻我才知道是因为 “50 位女作者传播淫秽物品谋利” 被判了。

我要没看新闻的话,

还以为又是哪个选秀节目的 50 位选手出来写小作文卖惨预热呢。

再说了,一个多月前某群体在 wb、db、xhs 上说,“判的不冤”、“不要共情罪犯”、“只有罪犯才会共情罪犯”、“因为你是潜在强奸犯所以你才共情大同案” 的吗?

咋这才一个多月后,这个群体就开始 “自发” 的为这 50 位涉黄人员共情喊冤了?

那话咋说来着?

石 zgj 是吧?

这会儿就开始不认法院判决了?

你不能只在法院判决和你意的时候才支持法院判决吧?

知乎用户 查勃多得了如是说 发表

集美还想着抓人填线呢?

我忙着在长江大桥上开趴体看不见

知乎用户 笑杀仙 发表

虽然我也觉得那啥的管理一直是过度严厉的状态。

但有人非要说这事叫 “远洋捕捞” 就有点搞笑了…… 这有个 P 的联系,就是单纯办了 YHSQ 案子顺便搞点罢了。

然后目前看出来的信息都没啥客观第三视角的,全是女作者第一视角发言,我姑且全部当真的情况下,大部分女作者发言也没有提及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基本都集中在自己的心理感受多惨云云,说实话,没啥可看待的……

知乎用户 王大二 发表

老年网民如果去这些书的楼下面评论

支持兰州!兰州加油!

会被当成哪边的?

知乎用户 快乐制造机 发表

要问我怎么看到色情作品,我肯定会说我国管得太严了,处罚太重。

但要问我怎么弄看待这件事,那我只会说我会像她们看待媚男作品的态度和一样看待媚女作品。

知乎用户 aa li 发表

悄咪咪突击抓了第一波,把网址屏蔽了

一群人表示没事了,他们是为了抓偷税的,换个网址继续上去

敲锣打鼓抓了第二波,又把新网址屏蔽了

一群人表示没事了,他们是为了追缴非法盈利,科学上网,继续上去

现在敲锣打鼓抓第三波,网站自己把 ip 屏蔽了

一群人表示人家不收钱根本没有非法盈利的你为什么要抓?然后伪装 ip,号称上去申请注销

————

退一万步讲,猴子好歹还知道看到同类新鲜的尸体意味着危险没有走远,自己要赶快跑

知乎用户 Cigent 发表

向外逃亡,对内双输。

说出这八个字,我花了两年。

这两年里,我苦口婆心地解释男性文娱的困境,但我低估了国南对体面和包容的需求,看着他们引狼入室与狼共舞,一次又一次。

我开始明白有些人是劝不动的,即使事到临头了他们也会自我催眠,最后只剩下掀桌子一条路。

掌握检索技巧,保证自己即使在废墟中也有精神食粮。

开始魔法对轰,直到这场冲突把所有人卷入无从逃脱。

知乎用户 剧毒抹消 发表

开香槟咯,下次去兰州高低得消费几天

知乎用户 星星河畔​ 发表

为什么是兰州处理,她们又不是兰州本地的,3 而且写个文盈利才几千块,被判三五年,是不是太离谱了

知乎用户 命汝尹茲东郊 发表

海棠事件目睹之怪现状》

——只抓女的不抓男的。

抓的孩子,抓的。但是男作者读者都不是巨婴,清楚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瞎嚷嚷。海棠作者读者这种在灰色区域载歌载舞还浑然不知大喊冤枉的情况确实闻所未闻。

实际恰恰相反,海棠作者读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以前抓女抓得少。

人只要被打过就不会巨婴,希望巨婴都接受一些社会教育。

成年人没有无知的权利。我建议你搜索:罗森(他尚且是台湾人),紫狂,《白洁》作者(2010 年的 150 万和现在的 150 万完全两个概念),半只青蛙……

其实女频作者被抓也不是新鲜事:天一(听了网友支招当庭大放厥词),深海先生(致力于岁月史书自己先线下贴脸结果被反杀的前因后果),墨香铜臭(粉丝致力于辩解没有被抓)。但由于这三位涉及非法出版营利,而且存在许多场外因素搅浑水,导致很多人不明真相,或心存侥幸。

但你不知道。看来你也不关心女作者(笑)。

——为什么不抓成人网站、弹窗广告?

抓的孩子,抓的。只是抓了你也不知道,因为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海棠文。绝大多数成人网站站点在国外,运营皮下会换人换组织,肉身一般也在海外;而且很多不是直接从黄色内容上赚钱,而是赚额外收入比如广告费用。调查取证难度比较高,吃力不讨好。像海棠这样上赶着送 KPI 的确实很少见,这何尝不是一种爱人的能力。

海棠是台湾网站,在内地开展业务需要使用一些手段,比如与代理商 / 经销商合作。海棠的业务在内地不合法,也就是说它在内地不可能有什么靠谱的合作者,只能找到那些捞偏门、赚一笔就跑的经销商。

种种因素影响下,海棠的状况是:对作者读者信息的安全措施约等于零,读者充值的渠道是银行 / 支付宝支付或者淘宝代理店铺的代付服务,网站给作者打款的方式是直接打卡上(本来没问题,但大部分作者不假思索地留了自己在内地的银行卡号)。经销商由于不专业的想法,或者干脆就是为了竭泽而渔然后转手跑路,丝毫不收敛,几次把海棠送上微博热搜,甚至把海棠变成了小说界的一个梗。

远洋捕捞也好,冲 KPI 也罢,对于作者来说,海棠翻车只是早晚问题。既想赚灰钱,又想安全。身处灰色区域还想被监管?可是混子混社会不就是不想受管束吗?

成年人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嗅觉,比如淫秽色情属于灰色区域;也应该有一些基本的社会经验,比如海外(尤其是台湾)直接打钱到国内银行卡上可能存在问题 [1]。正是因为以前没有严查过,所以作者都很天真。同情作者,支持创作自由,但是人应该对自己负责任。

——但是男频作者从来没有一次抓过这么多。

确实如此。男频作者大多在零几年、一几年被查,那时候作者读者都不像现在这么多,也不像海棠这么聚集。几次净网行动后男频颜色网站就被打得不敢冒头了,都是海外据点、流动作战、干一票就跑,很少像海棠一样慷慨。

然而近几年(大约 2023 年)又倒追查了一批,比如隐退多年的半只青蛙。

当然你是不会知道的。因为你每天嘴上女男男女吧嗒个不停,实际对男一无所知。

——女作家进大牢,男作家进作协。

我就知道你们也不看女作家。很多正规军女作家的情色片段写得不比《白鹿原》差。网文《媚者无疆》出自女作者之手,该改编依旧改编。

至于男作家,就说大名鼎鼎(臭名昭著)的唐家三少,他是交了投名状才被招安。如果一个写黄文出头的女作家交投名状,响应净网号召,运作得当也能进作协。但这个窗口期已经错过,那就要问女作者女读者怎么干什么都慢一拍,写黄文都落后于男。

你看,你既不关心男,也不了解女,你就是纯粹的无知无畏还爱瞎嘚啵。

——黄为什么不能合法?为什么不能有分级制度?

推行分级制度,也就是说黄色内容要合法。这个逻辑不难推导吧。

海棠也是限制级网站,限制住谁了?分级制度就是掩耳盗铃,只能锁住笨蛋。最终要么分级名存实亡,要么回到表面上一刀切、实际上 “定期例行公事、偶尔严查整治”“食色性也,民不举官不究” 的状态。这个现实情况不难想象吧。

所以讨论分级制度其实是一个伪命题,你要分级制度,其实是希望开个口子让人把路走宽。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有些人对放开代孕口诛笔伐,也不认为禁枪禁毒可以退让,但是又觉得另一些事无伤大雅。凡事一体两面,你不能只在对你有利的时候支持严管。

(有人可能会说我逻辑滑坡,虚拟黄色和实体黄色不一样。是的,往后看,最后一部分会说明。)

如果你不能接受,就选择移民。抛开其他更现实的工作生活问题不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未来全球的互联网管理是否都会收紧?这不仅仅是网络内容的问题,还有网络身份与现实挂钩的问题。

——没有了成人网站我们怎么学习生理知识。

“我拿手机是为了看网课。”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请你快回去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为了你的作者太太好。未成年人是一块打不得吹不得的豆腐,对于所有人、所有圈子来说都是一颗踩上去必炸还无法索赔的雷。对未成年人的限制不是限制未成年人,而是保护成年人。海棠有不在少数的未成年读者,甚至存在一定数量的未成年作者。涉及未成年,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未成年人行行好,别把太太吹死了。

如果你是成年人,能不能不要说这么可笑的话?

——我们对作者的爱化为了攻击她们的子弹。

你那是馋她身子。骗骗别人得了,别把自己骗了。矫情自媚自魅是病得治。

——本来准备生三胎的,不生了。

自选吧:

A:不许物化女性,女性不被定义。

B:撒娇撒在家里,不要撒在大街上。

C:以某些人的认知水平,将来很难说是社会想让她生,还是她必须靠出卖生育价值才能维持生计。也很难说是国家逼着她生,还是她将来要靠生育来领国家的补助。

——这个安徽绩溪怎么这么坏啊。

绩溪出手的目的是为了挣钱?可能的。

绩溪是为了修机场?不是没有可能,毕竟所有人都把草台班子挂在嘴边。

然而,绩溪修机场没钱,想出的办法居然不是贷款(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借贷),也不是扣着当地公务员工资不发,更没有拖欠工程公司的工程款,而是抠抠搜搜从犄角旮旯摸点钱出来付账。道德水平像你一样高尚,手段像你一样捉襟见肘。

城建和司法是两个部门吧?他们是在常委会上还是在政府工作会议上勾兑的?

你是不是觉得政府搞市政建设就像你攒生活费抽卡买皮肤一样,缺钱了就看看裤兜里有没有漏下的钱?你接触过与体制关系最近的人是村支书和居委会,对不对?

你可以说远洋捕捞不合法,手段不符合程序正义,但是不要拉扯修机场这么搞笑的话。

没了看小说这块遮羞布,你和快手用户没两样。

——我们需要更多女性进入体制、坐上高位、改变现状。

就你?

你猜能混好体制内的女性看见你会不会笑?

我怎么觉得你现在正在做这样的事:

反对正当执法,有组织有预谋,有特定经济来源,收受特定组织特定地区资金,能够扰动社会舆论。

——避雷甘肃兰州、安徽绩溪,不为这些地方花一分钱。因为地铁女事件,还要避雷陕西西安。

以后不吃牛肉拉面了?

你是不是天天给你家哥哥打榜?

骗骗别人得了,别把自己骗了。你哥哥的数据是虚假繁荣,你该生孩子还是会生,你该给别人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但是我支持,一定要说到做到。反正你干什么都是跟风,不如把博物馆留给我。

——这法律不合理。

你不能在成功判定强奸的时候才支持法律。

但这法律确实不合理。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适用于 “以牟利为目的” 的第三百六十三条,没有可以争论的空间。我们关注的是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司法解释是这样的: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纸质出版的讨论空间很小,毕竟印刷几百本黄书也是一件兴师动众的事。所以很难在法律上为前文提及的天一、深海先生、墨香铜臭这些具有实体出版情节的作者辩护。更何况她们不是免费赠送,是为了营利。

我们关注的是电子信息的点击量。

2001 年的网民数量是 2560 万人,而且当时网络上各种平台数量众多,几乎不存在有统治地位的头部网站,“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 的标准并不容易达到。

2024 年网民数量已经超过 11 亿人,并且网络用户高度集中在头部 APP / 网站,信息传递速度太快,即使是隐蔽的小网站,点击数超过一万次也实在太轻松了。

在如今的网络形势下,这条司法解释已经过时,数量标准完全不适用现在的网络使用人数与数据量级。

涉及真人的色情内容也不存在什么讨论空间,但对于虚拟色情内容的处罚是否过重?

一方面,虚拟内容可以说只是违背公序良俗、有伤风化,危害性较小(在不涉及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另一方面,以牟利入罪也存在合理性。

但传播虚拟色情内容的处罚,与真人色情内容同等,是否不太合理?

“这个法条制定时间过早,完全没有想到现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导致现在超级容易顶格判刑。”[2]

当然法律工作者没有这么死板,在实际量刑中当然也会考虑新的网络发展情况。但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依然可以做到顶格判刑。

——你可以说有些动物比别的动物更平等,但我们于情于理也该知道:谁在主观上也不愿意增加社会不安定因子,崇祯也不愿意裁员裁出李自成啊。

参考

  1. ^ 关于境外收入的拓展阅读: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4287209
  2. ^ 转播一个我的旧回答,这个回答写于 2024 年混乱时期,存在许多事实错误,但原问题已关闭,我无意修改。但评论区有许多具有建设性的讨论,有助于开阔眼界,减少无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3335265/answer/3585135102

知乎用户 余烬 发表

早该举报早该抓了

乙游也该抓一抓了

知乎用户 赤城改二戊 MK II​ 发表

支持兰州,相信法律。

集美们,通过灰色地带牟利,就要做好翻车的觉悟,不是吗?


创作自由,好一个创作自由!

20 年集美们为了一篇割割的同人文相互举报,导致某个境外同人文网站被墙,其中一方找来国内混二次元的阿宅,以 “创作自由”、“宅腐不分家” 为幌子为自己壮声势,然后呢?

就在 21 年,就是这些高呼 “创作自由” 的集美,调转枪口,背刺阿宅,举报《无职转生》,导致番剧 “先审后播” 的靴子落地,此后又多次举报各类二游,批判所谓“男凝”、“不尊重女性”,在各个圈子里“赛博圈地”,但转头一看,国乙尺度大得吓人,都不敢想象男性向游戏里出现这类场景,互联网上集美会如何批判。众人顿悟:原来集美们只是反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啊?

集美正是破坏 “创作自由” 这一共识的人,这些人也没资格谈“创作自由”。

你不能只有在法律对你有利的情况下才支持法律。

知乎用户 安易 发表

从感性上应该反对文字狱,但从理性上,应该支持把寒气传给女作者,女读者。

我支持一切女作者,女读者去抗议,去对抗克苏鲁远洋捕捞的抗议行动和行为,但我反对一切男性多嘴,插话,让男性去冲锋,参与的行为。

大家要尊重现实,承认现实,每当部分工人团体,劳动者去当英雄对抗克苏鲁的时候,就会有另一部分工贼,叛徒去撕咬,猎杀为大众请命者。

如此循环下来,对抗克苏鲁,为众人抱薪者,屡屡冻毙于风雪,还被抹黑搞臭。

只要这群总想着 “抓克奸”,“抓替死鬼”,“抓垫背”,让他人替死,用他人牺牲获利的群体还有钻营机会,义人的牺牲不仅是徒劳,还成了小鬼们的业绩。

这就是为什么,工人团体自救,最先要做的反而是整治 “工贼”,要把寒气传给工贼,传给所有工人。只要有工贼群体可以用背叛来获利,工人自救就不可能成功。

这也是为什么,男人去为女性争取女权,最后结果一定是被女权出卖,成为女权与克苏鲁媾和的祭品与代价。

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去代替他人争取权利,不能去代替他人维护权利。

任何时候,不要让自己变成他人的业绩,不要让自己处于可以被出卖,被背叛的位置。

学习女性,学习女权,把寒气传递出去,把寒气转嫁出去,星星之火不断传递。

知乎用户 我是名字 发表

我觉得我们的标准应该很统一了,那就是坚定的站在自己的性别这边。

不要有性别歧视,我们要的是性别平等——就是说,如果一件事男性干不得,那女性也干不得;如果一件事女性能干得,那男性也能干得。

知乎用户 呆丸刺使​​ 发表

海棠文学事件,明明是个法律适用和量刑的问题,怎么就被打成了性别对立问题了?

难道,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得区分是男是女?不要太双标了呀!

不写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不写黄,才华就被埋没了?不写黄,中国的性教育就倒退了?

我还真不信。 ​​​

知乎用户 好椰 发表

看到这次有写的文能往晋江放的作者也被抓,这到底什么标准?我高中中二病最严重时期在 lof 和微博写死过很多角色也有描述比较详细的,感觉再这样下去也不是没有入狱可能 x

知乎用户 华菜士​ 发表

这问题不恰好说明集美们团结吗?

集美写小黄文被抓了立刻微博小作文上热搜闹大开上声援。

集帅写小黄文被抓了,小品客立马切割 “和这些犯罪分子不熟”,“早该抓抓了”,“看小黄文的都是性压抑 loser”。于是被抓的各自含泪认罪,品客们继续找下一条能赢的新闻。

知乎用户 晴山华 发表

原则上,我甚至觉得文字色情作品不该入刑,虽然有些人写文写得非常不堪入目,但文字毕竟是文字,影响力的上限也就那样了。写得实在太污秽,行拘几天罚点钱意思意思差不多得了。像 jm 那种漫画作品,按理说量刑比文字作品重也没什么问题。

然而,正如我在知乎的个性签名:人们在既定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现在,在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 的相关条款并未修订的条件下,当您写出黄文的时候,您就该做好被抓被罚的思想准备了。

我对那些煽情的诉苦小作文有本能的反感和厌恶。又是什么研究生读不成了,父母一夜白头了,父亲的手颤抖着点着几年未换的手机交钱…… 我只能说文人的笔真是世界上最能颠倒黑白的东西,能把写黄文被抓这种事情表现得跟革命作家小林多喜二被特高课抓走拷打致死一样。可以看到,她们写了很多东西,但就是不写导致她们被抓的作品到底是什么内容。

包刚升教授说要多读非虚构作品,我深以为然,因为我们作为读者不知道文学作品里面哪些是作者严肃认真展现的社会现实,哪些是作者一拍脑袋情绪上头写出来的煽情妖言。那些古代背景的小说或者架空世界神魔小说可以看,比如《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红楼梦》,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里面全是艺术加工;那些诗歌也可以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纯是情感抒发。最最需要小心的是那些以 “反映社会现实” 为己任的作品,真的东西掺着假的东西才最害人,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好像全都成了客观的一样。怪不得那个人说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三皇五帝的事迹在历史上有,但 “神圣” 却是儒家掺进去的主观观点(俗称私货),这种东西是最能骗人的。文字功底强的人在遇到涉及自身观点或利益的事情的时候非常擅长用笔骗人。

当然,我没有把我自己摘出去的意思,我要是遇到什么问题我可能也会写小作文煽动网友情绪(虽然写不了这么好)——我自己就是个文科学生,我们这个群体的本性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知乎用户 Aulirk 发表

感觉我国司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底下不少回答居然支持写黄文的罪犯。

知乎用户 片儿川 发表

首先, 我觉得兰州方面的做法在合法性和适用性都很有问题, 一大批户籍地和居住地都不在兰州的人, 在一个封闭的且服务器在境外的小众网站上投稿发文, 其危害性在哪, 兰州方面有管辖权吗

其次, 这次涉案人员大多涉案金额很少, 甚至还有很多毫无盈利的, 只能用点击率来做依据处理, 实在是给人一种说你有罪就有罪的感觉

再次, 所谓海棠文我没看过, 查了下才知道是关于男性之间的情感小说, 其中或多或少夹杂着性描写. 这有什么问题, 性描写在小说中不能有吗, 为什么有名大作家可以写, 无名小作家就不能写?

退一步讲, 就算这属于成人小说或者情色小说, 那成年人有没有创作和阅读成人小说的权力呢. 成人用品和成人玩具到处公开合法的售卖, 反倒写个小说意淫下就犯法了, 这又是什么逻辑, 现实中又能伤害谁呢

也许有人说法律就这么规定的, 那相关法律就该修改, 恶法非法. 不然就会出现意淫比现实中去实施处罚更严重的荒唐事. 现实中因为种种原因性萧条了, 意淫也要禁止, 这是准备打造无性社会吗

这些年轻作者也实在是堪称史上最老实最守法的罪犯了, 一个电话通知, 立刻乖乖的纷纷筹钱坐飞机坐高铁去千里之外的兰州投案自首, 不禁让人叹为观止

另外, 看很多高赞回答都把这事牵扯到男女对立上去, 不知道是被引导还是自发的. 我认为这事无关男女, 板子是会打到所有人屁股上的, 在这时候还搞男女对立, 互相攻击, 实在是愚不可及

你们支持要把男 (女) 作者从严从重处理, 那其他女 (男) 作者就能免罪了啊, 傻不傻啊你们

知乎用户 关汉卿 发表

我反正是当乐子看的。你要跟我说理性,我曾经也是支持创作自由的,为此我还在知乎写了不少反对某男星的回答。可是后来我发现,当男作者同样呼吁创作自由的时候,小美却是换了一个态度,摆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关键的问题是,高高挂起已经算很温和的一部分了,还有不少选择了对男作者冷嘲热讽。甚至参与举报的人中还出现了很多小美的身影。小美写文就是自由,小帅写文就是那能一样吗,这种双重的规则设定让我选择了不理性,此处还请参考无职被围剿。

各位老哥,如果你想理性一点,那么请你好好看看当下男性向的各种文娱作品。比如动画啊,游戏啊,小说啊是不是各种被人指手画脚,又是歧视又是不尊重又是凝视的。现在是连喜欢纸片人老婆都会被阻挠被横加干涉。

小美在攻击老哥们文娱的时候,那就跟开帽子铺似的。打游戏也好,钓鱼也罢,又或者搞点收藏啥的,反正但凡是能够让老哥们快乐且门槛不是很高的精神食粮,你喜欢并参与任何一个都会被扣上负面的帽子。什么玩物丧志啊,什么没有上进心啊。手办还可能被砸。

规则在管理小帅的时候你拍手叫好,结果规则管到你的一亩三分地上开始喊痛了?我管这个叫做回旋镖。反正我还是那句话,你不能在毁灭了别人的爱好之后,等到自己爱好也遇到危机的时候才想起来什么是自由。

知乎用户 风过大泽​ 发表

我看了半天回答和评论才搞明白了

一群女作者,在一个服务器在境外的线上阅读商城,写小黄文,被警方传唤说是被远洋捕捞了。

可别埋汰远洋捕捞了

再说你们都能上境外网站写书了,就没考虑过更安全点的做法,比如找个正规网站发表自己的电子书。

亚马逊书城,可以申请免费的书号,免费制作各种版本的电子书。

知乎上就有非常详细的注册流程,制作自己电子书的指导。

就非得踩着红线搞事情,真事发了又跑网上来报赛博冤屈,请网友远程判案。

有那个时间你们不如赶紧熟悉一下电子书制作流程,好为下一步做准备。

知乎用户 一言​​ 发表

额,看的我一脸懵逼,我发现怎么什么问题下都能牵扯到男女对立,可能我确实老了,有点理解不了现在的互联网世界了。还是要说一句哈**,无论是海棠女作者还是之前六朝的作者李鑫或者是蒋明辉的作品我都没看过,在我的评价体系里面这些人我都一视同仁。**

说正经的,同东亚各国相比,对于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处罚都有些重了。日韩都不说了,**即便是更加保守的朝鲜,最高刑也就是四年。**但是国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和走私淫秽物品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徒刑。罪责刑不相适应,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走私耽美漫画超过 1000 本可以判到十年,但是多次强奸也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种立法完全滞后了,还是照搬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价值观。不是说不该管,但是有没有必要把刑期设定的如此重立法部门应该重新审视了。

这两年进去的网络作家不少,我印象中的有罗森、天一,相比之下墨香铜臭当年因为非法经营罪判了三年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了。李鑫算是运气不错的,一审十年,二审改判四年,其实如果纯粹从法律条文上来说这个从犯的认定会有争议的。

网络作家但凡是沾到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这个罪名,基本上就是十年以上。因为咱们国家司法实践中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基本就是按照数量来的

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淫秽视频 20 个构成犯罪,100 个就是三年以上,500 个就是十年以上。这放在三十年前可能还合适,那个时候淫秽录像带体积巨大,500 个要几个箱子才能装满,可是放在现在,一个移动硬盘都不止放 500 个。2015 年的时候北京市检察院就这个问题请示过最高检,最高检给的回复是 “对于移动存储介质中淫秽视频电子信息的数量计算以电子视频文件的个数为单位,一个淫秽文件视为一张影碟、一个软件、一盘录像带;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考制作、复制、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的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你以 100 块钱卖了一个装满淫秽视频的 U 盘,就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这显然违背大家最朴素的感情。之后两高虽然在“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中强调 “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 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但实践中很少有突破数量规定进行量刑的情况。而网络作家一个问题就是由于是分章节发布,点击量会极高而且点击的次数都能在后台查询到并且所有收入打赏金额都很容易调取到,导致的结果就是作者一旦入刑,基本就是 10 年起步(25 万点击量或者 25 万收入对于网文作者来说是很容易达到的)。

我个人预测一下,我估计这一批作者不会判到 10 年,甚至于很可能就是三年左右(运气好退赃退赔适用缓刑),原因很简单,首先是抓的人太多了,判一批学生十年以上社会效果极差,其次现在公安机关基本是电话通知到案就是给你自首的机会,接下来司法就干能够有减轻处罚的理由。我估计大概率就是认罪认罚统统减档处罚,甚至于如果当地聪明一点可以参考李鑫案件按照从犯来统一处理了。

知乎用户 Vespertine 发表

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知乎用户 非纳 发表

邀对人了,我女的,穷的,写文的,我个人觉得写黄挣钱该死,免费的仅限于成年人圈子(缺一不可)可以,至于这种抓之前割韭菜抓之后嘤嘤嘤的,问我怎么看?开香槟看,笑着看,分享给同道中人看。

我自己也看黄,但不觉得是什么光荣的事,都是关着灯一个人,这群人写就写了还要变着花样卖,明知故犯违法被抓了还敢嘤嘤嘤发动 g 力量,她不死谁死?

顺带一提,每个人不管男女不要以为努力个几年十几年挣了点脏 money 是自己有本事,你猜人农是干嘛的,太阳底下长出来的庄稼都能管,你埋地下就没事了?笑死。

当世不忠有三,一曰不工,二曰无孩,三曰低消,懂的都懂,不懂的多吃点好的吧,大的在后边。

知乎用户 Pazdziernik 发表

作为可能是这个问题下离涉事群体最近的人回答一下吧。

我在海棠上有数本文仍持续更新,都是免费文,但看这回的情况要不是我从来没在国内登过这网站估计也麻烦。

这么多高赞回答我很好奇他们知不知道可能涉事的这部分人绝对是女性中对异性抱怀情绪最温和的,因为真正的激女不说色情产品,她们根本就主张自我禁绝性行为。绝对的穆圣门徒。反而是海棠作者(尤其是写 bl 的)能在被豆瓣和微博的激女社区持续性开盒攻击的情况下继续写的绝对都对自己的角色有爱意,这就注定了她们不可能憎恨异性。而认为举报得好 jm 就该进去的那部分人这一次绝对也在冷嘲热讽。这不是女人的问题,是粉红的问题。

首先个人立场,色情作品是人类的正常精神需求,创作传播使用都不应该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那么是法律的问题。我对所有作品都一视同仁,不论我自己是否喜欢该作品,包括此前所有类似事件(天一,jm,ao3)。

所以正常情况下我对所有遭冤判的创作者和读者都抱有完全的同情心。

但这次事件除了执法机关外(该地区的法制情况不用多说)社群的反应更加让人愤怒寒心。一部分同行和读者的行为简直堪称卑劣至极。

从去年开始,大量读者对着出事作者泼脏水,作者无奈网上求助有些人一边看盗文一边报警说作者诈骗;去年只有一部分头部作者被波及,读者和其他小作者的反应是都怪她们盈利了,直到今年火烧到所有人身上才知道痛;个别人自以为没问题又借此打击对家对出来提醒大家风险的作者冷嘲热讽;今年事发后造谣被无辜扣留的作者去年举报过别人。有时候真的完全搞不懂姑娘们怎么会那么爱内斗。

我在事发前私下提醒过几位好友如果人在国内务必尽早注销账户,事实上去年就销户的作者确实大部分逃过一劫,但仍有一部分人明知道风险巨大仍坚持免费更新,询问后原因竟然是出于对读者负责。从头到尾最傻的就是这些人。我尽己所能帮几个人筹集了罚款,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让她们记住别随意泼洒爱人间不值得。真的,不知道屏幕背后的是人是鬼甚至是比人鬼更可怕可憎可怜的 “生物”,对创作欲望的损害是毁灭性而且不可逆的。

如果单纯作为鉴证壬看到一个粉红比例占 99% 以上的圈子被铁拳砸应该是幸灾乐祸的,尤其是这里面有些人非常爱给别人扣恨国帽子。但很遗憾我还是个作者,我明白也见证了很多人对文字对角色的爱和温情,让我实在没法继续对她们冷嘲热讽。

给大家节省一下来主页查成分的时间。本人女,少民,伴侣非华裔,反对任何形式的彩礼嫁妆,认为货拉拉司机无罪,给吴柳芳充钱了,南昌案是纯粹的冤判,大同案当事人可能有强迫行为但判决不合理,不建议去孟加拉或缅甸买卖人口。

知乎用户 阿亮 发表

海棠黄文案未了,读者也被锁定了

原创 阿亮评论 阿亮 Pro

2025 年 06 月 01 日 12:36 北京

海棠黄文案仍在继续,继去年以来跨地域追踪抓捕了多名作者之后,近期某地警方又传唤了多名读者。这件事的重要性似乎超过了普通人对于 “小黄文” 的认知——不仅写小黄文有风险,就连看小黄文也不安全。

这已经是 2025 年了。这样的新认知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

切萨雷 ·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中这样写道:“证实某人是否犯罪所要求的肯定性,是一种对每个人生命攸关的肯定性…… 优秀的法律应当为主要法官配置随机产生而非选举产生的陪审官,根据感情作出判断的无知,较之根据见解作出判断的学识要更可靠一些。”

这些经典的刑法理论放在海棠黄文案中,先说一下我的直觉:写黄文的危害性显而易见地比强奸的危害性更小。

这个判断,就是根据情感作出的判断,写黄文没有受害者嘛,它伤害了谁呢?而认为黄文的危害更大,则依赖于某种看似深思熟虑的 “见解” 与“学识”:黄文的影响力更大,而强奸通常只是 “个体” 犯罪(强奸再不对,伤害的也只是某一个人…… 不得不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蛮横粗鲁的“见解”)。

但往往是在这种 “见解” 之下,“社会影响力”又成了决定案件判决的重要因素,而在以前的文章里我若干次地发出过疑问:为啥那些 “社会影响力极其恶劣” 的、惨绝人寰的、丧心病狂的案件,最终的判决却丝毫体现不出 “社会影响力” 的重要性呢?看来,所谓的社会影响力,其解释权并不在 “社会公众” 这里。

在这样的 “公信力” 屡屡失信于人的背景下,一切 “见解” 与“学识”都是可疑的,反倒不如人之为人的朴素情感来得可靠——当正常人直觉一件事不对劲的时候,它大概率就是不对劲!(注意这里说的是正常人,杠精与老腐朽不是正常人)

孰是孰非,诸君自断。

之所以有 “写黄文比强奸判得重” 这个话题,缘由是这样的:

2024 年底一篇题为《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50 位女性作者被跨省抓捕,判决之下的重病、失业,生活难以为继》的文章广为流传,这篇文章我仔细看了,开篇第一句就是——这是一场 “只有被告,却无人受害” 的罪与罚。

很快就引发了网友、尤其是年轻网友们的震撼。

文章发人深省地呼吁:当我们谈论性教育,不仅要关注生理知识和医学常识的普及,更要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更平等、更包容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在合适的场合,安全、自由地表达和探索自己的性与欲望。

对此,我深表赞同。

有网友总结了一下发现——

残忍杀害妻子,判刑 7 年;

多次强奸女童,判刑 5 年;

长时间虐待儿童,判刑 1 年;

尾随性侵女性,判刑 8 个月;

但是,如果你写了一本小黄书,印刷出来只卖了 2500 本,竟然被判 10 年——指的是 “天一” 案被告人牟利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而在 “50 名作者被跨省” 的案件中,今年 6 月以来,中部某省相关执法单位以涉嫌淫秽物品牟利罪,跨越省域抓捕了 50 多位作者。“她们不得不奔波于相关执法单位派出机构和法院,四处借钱筹款,以应对可能面临的高额罚款,并积极争取缓刑。”

但是,真相似乎并不在于这些作者写的内容是黄文(“耽美”,熟悉的朋友一听就明白是咋回事了——这个词在日语中本意是 “沉溺于美好的事物”,而如今我们所说的“耽美文学” 是这个词的延伸使用,来描写男性之间浪漫关系的文学类型。我本人对这种玻璃文学不感兴趣,但非要说它是小黄文也没啥问题,甚至有一种 “你要真写的是男欢女爱我还更同情一些” 的奇怪感觉)。

当然了,此前的一些写黄文而被判刑 10 年的案例,似乎也能够证明 “写黄文比强奸判得重”,比如“天一” 案,写的也是“耽美”(据说还包含了兽交、双性 NP 等更变态的内容)……

即便如此,毕竟也还是 “虚拟的” 嘛,小说创作本来就是 “瞎编” 啊,但瞎编似乎也要有边界,这就是现实。有人还指出——虽然 “无被害人犯罪” 的“非罪化”是刑事政策的发展方向,一个基本前提是购买 “黄书” 的人员应该是 “自愿购买” 的“成年人”。但向 “未成年人” 出售黄书,以及黄书中出现对于未成年人的淫秽描写,都不能认定为是“无被害人”。

总之,重判 “突破了未成年边界的瞎编” 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

在我看来,比瞎编更触动有司的,是她们普遍都是 “翻墙” 去其他地区的网络平台上发表作品赚点稿费的。

“网站服务器架设于台湾的海棠文学城便成为了规避内容审查的飞地,吸引了大量耽美作者转向该平台创作。”

这,似乎才是 “判得比强奸都重” 的潜在原因。

而实际上 “写黄文” 与“强奸”二者并不能直接对比——因为它们涉及不同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构成。强奸罪的刑罚是咋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该罪行的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最低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

“写小黄文” 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咋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该罪行的刑罚相对较轻,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拿 “(写黄文)最高判十年” 去对比 “(强奸)最低判十年” 并由此推断 “写黄文比强奸判得重” 并不准确。

行文至此,我更加确定这起 “50 人因写黄文而被跨省” 的案例中,更真实的原因是“翻墙”——它具有了“规模性违法”。

比 “翻墙” 更具有现实意义的,就是 “罚没” 二字。强奸罪里是没有 “罚没” 的,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及“牟利”,要罚没违法所得以及家中罚款。

冯小刚新片《太阳 · 花》中女子监狱领导对管教说:惩罚不是目的,不能一关了事,要深入了解犯人的家庭情况与心理状态。

然而在现实中,只要一涉及到 “惩罚收益” 并且是 “规模性的收益”,“惩罚” 行动就积极得多的多啦,惩罚确实不是目的,但 “改造” 似乎也不是目的,惩罚带来的收益,更容易让人感觉是目的。

文章写道:头部作者 “云间” 由于积极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部分未能筹集到资金退赃的作者,被判处了更长的刑期,如 “辞奺” 被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退赃” 与 “筹款”,这些钱都去哪了呢?它们应当去哪呢?

知乎用户 辛阳 发表

多半是领导看到家里孩子看女作者写的同志刘备文气疯了

知乎用户 南有乔木​ 发表

事实证明极端女拳和极端南拳一样都是臭不可闻的 极端女现在完全是一副泼妇骂街的嘴脸 逮谁咬谁 极端男就是典型的天津青皮(没有对天津人民不敬的意思),宁可剁自己俩手指头我也要溅你一脸血,你很难评价这两波人谁更逆天 但是我依然旗帜鲜明的反对传播淫秽物品罪,至少现在东大的这条罪名完全是教条 而不是现代法律 无死角打击的法律到底保护了谁的什么样的法益呢 法工委的人自己都说不清楚


果然在性别议题底下保持中立就是两边都得罪 在知乎被骂女权男 在小红书被骂男权男 但这很好 至少说明还不至于到为了立场丢掉脑子的地步 有人提到了极端男女权的先后问题我倒想说两句,女权运动到底是怎么出现的我不相信有人不知道,我觉得但凡你是一个讲逻辑的人都应该知道 女权运动就是因为现代生产力结构的变化把旧的那套纯粹的男权社会击碎了 不会有人不承认工业革命之前全世界都是男权社会吧 如果不承认这个那我没什么好说的 给你拜个早年 祝你晚年幸福

知乎用户 荒原 发表

唉,性压抑。

唉,incel。

女人天真地认为法抗对所有法条通用,结果发现有些法律是真实伤害,然后她们破防了而已。

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写草 py 小黄书犯的是思想罪,女人觉得她们的行为没有伤害任何人,但是破坏官方倡导的家庭观和婚姻观的罪行在制定法律的老登们看来比伤害具体的人更严重。

何况女人拿着上野千鹤子凯瑟琳 · 麦金农这些女权运动家的话术鼓吹推动 “反男凝”、“反色情” 的时候,难道没想过有一天回旋镖会打到自己吗?

我的评价是思配苦。

别说你是中间派、日子人,原子弹落下的时候不管你是不是冤枉的。

知乎用户 Mutsuim Legion​ 发表

公安机关是不是法盲,只有 JM 这种售卖传播才是违法的,但这次居然有自己写着玩写免费作品的也被抓了。

知乎用户 君且俯首​ 发表

都大学生、研究生了,与其搞小作文这套不如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别整到最后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老父亲拿着满是裂纹的手机付款。

错了,是生物蝶

帮你们想个办法——

搞这行的应该是文科偏多,同学朋友圈子肯定不缺学法的,找她们出面 GHG 吧,比如华东政法就很不错。

知乎用户 汐城之梦 qwer 发表

男的要好好看好好学,看女性是怎么给既成事实的违法犯罪辩护、声援的。

男的在类似议题上基本都是认为现有证据不构成犯罪,或者该罪的定罪标准太低等等

不像女的在这方面直接认为该罪不应该对女性成立。

怎么自发性报团发声,用什么话术来迎合普世价值观得以传播,这些都要学。

有人说没用,形成如此大的声势了,前人大代表现政协委员都下场了,怎么会没用,你要说全部无罪那确实不现实,但很可能到时候该缓刑的会不起诉,该轻判的缓刑,该重判的轻判。

记住一件事,现代社会,任何发声都是有用的,哪怕在这件事儿不成,也会影响到类似事件的处理。

最近那个性无能婚内强奸案无罪,很可能就是因为大同案的影响。

知乎用户 TakySafu​​ 发表

怎么没人说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现行立法是有缺陷的呢。哦对了还有程序法上犯罪地的认定…… 当然兰州警方这么做也是欺负人,不按规定走的……

总不能传播 R18G 漫画是犯罪,传播海棠小黄文就不是了吧……

知乎用户 kjdf 发表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我一直都认为性管制过严的。如果包含男性作者和男性文娱,非罪化和量刑问题确实值得探讨。远洋捕捞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异地执法不应该一棒子打死,但有些地方搞创收确实越来越严重。

但是我想提醒一下广大女性:

当初豆瓣集美举报 jm 帝国你们可是拍手称快,对抱有不同意见的全部打为潜在的犯罪者;

如何看待《JM 帝国》作者蒋明辉因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沈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如何看待猎奇漫画作者 JM 已被「扫黄打非」部门查办?

227 拉广大男性填战壕辱骂肖战,反手举报无职转生,冲击 B 站拜年祭赞助商。最后导致无职转生下架,先审后播时代开启;

如何看待《无职转生》于视频网站紧急下线?

女性遭受铁拳后无视男性从动画到手办被整治的事实,广泛宣传抓女不抓男,在为自己叫屈的同时不忘攻击辱骂男性。

知名《原神》同人 3D 作者 shirakami 被捕,真实原因是什么?

如何看待带可拆卸服饰的二次元美女娃娃 “手办” 玩具被定淫秽物品,12 人获刑?

就你们的所作所为,现在男性不开香槟说好听点素质高,难听点软弱可欺。

另外,你们女性的文娱作品对男性的恶意只要不瞎都看得到,别拿自己当白莲花。在这些要灭绝男性的纳粹作者被抓之前你们不值得任何同情。

如何看待晋江女频小说《女主并不觉得 [快穿]》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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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人差不多得了,出现问题有男拐男是吧?我寻思性管制性专营都吵过多少轮了,哪次不是被扣了一堆诸如 incel 之类的帽子。提点规避风险的建议到你这里成了避重就轻。你们没有权利限制菓南思考问题方式的权利,利女的本能也大可不必,作为田力大概率在集美那里连个人籍都拿不到

知乎用户 南言之隐 发表

到底是哪个群体在试图用舆论干涉司法,好难猜啊

知乎用户 那必须是我了 发表

这个时候跑出来说,“不是性别问题” 的理中客,是最蠢最坏的群体

如何评价?

啊啊啊啊!!!!普天同庆!!!国家给出的答案真好!!!

要我说现在的对立水平还太轻了,海棠作者怎么不是男性群体举报的呀,还是道德水平太高了,期待其他女作者也能被提交一百多页的举报材料。

知乎用户 扶我起来我还能学​ 发表

跨省执法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合法流程,目前执法细节没有公开就不多说了

给这些作者一些建议:

  1. 要求程序正义,任何一个应有的环节都不能缺失
  2. 有条件就请律师,没条件就申请法律援助,目前网上也有律师团体自愿免费为你们伸出援手
  3. 在得到律师指导前不要乱说话,不要有其他动作
  4. 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法律范围内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尽量减少赔款,减少判刑,最大程度为自己辩护
  5. 不要觉得从此生活无望,尤其年纪小的作者,人生的容错率远比你想象中大的多。世界很宽广,在有些国家你所犯的罪并不是罪,也没人觉得这段经历是你的人生污点。

同时也劝诫所有作者:

远离 ht,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永远不要觉得事情过去了

按之前的路径再查一次查过的网站如同探囊取物

哪怕你觉得自己写的不算 yhsq,但标准不按你的心意制定

即使最终没有法律后果,过程也能让人精疲力尽

最好的做法是永远不要在 ht 发任何一个字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喜欢举报别人,对封杀宅男文娱叫好,为大同案拍手,却不能接受铁拳砸到自己头上,说明某些人想要的只是特权罢了,你们都想要成为特权的伙伴了,那和贪官没什么区别,都想踩在老百姓头上拉屎,同情你们干啥

知乎用户 秦医师 发表

社会上的共识就是这么被撕裂,本来如果无论男女齐心发力的话,说不定上头的法律会有所改变,至少不会那么严。

但是偏偏总有人落井下石,jm 问题,二次元女角色和谐问题,总是女性在嘲讽男性,甚至还帮着举报,今年累月之下,男的都已经快被抓完了,就只好拿女生来冲业绩了。

有些女生就是拎不清自己的地位,真以为上头的大爹能无限宽容自己,说白了大爹确实可以给女生一些小恩小惠,包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刑,但是大爹从来不会真正意义上给女性福利,这点男女都是一样的,只是对男的更狠一点,比如产假是直接公司负责盈亏,比如法律判案将底层男的财产转移给女的,但是你一旦真的惹到大爹不爽,该弄你的时候还是不客气的。

在这一点,无论男女都是一样的,而且随着男性逐渐厌恶女性的背信弃义,女性发声的空间实际上是越变越少的。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大快人心呗,还能咋看,总不能放鞭炮吧

知乎用户 edrthrtjr 发表

我一直以为这些人都是肉身在国外,必要时连香港也不去的,最起码得搞一个境内外隔离。

不是你真的直接裸装硬来啊,就好像有些赛博福利姬和赛博老鸨,胆小懂法的都干脆不回国了,这真的能给你判 10 年,被迫 “流亡”。还有些是真的牛逼,对中国是真爱了,冒着随时 10 年起步的风险也要回国,泪目了。

而且已经杀过不止一轮了,甚至精准打击都不止一轮了,敏感性这么低的吗?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抓得好,我就讨厌这种违法犯罪的。

之前抓捕妳们不是很支持的吗?几十万赞呢!

怎么这次就怨天尤人委屈起来了?

哦,原来抓捕对象不一样,这次打击到自己头上来了。

还妄图搞法律特权,双重标准区别对待,只能说是以前执法太松打击得太少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法律和母的之间产生了分歧,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推给我

知乎用户 很简单 发表

奉劝有些男性,别没事掺和女性的一些抗议活动。

在她们眼里,性别问题远大于抗议。

知乎用户 桐 Syco 发表

形势一片大好。

很可惜我的屁股不在上面,否则应该非常开心。

许多事情的解决,甚至不需要自己动动手指。所有问题就全部都能自动化地在男女矛盾上让双方横向把火力消耗殆尽。

不可说不能提的耳环在雾里看耍猴;猴子们一口一个田力、女拳的互殴。

甚至都不知道争什么,但一定要斗下去。

所有的中立者要被两边骂,所以说粘你们哪边都是晦气。

我不希望任何一个男人女人,因为文字而遭受不共。但每个在这个环节里发蠢和继续拱火的玩意,都不是东西。

骂吧,闹吧,好歹互相熊熊的仇恨指向的都是能骂的了的人,谁也奈何不了谁。

也蛮好的。

知乎用户 白区 发表

统战价值是怎么来的?是她们需要你替她们做事的时候,不要无偿。没有公理或者公义让你成为不会背叛的奴隶。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共情女性罪犯的荣誉女性,这辈子有了。

知乎用户 安安安安安然​ 发表

首先,我们要先搞清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

其次,我只说一点,我无原则无底线永远站在自身性别和自身利益这边!

干得漂亮!!!建议从严从重顶格审判!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这充分说明:想象共同体真能瓦解利益共同体

男女创作者本来面对的是同一困境,本该一致维护自己的创作,但女拳却极度双标,率先也男性割席。

现在女频也造打击了,这时再想找男性支持,是不是有点不要脸皮?

不过,这不是这件事的重点,这件事的重点是观念的撕裂。

我一直在说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女权之所以在欧美兴起,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它能解构阶层叙事

按照我们熟知的解释,劳动阶层,无论男女,本来应该都是一拨的,可女拳硬生生将他们分成两拨对立的群体。

然后 LGBT 再把男女两部分又分成好几拨,让将一个阶层碎成一地。

这样一来,原本的社会矛盾就能变成各群体间的矛盾。

比如,本来是贫富差距等引起的经济问题,就业问题,可在女权叙事下,就变成男性强势,女性弱势,男性应该给女性让渡利益。

本来应该由 ** 负责,富人让利的问题,就变成性别背锅,男性让利的问题。

而这其实也是一种 “申商之道”,因为它确实能大大减轻管理压力。

所以,你说 “女拳会快速崛起”?

知乎用户 林浩然 发表

这事吧,我个人认为男女都一样,该罚还得罚,我不站任何一边,知乎上一帮男的沾沾自喜,小红书上一帮女的如泣如诉,至于女拳什么的,还有女拳内斗等等,这些问题太复杂了,唉,啥事都扯到性别上,这些我都不关心,但只有一点我还奇怪,并一直没搞明白。

如果上边真要管事的话,为什么选择兰州这地方而不是北京?为什么甘肃安徽这两个地方能够异地传唤这些女孩,还得到了当地警方配合?兰州有什么协查函的,为什么要兰州管这事?谁让兰州管这事?就这一点我很奇怪,我之前怀疑过远洋捕捞,虽然说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可当地警察为什么会配合?这并不符合远洋捕捞啊?

真相到底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对于免费文和盈利仅有几千元的作者判的确实有点重,罚得有点多,按点击量来判确实有点不合理,可其他的没什么毛病,毕竟和我无关。

但我发现了一个 bug,我发现这些写黄文的 (不分男女) 竟然判得比强奸家暴的还重,这有些不合理,我之前还没有发现这事,这有些本末倒置了,关于社会的民生问题处理不好,抓写黄文的倒很勤快,唉,这个社会,我怀疑这可能是来冲绩的。

其他的就没了,其实这事,男女都一样,没必要一个嘲讽一个,女的举报男性向作品而沾沾自喜,男的因为海棠文被罚而大喊抓得好,男女怎么内斗都抵不过一句公权力,男女之间的斗争说是谁赢的话,还是男人吧,因为上面的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头们,立法的也是一群老头们,社会的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男与女都逃不过。

知乎用户 虽迟但到 发表

这个问题主要是程序不合法,量刑也不合理。说实话那边就是想钱想疯了,专挑软柿子捏,好多作者连路费都是自己出的。今天他们这样敢对待一群刚出社会的女孩子,明天他们就敢这样对底层老百姓,本质上就是恃强凌弱!不然为什么贩卖器官是没人查的,qj 女性是不被抓的,协和 4+4 是没热度的, 贩卖器官是没人查的,qj 女性是不被抓的,协和 4+4 是没热度的,230w 耳环是装聋作哑的。这件事情涉及到所有非执法人员的利益,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某天收到别省警察的传唤,然后工作学位没了,钱也没了脸也没了还要被人格侮辱还要被判 10 年牢

知乎用户 接着奏乐接着舞 发表

只能说男人还有很多要向女人学习。

这个话题下面怎么男网友全都在讨论色情作品是否该被允许,这些女作者量刑是否合理了?

怎么就没有人意识到她们创作的作品实际上充满了厌男仇男反男的极端物化男性的邪恶文字呢?存在这样作品的社会是不是仇视男性的?如果这些作者被轻判是不是说明男人的尊严不值一钱?

这个拳居然没人打吗?

知乎用户 油弹钢铝 发表

只能说庆幸春风尚未刮进兰州

知乎用户 房价猛于虎 发表

支持,双输好于单输

知乎用户 我看起来很好吃 发表

我室友马上要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了,最近在体检。

今天一早上因为这事大骂兰州 j 方骂国家法律体系,都不知道她从哪里看到这些的,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说跨省抓人是 j 方乱抓,判十年是 f 院乱判,一起合作草菅人命,这个国家马上要完了。

我问她 “这案子已经判了吗?什么时候判的?谁被判了十年?”“兰州 j 方有发关于此事的任何官方通告或者正规文件么”

她回答我的原话 “我不想跟你们这些一个个吃人血馒头的理论”………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抓个写黄书的小鱼小虾也叫远洋捕捞

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正经网文作者圈子里写擦边的都是鄙视链最底层

更别说你一个职业写黄书的了

想赚违法的钱是你胆子大

被抓了被判了也别出来叫

而且我再说一点,海棠作者的变态程度,就连黄色网站作者都没法跟她们比,动不动就男的长子宫,lunjian,luanlun, 都是小菜,腐女的爱好和正常人是不一样的

知乎用户 Magician 发表

常规操作了,不过就这些作者能爆多少米啊?缺米缺到这种程度了嘛

知乎用户 熊猫 virtual 发表

本意是坏的,流程也是坏的,只是执行好了。


现在说说我的观点。首先我赞成灵活运用自然法学派恶法非法理论,提倡废除虚拟色情管制。虚拟色情并不能伤害任何人,也没有证据表明虚拟色情与犯罪有极大关联,反而对维持社会治安、减少皮肉交易有很大帮助。

有人拿海棠上的内容有多极八荒来论证其不合理性,我极为反对,并且坚决捍卫我、我朋友看某某天堂重口区的权利,即使我不看。

但是,司法实践普遍存在同罪不同罚问题,而且本次事件竟然引起了对被抓作者的广泛的同情,这才是我们该关注的。

首先说说同情问题。

在这之前,读者朋友们或许目睹过制作成人动画的 Shirikami(男)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捕。

然而,网络上有大量舆论说 Shirakimi 涉嫌税务违法犯罪,这才是他被发现、被捕且遭受重罚的重要原因。

同时网络舆论整体偏娱乐向,许多人对此事的态度就像收藏夹里的小网站被封了一样,仅仅是觉得可惜。

如果事实真的如此,为什么官方的通报中未写明他的税务违法犯罪行为,而仅仅列出 “淫秽色情” 这一项违法犯罪行为?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那些人在胡扯,转移网民的注意力。

反观本次,作者们被远洋捕捞后,有作者在赴死之路上发出了小作文,然后有人开始传播这些小作文,成功引发年轻网友的同情,而且是真情流露的那种。

尤其是我这种略知海棠网站之性质,并且自己也喜欢浏览类似内容的网友,更会因自身立场而同情他们。

然而这些作者中,不乏有牟利数百万的,但这些人也从小作文中受益,获得了同情。

我不禁要问,类似性质的案件,为何本次海棠捕捞事件的传播性这么强,且两次的大众态度截然不同?

知乎用户 banko7 发表

兰州这么穷了么?这点指甲缝里的小钱都要捞……

楼上们对东大还是不够了解啊,东大一向是碎片化管理,一个部门跟别的部门又没有 kpi,它管你啥?它只知道捞一票就有钱

知乎用户 阴阳怪气冷嘲热讽 发表

“不要共情罪犯”——出自大同案

“相信警方通告”——出自胖猫案

“打击淫秽色情”——出自 jm 案

为什么你们会说量刑多了?我看一个获利 180 万,退赃了才判了 4 年六个月

你要是说写个什么现实主义的大作,碰到了不可触碰的滑梯,进去了,谈谈创作自由,那是理所当然。

一个小圈子,写个南通,乱 X,SM 一类的作品,也谈创作自由,那接下来是不是该谈谈卖身自由,嗑药自由,信邪教自由了?

啊啊啊啊,不好的评论我会删,希望这个世界会像爱男一样爱女❤️

知乎用户 二十​ 发表

几年前我已经在 ao3 事件中见识过这群同人女的真面目了,所以我坚决支持兰州警方。


看过这个后还能不支持兰州警方的属实是太 了

知乎用户 原律花 发表

我不明白,啥叫远洋捕捞?

我们是联邦制国家吗?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法律?

刑法不是只有一个吗?

涉及刑事犯罪都按一个法律来是谁抓的很重要吗?


好像作者还是写 R18G 猎奇向的?也是都上了海棠了还能写什么好黄书

那更支持了,你单纯写个小黄文我还愿意给你辩驳几句

我不管有没有人喜欢这种东西,你又是不是在迎合什么用户需求

敢写这种反人类的东西就做好被铁拳砸的准备,创作自由不是让你拿来传播反人类思想的

知乎用户 风鸣青空​ 发表

其实就是缺钱了。

这个事情本来是很惹民愤的,只不过这群看文的群体太蠢,太抽象了。

跟之前深海先生一样。

本来不至于判这么重的,而且她是非法出版,确实判得不冤。

之前抓的那一批耽美作者判得都不冤,都是非法出版。

但坏就坏在,她们小说的受众是一群低龄且抽象的太妹……

一直在网上各种带节奏,各种闹,搞得好像是她被错判了一样。

洗脑包到处都是,你哪怕现在提起这件事,还有人会说深海很冤呢,还往男女对立上扯呢。

现在提起墨香,她的粉丝还发洗脑包说她没坐牢呢。(笑)

所以,这个事情的节奏被带成现在这种抽象的局面,我一点也不意外。

激女在叫好,说爱楠姐活该。

书粉在表演式哭坟:太苦了,生活太苦了,我们的姐姐好柔弱啊……

低龄太妹在搞男女对立:怎么不抓男的啊?!

跟当年深海事件一模一样。

不论过去多少年,网上总有这种低龄智障。

本质上是因为这些女作者写的书吸引的就是这种低龄且没脑子的书粉。

其实我知道她们中的一部分很苦,也很能共情她们,有些真的是生活所迫,没办法,赚钱的方式很有限。

但同时我也不太理解。

之前都已经抓过一波了,怎么还要继续写?

是以为抓过之后不会再抓了吗?

怎么可能呢?

之前靠罚款赚得盆满钵满,怎么觉得会有人不眼红,不效仿呢?

网上说的什么只能靠这种方式来赚钱,我也不是很认同。

你说你赚钱的方式有限,没有办法去打工,这个理解。

但你写文不至于只能写刘备文吧……

多用点心,扒一扒热榜上的那些短篇,仿写几篇,一个月总能勉强温饱的。

要靠短篇发家致富很难,但是靠短篇吃上饭真不难。

说得极端一点,实在不会写,你就去抄。被人挂烂了,被人起诉赔钱也总好过你进去吧。

其实去年那件事情刚出来的时候,我是非常同情这帮女写手的,我也相信她们之中确实是有非常贫困,不得已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赚钱的。

我当时还很好心地给她们指了一条路,我说你们去写短篇。写不来就仿写高仿,这个很简单的。虽然会被骂,有可能会被起诉,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至少可以让你们吃饱饭。

我是写过短篇的,当然,我并没有抄袭。我就是用大概半个月左右研究了一下热榜上那些短篇的套路,然后模仿着那些套路去写。说实话,刚开始赚得不多,价格还是挺低的,一篇四五百。但是,一个月勉强温饱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结果呢,没人理我。

依然在哭,依然在说自己没办法,自己好苦。

我:……

也接触过几个在海棠写文的女作者,我是真心实意劝她们收手的。

甚至我还把编辑的联系方式都给她们了。

结果不听,依然在写。

依然一边哭一边说:「我没有办法,要抓就抓吧。」

我真是搞不懂了……

后续我就没有再管这帮人了,她们过后过得如何我也不知道了。

其实仔细想想,大概也懂她们的心理,无非就是见识浅,不知道在利欲熏心下,人可以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

总觉得自己收入低,要抓也抓头部,不会抓到自己的。甚至还有的女作者在海棠作者被抓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依然在非常淡定地更文。

我发微博让她们不要再写了,结果被一堆人骂。

【xxx 都开始更了,不要危言耸听。】

【现在不写也不代表就没事了,就算你注销了账号也还是会来抓你的。】

【这又不是作者的错!】

【少带节奏!】

……

我知道这不是作者的错,但是你们别写了呀……

唉,算了。

知乎用户 白傘 发表

可以抓。就是计算浏览量的标准和量刑该改了

知乎用户 汉城战车道​ 发表

抓得好!!!爷要看的是男女皇文!!!谁要看你抠鼻男同啊???

知乎用户 在数学之后 发表

我感到好无力…

不是说君子论迹不论心吗?

生活很多时候已经让人很痛苦,有的人甚至愿意用利器伤害自己。那么仅仅是在虚构的文学创作中发泄一下内心的阴暗面,或许内容有一些不被大众理解,可是也没有任何人用伟光正的说辞去宣传它。不伤害任何人,甚至没有像自残一样伤害自己,却要承受那么惨烈的代价——毁掉一个普通人正常的生活。

这太可怕了。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情绪与压力释放的方式,它的代价却是反噬掉你普通到不值得艳羡的生活。

知乎用户 发疯爱好者 发表

这个咋不抓?这个写的比某些文黄吧。。。

有的无偿的作者为爱发电实惨,收费的需要判刑,但是总感觉量刑过重,之前那个远上白云间的事也是,狠狠爆了一波金币后还判了三年,热搜上还有一条八个还是九个人组织二十个未成年卖,分别判了九个月到两年不等,这个对比太惨烈了。

还是回顾上次说的,连贪污受贿的犯罪门槛都提高了,这个门槛也稍稍变变。

实在不行能不能再保守点,把二游不穿衣服的角色都打回去加点布料。尤其是尘白禁区,原神,星穹铁道鸣潮之流


有的人觉得是擦边,有的人觉得是传统文化,好难办呀。

本来想在评论区贴两张二游图的,结果被 ban 了,真遗憾。

不玩代号鸢,也不玩恋与深空,拿这些攻击我简直一点用没有。你骂它们还给我骂高兴了。支持多骂,也不要仅限于骂哈,最好把擦边乙游擦边二游全搞死。

我真的是不喜欢恋与深空,也尤其讨厌那个只穿了条不知道是裤子还是浴巾的玩意。

但是吃烧烤遇到了只穿了比那一条白的还短的裤衩的,也许夏天的晚上处处能看到擦边男。


我不介意一个个回复,但是回复太多就不能显示了,太让人伤心了,我要是发不出来久顺便把评论折叠了。

嗯,哥哥们,端午节来了,你们要不要艾草?

知乎用户 Drifting Soul​ 发表

在所有的口袋罪里面,这种罪名是最为无理的。

知乎用户 浪岡空輝 发表

不是,哥们儿。这件事本身就是错的,无论抓的是谁都大错特错。承认这一点很难吗?

知乎用户 皮卡乒 发表

警察辛苦了,我劝某些人不要共情罪犯。

哈哈哈哈哈,忍不住笑出了声。

判的太轻,怎么不参照罗森判啊,哈哈哈

知乎用户 洛木 发表

如何看待一个人值不值得深交?

看一个人双不双标就完事了。

所以在我眼里,双标的小仙女,和双标的粉红,本质上是一类玩意儿

我讨厌粉红,所以我也自然讨厌小仙女

知乎用户 Gksmca 发表

妳不能只在女性向作品被举报时才支持创作自由,妳也不能只在男性向作品被举报时才支持抓人判刑。

送给这回答的理中客集美四个字: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一只憨憨兔 发表

其实我没有看过海棠的文,或者我看过,但是不知道是出于海棠,最近我看到几本番茄的文,有一种 “写这种文的人居然不用判刑” 的想法,不是黄,真实的黄肯定不会过审的,是暴,绝对的暴,没有人性的那种。

你看金瓶梅、索多玛理解,白洁、少年阿宾啥的也都正常对吧,恋痛的裂蛇也不算夸张,但番茄那种 SM 的文实在太暴了,各种 x 虐待、钉子情节,捆绑那简直是最不值一提,文还真的挺火的,只能说讨好了一部分人,蛮好奇编辑怎么想的,也不知道十多岁的初高中生看了是什么感觉。

知乎用户 時崎張三 发表

如果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有人已经给出了答案

“当人们浏览色情网站时,他们可能会说:‘我已经看过这些了,现在我想看点不一样的,更刺激的内容。’”

知乎用户 折木很忙​ 发表

这不正义执行吗? 难道留着这些垃圾淫秽色情的作者腐化祖国青少年?

知乎用户 碳水含量突破天际 发表

泻药,最支持铁拳的一集

知乎用户 直呼用户 发表

不对这事评价,只评价小红书女⭕️,完完全全是大蠢比,脑子整天都是打拳,啥事都能往性别上扯,这下好了,男⭕️打过来都是两败俱伤。招笑蠢驴,尊重祝福。看见一个快高考的小女孩还搁那激烈打拳,就难绷。

知乎用户 蒸羊羔泡芙​ 发表

之前因为讨厌 mxtx,于是她被抓的时候我拍手叫好

后来 jm 帝国出事我在空间反对了一下,惨遭 qq 网友围攻,那时候我开始反思之前对 mxtx 的幸灾乐祸是否是对的

今天上网冲浪,以前围攻我的网友不少为这些海棠作者发声的,不知道她们会不会想到几年前在空间混战的那个下午

只能说因为个人好恶去支持一些没道理的行为虽然常见,但世界是个巨大的回旋镖,正是因为大部分人无法统一战线,才导致回旋镖最终会飞回每个人的头上

知乎用户 法修史丹比 发表

支持,我不但支持,还支持从重从严从快

反正我不支持回头也要被刺刀在背,不如大家一起死好了

知乎用户 kid 发表

你不能只在男作者被抓的时候,才说这是正常的扫黄打非。

集美们当年举报抓 jm 的时候,不是特别支持吗?

本质没什么可争论的,传播淫秽作品+盈利,判刑有什么可争论的吗?男性向被清作者被抓的时候,从集美到神兔,各路法律博主,大 V 们可没觉得有什么好争论的。

现在轮到集美头上了,开始讲创作自由,讲女性创业艰辛,讲反抗封建,还拿出一大堆故意伤害,强奸的案子对比量刑,说写个黄文不应该被这么判,对,但男作者被判 10 年 + 的时候,她们说太轻了。

还有人说自己从小被卖,被重男轻女,写这个只为摆脱这窒息的环境等等,所以呢?这跟你违法有关系吗?

还是那句话 “你不能只在男作者被抓的时候,说支持扫黄打非,也不能只在女作者被抓的时候,谈伤害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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