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李文亮去世当天,就有公司申请抢注「李文亮」商标 ?

by , at 07 September 2022, tags : 商标 李文亮 注册 申请 抢注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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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天眼查​ 发表

2 月 28 日,这两家公司已经分别发布致歉声明。

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均表示因法律意识淡薄伤害了李文亮家属及社会公众情感,目前均已撤销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

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长沙这家公司新注册了 4 个商标。其中 3 个商标名称为 “李文亮”,分类含 “医疗器械”、“医药”。

这家公司一共注册了 74 个商标,其中还有 “汤若望” 同名商标,天眼妹查阅得知,他是一位 “中西文化交流史、中国基督教史和中国科技史上不可忽视的人物” 。

澎湃新闻,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一位副局长正带队现场调查此事,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撤销商标申请,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除了长沙这家公司,还有另一家公司也新注册了 “李文亮” 同名商标,分别是 “医疗器械” 和“服装鞋帽”两类。

我们在为李文亮医生的离开无限悲恸时,天眼妹真的不敢相信会有人把这些伤痛看成商机……

知乎用户 邓大雄 发表

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如果
有 10% 的利润, 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
有 20% 的利润, 它就活跃起来;
有 50% 的利润, 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 100% 的利润, 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 300% 的利润, 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绞首的危险.”

知乎用户 一直喝稀饭​ 发表

先说结论:题主问题中所涉及事项,若从商业的角度上来看,大致是无可厚非的。然商家是否必然可以从中获利,实操起来将会有较大难度

法无禁止即可实施,故此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既然我国相关法律是支持用人名注册商标的,故此此次这家公司的行为从商业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无疑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否此次该公司必然就能注册成功,这事还得两说,因为从目前情况来看,该公司只是处于商标申请阶段,最终还有待于国家相关机关的审批。

因为现在李文亮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社会争议性(且在一定程度上会牵涉到公众人物这一说法),故此国家相关部门是否会审批通过,还未可知。即便可以侥幸通过,等到商标下达时,大约也在两年多之后了,而届时,大家是否还能记得李文亮这个名字(商标是否真正具有商业附加价值),将非常难说。

此外,从商标的获利来说,一般而言无外乎两点,即直接转让获利,或自己(授权)使用获利。

从实操情况来看,若想在一个全新的商标上获利,实际是相当困难的,这中间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机会…

然若从本次抢注行为博眼球的角度上来看,此事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笔者稍微看了下题主的问题说明,发现抢注的实际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故此本次抢注事件就会变的非常容易理解了。

实际而言,抢注申请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花费也相当之少,即便不能将商标申请下来,对于企业来说,也没有什么大的实质性损失。

但若这一行为可以引起社会争议与关注,那么商家的目的自然就达到了。因为完全可以达到用不多的花费去提升公司社会关注度的效果,而这一行为属于我国互联网企业常用的伎俩,故此大家完全不用对此大惊小怪。

然这一行为是否可以奏效,实际而言也很困难,因为对此类似的事情笔者见的也不少,最终的结果大致都是无功而返,毕竟培养出一个真正具商业价值的商标,不是仅靠小聪明就可以完成的。

故此,从笔者个人的角度上来看,大家根本没有必要对此事加以大惊小怪,既然这企业喜欢表演,那么就让他继续自娱自乐的表演去好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有所帮助

知乎用户 马力在知群​​ 发表

总有一些坏蛋,这就是这个世界。只不过形式不同。

这段时间发国难财的太多了,看看自己的朋友圈,卖口罩的。其中很多人没问题,就是正常做生意,赚点钱应该的。但是也有恶意炒货的、骗人的,等等。

不过这两个公司也太奇葩了,就算是做生意,也不能这么做,基本的常识和是非观念都没有。核心问题还是价值观,他们自己不认为这样做是错的,甚至可能沾沾自喜,认为自己聪明、及时。现在被抓住了,也只会认为自己运气不好。

李医生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也许就直接或者间接帮到了这些人,但是他们是没感知的。

大家还记得当年非典的时候,都有哪些人做出了贡献么?

可能很多人会不记得了。

但是这段时间被骂、被误解的很多人,也有当初非典时候为大家做事情的人,

以前我在知乎里会经常分享一些历史上的英雄,或者为大家做过事情的小人物的事迹,就是希望我们都不要忘记这些人。

希望十年后,我们继续记得李医生,记得今天那些牺牲在前线的英雄们。

知乎用户 企查查​ 发表

谢邀~

有人忙着抗疫,有人忙着投机。

吹哨人逝世全国痛心,去世当天抢注李文亮商标,这速度之快,让人寒心!

![](data:image/svg+xml;utf8,)

抢注商标的两家公司分别为**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莞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今已有 72 个商标信息,其中不乏人名,例如盛教授、汤若望、申管家等命名的商标。

2 月 7 日,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申请 “文亮” 与“李文亮”商标共 4 个,类别分别为方便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状态均为等待审查:

东莞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共申请注册商标 “李文亮” 共 5 次,**类别分别为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医药、广告销售、方便食品,状态同样为等待审查:

两家公司均以道歉并撤销注册,理由是 “法律意识淡薄”,经营公司却对商标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禁让人存有疑问:

之前火神山和雷神山商标也被抢注过,都是待审查状态:

虽然商标审核通过的可能性不大,但以 “火神山” 为名称成立成功的新公司却依然有:

抗疫还未结束,而 “疫情吹哨人李文亮、抗疫重要标志火神和雷神山” 却被一些公司拿来申请商标、注册公司,这无疑会伤到抗疫人员和李文亮医生家属的心啊!

知乎用户 张律​ 发表

​记得中学时学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药》,文章讲述了老栓夫妇的孩子小栓有肺病,偶然间夫妇二人得来一偏方,用馒头蘸着人血吃,就可以治好小栓的病,恰逢当地要处决革命党人,于是老栓夫妇向刽子手买革命党人的人血的故事。

没想到在 100 多年后的今天,同样是因为 “肺病”,一家公司却吃起了李文亮先生的 “人血馒头”

2020 年 2 月 7 日,李文亮先生因为感染新型肺炎,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在全国人民都缅怀英雄的时刻,湖南长沙的一家公司却异常冷静,当天即把 “李文亮” 三个字抢先注册了四个商标,包括医疗器械、医药、方便食品三个类别。

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叫做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维才,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短短 4 个多月的时间,共计申请了 74 个商标。

作为一个法律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不会妄加断言这家公司是一家 “倒卖商标” 的公司,也不会辱骂这家公司是家恶心公司,更不会 diss 它的法定代表人姜维才是个奸商。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李文亮” 商标即使被抢注也是不会通过的。

根据《商标法》及《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对社会有不良影响。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六)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作为新型肺炎疫情的 “吹哨人”,李文亮先生已经成为新型肺炎疫情的一个标志性人物,他传递的精神是属于社会的共同财富,如果允许将他的姓名注册为商标,成为某个人或某单位的私有财产,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势必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即使 “李文亮” 被抢注,最终的审核结果也是不准通过,然而在没有等到商标局的实质审核结果之前,这家公司就已经在舆论中败下阵来,不仅主动撤销了商标申请,法定代表人姜维才还代表公司向公众发布了一则道歉信。

然而这份道歉信中,我只看到了 “公关”,却没有看到真诚。道歉信中陈述注册“李文亮” 商标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那我不禁想发出灵魂三问:

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会懂得在短短四个多月的时间就注册 74 个商标吗?

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会懂得在李文亮去世当天就把 “李文亮” 抢注吗?

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会懂得在舆论发酵之前就主动撤销商标申请吗?

要我说,他不仅懂法,还懂钻营,只不过这一次,他的小聪明却让他踩在了烧红的铁板上,自己把自己 “作” 成了烧烤。100 多年前,《药》中得肺病的小栓,吃了革命党人的人血馒头后,还是死了。100 多年后,这家吃了李文亮先生 “人血馒头” 的公司,结局又会如何呢?

知乎用户 地平线的光 发表

疫情像一面照妖镜,给我们照出了各路妖魔鬼怪,从上到下,到民间。

而这些人的存在,也告诉了我们,为什么疫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间惨剧。

以及,为什么这个世界,发展了几千年,还没能变成我们渴望中的模样。

人性的丑恶,往往超出了普通人能想象的下限。英雄战死沙场尚有余温,就已经有食腐的秃鹫在空中盘旋,随时准备扑下来撕咬下他的血肉大快朵颐。

李文亮这个朴实的名字,在 2020 年他离去的这个夜晚,已经成为这个民族最辉煌璀璨的珍宝之一,我很想问一句,那个以他之名注册商标的公司,你们配吗?

资本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这句话很多人认为是一种抹黑,但从现在这件事情来看,如果没有规则的限制,资本只会比我们想象中更穷凶极恶。

对于这样的资本,我只想说一句话:

只要没干死,就往死里干。

请当地的工商税务消防部门不要吝啬对他们的关注,给他们里里外外查个清楚明白。

请网民朋友不要吝啬自己的流量,找到他们产品一切网络销售渠道,能给 500 字差评就不要只写 499 个。

所有能用的举报理由,只要能用上的,都给他们安排上。

注:不要捏造举报事实,一定要遵纪守法。

这种公司在中国多存在一天,都是对英雄的亵渎。

这家公司的老板还能赚到一块钱,都是对十四亿人民的侮辱。

垃圾就该被扫进垃圾桶,他既然自己不愿意进去,我们就把他扔进去,再点上一把火烧了。

只有这样,才没有人敢再践踏我们的感情。

知乎用户 中原一点点​ 发表

这商家看上去挺精明,思维能力挺快,竟然能把李文亮和生意经能联想到一块儿来。

不过这商家也是个十足的蠢货,因为他完全没有分清楚场合,以及李文亮是个怎样的人。

所以干这事儿妥妥地会上舆论的焦点,也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现在是非常时期,李文亮也是一个非常的人物,而人们对他的敬重和悼念也就意味着,除非是正面的积极行为,否则想动他主意的人,不管是啥,都会完蛋。

很明显营销的也不例外,尤其是这种类似于吃人血馒头的商家行为。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是有些自诩很聪明的蠢蛋分不清这个界限。昨天有另外一个例子也是,某个公众号发关于疫情的文章

你说他们真的蠢吧,也不全是,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说完全不知道也不可能,可是在利益面前,贪欲大过了理智,心里面会想着,反正我也不是犯法,不会被抓起来,万一赚到了钱呢?当然,赚不到我也不会有什么实质的损失,不如搞一把试试。

就是如此的心态,想收割别人,想赚钱,没问题啊… 比你更恶心更狠的人都有,比如造假口罩的人。当然,法律也有法律的作用,造假口罩犯法了就抓起来重判。而这种走灰色路线的,法律制不了的话,还有道德约束,直接用来封杀即可。

他想用这种方式来割别人,别人同样可以把他给割掉,所以今天看到青年大院就被封了。

李文亮这事也一样,没犯法,但是触犯了社会的底限,说到底就是一个商家的无良作风,被我们关注到了而已。其实社会上一些商家比这更过份的都有(地沟油,火锅里面加罂粟),只是文亮已经是一个公众符号,更容易被关注,又是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时间里面(必竟他的事情最后还没有结果)。

看到有些回答把这事过度解读,把它和政治联想到一起去了…… 我觉得这也是矫枉过正了吧。

知乎用户 韩百科君 发表

愿逝者安息!

我觉得无论是申请商标的人,还是拿李文亮商标事件做文章的公众号,都是在吃人血馒头

原本这次商标事件是可以被避免的。

说点大家不知道吧,被申请人商标的事情,是 27 号中午左右爆出来的。

但当时大家如果去商标局官网搜李文亮商标,其实就已经搜不到了。

因为头一天 26 日,商标局就已经开始监控疫情相关的商标。

说白了,就是有些 “具有不良影响” 的商标就不公开了,或者直接跟申请人沟通撤回,就像昨天长沙局约谈那家长沙企业一样。

因为就些疫情相关,比如火神山、雷神山、新冠、封城等,原本就有违商标法,不道德。

申请原本就不合适,如果公开后再被人拿来炒作,其实也不合适。

说实话,这样干预一下其实可以避免诸如李文亮商标这样的事件爆出来,再次消费逝者。

同时,也等于是官方出面直接行政干预一下,打击这种不良的商标申请行为。

但是,事与愿违,拿着李文亮的商标,那些文章又把李医生 “消费” 了一次。

而某些公众号号称是之前的截图,或者拿着天眼查、企查查之类的截图。其实那些商标申请号,在你看到文章的时候,都在官网上查不到了。

还有些公众号是号称刚刚查到的,而且还装作言之凿凿的样子…

这不就是硬把商标再拿来消费一遍的样子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n8k9C 发表

为众人抱薪者,毙于风雪中,而其众,燃其躯以取暖。

知乎用户 检校千牛卫大将军​ 发表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火速建成、让世界见证 “中国速度” 的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因接诊感染而不幸去世的眼科医生李文亮,一度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相关词语已经成为全民抗疫的 “代名词”。

然而,自 2 月底至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 等词语频频霸占热搜。遗憾的是,这次一同出现的还有 “恶意”、“商标抢注” 等字眼。不少个人、公司在疫情发生后纷纷将上述热词作为自己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一经曝光,便闹得沸沸扬扬。

![](data:image/svg+xml;utf8,)

为此,有关部门针对近期出现的违规代理、恶意抢注 “火神山”“雷神山” 等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商标的苗头和倾向,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申请,切实规范商标代理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共同抗疫的良好氛围。

为什么这些人都冒着被谴责去注册这些商标呢?

原来商标也是可以卖钱的。

出现此类情况,同时也说明了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低成本、高利率驱使着这群人去抢注这些商标。一个商标的成本大约为 300 元(280-300 元官费)。如上图,一个商标轻轻松松就能卖到几千、几万元钱,甚至是几十万、几百万元。像前些年的 “搜房” 以及 “王老吉” 引发的商标案,不仅仅是一个商标的竞争,还牵涉到背后的巨额利益。

商标不失为一个发家致富的好路子!

有很多经典的例子。比如 1300 元申请的商标 “洪荒之力” 卖出了 100 万元。

所以,还被疫情强迫宅在家里的小伙伴,不妨去注册一两个商标。万一被哪位老板看上了,发家致富就指日可待了。

注册商标我推荐阿里云商标注册平台,阿里云可以直接注册商标(注册官网: 知识产权 – 阿里云知识产权服务 ),直接注册的话有 3 种服务【自助注册申请】、【专家辅助注册】和【担保注册申请】,如果你是小白,建议你选择【专家辅助注册】和【担保注册申请】,成功率高一些,担保注册申请失败了还退款。反正我自助注册的商标都失败了,注册费用都打水飘了。

当然,还可以直接在上面购买商标(商标优选官网: 阿里云商标优选 - 商标购买,商标转让,商标交易平台 ),可交易的商标明码标价,童嫂无欺,操作简便,非常方便。不过商标优选上面的价格较贵,如果你是带着玩玩的态度,还是建议你直接去注册好了。

怎么样?看清了利害关系,是不是有种想注册一个自己的商标的冲动?

知乎用户 无可就是九头鸟 发表

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请大家记住这个公司名,这个公司的经营理念像秃鹰一样可怕,不仅把尸体都吃下,而且趁着尸体还热的时候吃,一点都不浪费

知乎用户 法律孺子牛​ 发表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律师,也接触过一线的商标业务,个人感觉就是国内商标抢注人真的是太没有底线和道德了。

但凡有社会热点的内容,都会被某些无良的人抢注为商标,辜负民众感情,浪费社会资源。

比较常见的是傍名牌,如果国外比较知名的企业在国内没有申请商标,国内就必然会有人抢注商标,然后再联系这些知名企业,以高价兜售,所以一些国外企业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没信心,这些商标抢注人 “功不可没”。

其实,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已经相当完善,法律研究也非常前沿,在中国获得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没问题的。

但正是这一极小群体持续抹黑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导致知识产权频频成为某些国家的把柄,被各种场合下攻击。

希望大家都能自我约束,守好道德底线。相关同行也要擦亮眼睛,对于这样的行为要拒绝为其代理,不要为一点小的利益出卖自己的底线和执业原则。为中国塑造出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吸引更多优秀外资企业来到中国,发展中国。

知乎用户 半夏 发表

吃相难看!

说不要脸已经侮辱了不要脸这个词

知乎用户 返璞归真 发表

自古以来,吃人血馒头的比比皆是,吃带着碎肉馒头的更加数不胜数。

这是民族的悲哀,中国的不幸!

这年头,医护人员前线拿命救助同胞,这边却有人为一己私利拿牺牲的医生名字做商业赌注!

中国的企业应该重新制定考量标准,无德者,夸大其词者,虚伪不堪者,皆应该萌芽状态下封杀!

知乎用户 药店飞龙​ 发表

今年这个疫情,引发了不少事件,不仅是李文亮医生的名字被注册为商标,更有人将雷神山、火神山这些本来就应该成为商标的标志进行恶意抢注。

这些人为什么会昧着良心去做如此下流的事情,我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的原因。

现如今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各大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从注册一枚商标来看,其中的成本投入和精力投入已经越来越少了。注册一枚商标不到 1000 元,熟练的申请者所花费的时间也更少。这无疑就滋生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现象,越来越多人跑去注册商标,任何可以组合的字词,都注册为商标。

但这种商标,你以为他们是当真会正常使用吗?其实并不会,他们只是提前占有,为以后转卖转让授权打下基础而已。

分割线 ——————– 路过

针对于此类情况,相关部门平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查处起来比较麻烦。但这次不同,事关重大,并且事件敏感。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相应通知,立即整改此类情况!

2020 年 3 月 5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 “关于集中驳回“李文亮” 等 37 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通告中提到,为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第 44021692 号 “李文亮” 等 37 件商标注册申请集中作出驳回决定。

为有效保障真正有需求的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同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依法驳回可能发生的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商标审查标准,依法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商标法及《规范商标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通报力度,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

约谈

截止目前,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共计约谈相关商标代理机构 28 家,与相关代理机构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28 份。被约谈代理机构表示将及时与涉及疫情相关商标申请委托人联系,主动处理涉及疫情相关的 82 件商标代理申请,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将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商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良好的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立案调查

3 月 5 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公告涉及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进行了排查。经查,发现其中申请注册在第 5 类、第 9 类商品上的第 44036051 号、第 44027759 号 “雷神山” 商标的代理机构北京汉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东城区注册企业。目前,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北京汉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知识产权变现,知识产权带来经济效能,这些理念已经走进中国。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知识产权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能带来利益!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能怪知识产权制度,更多的还是要看使用者是怎样的心态。

李文亮医生名字被恶意抢注事件,实在可气!这点没得说,申请人不仅坏而且蠢!但从此次事件中,也能看到未来的知识产权走向。这一小撮恶意抢注的人,正是对知识产权非常了解的人。恶意抢注,我们唾弃,但知识产权意识,是我们每一位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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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斯年 - 月上花满楼 发表

为了利益。不过驳回还外加罚款了,连着帮递交商标的代理机构也罚十万,让他们去抢,不掉点肉不起作用

知乎用户 大板牙儿 发表

肯定是生气呗,然后想骂,但是觉得这种事发生很多次,骂一骂也就过去了,卵用没有。

要我说商标这事收费高一些,就会好很多。比如一个公司第一个商标五百,第二个五千,翻十倍往上涨,我看你能不能扛住。正经做公司的哪用上那么多商标,都是:你爸上梁山..

我觉得费用高了好处太多了,首先道德上就能好很多,其次 GDP 也提高了,全国几千万没用的商标,一下子多出来上千亿收入。我擦,疫情损失的钱一大部分回来了。

利国利民。

知乎用户 智享知识产权 发表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种行为确实违背道德。

知乎用户 青玥玥不是婧月月​ 发表

人血馒头,

造者得利,

食者甚欢,

一个借英雄名糟蹋英雄,

一个令叹惋声自彰崇高,

听之任之,

无外乎此,

幸已被严肃处理,甚好。

知乎用户 陈陈 Jeff 发表

这公司的价值观已经确定了他走不远

知乎用户 一直一起咨询有限公司​ 发表

其行为不仅仅违反了商标法中:不得侵害公众道德良序之行为
且对公众的情感,对疫情的悲剧,没有尊重。
商标局已依法驳回,且当地市场监管及知识产权部门均要求申请公司主体,撤回申请,发布致歉书!

知乎用户 坏人卡 发表

最好赚钱的,就是这种擦边球了,我国文化有关方面的违法成本太低、法律条文太模糊了。

抄袭、抢注这种违法收益,远远大于守法收益……

我已经厌倦,道德谴责了,有什么用呢?更多人知道后,有样学样,明天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双颊满天红 发表

等到春暖花开,疫情过去之后,有谁还会记得李文亮

大概只有李文亮的至亲会记得。

那个没有出生就失去父亲的女儿会记得自己的父亲是李文亮。

以这种方式,让李文亮这三个字留下来未尝不是一种方法。

要不然巡视组给个说法也行,毕竟快一个月了,该调查清楚的夜调查清楚了。

知乎用户 律师王晶 发表

无耻 + 无知!

什么是是无耻,这就是无耻,什么是无知,这就是无知。

不是一个商家在做这件事,也说明无耻和无知的商家不止一个。

按照申请商标时间的先后排序如下(仅以我查询到的结果,不排除还有更多的商家已经申请了李文亮商标,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是一个都查询不到的):

2 月 7 日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据澎湃新闻报道,该公司总共申请了 72 件李文亮商标,并且是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申请的。

2 月 10 日东莞犬心宠物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李文亮商标数量不详)

2 月 11 日上海魅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李文亮商标数量不详)

2 月 15 日东莞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已经有两家公司出来道歉并撤回申请了。

上图的马赛克不是我打的,所以我又补了一下法定代表人的工商查询信息:

还有下面这家

另外两家估计离约谈、道歉也不远了。另外两家法定代表人信息如下,建议你们开始拟道歉信,一定要写出痛彻心扉、生不如死的感觉。

但有用吗?

上海这家

之所以说无知,是因为这个商标根本就注册不下来啊,一点商标法的常识都没有。

《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李文亮医生作为疫情吹哨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其名字如果被用做商标,会严重伤害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所以这个商标根本就注册不下来。

无知的还包括那些注册 “雷神山”、“火神山” 商标的人,一样也是注册不下来的。

知乎用户 夏丹 发表

注册不下来。

肯定注册不下来。

他们也知道自己肯定注册不下来。

既然他们知道自己肯定注册不下来为什么还要去注册呢?

找骂呗。

疫情期间商标注册特惠 299,你来不来一个?

骂名也是名,

花 299 就能让全国人民都来骂,

还有多少人暗暗发誓 “记住这个名字”,

赚大了啊!

【寻宠 · 寻主 · 领养】 - 四个爪爪

知乎用户 张律师的小舍​ 发表

想出名可以理解,但以这种方式出名,那脑子需要做引流除液处理

即使在知产局那能混过去,也会被人给挖坟挖出来。

从大众心理上讲,不愿意看到李医生受辱,

从官方心理上讲,也不愿意看到和文亮这个字眼

这家公司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吧。做好税务稽查,药监,消防蜀黍上门送温暖的准备

知乎用户 淮右布衣 发表

一开始不过是想捞蹭热度,发觉犯了众怒就赶紧跑,拿 “淡泊” 挡挡箭牌;

搞不好事后过段时间还会再试探一下,成功最好不成功就作罢。

借用楼下大猪的评论来说,真的就是 “英雄战死沙场尚有余温,就已经有食腐的秃鹫在空中盘旋,随时准备扑下来撕咬下他的血肉大快朵颐。”

什么狗屁东西,纯狗杂种而已。

知乎用户 知小新 发表

先贴几张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的通告。

坏人很多,坏人很坏,但愿我们不要再去消费任何一个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但愿我们以后还能记得这些英雄。

再来看看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貌似喜欢注册名人的名字。

作为一个从业务,商标抢注的事屡见不鲜,为什么,因为有利益。

和这次疫情相关的商标申请,让人愤怒、气愤。既违背了商标法的立法精神,也是对为这次疫情做出贡献的人们和关心疫情的每一个人的伤害。

知乎用户 唯爱蒙迪 发表

死绝户的东西!

这几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可以给个列表吗?我要全部避开。

谢谢……

知乎用户 不良人 发表

建议了解下 “人血馒头” 这四个字的前世今生。

知乎用户 Fighting 君​ 发表

纵使黑暗吞噬了一切,太阳还可以重新回来。

李文亮的事情还没有完!!!


不合法: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但法律远远不够不健全,道歉就完了???

不合形势:

27 日下午,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针对有公司在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抢注 “李文亮” 商标一事,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一位副局长正带队现场调查此事,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已责令企业撤销商标申请,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根据新京报最新报道,抢注 “李文亮” 商标的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特雷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约谈,现已撤销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

知乎用户 刘前方积分绩效 发表

抢注者不仅伤失道德底线,而且涉嫌违法,所以网上骂声一片,好在国家商标局及时驳回,如果认识这家公司的人或者和他们有生意往来的,建议停止交往或合作。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L1BVcM 发表

异想天开。绝对过不了。

知乎用户 眠桑 发表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死于荒野!

李文亮医生的去世,是一个重大悲剧。

抱薪者尸骨未寒,鲜血却被做成馒头。这家公司的价值观何其卑劣!

死者倘不埋在活人心中,那就真真死掉了。鲁迅先生呐喊一百年,也没能唤醒良知!

很多人在骂,很多人也恨。多半是恨自己不是既得利益者罢了。

论吃相,这类人最难看!

知乎用户 透明黑 发表

发现抢注这个事的人

自己肯定也是准备抢注才发现的

呵呵呵

知乎用户 言成商务​ 发表

为什么抢注 “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 商标会被驳回?

3 月 3 日,商标局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 63 件与疫情相关的 “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 等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此次驳回 63 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 27 件 “火神山”、24 件“雷神山”、3 件“钟南山”、3 件“方舱” 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 41 个申请人,共 23 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钟南山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2003 年抗击 “非典” 先进人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高级别专家组组长。申请人未经本人授权将其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随着媒体的报道,方舱医院成为社会公众熟知的词汇,“方舱” 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 “火神山”“雷神山” 等 1500 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下一步,对进入审查阶段的管控商标依法予以驳回。

![](data:image/svg+xml;utf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 “红十字”、“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data:image/svg+xml;utf8,)

商标审查标准》第一部分第九条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本条中的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一)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二)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

(三)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其他消极、负面影响的。

(四)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

(五)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

(六)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七)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

(八)与各国法定货币的图案、名称或者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九)商标含有不规范汉字或系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

(十)商标中含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与之近似文字,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

(十一)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关于依法驳回 “火神山” 等 63 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我局对第 44045053 号 “火神山” 等 63 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知乎用户 知叮叮 发表

坚决反对恶意抢注!

知乎用户 北柠 发表

这就跟苹果国区上架了好几年的瘟疫公司被下架了一样,很敏感的一个问题,在舆论压力之下,该公司会主动撤销注册的,如果不撤销,相关部门也会拒绝其商标注册请求的。

知乎用户 平亮 发表

有些人就是喜欢发国难财。这是对逝者极大的不尊重,很无耻。

知乎用户 标星球 发表

对的。不光有 “李文亮”,还有“火神山”,“雷神山” 这些。总有一些人,会做一些道德上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但是,幸运的是,抢注这些商标的代理机构,被立案严查了。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了,相关机构越来越严格规范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以及商标代理的市场秩序。

知乎用户 澜冰白羽 发表

用脚去想都知道抢注商标的人,绝对不是法律意识淡薄,而是有意为之。

就和微博上那位知名作家一样,一天到晚三个月内限你干嘛干嘛,无非就是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知乎用户 明亚东哥​​ 发表

这个时间用李文亮注册商标纯属炒作,英雄武汉医生李文亮刚病逝才多久,还这样注册,这一定会遭不少人谴责,希望各家企业都能用正常的名字去注册商标。但愿疫情尽快结束,愿武汉早日恢复正常,全国恢复正常,世界恢复正常!

知乎用户 说法 发表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出 “组合拳” 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

 该通知要求:要加大监控排查力度。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 “火神山”“雷神山” 等 1500 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并已转送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查办。今后还将持续加大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监控排查力度,及时转送查办。

已经集中驳回关于集中驳回 “李文亮” 等 37 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理由是涉案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知乎用户 沼跃鱼 desu 发表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

(突然一堆评论,各路大神把我批判一番,慌得一批,在此引用我的一个回复统一回应一下吧:

贪婪是属于人的本我的固有动物属性,我们没必要否认这种存在,倒不如说贪婪才使我们进步。

而我们所要做的,是平衡好贪婪和道德的关系,唯有这样才使我们称之为人,不沦为兽。)

(另外我一个说大实话的,放过我罢_(:з)∠)_)

知乎用户 Josh 发表

站在法律前面的 还有公序良俗

知乎用户 丘山 1024 发表

我希望民间组织能建立一个无德,缺德,无良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搞成那种奥斯卡颁奖那种,设立各种奖项,做纪录片,每年举办发行。我有钱我就这样干。

知乎用户 骆驼祥哥 发表

商标,不仅仅考虑博眼球,更要考虑是否符合主流文化的价值观。品牌在占据消费者心智的过程中,需要获得消费者的内心认同。疫情当下,吹哨人 “李文亮” 医生,从责任感出发向外发出了哨音,由此获得了百姓的赞誉。商家拿李文亮三字博眼球,这正是亵渎了百姓的情感。申请这个商标的公司的确脑子进水了,没有一丝的价值观正能量,这样的企业就该从市场上消失。代理李文亮商标注册的阿里巴巴,应予以惩罚。

知乎用户 动作要优雅美丽 发表

请公布这家公司的全名、法人、管理层、产品名、品牌名等所有一切与这个公司相关的信息!全国人民注意以后只要和它相关的东西一概抵制!

知乎用户 商标宝 发表

中国这么多人,你不能阻止有些人会去申请,申请并不违法。受理不等于成功,商标局完全可以驳回。

知乎用户 晋城商标 发表

小聪明,如果给李文亮被追为烈士,或者这个商标 45 个类别,都会以此为理由给驳回

知乎用户 臨溪​ 发表

这种公司就属于吃人血馒头的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fVD5o 发表

标准的吃人血馒头

这样的公司摆明了只有贪婪二字可以形容。希望百姓抵制,国家查处。

知乎用户 没人看 发表

如果商家申请人也叫李文亮,他去申请,会被处罚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恳请国 / 家追认一个烈 / 士吧。这样就不会有人如此胆大包天侮 / 辱 / 英 / 雄了。

生 / 前被训 / 诫,死 / 后被 / 抢 / 救,尸 / 骨 / 未 / 寒连名字都给弄都丢了。还在前线的医护看了得有多失望啊。

不论他是推动了灾害应急机制的完整(例如今后紧 / 急 / 卫 / 生 / 事件 CD/C 可以直通中 / 央)还是完善了现有的卫 / 生防 / 疫 / 法 / 规,这个称号都不为过。

说回抢注,任何一件事,只要不违法就可以去做了吗?这和那些拖着麻袋扛着筐子拖家带口在翻车的大货车旁边抢橘子,几秒之内就冲到车祸去世的人身上翻手机抢钱包的人有什么区别?

“反正我不抢别人也会抢,别人抢不如我先抢。”

“反正那么多人,就算抓到我了,法不责众,顶多拿回去,要么训几句,有什么大不了的。”

“什么叫人 / 血 / 馒 / 头,叫这个名字的人多了,我这也不算是蹭热度,家属能拿我怎么样?”

事情本身看起来并不大,但只要一想到这些人的心理,我就从心底最深处涌起一股止不住的寒意,侵肌入骨的冰冷,然后蔓延到全身惊起一身鸡皮疙瘩。

在这个疫情还在不断蔓延的时间,在每个无数医护还在前线战斗着的日夜里,商机和钱居然还是一些人关注的唯一焦点。贪婪真不愧为七宗原罪之一。这些抢注的企业和个人,你们真的缺那点钱吗?

那些高尚者拼尽全力要保护的无名之人,很多时候不一定值得被保护,这点时常让我疑惑。有时我看着这些麻木丑陋的行为,就克制不住开始想,所谓英 / 雄们牺牲自己的时间,自由,甚至生 / 命换来的更好的世界,是不是真的如他们想象里的美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怀疑,我不清楚,我只希望是不对的。我只是替他们委屈。

这不是在燃烧抱薪者的躯体只为了能在暴风雪里活下去,这是在食抱薪者的血肉只为了一己私欲尝尝鲜。

知乎用户 也子 yyds 发表

个人总是可以义正言辞地说些大无畏的话,一旦进入群体就成为单一目标支配下的动物了。

公司的目标就是盈利,我觉得不可能这个公司所有人都支持这样做,但谁都知道这样做有利可图。

群众的记忆总是有限的。还记得上财钱逢胜事件吗?据说女生被迫退学了。还记得 B 站揭露豫章书院的那个人吗?据说被骚扰得了抑郁症自杀了。还记得山西师范(山西某个大学,看,我也不记得了)的校园欺凌事件吗?后续怎么样了呢。还记得有个姑娘在当地整容院整鼻子死亡吗(看,我又忘了那个地方的了)?也是上过微博热搜,群起而愤之。

我知道,好多事情就是每天打开微博,打开知乎,热榜上的那一个个标题而已。过几天,谁记得。

心冷

知乎用户 子非白马 发表

岳屾山律师: 这家公司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我觉得不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的一般都是直接用了,不会想着去注册商标的。恰恰是法律意识很强的公司,才会知道去申请商标保护换句话说,不是法律意识淡薄,而是没有良知和人性! ​​​

知乎用户 北望​ 发表

暴露了很多问题

1. 商标注册这东西,是否也需要加入一些人文方面的约束?老干妈老干爹,小米注册了一大批商标等,哪个不是吃相难看且令人寒心?

2. 说实话……“吃人血馒头” 这个词我真的很反感了,有些企业没良心,有些媒体没良心…… 这已经不是三观正常的人可以做出来的事了,不是么?但!!!我却依旧只希望你的初衷只是想让人永远记得这个悲歌英雄,给世人永永远远的一个警钟,至于是否是这样的,以后你们的企业理念上见,好嘛?

3. 无论是对其出发点的揣度,还是商标注册的病态,都体现了国民之间的素质不信任,我们都曾是受害者。马克思有提及在物质生活不是极为富足的情况下,想要大众的素质提升到一个高的水平是不可能的,只希望我们的国家可以更快的走向繁荣富强。

李走的时候,我发过一篇朋友圈 “若有选择你会当受害者或刽子手?”,语出苏打绿的一首歌。只希望下次再遇到 “李”,我们做不了他的伙伴,也不要做他的断头台,鞠躬……

知乎用户 苏轼今天开心吗​ 发表

当人性都开始变得黑暗了,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呢

知乎用户 已经退乎 发表

资本来到世间

从头到脚

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

它就会铤而走险,

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

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

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

甚至目着被绞死的危险。

知乎用户 马里里 发表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鲁迅

知乎用户 董明 MM 发表

话说,我觉得商标申请也应该有违禁词管理,类似这种强烈伤害人民感情的,就不应该进入下一个流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昨天都在想,国家说要调查医生的事情,现在 20 天过去了,却毫无音讯。

搜了下 lwl,只有知乎政治的几个帖子,且评论区点开,清一色的网络问题。

昨天在想,可能是现在疫情没结束,等疫情结束了,调查结果会公布的,却没想现在又发生了这种事情。

现在想一想,挺心寒的。一名倒在前线的医生,甚至需要中央派人来调查,现在医生可以说是死骨未寒,就有人来盗墓刨坟了。

知乎用户 朱林律师​​ 发表

哗众取宠,遭人唾弃。这种申请注定是通不过的,我们国家又不是啥商标都可以注册,就说一个,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是不能注册的。当然,这本身是个道德问题,我们可以谴责这家公司,但这家公司并不会因为其申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BUT!!!最后,重点来了,这家公司火了,申请注册虽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很难保证这家公司是干净的,相关部门可能会相应调查,查出什么就是什么吧,出来混总还是要还的。

知乎用户 小崔百川 发表

这事啊左右不亏,有没有想过这是一个专门做商标生意的公司?

人家这招是啥意思,如果犯了众怒那么全世界一顿骂他,是不是给他做广告了?让他的潜在客户知道这公司真损但各种商标应该能挺全咨询咨询吧。

如果要没人骂他这商标是不是就会找机会悄然出手从而赚钱盈利。

这套路值得学习啊,佩服佩服。

知乎用户 顶戴花翎 发表

做人要有良心 别只看钱

知乎用户 艾希子 发表

人血馒头罢了

知乎用户 吉光片羽 发表

总有些 “聪明人” 敢为人先。

初八的时候在 b 站翻到了敬汉卿被抢注商标的视频,就想会不会有些聪明人抢注雷神山火神山,遂前往相关网站查询一番,果然不出所料,均被某公司某自然人于 2 月 3 日注册。

不过查询其注册状态,均为已提交申请,无下文。当时疫情正处于攻坚期,估计待国家腾出手时,肯定会收拾这些 “聪明人”,现在,这个时候到了。

知乎用户 知行合一​ 发表

这么大的国家,出几个脑残没毛病。

关键是自认为不脑残的大多数们,能不能记住这种第一个吃人血馒头的家伙,李大夫去世当天就申请,厉害厉害。

知乎用户 Flora 发表

3.5 回答

2.28 回答

已在国务院客户端实名举报。期待这个公司的相关人员早点凉凉。

知乎用户 一叶泛舟 发表

这些人也是够够的了,希望国家出台法律,规定为国家做出贡献的牺牲者,名字不得用于商标,广告,商业,等等一些用途。我们要牢记这些英雄,而不是让他(她)们的名誉,影响被利用。

知乎用户 dsxsytsyt 发表

这就是脑残的表现,如果商标局批准了,商标局就都是混蛋!

知乎用户 旦古禛僊 发表

为众人抱薪者,毙于风雪中,而其众,燃其躯以取暖。

我们记住今天的李文亮医生,也请知道 17 年前的 SARS 吹哨者 蒋彦永医生!

知乎用户 阳光 Plus 发表

中国不乏吃人血馒头的人。

知乎用户 老陈说电磁 发表

这种无良商家,不放弃任何赚钱的机会,没有功德和社会良心。关于这个现象,商标局已经下发通知了,对于新冠等特殊关键词不可以注册商标

知乎用户 我家男一号 发表

在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

知乎用户 考拉​ 发表

第一,抢注商标的这些人,人血馒头吃的,吃相太难看了。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是里面的翔装多了,还是吃翔长大的?

第二就是公众的记忆只有七秒,李文亮医生的结果表示惋惜,但是除了父母、爱人、孩子没有人会花太多的时间去记得他。所以就算注册下来,真的又能起到什么效用呢?

第三是这个人是吹哨人,如果没有他的警醒,也许会有更多的人会死亡。一群人不怀着尊重和感激之心,还发 “死人财”,只能说这些人已经除了孔方兄什么都不认识了,可能为了钱抛妻弃子、卖自己父母都做得出来。

知乎用户 mrzsusan 发表

各位可以去抖音搜索一下:新冠肺炎,选择**用户,**会看到无数名叫新冠肺炎的人,无底线的人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时候都会一直存在,他们不会因此有羞耻心,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能。

知乎用户 郝青山 发表

脑子有问题。

知乎用户 稻草人 发表

说得好听是法律意识淡薄,说得难听叫做人血馒头好吃呗,只要能带来利益,哪里还需要人性

知乎用户 忠武公李舜臣 发表

人血馒头,呵呵,鲁迅先生真是伟大的文学家啊!

知乎用户 张亮 发表

所有的目标就是为了钱。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闹大了 你猜这些公司会咋着

知乎用户 颜佩栋律师​ 发表

商人永远是逐利的。

知乎用户 澄江朗月 发表

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

知乎用户 啥烟都有烟味儿 发表

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或许是我最真实的内心想法,想着律法让这几家公司关门,让相关人员服刑,并且判多久就进行多久的义工工作。

确实患难见人心,魑魅魍魉显形了很多。

人称为人,不是穿上衣服就行,现实中禽兽猫狗也开始穿衣服了。不是骂人,是说人懂得思考,协作生活,发展壮大。懂得协作这个道理道德,规律,规矩或者叫律法,良心等等。

想想看:所有的共同点就是以上这些。就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并不是所谓劳动。

单切一下看:这类人或者机构的做法窃取了所有人共同遵守的利益准则,或者叫约定俗成的协作关系,即便没有成文律法,有些事还是不能做的!

资本论中的资本家为了利润践踏一切人间规矩的行为也确实存在。应该是没有束缚好,或者缰绳松开的结果。

要知道: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如同动物本能一般存在,饿就会吃!不管面前是什么!所以说,要有约束的力度相辅相成。

如同权力没有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嗜血!有些事情该做一定要做,不能放任不管的。让吃血馒头的人开心了,旁观者慢慢也会称为吃血馒头的人。

水无常势,可汇聚成溪河海,可化气雨瀑。只有相应的山树阳光相随才能成风景!

处理吧!道歉有用,人人都犯错后道歉了!国难面前,特事特办不可以么?

知乎用户 长庚 发表

其实,如果 文亮作为一个商标,能™️作为一种医疗器械的存在

其实他就一直以某种精神存在,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方法。

知乎用户 混凝土重力坝 发表

资本的变态,资本对效率的异化

知乎用户 晨风​ 发表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fpBNH 发表

就问你干这么缺德丧良心的事情,怕不怕 duan 子绝 sun,百年之后,有什么脸面见列祖列宗?

知乎用户 阳光邂逅彩虹糖 发表

谢邀,个人不是很支持这种哗众取宠的做法。一个企业的品牌和营销策略代表了该企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我不知道该企业注册此品牌是用于何种产品?但无论如何,李文亮是一位值得我们铭记的 “吹哨人”,铭记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未经其家人许可,将其注册为企业品牌这种蹭热度的行为本身就很让人质疑。我不知道别人如何理解,至少我认为这家企业的价值观是有问题的。

“为众人抱火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世界开辟道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这家企业的做法令人心寒,我非专业人士,不知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是如何界定这个企业行为的,但是,希望能够有或者未来能够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类似的行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微观上

人性和道德的沦丧,一群吃着人血馒头。。

我们可以拿中华名族的道德来衡量这群 **********

宏观上

这是社会矛盾的缩影,为了一口粮食,想尽办法,无所不用奇极。

为了工资,多少人冒着疫情传染的风险上班。

法制上

这事件只在道德标准,不在法制标准,

这次项目失败了,获取了关注度。

即使公司被围攻,换家公司改头换面。

商标上,企业上,成本真的低。

为了吸引眼球。这是捷径,但是我们情感谴责,我们做不到其他。

知乎用户 姬德顺 发表

人血馒头的太多了,唯利是图嘛。很多人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一辈子就是碌碌无为。所以有些人发现我不要良心的赚个百十来万就已经比 90% 的人一辈子来的多了,而且还能投资,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只是不要脸也有分寸,俗话说盗亦有道

普通人能做的有什么呢?碌碌无为终生,但我觉得大多数普通人可能更希望盗亦有道的发一笔财,然后继续碌碌无为的安逸终生。

知乎用户 杨林 发表

拿烈士和英雄不当回事的人或者公司,必定会收到人民和上天的惩罚!不要脸!

知乎用户 生而为人​ 发表

说不定为了纪念李文亮

知乎用户 无量潘多拉 发表

缺乏对死者的尊重,投机行为;

知乎用户 睡神奈奈子 发表

要点脸吗? 某种中国人真的是太可恶了。ヾ (´∀`。ヾ)

知乎用户 老梦魂 发表

这就不能忍了,希望官方能站在道德角度上妥回这抢注要求

知乎用户 久处不厌 发表

如果没曝光,是不是就注册成功了

知乎用户 毛毛 发表

虽然商标有在先注册权,但是李文亮这个名字似乎已经是公众人物了,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用公众人物名字作为商标。

现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但是凡事都往好了想,说不定若干年后,有一家 “文亮” 牌医疗用品器械公司,秉承李文亮医生 “仗义执言、求真求是” 的精神,创造出优秀的产品造福大众呢!

愿天日昭昭

像抗疫英雄李文亮致敬!

知乎用户 凤求凰 发表

英雄的名字不应该被注册商标!

知乎用户 林志强 发表

脸都想到腚沟里去了!!!!

知乎用户 古汉语各行业​ 发表

就 ** 离谱。这种商家人血馒头吃的真爽哈。

我们来看一看题主的图片信息。这里面就包括一些注册医疗器械的商家。

我不妨大胆揣测一下,李文亮作为一个医生,吹哨人,被人们所知晓,这个名字所给人的联想大概就是这些。商家的意思是,借助这种模糊的臆想,给人们造就一个优秀医疗品牌的模糊概念,从而引流消费者。

也许李文亮医生会被淡忘,但是公司存在持续经营的可能,如果纵容这种无良商家吃人血馒头,那么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可能只记得住这个牌子,而记不住今朝的吹哨人和他的现实意义。

而且我猜会有人说:啊这个商家他用自己的行动,保住了这个名字不被淡忘,至少还是可以接受的呀。首先,从道德来说,斯人已逝,灵柩未安之时却有人在他的名字上糟践,试图使自己牟利,这是对死者的不敬,尤其还是对一个有特殊意义的死者而言更为不敬。其次,商家自身就具有的持续逐利行为,以及在建立之初就有如此糟糕的道德修养,从这里来看,大概率是不会在商业行为中秉持对李文亮医生的尊重和悼念的吧 。倘若真的有,我们再看这些商家具体是怎么作为的,不过现在而言,这些商家就是在吃人血馒头,就是在践踏未安灵魂的尊严。

以践踏一个死者的尊严来成全一己之利,损人而利己,妙哉!道德榜样!

知乎用户 家庭教育 发表

注册是一定觉得自己很聪明,曝光时知名度可有了时好时坏自己品吧

知乎用户 北冥有鱼 发表

我的看待就是这些人离死 马 不远了,就这。

知乎用户 越来越 i 发表

不给批就完事了?这种没人性的东西应该罚他祖孙三代爬不起来。

知乎用户 安时​ 发表

好恶心,人血馒头。

真心希望取缔,希望能有相关政策法规,维护这一点英烈之气

知乎用户 mo 莫 发表

. 有利可图

. 正常现象

. 这样的人一般都挺会赚钱

. 这样的人一般没有什么素养

. 类似的事有很多以后还会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人真的该被吊起来游街示众!这已经不是赚黑心钱的问题了,难道他们的父母就没有教过他们什么是廉耻吗?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父母。

知乎用户 莫未语 发表

商标你抢注了,可惜你 ma 没了

知乎用户 Titi​ 发表

学医救不了中国人

知乎用户 随便好了 发表

叫李文亮的肯定很多… 这两件事未必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也许只是同名的人的出现提示商家,该注册自己一直想好的商标。毕竟李文亮三个字对食品行业没什么价值…(不赞同前排的阴谋论)

知乎用户 朝花夕拾 发表

现在的一些人的良心已经被欲望吞噬干净了,剩下的的就只剩对名利不择手段的追求。

知乎用户 麦克斯韦的妖精 发表

资本家: 获取剩余价值不就是我们该做的事吗?

知乎用户 远山 发表

我只想知道这些如此精明注册商标的是哪里人?!

知乎用户 池傲 发表

有些人的原罪不是邪恶,而是愚昧。有的时候,愚昧便是恶。

知乎用户 抢走宝盒的猫妖 发表

个人观点:我想的是为了纪念这个人,发扬他的精神,所以用他名字做商标,基垫和弘扬企业文化。同样为了商业利益,让知名度短期内打响,一举两得。

知乎用户 皆非世上英​ 发表

钱和险恶的人心可不认你是人血馒头还是黄金饽饽。

知乎用户 何芷非纸​ 发表

除非是赶巧了(说实话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否则这种行为我觉得是蛮过分的

知乎用户 王常远​ 发表

耍小聪明和愚蠢之间往往就是那么玄妙,你细想,再想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吧,这就是别有用心的人,说了你们还不信,你们都被这些人利用了。——永远粉红的爱国者

知乎用户 知之为知之不知 发表

问这种问题?你难道现在还没有认识到当今中国的病态嘛?从武汉红十字会到现在还不足以说明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简单说,就是博个出位,以后也不要作死了,不然公司都没了。

看看这个表吧,商标注册的手续是很繁琐的。就算提交了申请,也一定会被驳回。我看到最新的消息,已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门要求他们自己撤回了。

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太多了,就比如张伟,重名的就比较多,我们会说到底能不能注册,一般来说可以。但是特殊情况除外,我们现在面对的就是特殊情况,也就是关乎商标的限制注册有哪些规定。

这一点,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比较细致,我们来看看: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 “红十字”、“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毫无疑问,你注册这个商标,如果再把名字用在马桶上,这不成了亵渎烈士嘛。

因此,很简单,根据商标法此项规定一定是难以注册的。


相关可见:

严格来说还不算抢注成功,并且在商标局官网公示的结果来看,加入「雷神山」「火神山」赛道的还是很多家企业和个人的。从医疗企业、网络企业,乃至于工程企业加入了排队队的路。

这条路想真正走到底,拿到那个 ® 小标志还真的不容易。那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一路的曲折吧。

第一: 可能直接被驳回申请,出师未捷。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们的印象中,好像是感觉一提交到商标局。马上这个商标就兜到了袋子里面,其实不然。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提交申请的阶段。

仔细一想,至少还有一个审批阶段嘛。目前来说,在九个月的期限内会做出来决定,是说到底能不能通过这个 “初审”。而放在早十年,这个初审时间甚至没有规定……

那么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无关乎商标的具体设计,而更多的是一个名称。

那么关乎商标的限制注册有哪些规定呢?这一点,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比较细致,我们来看看: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 “红十字”、“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更可能是在第八点上会遇到困难。因为雷神山火神山两个地名属于是新命名,在之前根本没有为大家所熟悉,等于说是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的公众记忆。而商标一旦被注册,就很难保证不会被滥用。

如果出现把火神山拿去做马桶,那对公众情感也是一种亵渎。跟现今的公序良俗自然是不合的。

为什么不是第四点呢,因为连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本身都没有红十字标识。而且即便有,因为这两个医院本身的标识并没有火出圈,连蹭的必要都没有。因此从各种角度看,简单的一个文字标识更可能是申请的选择。

而且我们可以观察到著名的湘雅医院一方面注册了自己的院徽,一方面也把文字标记简单注册了一下。

我们看到这里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湘雅作为医院还注册酒啊饮料之类的。这其实就是一个小知识了,因为法律保护商标是按类别来的。

简单说,就是按照商品种类划分了有 45 种类别,而这 45 类商品基本覆盖了生活需要。除去少数的驰名商标外,注册哪一类商标,就在哪一类范围内去使用去保护。因此只要财大气粗有精力,把所有的种类都注册一个遍都可以。

因此我们也看到,这么多注册雷神山火神山的,其实类别也各有不同。

第二: 不要忘记还有异议程序还有人实在太多了……

就算是接受了申请,并且还公告了。也还有一个异议流程。比如说这个时候两个医院就可以站出来说,我觉得不行,这样有失公正。

而相应的,还会发现,就算一切顺利,同一天就有多家公司都注册了 35 类(广告营销)的商标。那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那只有先协商了,如果协商不成呢?

想不到吧,就是抽签了。没错,抽签决定谁笑到最后…

这恐怕是这场抢注闹剧,最不讲道理的地方了。因为法律很可能不让你走到这一步。

当然了,其实我们也要在关注商标之外,关注「商号」,通俗来说叫做 “企业名称”。比如目前就已经有名为 “火神山” 的企业新注册获准了。

在这一点上,有属于工商系统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来具体规定哪些不可以用,并亲切的给出来了提示:

第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 “支那”“黑太阳”“大地主” 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 “九一一”“东突”“占中” 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 “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 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 “黑鬼” 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 “鬼都”“妻妾成群” 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 “海洛因”“推牌九” 等。
第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 “董存瑞”“雷锋” 等。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 “法轮功”“汪精卫”“秦桧” 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 “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 等。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第十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 2 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但至于是不是审查不到位,亦或者认为可以如此。那还有待时间发展了。

知乎用户 睡觉睡觉睡觉 发表

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利益第一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神经病

又蠢又坏

没救了

知乎用户 束缚彐春晖 发表

正常的商业行为,合理合法就不无不可。

如果社会整体道德低,应从自身做起,不扯后腿,努力拉高人均水平。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无群众消费基础,破产几个,就不会有 “后来者”。

自觉抵制,勿非议他人。

知乎用户 菜菜 发表

人性泯灭呀,难道是专门卖商标™?没人管管,还给通过吗?

知乎用户 白房子里的人 发表

资本主义就是要榨干你的每一滴价值才肯罢休

知乎用户 randy 发表

这家没有道德底线的公司,倒闭是一定的

知乎用户 瓷器店里的野牛​ 发表

见过比这家公司更无耻的,李文亮去世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 2 月 6 日的晚上,医生正在全力抢救,就有记者发布了李文亮的死讯,李文亮是 2 月 7 日凌晨去世的

知乎用户 看不到 发表

合适怎么不合适?合适怎么不合适?没有,他们这些人怎么亡囯?不亡国就不会有人站出来成立新的阶级

知乎用户 Ackerman 发表

最最最最主观的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这公司简直混蛋

我可去你妈的吧

不认为这种所谓 “精明” 是值得夸赞的

知乎用户 别云端 发表

20 块钱就注册了的公司,他们压根没想着走远,他们只是一帮唯利是图的小人

知乎用户 潘驴邓小闲​ 发表

侵犯姓名权吧,李文亮家属可以去告他。

知乎用户 落雪冰锋 发表

疫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人血馒头类似的东西

知乎用户 李顺杰 发表

短期价值利用,这公司并不打算做长远。

知乎用户 三哥哥 发表

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就感觉和台独、港独如出一辙,简直没有底线,可悲!可耻!建议全民应该予以声讨。

知乎用户 赵万超 发表

能给通过的部门更是罪不可恕,如果开了这个先河,会有更多的无耻之徒前赴后继,这种行为必须闸死。

知乎用户 我只是个学习的弟弟 发表

中国现在也是资本当道了

原始资本积累都是血腥的

知乎用户 嘉靖 发表

在道德层面可以无情唾骂;在法律层面,若合规守法,则无权批判。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3dyH8 发表

消费死者的发国难财行为,都是非常愚蠢的,不信等着瞧吧!吃人肉馒头,吃不了兜着走。

知乎用户 见笑了 发表

申请自然应该可以,不过在道德上站不住脚,毕竟人家刚病逝就用人家名字做商标,不仅吃相难看,估计也别有用心,存心想借人家的名字收一波钱

知乎用户 SoapXBullet 发表

消费逝者肯定是不好 但我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知乎用户 帅凡 发表

专门的商标注册公司,这是生意

知乎用户 玫瑰 发表

以后这个商标的产品坚决不买。

知乎用户 summer.xiang 发表

消费已逝英雄 着实可恶,令人反感

知乎用户 Harvey 发表

典型的消费苦难。就像不少关于李文亮的公众号评论文章一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有下限了吗

只要政策不改变 中国的医生永远不会得到好的待遇

有事白衣天使

没事白眼狼

这样的事情见过多少遍了?又能被记住多久?

03 年非典的时候 医务人员是白衣天使!捐款!支持!崇拜!你们是最美的!

结束了之后呢

一切又回到原点

有医闹那医生一定也有问题!医生收小红包!医生势利眼!

好了 现在新冠来了 医务人员又成神了

李文亮医生去世那几天 众人垂泪 举国轰动 几欲发言声讨上层

大概开发商也看上这一点了吧

可是呢 李文亮医生的逝世 点醒了大概几天 百姓脑中的清明 但这几天 持续的甚至没有高先生逝世 他的粉丝对浙江卫视的声讨久(我认为两件事情都事关生死 生命的逝去都值得后人的追忆 可才过了几天 甚至有人就觉得 李文亮医生连个吹哨人都算不上)

注册商标 或许是真情实感为了追忆 或许是为了品牌引来一波追忆的利益 有什么区别呢?也完全没有意义吧?大多都是医疗器械有关的商标 采购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 能因为你顶着这个名头就选你吗?

有消费之疑 我认为无脑

知乎用户 请不要说话 发表

换个说法:转个身,谁又知道钱是哪里来的呢?

看看知乎那些月入过万的话题下面的评论多焦虑,这些东西到底是谁引起的呢?

知乎用户 Escape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共同抵制人血馒头

3 月 5 日更新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作了统一说明

知乎用户 冇人同 发表

“我们的底线是——没有底线!”

若非被爆出来引起注意,谁又会想起这种 “生意人” 其实一直都有呢?

知乎用户 不懂装懂装不懂 发表

因为资本主义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知乎用户 huanis 发表

国人的劣根性,为了金钱,什么手段都敢使!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纠正一下,是去世后第二天 ️

知乎用户 静水深流 发表

守法有什么不对的 这不就是法律么 判决为父杀人的死刑大家都能封住满嘴的仁义道德 遵守法律追寻商机又对法律闭口不提 讲起了仁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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