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济南公安在「辱母杀人案」发酵期间发表「大巴与驴」这条嘲讽意味浓厚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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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王子云 发表

对群众长久以来习惯了居高临下,没想到吸引这么多火力,又收不了场,堪称危机公关的典型反面案例…..

知乎用户 潇洒的一把梭 发表

毕竟人家 15 年还放高利贷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众驴怼巴:成语。指当权者蔑视群众,不顾民意的高傲态度所激起的民愤。也指人民群众因公愤团结一致而发出自己的声音。出自《网语 · 微博下》:“毛驴怼大巴,鸡巴抽你妈”

以上以下均转自网络。

我家水表在楼道外面,请自查。电表在楼下,请自查。快递请送菜鸟驿站,我自会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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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网友说内容的作者是他朋友,建议我将转载放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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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是南宋绍兴年间,发生的空间恰好也叫做绍兴。绍兴府在南宋初年出了一个状元——王佐,是一个很有操守的士大夫,他当秘书省校书郎时,恰好是权相秦桧之子秦熺提举秘书省,同僚都忙着奉承秦公子,惟王佐 “未尝交一语”,话都不跟秦熺说一句。王佐的母亲去世,葬于绍兴狮子坞。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月,王佐母亲的坟墓突然被人盗掘,遗骸被乱丢于荒野。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掘人坟墓、戮人尸骸,是对人最严重的羞辱,也是罪同杀人、法有严惩的恶行。当时王佐的弟弟王公衮,刚刚被提名为乌江县县尉(相当于县警局警长),还未赴任,正居家候任。得悉母亲遗骸被辱,当然十分愤怒。但是,当地衙门却迟迟破不了案。

王公衮是一个有着刑侦天赋之人,决定亲自出手抓捕盗墓贼。经过一番明查暗访,果然让他查出发掘母亲坟墓的人,是本村无赖嵇泗德。那个嵇泗德,也是一个盗墓的惯犯,“掘冢至十数”,曾因掘墓事败而被官府逮住过,却未知何故,又给放了出来,继续偷偷干着盗墓的勾当。王公衮访得嵇泗德下落,很快就将他抓住,押送到绍兴府治罪。按照《宋刑统》,“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 犯下盗掘他人坟墓罪行的人,判加役流刑;如果不但掘墓,还打开棺椁,属于侮辱尸体,罪至绞刑。嵇泗德掘墓开棺,曝人尸骸,显然已经触犯了死罪。 然而,不知为什么,绍兴府的法庭却给嵇泗德判了轻刑。关于嵇泗德所获何刑,史料的记载略有差异,有的称 “止从徒断,黥隶他州”,即刺配他州;也有的称 “杖之而已”,只是打了十几板子。总之被轻判了。王公衮得知侮辱母亲遗骸的罪犯才给判了一个挠痒痒一般的刑罚,“不胜悲愤”。此时嵇泗德还被关在绍兴府钤辖司的监狱内,尚未释放。王公衮便寻了一个理由,诱使监狱的守卒饮酒,结果将几个守卒都灌醉了。随后,王公衮手执尖刀,进了关押嵇泗德的牢房,手起刀落,一刀结果了嵇泗德的性命。又斩下嵇泗德的脑袋,用手提着到衙门投案自首。

依大宋律法,故意杀人,当判死刑。但在中华法系中,这类 “刺杀辱母者” 的血亲复仇,一直都得到一定程度的谅解。即便在现代法治国家,王公衮的行为通常也会归入暴力型 “私力救济” 的范畴,跟一般杀人罪行不太一样。宋朝政府也是将血亲复仇跟一般杀伤罪区别开来,《宋刑统》规定:“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之仇者,请令今后具案,奏取敕裁。”宋徽宗时又立法补充:“有因祖父母为人所殴而子孙殴之以致死者,并坐情理可悯奏裁”。据此法意,“刺死辱母者”显然属于 “情理可悯” 的行为,对这一刑案,地方无权作出终审判决,需奏请中央法司裁决。因此,绍兴府将王公衮系狱之后,马上呈报朝廷裁断。

王公衮的兄长王佐当时是吏部员外郎,得知弟弟杀了人,入了狱,也赶紧设法相营救——他将自己的官告交还皇帝,说愿意用自己的功名、官职来替弟弟赎罪。宋高宗下诏让给事中杨椿、中书舍人张孝祥等人议法。这叫做 “杂议”,是宋代裁决疑案的一项司法机制:“天下疑狱,谳有不能决,则下两制与大臣若台谏杂议。” 议法的时候,张孝祥发表了一番立意深刻的演说,阐明国家立法与司法的基本精神。他的这番意见,我觉得值得今日的法官细细体会。

张孝祥首先提出:“复仇,义也。夫仇可复,则天下之人,将交仇而不止。于是圣人为法以制之,当诛也,吾为尔诛之;当刑也,吾为尔刑之。以尔之仇,丽吾之法。于是为人子而仇于其父母者,不敢复,而惟法之听。何也?法行则复仇之义在焉故也。”

——张孝祥认为,血亲复仇乃是自然正义的表现,但是,如果任由复仇行为肆行,则天下将陷入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死循环。故而,需要国家立法控制私人暴力,由法律来实施正义。为人子者,当他们的父母不幸被人侮辱、杀害,却不敢以私人暴力复仇,那是因为他们相信,法律将会给他们主持公道、实现正义。

基于这样一种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张孝祥又说:“今夫佐、公衮之母,既葬而暴其骨,戮尸也,父母之仇,莫大于是。佐、公衮得贼而辄杀之,义也。而莫之敢杀也,以谓有法焉。律曰:‘发冢开棺者,绞。’二子之母遗骸散逸于故藏之外,则贼之死无疑矣。贼诚死,则二子之仇亦报。此佐、公衮所以不敢杀之于其始获而必归之吏也。”

——张孝祥的意思是说,王佐、王公衮兄弟的母亲安葬于地下,却被嵇泗德挖出来,曝尸于野外,王公衮抓获嵇泗德,若是私自杀了,也不违自然正义。但王公衮没有杀人,而是将贼人交给法庭。按大宋律法,嵇泗德理当判死刑。此人伏法,即表示法律为王氏兄弟伸张了正义。这也是王公衮没有私自复仇的道理。 然后,张孝祥锋芒一转,指向审理嵇泗德案的绍兴府司法官:“狱成,而吏出之,使贼洋洋出入闾巷,与齐民齿。夫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者也。二子之始不敢杀也,盖不敢以私义故乱法;今狱已成矣,法不当死,二子杀之,罪也;法当死,而吏废法,则地下之辱,沉痛郁结,终莫之伸,为之子者,尚安得自比于人也哉!佐有官守,则公衮之杀是贼,协于义而宜于法者也。”

——王公衮之所以最后杀了嵇泗德,是因为法律没有替他受辱的母亲讨回公道。假如嵇泗德法不当死,而王公衮杀了他,那显然需要问王公衮杀人之罪;但现在分明是嵇泗德罪已至死,却被法庭故纵。看着掘墓戮尸的贼人逍遥于法外,请问如何告慰受辱的母亲地下之灵?为人子者又如何心安于人世间?因此,王公衮杀嵇泗德,合乎自然正义,也不违背国家立法的精神。

说到这里,张孝祥提出他的司法建议:“公衮杀掘冢法应死之人,为无罪;纳官赎弟佐之请,当不许;故纵失刑有司之罚,宜如律。”

——王公衮刺死辱母者,应判无罪;王佐提出替弟弟赎罪之请,请朝廷驳回;依法追究绍兴府法院司法官员 “故纵失刑” 的法律责任。张孝祥的演说,显然说服了议法的同僚,他们一致同意张孝祥的看法,呈报给皇帝。宋高宗诏:“给舍议是。”命王佐 “依旧供职”;“绍兴府当职官皆抵罪”;王公衮不用负刑事责任,只是他毕竟杀了人,所以还是受到“降一官” 的行政处分。

张孝祥提出的裁决意见,也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宋孝宗乾道年间,王公衮被任命为 “敕令所删定官”(主持立法的官员)。一日孝宗皇帝召王公衮入对,跟左右说:“这位,便是当年手斩发冢盗的王先生。” 对王公衮昔日的复仇行为颇为赞赏。当世及后世的学者,但凡提及王公衮复仇案的人,都一致认为王公衮无罪。明代学者丘濬还在《大学衍义补》中为王公衮受了行政处分而鸣不平:“朝廷坐有司之罪,是也;而降公衮一官,岂所以为训乎?”

二审结果:

于欢案二审宣判:原判量刑过重 无期改判 5 年

知乎用户 张海​ 发表

将广大人民群众比喻为驴十分形象十分到位,平时任劳任怨,傻乎乎的好使唤,有点啥不满的闹两天就忘了,实在还不服犯犟的,抓起来关两天,打两顿,一准给治服帖了乖乖回去干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然而无力的是,人家济南公安此条微博未必不是实事求是地说出了一句真话罢了。在很多时候,普通民众作为孤立无援的弱小个体,其驴肉之躯所面对的岂止是大巴这个级别的存在?

如果说案件的本身是一把刀子在民众对司法的信任上划开了一道口子,那么本来官方应该做的是去包扎伤口,而济南公安官微却抓起一把盐往这个伤口上撒。

这至少说明济南公安官微的这个编辑对民意是持鄙夷态度的。在他发这条微博的那一刻,在他的潜意识里,他选择的是与群众的对立面。

这,是一种惯性。

济南公安官方对此事的回应是非民警发布系个人行为,锅甩得真干净。其本质不还是临时工背锅的路子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早上这个微博对我的打击甚至大于杀人案。

杀人案的判决本身有许多可争议的地方,但也可以停留在基层腐败和法律伦理矛盾的层面上。但这个微博却是赤裸裸表达了公权力对人民的不屑,这就要上升到非常可怕的高度了。建议有关部门慎重优先处理这件事情。

否则不只一般良善公民,就连我们这类对法律充满希望的未来法律工作者,也要心凉了。

知乎用户 panzer99 发表

出处:微博

知乎用户 春梅狐狸​ 发表

疑似济南公安微博的管理员,至少曾经是的,微博 id 叫做 @孙警官说事 自己是这么回应的,看截图

关于他是管理员的证据:

见贼行窃, 网友私信 “济南公安” - 齐鲁晚报数字报刊

济南一公安开微博遭骂 状告新浪

但是济南公安对此的回应却又是 “临时工” 套路的

济南公安 “怼网友”?回应:微博发布者并非民警 - 全省 - 全景山东 - 鲁网

另外的不相干内容

山东五个公安微博受公安部通报表扬 _山东

网络名人孙健谈七条底线 官方微博要自律严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充分说明了【部分】国家公务员在取得金饭碗之后,内心已经升华到统治阶级,而且不再虚伪佯装为人民服务,人民算什么,驴,大巴时时刻刻碾压怼死你,法律算什么,人家说你违法犯罪你就是违法犯罪了!

知乎用户 曹国章 发表

民间借贷官影:济南公安局下属企业参与放贷

知乎用户 髙東時 发表

堪比当年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直接把人民群众放到了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对于这种不讲政治,毫无党性的发言,强烈怀疑是高级黑。

知乎用户 飞熊神教小金牌 发表

风口浪尖,济南公安的微博运营愣生生的把自己打造成了热点话题。

先说 <情感是情感,法律是法律>,
后说 <毛驴怼大巴,受伤的总是驴>,
现在又说 <生气伤身,生闷气是对自己施加酷刑>。

笑看天下群众,极尽各种嘲讽。缺乏公共关系处理的任何基本知识,猪队友典范,大写的服。

你们真的不要找一个傻瓜来运营官方微博好不好???

生命时报躺枪…… 一脸蒙

知乎用户 整蛊专家 发表

一从鲁地起风雷,便有冤生白骨堆。
警不作为犹可叹,子护母辱竟成灾。
官微激起千层浪,屁民怀忿万里哀。
今日化身小毛驴,怼得大巴翻车来。

你要战? 我便战,我有驴友千千万!

知乎用户 天泷叔燏 发表

就在淮海地区,

就在淮海地区的 68 年前,

几百万的人民,面对着配备美式装备的机械化军团,

愣是用小推车推出了一场战役的胜利。

如果有谁自认为是大巴的话,

大可以试一试,大巴能不能从小推车们的汪洋大海中脱身出来。

最后,有两句诗,送给应该送给的人:

古老的歌谣 “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还在商王的酒杯中荡漾;

新的诗句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已经铭刻在了周王的金板上。

知乎用户 nooneisinnocent 发表

曾经我以为,在把人民比做牲畜的词里,“支那猪” 是最为伤人的。

直到我看见了这条微博。

同样是把中国人民侮辱为动物的称呼,不得不说,“驴”甚至比 “支那猪” 更让我感到寒心。

因为 “支那猪” 来自于杀人不眨眼的侵略者;

而 “驴”,则来自于我们本应该最信赖,最尊敬的那一群人。

当我听到 “支那猪” 这三个字的时候,我会愤怒。

可是如果有一天,别人得意洋洋的称呼我们为 “支那驴”,我该怎么回答他呢?我可能只会瞠目结舌,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呜呼哀哉!无法可想。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我是芜湖的律师,说一件自己在济南亲身经历的事情。去年我要去济南调一份出警记录,这种在我们芜湖 2 分钟办好的业务在济南的遭遇是这样: 第一天下午首先去了属地的派出所,态度尚可,说已经下班明天早上过来。第二天一早过去警察开会,散会后警察查了说不归派出所说是巡警出警的,让去找巡警。去了巡警中队等了 2 个小时等到了领导说不给调,没有说明理由。我很气愤,然后去所在区的公安分局法制科投诉,连公安分局的大门都不让进。当时我那个气愤啊。对一个懂法的律师都是如此,赤裸裸的鄙视,是的就是鄙视!

知乎用户 Doctor No​ 发表

为什么怼的大巴是吉 A 牌照的? 难道是说这是吉林的大巴?简称吉巴。也就是济南公安实际上在说:你怼个吉巴

知乎用户 乌拉和板载 发表

第一次,有了当家做主的可能,还得到人民民主专政,两份喜悦相互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更多的喜悦。本应已经得到了梦幻一般的幸福时光,然而,为什么,渡江以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为什么和其他资本主义统治阶级一样熟练啊,你到底修了多少次啊

知乎用户 通吃岛岛主 发表

《白毛女》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地主黄世仁向佃农杨白劳放高利贷,借出十块五毛大洋却要收二十五块五毛。

杨白劳无力偿还,黄就让杨用自己的女儿喜儿来偿还,管家穆仁智写好卖身契,逼迫杨白劳签字画押。

杨白劳起先苦苦哀求,无果,激愤之下大喊:

我…… 我…… 我找个说理的地方去!

说着欲夺门而出。狗腿子穆管家拍案而起:

哪里说理去!县长和咱们少东家是朋友,这就是衙门口,你到哪里说理去!

80 年代以后,这种强调阶级斗争的文革遗毒很少再公开上演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只是撕下了最后的遮羞布罢了,什么人民公仆,什么为人民服务,都是哄你们的口号而已,大爷永远都是你大爷,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当了那个说出皇帝的新装的小孩。说实话,这事对我的打击比杀人案还要大,真是应了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的通红,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里容得下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亮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因特那雄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

知乎用户 江津的梅菲斯特 发表

驴国国徽

知乎用户 土土的鼹鼠​ 发表

齐鲁大地的官僚主义,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官僚和刁民,绝对是伴生的存在。

所谓 “官微”,或许真如官方说法并不是“民警” 在管理。但既然是官微,自然是大家了解你一个基层管理组织的窗口,如此不慎重,可以看出来两点:

1. 管理员很年轻,说话之前不考虑后果,更不会看自己屁股的位置;

2. 如此年轻的管理员,却并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思想解放和 “左” 的良心,可以看出这个体制对人的驯化。

当然,以上只是个人猜测。谢绝过度解读。

活了 30 年,记事儿算 25 年,从没有哪一天像这两天一样,羞于对别人说:俺是山东人。

知乎用户 东风澈来 发表

一次既得利益群体的内部声援。

虽然是临时工,也是很有集体 “荣誉感” 的呢!

声援失败,主要原因是水平太差了:

第一,没有了解你的对手:

驴,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第三趾发达,有蹄,其余各趾都已退化。驴的形象似马,多为灰褐色,不威武雄壮,它的头大耳长,胸部稍窄,四肢瘦弱,躯干较短,因而体高和身长大体相等,呈正方型。颈项皮薄,蹄小坚实,体质健壮,抵抗能力很强。驴很结实,耐粗放,不易生病,并有性情温驯,刻苦耐劳、听从使役等优点。(来自百度百科)

同志们,这个第三趾发达,来,看一看被比喻的你自己,第三指…… 然后把其他指蜷起来…… 然后竖起你的第三指…… 说,发达呦。

有一个关于驴的说法,叫做驴脾气,源于东北方言,含褒义,又叫毛驴子脾气,指人的一种性格,直来直去,粘火就着,事过从不计较,有话说在当面,不会暗算人,百姓认为属高尚型人格,认为此种人心眼实,够朋友、够哥们,最可交。(来自百度百科)

临时工同志,在中华大地上,分布着各种品种的驴,你不得先了解清楚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至少百度一下进攻特点,防御特点,HP 值什么的吧。

这完全是能体现出一个临时工为什么是临时工,还想不想转正了喂?

第二,不了解微博这个新媒体平台的特性:

我觉得那些嘲笑别人发个微博思量两个小时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传媒大时代,什么叫大众传播。临时工同志,发什么内容,尤其是指桑骂槐这种,是需要一定的文学修养和遣词造句的能力的,一旦发送,必然有人截图。互联网让世界无时无刻不在联通着,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盯着你呢,只有你自己不知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引起轩然大波,记者、自媒体人、公众号还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比如我,会以在校园里、饭圈里磨炼出来的敏锐度 24 小时关注相关的一切可以发出信息的平台,删的没有截的快,你不就尴尬了?

第三,太没有文学素养了,这锅我国语文教育不背:

“世事多奇葩,毛驴怼大巴。

毛驴:不服来战!

大巴: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驴总是你啊!”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段子… 还是算了吧… 抱歉,真的,我特么特别受不了,不服来战这种充满网络屌丝气质的话。这明显的小学生(对小学生没意见,就是那个年龄段大家都会犯的中二)语气和用词,我都不想吐槽了。

我们说,用什么样的词,要看你想要表达什么,因为 “诗言志” 嘛,不就是想表达:你们这些小毛驴,跟我们大巴车硬碰硬,自取其辱。在嘲讽这件事情上,我推荐一个人,这个人也曾经骂了天下人,还一直被尊崇,直到今天,一代一代人都觉得他骂的太好了,太对了,从小学作文到大学论文,这个人的金句百试不爽,必得高分。这个人叫鲁迅。

骂人是艺术,指桑骂槐是大艺术,骂全国人民,则是一项事业了。

临时工,你还要努力啊!

毕竟,大巴大巴,无脑而发,发而怂,怂而临时工,嘛~

知乎用户 孙颂恩 发表

你把人兄弟捅死了

人就贴了张图骂你个驴

这还不够克制?

知乎用户 李智明 发表

花式作死,我只服济南公安。

“继续骂啊,反正你们在折磨自己啦啦啦~”
真不知道这个小编脑子在想什么…

另外 “大巴与驴” 已经钦定这是 “个人行为” 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胆猜测一下,济南公安的微博管理员是位可敬可爱的自干五,虽然用官微发表这些言论不妥,但确实表达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PS: 拿体制内的工资并不代表人家不能算自干五,关键要看思想,不信可以去看看我们团团

@共青团中央

对自干五的解释,这事得听中央的
-———– 不专业的分割线 ———-
评论里有知友打赌该微博管理员不是自干五而是美分,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我重新下载了微博客户端,经过一番探索,怀疑济南公安的微博管理员是一位叫 “孙警官说事” 的网友,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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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网友 “孙警官说事” 是不是自干五呢?应该是的,我没登录账号,只能搜到这些了

再次强调一下,体制内 “正能量” 不一定是体制内五毛,也可以是自干五,关键看思想

知乎用户 木叶萧萧 发表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有一群瘦驴在负重前行。
为什么我的脑袋常顶着大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来只是民众对基层民警办事制度和刑事案件量刑标准的质疑,一下子就被这个微博号上升到哺乳动物与车辆的对抗了,这是要出大事啊。

知乎用户 陈风暴烈酒​ 发表

警察越来越不被待见有时候得从自身找问题。

知乎用户 试试能不能改名​ 发表

毛驴:大巴你刚才说啥?

骡子:哥,有事儿说话啊

某些败类在两会之后,十九大之前,公然做了些侮辱人民的事情。你们心里打的什么算盘我不知道。不过,倒是有一句华北地区的谚语送给你们——别看今日闹得欢,小心以后拉清单。

知乎用户 tmchdl 发表

记得以前出现这种事,同学们都义愤填膺。
现在工作了,大家见的多了,对这种事都闭口不谈。真的,连愤怒都没有了。
大家都在努力,成为赵老爷或至少可以成为这个发微博的赵狗子。

知乎用户 杀人书与多兰剑 发表

现在你们知道为啥梁山好汉是在山东造反了吧

这个地方,从来就不缺腐败的官场与敢于反抗的平民,每天都在上演着狗官与刁民斗智斗勇的戏码

民之所以刁,官之所以狗, 他们都说是被对方逼出来的。

作为一个山东人,我对这片土地寄托越大,失望就越大。 看到你们黑它,我莫名地酸爽。

这曾经是一个好山好水、人杰地灵、英才辈出的地方,

如今的齐鲁大地却在儒家宗法制、官本位思想几千年的支配下,表面上讲究人情往来,实则充满了血亲逻辑的丛林法则,官场乃至整个社会满是匪气与痞气。。。 搞成了这番模样

故宫大盗,殴打法官,杨叫兽,回民组团偷羊、打架甚至私自监禁汉人, 现在又爆出这件事。。。不管剧情如何反转,总之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其实,凡是对他们有所了解的,都不会感到稀奇, 这种事在这片土地上简直是太平常不过了, 这件事也是发生很久才被扒出来的, 搁以前网络不像今天这般强大的时候,这 TM 也算个事?

真不知这阴霾何时能被驱散

知乎用户 [已重置] 发表

Donkeys’ Republic of China

知乎用户 solar yy 发表

说说动物方面的问题。
食肉动物貌似是处在食物链的顶端,但其实非常自惜羽毛,如果对方玩命硬杠,食肉动物往往会选择退让。因为一旦受伤无法捕猎,会迅速沦为最可悲的生物。
而食草动物,看似很蠢很怂一有风吹草动就吓得乱窜,可一旦被逼急了热血上头了,连火车都敢撞。

嗯,就是这样的。都是地球居民,没有新鲜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点个人脑补的想法,山东这件事就是在转移公众视线焦点。广东收容所事件比这件事严重多了去了!那些人都怎么死的,死了以后都怎么安葬的,火化之前身体内脏是否完整……
中国事太多了,忘记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再发生另一件事。

知乎用户 安国大将军 发表

人家济南的书记自己都承认了

“县级” 的公安局能讲出个啥子嘛
(逃)

知乎用户 chen won 发表

微博上看到的,不服就是怼。

知乎用户 见习魔法使 发表

原来在这些人眼里,我们都是驴啊,这算不算侮辱与人身攻击呢?

说实话,我是喜闻乐见的,把这些人傲慢的态度继续持续下去,大清国离药丸也就不远了。

怎么说呢,还是那句话,这些官差们就是典型的精赵,我特别想问,虽然我们都不姓赵,那你就姓赵了?你在赵老爷眼里又是个什么玩意?

被真正的赵老爷挑拨的团团转,如果我们普通老百姓是驴,那你也一样,无非是被赵老爷给了根胡萝卜而已,你神气个什么劲?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逯军副局长曾经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这个微博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交出一份让逯军副局长满意的答卷。

知乎用户 克卜勒 发表

小编是个实在人。。。。。就是表达方式太直接太露骨。。。我都有点怀疑这是高级黑

知乎用户 Kensi 发表

看到的那一刻,对于警察真的失望透了,对于公安系统失望透了。

好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可坏人也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少!

披着人皮的大巴车也许就在身边啊!

我想过他们会渎职,会懒散,会和黑社会勾搭成奸,会胆小如鼠不敢出警,可我万万没想到一个小民警会以为自己是权利集团的一部分,跑出来发表这种言论,自己代表国家暴力机关和人民对立起来。
这是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都干不出来的事吧。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人是得猖狂成什么样子了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公开说这种话叫板愤怒的群众!

这让我想到发生在我身上的另一件事。
上个月,我才刚刚感受到基层民警对于工作的热情,我丢个手机他们都帮我调监控查出租车车牌号,帮我找车管所和出租办。
我和我妈打车去开发区一家刚开业的酒店吃饭,下了车之后手机找不到了。
我第一时间开始用查找我的 iphone,可惜手机已经关机了。
我跑到南关派出所去拜托他们帮我调监控看看出租车的车牌号。值班的两个民警看起来也只比我大个三四岁,没有不耐烦也没有什么别的废话,详细问了我上车的地址经过的路线和大概时间,把整个行车路线里所有经过的监控都调了出来,最后找到了车牌号。
帮我联系车管所,出租班,出租车公司。
虽然手机最后并没有找回来,但是值班民警都在能做到的范围内给了我最大的帮助,那个时候我真是满心的阳光。
真的觉得很高兴,从小到大我见过的不负责任的警察多了去了,一直对警察都是充满了不信任,可这一次真的很震惊。
那时候我觉得基层还是有救的,至少还有那么一群对于无聊的小工作认真负责的人!

我抱着这么阳光的心情过了一个多月,就看到了孙健警官 SB 式的言论。
我的玻璃心又碎了一块。
济南公安的微博真是让我开了眼界了。

我的表哥,刚刚退伍回家没多久。
从一年级起他的愿望就是长大了想要当一名军人,不仅仅因为很酷,更是因为军人可以保护老百姓。在我们没分开上学之前,表哥一直都很护着我。
高中毕业之后他去了部队,一开始他很希望能够分到边疆,他想要冲锋陷阵,挥洒自己的一腔热血。可现实是,因为他体格的问题只能去了空军的后勤部队。
我去看望他时,他常抱怨说想要镇守边疆做一颗螺丝钉。
而现在只是打打鸟,发发文件。
空有远大志向。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还是认认真真的做好手头的工作,心里暗暗的在做那个冲锋陷阵的梦。

我的 follower 基本都知道我是个超级弟控。
我的弟弟一直一来的梦想都是想当一名人民警察,他希望能够保护别人不受伤害,希望能将坏人绳之以法,他希望穿上一身帅气的警服堂堂正正的为人民服务。
他对那身制服有着无限的崇拜和信任。
可他总有一天会长大,会发现警察这个职业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可以去保护人民,有的时候是会和坏人狼狈为奸陷害好人的。
他会痛恨这个他以前憧憬过的职业。
他会痛恨这虚伪的现实。

下面这些话是说给即将要去做公务员,警察,等工作的人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从这个过程走过来的。
可事实是,很多人在长大后都奇迹般地向现实妥协了。
痛恨渎职和不作为,自己却在懒懒散散的把一切都不当回事。
痛恨向黑恶势力低头的警察和政府,而自己却在遇到问题的第一时间跑开。

我们既然讨厌这样的行为,那就不要去做。尤其是 90 后 00 后,既然我们痛恨这样和人民对立死不要脸的警察以及政府。
那当我们之中有人做了警察,或者其他公务员的时候,请不要那么混蛋好吗!
不要做一个自己曾经最痛恨的人!
不要以为懦弱就和这种恶心的下三滥的人同流合污好吗!

如果你不能改变这个群体,也请你不要和他们同流合污。

这个国家的未来因为我们的坚持,才会有希望。

知乎用户 何老湿 发表

坦克和螳螂用了近 30 年的时间进化成了大巴和驴。

知乎用户 武大大 发表

济南公安微博的大致反映应该是:

1. 删除微博,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

2. 周一会发布一个官方声明自己洗地(周末加班加点研究对策)

3. 不被国人和山东老板姓原谅,继续被喷。

4. 浪潮过去,偶尔提起,好像提起孔乙己窃书一样。

这种官方大 V 乌龙事件并不是第一次,上一次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民意总是善变的,过两天更没下限的乌龙事件爆发,这一波浪潮就过去了。

同意郑姓大 V 的分析,小弟就是用来卖的。后期经过调查会处理几个 “玩忽职守的官员”,然后再私下安抚人心。“没好处谁叛变啊”。

我身边的法警和基层干警同学,也有家人朋友在当地政府部门。姑且说一下。

干警的工作,尺度难把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才是规则, 没有的话就抱歉了,没有伤害你哎……… 确实是多做多错。

身边的公务员朋友们聊的,大部分是 “权术”,如何混官场,如何领会领导意图,如何圆滑,如何加班做假的就业创业数据……..

家父常说,经是好经,让和尚念坏了。

从第一共和国灭亡以后,基层已经是集体崩坏了。倒计时也就开始了。

还没看到理想开始,就已经结束了,让人多少有点惆怅。

知乎用户 李乐​ 发表

人为刀俎,我为驴肉。

可见这事不是济南警方干的,是混进来的胡建人干的。

知乎用户 苏谨深 发表

我想到了一句成语:狗仗人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五条里的誓言都忘记了吗,里面有一句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 “全心全意和人民作对”,更不是什么 “全心全意为黑恶势力服务”。

还有别那么嚣张,是你大巴硬还是当年的柏林墙硬呢。

知乎用户 平成君 发表

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
  是的,无论高墙多么正确和鸡蛋多么错误,我也还是站在鸡蛋一边。正确不正确是由别人决定的,或是由时间和历史决定的。假如小说家站在高墙一边写作——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那个作家又有多大价值呢?
  那么,这一隐喻到底意味什么呢?在某种情况下它是简单明了的。轰炸机、坦克、火箭、白燐弹、机关枪是坚硬的高墙。被其摧毁、烧毁、击穿的非武装平民是鸡蛋。这是这一隐喻的一个含义。
  但不仅仅是这个,还有更深的含义。请这样设想好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分别是一个鸡蛋,是具有无可替代的灵魂和包拢它的脆弱外壳的鸡蛋。我是,你们也是。再假如我们或多或少面对之于每一个人的坚硬的高墙。高墙有个名称,叫作体制(System)。体制本应是保护我们的,而它有时候却自行其是地杀害我们和让我们杀人,冷酷地、高效地、而且系统性地(Systematiclly)。 ——村上春树

知乎用户 生存与尊严​ 发表

目测发帖人为临时工大狸子

知乎用户 君子不器​ 发表

诸位,原来的微博内容是:
“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

后来这一条被删了,剩下了驴这条。

黔驴技穷的故事都知道吧,驴虽然斗不过老虎,但吼几嗓子,尥几蹶子的勇气还是有的。

知乎用户 [已重置] 发表


这说明某些行政机关 tm 真听了上级的宣传,认为有时候要发泄一下说心里话。

傻逼行为
老百姓一定是要骗的,张口就得是鬼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丽江公安:同志啊!缘分啊!

另外为啥讽刺驴?这微博是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有啥歧视不成?

建议向中央和地方民宗委举报!

知乎用户 轩阁 发表

我老家的村子和某鲁只隔了一条仅仅能错过来两辆小车的路,路这边是我大江苏,那边是某鲁,家中恰巧有亲戚在某鲁政府中,某鲁人我认识的很多都不错,但是 zf,呵呵哒,不知道有没有人见过公权力公然做强盗土匪的事情的,某鲁就有,以前计划生育,某鲁上敢超生,政府公然把女的爸妈抓起来,你以为完了,太天真,抓起来就打,好多六七十岁的老人哪,这也下的去手,关键这是政府干的,你去告谁?你报警?反正打到女的出来为止。诸君还记得几年前某鲁平度拆迁纵火案不?几年了,某鲁有一点进步没?某鲁的政治黑暗和无法无天超出诸君的想象。

知乎用户 李小粥​​ 发表

很多人对官方微博有误解,认为官微发出的信息都是十分严谨的、代表了 “上头” 的声音。

我曾经做过学校官方微博的主页君,可以从微博运营的角度稍微解释一下,以下讨论只针对微博运营,不涉及案件本身。

微博属于新媒体,所以即使是官微,大部分的日常运营人员(你们口中的主页君)都是年轻人在负责,最多有个宣传口下面的小领导作为头头,给官微定个基调。

拿我学校举列子,交大的官微基本算大学里做得最好、最有影响力的微博之一了(毕竟有校友是天下第一网红),官微虽然代表了学校,但是主页君都是些小喽啰,不同的小喽啰负责不同时段、不同内容的信息发布或者日常运营工作。

比如在学校里,主页君都是普通学生,上面有一个指导老师。像济南公安的主页君我猜想大部分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小警察。

对于这些日常运营人员来讲,大部分时间就是转发一点消息、负责某个模块的运营,或者卖个萌转个熊猫视频来圈点粉,然后碰到重要的事情时根据 “上头” 的指示,把需要发布的信息编辑下,再发到微博。

所以当碰到重要事件的时候,“上头”都会要求下面的小喽啰不要在官微上发布敏感言论。而 “济南公安” 发布那条争议微博的主页君,明显属于脑子进水。像这种已经引起全国关注的特大舆论事件,在这种关键又敏感的时刻,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发的每一个字都需要仔细斟酌,因为官微的声音在网民和老百姓眼中就是官方的声音,你一个小小的运营人员(我打赌就是个 20 多岁的小警察)发出这种不合时宜的微博,就像一个企业的看门小哥给记者煞有介事地讲解董事局决议,简直缺心眼。

作为主页君,对某些事件持有不同的观点,我觉得也无可厚非,用自己的个人微博吐槽下站个队也没啥,但是你借用官方的平台去发声,而且发的还不是 “上头” 的声音,那就太傻缺了点,这个主页君连同负责官微的小领导都会受到处理。我猜济南那边公安部门的领导看到这个微博后,肯定想撕了发布那条信息的小警察

最后我想说,官微的声音不一定就是官方的声音,也可能是某个傻缺主页君脑子短路搞了些事情,所以大家可以更理智一点去看待这个问题,我看了那个微博后也很愤怒,但还是想从微博自身的角度来讨论这个事件。

不过我也希望某些单位能对运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再高一点,否则每次都拿临时工来回应,只能透支政府的信誉,在本来就敏感的案件上火上浇油。因为对于大部分网民来讲,官微就是官方,官微的声音就是政府的声音,现代社会没有哪个公民能够接受政府对大众进行阴阳怪气的嘲讽

最后再分享一个小八卦,前几年某校出了很多事情,比如 “驴友被困、被救后不知感谢”、“校庆宣传片抄袭”、“投毒案”…… 然后在微博上各种被嘲讽,校领导直接要求,关闭评论,同时敏感时期,官微和官网同步,只发官方重要消息,不再发圈粉信息(否则评论全是你懂的),现在好像缓过来很多,不过依然无法评论。

而同时期的我校官微,跟随某位校友的步伐,日益走红,有些微博稍不注意就被某法师群体占领。

知乎用户 吴 Sue 发表

恭喜济南公安成功蹭到热搜

知乎用户 哈 sea 发表

我觉得首先这属于法律允许政府发表的言论吧,那就不应该干涉。

再一个,这件事情最高检都介入了,谁是大巴谁是驴,现在真不好说。

知乎用户 爬犁腿 发表

致七大闭幕词――《愚公移山》(1945 年 6 月 25 日)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

我们宣传大会的路线,就是要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建立起一个信心,即革命一定要胜利。首先要使先锋队觉悟,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使全国广大人民群众觉悟,甘心情愿和我们一起奋斗,去争取胜利。要使全国人民有这样的信心: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不是反动派的。中国古代有个寓言,叫做 “愚公移山”。说的是古代有一位老人,住在华北,名叫北山愚公。他的家门南面有两座大山挡住他家的出路,一座叫做太行山,一座叫做王屋山。愚公下决心率领他的儿子们要用锄头挖去这两座大山。有个老头子名叫智叟的看了发笑,说是你们这样干未免太愚蠢了,你们父子数人要挖掉这样两座大山是完全不可能的。愚公回答说:我死了以后有我的儿子,儿子死了,又有孙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这两座山虽然很高,却是不会再增高了,挖一点就会少一点,为什么挖不平呢?愚公批驳了智叟的错误思想,毫不动摇,每天挖山不止。这件事感动了上帝,他就派了两个神仙下凡,把两座山背走了〔2〕。现在也有两座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大山,一座叫做帝国主义,一座叫做封建主义。中国共产党早就下了决心,要挖掉这两座山。**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这两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 〔2〕愚公移山的故事,见《列子》《汤问》篇 。

知乎用户 筷子​ 发表

这条信息,也是人发的。。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临时工,这确实表明了发布这个人的心态。。。

我们不去讨论这件事,单纯来看发布者。。

他自己的思考,也确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真实想法。。

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感到了深深的无奈。。。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知乎用户 小穷奇 发表

我是一头驴,

月入三千三,

严肃,沉默,

吹肥皂泡泡,

偶尔撂蹶子,吃槟榔。

啊!

命运!

啊!

灵魂!

啊!

一头驴的眉宇间透着驴肉火烧的香气……

知乎用户 再次禁言安景思 发表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记得什么书上说,有一种东西,叫 “海乙那”⑺的,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时常吃死肉,连极大的骨头,都细细嚼烂,咽下肚子去,想起来也教人害怕。“海乙那” 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赵家的狗,看我几眼,可见他也同谋,早已接洽。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 鲁迅《狂人日记》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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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对官僚主义 *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

我们这些机关高高在上,官僚主义是容易犯的弊病,有了官僚主义,必然对上闹分裂主义。比如 “跃进号”〔1〕抓了才清楚的。下边也闹地方主义,根子都是官僚主义。前年下放权利那么多,文件是我起草的,造成了分散主义。有人说要反对,顶不住,问题还是官僚主义。

官僚主义是一个剥削阶级遗留下来的东西。党外部长和我们一道,也希望借重一下你们的归劝。

官僚主义,思想上表现和个人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自由主义相结合的,因此官僚主义也必然联系到这些主义。总之,要集中的反对剥削阶级的思想作风。三月一日,中央五反指示中说:“官僚主义在抬头”。我看带有普遍性。

我尝归纳官僚主义二十种表现:

一、高高在上,孤陋寡闻。不了解下情,不作调查研究,因而脱离实际,脱离领导。不作政治思想工作,不抓具体政策,上脱离领导,下脱离实际,一旦发号施令,必然祸国殃民。这是脱离领导、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

二、狂妄自大,骄傲自满,空谈政策,不抓业务,主观片面,不听人言,蛮横专断,强迫命令,不顾实际,盲目指挥。这是强迫命令式的官僚主义。

三、从早到晚,忙忙碌碌,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但是作事不调查,对人不考察,发言无准备,工作无计划。这是无头无脑,迷失方向的官僚主义。

四、官气熏天,唯我独尊,不可亲近,望而生畏,对干部颐指气使,作风粗暴,动辄骂人。这是官老爷式的官僚主义。

五、不学无术,耻于下问,浮夸谎报,弄虚作暇,欺上瞒下,文过饰非,功则归己,过则归人。这是不老实的官僚主义。

六、不学政治,不钻业务,遇事推委,怕负责任,办事拖拉,长期不决,工作上讨价还价,政治上麻木不仁。这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

七、遇事敷衍,得过且过,与人为争,老于事故,上捧下拉,两面俱圆,八面玲珑。这是作官混饭吃的官僚主义。

八、政治学不成,业务钻不进,人云亦云,语气无味,尸位素餐。领导无方,滥竿充数。这是满预无能的官僚主义。

九、糊糊涂涂,混混沌沌,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这是糊涂无用的官僚主义。

十、送文件不看就批,批错了不承认,文件听别人读,别人读他睡着了,心中无数,不和人商量事情推来推去不负责,对下不懂装懂,指手划脚,对同级貌合神离,同床异梦。这是懒汉误事的官僚主义。

十一、机构庞大,人事庞杂,层次重迭,浪费资产,人多事乱,遇事团团转,不务正业, 人多事少,工作效率低。这是机关式的官僚主义。

十二、指示多不看,报告多不批,会议多不传,报表多不用,往来多不谈。这叫 “五多” 的官僚主义。

十三、图享受,好伸手,走 “后门”,怕艰苦,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作官全家享福,内外不一请客送礼。这是特殊化的官僚主义。

十四、官越作越大,脾气越来越坏,房子越来越大,陈设越来越好,生活要求越高,供应越多,分配东西越多,价钱越低。这是摆官架子的官僚主义。

十五、自私自利,假公济私,以私作公,监守自盗,知法犯法,多吃多占,不退不还。这是自私自利的官僚主义。

十六、争名夺利,向党伸手,对待遇斤斤计较,对工作挑肥拣瘦,对同志拉拉扯扯,对群众漠不关心。这是争权夺利的官僚主义。

十七、多头领导,互不团结,政出多门,工作散乱,上下隔离,互相排挤,既不集中,又不民主。这是闹不团结的官僚主义。

十八、目无组织,任用私人,结党营私,互相包庇,个人利益、派别利益高于一切,损大公肥小私。这是闹宗派的官僚主义。

十九、革命意志衰颓,政治生活蜕化,靠老资格吃饭,摆官架子,好逸恶劳,游山玩水,既不用脑,又不动手,不关心国家和人民利益。这是蜕化的官僚主义。

二十、助长歪风邪气,纵容坏人坏事,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压群众,包庇坏人,敌我不分,作奸犯科。这是助长歪风邪气的官僚主义。

总之,使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使党的路线政策受损失。不作为普通劳动者,不同群众同甘共苦,政治上空谈,不老实,不负责任,不能、无用,埋头于事务主义,搞特殊化,自私自利,闹不团结,搞宗派,最后发展蜕化变质。

官僚主义的思想根源、阶级社会根源、历史根源、思想根源,是剥削阶级的思想作风,既有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实用主义,也有封建的家长制。〔红楼梦四大家族,农奴主四十人,官僚占三分之二的人。〕

阶级社会根源;新的资产阶级,老的资产阶级,还有城乡封建势力。在国际上有资本主义包围,而且帝国主义、修正主义联合起来了。

历史根源:我们的革命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的国家机器,但旧的统治势力,传统影响,旧人员包下来,政策是对的,但带来了副作用,一九五一年 “三反” 重点是反贪污,一九五七年重点是反右,去年主要是批判了分散主义,所以历年来没有把官僚主义当成重点来搞。现在滋生官僚主义的土壤是肥沃的,也是修正主义、教条主义的土壤。

注释

〔1〕跃进号事件,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大连造船厂建造的新中国第一艘万吨远洋货轮下水,交通部将这艘远洋货轮命名为 “跃进号”。这艘由苏联设计的万吨巨轮的庞大船体,是在一九五八年年国庆节前夕正式铺上船台开工建造的,到十一月二十七日建成下水只用了五十八天时间,这样的速度在当时是很快的,甚至超过了造船速度最快的日本建造万吨级货轮平均三个月的船台周期。

一九六三年四月三十日,“跃进”轮载着一万三千四百吨吨玉米、矿产品和杂货,于下午三时五十八分从青岛启航,按 “青岛--上海长江口〔不进港〕--日本门司” 航线迂回曲折行驶。

五月一日十三时五十五分,“跃进”轮报告了在韩国济州岛南八十海里左右、近日本海的苏岩礁海域的船位,随即又发出 “我轮受击、损坏严重” 的密电。十四时十分,该轮再次发出国际通用的 SOS 明码求救电讯, 接着该轮即在海面上消失,完全断绝了与国内的联系。

“跃进号”上的五十九名船员分乘三艘救生艇在海上漂流时,被日本渔船 “壹岐丸号” 救起,船上二副为推卸责任,说是被鱼雷击中,甚至说 “看见一只潜艇在沉船区域露出水面,有三个美国兵样子的人在舷楼哈哈大笑”。事后的调查证明,这纯属子虚乌有,显然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杜撰。五月一日夜间,日本的全亚细亚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里向全世界披露:中国国产的第一艘万吨级远洋货轮“跃进” 号在来日本途中因腹部命中三发鱼雷而沉没,这一消息犹如原子弹爆炸一样,迅速传遍全球,立即掀起轩然大波,世界各国均感震惊。须知,在和平时期攻击商船,意味着对该国的宣战,将可能引起局部乃至世界性的战争,况且当时正处于冷战状态的国际形势,更具有导火线式的危险性。同时,攻击商船的行为也为国际惯例所不准,将受全世界舆论的强烈谴责。所以,一下子引起各国舆论的纷纭传说和猜测,各国政府立即作出不同的反响,国际形势顿时微妙地紧张起来。

美国政府迅速发表声明:“五月一日美国潜艇没有到过苏岩礁海域,没有对中国货船发动过攻击。”台湾国民党当局也发表声明,说他们的军舰从来没有到过 “跃进号” 失事的海区。韩国和苏联也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世界各国都在密切关注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事件惊动了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周总理亲自组织人调查,调查查明,当时虽然有海图标明航线上有苏岩礁,但是由于船员计算船位失误,还是撞上了礁石并沉没。六月三日,新华社奉命发表声明:“经过周密调查,已经证实 “跃进” 号是因触礁而沉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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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者阶级是革命对象 *

〔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 这是毛泽东同志在对陈正人〔1〕关于社教蹲点情况报告的批语和批注。

管理也是社教。如果管理人员不到车间小组搞三同,拜老师学一门至几门手艺,那就一辈子会同工人阶级处于尖锐的阶级斗争状态中,最后必然被工人阶级把他们当作资产阶级打倒。不学会技术,长期当外行,管理也搞不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

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2〕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怎么会认识呢?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社教运动决不能依靠他们,我们能依靠的,只是那些同工人没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

注释

〔1〕陈正人,时任农业机械部〔一九六五年一月改为第八机械工业部〕部长。

〔2〕在印发这段批注的时候,薄一波在 “这些人” 的后面加了一个注释:“指那些企业领导人中坚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

知乎用户 改之理 zcw​​ 发表

原来的用词是,螳臂当车,蚍蜉撼大树。

现在的实力差距缩小了。

知乎用户 小宅大梦 发表

很刺耳但也是大实话,几天了,最终也是毛驴怼不翻大巴,人家连临时工、停职处分都不愿意忽悠一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谢邀,体制内,匿了。
事件本身,法律没毛病,我们国体决定了这个法,如果是花旗国在自己的地盘崩了他们,法律是鼓励的。法院判的没毛病,大陆法系下,依照条文判,没问题。检察院,毛病不大,控方依法检控,只是在量刑上建议的有问题。公安,出警那事儿咱不说,就说杀人这事儿,取证取的比较到位,问题也不大。那么,毛病在哪?在地方!消极不作为,这件事,完全可以在地方协调解决,压恶势力,轻判,需要一定技巧,考验执政能力,但完全能够办得到!!!没办好,必须给个说法!必须要追责!
再说济南这个微博,第一政治不正确,第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两件事,都可追责,根据 xx 纪律处分条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样可以处理!
再说句题外话,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融合是大趋势,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很多事情,一个裁判官,一个法官就可以处理得很好。但前提是得有好体制,这件事情深层次的东西,就一个字,哎!
不谢!
添加: 天朝很多事,在于管事的人消极不作为,极端缺乏责任感,使命感。往往这种干部升的还快,没有正义感,使命感,责任感,不担事,不干事,不得罪人,溜须拍马。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往大了讲,叫执政能力。照本宣科,狗绑个饼子都能干,坏事就坏在这帮孙子手里。这件事情必须追地方的主体责任,本答案不讨论体制问题,太大了,我们屁民思考不了。。。

知乎用户 永远的 12 发表

原始素材是这个:

注意时间 9:11

然后,注意时间 9:20

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将【一条非常普通的微博】改编成【引战微博】,

问题来了:为什么不去当段子手?

知乎用户 无良谢九 发表

早上九点多,是不是各位联想过度了?

知乎用户 王十三 发表

就事说事,不必扩大。

仔细想了,确实恶心。不过宣传系统历来有坏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几个文艺工作者不脱离群众的?

任何时候,想假借一次发力,涤荡一切污泥浊水,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亦容易把肃反扩大化,彻底有时意味着清洗,需留神尺度。

擦边球称之为 “擦边”,亦因为其隐晦。

不能以此证明某地区基层烂到骨子里了,单位中管计算机的年轻小孩,说实话某些觉悟都不高,平素里你们反感某些教育方式,可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些人知道执政之目的、之根本为何,这就是没接受教育的后果之一,不算什么。

要有一种大气,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切与人民为敌的人终将覆灭。晚一天明白这个道理,早一天腐朽罢了,理他做甚?我们只管,没有一个人民受到冤屈就好了。

以上。

知乎用户 吐血君 发表

这就叫什么,搞事。
也不知道是山东官场也就是这么个习气还是某个实习生或者愣头青发的,这微博发的是真 zz

(ps:不要说我在帮忙甩锅给实习生,这就是个客观事实,所以我将其列入可能性之一。很多机关单位的官微就是实习生在负责,我实习的法院也是这样。当然这种情况很不好,很容易导致官微的内容出现问题,包括上次某法院官微挺马蓉的。来个不听单位指挥的搞事小能手就很麻烦了)

知乎用户 许晋轩 发表

这种事情没人管你是故意制造矛盾还是无心之过,这个节骨眼你发了这么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图片,跳进黄河洗不清侬晓得伐?

官微是单位喉舌,是媒体,发布的是报道。报道上要是出了偏差,肯定是要负责的。

知乎这两年批判的最狠的就是山东的官本位主义,其他社区也没少过,既然事情发生在山东,那舆论迟早要发展到对于山东的讨论,你堂堂济南公安,还想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这件事是整个山东公检法系统的公关危机,济南公安不可能独善其身。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每个奴才都有。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在微博里,我看到了一头在公权力支撑下,穿着黑皮顾盼自雄的驴。

其实没必要删除的,我们都知道这货色的内心是啥样的,它拿民意当大巴了。警察这个职业有好人也有坏人,像这种又坏又蠢的。。。

条加驴等于什么?斑马?

怼啊,你倒是接着怼啊?

知乎用户 陈木木 发表

看完 “辱母杀人事件” 整件事情,以我粗浅的见解看到了两个不寻常的地方:
疑点一:从于欢一方报警,到警察到来,收债者貌似毫无担心,依然安稳停留在现场,而在警察到来后,警察的似乎对此事只是聊聊几句,不得不让人怀疑,收债者有什么底气这么嚣张,连警察的到来也不能让他们收手,并且等警察到来后,似乎不愿 “惹麻烦”,聊聊几句便离开了。
疑点二:就是关于于欢的判刑了,基本是按比较恶劣的情节来处理的,这件事当时未在网上传播,但在当地估计是比较轰动,而法官依然做出如此判决,这件事值得思考一下。
疑点三:此事发生后几月后,当事情不在局限与当地,而在网上被传播公开后,收债者的头目便被逮捕涉黑,与此前警察对待那批收债者的态度截然不同,给人一种似乎有人在影响公检法系统,帮忙捂盖子的感觉,而直到最后,事情闹太大,盖子捂不住了,难免丢车保帅……
以上是我看到此事后的一些错觉,仅仅只做闲聊之用……
至于大巴和驴的这条微博,给我的感觉应该是公安局微博管理员的一次乌龙事件,只能说他的政治敏感性太低,公安局的态度怎样,也不是通过一个微博就能判断出来的,如果硬要把这两件事牵扯在一起,感觉就有点太敏感了……

知乎用户 西毒 发表

孙警官就是个发微博的,真以为自己是体制内的人了,真正体制内的人也不会蠢到说这样的话。然而孙警官在微博表示要死磕,我只能说,你也配姓赵?

知乎用户 无名神棍 发表

恕我直言这个钩咸耳直的我都怀疑是发的人巴不得把事情闹大上面来查一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自己是山东济南人,我父母的朋友,我自己的好朋友,都有在济南公安一线工作的公安干警。不说父母那代人,就我自己的好朋友也是兢兢业业,并且真的是以为人民服务为荣的,你看他朋友圈发的东西都是流露出自豪感的。他刚工作时被分配在城乡结合部,参与过逮捕犯罪分子的大案,也帮村民找过狗,调节过因为果树闹的纠纷,也被毒贩暴击过头。
然而遗憾的是,这条微博一出,就把济南公安全部代表了。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当然感到愤怒,官方就是这种出发点来对待公民的嘛?!然而,我更感到惋惜,多少我好朋友这样的警察要付出多少努力,才换来大家的信赖和认可,就被这样一条微博轻易毁了。
我们自己说话尚且谨言慎行,更何况还要代表官方呢… 这位 “发言人” 真的有必要好换人了

知乎用户 闻逗比 发表

我建议各大政府机构的官方微博号实行双人管理制度,所发微博及回复评论都应由两人磋商后报上级审批后才能发布,不然类似这样的微博只会更多,不会减少。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知乎用户 不说 Mk2 发表

谢邀。
过度解读了吧?凭什么认为这个图和冠县的案子有关呢?就因为是济南公安发的?也许在有争议案件时发这种搞笑图不合时宜,但回答中一片上纲上线,让我怀疑自己是身在知乎还是穿越到了文革的批斗会上。
我不曾在山东生活过,也不了解当地的法律环境和政府状态,但即使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应当就事论事,而不是找个机会借题发挥,搞一场无来由的狂欢。这类狂欢的名目无论是喷 TG、是怼公安、是指责政府还是砸日本车,其本质都只是情绪发泄而已。

知乎用户 明芝 发表

济南公安已经语无伦次了 一会 “法律是法律”、 一会 “骂群众是驴”、 一会发微博警察救人希望洗白、 这会又说网友气大伤身

3 月 26 一天发了 10 个微博。

急的已经精神错乱了!

知乎用户 半夏 发表

不放地图炮,但是我觉得南方尤其是沿海真挺好的,无论从经济人文开放性还是政治透明度来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最近朋友去派出所办事,那天风很大。办完事开门出来,门倒过来把他拍倒了,砸了腿,门碎了。嗯,这时候大家是不是觉得接下来是 倒地,派出所赔钱?
不!是爬起来陪派出所门钱!因为人家说为什么别人经过的时候门没事,你经过了门就掉了?
小老百姓只认识 12345 啊…… 打了之后人家说了解下情况再回复,然后仍然是那套说辞~~~
与此事无关,我是打酱油的

知乎用户 倒数第二 发表

支持济南公安,你们是最可爱的人,希望法律还你们公道!杀人犯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知乎用户 侯铁 发表

党不在乎。

知乎用户 夏东 发表

领导觉得网络是个新鲜的玩意儿,自己玩不转,就交给下面的人来做;下面的人觉得微博微信是不入流的东西,跟具体业务无关,又不影响升迁,不屑于去做。理论水平最高的写领导讲话稿,业务水平最高的陪领导调研,沟通能力最好的负责接待,最后往往是不懂业务、不懂理论、不会沟通的年轻人,掌握了很重要的 “发声筒”,官博官微都这么玩,不出事才怪。

知乎用户 赵小桃 发表

竟然被邀请回答这道题。本人家姐法学博士出身,现就职于国内高校,教授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此事一出,我姐在朋友圈发了讲了一个故事,我直接截图 po 出:

曾经和一位叔叔聊天,他是我家乡的公安局的干部,问及若遇入室盗窃我能杀了贼吗?他说不可以,那就防卫过当了。我说那需要坐牢吗?他说要的。

当时我还小,我理解不了。现在我长大了,我还是理解不了。

我支持于欢无罪。

在美国丢了个车钥匙,报警后警察出警在超市帮忙找了半小时又帮忙叫了拖车。而我大学时在网吧丢了 iPhone,在顺走我手机的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都清清楚楚的情况下警察来告诉我小偷是永登县的出警代价太大了,昨天丢摩托的还没找到呢。你再买一个吧。

以上是个人经历,也是个人想法。希望星星之火,当真可以燎原。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够生活在真实的有困难找警察有用的时代。

可悲,使点力试试,让可悲少一点。

知乎用户 云上彩​ 发表

我觉得这个古字不贴切。

知乎用户 新人李 发表

散了吧,长江之星就留了一天而已

知乎用户 王子长​ 发表

有人想把事情搞大

知乎用户 Mig Silent 发表

谢邀 (其实并没有)

作为一个没有工资的自来水,这地我不洗了,洗不动了
这他妈的就是西门子滚筒洗衣机也洗不白,滚

知乎用户 皓叔 发表

鲁迅:晚安!语文老师:“晚安”中 “晚” 字点明了时间,令人联想到天色已黑,象征着当时社会的黑暗。而在这黑暗的天空下人们却感到“安”,侧面反映了人民的麻木,而句末的感叹号体现了鲁迅对人民麻木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虽然发的微博感觉和于欢案关系不大,但结合背景于欢案,稍微解读一下,不就很显然了,这图是说政府是大巴,群众是驴子,驴子自不量力怼大巴,受伤的还是驴子,劝人民不要试图跟政府叫板。微博管理者明显低谷了人民群众的语文功底和理解能力。
知乎什么时候能有滑稽表情,好急。

知乎用户 李蓬国​ 发表

李蓬国:济南公安怼网友,究竟谁是那头 “驴”

3 月 25 日晚,“杀死辱母者案” 报道后,济南公安官微疑似发布微博回应此事,引起网友争议,随后又发布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疑似暗讽网友是驴。随后记者联系到济南公安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3 月 26 日济南时报)

初看这篇题为《济南公安回应怼网友:发布者非民警,是个人行为》的报道时,突然产生一种 “似曾相识” 的感觉,随后联想起前段时间的丽江官微 “怼网友” 事件,才明白这原来是“套路”。

2 月 10 日晚,丽江警方官方微博转发一篇帖子,指责被打女游客 “行为放荡”,引起争议后警方辩称是“登录异常” 现象所致,该谎言被识破后又狡辩说是某民警个人行为,这脸打得真是啪啪响。

眼下,济南公安回应 “怼网友” 的情形,跟丽江警方在回应怼网友时的不要脸相比,也是有一拼的。

3 月 25 日,“杀死辱母者案”引起 “人神共愤”,广大网友和评论员纷纷谴责警察失职、判案不公。当晚,济南公安官微发表“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 的微博。该微博引起网友争议后,济南公安官微又发微博称“世事多奇葩,毛驴对大巴。毛驴:不服来战!大巴: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驴总是你啊!”,同时配发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傻子都看得出来在暗讽网友是驴。

可是,济南公安却要来 “辟谣”。

济南公安回应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件本身。

既然发微博的是 “值班人员” 而非 “黑客”,无论其身份究竟是“民警” 还是“临时工”,都是济南公安安排他处理官微事项的,所为微博无疑“代表济南公安的观点”,又怎么可能只是“个人行为”?又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意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

如果所发微博真的 “没有任何意义”,只是“驴说八道”,为什么又要说“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 呢?这不是在强调其 “有意义” 吗?如此自相矛盾,岂不是“驴唇不对马嘴”?

至于说 “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这分明是代表济南公安在表明立场,而这立场显然又与“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 的立场一致,如此看来,所发微博并非“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而是“商量好的集体行为”;更不是“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而是正好“代表济南公安的官方立场”。

行文至此,得知最新消息,济南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微博内容确实由管理者发布,目前已经展开调查,稍后会对网友作出解释。”看看,“辟谣”被反转的剧情又再上演了,但估计还会有 “下一季”,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编好一个“天衣无缝” 的“解释”。

济南公安不仅在 “怼网友” 时表现出 “无耻” 的嘴脸,而且在 “辟谣” 时展现了 “黔驴技穷” 后的 “无赖” 本色,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文 / 李蓬国

欢迎关注李蓬国网站、微信公众号 “挽弓搭见”。

知乎用户 患者蔡某 发表

这特么不就是经过某些特殊的人特殊加工解读并且加上愚民的跟风形成的一种舆论嘛。我要实名抵制这种舆论,对国家造成了多少影响都不知道,一群智障。 用点脑子想想既然是在事件发酵期,一个官博发了一个群嘲的话,仔细想想有可能吗,不会被骂死堵门吗?还强行理解自己是驴,哎你是我不是啊,什么话都瞎几把讲。这种事情要么就是讲个一个笑话,要么就是无心之过敏感了点,还他妈无限上纲上线,真逗

知乎用户 熊皮帽子近卫军 发表

讲话比不讲话要好。

知乎用户 我是大明星 发表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露下体…… 在 11 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对自己及母亲的凌辱之后,山东聊城市 22 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 4 人受伤。据南方周末报道,2017 年 2 月 17 日,山东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法律圈,都认为,在禁止滥杀和抵抗暴力之间寻求平衡,定性为防卫过当,判罚三年,是个能够取得在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的。
社会上,都认为,辱母不护,辱国谁御。别说背叛无期,就是被判死刑,也不能丧失自己血性,一个面对侮辱自己母亲这口气,都咽得下去,还能算人吗,当没有维护自己安全的时候,只能拿起刀。
但是作为权谋研究者,站在全局角度来复盘这件事情,如何才能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呢?就现有的法治环境下,权谋角度来分析下:
1、缘起于高利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欠别人的钱,不还,怎么都说不过去,但是很多人没有分析过,有些债务可以背,有些债务不能背。在权谋网眼里,不是每笔债务背后的力量都一样。
社会上有三种债务,弱者的债务,国家的债务,强者的债务。
你借老百姓的钱,非法集资一般,在出现问题之后,没人能够有力量和你抗衡,你是安全的,岂不见,农民工讨薪之难,说的就是这样的债务。这是最好的债务。
你借国家的钱,造成国家的不良贷款,没有人会从人格上给你上手段,债权债务关系,最多拉你如黑名单,再不济,让你做几年牢,这样的债务,大家都是合法的玩。这是一般的债务。
但是如果选择你想高利贷这样的强者借钱,可以说,你不还,那么你死定了,他们会有各种方法让你痛不欲生。任何时候,都不要碰这类的钱,这样的债务最最差的债务。
权谋家一直讲究欺软怕硬就在这里,不是我们害怕那些施暴者,而是我们一开始选择借贷的时候,就要选择那些你能够控制住的弱者。反过来也同样有效,你借钱给比你强的人,你讨债,就等着被坑吧。
2、发展于无背景
既然借了高利贷的钱,那么面对这样人的这么,一大堆人,束手无策。报警后,竟然不管。这就说明,偌大的一个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何等的差。想做生意,想安全,必须有背景。
社会上的背景有两种一种是权贵,一种是现管。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合法经营就行了,这是小农思想,赚钱千万不能都自己花,要善于编织自己的关系网,没事的时候,要不断的结识权贵,不断地寻找自己的靠山。关键时候,能够摆平各种关系。
如果自己没有大的资本去寻找上边的关系,那么就伺候好,那些一线的直接管理你的人,比如出警的这些基层工作人员,如果平时关系较好,肯定关键时候,不会如此漠视。
俗话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这怎么行呢,想做生意,就必须懂政治,如果只会搞经济,不会搞关系,出现困难时候,别人都会对你公事公办。权谋网一直主张,搞经济,搞关系,两手抓。
3、终止于杀人案
借了高利贷,又没有背景关系克制黑社会性质的讨债者,只能够在被侮辱时候,私力救济,拿刀自卫,佩服其血性和勇气。叹息于莽撞和冲动。
既然知道这样的人已经没有和平谈判的可能,那么你就要选择对抗。但是要明白的是,对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武力震慑,一种是鱼死网破。
既然知道还不起钱,就会被恶意讨债,就该早作准备,把还高利贷的钱的一部分,拿出来招募自己的保安队,做生意,没有几个暴力心腹,如何能够控制局面呢?有自己的一帮人,谁人敢动你。
鱼死网破的时候,这是下下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于于欢走到了最后的这一步,也是最佳的选择了。但是我们回顾整体时间的时候,如果再有权谋应对之策,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对于这件事,其实就是对不具有权谋思维的人敲个警钟,不能不给大家做出分析,当你借钱的时候,不分析背后力量的对抗,不熟悉背后势力的博弈,不是明白权力运行的规律,那么你永远都是悲剧的主演。

暴力是底线,但权谋是最明智选择
发布于 11:4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知乎用户 王 Doug 发表

为了保持热度、倒逼上级刮骨疗毒,潜伏多年的济南公安微博管理者也是为国无暇谋身了

知乎用户 阳光先森 发表

毁三观的事见得多了,比如这次的辱母杀人事件,思考得也多了,我渐渐地意识到,所有的道德观念里,那些好的部分,善良的部分,往往是可以脱离道德观念而存在的;但坏的部分,那些在道德观念的鼓励之下所行的愚昧行为,却往往与他们所信的道德观念密不可分。比如侮辱于欢的母亲是有悖伦理、道德的,借高利贷并且欠债不还也是有损契约精神和道德的。尤其是在复杂社会中,老老实实的上班族和经营民间借贷的金融创业者都有其生存方式,羊吃草可以活下去,但是狼不行;这两者间存在天然对立关系。

讨债者利用摧残人性、侮辱人格方式造成欠债者精神崩溃,迫使其拿出养老的本钱清偿债务,已经不是简单的催收策略问题,而是已经上升到灭绝人性的层面。而在一旁心如刀绞,众目睽睽下母亲受辱的儿子,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濒临发疯的状态,从而发生极端的一幕。

从事件现场本身角度讲,辱我母者,虽远必诛;砍死活该。但辱母真是整个事件最源头的问题核心吗? 这个原因我找了很久,我们可以观察道德发展的各个阶段。

在这个情景下,于欢应不应该采取杀人的方法解决问题?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催债行为,为什么?

著名学者柯尔伯格总结出了道德发展的六个阶段,这六个阶段又分别归属于三个水平层次。三个水平层次分别是: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分别可以理解为一个人还没有接受社会习俗约束纯粹的自我中心阶段,接受了社会习俗约束并以此要求自己的阶段,和已经超越了社会习俗要求既尊重自我也平等尊重每一个社会个体的阶段。

从相关这次辱母杀人案的微博评论中,不难看出这三个层次间的区别显著。一个人刚刚进入社会的时候,就处在前习俗水平。在这个发展水平上,人是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来进行道德推理。

这个水平下的第一个阶段就是只考虑自身利害,单纯地以惩罚和服从为考虑的阶段,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是以 “谁伤害了我” 为标准进行衡量。处于这个道德发展阶段的人,对于 “辱母杀人案” 的评论中,评论 “应该杀” 的理由是讨债者已经突破道德底线,对于侮辱母亲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而评论 “不应该杀” 的理由是如果于欢母亲合理规避资金使用风险呢?或者如果她安心过普通人日子不当企业家呢?或者有催债公司来不让儿子在现场呢?企业家的宿命如此,难道她不知道吗?10% 的月息严重违规,但是为什么明知如此还借?契约精神和月息规定的冲突政府和法律如何控制?110 有权利对轻伤害进行逮捕,但粗俗行为本身属于纠纷,不具备强制性逮捕条件。110 属于法制单位,不是劫富济贫的大侠。

用黑社会的思维角度讲,在一个血气方刚的儿子面前辱其母,是找死!而黑社会思维,是介于道德、法律、人性弱点上的思维,黑社会的顶层运营模式,就是游走在法律和人性边缘的。所以从,道德观第一个阶段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似乎只能杀来杀去没有结果!

道德发展超过第一阶段后,第二阶段是以行为的功用和相互满足需要为标准来进行思考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们虽然开始考虑到他人,但一般也是以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为出发点进行考虑的。所以处于这一道德发展阶段的人,评论 “应该杀” 的理由是如果母亲肩负企业员工和家人生存的责任,顶住压力借贷那他就应该去杀,救母亲;评论 “不应该杀” 的理由是:如果母亲过去因为赌博、冒险等原因造成企业资金亏空(当然这是假设),属于母亲没有为其他人着想,被逼债属于因果,那他就不该杀人,而是从资金和其他角度,处理问题,比如主动去放款人开发商那里寻求解决方案、或者通过自身努力,帮助母亲还债,而不是让母亲一方面欠债,一方面,面对儿子入狱的困境。

通常来说,一个人进入到青春期或者成年期后,他的道德水平发展就会进入到习俗水平。用习俗推理的人对行为进行道德判断时,会将这些行为与社会上的观点与期望相对照。

在这个水平下,第三个道德发展阶段被俗称为 “成熟” 阶段,也就是他们会关注其他人赞成或反对的态度,保持与周围社会角色的和谐一致。处于这一阶段的人,评论 “应该杀” 的理由就变成了于欢已经成年,家中的资产已经不足偿还债务,以目前自身实力,只能让利息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痛苦;而自己生活在网络时代,网络社会舆论导向能力很强,铤而走险不至于丢了性命,而且还可以得到社会帮助;可以把未来未知的问题变成可知问题,虽然可能蹲监狱,但是保外机会和舆论优势较强;就有了一种依靠环境、利用环境规律的意味。而评论 “不应该杀” 的理由则是杀人虽然可以获取社会声援,但行为仍然会对自身社会印象造成危害,就像互联网这些人可以声援于欢,但是未来会没人敢和于欢发生激烈的意见冲突,他的境遇大家是同情的,但是他的性格是多数人不敢靠近的,这样的行为给自己和亲戚朋友在内的家人带来麻烦,本来是欠债的问题,现在变成的社会问题了。如果用一辈子做比较,到底是母亲被一群社会低层次人员侮辱可怕,还是这个家庭未来几十年的境况可怕,两者间会形成巨大冲突。网络声援被利用的确是有利的,但过激行为仍然会带来负面影响。

当一个人将他人的评价内化到自己内部之后,他就进入了道德发展的第四阶段,也就是能够超出 “情怀道德” 的范畴,开始以法律和公序良俗为准则来要求自己。处于这一阶段的人,评论 “应该杀” 的理由是尽管杀人违法,但见母受辱更加伤害社会的公序良俗,所以于欢应该去杀人,同时在之后自首请求从宽处理,由无期变成减刑,并且在服刑期间保持乐观心态,鼓励母亲和家人振作并恢复良性生活状态。而评论 “不应该杀” 的理由是尽管事出有因,但毕竟杀人违法,所以于欢应该再寻找其他解决方法而不应该去杀人。

当人的理性和逻辑思维得到充分发展后,他们的道德水平发展就会进入后习俗水平。到了这一水平之后,人们会力求对正当而合适的道德价值和道德原则作出自己的解释,而不管当局或网民如何支持这些原则,也不管他自己与这些集体的关系。因为无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对是错,他已经发生,如果在发生后更睿智的去处理成为当下有价值的问题,而不是去纠结于为什么杀。

第五个道德发展阶段被称为社会契约或社会法制取向阶段。在这个阶段,法律被看作是一种社会契约,而非铁板一块。那些不能提升总体社会安全感的法律应该修改,从而达到 “给最多的人带来最大的利益” 的目的。处于这个阶段的人认为 “应该杀” 的理由是法律虽判决不文明催收可耻却没有预先考虑到于欢面临的这种困境,因此于欢不仅应当为了更大的人权而杀人,而且国家还应当针对这种困境修订法律,对民间借贷管理按照公平原则加以调控。而认为 “不应该杀” 的理由是比如母亲按照文章之前所说,因自身经济问题的原因借高利贷,已经超出狭隘人权的的范畴,这种超出自身社会职责的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不应当提倡。所以不文明催收固然存在,但和契约性借贷本身相比,催债行为本身不具有不合理性。于欢母子应该按照债务契约问题本身,来处理这种现象,合理处理财务,规避风险。

到了道德发展第六阶段的时候,个人已经不再按照有形的法律或是契约行事,而是基于逻辑思考后,根据普遍的公正原则,人的权利的公平和对等原则,尊重全人类每个人的尊严的原则,由良心作出决断。因此,这一阶段被称为普遍的伦理原则阶段。

也就是社会主流人事所提倡的 “我们内心的规律”,说的正是这一阶段所依循的普遍公正原则。对于道德发展处于这一阶段的人来说,“应该杀” 的理由是因为母亲的受辱强度,超出了 22 岁年轻人所能承受的刺激强度,因此为了拯救母亲的境遇去违反条文法律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该杀”的理由则是因为别人因为自身的契约利益受到了严重威胁,所以增加了催债强度,于欢并没有公平地考虑所有人的利益和情绪。欠债不还,并且杀了催债的人对于其他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不应该去杀人。

道德发展的六个阶段是按照顺序逐步由前习俗水平开始往后发展的,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只停留在前习俗水平或者习俗水平,无法发展到后习俗水平。

而且进入到后习俗阶段后,由于第六个阶段实际上是要求人在经过 “无决策权”(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的最终结果不被你所控制)的考验之后再做出趋势分析,不能根据自己的预设立场进行判断,所以没有人能够一直停留在第六阶段,可能当局不合理的处置方式,就会让人的道德阶段倒退。

当我们用这个道德发展阶段论去看待 “辱母杀人案” 的社会评价时,就会发现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或是出于恐惧暴力而对立于催债者,或是出于利己(比如自身欠高利贷)而强烈抨击黑社会放贷行为,还有一部分则是因为从小被灌输不文明可耻,忠于保持人际和谐而跟随多数网民批评催债者。

但大部分能做到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条文的人,要么发言称 “这需要当局站出来处理”,要么是绝对赞扬“于欢护母” 的精神但同时认可法律的判决严肃性,或者索性就是彻头彻尾的赞扬精神,但并不力推 “应该杀” 言论以防止被人群起而攻之。

而在那些能够依靠理性思维,开始关注社会总体发展阶段和社会契约的人当中,几乎全是评价为出发点值得理解,但行为过激应该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多做考虑的观点。

甚至当有一部分人,在当局发布 “驴子撞汽车” 之后,仍然能保持冷静的去评判官方的 “不妥”,但这已经暴露处在后习俗阶段的人,对前习俗阶段“过激道德观的” 否定。

换句话说,多数人很容易停留在道德发展的前三个阶段之中。一旦一个道德观念信徒的道德发展水平脱离习俗水平,进入后习俗水平后,他将很快不再是一个 “纯粹的善良人”,甚至可能变成一个“看起来冷血”。这就和各种国学书籍、甚至圣经等著作“催人向善” 或是 “提高人的善念” 是截然相反的事实,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社会本身就是有利益争斗的,悬殊的利益争斗必然唤醒人类的过激行为,问题并不在过激行为本身,而是悬殊的利益差距。

根据我与各种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的经验来看,道德观念 “较极端” 者最痛恨,或者说最厌恶的就是两难问题。他们不仅拒绝评论两难问题,甚至拒绝思考两难问题,因此对 “毁三观” 相向者占社会人群多数比例。如此厌恶和回避两难问题,这就导致了典型的社会大众道德观念水平很难得到提升,只能长期地徘徊在道德发展的前三个阶段。

社会大众因此在面对打着道德观念旗号的各种号召时几乎毫无反思或质疑的能力。而当这些来自道德观念旗号的号召是源于某些恶行或者恶的企图的时候,毫无反思和质疑的人爆发出来的破坏力绝对会高过会质疑和反思的那些人。如果于欢无罪释放,放贷收贷的人获刑入狱,将对社会规则产生巨大挑战。大家会忽略过激行为的人是 “催债者” 而不是放贷人,而那些放贷收不回钱的人,就会在这一社会行为动荡期遭殃。

而当局刚刚介入,便以打击黑社会、打击团伙、高度重视等语调进入,实在是无奈之举,大家可以去百度、google、微博、微信平台去看看多数媒体的新闻,无不适站在弱者这一边。

某企业老总评价 “头条看多了变脑残” 自然也很难被多数人理解。

因为政府面对公众所采用的执政手段,多数是 “亲民” 的,也就是主要迎合前三个道德阶段的人。这有服务多数人的意味,而社会的真正进步,也总是因为考虑多数人而受到阻碍,社会进步总是和人权发生冲突的。因为人权本身所限定的标准,总是和人类前三阶段的道德需求持平、社会大众的意识水平,总是落后于社会发展阶段。

微信、微博的发展,让社会信息互动更加快捷,这让沉浸于道德观念中的人们常常会产生自己已经处于道德发展的第六阶段的错觉,然而只要把他们拉到无知之幕后面,让他们变成自己所敌对的所针对的人(比如别人欠他几十万不还),他们分分钟跳脚跳得比谁都高——仅此一条就足以证明他们距离第六阶段还远得很。而这种错觉,又进一步阻碍了他们发展自己的理性思维。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他们越发地困于自己的信仰所塑造的小小世界之中,渐渐失去了与社会沟通的思想和语言,而且内心不断地退行变成越来越小的孩童甚至婴儿,而他们自己非但不自知,甚至可能反以为荣。在这种越发蒙昧的情况下,他们做出无法控制的恶行的可能性也就越高,所以于欢被判处无罪释放,也会造成大量的社会暴利抗债事件。

道德大棒可以拯救处在危难中的弱者,也会成为别有用心者拒讨的工具,以杀人、自杀、上访、网曝等手段阻碍催债的行为会愈演愈烈。所以相信当局也一定会适度处理于欢缓刑和放债者刑罚的问题。以我对天朝的了解,肯定是先在媒体上讨伐 “不文明” 催债行为,给大众一个面子对于欢“缓刑”。

当大家的目光不在关注这件事以后呢?于欢母子的命运将是如何呢?

大众依然会用国学中 “君子不站危墙之下” 的套路 “明哲保身”,但事件一定会推动社会进步,催债公司无非是升级一下催债方式,由“不文明” 升级为 “相对文明” 的方式,获取自身利益。利益本身凌驾于道德和法律甚至宗教之上,甚至一切皆为利益服务,而法律的存在、政权的存在都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共同利益,作为缓冲带。而对利益深刻的理解,很难出现在处在前三阶段的道德意识中。

保持清醒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特别是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将要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的时候,这种痛苦就会变得愈加明显。因此,我能够理解有人选择皈依宗教,使自己得到片刻的,哪怕是虚幻的慰藉也总好过忍受清醒的痛苦。

然而对于我本人来说,在意识到了道德观念对理性的阻碍之后,我更情愿选择保持清醒,并且清醒着去寻找解决痛苦的方法,而不是让自己暂时地麻醉下去。人或许存在局限,或许理性和逻辑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这不是我们放弃理性的理由。恰恰相反,正因为人存在着局限,所以我们更加不能够把自己投身在某个虚假的,人为了安抚自己而创造出来的形象之中,逃避使用理性进行艰难的思索。

这让我想到企业管理,我们在创业中,很少用做事的能力来分配组织权利,而是观察你的这名员工处在什么样的道德阶段。所以当我们观察一个大公司的组织,会发现很多聪明、能干、漂亮的人却处于企业的基层。当我们细心观察,要么是他们所处的道德阶段较初级,要么他们很难判断组织利益和自身利益作用之间的差距。

人在社会中生存,唯有相信人自身的能力,相信理性的作用,我们才能在宇宙中走得更远,而不是躺在鸡汤、安慰、道德大棒等幸福毒品创造出来的幻觉中一直麻痹自我下去。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希望当局对 “辱母杀人案” 妥善处理,希望于欢保持一个理性的心态,努力做一个优秀的人,那时候,你的母亲不会再“受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举报,这个微博竟然说警察系统是大巴车,给钱就能上!实在是太侮辱人了!

知乎用户 王晚 发表

孙警官创造了 2017 年第一个热词 “驴民”。

知乎用户 兔子的尾巴 发表

这个微博跟当年官员质问记者 “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 性质一样,甚至更恶劣。

无论是当年那个官员,还是这个微博背后的管理者,在位子上坐久了,全然忘了他们手中的权利是我等 “驴民” 赋予的,在他们眼里,官员 / dang 确实是和人民对立的。

可悲的是,我们除了能在微博上发发声,甚至为我们微博居然没有被删高兴,又能做点什么?

七天之后,事件被忘记后,这样的事情依然会重复发生。

微信已经开始删一些文章了,但愿知乎挺住吧。

知乎用户 异或与非 发表

好事啊,至少加强了公民对公权力的警惕。

另外还是要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降低基层公务员的工作负荷(有些事就别管了,比如打气球的大妈),提高警校招生门槛,现在阿猫阿狗都混进了执法队伍。

知乎用户 王逍瑕起飞诶飞​ 发表

聊城公安:

知乎用户 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发表

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知乎用户 泥巴巴 发表

从看不见摸不着只能闻到异味的 “屁民”,
一下子升级到有血有肉且有经济价值的 “驴民”。

地位升级速度之快,
简直让人受宠若惊。

知乎用户 熊叔 发表

知乎众警察架不住猪队友疯狂送头,可惜了。

知乎用户 言不可弥 发表

没毛病,人家警察只不过是一不小心把事实说出来了。
你们这群驴民,别以为有了互联网就能为所欲为了。

知乎用户 sen zhang 发表

看日期

知乎用户 Xu Weihong 发表

与其说当地官僚气息浓厚,不如说我们的基层人员水平已经低到不能看了,就像很多人所说混混当警察,法律在严格也没用了。

问题是我们缴纳的税金为什么只能雇得起如此混帐的人当警察,还是缺额的?那么差的公共服务谁来背?

知乎用户 张老板的小跟班 发表

主要是高利贷、黑社会和当地官政的不作为甚至涉黑,放在哪里,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至于他妈借了高利贷是否就应当承担这份高利贷带来的后果,没有任何法律会给它定标准,毕竟参与者都是违法的,是非全看人情味。“警察渎职,司法无为”,我觉得这是这些天看到的最客观的评论。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未尽职责,自从那个作死的讨债走狗有了人命前科,甚至更早追溯于当地政府对高利贷以及黑社会的 “视而不见” 的时候,就已经无法洗白。至于司法的漏洞,法律本就应该在一个又一个争议案件中不断完善,吃瓜群众也不该利用道德绑架强迫法律做出所谓 “人性化” 的判决,具体量刑得由事实细节配合现有的法律决定。法治可以被社会舆论影响,但绝不能随随便便屈服于舆论。没人能感同身受,你啃完瓜就搬板凳走了,剩下的都必须得当事人去承受。但这一切,并不代表群众没有质疑司法的权利,也不代表我吃瓜就不能抗议官政不作为的事实。其中,为警察和检察机关洗白的人,好吧你爱吃鸡巴我又能如何,但那些强行为司法洗白的人,你是认为法律必须故步自封吗,法律就该一破本子捧到死吗。另外,相信我,过些日子你就没热情了,毕竟,大多数只是围观者,面面相觑,偶尔振臂吆喝两声,想想曾经的争议事件,你知道最终结果的,有几个。别惊讶,人感情化的思维,总的趋势向来是新陈代谢。坐等下一个头条事件,板凳瓜子已备好。于欢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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