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陇镇就发放变质猪肉启动问责,供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事前不知公司成为供应商,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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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逮捕两名以坏肉臭肉冒充好牛肉卖给志愿军的奸商》新华社上海十二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逮捕了两名丧心病狂以大批坏肉、臭肉和马肉混充好牛肉,卖给人民志愿军的恶毒奸商。

1951 年 2 月, 华东工业部益民工业公司因承制支援志愿军的罐头牛肉, 需要购买大量新鲜牛肉。奸商联合记牛肉庄张新根和徐福记牛肉庄徐苗新等经上海市防空司令部后勤司令部杨伯卿 (系贪污分子) 的介绍, 承接了代购牛肉的任务。

他们串通益民工业公司经办人员乘机索取高价, 将平均每斤 3200 元一 4100 元买进的牛肉, 以平均每斤 6600 多元的高价售与益民工业公司,从 1951 年 2 月到 7 月, 张、徐先后共代购牛肉 89.3 万多斤, 共计盗窃祖国人民支援志愿军的款项 23 亿元。**张、徐不仅在牛肉的价格上钻空子, 更恶毒的是在牛肉的品质上玩花样。**去年六七月间徐张两奸商,卖给益民公司的 30 万斤牛肉中,每 100 斤牛肉中至少要混杂水牛肉 60 斤,每斤水牛肉与黄牛肉差价以 500 元计算,他们从中所获暴利就达 2 亿 6000 万元。他们还用马肉冒充牛肉 (马肉价仅及牛肉的 1/3), 仅根据提货工人朱阿毛和操作组长邵金根亲眼看到的情形估计,就有 6 万多斤。

张徐二人罪行还不止如此,他们竟丧尽天良,用发了绿的牛肉冒充好牛肉,他们每天要在菜市场收购卖剩下的次肉 1000 斤,连同逃税逃避卫生局检疫的坏牛肉、死牛肉等一起当好牛肉卖给益民公司。

据徐的会计坦白交待, 在去年六、七月间出售的 30 万斤牛肉中, 有 2/3 是次肉和坏肉。

他们把发绿的坏牛肉,先用刀把外面一层刮去,再在硫酸水里浸过,放到冷库冰过后,就夹到好肉中,向益民公司所属第一、第二两个厂里运送。有时该公司发现他们混用了坏肉,将货退回,他们就在退回的肉上涂一层牛血,放到冷藏库内去存一些时候,然后依旧送去。

张、徐两奸商之所以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盗骗国家财产, 是因为他们收买了华东工业部益民工业公司的经办人员。在这些经办人中, 从业务科长到过磅员, 大部分都受过他们的贿赂, 成为他们的代理人。奸商张新根还介绍了 12 个亲信到益民工业公司的厂里去担任切肉工作, 帮助他们将坏肉混充好肉, 盗取国家资财。奸商张新根,徐苗新原来是只有几百万资本的牛肉摊贩,自从承接了代购牛肉的生意后,就一发而成大老板了。

他们用从祖国人民支援志愿军的款项中盗骗来的钱和其他人合伙盘进了华府饭店,作为腐蚀干部和进行其他不法勾当的 “大本营”。

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掌握了张、徐两奸商的犯罪材料后, 曾促其自动坦白。但奸商张新根等执迷不悟, **并企图和有关人员建立 “攻守同盟”,拒绝坦白。**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张、徐两犯逮捕法办。购买牛肉的主要经办人, 华东工业部益民工业公司供应科科长李宗莲也由华东工业部撤职查办。

知乎用户 北风​ 发表

因为我妈 3 月以来就一直在梅陇镇一线指挥(负责阳性人员转运工作),这个事情前后我和她打电话的时候有些了解。因和她通话总是被她的工作打断(即使我在晚上 10 点联系她也是如此)加上她嗓子沙哑,也只能获取一些只言片语的信息,以下可以全部当我胡说。

大概情况就是涉事企业由镇经发办主任经手,经镇长同意,上报区委通过负责肉类物资保障。4 月 15 日,涉事企业做的实在太过分,保障猪肉发放里有大量的淋巴肉,下水,腹膜,乳头,引起了广泛的民怨。同时,当天发的产地山东的食用油生产日期赫然写着 4 月 15 日(这件事好像没怎么提,看来有形的烂肉更能刺激人的神经)。舆情发生后,果然经发办 + 副镇长被立案,书记和镇长被免职,而区委里受理的自然是屁事没有。值得一提的是,现在被免职的书记还是 3 月末原书记抗疫不力被调回来的老书记。

有许多感想,比如这家企业被曝出是因为做的实在太过分,引起直观心理反感,用更隐匿和高级的方式在幕后发国难财的大有人在;

比如长久以来的公务员统一考试前入职的 60s70s 基层本地公务员的问题,这批人吃够了征地 + 城市化红利,如果家族 / 家庭里有人搞诸如绿化,供应链,文宣之类的企业更是爽的飞起。

比如区委和镇 / 街道的胡乱指挥和积极甩锅,阳性转运越转越多,意义何在的问题。

但写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懂的人从我说的关键词里就能明白,而我对这些也并不意外。

太阳照常升起,长江水照样东流,记忆逐渐淡忘,直到更魔幻更吸引眼球的事情发生。

知乎用户 Eagles 发表

别的就不说了,一家没有员工的皮包公司是怎样进到政府采购白名单的?

知乎用户 Charis Y 发表

还有些图找不到了,将就看吧

以下为续集,时间是 2022 年 4 月 20 日。

我同事住在松江九亭,我们都以为这个事结束了,没想到

利润有多高,资本就有多疯狂。

知乎用户 黄敬坤​ 发表

就别不要脸了,还不知道供应商实情,你当民众都是猪脑子吗?

低价从外省买进猪肉,能多低就多低,然后高价卖个社区团购,反正有渠道有背景有路子,不愁没销路。

我算庆幸的,收到的是母猪肉,全是板油,根本没法吃。好在还有两块瘦肉。

zf 喊着控制价格真是搞笑,供货的,卖东西的,送货的,全都是有门路有关系的,不然谁出的去,zf 自己放行的企业抬高了价格还喊着稳定物价。真会做样子。

封城这么多,影响外省,影响国家经济,可怜了上海老百姓。

但很多发横财的人乐着,有路子就天天捡钱,巴不得晚点解除封控,你可想而知,为啥疫情弄成这个鬼样子。

还有恐怖的是,万一这是阴谋,上海有叛徒,故意搞这种情况,正值欧洲战争,资本选择地方,不是美国就是中国,这下倒好,没人敢来了。

知乎用户 魔都生活不易 发表

声明:这是一篇讲 1952 年的上海的文章,我只是贴过来,不代表任何个人色彩。不要联想。

知乎用户 云上轻骑兵​​ 发表

不出所料嘛,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据目前观察到的情况,上海政府真的是烂透了

身在上海,封闭快一个月,每天抢菜担心没饭吃

据说最近的最热搜词就两个,一个是移民一个是回家务农~

知乎用户 云影天光​​ 发表

知乎用户 冷血市民 X 发表

最近和朋友聊起来上海和广东,谈起来做生意的话题。

按理来说都是中国生意头脑最发达的人,为什么上海团购出现了问题,广东那边相对处理得就比较好。

我客户的观点挺有意思,给大家分享一下,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对生意人来说,都叫 “会做生意”,背后的能力其实是不一样。

我在广东那边见客户有个很深的感受,这些朋友解决问题的能力太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总能找到办法;一个不起眼的机会,总能被发现。

敏锐、灵活。

我前段时间提过一个做外贸的客户,他们发现伊朗那边被禁运,无论是物流还是资金都不能直接给到伊朗。

采用中转的形式,如果被发现最终目的地是伊朗都会有麻烦,他们自己和服务商都会上黑名单。

但,伊朗的普通人也需要消费品和日用品。

这个客户生产地板革,这东西也不是什么军工产品,也被美国禁掉了。

中间伊朗那边也找了很多供应商,都觉得这事情太复杂,解决不了。操作不当还容易惹得一身麻烦。

最后他们用了 2 年时间,借道海湾王爷、波兰工厂、意大利顾问,最终把合同给谈成了。

你说这是不是灰色地带呢?是;

但做成这笔生意是真挣钱。

在广东的很多生意伙伴,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每天在观察这个市场,去发现市场没有被满足的需求。

只要没被禁止的方法,他们都会试一试,去解决痛点,挣钱。

按客户的说法,这种风格有历史原因。

曾经中国的中心,大概就是在北到北京、南到江浙,西到西安这个区域流动。

无论是历史上的什么时期,广东人参与政策制定太难了,广东也不是什么特别需要战略倾斜的地方。

交通不方便的时候,广东也是那个最后被传达政策的地方。

和在核心区域的那些名城相比,广东人历来需要自谋生路。(福建、广西也差不多这个意思)

远离中心,谈不上什么制定规则、制定政策,生意人能做到的是在别人定好的规则之下去做生意。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没规则的地方去,于是我们就看到今天东南亚大量的东南沿海华人后裔。

几百上千年,练就了广东人做生意的敏锐、灵活、多变,他们很少主动推动什么规则。

但是,做生意还有别的玩法。

我之前提到过很多欧美公司特别喜欢做的事情是,利用自己的能力去推动外交政策。

在伊朗那边也不是说买不到欧美产品,但是价格奇高,伊朗客户要经过 “指定” 的代理公司、借道海湾一些亲美国的王公才能买到。

这些人本身就是推动对伊朗禁运的一股力量,转身就设立公司吃价差去了。

玩的就是套利,如果没有套利机会,就设置门槛去套利。

他们习惯于制定各种规则,把这套规则扔到市场上,供需扭曲了,大家发现该只能通过这些人才能完成交易。

这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当年欧洲人用了几十上百年寻找通往东方的新大陆,还不是因为阿拉伯人垄断了东西方的交通要道,商品都要 “过手留油”,把香料炒成了金子价格。

这也不是外国才有,我们现在也看到了一些上海团购的问题:

●团购以次充好获取暴利

●恶意举报正规供应商提供服务

●阻止物流进社区

这就是人为设置交易门槛,排挤交易渠道,利用创造出来的供需不平衡制造利润空间。

是第二种生意模式在社区这个微型市场中的具体表现。

中国有几个城市,吃的就是制度的红利,培养了一批利用制度红利挣钱的生意人。

大家翻开历史课本看看鸦片战争相关章节都能了解。

广州本来也是这样,甚至更早。著名的广州十三行就是清代专做对外贸易的牙行,是清政府指定专营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乾隆时期仅留粤海关一口对外通商,吃了几十年的红利。

进入 20 世纪,上海和小岛先后成为进出口的主要场所,靠规则、吃规则的氛围也就转移了。广州又回到传统做生意的模式上了,自己制定不了规则,只能寻找规则之下的机会。

第二种玩法,对操盘手来说省心、省力。

只要能改变规则,商业机会就来了,小范围几个人勾兑就能出现利润。

螺蛳壳里做道场轻松太多了。

但是从市场角度说,人为制造门槛只是让少数人获利,降低了整体效率。

其实过去 40 多年,上海的生意早就摆脱了 20 世纪初进口再转手的模式,只不过做生意的风格,是有惯性和记忆的。

当出现了某种机会,总会有些人想起曾经的利用制度、制造门槛获取暴利的历史。

我还是挺希望这次风波过去后解决一下这些乱象,不仅仅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经济蒙受了损失。

也因为我们需要传递一种信号:什么是值得被鼓励的生意。

知乎用户 王家 CFA​​ 发表

所以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什么南方做生意都是靠实力和商业规则,北方都是靠关系。

都被宣传洗脑洗傻了吧

知乎用户 无辜的石老师​ 发表

人类很早就懂得,食品在冷空气里可以更好的保存,他们将刚捕获的鱼或宰杀的野味放在露天里进行冻结。

以后又学会了从高山上取来冰雪或从居住地附近的湖泊、池塘在严冬时可以收集到天然冰加以利用。

我国在古代即已有用天然冰保藏食品或在夏日冰镇瓜果使之更适口,公元前在我国的一首古诗中就提到了冰窖,《诗经 · 幽风》中就曾有 “二日凿冰冲冲,三日纳于凌阴” 的记载,诗中的 “凌阴” 即为简易冰库。而在《大署赋》中也记载了 “积素冰与幽馆,气飞结为霜” 的诗句。

这些都记述了我们祖先用天然冰来冷藏食品和防暑降温的例子,说明我国利用天然冷源实现制冷的悠久历史。

上海在冷链方面一直是走在前面的,宋代范成大编《吴郡志》记载: 上海地区用天然冰对鱼类进行保鲜始于南宋乾道、淳熙年间,当时 “沿海大家始藏冰,悉以冰养,鱼遂不败”。

上海第一家正规的天然冰厂始建于 1880 年,在白莲径和杨思港各有一座天然冰厂,总容童约为 700 吨。到 1930 年上海天然冰厂发展到 160 家,大部分集中在浦东,年产销 4 万吨。

30 年代后机制冰出现,但因天然冰价格便宜,机制冰产量少,对水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冷藏仍利用天然冰为主。

在冷藏食品制作方面,我国第一座较大规模采用机械方式制造冷饮品的是海宁洋行,美国人 Henning 于 1913 年在上海沙径港路 250 号所创办. 1926 年, 海宁洋行从美国引进冷饮设备开始正式生产, 成为我国首家采用机械制造冷饮的厂家。

当时产品主要是圆柱形的棒冰, 日产量仅 3000 支, 商标命名为 “美女牌”。1947 年,海宁洋行将工厂卖给国民党政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 洋行老板携带一部分冷饮设备和职工到杨树浦 1500 号的怡和洋行, 继续生产美女牌冷饮, 直至上海解放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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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因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 中央要求对上海、武汉、大连等接收的冷藏企业进行修复, 改建后恢复生产。1950 年 5 月上海益民工业食品一厂的冷饮生产线恢复生产, 一个全新的民族品牌 “光明牌” 冷饮由此诞生, 成为中国冷藏生产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接着通过修复,扩建原有冷库和新建措施, 以上海市食品公司为主的肉类冷库解放后有了一定发展,1954 年上海市食品公司有大沪、沪南、哈尔滨、沙径路等 8 座冷库, 总容量为 13200 吨。

上海曾是中国的这个行业的发源地,请珍惜。

知乎用户 这里是安全的​ 发表

越来越觉得,发不了财不是没脑子,而是没门路。

谁说疫情下生意难做,这不遍地黄金吗?

说来说去,还不是你不努力?

无话可说了。

知乎用户 特例的猫​ 发表

有知友请我蹭热点,那就蹭一个吧,但仅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称朋友用其公司公章兜揽生意这事进行评价。

结合警方通报,根据常理判断,可能是这个法定代表人,将公司的公章借给了朋友,而不太可能是朋友盗用公司的公章,这是分析的前提。在现实中,这种借用公章做生意的事挺常见的,在诉讼案件中经常遇到。

借用公章做生意,我了解的原因是:1、借用人是个人,而做生意需要公司名义,可能是出于资信或者法律法规关于资质的要求,比如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一般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是个人要参与招投标,必须成立公司,或者借用公司名义。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2、合作伙伴需要开具发票,个人无法提供发票,需要借用公司名义开票。

法律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评价,至少需要分两个层次:1、刑事上的评价;2、民事上的评价。当然,还有行政法上的评价,这个就不展开了,只说前二者。

从刑事上来说,如果将公章借给朋友,而对方利用该公章从事犯罪活动,那么出借公章的人或者公司,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特别是在该人明知朋友借用公章是从事犯罪活动,那么此时可以构成帮助犯。

当然,如果触犯的罪名不存在单位犯罪的问题,那么帮助犯罪的罪犯就是出借公章的直接责任人。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不明知朋友借用公章是从事犯罪活动,但是应该知道朋友是从事犯罪活动,那么公司或者出借人也可能构成帮助犯

需要说明的是,帮助犯也是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也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虽然这个法定代表人推脱说朋友借用公司名义保供,但是她并不能因此摆脱刑事审查

如果确实不明知、应知朋友借用公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一般不构成犯罪。

警方的通报中提到,该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有关人员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起到帮助作用。这说明警方已经认定她涉嫌帮助犯罪。

除了提供公章这一帮助行为,她还有提供资金支持的帮助行为。这两方面结合,她存在牢狱之灾的可能性。

按照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成立单位犯罪,触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后果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触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处罚。

总之,如果这个法定代表人的朋友被认定构成犯罪,她被认定为共犯的可能性很大,该公司可能被判处罚金。

在民事上,将公章借给朋友,由朋友与他人签订合同,那么可以构成有权代理或者是表见代理。借用人和公司之间,一般认为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

换言之,出借公章,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授权他人代理本公司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简而言之,是一种授权。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明知或应知朋友从事违法活动,仍然出借公章,那么公司要对朋友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简而言之,就是连坐。假如朋友需要承担 100 万的债务,公司也需要对这 100 万债务负责,这就是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不明知、应知朋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是朋友超越了授权,那么也可能需要对朋友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在成立表见代理的情况下。

所以,在民事上,这家公司可能需要对梅陇镇的本次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换句话说,公司要赔钱。

总结成一句话:这家公司可能要赔钱、罚款,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坐牢。

结论是,不要随意出借公司的公章。

猴子老湿

4927 次咨询

5.0

法律优秀回答者

法律盐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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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我居住的地址属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街道怀德路居委管辖。街道卖给我们一批有问题的猪肉,多人反映酸、臭、吃了拉肚子。

留下的街道办事处电话和居委电话几天都处于忙线或无人接听的情况。目前没有任何能正常沟通的途径。


刚才民警上门做了询问笔录,也答应帮我们协调解决。希望事情能够顺利。

知乎用户 哈里​​ 发表

一个公司的命运自己都不可以预料

公司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

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我绝对不知道我们公司作为一个 17 年成立的注册资本仅 500 万的夫妻店怎么把我选到供保单位去了。

所以镇政府的领导跟我讲话,说 “镇里面都决定了,你来当供保单位”

我说另请高明吧。我实在也不是谦虚,我一个小微企业夫妻店怎么做得好供保呢?

但是,镇领导讲大家已经研究决定了


后来群众就讲了几句话

他能做么?做不好!没这个能力知道吧!


50 年代提供假药给志愿军的 “供保单位”

王康年为了达到窃取国家资财的目的,用了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来勾引、腐蚀干部。据他自己供认:曾向二十五个机关的六十五个干部行过贿。他在大康药房内设立了一个专门做勾引干部工作的机构,叫做 “外勤部”。他在一九五一年一年内记载在账册上的“交际费” 共一亿九千多万元,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贿赂干部的。

——人民日报 1952 年 2 月 16 日第 2 版

当然了,这次应该是单纯的识人不明

个人行为

请各位不要上纲上线

知乎用户 俞唐​ 发表

就这么毫不知情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政府的供应商,这比能力以外资本为零还简单,啥都不需要……

我看谁还敢说在中国生意不好做,遍地是黄金,是你不努力啊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上海作为一个拥有 2400 多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当前的疫情也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答主和猴子老湿一样,都属于这千万个家庭的中的一员。**所以,也对上海在此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包括梅陇镇的问题猪肉问题)格外的关注。

从南方开车去上海,必须经过的路方是莘庄、梅陇镇。4 月 16 日,闵行微信公众号以 “梅陇镇防控办” 的名义发布名为《关于梅陇镇保障物资中发现问题猪肉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文章,《说明》显示问题猪肉的始作俑者是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金霞

可是,当 4 月 16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通了王金霞的电话后,王金霞却声称,她本人对此事并不知情,对相关猪肉的来源和质量等情况也并不清楚。王金霞还告诉记者,她已经就此事报案,事情是其朋友用上海咨谕的公章做的。

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来看,王金霞对此事并不知情,是其朋友用上海咨谕的公章做的,她并且还报了案。这么说来,王金霞是无辜的?!

可是,上海市公安局 4 月 19 日发出了这样的一则《警情通报》:

“梅陇镇防控办” 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上海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发》权威性和信服度显然更高。在《警情通报》里,上海市公安局查明的事实是:王某霞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洁、张某科等人员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起到帮助作用。也就是说,王某霞是共同犯罪的嫌疑人了!

只是,上海市公安局《警情通报》里的王某霞是 “梅陇镇防控办”《说明》里的王金霞吗?如果是她的话,现在怎么来回应上海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呢?答主分析,王金霞的回答是:对上海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她并不知情。何况,王某霞不一定就是王金霞啊?!

事情的最后真相是什么,我们拭目以待。关于那个王某霞将来可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猴子老湿的回答里说得很清楚了。

就在 4 月 19 日,上海市公安局还发布了另一个警情通报:

不会作就不会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国难当前,以问题猪肉发国难财、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的那些人可得小心了。当前,除了防止新冠病毒的传播,还需要阻止人性之恶的蔓延,尽快让普通市民的生产、生活早日回归正轨。

知乎用户 缅桂花开十里香 发表

政府:卖肉给我的厂家有问题,你们看合同上的供应商,找他们。

供应商法人:我没有和政府签订合同,我们的公章被我朋友偷盗了,电话联系不到他,会起诉。

收到臭猪肉的人:……

政府合同一定是正规流程,出发点是好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枭雄 A

供应商肯定是有责任的,不是说你没签合同你就没有责任,章是你们的章。不说到底是不是偷的。章盖着,你们公司就得担一部分责任。签合同是一回事儿,收钱、整合物资、发货又是好几回事儿。怎么每一个步骤你都不知道呢?商人重利,虽然说可能做不到每一步全部监管,但钱入账出货总会关注吧。除非这里有位枭雄 B,通了气。

所以枭雄 A 和 B 有什么关系?

以上全部为杜撰,只是根据现实突然构思的小说。以后发布会招呼大家一起看的啊。大家注意不要传谣造谣。恶意截图造谣,我保留追究的权利哦

———————-2022.4.19 更新——————

随手赚了 360 万【算错了,460 万】

剧情继续更新,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增加戏剧冲突的地方

上海审批保供的部门【感觉这个答案是看一眼少一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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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这么正规的企业不在保供名单

爱企查

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进入了保供名单

我动动脑子

知乎用户 想减肥但是好难 发表

上海梅陇镇就发放变质猪肉启动问责 供货公司法定代表人:事前不知公司成为供应商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今日(4 月 16 日),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关于梅陇镇保障物资中发现问题猪肉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文章,该文落款为 “梅陇镇防控办”。

《说明》显示,“4 月 14 日至 15 日,有居民陆续反映我镇发放的第四批生活保障物资中,部分猪肉存在质量问题。经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我镇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启动相关调查问责程序”。

《说明》中称,此次保障物资中的猪肉由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质)(以下简称上海咨谕)提供,协议约定为五花肉(2 斤)、蹄髈(1 斤)。但部分居民收到的商品实物确实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等问题,与协议约定及企业样品存在明显质量差异。我镇已终止与该批次生活保障物资供应商的合作,相关企业已被列入黑名单,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事宜。同时,积极开拓货源,联系新的供应商,在确保物资品质的前提下,将重新给居民朋友发放生活保障物资”。

启信宝显示,上海咨谕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金霞,王金霞与马涛各持股 50%。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房地产经纪。

4 月 16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通了王金霞的电话。王金霞称,她本人对此事并不知情,对相关猪肉的来源和质量等情况也并不清楚。“如果今天官方不打电话的话,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王金霞称。

王金霞告诉记者,她已经就此事报案,事情是其朋友用上海咨谕的公章做的。

但是,王金霞的朋友为何会有上海咨谕的公章呢?“因为他(她)自己没有公司,做不了这个,他(她)和政府对接的,我不知道,我和政府没对接过,我也没有签字。”“疫情的时候,他们在我们厂房配送蔬菜什么的,我的公章一直在台面上丢着,也没人动,因为我们主管每天要用这个,就大意了。” 王金霞表示。

王金霞称,上海咨谕的另一位股东马涛为其丈夫,昨晚知道消息后已从外地连夜赶回上海。同时,王金霞表示,前述其朋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她自己也已聘请律师拟定相关律师函及声明,随后可能会公布。

对于王金霞的说法,记者暂未联系上王金霞的朋友予以证实。

关于事件进展,4 月 16 日傍晚,梅陇镇宣传科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事情是由物资保障组具体在操作,区镇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联合调查,但目前还没有可供进一步披露的信息。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刻假章签合同?结算时怎么办?难道是签合同用你公司的名字,打款时随便换一个公司走账?从事销售的同学现身说法一下,看看实操难度如何,特别当客户是政府部门的时候。

这件事包括一系列怪象背后的深层问题是,阿里、京东、拼多多甚至连沪上地头蛇百联集团都搞不定的上海供应链被一群团长搞定了,可以想象把持最终货源的势力到底有多强大,我一直相信,如果深究一下,绝对是指向少数几个人,现在,幕后的大佬正在浮出水面,希望这场有着精彩开头的大戏也能有一个精彩的结尾,疫情还没结束,就有人要栽了吗?

知乎用户 紫财经 发表

作为一个在上海经常做生意的人,大概发生了什么我闭着眼都能猜得出来。

差不多就行了。玩这么狠不是找死吗。

领导要注意识人用人这个问题啊

这么重要的事找不到可靠的人去办。

知乎用户 湖海散人​ 发表

建议男足全部从上海公务员队伍挑选队员,

我就不信了,

这踢球技术还出不了线。

知乎用户 Jose 发表

看来就这个让讨论?

知乎用户 郭佳​ 发表

瞿秋白烈士曾在《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中指出:“最初一期所谓兴办实业…… 大半仍是官商合办等类的把戏;处处惯于借政权作弊,绝不能发生资产阶级最初期所当有的纯粹商品经济,就是不能全靠真正的经济力量来‘自由竞争’。”

知乎用户 硕鼠 发表

上海的人民是中国的人民。上海政府的某些公务员是不是上海人民的公务员就不好说了。

按照责任制,疫情期间供应问题猪肉,是供应公司的问题吗?是的。是基层社区的问题吗?是的。是区政府的问题吗?是的。是上海政府的问题吗?是的。

不要出了问题就推锅,下级出了问题,就是你上级监管的问题。实事求是,行政出的问题行政第一负责人出来受罚。组织、思想出了问题党政第一负责人出来受罚。乱世之秋,再和稀泥,损失更大。

知乎用户 清醒纪 发表

二十年来说是非,

一生能系几安危?

莫道浮云终蔽日,

严冬过尽春蓓蕾。

知乎用户 ping qing​ 发表

现在能理解他晚年的一系列举措了

知乎用户 黑色茶几 发表

坐标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街道,政府发了两次猪肉都是臭的。有些小区可能还会处理,我们小区是没人管的。用热水煮了 40 分钟,分成了 3 份。欢迎调查取证(如果那时候没吃完的话)。现在哪怕是臭肉,都舍不得扔掉的。

知乎用户 ramwin 发表

我对湖北 f4 道歉,上海烂透了!

知乎用户 适可而止 发表

忍不住又要发经典台词了

知乎用户 一阳来復 发表

先介绍我自己,工业行业采购和供应链管理经验 + 理论知识丰富工作十几年经验的老手。对于传统商务中的各种套路、私下勾兑自然也是见识过的;当然了,工业行业有技术标准如果偏向于纯技术性工作还是可以有饭吃的。从个人角度推测,这个老板说的话可能是真的;但是要说完全不知情,肯定是避重就轻(开发票、收钱走账怎么办?外借公章和名义不是只借用一下就能走通商业流程的)。

简单推测,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防疫办、镇政府内部主管相关工作的人看到机会,打算自己下场操刀突击挣一笔钱,利用自己的权力把利润快速锁定;但是能力实在太差、对于供应链知识完全不具备,也没有相关资源,因为怕公开要保密也无法找专业人士协助操作,所以搞砸了。

正式发布的 “情况说明” 中,关于具有相关资质的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冗余的解释。到底需要什么的资质,本来就是购买的需求方指定的;区别无非是萝卜坑形式的资质,还是稍微有个门槛先到先得而已。

知乎用户 Wang Elk​​ 发表

呕吼?

这难道不是一件滥用职权,权力变现,但是猪队友以坏充好 拎不清,事情败漏的事件吗?

只是这件事被发现了而已,藏在遮羞布下就是一件件正常的交易行为

知乎用户 hhhhh 发表

蟑螂繁殖力极强,发现一只往往意味着会有更多的蟑螂藏在角落里。

蟑螂的繁殖是有性繁殖与无性繁殖相结合。一只成熟的雌蟑螂每隔 7 — 10 天即可产出一只含有 14 — 40 粒卵的卵鞘,其卵鞘为胶质体, 20 ℃ -37 ℃之间孵化。温度越高,孵化时间越短,在 30 ℃恒温时,只需 20-30 天,而长的可超过三个月;

一只雌蟑螂一年可繁殖近万只后代,最多可达十万只,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雄蟑螂时,雌蟑螂也能产卵。也就是说,很多雌蟑螂交配一次以后,就会雌雄同体,不需交配,便可连续产卵。

请问上海有多少只 “蟑螂” 呢?

知乎用户 Yoker 的枯燥生活​ 发表

我估计事情就是,这鸟公司有门路,赚这个钱,但又没货,于是找到这个 “朋友” 合伙。

现在出事了,想甩锅了。

不知情?骗鬼啊。

负责这事的政府工作人员也跑不掉。没有验收的?

真的是有 100% 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啊。。

知乎用户 刺秦 00 发表

这个公司是上海指定保供企业。冷知识京东不是上海指定保供企业。

知乎用户 中正平和 发表

发放 11 万份,每份 3 斤,共计 33 万斤。

招标价格 760 万,平均每斤采购价 23 元。

进货价格 300 万,平均每斤进货价约 9 元。

这种规模的集采,每斤 9 元也不该是这个品质,(查的临近的江苏省数据,单位公斤,冻肉价格更低),所以要么这个供货商蠢,自己也买贵了。要么这个供货商只是最后一环,前面指不定还有多少次转手。

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知乎用户 吃面人 发表

来,看看浦东新区发放的山寨伪劣产品吧,听我说谢谢你。

知乎用户 Kian 发表

我作为一个老百姓,卖猪肉看品牌也就知道圣农,双汇,壹号土猪这几个。为什么梅陇镇买保供猪肉找一个没听过的公司?偷出来的公章不用验证就能签合同?这事真的看不明白。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坐标上海奉贤

发了两次物资,第一次:20 斤大米 + 一袋子青菜(4 个青椒,一根西芹,4 个上海青)+ 一只鸡。

第二次:两把挂面 +2 袋麦片 + 一只鸡。

还发了一次药(两盒感冒药 +20 个口罩)。

从 3 月 27 号晚上开始封控到现在 4 月 20 日,显然发的这些物资是不够的,那能怎么办呢?只能自救。

叮咚永远抢不到,郊区网点少运力不足加上抢的人多。

满天星超市据说 4 月 7 号开,到现在居委也没有拉群组织。

我加了无数个团购群。

买过 30+/ 斤的猪肉,买过 8 元 / 斤的土豆大白菜。水果更是天价。

从 4 月 7 号起,有个群价格优惠,就固定在他家买了。群主据说是什么什么的亲戚,分拣 / 派送都从居委会里发货。有人看到好几次,援助的物资车直接在居委门口卸货。

有群成员质疑,他们是不是倒卖物资,被群主踢了,话说的很难听。

我也想退群,但是又没别的渠道能买到。

疫情之下,最是底层不易。发国难财的人多的是。

知乎用户 暮色荏苒 发表

在旧中国,上海是帝国主义、无良资本家和数不清的投机倒把分子的大本营,他们为了攫取最大的利益,终日翻云覆雨,搞乱市场,从中谋利,是一群非常恶劣的社会蛀虫。

1949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解放的同时,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出军代表前往中国银行进行接管。当时,我们的任务就是保证接管的完成,至于其他,例如,如何稳定金融,怎样打击投机倒把,那是进入上海以后的具体工作。

当时上海投机倒把的情况很严重,我们进驻中国银行之后,按照统一部署,向全体员工讲解了接管政策,然后清点财产,登名造册。

从 1961 年下半年开始, 上海根据形势发展, 对投机倒把进行了大张旗鼓的严厉打击, 并借此契机彻底取缔城市工业品市场, 同时严格限制农副产品市场. 通过打击投机倒把, 上海市区商品价格渐趋平稳, 安定了人心, 进而巩固社会主义国营和集体经济的主导地位. ​​​

知乎用户 sinchaos lee 发表

这是我家 4 月 15 收到的,这已经是出现问题后重新发放的,首先没有异味,其次品相极差,说实话,那个蹄膀和所谓五花肉看上去不知道冰了多少年,可以清晰的看到五花肉都是有奶头的肉,肥肉占七成,然后我们小区团购群里都在建议不要食用,因为看上去很不健康,然后今天晚上我把蹄膀煮熟切碎喂小区野猫,真的不敢吃,这已经是变质肉问题曝光以后发放的,我就想问,政府采购就不需要质检吗?如果有人质检,那么有质检报告么?然后采购合同能公开吗?供应商是招标还是内定?依据是什么?发国难财真的不怕?

知乎用户 小白之怒 发表

出了警情通报。稍微看了一下,

1. 他们如果按照五花肉和蹄膀买,300 万买 33 万斤,9 到 10 元一斤没啥问题。但是他们买了边角料,五六块一斤顶天了。为了贪采购款,自己更赚钱,黑心

2,如果他们按照五花肉和蹄膀保质保量供货,一单能赚大老爷 460 万,谁能赚到这钱,希望查查严一点

3,其他地区物资供应商是否存在这种超额利润,这种算不算哄抬物价,甚至 xx 勾结,这个问题就不指望会有结果了。

整一条供应链上的人都在吃,只能说太贪了不把群众当人,闹大了只能弃车保帅,丢出来保平安了,建议严查

知乎用户 匪爷 发表

本以为神仙打架进入尾声,

结果,高潮还没完全到。

cctv 都出来了,风向确实有所变化,但是变化的不够,

毕竟惯性太大。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这个事情,简单地说就是梅陇镇找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保障物资,结果发现问题猪肉,但是提供包括这批猪肉在内的保障物资的,不是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霞其朋友用上海咨谕的公章做的。那么这个朋友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组织?现在有上海市公检法在调查。

缩略的说,就是上海市梅陇镇采购物资,有人合伙,在梅陇镇镇政府内外勾结,做了没良心的生意。

我现在看上海,就这样的事情已经不稀奇了。

值得关注的信息是,为什么至今为止出事的都是最基层,为什么一个城市最顶级的部门都没事,为什么一个城市理论上最应该总揽全局的部门始终没有站出来统括基层的物资供给,反而是任由一个个基层出事?

我要是拿金字塔来打比方,可能有人不懂有人装不懂,那我说个平面三角形吧。

给几千万人供给物资这种事,难道不应该由三角形最顶端的一个点来决定吗?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统一给最顶端的汇报信息,最顶端分出几个部门,一个部门负责接受信息并整理,再把信息反馈给其他部门以供对接,比如说有能力有权责审查蔬菜的部门对接能提供蔬菜的组织或个人,有能力有权责审查肉食的部门对接能提供肉食的组织或个人,有能力有权责审查轻工业食品加工的部门对接能提供轻工业加工食品的组织或个人。

上海市有自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吧?

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责,上海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有的,对吧?

上海市市政府可以监督,可以不插手,全心全意去规划大的全市抗疫,但是总有一个办公室可以监督自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监督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吧?

我是一个种地的农民,我可以联系我所在的市县乡镇村,甚至是屯政府,咨询如何捐赠农作物。

我是一个开公司的老板,我可以联系我所在的市县乡镇政府,咨询如何捐赠农作物。

我是一个国企甚至央企的书记,我可以联系我的上级管理部门,咨询如何捐赠农作物。

那么上海市谁来接收呢?

我们捐赠物资,给谁?谁来接收?

上海市现在的问题就是,谁来接收物资?

我不知道啊,我的信息来源都是国家官方的媒体,社会舆论说的小道消息我就算看到了也会不当真的。

可是上海市的外来物资接收、管理这些事情,最近出的问题太多了,对吧?

那么上海市最顶端是不是应该出来做点什么,哪怕是说点什么?

知乎用户 赵一凡 发表

2022 年 4 月 9 日,梅陇镇镇政府与上海咨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于 4 月 15 日前提供猪肉产品 11 万份,**每份规格为五花肉(2 斤)和蹄髈(1 斤),涉及采购金额人民币 760 万余元。**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 岁)、王某霞(女,37 岁)、张某科(男,30 岁)通过许某洁(女,34 岁)采购人民币 300 余万元的猪肉后陆续运抵闵行区梅陇镇。在统一发放给辖区居民过程中发现冻猪肉产品中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等问题。发现该情况后,梅陇镇镇政府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通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70 元两斤五花肉 + 一斤蹄髈已经很贵了吧?按理说是留够利润空间了阿!

他们为什么还要采购 “奶头肉” 呐?

我猜…… 是不是因为…… 不压低采购成本,钱不够分…………

以上

知乎用户 光棱镜​ 发表

不知情肯定是不可能的,但主要经手的也的确可能不是她

在国内甚至全世界的贸易领域,其实广泛存在一种掮客群体,某些人有能力拿下订单,但他手里没有或者紧急时间内找不到合适的公司来签单,所以就会广泛联系各个有资质的公司来接单,然后共享利润,类似建筑业里的 “挂靠”,这个事儿基本可以确定就是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下,你说什么不知情就是扯蛋了,这是因为供的肉出了问题,要是供的肉没问题你不一样要分利润么?现在跑出来讲什么不知情推责任,当警察是傻子么?

当然,最终责任划分上,最大的责任方还是在于提供这批问题肉的源头供货商,但这个王金霞和她朋友也一样会受到一定处罚

当然,掮客们怎么拿下的订单这个就不清楚了,也不敢清楚

知乎用户 丘拜斯​ 发表

这事还有什么可关注的呢

板上钉钉的钱权交易,公权提供垄断机会和保护伞,无良商家借机谋求超额利润

闭着眼睛都能想到的事情,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这种事情不止梅陇镇一个地方有

看到有消息说梅陇镇处理了两个镇上的官员

但说实话,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是某几个官员就能搞定的事情啊

这几个被推出来的官员,大概就是所谓的替罪羊吧

帮背后的大佬背锅,等事情过了,再安排个有油水的肥差作为回报

这种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了吧

说真的,上海这一次搞得这么拉胯

确实已经突破了大多数人的想象

知乎用户 晨水 发表

后续补发了熟食,被发现很多带苍蝇,而且生产厂家又是一个 0 社保缴纳的皮包公司。然而已经掀不起热度了。

知乎用户 John 发表

上海从上至下在这次疫情中展示的踢皮球技术让人叹为观止

知乎用户 羲和未扬 发表

看图说话。

知乎用户 日小月 发表

《真正的「买办」》

知乎用户 快乐阿全​ 发表

1,随随便便就能成为保供企业

2,我记得还有辟谣说本来拉去炼油的猪肉被拉给上海灾民,不知道是不是一件事

3,300 多采购价 700 多售价,保供真的赚钱

4,如果不是猪肉质量问题,这事就能变成梅陇镇保发猪肉民生的天大政绩

5,背后大老板肯定不会傻到弄坏猪肉,它们只想赚钱,不排除中间执行小虾米层层盘剥。教训就是老大做坏事赚钱一定要给小虾米足够的的利益,不然容易被傻子搞出事情

知乎用户 金大栋 发表

我懒得去找原文,去深入探讨。

就我看的的新闻描述是,进价花了三百万的猪肉卖了 750 万。

这种涨幅,在上海目前的情况下,也就是 10 元的市场价的猪肉卖 25 元的程度。考虑到猪肉品相不好,你可以折价视为把十元一斤的普通猪肉卖 40 元一斤。

这个涨幅正常吗?不正常。

不正常吗?正常。

上海什么情况,没点数?

那么请问,在上海的诸位,今天买到肉了吗?多少钱一斤?

以及,为什么这样劣质的猪肉,能在市场上大行其道?

顺便提一下,目前我这边的特价猪肉好像是 10 元,而菜市场平价的大概是 12 元。

知乎用户 四叶大人 发表

不造谣,不传谣,不敲盆。

知乎用户 清蒸大闸蟹 发表

我想问一下,涉事各级官员是否共产党员?

本次抗疫出现问题的官员中,共产党员的比例是多少?

知乎用户 无愁眼下迟 发表

三反五反

知乎用户 汪峰 发表

哪随便抓一个商人做典型

责任就全部推开了

大不了献祭一个区长呗(说的就是你丰台区

知乎用户 ufozhou 发表

​今天有网友爆料闵行区梅陇镇莲花公寓 4/14 日发放的猪肉肥肉占 80% 都是大肥膘,而且颜色不新鲜,简直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给人吃的。很多群众收到之后就直接扔掉了,甚至有些群众觉得给宠物吃都怕吃出毛病。这些物资虽然是政府免费赠送,但也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的,到底是什么人在其中牟取暴利?!什么人消费政府的公信力?!什么人在发国难财?!希望能够彻查此事,给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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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引起不适,谨慎下滑!!!

可能会引起不适,谨慎下滑!!!

可能会引起不适,谨慎下滑!!!

虽然是猪 neinei,我还是打上马赛克比较好,那 naizi 比人的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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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评论区晒收到的猪肉——

“只有更差没有最差”

常兴家园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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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的一塌糊涂 ”

“看来梅陇镇都是这种恶心的肉,都被我扔掉了!发物资发成这样也是醉了……”

“你们良心不痛嘛 我们关了整整 32 天了”

“本想煮煮给狗吃 一股味道 直接扔掉 梅陇镇领导来吃吃看呢!”

“这些肉让梅陇镇的领导直播吃吃看”

" 我是四个咪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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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购买到 140”

“拿到的那一刻我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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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的” 貌似淋巴肉

“我刚才收到的,这个算不算新鲜啊我真不知道”

“这就是换了领导之后发的肉??还不如之前!!!”

“梅陇镇 + 1, 请镇领导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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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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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发可以不发,发的都是老母猪肉,而且很多胸部肉,发一箱子奶头真的没必要,甚至有的看上去已经变质了,不怕吃死人吗?

事件不断发酵,16 日凌晨,梅陇镇防控办通过 @闵行梅陇镇 发布情况说明称,4 月 14 日至 15 日,有居民陆续反映闵行梅陇镇发放的第四批生活保障物资中,部分猪肉存在质量问题。经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梅陇镇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启动相关调查问责程序。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此次保障物资中的猪肉由
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质)提供,协议约定为五花肉(2 斤)、蹄髈(1 斤)。但部分居民收到的商品实物确实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
等问题,与协议约定及企业样品存在明显质量差异。我镇已终止与该批次生活保障物资供应商的合作,相关企业已被列入黑名单,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事宜。同时,积极开拓货源,联系新的供应商,在确保物资品质的前提下,将重新给居民朋友发放生活保障物资。

我通过天眼查发现,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没有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资质的。镇领导可真会挑选合作供货商呢

而且实缴资本为零,参保人员为零,两股东关联投资信息无。能拿这种单子大概率就是个开票拿标的壳子。

说真的,还就是在上海。这次封城后的大部分乱象其他城市封控真没有,或者一有冒头就被严惩,之后没人再敢。在上海不但明目张胆,而且事情发生后没后续说法,相关行为没代价,也无人问责,等于鼓励和纵容这些害群之马,于是各种乱象重复出现。

发国难财的人,你的良心不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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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灰产圈​​ 发表

不知道怎么评价……

比如,说某地官商事时,上海人会很牛的表示,我们大上海不这样。

我说上海那谁谁你不知道?

对方就表示这个那个,以证明上海出淤泥而不染的。

我都无语了。

只不过城里人玩规则玩得更聪明罢了。

然后我被上海人追着骂。

如今轮到上海被扒光了给全国人民看了。

然后我就特别想跟某些人说,其实大家都差不多。上海肯定是最好的之一。

简单来说,我老家赈灾时发的东西都是霉的 连说出来都不够人数炒热。

以及,终于把村支书扳倒了,进去 3 个月。他一回村,新支书主动辞职,人又上去了。

比较起来,上海这边不说一个都跑不掉吧,能跑掉的能量要比我们小村的那个大得多得多了。

然后,我被说是给上海洗地。

知乎用户 许晓风​ 发表

一个心理学现象:“达克效应

随着阅历的增长,我们越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不要和脑残争论。

因为,有科学研究证明,脑残是真的意识不到自己是脑残。

1995 年的一天,一个名叫 McArthur Wheeler 的青年大摇大摆地抢劫了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的一家银行。当他被捕后,看着监控录像突然难以置信地说:“可我脸上是抹了柠檬汁的啊!”

原来,有人曾告诉他,只要把柠檬汁涂在脸上,就能隐身。对此,他深信不疑。这种脑子对我们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但请别骂他 “傻叉”,他可能会觉得很委屈,或者还会理直气壮地反驳你。

这并不是个笑话,而是个真实存在的心理现象。也并非极端少数,反而无处不在。

1999 年,两位心理学家 Dunning 和 Kruger 对此现象进行了研究。

他们做过四个实验,结果震惊地发现:在幽默感、文字能力和逻辑能力上最欠缺的那部分人总是高估自己:当他们实际得分只有 12% 时,却认为自己的得分在 60% 以上!

他们把这个现象称之为 “达克效应”(也叫邓宁 - 克鲁格效应)。

这是一种认知偏差现象,指的是非理性的人在自己 “欠考虑的决定” 的基础上得出错误的结论,但是无法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无法辨别错误行为。

这些能力欠缺者们,沉浸在自我营造的虚幻优势之中,常常高估自己的能力水平,却又无法客观评价他人的能力。

简言之,越是愚蠢的人,越自以为聪明——不是在撒谎或逞强,是真的打心底里这么觉得!

这一研究结果还获得了当年的 “搞笑诺贝尔奖”。

别误会,这个奖是很正经的!评委中有些还是真正的诺贝尔奖得主,其目的是选出那些 “乍看之下令人发笑,之后发人深省” 的研究。

这一现象其实细思极恐,因为我们也许都在高估自己还不自知。

这不只是在说无知的人,能力中等的人往往更容易产生强烈的高估,因为他们或多或少存在一两个维度的优势,便更容易 “得寸进尺”。

“吉米鸡毛秀” 曾经在德州一个音乐节现场做过一个恶作剧。

记者随机采访了两个女孩,问:“你们觉得 Doctor Shlomo 乐队怎么样?”

“是我最喜欢的乐队!”“没错,今年特别燥!”

但是,这个乐队名是记者编出来的,取名自一部百老汇歌剧———其实这个乐队根本不存在。

“去参加音乐节的人都以知道下一步的安排而骄傲,即使他们其实并不真正了解新的内容是什么。”

这就是典型的 “达克效应”,生活中这种现象其实很常见。比如有的人对任何话题都能侃侃而谈,仿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作为听者的我们,有些领域确实所知不多,都判断不了他说的有几分真假。

要么一脸懵地崇拜,要么鄙视他装。但换个角度想,他大概率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嘴炮。

可能了解过一两个词,就能自己夸口出一门学问。

这种人,在知识洪流的 “尾气” 里中毒太深,出现幻觉了。

宋朝有一个叫钟弱翁的县令写得一手烂书法,却自认为很好。

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是要对一些名牌匾额上的题字进行肆意批评,并想方设法让自己重写。

一天,他看到一个寺庙阁楼的题匾上有 “定惠之阁” 四个大字,但是落款处的人名被灰尘掩盖,看不太清。

他又是一顿批驳,叫人把匾额摘下来,让自己重新赐字。

碍于他县令的身份,即使僚属和僧侣们都觉得那题字写得很好也不敢违抗。

然而,擦去灰尘后发现,落款赫然写着一代书法大家颜真卿的名字。

钟弱翁尴尬了一会儿,又对僚属们说:“这么好的一副字,不刻成碑文多可惜啊。”

所以有时候,对于一些自信十足的脑残,又无从指责时,静静看着就好——他早晚会被狠狠打脸的。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Zeno of Elea)的学生有一次请教说:“老师,您的知识比我的知识多许多倍,您对问题的回答又十分正确,可是您为什么总是对自己的解答有疑问呢?”

芝诺顺手在桌上画了一大一小两个圆圈,并指着这两个圆圈说:“大圆圈的面积是我的知识,小圆圈的面积是你们的知识,我的知识比你们多。

这两个圆圈的外面就是你们和我无知的部分。大圆圈的周长比小圆圈长,因此,我接触的无知的范围也比你们多。这就是我为什么常常怀疑自己的原因。”

芝诺的观点,此后被总结为一句名言:知道的越多,越能发现自己的无知。

想想自己刚了解某一事物的时候,总觉得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比如刚学会吹响笛子,就激动地觉得自己是个乐器天才。

但你若去问那些学了许多年乐器的人,他们往往会说,自己不擅长乐器。这并不是谦虚,而是因为当他们深钻许多后,真的认识到了其广博以及自己的许多欠缺。

所谓初学三年天下无敌,再学三年不言不语。

随着学习的继续深入,大多数人会逐渐发现自己的不足。这其实是才是一个很合理的过程——在经历消沉和重新定位之后,才终于对自己的能力有较为准确的认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Y1TLz​ 发表

典型的趁火打劫,利用疫情大谋暴利,这种恶劣的行为,能不进行秋后算账吗?同时上海级管理部门也要反思,发放给民众的物资难道不做检查吗?供应商运送过来进行分发时,从疫情管理部门,到街道一直到居委,难道不做抽查吗?假如是质量不合格的猪肉,其实看一看闻一闻也就知道了,但是仍然闭着眼睛下发到梅陇镇的民众手中,这种管理失责未来要不要进行追查责任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 4 月 9 日,梅陇镇镇政府与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该公司可提供猪肉产品 11 万份,每份为五花肉(2 斤)和蹄髈(1 斤),总金额人民币 760 万余元,平均单价达到 25 元多一些。如果他们交付了质量合格的猪肉,其实也已经大赚一笔了。结果 4 名犯罪嫌疑人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采购了质量低劣的猪肉,表现在猪肉都为边角料,最重要的有部分猪肉还存在变质变味等问题。

最后警方查明,**他们仅仅花了 330 万元,那么也就意味着假如事件没有爆发,那么他们可以赚取到 430 万元的利润,利润率达到了 56% 还多。这是不是在疫情中发财呀?**仅仅做一单,就能每人分百万之多。最终引发民意汹涌,经过查实,现在警方已经对着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进行刑拘。未来他们这应该属于加重处罚的行为。# 上海头条#

这个事件太值得举一反三,深入思考了。这其中暴露的问题,并不仅仅是这 4 人的违法犯罪问题,更多的是显示了管理中的漏洞。大家细品吧。

知乎用户 小僧鸠摩智​ 发表

精彩

是真的精彩。

知乎用户 骑蚩尤的熊猫 发表

和珅啥时候出来讲讲在米里掺沙子的高级道理?

知乎用户 吖 bi​ 发表

开什么玩笑,说不知道!

你比 “逗鹅冤”,还冤吗?

收钱了吗?吃请了吗?

知乎用户 张帅飞​ 发表

上海警方发布梅陇镇问题猪肉事件调查结果

来源: 新华网官方百家号
近日,闵行区梅陇镇有疫情防控社区居民反映,该镇发放的第四批生活保障物资中,部分猪肉存在质量问题。闵行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2022 年 4 月 9 日,梅陇镇镇政府与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于 4 月 15 日前提供猪肉产品 11 万份,每份规格为五花肉(2 斤)和蹄髈(1 斤),涉及采购金额人民币 760 万余元。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 岁)、王某霞(女,37 岁)、张某科(男,30 岁)通过许某洁(女,34 岁)采购人民币 300 余万元的猪肉后陆续运抵闵行区梅陇镇。在统一发放给辖区居民过程中发现冻猪肉产品中存在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等问题。发现该情况后,梅陇镇镇政府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通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洁、张某科等人在明知提供的保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以次充好,以正常市场价格销售,且数额较大。王某霞则在明知上述人员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起到帮助作用。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转自:光明网

转文链接

知乎用户 占鳌 发表

当第一起事件被用 “发错了” 搪塞过去,没有人被处罚,且发布辟谣新闻。

所有人都知道该怎么做了。

知乎用户 Ricardo 发表

什么?上海居然也有辟谣以外的功能?

什么?上海居然还有问责这个功能?

知乎用户 farta 发表

“三反”、“五反”运动是 1951 年底到 195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 “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的斗争的统称。 建国初,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里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 在 1951 年 10 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 12 月 1 日和 12 月 8 日,发出重要文件。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 “三反” 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 1952 年 2 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1952 年 3 月 5 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 1952 年 10 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知乎用户 快乐三剑飘 发表

因为人民失去了权利,食利者大快朵颐

知乎用户 Fffff 发表

上個禮拜政府發物資,裡面有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

這東西基本上沒有人敢吃,小區裡人人在罵

罵,因為我們沒選擇,不能自己買,完全要靠政府提供或是買貴死人的東西

當時給的獅子頭聽鄰居說是壞的,都有味道了

我因為吃素所以當時就轉手送給鄰居

前兩天政府給的紅腸我也給鄰居,聽說也是有問題的

現在是政府給最便宜的物資,百姓買最貴的遭物資

問題是你有錢還不見得買的到

所有情況都是一問三不知,凡事都要等到以後再說,現在能活著就不錯了

話是這樣說,但我們都有朋友,他們住在市中心或是有錢人的小區,為啥待遇就不一樣呢?

人沒分三六九等,房子小區有分

以後誰他娘的跟我說無產階級大革命是正確或成功的

或是黑 KMT 過去怎樣執政無能的

我肯定會拿上海這一個多月的事情去堵他的嘴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HUkTO 发表

追责?

怎么追,砍掉那种吗?

关注个锤子啊,继续摆烂继续舞,哪里来的回哪里就行。

知乎用户 花花酱 发表

知乎用户 紫色隐者特别有用​ 发表

上海警方 4 月 19 日发布通告,闵行区梅陇镇镇政府与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提供猪肉产品,涉及金额 760 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洁、张某科等人在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以正常市场价格销售,且数额较大。王某霞则在明知上述人员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起到帮助作用。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同日,据 “廉洁上海” 微信公众号消息,梅陇镇副镇长任伟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栗爽,在发放保供物资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致使不合格猪肉产品发放给社区居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两人均被党纪政务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并按程序分别被免去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警方通报坐实了两个事实,其一是梅陇镇居民 15 号反映收到的第四批保障物资中,存在变质猪肉问题,投诉为真。在近期的保供行动中,有居民举报有关人员倒卖物资,后来官方澄清是搞错了。梅陇镇居民的确凿举报,证实在人命关天的物资保障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是不折不扣的发国难财。

其二是,据媒体此前的报道,警情通报中的王某霞,实际上正是上海咨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她接受采访时声称,“事前不知公司成为供应商,也没有签过字,已经报警。” 她说的是公司公章被朋友自行取用,而这个朋友自己没有公司,是朋友与政府对接的。通报佐证王某霞在这件事上撒谎。

这批报价给政府的 760 万元猪肉,“肥肉过多、品相不佳、多为边角料且变质变味”,从通报里看实际成本是 300 多万元,利润 153%,即使考虑到疫情期间的运费等必要成本,这种只靠别人公司公章就能拿到的独家生意相当好赚。

咨谕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还明确写着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梅陇镇在和它签订《保供协议》时,又是如何忽略资质核查的呢?该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于 4 月 15 日前提供猪肉产品 11 万份,每份规格为五花肉 (2 斤) 和蹄髈 (1 斤)。如此大量的采购难道丝毫不关心冷链运输问题?

一边是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开启司法惩处进程,一边是对梅陇镇两名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但这两条平行线之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保供生意经,外界急切想知道——这绝非是八卦心态使然,而是保供问题涉及疫情下的特许经营,人们关心的是特权或滋生腐败,而恶果却要由无辜居民承受。

知乎用户 全球纪实 发表

死到临头了,还在嘴硬。

什么?2022 魔界的事啊!

那没事了,劈了谣就没事了。

知乎用户 YourS 玛吉阿玛 发表

我们假定当前得到的消息都真实、可信。

经查询,某谕公司经营范围是

“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就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该供应商资质可以做 “食品的流通”,大概就是采购和批发,但不能零售,也不具备检验检疫资格,必须采购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

某镇的发放行为,实质上依然是零售,供货方直接到使用者,镇政府不是一个允许从事商业行为的机构,只能视为一种团购行为。

也就是说,需要找一个具有 “肉制品销售资质” 的法人单位才行,并且需要审核该批肉制品的检验检疫文件。

通报没有提检验检疫情况,如果没有检验检疫文件,或者是只能制造宠物食品用的话……

反正制贩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三年起。

2、介于当前紧急情况,猪肉采购可以紧急采购,无需招标,但采购价格还是应该公示的,通报也没提及。

3、法人不知情,那么,如果法人单位未出具法人授权书,就可视为盗用他人资质,以及盗用他人公章,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4、理论上,镇政府相关事务经办人员都是公务员,按照当前知乎普遍说法,公务员呢,必然都是极为优秀的一群人,不至于这么个资质问题都搞不明白,更不至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一窍不通,那么,涉嫌主观故意?

知乎用户 酱油七号​ 发表

今天(4 月 18 日)梅陇镇补发了一批熟食,然后小区群里有人发了这个视频。

我看了下,确实和我们收到的熟食是一个牌子。

生产企业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

梅陇镇肯定有点问题。

知乎用户 Fiiddle 发表

自从 “梅陇镇猪肉” 事件后,那个卖猪肉的老板娘,就开始持续不断地在抖音上述说自己的冤屈。

刚开始我刷到过她的一个视频,说自己不是黑心企业,肉是好的。拍了自己的仓库和工人、司机作证,表示猪肉并没有以次充好。但也是老板娘一家之言,所以我没有太在意,静待后续。

当猪肉被退回抵达仓库后,老板娘又拍视频当场开箱验货,一边情绪激动地说,“连这样的猪肉都不能吃吗?上海到底要怎样的服务”。看了之后,我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下面是居民晒出的收到的猪肉。

碰巧的是,我就住在梅陇镇管辖的小区,在猪肉被叫停之前已经收到了问题猪肉。说实话,当天我拿到肉的时候,心中非常憋闷,有种想哭的感觉。

小区从 3 月 8 号就开始封闭,期间耽误了我多少事情,造成的损失没法去说。甚至吃顿饱饭也成了问题,好不容易有渠道可以买,物价最开始是翻倍起,到现在翻倍的算最便宜了。

即使从政府保供渠道买到了烂菜,也不能去和居委抱怨,否则就是不体谅别人的辛苦。

那些不容易储存的鱼、肉、虾更不用想,每个上海人都陷入被包菜、胡萝卜、西葫芦、土豆支配的恐惧中。

好不容易政府终于发了点肉,结果打开一看,有四个小块,只有其中一个小块,有 10% 的瘦肉,其他的说是全肥肉都不为过,根本没法吃。那种心情不知道大家能不能体会,我们合租的三个室友,没有一个想要这个肉。

即使如此,也不能有任何怨言,还得感谢政府。小区群里大家都很无奈,讨论这个肉能怎么办,有人决定拿它炼猪油,然后倒点酱油拌饭吃。

我从小就不吃肥肉,看到这个肉又委屈又气愤。网上有种风气,仿佛上海人活该,更不应该挑剔,烂的、馊的、臭的,也别讲究什么营养,给你就得吃,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这些键盘侠,易地而处,可能是最早跳脚的。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都可以慷慨激昂做个 “道德婊”。

但上海人又做错了什么呢?本来平静的生活突然有一天被打断,在既不是饥荒,也不是战争的时候,并没有想吃龙肉凤爪,不过是和全国大部分人一样,吃点正常的东西也成了罪过?

拿到猪肉的第二天,终于有人在网上站出来说公道话了。梅龙镇的部分小区里,有居民联名投诉这个猪肉。我们的声音终于有机会被听见,警方也介入调查这件事。

根据警方公告中展示的情况是,猪肉由梅陇镇政府花 760 多万元向一家叫 “上海咨谕” 的皮包公司采购 11 万份,每份 2 斤五花肉 1 斤蹄膀,共 33 万斤猪肉,这家公司又花了 300 多万通过一个叫许某洁的人买猪肉。

许某洁就是最终供应猪肉的供应商,位于汕头地区,也就是抖音上面一直叫屈的老板娘。

这些视频在老板娘本人的抖音账号里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全部不能看了,有人保存发布了这些视频。

看下来有几个出入点:

1、关于猪肉的质量问题。

我在开箱视频中看到的肉,和我收到的肉差别挺大的。如果拿到的是视频里看到的这种,我相信就不会有后续事情发生,上海人的智商还是正常的,肉好不好懂得分辨。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视频中一个泡沫盒子打开,拆开保温袋里面有两袋猪肉,每袋 2 斤,我们收到的也是泡沫盒子装的,打开是一袋猪肉。老板娘的描述中说的是 “怕上海市民不够吃叫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 4 斤”。

那么就是说,这批物资运到上海后,需要被拆开取出来,再重新搭配包装。

视频中拆了好几袋肉,可以看到每一块肉有单独的透明膜包裹,也有没有膜直接一块一块的。

我问了部分居民,我拿到的是没有透明膜的,但有的居民拿到的是用油纸包裹的,也不是视频里看到的透明膜。

让人存疑,这到底是同一批货吗?

老板娘表示,她只负责将猪肉送达上海,然后交给收货方,后面就不知道了。

那么,收货的时候没有质量验收环节吗?从猪肉抵达上海,重新拆分包装,再送到居民手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

2、关于货款的问题。

老板娘是皮包公司找的,760 多万和 300 多万这两个数据她表示是第一次听到,并且已经将收款记录交给警方。

视频中没有具体说多少钱,但有两个重要信息,一个是猪肉本身采购的价格不止 300 万了,另一个是除此之外还要再加上冷链物流的成本,物流的钱还没有给她。

现在几百万的货退回到了仓库,给她造成的亏损已经超过了 100 万。

而警方是讲究证据的,警讯里面说的一定是有根据的。现在涉案人员都已经带走,进行下一步的侦查。这几个疑点,期待后续的案件进展里可以找到答案。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梅陇镇猪肉” 事件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不断有其他区域的居民曝光,那些充斥在部分政府保供物资里的伪劣产品。

其中有一些不熟悉的牌子,包装也错漏百出,很次的感觉,认为是山寨。结果品牌方又跳出来,证明自己是正规的厂家,但是自己家的真货和上海居民收到的有明显差别,原来他们也被山寨了。

真是一个处处有 “惊喜” 的大型魔幻现场。

上海涌现的这些牛鬼蛇神,赶紧管管吧。一定要严肃处理,从队伍中清理出去。他们所带来的破坏力,不仅是抹黑了一个城市的形象,还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叫人失望和寒心。

建立一份信赖有多难,但破坏它却只要一瞬间。

然而,最终承担损失的是我们这些支持配合防疫的上海人,钱包被榨干,吃坏肚子,还要被全网谩骂。

还有那些良心捐赠、供应平价物资的城市、企业和商家,直接辜负了爱心,造成物资浪费,使他们蒙受经济损失。

谁来补偿与平息这一切呢?

作者:我是朱舟,理财规划师,投资人,擅长用理财思维,经营生活。

关注我,不迷路

公众号:我是朱舟

知乎用户 我是朱舟 发表

之前我跟人笑谈要想发财,得有 “灰色收入”!

这次上海发生的事情,我觉得我还是太单纯太善良了!!

知乎用户 群而不同​ 发表

不信谣不传谣

知乎用户 Nash 发表

针对 4 月 16 日,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关于梅陇镇保障物资中发现问题猪肉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文章来看,这里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在此进行一些探讨。

首先,关于疫情期间的,有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保障物资的提供、审核批准及发放程序必须做到严格、公开、透明。正如 “说明” 中所述:“经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我镇立即叫停了该批物资的发放,并启动相关调查问责程序”。这也说明了当地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在物资审批、管控等方面出现了问题,这个需要启动问责程序后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对结果及时公布。

其次,关于部分居民收到的商品实物确实存在明显质量差异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 “变质变味” 问题,这就涉及到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了。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油脂酸败的食品。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那么,对于本案中销售变质猪肉的商家有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其实,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造成后果不同,从轻到重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行政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也就意味着,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但要没收存在问题的肉制品,还要没收违法所得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经检测销售的肉类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其三、关于冒用公章签订合同:

对于上海咨谕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金霞所述,事情是其朋友用上海咨谕的公章做的这一问题,涉及到冒用他人公司公章与他人签订协议的问题。对此,该协议的效力一般有几种认定:

1、无权代理协议效力待定,如被代理人追人则有效,反之则无效;

2、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因此如果合同被拒绝追认而无效,那么由冒用公章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构成表见代理,那么上海咨谕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如果把人比作是河流的话,那么食品就是河流的源泉。假如源头受到污染,那么整条河流也将同样受到污染。那么,如何管好源头,让百姓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是有关部门,也是这个社会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也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知乎用户 律者大德​ 发表

离谱妈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知乎用户 航海日志​ 发表

我们这边团购的也是发臭的肉。退钱了没爆出来

知乎用户 痴笑 发表

烂到根子里了

知乎用户 肖遥 发表

这一个信息值得关注:

钱都去哪了?

知乎用户 李狗蛋 发表

貌似打老虎的棍子和苍蝇拍子不太好使啊,怎么越打越多呢?

相关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28255520

知乎用户 Mayoor 发表

我不知道

问题不在我这

你找另一个负责人

知乎用户 Mooning 发表

法律上,盖了公章就认可公司行为,推不掉的。

@猴子老湿

有请猴子老师蹭热点。

知乎用户 黑漆漆 发表

应对一场已经持续了两年多的、有着充足经验教训的疫情,在最发达的上海依然会出现这么多问题,而且全是两年来其他城市不断重复的问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知乎用户 安之若素 发表

小百姓不知道哪个环节有问题,但是,能肯定的一点是,某位领导出问题了!

是不是傻?全国人民都在注视上海的时候,干出这种事?!这是脑子有多么不清楚啊!

撸了几个当官的,就是不知道是背锅侠,还是过几年又换地方做官了?

知乎用户 村里的人 发表

25 万成本,150 万利润,利润高达 600%!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资本有 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 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 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但那是过去,连曲婉婷她妈那种造成无数东北下岗工人家破人亡的巨贪都没判死。这次即便上海弄成这个样子,还死了人,也不会有一个赃官和奸商被判死刑。

知乎用户 赵观山 发表

知乎用户 乐观 er 发表

都值得关注。值得深思。作为在上海生活的中国市民表示民生问题真的是目前为止最棘手的问题 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协调解决

知乎用户 Zikx 发表

我哪敢知道啊?老爷

知乎用户 ashesimp 发表

有批条就是好

知乎用户 Him 发表

先从源头查,谁批准的这家供应商?这事理不清也就怪了,从上到下统统拉去审一遍,所有人及亲属的银行账户都查一查,肯定会发现问题

知乎用户 Society contributor 发表

奇怪了,中粮双汇这些不都可以供应大量的猪肉么?为啥还要找这么个企业当保供企业?

知乎用户 黑手 发表

这真是 520 搬起冰墩墩砸了美国人的

知乎用户 打铁苦工 发表

知乎用户 涛哥哥 发表

上海这么多操作会不会有人掉脑袋呢,没有的话那真没救了

知乎用户 小强飞不了 发表

如查实有以次充好,贪墨国家资金的事情发生,我恳求政府,杀奸商以安天下人心。

知乎用户 贝贝猫 发表

公安系统的兄弟姐妹们要多受苦了。即使疫情过去,这么多案子也够他们忙上几年了。

知乎用户 蓝色 发表

演都不演了,背后到底是谁在置百姓的安危于不顾,发国难财呢?

知乎用户 海拉尔的林克 发表

变质这个词不好,建议改成 “腐败”,内涵更深刻 ( ̄∀ ̄)

知乎用户 太龙 发表

呵呵,这活是一般人能中标或者能拿下的嘛

知乎用户 hurry 发表

话说,这两天咱后台点播异常活跃,

各位老铁纷纷让咱评论一下 “丁香医生” 最近的一系列奇文,

尤其是这篇:《不要吃连花清瘟预防新冠》。

实在对不起啊各位,

本人可能堪称全球最死硬的连花清瘟黑子之一,

当初曾经酒后发下毒誓:

哪怕病死拉倒算球,也绝不磕连花清瘟。

所以要让咱为连花清瘟洗地,

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并且丁香医生这篇文章的绝大多数内容吧,都完全挑不出刺。

……

……

可是难道这样就算了吗?哦不~

咱今天要嘴贱到底,两边都得罪。

既要黑一黑连花清瘟,

又要把丁香医生的奇文狠狠批判一番。

Here we go!

可能各位会觉得奇怪,

为啥咱一边说 “丁香医生这篇文章的绝大多数内容完全挑不出刺”,

一边又要批判他们呢?

原因很简单。

丁香医生简直把虚空打靶的技术修炼到了极致,

全文只用了不到五个字的虚空打靶大法,

其他几千字全是如假包换的大实话,

就成功把节奏给带进了阴沟里……

佩服佩服!

——具体而言,请品鉴:

——请再品鉴:

剪断截说,丁香医生在标题和正文开头部分,

开门见山地竖起了虚空箭靶,

强行宣称这次发药行动的目的是 “预防新冠”,

然后卯足火力,

对着这个本不存在的靶子好一顿虚空输出

……

……

然而问题在于,

这次发药的目的真的是 “预防新冠” 吗?

咱们不妨先看看以岭的官方说法~

(原文链接:http://www.yiling.cn/contents/102/5325.html

——请品鉴:

所以,以岭官网关于这件事儿的说法(转发《央广网》的通稿),

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 “预防” 俩字儿。

——请再品鉴:

毫不意外,作为丁香医生这篇虚空打靶经典作品直接引用源的中国新闻网某微博,也完全没有出现 “预防” 的说法。

——最后,请仔细品鉴:

2022 年 4 月 7 日,

也就是价值 5000 万元的连花清瘟抵沪后的第三天,

或者说丁香医生发表虚空打靶大作的前十天,

作为丁香医生直接引用源的中国新闻网发表了上述文章(转载自央视),

标题就非常一目了然了:

《收到连花清瘟该不该吃?什么时候服用才有效?这份指南请收下》

这篇央视版服用指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到……

——请看:

总结总结啊,根据中国新闻网和央视这份早在丁香医生使出虚空打靶大法前十天就已经发布的指南:

提前口服不能预防新冠。

如果抗原阳性但市民尚未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无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时,不推荐服用。

提醒:连花清瘟颗粒 (胶囊) 是新冠患者的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

所以丁香医生这好一顿虚空输出,到底输出了个啥子鬼?

哦对了,顺便补充一句。

“连花清瘟预防新冠” 这个说法,

是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呢?

很遗憾,并不是……

——请品鉴:

所以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啦,

冤有头债有主~

丁香医生下次火力全开之前,

麻烦找准靶子行不行?

请瞄准上图高亮的这些机构和专家猛烈开炮!

调侃完了丁香医生高超的虚空打靶技巧,

咱们再来品鉴品鉴统一发放连花清瘟这件事情本身。

可能跟各位的直觉不一样~

大流行以来,

不少国家 / 地区都给民众发放过药物,

还有一些国家 / 地区自诩为 “小政府”,

搞不出全民发药这种操作,

但至少也出炉过官方或权威机构背书的自用药指南 / 推荐。

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处方药。

这些药物既没有任何明显的预防和阻断功效,

也没有已知的抗病毒治疗功效,

并且不少还有明确的副作用。

——比如,最典型的例子:

印度第二波那阵,

果阿邦面向全民免费发放的防疫大礼包,

内容包括:

消毒液、消毒湿巾、口罩、体温计、血氧仪、血氧仪用的电池,以及……

维 D 和锌补剂……

扑热息痛(泰诺)……

(还有某种容易引战的药,就不提了)

——无独有偶,美帝:

美帝显然干不出全民发药这种勾当,

但 CDC 官方推荐走一个还是没问题的……

确诊病例自行购买服用泰诺可还行?

所以泰诺可以预防新冠吗?

所以泰诺有副作用吗?

那么果阿邦为啥要全民发泰诺

CDC 为啥要推荐自行服用泰诺?

或者说,又来搞个咱最擅长的比烂大法呗:

反正都没预防功效,还都有副作用,

为啥歪果仁全民发泰诺 / 官方推荐泰诺就没问题,

而爱丁堡全民发连花清瘟就要被虚空打靶?

再或者说,灵魂拷问来了啊:

为啥前两年大使馆 / 领事馆在全球各国给留学生发了那么多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1 年 5 月份给辽宁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1 年 7 月份给浙江和江苏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1 年 9 月份给柬埔寨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1 年 11 月份给黑龙江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2 年 1 月份给天津和陕西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2 年 2 月份给香港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2 年 3 月份给深圳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为啥 2022 年 4 月初给河北和吉林分别捐了连花清瘟没被虚空打靶;

……

……

为啥 2022 年 4 月份给爱丁堡捐了连花清瘟,却突然被虚空打靶了?还是一套多人接力连续技?

这个时间和地点,有没有什么蹊跷?

知乎用户 小侄子 发表

有一群奸商心肠败坏

横行无忌在上海

噶着普通群众的韭菜

借着封城的大好良机

把发烂发臭的过期食品

巧取豪夺,低买高卖

疯狂搞钱赚外快

他们没有别的本事

只会靠着垄断市场供应

大发特发国难财

待到秋后算总账时

一个都不能少,统统抓起来

都要送进监狱去劳改

知乎用户 酒饮山中月​ 发表

假装不知成为供应商 ×

真的不知成为供应商

猪肉变质 ×

谎称猪肉变质

自己用公章做的 ×

朋友用公章做的

梅陇镇起诉供货公司 ×

供货公司起诉梅陇镇

1

上海一老者人行道闲溜,不慎落入道旁河中。随高呼救命!

两警察闻之,视若不见,仍边走边谈笑如旧。

老者情急生智,随又高呼 “上海物资没有保障”!

两警察闻之大惊,随急速跳入河中,将老者拖上岸来铐之。

2

“上海和英国的童话传说有什么不同?”

“英国童话的开头通常是:‘很久很久以前……’而上海的则是;‘不远了,不远了……’

3

“上海的优越性在哪里?”

“成功地克服了在其它城市防疫制度里不会存在的困难。”

4

在上海的一次大会上,主持人突然说:下面请认为共存主义好的同志坐到会场的左边,认为清零政策好的同志坐到会场右边。大部分人坐到了左边,少数人坐到右边,只有一个人还坐在中间不动。

主持人:那位同志,你到底认为共存制度好还是清零政策好?

回答:我认为清零政策好,但是我的生活像是共存主义。

主持人慌忙说:那请您赶快来当市长上来。

知乎用户 全星 发表

封城期间真的太难了,肉又贵品质还差。就这块肉肉皮到处是伤疤,贴近猪皮的地方肉质发黑,不是太馋了真的不敢吃

知乎用户 V 字仇杀队 发表

有些人不仅是智商有问题,道德也有问题,巧了都凑一块了。

知乎用户 Sindy 发表

好家伙,空壳公司零社保注册资金 0,经营业务有房地产经纪,却没有肉类批发。其食品经营许可仅仅是预包装食品销售,还是不含冷冻冷藏的,也就是说连销售冷鲜肉冷冻肉的资格都没有。这样的情况怎么做到资质齐全的?这种情况是怎么中标的?这是把大家当傻子看吧?

知乎用户 不解释 发表

政府花了 760 万买 33 万斤猪肉,单价每斤 23 块,同期安徽猪肉价格 13 块一斤。供应商花了 300 万买的各种肥油和奶头肉。只能说,政府的钱是真好赚啊

知乎用户 疯学长​ 发表

最近管理一乱,什么鬼牛鬼蛇神都出来了,这是要乱世出枭雄了?

知乎用户 仓木​ 发表

  “三反” 运动指在国家机关、部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五反” 运动是指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

  1951 年 12 月 1 日,由于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 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 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全国规模的 “三反” 运动开始了 。

  随着 “三反” 运动的深入,揭发出的党政军民内部的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大多数是和社会上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互相勾结进行的。为了击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1952 年 1 月 26 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 “五反” 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 “五反” 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 “三反” 斗争。2 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

  为了保证 “三反”、“五反” 运动健康发展和取得更大成效,1952 年 2 月 9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 “三反” 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3 月 5 日毛泽东提出了在 “五反” 运动中对工商户处理的 5 条基本原则和划分私人工商户的 5 种类型。

  “三反”、“五反” 运动的胜利,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知乎用户 清风原 发表

我们都爱戴白色的手套

知乎用户 kingdog 发表

谨防美国打猪肉牌

知乎用户 当为万世开太平 发表

欸呀~ 正常啦,不要什么都大惊小怪的。你几十年白活在这片土地上啦。

知乎用户 马猴烧酒 发表

美国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知乎用户 蒲烧三太郎 发表

一眼白手套 法人不知道哪里找的亲戚朋友确实有可能不知道

没有风控意识 这活办的也太烂了

知乎用户 apl000 发表

上海需要三反五反!

知乎用户 惬意的天空 发表

行了,抱怨啥啊。

过去志愿军战士只能吃冻土豆和炒面,你们现在能吃到这么美味的肥膘,猪奶头,淋巴和 “战略储备肉” 已经够幸福了。

当年那些为了保家卫国牺牲的子弟兵要是看到自己保卫了这么伟大的盛世,一定会在九泉之下开心地笑出声吧。

呵呵。

知乎用户 神崎峯政 发表

这不比莱猪强?

你们就偷着乐去吧

知乎用户 杨广大 发表

各级管理及流程混乱应该理清楚

知乎用户 独孤丽峰 发表

梅龙镇有什么还不清楚?

知乎用户 勃 ki 发表

比莱猪强 感恩的心

听我说谢谢你 让我嗯造变质猪

知乎用户 大牛有一套 发表

表示完全相信!但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识且交情不浅!法人承担风险且公司注册容易注销很麻烦且要花不少钱。

很多城市都有大学生创业园,政府会给于很多政策,五险一金、项目补贴,创业奖金等等…… 不排除有很多大学生能拿到补贴,但不少是相关的关系人通过让你帮忙注册皮包公司,套取政府的补贴奖金等资金。

和这个是一个套路,都是从政府搞钱,他说不清楚可能是真的,查清,实际负者人更可恶!

知乎用户 心薄 发表

知乎用户 seven 发表

这些话题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

知乎用户 月光 发表

老传统

连正在前线打仗的军队都敢坑

老百姓算个屁

只是现在自媒体发达了而已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知乎用户 江枫 发表

无中生友

知乎用户 一切的一切 发表

辟谣一事,其实也没辟啥谣,上海:我丢的是烂的。辽宁:我给你的时候是好的。烂在最后一公里了……

知乎用户 谢净意 发表

中央巡视组进驻市委市政府,外省巡视组进驻各区委区政府,外市巡视组进驻各街道乡镇,从上到下挨个儿查,有线索或问题反映先停职,从外省调同级别干部过来接手工作。乱世用重典,是时候抓一批杀一批了。

知乎用户 等着瞧的兔子 发表

恰如此时此刻

知乎用户 天蓝色 发表

几个人根本做不到这么多,他们只是水面上的冰山一角,继续深挖…….

是绝对不了了之了,明面上撤几个人就算应付了

知乎用户 一夜七次郎 发表

70 年前,上海通货膨胀,有个小蒋前来打虎,然后罚了小猫小狗,不了了之。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知乎用户 立叔 发表

21 世纪的改稻为桑,不知道上海有没有海刚峰

知乎用户 Eric·S 发表

上海还是那个解放前的上海!非常好!就不知道这次火从哪里来!

知乎用户 庞伯 发表

一个字,你懂的

知乎用户 搬砖 发表

人在张江镇,都没收到肉,连坏的肉也没有!

知乎用户 药丸 发表

朋友用该公司的公章偷偷做的,那发票和应收款到哪儿去了?难不成该朋友助人为乐,替王某金霞挣钱?

知乎用户 自庸 发表

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 10% 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 20% 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 50% 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 100% 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 300% 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所以,

建议绞刑。

知乎用户 swanlian 发表

政府采购,拉皮条的多了

知乎用户 今我来思 发表

被抓的王某霞,是不是就是王金霞啊?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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