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环卫工干了 7 年仅获 1 万多元工资,社区用其子身份虚设岗位套补,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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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妖刀明月​ 发表

吃空饷我相信全世界都有的一件事情。

4 月 15 日,原上海航天厂党委书记杨海,就曾公开声明退出核酸检测志愿者。

杨海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在严格封锁的情况下,阳性感染者却越来越多。然而这并没有引起相关人员关注。

2、检测过程不合理,组织能力低下。

3、各级部门经常毫无意义折腾基层居委会、志愿者和居民。

4、基层的意见反应不上去得不到反馈,感觉是被抛弃。

简单说就是管理一片混乱,抓着志愿者往死里用。

一个有意思的数据,截至 2021 年底,上海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超过 590 万,全市常住人口中每 5 人

就有一名志愿者。

按说上海的志愿者人数非常多,可为什么不够用呢?

只因为那些志愿者的人数中很多是假的。

上海有非常多被注册的志愿者。

这里面有轮椅上的帕金森老人,也有幼儿园的四岁小孩。

甚至有居委直接承认,就是拿居民的身份信息去注册的。

一大群利己主义者,默契的攻守同盟,糜烂至此。

实在不可思议,令人叹为观止。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中:

有记载,某领导给村里低保户发低保,低保户必须给他家里干活,且干不少。

你说农村的低保能有多少钱????

现实中存在一种可能性,

这工作搞不好是老人求来的。

因为农村真心没有其它收入途径,

一个月多一百元过日子,其实对农村很重要

随便看条消息,不要觉得奇怪,农村收入有时候很少。

截至 2019 年底,西藏 74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62.8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从 2015 年底的 1499 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9328 元,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

连这种救老人命的钱都贪,

完全丧心病狂。

建议严惩当事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知乎用户 文暮​ 发表

犯哪个罪关键在于钱怎么套的。

案中焦点会是 “套取的是已发工资还是待发工资”。已发意味着是盗窃,待发意味着还是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属于贪污。

如果套取方式表明是发放之前实施,涉嫌贪污罪。四川省判处贪污罪量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本案中涉及 8 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套取方式表明是发放之后实施,涉嫌盗窃罪。四川省判处盗窃罪量刑,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以 50000 元为标准(与本案值符合),根据刑法,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本案盗窃环卫工人、老年人行为符合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十年还是三年,这个答案不言而喻。庭审会见到魔幻的事,即辩护人大概率会说被告是个贪污犯,绝不是盗窃犯。而被告人会努力证明自己是个贪污分子,绝不是盗窃分子。被告人最后或许会因为成为贪污犯而自感庆幸万分。

套取方式和节点是重要的庭审焦点。

当然,也有厉害的辩护人会往无罪辩护来做。

以上是法律的简单评述。

以下,

榨取一个七十岁的体力劳动者的应得收入,这特么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恶心!

知乎用户 朱定好律师​ 发表

反腐不能只打大老虎,也要拍小苍蝇,小微权力也是权力,滥用小微权力的腐败分子对我党形象的侵蚀更加可怕。

毕竟侵吞国有资产上万上亿这种大老虎,离老百姓很远,也不是当官的人人都能有机会成为这样的大老虎,但是滥用小微权力的人都是与普通老百姓每天打交道的人,本应该和老百姓保持血肉联系的他们,作起恶来,老百姓都是第一时间能看到的。

比如这个新闻里面 “套公用公” 盘剥七旬环卫工人的小苍蝇,作起恶来,比银行行长侵吞几千万国有资产,还遭人恨,简直天怒人怨!

知乎用户 曹多鱼​ 发表

我来提供另一个角度吧。

你猜像为什么像环卫工这样的工作,七年只给一万块,老年人还要坚持干呢。

你猜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

在其他地方,他们一毛钱也赚不到,就这个活,还得是他们求爷爷告奶奶才能拿到的呢?

你要问他们这点钱怎么活下去?

环卫工可以捡废瓶,捡垃圾,这也能卖钱的。

还有,有些地方捡垃圾也是得抢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人口红利的根本原因。

你的存在,是人家的红利。

但你知道最离谱的是什么吗?

就这个活,还不是所有老人都能找到的。

你猜那些没找到活的老人会怎样呢?

知乎用户 非扯迦南​​ 发表

7.18 更,经网友留言,处罚结果已出,我查了下,除了脏话啥都不想说了,确实已经烂的透透的

银行卡存取款自己不知道!“分身术” 再现四川 (baidu.com) 关联责任人龙某受到了**纪委处分**,有关单位解释为 “套公用公”,具体处分未公布。
事情的本身很简单,但随着逐渐深入的挖掘,才发现环环相扣,非常诡异。我觉得这里有几个重点,值得大家深思考:
重点一:老张和社区工作人员口头协商工资为 700 元 \ 年,也就是 2 元 \ 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难道社区工作人员不懂法律?
重点二:社区工作人员在未提前告知小张的情况下,私自以小张的名义去办理银行卡,并且存取款多年。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该付什么责任?
重点三:银行工作人员为什么在小张本人未到现场的情况下,就可以代办银行卡?此行为是否符合银行工作流程?
重点四:社区工作人员,虚拟小张的职务和工作,冒名签署劳动合同,这是什么行为?冒领别人工资后挪为他用(说是公用,又无证据),是不是属于 “吃空饷”?
重点五:既然界定为 “套公用公”,但又为什么拿不出证据,那裁定的依据是什么?
以上的事情,社区工作人员已经踩到了很多红线,难道仅仅一个 “处分” 就能草草了事?而且怎么处分,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是不是太过随意?

以下为原答:

7 年一万余元,一年 2000 左右,一天 5-6 块,尼玛啊,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而且还是对一个 70 的老头,干的还是环卫的工作,苍了个大天

任何听闻过的吸血资本家都没有这个社区工作人员来的狠毒,资本家剥削的是剩余价值,社区剥削的是全部价值,社区的人于心何忍啊,七旬老人还出来干体力活,肯定家庭条件很一般,甚至是不好,不然早就是退休享福的年龄干嘛还来干环卫,这样的人你们不帮助就算了竟然还要压榨他,掠夺他的工资,这和禽兽有什么区别

目前,社区相关人员已被当地纪委进行查处。

希望不是又仅违规违纪,只给纪律处分,自罚三杯,如果这样的话,真的,烂透了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从环卫工身上弄钱花,这也是人间奇迹。

1250 元的工资也有人惦记,一年,不是一个月,是一年给人家 700 元,这都是一群什么样的黑心人。

黄世仁都得给他们点赞。

然后他们还在叫屈,这都让人没法去思考。

把他们财产全部充公,一年发给他们一千四百块,仁慈一点,看看他们怎么活。

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知乎用户 求生之路 发表

当你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大楼里起码还隐藏了 1000 只。

我不信社区只坑了这一位老人。

知乎用户 一个船员 发表

今年疫情期间,参加了志愿者,才知道有个志愿者云小程序,想要注册,结果发现,我的身份证号已被注册,登录进去,发现,我已在原来租房子的社区那里,被登记参加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项目,时长还登记了 2 小时,但其实我对此完全不知情。如果这个有补贴,那我也没实际去服务,当然没得到补贴,倒也没损失。于是,我也就没计较。

但,诡异的是,我是在现在的小区参加完防疫志愿服务后,在大群里看到,还可以登记一下这个志愿者云的小程序,好像可以领取什么证书之类的。当时,已经连续三天参加了打疫苗的组织志愿工作,就去小程序上看了下,因为身份已经被注册了,所以只能找回密码。进去后,再报名我现在这个社区的防疫志愿项目。然后自己申报了三天的时长,可是直到现在,几个月了,时长依然没被审核通过。而大群里很多看到志愿者小程序消息的其他人发现,自己压根儿没服务,也没注册,结果登进去一看,自己已经被注册,而且本次防疫项目,竟然已经参加了,服务时长还 150 个小时。这个,真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了。

当然,我说的是我在爱丁堡的那段经历。

知乎用户 东北键盘车神 发表

别的地方不知道,我这边一线环卫工人都是有编制的环卫工人花低价雇佣的老弱病残和非正常人。这种做法既暖心又揪心。

知乎用户 一土丁口 发表

这个社区就像个黑店,吸血抽筋扒皮,如果只能站在法律角度考虑问题,那么我们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体现在哪?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驴得水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民国,绝非今天的新中国。

知乎用户 Bird​ 发表

我还是建议大家晚些再定论这件事。

目前已知:

(1)当地没有年轻人做事

(2)开户名义是老人儿子

(3)按照口头约定发放工资

(4)老人负责 “鱼脊垭” 的环卫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无业人员,由于数量有限或人员的客观条件限制,基层工作人员可能将一个 “编制” 的经费用于多个 “非编制” 岗位。这种情况在经济欠佳的地区时有发生,属于违纪但并不能被认定为贪污罪。

老人七十多有多个孩子且孩子有工作,这样的话是不可能被认定为 “五保户”,也不可能获得公益性岗位的,所以社区势必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从地图上看,“鱼脊垭” 是“鱼脊村”中的一块很小的地方,工作量似乎并不大,恐怕无法支撑一个正儿八经的全职 “环卫” 工作。往好处想,若社区人员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违规拆分但并没有贪污行为,那被处理在某种程度上也有 “哑巴吃黄连” 的意思。

综上,由于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明确证据证明了社区人员贪污了本属于老人的钱,所以这个事情大家还是不要急着下结论比较好。目前新闻内容仍较为有限。

题外话:看到有答主提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非全职公益性岗位是不适用最低工资要求的。除此之外,根据省份不同,公益性岗位薪资在欠发达地区通常会打个折,例如 70% 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具体的话需要参照各省规定,差异较大。例如江苏财政比较富裕,公益性岗位薪资可能就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知乎用户 mike56 发表

昨天刚重温了《人民的名义》,沙书记说现在我们的有些干部比普通人的素质要差很多

知乎用户 鱼鱼大仙人​ 发表

太过愤怒以致无话可说

我现在是真的好奇还有多少更加离谱的事情能被爆出来

太荒唐了

个人能量有限,只能给这个回答下的问题尽力点赞,增加一点热度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这类问题

知乎用户 小柒​ 发表

七旬环卫老人的工资都骗,到底如何丧尽天良才能干的出来,垃圾 **************……

知乎用户 幻想乡 2 发表

根据张某明的回忆,自己各年拿到的工资数目为:2011 年到 2013 年,每年收到 700 元;2014 年 1200 元;2015 年 2200 元;2016 年 2400 元;2017 和 2018 年各 2200 年;共计一万多元,均是 “领的现钱”。
张女士介绍,按照每月 1250 元的标准计算,除去父亲已经领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中的 6000 元以外,应该还有 8 万余元的工资差额。但其中的钱款已经不知去向。

联动下面这个问题食用风味更佳。

如何看待华裔清洁工在美年薪 182 万?

同样的事:换一种说法:我国仅花了不到美国的百分之 1 的卫生费用,却打扫的比美国更干净更卫生。赢了!

知乎用户 焚香抚琴​ 发表

知乎用户 九月​ 发表

和易烊千玺换一下 不就行了。

反正没啥工作,挂个名而已。

一边是不面试考编,一边是编制七年一万元。编制也分牛马和非牛马。

知乎用户 我不做镰刀很多年 发表

我替资本家说一句:真恶心,幸亏你们不是资本家,否则我们这辈子洗不清了,恶心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其实这类事早就有,或者说一直都有:

6 在编环卫工低价雇人干活 郑州城管局回应称情况属实

当年被发现的问题还仅仅是在编的不上班占着编制领着工资低价雇人干活,现在更是进一步挖出了还可以骗国家财政补贴…

只是老百姓用家人医保卡买个药都要判刑:

如何看待母女用家人社保卡买药被判刑?

这种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按性质来说应该更恶劣更严重了,却仅仅按 “违规违纪”“处罚” 就完了?

好一个刑不上大夫…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1,老人七十了还在发挥余热,为我们年轻人延迟退休做了表率。

2,记者调查后的结论是违规违纪行为,所以是不是违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羡慕啊,公职人员有 “违纪” 作为护身符。

3,为什么基层人员如此明目张胆,贪污了 90%,留给环卫工人 10%,而不是为了掩盖一下罪行,选择一个更合理的比例呢?

因为太贪,因为毫无人性,因为底层人在他们眼里不是人,不配获得收入。

还因为即使被发现了,后果轻微,不过是违纪得到个处分而已。

这么肆无忌惮,明目张胆,犯罪行为维持十年,是个别现象?是这个基层人员的自助创新?

群众就算是傻子也不能信吧。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像题目中的经济犯罪很难判死刑的。在咱们国家,这种蛀虫顶多是追回钱财和有期徒刑,甚至连无期都判不了。

尽管你恨不得将这种人间渣滓食肉寝皮,但是,法律毕竟是法律。

经济犯罪判死刑实在是难啊。

同时为了追回赃款,法条中还有认罪减刑甚至无刑的说明: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又查到贪污数额较大,有的律师说是:

贪污罪数额较大指在 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的。

这个案件中的人能否定上顶格处罚,我比较不看好。因为很多贪污比这多得多都没死,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死刑呢?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会被判死刑,那就是白骨精的情况。

知乎用户 皮日修 发表

其实这个特别正常的!

几年前,我们这里的村干部,小干部子女之类的,就挂靠在派出所当辅警,当环卫工之类的。有的十几岁就领好几年工资了。特别正常的一件事情而已,当然了,这种事情至少是十年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已经消失了。

吃空饷我相信全世界都有一件事情。

打算写点别的不写了,有的时候,你不理解公知,不理解小粉红,不理解这个,不理解那个。

我觉得我才是最可悲的那批人,我完全适应了社会的暗规则,看到这则新闻不是愤怒,害怕。反而是见怪不怪了,是不是挺可怜的。

其实看到这则新闻愤怒的,生气的,想改变的,他们才是社会的希望。

知乎用户 說書人​ 发表

吃空饷而已,很奇怪?不奇怪,自古便是如此。

但我心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从来如此便是对的吗?我知道这不对,但大环境如此又能说什么?在拥有决定权的人面前,我的反对声音无非是升斗小民无能的狂怒。

我只是知道作为工农出身的我看到了一些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而有些文献是真是假我无从判断,人民代表工农占人大代表总人数比例。

第四届工农代表占 51.1%、

第五届工农代表占 47.3%、

第六届工农代表占 28.6%、

第七届工农代表占 23%、

第八届工农代表占 20.6%、

第九届工农代表占 10.8%,

第十届按蔡教授的统计,工农代表所占比例则不足 4%。

这真的是法律问题吗?或者说这仅仅只是法律问题?

走了,回忆一下唐山打人事件结果。

知乎用户 博茨纳迩​ 发表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反腐一直在路上,大老虎该打,小苍蝇也不能放过。

相比于大老虎,小苍蝇的行为更加令人感到愤恨。

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强的能量,吞不了大的,只能把黑手伸向平民百姓,伸到每一个人的钱包里。

他们搜刮的,才是真正的民脂民膏,是平民百姓赖以生存的血汗。

而在这个过程中,小人物通常是被比他们大一级的人物推到台面上的,而他们则退居幕后,作壁上观,咧着嘴数钱。

当事情被揭发之后,大人物给小人物一点封口费,让他们压压惊,顺便当个替罪羊。

小人物被控制了,大人物什么事都没有,换个方向继续数钱。

如此循环,屡试不爽。

一个城市,少则百万人,大则万万众。

老人占多少?

四分之一,甚至更多。

他们都能搜刮一遍。

像老爷子这样的,7 年少 8 万。

还有多少呢?

无法计算。

也许会有成千上万个老爷子。

因为街上有很多年龄比较大的环卫工人,

和正工作在与社区相关的职位上的人。

老人还有多少个七年?

嘘!

天亮了!

今天还是多云,和往常一样。

知乎用户 张佰乐律师​​ 发表

涉嫌构成贪污罪!这种现象会是个例吗,可能 “套公用公” 吗?!不可能是,其实质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的钱!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年 3 月 28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680 次会议、2016 年 3 月 25 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 50 次会议通过,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施行,法释〔2016〕9 号)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知乎用户 白盐夜灯​ 发表

作为农村人答一下,目前农村里面大多数人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这三年很多 60 多岁以上的,回到了过去。

茶叶,一个月大概 1500 元,摘 10 天。

养猪一只,不卖,留着过年。

偶尔去给盖房子家庭做小工,一天 150 元。没几个人盖房子。

给养猪场拉猪粪,一天 120 元。

给养鸡场装鸡屎,一袋 1 元钱,一天最多 100 元。

现在的农村,到处是养鸡场,养猪场,臭气熏天。

要钱没有,要空气没有,看着寒心。

在农村,一年可以赚 2 万元,60 岁以上的,屈指可数。

知乎用户 保险维权李磊 发表

七旬环卫工干了 7 年仅获 1 万多元工资,社区用其子身份虚设岗位套补,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张某明老人

从事环卫工作七年,仅获 1 万余元工资?近日,四川巴中南江县张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其七旬父亲张某明的工资存在诸多疑问,经其调查测算,大概还存在 8 万余元的差额。

张女士测算的依据来自一张银行卡。她介绍,当地社区曾索取其弟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多次向卡内打款,而其弟又并未在当地工作,这张卡很可能是给其父发放工资所用。“但里面的钱却不知道去哪了。”

张某明的工资是否确还存在 8 万差额?张女士所称的该张银行卡又是否是为其父发放工资所用?打入卡内的钱款到底属于什么款项,钱款又去哪了呢?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诸多疑问背后,系当地社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虚设公益性岗位,套取岗位补贴资金,再用于其他相关人员 “工资” 发放的 “套公用公” 违规违纪行为。

目前,社区相关人员已被当地纪委进行查处。

“工资” 疑云

七旬老人干环卫 7 年

仅获一万余元工资?

张某明,年过七旬,自 2011 年到 2018 年在四川巴中市南江县正直镇的鱼脊垭(小地名)从事环卫工作,共计 7 年时间。不过,7 年间,其领到的工资则仅有 1 万余元。

根据张某明的回忆,自己各年拿到的工资数目为:2011 年到 2013 年,每年收到 700 元;2014 年 1200 元;2015 年 2200 元;2016 年 2400 元;2017 和 2018 年各 2200 年;共计一万多元,均是 “领的现钱”。

7 年才 1 万多元工资?这让女儿张女士产生了疑问——疑问还来自一张突然出现的银行卡。

↑2018 年,张先生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

张女士介绍,2018 年时,父亲在打扫卫生时曾发生一起车祸,事后,当地凤仪社区工作人员曾将一张以其弟弟身份办理的银行卡交给父亲。一开始对方称是 “废卡”,不过后来社区又告知卡中打入了 6000 元钱,并告知了密码要求将其中的 4000 元取出给社区。

“我最后只给了他们 2000 元,但没过多久,他们又说‘不合法’把钱退回来了。” 张某明说。

社区的这一举动让张家人心生疑虑。这是张什么卡?为什么是以弟弟的名义办理的?为何银行卡之前一直在社区手里?“废卡” 里怎么会多出了 6000 元钱?社区又为何要拿走其中的一部分?

张女士介绍,经过她和家人的调查,这个卡是用弟弟的名字办理的,并且前后有多笔打款记录。之所以要打款,是因为当地为弟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 1250 元,但弟弟对这一切却并不知情,而干环卫工作的又是其父亲。

张女士认为,由于父亲上了年纪不熟悉银行卡操作,这张银行卡很可能正是用弟弟的名义办理,为父亲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而打钱之后,社区却只从中拿出了部分以现金结算给父亲。

张女士介绍,按照每月 1250 元的标准计算,除去父亲已经领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中的 6000 元以外,应该还有 8 万余元的工资差额。但其中的钱款已经不知去向。

虚设岗位

老人儿子长期在外务工

却又在村里 “上班领钱”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据张某明介绍,2011 年因无人打扫鱼脊垭卫生,社区前来向其做思想工作,自己才同意了这份工作。而对于工资,其称双方为口头协议,700 元一年,逐年递增,一年一付。他并不知道有儿子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存在。

关于银行卡,张某明儿子张先生则介绍,大概在 2015 年左右,在社区工作的龙某向自己要了身份证照片,“说办理相关手续,我也不懂,因为是社区的人,就把身份证照片发给他了。” 张先生称,自己并不知道社区会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

而对于张女士称当地为弟弟张先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的说法,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14 年时,凤仪乡人民政府(现已经合并到正直镇)和张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甲方为南江县凤仪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谢某强,乙方为张先生;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从事 “集镇保洁 / 市场管理 / 城管协管 / 交通协管 / 乡村公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劳动薪酬为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250 元每 / 月”。

在另一份记者获得的凤仪乡环卫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中,也发现了张先生的名字,其工资为 1250 元每月。

↑2015 年,张先生公益性岗位显示为 “道路养护”

资料还显示,而后的 2015 年,张先生也和凤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只是在凤仪乡公益性岗位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内,张先生的岗位变成了 “乡村道路养护”,工资也一直为 1250 元每月。

而在南江县财政局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发文中,自 2015 年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当地公益性补贴发放的通知附件里,张先生的 “薪酬” 分别为:2015 年每月 750 元,2016 年每月 900 元,2017 年和 2018 年每月 1000 元。

不过,张先生则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外务工,并没有在当地工作,也没有与当地政府签订过劳动合同。张先生也不解,自己的银行卡到底是为父亲发放工资所用,还是另有他用。“如果按照合同从 2014 年开始来计算,工资应该有超过 10 万多元了,那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

官方回应

社区行为属 “套公用公”

纪委已调查处分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张先生所称的当地社区工作人员龙某,并询问了张某明的环卫工作及薪资发放,以及留下诸多疑问的这张银行卡和背后张先生在当地的公益性岗位等情况。

龙某介绍,当初张某明的环卫工作是其 “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已经没有年轻劳动力胜任,只能商量让年纪较大的老人打扫卫生,薪资系双方口头商议而定。其表示,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并没有差错,已经通过现金方式进行了发放,不存在还有 8 万元差额的说法。对此,龙某拿出了张某明领取工资签字的相关凭证——里面是公益性岗位领取工资的数目和当事人的签字。

↑2014 年的合同

而关于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办理银行卡一事,龙某解释,张某明领到的工资确实是从该银行卡到账的钱中支取的,不过该卡并非专门用于给张某明发工资,卡内的钱还用于了其他人的工资发放——对此龙某并未拿出相关凭证。

对于这一行为,龙某表示自己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已经被南江县纪委进行了处分,属于 “套公用公” 行为。南江县正直镇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某也向记者确认,龙某确实因为“套公用公” 被县纪委进行了处分,但具体如何处分,其并未说明。

↑南江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文件

杨某表示,对家人提出张某明被少算工资的质疑,镇政府做过了调查了解,确认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信息,通过办理失业证明,然后申请公益性岗位,套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再将钱用于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张某明一家认为这部分钱应该归他家所有,所以一直在追问,但通过计算,确实已不差老人家的工资。”

但是,该笔钱到底用到了那些公益性岗位,社区和镇政府则均未提供相关佐证。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7 旬老人打扫卫生,

干 7 年活,拿半年工资,

看图说话:

知乎用户 七怪 发表

这也太混蛋了,毫无人性

知乎用户 肺鱼思维小鱼数学 发表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 65 + 的老头,每天抢瓶子为生,一天就吃个馒头,住那里我不记得了,他有 2 个女儿在大城市工作生活,为什么不去他女儿那里,我也不记得了。

有天他在翻垃圾桶,一个过路的环卫工指点他前面有家保洁公司在招工,他去了,但公司规定不能收那么老的人,老头给那招工主管跪下哭道有吃就行不要工资,那主管见他可怜给虚报了年龄用了假身份入职了,每天的工作就是擦扶手和玻璃,安排到了 8 人宿舍住,那主管是一家第三方保洁公司的主管,专门招人外派到其他公司工作的,收入福利基本没有,还要忍气吞声看别人脸色。

这就是人口红利?

你的存在,是人家的红利。

但你知道最离谱的是什么吗?

就这个活,还不是所有老人都能找到的。

你猜那些没找到活的老人会怎样呢?

我以前租住的位置,经常碰到老人家和管理卫生站的环卫吵架,老人家觉得去卫生站捡东西是活路,而环卫觉得是在抢他的活路。

如果有其他生计我想一定不至于,菜市场或路口摆个菜摊子,或许一天也不会有一两个顾客,还会被城管亲切地教育。

诚然生活不会让所有人都幸福,人人都努力,也得有人做环卫,但先辈的初衷,是让每个人都过得更有尊严一些。

知乎用户 刘雪菲​ 发表

社区牛逼,支持干社区书记,我刚干过,感觉不错

干 ta!

知乎用户 BIG 梦想家​ 发表

喜欢和差的比,不和好的看齐——

新加坡现状。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欺负老,弱,病,残,本质上是丧尽天良,偏偏要美其名曰 “公益”,真的是侮辱了“公益” 二字。

知乎用户 蜀黍我们不曰 发表

中国的居委会,社区,村委会之类的机构。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在掌控,这其实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关系到中国命运的大问题。

所谓居委会,其实并不是政府的机构,所谓社区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不属于公务员,绝大部分没有事业编制。社区工作人员是什么:“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等人,绝大部分是我们所说的 “编外人员”,也就是临时工

但是这些人在很多情况下某些权力大的出奇。其实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社会现象。很多国家的规定,政府规章,都由这些人把持和执行。但是这些人到底受到什么样的法律监管和约束?却并不明确。

远了不说,就说说上海这次的疫情 covid19 封控。

上海有很多社区的居委会,发生过 1 只给上海人本地人送菜,2 捐赠的物资不给送 3 把居民定的快递扔到垃圾箱 4 强行阻拦居民,让有些人回不去家或者去不了医院。 5 扔掉捐赠物资 6 阻止某些快递进门,而允许一些非法的奸商卖高价商品。 等等大量行为

很多人都冲到居委会去抗议。甚至要和居委会发生冲突。

其实有个很大的本质问题,大家有没有发现,那就是:居委会是谁?居委会是怎么来的?所谓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工作者,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其实不是个小问题。因为如果你是正经八百的公务员,你是考试考进去的,你也得遵循《公务员法》,国家不让你干的事情,你不能随便去做。

但是居委会是什么人?聘用的编外人员,是谁决定了他们是居委会?是谁给了他们这些权力?而居委会又应当被如何追责?

如果是一个正式的公务员,他做事反而会收敛一点,因为公务员是真的有规章制度来约束他的,他不敢非常明显的违反一些法律规定,公务员本身是害怕被追责的。

但是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工作者,就不一样了。因为他们很有可能根本就是临时工,他们其实不需要遵守这些法律,出了事,你也没办法根据法律来处罚他。所谓出了事就找临时工背锅侠,其实并不是调侃讽刺的说法,因为很多执法活动真的是由这些没编制的临时工来干的,而他们是缺乏监管,缺乏约束的。

这才是这件事情的恐怖之处。

国家的很多规定,最终执行下来的时候,都变味了,这是跟谁有最直接的关系?

如果一个上海居委会发生了 1 扣押物资 2 倒卖物资 3 丢弃物资 等行为。这样的人是谁指使的?又是谁给了他权力? 又需要谁给他处罚?

我相信你如果顺着去追查,正规的政府部门肯定不会允许发生这种可耻的行为,但是政府部门数量庞大,绝大部分公务员只处理个别的流程,是没有机会来操纵这样的事情的。

而到底是谁,在操纵,监管,指使这些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工作者?他们口中的 “国家规定”“上级领导规定” 真的是国家规定吗?数不尽的层层加码。基层违法乱象,难道是国家让你这么干的?

这里面留下了很大的政策漏洞,也有很大的权力漏洞。

因为你的居委会可能会很莫名其妙的执行一些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的法规制度!或者说这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欺骗和愚弄!是一种隐性的滥用职权!而这些所谓的居委会,社区工作者,村委会,实际上组成了一个直接对你监管的 “隐形小政府”,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政府的权力,却一直干着许多越权的事。

回到这个题目上来。这个老人,政府其实给他发放了补助金,而社区利用老人的无知,没文化。套取了他的钱。这件事是不是跟上海居委会 1 扣押物资 2 偷窃物资 3 倒卖物资等等行为有相似之处?他们利用的是**法律中的灰色不透明,无监管地带,对人民群众实行侵权行为。**而中国的法律法规多如牛毛,普通人又没有那么多余的精力来研究所有的制度组成。所以这些所谓的社区工作者,实际上扮演了一个 “土霸王” 的角色!

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取缔,瘦身这些非常复杂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工作者等隐形执法机构。**因为现在绝大部分的办事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办理,**这些所谓的居委会,社区工作者,其实是完全多余的!但是这些人仍然莫名其妙的存在,并且还是领工资的!**这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一些你根本不清楚是什么人的家伙,居然可以管理你,并且还领工资???而这些工资其实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

这不得不说真的匪夷所思的制度,但却又如此普遍的存在。

知乎用户 麦子芒果蘸冰糖​ 发表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地方都有。

之前我在某地做过一段时间红酒生意,接触过当地所谓的 “高端圈子”。

其中有一个混当地旗袍圈的女士让我印象很深刻。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这位女士的外号实在是太霸道了,叫 “厕所女王”。

这个外号肯定没人当着她的面叫,都是她不在的时候,被人拿来当代称。

至于原因嘛,就是因为她一个人承接了当地三个区的公厕管理维护。每年市政和环卫出钱,她这边负责维护。

她具体的维护办法,就是每个公厕里都去周边乡下找上一对儿六七十的老两口,一个月给一千块。

不是一个人一千块,是老两口共计一千块。

这两位老人,要负责公厕的清洁卫生、设备维修、日常维护等工作,24 小时上班,平时就住在公厕里面那个潮湿又充满异味的小管理间,两人睡在四五平的地方,然后一个月一人五百块。

这位女士具体赚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那个所谓的 “旗袍名媛圈” 里,准入门槛就是有几件她们内部认可的“旗袍”,这玩意儿要讲面料、工艺、师傅之类的,具体的咱也不太懂,最直观的从价格上来说,最便宜的大概十来万起吧。按照她们提到 “厕所女王” 时的鄙夷程度,想必对她会更加苛刻。

这还仅仅是人家每两个月一次聚会的小小爱好。

好了,事情说完了。

通篇都是属于道听途说,诸位完全可以当成是我编的。

但是这个事情说明了什么呢?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每个人看出的事情不一样。而我只是觉得普及义务教育以及普法教育是一件多么要紧的事情。

我今年三十过半了,跟我同龄的人老了之后,想再让我们这批人以最廉价的工资干这种工作,基本是不可能了。

得加钱。

因为我们这批同龄人,虽然还有一部分的文化程度属于 “有待商榷” 的范畴,但文盲率基本已经清零。而且在大环境的耳濡目染下,内心对于法律尤其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劳动法》,多少都有些了解。

简单来说:不好糊弄了。

所以我相信,很多社会中的不公现象,需要被严格管理、严肃整治。但是这些手段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

问题的根源在于提升群体的文化程度、法制意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漫长的时间。

这次巴中的张老爷子,从 2018 年事发到现在才被媒体爆出,中间时隔四年,还是由子女出头。

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持续关注,保持热度。以自身的态度来督促 “严格办理”、“严肃整治”。

这并不只是为了这位张老爷子。

知乎用户 世纪天王 发表

2020.07.18-09:00 更新

我与河南省教育厅信访办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

https://www.zhihu.com/zvideo/1531946913658474496

支持劳动者维权,法律的事就该交给法律。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赶紧出来承担责任,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当地的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你们在干什么?每月领着环卫工的血汗交的税给你们发的工资,你们能花的心安理得吗?

当然纪检监察部门也该查一查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贪污腐败、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的人。

专业的是就应该让专业的人去做,舆论监督我们来做。

我想知道王女士因热射病死的农民工父亲,工伤能不能认定?

为了瘫痪儿子讨一碗剩羊肉汤喝的大娘一家怎么样了?相关政府部门是怎样帮助他们一家的?

我更想知道残疾人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教师资格证,能够有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残联什么时候才能遵守《中华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2022.07.16-19:50 更新

这就是大部分建筑工人的生存现状,那恶劣的工作环境,基本上就是拿命换钱,用自己的命去赌,希望自己运气好,可以多撑几年。因为任何一个意外或者疾病就会让他们用命撑起来的家庭顷刻间倒塌。

即便因为工作去世,老板拖欠的工资仍然在拖欠,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认定工伤,获得赔偿。

劳动监察部门你们在干什么?你们拿着这些工人用命赚的钱缴纳的税发的工资,你们花的安心吗?你们真的心安理得,丝毫不感到羞愧吗?

那些格子间的白领们,或者不是干建筑工作的人,你们也不用庆幸,因为你们知道你们的公司有没有落实劳动法,有没有给加班工资,有没有正常放假。

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写到:“他们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他们接着来抓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他们再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他们最后来抓我,这时已经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2022.07.15-06:00 更新

没有形成热点新闻,产生大规模舆情的时候,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你们都去哪里了?你们为这家人的生活提供了哪些帮助?你们为什么没有看到这家人凄惨的样子?

天天宣传什么岁月静好,人民幸福,中国有近一亿的残疾人,敢不敢把残疾人的生活状况真实展现在网络上,展现在全体人民面前?




我叫张庆豪,河南省洛阳市人,本人是肢体残疾三级,左臂缺失,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当地教育局却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不予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自 2022.06.15 至今,打了无数电话,找了无数部门,问题始终没有人来解决。

残疾人的生存本就比普通人艰难数倍百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现在我的就业问题不需要你们来解决,但是你们却不给我发教师资格证,让我面临被公司辞退的局面。

我想问问河南省的各级政府人员,你们就是这样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你们不发教师资格证,让一个残疾人失去了教书育人的机会,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活下去的机会,你们就是这样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创造条件的?

2022.07.12-13:50 更新

我跟河南省教育厅信访办的电话录音

https://www.zhihu.com/zvideo/1531946913658474496

2022.07.12-11:40 更新

**河南洛阳一名残疾人,左臂缺失,**希望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获得教书育人的机会。希望给残疾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本人是一名残疾人,左臂缺失,因教师资格证认定问题,**自 2022 年 06 月 20 日以来,打了无数部门的电话,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我遇到的问题就是今天 8500 万残疾人的现状,我不知道在我之前还有多少残疾大学生因为不合理的体检条件被无情拒绝。

我想说的是人都会老,你们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能也会变成残疾人,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就是他们未来的生存状况。

即便你不是残疾人,你也会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我不希望我今天求助无门、无路可走的情况会再次落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

所以恳请大家帮帮我,因为帮我也就是在帮你们自己。我们需要联合起来,团结起来,改变一些东西。

原回答:

河南洛阳一名残疾人,希望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获得教书育人的机会 希望给残疾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图 1.1 残疾证 -1

图 1.2 残疾证 - 2

图 1.3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图 1.4 大学毕业证

图 1.5 孟津县教育局做出的不通过认定结论

图 1.6 本人照片 - 1

图 1.7 本人照片 - 2

我叫张庆豪,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作为一名残疾人,左臂缺失,大学毕业至今,我已经从事教学工作四年多,如今我通过了河南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但是却因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中的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证的认定。

标准中 “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 的规定在今天显得非常过时和不合时宜,比如左手残疾或者右手残疾完全可以胜任教学工作。

在互联网高速发达的今天,老师这一职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学校的讲台,科技让教学更加丰富多元,即便是在学校也是以 PPT 等多媒体教学为主,所以肢体残缺、畸形并不会影响一个老师的教学工作。相反残疾教师的存在不正体现了我国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实际行动。残疾教师更是师生们学习的榜样,对于学生优良品德的培养大有裨益。

而且这一要求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的要求相悖。

残疾人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尚且不多,能够完成本科教育的更是凤毛麟角,我们一路克服了多少困难才能取得本科学历,在工作中有了一点小优势,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完成教书育人的梦想,进不了学校我们就在辅导机构里教书育人,我们的工作已经证明了我们可以胜任教师的工作,而且获得了学生和家长们的认可,拥有了不错的收入。

但是我们却因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中一些不合理规定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我们面临被辞退的地步,如果被辞退,我们就失业了。我们将失去自己最爱的传播知识、教育学生的工作,也失去了唯一的赚钱的可能。

国家每年投入那么多钱在残疾人保障方面,**我们利用国家的资源,辛勤读书 16 年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残疾人的求学之路本就已经比普通人充满更多的困难和坎坷,**如今还要因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中一些不合理规定而失去工作,失去回报社会、建设祖国的机会。不但我们个人的生活无法保障,国家前期的各种投资也都付诸东流,我们变成了社会上一无是处的废物。

我不知道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 年修订)》实施以来,有多少残疾人通过了考试最后却无法认定,我更无法理解这些不合理的规定为什么至今不去修改?

所以恳请各位领导认真讨论审核《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中的各项规定,修**改一些与当今我国各项政策和发展实际不太符合的个别规定,**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参与社会建设,享受我国文明建设成果。

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不能立刻修改的情况下,希望相关领导可以考虑到残疾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给残疾人一个教书育人的机会。

知乎用户 SJ.Park​ 发表

根据描述,我更倾向于这是一个 “外包人” 而不是一个“被外包人”。

证据全是账单,挂名的是老人的儿子。我猜测是社区利用老人儿子的名头开了个账户套现,老人应该确实是清洁工且一直在干这个工作,但是这个岗位设置和清洁工无关。

唯独不可能的就是,老人辛辛苦苦干清洁工 7 年,但是只给了 1 万块工资。

知乎用户 黑猫律师​​ 发表

这件事情可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环卫工人张某明年纪大了,早就到了应该颐养天年的时候,还出去干活赚钱,可想他的生活压力还是蛮大的,七年赚了 1 万余元,平均下来一年赚 1400 元,平均到一个月才一百多元,即辛苦又没赚到什么钱,这个做女儿的现在才知道心疼父亲?

社区怎么可以雇佣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做环卫工人?国家不提倡退休人员进行返聘,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区要雇佣这个老人,要给这个老人发工资,需要以其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并发放工资。现在社区用老人儿子身份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 1250 元,**这也就合情合理了。家属说自己事前不清楚,但是总知道老父亲 70 岁了还在做环卫工人吧,怎么就不能主动给父亲养老呢?现在发现有了 8 万元的差额,开始觉得父亲亏了,开始找媒体曝光了?

都说养儿防老,现在看即便是儿女双全,也有可能年过古稀去扫大街。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又要看二十遍战狼才能缓过来了

知乎用户 rubbic 发表

这个事情实际的操作性有点低,如果请了一批都是这样的操作,七年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无疑是天方夜谭

如果是针对这位老人一个,犯罪的收益对比风险又有点高。具体也没调查清楚,我倾向于有内幕,比如老人和基层串联,可能这份工作一个月只需要去两三天,然后钱三七分账,感觉就合理多了

知乎用户 布鹿 发表

一般我是不修改答案的。

不过看许多回答真就是借题发疯。

一个简单的逻辑,

如果社区是贪污了,或是吃空饷了。

这俩可都是刑事案,根本压不住。

负责人一开始敢不给补偿吗?

为了几万块钱进去蹲几年值得吗?

就算自己掏几倍的钱都得连夜把老头的嘴堵上。

老头一家子为什么明知这钱没少给,还去讨要这 8 万?

就是赌社区自己贪污了,赌贪污的人会来堵自己的嘴。

为什么社区讨要无果后,不去镇里反应,反而去找记者?

是因为自己本来就不占理,到镇里也没用。

还不如赌政府会不会迫于舆论压力把钱给他们。

“试一下又没损失,为什么不试一下?”

“你不给我钱,我就砸你饭碗。”

————————————————

原答案:

不知道有几个人去看了原新闻。

“套公用共” 这种行为一直存在,但一般情况都是和当事人约定好的。

我看题目时就觉得奇怪,老人们实际上是很难忽悠的,怎么可能出现一直被忽悠一直还坚持干活的情况?

点开原链接发现,果然双方之前约定过金额。

张某明介绍,2011 年因无人打扫鱼脊垭卫生,社区前来向其做思想工作,自己才同意了这份工作。而对于工资,其称双方为口头协议,700 元一年,逐年递增,一年一付。他并不知道有儿子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存在。

合同上也是他儿子的名字,因为这批资金是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老人明显不符合条件,而且老人也知道整个事件的操作流程。

龙某介绍,当初张某明的环卫工作是其 “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已经没有年轻劳动力胜任,只能商量让年纪较大的老人打扫卫生,薪资系双方口头商议而定。其表示,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并没有差错,已经通过现金方式进行了发放,不存在还有 8 万元差额的说法。对此,龙某拿出了张某明领取工资签字的相关凭证——里面是公益性岗位领取工资的数目和当事人的签字。

现在的情况就是,老人的工资虽然少,但这是双方约定数额,也并未少给。

老人儿子并未实际参加工作,也就没资格领取工资。

老人一家,至少老人是知道全部详情的。

那为什么这一家子还会要求社区再给他们 8 万块钱呢?

然后,社区方面,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在申报过程中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如果涉嫌贪污,应该以贪污罪和诈骗罪起诉。

如果确实是 “套公用公”,也就是套取的资金用于其他公务支出,虽然不构成诈骗和贪污,但违规违纪挨处分是逃不掉的。

问题是,被处分的那个 “套公用公” 的人,是不是有点冤?他也不只是为了完成工作吗?

所以,在处分基层员工的同时,上级政府是否也能考虑一下基层面临的种种困难呢?是否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呢?

知乎用户 考拉熊 发表

有一次听人说:当下的社会,那些所谓的人民的公仆早就忘本了………. 在金钱和资本俘获下,肮脏的内心和无耻得嘴脸以及丧尽天良的里里外外,却打着公仆的旗号,披着人皮的外衣做着令人愤怒的事情……….

为什么会如此?

监管机构在哪?

责任心何在?

管理者的注意力在何方?……..

为什么每次一出事就是调查结果说是临时工、是某些底层替罪羊、是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人物顶包就算完事了………..

那些贪官污吏、那些一层层腐烂的机构,在腐蚀着人民的养老、人们的钱袋……….

看看唐山事件、村镇银行和那些红码事件………. 还有多少没有报道出来和不能报道出来以及不敢报道出来的事件………………

回首再看 “七旬环卫工干了 7 年仅获 1 万多元工资,社区用其子身份虚设岗位套补” 事件,还有什么可以惊讶的?

知乎用户 韩笑 发表

这已经不是配不配做官的问题,这是配不配做人的问题了。

社区干部确实工资不高,但是贪一位 7 旬老人这点工资,这是什么道德水平?除非是真的吃不起饭了,不然谁会做这样丧尽天良的事?

以前出了贪腐事件,我们可以说缺乏监督,可以说是执政制度还有优化空间,可这一次,是最基础的道德水平出了问题,这当地政府真要好好研究下是不是要开展个整风运动了。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社区非法侵吞他人钱财,负责人把钱花了

知乎用户 徐剑​ 发表

公益性岗位应公示,七旬环卫工被套补的原因

与其说巴中市南江县七旬环卫工遭套补,还不如称其儿子被套补;无论套补谁,公益岗位的公示应落实在实处。保洁员为公益性岗位,一方面,保洁员享受岗位补贴;另一方面,接受服务的单位至少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区为新型管理模式,国家与社会需要讨论套补公益岗位补贴的原因。

从自媒体帮助公示的南江县凤仪乡公益岗位来看,九个公益岗位均为保洁员和道路养护;从县、乡的名称可能分析出当地并不富裕,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每月 1250 元相对合理。九个公益岗位能否满足全乡的公益服务则是另外一个话题;现实的问题是,不富裕的地区能否引入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工作,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管辖的居民事务;部分事务可以评价为社区的公益,例如,公共区域内的保洁员等。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委员需要经选举产生;满员配备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可以满足公益岗位。例如,居民委员会的设立范围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之间,满员配备委员为九人;农村中委员满员配备七人。

法律尽管没有规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范围,因城市与农村公益的差别性,居民委员和村民委员倘若满员配置委员基本能够满足公益服务;两部法律分别规定了委员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以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经选举的委员能够从事劳务性公益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与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目的不同。委员选举目的之一,居民将办事公道的人选举出来热心为居民服务;代表的选举目的之一,《选举法》上的代表能为人民议事,或者监督。不少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两种选举目的的差异性,在委员的选举中注重了文化素养,而忽略了劳动能力,例如,委员可以由清洁工担任。

社区管理的模式引用可能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委员的工作内容相关;委员不能从事诸如道路养护,保洁等工作,社区管理必须增加公益性岗位。经济发达地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由政府完全补贴;经济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有限,因而造成了公益性岗位年龄偏大,例如,七旬老人仍为清洁工。

国家与社会可能需要讨论七旬清洁工为何被套补,以及被套补的原因。社区因没有真实公示公益性岗位,对七旬老人而言,清洁工收入为家庭补贴,或者额外收入;社区要求其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时,老人可能尽力而为。问题是,社区为何要套补呢?

一方面,社区与乡、镇级政府对接的事务繁重,例如,各种报表、统计数据需要上报;社区需要另设相应的对口岗位,社区增设的岗位需要套补。另一方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委员的待遇偏低,且委员等人的社会保险待遇需要解决,社区需要套补。因此,巴中市南江县七旬环卫工套补被曝光后,各方不能明显回答套补的原因。

就套补的法律责任而言,不少人认为其性质是贪污、诈骗等;本文认为这样的评价并不适当。一方面,社区增设岗位并不是为了私利,例如,增设统计岗位可能因上级要求等;另一方面,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为特别法人,委员等工作人员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国家与社会可能需要讨论的是,基层群众性组织的劳务性公益岗位可以由委员担任;目前的社区管理模式可能与法律规定不符。

知乎用户 干锅牛蛙 发表

每一个基层组织的 基操 勿 6

知乎用户 英语不会不改名 发表

我们小区为了收纸板箱 2 个老人打起来了,一个直接躺地上报警。

让子弹再飞会儿。先别急着做判断。7 年了,老人一直没发声。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现在老人年过 7 旬,相当于 10 年前的话,他应该也有 60 多了吧,60 多岁还要去做环卫工人,我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感觉,但我觉得是一种悲哀。克扣工资,然后再有补贴被冒用。个人突然间觉得有点麻木,未来的某一天,会不会在座各位都要年过 7 旬,继续去找工作呢,会不会说我们的工作由于各种原因工资只能发一半呢,不得而知。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体制内才是政府真正设立的保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国库那么多,大家都吃。】

我多吃点怎么了?不吃白不吃。

我吃得理直气壮。

我不吃岂不是被别人吃了?

别人吃还不如我吃呢!

你以为公益性岗位有什么公益之处吗?

你以为一个个体制内都是好人吗?

一个个都写满了吃人。

这不是体制问题是什么问题?

这才是人们考公的原因。

就指着这些人为你服务吧就!

【×】你的福气在后头【×】

一个个小镇做题家还谴责易烊千玺。贼喊捉贼。都不是好鸟。谁是愿意挣死工资的人啊?蒙谁呢?公务员月薪三千?

领国家钱的都不应该拿那么多钱。

更别说高额退休金和各种隐性福利。

还降点福利就哭?就应该通通砍掉。

端午节不发粽子也没什么?发粽子的最大作用我希望是扶持食品企业。最好还是少花点钱吧。

把钱多给穷人。三支一扶究竟是在帮扶谁?

我已经老生常谈一万次。

知乎用户 苍山 发表

主要问题不是吃空饷?怎么高赞回答都是往剥削环卫工上引,二者取其轻?

如果真的觉得没面子,完全可以舆论管控啊,费这劲干啥,还能反咋地。

知乎用户 hyu jj 发表

这个实质上是社区的 “小金库”,上面有政策设置岗位给钱,社区下农村给点小钱找几个人干活,干活的也是装装样子,把上面的钱套出来,社区分到的钱就给员工发福利。

最后国家给骗了,农民没赚到钱,差价全让中间商赚了。

知乎用户 红叶 发表

这些社区工作人员不仅工作水平低,而且贪污款项的水平也很低。思路依然是没有打开。如果是我在的话不仅七旬老人的工资正常发放甚至依据工作情况还能给予绩效奖励的同时还能把套取其他资金用。

贪污款项是一门技术活:

1、比较高的境界就是事办了,不仅当事人满意,领导还得夸你事情办的好,同时还能把款项塞自己口袋里了。人人见面都说你好。

2、比较低的境界就是该社区这种做法,仅仅是把钱塞自己口袋了。搞的干活的人怨声载道。

四川那边不知道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县这边的话处理看情况,套取的资金肯定是要退的,然后责任人处理的话要看钱的去向。我们这边的有个别案例与这个四川社区的不一样是虚构人物,也就是依据规定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来完成工作的,但是在实际中是未聘用临时工,单位中每个人轮流加个班把事情给干了,然后以临时工的名义把工资拿过来大家分了。对应四川社区的就是:社区每个人轮流上街把地扫了,然后虚构一个清洁工领钱大家分了。

四川社区这个性质比较恶心,操作手法也比较低端:真有人干活,也敢冒领。

知乎用户 高配酱爆​ 发表

所以我始终不喜欢现在的物业,但我的小区我还是很爱的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工作 7 年,一万多工资是什么概念?

其实已经相当于民国时期,包身工的价格了。

这样说着,咬着草根树皮的女孩子可不必说,就是她们的父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福的福分了。于是,在预备好了的 “包身契” 上画上一个十字,包身费一般是大洋二十元,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带工的供给食宿,介绍工作,赚钱归带工的收用,生死疾病一听天命,先付包洋十元,人银两交,“恐后无凭,立此包身契据是实。”

三年二十大洋,按照购买力换算,一大洋相当于现在的 250 元。

艺术品收藏投资 阿里:一块 “大洋” 相当于多少人民币?

也就是说,三年 5000 元,一年大约 1667 元。

而问题里描述,老人工资一共 12200 元,也差不多是这个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包身工》的最后写道,

黑夜,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夜!但是,黎明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索洛警告美国人当心枕木下的尸首,我也想警告某一些人,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

这段话对现在还是有参考意义的。

你再怎么叙事,首先必须要把所有人都当成人看。但如果你仅把一小部分人当人看,那么最后无论再怎么画大饼,都难以服众。

知乎用户 东栏株雪 发表

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

  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为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大家很清楚。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

——《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

知乎用户 传奇的侠客​ 发表

年龄超过 60 周岁,已经不符合环卫工的条件了,那文中的老人为什么还被招收进去了呢

两种可能:

1、老人闲在家里无事,想找份工作,于是向上级申请,上级出于照顾困难户的考虑,破格招收老人做环卫工,老人感恩戴德,从而没有计较工资的多少;

2、上级主动找老人做环卫工,只是挂名,没有编制,主要目的是想要得到老人儿子的名额,安排虚拟的公益性岗位,套取国家对就业困难的人员的帮扶资金;

从后文的内容来看,第一种可能排除,只有第二种可能。

套工用工的套路触目惊心:

1、从上图来看,公益性岗位数量一个小镇就有 10 人之多,老人的儿子只是其中之一;

2、老人的儿子是虚拟的公益性岗位,那其他九个肯定还有虚拟的公益性岗位,具体多少不得而知,需要核实;

3、公益性岗位是国家对就业困难的人员的帮扶政策,设定了岗位的工资标准,从图上看,应该是 100 元 / 月;

4、而给到老人的工资才是其中的十分之一,这样算起来,数字可观;

5、多出来的工资进行了重新分配,分给了有编制的员工,还是个人私吞,不得而知,需要调查;

6、历时时间较长,从老人 11 年开始到 18 年,这只是老人的工作时间,应该还可以向上和向下追溯

7、这种情况审批虚设,是玩忽职守,还是利益共享,需要调查;

8、还有多少打着国家的帮扶旗号,而利用职权行中饱私囊之事,需要调查。

这不是个例,需要严查彻查,举一反三

此事绝不是个例,这种欺上瞒下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一定要进行彻底肃清,要不然国家虽然有好政策,其实却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养肥了一大群官僚老爷,让老百姓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知乎用户 韩韩 发表

七年 1 万多人都活不下去吧,给你一个月 100 你能生活吗?

就算老人的生活费都是子女给的,他干了七年环卫工作没拿到什么钱,他自己或家人就没一点疑问?

要么这位老人当初与相关机构确认的环卫工作本身没有工资是义务的。不然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

我认为这个事件有很多问题没有说清楚。

就算是编故事也得讲基本法。

知乎用户 诺丁 发表

厉害了我的国

知乎用户 张弛无度 发表

挺想观瞻一样,这个奇葩长啥样,像不像个人。

知乎用户 小春​ 发表

其实算是权力对人性异化的结果。

一个大前提,众所周知稍有点权力的人大多都会贪,下到小学班干部上到我不能说,多关注一下纪委动态吧。

你哪怕是个爱丁堡的居委会主任,别的地方送菜过来你是不是也要搜刮一点油水,不然就任由菜烂在那里?

为什么,因为你看别人得到了你没得到你心里不平衡,做不到贪污腐败那官不是白当了吗。

那有些人,拿几个工程项目,轻轻松松捞个几百万,可是你呢只能管几个环卫工,你眼红啊,也想捞点油水,那你怎么办,只能从环卫工上下手啊。

这个问题事实上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因为权力对人的异化是自上而下的,要么引入一些结构性的优化措施,但为了一块小蛋糕动大蛋糕的利益对于既得利益者而言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完全不想懂什么叫可持续性竭泽而渔(所以才会有所谓的中国特色的历史周期率),要么只能像现在这样哪里漏了补哪里,治标不治本。

这次处理也就,批评,道歉,至于钱?我吞你受害者的钱,和你受害者有啥关系。

然后下次还这样,甚至变本加厉。

知乎用户 牛一只 发表

问问这些人,披着人皮的所谓社区人员,这样的操作还是人吗?

所谓的岁月静好,都不是因为别人负重前行了,是违法所得

我不相信你们是文盲,礼义廉耻道理都不懂,晚上睡觉良心会安稳吗?真的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了,2022 年也是这样…

知乎用户 我见世界皆妩媚​ 发表

我妈妈爸爸就是环卫工

叫我多读书

就是没文化就是会被欺负的

往死里欺负

比如我爸爸妈妈环卫工 2022 年

365 天无休

我们这一代

要有良知

保护弱小

就是保护 170 万环卫工

我的爸爸妈妈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只是违规违纪?不是违法?

黄马褂真好

知乎用户 不要钱的鱼丸 发表

**剥皮楦草,**剥(bāo)皮楦(xuàn)草。

知乎用户 RaySir 发表

知乎的很大部分答主缺乏普通社区尤其是前农村生产队转变而来的社区之生活经验。从字面上貌似理解了就开始打假意正义牌。

①张七十的家庭是光荣之家——大概率是退伍军人家庭。曾经当兵者很可能就是开设银行卡的张家弟弟,这里叫他张银卡。

②龙社区说张七十作的是志愿工作(不是报道中说的自愿),不是正儿八经的环卫工作。龙社区没有说谎。这种工作叫社区卫生员。在四川区县常有在楼道收垃圾的卫生员,县镇社区垃圾投放点作一些基本收拢垃圾,归拢杂乱垃圾的卫生员。

③我见过居民自发请的卫生员,社区劝居民请的卫生员,以及个人 “霸占垃圾区” 而形成的卫生员:他们的报酬很低是因为卫生员算是某种兼职。我记得父母某房社区的卫生员就是 “每户一年给他一包烟钱” 甚至实体香烟都可以;我替爸妈交过社区工作人员来收的 10 元钱,也有正好开好烟卫生员正好到门口收垃圾、老汉命我他一包他很开心——而后看到老妈的记账“儿给王卫生烟 1 包年底不交垃圾费”。

④正直镇鱼脊垭社区卫生员张七十可能不存在向居民收费的条件,所以龙社区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老年卫生员的工资——可能张七十的儿子张银卡符合县里面的某些公益性岗位条件如退役人员什么的,所以虚列张银卡工作人员,套取每月 1250 元资金——小部分发给了张七十老人,其余的,官方的说法是 “用公”,就是用在类似张七十这样别的卫生员或别的某某员的补贴上去了。

⑤龙社区肯定没有贪污。如果有贪腐行为,县纪委——在当前高压环境下——肯定不会放过他;而且反过来替其背书。套公用公,嘿嘿,某种意义上就是 1 种表扬。这种穷前农村新社区在资金上——他们有时候一年 1 万元的费用都没得——常有左右手腾挪;我见过不记得挪用什么资金老补不上而 1 怒之下 “不干了” 的社区人员。

⑥张七十老人几乎不指望这部分收入——他肯定还有别的收入。老人的女儿和儿子突然开始关注老人的这部分收入,应该是家里或社区发生了大事情:比方说,家里的张老人或妻子陷入阿兹海默子女跑来清理一下老人的财产;高铁修过来了开始征地。⑦⑧⑨⑩

知乎用户 看看风景看看你 发表

如果法律管得了,管得及时,就不会出这事.

你印象里的环卫工,吃苦耐劳,生活艰苦,经济拮据. 可惜后来遇到懂行的人,人家直接戳穿你所有的同情心.

就马路上扫大街的,那种职业,其实也是有编制的,而且工资很高,福利也很好.

你所见到的那些扫地的,满脸大汗,衣服脏脏的,那是被外包的人员. 也就是负责这段路的正式员工,把自己范围内的路段分成几份,然后招人来干,每月给点钱就行.

这样,自己不仅保住了工作,还能轻松混到退休.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

我又说错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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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风景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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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一个 82 年的外贸人​ 发表

农村条件差, 农民生活苦。

一个月不到 200 块钱的退休保障, 让我们看到了底层人们的辛苦。

就环卫工人这种岗位再当地县里和镇上也是很难得到的。

基层愚弄鱼肉最底层的人, 确实可恨。

这种事我相信很多很多。

榨取一个七十岁的体力劳动者的应得收入,真的是让人恶心

严惩!

知乎用户 冬情​ 发表

事实就是,国家对就业困难提供岗位,补助。

然后居委拿着名单去申请,一年的工资只给一个月的。

可恨的是老人可能踏踏实实的工作,还因为工作出了车祸!

700 一年?可能他们出去吃顿饭,喝瓶酒就不止这个价吧?

太黑心了,国家政策好,申报你是第一,但是你能把真正的帮助给到有需要的人吗?

你能把国家所给的福利保质保量的给到人民群众吗?

严打!!!

知乎用户 张梓朕​ 发表

“环卫工干了 7 年,工资才 1 万元?” 四川巴中,年过 7 旬的老人张某明,一直在村里从事环卫工作,这一干就是 7 年,从刚开始的每年 700 元,递增为每年 1200 元、2200 元、2400 元,满打满算下来,张某明一共也就领取了 1 万多元的工资。

张某明的女儿张女士一直觉得事有蹊跷,但由于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也只是普通的怀疑,直至父亲张某明发生的一起意外车祸。

2018 年,张某明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生车祸住院,社区的工作人员为张女士拿来一张其弟弟的银行卡,说是废卡,让张女士自行处理。

可过了几天,社区却又告诉了张女士银行卡的密码,并又告知卡里面打进去了 6000 块钱,但其中 4000 元是社区的,需要张女士取出来后交由社区。

张女士傻了眼,这卡明明是自己弟弟张先生的,为何却在社区工作人员手里?为何打进去的钱,又要平白无故地给社区 4000 元呢?

带着疑问,张女士联系到了自己在外打工的弟弟张先生,但张先生对自己名下有银行卡的事情也不知情,而经过张女士和家人的调查,银行卡中每个月都会进入一部分钱,但这部分钱却又不知去向。

张先生则表示,多年前,社区确实和自己要过身份证,但具体做何用,自己也不清楚。

而记者获悉的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张先生曾和社区签订过一份公益性岗位的合同,合同约定张先生的每月工资是 1250 元。

张女士据此猜测,很可能父亲每月的工资就是 1250 元,只是以弟弟的名义发的,如果这么算的话,父亲至少还有 8 万元多元工资没有到位。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张某明的工资没有错,每年都有张某明的签字,至于张先生卡内的工资,也并非张先生本人所有,而是还包括其他人员的工资,社区的行为属于 “套公用公”,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对两人作出处分

1. 按照工作人员的解释,本案的大致意思就是,张某明的工资没有错,按照当时双方的约定,7 年也确实是 1 万多元,至于张先生卡的钱,则是包含别人的钱,这也就是所谓的 “套公用公”。

2.《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要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除了要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目的外,还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用为目的

本案中,单单从客观事实来看,社区确实存在冒领张先生工资的行为,而张先生的工资属于国家财政支出,所以社区通过冒领工资的手段,将国家的钱套取出来,是否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的。

但本案的关键之处在于,社区套出来的这部分钱,并没有流入个人的钱包,而是同样用作了公出,这就是典型的套取公款用于公务支出。

关于这部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现实中有不同的观点,但个人认为,这种行为纵使不构成犯罪,也属于违纪行为,需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3.《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也就是说,虽然企业、事业单位在用工的时候,工资标准由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决定,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四川省 2022 年的月最低标准来看,第三档每月 1870 元,以 2015 年为例,第三档每月 1500 元,以 1500 元计算,一年都有上万元,可现在张某明老人 7 年才不过 1 万元,明显存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如果后续经查证属实,则确实需要相关部门为张某明老人补发工资。

最后,一起争议十足的案件,在官方的通报尚未出来之前,不传播、不造谣,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知乎用户 lalala 发表

没办法解读,要么等那一代人逝去,要么就别雇老人,然后把环卫工人的正常工资按人头发掉

任何超出正常市场待遇的工作,都有寻租空间,超出越多,寻租空间越大

工作七年只要一万多的老人,我想远不止他一个,就好像我找我家小区的保洁给我家接近两百平米的屋子做保洁也只需要五十块钱一样,在这种背景下你给出九倍于市场价格的待遇还不提任何额外条件,那就是等着人去贪污

这和中国的人口红利压根就不挨着,中国的人口红利并吃不到西部地区,甚至中部地区也吃不到,中国的人口红利只需要吃沿海地区,全世界远离沿海的地区都是一片萧条,整个西部的人口减少九成对国家也没多大影响,这些人压根就参与不了现在的全球大分工

中国美国同纬度,美国人口前三的省份加州佛州德克萨斯都是沿海,人口都过两千万,纽约接近两千万

和河南类似位置的犹他州两百万,和四川差不多位置的山区省份怀俄明五十万

所以现实就是现实,少抱怨什么六镇,什么人口红利之类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挨着,神仙都吃不到多少西部人口红利,去沿海打工的能有多少

全地球不沿海的地区就是找不到工作,西部要说人口减少,需要减少的可能不是一层两层,而是 99%,中部地区需要减少 90%,这玩意你靠人口凋零也不可能。所以如果不能改变世界贸易规则的话,要么把东南亚甚至连澳大利亚都吃下然后给中部西部的人转过去,要么就是等待国家彻底懒得管,连剥削都懒得剥削的时候,西部直接荒废

知乎用户 Kilig​​ 发表

基本上哪个地方都有这种现象

你觉得连环卫工人的钱都贪是恶心?

实际上只要不管你什么身份什么人甚至是死人,只要能有钱那就使劲贪,吸血鬼驱虫不过如此,你要说不管吧,开大会出文件一套一套的,你要说管吧,这种事层出不穷关键是你连投诉的渠道都没有,特别是某热线,最后还是转到原处有个 der 用??

所以说这种事情无解,只求别发生在自己头上。

知乎用户 日行一善 发表

问:“主席,您走后资本主义重新复辟咋办?”

答:“你太高看他们了,他们懂得什么是资本主义吗?最多是倒退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去了。

资本主义是靠侵略和掠夺别的国家的财富而积累资本资产的,而搞修正主义的走资派们敢于侵略谁呀,不被侵略就阿弥陀佛了,他们只能是联合帝国主义国家,剥削和压迫本民族广大的人民百姓,或者贱卖自己国家的资源以满足自己那贪得无厌的私利。

对外软弱妥协,对内重拳出击。最可怕的不仅是国内资本家如此,队伍内部的很多蛀虫也同样如此,两者相互勾结合二为一,趴在整个社会身上敲骨吸髓。”

知乎用户 夜泮 发表

协管员一个月 300,这老人比协管员工资好低?

知乎用户 飞跃本屯 发表

这里面存在很多违规的事情需要调查,但是标题误导性很强,把两件事情混到一齐了。

第一件,老人在 2011-2018 年承担打扫卫生工作,每年 700 元,这是老人答应的事情。而且偏远农村在全面扶贫前,一年 700 元不是小数。从数据看,南江县 2010 年左右农民年收入平均也就 3000 元出头,这意味着一些农民年收入也就 1000 档位。后面工资也涨了,2014 年 1200 元;2015 年 2200 元;2016 年 2400 元;2017 和 2018 年各 2200 年。

第二件,是老人孩子身份信息虚设岗位套补,这才是违规的事情。但这种事情地方上干的太多了。而且是从 2014 年开始套的,具体是衙门内部分了还是挪作他用,这需要调查。

知乎用户 重庆搬砖喵 发表

说几句题外话,其实多数人对纪委的处分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解。

觉得 jw 是嫉恶如仇、痛恶 fb 分子的 “包青天”。

可是:纪律的主要作用(纪委来执行纪律)是保护干部,而不是惩罚干部。

根据干部问题的性质,违纪处理可以分为党内处理和清除出党。

党内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清除出党则是开除党籍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开除党籍是 zg 切割理念的实施,也就是问题的性质已经从党内矛盾上升到敌我矛盾,是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必须切割出去,这往往意味着干部政治生命的结束。

所以,开除党籍可以视为对干部最重的惩罚之一,但这往往被认为是对干部的保护,是用党纪惩罚代替了法律制裁

特意强调下 jw 的主要作用是教育干部保护干部,“不以肃杀为功”。

1、贪污怎么了?我都已经纪律处分了,你还要我怎么样??

2、领导主持工作出了这种事,传出去不好听,不要影响领导前途。

知乎用户 小龙 发表

渣滓,社会渣子,如果只是纪委介入,那就烂到根了,让大伙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路转溪桥 发表

战争来了发战争财,瘟疫来了发瘟疫财,社区权力者用环卫工作儿子身份虚设岗位,套取环卫工人的工资发财,当今社会发财之路真的太多了!真的让人惊叹,国人能有如此宽阔的发财之道,又怎么不富甲天下?从这里我终于读懂了,什么叫为富不仁,什么叫不择手段。

知乎用户 帕格里亚奇​ 发表

今天晚上 11 点,小区还有老人如往常一样在垃圾堆捡废品。老人家赚点钱有多难!环卫老人起那么早工作,寒风酷暑 7 年,被黑到只有 1 万多工资。很好奇,这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

知乎用户 天野和风 发表

学生的餐补要偷,环卫工可怜的工资也要偷,有够狠毒

知乎用户 胡言乱语 发表

我希望整个事件,就是个社区工作人员,骗取了环卫工人的工资,是贪污。

就事论事,这种纯粹恶人不可能完全避免,造成的损失不大,大概率能追回,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即可。

预防来说,制度留下的漏洞并不多,社区甚至要从别人银行卡里要钱,贪污的手段很拙劣。

这件事就是偶然出现了个坏人,找到了淳朴的受害者,一口气骗了别人 7 年,贪污公款八万多。

咱们网上该怎么骂就怎么骂,骂完等法律处罚即可。

我担心的是,可能并没有这么一个坏人。

本地公益性岗位根本不足以满足基建维护的需求,而 7 年一万块的工资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

而更糟糕的是,本地连这 7 年一万块都掏不出来,只能设一个岗位,分包给多个人完成工作,再从设岗的人手里把钱套回来发工资。

这意味着本地存在大批的经济困难人群,而且财政状况出现了问题。

但愿只是我杞人忧天。

知乎用户 法律人涂涂​ 发表

新闻报道:社区用 70 岁环卫工儿子身份套取公款,是事实。但社区人员辩解此款是公用。俗称 “套公公用”,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此款是 “套公公用”。

事实上套取国家资金用于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但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那么才会构成对应的犯罪。

非法套取国家钱财有可能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

司法实践中如果允许 “用于公务开支” 成为套取国家经费的免死金牌,那么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从实质上来说,当经费被套取之时,国家财产已经处于被个人占有的状态,特别是从账面上已经消失,成为了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的财产,符合“失控说”,因此,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明确了套取经费用于公务开支或者捐赠,都是贪污。

陆某原为某局局长,在局长任期主管财务。此前,还在其他政府部门任公务员长达二十多年。在 2003 年至 20016 年间,独自一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大头小尾、伪造签名等手段弄虚作假报账,从中套取公款 140 万元,全部放在了单位的保险箱,并未用于私人消费。其中的 110 万元被其用于各种按照规定不能报销的公务开支,包括本单位违规配置车辆和聘请司机,剩余 30 余万元放在单位办公室的保险箱。在离任审计中陆某被发现了套取资金的行为,线索被审计部门移交纪委,纪委已交给检察院反贪局,认定卢某贪污公款 140 余万,但考虑陆某的情节,给予从轻处罚。

律师观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陆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很多律师都认为陆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简单地违纪而已,因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我的观点是明确的,陆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无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套公公用不可行,一不留心成罪犯。

每天分享一个法律知识。欢迎关注 @法律人涂涂。

知乎用户 虚幻 发表

这么说吧,我家四个孩子,父亲有精神疾病,从小家里就穷。

在我父亲去世后,国家有了精准扶贫的政策,那一年我高三,我听我妈说,大队书记在跟她要扶贫的钱。

我不明白,问清楚后才知道,原来是,那个大队书记说这次的扶贫补助金是他向上级申请要来的,所以应该给他点。

已经过去六七年了,我记得好像是一共 2000 多,他要 500 或者更多。

当时还没成年的我,一气之下给他打电话,我问他,这不是国家的钱吗,你为什么要??

他说,你要是这么公按公,私按私的来,那以后我就没法给你申请了。

这群畜生。

我长大了知道有这么一回事,那小时候,不定有多少国家扶贫金被他们侵吞了呢。

知乎用户 守望者​ 发表

有没有可能是美国间谍把钱盗走了?

知乎用户 华叶 发表

这就是人口红利吗?对牛马敲骨吸髓。

知乎用户 白兔​ 发表

不论知乎上说什么我都没有心凉,七旬老人打扫卫生,一年给七百,心脏里的血都冻住了。作孽

知乎用户 芋头包 发表

反腐倡廉

知乎用户 李超然​ 发表

知乎用户 奔跑的蜗牛 发表

盛世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你好 发表

19 年时候我和我们这环卫聊过,他们是 30 一天,都是大爷大妈。交三险。

知乎用户 C l 发表

我在想 咱们国家吃空饷有多严重。

知乎用户 在河之东 发表

ml%#bz。有时候真想成为孙悟空,无限分身,盯着每一个在位者,随时录像留证据

知乎用户 摄影百晓生 发表

我亲戚干的环卫,工资低,没医保,肺部出现气泡,到处看不知道什么病,生病了直接回家了。。。。。。哎也没有医保啥的

知乎用户 农村卖油翁 发表

太多这种问题了,还有各种机构里安排自己孩子进去工作,班不用上,搞个临时工来替代的,有什么稀奇的,说烂都是很高评价了。

知乎用户 Anne Moss 发表

对七旬老人做这种事情… 烂人!

知乎用户 临渊 发表

这个我分享一个小案例,不知道和这个是不是类似。

有个村子新农村建设,上面有拨款每月七八千块,要求招两个环卫工,清洁村里的主要道路,这时候村委面临以下问题:

1. 村里主要道路有点长,两个人工作量比较大,需要青壮年才能完成

2. 村里青壮年大部分进城打工了,留下来的也不愿意做

3. 大量老人无退休金,无工作,仍然靠下地维持生活,都要求成为环卫工

为解决以上矛盾,村委非常得有创造力:

1. 这两个环卫工岗位工作量拆分成 20 份,村里再补贴一点,每人每月 500 元,招 20 个环卫工,每个人的工作量都很少,老人可以胜任(一天抽个空就干完了,还不影响农活,很多老人睡不着,起的早,早上溜个弯就干完了)

2.20 个岗位设置为养老助老扶贫岗位,优先招贫困户及 60 岁以上老人,年纪大的优先,年纪小,50 多岁的你还干不上

3. 上面要求的两个环卫工岗位,借村里两个年轻人名字顶上去,套出来的工资取出来给老人发工资(因为对年轻人没好处,没人愿意干,一个让其中一个老人孩子顶,一个只能委屈村委干部的儿子)

综上,最后大家皆大欢喜,但是如果给媒体报道,估计标题会和本问题类似

知乎用户 猫有鱼 发表

他们在编人员待遇特好,同劳不能同酬,这极不合理

知乎用户 烈永周​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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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松子鱼 发表

吃空饷是王朝极大繁荣的证明

要是穷的连基本人员的钱都发不出

还咋吃空饷

超大赢

知乎用户 燃烧的贝斯​ 发表

我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如果我是当事者,你爱处罚谁处罚谁,把我那个 8 万多块钱还我就行。为什么新闻报道总是撤职了谁罚款多少钱,你得给当事者赔偿啊,你罚款管我什么事,罚的钱又没给我?

红码事件撤了一堆不知道是不是有责任的领导,真正的受害者既没有解气,耽误的时间和精力又没有补偿。

每每看见各种国外惩罚性赔偿案例就羡慕,不知道想法对不对

知乎用户 王小闲​ 发表

累了,毁灭吧

知乎用户 今朝 2021 发表

反正不这样搞就那样搞,不然怎么把钱揣进口袋?司空见惯才可怕!

知乎用户 青书 发表

体制内的黑与恶不知有多少,像这种吃空饷及恶意骗薪的行为,绝对不止一例,一定要查清楚,还人民一个公道,也要惩戒贪赃枉法的人。

知乎用户 利康 发表

7 年挣了一万

老人还在坚持干

这才是最需要反思的事情

这是什么一个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呢

知乎用户 也玄 发表

解读个毛线……

我每天下楼扔垃圾,时不时都会碰见正在翻垃圾的老人。

我自己有时也会去废品回收站卖纸箱,总会看见一些老人拉着不同的小车来卖各种废品。

是他们愿意去垃圾堆里翻找吗?不是的。

有一个老太了台看上去 70 多岁了,她说她儿子每月就给她 300 元,根本不够,只有到处翻废品补家用。

正是因为有很多没有退休金的老人,加上儿女给钱少,没有办法才去干这些钱少的活,才会出现这种状况,至于其他事都属于违法犯罪了……

很多回答中的编制问题都属于遗留问题,早先是有编制的,后来都是合同工。我以前呆的电视台就是这种情况,大部分都是合同工,有事业编制的是极少数。

知乎用户 Anubis 发表

我来提供另外一个思路。

或许,在当地,老人零星兼职搞环卫工作,真就只有那么点钱的收入。我们在上海的保洁阿姨,七点到四点,一个月也才给 2500 块的工资。南江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才 1.6 万不到,我们公司所在的虹口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是 8.3 万,差距有 5 倍。再算上工作时间的不同,是不是这个收入就相对合理了。

那么为什么社区要套开冒领,很大的可能就是,基层社区的办公行政经费真的不足,或者是各种条条框框的约束下,很多实际上的行政经费无法正常入账。

比如,某省从 18 年开始,就下了禁酒令,所有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都不得采购烟酒。但是,这么多年来,他们那的所有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员工就滴酒不沾了? 当然没有,买酒的发票又不能报销,那买酒的经费从哪里出呢? 估计,物业费,绿化费,办公用品的经费要涨了不少吧。

再比如,八项规定中,不准采购月饼,大闸蟹和土特产品,不准进入楼堂馆所。但实际执行中,反正我看到的月饼一个没少送,大闸蟹一只没少吃,各类会所依然灯红酒绿,那么这些经费又从哪里来呢。

对于社区而言,他是最低一层的政府机构,一方面,他的经费天然就是不足的,不够的,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一线基层部门,都体验过什么叫经费紧张,买只笔都要层层报批。另一方面,他也收到各类财务纪律的约束,然而他本身又没有较大的采购权限,财务上的自主权低,他就只能用这种笨办法去套费用,挪费用,他也想说我搞个大项目,1000 万标的,我套个 100 万出来做特殊活动经费,但你社区签得了这么大的合同吗? 所以,只能靠一些空的编制去向上面要费用,多编一点这类社会福利岗位,多编一些社区志愿者,夏天申请一点高温补贴,冬天申请一点取暖补贴。

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属于管的比较松的,只要你把经济搞上去,私底下怎么弄,行政经费怎么花,上面不问,也不想问。第二个十年呢,是表面上管的非常严,各种巡视组,各种通报,财务纪律严的要死,住宿费标准都不够住快捷酒店,实际上仍然是换汤不换药,只是苦了各个机构办公室的那帮后勤和会计,表内一套账,表外一套账,一不小心,还容易进去。

至于怎么解决,这么多年来各种人精都没想到办法,我等俗人就不要画蛇添足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就这么说吧,全国基层单位,也就是村委会,社区和街道这类层级里,有个把苍蝇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要是说哪个街道或社区从上到下,全都是两袖清风,呕心沥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倒是稀奇了。

曾经我为了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跑过几次社区党委会。里面的一个负责社区内物业公司工作的小组长,在我说明来意后,直接就告诉我:“我们社区不支持你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凡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最后都弄得乱七八糟,因为业主委员会总是和物业公司对着干,你们隔壁那个**小区,上次来了几十个业主吵着要成立业委会最后也不了了之,你一个人你觉得你能办成么?” 我当时一听这话都后悔自己没事先录音,后悔得我直拍大腿,气得我半死还拿这货没辙。

尽管我没亲眼所见,但我脑海里已然浮现出一个画面:这货隔三差五就和各个物业公司老板一个桌上吃饭,推杯换盏,称兄道弟。。。我之所以敢这么说,因为就凭这么一个小领导,手上戴着一块金表,我扫了一眼,心想怪不得,原来已经被人喂饱了。。。虽然见怪不怪,但心里总像是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知乎用户 晓之声 发表

讲待遇越讲心胸越窄,比奉献越比境界越高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那么问题来了,这算是小赢,中赢还是大赢?

知乎用户 1989 发表

不挣穷鬼的钱你挣谁的钱啊?

知乎用户 河山与虫二 发表

有些人底线之低让人觉得诧异和恶心。

希望尽早查清事实,把赃款还给需要的人。

至于嫌疑人,该问责的问责,该判刑的判刑,行为太卑劣,影响也太坏。

知乎用户 周仕云华羊绒背心 发表

以平常心待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人都有父母,每个人都是凡胎肉身,

不是神,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人,结局,都一样,烧成灰;

普通老百姓,如何谈法律,法律是给谁定的,大家心里不明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么个平等法,老百姓,不是法律制定者,

也不是参与者,规则掌握在某些人手里,玩弄于鼓掌之间,老百姓,

拿什么去谈法律,有什么条件去谈法律?

老百姓,唯一做的就是忍耐,卑微的活着,

谈法律,不懂,打官司,更不懂,更耗钱,也没钱,

所以……

所以……

所以……

知乎用户 钱敏涛 发表

法律角度?

上海实名注册的志愿者 590 万,常住人口中每 5 个人就有 1 个志愿者,全国有多少?我能不能猜测下全国吃空饷一亿人?这财政支出能下得来?法律是瞎的还是执法的人是瞎的?

知乎用户 沃 OK 哭咯 发表

这也算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吧,其实人也是环境动物,现在大家年轻能跑能挣钱,所以对公平的要求比较高,等到年纪慢慢增加如果还是普通人那你找工作会越来越艰难,为了生存你一点一点的退让容忍,这滴水穿石的驯化会让自己最后成为一个拼尽全力只为糊口的一个人,在这时候你与社会已经脱节,你已经不知道最新的发声渠道,甚至你找到主流平台发出自己的冤屈也会因为用词晦涩而被看到的人本能的划过。微博上经常写有一大段文字求助的,而且因为字数限制内容和情绪诉求混在一起显得杂乱,绝大多数网友应该和我一样会略带歉意的划过吧?我想如果他们学着年轻人弄个短视频,再附上各种图片获得关注的概率会大很多,但他们不知道这些,也没人教他们。

知乎用户 DGUHFK 发表

烂透了

知乎用户 青锋 发表

比烂是永远没有下限是吗?

知乎用户 赢麻了 发表

啊,法律角度,有这个东西吗

知乎用户 正常人谁玩这个 发表

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现在网络上浑水摸鱼的事太多了

网民太容易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了

而对事实的真相没有探索的欲望

一旦事情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发展

便会不遗余力的推波助澜

好像是自己赢了一样…

知乎用户 也无风雨也无晴 发表

我们这小区的环卫,一个月八百多,还不一定给开,我们这的防疫工作者加社区楼长单元长,一个月 470,啥活都要干。外地有疫情了,给你涨点钱,没有疫情,工资都不会给你开

这活本质上就是那些有编制的人,掏一点钱雇佣其他人帮他干本来是他应该干的活。

这就是现状。

另外说到四川环卫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真尼玛恶心

兴许是因为我母亲曾今当过环卫工,我见过大年三十晚上回不到家,在北方寒冷的夜晚清理人家倒出来的垃圾,偶尔活儿干不过来了,让我父亲过去帮忙。

环卫工人都是一些没多少文化的,生存技能很少的年纪大的人才回去干的工作,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就这还要被剥削一道。

知乎用户 感恩的心 发表

你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会被写入史册的

你们当然不会在乎

毕竟你们的信仰早已被金钱腐化了

只剩得一副臭皮囊

留给后人唾骂

知乎用户 潇洒的霪荡 发表

仔细查清楚张女士为何能忍耐一个月一百多块钱的工资,忍受八年。

知乎用户 幻魔身法 发表

怪不得挤破头,灰色黑色收入不要太多

知乎用户 九问 发表

1,这种岗位发放工资居然还能用非本人银行卡诶

2,就算十年前一年年均一千多也应该觉得有问题吧?是因为镇上的岗位的公益性么?

3,套公用公?套公我能理解,用公?政府岗位工资不是定额拨款?是财政发工资发少了所以?

知乎用户 悄悄来去 发表

嗨,各地乌鸦一般黑,仔细看看各个城市环卫负责人哪个不是大腹便便,衣着鲜丽的,关系人呢。

知乎用户 bingyinn 发表

雪崩的时候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知乎用户 今天过生日 发表

这才哪到哪,你以为

知乎用户 Why Pax 发表

主要还是人口太多了,减少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刻不容缓,大家千万守住人口上限,你继续生,环卫工的今天,就是你我的明天。

知乎用户 大少爷的枪 发表

尊老爱幼,说给谁听的?

知乎用户 知乎故事会 发表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知乎用户 某某来 发表

都是些什么 ÷

知乎用户 何事惊慌 发表

如果是普遍现象,那就真是烂透了。

知乎用户 jiangbin 发表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知乎用户 jingjing 发表

丧尽天良

知乎用户 知北游​ 发表

看了报道的原文

这里面的事情还有些存疑

比如:

1. 领到过现金

2. 也曾往卡里打钱

3. 张女士的弟弟,也就是老人的儿子在哪里?

4. 最后打到卡里的钱去了哪里呢?


1 万多块钱干 7 年;就这待遇,生产队的驴都会哭

只能说句 好家伙 实在是好家伙

太优秀了

题主你放心,根本不需要从法律角度解读

因为,现实就是要让你知道

你要知道,内外有别

内部人员会有内部处理

外部人员才有法律处理

你知道了现实让你知道的你就不会在问这样的问题了

不过你知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看到这里需要点个赞

让更多的人知道知道什么是现实让你知道你该知道的内容~

就这么简单,嗨~ 还就这么魔幻~

所以. 灵活就业嗨起来哦~

知乎用户 moonbird 发表

说实话无解,越穷困落后地区越难解决这种问题……

基层没钱,自然没办法 “既要大水漫灌又要精准滴灌”。然后查案也是要成本的,部分村干部待遇更差几百块都要当回事。毕竟被开除可能也就那么点事……

什么深圳上海可能发生这种事么?根本不可能,是个傻子都知道工作一年十几万跟一年贪污几千块哪个更赚……

知乎用户 小草无名 发表

这个好好查查。太敢干了。干一年给 700. 这些硕鼠。不像人。

知乎用户 李大天 发表

基层小鬼啥事干不出来?

这要是普通人牢底坐穿

但是自己人 那也就是一般处罚

知乎用户 大黑儿 发表

你要小心这世上的坏人,他们都憋着劲教你学好,然后好由着他们使坏。——王朔。

知乎用户 博为 发表

首先,最重要的是查清钱款的去向。犯罪主体不一样,则适用的罪名不一样,刑罚相应不一样。

如果是社区工作人员据为己有,则可成立贪污罪。

如果是非社区工作人员据为己有,则可成立盗窃罪或诈骗罪。

无论如何,都成立犯罪。

生活中老人是弱势群体,最易受到不法侵害,希望找到犯罪人,追回钱款,惩罚犯罪人,还老人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

知乎用户 张无忌 发表

而某地冒用志愿者信息注册骗去补助涉及成千上万人到现在还没有结果,令人感慨。

知乎用户 老徐 发表

新闻里都说了——“违规违纪行为”,跟法律有一毛钱关系?

知乎用户 sky 发表

资本家都说黑。

知乎用户 何书尽 发表

一看就是小地方的社区,后台都没有

有后台的一般都是直接公布处理结果

或者不公布

知乎用户 天机路人 发表

讲法律那是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事情

我就一句话

知乎用户 阿遙​ 发表

此新闻适用屋千蟑理论 (๑•́ ₃ •̀๑)

知乎用户 刘瘦瘦 发表

看吧,等这一代人走了以后,公共卫生再也没人打扫了的时候,你们咋办?

知乎用户 阿依土鳖公子 发表

真踏马的离谱!

知乎用户 胡二 发表

离离原上谱!该岗位是人社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可以全额在人社局报销的!

也就是说,环卫工人的工资实际上是不需要单位负担的,是可以从人社局报销的,这笔钱实际上是到了该环卫工人所在的部门,但是没有发放到环卫工人手中!

这笔钱应该有多少?

根据巴中文明网新闻可知,巴中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8 年起为 1650 元,2022 年调整为 1970 元(日工资由 75.85 元调整为 91 元)。

按 1650 元每月计算,7 年共 84 个月,应收入的最低工资为 13 万 8 千 6 百元!

所以疑点有三:

1. 为何给环卫工工资是 1250 元?这个数目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

2. 为何就连 1250 元每月都没有按时足额发放?

3. 按照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剩下 12 万多去了哪里?(不是新闻所说的 8 万多)

知乎用户 秋岚 发表

嗯,这就是无私奉献的社会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好!

知乎用户 源源 发表

没想到这图还可以用在国内

知乎用户 德国师爷德国法律​ 发表

很有可能,这种套路很多。

知乎用户 接盘侠​ 发表

老人顶替儿子的身份上班,银行卡也是儿子的,现在说卡里的钱不够。

银行卡流水都不查一下,就开始直接质疑了吗。。。

到最后调查出儿子把钱花了,这事是不是就这么过去了啊?

知乎用户 易水寒 发表

这就是下等耗材的下场:

童年被红黄男,

少年被分流,

青年被千玺插队,

中年被 30 年 996,

结婚接烂盘,

绿帽子朝死里带,

头胎都不敢保证是自个的吧

老了再被 7 年一万

这辈子想安逸?

没门!!!

知乎用户 刘飞​ 发表

敢问一句,中国多少环卫工人领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钱在烈日炎炎下干活?

我一个姨夫,七十了,每月到手不到一千块,干活是全年无休(请假一天都要扣工资),每天十个小时,就这个工作都还要抢着干,否则这么大年纪了,一点来钱路都没有,怎么活?

知乎用户 赞美猴小猴​ 发表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街道办不愧是基层最有油水的行政权利机构,说它是合法黑社会都侮辱黑社会了,连老人 1250 元工资都要贪污的行为已经不是炮刑能够解恨的,结构性贪腐,监督缺失,该杀。

知乎用户 陈多肉 发表

环卫工人都遭受这样的待遇。

知乎用户 紀靈 发表

公職人員撫養費總是要有人出的

看看那些巨嬰嗷嗷待哺水汪汪的大眼睛

知乎用户 雾里寻歌 发表

知乎用户 豌豆射手​ 发表

说明这个岗位只值这个价钱,继续给那群有编制的人降薪吧。你不干有的是老人干。

知乎用户 蘸酱的大葱​ 发表

我记得,应该是 “人民当家做主” 来的。

知乎用户 谢筱白​​ 发表

这种事能报出来,能上「热榜」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个小小的县社区居然就敢玩儿得这么大!要知道社区是我们最基层的单位,县里的社区主任顶天了也就是可科级,媒体 “钢 “得动。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样 “娴熟” 的手法,背后是群体的行为,还是个体的违规?一个简单的违纪是弃车保帅、还是依法合规,举一反三的举措?最关键的是,这样的事是否还会重演?

对此,我并不乐观!要改善基层管理,我认为只有通过数字化、才能让整体流程更透明,更阳光,才可以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

换言之,我们现阶段需要的是流程正确!个别的结果正确无法替代整体结果悲观的预期。

知乎用户 谷川枫 发表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就出来这么些个玩意

知乎用户 小白一个 发表

太多手段了,这是被发现了一个,可以先查一查全国环卫工是不是和实际工作人一致,看看有没有猫腻

知乎用户 叶展眉 发表

这难道不常见?

农村多少这种套补得事儿

敢查吗

都说城市中产富

那是没见过县城农村官员

知乎用户 阿斯兰 发表

这算什么,我家这边曾经出过一个更神奇的事情。

街道雇佣的网格员,就是那种月薪不到两千的工作。

然后呢,疫情爆发后,社区下任务发现人不在。开始以为是请假或者被隔离了。

后来上门登记的时候,才发现两个都在国外工作,而且都是三四年没回国了 。

看见没,这才是真正的吃空饷…… 你这好赖有人充数,尽管是老弱 。

知乎用户 打印机小助手​​ 发表

两个佩服!

佩服这名环卫工人每年工资最高 2200 元,最低 700 元依然坚持干了七年!

佩服结算工资的人,别人辛苦工作一年才给几百块,咋算出来的!

我不像其它答住那样,分析头头是道揣测各种原因,什么老人家庭条件各种原因被逼无奈~

我只想对用人单位或结算工资的人说,良心不痛吗?七旬老人啊~ 拿低保也不至于一年才几百块吧,何况老人还是用劳动换来的!

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真的是比周扒皮还周扒皮,比黄世仁还黄世仁!人活一世别枉当人

知乎用户 苍耳 发表

取之尽锱铢

知乎用户 太吾村的咸鱼​ 发表

老爷们至少给钱了不是吗?资本家找工人才给钱呢,老爷找人干活按照古法不用给钱的,这叫徭役,懂?

知乎用户 仗剑走天涯 发表

现在的社区真的是味道不对去,连小区业委会都操纵,物业公司的帮凶,涨个物业费社区比物业还积极,要说没有利益输送,谁信?

否则,为什么不帮业主争取合法利益?为什么不公平公正公开协调?

吃相太难看!

知乎用户 ming 发表

越来越不理解这个社会了,这是信仰崩塌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河南鹤壁,环卫工人,一个月 900。干 26 天,每天四次点名。

知乎用户 cnkoehfm 发表

越南的奇葩事真是越来越奇葩了

知乎用户 停止减重的馋嘴 发表

看似一件事,实际上是两件事。

1. 吃空饷,使用虚拟岗位进行套用。

2. 违反劳动法用工,按任何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可能 7 年才 1 万多工资,往多了算,2 万,7 年的话,一年也就不到 3000,一个月不到 300 块。环卫的岗位即使低也不会低到这种地步。

如果事件是真实的,那么当地社区肯定是违反了很多法律规定。但具体如何,需要进一步调查。

对于其家人来讲,吃空饷的事,很难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最多是把相应的岗位取消,记录去掉。

倒是可以追工资的事,不用说再多,谁的工资就是打谁卡上,没打那就是没给。直接按这个来走劳动仲裁,不过我怀疑仲裁够呛,毕竟是对标的官方,最好是直接走诉讼,毕竟调解一审二审终审,越往后,当地越难干预。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曾经大概二十多年前,一些地方的环卫工人都是干部子女。

然后不用上班,白拿福利工资奖金养老医疗甚至住房,花不到一半的工资去雇个临时工,每天早上 3 点到 5 点把包干位置搞完完事。

哪里有 996,一年也不用上班,月底报销医药费除外。

这事情上过新闻。

知乎用户 瑞富创业孵化 发表

套补贴的时哪都有,但是你套完补贴自己把肉吃了,连口汤都不给人喝,你是真的坏啊

最近杭州也有一个类似的套补贴的案子,一个大学生明明在南京工作,却利用职务便利将社保缴在杭州,只为骗取杭州 3 万元人才补贴,自己套完还不算,还帮别人一起套,最后因为数额大被杭州上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

三万块就判了三年,没收套补贴的金额,还罚了 3 万,他们这种套人家 8 万的要判几年?

知乎用户 连名字都被判不规 发表

比待遇越比心胸越窄,讲奉献越讲境界越高。

知乎用户 许乐 发表

不想解读,想哭,人真的没良心到这种程度,70 年就变成这样了。那个广场上建国的时候,西柏坡讨论立国的时候,先辈们是想创造没有压迫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人间天国!怎么搞成这样了?!

知乎用户 天道悲想天 发表

盼石井归!盼东条归!盼鸠彦王归!盼冈村归!盼松井归!

愿英灵们能重归世间,彻底净化三恶道交汇之大秽土!!!

知乎用户 卡戎酱 发表

基层工作真的太难干了。当然,我说的也是个例。现在上头有个任务,要求贫困户年收入达到 2 万,基层把所有的办法都想了,把低保养老子女供养都算上,还有个五个人还差 2000 怎么办,而且有四个人没有劳动力,啥也不能干。于是有个领导提议,给其中一个有劳动力的安一个公益岗,可以不用来干活,然后领到一万的工资,五个人平分,于是上党委会通过。也算完成了任务。现在,上新闻了,纪委要查,怎么办。

知乎用户 世界转起来 发表

受着上面的气,欺压着比他还弱小的人,过上理想的生活。

为人民服务在他眼里是人民为他服务,这些微乎其微的权利被玩出了花。

看看如今多少人将道德在利益面前践踏,毫无底线,物欲横流里尽显人性丑恶。

可那又怎么样呢?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举动多么可敬,精神气没了那就是行尸走肉罢了,真没什么可骄傲。

就事论事,该处罚处罚,该道歉道歉,该赔偿陪唱,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了吧。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说明弱者会被欺负,尽量不要当弱者。

知乎用户 柚子​ 发表

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情

就算 7 年只给了环卫工人 1 万,他还不分昼夜不分春夏秋冬的坚持干下去,因为啥?

是因为喜欢么?

因为他几近于无的养老钱,不干活就没饭吃

像他这样的普通劳动者,全中国又有多少呢?

老有所养,哦,原来是自己养自己啊

知乎用户 逝水谁知 发表

你法我笑 社区主任最多停职 不可能刑拘的

知乎用户 COLLAPSAR 发表

奴隶制从未完全死亡。它巧妙地换了个名字。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资本家:还是你们黑!资本家看了都要流泪的

知乎用户 依然工藤新壹 发表

这样的事太多了,习惯就好。

越分析越气愤,越发声越无奈。

闹大了也是撤职,而且这个老人后面还是没好果子吃。

五千年没留下什么传统美德,现在见义勇为,扶老太太谁还敢?倒是贪赃枉法玩的飞起,紧跟时代浪潮。

不然你怎么办啊?揭竿而起吗同志?


好家伙,7/18 上午热榜第三,下午就掉到 49 了啊?

怕什么呢?你们怕什么呢?

知乎用户 我妻邪神​ 发表

7x365=2555

1000÷2555=3.914。

拼多多上最便宜的大米大概 2.5 元一斤,

一天一斤米都还能有剩,照顾低保户,社区,你好温油

建议送社区好心人银手镯和橘色新衣服捏

——太尼玛离谱了,

知乎用户 新生 发表

豪绅的钱如数奉还

穷鬼的钱三七分账

不过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

虚拟身份套补

都是玩剩下的招数

四川的姥爷们还是没有与时俱进

没有县长

穷鬼还能怎样?

也就只能按按键盘了

知乎用户 骡马人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已经烂完了?

知乎用户 句号 123 发表

我不是想说贫困,因为任何体制下部分人群的贫困这是无法解决的。我想说的是压迫和剥削,出现这种事,我们的党是不是要检视一下,百多年前的血难道就白流了吗?

知乎用户 究竟涅槃 发表

是高啊,每个月才 120,算可以了,起码地主家驴马高多了,就是不知道包不包吃。

不包吃估计还要倒贴吧。

知乎用户 小先生 发表

美国此举,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知乎用户 四川精神病院主任​ 发表

吃空饷的事情全世界都有,你们何必抓着中国不放。

知乎用户 蓝色地球 发表

能唱国歌哦

知乎用户 苏子 发表

本来有编制的坐在办公室喝茶就算了,现在居然连这些钱都要贪,前几天还说明星有钱了还不满足,还要编制,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知乎用户 工人纠察队 发表

全国各地全都是这样玩的,你查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他明明可以全拿,还留了 1 万给环卫工人。

他真的,我哭死。

知乎用户 不问字 发表

看了评论才发现好多地方都有人抢瓶瓶罐罐这些垃圾,而我在广州天河某村也经常碰到,哎,天河哈!

知乎用户 fuller 发表

知乎用户 超过百万人​ 发表

一图终结回答,显然这个鱼脊垭也就 100 来米的一段街道。不然你猜为什么新闻里不写整个鱼脊村

就连整个鱼脊村算上,也就二三百米的一段街道。

可能连你们小区长度都不到,村里也没什么人,一天花半个小时来回走一趟,也就差不多了。

以此来大作文章,上升到国将不国人口红利消失之类的,差不多得了。

知乎用户 CC 康康 发表

哎呦,我去。我最近是看这种事情真的都看麻木了。什么都别说了,该处理的处理。该帮助老人家补上工资补齐就好。

如果这点事情,当地政府或者说大家不关注,后面不了了之的话,这个社会也就这样了

知乎用户 感恩侠 发表

什么封建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五千年从来都没有变过!

知乎用户 我叫板板 发表

我是不太相信剥削老人的说法。一年给 1000 多说被骗一年我信,还能被骗 7 年嘛?一个月 100 块钱,给你们你们会干 7 年嘛?这里面八成是有别的说法,应该是不需要干活就挂个名字,一年给个 1000 块钱剩下的吃空响了。

知乎用户 在时代长河中搏击 发表

我小的时候社区发独生子女费,国家给了 70,社区办理的人和我妈要 50 的话费。

知乎用户 VON 发表

绝大多数基层社区黑暗程度超乎你想象

知乎用户 梵高先生 发表

知乎用户 苦力怕 26 发表

为什么受苦的永远是底层的百姓。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RVEBA 发表

我见过某村主任用假身份证冒领别人退耕还林补偿的

乡政府去找他,他说他家亲戚是隔壁县政法委书记

知乎用户 暗夜猎兔人 发表

他们明明能直接抢,却还是给了份工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感恩

知乎用户 万里洋 发表

既然说点事实就要被删,你们开这个回答做什么,你们让我看到这个回答有是做什么

知乎用户 永远的少年郎 发表

这种事情其实很普遍。

没得说,就是基层监督缺失。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办,这事是一个普遍现象,你没有办法改变这一问题。

最多是随综合国力的提升减少老年人的负担,提升基层群众的物质生活。

也就是我常说的,越是基础越要支持国家,因为只有我们国家强盛了,大家的物质生活才能全面提升。

至于说监管?实话说,只要是人,这事就监管不了。目前全世界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王廷​ 发表

外包

中间商赚差价

知乎用户 U235 发表

别再推这些越南新闻了,我反胃。

知乎用户 繁华消逝 发表

难绷

知乎用户 可能就是 发表

这事是真的?为啥不发工资还干了这么多年啊

知乎用户 威盛 发表

见怪不怪了,除了叹息,能说什么?谁听啊?

知乎用户 云生一号 发表

吃回扣呗。

知乎用户 落叶归风 发表

敲骨食髓说的就是这种吧。

只有一件事可行,有利可图,那么所有地方都会效仿,就像家里看见一只蟑螂,那么这个家至少已经一锅。只是那些环卫工人,在这种高温天气下作业,真心是拿命在维护城市整洁…。

知乎用户 zyqiang1 发表

正常操作,一个个挤破头往国家公务员里面钻

一个月几千元的死工资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争抢那个岗位呢

因为可以这样和那样的操作、

那些钱,呵呵

多的去了

不要大惊小怪的

抓住了是点背

继续干,这是 “传统”

想根治

除非是…

知乎用户 我也不知道 发表

背后的原因令人暖心

知乎用户 MKIII 发表

当代表大资产阶级 官僚 军阀利益的国民党越来越腐败的时候

代表人民利益的共产党就有了基本盘 有了发展的土壤

指望国民党改革? 记住一句话 改革和革命的区别是改革从来不解决根本问题

知乎用户 谢榭謝 发表

众所周知,但凡发现一只蟑螂,那么说明在哪个角落都有蟑螂。

知乎用户 蘼芜 发表

建议,吃了多少吐出来,追加罚款,撤职。就这三个,缺一不可。

知乎用户 Unit 发表

我只知道农村的退休教师一个月工资都快一万了。。

退休的农民每个月一百五。

说好的共同富裕,退休金差了好几十倍了。

我也不从法律解读啥,感觉更多的是社会问题。

知乎用户 Sakura 发表

现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星星在夜晚的天空中,总是看得见

知乎用户 氪不救非 发表

要不,这次救别从法律角度解读了吧。

知乎用户 阿光 发表

套补的情况挺普遍的,缺乏监管,社区工作者开豪车穿名牌,两三千块工资,钱从哪来?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几年前,在内地乡、镇、村里,不少环卫老人,一年就只有八九百到千多块,无名无份,工资由村委一年一次性给现金。守山护林的,也是一年不到二千块。

不能细查,这个社会,经不起细查,潜规则,灰色收入……

知乎用户 口嫌体正直 发表

七十多了,遭了这种事没去报复社会都不错了。感恩吧

知乎用户 韵沫言 发表

这是驴得水电影圆形吗

知乎用户 天天大宝剑 发表

现阶段赶紧确立劳动关系,并且以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补发工资

知乎用户 你猜我在想什么 发表

华尔街资本家看了也得服社区资本家

知乎用户 klol 俯瞰时间​ 发表

来错地方了,

百姓都成穷光蛋了,

没油水可捞了。

知乎用户 老婆饼脸皮薄 发表

赶紧下来吧,别到最后的时候搞的一身骚,干不了事就让干的了的去

知乎用户 石头 发表

资本家看了都流泪

知乎用户 明哥 发表

一声叹息。

知乎用户 April 发表

1、以前每天下班我要走一段高速,下高速的地方有一个特别大的弯道,有一两次都是走进了才发现弯道那里的树荫下有一个环卫工人蹲着睡着了。这样其实很危险,因为是一个大弯道,转过去了才看得到人,车子刚下高速,速度还没完全减下来,稍不注意冲出划的线也有可能。但我能苛责环卫工人吗?36、7 度的天气里,我们都在吹着冷气,那片树荫有可能是他负责的路段里唯一一片可以躲躲太阳炙烤的地方。

2、家里亲戚曾经开了一家小超市,我有空的时候会去给他们看超市。有一位环卫工人老爷爷总会在晚上 11 点多来买一包 3 块 5 的方便粉丝,从来不曾买过其他的食物。亲戚他们有时候有快到期的食品需要处理,会留给这个老爷爷,他总是很高兴的。干最脏最累的活,却吃着最最便宜的没有任何营养可言的方便粉丝,总是隐约为这位老人的健康担忧。

就是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怎么还忍心干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

知乎用户 夏天的灯光 发表

七旬老人雨淋日晒干 7 年就给了 1 万多元,华尔街的狼看了都流泪啊!那边没通电吗?这么黑?

知乎用户 ee2accco 发表

听我说谢谢你~

知乎用户 Yzzl 发表

支持这样的记者,能为底层人民发声。

知乎用户 小马儿 发表

这应该不是个例,关于环卫工的套路有很多,希望有关部门全国彻查一下!

知乎用户 的我 i 发表

真可恶

知乎用户 B127​ 发表

到处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鬼

知乎用户 大雪碧连天 发表

恶心到家了

知乎用户 post 发表

令人作呕,丧心病狂。

知乎用户 后来 发表

这是社区的人在弄虚作假,还有就是这个七旬老人怎么做保洁,年龄这么大了,现在的保洁最大年龄在六十,基本上都是到了六十就开始劝退,这个工资也是对不上,没有这么低的工资,社区是怎么套现的,社区这是为了套现无奇不有。

知乎用户 走单 发表

黄世仁,周扒皮见了都得叫大哥,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人心到底能有多黑。

知乎用户 挑灯拭剑 发表

法律解读交给专业的人吧,我只想说这个社区干的事是真特么恶心啊,就没有一个长心的是吧?

知乎用户 一路向北 发表

制度优势,深入基层,好样的

知乎用户 AnswerNO.2 发表

这是中国社会必定出现的事情,如果不出现这样的事情,那就是见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我们欠他的债,又说欠他的粮,强盗横行,强盗横行抢走了我的娘,可怜我这孤儿,漂流四方

黑暗的旧社会,穷人的血泪仇,地主鞭子,地主鞭子抽的我鲜血流,可怜我这放牛娃,想谁呼救

——出自歌曲《不忘阶级苦

—————————————————————

知乎用户 凤梨酥叔 ss​ 发表

知乎用户 永远跟党走 发表

愤怒 内心极其愤怒 可恶可恨的贪官

知乎用户 绫濑月 发表

这就是,“为人民服务”

真的是嘴上是主义,心里都是生意是吧。

知乎用户 海龟 发表

中国的扫黑打非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知乎用户 Bella 发表

资本家都要哭泣。。。

知乎用户 虫二 发表

一群知乎 er 又沸腾了

反复被打脸

信不信官方通告出来反转

说 7 年工资只有 1 万,没有出去闹,鬼信哦

就怕出来通告是社区可怜这个老父亲,给安排的环卫工工作,因为年龄超过 60 了,所以用环卫工儿子的身份信息,然后钱被儿子拿去,女儿不满意闹开了而已

知乎用户 小雪 发表

从事环卫工作七年,仅获 1 万余元工资?近日,四川巴中南江县张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其七旬父亲张某明的工资存在诸多疑问,经其调查测算,大概还存在 8 万余元的差额。

  张女士测算的依据来自一张银行卡。她介绍,当地社区曾索取其弟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多次向卡内打款,而其弟又并未在当地工作,这张卡很可能是给其父发放工资所用。“但里面的钱却不知道去哪了。”

  张某明的工资是否确还存在 8 万差额?张女士所称的该张银行卡又是否是为其父发放工资所用?打入卡内的钱款到底属于什么款项,钱款又去哪了呢?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诸多疑问背后,系当地社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虚设公益性岗位,套取岗位补贴资金,再用于其他相关人员 “工资” 发放的 “套公用公” 违规违纪行为。

  目前,社区相关人员已被当地纪委进行查处。

  “工资” 疑云

  七旬老人干环卫 7 年

  仅获一万余元工资?

  张某明,年过七旬,自 2011 年到 2018 年在四川巴中市南江县正直镇的鱼脊垭(小地名)从事环卫工作,共计 7 年时间。不过,7 年间,其领到的工资则仅有 1 万余元。

  根据张某明的回忆,自己各年拿到的工资数目为:2011 年到 2013 年,每年收到 700 元;2014 年 1200 元;2015 年 2200 元;2016 年 2400 元;2017 和 2018 年各 2200 年;共计一万多元,均是 “领的现钱”。

  7 年才 1 万多元工资?这让女儿张女士产生了疑问——疑问还来自一张突然出现的银行卡。

  张女士介绍,2018 年时,父亲在打扫卫生时曾发生一起车祸,事后,当地凤仪社区工作人员曾将一张以其弟弟身份办理的银行卡交给父亲。一开始对方称是 “废卡”,不过后来社区又告知卡中打入了 6000 元钱,并告知了密码要求将其中的 4000 元取出给社区。

  “我最后只给了他们 2000 元,但没过多久,他们又说‘不合法’把钱退回来了。” 张某明说。

  社区的这一举动让张家人心生疑虑。这是张什么卡?为什么是以弟弟的名义办理的?为何银行卡之前一直在社区手里?“废卡” 里怎么会多出了 6000 元钱?社区又为何要拿走其中的一部分?

  张女士介绍,经过她和家人的调查,这个卡是用弟弟的名字办理的,并且前后有多笔打款记录。之所以要打款,是因为当地为弟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 1250 元,但弟弟对这一切却并不知情,而干环卫工作的又是其父亲。

  张女士认为,由于父亲上了年纪不熟悉银行卡操作,这张银行卡很可能正是用弟弟的名义办理,为父亲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而打钱之后,社区却只从中拿出了部分以现金结算给父亲。

  张女士介绍,按照每月 1250 元的标准计算,除去父亲已经领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中的 6000 元以外,应该还有 8 万余元的工资差额。但其中的钱款已经不知去向。

  虚设岗位

  老人儿子长期在外务工

  却又在村里 “上班领钱”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据张某明介绍,2011 年因无人打扫鱼脊垭卫生,社区前来向其做思想工作,自己才同意了这份工作。而对于工资,其称双方为口头协议,700 元一年,逐年递增,一年一付。他并不知道有儿子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存在。

  关于银行卡,张某明儿子张先生则介绍,大概在 2015 年左右,在社区工作的龙某向自己要了身份证照片,“说办理相关手续,我也不懂,因为是社区的人,就把身份证照片发给他了。” 张先生称,自己并不知道社区会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

  而对于张女士称当地为弟弟张先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的说法,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14 年时,凤仪乡人民政府(现已经合并到正直镇)和张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甲方为南江县凤仪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谢某强,乙方为张先生;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从事 “集镇保洁 / 市场管理 / 城管协管 / 交通协管 / 乡村公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劳动薪酬为 “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1250 元每 / 月”。

  在另一份记者获得的凤仪乡环卫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中,也发现了张先生的名字,其工资为 1250 元每月。

  资料还显示,而后的 2015 年,张先生也和凤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只是在凤仪乡公益性岗位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内,张先生的岗位变成了 “乡村道路养护”,工资也一直为 1250 元每月。

  而在南江县财政局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发文中,自 2015 年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当地公益性补贴发放的通知附件里,张先生的 “薪酬” 分别为:2015 年每月 750 元,2016 年每月 900 元,2017 年和 2018 年每月 1000 元。

  不过,张先生则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外务工,并没有在当地工作,也没有与当地政府签订过劳动合同。张先生也不解,自己的银行卡到底是为父亲发放工资所用,还是另有他用。“如果按照合同从 2014 年开始来计算,工资应该有超过 10 万多元了,那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

  官方回应

  社区行为属 “套公用公”

  纪委已调查处分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张先生所称的当地社区工作人员龙某,并询问了张某明的环卫工作及薪资发放,以及留下诸多疑问的这张银行卡和背后张先生在当地的公益性岗位等情况。

  龙某介绍,当初张某明的环卫工作是其 “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已经没有年轻劳动力胜任,只能商量让年纪较大的老人打扫卫生,薪资系双方口头商议而定。其表示,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并没有差错,已经通过现金方式进行了发放,不存在还有 8 万元差额的说法。对此,龙某拿出了张某明领取工资签字的相关凭证——里面是公益性岗位领取工资的数目和当事人的签字。

  而关于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办理银行卡一事,龙某解释,张某明领到的工资确实是从该银行卡到账的钱中支取的,不过该卡并非专门用于给张某明发工资,卡内的钱还用于了其他人的工资发放——对此龙某并未拿出相关凭证。

  对于这一行为,龙某表示自己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已经被南江县纪委进行了处分,属于 “套公用公” 行为。南江县正直镇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某也向记者确认,龙某确实因为“套公用公” 被县纪委进行了处分,但具体如何处分,其并未说明。

  杨某表示,对家人提出张某明被少算工资的质疑,镇政府做过了调查了解,确认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信息,通过办理失业证明,然后申请公益性岗位,套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再将钱用于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张某明一家认为这部分钱应该归他家所有,所以一直在追问,但通过计算,确实已不差老人家的工资。”

  但是,该笔钱到底用到了那些公益性岗位,社区和镇政府则均未提供相关佐证。

知乎用户 xlb 发表

中国老百姓太善良太勤劳太能忍了! 在这种吃人的社会,这些所谓的美德变成了,权贵爬到人民头上拉屎拉尿的砝码。

知乎用户 李大山 发表

噢,自从经历了疫情,我已经不再对这种事惊讶了,毕竟贪污贩卖救援物资的官员已经官复原职挺着大肚子开会摆谱了,我敢说吗?我不太敢,所以我说的是爱丽丝梦游仙境时候的见闻

知乎用户 nonjiang 发表

全民剥削时代,1 亿 vs13 亿,如果可以,请让我站在 1 亿人那边,毕竟赢家万岁。

知乎用户 狗头教主 发表

感觉这是正常现象

知乎用户 wxaae01f07d779eed8 发表

这不是个例!不是个例!不是个例!!!

社区套补名堂多了去了,包括利用社区老年志愿者(朝阳大妈是典型代表),节假日慰问老领导老困难户,自发巧立名目组织社区活动。

反而,真正为社区居民办实事的越来越少。

规则是规则,但我们是熟人社会,靠利益输送来盘活社会关系,从而实现利益尽可能最大化。

知乎用户 小闲 发表

但凡国家拿出点打疫苗和核酸检查的态度来好好管理系统内部的老虎和苍蝇

现在社会上的积怨也不会这么多

知乎用户 钻被窝 发表

人口红利啊

知乎用户 拉条子神教 发表

一看就是霉帝国主义的邪恶资本家在背后操控的,我不相信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干部可以干出来的事情。

祖国必将崛起,中华民族必将实现伟大复兴。

邪恶的霉国将迎来他的报应。

知乎用户 余生有你​​ 发表

地狱空荡荡, 恶魔在人间。

有请包青天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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