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直播:是风口,还是无聊经济?
1 当西贝、眉州东坡酒楼等企业开始担心疫情会导致现金流紧张,甚至撑不过三个月时,却有人在直播上实现了“躺赚”。 一切要从一次睡觉直播说起。2月10日「谁家的圆三」因为隔离在家多日,闲来无聊,打算直播自己睡觉来看看自己是不是会打呼噜。 结果圆 …
文/六神磊磊
前几天发了一篇小文,叫做《爱去酒吧的后浪就不是后浪了》,大意是说网暴那个成都女生不对,疫情之外,不必对人家的私生活有更多揣测。
结果,后台留言精彩纷呈,很多人大段大段刷屏式留言,写了很多字来批评教育我,情绪还都比较亢奋。
主要表达三种意思:
1、成都那个女生一定是坏女人,私生活混乱,搞不好收钱陪睡,你居然还“洗地”。
2、常去酒吧的女人不是坏女人是什么。
3、祝你的女儿以后也常去酒吧。
基本都是这三点内容。随便贴几条,可见没有歪曲各位的意思:
这样反应,我有一点小意外。我还以为人成都警方很果断的措施已经让你们想清楚了呢。还以为那么多评论文章都讲明白了呢,不明白的只是少数。
原来我又错啦,你们还是多数,我们仍然还是少数。
各位这是要逼我说实话。本人一说实话就往往不太中听,希望各位海涵,听了之后,一定不要不往心里去。
先回答一个被问了怕有五十次的问题:
“你要是她爸,你会允许你女儿这么干,会让她出来做这种不要脸的工作?”
回答是:
我并不是她爸。请问你是不是她爸?难道人家叫过你爸爸?
我不是她爸,所以她的工作选择问题我管不着。
她是愿意呆家里还是去上班,是选择白天上班还是晚上上班,是酒吧的氛围组还是别的什么组,拆迁组也好,爆破组也好,金庸古龙兴趣组也好,我管不着,因为这无关公共领域。我又不是她爸。
不知道你为什么认为自己有资格管得着。看来你认为自己是她爸。
总想强行当别人的爸爸,总想给陌生小姑娘多穿几件衣服,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说句实话,两性关系中,强行脱人衣服不好,那是犯罪,但是强行给人穿衣服也不好,那是土鳖。
有个哥们特有意思,说自己因为“社团聚会”,去了不健康场所,看见那里的小姑娘衣着暴露、袒胸露臂,还被人揩油,甚至还“跟人走”,十分鄙夷,觉得那些女生都不是好人。
老兄你去的那就不叫酒吧了,叫做不健康场所。
去都去了,酒也喝了,该看都看了,然后又对那里的人十分鄙夷,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倘若这样不堪,你又那样道德感强烈,哪个“社团”让你去的,你应该和这个社团拍桌子才对。看见女孩“跟人走”,倘若收钱,那可是涉嫌违法犯罪、情色交易,应该报警才对。
可是都没有。去的时候没意见,玩的时候没意见,对组织大家去不健康场所的社团没意见,对屁颠屁颠去了的自己没意见,唯独就对那里的女生有意见。这就不太好了,不讲武德。
还有不少爆粗的、问候家人的,各种长篇大论,各种角度,无非就要证明一件事:那个女生是坏女生,她一定乱和人睡觉。
为什么你们对一个20岁年轻人和人睡觉的事如此感兴趣呢。就像郭德纲说的:俩小年轻路边上亲嘴,我愤怒地看了两小时,说的就是你们。
人家爱怎么睡觉,如果关乎疫情确要披露,有关部门早就披露了。既然不披露,当然就无关疫情。我对别人疫情之外的私生活毫无兴趣,对她如何支配自己的身体,对她的感情问题、两性取向、职业状态、个人价值选择也毫无兴趣。
你们兴趣那么浓干什么呢。是否就还是鲁迅爷爷说的那句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如此跃进。
有一位女性朋友,在看见这些道德鉴定家的留言后,不解地问:“为什么这些人对性生活这件事这么抱有敌意?”
我说,他们并不是对性生活生气,只是对女生不和他们过性生活十分生气。他们并不是恨女生找人睡觉,只是恨女生不找他们睡觉。
每当看见一个被疑似“放荡”的女生,他们都很生气,都耿耿于怀,他们实际上气的是你都这么放荡了为什么还不和我睡觉。
再说句大实话,各位你们感兴趣的不是疫情,而是给人做道德鉴定,说白了就是喜欢捉奸。这是一种无奈的欲望转移。
因为自己生活中已乏人可“奸”,便只好把兴趣转移到捉奸上。就跟一些大妈大爷年纪大了又自我管理不善、不能谈恋爱了,于是就对说媒拉纤特别起劲一样,都是一种欲望的转移和代偿。
在现实生活中,在年轻、好看、活跃、生命力旺盛的女生面前,你们感觉到隔阂、自卑、无措,深深地察觉自己相形见绌、缺乏魅力。你们不服不忿,却又只好认怂低头。只有在网上例外。
唯独在网上,当一个女生有机会被打成“坏女人”和“荡妇”的时候,你们才终于有了高大起来的机会,终于有了可以把平时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睡觉”、“乱搞”、“带走”、“滥交”等词语喷薄出口的机会,让这些词打在她的脸上,以获得小小一点嘴上的快感幻觉,对不对。
然而这种快感又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短暂,浅而易逝,越搔越痒。所以你们需要不断重复:坏女人,坏女人,乱搞,乱搞,去死,去死,对不对。每一个亢奋地捉奸的道德家的面具背后,都藏着一个欲求不满的孤苦灵魂。非让我把话说这么透。
当然,还有一些朋友,因为个人经历和认知的原因,对“酒吧”有一点误解和成见,以至于认为:酒吧=坏人=家教不严=违法犯罪。他们把酒吧等于了丽春院。
就好像很多人十分笃定纹身=坏人=犯罪边缘一样。
理解你们肯定没看过《老友记》:
那么总看过琼瑶阿姨的《梅花烙》吧?
要是实在对酒吧有误解,别的地方不说,欢迎你来重庆观音桥九街。以我的感受,这里酒吧很多,夜经济热闹,但治安挺好,没有你们担心的那么“乱”。
就是来的话还是得少喝点。还是有点贵。
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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