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采用土地私有制,为何没有爆发大规模土地兼并,引发混乱?
知乎用户 李建秋 发表 本问题下的答案真的有意思。 吹捧秦晖过分了。 中国历史不是说一直都是强中央,中央政府衰落的时候,豪强并起的时候不是没有,一翻一大堆。 但是我就没听说过哪个朝代中央政府衰落,豪强并起的时候,老百姓过的好的。 如果你觉 …
你这个问题吧,我不敢回答。
我猜测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是我国跳过了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你知道当年移动互联刚刚兴起的时候,有一波程序员声讨腾讯的故事么?
那个时候,理论上,手机上面做一个 APP,就会有用户,就可以开公司,你就有流量,然后你就赚钱了。
但是呢,腾讯很强,他们可以在你的 APP 上线之后的最短时间内做一个除了名字不一样之外剩下都一样的 APP,然后发布。最关键的是,腾讯有自己的用户。他们只需要给自己的用户发一个消息,说自己上架了一个新的应用,自己的 APP 就会碾压你做的 APP。
后来,腾讯楼下就出现了大量的程序员,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马哥,您买了我的 app 吧。
你说腾讯抄袭?不好意思,南山必胜客,了解一下。
我爷爷常说,地是刮金板,有地就有一切。
没错,我家就是地主,我爷爷的爷爷就是地主,我爷爷的奶奶也是地主。两家结婚放现在就是上市公司合并。这种地主不是一家,而是一个阶级。县里面,所有的官都是地主家的儿子和孙子,所有的地都是这群人的。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些地主之间的称呼不一样,不过往远了说,都是亲戚。小地主?不好意思,不存在。
整个一个地主阶级,是不需要从事种地这个体力劳动的。他们唯一的工作就是读书。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就是我爷爷一直告诉我的事情。士农工商的排序也早就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
为啥地主阶级要读书呢?并不是要中进士,也不用中举人,中个秀才就好了。
中了秀才就可以当师爷,当了师爷就算是进了衙门。衙门里面吃公粮,就算是进了我们县的地主圈子。只有这样,家里的地才能保得住,只有这样和别的地主发生争执的时候,县太爷才会帮你。你说你是小地主?衙门里面没人?不好意思,你再说一遍你们家地在哪里?明明白白告诉你,我有三百六十条计策来把它变成我家的地。我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吞并完成之后给县太爷留一份。
你以为县太爷是啥?父母官。这个父母就是地主的父母。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意思是,县太爷不要这个地,不去抢这个地,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别说朝廷打死你,地主打死你,你都没儿子去申冤。为啥?因为你没钱生娃。
关键在于为啥称呼有势力的人叫做地主老财?不是钱主或者金主?
因为土地时古代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现在回到这个问题,你觉得互联网行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什么?程序员?技术?代码?
如果想不明白,就想想现在互联网时代什么是王。或者说,互联网时代什么东西是公有制,而非私有的。
再多说,我就不敢说了。我在我家楼下开了个茶馆,没事就和朋友们喝喝茶。
士:皇帝负责指导性纲领,失败了就是改朝换代,亡国灭种。官员负责具体政策制定,出错就是变乱四起,天下大乱。吏是具体工作的实施者,出错就是差事办砸,人头落地。你觉得你是谁呢?
农:占有绝对生产资料的地主阶级。每天躺着不需要劳动,负责研究如何管理长工并提高土地生产的技术和政策。
工: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劳动人员,凭本事吃饭。年老或者色衰之后,靠攒下的老本过日子。
商:投机取巧,游走于各方势力之间的社会润滑剂。
除此之外,就没有人了。或者说,那些东西不会有后代了。
你现在明白了这个问题的可怕之处在什么地方了吗?
996 怎么能说是剥削呢?人家给了加班费啊!
资本家怎么能说是剥削呢?人家发工资啊!
被优化怎么能说是剥削呢?公司给了赔偿方案啊!
美国人民怎么可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呢?他们。。。。。。。
多说一句,为什么有后代很关键。对于没有儿子的长工,地主家今天把他打死了,明天都不会有人去衙门报案。就算有,他也没有证据。
古时候可以众目睽睽,因为现场都是我的人,他们不敢违背我的意思。
现在嘛,要掩人耳目,最起码要到无人区。
可可西里看过么?队长和记者两个人面对十几个偷猎者。偷猎者头目对追捕队长说,你放过我,我给你两辆小汽车。队长不说话,偷猎者说,再给你盖一栋楼。队长说,放下枪,人跟我做。然后一声枪响,偷猎者手下打死了队长。偷猎者暴怒,谁开的枪???上去踢了手下两脚,他妈的,差点打着我!
你是不是觉得队长不为金钱所动?不是的,在实力产生绝对差距的时候,杀人其实就是游戏。猫会玩一玩耗子再弄死。队长足够聪明罢了。
绝命毒师看过么?老白跪着求毒贩放过自己的妹夫,妹夫是个缉毒警。老白愿意吧所有的钱都给毒贩,只求妹夫一条命。缉毒警的妹夫说,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聪明的人,我都看得出来在他进来的那一刻就要杀了我,为什么你就是看不出来呢?我第一次看觉得老白犯傻不明白毒品交易是用命在交易。第二次看我觉得老白是珍惜他这个妹夫,以至于已经认不清这个形势,抱着最后的一丝幻想,放下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们的生活自然没有电影电视剧那么惨烈。但是,生活中我们也不需要杀人。
当你三十五岁,从公司毕业的那一刻起,你的命基本上就没了!
少年啊!恭喜你们发现了了不得的东西啊!你们的讨论,其实在 80 年代有过很大的争论啊!
雇工算不算剥削?雇工多少才算剥削?当年,这引发了一场在今天看来可笑的争论,还引经据典地弄出一个 “七上八下” 的界线
上个世纪 70 年代末,开放个体户创业,解禁乡村家庭工业,恢复城乡小商品市场—
—私营经济开始在中国大陆萌动。1979 年底,全国批准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约 10 万户,两年后的 1981 年,统计数据变为 101 万,翻了 10 倍。随之而来的是,“雇工” 这个在中国绝迹的、在以往被视为有剥削色彩的词汇出现了。
1979 年,广东高要县农民陈志雄承包了 8 亩鱼塘,辛苦一年,稍有斩获,第二年,陈志雄扩大再生产,承包 141 亩鱼塘,夫妻俩干不过来,就只好雇人,雇请固定工一人,临时工 400 个工日。第三年,陈继续扩大经营,承包面积达 497 亩,雇请固定工 5 人,临时工 1000 个工日。
在当年,像陈志雄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广州第一批个体户之一的高德良,1980 年 4 月下海创办 “周生记太爷鸡”,做了不到半年就雇了 6 个帮工。而安徽著名的“傻子瓜子” 年广久,自挂牌以后生意就很兴旺,也雇请了一些无业青年当帮手,到 1979 年底,雇工达 12 个。
陈志雄、高德良、年广久等人的举动,触动了当年意识形态最敏感的神经: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该有以往被视为带有剥削意味的 “雇工” 的存在。
于是,陈志雄的事情,一下子闹到了《人民日报》。1981 年 5 月 29 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一场承包鱼塘的争论》一文,并开辟了 “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 的专栏,展开讨论,历时三个月。争论的焦点之一是:“雇工算不算剥削?”
讨论中,有人引述马克思在《资本论》的论断,“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明确地划分的 “小业主” 与“资本家”的界线。按马克思的计算,在当时 (19 世纪中叶),雇工 8 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 也就是小业主;而超过 8 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为资本家。
争论并没有就此打住。1982 年 1 月,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讨论会上,广东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两位与会者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再次认为,陈志雄行为的资本主义性质非常明显。新华社记者以这份报告为根据,写了一份题为《广东沙浦公社出现一批雇佣劳动基础的承包大户》的内参,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一位高层领导批示:“我个人认为,按这个材料所说,就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做出明确规定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事关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局,故提请省委考虑。”
4 月 22 日,广东省委将《关于陈志雄承包经营的情况报告》送到国家农委。报告肯定了陈志雄的承包方法和经营方式,认为 “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比原来‘吃大锅饭’的集体经营要好”。报告同时强调:“这是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效益”。
广东省委的态度,为私营企业的雇工政策撕开了第一道很小的、却决定了中国私营企业命运的小口子。
1983 年 1 月,中共中央对超出政策规定雇请较多帮工提出 “三不” 原则:“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1984 年 10 月 22 日,邓小平明确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两年到了,邓小平还是说:“再看看。”
“看” 了几年之后,1987 年中央 5 号文件中,去掉对雇工数量的限制,“三不” 原则改成了十六字方针:“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
1988 年 4 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第 11 条增加了 “国家允许私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发展。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的内容。这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私营经济之后,首次在宪法上重新确立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雇工也随之合法化。
次年底,全国第一次工商登记,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下子达到了 9.06 万户。而这之前,只有温州等地的 6 户私企进行过正式工商注册。
1998 年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据有关部门测算,1999 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 (不包括股份制经济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非公有制部分,下同) 的工业产值已占当年国内工业产值的 50.88%;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已占全国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 52.1%;非公有制经济的出口创汇已占全国出口创汇总额的 47.8%;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已占全国就业人数的 2/5 左右。
补充:很多人没有基础概念,分不清国有与公有。可以先看以下链接了解一下。
因为你处在私有制环境下,被私有制浸淫,觉得私有制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亘古不变的,把私有制下的情况当成了普遍情况。
假如你生活在古代,那么权力的世袭、皇帝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等等,你也会觉得是天经地义的、太正常不过的。因为你被封建社会洗脑了。一旦你能够跳出环境,就会清楚看到封建社会这些所谓天经地义的荒谬性了。
所以跳出私有制,在公有制来看,无论土地还是生产资料,都绝对不应该被私人所占有。这些东西本来是全民所有的。只不过一些人通过巧取豪夺据为己有,然后把这些本来应该是全民所有的东西拿来出租买卖牟利必然是剥削行为。整个私有制就是建立在这种巧取豪夺上的,私有制下垄断兼并是一直进行的。小地主不过是自己或别人最终变成大地主垄断的中间过程罢了。
这是私有制系统性的问题,这个系统的运作原理就是剥削,就是建立在剥削之上的,不以你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你如果不剥削,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地主 / 资本家,就会被淘汰。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生产资料不应该私人占有。
因为**劳动收益永远比不上剥削收益,踏踏实实的劳动永远竞争不过剥削者。**只要有人掌握了土地 / 生产资料成为了剥削者,那么下一步就是剥削者们开始跑马圈地,在经历互相吞并的养蛊过程后,最终极少数人形成垄断寡头。
结果就是土地兼并,资本垄断,阶级固化。劳者不获,获者不劳。少数食利者每日只靠食利所得,比最辛苦的底层劳动者几百年的收入还多。年轻人努力没有结果,进入拼爹社会。
在古代最后就会爆发农民起义,重新洗牌,然后继续 “洗牌重建→土地兼并→失去土地的农民起义” 的历史周期律。
而工业革命爆发,发展到现代资本主义,则变的更加残酷。财富集中到一定程度,底层丧失消费能力,就会发生经济危机。甚至连洗牌都不会,只会让一部分中产小资跌落为新穷人,财富集中程度反而加剧了。
经济学家的研究已经得出结论:资本回报率高于经济增长率。通俗的说就是:
**长期来看,蛋糕变大的速度没有资本家吃蛋糕的速度快,富人愈富,穷人愈穷,阶级固化,不可逆转。**这就是私有制的固有缺陷。私有制的未来对于绝大部分普通人是极其残酷且毫无希望的。
舍友说要是人家是正经做生意起家的呢?然后从别人手里买了地,人很好,对佃农也很好,被打倒也挺可怜的,租了地交租金天经地义,那也叫剥削吗?就像今天的小工厂小企业,不能和那种垄断企业比,也叫资本家也叫剥削吗?
你舍友起码说对了一点,封建地主确实没法与资本家比。因为前者是落后生产力与旧时代反动派的代表,而资产阶级早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现在是保守的新时代反动派的代表。资产阶级无论在什么时候,所掌握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都远远比封建地主先进。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而在马克思的时代,反动的封建地主与旧贵族仍试图恢复其的旧统治,
封建主说,他们的剥削方式和资产阶级的剥削不同,那他们只是忘记了,他们是在完全不同的、目前已经过时的情况和条件下进行剥削的。他们说,在他们的统治下并没有出现过现代的无产阶级,那他们只是忘记了,现代的资产阶级正是他们的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
在这里还要说说封建地租。
封建地租分为三种:
1. 劳役地租;
2. 实物地租;
3. 货币地租。
劳役地租是指劳动者向地主履行一定的劳动义务来缴纳地租,实物地租是向地主缴纳一定量的劳动产品来履行地租义务,货币地租是向地主缴纳一定量的货币来履行地租义务。这三种地租不是独立的,它们往往在封建社会里混合加在劳动者身上的。
“要是人家是正经做生意起家的呢?” 这只能说明他是从手工业者阶级或商人阶级转向封建地主阶级。
“然后从别人手里买了地”,这说明地租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
“人很好,对佃农也很好,被打倒也挺可怜的”,这就是纯粹的道德批判了。一说起打倒地主,大部分人能想到的就是新中国打倒封建地主。但这件事并不是共产党人想做的,只是因为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的能力太差,以至于封建地主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能共存那么长时间。在欧洲,封建地主阶级如果不能转变成新兴资产阶级,就只能消失在时代的洪流中。
地租本质上就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转化的剩余价值。
屁股决定脑袋
另外,每一个精 * 都觉得自己是神选之子,命运之主
甚至在别人被砸喊疼时,他会在旁边 yygq,怪人家不努力,觉得人矫情……
而真当铁拳砸头上时,他叫的比谁都大声。
有多少头发才不算秃头?
一根也没有肯定是秃头吧?有一根头发,也应该算秃头吧?那么两根、三根,一直增加下去,请问有多少根头发才不算秃头?
难道我们能说这个精确的数字无法确定,所以秃头这个概念就不应该存在吗?
剥削剩余价值这个也是如此,想要完全精确定量剩余价值数量是多少,是比较困难的。
在马的原文里也只是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
第九章 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
单个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要蛹化为资本家而必须握有的最低限度价值额,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而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们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在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
曾经有个七上八下的政策,那完全是曲解原文,马克思在原文里只是假设了一个比方,而不是说必须八倍才是剥削。
既然如此,那么一个不能精确定量的剩余价值,还有什么意义?仅仅是定性分析吗?
这就是他们忘记,或者说是故意忽视马克思指出的另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随着发展,两种私有制会很明显的分开了,也就是秃头与非秃头会非常明显,让人能很轻松分辨。
有人责备我们共产党人,说我们要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
好一个劳动得来的、自己挣得的、自己赚来的财产!你们说的是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前的那种小资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吗?那种财产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
我们要消灭私有制,你们就惊慌起来。但是,在你们的现存社会里,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被消灭了;这种私有制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不存在。可见,你们责备我们,是说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如果我没有雇佣员工,把人工智能当做流水线创造财富,那么我属于资本家吗?
问题在于风险……
在一个产出不确定,也没有现代金融系统(尤其是保险机制)的环境里,“一笔相对固定的租金” 等于 “要倒霉人的命”……
这并不是小地主做错了什么,事实上小地主们不可能做得更好了,如果让小地主一直做下去,经过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如果他们还没被大地主兼并,而又有一个大范围同时有效的协调机制的话,他们自己也能发现这里的问题,而对此加以修正(这也是发生在英国的真实历史)……
但是事实上,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地区,还没等到这件事情发生,土地兼并就已经把一群小地主,变成了几个大地主和更多的失地农民,而这个大范围有效的协调机制更是连影子都没有过……
这不算啥,我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是(我家成分富农):
地主都是靠勤俭起家,省吃俭用不舍得吃穿,吃饭连米粒都不剩下,才攒下的家业。
佃农都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懒汉,他们之所以受穷,都是因为自己不好好干活才穷的。
周扒皮半夜鸡叫多么勤劳,底下长工连早起干活都不愿意能不穷吗?
地主得求着长工给他干活,好吃好喝的供着,不然长工不好好干,地主一点办法没有。
地主都是全村最受人尊重的长者,因为地主家的牛都拴在村口,谁家愿意用谁就牵走。
按着他们说法我觉得旧中国一定是个理想国,都怪红脑壳毁灭了地主,不然中国早成地上神国了。
……
你室友的问题其实很有意思,其实问题在于
有时间再细说。
其实简单说就一句话:
公有制更 “先进”,注意不是更 “正确”,也不是更 “善良”。
也就是,至少相信公有制的人会同时相信,如果那片地不是你的,而是大家的,谁都不给谁交租,谁喜欢谁去种,那么人类的生活会更好。
当然,你也可以看到,“谁喜欢谁去种” 是一种十分理想主义的情况,需要极端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工业技术,所以公有制才难以实现。
任何制度都会有有钱的恶人阶级。
有钱的恶人阶级不是因为他们有钱,而是他们会为了恰烂钱不干人事变得更有钱。
小恶人不干人事就会发育成带恶人,小地主不干人事就会发育成带地主。
题干的栗子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是脱离现实的,侧面反应出了我国教育中对 “地主们的恶” 这一部分的教育是相当不合格的。
光是说地主欺男霸女,鱼肉乡里,横征暴敛的行为根本表现不出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恶。
恶人阶级真正干的坏事是:
人民既不应该这么穷,也不应该这么累。
至于题干中干好事的小地主,期货恶人罢了。
栗子:
张三和李四各有 10 亩地,张三省吃俭用每顿只吃 7 分饱,李四每顿要吃十分饱。
某年干旱,李四吃饭吃不饱了,张三于心不忍,带着攒的粮食去抢救李四,李四用 5 亩地作为抵押。
次年依然干旱,李四还不起,于是 5 亩地归张三了。张三发现自己不用省吃俭用也能存粮了。
(剩下的爷懒得编了,总之就是张三联手县令孙笑川用高额的租子和苛捐杂税把全村人的地全吞了)
像你说的这种善良的小地主不算剥削没错。
可你要搞清楚,在当时我们要消灭和打倒的,是土地私有制这种地主制度。
为什么?因为除了个别丧心病狂的地主以外,大部分的剥削其实没怎么体现在地租上。
人性逐利,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农业生产靠天吃饭。遇到丰年,农民和地主当然相安无事,甚至其乐融融。
而一到灾年,哪怕个别小地主再善良,也架不住大多数地主为了逐利把粮价上涨个 30 倍,40 倍,100 倍。农民此时为了活命,没有任何议价权,地主阶级就算有再善良的个体,大群体也永远挡不住这种用比平时低几十倍的代价兼并土地的诱惑。
反正无论多贵,没了口粮的农民只有一条路,卖地,卖儿,卖女,要是还不够,那就只能草根,树皮,观音土,最后被观音土撑死在路边,尸体被野狗啃干净。而我们的这位善良的小地主,其实抗灾能力也未必会比普通自耕农强多少,遇到大一点的灾,地主家也没有余粮。
要获得更强的保障和安全感,也得在灾年里不停兼并土地,打怪升级,最终成为大地主。生存面前,也没法谈善良不是。
丰年灾年的气候交替,导致了千百年来无数封建王朝一直到民国,都是土地朝着地主豪强不断集中,最后断掉大多数人活路导致财政崩溃,农民造反的死循环,且在当时的文化里,这天经地义。
在农业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要解决这个死结,实现保障农民利益的唯一解,就是土地公有制,大家把风险转移给集体,丰年灾年对个体的影响大大降低。
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什么在建国初期,坚持要消灭地主的原因。作为代表贫农阶级革命成功的我党来说,这是国本,无关个别小地主善良与否。
而后来为什么慢慢就放开了?到现在再也不提了?
因为农业生产力随着科技发展,有了爆炸性增长。我们有了袁隆平。有了大平原机械化,有了温室大棚。有了全世界屯粮第一的国家储备。别说饿死人了,粮价稍微波动大一点,国家队立马就开始抛储备稳物价。想来占便宜炒粮食的外国资本,通通被国家队打的找不着北。
丰年灾年的气候影响,没有那么大了。农民不用被一口粮食逼着卖地了。
于是就不用消灭地主了,甚至在当前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反过来要鼓励私有化带动生产力。
于是我们改革开放了。
综上,一个政策是否合理,要代入当时的历史和社会环境去看。任何一种代入现代社会观念去看待历史的行为,都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就好比质疑八路军在抗日时候为啥不掏出 10 驾轰 6k,100 艘 055 大驱和东风导弹去把日本天皇给炸了然后登录日本一样,纯属逗比和耍流氓。
所以这个问题最终,要用你们高中课本里都学过的那句至理名言来驳: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如果所有商店联合起来,所有商品售价提高一百倍,这合理么?
买东西要给钱不是天经地义么?
租了地,交租是天经地义
但是如果地主让你交的租子远远超出了你的承受能力,而你也没有别的选择
这就是剥削了
例如你欠钱要还,这是天经地义,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但是债主说,每天利息一万,这就不对了
甚至债主说,还不起就肉偿
种地的人不种地就得饿死,所以地主可以最大程度压榨老百姓,甚至让老百姓迈尔卖女,这天经地义什么呢?
我们家就算是地主,以前到底多有钱不是很清楚,这么说吧,后来住的房子是大院的一部分,窗户上的纱窗是印花的,窗户是雕花的。袁大头在我小时候家里还有一大罐。
其实我很好奇,就是当年我家居然没怎么被清算。只是把地给了,把院子给了。
要说拉到街上游街这事儿倒没有。
感觉倒是城市闹得凶,村里很多都是亲戚,反倒背背语录就没事了。
你说的小地主,你以为很好过么。
当时苛捐杂税可是很多的,你看川军为啥打仗这么狠,没活路啊。你以为你有地就没事了啊。
很多都是种了一年,还不够税钱,然后说,地我送你了,我不要了。
我不要了还不行?
不行!
不要地也不可以,接着种,接着交税。你不种也得交!
导致很多上吊的知不知道。
不止农民受压迫,小地主可不是免税的呀。
大地主为啥滋润,因为他有政府的背景关系,能少交税,可能花钱买个官,或者儿子在什么地方任职,能通一下关系。
可小地主啥也不是啊,小地主就是大号的农民。
他们也苦啊。
这就好比你开了家店,各种各种的税不说,各个部门还没事儿让你捐款,你受得了么?
夹缝里求生存罢了。
要不是除了种地别的不会,早跑了,地都不想要了。
过得滋润的一共就没几家,小地主一样被压迫的。
现在来了一群人说,现在地重新分配,但是税呢,咱也改了。
你问问他乐意不?
这就好比你二十亩地,月月纳重税,月月被人敲诈,月月有人让你捐款,你实际收入二万,弄完了还有 500。
人吃马嚼的最后就混了顿吃。
有啥好值得留的。
留着有口饭,改革了照样吃饭,只是不受到压迫了。没人跑来勒索你了。
你不乐意?
摊上不好的年月,500 你都没有,说不定倒贴钱。
我奶奶就地主出身,关于这件事,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家里的钱偷偷留了点,事情过了开了家饭店,还是比普通人滋润一些。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小家小户的还指望能好好生活呢?
鬼子来了,要粮食,鬼子走了,民国的,要税,要粮食,要男丁。平常的衙门再来敲诈勒索一番。军阀来了,再来一遍。打仗的路过,再来一遍。
你以为小地主很好过啊,你错了,你家比别人家有钱,你交的格外多!隔壁王老三穷的只剩下一条裤子,逼他没用的,你家有钱,那就逼你。总得完成任务你说对不对。
我家之所以能留下钱,是因为家里有人当土匪。
可不是靠种地来的钱。
没什么打倒不打倒的,当时我家土匪兼地主,就这,其实也没怎么样,只是把财产交了些。
还给了我家一亩地。
还想怎么样,要啥自行车。
社会想避免剥削,不能靠打击地主和资本家这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而要靠给无产阶级提供足够的生活保障。
你去辩雇工劳动到底算不算剥削这个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现实中的雇佣关系非常复杂,你在你姐夫的公司上班,每天不干正事儿混高工资,还能从你姐夫的人脉和资源中分一杯羹,这和你给黑厂打工,干不好就挨骂,完了还要克扣你工钱,这在法律上都是雇佣关系,能算一回事儿嘛?很显然你给你姐夫打工就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被剥削,给黑厂打工就算被剥削。
但为什么还是有人心甘情愿的自己去黑厂打工呢?不是因为他们觉悟低没学过资本论阶级斗争,而是因为他们生活所迫别无选择。
改革开放前,一切私人雇佣行为都要被禁止。所以不但黑厂老板被打倒了,你姐夫也被打倒了。你姐夫的公司倒了,你再也没有这么容易的工作混了,你肯定不高兴。但是黑厂被打倒了,原来在黑厂打工的人同样也不会高兴,因为原本他们选择去黑厂打工是因为就算黑厂再黑,那也比不去强。现在黑厂没了,他们连去打工的选择权都没有了。
所有简单粗暴的打爆地主资本家狗头的行为,在人类历史上都是失败的。因为只要有私有制,就会有地主和资本家,而至少在目前,人类社会不可能消灭私有制,因为这是最基本的人性。
更何况剥削这个行为再坏,地主和资本家也不是奴隶主,并没有拿刀逼着无产阶级去打工,所有工作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爱干干不爱干滚,你不干愿意干的人多的是。
然而你为什么不滚反而要上杆子去被剥削呢? 真正原因在于社会没有给你基本的生活保障,你不被剥削就要饿死。
假如社会给所有人基本的生活保障,让所有人不去被资本家剥削也不会饿死,甚至还能有一个小房间,能洗澡能上厕所能上网玩游戏,你会上杆子去找资本家要求打工吗?这时候地主资本家空有生产资料找不到人被剥削,就会把你当小舅子供起来。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辩经的都是故意转移矛盾。唯一能让无产阶级避免被剥削的办法,就是增加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程度越高,无产阶级被剥削的程度就越低。社会保障程度越低,无产阶级被剥削的程度就越高。
这时候你很可能又不愿意了,会觉得社会是在养懒人,又完全不考虑如果社会不养懒人,那么无产阶级就会被剥削的越惨。人这东西就是这么首鼠两端。
这个问题可谓直指本质,也就是经济学中,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论的分歧。
简单来说:
生产要素论:商品增值 = 资本 + 土地 + 劳动
生产要素论 plus:商品增值 = 资本 + 土地 + 劳动 + 专利 + 管理 + 信息
劳动价值论:商品增值 = 劳动 + 剩余价值
所谓劳动价值论,并没有什么精妙之处。首先,它规定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然后,它规定劳动之外的所得都属于剩余价值,也就是剥削。
就是类似于 “除你左籍” 的操作。
土地主提供了生产要素,按生产要素分配,应该获得地租。这是前者的应用结论。
土地主不是劳动者,按劳分配,不应该分走任何商品增值。这是后者的应用结论。
至于这两种理论谁压倒谁,基本就是按达尔文法则。在革命时期,只要看主张哪边的枪多,枪多的便是真理。
但到了和平建设时期,毫无疑问,不搞市场经济的最后都死翘翘了。也就是能活下来的都是或多或少承认生产要素论的。
(完)
这是个很经典的问题。这里我只先回答大标题 “租了地交租是不是天经地义”这件事。我会阐述一个 “交租并非天经地义” 的解释,当然这是比较老的、在马克思主义内部也有不同主张的领域。
首先要从头思考这个问题:
租和借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什么时候会租东西,什么时候会借东西?
只有和朋友可以借东西吗?也不尽然。出门在外,江湖救急,借个自拍杆,借个打火机,似乎都是很自然的。
我们发现借东西的共性很简单——人家东西的主人暂时用不着它啊!
说白了,当这个东西对我没价值时,你拿走,完了再还回来,借给你就行了。
如果这个东西我也想用,对我也有价值,你拿走,那当然要给点补偿。即使是朋友,也会请喝个奶茶,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租了。
那么应该花多少钱租呢?可以参考的是,一般而言,这个东西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创造的价值。
比方说摄影师租相机。职业摄影师拍照,一天能赚几十几百。那你把人家的相机拿走,人家拍不了照,就要给人这么多钱——即使人家本来没打算这天拍照,但人家确实可能今天拍照赚钱。
放到地租这个问题,就是说:
如果你不租这地,地主自己种也能有收成啊。
这是很明确的。
如果你和地主商量地租问题,地主会说:“只要是个人,随便种种,就能得到一定量的收成。”
比如一块地,种苞米,随便谁种一年都能产一吨苞米,卖了能赚一千块钱。
那么应该交多少租?一千?
如果交一千还有人干吗?那岂不是自己干了一年活白干了吗。
答案是,有人干,因为这块土地会赚超过一千块钱。
为什么呢?地主或者一些资本家或者一些早期的学者会主张:地是会自己产生价值的。正如威廉佩蒂所说:“土地是财富之父,劳动是财富之母” 嘛,没有土地怎么可能赚钱呢。
是这样吗?
很显然,租金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租客赚的钱比一般而言种地能赚到的钱多——不然谁还租地呢?
地主就会说了,你之所以能赚到比市场上一般而言更多的钱,是因为我这块地好啊!土地是爹,劳动是娘嘛。
那最严峻的问题就来了——
为什么最贫瘠的地还要收地租呢?
你这块地垃圾成这样,一般而言肯定是鸟不拉屎的。如果能赚出足够收租的钱,肯定是租客费很大力气精耕细作,刨了石头,引来水源。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来了,其实这块地这一年之所以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是因为劳动。而不是因为土地怎样,即使土地再差,它也要收租。为什么?
因为有一批人拥有着土地,你不种地,就没地种,总有人种,那你就要付出额外的劳动去混口饭吃。
这就叫垄断土地。
现在回头看。土地收租还是理所当然的吗?
其实有个很接近的玩意,想想就清楚了:高利贷。
为什么高利贷有人贷?因为借钱的人实在没钱可用了阿!并不是因为这些钱放在债主手里运作可以赚这么多的钱啊!
那么,一般的贷款和高利贷的区别是什么呢?这取决于你认为一个现象是个别的还是系统的,我就不深说了。
“天经地义”
马恩直至所有的←派没有真正在科学上厘清 “剥削” 这个概念,是他们的一大败笔和错误。这个错误误导了千千万万人。
一、没法反驳。
因为 “剥削” 这个词汇是一个搅屎棍。
什么叫做剥削?
就是企图用生资与劳动力结合时,前者对后者的优势地位来掩盖对——生资对剩余产品(或价值)的必然占有——这个社会经济内在客观规律的否定。
第二遍:
什么叫做剥削?
就是企图用生资与劳动力结合时,前者对后者的优势地位来掩盖对——生资对剩余产品(或价值)的必然占有——这个社会经济内在客观规律的否定。
第三遍:
什么叫做剥削?
就是企图用生资与劳动力结合时,前者对后者的优势地位来掩盖对——生资对剩余产品(或价值)的必然占有——这个社会经济内在客观规律的否定。
综上,这与 “地主” 的大小无关。“交租”的确是天经地义,因为生资占有剩余产品(或价值)是社会经济的内在客观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问题仅仅只在于 “交租” 原则上必然会“过份”。因为生资处于优势地位。即要否定的不是生资 “对剩余产品或价值的占有”,而只是“过分” 的占有。
二、“过份” 的标准是什么?
答:“过份” 没有统一永恒的标准。一切以时间、地点、人物不同而不同。
三、“过份” 能否消除?
“过份” 之所以存在,唯一的原因就是生资与劳动力的分离。所以要消除 “过份” 唯一的办法就是生资与劳动力的统一。
所以:
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绝不是要用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使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无产者,而是要改变自己的面貌使自己和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有财产的人,最后使一切生产资料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共有。(《理论信仰现实》党治国 广西人民 P130)
四、如何 “共有”?
就是:
要找到有别于包括——原始社会那种以普遍贫困,或封建社会那种人身依附的平均主义,或近代苏联那种以普遍短缺和非人格化的——为基础的公有制在内的,各种形形色色的落后和虚假的公有制,重新以一种合乎当代生产力水平的,能够继续像在资本社会那样,通过追逐剩余价值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实现再生产无限循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继承资本主义)的公有制形式来再次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统一。社会主义 ABC V1.0
五、到哪里去找 “共有”?
这个 “共有” 不能从人的头脑中发明出来,
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只是弊病;消除这些弊病是思维着的理性的任务。于是,就需要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并且通过宣传,可能时通过典型示范,从外面强加于社会。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是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空想的,它越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越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恩格斯)
而是要到
目前 (现代工业所造成的) 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法兰西内战》)
发现出来(“摆脱掉 (解除掉) 奴役的锁链和他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法兰西内战》)。
室友是农村户口吧。
还不是你父母太努力,把农村户口弄没了。
咱先别谈地主的问题。
请问你觉得,
花五块钱要别人大热天跑一趟,从三四公里外的地方骑电动车把午饭送到家里,算在剥削别人吗?
在请问你觉得,
花 3 块钱左右,让你购买的东西从江浙沪的小商品市场送到你家,算剥削别人吗?
接着请问你,你拿五块钱的挂号费到公立医院看培养了 20 年的专家。你算剥削别人吗?
你用着抖音,腾讯之类 996 互联网公司的产品,是不是又算是间接剥削程序员?
人人都在剥削,就别管小地主是不是剥削了,地主能挣几个钱啊?
哇,这个问题我也很疑惑呀,如果一个农民辛苦一生攒了 40 年钱,乘着地价低,用 40 年的积蓄买下了很大的一块地,成了小地主,再让别人给他做雇农,这又有什么问题呢?这实际上不也就是一个白手起家的老板创立了公司与员工签下劳动合同的事情吗?如果爆发了革命,让这个原先是老农的人丢掉了这块地,这不是对他四十年努力的践踏吗?要知道他原先是弱势群体,他在原有的这个社会上并没有享受什么福利啊,这块土地不正是他通过劳动与智慧得来的?那再用革命的方式让他把四十年的努力交出来就很不合理了呀……
你看啊,比方说:地球母亲给了所有人一块地。你有十亩,我有十亩,大家都是公平的。公有制的意思就是,这二十亩地产出的所有粮食,都是咱俩平均分配。那么时间长了,就有谁干活多谁干活少的问题,直接体现在你的地收成好,我的地收成差。你本来可以吃饱,但因为跟我平均分配,你我都吃个半饱,我当然没意见,你心里愈来愈不乐意。
于是我提议改成私有制。我的归我的,你的归你的。现在情况下,你依然努力干活,甚至粮食有了结余。我还是吊儿郎当,吃不饱,但是也饿不死。结果遇到灾年了,粮食减产,你因为有存粮,依然可以吃饱,而我就真的要饿死了。你跟我谈了个交易,你愿意拿出粮食来救我,但我也要拿出东西来换。
我能有啥呢?我就剩地了呀,我就拿地跟你换粮食,不然我就饿死了。于是从这一刻开始,二十亩地都是你的了。我没有地了。
你种不过来,于是你又雇佣我,还是种那十亩地,但是给了我一个限额,每年必须给你交多少租金。原本我就是种这十亩地的,只要不碰上灾年,我可以随便种种,就能吃个半饱,不用努力,不用拼命。
但现在不行了,如果我不努力种地,我连你的租金都交不起,我只好拼命种地。我觉得我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怀念起以前轻松种地的日子,开始逐渐产生了一个疑惑——
这地凭什么都是你的?大地母亲不是这么安排的吧?
我决定造反,我冲进你家里,把你杀了。现在,二十亩地都是我的了。
然后……… 我就变勤劳了?当然不可能。但我觉得自己的理论很有道理,于是鼓动更多像我这样的人集合起来,去把那些拥有了更多资源的人通通干掉。抢他们的粮食和地。
然后我制订了政策,我没有私心,我觉得要回归公有制,大家平均分配,这样挺好。有个专有名词,叫大锅饭。
然后………… 我发现,有的人干活多,有的人干活少,又开始有一些人不满意了……
我想了另一个办法,开始逐步放开私有制,允许那些人拥有私产。
然后每隔几年,把最努力,私产最多的那家伙,找个由头干掉,把他的私产拿出来分给最穷的那批。这样谁都不会被饿死了。
但奇怪的是,富人越来越少,穷人越来越多。这时候,我该怎么办呢?
我改开了 [doge] 好吧,你是对的,我这么多年折腾啥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地主是怎么来的,是不是正经生意起家的。这里就以西汉为例吧。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打赢楚汉争霸战争,统一全国,秦朝时期的土地关系被旷日持久的战争清扫了一遍,全国的土地得到重新分配。
土地重新分配,在我们正常理解里面,就是国家重新丈量全国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但实际上不是。
首先,前朝的贵族地主被消灭了,但土地不是平均分配,优先分配给有军功的人。跟随刘邦打仗的军功集团、支持刘邦的贵族,他们都需要奖励。而国家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土地就是最好的战利品,因此西汉也继承了秦朝的军功等级制度,分了二十级,为名田制:
一 公士 田 1.5 顷 住 1.5 宅
二 上造 田 2 顷 住 2 宅
三 簪袅 田 3 顷 住 3 宅
四 不更 田 4 顷 住 4 宅
五 大夫 田 5 顷 住 5 宅
六 官大夫 田 7 顷 住 7 宅
七 公大夫 田 9 顷 住 9 宅
八 公乘 田 20 顷 住 20 宅
九 五大夫 田 25 顷 住 25 宅
十 左庶长 田 74 顷 住 74 宅
后面十等爵位就不叙述了,基本都是官员贵族阶级,最高的二十级是列侯,田 105 顷,住 105 宅,跟普通人相关的是 1-4 级,也就是有军功爵位平民阶级。5-9 级是县级官员,也是普通人平常能接触到的小地主。第九级的五大夫,田已经是最低一级公士的 16 倍,是没有军功爵位的平民 25 倍。
当然,人家的军功爵位是靠自己打拼来的,最低一等的公士也是看人有眼光,参加了刘邦的军队。田分多点也很正常,符合题主所说的正当起家。
但制度规定是一回事,怎么执行是另一回事。西汉初年虽然因为连年战乱,人口减少,但土地也不是绰绰有余的。一般分田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先均分百姓糊口田,确保每人有一顷,然后再按军功分多出来的土地。比如被称为暴虐的秦朝,就是这么分的。
另一种就是从爵位高的阶级开始分起,先把大户的田分好,再去分小户的,最后才是啥爵位都没有的平头老百姓。很不幸,西汉就是这么分的。
从大户分起的弊端很明显,大户的田是有保障了,而且还是质量最好的田,到小户没田了怎么办?那就苦一苦老百姓吧,丈量一块荒地,也说这是田,你自己去开拓吧。要是土地质量不好,压根种不出粮食,那是你懒,该交的税一分不少交。地主从获得土地开始就已经利用了不公正的机制,在土地数量和质量上碾压平民百姓。
最有意思的是,西汉初年的这一套分田制度,被后面历朝历代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下来,一直延续到民国,直到我党打土豪分田地运动,才又回归了秦朝的优先保障糊口田的分法。
当然,还是要提一句,西汉这套延续两千年的分田法虽然不公平,但是在开国初期地多人少的时代,问题并不大,绝大多数地区土地还是够分的,出现指荒为田的只有少数州县。
那假设在开国那场浩浩荡荡的分田运动中,你作为一个普通百姓,顺利分到了田,还有幸分到了质量不错的土地,你就公平了吗?
不,不同爵位的人,承担的赋税徭役也是不一样的。作为没有任何爵位的平民,你要负担所有税负徭役,不打折,为了免除一些不合理的徭役,比如每年去边疆干 3 天工,你还要额外花钱雇人替你去服徭役。
而爵位高的人,不仅田税地税等赋税上有减免,甚至徭役这块也免了。根据不完全的估算,西汉初年,没有任何爵位的平民百姓,所承担的各种赋税徭役大约占一年收入的三成,而爵位高一点,到了五大夫这一层,就只占不到一成。你赚十块钱 3 块钱都交了赋税徭役,人家赚十块钱就只交不到 1 块,你还想翻身把歌唱?好好种田糊口去吧。
所以你知道最后你的田是怎么没了吧,只要遇到点小灾小难,你就承受不住,最后只能把勉强糊口的田卖了。你一直在承受不合理的剪刀差,承担远超平均水平的义务,这就是剥削。
剥削,不是简单剩余价值被剥夺,只要存在国家、企业、组织,就会需要每个人把自己劳动所得的一部分贡献出来。如果大家都承担了同等比例或者数量的成本,那就不是剥削,因为大家都一样。剥削是有一部分人承担了比另一部分人更多的成本。
在上面地主怎么形成的案例里面,从分田起,平民阶级就比地主阶级负担了更多成本,到税赋徭役一级,就负担更多了。所以这是剥削!
至于你成为无地佃农,租别人地种,还是要交税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种同样的地,获得同样的收成,你的田租 + 税赋甚至比你种自己地交的赋税还要少,因为爵位更高的大地主,他需要承担的基础税赋更低,甚至有免税额度,所以他只要把租金控制在比国家最高税赋低一点的档次,就能吸引大量自耕农贩卖自己土地,转而去当佃农给大地主打工。
这也是导致历朝历代末期土地兼并严重,国家收不到税,大家都去当佃农的原因。顺便也纠正题主一个错误,在封建土地关系下,给大地主当佃农总体而言还是比给小地主当佃农要好得多。
然而即便当佃农赋税负担比当自耕农轻,灾荒年还有点保障,这还是剥削。因为给大地主当佃农交的赋税 + 租金,还是比大地主本身负担的赋税高,还记得我上面说的么,只要存在剪刀差,有一部分人负担的成本比另一部分人更高,那就是剥削。
这也解释了我们现在的一些社会现场,那些在大城市租房住的人,要比自有房的人有更重的被剥削感。其实就是因为房租这项固定成本,降低了实际可支配收入的比例。
总体而言,即便到现代,农民也是一项不太有前途的职业,承受各种剪刀差,受最重的剥削。租了地交租不是天经地义,这是农民遭受剥削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好比现在,说农民进城买房,承担那么高房价,但也买到了符合价值的房产呀。这其实也不是天经地义,而是被城里人剥削的结果。
佃农凭什么承认这块地是你的?因为你付出了劳动(买 or 开荒)?好,佃农认,然后愿意支付地租作为补偿。但这里有个问题,佃农付多少租子合适?
这里有意思的地方来了,佃农所付出的劳动(租子),是常态化地高于地主所付出劳动的。假如没有这个高于,那么所有地主的财富就无法实现累进。又或者说,历史经验表明,在地主与佃农的地租博弈中,佃农常态化的处于弱势地位,使得每次博弈中佃农都有更多的劳动剩余被收割走。
从朴素道德角度批判的话,人本能地喜欢公平,投机式地选在他人陷入不利时进行交换,这叫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这次被你搞了,小心下次不要犯在我手里。
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批判的话,地主阶级以无论道德还是不道德的方式提取了劳动剩余,其都只会用来获取更多的土地以及挥霍享受,不会投入对生产力的开发。落后,反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玩意儿,注定被淘汰。
“天经地义”,就不能是 “剥削” 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高利贷就不是剥削了?
然后,交租,未必应该归为 “剥削”,但是交租交到自己衣食无继、卖儿鬻女,那肯定是被剥削了。
现在农民工也是小地主,因为他们把田地出租掉后出门打工了,剥削了承包者。
出租一亩地能获得 600,五亩就是 3000,3000 能购 1000 多斤大米,5 亩地一年的租金换成大米,够一个三口之家吃 3 年。
这不比地主收剥削的厉害?
承包户在田里忙死忙活都不一定挣钱。
还有购买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都是剥削。
比如花 30100 元(7 月 1 日收盘价)购买 10000 股农行股票,年收益 6500 元,分红到手 2068 元,剩下 4436 未分配利润会用作公司发展,明年利润增长继续提高分红。
股民这 6500 的利润就剥削了农行全体员工。
还比如购买了上市初期的微软 到现在股价翻了几万倍,一万块变几亿,这些股民真是万恶的资本家,剥削了那些打工皇帝。
所以购买股票是成为了公司股东,无论多少都是资本家行为,能不劳而获,就是剥削。
而股票基金和部分理财间接持股了,所以也是剥削。
中国有近 2 亿股民和数亿基民、理财民,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也都间接享受了剥削。[滑稽]
还有几乎无风险,能不劳而获的银行存款,借银行之后剥削了贷款人。
存款也是剥削,股票、基金都是剥削。
任何的不劳而获一律是剥削,全民剥削时代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很简单,反驳不了。
不能反驳的原因,和西经还是马经都没关系,而是《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划重点(敲黑板):里面包含了 “收益” 的权利。
也就是说,什么私有制不合理,什么阶级那都是扯淡。法律明确规定了有收益权,那么收益就是合法的。合法的东西自然就是 “天经地义” 的。
也许你可以学马经 er 的论调:这玩意虽然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也算是剥削这种逻辑进行诡辩。但是很容易推导出郭嘉鼓励剥削这种非常不符合社会 ZY 价值观的东西。祝好。
你舍友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需要像一些念经人一样一天到晚复读几千年私有制的历史,实际上只需要考察一段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的建国初期的历史,因为建国初期的特殊性,这使我们有了一个非常好的观察社会如何演变的实验环境。
这是由于建国初实行了土地革命,我们在农村实现了平均地权,这恰恰创造出来了一个类似于 “真空中的球型鸡” 的极佳环境。很多人经常说的古代地主勾结官府,搞各种不法勾当等等,这些在我们【】的领导下当然都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我们恰恰要重点关注在这种真空环境下,分化是如何迅速产生的:
这就是当时非常重要的,关于贫农分到了田以后,致富变成了富农小地主,其中很多还是党员,这属于是什么性质的争论,这个争论实际上影响了【】的思想转变,结果就是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按劳分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必须要将其消灭。
相关的材料非常多,可以自行按关键词搜索阅读,例如:
关于富农党员问题的争论_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_挂云帆东北的插犋换工和富农问题 – 中国共产党新闻 – 中国共产党新闻 - 人民网
其中非常重要的有这样一段:
1951 年 4 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央和华北局写了《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其中说道:**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自发力量,是向着富农方向发展。**并且还说:**这样发展下去,会有两种结果:一个是互助组 “解体”;一个是互助组变成 “富农的庄园”。**山西省委据此主张:扶持和增强互助组内部的进步因素,引导互助组走向更高一级的形式。
10 月 14 日,高岗给中央写了《关于东北农村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报告》,认为随着农村自发势力的发展,应将发展互助合作的指导思想,作为反对和防止农民自发倾向的主要对策,各级政府应从各方面对互助组加以扶持和优待,逐步由低级形式引向较高级形式。
其实,我一直觉得 剥削 这个词翻译的不太好。
它翻译成这样,就让人觉得,对方如果是个好人、善人,他就不剥削你了。
实际上,剥削 就好像苹果会往下掉 一样,就好像 买东西得花钱一样,就好像 吃太多肚子会疼一样
它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个事实。
它就存在于这 天经地义 之中。
所以,它才难被推倒。
在这套天经地义当中,错的不是人,而是生产关系。
也不能说它错,只是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个道理,适用于地主,也适用于资本家。
资本家也不过是资本的奴隶。
(当然,资本家公然违法,那错的是他自己)
所以,以后遇到这种问题,不要想着去反驳
要去假设,去说:如果…
如果 土地不能买卖,那这个世界会不会更好?
如果 生产资料不能私有,那这个世界会不会更好?
如果 会更好,那我们应不应该去那更好的世界?
咱认识正常一点,
资本家,顾名思义就是放贷的,
给谁都放贷,
给企业放贷的叫 “风投”
在网络上给个人放贷的叫 “网贷”
现实中给个人放贷的叫 “财务担保公司”
他们用本金,换取高达 12%-35% 的回报或者叫利息,这个过程中放贷者自己不投入劳动,他们依靠自己编订的法律,自己养活的警察,自己开办的监狱,来防止有人赖账。
让所有欠他们钱的人,只能买儿卖女给他们当一辈子劳工。
甚至他们儿女也要成为劳工,给他们还贷
这叫资本家剥削,
现代时髦的话语,叫消费主义
为什么中国没有资本家,因为中国法律是人民编订的,警察叫人民警察,监狱叫人民监狱,都是属于人民的,资本家没有办法通过法律,警察,监狱,让已经身无一物的人给他们做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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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隔壁老太太买一份饭,她给你 5 元报酬,她剥削你什么了?
你给企业干活,企业给你发放工资,剥削你什么了?
你凭本事挣钱,被你挣钱的人剥削你什么了?
所以小地主,没有剥削,他们的罪恶也不是剥削
他们主要是妄图阻挡土地公有化运动,就和台湾的 1450 一样,觉得大陆是在统战他们,而不是对于台湾土地国有化,这样的认识,一样会和小地主一样被公审,通过发动群众找到其作奸犯科,欺男霸女的罪证之后,被依法公开处决。
还有一种,一般什么都没有。却公开宣布,中国人不能人定胜天,中国人只能屈服于自然,这样的人罪恶一定不是造谣,而是反社会罪,个人反对社会所达成共识,通过网络论坛散播自己观点,造成群情激愤,适用法律是《治安管理条例》寻衅滋事罪。
愚蠢的人,他们往往都是逻辑通顺,但是方向错误,典型的南辕北辙。
这可能是国内外教育不同导致的的智力差别吧
一个可能的答案
消灭地主阶级,或者说消灭非经营性地主,不是由于地主道德败坏,而是由于他们妨碍了生产力的进步。
或者说,消灭地主,不是把老地主都枪毙,把土地抢过来创造一群新地主,而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可以是资本主义式的农场,也可以是合作社。
交租是天经地义,但这个交的数量可就不一定是天经地义了,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付钱是天经地义,可是这个给多少钱就不一定是天经地义了,我买斤普通猪肉要我 1000 这就不是天经地义。
这个么,可以参考《翻身》。
张庄一个小地方,垄断全村一部分的地主也是 “小” 地主。然后看看他做的事情,甚至不用管有没有剥削,直接上刑法就能搞定了。
同样还是看《翻身》。里面的土改工作组做宣传工作不是定性的说 “剥削”,而是真 * 帮助村民算了钱的帐,看看协商工时、协商工价的情况下,限制高利贷,以及其他一些协商条件下,“小” 地主到底欠了多少钱。——什么?协商的不算,地主说了算?那这还有 P 个天经地义。
众所周知,地,都属于地球。怎么就 “属于地主” 了呢?
地主自己宣布这块地归他,这是他自己规定的,不是天经地义。不信你让他问问天地,看天地答不答应。
所有的规矩都是人定的,他定了规矩你承认了,那就没问题。他定了规矩,你不承认,那就有问题。没有什么天经地义,打着天地旗号招摇撞骗的太多,都被当成真的了。
我种不了那么多地,但我都霸占了不让你种,你想种就得交租,这不叫天经地义,这叫毒瘤。
所以说, 一件事情是什么性质, 你必须要有个具体的评价标准在那里.
假设, 我是地主, 你来 “租” 我的地种地, 我每个月都给你发工资, 你种出来的所有粮食都是你的, 我分文不取, 还高价收购, 愿意卖给我就卖给我, 不愿你就自己处理, 我也可以帮你找买家, 依旧是不收你的中介费.
我剥削了你吗?
那么, 我要做到什么程度, 才算是剥削呢?
你每月给我租地的钱, 就按照一天的饭钱来算吧, 然后我高价收购你种出来的粮食, 算剥削吗?
我每月不收组, 但是我要你免费给我种出来的粮食的 1%, 然后再高价收购剩余的 99% 的粮食, 算剥削吗?
租的地怎么来的?
真就我祖上积累不如你十年寒窗?
没有灾年放贷,大斗进小斗出,最后让自耕农不得不卖地,哪儿来的地主?
先通过原始积累拿到第一批地,然后有地了,开始讲规矩了。即使真的讲规矩,那也是鳄鱼的眼泪白皮的契约精神一样的玩意。
和盎撒白皮一个德行,绝口不提第一桶金怎么来的,然后发达了和你讲规矩。
恶心!
交租?
你去看看他们是怎么收租的。
荒年又是怎么放贷的,怎么实现土地兼并的。
又是怎么买卖穷人的儿女的。
这些东西都不难查。
这就是宗教的优越性。
你对着佛教徒否认佛陀,对着基督徒否认耶稣,那他要打死你。但是,你可以对着无产阶级否认公有制的存在。
一句话 “地是国家的。私人占地就是在挖墙脚,薅羊毛。要被人民群众用唾沫淹死的。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不为什么,就是不行。”
咱们过去的宣传确实是把地主给加上了邪恶滤镜。
不参加国家经济大循环,被剥削的可是老爷们啊,什么天经地义,大胆放肆!
谁告诉你租了地交租天经地义?
很多人口中的天经地义,只是口口相传,约定俗成罢了。
数千年的治乱循环,每一次的乱都是约定被彻底打破,每一次的治则是再次定下约定。
每一个王朝的崛起,都向他的臣民许诺安居乐业,每一个王朝的灭亡都是源于诺言的背弃。这个诺言不只是大人物的许诺,而是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这片土地的许诺。
无论你是不是地主,无论你有没有害人行为,当你的周围存在一无所有,死亡将至的人时,那么说明约定已经被打破,混乱将至。等待重新洗牌,再次定下契约。这个时候,没有天经地义,只有你死我活。
人家说的也没错,租地交租天经地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投资取得利润天经地义,一切市场行为都是天经地义。
但问题是,不管再怎么天经地义,这套系统就是会导致经济周期性崩溃,全社会一起受到损害。这一点也不天经地义但是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天经地义和现实总有一个错了,你说是谁错了?
有些事情是客观规律,用道德性的评价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地主的地哪来的呢?地球母亲把土地赐给人类,可没说就赐给你地主啊,那为什么你有地,我没有?
本来应该大家共有的资源,被少部分人占了,这就是罪,就该死,该打倒。
剥削是一种经济关系,指的是劳动者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被无偿占有。
而 “天经地义” 是一种价值判断,可以是个人意志的判断,也可以是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法意的判断。
因此,地主无偿占有了佃农的劳动成果(收租),在经济上定义为剥削。
而 “天经地义” 是某些人或者某些社会团体对这种经济关系的观感,不影响定义本身。
反对土地剥削的原因在于这种剥削会导致周期性导致贫富分化、激化社会矛盾、削弱共同体力量(武德充沛的自耕农公民兵与费拉不堪的农奴兵. jpg),并且妨碍先进的生产力发展。
和这玩意在谁眼里天经地义没有半毛钱关系。
反驳:小地主起的名字不好,他应该把地租改名为公粮。
“剥削”是个贬义词,但如果我们把里面的道德成分去掉,我认为小地主的收租行为符合 “剥削” 的定义。
如果加上道德,那么再来看看:
中国古代农民卖地,有几种情况:
荒年卖地求生。
平常年景被官府敲竹杠,把土地半买半送给缙绅以求庇护。
否则 “有土斯有财” 的传统观念下,谁没事儿卖地?因此即便地主靠的勤奋致富,买地的时候通常脱不了 “乘人之危” 四个字。
而且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地主占有瘠薄的土地,租佃给农民以后,由于农民辛勤耕作,坏田变好田的可能性。
不过传统社会下,通常问题不大。因为所谓的 “地主”,在大多数时候有充当官府中介,维护乡里和睦的职责。因为缙绅和地主阶层通常重合,中国农村,尤其是南方农村,聚族而居也是主流。即便村里有多个姓,那也是世代通婚。说白了大家都是亲戚,可以缓冲掉阶级矛盾。不仅如此,灾荒年景,毕竟地主家里人少,你不搞点赈济啥的,那犯了众怒也不是闹着玩儿的。地主心里都有数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地主是农民的保险,平时地主也会调解乡村矛盾。古代皇权不下县,占有财产也是需要成本的。否则是守不住这么多家产的。这个占有成本,就是给农民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所以地主的日子虽然好过一点,但地主的财产,说到底也不过是社会借地主的手寄放在他家的保险资金而已。
有人论证过,“土豪劣绅”这种情况到了晚清才大规模出现。原因有很多种说法,我见过的有 “科举中断地主传统道德教育缺失” 和“工业发展地主进城与农民关系减弱”两种。这个大家可以讨论。
不过总的来说,我认为第一,地主确实在剥削,哪怕是小地主。第二,剥削在道德上是否站得住脚不同时代不同情况都不能一概而论,有待商榷。
首先,小地主的数量是中地主的十倍、大地主的近万倍,不打倒小地主意味着不彻底的土地革命。
——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7.1
其次,我党认为小地主比大地主剥削得更狠:
中国土地的分配,各省的情形虽有不同,但是就全国讲,大部分的土地仍是集中在地主阶级手里,同时大地主很少,中小地主占优势。这些中小地主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日渐穷困,因此更残酷的加紧对于农民群众的剥削,并且地主愈小,剥削也愈加厉害。这样就使广大农民群众与地主阶级的对 立更加尖锐,而积极的为土地革命而斗争。
——《中共中央关于接受共产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1929.8
第三,什么时期应该打倒小地主,你和你室友说了不算,我党说了才算。
对地主政策:我们的政策是用全体农民联合的口号, 团结佃农雇农自耕农与中小地主,使不积极作恶的大地主中 立,只攻击极反动的大地主,如成为劣绅土豪者。不可简单的 提出打倒地主口号,以打倒劣绅土豪的口号,事实上打倒大地主。
——《农民运动议决案》1926.7
(2)中共五大的土地政策:不没收小地主土地。
(甲)无代价的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经过土地委员会,将此等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乙)属于小地主的土 地不没收。(丙)革命军人现时已有的土地可不没收。(丁)革 命军兵士中没有土地者,于革命战役完终后,可领得土地耕种。
——《土地问题议决案》1927.5.9
(3)小地主需要减租
共产党更拟于特殊情况之下,要求政府允许小地主抽到某种规定的佃租。乡村封建宗法统治的破坏,不仅有利于农民,乡村和城市的经商阶级都能得到经济的 进展。农民经济情况的改善可以促进商业。封建统治的衰灭, 可以扫除商业发展上的束缚。如果小地主对于国民政府所保证的某种租率认为满意,对于革命柱石的农民运动不加反对,农民对他们一定不加妨害。
——《中国共产党对夏斗寅叛变告民众书》1927.5.18
2**.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小地主土地**
(1)党在过去过于照顾小地主的利益,这是一种妥协政策:
党过去对农民革命有一错误政策,就是抑制农民保 护小地主利益的政策;具体的表现便是强农民建设与小地主联 盟的乡村自治,及五次大会后对于国民党种种限制农民革命的 训令不加反抗,反在实际上指令下级党部执行国民党之反动训 令。这个错误是由党对小资产阶级的整个政策来的,现在国际 第八次扩大会对中国革命的前途是工农德谟克拉西独裁联合小 资产阶级,这一个新的指示证明过去湖南农民实行农会专政反 对乡村自治是对的,对小地主不可免的打击所谓 “幼稚”、“过 火” 的现象不足害怕而应当积极的去领导的。明白了这个才能 不自陷于矛盾的狭巷中,而可以勇往直前的领导秋收的暴动。
——《中共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1927.8.3
(2)八七会议上的代表发言:
毛泽东:建议没收小地主土地,随便也解决一下富农问题
东:1. 大中地主标准一定要定,不定则不知何为大地主 中地主。我意以为可以五十亩为限,五十亩以上不管肥田瘦田通通没收。2. 小地主问题是土地问题的中心问题。困难的是 在不没收小地主土地,如此,则有许多没有大地主的地方,农 协则要停止工作。所以要根本取消地主制,对小地主应有一定 的办法,现在应解决小地主问题,如此方可以安民。3, 自耕农问题,富农中农的地权不同。农民要向富农进攻了,所以要确定方向。
瞿秋白:应该早点没收小地主土地
秋:土地问题党无一致的意见。东之 1、2 两项有点冲突。 五次大会讨论此问题,决定 “耕者有其田”,此五大字什么问 题都可包括了。当时要没收小地主土地。革命政府可以在土地 革命中得着生命。现在应重新审定五次大会对农民问题的决议案。
彭公达:应该没收小地主土地,但富农会感受到威胁
达:对土地问题以为无大小地主之分。标准是无法可 以定的,只有完全取消地主制。农民自然要解决小地主土地的。在没收地主土地后富农必定动摇起来。
——《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8.7
(3)中央训斥广东省委不没收小地主土地:
中央对你们有以下的意见, 请你们查照:一、关于《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中央认为有几点很重要的可以妨碍革命发展的:第一是你们保留一部分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中央前信已经告诉你们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 部没收,实现 “耕者有其田” 的原则。至于没收土地之后对于 老幼废疾的救济,是革命政府之下的另一工作,不能因为这个 便保留一部分地主制度。
——《中共中央给南方局并转广东省委的信》1927.9.23
许多中小地主出身的开明绅士即带有若干资本主义色彩的地主们,还有抗日的积极性,还需要团结他们一道。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
关于土地政策。必须向党员和农民说明,目前不是实行彻 底的土地革命的时期,过去土地革命时期的一套办法不能适用 于现在。现在的政策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方能发动基本农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但也不要减得太多。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到群众要求增高时,可以实 行倒四六分,或倒三七分,但不要超过此限度。利息,不要减 到超过社会经济借贷关系所许可的程度。另一方面,要规定农 民交租交息,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不要因减 息而使农民借不到债,不要因清算老账而无偿收回典借的土地。
——毛泽东《论政策》1940.12.25
有些地区发展了均产均地运动,过分的打击 了富农与中小地主。在那些地方,提出三亩推平口号,即每人 三亩平均分配,经济上消灭地主、富农。同时,也重重的打击 了中农,他们主张中农不分斗争果实,中农亦在被推平之列…… 我们一定要发动群 众,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改善工人生活,但是我们又一定要使 地主还能生活下去,以便减少外部的阻力。我们更一定要使工 商业家有利可图,以便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现在某些地区, 因为推平的结果,形成地主、富农反对我们,中农怀疑我们, 说雇农、贫农只知伸手要东西,斗争分果实,不去生产,使雇农、贫农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工作的指示》1946.3.24
对于中小地主的生活应给以相当照顾,对待中小地 主的态度应与对待大地主、豪绅、恶霸的态度有所区别,应多 采取调解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与农民的纠纷。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1946.5.4
1947 年 7 月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9 月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 月 10 日公布施行。
第一条
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第二条
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
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
第六条
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第十三条
为贯彻土地改革的实施,对于一切违抗或破坏本法的罪犯,应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
建国后就不写了。
最后说说个人观点:
1. 把土地分给农民,有利于提高其积极性,使我党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同时扩大兵源
2. 消灭地主乡绅这些农村自治的基础,才能使党的控制力深入基层
3. 道德规范在绝对实力面前毫无意义
地主本身就是一个 boxue 的 jj,无论人品如何,即使有各种 “x 大善人” 也改变不了其 jj 本质,送给这位舍友一句话:“社会主义有社会主义的道德,资产有资产的道德,封建有封建的,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对当时特定的社会或人类历史做出贡献,然而再 “好” 的奴隶主,本质上还是反动的”
达塔尼昂开始哀求。
卡尔文 · 康迪:不,不,别哀求,别指望我心软。你现在有麻烦了,孩子。你得理解我经营着一项事业。我在你身上花了五百块。当我付出五百块的时候,我希望你能打五场比赛,然后再倒在地上装死。你现在只打了三场。
达塔尼昂:我每一场都赢了。
卡尔文 · 康迪:是的,你是赢了。但是上一场,你差点就输了。
卡尔文下马,向地上的逃犯走去。
卡尔文 · 康迪:但是事实总归是事实,我付了五百块,我想要五场比赛。那我的五百块怎么办?你能赔偿给我吗?
白人们(除了舒尔茨)都笑了。
整个场面使舒尔茨医生极度不适。
姜戈还好…… 他已经亲眼目睹太多类似事件。
三个返回的曼丁果奴隶,罗德尼、奇肯 · 沙利和切斯特,看着他们在劫难逃的伙伴为自己的逃跑付出代价。
五个新曼丁果奴隶看着卡尔文 · 康迪收拾达塔尼昂,想知道在他们的新归宿里等着他们的是什么。
巴塞洛缪坐在四轮马车上看着被抓住的逃跑者,就像看一个可怜的畜生。
卡尔文 · 康迪:根据奇克索县的法律,布鲁姆希尔达是我的财产。我对我的财产可以任意处置。
他一锤子重重地敲在餐桌上,把每个人都吓了一跳。
卡尔文 · 康迪:如果你们认为我要价太高,那我就用这把锤子把她捶死。当着你们所有人的面。
他一锤子敲碎了布鲁姆希尔达坐的椅子的扶手。
卡尔文 · 康迪:要么接受要么闭嘴,舒尔茨。你想要救这个黑婊子,你就得付我出的价钱。
如果按照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卡尔文 · 康迪唯一犯下的错误,就是坚持要求一个德国医生跟他握手。其他一切他所做的都是天经地义的。
别说是小地主了,就连富农也通过高利贷剥削贫农
《寻乌调查 · 高利剥削》教员
1. 钱利
钱利三分起码,也是普通利,占百分之七十,加四利占百分之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二十。通通要抵押,有田地的拿田地抵押,无田地的拿房屋、拿牛猪、拿木梓抵押,都要在 “借字” 上写明。大地主、中地主、公堂、新发户子 (发财的小地主及富农) 都有钱借。其中以借额论,中地主占百分之五十,新发户子占百分之三十,大地主及公堂占百分之二十。以起数论,新发户子最多,占百分之七十五,中地主占百分之二十,大地主及公堂占百分之五。以借债人论,加五利 (年利五分,每百元利五十元)、加一利(月利一分,每百元年利百二十元) 差不多通通是贫农借的。加三利 (月利三厘,每百元年利三十六元) 也有,但极少。以贫农借额作一百,加三利占百分之二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七十,加一利占百分之十。贫农的借主多半是新发户子,三元五元,十元八元,零零碎碎,利上起利。抵押品贫农无田可指,多半指房子,指牛猪。借主时时想吞并贫农的房屋牛猪,或他很小的一块田,或一个园子,察到贫农要钱用,就借给他,还不起,就没收抵押品。也有中等地主借这种吞蚀贫农的小份子债的,古柏的祖父古有尧就是一个例。他曾经用这种借贷法吞并贫农三个菜园子、两个房子。今天借一元,明天借两元,逐渐成一大注,便有资格吞并一个菜园子了。他常常处心积虑,用这种乘人之危、零碎借债的方法去谋人的财产。他于地方的事、公堂的事一切不管,因为这些事颇妨碍于他个人的发财。他算得个典型的重利盘剥者。
加三利,多半是富农向富农借的,借债的用途是做米贩、做猪贩或者往市上开家小商店。为什么富农向富农借得到加三利,贫农只借得到加五、加一利呢? 有两个原因: 一是 “趸”。普通总是二百元、三百元一借,还了来,作得用,不像贫农之三元五元一借,零碎得很,还了来,也不能作个什么用。二是靠得住。富农有田契作抵押,他的经营又是生利的、有希望的,不像贫农之财产很少,借钱多半是为消费或转还别人债务,很不可靠。
中等地主的钱多半是借给那些小地主中之破落户及正在走向破产路上的农民,他的目的也是在于吞并土地。
大地主及公堂的钱很少借给人家的,因为大地主的目的在享乐而不在增殖资本,做八十酒呀,起大房子呀,留了钱做这些用,送子弟读书也要用钱 (这不是他的重要目的)。一小部分商业化的大地主,拿了钱去做生意。因此,也就无钱借与别人。那些有多钱余剩的,没有工商业可以大注地投资,零零碎碎借给小地主及农民,既借不得几多,又不甚可靠,他就宁可挖窖埋藏,不贪这点利息。加以军阀捐派频繁,看见多钱出借之家,就这也要捐,那也要派,闹得不得下地。陈炯明部下林虎、刘志陆 [37],在篁乡向大中地主、公堂、神会派了万多元,派过两三次,因此更发使他们把钱藏起来。
2. 谷利
谷利比钱利重得多,**乃富农及殷实中小地主剥削贫农的一种最毒辣的方法。**十二月、三月两个期间借的最多。贫农为了过年,故十二月要借谷;为了莳田,故三月要借谷。不论十二月借,三月借,均六月早子收割时候要还他,利息均是加五,即借一石还一石半 (三箩)。这种六个月乃至三个月算去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的制度,乃是高利贷中很厉害的。
贫农六月收下早子,还去租谷和借谷,吃到八月就没有谷子了,又要跟地主富农借谷。八月借谷一石,十月打番子时候还他,加二利,要还一石二斗。若贫农十月还不起,只得同债主说:“埃今年毛有还了,明年早子收了再还。” 债主就说:“也可以的,本利加算起来才行。借给你的那一石本,算加五利是五斗,那利息二斗利上起利也要加五,就是一斗,你明年六月总共还我一石八斗。”(本一石,加利二斗,又加利五斗,又加利一斗,共一石八斗。) 那末从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一个对年,共是加八利。假若他明年六月又还不起,那末从一石八斗再行加五起算。假如那个农民到了那年番子时又还不起,转到次年六月,再转到次年八月,如此转下去,一年转两回,转到十年就成了一个十分惊人的数目。
3. 油利
油利是所有借贷关系中的最恶劣者。所谓 “对加油”,寻乌南半县有茶子山的地方都有的,北半县没有茶子山,所以没有对加油。什么叫做对加油呢? 借一斤,还两斤,借两斤,还四斤,借四斤,还八斤,这样叫做对加油。什么期限呢? 九月打油时候为标准,九月以前一年之内不论什么时候借的,一概对加利。
油山是地主或富农的,租给贫农耕种,地主富农收油租,二十斤油收十斤,六十斤油收三十斤,计收百分之五十。地主富农收了这些油租,大概百分之九十是挑赴市场发卖,百分之十是用对加利借给贫农。但他借时,往往说这油是他儿子或他媳妇的私家油。有些呢,也确是他儿子、媳妇的私家油,富农家里的媳妇们和他还没有当家的儿子们常常有私油。它的来历是,当摘茶子的时候将过了,茶子树下的零茶子遗落没有拾的,他们就拾起,打出油来作为他们的私财,他们就有资格放高利贷。
华生你发现了盲点。
先听个故事吧,关于小地主的。
去年春节祭祖的时候,听我爸讲了有关太爷爷的一些故事,核心就是关于地主。时间线是从上世纪上半叶逃荒 (至少是解放战争之前) 到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
我太爷爷是在闹饥荒的时候,和太奶奶用扁担挑着我爷爷、二爷几个孩子 (可能更多,但我记不清了),从邻村逃到本村的。当时留在原地的应该还有一户,但大概是绝后了。
逃到本村后,人生地不熟,自然是没有房屋可住,也没法糊口。但好在正逢饥荒,乡亲们能救则救,也就有了活路。 太爷爷在本村的李姓地主手下打长工,李姓地主便允许太爷爷一家住在村后山的一块地上,也给了太爷爷家一口吃的。之所以说是住在地上,因为那里与村里后山的坟地相邻,当时没人住,至今也没人住在比太爷爷家更靠后的位置,现在那房子后墙向北 10 步就是别人家老坟,西边向西 10 步也是老坟。太爷爷在那里搭棚子,在地主家打工养家,逃荒逃出了生路,也就算安定下来了。
干了几年,太爷爷家可能已经换了土坯房(用 “可能” 的原因是我记不清我爸讲的是他小时候还是爷爷小时候在田里踩土盖房子)。 太爷爷很有进取心,去了离本村更远的地方打长工。那是更大的一个地主手里的一间油坊,榨油的。传统榨油,榨出的油下层是浑浊的,那些浑的下脚料捞起来,就是太爷爷带回家的工钱,也就是我太奶奶、爷爷、二爷的口粮。虽然是下脚料,但总归混着油,很棒。太爷爷一般一个月回次家,平时就用 2 个坛子把这些下脚料装好,藏草垛里,等月底带回家。这是太爷爷在解放前的生活。
然后到了快解放的时候,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太爷爷遇上了解放军。 我后来看了些资料,可能是五虎岔羊战斗的时候。当时太爷爷不知道那是人民解放军,只是看到这帮小孩睡田埂上,也不进老乡屋,也不抢老乡东西,觉得这帮人跟以前那帮官兵不一样。
解放军打完仗肚里饥,便到处找老乡借粮食。向太爷爷借,但太爷爷留的下脚料是一家人的口粮,不舍得给。但后面太爷爷看这帮小孩确实可怜,躺田埂上哼哼唧唧几乎饿死,也确实跟官兵不一样,也就把那 2 坛下脚料坛出来给解放军。解放军把一床被子撕一半给太爷爷,当作买粮食的欠条,也说明以后可以拿着找他们换钱。
我所知道的故事就到这里为止了,下面是一些名词解释和背景介绍。
当年的饥荒可能是 1942 的大饥荒,但不确定,因为解放前饥荒挺多的,某个村绝收也可能造成当地的饥荒。但饥荒都是一样严重的,逃的逃,死的死,活的活。当时太爷爷能逃出条生路也是很幸运的,原村的老人直到后来我们这一脉去那边上坟才惊悉我们还活着,可想而知。在此之前都是原村的老人替我们烧点纸钱,知道太爷爷活了,老人的原话大意是:你这姓 x 的当年一挑子还真挑出个活路了。
本村的李姓地主。在解放前他们就住着青砖房,村里的田、地应该都是他们的,村民基本靠给他家打长工来换取一家人的口粮。做工时间久的,可以李家分配的地上盖个土坯房;长久种的田可能会默许给你,但不够养活一家人;农具之类你自己买的算你的,地主的是地主的,你的肯定没地主多,没地主好,所以老百姓还是得打长工养自家人。儿女要是愿意,也能在地主家里打工。我太爷爷能换地打长工,可能是坟地不算数,也可能是可以换家地主打长工。
至于太爷爷逃出来的那个村有没有地主,我不知道。
这基本是个真实的有关小地主的故事。这里面的 2 个地主看起来不好也不坏,但他们所处的阶级压迫了中国人民,得灭,他们本身可以改造。
回到问题,无论是所谓小地主,还是私营企业主,都占有了部分劳动价值。这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引发争论的原因。确实都是 “剥削”。但从时间上看,从发展的角度看,改革开放的成果有目共睹,私营经济的存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的发展。由于终极目标共产主义的存在,“剥削” 在未来会有回馈,差不多算是精神上的补偿。
社会主义的理论在不断发展与丰富,同时推动着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大批人研究了几十年,构建的理论体系,日常也别整那么仔细。觉得不算 “剥削”,那就是推动现阶段的发展,等于为社会主义发展做贡献。觉得现在的叫 “剥削”,那就是埋下了消灭剥削的种子,一样做贡献。本质上没啥区别,就是可能会浪费口水。
小地主也算剥削,因为租地交租并不天经地义。
租地交租只不过是私有制时代的产物,是一种促进人们生产积极性的手段,并不是什么天理。
按古典道德观算的话,土地存在那几十亿年了,而人类才存在不到一万年,所以没有任何人可以说这片土地归我所有,这也是巴勒斯坦人民反对以色列的天然道德基础。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理来讲的话,只有劳动,而且是人主观性参与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所以也只有参与劳动的人才能瓜分劳动创造的价值,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基石。
资本当然参与了劳动价值的创造,但是资本增值并不应当归某几个具体的人所占有,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不明白,那举一个例子说一下,刘慈欣写过一个短篇小说 “赡养人类”,里面所有的资本最后都归一个人所有,其它的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资本,连空气都不能拥有,这虽然是一个小说,但只要承认资本私有制,这早晚会成为现实。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就推演出了这种结果,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 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我们就是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建立的国家,因此生产资料私有制在我们国家天然政治不正确,早晚会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首先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事情是天经地义的,一切都是无数个自我意识形成了群体性幻觉,也就是共识。
打倒地主阶级,不是针对地主个人的善恶,
而是
1. 地主阶级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没有地图革命也会被其他方式淘汰掉。
2. 地主阶级,以及和地主阶级相似的阶级是这类不平等系统的土壤,不清理掉土壤不平等的系统就会源源不断的生长出来。
比如说土地这个东西,是地主最为重要的属性,那么土地这个东西怎么可能是私有的呢?
仔细想一想,人不过是一种出现在地球上的高等生物而已,没人任何自然力量和超自然力量可以认定土地属于某个人。
你出生在地球上,我出生在地球上,他也出生在地球上,有什么不同,没什么不同啊!
土地如果真要是能属于谁,哪也应该是属于全人类共有的啊,然后类似股份制,每人一份。
出生送一份,死后回收一份,然后实时按照人口平均分。
这才公平啊。
当然,这种公平也只是一部分人的共识, 而事实上,土地谁也不属于。
比如说,哪天发现地球有自我意识了,你觉得她会承认自己属于某人、某个群体吗?
所以从这个点上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天经地义,地租就是剥削,因为租你地的人没有他自己的土地。
我祖上就是小地主,麻烦题主替我高祖父、曾祖父等长辈谢谢你的舍友,他们应该会非常开心。
先交代一下我祖上的背景:
再来说说我家族长辈和同村的长辈告诉我祖上在民国时期的一些故事,时间太过久远,有些记忆已经逐渐模糊,想到什么写什么:
所以根据各种信息汇总,比我高祖父更有良心的地主肯定有,但是从我家族长辈和同村长辈的描述来看并不多,即使像我高祖父和曾祖父这种当时相对还算有良心的地主,也会贩卖武器,不管是土匪还是其他地主都卖;也会收将近四成的地租;在掌握了大量资源的情况下也不会管佃户们的读书写字,只维持基本秩序都能算有点良心的地主了,而周边更多的可都是躺着收租和不管佃户们死活的地主,只管自己享受和家族壮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可不是唐朝中叶才会发生的事,曾经看到这么一段话:**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利益的阶级。**我认为说得对。
所以我很好奇一件事,像我这种祖上是小地主的在听了长辈们的描述之后都不想回到那个年代,至少我真穿越到那个年代的家族里面,还能保证我吃得饱、穿得暖、读得起书,而很多祖上是长工佃户的人却还怀念那个时代,给那个时代洗白,是有病吗?对于祖上是佃户贫农的人来说,民国时代甚至不如特殊十年,莫非他们祖上在那个年代都是高门大姓、政军大佬?如果都是的话,那我只能说你说得对,不用理我这种祖上是小地主的垃圾。
私人对土地的占有,绝对说不上是 “天经地义” 的。
道理很简单,在上古时代,土地均为无主之物,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一步步成为有主之物的。
从 “无主” 到“有主”这个过程,一般来说是秉持着先来后到的原则,这很难说是“天经地义”。
这种原则并不公平,因为有的人生在肥沃的土地,有些人生在贫瘠的土地。先来后到的占有原则,实则将公平的希望寄托于投胎,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所以,生长在贫瘠土地的人们,注定对不属于他们的肥沃的土地产生占有的欲望。例如西班牙人发现南美洲有金矿,从而南美洲的金矿就是西班牙人的。
这就是土地的第二个来源,掠夺,这一点就更谈不上天经地义了。
但现实是,世界上所有的土地,除了继承之外,要么来自于先来后到,要么来自于掠夺。
换句话说,如果说租地交租天经地义,那么因为没有地,而直接把小地主干死然后自己直接占有土地,则更是天经地义的。后者有一个更加文雅的称呼,即 “平均地权”。
先来后到的占有原则,除了受到地域的影响,而导致同代不公平之外,还因为 “先来后到” 本身,造成了极度严重的代际不公平。过度耕作让全球五分之一的耕地严重退化,所谓前任烧树后人遭殃的典型。
针对这种代际不公平,我们需要具备科学发展观。
在公平的视角下,土地是在四维意义上,属于全人类所有。不仅属于本地人,还属于外地人;不仅属于当代人,还属于后代人。是典型的 “公有私用” 的自然资源。这种公有私用的特性,决定了土地使用者,不可擅自将土地改成工厂赚大钱,否则全人类都要出乱子。
最原始时期财富和权力的继承是天经地义的,封建时期封妻荫子父死子继的权力世袭是再正常不过的。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不允许权力的继承,只允许财产的继承,即以资本为重。所谓的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不过是资本主义语境下的结论而非不可动摇的真理,如果真有一天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私有财产的继承制只会和封建社会权力的世袭制一样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中。现在如此坚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财产继承天经地义只不过是现在仍然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就像封建社会的人同样坚信权力的世袭罔替。
请问一下,1911 年的辛亥革命合法吗?合大清律法吗?持续到 1949 年从南昌起义开始打了二十年的解放战争合法吗?
一千年前的中国法律和一千年前的欧洲法律,工业革命后的中国法律和欧洲法律,1840 年的大清法律和美国法律,1929 年的民国法律和美国法律,1949 年的新中国法律和欧美法律。1949 年后的中国法律和 1976 年后的中国法律。请问你遵守的是哪条天经地义不可违背的法律呢?一个具有时效性的东西,怎么还天经地义起来了呢?
地主是因为持有土地这一农业生产资料而被叫作地主,佃户不持有可供完成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生产资料。这是阶级分类的逻辑。
租地交租如果天经地义的话,是哪一条经,哪一条义?旧世界的土地所有权在新时代是否有合法性?没有付出劳动便收获生产结果,如果不叫剥削,应该叫什么?这个请你和你室友讨论整理一下
剥削本来就天经地义啊…
你的舍友不愿意从生产关系的本质去看问题,只愿意从观感去看问题,你很难改变他。
如果小地主不算剥削,那么小偷小摸也不应该被抓去拘留或坐牢,甚至不值得批评。他作为旁观者还可以说一句:小偷为了活着付出了精力,这是劳动换取回报,天经地义。
可问题是他忽略了偷盗行为的本质,夺走了本不属于他的劳动。
如果你的舍友能明白这一点。那么资本家只是偷盗的手段不同罢了。封建主、资本家、买办官僚不断寄生在人民身上,不能因为他们暂时佯作良善就放松警惕。
你的舍友可能会问:如果剥削有罪,那么为什么不写入法律进行惩处呢?
答案很简单:经济全球化所带的是政治影响全球化,中国不是闭环运转的世外桃源,客观条件迫使我们和其他真 · 共产主义者只能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现阶段只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贸贸然采取极端措施,不仅于实际情况无益,还会招致资本主义最猛烈的围攻。受损伤的最终还是老百姓,且这场斗争的胜券就不一定在我们无产阶级手里了。
主要谈谈交租的问题。
高中历史学过没。
中国王朝覆灭原因基本都包括一条: 土地兼并严重。
回到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什么? 是交租吗?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核心是土地。
古时候的土地怎么来的?
1. 古代生产力力低下,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开垦的田归你自己所有,开垦荒地百姓,我们称之为自耕农。
2. 国家分配,古时候的土地可以用来奖赏军功贵族,分配送给皇室子弟。
3. 土地买卖。
1 和 2 没有什么大问题,问题出在了第 3 点上。
正常来说,土地买卖,你情我愿,童叟无欺。
但是,古代种地是要交税的知道吧,这叫农业税,种地在古代看天吃饭,遇到灾年,农民交不上税,怎么办?
只能找地主借粮,地主心善,说好嘞,可以借你,九出十三归,或者拿你田地抵押。然后灾年持续两三年,自耕农别说还债了,饭都吃不起了。自己的田只能卖给地主,然后从自耕农转变成了流民。地主心善啊,看你可怜没事做,来帮我种地,我给你租子,种的还是你那块地。
这是灾年的情况,更别提兵荒马乱,朝廷昏庸疯狂收取苛捐杂税的年代。
那么,为什么地主能抵御灾年呢?是因为他们是种田小能手,勤劳勇敢不怕困难,自耕农都是懒汉,不会种地? 说出来你信吗?
原因很简单,地主不用交税或者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税而已。地主阶层大多数是贵族功勋和皇室贵族后裔,人家有特权啊,生来你就不平等,你小小自耕农凭什么跟地主斗。
自耕农失去土地的根源在哪? 在于制度,在于这个制度下,具有抗风险能力的地主能够不断吸纳没有抗风险能力的自耕农的土地,将他们转化为租佣关系,然后出现了人身依附的土地庄园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朝廷在吸自耕农的血,贵族在吸自耕农的血,大小地主在吸自耕农的血。
这就导致了封建王朝中后期甚至自耕农宁愿依附地主来种地,地主阶级不用交税,我自耕农帮地主种地只需要交点租子,租子可比朝廷重税轻多了,这波啊,这波叫合理避税。毕竟朝廷吸血要命,地主吸血,遇到心善的还能有一条活路。
新中国成立后,某地因为交税是死过人的。这件事之后没多久,中国正式取消了流传千年的农业税。
回到开头,王朝末期,土地兼并严重,广大自耕农转变成自由民和流民,还要背负来自地主的租佣吸血和国家派下的各种劳役赋税。到最后没有生存空间的那一刻,他们只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然后工厂工人之间的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到资本主义的核心本质,可以写成论文了,几句话是说不清楚的。建议去看马克思大佬的名作《资本论》。
和交租一样,同样是吸血,资本的吸血可是玩出花了,吸得你心甘情愿可是种本事。
我来普法了。看那些半吊子引用物权法,看的我尴尬死了。
首先权利永远是跟人相关的。
物权的内容不是这样的:
你叫你的土地,它会回应你。
你死了,你的土地也会凭空消失。
不管你身在何方,你召唤一下,你的土地就会瞬移到你的面前。
物权的内容要简单的多: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
意思是物权能约束,除了你以外的世界上的所有人。
全世界都要配合你,你就说牛不牛逼。
约束的内容是:不能抢你的土地,损害你的土地,妨碍你使用土地。
所以问题来了。
你说你拥有一件土地。可是你叫它它又不答应。你死了,它也不跟你走。你怎么拥有它??
你总不能天天睡在你家地里面吧?就算你这样做,你能占据的面积也是有限的。
所以你拥有一件东西的本质,不是靠天经地义,(因为老天爷根本不会管这种芝麻绿豆的事,如果存在宇宙真理大全这本书,大概也是相对论类似的东西,不会专门写一句地球这颗行星的某块地表属于某个碳基生物)
而是靠其它人类的配合,他们认可你拥有土地,(严格来说,总会有人不认可,想偷抢强占你的东西,但是认可你的是大多数,因为他们也想别人认可他们的私有财产,所以大家一起交税,养军队警察,谁偷抢强占别人东西 就会受到制裁。)
“终产者” 某天穿越回来,看了这个问题、以及这个问题下的一些回答和评论之后,点了一个赞。
看多少钱
没什么好反驳的 我室友当年是地主 家里面镇上一排房子 解放之后啥都没了 现在普普通通农村家庭 他一提到 50 年代恨的牙根痒痒 我们家相反 50 年代 在党的光辉下 我爷爷奶奶读了书进了城 虽然工资很低 但是那时候已经是见识到不同的风景了 现在我爷爷奶奶看到贪官都怀念那个贪官杀杀杀的年代
毕业之后他随便收租 躺平依旧生活愉快还是每个月省吃俭用三瓜两枣送给了地产商和房东 提到地主恨的牙痒痒都是他自己经历的 拳头不打到自己身上都是不知道疼的
艾跃进有一句话有道理:你是无产阶级 却替资产阶级想那是()
1. 当然算剥削。
2. 所谓 “租地交租天经地义” 有个隐含的大前提是社会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或有私有制成分。并不代表它从有人类以来就合理。打个比方,原始社会肯定没有地主和地租,哪来的天经地义?
3. 我们推翻地主阶级不是因为善恶这种道德判断,而是因为这种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发展。就算没有革命这种暴烈的手段,也会有其他手段(英国羊吃人)。
这地凭什么是地主的?
首先,剥削与善恶没有任何关系。
剥削描述的是一个事实,即资产阶级凭借其的生产资料无偿的占有无产阶级的劳动成果。
我们对剥削的批判是基于生产关系的。但这不表示我们不对资本家进行道德上的批判,但道德批判基于的是与剥削伴生的恶,比如恶劣的生产环境、随意打骂工人、雇佣童工、在原始积累阶段使用的各种血腥手段等等。
你的舍友仅仅在道德层面上把握把我们对资产阶级的批判,自然就会得到这样的的结论。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生产关系上对资产阶级的批判:
从前有一片土地,a 在土地上耕种,那么自然一切产出都应该归 a 所有,因为 a 通过劳动改变了自然环境产出了作物。
同样的一片土地,b 发现了它,并在上面插了个牌子表示这是 b 的土地。有一天 a 来到了这里,b 表示 a 可以在土地上耕种,但一部分产出要归 b 所有。
可以看到,全部劳动出自于 a,但在第二种情况下,b 凭借他对土地的所有权就能无偿的占有了一部分 a 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剥削。
(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简化的模型,现实要比模型复杂的多,所有不要问诸如 “a 为什么不去别处耕种” 之类的问题)
两种方案
一
分两方面回答
前半句你回他:“算。”
后半句你回他:“剥削指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财富的占有或垄断,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强制性地剥夺那些没有或者缺少财产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的劳动成果和个人财产,也就是富人侵吞穷人的财产。小地主完全符合。
二
告诉他:“我这里有个睡觉就能赚钱的好机会,要不要?”
规则如下
他必须在你的床上睡觉并支付一定金额(农民租小地主的地)
在宿舍睡觉一定会吸引臭虫(农民用土地种植庄稼)
一只臭虫可以在你这兑换一部分现金(农民收成庄稼后卖给小地主)
最后通过调整租金和臭虫与现金的汇率,保证自己可以剥削室友…… 不是,让他体验被小地主剥削的感觉…… 也不是,反正就是这样
看他同不同意
同意,你辩赢了
不同意,你赚大了
你都认可生产资料私有制了,当然怎么推导都是剥削有理。
你如果认可人口可以私有,那奴隶制也是合理的。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资本主义的种子长出来的当然是资本主义的苗。
什么封建社会主义
安利一本小说叫创业史,柳青的
知乎上有句名言, 谈毒不谈计量就算耍流氓, 谈租不谈比例也是耍流氓, 租金在五成的就是大善人了, 我记得好像普遍七成以上, 两成租金的就是菩萨转世了, 我国法律中借贷利息两成妥妥的高利贷.
你舍友说白了就是缺少社会毒打.
确实天经地义,哪怕现在租了地,也需要给地的主人交地租,我们中部农业大省,我家的地租出去,一年是 200 元,而这块地的收益,每年大约是 3000 元左右。
但是,如果预取收益在 3000 元的一亩地,我的地租要一年 1800 元,再加上人头税,吃饭喝水税,呼吸拉屎税,一年的收益可能要交出去 2500 元。
那你觉得还合理吗?
租我们家地的是亲戚,今年收成不好,孩子上学,媳妇病了,暂时没钱,没关系,明年给,后年给,都可以,反正也没利息,就算最后不给了,也就是断了亲戚的风险。
但如果真的是佃农欠了地主的租子,行啊,这份月息 30 厘的借契,先签字画押吧,不会写名字,没事,画个圈,按个手印就好了;这份借契今年还,明年还,后年还,还了五年了,咋还越欠越多了呢?废话,你斗大字不识一个,听过驴打滚吗?
今年收成又不好,媳妇还病了,家里实在没粮了,欠款实在还不清了,咋办呢?
好办哪,听说你闺女 16 了,我家刚好缺个使唤丫鬟,这债算是一笔勾销了。
有白纸黑字,有签字画押,当初借钱也是你情我愿,那年嫩爹生病,还是我给了他三升小米,才救回来了,现在更是发慈悲让你闺女去当丫鬟,你咋还急了呢?
你说,合不合理,是不是天经地义!
这属于是历史和政治都没学好了
建议重修
本来就是天经地义啊
不能因为你泥腿子占了地盘,弄个说法就算人家剥削呀。人家当年在你占地盘之前,合法合规呢。
你说太平军打下来的地盘,要把小地主的地占了,分了,可以啊,弱肉强食,谁拳头硬谁说的算。
但是你说人家租田收租,违反人伦道德,这就不合适了。太平军打下南京之前,江浙沪地区按照这种模式都生活上千年了。
这种逻辑,有点像大宋朝被信奉伊斯兰教给打下来了,清算吃过猪肉的汉人一样。
小地主收租算剥削,那么房东收房租算什么呢?那些当年红小兵革命闹够了,利用地利户口便利,摇身一变成了大房东了。去哪说理去。
你没有办法辩驳
因为现在是典型的世界共产主义低潮期
下一个高潮期什么时候会有
那个时候自然有成堆的人告诉你为什么算剥削
真正的小地主根本没有可以雇人耕种的土地,比如你家里 10 口人,可能自家的地种出的粮食够 5 个人的,这就是地主了,想当富农都不行。
在反围剿时期,由于后期激进的政策,支持红军的地主,也是被抄家灭族了的。
而在多子多福习俗的农村地区,肯定是家境较好的家庭子女多,他们积极投身到革命队伍中。
前脚打完仗,后脚家被土改队的人给抄了,可能亲人还在斗争中死了。这就丧失民心,老百姓也不主动给红军通风报信、战场运输了,粮食也不容易收上去了。
(有兴趣的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反围剿和长征之间的故事,毛主席当时的情况真的是山穷水尽、危在旦夕了,主力部队还在曾手里,这一段历史非常的精彩啊)
因为在民国时期延续了清代的土地问题,大部分家庭真的是早就被天灾人祸折腾的一点地都没有。
在那个乱世,能不能活下来全靠天意,不同区域政策就是不一样。
就跟拆迁一样,有的人跑车开起,发家致富,有的人就只拿到一点补偿,被强拆赶出了城市,也有被尊重意愿继续存在的。
这个看政策风向,也可以说看命。
红军已经做的很好了,但这些问题都是革命中必然会发生的。
不要用现代社会的眼光、法治社会的价值观,去衡量那个时代。
就如同农民起义一样,没文化的人多了,做事有的时候就是不过脑子的。
不巧取豪夺就是那个时代最进步的部队。
剥削到底是什么?
先要问资本家是什么?地主是什么?其实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个体,而且一个利益集团,一个隐形的的稳定的利益集团。例如:房价下跌下,围堵开发商威胁不得降价的业主就是这种利益集团的体现之一;比如网传的 HR 联盟,也是这种利益集团的体现。
而剥削如果简单明了的说就是:拥有生产资料的利益集团因为共同的资本增殖的诉求而采取维护利益集团的行为,并且通过这种行为获取了超额的收益。
是不是小地主,交不交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拥有土地的利益集团因为土地增殖的欲望而达成一致行动即可。
我国相关资料还没销毁呢,就一帮人给地主翻案,简直了。
在东亚历史上,地主制度往往只有在朝代中期才天经地义。地主和朝廷达成了稳定的利益同盟,地主给朝廷纳税,朝廷保护地主安全。而一旦发生天灾人祸,流民遍地,这种契约不能再延续,就又回到兵强马壮为天子,地主小姐床上也可以躺一躺的循环了。
因为这种小地主万里挑一。
更多是搞土地兼并。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劳动创造价值,
人应该平等占有生产资料,
按劳分配才是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
地主占有土地,把土地出租给农民,收取地盘,是按生产资料分配,当然是剥削。
剥削和道德无关,古代地主,很多都是读孔孟文章,怀忠恕之心,在乡里造桥修路,积善行德,近代的土豪劣绅是政治动荡时期特殊现象,不代表所有地主都是那样的。
个人理解,很不专业,轻喷。
这个 “天经地义” 的前提是:你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但是,所有权为啥是你而不是我的呢?你会说,地是我爸给我的,或者,地是我买的。
第一种情况,又会有问题:地为啥是你爸的?第二种情况,地为啥是前主人的?
这些问题最终指向一个问题,所有的土地,本来不是属于任何人的,为啥会有主人了?
也许是第一人开垦了这块地,所以自然就属于他了,也许,就是暴力抢来的。
我们觉得暴力不对,但是,第一个人开垦那里就合理吗?如果那是世界上最后一块耕地呢?
所以,说到底啊,“所有权” 不过是维护既得利益的说辞,哪有谁对谁错,就是看谁拳头硬。你可以说你家传皇位天经地义,我也可以说皇位轮流转,明天到我家。
你就说,“那不能叫地租,那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脱离 “度量” 谈 “好坏” 都是耍流氓。
是不是剥削,其实有个指标,叫做人员工资占 GDP 比例,这个东西不是一两个小企业主决定的,是所有企业决定的。
你小企业主,说我压根 1 毛钱都不挣,那只能说明自己管理能力差,不能说明你没有剥削,只是被你剥削的劳动让你损耗、浪费掉了。
比如说 1000 块钱,占我收入 1/6 左右,租个两室一厅啥都不配的房子,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你要说 10000 块钱,占我收入 2/3 以上,租个两室一厅啥都不配的房子,我只能 “视你如寇仇”。
跨阶级是不适用法的。法只是和平时代规则的相互妥协。
我们为什么可以造反?法理的内涵是为了统治的,本来就是一个阶级建立去统治另一个阶级的。造反本来就是为了打碎法的。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资本主义的基础,但私有财产真的是私有吗?财产不是个人抛开社会就可以创造的。你借助社会环境、通过法律允许、通过影响他人获取财产,这些财产是个人和其他因素共同产生的,不是一个人的功劳。法律一直在改变,十年前的合法渠道十年后可能就违法了,那么你细想想十年前的合法所得就真的正当了吗?私有财产合法也未必就合理。
租地交租很合理,那么他的地怎么来的?为什么他有地而我没有?
你说他自己挣出来的?那我问你比他努力的人就一定会有地吗?!我一年耕作可比他辛苦多了!
你说他聪明,那我问你,比他聪明就一定会有地吗?!我种地一把能手,养牛喂猪、除草耕犁样样精通,不比一天吃睡收租的聪明吗?!
你说分工你说方向!总得有人耕作有人收租。那分工哪来的?!高官未必比老农更聪明更努力,分工不同为什么就有了高下?? 所有人选择所有职业的难度都一样吗??!
所有人出生那一刻都是平等的,除了皮囊一无所有,但自出生后,家境不同,环境不同。人生赛场,最开始大家都在起跑线,然后有的人被装上了外骨骼装甲,有的人被送到了终点,有的人被套上了枷锁,然后你看有的人跑的飞快,你说这是天经地义。你说这天经地义吗!!!
你说说,啥是天经地义!!!
穿装甲合法,套枷锁合法,送往终点合法,那这法合法吗?这法公平吗?公平不是同一个规则就公平了!公平是要不管什么因素,都要让人只依赖人体自身还有可能达到一致的高度才是公平!
是不是剥削和是不是天经地义是两码事。
这就好比说战场上杀人不犯法就不是杀人了吗?
是不是剥削是经济学、道德的判断,交租是不是天经地义是法律判断,不是一回事。
当然现在也有租地的,难道不交地租吗?本来就不是地租的错是社会法律的错误,比如地租过高,比如高利贷,社会没有减轻农业的压力的办法,只收自耕农的杂税等等
土地不具有生产力,只有劳动才能生产。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剥削的原因,因占有生产资料而获得的分配都成为剥削。
反驳什么?问问他家有几块地就完事了。
如果真有几块地,那就让他 v50,稳赢。
这个问题细究起来就涉及到私有制本源了。
私有制对如今的社会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但真是如此吗?
凭什么你说那块地是你的就是你的,我还说太阳是我的呢,以后晒太阳都要交钱,大气是我的,以后喘气都要付费。
私有制本来就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博弈的结果。
某某东西是你的,不是因为你觉得他是你的或者说你做出来的归你了,而是取决于两点,一是你所属的社会秩序承认这是你的,二是有足够的武力维护这个社会秩序。
你跟强盗说,这是我的,我不允许你拿走,强盗会理你么,他只会给你俩大嘴巴子。
回到问题上来,租地交租,天经地义,这只是旧的社会秩序。而旧的社会秩序已经被推翻,所以租地交租不再是天经地义,甚至地的私人所有权也被剥夺,这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
举个例子,奴隶制,古老的社会秩序认为人拥有奴隶是合法的,难道解放奴隶就错了?
再举个极端的例子,假如某一天,地球的空气都有了所有权,你呼吸都要交钱才行,这时候有人组织起来推翻了政府,新政府宣布空气免费,随便吸,你觉得是对是错?
而土地跟空气,区别有那么大吗?
楚人养狙⑴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⑵,使老狙率以之山中⑶,求草木之实⑷,赋什一以自奉⑸。或不给⑹,则加鞭箠焉⑺。众狙皆畏苦之⑻,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⑼?” 曰:“否也,天生也。” 曰:“非公不得而取与?” 曰:“否也,皆得而取也。” 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⑽?” 言未既⑾,众狙皆寤⑿。
其夕⒀,相与俟狙公之寝⒁,破栅毁柙⒂,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⒃。
郁离子曰⒄:“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1]
⑴狙(jū):猕猴。
⑵部分:部署分配。此处指分派。
⑶之:到。
⑷求:寻找。此指采摘。
⑸赋:征收。什一:十分之一。
⑹或:有的(猴子)。
⑺箠(chuí):用鞭打,名词作动词。
⑻畏苦之:对(这种生活)感到很苦。
⑼树:种植。与:同 “欤”,吗。
⑽然则:既然这样,那么。假:借用,借助。为之役:被他奴役。
⑾既:完。
⑿寤:同 “悟”,领悟到。
⒀其:那个。
⒁相与:一起。俟(sì):等候。
⒂柙(xiá):关兽的木笼。
⒃卒:终于。馁(něi):饥饿。
⒄郁离子:刘基隐退青田山时自取的笔名。
⒅术:权术。道揆(kuí):道德准则。[1] [2]
楚国有个以养猕猴为生的人,楚国人叫他 “狙公”。每天早上,他一定在庭院中分派猕猴工作,派遣老猴率领其它猴到山里去,摘取植物的果实,并取十分之一的果实来供养自己。如果猕猴不给狙公,狙公就会生气地鞭打它们。猴子们都害怕,谁也不敢反抗。
有一天,有只小猴问它的同伴说:“山上的果子,是狙公的吗?” 众猴说:“不对,果实是天生的。” 小猴又问:“那是不是除了狙公,谁也不能去摘吗?” 众猴说:“不对,谁都能去摘。” 小猴又问:“既然这样那么我们为什么听从他并要被他差使呢?” 话还没有说完,猴子们全都恍然大悟。
那天晚上,众猴一起等到狙公睡着的时候,打破栏杆捣毁笼子,拿走狙公平日积存的果实,手拉手逃入山林,不再回来。狙公最后因为饥饿而死。
郁离子说:“世上那种凭借权术奴役人民却没有法度的人,不就像狙公吗?只因人民昏昧尚未觉醒,才能让他得逞,一旦有人开启民智,那他的权术就穷尽了。
关于题主所提的问题的评论(按照点赞数排序 | 截止 2207052203):
如果按马哲意识形态的来看当然属于剥削。再小的地主只要有雇佣行为都算剥削。但是在 GCZY 出现以前,剥削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只是有点不好听而已。完全消灭了剥削的国家有谁能说来听听?包括什么坚不可摧的联盟,能完全消除剥削吗?高尔基还有几十个仆人围着他转呢。但是,剥削也不能太过分,让大家能喘口气。
脱离数据谈观点都是耍流氓。
关键要看租金的数额和所占的比例。
在农业文明时代,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地主占有土地基本上就等于垄断了生产资料。农民离不开土地,市民也需要土地。这就必然导致市场经济的失衡。
市场被地主和封建领主、贵族所掌控。市场经济的规则失灵了。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地主和封建领主、贵族可以随意的抬高土地的租金,任意的放高利贷。更可以随意买卖人口,人变成了会说话的牲口。
小地主怎么啦?
当整个国家的绝大多数的农民被大地主们剥削的时候,讨论微不足道的小地主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当地主和农民不是平等的市场主体的时候,当市场经济被地主们消灭的时候,市场就不存在了,随之地主的合法性也就丧失了。
地主是不是劳动者?
如果地主们光明正大的承认自己是劳动者,那么就请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
地主们就必须愿意缴纳土地产权税,以此遏制无限兼并土地。政府还必须收购相当数量的土地,平抑租金的价格过高。
但是,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自律的理想模型。
在现代国家,大地主和小地主在政府面前都不再占有绝对的话语权。所以,租金遵守市场规律的调整。地主又死而复生了。
租地交租那是资本主义的天经地义,投资人给了你钱,你就得给人家分红,这是天经地义,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要素就是要和劳动者一起分果子,这是私有制的天经地义,你的问题在于,拿着共产主义的剥削跟资本主义的天经地义在一起搅和,那能不乱吗?
天经地义?
哪个天和地告诉你这块地方就自然属于那个地主的?
疯了?
租 / 利息是剥削的一种形式(剥削这个词不好听,但它就这么定义的)
生产资料私有制与” 出租 “是相辅相成的
在私有制下,租了地交租当然是天经地义,同理,其他的剥削方式(工人工资低于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 / 服务价值)也是天经地义,因为本金 / 土地 / 其他一切生产资料是属于”我 “的,现在” 我“把它们借给”你 “,其产出当然要分给” 我“一部分
”我 “可以参与劳动,也可以不参与;” 我“可以大量参与劳动,也可以少量参与劳动。但归根结底,”借出生产资料 “这个行为,是必须有回报的,否则” 我“宁可选择不借
借出生产资料以获得利息 / 利润,就是剥削的本质,所以才说私有制带来了剥削
我搬一天的砖,给我 50,那是剥削,给我 500,那能叫剥削吗?
我搬砖,你给了钱,就不是没有剥削我吗?
那个时候的地主做的事,就相当于,工人搬一天砖,给他 50。
俺们起义军人多, 能打,
砂几个地主也是天经地义?
既然土地不属于自己就是被剥削,小地主是剥削者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越南的土地都是国有的
剥削归根结底是马从经济学上总结的资本运转规律,起码你收租之后要能满足劳动再生产还能看病。一条生命的延续是更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同意,地是地球的,不是某个人的,任何人没有权利占为己有,更何况收租了,这和房子不一样,房子是你盖的,所以别人要使用你家房子,自然需要交租,而土地属于大自然,没有人能占为己有,只有使用权
不用反驳,题主应该是除了做题以外看 b 站工人爷爷吊路灯的视频看魔怔了
中小企业每年提供的就业岗位,创造的投资和消费都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的存在
而对小微企业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补贴也一直有,那按题主的逻辑,这难道是在鼓励剥削?
我们要有唯物以及实用主义思想,辩证的去看待一些问题,而不是念经念魔怔了,这也是让你看这些东西的初衷
题主还是找个班上吧,你看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经济学两个专业毕业后分别的就业前景和待遇
大概就明白了
小地主当然应该算剥削,但是小地主并没有罪。
土地改革是目标是改变私有土地和土地买卖的体系,而不是干掉所有的地主。大地主和资本家是有能力制定规则的,而小地主只是在已经制定好的规则中,通过努力、运气、知识、人脉等种种因素,在规则中占据了相对有利的地位。但是这个地位(拥有土地)又实实在在的让他获取了利益。
就好比班长宣布,用班费给所有班干部发钱。小组长五块钱,课代表十块钱,班委核心人员一百块钱。我是小组长,我确实拿到了五块钱,但是我既不能帮班长制定班规,也不能推翻班长。
其实,这些问题很简单,正向讨论不清楚,反过来想不就可以了吗?
比如,假如没有资本家,工人会不会失业?假如没有地主,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怎么办?谁来救济他们?谁来保护他们?
所以,有没有资本家不重要,有没有地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有一套机制来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不受欺凌打压。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管他那么多,黑猫白猫,能让老百姓富起来的就是好猫儿!
其他任何东西都是反动!
告诉你一个反常识的事。
共产党实行土改的根本原因不是反剥削,而是原有的生产关系已经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
证据有二
1. 共产主义宣言中几乎没有提到分配,反而是赞赏了资本主义对于生产力的大幅推进,同时宣言中反复提及的发展生产力。
2.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在进济南之前(应该是,反正是共产党占领的第一个大城市),毛主席发文表示,对于积极将农业剩余带到城市中发展工商业的小地主们,只要身上没有血债的,都要保护起来。
小地主、小工厂、小工商户、小店主、小企业主,其实是靠勤俭致富的一些人,他们不算剥削阶级。
这个问题就像在美国骂黑人一样政治不正确。
什么叫做小地主?
我认为剥削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强迫,你认为私企、外企剥削你了,好办啊,辞职呗,然后找个国企上班。别忘了,咱们是个社会主义国家。
凭什么土地是你的呢?
这问题下很多答案都是没理解马列理论的
构建没有剥削社会的核心在于废除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反过来讲,任何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人(包括土地、远超个人生活所需的钱、房屋等)都是在对别人进行剥削
对,包括你把钱存进银行吃利息,实际上也是在借助银行这种金融工具剥削投资链条最底端的劳动人民
首先要明确,马克思理论不是单纯的社会经济学理论,而是以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观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理论。
在理解阶级发展理论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好基本的世界观立场:什么是人、什么是世界、人与世界是怎么交互的
在唯物辩证法的世界中,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人只是一种拥有主观能动性的生物而已,人与世界的交互就是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实践来改造自然世界。
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对旧资本体系的批判在于:人并没有对自然物质的所有权,而只有对实践过程中进行的人为创造具有所有权。
所有为资本主义契约社会鼓吹的人都没办法解释的一个问题是 “在契约约束的社会运作下,第一份契约从何而来”。以美国举例子来讲就是,旧大陆的移民,以枉顾一切法律道德约束的强盗行径,夺走了原住民的人身财产等一切权力,而建立起以美国宪法为核心的新契约社会。
也即是说,资本社会契约论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谎言之上,以违法行为所得作为合法财产权力,所以资本契约论根本上是不成立的。
在所有权被批判掉后,人的劳动所得天然应该尽归自己,以任何理由凭空拿走他人劳动产品的行为均构成剥削。
以上
**
我想起了我妈跟我说的我姥姥娘家的故事。
我姥姥父母很能干,自己拼命种了十几年地赚了一点钱,多租了一些地,种不过来了,就雇了两个人。
于是,理所当然的,在某个时间点,被当做了地主。因为雇人了。
不过好在我姥姥娘家没死人。
可是另一个家就没那么幸运了,雇了四五个人,被认定为地主的时候态度也不好**(“我们家雇的人待遇很好,我们一起种地,我们一家人干活更多!凭什么没收,还说我们地主!”) 。
态度不好嘛,在那个年代就是很大的罪。可惜了他们家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两个女儿被当街打死,父亲儿子被打残,母亲疯了。
你告诉我,从现在的观点来看,他们有什么罪?
我姥姥娘家跟这户人,都是一家人拼命种地干活,然后积累了比别人略多一些的财产。
他们用这些财产租了一些地,雇了两个人,就是活该被打倒的地主喽?
越了解一些历史,你就会越难过。
你会难过为什么有些人只是想过的好一点就那么难?
为什么有些人只是想或者就那么难?
为什么那些贡献那么大的人,却在那个年代被 zhe mo zhi si.
其实就是, 不比自己种地划算谁往外租种
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如果成为地主,就能天经地义收租,
所以当别人是地主自己是佃农的时候就天经地义的交租。
这就是农民作为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也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来源。
所谓剥削,就是用各种天经地义的口吻去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
有产者拥有绝对的财富,无产者拥有绝对的暴力;生存是无神论背景下绝大多数人的最基础需求。那么,当生存都不能得到保障的时候,建立在原有社会秩序上的 “应然” 就会和该社会秩序一同被暴力打倒。“岁大饥,人相食”,社会建构在人的生物本能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没有什么(无涉宗教的)天经地义,有的只是与世推移。
不过一定要和室友辩论吗?就算你赢了,但是 ta 不给你带饭拿快递了,咋整呀?
算
是
天经地义也可以是错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
但是并不一定符合现代文明和相关法规
剥削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
即使你把剥削的钱通过某种方式还了
剥削依然成立
这是生产关系决定的
大善人的剥削和大恶人的剥削
只有【形式】上的差别
没有定义上的差别
租赁交租也是天经地义
(圣经:???)
但是不影响这个天经地义反动的事实
因为天经的部分是
这并不代表租的事实天经地义
欠债还钱也是因果关系天经地义
但是【欠债】的事实总是正义的么?
并不总是,对吧
如果社会是一团活水,人人都可能是小地主,大地主,大资本家。
人人都能凭借自己的勤奋,努力,才华在社会获得生产资料,那这种 “赚差价”,是可以被大多数人容忍,接受。
大家不会管这个叫剥削,会称其为 “奋斗后的蜜糖”。
但是,假如,你们家三代贫农,你亲眼见证了周围的人勤奋与努力后,仍然在温饱线挣扎。
那你会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 “剥削”。
简单来说,做社会生产和维护持续方面的劳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如果有不劳而获,少劳多获得都是剥削。
那些金融市场分分钟几千万上亿的,虽然动了手指,但不属于上面所说的劳动,那些收租的同样不是劳动,还有拿取股票、基金分红的,这三样就是资本利得,不劳而获,反而低税。
那些给自己高额奖金的,属于少劳多获,也属于剥削。
垄断行业,特权行业,这些行业通过行政命令给月特殊地位,也属于剥削者。比如之前出租车行业,现在的电子支付。通过设置标准的准入门槛而加入的不算,但是通过定量才能入的都算,比如高等教育只定量而不定条件,出租车牌照定量不定资格。当然,这里的剥削的方式不一样。
还有一些专门服务这些提供特殊服务的人,也不属于劳动,只是用服务换取得剥削者利益,也不属于劳动所得。
而被剥削的人就是广大拿付出劳动获取工资的人。
剥削是人类社会利用生产关系发展的固有属性
只要利用人的生产关系获得了增长就存在剥削
就是苏联也没有根本上的消灭剥削,只是限制了剥削来的利益的消费形式,通过反哺,禁止世袭等等,但是苏联的生产关系依旧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本身没有变化
剥削不剥削是由哪一个社会主体就能决定的吗?
不是。
汉文帝让农民不用交杂税、减租金休养生息就不是封建皇权社会了吗?不是。社会运行机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同样的道理,剥削与否不是小地主能决定的而是社会运行机制决定的。
剥削是指社会运行机制不公平、不科学而导致社会主体在社会结构中就会有对应的遭遇,那就是分配不公平。身不由己、被资本增值目的绑架、贪腐、黑社会、黄赌毒、经济危机等等一系列我们所厌恶的社会现象都是由于剥削产生的。
社会运行就像发动机运转一样,设计错误就会像奔驰发动机一样爆缸,奔驰某款发动机曲轴设计有问题,跑着跑着就断轴爆缸趴窝。社会运行机制设计有问题社会就会奔溃、混乱、停滞不前。然而奔驰这个品牌还依旧是光鲜亮丽的,the best or nothing,就如同私有制下剥削压迫是天经地义一样,在假自由、假民主、假法治的外衣下,给底层人画个大饼,偶尔像中彩票一样来个励志故事,仿佛真的努力就都能跨越阶级成为资本家,以此来麻痹绝大多数处于社会系统底层的人来认同这个社会的运行机制,所谓的天经地义就是这么来的。这就是阶级法权、阶级意识形态。
另一个也是来自德国比奔驰还有名的马克思已经论述得非常详细了。
那为什么他们总是喜欢针对小地主、小资本家、小老板、小个体户来说问题呢?因为这可以让底层斗底层,以此忽略社会机制问题,把问题归结到具体个人身上:如果这个人私德坏那就是他坏跟社会没关系;如果这个人私德好,那你们这群左任就是暴民就是红卫兵余孽。
不管现在是站左还是站右,能关注并自主思考这些问题就是我们投入社会教育的成果,是群体民主、人权意识提升的表现,这可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分辨不清哪边好的时候,提升好科学文化知识,学好系统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马列毛,加入社会运行实践,回过头再来看哪边是对的。
为什么要邀请我…… 理论我也不讲了,前面答主讲了一大堆。假如你问 “如何反驳你同学”,我就建议你打他一个大嘴巴子,然后告诉他,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因为他胳膊肌肉不如你粗,所以被你打天然合理,不服的话自己去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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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他一和你争论,你就直接抬手一巴掌。假如他啥时候能想出一套理论来反驳你的大嘴巴子,让你不再打他,他自然就明白一切社会的道理了。
小老虎也算老虎吗?小老虎也不咬人啊~
记得当时地租是七成产出,严重一点的可以到八成。
这是各阶级都认可的价格,也就是说地里打了 100 斤米,地主要拿走 70 斤。佃农拼死拼活干一年,剩下的粮也就够吃,赶上灾害,基本就是干赔,但是地租得给主家。
所以这不是地租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了,而是广大佃农能不能生存的问题。
剥削就是剥削,无论有什么特殊情景,都是。
不过也要意识到,有时候社会进步是离不开剥削的,比如舍友说的对佃农很好的地主、各种制造业的小工厂。
但剥削依旧是剥削,一旦社会不再需要这种劳动关系(比如地主),它们就应该立刻消失。然而既得利益者不会主动放弃利益,所以只能 “打” 倒了,一点都不可怜。
以及租了地(房、机器等等)要交租金,不是天经地义的,因为那些东西有可能从不属于某人,但被他强占了。
江山是我打下来的,农民起义都是大逆不道,不想在我打下来的江山为什么不去蛮荒之地再建一个国家?
先看看定义。
剥削是中性词,是对资本增殖行为的描述,其直接结果是剩余价值,必然造成需求相对不足。
批判资本运行规律,也就是对剥削进行批判,不是说人做的事不合理,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批判的重点在于规则。
(下面我先抛开资本必然创造过剩的这个负面影响来说)
如果要拿生产要素理论分析,那么土地属于生产要素,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本来地主也可以自己种地,但是地主把种地所得收益归结为人力、土地、工具、种子等等,地主决定只赚土地这一部分,然后地主把用益物权转让给农民换取收益。
看起来很合理?是的,如果按照这套理论,确实很合理。
但是这个他没解释,关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的价格(价值)是在人之前就有,还是在人出现以后才有?
可以显而易见,很多物是人创造出来的,故而人(的社会活动出现,后略)以后才有的。还有一些是在人出现以前就存在,例如土地、河流、空气。那么必然的,所有物的价值,都是人赋予的。如果把所有的需要人生产的物全部拆分到底,也就是说所有有价值的物质部分,都来自自然。
当然,中间要经过人的活动(生产、搬运、加工、售卖)等等去附加价值,不过这一部分和本问题无关,所以不展开。
那么接下来,自然的东西应该有价值吗?
这才是这个问题产生分歧的初始点。
如果说认为应该有,那么这个自然价值的归宿应该属于谁?
马克思这边是认为自然东西不应该有价格。
自然物本就是无主之物,把一些东西圈下来,单方面向表示属于自己(又可笑又幼稚),属于自以为是的向自然的掠夺。既然人也是自然孕育的一部分,所有人生而据来就该有共享自然资源的权利,自然不是人的所有物。
其一,这个地球上的土地是有限的,好地更少了,假如大家都遵循先来后到,我先开垦的地就算我的,我还能把它传给子孙后代或者自由买卖,就因为我先来的,我先看到的,我慧眼识珠(实际上大多数是因为运气好),凭什么?先来的人、幸运的人,当时比较有能力的人把赛道都堵死了,后面的人还有的玩吗?
其二,你买地的钱是合法的吗?再往上追溯,你爸爸、爷爷,祖宗的第一桶金都是合法得来的吗?凭什么你和你的祖宗用巧取豪夺来的钱买了地,就不准别人模仿?别人就算十恶不赦,你和你的子孙就算勤劳致富?
其三,自然规律应该是谁拳头大谁有理,你占去了大半的地,就算你有一万种理由证明自己占有这块地是多么合法,也禁不住穷人多生。生了一堆孩子,命贱,找不到东西吃,你又不肯让利,那不抢你的我就死了,我为什么不去抢呢?毕竟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很多大家族的第一桶金都是造反得来的,他成功以后就禁止其他人这样了。
其四,资本利滚利的速度远大于劳动,比如地主收租,还有资本入股。比如买了一块地然后那个街区变成商业区,地价大幅升值。还有腾讯的大股东南非报业,当年几百万买的腾讯股票,现在涨了多少?仅凭劳动不会得到这么多的,你还要传给子孙,就凭他投胎好是吧?
其五,有些人口口声声民主自由,反对政府侵占民权,倒是很拥护这样的剥削行为。那我要问了,很多国家都是造反起家的,比如美国,那你觉得人家华盛顿和 13 州州长及大陆军打下来的江山为什么要分给你这个屁民呢?你要是证明不了自己在独立战争期间对我军有贡献,就没你的份,我还可以传给子孙。
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共产党宣言》
因为地主的前辈是勤快人的后代,贫农是好吃懒做人的后代。
最初起步都一样,只是勤快人开垦的地越来越多,而好吃懒做人的地卖给勤快人,但是最后又要租勤快人的地,也就形成了早期的地主。
任何阶级都有好人恶人,地主?只不过有地,和资本家谈剥削? 你问问你爷爷是如何回答的。
其实,一群人正儿八经的讨论这种问题,本身就很滑稽。
一本研究 19 世纪欧洲的经书,时间地点人群都不同,研究的对象天差地别,有一群念经人,非要把这种东西当金科玉律。
如果研究对象完全不同,却还能完美适用,这肯定不是科学。
像这种不管研究对象怎么变化都完全适用的,前面已经有不少例子了,比如圣经、古兰经,比你马经牛逼多了,别人适用几千年了。教徒们,努力点,争取做到跟前两本经文一样牛逼。
根据历史,小地主和流民也就一步之遥。
剥削最狠的就是小地主:
“普通所讲小地主,除上述老税户部分外,另有一个占地主全数百分之四十八的不小的阶层,那就是所谓‘新发户子’。…… 吝啬是他们的特性,发财是他们的中心思想,…… 他们又放很恶的高利贷,很多是‘加五’(即百分之五十) 的利息。放谷子出去,压迫贫民‘上档量本,下档量利’(上档下档即夏收冬收)。…… 所有放高利贷,差不多全属这班新发户子。大地主、中地主放债也是放的加三利,加五利非常之少。…… 上面所说那种所谓新发户子的小地主,在有些人的说法却不叫小地主,而叫它作富农,即所谓‘半地主性的富农’。这种半地主性的富农,是农村中最恶劣的敌人阶级,在贫农眼中是没有什么理由不把它打倒的。”
——《寻乌调查》
借钱给利息,天经地义,为啥还要规定个高利贷?你情我愿的,还有问题?
剥削并不存在一个硬性的评价标准,是随着时代不断改变的
就好像发达国家的分界线不能定死在几 w 美元 gdp 上一样,日本 87 年的 2w 美元,跟韩国 2018 年 3 万美元,那完全没有可比性对不对
同理今天小工厂 12 小时工作制四五千块钱只有基础社保或者没有社保
怎么不算剥削了,你跟垄断企业 996 三万块四万块一月比那就是剥削
垄断企业跟国企 955 四五千比那也叫剥削
国企 955 四五千跟 公务员十五万二十万比也叫剥削
公务员里 7x24 十二万的公安跟 955 加二十万的税务比那也叫剥削
最终我们发现如今海关都要加班,一般社员只有在收税的税务局或者特许经营的烟草局才算令人羡慕而基本不受剥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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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可能会好奇,你问计划经济的问题,我举如今的例子,是扯什么蛋
主要是为了论述在如今私有制经济普及的时代,剥削依旧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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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所有人都能获取与劳动相符的,公平公正的报酬
那么私有制经济和我们历史上曾经经历过的计划经济,或者说公有制经济,都玩不下去
因为从根本上来说,货币经济的运作,是通过链条式剥削各阶层人民的剩余价值
来集中生产资料,最终形成消费动力驱动经济的
假设一个服务员收入是等值于现在货币的两万而不是三千
同时公务员的收入,因为他付出的劳动相对较小,是等值一万而不是两万
那么消费如何产生呢,大部分人都无法雇佣服务员,没钱支付服务员理应获取的报酬嘛
反过来就没有人的服务业这个行当了嘛,只能寄希望于工业产出足够便宜的机器人嘛
但是工业机器人足够便宜的前提还得是不能雇佣太多人,全靠流水线飙产能才能使机器人便宜嘛
好嘛赛博朋克了,失业率得突破 80%,绝大多数人都在无业无产靠救济的生存线上先进地活着
要获取这个人的服务,产生第三产业,使得大部分人有工作,你只能人为干预,从制度上 diss 服务员付出的劳动,系统性地剥削其剩余价值
只有发生了剥削这一事实,整个社会才能在现有生产力下循环运转而不至于倾覆
所以交了地租不是转头剥削长工短工获取自身利润的理由
交了税收也不是小厂剥削工人,大厂压帐剥削供应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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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打到小地主?因为不懂经济,也不懂社会本质,想着打到剥削阶级,就解决了剥削的事实,结果想在国际上玩几把还得系统性地压榨国民,跳过中间商没有差价了属于是
当然国民也不是傻子,你搞生产队他直接躺给你看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建设中学习建设
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回到私有制这条路上来了
原因如上所述,生产力总量没有突破性提升的前提下,剥削依旧是客观存在而不可或缺的
这只不过是无偿劳动隐藏在了有偿劳动之中而已,只是看上去的天经地义。
就比如说级差地租。农民通过劳动使得自己租赁的土地变得更加肥沃,但是由于土地变得肥沃,是不是租金也应该天经地义的提升呢?
明明是农民的劳动改良的土地,却让地主变得富有,这真的是天经地义的吗?
至少,很多不公平的东西不会像秃头的虱子一样明摆着。
不是所有天经地义的都不算剥削,不是所有剥削都需要被马上消灭。
所以小地主也算剥削,但是即便是极左政权也没必要掌权就消灭小地主。
两个问题
1. 打倒地主阶级和打倒他心里预设的地主之差异
2. 死劳动剥削活劳动和个人所有与私有制的差异
总结,你这朋友是个脑瘫
快饿死的人杀了地主分田地也是天经地义。
消灭剥削不仅是为了保护穷人,也保护了富人。
当然算啊,像一部分农民自身不进行耕种,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别人,却收取土地的产出,这不是剥削是什么
地主资本家不管大小那肯定叫剥削咯。
人民企业家那叫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农民工把地租给别人再去城里打工,这也算剥削阶级么?
公有制是否也算是垄断霸权式的私有制
这就是产权法权与劳动法权的区别。产权法权依据所有制作为分配制度的理论依据,只要你在名义上租了我的地,哪怕租地后你让地荒着,一年到头什么产出都没有,你也得一分不少地付我租金,因为我出租的是所有权,产不产出与我无关。如果按照劳动法权的话,那租金有还是没有、多还是少是根据这块地的自然价值(肥力、平整度、交通便利程度等等)对年底的实际产出的贡献率来计算的,即如果年底没有产出那就不用缴租金,如果今年底产出高那租金变高、明年底产出低那就租金变低,完全以实际的产出情况来决定当年租金额。即前者的租金以所有权为标的,后者的租金以实际的劳动增殖为标的。
这就是所有制法权与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劳动法权的区别,即资本主义(奴隶制、封建制本质上也是资本的主义)的商品经济学与共产主义的自然经济学之间的区别之一。
你说是你的地 就是你的了? 看看老子手里的盒子炮 再说一遍
秩序和规则被很多人认同那就是天经地义。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会有新的认同凝聚新的规则。
比如我娶得媳妇,我想屮就屮。
婚内强奸了解一下。
我娶得媳妇,就应该给我生孩子。
女性生育权了解一下。
我娶得媳妇,就只能我一个人屮。
出轨却并不违法。而在古代浸猪笼了解一下。但同时也触犯了一个女性身体处置权利。可女性要这个权利又违背道德。同时身体处置权,以前可以卖身为奴。可以合法卖身,现在也不允许了。更深入一点不分男女,器官出卖,代孕严重违法犯罪。
还有米帝的禁止堕胎包括被强奸而怀孕了解一下。
我嫁的老公,我想用就用。
中年男人困境了解一下。
我嫁的老公,只能我一个人用。
娼妓合法了解一下。甚至狎妓是风流妙事了解一下。
中国古代,一妻多妾。
法律又对普通人纳妾严格限制,了解一下。
鼓励推崇一女不嫁二夫,可官府还有鼓励寡妇再嫁的时候。
还有地区差异,中原汉人的不多说。
草原儿子继承父亲除自己母亲以外的妻妾了解一下。藏族一妻多夫了解一下。
问他是不是歧视大地主。
为啥要特地说明小地主啊?
真正觉得剥削没问题的家伙从来不会用什么小地主大地主遮掩自己的意识。
他特地说小地主说明他潜意识里还是觉得不对。
还有他是不是歧视垄断集团啊,人家也是辛苦创业不断发展才挤垮掉别的集团啊,别的集团竞争力不足被淘汰也不是天经地义啊?
既当婊子还立牌坊的家伙。
马斯克说过:剥削来源于权力,资本促进合作。
只要有雇佣,有租赁,有任何形式非劳动(脑力劳动 & 体力劳动)产生的收入,都算剥削。
这种事你不能从某个个例来看。种地交租这件事的前提是地主的地哪来的?自耕农的地怎么丢的?
土地兼并、自耕农破产,这就是原罪。
人不能当精神资本家,也不能当精神地主。
“那么顺着你的话说,佃农应该交多少地租呢?他们收入的十分之一?一半?扣掉口粮之后的部分?还是几乎所有而且还要借钱?
“你大概会想到市场调节。不错,在理想的自由市场里价格可以通过供需关系达到大家都满意的水平,所谓‘价格回归价值’,即是在这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里用价格测量出交易物本身的价值。
“但不自由的市场做不到这点。尤其是土地,目前在地球上天然具备垄断性质、可以让一个人在字面意思上‘没有立足之地’的土地交易。
“既然市场是垄断的,那么卖家拥有无限的议价权,市场调节自然是一句空话。放在地主和佃农的语境下,说前者可以决定后者的生死也不为过。”
不交租,只能赶走租客,其他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比如打租客一顿。
什么,大清国没有这种法律?
但大清已经亡了,现在不是大清的法律了。
我犯法的时候是大清啊。
我们这边有追诉权呢。
哦,对了,还有我们这边的法律没有承认你的地契。
批斗他,折磨他,逼他投湖自尽
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约翰 · 洛克
谁拳头硬谁说的算
黑社会可能凭拳头硬干坏事
到了现在也会似在正义的铁拳之下
我不知道知乎里面有没有农村户口的。我就想问你们家里分到的地都是谁在种?
目前,本问题下没有 有价值的回答。
这跟剥削不剥削有啥关系,土地要是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那我估计也没人打倒他家,人都人是不得已的极端手段,我要是能去开垦新地,我也没这闲功夫去斗地主。问题是地球就这么大,耕地就那么多,你多占了,别人就少占了,那咋办,弄死你,抢你的呗。你对我好,不行,那地是我种的,余粮我就不想给你。你说地是你的,好吧,你去县衙搬兵去吧,就说刁民要造反,老子拿家伙等着你。
说白了,这是利益存在冲突的两个群体争夺的结果,到不了剥削不剥削这一步。你觉得是天经地义的,那你就建立一个能维护你财产的制度来压迫着我,压破住了就行了,压迫不住我就建立一个剥夺你的制度来消灭你。中国千百年来的农民起义不就是这个道理。不用反驳,人要是活不下去,那抢别人的很正常,自古以来如此,工业社会你可以靠不断地发展经济来分配财富,从而缓解阶级对立,农业社会就只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来自我维持。
我个人认为不算。
我认为剥削与否不在于地主大小,而在于让人租地(或者雇佣)的过程中,地主或者老板是否存在强迫或欺骗行为。
**什么是强迫?**A 提出了某个条件,如果你拒绝的话,你的境遇可见的要差于 A 没有提出这个条件的情况,那么可以说是 A 在强迫你,否则则不能这么说。
比方说我现在没事做,有人问我要不要接受他的雇佣,如果我不接受,那我的状态并不会比他没提出要雇佣我的情况更差,那么他显然没有在强迫我;但如果我不接受,他就要把我打个半死,或者他要从中作梗让我在本地再也混不下去之类的,那显然他是在强迫我,因为我一旦拒绝我的境遇恐怕是比他没提出雇佣的情况更差了。
**什么是欺骗?**A 提出的条件和他实际提供的条件并不相同,这就是欺骗,否则不是。
比方说 A 雇用我的时候说好每天工作 8 小时,工作内容是 xxx,一周工作 5 天,每个月三千,我同意了,然后实际工作时间、内容、报酬都对的上,那它就不是欺骗;反之则是欺骗
为什么要这么划分?因为没有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交易只能是因为这交易对双方都有利,否则双方凭什么答应一个对自己没好处的条约?而既然一件事情交易双方都认为更有利,那么凭什么被第三方认定是对交易双方的某一方的剥削呢?
没有人能比自己更了解、更关心自己想要什么。
私有制前提下,花钱买房住是天经地义的。
公有制前提下,花钱买房住是不行的,但是花钱租房住是天经地义的。
这么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区别,确实没什么可反驳的。
其实旧时代人还算过得去的小地主家里也挺惨的,大部分时间是小米饭加糠,小孩过年好不容易吃回肉多夹一筷子还得被家里大人打一顿的。这一类可能因为当时打倒地主的那个年代比较混乱,所以有点怨气,但是要是怀念旧时代怨气冲天恨不得回到有地主的年代的,那绝对不是所谓的小地主家
剥削是一个客观存在现象,没有题目扯那么多善恶对错定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分析人类社会发展演化客观规律。一个制度是正邪是先进落后,看的是在当时生产力情况下,它是否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地主土地所有制被淘汰,是因为到了近代工业革命后,传统封建土地所有制无法适应工业化工商业发展。劳动力被束缚在小农经济里,土地被束缚在封建制度里。工业化前提是劳动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所以无论是资产阶级革命还是无产阶级革命,都要推翻封建土地制度。
而小地主佃农生产效率,比不过大农场农业公司集体等机械化大生产。而一旦你要用拖拉机用化肥农药搞现代化农业规模化生产,传统封建小农经济模式无法适应必然被淘汰。
除了生产效率,现代民族国家要考虑社会公平稳定。土改分田后,少数地主贵族垄断土地变成大部分农民拥有自己土地。社会贫富差距缩小更公平,意味着社会矛盾缓和更加安稳,有利于稳定和平建设。而一个封建制度下土地兼并高度集中,同时又没有现代化工业化吸纳就业的农业国两半社会,那土地兼并加上人口爆炸加上失业加上战争饥荒瘟疫流民等马尔萨斯诅咒,爆发战争冲突是大概率事件。
至于你说地主的命也是命?资本家军队 / 无产阶级革命军:地主贵族?他有几个师?(误)
知乎用户 李建秋 发表 本问题下的答案真的有意思。 吹捧秦晖过分了。 中国历史不是说一直都是强中央,中央政府衰落的时候,豪强并起的时候不是没有,一翻一大堆。 但是我就没听说过哪个朝代中央政府衰落,豪强并起的时候,老百姓过的好的。 如果你觉 …
知乎用户 李修宇 发表 资本也是权力。 律师事务所 Cooley LLP 的一位合伙人去年年底意外接到特斯拉 (Tesla Inc., TSLA) 的一名律师的电话,后者向 Cooley 发出了一项最后通牒。马斯克麾下的特斯拉 (Tesla …
知乎用户 模数转换器 发表 哈哈,颜色革命这个也是经典的,中俄正义联盟对国内民众进行条件反射式训练后,从一个历史中性词变成人人喊打大毒草的范例。现在国人口中的 “颜色革命”,其实和历史中真实的 80 年代以来转型国家民众运动没啥关系了,而变 …
知乎用户 从不毒舌可达鸭 发表 不然你想骂谁 知乎用户 TsasT 发表 简单回答:骂资本家不会被封。 复杂回答: 我国常年奉行土地出让收入 - 基建支出 - 土地升值的闭环经济,压得人均消费抬不起头,民怨日积月累,需要一个发泄通道。 …
知乎用户 无花果 发表 以前我觉得工作一年赚 10 万块钱很不容易。后来我发现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存银行里 200 万,按照 5% 的年利算,在家躺着就赚了 10 万块钱。这个办法既显而易见又合理合法。 但是仔细想想,10 万块钱足够养活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