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13 岁初中生遭 3 名同学杀害埋尸案一审宣判,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说实话,大家都希望这参与杀人的恶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平民愤,毕竟老话讲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在现行《刑法》之下,这杀人的两个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其中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已经是法定最高的情形 …
女性在司法实践当中已经免除死刑了。
近两年,自从知心大姐姐大量涌入公检法之后,女性实际上已经不会被判处死刑了,连贩毒案件都能免死。
近期被判处死刑的女性,只有余华英一人,因为拐卖多名儿童。
谋杀一名男性,杀害、伤害一名男性,基本都能免死,甚至免罪。
理论上,也许只有只有谋杀多人的,谋杀女性的,或者被上级特殊关注的案件,才会被判处死刑。
至于几个少数女性近期被执行死刑的案例,也属于前几年早就定下来的判决,知心大姐姐也不好修改。
比如合伙情人扔孩子的叶诚尘,于去年被执行死刑,但她实际上被判刑的时间是 2021 年,要是案件是近期发生的,她极有可能免死,甚至免于处罚。
余华英一案,属于特殊案例,是影响力非常大的陈年旧案,算是极个别案例吧。
所以我们也可以直接认为,近两年已经没有任何女性被判处死刑,女性罪犯实际上早已免死。
我这里提一个非常有趣的点。
已知:国内男女犯罪率大致是 9:1
也就是九个男性罪犯对应一个女性罪犯。
现在给诸位限定一小时的时间。
期间可以使用任何工具。
包括 AI、搜索引擎、爬虫脚本。
内容是中国近 30 年的冤案。
大家可以看看
冤案受害人的男女比例
是不是九比一。
这篇文章写的好啊
原文被制裁了,这是我从题主上一个问题得到的截图,问题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33957121722029148?share_code=12q5d4L0v7pVG&utm_psn=1934984253134844255
问题被大手制裁了,大家凑合凑合看我的吧
德国最大恶搞 x 账号曾在推特说过:男女平等重要配额指标应该是监狱里的女性犯人性别比达到 30%,这比公司高层配额制重要多了也根本多了
这表明德国对极端女性主义一贯的谨慎,也给男权带来一个反驳思路:既然高层性别比都算性别不平等了了,那丧失了人身自由的监狱犯人难道不更加说明了男女不平等?
我的想法有点阴暗,逐渐递进:
1. 女性不敢惹了,怕万一别人把你刀了,法律上无法一换一;男性发现只能一换多才够本,女性发现婚内刀老公还能分遗产
2. 市场上开始专业化运营,有人开始养女死士,成立阿萨辛组织,从泥头女狂战,到双刀流女忍,从五毒女术士,到粉红骷髅等各种成长序列的都有,以便于客户定制;
3. 随着产业链的成熟,各大势力开始从源头把控,从网贷,失足,精神小妹中开始捞人头,作为预备役,类似于那种 scrum bag 小队;也有在落后地区成立女子学校,开孤儿院等方式从小开始培养,学院派培养;还有走生物飞升路线的,基因改造,干细胞培育等手段,当然还有脑机接口,一个人操纵百来架无人设备的那种整一个赛博御器宗;由一帮来自国外组成的组织名为国际纵队也加入到权力的争夺中;当然,还有一些男杀手试图以心理性别为女性试图免死;
4. 一个不知道性别野心家,组织一个名为奶粹的组织,纠集了一帮名为不死卫队(全部都是女性,在法律上无法判死刑)的组织发动了一场名为 月晶之夜 的行动,图图了所有的女法官;在庆功宴上,当野心家摘下面具以真面目示人的时候,大家惊呆了,竟是个田力,现场一片骚乱,然而早已布局在暗处和制高点的近卫队开始对会场人员无差别扫射,凹凸有致的近卫队面庞坚毅的像个男人,等等,它们曾经就是男人!完成了这场压倒性的 ts 之后,有人陷入沉默,有人在抽泣;有人点燃了那节父亲留给它的雪茄;还有个用战术匕首割开胸口,取出象征屈辱的硅胶…… 整个会场像是飓风过后的海滩,腥味和疯感的平静弥散在礼堂的每一个角落,那个被大家呼作 dicktator 的男人,开始发表演讲,“一只黑鲍鱼居然卖 50 万元…” “我们的父系基因是纯度更高的,纯粹的,充满神性…” 会场充满了掌声,一个广东佬带领大家发出 “吸嗨” 的欢呼……
5. 一个黑衣人关闭演示完毕的全息投影,对着这个武大教授说道:“这就是引发的未来” 。“不,这不是真的” 教授歇斯底里的吼叫,一声闷响,体内的 dildo 爆炸了,这是一颗事先植入的微型炸弹,即使是这个时代最厉害的 dildo 专家也只会把他当做是一次劣质电池爆炸的事故。“996 号平行线清理完毕,请准备向 666 号平行线收敛”,说完黑衣人虚化消失。
次日新闻,“某武大教授死于宫伤”
武大图书馆事件判决及后续对杨景媛论文的质疑,会对武大学子升学求职造成实质上的影响吗?
死刑还要分性别??
这 tm 放到全世界都算是司法创新了吧??
多新鲜,自古以来,女性本来就在法理上享有男性贵族的特权,非十恶不死。
从汉九章开始,女徒顾山和赎铜、官当,也就是说普通女性和男性贵族一样,可以交钱抵罪,不受刑罚。
泰始律、开皇律,女囚非十恶不死。永徽律疏,宋大敕,大明律,女性免于田赋、劳役、兵役。
那究竟算优秀文化传承还是封建糟粕,我就不评论了。
8 月 6 日更新:
因为评论被删了,我就大致补充一下。
很多人疑惑为什么古代法理上女性享有男性贵族的特权,在基层实践中却有重男轻女的情况呢?
答案很简单,基层是需要劳动的,古代把人也视为生产资料,既然是生产资料,那就可以标价。
比如说,在古代农村,牛棚其实是遮风挡雨的,保暖比当时不少农民都好。因为牛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牛,这个时候,是需要男人来拉犁的。因此,基层实践与法理上有区别那就顺理成章了。
古代法律执行大多是县官一言堂,当出现矛盾时村族私刑盛行,养成了一些人不懂法的习惯,但是现在毕竟不同了,涉及到权利义务之争,大家还是关注一点为好。
我国是建立在工业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双元革命法统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国内通行的《国际歌》删去了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这段话,但是思想毕竟留下来了。我们不根据民族、性别、文化对弱者进行压迫,我们只是根据谁履行了更多的义务,赋予更多的的权利。
因此,当为各个团体提出诉求时,谁缴纳了最多的税收?谁提供了最多的兵员?谁创造了最多的财富?是大家都要思考的问题。
有个知友回答过这个问题,TA 的回答让我大受震撼!
TA 回答:如果全面废除女性死刑,会极大增加女性被杀害的风险!
因为当某人和女性发生肢体冲突时,因为他知道即便女的就是把他杀了,最后也会从轻发落,那他只能下狠手把女的杀了,反正女的杀他屁事没有。那他只能先下手为强,万一能判个正当防卫呢,或者哪怕是防卫过当
与此类似的,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人贩子不死刑。原因就是:因为人贩子知道自己身份一旦暴露,肯定是死刑。所以万一罪行败露,不但不利于被拐卖儿童的解救,反而会导致孩子被人贩子灭口
所以,很多看似不合理的法条,其实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考量
看各位的回答,是谁说近五年没有女性被判死刑的?
不就被党志军判了吗?
没时间关注她,我在加班加点的看武大法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
以前我总想不出中国理学科技树一直进步甚至超越国外,文科一直被国外打得节节败退的原因,现在总算知道了,
又是武汉大学
又是法学专业
又是女的
武汉大学啊
法学院啊
啊
女教授啊
啊
我啥也没说
女性已经事实性免除死刑了,这 5 年来,几乎没有女性判处死刑
古代其实也不太杀♀
甚至谋逆大罪,九族消消乐,也只是把♀打入教坊司
但是古人的逻辑是:女人可以不死,但是必须作为财物存在,看到没有,古人其实很懂权力义务平衡原理
现代呢?既然要平权,就得承担一样的刑法,这个本质上就是平衡
如果你既要人权,又要特权,最后就是男人会无所不用其极的使用私刑暴力对付♀
省流: 女杀男,无罪
有没有一种可能,大家都没提到的,一开始杨女就跟踪研究过这个男生,是精心选择的猎物?
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有关联,校方某些人是收了海外性别议题钱的
在中国发动恐怖袭击,
而且她本人是下场砍人的那个。
事后喜提无期徒刑。
真的是喜提。
第 59 条 死刑
1. 死刑作为极刑只能对侵害生命的特别严重犯罪适用。
2. 对妇女,以及实施犯罪时不满 18 岁的人和法院作出判决时已满 65 岁的男子,不得判处死刑。
第 57 条 终身剥夺自由
1.……
2. 对妇女,以及实施犯罪时不满 18 岁的人和法院作出判决时已满 65 岁的男子,不得判处终身剥夺自由。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黄道秀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20 年版,第 23-24 页。
笔者是不赞同废除死刑的,即便要废,那也不应该是先后根据性别来废,**这毫无疑问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废除未成年人的死刑,和废除老年人的死刑并不违反人人平等原则,因为每个人出生都是未成年人,并且在自然生长的情况下都会成为老年人。
同样是俄罗斯联邦刑法中的规定:
第 4 条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实施犯罪的人,**不分性别、**民族、语言、出身、财产状况和职务地位、居住地、对宗教的态度、信仰和社会团体属性以及其他情况,**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 1 页。
不过即便如此,在俄罗斯,法律依然承认对男性的性行为犯罪。
第 131 条 强奸
1. 强奸,即对被害人或他人使用暴力或以使用暴力相威胁,或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的状态而与妇女实行性交的,
处 3 年以上 6 年以下的剥夺自由。
132 条 暴力性行为
1. 对男或女被害人或其他人使用暴力或以使用暴力相威胁,或利用男或女被害人鼓励物业状态而与之实行同性性交或其他性行为的,
处 3 年以上 6 年以下剥夺自由。
第 70-71 页。
这点日本这个我们印象中男女差异大的国家也承认了对男性的强奸罪(统一改为了不同意性侵罪),但我国刑法还没有,依然维持了 “男性不可能被强奸” 这个传统男性性主体,女性性客体的观点。
扯远了。
就单独废除对女性的死刑而言,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缺点:
其一,在承认女性也能实施严重犯罪的情况下,因为在严重犯罪中女性失去了死刑、无期徒刑的威慑,因而少部分极端女性犯罪人会因此敢于犯罪。
其二,即便认为女性不可能实施严重犯罪,基于法律的这种差异对待,某些极端男性犯罪人也会去**欺骗、利诱、控制、威胁、强迫女性犯罪人去实施这些特定严重的犯罪,**以试图减少每次实施这种严重犯罪后,己方犯罪人员都被抓住判死刑和终身剥夺自由,从而极大地威慑了社会潜在的犯罪分子和己方组织中的其他人员。
除非,在社会中同时存在大量的、顽固的,“弱化女性”或者说 “强力促使男主外 / 女主内” 的各种道德观念、传统习俗乃至法律助力,那么,以上缺点倒是可能被避免或者说降低到很低的程度。
因为一方面,**女性自己仅认为自己应当主内,不参与社会,**那么确实即便犯罪也多集中于内部,法律认为她犯罪了也要特别减轻也很正常。
比如在我国古代,基于男尊女卑与男外女内的基本设置,法律专门回规定了 “卑幼(女性)和尊长” 一起犯罪,必然是尊长主犯,即便事实上是卑幼(女性)教唆。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 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 虽妇人造意,仍以男夫独坐。
——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73 页。
而且古代其实也可以说在很多情况下女性都不会被判处死刑,即便是对于要诛九族的严重犯罪,也多是男的直接杀,很小的可能不杀,
但代价是女的送入 “教坊司” 这种官方妓院,自己一辈子和自己的后代都是贱籍。
然后直到清朝雍正 “开豁贱籍” 对娼妓和乐户着手,废除了官方妓院或者说官方卖淫合法化,将 “所有卖娼入罪化”。
另一方面,倘若社会中男子也大量接受 “男主外,女主内” 这种价值观念,那么即便说对于犯罪团伙,由于我们传统中的兄弟义气帮派观念,以及在这种观念中更加盛行的“大男子主义”,他们也更加不可能让团队成员中的女性出手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
所以如此一来,前文指出的单独废除女性死刑的两个缺点也就不成立了。
虽然莫老师的论文中也专门写到:
(一) 我国法律历来有宽待女性的传统
在我国封建社会 ,女性的社会地位虽然较低 ,却在刑法中享受到了恤刑原则的优待。恤刑是儒家传统思想在古代刑律上的贯彻 ,主要表现在对特定弱势群体量刑和执行刑罚中的差别待遇 。
……
诚然 ,古代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基于男尊女卑等歧视性立场 ,但即使在今天我们也必须承
认 ,与男性相比,女性在社会上仍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 。**在刑法中继承这种传承千年的体恤女性精神 ,是对女性的尊重和爱护。**因此 ,我们应当吸收和借鉴历史传统中对女性犯罪人从宽处理的合理因素,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科学地沿袭和发扬这一思想 。
——莫洪宪、刘夏:《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 年第 6 期,第 100-101 页。
但笔者认为,就像 “保护性歧视” 这个词语中提到的一般,
这种观点也可以见之于规定了 “歧视罪” 的法国刑法典的以下内容:
第 225—3 条 前款规定(即关于歧视罪的规定——引者注)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为了对死亡风险、人身伤害风险、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风险加以预防和保障,基于健康状况而采取的区别对待……
……
(4)在获得财产或服务时,若区别对待有保护被害人免遭性暴力、尊重私人生活和礼仪、促进性别平等或男女利益平等、结社自由或组织体育活动的正当理由,基于性别而采取的区别对待。
……
对居住在某些地理区域的人采取**促进待遇平等的有利措施,**不构成歧视。
——《法国刑法典》 ,孙平译,法律出版社 2023 年版,第 122,123 页。
因此,鉴于单独废除女性死刑的做法,一方面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另一方面依赖于或者说可能反面强化 “男主外女主内” 这种限制男女权利的歧视观念,故而笔者并不赞同。
你杀我,你活我死
我杀你,你死我死
双输好过单赢,我必杀你
导致大量女法官陆续离奇死亡
我是一个专门研究古今各国军队编制的答主,我辛苦研究十几年写的论文的点赞都没有这几句话的点赞多。。。
为什么几十万年前的遗迹都发掘到了,却找不到证明夏存在的遗迹呢?
北伐战争中为什么国民政府敢于用区区十万人攻击三大军阀八十多万人?
为什么说张居正如果再多活 10 年,大明就能再延续 200 年国祚?
萨尔浒之战,明军损失很大,但后金也损失很大,如果明军再坚持拼一下,是否可全歼后金?
杜车别的《明冤》中说,萨尔浒之战中明军战斗力非常强,只是数量少。为什么还是输那么惨呢?
为什么 4 万吨的 075 造价比 4000 吨不到的 054 还便宜?
在中国历史上,古代老百姓 / 现代公民生活最悲惨的那段历史是什么?
为什么齐国在齐桓公之后就无缘霸业了,齐国比晋楚两国到底差在哪?
东汉朝廷的禁军主体最终落到那个汉末军阀手中?能不能梳理一下脉络?
文科 理科本来是两个纬度上保家卫国的工具
但文科生硬生生把 “文科” 的风评弄坏了
现在知道为什么看不起文科生了吧
中央大佬们不知道女拳对于国家的全面危害吗?
肯定知道
但是,为什么不制止?
绞尽脑汁 帮中央大佬们编一个理由
唯一可能存在合理的解释就是,中央在下一盘 着眼非常长远的,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很大的棋,那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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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种姓体系中的**达利特 —– 中国大陆籍普通汉族男性**(权势钱皆缺),如果要提高桶蘸价值,关键是要给自己多找靠山
靠山多了,老百姓和体制内的,就会把你当成个角色了
那么,ZF 就会给你特权,老百姓也会高看你
如果你是在中国大陆汉族聚居地居住的汉族男性,那就走完下面这 4 步:
1 养狗(中型犬起步)动物保护组织会作为你的特权后盾靠山
2 入教(最好是基督教 ,YSL 教也勉强凑合)民族宗教事物部作为你的特权后盾靠山
3 改族 (把民族 从汉族改为少数民族, 选择 欧美 NGO 煽动闹独立的那些少数民族)民族宗教事物部作为你的特权后盾靠山
4 外娶(找个外国老婆 ,最好是西方欧美国家的, 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白种人, 找黑人也行,东南亚和南亚也凑合)外交部作为你的特权后盾靠山
一手牵着一条大狗,
一手挽着一个洋婆娘,
和大家探讨教义如何指导人生,
给大家分享本少数民族特有的人文风情和美食
在这多重叠甲之后,你的汉族朋友会多起来,圈子层级也容易上升,商业机会也会增多,生意上的朋友也会更尊重你,你的桶蘸价值一下子就起来了, 区长看到你都不敢随便蔑视你!县长看到你都会变得客气,不说肯定可以把你从达利特提升到婆罗门,但是提升到吠舍,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冲击小县城刹帝利的几率也是非常大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走完走完这 4 步,走完其中一步或者两三步,多多少少也可以提升一些桶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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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种姓名体系中,印度男性和非洲黑人男性是高于中国大陆籍汉族男性的
所以,一些中国女性通过和印度男性和非洲黑人男性结婚,进一步来提高自己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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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国找独生女儿做老婆,
然后收取中国老婆的高额嫁妆,
最好是可以吃老婆家庭的绝户的,
这在一些在中国的印度人圈子里,
是已经享受到的红利了,
所以, 他们专门做起了婚姻移民这个生意,
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产业化了,虽然要获得中国国籍很难,但是,长期定居中国是可以的,
搞变相跨国婚介 ,引进印度男性到中国来找老婆,
从入境前开始 ,就已经环环都有收费服务了,
人家不用骗巴西牛排去缅北, 直接上门就把人财双收了,
黑三们之所以可以成功,
是基于中国长期以来 ,自上而下的 外国人种族优秀论的宣传和执行,好些个中国女性都迷信这个宣传,
而且, 进入这个产业链的 不仅仅有黑三男 ,还有 非洲黑人男(好些年前就开始了,后代都繁衍了不少了,基因太强大,都是黑的)。
关键是这些阿三还都很挑剔,刁得很,不要经济落后的地方的女儿,因为那些地方不给嫁妆,反而要高额彩礼。他们最钟意就是找 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地的中小型私人企业主的女儿,这些类型的女儿,其中有些不仅不要彩礼,还愿意给高额嫁妆**(女方在给嫁妆的时候若有迟疑,印度男朋友就扣上一顶不尊重印度风俗习惯,就是对印度人有种族歧视的大帽子,然后站在道德制高点进行居高临下的谴责,那女方多半就屈服了,立马答应了,阿三在外网上洋洋得意的传授自己的一些经验,我怎么感觉这怎么好像类似女拳对付国男的套路。)**,还给印度女婿买房买车给创业基金。(这些地方的家长有些不存在什么女婿的种族概念,比如猎德龙舟队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啥颜色都有,至于江浙,那估计可以搞印度女婿龙舟赛专场了),阿三在外网上很得意的宣传这些,用词用语类似 “印度男性非常受中国富裕阶层女性热烈追求,中国女性给出高额嫁妆恳求印度男性,要求印度男性用自己的优秀基因改善了中国人的基因。” 在外网上,吹嘘自己在中国,对中国女人 N 人斩的阿三黑人也不少。
只能说,中国人口庞大,奇葩比例虽然非常低,但是绝对总数量还是不少的。这些招印度阿三男 / 黑人男,为女婿上门儿的家庭,以此为荣,在亲戚朋友面前,具有光宗耀祖的荣耀感,在家族里面说话都要硬气很多,当然,也是有等级的,遇到更高等级的就会痿一些,比如遇到招白男为上门儿女婿的。中国长期以来 ,自上而下的 外国人种族优秀论的宣传,威力可不是吹的。
主要是阿三和黑人太能吹,炮巴西牛排的能力超级强,好多阿三黑人遇到中国女人会直接问 “你单身吗?”,或者问中国女人“你单身吗?” 这句话用中文怎么说,实事求是的说,如果是中国男性,真的不好意思问中国女人这句话,问了多半会被当流氓。。而且阿三黑人不挑食,长得漂亮的搞定,收了,如果实在搞定不漂亮的,长相欠佳也收了(长相按中国人的标准是欠佳的,比如傅首尔类型的),但是,对于这些婚姻移民的阿三而言,那反正肯定也比黑三女人白,在印度,一白胜百黑,大部分低种姓的阿三,在印度是不可能娶到高种姓的白色印度女人的,他们娶的都是黑黑的印度女人。。。印度家庭娶儿媳妇,都很喜欢攀比老婆家给的嫁妆,就好像中国女性攀比老公家给的彩礼一样,在找中国老婆的印度男人,他们的父母家人在与亲戚朋友攀比嫁妆方面,有天然的优势。。。。所以,对于社会中低层的印度男人而言,找中国老婆,到中国定居发展,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实现了阶级跨越。同时,中国老婆及其家庭增加的桶蘸价值,这算是双方丰收!
中国的男人 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有责任感的男人之一,但是,被媒体和女权进行高强度的全方位洗脑,很多自卑的认为 欧美男人是全世界最有浪漫,最负责任,而中国男人是最 LOW 逼的。。看过一些嫁给印度人的中国女性,把印度老公办到中国来,还出钱买房买车,还出钱帮印度老公在中国做生意,还说这是遵守印度的嫁妆风俗(女方就是应该出嫁妆),但是,那些印度老公依然说自己是对老婆有真爱,老婆也说老公很有责任感,这直接导致有些印度人组团到中国城市来找老婆。。。欧美男人送朵花请吃一顿晚饭,女人就说男人非常浪漫。。。中国男人买房买车送高额彩礼,女人骂到 还不是想骗老娘给你生孩子,而且生了孩子还不准老公做亲子鉴定。。。。更可怕的是,女权圈内还有人煽动,中国已婚未孕女性在排卵期内,找白人黑人做,说是为了升级中国人基因,还真有人这么做了,中国出现那么些莫名其妙来源的混血就是证明,,,她们的中国老公莫名其妙就成了接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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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想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是一种人类文明历史传统,也是一种传承基因的生物本能。。。
但是,事物在变化,时代不同了,从现在来看,对于一些人群而言(不论中外)还在不顾环境的变化,强制性让这种生物本能肆意而行,那么,这就已经算是转变为一种生物的劣根性了,毕竟即便是苔藓地衣类植物,在外部环境不好的时候,也会干枯卷起来,把一些不必要的消耗停止,以此来延续自己的存在。
实际上,男人自己挣钱自己用,不用娶妻生子努力养家,生活会轻松很多,自由很多,会少很多操心烦心的事情,会少各种无法解决的焦虑和精神内耗,,,,
而且,不用供养妻子和子女,更不存在以后付出 彩礼 / 结婚费用 / 各种岳父岳母费用 / 子女的教育抚养费用 / 子女啃老 / 子女结婚生育 / 带孙子…… 等各种庞大的费用和精力,仅仅是男人自己赚钱存钱来养活自己,从 30 岁(甚至 25 岁)就开始好好赚钱攒钱,做好计划养老方案,比如储蓄或者低风险投资,正常情况下,甚至 45 就可以退休了(这适合不想达则天下,仅仅合法赚钱,而且独善其身的普通人)。
这应该是以后逐步出现的一种新的中国社会家庭模式,应该也会有新的相关的配套服务的各行业调整出现(衣 / 食 / 住 / 行 / 培训 / 理财 / 游 / 购 / 娱 / 医 / 养…… 等),我认为,这种新型消费体型的完善和发展并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算是 单身经济的崛起。
至于,有人会杞人忧天说,这会断了人类的延续,我认为不会,因为需要从宏观的视角来看人类社会。
因为毕竟这样做的仅仅是一部分人,而不是全部,实际上在发达国家,这样的社会家庭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了,在中国才开始仅仅是一个苗头的小尖尖而已,10 几亿人的庞大基数,根本就不怕。
这种社会家庭模式的好处是,提前退休,腾出了就业岗位,减少了国家的养老负担。
女性杀害女性 也同样不判死刑吗?
教员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现在人民群众有了一把利剑,可以对这位女教授和她的学生进行论文倒查 40 年。法学院的师生不是隔岸观火吗?那也顺便把火烧到整个武汉大学法学院,从而扩大到全国各大院校的法学院。
日后哪个院校或教授有什么出格言论,那就用这把火烧一下嘛。
取乎用乎,后果如下图:
我十分支持男女平等。
那么我们来看两个客观事实。
第一:
中国 700 个监狱,女子监狱约 40 所,剩下超过 90% 是男子监狱。
男女服刑人员的比例约 9:1。
第二:
中国企业高管,男性占比约 60%-75%,女性占比约 25-40%。
政府高官,男性占比约 70-80%,女性占比约 20-30%。
好了。
有人说女性说有职场天花板,是男性的系统性压迫和打压导致的。
那么我是否可以说在对犯罪判罚量刑上对男性也有系统性的偏见呢。
如果说是女性犯罪率低,犯罪轻,所以导致监狱服刑的女性少。
那我是不是也快要说职场上是因为女性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所以导致女性在高层占比少。
这不就是一个逻辑吗?
你不能仅仅要求得利益的时候讲男女平等,犯罪量刑就要对女性特殊关照了。
高层要平等,底层也要公平!
但现实是,那能一样吗?
虽然我是文科生,但现在的文科院校简直是反贼大本营,都是西方那一套,还不如文字狱
废死等于死刑执行权的下放,因为权力不会存在真空,你扔在地上自然会有人把它捡起来,到时候看热闹就完了
没什么后果,只是一篇没有任何价值的水论文。
死刑的根本目的与其说是震慑犯罪,不如说是阻止同态复仇。所以,都没搞清楚死刑的本质,跑来谈废死能谈出个什么呢?
“妈妈,咱们去外国玩什么呀?”
“咱们不是去玩的,你婶婶让妈妈去运点货,运完了妈妈就有钱给你治病了”
嗯,看文先看题目。
看到武汉大学,我优先质疑它的学术水平。
看到女教授,我优先怀疑她的立场。
看完题目,我确认了我的怀疑。
没学术没好立场的玩意应该丢进垃圾桶,想导致什么后果?
取乎用乎:
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
——福尔摩斯
宽缓化处理,懂不懂?
一帮没学问的
“全面废除女性犯罪死刑” 有什么后果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咱们国家全面废除了少管所,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不追究责任后,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加了——而且他们仗着有 “法律撑腰”,也越来越肆无忌惮无法无天了。比方说辽宁大连某小区,一 13 岁男孩蔡某奸杀同小区 10 岁小女孩淇淇,抛尸灌木丛。警察上门时,他一点都不惊慌,而是反复强调 “我未满 14 周岁”。根据如今的法律,淇淇死了白死,蔡某不会坐牢,更不会偿命。淇淇的父母顶多只能要求蔡某的父母赔钱。
你以为就只有蔡某这个案例吗?不,这样的案例多着呢。比方说江西某学校,几个 “学霸” 围殴同学,还叫嚣 “我未满 14 岁,你报警没用。” 还有湖南一 11 岁男孩,因玩游戏被母亲责骂,他居然把母亲杀了。当警察来找他时,他一脸轻松:“我杀我妈妈关你们什么事?我又没满 14 周岁!”瞧瞧,这是多么 “懂法” 的少年啊!而一搜索,这样 “懂法” 的未成年人多的是,令人触目惊心。我现在都呼吁,要废除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某些条款,恢复少管所,别让 “未成年人保护法” 变成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了。
如果 “全面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那以后女人犯了罪来是不是肆无忌惮了?毕竟有死刑在这威慑着还有女人敢杀人放火、走私贩毒、抢劫杀人,要是没有死刑威慑了,她们犯起罪来岂不是毫无顾忌了?
这下知道 “女罪犯数量低” 的“低”是怎么回事了
我觉得东大刑法的一个天才设计就是死缓。
死亡的威胁始终都在,但也给了冤假错案和孕妇等特殊情况博弈的空间。
相比于西大的无死刑还是要高端不少。
死刑不能丢,否则猖狂的垃圾会越来越多,无论男女。
诬汉大学厉害
没看论文全文,但是看了开头的部分,为了证明女性废死合法性,举例是孕妇。孕妇废死那是因为要保护婴儿呀,又不是保护女性犯罪分子的。这种一眼假的例子都能写出来,真心是水平太 low 了
有啥可激动的?就女性现在的法抗,基本已经免疫死刑了
不赞成。如果废除女性死刑,就会说不公平,到时候就会要求也废除男性死刑。加起来不就是废除死刑了?我不赞成废除死刑。
毒贩或将称为第一个全女职业
成功的话以后女杀手的就业前景肯定不错,以后官场内斗有更多的好戏可以看了。
当民众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给法律一个机会,这是对法律的尊重
同样的,当你决定对该判处死刑的人废除死刑的时候
自然有人会代替你执行死刑
所以这个论文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用
只不过是在自己的圈子里自我意淫的行为罢了
这些人是不是都魔怔了?当法律成一纸空文,都掀桌子了,真以为女的能干的过男的?到时候谁杀谁就不好说了
我想当面问问这货,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知道吗
要不这样吧,犯死刑的女犯人放进男监狱里,在枪毙之前如果怀孕了可以免死,然后孩子必须生下来,这样的结果就是 1、解决了男性监狱的需求问题。2、解决了专家们之间女性废死的争论。3、解决了仙女们不敢杀老公谋家产的顾虑。4、解决了国家生育率偏低的问题。四赢
在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里,有人想要有些群体变得更平等、更自由、没有死刑。
看来调控法官男女比例真的刻不容缓了,否则等这批学法的一些群体进法院玩起特权,那么法律将变得毫无威信可言,人们也基本不在想靠法律解决冲突。
总之现阶段还是要有制约女法官的手段才行。
贴吧上已经有老哥在审查整个武大近几年的文科硕士毕业论文了
结果一查吓一跳,看标题基本全是打拳内容,好家伙难怪这些年奇葩仙女都是武大的,原来全都是拳师
我就说这些年网络打拳怎么愈演愈烈,搞了半天原来你武大就是大本营?
伟人曾作诗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把窝点内的所有反人民,反社会的极端分子一网打尽
警惕用少量(<5)的女性死刑个例掩盖女性实际上已经基本废除死刑的事实
拿到国际上又是一个笑话。
这人不懂事啊,硬要说出来干嘛?
本来大家私底下心照不宣,遇到女性犯罪的都知道怎么判,反正自由裁量权摆在那里,别人即便拿着众多判例又能找谁?
现在这是要把这块遮羞布掀开吗?
莫非这教授在下一步大琪?
女频都市文里的 “职业女杀手组织” 可能真的会出现
毕竟女性犯罪死刑已经废除了,那么女杀手的性价比将会非常高
她的想法都缺乏法律依据站不住脚。
先不说实际执行起来的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纸面上的人人平等,她都没守住。哟,还是法学教授呢!
我觉得吧,现在的死刑都判得轻多了,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了。
你要不问一下最高法,这几年死刑里的男女比例
男性和女性发生冲突,且女性杀男性不死刑,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学过博弈论的很好得出答案。
这不是秘密。
在东大炮制女性议题和种族议题,是老美 usaid 官方的重要任务。
有投入就有回报,你看,女性和 “废死” 的高度契合,被武大女教授完美地衔接起来了。
中国女性不能死,中国男性就该死。
好吧,又是武汉大学。
贵校是否认同中国宪法?认同人人平等?
很明显这是在境外势力的挑动下,分化中国社会的做法。
我说境外势力,是说其根源,并不是说境外势力就没有本土化的问题。
实际上,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和所谓的普世价值观都是相通的,其核心是思想 - 行为 - 社会评价,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强调的是内在修养,个人德行在先,获得怎样的社会评价、社会地位乃至领导力在后。
但是最近几年身份政治大行其道,政治正确大行其道。其核心变成了身份 - 社会评价。
熟悉么?
举孝廉不就是这样?
还有种姓制度等等。
这是在系统性地割裂社会。冲击社会共识,挑战人类的良知和底线。
他们想要将自己的利益彻底固化,所以就这样分裂社会,只有社会分裂了,人们缺乏最基本的社会共识,彻底原子化,去良知化,他们的利益才能彻底固化。
在美国已经可以说成功了,他们如今又想来搞乱中国。
还是那句话,资本家和权贵们早就已经同气连枝,不管他们如何在表面上斗来斗去,核心都是剥削和压迫百姓,争得无非是你剥削多一点还是我剥削多一点罢了。
武大这种风气,其他学校能放过他真是对其他硕博的智商摩擦
有这样的女教授,也就难怪出现杨某某那种的优秀人才了。
犯罪就是犯罪,古往今来追求的都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她作为一个法学院的教授,自己都不认同法律的严谨和公平,想要人为的制造特权群体,这种人怎么配做教授!
西方国家废死至少不分男女,这比资本主义都要反动。不过,如果官方真的要推废死的话,也可以玩这一招,先写一个废除女性死刑的征求稿出来,舆论炸锅以后就说男女一起废,这样接受的人不就多了。
一从大地起风雷,
便有精生白骨堆
僧是愚氓犹可训
妖为鬼蜮必成灾
金猴奋起千钧棒
玉宇澄清万里埃
今日欢呼孙大圣
只缘妖雾又重来
硬要废除死刑也不是不可以,反正生不如死的刑罚那么多,随便选一个替换一下就可以了。
但是这群人又不想选,这就让我很难办呀。
其次她不是帮女性,而是帮女性当中的犯罪分子。
这对于不犯罪的女性并不是利好,而是拉低整个社会对女性的信任,进而造成就业困难、婚恋困难、生意困难。
最真实的一个案例,以前有一个只能执行不能说的政策(说了破坏团结。当然现在也还在执行,不过力度没以前那么大),说是对身份证某一栏和大多数人不同的群体中的犯罪分子,要少判,重罪从轻,轻罪从无,实在罪大恶极的也要少杀。
于是各大城市出现了很多肆无忌惮的小偷、骗子、不法商贩,直接在执法机关的门口活动,在交通干道上售卖管制刀具和野生动物制品,反正轻最从无,无就是 P 事没有。很多人应该有印象,后世谓之天龙人。
那么,这对他们的族群造成什么影响呢?
要知道这些族群中大多数也是本分老百姓,有大学生,有普通工人,有合法经营者。他们中不少人是憨厚老实的好人,热情好客,乐善好施。但是这些人很多在大城市找不到工作,经营困难。
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如果我知道一个人打我一顿致轻伤可以不负刑责,杀了我也就是判四五年;偷我东西,扇我两巴掌甚至都没人管,那我还会不会和他做朋友、做同事,或者雇佣他,或者和他做生意?
那么,还有人认为那些政策是对这部分同胞好吗?
这事儿你还真别怪 “知心姐姐”,她们也只是喽啰。我国并非特意加强女性的事实地位,而是只压制大陆籍汉族男性。
或者我说个爆的话:精准压制陆汉男是最终目的,而非对其他群体的优待手段。
但凡在大陆籍、汉族、男性三者中有一条不符合第一定律,看起来是获得了优待,实际只是获得了 “基础人权”。
再说个更爆的:亡国奴有多惨?
最爆的我不敢说太明白:如果可以按照信仰划出一个回族,那依此理某国在事实上存在第 57 族。
随便举几个例子:
1:陆 / 汉 / 男要花多少钱、遭多少罪、考多少分、浪费多少时间才能挤进没有空调的 6 人间?
只需改动 “陆” 一项,情况大不一样,现实中就有很多经典示范。
2:陆 / 汉 / 男陷入的彩礼 · 家暴 · 出轨 · 诬告 · 非亲生争端,大家看了不少吧?
只需改动 “汉” 一项,你看司法部门是不是恢复理中客?新闻随便搜,前不久就有现成例子。
再改动 “陆” 一项,知乎这段时间就有热烈讨论,结果也显而易见。
再改动 “男” 一项,不用我说了吧?
3:再到福利待遇,比较典型的就是教育公平与机关录取标准。
非 “陆” 入校几乎等于免试,还能额外拿钱。
非 “汉” 高考都有加分,就不给你汉加分,气不气?进编制还有优先名额,真殖民者。
这几年我基本确定了一个事,如果一个事连后知后觉毫无敏感度的果南都注意到了,那基本就是已经实行了很久了
建议废除所有对女性的刑罚。
我是支持全面废除死刑的,这种人只不过是想给女性开个特权通道
如果我知道法律奈何不了她们
那我就不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相关纠纷
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直接快意恩仇
之前很多人被拖欠工资选择直接刀了老板也是这个逻辑
既然老板违法成本为 0,那就不要走法律途径了嘛
不要觉得废除女性死刑是好事
要么被有心之人利用进行各种恶性犯罪,要么遇到走极端的人直接就没了,看似在为女性争特权,其实并不是
只能说这个所谓的教授还是目光过于短浅思维方式过于局限了,估计教授的位置也是通过其他途径混来的吧
自从女性把持东大司法后,在东大女性已经获得了敲诈勒索、随意诬告男性性骚扰、猥亵、强奸不但完全无罪且受害男性必定坐牢、故意杀死男性不但不被判死刑还会被关怀等突破人类道德文明底线的超级特权。事实再次证明了权力的本性是邪恶的,西方先哲关于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必将无底线作恶的论断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女权亦不例外。
资治通鉴 · 晋纪七:(张)方掠洛中官私奴婢万馀人而西。军中乏食,杀人杂牛马肉食之。
晋书 · 列传九:(王)浚乘胜遂克邺城,士众暴掠,死者甚多。鲜卑大略妇女,浚命敢有挟藏者斩,于是沉于易水者八千人。
旧唐书 · 列传一百三十七: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坐视危迫。” 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人心终不离变。
不结婚、不生娃,还要胸前二斤肉何用
续资治通鉴 · 宋纪四:帝(赵匡胤)闻西川行营有大校割民妻乳而杀之者,亟召至阙,斩之都市。
还要胯间二斤肉何用
所知录:城破之日,洒扫官署,所剔妇人阴弃不食者出之,计十五石。
其实,这几天网上被爆出来更多武汉大学的论文,具体里面内容是怎样的不清楚,但从名字看,确实很抽象。
她们总有一种迷之自信,自信永远可以在高点压制对方,pua 对方。因为她们被灌输了一种奇怪的思想:做错了不要紧,影响别人了不要紧,实在不行哭出来全世界会为你让路。这种思想让她们做事不留余地,不考虑后果,不顾忌别人感受,永远不承认错误,只追求短期利益。
最后的后果就是别人暴起反抗,她在喃喃自语 “为什么会这样” 中陨落,其她人喊着 “这世界不公平” 四散逃开,哭着假装自己啥都没做过。
这些女的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世上很难既要且要还要?
女性废死不是不行,但是要以牺牲女性工作和地位为前提。
废死本身就是歧视性保护。
为什么女人犯法不用承担平等责任,因为女人没有地位,没有工作,没有犯罪的意识。
但是一方面又要保证女性工作,就业,地位,一方面要保障女性各种权益(这些也是歧视性补贴),最后还要女性废死。
真不怕一朝英雄拔剑起?真不怕天街踏尽公卿骨?
其实吧,要是真的让这个提案落地了才是最愚蠢的。因为女性犯罪的对象难道就一定只有男性?
除非指女为男
否则要是女拳自己有一天被另一个女拳杀了,会发生什么呢?
近年来女性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已经事实上免除死刑,传统上必死无疑的贩毒和恐怖袭击,女性皆被视为胁从而免死,不得不说是百万知心姐姐发力了。
唯一一例女性死刑是前段时间多次拐卖儿童的余华英,且根据司法原则来说,拐卖儿童等罪名不该判处死刑以提高被拐卖儿童的幸存率,却仅仅因为社会影响过大而判处死刑。更吊诡的是作为拐卖儿童累犯余华英应该牢底坐穿,然而很快得到释放且没受到所在地警方监督继续流窜进行拐卖儿童的事业。
不得不说在知心姐姐的努力下司法秩序与社会纲纪已荡然无存,莫洪宪女士只是其中一个尤为愚蠢的个体,明明在团体暗箱操作下已经事实上实现女性免死,还要跳出来狠狠打所有男性的脸以此邀名,可惜版本落后,现在早就更新到锤战服了,莫洪宪女士若是不能跟女神探聂海荣一样判所有经手的男性死刑的话,想必很快就会收到物理制裁了。
女性已经在事实上免除死刑刑罚了
大宋朝廷刑不下女人 武二郎的拳头可不管
尊重女性不代表在重大决策中为女性让步,男性应该为自己的群体争取应有的利益,现在爱老婆是金科玉律,爱老公连提都没人提,每年的妇女节母亲节大张旗鼓,父亲节罕见商家宣传
男性被困于传宗接代的悖论,丝毫不敢得罪女性群体
我们尊重值得尊重的女性,不是仅仅尊重性别,尊重的是人
就这种后果呗
我看见很多人心心念念国安彻查就想笑,还在盼青天大老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研究的是现代法律,而现代法律的精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以古代的法律修改现代法律的思路很不对。如果因为性别就可以减刑,免除女性死刑,那人人平等就是空话。
交换呗,废除女性死刑,女性比男性晚退休 5 年就行
经典版 “兄弟阋于墙”:金莲杀夫,武大废死,武二遭殃
政府:为什么要推出《全面废除女性犯罪死刑》?
女教授:我是女性啊,我还想杀人。
怎么当上的教授?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废除女性犯罪死刑?
有了免死金牌的女性,拿起武器,为所欲为吧?
法律在女性面前形同虚设?
只要愿意,可以放下法律,拿起武器,解决问题!
法学教授,只剩教授了……
难怪武大有 Y 某某,一切可以理解了!
反正死不了,凡事都要往死里搞!
一般人,理解不了她们……
有木有数据女性对女性犯罪率高还是女性对男性犯罪率高,前段时间被判死刑的女的是热油泼女的囚禁殴打虐杀了一个女的才判死刑的。她是一个极度危险分子,要是没有死刑男人能躲开她女人躲得了吗?所以免除女性死刑真不一定是对女性好。
武大这半个垃圾学校(半个不垃圾的是理工科),毁灭吧。
废除女性死刑?
你是不是以为这样是保护女性?
你知道女性最恨什么人吗?
没错,是其他女性。
你知道什么人会更容易采取极端手段吗?
没错,是女性。
等着看女性驾车冲入人群,女性投毒事件大量爆发吧。
还是那句话,武汉大学文科,毁灭吧,你们不配招生。
哦,所以女的杀了自己女儿怎么判(惊喜)
女儿白死,对吧(笑)
果然女权就是除了自己之外都开除女籍呢
我大概五年前就看出女权的走向会是什么,因为女权的核心就是极度无耻地去责任化去良知化,所以必定要找人成为献祭品。有男就虚空索男,没男就抓一个别的女的然后开除女籍就好,比如王慧玲经典的自己是妈就把女儿开除女籍,自己是女儿就把妈开除女籍
所以如果是全女社会,那必然是非常精彩
所以我说如果你是男的,没你什么事,你只要好好做到无论在哪都远离女的就好。很快她们就把自己整死了
别惹到我头上,否则,法律不管的,我来管,法律不判的,我来判,法律不执行的,我来执行
你还真别说嗷。
2022 年劳荣枝被判处死刑的时候,
女拳不仅是坚决反对死刑,
而且
各种 “吾辈楷模” 之类的…… 现在搜索 “劳荣枝”+“女性主义” 或者“性别平权” 之类的关键词,还能搜到当初拳师写的小作文。
现在想想,突然觉得挺恐怖的。
这个文章是 2014 年写的,那时候女权还没开始冒头呢,我认为这论文就是水一篇论文罢了
现阶段,因为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待问题,已经导致了很多违法犯罪无法解决。
如果再加上女性犯罪优待,那么法律也没有存在必要了。
这个社会的建设主力是男性,现时的劳力主力是青壮年男性,一切最苦最难最要命的岗位全是男性。
靠着对于建设社会主力的群体的极致剥削满足弱势群体需要的特权,这样的族群离灭亡不会太远。
现代家庭也是同样的道理,不保障家庭主要劳力的权益,而鼓吹为子女父母牺牲,所以家庭破灭是常事。
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社会生育率下降。
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底层男性很容易产生如果不能双赢,不如双输的这种理念,早晚会摧毁社会。
虽说常笑阿三,但阿三的国家没有女拳。
也许未来某一天,站在前线的中国男性不再愿意保护背后的女性、老人、儿童,但阿三家还会,因为他们不会被群体背刺。
对待底层男人,上层人从来不把他们当人看。所以对于女性杀底层男性,法院判不判女性死刑,他们并不在乎。但法条上写进去,那意味着女性杀了顶层男性也判不了死刑。上层的老登还是要跟漂亮年轻的底层女性接触的,万一这伙女拳师专门猎杀这些老登们。那就难办了。
所以我支持。尽快加速。只有油门踩到底,我们才能早日摆脱这所牢笼。
没什么用,这个世界又不是靠法律运行的。一旦出现法律空子,犯罪分子就会拼命钻,最后搞得乱七八糟,又打一大堆补丁,兜兜转转还是回到原点。当然也可以不打,让窟窿越来越大,最后法律变成厕纸,统统由私刑来执行公义需求,被保护的对象估计要吃下更大的伤害。
拿破仑曾经说过,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一旦醒来,将震撼世界,万幸,它是睡着的,就让它永远沉睡下去吧。
现在来思考两个问题:
为什么拿破仑称中国为雄狮,而不是雌狮?
什么样的行为,会让这头雄狮醒过来呢?
武大女教授完全就是美国的一张牌
参考:3·1 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
2014 年 3 月 1 日 21 时 20 分左右,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一起以阿不都热依木 · 库尔班为首的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 该团伙共有 8 人(6 男 2 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 4 名、击伤抓获 1 名(女),其余 3 名落网。此案共造成 31 人死亡、141 人受伤。
故意杀人犯:帕提古丽 · 托合提(女)
春风女法官默默点了个赞。
会导致什么后果?我不是法学和心理学专家,只能说一句,肯定会加剧男女矛盾乃至未来可能的社会动荡,不过我比较乐观,武汉大学这次虽然没有彻底完蛋,但也已经短时间内抬不起头了,这位教授想再推进这种东西,短时间内也已经不太可能了,这就叫一将无能累死千军,不过一种更准确的说法是,一个人作死,结果带出来后面一大群一直在作死的人。以上。
那不就是放任权利溃流吗?
你不执行有的是人执行,自会有人填补你遗留下来的权利真空。
劳荣枝:你好,我又出来了。
长沙虐杀室友案当事人:你好,我也出来了。你看我多么残忍,现在不还是逍遥快活,你能奈我何?
你不执行死刑,可有人替你执行了。
如果一个男性先去泰国做了变形手术,把自己性别更改为女性,然后再去犯死刑罪,可以减轻不?
什么后果,我只能说废除死刑后,死亡率会大大大大大大的增加。
文科是西方渗透的重灾区。
这句话以前能发,发的人多了就不能发了
我国已经已经有条款让犯了重罪的女性免死,《刑法》第 49 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司法解释将审判时的范围扩大至羁押期间、执行前。
要实现莫教授的主张可以分以下几步走:
1、将女性法定结婚年龄调整到十八岁,参考发达国家,完全可行
2、保障被羁押的成年女嫌疑人结婚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及《婚姻法》均未明文剥夺羁押人员或服刑人员的结婚权。法无禁止即可行。
3、允许被羁押的女嫌疑人结婚同居、生育的权利。这条才是莫教授需要重点修改现行法律的地方,现在中国的生育率越来越低,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她可以以此为由,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要求改变现行法律,提高生育率。也就是看守所准备好夫妻房,已婚女性可以按期申请其夫探视,按规定时间在夫妻房同居。还要修改现行法律,要求保障成年已婚女性可以随时提出医学辅助受孕的申请的权利。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越来越大,这个主张被通过的几率非常大。不要低估一个国家面临低生育率时候能够做出的决策。
这几条通过后,莫教授的主张就实现大半了,未成年女性本身就是犯罪免死,成年女性犯罪被羁押后可以提出结婚、同居、生育,然后免死,虽然会有人卡 bug,假结婚,受孕,自残堕胎,但不能因噎废食。
宽待女性的本质是对女性生育的尊重,那些无孩爱猫女并不在宽待范围,按我的建议,我可以把她们精准的排除在宽待范围之外。
连判刑都有性别优待了,极大程度降低了犯罪成本,重大利好女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女性从事杀手,毒贩,人贩等职业提供了法律层面上的支持,对服刑人员性别比例的平衡有巨大提升作用。
其实就是"卡 bug":
未成年人干掉人责任轻得多,国外就有人重金请未成年人干脏活儿,但只要总额足够小、绝对案件足够少,这个 bug 就还好。因为未成年的人数、力量、胆量、未成年人接到这种单的概率、社会整体犯罪率,在每个国家都不一样,像意大利这样的、美国贫民区的 16 岁小男孩在有沙漠之鹰加持下,创业成功不是难事,而中东南美东南亚一些军政地区,16 岁扛枪早已参加保家卫国了(他们以为他们在卫国),有的都轮回好几世了。
但如果你基于性别,让这个一半的人都可以卡 bug 了,美国的一半是 1.6 亿人,印度的一半是 7 亿人,7 亿的基数跟你卡 bug,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但是,作为学术讨论:
如果你反对她们这样的观点,
正确的做法是自己研究或者资助持相反观点的学者教授,发表论文,提出自己相反的观点驳斥对方的观点,
而不是走举报、网暴、泄露个人信息、跟踪、上门警告这样的 Low 招数,
始终记得:
你反对的应该是她(们)的观点,
你永远不应该针对她(们)这个人,
她们敢于提出富有争议的观点,
她们本身应该被鼓励,
她们的观点大家可口可乐,
她们这篇论文,
比复旦张教授们最近 5 年开讲座的微笑价值相加总和都要高。
很可能,
在你不知道的背后,
就是有法学大工程项目挑选一些边缘议题投入人力物力来研究,
不要把自己以为的"理所当然"解释为"正义",
不要用 Low 招数伤害你看不惯的人。
比如,
你就可以发表论文,提出:
『全面推行男性被打禁止还手否则算互殴的规定』
你负责提出议题,
其他的交给社会,
社会又不是你说了就作数的,
你怕什么?
精神病不适用死刑!女性等同于精神病了吗?
我在金三角有条路,能赚大钱,肯定比你现在强。什么?你说 H 国这方面很严,被抓会有生命危险?嗐,那都是老黄历了。
所以你能别说你的父赌母病弟读书,刚做不久还不熟的故事了吗
立法上不可能如她所愿。虽然我国立法司法机关由上至下都存在极端女权力量,但是这种有损国家层面公信力的蠢事她们还是不会做的。
不过社会大众这下是知道我国部分人文社科类高校教师究竟有多水,即便是在法学教育研究重镇——五院四系、985 的武大。
因为任何原因破坏平权,都是司法崩塌的开端。这法学院女教授认真的吗?。女人犯法有什么特别吗?除了未成年因为被视为 “无法独立承担其行为责任” 享有一定司法特权,其他一律平权,而未成年也因此承受了约束,比如,“无权参加工作”——成年女性享受特权的依据是什么?人均弱智无法为其行为负责?那要不要追究其监护人比如丈夫的责任啊?
女性单独废死可以啊。
只要同步规定 “女人不是法理意义的完全责任人,不可担任任何需要负完全责任的职务”。我国有死刑,比如严重叛国,这就得枪毙。女性不能枪毙?为此破坏国安体系?
“国安女性禁入。”
任何 “渎职最高可判死刑” 的公职,都不可有女性。
合理不合理?
女性不可开车。
车这么危险,分分钟有人报复社会开车乱压人。情节严重是会被判死刑的。女人死不得?那唯一办法是禁止女性开车来保护女性啊。
。世上不存在只享受权力不承担责任的美事。
不愧是武汉大学。啥阿猫阿狗都能当法学教授啊… 这,法学一加一等于几都没学明白啊。
尊嘟假嘟?不至于吧?
往好了想
提升女杀手就业率及成功率(因为男性目标不敢反杀,会被判死)
一定程度降低社保养老支出(进监狱了)
或许催生国产剧《绝命毒师奶》
继续想
有男怪有男,没男怪没男 ,什么都没有虚空一个男人怪男人
检察院读曾国藩家书,法院打拳,我们只好读苏绰的《反贪论》了。在这个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年代,一切毫无意义。
女性犯了叛国罪,结局是拘留七天。
这个版本过于领先世界,溥仪和汪精卫来了心态都得崩。
1. 以后犯罪团伙头目全是女性,杀人放火贩毒乃至间谍,都让女性挂名。女性将被培训成职业罪犯。
2. 女性意外死亡率暴涨。与女性发生纠纷时,不再采取法律手段,而是法外解决。
贴一个旧回答:
如何解读两名法学教授,武汉大学莫洪宪、河南大学刘夏建议「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
内容如下:
————————————————————
大家先搞明白一件事,现如今的中国,能判死刑的事犯得都不小,要知道杀人都不一定判死呢。
而且现如今的中国是不存在真正的无期徒刑的,也就是说不会在监狱里关到离世。
也就是说,一旦真的这么搞,社会上的中、高龄女性会成为一个危险系数非常高的群体。
我们举个最极端的例子,最近 “知心大姐姐” 案子,假设真的把男方当场送走,并且真的判了(真的重判),但是后来又遇到了 “知心大姐姐”,那么当事人出来的最小年龄就是 18+13=31 岁,社会上就多了一个 31 岁的原故意杀人犯。
这个和女性轻犯封存制度一样都是 S13 方案,“知心大姐姐” 判几缓几?本来该算故意杀人未遂,搞得都符合封存标准了。
这两个提议都是在助长一种情况的出现:让女性正式成为合法的,对社会安定、人身安全的极大威胁,可以危及生命的那种,你还没有权利知道对方的危险性有多大,还不能主动远离这些危险(工作不能不招女性)。
补充:
这有哪个情节轻的?这都还只是 “可能” 判处死刑。
————————————————————
在中国废死要么其心可诛,要么 S13。
法律要公平公正,大家看看这位教授的学术水平如何?
我上一次看电影的时候记得 “红房子” 是在前苏联啊,多会儿搬迁到武汉了?
连大量贩毒都能免死的高等性别,早就事实免死了。
如果真的通过了,那么立法者早晚会死在女性的刀下。
反正都没有死刑了,你想想看是男性好杀还是女性好杀?
仅仅是减少犯罪成本只需要实际操作中形成默契即可,要求立法废死是在试探统治阶级的底线。
任何一股势力庞大到了一定程度,都会有试探权柄的冲动。
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影响、干预、取代现有政权。
希特勒、连泽斯基,都是通过舆论转变为社会活动家,再想办法指染权力的典型代表。
只不过希特勒搞过武装夺权失败了,关了几年;连泽斯基相对顺利。
仅此而已。
为什么废除死刑是根本目标?能不能详细解释解释?
这帮女权人士越来越嚣张了吧?
已经不是要求平权了,而是要求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了……
一辈子的书全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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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fairybysea 发表 我有一个七岁的女儿,从她出生我就很紧张,不敢让她离开我视线,去小朋友家玩,如果只有小朋友爸爸在,就绝对不允许。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熟人家的东西,没有我允许也绝对不许吃。出门必须紧紧牵着她的手,给她讲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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