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网传江苏一婴儿因无核酸被拒诊身亡」,称医院未要核酸,涉事医院院长被免职,该处罚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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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李小粥​​ 发表

时间线如下,大家感受下谁的责任,

4 月 29 日,婴儿由姑奶奶照顾, 误咽异物,抠出半个南瓜子:

20 点 10 分:姑奶送医,医院第一时间 “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进行急救;

(根本没让提前提供核酸,而是现场做)

21 点:县医院开具转院单,建议往更高医院就诊。父母不在场,姑奶一直没拿主意。

(常规操作,县医院救治能力不够)

21 点 45 分:父母到达医院。

(这时候婴儿家人的瞎操作来了,一直磨蹭不转院,医生催了六七次)

22 点:医生与父亲交待病情;

22 点 2 分:医生与更上一级的徐州新健康医院联系转院。

23 点 55 分:催促转院,无果。

(后面医生还催促了 5 次)

次日 1 点 8 分:母亲拨打 120。

(已经过了 3 个多小时才接受医生意见)

1 点 22 分:救护车到达。

2 点 30 分:送到徐州新健康医院,进行更全面的治疗。

3 点 47 分:婴儿呼吸暂停。

4 点 56 分:抢救无效离世。

总结下这事的奇葩点:

1,仅凭一篇 “婴儿无核酸被拒诊身亡” 的小作文,就引起众怒,媒体转载,疯狂带节奏配合医闹,配合有心人士供给防疫政策。

2,通报里看,医生的操作无任何问题,

第一时间接诊救治,期间多次催促转院,结果却被暂停执业,

这种为了快速平息舆论而做出的决定,后患很大,又是 “谁闹谁有理”,“先处理了再说” 的无脑逻辑。

3,家里人的责任很大,姑奶送孩子去医院后,父母 1 个半小时才到(江苏睢宁只是个县城)。

当晚 9 点(离就医仅 50 分钟)就开了转院单,结果次日 1 点父母才行动。

4,婴儿父亲 19 岁,母亲 17 岁,还没很多网友的年纪大。

5,「疫情防控」都快成替罪砖了,哪里需要搬哪里,这种风气需要踩刹车才行。

知乎用户 叶不知春秋 发表

不能为了平息舆论,就处分做事合规的的人吧!

从发布的通报来看,在 29 日 21 点时,雎宁县人民医院已经发出转院转诊单,告知家属要求立刻转院。这已经表明,雎宁县医院已经没有治疗患者能力了,作为家属需要立即将孩子转到大医院去。

但是家属怎么做的?首先陪同孩子的是姑奶奶,不敢擅自做主,这情有可原。但是 21:45 分孩子父母到了之后,为何一直拖到 30 日 2 点左右才把孩子送到大医院里?

接诊医生已经做的不错了,从 23:55 分到 1 点 23 分,前后 6 次催促孩子父亲要求转院,可是孩子父母究竟在干嘛?

唯一值得商榷的是,在 21 点发出转院转诊单后,雎宁县医院医务科于 22 点 02 分联系徐州新联康医院,这个时间跨度是不是有点长。另外,当发出转院转诊单后,医院是否有义务帮助患者联系转院医院?

现在通报出来,接诊的郑医生被停职,还要进一步调查。理由是: 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未及时采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检查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后果严重程度告知不到位等。

要求立刻转到大医院了,还要怎么告知到位!难道要接诊的郑医生跪着说?这期间,孩子父母究竟在干嘛?

为了平息舆论就处理合规的医生,那么为了保护自己,推诿病人的现象绝对越来越多。这样做,真的值当?

知乎用户 猫球​ 发表

通报说,医院没有要核酸记录,医院和医生被处罚是因为交流不充分、告知不到位。

医生六次催促患儿父母转院,还要怎么样才算充分和到位?如果说更直白,“赶紧滚去大医院不然你娃要死了”,被录音然后写小作文挂网上,是不是因为态度恶劣、言语直白而对患者家属造成精神损失,同样被处罚?

但私以为,这并不是整件事中最重要的部分,这里暂且不论。

我觉得重点是,通报能看出来,医院并没有要患者出示核酸报告。所以,这件事从最初发布、逐步发酵,有人明确在恶意造谣,而很多媒体和大 V,为了流量和其他潜在的某些利益,未经核实就转发了这个内容,事实上做出了传播谣言的行为。

就这样,一起简单而普遍的医患纠纷,跟疫情本没有任何关系,明明完全可以发生在前疫情时代(譬如 2018 年);却因为恶意造谣和(或许无意)传谣,锅被甩在了疫情和防疫措施上,又煽动了一波疫情相关的舆论,给防疫拉了一波仇恨,掀起一波共存派的狂欢。

我不想在这里讨论防控还是共存,我只想说,很多时候,潜移默化的认知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改变的;而那场意识层面的战争,这些年来就没停下过。

现在,医院因为 “交流告知不充分、不到位” 被处罚了。

那么我想知道,这个互联网的链条中,恶意造谣的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吗?未经核实就传谣的媒体受到行业处罚了吗?国安和网警可否查了,这次小作文的舆论发酵过程中,有没有别有用心的境内外群体在搞事情?此谣言在社会层面所造成的恐慌和损失,谁来承担?

我写这个回答是因为,

如果因为舆情,医生催促六次转院也可以算 “交流告知不充分”;那么是不是因为舆情,抓几个恶意造谣的,不要再让写虚假小作文构陷他人的行为毫无犯罪成本?

医院已经被处罚了;现在,微博官微的通报下面,评论区里绝大多数的人希望,同样处罚恶意造谣的人。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那么,也请官方看到这个舆情、处罚造谣传谣者。

知乎用户 元宿 six​​ 发表

这个新闻告诉我们,不要看到标题带核酸的都往疫情话题上靠,凡事不要急着站队,哪怕处理结果出来了,也要等一等先才能看清。就拿接诊的这位儿科医生来说,医院在诊治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已经建议转院治疗,并多次提请催促当事人。

有些人疑惑,为什么取个气管异物就需要转院?怎么他当时卡了鱼刺都不需要转院,怎么小孩子就要了?大家不要太轻视婴幼儿气道异物。这里需要说一下几个客观原因。

1. 我家孩子平常都没碰到,为什么他就碰到了?

实际上,小儿气管异物是儿童时期常见的急重症之一。

相较于成人,年幼的儿童生理结构上显然更为弱势。由于儿童吞咽协调功能和喉的保护功能不完善,一岁前喜欢通过自己的嘴巴感觉周围的物体,即使在半岁内尚无行走能力的的小婴儿,也尚有风险,如因呛入药丸发生这样的病例。长大后,幼儿咽喉反射不全和咀嚼功能依然不完善,在进食时喜嬉笑及衔物游戏都容易发生呛咳,故小儿气管异物发病率高,好发于 6 岁以下儿童,兼具发病急、异物种类多、并发症风险高等特征 [1][2]

当一种异物在吸入后,新闻报道的和实际病情可能有很大的出入。新闻可能只是报道了,某某东西掉进了,取出来了,但实际上大家感受不到诊断的复杂和处理的惊险。

**首先,情况是紧急的。**由于小儿气管组织、粘膜较为脆弱,加之会厌软骨尚未发育成熟,咽反射弱,一旦异物呛入,难以通过咳嗽反应及时咳出异物,从而致使异物吸入气管,症状轻者仅造成肺部气管损害,表现为咳嗽,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引起感染,导致炎症反应,可因窒息而死亡 [3]

**其次,需要诊断对。**2 岁以下小儿在就诊时多不能自述病史,症状全凭监护人描述,如果陪护的是老人,表达上也不清楚,这给诊断带来了难度。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有异物吸入时家长不在,加上气管异物的临床症状表现不明确,被家长当作一般咳嗽,随着吸入时间长而遗忘直接给忽略了。因为经过阵发性咳嗽后(约 10~30 分钟),异物如贴于气管壁或卡在支气管分支中不动,则症状暂时缓解 但经活动,体位变动后异物又活动,则重新引起剧烈咳嗽和呼吸困难,因此,有时小儿吃东西出现呛咳后会长期反复咳嗽要注意,比较容易与一般呼吸道感染症、消化道疾病混淆,还有相当一部分宝爸宝妈认为孩子「积食」「消化不良」「易惊」,导致忽视这些症状 [4]

举个病例,患儿半岁,天天抱在怀里放在婴儿车上,自然还没有自行取物的行为能力,家长也表示没给 TA 喂过瓜子之类的异物,但就是呼吸急促、阵发性咳嗽明显,由于异物停留时间长,还存在并发炎症(表现为发烧)。现在到了医院,主诉后马上进行影像学检查(拍片如 CT 、B 超综合判断)来定位性诊断,但还是看不到东西,只看出肺气肿。那么这时候继续上支气管镜检查就很重要了,支气管镜既是诊断方法,又可同时进行治疗,还好及时,最后发现孩子没有自己拿东西塞嘴巴,倒是家长灌胃药的时候给呛了。

我说的这个病例复杂吗?光看文字不复杂,但是实际上就两码事了。这两点,新闻里接诊的医生都至少都做到了,接下来如何治,调查说「说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建议转诊」,这又是另一个需要说的地方。

2. 相较于成人,儿童取异物的设备精度和手术难度都要求更高。

有些人想当然觉得很简单,我卡个鱼刺都能取,这又什么难的,上纤维镜啊,实在不行大不了直接把气管切开取出异物啊?!不说当地疫情下的医疗资源问题,免得又引发社会学的讨论了。我们就只谈医疗话题。

第一、成人和儿童生理发育上有多不同。

这个从常识来理解,就不必多说了吧,否则也没必要专门开个儿科了。举个例子,孩子出生时气管内径为 4.0~5.0mm,之后随年龄增长会逐渐增粗,但较成人气管来说,仍然是纤细薄嫩的,所以用在儿童上的支气管镜的需要很精细 [5]

第二、儿童不仅有必要开儿科,而且还得对儿科细分。

为什么大城市的地方还有儿童医院,因为光一个儿科真的不够,就拿儿童胸外手术来说,对专业水平的要求更高。

这家医院没有儿外,别说这家医院,很多县医院都没有。切开是简单,风险大,患者不同成人,是儿童,**做手术不是做就行了,我们还得考虑预后问题,**儿童器官还在发育中,切开再缝合对器官的发育有影响,未来还可能出现气管软化、感染等其他并发症。

因此,如果没有明显的呼吸困难,居家急救可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或到医院挂耳鼻喉科取出,其他难一点的,则是尽量通过支气管镜处理,只有确实无法取出的异物复杂情况,才进行开胸手术、气管切开取出异物,而且术后还要应用抗生素类药物预防感染。

**当然,光有设备还不行。**常用的支气管镜分为 “纤维支气管镜 “和 “电子支气管镜”,能探查硬质气管支气管镜不能到达的上叶及远端支气管,减少气道异物的漏诊。这些电子光学设备不仅贵,而且还考验操作人的水平,对于小年龄段、支气管深部异物操作难度大,风险就会比较高。因此,不是光买了就可以,还得把人送去培训。

举个例子吧,你随便搜一下小儿纤维支气管镜,你会发现很多学成归来的都得特地报道一番,就是因为这个操作要求高,操作的过程中可谓需要多相协调。操作的人一边手要握住纤维支镜操作部,另一只手还要将纤维支气管放入鼻腔,通过监视频查看情况,调节操作按钮,使管道经过患儿咽喉、气管,缓慢深入支气管,找寻异物位置。

因此,别把转诊想成不负责了。就是为了负责才转。

儿科的药价格便宜,要求又高,其实儿科的医疗设备也是如此。我们需要根据患儿的年龄、病情状况等选择合适的纤维支气管镜的型号,还得对纤维镜的目镜、镜体等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使用,此外还得配合高频通气机、监护仪等能正常使用,这些都很消耗人力物力。

参考

  1. ^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专家组, 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内镜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儿科呼吸内镜专业委员会, 等. 中国儿童气道异物呼吸介入诊疗专家共识 [J] . 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2021, 36(15) : 1121-1137. DOI: 10.3760/cma.j.cn101070-20210617-00695.
  2. ^https://www.uptodate.com/contents/airway-foreign-bodies-in-children
  3. ^Salih AM, Alfaki M, Alam-Elhuda DM. Airway foreign bodies: A critical review for a common pediatric emergency. World J Emerg Med. 2016;7(1):5-12. doi:10.5847/wjem.j.1920-8642.2016.01.001
  4. ^Luo X Y, TAO L H. Analysis of the misdiagnosis of 46 infants with a foreign body in the trachea[J]. Chines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Pediatrics, 2000, 2(003):228-229. doi:10.3969/j.issn.1008-8830.2000.03.044
  5. ^ Brkić F, Umihanić S. Tracheobronchial foreign bodies in children. Experience at ORL clinic Tuzla, 1954-2004. Int J Pediatr Otorhinolaryngol. 2007;71:909–915

知乎用户 翔宇情​​ 发表

写小作文真的有用。

就算医院该做的都做了,抛开事实不谈,还是要惩罚医生。

说了无数次不要信小作文,但还是有无数人相信小作文。

有啥办法呢?

知乎用户 极萨学院冷哲​​ 发表

刚开始看到小作文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太对劲儿,按着这种典型的急诊病症,医生是不太可能说等什么核酸结果在来处置的。

调查结果也证实了,两家医院均没有要求先看核酸后治病,反而是先接诊后测的核酸。

8 点 10 分医院接诊,8 点 20 给测的核酸,然后医生判断是气管异物,考虑到地方上的小医院是没有能力处置这种复杂急诊病情的,医生在给与了维持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以后就建议家属抓紧转院。晚上 9 点就开了转院单,并告知家属这边看不了,家属呢? 家属说不是父母做不了主。

等到 9 点 45,孩子父母来了呢?医生又讲了一遍要转院,结果呢?家属最后拖拖拉拉的搞到了 1 点才开始研究转院。整整 4 个小时过去了,期间接诊医生除了直接告知家属以外,还打了 6 次电话催家属转院。

然后呢?调查组给的意见是:

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我用一个正常的脑回路,我无法理解,都这样了,还叫交流不充分?还叫告知不到位?直接就把接诊医生给停业了。

来来来,请调查组出来讲讲,怎么才能算告知到位?怎么才能算交流充分?

在踩上疫情防控这个热点,又搞一个医生不拿核酸结果不救人的抓眼球标题,就靠这个连转院都拖拖拉拉的家属,能写出这种小作文?背后要是没人专门的人指导,没人在其中推波助澜的传播,我不信。

徐州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睢宁县跟丰县围着徐州一南一北,也算是两个奇葩了。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从报道中没有看出来上述问题。

有问题处理,如果没有问题不必因为民意而处理。

县医院知道自己水平就是不行,人家让转诊还有什么问题?

如果对于基层医院要求还那么高,还有必要医院分级吗?

知乎用户 热爱漫长​ 发表

「没有核酸结果医院不肯治,等到核酸结果出来已经来不及了。」

这是最近医闹的新思路,可以说非常与时俱进了。

从官方通报来看,医院压根没要核酸结果。

睢宁县人民医院因救治能力不够,已经在晚上 9 点出具了转院通知,让家长把孩子转去更大的医院。

因为孩子父母不在场,送孩子来看病的姑奶奶做不了主,要等到孩子父母到场再转院。

晚上 9 点 45 分,孩子的父母终于赶到现场。

晚上 10 点,医生跟孩子父亲交代了病情后,去救治其他病患。

在此期间,涉事医生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催促孩子父亲转院。

直到 30 日 1 时 8 分,孩子的母亲才拨打 120 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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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这整件事医院有什么错?

因为没能力救治,早就通知了转院。

先是姑奶奶做不了主,非要等孩子父母来了才转院。

后是父母到场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迟迟不转院。

只是可怜了孩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父母至亲没有一个把人命当回事的。

最后还有脸医闹?

这件事医院不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希望当地可以撤销对涉事医院医生及院长的处罚,不要助长医闹。

知乎用户 菜狗狗头​ 发表

…… 一张嘴

…… 跑断腿

成本好低,下次……

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医院表明没有治疗条件,催了七八次要求转院家属居然还拖了三四个小时,

人没了就造谣医院要核酸报告不然不给治。小作文属实是写明白了,

最后处理怎么又是处理医生,这明显是患者家属负主要的责任,又是医生背锅。

感觉现在医疗就已经变成服务行业,

医院又没有尽到调解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矛盾,病人就是上帝,医院帮的从来都是病人,对医生跟防贼一样。患者一来投诉就处理医生而且不听医生的解释,

至少要调查清楚了,再处理,这样就不会有很多医生辞职。

儿科的要求高,新生婴儿要求更高,婴儿又不会说话,用药要慎重考虑,又不能不开药,而且你应对的不只是一个孩子,还有他的父母,甚至是公公婆婆爷爷奶奶,

知乎用户 陈子杨 Dr.outside​​ 发表

睢宁县人民医院在我看来,还算是一家不错的医院,有卫生专业资质人员上千人,医院科室也多达六十多个,常规病肯定能看,但危急重症还是差点意意思,所以他们于当晚 9:00 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但是这个小孩父母不在现场,小孩的姑奶奶说自己不能做主,拒绝了转诊,小孩的父母 9 点 45 分才到医院。

目前孩子病情是稳定的,主管医生就去处理其他病人,在后来的 11 时 55 分、到第二天凌晨 1 时 23 分多次催促患儿父亲转院。但这家人真的两三个小时都不动一下,后面的事就是转入另一家医院,治疗过程中抢救无效死亡。

那这件事就需要有人背锅,上面先是对医院进行警告,暂停了首诊医生的执业活动,医院也有领导被免去职务。但大家仔细观察,有没有发现,这件事和西安孕妇、上海哮喘护士有什么区别?

这里最大的区别就是,处理了一个具体的人,没错,就是处理了一个背锅的医生,我们回头看一下,小孩子气管异物,是非常危急的,需要经内镜尝试取出,如果取不出来,那就是要开胸,这样一个县人民医院是没有办法去处理这么复杂的情况,所以患儿八点多到医院,九点就开了转诊单,让孩子去更大的医院接受更有保障的治疗,但这中间的阻力全在患方,先孩子的姑奶奶说自己做不了主,要等父母,父母来了以后也迟迟不肯动身,从九点开转诊单算起一直延误到一点多,耽误了整整四个小时。

理论上说,这样的医疗事故,从调查到定性,需要走一个完整的流程,不可能 30 号发生的事情,过了一个五一立马就出结果,那这次事情这么快,还是要归功一些自媒体的推波助澜,头两天的时候,大家一定看过江苏一婴儿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的新闻,甚至你现在去搜这个标题还能在一些门户网站上看到,而就是这样一个标题,让所有人陷入了被动,医院降级,医生停职。

而在这件事发生的时候,两家医院都没有因为核酸拒诊患者,都是测完核酸直接开始治疗,前面西安伤害发生因为没有核酸拒诊的事,只处理医院,现在医生冒着感染风险直接开始治疗,却要一起受罚,真的魔幻。

这样的魔幻的事,这些自媒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实话,我现在也算半个自媒体人了,在这行里交了很多朋友,也获得了不菲的收入,但有一个信念都是贯穿始终的,那就是

**无论任何时期、任何社会,矛盾都无法避免,淡化缓和矛盾应是一个有操守的新闻媒体应该做的。**好的自媒体,在报道时事的时候,应该多谈一谈时事跟用户的关系,谈一谈用户如何能够追求到更加美好的生活。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成天拿着爆点标题指桑骂槐,在标题中尽力强化矛盾,对一些没有矛盾的新闻,却一定要在标题中做出 “矛盾” 来。在内容中更是激化矛盾。把偶发事件当成普遍存在的问贩卖负能量。

当读者意识到在这里获得不了什么之后,就会选择抛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你跟他讲法制,他跟你讲政治;

你跟他讲政治,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他跟你讲接轨;

你跟他讲接轨,他跟你讲文化;

你跟他讲文化,他跟你讲老子;

你跟他讲老子,他跟你装孙子;

你跟他装孙子,他跟你讲道理。

一般人习惯代入 “你”,殊不知一个个都是 “他”。

传谣的时候不加思辨疯狂摇旗呐喊,一看势头不对就状若疯狗见谁咬谁,一旦被置于聚光灯下就装傻充愣博取同情。

恶心。

知乎用户 快乐制造机​ 发表

“虽然你们没啥责任,但既然引起了舆情,那么还是请你借人头一用。”

知乎用户 凌楚眠​​ 发表

怎么看?

听话的人倒霉呗。

准确来说:太把领导的话当回事儿的人你就自认倒霉吧…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疫情防控规定千万条,如何执行你自己看着办;过严过宽要么 “机械执行防疫规定”,要么 “执行防疫不认真不彻底”… 反正出了舆情,领导肯定清清白白 是你下面干活的没认真领会指示精神 你认了吧!

说起来,睢宁这事儿和当时西安封城时高新医院孕妇流产事件有些相似——

都是舆情激愤网络上关注极多;地方政府同样极度敏感,第一时间把医院处理了

这个处理从快从严到有点没道理——不论是非曲直,没有详细调查,锅直接丢给医院,院方遭到了严厉处罚(西安高新医院作为民营医院被停业 3 个月… 但有一说一高新医院当时连个缓冲黄区也没有确实该踹;睢宁县医院是赔了家属 100 多万),反正不惜代价平息舆论

平了没?

没有。

某些领导可能很天真:只要把医院头按下去(还敢犟不成?),家属闭嘴了,这事儿就翻篇了。

事与愿违,互联网时代,事情一旦闹大就不是你原告被告收得住的,舆情并没有平息,反而由于权威声音长时间缺失而愈演愈烈,各种谣言也满天飞,逼得当局硬着头皮开启详细调查。

结果事实是这个:

问题是: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医院没有责任,那之前的高额赔偿算什么?如何给世人交代?

领导不能错啊!到这里,只能倒果为因,挑刺儿都要把医院拉下水,安个罪名打板子并给予医院严厉处罚,这才能让之前逼迫医院高额赔偿的行为具有合理性。

调查的最后,「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沟通交流不充分」、「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

反正,说你错,你就是错了

我现在就在想:当时那些打着 “婴儿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死亡” 的 tag 博流量的媒体,算不算造谣传谣?出来走两步?


还有一个:国人对很多医疗急症危症缺乏起码的理性认识。

比如这个案件里是幼儿的急性气道异物,有个高赞评论这么说:“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一个县级医院连解决孩子喉咙里卡个瓜子壳都解决不了?”

但知道吗?「喉咙卡瓜子壳」是个可能死人的大事儿,且可能是对医疗技术要求很高的 “疑难杂症”。

根据异物的直径大小、形状、光滑 / 尖锐程度、粘稠度,以及最关键的卡压部位不同,取出异物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以我上夜班的浅薄经历为证:有的人不用打麻药,耳鼻喉大夫的耳镜一照镊子一捏就取出来了;而有的人越卡越深甚至在肌肉蠕动和外界刺激下戳破气道食道刺穿动脉造成灾难性的大出血,这类病人需要一边抢救一边做全麻上硬式喉镜全程探查,甚至要开胸取异物做一晚上手术…

要是做手术的医生经验差点意思,真可能下不来台… 我有位长辈是耳鼻喉科大夫,曾经夜里被一个电话呼到几十公里外的县医院,上台五分钟顺利取出异物解决战斗…

无他,唯手熟与经验尔

所以下面医院搞不定食道气道异物要求转院是正常的情况,这时候家属的想法就很有意思了… 根据通报:“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催了 6 次转院不转,为啥?

觉得这不是个大事儿呗…

每一个夜班,你不知道意外和交班哪一个先到,危重的转归一旦发生,命就再也回不去了…

最后贴一个我亲手做麻醉的幼儿食道异物病例:七岁的娃,吃笔玩笔,把中性笔笔头吞进去了,笔头在剧烈的呛咳中越掉越深,最终卡到了医生都难以想象的地方 — 右主支气管深部。

由于异物位置过深,耳鼻喉科医生尝试了经口硬镜、软镜均无法成功取出异物;而持续操作下,孩子的气道已出现局部水肿和痉挛,为了防止异物造成的感染及随后的气道穿破等严重后果,万般无奈之下,胸外科医生上台进行胸腔镜手术。

简单来说,就是从气管里无法进行手术,便从胸壁打孔,从肺外入路,在支气管镜光斑定位下,找到异物位置,随后切开肺、取出异物、结扎相关肺段支气管。

这就是「卡了一个小小的笔头」而其造成的惨痛后果:孩子的一部分肺段被切除… 而如果不做这个手术,结局是化脓感染肺炎甚至死亡…

医疗,就是人命关天,如履薄冰…

知乎用户 季明晨​ 发表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不理解啥是告诉到位,医生要是直接说会 Die,就这帮不负责任的家长,会不会认为医生丧门人而当场打医生?

患儿家属未及时转院,责任全是医院?每个医生必须起死回生,否则就是犯罪吗?

这让我臆想起来几件事,全是我编的:

爷爷奶奶带孙子去挂水,护士说,好了喊我。然后爷爷奶奶听戏去了,忘了,等孙子回血了,俩人大喊大叫,把孩子爸妈喊过来,四个人一起打了护士。

患者给医生下跪,求医生改小结,以便多报点,家里太难了。医生心软,改了。结果,按规定,反倒不能报销了。患者二话不说,举报医生,医生停诊全院做检查。

某医院门口(不是大门)就是地下通道出入口,小贩出入口卖油条,堵着医院门口,保安过来让小贩让开,小贩一个劲好好好,就是不让。半小时后,保安一脚踹翻油条摊子。围观群众破口大骂保安仗势欺人。保安落荒而逃。小贩捡起油条,高声叫卖,不知围观群众有没有高高兴兴的吃着沾满灰尘痰液的油条?

不用诅咒我,我已经见过阎王喝过茶了,ICU 进过两次了。作为患者,医院啥样没多少比我见得多的了。要找黑点,我可比一般医闹知道的多的多了

知乎用户 Jo CN 发表

以前在儿科见到过一个病例,不足三月的孩子住院,肺炎很严重。管床医生很焦急在谈孩子病情。孩子爸爸一脸麻木,重复一句 “把检查报告给我看!” 然后就看着他对着一张血常规看了半天,就是不说话。

一个沟通签字从中午谈到快下班…

所以,我很能理解为什么这转院能从九点搞到第二天两点。为什么中途还要医生反复催。

哦,我记得那个病例孩子父母也非常年轻,男的 20 岁。那个不足三月的孩子,每餐吃的是… 亲亲八宝粥…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这段网上流传的视频配文称,4 月 29 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何物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 120 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

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5 月 3 日晚,《法治日报》记者连线睢宁县相关部门获悉,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否因无核酸报告被医院拒诊、导致贻误抢救,目前正在核实。

据了解,由于涉及两家医院,婴儿夭折的准确原因尚待有关部门调查,家属安抚帮扶工作正在进行中。

5 月 5 日凌晨,江苏省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就江苏睢宁婴儿气管卡异物夭折事件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4 月 29 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 月 30 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深表痛心,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自疫情暴发以来,尤其是在当前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下**,核酸检测结果成为出入很多公共场所的重要证明,包括前往医院就医。**

3 月 19 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表示,疫情发生时,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医疗服务需求也是要重点考虑的一个问题。要解决 “最后一米”,一是要解决 “一出一进”,二是要解决 “一来一回”。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是否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2021 年 1 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就强调,“不得因为感染防控采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等‘一刀切’手段,影响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有效救治,医务人员做好防护,不得推诿拒诊”。

来源:综合网络

知乎用户 Yuuko Amamiya​ 发表

官方辟谣将时间线透明公开化,合情合理,属于反驳回应(引用事实证据更正谣言)。但是辟谣模式仍然存在不足,结论先放在前面,根据 “反驳回应>否认回应>攻击回应” 和“辟谣的时间间隔在 4~8h 之间,辟谣结果最为理想”两个理论,官方可以在 4—8h 内先手发布第一条简短的辟谣声明(比如说某某信息为不实信息,静待调查),等事实查清后,再发布第二条以反驳为主的辟谣声明。

辟谣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 反驳回应:(引用事实证据更正谣言)
  • 否认回应:(对原始谣言进行平反,没有额外证据)
  • 攻击回应:律师函警告)

从最终效果上,反驳回应>否认回应>攻击回应。而本次辟谣的模式基本上属于反驳回应,因此迅速获得了大部分人的支持。

云南物资没人要被拉到工地,上海回应「实为物资正分类发给工人,对造谣者已报警」,疫情期间为何容易传谣言?

但辟谣的形式仍然有瑕疵。主要体现在辟谣间隔过长上。

事情被披露的时间大致在 5 月 4 日 12:00 左右,而公告发布的时间是在今日 1 点左右,但大规模披露,已经是在 7:00 以后了,估算一下,辟谣的间隔相差了 19h,因此虽然辟谣了,但根据观察,在各个回答里仍然会出现质疑的声音。

原则上说,辟谣的时间间隔在 4~8h 之间,辟谣结果最为理想。超过此时间,辟谣结果必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谣言的本质是什么?将谣言扩散的全过程建立为模型,其实谣言就和流行性传染病一样,在传播的模式上具有不少的相通性。

因此可以在传统的 SIR 模型(针对疾病传播的模型)基础上,对谣言传播的模型进一步优化。

第一个阶段是信息真空阶段,即从谣言开始到外部控制策略实施的时间段。这个阶段存在各种用户行为,包括在社交媒体上传播、质疑和寻求确认。用户会根据自己的科学知识水平表现出对谣言的态度。第二个阶段是信息披露阶段,是指从采取外部控制策略到谣言结束的时间段。第二阶段,由于外部控制策略,人们开始在社交网络上传播辟谣,谣言传播者的数量开始减少。

第一阶段,在知识水平的影响下,模型中的人有五个状态:S(t)(易感状态,用户处于不知道事件的状态), C(t)(轻信状态,相信网络谣言的用户正在散布谣言),U(t)(中立状态,无法确定网络谣言真伪的用户保持中立态度,不参与传播网络谣言),D(t)(否认状态,用户接触到网络谣言后否认其真实性并可能主动辟谣),和 R(t)(恢复状态,用户对事件失去兴趣并且没有更长的传播舆论)。

在某个时间段,官方机构实施了一种外部控制策略,系统进入第二阶段。即官方机构找到一些有影响力的谣言轻信节点和散布谣言的中立节点,人为地将这些用户转化为用户传播信息以驳斥谣言。机构转发其反驳信息以维护其权威并证明其真实性。该模型将这些人称为政府节点 G(t)。即机构通过代理账号转发辟谣,呼吁不轻信谣言,打击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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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权威反驳信息的传播,中立节点和轻信节点自发地开始向拒绝节点转变。同时,由于政府节点的存在,易感节点转化为拒绝节点有两种方式。随着系统的动态平衡过程,系统内的用户会对谣言失去兴趣,不再关注。最终,易感节点、轻信节点、中立节点、拒绝节点以不同的变化率转变为恢复节点。即辟谣成功,大部分人成功拒绝谣言。

以 2020 年的 “双黄连事件” 为例建立模型,在本事件里,官方辟谣的时间大致在 8 小时左右,所以谣言得到了及时控制。

为了节省阅读时间,直接给出结论:当 t=4h 时,此时 C(t)(轻信状态,相信网络谣言的用户正在散布谣言)和 U(t)(中立状态,无法确定网络谣言真伪的用户保持中立态度,不参与传播网络谣言)的峰值最低,D(t)(否认状态,用户接触到网络谣言后否认其真实性并可能主动辟谣)的峰值最高。[1]

综上所述,根据 “反驳回应>否认回应>攻击回应” 和“辟谣的时间间隔在 4~8h 之间,辟谣结果最为理想”两个理论,官方可以在 4—8h 内先手发布第一条简短的辟谣声明(比如说某某信息为不实信息,静待调查),等事实查清后,再发布第二条以反驳为主的辟谣声明。

虽然这次官方辟谣合情合理,及时让群众选择了不信任谣言,但我认为,总体而言,官方的辟谣模型可以根据此模型,进一步做出调整,第一时间将谣言的破坏降到最小。谣言的传播模型本质上与疫情相似,所以在这两方面的部分经验和模型是可以互相参考的。

参考

  1.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306457321002156

知乎用户 李大琳​​ 发表

无良媒体又乱带节奏,拿核酸造势,乱扣帽子!

通篇官方通告看下来,前后就诊的两家医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都没有因” 无核酸检测报告 “而拒诊,说白了这事跟核酸证明压根就没有任何关系。

患儿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到达医院,接诊医生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后,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监护人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这很明显就是给孩子走的急诊绿色通道。

21 时,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接诊医生开具了转院转诊单。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接诊医生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并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期间,29 日 22 时 2 分,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与徐州一家医院联系患儿转院事宜,这说明接诊医生也很担心会出现严重后果,已经把这个情况积极上报医务科了。

以家属这种无所谓、不配合的态度来看,盲猜患儿到医院时暂无生命危险,可能只是一侧气管被堵。随后异物刺激气道,水肿后渐渐导致健侧气管也狭窄,最终缺氧失代偿,患儿死亡。根据诊疗规范,若诊断为气管内异物,应及时明确异物部位,尽早取出,解除气道阻塞。取气管内异物,临床上常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喉镜下钳取异物;二是经支气管镜取出。如果异物较大且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应先做气管切开,然后经切口置入支气管镜取出。

考虑到县医院医疗水平有限,所以首诊医生第一时间就开了转诊单,上报行政值班人员,并几次三番催促患者家属转院。到此,自己搞不定的问题,积极向家属交代病情,并安排催促转诊,以免耽误病情,接诊医生并没有明显过失。

次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120 救护车赶到涉事县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的抢救室。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患儿姑奶奶在网上造谣,称医院要核酸报告,不然不给治,中间等了七八个小时,没一个医生来看孩子。然后被各大媒体迅速转发发酵,“不到两岁的幼儿因等核酸而被医院拒诊死亡” 这样的标题精准戳中大众痛点,一时间舆论甚嚣尘上,涉事医院和医生受到大量口诛笔伐。

为了快速平息舆论,涉事医生被暂停执业,医院被降级,院长被免职,卫健局党委书记被严重警告。而处理的理由就是:涉事县医院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我真的不知道前后多次交代病情,一直不停地催促转院,积极上报行政值班,都不算负责,那到底要怎么能做才算负责了?医生再怎么落实首诊负责制,也需家属配合啊。家属自己不肯转院,医生能怎么办?难道一定非要强行把这一家老小摁进救护车转走,才能避免这起悲剧吗?

对医生的处理意见中还有一条,“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交流明明是双方的事情,医生前后说了七八次,家属就是不听,竟然把责任全都归咎于一方。

患儿父母一个 17 岁,一个 19 岁,患儿一岁五个月,明显这俩人生孩子时根本还都是未成年。以这俩人的心智水平,不遵医嘱不配合转院不把医生的话当回事儿,真是一点都不奇怪了。明明无知且不负责任的父母才是造成悲剧的最主要原因,却是要整个卫生系统来背锅。

家属不仅不配合不沟通,出事了还在网上写小作文造谣,即使真相大白也不用被追究造谣的责任,还得到了一百多万赔偿,真是谁闹谁有理,不正之风又再一次大大地得到了助长。大家不妨猜一猜,此事发生后,医生和院方再遇到此类事件会怎么样处理?到时候为了规避责任,最终会为这起医闹买单的究竟是谁?

知乎用户 李鸿政医生​​ 发表

今天有这么一则新闻,江苏一婴幼儿在医院死亡了,死因可能是支气管内异物。然后网络上很多人在传言,是因为医院要看孩子核酸,孩子没有核酸才造成死亡,这已经被证实是谣言,造谣者又该当何罪?这里面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来看看,会有很多教训和经验。

(1)患儿处置经过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婴幼儿就诊后的时间顺序,看看问题到底在哪:

4 月 29 日晚上 20:10 患儿到了睢宁县人民医院(二甲医院)急诊科。患儿姑奶奶说患儿误吞异物,从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医生综合评估后考虑是 “支气管内异物”,给予吸氧、监测指脉氧等措施,并且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建议转上级医院。

20:22 对患儿姑奶奶做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1:00 医生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亲属尽快转诊。但因患儿父母未到现场,不能决定。

21:45 患儿父母到院。

22:00 左右,医生与患儿父母交代病情后(交代了什么,新闻没有透露,估计是建议转院)去处理其他病人了。

22:02,睢宁县人民医院与徐州新健康医院(三级医院)总值班联系转院事宜。

23:55 跟家属沟通,催促转院。

4 月 30 日 0:00 医生催促转院。

1:04 医生催促转院。

1:07 医生催促转院。

1:08,患儿家属拨打 120(目的不详,估计准备转院)

1:19 医生催促转院。

1:22,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车赶到睢宁县人民医院(当事医院)。

1:23 医生催促转院。

2:30,救护车带着患儿转运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

接下来就是徐州医院医生对患儿的处理过程,给予吸氧、心电监护、CT、开通静脉通道等处理。

3:47,患儿突发心跳呼吸骤停,医生立即心肺复苏等抢救,并组织专家会诊。

4:56,宣告患儿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没有像某些新闻说的那样因为没有核酸而拒诊),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上述所有文字来源于事后调查,如果上述文字属实,我们真的看不出睢宁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处理有什么严重问题。从 20:10 左右到医院,到第二天凌晨 1:22,一共有 5 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医生多次催促家属转院,原因是当地自身处理能力不足,毕竟婴幼儿呼吸道异物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建议转诊上级医院是正确的决策。

但新闻没有描述一点,那就是由始至终患儿的情况如何,这 5 小时当中患儿的生命体征如何呢?没有描述。我们只能估计,因为发病时间有 5 个多小时,可以肯定生命体征还算可以,不会太差,如果太差,孩子很难坚持 5 个小时的。而且后来转运到上级医院后,新闻说患儿是突然发生心跳呼吸骤停(不知道这个是否符合事实),如果这个属实,那就进一步说明患儿在睢宁当地医院时生命体征是稳定的,至少还不致命。

患儿最终到了上级医院,处理了一个多小时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这期间做了 CT,也做了其他检查。很可惜,没能救回这个可怜的孩子,最终孩子在到达上级医院后 1 个多小时就心跳停了,抢救 1 个多小时无效,只能宣告死亡。

(2)医生有罪么?

让人觉得疑惑的是,睢宁县当地医院和医生都受到了严格的处分。新闻说: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

1)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 2)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3)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4)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上述四种情况,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都不在现场,不能很客观地评估。但从一个正常医生正常逻辑来说,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这个罪名有些苛刻了,毕竟现场不仅仅只有患儿一个病人,还有其他病人要处理,患儿当时生命体征还算稳定,医生已经三番四次建议转上级医院,如果这些都属实,医生算是很尽力了。

为什么一直拖到 5 个小时后才转院呢?当中什么原因?新闻没有公布,我们只能猜测:可能是联系不了救护车,当地医院不一定有车帮忙送转运,也不一定有医生帮忙送病人,或者家属不愿意转院等等。急诊科医生有义务帮忙转运病人么?好像没有,他如果走了,其他病人怎么办?这又算不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情况很复杂。

所以我认为 “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 这个罪名有些勉强。

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这又是什么罪名?医生都已经综合评估是支气管内异物、并且要求尽快转院了,还需要做什么检查呢?一定要完善 CT、支气管镜才能送走病人么?如果因为做检查期间患者心跳停了,是不是又说耽误了转运时间呢?所以,我认为这个罪名也是很勉强的。

还有,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到位、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这又是太魔幻了,医生都已经三番四次催促转院了,还不算沟通到位么?当然,从家属角度来讲,可能存在医生态度不好、讲解不充分等等可能,但一句 “尽快转院” 应该是足以说明病情危重了的。

第四点,转运衔接不到位,这个是可能存在的,包括为什么救护车这么晚才来,有没有当地医生跟着过去,上级医院医生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病情的,是电话、面聊、还是通过家属?这的确会有问题,但这个问题也很难去评估。到底怎么样才算充分、到位?

综上所述,我认为当地医院医生很委屈、冤枉。这么多年来,报道都不会偏袒医生的,这样的报道,我认为对医生处理过程的描述是有可信度的。不要为了息事宁人而去惩罚当事医生,也不能安抚群众而去惩罚一个对工作尚有热情的人,一切都应该查明真相、秉公处理,该罚就罚,不该罚就不罚。

医院死了人,就一定要罚医生么?这样做可能安慰了家属,但是对医生医院是否公平?对社会是否公平?处罚了医生就没有医患矛盾了吗?处罚了医生,社会就会觉得领导英明了吗?我建议,是非曲直应该讲清楚,如果一定要上新闻,那么一定要公开透明,可以请权威的鉴定机构专家协助调查诊疗过程,处置上真的有问题那应该处罚,但如果没有明显问题呢?承认医院医生做法并无不妥,是不是一样能让人信服?

(3)支气管内异物,这是多恐怖的病?

回到患儿身上,孩子的确可怜。

从患儿的病情来看,的确符合支气管内异物诊断(南瓜子导致气管内异物),儿童气管支气管异物是常见的危重症之一,由于儿童发育尚未完全(本案例孩子才 1 岁多),一旦发生气管支气管异物,很难自行咳出。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做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镜既可以明确诊断,又能把异物钳夹出来。我猜测,睢宁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应该没有这个手段,所以没办法胜任这个治疗,只能建议转院。

儿童气管支气管异物好发 1-3 岁年龄段的婴幼儿,这些孩子一来不能明确说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家长也可能不在身边,无法及时发现,这给后期诊断增加了难度。好在本案例患儿的姑奶奶说从孩子口中抠出过南瓜子…..

儿童支气管异物种类里面,瓜子是相当常见的,还有花生、核桃、肉骨头、黄豆、饼干、小玩具等等,吸入这些小玩意到气管支气管后,患儿会很难受,会有咳嗽、喘鸣、发热、甚至发绀、呼吸困难,严重的会导致窒息,很快就会心跳呼吸骤停。

回过头来看,该病例患儿应该不属于非常严重的堵塞,可能会有咳嗽、气促等表现,至于后期为什么突然又病情加重导致心跳呼吸骤停了,我们也只能猜测,可能是异物位置变化了,进一步堵塞了气道;也可能是异物刺激气管引起粘膜水肿加重,逐渐堵塞了呼吸道

呼吸道一旦被堵塞,不会留给医生太多时间。等完全堵塞呼吸道再来做支气管镜也已经迟了,这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气管切开。但气管切开又谈何容易。孩子小,不配合,可能哭闹喘憋,几分钟甚至更短时间内如果不能开放气道患儿就会死掉,这对任何一个医生来说都是有巨大挑战的。

事已至此,只能跟家属说节哀。

难过之后,我们还要回过头分析,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1. 家长要看好孩子,尤其是 1-3 岁婴幼儿,什么都往嘴里吞,小的东西不能给他,太危险。

2. 孩子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让他大哭大笑大喊,这样也容易导致食物误入气管,引起窒息。

3. 如果孩子 / 大人已经发生异物进入气道,并且有窒息表现,必须马上进行海姆立克急救法(本文不介绍海姆立克法了,看下图),或许有机会把异物挤出来。

4. 如果情况不是太危急,还能去到医院,应该由医生处理,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做气管镜,明确支气管内异物,并且能直视下钳夹异物出来,解决问题。

5. 为什么睢宁医院一直建议转院,而患儿一直耽误到 5 小时后才转院,这是本案例最大的疑点。如果早一些转院到上级医院,及早进行气管镜等处理,或许孩子能挽回性命。

祝大家顺利。

也希望疫情期间,不要有任何问题都把责任怪在核酸身上,不要随便就给医院医生安什么罪名,一切都得等待真实有效客观的评估鉴定。那些不分青红皂白的媒体,看到一些关键字眼就疯狂造谣,实在是罪大恶极。

知乎用户 手抖毛大夫​​ 发表

我觉得这起时间的警示和教训是血淋淋的,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医疗机构——有必要对疫情时代背景下的医疗风险处置防范做出专门预案及培训,公立医疗机构也有必要设立专门的 PR(公共关系)及舆情处置部门。

要知道,不管急诊、儿科还是耳鼻喉科这些科室本身就是医疗纠纷高发科室,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医闹或者别有用心的人很容易抓着疫情防控这一点来做文章。

就像这起事件里,站在纯粹医疗的角度上医院和医生的处置流程没有原则性错误,问题大概率还是出在病情告知和医疗文书上。所以闹事的一方(对,在我眼中就是闹事的一方)就抓着疫情防控需要做核酸这一点大作文章,一篇小作文就把事实曲解为 “婴儿因无核酸被拒诊身亡” 这一十分吸引眼球、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也十分刺激公众神经的谣言,吸引来了大批闻着气味就来的媒体和自媒体,也迅速掀起来新一波的舆情。

事实求实地说,在大部分情况下,医院其实是不怕医闹的,因为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针对医闹的措施,但医院怕舆情、怕上级部门的责罚,而上级部门也怕舆情,特别是带着 “婴儿”、“核酸” 和“拒诊”这几个关键词的舆情。

舆情一起,医院立刻落入下风。我国的大多数公立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的主要精力还是落在具体的医疗事务上,对于公关、舆论这样看似虚无缥缈的东西往往是处于要么没人重视、要么重视也没人会搞的状态,但时代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很多时候舆论的风向往往会比事实本身带来更大的影响

二、对于临床一线医生(特别是急诊、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等科室)的医护人员——特殊时期的执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痕、留记录、留文书(最好还能留下音视频资料),一定要记住医疗文书是第一重要的东西。

作为一个同行,即便我人在三甲医院中,我也很难说这起事件中基层医院一线的医护人员做错了什么,至少原则上的问题我确实没看出来,这一点官方通报也予以了肯定: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对于一个处置能力有限的基层医院来说,对于自身无法处理的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后第一时间告知并安排转院是没有原则性错误的,所以官方通报中也没有将事情定性为 “机械防疫”“延误诊治” 这样严重的原则性问题,而是描述为沟通和衔接上的问题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而这些问题,最终一定都是体现在医疗文书上的!说白了,就是你医生或医院说跟患者或家属说清楚了没用,没有黑字白纸的情况说明强调严重性,没有患者或家属白字黑字的签字认可,真到了出问题的时候,患者或家属一句 “没跟我说”、“我没听清”、“我没明白”…… 就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到时候背黑锅的还是医院和医生

这起事件的调查中,没有披露具体的医疗文书情况,但无论是事件的描述还是最终的处理定性上,我相信大概率都是因为没有写得明明白白的和有家属签字医疗文书,否则不至于如此被动,哪怕有个与患者家属把病情严重性交代清楚的电话录音,事情也不至于如此。

别说急诊情况下没时间顾不上,在医院滞留几个小时、反复打电话的时间有,写病历、写病危告知书和签字的时间怎么会没有,作为急诊的医护人员,如果觉得没有时间写好病历,那么以后将有的是时间去写情况说明和应诉文书、答辩状

三、对于千千万万个同行、千千万万个已经走在学医路上或者即将走上学医道路上的朋友们,请记住,疫情不会让医护人员更加伟大、更加安全,只会更加劳累、更加艰难。

疫情时代,医护人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毕竟你我各位医护人员就是被公众舆论反复讨论和被挤兑的 “医疗资源” 本身

但是千万别以为你重要了,你的工作就会好办了,纠纷和矛盾就会离你而去了。恰恰相反,在疫情时代,身为医护人员,你承担的不只是原来医院本职工作中的医、教、研,防疫是你的责任,平衡防疫和医疗也是你的责任。以前你只要做好临床工作,不出大的问题,或许还可以舒舒服服 “躺” 着,但时至今日,在动辄全员核酸检测都需要有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临床和防疫不管哪个方面出一丁点的问题,你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千万不要陶醉于公众、舆论或媒体对你的歌颂和感恩之上,今日向你感恩的颂词,就可能是明天把你送上不归路的判词。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心谨慎、细致入微做好本职工作,才是你我的本分,不要有一口气的松懈。

至于准备踏上或者已经踏上学医路上的朋友们,话我不多说,今后的道路如何走自己用心想想吧。

四、对于千千万万可能在疫情时期走进医院成为患者的普通人,该做核酸做核酸,该转诊转诊,不要纠结不要抬杠,生命是你自己的。

很多人走进医院、成为患者后,往往容易落入两个极端中——要么是对医生充满质疑、医生安排什么都要犹豫权衡半天,都要怀疑,都要用恶意揣度,都不信任;要么是把医生当做神,以为什么问题医生都能解决

对于前一种,是很多医疗同行十分厌恶的,主观上说,这种人走进医院,对医院和医生的极端怀疑不仅会在很多关键的时候耽误自己的诊治,而且也会在客观上带来很多没必要的保护性诊疗。所以,如果去看病,选择一家你信任的医院后,把自己放心地交给医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医生都还是值得大家的信任的;如果医生让你转院或者向您客观交代了无法进一步诊治的原因,不必纠结、不必抬杠,马上就换医院,这是对您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负责。即使对医院的诊治存疑、对医生的态度不满,也完全可以在问题解决后再回来伸张您自己的权利。

**不信任还不走、转院找这个商量那个商量,最后耽误的是自己或家人的生命。**这起事件中,从一开始的 “姑奶” 不敢拿主意转院,到父母赶来医院后犹犹豫豫三个多小时才转院,我实在是不能理解。

至于把医生当成神,认为什么问题医生都能解决、什么问题医生都必须解决的,其实这起事件中也有所体现。比如事件一开始把患儿送来医院的 “姑奶”,相比是对县医院的医疗水平存在不理解的地方,以为把孩子送来医院就没事,当县医院建议转院的时候先是自己“不敢拿主意” 再到和患儿父母一起犹豫商量,大概率就是以为气道异物这种 “小事” 县医院怎么会解决不了。

这起事件中,患儿误吞异物后被送来医院一开始还能吸氧并维持较好地血氧饱和度,本身就说明了这并不是一个完全性的气道阻塞,这时候及时通过气道镜取出异物就能解决。但婴幼儿气道异物的难点在于孩子的气道狭小,县医院可能不具备气道镜或儿童气道镜的能力,开胸手术无论创伤还是风险可能对于一个孩子可能都太大,如果及时转诊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上级医院,是能得到妥善的处置的。但拖延时间久了气道以为炎性水肿完全阻塞后就回天乏力了。

五、对于这起事件中的当事一线医生郑医生,我相信这起事件里你承担了比你理应承担的更大的责任,作为同行,我向您表示同情和支持,希望您能从这起事件里早日走出来。

这起事件里,当事医生作为一线临床的人员,得到了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十分严厉的处罚:

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以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对于当事医生是明显偏重了的(虽然还不是最终的结果)。

当事医生的过错和责任,我在前面已经叙述得很清楚了,并不在于 “机械防疫”、“推诿”、“拒诊” 这样的原则性问题,而是在于医疗文书和医疗沟通的不充分、不规范上,但具体的处理结果上,无论是当事医生停职、院长免职,还是医院整顿、医院降级…… 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沉重的、黑锅是背定的、责任是过重的。

站在当事郑医生个人的角度上,虽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他是只能接受的,但作为一个医生和知识分子,我不认为他应该 “躺平任撸”,而应该好好整理整理这件事情中的关键事实和证据,争取在后续的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结果。

当然,当地的情况会比想象的复杂,特别是在一个官僚主义气息比较浓厚的地方,所以不管是据理力争、奋起反击,还是静心接受、让事情早点过去…… 具体的策略当事医生可能还会有更多更复杂的考量,这里我们应该对他个人表达同情和尊重。但我个人是希望能够有朝一日能看到郑医生更多的声音和证据,也希望后续能看到这件事更公正、更客观的处理结果,这不仅对他个人和医院很重要,这对我们全国上上下下的同行们也很重要

无论如何,希望当事医生能够早日调整好心态,再大的风浪也总有过去的时候。

六、对于做出目前处罚决定的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相关人士。

(不友善内容不予显示。)

知乎用户 霜林染尽 发表

看看之前上热搜的回答,清一色的喷防疫,而且动不动几千个赞,今天再看看这个辟谣,零星几个点赞

要说没有新冠共存组在干活,苟都不信!

知乎用户 Allure​ 发表

麻烦各位认真审题 两家医院均未要核酸 就没有管人家要核酸 患儿去世是因为未及时转院

知乎用户 郭律 Esq​ 发表

利益相关:本科医学院校,硕士法律,执业律师

一、先说医学部分

1. 睢宁县是徐州市下辖的一个县,常住人口只有 100 万左右,属于规模相对比较小的周边区县。

2. 睢宁县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医院,具体到级别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这表明睢宁县医院的医疗诊治能力可能仅限于睢宁县及其周边区县。

这也意味着睢宁县人民医院可能并未具备太高的医疗水平,这也是发生后续一系列后果的原因。

  1. 接诊时间是晚上八点左右,那应该就是急诊的值班医生负责接诊。

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

4. 根据诊疗规范,若诊断为气管内异物,治疗应及时诊断明确异物部位,尽早取出,解除气道阻塞,缓解或减少对气道刺激以及继发感染,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因呼吸困难缺氧而导致心功能衰竭。

其方法主要有以下:

一、经支气管镜取出,在临床中目前多采用支气管镜取出,通过 CT 确定异物部位,在纤支镜室取出,可以行一些介入手术治疗。

二、外科手术治疗,经支气管镜异物取出失败,则应考虑手术治疗,可以行支气管切开,取出异物肺叶或肺段切除术等。此外,对于一些小儿发生异物呼吸困难时,可以采用一些急救方法。

但是,接诊医生仅仅只是基于吸氧,说明接诊医生可能暂时无法判断异物位置,主要原因应该是目前无法进行 CT 检查,所以才有后来的 “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

5. 患儿父母不在场,医院多次催促,才最终转院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

徐州的医院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但最终还是未能挽救。

6. 徐州新健康医院是三级医院,虽然还不是甲等,但至少说明其具备相对较高水平的医疗诊治能力。

二、接着说法律部分

1. 徐州市卫健委是徐州市主管卫生与健康事务的行政机关,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研究以及确定行政责任。

2. 徐州卫健委的初步调查结果认为睢宁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3. 有可能的结果是:

(1)卫健委继续深入调查,确定是由睢宁县人民医院负主要责任,那么,需要对患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具体金额取决于具体情形,有可能是双方协商;

(2)卫健委继续深入调查,睢宁县医院方面认为患者家属也存在部分责任,拒绝患者家属提出的高额经济赔偿,最终有可能诉讼解决。

三、总结

本次事件,我就不做价值判断啦,大家知道我不是一个喜欢带节奏的人。

但可以讲讲我个人的看法,我一直觉得医疗领域比法律领域更加复杂,主要就表现在人体本身就是高度复杂的,再加上遇到的情况的复杂,会使得诊疗人员面临诊疗错误的风险,也就是我们说的误诊,即使诊断正确,那也还是需要正确的治疗方法方可,本次事件诊断没有问题,但是治疗方法和时机都确实存在过错,在此只能对患儿表示遗憾吧。

昨天还在聊医学与法学的异同,我说法学领域对于刑事案件首先主张【无罪推定】,但是医学对于人体状况首先主张的是【有病推定】,只有充分的检查之后才能认定【无病】。这两个领域的知识都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有机会充分认识这个复杂的世界。

以上,我是

@郭律 Esq

知乎用户 胡言乱语 发表

我编一个故事。

平行世界的徐州的某个下辖县,有一位文武双全的患者。

此人文能上访,从当事医生到医院领导到卫健委参与协调的领导一起告。

武能攻占诊室,单枪匹马占领口腔科。

孜孜不倦干了两年,当地基层干部深感痛苦,不是不想赔钱,而是知晓赔钱是个无底洞,不把事情解决了,赔钱只会更被动。

至今还在僵持。

我一直说,想搞临床躺学,去县医院可以,得看准医院。

苏南浙北粤东的大部分县城是可以考虑的,其他地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因就是很多基层地区,患者消费能力弱,医保压力大,医院不赚钱。

经济情况决定,医院没法发展,只能躺平。

躺平意味着医院承担的社会责任低,上级没有保护医院的想法,出了事就拿你开刀。

即使有心保你,基层领导话语权也不够,保不住。

就往上一级,如果事情发生在徐医附院,最多是当事医生停职避开事端了事。

别说徐医附院水平高,我就不信徐医附院这么大的门诊量,会没有医疗事故,会没有难缠的人。

县医院的问题是最难讨论的。

县往下很少承担医疗工作,县往上腰板子又能硬一点。

睢宁,或者我编故事的县医院,注定是没什么发展空间的。

徐州市是绝对的区域医疗中心,医疗水平受到周边约 5 万平方公里,超过 2000 万人认可。

睢宁距离徐州核心市区一小时车程,县域经济状况一般,绝对不存在发展医疗业的可能。

可以想象到睢宁县人民医院的弱势地位,也当然能想象到本地医生的待遇情况。

像知乎上天天说的县医院月入两万,在睢宁县恐怕有点难,在我编故事的医院也难。

如果徐州没有徐医,睢宁县人民医院能扎扎实实承接 100 万人口的医疗服务,具备足够强的盈利能力,在县里具备一定影响力,院长的乌纱帽多半能保住。

院长能顶得住压力,科主任就能去据理力争,当事医生的处罚也就不会太重。

现在是出了事找主任,主任说:“我帮你跟院长争取了,院长已经没了。”

或者徐州人均 GDP20 万,人均收入 10 万,县医院服务几万人,有钱有闲,一般不出事,出事就认栽,也行。

你本科毕业返乡 955,月入两万,工作带点危险性,你也认了,是不?

现在是该值的班得值,就遇到的事还得遇,什么都有就是没钱,运气不好还要拉去打靶。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医院向分诊台发展。

能赚钱风险又低的项目可以开展,其他的就别碰了,谁碰谁日均绩效 16 元。

分级诊疗已经做到这里了,你就别玩什么人定胜天了,人胜不了天。

说难听点,徐州的领导,对徐医附院的医生多少还有几分客气,大病去南京北京,小病总得在本地看吧。

哪怕图个方便省心呢?哪怕当疗养呢?

可是,睢宁的,但凡有点身份的,就懒得搭理县医院的医生了。

就算看感冒,一脚油门去徐州呗。

我朋友的狗,很久以前,找我做的根管再治疗。

其实我不做口内,水平很次,做之前还翻了翻书。

朋友找我,主要是国内没找到做根管的兽医,而且我免费——第一次是在美国做的,大几千块。

在我院,同样价格,给人做,也只有主委敢收这个数。

放眼全江苏,私立收费灵活,也很少有人敢收这么多。

你说你同样看病,干嘛非得跟自己过不去呢?

有人给狗做根管都能收大几千,睢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给人做根管能收多少?

知乎上可是有人反应,后牙根管就收 600 的,睢宁能收多少?

我编故事的医院能收多少?人家可是为这颗牙跟你干了两年的。

我提示一下,狗牙的根管是很好做的,比前牙根管都容易,你们专业牙体医生,绝对 5 分钟就上手了,绝对比我强。

知乎用户 Jack Bauer​ 发表

这个官方调查报告,最大的问题就是 “情况通报” 和“处分决定”是矛盾的。

如果按照情况通报的说法,我觉得县医院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一看处分决定,好家伙:当值医生停职调查,院长兼书记免职,县卫健委书记党内警告,县医院降级处理。

这不矛盾吗?

如果这些人真的有重大问题,这么处分无可厚非,但是整个调查报告洋洋洒洒说了半天,我也没看出来这几个被处分的同志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们看几个主要时间点:

20:10 孩子姑奶奶带着孩子进医院 (没要求提供核酸报告,入院后补做核酸)

21:00 县医院把转诊单开好了,建议转诊

21:45 婴儿父母到医院

第二天凌晨

01:08 婴儿母亲打 120 要求转诊

01:22 救护车到达县医院

02:30 救护车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开始抢救

我特地地图搜了一下距离,这两个医院最短路线 96 公里,正常自驾过去大约 1 个半小时,救护车这速度挺快了

03:47 孩子呼吸暂停

从时间线来看,这个孩子从进入县医院——转院徐州市新健康医院的过程中,其实从 120 到县医院都没浪费什么时间,浪费时间最多的环节恰恰是孩子父母造成的:

孩子 20:10 入院,21:00 县医院开出转诊单开始,而孩子父母 21:45 才到医院决定转诊,第二天 01:08 孩子母亲才通知 120 转诊。这中间整整浪费了 4 小时之久。

那么既然官方通报里的县医院处置没什么大问题,又凭什么给这几个人这么严重的处分呢?难道仅仅为了平息民愤,就让这几个人当替罪羊吗?

再或者,如果这几个人真的有很大责任,配得上这么严重的处分,那官方通报里也不应该对他们几个的责任一笔带过,避重就轻,应该仔细说说这几个人的问题具体出在哪里,也好让其他医疗人员引以为戒。

你一方面又要解释,另一方面又要杀替罪羊,这操作可就太拧巴了。

知乎用户 kkhenry​​ 发表

千错万错,医生的错。

千难万难,患者最难。

知乎用户 不戒方丈 发表

上海回应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称涉事医生停职处理,在这一事件中,都有哪些人需要负责?

这图我能用到知乎倒闭。

知乎用户 陈天涯 发表

接诊合规

抢救合规

意识到自己抢救能力不足,要求转院。也非常符合正常操作。

整个过程中没有一项涉及因为核酸因素没有给与抢救。

其父发布非真实信息污蔑医院没遭到任何处罚。

医院医生却遭到了相关处罚。

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按闹分配?柿子找软的捏?

还是抛开事实不说,人家都死人了,你没错也有错的死者为大思想。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医闹赶上时代顺风车了

真实情况是医院并没有向家属要求提供婴儿的核酸报告

也没有拖延婴儿转院治疗

而是家属自己拖延了三个小时才转院

最后的处理结果又是各打一板……. 一边辟谣一边处理对婴儿病亡没有直接责任的院方人员

院方人员并没有错,不管有错没错只要闹起来就处理,闹不起来就不管,最后只会导致大家都走上按闹分配的歪路

知乎用户 Dr.X​​ 发表

一场疫情,牛鬼蛇神尽现。

“孕妇流产”“父亲猝死”“要卫生巾是小姐做派” 等新闻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神经后,我们似乎已经很难再去相信某些医疗机构。

于是,曝光、投诉和伸冤,这些悲壮的决绝,成为唯一的公平。

殊不知有一天,我们却被这些反噬,并掩盖了更恐怖的一面。

01

五一假期,一段关于江苏睢宁 “一岁半婴儿异物卡喉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 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

这件事一经曝光,立即发酵并引发轩然大波。

人们震惊、诧异、愤怒… 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在早前的西安和上海都出现了类似的事情。

于是,在事情发生后人们将怒火直指当地医院。5 月 5 日凌晨,当地公布了调查报告,接诊医生被暂停执业活动,相关领导被警告或免职。

看到这,是不是感觉给了婴儿家属一个说法?对不起,我只想深深叹口气!

血淋淋的事实是,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医生在接诊患儿后并没有拒诊,反而是第一时间对患儿进行了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

因为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医生于当晚 21 点开出了转院转诊单。但当时送患儿过来的是其姑奶奶,无法做出决定,直到 21:45 才等来了患儿的父母。

可奇怪的是,患儿父母来到医院后一直没有做出转院的决定,期间哪怕医生多次催促也无动于衷。

直到第二天 4 时 56 分,婴儿在经历呼吸暂停后抢救无效死亡

一条无辜的生命还没来及绽放就夭折了,瞬间惊痛了无数人。

一边是患儿家属被拒诊后的 “绝望”,一边是“因无核酸报告被拒诊后死亡” 的悲剧多次发生,这些都成为了接诊医院的原罪。

医生没有太多耽搁,如今却被暂停执业;

一岁多的婴儿本不该食用带壳瓜子,如今却因此丧命;

婴儿父母本该早早做出决断,如今却将这份责任推脱给医院;

这场医院与患儿家属之间的罗生门至此已经有了结论,同时也暴露出一个更恐怖的真相。

02

2019 年 1 月 3 日:

广西容县某小区里发生了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

一名 6 岁男孩在吃花生后窒息,虽然这个小区距离县人民医院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但孩子没来及抢救就身亡了。

电梯监控视频里,男孩母亲用尽了各种办法也无力回天。

更令人难过的,是整个送医过程中男孩母亲使用的急救方法都是错误的!

2019 年 5 月 20 日:

上海的一位妈妈在给 1 岁女儿喂辅食时,女儿突然咳嗽,脸色瞬间发紫,表情难受。

妈妈吓坏了,赶忙用手抠女儿嘴里的食物,奶奶也开始拍孙女的后背。但女婴的情况没有好转,反而愈发恶化,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在这个中国最发达的城市,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用着最好的药物,但依然没有挽回这年幼的生命。次日凌晨 3 点,女婴呼吸越来越弱,直到成为一条直线。

2019 年 3 月 29 日:

湖南浏阳一幼儿园内,一名 4 岁男孩在早餐后出现了咳嗽和不适等症状。

期间男孩多次尝试用力咳出嗓子里的异物,但无济于事。

男孩生前的最后一段监控显示,男孩急得满场乱跑,直到倒地不起。

03

每年食物卡喉窒息死亡的人不在少数,“噎死” 已经成为人类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更是 3 岁以下婴幼儿最为常见的致命伤害之一。

婴幼儿的咀嚼功能并不完善,食管也很细,很容易被食物卡住从而导致短时间内出现窒息,并最终导致死亡。

所以,在孩子进食后如果出现脸色发青发红,无法咳嗽与说话,呼吸变弱时,基本就可以断定为异物卡喉。

这里必须要给所有家长提个醒:完全梗阻窒息的抢救时间只有黄金 4 分钟!

而作为家长,能否掌握这黄金 4 分钟,能否掌握异物卡喉急救知识,所带来的结果往往真的就是生与死之间的区别。

2021 年 5 月 14 日,山东临沂。

11 岁男孩道道和弟弟在自己家店里边写作业边吃樱桃,突然道道被整颗樱桃卡喉几乎窒息。

“不行,去医院就晚了。”

男孩父母见状后,立即展开施救,轮番使用海姆立克法。几分钟后,孩子将整颗樱桃吐出。

看着监控视频里的一幕幕,真的为孩子捏把汗,但同时也为孩子有这样的父母感到庆幸:关键时刻,掌握急救知识真的太重要了!

1 岁以内孩子:

手托住孩子背部,头部要略低于胸部,用小指和拇指按压孩子两乳连线中间的下方,用冲击的按压方法,连续按压 5 次。

将孩子的身体以及头颈部同时反转到大人的另一侧手臂,用手托住孩子的腹部,头部略微放低一点。大人用另一只手拍打孩子肩胛骨的中间位置,连续拍打 5 次。

这个时候如果孩子咽喉部位的异物还是没有取出来,可以再次反转并按压,直到异物取出来为止。

特别提醒一下,必须是异物已经卡死气管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种方法,而且一定是要在 4 分钟内完成。

1 岁以上及成人:

最常见的是拍背法,用一只手环抱住孩子,把孩子的身体向前倾,以至于所有重力都放在胳膊位置。用另一只手拍打患儿的肩胛骨中间位置,也是连续拍打 5 次。

还有一种是环保法,意思是一只手握成拳头放在孩子胸骨下方,另一只手握住拳头。此时双手可以急速向上压迫患儿的腹部,这个过程一定要用力并且有节奏。

以上这些,是海姆立克法的精髓,也是异物卡喉后的最有效措施。相比于急救措施,预防也很重要。

①不要让 4 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硬的或者圆的食物,最典型的就是热狗、葡萄干、苹果块、坚果和瓜子,以及爆米花和花生糖果等。

②不要让小孩子接触到有小零件的东西与玩具,不要让孩子养成在嘴里含着学习用品与小物件的习惯。

③在宝宝进食时,尽量让其直立或者坐着,进食时一定要有大人在边上。宝宝进食时,不要说话、跑、看电视或者玩。

知乎用户 麻醉 发表

今早在新闻 app 上看到了这条

看看官方的回应,什么告知不到位,未充分沟通交流,等等

盲猜一下,估计就是没有落实在病历上

口头说的都没用,必须在病历中写上 “患儿目前什么什么情况,本院处理不了,建议转什么医院”,病历里没有这句话,你说出大天来也没用

所以罚了也就认了,当涨经验了

但是,这种情况,非要扯上核酸,有点不太合适吧

还有

早上看到新闻评论里有人说,这种事都处理不好,这个县医院要它何用?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需要做气管镜检查和手术,那就需要一台气管镜的机器(50-100w),一个可以操作气管镜的医生,一个可以实施小儿全麻的麻醉医生

这基本就不是一个县医院可以具备的软硬件

说到这里,忍不住想说一句,我国医疗条件整体是很差的,北上广还好,很多小地方就俩医院,一个县医院,一个县中医院,医疗条件不敢恭维,就这还放开、共存?老老实实动态清零吧

知乎用户 清晨的风​ 发表

震惊! 魔幻!

第一次看到新闻。婴儿家属反应院方因核酸未出拒诊,我内心是不信的,现在这个大形势下,这么做不聪明,不理智,被爆出来妥妥的下岗,无疑是在找死,我内心鄙夷造谣者,静待官方通报。

结果,今天看到通报结果,又被震惊了。

官方通报:院方在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通报部分内容: 患儿当晚 20 时 10 分接诊,21 时院方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

官方通报内容总结:

1、院方不存在无核酸不接诊情况,接诊过程全程未要求出示核酸结果。

2、值班医生积极处置,初步诊断明确后,积极处理,并向患方明确表示无能力救治,并及时开具转院单,在陪护家属不能做主的情况下数次联系患儿父母说明情况。

3、9 点开始,院方多次通知患儿父母转院,4 小时后,患儿父母于次日凌晨联系 120 转院。

4、患儿转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但是!魔幻主义来了!

处理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太魔幻了好吗?!

我看前面通报内容还以为是要澄清问题,揭露真相,还医院的清白,出处理结果的时候又把屎盆子都扣医院头上了!

1、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一、首诊负责制,在该事件中还该如何严格落实?

在首先初步诊断明确的情况下,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难道不是首要的处理措施吗?继续明确诊断?一个高度怀疑气道异物的患儿,一个呼吸困难的患儿,在一个即使确诊气道异物也没处理办法的县级医院里,你还要求医生怎么处理?积极吸氧,监测生命体征,同时积极联系转院,难道不比再拉去做个 ct 明确诊断更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吗

二、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21 时开始通知家属转院,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场,22 时 2 分院方联系转出医院。期间多次催促患儿父母转院,次日凌晨 1 时,患儿父母联系救护车转院。

我用半只眼看也知道问题出在患儿父母身上啊!写这公告的人什么脑子!

事实明确了,当事人造谣,恶意中伤的问题只字不提;患儿父母拖延时间导致最终后果的责任一点不说;院方积极处理,但是,做的不够完美,更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要加大力度严厉处罚!

算了算了,一肚子气,不说了。

愿我国有更多热心青年,怀揣着满腔热血,积极投入到我国基层医疗队伍的建设当中。

知乎用户 赵浪 发表

每年气道问题死人不知道多少。

急性喉炎,气道异物,窒息,误吸。

急诊科,尤其是基层急诊科缺乏能力去处理,已经是多年的顽疾了。

吉林一女童就医时未开绿色通道死亡,家属回应已和解,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疫情期间如何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安徽一大学生突发疾病医生未问诊建议转院,转诊途中死亡,医生或将承担哪些责任?

喉炎的问题我至少就说过两次了。因为这是比较容易处理的,所以更需要重视。

其实异物、窒息在儿童更常见。但处理起来的技术要求会高很多,很难强求基层医院都普及。

而误吸在醉酒、外伤和脑中风等患者中很常见,也是造成最终死亡的重要原因。我们也不好说是急救处理不恰当,毕竟还有急诊科医生能去把病人接过来、连夜护送到医院就已经不错了。急救现场或者急救车上紧急插管,说实话大医院的人去了也不一定有把握。

但某些人,在这个时候跑来关心这个问题,

还造谣说是因核酸问题拒收,

充分说明,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很多人只是关心自己做核酸麻烦,

别人的悲剧,可以随便来借题发挥,用来攻击防疫政策。

至于什么导致了悲剧,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并不重要。

知乎用户 神经木木杨​ 发表

1. 接诊医生太傻了,孕妇和小孩儿,您想都不用想,碰上急诊必须给予最优先的处理,何况还是儿童气道异物,这是说死就死的病,想啥呢?第一时间把你们二线喊过来,不来?不来就说我录音呢,我会把您的名字写到病例上。看他来不?

2. 接诊医生心太大,这么急的病,处理了一会儿,吸氧心电监护以后,怎么还去处理其他病人,赶紧喊二线或者备班医生过来支援,踏踏实实处理这一个小孩儿最要紧。谁不来?谁不来写上谁,今天处理的就是谁。

3. 接诊医生太傻了,紧急处置完小孩儿,立刻把情况汇报给当天值班领导和科主任,甚至院长,请上级医生给出处置方案。家属没来是家属的事儿,医生这边该怎么抢救怎么抢救。虽然我知道救治条件可能有限,但是如果需要转院,领导之间的沟通和执行力总比你一个小大夫要强吧!我相信如果这些能做到了,协调完救护车和上级医院,自己跟着去转运趟病人都无所谓,毕竟,从 20 点多拖到凌晨,这个时间跨度有点儿太大了,实在说不过去了。

4. 院长被开了,有点儿背锅的意思。我估计院长当天晚上应该对这个事情不知情。第二天上班以后就是来背锅了。还有,那个小孩来到急诊的时候到底是什么状态,已经昏迷了?还是半清醒?这个官方通告里面没写啊。

5. 该反思的是急诊的救治流程。而不是开除了一个院长处罚了接诊医生就完事了。否则,下次还有气道异物的小孩儿,一样还是会死。

6. 出急诊的医生,一定要进行急诊的培训。急诊和平诊完全是两回事,我估计中国很多医院很多医生出急诊都是拎着枪直接上的那种。

7. 最后,还是我常说的,出急诊的医生,一定要知道那些病是会立刻死人的。

有些病,真的说死就死!

知乎用户 千里一醉 发表

不应该处罚院长和接诊医生,他们没错。

不应该让按闹分配成为主流。

一切留痕是非常必要的手段。

造谣者必须被严惩!

小作文写手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知乎用户 三铜钱​ 发表

真的是什么流量大就往什么套!

医务人员一边支援去采核酸,一边还得被各路人员套路。要么背锅,要么担责,里外不是人!

你说全文都没有说核酸的事情,他也能以核酸为噱头引民愤,先处罚医院医生再说。

你说我们医院条件不够,告知风险,速度转院!

能力不够,我就告知呀,建议转院,不行!!!

能力不够,不转院,我们做不下来,下不了台,病人走,这时候就说明知能力不够,还硬撑,死罪!

能力不够,不转院,赶鸭子上架,命好活下来,留下一身并发症,还是得告你!

能力不够,不转院,赶鸭子上架,活了,无并发症,皆大欢喜。但这事实很难,有时不得不承认基层医院的硬件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况且医生的水平总体略低大医院,因为有能力的也会跳槽走了。

所以,这种事情的解决方法就是,命好点,这个医院没接到这种病人。

接到了,怎么处理,基本难逃!

不过也不必要啥都往防疫套吧

知乎用户 圣光出鞘​ 发表

这让我想起来之前两个案例。

一个是患者在影像科做检查,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对造影剂过敏了,影像科一路小跑把人推到急诊,但还是无了,整个过程 3 分钟。

一个是大学生半夜呼吸困难跑到一个中医院求诊,中医院表示没有急诊外科更没有呼吸外科,接诊的是内科医生(还不是呼吸科的),建议立刻去另一家医院,也没有可用的救护车转诊,患者在自行打车去下一家医院就诊途中,人无了,整个过程也就十来分钟。

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医生,都被本题类似的理由处罚了。

我真的很好奇,这两个当事医生要怎么做才不会被处罚?难道影像科要常备一套急诊抢救设备,还是一个影像科医生(甚至不是医生是技师)要直接给患者做个气道开放?亦或是中医院能提供自己不能提供的诊疗服务?那以后人不行了直接送男科医院不是一碰一个准?又或是这个医生抛下手头工作亲自开车带患者转诊,要么坐视患者在等待急救中心协调救护车的过程中死在中医院的走廊里?

真就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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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共存派泼一盆冷水。

真别对开放之后的医疗行业抱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国的医疗水平优秀在性价比,而不是发展水平,当然,医疗行业的发展水平我个人认为是优于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的。

说两个我专业相关的事。

1. 疫情前很多县级医院没条件开 pcr 实验,疫情爆发算是给全国普及了一波 pcr。奥密克戎是大号流感,流感是不用检测的,这个逻辑链的第一句和第二句都是错的,先不说奥密克戎比流感强出快指数级了,原则上流感不仅要检测,作为传染病还要分型上报疾控中心。只不过因为条件有限,很多医院只能开展准确度较低的抗原检测,也没储备流感对应的药物,也没有专门隔离治疗的负压病房等等。

2. 过去的两年里,医疗行业并没有得到迅速发展,反倒是很多公立医院在财政拨款不增反减的情况下还要承担额外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最后压力还不是落在基层医护头上?

别的我不知道,第三方检测机构这两年从医院挖人挖疯了,很多县医院的实验员跳出来后就开始拉同学同事出来,因为人家私企只跟你谈待遇,不跟你讲奉献。人家明码标价月薪多少,不像医院整天忽悠人去隔离区去疫区,一提回报就开始花样画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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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突然想起来知乎上一个关于配偶是医生是怎么样一种体验的一个回答。

大意是做医生的老婆说,如果你有一天在家里出急事了,我甚至可以用菜刀给你做一个气道开放。

然后答主反问道,说我知道做气道开放的意义是什么,但是老婆你打算怎么和我妈还有邻居以及闻讯而来的警察解释,你拿着菜刀在我脖子上划了一刀撒了一地血是为了救我而不是要谋害亲夫?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没有核酸的事,但是媒体借着这个由头把热度炒起来了。

就这个尿性,还扯什么共存?没有核酸的事都能往防疫上带节奏。下面评论的也是闭着眼睛扯防疫政策。真要是防疫出事,写小作文不得起飞。

知乎用户 黑衣大葛戈 发表

昨天看了视频就觉得不对,今天再看果然是熟悉的按闹分配。

话又说回来,孩子 1 岁半,妈妈 17,合着怀孕的时候不到 15?牛逼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怎么又是徐州

徐州的处理方法,总是让人耳目一新,关于徐州的记忆,大家还在吗

知乎用户 家何处​ 发表

通报有几点关键信息:

1、医院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当时就进行了初步检查,采取了急救措施,21 时就开具了转诊单,告知尽快转院。

2、当时孩子是其姑奶奶送到医院的,父母不在,姑奶奶没做主转院。

3、21 时 45 分,孩子父母到了以后,一直没转院。医生在 22 时去处理其他病人了,去之前交代了病情,之后到 1 时 23 分还先后 6 次打电话给孩子父亲,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4、30 日 1 时 8 分,孩子母亲拨打 120,2 时 30 分孩子被送到徐州新健康医院,孩子在那里也是辅助治疗。3 时 47 分,孩子呼吸暂停,医院抢救,4 时 56 分,孩子死亡。

5、在睢宁县人民医院,孩子和其姑奶奶做了核酸,但就诊、接诊、转诊中,两家医院都没要求提供核酸结果。

可以说,虽然睢宁县人民医院可能存在诊疗不规范的地方,但绝对不存在因为没核酸结果,一直不给看病的事情。

现在当地给出了处理结果,包括对接诊医生暂停执业活动,进一步调查,县医院全面内部整顿、县卫健委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县医院院长免职、医院降级等。

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相当重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

一、关于造谣的问题。

从通报来看,县医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但之前网上爆料视频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孩子等了七、八个小时的核酸结果,一直没得到救治,却是根本不存在的。

爆料人对孩子去世无法接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造谣却是不应该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是要进行处罚的。而且现在网上影响这么大,属不属于情节严重,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是要考虑的。

当然,如果最终认为不属于情节严重,只是治安处罚的话,医院作为被诽谤的单位,与对方达成和解,不要求处罚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可能最终也就不再处罚了。

但这种随意在网上发布 “小作文”,捏造事实的风气,确实不可助长。而网民也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对于这类小作文保持警惕。

二、医院的责任。

不过,虽然网曝视频的内容不属实,但目前的调查通报已经认定,医院确实存在诊疗不规范的地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的这些不规范的地方,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而且这些不规范之处,与孩子的死亡至少存在间接因果关系。所以,县医院可能还需要承担一些赔偿责任。

但一般来说,孩子的死亡主要还是自身疾病发展的结果,加上孩子父母也存在没有及时转院等过错,所以医院应该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是按照其过错对孩子死亡所占到参与度来进行赔偿。

具体的过错参与度,一般是要通过法医鉴定来确定,法医的鉴定结果,一般会用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这样来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而到次要原因、轻微原因,医院的赔偿比例就要到 50% 以下了。

不管多少,目前可以确定的就是,医院还是要赔钱的。

知乎用户 麥发发​ 发表

最终还是医院,医生担责,

出了人命的事惯例是不会再找谁的主要责任,总是要有人出来背锅的。

官方公布的调查时间线如下: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孩子的姑奶奶石某叶带着 1 岁 5 个月的小远来到医院。石某叶紧张地告诉医生,孩子在家里误咽异物。接诊医生通过肺部听诊等检查手段,初步判断为气管内有异物,给孩子采取了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
21:00 分,医生告知孩子的姑奶奶尽快转院,因为他们的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并且开具了转院转诊单。但因为孩子的父母还没到医院,孩子的姑奶奶表示自己做不了主。
21:45 分,孩子的父母双双来到医院里。
22:00 分,接诊医生跟患儿父亲交代孩子的病情,让尽快转院,后来接诊医生去处置其他病例。
22 时 2 分,院医务科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告知有患儿需要转院。
其间,接诊医生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打电话给孩子的父亲,询问孩子病情并催促他尽快安排孩子转院。
30 日凌晨,1:08 分,孩子的家长看孩子脸色不对劲了,打了 120。
1:22 分,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来接孩子。
2:30 分,救护车赶到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马上安排检查,采取静脉通道、上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
3 时 47 分,孩子突然暂停了呼吸,医生立即对孩子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
4 时 56 分,孩子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该通报明确说明医院没有拿核酸检测结果为难家属,也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所以,医院做到了该做的。

至于家属的责任,大家来看看抢救时间里

20:10 送达县医院,21 时开具转诊单,次日 1:22 分转院,2:30 分送达上级医院。主要耽误的时间,是 21:00 - 次日 1:22 分之间,计 4 小时 22 分。
在这 4 小时 22 分钟时间内,患者姑奶奶转院不能耽误 45 分钟,其父亲 21:45 分赶到医院至 1:22 分,耽误 3 小时 37 分钟。

至于核酸检测,最近老多这种事了。。。

![](data:image/svg+xml;utf8,)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有没有考虑特殊情况?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比如开辟封闭的特殊救治区域。

希望人命关天的事儿,生命第一,也希望核酸证明不要被拿来当不担责任的挡箭牌。

知乎用户 奥司他萎​ 发表

说说我前些日子遇到的一件事。

三个多月的小婴儿,发热一天到门诊就诊,同事开了血常规让去化验,家里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做检查就走了,回家找人贴了中药贴,还找能人叫魂,但是一直低烧。

第四天的时候,孩子出现拒乳,再次来我们医院就诊,血常规差不多十几分钟出报告,多项指标异常,我们医院的惯例会手工重做一次,防止机器产生的误差,十分钟后再次出报告,仍然多项异常。首诊医生立刻建议家人办理住院手续,经过家人的商讨,同意住院。

手续办好后,家人并没有带孩子到住院部,而是让孩子奶奶抱着孩子,他们去病房找合适的床位,我们儿科当时还有四个病区(如今剩三个,还是朝不保夕),家里转悠了半个小时,得到的都是没有单间的说法。

家人还在犹豫住不住的时候,孩子奶奶抱着孩子转悠到了我们病区,刚好那天门口值班的是个高年资护士,隔着包被听到了孩子的呼吸声,赶紧拦下来,喊我来看,孩子脸色已经变成了苍灰色,我立刻让护士安排抢救室床位,开通静脉输液,扩容补液,这时候孩子爸妈正好找了过来,我一边安排治疗,一边和家属沟通,考虑已经出现了感染性休克甚至 DIC,建议家人转院。

通过劝说,家人同意转院,但是嫌救护车费用高,要求自己开车去,于是我使用了比较激烈的词汇,诸如可能死在路上之类,最终家人同意转院,考虑到家人很难沟通,我自己跟护理组长把孩子一路送到省三甲。

两天后,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回来开始闹事,庆幸的是,家属对我在事情过程中的处理手段还是认可的,但是提出了几点不满: 一是第一天来看病的时候没有及时让他住院。二是化验室出报告时间太长,加上排队时间前后长达四十多分钟,三是门诊医生跟他们说的不够清楚,导致孩子耽误了一个小时时间没有得到治疗。最后就是要求赔钱。

家人的赔款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抖音上被发了一堆视频,内容就是孩子母亲面容憔悴,声泪俱下,哭诉孩子发烧四天没有得到治疗,办理住院手续后多个医生来回推诿,最后导致孩子死亡。我这个不玩抖音的人都被亲戚朋友推送了好几次他家的视频,下面评论无数。

最终,卫健委出面协调,医院赔了钱,门诊和病房的两个医生被责令检讨,扣发奖金。

所以,儿科和急诊为啥没人愿意干。

有人问,为啥转诊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首先下级医院找上级并不是那么容易,比如我们附近有三家比较牛叉的上级医院,分属三个城市,省城那家最厉害,但是他们的救护车不是在接诊的路上就是在回去的路上,需要时间,另两家相对容易,但是病人家属不一定认可,甚至觉得你和他们是不是有什么经济来往,送一个病人去给多少钱之类。

其次很多医院为了防止病人被大量转院,设置了非常严苛的转诊制度,比如我们医院去年开始,科室有需要转诊的病人首先要联系医疗总值班,由他们判断是否有转院必要,然后联系行政总值班,汇报后由他们拍板,并且安排转运人员。事后还得有完整书面报告提交医务科保管,年终总结。

知乎用户 王小骨 发表

我昨天看到假新闻还义愤填膺。今天直接被打脸。问题是发布这种假新闻的人必须受到惩处。

以后大家一定得长见识,教大家一个辨别这类事情的一个方法,但凡一篇文章或者新闻报道在你看完之后,让你充满情绪暴力,而文章又没多少事实支撑全是抒发情绪的时候,你就要警惕了,他大概率隐藏了一些事实,同时摒弃了一些逻辑思考,让读者只沉浸在情绪中,忘记了关注事情的其他方面,例如明显的逻辑错误!​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显然不合适。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全国防疫下台第一人。

可惜只是个院长。

有人问为啥不是家长拒绝转院的责任。

很显然啊,因为院长下台了啊,说明这就是医院不应该要求转证,

或者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工作就要求转院啊……

这种情况下,家长凭啥不能拒绝转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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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数据没人给你统计,

我随便说个侧面的数据,

封城前,平均上海每天重大手术(术后需要住院的,透析、化疗等慢性病,没算进去),

大概是一万不到(2020 年还是 21 年,全年 300 万多点吧,官方数据)。

两个月了,大概 60 万人。

你们猜,他们去哪儿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们可以猜一猜……

这个数字要增加到什么多少,增加到什么时候,我不好说。

我只能说,另一些数字虽然你们每天都看,但对于在一线的人来说,苍白无力。

不就是老人孩子么……

你们家要是真有老人孩子在上海,你的想法就不会那么不正常了。

随便举个例子,老年人很常见的,随便摔一跤,

放往年,两个老人里面还能活下来一个,

现在嘛……

或者随便脑淤血啊、房颤啊,心脏问题啊,不要太多(这种都没算进刚才的 60 万)……

这种会突然发作的慢性病,才是夺走人们生命的主要罪魁祸首。

比如我外婆,她去世前,

每年房颤到昏迷没有个三五次都觉得身体健康了……

120 我们家老来了……

放到今年,你觉得现在还能挺过去不?

给你真要有个老人,你觉得你会怎么想?

新冠算个球啊……

真的,动不动把老人孩子往嘴边挂的,

要么不在口岸城市没见过新冠、要么既没有老人,也没有孩子,还不怕损阴德。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一句话,凡事不能偏听偏信,以调查为准。

事实上,分析县医院的治疗行为就可以考虑到两部分,医院的诊疗活动是否过度,是否苛刻;医院的转诊活动是否到位。

另外还需要考虑到的因素就是当时是深夜,只有急诊科大夫在,而且作为县医院自己也认为救治能力不过。还有就是患儿家属来的时间,双方沟通时间的问题。但个人感觉,法律不强人所难,任何时候,即使是对专业人员,注意义务也需要客观的分析。

至于时间接下来怎么走,倾向于双方可能会协商。

但是可怜的孩子,也救不回来了。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知乎用户 韩东燃​ 发表

我认为,如果涉事院长和医院没有实际责任,但是却因此背上下面这五口大锅:

①医院警告

郑某祥暂停执业

③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

④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⑤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事实上,谁给他们这些无辜的人和单位这些锅,谁就应当背上纵容医闹、鼓励医闹、强化医闹、诱导医闹这口超级大锅,然后同时予以以上五项警告和处分(包括暂停执业、党内警告、免去党内外职务和单位降级处理)给这个真正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

知乎用户 一步莲华 发表

造谣生事的没事,延误婴儿诊治的家属没事,反倒是及时处置了患者,多次要求患者转院治疗的医生和在家里睡觉,毫不知情的院长被处理了。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这件事情已经被澄清了

婴儿的死亡和核酸毫无关系

这是当前一股歪风

用断章取义 移花接木 甚至无中生有的恶劣手段

攻击中国的积极防疫政策

具体手法就是

把防疫造成的不便和悲剧无限放大

忽悠老百姓防疫代价远大于防疫好处

怂恿煽动民众抵触防疫

他们绝口不提西方躺平造成的严重伤亡

不提西方放任疫情造成的经济衰落

甚至彻底否认西方的死亡数字

知乎用户 Corbicula​ 发表

我先申明,我历来不无条件相信官方通报内容,但是我愿意根据官方通报内容接受官方合理和符合逻辑的说法和结论。

比如今天 A 和 B 互相指责对方先动手打人,官方来先问了 A 再问了 B,然后就说是 A 先动手**,那这是把其他人当猴耍**。官方要问目击者,确定多位利益无关的目击者证言可以交叉印证,调阅和公布监控录像,你说 A 先动手人们才能信。

官方通报医院没有要核酸,那就是已经认定患者家属撒谎了,官方既然有证据认定患者家属撒谎了,那就把证据公开出来。不然人们根据什么相信通报内容?根据知乎上持各种立场的答案的点赞数吗?

而且高赞答案清一色都在喷父母,这个现象我是看不懂的。

关于核酸检测:

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这个我是倾向于相信的。此外我还是希望了解一下转院过程中,从县城去到徐州在交通上是否需要任何形式的核酸阴性证明,特别是 120 是否有提过类似要求?核酸检测既然不是接受救治的必要条件,那么是否在当时的情况下被认为是跨区域转移病人的条件?

家属在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医院,在医生告知孩子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却花了 3 个小时才决定转院,一定有原因影响了这个决策。现在应该由家属方出来说一下这 3 个小时发生了什么。

另外通报内容提到的医院的问题一条一条来看。

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

根据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家属不是专业人士,无法直接判断病人的情况,而且家人对医生告知的内容能理解到什么程度也因人而异。首诊医生确实有责任对危急重患者的转院负责到底。医院在 22 时 2 分就已经帮忙联系转院是及时的。

随后,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当时是凌晨,如果患者家庭贫困没有车辆,只能靠 120 转院。值得注意的是,患儿母亲是 1 点 08 分拨打了 120,而接诊医生 1 时 19 分、1 时 23 分还在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这里就有点疑惑了,此处不合逻辑,**我认为这里面可能有我们不知道的情况。孩子病情危重,为人父母的花了三个小时才决定拨打 120?是什么在影响他们下决心?凌晨 1 点左右既然患儿母亲下决心转院,是什么原因导致患儿母亲拨打 120 以后接诊医生还两次催促转院?

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县级医院没有 CT 是有可能的,但是异物卡到气管里,在等待转院的几个小时内尝试拍张 X 光片以确定异物种类和位置以便于后续抢救是可能的。但是通报里说医生告知家属转院以后就去处理其它病人了,可能没有意识到患儿情况的严重性。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医患沟通本来就很困难,特别是这种紧急情况下。但是这个措辞非常微妙,对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具体有多不到位?毕竟医生对严重后果的判断是可以直接影响家属决策的。

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患儿在抵达徐州到停止呼吸之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这段时间大概主要被用来做了 CT 和搞清状况,非常可惜。

知乎用户 幻想浅绿​​ 发表

说句题外话。现在有一些专吃这种人血馒头的黑灰产炒作团伙,一出什么事就闻风而动,内部分工严密,架空家属的架空家属、写小作文的写小作文、找大 V 转发的找大 V 转发,等事情炒起来以后便携舆论之威逼迫对方破财消灾,事后与家属分赔偿款。学校、医院之类单位的宣传部门公关能力大多拉胯,基本只知道删、压,效果约等于火上浇油,最后就算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责任,也大多是赔钱、处罚自己人了事。

就算事后舆论反转了,黑产团伙也早已拿到钱成功跑路,搞不好那时候下一单都已经做完了。

知乎用户 徐芃老师​ 发表

希望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这件事情。不要任何个事情都牵扯到防疫。

这位医生经验不够,他应该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来。

前两年在某三甲医院,看到一产妇长着一张娃娃脸,在边上抱宝宝的男子倒有四十来岁的样子,听他和边上一奶奶闲聊。

“你年纪不小,老婆倒是蛮年轻的。” 那奶奶说。

“哪里,那是我儿媳妇” 男子回答。

“啊!看上去你只有四十来岁,就当爷爷了,真有福气。” 那奶奶说。

“我才 36 岁。” 男子回答。

听到他这样说的人,都惊呆了。后来,大家了解到:他的儿媳妇 18 岁,儿子 17 岁,因为胎位不好,来这个医院待产,产科主任要求公公或婆婆有一个必需陪着,怕如果生产过程有什么事,一对自己都没有长大的父母拿不定主意。

中国有不少不到法定年龄的人,结婚生了孩子,自己都没有长大,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转院这件事拖了这么久,不奇怪。

知乎用户 大龄初级工程师 发表

徐州似乎吸取了上次丰县的教训,这次的的调查直接由市里牵头,当然,涉及市里医院也必须由市里牵头了。

这次通告细节非常细,时间节点也很明确,虽然没有公布证据,比如转诊单据,但应该不会再有反转。

不过让我想不明白的是,8 点 10 分到的睢人医,9 点就开出了转诊单,且从十一点五十五开始,平均不到 5 分钟就催家长转诊,最后一次催促是在转诊救护车已经到达后,也就是医生直到确认已经转走了才停止催促,也算是有始有终。

如果这算违规,那也应当公示下标准操作是什么,否则不还是按闹分配了吗?

昨天的回答里,由于要核酸这事没被确认,我着重说了转诊的事,我说睢宁医疗建设严重落后于其经济发展,睢人医是徐州五县市人医中唯一一个非三级医院(这次处罚说要降级,怕是二甲都不是了)。

一群人逮着我喷,现在可以知道,转诊的新健康医院,也只是个三级,而不是三甲,但凡睢宁建设一个正儿八经的三级医院,也不会是这个结果(睢宁中医院是三级,不过从大家选择来看,显然认为人民医院比中医院好,所以我很纳闷中医院这个三级是怎么来的)。

睢宁距离徐州 80 多公里,按照通报说的,救护车凌晨跑都跑了一个小时多,我们平时跑时间还要久。如果是同城转诊,我想至少不会这么耽搁,小孩的家人也不会这么犹豫,曾经我家人在人医要转诊,我直接去了宿迁。

当然,这不是发布谣言的理由,也希望追究发布谣言的人的责任。

所以,还是如昨天所说,睢宁作为有一百三十万人口的百强县,财政收入在徐州五县市中排第三,提升自己的医疗水平,是真正的民生工程。

更新

空了搜了一下,睢人医 20 年上的三级综合医院,我查了下,估计三级综合医院就是三级丙等,新沂人医 15 年上的三级综合,20 年上的三级乙等,目前徐州县市中,邳州人医是唯一的三甲。

转院的新健康是三级老年专科医院,和睢人医同年评的三级。虽然和睢人医都是三级,不过老年专科医院对气管方面资质肯定好于睢人医的。

这次事件睢人医是辛苦创三级,一夜回二甲。

不过我的观点还是不变的,睢宁这样体量的县,尤其距离市区比较远,目前的医疗发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县级医院还是要按照区域性医疗中心来建设的。

希望睢宁早日能有自己的三乙三甲医院。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当然仅仅是个人推测

这个事情没有什么值得争议,医生没有任何责任。

医生 6 次催促其转院。

抓制造谣言的人即可。

可你看完全文,你会发现:

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
一个县人民医院院长就这样免除了,
一个县卫健委党委书记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一个县人民医院院长,在知乎眼里不算什么。

可如果了解中国政治生态的,

你就应该知道一个县人民医院院长基本属于这个县的次顶层。

这次却因为一篇小作文,一下免除 1 个,党内警告处分 1 个。

关键这篇小作文明显属于捏造的。

你觉得舆情有这种效果吗?你太高看自媒体舆情了

这种情况出现,大抵有 2 种原因:

1 远高于这个层次的大佬看到这条新闻发怒,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2 目前有人在博弈这 2 个位置,借这次事件处罚 2 个人,医生是顺带的,

处罚好 2 人后,有人好上位。

我觉得 2 可能性大许多,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知乎用户 神经内科余医生​​ 发表

你的白大褂上怎么有这么多血?

抢救病人时弄的。

这病人出血很多吗?

不,这是我自己的血。

你的白大褂上怎么这么黑啊?

习惯了。

怎么不洗洗?

洗不干净。

为啥?

因为,总有人往你身上泼脏水。

知乎用户 酸菜​ 发表

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否因无核酸报告被医院拒诊、导致贻误抢救,目前正在核实。

根据江苏睢宁的通报,时间线如下,大家感受下到底是谁的责任:

4 月 29 日,婴儿由姑奶奶照顾, 误咽异物,抠出半个南瓜子:
20 点 10 分:姑奶送医,医院第一时间 “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进行急救;
(根本没让提前提供核酸,而是现场做)
21 点:县医院开具转院单,建议往更高医院就诊。父母不在场,姑奶一直没拿主意。
(常规操作,县医院救治能力不够)
21 点 45 分:父母到达医院。
(这时候婴儿家人的瞎操作来了,一直磨蹭不转院,医生催了六七次)
22 点:医生与父亲交待病情;
22 点 2 分:医生与更上一级的徐州新健康医院联系转院。
23 点 55 分:催促转院,无果。
(后面医生还催促了 5 次)
次日 1 点 8 分:母亲拨打 120。
(已经过了 3 个多小时才接受医生意见)
1 点 22 分:救护车到达。
2 点 30 分:送到徐州新健康医院,进行更全面的治疗。
3 点 47 分:婴儿呼吸暂停。
4 点 56 分:抢救无效离世。

医生的救治没有任何毛病,反而是父母拖拖拉拉了三个小时才转院。

没办法啊,儿科——医患关系的重灾

医学生在选科室时有一句口诀:“金眼科,银外科,累死累活妇产科,腻腻歪歪大内科,一钱不值小儿科,死都不去急诊科”。儿科在我们以往的印象里一直不吃香。收入低、压力大、环境差、易挨打。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是的!确实这样!

在一份医护人员的压力调查中,儿科医生的自感压力所占比例高达 66.3%。而护士感到压力更是达到 48.7%,是调查科室中压力最高的。可想而知,现在儿科医护人员每天都是硬着头皮去工作。

那为什么儿科医护人员的压力如此之高,可能与其科室的特殊性有关。

儿科患者都是婴幼儿,他们无法清楚的表达自己的不适感,也不会配合医生进行相关检查,更别提更有难度的抽血检查了,只能通过哭泣表达自己的不满和不适。

而询问患者家属,家属往往又抓不住重点,有的恨不得从物种起源说起。而且家属这时候往往很着急,反复催促医生尽快诊治。

儿科里的病人,每一个都是家中的掌声明珠,心肝宝贝;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另外儿科看病,患者家属往往多人陪同,三姑六舅,全家大小齐上阵,七嘴八舌,好不热闹。在这种情况下诊断病情,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另外就算是诊断结束,开具治疗方案。如何治疗也是让儿科医生头疼的事,**吃药就更是难上加难。**医生只能心里感慨 “不是国军不努力,实在是共军太狡猾。”

如果病情严重需要静脉输液,那就是该儿科护士挠头了。那每一个都是顽皮的小猴,本身给小孩点滴就已经有难度,加上不配合,家属在旁监督。真的是难上加难。

所以每一位儿科护士练就一身本领,看、擦、扎一步到位。因此其他科室当遇到难 “扎” 的患者,都要请来儿科护士助阵,一气呵成,拂袖而去,深藏功与名。

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有可能招来非议,遇到不通情理的患者家属,轻则打骂,重则付出生命。

在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所一项调查显示,**儿科医生的工作量是其他普通成人科室的 1.68 倍,但待遇却仅为其一半。**深圳市儿童医院院长钟山表示,儿科医生工作特点是 “三高两低”,即:高风险、高投入、高难度、低满意度、低产出。

其实早在 2016 年,原国家卫计委就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在生活补助方面适当向儿科医生倾斜,提高儿科医生的薪酬,在职称晋级给与适当倾斜、在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

但是从文件下发到具体实施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要走的。

人都是懂得趋利避害的,很难想象还坚持下来的儿科医护人员们都是怀着什么心情在负重前行。

知乎用户 林夕邦邦 发表

当你向小作文妥协一次,就再也没有人相信你的底线了。

外人不相信,自己人也不相信,城门立木的道理小学课本里就有。

今天为了息事宁人把一线给送了,以后难免人人自危,推诿扯皮之风盛行,怕是真要查核酸的时候查不住,真要接病人的时候没人接。

知乎用户 盘缸先生 发表

调查结论:

①医生的诊疗流程没有瑕疵

②出事是因为患儿家属大脑功能存在一定缺失无法正确对医生医嘱作出反应

③我们认为医生有能力也有义务治疗患儿家属的脑部症状

④因为医生没能及时治愈患儿家属的脑部症状,所以我们先处罚医生。

我:这会你们怎么不承认古老的中医理论了?

知乎用户 人类观察员 111 号机​ 发表

大致了解了一下:

这 1 岁的孩子吃南瓜子呛到了带去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卡得很深,没办法处理建议转院。但是这个姑奶非要等到孩子的父母来了再去。

结果孩子父母来了后,爹 19 岁,妈 17 岁。

接着就是不知道为啥磨磨蹭蹭的没有马上走,最终导致意外发生。

于是孩子的姑奶就发视频推卸责任。

看人家发的内容,全是医院的错的意思。

而且用的还是「核酸」这个借口,这不一下子就把舆论带起来了。

事实却是,根本就没问他们要核酸。

就事后处理上来看,反正就是要维稳,就是要息事宁人,就是要平息舆论。

这位姑奶造谣的事,估计也不会处理。据说已经拿到钱了,才把视频给删掉的。

医患矛盾有多少是因为媒体以讹传讹造成的?这些媒体总想搞个大事。

现在互联网发达了,新闻都不用出门去采,网上的信息拼拼凑凑发出来就是一条新闻了,事后反转了也不怕,继续发反转后的内容,然后再冠冕堂皇地进行新闻评论。

这叫啥?这叫一事三吃。

谁赢麻了?

然后,看了这个通报之后,我感觉医院和医生简直不要太冤了。

孩子到医院之后,明明没有要核酸报告就进行救治了,并及时且多次要求马上转院。

结果是勤恳负责的接诊医生却被警告、暂停职业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而且,睢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涛被免职,书记被党内警告,连涉事医院也被提请降级处理,

可是,造谣生事推卸责任的人把视频删了就完事了。

这真的不是在包庇纵容医闹吗?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依闹办事,依舆论办事,这就是官方态度吗?

我看以后大家都自己学医,自己治自己吧,医生这个职业怕是要稀缺了。

警示一:小作文不可信。

警示二:拒绝按闹分配。

警示三:拒绝媒体博眼球,未经核实传播不实信息

知乎用户 花生妈​ 发表

现在凡是能够赖上医院的多了一个内容了。

提一提核酸就好了

显得这些人多么的无辜,被。核酸拒之门外多么的洋气。

一对儿糟粕父母干的事儿,非要赖在医生头上

我真的特别替当晚那个负责的医生不值

他做错了什么?他做错的是,好多次督促孩子的亲爹赶紧转院,他应该做的是,一锤子把这对明显不想要孩子的父母捶进墙壁里。

不能想,越想越来气,不知道那对父母晚上敢不敢闭眼

我要住在他家附近,非大白天去砸鸡蛋不可。

知乎用户 悠然听风​ 发表

一,我个人的最终看法

《民法典》第 1220 条规定: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院相关领导处置的一点都不冤。

县医院的那位医生太冤枉了。

患儿家属的行为就是造谣诬陷了。

有儿科门诊的所有医院,以后会更难做。医患关系以后更难以互相信任。

睢宁县是江苏省徐州市下面的县,事件出来以后,徐州市官方发出了通报。

我看到的官方通报是由微博平台 “徐州发布” 出的。根据看到的官方通报,详细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官方发布的通告截图如下,可以直接看后面我的看法部分。

二、总结来说,有以下几点:

1, 事件出来以后,徐州市和睢宁县迅速的牵头,组成了多部门联合的调查组。

2, 可以注意一下我贴的截图,官方发布的时间是在 5 月 5 号的凌晨 1:19。也就是说,这个官方发布是连夜发布出来的。

3, 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10 收诊病人,并进行了必要的急救措施。4 月 29 号 21:00 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

4, 在院送诊家属无法决定送诊,4 月 29 号 21:45,患儿父母到院。22:00 前后,诊断医生交待病情后,才去处理其他病患。

5, 之后,同样是诊断医生,先后 6 次打电话给患儿父亲询问病情,并催促家属进行转院治疗。

6, 睢宁县医院联系的徐州市医院。凌晨 2:30 到院后,当班医生完善了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急救救助处置。

7, 凌晨 3:47,患儿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和抢救。凌晨 4:56,患儿抢救无效死亡。

三、关于辟谣的部分:

1, 徐州市医院和睢宁县医院均未要求患儿及家属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2, 县医院医生进行了必要的诊断救治,在认定县医院现有医疗条件不足之后,及时通知病患家属到场,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3, 县医院晚上 20:10 接诊,进行必要的诊断救治后,晚上 21 点即通知家属转院转诊,并完整开具了必要的手续。

3, 县医院医生在有其他病患的情况下,和患儿家属交待清楚患儿的问题后,才去诊断其他病患。

4, 根据联合调查组的通报结果,县医院医生曾先后 6 次打电话询问患儿症状并催促家人及时转院。官方通报当中,6 次打电话的时间精确到分了,应该是有通话记录可以做佐证。

5, 徐州市医院接诊后,进行了必要的诊治,并在孩子出现危重情况时,及时组织医生会诊及抢救。

四、我想问的是:

1, 自家一岁五个月孩子,出现吞咽异物问题的时候,父母在哪里?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哪里?

2, 孩子的 “姑奶奶” 将孩子送诊。这期间,病患家属有无电话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3,4 月 29 日当晚 21:00,医院开具转院转诊单。孩子父母 21:45 到达医院。孩子父母居然第一时间没有跟随亲生孩子到医院问诊吗?

4,4 月 29 日 22:00 许,在睢宁县县医院已经开具转院转诊单,诊断医生交待病情之后,家人并没有及时将孩子转院治疗。之后就诊医生曾 6 次打电话询问。医生反复要求家人给孩子转院治疗,直到 4 月 30 日凌晨 1:08,这段时间里,孩子的父母家人在做什么?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本狐也时刻关注事件进展,为知友们带来更多解读:

睢宁患儿医院死亡非因核酸报告,医生错在哪还得说清楚】

近日,网上盛传江苏徐州睢宁县一患儿,因无核酸报告被拒诊而身亡。5 月 5 日凌晨,徐州官方发布通报介绍事情的来龙去脉,证实医院未要求提供核酸报告,而是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做主同意转诊。父母赶到后,接诊医生多次催促父母转院。婴儿辗转转院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这是一个非常悲痛的故事。婴儿误咽异物,凶险异常,如果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此事就只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小插曲,不会搭上一条宝贵而短暂的生命。

鉴于事情影响之大,官方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连夜发布通报,对舆情的响应颇为迅速,对医院的处理颇为严厉。据官方通报:当地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另外,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可以说,从接诊的医生到医院院长,再到主管部门,该问责的环节一个都没少,惩罚的力度可谓相当之大。**但这样的铁腕式处理,并未受到舆论的一致好评,反而引发一些质疑。**单看处罚结果,感觉无论是医生还是医院,都犯了大错,所犯之错与患儿之死直接相关。可细看通报的事发经过,责任关系又似乎没这么明确。

根据通报的讲述,患儿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到达医院,接诊医生考虑到救治能力不够后,于当晚 21 时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未获其同意。等到患儿父母赶到,已是 21 时 45 分。

15 分钟后,接诊医生与患儿父母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但不知为何,患儿父母并未马上转院,过去了近一个小时后,接诊医生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向患儿父亲电话询病情并催促转院。

直到 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才拨打 120。十多分钟后,120 救护车赶到医院,路上辗转一个小时后达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抢救。但医生已经回天乏术,2 个小时后,患儿永远离开了世界。

官方通报里说,医生在诊疗过程中 “与亲属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但根据通报的描述,医生并未对患儿拒诊不治,**而是判断病因后第一时间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在患儿家属犹豫等待期间,医生也没有不闻不问,而是几乎以平均五六分钟一通电话的频率,先后六次向家属了解患儿的情况,催促其尽快转院。

所以,很多网友楞是盯着通报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医院和医生到底有什么责任,反而觉得是家属没有第一时间听从医生转院的建议,在不必要的拖延中耽误了抢救的黄金时间。

当然,官方通报里只有对事情的大概描述,缺乏家属一方的声音。根据现有的有限的信息,就将责任推到家属一方,对他们不公平——没有人比父母更希望孩子得到及时的救治,相信天下也没有几个父母,愿意拿孩子的命冒险。同样的,若只依据通报描述的事发经过,就对医生、医院处以现在的惩罚,对他们也不公平。有网友就怀疑,这是不是为了息事宁人而加重了对医生和医院的惩罚。

**也就是说,官方要让舆论相信其处事的公正合理,还得说清楚,在这起不幸的悲剧中,医生和医院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招致现在的后果。**在官方通报总结的事故原因里,有一句话耐人寻味:“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但怎样算 “落实不严格”,还有哪些应该做的检查没有做,没有详细说明,不免引人猜想。

有人说,气管内异物并不是疑难杂症,以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水平,应该不难应对。也有人提到,如果异物所在的位置很深,需要气管镜,但不是所有的县医院都有这类设备。

**说到底,这件事的核心问题还是在于,医生到底有没有尽力救治,以及睢宁县人民医院到底有没有救治该患儿的能力。**如果是因为缺乏相应设备,医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让其负责没有道理;如果不是设备原因,那就要判断医生有没有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到救治的责任。

而每个医生的业务水平和从医经验不同,得出的结论迥然相异。接诊医生建议患儿转院,是考虑救治能力不够——这一考虑是否成立,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需要专业的医疗团队来进行调查听证,结合医生的陈述、其过往的治疗经验和医院的医疗条件,才能判断医生是否失责,其建议转院是故意推诿还是基于谨慎考量。

**人们不希望看到本可以救治的生命,因为医疗失当而无辜丧命;也不想看到任何一个医生蒙受不白之冤,随便被扣上见死不救的帽子。**无论是给公众一个完整的交代,还是为保护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都需要把事故的原因和医生的责任说清楚。

来源:搜狐《狐度》

知乎用户 运动医学万医生​​ 发表

建议问责南瓜子,追溯南瓜子的来源,找到肇事南瓜。谁种的南瓜,谁生产的南瓜子,谁买的南瓜子,难道监护人自己一点责任也没用吗?

事实证明,南瓜子也会死人,通过呼吸道传播,所以要精准防控,把南瓜子动态清零了!

知乎用户 烈月​ 发表

我觉得比较神奇的倒是 18 爹 17 妈,孩子都快一岁了,这妈挺极限的啊。

不是,这么小的女孩能生娃吗?这不危险吗?什么时候结婚的?这合法吗没人管的么?

知乎用户 朝花夕拾 发表

医疗行为当中,找茬太容易了。

出了事,随便挑点毛病出来,让当事医生背锅,让医院赔钱了事,平息事态,糊弄过去就行。

这是很多地方官员的处理方式。

回到事件本身。

关键词:小孩,气管异物,死亡。

小孩子贪玩,一岁多的小孩,家长的看护是很重要的,卡到瓜子,家长肯定有责任。

这事发生得很突然,病情不一定很严重,但绝不能掉以轻心,即使医院水平很高,小孩子也可能随时死掉。

对医生来讲,这事很严重,小孩子随时窒息,要紧急手术,要花钱。

但家长不一定这么想,有些家长会觉得,怎么这么倒霉,不就呛到一点点东西,大半夜的,跑医院多麻烦,小孩子就是有点哭闹,家长很可能犹豫不决,怀疑医生的话。

事件当中,人家医院明摆着说了,处理不来,其实也正常,二级医院水平你不能有太高期望。

而作为家长,很明显没有担当,可能是嫌转院麻烦,也可能是怀疑病情是不是没那么严重,等等,犹豫不决的结果就是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如果该医院具备处理气管异物的能力,小孩子大概率是能够救回来的。

而在该医院处理不了气管异物的情况下,隐患就已经埋下了。

病人来了,医院处理不了,只能转院,即便没有人为的浪费时间,转院本身也会耽误不少时间。

另外一点,在医院处理不了的情况下,转院是唯一的希望,而转院的决定权是掌握在监护人手上的。

问题是,监护人有权利决定未成年人的生死吗?

事件当中,家长最后是同意转院的,但争分夺秒的关口,犹豫不决本身就是在剥夺孩子生存的希望。

这里头其实存在很大的法律问题。

提出问题,当然是为了解决问题。

第一,现行的医疗体制存在很大的问题。

综合医院不具备一定的规模,是不行的,成本划不来,水平上不去。

医院级别太多,造成民众就医选择困难。

很多县医院,区医院水平太差,病人很少→缺少病人又反过来导致医务人员锻炼太少,收入太低→医生得不到成长,赚不到钱,人才就不愿意来→而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医院的存在,又不得不拨款维持医院半死不活。

结果就是,稍微有点难度的问题医院都解决不了,地方政府还要花一大笔钱养医院,医护人员又整天抱怨收入低。

民众,政府,医护人员三输。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种模式是不适合医院的,规模不够大,成本太高,而水平又达不到,结果啥病也治不了。

我的观点是,医院级别应该扁平化。

全国医院分为三级就够了。

第一级,社区医院,包括诊所,只看门诊,不看急诊,不提供住院服务。

第二级,地方医院,包括现有的市级医院,也包括部分县医院,区医院,规模太大的要拆分,规模太小的要扩大,负责地方的住院和急诊,门诊只接受预约。

第三级,核心医院,像一些省医院,大学附属医院,不提供常规门诊服务,只负责急诊和下级医院转诊。

通过扁平化处理,把病人留在当地,同时消灭部分差医院,地方政府不用浪费钱维持这些医院的生存,民众也不用频繁转院,浪费钱浪费精力。

现在的交通足够发达,医院的服务范围可以扩大,也就是说医院可以适当扩大规模,淘汰小医院,大大提高效率。

第二,紧急情况下,应该赋予医务人员抢救生命的免责条款,尤其是未成年人,不应该是监护人说了算。

知乎用户 洪恩未报 发表

韩琦杀焦用,说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方为好儿。

在某些人看来,俺们这些战时做大白,平日值守救治工作的医生,和焦用也就差不多。

以前传统医闹的典型表现是坚决不鉴定加狮子大开口。然后横幅、鞭炮、封门。

医院不从就找几个日清日结的老太太老爷子到关键地域去卧倒,卧倒后往往某些部门会给医院施压拿钱买安宁。

现在的做法是上网写小作文,有什么热点蹭什么?反正是什么罪状重就往小作文里面写什么?先把眼球热度流量炒起来。

等到舆情沸腾,后知后觉的地方搞个调查组出来,舆情压力下,100 分的卷面怎么也要扣个三五分卷面分下去。

只要扣了三五分,就可以按错了三五十分进行处理。表示我铁面无情,大公无私。

医院喊屈?

没看到人家写的小作文是按扣你一百分写的,现在查明实情虽然只有三五分错误却也只按三五十分进行处置,没按一百分处置你你就私下里乐去吧。

看看情况通报:

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

从这个通报中医院有多大的问题?

八点十分就诊,医生检查并给予处置,说明未置之不理。

九点就开具了转诊单,说明九点前就在劝家属上转。

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

九点四十五分,患儿父母赶到现场,十点医生再次交代病情。

然后是医生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这说明什么,说明是患者家属一直没有拿定主意转上级医院。

而不是医院有意拖延。

所以通报后面就比较有意思了。

违反了首诊负责?

前面调查过程里医生接诊、检查、处置和告知都履行了。

而且后面转诊医院还和上级医院电话沟通了。

这个患儿死亡的核心原因是什么?转诊不及时导致的死亡。

是医生和医院有意拖延吗?不是,医生和医院做了能够做的。是家属未拿定主意。

所以后面谈什么不严格,什么不充分?不过是找不出大的问题不得不扣些卷面分。

然而处置结论却是停医生的资格,降医院的级。

这个调查过程和处置结果可对不上。

除非调查内容有所隐瞒。

不能因为人家先手写了一篇小作文,所以有错没错先把医生砍了再说?

再说医院医生有错,请明确写出错在哪里,医生应该什么时候接诊,接诊做哪些检查,几分钟和患者家属一交接,交接时说些什么话,明确的写出来。

让医生被罚得心服口服。

以后别的医院和医生照章执行,实在能力不够人员不足执行不了就关门整顿,不开这个业务。

反正儿科弱势科室,也不在乎再弱一点。

写不实小作文的媒体和家属就没什么处理意见?

知乎用户 思无涯​ 发表

再一次印证了一句老话:在医院里,最希望病人活下去的是医生。

我一直有个疑问:

像这种医院没能力救治,家属又不同意转院的,医生可不可以报警?

尤其是因为没及时转院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同意转院的家属是不是应该承担刑责

知乎用户 太阳城索拉利斯 发表

今日一篇小作文,割一医生,然后得一夕安寝

明日一篇小作文,再割一医生,又得一夕安寝

复明日起视四境,而小作文又至矣。然则医生之数有限,小作文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古人云:“以医事小作文,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国人与小作文而不助医也。医生既丧,国人亦不免矣。

知乎用户 艾伦小星​ 发表

这还不够积极沟通?????????

这还叫沟通不充分,没有告知严重性?

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

。。。。。。

这中间一个多小时患儿父母在干什么?无语了。

知乎用户 未直八 发表

对于医护人员,这种处罚结果当然不合适了。

实际上,是这对无理取闹的未成年父母:

  • 不但严重耽误了自己孩子的救治时间,
  • 还连累无辜医护人员们的职业生涯、
  • 给医院甚至整个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制造恐慌,
  • 间接耽误了更多、原本由被处分医生长期诊疗的患者们,
  • 最后,还用小作文手段恶意攻击动态清零政策。

真真是——从自家害到大家、从私家害到公家、从小家害到国家。

糟透了啊……

知乎用户 想吃小龙虾​ 发表

这显然是首诊医生的锅啊,这医生应该跪下来求患儿的父母转院啊,跪下来不行就磕头啊,磕一个不行两个,磕两个不行三个,磕三个不行就一直磕啊。

还是不行,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啊!拿手术刀架在患儿的父母脖子上,逼他转院啊!手术台上刀子玩的那么溜,真到需要的时候怎么不会玩了?

软的硬的都不行,用钱砸他行不行?转院直接给五万!不行就十万,十五万,往上加,加到同意为止!

这么多办法,一个都想不到用,首诊医生全责无疑!

知乎用户 卧牛 发表

看责任划定就知道什么是鸡蛋里挑骨头,只要挑刺,是一定能挑出来的。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看通报就是都做了,但程度有问题。我建议应当把更细化的标准和程序说明一下,对患者也是负责,起码我能知道医生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

这份通报实际上是官方主动承担了部分责任,也算是息事宁人,估计会给部分赔偿。

知乎用户 性情君 发表

医闹有理,按闹分配。

知乎用户 郭昊 发表

这就是认知作战的攻势。

刚关注这个新闻的时候, 是一个上海网友在造谣北京密接爆了的评论里, 另一个上海网友愤怒的问我? 我很懵逼,于是知乎搜索。

用关键词 “有婴儿东西卡喉咙” 一搜索知乎。 是以下结果。 这是在已经被辟谣的情况下呢,知乎给我推送的结果竟然全部是谣言的结果。还有看那个南京天使报备的自媒体的标题。在官方已经给了通告的情况下, 还能春秋笔法,让 大家误解 被拒是真的发生了, 而涉事医院和医生因此被处分了。

南京天使宝贝:江苏睢宁通报婴儿卡到喉咙被拒诊身亡: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这就是认知战啊,兄弟们!

知乎用户 专业补刀 发表

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建议你们转院你们听了吗?

结果现在又反过来怪医生?要追究医生责任?

医生做错了什么?错在没有跪下来求病人家属给孩子转院吗?

如果医生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凭什么处分医生?

顺便问一句,写一篇小作文就能带起节奏。

现在反转了,请问下要不要承担责任?

怎么?不造谣不传谣这时候就是一句空话了?

别说他们刚失去了孩子。

孩子是他们自己亲手害死的!

知乎用户 white little 发表

如果是无核酸被拒诊,那么处罚院长(兼任书记)、卫生系统领导以及当值医生是合适的;

如果是转运不及时导致医疗救治失败,且主要是患者家属拖延的缘故,为什么要处罚院长、领导和医生呢?

如果按公告所说,医生负有沟通不及时的次要责任,那么对医生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也是合理的,对于承担更次一层的领导责任的医院院长和卫生系统领导,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处罚呢?

说句不好听的大实话,医院是救人的地方,也是会有人死去的地方。一起称之为医疗事故都勉强的,病人家属存在主要责任的救治失败病例——好我们退一步就算是医生主责的医疗事故,就要对医院进行降级,对院长对处罚比当值医生重,我个人很奇怪。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这件事唯一的警示作用就是。

有能力的要尽快逃离中小城镇,没能力是也要想办法逃离中小城镇。

这件事里的患者和医生都是如此。

如果是在技术条件更好,三甲遍地的大城市,患儿说不定就不会死。

如果是在级别更高的大城市,领导也会更有担当,不致于遇到点舆情尿都吓出来了。

故土情节可以有,但是留在心里就行了。真没必要去守着。

怎么说呢,就像大多正常人对待先人一样,清明十五去拜祭下就行了,但是真没必要守着个坟过日子。

知乎用户 Wegoist​ 发表

典型按闹分配,只能说医务人员真的难。

我现在是真的支持百毒搞医疗的,大家自己在家看病岂不美哉。

现在领导们都怕丢帽子,有理有据的情况下就该硬刚到底,造谣就承担法律责任,该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一个个敷衍了事只会助长按闹分配的邪气,最后吃亏的只会是其他患者。

希望严惩造谣和传播谣言的媒体。

知乎用户 PENG Bo​ 发表

父母一个十九岁,一个十七岁,拖着不转院,最后医院赔偿一百多万,有理由怀疑这是生财有道。

或许还没坏到预谋策划的地步,但完全可能属于临时起意,或有人指点。

别觉得父母就一定在乎子女,现在不想要子女的人比比皆是。

建议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香草​ 发表

不合适啊。

那还能怎么办呢?

一开始事情出来我就不信,你要说成年人没核酸拒诊我都不太相信,何况一个小婴儿。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但是江苏这边交通发达,我们本地如果有处理不了或者没把握的病情,都不用医生开口。

我们自己都是: 要不然开车去 ×× 看看?

而且这个事件背后隐藏的问题不容小觑。

为啥是孩子的姑奶奶?

孩子父母可以用各种理由推脱,什么打工不在家一类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人呢???

一个一岁的孩子被呛进医院居然是姑奶奶带过来?

而且医生说转院,居然还能商量???

这事情是能商量的么??

我真不能理解!!!

先不说孩子呛到转院能不能报销,就算不能报销能花掉几十万还是几百万?

能拖拖拉拉那么久?

这明显就是自己愚昧无知想省钱,结果把孩子害死了讹人罢了!!

能造谣说因为没给核酸孩子孩子的家庭,能有什么好东西!!!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这医院没有技术给婴儿做气管镜,那么能不能做气管切开?

假如当时做了气管切开,时候会不会被骂过度医疗增加患儿身体负担?

知乎用户 无离江湖​​ 发表

不是很能理解这一处罚。这个事从头看到尾,主要有两个问题。

第一、时间问题。

假定现有的医院具备能力,最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小孩抢救过来。如果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被耽搁了,神仙来了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谁耽误了时间,就找对应的人。

第二、能力问题。

如果现有的技术不能抢救,即便给更多的时间,也依然无法破局。就像一个限定了时间炸弹一定会爆炸一样,不管最后传到谁的手里,最终都会爆炸。哪到底算谁的责任?

知乎用户 宁波小律师​ 发表

不合适又能怎么办,他们都是网络舆论的牺牲品,不是网友们视频刚出的时候一边倒地要求严惩医院、处理当事医生,又何来今日如此严苛地处罚呢?

知乎用户 图图是只大耳朵猫 发表

可怜了孩子

知乎用户 逝影绝忧 发表

代价不会消失,只会向弱者转嫁。

人类唯一能从历史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不会吸取任何教训。

一个人类雄性或雌性追求配偶的时候既想要颜值由想要学历,即想要财富又想要顺从,既想要高洁又想要情趣,对于普通人来说什么可以满足 ta 呢?

等着 ta 的只有杀猪盘。

即要…… 也要…… 这样子波拿巴主义的句式真的太适合来一首《易燃易爆炸》了。

来吧,我们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

谁是代价呢?

如果在赌桌上你找不出其他人哪个是傻子,你就是那个傻子。

方方日记写得不怎么样,源于现实与否不清楚,反正是没有能力高于现实了。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医院落实三级转诊制度然后出事依然被推出去挡枪,家属在反复告知需要转诊的情况下仍在医院磨磨唧唧,我一想到这种场面就头皮发麻,孩子父母应该扪心自问,是谁在他们旁边瞎出主意?是谁阻止了他们及时转诊?又是谁导致了孩子的最终死亡?孩子的死亡是我们都痛心的事情,但并不是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内心就会得到平静。

知乎用户 陈年小医​ 发表

无妄之灾,我说的是接诊医生。

看通报,医生半夜和病人家属沟通了这么多次,还能有啥没交代清楚的?怎么就成了 “沟通不充分、告知不到位”?医生嘴皮子都磨出来火星子了,病人家属就是不转走,你一个医生还能做什么?

好人难做,狗屎难吃。

徐州自八孩之后,就是破鼓万人捶了

中国医生自带原罪

知乎用户 李应寰​ 发表

**对于绝大多数愤怒的人来说,他们在意的并不是 “身亡”,而是 “无核酸被拒”。**因为这几个字具有强烈的情绪共鸣,让大家一瞬间就能想起被各路牛马刁难的情形。自然而然被压抑的负面情绪爆发,直接把一个假新闻冲到了各个平台的热榜。

真是天下苦秦久矣。

后即使有央视出面辟谣后,自媒体平台里那些群魔乱舞的情况也没有太大的好转。为什么?因为过度的核算证明和过度的防疫政策确确实实给普通人的生活带来了极为不方便的影响。

地方政府估计也是认识到了这一点,直接快刀斩乱麻,一次性处理到位,把医生,领导,医院全部都处理了,让任何人都挑不出刺。只是这个结果对于那些兢兢业业的医生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看看这个时间线,医生就差拿枪指着他,让他转院去救治了。孩子,你是被你父母害死的!

说到这,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其实稍微多看一下新闻都知道这里面有猫腻,根本就不需要央视辟谣。小孩父亲今年 19 岁,母亲今年 17 岁,小宝宝 1 岁零 5 个月,这是正常家庭吗???

(算上怀胎 10 月)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小孩母亲在怀孕的时候刚好过了 14 周岁这个门槛。小孩父亲还属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一个 17 岁的男的和一个 15 岁不到的女的,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发生性关系?最后还能发展到怀孕生子的这个阶段?在 2022 年的今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里面最起码说明三点,一,这两个人已经早就不上学了,很有可能在学校的时候也是个小混混。二,双方父母对孩子都疏于管教,甚至有些不闻不问的意思。三,所有人,包括男女双父母都没有把养育孩子当回事。

真的,一想到为人父母不需要经过学习和考试,就觉得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张律师​​ 发表

我觉得可以追究孩子父母的责任,这是不作为犯罪。

亲生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义务,比如生命垂危时,做各种关键性的决定,要为了拯救孩子的生命而有所作为。医院做了专业判断,让转院,父母不转院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主观上是否有放任孩子死亡的故意,这个得好好查查。

没有间接故意,还可能有重大过失。

网络上很多不负责任的父母,最后都没有被追究责任。

我们的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这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

谁来代表儿童的利益?


事实证明,婚姻法限制结婚年龄,是非常必要且合理。

婴儿父亲 19 岁,母亲 17 岁,还没很多网友的年纪大。

17 岁、19 岁这对夫妻,实在太不靠谱。

刚成年的男方与未成年的女方,未婚生育子女,父母还是懵懂的年纪,怎么养育孩子?如何对一个生命负责?

这姑奶奶也真是赔得起这称呼,你好歹在那个关键时刻,是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医院没能力,不把孩子抱去大医院,还等啥?孩子的父母不懂事,姑奶奶作为长辈,提点提点孩子一下啊。

总之这个悲剧是一家人的无知共同造成的。

可惜了一个无辜孩子。

知乎用户 末末 发表

父亲 19 岁,母亲 17 岁,可以推断出,该女性怀孕时才 16………

什么样家庭和受教育程度才会在 16 岁生子?

医院院长真倒霉,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yue。

其实最无辜的是去世的婴儿,摊上这样不靠谱的父母。希望来生他能运气好一点,出生在一个相对靠谱的家庭。

知乎用户 真理与面包​ 发表

没人在乎,你到底吃了几碗粉

就是想看你剖肚子

当初摇旗呐喊,质疑核酸检测的

就像那个讲茶大堂

不管是别有目的胡万和武教头,还是看热闹的乌合之众,一哄而散

知乎用户 BioMedAdv​ 发表

毫无责任为何要遭受惩罚?

为什么有时候如此重视舆论而降罚雷霆,有时候又视舆论如无物而恣意弹压?

只是因为前者好欺负,而后者是硬茬吗?

知乎用户 杭州陈律师​​ 发表

这次事件中医患双方都存在自己的问题,医方没有因为核酸检测的问题拒诊,但是在转诊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执业医师和院长不是所谓的 “背锅侠”,而且医方的不规范行为在民法层面可能会被视为 “过错”,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1. 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于 2021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江苏省实行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的意见》中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尽力收治,严格执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中或转至其他医疗机构前,应负责患者全程诊疗管理,并做好诊疗活动记录。

本案中,调查结果反映,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时间是 20 时 10 分,并于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但是正式转诊前,首诊医师仍然是患者的诊疗管理责任人,其于 22 时之后即告知婴儿父亲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虽然多次通过电话向婴儿父亲询问病情并催促转诊,但是并未亲自到场诊疗,更无法制作相应的诊疗活动记录。

2. 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我们再来看具体的诊疗措施,首诊医师初步判断病情为气管内异物,并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但是未提及有无做 CT 等影像学检查或支气管镜检查,这些检查工作并未超出基层医院的诊疗能力范围。

而且,转诊应当具有及时性与合理性,医疗机构和首诊医师应在评估患者病情状况后及时转诊,如果此次事件中睢宁县人民医院仅仅是停留在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的情况下就办理转诊手续,而且在开具转院转诊单一个小时以后才与上级医疗机构沟通转诊事宜,明显不符合合理性与及时性的要求。

3. 风险告知不规范的问题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虽然调查通报中提到首诊医师与患儿父亲交代了病情,但是医师所保留的工作底稿是否能够充分反映保障了病人家属知情同意权存在疑问,而且《中国儿童气道异物呼吸介入诊疗专家共识》等权威文献明确小儿气管(支气管)异物是一类潜在的危及生命的急症,首诊医师如果没有告知病人家属这一情况,那么也存在风险。

这个事情里面家属不同意转诊延误病情确实存在责任,但是院方开了转诊单就甩锅把病人扔给一对完全不懂医学知识的父母照顾,既没有及时发现病人病情恶化情况,更没有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给自己带来了风险。

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法院有点像,人少事多压力大,而且容易卷入纠纷,风险还忒高。哎,没办法,干这行就是要有风险意识,一方面保护好自己,另一方面对患者(当事人)也是一种负责的表现。

知乎用户 Pindleskin 发表

当年没选耳鼻喉科果然是正确的。

值班基本各种急诊没得休息,鼻骨骨折,鼻出血,卡鱼刺,气管异物… 鼻出血跟气管异物都是会要命的,凶险得一皮。

关键是效益还低,卡鱼刺取一次 20 块,气管异物用喉镜也就一百多,鼻出血也就填点明胶海绵,用完窥镜还得特么的自己洗消。这风险跟效益比离谱得不像话…

想来想去还是骨科好… 骨折半个小时打个石膏两张片,小 1000 就出去了… 还没风险…

知乎用户 何召壮 发表

我们应该知道医生不是神仙,医院对病人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对医疗机构苛以无限责任,最终反噬的还是病人。

这个事件中,做为县一级人民医院处置已经比较到位了。个人认为首诊负责制也已落实,并不存在因没有核酸检测结果而拒诊的问题。

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就是转诊的问题。医疗机构对于限于自身水平无法治疗的病人负有转诊的义务,应及时告知患者转诊。但是对于转诊具体情况没有规定,是需要进一步派救护车转院还是上级医院派救护车来接?如果转诊途中出现死亡呢?这个事件中医院已经几次通知家属转诊,可以说家属不够配合,耽误了时间,如果患儿在转诊途中出现意外呢?家属会不会一样要闹?

现在有很不好的势头就是,为了维稳而维稳,可以不管是非对错就为了平息舆论。

医务人员本来因为疫情已经很辛苦了,再加上这口大锅怕是背不动了。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原问题删掉了,吗的。

刚想去弄个合订本的。

下面一大群人一口一个防疫爱好者叫的可欢快了,他们是开心的,从他们言语中透露出掩饰不住的雀跃。

这群人心里扭曲阴暗到这种地步了。

国内绝不能乱。乱了有太多太多妖魔鬼怪出来搞事。

知乎用户 孙涵薀 发表

尽职尽责的医生和医院被处理了,冤!!

造谣生事的没有任何处罚,甚至没有任何谴责,不公!!

换成你是接诊医生怎做才能好?

不管怎么做,这锅先背着

但是,你处罚医生和医院,是不是证明那些造谣不是在造谣

这不是自己抹黑自己吗?

徐州,执政能力很差啊

知乎用户 佛系青年 发表

一开始,他们把教师污名化,我没反对,因为我不是教师;

后来,他们说一线公务员就该不求回报死而后已,我也没反对,因为我不是公务员;

再后来,他们说只要医生有万分之一的瑕疵都得停诊受处分,我仍然没反对,因为我也不是医生;

之后,军人、学者、社工、志愿者…… 一个个群体接受了洗礼,索性都没有轮到我。

终于,每一个公共行业人群都被拿着显微镜 “规范” 过了,我有理由相信他们连小小的不合规都不会有了,然而………… 为什么我反而高兴不起来了呢?

知乎用户 朱若愚​ 发表

首先,和核酸没关系,两家医院均未要核酸才能收治。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其次,**给 1 岁的小孩喂南瓜子,涉事母亲才 17 岁,父亲 19 岁。**这一家子能发生不及时听取医生意见转院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最后科普一下:

婴幼儿气管发育不完全,县医院没有救治能力太正常了,全国县级医院能处理婴幼儿气管内异物的屈指可数。

知乎用户 未时王者客时卿​ 发表

上海都没开除院长,你个徐州急什么。(狗头)

昨天消息出来我就判断新闻稿带节奏,果不其然。啥都能跟核酸扯上关系,大江苏真不是你能黑的地方。

知乎用户 夏木​ 发表

这两天感觉明显不对劲,有帮人无论什么事情都往防疫上面扯。昨天看到这个事情就觉得奇怪,所以等子弹飞一会儿,等真正的结果出来,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现在结果出来了,医院已经做了全部该做的、能做的事情,那帮吃人血馒头的人呢,都不知道又跑哪作妖去了。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疫情防控” 是所有人民的保护伞。“疫情防控” 也是一面照妖镜,可以让魑魅魍魉,妖魔鬼怪无所遁形。

“疫情防控” 可以斩妖除魔,唯独不能成为伤害无辜的工具。

知乎用户 梦执​ 发表

既然医院未要核酸,院长为什么被免职?

知乎用户 剧情需要​ 发表

疫情中类似的小作文、小视频、小标题、小段子,到底有多少,超乎你想象。

包括疫情前,也包括疫情消失以后。还将继续有很多很多这种小作文、小视频、小标题、小段子。

开局一张图,细节全靠脑补。

开局一段视频,来龙去脉全靠预设。

然后根据脑补预设直接开喷。

总之就是一张图没头没尾,然后就开始发挥想象力,发泄情绪。真相不重要。

以及看到这些信息就立刻原地化身正义使者的各色人等,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很多很多。

知乎用户 超级无敌美少女​ 发表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其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视频:官方回应网传睢宁一婴儿被拒诊夭折:相关部门正调查中,时长约 43 秒
4 月 29 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 月 30 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深表痛心,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其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其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
2022 年 5 月 5 日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最近小作文看的少,

躲过一劫。

这事情我不懂,但是小孩死了肯定要人担责任的,只是没想到两孩子家长年纪那么小。

责任划分肯定存在问题,没救活也肯定存在问题,各位都有高见,我就是学习一下了。

对于之前被无良媒体带节奏的,我表示大家都是过来人,

一副热心肠,喂了流量狼。

知乎用户 陈风去 发表

我看到的是首诊医生没有大过错的情况下,患者家属带节奏污蔑医院,医院赔了一百万。

现在院长兼书记被撸,甚至卫健委领导都背处分,更为严重的是要把医院做降级处理…… 我多么希望院长被撸,卫健委领导被处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擅自赔款一百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知乎用户 黑瞳​ 发表

20 点 10 分接诊。

21 点开具转院转诊通知单。…………21 点 45 分,患儿父母到医院。

22 点医院联系徐州医院商量转院事宜。

23 点 55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0 点 00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1 点 4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1 点 7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1 点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

1 点 19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1 点 22 分,120 赶到医院。

1 点 23 分,电话询问病情催促转院。

2 点 30 分,患儿到达徐州的医院。

3 点 47 分,患儿无呼吸。

4 点 56 分,患儿死亡。

调查发现,医院对患儿诊疗过程没有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没有及时采取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转诊过程,衔接不到位,没有及时向接诊医院告知患儿病情。

患者在医院抢救室内,需要转院,为何患者父母耽误了四五个小时不及时转院呢?

医生如果告知,你们必须转院,我们救不了,患者父母不听,这是患者家属的责任。

但从处罚上看,不是这个情况啊,什么叫沟通不充分?什么叫对病情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家属对患者病情不清楚,难道医生也不清楚?

医生接到一个气管堵塞的婴儿,自己医院治不了,21 点开出转院单,居然 22 点联系另一家医院,凌晨催促病人家属转院,到底是谁延误了抢救。

患儿的家属为什么不想转院?看着孩子嘴唇发紫,难道就为了讹钱?调查并没有说明。

按照正常的逻辑,如果你的家人急症,你送到医院,医院说治不了让转院,你肯定千方百计找其他医院转院,这起事故中,患儿父母一定也想转院救孩子,现在的调查结论,我无法得出是家属故意拖延不想转院。

至于核酸问题,患儿家属说医院要了,调查说医院至始至终没有提要核酸,在现在这个疫情形势下,你相信谁?

知乎用户 九九蠡​ 发表

父亲 19 岁,母亲 17 岁….

我… 这… 这算国家希望看见的更多生育吗?

知乎用户 徐辰 发表

看了一些媒体对这个事件的报道,要是你依然相信没有 50 万 1450,我只能祝你一生幸福了。

知乎用户 汤华​ 发表

睢宁一患儿因气管异物在医院救治过程中,先后 7 次和患者家属沟通,由于患者家属一直没有做出转诊决定,延误诊疗的最佳时机导致患儿死亡。为何患儿家属对于医患沟通不予理睬、不按照医师的要求尽快转诊呢?

通报显示,由于患儿病情较重,本院无救治能力,需要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在患儿进院后一个小时,医务人员就做出了转诊的决定,并且开具了转诊单,后来先后 6 次反复和家属沟通转院,直到患儿家属同意转走,期间用时 5 个小时。

知乎用户 翻不乱李晓蓉​​ 发表

一条生命来之不易,愿白衣天使们珍惜每一位患者的生命。

大多数人认为:医院百分之百有问题,首先已经确认了异物进肺,那么直接就是气管镜取物的事情了。要是地级医院自己做不了气管纤支镜,就赶快和自己上级医院联系,赶紧转院。

责任首要在家属,父母赶来不及时,身边亲戚不能做主,怕承担风险和责任。

医生已经说了尽快在转院,尽快转院!催促了 7 次, 才转到徐州。

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难道家属没有责任吗,家属拖延了这么长时间。

不管怎么样一条宝贵的小生命失去了,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结果。望家属节哀,希望全国医院都以此为鉴,牢记教训,避免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日小月 发表

拒诊,孩子死亡,

不拒诊,万一孩子核酸异常,也是风险。

查了下,这个 睢宁县近期有疫情风险。

唉,怎么选也不对。

类似的急救类的风险问题很多,但是到现在,

估计没有哪个部门针对这块给到一个明确的流程出来吧。。。

知乎用户 lacertasl​ 发表

看了这么多高赞回答,我其实有些事情想不通,国内这么多次医闹,哪怕医院真有过错的,都极少处罚到院长头上,更别说免职了,还有,能处罚到卫健委主任头上的?

国内几时这么严厉处罚医院了?

如果仅仅是通告中的这些问题,处罚简直就是太过了,一般而言,当事人会有些处罚,院长有个警告之类的也就差不多了,哪能免职,而且下面副职呢?下面分管急救的主任呢?

就是处罚力度和这个通报的事实相矛盾,这才是让我想不通的。

只是我个人觉得,小作文的内容,虽然不可信,这官方通报的内容,可信是可信,但是很可能有些医院的过错,并没有提及,或者简单带过,不然怎么会给这么严厉的处罚。

最后要说,徐州的公信力这么快恢复了?忘了之前的热点铁锁女了?

分割线…………

补充一下,自己感觉疑惑如下,这个县医院,是二甲,转院的徐州新健康医院是三级医院,不是三甲,应该是三乙,可以说实力应该比县医院强一点,但不一定突出。

而且这个新健康医院的前身是老年病医院,专长可能是老年病和肿瘤,我不太懂这医院水平,是否真强过这县人民医院很多。

如果小孩病情严重,县医院处理不了,为什么不往市里的三甲转移?如果不是很严重,那为什么自己不处理。

为什么不往三甲的徐州中心医院,徐州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儿童医院转。这几个是公立医院,实力也足够。这几个医院肯定是有实力,也有资源去解决这个病情的。

而新健康医院,是政府引资,和社会资本办的,国资委占股 20%,剩下 80% 为社会资本(南京新百旗下)。这是盈利性质的企业,不是跟徐州中心医院这种属于事业单位。

感觉这处罚是不是因为要转去这新健康医院的缘故,所以才处罚院长和卫健委主任的。

不然如此严厉的处罚,真的跟这情况通报对不上。

算我有些阴谋论了。

因为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直接从当事医生,往上跳到处罚院长和卫健委主任了,中间那么多医院相关领导呢?他们没责任的话,院长和卫健委主任的责任哪里来的?难道引发舆情就这种级别处罚?

如果真没有其他问题,这处罚肯定是不合适的。

再补充一下

感觉情况渐渐明了,这个新健康医院,是黄码定点医院,了解这个,那么很多东西都想通了,结合这通报里面提到的一点,没有进一步诊断明确病情。

大致情况可能是这样的,小孩刚送来,病情不是很严重,可能是不好治或者医院就没打算治。看看处理措施,就一个吸氧 + 检测,别的什么检察都不做。

直接把这没核酸的当黄码,推上级的黄码定点医院。

反正开了转院单,就让患者自己去联系医院和救护车,真病情很严重,医院还治不了,就早早的联系救护车和医院商量转院的事,其中医务科 22 点就联系了新健康医院,说了转院的事,但是 120 来是 1 点 20 左右,还是小孩母亲叫来的,所以并不是医院叫的,这侧面印证了,医院可能觉得病情并不严重。

然后这并不严重的病情,就这么慢慢拖的严重了,直到小孩死亡。

然后处罚就说的通了,大概是卫健委定的没有核酸的,一律当黄码处理,要往新健康医院转。但是医院不能拒诊没有核酸的,所以不是不收治,而是定下了简单处理,然后用借口,送新健康医院的方针。

所以这样才会没有提供进一步诊断,也没帮忙叫救护车尽早转院。

所以没有很好的判断病情,被双方沟通问题,一耽误,导致小孩死亡。

这样处罚就说的通了,处罚了当事医生,卫健委主任和医院院长,没有处罚急诊的领导和医务科的领导。

因为医院和卫健委制定了不合适方法,急诊和医务科才是照这方法处理的,过错就在当事医生,院长和卫健委主任头上了。

知乎用户 瓦尔特 发表

“5 月 4 日,东方网 · 纵相视频联系睢宁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需持 24 小时内核酸证明才能进入,同时为急诊患者提供核酸快检渠道。对于婴儿卡到喉咙,院方称因无救治条件,后转诊上级医院。目前具体情况省卫健委正在调查中。”

啊这

知乎用户 快乐阿全​ 发表

牛逼…… 原来是个碰瓷儿的啊,这个时候不用用寻衅滋事

然后凭什么免职院长?这次院长犯啥错了?

知乎用户 亚东​ 发表

这种类似的事件国内层出不穷

如何断绝才是根本。

但是根本不是这样处理吧,

看官方通报,人家处理要求转诊了

但是不转!

这责任在医院吗?

如果这个是真实的通报,

那这个免职的道理真的对吗?

谁还敢做急诊?

知乎用户 又胖了 4 斤 发表

麻了,赶紧放烟花吧。

知乎用户 mo 聊人 发表

根据通告通报内容为啥要处分医院?不能谁谁闹谁有理吧?

知乎用户 Sean ding​ 发表

很多部门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喜欢简单化,

只要能够让对应问题的讨论变少,

那么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心目中就是最优的解了。

因此,这起事件的处理亦是如此,

对于那些比较能闹的人来说,

想办法封住他们的嘴,哪怕是做出一些有悖于公平正义的事情也在所不惜。

然而,或许我们再往深层次一些去看,

为什么有人在谈论看病核酸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声音很大,

哪怕这件事情本不存在,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医生被罚之后,

会为其呼喊,大呼处理不公?

究其本质,还是人们在朴素的价值观中,对公平正义存有渴望,

前者若是真事,人们愤怒,

后者伤害了无辜的人,人们也是愤怒。

而何者更怒呼?

我们来看看微博评论,

看一看点赞的量级,5 位数与 4 位数。

这表现了两个特点:
1、人们现在在吃瓜的时候,虽然早期舆情发酵之时仍然会有一些情绪冲动和判断,但是大多数人比起之前看新闻评论区就像坐过山车的时期来说,已经更加理性了;

2、人们对身边人遭遇不合理的处理会感到愤怒,但是,对于一些管理层人员为基层工作人员争取本应该有的权利,而不是怕事躲事,图个简单的处理方式的呼吁更加强烈。

这或许就是经历了 2020-2021,反转不断之后社会进步的表现吧。

知乎用户 zz - 暮光森林​ 发表

这个第一时间把事情往核酸检测上面扯的人不值得好好查一查?

知乎用户 买馍要带头盔 发表

一边是县委书记严重违法违纪被降为主任科员

一边是,院长无责却免职

法治是不能法治的,你要人人平等,自由博爱;他要千秋万代,公侯万世

知乎用户 晖宝宝 发表

把这些造谣传谣的也应该一起罚了。吊销记者证啥的。

知乎用户 BEAUTYCHINA​ 发表

谁掌握了微博热搜,谁就站在不败之地

知乎用户 cainmusic 发表

有没有传谣的人出来给死去的孩子和受到网暴的医生分别磕个头啊。

知乎用户 铮哥打假 发表

作者:急诊夜鹰

[cp]# 江苏睢宁通报一名婴儿在医院死亡事件#

通报的急救解读

1 岁多幼儿因突发气管异物死亡,家属发布的舆论战称 “” 医院以无核酸结果不接诊为由,导致孩子死亡” 在疫情当下的中国,这确实吸引眼球。

依据徐州发布官方号的调查报告来看,事件处理结果是把当地卫健委、医院、科室、医生都处理了。

然而识字的人都能看的出来:家属拖拖拉拉,视医生的转诊建议如同放屁,才是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

家属恶意传播造谣医院 “无核酸,不急救”,是不是也应该从严处理?

当地政府似乎仅对舆论情绪负责,不对社会公平公正负责,甚至有跨越法律越俎代庖、不当干预之嫌,其危害岂非更加严重?

以上两问夜鹰无法回答,仅供大家思考。

我们从急救的角度看,大家从事件中学习到什么!

原文:

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

夜鹰解读:1 岁多的幼儿已经能蹒跚学步,活动范围增大,更容易接触到一些颗粒状物体,甚至看护人尝试给孩子喂食颗粒状食品,是异物窒息高发人群。

如果吞入类似异物,一定不要慌张,更不要去抠,着急去抠反而有可能把没有进入气管的物体弄到气管里去。

此时应观察呼吸,如果患儿能呼吸能咳嗽,则不需要海姆立克急救法。只有异物堵塞气管导致不能呼吸不能哭不能咳嗽,才需要海姆立克急救法(腹部冲击法)或者背部拍击法。

原文:

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

夜鹰解读:

这段可以看出,患儿是能呼吸的,属于不完全性气道异物梗阻,不需要海姆立克急救法。

但显然气管还是有异物,估计是在支气管节段。这个年龄的气管异物,县医院还真没有能力取出来,转诊的决策是正确的。

类似这样的患儿,即使是在大城市的大三甲医院,也往往会把患儿转诊到专门的儿童医院。儿童医院在支气管镜的设备型号和医生的经验上更有优势。

原文:

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http://t.cn/A6XyBdAR 、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http://t.cn/A6XyBd2h

夜鹰解读:

这患儿的父母也属于极品了。

如此多次频繁的转院沟通建议都无法打动这对父母,只能有两个原因:一是 最初的 2 个多小时,患儿生命体征相对稳定,没有看到明显恶化迹象,家属有侥幸心理。二是患儿生命体征持续加重,但家属显然并没有以孩子的生命为第一优先考虑。

如果是第一个原因,医院显然没有急救不作为的责任。如果是第二个原因,警方应该调查患儿父母,给患儿和社会一个交代。

原文:http://t.cn/A6XyBd2t 。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夜鹰解读:

从 20 点 10 分到第二天 3 点 47 分,7.5 个小时的时间,吸入异物的孩子死了。对一个孩子来说,这个社会太残忍。

我们不知道患儿被送到徐州新健康医院的那一刻,其生命体征是怎样的,是清醒还是昏迷?是呼吸衰竭吗?调查报告全程都没有写患儿的生命体征的动态变化。

从 “当班医生开通静脉通道” 这句来看,这个患儿在送到徐州健康医院这一刻,病情可谓相当稳定,稳定到县医院和 120 的急救车都不需要为患儿建立静脉通道?既然如此稳定,县医院真的没啥责任。

原文: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夜鹰解读:

这段文字清晰的说明,当地急救系统在先处理患者还是先看核酸的问题上非常清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谓的 “因无核酸结果不给予急救” 是家属造谣。

原文: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

2022 年 5 月 5 日

夜鹰解读:

从调查的过程的文字,完全得不出最后的 “调查发现”,调查发现里的“不严格、不充分、不到位” 都是含糊的词汇,没有具体的支撑依据,难以令人信服。如果仅仅是拿医疗系统的 ren tou 去平息舆论,那可能涉嫌越过法律、滥用职权。

如果当地政府是如此汲取教训的,那不可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而可能潜在鼓励甚至逼迫类似事件继续发生。

知乎用户 糖三 发表

为什么不把昨天造谣的人都抓一下,包括昨天就这个事件提问,直接在题干带节奏 “核酸检测” 延误救治造成孩子去世的那些人,一群 1450 拿着这个鸡毛当令箭到处狂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知乎用户 千白 发表

媒体,即制造且传播谣言的媒介主体。

以把群众当傻子玩当第一要务,逼死背锅侠为本职工作。

一直被人诟病,一直兴盛不衰。

知乎用户 江夏梅​ 发表

没看到患者家属写的小作文,中午在官媒上看到通报,看的我一脸懵。前面写的是医生如何如何无过,具体时间点,具体做法书面材料一应俱全,我觉得到此为止是一个十分合格的通报,把事实真相给群众,让群众明辨是非就很好。从我这个虽然是非专业人士,但是动不动就把医院当家而且爱看医院类的纪录片的吃瓜群众来看,医院也好医生也好,做到了完美无缺。

然后,duang 的一下,就是对医生对医院的处置,而且还不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的那种处置,直接就是停职。那你能告诉我,这医院医生到底错在哪里了呢?说的是沟通不充分,那为什么前面写了那么多和家属沟通的细节,那是充分还是不充分?

其实联系之前的做法也明白,无非就是发酵成舆论事件了,总得找人出来背锅,你不能拿领导拿上级部门的人背锅吧。

什么叫姑息养奸,这就叫!哦,对面说医生医院耽误了治疗发了小作文,这叫舆论事件,那么事情澄清之后,民意又是如何呢?不处置造谣的人,只能让造谣的人肆无忌惮。而医闹换了方式依然是医闹,你不能说在医院里的打砸抢的医闹就可以抓,在网上肆意造谣的医闹就逍遥法外,这一本万利的事情,只能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当初医闹就是纵容的结果,现在网上发小作文比当初拉横幅成本还低。这生意能火。)

另外,结合最近的网络事件,一定要把其背后推波助澜的人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江苏一婴儿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官方凌晨发布通报

每经编辑 杜宇

据法治日报消息,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该视频配文称,4 月 29 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何物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 120 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5 月 3 日晚,《法治日报》记者连线睢宁县相关部门获悉,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否因无核酸报告被医院拒诊、导致贻误抢救?

徐州发布官方微信号 5 月 5 日凌晨发布通报,**4 月 29 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 月 30 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深表痛心,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徐州发布、法制日报

知乎用户 白发​ 发表

反复劝了六次转诊,最后还能定责定个沟通不充分,医生停职,医院降级。

本来基层医院水平就分布不均衡,现在还要搞按闹分配,家属造谣无责任,医院无辜背大锅,徐州的领导真不怕子孙遭报应吗?

知乎用户 黑芒 发表

列几个信息,然后再看这样的新闻,只有一声叹息。

已知 1,上海 ICU 病床毛 1500,但是使用率高达 95.7%,相当于上海一般只有 60 多张空闲 ICU 病床。

八点健闻:死亡高峰来了,上海的重症资源撑得住吗?2021 年,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曾有团队发表论文预测过我国医院卫生资源短期配置情况。文中,作者预估了上海 ICU 的床位数和使用水平:上海市 ICU 病床数为 1497 张,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处于中上游,但床位使用率却高达 95.7%,居于全国之首。此外,上海拥有的呼吸机数预估为 1317~1497 台,ECMO 数为 34~69 台。

已知 2,新加坡统计的 ICU 重症率 0.03%。(我有点疑惑这个 ICU 重症率比死亡率低)

https://www.yan.sg/xinzhengxiangjie/ 过去 28 天,新加坡一共出现 11 万 3530 起确诊病例,其中 99.7% 为无症状 / 轻症,0.2% 需要普通输氧,0.03% 属于 ICU 重症,0.04% 死亡。

0.03% 什么概念啊,上海 60 张空闲 ICU 病床,20 万阳性患者就有 60 个 ICU 重症,如果 ICU 病床不增加,每多一个患者,就需要面临一次选择,救谁?上海现在一共多少阳性患者?60 多万了。

已知 3,别说国家不建 ICU,在非典之后就已经开建了。非典的时候就体现出来 ICU 不够,一直在加快建设。这几年

ICU 床位数四年增幅达 16.4% 重症医学将迎来信息化大发展?- 医药资讯 - 医药网 (pharmnet.com.cn) 根据国家卫健委《2019 年国家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报告》的数据显示,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床位的比例从 2014 年的 1.9%,上升到 2018 年的 2.2%,增幅 16.4%。随着床位数的大幅增长,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医疗信息化也将会保持高速增长。

实际上这个计算还有问题,忽略了病床数本身的增长。

国家统计局的病床数计算,按照 2014 年 660 万,2018 年 840 万计算,实际上 2014 年 ICU 病床数是 12.54 万,2018 年是 18.48 万,增长近 50% 了。

2020 年中国 ICU 床位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新基建” 将带来发展新机遇

根据这份研报,2020 年的时候我国 ICU 床位数占病床数比例已经到了 3% 左右。相当于从 2018 年到 2020 年又增长了将近 50%。相比 2014 年已经翻倍还多了。

那现在 ICU 继续扩建还有什么问题?

最开始的那篇文章里的说法:

重症医学被称为医学领域的 “特种兵”,“人很难在短期内训练出来的。” 在近期的一次内部会议中,一位传染病专家曾指出,设备容易买,培养一个 ICU 医生却要 5 年。
在另一位 ICU 主任向八点健闻描述的日常情况中,也曾提到:能够治疗危重症患者的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在短期内迅速培养出来,繁重的重症护理造成的医护感染导致的减员却很难避免,这在无形中更增添了重症资源的压力。

以及

中金:中国 ICU 建设拓展空间有多大?

这个医疗设备研报里的说法。其实卡口都是在医生、护士上面。简单地说就是,光有钱不行,你得有医生、有护士、有时间。

现在在看看这个新闻?

想起来有一句话想说很久了,补在最后。

共存党总叫嚣着共存后岁月静好。也不看看新加坡人均 ICU 病床数是我国的 2 倍多,美国直接是我国的 8 倍。哪怕是香港都有大陆的 1.5-2 倍了。跟人家比?你配钥匙么?配几把?

知乎用户 夏末遇见伱 发表

关于没核酸就拒诊的情况全国已经是普遍这是个严重问题。

以我个人经历为例,前几天去看病,外面诊所不敢看,必须去三甲。去了三甲,要去发热门诊,发热门诊搬迁什么都没搞好,我就说要不我去做个核酸检测,不行,必须要去发热门诊做核酸。一群人围在发热门诊,没人接诊。

看个普遍病都要核酸,这到底是谁要求的?防疫要搞,各项便民配套工作也得做好,各种生活工作都以防疫针一刀切,这是懒政。

知乎用户 温柔可爱小娘子 发表

首先批判一下小作文,我觉得这个再不管理迟早是要出大问题的事情。

事情基本很明朗,主要是患者家属拖延造成的最终结果,其次就是县级医院水平不够,这是客观存在且无可奈何的现实。

然后说处罚,我们看徐州新健康医院的接诊医生的处理:

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

这说明一个问题,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医生当时并为给患者进行以上步骤操作,仅仅是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当然通报未完全说明详细,所以根据现有条件推测,睢宁县人民医院的接诊医生可能根据经验,判断患者的情况在县医院现有条件下,无法进行手术。

故而省去这些耗时的检查,预备将患者送到上级医院,再进行这些检查。因为,哪怕县医院做了这些检查,到上级医院,依然还会再做一次,因为在转送的途中,患者的情况还可能发生变化。

所以,县医院大概率省略这些检查,但这就导致后续调查时候:

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这样来看,确实不符合程序,首诊责任制里面第一条就说明了,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的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例……

那么后续问责的时候,正好被抓到小辫子,那就是没有做必要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和专科医生会诊,拍摄影像等等。我从个人意愿上理解,认为大概是县医院首诊医生认为及时转院更加必要,没必要在县医院浪费时间。

这一点从医生包括县医院积极联系上级医院进行转院事宜,可以看出。

然而,患者家属拖延到了几个小时后……

另一点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这方面又是被抓小辫子,首诊责任制有说明:

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 “排除本专业疾病” 的结论时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然而,作为首诊医生仅做了初步诊断以及一些分诊措施之后,就去处理其他病例,并后续只是电话联系询问并催促患者家属。所以这方面不冤枉诶。

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这一点,大概适用:

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必须经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说白了,整件事和核酸没半毛钱关系,主要还是分级诊疗制度上的问题,下级医院不积极,上级医院麻烦事多。反正稍微有点难度的,就往上面推,甚至干脆简化诊疗步骤,也懒得积极,一方面现实的原因确实是下级医院医疗水平有限。

但绝大多数普通人能接触的首诊医院也是这些水平有限的下级医院。没谁会生病了直接上省会,何况县里乡里的,跑个百公里直接上市级医院已经了不得了,更何况直接上省会医院。

我们反思小作文的时候,为医生喊冤的时候,理性的想想,为什么我们的整个医疗体系变得懒政、怠政,不作为了,有事没事抓几个炮灰平息事态,依然我行我素。

将来我们看个感冒会不会被一级一级往上推……

知乎用户 福瑞 发表

不想评论家长和媒体,想说说公告的定调

1. 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没要求出示核酸,气管异物,立即施救,发现搞不定,建议转诊,这里应该是有监控、签字作为佐证的,但还是不够严格,气管异物的诊断也不够明确。

2.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沟通 7 次,后续还有沟通,沟通什么?就是有生命危险么,不是生命危险这 7 次唠啥?应该有监控,通话记录佐证的,但还是不够到位,沟通不够充分

3. 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20 点接诊,喉部异物,乏氧,急诊转诊,每一条都指向有生命危险,接诊医生一眼也看出来了,但还是不够详细,不够及时。

公告是为了指出错误,为了防止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公告挑出三个毛病,都是因为 “程度不够”,作为一个急诊科医生,我不知道这个病例中什么程度才算 “够了”——沟通 7 次是不够的,8 次才够吗?是 18 次吗?后果告知不到位的,我下病危够到位吗?我 5 分钟下一次病危够吗?还是 1 分钟一下?运转患者都是上车前就打电话的,快到地方再通知的,这应该是不够充分交流的,我是得全程视频连线才够充分吗?

要是这样 “才够”,那你得多准备几套医护后勤,因为来一个急诊就得一套医生护士搭进去几个小时,别的患者就不够了。要是这样 “还不够”,吊销吧,认了

不可知乎? 不可测也!

知乎用户 时生​ 发表

只能说我现在对小作文无感了,本来弱势群体利用舆论为自己发声争取合法权益是一件好事,但是事实证明绝大多数情况下写小作文的人只是利用人们的善意和同理心,用舆论的压力来谋求利益,一次又一次反转之后有多少人还愿意相信?毕竟人的本能就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表述,天性使然。强烈建议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谣、扭曲事实的人,该拘留拘留该坐牢坐牢!

知乎用户 肖先生 发表

按照通报,那个县医院的院长真是在一头问号中糊里糊涂地被撸了

知乎用户 XLB 发表

所以说啊,但凡看到小作文,但凡看到奇奇怪怪的,容易让人上头的新闻,大家不要着急评论,而是要让子弹飞一会儿。

你看着几个被处分的人,说真的是有点冤的。

孩子他爹到了医院之后,医生就告诉他要办转院,中间多次打电话催他去办,结果硬是拖到孩子不行,这两父母是在干嘛?

结果孩子不行了,转头说是医院因为孩子核酸问题拒诊,这都哪跟哪?

现在按闹分配,医生处理,院长处理,各种处分铺天盖地。

心疼医生。

知乎用户 快挂了 发表

不能乱处理未违规的,乱发假新闻的应该抓起来。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现在看新闻,麻烦 “让子弹飞一会”,别浪费网友廉价的同情心和正义感。

昨天看着新闻,只是看了标题就刷走了。今早看到官方通报,我觉得,医院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

医生不是电脑、也不是机器,后面的处理,作为一个外人来说,觉得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吧。

真正该追究的,难道不是谁给一个 1 岁多的婴儿喂瓜子吗?孩子紧急住院,父母这么晚才赶过来,理由是什么?折腾这么久才转院,父母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出了事就找医院,也算是传统艺能了

另外,” 首问责任制 “一顶大帽子,真的是万金油的处罚理由,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了。

知乎用户 中微子 发表

现在看,县医院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主动联系安排 120 在医院等候孩子父母到院并作出决定,没有充分沟通气管进入异物的严重性。最后救护车还是孩子妈妈自己联系的。严重耽误了救治时间。同时从转诊医院的处理情况来看,确实存在首接诊医院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虽然催促了,但人在医院还要患儿家属自己联系救护车转院,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不过 “无核酸被拒诊死亡” 又是谁编的?

知乎用户 蓝星海​ 发表

一早上看到通报,感觉像在看一部荒诞戏剧。

我还以为是自己看漏了什么细节,把通告反反复复看了四五遍。可能是我水平太差,愣是没看出来医院、医生究竟错在哪里。

如果非要说有错处,大概就只有医疗条件不够好了。

那么究竟怎么做才是对的?

我们小老百姓水平太差想不到。麻烦下决定的领导站出来示范一下可好?

知乎用户 山鬼 发表

狂欢结束,各自吃着人血馒头走了。

没有人管真相是什么。

此事一出我就感觉不像真的。

毕竟现在这个时间点(2022 年 5 月份),各地对于紧急病患的救治流程早就三令五申不需要核酸了。

少写小作文吧。

知乎用户 有事问彭叔​ 发表

彭叔发现现在网上有很多带节奏的人,而且他们是会故意把一些事情往社会极端面去揣测,本来事实就不是这样的,但是他们会这个事情往那种极端方向带。

徐州的这个事情官方的通告已经出来了,并不是像网上传的那样,说是没有核酸医生不给看,才导致婴儿去世的。

还有就像前几天祁连山那边的一个车祸,本来就是司机太累了,又是一个长下坡路,司机一累了以后,方向一偏,就撞到路边上去了,而道路上都有明显的刹车痕迹,如果真是要主动撞,那刹车干什么。

现在网上很多这种不知道什么人,在故意编东西出来,到处带节奏。

大家看到一些新闻的时候,还是理性一些,别那么冲动。

知乎用户 范无病 发表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三个字,莫须有!

今天可以为了舆论罢免没做错事的院方,明天就可以用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同僚,后天就可以用造谣的形式对上级领导栽赃嫁祸。

这样的官方,求饶于所谓的舆论,怪不得官僚主义盛行。

知乎用户 鲁森林林​ 发表

警示作用?

小作文、小视频治国呗。谁能写小作文、发小视频谁就占据道德高地。医院和医生明明没错,也要被处理,被通报批评。真正罪魁祸首的姑奶成了 “受害者” 被广泛同情。还能拿到一大笔赔偿。

一些无良媒体也跟着炒作者后面起舞,为了流量没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可言。事件调查清楚了,它们就默默删除新闻,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比如搜狐新闻。

昨天本问题下面有很多答主义愤填膺,他们有的喷防疫政策,有的说要拿刀去医院,有的说要开车冲进医院,类似回答都有很多赞,今天呢,这些答主不需要出来说一下吗?都没有,他们都悄悄的隐身了。

知乎用户 奈落 发表

这年头,有错的地方一个领导都没被处罚,没有错的地方反而要惩罚做对了的人,不愧是人治社会。

知乎用户 风迟御 发表

之前那问题不见了吗?

当时看到那问题,我只给了其中一个高赞点了赞同,那答主自述自己家是医学世家,前几年奶奶遇到问题但是在当地小县城医院无法看,得转院。因为家里都是医生,所以可以理解支持医院给 ta 奶奶转院。呼吁网友不要急着开骂,等调查结果,看看是否是小县城医院医疗条件不足而非故意不治疗。

今天看到调查结果出来,我想通过点赞记录找到那个回答夸夸那个答主,可问题找不到了。

在当时高赞群魔乱舞的问题下,这答主的回答及评论区是难得清净。知乎变成这样,令人遗憾,也就是问题删的快,不然真想看看有多少当时借机讽刺国家、对抗防疫政策的人会出来道歉。

对该事件中的医生,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保护性停职,就当放假休息了,修复下心态。这时节在家休息,总比在医院安全。

知乎用户 老彭 发表

如果医院没有责任,请还院长和医生一个公道。

不要搞 “死者为大” 的和稀泥式动作。

如果医院和医生有责任,请如实报道,不要避重就轻甩锅。

我很怀疑这份报告出来,院长和医生是背了一口大锅。

知乎用户 万里森林 发表

讨论问题要心平气和,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呢?从调查报告中看看这些信息,该如何理解呢?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

。。。。。。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

。。。。。。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这期间,证明医生不在患儿治疗现场)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另外,据说这个婴儿的父母分别是 19 岁和 17 岁,一个刚成年,一个未成年,这个特殊情况,是不是更应该重视呢?

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这个调查报告的发现内容基本可信。

很多事情都要从两面想想

知乎用户 长沙向律师​ 发表

与核酸检测没半毛钱关系,现在媒体闻着味就过来了,警示作用就是看到媒体报道的内容先自问一个为什么再看媒体怎么说的。

知乎用户 怪子 发表

最开始看就知道不可能是因为核酸的问题,但是看了新通报感觉还是有一个关键点没有说清楚。从 22 点到凌晨 1 点期间,孩子的家长在做什么?

在医院无聊的等?完全不在乎孩子?或者最可悲的那种情况,在筹钱?

我比较相信父母不会完全不在乎孩子,那应该就是最可悲的情况,在筹钱。(专业人士可以来说一下,需要多少钱)

如果这样,那涉事医生有没有告知病患家长,实在没钱,也可以走上级医院的绿色通道,先抢救再交钱?

知乎用户 懵懵懂懂 发表

处分医生和院长有点过了,不能谁闹谁有理呀!这样下去岂不是又要陷入南京彭宇案的强盗逻辑里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那以后医生和医院谁还按照正常情况处理了!

知乎用户 子路 发表

就凭这家医院的首诊医生中间不管不顾这个婴儿,去救治其他病人,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还有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催其转院离开,就毫无医德可言。

知乎用户 ufozhou 发表

非常合适

里面还有阴暗内容没被挖出来

可能是 没有核酸结果不给动刀,县医院不给动刀,县医院和民营医院有利益输送

建议严查

为什么转院了还是不开刀,导致保守治疗 1 小时 20 分后状况恶化

县级人民医院是三级医院 是没有设备 还是政策不允许开刀

还是没有人主刀,那为什么不飞刀

为什么转诊医院是民营医院。民院有没有能力开刀?

@李小粥

@叶不知春秋

@猫球

@元宿 six

等等高赞来解释一下啊

知乎用户 stars 发表

我就想知道,什么时候处理搜狐新闻?哪次造谣或舆论原点不是它?

标题引导性真强,把原因往 “未提供核酸证明导致身亡” 上引导,甚至辟谣都还用同一个标题,而搜狐新闻下的评论更是惨不忍睹,简直成为了某些势力的庇护所,基本没个正常的评论

搜狐新闻煽动情绪真的有一手,搞对立、带节奏也很在行,为了流量什么底线都没有,微博上几乎全是负面新闻,就这种垃圾媒体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睢宁这次处理为什么过当?因为不想再有之前 “丰县铁链女” 那样引起巨大舆论的事件了,而且还是同属于徐州

这事说到底只能怪家属,但为了平息舆论,只能找人背锅

不管怎么样,先把造谣的人处理了再说,不要连累无辜的人

知乎用户 理想主义的毛建洲​ 发表

笑死我了

家长心疼钱导致没有及时转院

到最后怪核酸检测

再提一嘴

称医院未要是赖上医院了吗?

知乎用户 秋天 发表

处罚合适。舆论平息后换个岗位一样为医务工作者和广大患者服务。

知乎用户 凌晨两点关手机 发表

可以得出三点结论:

1、这个院长没关系

2、并领导对他不是很满意,早就想换人了,苦于没有理由

3、该市卫健委烂透了,怕调查出什么了,选择弃车保帅,早点结束舆情,怕聚光灯一直照在该地

知乎用户 霜天晓月​ 发表

不合适。这不成了官方认证可以以闹治国

PS: 有答主说可能大夫只是口头通知家长,没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书写病历开据正式的转诊手续。实话说这是非常可能的,也是唯一能拿出来处理医院的借口了。

知乎用户 Yori​ 发表

这波叫「核酸拳」。

医闹乘上了疫情时代的风车,只要嚎一波「不做核酸不让看」,民意所向,大众便轻易可以开启善良的怒意。

舆情在盲目的怒意中,波涛汹涌。医院被讹了钱,还被处理,顺便消息传遍国内外,有的人国内有点事,就恨不得全世界传播。

而当来龙去脉通报天下,却鲜少有大 V 纠正舆论。

疫情之下,难免有乱象,次数多了,群众布满负能量,公信力丧失,便容易被医闹忽悠,民众的「正义」时常缺乏冷静。

然而,不能秉公办理就怪了。

有问题我们就监督它,解决它,惩罚它,防止它,但来龙去脉调查过后,已证明是冤枉的,仍旧瞎办一通,这叫不分青红皂白的民粹裹挟。

以后啊,只要吼一发「不做核酸不给看」,只要活用「核酸拳」,没品的亲人自己拖出问题,赖给做核酸,就可以讹钱了。

医护跳进黄河都洗不清,洗清了,仍旧办你。

疫情之下,本来医护群体就非常非常的不易,人手不足,长期处在疫情高压下,精疲力尽,时刻防着医疗挤兑。

好家伙,医闹还不嫌乱,泼脏水。

加油作吧,让学生们没人敢报医学专业,妖魔化动态清零,争取共存人人感染,医院堆满人就自由了。

知乎用户 数据误码率​ 发表

从通报来看,我实在没看到医院操作有啥不合理的地方:

1、来了就紧急抢救,没要核酸。

2、发现医院无法抢救,及时向家属说明情况,希望转院治疗。

3、孩子父母来了还是没有同意医院的催促转院。

然后才造成婴儿死亡。

这事怎么怪都怪不到医院头上,他们特事特办了,及时抢救了,及时向家属说明情况并且不断催促家属同意转院治疗。

整个过程很专业,婴儿的死亡的责任家属要负全责,然而为什么最后要处理医院?按闹处理?这几年好不容易有所遏制的医闹事件这下子又抬头了?

这种处罚是相当恶劣的,对后面类似事件开了一个相当差的头。

知乎用户 萧老二 发表

按闹分配,按小作文分配,按舆情分配的不正之风必须肃清

坚决反对对接诊医生和院长的过分处罚

知乎用户 小楼 发表

这种情况还处理医院?还嫌医患关系不够麻烦?

医院就是医院,医生就是医生,不是神仙,总有救不了的人。

另外,这种情况下,父母就不用付出代价?我觉得吧,不是所有父母都爱孩子,有些权力是要限制的。

知乎用户 走在天堂路 发表

昨天骂的欢的人。有几个出来道歉的。。连事件具体情况都等不了 就开骂的人 ,,

不是境外势力 ,就是蠢或者坏 。。没一个好人 。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 发表

1、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在同一个地区县市省依次资源递增。

2、事实上婴幼儿喉咙卡异物并不像大众所想那么简单。有兴趣可以查询相关资料或咨询专业医生。

总之,带孩子的父母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如果当地医院救治不了让转院就赶紧转,别耽误治疗。

前几天发生在我们省某市下属县的一个类似情况,紧急转运到了省儿童医院。

知乎用户 映儒​ 发表

从通报看,又嗅到了 “医闹” 的味道。下图据传是原视频截图,对比通报,其中遗漏、模糊了几处关键信息。

![](data:image/svg+xml;utf8,)

①核酸——两家医院均未要求先做核酸。

②医生要求尽快转诊——未提及,模糊成 “7-8 小时没有医生看孩子”。实际是接诊 1 小时内就要求(建议?)尽快转诊,后续也提前联系了转诊的徐州医院。

③“已经无救了”——至少从通报上看,徐州医院是在积极准备手术。

至于其他一些细节,或许也有模糊之处,但以上 3 点个人认为最为关键。

再来看看相关处理结果,个人认为也是恰当的,不是因为舆情而额外加重了处罚。

对于第一条涉及接诊医生的处理,其关键点是 “首诊责任制”,而出问题的两点也说的很清楚,即

①与亲属沟通不充分、对后果告知不到位。

相信任何的家长,如果能正确理解可能的严重后果,都会积极配合医生。但受家长的知识面、对医生的信任程度的各方面因素影响,家长未必能做出正确的决定。这时候从患者生命健康的角度考虑,只能要求首诊医生尽可能的与家长沟通。或许低效,但也无奈,以及,更重要的,“救死扶伤” 是医生的天职。

②转诊衔接不到位。

从通报里看,到达徐州医院后,还进行了 “较长时间” 的术前准备。单就一台手术来说,时间不算长,但就患者的紧急程度来说,有些检查需要争分夺秒,在等待转诊期间就完成的。不过这条更多是相关技术层面的问题,比如检查结果的互认,及其可能产生问题的责任划分。

第二条处理则不用多说,基于第一条处理,第二条处理是必然的。

至于第三条涉事医院降级。倒不妨看看两家医院的基本情况,其实都是 2020 年获得的三级资质,降级倒也不冤。

知乎用户 如来戏红尘 发表

这是已经曝光出来的第几起了?没有曝光出来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知乎用户 长木 发表

前两天看见一个回答很有意思。

他说,当下的媒体。

如果按照能力不足枪毙

隔一个枪毙一个有漏网的。

挨个枪毙有冤死的。

如果按照职业道德枪毙。

挨个枪毙也有漏网的。

因为有的人得枪毙两次。

知乎用户 法镜照妖​ 发表

【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看到这个处罚瞬间就理解了现在去医院,医生动不动就把后果说的很严重,至少说的严重一点可以保护自己。

年前去体检化验肝功能,某个指标异常,医生说了很多可能,其中还有患乙肝,被吓坏了的我赶紧找了认识的老医生看报告,老医生直接说没什么事,可能化验前一天晚上吃了辣椒,过两天再测一次就好了。。。再次检测发现没有问题我还觉得一定是第一位医生水平不够,现在想想可能只是医生正常的保护行为。

以后医生看到一个孩子生病了,因为不能救治可能就得告知家属,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有死亡的危险。虽然这种几率特别低,但是为了医生的安全也为了家属重视,只能如此操作。

【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不知道睢宁县人民医院是不是有能力给小朋友做检查,不过已经考虑了自身能力不足,无法救治,要求转院不做检查是不是也可以理解呢?

【与亲属沟通不充分】因为开始来的是姑奶奶,不能做主转诊,这个医生也没办法,也可能当时情况也没有那么紧急,所以等父亲来了再说。如果非说医院有问题 9:45 父亲入院,11:55 催促转院可能时间隔得有点久。

但是医院转院其实是要自己联系车的,可以家里开车送到上级医院,或者自己打 120 要求送到上级医院,救护车不是医院的,所以医院也不会主动帮忙联系。如果家属不了解具体流程,一直在傻傻等着医院处理,那可能是医院沟通不充分。

知乎用户 人间煮稻 发表

原来是,看一个病人少一个医生。

现在是,看一个病人少一个医院了。

知乎用户 昔年 发表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希望这位被停职的医生转行吧,做啥不好做医生

我师娘跟我说过,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儿科那更加是五雷轰顶。她是儿童医院的主任了,中午一点多好不容易歇会儿吃口饭,筷子刚拿上,护士一个电话来了,赶紧赶回病房,还得遭孩子家长埋怨,都一点多了医生都哪里去了?

你看,要搁成人,我妈住院那会儿,敢埋怨主治医生么?

排门诊,孩子哭得震天响,孩子亲属急的也是恨不得跟着哭,问诊基本没用,开检查,检查多了,家长要闹,你们行不行啊就不能先开个药让孩子缓缓么?问题是谁也不是神仙,谁知道对不对症?

成人看病,医生让我拍核磁,我绝不讨价还价改 CT,排平层扫描 CT 排一天,我就捧着小说看一天……

听师娘讲,现在孩子爸妈还喜欢网上看治疗方案,比儿科医生都懂,恨不得帮儿科医生看病,你瞅瞅……

顺道,哪个砖家说让女孩子 18 岁结婚生娃的?

知乎用户 命理咖啡师​ 发表

很可惜,那是一条人命。

但是从整个详述过程来看,最大的问题还是孩子家人吧……

知乎用户 狐狸在努力 发表

看到这则新闻时我觉得很痛心,也很心疼,只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

接下来给大家说下事情的具体情况吧~

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该视频配文称,4 月 29 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何物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 120 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5 月 3 日晚,《法治日报》记者连线睢宁县相关部门获悉,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否因无核酸报告被医院拒诊、导致贻误抢救,目前正在核实。据了解,由于涉及两家医院,婴儿夭折的准确原因尚待有关部门调查,家属安抚帮扶工作正在进行中。

5 月 4 日,东方网 · 纵相视频记者联系睢宁县人民医院获悉,该院需持 24 小时内核酸证明才能进入,同时为急诊患者提供核酸快检渠道。对于婴儿卡到喉咙,院方称因无救治条件,后转诊上级医院。

5 月 5 日凌晨,“徐州发布” 微信公号发布江苏睢宁县患儿石某远诊疗情况调查处理意见通报。

全文如下:

4 月 29 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 月 30 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深表痛心,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 4 月 29 日 20 时 10 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 岁 5 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 月 29 日 20 时 22 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

2022 年 5 月 5 日

知乎用户 西日韩留学吕老师​​ 发表

这个应该不是核酸的问题。都愿意去收治,或者都很及时的去做了这件事儿,但是转院的部分好像没有做好。相当于就不是因为现在的核酸检测的要求和这种管理问题,而是实际上医学或者是医疗方面的医疗事故。

就是对病情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而且属于是转院的时候没有很好的估计时间,也没有很快的去处理好手续。这个和新冠没有关系。但是也属于医疗方面的管理问题。

知乎用户 刘林 发表

徐州婴儿一岁多,母 17 ,父 19.

年轻人这个正常年龄应该在上学。如果受到教育,17 岁也应该知道医生的话有多严重。

可惜的是,这对父母应该非常不正常,属于极小比例。所以医生的话,他们听得浑浑噩噩。

原文是: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

可以推测,17 岁打 120 电话转诊的,智商稍微比 19 岁被谈话 6 次无动于衷的,高那么一点。但是还是不正常,正常人听医生描述紧迫性,就要立马跳起来转诊大医院的。

徐州拐卖了很多精神病女人比如小花梅和她邻居趴地女,是传统,从遗传和教育来说,都非常不利于儿童青少年成长。

知乎用户 三只小猪 发表

人和人最远的距离,是两颗心的间距。

因为缺乏信任,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

因为缺乏信任,一些社会良俗正在离我们渐渐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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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黄金蛮牛​ 发表

来!我们也把舆情闹大!

把处理院长,处理医生的那个人也给处理了!

知乎用户 丁冥锋 发表

典型的 ** 式处理。

知乎用户 删除所有 发表

感觉还有其他事吧。如证明名的一样没责任,不可能触发院长

知乎用户 井小凯 发表

两个街溜子获得了一百多万的赔偿、涉事儿科医生获得了一定的假期休息时间。双赢。

知乎用户 一只狗 发表

谁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充分,什么叫塔玛的充分,什么叫塔玛的塔玛的充分!

知乎用户 Schumann 发表

医生诊治合规合理

知乎用户 林野 发表

这样搞只会以后让各医院有关儿科和老年人的疾病诊疗更加困难重重,医生如果在救人前还要考虑自己救不活会怎么样,这样的医生如何才能全身心救人呢。

就算是死了影响巨大,停职检查就好了,有问题就按规矩处理没问题就复职,从这个事件来看,一刀切的问题不止普通老百姓,还有广大中下层干部。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为啥有这么大热度我是明白的。

孩子是真无辜,被当成带血的馒头了。

知乎用户 争青 lume 发表

不处罚会影响舆情

但是不代表

瞎处罚就能平息了

最后

某些所谓的正义之士,麻烦尊重一下专业人员,从东航坠机再到长沙楼塌总有人在带节奏,试图指导专业人员,煽动民众,宣传阴谋论。这样的人不是坏就是蠢。

同时

有的东西毁坏只要一瞬间,修复它需要很长很长时间

知乎用户 山上有黎猫 发表

不合适,新型医闹。

就是望周知,医生不是黑白无常也不是死神,也不是判官,他不是地府的公职人员啊,不是可以那种让一个人起死回生,拥有那种神奇的力量的。

世界上有很多病,他是治不了的。有些人他也是治不了的。也不是一个医生,强大到所有的病他都能治得了的。就算是华佗在世,也有很多问题他是解决不了的。况且世界上有多少个华佗,多少个扁鹊?

这么胆子大,怎么不去找阎王爷闹呢?啊,阎王爷怎么可以收人呢?对吧,不能收,希望你什么时候练成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见黑白无常就一棒子干死一个。家里有什么亲戚朋友什么的啊,你认清楚然后找阎王爷啊,一个个在生死簿上划掉。

要是可以的话啊,如果你要是有那个能力的话,就也别划生死簿了,整体把地府烧掉啊,这样就不会有人死掉了。

啊,国外国外怎么办啊?国外把地狱烧掉。啊,地狱本来就着火呀,那就给他浇灭。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死掉了,多好啊。什么?你说你做不到。那你叫唤个什么劲啊,人死了能复生吗?

人家是没有提醒你吗?告诉你干不了,干不了,这事儿干不了,换医院,不换啊,三四个小时死活不换。这是在写什么玄幻小说吗?你以为医生不想赚这个钱吗?他要能干得了,他干嘛不赚这份钱呢?他是不喜欢这个钱吗?

说白了不就喜欢钱吗?一天到晚闹什么闹啊?有什么用啊?你的声音是能传到地府是吗?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的话,那么他自己就能动手报复了啊,用不着你,伸那个手干嘛呀?人死不能复生,但是金钱可以,通过闹,那就可以得到。这套早就不行了,好吗?

就我一直就秉承着这种想法,就是如果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过闹来解决,来得到所谓的金钱方面的补偿,所有人都在闹,就这个社会就像一个所有人都是巨婴的时代,就只需要哭哭啼啼闹来闹去,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

如果这个世界一直这样下去的话,那在大冶以后不需要法庭也不需要任何的事情,只需要坐在那里开始哭,开始闹,开始委屈开始发大字报开始每天在医院门口站岗啊,通过静坐,不吃饭不喝水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愤怒之情,最后得到自己想要的钱,接着呢,这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大家都在闹事的状态,只要你碰我一下,我就开始坐在地上开始哭啊,就开始准备选车,就开始准备选房,就碰瓷儿,就成为了世界上的一个中心性的文化成为了一种专业的职业,因为碰瓷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

别闹了好吗各位巨婴,如果这个世界上光靠碰瓷儿就可以成为首富的话。那大家就都不用干活了,只需要喜欢车的在马路边一守,喜欢房的在医院一闹。看着人家倒车请注意啊,就立马扑了上去,看见人家治病救人啊,就立马说自己有病。什么盲山啊,不用演了以后就演盲医,盲车。忙着碰瓷。

这里面最可怜的是谁,那个死去的婴儿,还有那个被停职的医生。婴儿被父母所害,医生也被他的父母所害。

如果这是小说的话,那么现在的标题就应该叫《出生之我的父母竟然是大反派

第 1 章我死了

第 2 章医闹

第 3 章医生停职

第 4 章反转了

第 5 章,完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胡锡进出来溜两圈,张文宏出来说几句


世纪金融战正在酝酿

货币政策 - 1:2022 年 4 月和 7 月,将迎来降准降息,小规模减税政策也会出台​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7706&idx=1&sn=3bdd6b57b318eed9a7454a0319aa77fa&chksm=fb84b9e0ccf330f617d193916a4041c21da50cf45b92da027d31ef107ff5ef09b84a13dbab16&token=1654803698&lang=zh_CN#rd货币政策 - 2:美国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与 2 年期国债收益率交叉意味着什么?​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7707&idx=1&sn=93fe49f566374971290c2a94bb811a14&chksm=fb84b9e1ccf330f7c5b1a5928b41db48ffeba9612be4ff6b8e2554a2f5ea52648cc2e66e6d85&token=1654803698&lang=zh_CN#rd货币政策 - 3:人民币汇率怎么看,汇率和房价会存在二选一吗?​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7965&idx=1&sn=4a23c4230e719f25aa7aa3e26d893096&chksm=fb84b8e7ccf331f1bd84eb1eb4d2cb31c9cd04802ccb5362f5a43e3fec07a6cdd2e020bb88f1&token=1654803698&lang=zh_CN#rd


4 月 长沙、成都、南京、深圳、青岛、太原新房销售面积及趋势

随着五一假日的结束,四月份主要城市的销售数据均已出炉,2021 年末 Top100 房企土地储备货值 42.5w 亿,2022 年 1-4 月 Top100 房企平均单月销售额 4667.9 亿,4 月份销售 4284.7 亿,去化周期达到了 7.59 年。

房企篇 - 5:Top10 撤不走了》中 14 家房企土储合计去化周期 6.32 年,4 月份成都、南京、长沙、青岛新房销售面积虽然同比下跌,但是跌幅并不大,从整体的商品房成交趋势来看,未来还有进一步的下跌空间。

深圳新房、二手房销售数量保持平稳,也并未出现较大幅度的反弹,深圳楼市自 2021 年年初经历二手房指导价以后,成交量迅速降低,二手房价格出现了小幅回落,但是还没有出现 30% 以上的价格下跌。

4 月太原静态管理时间持续了 2-3 周,全月成交 12.5w 平,合计在 1000 套左右,疫情能刺激买房需求吗?

[1] 从目前来看很难,商品房销售面积显示整个楼市成交呈现下行趋势,与深圳新房销售面积走势相比,弱二线城市的成交量断层才刚刚开始,还没有完全形成。每月 1000 套商品房的销量仍旧偏高,当新房每月销量降到 300 套以下,才能认为成交量断层形成。

参考

  1. ^4 月 长沙、成都、南京、深圳、青岛、太原新房销售面积及趋势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8003&idx=1&sn=eba6545920948df3c2101e923a5afea6&chksm=fb84bb39ccf3322ffce33606082b3ba6edb69ba15fdd7d65c2c9ea2e25ff7697cf23c541bc82&token=223377669&lang=zh_CN#rd

知乎用户 龙之丑牛 发表

处理太重。

徐州自从出了丰县女子案件之后,几乎成了惊弓之鸟。碰到舆论要起还没起的时候,就出重拳给压下去。

这个通报非常清晰,家属估计也是闹着要钱,大家也看得明白。

医院呢?院长呢?犯了什么错?

有错没错,只要有闹就处罚吗?

按闹分配吗?

那法律的意义何在?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

1. 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

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

这样的首诊负责制还不够严格?

医生有没有责任心是一回事,有没有能力又是另一回事。

合着你把没能力和没责任心当做同样处理。

这样,不会寒了全徐州医生的心吗?

2.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 21 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 时 45 分,患儿父母到院。22 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期间,先后于 23 时 55 分、30 日 0 时整、1 时 4 分、1 时 7 分、1 时 19 分、1 时 23 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这样还交流不充分?难道要跪求着人家转院?

况且你跪求了,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啊!

3. 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 29 日 22 时 2 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 日 1 时 8 分,患儿母亲拨打 120。1 时 22 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 120 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 时 30 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 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 时 47 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 时 56 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自己写的话,和自己总结的,完全相反。

徐州,也是出过汉高祖这样的英雄人物的故里。却没想到,如今却是一群尸位素餐的人窃居庙堂之位。对舆情,要及时介入是对的。但是,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才是根本。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既然没有因为核酸拒诊

怎么还处理人?

所以你信吗?

知乎用户 明月盈手 发表

建议取消医生的处罚吧。做得还可以了。

知乎用户 水天共鸣 发表

警示作用:以后对方不同意转院,医院可以直接转,同时联动当地司法部门直接冻结财产,划拨费用。体现了医疗司法一体化的重要性,“医闹者入法,乱法者送医,天下大治矣”

知乎用户 Yang yang 发表

还是那句话学医救不了中国人。广大医护工作者也不要以为疫情就能把你捧的高高的,你不过是施政者无能的替罪羊罢了,保全好自己吧。

知乎用户 精算师保罗​ 发表

如果报道属实,医院并没有卡核酸报告,孩子死亡与等待核酸没有关系,那么不排除有人在带节奏。

报道中提及虽然孩子还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但是急救措施已经开始实施,晚上 9 点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是开具转诊单且 6 次催促家属转诊,最终在 5 个小时后也就是凌晨 2:30 孩子转诊到了徐州心健康医院抢救室进行救治,凌晨 4:56 孩子不幸离世。期间并没有要求孩子及家属提供核酸检测结果,这一系列动作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没有什么过错,反而孩子家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最终官方通报的处罚决定有点蹊跷,既然通报中显示医院及医生并无过失或不当行为,医院并没有如网传一般,因为核酸检测而耽误病情,并且过程中也一直积极处理,那么为什么处理意见还如此严厉?

这件事最终还有没有反转不好说,坐观其变。

只是希望疫情政策、核酸报告不该再为此类事件背锅!

知乎用户 楚 1 休 2 红 发表

之前我记得那个问题热度挺高回答挺多啊

硬是找不到了

有大佬指指路吗

想去看看

知乎用户 秀如 发表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与防疫无关的医疗事故或纠纷。

孩子可惜了。

传谣的太可恨了。这会坏了防疫的大事。

知乎用户 我又回来了 发表

不认为医院有错误。

这种情况下,孩子方大人应该赶紧听医生的话,磨蹭啥呢,没个能拿主意的。

知乎用户 行人 发表

江苏徐州睢宁县人民医院这事这么着急处理,显然是为了平息舆论而牺牲当事医生。轮到谁都会觉得不公平。

江苏徐州睢宁县因为这事出了名,以后还有人敢去这里当医生吗?

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吃亏的是当地其他的病人。

知乎用户 保龙一族 发表

大家知道造谣的 cs 在哪里吗? 就在这里啊~

一个狗屁代孕机构,随便造谣,知乎也不管的哦~~

我们资乎实在是太厉害啦! 股市加油^0^~

知乎用户 mk100 发表

一个县正正规规的儿科医生不过百,这个无辜受灾的儿科医生和其心灰意冷的同事免职,离职,估计这个县求医更困难了。

知乎用户 手机永远一屏​ 发表

我不大喜欢大多数**门诊医生,**他们大多态度不好,不大会为患者换位思考。

当然这主要跟每天门诊量太大有关系,但这不是他们对病人态度不好的理由。

我个人经历过很多次挂了大几十块钱的主任医师的号,结果五分钟看病,开一堆自费药的。

但是这个事情,医生绝对是无辜的,不该停业,处理流程几乎可以说无懈可击了。

这家人有很大问题。

知乎用户 涛哥哥 发表

非常合适。

什么是官僚主义?就是合理合规的干丧尽天良的事。单看事情,医院医生干的每一件事都是合规的,一点毛病没有的。但是最终结果就是患者因为没有及时治疗死了。立刻给患者抢救不违规,要求患者转院也不违规,都是不违规的事,医院只是选择了自己责任最小的,也是对患者最不利的事。结果就是患者死亡。

还好党和政府的眼睛是雪亮的,给的处理非常合适。

知乎用户 antin​​ 发表

这年头,这土地,做医生就是原罪!

知乎用户 穿山乙 发表

错的不是没把小孩救活,

错的是这个事闹上了热搜,

但是医院又不能把闹事的家属处罚了,

那只好是把医院院长拉出来平息风波。

我以后有小孩,万万是不会劝他读医的,没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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