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的庭审现场远远没有西方的庭审精彩?

by , at 05 October 2022, tags : 庭审 精彩 律师 法官 西方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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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鹿吃蛋挞​ 发表

庭审再精彩又有什么用呢?

下面的这种庭审不精彩吗?

1、公诉人:起诉书上写的,快播软件已被用户用于播放淫秽视频,这件事你知道吗?王欣:这个是可以明确回答的,不管好坏视频,都需要播放器打开。
2、公诉人:用户用快播点播网络在线淫秽视频你知道吗?王欣:这是个别用户,快播无法辨别用户是在线播放还是本地播放。
3、公诉人:你们说自己对避免用户点击淫秽视频做了很多措施,但是,在你们的缓存服务器中查到了大量淫秽视频,对此,你怎么解释?王欣:我也觉得很奇怪。快播几亿的文件,淫秽视频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存在举报盲点。
4、辩护人:既然你们无法有效监管不良信息,为何不人工逐一观看?王欣:如果这样的话,公司就开不下去了……
5、公诉人: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王欣:我们只是一家技术研发公司,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现在,专心做技术的公司非常难得。
6、张克东:查获的服务器中,淫秽视频的比例占超过 70%,我是很难理解的。要是真的这样的话,就说明视频网站有 70% 是淫秽视频网站,这不符合常理。这个证据本身有问题,首先这个服务器是不是我们的硬盘,其次有没有可能淫秽文件被增多。所以这个证据我认为有问题。
7、张克东:如果达不到一定的码率,快播软件就会启动缓存服务器开始加速,达到了码率,就会自动断开。法官:软件它为什么会知道?它是机器人么?
8、牛文举:我们被深圳网监嘉奖,而且还获得了十八大期间的 “安全保卫奖”。
9、审判长:我觉得你们这个快播 110 系统功能也不是很复杂啊,技术难度很简单嘛。屏蔽的网址很好改吧?一天可以改 100 个?王欣:用户过亿之后,涉及到一个效率问题,后台可能撑不到。审判长:不用多说了,明白了。
10、审判长问张克东:你是搞技术的是吧?从你了解来讲,画面拦截能不能达到?张克东:没有这种技术手段。

知乎用户 南溪一钓叟 发表

说事实,讲道理都没有文字说明来的深刻!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作为一个每个月都会听两三场庭审或者庭上口头辩论的美国法学院学生,

我想说,美国的庭审现场真的说不上 “精彩”

“精彩” 很多时候要靠情节的跌宕起伏、结果戏剧性的转折、参与者的个人魅力等等,

但这三样,在真正的庭审中是很难见到的。

首先,庭审中如果出现戏剧性的意外,那就是律师的失职

著名律师 Irvin Younger 曾经总结在庭上向证人提问的十大原则,其中一条就是:“如果你不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根本不要提问。”

另外,也很难指望有一方像影视作品描绘一样,突然带来一位神秘证人扭转乾坤,

因为双方在开庭前都要向对方提交证人名单,并且在私下已经反复针对对方可能使用的证人在法庭监督下进行取证(deposition)了。而且在规则层面,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的诉讼条例,都设法避免律师在庭上突然请来新证人或提交新证据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倪修智

律师提到,我国的诉讼制度对当庭搞” 突然袭击 “有规则限制,在美国也是如此。

因为庭审的关注点是如何说服中立第三方(陪审团),如何向法官证明己方正确应用了法律,而不是通过令对方出洋相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实现场面上的吊打。

其次,很多 “有趣” 的案件,真正在庭上激烈交锋的争议点,可能不涉及公众觉得 “有趣” 的部分。

比如前几周听一个美国版 P2P 平台卷款跑路案件的庭上口头辩论(oral argument),我本科学的金融,所以满心欢喜想去听听美国怎么看待 P2P 问题,又是如何监管。结果整场辩论只再争一件事情:这个案子该不该在明尼苏达州的法院起诉,抑或只能到联邦法院起诉。两个多小时的辩论,双方一直在互相扔 “管辖权” 方面的先例,而根本没有涉及 P2P 的事情,把案件当事人换成汽车公司,牛奶公司,都能用这一套说辞来辩护,我虽然学了些管辖权方面的事情,但也有种 “裤子都脱了你让我看这个” 的遗憾。

最后,在庭审的结果其实很少依赖律师个人的临场发挥和个人的辩论技巧,律师个人在诉讼中发挥的作用,即使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也非常有限。双方的主张的法律依据、指导性的判例、重要的事实证据,早在庭审前就提交给了法官(其实主要是可怜的实习生书记员),法官早在开庭前就大概有了谱,并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向双方律师提出很多问题来验证自己的立场。实际中,往往律师刚开口没说几句,法官就不耐烦地开始问自己的问题了。

其实,即使在美国也很少见到双方律师之间的唇枪舌剑交锋,大部分时候大家还是像孙子一样低眉顺眼地回答法官问题。

而至于答主所说” 中国式的庭审往往是双方律师对着电脑或稿件一字不漏”, 从我看过的 20 多场庭审和口头辩论来看,在美国还没有一个律师实现了脱稿,到时不少国内律师喜欢临场讲几个段子或者即兴抒情一下,我在清华时的老师何海波教授,在从事实务时就是即兴脱稿煽情的好手。

当然,我说的缺乏”戏剧性 “主要是针对庭审。美国律师工作的精彩之处在庭审之外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如何从证人口中得到最撼动三观的故事,如何撬开最顽固的敌方证人的嘴,如何找到最有力的证据,如何靠蛛丝马迹看穿客户的谎言,如何通过看似不相关的先例建立一套有说服力的论证过程,都是这个行业的” 精彩“之处,而不限于庭审。

其实,国内的庭审又何尝不精彩了?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技术无罪”,“行政法,就是要让民敢于告官”

这些在社会上引起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都是来自于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的言论,每一个都是一个故事,又哪里不精彩了?

如果说国内哪里不如美国精彩,那就是国内的律政剧在展现司法程序方面不如美国的精彩。

但这和法律行业真的没关系,主要还是编剧的水平问题

美国的知名律政剧,比如 Boston Legal, Suits, the Good Wife 等等,编剧团队都有正正经经接受过法学教育并持有律师资格证的人才,比如 Boston Legal 的编剧 David E.Kelley 就是波士顿大学毕业的法学博士,有多年刑事诉讼执业经验。

另外,美国律政剧的创作团队经常和各地律师协会 (bar association) 交流,了解近期有趣的案件和工作花絮以积累素材。我的老师,Hogan Lovells 的合伙人,就曾经为 the Good Wife 这部剧提供过创作意见。

而国内的律政剧,讲的不是法律,而是律师如何应对婆媳关系,律师如何斗小三,律师如何三角恋,当然在法律的方面就让人看着难受,也很难展现司法本身的精彩了。

知乎用户 倪修智​​ 发表

不是中国庭审不如西方庭审精彩,而是现实庭审不如影视庭审精彩。

你们呐,不要听风就是雨,看了两部律政剧就以为真(xi)实(fang)的庭审就是那样。西方哪个法院我没去过?见得多了。西方庭审一样无聊,看其他几位答主的答案就好了。

影视里的庭审,受众是电视机前的观众。观众是不需要考虑证据是否充分的,也不用考虑法律适用。他们要的,就是爽。那么,影视剧里的庭审,就是要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将全剧的矛盾推向最高潮,这样就足够了。但现实中的庭审,唯一的受众是庭上的法官,那么一切活动都是要为法官服务。我曾经在跟同事聚餐的时候开过玩笑说,如果法官愿意花 10 分钟的时间跟我交流案情,那我卖处男身都可以。玩笑归玩笑,但法官在庭审中的份量可见一斑。

详细说一下影视庭审和现实庭审的区别:

1、影视剧里观众是开了上帝视角的,什么事实都一清二楚,所以就不用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环节了,直接进入法庭辩论就好。但在现实中,没有人是上帝视角,那么就必须花大量的时间来举证质证,以确认案情事实。绝大多数普通案件的庭审,举证质证完了就结束了,法庭辩论纯属走过场,但这并不影响判决。

2、影视剧里的重点是法庭辩论,我也知道观众喜欢看的就是这个。但法庭辩论不是街头吵架,而是双方律师就本案所涉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双方律师都是针对某一个专业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对于外行人来说肯定是很乏味的,你想想看听两个程序员互相吐槽是什么感觉。至于观众最(neng)喜(ting)欢(dong)的伦理冲突、价值观冲突什么的…… 根本不存在。而在敝国,还有一些特色的现象,比如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尤其是民事法官),最烦律师做法庭辩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最牛逼,自己的观点就是正确的,所以律师发表辩论意见纯属浪费时间,不如赶紧叫他们收工自己好开下一个庭。

3、真实庭审中基本不会出现突然袭击的场面。如果出现的话,对方律师原则上是可以要求本次开庭终止的。突然袭击固然有极强的戏剧性,看起来很爽。但临时提交的证据,对方律师就没有时间去研究,这样有什么问题都不能向法庭提示。而法庭要的不是戏剧性,而是准确性。所以无论是对方律师,还是法官,乃至法律,对突然袭击的证据都是不鼓励的。但说实在的,这条规则在天朝法院执行得不是很好,这是后话。

4、真实庭审中,律师的语速非常慢,不光比影视剧中妙语连珠的主人公慢,甚至比一般人正常的口语速度还要慢,基本维持在每分钟 60 字左右。为什么?因为法庭有个书记员在同步打字,律师需要去适应这个书记员的打字速度。这个书记员同步记下来的笔录,在庭后由双方律师签字,这份笔录就是案件审理的全部记录,庭后法官判案的依据也就是这份笔录。可以说,这份笔录是整个案件中最重要的文件。所以为了这份笔录尽可能完美,律师会把语速降的很慢,而且会不时提示书记员哪些话要重点记录,哪些话可以不记。所以说,一般人听庭审,光这语速恐怕就要睡着了。

以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快播涉黄案庭审过程你没看?

知乎用户 蚌埠住啦​ 发表

知乎用户 Uncle 莱斯利​ 发表

谢邀。庭上精彩与否不是律师关心的事情,律师关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好客户利益,达致目标。而且从商业的 case 角度上,大多数商业合同中 waiver of jury trial (美式合同多见,英国法下商事中极少 jury trial),就已经将打动 jury 排除在外。

普通法下由于对抗式的设计,律师庭上表现空间稍多,而大陆法系庭审由法官主导,你见过哪个律师在中国的法庭上走来走去的?自然表现稍逊。

另,影视作品中律师在庭上的表演,不足为信,也并不是律师所追求的目的。再能扯淡和赢得目标相比,都是屁。

知乎用户 人比花椒 发表

分享一个个人经历

“廉政教育” 大家都懂吧,有一个形式就是集体收看腐败分子庭审现场直播,一般来说,都是公诉人员举证然后犯罪人员痛哭流涕认罪,进行忏悔这样的流程。

被告律师基本全场打酱油。

但是!但是!有那么一次让我记忆深刻!

案子是一个县级的正科级干部贪污腐败案,涉案金额我记不得了,反正不大,应该就是几百万。然后大家走流程,公诉人员举证后,被告律师提出了几个质疑,大意是:

1、公诉人员举证的涉案金额里,有明确去向和用途的和他们提起的诉讼金额不一致,大概是公诉人员给出了只有几十万有明确去向和用途,但是涉案金额有几百万,他提出如果按照原金额量刑,那么就要公诉人员给出其他钱的去向和用途,否则就应该按照几十万来量刑

2、公诉人员提出的被告以 “高利贷” 形式借款给行贿人然后收取利息的说法不妥,被告借贷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同时,借贷期间,被告没有与行贿人有权钱交易(主要是公诉人员没有证据表明有权钱交易行为),所以不应该认定为职务犯罪,而是正常投资,要求撤回这部分的诉讼

其他的我记不清了,还有什么被告的财产计算不对什么的,反正当场的公诉人员和法官都懵逼了,这家伙特娘的不按照套路出牌啊,公诉人员马上讨论了一阵然后决定不理他继续自己的节奏,被告律师多次质疑后法官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 “请被告律师不要对同一事项多次质疑”,我们在看直播的都在笑,不过还好,被告还是配合的,当庭认罪,然后忏悔,大团圆结局。


举这个例子我是想说明,你要精彩,起码双方的水平得差不多,就算王八拳对王八拳,那也可以打得有来有回,而现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公诉案件,公诉人员都习惯了必胜的结局,根本不会费心准备,所以不可能精彩的起来,反正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最后结果都一样。而西方那边就不一样了,你证据不足,那是直接要当庭释放的,多来几次,严重损害你的公权力形象,所以他们准备充分才会上庭,自然有来有往,精彩的多

然后关于这个案子呢,我们普遍认为是被告老婆被讼棍骗了,因为那个律师不是那种二愣子只想着过程正义的小年轻,而是北京还是上海的哪个事务所的中年律师,他们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不可描述的钱去哪里了,毕竟咱玩了几千年官场,没见过猪跑猪叫总听过


被告!被告!我改过来了!别问了!

不是爽文是真事!不是爽文是真事!不是爽文是真事!

而且我开头就说了非法律人员只是分享个人经历,没说要攻击什么!别扣帽子!!!

知乎用户 万事如噫闻太师 发表

凡事多讲正能量!

谁说不精彩,你说不精彩是因为你没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就问你精彩不精彩!!!

知乎用户 法学晨曦​ 发表

**原告:**我们申请证人出庭。

**审判长:**我觉得没必要。

**原告:**我们申请法庭调取证据。

**审判长:**我觉得没必要。

**原告:**我们认为被告提交 XX 报告是鉴定意见,我们申请鉴定人出庭。

**审判长:**不批准,我们认为 XX 报告不是鉴定意见。

**原告:**我们一共提交了 XX 份证据。

**审判长:**你们证据太乱了,等下质证环节,分下类,合并质证,不要一证一质

**原告:**我方对 X 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认可……

**审判长:**原告,你直接说三性认可,简略点说!

**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对 X 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认可……

审判长(双标,沉默)。

**原告:**我们对此问题的意见是……

**审判长:**原告,你能不能简单点说……

**原告:**好的,我们的意见主要是……

**审判长:**原告,你说慢一点,书记员打字跟不上

**原告:**好的(停顿,看屏幕显示的书记员记录),我们的意见(停顿)主要是……

**审判长:**原告,你说话别老看着屏幕记录说!

……

以上种种,差不多每个律师都深有体会吧,这种情况下,指望庭审 “精彩” 是几乎不可能的,这其中有法庭设施的因素,也有案件多,法官审案,不希望程序繁琐的因素等等…… 综合起来,造就了庭审的无聊。

知乎用户 山东法律人 发表

大陆法系的法庭庭审只是一种程序,比如法国的刑事审判也如此,很多工作在庭审之外就已完成,这也是大陆法系的有罪判决比英美法系高很多的原因。毕竟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很多不够起诉条件的案件在进入庭审环节前就终止了诉讼程序。

知乎用户 李建秋​ 发表

因为题主所了解的国外的庭审,都是来自于影视剧

而题主没有充分接触中国的庭审,尤其是基层的庭审,尤其是基层民事庭审,尤其是基层离婚官司的庭审。

这种基层离婚官司的庭审,虽然比不得高大上,但是绝对绝对 “精彩”。

知乎用户 caijust 发表

美国最高法院的庭审大部分都有全程录音资料,不要钱,随便下。

当然没那次丹妮起重机调戏金丝博格精彩,但绝对比你看过的任何一场中国庭审精彩百倍。

咱都不说什么戏剧性啊案情啊逻辑啊遣词造句啊。

就一个台词功底。

美国最高法院的任何一场庭审,甩中国任何一场庭审,八百条街。

知乎用户 喇喇萦 发表

小伙子,你呀还是 naive,你有空去听听庭审就知道了。

我实习的时候民三有个审判庭,平均是一天有两次当事人干架,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精彩不精彩?

知乎用户 罗 Sir 说 发表

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无论中外。电影里唇枪舌剑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律师早在脑海里过过几遍了,只是借机向观众普及个观影基础而已。

这里说下实际庭审:

精不精彩就是个庭审的副产品而已,又不是庭审的目的,大多数庭审都是看上去平平淡淡,即使刀枪剑影,不断下坑你要是个外行你也看不懂。

当然中外在同样的案子上还是有点差别的,主要看两点:

一是证人询问,二是有没有上陪审团。

第一点,在国内基于目前证人的可信度,加上有各种理由不上庭出证,律师交叉询问的不给力(上海有些地区挺牛的),法官无法排除谁在说假话,所以基本谁都不信。那律师还在费劲纠结有什么用,而且多数案件让你纠结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点,是因为 “表演” 是要有观众的,中国没有陪审团,只有法官。虽然法官也算是观众,想靠一个激情四射的演讲,又或者是学校里辩论赛的诡辩方式改变法官的想法,那就是扯蛋(国外也一样,陪审团也不是傻子,只不过更容易受感情的影响)。

归根到底法官是否支持你,还是看法律。律师有空去表演,还不如把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逻辑关系理清,把法律关系理顺,书面地给对方和法官,让法官庭后好好的思考。

所以呢,多数案件,多数情况下,包括国外,外在的 “精彩” 没有必要,自然就不好看了;内在的精彩一般人看不出来,那大家就更觉得无聊了。

PS:

这里顺带说明一下,在国内法庭上也有唇枪舌剑,但基本都是给当事人看的,给庭外的人看的。

前者呢,有些律师理解为对抗法官,看我多为当事人利益努力,不惜跟法官顶撞。有些当事人也同意,这点我无力吐槽,只要当事人 happy 就行。

基于这点,在北京(只说北京),有个对律师好坏很方便的鉴别方法。接案子时,只会骂政府和法院贪污腐败之类的律师,基本可以不要了(注意这里有个 “只” 字啊,毕竟很多人还是喜欢骂政府这套的,律师也是看客户下菜的)。

后者呢,近期的典型就是快播案了。技术是无罪的还是什么,这口号多响亮。这句我也不评论了。大家高兴就行。

知乎用户 等待去年降临​ 发表

知乎用户 车行 发表

大陆法系就这样 ····· 去德法看看也差不多,本身来说都是证据究问和法官裁判的结合 ·····

知乎用户 獬豸​ 发表

谢邀(好像这次真的木有人邀……)

这个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为什么英美律师法庭上看起来慷慨激昂,但是中国律师看起来在法庭上并木有什么用。另一个是,我国律师怎么看起来那么不会说话

(多图预警!)

先说第一个问题:英美法法庭为什么看起来那么 “酷”?

民煮的法庭就是那么灯塔(正经脸…)

首先就想说在民众的一般印象里,受 tvb,美剧等影响大家一直觉得**英美法庭**是这样的:

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data:image/svg+xml;utf8,)

他们的法官是这样的

这样的:

他们的律师是:这样……

或者这样……

![](data:image/svg+xml;utf8,)

一溜的高大上,古色古香的法庭,威严肃穆的法庭,一水的长袍假发,谁看都都得觉得这个正经,反观中国百姓最常见到的法院就是这种的:

或者这种……

我们的法官都是…… 这种……

或者……

我们的律师呢…… 这种……

还有这种……

![](data:image/svg+xml;utf8,)

是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气息铺面而来………………

虽然这些图片可能有失偏颇,但是总的来说,英美法庭上的仪式感和律师在庭上发挥的空间确实要比大陆法系国家更夸张一点(让律师居然能在庭内走来走去甚至做实验真是丧心病狂!

事实上除了在服装上和庭审现场的装饰来看,双方的区别仍然很大这主要是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哦,我国从来不承认那些资本主义的东西,我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对于庭审的认识不同,

大陆法系的庭审可以理解为 “家长式”(法官是你爹)。法官的责任是要通过听取两方面的意见寻找真相、确定法律的适用,当法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打断双方的陈述进行询问。总之,法官才是庭审中的唯一主角。

而英美法系的庭审则被认为是 “对抗式”(文明骂街)的,法官仅仅像是拳击比赛中的裁判,大家(陪审团)都是来看拳击手打架的。英美法系将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进行二分,事实认定交给由非法律工作者组成的陪审团来进行判断,而法律认定则交给法官进行判断(看热闹的大家决定谁赢了,裁判决定赢了的人得多少分~)。

所以英美律师在法庭上我认为直接可以称为 “演员

为了在情感上能说服内些陪审团他们可以说是丧心病狂,有次案件,律师为了做到声情并茂,在做陈词的时候请来了小提琴手,进行伴奏。(据说效果不错,,,,,)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英美法庭都那么 “有趣”。根据英国媒体的报道。有一位法官在双方律师进行辩 biao 论 yan 期间实在无聊,最终瞌睡过去…… 导致案件必须重判(可怜双方律师表演一次还白表演了

其实这种庭审模式是有很大的弊端的,为了在感情上获得陪审团的倾向,需要挖掘尽可能多的案件有趣而非有用的细节用于辩论中,审判时间太长,巨大的时间金钱代价使得很多案件中被告索性直接在检察官的怂恿下认罪以换取较轻的惩罚,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资源上的节省,但是这种不经审判的认罪实际上给了检察官极大的权力。

检察官通过威胁被告如果你不认罪,我就使你的刑罚加倍,来避开审判的消耗(英文中这称为 plea bargaining,可以想象一下它和刑讯逼供的共同点,它们其实是一样的,只是 plea bargaining 没那么野蛮),但经常有冤假错案产生。美国如今百分之九十的案件都不经审判直接定罪,这是非常可怕的数字。

关于律师费的问题,真心说一句,中国律师费便宜到家了好吗。根据辽宁省物价局的文件:

一、 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刑事侦查阶段,3000 元 / 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 元 / 件

  3、案件一审阶段,4000 元 / 件

  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 5000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二)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 元 /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 万元以下部分(含 10 万元)收费比例为 5%,收费不足 2000 元的每件按 2000 元收取;

  (2)10 万至 50 万元部分(含 50 万元)收费比例 4%;

  (3)50 万至 100 万元部分(含 100 万元)收费比例 3%;

  (4)100 万至 500 万元部分(含 500 万元)收费比例 2%;

  (5)500 万至 1000 万元部分(含 1000 万元)收费比例 1%;

  (6)1000 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 0.5%。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 3000 元 /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标准收取;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国家赔偿案件应照此标准酌减。

  (四)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各市可依当地社会综合发展条件,选择浮动幅度。同一区域律师收费最低下浮额度要统一,并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1、律师收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上浮动最高不超 2 倍,向下最高浮动 30%。

  2、县属律师事务所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下最高浮动 60%。

  3、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案件的,可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只办理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的,可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

  4、申诉案件未启动再审程序,按 3000 元 / 件收取费用。申诉成功并再审的案件可参照重大、疑难、耗时多的案件收取费用。

二、重大、疑难、耗时多的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耗时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普通案件收费标准 5 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 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

  计时收费每小时 200—3000 元。

打一个案子最低才几千块钱,对比美国呢,美国律师咨询一小时的费用从 100 美元到 500 美元不等,而一次完整的咨询最少也需要 3~4 小时。这就是 2,000 以上的人民币了哟,而一场最便宜的民事诉讼,按照固定价格也不会少于 1000 美金。而顶级律师的费用是我等常人无法想像的…… 举例:在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中

辛普森聘请的 “梦幻律师团队” 收费 600 万美元……………………(当然,毕竟生命无价……)

关于我国律师和英美律师在同一案件中的作用和贡献大小以后再补充~~~~~ 忙了好久求个赞吧~~~

![](data:image/svg+xml;utf8,)

创建于 2015-12-0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知乎用户 花村妇联主席​ 发表

这是中国司法系统公正性高于西方的外在体现之一,但这显然是不够的,目前司法系统里人占的比例还是太高了,我认为可以逐步把定罪量刑先交给 ai 进行。

有人的地方就有腐败,就有特权,就有不平等。

知乎用户 家子 发表

事实上,无论是中国的庭审现场还是西方的庭审现场,由于需要核对事实的细节,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很枯燥,很少会有让普通人觉得精彩的。

之所以会有人觉得西方的庭审比我国的庭审现场精彩,有两方面的原因:

1、是因为影视剧的影响。国外反映庭审现场的影视剧会更多一些,拍的更好一些,所以会产生西方庭审更精彩一些的印象。

![](data:image/svg+xml;utf8,)

但就电影而言,《全民目击》的庭审现场是不是也很精彩?不过这仍然是影视剧,与真实庭审相去甚远。

最近大火的电视剧《底线》里的庭审现场会更真实一些,也很吸引人,但其实与真正的庭审还是有些不同,这是影视剧要吸引观众的天然要求所决定的。

2、是我国推行的庭审公开系统。这让我国的真实庭审更多地被民众看到。

而西方国家至今没有这样的制度,甚至对于庭审现场现在仍然不允许录音录像(记者报道都是素描)。所以,西方的真实庭审现场会更神秘一些。

在这两方面因素的作用下,就会产生不可避免地用西方影视剧里的庭审现场,来和中国的真实庭审现场来比较,自然会产生中国的庭审现场没有西方庭审现场精彩的印象了。这就你看电影里别人的生活过的永远比你精彩一样。

而事实上,西方的案件由于没有审限要求,法庭调查起来十分冗长,绝大部分情况下都很枯燥。而中国的案件有审限要求,效率会更高一些,焦点更集中一些,“注水” 内容会更少一些,个人感觉观看起来,其实可能会更有意思一些。

而现实中,中国精彩的庭审现场,比如说某某案、某某案,那些网上流传比较广的几个案件的庭审现场视频和文字,特别是刑事案件的几个,观看起来不亚于一部精彩的小说和电影。想看的话,不妨去小破站搜索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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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陈同学​ 发表

知乎用户 杜青 发表

认为美帝精彩的,不外乎两种:

1、中了影视的毒

2、对中土有意见,想找个美好的范例

以上都是错的。

以电影 真情假爱 来说,

这种证据突袭是不允许的。连现在中土都不允许了。

这种突袭,构成了影视庭审精彩的关键部分。

双方的观点、判例(就是法律条文)都得事先提交法庭。中土现在还没做到。我认为中土应该学习。双方庭审时就应当清楚对方引用的法条和依据,可以大大提高庭审效率,增进当事人双方攻防平衡。

中土现在的问题是,其实没有规则、惯例、信仰能够让法律团体来共同认同、遵守、执行、完善。

若论好看,中土比起美帝,好看得简直不是一点点。但其实不是秀给法庭看的。

知乎用户 梦见未来 发表

你看到的西方庭审现场, 更多的是影视剧里演的

你要真去比庭审现场

去看看快播的庭审

知乎用户 来生再见 发表

啊。不说我还以为咱咱们凝聚一心,不需要这西方这种靠着金钱驱使互相撕逼的玩意呢。

知乎用户 陈律施 发表

根据我的经验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庭审看起来不是很精彩。第二,观众看不出来庭审精彩。

第一,庭审看起来不是很精彩最重要的原因应当是程序化太严重,庭审完全是按照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总结争议焦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的程序走下来,原被告双方必须坐在各自席位不许站立或在法庭中游走,法官会打断原被告代理人的发言,所以庭审看起来很没有生气,而且不流畅,也没有英美庭审的慷慨激昂。但是这种庭审程序是当前司法现状不得不采取的方式,一线城市基层民庭法官一年案件可以达到三百到四百件几乎每天早晚各一个庭,同时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当事人的法律素养良莠不齐,导致庭审往往一开就是四五个小时。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而存在而不是为了当事人发泄情绪,也不是为了给观众好看,现在程序化的庭审虽然吃相不好看,但却是解决纠纷最有效率的方法。

第二、观众看不出来庭审精彩。能否看出一个庭审精彩是需要基础的知识,就好比看历史剧需要基础的历史常识一般。看似平淡的庭审其实庭审前已经在一个律师的脑袋中预演了几十次,对方会如何答辩对方会举出什么样的证据,何种情况应当如何面对都早已经有准备。庭审中法官和双方的一言一行在律师脑中就像翻法典一般找到相应得法条,迅速理清法律关系找出应对策略。自己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得到印证,当事人和自己的证人在庭审中表现得当,自己的证据让对方措手不及,都是庭审中很有趣的事儿。最有幸的是遇到强劲的对手,既恨又敬佩有种英雄相惜的快感。

所以并不是庭审不精彩,而是作为观众庭审看起来不精彩而已。

知乎用户 小法师在练搓火球 发表

这种精彩主要是来源于证据的质证,以及交叉询问。然而在中国的法庭上,这部分比较有待加强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最近这些年,大概只有德普诉前妻的案子可以称得上庭审很精彩,这还是因为他前妻的表现实在是太搞笑了。

现在就期待德普能继续扮演格林德沃了。

知乎用户 Tom 猫 发表

走过场有什么精彩?

别的案件不敢说,刑事案件去法院 99% 的难道不知道会怎么判?心底没底吗?就这样能有什么精彩?

凡事家里稍微有点本事的,等公安结束调查,把案件转到检查机关的时候,去一问什么结果基本上就已经知晓了。剩下不过就是去法院转转一圈,然后从看守所到监狱。(当然轻罪和死罪例外)

根据 2021 年中国公安部统计中国刑事案件无罪率仅有 1.2%。

而国外(这里指的社会法治比较健全的)除了跟国外审判机构达成认罪共识的是走程序。其余的刑事案件,没有谁能完全保证庭审结果如何。

一部悬疑剧,是你猜到结果精彩还是没猜到精彩?

知乎用户 游荡路痴​ 发表

杨幂告网友的案子这么精彩!

还有福利姬的案子。

不要太多。有些案子本身就足够精彩。

知乎用户 垂笑​ 发表

这是法理学和法制史的问题,为毛一个个在这整情绪输出?看起来很像二把刀。

我就这么说,你所说的 “西方庭审” 一般指的是英美法系的庭审,这个是使用当事人对抗主义的,依靠双方具有专业水平的律师对抗推动庭审,场面确实很精彩。

而事实上,大陆法系国家的庭审,使用的是职权主义,是法官行使职权推动庭审,你觉得庭审对抗程度能高到哪里去?

中国的法律体系,很大一部分是复制黏贴日本的,而日本又是学习德国的,妥妥的脱胎于法律法系,庭审对抗烈度不高才正常。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货拉拉案本来是热点,直接不许司机方请律师,强行指定了一位律师。

空开(不是我打错字)审理的劳荣枝案很精彩,大律师表现很精彩。

所以要精彩一个条件就够了,G K 审理,律师为了自己的前途和饭碗也会卖力演出。

就不能吹黑哨了!公平的环境才能看到激烈的碰撞。

知乎用户 周正阳 发表

天朝庭审没有西方庭审精彩反映了两国之间影视行业的巨大差距。

知乎用户 郭靖 发表

一个是纠问制,一个是对抗制,对抗制当然 有看头一些。

知乎用户 Tony Dynn​ 发表

我现在还有一个开跑车惹上的官司,等我处理了来写,埋坑。

知乎用户 陈旭 发表

一是大陆英美法系的区别。二是其实美国法庭大多数也是挺无聊的,不能拿影视剧来比较,你看我们的 全民目击 里庭审也挺酷的对吧,但那是艺术加工啊,美国法庭也远不都是是像电影里那么精彩。

知乎用户 一个海盗头子 发表

因为你要听审判长的,如果不听,就等着被骂吧。

知乎用户 Burgundian 发表

法律传统源自习俗,雷霆万钧之下也能改,并不那么顽固,把流程变为习惯,就是教育的本质。

知乎用户 badfatraccoon 发表

不知道精彩的标准是什么,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两国的庭审都没有电视里的精彩

你要感兴趣可以去看看庭审录像

或者 transcript

大部分庭审都很沉闷

知乎用户 沪深刑律猫哥​​ 发表

你以为中国庭审没有西方庭审好看,很大一个原因是你记忆里的西方庭审都是源自电影或者电视剧的西方庭审。

庭审的结果很少依赖律师个人的临场发挥和个人的辩论技巧,律师个人在诉讼中发挥的作用,即使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也非常有限。

国内的庭审也有很多 “比博燃” 的场景。

快播案的 “技术无罪”

“行政法,就是要让民敢于告官”

不得违背 “不能让作恶者因为恶的合同撤销反而获得更多的利益” 这一古老法谚。

等等

上述哪一点不比西方法庭辩论精彩了?

多去逛逛庭审直播网,尤其是刑事辩护开庭,你会发现我国很多庭审一点都不输西方庭审。


魔都八年从警转律师,汉盛律所执业,欢迎业务合作或咨询,咨询不免费。

沪深刑律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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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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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李世民 发表

那你见过和中国一样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俄罗斯的庭审没?

德法俄不是西方吗?

知乎用户 红尘​ 发表

听说过快播吗?

知乎用户 StarBIRD 发表

本质原因不是影视作品的夸张,而是陪审团制度的区别吧

裁判权在本身没有法学知识的陪审团,才有必要作表演性答辩,才需要争取听众

审判员和陪审员本身都是专业的,审判也就是程序性的了

知乎用户 Hqplion​ 发表

不但法庭,所有的辩论在中国都不会精彩,或者说都不会有西方人所理解的精彩。

在多数中国人心目中,辩论的目的不是为了探索真理,解决问题,而单纯就是为了说服(甚至是压服)别人,甚至只是为了炫示自己的 “辩论技巧”,为了面子。

所以我们辩论就是一个互相攻击的过程,很少有人在意逻辑,在意理性,在意思考深度。都只在意,我如何让对手哑口无言,我如何在气势上压倒了对方(哪怕其实只是你口嗨的能力压倒对手而已)。只要我赢了,不管是靠诡辩,靠偷换概念,还是靠言辞激烈的 “问候家人”,赢了就好,至于是否在其中是否让自己更接近真理,是否带来更深的思考,是没有几个人在意的。

同时,要辩论精彩,就不能有太多场外因素,否则再怎么精彩,也是白搭。

希望中国今后能多一些真正的辩论,少一些骂战。

知乎用户 孟小坏 发表

西方庭审你亲身经历过?

还是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知乎用户 暖水壶 发表

第一个问题,你旁听过几次中国的庭审?

第二个问题,你旁听过几次美国的庭审?

知乎用户 奥蕾迦娜 0032​ 发表

建议去玩这个,最精彩了

知乎用户 海专精算比比懂 发表

因为谁胜谁败早就定好了

知乎用户 Matthew.S​ 发表

这是受审判传统的影响。

中国庭审模式从大陆法系的纠问制演变而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在法官主持下开展庭审活动,稍微做点展开和升华,就可能被法官以 “和本案无关” 或“同样内容不要重复”为由打断。气势一下就蔫儿了。

美国所属的英美法系则采用对抗制庭审模式,法官处于中立和消极地位,整个庭审由当事人和律师主导。举证、辩论、交叉询问等环节,律师自由发挥的空间很大,经常能出现唇枪舌战的激辩场面。

然而,随着中西方交流不断深入,如今中国的庭审中借鉴吸收了很多对抗制的因素,这使得庭审的风格逐渐与英美法系接近。

另一方面,在庭审以直播方式公开化的背景下,国内法官也会考虑公众的观感。对律师及当事人发言的肆意干预少了很多,尤其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中。因此国内也出现了一些经典庭审,个人以为比律政剧更精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某次微博直播的庭审,感觉就蛮精彩的。

知乎用户 三米高铁观音 发表

不不不,事实上这个问题是这样的:为什么中国现实生活中的庭审远远没有西方律政剧中的庭审精彩?

知乎用户 微笑闪士 发表

西方国家的庭审,在被告没有被定罪之前,其所享受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是社会的共识,因此未定罪前,就不能证明其是坏人,理论上,被告律师不存在有舆论压力和政府压力。即使国家作为公诉人,也不可以因为公权力就对被告律师施加影响。所以控辩双方没有达成交易的时候,庭审就可能存在极为激烈的辩驳情况。

而中国,只要原告方是公诉机关,基本上会对案情进行深度的了解,推演,在其认为十拿九稳的情况下才会提起公诉,就算庭审最终认为证据薄弱,公诉机关也可以再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在证据收集完善后再行起诉。相比之下,被告方就是弱鸡,不但自己请律师受限,而且请来的律师调阅案宗也可能受限,在对案情的掌握情况上,明显弱于公诉方。极端情况下,被告可能会被法院指派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和被告之间几乎没有一丝经济上的瓜葛,很难确信援助律师会尽力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司法设计上,被告及其律师和公诉方完全不对等,如何做到激烈抗辩?在庭审中,法官天然亲近公诉方,因为他们都代表国家。

所以,中国的庭审很难精彩。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就我看中美法律剧的经验,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中国:我这个地方有道理,那个地方有道理,综上,应该判我赢。

美国:你看我的当事人多么可怜,多么可怜,多么可怜,综上,应该判我赢。

综上,中国的是摆证据讲道理,美国的是讲故事,讲故事当然比摆证据讲道理精彩的多。

知乎用户 喵宝 发表

适用法系不同,法制体系不同,用国外的月亮照国内的地,你觉得合适吗?都照不全甚至照不到吧?一切从实际出发这句话我会告诉你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

知乎用户 生抽 发表

给你推荐一个记录片,叫《是这样的,法官》,看了你就知道中国的法庭多么有意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供一个角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这个改革的目的,也恰恰说明了,我们目前的诉讼制度,并不是以 “审判” 中心的。

那是以什么为中心?

以 “侦查” 为中心。

实务中,大部分案件到底结果如何,会不会判,大概能判多少,基本上在侦查阶段就已经确定了。

特别一些比较重要的案件,重点在于侦查,找证据,找线索,指明一个方向,再往这个方向侦查。检法在决定案件走势上,有作用,但更偏向走流程。

这种诉讼制度,强化侦查、弱化审判,在取证、办案能力低下的情况下,针对性、效率性极高,但是纰漏也多,会产生在法律上经不起推敲的案件(尽管符合实体正义)。

目前,正在逐步推进建立以 “审判” 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信今后也会出现严谨而精彩庭审现场。

其实当下,也有比较精彩的庭审。

办理过的案件,有同事有幸参与了陈有西辩护的庭审现场,听后感觉后背出汗,案件瑕疵真多,水平有待加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EtZuoG 发表

只说自己了解的那一点点东西

美国的法庭大部分时间也无聊透顶

电影拍的都是很戏剧化的情节

大部分人,穷人,是请不起好律师的

但是既然要上法庭,伟大而充满人性光辉的美国法律体系,就会指定律师帮忙辩护

这种指定的律师,大多数情况下,为了让自己轻松一点,辩论的方向大多时候都是朝尽快结案去,当事人的利益诉求…… 一边去吧。不能耽误自己能收律师费的案子。。

大家交口称赞的十二怒汉为什么不拍庭审部分,原因有个陪审团成员说了,律师压根没打算好好辩护。

知乎用户 萱叔宝 发表

没有纱帽髯口惊堂木

知乎用户 Allen Leung 发表

因为你看到的美国庭审是影视作品里边的庭审,不是现实的美国庭审…………

知乎用户 凌天萧 发表

谢邀,

广大民众对于西方法庭的了解,多来自于欧美剧、港剧,亲身去体验过的很少(其实我也没去过)

那么:

1、欧美剧、港剧,也就是英国美国香港,都是欧美法系。庭审是对抗制,类似于辩论赛那种。法官中立,两边对抗辩论。

但是我们国家是大陆法系,庭审是纠问制,法官占主导,双方要配合法官的组织(节奏)发言。

2、既然了解大部分来自于电视剧,那么电视剧是 “放给人看看的”,这种常识应该要知道。

所以像李狗嗨啦,离婚律师啦,都没有真实地反映出大陆法系庭审的真貌

至于西方诸如德国法国之类的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庭是怎么样的?欢迎实地去考察过的同学们补充

以上

知乎用户 刘昕凝 发表

因为题主见过真实的中国庭审,却只在电视上看过戏剧化的西式庭审呀。

知乎用户 GIN 发表

学历?

本科!

山泥若的庭审直播就很有意思

知乎用户 1379819​ 发表

有啊~你可能错过了专业律师在庭审中通过交叉盘问戳穿对方的谎言的那些场面。

不过这需要得到主审法官的支持,比如他不会打断你的发问,不会打乱你发问的节奏,同时也乐于通过这样的方式查清事实。

大多数法官是比较注重实证的,对于当庭撒谎的当事人并不会采取太严厉的惩罚措施。这个我理解,但希望以后有改变。

知乎用户 问 a 答 b 反问 c 天团 发表

法官又名第二公诉方

公诉方又名第二法官

知乎用户 酸梅汁 发表

西方是辩论式中国是纠问式,西方是律师主导法官中立中国是法官主导

知乎用户 Barry Bull 发表

交叉询问可以很精彩的,前是提是律師的準備要好。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因为海洋法系的庭审现场就是律师和法官调动各自的资源现场立法的过程。

吃瓜群众可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法官和律师两个人一拍板,一个新的法条就定下了。

因为动不动就改规矩,所以很激烈。

大陆法系的庭审现场大家都在规矩里面玩,权力关在笼子里,所以不那么激烈。

知乎用户 恶少恶言 发表

因为你很有可能见过真实的中国庭审,但你从来没见过西方的庭审,取而代之的是你看过两部律师剧。而由于电视剧一般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所以你基本上在问为什么现实生活不如 “高于生活” 的东西精彩。

这不是废话么。

你是不是还惊奇的发现,西方律师一般长得帅,长得美?我们的律师和法官高矮胖瘦啥型号都有,有的还有口音?

知乎用户 会飞的胖次 发表

因为你以为的西方庭审也不是真实的西方庭审。

判例法国家要花大量时间对判例,所以 98% 的时间都不可能会有唇枪舌战,别说战了,可能互动都没有。他们可能不会对着电脑一字不漏地读稿,但他们可能会掏出两箱材料、把案卷架在书托上、用平缓的语气念上个两小时…… 然后换下一本接着念。

想了解真实的西方庭院其实挺容易的,我国就有啊!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大法院欢迎您。

知乎用户 神之海浪 发表

哪里不精彩了!关键还是看案子有没有话可以说,快播那个案子你们说精彩不精彩!你们啊就喜欢西方那一套,大陆有的刑事案件还是很精彩的,至于民事么,离婚一直是最精彩的。

知乎用户 法律人代文武​ 发表

(一)证据调查方式不成熟

庭审实质化要求现场式、言词化的证据调查与证明方式,通过口头化方式引出证据进而展开法庭调查、查明案件事实。但实践中刑事庭审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宣读与审查书面证据,在对出庭证人、鉴定人的调查依然没有摆脱规范化不足、有效化欠缺的窠臼。辩方对出庭作证的关键性证人质询的力度与效果并不理想。同样,控方对如何询问辩方提出的证人也无成熟、有效的机制。证人证言的调查方式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时,主询问和反询问区分不明确,询问与质证也没有差异化、有效化的规范机制。控辩双方似乎也缺乏必要的出庭准备,举证一方只是大致澄清与说明情况,但如何具体、有效地澄清与说明却并不清楚。相应地,在庭审中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质证也没有形成成熟、有效的操作机制,最终效果不甚明朗。尤其在大多数被告人与证人本身都不充分明了当庭讯问(询问)含义的现实下,专业法律人士(控、辩、审)在如何使用 “法言法语” 调查出庭人士(证人、鉴定人、被告人等)形成法律化的口头证据时,普遍面临出庭人士难以充分理解调查(讯问与询问)的准确含义并作出清楚、准确法律回答的尴尬局面。

(二)证人出庭率低。

我国 2012 年刑诉法对于证人出庭作证,完善了一系列措施。然而,这些措施未能在司法实践中很好地执行,证人出庭难依然是困扰我国刑事司法的难题。

从根本出发,其实是法律自身规定的缺陷,对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成为证人出庭率低的重要原因。其一,司法人员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大大提高诉讼效率而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法律给书面证言的不合理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最后,法律对于证人的保护缺乏保障以及缺乏完善的相关补偿制度。证人不出庭,法官只能依赖于公诉方提交的庭前证言和案卷笔录,未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因此,法官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只来源于庭审之中的愿望落空。

知乎用户 我是二师兄 发表

中国的法官在庭审之前会看到各式各样的卷宗 在还没开庭的时候 法官已经把这个案子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作出了一个初步的判断 如果是复杂的案子 那之前已经开过一次庭前会议 所以庭审这个东西在我看来更多的时候是为了让控辩双方进一步解释自己观点 或者是让法官了解一些双方的态度 所以可能在其他人看来庭审很无聊 至于西方的为什么会精彩 我个人的了解是西方庭审之前是不会看到卷宗一类的东西 所有的情况都是通过庭审了解 可能这样会精彩一点吧

知乎用户 超越看起来很好吃 发表

美国的警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中国的警察怎么开枪打腿都打不准??

知乎用户 granat 发表

那是你在看电影电视剧。

真实的庭审也就那样。

知乎用户 书剑 发表

媒体过滤性渲染与传播

中国的大案要案,庭审现场未必有人去、愿意去、想去

知乎用户 马小军 发表

你所说的西方的庭审是影视剧里的西方庭审吧

知乎用户 路易十四的王爵​ 发表

这种题主都都是想请知乎大神喷自己想喷的东西

知乎用户 杠精在世 发表

精彩意味着什么?

你来我往。

意味着法律可以解释的上下尺度很大。

那么最后会变成什么?

谁的律师更牛逼,谁赢。

意思就是,谁有钱,谁赢。

你喜欢这样的法律系统?

知乎用户 名剧师爷 发表

谁说中国的庭审现场不精彩的,视频里的庭审现场精彩程度远超西方了

知乎用户 rickpig​ 发表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同时双方都请了律师,而且律师水平都不低,再加上案情复杂一点的,绝对精彩,精彩的不要不要的。

当事人不在现场的,相对来说可能就庭审就比较平静了,大家互述观点,有必要的话反驳几句,没必要的话点到为止就行了,

知乎用户 Steven Wang 发表

美剧看多了就会误以为是这样。

实际上,英美法系的对抗更为激烈,辩论环节更多一些,律师也更加能够把控节奏,美剧里面一般都会有这类镜头;

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开庭过程中,一般都是由法官把握节奏,这样的话就不会让律师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因此我们看到现实庭审中往往没有那么激烈。

知乎用户 Sean Mei 发表

美国的庭审现场可以看到律师之间的唇枪舌战?什么时候看到过?电影电视剧的不算啊,我们说现实的

前段时间看 Johnny Depp 的庭审直播,那个无聊的都快睡着了,哪里来的唇枪舌战?给个时间轴我去看看?

知乎用户 虎纹鲨鱼​ 发表

精彩的是美国的律师剧,表示我在听美国庭审的过程中睡着了

知乎用户 权人杰 发表

精彩?我也幻想过在法庭上把被告辩的哑口无言,拿出一摞铁证吓的被告瑟瑟发抖,然而太年轻了!法官也只是一个职业,是他们谋生的工作,那么谁给的钱多,就会偏向谁,不要想着法律怎么怎么规定,是规定了,但可以不遵照啊,如果真的全国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哪个敢违法?

违法的成本低,获得的利润高,法律就变成了约束穷人的锁链,有钱人只受权利的管辖,不受法律的约束!

知乎用户 孙小小 发表

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

知乎用户 阿吧阿吧理发 发表

说明你喜欢看悬疑而不是喜剧

知乎用户 君莫问 发表

应该是中国的刑侦影视作品不如西方的刑侦影视作品好看才对吧

知乎用户 地狱公爵 发表

学过刑事诉讼法就知道了。

国内的刑辩律师不敢出力,就怕一不小心把自己送进去。

不过这两年法制也在进步,现在把律师抓起来要通知律师所在律所或律师家属。以前都不通知的。律师失踪了家属去报案才知道进局子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明确的说,中国的一般庭审 99% 就是走走样子,过过场,精彩的,都在庭下。

而且实际开庭,发言必须是很慢的,因为你得留出时间来给书记员记录。中间还夹杂着,哪个字?怎么写的?慢点,没听清,等等。

参加过两次开庭,法院开庭时辩护律师的发言是早就递上去,法官看过了的,所以,如果有偏的法官会提醒你。

大型的不知道。

知乎用户 仓鼠饼干 发表

习惯性打嘴炮而已。

庭审本身就是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你的论据能不能扳倒对方,说服法官,这事其实几方都门清。

而西方佬更喜欢打嘴炮,律师的应答都是分段式,先回答问题,再根据问答调侃。

比如法官问,为什么被告会在深夜 2 点出现在那。律师回答,被告是去购买夜宵,且有录像作为凭证。然后调侃一句,难不成现在吃夜宵也犯事吗?

前半段是说给法官听的,后半段是说给观众听的。

现在外交发言也是这个套路。先正面回答问题,然后从侧面调侃。

知乎用户 徐律师​ 发表

你所谓的 “精彩” 是电影里演的,如果你看《全城目击》里面余男饰演的律师在庭审中表演同样精彩。但你再看看美国这个庭审实录,实在谈不上精彩。https://n.miaopai.com/media/A4ixyBrTSufOlV8xdM8bAw__

知乎用户 蒲公英 发表

辩词再精彩,也不配有掌声。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不要拿法律条文来狡辩。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知乎用户 隔山隔海 发表

作为一个法律外行人。说几个事实。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 别拿法律当挡箭牌。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单独说这句话,一个法官能说出这种话?)

本法院的刑事庭法官审理本法院放民事庭法官

货啦啦事件,江歌案件。

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济水浩荡 发表

你电影或者电视剧看多了吧,没事的时候建议你去旁听一些实际的庭审

不要被电视剧或者电影给忽悠了

庭审,都是控辩式

首先你得搞清楚,为什么要庭审

庭审是干嘛,

庭审也叫庭审调查,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调查事实

是调查过程,这是庭审的本真所在

脱离了调查事实的这个实际,那不成了缘木求鱼了么

庭审的阶段

申诉、答辩

举证 — 质证

询问调查

辩论

最重要的是前边的举证质证和询问调查

后边的辩论,是针对双方有争议的焦点部分,一般是针对举证责任或者是法律适用

在前边的举证质证环节,如果大量的基本事实已经被固定了,也就意味着套法律规定的大框架已经定住了

你觉得后边凭借着辩论,能有多大程度把白的说成黑的呢

知乎用户 叶开 发表

你以为买新款手机一买 2 个的是有钱烧的啊

知乎用户 晒太阳的九尾狐 发表

中国的庭审其实也挺精彩的,但是精彩的不是法学辩论,而是出人意料的奇葩层出不穷,真的,总有让人意想不到的辩护律师让你怀疑他司法考试到底怎么过得,总有难以理解的法官让你怀疑他九年义务教育怎么完成的,总有让人崩溃的原告被告让你怀疑三观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存在,好多人真的没接触过最真实的基层,可能你们真的想不到包括大部分公职人员在内的各方面人均素质也就稍微比非洲猿猴强点有限的水平,中国确实发展太快了,让人真的以为国民能匹配上发达国家的水平了…

知乎用户 穿越的江律师 发表

题主真的见过西方真正的庭审现场么?西方庭审在很多时候其实跟国内都是一样的,除了在刑事法庭交叉询问的时候会精彩一点外,其他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样的无聊,一样的对着稿子读。

知乎用户 yw mei 发表

呵呵!人家庭审连拍照都没有,你在哪儿看的?影视剧还是保安室的监控?

知乎用户 啤酒要加盐 发表

因为精彩也没用。

人民日报:快播的辩词再精彩 也不配赢得掌声

知乎用户 洁白无暇沙瑞金 发表

多种因素导致

但,主要是——不许精彩

精彩,意味着主导地位丧失,意味着失控

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96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试图引入英美对抗制的一些因素,但是实践来看并不成功。

中国刑事审判为什么不精彩,看似是审判阶段,甚至是庭审的问题,但是其实涉及到整个刑事诉讼理念到制度设计的问题。

中国有罪判决的比率可能达到 99% 以上,侦查阶段嫌疑人作有罪供述的比例在 95% 以上,审判阶段 80% 以上都放弃无罪辩护(数据见陈瑞华教授《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 也就是说刑事审判中其实大部分被告人及其律师不会对定罪问题做过多的表述,绝大多数都是认罪然后做量刑辩护,在认罪的前提下对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做些辩护,这样的量刑辩护当然对抗性不会很强,也不符合我们所希望的 “精彩” 庭审的状态。

再来看庭审中非常少数的无罪辩护,这是我们非常希望其像英美庭审那样精彩纷呈的律师辩护形态的,遗憾的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从纵向看就是公检法三机关流水作业的诉讼过程,审判前程序根本不存在 “诉讼” 的状态,律师根本不可能像英美那样有力地介入审判前程序,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有效的辩护,为审判阶段做好充分的准备,检警机关单方面以强有力的行政治罪姿态推进对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诉。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不仅受制于现行法律规范,更受限于中国无奈的司法实践现状,就算法律法规已经赋予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也可能得不到保障,立法失灵的现象非常普遍。审判阶段,因为我国 2012 年刑诉法修改恢复了庭前案卷移送制度,所以法官先入为主,未审先定的情况也是非常让人担心的,加上庭审中证人鉴定人等的出庭法律规定最终都是由法院决定的,法院基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会拒绝律师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这些人的出庭率是很低的,不出庭就没法进行交叉询问,怎么像英美那样进行激烈的对抗?律师也只能干着急。不过话说回来,就算证人出庭,大部分律师因为自身能力问题可能也不大会进行发问。超市等我妈的时间手机写的,感觉也没说清楚,可以好好说好好理理的太多,抱歉。

知乎用户 噜噜 发表

快播案有视频,很精彩,但是没屁用

知乎用户 浙江律师朱某人​ 发表

因为西方展示给你的都是经典案例,鸡毛蒜皮的不来与你说。而你自己参加过多少次中国庭审呢?

知乎用户 還看今喵 发表

沒看過九品芝麻官?

知乎用户 阿明​ 发表

大部分案件在审判前就。。所以不过是走个过场

知乎用户 Blush 发表

想想如果中国也有平民陪审团 那一定是这样的。

被告人以偷窃被起诉 被告说 我是因为实在家里困难 父母有病才出此下策

陪审团都说 有道理有道理 应该无罪释放

公诉人说 家庭困难不是犯罪的理由 更何况你偷的是国家的东西 是全体公民的利益受损

陪审团都说 损害大家的利益 该无期徒刑

总之永远不会有个头

知乎用户 刘大伟 发表

谁说中国庭审不精彩的?
中国法官是职权主义,换句话说法官也要参与表演,这跟西方所谓的中立主义有本质区别。

想当年我一个案子闹到二审成都中级人民币法院。主审法官提前在电话里说,这该说的话~儿、该提交的证据都在一审说了、提交了,您放心,这二审被告还能翻出花儿来吗?
庭审持续大概十分钟就结束了。然后,主审女法官直接摸着对方女律师的手说,你们北京的律师,来一趟成都~可真不容易~
然后长头发一甩,抱着卷宗就走了。

极具表演感染力。

知乎用户 昺益 发表

因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吧。

西方是个大概念,法德也是西方,英美也是西方,但实际上两个地方的法系是不一样的。法德代表的是大陆法系。英美代表的是海洋法系或者叫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采取纠问制,你可以通俗的理解《包青天》里面的那种,法官问一句,原被告双方答一句。英美法系采取对抗式,你可以通俗的理解为辩论赛,原被告双方直接干仗,法官维持秩序。

同时英美法系还有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成员可以左右判决,但陪审团成员并非是法律专业人士,就更需要通过法律以外的 “动之以情” 去打动他们。而大陆法系更看重法条,合议庭都是法律人士,很多的是要从专业的角度去分析法条,“晓之以理”,相对来说感性的成分少一点。

题主应该看的是美剧或者港剧,看的是英美法系下的庭审,所以在 “对抗式” 和“陪审团”制度下,显得精彩,但需要说的是,法律需要的更多是公平而不是精彩,这两种制度尤其是陪审团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理性因素,增加了感性因素。而感性往往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风险与局限性。

知乎用户 文明冲浪​ 发表

我觉得庭审最重要的还是说服法官,可能咱们的法官不爱看唇枪舌战,就爱听念稿子。

知乎用户 莫良 发表

西方是当事人主义对抗制,中国是法官责任主义纠问制。你觉得律师对抗有意思还是法官问话有意思

知乎用户 养老居士 发表

法系不同,还有就是美国注重程序正义的问题。

知乎用户 gujiayue 发表

因为崇洋媚外呗

知乎用户 戈尔迪 发表

造成这种差异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两大法律体系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体系更近似于大陆法系,在法庭上采取纠问式的审理方式,即由法官来主导整个庭审过程,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律师和当事人在法官的主导下进行答辩、质证等程序。

西方国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庭审采用对抗式方式,法官仅负责庭审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及法律适用,陪审团负责认定事实,而当事人双方则主导整个庭审进程,因此发挥的空间也就相对较大,也就可能更加精彩。

2、受到影视文化的影响

有很多反映西方(尤其是美国)律政题材的影视作品对庭审做了精彩演绎,导致许多没有亲身经历过庭审的人产生了某种误解。即使在英美法系国家,也只有少数组成大陪审团审理的案件才有可能出现类似影视剧中的精彩庭审场面。

我在美国留学期间有过短暂的法律实习经历,也以助理的身份参与过一些简单民事纠纷的庭审。在美国基层法院审理简单民事纠纷时,通常是不会有陪审团参与的,而且也是由法官全程主导,整个庭审过程也难言精彩。

知乎用户 漫步的蜗牛 发表

怎么,庭上拿出证据,然后反转再反转?大家都是打明牌了,敢搞证据突袭,还是看电视去吧。

知乎用户 英明神武我傻狗 发表

你是说电视剧没有美国电视剧拍的好的意思吗?

大陆和日本体系相同,你可以拿李狗嗨来作比较嘛

知乎用户 复合维生素 发表

偶然听到,别考律师资格证,太难,执业更难。

知乎用户 青椒番茄 poi 发表

快播案的庭审不就挺精彩的吗?

知乎用户 猫头​ 发表

看图说话,不能因为辩论精彩就混淆黑彩,

在法院判决没下来之前,媒体就能给案件定性,庭审?走走过场而已

知乎用户 随便逛逛 发表

你说的西方是单指英美吧。

法德的怎么样,有印象吗?

没有印象是吧,我也没有。

知乎用户 S0UVEN1R 发表

题主是想在法庭上大喊異議あり吗?

知乎用户 滁州朱律师 发表

说的你好像看过西方庭审一样

知乎用户 红木 发表

大概因为中国的庭审之外发生的现象远远比西方精彩。

知乎用户 Adoring Fan 发表

本人亲自出席过西方的庭审,是作为被告。整个过程非常无聊,我不是刑事案件,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最后法官还是比较照顾我的,让我替原告修好损坏的设备并免费替换零件,庭审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还想肛一下,认为他准备这个官司耽误了他的时间,让我要支付他的小时工资误工费,还有承担庭审费用。法官直接让他别逼逼,直接休庭了。哈哈

知乎用户 这逼要炸​ 发表

为什么要精彩呢? 再说了,庭审是法官主持的,没空看你表演。一个法官平均一年要审 300-400 个案子的。

知乎用户 沈阳赵律师​ 发表

从法系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国是受前苏联影响的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是海洋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受前苏联影响的国家,法官在法庭中居主导地位,相对掌控全局,更为主动。海洋法系国家更主张法官在法庭上是被动的、消极的居中裁判者,法官把更多的主导权交给当事人双方,此外陪审团也从法官那里分到部分权力。当庭审节奏全部由法官掌握时,节奏自然要平缓些。

另外,影视剧中的精彩是省掉了书记员记录的环节,律师再精彩的发言,也得要书记员记到笔录中才有用,律师必须放慢节奏等待书记员记录。所以现实中不可能和影视剧中的一样。

知乎用户 雾雨爱丽丝 发表

西方庭审也没啥意思

你说的 “精彩” 应该指的是 final/contested hearing 吧

很少有案子打到这个阶段的,在这之前是漫长的无休无止的 mention/directions/interloctory

然后两边差不多了 settle 掉

真打到 contested 的话费时费力费钱还得收集一大票证人

而且实际上去了也是又长又烦,想睡觉

所以都差不多,差不多

知乎用户 小武哥 发表

你参加过西方的庭审吗?还是看的电视剧?

如果是电视剧,是表演,不一定是真的。

庭审主要是针对公诉人或对方指控,对自己的行为做没做,提交的证据认可不认可,不认可鉴定还是不鉴定,证人证词是否认可,做出表示。

法官对指控,证据等采信与否,和你认可不认可没有关系,但是鉴定后的证据会被采信。

知乎用户 飞呀绯 发表

这问题明明就是中国庭审现场不如美剧法律与秩序精彩嘛,那也可以问为什么我跟隔壁老王的爱情不如泰坦尼克号感人了。我的体验是,有些精彩是现实中难以出现的,有些精彩则是通过庭审前的准备体现的,而不是法庭之上的唇枪舌剑让你看到的。

知乎用户 trees 发表

少看点美剧

知乎用户 原卓 发表

刑事案件也在做庭审实质化改革。。。但庭审绝对不是表演。。。

知乎用户 中国少年 发表

第一点因为电视剧是给人看的,需要那种扣人心弦的剧情,而现实中的庭审是需要对案件的负责。第二中国是个官本位思想很严重的国家,这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分不开,现实中很多法官都认为自己才是案件的审判者,对于律师的辩护都有不重视。第三,中国老一批法官很大成度上有一部分是军人转业,军人是个等级森严的团体,军人法官的自我感要更强,与律师的关系就好比如下级军人不能违反上级军人

知乎用户 萧淮 发表

1. 西方电视剧的庭审也比西方现实庭审精彩。

2. 法官中心主义和当事人中心主义区别还是很大是。

知乎用户 数据搬运工 发表

因为首先庭审直播都不给批,我和城管打官司,申请庭审直播,审判长直接说上级要求不能播,我觉得我的辩护很精彩,直播给自己留个回忆,结果再精彩别人也看不到。

知乎用户 大力 发表

中国庭审一般是走个过场,结果已经提前确定好了

知乎用户 友人 A 发表

因为法律的前面还有道德约束,我们国家的人道德水平远超那些几十年几百年的国家,所以庭审现场是非争论很少,也不容易发生颠倒黑白的事。

知乎用户 瑶川​ 发表

你这个西方,具体是哪个国家?如果说美国,那美国的法律更保护有钱人,并且美国的监狱是个人的,是盈利的,是上市公司还是全球五百强之一,美国的庭审我觉得没有美国法官精彩,美国法官为了吃监狱回扣,送了好多未成年人进去,给监狱坐劳力,这事就是今年爆出来的,然后那些法官只是被罚款了而已,所以我不知道你说的西方,是哪个西方。

知乎用户 桔子梗 发表

你看张三讲段子觉得精彩的话,那么中国的庭审就精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看答案就知道肯定有人说大陆法系云云英美法系云云

这还没把仲裁算进去

根据观感,快播庭审还不够 “精彩” 么?

您听过几场天朝的庭审?

您听过几场美帝的庭审?

如果有,能各自找一例说说案情么?

有可以争辩的点,才有 “精彩” 辩论的可能。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牛律难行颠倒黑白之辩(不好意思没有对偶成功 ····)

律政电视剧 or 电影≠庭审事实,恩哼?

知乎用户 专业团队陈益达 发表

对中国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也许是绝大部份)案件在开庭前都已经经过法官甚至审判委员会的审查并对案件结果有了基本定论,庭上自然走个过场。这又是一个公平和效率的问题,程序上很多材料检查机关是不能开庭前交给法官的,然而如果在庭上再看文件,效率太低了。

对普通法系来说,你觉得律师们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其实都是因为有陪审团的存在。不论是 pre-trial,还是 hearing,陪审团在 trial 之前是什么都了解不到的,所以在庭上自然要较多的靠律师的个人能力去说服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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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有 50 个小时的美国地区法庭的学习活动,mark 一下再上干货

知乎用户 Phil​​ 发表

谢邀!

因为我们这边大部分时候,只是走个程序,按照剧本表演,完成领导部署而已。

知乎用户 高宗越 发表

知乎用户 行走的五十万​ 发表

知乎用户 绝谷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咱别说去过美国庭审现场的了,去过中国 8 庭审现场的有几个?

知乎用户 练习时长两年半 发表

因为快播的辩护再精彩,也不值得掌声

知乎用户 Joker 发表

所谓庭审一般大家所指为刑事审判,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庭审为纠问式,法官是整个庭审的中心,法官控制整个程序和节奏,控辩双方只是参与。且有庭前会议等等程序,基本的事实和证据都已经对质过了,庭上基本不会有什么对抗性;看起来就像经过彩排的演戏,没啥太大的意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公检法都听书记的,还有个屁的悬念?

知乎用户 豆瓣酱缸 发表

每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设计要符合历史、现实、社会、道德等一系列价值观的总和。中国两千年的国家治理遵循的一直是道德的力量,判断标准都是当时的价值取向,依靠的都是以宗族、村等基层治理单元的自我管理和消化。

中国的人口、地域、民族结构都太过复杂,很多矛盾的解决不是单靠几张嘴的辩论,很多时候需要系统治理。但是庭审的充分是有助于接近事实真相的,这也是中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原因所在,这也是中国法治的阶段性任务,当然以审判为中心和以庭审为中心还是有些距离的。

知乎用户 case 发表

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李大猫​ 发表

你看看 Legal High,日本的庭审现场可比美国的好看多了。

我说的是在影视剧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的时候起,做事要实事求是就是刻在骨子里的。

庭审的精彩程度与对待程序和实体矛盾的态度有关,比如所谓法律真实客观真实。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争,在理论届争论很大,中国实践里已有初步结论,就是要尽最大努力追求客观真实。而不是按照所谓程序,按照程序规则弄完拉倒,有疑点的就必须要查清,无论这个疑点对被告人不利还是有利。

有些庭上吵得热闹,实际上可能根本和定罪量刑关系不大。有些场面上看着一方占优,实际上占优的地方对定罪量刑影响也没有那么大

庭审只是发现案件事实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

知乎用户 雪耻景阳冈 发表

显然你看的庭审太少了

有段时间我有个娱乐, 就是在庭审公开网看庭审,

常常看到一些精彩的庭审,

比如

张三申请公司破产, 需要向李四结清债务, 公司资不抵债,

查资产发现张三公司当初认缴的王五, 承诺出资 10W 未到账,

于是李四向法院申请向王五追缴 10W 认缴,

庭审那天王五表示自己只是开公司时候被拉来打酱油的,

证人有赵六孙七, 而且公司不是资不抵债,

公司名下有价值 3000W 的土地,

当初将土地上的地上部分转让给了孙七.

接下来法官质询孙七知道不知道这 3000W 的事情,

孙七表示是和王五赵六一起干的这个事情, 牵头的是赵六,

总之自己和这个事情无关.

王五表示没有土地, 你上面的建筑物白赚钱不出土地这一份儿吗?

我王五保留追索这几年土地上部分受益的权益.

证人往着被告一步步迈了过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众所周知,庭审都是照着剧本演的才最精彩,比如日本的《逆转裁判》和《李狗嗨》。

从这个角度说中国的庭审也不乏精品,但剧本属于一种俗称 show trial 的小众品类,比如那个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去过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在我个人看来也很无聊。还有的人居然睡着了,不过 rapporteur 会把睡着的人叫醒。

知乎用户 六道 发表

你要是能看得到中国庭审外的活动,也会觉得很精彩的。

知乎用户 小小 发表

欧美判例法,中国成文法,欧美判案有的聊,房子只有地基,随便盖,但要有案例;中国判案没得聊,房子框架已成,你最多装修一下。

知乎用户 jenny 发表

中国大陆法系,欧美英美法系,和这个有关系吧,欧美的陪审团很重要,大路的陪审团看看就好。

知乎用户 郑秋​ 发表

因为中国没有法制,只有人制

知乎用户 骑蚩尤的熊猫 发表

知乎用户 学习使我快乐 发表

法庭讲的是证据,证据充分就是和哑巴也能赢,何必加戏呢

知乎用户 一级秒扎昆 发表

就是走个流程,让你觉得挺正规的。你还当真了啊…

知乎用户 再别春橋 发表

因为被审的人可能一言不发

知乎用户 米兰小铁匠 发表

你去吧看个悬疑剧

结果开始服务员就过来告诉你谁是最终 boss

所以你还看的精彩吗

知乎用户 小喵狼 发表

“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知乎用户 炽天使 发表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你说的西方,是指英美法系那种吧。日常比中国的无聊多了。

中国的由于诉讼程序法不够完善,经常能看到各种证据突袭等骚操作。

~~~~

美国佬的刑事审判,绝大多数都是:

开庭。

检察官巴拉巴拉。

我认罪。

判刑。

当然咱们也一样。

知乎用户 今朝​ 发表

因为我们的法律是完善的,没有任何漏洞

知乎用户 疯子 发表

与时俱进!

知乎用户 逝水谁知 发表

说法治国家有钱请好律师就官司必赢的 请解释下为什么苹果规定员工下班前检查背包被集体诉讼 会输上亿美金

知乎用户 不会不学不练 发表

没听过判离婚的吧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猫 发表

讲立场,讲政治

知乎用户 刚刚好 发表

在美国,检察官认为被告无罪

陪审团不愿意了,所以美国最高法院干脆不让陪审团出场,你说精不精彩

难绷~

知乎用户 海洋之风 发表

那张图呢,来人上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我国,我不能说全部,大部分的庭审不是辩论时间,而是书记员的 “打字时间”。

知乎用户 邢荷生 发表

其实,中国的 “庭审” 现场很精彩的。还要勾脸、戏服、唱念做打呢

知乎用户 御坂 10032 号 发表

人家是公检法是魏蜀吴,不是刘关张

知乎用户 爱科学的托尼 发表

三个字 “不采纳”

知乎用户 这个家伙 发表

嗯,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反正我这儿嗯,挺无聊的。

知乎用户 intshell 发表

条文法和案例法不同

知乎用户 人的两面 发表

也挺精彩的,精彩在对方找的那两箱证据,现场你只要确定证据就好了,谁和你扯淡聊天讲故事,证据莲充分,逻辑合理,你就是再诡辩也做不了啥的

知乎用户 项止 发表

丁真要是真起诉孙吧你就知道什么叫精彩绝伦。

知乎用户 胖虎 发表

打过官司的我,深深的觉得:出事儿了闹最好!闹都没用…… 打官司更没用。

法官就一句话:我有我的判案方式

知乎用户 Thomas 发表

你看到的西方庭审是影视剧里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西方的庭审怎么比得上古美门的庭审精彩呢?

知乎用户 Mr.Box​ 发表

inquisitorial system(中)和 adversary system(英美)的固有区别

其实也不好说什么优劣之分,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都和中国采用的系统一样, 英美法系的国家则大多采用另一个系统

采用两大系统的国家也有在学习和接纳另一个系统里的可取之处

知乎用户 辰甫致 发表

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

知乎用户 苯萘蒽菲芘 发表

电视剧《少年犯》第一集的庭审绝对精彩,鲍国安(曹操)演的律师和唐国强(诸葛亮)演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唇枪舌剑

知乎用户 Asa Ha 发表

应该关心的是法律、审判是否公正,而不是去关心庭审辩论是否精彩,本末倒置了

知乎用户 阿力 KEY​ 发表

简单地说就是 运动员是它们,裁判员也是它们。

知乎用户 肖国际前肠胃 发表

因为你说的西方庭审现场大概率是电视剧 十二怒汉里主角以外的人才是正常状态。

知乎用户 Eva 朱 发表

是否精彩取决于案件的受关注度,而非中西方的庭审模式。如果能在影视作品里展现出来的,或者是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庭审都会是精彩的,而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平淡的。

就好比电视电影作品里的主人公生活一定跌宕起伏,而普通人大多是平淡波澜不惊的。

一个道理

知乎用户 坚强的心​ 发表

错,不在现场,是感受不到那种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针锋相对的

知乎用户 梵蒂冈雕玉 发表

西方大多是英美法系,审判模式是律师主导,而且审判权由法官和审判员分工,一般用归纳法,自然唇枪舌战,再加上电影中的画面给人带来的潜意识,当然精彩许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么这个被告人腾杨天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IbFJa 发表

我们的庭审也是非常精彩,麻烦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实际上我们的庭审是全世界最厉害最优秀的!

知乎用户 lnn lnn 发表

其实有些公诉案件的庭审现场还是蛮精彩的,跟宫心计有的一拼~印象最深的是,被告律师直接对出庭的公诉人员进行藐视,甚至质疑其根本没认真看过卷宗,,,也许我经历的少吧,反正我当场风中凌乱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外行人一般看不出来庭审精彩在什么地方,以为抖机灵啊耍嘴皮子啊会有用,所以快播庭审的时候那么多人叫好。

要看出庭审好玩不好玩,至少要对这个领域的法律有了解,知道每一个事实陈述、每一个提问、每一个争议焦点归纳,各自意味着什么。

真以为是看戏吗……

知乎用户 赵四 发表

以上です

知乎用户 错错错 发表

作为参加过庭审的当事人来说,现实中的庭审其实就是俩皮孩子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场景。

知乎用户 永远健康荷鲁斯 发表

中国的律政剧主要是律师们的爱情故事,当然不如美国精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庭审是走过场吧

知乎用户 宁子​ 发表

国外的不知道,国内的倒是每次开庭都开得让人想睡觉,除非庭上出现了傻逼律师让人想吐槽而法官又很纵容的╮(╯▽╰)╭

知乎用户 于凯歌 发表

因为中国的律政剧没有美国的律政剧精彩啊 (๑′°︿°๑)

知乎用户 念不好经的小和尚 发表

这是看律政片的错觉

实际的庭审

旁听很无趣

所以我经常违法地

拍照

录像

撩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后审判、辩论中出现了偏差,等于你也有责任吧。。。

知乎用户 工设灬小白 发表

因为法律体系的原因 一个是是大陆法律体系,这种是靠法律条规的严谨,按条律审判,法官可以很年轻 另一种欧美法律体系,靠的是以往相同案例的判罚条件给出合适的判罚,法官必须是德高望重之人,法官具有较大的权力

当然,这是思修课上老师说的,可能有错漏,太久了,记得不全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你电影电视剧看多了,而且还把里面的内容当真了。ㄟ (▔ ,▔) 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西方庭审也是要按着西方基本法来的。。。

知乎用户 Time 发表

艾玛 电影是电影 生活是生活好吗?再说了 中国是质询式 美国是抗辩式

知乎用户 jt8058 发表

精彩挣不来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参考本朝不厚的庭审,还不够精彩吗?!够得上一场大戏了。

庭审的精彩除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小有差异外,更多是和案子本身有关。英美的普通刑事案件,庭审时也是很乏味的。你看到的影视剧里,一是因为戏剧需要增加了冲突性,二是选用的案件本身就有趣味和复杂性。

本朝除了不厚那样的大案,其实有些小案的庭审也是颇为有趣的,只是包括题主在内的很多人不愿亲临现场感受而已。

知乎用户 陈君明 发表

如果没有对辩方的压制,精彩得不要不要

知乎用户 这些都不够 发表

不是应该先问是不是?

听了几次美国法庭审判每次都差点睡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了解一下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区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精彩?

现实中有那种因为一厘地吵的不可开交的,我觉得也很精彩啊,还都没有代理人

知乎用户 月迷 huny​ 发表

一定程度上可参考 “为什么东亚人普遍不如欧洲人好看?” 注意,一定程度一定程度。

问,您去过欧洲么?

答,没。

问,那您咋知道的?

答,我家有电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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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参考,中国导演华话语权太少了,看人家西方都是导演说了算。或中国导演管太多了,看人家西方都是各部门协同做好自己的。

问,听没听说过 制片人中心制 导演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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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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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德法的法庭也是西方,不知比起英美精不精彩。

知乎用户 世界的尽头 发表

电影看多了而已,其实西方的庭审没有中国的庭审精彩。

去了看看货拉拉吧,无数人先设计好判决再设计方法的能力,西方一万年也比不上。

知乎用户 itlr 发表

中国人抄了西方的法庭的布局,座位装修,但没抄会西方法庭的精神,中国人的教育里被做题标准答案充斥,根本没有独立思考,为己力辩的习惯与能力。

知乎用户 潘多姐拉维斯 2​ 发表

建议看一下快播的庭审视频

知乎用户 七品脱空气 发表

庭审不需要精彩,公正即可

知乎用户 低配版海灵顿 发表

一个 ufc 格斗,一个各种潜规则的武林风

知乎用户 24343 发表

你法我笑的奴隶社会能精彩?

知乎用户 magicnight 发表

紹興十一年九月,張憲被捕入獄;十月岳飛、岳雲兩父子也入獄。已經辭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將韓世忠忍不住,去問秦檜岳飛何罪,秦檜答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賜死岳飛。

庭审不需要证据,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说没有,就没有,有也没有。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感恩就行了,那里那么多屁话?

和西方比?西方是个神马东西?成何体统,哪比得上天朝上国?

知乎用户 guobin 发表

审判委员会

知乎用户 Guhuio 发表

很多案件,其实还没开庭,结果就已经内定了。

知乎用户 zhebaoer​ 发表

你不能拿中国的现实和美剧来比较吧

知乎用户 周左 发表

一句话: 律师的地位极其尴尬和弱势,并不像电影里那样纵横捭阖。

知乎用户 中译中 发表

也挺精彩的,审判长本来可以直接判的,但还是给了双方互喷的机会。

知乎用户 lukelu 发表

中国胜败内定,目前情况下法制社会遥遥无期。

知乎用户 浮光 发表

西方大多数也不精彩

你以为个个都是德普案啊

大多数连陪审团都没有

就七八个人

律师一般也不讲话

知乎用户 一个好人 发表

你说没_有_杀人,_你拿出证据_来

知乎用户 TZ 马克沁 发表

影视作品没少看 法庭的本质是代表国家居中裁判解决纠纷(我国是这样的),讲事实讲法律,证据才是庭审的核心。法庭上唇枪舌剑,没有证据支持没意义,主要功夫还是庭前准备和证据收集整理。当然,也有些争议问题双方各抒己见,目的还是为了表达观点说服法官。喜欢的话可以关注法院庭审直播网(请忽略画质杂音食用 )

知乎用户 小民 发表

也许精彩的看不见吧

我觉得不如去农村看吵架

更有趣一点

知乎用户 299792458 发表

看过一段视频,美国的,庭审过程中,律师(援助的)确实有点烦人,故意拖时间,搞程序。法官就直接约架了,意思你出来,法庭外打一架,谁赢听谁的。

然后真的打了气来,律师输了,趴下了。

法官回来继续开庭。

结果,法官被开除了。

知乎用户 牌太多了 发表

知乎用户 rossetta 发表

讼狱花样迭出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医院和监狱,医生悬壶济世,武库马放南山,医院、监狱空空如也,才是盛世之至。

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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