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案,当事人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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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赵辉 发表

学校没钱管食堂食物安全,怎么现在有钱到知乎上降热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图来源校内论坛,其他据说已编辑。

补上时间线:去年 2 月 22 日犯事儿,2 月 28 日学院保释返校,保释期一年,今年 4 月 13 日续保,4 月 17 日法院判决,5 月 25 日院领导开会,校领导开会 5 月或 6 月?最新通告校领导表决应该是 6 月 8 号,6 月结业走人入职地产,7 月处分公告留校察看,一年后可以申请解除。期间仍然存在约拍约酒约蹦迪行为。

再补充:1. 学校已出通报,蹲后续调查结果。2. 有人已曝疑似努某检讨书,真的是一言难尽。3. 据说非毕业,是结业状态。

真有你的,味儿太冲。

知乎用户 阿奔叔叔 发表

利益相关,利益相关。

ps: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以下内容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我都做了模糊化处理:

“从今往后,你将和强奸犯一起,共享浙大人这个无上光荣的称号。”

2020 年 7 月 20 日,我的朋友圈被这句话,连带着 shame on zju 刷屏了。

当事人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三个月后,学校党委学工部发布声明,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限期 12 个月。

如果不是这条声明,没人知道三个月前自己已经和强奸犯共处在一个大学,而掀起狂风巨浪的源起,是这条声明下,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的进一步解释——

而我,作为一个部分事情经过的知情人,就来盘一盘文中说的初犯、强烈悔罪、恳请改正机会、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和毕业生这几个关键词,来看看这位努同学,是不是真如通告中说的这样应该被从轻处分。

1、初犯 or 惯犯?

去年 2 月犯下强奸罪的初犯努同学,“传奇故事” 远不止这一桩。

今年三四月份,故事要从那次他带着朋友和朋友的女朋友喝酒开始说起。

话说努同学在和几位朋友喝完酒后,一起回到了他租住的望月公寓,本来彼此相安无事,结果努同学却妄图趁着朋友醉酒,对朋友的女朋友动手动脚,可能事情本来都要成功了,但是他没想到朋友酒醒的太快,被发现之后,两个人在出租房里闹到动刀,给人落下话柄,至今还被口口相传。

此为事件一。

而随着努同学的事件被曝光,在浙江大学校友交流小程序里,就有女生匿名牵头,提出希望被努同学猥亵或强奸未遂的女生来找她,不想让事情就这样过去。

我很想知道,作为 “初犯” 的努同学,是怎样初犯到好几个不同的女生头上的?又或许是,强奸犯案之后,努同学打开新大门,从一名 “初犯” 发展为一名“惯犯”?

2、真的强烈悔罪了吗?

当事人表示后悔,并在吃了海底捞表示十分快乐

当事人表示非常后悔,并在缓刑期间拍了毕业照和女朋友秀了恩爱

当事人表示强烈后悔,并在朋友圈发了实习公司的广告。

如果不是这则声明,当事人的生活可以称得上是岁月静好,上课被老师表扬积极用心,有一个对他所有事情都一无所知的女朋友,他可以肆无忌惮地穿着学士服,对着相机比耶。

3、来自民族贫困地区?

我无意煽动民族对立情绪,因此不对民族问题展开表述。但是针对贫困这点,我倒是可以聊一聊。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努同学十分热爱夜店酒吧之类的场所,有几个固定的 “约着玩的伙伴”,还很钟爱摄影。

那么,来自贫困地区的他,蹦迪和摄影的花销都是哪里来的呢?不可否认他约拍等课外活动的确赚了点零花钱,但是同时,他也申请了特困生和国家助学款

看这个尊贵的,在全体 16 级浙大学生里排第一的学号,在一众特困生名单里都显得无比耀眼。

4、毕业生?

一个十分必要被曝光的事实是,这位努同学,并没有像网传说的那样已经拿到双证毕业,他入职的公司,也只是实习岗位而已。

但是,努同学没有拿到双证,并不是因为他犯了罪,而是因为他还有一门线性代数没有考过。

没错,这位经常挂科,缺考,考试作弊,毕业论文抄袭的人,即便他的导师知道这论文不是他写的,即便很多老师知道他并没有达到考核标准仍然给他及格,他依然连大一的一门课都没有过。

全系 128 个人努同学成绩排 126 名

所以,努同学宁愿不拿双证,继续在学校里冒着随时被揪出强奸犯的风险呆着,也不愿意动动手指,把最后一门课给凑合通过,这就是他恳请的改正机会。

不过,的确该给这门课的老师鼓鼓掌,在这么多压力的导向下,他还能坚持不给努同学过,导致他现在一定毕不了业,大概率面临被开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名老师绝对是个功臣。

事情讲到这里,我大概可以拼凑出这位努同学的人生轨迹:

新疆出生,高中在深圳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就读,2015 年在新疆高考,享受 50 分加分,考到浙江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一年后选择土木工程专业。

在校期间,挂科,缺考,作弊,强奸并且留下案底,顶着特困生的头衔,蹦迪、约炮、强奸还涉嫌下药,因为线性代数没有考过,最终没有毕业,以实习生的身份入职荣盛地产,最终被曝光。

事情发展到现在,很多舆论已经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例如说他的女朋友和他同流合污,然而事实上他女朋友在事发时人在国外,对他这些禽兽行径一无所知。所以例如挑拨民族对立,这也大可不必,我们没必要把事情上升到这样的高度。

至于学校的处理办法,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对追求漂亮数据的浙江大学不抱任何期望,求是创新,其实真的只是说说而已。

而身为当事人的努同学,已经把小号头像变白,昵称改成了再见我的世界,来世再见。但据校内论坛爆料,本人没事,活的好好的。

我不知道努同学应该如何面对这如潮水般的谩骂和嘲讽,也不知道他该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但人总归是要对自己做过的一切负责,事到如今,我只想再问努同学一句——

直到此时此刻,你有后悔过吗?

7-22 更新:

今天看到朋友圈有人在发努同学的检讨书照片,可惜字迹太潦草我真看不懂:

看完网友翻译的版本以及回想起那件事情发生后一年多以来他的所作所为;

我才明白在努同学的世界,或许根本没有 “后悔” 二字。

知乎用户 平行线 发表

山东理工大学虐猫学生被开除学籍

哈工大网考作弊被开除学籍,丢了鹅厂的 offer

浙江大学强奸犯的学生缓刑,念在初犯,留校察看处分,还可以撤销的哦!真的震惊了我!

其实浙大之前也有这种骚操作,吸毒的也是留校察看处分!

知乎用户 曾晋哲​ 发表

根据互联网的公开信息,当事人是哈萨克族人,高中在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就读 [1],2015 年在新疆高考,享受 50 分加分 [2],考到浙江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一年后选择土木工程专业就读 [3]

2016 年参加校运会 “在全能项目中取得佳绩”[4],2017 年获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5],2018 年 SRTP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FRP 曲弯成形网壳结构的成形试验及模拟》立项 [6],2018 年参加院学生会的摄影活动获二等奖 [7]。毕业论文是《杭州市昙花庵路工程跨运河桥梁设计》[8]

2019 年暑假,在荣盛发展浙江公司实习,参加公司的活动获三等奖 [9]

参考

  1. ^ 坪山高中举办 古尔邦节汇演 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31023/1899868.shtml
  2. ^2015 年新疆高考享受民族加分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名单(45257 人) http://www.xinjuba.com/2015/75182_2.html
  3. ^ 建工学院 2016 级主修专业第一轮确认结果公示 http://www.ccea.zju.edu.cn/2016/1101/c23236a578201/page.htm
  4. ^ 我们运动,我们正青春——记浙江大学 2016 年运动会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16/1027/c43572a2052962/page.htm
  5. ^ 浙江大学 2017 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组织奖 十佳指导教师 十佳团队 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团队 先进个人 优秀论文名单 http://www.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35/40/14471d5f41149decf93d5d6b2c90/0c8e89c1-fbdb-4c06-abf3-cdcea9797d73.pdf
  6. ^ 建筑工程学院 2018 年国家、省级、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公示 http://www.ccea.zju.edu.cn/2018/0423/c8055a800197/page.psp
  7. ^ 万象森罗光影现——记建工 “一隅 · 光影” 主题摄影大赛 http://www.ccea.zju.edu.cn/2018/0614/c19127a817458/page.htm
  8. ^ 毕业本科生 http://www.ite.zju.edu.cn/bachelor.html
  9. ^【官宣】献礼荣盛发展上市 12 周年 |“我和荣盛” 获奖作品揭晓! https://henan.qq.com/a/20190809/004255.htm

知乎用户 花村妇联主席 发表

曾经,bobo 以浙大为耻。

后来,浙大以 bobo 为耻。

现在,bobo 和浙大共享强奸犯的耻辱。

bo 浙和解

知乎用户 朱一旦的枯燥生活​ 发表

知乎用户 卓钥 发表

呸。

容我先啐一口。

恶心。

身为少数民族,强烈谴责浙江大学的恶臭做派。

很多人问过我:你们是不是可以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是不是有杀人指标,每年杀几个人只要不超标就不犯法?

我都会当场拍出挂在钥匙链上的指甲刀,告诉他们:这是我唯一随身携带的刀具,约束我的指标也只有胆固醇指标和老婆给的每周喝酒天数指标。但如果你一再坚持,我可以掰出锉刀,努努力把你给锉了,然后你的在天之灵可以留心观察,看看我要不要进局子。

类似的谣言让我非常烧心上火,跟吃多了带皮洋芋似的。

很多人不知道,多亏了毛主席,绝大部分少数民族都已经识字识理,融入新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了。

我一个社交能力正常的开化蛮子,没事掏刀子杀人干什么?

返祖啊?

浙江大学的做法,只会让类似的误会更深。

而且更猥琐,更荒诞,更让人百口莫辩。

你读书时候有没有强奸过?

我没强奸过啊!

你无法证明你没强奸过。

我强奸过肯定会被开除啊。

但是你们强奸不会被开除啊,比如那个努尔特 • 巴特尔。

我……

浙大嘴上喊着民族团结,手上却在撕裂民族感情。

我严重怀疑浙大真实的初衷。

既然是家人,是血浓于水的兄弟姐妹,应该互相信赖倚仗,更应该公平相处。

全国各地在物质发展上确实有较大差距,但起码应该在道德层面统一度量衡吧?

强奸,是严重伤害受害人肉体和感情的恶行,应该严肃处理,这是共识吧?

是不是?

问你呢浙大?

你这么乱搞八搞,评论区里喊冤的浙大学子何辜?

努尔特 • 巴特尔,从他泄露出来的枪版朋友圈,可以感觉得到是个毫无心理负担的轻松强奸犯。

本该开除学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甚至可以死刑。

结果呢?

留校察看,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

很有可能就不用进去。

而且好像已经顺利毕业,拿到了学位学历。

这个折扣可比 618 安逸多了。

浙大你这么见外,这么战战兢兢,怎么让人闻到了几分旧社会生怕友邦惊诧的味道?

少数民族把你当兄弟,你把少数民族当爸爸?

我不要你这样的儿子。

无视受害者承受的所有伤害、无底线赦免罪责、无底线讨好一方,尤其是在强奸、谋杀这样的恶性案件上做出的无底线退让,永远换不来真正的团结。

强压脑袋的故作大度,实则逼迫他人卑躬屈膝,反而会埋下潜在的大撕裂。

贫穷、偏远,都不是犯罪的借口,更不是伤害他人的借口。

新中国成立后,五十六个民族里,有的喜好歌舞,有的好酒成风,但绝对没有哪个民族以强奸为荣。

所以文化差异更不应该是借口。

但凡有点理智的少数民族,都应该谴责大阴阳师浙大。

因为浙大在用实际行动告诉全社会:哎呀,他是少数民族,他们那就这样,受害人你也忍忍,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不,不是,真不是。

我小时候往胳膊拍个纹身贴,都会被外婆用涮锅的钢丝刷刷掉一层油皮。

如果我强奸,不用政府动手,我老当益壮的外婆就能拆了我,把零件上缴捐献组织。

我们不是倭猩猩,脑袋正常的少数民族一样极度厌恶强奸犯。

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一定要擦亮眼镜看清楚。

浙大究竟是在优待少数民族,还是在侮辱正常的少数民族?

全国一盘棋。无论吃大米的棋子,还是喝羊奶的棋子,还是吃牦牛肉的棋子,还是吃馕的棋子,都应该规规矩矩的马走日象飞田。

凭什么有的棋子就是定死了规矩,必须一往无前不能回头,有的棋子却即可以炮打翻山,又可以横冲直撞?

无底线纵容少数民族里的败类,是对守法少数民族最大的侮辱和伤害。

强奸犯庇护所浙大的愚行,让我们坚持的操守,显得一文不值。

~~~~~~~~~

经评论

@dingc

提醒,上网找到了判决书。

这傻子趁姑娘喝醉了,想趁机强奸,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姑娘醒了,威胁他要报警,傻子怂了,没能得手。

姑娘干得好,但以后酒还是要少喝了。

后来姑娘威胁傻子说已经报警了,这傻子才主动找到公安交代案情。

犯罪中止加有些站不住脚的自首情节,判一年半缓一年半也算有依据。

但浙大的处理还是有问题。

首先,能在杭州租房子,怎么看怎么不贫困。起码我读大学时并不是贫困生,生活费还挺宽裕,但依然租不起房子。

其次,浙大自己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若判缓刑,则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选一样。

浙大另一个判一年、缓一年半的飞贼同学,偷窃财物,也是缓刑,刑期还没这傻子重,就被开除学籍了。

怎么到了巴特尔这就软了?

看不出来啊,浙大你浓眉大眼一本正经的,校纪校规居然这么 Q 弹。

~~~~~~

怎么老有人问我动机。

此前我所有的答案里都很少着重强调我少数民族的身份。

这一次以少数民族的一员代表自己发声,是因为我知道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是遵纪守法的正常人。

我不希望被某些经常上窜下跳的老鼠屎代表,更不希望因为老鼠屎干的蠢事,人为增加正常少数民族的社交沟通成本。

各位猪心,这个申明满不满意?

~~~~~~~~

评论里要搞民族清洗的,要搞种族灭绝的,辱骂整个民族的那群赛博绿皮、现实斯卡文 yesyes。

怀揣如此浓重的恨意,却不敢付诸实践,活得跟双皮奶似的,天天在不粘锅里自己加油翻面,一面懦夫一面猛男,又纠结又分裂,黏黏糊糊鸡鸡歪歪,一点也不爷们。

不求你言出必践当个黄皮小胡子元首开办肥皂厂,有种别等双十一,咸鱼买把二手菜刀,去把巴特尔卤成一盘酱肠衣,我还能敬你是根汉子。

这种精神便秘、脑回路长痔疮的痛苦,恕我无法共情。

列位懦夫也别留言了,就你们那个语言组织能力,要在仅有的两百个汉字库存里费劲巴拉挑一百个出来凑个回复,隔着 WIFI 我都能闻到你急出的那一头汗味。

你写着也挺艰难,我要看明白更艰难,大家何苦互相刁难?

这股子认真劲拿去背字典,怕是老早能认全常用字了,拿去看知音,怕是老早能写句囫囵话了。

我小按钮一点,你呕心沥血一小时的小作文顿时作废,可惜了。

好好说,这种玩意有一个我删一个,有两个我拉黑一对。

不会给你们的极端言论提供一丝舞台。

~~~~~~~~~

我是少数民族,我老婆是汉族,结婚时候我穿楚霸她穿汉服。婚后隔三差五两边家长就拉着姑姑舅舅一大堆人聚一聚,喝高兴了我老爹唱民歌,老岳父就让他们家当兵的全站起来唱军歌,两家人处成了一家人,幸福度爆表。

我希望这种相处模式是常态,奈何有时候就是世事不如人意。

~~~~~~~~

有人怀疑我是极端少数民族伪装洗地。

[卓钥:为什么《让子弹飞》最近又火起来了?​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11466073)

这是我写的借电影点评阐述阶级现状的答案。

极端少数民族会愿意写这种东西?

这是我亲手画的毛主席。

极端少数民族会崇拜毛主席?

日抛型眼角膜该换了朋友。

~~~~~~~~~

污言秽语不少,大多删了拉黑了事。

但这位叫我大哥的小兄弟不得不展览一下。

因为指责强奸中止犯,就是他大哥,就是性冷淡,就是不懂人性。

语言表述何其诡谲,逻辑链条何其破碎,血缘关系何其混乱,半角全角标点符号切换何其随性。

性欲和克制不冲突。

有欲望很正常,是人的动物性驱动的。

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懂得克制动物欲。

只要想,就能上手上嘴,又亲又抠?

感情生殖器不插入就行?

这是哪个流氓猴山的法度?

祝你哪天遇到一个性欲蓬勃、肌肉油亮、鸡里含珠的兄贵,对你强制性实施舌 x、掐 x、抠 x,暴 x。

反正不插入生殖器,就算犯罪中止嘛。

到时候,希望你能捂着安装了防臭地漏的皮眼子,冷冷静静的跟我谈人性。

~~~~~~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我没享受过,我实打实的考分高出当年我省一本线一百六十分。如果享受了加分,我考什么 211?早浙大毕业了。

进的不是民族班,也不是民族预科,是正常班级,缺课照样扣分,挂科照样补考,补考不过照样重修。

同校同系同专业在我们省只录了两个学生,我的分数比另外那个汉族兄弟高十几分。

【有些人头盖骨下面藏着的核桃仁太小,可能是被喷嚏打飞出去了,这么简单一句话也看不懂,来来来,我给您点临终关怀,掰开了揉碎了说说。

同年同系同省就俩学生,我和我汉族老乡同学,我的高考分比汉族老乡同学高了十几分。如果我享受了加分,那我的汉族同学肯定也享受了;如果汉族同学没享受加分,那我肯定也没享受。你们觉得汉族同学享受加分没?

或许有的少数民族就是不需要加分就能考上 211 这个事实不符合你少数民族都是 xx 的刻板印象,悖论感让你生不如死,才留言骂闲街。

那我再告诉你,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内地打拼,跟汉族同胞竞争,工作专业、为人处世、收入职级、生活质量都不比绝大部分汉族同龄同胞差。

是不是到了致死剂量了?

那……

要是实在没办法,你还是生不如死去吧。

毕竟你我素未谋面,非亲非故,我没义务顺着你的心意,委屈自己说谎成全你的变态小 fantasy。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优惠加分,有的学校完全承认,有的学校完全不认,有的学校提档时候才认、分专业时候不认,有的学校在某些专业设立了民族班或者民族预科班、不进民族班或者民族预科班就不认。

我们学校就是一概不认。

都什么时代了,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搜一搜很难吗?

列位刷知乎用的是传呼机还是文曲星?

好了,再回应就成小六子了。

我就吃了一碗粉。

全价买的那碗。

打折优惠的那碗粉我没吃。

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想逼我割肚皮是不可能的,一时技痒喷你一脸后果自负。

世事艰难,好心情是奢侈品,别乱刷存在感给自己找不自在。

~~~~~

各位评论里的哥们姐们,多谢理解多谢支持。

就像上文里说的,我和我老婆一个少数民族,一个汉族,所以我特别希望中华民族一家亲。

我感受过那种平等相处交流的幸福。

当然,也有人说这篇答案里透露出了强烈的优越感,于是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不是要学乌干达种族灭绝就是拿我已经说清楚的高考加分撕咬。

一千多评论里,其他都是好盆友,就你们几小头有这个感觉。

说明你们就是我针对的对象啊!

你们不舒服就对了啊!

说明我的精准打击没有误伤啊!

也感谢你们的瞄准诸元反馈。

(•̀㉨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此以后,你将和强奸犯一起,共享浙大人这个无上光荣的称号


图先删了,因为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也不是最早的消息源,想看的话下面的链接里有。

根据校内同学的讨论,至少可以断定,这个渣渣绝对不是初犯,害人不少


刚看到的,真假我也判断不了。如果是真的话,那也太夸张了

(结合案件是在 19 年 2 月发生的,上图出现了 “疫情期间”,所以应该不是真的,感谢指出)

(额,好像又不对,根据朵朵上一位女生的 “Me too”,今年 2020 年三四月份还有一件事件,如果是真的话,就和图里讲的对上了。晕了晕了,瓜太多了,吃瓜子把牙都磕掉了)

数门挂科、试图找人代考…… 瓜越爆越多

照片大家应该都看过了,一个死胖子,又不高又不帅,何德何能可以 ····???

已经有传言在说他是有背景什么什么的,确实感觉一个普通的民族生应该没能力做到这一步,直接开除对于学校来说确实是最省时省力,也是最使人信服、最标准正确的做法,何必为了一个强奸犯在网上被口诛笔伐?

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只是他确实是一个强奸犯,至于别的,我也只是道听途说来的。希望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


微博国际版​weibointl.api.weibo.com

瓜越挖越大,有人把一些传言整合了一下,看到了顺手粘了过来。还是真假未知。

老色胚、老流氓的定性应该是逃不掉的了

实际上,这个渣渣到底有多恶劣已经不是最主要的了

最主要的是基于什么考虑,我浙的校领导要纵容一个强奸犯?

“求是创新” 的校训是否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

有些领导天天把竺老的两个问题挂在嘴边来教育学生,可到底有没有好好问过自己?你到浙大就是来毁百年浙大的清名的?

知乎用户 街边张小二 发表

7.22 我们大部分 zju 学生都是正直好青年,大部分老师也是教书育人好教师,风评被害,严重被害

![](data:image/svg+xml;utf8,)


7.21 更正,现在凤凰周刊微博可以重新看到


10:31 更新

浙大话题已上升至热搜前五

一小时前凤凰周刊发的微博,现在已经不见

此刻学校的财力和处理速度得到展现

校友们的投资,我们的学费

想必不是用来让你花在丑闻公关上的吧……


同在浙大校园

怎么说呢,这个它并没有违反学校规定

学校规定判了缓刑可以给予留校察看

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不过

为什么不取后者呢

因为是毕业生,还是已入职,还是少数民族?

亦或者,开除学籍就是摆设?

倒不是说犯罪者真的不能原谅

但该生事后还能发朋友圈,他到底有没有悔过之心

他所谓的悔过是什么?

到底是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是意识到自己

“没有掩盖住这个错,事情闹大了”

这种学生还有没有必要 “留校察看”?

如果强奸初犯可原谅,那是不是其他犯罪也可以?

如果他是杀人呢?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就应该照顾吗?更何况他能够在论坛上卖单反,怕是不大贫困……

这样的学生到底能不能担 “优秀学生”、“先进个人” 的称号?

有太多的疑惑,想请学校出来向舆论解释一下


和那些灿若星辰的人一起共享 “浙大人” 这个称号

和那些作奸犯科的人一起共享 “浙大人” 这个称号

大不自多,海纳江河

江河未必是清流,还有污水

知乎用户 我什么都不知道 发表

关联问题:

跟强奸犯做同学是什么感受?

强奸犯同学曾经约自己出去玩是什么感受?

对面寝室有人是强奸犯如何看待?

室友是强奸犯应不应该换寝室?

每天在食堂都能看到强奸犯怎么办?

如何看待学渣要开除而人渣不开除?

考试周新广播:

考试作弊,失去学位。强奸同学,仍有机会。

知乎用户 2328100205 发表

学校作弊就会取消学位。这强奸的处罚某种意义上来讲甚至还不如作弊,有点可悲。

做学问之前首先应该学会做人

知乎用户 赤火飞星 发表

1. 浙大领导在主席台上发言:“第一,我校的那位强奸犯同学留校查看;第二,近期我们准备合并几个学校。”

“我们要合并哪几个学校?”

“很好,我就知道没人会对第 1 件事产生疑问。”

2. 强奸未遂的浙大同学被释放后,负责公关工作的校领导开心的和他合了照。

宣传人员写到:“领导和强奸犯 XXX 在一起。”

想了想觉得饭碗可能保不住,就改成了 “强奸犯 XXX 和领导在一起。” 依然觉得很奇怪。

第 2 天学校公众号和微博更新文章,照片上的字被改为:“领导喜迎强奸犯 XXX。”

(评论区里的猪猪同学所修改的版本令本人拍案叫绝,感谢支持!)

3. 开会时,主持人说道:“支持开除这位同学的坐在左边,不支持开除这位同学的坐在右边。”

台下的听众开始动了起来,坐到左边右边的都不少,只有一个人坐在中间纹丝不动。

主持人问:“你支不支持开除他呢?”

这个人回答:“我不支持开除他,但我掌握了开除他的权利。”

“领导,请您坐到台上来。” 主持人赶忙说道。

4. 学校党委会上有两项议题:开除这位同学和继续合并省内其他有潜力的大学。

在官帽子的指引下,学校直接跳过了第 1 个议题 ,开始第 2 个议题。

5. 一浙大学生因强奸未遂被警察拘留却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网络舆情沸腾。

两领导闻之,视若不见,仍谈笑如故。

一网友情急生智,高呼 “他曾经在网上发帖骂过学校领导”!两领导闻之大惊,急发出通告,将学生开除。

6. 一浙大学子请教院士,提出问题:“猪是群居动物,那它们拥有组织意识和管理能力吗?”

院士回答:“我们一般不在背后讨论学校领导。

7. 中央巡查组到浙大视察,路上碰见一学生,便问他学校秩序如何。

学生回答说:“我校的秩序一直很好,一定是学校领导的英明指导决定的。”

中央领导感到很奇怪:“孩子,单纯的英明指导不能决定良好秩序啊。”

学生说:“您说的太对了,反正我们学校也没什么良好的秩序。”

8. 毕业典礼上,一浙大学生举着一个标语:“感谢你,学校领导,能让我度过一个难忘的童年。”

他的一哥们儿悄悄问他:“那是什么?你在嘲弄我校吗?我记得你小学不是在浙大附小读的,而且这届领导当时没有管理教育的工作!”

学生回答:“没错,那就是我感谢学校领导的原因。”

9. 两个保安站在浙大附近聊天。

一个问:“你觉得我们领导针对强奸犯的措施如何?”

另一个回答说:“和你的看法一样。”

“这样的话,请收拾行李吧,我马上通知学校领导让他开除你!“

10. 一个院士在浙大官微上刊登了一个丢失鹦鹉的寻鸟启事。

上面是这样写的:“本人丢失了红毛鹦鹉一只,望好心人找到后送回,另外,本人不同意它对于学校领导的的任何看法。”

(有点赞就有动力持续更新!)

(在我没更新的日子里,可以看一看我的其它答案!)

[赤火飞星:13 岁了没有成为魔法少女还有机会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4325224)

知乎用户 回声箭 发表

勃勃骗了我们,浙大不是三本,他比不上三本(狗头)

PS. 下面写点正经东西,只说一个现象。在少数民族中,一般嚣张成这样的也很少,普通也就加分偷着乐一把。

像这种情况,家中可能颇有势力,祖上都是土司伯克之类的,建国后招安,尤其是能上深圳新疆班的,这种可能性更高。

我高中的时候,也有少数民族插班生,基本如此。我某个同寝室的小哥,祖上是我们那边四大土司之一,叔叔仍是当地活佛,他爹在某驻京办当头头,家里草场牛羊无数那种。

不过他人很好,是个内向的死宅。但另外和他同来的几个类似阶层的兄弟,就太糟糕了,一看就知道是混蛋,纯属麻烦分子。如果那几个家伙上了大学,肯定也会搞得鸡飞狗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有什么好说的呢?

在你浙强奸罪的处罚比替考还轻。哦我差点忘了,隐约中记得多年前你浙有学生帮别校的学生替考四六级,当时也是开除处分的。

比某校对虐猫学生的处分还轻呢。


一更:

哦阔本来以为他好歹拿不到学位证,从高赞回答: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0303768

(评论反应链接已被删,我没保存截图,有的相关截图的知友可以分享一下)

微博发现了他的成绩单:

(我不是土木的不知道他们情况,反正我们院倒数十名基本上是无法按时毕业的)

可以看出,挂科多门外加考试作弊,这货本来就拿不到学位证啊。这还有啥好说的,你浙当年不处置虐猫,我还觉得能说是没有违反校纪校规,法律至上保护人权。

合着强奸和虐猫原来没什么区别。


二更:

还是感觉直接截图不大好,这里放链接吧(倾删):

[是七七七七:如何看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案,当事人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合理?​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0678681)

不知道消息可不可靠。据称此次事件对努 xxxxx 精神造成极大损害,自杀未遂。据该回答评论区表示,女友已与其分手,公司已将其辞退。

想说这同学挺可怜的大家放过他吧,怎么又觉得有点活该。。。算了先不讨论他了。

至于浙大。。。

而相关判决书等知友们都不难找到,我这里觉得如果真的是强奸中止且自首并获得谅解,量刑也算合理。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你浙有问题,就算校规上说可以留校观察,到底是强奸。


三更:

我好气哦。我同学 5k + 赞的浙大苏联笑话集被删掉了,知乎底稿都没给留。还有什么可说的,浙大 nb。

为表敬意,抄该同学一个 “极度真实引起不适” 的苏联笑话:

一天,浙大校领导在钉钉上卖力地演讲,他在介绍学校有多么好。

这时,台下的小王因为过于无聊,拿起手机,在问题 “如何看待浙大学生犯强奸罪仅…” 下面开始写回答。

第二天,浙大校领导又在钉钉上卖力地演讲。

小张举起手问:“我对学校没有任何意见,我就是想问问小王和他的回答,还有热搜都去哪了?”

(鬼故事:说不定明天本小张和小张的回答也不见了)


四更:

[阿奔叔叔:如何看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案,当事人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合理?​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2213736)

这位答主受在下一拜。

收回上述言论,利用 zs 作秀可还行。我是不信做出那么多糟心事的人会顶不住舆论压力畏罪 zs 了。

还有你浙是真的 nb,我一直以为只有成绩好家里真困难的同学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亏还搞什么审核小组,据说层层审核,实地走访,原来都是走个形式。我第一次听说挂科成绩差成这样还能申请助学金的,更不用说他压根儿不穷。

你浙拿学生学费和国家经费,天天说自己有钱。我还纳闷食堂哪天改好,原来都用来公关撤热搜。还有国家助学金都是劳动人民的血汗税钱,都用来给这种人渣夜夜笙歌买药迷奸了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强奸不开除,替考专业课也不开除?以前说自己是 zjuer 是一种光荣

现在是耻辱!

封校!双重标准!强奸!懒政!网红!恶心!

知乎用户 秦晓砺 发表

第二次更新:

1. 希望大家就事论事,比如本次决策过程中是否考虑了不相关因素,而不要引发一些群体的对立。答主充分尊重 diversity。

2. 另外回应一下这条评论:

这点我是不赞同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 年全国刑事犯罪总数 1428772 人,其中 18 至 25 岁青少年刑事犯罪数 208910 人,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数合计 8845576 起,全国人口 140005 万人。

因此粗略估计(未考虑一人涉及多起刑事犯罪、治安案件,以及一起治安案件涉及多人的情况),犯罪率为 0.10%、青少年犯罪率 0.15%、治安违法率 0.63%。

根据《浙江大学 2019 年统计公报》,截至 2019 年底,全日制在校本硕博学生分别为 28535 人、21513 人、12074 人,共计 62122 人。

根据我在学校内网的检索,处分文件中涉及的各年的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情况如下:

2020 年:暂无
2019 年:刑事犯罪 * 1
2018 年:暂无
2017 年:治安违法 * 1
2016 年:治安违法 * 1
2015 年:治安违法 * 2
2014 年:治安违法 * 1 刑事犯罪 * 1
2013 年:暂无
2012 年:刑事犯罪 * 1

所以,如果披露已经完整的话,单年度治安违法率最高为 0.0033%,单年度犯罪率最高为 0.0017%;即使考虑到可能存在个别未完整披露的情况,违法犯罪率还是相当低的。评论区的这条评论可能缺乏数据支撑。

第一次更新:

刚才学校出情况说明了:

评论:

1. 程序上确实合规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因此,程序上合规。

2. 处分结果过轻

本案涉及强奸罪(中止)和强制猥亵罪(既遂)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法院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结合中止、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刑罚处罚我认为是合适的。

但是,在浙大发本〔2015〕119 号文件中,当事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却收到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见原回答第 4 条)

尽管盗窃罪的这位同学构成多次盗窃,但本案的努同学似乎故事也不少啊。

3. 未遵循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处分只应当考虑符合《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制定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但是根据网传图,之所以从轻处分,是因为该生系少数民族学生、来自贫困地区。这不是处分时应当考虑的因素,这个才是大家普遍吐槽的重点。

原回答:

在校内网站上进行了一些案例检索。

结论:留校察看处分明显不当。此前有人被判的刑罚更轻,也被开除学籍了。

1. 猥亵 / 行政拘留 5 日 / 留校察看

浙大发本〔2018〕96 号
吕 ×, 2015 级学生。该生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紫金港校区图书馆三楼楼梯口猥亵女生,次日受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研究决定,给予吕 × 留校察看处分,期限 12 个月。

2. 不详 / 行政拘留 15 日 / 记过

浙大发本〔2016〕55 号
郭 ××,2011 级学生。该生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处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6】11126 号)。…… 经研究决定,给予郭 ×× 记过处分。

3. 吸食毒品 / 行政拘留十日 / 记过并作结业处理

浙大发本〔2016〕40 号
达 ×,人文学院编辑出版专业 2012 级学生。 该生在 2015 年 12 月 25 日西溪校区北园寝室吸食毒品,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杭西公(西)行罚决字【2015】11746 号)。…… 经研究决定,给予达 × 记过处分,并作结业处理。

4. 盗窃 /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开除学籍

浙大发本〔2015〕119 号
吕 ××,2012 级学生。该生于 2014 年 10 月—12 月期间,先后进入紫金港校区月牙楼教室偷窃 8 次,窃得财务价值共计 37466 元。2015 年 3 月 23 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杭西刑初字第 294 号】。…… 经研究决定,给予吕 ×× 开除学籍处分。

本案当事人努 xx 的刑期比这个案例更重哦。

5. 猥亵 / 行政拘留 5 日 / 记过

浙大发本〔2014〕215 号
周 ××,男,1993 年 2 月生,新疆乌鲁木齐人,化学系化学专业 2011 级学生。 该生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晚,在紫金港校区篮球场强行对本校一位女生进行猥亵,受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行政拘留伍日的处罚。…… 经研究决定,给予周 ×× 记过处分。

6. 盗窃 /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10000 元 / 开除学籍

苏 ××,男,1988 年 5 月生,山东日照人,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体育)专业 2007 级本科学生。该生 2012 年 5 月 8 日,在出租车上,乘同坐醉酒之际,窃取其携带的内有人民币 77200 元的袋子 1 只,构成盗窃罪。2012 年 12 月 20 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10000 元〔(2012)浙杭刑终字第 682 号〕。…… 经研究决定,给予苏 ×× 开除学籍处分。

知乎用户 看风景的蜗牛君​ 发表

1. 竺可桢校长的两个问题有了新的答案。

问:“来浙大做什么?”

答:“强奸犯。”

问:“离开浙大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答:“正常毕业的人。”

2. 浙大男生自称 “猥琐男”,大家都知道是调侃,唯独这傻逼当真了。

3. 抗日战争时期,浙大辗转五千里坚持流动办学,没有向日寇屈服;

新冠肺炎疫情下,浙大不惜封闭校园坚持开学,没有向新冠屈服;

面对刑拘的强奸犯,浙大开出了 “留校察看” 的处罚决定,大家都看得出,浙大屈服了。

所以强奸犯比日本鬼子和新冠更可怕。

4. 难怪过去有些人早就喊出了 “垃圾三本” 的口号,原来他们早就已经洞悉了未来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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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段子还是要认真一下。

公告上说,“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 17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 XX 留校察看处分。”

那就让我们看看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 17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是怎么写的:

“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所以学校给 “留校察看” 处分,也并不是毫无依据,只不过这里面的左右空间可就大了……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猫崽 发表

本科在浙大读了四年,研究生也要即将在浙大熬 2.9 年,说实话,我对这个学校失望透顶。

对外宣传要建设世一大,什么网红食堂,大西区建设的轰轰烈烈。对内呢?一旦学校内部出了什么问题,第一想到的不是如何解决,而是封锁内部消息,警告学生不要乱传。去年的玉泉食物中毒,一百多个学生中标,学校对此没有任何表示,最后给了一个看不懂的解释。98 上发帖的贴主也被多次警告。今年疫情封锁学校,对外号称做好严密的安保措施。实则呢?严禁进出的只有学生,教职工还不是随便出入。

总结这四年在浙大,没有体会到任何人文关怀,只有被不断地伤害。所以浙大这次会采取这样的举措一点都不意外,毕竟我浙校歌里就这样唱:海纳江河。

最后不禁为浙大宣传一波:在浙里,即使你是人渣,只要你不是学渣,还可以继续上学。

后续:这个人渣不是初犯,猥亵了很多学妹了。另外,浙大对其宽大处理的理由我不能认同。附:上面仅代表个人意见,愿意接受批评。但是请别上升到人生攻击,我在浙大也遇见了很多有趣的朋友和厉害的导师,所以我不会离开浙大。我依然记得竺校长的两个问题,努力让自己向浙大历史上诸多灿烂星辰的名字看齐。

知乎用户 古丽 发表

谢邀。

这个人渣很可能代表了新疆极少某部分少数民族出门在外的心态,在内地待过多年,很了解内地某些城市或者是某些政策的底线,所以在底线范围之内,会最大化的攫取利益和好处,明明能力平庸,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吃喝嫖赌,天天混日子,却依然能够很吃得开。

比如这位,强奸未遂这样的犯罪行为,在学校的轻描淡写的帮助下,风轻云淡的掩饰下,整整拖了 3 个月,然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也难怪这位有恃无恐,朋友圈依然一片歌舞升平了。

仔细看了一下学校声明,除了少数民族毕业生这两个标签是真的,其他诸如什么 “贫困”“认罪悔过” 全是扯淡,天天喝酒本地玩摄影无人机的贫困生,事发当天还在朋友圈里秀恩爱的“认罪悔过”,这学校也就轻轻揭过,照搬全收,真是人性化的好学校啊。

毕竟犯没犯过罪不重要,捂盖子才重要,保证毕业率才重要,政治正确才重要,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不盖子捂不住了,人家努某反正已经毕业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你浙大觉得你做了件大好事,还希望这位念你给你感恩戴德,殊不知人家背后里笑你是个冤大头和傻逼,出了事你浙大让骂成狗,臭不可闻,着急忙慌的花钱公关,又是撤热搜,当初想到过会有今天吗?

这样不敢面对问题,就怕出事,只知道捂盖子,只知道政治正确,非常 “中国大学” 的处理问题的方式,连浙大这样声名斐然的双一流名校都难以幸免,在这么大的国家,这样没有被爆出来的类似事情,不知道还有多少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对于那些和努某抱着一样心态的人,以为靠着身份就能浑水摸鱼,攫取利益的人,只能说,时代在变,风向在变,如果不去正视自己的位置,还抱着高人一等或者我有特权那样有恃无恐的想法,终将自作自受,自食恶果。

我自己也是生活在内地的新疆少数民族,真心不希望我们每一次都是以这样的形式上热搜,和我一样,还有许许多多生活在内地的少数民族,奉公守法,勤勤恳恳,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生活,我见过他们的善良,他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这个国家和人民的爱,相信我,不会比你们任何人少。

我们常说,不要一杆子打死一群人,虽然努某的行为只能代表他自己,可是我无意去辩解什么,清者自清,对我们来说,规范好自己的行为,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才是作为一个新疆少数民族,为我们 “在内地的新疆人” 最好的正名。

知乎用户 刘甸初 2 发表

鬼晓得找到这题绕了多少弯子。

学院声明真是没眼看,你通报情况,然后根据第几条第几项,说明为什么是留校察看,相信学生即便有微词,也不至于 “庇护” 传的沸沸扬扬。

少民怎么了,少民不用守法呗?

初犯怎么了,在座的各位谁犯过?

家境贫寒怎么了,家境贫寒嫖不得就得去强奸?

知乎用户 殷七 发表

西南交大的陈玉钰保研造假,在教务系统修改成绩

处分下来,只是取消本不属于她的保研资格

浙江大学的努某某强奸同学,多次作弊挂科

判决下来,只是留校察看,一年半缓刑,照常毕业

我看着你们,满怀羡慕,凌驾在法律和校规之上,把别人的变成自己的,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的,把心惊胆战的变成心安理得的

你们可以在学校肆意挥洒自己的青春,不用担心挂科,也不用担心毕不了业,甚至,你们还能保研

仝卓也满怀羡慕地看着你们,他没有学阀父母,没有少数民族的身份,改了个应届生,人生就已经断送

普通的学生也满怀羡慕的看着你们,他们小纸条作弊都会被开除学籍,掏个珍惜鸟类的鸟窝就会被判十年。而你们,在宪法上肆意舞蹈,几番上热搜,却能全身而退


心中只有愤怒,这个判决结果让那个被强奸的女孩子怎么办?

她取证了,报警了

却让强奸犯跟她呆在一个学校里

却让强奸犯依旧开心的活跃在朋友圈里

让其他女孩子怎么办,大家在学校的人身安全更加无法保证,毕竟犯罪成本这么低

让其他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怎么办,别人在学校会对他们防备远离,会对他们永远警戒


看判决书说是强奸中止,那从法律上的判决是没问题的(但是为啥要缓刑? 我非法学生不太明白)

那问题就主要出在 ZJU 身上了

哀叹

刚才还被吞了回答,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7.22 09:00 更新: 有人扒出来我去年作弊?这明显是 ps 的,想要陷害我,我来自贫困地区,我连手机都买不起,怎么作弊呢?这下难道我真的要被开除了?网友们帮帮我啊

7.21 09:00 更新: 你们网络暴力太可怕了呜呜呜,我要自 刹了,你们都是害死我的凶手

7.20 20:00 更新:喜欢我的可以一起约拍私房,或者蹦迪哟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种事情你们之前没见过?

能拿我努某怎么样?我照样潇洒

瞧把你急得干蹬脚的样子,哈哈哈

不服气?你去重新投胎呀

知乎用户 Pandora 发表

普通学子要想通过高考进入浙江大学,成绩必须很优秀才行。

而 QJU,啊不对,打错了,ZJU 的这种处罚结果、这种对触犯了刑法的 QJ 犯包庇纵容的大学,不但配不上那些成绩优异的学子,更是配不上任何一个遵纪守法、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学生。

说真的,校方那个 “从轻处罚” 的声明,我多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知乎用户 周诺 发表

上学时 :

“妈,我可能要被学校开除了”

“为什么?”

“我犯了刑法第 236 条”

“那没事,我还以为你作弊了呢。”

上班时:

“老婆,我可能要被公司开除了”

“为什么?”

“我违背公司价值观,婚外情了”

“那没事,我还以为你抢月饼了呢”

生活中:

“老婆,我可能要被抓了”

“为什么?”

“我编造了好多谣言还出版了,还在网上骂街。”

“那没事,我还以为你骂药酒了呢”

知乎用户 Vladimir Petrov 发表

看盆友圈,似乎跟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拍了毕业照?

所以 4 月的判决拖到 7 月才给处分,是为了不给人毕业季添堵?一年之后再跟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来解除处分、领取两证?

刚查了下,在《建工学院关于组织 2020 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 3:《建工学院参加毕业典礼名单及分组汇总表. xlsx》第 79 行发现与《浙 0106 刑初 140 号刑事判决书》之被告人同名的 “毕业生”。

原来这 TMD 叫留校察看啊。

知乎用户 美怡 发表

更新:7 月 21 日下午五点浙大官方通告

这是通告了个寂寞?

就这?

———————————-

以下为原答案:

哈工大的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然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仅留校察看

强奸犯强奸的是一个人 留校察看的处分是强奸了全中国的女性朋友

别说什么贫困学生少数民族了

人热心网友们给扒的清清楚楚

还有其他受害者的投稿

浙江大学的领导们来看看 这就是贵校口中所说的 贫困山区生 初次强奸犯 努尔特巴特尔。夜店大咖 去一次酒吧花好几千 经常骗女生去酒吧 。贵校对于 强奸 吸毒 猥亵 还是保持留校察看处分吗

已经到第二天中午了全面上热搜的情况下学校还是没有回应呢?

知乎用户 随風消逝 发表

看看浙大的嘴脸!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_留校察看_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_努_XX 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_努_XX_留校察看_处分。

以上是浙大的回应里面的,可是针对本校汉族学生 2012 级吕某盗窃,也是缓刑执行,但浙大是开除学籍处理,2007 级汉族本科生苏某也是缓刑,浙大开除学籍

而强奸案却是留校察看!震惊!不仅如此,吸毒的也是留校察看,真的是奇葩操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浙处理棘手问题的迷醉程度老生常谈。

“都是为了学生好”、“污本校清白的事情是万万做不得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瞒天过海、偷梁换柱、鱼目混珠”。

我浙官媒公关水平也是发挥稳定,除了搞搞网红食堂,强行造神,发点美图以外别无他用。

对于不能上台面的负面新闻,虐猫、玉泉食堂诺如病毒、外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这些仍旧历历在目。

官媒的公关方式,既糊弄不了学生,又隐瞒不了外人,一向如此。

每次碰到此类事件,一来是被外人喷到体无完肤,二来是校内同学也不愿站在学校这边,shame on zju,学生归属感荡然无存。

欢迎报考浙江大学 只要你是少数民族 你强奸被判刑也让你拿双证毕业与历史上众多灿若星辰的校友一起共享浙大人这个光荣的称号。

“来浙大为了成为怎样的人


再讨论一下,我浙的校训 “求是创新”

求是,是本着探寻事物根源的逻辑去搜寻事物的全貌,就事论事,这件事情的全貌是什么,我觉得根据网上的直言片语及流出的各种聊天截图是无法还原事情原本的真相的。我明确反对:

  1. 以此来攻击浙大所有同学。一个个体没有资格代表绝大多数,而且是这样极端的个体。
  2. 以此来造谣生事。以讹传讹,比真相流转的速度快之又快,不能从聊天截图肆意推测。
  3. 以此来否认浙大的教学水平、科研质量,对浙大的整体全盘否定。
  4. 以此来攻击少数民族如何。
  5. 肆无忌惮的网络暴力。

但是,我们确实有权力去质疑:

1. 校方处理此类问题时候决策层的判决是否收到主观臆断、少数民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维逻辑影响。我们需要去看到这个事情发生的全过程、该同学是否强奸未遂,为何法院判决较轻,为何按照校规校纪中规定 “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中,选择了留校察看这一条很容易激发矛盾的决策,我们确实有权力去了解事情原原本本的真相,去质疑这项处罚是否较轻。

2. 校方的公关水平。事发后噤声音、当鸵鸟的选择实则下下策,与其深受其罪,不如壮士断腕或者负荆请罪。

希望大家理性讨论,切忌肆意谩骂或恶意诋毁,不要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不要吃人血馒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有一个吸毒的也留校察看了

知乎用户 iAladdin 发表

作弊开除,强奸留校察看,你怎么看?

留校察看,绝不姑息,你怎么看?

表决决定,留校察看,你怎么看?

知乎用户 鲸生最苦求不得 发表

强烈建议紫金港天眼楼改名为景明楼。


越来越像了,有没有。

现在的消息越来越多:

1、在深圳读新疆班,高考加 50 分,低分轻松进名校(另一说法是此人走的是民汉双语考试,四百多分即可进浙大)

2、就这样考上了名校,还可以拿 “国家助学金”;

3、在校期间成绩极差,大一上的线性代数挂科至今未过,挂科,缺考,考试作弊,毕业论文抄袭,专业成绩排名 126/128,然而却可获得 “先进个人”;

4、在校期间屡屡犯事,打架猥亵逼迫小师妹发生关系,然而一直逍遥法外;

5、被司法机关逮捕,被一应机构以其身份为由 “从宽处理”。

准洋人留学生的待遇啊……

我们都很清楚,就如山高县所说的 “美朝治下的少数民族是熟番,汉族是生番”,在很多时候,少数民族和港台人一样,实际上就是半个洋人的待遇和地位。

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胞意识到这有违民族平等,意识到这最终将引来祸患,尽管也有许多少数民族同胞实际上没有享受到很高的优待和纵容,只是一个普通人。

但……

有些人不要我们觉得,要他觉得。毕竟要是真的平等了,他们吃什么饭?


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这么一个有背景的,为什么会选择浙大呢?

中国一流学校也不多,也就 C9 吧。

哈尔滨、西安、合肥不够繁华,pass……

选择北京的学校…… 万一不小心遇到个 Red 子弟,你个外藩子弟算个毛啊……

选择上海的学校…… 万一不小心遇到个巨富子弟,你个土司子弟可就真是来自 “贫困地区” 了……

选择南京的学校…… 万一不小心遇到个大院子弟,你打得过不?

看来看去就杭州最安全,性价比也最高嘛……

(突然觉得某种程度上我宁波也比杭州安全啊,至少有个海军大院不是)

唉,杭州某种程度上是三岁小儿,持金过市……

知乎用户 小阔落哦 发表

季子越 / 仝卓 / 翟天临热泪盈眶:当年我为什么不考浙大?

国科大侮辱先烈,言语不当反人类的开除了。

中戏高考舞弊的被取消学位了,相关人员还被牵连。

北电学术造假的被摘掉博士学位了。

只有浙大,可以保住自己 “强奸未遂” 的少民同学。

问题来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

A:因为浙大后台硬,北电中科大中戏啥的都是弟弟。

B:因为强奸罪根本不算事儿。

C:季子越和仝卓是汉族。

难不成也要跟印度一样,刹帝利强奸首陀罗算临幸了?

利益相关:

已经毕业的浙大女生。

在校时期多次被校内被个别留学生骚扰,堵路要微信不给不让走的浙大女生。

发生类似事件向辅导员 / 领导多次反映,但没有任何结果的浙大女生。

知乎用户 张心欣​ 发表

和稀泥和明是非之间有一条边界,这条边界掌握好了,是执政的艺术,掌握不好,就是懒政。

很显然,浙大领导并掌握不好这条边界。

知乎用户 小耳 发表

我。。。。。

少数民族,我亲弟弟,某民族院校,去年因为夜不归宿差点被开除学籍。

我说这个的意思是什么呢?

就是炮火麻烦别对准少数民族,是浙大的问题。

还有,这个通告写的我有点恶心,初犯。。。强奸犯初犯。。。

我在想那个受害者此刻是什么心情和处境。

不说了,真想吐。

补,

我们少数民族真不需要挽救,学校这个通告甩锅一级棒,又是贫困地区又是挽救少数民族的,怎么不说是你学校三观的问题?

咋的,卡姆不照样判了八个月?

这通告不激化矛盾?难怪汉族朋友对我们误解那么深。

真的,浙大我一生黑了。

说句不好听的,可是不是被强奸的是你校领导的女儿。

知乎用户 梅囿仁 发表

充分证明了浙江大学的办学独立性,丝毫不为国法和社会道德所左右。

中世纪西欧的大学很多就是这样,同门情谊大于天。例如牛津大学,“有一次牛津大学的学生被武装暴徒包围了好几天,由于学生也武装起来,这场争夺至为剧烈”、“牛津的一位教授让他的学生去杀害曾经冒犯过自己的教士而受到控告”。(蒂尔尼、佩因特《西欧中世纪史》)众所周知,世界一流大学需要世界一流的底蕴,牛津能包庇杀人犯,那浙大就义释强奸犯,此举可以说是大有古风,也展现了浙大敢同牛津争高下、不向剑桥让寸分的雄心壮志。

知乎用户 江枫 发表

……

双一流啊这是……

……

至于如何看待 “留校察看” 这事儿,我觉得微博这个截图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这学校的 “态度” 已经很明确了!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公司也好,学校也好,太大总归不好,还是拆了吧

知乎用户 吴所不能 - 開拓 发表

“会写推理小说的浙大学子坐左边”

“会写微信爆款文的浙大学子坐右边”

“我是强奸犯”

“您赶紧上主席台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考试作弊,失去学位

强奸妇女,留校察看

这很尊重学术,不愧是市一大!

知乎用户 秘则为花 发表

???

中将的儿子 qj 也判了十年啊。

合着李某某吃亏就吃亏在民族上?

知乎用户 Hielza 发表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 “民族” 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 “某某民族” 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 年 9 月 28 日)

知乎用户 托卡马克之冠 发表

据说他还有女朋友,然后他还每天在朋友圈秀恩爱?

我很好奇他的女朋友知不知道这事?

别误会,我只是单纯没法理解为什么要和一个强奸犯在一起。

知乎用户 视频创作者王瑞恩​ 发表

准确来说,不只是留校察看,还有刑事判决:

不过这个刑事判决(如果网络流传的判决书属实)也有点一言难尽,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因此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也就是可能根本不需要蹲一天监狱)的判决。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经常被混淆 —— 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

简单来说, 未遂,是欲为而不能;中止,是可为而不为,主动放弃犯罪,或者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一般来说,犯罪中止的量刑要比犯罪未遂轻,毕竟主观恶性没这么强。

控方主张的事实是「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那么,因为被害人反抗、宣称要报警而未能实施强奸,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呢?

要看具体情况,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有认定为未遂的例子。

例如,在《崔超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辽 14 刑终 154 号 中,法院有以下的说理

被告人崔超系因为被害人边反抗边在电话中求救让其朋友报警而感到害怕,这属于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客观实质阻却因素,这一客观情况的出现是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被告人造成了紧迫的威胁,促使被告人心里感到害怕而停止犯罪,应认定为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系因被害人反抗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未能得逞,而非纯粹出于自身主观因素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未遂,可依法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据此对辩护人提出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一丁

在评论区所指出,报警和报警是有区别的,被害人已经宣称要报警 / 被害人已经让朋友帮忙报警 / 被害人已经亲自报警 / 被害人已经完成报警且警察在来的路上,这些情况下放弃犯罪,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所占的比例都有不同,难以一概而论。

本案认定为「犯罪中止」需斟酌,网传判决书中,控方对事实的归纳较为简略,也有可能存在尚不为公众所知的其他事实支持认定为犯罪中止,这一点欢迎补充指正,开放探讨。

--

回应一下评论区:听罗翔老师要听全啊 == 罗翔老师是举过一个例子,说因为害怕报警而放弃了,是犯罪中止,但本案网传判决书也认定了被害人进行反抗,反抗 + 报警,和罗翔老师举的纯粹害怕报警的例子不宜等同,所以还是那句话,报警和报警是不一样的,关键还要看是否因为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没有得逞。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这个处分从法律上来说挑不出毛病,网友感到气愤,主要还是担心价值导向问题,以及感觉名校光环破灭。

看了《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从这两个规定来看,学校的处理结果并非没有依据。教育部的规定里,学生构成犯罪,学校是可以开除学籍的,而不是必须开除学籍。学校对此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所以,你要从法律法规上找毛病还真找不出来。但是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气愤?原因可能是处分决定合法但不合情理。浙江大学是我国知名学府,不仅是本校校友,很多网友都对它抱有憧憬、崇敬之情。

所以,在校友和网友心中,浙江大学带有教书育人、践行正确价值观的高尚光环。这种光环本就跟强奸、犯罪等恶性案件不相容,也决定着学校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当面对强奸这种恶性案件和价值观严重不正的学生,理想中的浙江大学应该嫉恶如仇、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告诉学生学校倡导什么,反对什么。

而现实的情况是,浙江大学不但没有开除强奸犯,反而对其从轻处理,从轻的理由又带有逆向歧视的意味,自然让网友非常失望,也引发了网友的怒火。

我建议浙江大学慎重考虑这个处分决定,有必要的话应该重新作出处理恰当的决定。否则对其声誉有很大的影响,也会带来不好的价值观导向。

这个不好的价值导向是,似乎只要我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学生,就可以为所欲为,学校也不会对我下死手。这种侥幸或者误读,将可能制造一起新的刑事案件。

从今后教书育人、以德服人的角度出发,如果对一个严重侵犯他人合法人身权利的强奸犯(虽然是中止),都不能开除学籍,那么浙江大学以后以学生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为由开除学籍,都将难以服众。其他被以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平等的屈辱感。

总之,建议浙大重新考虑一下,无论是为了百年学府的声誉,还是为了教育树人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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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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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洛克马戏初号机 发表

学校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

好嘛,少数族裔就可以被挽救,多数族裔我就严格执行。

这也太 pc 了吧。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洋彼岸的大学呢。

还是那句话,中国所有的民族矛盾的根本都来自领导们的对少数族裔和外国人的偏袒,如果没有这些偏袒,中国的民族矛盾能少九成九。

知乎用户 果酱君​ 发表

你们这帮人再闹,人家就要发功了,到时候让知乎这个平台把这个问题消灭掉,让你们这群吃瓜群众没地吃瓜。

高校里,总有一些人,这些人其实素质和猪差不过,但是人家就是优秀的连你爸爸都不认识。什么一路保研,一路创新,一路拿奖,一路创业,最后一路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不小心就完成了几个小目标。

至于什么人能过这样的生活,那当然是优秀的人啦!你不明白,问,“为什么人家这么优秀!”

人家也不知道,但是人家从小就优秀,高考就能找到好考的省份考,比你们低个四五十分也能上名校,考试虽然分数差一些,但是人家素质高,从小就创新,虽然连高数都没学全,但是创新的智慧火花就像那点燃后的二踢脚,劈了啪啦的。这个人家自己也没办法,只能说人生太简单,学业太简单,创业太简单,一切的一切,太简单了。

so easy!

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年轻人,社会阅历太浅啊。

孔子说过一个好社会的标准是,富者无娇易,贫者无怨难。富人赢者通吃,其子女必然人生一路开挂,太容易了,于是就骄纵,骄傲,骄气。变得骄横无比。穷人资源太匮乏了,而且处处是大坑,处处是镰刀,干什么都沦为韭菜,一辈子人肉干电池,太难了,最后只会变成怨气、怨恨,怨愤。变得暴虐无比。

当强者干什么都是 so easy 的时候,抬头望望身边苦哈哈的普通人,自然会觉得别人都是一群 Sb, 久而久之就会像《大人物》里的宝贝儿饰演的公子哥那样,漠视他人的尊严、权利甚至生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是连党纪国法都不放在眼里了。

而贫者一路苦斗,一个小坎坷就能让人生彻底翻车,一个小马虎就让人生凉凉,一步没跟上,就再也跟不上。你跟他们说什么某某人是如何如何有能力,某某人除了能力之外背景是 0,你看看他们会不会想抽你!当这些贫者还能活,他们能够忍气吞声。当这些贫者的资源被瓜分殆尽,连活着都是一种受罪时,你就别指责他们心态失衡,越来越容易暴怒,戾气。

如果弱者触犯一点点规则就被学校开除,而强者强奸都只是留校察看的时候,你让弱者凭什么不变得得怨愤和戾气呢?

至于,某名校如此处理,真是一种舔狗行为。

知识分子不是自诩为风骨吗?知识分子不是有气节有品格吗?就没有个知识分子宁肯丢掉一切也坚持下原则?

对了,人家会拿出规定,你看,判缓刑可以留校察看,因此,人家有理有据,没毛病。

完美。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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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寒冰射手曹草草​ 发表

从长期来看,像浙大这次这样的行为反复发生,最终受到损害的是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

对于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很多时候,特权不是爱人,而是害人。如果你是一个本不欲享有特权,却被强加了一些特权的正直的人,请坚定地拒绝这样的特权。从自己做起,拒绝这些小利,从自己做起,贯彻平等。其实这对你自己也是一种保护。

知乎用户 还没想好 发表

作弊会被开除学籍,合着强奸和作弊在浙大的现行评价标准下是后者更为不能容忍?shame on zju . 希望这是浙大独有的现象吧,真是羞于此人同在浙大校园!浙江大学的价值观这是怎么了!当真就是放弃求是创新改为 “求仕创薪” 了?shame on zju!

知乎用户 Justin Lee 发表

大学章程相当于一个大学的基本法,其重要性类似于宪法对国家的重要性。

以下是浙大的章程,里面的学生权力没提到可以 “强奸”,义务里提到 “遵守国家法律”。

以下是浙大的学生手册,明确规定构成犯罪开除学籍:

可现在浙大的处理措施,既不符合大学章程,又不符合学生手册,不知他们的依据是什么?

建议浙大修改下学生手册,赋予民族学生不受学生手册约束的特权。

也建议浙大向人大提出申请,赋予浙大学生不受《刑法》约束的特权。

依法治校、依法治国,不就是应该先有规则,规则之内无特权吗?要享受特权,就让法律先把特权赋予你。

大学带头公开违法,还指望培养出遵纪守法的高素质公民?

【回复】评论区知友帮忙找到了浙大这么处理的内部依据,想问法律界人士,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吗?

再次回复:法律界人士出来说话了:

知乎用户 BUG 不是错误 发表

不愧是勃勃的母校,斡旋能力就是强

知乎用户 山羊月​ 发表

只想请教浙大校领导三个小问题:

第一,所谓 “强烈悔罪” 的表述,是否获得了受害女士的认同?在没有明确写上受害女士表态的前提下,浙大校领导采用 “强烈悔罪” 表述的依据是什么?

第二,人的行为具有连续性,该生这次行为之前是否还有类似的对异性的骚扰和侵害行为,浙大校领导是否应当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态度启动调查?

第三,在第一点没有交代,第二点没有落实的前提下,浙大校领导任由该生留校两个多月,是否考虑过对和他同在浙大,日常接触的女同学的感受?是否对她们采取了任何负责任的告知和保护措施?

知乎用户 szq 发表

谈两点,第一点是关于少数民族特权问题。首先作为普通汉族大学生,我不反对给边缘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同学一些照顾,包括物质上的照顾如奖学金,或者精神上的照顾如举办少数民族汉族同学联谊会等等。这些照顾在我们这种普通学校中依然存在。但是问题在于照顾的程度。

举个我校的例子。2018 年我校有一个少数民族学生 “石榴籽” 奖学金,要求少数民族同学学习排名前百分之 80、无违纪,就可以申请。2019 年的时候,“石榴籽”奖学金变了,只允许新疆和西藏籍的同学申请。合着本来汉族学生就是三等学生了(留学生——少民学生——汉族学生),新疆西藏籍学生还要再高一等?那属实牛的。当时校内社交平台基本没有人发声,没有任何波澜。我吐槽了一下,说我是鲜卑族的,结果导员以为我在开玩笑。可见这种特权其实已经根深蒂固了。领导层怀着统战的目的,对维护少数民族团结已经形成了路径依赖,完全不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身份究竟是什么,直接一股脑给到特权,实际上对于贫困地区汉族学生是不公平的。这个石榴籽奖学金就离谱,奖学金给到的应当是缺钱的贫困生,而不是以血统来定。

第二点,浙大不行,建议报考兄弟学校南京大学(手动滑稽)。

知乎用户 锦书难书 发表

怎么看待?那我说了……

哦哦,不能说脏话啊,那没事了。

知乎用户 清雨影 发表

总有人说民族团结大于天,民族之间的仇恨就是不公正的待遇挑起来的。

知乎用户 教父 发表

浙大笑话

1. 昨天浙江大学发生了里氏 0.01 级地震,但学者们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浙江大学处在非地震带上。最后经过研究,并非是地震,而是浙江大学的节操掉在了地上。

2. 一老者在西湖边散步,不慎落入道旁湖中,高呼救命!

两警察闻之,视若不见,仍边走边谈笑如故。

老者情急生智,遂高呼 “浙江大学是个 XX 学校”!两警察闻之大惊,急跳入河中,将老者拖上岸来铐之。

3. 一位浙大学生一边看手机一边抱怨道:“这种学校真差劲儿!!!!!”

结果被校长听到而开除。

年轻人辩解说:“我根本没讲是哪个学校,你怎么可以随便开除我呢?”

" 你少骗人,” 校长咆哮道,“我在教育系统工作三十多年了,哪一个学校差劲我不会知道吗?

4——什么在浙大校园最常见?     

——缓刑的强奸犯

5. 一个清华学生,一个北大学生,一个浙大学生在一起聊天

  清华学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上完一天的课,晚上回到宿舍和兄弟们一起开黑。

  北大学生:你们清华人就是古板,最幸福的事情是和一个漂亮学妹在草坪上畅谈人生,然后晚上回去完了宿舍关门了。

  浙大学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半夜我 XX 了我朋友的女朋友。但是最后只判了个缓刑,然后学校还没开除我。

6. 一个学生在大街上大骂:“浙江大学是个 XX 学校。” 结果被开除。

开除原因:泄露学校机密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这件事被公开曝光后,舆论的矛头直指浙江大学。

人们认为浙大留校察看的处分是轻拿轻放,甚至是纵容包庇罪行恶劣的犯罪分子。

细看舆论反对的理由,并非情绪发泄,而是有凭有据

其中,浙大给予宽容该生的理由——诸如是民族生,家庭贫困等——很难站得住脚,这让浙大留校察看的处分缺乏基础。

现在出现了一种看法,认为浙大对强奸犯宽容处理,是符合校规的,之所以引起批评,是无意中披露了此事。

还有一种为学生开脱的理由是,他的缓刑判决符合司法规定,浙大没有处理好舆情,导致陷入被动局面。

学生有罪无过,浙大有小错不损大节的这两种典型的看法,经不起推敲。

首先,该生的判决书没有在网上公布,为他开脱辩护的人,引用的所谓 “强奸中止”“自首” 等理由无法得到确认。退一步说,即使法庭判决的缓刑依据成立,该生的强奸罪是无论如何逃不掉的。而且,稍有眼力的人都能理解,该生以强奸罪被判缓刑,到底是证据使然,还是有别的量刑考虑,尚且两可。

其次,浙大将该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公之于众,这是惯常操作,不该有学生享受特殊的隐匿待遇。按照浙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 17 条,“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表面看是对该生的处分没超出规定尺度,但对排除 “不开除” 选项,浙大诉诸该生个人身份,让人难以苟同。

无论是认为法院判决没问题,还是说浙大处分决定没问题,其实都在回避一个更严重的事实。那就是,该生 4 月份被判处强奸罪,目前尚在刑期内,但其欢快地活跃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记录载歌载舞,欢声笑语地记录他与博士女朋友的幸福。

他甚至在微信朋友圈宣布:我的快乐回来了。

该生缓刑期内的表现证明,他对自己的强奸罪行毫无反省,对受害者及自己的罪恶缺乏基本的认罪悔罪。该生像一名侥幸逃脱的恶魔,在祝贺闯关的胜利。他在社交媒体上种种不当言行,缺乏悔罪的诚意,不仅是对法庭缓刑判决的反讽,也是对浙大留校察看处分的嘲笑。

在浙大公布的学生处分决定书中,还可以找到更多令人不安的信息。

有一名 2015 级武姓学生,因为吸食毒品,2018 年 12 月 27 日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近期被校方解除处分。
一名吕姓学生因为猥亵女生,受到行拘 5 日处罚,浙大同样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样于 2018 年 7 月撤销了该处分。

对吸毒、猥亵女生、犯强奸罪的学生宽容处理,到期即撤销处分,也许符合浙大的规定,但它们给外界的感觉是,浙大不仅对犯了行政处罚的学生宽容大度,对犯强奸罪等恶劣罪行的学生同样给予宽恕。如果给犯案分子留校察看处分是合规的,那定期撤销处分又表明,浙大的所谓校规完全是无聊的文字游戏。

在判断浙大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是否合适时,人们看的不只是浙大那些的处分规定,还看到不同大学在处分学生时,尤其对待刑事犯罪的学生,出现了奇怪的落差。实际上,果断开除受刑罚学生的大学很少,复旦大学是不多的例外,“被劳动教养或受到刑事处罚者,开除学籍”。

浙大这次饱受诟病,除了个案处置上千疮百孔的表现,还因为人们会本能地比较各个大学的处分案例。

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区开除了两名考试作弊的学生,在受到关注后,校方重申了开除处分的必要。然而,彼大学考试作弊可以开除,此大学犯强奸罪却能留校察看,大学之间到底根据什么来制定处分标准,着实让人疑惑。

现在,浙江大学表示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善意的理解,这次紧急会议理应重新评估对努某某的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得当,而不是研究如何应付舆情。以开除来代替之前的留校察看,浙大其实是有充分依据的,那就是该生无悔罪表现,继续其罪行的伤害与恶劣影响,这可以作为开除他的新的事实基础。

总之,浙大因为 “保护” 一名犯强奸罪的学生卷入舆论漩涡,积极地看,是重估学生违纪规定的机会。先是从轻发落,然后到期撤销,让校规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荡然无存,也令它没有丝毫约束力。

而大学之间在处分标准上的参差不齐,暴露出校规的随意性,以滑稽的方式放弃大学自主权,也让人遗憾。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粘一下这个链接吧,感觉挺有意思。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1591032

答主匿名了,没法艾特。

大专这样超级正常。

我隔壁校的朋友和我说的,夜店蹦迪约 PAO 的某男生,拿钱去贿赂他班里的辅导员,奖学金肯定就是他的了,那货挂科好几门的那种!

这种情况还特别常见,这个辅导员基本上是贴到你脸上问你直接要钱的那种,连暗示都不想暗示了,6000 的奖学金,3000 块要给她的。

班里的舔狗还特别多,想当个小官,或者拿奖学金,奖状,都是贿赂过的。

嘛,反正就是这种氛围吧。

这份工作油水可真足!推荐去做!(滑稽)

至于毕业,私立的大专基本都给毕业的吧?

最后会清考掉,答案给你直接抄。

说回这个事情上,有答主说这个某某平时的行为不太检点,还能拿到奖学金,我怀疑这个背后也有着类似的交易。

没想到浙大跟这样的大专……emmmm,一言难尽啊。反正事情闹那么大,我也不怕曝出那个学校的名字了: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姓张的某位女性。

张女士,想贪污每个毕业生 50 元的班费却又藏不住了是什么感觉?尴不尴尬?

贵校想直接赖掉毕业生每个人 400 多元退下来的费用,最后被许多愤怒的人实名举报,捅到了教育局那边的感觉又如何?爽不爽?

不过也还算可以,毕竟这么多的学生,贵校硬生生拖了那么久的时间才把费用给退回来,光是放在银行里面生利息也不少了呢。真 · 财富密码!

我说我是隔壁校的,应该都知道我是哪个大学的吧,小和山蛮不错的。

看!又是浙江的高校,生为浙江人的我已经懵了。生为祖国花朵的我也懵了。

总感觉,咱国的教育这一块,已经出大问题了。

结合今年发生的许多事情,比如高考替考,造假什么的,它背后的那些阴暗面只是被拉到台面上了而已,差不多也该整顿整顿了吧。

……

喂!你们几个在看的朋友,麻烦给我转发一下啊,点个赞也行啊,曝光下让更多的人看到!

QQ 动态,朋友圈,知乎,微博,b 站都可以啊!本人因为超级怕事,所以匿名。

……

有人看再更新,给你们爆几个狠的。

关键词:黑人,强 X,情杀,luo 奔,跳楼自杀,外出实习猝死(不是同一个事件)。

这些事件的受害者才是真的惨,连新闻都没上,校方的态度都是压下去。

啊……

让我酝酿酝酿再讲。

……

第一更

先说黑人的这个事情。

该事件我了解的不多,真实性有待考证,如果有知情的朋友可以在底下评论我。

因为是发生在我入学之前的事情。

石马社区附近,某黑人强 X 了一位女性。

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极有可能是附近的大学生,可能是长征的,工大的,外国语的,是住在附近的普通居民的可能性也很高。

最后事件的结果,不了了之,被压下。

不知道为什么,传的很广。

附两张石马社区夜晚的照片:

黑不黑?恐怖吗?

装了路灯我都感觉黑。

事件发生之前,这里甚至都没有装上路灯!

就是发生了之后才把路灯装上的。

在石马社区附近的人都知道,这里的黑人数量是真的多,外出随便逛逛总是可以遇见的。

这些黑人很喜欢骑小电驴,还有摩托车,大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结伴行动。他们外表看起来挺整洁的,还会喷香水掩盖体味。

我说这个,纯粹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对黑人兄弟有什么太大的见解。他们看起来很规矩的,大部分人的品性我觉得还可以。

老是外出约的人其实是白皮…… 懂的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也没办法说,随便吧。

我只能为在座的各位祈祷,千万别娶到这样的 easy girl。

emmmm…… 某些无脑跪舔的辣鸡大学可以喷。

我要开始嘴臭了:你老婆 XX 大学本硕博连读!(滑稽外加狗头保命。)

我这么了解是因为,我同学租房在这里,平常闲着没事就会来这里逛逛。

这事情还经常被拿出来谈。

总之,在附近的女性朋友们,特别是和我一样的大学生。晚上没事少在这里晃悠,至少也要结伴而行!多点警惕心,总不是什么坏事!

……

第二更

应我几位长征友人的要求,我一定要多黑一下这所垃圾大学(逐渐忘记这个问题是在吐槽浙大……)。我今天搜了一下,发现了一个关于长征的有趣回答: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1556640/answer/229557987

这个回答里面把我大部分要说的事情都给说了个遍,我也只能加一点细节。黑人强 X 的那个事情好像和我说的不一样。

关于情杀的事情,我能百分百保证是发生过的事情。

这个在 b 乎上面甚至还有相关问题,只是没什么人关注而已,详细的情况看那个问题的描述就行了,这里是链接:怎么看待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情杀案?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76681

两个男的为了争抢一个渣女,其中一个男生把另外一个男生捅死了。

那个渣女好像就是长征的学生,因为发生的地点不是在校内,所以学校的意思是不关它上面事情,于是再次不了了之。

长征办公楼下有董事长的劳斯莱斯,车牌号还是个靓号,这里是杭州诶!车牌号都要摇号的。

想拿普通的车牌号就已经很不容易的了。董事长大人的车牌号竟然是 6666,8888 这样的。

谁也不知道这个神秘的董事长到底是谁,反正学生们也没什么机会见到这样的大人物。

我第一次看到这车的时候都惊呆了,可惜忘记拍照了,真就一脸乡下人的目光。

这辆黑色的高级车停在透明的玻璃车库里面,好 jb 酷炫!

附近大学的朋友可以去长征里参观一下,不知道还在不在,也算是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了。

底下的评论我也看了,教育行业这块真的有大问题存在,私立大学里面的各种乱象没有人管,背后有许多见不得人的交易。公立的好大学也频频爆出一些丑闻,这是我曾经寒窗苦读的时候万万没想到,也是不敢想的。

……

第三更,应该是最后一更了。

说一下剩下的那些事件吧。

长征东门 luo 奔的那个少女,听说是因为受了感情上面的刺激。

现场绝对是有人录像了的,我还在百度云盘里见到别人分享过。

外出实习猝死的那个,好像是一个姑娘,上海那边的人,依旧是长征的学生。她工作的地方下班比较晚,她自己又爱熬夜熬到很晚,打游戏的不小心猝死了。

额…… 这个好像是自己活该?

最后家长来学校里闹,学校赔了不少钱,就没有后续了。

说真的,长征当真是块风水宝地啊。

有个女生无缘无故就跑去跳楼了。

还有个人去上计算机课的时候。突然脑溢血,暴毙了。

这地方阴气过重,毕竟有个火葬场就在旁边……

知乎用户 光明日报​ 发表

大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留校察看” 处分还须斟酌

一份高校处分决定惹来万千瞩目。据媒体报道,7 月 20 日,一份关于 “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 ×× 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在网上引发关注。这份决定显示,2016 级学生努 ×× 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在网上,这份处分决定成为众矢之的。从公众网上的议论看,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刑期颇有微词,强奸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罪行,都构成强奸罪了,竟然刑期这么短,还有缓刑,也就是说,不用进监狱;二是对学校处分颇为不满,强奸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危害大,后果严重,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也更重,居然还能不被开除,只给个留校察看的处分。

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刑法严惩强奸犯罪,明确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将起刑点放在了三年以上,并规定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等五种情形,更可以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具体的定罪量刑,还要看事实证据和犯罪情节。具体到此案中,如果努 ×× 有自首等情节,主动投案、认罪认罚,是可以得到“从宽” 处理的,在法定量刑幅度之下减轻处罚,也就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再符合 “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等条件,宣告缓刑也有可能。

虽说强奸犯罪获缓刑在法律上可以解释清楚,但大学的跟进处分却还有商榷余地。2017 年 9 月实施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如有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的情形,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各大高校也有类似规定。就努 ×× 所在的浙江大学而言,出台的是《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这份校规上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大学方面看来,既然宣告缓刑是“二选一”,那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也符合部门规章、大学规定,并不能说违规操作。

问题在于,处分 “二选一”,就一定得是留校察看吗?或许,在校方看来,努 ×× 虽然犯了强奸罪,但量刑较轻,还有缓刑,与三年有期徒刑的“天花板” 还有较大距离,不好顶格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再者,从教育挽救的角度看,也不宜“一开了之”。但是,校方也应正视,所处分对象犯的并不是普通罪行,而是强奸罪。

虽然,有关案情尚未公开,但这种罪行的极大社会危害性,以及潜在威胁性,却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这样的学生,也可以得到校方的 “从宽” 处理,今后当有 “性犯罪前科” 的他行走在校园中,那些被危害过的女性,那些不知其底细的女性,会感到安全吗?

不仅如此,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给予学生处分,“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入罪举轻以明重”,更轻的行为都追究了,那么更重的行为更应受到追究。作为一个基本常识,强奸犯罪是比考试作弊更严重的行为,如果考试作弊都给予开除处分,强奸犯罪显然不宜留校察看处分。轻描淡写的处分,对受害的当事人不公平,更是对法规制度权威性的损害。

**恰如其分的处分是对正义的最大支持。**据报道,7 月 20 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在坊间,另有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在流传,直指努 ×× 另有劣迹。有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让真相水落石出,让处分合理归位,给受害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知乎用户 小啃子 发表

不合理

对犯罪分子的优待就是在祸害无辜百姓,这是在鼓励他回老家继续祸害人嘛,这是那个天才想出来的。

说句不好听,请你们喷他和优待他的人。又不是全族都是罪犯,优待罪犯可不是优待民族。捆绑我们,以我们的名义优待罪犯,等同于强奸了一千万人。

在我们老家不要说强奸犯,对女性非礼的男性都是待不下去的。

[知乎 - 有问题,上知乎​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50749446)

知乎用户 难得糊涂​ 发表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附: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天津大学封校上热搜了 封校没了

南京大学封校上热搜了 封校没了

浙江大学封校上热搜了 热搜没了

大家再支持这个问题 强奸罪也要没了 这可如何是好呀

—————————编辑一下——————————

其实我觉得法院判处是合乎法规的,具体的犯案情节网络上也有,可以自己找一找。但学校处理的着实有些迷惑了… 虽然按照校规来说也是 ok 的,但感觉就是贴着底线走了。

同时请大家理性对待,咱得讲法,毕竟还是一个法制社会。

知乎用户 燕枝 发表

哈萨克族,家里有车有房,玩单反无人机,并不是贫困学生,也没有回原籍就业,而是在某家地产公司上班。

强奸罪最低判刑三年,犯罪中止减轻一半,自首再次从轻处理,判缓刑不算太离谱。<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 11 条:

规定可以留校察看,教育部高校规定可以开除学籍,但只是可以,没有建议或者说是应该开除。都是从宽处罚,没有顶格处罚。

结合 2019 年浙大一个男生留宿女生宿舍事件,仅通报批评,一个骂 “支那人酸我得奖金” 的学生,仅仅是取消奖金,没有通报批评,一贯对学生处理比较宽松,做出这次处理也很正常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考试作弊 失去学位 强奸妇女 留校察看

知乎用户 零度向前 发表

几个领导一起讨论筹集资金,是先建学校还是先建监狱?
气氛激烈,唇枪舌战,争论不休。。。
这时,某个领导发话了:你们这辈子谁还去上小学?
众人无语。
随后很快,一致同意先建监狱,并且要豪华的。

作弊开除,强奸留校察看,让我又想起小学时读青年文摘时见到的这个段子。

知乎用户 巴拉巴拉拉拉拉 发表

shame on ZJU

知乎用户 残暴正义号 发表

生不如猫,我很抱歉!

知乎用户 民科局长 发表

至于这个强奸犯同学,他究竟是要受到通报批评、留校观察还是不做处分,是浙江大学领导层海量的顶尖法律专家研究计算出来的,他们当然比我懂,更比你懂。我唯一可以明确告诉你的是,为了浙江大学的发展和浙大学生的安全,这个强奸犯同学唯独不能被退学。

知乎用户 Dip her 发表

这样的做法要我说,说是为了保护民族团结,其实是侮辱少数民族的同胞

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少数民族的同胞感到羞辱,民族团结没有错,那你这样为了他们大开后门,我要是少数民族的人,我自己也会感到恶心,这种罪恶你放到哪个民族哪个国家都会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大家可以想一想,就像你在一个团体,你团体上的领导对某一个人或一个团体你特别的照顾,而罔顾其他人的感受,那么你这样做只会让这一两个人或这个小团体和大家疏远,这一两个人也会因为感到太受照顾,因为自己而让领导疏忽了其他人的感受,而感到不适,这种场景就特别像你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老师有时候对班上的尖子生特别照顾,而对其他大部分人照顾都不是特别到位的时候,如果这这个尖子生人还不错的话,懂得去融入团体,怎么大家关系还能相处的不错,但如果这些尖子生很骄傲,特别去享受老师的照顾,自顾自儿的去搞自己的事情,享受一些不该受的但因为虚荣心而接受的表扬,那么这样的班级不同的部分人之间就有了很大的隔阂。我记得我上初中小学那会儿,我是班上的尖子生,老师真的特别照顾我,很多事情让他拿我来做榜样,当然我觉得我做的优秀,我也愿意去成为老师口中的榜样,但是如果我和同学们一样犯错,但老师没有看见,她总是去批评大家还拿我做榜样的时候,我都会自己站出来向老师承认错误,老师对不起,我也犯错了,我会和同学们一起去努力改正,然后跟大家一起受罚。我的老师也挺通情达理,虽然说我也觉得这样有点让老师丢面子,但私下里她也和我一起讨论过,她就说他从不会觉得因为这样还让他丢面子,他觉得我做的很对,也应该这样做,这不仅是承认错误,也是能让学生在一起才能处得更加融洽,才能在日后的日子里更好的起到带动作用,所以我们班级同学间的气氛一直以来都挺好的。

所以我觉得,搞民族团结政策没有问题,多倾斜一点资源没有问题,但是犯了错,还大搞特殊化,这是对少数民族同胞的侮辱,是对他们的孤立,而不是去保护他们,如果公正处罚还好,但这样大搞特殊化,才是真正将它变成了老鼠屎,并坏了一锅汤。

知乎用户 菩提风 发表

因疫情影响,某大毕业典礼改为网上进行。

校长表示某大又成功的向社会输送了很多高级人才。

小张在下面发问,微博热搜上说我们学校给强奸犯发了双证,是吗?

这时候网络卡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校长继续发表讲话。

小李在下面发问,百度热搜上说我们学校给强奸犯发了双证。微博上的热搜怎么没有了?小张怎么退出毕业典礼了?。

这时候网络又卡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校长继续发布讲话。

小陈在下面发问,腾讯热搜上说我们学校给强奸犯发了双证,微博和百度上的热搜怎么没有了?小张和小李怎么退出毕业典礼了?

这时候网络又卡了一下。然后恢复了,校长继续发布讲话。

小刘在下面发问,知乎热榜上说我们学校给强奸犯发了双证,微博,百度和腾讯上的热搜怎么没有了,小张小李和小陈怎么退出毕业典礼了。

这时候网络又卡了一下……

朕就要问一问了,知乎热榜上怎么就氵



[为什么建议第一辆买二手车?​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4477860/answer/1332536951)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暴露问题,希望浙大越来越好的学生

骚操作在先,遮掩问题降热度在后,封校不把普通学生当人的校领导

不知道谁更能代表浙大,谁在求是,谁在创新。

本校学生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

知乎用户 海涛 发表

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学生就是禽兽,这样的禽兽,为什么还要留校察看,浙大是怎么想的?

腾讯看点​kandianshare.html5.qq.com

【# 浙大回应努某某被留校察看 #:正研究处理】7 月 21 日上午,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7 月 20 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舆论的压力促使浙大要重新处理了,静等后续。但是这样的行为,决定出了在改变,就给人不严肃的感觉,这里的不严肃只对于浙大的处罚来说。但是支持开除。

——————————————————————

谢邀,刚刚回答完,直接复制过来吧。

首先一点,这个学生不用坐牢了,这个是事实了。但是这辈子的污点也算存在了,人品问题已经定性了,至于其他的,叫他自己悔悟吧。

浙江大学在下面图中的决定中阐述: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 10 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这个男生会提异议吗?肯定不会,这个已经是鸿恩浩荡了,还异议,除非他脑袋被踢了。

目前没有案情细节不了解,判决书内容也不清楚,但是最终判决是缓刑,那么这里面一定存在一定的认证事实和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主体

(1) 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那么比照这个大学上来说,具体案情不知道,那么他可以处以缓刑,很大程度应该是存在犯罪中止或未遂,同时存在自首的情节。

对于学校的处分而言,大家愤怒的焦点在于不是开除而是留校察看,同时伴有初犯和少数民族标签。

那么先说学校的处分是否合理,这个还要看浙江大学的学生管理手册的具体规定:

按照 51、52 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视情节轻重留校察看,开除等,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开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视情节轻重、可以。何为情节轻重,这个是校方自我把握的,可松可紧。从这个学生来看,就是应该属于犯罪轻微,认罪态度好,悔过自新意愿强,加之其他行为。那么为什么没有开除,因为学生手册里面明确说了可以,那就是不一定非要开除,从治病救人,坦白从宽的角度,不是必须应该的行为。从这点分析,浙大的处罚属于在规定范围内。

那么再来说少数民族,这个不是学校给他宽松的基础。少数民族怎么了?他不代表整个民族,他只是个体,最多代表他爸妈,估计他爸妈都不想要他了。就因为少数民族这个身份,就可以从轻处分吗?这个理由我接受不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他一个民族生。

一个罪犯或者是犯了错的人,在认罪的时候都会决定自己悔恨当初,不该这样那样,但是一旦风平浪静后,依然如我。悔改支持,但是是不是真的悔改,如何悔改?不能因为初犯就放宽管理,有了初犯,不加制约就会有无休止。

这样的强奸犯学生,不开除学籍,以后还是保留浙大的毕业证,丢人不。

判刑我支持,这个校方处罚在校规处罚合理范围内但是我不支持,明明可以选择从重却选择了从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7.22

浙大今天突然将在校生的蓝码开放至年底了,返校的学生可以自由出入校园。有不少同学说是辅导员之前就说过要上线。但是选在这个时候偷偷摸摸的上线,怎么看都有转移学生愤怒的效果,不是学生都关在学校里面,内网对强奸案的发酵也没那么快。

昨晚的情况通告内容很少,就是复述了一下部分回答的内容,应该还是讨论了很多别的事情甚至解决方法吧。

罪犯在学校里确实拿了特困补助,还装出自己在山区的家里没有网络的情况,骗补助没的说。

-———————————————————————

7.21

高考政策保护偏远地区我是理解的,偏远地区教育质量差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也都理解。

我不知道是不是确确实实来自贫困地区的考生也有机会在深圳这样消费很高的城市读高中,如果原本保护偏远地区优惠少数民族的政策又被其中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利用了盗取了,对其他没有办法在外省得到更好教育资源的偏远地区考生是不是盗取了他们的机会?

偏远地区的汉族是真的惨… 就算平时成绩高别人好多,高考一出来学校反而没别人好。

-————————

7.20

罪犯在外租房,日常酒吧夜店,摄影设备之前是 70D。虽然都不是啥特别贵的消费和东西,但是哪一个都和学院提请学校从轻处理的原因之一来自贫困地区格格不入。

看到别的答主还说到高中是在深圳读的,这怕不是在利用身份异地上学,原籍考试占便宜,出事了就拿贫困地区当挡箭牌。

不开除就离谱

知乎用户 Resonant 发表

努尔特 · 巴特尔 天龙人

首先 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Shame on ZJU

其次强奸罪判刑一年半 Shame on ???

看错了 缓刑一年半 等于没事? 加速加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人新疆汉族人,最讨厌新疆少民高考加分去了好学校,然后假期回来各种装逼,要么一脸得意得问你考到了哪个学校,等着你反问他然后秀一波优越,要么是饭桌上自吹自擂天天讲学校多牛逼,认识哪个学长多牛逼。要么就是动不动发动态装逼。

还有就是有些人考研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明明分数比统考低了好几十分,国家线都没过,依然上了 985,211,还有的考了 200 多分上了普通学校的医学专业,然后天天发动态秀学术讲座,自己水的论文什么的。然后处处以牛校学生自居,全然不提自己是骨干计划进来的,不谈自己分数和学习能力。只要能装逼的场合都要装逼,别人吹捧自己的时候一声不响,享受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带来的 “光荣”。你 320 分上复旦和人家统考 390 分上的复旦能一样吗?真不要脸,我呸!

知乎用户 0ceanF 发表

没想到一句 Shame on ZJU 这么多赞

再说两句吧

其实根据其他人的分析 按照校规来说

缓刑 留校察看 严格来讲并没有违反处罚规定

但是—

图源水印 侵删

这个 “可以” 就说明是有足够的人为操作空间的,但凡 ZJU 的领导能多考虑考虑事情的后果再处罚,都不至于现在这样。

我们允许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的人情判罚。比如一个惯犯和一个家庭吃不起饭的小偷,偷了同样数量的面包,判罚前者重后者轻。反映的是法律的以人为本的人情味。

但是 ZJU 这一波操作是反其道而行之

—完全按照校规判罚 不考虑事情的恶劣性和潜在后果

除此之外下面这个声明更离谱—

看来这个黑点要跟着 ZJU 一些日子了


一般来说大学只允许本校学生来骂

我不是 ZJUer 但是还是想说一句—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Shame on ZJU!Shame on ZJU!Shame on ZJU!

知乎用户 瓦尔特 发表

合浙大的理

毕竟上到吸毒小到虐猫全部留校察看

知乎用户 Kaninchen 发表

@一丁

讲到了学校这样一个特殊主体在行政法上的尴尬地位问题,其实更麻烦的一点在于我国法律对于教育惩戒权的定义从来是不清晰的。

往大了说,学生犯罪了该不该开除、能不能开除?往小了说,学生打闹了能该不该处罚、怎么处罚?恐怕更糟糕的是,失去了这种 “教育惩戒权” 的约束引导与支持,很多高校管理者在 21 世纪还抱着一种 “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的想法。更多地觉得规则是一种恐吓用的工具,最好高悬着不要用,但又要足够可怕,最后它自然只能是成为了 “防君子不防小人” 的东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少数民族 + 贫困地区+强奸罪=没事儿

人家犯了罪开开心心生活,P 事没有,哦,还有女朋友

微博上也有了

学校公关牛逼

我真 TM 是昧着良心给浙大招生宣传啊!!!

上 ZJU,心越上越凉。。。

知乎用户 卜力吉先生 发表

当这两个热搜混合在一起的时候,令人感到无比不适

在季子越的通报中,写着严重伤害国家利益,民族感情等字眼,开除学籍无可厚非。

而浙大的这位强奸犯,不管是未遂还是犯罪中止,法院判了缓刑,强奸罪的帽子是永远去不掉了。

我不知道这位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损害了国家利益,身为民族学生的他不但没有珍惜国家给予的特殊照顾机会,还作奸犯科,有没有损害民族感情?

国外留学生的关于南京大屠杀不当言论,必然是受千夫所指的行为,可但凡有点良知的都能明辨,不当言论和触犯刑法哪个更恶劣。结果却刚好相反,触犯刑法者学校居然还给了留校察看的机会?天呐

知乎的各位都有大量的学习经历,不论是大学还是中学,基本打架斗殴就是留校察看了,被刑事拘留不论如何都是开除,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我大学的同窗,酒驾被抓,最后不予起诉,学校直接给开除了,这才是校规,才是法律威严。

浙大可能也想严格执法,会不会是人家背景太强大?亦或者真的是浙大觉得强奸犯依然能改过自新,成为浙大知名校友?

我们还是试着相信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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