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男子私自建桥收费 5 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桥也被拆了
近日,一则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央视网,吉林省一村民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 7.5 米、宽 1.5 米的浮桥,总共投入超过 13 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 …
收录于合集 #为他人写作 1个
作者 | 陆土
近日,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人“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因为搭建浮桥收费,他修的桥先是于2018年10月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
2019年12月,黄德义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都已闲置。
洮南市法院称,黄德义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
而根据黄德义本人以及村民的讲述,黄德义搭桥是为了方便村民过河,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给村民带来了方便,黄德义搭桥投入了13万余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
黄德义说,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多名村民、村干部,也证实了黄德义的上述说法。
事件经披露后,被舆论评为现实版的“修桥补路无尸骸”。
修桥便民,原本是当地政府的事情,但那么多年,政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当村民自行修桥后,政府部门开始跳出来了,着实令人震惊。
更为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把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除以后,村民们再去往对岸,得多绕行70公里,他们的出行,再度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对于这起案件,知名法律人罗翔在《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中指出:
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笔者注意到,黄德义等人“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由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审判长名为“孙利”。
这也牵出了更为荒唐的一幕:公开资料显示,孙利,曾用名曹国军,曾任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2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调查结果: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来,将修桥补路者判为寻衅滋事的法官,本人竟然就是冒用他人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严重违法者!
公开资料显示,“孙利”真实姓名为曹国军,1966年出生于白城市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某村,1986年在洮南市一中高考落榜 。
1987年,曹国军在万宝煤矿二中复读时认识了孙某,孙某是孙利的哥哥,突泉县杜尔基镇人,曹国军从孙某的口中得知,内蒙古突泉县高考分数低,于是曹国军以孙某没有读高中的弟弟孙利的名字报名参加高考,从而被呼伦贝尔盟人民警察学校录取。
1989年7月,曹国军以“孙利”的名字,被分配到洮南市东方红造纸厂保卫科,1992年6月到洮南市法院工作,1994年3月成为法官。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中共洮南市委纪检监察委竟然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且还继续保留党籍公职在洮南市人民法院继续工作。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坏人享尽荣华富贵、好人落不到好下场,这样的事情,真的就在吉林省洮南市上演了。
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
人我之养,毕足而止
以此白心
近日,一则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央视网,吉林省一村民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 7.5 米、宽 1.5 米的浮桥,总共投入超过 13 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 …
收录于合集 #热点议论 26个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 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 …
作者 | 陆火 案发四年后,2023年7月4日,广东陆丰**“七位村民因采石场破坏生态维权,在政府调解下获赔30万元被判敲诈勒索”**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村民代理人、知名法律人张文鹏介绍,陆丰市人民法院作出了刑 …
收录于合集 #影像故事 6个 为了不错过每一个故事,大家记得将谷雨实验室设为星标🌟哦,期待每次第一时间与你相遇! 作者 摄影**|**小野人 编辑****|****张瑞 出品** |**腾讯新闻 谷雨工作室 * 版权声明:腾讯新闻出品内容, …
昨天这件事在网上火的一塌糊涂,河南广播电视台把监控视频发出来之后,没过一会儿转发点赞甚至评论都是10万+,河南男子骑摩托车撞到村长的狗,被村长带治安队上门殴打。 事情发酵根本止不住,然后汕头市官方发布了通报,有监控视频为证通报里也扯不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