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细节︱不要轻易向他人抡起道德的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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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2017-11-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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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一案,舆情汹涌,道德谴责,铺天盖地。不少网络大V,几近煽情之能事,把民众的情绪炒到一个新的高度,唾沫星子足以淹死刘鑫。
今天也有很多朋友问我对本案的看法,根据现在所报道的信息,我的初步见解是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很难上升为法律问题,至于有些人认为刘鑫构成不作为犯罪,这似乎说的有点过头了。
然而,当我对刘鑫进行道德判断的时候,我不断地反问自己一个问题:在那种情况下,我会不会也如此懦弱。
我很想做一个勇敢的人,但我并不知道当真正的挑战来临的时候,我会不会像自己所想象的甚至所宣称的那般勇敢。
我宁愿永远不要出现这样的挑战,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陶醉于想象中的勇敢。
我们很容易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因为这能够满足我们的想象中的道德优越,甚至可以掩盖我们事实上的道德败坏。最经常指责他人某种道德过错的人,往往自己也深陷其中,无力自拔。习惯指责他人胆小的人,很可能自己懦弱无比;习惯责备他人生活作风不好之人,更有可能在性上放纵堕落;至于天天在主席台上批评他人贪腐之辈,自己往往更不干净。
人很容易唱高调,因为这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反而可以沽名钓誉,掩盖自己的毛病,何乐不为?
但是,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教训他人的人,往往自己是败类中的败类,越高调往往越败坏。只要对历史有基本的熟悉,就不难明白这个道理。
因此,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谴责的第一步永远是对自己发出的,我们必须要先叩问自己,在相似的情景下,我们会如何行为?
社会乱象,根源何在?伦敦日报就此议题向作家切斯特顿征稿。
他的回复只有两字:“在我”。
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内心的邪恶导致了世上一切的罪恶。然而,人总是习惯向他人抡起道德的杀威棒,但却很少反躬自身。
老话说,一个手指指向他人,四只手指却指向自己。
我并不是说人们不能够进行道德谴责,而是说当我们进行道德谴责的时候,一定不要把自己先排除在道德判断之外
道德判断,永远要先己后人。
爱因斯坦说:“真正的问题在于人的心灵与思想┄┄让我们害怕的,不是原子弹的爆炸力量,而是人心的邪恶力量。”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问题的一部分。
安徒生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成人童话,叫做《影子》。故事的梗概是:一个作家总是好奇对面阳台的人家,越是看不到,作家越是想偷窥。有一天,作家的影子轻易投射到对面阳台,影子看到了别人家的一切。后来作家醒来,影子不见了。因为影子长大了,离他而去。再后来影子回来了,杀死了主人,将主人取而代之。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黑暗的影子,如果我们任由它长大,有一天它会吞噬我们。
如果总是盯着他人的黑暗,而无视自己的内心的幽暗,总有一天,你的影子会吞掉你。
不要对人性报以过高的期待,永远要警惕人性深处的幽暗。法治的前提就是对人性败坏的假设,所以任何人组成的权力机构都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约束,权力从来就不应被完全信任
如果抛弃了这个假设,认为人性良善,法治也一定会为人治所取代,对人性美好的假设往往都带来了空前的灾难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都很少在法律中规定单纯的见危不救罪,法律只是对公民最低的道德要求
刘鑫的懦弱令人遗憾,应该谴责。
勇敢是一种高贵的品质,但是不勇敢却没有必要如此口诛笔伐,千夫所指,甚至以犯罪论处。
真正的勇敢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敲敲键盘,唱唱高调就可以成为勇士。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真正的勇士。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轻易遇到考验我们勇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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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作者的微信公共号“翔说刑法”。“澎湃”经授权转载。法治中国,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细节的雕琢。在“法治的细节”中,让我们超越结果而明晰法治的脉络。本专栏由法律法学界专业人士为您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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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刘鑫案,道德,法治,不作为,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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