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 100 元车费错付成 1010 元,索要无果,数日后喝农药轻生,司机是否应为该乘客的死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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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所以说要做刁民

刁民这时候已经第一时间拨打了各种投诉电话了,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公司运管办12345 等等等等,就算钱拿不回来总得让人喝一壶

虽说警察确实没法提供信息给他,但不代表他不能想办法让其他部门帮他

可惜温顺惯了,没有这个意识,只能内耗,最后走不出来,因为一点小事一条命没了

内耗不如发癫

知乎用户 Mig Silent​ 发表

我告诉你他走之前在想什么。

他不是在想 “的士司机怎么这么坏”,不是在想 “警察为什么不帮我”,他想的是 “我怎么这么笨没搞明白怎么坐地铁去,还按错数额”,以及 “我怎么这么懒非要打车”。

他不是怨恨地走,而是懊悔地走的。

知乎用户 托雷斯​​​ 发表

小郭是个很温柔的孩子,受了委屈选择打 110,索要钱款也没有骂人,哪怕他已经万分绝望也没有去报复社会伤及无辜,甚至自杀也因为怕砸到别人而没有选择跳楼,也怕给别人的房间带来 “不吉利” 而没有选择在房间里自我了断,而是最终在苏州穹窿山一个没什么人地方喝了农药,结束了自己 19 岁的生命。

我很难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希望你今生安息,来世享荣华富贵,继续做一个温柔的人。

知乎用户 Laszlo 是个日子仁​ 发表

警方的处置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没得洗。

一千块钱对于穷人家孩子来说是一笔巨款,或许对于在上海做公务员的警察来说这是九牛一毛,但对一个贫苦孩子来说,这就是半条命。

哦,对这个孩子来说,是整条命。

在很多贫苦的家庭,炒菜剩下的菜汤都要蘸馒头或者拌饭吃,刷碗的时候,碗都是空的,只有碗底碗沿上一些残存的油渍,这些我是亲眼见过的。

你知道这九百一十块,要吃多少剩菜汤才攒出来?

对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是二百块钱,这 910 块,是五个月的量。这样算下来,你觉得这个钱少吗?

别再宣传有困难找警察了,这名你担不起!

知乎用户 蘸酱的大葱 发表

说实在的警察一个电话就行了,我当年剪头发被宰 2000,直接报警,当时警察挺好的直接过去几句话就把钱要回来了,只能说这个警察,真的是身带警徽目无百姓。既有能力又有责任帮助这个孩子,却最无所谓的无视了这个孩子。

知乎用户 palexe 发表

经常说一张去打工的火车票,一次被骗,一次报警是 xx 人民的成人礼~

这份成人礼真的送到面前,还是让一个新手难以接受,选择了销号~

上海警方是懂对比的,特意在昨天晚上发个给台湾人找包的消息~

知乎用户 飘零久 发表

特意看了一下,小伙报了警的。

“31 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这个可能是草民解决问题的唯一合法渠道了……

估计这个派出所该庆幸这个小伙没有选择报复社会……

知乎用户 七魂 发表

大多数事情就看闹到那一步,闹大啦是一种解决方式,闹不大就是另一种。

现在明显是后者,910 块肯定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逝者的家人拿着药瓶去政府信访办门口做出服药的动作,这件事就会无穷大,现在有这个趋势。

碰到较真的,认倒霉,这没啥好说的。

10 万也是,50 万也是,跑不掉。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打电话报警,没喊 Help me,警察以为闹着玩呢。


最让我感到难过的是原本约定好的是 100 车费,付了 1010 元。孩子原本是想给师傅 10 元小费的。

小郭肯定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虽然自己也没钱,但是想着师傅辛苦还是想多给 10 块。

都说进社会是长大第一课,但是有时候一课接一课真的让人受不了。

知乎用户 求索​ 发表

乘客司机警察的行为我都能理解,不对但合乎逻辑。撤热搜我是真理解不了,这么做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件事抹黑了上海和警察的形象么?

知乎用户 叙畔 发表

对比大同翻垃圾堆找手表事件,我真的呵呵了,哪怕警察打个电话给司机,都不至于一条人命没了,垃圾!

知乎用户 嘻嘻哈哈 发表

所以为什么警方只能提供一个车牌,而不能帮助这个小伙子拿回属于他的钱呢?

知乎用户 泡泡龙 发表

司机的不当得利以及后期的不管不问,是 19 岁男生自杀的直接诱因,存在很明确的因果关系,司机应负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

电信诈骗徐玉玉案大家还记得吧?徐玉玉因 9900 元学费被诈骗,报案回家途中猝死,9 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尽管诈骗金额未达 “数额特别巨大” 标准,但因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依法从重处罚。2017 年 7 月,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徒刑,其余 6 名从犯获刑 3 至 15 年,并处罚金。

还有个典型案例,货拉拉跳车案。法院认定,司机的过错行为(偏航 + 态度恶劣)制造了乘客的恐慌情境,而其对明显危险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了死亡结果。司机判一缓一。

具体到这个案子,同样可以认定司机的非法侵占 + 后期的不管不问,导致乘客死亡。

就看当地法院怎么判了,只恨这小伙不是女的,否则当地妇联介入,哪有这么容易放下

知乎用户 精神病院学外语 发表

如果警方陪同找到了司机,让司机把钱退还了,事情的结果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呢?

31 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就问题来看,这里面主要涉及两个事儿,一个是司机不当得利,一个是乘客喝农药轻生。

司机是否需要为乘客的死亡负责关键在于查明乘客到底是因何原因导致喝农药轻生的,其死亡结果和司机的不当得利拒不返还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司机必然是构成不当得利的,而且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肯定是违法的。

题涉事件中,双方约定车费是 100 元,乘客因慌乱错输成了 1010 元,司机获得多余的 910 元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也不符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的 “除外情形”,显然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所以,题涉事件中乘客要求司机返还多支付的 910 元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司机假装没看到拒不返还不当得利部分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其次,在认定司机责任认定上,分两个方面看:

第一,够不上刑事责任。

司机的实施行为仅为民事上的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行为,除此之外并未实施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乘客生命权的行为。

在刑事法律定性上,乘客喝农药轻生的行为应属于 “自杀”,而非 “他杀”。

第二,能否够上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结构可以简单概括为:

(1)存在侵权行为,包括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2)存在损害结果,比如造成人员伤亡等;

(3)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行为实施人存在主观过错。

具体到题涉事件中,如果比照上述构成要件来看,司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同时其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肯定存在主观过错,而乘客死亡肯定属于损害结果。

但问题的关键是,司机拒不返还 910 元的不当得利与乘客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

910 元的金额并不算大,对于一名 19 岁的成年人而言,一般来说,不至于因为丢了 910 元就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吧?!

有人拿 “西安女大学生退房遭房东辱骂自杀民事诉讼案件” 跟题涉事件作对比,认为题涉事件中的司机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但我觉得两个事件还是有区别的,西安女大学生跟房东案件中,房东是在明知租客遭遇负面事情、心理状态欠佳的情况,对租客进行辱骂、精神刺激,这点是法院判赔的关键。

法院认为:
任某某与程橙在协商退还租金及押金的过程中,对程橙进行辱骂和挖苦,给程橙的心理和精神造成极大困扰,其言行违反公序良俗。虽然任某某对程橙的自杀行为无法预见,但在程橙反复提醒不要再对其进行刺激的情况下,任某某不但没有及时注意、理性沟通,还在明知程橙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系其与男友分手的情况下出言侮辱,其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程橙作为成年人,对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亦应及时调整心态,理性面对。
法院判决: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判任某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 174643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 元,合计 194643 元。

但在题涉事件中,司机虽然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但并无进一步实施积极的侵权行为,所以要认定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有些牵强。

个人觉得,乘客的 “轻生” 肯定还另有隐情,要么是乘客心理状况异常,要么是还遭遇了其他事情。

静待案件后续进展吧。

知乎用户 法途萤光​​​ 发表

三天能找回一个儿童手表,九百多的不当得利却只能提供车牌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与狗之间的差别都大

知乎用户 可乐没了气儿​ 发表

真悲哀

先说结论

我认为不仅要起诉司机,这个警察局也应该被起诉,尤其是当时处理这件事的那名警员,他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的那个人。

警察只需要打个电话

警告这个司机一声

这个司机肯定会乖乖把钱退回

然而警察只是傲慢的告诉车牌号

让一个 19 岁的小孩自己在一个举目无亲的陌生大城市自己去起诉,寻找,甚至连下一步应该做什么都没告诉他

我猜,一个因为 1000 块钱自杀的孩子

他的穿着打扮肯定一眼看出来就是普通人家

第一次来上海甚至可能普通话都不会说

而警察也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根本不想理睬这件事

没有把一个外地小孩的合理诉求放在心上

所以才会傲慢的告诉一个车牌号,意思是,我已经给你信息了,剩下的自己玩去吧

说句实在话,作为一个上海本地人,如果遇到这种事,给你一个车牌号让你找人要钱,你除了找警察外还能干什么?

所以我认为不仅要起诉司机,这个警察局也应该被起诉,尤其是当时处理这件事的那名警员,他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的那个人。

知乎用户 特靠谱 发表

910 元的车费找不回,几十块的儿童手表让环卫工翻了 8 吨垃圾。

一时间不知道谁该向谁学习。

知乎用户 帝释清​ 发表

这事儿首先怪司机,其次是 jc 不作为,因为 1000 块数额太小所以不予立案也没有任何调解,但凡提供联系方式作为中间人互相沟通一下,司机大概率就会归还,但是没人这么做,导致后续一系列情况的发生,如果 jc 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也就罢了,但是在这个节点不得不想起某深圳女子孩子在大同丢表的事件…. 只能说有些人天生能享受的公共服务更多一点吧。

知乎用户 Kirby 发表

郭先生介绍,加上弟弟,家里本来有 5 口人,弟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9 月将满 19 岁,性格有些内向。父母都 50 多岁,父亲因身体患病已没有务工,主要靠母亲打零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穷人别生孩子是对的

知乎用户 大湖 发表

配合今天上海警方的宣传,属实地狱笑话了

知乎用户 ya hei 发表

其实这里面最重要的点在于该男孩报了警而警察并没有帮他伸张正义,这可能是最关键的点。

毕竟男孩是外地人,在上海报警,上海警察怎么处理的全国人民都看见了。

事实上,警察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事,但是他们偏偏没有去做。

也许在警察眼中,这 1000 块钱完全不值一提。

也许在警察眼中,这种非上海人也完全不屑一顾。

然而在男孩的世界里,可能就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意义,最终只能以死去控诉。

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蜀山三叔 发表

如果这个少年打的是滴滴就好了。

真的,很多人很讨厌滴滴,觉得滴滴两头吃,坑完乘客坑司机,但这个少年如果打的是滴滴,他一定不会死。

都不用是专车,就算是剥削最狠、司机、乘客和平台三方矛盾最凶的特惠快车,他都一定不会死。

我打车的时候经常会问司机能收到多少钱,然后和司机一起骂平台;

我还听滴滴司机说过我打车如果用了优惠券,这个钱不是平台出,而是直接从司机那里扣(不确认真实性,只是听司机抱怨过),我也觉得滴滴太坏了太过分了。

但我真心希望这个少年当初打的是滴滴。

而不是黑车,不是一对一转账,不是私下交易。

不仅仅是【在滴滴上付钱,车费不需要手动输入】这种事情,当然这也是原因之一,但核心是,你打滴滴,你通过滴滴付费,滴滴需要对你负责。

你和司机有了任何矛盾冲突,尤其是经济上的矛盾冲突,你是能找到人管这个事情的。

滴滴愿不愿意管是另一回事,但它【需要】管。

管了是惹麻烦,但不管真的会影响到它赚钱。

不管目的是出于什么,是心地善良还是利欲熏心,只要它肯负责,肯管,那就是救苦救难,就是功德无量。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黑车是没有约束的,私下交易也是没有约束的。

没有约束,那就是看命了。

问题是绝大部分人的命就是没那么好啊,就是会遇到各种各样往死里欺负你的人啊。

我也遇到过啊,就在我老家江西的省会南昌,就在南昌西站,我遇到过一个在高铁站里拉客的中年妇女,告诉我三百块可以包辆车回我们县城。

我反反复复再三确认了这是包车,是车里只有我一个人,然后她把钱收了,开车把我带到一辆黑色小巴车上,她又开车走了。

小巴车司机笑呵呵地拉了满满一车人,还要让我再付一笔拼车钱不然就把我丢高速上。

我说我给过钱了,还是按包车给的。

司机很平静,说那是我的事,他没收到就是没给。

那一瞬间,我真的很希望我打的是滴滴。

滴滴司机可能态度不好,可能车里脏乱臭,可能和我吵架,但不会包车变拼车,不会说不清到底付没付钱。

更不会威胁把我丢高速上。

不是说所有滴滴司机都是好人,肯定也有想这么干的,但他们会考虑后果,会考虑乘客要是向平台投诉了,无论是封他们号还是暂停接单都划不来。

对,网约车平台唯利是图,但好就好在它们唯利是图。

无论是滴滴还是别的网约车平台,它只要想长远赚钱,就必然要有一些起码的规矩。

哪怕是再糟糕的规矩,都比没有规矩好。

而这次这个少年打的车呢?debuff 那都不是叠满,而是叠爆了。

不但是一对一的,甚至还是一次性的,结束以后你压根找不着人。

说难听一点,人家就欺负你了怎么了?

你想拼命都找不着正主。

这个少年是实在绷不住了,出事了,上新闻了,被大家看见了。

但还有多少被欺负完了找不着正主,憋了一肚子火只能忍下去的?

我也很想去找那个坑我的中年妇女算账啊,但我能怎么办,再回去高铁站找她吗?

那我还回不回家了?就算去了一定能找到人吗?找到人了我又能怎么样?打她一顿我还得赔她钱,闹不好我还得进去。

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机会成本,都远超过三百块。

我是真的很生气,我是真的很难过,但我也是真的没办法。

任何公平,哪怕是相对的公平,都一定要建立在双方有互相伤害的能力的基础上。

滴滴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滴滴它目标大啊,我找得着啊。

退一万步讲,要是真把我逼急了,我起码还能去滴滴上海总部吊死在他们门口,弄不死它也能恶心死它。

听起来很窝囊对吧?

但滴滴绝对怕这个,因为真的会让他们有损失。

可是现在这个少年他真死了,他死了啊!

那个黑车司机会怕吗?

不会,因为就是没损失,最多就是把占到的便宜再退回去。

退掉本来就不属于他的钱,这算什么惩罚?这算什么损失?

成了有好处,没成也没坏处,他怎么可能不这么干?他怎么可能不故技重施?

所以我现在只打网约车了,不一定是滴滴,但一定要是网约车,并且是有一定体量的大平台。

网约车平台不是什么好东西,网约车平台唯利是图,网约车平台一切向钱看,这些都属于不需要讨论的常识。

但在这件事情上,它们确实是,功德无量。

知乎用户 戈玄白今天要做题​ 发表

成年人的第一课是从报警开始的。

我在 20 岁的时候也报过警,在公交车上被人偷了 1300 多,然后去报警,民警调侃说:他们会发布全球通缉令,让全世界的警察都去给你抓小偷。

然后办公室就传来了一阵阵愉快而祥和的笑声。

知乎用户 阿牛 发表

人间悲剧。

让我想起多年前那个被骗几千块学费,伤心欲绝,最后猝死,不是自杀,就突然伤心死的贫困女大学生。

19 岁的孩子,内向,多付钱了想讨回。

哪怕一面之缘,这个司机也能看出这个孩子属于这个社会中最底层的那一类吧,但他还是决定要黑他。

我觉得这个司机就算早知道这孩子会因为这点钱自杀,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也不会有丝毫怜悯之心。

这个世界最怕的就是,最可怜的人,遇上最凶狠的人。

而最绝望的是,本该主持正义的却隐身,其他人却都骂他蠢。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我想知道那些宣传能到派出所吃饺子的,现在看到这条新闻作何感想?

知乎用户 czy112358 发表

知乎上的好警察呢。

河南人和荷兰人 等级差太多了。

知乎用户 大梦百万秋 发表

以前淘宝有一个功能 外国人代报警,后来因为太好用了 被强制下线了

知乎用户 孟宪璋 发表

原来东方明珠防御塔是真的

知乎用户 我发明了永动机 发表

900 块对于有的人来说可以不在乎,但对于这个 19 岁的孩子来说,也许就是他所有的积蓄!

谁能想到,一个 19 岁的年轻人,坐车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上海,还没开始新生活,最后竟然命丧他乡,就因为一场 100 元变 1010 元的乌龙。

这事不是小说,不是剧本,是这个社会的真事。

开门见山,司机有没有责任,

法律如何看,

结论很冷——司机道德上不能原谅,但刑事、民事责任恐怕很难让他为年轻人的死亡埋单。

微信扫一扫,司机收钱那一秒,100 元变成了 1010 元。

乘客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找司机要钱,

司机不回消息,电话也不接,

人蒸发了,

法庭开庭,司机照样不到场,

家属报警、走法律途径,连人都见不到,

讲道理把车费付错,第一责任肯定在乘客身上。

可转瞬之间,就察觉到自己多付了钱,随即立刻展开沟通,将问题详细地说明清楚,与此同时也留下了文字形式的证据。

这种情况,用民法表述得十分清楚,司机所收的钱当中,那些超出了服务约定的部分,应当予以退还。

没退,

说白了就是非法占有,涉嫌不当得利

民法典明确讲了,不当得利要返还,

你收了不应该得的钱,还装聋作哑,这是赤裸裸的见钱眼开。

社会就是因为这样的人才冷,

钱不是大数目,对司机来说,这是看清人性的镜子。

但,再愤怒都得理智,法律只认事实,

不当得利最多归民事纠纷,民事上家属可以要回多余的钱,甚至可以要点精神损失费,但牵扯到乘客自杀,司机要不要为这条命负责?

真要说刑事,构成非法侵占罪,金额要求在 3000 元左右起步。

1010 元,没达到量刑线,

刑法这点死板极了,

至于诱使他人自杀这一情况,只要司机并非持续地且带有明确目的去胁迫,亦或并非明知对方心理较为脆弱却恶意进行刺激,实际上是很难被定罪的。

现实里很多拒退钱的行为,社会唾弃,法律却追责有限。

再说法律讲因果关系,

要让司机为生命负责,必须证明他的行为和死亡后果之间有直接关系。

刑法要求非常严格,

年轻人自杀,表面上直接的原因是退款无果,但是法律需要去调查,司机是否有恶意的言语以及行为,从而导致乘客陷入严重的绝望之中,甚至还可能直接教唆其自杀。

如果有,那是故意伤害、强逼他人自杀,

现实中司机没回信息,消极不作为,谈不上主动怂恿。

法律上消极不作为很少构成刑责,关键很难证明因果链条。

道德绝对过不去,法律却无可奈何,

有人说司机接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是蔑视法律。

这点确实让人气愤,

敢于面对错误,哪怕出来把钱还了,也留点人味,人情味。

事发后就玩失联,彻底放弃底线,

对社会而言,这种人让人害怕,哪天遇上,这一点小事都不肯配合,还能指望什么?

换作自己,谁不失望,

这就是现状,

人生第一次进上海,人地两生,刚出站就被打击。

如果遇上善良的司机,钱当天就会被退回,人生或许,完全不一样了。

说司机不欠命,可以,

但说他良心过得去,不可能,但这种人真的有良心这种东西吗?

法治社会得讲规则,并且越是小事,就越能看出社会是否健康。

司机一句 “我多收了,马上退”,能挽救一个家庭。

冷冰冰地不理不睬,看似没人管,实际上损了社会信任。

公众愤怒正是因为体会到,今天坑了别人,明天可能被人坑。

法律机制有限,遇到这种死不认错的人,只能走程序。

要的钱不还,只能等判决,这种拖字诀就是对法律的侮辱。

法律若真要变得更具温情,至少能够将这类人予以公示,使其脸面受损。

社会信用机制如果健全,这类事件不会出现,

可现实是,即便天塌地陷,依然有人操着一颗铁心,无动于衷。

少了一点同情,多了一点算计,

面对这样的司机,只能说法律还要再进步,社会得有力量。

每一分钱,都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每一条命,都理应得到尊重。

司机的冷漠和逃避,道德上已经破产,

从法律角度讲,他不还钱就是不当得利,民事上必须退还,法院若判下来还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金额更大,有主观恶意,可以追究侵占罪。

可是和死亡之间,隔着法律的天堑,

除非查清楚了,司机诱导、威胁或者欺凌乘客自杀,否则刑责很难成立。

社会可以讨伐,法律下不了狠手,

最后这世上不是所有错事都能翻篇,但有些底线,不能妥协。

法律虽无法约束全部之人内心,却能够规范大多数之行为。

等制度越来越健全,总有一天,把这类冷血司机绳之以法。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985 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0 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 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 6 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知乎用户 暖暖​ 发表

我再次重申,所有国内的舆论事件,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中国人到底算不算人

或者换个说法:中国老百姓到底算不算人

知乎用户 回来吧波尔布特 发表

这就是贫苦人家长大孩子的容错率

如果事实真如报道所言,这种故事上演太多了,徐玉玉案,一个身体完全健康的女孩子因为大学学费被电信诈骗急性心衰而死;中式教育 + 穷人教育,真就能把一个孩子培养得脸皮薄自尊心强,单纯没见过世面容易被骗,一点小事都仿佛天塌了一样,活不了了

穷人根本谈不上什么生命教育,什么活着最重要,因为出生起的每一件事都告诉这个孩子,钱最重要,为此可以牺牲生命健康;

同时我也想为什么现代年轻人不结婚生育了,因为有一颗不想延续苦难的慈悲心,也有希望享受自己人生的私心,另外,真的没人觉得养不起孩子,给不了孩子基本的物质条件和教育资源,还非得生是在造孽吗?

以上是基于这件事情的媒体传播完全真实的情况,但现实更合理的情况就是,哪个月入不过万的打工人会打车啊,起步价那么贵,上海的公共交通又那么发达,就算非要打车网约车也更便宜有保障,干嘛打这种口头约定的 100 元黑车,没见过世面也不合理,河南肯定也有公共交通和网约车,社会对社恐贫穷 i 人就是困难模式,你就硬刚司机不下车呗,立刻报警,扭曲爬行发疯喊叫,当然这对社恐贫穷 i 人比较困难,没几年被欺负的工作经历干不出来,试试呗,比讲道理好使;所以核心矛盾还是剑指家庭,具体发生了什么,无从得知,我只知道一个健康有爱的家庭,不应该发生这种悲剧

最后想告诉每个来大城市打工的人,不要露怯,别人会闻到你身上弱者的怯懦气息欺负你;不要袒露家境,本质上人人都是慕强和势利眼的,不要把多数人的礼貌教养高素质,当作对你的善意;活着就是每天寻找两千大卡食物维持生命体征,别的都是支线任务和一己私欲

知乎用户 瓷壶儿带盖儿 发表

如果是外国人,这个司机估计已经被停职了

知乎用户 国男版彦祖 发表

司天每天晚上都能在耳边听到:您好能退我 910 元吗

知乎用户 一介武夫 发表

我只能说这司机很幸运,被坑的这个年轻人对生活没希望的时候,他选择报复自己而不是报复社会

现在每个人活的都不容易,别总想着占便宜,说不定这最后一根稻草压倒后就把积累的情绪都释放给你了

知乎用户 七安 发表

在大同丢手表的那位深圳法院的卢女士表示,帽子叔叔忙着呢,尔等草民自认倒霉吧

知乎用户 我是谁谁知道呢 发表

别去上海打工了,去山西大同,哪怕丢了儿童手表都能找回来,何况 1000 块钱呢!

知乎用户 麦田里的程序员 发表

如果上海警方觉得 910 元钱不值得他们打几个电话追查,那么请干脆给男孩 910 元。这在上海警方眼里或许不值一提,但对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男孩,910 元可能是他一路投奔亲戚仅有的一点盘缠。如果,觉得这不在警察的职能范围内,不用管,给了车牌就是情分。**那么就不要塑造有困难找警察,就不要教育大家学雷锋。**就请那些曾经宣传过这一意识形态的媒体,机构,出来承担起澄清责任,尽快扭转这一不正常的意识形态。
孩子报警前,失去了 910 元,让他心疼;而在报警后,他就失去了整个世界。他或许不是一个努力读书的好学生,但是他一定把老师乐于助人的教导听进了心里,他一定特别敬重我们近代史上那些有名无名的英雄,一定为无数个正能量故事而一次次感动。但是当他面对现实,内心的信仰被击碎了,他唯有对这个世界绝望,才会选择与世界诀别。
因此我在此倡议,一切关于好人好事的报道前面都应该用最显眼的字标注:“好人好事是偶发行为,请广大公民对类似事情不要报以期待,几乎不可能有人无偿帮助你,包括人民警察和 zf 工作人员” 以免青少年身心被能量糖衣荼毒。
一切悲剧的根源都,是因为对现实不切实际的期许。

知乎用户 成蹊​ 发表

虽然大多都在同情小伙,但这里说个人生经验吧:

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或者初到陌生的环境,做事尽量要走 “笨一点” 的途径。

本来错误扣款不是什么大事,按照电子付款记录找运营公司申诉,是能拿回钱的最简单方式。

但这个小伙子只利用付款留言和司机沟通了一句,没有得到回应,维权就进入了死胡同。

最初起因是他和司机 “私下谈好 100 元”,没走正常打表结算。

所以,付款走的是 “面对面转账”,而不是微信商户付款,更不是平台派单。

这也让他手头没有本趟的行程证据,也没有司机的车牌、电话号码,跳出了网约车出租车公司的监管范围之外,属于 “个人对个人” 的私下约定交易。

新闻说这辆车是 “运营车辆”,不是黑车。用这种方式的目的,大多是司机让钱能直接进入自己的账户,而不用先支付给公司或平台,过一阵才能提款(平台还要服务费)。

用地图软件测算了一下,按照新闻描述:“从上海虹桥高铁站拉到浦东新区宝佳苑小区”,如果乘坐正规运营出租车打标计费,考虑红绿灯,正常车费在 126~144 元左右。

因此,应该不是司机故意抬价(80 要 100 元)的情况。

他行程结束付款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多,也不存在夜间没其他选择,被迫被卡要高价的情况。

很多高铁站晚上到达,出租揽客中心后,门口趴活儿的司机会要高价不给打表。

因此,多半是双方 “一拍即合”,司机、乘客两边都能方便一些,省一点。

其实,高铁站也防止了这种 “黑车不打表” 的事情。

凡是能进入高铁出租车调度站的,都是正规车辆,如果不打表,旅客投诉,下次车就进不去了。

但这位男生恰好是没有在高铁里面的出租车中心排队等车,而是自己走到出站口外,找了辆车。

人生中,大部分悲剧往前看, 其实都是小问题埋下隐患,最后成为连锁反应。

因为私自约定车费,就没有打车小票,也没有车辆和公司信息,如果东西忘在车上,或者像这次给错了钱, 追讨回来就更加困难。

正常社会只需下,系统都有自己的纠错能力。

出租运营公司预想到了可能有旅客忘记物品,对车费有异议,所以提供了出租小票、线上平台的投诉与维权通道。

高铁站想到可能有黑车司机、劣迹司机带给旅客不良体验,于是在站内的出租中心设置了正规运营车辆才能排队的准入制度。还有黑名单监督

然而,随着男生两次跳出 “正常路径”,这些监管都失效了。

我自己在人生中也遇到几少次类似的事,比如第一次去验车,有车虫说交给他们能省钱省事;第一次去办一些手续,有人建议走一些 “捷径”。

有一些情况下是能成功的,大部分背后伴随的风险对方不会告诉你,出了问题往往面临很大麻烦。

所以,初次接触一些陌生的领域,大家记得哪怕笨一点,尽可能走常规路径,别走捷径。

哪怕慢一点,多花一点钱,风险是可控的。

最后,上帝视角说下怎么要回钱最快吧。

1. 发现第一时间在下车辖区报警,说刚才被司机勒索了。自己因为害怕转给对方一千元。

2. 勒索是严重案件,车费转账一千多是明显不合常理的行为。所以会很快能调监控找到司机。

3. 双方对峙,你坚持刚才司机用难懂的本地口音大声吼你,没听懂但害怕所以给钱了。他借私活不打表车内监控未必打开

4. 不管是否有监控,在对方申辩后,你可以承认因为没听懂口音,或许有锁误会。

5. 同时质疑对方既然不是勒索,那么看到自己交出 1000 多元,为什么会坦然收下?

6. 司机此时会极力自证自己只是贪心,看到多的钱觉得给错车费了,但没有威胁你。

7. 你此时可以退让表示不想给大家添麻烦,如果你不是勒索,那把钱还回来。

8. 此时司机会巴不得的立刻还钱。

全程你的讲述猜想是自己大脑内的思维活动,没有客观证据能证伪。

乘客给出 1000 元车费不是一个正常的行为,而司机不提醒也不是正常行为。

所以按照常理判断,两人之间一定发生了接送乘客之外的事情。

司机如果想证明这笔钱不是勒索,他就要给出合理解释。

只要不发短信,他没法证明你给错了,因为想法在你脑子里。

这就是从客观的被动(钱在他那里),变成主观的主动(当时怎么想的你说了算)。

当然,如果你是女大学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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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建议没报过警的报报警,会对你的人生观大有帮助

知乎用户 avantasia 发表

几年前上海有个司机在浦东机场宰了一个老外,也是收了一千多。政府各部门那个负责,当日我还为上海点了赞。

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知乎用户 蓝调 发表

酿成悲剧主要还是国籍不对。

知乎用户 Corbicula​​ 发表

警察管不了那么多事,就别天天宣传有事找警察,你是人民卫士。

把能管的事和不管的事写个条例,明明白白列出来。

让人报警时候先查一下,发现这件事警察不管,那也不用麻烦警察,当事人自己解决吧。

知乎用户 黄泉碧落 发表

父亲有病,母亲在打工。

不小心给司机多付了钱。

心里过意不去。

这是妈妈好不容易赚来的。

想不开。

上吊吧?

可我死在这里,别人会说这房子不吉利,他们可能找我爸爸妈妈要钱,爸爸已经卧病,母亲已然辛苦,我不能再给他们增加负担。

跳楼吧,动静太大,万一砸死了无辜的人怎么办?就算砸不死,这小区的人,也会有阴影,砸坏了车,我父母估计又要赔钱。

找个没人的地方喝点药,简单,方便。

最好不要打扰别人,安安静静地走。

对不起,我不应该活。

知乎用户 秋倏​​​ 发表

Apple u,那些要去警察局派出所吃饺子的人,可不可以先把饺子放下,让警察先去办案?

知乎用户 祛魅 发表

之前看到那个 “快饿死了去派出所偷饺子” 的问题,下面的回答我看这都觉得尴尬,纯尬吹。

现在现实来了,他甚至连打个电话这么简单的事都不愿意做。

知乎用户 我亦是行人 发表

一般不当网络判官,但是我真的想说不讲重罚起码要罚的他痛,包括司机警察都是。

如果仅是罚司机 910 块钱。我能想象到,这个狡诈的司机在酒足饭饱后,和朋友吐槽这个无辜孩子的丑恶嘴脸。

“就 1000 块就自杀了,这人是真 **”

一但想到这个画面,我是真难受。

知乎用户 哦哦买糖 发表

很多人说,为什么不相信警察。

我觉得这十九岁的小孩,也是相信警察的。

我想,很多人报警经历,应该都是这样的吧?

知乎用户 猫南北 发表

警察不都这副嘴脸…

之前在商城手机被人顺走了,我去派出所报警,警察让我自己查监控自己揪出嫌疑犯,我要有能力抓犯人要你们干嘛呢???

所以说成年人第一课就是去派出所报个警,让你可以深刻体会到尸位素餐是什么意思

知乎用户 一声何满子 发表

中国儿童最错误的教育就是 “有事请打 110”,让很多人都对警察有着极高的认同感,第一次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在面对纠纷大多都是不知所措,焦虑和恐慌的,鼓起勇气报警后被这样敷衍,很容易想不开自闭的… 甚至会有信仰被摧毁的感觉。

我无法通过这样一件事情去否定一个职业,但是这个社会对穷苦人家的孩子真的没有一丁点容错。希望看到这条新闻的民警同志,能够对民众一点耐心,因为能选择报警,基本代表这是他所知道的最后一条路了。

民众在面临纠纷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本就是对国家法制的信任,不要让这种信任崩塌。

另外也告诫所有年轻朋友们,实际遇到事情,除非危机人身安全,父母和朋友永远是第一求助人。

知乎用户 布里茨的机械腿腿 发表

今天吃午饭还是晚饭的时候听我妈提起这个案件。她问我:“打车时和司机谈好了价格 100 元,结果支付的时候不小心给了 1100,怎么办?”

我说:“怎么可能多付呢?打车平台上都标好了固定价格,只能给 100,不能调整价格的。”

我妈道:“不是在平台上支付的,是私下转账的。”

我:“嗷,私下转账的啊?那即使接单后取消订单,然后直接转司机个人账户,平台的全程录音功能应该还能用的,可以通过客服调取录音作为凭证,由客服协调退款或者去法院起诉。”

我妈说:“万一人家司机就是不退呢?你看看这个案件,小男孩转多了钱,司机不退,结果自杀了。” 随后把屏幕移到我眼前。

我接过手机一看,这才原来发现不是 “越过平台私下转账”,而是坐上了黑车。这下一切都解释得通了。正好晚上看到这个新闻又上了热榜,顺便答一下吧。

首先是法律责任分析,直接上结论:司机不该为这个年轻人的死亡负刑事责任,通常也不用承担死亡后果的赔偿责任,但是应当返还 1000 元的不当得利,而且可能会要支付人道主义赔偿。

先说刑事责任。记得几年前有个类似的案例,也是准大学生遭到诈骗,数额还不小,结果受害人自杀了,引起了舆论轰动。诈骗集团所有成员很快落网,判决时也是按照诈骗罪定格判的,毕竟造成了受害人自杀的严重后果。但是这些犯罪嫌疑人所犯的是 “诈骗罪”,不是“故意杀人罪”,“导致受害人自杀” 是量刑时要考虑的,不是定罪时该考虑的。先定罪,然后再考虑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这个先后顺序要缕清。

而在本案中,司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他的行为是 “拒绝了受害人多转账后要求返还多余数额的请求”,这是典型的民事上的不当得利行为(不当得利另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充话费时充错了号码,对方拒绝返还多充的话费),并不构成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刑法上常见的财产犯罪罪名。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倒是不冲突,司机的行为倒也符合侵占罪的字面描述(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但是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

再说民事责任。因为题目问的是 “司机应为该乘客的死亡负责”,所以考虑生命权侵权的成立要件: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和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不同,生活中可以说要不是司机拒绝还钱,男孩也不会自杀。但是法律上尤其是民法中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要更加严格,通常是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张三开枪打死了李四,或者王二用剪刀剪断了高空作业的赵师傅的安全绳导致其坠落死亡。本案中 “司机不退还多余的钱” 与“男孩的死亡”显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再说过错,通常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但本案中司机显然未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男孩自杀,所以也不存在民法上的 “过错”

但是,司法实践中强调 “死者为大”,因此如果男孩的父母坚持起诉(不仅诉不当得利返还,还诉生命权侵权纠纷或者精神损害赔偿的话),态度坚定,仍有可能收到 “人道主义赔偿”

正经的法律分析环节结束,再多说两点,男孩的自杀和黑车问题。我向来不主张受害者有罪论,不过男孩的抗压能力确实比较脆弱。老实说,一千元不是小钱,但也不是无法偿还的天文数字。考虑到本案中男孩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一家五口人,父母还有病,他自己也不是来上海上学的,而是来打工的,工钱还没拿到一分,刚到上海就遇到这种事,确实是比较大的打击。加上男孩的哥哥说他性格比较内向,有可能来上海打工前也遇到了一些不顺心的事,最终压垮了他。

这里我说他抗压能力弱,并不是想谴责他,更多是想和知乎上一些年轻的朋友提出建议,很多事情刚发生的时候看起来很大,但事后尤其是过个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再看,真的算不了什么。高考发挥失常、考公考研失利、一不小心误入歧途借了高利贷、不小心把学校里或者单位里的什么贵重设备搞坏了,都是如此。所以一旦遇到了什么 “天大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向家人和朋友寻求帮助,千万不要想不开,何况这些事情很可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当然,如果你知道家人是那种不但不会安慰你,还反过来对你以受害人有罪论进行谴责的类型的话,也可以找其他长辈亲戚或老师、辅导员)。

举个例子,我上个月毕业刚从学校回家,自己给笔记本清灰,结果螺丝拧的太紧,合不上了。一用力,直接把转轴掰断了,屏幕与主板分离了。

当时我也觉得天塌了,为了庆祝我考研上岸而在当年九月买的华硕天选 3,当时也花了一万出头,怎么说也得用刚五年八年再换新的,结果不到三年就被我自己弄坏了。我当时以为修不好了(都身首分离了),得买新的,郁郁了好一会儿,有一种乔峰亲手误杀阿朱的悲愤感,坐在旁边的床上,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后来想想,郁闷也没用,于是早早睡下了。两天后送到维修店一修,还好,只要换一个壳子,500 左右,无需再花一万或者大几千买台新的,心情也转好了。

最后说说黑车的问题。我自己正常从虹桥火车站到浦东新区肯定都是先地铁,再坐公交或打车。但这孩子没经验,直接坐的站外的 “运营车辆”,一看就是黑车。我记得很清楚,那是 2023 年 4 月 30 日晚上十一点多(因为 5 月 1 日 - 3 日我又和其他朋友一起去了思南公馆和 cp29 漫展,印象很深刻),我从浦东新区最东边的滴水湖坐了三小时地铁来到虹桥火车站,在那里接一位朋友(在世界史考研群认识的玩碧蓝航线的网友),打算明天和他一起去上海图书馆找资料。就是在与本案中受害男孩相同的地点,我们也遇到了黑车。

当时已经将近十二点了,距离我松江校区的宿舍很远,地铁也早就不运营了,只能住外面。朋友之前一路旅游,已经没什么钱了,我因为买了漫展的票,也没什么钱了,于是我提议找个浴场过夜,不仅便宜,还能泡泡温泉。我选定的浴场距离虹桥火车站出站口只有三公里,但因为白天从松江大学城一路坐地铁和公交到滴水湖,相当于横跨了整个上海,还在滴水湖与航海博物馆周边走了很多路,所以还是想打车。

但是那天正好赶上五一节,出站口人流量大,根本打不上网约车。朋友说要不坐出租车吧,我说行。我们走路就走了将近一公里,总算在路边看到了几辆 “出租车”。几个司机蹲在石墩子旁边抽烟,见我们走近,离得很远就问:“坐车不?你们到那里去?”

我一听他们招客的语气就知道是黑车,但朋友已经比我先走不动了,只好问他们到两公里外的某某浴场要多少钱,那个司机大喇喇地伸出一个手指,比了个 “1”,说“给你们两个人算 100 元,在节假日很划算吧?” 我听了价格后就懒得和他们废话了(两公里 100 元??),把我朋友拉到一边,问他还能不能走。朋友或许确实不太能走了,但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我四月底的生活费在买完浴场的过夜美团券后也刚好用完了(对收支平衡的把握十分精准),所以还是要步行。那一路也没有共享单车,我们走了 15 分钟左右,总算到了目的地。

当然这并非我第一次遇见黑车。大二的时候我从南京火车站坐到学校,也是遇上了出站口的黑车。那时也是我第一次独自坐火车上学,缺乏生活经验,加上家里说我交通费实际支付多少就报销多少,所以还是坐上去了。上车后,司机就一直和我聊家常(我那时知道是套话,所以给他的信息除了学校地址外都是假情报),还自称是退役武警,一直和我吹嘘他搏击技术怎么怎么厉害,以及他和战友放假时跑出营地喝酒的事情。到了学校后,他和门卫打了声招呼,把我直接送到学校里面去了。

之前在火车站和他商议的价格是一百多,但下车前他又变了卦,张口就是两百。我说这和我们说好的不一样,他说他一路走的高速,很快就把我送到了学校里,所以要收我高速费。我坚持说,我们当初说的一百,就该按一百收,你擅自改变路线的费用应该你自己承担。他脸色一沉,撸了撸袖子,大有要把之前炫耀的搏斗技术施加我身上的意味。我当时想他应该不至于在学校里对我动手,但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况且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所以还是服软了,给了他两百。刚刚我又查了一下价格,如果不坐黑车而是坐网约车的话,只要 30 多元就能从车站到学校。

人不是生下来就有生活经验的,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之前很多都是高度依靠家长接送上下学,毫无打车经历的中学生)。因此,我在本案中的 19 岁男孩的身上看到了大二时的我自己的影子。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大二经历的黑车事件给我的印象不亚于黑船事件之于日本人。打那以后,我在南通火车站门口、上海各个火车站和两个机场外、嘉兴火车站外、舟山轮渡中心外又先后遇到了数以千计的黑车司机。但任凭他们怎么花言巧语,我再也不会上他们的当了。

本想再多说几句,要是六扇门能把抓不带头盔的电瓶车行人的精力用在抓黑车司机上,或许类似的悲剧能少很多。但仔细一想,南通火车站门口的乘警天天用喇叭循环播放 “门外的都是黑车司机,请勿上当受骗”,浦东机场的警察驱逐黑车司机也算负责(有一次我晚上到达机场准备去浦西,两个黑车司机一直纠缠我,问我坐不坐车,住不住宿,我全程一言不发他们就一路尾随我,于是我就走到两个执勤的警察旁边,他们见了机场警察后就变得嬉皮笑脸,警察严肃地问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的原话是“看到你们了我们就是时候走了”,然后转到离他们较远的地方骚扰其他乘客),看来也是尽了些力气。黑车司机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的游击战精髓,打击成本还挺高。

衷心祝愿本案的受害人家属不仅能得到司机的道歉,也能得到合理的人道主义赔偿。真心希望黑车司机都能得到应有的制裁,也希望能有更多人能从本案受害人的悲剧与我的故事中汲取经验教训,不坐黑车。最后用我室友的评价作为结语。

知乎用户 法内狂徒狄仁杰​ 发表

要是洋大人就算是一块钱直接就退回来了

知乎用户 vent 发表

可惜了,是个河南人,不是荷兰人。

知乎用户 嘻嘻哈哈 发表

原来是喝农药自杀,那没事了,我还以为是溜进派出所吃几百个饺子撑死的。

知乎用户 爱国党员杜永文 发表

警察可能确实没有权力直接介入,但是,面对一个 19 岁的年轻人,刚到上海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警察可以现场教一下他,打运营的投诉电话,打市长热线

知乎用户 寻常事 发表

同事不同命,要是这位 19 岁弟弟遇到的是下面这位司机,该多好…

4 月 30 日 13 时 15 分,在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门口,如约出行集团出租车司机贺福星搭载了一男一女两名乘客,他们的目的地是广州林海路。车辆很快就安全抵达了下车点,行程费用显示为 10.80 元。

着急下车的乘客两人,匆匆扫了付款二维码便快步下车。就在他们转身离开后不久,贺福星出租车内突然响起 “微信收款 1080 元。” 的语音播报。贺福星立刻低头查看手机,金额数字让他瞬间愣住了,1080 元,是实际车资的一百倍!想到乘客多付的车费,贺福星心急如焚,回头看见乘客已经快步走远。他顾不上多想,立刻拉上手刹,三步并两步冲下车,大声叫停了女乘客。

此时,被叫住的女乘客还未发现被叫住的原因,直到贺福星上前说明情况后,她才发现自己的粗心之举。女乘客在支付记录确认多付了超千元后,连连道谢,“太感谢您了!要不是你追上来,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现。” 她为贺师傅的诚信点赞。

贺福星则摆摆手,“这钱不属于我,不能让你吃亏,这钱必须还回去。” 随即通过手机操作,将错付的 1080 元车费原路退回。女乘客感动不已,在手机屏幕上快速点击,再次扫码支付了实际的 10.80 元车费。

贺福星来自河南郑州市,从事出租车行业已经 15 年了。十五年来,他做过的好事不胜枚举,他拾金不昧,主动送还乘客失物;他乐于助人,义载受伤路人就医。同时,他技能过硬,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贺福星表示:“我会尽我所能全心全意服务乘客,提供优质、放心、及时的服务,为市民的平安出行奉献力量。”

https://m.toutiao.com/is/7Nqfa_B1fTo/

知乎用户 何沐瑶​ 发表

这就是压垮骆驼的的最后一根稻草。

首先是司机的行为突破了职业底线,这是不当得利,线下交易平台很难监管,而且事后拒绝担责,甚至庭审缺席。

其次是警方的处置也不太妥当,警方未进一步协助联系司机或调解,仅仅提供了车牌信息。

最后就是男孩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刚来到外地,人生地不熟,首先是被司机不当得利,报警后也没能取得相应帮助,最后的时间可能一直对家庭怀有愧疚以及后悔,要是不打车也不会这样,要是当时付钱的时候能看清也不会这样……

这么多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变化一下,这个男孩也不会选择自我了断,一个社会的先进程度在于对弱势群体的关爱程度,目前我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改进,现在基层对小额经济纠纷还是重视程度不足。

知乎用户 长夜 发表

帽子就是垃圾,我说的!

知乎用户 哇哈哈 发表

“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很多人说的头头是道的,对这句话是视而不见是吧???

我估计有人一看到我这么说,就得又来劲了,证明什么警方程序中的正当性,巴拉巴拉的。我就想知道,同样的这种事,换另一个阶层,他们怎么处理?

另外,再突发个奇想:如果黄杨钿甜那几百块的玻璃耳环丢了,会发生什么?不到立案标准?


我为什么后面提到 “平等” 问题?为啥提看人下菜碟问题?有些人真是小学语文都不过关了。我在重复一遍(因为有的人可能眼瞎没看到):“… 证明什么警方程序中的正当性;… 同样的这种事,换另一个阶层,他们怎么处理?”

严格程序的前提就得是公平公正。你自都说了,不平等只要是前天及以前的人都知道的,**那么在不平等下,你提 “严守法律底线,本来就合法” 有个屁用?????灵活底线?灵活的警方?灵活合法?**你自己都知道跟天龙人不是一个待遇,那你提的 “关键是守住法律底线,警方本来就合理” 是给狗提的?

如图这种人,我是因为幼稚不知道中国国情,还是单纯在讽刺?你是真看不懂?小学语文以前没学过,可以到大学补,现在大学也有语文课。

@mgee

你明天出生的话,应该都能赶上。

“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蜀书 · 诸葛亮传

知乎用户 灵火 发表

孩子很善良,但是善良的人在这社会是不好过的。

我以前写过一个回答,让年轻人受了委屈学会去闹,很多人表示不可取,甚至还有不少年轻人在评论区表示想轻生,结果知乎把我 ban 了,我也没法劝。

但现实就是会闹的孩子才有糖吃,哪怕这瓶农药拿着,别喝,去派出所门口一坐开始哭,这钱都大概率能拿得回来。

给所有想要轻生的年轻人,这操蛋的社会不是你的错,恶人把这社会变成了善良无法生存的模样,但人生只有一回,不要让自己变成代价,去争取属于你的东西,用尽手段,不要被书本上的道德规矩束缚,须知恶人还需恶人磨。遇善人以善处,遇恶人以恶还。

知乎用户 嘉心糖 P 用没有 发表

很心酸很讽刺。这个小孩经受的不只是 910 块的损失,还有世界观的冲击。

老师教我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然而这个世界与之恰恰相反。**那个孩子在事发之后很有礼貌地留言了,然后找警察了,算是教科书式做法吧。

结果却是被 19 年的教育经验所欺骗,被司机无视,被警察无视,甚至被社会舆论无视。现在还有一群奴才为主子叫好,怪罪别人没有关系,我真不知道说什么了。我能很肯定地说这 910 块对这个小孩来说绝对是笔大钱,因为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知道有这种小孩,那些说不至于的都是何不食肉糜吧。

我想对同是草根的人说:悲观的逃离不如谨慎的愤怒。

知乎用户 Samantha 发表

牛逼

那个 “空谷” 不敢正面对线,把我举报了,害我答题才解禁

…………

我的天,评论区的某位真是让我笑了

好,就算警察的确没有权限去解决问题,那么警察能不能告诉死者:

让他在某个时间、去某个单位、找某个有权限处理的法律执行人员、去处理这件事?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时间、单位、人员、处理条款,该死者基本上是一点也不知道,这好意思说是 “法治”?

这就好比,死者去敲了法治的大门,却因为某个因素,压根没进入屋内

公检法是一体的!

要么是法律不完善,没有给警察做出规定要将当事人引入正确的渠道

要么就是法律很完善,但相应的警察没有执行好

我一个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这个逻辑是矛盾的,将死者拒之法治大门之外的因素,二者必有其一

————

社会总是欺负老实人,会闹的孩子有糖吃

之前刷到过 “知乎好警察” 的说法,现在算是见识到了

“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该司机是不当得利,明显的违法行为,警方给司机打个电话都不行?

对于该违法行为,联系相关单位,要求禁止该出租车运营,这不过分吧?

至少做做样子?

不知道知乎好警察们怎么看待

知乎用户 混蛋小言灵 发表

这个事件非常典型。暴漏出当下三个重要信息,悉知者寥寥

第一,旧社会本质未变

第二,99% 的人缺乏金钱观教育

第三,巨婴者众

一个一个说

第一个,别看现在 AI 都满地爬了,99.999% 的人还没接触过天赋人权,自己不被当人,也不会把他人当人。这个概念展开讲就大了去了,核心的一点还是这社会没啥进步,和 100 多年前没啥区别,没有把人当人,所以一有机会还是人伤人,人吃人

换个例子,你去小区门口买个早餐,老板得了诺如还坚持给你做,结果你也得了诺如。你上吐下泻发烧折腾几天,想起来那天就吃了他家的东西,你想维权,但是你能咋

这是我员工的真事儿。小伙请了 2 天事假。根据公司制度,扣 2 日工资。

代入一下。你想维权吗?问题是,你能咋。谁会鸟你。只能自认倒霉

这个出租车司机、早餐店老板,必然也是在别处没被当人,所以也不会把别人当人

结构性难题,未经【彻底】清算,封建流毒贻害万年,所以底层还是人吃人那套东西

第二个,金钱观。中国人是没有金钱观教育的。儒家那套毒术就是要做精神圣人,不屑于谈钱。这就是毒,大毒特毒

不说这个可怜的孩子。很多人,不论穷富,家长或者老师,有好好的教一下孩子什么是钱,钱有何用吗

那点儿金钱观不都是自己去社会上摸来的。要么是看的过重,要么是看的轻贱

我有一个朋友,是北航的博士,我就很佩服他,两口子从 8 岁就开始教孩子钱相关的东西。100 块钱能买到什么、从事什么职业大概能挣多少钱、钱到了什么程度对应什么阶层、千、万、百万、千万和亿的钱都能做啥、

其实核心都是在告诉孩子,钱只是工具,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每个人的目的不一样,工具自然也分大小,工具大小并无好坏,只有能不能实现目的这个最终的结果

最后一个,我反正是说过很多遍了。

不管是当事的小孩、苦主、围观献策的诸位,都是巨婴

负面的事遇到的太少。遇到了只会找他们,处理不了就怨 JC,怨社会,怨 ZF

不是说他们不该管,而是先得意识到,这个人吃人的社会只能靠自己

否则就是巨婴

我在国外读书,一开始也是个巨婴。有事习惯找有权威属性的人或者单位解决。只能说硬被洋鬼子和二鬼子给纠正了

有一次,我手机在地铁被抢了,去附近局子报 J,JC 门都没让我进,让我去找保险公司索赔。什么,没买保险?那算你活该,一帮满身装备,看着五大三粗的洋鬼子,站在门口抽着烟嬉笑把我送走,真的是字面意思的 “没让我进门”

懂了吧,不分中外,哪儿都是一个尿性。

太多了这样的事。还有兄弟被二鬼子房东坑了大半夜被赶出家门找我去尼哥朋友圈摇人堵房东,给丫吓到当街跪下的事

得靠自己啊铁铁

这些年我早就习惯自己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就算找他们,他们也不过是你的一把刀,得会用

不对他们抱有任何期待。对自己充分信任。乐观面对一切,接纳一切可能的结果,万事先想着靠自己,怎么做到合法的争取利益最大化,就算巨婴飞升成人

回到这个问题本身

自己对自己负一切责

其他人除了父母以外都不会在强制以外的情况下对你负责

可怜的孩子,RIP

知乎用户 南宫慢慢 发表

民警的问题很大,为什么,其实警察帮忙追回这个钱难度一点都不大。我曾经在超市店里值班,遇到过一个年轻人进店借我手机,他说手机掉出租车上了,借我手机打个电话,我一看他是外地的,我直接打了给出租车说,有时间帮忙拿过来,人家出门在外不容易,车费可以多付点,然后约定的 30 块车费,司机离得不远,一会儿我又打了个,很快他就送回来了。完美解决。小伙子还在店里买了很多东西。这个事但凡民警上点心,给出租车公司或者司机本人打个电话,估计很快就拿回来了,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哎!这种惨剧就这样眼睁睁发生了。

知乎用户 Will​ 发表

知乎好晶哥这会不出来掰扯了?

唉,多可怜的一个小兄弟啊,我们的教育教授孩子们礼义廉耻道德,结果社会完全是反着来的,心理承受能力弱一点的,很容易走极端。

我并不是苛责这位小兄弟的脆弱,而是想说,这个比社会是特么畸形的!

区区 1000 块,就让这么年轻的生命逝去,何其悲哀!

他才 19 岁!19 岁啊!他有什么错?他有什么罪?

小兄弟,安息。

知乎用户 Hastings​ 发表

前几天新闻还是

环卫工高温下翻 8 吨垃圾帮游客找回儿童手表

今天就变成

乘客误操作多付 910 元,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同样是几百块钱的事

那么难的,办成了

如此简单的,这么敷衍

我不理解!

有付款记录,转账时间,乘车记录,当事人供述,基本可认定为不当得利,属于警方职权范围

警方既然能提供车牌信息,难道查不到车主电话?

警方难道没有责任联系司机,进行普法教育,要求他将多收的钱返还?

我都不奢求警方有人家找儿童手表那劲头,但哪怕多尽一点责,这个悲剧是不是有可能就避免了?

法律可能制裁不了你们

但请家属务必让当值警员还有那个王八蛋司机知晓整件事

因为它们,一个少年丧失了生的希望,选择离开这丑陋的世界

知乎用户 家里有只熊 发表

不对啊?前两天我还记得两个环卫工人大热天翻了 8 顿垃圾找儿童手表呢?人民公仆一个电话估计就能解决的事,咋没弄呢,咋了这是?

知乎用户 可乐不加冰 发表

我认为付错车费,司机拒还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

最后一根稻草是小伙子自以为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警察。然而,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

31 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当然,如果自杀还有其他原因,另说。

知乎用户 睡到自然醒 发表

如果你们真的报过警你们就知道,警察管不了坏人,只治得了好人。

知乎用户 优秀不毕业生 发表

打了很多删除了。

总之一句话,成年人进社会第一课:报警。

知乎用户 家猫尤达 发表

这可是上海,小伙子还是思维狭窄了

去找外国人代报案,不用半小时钱就回来了

知乎用户 黄粱梦醒梦粱黄 发表

好了,一个字撸几个领导?

知乎用户 中中中老乡 发表

看了一通回答忽然有一个奇怪的想法

如果这是一个外国人,

知乎用户 番茄味勺子 发表

谁组个团,一起去吃饺子。

知乎用户 沉潜百年 发表

接待过很多年轻人的报警,印象最深的是一个男孩子,冬天零下五度,穿着拖鞋、秋裤加单裤,上身也只穿着一件春秋天的卫衣和一件薄袄。

他和几个人合租,结果他这个月失业了,没钱交房租,和房东吵起来了,他怕挨打,报警了。

他耳朵和手上生的都是冻疮,我一看身份证,刚满 18 周岁。

我问他为什么不上学。

他说父母在广东打工,家里没人管他,上不起学。

我说你给爸妈打个电话,我问问你爸妈。本来是想向他父母通报他的近况。

谁知他说,派出所 wifi 是多少,我手机早就没费了,刚才我就是用室友的电话报的警,连上 wifi,我和我妈语音。

这时候,房东也不好意思了,说没想到你这么困难,这个月房租不让你交了。

我联系了他的母亲,谁知他妈还没说几句,竟直接把电话挂了。

联系他父亲,电话已停机,他保存的父亲的电话号码早就不用了。

看到他很失落,我带他去隔壁超市给他买了一双棉鞋,不贵,但是起码不用冬天穿着拖鞋到处跑了。

又去自己宿舍找了一条单位配发后还没穿的羊毛裤,让他穿上。

第二天,我联系了一个兄弟开的小公司,他顺利入职了,兄弟说他很踏实,可以长期培养。

看到因为 1000 元车费而轻生的新闻,我想起了这个小伙子,其实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生活艰难,1000 元对他们来说就是巨额资金了。

也许就是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段时间,辖区一些商户因为政策原因需要整改,我每天要接听几十个电话,听这些商户诉苦,去协调街道办尽量让他们有个好的解决方案,经常有商户给我打电话打着打着就哭了,四五十岁的大老爷们,在电话里哭。

希望,能够有更多人关心这些最底层的群众。

知乎用户 小捕头​ 发表

继续呼叫知乎好警察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真难以想象,2025 年了,还有人为了 910 元人民币自杀

==== 补充 ====

穷人的容错是非常非常低的。小到 910 块钱,小到高考一道选择题错了,就可能人生走上不同的道路

所以穷人的不容易,没人愿意去理解和改变,甚至包括穷人自己

别的不说,提高穷人的容错、提高最低收入保障、失业金等,是最简单的手段

可是某些穷人可能都说 “凭什么养懒人”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环卫工人翻找八吨垃圾,寻找儿童手表。

19 岁少年,错付九百元车费索要无果,喝农药自杀。

司机有没有责任,我不知道。但是社会有责任!所有的乌合之众,所有麻木的看客,都有责任。面对不公时,沉默就是帮凶!

知乎用户 海诺​ 发表

说实话,看完之后心里很难受,这孩子还是太老实了。

孩子还小,又老实,出了事第一反应是找那个司机,想自己要回来,结果没用。第二反应是找警察,结果也没用。

自己一个人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出了这种事心里委屈,自己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却要不回自己的钱,自己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这孩子轻生的直接原因,但他在轻生的时候一定对这个世界很失望,但即便这样他也因为太老实没有去闹,多好的孩子啊。

逝者安息

至于其他的,我到觉得没什么后续,上海有上海的规矩,外地人去上海就得守上海的规矩。

知乎用户 零下十度以下 发表

建议警察一起告,洋鬼子丢了自行车,不到 24 小时就能找回来,小伙子 900 多就不能要回来?

知乎用户 狼叔 发表

温良而懦弱之人,估计是长期低自尊生活导致的。

这小弟弟要是有下面斗鸡眼姐考飞行员的自信和毅力,这一千块怎么拿不回来呢?

知乎用户 Luked 发表

到底是司机非法侵占这 1000 块钱引起的自杀还是投诉无门,世界观崩塌绝望才自杀,难说!

知乎用户 不闯红灯王天霸 发表

还是国籍问题。等咱妈打败美国就好了。

知乎用户 甲乙小兵 发表

嘻嘻,对晶哥的幻想破灭了吧

知乎用户 快闪开我开大了 发表

不怪司机怪警察,真的有意思了。

按照网友的说法,就是警方的问题。因为男子报警了以后,警方就必须得受理,然后联系好司机,让对方把钱赶紧退回来。

不退的话,就是警方的不作为。

就是工作不到位,就是不称职。

警方在接到男子和家属的报警以后,向男子提供了车牌号信息。

真的太过分了,居然不帮忙把钱追回来。

但有一个问题,司机多收钱 910 块的车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这种行为已经让乘客遭受了财产损失,所以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所以说司机应该退还多收的那一部分,不应该占为己有。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

那像这种情况的话,不当得利不属于警方的指责范围。你说把责任归结于警方,这确实不太合适。

因为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既不是行政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看的是法律,还是看的是道德,还是要看职能呢?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人没了。

从哪个角度有利,就从哪个角度来看。这种角度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也很理解。

其他的时候,有人一直在抱怨警方的权力太大,应该收回一些。然而到这个时候,就应该让警方管到所有。

既要想捆住人的手脚,又要让人跑。有时候真的是太为难人了吧。

虽然说法院开庭,但人家司机根本就不露面。连最根本的道歉都没有,连个态度都没有。

难道这一点就不应该指责吗?

还有司机所属的公司平台,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这个时候为什么司机和平台一同沉默,但网友们却不说,这到底又是为何?

再回归到正题,因为 910 块钱的车费拿不回来,就选择以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确实有点不可思议,也很难去理解。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不是因为车费的事情,而是还有其他我们不为人知的原因。

但现在所有的舆论和压力给到了警方,这确实有点儿不好说。

要说追究警方的责任,这个就不太好说了。因为警方接到报警了以后,也向乘客提供了相关的信息,也算是履行了职责。

对于这一类的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警方是以调解为主或者提供相应的信息。引导报警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他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去要求司机退款。

虽然说家属报警,警方这边没有达到家属的期望。但你要认定警方存在过错或者让承担责任。

这确实是很难,缺乏依据。

当然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就是舆论的压力给到了当地有关部门。为了平息网络舆论,然后有关部门把接警的人给处理了,那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话不多说,就等着看看吧。

还有就是说,这个案件到后边会不会反转,那也是一个问题。

最后要说一句,这司机真的缺德。

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我什么都不想说……

知乎用户 夏蝉未觉秋凉 发表

这小伙真是个好人,可惜这年头好人不长命。

根据网上的信息,小伙是河南鹤壁人,家里五口人,父亲患病没有务工能力,母亲打零工,这孩子还是最小的,19 岁,曾在苏州打工,性格内向。

既然 19 岁都打过几次工,说明学也没上成,家里也没啥支持的基本的关爱也不会有多少。

孩子出现这事,第一时间想到就是天塌了,不会去找父母哭诉或者帮助,如果这孩子给家长打电话,第一时间也是责备责骂而不是关爱。

不知道当时经办这件事的警察有没有后悔过,如果自己再尽一点力,帮助小伙把钱给要回来,让小伙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感受到警察为人民服务的热烈火焰,小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寻死了。

这小伙报警了,但是警方只帮忙提供了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无法提供。

警察应该感谢这个小伙子没有走极端,换做是思想激烈的人,那个司机肯定有命赚没命花。

唉,太可怜了,喝了敌敌畏,在桥下边孤独的躺着离世,唉,一声叹气。

知乎用户 兰陵笑笑生 发表

3 月 29 日多付了钱,4 月 3 日得知有轻生意图,4 月 6 日轻生。这个时间可不是冲动能解释的啊。

900 块钱的事考虑了一个礼拜都没考虑清楚?反而自责还越来越深了?

你确定是因为钱没要回来,不是因为被某些人指责了一礼拜才有的轻生举动?

知乎用户 徐风沐雨 发表

东大社会就是欺负老实人,你太温顺了,全社会都会欺负你。

知乎用户 秘密用户 发表

我认为司机需要为乘客死亡承担 5% 的责任是合理的。

否则,便是鼓励大家占有他人财物不用返还了。

侵权责任多因一果。本案中乘客自身心里脆弱之原因占比 95%,司机原因占比 5%。分配较为合理。

知乎用户 Beccaria1764 发表

这是个悲剧,但乘客多给了司机 910 元,这 910 元连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都达不到。从法律上来说,钱是乘客自己主动给的,司机没有盗窃、没有诈骗、没有侵占、没有抢劫,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处罚不了司机。警察无权插经济纠纷,警察让司机退钱的法律依据都没有,也没有权利做出这个决定,限制公权力就是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如果警察通过法律语言之外的威压来迫使司机退钱,那到底是公权力对公民个人权利的脚踏。想把钱要回来,只能找平台、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法院打官司。

知乎用户 空谷 发表

知乎用户 红糖茶 发表

小伙子还是太死板了,上海那么多外国人,找个老黑去报警,约定事成以后分老黑一半,至少能拿回 500 块止损

知乎用户 爱国 发表

如果外国人多付 910 块钱这件事会有什么不同吗?

知乎用户 无所弔谓 发表

法律的角度

司机多收 910 块钱属于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

乘客的死亡与司机多收钱没有因果关系,司机不需要负责

但是但是,我国法律,你懂得

如果乘客家属起诉司机,司机大概率赔钱,20 万 - 30 万跑不掉

甚至舆论发酵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司机被刑拘都有可能

一切都为了那两个字,维稳


其实我有一点不明白,乘客为了 910 块钱喝农药自尽,说明经济状况很差,但是这又与其花 100 块钱打车的做法不符合,总觉得这事情有蹊跷


评论里我的回复被吞了,这里讲一下吧

觉得司机不可能坐牢的,参考一下货拉拉案,舆论发酵到一定程度,司机必定刑拘


我怎么又被私信骂了?

我身为上海人,既没有替司机辩护,也没有替上海警方说话吧?

我都几乎是在明示了,赶紧去发动舆论,把事情发酵搞大,这样才有可能维护自身权益

知乎用户 F-35​ 发表

我去,半小时前还是热榜第一,瞬间没了

唉,农村孩子很多就是这样的,没见过世面,加上家里面穷,父母的教育都是抠抠搜搜的,不自信、怕事、胆小,我当年也差不多,第一次出去上大学,都不敢大声说话。。希望他下辈子不要投胎到农村了,当个老外丢了啥半小时都给你找回来

知乎用户 风走云留 发表

我现在还记得自己 05 年刚毕业来北京找工作,拉着一个大行李箱打车。那个北京口音的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可他不知道我有地图。

当我指出来他绕路时他恼羞成怒,直接给我拉出来,把我箱子丢出去自己开车走了。

可那是在立交桥的主路上啊,我拖着箱子,身边是呼啸而过的车,走了快 10 分钟才下去。给出租车公司和交管局投诉也没有下文。

这件事让我后悔了一辈子,当时为什么不直接跟他干一架,哪怕打输了也认了。

现在我一直跟我儿子讲,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宁可当被告,也不当原告。统战价值是打出来的,不是求出来的。

多想早点能跟这个年轻人说啊,可惜再也没机会了…… 希望所有欺负年轻人的老毕登们都早点被送走吧。

知乎用户 逍遥老李​​ 发表

70 后 50 多岁的叫做女生。

05 后 19 岁的的叫做男子。

给大家提个醒,报警不要去派出所,而是要拨打 110。直接去派出所人家根本不鸟你。

还有,如果别人不能给你伸张正义,那就靠你自己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走平台,一定要走平台。

真的不要觉得平台抽成,司机赚不到钱就去贪小便宜,和司机私底下交易。

但凡这个孩子坐车的时候走平台,就不会这么难要这个钱。

知乎用户 扑街小透明 发表

十来年前,有一个女孩考上了大学,学费被电诈骗了,然后也报警了,但是找不回来,你猜怎么了?

嘿嘿,死了,后悔死了,真正的后悔死了,然后上了热搜,接着学费就找回来啦!

所以,请家属放心吧,只要人死了,还是自杀,还上了热搜,那么就会触发警察 “必定破案技能”,损失的钱就可以找回来啦!

这个方法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值得国人学习借鉴,让我们一起努力,多多触发警察的 “必定破案技能”,用生命让骗子承受惨痛的代价。

知乎用户 荒原哥 发表

果然年轻人的社会第一课就是报警

一个 19 岁孩子就去打工,明显教育水平不高,误转账后他能想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报警

可惜,没有遇上各位知乎好警察

《人民警察法》第 21 条规定,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

31 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有清晰明了的转账记录,司机明显是不当得利

报警之后,警察有没有和当事司机沟通呢

有没有引导这个 19 岁的孩子如何正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呢

我想大概率是没有的

拜登的名言,你不能只在赢的时候才爱国

正如此刻,你不能只在没事的时候宣传吃饺子

人民警察前面两个字,是人民

知乎用户 yykii 发表

有一说一,这个事情如果算是不当得利的范畴,这个多收的钱是要退的。

但是死亡的责任,司机承担全部责任是不现实的,充其量是一个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建立在存在过错的基础上。

第一,不当得利的问题

这个多收的钱属于是不当得利,应当返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法条主要有以下几条:

  •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二,司机行为与乘客死亡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可以参考那个租客自杀的案件

但那个案件里面还存在着辱骂,语言刺激的过错,如果没有此等的过错,更不能形成相应的因果关系。

如果有了因果关系,还要酌定过错占了多大的一个层次。

法院认为,任某某与程橙在协商退还租金及押金的过程中,对程橙进行辱骂和挖苦,给程橙的心理和精神造成极大困扰,其言行违反公序良俗。虽然任某某对程橙的自杀行为无法预见,但在程橙反复提醒不要再对其进行刺激的情况下,任某某不但没有及时注意、理性沟通,还在明知程橙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系其与男友分手的情况下出言侮辱,其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程橙作为成年人,对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亦应及时调整心态,理性面对。
法院判决: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判任某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 174643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 元,合计 194643 元。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法官认为,房东辱骂房客程某的行为,给程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存在过错,其行为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相悖。虽程某系服毒自杀,但房东任某某的行为与程某自杀的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知乎用户 熊猫法律​​ 发表

31 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看来该派出所的警察同志们应该科普一下知乎的,这样可以全员进化成爱岗敬业的知乎好警察。

知乎用户 这里是安全滴 发表

此事件中司机没有刑事责任。如果多收,司机有退回多收的钱的责任。

知乎用户 HHYHWJ 发表

无赖的司机,失职的警察,太令人气愤了

知乎用户 海阔天空 发表

一家子老实人

这事儿就往大了闹

也别指望司机个人会出钱

但好歹是运营车辆

迫于社会压力

政府会让运营公司兜底

但毕竟是自杀

估计也就是给个二三十万

已经是相对而言比较好的结果了

知乎用户 白白的拜拜 发表

上海警察没责任帮?之前屁颠屁颠帮台湾同胞联系司机找落在车上的手机、证件的时候多骄傲,还当例子宣传。

结果一个外地来打工的穷小伙讨要车费就给个车牌号让他自己解决。

是的,我们大上海坚持两岸一家亲、中外友好,就是和臭外地的不熟。

知乎用户 小涵 发表

说老实话,对相当一部分司机,尤其是出租车、公交车司机没有好感。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经历过草莽时代,身上不良习气很多、匪气很重,宰客拒载绕路各种骚操作,大多数都来自这批人。

知乎用户 大地​ 发表

司机的贪婪占便宜,警察的不作为,造就了这一结果,人生第一课报警… 哎!!!

知乎用户 匿名学渣 发表

不对啊,按照知乎的说辞,不是可以自动去派出所领取 100 个饺子吗?怎么让好警察给司机打个电话,吓唬吓唬都不愿意干呢?

知乎用户 谪仙醉月 发表

这甚至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是一个原本想要打工攒钱生活的人,死在了希望之前。

最可恶的是:这根稻草原本不该存在。

这让我想起听过的一个类似的事:

一个村妇因为产后子宫脱垂,被人笑话。不堪忍受,于是在某日下定决心烫了剪子,想要剪掉脱垂的子宫。她大出血死亡的时候,桌上还放着一碗给自己煮的红糖鸡蛋。

不过是 910 块钱。

不过是被人笑话几句。

一个以为自己能出卖劳动力挣点钱。

一个以为剪掉脱垂子宫能摆脱戏谑。

他们都以为日子以后会好过,

但他们都没有以后了。

司机哪怕最后退回不当得利,对 19 岁青年来说也没有意义了。

这跟大出血的村妇床头那碗红糖鸡蛋没有任何区别。

知乎用户 休木 发表

品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个字一个灵岛?

知乎用户 hjgfgj 发表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奇怪的生物在那里洗警察没有执法权。

普通人遇到这么一件小事难道都需要上法院去解决吗。公安门口的为人民服务难道是摆设吗?

对于这样独自来异乡被人欺负了的小伙,普通人遇到都想帮上一帮吧。穿着这身警服难道连普通人都不如吗?

警察只需要给司机打个电话告诉司机他这行为属于不当得利违法了,我相信司机大概率也就退了,根本不需要什么执法权。

知乎用户 据说堕落了 发表

难道司机以为小伙给小费?

而且,他们也曾经报警,但是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警察也压根不把小伙的血汗钱当回事,哪怕警察帮忙给司机打个电话核实

好好的一条人命啊

应该庆幸小伙没选择报复社会

知乎用户 七月 发表

2020 前:这里是上海

2020 后:这就是上海

知乎用户 却邪 发表

看到这个事情,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其实中间有很多环节可以避免这种结果的。

比如堂弟和弟弟报警的时候,只要民警帮忙打一个电话,多余的钱大概率就退回来了!

还有他们从公安那里拿到车辆信息后,找司机所在的公司,或者其它的渠道看能不能找到司机,只要找到这些信息,上海就那么大,也总能找到司机当面对峙。

真的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知乎用户 怪罗先生​ 发表

看得我心痛

想当初我也是一个人从农村跑到上海上大学。

刚开学去学校旁边理发,被理发店坑了 500 块,可是我胆小,他们人多,也不知道怎么办。还是掏了半个月的生活费。

后来也想过报警,可是听同学说他们早就是惯犯了,有人报警警察也不会管。

1000 块对于上班工作的人真的没多少。但是对于还在上学的孩子真的是很大一笔钱。

尤其农村出来的孩子都很 “朴实”,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想想我们的“挫折” 教育真是可笑,教会了我们怎么忍气吞声。

感觉真实的社会一直没什么底线,越是经济下行越是底层互害。jc 和 zf 真的不可靠。

知乎用户 kilo 发表

人只有在闹着去死但还没真死的时候有捅蘸价值,死了就什么什么都没有了。切记。

知乎用户 勃德之门 发表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

荷兰人还是太原子化,被驯服的太彻底了,看看京爷

知乎用户 庄周言 发表

一级萌新被满级大佬击败退游

知乎用户 秋川 May 学 发表

我记得知乎底下有一个提问是

为什么都说人生的容错率很大?

那个回答下的答友们回答下这个容错率

觉得大不大呢?

知乎用户 在木星 发表

910 块,割喉出租车司机能让民警给动手的女人贴 1500 块,这个可怜的小伙子,警察为什么不充分关心他的心理状态,关心他是否困难呢?

是这种关心只针对女性吗?对男性,就是谴责他们自己的失误,一点关心都没有吗?

知乎用户 缘辰​ 发表

上海警察是真的恶心

知乎用户 commieclaps 发表

看了好难受。

有没有相关部门追责警察不作为啊。

成年人步入社会的第一课就是报警。都成一个梗了,没人来整顿下他们不作为吗?

我也报过警,在公园跑步的时候,一件一千多的羽绒服被偷了。衣服就放监控下面。清清楚楚拍到了那人的样子。一对老人,女的望风,男的拿去衣服使劲踹进怀里。完成后快速离开。警察带我看了监控,问我:被这样俩人捡走了,给你找回来你还穿吗?

我当时年纪也小,心思确实不愿意穿了,就说确实有点恶心。

那警察说,也不好找。找了你也不穿了,别找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警察还是一样不作为啊。

你就多打个电话的事。你要能给司机打个电话,让他退钱,这孩子至于喝药吗?

大半夜的,看了真难受。

不知道当时接警的民警后悔吗?

是为啥后悔,后悔自己工作不到位,还是后悔这事上微博热搜了。

知乎用户 小雪花​ 发表

报警是他离开学校踏上社会后唯一保护自己的手段,但是叔叔们结结实实的给他上了一课

他以为的保命符,却是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知乎用户 安静的鸡腿 发表

哎,叹惋。司机所收取的超出实际车费 100 元的部分即 910 元属于司机不当得利。如果他明知自己多收了钱,却拒绝退还,可被视为拒不履行返还义务

我已经有些时候没看过战争民族,战士血脉,勇于公战的笑话了。

司机与该乘客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不能称之为因果关系,因为正常人类很难说在这种情况下会选择自杀。比如看到这个标题时,我第一时间想的是为什么没有去杀掉司机,而是选择自杀?如果不相信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何不亲自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选择直接死亡,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

不过如果该男子换个性别成为女子的话,我们的知心姐姐就会判断司机应当合理预见多收 1000 元钱会导致女子自杀,货拉拉一案已有先例,只能说这位男子出生在了一个需要讲道理的性别里。

总之,这是一起令人悲痛的事件,司机的行为在道义上存在瑕疵,并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但直接认定其对男子的死亡负责,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他说的是 “你好我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

先说的是你好,后说的是能不能退。

小心翼翼的申请,来自贫穷家庭的谦逊、羞涩和着急都在这一句话里了。

真的很可惜,这么一句留言,我的脑子里完全能浮现他着急忙慌手足无措的样子。

也许抱着手机像第一次借钱一样,带着无穷无尽的忐忑,把这句话发出去。内心充满了侥幸,又充满了害怕。

他临死前不知道有多么折磨。

知乎用户 南行兮​ 发表

帮大家回忆一下打击电诈的里程碑事件:

轻描淡写的几行字,但是报过警的兄弟们应该知道她面对了什么样的冷嘲热讽。

当然这都不是关键,态度好与坏都不是决定他和她生死的原因。

但我们一定知道,她死了,很快人就抓住了钱就要回来了。他死了,也一定是这样。

但是人呢?会回来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1yeUS 发表

公安局吃饺子?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世界上哪个国家暴兵最厉害?知乎好警察?年轻人的第一次报警?

知乎用户 遵纪守法户 发表

能花一百块打车的人会为了九百多自杀么?

我认为可能是存在的。

毕竟小年轻一赌气,你真不知道他会干出点啥。

就好像学校里面有些人用自杀来吓唬祈求威胁对方不要分手一样,一看没啥用,面子上抹不开就真跳了。。。

又看了下问题详细,怎么说呢,我还是认为赌气多一些,涉世未深,不成熟。十九岁啊多么美好的年纪。哎

PS 在我看来让绝大部分小年轻走到自杀这一步的,第一责任人是他们的父母,教育太失败了。

知乎用户 向阳 发表

一句话总结:

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这就是我们的国力所在。

优势包括:

1、帽子和稀泥,民众也觉得 “治安秒杀欧美”,不管不顾受害者;

2、损失 1000 块,就难以承受,那这样的人,给他 4000 他就得干 12 小时月休 4 天,还得感恩有活干。咱国家工业吊打欧美靠什么?靠的就是这个!欧美的懒汉工人怎么比。

3、明明是受害者,不报复社会,却自我反思做的不好,然后自杀。这样的好老百姓,往哪找?

上海为啥幸福指数秒杀纽约、伦敦?靠的就是这样的打工人,约等于不要钱。

不要以为这是悲剧,这是成绩。

知乎用户 就这还天天赢 发表

可能 B 呼确实是一个高知平台吧,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个不归警察管,那个不归警察管,,

但我要说的是,现实里真没那么多人懂这个归谁管,那个归谁管。

为什么『110』每天要接那么多的无效警情,除了一部分巨婴病患者,更多的是 “我不知道这事儿归谁管,我只能报警”/“你们说有困难找警察” 的普通人,… 什么叫普通人?

根据网络数据,截止 2024 年,中国的本科率是 4%,专科及以上学历是 17%,高中以上学历统计结果不直观,乐观估计在 30%左右 –

且斗胆把高知以下称为普通人,那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法则,高知的身边大概率是高知,文盲也大概率是和文盲、半文盲混在一起,那就会得到一个完美的闭环:

知道这件事怎么处理的人周边也都是知道这件事怎么处理的人,不知道这件事怎么处理的人身边也都是不知道这件事怎么处理的人。

会与不会,知与不知被分割开了。

不提相当一部分所谓高知其实只能在自己熟知的领域侃侃而谈,超出自身认知一样捉瞎,但只要虚心请教,那大概率是有一个或多个其它领域的高知朋友 / 同学 / 亲戚来为他提供解决方案。而我所说的普通人,他就没有这个便利条件,这也正是我认为 B 呼这类 APP 存在的意义,它不应该是高知秀优越的舞台,而是普通人向高知求教的梯子。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至少得有一部智能手机,并学会提取关键词搜索正确答案。

你看这又拦住了相当一部分群体,在号称智能机普及率 103%、人均拥有不止一部智能手机的统计结果下,我看到的却是真正需要智能手机的搜索功能来填补知识 / 常识空白的群体恰恰没有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

又他妈的闭环了。

拉扯这么半天,你还认为一个 18,9 岁、贫困家庭的少年在遇到错付车费这类事情时无法找到正确解决途径是一件难理解的事情吗?

何况这件事本来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报警,结果大家已经看到了,投诉,起诉,他没做,但结果各位也能猜的到,反正不会立竿见影的得到解决(天龙人除外),只有一个车牌和付款记录的起诉流程又要交给高知们了,但随之而来的执行难和老赖横行,高知们遇上怕也得脱层皮。

事实就是社会逼死了一个刚踏入社会的老实孩子 – 他只是输错了应付款的数额而已!

没有(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只能怪自己输错数字,… 这是死罪吗?不是,但又的的确确的死人了。

回到该谁管的问题,警察确实不能泄露当事人的信息,这个观点我是支持的。

那有没有警察同志说一下:如果不把当事人的信息交给少年,而是用单位座机来拨打电话核实事情经过,劝说当事人归还少年多付的车费,这也涉嫌违规吗?

总得有一个群体站出来背负起另外一个群体蹒跚向前的使命吧,总不能掉队了就淘汰了,快进到社会达尔文主义了吧!

是吧?

是吧?

是吧?

先锋队?

(你知道法治社会最大的漏洞的是什么吗?你不可能事无巨细的给每一件事都立法,总会有一些事它不合理但又不违法,谁也管不着,谁也不想管,因为… 它不违法!)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不当得利升级到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物,最后升级到报案人自杀这种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居然还有这么多人说警察没职责调解纠纷的。这个世界我看是越来越颠了。一堆人拿什么警察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法条在那说事。请问,插手和协助调解纠纷能区分么?警察工作的原则是什么?中国人民警察法第一条写的是什么?不当得利和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物到底怎么算?从结果看,是不是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天津男子被陌生人 “骗走”800 元,警方快速追回

杭州女子误转 200 元,报警后民警成功调解追回

广州小学生游戏被骗充值 500 元,警方协助退款

别再给我贴什么法条了,知乎帽子是真多,就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实际工作中,想协助调解一点困难都没有,可操作区间非常大。但多的是理都不想理你,希望你赶紧走人别来找事的。谁还没报过警?社会第一课叫什么来着?

知乎用户 嘻嘻 发表

知乎警察以不当得利为由说这事儿不归他们管,最多只能调解,我这个法盲想问问

不当得利是指无主观过错,但是无正当获利,并无非法占有故意

侵占指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主观上非法占有

那请问警察在打电话告知你获得的这部分钱是他人财物,应该退还的情况下,你仍然不退是不是就属于侵占罪而不是不当得利了。

所以,如果你要说他不当得利,那警察就并未调解。如果你说警察调解了,对方仍然不归还,那警察应该以涉嫌侵占罪对其采取措施。

所以,警察到底调没调解呢 [惊喜]

哦,知乎好警察又说了,警察不一定要调解,因为双方没有调解意愿

ok

人民警察的职责第一条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对方到底属不属于不当得利还是拒不归还的故意侵占?你是不是应该履行侦查职责去判断一下?

你是不是应该去联系一下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对方转变为非法侵占的犯罪行为

对方在联系后仍不归还,你是不是应该制止对方非法侵占行为

请问我的理解对么?帮我普普法?

知乎用户 路痴 发表

有些事情,不上称千斤重,上称了几两重

对,我没说错

平时话说得好,有事找民警,官方一直也在宣传,铺天盖地的都是相关文案

一出手了,民警帮不了你

知乎用户 文若不是苟或 发表

这就是典型的窝囊死。。。

当事司机,接待他的 jc 还会嘲讽他。。。

这小伙子,人这么大了,心眼这么小,为了一千块钱就喝药。


这里没有指责小伙子的意思,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学他。

jc 不给要回来,赖在派出所不走不就行了。

自己不去争取,还指望别人对你体贴入微啊。

jc 也是人,他这几天不忙有空多问问,这几天事多(或者赶上懒的 jc),把事情往外推,那这种事可太正常了。

该撒泼打滚就要撒泼打滚的呀!!!

知乎用户 天天吃面条 发表

司机有问题可以报复司机,社会有问题可以报复社会。

论统战价值的形成,没有必要报复自己。

我在上海出租车上掉了一个苹果手机,打电话司机接到后直接给我挂机了,反正联系出租车公司与报警都没有用。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有时间成本,就应该想想如何干一些提升统战价值的事情了。


幽默相关问题,曾经西安也是一个黑车乱窜、出租车不打表、马路当客厅开的城市。

后面是怎么治理成行车文明、礼让行人的城市呢?

因为真的会抓司机。

知乎用户 神乐妮可 发表

这是上海 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这是上海,中国行政效率最高的城市,这是上海,号称中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就这?

前两年我们小区有人因为房子问题维权第二天就被老家派出所电话警告,这时候效率怎么就这么高? 找个有车牌有信息的出租车司机就特么的这么难??

我真想知道为人民服务,到底这个河南小伙算不算特么的人民?

知乎用户 南风西洲 发表

有困难,找警察 ×

有困难,别找警察 √

有权利,找警察 √

外国人,找警察 √

知乎用户 二狗子 发表

真的不能把孩子教育得太节省、太懂事,钱财身外之物,但啥都没命重要啊。再说,收款码是实名制,报警肯定找得到,除非他不尽责。

司机太缺德,即然男孩多付的钱,理应退还。这司机太没怜悯之心,一看就是刚来上海的打工孩子,何忍如此,可怜的男孩,

司机肯定需要担责,因他拒不退还不当得利,给这 19 岁男孩造成心理压力,成为他的自杀诱因。所以,他应承担非法占有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和导致亡者自杀的民事赔偿责任

知乎用户 萧阳 发表

生活小技巧:报完警发个小红书会好一点…

现在小红书那边司机都被开盒了…

当然我不支持开盒,只是说法律不完全维护底层人的公道,只有借助海量的朴素正义,才有解决困难的可能。

再次强调,不认同开盒行为,司机只是一个常见的恶人,真正导致这孩子自杀的,应该是家庭,没有给支持和安慰。这点在许多考完试跳楼的孩子身上也可得见。

知乎用户 初明​ 发表

撤热搜了,是上海发力了吗?

有必要撤?

知乎用户 Lee 发表

还是年轻了,警察都给你提供车牌号了,直接去出租车运管站投诉去啊。

运管站那些人拿捏出租车司机有一手的,直接和司机当面对质,运管站会帮你做主的。

这个社会一物降一物,你得找对地方。

知乎用户 卡卡罗特 发表

910 块一条人命,也是够廉价的。

当然,910 元可能不是直接的原因,但肯定脱不开这个的关系。

910 看似不多,但是得看对谁来说,如果是沪上的公子公主们,那肯定不多。

但对于一个刚出来打工的人来说,那就是接下来的伙食费。

也不知道这个司机,图个啥,

这种不当得利,还能跑了不成??

不知道对接的警察以及不归还那 910 的司机,

在知道这件事以后,会不会有愧疚感。

可能有人会说,民事纠纷不归警察管,

这就让我想起来另一件事了。

这是人跟人不一样,还是人跟人不一样。

知乎用户 月星 发表

这种时候应该顺带把警察一起告了,敷衍了事。

给所有将来可能报警的人说一句,尤其是刚进社会,总觉得自己礼貌懂事不给你添麻烦就有人帮的提个醒,你进了警局,你要表现的是要粗鄙,不好对付,爱惹是生非,女的把自己当泼妇,男的把自己当流氓,嗓门要大,要会哭,你要清楚一些最基本的公安办事流程和一些法律条文,不清楚的就路上百度。

像这种够不上立案条件的就哭穷,就说家里怎么穷,自己卡里没钱了,让警察知道你是个麻烦会很烦他们会帮你把事情推动起来,如果还没动静,听我的掏出手机对着自己录,把案子说一遍,把警察的处理结果说一哈,当着他的面整,让他们知道不处理没处理好他可能有麻烦,你要是好好先生,他就 “好好” 的给你处理,因为他们每天会有很多很多的案子要处理,他们会按照自己心里的轻重缓急去平衡先处理哪个事,你想要要推动他把你的事往前整你就得不好惹。

对了,报案后记得要联系方式,早中晚的催。

评论区喜欢拿程序正义洗地的,我还是问一句,3.29-4.3 号中间隔了多少天,你要走多久程序,人死了第二天联系上了打电话了速度怎么快起来了。

最后我拿人民的名义里李达康骂孙连城的话结尾,懒政不作为,白吃干饭,是队伍里的残次品。党拍的电视剧可以骂,现实里我还骂不得了是吧,程序正义脱衣服巴拉巴拉,那是一条 19 岁年轻人的生命都唤不醒你们的畸形程序正义。

诉棍念经条文的不必再评论区继续叫了,我也不回再回复这类评论,以我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执行真实情况,别厚着脸皮念了。

喜欢念的人去了解一下货拉拉案件再关注度超级高的情况下,法院用占坑辩护的法子强行让被告方律师出不了庭辩护直接把案子给判了符不符合程序正义,有没有被追责,利用程序正义把热度高的案子一个一个全部关门判案顶呱呱的很,利用程序正义把嫌疑人关了又关反复关关到你认罪认罚也顶呱呱的很。

不作为的时候拿程序正义当擦屁股的纸,你们羞不羞。

知乎用户 观殖场 发表

警察未引导报案人走正确的投诉渠道,事情闹到这个结果警察处分跑不掉的,所有投诉接待部门都有一条 “引导反映人通过正确的反映渠道反映问题”,干信访的人尤其要牢记。

警察确实管不了司机还钱,但是所以营运车辆都在交通运输局登记的,让这个小年轻打 12345 向交通运输局反映司机乱收费,交通运输局会向营运单位和司机施压的,除非他不想在上海跑车了。流程合理合法,警察也不需要多做什么。

知乎用户 莫的感情 发表

这孩子,没钱可以去警察局吃饺子啊

知乎用户 国南小吊子​ 发表

一天有那么多闲工夫去路口抓不戴头盔的,打电话宣传反诈的,

就是没功夫帮一个孩子把属于他的钱要回来。

“人民警察为人民” 的含金量还在提高。

知乎用户 AprilCity 发表

除开那个混账司机,这件事里最该为这件事负责的就是那些个和稀泥入脑的警察。还有人说什么受害人太傻,太懦弱,这种风凉话少讲点,人家不愿意报复社会已经是最后的善良了,继续说风凉话小心哪天被人砍死。

至于什么 “知乎好警察” 去哪里了,我倒觉得没什么好惊讶的,只有高尚的个人没有高尚的职业,也许你运气好,遇上了负责任的就会帮你,遇上个嫌烦的就给你踢皮球,这两种人在社会上都存在。只不过这一次和稀泥和出人命案了,才有了关注度,警方面对小案子的不作为累积起来,可以说发生这种事情是必然的。

知乎用户 铁稻 发表

好心疼这个孩子……

和之前那个被骗了学费的大学生一样,命运专挑细绳处断。

在很多人眼里不大的事情,在他们那里却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是个善良的人,自杀也没闹得轰轰烈烈。没让房子变成凶宅,没跳楼卧轨引发交通堵塞,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死了。还叮嘱晚点告诉爸妈。

想想觉得好凄凉,不知道他死前冷不冷,有没有想念的人,想抱抱的人。

他也许命太苦了,那不留在世上受折磨也算解脱。希望他来世过得好,遇到能为了一个手表让手下人翻八吨垃圾的 “好领导”。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Hr528j​ 发表

人家是求助无门之后,想不开走上了绝路,而不是被区区一个没有道德的司机逼死的.

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公安的推诿都是推手.

司机的行为不说了,拒绝沟通,拉黑失联,我能想到的罪至少侵占他人财物是坐实了的.

我没看错的话 3 月 31 日当事人就已经报警,但警方仅仅提供了一个车牌号就草草了事了.

在已经知道对方是谁,车牌是哪辆车,手机号是多少的情况下,

不立案、不调查、不跟进

哪怕只是帮忙与司机沟通、督促退款的行为都没有.

至少以上这些新闻里和问题介绍里都没提过.

一个 19 岁的外地少年在大都市报警无果、失联、流浪、饮农药、死于异乡,你觉得帽子一点责任都没有那我真的要给你比大拇指了.

对普通人冷漠,对小声音忽视,这全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每次都是出现大事件才开始关注.

举报无门、平台无监管,到现在司机还能装鸵鸟.

懒得喷

一个地方想真正发展必须关注到底层具体的人.

要进步、达成文明,至少要能情普通人的苦难和需求.

知乎用户 Nacysion 发表

都报警了,警方其实也有责任。警察总是觉得不出人命就算不得什么大事,好了,这回真出人命了。

知乎用户 不加狗头​ 发表

司机也就是个不当得利,金额微小,不构成犯罪,顶多也就是退钱。但鉴于我国法治还在建设之中,法官自由量裁权很大,兜底罪名很多。所以如果司机被起诉,大概率会被要求承担 30% 以上责任的,赔 30 万吧。

警方方面,金额太小,不上心,这是很现实的。就这点警力,不可能什么都给你立案调查的。

很多人一直以为,警察有责任帮他们解决所有问题。这主要是宣传上的乱来,而且现在法律明确限制了警察的权限,像经济纠纷这些,警察其实是无权处置的。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警察应该尽心尽责一点,去进行调解。

社会哪有到处是公平公正的,小额经济损失,本来就应该自行处理或者自行承担。

当事人就不知道怎么说了,舍得花 100 打个车,但又因为 910 块钱就自杀。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心理问题。对了,他自杀,就一定是因为这 910 块钱的事吗?后面那几天是不是有别的事导致的?

知乎用户 悠然 发表

大家说的都对,但我的观点是我们大部分人的收入真的太低太低了。

从以前农村女孩被电诈骗走几万轻生。

到后来某某小伙因工资克扣当街爆砍中介。

再到现在,真的几百块多么难赚,出门在外的人都懂。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对金钱还抱有敬仰之情的时候,几百几千的损失真的就是天塌了。

犹记得刚毕业那会,一个月三千出头,吃饭加个蛋都犹豫半天,现在也没好在哪里去,虽然赚的多了但欠的更多。无非是现在虱子多了不怕咬,心态还不错。

甚至这个事件中核心因素就是对于上海的警察来讲,一千块在他们眼里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不愿意上心不愿意费力。

人与人之间的鸿沟比人和狗还大。

知乎用户 心火炎 发表

不作为的警察才该负主要责任

知乎用户 风起 发表

910 元竟成压垮一个年轻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男孩的微信支付记录里,那句卑微的 “你好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孩子要求过分吗?这笔多付的 910 元,在繁华的大城市不过一顿普通饭钱,却是河南农村家庭半月的生活费。一次打车,一次手抖的支付失误(100 元车费误付 1010 元),一场冷漠的拒绝退款,彻底碾碎了少年对陌生城市的最后信任。

司机收下 1010 元扬长而去的行为,已超出普通纠纷范畴,这是对他人困境赤裸裸的掠夺式冷漠。面对少年留言、家属致电甚至法庭传票,司机始终如人间蒸发。

910 元,在许多人眼中不值一提,却成为压垮少年的巨石。司机或许暗自庆幸捡了便宜,未曾想自己按下的是毁灭性按钮。当贪婪吞噬了基本人性,每一分昧心钱都沾着血泪。男孩哥哥在法庭上只求一句道歉,而司机连开庭都拒绝露面。这种傲慢背后,是整个社会对边缘群体苦难的集体性漠视。

黑车盘踞的虹桥站,再到冷血司机与处置无力的管理链条,每个环节的微小失守,都在将孤立无援的年轻人推向绝境。

这不仅是 910 元的纠纷,更是对城市良知的拷问:当农村青年怀揣微薄梦想踏入都市,我们是否为他们铺设了最低限度的安全网?还是放任他们在系统裂缝中坠落,最终用生命为冷漠买单?

少年农药瓶上倒映的,是上海璀璨的霓虹。这光鲜之下容不下折叠的人生,竟让 910 元成了买命钱。此刻追问不应停歇:下一个异乡人踏入虹桥站时,我们能否确保他不必以命相搏,只为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知乎用户 脑袋疼 发表

曾经在加油站工作过,活生生看见一个案例,2015 年,一个车进来加油加了 200 块后,在加油工大姐收枪时突然发动车辆,大姐紧紧抓住车窗。在转弯的时候不幸被甩飞去世

很多人也许会说大姐很傻,人生有多少个 200 块。但是却不知道,那时候的工资也不过是 2000 左右,200 块意味着大姐需要上两到 3 个夜班,在太阳或者熬夜三天才能回来。而仅仅是开车小伙的一顿饭钱

也有人说报警啊,报警有何用,先不说有可能存在套牌,就算报警了,遇到负责的,帮你打个电话,钱能要的回来,遇到不负责的直接查到手机号码丢给你,让你自己协调去找。

能理解帽子叔叔很忙,为了小额的失窃去浪费警力资源也许不至于,确实也能理解。但是为什么老百姓的东西丢失或者失窃很难回来,为什么洋大爷的东西这么快能找到

最后再诅咒一下这个司机,你一辈子都会有一个影子跟着你,跟你要这不属于你的钱

知乎用户 windy75​ 发表

报警是进入社会第一课。这句话的含金量在不停提高。

太多太多人踏入社会的时候是对公检法有光环的。

但只有报警后,才会发现,这不一样。

从此对公检法祛魅。

只是他祛魅的代价过于沉重。

知乎用户 觅明觅明 发表

我觉得小伙子遇到难题时,可以使用 deepseek。

知乎用户 谭长老 发表

虽然这事挺令人气愤,但为了别人的错而自杀值得吗?太傻了点。

问题是这样死了,大概率白死(不闹大的话)。隔了几天,严格来说,很难在法律上认定两件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特别是死者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假设)。

毕竟死了人,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如果自己找律师到微信那边调司机信息,需要几万元(之前在法院听过一耳朵,需要 2 个律师持调查令去调)。如果法院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可能只需要给律师出个差旅费。

感觉自杀的河南年青人特别多。20 多年前有段时间富士康动不动有人跳楼,其中不少是河南小伙。教育的问题更大。很多河南人比较听话,其实说白了就是胆小。

知乎用户 Dong 发表

知乎用户 卡尼 发表

难道只有司机吗。如果说丢的是手表会不会结果就不一样了

知乎用户 流形 发表

如果不是河南人,而是荷兰人。

如果不是新乡人,而是 New York。

命运是不是会反过来?

差佬一个电话吓唬吓唬司机就搞定的事。

知乎用户 水知寒 发表

平台,警察不作为的典型案例!

知乎用户 无定河 发表

还是要让小孩尽早接触警察。

我 10 岁就报了一次警。从此对国家有了深刻的认知。

知乎用户 间奏鸢 发表

不说司机的事,我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他没打网约车,我试了一下网约车价格差不多,不仅不会出现错付,即使是真的丢了东西也可以投诉客服解决

知乎用户 Iskander 发表

不知道这是第几次看到关于上海帽子的新闻了。

简单说两个之前有印象的。

第一个,女子报假警,帽子破门而入主持公道。这是妥妥的正面宣传呀!都上了电视的!经久不衰的经典!

第二个,地铁辱华女子系精神病,拍摄者被行政拘留!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进入社会的第一课:报警

知乎用户 长梦 发表

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对于警察来说一个电话就能挽救这个孩子。

下辈子美利坚吧,实在不行非洲也行。

知乎用户 陈年小白 发表

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丢了 5 块钱的书本费,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喝农药。

因为我很清楚丢了 5 块钱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的母亲将会沉着脸用阴鸷的目光盯着我,嘴上却温和地说 “钱怎么能丢了呢?”

犹如暴风雨来临前抽干了空气中阴暗而安静的天空。

接下来是:

“是丢了?还是拿着买糖吃了?”

“买糖吃了也不要紧,把剩下的钱拿出来吧。”

“不拿?这么点儿就开始撒谎往外拿钱了?”

“这长大以后还了得?”

“我一天到晚辛辛苦苦挣点钱容易?你就这么拿出去花了?”

“你看不见恁爹妈挣个钱多艰难?”

“你就把恁爹妈挣的血汗钱拿出去买糖吃?”

“你不用去念书了”

“钱就放在那儿,你不用念书了,拿着钱天天去买糖吃吧”

“等恁爹妈累死了你就高兴了”

(五块钱扔在脸上)“去啊,拿着去买糖啊”

“拿着恁爹妈的血汗去买糖吃,也不怕天打雷劈了!”

……

……

知乎用户 孤鸾​ 发表

进社会的第一课,报警

知乎用户 很好吃 发表

“你不是学习的料,出去跟你老表打工去吧”
“这 1000 块是咱家一亩地一年的收入,你到那边省着点花”
司机:“就喜欢在虹桥站拉这种多输一个 0 的乡毋宁。”
JC:“才 900 块,没看见我们忙的要死,这些乡毋宁真烦人,自认倒霉吧。”

知乎用户 穷二代 发表

因为他是河南人,如果他是洋大人满上海的警察都得去给他要车费,还得新闻连着一个星期表彰警方的感人事迹

知乎用户 鸿飞翩翩 发表

一个儿童手表可以让两位环卫大叔翻找垃圾大半天

一个 18 岁少年在人生地不熟地方报警,警察却没帮忙要回钱来,明明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但偏偏 “无视”,造成了悲剧

哎,这世界真当 “破烂不堪”,寒了百姓人心

知乎用户 柒夜 发表

根本原因是警察的不作为和底层人打官司的难度。

知乎用户 李知乎 发表

上海的警察就是这样,平时和稀泥的一把好手,真有事找他们没用,当然你是洋人就另说

洋人有啥事丢个东西一天之内找到,河南小伙有啥事就立刻复制黏贴规定,“啊呀我们没有义务 balabala”“啊呀这个不归我们管”

坏人哪里都有,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警察要帮助弱小,主持正义,有事找警察,但是现实怎么样的大家都清楚

知乎用户 贝尔纳多 发表

实际上警察是可以电话打到出租车运营商或者公司要求退还的

上学的时候我在上海 6 号线世纪大道附近下车

出租车没有打开后备箱径直开走

里面有我 Mac ipad 还有一堆文件

没有小票现金支付不记得车牌三重 debuff 的情况下

只记得下车非常具体的时间(到秒)

去派出所要求报案

警察表示丢失不算盗窃所以不能立案

但是可以帮我找出租车牌和公司

我提供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

警察指着屏幕上一个贼小的人问我 “是你吗?确认一下”

我:(猛点头)对对对

车牌号找到之后派出所致电出租车公司要求把包送回

但是出租车司机表示已经出城可以把包放在公司我去自提

然后警察还把电话抄在条子上让我带走

我平安夜哭唧唧得挤地铁去拿包了

所以不是不能做

警察多说两句或者让去运管局

甚至给出租车公司 / 运营商打电话都可以

警察局直接打出去的电话和自己联系也不是一个效果

这种警察对普通人的恶意

让他付出了生命

除恶务尽

ps. 补充了一下细节,以及丢包整件事大部分都是我自己的问题…

知乎用户 MAT​ 发表

以为是假新闻,垃圾警察!

知乎用户 不饱书生 发表

19 岁,刚踏足社会,被当头一棒子打死。

司机法律上估计没多大事情,毕竟警察都觉得这点钱不重要。

但这多收的 910,司机哪天晚上想起,会不会愧疚而难以入睡?

南无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

知乎用户 ahahaa 发表

司机是否应为该乘客的死亡负责?当然应该。

事情闹到这一步,大家不会以为拿出法条法规出来就能让受害者家属算了吧?

你要这么说的话上海市闸北分局当初也说自己对杨佳的处置合法合规呢。

给个交代吧。

知乎用户 围观群众吴先生 发表

司机也就有点贪财,算不上多坏,乘客之死,它也不该什么法律责任。

多付了 910 元要不回,找了警方,警方也一贯地不以解决问题为上,而只是一味避免麻烦摆脱责任。但我觉得 2025 年因 910 元损失自杀,还是太不可能,估计家庭原因自身境遇心理等问题居多。

我原本觉得,这事找下警察,警察给联系下对方,钱就轻松能要回来,可居然找过警察不管用。这是整件事最令人扼腕叹息之处。

知乎用户 辛德林记 发表

老实说,我觉得这几个事情串不起来。

我让 Qwen 把这个新闻按照时间线重新梳理了一下:

3 月 29 日(起点)
弟弟从上海虹桥高铁站打车至浦东新区,口头约定车费 100 元,因微信支付操作失误支付 1010 元,随后留言司机要求退款未获回应。
2 天后(3 月 31 日)
弟弟与堂弟前往上海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报警,警方仅提供司机车牌信息。
5 天后(4 月 3 日)
堂弟告知郭先生弟弟失踪且有轻生念头,郭先生尝试联系弟弟未果。
6 天后(4 月 4 日)
郭先生从河南赶赴上海,下午 4 点抵达后开始寻找弟弟,并报警请求协助。
8 天后(4 月 6 日)
凌晨 3 时许,弟弟在苏州穹窿山喝农药自杀;凌晨 4 时许,向同学发送提及 “喝农药” 的模糊语音。
11 天后(4 月 9 日)
经监控排查,苏州警方发现弟弟遗体(位于穹窿山),游客报案后确认死亡。
12 天后(4 月 10 日)
郭先生在殡仪馆确认弟弟遗体(已腐烂),警方告知死因与敌敌畏有关。
18 天后(4 月 16 日)
郭先生处理完后事后,以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起诉司机,要求返还多付车费。
109 天后(7 月 16 日)
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司机未到场。
114 天后(7 月 21 日)
郭先生向媒体透露,司机自事件发生后未主动联系,仅首次通话被挂断,后续失联。
115 天后(7 月 22 日)
新闻发布,代理律师确认诉讼核心诉求为 “返还多付车费”,司机未配合处理。

受害者虽然是第一次到上海,但在后续的事件中可以看到他已经和堂弟汇合,并且是 一起去派出所报警的。

报警三天后受害者失踪,并且堂弟说有轻生念头,此时受害者已经离开堂弟等亲人,下落不明。

然后又过了三天,受害者出现在苏州穹窿山,并且已经自杀身亡。

很显然,大部分人看到新闻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善良淳朴(换句话说就是啥也不懂)的农村小伙在上海被人骗了,身无分文想不开喝农药自杀了。

而重新梳理时间线后,这个事情事实上是

1、这个农村小伙在上海有亲人。

2、农村小伙已经和亲人取得联系,并且是在亲人陪同下报的警。连寻亲的剧情都没有,因为第二天就在陪同下报警。所以可以推测当天就找到了亲人,并解决了食宿问题。

3、该小伙在找到亲人五天后、报警三天后失踪

4、失踪三天后该小伙出现在 160 公里以外的苏州自杀身亡

而事实上,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该小伙的自杀身亡,和错付车费有任何直接的联系

最后,这小伙还能独自买到敌敌畏,而我,连这玩意儿在哪里有得卖都不知道……

我相信知乎上大部分自认为生活经验比农村小伙强的人,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哪里有卖吧


根据现有信息,在上海购买敌敌畏等农药需通过具备资质的正规农资商店,并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下是具体建议:
购买渠道
上海市农资公司农得利汲浜店(需确认是否仍在营业)等农资商店可能销售此类产品,但具体地址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通常,农资商店集中在农业区域,如浦东新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准确信息:
登录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查询备案的农药经营单位;
拨打 12316 农业服务热线咨询;
联系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购买要求
购买时需提供合法用途证明(如农业种植证明),并遵守实名登记制度。使用范围和剂量需符合农业部门规定的防治需求,禁止在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使用。
法律与安全提示
非法买卖或违规使用敌敌畏可能面临法律处罚,且操作时需穿戴防护装备。建议优先考虑低毒环保的替代杀虫剂(如生物农药),并咨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使用。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联系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等科研机构获取专业建议。

我研究了半天,还是没弄明白这玩意儿哪里有得卖,高德地图、美团外卖、淘宝都没得……


最后总结一下:

1、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错付车费和小伙自杀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当然,这不代表这两个事件没有任何联系,而是目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2、第一次报案警方不存在不作为的行为,错付车费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只能尽量进行调解。事实上这种事情还可以直接找微信支付进行申诉。或者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要求微信支付撤销付款行为。

3、第二次报案警方很快通过监控查到该小伙到了苏州,并在苏州警方协助下找到了受害者的遗体。第二次报案时间在小伙自杀前两天,但因为之前未掌握小伙已经离开上海抵达苏州,所以这个里面肯定会有一个资料交接和协调的过程,在报案五天后找到遗体。但事实上报案时间和小伙自杀时间仅剩两天不到(小伙在凌晨自杀)。怎么说,其实这个效率,我个人还能接受,而且并没有看到警方有什么失踪不到 48 小时不予立案等推诿的事情……

知乎用户 Ivony​​ 发表

我就想问问了 这事件里的民警为啥没责任 明明对方存在不当得利 作为派出所的民警就该有义务帮忙群众找回这部分钱 经典推诿不作为 我还是认为公安部门就应该加强民警法律知识的学习 这才能在遇到群众报案的时候能更好帮助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扣下扳机只争朝夕 发表

虽然我顶着这个用户名来回答肯定挨骂,但是我还是想请各位理性客观来分析一下来龙去脉。

1. 车牌号是警察给小伙子的,那么可以倒推小伙子一开始只有付款记录,并不清楚司机的车牌号。那么车牌号是怎么获得的?很简单,是警察根据付款时间去翻了监控找出来的。这里再提一个冷知识,有车牌号可以根据抓拍查轨迹很简单,而没有车牌就只能调取途径地监控肉眼去一帧一帧看了。

2. 警察愿意去翻监控拿到了车牌号。那么接下来顺手打个电话不算难吧。如果他开头就不想管可以直接以经济纠纷推掉,连监控都不去看。

3. 事实上新闻里也没有说警察打没打电话,只是说把车牌号给了小伙子。因为手机号警察肯定是不敢给的,给了之后万一双方电话里骂起来最后约架出了事,给电话的警察百分之百要倒霉,这个是有先例的。

4. 好,这个警察懒的出奇毫无责任心,没打电话。那么他说 “喏,车牌号给你,去打官司去” 还是 “喏,这是车牌号,你打运管公司电话,他们会帮你联系司机的” 更合理一点?而且从新闻里看到家属是有了司机的联系方式打了电话的,只是司机不接。后续打官司司机也没有去出庭。那么大概率可以得知小伙子肯定是联系了运管的,司机电话也是运管给的。事情差不多应该是小伙子联系运管,运管给司机打电话,司机就是不退钱,甚至说这个钱就是双方约定好的,运管也没招,把司机的电话给了小伙子一方说他不愿意退钱,你们自己去协商吧。然后小伙子一方打电话司机不接,没办法去法院告结果司机也不出庭。

5. 结合司机连法院开庭都敢不去,这种就是典型的滚刀肉。好多人说警察打电话就能还钱了,一个连开庭都敢不去的人,警察打电话一样屁用没有,还不如运管威慑力大。

6. 火车站旁边的黑车司机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处罚力度太低。处罚力度高了,说句不好听的,明天黑车司机就一个抖音 +“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到时候汹涌的舆论能把下决定的人扯碎。

可怜的小伙子,这么年轻碰到一个滚刀肉。别说一个刚成年的小伙子,三四十岁社会经验再丰富遇到这种人也没辙。一声叹息。

知乎用户 六扇门见习捕快 发表

顺民呐,太听话了。我们的教育体系把孩子培养得跟绵羊一样温顺,这是要不得的。

明明随便几个举报电话就能拿回来钱,只打了一个 110 就放弃了。他这一死,110 肯定也要被问责,人家 110 也很冤枉啊,毕竟这事确实不是 110 的责任。权责对等嘛。

现在是法制社会了,一切都要遵纪守法。中央一再强调,公安部门无权干涉经济纠纷。人家警察根本就没有资格管这个事情。

经济纠纷肯定是找法院。另外这是多付了车钱,涉及交通部门,打个交通局电话几天就解决好了的事情。法院和交通局负责的事情,人家警察凭什么要给你管呐?警察敢管那就是违规,是越权。我不相信警察没跟他说要找法院和交通局。

我看很多人都在骂警察。

我只能说,思配苦!这些人毫无法制观念。遇到情况了,不能够依照现代社会的制度框架,按照权责分明的思想找对应部门解决问题。

永远幻想某一个部门是青天大老爷,能用不受制约的独裁权力帮忙解决。这是典型的封建思想,是推行依法治国的最大阻碍。

为啥法治社会建设缓慢,就是因为有这么多人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真要是给公安机关权力随便干涉,那还要其他各个部门干啥用?还要法律法规干啥用?到时候大家又要骂公安权力太大一手遮天。

在现代社会,一切部门都要依法运行。党和人民从来不会赋予任何一个部门超越法律的权力。

按照法律规章。首先是可以依据经济纠纷处理原则申请线上法院处理,微信就能打开。其次你要是觉得麻烦,给交通局打个电话照样立马能解决问题。

我前两年上大学时也在上海虹桥坐过黑车,到站了还被黑车司机勒索了几十块额外的钱才放我下车,我不废话立刻多付款下车。下车瞄一眼车牌号,立马打上海交通部门举报。人家交通处理又快,态度又好,一周之内三倍赔偿,我还小赚一笔。他这个是自己付钱付错钱了,不说三倍嘛,归还一定是做得到的。

交通部门执法人员经常都会处理这类举报投诉。各位骂警察的住口,不准把交通部门的权责割让给公安。

知乎用户 最后的皇帝 发表

无话可说

无言以对

如果有来世

希望别投胎到这里

希望投胎到美国 日本 英国 法国 澳大利亚

这里没希望的

知乎用户 热可乐加生姜​ 发表

底下一直在说警方不作为。

但是,我想问问这些人,这件事情,是诈骗吗?是犯罪吗?

这不就是个很简单的经济纠纷吗?

人死了确实很可惜,但是,把锅甩给警方的人,都安的什么心?

知乎用户 医家故事​ 发表

我觉得看了大多数的答案,感觉多数人没有什么法律概念。一味的情绪输出,好像天要塌下来了, 国将不国。这件事只能说是可惜,但是不能说国家机关有什么错。

如果那么大个国家,不按法律办事,都按照想当然的去做事,那才国将不国。

你不能说这小伙因为自己的行为丢了 1000,自杀了,就要怪罪到国家头上。

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诈骗的丢的钱不更多吗?

这件事不能把 1000 块钱和自杀连在一起看。如果说这件应该学到什么,就是大家因该检讨检讨为什么电子支付可以一建支付不给取消的机会?

比如发钱时没有确认么?发完后是不是因该有个 5 秒可取消机制?或者能不能设转钱上限?

电子支付就是现金。你钱都给了还怎么要回来。你说车费是 100 有没有证据?

如果是口头的你让警察怎么办?凭什么你说是 100 就是 100?

再说了, 凭什么你说 100 警察就该听你的。

再说了,凭什么警察可以判定这车费该值 100 还是 1000?

再说了,凭什么你警察说是 100 我司机就要还给你呢。

每个部门有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我作为公民可不想警察做不该做的事。

你们这些批评警察的, 事情真像都不清楚,就知道输出,好像政府专门跟你们作对的一样。

有些时候事情就是那么无语, 这位成人因为自己的问题丢了 1000 块就自杀了,那能怎么办?

为什么要把这件事情扯到要和政府对立?

知乎用户 Passenger Nemo 发表

这也能怪警察我是没想到的,就一个转账记录就让警察帮你找人?某些人有没有想过警察怎么确定这个人说的是真的?要是每天警察都处理这些民事纠纷,你去抓罪犯啊?

正常的流程不应该是警察提供车牌号,当事人去找出租车运营公司投诉吗?

分割线————————————————————

我之前的回答逻辑有问题,我的错。

事情的关键不在于警察能不能确定事件真实性,而是这个事件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对于民事纠纷,警察只能起到调解作用,且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应,司机甚至有权拒接警察电话。而这件事的原文写的是 “警察也无法直接联系到司机”,所以我们没法判断警察是没给司机打电话还是压根就没打电话。不过不管打没打,这种民事纠纷我不属于警察的主要职能范围。

知乎用户 老金呀 发表

中间隔了好几天,很难说有直接联系。

而且真特别节省,在意 1000 元,能压倒最后一棵稻草的,老实说,不太可能出门做高铁,打车。都会精打细算的。

知乎用户 青蘋之末 发表

但警方只帮忙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

警察不作为,推诿扯皮,该骂

警察提供司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

警察乱作为,泄露隐私,该骂

你凭什么管我,你凭什么不管我

知乎用户 包子 发表

团建真逆天了,转账转多了主张对方退还,这事放在中国外任何国家都没有警察能帮你要回来的,愿意去找对方都寥寥无几。输也要输对地方,真跟人机一样闹麻了。

一群东亚无限责任政府养出来的巨婴,嘴上说什么公权力侵占小民自由,其实是恨不得公权力把你这辈子都兜底了。

知乎用户 颜如舜华​ 发表

有不少声音说这孩子心理太脆弱,但我觉得这 1000 块钱以及遇到司机警察这一整件事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来看看这孩子的家庭构成。

他父亲因为生病无法劳动,纯靠母亲打零工养活一家人,一家有五口人,也就是说他父母在计划生育的时代还坚持生了三个,这说明这个家庭的观念是老旧且传统的,三个孩子在这样的家庭基本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父亲这一角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更是还承担着教会孩子不卑不亢、磨砺韧性、提供安全感这些功能,而一个生病失能的父亲很显然难以做到这一点。 总结下来这家的经济条件差,思想传统,精神贫瘠,可以说是要啥没啥。

个人猜测这孩子很早就有自杀的念头了,而 1000 块钱可能是他最后的希望,本身前 18 年就没尝过什么甜,展望未来还有一大堆苦要吃,1000 块钱对于这样的孩子来说太沉重了。游戏开局太烂,难度太高,于是选择销号不玩了。

最开始我觉得这么年纪轻轻好可惜,现在我更多觉得,我尊重这个孩子做出的选择,如果有来生希望他能有幸福的家庭吧!

知乎用户 Forwinter 发表

我一直觉得压死徐玉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敷衍的态度,回去吧。你这钱大概率回不来了。

没办法你不是外国友人,也不是上三旗。

知乎用户 刘若诗​ 发表

对帽子的好感会停留在第一次报警前

这个梗还真不是梗,就是血淋淋的事实

另外,不要对底层有过多善意,保证尊重即可

以前经常改车的车店,傻了吧唧的,看到修车师傅给我弄这弄那挺辛苦,就给了点小费,每次也买水给他们喝

后面几次去的时候,肉眼可见的发现他干活开始不仔细,对我态度也差了很多,很多重要部件螺丝都不用扭力扳手了,改悬挂居然都没给我衬套复位,差点把前悬胶套弄废了,我换黑标,居然给我贴歪了,后面我再也没去了

没多久那个师傅就被老板炒了

知乎用户 赵相机 发表

知乎的好帽子叔叔呢???这种事条子想解决我相信半天就能搞定,但是条子毕竟是条子,连个电话都不打。


真特么的越想越气,草

知乎用户 尧舜 发表

司机肯定要负一定责任的,这属于不当得利,由此导致的后果个人觉得多多少少要负一点责任的。

我看到很多人责怪警察。怎么说呢,去年我自己也遭遇过类似事情,警察也跟我直说了,可以帮忙调监控,但是没办法直接去把人扣派出所来,人家不愿意还的话,只能走民事诉讼,但是大部分人听到你报警的情况下,是愿意归还的。

我是去年十二月份骑车路上掉了手机。当时正在用蓝牙耳机听歌,等到发现没有声音的时候,回头再找就找不到了。其中有一下子,耳机突然又连上了音乐,应该是捡到我手机的人正在与我擦身而过。

刚好我老婆上班的地方就在附近,我连忙过去找她给我手机打电话,没接。再打,还是没接,第三次拨过去,对方直接关机了。

当时真的是又气又急,我以前也捡到过别人手机,直接追上去就还给人家了,还捡到过一台电脑,也是赶紧报警送派出所了。没想到丢了两次手机,两次都遇到这种糟心的情况。第一次丢的是小灵通,讨价还价 30 块钱释回来了,这次丢了手机,人家直接据为己有。

我用老婆手机给对方发信息,表示愿意用一条芙蓉王释回,但是对方并没有回我信息,手机一会给我开机,一会给我关机,就是不接电话不回消息。其实我那个手机也不贵,不到两千块钱,用了都快一年了。

没办法打 122 报警。122 表示这不是我们的管辖范围,建议我打 110。110 给我指派了对应的派出所,派出所让我过去找人查监控。

也算是运气好,掉手机的地方刚好有个监控,清晰的拍到了我丢手机的过程。那个捡手机的男的就在我身后,看到我手机掉了立即拦住后面的小车捡了手机就跑。更幸运的是监控还刚好拍到了他的电动车车牌号码,要知道很多人会故意把自己电动自行车车牌遮挡几个数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只能叫天天不灵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监控不允许拍照,我把车牌号记下来,找派出所的民警申请了一份请求协助调查的证明,然后去交警队找人查对方的联系方式。

这之中出了很多的小插曲。首先是我把车牌号码记错了,因为开始记在我老婆手机上,第二次找民警开证明的时候没带手机,凭印象报的号码,回头才发现报错了。后面我也懒得再去麻烦民警了(再去对方估计不会给我好脸色,因为当时看到他们实在是忙),自己拿笔把两个数字更正了一下。

然后去的交警中队,办公室的人没有权限查联系方式,必须中队长才行,偏偏中队长出去执勤去了。于是只好等,等到十一点半的时候中队长才回来。说明来意后,中队长二话没说就拿手机帮我查,但是他也查不到详细信息,手机号码的中间四位数被隐藏了。中队长说可能我这边权限不够,你直接去雨花交警大队吧,那边肯定能行。

于是下午又赶去交警大队,结果交警大队也不行。办事人员说你要查电动自行车车主信息,得去车管所查,那边才有详细资料。

紧赶慢赶的去车管所。在这里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大厅里负责接待的妹子说什么都不肯让我找相关人员查询。我说我这里有派出所的证明。她居然跟我说:“那你叫派出所的人过来查。” 我当时差点就要发火了,好在旁边一个工作人员看到情形不对,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一下,他想了想 说你去找我们领导吧,看他怎么安排。

接着去找车管所的领导,同样是个女工作人员。不过好在她看了我的证明后立即就告诉我去门口,找办电动自行车车牌的工作人员即可。

办车牌那哥们知道我的来意后,总算帮我查到了捡我手机人的联系方式。并且正义感爆棚的要帮我打电话,说是以交警队的名义打电话,对方会更忌惮一些。但是可能是上班时间的缘故,对面并没有接电话。这哥们略显遗憾,安慰我说不用担心,一般人看到对方能联系上自己,都会把东西还回去的。

晚上六七点的样子我打电话给对方,我说是某某某吗?你今天是不是捡了我手机。

对面显然没料到我会联系上他,吞吞吐吐的说是捡了一个手机。

我说那你在什么地方,我过来拿,答应你的那条烟还是会给你。

后面约了时间地点,不过因为我有事,是我老婆去的。我老婆没有买烟,直接给对方转了 200 块钱,然后用我老婆的话说,直接把对方骂了一顿。

以上。

这是当时用我老婆手机发我手机上的信息,他把我手机关机了,所以直到晚上我开机才收到。

知乎用户 刘一文​ 发表

一家五口人,父亲因身体原因没法工作,全靠母亲打零工撑着,收入肯定很低。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大概率有严重的心理问题,缺少社会常识,处理事情的能力较差,所以第一次来上海就打了 100 的车,再加上司机不退还车费,对他的打击是致命的。刚出社会就挨了这么重的铁拳,一时想不开,这件事被爆出来了,他的家庭才有可能得到帮助。一个人的成长,是从外出打工,或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才开始的。

知乎用户 张主任 发表

他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准备当牛马

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对他温柔以待

除了对家人外,他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的走了

没有报复社会,没有报复任何人,没有变成杨佳

营运车乱收费,平台和运管没给他个说法

求助警察,警察也没给他个说法

没有人给他个说法,没有人给他个说法,没有人给他个说法

一路走好,下辈子别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了

知乎用户 远方方 发表

一句话:910 块把一个 19 岁男孩逼死,看似离谱,其实是现代社会 “失范现场” 的典型案例。

先说结论:他不是被 910 块杀死的,而是被 “所有人都在按规矩办事,却没人真管他” 这件事杀死的。

想象一下,外地人第一次到上海,人生地不熟,司机说 100 块走不走?你说走。扫码——一个没注意——1010 块飞出去。之后给司机发微信,对面已读不回,一脚油门消失在车流里。你去报警,警察说只能给车牌号,别的帮不了。你去找亲戚,亲戚也只能陪你叹气。

你回到出租屋,越算越慌:910 块,我家人得站流水线多少个小时?烈日炎炎的田里耕地多少个小时?于是你在微信里跟同学留了语音遗言,凌晨三点跑去山里,喝了半瓶敌敌畏。

《自杀论》作者埃米尔 · 杜尔凯姆要是刷到这个新闻,大概率会说:“典型的失范型自杀”

翻译成人话就是——社会突然不给参考答案了。过去在农村,多收别人钱会被邻居戳脊梁骨;现在大城市,司机拉黑你就完事,系统客服告诉你 “已超出 48 小时无法撤回”。你发现所有渠道都在运行,却没有一个为你的小错误兜底。那种“我该找谁” 的空白,比 910 块更吓人。

更扎心的是,这男孩大概率还背着 “我不能给家里添乱” 的出厂设置。穷人家的老小,从小被念叨 “爸妈砸锅卖铁供你读书”,于是 910 块在他心里自动乘以十倍,变成“我毁了全家”。这种“负债式亲情” 就像定时炸弹,平时看不出来,一旦遇到失范场景,直接爆成利他型自杀——“只要我死了,家里就不用还这笔债了”。

虽然看上去就九百多块,完全不至于。对当事人来说,那是整个世界在告诉他:你的窘迫、你的求助、你的羞耻,都不在系统的优先级里。当规则只保护流程不保护人,活下去就成了一道需要自证的数学题。而有些人,交白卷离开了永无止境的考场。

知乎用户 小度熊 发表

呼唤知乎好警察。

在这个节骨眼爆出这种事,背后没有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挪威、瑞典、荷兰、立陶宛、火星、水星、木星、天王星、海王星、仙女座、猎户座、三体人在挑拨我是不相信的,大家还是审慎看待吧,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复杂,不一定是大家想的那样,近期国际局势很复杂,不要给境外势力递刀子了,不传谣不议论,不要给咱妈添麻烦了,相信国家!!

知乎用户 meranl 发表

维权渠道不畅通,让老实人吃了太多哑巴亏。想得通的,自己慢慢内耗,内心伤痕累累;想不通的,也不会伤害他人,只是默默离开。为这位小兄弟感到惋惜!

实体法上,乘客因为输入错误导致多付 910 元,司机对于这笔钱没有法律上、约定上的占有原因,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向乘客返还。

程序法上,不当得利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如果司机对于乘客的返还请求不予理睬,乘客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

但民事诉讼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否则不构成 适格被告,不满足民事案件起诉立案条件。

**在上海,法院普遍要求原告提交被告的口卡信息(即公安派出所盖章的户籍信息)。**此类信息,派出所不会对原告本人出具,只能由律师调取,会产生额外成本。

从新闻中的信息来看,派出所已经查到涉案车辆的车牌,但原告并不能直接起诉车牌号**,车牌号和车主信息之间,还差一个车管所调查**,如果派出所不给信息,还是需要委托律师调取,这又是额外成本。

公安派出所对于这类 “小事”,通常是建议民事诉讼,让当事人去法院;但对于民事起诉所需要的身份信息,无论是派出所还是法院,都会建议当事人找律师调取。

个人身份信息是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要求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派出所查到车主的联系方式,给车主打个电话,恐怕这事也就解决了。

派出所给车主打电话提出建议,只是一种调解方式,也不涉及利用职权干涉经济纠纷,不会存在违法风险。但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会认为这是个小事,按惯例简单处理,告知维权途径就可以了,也不会想很多。

当然,如果不想打官司,乘客也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市民热线**投诉。但对于 19 岁的这位小兄弟来说,这些知识,以前并没有学过,也没有体验和尝试过。

他没有去继续维权,也不选择报复,却选择在懊悔中独自轻生。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他太脆弱,他太缺乏挫折教育,但他何尝不是全天下老实人的缩影?他的这个选择,恐怕在很多老实人的脑海里都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想过,只是被理智拉了回来。

在社会的规训中,成功是时代的恩赐,失败是自己不努力;要多宣扬正能量,不制造负能量。**社会规训得越好,就越是把负能量往心里埋,就越是内耗。**他不断地责怪自己,宁可让自己消失在这个世界,但就是不向其他责任方倾泄情绪。他是个很善良的人。

对于他来说、对于无数普通人来说,要想靠自己维权,实在是很艰难的一件事。维权渠道不畅通、不透明,维权成本常常高出债权金额本身。

**说起来也许有些违背常识,这类小案件的维权,常常比大案件更难。**我们也经常接到一些咨询,说自己给别人借了几千块,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对方什么信息也没有。对于这类咨询,我们通常只能给他介绍维权所需的材料、获取方式和相应成本,最终他们无一例外都感叹维权艰难。

现在,这位 19 岁的小兄弟已经去世,他的死亡结果,是不当得利 910 元的司机想不到的,也是派出所想不到的。

这个结果,超出了不当得利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所能解决的范畴,司机在法律上不可能承担还款之外的太多责任。

我知道社会对于老实人极其放心,老实人也没有什么存在感和统战价值,死了也就死了,过段时间大家也就忘了。

但是,老实人其实是守规则的人,无论是真心还是被迫,他们都确实构成了社会稳定的基本盘,也是社会诚信的可靠群体。

如果每次都为麻烦人开道,让老实人受气,无疑是鼓励老实人变成麻烦人,变成有关部门最担心的不稳定因素。

所以,我还是希望维权渠道能够更透明、更畅通一些,这样才会让规则的小径越走越宽,越好走,才能留住老实人。

否则只能世风日下,老实人越来越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可就真的没了。

到那个时候,如果谁去遵守规则,谁去听从国家的号召,谁去奉献,谁去做好事,人们都只会轻蔑地说一句:

他真老实!

知乎用户 上海魏律师​​ 发表

进入社会第一课,警察不是是宣传中的警察。当代年轻人最多的平台 b 站,现在的爱国氛围和几年前的氛围完全不同了。因为他们都毕业了进入社会了

知乎用户 觉醒的舔狗 发表

因为司机和乘客都觉得九百块是大钱,一个可以昧良心不退,一个可以赔上性命。而警察觉得就是小钱儿而已,这也是中国社会当前的现状,两个群体已经出现意识鸿沟。

知乎用户 Tianyou Lee 发表

穷人没有容错率

你在这里嗷嗷叫说他是巨婴,说他玻璃心,说 900 元而已去送外卖拧螺丝几天就赚回来了。

可是这特么就是他拧了几天螺丝赚的。

某化学制品上市公司,时薪 14/h,每天连续工作十小时。

上市公司如此,各地小民企如何?


自小我受的教育让我明事理,知廉耻,直到高三某天吃个午饭回教室,书包里放的两千元特么被另一个和我受一样教育的学生偷了。

事实证明,

当社会都是好人的时候,社会获利。

当社会好坏掺杂的时候,坏人获利。

事件中的司机会不知道这 900 元不好赚吗?他只会想着自己不容易了,捡到就是赚到,他会想到别人的不容易吗?

知乎用户 北屋 发表

讽刺,深圳大妈孩子丢了电话手表,能让文旅局叫两名环卫工人翻 8 吨垃圾找;而这个孩子转错了账,而且司机就在上海,有转账记录,上海的警方居然一点事不干!这是我今年来听到最难过的事!我还看到那个孩子给那个王八蛋司机回复的是:你好钱转错了。真的好难过好难过啊,这么好的孩子,黑心司机不作为上海警方遗臭万年的死王八!好孩子你为什么要想不开啊 。

知乎用户 苹果叶​​ 发表

很理解这个轻生的小伙子,我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我高中的时候生病了当时急需用钱,家里一直给我灌输家里很穷的想法,我家有病人本来就已经很压抑的环境,我自己得了个急性阑尾炎要开刀做手术,在那种条件下自己要花钱真的压力特别大,负罪感很强烈,真的不想拖累家人,就打算卖掉自己很心爱的游戏账号,也不值钱,玩了几年只能卖一千多,扣完手续费到手可能就一千块还不到,做个阑尾炎手术要花五六千(当时不了解医保,只知道自己生病要花这么多钱觉得自己生病有罪,我家里一直洗脑家里很穷,也一直强调要花多少钱多少钱,供你读书已经很辛苦了云云,当时检查时照 500 元的 CT 都将我骂的狗血淋头,手术要花五千,这数字对于没出过社会的人来说可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家里越灌输养育辛苦,赚钱很难,对当事人来说这个数字就越大。但其实手术完报销后也就两千块不到,阑尾炎也是一个非常小甚至省钱的病了。)

我因为急着用钱,又觉得挂平台抽成太贵,手边没电脑很难操作挂上游戏店(当时挂售必须得网页电脑操作),所以找了个游戏里的朋友帮我卖,我说那是我的手术费,希望他帮我卖高点,我拿多少剩下给他。然后他卖出去后隔了半天不转钱给我,觉得他可能会跑,立马跑到他朋友圈截图了一些带有真人联系方式的内容(他当时是和女友做微商,所以朋友圈宣传里面有女友的微信,电话。)

后面果不其然把我删了,当时天塌了,我才高中,家里条件又不好,自己生病要钱。报警没有用,警察说找不回来。就听我诉了诉苦,其实那个微信是对方本人实名的,当时好像是说跨省什么系统啥的反正就是不好开展,说白了懒得管,不能管,一千块钱算了吧,下次注意。

其实长大了才知道这真的是很小的一笔钱,可是当时就是在天台上看了很久,很想跳下去,觉得自己家里这么穷了,自己看病的钱都被自己的问题搞丢了,恨那个人恶毒,也恨自己蠢。我就给那个人发了个短信,我说,我有你女朋友电话和微信,你也不想你做这种事给你女朋友知道吧。如果你不还我我现在就跳下去,我死了,你看警察找不找你,你不想搞这么复杂就把钱还给我。

于是过了没几分钟,对方怕了,才把钱转来。当时转来我才真的松了口气。如果不转给我,我不知道我会怎样,真的不知道。

在当时真的是天塌了的一件事,我真的特别能理解他,这件事,司机确实恶毒,警察确实无能,但如果真的自杀了,也怪不了司机。

就好像当初的我,为什么 1000 块钱感觉天塌了,更多的是因为这 1000 块钱在他家给他的认知里就是全部的钱,家里再也拿不出来别的了,1000 块钱也许在他的认知里和 10W,100W,没有区别,就是要了命了。他感觉自己已经给家里造成了很多麻烦,这种家庭条件下还弄丢 1000 块钱的他是罪无可恕的,他的命在他自己的眼里都不值 1000,这辈子都没买过,用过什么价值 1000 的东西自己居然敢丢 1000?家里穷的几百块都感觉牺牲特别大,你怎么好意思损失 1000?

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可其实对他的家庭来说,1000 块钱也许并不会塌,就像我没有必要为了两千块的手术费卖掉我玩了几年的心爱的游戏账号。原生家庭的灌输这才是走向轻生的真正原因,可以怪司机,但本质绝不是司机。

希望来生幸福吧。

知乎用户 Confident 发表

新中国让鬼变成了人

知乎用户 风流 jimmy 发表

可以说我软弱摇摆思维清奇,但确实更倾向于支持全民基本收入了。

不需要全民,16 岁到 20 岁每人每个月发两百块。

有了这两百他就会想多活一个月,然后再一个月。

加养老金是因为没办法完全解决长期重体力劳动老人失能的问题,那对于留守儿童 / 边缘青年也没办法完全解决,为什么不能用发钱解决。

拿钱就变坏?

就算把这钱给精神小伙,他们能上多少劲,真没救的也不差这钱,好歹能治个疥螨。

经济增速放缓没人怪你,大家都陪你玩稳中向好,当然确实,物价泡泡足够稳定。

但生命至上的名你拿了,第一责任人的利你也拿了,连通过摊派实现的愿景地位也照单全收,总不能因为逆周期是正确的有效的,就不进一步干涉这些因为周期而很难改变自己轨迹的年轻人吧。

总不能是真嫌人口多吧。

这可是十九岁的优质牛马,这都嫌吗。

那你只配和我这种精致利己后现代魔怔人共存。

知乎用户 骑鳄鱼的仓鼠 发表

不当得利多数只能起诉到法院要回来,而且跟麻烦。警察不管这个,孩子可能第一次出门,觉得谁都不帮自己,很绝望。

总有人问上大专还是打工,我都建议上学,倒不是上学就能找到工作,而是过早进去社会就会发生事情,很多人的心智真的靠年纪积累,过了一定年纪就不会那么傻。

知乎用户 人形态 发表

警察如果能在乘客报警后提供一些帮助,悲剧应该就不会发生了。

我不想苛责任何人,但是我希望在追究司机责任的同时,警察是不是也应该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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