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被开除,点赞同事也一同被开,如何看待此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知乎用户 潇湘晨报 发表 “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这家公司的领导智商和情商实属不在线,而且把这样的违法行为居然认为是理所当然,这样的态度这样的行为,着实不一般。 对于企业而言,员工具有集体性和凝聚力,这样可以更好的发展这个无可厚非。 …
恭喜,欢迎来到中国。
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 5 月 19 日说,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据称这些印度工人每周被迫工作超过 87 小时,每小时收入仅 1.2 美元,远低于美国和相关州法律规定的最低薪资。这一案件在美国并不是个案特例,只是美国侵犯劳工权利的又一例证。迄今美国只批准 14 项国际劳工公约,劳工组织 8 个核心公约中美国仅批准 2 个。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却是批准公约数量较少的国家之一。根据有关国际工会组织报告,美国存在系统性侵犯劳工权利问题,在主要发达国家中表现也是最差的。
“我们对美国侵犯劳工权利,尤其是严重的强迫劳动现象深表关切,敦促美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国工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说的多好啊!美帝国就是这样的人间地狱。
1. 公然践踏法律尊严,抛弃依法治国
2. 公然支持资本家剥削老百姓
3. 公然表明再次支持企业,而不顾及庶民
疫情之下,人人很难,作为集体的公司不能自保,作为个体的老百姓又如何自保?
如果上海同时发布,个人因疫情原因未足额偿还贷款 / 花呗 / 信用卡,银行要求偿还一般不予支持
那我就赞成这个政策
公然违反劳动法?
公然违反的可太多了
笑死
故宫大 G 事件,最后不还是故宫负责人出来道歉的
那当事人呢?
还有新闻中
我们人民的公仆公然说那些企业家是衣食父母
我呵呵呵
现在是什么情况
情况通报
“你能怎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故事需要逻辑而人生不需要
热知识,五一劳动节是为了纪念美国芝加哥工人大罢工。
今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些涉疫劳动人事问题的文章。
1 市高院、市人社局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 12 个问答
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的通知_劳动关系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你指的不是这 2 篇,欢迎贴链接出来。
在这 2 篇文章中,有一些关于劳动报酬的内容。
问题 4:劳动者被确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其工资报酬?
答:劳动者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被确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而被采取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措施,导致其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
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劳动者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用人单位应按职工患病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这个问答阐述了上海高院和人保局关于适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处理有隔离期间劳动报酬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修改任何法规规章。
问题 5:劳动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答:劳动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至用人单位正常出勤上班,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的,可按以下情形区分处理:
第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者劳动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在上述期间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应假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第三,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或者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期间超过劳动者各类假期累计天数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这个问答指导用人单位正确计算劳动者在不同情况下的工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题 6:用人单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否可缓发劳动者工资?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三、保障工资支付
……
(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期支付工资问题。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这是一部规范性文件,对本市范围内企业支付职工工资都是适用的。问答和指引的内容复述了延期的规定,并指引企业如何在当下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同时明确告知企业和职工,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适用该规定。
问题 7: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疫情防控属于特殊情况,因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企业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应认为事出有因,不构成 “无故拖欠”。“国家规定”,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国家机构的决定、命令等,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人民政府的办公厅 / 室、组成部门等)、地方人民法院都属于国家机构,因此它们发布的文件可以认为是 “国家规定”。
2020 年疫情以来,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关一般会主持双方调解,达成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如常履约。
至于今年这部 “问答” 出台后,是否一定 “一刀切” 地不支持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主张这项法定权利,我个人认为并非如此。这部由上海市高院、人保局发布的 “问答”,效力究竟几何存疑。这部“问答” 肯定不是法律法规,也并非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具体案件中,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应默认劳动者放弃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权利,更不能认为两个地方机关发一部这样的 “问答” 就能剥夺劳动者的这项法定权利;但可以认定上海的两个地方国家机构发布的信息构成国家规定,从而不认为企业无故拖欠劳动报酬。然而,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并无 “无故” 之类的字眼。我认为可以理解为劳动行政机关(包括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更多地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发布这样的信息,明确表明了政府和法院的态度,有利于适当调整一些劳动者的心理预期。而在以往的案件中,认定用人单位是否构成拖欠劳动报酬上,也并非绝对地以转账支付日期为准。至于是否支持或不支持劳动者的此类诉求,还是要以具体案情为准。
总的来说,可以认为,这是地方权力机关在法定权力范围内制定地方政策,明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审裁口径。
公司兴,打工人苦。
公司亡,打工人苦。
说明打工人和资本家之间,上面选择了保护资本家,只能再苦一苦打工人了。
上海很多企业现在都发最低工资,也就是 2590 元。估计打工人房租都不太够。
很多企业就是趁机可以缩小规模,发最低工资变相裁员,老板正好全身而退。
很简单。
政府不希望中小企业倒闭。
现在是允许只发最低工资或者只交社保,同时也有企业每天额外发补贴给员工(比如你们新闻里看到的特斯拉,当然并不止特斯拉)
发工资,发补贴,也要发得起啊…… 没钱的时候就是裁员和降薪二选一。
《九成企业主选择放弃!一份上海地区中小企业家经营信心调查》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509A05V6I00
发得起补贴,甚至能够足额发放工资的,都已经是少数了。
我 3 月底住进车间,那时候我们驻厂人员的补贴标准是每天 300+4 小时加班费。(现在改了,估计公司觉得发不起了)我那时候算了下账。不算所谓 4 小时加班费,光 300 的补贴,一天公司要支出 90 万。一个月就是 2700 万。这还是没有算其他没有驻厂的人员的基本工资支出,只是补贴支出。这一个月里面大家干了点什么呢。原本正常情况下一天的产能。
人力成本翻倍,但是产出是原来的三十分之一。
如果你要中小企业也这么干,肯定撑不下去。抗疫结束后,还是一个烂摊子。如果再迎来大规模企业破产,居民失业,又是一个问题。。所以么,只能这样了。
当然我觉得。
应该政府发钱!!!
上海最初扩散也不是有阳性病人故意扩散,而是外面输入的病例隔离没做好导致。那也就是说所有上海人得为这个没有做好最初隔离工作的人的失误买单。。。
工作有失误,也正常,我也能接受,但是发生错误后又没有作出果断有效的措施。错上加错,再也没法挽回。所有人都被拖累。企业也好,个人也好,都被拖累。
儒家传统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不能搞成了 “达则闷声发财,穷则拉众人下水”。
现在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但就业者也有生活困难,抛开社会文化传统不说,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就业者合法权益必须保障,企业经营困难也应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辞退或者遣散员工,不能因为经济困难就让一些企业肆意违法违规侵犯就业者正当权益。
又到了复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间。
下面这段文字出自《共产党宣言》第三章第 1 节第丙条,请回答 BC 两国国名,并在横线处填写正确的内容。
(丙)C 国的或 “真正的” 社会主义
B 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是在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压迫下产生的,并且是同这种统治作斗争的文字表现,这种文献被搬到 C 国的时候,那里的资产阶级才刚刚开始进行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
C 国的哲学家、半哲学家和美文学家,贪婪地抓住了这种文献,不过他们忘记了:**在这种著作从 B 国搬到 C 国的时候,B 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同时搬过去。在 C 国的条件下,B 国的文献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只具有纯粹文献的形式。**它必然表现为关于真正的社会、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这样,第一次 B 国革命的要求,在____世纪的 C 国哲学家看来,不过是一般 “实践理性” 的要求,而革命的 B 国资产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在他们心目中就是纯粹意志、本来的意志、真正人的意志的规律。
C 国著作家的唯一工作,就是把新的 B 国的思想同他们的旧的哲学信仰调和起来,或者毋宁说,就是从他们的哲学观点出发去掌握 B 国的思想。
这种掌握,就像掌握外国语一样,是通过翻译的。
大家知道,僧侣们曾经在古代异教经典的手抄本上面写上荒诞的天主教圣徒传。**C 国著作家对世俗的 B 国文献采取相反的作法。他们在 B 国的原著下面写上自己的哲学胡说。**例如,他们在 B 国人对货币关系的批判下面写上 “人的本质的外化”,在 B 国人对资产阶级国家的批判下面写上所谓 “抽象普遍物的统治的扬弃”,等等。
这种在 B 国人的论述下面塞进自己哲学词句的作法,他们称之为 “行动的哲学”、“真正的社会主义”、“C 国的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论证”,等等。
B 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就这样被完全阉割了。既然这种文献在 C 国人手里已不再表现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斗争,于是 C 国人就认为:他们克服了 “B 国人的片面性”,他们不代表真实的要求,而代表真理的要求,不代表无产者的利益,而代表人的本质的利益,即一般人的利益,这种人不属于任何阶级,根本不存在于现实界,而只存在于云雾弥漫的哲学幻想的太空。
这种曾经郑重其事地看待自己那一套拙劣的小学生作业并且大言不惭地加以吹嘘的 C 国社会主义,现在渐渐失去了它的自炫博学的天真。
C 国的特别是____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和专制王朝的斗争,一句话,自由主义运动,越来越严重了。
于是,“真正的” 社会主义就得到了一个好机会,把社会主义的要求同政治运动对立起来,用诅咒异端邪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的竞争、资产阶级的新闻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法、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向人民群众大肆宣扬,说什么在这个资产阶级运动中,人民群众非但一无所得,反而会失去一切。C 国的社会主义恰好忘记了,B 国的批判 (C 国的社会主义是这种批判的可怜的回声) 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当时在 C 国正是尚待争取的。
这种社会主义成了 C 各邦专制政府及其随从——僧侣、教员、容克和官僚求之不得的、吓唬来势汹汹的资产阶级的稻草人。
这种社会主义是这些政府用来镇压 C 国工人起义的毒辣的皮鞭和枪弹的甜蜜的补充。
既然 “真正的” 社会主义就这样成了这些政府对付 C 国资产阶级的武器,那么它也就直接代表了一种反动的利益,即 C 国小市民的利益。在 C 国,____世纪遗留下来的、从那时起经常以不同形式重新出现的小资产阶级,是现存制度的真实的社会基础。
保存这个小资产阶级,就是保存 C 国的现存制度。这个阶级胆战心惊地从资产阶级的工业统治和政治统治那里等候着无可幸免的灭亡,这一方面是由于资本的积聚,另一方面是由于革命无产阶级的兴起。在它看来,“真正的” 社会主义能起一箭双雕的作用。“真正的” 社会主义像瘟疫一样流行起来了。
C 国的社会主义者给自己的那几条干瘪的 “永恒真理” 披上一件用思辨的蛛丝织成的、绣满华丽辞藻的花朵和浸透甜情蜜意的甘露的外衣,这件光彩夺目的外衣只是使他们的货物在这些顾客中间增加销路罢了。
同时,C 国的社会主义也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就是充当这种小市民的夸夸其谈的代言人。
它宣布 C 民族是模范的民族,C 国小市民是模范的人。它给这些小市民的每一种丑行都加上奥秘的、高尚的、社会主义的意义,使之变成完全相反的东西。它发展到最后,就直接反对共产主义的 “野蛮破坏的” 倾向,并且宣布自己是不偏不倚的超乎任何阶级斗争之上的。现今在 C 国流行的一切所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除了极少数的例外,都属于这一类卑鄙龌龊的、令人委靡的文献。
正确答案:B 为法国,C 为德国;横线填空答案依次为:18 世纪、普鲁士、16 世纪。
你答对了吗?
其实就是代价转移,谁来为疫情损失买单。
在实际情况中,一般会从强势一方转移到弱势一方,ZF 转移到企业,企业转移到员工,员工没有任何办法。
但是绝对不会存在你因为疫情没钱了,房贷就可以先暂停了,水电气,物业费就可以不缴了,因为他们是强势一方,你无法反向转移。
根据高院和有关部门的解释和规定,企业因疫情停工,员工无法工作,那么从工资的第二个周期开始可以只发生活费,符合法律法规。
如果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意见,可以请你选举出的基层人大代表一路报到全国人大那里去修改法律。国家权利属于人民,你是人民,你有权利要求你选出的代表来充分维护你的权利。
o(* ̄︶ ̄*)o
对,我就是在恶意普及宪法和立法法。
很正常,我妈妈给员工的工资只发到了去年十一月,欠两个月。今年工资只发了三个月,欠一个月。遇到停工,那就先抵年假,再抵事假。第二个月开始按最低工资标准发。
其实公司资金链是没问题的,有一年的资金储备。但是欠一欠,拖一拖,员工才老实,才会降低心理预期,才不会要求涨工资。
有员工因此拍桌子离职吗?没有,建筑服务业嘛,行情惨淡。
她的同行可比她黑多了,一打听不少同行去年只发了八个月工资,今年只发了一个月工资。就这,都只有几个年轻人离职,40 以上的没一个人跑路。
有人仲裁吗?基本没有啊,建筑服务业,圈子又不大,一仲裁通报一下你就得换城市重新开始了。
劳动密集型行业嘛,就是这样,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你说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理解存在一定偏差。
相关政策和解答,强调的是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无法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而不是指任何情况下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该解答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立法本意并不冲突。
哦耶,
胜利,又赢了……
七五宪法,指 1975 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其中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八二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982 年 12 月 4 日正式通过并颁布
其中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如果我们做地方工作的同志脱离了群众,不了解群众的情绪,不能够帮助群众组织生产,改善生活,只知道向他们要救国公粮,而不知道首先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 “救民私粮” 的问题,然后仅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那末,这就是沾染了国民党的作风,沾染了官僚主义的灰尘。国民党就是只问老百姓要东西,而不给老百姓以任何一点什么东西的。如果我们共产党员也是这样,那末,这种党员的作风就是国民党的作风,这种党员的脸上就堆上了一层官僚主义的灰尘,就得用一盆热水好好洗干净。
——毛泽东《组织起来》
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企业没有停工停产,员工也没有缺勤,应当正常足额支付;
2、如果企业停工停产,但是员工正常出勤,理应正常足额支付;
3、如果员工没有出勤,企业停工停产或者经营困难,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是应当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保。
疫情期间,一般的企业因疫情原因可以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但是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了工资,劳动仲裁一般不支持劳动者要求赔偿。
具体还要看当地人社部门的具体规定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判例。
别带节奏了,分析点专业的吧
其实根本不需要另外作解释,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行为,一直是要求很严格的,都是要求企业无故或者恶意拖欠,法院才会支持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的诉求,这个在疫情之前就是这么操作的了。
比如一个月薪十几万的高管,这个月因财务失误少发了 200 块,高管解除合同去法院要求要求经济赔偿金,都不会支持的,只会要求企业补发。
另外就算没有疫情,企业因经济原因无力支付工资,如果情况属实,法院一般也只支持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而不会支持赔偿金。
这个规定无非就是把之前的规定拿出来重新提了下而已,而且我个人认为也是比较合理的,赔偿金本身出发点就是惩罚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
虽然政策对劳动者很不公平 但防疫停工是强制性的并不是企业要停工 造成的损失其实实际应该由老爷们发放补贴而不是转嫁到企业身上挑起劳资矛盾
打仗靠耗材,抗疫也是靠耗材的。要不怎么能坚持抗疫不动摇。
http://www.npc.gov.cn/npc/c238/202001/099a493d03774811b058f0f0ece38078.shtml
**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题主,你有没有考虑过如果企业都没有了,那这些劳动者还能去哪里劳动领工资呢?
法律的作用在于平衡,而并非片面的保护一方的利益。
企业有钱,劳动者可以使劲造作
企业没钱,劳动者尽可能的先拿到工资,别造作。
劳动仲裁,其实就是打土豪,给劳动者经济效益。但是土豪没钱了,你还想造作,最后就会鱼死网破,从法院实务来看,我们都不希望看到鱼死网破的对抗。
在执行中,如果这个人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了,那么就算你赢了诉讼,一般你也拿不到一分钱赔偿。除非这个失信被执行人忽然被奥特曼附体。对于企业的老板,失信被执行人是他们破防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是说一个老板只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力偿还欠款的时候,他就会丧失继续做企业的信心。那么搞不好这可能会牵扯出太多债务纠纷。比如 ofo。一个与一万个限制高消费其本质是一样的。
所以企业与劳动者,法律做的就是平衡。企业因为疫情,本身经营困难了,工资都发不出了,你就算赢了仲裁,支持了赔偿,企业没钱赔,最后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多几个名字。
老板如果真的进了失信人,那么搞不好老板直接破罐子破摔,最终受损的,是这个公司的全部劳动者。
这个政策制定得非常糟糕,而且涉嫌违反上位法。上海的法院、人社局考虑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困难,也应当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上海高院、人社局发布的问答文章,效力非常低,不应该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要求,也是一项社会责任。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即便延迟的,疫情期间也不应拖欠过久。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的法定权利,也应受到支持。
即便停工停产,劳动者未能提供劳动的,只要劳动关系存续,也应该发放最低工资或最低生活保障。
至于社保,地方政府应该允许企业延迟几个月缴纳。个人认为,在政府允许延缓缴纳期间,劳动者权益未受影响的,不应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局支持企业,那你政府就补贴劳动者呗,人们也只是按照规定进行居家隔离,政府一次性收了 30 年税,怎么不给普通人补贴呢。
我知道一家朋友公司是这样:
首先,的确疫情期间暂时没有发工资。
但是,不是因为账上没钱,而是所有人都隔离在家,出不来。而财务 U 盾又所在公司保险柜,保险柜有指纹锁。
公司的确有人值班,坚守小两个月没出公司那种。但是发工资的唯一方法是:财务切了手指闪送给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拿了 U 盾再寄给财务以完成工资的方法。
老板和财务都觉得,为了这事儿断根手指貌似不划算,财务也下不了这个狠心。
所以,不足额甚至延迟发放有时候也很无奈,抛开很多公司这两个月没有进账不谈,虽然的确很多生活窘迫的人认为不排除切手指是一个可选项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关太久脑子傻掉了
这个问答如下:
35、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1、同志们,世间事,成于严,做于细,作风建设也是如此。思想认识上不来,凝心力就聚不拢。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改进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做榜样,在找准找实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做表率,在立行立改、严整实改上做示范;工会、团委要牵头,积极作为,升级民生工程,分担项目员工的后顾之忧;宣传口要加强舆情分析,升级宣传文化,尤其是每个项目都要建立微信群,公司上下要着力营造一种正方向、正能量、正引导的浓厚范围,倡导与公司发展共奋进、共荣辱、共成败的思想,以思想升级带动干劲升级。
2、同志们,节点决定起点,开局关系全局。干事创业,精气神最宝贵;战胜困难,信心态度最关键。企业的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决战决胜 2022 年,勇在担当,贵在执行,重在落实。所有人员务必守土有责、主动负责,务必盯紧目标,扛起突击冲锋的大旗,守底线,创效益,为全面和超额完成公司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 XXX 良好开局而奋斗努力!
3、同志们,起跑决定后程,赢得 2022,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 新的一年,标杆绝不能降低,工作绝不能松劲,让我们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身担当拼到底、一心求真实到底、一路同行走到底,创造无愧于企业、无愧于职工、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打造一流市级单位而努力奋斗!
4、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之功在于行。目标在前,责任在肩。希望今天会议后,大家能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把心思用在实干上,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以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的拼搏尽头,迎难而上,奋勇争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5、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同志们,新的一年,让我们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充足的干劲,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科学跨越发展新局面!
6、春风得意启新程,策马扬鞭勇奋进。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站在新的平台、新的起点,以市委、市政府精神为指导,和衷共济、务实拼搏,满怀激情、乘势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向着既定目标前进!
7、新的一年已经起航,我们既面临着新的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相信我们区有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 300 余名干部职工的共同祈盼与拼搏奉献,有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睿智与胆略,我们区将开启新的历史篇章,走进春天,走向未来,走向新的胜利和辉煌!
8、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成绩斐然,展望未来,我们机遇在握,重任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审时度势,携手共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 XX 县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谱写新篇章,为实现 2022 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9、同志们,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我县全体干部职工必将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再创佳绩,早日进入 “排头兵” 行列。
10、同志们,2022 年将是 XX 镇发展道路上非常困难和关键的一年,也是快速发展的一年,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把智慧融入工作,用行动开拓未来,为促进 XX 镇转型升级取得大发展,改革创新取得大突破,人民福利取得大实惠,全面实现 XXX 规划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估计题主说的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 沪高法〔2020〕203 号)
我觉得大家可能对于这个法条的理解有所不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保险” 的重点应该是未及时足额,而并不等于一直不支付或者不缴纳。
上海人社也发布了规定(沪人社关【2022】89 号)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通过协商可以延期支付,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所以规定的意思是可以延期,但不是无限制的延期。另外对于社保可以缓交 3 个月,只要企业在疫情结束后补上就可以。
对于用人单位部分停工停产,应当如何支付员工的工资?
对于停工停产期间的待遇支付标准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与职代会、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停工时间长短和员工是否提供了劳动进行处理: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 30 天)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不同。
目前上海地区无统一生活费标准,存在最低工资 2590 元 / 最低工资 80%/ 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 1330 元三种观点,具体以企业内部协商结果为准,目前上海地区已有的司法案例显示更倾向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劳动法并不是一定要执行
因疫情可以不足额发工资,那进一步可以不发工资,再进一步禁止辞职。很好,这个很奴隶主义。我要是老板,我巴不得你们住在公司,7*24 小时,还不用发工资,我会盼着疫情结束吗?
首先请先各位念一遍标题。
重点是赔偿两字。
疫情是不可抗力
你可以要求企业全额补上拖欠工资,但不能要求在这个基础上赔偿由于延期支付而产生的赔偿。
上次 pdd 那个猝死,上海劳动监察大队说要进去查的,是因为疫情原因耽搁了吗?那是几年前来着?
劳动法是劳动者斗争的成果?
劳动法是妥协的产物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本来是他们编写的,没直接修改已经给足你面子了。
上海这次疫情以来出现了多少奇葩举动,这次也见怪不怪了,在沪华人自求多福吧,中国的法律已经管不了上海了、懒得再多说上海这座奇葩城市的奇葩管理者。
全国首创。
不知姓蒋还是姓汪?
你说赚钱的都是老板,贫穷的都是员工,这话没错。
但是换一个角度,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是两三年,而一个人可以工作二三十年,也就是说,当重大危机来临时,企业要比员工脆弱多了,很多企业一个月不开工,一年白干,两三个月不开工,好几年白干,如果老板家底不厚的话,可能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因此无论是北京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是上海的不支持赔偿,在决策者眼中都是一种两权相害取其轻,如果企业倒闭了,会造成大面积失业,以及一系列连锁反应。
清零和共存哪个好,我不敢下下结论,但肯定是各有利弊,至少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民众是支持清零的,共存派都被打成了买办汉奸,而且民众也相信,一旦共存放开,享受不到医疗资源,死去的也是他们,而不是既能抢到优质医疗资源又可以润到外面的有钱人,那么民众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承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就成了必然结果。
相反,如果国内民众和老美一样,坚决不同意封城,但死了人也绝不埋怨政府,政府也恐怕早就放开了,安全和经济不可兼得,只能选一个,你不能既要又要还要。
哪儿的新闻 没见过。
如果是真的,就真有点无聊之极了
一边把人关家里
一边物资不能保证
一边收入为零了
一边还得交房租 吃饭
口口声声骂人家 防控作得不好
至少人家给钱啊
我们有啥 老子去申请失业保险金都申请不到 因为我自己交了一个月 就不算是企业交的了 老子白交那么多年保障 去尼玛的的
那,员工中的洋大人呢,它们的支持给全额吗?还是足额给?
原来还发工资啊?
不是说封控都没收入了么?
喷就是了,一直处在崩溃边缘,差这一次么?
先救银行再救资本家
我能理解企业很艰难。
但是工人更艰难,他们现在收入可能锐减,但是开销不减反增,还有房贷要还或要交房租,大家都不容易。
强行让企业支付工资企业可能倒闭,但如果企业不支付工资工人们可能就要上失信名单,可能下一顿就揭不开锅了,菜不仅要抢,还很贵。最起码也会对大多数中青年员工的生活质量造成很大影响。不能让企业倒闭这很对,本来经济就不行,大批企业再一倒那更没眼看了。
但是谁来帮助一下工人?
他们交不起房租怎么办,房东能不能给他们宽限?房东宽限了房东的受的损失谁来付?还不上房贷银行会不会给他们延期等到他们发工资?没钱买菜的商家能不能先赊账?
得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保障,不能说保企业就把工人逼死了。
另一方面要求足额报酬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为什么不支持?法院大可以支持,然后鉴于疫情影响让企业宽限,延后支付或者分期支付。完全不支持我不知道该把法律置于何地,还是有人觉得政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裁判案件的主要依据。法官们水平应该比我高很多,他们不至于不懂这个道理,那又是谁在干涉司法?还是司法在受谁的辖制。
企业纳税,而员工是工资是通过公司纳税以后才发的。
作为收税的,你偏向谁?
我在 12348 值班时候是劳动法专席,每天几十个欠薪的咨询。很多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挣的就是一个违反劳动法、税务问题的人口红利。法律只在个案中有用,当成为一个现象或者规模事件的时候,经济规律就成为更主要的规律了。
租界不受劳动法保护,各位在泸同胞自求多福。
上海的这个做法是对的,企业都开不了工,员工的工资缓缓也是可以的。
新劳动法实行以来,给劳动者更多的自由和空间,而企业就有很大的约束。劳动者想做就做,不想做提出辞职就可以,而企业就不一样了,如果要辞退员工,就要承担赔偿。于是,在这里的法律法规之下,劳动者找工作自由了很多,而企业受到的影响很大,招工后还不知道该员工会不会留下来做,一旦该员工辞职了,企业又要继续招工,比较麻烦。
另外,如果企业迟发工资,员工是可以去劳动局告企业,企业是要双倍赔偿员工的损失的,这样的情况下,在上海目前遇上的疫情,很多企业都难以为继,发不出工资或者少发工资,也是无可奈何的,有些企业本来就开不了工,没有收入,又如何发工资呢?几个月不上班,员工还可以拿工资,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局还不支持一下企业,就生存不下去了。
因此,上海的做法是对的。
现在大家都难。
个人生活困顿。
企业举步维艰。
国家压力巨大。
这些东西真的不能太深想了,希望疫情早点过去。
废除法院,让这群违法的家伙失业
4 月 28 日,今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些涉疫劳动人事问题的文章。题主可以去里面看看。
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停摆一、二个月破坏力是很高的,现金流不好,资金周转慢的可能会直接倒闭,因为企业运营成本太高。
站在政府角度需要是维稳,大家 “共度难关”,你以为的共度难关,就是被关在家里打游戏睡觉不能出去吗?真实的就是政府承担抗疫成本,并给到补贴,企业承担停运成本,个人承担一定的收入损失和失业风险。
毕竟,企业都倒闭了,你没工作和收入,政府没税收,中国直接倒退到明朝。
另外提醒一下,疫情期间,企业有理由开除你并不给予你赔偿。法院也是会酌情处理的,不是劳动者一定告的赢的。别轻易冒头哟。
我觉得这说的没错,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找企业要这个赔偿
应该找防疫爱好者要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就,首先發個牢騷(希望不會被秒刪~)
然後說點實在的。
網上查到的政策新聞原文願意:
from2022 年 4 月《上海高院、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 12 个问答》問題 6、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根據文意:
1、延發不超過一個月;
2、“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 才能延發工資,而且是延發不是不發少發;
3、題主說的 “賠償不支持”,是指因為勞動者心裏不爽延發要解除合同的不支持經濟補償,不能和工資延發混起來看;
4、法律角度看,
(1)司法解釋不是規範性文件不能作為直接判決依據,只能做判決參考(引申,只有打官司才可能有用,公司不能把文件扔勞動者面前然後說以這個為依據不發錢了,大概這個意思,具體各位可以百度一下非規範性文件和規範性文件康康區別~);
(2)這個文件都不一定算得上司法解釋,真的打官司不能做為判決依據;
(3)條文說的是 “一般不予支持”,那麽就是說法院支不支持還不一定呢,這個東西理論上只有指導意義。
so,大家不必過於激動和恐慌。
當然了,這只是理論層面的回答,你要是考慮基層上的實踐,那就不一定了,“你說法治,我都覺得有些好笑”。嗯。
阶级属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反正你信用卡不还就得上征信,房贷不还就得起诉你,政府说这是合法的,管你死活呢
劳动法?
既然觉得企业没有效益发全额工资很困难,那政府呢?防疫什么的都是政府下的命令,中国不是家长式大政府吗?为什么不把手里的钱拿出来给老百姓补一补呢?说到底还是不愿意把自己手里的利益让渡出来罢了。
实际上这部分工资本来应该是政府出的,政府强制封城导致企业停工,那么自然要给相应的补偿。没有补偿的情况下,企业自然顶不住,肯定没钱发工资。政府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自己把别人停工了却一点钱都不出明显理亏,自然不敢严格执行劳动法。
在这场全上海的抗疫斗争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发挥的作用和价值。
我站在对抗帝国主义恶意干涉中国内政的战线上已经不知道帮你们挡了多少糖衣炮弹了。
现在轮到你们为国家经济做出一点牺牲就不行了?
不就是一两个月的工资吗?你现在抗疫大局都不愿捐一个月工资,到时候帝国主义真打过来了,你还不得当汉奸?
要我说,这政策好,像你们这种立场不坚定的人,就不该过好日子。
求仁得仁啊。
严格防疫,企业没有收入,哪来的钱付工资?
你可以找防疫爱好者啊,让他们给你付费。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那上海市民因为疫情未足额领到工资原因未及时缴纳房车等月供,未及时缴纳房租税款等等的,是不是要求缴纳也可以一般不予支持了?
劳动法?这是个啥?一个连国企央企都不遵守的玩意,你指望普通企业遵守?
据说只有资本主义政府才会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想必越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一定会站在无产阶级的一方吧。
劳动者为什么没有足额工资?因为企业没钱了?企业为什么没钱?因为政府封城了,冤有头债有主,谁该出这份钱不是很明显?拿同是受害者的企业当发泄对象有毛用,柿子挑软的捏?封城是以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保全另一部份人利益,被损害那部分人不应该有补偿?也就你们这帮容易操控的 xx 还在骂资本家,一辈子韭菜的命
借用一下曹大佐的地主雇农理论。
在危地马拉,铑爺们是地主,资本家们是雇农,地主和雇农大多数时候是互相依赖的关系,有的时候会有矛盾和利益冲突,地主就会整雇农,雇农有的时候也会联合起来要挟地主,地主毕竟还要靠雇农收租,很多时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危地马拉的普通老百姓只是年猪而已,地主和雇农无论谁得利谁受损,和你年猪是没有关系的,无非是被地主宰还是被雇农宰的区别而已。
现在,闹灾荒了,雇农不给年猪吃的,于是年猪就去地主那里告雇农,指望地主能为自己出头,嗯。
我特别讨厌按暂停键这个词。
一开始经营可以暂停,然后是工资可以暂停。
但是房租和房贷就不能暂停。
所谓共克时艰,不是大家一起暂停。
而是小企业主和打工人负重前行。
房东和银行岁月静好。
(摊手)
赚钱了不分享 赔钱了一起扛
那一部分人还没富完呢,再等等
那我因为疫情原因未能及时足额还房贷,银行要求支付违约金呢?
这个也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企业正常开工,员工也照常上班,没有足额支付工资,员工索要赔偿无可厚非。
但如果受疫情影响,企业自身也停工停产了,员工居家,并未上班,那企业只发个基本工资,或者说生活费,也同样无可厚非。
规定是规定,最终还是要看个案的实际情况。
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https://mp.weixin.qq.com/s/KB0GfDJydBa_MdkB0iCaPw
问题已举报,低质提问,去网上搜了下,果然断章取义,标题党
原官方文件合理合法,如下
我可以不发工资,但是你敢不还贷款?
是政府要求居家隔离的,是不是应该政府发工资?
请以后叫我们特色主义,千万不要叫错,叫成社会主义了
很多人以为核酸带薪休假能一直下去的,这类人情商智商都低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人社局制定《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仔细认真读读,不支持的还有很多。
其中问题 5 提到关于劳动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第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者劳动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在上述期间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应假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第三,**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或者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期间超过劳动者各类假期累计天数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问题 6 则是关于企业自身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否可缓发劳动者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通过阅读上述部分大部分都有这几种限定情形:
1. 迟发晚发工资是发生在疫情期间的事。
2. 企业要么停工停产,要么经营困难,总之就是受到了疫情影响。
3. 具备前两个条件,还要求额外补偿?抱歉,上海高院提前告诉你,等法院恢复了正常营业,别来烦法官,现在就告诉你答案:一般不予支持。
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就是法,既然指定就要遵守,这玩意还能打太极?
这么好的问题竟然没什么人回复,那算了,我也不敢回复,我就在上海,昨天又发了两盒莲花,我也不敢问,我也不敢说,
xxx 主义的优越性。确实感受到了。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从来都是归属于规则指定者的。劳动法如此不合实际,看来的确应该改一改了…… 宪法是不是也需要修订一下希望以后人大代表能提一提。
希望劳动者疫情期间不还贷款法院也能支持
企业公司,你把它搞毛了,它要是申请破产你怎么办?还不是照样一毛钱都拿不到?
它不给你足够按时发放工资,肯定是它不对,但它没有钱怎办呢?
公司帐上没有,他个人卡里也没有,不仅没有,他还欠了一屁股债。你怎么办。
劳动局就是支持你它又能怎么办呢?使劲跟你老板各种搞,把它公司搞垮,然后把整个地方的经济都搞垮。
当市场上,百分之五十的老板普遍都是穷死烂人的时候,政府也是很头痛的。
把这些没有钱的老板全部抓起来打死吗?
不可能的兄弟,都还指着它交税呢,朋友!
你以为的,你买的商品都是含税的,你就交了税了。但如果生产这些商品的企业都倒闭了,你还怎么购买商品,还怎么交税?
你没有地方打工了,啥也得不到了,还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益作为定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TA 就是没有钱,没!!有!!!啊!!!!
没钱为什么还能继续经营?靠借贷呗,但你如果使劲闹,使劲闹,非要搞得它经营不下去了,那它就不经营了嘛。那,借贷也就都借不到了嘛,那就更加发不出来工资了嘛。
有的男人,结婚的时候还承诺给老婆买车买房呢,但婚后,他如果就是赚不到钱,你怎么办呢?
你说他公然违背承诺,你把他打一顿,骂一顿,还不是白费你的力气?
在现在奥密克戎如此离谱的传播能力下,以及铁一般的清零要求,必然会造成大量企业倒闭,失业人口暴涨。
这时候,企业就是香饽饽了,劳动者反而成了供给过多的那一方,自然议价权就更差了,谁还照顾你。
简单来讲,对高传播能力的病毒清零,等于你会有更大的失业风险,等于企业更方便压榨你,等于你会比 996 还 996。
我们必须尽快生产特效药,降低病毒传播能力,结束疫情。否则清零就会变成一场少数资本家的狂欢,越来越多的人会比以前更卷,更穷。
都今天了 还有人骂上海呢
真的是脑子不行
天花板再高能高出屋顶吗
甲类传染病的,即使被员工被隔离了,也不应该停发工资。
《传染病防治法》第 41 条第 2 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但是新冠病毒不是甲类而是乙类,但是参照甲类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所以因为新冠疫情被控制,不应该停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 年第 1 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如果因为新冠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 如果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该正常支付工资,如果超出一个月的,企业只需要支付最低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方面承受疫情带来的物价上升,一方面养着房东的房子,头上还有房价一座大山,还要为资本家考虑成本,都说开源节流储蓄之道,现在是源头缩小,流水变大,我看上海居民的储蓄池能支撑多久。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劳动人民为 21 世纪全世界的人民过上现代化的生活贡献了最多的力量,可得到的却如此之少,甚至背负了巨大的债务,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可这种不合理却一直没被正视。资本和政治都在用谎言夸大自己的贡献,增加自己的议价权,永远忽视朴素的真理,永远打着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给人民的生活增加砝码,然后把发展的果实自己全部拿走。
在现在的这种模式下,从宏观上而言,人民群众越是努力,政治和资本的预期就越大,最终达不到的预期都会用劳动人民的债务来填补,这就像喂养巨兽一样,你把它养得越大,他食量也就越大。
为什么不减点税呢?
居民因疫情原因未足额支付房屋贷款,银行要求补交一般不予支持。
行不行?
在其它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是政府支付,一来保护企业,二来保护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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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偷着乐了还不行吗!!!
是的
就是公然违反法律
然而人民无法拿他们怎么样
老爷们也视而不见
公然践踏依法治国,公然支持剥削,现在你们还笑话漂亮国人手一枪吗?
你这样纠缠有意思吗?(死亡凝视)
我觉得疫情期间企业确实没必要足额付薪,,企业有什么义务承担防疫的经济责任?应该让政府发钱嘛!封你家门不让你工作赚钱的是政府,政府试图把经济负担转嫁他人,以此稳定社会,都是老套路了。
警惕恶意讨薪
不是依法治国吗?劳动法搁哪儿了?保护企业不破产,你给免息贷款啊,你给员工补齐工资啊,你给城市解封啊?房贷是不是也可以暂停呢?
《你不_ _,有的是人_ _》
《好人就该被_ _指着》
《再苦一苦_ _吧》
《你跟我讲_ _,我都觉得好笑》
不理解啊,人民参与组织,成为国家的一份子是为了什么?
难道不是为了增加抵抗风险的能力,怎么现在把风险给人民了
你所热爱的,就是你的中国!
支持,但是我认为这样还不够。
因为疫情,各个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收到了巨大打击。不能足额支付报酬是对企业的保护。
所以我建议不仅可以允许企业不足额发放工资,而且应该让劳动者主动无偿劳动,并且主动将自己的财产(存款,房产)变卖取出,上交给企业。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因为平时都是企业发放工作,所以劳动者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帮助企业,上缴财产,和企业共进退,一同度过难关。
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企业的效益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不能因为猝死,跳楼,致残等等五十万发布的负面消息就有抵触情绪,更不能听信境外势力五十万的高福利陷阱,动不动就因为飞机拉,天空套,静电环,俩班倒,吃猪食,管理叼,就动不动提桶跑路。
快进到企业追究员工误工责任,最后以员工抄家结束
中国服务器特色
不满意的建议想办法转服
把这帮企业家都挂了路灯,你就能有好日子过了?
何况,你以为你真有那个挂的能耐?
别忘了,企业家背后是你强大的祖国
所以我现在见一个资本和被洗脑的韭菜奴隶我就骂一个。去面试不顺眼骂几句。在招聘网站上骂几句。我觉得可 tm 爽了。都给我 4⃣️
?有过这个公告么???查了下我没记错…
北京是明确了一个下限(最低工资),其余未明确,只说 “协商”
上海之前规定如下.
我就好奇这是那一年的问题。解放前?还是未来???
总不可能发生在建国后吧?我记得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啊
这时候政府应该说:
企业必须足额发工资;
必须正常交社保;
这几个月发出的工资,以后可以 1:1 抵税;
毕竟上海搞成这样,完全是防疫失败的锅。
实践中认为不是所有的不 “及时” 足额支付都构成《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规定的“未及时”。
对于 “未及时” 的认定一般应该遵从 “无故拖欠” 的标准。
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 4 条规定,“无故拖欠”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该条明确以下两种情况下的拖欠不属于无故拖欠,除此之外的均属无故拖欠: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由此可见,不 “及时” 支付只有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构成 “未及时” 支付。对于 “正当理由” 的认定涉及不可抗力的认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规定。
(一)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理论上通常认为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由自然界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和由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前者包括洪水、旱灾、台风、火山喷发、泥石流、海啸、地震等;后者包括战争状态、恐怖行为、全面罢工、军事行动等。
上海目前的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呢?通常认为是属于的。
(二)法定延期支付
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规定,法定延期支付,是指用人单位因特定原因,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暂时延期支付工资的情形。
延期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例如,北京市、陕西省、浙江省规定可延期 30 日支付,上海市规定可延期一个月支付,深圳市规定可延期 15 日,具体详见于各地市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之中。
至于足额问题。是否足额的判断在于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定的最低标准进行支付,是否有克扣行为。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规定,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其实不单单是上海,很多地方对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方面的案件都会有指导意见。这些意见首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之后才是在不同的利益之间进行取舍,平衡各方的权益。
企业并不想停工,工人也不想停工,应该谁让停工谁补贴。
我觉得,这个疫情,都已经动摇了法律了。
要不宣布紧急状态吧,即便是战争也有战时法。现在算什么?要不赶紧定个紧急法,让大家有个预期,知道怎么办事吧。
日常生活,无法可依,恕我年轻,这样的社会我真无法想象。
疫情期间在中国,你就偷着乐吧。
安能辨我是资社!
这件事在操作层面涉及很多细节。得看具体工作、劳务合同等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为 “公然违反劳动法”
按照提问的逻辑,劳动者因为疫情,不能算无故缺勤,应该按全勤给工资;那么,企业也可以说自己因为疫情,被迫中止运营,中止和员工的雇佣关系,也谈不上支付工资了。
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请问,如果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未收到足额工资导致无法足额偿还贷款,银行起诉借贷人会不予支持吗?
难怪自诩招商环境好,这能不好么,建议爱丁堡地区恢复奴隶制度,吸引全天下资本。
这也要看什么企业吧。有些企业在没有收入情况下真心做不到按原工资发放啊。这差额本来应该政府补贴才对!现在到家都是企业和小民付,我真的也无语。这两年本来很多企业就是在苦撑啊。特斯拉有钱发 400 而外补贴,你说那个老板不想在这个时候财大气粗招揽人心,唉!
基本运转逻辑已经崩灭了, 有什么可以看待的, 还抱有希望么?
其它地方我不清楚。但是上海这是老传统了。以前在缴纳社保上面也做过文章。美其名曰帮助劳动者争取权益。实际上搞出一个 “小城镇报销”。明明就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当然,最厉害的还是社保基金案。
上海的问题的核心就是 “精英思想” 作祟。
看看徐州,你们不感到羞愧吗?
这就很好的证明当前的社会组织形态依然是以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为主,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他不可能超越规律。嘴上说什么,得看他做什么。资本优先,当前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具有优势。至于有的人怕企业倒闭,那真的是杞人忧天。没有疫情就没有企业倒闭吗,倒闭了换一家更好的。企业倒闭很多吗,并没有。我堂弟说在大城市租房子依然很贵很难。那些企业本来就不行淘汰落后低效企业本身就是市场行为。连工资都发不起的企业能是什么好企业。
劳动法规定的是最低工资,疫情期间没上班,咋给你支付足额工资? 如果都支持了 上海的公司估计要倒闭很多,公司倒闭会导致很多人失业,失业人员一多,社会就要不稳定
笑死我了,劳动节可才刚刚过去
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为强大的中国点赞!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支持,对于左狗就是该这样!(不是 yygq,不是反串,左狗不要来赞我让我恶心)
快跑,这里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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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可以把多余的房子租出去
现在觉得那十年是对的,让知识分子接受一次贫下中农再教育迫在眉睫。
老板想开工,员工不想工作还要求发工资,员工有问题
员工想工作,老板想开工但不想发工资,老板有问题
员工想工作,老板想开工,也乐意发工资,但官方不同意,你说谁有有问题?
三年前刚抗疫的时候我记得有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停发、少发给员工工资” 的说法吧,在钱的方面脸变得真快
这是要反了?不过之前北京也差不多,最低工资,看来好日子要来了
上海
这里是共产党诞生的地方
不是抓 1450 吗,怎么没见台湾人呢
工资 4-5 月打 6 折,虽然疫情居家办公,但是依然像牲口一样的加班,最后工资只拿六七成。心碎了一地,不知道怎么办有没有同样情况的,真的只能这样了吗
二战时期宋美龄去美国访问,与罗斯福总统夫人交谈,夫人说现在工人罢工好多,很烦心,宋美龄做了一个抹脖子的举动吓到了对方。
你什么意思?我国提倡的是奉献。
你说法律我都觉得有些好笑。从来都是人治不是法治,打着左灯右拐。
社会主义,法制,这两个词在我国感觉是真的可笑
那些说老百姓吃不起饭的,我都觉得有些搞笑。你完全可以将家里闲置的房子租出去啊!
实在不行,开保时捷拉专车去啊!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都是美国的错, 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房租能不能不足额支付,大家都难,总不能房东独善其身吧。
我看到的报道是:“因疫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而不是一般不予支持。
说明法律比不上一张 A4 纸有用。
同为打工人,不得不说参与回答的多是打工人。代表的是打工人立场,略有偏颇。
如果,现在这样的封锁是为了小部分 90 左右的老人生命。。属于不抛弃老弱病残。。
那么,现在保资本,是为了保护人群中的精英么???
那么,那些真正的普通人,怎么办???
为啥不发钱呢??
为啥不封锁怕死的人??
你怕死你自己隔离在家不好么??
还有,我想知道,提到的所谓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具体名单公布。。谢谢。
责任全在美方
这个问题不能多说,也就一点所有的规则都是人创造的不会一成不变会随着形势不同为了发展和稳定有不同的解释,因为这个东西咱们没有最终解释权✖️
生活在 cn 就偷着乐吧
如何看待,当然是偷着乐啊。
你今天敢不乐,明天还能干出什么来?
如图
普通人因疫情原因还不起房贷,车贷,银行要求拍卖,不知道上海支不支持。
自己打自己脸,已经干了很多次了。法律被打烂了。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 5 月 2 日发布了题为《上海复工复产 50 问》的文章,文中就 “用人单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否可缓发劳动者工资?” 的问题回复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此外,针对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文章回答称,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这就是塞里斯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是全天办公吗? 如果是的话,企业以疫情原因不支付足额工资应属违法。
另一方面,劳动者如果疫情期间没有办公,在国外,我这个地方,公司一般要求员工拿无薪假 unpaid leave. 无薪假期间是没有发工资的。有的企业是缩短办公天数或时间。比如一周 3 天办公。这种情况公司按办公天数支付工资。有些员工会用年假抵消以拿到较多的工资。国内相关的法规不太清楚。
总感觉大明王朝要被禁掉,里面句句都在兑现
之前不是说老板承担风险所以获得的利润和打工人没关系吗?现在这些人怎么把风险转移到打工人身上去了呢
这下风险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了
西方 VS 中国
中国赢!
不见强制资本家同甘,共苦倒是要拉上打工人一起
所以说这条视频明显挂羊头卖狗肉,下面还辩护的人多少有点阿 Q 精神了:
感恩
所以说,防疫到底是谁在买单,是谁在负重前行呢?
企业可以少支付工资,银行贷款不会受影响,房东的房租不会少,那会是谁呢?
我猜肯定不是普通人民
恶意讨薪!
该当何罪!
说这么多有啥用呢?经济越来越难,失业的越来越多,大家没钱了,企业倒闭也好,员工失业也罢,更大的危机还在后面,现在来看 19 年确实是接下来十年最好的一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各位,捏好手里的钱,开源节流吧,虽然也不知道冬天啥时候能过,感觉离以前的大下岗好像不远了
我们是最厚一袋。。
要分情况讨论吧
如果疫情中,劳动者无法工作的,企业部分发放也算情有可原吧
劳动者还是完成了平时工作内容的,部分发放就没道理了。
又能如何?
和 前几天 青贮的事情 性质差不多。
都是没办法的办法,大局有大局的难处。
疫情时你能在中国
你就偷着乐吧
“再苦一苦百姓”
其实是怕把企业搞死了,引发就业、金融等一系列问题。而苦苦平头百姓,咱还能咋地呢?
唉…
看看人家特斯拉,有拖欠工资么。这脸打的啪啪作响
如果说,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足额偿还贷款,银行要求上征信罚款一般不予支持,我就顶你
不如你想想啥时候遵守过你说的这个东西?
期待发布一条内容:
牛马吃饭暂停 1 个月,1 个月后再吃。
让老爷们先吃饱
吃饭难道比爱国更重要吗‼️
关于这个事,我简单说两句,至于我的身份,你明白就行,总而言之,这个事呢,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具体的呢,大家也都看得到,我因为这个身份上的问题,也得出来说那么几句,可能,你听的不是很明白,但是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我的身份呢,不知道的你也不用去猜,这种事情见得多了,我只想说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多解释,毕竟自己知道就好,细细品吧。你们也别来问我怎么了,利益牵扯太大,说了对你我都没好处,当不知道就行了,其余的我只能说这里面水很深,牵扯到很多东西。详细情况你们自己是很难找的,网上大部分已经删除干净了,所以我只能说懂得都懂。懂的人已经基本都获利上岸什么的了,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关键懂的人都是自己悟的,你也不知道谁是懂的人也没法请教,大家都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懂事,懂了就能收割不懂的,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不懂。只是在有些时候,某些人对某些事情不懂装懂,还以为别人不懂。其实自己才是不懂的,别人懂的够多了,不仅懂,还懂的超越了这个范围,但是某些不懂的人让这个懂的人完全教不懂,所以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只能不懂装懂,别人说懂的都懂,只要点点头就行了,其实你懂的我也懂,谁让我们都懂呢,不懂的话也没必要装懂,毕竟里面牵扣扯到很多懂不了的事。这种事懂的人也没必要发出来,不懂的人看见又来问七问八。最后跟他说了他也不一定能懂,就算懂了以后也对他不好,毕竟懂的太多了不是好事。所以大家最好是不懂就不要去了解,懂太多不好。
打字我就不打了,我纯引用这几个字:
但是我另外说一句:
银行发布公告,疫情期间允许延迟还贷。(信用卡也有相关通告)
至于这个宝那个呗有没有延迟还款,你猜(毕竟私企)。
我不是企业家,但是我能理解企业的困境
不过,相比让企业去违反劳动法,主管部门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呢?
这就是现实。
现在上班,连工资都不发,都发不全,亏钱上班,贴钱上班。
但是不上班,吃什么呢?
死局了。
政府应该牵头给小微企业无息贷款用于员工工资发放,很多小微企业在知乎企业家眼里都是属于资金链不良企业,活该关张。但人家也维持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不然也要放宽房贷车贷偿还周期,减轻群众因收入减少而产生的负担。
《“恶意”讨薪与 “合法” 欠薪》
官字几个口啊,第一次来中国吗?不了解啥叫 “特色” 社会主义吗?
立法部门是谁掌控的? 执法部门是谁掌控的?司法部门是谁掌控的?
全是我的人,你怎么跟我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这个…. 很上海
工资可以不发,饭可以不吃
房租必须要交,房贷必须要还
疫情期间的企业就是夹心饼干,企业不开工不止没有钱赚,还有大量客户流失,明明亏了钱还得继续发工资给员工,三杀。劳动者不想停工,企业不想停业,谁的锅?从天而降的,嘚!
所以人类永远不会换位思考
大多人没做过老板,疫情物流都停了,款项永远只出不进,堆积如山的支出,两个月封城,很多公司都会死的,看看复工后就知道了,这次死的企业一大片,一大片,他们的困难不可能打工人承担。
做企业嘛,风险收益一致,怨不得别人,也不会抱怨什么
退一步说,政策国家提的,企业也是跟着倒霉,大家都不想紧闭,何止打工人 [发呆]
政策定义中的 “疫情” 适不适用现在的上海呢?
这里是中国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娇贵的小公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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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想一下,这真的很正常。
恶意讨薪,善意欠薪,灵活就业出现在神州大地上这不很正常吗?
首先,我们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离发达国家还有很长一步路要走。我们为了赶上发达国家的列车,必须要牺牲一些东西。
先苦一苦老百姓,骂名美国担。
多快好省的发展,实现弯道超车!加油,我们会赢!
感恩!
因为对于中小企业,不是少数几家企业存在危机,而是一大片存在危机。这两年的情况,创业有多难大家心里都清楚,换你你肯定不愿创业。马路上店铺一家家关掉,起来的就是药店还有中介。
社会上风险爱好者的人数是一定的,这两年还在坚持的人,可以说胆子特别大了,如果剩下的最后这批人再倒下了,社会完全丧失创业的信心,后面要再起来可就难了~
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作为国家的领导者,当然应该身先士卒,有困难了,当然应该领导扛。
当老板好心赏口饭给工人阶级吃,工人阶级才能活下来,才能领导国家发展,要知道感恩。
如果老板们决定摆烂,都不开工厂了,工人阶级去哪里找找工作,去哪里混饭吃,不都得饿死吗?咱们的一切都是老板没赏赐。我们应该感恩。
所以咱们作为领导,应该明白领导是要承担责任的。
企业没钱发足额工资,我们也能理解
只是你政府为什么不能发点疫补贴呢
人民至上,总不能光靠喊吧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 “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报酬或 “未缴纳” 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引起导致用人单位未能 “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因此,经审查确非用人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劳动者一般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
半封建半买办性质
连资本主义皮毛都学不会
法律保护的应该是弱者,劳资关系中,资本一方是强者,倘若法律还偏向他们,那劳动者岂不是被剥削得更严重吗?
在劳资纠纷中越南到处充斥着保护资本家的现象,真是让人寒心。
这居然是法治城市?劳动合同法就是 ZF 给劳动者的承诺,保障的承诺,现在 ZF 居然带头毁约!牛比
大前提: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国家机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小前提: 统治阶级并未维护你所在阶级的利益。
结论: 你和统治阶级不是一个阶级!
多余的厂房可以租出去,根本不影响给员工发工资
这没头没尾的 有没有消息链接可以贴一下
该杀未杀之人满坑满谷
有困难了就可以犯法了?
你说什么法律我就觉得可笑
可以,请优先从事业单位,国企开始,从领导开始,统一按比例扣除,并且强烈建议取消年终奖,毕竟国家都已经这么困难了,各位领导应该不计个人得失。
司法解释这种事情,是政府部门可以越俎代庖的?
您配吗?
不惜一切代价
说的好像企业是濒临灭绝保护动物似的,倒闭一家,企业这个物种就绝种了,打工人以后都没班上啦。
请问这次事件是企业主造成的吗?请问这次事件是劳动人民造成的吗?这可真是比崇祯时期还离谱
你想想,一边是劳动者要吃饭,一边是企业要生存。
该支持谁?
但凡有点脑子都知道应该肯定支持让企业生存发展啊,只要企业还活着,他就能稳定提供就业岗位和税收,反观劳动者就没那么重要了。
应该也要出台个人的保障才合理吧,个人因疫情还不上各种款怎么办
那我们怎么办?
그럼 우리 어떡하지?
どうすればいいの?
What shall we do?
Was sollen wir tun?
Что нам делать?
Alors, qu’est - ce qu’on fait?
这正是 shzy 先进性所在。没有利润就不给股东分红,我们 gc 社会全民所有,大家都是国家的股东,没有利润自然不分红了。
苦一苦老百姓,骂名…… 还是资本背了吧(或者美国也行)
因为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吧,就像做生意的时候所有合同上会写着遇到天灾人祸战争之类的造成违约,不负责任。难得是如何界定真是 “因为疫情”,还是别的原因。
情况通报:你能怎样?
厕纸都比劳动法有用
因为现在这情况是流动性被收紧,如果强制执行,企业倒闭,你们所有人一起失业,到时候不是你一个人收不到工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崩溃的问题。
所以安静等等上面收拾好这个烂摊子之后,你们就能拿回工资。
哎,天作孽由自可,自作孽不可活。
因疫情原因,未足额支付房租及房贷被起诉,法院怎么判?
同志们大家要坚持清零不动摇,要同共存言论做斗争,钱这种身外之物我们红红中国人不稀罕。
做人不能太上海
我感觉疫情期间光劳动不给工资更合适。
按照这个逻辑,我开个公司,赚钱有效益了先给自己兜里装满,然后再给员工发工资,等亏损了就有难同当,给员工工资打折?我的天哪,这比资本家还资本家吧?那要法律干嘛啊?那我们先辈辛辛苦苦斗争换来个啥?企业现在有困难,国家税收用来干嘛的?紧急备用金用来干嘛的?政府预算用来干嘛的?指望从员工嘴里抠点钱来救济老板?
没钱学人开公司,员工有困难难不成超额发工资?
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家就是支持党的工作,你有疑问?你看看大部分企业家,那个不是共产党员,政府支持他们不是应该的么?
支持善意违法,抵制恶意提问。
因为要求封锁、或集中在隔离营地的政府,并没有给受损失的自然人和法人进行直接经济补偿的打算。
如果把事态中的三方进行分类:
政府(强力机构)
企业(法人)
员工(自然人)
先跳出所谓的前因后果,就事件本身简单分析。谁要求封锁隔离的?政府。所以相应的,要求方需要对接受要求方(主动或被动),支付对应的报酬。
但政府没有这个打算,而且由于是绝对强势方,所以另两方只能被动接受。
同时考虑,后期政府税收仍需由企业承担,所以没有过于杀鸡取卵的全部强制由法人承担。
我记得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吧,不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吗?
再苦一苦劳动者,骂名由我们企业家来担!
人怂莫怪人欺!!!
西方老百姓的权益是人家斗争来的,不是等着施舍来的!!
管那么多干嘛,要么忍 要么润。
一般不支持 好一个一般 又当别论又立
20 年初建立的公信力,经过两年又被消磨的差不多了,甚至倒退,民之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推。
可以不足额支付房贷吗?可以不足额支付租金吗?什么?不行?那工资拿来。上面的屁股坐在哪大家都看清楚了吧。什么成份?
如果只站在打工者的角度来看,这个政策就是没天理了,但是从政府角度来看,不能再企业快要完蛋的时候不帮助,反而落井下石,还有很多人确实是二极管脑回路,从全局的角度看,这个政策确实是保护了部分企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里面也有弊端,就像大家所说赚钱的时候不分给打工仔。没有政策是完美的,屁民之所以为屁民因为说别人干着吃绝户的事,自己却干着吃绝户事。很多人就是在网上无端的吐槽,没办法。
别想什么发钱了。
政府花钱什么时候无回报过?
警惕境外势力打马恩牌。
预言一下,每逢重大事件都会出一个宗教,这 5 年内必有一个人数超过千万的宗教出现。
请上海所有单位前面取消 “人民” 两个字。
请把所有地方题写的 “为人民服务” 取消。
新冠和工资那个重要?
再苦一苦百姓。
开始封城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这段时间一分钱没有的准备了
北京开了个不好的头,上海跟进了
上海政府从不令人失望
去年拼多多有结果了吗?
我也看了上海发布,完全没看出题主所列问题的问题,竟然还有那么多人可笑地在讽刺。
另外一点,上海发布这次关于劳动用工的几点意见与 2020 年疫情初中央发布劳动总工政策的意见是一致的。
有功夫引战还不如去多读点书。
工资未足额支付,没有钱花了,那就听从专家的意见解决困难吧。
总要有人为疫情买单,不是个人就是企业,反正不会是政府,政府可以给你贷款可以减税,但其他的都要个人来消化。。。。
现在都把矛盾指向企业,好像是资本和劳动者的矛盾,但是企业也不想这样啊,企业也亏着呢。。。到底矛盾怎么来的呢?
巧妙地把自己的锅甩给了企业,发动群众斗群众,统战能力一流 怎么就管不好个疫情呢 。
幸亏我是灵活就业,没有这种烦恼
如果同时配套规定,房客有困难,可以缓叫房租并且房东不得驱逐,我就愿意相信这条规定是出于善意的来确保最大的公众利益
1. 违法,法律明明白白写着。
2. 保护强势群体,欺诈弱势群体
3. 遮羞布都扯没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不管,企业没钱发工资,让银行吐点短期贷款发工资行不行?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啊?劳动法遵守过?懂不懂特色啊。
看到那个律师的回答,真是忍不了了。
北京天元,等着被投诉吧!
特色… 主义 好 (⑉°з°)-♡
这就是资本的无耻了。
赚钱时候说自己领导有方,没有他都没饭吃。
赔钱的时候,就要求大家同舟共济。
至于劳动仲裁,这是个手段,不是目的,留好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是的,很遗憾,目前的大环境,劳动者一方是弱势群体,且短时间内没有任何改善的希望,砍掉任何不必要的开支是唯一能做的
孩子便是第一个被砍掉的
苦苦百姓又何妨,不知道朝庭有困难吗
这样很好,但还不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劳动者应该给予企业一定补贴,不然企业垮了,劳动者去哪劳动呢?这是双赢,劳动者不要因小失大,要识大体,顾大局,一切为了中华复兴。
这政策感觉和上海疫情封闭一样,半封不封,搞成现在这样两头不讨好。建议一刀切,小公司该倒闭倒闭,多来点失业率怕什么,现在这样两头挨骂。
这种问题一味地输出情绪也没有用,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企业要是真没钱了你把他打死也吐不出来,有些时候还是需要同舟共济的。当然你也可以换一艘船。
那么请问,疫情期间在家工作不是工作吗?在家工作少做工作了吗?工作量小一点少一点了吗?没少做工作为什么不能全额工资?为什么?
又一个个开始骂上海了,什么在沪华人,什么买办各种理由都出来了实在是搞笑,不看看还有哪些城市也是这样的。
有本事把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城市一起骂啊,你有本事骂他独立成国我就服。
请您思考一下,多少有人能力组织一个企业,冒着破产的风险,从什么都没有,到让一个组织可以运转起来,为社会创造些产品、服务,并还能带动一些就业。
这些人可能曾经是管理大团队的某大公司的总监、合伙人;也可能是技术上的大牛;或者是长袖善舞的人精;甚至可以他几乎是万能的。
不知道您跟您老板有多熟,也许您只觉得您老板就是运气而已。
也许您也有这能力。
但,您是不是有这勇气,去背负起一个团队的一段人生,让他们获得成长,也能让他们的能力转换成收入。每天醒来,工资、房租水电、物业、税收、社保,小到几万,大到百万千万、不敢想的费用,每月按时找您要。
这些中小企业的老板们,他们公司关了,也许打个电话就进个不错的国企外企好,一样可以获得一份体面的收入,甚至大多数情况,还比自己开公司轻松。
虽然他们的公司不大,甚至他们在行业里的水平都是二流三流,但「中国 1.4 亿家中小微企业解决的就业量占比超过了 85%,是 “稳就业” 绝对的压舱石。」 他们解决了绝大多数的就业。也许,也许没在中国烟草、两桶油上班的您,也在一家这样的小企业上班。
现在国家要救这些企业家。
这些人,是少数中的少数,哪怕只是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比例。他们绝望了,没信心了,不想干了。首先,解决 85% 的就业量的中小微企业就关门了,然后失业潮就来了,失业潮来了,经济会循环向下崩塌,而在失业潮中,你觉得您有信心比得过您那老板么?失业、甚至长期失业的没准就是您了。
那时候,那就不是未足额支付工资,而是没有收入了,您的存款可以支持多久呢?
对,有大聪明说,公司老板们赚钱的时候独善其身,遇到困难了要共患难。可大家都在赚自己本事能赚到的钱,您有本事,大可以自己干,赚得比您老板多,为啥你不赚那个钱呢?是因为不喜欢么。您是投简历求职进公司的,还是您老板求着您来的?如果是后者,您赚得也不会比老板少多少,到哪儿都能赚到利润大头。而如果是前者,那只能怪自己能力不够呗。
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是因为没能力、没胆识、没资源,才给您老板打工的吧。难道您是为了帮助老板实现革命理性来的么?您也不是做公益的呀?咱们国家没有奴隶制,奴工是违法的,嫌赚得少,您是没了换工作的自由么?
对,您可以去大公司,大厂,可您估计也听说了大厂们现在都在裁员。而且为啥您之前不去呢?还是因为不喜欢么?
对,您可以逃离上海。但在上海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您觉得去哪里能找到更好的呢?毕竟您也知道现在的工作,本质上已经是您的最优解了。
对,资本,您又要说资本。先闹明白企业家和资本家的区别吧。先都不说创造社会价值了,没这些人,谁来解决那么多人的就业?可能回到农民公社时代大家搬砖头赚工分,您也许就开心了。
对。您说的对,这其实就是转移成本。比如新加坡封城,公司照样能足额发工资,是因为封城造成损失的工资政府会给予补贴,不然很可能企业会把成本转移到员工上。
可上海并没有直接发钱,那企业怎么办呢?自己承担、减薪、裁员,只有三条路。
六成小微企业的现金流撑不了 3 个月。不是有调研说九成企业主选择放弃了么?
您若是作为政府,可能也只有三条路,自己承担、救企业家、救劳动者。
所以您已经看到了领导们的选择了。
领导也知道,哪些群体更有价值。企业家可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如果口袋里只有那么点钱那么点资源,先就那些更能力的,让他们能把公司经营下去,解决就业问题,让劳动者至少有工作,有收入。不合理么?
疫情您们在家是跟之前一样 8 小时工作,然后老板还不给足够的工资,那这样老板是该死,该骂,没跑。可您如果疫情在家每天,看看剧,玩玩游戏,嘻嘻哈哈,偶尔对付下工资,好嘛,月底要老板出全额工资,您也好意思?您也觉得公平么?换您来您干不干?
都是共和国的公民,凭啥您来剥削人呢?便宜都给您占了?
社会停摆导致企业没钱,冤有头债有主,您找企业要全额工资,没问题,那企业得找政府要说法,政府给的答案就是,‘‘因疫情原因未足额支持工资,劳动者要求赔偿一般不予支持’’。
所以您觉得应该找谁说理去呢。
问几个问题?
是真新闻吗?有证实吗!
为啥问了问题之后,主动回答的第一个 ip 在美国,哈哈哈,莫非是自问自答?
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就可以了,这些第五纵队拿钱办事可真的无所不用其极
从政策上来说没有毛病。
高赞答案说赚钱不是一起赚苦难却要员工扛。这一点来说确实是这样的。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所有人,包括员工和老板都是趋利避害的。你说老板那么有钱为什么不私人出一点给员工发工资? 那我就问问,你为什么不出钱给贫困家庭呢?
这个政策是充分考虑人性之后的结果,你让老板自己掏钱,不可能的,他只会用公司的钱给你发工资。要是疫情期间没有业务还足额发那公司大概率直接倒闭。
不信的人可以去查查相关报告。很多中小公司现金流只够一两个月的,只要按平时发工资老板的第一反应就是破产清算拉倒。到时候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员工失业可比只给你发最低工资难受多了。
毕竟总不能外卖员比点外卖的人还多吧。
我现在就想知道 “企业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现在明白谁是代价,谁是耗材,谁当家作主了吧。
可能是因为企业账上确实没钱,也贷不到款了。
至于为什么不能学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给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发钱渡过难关?胡编说的好,都发钱就等于都不发钱。
那个神法颁布之后你觉得生效过?
就差没撕下来当厕纸了。
这次主要针对的是被迫辞职的情景。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而迫使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企业发送被迫辞职告知书,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同时向企业求偿。
由于疫情期间企业存在各种难以克服的生产经营困难,如果完全忽略这些现实不可抗力影响,继续保留这些权利,将使得劳动者可能恶意行使此权利获得赔偿。
上海这次判决解释,更多的是希望企业和员工可以共克时艰,不要散伙,把根留住。也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企业毕竟是就业的承载,没了企业啥都没了,企业主在疫情中面临的风险不比普通员工少。
相互理解,别折腾吧。
政府不发钱,又让公司不发钱,什么成本都让底层承担?这样是共产主义精神吗?
知乎用户 潇湘晨报 发表 “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这家公司的领导智商和情商实属不在线,而且把这样的违法行为居然认为是理所当然,这样的态度这样的行为,着实不一般。 对于企业而言,员工具有集体性和凝聚力,这样可以更好的发展这个无可厚非。 …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错误的做法:企业发不起工资,租客交不起房租,政府就进行补贴。 正确的做法:企业交税后可不发工资,个人仍需还贷款。 脸都不要了。 知乎用户 haohaoh4 发表 看到 @ …
收录于合集 #发现价值 151个 7506个字 阅读时长:15分钟 中产先生 | 洞见时代 发现价值 讲述生活 最近知乎上的一个热门问答,当下一些民营企业的情况,规模有大有小,行业从制造到物业,销售额从几十万到近亿。 看着很真实,分享给大 …
知乎用户 贝壳财经 发表 所以说现在职场的主要矛盾就是黑心老板和正常智商 & 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在公司工作还能倒欠钱?这难道不是欺负人么?正常上个班,找这个理由那个理由扣钱,竟然能扣的钱比发的钱都多,这还是正常人做的事么?这是好不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用自身实际经历来回答的话,只能说很难,看不到希望。 坐标杭州 + 绍兴,家里开着传统的纺织面料工厂,99% 出口,疫情这几年碰到了太多的黑天鹅,而且都是任凭你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局面,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