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13 日是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铭记历史、守护真相、传递和平,我们该怎么做?
知乎用户 新京报动新闻 发表 1937 年 12 月 13 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6 个星期内,30 多万军民惨遭杀戮,平均每 12 秒就有一名同胞死去。 30 万遇难者意味着,它比英、法二战时死亡的总人数还多,拉手站成排可从南京到杭州。 …
我想提议立法制裁任何否认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性,或歪曲这部分历史的言论。
国际上,多达 16 个欧洲国家和以色列制定了反对否认大屠杀的法律,将否认灭绝种族罪定为刑事犯罪。
虽然自由民主的社会都重视言论自由,但所谓的言论自由在西方也是相对的。
欧盟认为**必须放弃某些自由以确保维持有序社会所需的公共安全。**为保护社会的有序,欧洲法律普遍承认,某些言论限制是正当的。
比如在德国。
第 130 条
在德国,Volksverhetzung(煽动仇恨民)是德国刑法中的一个概念,它禁止煽动对部分人口的仇恨。它通常适用于(但不限于)与德国否认大屠杀有关的审判。此外,Strafgesetzbuch § 86a 禁止 “违宪组织” 的各种符号,例如纳粹象征主义或伊黎伊斯兰国旗帜。
(3) 任何人在公开场合或在会议上以能够扰乱公众的方式批准、否认或淡化在《国际刑法典》第 6 条第 (1) 款所述类型的国家社会主义规则下实施的行为和平应处以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罚款。
德国刑法「对死者记忆的藐视」也有保护:
(1985 年,1992 年的修正案)任何人对死者的记忆进行诽谤,将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
在法国:
那些对 1945 年 8 月 8 日伦敦协议所附的国际法庭规约第 6 条所界定的一项或多项危害人类罪的存在提出异议的人,根据上述法规第 9 条被宣布为犯罪的组织的成员,或被法国或国际司法管辖区认定有罪的人,应处以 1 个月至 1 年的监禁或罚款。
发表或公开发表的意见鼓励对象,对一项或多项危害人类罪作出有利的道德判断,并倾向于为这些罪行辩护或为犯罪者辩护,应处以 1 至 5 分年监禁或罚款。
在意大利:
意大利议会延长了 1975 年的反种族主义法,将传播否认大屠杀定为刑事犯罪,并判处二至六年有期徒刑的罪行。
在以色列:
在以色列,以色列议会于 1986 年 7 月 8 日通过了一项将否认大屠杀定为刑事犯罪的法律。
禁止否认大屠杀法,5746-1986。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发表任何声明否认或减少纳粹政权时期所犯行为的比例的人,这些行为是针对犹太人民的罪行或危害人类罪,意图为这些行为的肇事者辩护或对他们表示同情或认同的,应处以五年监禁。
还有很多很多国家的法律是禁止否认大屠杀的。
公开宽恕、否认或严重轻视、减少受害者人数比例,这些行为,都是刑事犯罪。
我们中国已经非常宽容了,宽容成为了纵容,纵容奇怪的人对反人类罪行进行辩护、美化、淡化、否认、扭曲。
这是不可行的。
我呼吁立法。
老外怎么定义南京我管不着,但我们自己人必须**以官方的定性为准,自己人护自己人为原则,**禁止任何本国人扭曲南京大屠杀。
补充:
法律上刑事的构成,是有条件的。
以上各国条款构成的条件,基本是在公共场合或公开发表、传播相关言论,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是有被法律指控的可能,私下嘀咕几句没人管。
所以,最近的两起事件。发生在学校和群里,公共的场合,造成周围国民的不适,那么在欧洲是有被制裁的可能的。而且,每位国民都有举报的权利。
**另外,法律是严谨的,不适用逻辑滑坡,**和什么和服、日语无关啦。
不需要发散滑坡。
所以说我一直认为那些主张放弃网络主权将其开放给美国的人立场都有问题
现在挡着境外媒体,连内地的媒体都管不住,一众南方系媒体大大方方站在美日立场上带节奏,微博 CEO 公开洗白邪教,豆瓣十年如一日恨国,还指望把网络主权交给美国后美国突发善心?
心里打的什么小算盘真以为别人看不懂吗?
截图只发一半,澎湃新闻想带什么节奏真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吗?
宋赓一和她的亲卫队啥时候拘留啊?
有的时我非常诧 异和纳闷,这些在网络胡说八道恶意诋毁事实质疑事实的人,内心是一种什么心态,在现实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环境。
我有一种不成熟的想法,就是这些人,现实就是一种内心极其自卑,事业或许有成但是缺乏自信和存在情感瑕疵,内心一度空虚并且存在不良想法,及其希望自我表现在网络存在存在的空间价值,用充满质疑夸张虚构的观点和事件宣扬自己的主观价值观,恶意诋毁事实和他人的存在价值和地 域黑以彰显自己的存在价值。
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言行都要谨慎为之,哪怕一句不良的牢骚,都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控的扩散和影响。
南京大屠杀是铁的事实,不容置疑,这样的人就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对历史的不尊重。
也许,仅仅依靠治安处罚进行行政拘留这样的措施,已经无法达到以一儆百的效果,应该对这类人加大惩罚力度。
最后,我们需要一代代铭记历史,缅怀逝者。祖国的强大,我们幸福有尊严。
历史不容亵渎 诋毁受害者拘留罚款
发表了不当言论的话,可以罚款五百元以上,或者进行五天到十天的拘留。不管是在网上还是现实中发表不当言论的,都是要受到相关的处罚的。同时如果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话,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能会被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有关部门速来
你以为它在 QQ 群发表南京大屠杀不当言论,其实它在举行一个仪式,它在这个仪式上念召唤黑暗森林世界的咒语,它要把你们每个人当做血祭的祭品,仪式的目的是它要利用吸引力法则把黑暗森林世界召唤到中国土地上取代现在的世界,让中国人在黑暗森林里过上好日子。
我给大家科普点美好又幸福的黑暗森林资料:
关山月:语文教材被篡改!谁在给孩子灌输崇洋媚外的奴化思想、摧毁我们的文化自信!3668 赞同 · 785 评论文章如何看待学生 “下唐寰化” 因揭露震旦女教师被几百人打威胁电话?117 赞同 · 7 评论回答万历朝鲜之役时,丰臣秀吉为何相信能和明朝长期抗衡?13 赞同 · 0 评论回答
前言:我国在地理上处于四战之地,这里的特点是强时万国来朝,弱时万国来草。如果被礼教束缚手脚,强盛期不彻底消除致命威胁,那等到了衰弱期再次发生民国时代的故事,就只是时间问题,是板上钉钉的事。附上一点资料给大家作参考,大家自己判断:
日本就像异形,从宿主那窃取对他们生存有帮助的基因(如中国和美国的文化和制度),吸取宿主的营养(如商品市场,科学技术诀窍,各种矿产资源和粮食蔬菜,劳动力等),一切只为了有一天从宿主身体破体而出。其存在的所有意义就是为了杀戮,而其杀戮的意义又是为了存在,其存在就是存粹的邪恶。假如你趁着隔壁邻居家都生病的时候到邻居家抢劫强奸杀人,现在看着邻居家又富起来了,邻居的孩子们长得人高马大,还不断的锻炼身体和学习格斗技。你会感到高兴吗?这是日本对现在中国不满的原因。他们在等待下一次机会, 这种机会有没有呢? 我们的历史清清楚楚, 人类历史也清清楚楚, 那就是: 没有一个国家能永远强盛. 你强大的时候他们蛰伏, 你弱的时候就会扑上来撕咬. 抢劫, 屠杀. 这是他们的民族性。所以下次日本侵略中国只是时间问题。要解决日本这个几乎无解的问题,唯一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是审判和清算日本的罪,就像罗马毁灭迦太基一样,把日本变成迦太基第二,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我们那个 “武力至上” 的邻居,对中华民族的偏见与鄙视,自以为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是来自于土壤里的,其侵略扩张极端残忍的文化意识,全体国民狂热的军国主义意识形态,是由于岛国自然环境恶劣物资匮乏的生存危机自发形成的全民共识和民间文化,而不是什么洗脑。
包括日本共产党,也是支持侵略的丑恶一员(下面会谈到)。
恩格斯那句名言 “有多大本领就能干出多大伤天害理的事情” 最适合形容日本。
公元早期,还处在国家雏形的日本就跨越大海,侵略朝鲜半岛,在 3 世纪到 5 世纪,仅仅围攻新罗的国都就达 4 次,侵略新罗多达 19 次。以至新罗控诉 “倭人满其国境,溃破城池”。
明朝光是福建一个地方,就被倭奴屠了十几万。著名的兴化府(莆田)被陷,日本人屠杀了 17 个进士、53 个举人、356 个秀才,2 万多百姓,杀人之多与满清嘉定三屠相敌。(此时王直已死,中国籍倭寇已式微,倭寇以日本人为主体)
战国时代丰臣秀吉并未完全统一日本,就叫嚣要征服大明四百州,迁都北京,称霸世界,甚至想征服印度,至于什么朝鲜、中国台湾、琉球、西属菲律宾,统统要包吞。其狂妄不可一世,简直白日做梦,但它们却狂热的付诸了实际行动。朝鲜王京汉城,被倭奴屠了十多万人,明军收复时,满城尸骸。明将查大受,路过野外一片尸堆,偶然发现一个朝鲜婴儿正凄惨的含着死去母亲的乳头,这位粗鲁冷酷的武夫也心如刀割,愤慨没见过如此灭绝性的敌人。
日本闭关锁国的德川幕府时代,风靡日本社会的舞台大戏是《国姓爷合战》,内容却是宣扬日本如何借着帮助日本血统的郑成功复明,而逞武斗勇,征服中国。诸如日本武士横扫千军,开进南京,在这里建立日本人的国家一类。
----这不是什么日本政府的洗脑,而是日本民间文化!是日本民间自发地,对侵占邻国进行幻想,并探讨它的必要性、可能性。
就是这种 17 世纪日本民间创作的征服中华的 “战争幻想剧”,令倭岛民众如痴如醉,大戏连续多年上演不衰,万人空巷,盛况空前。
明治维新刚开始,日本尚未摆脱列强的侵凌,就迫不及待叫着要 “布国威于四方”、“以战争促进发展”。
日本无缘无故挑起对中国的甲午战争,那时候,类似于 20 世纪 30 年代的军国主义、军部文化、少壮派还远未形成,日本国民就已是从工人到农民,从老人到孩子,对侵略邻居,逞武扬威于外域而 “个个兴高彩烈,人心欢腾”(藤村道生《日清战争》)。战争以倭奴得逞收场,大街小巷的孩子们,三五成群,向 “清国留日学生” 们挑衅,讥笑谩骂,嘲笑他们是窝囊无能的中国来的人。
就是从甲午起,日本民众对中华儿女的贱称,除了 “支那人” 之外,又多了一个新词:“呛括咯“(ちやんころ)。
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日俄战争期间目睹日本民间狂热的送亲参军的旗帜上写着 “祈战死” 三字时,大受震动,“流连而不能去”。
其实受震动的何止是一个外人梁启超?日本政府自己也被一次次震撼了。重金打造的海军出击稍有不利,民众就包围海军将领的家邸,用石块倾泄狂怒。日本没能从沙俄勒索到巨额赔款,激起了全国性的民众暴动,数万百姓砸了日本内务大臣官邸,攻击首相的媒体报社,东京的 15 个警察局被烧了 13 个;还有 141 个警察派出所被打砸焚烧;连日本国民大会的主持人都落荒而逃,以至政府不得不动用近卫师团来镇压。
如此的种族性格的日本国民,是温和良善的向往和平,还是凶神恶煞的支持战争、推动侵略,难道还要问吗?!它们是绝对不屑于把中国人民、朝韩人民视为平等的生灵的。
更不要说九一八、七七事变等侵华战争阶段,日本劳动大众对于侵略、征服的支持,到了如痴如狂、举国头脑发热的巅峰。日寇攻陷南京,用野兽般的狂暴把中国人民屠得天地为之变色!而与此同时,是日本国内社会的提灯大游行,庆贺对中国的蹂躏。视之为 “这是日清战争 23 年来从未有过的喜事!”(色川大吉《昭和五十年史话》)。
如果日本民众不支持战争,像汉族、朝韩这些大陆农耕民族的人民那样,大体上温和、友善的话,那几百万出自底层社会的日本士兵,完全可以在上级没有命令、或命令以外的地方,用自己的善念,去减轻中国民众被杀戮、侮辱、践踏的苦难。
但事实呢? 日本民众在上级命令之外,最大限度的加剧了中国人民的痛苦,把中国百姓残虐和侮辱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灭绝人性之惨,反倒日军上层得用宪兵来适当约束!
从千千万万日本民众中走出的日军士兵,在残暴逞狂方面,自发、自觉、主动得很,以此为乐,以此为荣,乐此不疲!从中华关外到关内关内,大河上下,大江南北,它们活剖孕妇,手撕婴儿,肢解人体,掏空内脏,挖人眼睛,生剜心肺,刺刀捅阴道、捅肛门。受害者撕心裂肺的惨叫,含着血泪恸问苍冥,无数中国百姓跪下来向它们百般乞饶,换来的,却仅仅是它们豺狼般的拍手狂笑,是拒绝怜悯,是为继续所欲为的开心与得意。
在东北的矿洞里,中国工人在日本普通人充当的监工手下被当成比牲口一般非人役使,留给今天的是无数白骨累累的万人坑,即使活着,即使给一点饭吃,日本人也要往饭里吐一口痰,再不屑的扔给中国工人。日本侨民的孩子们,放学时为寻开心,可以随意拦下中国孩子,放肆的抽大耳刮子寻乐,中国家长也不敢反抗。
日军底层士兵甚至以踏破人伦铁限为乐,逼迫中国民众母子、父女、兄妹、姐弟乱伦。不仅如此,日军还强迫中国人家庭举家观看,看着这残虐耻辱的一幕还不够,还逼迫受难者家人们做出拍手、喝彩、欢笑状,活活要把中国人逼疯。
日本民族,把毁灭中国人的个体尊严和民族尊严做到了极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日军行军还特意强捉大量中国老人为它们挑担子,其实往往担子里什么东西也没有!日军故意在里边塞满砖头,然后再遮住,让中国老人们没日没夜的挑着沉重无比的担子跟它们走,把人活活压残压废,日本人就是纯心要这样折磨着玩。
至于什么轮奸中国女子还要强迫她们去喝日军自己拉的尿,蘸着中国人的鲜血,在墙上得意洋洋的写上 “吃的牛肉鸡,睡的中国妻,杀的中国蠢东西…………”
这些不是日军士兵出于日本社会阴暗习性而干出来的,请问是遵从哪条命令干的?
二战中,日本本土的普通老百姓,有一次鲜活的对待中国受难者的实例:花冈惨案。
被虐得不成人样的中国劳工,为活命不得不作了反抗,打死几个日本监工,然后四散逃走,他们饥渴难奈的散落在花冈一带的日本乡村里。日本民众是怎么对待的呢?
一位日本左翼友好人士事后看到种种目不忍睹的历史记载,什么乡村里的日本小孩用棍子把出逃而落单的中国劳工活活打死、被军警捉住的中国劳工集体跪在撒满玻璃渣子的广场上,又被赶来的日本民众手持棍棒往死里打,不论中国人的嚎叫和乞饶声多么凄惨,日本民众仍死命挥舞棍棒,吼着 “清国奴!”,百般施加非人的折磨---他不禁愤怒的质问,这是人干出来的事吗?!
可笑的是,日本左翼都在斥责自己的民族,我们却在广泛宣传极个别中国劳工(刘某)被日本某户人家收留保护的事,用如同中了大彩一般的概率,拿来做为日本民众友好善良的见证。可悲!
正因为如此,日军士兵对中国男女犯下惨绝人寰的暴行,被日本民众视为津津乐道的趣事,是足以值得在国内炫耀的资本,什么强迫几十个 “呛括咯” 自己挖坑,等挖好后,再全部推下去活埋,这些杀人取乐的事,让日本民众听得哈哈大笑,甚至“十岁前后的少年都听得很痛快”(津田道夫《南京大屠杀和日本人的精神构造》),视之为民族自豪和优越感的来源。
在日本国民眼里,这是胜利者对劣等种族天经地义该干的事。安冈章太郎在得知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后,说出了日本民众真实的看法,“不过是‘呛括咯’死了,也许就是想到这些”(津田道夫《南京大屠杀和日本人的精神构造》)
有个齐藤曹长,对本国人彬彬有礼,对中国人残暴无极,见到中国女人就强暴,后来它的部队打到独山,捉住一个女人正要行奸,却发现对方是日本横滨人!跟着中国丈夫逃难在独山。一听对方是日本人,立即就放手了。它们眼里,中国人哪配与日本人相提并论,值得平等对待?
而且,支持对外侵略,绝不是什么一小拔日本人,而是日本全社会、各界共同的顶力支持。日本工人阶级大搞产业报国会,500 万人参加。妇女们搞 “爱国妇女会”,900 万人参加。这些日本女人叫着 “无论如何也要取胜!”,勒紧裤腰带把一个个儿子送往战场,自身也以当慰安妇为荣。
日本宗教界对内是普渡众生的,对外侵略则一个比一个狂热,佛教界、基督教界,争着跳上日本军国主义的战车,助纣为虐,甚至恨不得比纣王还纣王的充当 “圣战” 先锋。
最讽刺的是日本共产党!再进步的人类意识形态,还是战胜不了日本人的民族本性!整个日共几乎整体变节,大部分自动 “转向”,而且还是全面侵华开始前就迫不及待了。1933 年 6 月,日共最高领导人佐野学、锅山贞亲,这两个败类联名昭告全国,宣布 “转向”,叫嚣要“积极参加” 对外战争!这一通告之后,仅仅 1 个月内,被判刑的 393 名日共党员,立即有 324 人支持 “转向” 占总数的 74%。仅仅只有 114 人坚持原有反战立场。在转向者中,绝大多数是付诸了实际行动,彻底的支持侵略的。(藤原彰:《日本民众的历史:战争与民众》)
可以说,在反人类的坚定、顽固、宁死不降方面,日本中下层做到了极致。但在反法西斯、反战的坚定性方面,日本人却倒数第一,日共远远不如德共,所以日本方面对日共的镇压与顾忌,也远远没到德国 “国会纵火案” 那个地步。希特勒镇压德共,还是非常忌惮引起德国的社会反响的。这背后,不就是人民的支持度的差别吗?
日本当时 7000 万人口,根本就没能建立反法西斯战线,因为它们对侵略、对逞武施虐的渴望,是举国一致的爱好。
一直以来,网上大把的人为了洗脱日本社会,似乎总把一些少数得不能再少数的日本人放大,拿来蒙骗善良的中国人。似乎绝大多数日本人不能代表日本了。 可见掩耳盗铃到何等地步,完完全全就是别有用心,包藏祸心!
近现代的军国主义,是日本民众的主动选择,这种选择是它强烈的民族习性与民族精神的一部分,而不是偶然。我们中国人,什么时候能不再自欺欺人?
难道从古至今,4000 万受难者的血还没把你浇醒?
再说,日本战败、日本军国主义倒台后,日本民众对战争罪行的认识如何,各位还没看清楚? 即使是日本政府想与韩国朴正熙政府和解,政府也只能在日本民意的刀尖上跳舞,给韩国一些补偿也要想尽办法在词藻上作文章,无它,日本民众对朝鲜民族蔑视是深固不可动摇的,日本民众也绝对不允许有 “赔偿” 二字出现!
因为人性的黑暗面岂是核武器能压制住的,核武器只是把世界顶级强国之间的战争时间推后了一些而已。由最终极暴力演化而来的秩序和法律,还有人道主义这个衍生物,在你死我活的战争中只是虚幻而已。至于反人类罪,只要你是最终胜利者,你会很容易控制舆论,会非常容易洗白自己。就连战败国日本的外务省也全世界花经费买媒体和水军洗白自己,目前看效果似乎不错。看英美干的反人类罪行不比德日少,性质甚至比德日还恶劣,现在不照样是世界灯塔。连美国的仆从军澳大利亚特种部队为练手杀平民也很快会不了了之,所以说人道不人道的根本不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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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 西方国家如何控制舆论导向?旅法女作家边芹的作品《被颠覆的文明》,《谁在导演世界》对此问题有系统阐述,我有这两本书 PDF 版,谁要在评论里给我留邮箱
以下部分为转载:
说一个我的心理阴影。
大学的时候从隔壁宿舍看到一个重口味视频。
一个白人年轻女孩,被绑在床上,几个男人把她活活的给肚子划开,掏出肠子,在她脑袋上树个像挂衣服一样的架子,肠子一圈一圈挂起来。她先是疼晕过去,然后又苏醒,然后看着自己的肠子尖叫,此时还给了女孩面部表情一个特写,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人类还可以做出这么恐怖的表情。
然后她又晕过去。男人就在那大笑欣赏,旁边还有笼子,一些别的女孩关在里面看着,然后这一类视频同学那里有几十个。我没敢继续看,同学说其他视频就是拿着笼子里其他女孩各种花式虐杀。全程没有任何马赛克。
我当时以为这是重口味的特效视频,之后就和那个下载这种视频的同学保持着距离,留下了面积巨大无比的心理阴影,10 年前的画面至今都忘不掉。
后来知道这些视频竟然全 tm 是真的。– 其实当时就应该发现了,视频镜头并不专业,设备也不好的样子,但如果是特效也太真了,演员表情也太到位了。但是内心里真不希望是真的。这让我对所谓现代文明中的人类究竟可以有多恶有了全新的认知。
这些女孩正是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后,被拐卖的东欧人口。
这些虐杀者据说后来卖视频赚的盆满钵满,过上了上等人生活。
杀人犯法这种事情在这里是不适用的,他们拍视频的时候甚至口罩面具都不屑于带,视频满网都是,杀人证据确凿无比,可他们就在光天化日下,成了视频创作创业成功的上流人。
因为这些女孩已经不再是人类了。
她们曾经也是第一世界的居民,她们出生和成长的时代,东欧也属于地球上最发达的地区,她们成长的环境,也曾是富足文明,很可能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像我们现在一样享受着和平的阳光,也有着父母兄弟姐妹,并且以为日子会这么平淡的过下去,结婚生子组建家庭,工作休假四处转转,享受着现代文明的一切,完全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恶意,时间往前三年,她们不可能会相信 “虐杀” 这个词和她们有什么关系。
但在国家战败后,她们的命运突然改变,如同猪狗一般任人屠宰虐杀,三年前她们还在洲际导弹核潜艇钢铁洪流的保护下,三年后她们出现在了砧板上,以一种比动物还残忍的方式死去。
这不是热战失败,战胜国和战败国还是同文同种,他们的战争中间并没有产生仇恨,又是同一个人种同一张面孔。
这不是古代,就发生在 30 年前。
这不是拉美黑非洲第三世界,也不是中东恐怖组织,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欧洲人,战争双方是历史上唯二的超级大国,是比赛着登月探星,争夺人类最高等级文明宝座的现代文明佼佼者。
我不敢想象至今仍然被拒绝承认为现代文明,人种长相和他们截然不同,可能会在战争中彼此产生仇恨的中国人,如果被异族全面战胜,会惨成什么样子,无论男女。
恐怕到时候根本不是能不能活下来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直接给一刀 / 一发枪子来个痛快的问题。能给个痛快的敌人,恐怕都是非常非常善良了。
另外得知视频是真的后,我都有点害怕那个同学了,一激动把联系方式都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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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公子官方账号
古人做事无巨细,寂寞豪华皆有意 2020-12-03 14:24
英国《卫报》12 月 1 日独家披露了一组照片,曝光了澳大利亚军队在阿富汗的又一恶劣行径。照片中,澳大利亚高级特种兵在阿富汗的一家酒吧,用阿富汗人的假肢喝啤酒,并嚣张合影留念。
大家看到了都觉得三观尽毁,因为虽然是假肢,但毕竟是死人身上的东西,澳大利亚军人居然能够拿它来喝酒?
“漆人头为饮器、取人骨为乐器” 这种事情,我们往往只能在史书传说中看到,似乎只有在野蛮的奴隶社会、黑暗的封建时代才会发生。
但这种事情,在近现代,也是盎撒匪帮的传统艺能,从剥印第安人头皮开始,到二战中砍战俘脑袋做骷髅战利品,再到今天在阿富汗拆战俘骨头做战利品,盎撒匪帮做的变态烂事多了去了。
盎格鲁 - 撒克逊白种人进入其他大陆,面对其他人种的时候,他们不把这种侵略认为是 “侵略”,也不把屠杀认为是 “屠杀”,他们认为是 “狩猎”,因为其他人种在他们看来不算人。
美洲大陆真正的原住民为印第安人,随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这些身为 “白种人” 的欧洲人们,非常喜欢 “狩猎”,为了展示自己的狩猎成果,他们会将猎杀动物的头颅制成标本挂在家中。当他们到达美洲之后,甚至也展开了一系列以“猎杀” 印第安人来取乐的活动,他们也会将印第安人的头颅割下来,当作自己的收藏品。
美国国父华盛顿就亲手指导过如何剥印第安人的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
二战的时候,美军和日本人作战时候,本来是反法西斯的正义战争,但是美国人非常恶趣味,他们喜欢砍下日本俘虏的头颅,然后烹煮剥皮,再用防腐液浸泡,晾干以后放在手里把玩,有甚者战后拿回家当作纪念品送给别人。当时在美国你要出去打仗,别人都会说回来时候带个纪念品,不要日本军刀和枪支,带个日本人的头颅回来就行。1943 年关于记载怎么保存日本人头颅的方法还被记载在美国《时代周刊》上。
1944 年 5 月,《生活》杂志的 “本周照片” 中显示了一个名叫娜塔莉 • 尼克森的年轻女人正坐在办公桌旁给男朋友写信,她男朋友正随海军在太平洋地区服役。娜塔莉神情恍惚地注视着男朋友送给她的礼物:一个日本兵的骷髅,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上面还刻着 14 个美国军人的名字以及这样一行字:“这是一个日本好人。” 据文字说明说,娜塔莉对这件礼物感到震惊,但她还是按照日本首相的名字把它取名为 “东条”。
《纽约镜报》报道,宾西法尼亚州一位国会议员送给罗斯福总统一把开信刀,是用一个日本士兵的肩胛骨做的。这位议员还为送给总统 “如此之小的一个日本解剖人体部件” 而道歉。
在当时,美军将日本俘虏的头颅割下来,挂在坦克上,又或者是当作自己的收藏品送人,是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1984 年开始发掘马里亚纳战役中日军尸骸时,人们惊恐的发现 60% 的日军遗骨都没有头;美国的海关则被日本人的骷髅、骨头工艺纪念品堆满。
有人认为,这是美军对日本法西斯的报复行为,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美军在欧洲战场面对德军的时候,并没有干过割脑袋、砍手指做纪念品的事情,因为对方也是白人,但是对日本人,那就不一样了,亚洲人在他们看来不算人,这种残暴行为,不是出于对法西斯的愤怒,而是处于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他们看起来是现代军队,但本质上还是奴隶主种族灭绝匪帮。
美军中还流行一种 “剥皮削骨刀”,本来是设计用来开罐头的,后来就成了美军削战俘头皮、砍战俘手指的做纪念品的“实用小工具” 了。
关于保存日军头骨作为纪念品,他们还研究了一套专门的工序来处理人头。
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军也经常割越南人的耳朵做项链,剥越南人头皮做枪套:
从 1967 年 5 月至 11 月的半年时间里,美军第 101 空降师特种部队清剿越共部队的行动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屠杀,一名士兵曾活生生地把一位平民的喉管割断,并将他的头皮剥下,套在枪管上。
更令人发指是,美军中盛行割掉受害者的耳朵作纪念品。有些士兵甚至将耳朵用鞋带串起来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吓唬越南人。
大家如果玩欧美游戏,看好莱坞电影,就会经常看到一些角色的装甲、战车上总是挂着一些重口味的玩意儿,如《战锤 40K》中混沌军团盔甲上的装饰品,如《疯狂马克斯 4》中战车上插的人头,《宁静号》中掠食者玩的 “尸体艺术”。这不是科幻,这是他们内心某种情结的投射。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 “原始的西藏” 了吗?他们就喜欢那种剥人皮做鼓、剥人皮做“唐卡”,用人的头盖骨、大腿骨做法器的“艺术”,这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阿富汗战争中,美军同样干过这样的事情。
2010 年,12 名驻阿富汗美军士兵因涉嫌杀害阿富汗平民,并将这些平民尸体当作战利品。
美国军方一名发言人还透露,其中 4 名士兵还保存着受害者的手指指骨、头骨、腿骨以及牙齿等,作为他们炫耀 “战绩” 的证据。
注意,这是 2010 年,不是 1941 年。
现在感觉一战和二战如同把铁棒立即掰断,焊接下立即就能用。发明核武器后经济全球化,然后冷战,经济战,代理人战,恐怖战等各种超限战,如同把铁棒金属疲劳,铁棒外表或许不变,内部金属组织结构早已糜烂,只能回炉重造。
地壳运动要是不周期性地震的话,地壳的应力会积累的越来越大,最后超过极限发生空前强度的大地震。
收集了一点这个梦境的帖子,当故事看有点参考价值:
看看
和
大家可以看看这篇翻译的国外文章,人类社会同样要遵守热力学定律,要摆脱内卷就必须开拓地理上的或者科学上的新边疆,既从体系的外界引入负熵,这是摆脱内卷的唯一方法。下面截图为国外学者文章翻译,详细可看以下引用链接:
既然这么多人都贴了这玩意儿被抓的真实原因,我们就来看看澎湃是怎么造流量
我现在就很想澎湃回答我几个问题:
1. 你澎湃新闻的编辑就是这么干活的?新闻探求真相,你到好,为了流量把真相吃了?
2. 质疑南京大屠杀?各种史料证明,各种数据证明,甚至还有判决书证明,质疑?不该抓?西方质疑与否定屠杀犹太人的现在牢底都要坐穿了。
上世纪六十年代,由于 “中苏交恶”和 “中日建交抗苏” 左右。国内出现 “反对美国扶植和武装日本” 声音,甚至出现南京大屠杀是 “美蒋联合抹黑日军军纪差” 等谣言。曾救助难民的欧美友人,被指责为“美国鬼子点名,日本鬼子执行”。进入 70 年代初,中国出于对日对美建交抗苏的政治考量。放弃了对日索赔,并刻意淡化南京大屠杀等日军侵华暴行的宣传。如梅汝璈撰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曾被指责为煽动 “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
再加上历次运动的冲击,大量南京大屠杀的遇难者及南京保卫战烈士遗址,墓地遭到彻底破坏;大屠杀幸存者及南京保卫战老兵受到迫害。这给南京大屠杀研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可以说,南京大屠杀在国内很长时间是段被遗忘或刻意抹去的历史!
一. 世界获悉南京大屠杀真相与蒋介石无关,但蒋是向世界揭露大屠杀真相功臣
1937 年 12 月 15 日,美国《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第 1 版首次向世界报道南京大屠杀,也第一次使用 “南京大屠杀” 一词。“离开南京之际,我们最后见到的场面是一群三百名中国人在临江的城墙前井然有序地遭处决,那儿的尸体已有膝盖高。”12 月 17 日,《纽约时报》记者提尔曼. 杜于从 “奥湖” 号军舰发出特讯 “屠杀平民的现象极为普遍。星期三(指 12 月 15 日)外国人在全城四处走了走,发现每条街都有死难的平民。他们当中有的是上了年纪的老汉,有妇女,也有儿童”。“日军的抢劫已经达到洗劫全城的程度。几乎每一座房子都被日本兵闯进去过,并且经常在军官的眼皮底下随心所欲地抢东西。日本兵还逼迫中国人挑运他们抢来的物品”。陆东屏汇编译《南京大屠杀——英美人士的目击报道》,红旗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74,第 86-87 页。虽然这些报道比较零碎;未在国际上产生影响力。但让世界首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真相。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直到 1938 年 1 月底,蒋介石才获悉南京大屠杀真相。其日记 1938 年 1 月 22 日写道:“倭寇在京之残杀与奸淫未已,彼固陷入泥淖进退维谷,而我同胞之痛苦极矣。”1938 年 3 月 5 日,蒋又在日记写道:“敌军残杀我南京附近之壮丁殆尽,痛极。”显然南京大屠杀是 “美蒋联合抹黑日军军纪差” 是不存在的
5 月 12 日,蒋介石看到日军自行拍摄的大屠杀暴行照片后,深受震撼,深感痛苦与悲愤。他在当天日记中写道:“提要:雪耻。见我男女同胞受敌寇残杀凶淫之照片而不动羞恶之心、无雪耻复仇之志者,非人也!”5 月 13 日,蒋写道:“提要:雪耻。敌寇残暴凶横,实古今无例,若不消灭,何以维持人道!”
1938 年 7 月 19 日又写道:“见寇军残杀我 (南京) 平民同胞之照相,痛愤乃至瞑眩。极忧东方民族之仇叠相报,不知何日能了也”。
这也激起了蒋介石和国民党复仇的怒火。中苏空军和之后的中美联合空军对南京日军开始持续轰炸;而南京周边国军敌后游击队,新四军和第三方武装,也不断袭扰日军。同时蒋介石命令组织对外宣传部门,向世界揭露南京大屠杀真相。
抗战期间,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国际宣传处将日军官兵自拍的暴行照片作为大屠杀铁证,发送到中外各报刊刊登,发挥了很大的宣传作用。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并于 1938 年 3 月间组织,**派遣四位国际友人赴日本东京,秘密向日本民众宣传大屠杀真相。还有同年 3 月,国际宣传处得悉田伯烈编写完成英文著作《战争意味着什么:日军在中国的暴行》,准备回英国出版,即派人员拜访。国际宣传处一方面支持田伯烈在英国出版的计划,还希望他能去美国出版此书。另一方面,向他商购该书中文译本的版权与购买该书的英文原稿。**田伯烈慨然应允,并将英文原稿的副本赠与国际宣传处。国际宣传处立即组织日夜赶译;6 月中旬,国际宣传处特邀请军委会政治第三厅长郭沫若为中译本作序。田伯烈还在当年 1 月还与美国牧师乔治 · 费奇一起,剪辑了约翰 · 马吉牧师在南京拍摄的大屠杀影像资料。并设法的美国和英国放映揭露南京大屠杀的纪录片《南京暴行纪实》。
这些宣传举措大大打击了日本政府的国际形象,日本外交也陷入更孤立险境。这在国际社会上,为中国赢得了同情和援助。
二. 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左右下的南京大屠杀 “谣言”“怪论”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战后日本政府在美国的操纵下,与所谓的台湾当局非法签订 “和平条约”,执行对新中国敌视政策。进入 50 年代后,**南京大屠杀进入了历史教科书。**如 1950 年出版的党史教材《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1957 年出版的 “人教版” 中学教材《中国历史》第 4 册中,都有关于大屠杀的内容。此后各高校编写的《中国现代史》教材中,也有南京大屠杀的篇幅。
但进入 60 年代,在冷战,中苏 “交恶” 和“文革”前后局势下,关于 “南京大屠杀” 的研究,宣传完全被政治左右。在 “反对美国扶植和武装日本”等口号声中,“南京大屠杀”竟常常与 “美帝国主义” 结合在一起。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将曾救助难民的欧美友人,却被指责为 “美国鬼子点名,日本鬼子执行”,如金陵大学教授贝德士,被诬蔑为 “参与了当时南京的大屠杀。他一面在金大向同学们传布亲日思想,一面和日寇串通,在‘招人做工’的名义下,把大批的中国难民移交给日寇,让日寇集体屠杀了”(《金陵大学对美帝的控诉》,《人民日报》1951 年 1 月 31 日);而事实上贝德士先生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参与了南京国际安全区保护中国难民的行动。并是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之一,后担任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成员与主席;在南京保护无数国人。1946 年,他站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指出日军在南京城犯下的累累罪行。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关于南京大屠杀审判最重要的证人之一。
进入 70 年代初,中国出于对日对美建交抗苏的政治考量。放弃了对日索赔,并刻意淡化南京大屠杀等日军侵华暴行的宣传。这使得大屠杀的研究,调查一度陷入停滞。如梅汝璈撰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曾被指责为煽动 “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
再加上历次运动的冲击,大量南京大屠杀的遇难者及南京保卫战烈士遗址,墓地遭到彻底破坏;大屠杀幸存者及南京保卫战老兵受到迫害。这给南京大屠杀研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可以说,南京大屠杀在国内很长时间是段被遗忘或刻意抹去的历史!
三. 没有完整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名单,不能成为否认 “30 万以上” 说的依据
宋某提出 “没有完整的 30 万人遇难名单,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人数 30 万是不成立的”。我认为此说是不可能,不可行,也是对历史研究的无知。
首先南京国民政府是 1931 年 12 月 12 日,公布**《户籍法》。但直到 1943 年,才宣布施行。在此期间,国民政府的所谓户籍管理一直由警察和保甲代行,故不仅不完善,且完全陷入紊乱。**以至 1933 年 1 月,日本军校教科书《对支那军战斗法之研究》宣称:“支那人无守备之户籍法,且兵员多系流浪汉,其存在未被确认者不可胜数。因此,即使将其杀掉或放置他乡,断不会构成社会问题”。
再加上 1937 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大量难民涌入南京城,又有大量南京居民逃出。造成了南京沦陷后,无法精准统计有多少军民滞留南京;目前学界只能给出笼统的六七十万人的数字。这就使得不可能统计完整的遇难同胞名单。
再加上八年抗战,日军湮灭证据,国共内战及政权更迭。还有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新和各种客观因素及运动冲击。造成大量史料,证据散失,甚至大量大屠杀的遗址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幸存者,见证者和抗战老兵遭到迫害。对南京大屠杀的研究和保卫,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直到 1983 年底起,由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直接负责,开始恢复对南京大屠杀全面的研究。整整四十多年的空白期,注定要统计出完整的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名单,是不可能的。目前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名单墙共刻有 11000 人左右,这距离 30 万人以上的数字。是严重不足。
第二,历史研究,是门科学。讲究的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切需要基于调查,考古勘察,证人证言,文献史料收集考证等,以形成较为证据链条和历史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逻辑推断,分析构建,最终形成完整的史实(又称历史故事)。
由于上述历史原因。注定对南京大屠杀的研究,在一开始就不可能彻底,完整。无论是 1947 年国民政府国防部发布《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和《南京大屠杀案卷》,还是 1987 年出版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等文献书籍,都只能大致说明日军发动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原因,遇难人数,屠杀地点范围,屠杀时间等主要问题。然后在通过不断地深入调查研究,新的文献档案,主要当事人及老兵回忆录公开及研究。逐步的细节化,全面化。
如南京大屠杀的起始时间和地点范围,1997 年孙宅巍老师主编《南京大屠杀史》中,首次提出大屠杀的起始时间和地点范围应与日军进攻南京时间和作战范围关联,而不是只计算 12 月 13 日南京沦陷时和南京城区。直到 2010 年,张宪文领衔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最终在学界形成统一共识,即南京大屠杀起始日期 “1937 年 12 月 5 日 - 1938 年 3 月”,**屠杀地域范围 “当时南京市政府管辖城内 7 个区(含下关,总理陵园区)及浦口中,孝陵卫,燕子矶,上新河,陵园 5 个郊区。还有南京周围的乌龙山,栖霞山,龙潭,江宁,句容,溧水,淳化,湖熟,秣陵关,牛首山,江浦,六合,汤山,孟塘,江浦等”。**并基于此,明确在上述起始日期和屠杀地域范围内,**放下武器的国军战俘才能计为被屠杀遇难同胞。**可见,南京大屠杀研究是需要经过长期科学,严谨的调查,考证研究。不可能一戳而就,大而全。
第三,南京大屠杀是非常大的历史研究领域。无法避免**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存在研究盲点,错漏。**特别是在 2014 年前,社会关注度和研究力量严重不足情况下;在国际学界又属冷门领域。这造成很多问题。如 2009 年,陆川导演拍摄电影《南京!南京!》时,为尽可能还原历史。请求南京大屠杀最权威,最重要的研究机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提供被屠杀国军被俘官兵的名单。结果只获得 2,3 个人名字,均被电影使用。陆川导演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此事深表遗憾。就现有大屠杀的研究取得丰富的成果;但仍然不足。
第四,“30 万以上说”,**看似笼统。实际是经过长达四十多年的调查,研究,论证的结果。**绝非谁 “拍” 出来的,某些自媒体捏造蒋介石与美国合伙 “黑日军军纪差” 更是无稽之谈。1944 年 2 月起,重庆国民政府便成立了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后又相继设立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战犯处理委员会,以及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 3 年时间在民众中广泛征集证言,证物。**才形成 1947 年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发布的《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和 “南京大屠杀案卷”,首次提出 “30 万人以上说”,即 “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体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以上”。到了 1983 年底,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重启对南京大屠杀全面调查研究。经过 4 年努力,期间对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幸存者,目击者 1756 人进行调查,登记告册。同时对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以及北京,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成都等地的图书馆等收藏的有关历史档案和报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考证。并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确认了 “30 万以上” 说。
之所以采取 “30 万以上” 这一笼统说法,是基于国际学界 “宜粗不宜细” 的原则。为日后的进一步研究和定论,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同时也否定了之前 10 万人,20 万人,将遇难人数界定为至少 30 万人,是科学,严谨的。同样二战德国屠杀犹太人研究,目前国际学界均统一采用 “600 万人以上说”,德国柏林建成欧洲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及纪念碑群上,也使用此数字。由于二战结束后,国际学界就开始研究犹太人大屠杀问题,且影响力远大于南京大屠杀研究。这也得到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故截止 2017 年 5 月,只有 130 万以上遇难者姓名不详。但这并未影响 “600 万人以上说” 的权威性。所以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 “30 万人以上” 说,是符合国际学界研究标准的,是毫无争议的。再加上 1987 年至今,国内外涌起大量日本学界的研究成果,史料文献和老兵日记,德美英等国档案文献,以及新发现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证言等;还有《拉贝日记》,《东史郎日记》,《魏特琳日记》等一批有影响的外国人士日记,这些新的史料文献的研究成果都证明了 “30 万人以上说” 的权威性。
最后,基于专业的统计学。也允许在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无法统计出精准数字的情况下,在基于科学证据基础上,给出较接近事实的预估数据。所以 “30 万人以上说”,是毫无问题的。
请参看:谈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名单及埋尸数据误导问题
抗战国民政府向世界揭露南京大屠杀史记
发布南京大屠杀极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轻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寻衅滋事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重则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警情通报原文显示 “QQ 网民 “刘天长” 发表质疑南京大屠杀真假等不当言论”,该男子的言论不仅仅包括 “质疑南京大屠杀”,还有其他不当言论被“等” 字概括了。
该男子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民族感情,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以往也存在在公祭日当天发表南京大屠杀极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情形。
你管这叫做质疑南京大屠杀真实性?
这男的明明知道南京大屠杀日本人犯下的罪行,还想要对同胞做出同样的伤害,简直人神共愤。
我就想知道冯济海什么时候拘,什么时候开除。
个人认为判十年都不为过。
某天某人不小心惹到女朋友生气了。
然后…… 他女朋友怒气冲冲,拿起她男朋友的手机,发些不好的信息。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防止!
有人拿言论自由来洗地,是有言论自由,但不代表可以胡说。
思想是私人的,言论,发表出来,是公共的。
思想怎么龌龊,只要不实施,不影响别人,怎么想都没事。
言论是会给别人带来影响。
还有部分媒体断章取义,只截取该男子提问部分,不截取侮辱性言论部分,请问居心何在?
整天人家国外好的东西不学盯着猫狗这些牲畜自我高潮,不知道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反人类分子啊
那个人是怎么查到他电话的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太敏感了,Nanjing massacre 是真实存在的,但没必要有人放厥词就要诉诸法律,这反而会让居心叵测之人有机可乘,我认为我们应该大度一点,无耻之徒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只要我们记得,有一天一定要复仇就好!
题外话,这家媒体恶心的很,不造假不造谣,只截一部分,只说一些话,事情就不一样了。老胡虽然不被两派喜欢,但起码提供了很多乐子,退了可惜。这个媒体,就是毙了,也不可惜。必须要警惕一些不良媒体的刻意误导。
太误导了,我看标题以为过了吧,且不说拘留,怎么还监控 qq 群。看完之后,毙了吧,十天太少。不了解事实还可以教育,心智有问题那只能回炉,愿世间有轮回,回头你投个狗胎。
这个人比那个老师要恶劣的多.
那个老师在完整视频里的发言,谴责了反人类的暴行,她表现的更多是无知和愚蠢的想法.
而这个刘天长的发言是,暴露了他彻彻底底的人性的恶:
太无耻了!
希望能有学法律的答主科普一下他犯了那些法,不但是道德舆论的谴责,更要在法律上让他入刑。不能只是糊里糊涂拘留就算了。
澎湃新闻截取只言片语也就罢了
怎么知乎提问也这样了?
男子被拘留,理所应当
但相比于这个男子,我觉得某些人更应该被拘留
我希望民粹还是要搞清楚弄明白历史到底有没有利于反日民粹。当年日本那几个历史学家可是坚持要把 60 年日本军政府杀工会领袖这个事情写进历史教科书的。中国可能放开伪满史研究么?这方面的著作日本早已汗牛充栋了。谁敢看么?
强烈建议立法对这种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不当言论按照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标准判罚
坐等法律人士回答
谢 momo 邀,这年头居然有人说南京事件是假的就离谱,人家日本士兵都耀武扬威地把自己杀害无辜平民的事情贴在了报纸上。
不公平我只能说
为什么拘男的不拘女的?
我想起某个男子在群里发了个动物表情包就被关九日,这个人发的内容恶劣多了,才关十天?
在以色列,你去质疑一下犹太人是否被屠杀过,或者犹太人被屠杀的数字试一下?
在德国,你做一个纳粹手势试一下?
别拿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说事,往往打着什么旗号的人脑子里都是下贱勾当之事。天天用言论自由保护自己的 “下贱”,只会让大家更反感所谓的言论自由。
看问题说该男子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该男子在公众平台(QQ 群)散布诸多侮辱他人言论
我查了一些相关的新闻了解后,我个人觉得可以按照这条法律法规对男子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不过分,这种就应该曝光让他社会性死亡
另外那个大学老师怎么没有后续了
不冤,口嗨就要为自己负责
谢邀,南京大屠杀是明显的军队针对平民的反人类行为,会永久地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能走的都走吧……
刚看问题的时候: 口嗨就拘是不是稍微有些严重了。
看完截图: 建议死刑立即执行
要知道这得看传播的范围和有没有人信,这种的话就批评教育呗,一个信得没有还进去十天那该承担的也就这些,败类没真成 50 万那也不能把他咋地
叛国罪,如果是以前不是直接枪毙吗?这是法律的问题吗?不是战争的问题吗?
这种人肯定是坏。
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坏,了解这种人的都知道,这就是个无责任口嗨,社会上这种人多的去了,这个年龄做出这种事也不稀奇。
从犯罪心理来说,那些专挑纪念日、公祭日穿和服招摇过市的,比这个坏多了。
就算同样以挑衅的行为来看,一个是口嗨家,一个是实干家。
我知道这家伙的下限,他也就只能说说这种言论。
但后者的下限我是真不知道。
那是我无法想象的坏。
想不通为什么不抓。
20 来岁的年纪,确实喜欢特立独行、哗众取宠,主要目的还是取得社交群体和社会的关注。
这和大学学生会的人刚出校园,一个比一个拽是一个道理。
想想最近上海女教师发表的言论,这个时间点是不是有点近啊。
真 历史虚无主义
民族败类,人类耻辱
这就对了,必须用魔法打败魔法!
你玩切香肠?那我就无限放宽 “寻衅滋事” 这一类罪名,看你还敢不敢切!
不这么干,香肠一直切下去,早晚变成任何场合都可以否认南京大屠杀。
这牲口可不止是质疑南京大屠杀这么简单…… 已经是侮辱战争中无辜死难者,侮辱妇女和中国人的反人类言论了
所以说,要警言慎行啊
知乎用户 新京报动新闻 发表 1937 年 12 月 13 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6 个星期内,30 多万军民惨遭杀戮,平均每 12 秒就有一名同胞死去。 30 万遇难者意味着,它比英、法二战时死亡的总人数还多,拉手站成排可从南京到杭州。 …
知乎用户 等人大 发表 看了视频,这位老师不仅充分暴露了自己的立场,而且还暴露了水平,呃呃啊啊的口才也非常不好。 首先,我国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 30 余万这个人数,是经过非常详实细致的考证之后才做出的判断: 等人大:《论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认 …
知乎用户 Wayne Lin 发表 看了完整视频,这不就是妥妥的日本右翼嘛,没得洗,开除都是轻的。 这宋某某开头怎么说的,“解放之后中国一个历史学家,找了其中一个人的话语 30 万作为南京大屠杀的依据,然后一直保留下来” 血压上来了, …
知乎用户 发表 1937-2019,82年了。 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消息:幸存者金茂芝老人于国家公祭日前夕——12月5日16:50去世,享年91岁。他是今年离世的第12位幸存者。金老走后,登记在册在世的 …
知乎用户 发表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制造了南京大屠杀,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惨遭杀害,给劫后余生的幸存者留下难以抚平的伤痛和苦难记忆。83年岁月流逝,国家公祭日到来,让我们警钟长鸣,勿忘国殇,铭记历史,奋发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