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物理脱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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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同志如此理直气壮,当然是因为心善的缘故

Photo by jorien Stel from Pexels

文/呦呦鹿鸣

决定写这件事,很是下了一些决心,做了一些心理酝酿。因为,它不可避免地要触某些地方权势者的逆鳞,冒犯一批人的利益。

在两年前,我曾经写过另一个省的同题事件,题为《物理脱贫法》,文章当天就樯橹灰飞烟灭了,但也很受重视,该省当天就组织调查组连夜前往调查,核实真相。那里确实是一个不平静的所在,再后来,当地市委书记也因多案爆发,成了“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反面教材”,被免。

那一局,算是平静渡过,但我不确定这一次是不是有同样的好运气。

故事很长,请给一点耐心,慢慢读。

话说,历史最为厚重、文脉源远流长的陕西省,有一个安康市,名字很好听,意思是老百姓在这里安安心心康康乐乐地生活。这个市有个汉滨区早阳镇九里村。

村里有一家人,姓胡。胡家父母去世早,给两个儿子留下一套土坯房,138平米,作为祖产。后来,大儿子,我们暂且叫他大郎好了,为了孩子上学,在外租了一间房住。小儿子,我们暂且叫他二郎好了,为了在厂里上班方便,带着妻女在关庙镇租了一间房。但两兄弟的家还在九里村,逢年过节,亲友喜丧等,一家人就回到老家住。

2019年7月,大郎接到了亲戚电话说,老家房子被拆掉了,连忙赶回家,发现家里已经被拆得一片狼藉、满地废墟,家具等物件全部被掩埋。

拆房者,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镇政府腾退办是也。

那么,敢问这个“腾退办”是何来头?

原来,区政府有一个文件《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旧宅基地进行移民搬迁和旧宅腾退复耕工作。腾退办就是执行这个文件精神的。

按照这个文件,脱贫是主要口号。但是,胡家两兄弟并不是贫困户,不需要脱贫啊。当然,他们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政策,事先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也就是说,站在大郎二郎的角度,家里的房子莫名其妙就被拆掉了。

正所谓,匹妇含怨,三年亢阳,匹夫结愤,六月飞霜

两兄弟报警了。

镇政府腾退办拿出一份《旧宅基地拆除还耕协议书》说:上面有你们二叔的签字。两兄弟是困惑的:“这是我们的房子,又不是二叔的,我们也没有委托他,他有什么资格签字呢?更何况,二叔在农村已经80岁了,他根本就不懂签下这个字意味着什么。”

随后,二郎就将镇政府起诉到当地法院。

咳,还别说,当地法院比镇政府明白了不少。法院确认:镇政府拆房行为违法。镇政府不服,上诉,2020年9月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镇政府拆房违法,责令镇政府采取补助措施,限两个月内对两兄弟进行安置,并赔偿6900元(折合每平米赔偿50元)。

问题在于“两个月内安置”如何执行。安康市作为一个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的文明城市,当然要尊重法院判决了。因此,镇政府给了一个《答复意见书》:请你们按照判决书内的时间要求尽快选择安全、便捷、没有地基的非基本农田建房地址,并向早阳镇九里村村委会、早阳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建房书面申请,镇政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补救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为你们办理宅基地审批,逾期责任自负。

这个答复的文字水平就有点厉害了,我不大看得懂。它到底在说些什么呢?恰好,昨天,12月3日,当地有家不错的媒体,华商报,去采访这个早阳镇的镇长余某某同志,想问个明白。

这位余镇长也是一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好干部,他说:“在腾退工作中,镇上负责统筹,村上给落实,一共2千多户,我们确实存在程序上不合法,没有辨别出协议代签的笔迹真伪,这样的现象其实不止胡先生一家,但是依据政策与判决,一平米赔偿50元,我们已经将6900元赔偿到位,剩下的就需要胡先生自己去找宅基地,我们免费审批手续,然后他再自己建房。”

这说的是人话吗?

大郎、二郎就困惑了:“拆了我138平米的房子,就赔偿6千多元就了事了吗?6千多元我也没办法盖一座房子出来。”

我查了一下,汉滨区江北大道上正在销售的新楼盘,阳光城翡丽公馆均价6100元一平,恒大未来城7500元一平,博元幸福城8000元一平……

6900元大概可以买到一平米毛坯。

但毕竟也可以买到一平米不是,就某个理论来说,大郎二郎应该知足了嘛。你们那农村的138平祖宅,毕竟没有那么高大上的名字——翡丽啊,未来啊,幸福啊,不是么?

请注意,镇长同志还透露了一个数字:镇里拆掉了两千多户。而且大郎二郎这种情况还不止一家。

人家不是贫困户,你把人家房子拆掉干嘛?就算是贫困户,你为什么要把人家房子拆掉?嫌人家房子不好看?

不禁想起一个传统老段子,诸君姑妄听之。话说,有一个大财主,立志要做天下第一大善人,于是,他召集所有佣人家丁,正式宣布:“在我家宅院方圆一百里之内,不允许有穷人,不允许有破房子!要让家乡美如画,要让众人把歌唱。”所有人振奋不已,欧耶!欧耶!只有账房先生颤巍巍地小声说道:“那么,尊敬的善人老爷,您准备用多少钱救济他们那些穷人让他们修房子呢?”财主怒了:“哪还等着及花钱,把他们穷人都赶走,把破旧房子都拆了,不就行了?立刻马上!我一秒钟都不能看到他们,心都碎了!” 

镇长同志如此理直气壮,当然是因为心善的缘故

那么,为什么如此理直气壮呢?我又查了一下,这种以脱贫为名的腾退工作,并不只是他一个镇的事。在安康市政府的留言板上,我注意到一个投诉,来自隔壁的共进乡。

投诉人姓陈,一家6口,三个孩子在上学,在外租房,82岁母亲居住在老家,和胡家兄弟不同,这一家6口人都是贫困户。2019年6月,也是在没有通知在外孩子的情况下,房子被夷为平地。他们去找镇里,说自己作为户主没有同意过,但镇政府“以带有侮辱、恐吓的言语对待我们”。

更重要的是,作为建档建卡的特级贫困户,按照规定,如果腾退拆迁,有一人一万元的补偿,但他们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 

汉滨区委办公室9月18日也给了回复说:经查,你在高新区新兴天著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还没有装修,但就是有房,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旧宅拆除只能按照每平方 50元标准给予补助。至于你们家老房子,那是危房。总之呢,镇政府拆房,“符合农村环境整治要求,无违规行为。

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回复说的是人话吗?

没有经过户主同意,就拆人家房子;以脱贫的名义拆房,却不给人家贫困户补助;后来发现人家买了一套商品房了,虽然没有装修,但可以住哈,所以老房子就可以拆,所以拆完了说一平米补偿50元就合法了。

人家买一套商品房了,家里合法继承的房子就活该要被强拆掉?连一个电话也不要?

这就是我在前年所总结的“物理脱贫”之一种。

照这个逻辑,城里市中心那些“老破小”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2019年11月11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烂缦胡同一套5.6㎡“老破小”,最终成交价为127.55万元,折合近23万元/㎡,比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贵了一倍。这又到哪说理去?

2019年11月11日公开拍卖结果

拆了就完了呗。事后给一平米补偿50元就算大方的了。不违法。

我在呦呦鹿鸣行文一向克制,但今天真的有点忍不住,言语已经有点不自然。接下来,恐怕要更难控制情绪了。

为什么汉滨区这两个乡镇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呢?因为这不只是一个区县的事情。在其他几个县,也有一样的情况。

他们这个是挂钩考核的。比如,我看到一份详尽的《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考核办法》。

文件要求:旧宅腾退工作,纳入县对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未完成年度旧宅腾退复垦任务的,由领导小组对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情况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任务且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镇,按照验收合格面积从土地增减挂钩交易资金中分别给予相关镇5000元/亩、4000元/亩的补助。

这里的关键词是什么呢,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向的是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意见》,2016年3月23日发布。

换言之,这个政策已推行4年。

它是以“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而制定的。文件要意是“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注意,“指标流转”四个字没有体现在文件标题,但却是真正的文眼

文件在总体要求中写道:“引导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公开、公平、有偿调剂使用,保证产生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能够用得出去、资金能够收得回来……”基本思路也是明文写的:“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满足县域内建设用地需求情况下,允许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域内跨县流转,既解决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的问题,又将指标流转收益返还提供指标的贫困地区,用于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老区开发建设。”

文件中有一条原则条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防止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收益挪作他用;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权益,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但是,如果大家看前面早阳镇和共进乡的两个案例:

不通知直接强拆,哪里有半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痕迹?

强拆后才说给50元一平米就完了,哪里有半点“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迹象?

说到底,当这些农民的宅基地腾退出来,县政府就得到了土地指标,然后可以流转给其他城市,变成建设用地指标,然后取得土地收益。

看看胡家和陈家的遭遇,这里的钱和收益,和农民有什么关系?赚来的钱流向了哪里?

我试着来挖一挖。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陕西省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信息平台”上,“指标使用管理”一栏,总共只公布了三个表格,2017年2张,2018年1张(推测大多数并没有公布)。我们逐一分析。

2017年5月12日的是延长县信息表。复垦579.9亩,签订流转指标500亩,签订流转价款11000万元。

我们来简单算算。从字面意思看,500亩省内流转指标,流转价款11000万元,那么就是每****亩22万元。每亩22万元,1亩地是666.7平米,那么,平均每一平米收获流转价款330元。

作为对比,镇政府事后补偿给胡家、陈家的,都是50元一平米。

2017年3月8日的表格也只有一个项目,但标识更加清晰,签订流转指标1100亩,流转价款27500万元,平均一亩****25万元,每平米375元

2018年公布的表格包括项目比较多,也是以亩、万元为单位。这个表格中价格相差很大:

最便宜的,是2016年4月由商洛市丹凤县产生,由商洛市商州区使用的510.8亩,交易金额只有1000万,均价只有每亩1.96万元,也就是****每平米只有29元

但是,这是极少数,均价25万元的是多数,比如2016年5月产生于西安市周至县、使用于西安市长安区的1100亩,交易金额为27500万元,均价25万元,每平米375元。(已公布的项目都在上面,大家可以自行计算一遍)

我不大懂这里面的套路。如果以上推算未离其宗,那,这种“省域内流转指标”真的就是国家所要的扶贫?

请恕我这个底层草根过于肤浅愚昧,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在陕西省该文件最后,列出了该省列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56个重点县名单,这也是“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的重点县,本文提到的只是其中三个:

西安市(1个):周至县。

宝鸡市(5个):太白县、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

咸阳市(4个):淳化县、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

铜川市(3个):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渭南市(5个):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8个):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3个):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10个):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安康市(10个):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

商洛市(7个):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我不禁有点疑惑,一些省市****高举扶贫的旗帜,实际上,最用力的工作,却不那么像扶贫的事,那么,他们如此争分夺秒,到底是在干一些什么?

历史反复告诉我们,许多时候,一些伟大的光明的愿望,执行起来未必就是真的那么走向光明。

许多发生在基层的悲欢离合、东奔西走并不会记载在历史中,甚至在互联网中也没有泡沫,被记录下的只是一个个流转指标,一个个“战绩”。我今天用5067个字在呦呦鹿鸣写作这件事,也并不意味着它一定会流传下去。

但,陕西“物理脱贫”的背后是什么?相信,每个参与者自己心中都有一个正确答案。同时,很多年后,或许,后人会给这段历史一个公正的评价。

20201204呦呦鹿鸣

呦呦鹿鸣:“每天一千字”发起人,倡导“日拱一卒,只为苍生说人话”;曾任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主笔、《网络传播》执行主编、无界新闻主编。

很多人说,太晚才关注呦呦鹿鸣,很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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