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冯波涉黑案”荒诞一幕:辩护律师还在法院门口,庭审就已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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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陆土

两位辩护律师还在法院门口接受“安检”、尚未进入法庭,就被告知庭审已经结束了——

8月7日,如此荒诞的一幕,发生在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昊宸,是广西“律师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当事人冯波的二审辩护律师。

根据王昊宸律师8月7日上午发布的消息,今天上午9时,冯波案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但两名律师抵达法院后,法院安检处的工作人员告知两名律师,因该案“重大敏感”,需要对律师进行安检。

律师反复释法,告知依法不得对律师进行安检,法院工作人员仍坚持要对律师进行安检,两名辩护律师无奈选择配合。

更奇葩的是,在安检完毕后,来宾中院的工作人员又提出,该案“重大、敏感”,律师不得携带自己的电脑进入法庭。

对此,两名辩护律师表达了抗议:该案有600多本卷宗,材料均以电子方式储存在电脑,笔记本电脑是律师必要的办案工具。

正当律师还在和法院就“是否能够携带电脑”问题进行沟通时,9时25分,法院工作人员在法庭门口向辩护律师表示:

“庭审已经结束了。”

“来宾中院以各种理由,阻碍律师进入法庭进行辩护,属于侵害律师辩护权利的极端情况。”刘长、王昊宸两位辩护律师表示:

此种情况极为罕见,“鉴于辩护人已实质上被剥夺庭内辩护的权利,我们仍将继续在庭外以一切合法的方式为冯波进行辩护!

法律明确规定,获得辩护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怎么律师还没进去,庭审就结束了?

“冯波涉黑案”辩护律师被剥夺辩护权的消息,迅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律师朱孝顶说:“我所见到的律师同行无不义愤填膺,来宾中院的恶行已经在法律人的朋友圈刷屏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所有经历过诉讼的公民们,来宾中院践踏的绝不仅仅是冯波律师及其家属和辩护人的尊严,来宾中院毁掉的法治的根基和公正的可能性!”

律师斯伟江说:“法院审理荒腔走板。”

律师刘昌松说:“广西来宾中院剥夺律师权的情形非常严重,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应该予以关注。”

律师刘沛文说:“现在想要一个正常庭审都异常艰难,庭审直播几乎没了,连旁听都严格限制,安检苛刻无非就是想羞辱律师一番!”

而冯波案辩护人刘长律师则在其微信朋友圈如此呐喊:

时至今日,我们所能依靠的,唯有道义的力量……马尔克斯说,活着就是要讲述,而我们存在就要记录。

多年后,当我们垂垂老矣,跟年轻律师同行闲话往昔时,我们不会忘记曾经经历了什么。

冯波律师涉黑案,此前已经引起媒体、公众广泛关注。根据北京青年报2023年7月14日报道《律师卷入“涉黑案”被判十年,称遭刑讯逼供》

广西律师冯波曾担任当地商人刘强名下组织桂林北京商会的法律顾问。

2022年,刘强因涉黑等被判处刑期25年。而曾经作为桂林北京商会法律顾问的冯波,也受到牵连,身陷囹圄。

一审法院认为,冯波作为“刘强组织”的法律顾问,明知刘强从事套路贷等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

冯波本人为自己做作了无罪辩解,他表示,自己未曾参与放贷,也不知道刘强及其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冯波说,自己是作为律师,受律所指派,为商会提供法律服务。

冯波辩护人也提出,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只是履行他作为律师的职责,“只要服务本身没有超出范围,不能用当事人(的行为)倒回看律师是否合法,应该看律师本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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