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为起诉刘鑫花费 120 万,为什么需要花这么多钱?打官司真的是精力和金钱的「双重消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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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大龙哥 发表

我来回答一下。

首先声明,我完全相信江妈妈没有说谎,打官司,特别是这种跨国官司,又花了几年时间,花费绝对是天价。

说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一个官司:

我在一家做机器的企业工作,里面一个大股东是我亲戚,他女儿在里面负责财务,我平时都管他女儿叫姐姐。

有一年一家企业下了一百多万的大单,我们按照合同发货以后,对方只付了定金,还差一百万左右的尾款,对方拒付。讨要了半年,对方就是不肯给,老板恼羞成怒决定去法院起诉。我基本全程参与了这个事,说一下大概的经过:

首先就去找律师,律师也分等级,比较出名的律师代理费都是百万起步(如果不信,可以网上查),一般律师也要几万(只是起步价)。我们公司找了个在当地业内口碑 还算可以的律师,签代理合同,定金就要先支付 8 万,这只是定金,后面不管什么结果,这定金都是不会退的,后面如果上了法庭,一审,二审,后期执行什么的,费用另算,在调查取证阶段,律师的差旅费等等这些也全部是我们负责,如果官司打赢,钱款到位,律师还要得到 到位钱款的一部分,大概是 5% 左右,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找完律师了,接下来是调查取证,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法院是不会给你找证据的,只能自己去找。取证过程也是很难,举个例子,对方拒付尾款的一个理由是我们公司提供的产品,他们卖给别的客户,客户说不合格,给他们造成损失。 这个理由完全是胡扯, 但是没办法,我们要找到证据去反驳。这个取证过程我参与其中,产品被他们卖到西北,东北,还有韩国。我们要到这些地方去取证,这个过程超级复杂。 有一次我跟着律师还有其他员工去了兰州,找到客户,想让人家帮忙出个证明,结果人家根本不理我们。我们去到处找关系,请客吃饭送礼 包红包,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定。去韩国的同事,到了地方,人生地不熟,来来回回 国内国外跑了好几趟,也是找了一大堆关系才把事情搞定。 最后我管财务的姐 统计了一下,前前后后我们这几批人 仅仅是差旅费就花了 16 万多(你没看错,真的是 16 万多),还不带律师的那部分。 把我们老板心痛的不行。

对方还提出我们卖出产品某些指标不合格,有伪造嫌疑。 我们又去找 找相关部门鉴定,到处找证据,到处跑,前前后后又是一大笔钱。

还有其他的一些开支,就不举例了。

就这样等了大半年,一审开庭,我们是准备充分,对方只派了一个员工出庭,律师都没请。一审判我们胜,对方提起上诉,然后二审也判我们胜。

然而没卵用,对方不履行判决,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那个公司负债累累,名下已经没什么财产,让我们自己去找可以执行的财产。没办法, 我们又找关系花了一大笔钱,找到公司法人藏起来一套房,法院立刻查封。

这个时候,对方才主动找来,说要和解。法院也劝说和解,说对方名这套房值不了几个钱,还是和解好。最后调解,100 万打七折,给我们公司 75 万。我们老板让我管财务的姐最后统计了一下,打这个官司一共 全部的花费了是 86 万多, 把我们老板痛苦的不行,亏大发了。

补充一下,一些人经常说什么败诉了让对方承担什么什么费用,说这话是 真没打过官司。打官司败诉方,最多承担诉讼费之类的。 胜诉方 这边的差旅费 ,律师费等等大部分开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大部分都要自己承担。 要不然,中国现在怎么有一千多万的老赖,而且都那么嚣张。

在说一下江妈妈说的打官司花了 120 万。 这个我绝对是相信的。

最后忍不住想在骂一下刘鑫这个人渣中的垃圾,害死江歌,伤害江妈妈,还要把江妈妈搞的倾家荡产。 完全就是个禽兽畜牲都不如的垃圾。

知乎用户 大回小回 发表

真是笑死我了。

江歌母亲江秋莲为了起诉刘鑫花了 120 万,而刘鑫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 49.6 万的经济损失和 20 万的精神损失,一共 69.6 万。

总共赔偿还刚刚过起诉花销的一半!!!

当初,江歌为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

看看刘鑫在江歌奉献了生命后都干了什么事儿:

手法一:发消息我不回,诶~,我就是玩~

事发后,刘鑫就一直不回复江歌妈妈的消息,直到大量的网络新闻蜂拥而至。

手法二:反将一军,你瞅瞅你干的事情!!

在大量新闻影响到刘鑫时,这家伙干了啥事?这家伙一上线,就开始矛头直指江歌妈妈,说其散布不实信息。

你可不能发了,还报我名字,你在诋毁我!!!

手法三:你还想让我协助警察不,还不老老实实的。

没事别烦我,这件事跟我有啥关系,江歌案子,我可是帮你忙的。

手法四:微信一拉,开开心心过大年

妈妈拉黑微信,爸爸拉黑手机,想找我,没门~

手法五:呔!我小弟们都说你是骗子!!!

刘鑫不仅屡次欺骗救命恩人的妈妈,还在微博上找人说江歌妈妈是骗子,一番蜜汁操作惊为天人,只让我大呼:高手!

手法六:我叉指一算,不好!

这件事情中,刘鑫一家态度可是极其恶劣,刘鑫的母亲:“没有后果,我跟你没有关系,你把电话扣了不来,不识可怜的 XXX 的东西。她命短了!她不是为了俺闺女!

瞧瞧这话说的。

手法六:气不过,我就恶心你

前几天又爆出刘鑫曾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母发刺激性信息:“阖家团圆 新年快乐。”

这个坏人实在是让他们给玩儿明白了。

越想越气!真粗,,啊。


真粗啊!

知乎用户 灰产圈​​ 发表

江秋莲北京记者会

**小编的话:**2022 年 1 月 10 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 判决刘暖曦(曾用名:刘鑫)赔偿江秋莲近 70 万元,审判长宣布:“江秋莲与刘某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某曦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刘某曦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1 月 11 日 13 时,江秋莲在北京与媒体见面,讲述这些年的经历和判决后的感受,回应称,“到今天江歌被害已有 1895 天,只与刘暖曦在 2017 年见过一次面。她的道歉只是为了自己,还发布消息诋毁江歌,之后再也没有道过歉。现在我不需要刘鑫的道歉,如果她勇于担当,在江歌遇害最初有个真诚的道歉态度,就不会有今天的案子。现在再道歉坚决不接受,刘鑫应该付出法律的代价。” 江秋莲为起诉刘鑫有发票记录的花费就有 120 万元?2037 年陈世峰就会出狱回国,希望那时候他和刘鑫的恩怨能有个最终的了结?详情如何,小编马上解析!

青岛城阳法院宣判

**江秋莲为起诉刘鑫有发票记录的花费就有 120 万元?**1 月 11 日,江秋莲在北京记者会上坦言这些年都没有工作,社会热心人士帮助了她很多,“按说到现在不应该有困难,但是一些并非真心帮助我的人,造成了我现在生活困难。” 江秋莲说,所有为起诉刘鑫的开销,有发票记录的就有 120 万元。目前,她已开设网店,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情况大不如前,未来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亲手赚取。她同时表示,“时至今日不敢观看江歌遇难的视频和音频……”

江秋莲为起诉整理资料

**2037 年陈世峰就会出狱回国,希望那时候他和刘鑫的恩怨能有个最终的了结?**来看网友评论,“现实版的农夫与蛇,人家救她她还对人家妈妈恶语相向!希望她的前男友出来后不忘初心”“2037 年陈世峰就会出狱回国,希望那时候他和刘鑫的恩怨能有个最终的了结”“我记得刘鑫的父母也发过江歌就是短命这种信息,就很无耻无情”“刘鑫是不是觉得法律拿她没办法?不用坐牢不用负责?好了,现在官方媒体每天滚动宣传,红遍全国”“刘鑫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一大批拥护者,变着法地在网上败坏江歌和江妈妈的名声,真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看刘鑫和她家人的行为,她也不在乎是否会社死,她们家如此袒护这三观扭曲的女孩,亦是他们道德感的丧失与家庭教育的失败!”

日本媒体报道陈世峰

**小编观点:**法院判决理由有三点,小编归纳一下。1、刘鑫明知有危险但没有告知江歌。2、看见前男友陈世峰持刀却把门反锁,导致江歌在门外被杀。3、事后对江歌妈妈进行言语刺激和自我美化。刘鑫一直在错上加错,不愿承担对江歌之死的责任,不愿承担对江歌妈妈的愧疚,可能在她心里现在最恨的人甚至不是陈世峰,而是那个替她挡刀让她活下来的江歌。小编想说的是,法律只是人类最后的底线,但在法律之上还有因果。刘鑫真正的报应,远远不止这 70 万,命运对她的审判或许才刚刚开始……

知乎用户 拾月 发表

这些年江歌妈妈没有工作,漫漫维权路也需要经济支持。

她本人表示已经在 21 年开通了网店,以后也需要经济维持生活。并且说等 2037 年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回国时,自己会继续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一蓑烟雨任平生​ 发表

是的,是双重消耗。

如果不是刘鑫全家不断的恶劣行为刺激江歌妈妈,本来江妈妈不至于拼命也要告她。

所以希望江妈妈不要把赔偿捐掉,至少不要全捐,她太不容易了

知乎用户 中之濑亚麻音 发表

我是真的不能理解那些所谓理中客的脑回路,他们是坏吗?还是真的傻
江母一个 52 岁 单身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你说她 吃自己女儿的人血馒头 敛财给谁用啊?
就她这个精神状态能活多久啊?

想想都很绝望

居然还有质疑她为啥做电商不出去工作….

我真希望你们都在 47 岁的时候失业脱产 5 年,还能在 52 岁的时候找份心满意足的工作,我一定给你点赞

知乎用户 张源​ 发表

管她是不是骗捐,是不是敛财,是不是花了这么多钱呢。

这个事情我就想看到刘鑫被判的正义结果,这里头有没有完人,我不关心。

知乎用户 猫头真不错 发表

打官司很费钱的,一个大头就是律师费。而且律师出差调查费用另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请律师很费钱,打官司本身费不费钱我不知道,但是国内应该是费用不高吧。但是律师尤其是好律师,收费很高的。120w 很多,但是请律师还是在正常范围内的。要是持久打官司估计会更贵。而江歌妈妈家的房子也不一定能值上一百万吧。

我很理解江歌妈妈要赚很多钱,我不认可那些说江歌妈妈有问题的人。这几年来江歌妈妈两国之间奔波,花钱的地方是成倍增长的。我没出国过,但我想出过国办事的人应该能理解江歌妈妈吧。

她要忍受丧女之痛,还要保持理智去配合律师打官司。不要再说她的风凉话了,没有经历过的人理解不了,就安静给她一片安宁。

知乎用户 婴炼人 发表

为什么花这么多钱?但凡有人打过官司,都不要时间这么久,都不要跨国,只要你身后没有相当的关系,纯凭自己去打官司,有过一次你就懂了。江歌妈妈花费 120 万我一点都不怀疑。

知乎用户 aogutu 葛忠涛 发表

请律师分析,找证据奔波,期间还没法上班,各种路上衣食住行。

无论数目多少,包括哪些,开销肯定不少。

所谓的具体 120 万,很大原因也不就是大家爱看这种,不然就不蹭热度嘛。

我跟家里的矛盾,我家里人到处造谣我谋家产,偷家里钱跑路,造谣十几年。我想找人帮忙好好调解讲一下道理,没人理我。

于是我跟别人说,家里卖地基的十几万全给我哥了,马上就有人跳出来要了解情况,主动的帮我宣传开来了。

社会的矛盾是斗争,不是把自己躺平了等待救世主。

至于打官司。我现在就有一个劳动纠纷官司。

2020 年 9 月被赖工资,劳动调解调到 2020 年 11 月,还得给劳动局面子,不发火。2021 年 1 月劳动仲裁交申请书,等立案通知,再等开庭,又说不和解的话就不在管辖区,又换到更远的地方,等最后仲裁结果出来已经 2021 年 7 月了,10 月怀胎。

再去法院申请立案,也没人说还要去开具仲裁送达证明,差点误了期限,直到 9 月才给我确认立案,12 月开庭,到现在也没给判决。

打电话咨询年后不在杭州咋办,回答都是反正按规矩办,其他不管。

以后说不定还要二审。

人家公司也不聪明,从头到尾都是坦白交待。但耐不住法律规则玩死上诉人啊。

这就是精力消耗。

我这这是劳动纠纷,而且很简单。我也是故意测试一下各流程,免得以后人生要打官司时啥也不懂。

我这真实要花的精力不多,主要心里明白流程,就像隔段时间逛街一样轻松。

但换成别人,很难不被这个流程吓到,被赖工资就被赖算了。我那些同事都被赖了钱和解。而我不和解也被朋友埋怨多事,不安安静静生活。

而江歌妈妈涉及的是界限很模糊的事,自古以来法律和稀泥的重灾区,要各种小细节搜集证据,还要非常精准的把握证据展示。

还要随时可能功亏一篑,还被各种质疑多事。

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现在还算胜诉了,也算心情有所安慰。不然,打击更大。

毕竟,很多爱凑热闹的,都是把自己当封建主,见不得受害方追求自身权利。各种质问扣帽子乐此不疲。

所以,法律成了 “企查”,摊上法律的事了,就是背景权势的比拼。

知乎用户 义薄云天花铁干​ 发表

结合前几天的江歌妈妈称将会把案件赔偿款全部捐给社会,加上这个 “江歌妈妈为起诉刘鑫花费 120 万”,我好像嗅到了点儿什么别的东西……

莫不是刘鑫这边准备发功了?想着把大众视线引到江歌妈妈的收入这块上来,然后继续泼脏水、转移注意力?

什么意思?是想说江歌妈妈之所以这么有钱,是因为获得了远高于想象的捐款吧?何不想想为什么大家都愿意捐款给江歌妈妈?

那是因为愤怒啊,愤怒于你刘鑫的恶毒。江歌案至今数年了,一直牢牢抓住大众目光的不是江歌妈妈的频繁哭诉,而是你刘鑫对于人类道德底线的不断击穿

不管是残忍的、恐怖的、曲折离奇甚至是反转的案件我们都见多了,可为啥江歌案一直到 2022 年热度还是高居不下?那是因为你刘鑫一直在以自己的行动挑衅着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有谁可以像刘鑫这样对待恩人母亲的?第一,造谣恩人的性取向,诬蔑其死于 “争风吃醋”。第二,让家人对着恩人母亲咒骂恩人是短命活该。第三,逢年过节给恩人母亲寄去鸭脖、鸽子肉等有明显指向性的礼物,还发“新年快乐,祝阖家团圆” 等信息来刺激恩人母亲。第四,利用这件事来在平台大收打赏。第五,无所不用其极地试图抹黑恩人母亲。

有么?现实中真的会有这种人么?除了刘鑫以外你能再举一个出来就算你赢。

所以别搞笑了,不管江歌妈妈的赔偿款怎么用、直播带货获得多少利润,从什么渠道获得收入来支付高昂的律师费,这都不影响群众们要抵制你的心。

我们能接受人无完人,但绝不接受一个完全失去人性的东西做我们的同类。

抵制刘鑫,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引用一下之前回答中网友们的解答↓

原回答我放文末了

本来一开始刘鑫只要表示出愧疚,告知真相并真诚道歉。

就不会有起诉这一档子事。

结果在出事后,刘鑫不仅玩消失。

甚至还恶意诋毁江歌,刺激辱骂江歌妈妈。

并且不配合调查,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一心想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江妈妈,只得通过法律来维权。

数年来东奔西走➕收集证据,还有律师团队费用,说实话 120 万已经算少的了。

好在最后结果令人满意,这钱也算是没有白花。

接下来的 15 年多,江妈妈已经打算要努力赚钱,为追责 2037 年出狱的陈世峰做准备了。

江歌妈妈考虑做直播赚钱养活自己,曾称等 2037 年陈世峰出狱后要用中国法律再起诉,你支持她的做法吗?

知乎用户 孙俊俊律师​ 发表

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打官司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既耗费时间又耗费金钱,同时还要承受着案件结果的压力,确实是一个既专业又费钱的事。但现代文明社会,又离不开律师和法院。

咱们对打官司不要有误解。现在做任何事都有成本,打官司也是如此,而投入的时间和金钱,就是打官司的成本,只不过在每个案子结束后,客户所获得的收益各不相同罢了。详细内容请围观视频了解。

知乎用户 明阳 发表

这些年东奔西走,加上去日本的花销,120 万不多的。

知乎用户 阿沁 发表

民事纠纷特别是部分事实证据不清楚的情况下就是拼 “实力” 南山必胜客不都是如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很感谢大家对我答案的关注,更新一下对评论区的部分回答。

1. 国家规定风险代理的确不能超过 30%,签订的正规合同上都不会超过 30%。

我文中说的 20%-50%,这里超过 30% 的部分,你不能不让我们有私下协议不是吗。也可以说,我们为了赢,我们愿意再给律师赏金。那这部分赏金是不含在合同里面的。

如果是我给想要或者将要打官司的朋友带来了错误的阐述,我很抱歉。希望你们不要看到我的数据就吓到退缩,可以多跑一些律师事务所,多咨询咨询。但是我跑了这么多事务所,没有一家风险代理低于 20% 的。(可能是我们的案件比较复杂。)

2. 说数额假的。第一次的律师费是按总数额的 2.5% 收取。我只能说,你觉得不存在的事情,都会发生。没有什么好作假的。我回答本问题的初衷就是想说,打官司真的很累,又费钱又费神。希望关注点不要偏,也希望各位朋友这辈子都不要遇到打官司的时候。

3. 如果还有疑惑。我只能说,你可以尝试去打一个 1000 块钱的官司。然后在这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大概率会超过 1000 块。当然,我还是希望大家不要遇见坏人,也不要打官司。

4. 即使是现在,我们依旧相信中国法律。希望我们第二次能赢,希望他赔钱。(我更想让他坐牢,但这基本上没啥可能,因为是民事案件。)

-—————————— 分割线 ————————-

不打官司不知道,穷人根本打不起官司。

我哥因为做生意被生意伙伴骗了 100 多万,律师费 4.8 万。还有诉讼费,保全费等乱七八糟的。

一审,我们证据不足,以撤诉为结局。但是各种费用加起来砸进去 6.5 万左右。

我们现在还要打第二次(刚开始阐述错误,现更改),准备打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拿款项额的 20%-50%。但是没办法,不打 100 多万要不回来。现在我们就是哪怕给人家律师 20%-50% 的风险代理费用,也要打赢,因为这事儿太憋屈了。

江歌妈妈是为了钱吗?并不是,而且为了正义。为了给孩子一个公道。

就像我们一样,我们已经负债累累,但是为了一个公道,我们借钱也要打官司,那怕一次又一次。

知乎用户 眼镜眼镜我的命 发表

一审期间,诉讼费为全国统一价 2300 元,简易程序减半,如要查封、冻结被告财产的,需要缴纳 1020 的保全费。

知乎用户 数羊睡午觉 发表

这个事情居然现在还有人站刘鑫。
自己代入一下,如果有人到你家避难(注意,是你家,不是她家),寻求你的帮助,前男友带刀出现在你和她面前,她看见后自己跑进你家门,把你家门锁了,让你在门外被杀,这样的人你会和她做朋友,会认为她是对的吗,然后你妈妈替你维权,你会骂你的妈妈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母亲只想要自己的女儿

事发前不同意江歌报警,事发时先行入室将门关闭,事发后又刺激江歌母亲,人性的恶在刘鑫身上呈现的淋漓尽致。

作为人应该明白最起码的一个道理就是你寻求别人的帮助而把别人置于危险的时候,你有义务和责任尽最大努力解除危险。

但刘鑫没有,自始至终没有。

获赔 69.6 万,维权花 120 万,还要花那么多时间,人力物力。经济条件一般的人不得被迫放弃了?法律维权成本真不应该这样…

法院判的理由有三个:
1. 明知危险没有告知危险。
2. 看见前男友持刀却把她人门反锁,导致她人在自家门外被杀。利用她人的住处躲避危险,把危险转嫁给她人。
3. 事后对江歌妈妈的言语刺激和自我美化。

你会发现她一直在错上加错,不愿意承担对江歌的死的错,不愿意承担对江歌妈妈的错,可能现在在她心里最恨的人甚至不是陈世峰,而是那个替她挡刀让她活下来的江歌。

知乎用户 阿华同学 发表

今天将诉讼纠纷等需要知道的方面分享给大家。

知乎用户 希达的世界​ 发表

好像法院判定所有起诉费用是由那个畜生承担的。并没有让江妈妈支付。

知乎用户 又胖了 4 斤 发表

你们也不要用你们那可怜的廉价的正义感来制裁我,如果你真的是正义的,你骂我的时候记得给你们敬爱的可怜的百折不挠的具有高尚情操的江妈妈也捐点钱,骂我一次,你们捐一次,你们这才是真正的正义。话怎么说都可以,事让你做你敢做么?


我还纳闷呢,今天江歌案的热榜呢?不会没有了吧?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江妈妈加油,我支持您做直播带货。

改天开始直播带货的时候,应该还会有道德高地的热搜上榜。可能的角度是关于慈善捐款,关于刘鑫的赔偿问题,或者是某人说了其他的什么令人肃然起敬的话语。

知乎用户 RicardoSun​ 发表

那些黑江妈贪钱的,简直就是搞笑。

这个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江妈就这一个孩子。哪怕大家给她捐了一个亿,十个亿,又能怎样你告诉?

不如将来等你有孩子了,我们大家给你众筹一个亿,把你家上大学的孩子也弄死吧?

动动脑子,江妈未来大概率一个人过一辈子,她有十个亿干嘛?带墓里去?难道江妈捞钱是为了买 sk2???

而且法律已经明确说明了:

1,刘鑫并没有提醒风险。

2,刘鑫锁门了!

那些说没锁门搁那洗的,也可以闭嘴了。

知乎用户 隔壁老王 发表

对 120 万有疑问的人,真该走出大山去城里看看了,120 万,北上广深首付都不够,还真以为是 1200 万呢?

知乎用户 一蛋​ 发表

这个案子证据要经过翻译,再去领馆做双认证的,你们看到的开庭时律师手边那一叠有红角的文件就是经过双认证的。而且刑事案件证据挺多的,就拿国内的刑事案件,涉及杀人的卷宗我见过最少的都有十本(200 页 * 10 本)。然后加上要提交申请手续两边跑,还有可能存在某些对方国家要绝对保留不给看的证据要去交涉..

这个案子花这么多钱我是真信,但一般国内侵权类案件花费没这么高,程序也走的快很多。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有可能 ,有可能,有可能,有可能有些钱花在了舆论上面。

有些律师为了自己的案子申诉 也不不择手段。当然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案的律师花钱买了舆论,只是说客观上有人,是这样操作,,

知乎用户 cc 酱​ 发表

第五天热搜,可以的,这伟大的母亲真的可以,“仙女” 完胜,“蛆” 好好躲着吧。一群乌合之众怎么可能跟一群有目标,有计划,有纪律的组织斗呢?而且说不定还有资本

知乎用户 周毅 发表

知道为啥老赖多了吧。知道为啥欠钱的是大爷了吧。有本事告我呀,这句话足以让绝大多数人无解。

知乎用户 Retrograde 发表

人间正道是沧桑,原以为司法途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知乎用户 知乎改名 发表

你自己炒个菜都麻烦得要死,你觉得涉及到两个国家的刑事民事案件很容易是吗?

多少沾点犟嘴了!怎么这个时候不说相信法律的公正了?看来这不是你想要的公正就不是公正了?审判庭上输了就开始下场攻击当事人是不是恶不恶心?

我一直都说,哪怕江歌妈妈真的欺骗大众,真的十恶不赦那也跟你刘鑫恶心没有一点关系啊?不是江歌妈妈是恶的,刘鑫就是善的,也不是什么你现在不帮忙到时候被网络暴力怎么办?朋友!就刘鑫所作所为都不被人唾弃辱骂的话,那你走夜路的时候最好当心点

知乎用户 诗与方腿 发表

那个在法庭上关于江歌的死谁是最大获利者的争辩,可能是导致江歌母亲做这个决定的重要理由之一。

谁是最大获利者?!真有意思。

知乎用户 妖刀明月​ 发表

贱人必须社死!

什么是贱人?

——比起凶手陈世峰,我更痛恨刘鑫!

刘鑫这样的人渣注定成为耻辱柱上的经典耻辱!

出卖和背叛、残忍和恶毒、冷笑和讥嘲、血腥和痛楚。

这个叫江歌的小姑娘身上——​她张开双臂护佑了好友刘鑫的生命,为她流尽了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而刘鑫不但亲手把她推向死亡,令她身中十余刀惨死,而且事后对江歌及其母极尽侮辱,令人目眦欲裂!

凭心而论,一个人面临生命危险关头时,趋利避害是本能,刘鑫把事外人江歌关在门外让她独自面对死亡,我们可以愤怒,但还是能够理解。

但在事后,在面对江母后,刘鑫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反人类般的举动,让我们彻底心凉:

这得是一个多残忍多恶毒多自私多冷漠多冷酷的女人哪!

就在江歌快要断气时,刘鑫不是马上拨打报警电话,而是向人打听,出了这样的事,我会不会犯法? 事后为逃避责任,不但改名字为刘暖曦,还注册多个微博小号,在网络上向江母发起攻击。

比起凶手陈世峰,我更痛恨刘鑫!

什么是贱人?就是刘鑫这样的。

家庭是孩子的模具,贱人必然有贱人父母。

晚星像眼睛,杀人又放火。

这个世界:

有的人善良,有的人恶毒。有的人深情,有的人绝情。

什么是人?

人其实是没有义务去帮助别人的。

人没有天然的责任必须要去帮助谁,拯救谁,对谁好,没有这个责任的。

这才是我们有句话: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因为这一点一滴,他对你的好不是他应该做的。

所以:什么是贱人?

贱人就是觉得别人就应该对他好!

贱人就是嘴里说不把钱当回事,其实心里掂记你的钱的人。

贱人就是要求别人人品好,让你放松警惕算计你的人。

贱人就是墙上挂着海纳百川,其实心胸狭窄的人。

贱人就是在家里当爷,称王称霸,到了社会上乖乖地当孙子。

贱人就是总是给别人提要求,不停的索取。

贱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赚钱多,见不得别人幸福。内心的嫉恨写在了脸上。

而且贱人往往是批量生产的,因为模具如此。

所以,什么叫断舍离?!

首先是把贱人从你的生活里剔除。

越是有人格缺陷的贱人,就越是坑对他好的人。

最后,坑的他周围的好人全都离开。他周围就只剩下和他一样垃圾的人。

如果不发生点烂事,你永远看不清一些人真实的嘴脸。

有些人长的就根二维码一样,你不扫一扫,还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人的自私和没良心是天生的,千万不要试图去改变他。

你一旦没有利用的价值在他的面前连陌生人都不如。

人生的核心就是远离垃圾人。

跟人相处就要看他的道德素质,家教。这些差的人,不要交往。

不要和垃圾人发生任何关系,就连他的钱,我们都不要赚他的。

药渣使劲咂还有药味,人渣怎么品也没有人味。

世界上所有的贱人,都是我们惯出来的。

是我们助长了对方的跋扈!

简单说:不要做好人游戏。

不要做自我感动的道德婊。

当你从自己身上割肉去投喂猛兽的时候,你只会把他喂养的更加嗜血和凶残,

而且它对鲜血淋漓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善良的人:

应该防范这个世界:

你无限制的对一个人好,

这个人就会不把你当人看,

就会侮辱你,就会骂你。

你要保存你的爱,

让他们去争取。

他们就明白了,他们并没那么值钱。

他们其实根本就活不好!

你不要无条件的帮助某些人,某些人是不值得帮得。

很多人没本事,还恶毒。

他们靠着恶毒去坑善良的人。

善良的人:

要去学习一些为人处事的规则,而且不要去拯救那些人。

放自己的血,没必要。

自己的钱是用来优化自己的,不是拿去挥霍的。

不要跟有明显性格缺陷、人品缺陷,经济缺陷的人来往。

这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事。那些故意伤害你的人,从来没打算同情你,你也不用打算原谅他。

善良如果成为毒蛇的饲料,这种善良就有罪。

一个人的自私和没良心:

是天生的,是骨子里带的,也是原生家庭影响的,当你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

你在他面前连个陌生人都不如。

为什么升米恩,斗米仇?

如果一个人身受大恩之后,又和恩人反目的话。

他要顾全自己的颜面,一定比陌生人还要恶毒。

因为:他要证实恩人的罪过,才能解释自己的无情无义。

所以:永远不要特别地对某个人好!

你对人越好,越清白。你被人泼脏水时,你就脏的越明显。

不要与低劣的人为伍,他超级会颠倒黑白,会溅你一身污水。

所谓的低,不是社会地位低。

是指良知之清明,灵魂之清澈的程度。

何为高贵?

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

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最好的保护就是自我反击:

以无赖的手段对付无赖,以流氓的手段对付流氓。

如果文明不够文明,那就让野蛮足够野蛮。

刘暖曦(曾用名刘鑫)这样的贱人必须社死!

江歌妈妈可以说是当代受害人维权的典范

但是:捐款大可不必,这会削弱她自己的力量。

贱人的赔款,去起诉那些贱人**,更有社会价值和意义。**

这钱是她该得的,而且失去了女儿,应该准备点钱养老。

刘鑫这样的人渣注定成为耻辱柱上的经典耻辱!

贱人必须社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用刘鑫赔的 60 万再买下他

这是最合理的方法,打官司管不了的自然有人管

白的玩不下去自然要玩黑的

知乎用户 麥发发​ 发表

这个问题问的就离谱啊。

未经他人善,莫劝他人善。

且不说钱不钱的事儿,江歌妈妈是失去了至爱骨肉啊,这不是一件物品,一件衣服。这是活生生的闺女啊。

大家要知道:江歌是单亲家庭,又是独生女。

所以你可以想象江歌妈妈为了这个唯一的孩子,

为何如此奔波,声嘶力竭的讨伐刘鑫。

哪个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呢?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是支持江歌妈妈这么做的,

而且为了严惩刘鑫讨回公道,

她已经花了 100 多万费用,最后的民事判决赔偿不到 70 万已经是极限了。

而且以后陈世锋释放了,她还要继续起诉。

那个时候的困难和费用可想而知。

如果江歌是单纯地死于意外,当然可以劝江妈妈放下过去好好生活。可是江歌死于自己的善意,死于陈世峰的癫狂,更是死于刘鑫的冷漠。

但凡刘鑫在江歌出事之后有过一丝内疚一丝懊悔一丝对江歌和江妈妈的歉意,我相信江妈妈都不会这样追究。

很多劝江妈妈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人应该也是出于好意,但是对一个平白无故失去至亲且一直被帮凶泼脏水的母亲来说,太过残忍。

希望接下来她能过的好一些。

至于想把直播作为经济来源。我觉得无可厚非。在互联网时代,靠自己来谋生这没毛病吧。

希望她可以找准自己的带货群体,定位好。我想直播的时候我回去支持的,加油!

知乎用户 李鸥律师​ 发表

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本人律师,说说亲身经历吧

昨天接待了一个老先生**,2004 年的案子打到 2021 年**

各种原因开了 6 次庭

诉讼费投了 20w

最终即便赢了,赢回来的钱还不如投进去的钱

令人惊讶的是,其中还有一个庭审了 5 年

我仔细一问

原来第一个审理法官生病了

第二个审理法官入狱了

第三个法官中途各种原因换工作单位了

中间各种拖

直到第四个法官才审完

一个判决书望眼欲穿等 5 年

还有一位大姐

拿着诉状要到立案庭立案

诉讼费要一万二

老百姓谁交的起

交不起

万般纠结

我碰巧排她后边,顺便帮她看了一眼

其实就是想让别人搬离她的房屋

诉状写的返还房屋

fy 就按返还原物案件按标的额收费了

我给她把诉讼请求改几个字:

返还房屋→排除妨碍

瞬间: 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

就这样: 12000 元→100 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3 条: 非财产案件诉讼费按 100 元收取。

当场交了费拿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知乎用户 夏橙 lovexi 发表

建议修改法律,败诉方需要承担对方律师费和差旅费,误工费等按最低标准。这样就不会出现很多老赖和因时间成本放弃报案导致公道得不到张扬,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知乎用户 左空 发表

看了高赞的回答 知道为什么我们法治差了

知乎用户 师父 发表

律师不骗穷人

知乎用户 驴白 发表

刘鑫的行为已经激起巨大民愤了,现在的法律过于仁慈,赔点钱就了事。

搁过去,怎么也得值个流放。

知乎用户 其实我是一个杰 发表

刘暖曦会不会再改名字?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是的

知乎用户 通用标准 发表

原告完全胜诉,起诉费用被告承担。

但律师费用由原告承担,这是基本常识。

不得不说,江歌母女都是很执着的人,只不过女儿太天真,把执着用错了对象。

知乎用户 胜天半子祁同伟 发表

人们都认可甘蔗是甜的,但就这一口甘蔗,翻来覆去的嚼,早都没有味儿了。

我不想嚼了,但我到死都认为甘蔗是甜的。

我也不想再看各种渠道传来的关于甘蔗是甜的的论证了。

知乎用户 朱小北 发表

天天炒作头嘛意思

知乎用户 蒋树刚​ 发表

刘鑫不死天理不容

知乎用户 花飞过少年​ 发表

如果有儿女,生命尚有走向未来的希望。

如果曾经有了希望,

这个希望又被人剥夺,

对方还想剥夺她现有的生存条件,

对方以为是一场轻松的辱骂,

实际已经是另一个人的生死之战了。

置之死地而后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道理硬打官司当然要花更多钱

知乎用户 水汁妹妹 发表

是的,打官司很费钱,生活中很多人遇到不公平的事选择不走法律程序,因为穷人是没有权利为自己说话的,所以我建议直接拿起武器,没关系,法律解决不了的自己来解决,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命换一命,不亏,一命换几命,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是真的能炒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抖泥丸 发表

赔偿金额太低,可以起到得不偿失的司法效果

知乎用户 说实话等着被跨省 发表

为我父亲辩护请律师花了三万,结果如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个人对上个人的事情,不是土豪别打官司。

个人对上公司之类的,更是避开法律。

就刘毙蛆的事情,真就提那啥好多了。

江母提不动了,120 万总能找一个出来帮忙吧。

知乎用户 妮好 123​ 发表

正常啊,我之前做了一个专利无效,找的美国一般的律所,费用总计大概是 70 多万人民币,对方账单包括跟我 zoom 视频商讨策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杀人犯说了那么多

你们为啥只信其中一句刘鑫锁门把江歌推出门外

他还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自己是自卫

你们只挑你们信的去信,是吗?

不赖啊,还能匿名。

佩服不匿名没有支持江歌母亲的答主。

知乎用户 伍六七昊 发表

不写多点怎么激起民愤,怎么当网红?

知乎用户 321 发表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是,我记得杭州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员的事就是一个案例。

相比钱,心累对于年纪大的人也是损伤。年纪越来越大,身体器官机能下降,对于一些情绪和烦扰造成的损害,承受力也下降。

这位母亲捐钱可能有两个原因

(1)、积德,给自己和女儿积德。

(2)、怕被网友骂。

但是我总有感觉,无论江歌的母亲怎么做都会有人骂她。

因为在许多人眼里流量最重要,别说她了,就连在 b 站上瘫痪的消防员打打游戏都有人骂。

我觉得在微博和抖音上可能会出现代名词,无论一个人是不是坏人,只要是被个人认为是坏人就会被套上 “刘鑫上大号说话”。而蹭热点的就会被套上 “江歌她妈”。

不期待狂暴网民能减少,就和我不期待国民能真正抵制洋品牌一样。

知乎用户 删除所有 发表

那你是没打过官司,不是普通的民事诉讼,是官司。你试试就知道人性了

知乎用户 秋洋 发表

可以在诉讼请求里写上律师费用由对方承担

知乎用户 康健 发表

看看吧,这就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母亲!

知乎用户 Skye 发表

震惊!

知乎用户 biu 发表

官司成功率太低,其中太多因素影响,但对于这种钱多的人来说就无所谓了…

知乎用户 shit happens 发表

正义的价钱你付得起吗??法律的局限性在这种跨国官司中暴露无遗,且几乎永远没有解决的可能。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知乎用户 不曾​ 发表

前段时间一帮理中客站刘鑫,乌烟瘴气的叫着江歌妈靠着江歌敛财,也不知道按那帮子理智中立客观的卧龙凤雏们的计算,江歌妈是赚了还是亏了

知乎用户 suigin 发表

没钱你可能连官司都打不赢

知乎用户 原木​ 发表

先上结论:是

更不要提江歌妈妈打的是涉外官司,这类官司里律师团队可能需要前往国外取证,光是差旅费就是个大数字,当前国外疫情严重,少不了隔离费用,除了判决书会提供不同语言文本外,其它法律文书和证据可能需要翻译,这也是一笔费用(法律文书需要专业解读,律师即便懂日语,自己翻译可能也难以得到承认),涉外案件律师必需同时精通不同国家的法律,本身收费就比较高,还有其他各类费用,累积起来数字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知乎用户 胡 1597932 发表

作为 2022 届大学生,我亲身打过一场官司,而且没有请律师(请律师很贵),当然,家里要是农村户口等能证明自己贫困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要钱),我的这场官司打了蛮久。我打官司的原因是公司乱发工资,辛辛苦苦给他干一个半月就发不到 1000 元工资,还不包吃,简直了。

从到仲裁庭仲裁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其中仲裁庭老给我拖,前前后后跑了 3 到 4 趟仲裁庭拿不受理证明,可仲裁庭第一次没给我说明清楚情况,搞得我弄材料来回跑。

拿到了不受理证明,弄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说实话,到法院这一步过程挺快的,关键是仲裁庭那边流程慢,有些工作人员还不熟悉流程。最后通过打官司才拿回了工资。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应该没有多少人会以 “学生” 的身份打官司吧。这个过程也是倍加煎熬,也费钱,来回跑很费精力。

我很佩服江歌妈妈的毅力,能够一直坚持下来!

知乎用户 谢胖胖 发表

大概率不是诉讼成本,国内律师费估计 5-10 左右,最多不会超 20 或者是风险比例。大头可能是中日往返,或者日本那边诉讼成本。

知乎用户 花龙 发表

……

……

……

知乎用户 schizy 发表

打官司是律师的摇钱树

原被告两败俱伤

知乎用户 深海溶解 发表

钱多人傻速来

知乎用户 周小明 发表

但是刘鑫不会给钱,这就 TMD

知乎用户 joyce724 发表

律师费,取证费,差旅,住宿这些都是花费。120 万绝对不算多。而且,江歌妈妈目前活着的动力就是为女儿讨回公道,各种花费肯定是不考虑成本的。让罪人受到惩罚,为女儿伸张正义花多少钱父母都愿意。

知乎用户 燕重几 发表

是啊律师咨询按分钟收费。路上取证四处奔波不可能律师垫钱

知乎用户 liyonggame 发表

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不是执行正义的。

古代人总说: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现在的法院可是人民的法院,已经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但法律不能支持受害人的一切损失,所以有时候起诉确实是得不偿失。

知乎用户 逐鱼浅阳 发表

有这 120W,我想干点其他的事,比如恶有恶报的事

知乎用户 Summer Cicada 发表

!因为她只有她一个人了

知乎用户 大概 发表

跟能变态凶手谈恋爱,而且分手还分的不清不楚,这种人能好到哪里去?说白了刘跟陈是一类人。陈的恶是外在的恶,而刘的是发自内心的恶。

知乎用户 梁薯片​ 发表

相信法律,可是没说要多少钱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江秋莲?哈哈哈哈哈。

花 120 万?

就算是全花了 120 万,也不过是你江秋莲收到的全部捐款的零头吧?

嗯?

为什么不公开收到多少捐款?

因为数额实在是巨大,一旦公开,神仙也洗不了你江秋莲。

你和你的团队是最清楚的吧?

买通媒体,买营销号,买水军。

煽动舆论,非法购买公民信息。

花了多少钱?

这五年光花在买微博热搜的钱都不是个小数目吧?

众所周知,微博热搜可不是公益产品,经常上热搜,那只能是买的,懂得都懂。哈哈。

知乎用户 齿轮与气缸 发表

如果一个人决定开启直播,网络上无论是撑她的,骂她的,都会转变成他口袋里的钱。

如果打官司如果变成江母的生活,那这也是他的工作啊。

知乎用户 杜兰特​ 发表

我由衷的敬佩孙海洋夫妇!

知乎用户 Mr. 陈律师​ 发表

律师费几十万加差旅费几十万?我是绝对不信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利可图呗。

防止被喷我强调,刘鑫确实是个人渣。

但我也不觉得江母就是白莲花。她的身份除了江歌的妈妈,还有她自己,不是她女儿见义勇为,她就一定是道德模范。

又不是她花钱,江母有自己的团队,有信徒打赏,虽然法院驳回了江母一半以上的要求,但只要能拿到一分钱的判决。对于网友来说,就是法院支持江母所有的说法。案件到底如何已经不重要了。

江歌案已经是一个流量 ip,整个事件看下来,这个官司还是有利可图,赚钱不丢人,这个案子还能养活不少人。

最近有一些注册商标的伪侵权案,被讹诈的几乎是零售商,就因为多重消耗,打赢了也没啥补偿,不少人选择破财免灾,花钱买个方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了恶心江歌呗。以为能讹江歌一笔让自己后半辈子无忧呗

知乎用户 egou 发表

又想骗人捐钱??大家不要上当了

知乎用户 小乔​ 发表

1, 对于江妈妈来说,江歌为之付诸生命居然是这么个玩意儿,正常人都是意难平。更别说一个谎话连天,毫无良知的人还在挑战江妈妈的底线。

2、网络上总是不乏一些” 众人皆醉我独醒” 的键盘侠,造谣和恶意揣测,让本来是非黑白分明的善恶开始模糊和颠倒。

3, 有些人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今天看新闻大家吐槽刘鑫,他就觉得刘鑫是坏人,明天一波水军洗白刘鑫,抹黑江母,他们会觉得原来这么回事啊,从头到尾,人云亦云。必须官方下场,才能理清事实。

4, 这件事意义深远,让键盘侠们知道,网络不是一切罪恶的遮羞布,做恶者终究付出代价。也不是法无禁止就是正确的做法,除了法律,还有道德。

知乎用户 飞越三万里 发表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提出这种问题的人是个什么人:

哇!三无小号!(还买了 3000 多个粉,大手笔啊。绝对是专业水准的行业资深团队了。)

然后我们来看看知乎上有没有类似问题:

哇,随便搜搜,一大堆!

费用问题解决了,精神消耗呢?

花了五分钟,我找到了以上所有内容,并写完这篇答案。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

知乎用户 一个渣渣 发表

媒体狂欢

跟着吃沾了血的馒头

从了解到的消息来看,刘暖曦自私自利,移祸于人,且毫无感恩愧疚,不知耻不足以为人。

江妈妈做法也有不当之处,消息不知真假,其他回答各种爆料。

但是,有人害了我家人,我可能比她做的还过分,从我个人角度来说,对目前了解到的江妈行为不会指摘。

想说的是,媒体如果秉持着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快速捋清,进行查证,没啥毛病。

隔一段时间放出一部分消息,炒作这种事,于心何安?

知乎用户 龙眼 发表

120 万是她自己的钱吗?赚钱的生意罢了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有的水军真是什么钱都赚啊,丧不丧良心

知乎用户 神剑凌云 发表

还不如用这钱雇佣个靠谱点的。。。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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