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 9 名嫌犯已被廊坊警方逮捕,后续他们将面临什么?是否会被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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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杭州陈律师​​ 发表

一般情况下,公安会在到案后 24 小时内讯问,然后负责人审批后刑拘,团伙作案刑拘三十日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前后一般要花费三十天以上。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本案:

6 月 10 日,凌晨案发,当日立案。

6 月 11 日,全部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之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中间还经历了省厅指定并由两地公安移送管辖。

6 月 12 日,检察院批准批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检休息日连轴转,这可能是史上最快逮捕案件。

知乎用户 江平舟​ 发表

唐山的黑恶问题,不在扫黑,而在倒查

今天来聊聊外面人可能不知道的一些事。

老一辈的唐山人是否听过这段,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呢?

顺利贷款买宾利,宏文竟想买飞机。

皇室建筑申氏起,春兴家族利润底。

要问汇源谁能及,气包无代品味居。

回民之中谁提气,华云三宝跟你比。

荣义耍浑手段低,煤矿从东抢到西。

滦河小东坐的稳,倪家蓝贝争第一。

还有一人更牛逼,东良敢把老江欺。

集川老江还可以,家族企业谁能及。

董事家业成大气,警察队伍熊第一。

旷世霸业谁敢议,惟有曙光大哥级。

唐山这段顺口溜什么意思呢?讲的是唐山这地方,赫赫有名的 “豪强”。

我们稍微一句句来讲下,不然外面人不明白。

顺利贷款买宾利:顺利,是唐山顺利集团老板郑顺利,当年绰号大四头,集团涉足矿山、煤炭等。

大四头有个弟弟,绰号叫 “五雷子”

大四头和五雷子,还有个好朋友叫杨树宽,绰号 “三宝”,三宝是当地有名的黑帮头子。

三宝杨树宽,也是唐山华云集团老板,有两辆黑牌照法拉利,黑牌冀 B88889 和冀 B99998 。

后来三宝把冀 B99998,送给了五雷子,不过五雷子后来被人杀了。

第二句顺口溜,宏文竟想买飞机。

宏文,指的是当年的宏文公司,现在的宏文集团,老板孙宏文,孙宏林,绰号大锁,二锁,集团涉足矿山、煤炭,房地产。

皇室建筑申氏起:申氏,真名申四,唐山申氏集团老板。

春兴家族利润底,春兴,春兴集团,张国春,主营钢材。

要问汇源谁能及:这的汇源不是做果汁的,而是 “汇源炼焦制气集团”,老板徐建国

回民之中谁提气,华云三宝跟你比

三宝,杨树宽,华云集团老板,控制当地镇暴站,拥有大量枪支,开装甲车上街。

滦河小东坐的稳:滦河集团,主营水泥等,老板姚小东

倪家蓝贝争第一:蓝贝酒业集团,主营啤酒饮料,老板倪春林

还有一人更牛逼,东良敢把老江欺:东良,指何栋梁,制药厂老板。

集川老江还可以,家族企业谁能及:集川,指的是唐山集川药业,董事长绰号老江。

董事家业成大气,警察队伍熊第一:这里指的是唐山董氏集团,老板董配胜。

旷世霸业谁敢议,惟有曙光大哥级:指唐山 “曙光集团”,民营水泥大王,老板张春来

听完这唐山民间顺口溜你什么感觉?

我的感觉是,唐山怎么有那么多企业老板?而且还豪到,老百姓要把他们编成 “顺口溜”。

历史上,唐山这地方主要靠着 “钢煤铁矿” 发家,在产能还没过剩的年代,这地方喷出一大群“豪强”

就是上面顺口溜传唱的 “大老板们”

你见过全国还有哪个地方,有这么一大串专讲地方 “豪强” 的顺口溜吗?整的像红楼梦里的四大家族一样,红楼梦里说: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唐山的 “豪强” 顺口溜,搞得比红楼梦还大。

可中国有钱地方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在唐山会有那么庞大的,描述 “豪强” 的顺口溜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张扬,因为嚣张

地方上的豪强越张扬,越嚣张,老百姓越会编排这类顺口溜,来调侃这群人

而让地方上有钱 “豪强” 敢这么张扬,这么嚣张的直接原因,当然是地方上的保护伞,因为地方上有保护伞,豪强们才会有恃无恐,嚣张跋扈。

不是吗?

17 年前,2005 年,天涯上还有个帖子

这里说的绰号,不少都是上面顺口溜中的人物。

这里还举个例子,唐山 “三宝”,他也是顺口溜里的主角之一。

回民之中谁提气,华云三宝跟你比。

指的就是 “华云集团老板”,杨树宽。

杨树宽就是这两辆法拉利,黑牌冀 B88889 和冀 B99998 的主人,其中一辆送给了顺利集团老板的弟弟 “五雷子”,五雷子后来死了。

2007 年,杨树宽被抓获,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犯罪,被判了无期。

杨树宽就是唐山 “豪强” 之一,被捕前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企业家,还担任唐山市政协委员,资产过亿,热爱慈善。

当时唐山古冶区外贸局局长,想拉点生意来提升 GDP,于是找到天津外贸局局长。

天津外贸局局长,又联系了一个日本人,日本人愿意出钱去唐山投资服装生意

于是唐山第四服装厂由此诞生,而负责这家厂的人就是杨树宽。

杨树宽有本事,有门路,在当地是豪强,更招募 40 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为自己手下,随后他开始涉足矿山产业,食品产业等。

像这种人,根本就没人敢惹。

杨树宽有大量豪车,情妇女人也一大把,后来他还嫌不刺激,迷上了玩枪。

唐山市公安局,有一个专门的枪支存放点,也就是枪械库,在一家高级汽车修理厂里。

当年唐山市公安局找到 “张立升”,委托这老板改建枪械库,还给了张立升专门的工作证,要他负责枪械库日常的保管工作

杨树宽知道这事后,就多次找到 “张立升”,邀请“张立升” 去他矿场坐坐,给钱给女人,目的就是想去 “张立升” 的枪械库,玩玩。

杨树宽是当地豪强,谁敢惹,可开枪械库给杨树宽玩玩,也是要掉脑袋的事,所以张立升一直敷衍着杨树宽。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这人叫戴云龙,是唐山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这天戴云龙到枪库来 “视察”,张立升就请教戴云龙:

说这 “三宝”(杨树宽),老是想问我要枪玩,我该怎么办啊?

戴云龙就告诉张立升,三宝那么大势力,那么大资产,他的命可比你我值钱多了。

三宝如果想玩枪,你就借给他玩玩,玩几天他腻了就还回来了。

有了这指示,张立升马上去找三宝,又是一番吃喝玩乐后,把杨树宽领进了枪库,杨树宽当晚就拿了枪回去。

前后杨树宽共从枪库拿出 21 把枪支,说是借回家玩,可这些枪,就从来没还过,直到杨树宽被抓。

有了枪,杨树宽的黑恶团伙就更有恃无恐了。

一个叫 “李宝顺” 的唐山生意人,得罪了杨树宽,三宝马上带着 9 个打手,人人持枪,荷枪实弹冲到李宝顺家楼下,守了整整三天。

李宝顺在家,不敢出声,不敢出门,更不敢报警。

到了第三天,杨树宽嚣张的朝李家窗户,连开四枪,警告李宝顺以后 “听话”。

还有个唐山人叫江永利,也是得罪了杨树宽,杨树宽先把这人殴打住院,跟着还不解气,晚上带着枪和打手,冲进医院。

在江永利住的病房里,杨树宽朝天花板开了两枪,让江永利 “听话”。

还是在医院,杨树宽强奸自己手底下一个副总的老婆后,还强迫这女的一起和他吸毒。

这女的后来怀孕八个月住在医院里,杨树宽还不肯罢手,冲进医院去抓这副总老婆,在病房里他直接开枪,吓唬周边人,别多管闲事。

另外有了枪,在生意场上三宝也是嚣张跋扈。

杨树宽看中了一座铁矿,矿主根本不想卖,于是杨树宽直接上门 “讨要”,逼迫矿主谈判。

矿主被迫来谈判,谈下来 1200 万转让矿场,可杨树宽最后又反悔,说只给 700 万,多一分也没有。

700 万转让一个矿场,矿主打死不肯,于是杨树宽带着打手和枪,冲进矿主家里,在对着天花板开了五枪后,矿主签了转让协议。

那你说上面这些恶性,都不能报警吗?

警察呢?

不敢报警,杨树宽有保护伞,是唐山重 “豪强” 里,最嚣张跋扈的一个。

你报警了,他什么事都没有,反过来知道是你报的警,那非得把你弄死。

(为什么这两天好几个实名举报唐山黑恶势力的人出现?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出来举报?害怕报警没用,就是这个道理。)

后来杨树宽觉得,我有枪还不够威风,他想搞几辆装甲车来玩玩。

法拉利开腻了,装甲车才威风,于是搞了几辆水陆两用吉普车,找个汽车改装厂,改装成了军用装甲车。

先后改了四辆,然后开始在唐山招摇过市。

有一次,两个警察觉得这东西不对劲,于是拦下装甲车调查。

杨树宽马上把这两个不长眼的警察打成了重伤。

把警察打成了重伤,就这杨树宽还一点事没有。

唐山市公安局的一位副处长,是杨树宽的好哥们,两人常常一起吸毒玩女人。

而杨树宽的 “华云集团”,整个就是一个利益勾兑的 “黑窝”。

华云集团没有董事,也没董事会,集团里所谓的老总,老董,很多都是退休在家的老领导,或者老领导的亲戚。

这些退休老领导,被聘入华云集团,什么也不用干,只需要当杨树宽联系保护伞的联络人。

退休老领导本身没有权力,但是他们能联上在位的有权有势的官员。

华云集团,还有两家好兄弟集团,一个叫顺利集团,一个叫宏文集团。

顺利集团,宏文集团,就是开头顺口溜的第一句:

顺利贷款买宾利,宏文竟想买飞机。

顺利集团老板郑顺利,绰号大四头,弟弟绰号五雷子。

宏文集团老板孙宏文,孙宏林,绰号大锁,二锁。

根据杨树宽被捕后的调查:

杨树宽的华云集团在多次贷款中,有一个多亿的贷款,都是由顺利集团做担保的。

而杨树宽被抓后,宏文集团照顾杨树宽家人,还把旗下的车借给杨树宽家里人去开。

2007 年,杨树宽在洗浴城被抓。

2008 年,唐山市撤销杨树宽政协委员资格。

后来杨树宽被判了无期。

不过唐山是块神奇的地方,是块能春风吹又生的地方,黑恶势力,屡禁不绝,杀一批出一批,有的杀了,还能变本加厉的重生。

问题到底在哪?

2009 年,河北省通报近年来的扫黑除恶成果,其中杨树宽案被树为扫黑除恶的典型,大加宣扬。

在这十大黑恶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与杨树宽案并列为十大典型涉黑案。

那就是刘大卫涉黑案。

2009 年这个唐山刘大卫因为涉黑开赌场,操控境外网络赌博和放高利贷,被唐山当做扫黑除恶典型,给抓了。

可是到了 2021 年,又一个唐山刘大卫,居然成了柬埔寨成功华人,来捐赠防疫物资了。

2009 年被抓的这个 “唐山刘大卫”,和 2021 年成了柬埔寨华人,创办自由女神集团,来捐赠防疫物资的 “唐山刘大卫”,是不是同一个人?

现在已经无法找到 2009 年黑老大 “唐山刘大卫” 的照片。

但可以找到自由女神集团老板,“唐山刘大卫” 的照片。

这个自由女神集团老板,唐山刘大卫,是不是就是 2009 年被抓的黑老大 “唐山刘大卫”?

这黑老大,转世投胎了?

2009 年 “黑老大刘大卫” 的裁判文书里,专门讲到刘大卫从事地下赌博,还有境外网络赌博业务。

说刘大卫安排团伙骨干,以公司名义送到国外,开展赌博业务。

2006 年,在刘大卫的办公室(赌场),百万以上的赌客,直接被带进 VIP 包间,在里面电脑连接境外赌博网站,通过视频直接观看境外赌场情况。

在境外赌场里,刘大卫的手下按 VIP 们的电话指令下注,刘大卫从这些赌场抽成分佣。

可以看到,唐山刘大卫,很早就展开了境外赌博业务

而 2019 年,又有一条新闻:

唐山刘大卫,引领海外投资热门

具体讲的是,唐山刘大卫在柬埔寨的自由女神集团。

自由女神集团,在柬埔寨主营娱乐产业,获得柬埔寨娱乐牌照,另外也从事房地产和金融理财等。

他有着柬埔寨最大歌厅,舞厅,夜总会,赌场,洗浴中心。是柬埔寨最耀眼的项目。

自由女神集团,著名的明星之夜活动

自由女神集团开业庆典时,来自全国各地的祝贺横幅。

柬埔寨西哈努克省的省长和夫人,亲自到场,庆祝自由女神集团开业,左边那个就是省长夫人,右边那个是 “唐山刘大卫”。

再后来唐山刘大卫,还被授予了 “西哈努克省华商协会的荣誉会长”。

接着,还担任柬埔寨西港,河北商会会长(唐山不就是河北的)。

再再后来,唐山刘大卫,被列为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名单成员,在乌干达被抓获。

这事还上了乌干达第一大报(下图,右上角那个,就是唐山刘大卫)。

这些事情里面的水有多深,相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

为什么抓 “唐山刘大卫”?

根据媒体报道:以刘大卫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中国,柬埔寨,土耳其,中非共和国,英国等国,实施绑架勒索,网络诈骗和谋杀。

2022 年 2 月,唐山刘大卫从乌干达被押解回国。

但还是没人来回答这个疑问:

2009 年的唐山黑老大刘大卫,是不是就是从事跨境赌博,还在柬埔寨西港开了盛大的自由女神集团的,唐山刘大卫呢?

说回当下

6 月 10 号的这起 “唐山群殴女性事件”,这帮打人者手段凶狠。

凳子砸女子头部。

碗碟砸女子头部。

女子跪着,用啤酒瓶砸女子头部。

这些人的手段凶恶残忍,且动手一拥而上,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调查也证明,打人主犯们各个恶行累累。

陈继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刘涛,非法拘禁,逍遥法外。

侯程亮,非法拘禁。

高杰,非法拘禁。

可是这些耍凶斗狠的黑社会分子,也只能算是小喽喽,和上面那些真正的黑老大相比,什么也不是。

这些黑喽喽之所以那么嚣张凶恶,因为他们凶恶惯了,一贯如此。

根本原因是有些黑老大买通官员,有恃无恐。

甚至像杨树宽这种穷凶极恶的人,居然还当上了唐山市的政协委员。

黑老大能进枪械库拿枪,开着装甲车上街,小喽喽又怎么能不嚣张呢?

老百姓编的顺口溜不会骗人。

唐山这地方以钢煤铁产业为主,多年来黑恶势力屡杀不绝,地方豪强为控制产业,抢夺利益地盘,养着黑社会团伙

养黑的目的有几个:

1,出面抢资源

(类似黑头目,杨树宽以 700 万抢别人矿场,抢了别人矿场后,杨树宽的矿都卖给谁了?谁又在帮他卖矿?这些都没人往下查了。)

豪强不方便出面的脏活,黑老大去干。

2,出面拉保护伞。

黑老大出面,拉拢腐化警察系统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保护谁?

即保护黑老大,更保护黑老大背后的地方豪强。

杨树宽的 “华云集团”,专门招聘退休老干部,以老干部作为中间人,联系和腐化在位领导

3,出面争地盘

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唐山这地方豪强众多(如上面老百姓的顺口溜),豪强之间也会有矛盾,也会争抢利益

你开矿场我也是,你开铁厂我也是,我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怎么解决?

二十年前在 “利益地盘” 还没划分的那么清楚的年代,豪强所养的黑头目就负责解决这些事。

这才是唐山这地方,黑恶势力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这股黑恶风气,虽不如二十年前那么肆无忌惮,但嚣张气焰也延续到了今天。

6 月 10 号,群殴女性事件后,又发生了多起实名举报黑恶势力案件。

唐山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黑团伙。

唐山女子,实名举报黑社会团伙。

可是上面这女子实名举报后,当地民警立刻打电话,要求女子删掉举报视频。

警察要求女子删掉实名举报视频,说这事太复杂,领导已经在看了,已经在帮忙解决了。

短短两天就爆出两起实名举报黑恶势力,这是巧合吗?

明显是过去他们害怕,不敢举报,这次借着 “唐山群殴事件” 全国关注的热度,才敢站出来举报的。

而一旦热度下去,敢再站出来的人,会越来越少。

最后来说一下唐山黑恶的本质吧。

很多人在呼吁严打严打严打,还有要求换掉唐山的负责领导的。

可严打每年都有,就在 6 月 10 号 “群殴女性事件” 发生的两天前。

6 月 8 日唐山市召开了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而再早一点

2021 年 9 月 18 日,唐山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整治

那再早一点

2019 年,唐山扫黑除恶再添新战果,抓捕涉黑人员 131 名

你也许会觉得奇怪,怎么唐山年年在严打,年年在扫黑,可这 “黑”,怎么扫不完呢?

黑恶势力难道是韭菜,那么容易春风吹又生?

严打如果对唐山有用,就不会年年严打,打到现在还会出这事。

那有人说,换官员吧,把负责官员都换了,一定是官员的问题。

可你知道,唐山市的领导们,2021 年才新上任的吗?

这不是换官员的问题。

唐山的黑恶势力屡禁不绝,是由唐山这地方几十年来野蛮发展的产业特性决定的。

唐山人民口中的顺口溜,十七年前天涯上的那些评论

上面这些绰号的拥有者,这些 “有钱豪强” 现在都在哪呢?

二十年前野蛮发展年代,诞生的企业们,如今怎么样了?

他们又是靠什么发家的呢?

这些陈年旧账,你想去查吗?

现在再去查,会 “无从查起” 吗?

所以它根本不是靠严打,靠换官员能够解决的事。

而是这地方 “豪强” 的野蛮诞生方式,直接污染了唐山这地方的“土壤”

黑恶势力,在这里扫不完,禁不绝的根本原因,便在于此。

如果你真想扫尽唐山的黑恶势力,靠的不是严打,而是倒查。

倒查至少 20 年,挖出过去几十年来,和涉黑团伙有关联的,勾结的,获益的各大企业。

你只有把过去二十年的账算清了,才可能解决今天的 “土壤” 问题。

但是,这可能吗?

唐山,有倒查二十年的勇气吗?

如果没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是江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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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百晓生 发表

廊坊警方异地办理唐山路北区的案子不是第一次了,上次是廊坊安次分局抓捕唐山黑社会头目 “高奇”。蹊跷的是唐山路北分局十几年没破案,换成廊坊安次分局仅用一个月就破了,而在之后的判决书中,居然有唐山路北分局副局长宋春利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的内容: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1)冀 1002 刑初 50 号

公诉机关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春利,男,1962 年 7 月 26 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长,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捕前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被廊坊市安次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20 年 9 月 22 日因本案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刑事拘留,2020 年 10 月 29 日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廊坊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彩云,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以安检一部刑诉〔2021〕Z40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春利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晓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宋春利及其辩护人张彩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 年春节前,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高奇(另案处理)指使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吴桂永(已判决)、刘来彬(已判决)、孙又丰(已判决)、马兰胜(已判决)、朱军(已判决)等人以要账的名义,将杨某 1 堵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不让杨某 1 出入。在此期间,杨某 1 给时任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长宋春利打电话求助,被告人宋春利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陌生男子守在楼道。杨某 1 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后,宋春利没有制止高奇等人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及时报警。此后杨某 1 多次给宋春利打电话求助,宋春利放任违法行为继续进行,致使杨某 1 被非法拘禁长达三天二夜。

公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1. 书证:被告人宋春利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户籍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到案经过;2. 证人杨某 1、马某、张某、杨某 2 的证言;3. 同案犯赵忠国、吴桂永、刘来彬的供述;4. 被告人宋春利的供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春利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被告人宋春利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春利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宋春利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被告人宋春利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人张彩云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 被告人宋春利积极、主动包庇的主观故意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2. 被告人此前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3. 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 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5. 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且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6. 被告人履职期间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望酌情予以从轻处罚;7. 建议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7 年春节前,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高奇(另案处理)指使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吴桂永(已判决)、刘来彬(已判决)、孙又丰(已判决)、马兰胜(已判决)、朱军(已判决)等人以要账的名义,将杨某 1 堵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不让杨某 1 出入。在此期间,杨某 1 给时任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长宋春利打电话求助,被告人宋春利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陌生男子守在楼道。杨某 1 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后,宋春利没有制止高奇等人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及时报警。此后杨某 1 多次给宋春利打电话求助,宋春利放任违法行为继续进行,致使杨某 1 被非法拘禁长达三天二夜。

上述事实,被告人宋春利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 被告人宋春利 2020 年 9 月 22 日的供述。

大概是 2016 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八九点钟其接到杨某 1 的电话,说高奇带人去他家找他了,让其去他住的唐山市某小区找他一趟,其到了杨某 1 家门口的时候,杨某 1 家门口还有两个男的,其不认识,其敲了杨某 1 家门两下,杨某 1 就开门了。门口那两个男的过来问其是干什么的,其反问那两个男的是干什么。杨某 1 家门口的两个人其觉得是找杨某 1 要账的人。这个时候高奇从电梯里出来了,高奇当时看见杨某 1 之后态度特别不好,跟杨某 1 说 “你欠钱不还,还总躲着,你还是人吗?” 其拉着高奇跟高奇说别嚷嚷了,小点声。然后杨某 1 就让其和高奇进屋说了。其记得马某也在屋呢。之后高奇就跟杨某 1 说还钱的事,大约说了十多分钟,高奇和杨某 1 就约定让高奇出一个还款协议然后杨某 1 签字。高奇和杨某 1 说完之后,高奇就去写还款协议去了,高奇走后其就和杨某 1 聊天。大约半个小时左右,高奇带着张某又找杨某 1 来了,他们带着一份协议让杨某 1 签字,杨某 1 看完协议之后没有签字,说先看看再说,然后高奇就带着张某走了。高奇走了之后,杨某 1 拿着协议跟其说高奇写的这个协议挺过分的,当时这个协议其也没看,其跟杨某 1 说高奇写的这个协议过份就不要答应,不能他说啥就是啥,你自己拿主意就行。后聊了会天其就走了。

2. 同案犯赵忠国 2020 年 6 月 17 日的供述。

其和宋春利是朋友,关系不错,经常在一起吃饭。偶尔在一起打麻将,还在海南一起聚过会,其在承德投资的一个煤矿他妻子张某 1 也在这个煤矿投资了。

在上世纪 90 年代,其和高奇还有北京的一个老板在张家口蔚县投资了一个煤矿,后来因效益不好,就将这个煤矿给卖了,当时一共卖了 400 多万元。过了半年左右,高奇就用卖煤矿的钱又在承德买了一个煤矿,这个煤矿都管它叫平泉杨树岭煤矿(或者叫松树台煤矿,具体叫什么记不清了),在购买这个煤矿时还差 400 万元,高奇跟其说让其再出 200 万元,他也再出 200 万元。其当时同意了,其就跟刘凤祥两个人每人出资 100 万元交给了高奇。

大约在 2007 年前,具体时间其记不清了,高奇约其在当时的明星茶楼说承德平泉煤矿的事,其到了之后,高奇和他负责管理煤矿的姐夫王某在那,还有一个女的其不认识,后来其才知道这女的是宋春利的妻子张某 1。在说承德平泉煤矿的过程中,其才知道张某 1 在承德平泉这个煤矿也有股份。

3. 同案犯刘来彬 2019 年 11 月 6 日的供述。

大约晚上 7、8 点钟朱军给其打电话,说在金色家园小区的楼道里很冷,让送过两个睡袋去。之后其从公司拿了两个睡袋,开车带着高奇先去的金色家园小区对面凤凰园饺子宴,在凤凰园饺子宴期间,高奇让其给孙又丰打电话,让他过来一趟。过了一会儿,孙又丰自己来到了饭店,三人一起吃的饺子,在这过程中高奇跟孙又丰说看着点杨某 1,要跟他要账,别让他走了。三人吃完饭,高奇又要了些饺子,打包要给马兰胜、朱军带着。之后三个人一起去了金色家园一进小区那栋楼的七楼,那是杨某 1 住的地方。在楼道里其看见了吴桂永、马兰胜和朱军三个人。在七楼的楼道里遇见了乾锋公司的马总(是个女的),高奇跟马总说 “杨某 1 钱也不给,人也不见面,什么意思?” 马总说了什么其没听太好,大概意思就是杨某 1 在屋里呢。高奇就很生气,把给马兰胜他们带的饺子都摔到地上了。其们没进屋,高奇让孙又丰留下和吴桂永、马兰胜、朱军一起看着杨某 1,其和高奇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三点左右,其在奇兴栈公司和高奇在一起,高奇接到路北区公安局宋春利的电话,说是杨某 1 让他们过去商量商量这事。高奇叫上了张某,其开车带着他俩,三个人来到金色家园杨某 1 的住处,其看见朱军和吴桂永守在七楼楼道里,马兰胜和孙又丰在楼下的车里。宋春利当时在楼道里等着,他给杨某 1 打了个电话,杨某 1 才把门打开。之后其和高奇、宋春利、张某进了屋,屋里只有杨某 1 和马总两个人。进门时,高奇说杨总瘦了,杨某 1 说现在项目不行,还高奇钱肯定是困难。高奇说想让杨某 1 把项目干好了,看看还有什么困难,缺多少钱,想帮着杨某 1 把项目推进下去,杨某 1 说先算算看看再说,让司机再联系你们。高奇和杨某 1 在茶几一张纸上比比划划,具体谈的内容其听不太懂,都是什么公司什么项目的事。待了十来分钟,其跟高奇、张某就开车回公司了。

4. 同案犯吴桂永 2019 年 10 月 23 日的供述。

当天晚上大约七点多,其打听到杨某 1 在某小区的住处后就叫着王辉去找杨某 1 要账,到了之后敲门不给开。其就给高奇打电话说其找到杨某 1 了,高奇说他马上过来。过了一会,高奇就派小马(白头发)、朱军等三四个人来了。但是他们干什么来没有跟其说。过了一会路北公安分局副局长宋春利来了,高奇也来了,他们把门叫开后进屋交谈,具体说了什么其不清楚。高奇和宋春利待了一会就走了,高奇留下小马他们继续在楼道守着,其也一直在楼道守着没走。其和小马他们在杨某 1 门口楼道里守了一宿,第二天上午其就回家了,小马他们还一直守在楼道里。第二天下午其回到金色家园小区后就在其车里呆着了。第二天下午高奇又来了一次,那个时候其没在楼道,高奇来干什么其也不清楚,高奇应该是进屋去了。晚上宋春利又来了一次,说了什么其不清楚。宋春利走后唐山市公安局许军带着一个人来了,然后又把大里派出所的叫来了,派出所民警问其是干嘛的,其说是要账的。后来杨某 1 被大里派出所的两辆警车带走了,去了市公安局。其坐小马他们的车一起跟着警车去的市公安局,车上算其一共四个人。

5. 证人杨某 12020 年 6 月 2 日的证言。

2017 年年底的一天傍晚大约 7 点左右,吴桂永带着几个人到某小区,找其要保温板尾款。其说你去财务办房产过户手续就行了,然后吴桂永就走了,但是其看吴桂永带的其他几个人没走,其就打电话给吴桂永说,跟你来的人怎么不走,吴桂永说不是他的人,是高奇的人。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其开门,那几个人还没走,其也没敢出门。其又陆续给吴桂永打了几个电话,说和你一起来的人,你得负责弄走,吴桂永说是高奇的人,他管不了。其就在某小区过夜了。早晨起来后,其又通过电话联系吴桂永,要求他把在门口蹲守的人负责弄走,吴桂永说行,他试试。通过电话后,其就让公司财务配合吴桂永办理房产手续。

第二天那几个人还没走,其通过吴桂永了解到这几个人是高奇的人,其通过电话联系了宋春利,其告诉他,吴桂永找其要保温板的钱,其将这件事处理妥善了,但是同时还有高奇的人一直在其门口不走。高奇的人与吴桂永的事没有关系,高奇也是社会上的人,你看你能不能给解决一下,其也不知道对方来干什么。

其是在第二天的上午给宋春利打的电话,大约晚上八点左右,宋春利独自一人来了,问了其情况,其也如实说了,宋春利说通过别人联系了高奇家里,一会儿其给高奇打电话让他过来。过了一会儿宋春利当其面给高奇打了电话,高奇过了不到 10 分钟,就到了。高奇还带了个财务,是个女同志,叫什么其不清楚,那个女的拿着一份碑子院村平改项目转让合同,要求将碑子院村平改权转让给高奇,让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其看完了认为该合同非常不合理,其让宋春利看了看,宋春利说他也不懂,你自己把握吧。因为宋春利的态度和高奇的社会人身份,其当时也没敢直接回绝,答复说找律师研究一下,咱们可以坐下来谈谈,老堵着其门口也不合适。宋春利是路北分局副局长,跟其是同学,平时关系挺好的,其经常给他帮忙。在宋春利当刑警中队长时高奇住的缸窑路那片,属于宋春利管,高奇经常打架,他们之间经常打交道,其了解当时他们之间关系就挺好的,其认为宋春利能和高奇说上话。其叫宋春利来是想让他救其,没想到他不但没救其,还帮高奇说话,让其把碑子院项目交给高奇、赵忠国。

其记得当时其给宋春利打电话,开始打了五、六个电话宋春利也没接,最后接了说没说通,明天再说吧。其看人一直堵在门口,其又给宋春利打了几个电话,他也不接了,后来接了说找不到高奇,其看他推脱,也没办法,锁好门就过夜了。第三天白天其又给宋春利打了大约十多个电话,但是只接了一两个,他说打高奇电话高奇不接,他也没办法。

6. 证人杨某 22020 年 3 月 19 日的证言。

杨某 1 的律师曾经和其说过在 2019 年 7 月 2 日上午,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曾经带着宋春利、金某去看守所提审杨某 1,说是 “受领导委托,领导知道其们关系不错”,并劝杨某 1 只是把碑子院村开发项目交给金某就可以放他出来。

宋春利是路北分局副局长,和杨某 1 是同学,杨某 1 向王某借钱这事就是宋春利做的中间人,杨某 1 和王某以前都不认识。宋春利去看守所见完杨某 1 之后也曾两次到其家找过其,他在其家对其说:“二姐,你让律师带话劝劝杨某 1,都多大岁数了,咱不干了,杨某 1 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吗?他哪会诈骗呀?这不就是个民事纠纷吗?把碑子院的项目交出去吧。” 其说现在军子的事不是王某被诈骗的事吗?怎么还扯到项目了?他说只要杨某 1 交出项目就没事了。

7. 证人马某 2019 年 10 月 17 日的证言。

堵在房间的有高奇、吴桂永、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叫什么不知道,头发白了很多,个挺高;一名男子小眼睛,30 多岁左右,个矮;一名男子大眼睛,大高个。其有印象的就这几个,还有没有别人其记不住了。

时间是 2016 年底到 2017 年初。晚上七点左右,杨某 1 给其打电话让其打开手机看一下门口的监控,看外面有没有人,其打开手机看门口有好几个人,其感觉不对,杨某 1 给路北公安局的宋春利打电话,并告诉其不要一个人过来,跟着宋春利一起来。因为他们都认识。其跟宋春利上来后在楼道里看见高奇,高奇的意思是找杨某 1 要钱来的,扬言开门进去打折杨某 1 的腿。其跟宋春利就劝高奇。到了十二点其就进屋睡觉了。其进屋之后,其他人都在楼道坐着,高奇可能和宋春利走了。

8. 证人张某 2019 年 11 月 7 日的证言。

其忘了高奇还是刘来彬敲门,门开了其就跟着进去了。进去以后,高奇就跟杨某 1 叫大哥,看着特别熟,高奇说他想开发碑子院村的项目。其就说杨总你碑子院开发的项目停着,有没有什么想法。杨某 1 说这项目挺好,他也没少投入。主要讲了讲这个项目。其说其想接着往下干。杨某 1 说改天再谈。谈了大概一刻钟,其说让杨总看看协议吧,明天等杨总回话。然后其和刘来彬、高奇一起走了。

其到那的时候有公安局的宋局长在,高奇也认识他。宋局长也在和杨某 1 说这个项目的事,说杨总现在你公司有困难,项目还得继续往下做啊,你考虑考虑这件事。

9. 被告人宋春利个人履历。

证实被告人宋春利的公职人员身份。

10.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证实赵忠国、高奇系黑社会性质组织,高奇、刘来彬、吴桂永等人曾非法拘禁的事实成立。

11. 被告人基本情况、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

证实案件来源与到案情况。

12. 被告人宋春利的户籍信息。

证实宋春利满刑事责任年龄。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春利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春利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宋春利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  王双月

审判员  刘 磊

审判员  张 鸣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高建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0 号 11 号抓的人,12 号上午检察院就下逮捕令了,其中沈小俊还是 11 号下午被抓的。按程序抓捕地和管辖地各提审一次,再承报案卷到检察院,检察院认定基本犯罪事实决定逮捕,再下发逮捕令交公安机关执行,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 31 到 37 天才能走完这个流程,这次不到 24 小时就办完。这速度,其中主犯五年以上的节奏。

从 9 个人所犯罪行,以及逃跑的时间和路线来看,他们很可能还有别的重大案件在身。

特别是沈小俊,一路开车从河北北部逃跑到江苏苏中,在加油站连迈巴赫也不要了,翻墙逃到附近村庄的草丛里,连鞋都跑掉了。这种玩命的逃跑方式,很难让人相信他只是因为这次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 9 人全部被逮捕,我们目前在视频中能看到有人可能并没有参与,但依然被逮捕,大概率说明他们中间可能已经有人供述出了这个团伙所涉及的其他案件,够得上逮捕的条件了,所以全部被逮捕。不然的话,仅就这次案件来说,没有参与就没有基本的犯罪事实,至少应该取保候审,或者 30 天后再考虑是否逮捕,不会这么快。

知乎用户 郭律 Esq​​ 发表

可能很多人很好奇,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区别是什么?

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犯或者犯罪嫌疑⼈当即暂时剥夺⼈⾝⾃由。⽽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 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①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犯或者重⼤嫌疑分⼦,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 (刑诉法规定的 7 种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②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种。

(2) 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 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 14-37 ⽇;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实践中,常常先拘后捕,如果不符合逮捕的证据等条件,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对于现⾏犯或者重⼤嫌疑分⼦,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

⼈⾝⾃由的⼀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犯罪嫌疑⼈或被告⼈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

防⽌其发⽣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从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事件发生,6 月 11 日视频在网络上发布获得广泛关注并进行抓捕执行拘留强制措施,6 月 12 日检察院批准逮捕。

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在贯彻 “从严”“从重”“从快” 三个原则。

至于他们面临的处罚,如果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都构成的话,7-10 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应该是大概率发生的事了。

以上,我是

@郭律 Esq

知乎用户 金丝虾球​ 发表

这几个人这么玩命的逃,很明显不像是单纯的混子黑社会。

很可能他们本身就牵扯别的案件,甚至本身就是不经查的东西。多多少少有案底,甚至穷凶极恶之徒。

毕竟,街头打个人,不至于连车(迈巴赫)都不要了。

如果我所猜测的属实。

打人可能是最轻的案件,数罪并罚,7 年以上应该不是问题。

知乎用户 翟振轶律师​​ 发表

这起案件可能正在创造着历史。

指定异地办案机关办案,不多见,一般是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嫌贪腐的 “老虎”,主要是排除干扰,也有回避的意思在里头。这类案件原来是检察院办理,后来就是监委办理。

指定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就更少见。在前几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多在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案件。

9 名嫌犯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短的不到一天,这就更快了。最后一名嫌犯 11 号下午在江苏被抓,12 号上午就宣布逮捕,说明检察院有提前介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检察院是可以提前介入的。

如果单纯从烧拷店打人这件事来看,这 9 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是没有疑问的,如果被害人伤情轻伤以上,那还有可能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处罚即可。有听得懂唐山话的网友解读视频,到第 10 秒到 13 秒,从门外走进来的第一个动手打人的男子,走到监控下方不知道对谁说:“把那几个女的怼路边给操了!” 这就有了强奸的犯意了。

除此之外,这伙人如果涉黑涉恶,还有可能涉嫌其他罪名,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还有待后续侦查的进展。除了被判刑罚外,还会被处以财产刑,比如没有财产、罚金,还有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这是承担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被害人还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他们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唐山打人事件涉案人员如何定性处罚?律师:最高可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

视频截图

唐山一烧烤店内,多名男子围殴女性事件引发广泛关注。6 月 10 日以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连续发布 5 份警情通报,回应已抓获全部 9 名涉案人员。

最新消息显示,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 9 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针对此事,中国妇女报评论:唐山烧烤店打人狂徒激起全网公愤,恶行触碰法治社会底线,挑战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意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

该 9 名涉案人员将面临怎样的刑罚?是否构成 “黑恶势力” 犯罪?6 月 12 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对于此次事件,赵良善认为:

男子骚扰不成,在公共场所纠集同伙随意殴打女子,致女子受伤,情节恶劣。几名男子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如经鉴定,女子的伤情构成轻伤,寻衅滋事罪处罚较重,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如经鉴定,女子的伤情构成重伤,故意伤害罪处罚较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如经鉴定,女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仍构成寻衅滋事罪。

赵良善称,本起案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建议法官在量刑时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

同时,他们是否构成 “黑恶势力” 犯罪,赵良善表示,“黑恶势力”有严格的标准。黑恶势力是指,3 人以上固定的组织,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经常性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以,本起案件是否构成黑恶势力,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看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以确定是否构成黑恶势力。

赵良善还表示,受害人不仅可以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2022-06-12

知乎用户 涵椽 发表

刑法中提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 114 和 115,典型的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我发现有人专门挑我言语漏洞歪曲理解,不说那么多了言多必失。

知乎用户 無何有之鄉​ 发表

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必须 “零容忍”,而且还要“举一反三”,深挖严查,“从重从快从全面” 依法惩处犯罪,以儆效尤。

中纪委既已发声,其势不可逆:↓

6 月 11 日,中纪委网站评唐山打人事件。评论称,平安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要求,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惩处,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给人民群众以安全的生活环境。

好!

异地侦办的廊坊警方此举先声夺人,从程序上已经展开了 “雷霆” 行动,拉开了这场全国高度关注的有可能 “涉黑” 的案件的侦查序幕…

面临的惩罚,先由知乎法院众答主法官过个堂,再由审理法院借鉴。

总之,得先调查取证,根据犯罪事实,涉黑涉恶程度,才能得出哪些惩罚的结论。

先不忙下结论,主要还是深挖内幕重要,过快审结,不妥!

知乎用户 兔撕鸡大老爷​ 发表

唐山民间流传一种说法,四名被打女性:一名重伤,两名轻微伤,一名待判定。
公告的说法是,两名受伤女性住院,病情稳定,两名伤势较轻未住院。
封面的说法是,有伤者掉了几颗牙。

刑事伤情鉴定的初鉴,一般可在 3-7 天内出文书。
重案要案可以提速。
敢问,伤情鉴定文书什么时候能出来?

种植一颗牙要 2 万,还没真牙好用,这嘴上修补就要十万,伤者头皮肯定严重挫伤了,需要做植发手术,加上面部的一些整容需求,几十万块钱吧。

凭什么平白无故毁人一辈子形象。

凭什么敢以 60 万私了?
凭拳头大,让受害者家属怕报复?
凭在当地有钱,人脉资源丰富?
凭有一堆臭狗屎的垃圾兄弟?
凭什么做人就有随意打人的特权?

早点出伤情鉴定吧,特想要一个公允的结果。

只求顶格处罚 + 数罪并罚。

我虽然是男性,它也严重冲击到我的安全感了。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联想起看过一些社会上单方殴打事件,有些的是按照一般行政拘留,合适吗?单方殴打一是严重侵犯人格、损害心理,二是可能危及生命,仅用实际损害程度、且很多是所谓鉴定的 “轻伤” 判定,合适吗?现在的伤情分类,一般人看所谓 “轻伤” 已经很难接受的严重了,还在使用 “轻伤” 这种名词,合适吗?

最主要的两点:

1、当前司法对黑社会的定义太过于高大上了。按照现有的黑社会定义,只有特别完善的,甚至已经可以逐渐脱离暴利特征的黑社会组织才能达到这种标准。这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弊端非常大,使得很多明显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无法制裁,反而搞得基层警察组织非常狼狈。因为他们所犯的罪行都非常轻微,拘留也没啥意义。明明知道他们相当于一个帮派,但是束手无策。

2、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形同虚设,在社会基层造成非常大的权力真空,这些权利真空不是被家族势力扩张占据就是为黑社会帮派组织提供社会土壤。在很多县级单位,黑社会成了社会痼疾,根本没法办。最多把冒头的打掉了,但是没冒头的还多着呢。问题就在于他们发现了生存土壤。这对国家社会生态十分不利。

最好中央直接下来一个督导组,如果这几天网上出现的那几个实名举报是真实的话,唐山政法系统已经崩了。现在看真的是打脸 “全国文明城市” 的称号,一个文明城市还会出现这么恶劣的事件,应该深刻反省,当地的政法机关在干什么,国家的扫黑除恶对于唐山是一种摆设吗?政法的腐败与保护伞才会导致此类欧打事件的发生,国家必须严惩不贷,对于不作为的体制人员严肃处理,这样才能平息全国百姓的心头之恨,还世间一个安宁。

唐山市不单要扫黑除恶回头看,更要整顿政法队伍回头看。黑恶势力能在一地横行都是政法队伍先烂了,这次唐山烂疮出浓要中央或省委下决心才能整治好,唐山自已整又是轻描淡写整几个小鱼小虾,还有可能会更加恶化!”

知乎用户 电脑或游戏问题 发表

从最近唐山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上看,唐山有很大的问题,相关部门不作为。派出所打电话要求举报女子删除视频就是一个证明,举报者也有一定社会经验,知道是他们的来电,提前开了电话录音,然后转交给媒体进行公开。

烧烤店女孩被残忍围殴、农民下田种地被处罚全村认错、交出房间钥匙反锁房门不让外出,这些情况都反映出当地乱作为,没有能力管理好这个城市,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开会、开会、还是开会,要不是媒体报道,就烧烤店这件事,都可能不会去抓人,听现场的人描述,报警之后 10 多分钟才到现场,而媒体报道附近 800 米就是派出所,这件事过去了 12 个小时没有行动,后面看到大量媒体报道,才开始抓人。

被打的女孩是多么的绝望和无助,这件事也随时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我们不应该牺牲公平正义,来换取息事宁人的社会环境,别人打你了,还手就是互殴,你应该报警处理,这是什么法律逻辑?倘若相互救济行为不会被认定为互殴,或被处以治安处罚,群众相互救济才能保障更多人的安全。

当然从法律认定的层面上来说,别人打你,你还手是正当防卫的,并不是互殴,当然要注意分寸,确保对方并没有继续攻击你的情况,总不能别人碰你或打你一下,你就直接下狠手还击,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互殴一般是指双方都是恶人,相互打架的情况,而烧烤店这件事,是恶人在欺负人的时候,被害人一起防卫而已,只不过大多数情况,会被执法者认定是互殴,这是我国的法律以及执法判定等多方面的问题,再不去解决这些问题,当年招远麦当劳案还会发生。

就烧烤店这件事,也不能去责怪当时现场的人冷漠,如果有谁上了,那九个人或许会把他打得比女孩都狠!自己被打伤或打残了,弄不好也是自己的损失。至于老板有一定过错或功劳,虽然没有尽力阻止暴力犯罪的行为,也没有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但听说视频是老板首先发出来的,这才让大家知道了真相,还好没有被执法部门没收或扣留,他们一般来说是不会公开这些视频内容出来。

大家遇到类似的事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受害者帮助,如果自己能力有限,至少应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环境下,尽快拨打 110 报警,如果有明显伤势过重,拨打 120 也是有必要的,这也算遇到犯罪行为时,比较合适的做法。

主犯的几个人听说有案底,那么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是大家所希望的,更希望主犯的两个人死刑,要是有人能在抓捕现场,给他们几个巴掌,或许能解大家心头之恨。

今天看到网上公开的一个细节,大家不要忽略了一个暴徒,穿红色衣服的那个人。

视频切换到室外,红色 T 桖的男子在门口就手拿一个瓶酒瓶,当女孩被拖住门口的时候,他将瓶酒瓶狠狠地砸向了女孩头部,一会儿看到地面破碎的玻璃瓶,这是故意谋杀。

大家可以想象一个玻璃瓶被砸到头,会是多么的疼,瓶子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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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梅东 发表

参考男女酒鬼闹事,警察出警被活活打死的案子。主犯 13 年。

有位朋友质疑我带节奏

是的,法律确实这么规定的!你打死一个健康的年轻人,罪很大,因为是你打死的。

你打死一个身患重病的老年人,罪很轻,因为是你打他,他犯病,导致死亡的。

一个是故意杀人。一个是故意伤害。

法律还规定,你打人,当场死亡的,这叫故意杀人。

送医院路上,或者到医院死亡的,这叫故意伤害致死。

这俩罪过,可就不一样了,其实完全取决于被打者身体够不够抗揍,那一口气够不够硬。

法律有时候,想想真是挺那个的。

这个杀警案,为什么只判十三年?因为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故意杀人,那罪就严重了。

这个是故意伤害罪!所以才判的轻。

没想到吧!打死人,还能判故意伤害罪,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民警当场没有死,是死在医院的,而且犯罪分子没有用凶器,只是用拳脚

你用拳头打死人,和用刀捅死人,这个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用拳头没用武器,民警没有当场死,他本身有冠心病。这几个因素加起来,所以打死人,也不是杀人罪,所以才判了 13 年。

这就是法律,法律是有弹性的,量刑的因素有很多。

类似还有个案子,5 个外卖员去 ktv,骚扰调戏隔壁唱歌的一对夫妻,然后按着丈夫,当着丈夫的面将妻子活活打死,也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而且标题还是引发斗殴,狗屁斗殴,哎,对,挨打也算斗殴。

这也就是有背景人钻空子的方便之门,打死人也可以轻判,弄个自首宽大处理,作案过程美化美化,避重就轻,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加上监狱里减刑,所以类似唐山这种黑社会肆无忌惮的打人,打死人也就实际蹲几年,打伤人,一年半年的,也许就出来了!黑社会有钱,在监狱里有钱,有关系,过得也不会很苦很枯燥。

所以,法律对他们没有威慑!打人就如同过家家。

所以各位如果有时候忍不住打人,最好不要在监控下,不要用武器,就用拳脚,自己一定主动报警自首,打 120 救人,现场也要有明显的抢救行为证明。

参考个类似的案子,女生在饭店,被几个人骚扰殴打毁容,主犯判决三年六个月。

对于没钱没背景的人来说,如果案件没有曝光引起舆论,那么法律很难保护你,或者让你有满意的结果。所以对于我来说,如果遇到类似这种事,我的女人被人调戏骚扰殴打,我会第一时间去找刀,唯一的希望就是多弄死几个,为民除害。

知乎用户 西窗夜话​ 发表

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这是个政治问题。

当天晚上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就在想,这几个人渣虽然畏罪潜逃,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最多一天,就能抓捕归案。

结果,果然是这样。

全国人民可都盯着呢,唐山警方哪还能睡安稳觉。

跑啥跑,老老实实自首不结了?现在这大数据这么厉害,跑到天边儿也能给你薅回来。

自首,还能有个从轻情节,且不说最后能否从轻,但是自首这个量刑因素起码是有了。

你们还跑,是能跑到外太空还是咋?

在上个回答里,我说,这个案件最多一月,就能审结。

现在看,可能一个月都用不了。

10 日,爆出来,12 日,检察院已经批捕了。此外,管辖权被指定到廊坊,异地用警。

异地用警,啥概念,我举个例子大家就知道了,当年处理郑州皇家一号就是异地用警,河南省公安厅直接指挥,新乡警方跨过黄河奔赴郑州。

结果,皇家一号,团灭!

再说一说,能否被顶格处理的问题。

有同行分析说,最高能判十年。

说实话,我现在分析不出刑期是多久,要我说,这事儿还得看警方的侦查结果,以及受害人的伤情结果。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当地政府会玩儿了命的办这几位。

当地政府 8 号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这几位 10 号就整这么一出。

你们是组织部还是咋?想把领导的帽子摘了。

扫黑除恶三年多了,唐山出这事儿,这让领导的脸往哪放?

鸡怎么看,鸭怎么看?大鹅怎么看?

你们是不是想让领导回家抱孩子?

说不定,专案组都已经成立了,该开的会也开了。

各个罪名,靠的上的,靠不上的,都得给这几个人渣靠上!

知乎用户 职场火锅 pro​ 发表

有人问我:唐山暴徒打人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如何追责?其实,受害人的追责是一定要追责的,刑事 + 民事,一个也不能少!而且,在当前舆论形势下,应该不用特别担心追责问题。

这个暴徒打人事件已经成为全国关注、民众死盯的刑事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并实行异地侦办。严惩不贷,这几个暴徒是跑不掉了!

但是,如果没有视频上网、舆情发酵,追责的情况很难说!花钱平事、定性斗殴、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可能赔点医药费、搞个行政拘留?看看这几个暴徒的斑斑劣迹,这样的 “勾兑” 没少干!那个凶残的 “绿皮” 可能就是下一个“荪枭粿”!追责,可能会追个“寂寞”!

可喜的是,唐山已经公开宣布: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而且做出了姿态:唐山暴徒打人案件移交廊坊进行异地侦办!这个信号传递了什么信息?当地可能有遮阳伞,防止出现内部包庇行为!在亿万人民雪亮的眼睛里,从快从重、严惩不贷,值得期待!

第一,凡是公告里用上了 “黑”“恶” 一词,判十年以上 “没跑” 了!

如果按照有些媒体上使用的 “骚扰女性、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词汇,定性不够分量,可能是五年以下(甚至是判二缓三)。如果暴徒动用 “当地关系”,鉴定一个轻伤,再威胁利诱,赔点钱财,搞一个行政拘留,这种“勾兑” 事件也不是没见过!

以前,有些大 V 会说,这类打架斗殴事件只是 “社会偶发事件”,不要大惊小怪,应该“理性” 看待。这次事件,经过舆论发酵,各层次各部门都表态了,定性准确、措辞严厉。唐山更是立即开展了扫 “黑” 专项行动。这个打人事件,就不再是简单的、单一的刑事案件,可能会掀起一次“风暴”。

每次风暴,必有几个 “祭旗” 的!请受害者家属放心,唐山这几个暴徒被“祭旗”、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是跑不掉的!再从各种媒体扒出来的信息看,搞土方、包工程,有案底、有前科,欠债,老赖,甚至刑事案底也不少,但是没有得到严惩,你把这些 “词” 串联起来琢磨,就有点 “涉黑”“那味” 了!如果定性为“hsh”,老账旧账一起算,至少 10 年起步,越重越好,民众期盼。

至于家属,刑事 + 民事!刑事,属于起诉案件,作为受害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不要害怕!民事,受害人一定要严肃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具体怎么处理,要请一个有良心、有水平的律师来办理。

第二,全国各地时有打架事情发生,为何唐山打人事件网爆!我们也要关注背后的原因。

【1】不安全感。

无缘无故、飞来横祸。四名女孩吃夜宵,被无端调戏侵犯殴打,视频画面不能直视,暴徒气焰嚣张、极其残暴、招招致命、习以为常,前科累累,劣迹斑斑,不但未受惩处,依然开几百万豪车、招摇过市、任意欺凌,很多百姓看哭了!

说明什么?代入感太强,那些女孩就是我们自己。背后的城市管理和治安环境堪忧,有没有遮阳伞,是不是 “荪枭果”,普通民众感到所有人的安全感被践踏!有人指责女孩,为什么半夜出来吃烧烤?我想说:什么是安全感?就是我们可以任何时候出来吃饭,而不用担心被暴打!

【2】无差别伤害。

被暴殴的女孩,平平常常的夜宵场景,安安静静的聚会场景,她们没有招惹是非,没有寻衅滋事,没有任何差错,平白无故地被打进 ICU。她们就像自己的姐妹、亲人、朋友,我们每一个普通百姓都受到了 “无差别” 攻击。

以前,我们总认为,抑或是父母嘱咐我们,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与人为善、不惹是非,就可以远离伤害、平平安安。这个事件引起震撼:人在桌边坐,祸从天上来!生活已经够艰难了,日子还要天天过,还要担心平白无故受欺凌,这次事件暴击了同理心!

【3】极其嚣张跋扈。

为什么好人在努力挣钱养家却无端被打?坏人劣迹斑斑,开车牌号 777 的迈巴赫,做土方、包工程、花天酒地、横行霸道?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普通民众看到这种现实的反差,没人会感到公平!很多百姓绝对不是仇富,而是仇恨他们巧取豪夺后还毫不收敛、欺行霸市、欺负平民。天干物燥,心里憋气,这次的集体声讨、发泄情绪,也就成为必然。舆论的监督,要持续跟踪,推动案件从严从快处理。

第三,对于部分大 V 质疑女孩也有责任等论调,坚决给予驳斥。

这次唐山暴徒打人事件,也成为一种流量密码,有煽动性别对立的,有洗地洗白的,也有责怪女孩的,还有探讨 “正当防卫” 的,更有质疑 “见义勇为” 的。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某女星发表言论,旁观的男人都怂了吗?怎么还不如女子?后来她删除了帖子,虽然观点偏激,但她是出于愤慨。这里就不点名了。

二是北京某报某记者,把骚扰叫 “交谈”!把暴打叫 “推搡”!把暴行叫 “冲突”!把群殴叫 “战局”!把施暴叫 “对抗”!

三是指着女孩三点:好女孩能半夜出来吃烧烤吗?女孩也很彪,抡起酒瓶就砸,激化了冲突。更有甚者,把女孩的反抗定义为 “互殴”。这些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某人东扩到家门口,你看北极熊是怎么做的?某军把炸弹丢进了鸭绿江,你看老爷爷是怎么做的?坏蛋欺负你,你就配合好,这才是这些人的恶心观点吧。

四是探讨 “正当防卫” 的。有人说,绿衣男摸了一下白衣女孩的后背,忍一忍就算了,白衣女孩和黑衣女孩用酒瓶砸 “绿皮”(穿绿上衣的暴徒),激化了矛盾,引发了群殴,不是正当防卫。有网友看了完整的视频,开头的时候,“绿皮” 看到这几位女孩,对同伙说,等会儿把这几个女的怼到路边给弄了。这帮家伙根本不是骚扰这么简单,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女孩为什么不能反抗?乖乖让坏人得手,你就痛快了?这些人的观点里流着“坏水”。

五是关于 “见义勇为” 的质疑。这个讨论由来已久。标志事件是 2006 年的南京 “彭宇” 扶老太太被讹,引发了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力求自保” 的观念冲突,对 “热心帮助和见义勇为” 的传统美德造成毁灭性打击。后来出来一个“小悦悦”事件,幼儿被多辆车辆碾压,无人敢伸手援助,害怕自己被 “讹” 上。

另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终于在 2018 年 8 月发生了。昆山开宝马的花臂男嚣张跋扈,拿着砍刀追砍一名骑电频车的打工男。砍刀落地,被打工男捡起来反杀。视频非常清晰,引起网络哗然。当时,有位北京知名律师周某民认为,打工男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刑期十年以上,这一观点引起亿万网友痛击!结果,打工男属于正当防卫,被判无罪。有人戏称:花臂男的 “死” 比他的 “生” 贡献还大!

2019 年 2 月,又一个标志性事件,进一步巩固了 “正当防卫” 的新认知。2019 年 2 月 8 日,丽江市永胜县,退伍女兵唐雪遭遇持刀醉酒男子威胁,她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唐雪被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被批捕、起诉,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湘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丽江反杀案” 引发舆论关注后,2019 年 12 月,云南发布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唐雪被羁押 324 天,获得赔偿 18 万元。

从以上标志性案例可以看出,上面开始鼓励见义勇为,防止 “英雄流血又流泪”。2020 年 8 月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表明:“不能苛求防卫人”。

现在的网红律师罗翔之所以受到追捧和尊敬,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业务精湛、风趣幽默,更多的是因为他具有同理心!罗翔昨日说,看到唐山打人案件,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前几天,司马老先生公布了他与一名网民的电话,这位网民指责司马老先生的粉丝是 “无脑” 爱国,司马老先生回答得特别好:爱国,难道不是一种本能吗?

结合罗翔律师和司马老先生的两句话:作为国人,面对唐山打人事件,愤怒不是本能吗?要求正义不是本能吗?同仇敌忾不是本能吗?我们保护自己、爱护亲人、心疼平民、谴责暴行,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使,难道不应该成为本能吗?还有什么好争议的,正义,无需争议!

最后,讲一个笑话:劫匪抢到钱财跑路,勇敢的路人奋起直追,问:劫匪摔伤了,我被判定防卫过当怎么办?有人说,你一定要小心翼翼地追啊。罗翔开玩笑说:追谁?我在健身跑步啊!衷心祝愿这种笑话永远不存在,应该形成 “坏人过街,人人喊打” 的局面,而不是仅仅在等待警察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本质安全。您说呢?

知乎用户 踏浪前行 发表

这次肯定顶格处罚。

但是意义有限。

根本原因是:好人怕坐牢,烂人不怕坐牢。当前法律对烂人威慑力有限。

对烂人来说,坐牢就当休息疗养了几年,出来继续作恶。其他地方的烂人不会有多大收敛。


当前法律有重大缺陷,修改法律才能解决部分问题。

当前法律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对老实人太残忍,对残忍人太老实。

对好人太坏:

比如警方不管谁是矛盾制造方、谁是矛盾激发方,谁是主动攻击方,只要你在受到暴力侵害时,“非但不老实挨揍,竟然敢还击”,那就是互殴。

比如老太太摆摊打气球,你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比如农民因为无知,逮了几只癞蛤蟆,马上几年大牢伺候

……

对坏人太好:

比如这次烧烤店行凶者陈某志、刘涛可谓劣迹斑斑,恶贯满盈。2015 年将被害人商某打到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且非法拘禁。他们受到什么法律惩罚呢?

陈某志直接在逃,也就是屁事没有,还开了个厂房,18 年还因经济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个刑事在逃人员居然可以大摇大摆跑到法院去当原告,这实在人超出常人理解。

刘涛呢?2015 年警方宣称把他抓了,但是 2018 年扫黑除恶开始后,宣称再次刑拘。也就是说 2015 年抓了个寂寞。2017 年本来应该在大牢里的刘涛却无照超速驾驶造成八车相撞并肇事逃逸,跑了就跑了,屁事没有。直到 2018 年才被抓,被抓了又如何呢?2015 年伤害案鉴定不过轻伤一级,法院认为刘涛 “自愿认罪”,因而从轻处罚,就判了两年一个月。

这种烂人打人杀人要么屁事没有,要么到监狱去休息两年(对他们来说,蹲监狱和住疗养院没啥区别)。“仁慈” 的法律对他们没有任何威慑力,自然会越来越嚣张。


我说过:越是庞大的组织越会往阻力最小的方向运行,也就是欺软怕硬。司法系统同样逃离不了这个规律。

我还说过:大众对法律有巨大的误区,法律从来没有宣称它要伸张正义,那不过是广大被统治阶级的愚妄幻想。法律从来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作为统治阶级,肯定不关心暴力冲突双方的蚁民谁正义谁不义,统治阶级只关心如何从表面上减少社会的波纹和麻烦,所以才会让正当防卫的认定难以上青天,所以才会不管被欺凌方如何委屈只要还手就认定你 “互殴”……

我还说过:人类社会天然分为草食人和肉食人。肉食人总是主动侵害,草食人总是被动受侵害。法律对受侵害的草食人要么压根没有正义,要么是大打折扣的正义。比如我们当前的伤害鉴定标准,大众朴素认知里的巨大伤害,可能给草食人留下一生的身心阴影,法律认定可能只是 “轻微伤”,连“轻伤” 都算不上,甚至轻微伤都不构成。

作为草食人,面对暴力侵害,要么学习陈鹤皋,随身携带剪刀改锥等非管制工具,以暴制暴(现在恐怕连这也不行了,根本上不了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宁肯进监狱也不进医院。要么第一时间逃跑,能跑多远跑多远,实在跑不掉就抱住头弓着背挨揍,祈祷对方不会对你造成致命伤害吧。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呢?法律要么一点正义不会还给你,要么还给你的是迟到的,大打折扣的正义。


当前法律对草食人如此不友好,但我们很无奈,还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相信法律。

面对这种事件,声讨、愤怒意义非常有限。热度过去以后,“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 “流言” 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

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是呼吁、期待精英肉食者的良知唤醒,从而推动法律的修改。我只是一介屁民,不过尽一介屁民的责任罢了,在网上留下微弱的呐喊,要么消失于人声鼎沸,要么被 “管理员” 直接抹杀。除此以外,一介屁民又能做什么呢?

我希望法律这样修改:

1,伤情鉴定改革。使用暴力手段主动(注意,一定是主动,即矛盾制造和升级方)对他人造成肉体伤害,一律视作 “伤害”,没有什么轻微伤。伤害等级分为 20 级,划破皮肤揪掉头发构成 “伤害一级”,判处一年徒刑;打出鼻血构成 “伤害二级”,判处两年徒刑;…… 目前认定的“轻微伤” 十年起步,“轻伤”二十年起步,“重伤”死刑起步。

不是讲人道主义,讲以人为本吗?法律就应该最严厉保护每个人的肉体,尤其是弱势一方的肉体安全。对肉体的直接伤害,其恶劣程度远大于财产损害。

2,修改正当防卫认定细则。凡是矛盾的非制造方或非升级方,在面对暴力侵害时发起反击,无论后果如何,一律视作正当防卫。

3,人人平等是一个腐朽落后的口号。应该给每个人设定人权指数,初始都是 100 分,暴力犯罪一次扣 10 分,分数越低人权越低。分数低于 80 分的低人权者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和正常工作,只能在国家设定的专门场合 “工作”。

网上众多号称穿越者,我一个也不信,唯独那个叫 “2573” 的让我有 60% 信任度。在他的讲述下,26 世纪的中国比现在进步太多太多,不光科技水平,也包括法律水平。比如他说那个时代,没有法官,都是 ai 判案和执行,比如他说那个时代的法律观点是着重关注你的主观恶性,主观恶性小造成的后果再严重罪也很轻,主观恶性大伤害再小罪也很重…… 在我看来确实是很先进的思想认知。我对法律修改的个人呼吁和 2573 传达的未来法律理念无疑是契合的。

知乎用户 風之聲 发表

单从舆情角度来说,美国袒护跪杀黑人警察激起全国暴动的例子就在眼前。

疫情几年大家肚子里有没有怨气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有怨气的人只要找到合法合理的借口就一定会好好撒撒气的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团伙。

暴力。

伤人。

逃窜。

伤害罪顶格我没啥意见。

但是说枪毙之类的,可能就过了。

如果有其它案情,那另说。

知乎用户 胡健 20160310 发表

这帮人、不用看、个个都是大坏蛋,先枪毙、后审判、没有一个是冤案

知乎用户 土豆 发表

直觉告诉我,这几个人甚至可能涉及未知命案,他们的手法就是习惯性致命攻击的,显然不是第一次对人下死手了。

应该彻查一下这些年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中是否有失踪人员。

另,对这些人中的刑释人员的服刑经历必须做出公布,什么时候被宣判,刑期多长,服刑多久,出狱是否属于刑满释放还是其他原因等等等等,这些幕后细节更要给人民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肯定会顶格处理,这件事最大的影响是放大了中国单身女子和男性夜晚出去并不安全。打破了中国夜晚出去很安全的神话。

属于给中国夜晚治安环境的顶级抹黑了

这帮黑社会最怕的不是顶格处理,而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么嚣张惯了,身上没别的案子,没有保护伞你信吗?

知乎用户 狼外婆的守护者 发表

前工程狗说一句题外话:我们流传一句话,挖河沙的不一定涉黑,干土方的一定涉黑。

各市,你们不想包揽一整个榜单,要不要从土方查起?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这节奏,的确史无前例。

接下来就是公安继续侦查,如果有其他事儿,那么可能得缓一阵子再移交检察院,也就是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决定移送起诉的,那么法院肯定会从快处理。

因此,如果没有挖出其他事儿(概率较小),那么法院的宣判恐怕不会超过一个月。

就量刑而言,如果就仅是寻衅滋事一节,对于量刑,不要过于高估,定格一般不大可能。

知乎用户 李敏天 发表

结合后续情况,以及网上似是而非的爆料,这事似乎水很深啊!江苏那抓了四个,三个江苏一个福建的,几百万的奔驰迈巴赫都不要了,弃车跑路,然后还分开跑,这是身上背了多大的事如此玩命逃,网上已经有人爆料据说有一个是福建最大地下赌球集团的人,这就热闹了,很大很大的可能是赌球集团为了世界杯赌球在唐山开拓市场,招了几个本地地痞镇场子加打点本地关系,结果唐山本地地痞觉得接了这么大活,飘了,为了给赌球集团的人展示一下实力,结果演砸了。仔细看了一下事件录像,有些细节很耐人寻味的。

1 歹徒七男二女,而 7 男也是分两波的,四个江苏加福建一波,唐山本地的男歹徒是三个。

2 被害女性是当时店内唯一一桌全是女性的四人一桌,其它桌都有两个或者三个男性。结合唐山本地男歹徒是三个,不排除绿衣男是权衡实力后故意找最弱的欺负惹事,因为他不能肯定真干起来南方四人组出不出力,而且他不是急色啊!看外面桌歹徒哪一桌的座位分布,绿衣男是坐在两个女的中间的,这意味绿衣男丫最少有一个女伴是他的,后来起冲突以后,哪个一开始拎着凳子冲后来积极拦阻的哪个女孩明显是绿衣男的长期姘头,打架都奋不顾身的援手了,肯定不是绿衣男刚从舞池里捞出来的。

3 绿衣歹徒和被害女性起冲突的时候,仔细看录像,当绿衣男手第一次摸到被害女性的时候,那个打人最凶的黑衣金字男就起身往屋里走了,并不是冲突爆发了以后,也就是说他在绿衣男进店前就知道要起冲突了,他一直都是在注意绿衣男在店里的一举一动,而其它歹徒的反应才是正常反应,酒瓶砸凳子飞的响声起来,其它歹徒才开始反应,独独那个黑衣金字男是绿衣男第一次摸受害者背的时候,丫就起身了。也就是说起冲突绿衣男和黑衣金字男是有默契的,其它歹徒不知道。而黑衣金字男骂人的口音应该是唐山话,属于本地三人组。

4 这七个里面真论地位身份高低的话,最高的估计就是那个一直旁观最后劝架的南方口音小伙,一出事其他男人都火急火燎的冲,就他气定神闲的旁观,毫无出手的打算,神态自若之超然,连一直旁观的哪个绿裙子女人都在外围忙碌,主犯绿衣男拿起第一个酒瓶开砸的时候,他才站起身抱着手依然冷眼旁观,杀红眼踉踉跄跄的绿衣男拿第二个酒瓶经过他的时候,甚至有个避身的动作,碰都没碰他一下,他依然是冷冷的看着绿衣男砸,甚至有几个看清形势已经开始拦架了,他还是在旁观,看拦架的那几个拦不住,他才强力出手阻止防止事态扩大,和那个一直旁观的女生形成了对照,如果论地位论同伙关系远近,如果他和那个旁观女生是一样的团伙关系地位的话,哪应该和那女生一样从头旁观到尾,而不是最后了才强力出头阻止,而且他是强力出声喝阻,声音极响,其他拦架的那几位都是用动作挡挡拉拉绿衣男的手,没有明显的呵阻的声音,而他是直接推搡绿衣男,而且其他男歹徒显然都听话了,就绿衣和黑衣金字男不听,最后他冲出画面明显听得是在大声骂那个黑衣金字男啥啥啥的你 TM 要把她打死吗?而且座位位置也可以看出来,他坐在绿衣男以及女方还有一个打人白衣男这边,这个打人白衣男也是有女陪的而且女陪很是巴结这个打人白衣男,对脸坐桌对面那一排的估计就是低阶打手和司机啥的,从头打到尾的黑衣金字男就坐打手那排。

5 最后的逃亡更是很耐人寻味了,不说哪三个唐山本地的,就说这 4 个南方的(三江苏一福建),几百万的豪车说扔就扔了,而且恰恰是山东警方发现后通知江苏布防抓他的时候,丫就能精准猜对了前面的江苏布防哨卡就是抓他的,果断弃车,然后果断四人组分两组步行逃亡,这不是一般调戏妇女的小毛贼所有的素质。据有人爆料南方 4 人组里有一个是国内最大赌球集团的骨干。这事件估计真会演变成为一次蝴蝶效应事件,看深查不深查吧!

知乎用户 李律十​​ 发表

无疑,他们将面临 “教科书式” 的【彻查追诉】与 “雷霆暴雨般” 的【刑事问责】

(注 1:所谓 “教科书” 并非影射“毒教材”,仅指该案侦查、起诉、审判的一系列程序将严格依法依规,经得起时间考验与反复推敲。)

(注 2:所谓 “雷霆暴雨” 并非影射“严打暴击”,仅指该案追诉程序将推进的极其迅速,嫌疑人很快就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并迎来最终的刑罚。)


“顶格处理” 是广大群众的期待,是 “刑法所能给予的否定性拉满的评价”,但最终要落到具体罪名、具体情节、具体年限上。以下列出可能性相对较高的 3 种情况:

(注:暂不考虑这伙人可能涉嫌的其他犯罪行为)

**情况 1:**如果受伤女同志仅构成 “轻微伤”,这伙人则构成“寻衅滋事罪”,若非多次实施此类行为,“顶格处理” 是有期徒刑 5 年。

**情况 2:**如果受伤女同志构成 “轻伤”,这伙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与“寻衅滋事罪” 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故意伤害罪”(轻伤)最高刑期是 3 年,“寻衅滋事罪”(不考虑多次)最高刑期是 5 年,所以这种情况下,“顶格处理”还是有期徒刑 5 年。

**情况 3:**如果受伤女同志构成 “重伤”,这伙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与“寻衅滋事罪” 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故意伤害罪”(重伤)最高刑期是 10 年,这种情况下,“顶格处理”是有期徒刑 10 年。

除此之外,由于 “官方通报” 显示受伤女同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所以“故意伤害罪”(死亡)的这一档刑罚不必列明;同时,根据各方报道推测,这伙人可能涉嫌其他违法犯罪,但由于暂无具体信息,无从展开分析。


另有一种情况值得讨论:

有观点认为,这伙人中某几个人渣 “持酒瓶、板凳等工具,攻击受害人头部” 的行为,应被评价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认为,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如此追诉、处理。

现铺陈数份 “认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的真实判例如下、可供比照:

(1)被告人田某某两次持刀砍向被害人头部,致轻伤二级,在被害人晕倒后,又多次用手紧掐其颈部,欲剥夺其生命。——(2021) 陕 0728 刑初 86 号案

(2)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对其进行追打,并持砖头连续砸击其头部,致被害人躺在地上不再动弹,被告人还继续对其头部进行砸击,后逃离现场。——(2021) 陕 0728 刑初 86 号案

(3)被告人王某某手持䦆头再次来到被害人家中,与被害人发生厮打,被告人王某某用䦆头在被害人头部击打数下,将被害人打晕、倒地不起。——(2020) 陕 0204 刑初 18 号案

(4)被告人刘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口角,在被害人用啤酒瓶子打其头部后,被告人持械(斧头)对被害人头部连续砍击,致被害人面部多处严重受伤,经鉴定三处构成轻伤,被告人其主观上有故意杀人之犯意,客观上对被害人要害部位连续实施加害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故对其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2020) 辽 09 刑终 132 号案

(5)被告人关某某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公安机关其多次供述目的是将被害人砍死,且持刀追砍二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致多处受伤,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特征,被告人关某某关于没有杀人故意的辩解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2014) 密刑初字第 248 号案

除此之外,若以 “酒瓶击打” 作为关键词,能够检索到大量以 “故意伤害罪” 追诉的刑事判例。

在 (2020) 云 2628 刑初 16 号案中,被告人使用酒瓶击打被害人头部、后与他人群殴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仍被以“故意伤害罪”(死亡)定罪处罚

基于以上,个人认为,综合考虑本案背景、情节、手段、行为等因素,除非行为人主动供述其殴打被害人时有 “杀人” 故意,实难基于现有证据指控其“故意杀人罪”(未遂)。


最后我想说,比 “顶格处理” 更重要的,其实是“彻底清查”、“罪刑适应”。

正所谓:

惩罚的警戒作用决不是看惩罚得严厉与否,而是看有没有人被漏掉。重要的不是严惩罪行,而是使所有一切罪案都真相大白。
——《列宁全集

以上。

知乎用户 白盐夜灯​ 发表

逮捕这么快,想找关系都没有机会。

话说,这样的案件,找关系也没用了。

知乎用户 longjf126 发表

首先滋事者以及积极参与和主动打人的 嫌疑人,大概率会视为 寻衅滋事罪 主犯,但也可能因为同一犯罪行为还触犯了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到时候需要根据法庭在案证据判定,而根据网络上的视频,大约有 4 个犯罪嫌疑人是主犯。
其他 与前述犯罪嫌疑主犯们在一起吃烧烤,就是 一伙儿 在场的 同伴(包括其中一名女子),虽然没有参与打人,但多数也没有积极劝阻,采取放任态度,作为犯罪嫌疑人,有相当可能会作为 从犯 对待。(从视频看,其中一人虽然有劝阻其同伴们殴打受害者的行为,但没有积极劝阻和有效阻止犯罪实行行为的继续发生,因此 最终法庭有可能会在定罪量刑上对这个有劝阻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有所从轻吧)

至于他们身上是否还有其他犯罪事实,那就非我所知了。

没有直接参与打人的几个嫌疑人,如果家属能找到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大概不会判得很重,前提当然是他们除了这个案件以外再没有其他犯罪事实,否则有可能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罪论处。

至于说 嫌疑人走脱的时候 有酒驾、醉驾, 所以危险驾驶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定罪可能有点难,没有当场逮住驾车司机做 酒精测试,证据不足,哪个法官都不敢这么弄。
醉驾如果没有直接造成其他不特定人在道路车祸中伤亡,也难以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乎用户 轩爷 diedcat 发表

这个事本身已经是顶格处理了。

先搞清楚逮捕是什么概念。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1] 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所以逮捕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过量使用逮捕,错捕滥捕,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损害公安司法机关的威信。因此,必须坚持 “少捕” 和“慎捕”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既不能该捕不捕,也不能以捕代侦,任意逮捕。对无罪而错捕的,要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首先,逮捕本身就是一个顶格处理。

而大家要明白案件性质,如果单独是这一起烧烤店打人事件,即使按挑衅滋事,顶格也只有 5 年。如果按殴打致人轻伤,顶格是 3 年。

但按现在这个情况,异地办案的本身就已经代表了这个案子是大案要案的待遇,已经又是顶格处理了。而一天内把一个案子的流程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再回到公安执行。先不说调动的人力物力了,就光把这些流程办妥,这种工作速度不用我说了。而且这一天的时间还要包括案件移交。

然后,居然还有中纪委发声,那几个打人的流氓本来都够不着。这还不算是顶格么?

我现在很想知道最后的判刑是不是顶配了。

知乎用户 City Hunter​ 发表

我是学法学的,也过了司考,但我只想将他们凌迟并且强制侮辱,甚至更残酷的刑罚,这是我看完视频当时内心最直接最朴素的感受,虽然我知道不会这样,可能最后判刑最多 10 年左右,但依然不能阻止我的思想,法学让人理性,但感性才是作为一个人最朴素的情感。

以上原回答。

PS: 我看了一下评论,大家对我说的意见很大,我可能没有表达清楚,因为我看了视频,看完之后无比愤怒,性骚扰不成,直接打击报复,还要拉出去打,谁来打谁,甚至拖到监控外去打,还有扬言 “C 了” 这种极度不尊重人的话语和欺负弱女子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厌恶,我觉得但凡是个人都会极度气愤,正因为如此,我才有感而发,说出凌迟和强制侮辱的话语,这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看。也许你们觉得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这么想问题都过于极端了,但你要把受害者带入自己的家人、朋友或者对你极为重要的人,我真想…… 此处略去 n 个字。

当然,如果作为法律人的视角来看,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者同时触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更不会提出凌迟等酷刑或者强制侮辱的说法,也许看看就过去了,想想触犯了什么罪,大概判几年,再说一句,这些人真不是个东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保护被害人权利的同时,也保护即将成为 “被告人” 的那些人,“它们”同样也有权利,也有律师帮它们辩护,保障它们的权利。

法律让人理性,但感性也并没有泯灭,两者并无关系,首先你是一个人,其次才是法律人;也许我表达的比较极端,忘记自己带入了身份发言,但是我本身并没有任何权利来代表别人,我只是代表了自己,以至于让很多专业人士感觉不舒服,说我白学了,没有法学素养。这点我做的欠妥,让大家产生了误解,我也在反思,对此我也感到抱歉,感谢批评指正!

另外,我所说的凌迟也只是极度愤怒的表达,这不可能实现,我也并没有推崇,因为凌迟本身就是酷刑,也不利于人心和社会的稳定。也请部分人不要上纲上线,说我推崇,duck 不必。

至于为什么这么愤怒,因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等罪行,还不至于让人那么愤怒,我们可能会想一想这么做的犯罪动机是什么;但犯罪嫌疑人是无事找事对被害人进行性骚扰和侮辱的行为,没有成功, 直接上手打人,还是群殴,还扬言 C 了,侮辱比伤害过分的多。 这也是让我感到愤怒的原因。

知乎用户 言雀​​ 发表

大家猜猜三名女受害人会不会

忽然污名化变成坏人?!

然后变成坏人打坏人?

知乎用户 爱久见人心 发表

大家不必过多指责黑衣女使事情升级,没有她这一瓶子这些人不会被绳之以法,当然,代价是由她朋友承担,也别说什么没有她这一瓶子会拉走强奸,事情变得更糟,警察 10 几分钟就到了,这次绝对支持他们反抗,但是以后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还是不要激怒他们,都是一般的小混混,除非他们强制猥亵你,这样你怎么打都应该没事。说任何情况都不要怂的,你去问问你的父母甚至于朋友和酒后的人起冲突第一想法是上来就干??这件事是一个典型事件,否则只有两个结果,打得过他们你被拘留,赔偿医药费,打不过惹怒对方你被报复的得更惨,如果那几个男人聪明点酒瓶砸头装倒下女生的责任无论如何也逃不掉。

好吧,以后各位女生不论遇到什么情况,言语骚扰也好,身体接触也好,对面的人是一个人也好,是多人好,是不是酒后也好,直接上去干就行了,用身边能找到的所有工具,不论是刀还是砖头,直接就开干,教科书也该改改了,遇到坏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该勇敢上前搏斗!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从视频中明显看出,这些罪犯有强奸的意图,因此意图强奸是免不了的。

因为强奸未遂,意图谋杀也是有这个可能的。可以参考灵璧渔沟中学事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都可以一拳打死同学。何况是这几个彪悍的成年人。而且这几个彪形大汉打的不止一拳,还有脚踹。力度之大,下手之狠,完全有把瘦弱的女子杀死的可能。因此杀人未遂也算是合情合理。

再加上他们多年来,欺行霸市,横行霸道,非法囚禁等等,只要深入调查,恐怕还有更加触目惊心的罪恶。

死刑,也许未必,但是无期徒刑应该跑不了吧。只有人这些恶魔去了该去的地方,从此以后不再踏足人间,才可以修复老百姓受损的安全感,才会还人间一片安宁。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面临着主犯可能 10 年起的处罚,从快顶格处罚。

大案讲政治,所谓讲政治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个案件把这几个嫌疑人从重处罚是全国人民的心愿,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亲自下场,他们也是有了排面了。

这个案件异地管辖,这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全部被批准逮捕,意味着检察机关认定所有人全部构成犯罪,在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以后,检察院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

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被从快从重处罚,处罚的结果也许是意料之外法律之内,比如可以定一个罪也可以定两个罪的,那是不是就定两个。是不是所有的成年往事原本含含糊糊过去的,这次全部都一查到底,比如吴签,大家以为的是强奸加吸毒,实际上是强奸加聚众淫乱。

知乎用户 许广新​ 发表

殴打女孩子这个事儿是不会太过严厉的法律严惩的

但是不代表他们别的事儿也不会

这些人不可能原来一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这一天突然变坏的

你懂得

知乎用户 太阳神 发表

谢邀!

这种事情我就遇到过,2020 年我和一个在金店上班的朋友晚上十点多和他们店里四个女同事一起去烧烤店吃东西,店里是可以边吃东西边 K 歌的那种,然后旁边一桌有五个男的,个个虎背熊腰的,跟这次唐山打人的个头差不多。他们可能看着我们这桌女的比较多,想来刷存在感。我 1.65,我朋友 1.75,也比较瘦,一看我们两个也没什么威慑力,所以就过来找茬。过来就揪着我那么朋友的衣领连推带搡的说我们唱歌难听,说我们挺嚣张之类的话,反正就是骂骂咧咧的。

我和那朋友高中时就是属于那种学习不好,喜欢逃课上网,总之就是老师眼中的差生,虽然不会张扬跋扈到处惹事,但被人欺负了也会一起冲上去干的那种。以前在学校时也经常开玩笑说,如果哪天被人找茬,看着就是打不过的那种,要么跑,实在跑不了就盯着一个往死里干。反正不是我们的错,打死了我们顶多算正当防卫,反正就是这种思路。

所以,当时其实也挺慌的,我看那朋友一眼,他就懂了。可能当时喝了点酒,壮着点胆子,旁边又有妹子在着,根本不好意思跑,俗话说冲冠一怒为红颜嘛。我拿起桌上的一个酒瓶往那人头上砸,酒瓶是我们这边特产的那种腾越老烧瓶子,扁平玻璃的还有点厚,以前电影里看人打架用酒瓶砸人,想想都疼,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就是怕一下打不倒这个,其他四个再冲上来,五个过来招架不住,反正那天这么厚的瓶子硬生生在他头砸碎了。我朋友也顺手抓起旁边的一个实木的小板凳,给他的后背两下。他也不敢打头,怕直接打死了。想着打背不致命应该没事,所以用的劲是比较大的,结果那人就躺地上不动了,酒瓶砸到的地方还流着血。我当时也蒙了,这特么不会死了吧。

他们一桌的四个人也准备过来,我也拿起一个凳子。指着他们大喊,今天谁过来,就整死谁。反正当时他们迟疑了,然后有一个就去叫那被打倒的人,其他人看着也可能以为那人被打死了,想着事情大了,所以没有过来打。烧烤店老板报了警。过一会警察就来把我们都带走了,伤的那个是救护车过来拉走的。

到公安局,反正挺慌的,真怕那人死了。后来警察进来揪着我的衣领就给我一拳,骂我们下手狠的,是不是傈僳族。解释一下,我们这边傈僳族民风比较彪悍,没有歧视的意思。

后来公安局的人也看了店里的监控,打电话通知了我们家里人。最终结果是被打伤的那人医生说什么脊椎哪里神经受损,严重的会造成上肢瘫痪丧失行动能力,也就是类似植物人,现在想想也是有点后怕的。我们两人除了承担医药费,还一人赔了 36000 多块钱。

当然我和那朋友也在看守所蹲了 14 天,有个警察还开玩笑说,你们这种情况恰好遇到今年扫黑除恶严打,要不然你们签个和解协议,就不用来看守所,能感受到他们还是同情我们的。

看了很多评论,有说我们反应过激的,说我们好勇斗狠的,也有说我们这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的。具体的法律条款,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的,我们也不懂。这么说吧,我自己从来不提倡暴力解决问题,不过当你的自己真的遇到的时候,很多时候不是你自己想怎么样?而是你别无选择,如果我们自己不先发致人,把挑头的打爬下,让他同伙以为死人出事了,他们也会冲上来打的。估计我们的下场好不了多少,可能就是另一个版本的唐山打人事件的受害者。如果和对方一起的是比较面善的,或者是有妇女儿童老人在着,我们肯定不会这么大反应的。正是因为看着他们每个都不是善茬,怕被第一扯住,其他人趁着轮番上来打,所以才会如此。

最后想说一句,无论何时。在这个社会上,请以最大的善意去踹测别人,有时候你的一点善意或许会成为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

昨天看了唐山打人事件的嫌疑人过后直播,说 60W 和解了,还大放厥词。说真的,真的气。自认为有点破钱了不起,再弱小的人,把他逼到了极致,当他无所顾忌奋起反抗时,你引以为傲的财富、地位、名利都将为你愚蠢傲慢的行为付之一炬。推荐各位看一下由托德 · 菲利普斯执导的《小丑》这部电影,或许会对这次唐山打人事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最后愿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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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网友说,我们遇到的是一般的混混,如果遇到黑白通吃的黑恶势力,那就麻烦了。

说真的,我们当时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我觉得这种顾虑在大城市应该会比较明显,在大城市里,家家户户生活在高楼林立的电梯房里,邻里间彼此比较冷漠,有的两家面对一起住了十多年不知道对方姓名的可能都有。城市里,地贵房贵的,对于一般人来说城里的房子就是唯一的容身之处了,房子就是自己最值钱的东西,得罪了黑恶势力,天天被恐吓骚扰,还咋过日子。但在农村虽然落后,但还是有人情味的,一个村的人相对比较团结,一般的黑社会人员还真不敢随便进哪个村里去威胁恐吓,城市里可能有大奸大恶等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农村再恶也就几个村霸恶霸,不过扫黑一出来,该抓的抓的,没抓的也老老实实的了。我自己就是农村的,能深刻感受到。

我记得 17 年同村有个同村的出去打工,网上借了钱,借了 5000 多,一个多月的时间高利贷给他翻了 7 万多,结果人家放贷公司先是各种打电话威胁恐吓家里人,后来还直接找到村里。他家爹妈是土里刨食本本分分的农民,但自觉理亏给了人家一万。放贷公司的还是不依不饶的,说什么把房子抵押之类的。后来村民小组长约着几个村民去主持公道,那些人还是挺神气的各种恐吓,结果就打起来了,他们的人被打伤了两个,几个村民把人家开来的车也给掀翻掉。后来派出所的民警来村里把涉事人员都带走了。村民统一口径说他们的人是自己开车来村里不熟悉路况,自己开翻的后受伤的,派所的民警大体心里也有数,不过毕竟人家是高利贷不合法,又没监控,伤得也不重,所以也不想过多追究放贷公司讨债人员受伤的事。后来听说是,这属于高利贷,非法放贷,手续也不对,法院起诉也得不到支持,把本金还了,象征性的付了点利息就了事了,他家人也没啥事,也没人恐吓骚扰了。

我们村里距离事发在县城也就 30 多公里的路,实在不行回村里去就行了,又不一定非要在城里,所以我没顾虑的!

最后说一下农村落后这个事,其实只要不是在地势特别复杂的地方,随着国家的扶贫政策和一些惠民政策,大多极端贫困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不用拿 “穷山恶水出刁民” 之类的话来反驳。前几年可能还是有很多农村人想要城市户口的,但最近几年可不见得哟!所以,现在去到农村,千万不要有城里人的优越感!!!

唉,居然为了你们几个评论几个赞,今天居然一块砖都没搬,摸了一天鱼。感觉好内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党,对不起老板!!!

算了,下班,打游戏去!

还是那句话,愿国泰民安!!!

知乎用户 智商高的惊人​ 发表

看了一圈回答,感叹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地球和大角星的差距还大,后者是体积,前者是智力。

很多人看问题根本看不到本质,主要就是核桃仁太小了。

当街强制猥亵,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这已经对社会治安和老百姓日常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年龄大一点的都知道 90 年代流行车匪路霸的时候是啥样,出个远门坐长途汽车或者火车都要提心吊胆,当时各方面都在打击,但收效甚微。后来出了一个政策,没几个月后,风靡 “大江南北” 的车匪路霸们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全部转行,还记得是什么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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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发动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举个例子:蒋光头当年都是美式装备,那么多精良军队,高级装备,而且思想上还有各种儒学大咖们坐镇,用四书五经的高级智慧武装头脑,结果呢?为何屁滚尿流的夹着尾巴逃跑了?

因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让他感觉到什么才是力量!

同样,如果面对行凶的暴徒(当然是需要有一定条件的,比如特定对象:妇女儿童老人等,这个需要做限定,而且是必须的),群众当场击毙有奖,那么暴徒的生存空间还会这么大吗?他们还不去转行学儒学吗?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知乎上的智力应该都还可以,但估计仍有少部分的不开窍,这里做一下引申思考:

有人会说刑法必须和罪行相等,这样才能彰显公平正义。从法律的原理来说,这句话没有错。但我们忽视了法律的精神,消防消防消大于防。法律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制止犯罪的 “念头” 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惩罚。

比如因为好吃懒做的人性或者客观因疾病残疾学历工作等等生计所迫的犯罪,盗窃等,你把他们全部规定死刑,想消灭盗窃犯罪,显然是不可能的,只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因为动机不一样。

唐山的这种犯罪的动力并不是普遍人性里的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因疾病残疾病学历教育等等客观原因去犯罪的,这是追求一种精神上的 “大哥大”“我很牛,你们得怕我”“我膀大腰圆,你们瘦小的就必须听话” 等意识形态,它并不代表普遍意义的大众犯罪心态情绪,也就是说,对他们的 “惩罚” 主要应该在威慑方面,也就是“群众当场打死有奖”,而并非事后的惩罚,因为这种犯罪的迫切程度非常低,是人的意志完全可以控制的。

如果人民群众不参与这个制止的行为中,类似这样并不是非常迫切需要生存的犯罪行为,就很难去降低。

所以这个 “奖” 是必须的,也是应该加大力度的。

有人说苛政猛于虎,秦朝盗窃或抢劫都是割足削鼻起步,很多直接就死刑了,所以导致了秦二世灭亡。

上面已经从哲学上分析了这个原理,秦当时老百姓很穷,他们不去注重老百姓的福利待遇,一味的去制止老百姓因为求生存的犯罪,这怎么可能不灭亡?

唐山这个事犯罪动机是犯罪分子求生存吗?是为了生计被迫实行的吗?

深刻去思考。

知乎用户 及第状元郎 发表

公安厅大案要案专案组一向是从严,从重,从速的。对中国司法体系,我们要抱有信心。

我国对于重大案件,通常采用专案组办案。专案组组成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由公检法中的某一家组成,这种情况下,因为任何一个案件的办理都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由几个人组成的办案组都可以广义地叫做专案组。但是,这里所说的专案组指的是不同于常规情况下的办案组织,其不同之处在于往往由领导牵头专门办理某一个案件,成员在办案期间全部或者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办理某一案件,因而也可以叫做专案组。

第二种是由公安和检察两家各自派出部分人员组成的办案组织。

第三种是由某一级的政法委或者某一个政法机关牵头,由一级或者几级公检法人员共同组成的一个办理重大案件的临时性机构。

唐山这次应该是第一种情况。河北省厅直接指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唐山不法势力横行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地相关部门明知问题却迟迟没有解决处理。到底是不法势力难处理,还是根本不想处理呢!

之前唐山杨树宽犯罪组织就是张家口公安处理的,这次烧烤店围殴又是要廊坊公安处理。为什么不能唐山本地办案,自己不清楚吗?

某些人真的要好好反省啦!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服刑的话,估计不会在本地服刑,防止有熟人照顾。九个人,最好能分散开服刑,防止他们一伙联合起来再把别的犯人打了。分散开一个人一个地区,一个人进去服水土去吧,有本事去一个人去打遍监狱无敌手。

知乎用户 一坨杠精​ 发表

想什么呢?还顶格处理?

那可是都是刘都统手下的黄四郎啊!

我就是河北的,你们可以看 IP!

河北有个城市唐山,比较出名!

上次唐山出名,是因为全国皆知的天灾。这次唐山出名,是因为全国皆知的人祸。

这几天,很多人对唐山 H 势力在烧烤店围殴女性事件感到气愤。

就连消失很久的成龙大哥都在 WB 上开喷了:

“我真的要气死了,一晚上都睡不着,尤其痛心的是全程只有女孩子站出来帮助彼此,围观的男性全都无动于衷,这样的事情怎么可以发生在我们国家?!”

目前随着发酵,事情越来越大,热搜密集的一天接着一条!

这是好事情,说明这些事情终于引起所有人重视了,一旦大家都重视了,可能就能秉公办理,从重从严了了!

简单梳理一下,从最初的视频流出,到过了 10 多个小时 POL 才出动,然后是全国发酵,大家一致开喷,最后多地练手跨省摁住这几个米共(因为分开,所以这样说),然后是人日、Y 视、光明等下场发声,之后还有几个不开眼的田园女拳打拳被群嘲,然后是这几个米共被移交廊坊异地办案,之后是唐山开始了打 H 除 E 的行动,现在说曝光此事由公安部牵头办的,多地开始巡查烧烤摊。

看来这次事情真的做大了,就在事发当天,还在一个群里发现了一个视频,貌似就是主 F 陈 X 嚣张的在社交软件上喊:你们为那个女的撑腰有啥用?现在我 60W 和解了,我也不用进去。

视频不知道真假,但是发不出来,有想看的,可以私信我,我发给大家看看。

不过现在事情终归是闹大了,首先是全国皆知全民愤慨,现在 Y 媒,例如人日、Y 视什么的也下场了,公安部也下场了,相信最后估计能从重从严处理了。

毕竟事情闹大了,现在都知道了,如果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罚酒三杯的办理,估计最后能被吐沫淹死。

以肉食者们的智慧,这个时候跳出来,就真的成了獐子岛特产了,如果这种智商,那当初是考不上 GWY 的!

所以几个受害者应该能得到公平的宽慰了。

目前廊坊警方已经逮捕了这 9 名犯罪嫌疑人(7 男 2 女)。

(看看,大家看看,这种长相和打扮,说他是良民,估计坟头草都两米多高的昆山龙哥能把棺材板啃穿)

九个人围殴两个瘦弱女生,真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

如果说他们单纯只是黄老爷,背后没有刘都统,门口街上那条流浪狗都不信。

谴责和愤慨大家很多了,现在质疑:

为什么逮捕几个米共还需要异地用警?是不是当地的 pol 有什么问题?这 9 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何等到上了热搜后,当地才 “反应迅速”?为什么全民皆知了,当地才掀起新的扫 H 除 E?

现在烧烤店的案件改由廊坊接办,这意味着案件背后的水很深,肯定有人多吃了一碗粉。

提级管辖、异地用警,这是 2018 以来的 “扫 H 除 E” 中,对一些重大敏感以及久拖不决、办理不力的事件的创新做法。

因为大家都知道,所谓的 H 势力,本身不足为据,真的正面中门对狙,可能 90% 的下场跟昆山龙哥查 BUDUO,也就是挂杆的命,只是他们一般都跟那啥勾着,背后的保护伞才是让大家无能为力的。

异地可以避免 “保护伞” 干扰。

目前从公布出来的资料来看,开着车牌尾号 “7777” 的奔驰、迈巴赫,是几年前打架商人后刑拘在逃,服刑期间多次获减刑,或多次从事 H 势力活动……

就以主犯陈 X 来说,他的问题就有很多。

2015 年非法拘禁案,2017 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 年失信执行人,2019 年不当得利,2020 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但是就这样的人,还能大摇大摆地在街头调戏妇女,群殴他人?还能连开两家公司?

只能说当地灵刀这大棋下的真好,连对面大漂亮的美稀宗都自愧不如!

2020 年的孙小果直呼内行,肯定感觉自己死得冤。感觉还是后生可畏。

所以说唐山那是真魔幻,真实纱窗擦屁股,给大家露了一手。

2015 年陈某非法拘禁,把别人打到粉碎性骨折。当地的 2015 抓到嫌疑人,2018 年才刑拘!

可能这三年内,陈某是派人找刘都统去了,最后郭旅长的骑兵来了,当地法院以 “当庭认罪” 为由,仅判了 2 年!

更吊诡的是,2015 年被抓 2016 还被曝坐飞机去三亚旅游!

可能唐山过于重视人 Q,当地对犯罪嫌疑人太友好了,只能让我们感觉这玩意真实 “敌在本能寺”。

不怕 H 社会,就怕社会 H!

其实从 “7777” 这个车牌,就能看出这些人背后不简单了!

更有意思的就在烧烤店事件两天前,唐山还刚召开了扫 H 除 E 小组会议……

也许有洗地的说陈某是 “个例”,唐山并没有什么 H 势力。

我只能说这些人洗地太水,最后溺水缺氧成了脑血栓,开脑洞开成了脑血栓。

背后的原因让人暖心。

因为就在这件事的同事,许多唐山市民还在实名举报当地 H 势力的嚣张。

6 月 11 日,唐山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唐山的 H 势力。

这位老板经营一家蛋糕店,自 2021 年起,被一个以 X 满 S 放人员组成的团伙不断 Q 诈 L 索、B 力打砸,蛋糕店闭店停业。

该男子表示,该团伙这一年来,曾 20 多次到他店里和家里进行骚扰闹事。

这些人叫嚣:“有的是办事的方法。” “110 你随便报!见你一回,打你一回。”

他报 J 后也确实无果,只是对这些人进行批评教育……

哈,罚酒三杯了,师爷海涵,一起挣导乐是吧。

6 月 12 日,烧烤店老板娘也发视频,当天几名女子被人殴打时,她拉架并让他人报警。

也被打人的那伙人威胁,且没结账就跑了。

这几天唐山还有一个女子实名举报当地的 H 组织,她说自己应聘酒吧工作,被酒吧老板胁迫殴打。

自己晚上逃出去报 K 后,第二天早上 7 点才出 J,并且没有对涉事人进行任何处理。

讽刺的是,当她的举报视频火了,当地的 P 出所却 “及时” 给她打电话,让她把视频删了。

说你吃了两碗粉,你就是吃了两碗粉,要不乖乖认栽,要不抛开肚子自证清白。

这就是如你所愿的盛世,星辰大海的征途,佩服佩服!

当初出 J 后不做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要求删视频的依据又是什么?

谁让他们打这个电话的?

而且当地更魔幻的时,有网友发现,涉事人员竟然穿着绣着 “police” 的衣服!

知道了,原来县长就是张麻子,县长的人就是麻匪。

此次一向温和的 G 媒们在唐山事件上,发出了很多疑问,说明可能当地的情况已经拉夸到一定程度了。

如光明题为《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唐山为何一个月三次热搜?》的评论写道:

案件性质如此恶劣,放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情境下看如此令人震惊,放在扫黑除恶大环境下看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何以 “当时有顾客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十余小时后警方才抓捕到主要犯罪嫌疑人?
要知道,这是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之下,十多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寻找和锁定密接的时间!

因为之前唐山一个月之内已经上了好几次次热搜:

5 月一位农民着急下地干活,被当地 Y 情巡察人员看到并被收拾。

让农民用大喇叭向全村村民自我批评。

在之前的 4 月,唐山某地为防止 Y 情,施行 “硬隔离” 的硬核措施,要求住户交出钥匙反锁家门,不交也可以,居民楼的房门用铁丝绑住。

只要马车放出去,张麻子给你们的东西就得收回来,不交就是个 S…….

眼里没 “人” 了,就跟放羊一样,关起来就!

眼里没 “法” 了,B 夺财产、Q 犯公民权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

所以就连大 G 媒都气的 diss 了:

能随便铁丝锁门、禁足公民的地方,能荒唐到不让农民种地的地方,会有怎么样的法治环境,会有什么样的法治治理水平,会有怎么样的社会法律意识,可想而知!

说起来,唐山的其实是个传统的江湖城市。

从地震重建后,就一直如此。

之前有 “C 刀帮” 赫赫有名。

“C 刀队” 经常干 J 劫 T 盗、打架 N 事、T 戏妇女、收取 B 护费、L 车收过 L 费等等。

和 “H 南斧头帮” 齐名,也因为屡次打败老铁们的势力而恶名远扬。

现在差不多 40 年过去了。

因为一起 H 势力的事件,全国再次把目光聚焦这里。

究竟有没有保护 S?
究竟还有多少 H 势力团伙?
到底是不是法外之地?

这里到底解放了没有?

最后这件事能不能从重从严处理?

就连这篇文章发出来,都需要用这么多的拼音字母,就足以让人悲哀!

黄老爷手下的武举人就是打了你,还得让你磕头赔罪!

我们都在看着!

谢谢各位赏脸,

辛苦大家来下卫星号 “一坨杠精”,全网同名,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许多文章不能通过。

就能看到全套的避免割韭菜,不交智商税的内容。

真的谢谢你们给面子,

谢谢

知乎用户 卡了吧唧 发表

主要人员陈某志,涉及:

1、2015 年 12 月非法拘禁案 (刑拘在逃)

2、2017 年交通肇事逃逸

3、2018 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4、2019 年涉及不当得利

5、2020 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希望第六条后不要再新增了

真的栓 q 了

知乎用户 高原 发表

从官方这次的速度和用词看,走的是 83 严打时期的流程,准备杀一儆百了。这几个人如果身上还有其它比较大的案子,判两个死刑一点不奇怪。

知乎用户 Andromeda Galaxy 发表

有人马后炮指责受害女性不应当用酒瓶敲头导致事件升级,我来告诉你们一个女生遭遇 X 骚扰后会发生什么:

1. 如果她没反抗,侵害者绝不会自动停止,只会变本加厉,当她最后忍无可忍的时候,侵害者和舆论会说,不就摸几下,开始没反抗不就是同意了,女人就是矫情。这样的言论在知乎遍地都是。甚至于受害者一开始的忍气吞声,在大家能看到的类似案件里,都导致事件被归咎成了【双方】“感情纠纷”、“言语纠纷”。

2. 如果她反抗了,但力度弱,侵害者没有损失,只会恼羞成怒攻击受害者,就像这次事件中女孩一开始言语反抗被扇了耳光,就像最近其他女孩发出来的视频里受害者反被辱骂被造谣。

3. 如果她反抗了,但力度强,就像本次事件中她的朋友用酒瓶敲头,就是为了帮助她反抗。就会被评价为 “也不是什么善茬”“两方混混互殴”。

4. 不论她反抗没有,从她遭受 X 骚扰的那一刻起,绝大部分的舆论第一反应永远是用放大镜在受害者身上找茬:她穿的不对,她出门玩了,她不该去那里,她干嘛不反抗,她反应干嘛那么激烈,她怎么自己出门没带上男性…… 最后必定出现的是永不缺席的造谣 “那女的是鸡所以她活该”。

5.X 骚扰的下一步就是 X 侵,别说什么 “不就摸两下”,这话鬼都不会信。如果不能理解女性对 X 侵的恐惧和痛苦,可以自己去找两个流浪汉给你通通屁股。何况女性被 X 侵后还需要面对受伤、染病、怀孕堕胎的风险、永无止境的 d 妇羞辱和伴随一生的精神创伤。

6. 女性日常中受到的绝大部分 X 压迫是言语 X 骚扰、肢体 X 骚扰和偷拍。大家可以在新闻媒体中搜索 “骚扰” 和“偷拍”两字,可以看到对此类行为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几天,甚至有仅做口头教育的。对绝大部分施害者来说,约等于零成本。而受害者报警后如果仍遭受骚扰或报复,从近几年众所周知的多起案件来看,警方对此毫无作为。

7. 在当前的舆论环境内,乐于对女性进行荡妇羞辱的、要求女性对 X 迫害降低敏感降低自尊的、漠视女性困境与痛苦的以及攻击女权的,群体之间往往高度重合,并占据了巨大声量。

以上这些,是每一个女性每一天都面临的恐惧,是每一个受害女性都面对的真实经历。

而每一个女性一生中都至少经历过一次被 X 骚扰(无论是言语还是动作)、被偷拍、被猥亵的危险。每一个女性都预演过如果自己遭受这类事件怎么逃脱。

本案中的黑衣女性能反应过来用酒瓶制服施暴者,不过只是因为恐惧,早在脑海中成千上万次预演过。

我认为没有人有资格要求女性对 X 骚扰降低敏感降低自尊,如果真的人觉得应该这样,请你先降低社会对女性无处不在的荡妇羞辱。

很多人即使读到这里,依旧很难理解女性对 X 迫害案件的群体应激反应。

在本案发酵后的当天晚上,立刻就有网友出了黑社会衣着表现特征让大家方便分辨黑社会。之前 X 迫害(包括但不限于 X 骚扰、偷拍、下药、造谣、QJ)案件受到关注的不是没有,为什么没有人出一个施害者衣着表现特征让大家便于分辨?

因为它们看上去太普通太正常了。

如果有遭受过 X 迫害或认真研究过 X 迫害案件的人应该知道,很多施害者就是普通的长相普通的衣着普通的举止,看上去就是普通的男同学、普通的男老师、普通的男同事、普通的大叔大爷、普通的路人,工作会骂老板跟朋友相处会开怀大笑,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有自己的爱好理想和人生的目标,是谁的朋友谁的儿子谁的爸爸谁的叔叔谁的同事,就跟每天都擦肩而过的成千上万正常生活的普通人一模一样。

甚至大多数 X 迫害(包括 qj)案件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是你每天会见面的领导,是你偶尔打招呼的领居,是你三五不时聚餐的亲朋好友,甚至可能是你亲密的家人。

但就是在某一刻,这个普通的男人会突然把自己狗屎一样恶心的欲望砸在你身上,把你从生理和心理剥光在大庭广众下拖行,而他就像下楼买早餐的时候挑选包子一样挑中了你,像碾碎路过的蚂蚁一样顺便碾碎了你的人生。

东亚恐怖片以日本的心理恐怖为翘楚,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就是厉鬼的突发性:主角原本好好生活的日常,突然在扭头的某个瞬间厉鬼爬到背上,猩红的长舌头勒紧脖子;主角只是拧开水龙头,重复千百万次最简单普通的动作,流出来的是猩红血液和长发,厉鬼在头顶滴落涎水。

不知道为什么会招惹到鬼,不知道鬼什么时候出现,不知道谁会变成鬼,不知道鬼来了怎么逃,不知道怎样不再被鬼侵扰。

而女性每一天,每一天面临的都是这样恐惧。

我们当然知道还是好人多,我们当然知道世上有好男人,可是那些好男人跟骚扰、偷拍者站在一起,他们外表、举止、言行看上去根本一样普通平常,怎么分辨?

只有当那只伸过来掐住你的脖子时,你才会知道,哦,这个是坏的,而我会死。

而如果侥幸捡回一条命,你将迎来对受害者铺天盖地的荡妇羞辱。比施害者数量更庞大的,真实存在的成千上万普通人在网络上发泄的恶意,将会溺死你。

评论区中有一位网友说到法律的保护总是滞后的,这没有办法。我觉得他说得很中肯,但我想说的不止是法律的滞后性。

他后来举了一个被偷钱包的例子,我觉得很好,盗窃也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社会案件。但大多数舆论并不会指责被偷钱包的失主,你拿的钱包不对你不是一个好男人,你穿的衣服不对你不是一个好男人,你出门的时间不对你不是一个好男人,你去的场合不对你不是一个好男人,是你的钱包给了小偷暗示你也有错,不要对钱计较那么多偷你两张激动什么,因为你是贪官污吏所以你活该被偷。

而女性遇到 X 骚扰时:你穿的衣服不对你不是个好女人,你出门时间太晚你不是个好女人,你去的地方不是好女人去的,是你给了骚扰者暗示他才会骚扰你,男人摸你两下又没有少块肉,你是鸡所以你活该被骚扰。

即使在本次唐山事件中,堪称完美受害者,遭遇如此残忍,这种评论依然不在少数。而其他的案件,例如最近频发的高校女性被偷拍的案件中,这类对受害者进行荡妇羞辱的评论满坑满谷。

这就是我想表达的,当受害者为男性时,没有人会对他进行 X 羞辱,但当受害者为女性时,荡妇羞辱却无处不在。尤其是当案件本身就涉及了 X 因素时,有些垃圾就跟灌了敌敌畏一样兴奋。即使是杀人案件中,也有相当数量的言论会造谣女受害者出轨、做鸡。

而其中最恶意的,就是——“她脏了”。

指出或正视这些现象,不叫性别对立。制造这种现象的,才叫性别对立。

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对于成为受害者(无论是什么案件的受害者)这件事有如此巨大的群体应激反应。因为我们清楚的知道一旦成为受害者,除了受到来自凶手的伤害,还会被放到聚光灯下不停审视质疑 “为什么只害你不害别人,是不是你有问题?”,并承受来自各种人群的荡妇羞辱难以反抗。

有些羞辱甚至不是恶意的,而是无意识的群体性玩梗。比如在杭州来女士案件后,被拿来玩梗的 “八吨水警告”;比如 B 站著名的 “三年不亏”;比如被污名化的 “XX 媛”;比如容貌不佳的女孩被嘲讽为坦克,“按 f 进入坦克”。如果有女性对此感到不适,则会被视为敏感和矫情。

就迄今为止的舆论走向来看,本次事件大概率会被解构为 “抡酒瓶”。这个【梗】会逐渐把原本的鲜血淋漓消解成一个能用来娱乐的短语。

当女性受害者的遭遇被解构成网络热梗,痛苦也随之被强行抹除了。

当女性在看到唐山事件时,女性看到什么?我们看到受害者肉体上的痛苦,和网络各个角落里足将她淹没的恶意。她的同伴为她挡住了砸下来的板凳,而我们要手拉手声嘶力竭才能为她阻挡一些恶意。

在这样的恐惧之下,抡起酒瓶就是那位黑衣女子唯一的正确的选择。

知乎用户 马尔马拉海的渔夫​ 发表

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未遂),或者调查后还涉嫌其他犯罪。

就目前全国人民眼见为实的,主要还是涉嫌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具体罪名和量刑还得看两位受害者伤情鉴定了。

但鉴于社会影响与几位大哥有前科(不知道是否涉嫌累犯,这也会是量刑的考量因素之一),涉嫌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部分缓刑可能性不大了。

知乎用户 曾进军 发表

应该是省里或以上级别指导了,唐山领导都是空降,能一直维持热度说明想降的人降不下来,还有人推。应该是上面要拿这个作为典型,全国新一轮严打很可能会迅速推出,为后面经济可能硬着陆做准备。

知乎用户 隔壁王律师 发表

从 6 月 10 日案发立案,次日,也就是 11 日,所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今天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能用快形容了,是神速了。在一般的刑事案件办理中,7 天甚至 37 天才逮捕是常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3 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1-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罪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30 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为 10-14 日,最长拘留期限为 37 日。

如此快速批捕,除了从严从快的上级指示外,也不排除在这一两天的侦查讯问中,发现其他犯罪事实或犯罪线索。如果真的初查涉黑涉恶,不久的将来,应该会看到侦查机关公开发布的征集该 9 人违法犯罪及 “保护伞” 线索的通知。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我们拭目以待。

更新~

12 号下午,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 “雷霆风暴” 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出重拳,用重典,惩恶务尽,绝不手软。

这次以烧烤店团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为契机,开始为期半个月严打及深挖保护伞的专项行动,“出重拳、用重典” 这也表明了官方态度。

知乎用户 猫大师 发表

给点钱就出来了吧?

或者判个十几年,然后缓刑 2 年执行,才进去几个礼拜就出来了,最后一路减刑,ok,继续在唐山当大爷。

见得多了。

知乎用户 陈希​ 发表

该案件影响恶劣,不到三天抓捕归案,检察院批捕,估计不出两个礼拜就开始公诉,这速度已经很快了。到时候大家关注庭审直播吧。 这个事件反映了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力度不够,以至于需要由省厅指派分局侦查该案件,该操作已经告诉了大家这背后的一些不可描述的 “东西”。 希望法治社会能够慢慢健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还全国人民一个安居乐业,和谐的生活环境。

知乎用户 土拨鼠恶霸​ 发表

我想看他们痛哭流涕的审讯视频

知乎用户 徐剑 发表

概括的犯罪故意:唐山被捕 9 人中有人阻拦施暴的法律责任

在执法、司法实践中,舆论的作用在于监督,例如,“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引发全网关注,司法机关从严从快决定批准逮捕 9 人;舆论也可能是执法、司法的线索,呼应舆论办案不是司法机关应有的态度,例如,唐山两名被打女子转入普通病房,有人造谣称 “已经有一人去世了”。

舆论同样曝出 “唐山被捕 9 人中有人阻拦施暴” 的信息;信息背后的法律意义在于:司法机关怎样认定团伙,或者集团犯罪,例如,为争夺业务发生的聚众斗殴案件,工作场所也可能是斗殴现场,被追打的员工还手是否构成犯罪?团伙犯罪为故意犯罪,司法机关认定的标准为:共同犯罪人至少有概括的犯罪故意。

自然人单独犯罪的故意要素易于认定,例如,自然人本没有打算盗窃,“见财起意” 盗窃他人财物认定为盗窃罪没有争议。二人以上的 “共同” 故意要素的认定则较为困难。例如,前述例子仅有一人 “见财起意”,其他人分享了盗窃成果,即,“同伙” 人共同消费认定为盗窃的共犯在法律上尚有疑问。

在刑法理论上,“见财起意” 的故意被称为概括的犯罪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只要有条件就能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例如,“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中,殴打女子、拽女子的行为人均能评价为概括的犯罪故意;司法机关不能将旁观者,甚至阻拦施暴者认定为共同犯罪。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见诸网络后,个别自媒体爆料称,烧烤店的经营人与主犯共同用餐,其大致意思是烧烤店经营人也可能是共同犯罪;每个经营者希望经营场所 “秩序井然”,烧烤店的经营人一般不能评价为概括的犯罪故意。经营者对消费者有保障安全义务,犯罪人不能依法赔偿的项目,受害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例如,伤残、死亡赔偿金通常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受害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等。

多数公众也关心的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涉嫌的准确罪名。侮辱妇女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即,侮辱妇女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妇女)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即,寻衅滋事罪。问题是,司法实践怎样区分侮辱妇女罪和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中,侮辱妇女罪不能单独适用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少法学家认为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是想象竞合关系。一方面,侮辱妇女罪是公诉处理的重罪,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侮辱妇女罪不可能与侮辱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另一方面,侮辱妇女罪为性犯罪,侮辱罪是名誉权等犯罪,两者也不可能是想象竞合关系。

侮辱妇女罪在解释学上与侮辱罪有一定的联系。“侮辱”一词相对抽象,司法人员可以借助侮辱罪解释侮辱妇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妇女罪应当以公然性为条件,以此区别强制猥亵罪,例如,公共场所的一切 “咸猪手” 的行为均可评价为侮辱妇女罪。

从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已公开的视频资料看,主犯可能有侮辱妇女的举止,遭到妇女拒绝后,主犯及其他 “帮凶” 恼羞成怒发生了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帮凶” 没有侮辱妇女的主观意思;主犯有侮辱妇女的动机与目的,司法机关怎样认定共同犯罪?

认定共同犯罪不需要罪名统一,例如,暴力案件中,有的行为人有故意伤害之意,有的行为人有故意杀人之意,尽管是共同犯罪,但行为人触及的罪名不同。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触及的罪名应当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认定,不同的主观故意对应不同的罪名。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中的主犯倘若主观上有侮辱妇女的举止,对主犯应当以侮辱妇女罪定罪量刑;其他行为人以寻衅滋事罪的主犯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唐山被捕 9 人中有人阻拦施暴,该人在本事件中不应当认定为有罪。

司法机关对主犯以侮辱妇女罪定罪量刑,一方面,侮辱妇女罪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妇女在公共场所可以免遭 “咸猪手” 的侵扰;另一方面,主犯以侮辱妇女罪(未遂)定罪量刑并不减少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黑恶” 势力事实上并不可怕,例如,“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引发全网关注后,涉案的行为人四处逃窜;国家与社会需要讨论的话题是,正当防卫、扭送制度可能造成伤害的容忍的限制。正当行为人不能向非法人员让步,例如,群众抓捕盗窃人是正当的行为,意外造成不法人的伤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deemer 发表

这里面有意思的是:唐山打的人,河北省公安厅却移交廊坊侦查,这玩意叫做:

指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

显然,指定管辖的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例如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包括 “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

对于唐山法院而言,这个指定管辖是非常有必要的

2018 年 3 月 21 日,唐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将刘涛逮捕,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陈继志依旧在逃。
而同样是 2018 年,刑拘在逃的陈继志不但开起了厂房,还不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判决不服,向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在正常情况下,刑拘在逃的陈某是如何堂而皇之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的呢?

![](data:image/svg+xml;utf8,)

因此就不难理解在嫌犯全部落网后,唐山市连夜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议,提出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回头看” 专项行动。

而指定管辖,就是扫黑除恶的第一步。毕竟在根子都烂透了情况下,让当地公检法 “自己审自己”:

相当不合适。

唐山没有黑社会

我在昨天的文章中说过,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下简称唐山事件)虽然由暴力性骚扰引起,但不能简单归于男女性别对立,因为它会掩盖更值得所有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参见《怎么理智看待唐山打人事件,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这个社会问题,就是经济下滑之后泛起的黑恶势力渣滓。

唐山事件的新进展

事情正在起变化。

6 月 11 日下午,唐山警方通报称,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的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然而这并未让人民群众与社会舆论得以平息。因为在短短两天内,神奇的网友不但深挖案情相关人员的案底,还让众多与黑恶势力有关的唐山新闻纷纷浮出水面,让人们对这片神奇的土地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还是先看看案件本身的隐情。

首先提供一个案发现场的小细节。10 日凌晨 2 点 40 左右,唐山市机场路附近的老汉烧烤店发生了暴力事件,临近的机场派出所距离事发地只有 800 米,而该烧烤店在今年 5 月份刚发生了一起互殴事件。

当地出租车司机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

怎么也不能这么个打法,太影响唐山 “全国文明城市” 的形象了。

而昨天晚上,当我看到某些自媒体忧国忧民地分析道,市场经济下行的时候,就业与停工的不确定性导致人们戾气大涨,无论是打工人还是小老板脾气都不太好,所以导致了这么暴力的事情发生… 文章最后还装模作样地说:

经济下行,绝不仅仅是大家的收入少一点、生活拮据一点而已,而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基石。

讲真,我是很佩服他们胡言乱语的能力的。

**首先,唐山事件涉案的 9 名成员可不是什么兢兢业业为生计发愁的小老板。**外逃的 4 名嫌疑人驾驶着尾号 7777 的奔驰迈巴赫 S480。且不说这么威风的车牌号,这俩车的厂商指导价大约是:

146.8-248.8 万元。

而这 9 人里面,有开着两家建筑与运输公司、长期垄断当地土石方工程的坐地虎,也有暴力讨债、把人打到 “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 的呆霸王,还有在交通事故中殴打对方并关进汽车后备箱的刑拘在逃霸道总裁

这里面,有哪一个是好相与的?

更玄幻的是,根据公开的法院判决文书,我们得以了解:

2018 年 3 月 21 日,唐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将刘涛逮捕,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而陈继志依旧在逃。

而同样是 2018 年,刑拘在逃的陈继志不但开起了厂房,还不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判决不服,向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个正经人,刑拘在逃的陈某是如何堂而皇之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的呢?

![](data:image/svg+xml;utf8,)

因此就不难理解在嫌犯全部落网后,唐山市连夜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议,提出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回头看” 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该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回答 “嫌疑人有无保护伞” 时直接表示:

谁也不会迁就,谁也不会保护,是谁就逮谁。

综合这两则新闻,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现阶段,唐山市的黑恶势力与背后保护伞客观存在,因而需要严惩不怠?

而这一切也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消息的佐证。

6 月 10 日晚,河北唐山一名蛋糕店老板通过视频,实名曝光某涉黑团伙。自 2021 年 7 月起,对其进行敲诈勒索、暴力打砸,并致其蛋糕店闭店停业。唐山市政法委回应称,“正核查,后续调查会通报”。

6 月 11 日,一位女子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称,店内员工无故遭到黑恶势力的伤害,期间逼迫受害人下跪、关狗笼,遭到非法拘禁长达 16 小时。当日晚间,有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该女子删除视频。

既然派出所工作人员说 “此时发视频非常不适宜”,还请工作人员对照着黄历,指明一个曝光黑恶势力的 “黄道吉日”?

6 月 11 日,《光明日报》发布重磅时评《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唐山为何一个月三次热搜?》,深刻地写道:

这种无 “人” 无“法”的治理状态,为我们今天理解刚刚发生的 “恶” 提供了一个角度… 围殴女性、种地道歉、铁丝锁门,这三起于一个多月内发生在唐山的社会事件,都是社会治理的失效,都隐喻着 “法” 的威信在一个地域间的流失,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逻辑链条。

所以,现阶段对唐山事件的调查,已经不局限于事件本身,而是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关乎法治的 “一揽子目标”。

唐山的黑色往事

1984 年 9 月,第 53 届国际刑警组织(ICPO)年会正式吸纳中国加入。但由于双方脱轨多年,曾闹出一些有趣的误会。例如某一年,我国向 ICPO 里昂总部报告说:

中国在今年开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并取得积极成效,共打掉数百个黑社会组织

**这引发了里昂方面的无比震惊,因为 ICPO 理解的黑社会(underworldsociety)特指犯罪集团的联合体(即 “辛迪加”)。**它们不但表现出规模大、违法收入高、拥有武装等外部特征,关键还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在内部达到了 “地下社会” 的专业级别。

怎么中国在区区一年内,就端掉了数百个呢?!

经过反复沟通确认,我国提高了认识,并采取了更严谨的统一表述。例如一位教法律的老师在课堂上严肃地告诫我们:

中国没有黑社会,只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而 2022 年 5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全国正式施行。其中又补充了关于 “恶势力” 的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因此在我国境内(大陆地区),不存在文学作品渲染的 “黑社会”,但确实存在黑恶势力。

对比之下,唐山事件中落网的 9 人团伙,是比较符合 “恶势力” 定义的。但在历史上,唐山市是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这与它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

唐山是一座工业资源型城市,解放后一直以钢铁、煤炭、陶瓷等产业作为支柱,国有经济占有绝对统治地位,下属开滦煤矿、唐山钢铁厂都赫赫有名。这导致了两个现象:

**第一,非市场化条件下形成的牢固 “人情社会”。**与东北的重工业城市类似,唐山的非农人口比重较高,且集中于有 “小社会” 之称的国有企业,“组织”的观念深深地烙入了居民的脑海,因此找工作要进“单位”、办事要托“关系”。基于人情与回报的社会关系强化了 “圈子文化”,只有圈子内的个体才是能够平等交往的 “人”,圈外人基本只有一个陌生的概念。圈子文化熏陶下的人们,往往对于法律缺乏严肃的敬畏之情。

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国企正面临着固定资产更新、技术更新换代的历史时期,企业负担是很重的。国企立市的唐山,很难有足够的工作岗位吸收回流的 “知青”,以及因“婴儿潮” 所激增的年轻人,从而导致了大量的社会无业人员。

这些无所事事的 “闲杂人等” 在大街小巷穿梭,宣泄着内心的无助与茫然,顺带着搞点不义之财。从而形成了赫赫有名的:

菜刀队。

当时,菜刀队的标准配置是军绿色的书包 + 非管制刀具(最常见的是菜刀),勒索的目标包括店铺、行人、车辆、路口收费等。最 “鼎盛” 时期,菜刀队一夜之间就能聚齐数百人,与附近秦皇岛的 “渔霸”、天津的“商帮” 火拼,因而形成了“东北虎、唐山狼” 的说法。

江湖传言,某一年,有大领导途径唐山去往北戴河,被菜刀队呼啸着拦在了公路上,当地公安局长亲自带队才解了围——**这也是引发 1983 年 “严打” 的契机之一。**在第一次严打中,唐山逮捕了 600 多名菜刀队成员,其中被判死刑的超过了:

50 人。

“严打” 对当地治安起到了相当的震慑作用,但真正解决乱象的,还是**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强劲复苏,以及由此带动的就业机会。**用某位 “黑道作家” 的话说就是:

年轻人都忙着去挣钱了,混子们不够用了…

这就是我之前一直强调的,社会发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

**第二,资源的模糊产权属性导致了唐山争胜斗勇的独特文化。**以煤炭为例,“国有产权” 往往只针对特大规模的国有煤矿,而对于星罗棋布的众多中小煤窑,“国有” 的性质与集体、个人产生多种交集,有社会资源优势甚至人力优势的个人,很容易攫取其中的灰色利益。

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唐山出现了一大批煤老板和钢老板,这些企业的崛起并非完全的市场化竞争结果,其中伴随着的拉帮结伙与金钱开道,成为他们争取 “先发优势” 的一条捷径。而这些先行者的 “成功经验” 又产生了示范作用,导致了 “权力寻租” 与“血酬定律”结合的怪胎。

(此处省略 302 字)。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在每次的整饬当中,唐山总有人头送上,但黑恶势力就如野草一样,转眼又复生。

有一些少不经事的年轻人还牛气哄哄地说: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我只想求求他们少听段子多看书,不要说出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冷笑话来。

从法制到法治

平心而论,在特定的经济转轨型时期,唐山的历史并非个案,这里面掺杂着太多的沉重教训(关于这段历史,有机会我再专门写一写,这里不过多展开)。但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

真正的扫黑除恶,不但要以儆效尤、打击冒头的犯罪分子,还要铲除涉黑的土壤与背后的保护伞。

这一点,在云南平远、青海化隆、广东潮汕等地得到了极好的佐证。我就举发生在本人周边的实例,看看什么才是有效的扫黑除恶。

上世纪 90 年代,我所在的某资源枯竭型城市前途无亮,治安情况令全省皆惧,连路过的列车(客车)都会提前至少两站广播:

亲爱的列车朋友,前方停靠站为 XX 站,由于当地治安环境复杂,请旅客朋友关上车窗、保持警惕、不要沉睡,以避免发生额外损失。

这么一个 “鬼见愁” 地区,自然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1995 年前后,本省秘密部署严打,我市成为“典型首恶”。据说省政府直接向中央报送请示后,再从省会调集特警直接抓捕,本地相关部门人员通通赶到单位隔离,不许进出。

讲实话,当时的公审盛况其实只是开胃菜,真正大头的是后来有关领导或接受组织调查、或提前变更工作岗位,而某些部门直接就成批量地补充了新鲜血液。

经此一役,本地治安为之一肃,公认的 “彪悍民风” 也突然变得身段柔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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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1 日晚,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该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此,我们认为,有关部门对唐山事件还是保持着高度重视的,迎接这 9 名涉案人员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但法律制裁只是手段,我们更加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实现法律治理。

航空界有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Hain’s Law),大意是:

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但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 29 次轻微事故和 300 起未遂先兆以及 1000 起事故隐患。

这意味着,再完美的规则与法律,都无法替代人自身的素质与认识。

而且,我们的社会是逐渐进步的,人民的素质是日益提高的。这就不要强调什么对法律漠视的所谓 “人文性格”,以及对公民权利忽略的所谓 “文化传统”。

正如《光明日报》所言:

“官敬法”与 “民守法” 是一体两面,“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与 “全民守法” 是一体两面,法治环境的改善才能带来法治治理水平的提高。

我始终坚信一点,我们这个时代虽有种种不足,但比起上个世纪来总是有更多的施展空间吧。这个社会需要的,不只是胡锡进所言的 “为了正义豁得出去的冲动和勇气”,而是脚踏实地的制度建设。

亨利 · 大卫 · 梭罗曾说过:

一棵树长到它想长的高度后,它才知道怎样的空气适合它。

所谓勇气,也大抵如此。

全文请参阅:

唐山没有黑社会​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6729&idx=1&sn=78b0be8b9861842be22b52ae9d75b8af&chksm=ce461c35f9319523029e9a3bc0de5210d32b91f908c99888630fe4b855cb7c96a5382adf7bae&token=1706483919&lang=zh_CN#rd​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6729&idx=1&sn=78b0be8b9861842be22b52ae9d75b8af&chksm=ce461c35f9319523029e9a3bc0de5210d32b91f908c99888630fe4b855cb7c96a5382adf7bae&token=1706483919&lang=zh_CN#rd​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6729&idx=1&sn=78b0be8b9861842be22b52ae9d75b8af&chksm=ce461c35f9319523029e9a3bc0de5210d32b91f908c99888630fe4b855cb7c96a5382adf7bae&token=1706483919&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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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要被舆论所左右

知乎用户 世纪天王​ 发表

2022.06.12-14:50 更新

不知道现在网络上大呼正义的网友们能不能一起站出来,和警察们一起把网暴者绳之以法?(评论区报个名)

当时你们不在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现场,你们失去了制止这场 “唐山暴力打人事件” 的机会,但是现在每位正义的网友都在烧烤店老板娘、被认错为打人者等人被网暴的现场,你们能不能站出来,维护公平正义,公序良俗?

老板娘赶紧报警,其他被网络暴力伤害的人也赶紧报警。希望警察们也能拿出抓这 9 个打人者的魄力,迅速抓捕那些网暴者,还大家一个人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

要是需要相关的视频或者截图证据,我愿意作为志愿者,搜集提供给警方。

2022.06.12-04:00 更新

我本来正在思考怎么继续写,奈何鲁迅在一百年前已经写好了,我就直接拿来主义。

南腔北调集》鲁迅

世故三昧

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 “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 也不是好话。“世故”似乎也像 “革命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太革” 一样,不可不通,而亦不可太通的。然而据我的经验,得到 “深于世故” 的恶谥者,却还是因为 “不通世故” 的缘故。

现在我假设以这样的话,来劝导青年人——

“如果你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讲公道话,否则,事情倒会移到你头上来,甚至于会被指作反动分子的。如果你遇见有人被冤枉,被诬陷的,即使明知道他是好人,也万不可挺身而出,去给他解释或分辩,否则,你就会被人说是他的亲戚,或得了他的贿赂;倘使那是女人,就要被疑为她的情人的;如果他较有名,那便是党羽。例如我自己罢,给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士做了一篇信札集的序,人们就说她是我的小姨;绍介一点科学的文艺理论,人们就说得了苏联的卢布。亲戚和金钱,在目下的中国,关系也真是大,事实给与了教训,人们看惯了,以为人人都脱不了这关系,原也无足深怪的。

**“然而,有些人其实也并不真相信,只是说着玩玩,有趣有趣的。即使有人为了谣言,弄得凌迟碎剐,像明末的郑鄤那样了,和自己也并不相干,总不如有趣的紧要。这时你如果去辨正,那就是使大家扫兴,结果还是你自己倒楣。**我也有一个经验,那是十多年前,我在教育部里做 “官僚”,常听得同事说,某女学校的学生,是可以叫出来嫖的,连机关的地址门牌,也说得明明白白。有一回我偶然走过这条街,一个人对于坏事情,是记性好一点的,我记起来了,便留心着那门牌,但这一号,却是一块小空地,有一口大井,一间很破烂的小屋,是几个山东人住着卖水的地方,决计做不了别用。待到他们又在谈着这事的时候,我便说出我的所见来,而不料大家竟笑容尽敛,不欢而散了,此后不和我谈天者两三月。我事后才悟到打断了他们的兴致,是不应该的。

“所以,你最好是莫问是非曲直,一味附和着大家;但更好是不开口;而在更好之上的是连脸上也不显出心里的是非的模样来……”

这是处世法的精义,只要黄河不流到脚下,炸弹不落在身边,可以保管一世没有挫折的。但我恐怕青年人未必以我的话为然;便是中年,老年人,也许要以为我是在教坏了他们的予弟。呜呼,那么,一片苦心,竟是白费了。

然而倘说中国现在正如唐虞盛世,却又未免是 “世故” 之谈。耳闻目睹的不算,单是看看报章,也就可以知道社会上有多少不平,人们有多少冤抑但对于这些事,除了有时或有同业,同乡,同族的人们来说几句呼呼的话之外,利害无关的人的义愤的声音,我们是很少听到的。这很分明,是大家不开口,或者以为和自己不相干,或者连 “以为和自己不相干” 的意思也全没有。“世故”深到不自觉其 “深于世故”,这才真是“深于世故” 的了。这是中国处世法的精义中的精义。

而且,对于看了我的劝导青年人的话,心以为非的人物,我还有一下反攻在这里。他是以我为狡猎的。但是,我的话里,一面固然显示着我的狡猎,而且无能,但一面也显示着社会的黑暗。他单责个人,正是最稳妥的办法,倘使兼责社会,可就得站出去战斗了。责人的 “深于世故” 而避开了 “世” 不谈,这是更 “深于世故” 的玩艺,倘若自己不觉得,那就更深更深了,离三昧境盖不远矣。

不过凡事一说,即落言筌,不再能得三昧。说 “世故三昧” 者,即非“世故三昧”。三昧真谛,在行而不言,我现在一说“行而不言”,却又失了真谛,离三昧境盖益远矣。

一切善知识,心知其意可也,唵!

十月十三日

近来的读书人,常常叹中国人好像一盘散沙,无法可想,将倒楣的责任,归之于大家。其实这是冤枉了大部分中国人的。小民虽然不学,见事也许不明,但知道关于本身利害时,何尝不会团结。先前有跪香,民变,造反;现在也还有请愿之类。他们的像沙,是被统治者 “治” 成功的,用文言来说,就是“治绩”。那么,中国就没有沙么?有是有的,但并非小民,而是大小统治者。

人们又常常说:“升官发财”。其实这两件事是不并列的,其所以要升官,只因为要发财,升官不过是一种发财的门径。所以官僚虽然依靠朝廷,却并不忠于朝廷,吏役虽然依靠衙署,却并不爱护衙署,头领下一个清廉的命令,小喽罗是决不听的,对付的方法有 “蒙蔽”。他们都是自私自利的沙,可以肥己时就肥己,而且每一粒都是皇帝,可以称尊处就称尊。有些人译俄皇为 “沙皇”,移赠此辈,倒是极确切的尊号。财何从来?是从小民身上刮下来的。小民尚能团结,发财就烦难,那么,当然应该想尽方法,使他们变成散沙才好。以沙皇治小民,于是全中国就成为“一盘散沙” 了。

然而沙漠以外,还有团结的人们在,他们 “如入无人之境” 的走进来了。

这就是沙漠上的大事变。当这时候,古人曾有两句极切贴的比喻,叫作 “君子为猿鹤,小人为虫沙”。那些君子们,不是像白鹤的腾空,就如猢狲的上树,“树倒猢狲散”,另外还有树,他们决不会吃苦。剩在地下的,便是小民的蝼蚁和泥沙,要践踏杀戮都可以,他们对沙皇尚且不敌,怎能敌得过沙皇的胜者呢?

然而当这时候,偏又有人摇笔鼓舌,向着小民提出严重的质问道:“国民将何以自处” 呢,“问国民将何以善其后” 呢?忽然记得了 “国民”,别的什么都不说,只又要他们来填亏空,不是等于向着缚了手脚的人,要求他去捕盗么?

但这正是沙皇治绩的后盾,是猿鸣鹤唳的尾声,称尊肥己之余,必然到来的末一着。

七月十二日。

2022.06.11-21:30 更新

罗翔老师视频链接

【【罗翔】令人愤怒的唐山打人案涉及什么犯罪?- 哔哩哔哩https://b23.tv/wtKZvEk

原回答:

从 “魏则西案”“江歌案” 等再到 “河南大学彭同学事件” 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六七年过去了,为什么互联网上会产生这么多的不同观点,然后,彼此之间互相攻击。

一、只基于单一信息,一方当事人得到的信息必然得出错误的结论。

因为语言文字本质上的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于一段文字的理解或者一个概念的理解,是要结合人自身的学识,教育经历,成长环境,见识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正是基于这些因素,即便是对同一段文字的理解,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理解。

而互联网上发生的热点事件,第一时间往往很难获得全面的信息,往往只有单方面的信息披露或者说单一的电话录音或者单一的视频,这样是很难反映事件的真实情况。

就像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即便到了现场,如果只听取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就开始判案,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几乎必然是错的。因为每个当事人都会从对自己最有力的角度,把责任甩给另一方的当事人。所以人都很擅长为自己辩护,给自己的错误找理由。

然后不同的人,就会对这段材料进行不同的解读,基于自己代入的角色或者说基于自己过往的认知,然后就开始疯狂的情绪宣泄,各种各样的观点输出就开始了。至于真相,他们是毫不关心的。(或者说因为没有获取信息的渠道,没有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他们本身就理解不了真相。河南大学彭同学事件中发言的人有多少?跟听过录音的人相比,怎么样呢?)

1. 与老年糖尿病人解释什么是糖?

而这种所谓的分歧是没有办法化解的。就比如,老年人很多有糖尿病,我尝试跟我这个年龄比较大的爷爷奶奶辈的人解释,就是医生说少吃糖并不是说甜的东西不能吃,并不是甜的东西才是糖,平常的水果什么是可以吃的。反而是这个平常我们中国人特别喜欢吃的这个大米饭,馒头,尤其是特别爱喝的米汤,那么它是含有大量的糖,因为他们主要成分的都是淀粉,淀粉分解之后就是这个葡萄糖。白糖、红糖、蜂蜜等俗称的糖经过人体消化之后也是葡萄糖,大米饭、馒头里的葡萄糖和你们说的糖最后被人体吸收的葡萄糖是一样的,都会转化成血液里的葡萄糖。这种知识,在我们今天接受过这个教育高等教育的人来说,是非常易于理解的。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当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你真是个傻逼,你说的是什么玩意儿?我听的讲座,电视里看的专家说的才对,你懂个屁。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你个黄毛小子懂个啥”

并不是说我奶奶她要反驳我,或者她根本不想听我解释的道理而是说他接受的这个教育,他的经历,他的个人见识决定了,他无法理解大米饭、馒头怎么能和 “糖” 一样,淀粉、葡萄糖这些概念她完全不清楚。他更无法知道糖类被人体消化吸收的过程。当然就无法理解我说的道理。(当然卖保健品的就喜欢利用老年人的这点,一忽悠他们就上当。不管你以前是干部还是教授)

2. 与中年人解释不锈钢和铁的区别

第 2 个例子,就是我和我爸的沟通过程。我在网上买了一把不锈钢菜刀,然后,我爸就说要拿吸铁石去吸一下,如果能吸住就证明那是假的。因为铁才能被吸铁石吸住,不锈钢是没办法被吸铁石(磁铁,为啥我不说磁铁呢?我爹会说我说吸铁石就是吸铁石,读了几天书还会放洋屁了?说啥磁铁,我们都叫吸铁石)我试图用我所学的材料学知识告诉他,不锈钢和铁本质上是一种东西,主要成分都是铁,只是不锈钢含碳量不同,不锈钢里边的又添加了铬这种元素,所以耐腐蚀性能比较好。然后我爸开始教训我,他以自己几十年前这个打铁的经历,然后加上他自己打菜刀,农具等的这些经验,说我懂个屁。说我是读书读傻了,是个傻逼,迂阔了。

3. 人的认识都是基于自己的已有认识,人无法看到自己眼界之外的东西,更无法理解超出自己认知的知识。

然后我就意识到,对于同一件事情的看法,真的是取决于你的受教育经历,特别是这个成长经历,还有文化程度,这种东西是无法改变的。同样的道理,那我是没有办法去向这些中年男人去解释,枸杞呢,它没有什么这个神奇的效果。更不可能让他们明白,所谓的这个吃王八乌龟,特别是吃这个牛鞭羊鞭,大补、壮阳的这种认识。这和前面的例子是一样的道理,因为他们的见识,他们的教育经历,他们的知识决定了,他绝对无法理解这些肉,它本质上就是一堆水、蛋白质和脂质,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人体笑话吸收的时候,不会知道这些水、蛋白质、脂质是来自于动物的哪一部分。

同样的我也没办法去向这个女人去解释,那么她们所谓的这个猪皮、阿胶、各种动物皮富含所谓丰富胶原蛋白,不会有美白、美容作用,因为这些东西它就是一堆蛋白质,跟普通的肉所含的蛋白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到你的体内的消化之后都是氨基酸。

二、有了科学知识,但是没有科学思维,依然难以摆脱人固有的思维模式缺陷,依旧会犯逻辑错误。

讲到这里,很多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开始高兴了,尤其是大学生说,我们接受过跟你一样的科学教育,我也上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也接受了系统的教育。你说的话我都能理解,我是不是就能够和别人辩论了或者说和你讨论热点事件呢?

很遗憾,仍然。因为教育,只是能够让你理解那个概念是什么,现在大部分人更加缺乏的除了这个科学知识以外,那么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科学的思维。逻辑能力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什么是逻辑能力呢?也就是对一件事情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最重要的是,能够区分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特别是区分时间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

1. 根据自己的经验所得到的结论不一定科学,更可能存在错误。

同样的我举一个例子。那就是关于中医的例子,很多病人在介绍中医,论证中医有效的时候,别人推荐中医的时候,最喜欢说的话是我当时得了一个什么病,然后去咱们这个某某医院三甲医院,然后听医生的话,西药吃了好几个周期,治疗了很长时间,但是没有好转。这时候,我就想到了这个西医可能不行啊,我就打听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中医,然后去某某神医那里看病,开了几付中药,然后喝了几天或者喝了一个月,发现自己这个病了就好了。这个中医真神,药到病除,你赶紧去吧,绝对能治好。然后,就觉得这个中医是真的行啊,这个三甲医院都是一些草包医生、庸医,只会让你做各种检查,吃各种西药,钱白花了,病也没治好。他们还会逢人就夸那个中医真是神医,治病特别厉害。以后但凡身边的朋友遇到各种疑难杂症,都会推荐那个神医。

**这个是什么错误呢?这个错误是他把时间的先后顺序这样的关系,当成了因果关系,没有办法去思考这个里边的真正原因。**因为时间上先发生的事确实有很多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人类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不可能每次都分析其中的原因,往往就把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当最因果关系来处理,这样处理问题也确实符合大部分的情况,人类就渐渐地习惯了这种思维方式。但是这种思维模式其实是存在巨大的漏洞的,一旦这个漏洞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会危害到自己。)那么这种情况,很真是原因是什么呢?是这个因为这个病,它的治疗可能需要一个周期或者更久(治病的药毕竟不是毒药,毒药喝了往往很快就会死,治病的药需要时间),时间或许有点久。西医,医生给他开的药,他这个药,在不断的治疗过程中,其实她的病已经有好转了,只是说还达不到,这种就是看的见的明显的转变,但是其实病情已经在好转,但是,这些变化病人他无法感受到或者看到,他也就无法理解,所以就认为是医生开的药没有治疗自己的病。你也没办法和他说清楚。这个时候,他去找这个中神神医开的中药,和这个疾病的治愈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说这个西药它的治疗效果即将显示出来,也就是量变到质变质变的这个节点即将到来这时候,然后他喝了中药,然后这个病就好了,这个时候因为是喝了中药,然后病就好了。他就认为是喝的中药起了作用,认为是中药治好了她的疾病。其实这个时候呢,即使他不喝中药,疾病也会好。哪怕他是去和朋友吃一顿小龙虾,或者说自己喝一杯白开水,实际上个病也会好,因为那个西药治疗的效果就要显现出来了。他绝对不会把这个病的治愈归因为白开水或者是吃小龙虾吃好的。因为他们知道小龙虾和白开水不能治病,所以不会把疾病治愈的结果和其他原因联系起来。但是他们主观上认为中药是可以治疗自己的疾病,自然会把疾病治愈和中药的疗效联系起来,至于真正的原因,是他不能够思考和理解的。这里面也有中药的安慰剂效应。

这样的逻辑我是不可能和任何一个相信中药的人讲明白,因为人只能理解自己认知之内的事情。超出他们认知之外的事情,不是他们不想理解,而是根本无法理解,也理解不了。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陈继志刑拘在逃好几年了…….

根据(2019)冀 02 刑终 216 号判决文书,陈继志在 2015 年就犯下过故意伤害罪,2019 年该案二审判决刘涛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而陈继志处于刑拘在逃状态

15 年打人,18 年才批捕,大概率是因为当年开始了扫黑除恶,但陈继志的在逃状态从犯案的 15 年一直持续到现在

那在此期间陈继志是不是躲藏得很好呢?不说一个大摇大摆出门吃烧烤还动手打人的人平时能藏多好,陈继志在当时还同时背负了另一个案子

从同时出现刘涛、陈继志二人的名字并且都在唐山,刘涛的个人信息在两份文书中也一致来推测,这两个陈继志是同一个人

陈继志背上的案子还不止这一件,另外还有一个欠债不还的民事诉讼

从天眼查来看,陈继志还经营着一家公司

另一嫌疑人李红瑞就是他的合作伙伴

资料显示陈继志三次被限制高消费

本案的其他嫌疑人也是老团伙了

此案大概率也和陈继志脱不了干系

那么问题来了,法院是如何做到,一边审理陈继志的多起民事案件,并且放纵他经营公司、订购几票、大吃大喝,一边在刑事案件中堂而皇之地将他的状态标注为 “刑拘在逃” 的呢?这已经不是能不能抓到的问题了,而是人在法院杀个几进几出居然安然无恙

知乎用户 月球背面有什么 发表

主犯 15 年犯事在逃,又坐飞机,又开公司,还跑去人民法院起诉了一把别人。唐山警察就是抓不住人。这回火出圈了。两天把人逮齐了。可见警察不是废物,而是选择性不作为。唐山别叫唐山了,改名叫黑山吧。

知乎用户 法律小仙​ 发表

首先想说,道德和社会舆论方面的问题暂且放在一边。只想就法律方面谈点看法。

看了几遍视频,参与打架的嫌疑人应当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被害人伤情在重伤,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升格,最高为十年有期徒刑。另外,如果能够挖掘出嫌疑人有涉黑涉恶行为,还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

就本案的逮捕行为有几点看不明白:

一是,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意见出来了吗?

二是,视频中清晰显示九名嫌疑人当中有人没动手,有人拉架,难道对他们也立案、逮捕?对没有参与该起寻衅滋事行为的人立案,而且采取强制措施,正常情况下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还涉嫌其他的犯罪。

三是,全部逮捕,羁押必要性真的十分紧迫?

希望办案机关再明确一下。影响这么大的案件,可以公开一些程序性信息的。从严从快是回应社会的需要,但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更为重要。

知乎用户 SPACE 饮水 发表

第一位报警者自述

“我一直在哭,最后偷偷报了警!”

“那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就坐在那几个女生旁边的桌子!”

“我的两个朋友去结账时,一位身穿绿衣服的男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他对一个女孩子进行骚扰,还摸了女孩的腰,还做了恶心的动作!”

“她同桌的白衣女孩看不下去,说了句‘你在干什么?有病吧?’”

“绿衣服男人继续骚扰,白衣女孩让他走开,男子反手就给了白衣女孩一巴掌!”

“被骚扰的黑衣服女孩,看到白衣女孩被打,也气坏了才会用瓶子打他!”

“后来外面就有人闯进来了,踹了黑衣女孩一脚后,还对她们说了不少污言秽语!”

……

我当时想上去帮忙,但朋友不想让我惹事,就把我拉开了!”

“我在外面报了警,等到警察来后才离开!”

“我也很后悔,为什么当时没有上去帮那个女孩!”

“但我知道,我上去也只有挨打的份,我那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报警,也只有报警……”

这是第一位目击全过程且及时报警者小文的自述,她越说情绪越激动,一直在哭。

新线索:侮辱性字眼频出

01

唐山打人事件,这几日已成全民关注的焦点。

当 9 名嫌疑人全部落网后,无数人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希望能够对其严肃严正的处理,还受伤女孩公道,还社会和谐安定。

饮水君整合多方资料,结合第一位报警者的自述及视频等线索。

就此事,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如有不足欢迎斧正!

02

说起来,相信很多人和饮水君一样,至今不敢相信,这样可怕的事会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

一般来说,即便出现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事件,也都是事出有因。

可唐山事件呢?

这些殴打女孩的施暴者,他们打人的原因是什么?

他们没有原因,他们只是单纯地想去骚扰,骚扰未遂后便怒而伤人。

当受害人反抗时,迎接她的却是更加可怕地围殴。

打耳光、在地上拖,拿凳子打……

这种暴行,让人不禁感叹,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还是我们所熟知的世界吗?

事件发生后,打人者迅速逃离,甚至有 3 人更是跑到了江苏某地。

所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 11 日下午,9 名嫌疑犯全部落网!

03

有细心网友一遍遍翻看视频,想着让这群社会的渣滓能够从重处罚,开始寻找线索。

后来有网友发现打人者,曾对黑衣女孩说过极其侮辱性的话。

PS:话过于恶心就不详细赘述了。

有学习律法的从业者立刻发声,以专业的角度对此做出了分析。

认定打人者说的侮辱性话语,配合后续的殴打行为,有某种行为未遂的嫌疑。

若是能够确定落实,那么打人者将受到重处,最高包含但不限于死刑!

当然了,在饮水君看来,不论网友如何分析,现如今这些人已经全部落网,我们要做的就是持续关注与等待!

饮水君相信,律法会给女孩一个公道,会给所有因此事产生恐慌的人群一个公道。

案底累累,异地侦办可以最大化杜绝问题

这次事件会选择异地侦办,完全在饮水君的猜测中。

原因很简单。

就一个问题。

为何这些人在打人后迅速逃离,甚至不惜开车逃到江苏?

在这些打人者的眼里,这不只是一次寻衅挑事吗?

有必要这样着急忙慌地逃离吗?

他们为什么逃离呢?

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当打人者主犯案底被曝光后,饮水君这才了然。

原来,以陈为首的几人,不仅是老赖还是律法的漏网之鱼,是刑拘在逃人员!

而且陈以往的所作所为,充满了迷雾。

面对这种情况,异地侦办可以最大化避免盘根错杂的人际关系网。

面对空降而来的侦办人员,即便某些人想疏通关系也无从下手,无法成为第二个‘孙某果’。

异地侦办,足以看出相关部门对此事是何等的看重,他们势必会‘除恶务尽’。

各地掀起巡逻风暴

唐山事件发酵后,各地区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纷纷开展了夜间巡逻工作。

最大化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试想,当看到闪烁的蓝红灯光时,我们心底的还会有恐惧吗?

当看到不间断巡逻的人员时,还有人敢故意寻衅滋事吗?

他们敢吗?

在饮水君看来,在未来的日子里,各地需要将‘夜间巡逻’常态化,而不是一阵风行为。

只有这样,人民的安全感才会大幅度提升。

才会有更多穿着漂亮衣服的女生,行走在街头巷尾,享受着夜生活的美好。

买单的是社会渣滓,不该由唐山背负

最后饮水君想说的是,虽然如今的唐山问题频出,但请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个城市。

唐山没有错,这座城市也没有错!
错的只是那群没有底线的社会渣滓。

说起来,在经历过 76 的创伤后,这座城市早已伤痕累累。

若是再因为一些‘社会老鼠屎’、‘社会渣滓与败类’被进行攻击,那该是何等的悲哀?

在饮水君看来,买单的应该是那些社会渣滓!

唐山,不该背负骂名。

每一座城市,都是由无数人的心血构造而成,它值得被尊敬!

对于唐山事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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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奶包的大叔 发表

能够连续三天占据全网热搜榜 + 霸屏,基本上已经决定了结局会是顶格处理。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 发表

这种恶劣的黑社会性质,必须重判,对黑社会仁慈就是对老百姓的残忍,同时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像野草一样,疯狂生长。

强烈建议全部二十年,不得缓刑,减刑。

知乎用户 慕容律师​ 发表

不予立案通知书最高检

知乎用户 闫许双律师 发表

**作者:**邹兵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学学术前沿首发。

一、问题的提出

6 月 10 日凌晨在唐山市路北区一家烧烤店,发生了一起由性骚扰引起的九人群殴四名女子案件。拍录了本案完整过程的视频一经发布到网络上,立即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强烈关注。在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未逾两年的大背景下,九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毫无顾忌、旁若无人地对四名女子肆意行凶。其行径之恶劣、气焰之嚣张,令人震惊与愤慨,同时也不免令人对当地的治安环境深感担忧。正如《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表的评论所言,“唐山这起群殴女子事件,令人震惊,不仅挑战了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 在案件引起舆论关注后,唐山警方迅速行动起来,连夜追捕涉案人员。截至 6 月 11 日下午,九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归案,案件办理进入新的阶段。

据唐山市委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的消息,6 月 10 晚,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对本案及其引发的社会关注作出了回应。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由此,本案的办理被定下了 “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的基调。应当说,这一定调是及时的、必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大众要求严惩涉案人员的强烈呼声。

不过,尽管民意汹涌,“严惩”仍然需要在 “依法” 的前提下实施。毕竟,法治社会不容法外施刑。那么,在现行刑法体系下,对本案九名涉案人员,最高可以判几年呢?这可能是目前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多个罪名,并且会受到被害人伤情轻重和涉案人员是否涉黑涉恶这两个目前还不能确定的变量的影响,回答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注意到,一些法律界同仁在接受采访时提出,本案涉案人员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说,这个回答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可能不太准确。为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做一个较为详细的分析。

二、基本分析思路

没有争议的是,本案会涉及两个罪名,即刑法第 234 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和刑法第 293 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刑法第 234 条的内容为:“(第 1 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 2 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 293 条的内容为:“(第 1 款)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第 2 款)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在本案中,九人的行为既属于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行为,也属于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的行为。所以,他们的行为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既然如此,能否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这两个罪名对九名涉案人员进行数罪并罚?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刑法理论认为,只有当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规范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且数个行为之间既无牵连关系也无吸收关系,才能成立数罪并罚。从自然的角度进行观察,本案九名涉案人员实施了多个行为。不过,他们所实施的多个行为在性质上相同,在对象上一致。因此,从规范的角度进行观察,本案九名涉案人员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或者说,他们只干了一件坏事。因此,本案属于一个行为涉及数个罪名的情形,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罪名加以适用,而不能数罪并罚。

在刑法理论上,一个行为涉及数个罪名,存在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处理规则有所不同。所以,在这里需要进一步判断,本案到底属于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理论上一般认为,法条竞合要求数个罪名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交叉关系,而想象竞合则没有这种要求。可以肯定的是,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逻辑上没有从属关系。问题是,它们在逻辑上有无交叉关系?对此,学界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一般认为,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逻辑上既无从属关系,也无交叉关系,二者属于想象竞合的关系。与之相对,鉴于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在外延上存在重合的部分,可能会有部分学者认为它们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即便认为它们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也应当认为它们属于法条竞合中的交互竞合(法条竞合的另外三种类型是独立竞合、包容竞合和偏一竞合)。而无论是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中的交互竞合,处理的规则都是择一重罪处罚。所以,尽管在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到底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的问题上,学界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这个分歧并不影响对本案的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 “从一重罪处罚”,并不是抛开本案的案情来一般性地比较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孰轻孰重——这种比较很难得出明确的结论,而是要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逐一考察对本案适用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将分别匹配何种法定刑,然后再对这两个罪名各自匹配的法定刑进行比较,选择法定刑更重的那个罪名加以适用。现在的问题便落脚于,对本案适用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将分别匹配何种法定刑?

首先来看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 293 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有两档法定刑:第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档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其中,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条件是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就本案这一单个案件而言,不能说明涉案人员存在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形,所以只能适用第一档法定刑,最高只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当然,如果警方通过刑事侦查能够查明,本案涉案人员存在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形,则应当对其适用第二档法定刑。

接着来看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 234 条的规定,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适用第一档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适用第二档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适用第三档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一般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由此不难发现,对故意伤害罪适用哪一档法定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的伤亡结果。

根据唐山警方的通报,本案的四位被害女子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从理论逻辑上看,她们的伤情存在重伤、轻伤、轻微伤多种可能性。当然,四名女子的伤情未必相同,可能有人受重伤,有人受轻伤。在这种情况下,对故意伤害罪适用何种法定刑,取决于受伤最重的被害人的伤情状况。对此,可以区分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受了重伤和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受了轻伤这两种情况分别加以讨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可以排除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微伤这种可能性)。

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受了重伤,故意伤害罪应当适用第二档法定刑,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细心的读者或许会发现,故意伤害罪的第三档法定刑不仅适用于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的情形,也适用于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情形。在本案中,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不仅受了重伤,而且造成了严重残疾,可否认为本案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从而对其适用第三档法定刑呢?答案应当是否定的。一般认为,刑法第 234 条中的 “特别残忍手段” 是指为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在本案中,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令人愤慨,但不符合 “特别残忍手段” 的要求。总之,在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受了重伤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应当适用第二档法定刑,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此时,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比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更重,择一重罪处罚意味着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此,理论上不会有太大的争议。

存在疑问的是,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是受了轻伤,本案该如何处理?表面上看,在这种情况下,故意伤害罪只能适用第一档法定刑,最高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此时,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比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更轻,择一重罪处罚意味着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最高只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这也是很多法律界同仁的普遍看法。但是,由此我们陷入到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我们当然希望四位被害女子的伤情越轻越好;另一方面,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了轻伤,按照上文的分析,对本案的涉案人员,最高也只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而结合本案的案情来看,哪怕是顶格适用法定刑,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也很难说罚当其罪。为此,有学者批评刑法第 234 条的规定过于看重伤亡结果,不够合理。这一批评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于本案的处理而言,这种立法论的批评犹如远水不救近火,于事无补。更何况,批评立法的前提是穷尽一切可能的解释方案。那么,在现行刑法体系下,能否通过解释的方法,使得本案罚当其罪呢?这是接下来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两种可能的解释方案

我认为,在本案中,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了轻伤,为了实现罪刑均衡、罚当其罪,至少存在两种可能的解释方案:一是将本案解释为故意重伤的未遂,二是对本案适用刑法第 292 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下面分别阐述这两种解释方案。

(一)故意重伤的未遂

在故意伤害罪的场合,司法机关通常不会去判断行为人的伤害故意到底是轻伤故意还是重伤故意。这主要是因为,主观要素的证明问题历来都是非常棘手的问题。要区分行为人的故意内容到底是杀人故意还是伤害故意,尚且有相当的难度。而在确认了行为人持有伤害故意之后,还要进一步判断该伤害故意到底是轻伤故意还是重伤故意,更是难上加难。不过,在能够查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到底是轻伤故意还是重伤故意的情况下,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故意,仍然有重要的刑法意义。一则,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场合,在其他要素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持有重伤故意的行为人在不法程度上显然要远高于持有轻伤故意的行为人。因此,即便对他们适用同一档的法定刑(第二档法定刑),也应当在这一档法定刑中为他们分别选择轻重不同的刑期。二则,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场合,如果行为人持有轻伤故意,那么其构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既遂,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如果行为人持有重伤故意,那么其构成故意重伤的未遂。

在阐述重伤故意时,刑法教科书上经常举的例子是故意朝他人泼硫酸。故意朝他人泼硫酸固然可以说明行为人有重伤故意。但是,重伤故意显然不限于这一种情形。就本案的情况而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人数(九人)、攻击的力度(毫无节制)、攻击的手段(拳打脚踹、用啤酒瓶砸、用凳子砸,等等)、攻击的时间(持续数分钟)、被害人被攻击的部位(头部等要害部位)、被害人在被攻击时的状况(除了案发之初的短暂时间外,被害人一边倒地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毫无反手之力)等因素,应当认为,本案部分涉案人员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其故意内容为重伤故意。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伤,那么本案就属于故意重伤的未遂。

对于故意重伤的未遂该如何论处,理论上存在一定的争议。有学者认为,故意重伤他人但只造成对方受轻伤的,以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既遂论处,适用第一档法定刑(以下简称 “轻伤既遂说”)。也有学者认为,故意重伤他人但只造成对方受轻伤的,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未遂论处,适用第二档法定刑(以下简称 “重伤未遂说”)。在这两种观点中,我赞同重伤未遂说。

首先,从法理依据上看,故意重伤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法程度显然要远高于故意轻伤他人致人轻伤。在主观层面,重伤故意的不法程度显然要远高于轻伤故意。在客观层面,故意重伤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法内容既包括致人轻伤的实害结果,也包括致人重伤的具体危险;而故意轻伤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法内容只包括致人轻伤的实害结果,并无致人重伤的具体危险。由此可见,在不法程度上,故意重伤他人致人轻伤明显高于故意轻伤他人致人轻伤,二者存在质的不同。如果对前者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哪怕是顶格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也不足以将其与后者区分开来,难以实现罪刑均衡。

其次,从规范依据上看,刑法第 23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理论上普遍赞同,从轻处罚是在同一个法定刑幅度范围内进行处罚,减轻处罚才是在下一档法定刑幅度范围内进行处罚。如果采用轻伤既遂说,意味着对故意重伤的未遂犯需要一律比照故意重伤的既遂犯进行减轻处罚,从而彻底排除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这显然违反了刑法第 23 条第 2 款的精神。更何况,刑法第 23 条第 2 款使用的模态词是 “可以” 而非“应当”。这意味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完全有可能对未遂犯适用与既遂犯完全相同的法定刑。而轻伤既遂说完全否定了这种可能性。

最后,从实践效果上看,采用重伤未遂说有助于充分发掘故意伤害罪的规范意涵,提高刑法对故意伤害行为的威慑力。故意重伤的未遂,既包括故意重伤致人轻伤的情形,也包括故意重伤致人轻微伤或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情形。不难发现,轻伤既遂说的本质是唯实害结果论。如果将这种逻辑贯彻到底,便不得不认为,在故意重伤致人轻微伤或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场合,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种常见立场。这种错误的司法立场导致了刑法对故意伤害行为惩治不力,让很多潜在的犯罪分子产生了侥幸心理。在这个背景下,有一些学者提出应当增设暴行罪。但实际上,只要采用重伤未遂说,就足以发挥现行刑法第 234 条的威慑力,堵住处罚漏洞,无需增设新罪名。

综上所析,在本案中,部分涉案人员具有重伤故意,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伤,那么这些涉案人员构成故意重伤的未遂。对此,应当适用刑法第 234 条第 2 档法定刑,并按照刑法第 23 条第 2 款所规定的处罚原则,确定最终的宣告刑。考虑到本案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完全有可能对其适用与故意重伤既遂相同的法定刑,而不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采用这一解释方案,即便在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伤的情况下,对本案涉案人员最高也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二)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 292 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罪。该法条的内容为:“(第 1 款)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第 2 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上述第 2 款的规定,聚众斗殴在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所以,如果本案中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受了重伤,那么本案没有适用聚众斗殴罪的余地。而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了轻伤,那么本案就存在适用聚众斗殴罪的可能性。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在法条序号上相邻,都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之中,二者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它们都属于从 79 年刑法中的流氓罪之中分离出来的具体罪名。可是,我们很容易认为本案构成寻衅滋事罪,却不太容易认为本案构成聚众斗殴罪——尽管下文将析,本案既符合 “聚众” 的成立条件,也符合 “斗殴” 的成立条件。其原因何在?这是因为,聚众斗殴罪的典型形象是两个不法团伙进行打斗(不妨回忆一下香港古惑仔电影的银幕形象),斗殴双方都具有不法性。而在本案中,几名女子实施了零星的反击行为,这些反击行为显然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本案与聚众斗殴罪的典型形象不符。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将九人群殴四名女子的行为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聚众斗殴中的 “聚众”,是指聚集三人以上。不过,理论上普遍赞同,聚众斗殴既可以表现为斗殴双方都有三人以上的情形,也可以表现为一方为三人以上、另一方不足三人的情形。换言之,成立聚众斗殴罪,并不要求双方都满足“聚众” 的要求,只要有一方满足这一要求即可。同样的道理,成立聚众斗殴罪,并不要求双方都满足 “斗殴” 的要求,只要有一方满足这一要求即可。由此,聚众斗殴可以分为 “聚众斗” 和“聚众殴”两种情形。前者是指双方互相攻击对方身体的情形,而后者是指多众一方单方面地攻击对方身体而对方没有还手的情形。在本案中,案发之初的几十秒里,几名女子实施了反击行为,但是她们很快就被九人殴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在这种情况下,九人依然继续实施了单方面的殴打行为。也就是说,在本案的大部分时间里,九名涉案人员的行为表现为“聚众殴”,完全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成立条件。

不过,前面提到,在案发之初的几十秒里,几名女子实施了反击行为。所以,从行为外观上看,至少在案发之初的几十秒里,本案表现为 “聚众斗”,即双方互相攻击对方的身体。或许有人会据此认为,如果将九名涉案人员的行为认定为聚众斗殴罪,那么意味着四名女子的行为也同样构成聚众斗殴罪,而这一结论显然难以被接受。应当说,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按照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要将一个行为认定为犯罪,需要依次经过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三个阶层的检验。在构成要件阶层将打斗双方的行为都认定为聚众斗殴,并没有否定在违法性阶层对其中一方予以出罪的可能性。就本案而言,案发之初的几十秒里几名女子实施了反击行为,在构成要件阶段将这些反击行为与九人的殴打行为一同认定为聚众斗殴行为,并不妨碍在违法性阶层将这几名女子的反击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将“聚众斗殴” 理解成“聚众互殴”。因为,斗殴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不包含对行为正当与否的评价;而互殴则是一个评价性的概念,它构成正当防卫的反面。一旦将双方的行为认定为聚众互殴,那么就彻底否定了其中任何一方构成正当防卫的可能性。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对本案适用聚众斗殴罪,应当适用哪一档的法定刑呢?我认为,本案符合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的情形,应当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法定刑。本案的聚众斗殴发生在烧烤店,属于公共场所,自不待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这里的“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追根溯源,思考为什么聚众斗殴罪会扰乱公共秩序?对此,不妨以聚众斗殴罪的典型形象(两个不法团伙进行打斗)为起点进行思考。我认为,两个不法团伙进行打斗,对公共秩序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两个不法团伙进行打斗,尤其是在公共场所的打斗,容易误伤在现场附近的无辜第三人。其二,更为重要的是,两个不法团伙进行打斗,很容易引起社会大众对治安环境的担忧,甚至会从根本上动摇国民对公权力和法秩序的信赖。如果这一判断大体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应当认为,相较于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本案作为一个非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对公共秩序的危害更大。因为,在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中,一个遵纪守法的国民只要在发现聚众斗殴的现象后避而远之,就足以确保自己一时的安全;而在以本案为代表的非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中,任何一位遵纪守法的国民都无法确保自己不成为被殴打的对象,除非自己在遇到任何侵犯时都一味地选择忍让和屈从。换言之,如果任由这类非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发生,那么国民的自由、尊严和安全这些宝贵的价值将彻底瓦解,弱肉强食,人人自危,社会秩序必将陷入严重的混乱之中。这或许可以解释,本案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大众如此强烈的关注。因为,如果本案没有得到严惩,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类案件中的被害人。

要言之,如果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伤,本案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成立条件。如此一来,本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想象竞合。其中,如果对本案适用聚众斗殴罪,应当认为其属于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的情形,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法定刑。据此,对本案涉案人员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析,针对受伤最重的被害人只受轻伤这种可能的情形,上面提供了两种可能的解释方案。两种方案殊途同归,都会得出对涉案人员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结论。需要说明的是,这两种方案并没有穷尽所有可能的解释途径。只要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牺牲体系逻辑一贯性的前提下,通过对某些罪名的构成要件或一些理论进行解释或重构,来实现对本案涉案人员的罚当其罪,都是值得鼓励的。

四、一点提示

对于本案的定罪量刑而言,存在两个重要的变量:其一是被害人的伤情轻重,其二是涉案人员是否涉黑涉恶。上文的分析已经考虑了前一个变量,但是没有考虑后一个变量。

刑法第 294 条规定了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的内容。其中第 1 款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内容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第 4 款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其内容为:“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两款的规定可知,如果本案的涉案人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或头目,则需要将上文所分析的择一重罪处罚的那个罪名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如此一来,对本案涉案人员最高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需要严格对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义。刑法第 294 条第 5 款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做了如下定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此,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同时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危害性特征)。至于本案涉案人员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或者说他们形成的团伙是否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条件,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来做出判断。搜集这方面的证据应当是警方接下来的重点侦查方向。

不过,在这里需要预先提示的是,尽管本案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但是单凭这一起案件,还不足以说明他们一定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我曾经在朋友圈里评论本案涉案人员属于 “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实际上,这一评论更多地是针对当地的治安环境而言的。所以,无论本案有无涉黑涉恶的背景,都应当在当地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回头看”。希望办理本案的司法机关一方面能够深挖到底,找出涉案人员的所有违法犯罪证据,另一方面又能在判断涉案人员是否涉黑涉恶时顶住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准确适用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标准,既不降低认定,也不拔高认定。司法机关唯有坚持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办案,才能给被害人乃至全体国民一个最好的交代。

知乎用户 Joy 发表

很多法学人士开口就是啥啥啥需要证据什么的,但是这次事件不一样,这是弱势群体的宣战,如果这次的结果没有严惩,那最后衍生出来的结果就是以后碰到危险是大家如何想办法去反击而不是报警,反正如果施暴者不会收到惩罚,那只有自己想办法替天行道了,反正大家都不会受到惩罚,就看谁赢谁输了,那么到时候中国的法律就不是倒不倒退的问题,而是被人民视为摆设

知乎用户 情迷爆珠 KENT 发表

给受害者造成那么严重的伤,居然只是定义为打人??????

这是虐杀好吗?直接定杀人未遂!

知乎用户 小和尚 发表

涉黑性质主犯十年起步。

既定杀人未遂、强奸未遂、扰乱公共治安秩序、拒不配合执法,涉黑行为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么掐指一算,少说无期最顶格直接死刑立即执行,也就是枪毙。

主犯没什么好交代得了,没什么可以争取宽大处理的呢,直接枪毙了吧。

知乎用户 丑小鸭读书 发表

女孩的毁容和心理创伤,应该不可避免了。但坏人肯定逍遥法外,他们的前科已经预示了这样的结局。

减刑,提前释放,60w 摆平,桩桩件件。

没有保护伞的话,敢这么肆无忌惮吗?

是谁纵容他们,让他们走上不归路的?

所以 9 名施暴者的结局不值得浪费口舌,我们更应该关心保护伞。

如果不是监控,不是舆论,结局会怎样?互殴,酒后,精神病?

说什么顶格处理。当舆论风暴过去,还有谁会关心那两个女孩的后半生。顶格处理就能抚平她俩的创伤吗?好人祸从天降,人生已毁,坏人吃香喝辣,肆意妄为。

还有谁?

能不能?

知乎用户 尔朱荣​ 发表

领头的想办法罗织罗织罪名撑死 20 年,其他人估计就 10 年以下。

不过他们也不年轻了,这么蹲一会出来也会肾亏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主要还是看验伤结果,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都有可能。且有舆论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会被从重处罚。

暴徒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若构成轻伤,二者想象竞合,择一重处断,寻衅滋事罪更重,以寻衅滋事罪论处;若构成重伤,二者想象竞合,择一重处断,故意伤害罪更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彭新林说。

这种人浑身是用不完的刁劲,更适合进去踩缝纫机!另外建议好好查查,看看有没有黑社会背景,争取一锅端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2017 年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如果真是黑社会的话,还可以定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另外醉酒可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酒:别啥事都赖我!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一二三四 发表

建议二十年起步

知乎用户 切尔伦比例 发表

反贪局可以介入一起调查调查

知乎用户 Chen Moore​ 发表

目前看公开的消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条很奇怪,因为单纯唐山的案件里面最重的部分应该是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

案件水很深,而且很可能牵涉到了有一定级别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知乎用户 老大 发表

毙了吧!这种人放出来危害太大!

知乎用户 当时年少 发表

1 九个人,有一个算一个,妥妥的黑社会性质,这两年扫黑除恶这帮垃圾怎么躲过去了?

2 查查社会大哥们的资金往来,迈巴赫大宝马,都是哪来的?你们不是老赖吗?怎么车还没拿去抵债,还可以到处潜逃流窜的?

3 光收拾几个黑恶势力,无法平民愤,人民群众要看的是:

为什么 2015 年开始这几个嚣张的暴力犯罪者一边在逃被通缉,还可以光天化日殴打民女?

为什么视频那么清晰,唐山圈的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很少有敢提及 “性骚扰” 三个字的?怎么都在往摸背搭讪上引导?

为什么唐山离北京那么近,这帮子黑恶势力不仅鱼肉乡里,还可以赚的盆满钵满,迈巴赫大宝马开着,普通民众揍着,到底是谁在一路给这帮白手套开绿灯行方便之门?

处置几个黑社会成员,够劲儿吗?

不,完全不够,我们就想看到唐山这个多灾多难的老工业城市,到底是被哪些垃圾压制着,管控着,让良好市民无法生活,却不断为黑恶势力地痞流氓变态暴力群体提供源源不断的庇护的?这些垃圾,比黑恶势力更该死!

知乎用户 海里有大鱼​ 发表

必须要顶格处理,还 14 亿国人一份安心!最好的是取他狗命。

知乎用户 张小凡 发表

此次事件定性应该是非常清楚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暴力事件。再深究一些,可能还涉及唐山当地的公检法保护伞问题。相信在全国人民的注视下,此次暴力事件及可能涉及的保护伞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公正处理。

但是有些现象值得我们警惕:

  1.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大陆长期以来都拥有最为安全的社会环境。这是长期以来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公安部门扫黑除恶共同努力的结果。警惕有居心叵测之人以此个例引发警、民之间的信任危机。
  2. 此次事件是典型的暴力事件。但是我看到有些人将此次事件定性为男女性别歧视问题。诚然,现今中国社会仍然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尤其在就业、生育、甚至是衣着方面。但此次事件并未体现性别歧视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当时有个男性(或孩子)不小心碰到他,我想他同样也会大打出手。要警惕有人借此引发性别问题,引起男女割裂。
  3. 今天我看到了非常不好的现象:有人向当时在现场的无关群众送菊花、花圈等,当时在现场的无关群众遭受到了网暴。对无关群众发起网暴的人又与此次暴力事件的施暴者有什么差别呢?这些人质疑在场群众为什么不上去制止,我倒想问问你们:作为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你敢上去制止?你敢于面对将近十个暴力份子的招招下狠手的拳打脚踢?作为普通老百姓面对这件事最正确的做法就是逃离现场(我看还有小伙子用手机做现场取证)然后立即报警。普通老百姓此时上去制止只会增加多一个重伤受害者而已。在现场的民众其实展现出了很多勇敢的表现:准备舍身制止的勇敢的绿衣姑娘,将绿衣姑娘抱紧脱离现场并立即报警的小伙子,用手机取证 17 秒后离开现场并迅速报警的黄发小伙子… 然而网络上 “正义的” 键盘侠却异想天开、完全生活在臆想中,可笑至极。请收起你那无处安置的“正义感”,先好好对待你身边的人吧。这是第三个警惕:时刻警惕网络暴力(包括地域黑)。

此次事件已由河北省公安厅安排,由廊坊警方办理,相信无论是此次事件的施暴者还是可能涉及的唐山背后的保护伞,都会被迅速一网打尽!

知乎用户 哦哦 O 发表

9 人指认现场 让人费解

1 号绿衣男:青皮瘦长男

2 号黑 BOY:壮男毛寸

3 号白衣男:青皮壮男

4 号红帽男:目测光头或者青皮 拉架

5 号红衣男:光头围观

6 号黑衣男:光头围观

7 号绿裙女:帮擦血

9 号黑裙女:被同伙误伤

8 号瘦男:拉架围观

大家自己看看 ··· 光头都没了

7 男 2 女 变成了 9 男 毕竟视频比较模糊 ··· 希望官方能够澄清下

难道全戴着假发了?还是说大家为了逃跑 花了 1 天时间整了个容?

又或者说 有新的嫌疑人?

补充:

我已经说过了 希望官方澄清 如果说我造谣的人 希望把脑子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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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施恩​ 发表

扫黑风暴,这个电视剧为啥这么火,因为它非常现实,揭示了很多现实生活中的黑暗。

当初,长沙一市因为货拉拉事件,举国闻名。

没过多久,徐州用铁链女事件,成功反超长沙。

在过去,南京以彭宇案,稳坐一哥宝座,虽然挑战者众多,但是没有一个可以撼动一哥的地位。

苏州,差那么一点,改名许州

西安,地铁上的女同志,让全国保安胆寒。

上海,疫情让大家认识到他们有多么爱自己。

如今,新人唐山携烧烤店打人事件,再度挑战一哥宝座。

新人来势汹汹,南京究竟还能不能保住一哥的地位,尚未可知。

唐山市路北区 VS 所长胡笑伟

希望这个女孩不要成为徐英子。

朱彦斌、杨森 VS 孙兴

市领导 VS 绿藤市市长谢中林

唐山陈继志 VS 绿藤马帅?绿藤菜霸?

希望继续深挖下去,这个后面水很深,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知乎用户 月入杯中 发表

这事的结局不好说。单从法律层面,可能判不了多少年,估计十年就最多了,可它的影响却很深远,往大了说,涉及到持续数年的扫黑打恶的成果,以及这种模式本身的有效性,再往大说,治安是我国少有的,能在国际上拿得出手的名片,是能让其他国家发自内心佩服我们的地方,如果这个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别人还怎么相信你是正确的,你说话别人还听得进去吗?

由于这事的威力太大,因此或者突破法律限制,给予更重的惩罚,或者把大批官员拉下马,可能才能消化掉爆炸性的威力。

知乎用户 梦的天行者 发表

看图

知乎用户 南宫晨曦 发表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唉,真是一言难尽了

知乎用户 罗生堂下 发表

这个团伙在 2015 年用同样的方法把人打成头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伤,生活不能自理。当地警方出警以后并没有抓人,最后因为伤者被当地司法机关鉴定为 “轻伤”,所以不了了之。

这次烧烤店打人事件,当地警方出警以后,跟 2015 年那次一样,选择不抓人。舆论发酵之后,不得不重新去抓捕已经被警察放走的 “地头蛇”。

唐山打人事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想强奸陌生的中国女子,然后对她痛下杀手,还有当地警方作为 “保护伞”。跟日本强征慰安妇的一样,手段极其残忍,对陌生中国女子痛下杀手,还有日本政府作为 “保护伞”。不仅仅是刑事犯罪,还涉及到了政治。

这个跟侵华日军一样无恶不作的团伙,不论杀人还是放火,每次都能全身而退。如果不是光明正大的强征陌生女子做 “慰安妇”;把刑事案件政治化。凭借他们强大的 “保护伞”,最终结果一定是不了了之。

知乎用户 周瑾 发表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完全不精通法律,只是老老实实生活的百姓,从心里希望这几个在我有生之年真别出狱,千万别判个十年就出狱,最好就是这辈子把牢底坐穿吧,至少此次事件后唐山人民可以拥有安宁的生活工作环境了。否则我真心劝唐山的百姓,早点下决心举家搬迁,就是不为自己也为子孙寻找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知乎用户 红色少女编辑部​ 发表

陈可辛拍过一部电影《李娜》

歌颂了女运动员李娜得到了金牌

可是却没有这个片段:2001 年的时候,九运会,李娜也获得了奖,却被领导扇了一个耳光

这个事情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不敢公开谈

最后怎么曝光的呢?是因为李娜获得了世界冠军,这个时候才有人说:为什么不去清算那个扇他耳光的人?

后来人民日报发表了文章,说李娜是被爱的抚慰了,

就是说,没有这一巴掌,说不定还没有世界冠军呢!我看要给这个领导升官,因为他打出了一个世界冠军,因为他逼得李娜努力奋进,洗刷耻辱!

我想,唐山后续事件也是一样的,大家都看见了,大家都谈了,那么一定会妥善的处理的

他们后续会不会被重判?那要看舆情的热度,如果被其他新闻吸引了目光,没有什么人看,也许压力就会小一点,判刑的幅度也会轻一点,

但是如果舆论一直监督着,也许就会重判了……

知乎用户 云中小溪 发表

说实话,这次唐山的这件事有可能成为一起典型案件,处理好了将对黑恶势力予以沉重打击,也将激励人们见义勇为热情的高起,维护我们得来不易的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样,如果处理不好,则让我想起了当年南京彭宇案。

这起案件看似是打架斗殴,实则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无视法律尊严,在视频遍布的光天化日之下肆意妄为的严重违法案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被打女孩不还手,任其摆布,会不会被强奸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如果对这些犯罪分子宽容对待,不实施严厉惩处,今后会不会此类事件屡见不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存安全感还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此事件发生后,唐山先后有其他受害人实名举报被欺诈、被拘禁,长时间得不到公正处理的视频,看来,唐山曾经发生惊天动地的大地震,46 年后的今天唐山却要以人祸的方式,来了一场人们祈求安全感的大地震。我始终相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句自古至今的名言,但愿这只是一个单一事件,而不会引起 “拔出萝卜带出泥” 式的连锁案件。

这次不管是哪个层级的公安系统快速行动,对涉案的九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值得我们拍手称快。后面就看依据什么样的罪责对他们进行判刑了。这些犯罪分子,如果真如网络传说的那样有前科且无恶不作,那么等待他们的应该要数罪叠加,团伙头目不顶格判其极刑,人民群众得来不易的生命安全和安全感的保障,还真可能打问号。

如果不相信这个事件有那么严重的社会后果,看看我在某头条看到的一则帖子,自己思考去吧。

我有个同事是唐山人,在济南上班。
昨天我和同事还有两个女同事一块吃饭,屁股还没坐稳,女同事冲着我这位唐山的同事就是一通骂。
她说你们唐山人怎么这样子,竟然公然在烧烤店调戏殴打女生,害得我们女生都不敢晚上出门了
我那同事有点委屈,辩解道:那都是黑社会,在当地有钱有势,和唐山的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平时也是被欺负的对象。以前大都是两伙男人喝醉了酒互殴,大家司空见惯,社会上也没什么水花。这次打女人,我也是很少见啊。
女同事还不满意,嚷道:你们都是受害者?看看当时周围有那么多男的,一个敢上去帮忙的都没有。唐山男人都是怂蛋!
到这我也有点听不下去:你不要道德绑架啊。有没有想过,一个男的上去帮忙,这事可能会发展成互殴,打赢赔钱,打输住院。这几个社会大哥都是有钱有势,谁不怕自己强出头万一被记恨,自己和家人就会收到长期的骚扰和恐吓。见义勇为是高尚的品德,但大家都是普通人,没必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冒家破人亡的风险。能帮忙报个警叫辆救护者就很不错了。
她还是喋喋不休,说你们男的就会找借口,害得我都恐男了……
这顿饭吃的我和同事脑壳疼。这件事本来是一件很严肃的黑社会事件,无论打女的还是打男的,这伙人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现在好多人都往男女对立的方向发展,希望大家不要挑拨男女对立,也不要开地图炮,无论男生还是女生,我们都希望唐山能整治黑恶势力,给大家一个安稳的社会!

知乎用户 123 自然 发表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南风 发表

这种最好还有相关的刑罚监督机制,过程,公开透明,别判了 20 年,钞能力,三五年又出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施暴者里那个白胖子,最开始是和灰衣女搂在一起的。

后来又去抱了那个白衣女。

也就是这个团伙里面两个女性和他都可能有不正当关系?会不会牵扯到聚众淫乱什么的?

虽然这两个女的没动手,但看这意思涉黑跑不了了,没见过正常人这样的

知乎用户 建康闻评 发表

如果连基本的 “男德” 都没有,四处宣泄你的兽性,那称你为禽兽都侮辱了禽兽这个词。

想必唐山暴力殴打女性的事件大家都已经了解,6 月 10 日,一男子走到白衣女子身旁进行骚扰,随后双方发生冲突,一名上前帮忙的黑衣女子被重摔在地,白衣女子被男子同行人拉到店外继续殴打。

当时看到视频真的是各种想把他 m 那几个狗娘养的禽兽火化的想法,从此唐山这座城市将因为这几个人渣背负骂名,她不再因为那场地震而让人感到惋惜,至少现在看来,能让人产生的情绪是愤怒。

事情发生之后引起巨大轰动的同时却有人站在施暴者的角度去辩解。

“为什么要反抗呢”

“为什么要出来吃饭”

“现在的女的穿得都那么少不就是为了……”

“穿黑丝、穿吊带出来的女的没一个好东西”

……

如果这是站在男人的角度去发问的话,我想这真的是这个时代男性的悲哀,不能说猪狗不如,只能说是禽兽,是乐色,真特么想往你娘脸上吐上千年老痰,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玩意儿出来。

穿吊带、穿超短裙、穿低胸衣,半夜出门、浓妆艳抹……

女性的衣着和行为不该成为你展露兽性的根源,而是你本身就是一个禽兽。

穿吊带怎么了呢?花你的钱吃你的饭了吗?

穿超短裙怎么了?惹上你老母了吗?

穿低胸衣、暴露怎么了?堵你家祖坟了吗?

半夜出门怎么了?你它娘的半夜不出门吗?

浓妆艳抹又怎么你了?有谁拦着你往脸上涂粉了吗?

还有那些说为什么要反抗的人,是你能忍吗?当然能忍,因为根本没有男人会对男人动手动脚,所以你要是想明白她当时为什么忍不了,你就应该去泰国一趟,把你特么下半身切了或者是有人找到你老母往她脸上吐口水,或者撒泡尿在她头顶上,你就知道为什么不能忍。

唐山这次暴力事件,又再次证实了,这个社会还是存在一些禽兽在祸害人间,而且这些禽兽还是拉帮结派的,更让人发指的还是,这些禽兽还可能受到 “正义” 的保护。

谈什么女性守 “女德”、谈什么大男子主义、谈什么人人平等…… 为什么你们去了解一下 “男德”?为什么不先去做个人呢?为什么要做禽兽?

不要把女性穿吊带、超短裙、夜行这等种种正常不过的现象当成你犯罪的理由,根源在于你生而为畜,行而为兽,先去做个人吧。

知乎用户 最近有点暴躁 发表

杀吧,这些废物留着就是祸害,一点用都没有。请政府放心杀,我们生二胎,给你补人口。

知乎用户 搞笑视频 KTV​ 发表

据 “抖音黑板报”6 月 12 日称,抖音一直致力于打造风清气正的社区氛围,呼吁广大用户理性、客观得表达观点。近日,平台在巡查中发现,在一些广受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中,少数帐号为了博取关注,或进行仿冒、蹭热等行为,或借机发布煽动对立内容,或鼓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

上述言行,极大损害了平台的正常秩序。对此,平台予以了坚决打击处理,对相关视频、评论予以下架、删除等处理,对相关帐号进行封禁、禁言等处罚。

其中,“小 * 儿”、“腾 **** 星”、“唐 *** 帅” 等帐号故意蹭热相关事件,对受害者发表不负责任的观点,平台对上述 61 个存在不当言论的帐号,分别给予封禁、禁播、禁言等处罚。另外,平台还集中处置了 157 个以修改昵称等方式仿冒他人,博取关注的帐号。

现在真的是想出名不知道好坏了吗?希望网络更多正义之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判刑 3-10 年,个人猜 5 年,好了下一件

知乎用户 无言 发表

当地公安机关肯定要侦查,此团队是否是涉黑或涉恶,是否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是否有保护伞?

知乎用户 二师哥 Landon 发表

什么叫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这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嘛

我们很难相信,在国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扫黑除恶这么多年后,依然有坏的这么明目张胆、嚣张跋扈的人和团伙

视频里一个男子抄起凳子就砸,下手太狠,讲真,你放一把椅子在我手里,面前躺了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我都下不去手,更何况还是个姑娘,还是个挺好看的姑娘

我从小就语文不好,因为不学不背,觉得没意义,考试全靠作文撑着,但就这样,我依然知道个印象深刻的成语,叫怜香惜玉,显然这几个唐山孙子连这成语都不知道

女人在一个国家的地位,彰显了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这话你细品,很有道理

于情,男人再愤怒不应该打女人,因为这不是在一个力量维度上的对抗,不能证明什么,跟打小孩、虐待动物,没什么区别,除了自己,谁看了都觉得傻叉,再说了,不是一个男人打一个女人,是一群膀大腰圆的男人打一个女人,目标明确,手段凶残,谁拉架打谁

于理,男的先搭讪,不对,叫性骚扰更合适,结果被拒绝,恼羞成怒,动起了手,这就是典型玩不起的人,平时爱招贱、爱逗弄,然后最先急眼的是他,最先挂不住脸的也是他,然后,过几天没事儿人一样接着犯贱,玩不起,没气量,可以不玩啊

于法,寻衅滋事,恶意斗殴,嘴巴子扇,椅子砸,酒瓶子扔,去了又回,打了又大,还有王法嘛?别人这么打你妈,你能接受嘛?而且据网友调研,里面好几个是在逃的刑犯,要说没保护伞,傻子都不信

法治社会,构建了这么多年,被几个瘪三轻易就破坏了,破坏了大家都法制社会的笃信,你说这几个人坏不坏?坏透了,国家要花费多少成本再次构建大家对法治社会的信赖

人啊,生来都是会改变社会的,只是大小不同,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平平无奇,但是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哪怕天天被媳妇嘲讽,他也是改变了世界,让世界多了一个好人,更美好了一点点,这几个唐山瘪三,极大改变了社会,让社会变坏了很多很多

记得刚上大学,学校在北京房山,算是郊区了,校门口有很多卖小吃、烤串的,有天早上跟室友去买肉夹馍,还没等到,就看往日肉夹馍小哥被俩人一顿踢打,后来问了才知,是因为人太多,弄慢了,俩当地恶霸直接动手,我跟室友在那看的特别想上去匡扶正义,然后被其中一个骂了句,“看什么看,滚!”

气的我啊,从小看武侠片,一身正气,奈何对方太肥,我啐了一口,转身去买煎饼果子了

这还是在北京的郊区,离天安门开车也就不到俩小时,就有这样的恶霸地头蛇,你敢推算下我泱泱大国,960 万平方公里上,这样的团伙能有多少嘛?

穷乡僻壤出刁民,这话千真万确,别不信,最近经历的一些其他事也证明了,今天不想啰嗦,改日再写

这事舆论滔天,网上已轩然大波,肯定被当典型处置,这几个人的判罚至少得让老百姓满意吧,至少得让女士们满意吧,不然,以后谁还敢深夜撸串,女士可是国家消费的主力军

可是,我想说可是

我们写网文的都知道,一篇文章,100 个人看,可能有 1 个点赞,而走入大众视野的通常都是 10w+,同样的道理,今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打人视频,那又有多少黑社会的行为是不为人知的?这背后是多少普通家庭的普通人遭受着不公平的威胁与挑衅?

最后,我想说,女孩子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在绝对力量差距面前,不要硬刚,最终受伤的只是自己,要懂得智取、变通与斡旋

平时的硬刚,是因为身边人都有基本的素质,接受过基本的教育,脑子里有大概的仁义礼智信,也知道个成语叫怜香惜玉

面对暴徒与瘪三,面对脑子里空空啥也没有的败类,还不如站起来鞠个躬,大声说一句,“大哥 ,我扫您!”

知乎用户 净江烟 发表

刷了好几个答案都没见到知乎好 JC

知乎用户 林风 发表

要是最后主犯判不了十年,我们很失望

知乎用户 狸花胖了就是猞猁 发表

别看打的那么惨,大概率也就是个轻伤,故意伤害肯定没跑,三年以下,顶格也就三年。

别忙,这哥几个不会这么幸运,故意伤害?随便往寻衅滋事上面一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五年到十年,顶格就得十年。

还别忙,这哥几个也不会这么幸运…… 河北警方这次弄这么大动静,肯定不会把这案子办成单纯寻衅的,你们看看官方发言,那都已经定性黑恶势力团伙了,这哥几个身上背的事估计少不了,到时候数罪并罚……

今天看微博有个律师说这案子会两个死刑一个死缓,我觉得这要看后续,要是这哥几个没有涉枪涉毒,我的估计是顶多过去调戏妇女的一个死缓,打的最凶的一个无期,剩下的十五年十年,最差的也得是参与黑社会性质团伙,五年七年。

欢迎挖坟打脸……

知乎用户 三一折刀 发表

当我看到 9 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看过视频的人都知道。当时动手的,只有四个人,跟那个绿衣男子一伙的一共六人,其中还有个老哥全程在坐着,一动不动。现在微博上有人说绿衣男子一开始去餐台跟另外俩人说什么 “一会拉出去 c 了”。。。我听了几遍,都是 “催一下汤”。那俩男的根本就和那个绿衣男人不认识,他俩都是和他们对象出来 吃饭的,那个白衣男人全程抱着他女朋友。跟他俩有什么关系?

等后续吧,,,在大家愤怒的时候,也要保持冷静。也要分清谁是无辜的。这俩男生如果,就因为现在铺天盖地的民意,被当做罪犯判了三年。我只能说比窦娥还冤。

知乎用户 Tigecycline​ 发表

意料之中,热搜瞬间被撤….

———————

看看这个什么时候会有第一张图的相关话题,当前的热搜第一,或许不会有吧

现在的舆情状况,明摆着,就是翻版四 - 十 - 九中事件,而且明显力度更大,大家看看自己的 pyq 就知道了

还是那句话,这件事的本质是黑社会暴力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性质

任何企图给这件事换性质的行为,你懂的

知乎用户 天野和风 发表

难怪人人都爱权和钱,钱可以躲事,权可以飞事。

知乎用户 小美巴克 Visionary​ 发表

小美巴克 Visionary:唐山五虎 VS 世界十大护卫犬

今天最新的新闻已经挖掘出来的消息表明,其中一虎的袖标上有 “police” 字眼,难道是官匪勾结的戏码?如果是真的,就太恶劣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不会容忍这样的黑势力团伙,必须杀一儆百,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纪永臣​​ 发表

打黑除恶行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唐山打人案过程被 “现场直播”,当地警方抓捕行动极为迅速,河北省厅直接指派廊坊警方进行异地侦办,这说明一切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都是大事,这是一个新的改变。

知乎用户 老衲只用飘柔 发表

社会混混和小太妹斗殴,都不是善类

知乎用户 秋叶梧声​ 发表

这两天看了太多本案的各种信息。

我现在想说,太累了,不审了。都死刑吧。

知乎用户 焕夜​ 发表

面临不了什么,

寻衅滋事也就判两三年,加上故意伤害

反正女生一定会被定轻伤,哪怕毁容了

一共也就最多判五年

进去了再一个保外就医,啥立功减刑

两年后就能出来

知乎用户 水思源 发表

这个案子不是顶格的问题,而是定性的问题,如果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那就几年的事,对于几个进进出出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一旦定性涉黑组织,那就要彻查这些年的老账,累计起来,事不会小,类似的案子,严重的死刑几个,无期,重刑几个很正常,要看最后挖出来有什么,作恶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命案等因素。从目前执法机关的反应看,偏向于第二种情况。

知乎用户 张伟字益达​ 发表

你就把这几个人当成是刘华强和他那几个小弟。你还敢上吗?

上去见义勇为,很大几率要送命,真有这样的人,我佩服他好吧。苛责在场的人,多少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但话说回来,十几年前见义勇为的人比现在要多多了,这冷漠的世界。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没有别的重罪,常理上至少往江苏逃窜那四个人应当去投案自首。

只要不傻就知道,他们是公安部头号抓捕罪犯,全国成千上万警察在待命追捕他们,能跑得了吗。

现在,就看都涉及什么犯罪。

另外,现任唐山市公安局长以前是廊坊市公安局长。

知乎用户 芒果不加冰 发表

好家伙,这次警方,检察院的速度空前的快,这几个人一定想象不到,自己逍遥法外还不到一天,就被抓住了

他们肯定还以为这和以前一样,只不过是打了个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想到,这已经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案件

迎接他们的只有严惩

知乎用户 爱吃喵的鱼​ 发表

唐山如此沸沸扬扬!

我们是否也可以称其为唐山大地震

知乎用户 garry 发表

关两年就砸钱放出来了,类似孙小果假死刑

放弃幻想,蛇鼠一窝罢了

知乎用户 bluenlang 发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

好人付出什么代价,坏人付出什么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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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火熊 发表

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数罪并罚。

知乎用户 尛名堂 发表

异地处理,说明唐山的水很深,说明这次要来真的

知乎用户 无話者 发表

一定要严惩!要彻底打击扫除黑恶势力!揪出保护伞!我还有个疑问,如果刑满释放之后他们会继续找寻被打女子的麻烦吗?被打女子能有安全保障吗?

知乎用户 视若草芥 发表

顶格处理又如何?

孙大圣都不知道现在是不是真的去了阴曹地府呢。

知乎用户 重装来袭 发表

现在在深挖了 有两个人出来实名举报,感觉这几个人基本玩玩,主犯 15 年➕….

另外 唐山的公安局位置这次估计要腾好多出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你公安局长首先就有管理责任 在屁股干净的情况下还行 不干净的话…

知乎用户 ABC 发表

主犯陈某志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污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并且有前科,刑拘在逃,按顶格处理,死缓!

主犯刘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未遂),有前科,无期徒刑!

其余共犯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刺杀、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知乎用户 潮打空城寂寞回 发表

今天上午我数了数,知乎热搜前十个问题,唐山事件占据 6 个,这比例夸张到我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用这次事件压别的热度

知乎用户 Hitman​ 发表

顶不顶格不知道,这么玩命的跑,肯定知道严重后果,不然连迈巴赫都不要说不过去。

他们自己也知道这次事件后果。只是没想到视频一出,酝酿如此之快,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抓捕,并把其它一起宵夜的同行人一起抓捕,证明这次事件的严重性,并且还有牵涉到其它犯罪事实。

全社会都在聚焦这帮孙子,而且有前科罪上加罪,就这次如果还能往少了判,那能说明什么你想必也知道了。这次连他后面的一些人都会被清理掉。

太 tmd 嚣张了,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这种几进宫的人还能在社会上逍遥快活,这是多么的讽刺?!……

知乎用户 慕晚 发表

真希望如此。


之前那个和这个一样的答案不是我删的。

也不知道触发了什么。

小管家都不给我申诉的机会。

知乎用户 马猴烧酒糖妃荧​ 发表

看对这件事情的定性吧

我昨晚特意回头看了一遍发现很多细节,不评价,单纯说说我自己看到的东西,我相信警方看的肯定更细

首先,骚扰男在摄像头底下说的话应该不是网传的那句 “把 xx 给 x 了”,因为旁边还有其他人,如果真有这种企图也没必要提前通知一声老板。再加上进门之后在受害人桌前停留了一下,喝醉酒脑子坏了精虫上脑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实际进行骚扰行为时倒是说了要 x 对方,所以前面那句到底怎么说的其实不重要。

但仔细看这段视频会发现,两人在互扇一巴掌之后本来是处于推推搡搡要倒地的状态,双方也没有明显的进行更进一步暴力行为的趋势,金鹰 boy 进来的时候也没有提着个椅子或者空瓶子,如果到此为止的话可能就是单纯的互骂几句然后被旁人拉开。

然后就是黑衣女一瓶子呼上去,然后骚扰男同伙直接(白胖是拎着椅子)冲进来,这将矛盾从一个桌子扩展到大半个烧烤店,这也是很多人不敢上去帮忙的原因——推推搡搡我还敢劝一下,你们直接上武器谁敢帮忙——虽说我是敢的,但大部分人肯定都不敢,我就算敢也会更谨慎一点。

(虽说我个人是很怀疑在监控盲区的角度,骚扰男有更恶劣的肢体行为,所以刺激到对面女子直接砸瓶子)

再然后就是女子被拖出门,这里很多人只看到 “一堆男的在打一个女的”,我一开始也是如此,但反复观察之后发现,实际上一直在打的只有骚扰男,金鹰 boy 和一个白衬衫小弟(砸椅子,拖出去的时候在边上跳,认错人,打错人都是这个人,按这行为来看估计就是别人小弟)其他同行的一个红帽男和另一个黑衣男一直在拉架,听录音也能听出来。

而且金鹰 boy 从出门之后除了很随便的踢了一脚之外就没怎么打了,可以看出来一直是骚扰男一直在搞事,同行人想拉也不好过度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还听到了 “反了你了”,可能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关。

接着是金鹰 boy 的二度伤害,但这一波打的很抽象,作为一个小时候经常打架的人,我感觉那几下打的更像是做给别人看的,因为监控不清楚所以不敢确定,但他的动作是 1. 把女子从骚扰男手里夺下来。2. 用力的敲打背部。3. 很粗暴的拉到远离骚扰男的另一边放倒,然后踹了几下后背。

我个人猜测这一段可能也是为了早点脱身,所以 “大哥” 帮骚扰男象征性的打一下然后大家走了算了。

这几下踹完之后,就开始有人很粗暴的吼着让骚扰男停下。这时骚扰男依旧试图攻击受害女性,但因为同行人的拉扯导致一直是拽着头发。(图就不放了,毕竟拽头发看起来还是很难受的)

接着女方的同伴来了,说真的我要是这个女的可能心里要把这俩同伴刀一千遍,前一个砸酒瓶扩大矛盾,另一个来就算了,还拿着手机拍照 / 打电话,还被对面发现了。。。一言难尽。虽然可能有人会说我受害者有罪论,但这几个行为是真的有点蠢了。确实不能说做错,但确实也太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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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被发现了

这里声音有很明显的 “干啥”,然后拿手机女子被袭击一样往后一躲的动作,接着就跑巷子里了,随后另外两个受害女子也跟过去了,再往后就没了。

说实话,到此为止的话可能也没有特别严重的伤,网上那张图级别的更是不太可能。(我倾向于是进小巷子里之后实施了更加严重的侵害行为,但不知道有没有监控,如果有的话还好说,毕竟几个男的把几个女的追到小巷子里属实有点吓人,可以听到有女声在说 “干啥干啥”)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之前倒在地上的女子后来也是站起来跑进去的,而且到此之前的打斗攻击,除非磕到要害不然确实也不会有太重的伤,更不至于网图那样几乎站不起来一样。

所以这件事的定性可能就会非常难办,毕竟哪怕是这九个人里面,大部分人也是从一脸懵逼到上前拉架的状态。即便我们知道这些人应该是一丘之貉,但就监控来看好几人并没有直接实施过伤害。而就打斗行为来说,率先挑起矛盾并将矛盾从口角变成推搡的是骚扰男,但是把矛盾从骚扰挑衅变成打架斗殴的反而是黑衣女子。如果确实有保护伞的话,这些细节很可能会让这件事的实际结果并不令网民满意。

考虑到最近频发唐山地区的黑社会问题,这件事最好是可以定到扫黑除恶的方向上,直接根治一下。从这几个人的行为来看,似乎是很清楚怎么给对方 “教训” 而不把事情搞大的,这种反而是最危险的和恶心的。我也不觉得他们拉架是担心受害者,应该只是怕惹事。

知乎用户 贫民窟思想家 发表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

知乎用户 打了个蛋蛋 发表

办的越快,越不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逮捕大快人心,希望廊坊公检法依法处置

但是

签哥事件签哥批捕花了 16 天,到开庭花了 10 个月

阿里女员工事件到提请批捕 13 天,不批捕 12 天,到开庭 9 个月

货拉拉花了 7 个月开庭


广东普宁 拘留后无下文

高速拿刀 无下文

2021 年 11 月 28 日 女子将婴儿扔下楼 无下文

518 邯郸围殴,前天才发布涉案人员全到

廊坊速度!

知乎用户 kingdom 发表

查清楚打人者有无黑性质和保护伞,如有,必须牢底坐穿,如无,按致人轻伤➕ 猥亵➕ 累犯判个 10 年 8 年并不得减刑。就会平息民众的恐惧和愤怒。但是现在自媒体和键盘侠在搞网上法庭,搞网上私刑,网暴小孩和饭店就离谱了。打着正义旗号去作恶,往往比单纯的恶更可怕更恐怖。

知乎用户 张佰乐律师​​ 发表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决定犯罪嫌疑人面临五年还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暴者无事生非,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被害人的伤情不明,即使最终鉴定为重伤,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罚犯罪嫌疑人的话也是五年以下,显然,罚不当罪。那么,刑法上有没有其他合适且法定刑更重的罪名呢?

有!无事生非,故意打人不仅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两罪想象竞合,可以从一重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最终鉴定为重伤,就适用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不成重伤的话,就适用寻衅滋事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平时的主要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无罪、罪轻等辩护,并不是助纣为虐,而是尽可能让其得到公允的判决,此次 “打人事件” 亦是!

看视频的时候不寒而栗,看完后胆战心惊,并且深深的感受到《刑法》的苍白无力。

若查实犯罪嫌疑人有其他 “恶行”,将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

如若查实犯罪嫌疑人有 “前科”,则可能属于《刑法》第六十五的规定的累犯,量刑时对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即使不属于累犯,量刑时也会考虑从重。

如若查实犯罪嫌疑人有 “漏罪” 或者其他罪行的,则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其数罪并罚。

如若查实犯罪嫌疑人所犯的所有罪行满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则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其涉嫌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会对其从严从快打击。

判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当然,以上情形还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知乎用户 海上升明月 发表

我就是来加个热度的,热度越高,唐山受关注越高,那最近一段时间,唐山市的社会环境就会越清净,越安全。

知乎用户 小小鱼​ 发表

故意伤害罪,重伤. 3 年以上十年以下。寻衅滋事罪。更严重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社会影响恶劣,从重处罚。

河北省公安厅指定廊坊公安审理,其中滋味品品。

已经逮捕,刑事处罚逃不掉了。

这些人身上应该还有其他罪行没有追查,异地公安审理,会查个干净,多久之前的,都会追查,数罪并罚。

知乎用户 路人甲​ 发表

如此猖狂的黑社会犯罪行为,背后少不了其他相同的黑社会。

打击黑社会不能是运动式的,得是常态化。

知乎用户 流年 发表

先从警方查起,到底有多少黑社会保护伞。

知乎用户 IOZI 发表

为啥逮捕 9 人?视频里施暴者方一行人一共 9 人,7 男两女,女方并未参与施暴。7 男其中有三个人也未参与施暴是在劝架。

知乎用户 三中五中​ 发表

你脑子糊涂了吧,还是故意装糊涂。这需要顶格处理?仔细挖一挖 ,很多罪名等着这群流氓。有一个还是逃犯,逃犯懂吗?

还寻衅滋事顶格处理,需要吗?

现在不需要讨论这个,现在就需要深挖,深挖唐山,深挖保护伞。

知乎用户 深蓝 发表

国家高层一直初心未改,为人民谋福祉,给大家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往大了说这是破坏国家安定团结,阻碍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进程!这次是雷霆之势,很快就结果的,这件事放国家层面是小事,但全国老百姓等着结果。

知乎用户 自渡 发表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猥亵罪、杀人未遂、涉黑涉暴

知乎用户 林双错 发表

坚持慢慢的审,细细的查,不放过一个案件,南有孙小果,北有唐大凶。

一起抠细节,找保护伞,找基层不做为。渎职者有谁。

可惜,一定是快审快判快结。

知乎用户 mdlhdeutsch 发表

法律 法条不想说,中国有中国的特色。中央已经点名定性了,这才是关键。而且定性是涉黑涉恶。这就意味着,后面一定会有官员落马影响有多大那就看落马的级别了。

已经启动异地办案程序,估计有些人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了,或者已经被监控了。在这里我想提一提陈年旧事,就是当年的唐山菜刀队。其实 当时全国类似菜刀队的流氓组织很多。为啥 只有唐山菜刀队最后被枪毙 50 多人呢。就是两个字 嚣张。这次烧烤打人事件,其实大家这么关心。最主要的就是一点,这些人太 嚣张了 飞扬跋扈。完全视法律如无物。从案子本身来讲,涉罪也就是 猥亵 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但 实施犯罪过程中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和当今的社会状态是完全不符的,是反社会的。

大家要明白,今年从整个社会经济社会治理层面讲,都是构建底层社会的关键,这种行为的发生远比大家想象的要深刻的多。

知乎用户 万物测评 发表

对于唐山施暴案件和后续的几个案件,我有三个方面想讨论的。

一,恶势力一般指的是区域内那些天天滋扰民众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团伙。黑势力 (涉黑组织) 一般是规模更大,作恶更多的恶势力,普遍有保护伞,也正因为有保护伞,规模才能更大,作恶才能更多,情况才更恶劣。所以不要地域黑,当地地痞流氓多,一定是基层政法系统出了问题,这种情况全国都存在,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她唐山有,他重庆直辖市有,我吉安有,你老家也有。越往一线城市,情况越少越小,跟经济水平有关系,也跟当地监督张力有关系。跟地域没有任何关系。

二是群嘲警察不作为,可以,因为无论是因为领导徇私让下面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好,还是人手不够事情处理不过来也好,结果都是唐山其他案件报案人在长久的等待中没有得到回复和得到问题的解决,结果论来说,确实是不作为。但是骂警察出警效率低,或者其他的,稍微有点以偏概全,因为基层警察是极度匮乏的。美国共有警察 92 万人 (所有警种),对总人口而言,相当于一个警察管理 350 来号人,我国有警察 200 万左右 (所有警种),相当于 1 个警察管 700 多号人,而且这里面是包括所有警种的,只算处警的派出所民警和办案的公安分局,比例更夸张。像大半夜这种情况,基本派出所本来值班人员就很少,有其他警情也要处理其他警情,总有被耽搁的一方。之前有查过老家小县城的政务公开数据,每个乡 3 万到 5 万常住人口,一个乡一个派出所,只有 10 个左右编制民警,相当于一个警察要处理 3000 到 5000 人的警情,随便同时有两三个人报警,根本忙不过来。你说不是有辅警嘛?辅警凭什么拿三千块的工资 (辅警工资普遍是民警的 1/2 到 1/3 左右),没有编制,平时听话,经常值班,还大半夜随传随到去拼命。所以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警察的匮乏,应该扩充基层类似派出所这种直接警民接触的警种编制,可以社会扩编,可以从警校扩编,也可以让部分辅警转正扩编,或者提高辅警的福利待遇,再扩招辅警,辅警当民警用。

三是关于为什么周围没人去救。这一点,完全不能站在上帝视角苛责路人,有的人是勇敢的,有的人是害怕的,人和人是不一样,对于普通的我们,大多数人碰到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是懵了,然后的反应是报警或者躲着走或者看热闹,在现实场景里第一时间上前的勇敢者是少之又少,不妨回忆一下自己从小到大经历过或者路上碰到过的打架事件和行凶事件,你当时是怎么做的,是躲着走还是远远地呆看着?现实场景你真的会跟跟网上说的一样义愤填膺、不畏凶器或者刀具跟歹徒搏斗?懵逼完躲着走才是大多数人正常的反应,躲着走这种反应没有什么好苛责的,对于普通人正确的做法就是先躲着走再报警。正因为躲着走是人正常的反应,所以才能体现这种情形下有勇敢者上前解救是很可贵的!

另外,对于解救正在被歹徒施暴的受害人,勇敢者承担的风险是巨大的,对方并没有使用刀具等致命武器行凶,是使用拳头,脚,椅子,酒瓶等进行行凶殴打,勇敢者冲上前去解救受害人 (1. 单纯抱住拉扯等手段阻止歹徒继续施暴;2. 武力解救受害人与歹徒发生冲突),如果冲突导致自己受伤或者对方受伤了,在目前基层执法逻辑下,大概率是要被判定互殴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被拘留。更坏的设想,例如普通武力对抗已经不能阻止歹徒继续施暴,勇敢者为救人情急之下下手过重,导致对方重伤或死亡,他能等来见义勇为的判决吗?不会,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极大概率会判决他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所以勇敢者的见义勇为成本太高了。出了问题的是部分地区公检法充斥着机械教条主义,我们不论案件背后是否有公职人员徇私枉法,单单看判决,结果确实往往与社会朴素价值观相背。18 年昆山龙哥算打开中国正当防卫判决的大门,希望这一次的事情能带给释法机构和部分基层公检法反思,改善中国见义勇为的环境。

知乎用户 Whip​ 发表

为啥这么多人,不是就四个人打人么,怎么抓 9 个?

知乎用户 反正说才能活 发表

绝对不会顶格的,除非它们扛下来,上面的保护伞更安全,才能更好的保护它们

知乎用户 全球时事热点解读 发表

【每日资讯简报,一分钟知天下事】6 月 14 日 星期二 农历五月十六

**1、**今晚 24 时油价或再上调,92 号全面进入 9 元时代,部分地区 95 号跨入 10 元区;

2、最高检: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治;

**3、**民政部: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

**4、**新一轮医保谈判或 9 月开启,罕见病、儿童用药重点关注;

**5、**全国定向培养军士开始招生,面向 2022 年高考生;【公众号:全球时事热点解读】

**6、**中国年轻人断亲现象呈现蔓延之势,亲戚概念逐渐淡漠,几乎失去互动兴趣;

**7、**上外一男生在图书馆向女同学咖啡中投放牛磺酸泡腾片,被公安机关带走;

**8、**吉利拟收购魅族 79.09% 股份,布局手机产业;微信搜:每日资讯简报

**9、**出于安全考量,星巴克或不再向非店内消费者开放厕所;

**10、**罗永浩宣布退出所有社交平台,再次埋头创业,仍会带货,直接债务还剩不到 1 个亿,预计 11 月前后还完;

**11、**执意挑衅!立陶宛宣称今年秋天将在台湾设立贸易办事处;

**12、**国际大米价格接棒小麦节节攀升,专家:更担心大米出口禁令;

**13、**日本加重对网暴者刑罚:可处以 1 年监禁、30 万日元罚款;

**14、**加拿大拟给每支香烟印警告语;

**15、**北约秘书长:瑞典和芬兰加入北约流程比预期复杂,时间 “无法确定”;【公众号:全球时事热点解读】

微语】最好的贵人,就是努力的自己。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本事而受人尊敬的。

知乎用户 作家基尔 发表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 3 选 1,影响这么恶劣,肯定是会顶格处理。

寻衅滋事,5-10 年,故意伤害跟故意杀人未遂是可以适用死刑的。

话说 83 年严打也是从收拾唐山菜刀队开始的,现在经济不行,恶意犯罪肯定会越来越多,不知道会不会杀唐山这几只鸡。

知乎用户 来自星星的我​ 发表

张伟丽 KO 对手

这一刻我忽然开始想象,让张伟丽去 “照顾一下 “ 这几位打人的玩意儿。

那场面一定很刺激吧。

知乎用户 小果 发表

唐山打人案的这 9 个人不过是某个社会大哥的马仔,这种招摇得瑟,四处寻衅的行事风格也符合马仔的定义,没有大哥背书的马仔是不敢这么嚣张的得瑟的。那么这么快的抓捕是否有益于对九个人后边大哥的深度挖掘,大哥的保护伞究竟能不能挖出来。让人民群众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ocean kraken 发表

慢慢的,人们已经绝望了, 伴随着隐藏着的愤怒!

所有人都忘记了这片土地是如何一步步走出了亡国灭种的绝境!

忘记了陈树湘将军的决绝与悲壮,忘记了狼牙山五壮士,忘记了刘胡兰,忘记了黄继光邱少云,忘记了当年南京的三十万同胞,忘记了自卫反击战中不屈的中国男儿!

如今,他们只看到帽子和钱袋子!

于是他们眼睛放着贼光,一边喊着不能乱要稳定一边上下其手,于是另一部分他们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忍受屈辱,内心的仇恨却在不断增加。

还有一部分人在边上喊着你要感恩。

另一部分人在边上接着奏乐接着舞,仔细听,好像他们唱的是什么 winwin…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次的事不把唐山查了,一锅端了

我们会很害怕,本来作为一个还没入社会的女大学生,对中国现在情况充满了自信,充满了斗志。

这次事情真的让人害怕呀!害怕的是这些人背后的保护伞。

知乎用户 justm 发表

犯罪嫌疑人视频里清楚的表露了强奸的犯罪故意,应重点关注。这伙人千里来相会,不会是因为唐山烧烤好吃,查清楚他们要干的事情吧。

知乎用户 一花一世界 发表

我就一句话,要法制,先吏治。

不是一句严打就能解决问题的,没有保护伞的黑社会是不会长久的。

之所以唐山等地黑社会打之不绝,就是因为。。。

知乎用户 bielifoow123 发表

1、普通人,有权不关心 “唐山打人案件” 吗?

2、关心者,有权骚扰不关心者吗?

A,有权

B,没权

你选 A?还是选 B?理由

知乎用户 可能就是 发表

廊坊?以我的了解廊坊公检法更黑

知乎用户 霱崖​ 发表

2022 年 6 月 12 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 9 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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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公安

知乎用户 保卫祖国 发表

我建议… 好吧,我的建议跟放屁一样没啥用!

知乎用户 萌萌哒不是傻​ 发表

唐山路北区已经沦为黑社会地区了,甚至疫情期间想跑就跑,可能还涉及更高层人员,司法已经崩盘了,几个事件叠加起来看,很难把这些人拔干净

知乎用户 多多多 发表

社会有坏人是难免的,抓到了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大众更在乎的坏人是怎么成长起来的,有没有当地公检法的不作为,甚至勾连、腐败、利益输送。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顶格?几年后又是一条 “好汉”

知乎用户 内阁捕鼠总长 发表

唐山作案,廊坊负责案件。这本无可厚非,更应该支持。但唐山的局长是前廊坊的局长,这就耐人寻味。故事的发展越来越有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有舆情,这种打人在当地就是赔钱找人和解,最多行政拘留,正因为惩罚太轻,所以这些人不怕,现在这事他们按不住了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嗝 发表

不会。以我懂事近二十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坏人得到过应有的报应。

知乎用户 小梁同志​ 发表

为唐山烧烤店事件发个声。

事情的大概从网络上都搜罗浏览差不多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这无关乎男女性别歧视,网络上很多人都带节奏恐男恐女,我觉得很无脑。

从大多数的评论,我可以窥探很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想我得出的结论是,我认清了世界的本质——庸俗和低效率。这也将调和我与世界的隔阂:大多数人行为凭感情驱使,思想被道德绑架,简单讲,这是个傻逼横行的世界,而我的精神要比庸人高级,我本就不该追求这样的世界的认可。

这件事出来以后我考虑的不是男女平等不平等问题,而是社会存在着的无视法律约束,欺负弱势群体的问题。

我是男生,不带任何性别歧视,不管男女都会出现被暴力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在别人对我们耍流氓暴力的时候,不要去争一个没有意义的输赢,而是判断自己能不能解决,如果不能,那就闪躲避开。以及我们处在危险境地的弱势一方应该怎么做到保护自己。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 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想想现在国家重点打击校园暴力,社会黑恶势力,这都是为保护广大群体。但是我们作为公民,还是缺乏法制观念,不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因为善恶有距离,这不可调和,有善的地方就有恶,同样,有恶的地方就有善,我们如何向善去恶?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首先出现网络上打女拳无可厚非,我们现在的社会也确实缺少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特别是疫情当下,我能感受到目前社会存在这一种低迷的感觉,可能是负面情绪的积累,唐山在这个洪流下不小心决堤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现在社会正是需要一点事情来刺激,来唤醒低迷中的众生。

我看到的是在烧烤店里,九个人欺负殴打一个人,这是流氓行为,是欺负弱小的可恨行为。但这不是性别的对立和不平等。

如果我们总把发生的事情在自己的脑子里没有意义的一遍又一遍过着,从这件事的过程中汲取那些愤恨,负能量,而后从网络发泄出来,评论辱骂,拉拢人心,划分阵营,煽动情绪,引起更大的负能量,甚至最后连烧烤店都不可幸免,那就是在做一些无用功,太可笑了。

网络从来不是无人区,但现在它是映照人们心中最幽暗的一面镜子。

我举个例子,在公交车上我听到的最多广播是:“请给老弱病残孕及小孩让座。”

为什么要给他们让座?因为要引导人向上向善的行为,我们从内心上,道德上应该要让个座。这样在潜移默化之中,我们就接受认同这一善意行为。,这一善意的行为会潜移默化到我们生活的细微处。

这里的广播即是法律要求的约束也是道德要求的感化。

我还没有看到一个人在评论区评论国家政府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的法律效力,要对社会上寻衅滋事等流氓行为制定从重处罚的详细规定。好像这件事只是这件事本身,和其他时间,地点,条件没有丝毫的关系。人们只会关闭门窗打手语。这样,再严苛的法律也没有办法感化人们心中的良知。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中国的法律目前来说并不落后,至少相比美国来说。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少数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是仅仅依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像我看到评论里说 “应该判处死刑”,不否认酷刑确实能够起到震慑作用,犯罪高昂的成本代价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够降低犯罪率,但并不是绝对。法律的意义应该是要阻止将要发生的,而不是事后的惩罚。中国历史上刑罚苛责的朝代并不算少,像朱元璋统治的明朝时期,算是中国历史法治的天花板了,几乎人手一本 “刑罚”,作用有,但是有限。

法律没有约束你善良的上限,却给你邪恶的底线。这些规定没有被喊出来也无事,但是人们揪着这件事煽动情绪,却把国家和政府推到最前头,每一个人都像是嘴巴上的巨人,却做了行动派的矮子。还记得前一段时间灵璧渔沟事件,人们都把自己毕生所学的脏话都用在上面,却没有一个公民站出来对这一类似的校园暴力设置藩篱,屁股也总是靠着政府来擦。相反,国外有这一类似事件的发生,总有公民发挥作为国家主人翁意识,示众游行,举牌抗议。

我们总把过多本该承担的公民义务以及权力交托给政府,使得获得的幸福感随即减少,而政府不可能是包办一切,万能的政府,有事就往施暴者吐唾沫钉子,往政府诉此类不公的苦水。这也与中华文化自身的文化属性有关,都是一个‘靠’字,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事没事喊一声。这样的文化属性造就今天这样的局面。

当灵璧沟的地方政府发出官方通报时,人们又在暗自脑补事情的发展进程,是人们只在乎自己心中那个真相吗?执行法律的人是不是真的在贯彻施行呢?我想,社会的和谐不能仅仅只依靠法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文化。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法律在明,文化在暗。法律强制贯彻下去,文化润物细无声。如果有一种谦谦君子的文化贯彻着这个社会,我想比起法律来说更能让人赞同。我们应该要做的是这件事发生以后该怎么进行亡羊补牢,设置好藩篱,谨防再次发生这样的惨剧。

这次的唐山事件只是个例,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唐山事件出来以后,还有几个女生摧残一个男生的新闻。这是什么?是缺乏法律的约束意识,缺乏道德的感化问题。从这之中还有说什么‘我在世界某某国家,某某国家都知道唐山烧烤店的事情了’,你看,如果这件事传到外国人的耳朵里,外国人会想到的是,中国真乱,中国无视法律规范吗?中国对人身自由的保障呢?中国不会同情弱势群体吗?中国人的文明素质呢?事情发生以后他们怎么还没有善后?只有这一件事情吗?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吧?

所以,面对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要积极去探索其中的本质,要以时间条件地点为转移。

把我自己代入场景当中,我身材算魁梧,人高马大,要是九个人冲过来围殴我,我应该算是弱势吧?我还要不要对他们九个人口吐芬芳?这里讲到的是我们如果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地,我们是弱势的阵营里,我们应该怎么做。

有网友就愤慨,吃个烧烤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还能吃亏?抱着这样的心态和疯狗对抗,不出意料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了。他们九个人是无事生非,是一种随意的流氓动机,你能跟疯狗对咬吗?一条疯狗也就罢了,一群呢?

讲道理吗?不能够。

我写下这些话,是希望大家在感性的认识里面,多一些理性,不要被愤恨冲破了头脑。尤其是身边的女生发文,说这个社会从来没有过男女平等,我也想就此发表一些积极主动的看法,为了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当黑恶势力还未抬头时,就把它扼杀在笼子里面。

总体来讲,大部分是宏观方面,社会群体意识的方面,这也能够规避个人主观判断,从而达到他人理解和社会共识。

写了很多,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号早上五点。

知乎用户 一只大象 发表

首先做到了快捕,不错,但是建议不要追求快判,要深挖余罪,极限打击,同时要坚决挖出背后保护伞。争取办成孙小果唐山分果。

知乎用户 无脚鸟 发表

我们要选票 我们要有游行的权力。我们要有工会。

知乎用户 吴清风 发表

第一,这次办案速度很快,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流窜,团伙,多次作案,刑拘可以达到 30 日,本案属于团伙,可刑拘 30 日之后提请逮捕,7 日内审查批准逮捕,也就是刑事拘留日期 37 日。这件案子从拘留到逮捕仅仅 2 天!

第二,异地公安办案,法律依据是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原因三种(管辖权不明,争议,特殊情况)本案应该属于第三种。特殊情况。指定管辖在公安机关也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刑事案件中指定管辖大多数是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类案件。审判这类往往也是异地审判。

从一、二可以看出这次是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的。

第三,打人者可能触犯的罪名:1. 寻衅滋事,公众场合随便骚扰,辱骂,殴打他人。该罪的最高刑期 5 年!2. 故意伤害罪,刑期 3 年以下,3-10 年 10 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3 故意杀人罪,刑期三年到十年,十年以上,无期,死刑。最终想象竞合择一重。也就是顶格处理!

第四,从批捕的情况看,吃饭的人一行 9 人均被批捕,但从视频来看,并不是不是 9 人都动了手,所以没有动手的人为何批捕?说明没有动手的人至少也有其他犯罪,这个就只有等待官方公布。

第五,网暴老板和老板娘的人,实质就是披着 “正义” 的外衣,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鬼怪!这群人网络上喊的最凶的人如果当时在场也一定是最冷漠的人。

第六,我不赞成以个案就来抨击整个社会,至少我认为中国真的算的上最安全的国家。

知乎用户 老疙瘩汤 发表

互联网的公审,迫使司法机关都不敢按法定程序办案了,都开始特事特办的节奏了。

这种事儿,从法理上说,真的正常么?

如果没有人把这个案件发到网上,引起公愤,唐山能怎么处理?按照一般治安案件,赔钱了事儿?或者更敷衍?

这个事件的全过程,应该好好理一理。

事情因何而起?按照监控视频上看,是某个流氓去摸人家女孩儿,被骂,被打,然后动手殴打女孩儿。

事发中间,有没有报警,警察多长时间到达现场,如何处置?对几个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然后,河北唐山到江苏一路追捕,两天时间抓获九个犯罪嫌疑人。

指定管辖给了廊坊广阳区警察,检察院和法院,说明了什么?对唐山不放心了?

很多未解之谜哦!

知乎用户 谭老师地理工作室​ 发表

6 月 11 日晚,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广阳分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知乎用户 毛坐忘​ 发表

唐山打人案!

越看越心凉!

唐山男人打女人!

唐山女人帮女人!

唐山打人案,嫌犯全部被抓到,大快人心。

我看了打人视频,我心里堵得慌。

这不是打人,这是要杀人,这群打人者,是一群杀人犯。

这群打人者的行为令人发指,这群打人者的施暴行为令我们感觉生存在丛林社会。

都 2022 年了,跟朋友去顿吃火锅,却天降横祸,被这群杀人犯打人者打进了医院,这群人太猖狂了。

这群人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狼,打人的时候,不管不顾,往死里打。

从店里打到店外,从店门口打到小巷子里,从拳打脚踢,用椅子砸,用酒瓶打头等,这是一群暴力狂,这是一群杀人犯。

这群杀人犯打人者打的最凶的叫陈某志,是个水产养殖老板,当地有名的老赖,因为交通纠纷,法院判陈某志赔偿对方 3 万多,陈某志不但不赔偿,还扬言要搞死对方。

这群杀人犯打人者打的最凶的另外一个叫曹某华,是个干运输的老板,长期垄断当地的土石方工程。

这群杀人犯打完人,开着价值几百万的奔驰迈巴赫轿车,牌照是 777,扬长而去。

2015 年,陈某志领着一帮小兄弟因为债务纠纷,把被害人关在后备箱里十几个小时,把被害人打的尺骨粉碎性骨折。

这群杀人犯屡教不改,这次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其中一个打人者还在网络视频里叫嚣:说 60 万搞定了被打女生。

态度之嚣张,令人发指。

有律师说:如果是打架斗殴,打人者只可以判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组织黑社会犯罪,那最高就可以判死刑了,这件事就看这么定性了。

央视评论对唐山打人事件评论说:扫黑除恶绝不能有盲区。

我建议,对这群杀人犯打人者,要重判,要顶格判,打掉他们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接受法律的铁拳,让他们牢底坐穿,让他们感受失去自由的恐惧。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毛坐忘

一个专注揭开美帝国主义本质真相的账号

另:大量粉丝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希望亲们在观看后顺便点赞和转发,以示鼓励!一个人长期坚持原创真的很不容易,多次想放弃。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知乎用户 五不先生 发表

我们还是要相信党,相信政府。严惩不贷,零容忍。

知乎用户 爱笑的云杉​ 发表

从这几天抓捕的动作和上头的反应来看

这几个货跑不了了以后的宣判也是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个连迈巴赫都不要的人

我总觉得从他这里能查出点什么东西

除此之外大家拭目以待吧

从接二连三的爆出来涉黑

蛋糕店 酒吧等

上头已经不信任所谓的路北分局了

直接从廊坊借调的武警

这里面应该有大文章

除此之外 各地开始警察巡逻了

一方面为了安抚大家

这种行动好多年不展开了说明

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

需要震慑一下

知乎用户 旧友丶 发表

面临着要花大代价给背后的保护伞,让其平事,让,然后可以走判刑立功的老路子,快的话,受害者伤还没有完全愈合,它们就能故地重游,喝酒吹嘘多久前才在这里做了全国出名的大事。

最后提了一句,只有共产主义能救中国,修正主义必亡。

知乎用户 胖青菜​ 发表

参看了近十几年唐山唐山打黑除恶的新闻后给我的感觉是唐山还没解放……

知乎用户 雪羽降尘 发表

我很好奇,这几天全中国没有比这个斗殴事件更严重的案件了是吧,究竟谁在炒这个事情。

知乎用户 简简单单 发表

第一,相关公安局局长与派出所所长下岗

第二,这九个人打没有还手之力的女人要关十年八年

知乎用户 大阿冬​ 发表

看过那段暴力的视频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注定是一篇带有情绪的专栏了。

首先的情绪,是被那几个暴徒凶狠的攻击震惊了,而事后女子在医院的照片看起来非常的惨。

而后的感想

一、这些暴徒为什么手段这么暴力,像我这样的在中国的社会环境生活的人,别说动手,甚至还手都不敢,因为我知道,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一个正常的中国人,在社会中生存的社畜,是不太敢随意动手的。而这些暴徒,为什么给人的感觉,是完全没有顾忌的样子。

二、有些人说,为什么当时在场那么多人,没有去帮助受害者的。其实我是能理解当时在场的人内心的想法的,之所以没有伸出援手,是因为在中国的法律下,见义勇为的成本很高,极有可能把自己搭进去,最好的做法就是偷偷报警,并不是像某些人说的见义勇为是应该的或这男性有保护女性的义务,首先,男女都是人,都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未来生活,没有人敢拿自己的人生和暴徒们同归于尽。

三、更进一步地代入当时的场景,假设我是受害者,我可能会有更好的办法面对这场暴力活动吗?当暴徒袭击我时,我会是 7、8 个人的对手吗,在了解轻伤的相关知识后,分情况讨论

轻伤的基本了解

我国的伤情判断标准很宽松,爆头也就是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算轻伤一级。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他人轻伤的一般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如果,我还手了,那就算斗殴,暴徒关起来拘役管制,我估计得去医院。

二,如果,我没还手,或还不了手,根据我国的伤情判断标准,估计也就是个轻伤,而暴徒则只会关个两三年。

说起实在讽刺,在 “最安全的国家”,守法公民却没有保护自己人身不受侵害的手段,只能被打半死(不能还手,正当防卫太难实现),甚至运气不好身亡,之后暴徒才会受到惩罚(但这也是未知的,孙小果事件),为什么公民要成为完美受害者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在我看来,政府是公民权力的集合体,公民交出的权力越多,政府对公民的责任就越大。而目前,公民自身人身安全状态的处理方式,就相当于让公民破开肚子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证明完了,人也毁了。

如果不考虑法律问题,那什么方法可以让我在面对 7、8 个暴徒的时候保护自己呢,我唯一想到的就是 “美式居合” 了。特别是,老人,女性,残疾人,这些本身就没有什么身体资本对抗暴徒的人。

我没有写专栏的习惯,但是这件事深深刺激到了我,让我看到了公民人身安全所处的境地,所以我要写点东西,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恶劣性,意识到公民人身安全状态的尴尬现实。

Q&A 关于网络上常见问题的解答

问题一:没有影响力的人有必要说话吗,说了也没人看啊

确实,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特别是普通的公民。但世界是靠一个个渺小的人组成的,只有尽力去发声,这个社会的问题才会被更多人看到,才有被解决的可能。当然,每个人的有自己的选择,有的人只想做沉默的大多数,但是如果这个社会没有人,对这些问题做出反应,沉默的人最终也可能会受到非法侵害。

问题二:你没有客观的调查,就在这发表言论了,错了怎么办,不会发就不要发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力,面对自己和他人所处的不公,被伤害,会自然而然的共情。虽然大多是情绪的变达,但是对于事件的推动,真相的了解也起到了一定作用,这些舆论督促了政府对问题做出反应,处理。这种反对公民对事件发表看法的思想,其本质就是剥夺普通民众的话语权,事实上,有几个民众有能力去做到充分的调查呢,我觉得,政府是公民权力的集合,正常的流程就是公民发声,政府公开调查。

问题三:为什么这个事件有这个热度,xxx 事件你怎么不说,网民只有三天记忆

这个世界有太多不公,事件的热度会受到媒体的操作,也会有民众的共情在里面,像这种几乎无解的场景,相信每个守法的公民在了解了过往处理方式和法规现实之后,都会感觉无可奈何,我认为这也是热度的原因之一,另外,女性对于事件的推动也起了很大作用,她们为自己的权力发声,这是正常的社会活动,而男性在面对这种恶性事件时,下场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因此,男性也应该尽力发声。

现实上考虑,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当某个社会事件的热度上来,对于普通的人来说,也只有通过扩散,评论,来施加影响力,而且公众还有日常事务需要去处理,那些柴米油盐酱醋茶,房贷,车贷,孩子,老人,所以,不可能要求一个守法公民,花费过多的成本来推进这些事情,这些事情需要议员,代表来推进,如果,指望老百姓来处理政务,这些人就没活干了。

综上,我敬佩每一个发声的人,他们做了自己能做的,为事件推动尽了一份力。

知乎用户 某汉字​ 发表

乱世用重典。

知乎用户 小牛招财​ 发表

唐山 8 日才召开了扫黑除恶会议,10 日这 9 个人就就向市领导展示了他们的本领。

知乎用户 original 发表

社会舆论发酵这么严重

取保都难

不过话说回来

几个大老爷们围一起打个女人

不说法律

说道德

这搁我们村里老人见了都得碎一口

知乎用户 萧鱼 发表

都枪毙了吧

知乎用户 Chris 发表

很简单不要扯什么 “反抗”“见义勇为”,中国公民的“持械权” 已经上交给政府了,换取的是警察等强力部门对公民的 “无限” 保护,政府要想社会稳定要么学美国让公民持械要么继续对公民进行 “无限” 保护,所以这件事无论是对这几个恶霸还是其背后的保护伞都要严厉承办,必须让 “社会人” 有一种不敢动手的威慑力。

知乎用户 不吃草的兔子 发表

西游记中,

没有背景的妖怪被大师兄一棒子打死了,

有背景的被天上的神仙接走了,

问:

此事件中的妖怪,如果不闹这么大,会被哪位神仙接走?

知乎用户 熊某​ 发表

国际局势复杂危险,国内疫情此起彼伏,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百姓生活本已不易,哪还能容忍这些社会垃圾捣乱!

支持死刑。

展社会主义铁拳,铲除黑恶势力! 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知乎用户 qazxswedc​ 发表

不会顶格处理的,放心吧,一定是超格处理。司法独立不受舆论影响就是个笑话

知乎用户 dannyliu 发表

去年广西打死退伍兵判了吗?网络就几周热度之后呢

知乎用户 沃布直岛 发表

还是枪毙实在,这年头不杀一儆百以后还不知道蹦出个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直接杀了得了,关几年放出来也是祸害。

知乎用户 hth555. 那什么玲 M 发表

道德上 这就是变态的黑涩会行为 人人得而诛之。法律上,可以算病态的蓄意谋杀罪,必须要严格判,还百姓一个公道

知乎用户 骆驼祥子 发表

上午处理,下午放人,第二天继续,诶,就是玩

知乎用户 黄昏 发表

廊坊公安威武!

知乎用户 瘦了当网红 发表

我并是特别关心他们会面临什么,毕竟事情闹的这么大,他们肯定轻不了。

我更关心的是,他们后面的人会怎么样,毕竟大家都很清楚,他们单凭自己是混不到现在这个程度的。

知乎用户 小幸福 发表

做人一直这么勇的吗?九个大汉在那坐着,你还敢开口骂一群喝了酒的流氓,是真的勇啊,是真没见过黑社会啊

知乎用户 竹林 发表

故意伤害,强制猥亵侮辱,

还有其它案子在身的话更重

知乎用户 中国石锁老李 发表

以强凌弱、以多欺少,下手如此重,实在是丧心病狂。

碰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除了逃离并报警,几乎没有什么太好的自保方法,旁观者除了远离并报警,几乎也没有什么太好的救助方法。所以,严惩肇事者并以此间接阻止其他肇事者的出现就很重要了!

问题是,这类违法成本太低,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量刑都太低,即便按照扫黑除恶从重从严惩处也太低。

唐山市烧烤店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之后,有一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对其敲诈勒索、暴力打砸,又有一女子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称遭囚禁 16 小时,逼迫下跪关狗笼。

看来,唐山的黑恶问题非常严重,的确需要由省公安厅接管,避免可能的地方干扰。

唐山烧烤店 已经世界闻名了,箭在弦上,河北肯定会强力处理并趁势扫荡当地的黑恶势力。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知乎用户 楼市有良方 发表

太震惊了,我想知道他是怎么开上迈巴赫的,这么有钱?干什么的?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持续发酵,现在估计不是一件小事情了,这群人的的确确应该被严肃的处理,以儆效尤。

不过看到消息之后我觉得有点奇怪,这群人有一些是惯犯,案底累累,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

那么问题来了,我真的非常的好奇?他是怎么开上迈巴赫的?这么有钱,是干什么?

目前的大环境来看,现在赚钱应该算是比较难的吧,而且油价也这么高,屡屡创下新高,他眼眨都不眨就跑到江苏,过路费油费得多少?他爸是干什么的?做流氓都这么有钱吗?

太吓人了,真的应该彻查到底,严办这群人还伤者一个公道。

知乎用户 诺曼地豆腐 发表

不作不会死

知乎用户 殷乎哲也 发表

拉去做几年劳动就好了。

主要你不撸几十个干部给大家消消气,这就说不过去了吧?

也不要求你做的多好,但这态度要有吧?

知乎用户 宋子豪 发表

看到打人视频我东北老乡群里所有人都在反思,还有一帮人帮我反思……

知乎用户 no winter 发表

可大可小,看上面怎么批条子。

大的话可以往有组织犯罪 [1] 上努力,小的话可以给你弄成普通治安案件。

参考

  1.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ZGVhOWMxODAxN2RlYjZlZTM2NTAxMjg%3D

知乎用户 一叶知秋​ 发表

干的漂亮。一天就批捕,材料做的这么扎实?也需要深挖

知乎用户 hill han 发表

再次启动严打的社会氛围已经具备了

知乎用户 月一 发表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有人以为打人被抓吧?

台上一分钟,台下一年功。

一年前就被盯上了,这些人还后知后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知乎用户 默梅轩 发表

影视公司可以筹拍电影了,编剧根据办案进度编写剧本。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电影结尾案子约挖越深,牵扯的老虎比人民的名义还大。

知乎用户 luoqingmei​ 发表

这一代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就算只生一个,也仅有一个女儿。在外吃个饭就能出现意外,不管就会造成很多失独家庭,空巢老人,而且,因为只有一个女儿,每个家庭也是尽全力在照顾培养继承人,并没有觉得女儿就低男人一等。如果社会乱了,男的打女的现象见怪不怪,视而不见。那么男的在力量和性别上绝对占优势。女的打不赢男的。广大老百姓的确就太没有安全感了。

知乎用户 dfbbb 发表

建议从重从严处罚。能判 3 年,就判 10 年。能判 10,就判无期。能判无期,直接判死。

知乎用户 曾生 发表

哪里的老鼠很猖狂,说明哪里猫有问题。

而且老是下雨的地方总是会有好多伞。

有黑必有伞:揪出背后的保护伞才是关键!

知乎用户 我是要成为逗 B 王的人 发表

只能说扫黑除恶成果斐然。这种事儿都能上新闻了居然。

搁以前,黑社会把人当街砍死也就上个地方新闻的程度。

知乎用户 messiloveyou 发表

县一下小地方的生存法则和规则就是人情关系 弱肉强食,扫黑除恶需要重点针对县域及一下乡镇村。

知乎用户 这个世界怎么了 发表

这种环境下如果这几个依然按照什么法律法规处理的话,那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倒退,必须把当年革命烈士被折磨的那一套用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交代出所有的事情,然后公之于众,接着一个一个抓,不管多大的背景,统统抓起来,然后再一个一个审,最后统统枪毙,83 严打必须迅速再来一次才能净化社会环境。

民怨民愤已经到了一个迫切需要发泄的时候,前面那些什么扫黑除恶就是喊喊口号,根本没有扫,没有除,现在必须动真格!

知乎用户 做一个被需要的人 发表

他们身上是不是有别的更严重的案子,就他这种逃跑的惊慌度,根本不像打人之后的逃逸

知乎用户 自定义 发表

效率很高。

昨天确定任务,今天直接逮捕。

应该不到两个星期,就能判刑了。

挺好的。

至于保护伞什么的。。。

太高级了,太复杂了,太混乱了。。。

如果两年后,网友们还记得的话,再处理吧。

知乎用户 as35g513 发表

表面上从严从重,实际上罚酒三杯

知乎用户 蓝天白云 发表

严惩!关注后续!

知乎用户 咋滴嗯哼 发表

顶这个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定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知乎用户 穿梭的云雀 发表

感觉这次的案件都可以演一部扫黑除恶,破保护伞的电视剧了。

知乎用户 Rajesh 发表

唐山村支书,可以挨个了解下。

知乎用户 曰守己曰奉壹 发表

天子脚下啊。

麻烦去搜下轻伤的鉴定结果。

现在一个汽车被伤了,人家还有上门服务呢。

鉴定费用能不能打人者出,来个上门服务,彰显为民服务。

法律很健全,但是执行不了,那立法,执法的意义在哪?

知乎用户 高翻 Stan​​ 发表

最近唐山把微博霸占了,都是负面消息。

除了打人事件,还有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酒吧女歌手实名举报,被骗 3000 万群众实名举报,一直上热搜,说明了这个地方的治安和法律状况特别差,黑恶势力特别猖獗,不是个案,需要中央政府派专项组进行治理。

知乎用户 谋弈 发表

要是钱到位,受害者谅解,能怎么判?

知乎用户 鼓浪鱼​ 发表

这几位黑大虫在监狱里不知道是不是还能夸海口:哥几个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你们谁被这么多官网,明星和中纪委点名过?

于是几位黑大虫决定在监狱里吹牛逼到老死为止,看看有哪几个道上的朋友能牛过我们唐山黑大虫!

知乎用户 千与千寻 发表

九个黑恶实力,牵出两个实名举报的,估计后续还会有人站出来,狠狠打了某些人的脸,估计后面的伞也在想着法子与它们快速切割了。

知乎用户 xxx 发表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唐山公检法必定有贪腐

知乎用户 steve​ 发表

必然顶格,甚至会影响和改变今后的执法方式

知乎用户 鹤鸣山人 发表

不但他们会被顶格处理 他们的保护伞也会被连根拔起顶格处理 奉劝那些违法乱纪的司法败类赶紧投案 争取宽大

知乎用户 Yuki 的消失 发表

如果没有监控,估计就会找一个背锅的围观群众认罪

知乎用户 反正我信了 发表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今制法以定之,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者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则权柄移于法,故民不畏上

知乎用户 羚羊的早晨 发表

廊坊华夏幸福事件没上热搜,闹疫情没上热搜,一季度经济负增长也没有热搜,然后被唐山带上热搜了。看来唐山这次麻烦不小。

知乎用户 宫保基丁 发表

谁能帮我梳理一下这个时间线,我不知怎么听说是这几个人曾经被抓住过一次,后来出钱私了被放出来了?然后才有视频流出,重新抓捕?

知乎用户 提伯斯 发表

后续将面临取保候审,立功减刑,亲友接风,县令叱责,罚酒三杯,心照不宣,东山再起,鱼肉乡里,欺压百姓,堂下何人,状告本官,若敢反抗,全家打桩,钦差巡查,心照不宣,中央来人,你七我三,做到 80,退休养肝,若问荣华富贵何处找,庙堂烧香下辈子还要当官。

知乎用户 刹那芳华 发表

你亲戚家孩子犯事了被邻居关注了,会顶格处理吗?

知乎用户 aceo 发表

会有人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知乎用户 林依 发表

判多少主要要看那几个女的被打的情况,而这个情况是需要鉴定的呀

知乎用户 零向量 发表

事发 10 号至今不过 3 天,

这次成为热点,是因为媒体竞相报道,公安局长外地摇人,嫌疑犯连夜出逃,次日跨省追凶,受害者实名举报…… 要素过多,可以说事情超乎预料的发展,我丝毫不担心这几个人的处理结果,甚至想连夜买车西瓜…

【看得见的过程如此紧张,暗地里面的又是怎样风雨】

知乎用户 叶来了来了来了 发表

应该直接枪毙,不用审判了

知乎用户 猫先森 发表

“咦惹” 不敢看了”

“什么什么,什么不敢看我看看呗”

“这个女孩被人打得好狠”

一群员工互相传阅着这段几个渣宰殴打弱小女生残忍的视频。

都发出了惊叹的声音,胆小的女同事甚至还害怕的抱着抱枕。

“看不下去了,不敢看了” 纷纷都到了那段被拖出店门口的片段都不敢往下看了。

唯有那个怪胎,一脸严肃的看完了整个视频。

同事们都向他投来了怪异的眼光,隔壁的同事不由得把座椅往右边挪了挪。

怪胎走进厕所,清洗了整张脸。

“就是他吧,周华海,家住唐山市中心区荣华街道康盛小区三阶二梯年龄 36,有犯罪前科”

一张清新俊逸,带着一股书生气的脸带上了眼镜,稍微往上抬抬眼镜。头脑快速运转着,嘴里捣鼓着。

怪胎叫俊义,从小由于一场车祸导致能看见人的脸时能把身份信息展露无疑,犹如一台人体扫描仪。可是没人知道这场车祸是人为的,双亲死于这场车祸,母亲为了保护他,紧紧抱在怀里才逃过一劫,他多么希望能再见那个凶手一眼 一眼就好,他就能血刃凶手为父母报仇了。

俊义打开了公司的窗口,一个健步跳了上去,感觉背后一凉往身后看了一下,同事小海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俊义做了一个手指挡嘴的嘘动作,纵身一跃下去了。

“啊啊啊啊啊啊,怪胎跳楼了” 小海一嗓门整个公司的响了。

“真是服了这家伙” 俊义摇了摇头,打开了背部隐藏式滑翔伞。

另一边,自知事态严重的周华海和沈逸驾车狂奔在通往外地的高速,沈逸汗水连连。

“大哥怎!怎么这回,不同上次,这次可是全国人民都在看”

“我呸,放你娘的狗屁,全国人民怕什么,托人给老王送好几件传家宝,真他娘的心疼,我的心啊,都怪你小子非要招惹娘们”

“大哥我知道错了,喝多了几杯就,就,上次的娘们都乖乖听话的,这个娘们太烈了”

突然电话响了,周华海半天掏不出手机,甚至两只手都离开的方向盘,差点撞上隔壁绿化带,沈逸在周华海肥胖的扭动的身躯下终于掏出来了那个 “定时炸弹。”

“喂,喂老王怎么了?”

“你好周华海同志,我方已经锁定你位置请速速投案自首,不然从严判罚”

吓得周华海赶紧把手机丢出窗外,看来老王也落网了,抓紧逃,逃出省外要抓就困难了,周华海也是这样想,想不到省外高速入口等待着他们的是戒备森严,装备整齐的警察部队,

周华海见到这一幕傻眼了,慌不择路,一头撞上了桥边,掉下悬崖丛林里。

警察部队迅速调整方针,与地形熟悉的消防武警联合出击,内外包夹之势,进入丛林。

“哗啦” 一盆冷水直接刺在了周华海脸上,直接冷醒,迎面而来的却是一阵麻辣烫的香味,周华海缓缓睁开眼,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雨衣,拿着树杈在大盆里搅拌的男人,真是一个怪胎。

“你想干什么,放开我,好兄弟,我是华海大酒店的老板,要多少钱有多少钱,只要你放了我,不然你也走不掉”

黑衣人直接快步走上去,手上还似乎拿着什么。

“哐当,砰~” 一阵破碎的响声,周华海脑袋瞬间开花。

“啊,好痛,你 tm 干什么”

原来是一个酒瓶打爆了周华海的头

“爽吗?”“我问你爽嘛”

周华海脑海闪过那天打那个娘们的一切一切,包括往头上砸酒瓶子。

“清醒啦?要不要再来一个”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啊,要多少钱我… 我给你,包括我的产业,对了我还有几辆车都给你,好不好,别要我的命” 周华海脑袋流淌着血,瑟瑟发抖。

身后香味越来越浓烈。

周华海咽了咽口水,自从昨晚落荒而逃,啥也没顾得上吃。

“香嘛,要不要吃一口”

周华海直摇头,虽然他很饿,但是也不是傻,这么多年的经历,知道这事肯定有诈。

“不吃就浪费了,我先吃”

黑衣人盛上了一大碗,大块的肉块铺满了整个碗面,这不规则的刀功,让周华海这个白手起家的老厨师忍俊不禁。

不过的确香气扑鼻,而且加上饿了一天,饿得周华海直咽口水,看见黑衣人直接咬上一大口,大快朵颐,周华海可怜巴巴点看着。

“哥,哥,给我来上一点点好不好。”

“不是说不吃嘛”

“嘿嘿嘿,开玩笑的,来一点,求你了。”

“罢了罢了,都给你”

直接丢了过去,碗都摔碎了,被绑住手脚点周华海,管不上什么,直接趴着吃了起来。

“好吃,啊呜啊呜”

酒足饭饱后,周华海才想起沈逸。

“哥,和我一起摔下来的人呢”

“嗯?他不是一直都在吗?”

“什么?在哪?哥你别逗我。”

“噢噢,刚才还在,只不过现在在你肚子里了,那家伙命真小,头插在树枝上了,好不容易才拔下来,皮包骨一样这肉真难切”

“呕” 周华海听到这话,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直接吐了出来,一直拼命抵住喉咙想催吐。

“呕,呕呕吐呕吐”

“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昨夜此花 发表

按照惯例,拉架的那个判的最重,或者和首犯并列最重。

判决下来了,踢我一下。

知乎用户 俭明 发表

好奇怪,为什么要顶格处理?什么都按照顶格处理,那要法律干啥?太儿戏了点。

我们只要扫黑除恶彻底,身边没有危险,不单单说这件事情平息了、处理了就行的。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游侠郭解的一个门客和一个儒生聊天,儒生说郭解作奸犯科,不是好人,门客大怒,把儒生杀了,并砍断他的舌头,然后逃亡。

逃亡很久后门客还是被抓住关进监狱,本来要被砍头,但正逢大赦,他被赦免了。

然而他却吓得瘫倒在地,大小便失禁。和他一起被赦免的狱友很奇怪,就问他:“大赦不是好事么,为啥你反而害怕了?”

门客答道:“因为我这档子事,朝廷终于有理由扳倒郭解,灭了他全家,他手下那么多门客也因此被牵连或失去了靠山。我要是被朝廷砍头还算死得痛快,现在我出去了,不知有多少怨恨我的人要把我活剐呢!”

知乎用户 王玄谟 发表

我猜这个团伙一定是现廊坊局长离开唐山局长位置之后才出现的。

先廊坊局长在唐山时一定道不拾遗夜不闭户。

唐山人民此时听到廊坊局長来管唐山的案子一定会感叹:青天回来了。

知乎用户 一路向海 发表

建议细查、深挖、重判,最好办成唐山孙小果,查出唐山贺云,枪决一批、公开枪决,重判一批、一百年以上五百年以下,双开一批、所有旧账一起算,以平民愤,以儆效尤,以示公正!

知乎用户 红旗漫 发表

他们的小弟怎么处理?换个大哥继续混社会?

知乎用户 YUKIDADDY 发表

全國人民會持續關注這一超出人類底線的案件!

知乎用户 寒蝉 发表

依法处置即可,不能扩大,我感觉动手的大概三到四个人,白 T 恤,和 BOY 是主要参与人员,还有一位一直坐着的那位应该没动手,还上去拉过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的扫黑除恶真的太手软了,对于像唐山这种地方,就应该按 83 年的严打标准,才能震慑黑恶势力。抓几个人还得审个几个月半年的累不累啊,司法资源也不够啊,磨磨唧唧的,这种典型惯犯就是查实枪毙了事,你判他十几年,风声一过花点钱四五年就出来了继续为非作歹。所以不杀贼是不行的,有些社会人渣就是要肉体消灭才行,对黑恶势力要狠,多老百姓要善,现在就是对黑恶太容忍,对善良百姓又太狠,反过了。没有雷霆手段,挠痒痒

知乎用户 未央玉树 发表

因为唐山打人事件,在朋友圈说不要性别对立,被女生拉黑是怎么回事?
朋友圈原文如下:
这问题不是西方政治惯用的性别对立,族群对立,小团体对立,本质上来说是阶级对立,善与恶的对立。维护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维护社会的公正良序,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权利,保持理智不被性别对立挑拨情绪,用唯物主义的价值观,实事求是的讨论问题,解决问题,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的探寻之路,长征之路。

………………………………… 假装分割线………………….

因为有网友评论说,问题可能不是性别对立,而是这篇文风比较浮夸,女生可能觉得我有点装。

所以我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我的朋友圈大部分都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体,我是觉得这种男女对立的思想是不利于政府工作的,所以,从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有感而发了一下,文风用的也是政府报告一贯的文风。这个女生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大反应。[思考]

但是她应该只看到了性别对立这几个字,因为她回复我说:怎么就性别对立了?男性在社会上已经占据什么什么优势,受欺负的都是女生,巴拉巴拉的ㄟ (▔, ▔) ㄏ

然后她又在自己朋友圈转发了几篇文章,挂了唐山那几个男性的网图,说:就发了,能把她怎么样?

我就奇了怪,我又没不让她发,她是不是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讲什么?难道只要不是复制她脑袋里的思想,就全是反对她们了?就这么厌恶了?就没有生存权了?[飙泪笑][飙泪笑][飙泪笑]

………………………………… 假装分割线………………….

另外再补充下,我也没想让别人接受我的思想,写在朋友圈,只是因为自己想写而已,我不知道我写自己的朋友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条条框框,按照魏晋风度的说法,我在我的房子里裸奔,也不关别人的事。如果看不惯,别过头去就行了,为什么要摔我的门?然后一堆人指责我,说我自大、固执,不能强迫别人接受我的思想,还不能指责甩我门的人(我也没指责着她,只是把事情交代清楚而已)。

孔子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西方的启蒙运动也是启迪思想,新文化运动也是自己先做文化先驱,从没有哪一个文明是要求别人接受思想,天地良心,我也发自内心的认为,一个独立的人是不需要接受他人的思想的。我就发了个朋友圈,怎么就变成文化独裁了?

我想了一下,这个问题其实不是性别对立也不是阶级对立(之前有过于简单的将黑暗恶势力归于阶级对立了),其实都是安全感缺乏而导致的攻击性外溢的表现。人类是一种既强壮又虚弱的生物,唐山男性挑衅女生失败后的疯狂行为,朋友圈女生攻击一切不附和她们的言论,评论区一些人指责我不能在朋友圈要别人接受我的思想(我现在也没有批判的意思,只是把我的想法用文字整理一下)都是对自身边界过于敏感了(看不惯的人,就当我脑内独白好了,我也不会因为随意抓起的一把武器被攻击,有什么内心波动)。把一切归于人类内心的话又有一点唯心论了,唯物一点的话就是,产业升级失败造成的压力已经深深地传导到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身上,这种敏感是重重压力下条件反射般的反击。这种敌视一切的态度不仅会传递给身边每一个人,也最终会回馈自身。(至少我已经感受到了这种敌意,不再想管人类的死活,正好受到了启发,想写一篇小说,宇宙时代,人类移民的两颗星球,一个全是男性,一个全是女性,不知道这样的社会生态下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大家一起聊聊?:)

知乎用户 王宝 发表

有人全程没动手,小红帽一直在拉架,居然也被逮捕了

因为一桌吃饭的是 9 个人,抄凳子的女人没动手,小红帽全程拉架,一女的拉着另外个男的不让上去,这四个人如果判了,抄酒瓶子上来就打人的,至少也应该同罪

知乎用户 山有木 发表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鲁迅先生民族脊梁,到今天我才体会到了他的悲愤的十分之一!

知乎用户 尔梓 发表

息事宁人呗,等过一阵子,人家还是爷。

说实话,对 这个世界很失望。

知乎用户 细雨梧桐 发表

涉黑 25 年,数罪并罚期待一个无期徒刑

知乎用户 和融君 发表

从社会治理来讲,这件事爆发出来后,再加上其他实名举报的人遭遇,很显然,当地公安如果没有问题,就不会存在这么多如此性质的黑恶势力团伙,所以,要从当地公安查起。

知乎用户 年华 发表

谢邀

可以是阴谋论的影响吧,总感觉他们被抓了之后。因为保护伞的保护在里面会更安全。然后就不了了之了。希望警方能给受害者和屏幕前的担心的你和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附上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需要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但如果你说要拆掉屋顶,他们就愿意开窗了。”

这件事情充分说明了网络是把双刃剑,有人借题发挥,也有人伸张正义(虽然有的人会被说蹭热度就是了)但都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应该做好自己,能发声就发声,能帮忙就帮忙。不能帮忙的,就不要驻足观看了。

“这!帮!混!蛋!”

知乎用户 我是谁 发表

从法律层面能解读就是笑话

知乎用户 Alan 发表

十年以下,三年以上。

知乎用户 道小忘​ 发表

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知乎用户 妖药耀 发表

多的不说 看同一类型事件热度

知乎用户 沈大侠 发表

但愿冤魂能索命,除此无以慰苍生。

知乎用户 mindu15 发表

我觉得就目前网上暴露出来的消息来看,这伙人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黑帮,连捐个官都是老爹花血汗钱,还因为犯了强奸案丢了官,老爹还卖车取保。应该就是小地方的流氓跟警察混熟了,平时也没什么人敢惹那种。越是小流氓越是嚣张,郭德纲讲评书时讲过,大流氓平时看上去都跟大善人一般。

知乎用户 猫头等 99 人​ 发表

怎么处理是一方面。下次怎么预防类似事情的发生,也没看到有什么方案和措施。不想办法,肯定还会出事。

知乎用户 木杉​ 发表

希望这九人成为新的龙哥,推动对寻衅滋事罪的惩罚修订

知乎用户 毛毛 发表

不解决根本的问题,只不过让当地其他罪犯暂时低调一段时间而已。大的环境不变,就算他们现在没事儿,过几年也自然会有人替代他们的位置。

知乎用户 流苏 发表

按照现在检察院的说法,危害公共安全,那就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然而本案实际上在其他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个治安案件,故意伤害罪等等。

但考虑到现在中宣部、检察院、法院,都被女拳手占领了。

再加上本案曝光率如此的高,顶格判的概率很高。

反正就是为了平民愤罢了。

下一次,不同地方没有曝光度的同类案件是否也会这么判?下次,施暴者是女性的时候会不会这么判?

广东揭阳 17 岁女生虐杀 4 岁男童的新闻又有几个人知道?

法治?

有点好笑!

知乎用户 郑州安克让律师 发表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三点左右发生在唐山烧烤店内多名壮男暴力殴打女性的视频流出后舆情迅速发酵,引起全国公众的强烈关注。

公安机关迅即实施抓捕,至 6 月 11 日 14 时 26 分,事发近 36 小时后,唐山警方通报,在江苏抓获最后一名涉案人员。看被抓获时的照片显示该嫌疑人鞋子都跑掉了,与当初残暴嚣张的样子相比真是狼狈不堪。

廊坊警方随后通报: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 该案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毕竟有网友曝出打人者中有多次违法犯罪行为,很有可能属于黑恶势力,背后难免有保护伞,无论是否属实,如此安排也是为了消除公众的疑虑,确保案件侦办公正。

最新消息是九名打人者已经于 6 月 12 日被廊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打人者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无疑,构成何罪各家有各家的观点和看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有的认为属于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竞合,也就是打人者的行为均符合该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应择一重罪处罚,更有甚者说是相互斗殴,这个观点真是扯了,弱女子被人调戏殴打进行还手不是人本能自卫的反应吗?难道不动任人欺凌?面对九名壮男,弱女子就像待宰的羔羊被这些人任意宰割。

正如正义网《正义锐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为什么需要高度重视》文中所说 “因为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的最终走向目前还难下断言。从警方通报谨慎的措辞也能看出,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 这两种罪名当下都还不能排除。最终检察机关以何种罪名批捕、起诉, 法院如何定罪、量刑, 都将根据案件的侦办情况和被害人的伤势鉴定结果调整、确定。至于施暴者是否涉黑涉恶, 更是需要深挖细查。所以, 现在就讨论判五年还是判十年, 还显得为时过早。公众之所以急于想知道案件会怎么判、施暴者将受到何种制裁,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起案件太让人愤怒。”

九名打人者已经归案,那么下面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唐山九名打人者从归案到判刑需要等多久?公安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刑,每个阶段法律均规定了时限,那么我们就分别从公安、检察院、法院说起。

一、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一般最长 97 天,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每月按照 30 天计算)

1. 公安机关拘留到检察院逮捕最长 37 天,最新消息 6 月 12 日已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期三十天加上批准逮捕期七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案件 “黄金 37 天” 的由来。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时间如果为 6 月 10 日,拘留时间为 6 月 11 日,且人员有九名,拘留期可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公安机关最迟可到 7 月 11 日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批准逮捕,也就是最迟 7 月 18 日做出逮捕决定。最新消息是该九名犯罪嫌疑人于 6 月 12 日已经被廊坊检察院逮捕,办案时间缩短 36 天!

2. 逮捕后一般两个月的侦查期,最迟至 2022 年 8 月 13 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在 8 月 13 日前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3. 特殊情况下可再往后延长五个月,当然这是法律针对特殊情况下做的特殊规定,延长还需要不同级别的检察机关批准,本案中不考虑,只说一般情况,因为一般情况才是经常多见的。

二、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一般最长一个月 + 15 日(每月按 30 天计算,共 45 日),最迟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

公安机关侦查期满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也就是如果公安机关最迟 8 月 13 日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最迟需要在 9 月 28 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

三、法院一审审理期限自受理后一般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出判决(每月按 30 天计算,共 9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法院自受理后一般情况下最长时间须在三个月内出判决,判决之前肯定是要审理,什么时间审理肯定是在这三个月内开庭,这需要法院根据情况来安排。那么如此推算的话,对这九名打人者判何罪、判多长大概率在 2022 年元旦之前会有结果。

当然以上只是依照刑事诉讼法对一般情况下最长时间进行的理论上的分析,本案关注度极高,司法机关肯定会慎重处理,目前来看司法机关已经将九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尽可能的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以回应公众关切,当然特殊情况下也会延长,比如在侦查中发现有其他重要罪行的等。但无论怎样,九名打人者已经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相信司法机关会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拭目以待吧!

特别声明:这是理论上一般情形下最长时间的分析,不是最终结论,结果以司法机关通报为准!!!

知乎用户 叛逆的猴头 发表

这个案件涉及了多项犯罪!例如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有组织犯罪等等罪行。

民众要团结起来去捍卫我们的权利。要把所涉及的罪行一条不落的给这些猪狗判上,绝对不能让它们罪犯逃脱法网!

至于这些后续面临什么,是否会被顶格处理。那这取决于民众的觉悟,民众的安全保障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因为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是官老爷们施舍的,也不是黑社会施舍的。

只有咱们民众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一起呐喊,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让他们去解决问题,这才能真正的顶格处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如果民众都一盘散沙问题得不到处理,让这好不容易出现的曙光再次被黑暗吞噬。那么这些罪恶的猪狗会更加猖獗。

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同胞,为了我们的民族,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一定要紧紧的团结起来配合党和国家扫黑除恶消灭罪恶!

知乎用户 Chimamanda 发表

劳改改变命运,教改改变人生!如果一个人脾气很大、吃的太撑、闲的太轻,是时候走进这个地方了!

很多人适合一辈子待在那里,出来就完蛋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廊坊。。。广阳区。。。我真的不敢说。。。但是。。它下面的村。不也是个黑社会盛行的地方???

目睹和听说太多了。

看到这个案子移交廊坊,真觉得完了。

知乎用户 逸凡 发表

知乎用户 行左实右​ 发表

我相信法律,但法律并非完美无缺。从这些人的作为来看,就算涉黑量刑也不会太重。几年后它们恶鬼出坟,你让受害者怎么办?整天生活在恐惧当中?

我相信江湖道义这种规则并非武侠小说的杜撰!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也能看到新闻,希望苍天有眼,恶有恶报,会有侠义之士挺身而出,解除受害者的后顾之忧,也为国家省点经费。

2023 年 X 月 X 日,燕赵 XX 报:“本报讯,去年轰动全国的 610 案主犯陈 X 志近日在看守所被同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据悉陈 X 志多处骨折,多处脏器破裂,颅骨开裂……”

知乎用户 Avengers 发表

如果正常走流程,大概得要一个月左右,但是这次这么快就抓到人,这么快就批捕,并且是异地办理,妥妥的是从快从严,这件事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就网上的信息来说,据说挑头者还有其他事,单论这事挑头的十到十五年是没跑的,如果其他事是真的,那么量刑会更高,白衣服女生是妥妥的达到轻伤以上的,这种至少是故意伤害罪有了,抖音上很多曝出来的监控视屏,我也看了很多视屏,曝出来有一个四分多钟的视屏里,挑头的直接怼着受害者的头去的,如果当时他喊了要弄死女生的这种话的话,是有可能会被认定故意杀人未遂的,因为他有这种想法,并且也是这么做的(怼着受害者头去),有一个女生是被拉进小巷子里打过,小巷子里没有监控。

这几个人一看就知道明显不是什么好人,搞不好带有黑社会性质,这几年打黑除恶竟然还有这种事,如果被认定有黑恶势力性质,更会加重判刑。

在这里,我相信政府,相信党,一定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最后说一句,女生晚上出门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不要一个人走人少的地方,遇上喝多了的离远点。

知乎用户 些年 发表

很好,此事件成功将毒教材的热度转移了

知乎用户 湾湾 发表

可悲可叹!

**在我国法律上,殴打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法定的伤害结果,一般是按照治安违法行为处理。**但在国外不一样,有些国家有暴行罪,判定的标准主要是是否实施了暴行,包括殴打,非法使用麻醉药剂等暴力行为。一旦行为被界定属于暴行,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个罪名上,受害者受到的身体伤害程度并不影响施暴人被定罪,也就是说,即使施暴者实施的是一般殴打,受害人甚至没有受到实际的身体伤害,但施暴者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暴行罪主要是被大陆法系(以德国、法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为主)国家采用。简单理解的话,就是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故意伤害行为直接入罪,把刑法干预的防线前置了。这是一个预防型刑法的理念,也叫做前端防范。而我国没有采用暴行罪这种前端防范的法律,我觉得我们应该参考这个预防型理念修改现有法律。一旦提高法律的震慑作用,将能够很大程度降低行政成本和社会风险。

知乎用户 木鱼 发表

判顶格吧,这个事件全世界几十亿人都看过了,bbc 雅虎头条,直接给中国安全啪啪啪啪打脸

知乎用户 snow 发表

受伤的女孩子怎么样了?

知乎用户 发条熊 发表

隔壁五线小城市的同行们都要吓死了,连夜开会搞事情,满满的求生欲

还有今年气候也很合适各位大爷来玩啊。

知乎用户 小五天狼 发表

昨天晚上与亲戚喝酒,有人认识最后被抓的沈小俊,把谈话内容说一下,但不能保证说的就是事实,可能有夸大虚假。

沈小俊其父是在天津做不锈钢配件发家。沈小俊在戴南开 KTV。在当地是有名的混混,痞子。曾五次被抓,都是其父上下打点,才无事。最后一次,把人的胳膊砍得只有皮连着,两个月后被放出。他有传说中的杀人执照,精神病证书。

以上是酒后谈资,不能保证真实性. 希望警方彻底查一查,沈小俊最后逃跑,明显是心虚。应该是有问题。

知乎用户 杀气凌云 发表

我坚信这些打人的暴徒只是小混混,他们上面有更大的黑社会老大罩着,黑社会老大上面有地方豪强罩着,豪强们有保护伞保护着。。盘根错节,树大根深,随着当地人不断爆料,实名举报,唐山显然外表光鲜,内部早已烂透了,廊坊警方查到最后必然权限不够,也许需要中纪委和公安部出马才行。

我认为对唐山的打黑除恶就像防疫一样,如果不是深挖源头,斩草除根,就是你把这几个小喽啰一个个拉出去毙了,过几年,唐山的黑社会又会感染,又会从社会面扩散,又会成为重灾区。

否则,他们就根本不敢如同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一样这么猖狂。

知乎用户 白山​ 发表

Part1

其实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只是像寻常一样下夜班后回家,一整天的疲惫使我栽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但我一睁眼,就在完全陌生的房间里了。

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我可以确定这绝对不是我曾经住过的任何一个房间。

使劲掐了一把大腿,很疼。

所以也不是梦。

那么就是像小说里那样,穿越了?

怀着忐忑,我打开了房间的门。

客厅沙发坐着两个女孩,略有些眼熟。

其中穿黑色裙子的女人笑着招呼我,“芽芽你醒了,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下意识后退一步,疑惑,“去哪里啊?”

另一个脸圆圆的女孩子眯着眼笑起来,“你睡懵了吧,咱们不是约好了一起去撸串嘛。” 说着就拉着我往门外走。

我犹豫着换了鞋,既然来了,这些看起来像是 “我” 的朋友,不如就和她们一起,也许能收集到一些信息。

年轻的女孩凑在一起总是热闹,去烧烤店的一路上叽叽喳喳好不热闹。我也终于知道,穿黑色连衣裙的是芳姐,脸圆圆的穿灰色 T 恤的是团子。还有个同伴苗苗已经在店里等我们了。

就算是穿越,应该也有触发条件吧。

我一边回忆自己穿过来之前发生的种种,一边努力听两个人的交谈。

可是直到四人汇合,我也没有任何头绪。

店就是路边常见的小店,坐下之后点了菜,几个女孩子边吃边聊。内容无非是化妆品和八卦。

我没有心思吃东西,思绪逐渐放空。

直到一个男人走近。

他随意的迈步到我身边,手却直接摸上来。

我一个激灵将他推开,质问他要干嘛。

可他轻蔑的上前,嘴里说着不堪入耳的话,手上动作更加放肆。

情急之下我挥开了他的手,没想到他竟直接一巴掌甩在我脸上,我站起来反抗,却被他摁在椅子上。

芳姐冲过来,一巴掌打在那男头脸上,他转身就去对付芳姐,另一个男人也冲上来推她。

我和团子冲上去拉人,没想到却有更多男人冲进来,有一个甚至抄起椅子砸芳姐。

有个人挥拳对着我的头猛砸,我惊叫着后退,突然头发被狠狠拽住,身上也挨了好几下。暴虐的力道使我踉跄着跌倒,我终于后知后觉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他们把我拖向门外,有的手卖力扇我耳光,有的脚使劲踩我的头,恍惚间听到苗苗在大喊,但持续的耳鸣使我辨不清她在喊什么。

好疼。

头好疼。

身上好疼。

我挣扎着坐起来,眼睛黏糊糊看不清东西,周围乱糟糟一片吵嚷。

似乎有人上前拉开他们,似乎还有人在挨打。

我辨不清。

短暂的空隙后,更猛烈的暴打接踵而至。我抱住头弓起背。头发被狠狠扯住,身上分不清拳打脚踢还是凳子酒瓶。

似乎过去了很久很久。

他们拖着我走,有人将他们拉开。

我用力眨眼,看到他们跟着逃跑的苗苗往巷子去了。

我不敢想象苗苗会怎样,挣扎着爬起来往巷子去。

有个男人和我擦身而过,猛地抄起了桌上的酒瓶。

我慌乱的往巷子跑,突然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Part2

你死了。

耳边冷漠的机械音响起。

我猛地睁开眼。

我终于想起,这场景是我上班摸鱼时看到的一个新闻。

视频里女孩们被男人摁在地上暴打。

那时的我怎么看待的?

忙于工作的我,回到工位继续敲键盘。

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些会在我身上重演一遍。

机械音响起,这是一个游戏,你只要找到能让四个人活下来的办法,游戏就会结束,你就能回去。

此时的我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既然出门很危险,那能不能不出门,不去那个烧烤店?

起身的时候头痛欲裂。

推开房间的门,欢笑声扑面而来。

看到她们好端端的坐在那里谈天说地,脑子里却不由自主的闪现她们挨打的片段。

我急忙擦掉就要掉下来的眼泪。

芳姐笑着招呼我,“芽芽你醒了,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一模一样的台词。

我虚弱的扶住门框,摇头。

“芳姐,我觉得胃不舒服,咱们今天就不要去了吧。”

团子站起身,“别哭啊,身体不舒服就休息吧,我们改天再聚也行的。”

芳姐担心的看着我。

两个人一左一右把我扶上床,又聊了一阵。

我犹豫要不要告诉她们实情。

突然眼前一黑,再次失去知觉。

Part3

醒来时我十分愤怒。

明明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还是有人死了?

机械音回答道,苗苗在回来的路上被尾随,奸杀。

而且因为没有人陪伴,这次被杀害的时间更短。

脑中被快速回放了苗苗的经历,我颤抖着从床上爬起来。

只有一个念头,要快。

不顾头晕目眩,我赤脚打开房门,喊芳姐和团子快走,苗苗遇到麻烦了!

两人虽然不明所以,还是被我拉着快速换鞋,赶去烧烤店。

下楼时我夺过团子手机给苗苗打电话,所幸电话通了。

我让苗苗快点去人多的人民广场等我们,我们马上到。

为了尽快赶到,我拦了一辆出租。

途中尽量用简洁的语言叙述了我的经历。

不管她们信不信,知道就会有防备。

芳姐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团子胆子小,拉住我的胳膊,瑟瑟发抖的问有没有办法。

芳姐冷静的拿出手机,打了 110 报警,说 XX 路人民广场有人聚众斗殴。

我深吸一口气,安抚团子,只能随机应变。

很快到了人民广场,一眼就看到苗苗被几个男人围住了。

我交代司机原地等我们,和芳姐团子冲下车。

芳姐路过花坛抄起一块砖头一马当先。

我和团子一边大喊救命,一边拉住苗苗往出租车走。

那群人不肯罢休,目光邪恶粘稠的牢牢锁定我们。

周围上前帮忙的女孩被一巴掌摔到地上。

他们大声恐吓着。

芳姐和两三个男人缠在一起,她手里的砖块已经被抢走了,我不顾拳脚拉住她后退。

团子哭喊着拉着苗苗被一脚踢倒,再爬起来继续向前。

近了,近了。

马上就能上车了。

突然团子站住了,我定睛一看,有人用砖头拍司机的头,,人已经趴在方向盘晕过去了。

巨大的绝望笼罩下来。

我们没人会开车。

接下来是别无二致的殴打。

我躺在地上抱头闭上眼。

脑中集中精神思考对策,忽略身上不知道是什么重重落下的疼痛。

希望警察赶紧来。

希望大家再坚持一会。

希望有人来救我们。

好像过去了很久,熟悉的黑暗终于来临。

我知道,又一次结束了。

Part4

芳姐死了。

机械音响起。

这次醒来,我明显感觉到除了剧烈的头痛,身上也十分疲惫。

回想前几次醒来,也都有头疼的症状。

也就是说,这种循环往复的 “游戏”,不是没有尽头的。

但我不想放弃。

我想回家。

要更快,更快才行。

起床,从桌上拿起手机,指纹解锁拨打报警电话。

拿起衣架挂着的帆布包。

出门喊芳姐和团子快点出门找苗苗,她遇到了危险。

果然经历了上次一样的对白,她们不记得了。

我不意外,吩咐团子给苗苗打电话让她去人民广场。

让苗苗直接回来是不现实的,也许那伙人早就盯上了她。烧烤店离公安局太远,人民广场人多,总归有好心人的。

我提着包走进厨房,好在几个人应该有做饭的习惯,我快速把能看到的刀塞进包里。

转身看到芳姐不解的目光,

我只好一边催她们出门,一边复述前几次的经历。

打车。

上车后,我一边分发厨房找到的刀,一边快速总结,“你们现在可以不信,等一会见到就明白了。”

“总之,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死。”

芳姐握着刀,眼神逐渐变得狠厉。

团子眼中含泪,弱弱的出声,“芽芽,你变了。”

我摸着锋利的刀刃边缘,闭了闭眼,忍住泪意。

“不是我变了,是我不得不这样做。”

我不顾司机害怕的眼神递过去一把刀,告诉他一会可能有人会过来,若有不测,可以自保。

“我们四个,就指望您了。”

车停了。

苗苗被甩了好几个耳光,正被人踩在脚下。

下车时,芳姐大声喊,“大家都小心!” 然后飞奔上前。

我和团子挥着刀,试图吓退他们。

也许是我们举止太过疯狂,倒真让他们退后了几步。

我拉起苗苗,递给她最后一把刀,她颤抖着接住。

团子扶着她后退,我和芳姐断后。

那群人蠢蠢欲动,芳姐扬起声音喊,“我们反正豁出去了!不怕死你们就尽管试试吧!”

眼见着马上就能上车,就当我松一口气的时候,有个穿 BOY 的肥腻男人趁着团子转头的功夫,冲上来不顾芳姐阻拦,一脚把团子踢倒了。

“臭婊子,拿着刀就以为自己了不起吗!”

我眼见不好,团子刀脱手,被一个男的捡起来了,他眉开眼笑,“兄弟们上啊,她们不敢真动刀子的!哈哈哈!”

我离他最近,此刻脑中一片空白,反应过来时手里的刀已经深深扎进了他的手臂。

鲜血顺着刀柄沾了一手,我反而冷静了。

看着他不敢置信的扭曲表情,我甚至感到一丝快意。

我知道,狠下心,我们还有一线希望。

团子爬起来钻进车里,司机已经吓呆了。

我冲上前和芳姐并肩,无论他们拳打脚踢,都狠狠握住刀柄不松手,同时猛力划伤那些肢体。

这次的情况比上次好太多了。

起码不是单方面的殴打。

但我低估了男人的疯狂。

最开始被我刺伤的男人举着刀不管不顾的向我冲过来,我低头看到了芳姐胸口的刀。

是救命的刀,也是送命的。

Part5

芳姐死了。

机械音冷冰冰的响起。

我躺在床上,四肢僵直

头痛欲裂,四肢像是被车轮碾压过一般疼痛不堪。

恐怕不能再来几次了吧。

怎么办,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闭上眼,集中精力。

躲不掉,又拼不过。

到底哪里是安全的呢?

警察局!

我爬起来拿起手机,找到苗苗的电话拨过去。

忙音后是苗苗欢快的声音,“喂?芽芽?”

“苗苗,你听我说,现在立刻打车去区派出所,别问为什么,赶快!”

“出什么事了?这里不好打车啊芽芽。”

“小心身边的男人,他们会杀了你的,快点跑!”

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和女人的尖叫。

我知道,完了。

果然很快就被剥夺了知觉。

Part6

这次醒来,我几乎没有任何力气,没有一处身体是不疼的。

我想不到任何办法了。

想要活命,是不是低头就行?

我挣扎起身走到客厅,骗芳姐和团子说我去趟楼下,叫她们在家里等我。

下楼打车直奔烧烤店。

“师傅,等会到了,我的同伴上车后,您一定要马上带她回到这个小区,不要管我,求求您了。”

司机向我递来担心的目光。

到了之后下车,苗苗正在外面等。

还好,还好来得及。

我上前替她挡住不怀好意的目光,推着她上了车。

司机顺利的调转车头开走了。

想过上车的,怎么可能不想上车。

可我怕激怒他们后,他们开车追过来,还会连累司机。

那个肥腻男慢慢踱步过来,“怎么,来玩玩?”

我忍住恶心,点头。

心里告诉自己,忍吧,忍了就好。

“你们看,这臭婊子这幅鬼样子,还真以为我们看得上。”

污言秽语连绵不断,我被推搡着进了昏暗的巷子。

无论我怎么求饶,怎么配合,他们都没有停下来。

我趴在地上无法动弹,像一条车祸后濒死挣扎的狗。

我终于醒悟,原来,他们不会因为我们改变的。

原来,这结局是无法改变的啊。

Part7

我醒了。

但我几乎都不能支配自己的身体了。

实在是,太疼了,也太疲惫。

勉强睁开眼,耳边似乎听到了叹息声。

其实还有最后一种办法,能快速结束这一切。

我扶着床沿,扶着妆台。

打开窗,看到了窗外的繁华夜景。

忽然回想起莫文蔚在歌里婉转地唱,这世界有那么多人。

泪水顺着脸流下。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啊。

我爬上窗台,一跃而下。

这一次,我不会醒来了。

知乎用户 于韶君 发表

唐山,是个全国文明城市!!!

容不得大家污蔑!

安全的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办成铁案的节奏,估计九人全部死刑

知乎用户 罗在阡城 发表

从事件发生以来,唐山烧烤店发生的恶性暴力事件在全网不断的被传播和热议,这种沸腾的数据背后,表露出了每一个普通人对受害者悲惨遭遇的感同身受,同时对自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担忧,和对暴徒恶行的极大愤怒。尤其是参与打人案件的嫌疑人多达 9 人,不少人还有案底前科,其残忍手段和嚣张气焰背后,是否有着黑恶势力的撑腰,更是让不少人感到震动和不安。 相信这一次事件成为社会典型案件后,有关部门能够对他们一查到底,深究深挖,彻底毁灭黑社会涉黑涉恶团伙。

知乎用户 MrLi 发表

原本清澈的鱼池多了很多粪便,就要换滤芯耗材了。

在滤芯更换之前,拿个细密渔网,把粪便捞出来丢掉就好。有养花的也可以拿来做肥料。

这些粪便残渣,也就这个作用了,对吧。

当然了,记得换滤芯

知乎用户 数据分析 发表

如果你也想及时关注最新的进展,但在公司里上班时,可能不方便直接打开网页浏览新闻,这时你可以试试用 Excel 去关注**实时热搜榜**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 Excel 2016 以上版本,使用 Power Query 实时获取热搜数据。以下直接上步骤:

![](data:image/svg+xml;utf8,)

let
     res    = Json.Document (
          Web.Contents (
               "https://top.baidu.com/api/board?platform=wise&tab=realtime"
          )
     )\[data\]\[cards\]{0}\[content\],
     hot    = Table.FromRecords ( res, { "query", "desc", "hotScore", "url" } ),
     rename = Table.RenameColumns (
          hot,
          {
               { "query", "标题" },
               { "desc", "概述" },
               { "hotScore", "热搜指数" },
               { "url", "链接地址" }
          }
     )
in
     rename

然后就能看到界面有数据返回了,最后是关闭并上载到 Excel 工作表中:

加载到工作表后,效果如下,当你想关注最新热搜的时候,可以右键刷新即可:

可以看到 30 条热搜榜中,唐山事件就占了 14 条,占了近半的热搜榜单,可见事件确实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希望所有违法犯罪分子尽快受到法律的制裁!

好,用 Excel 关注热搜的操作步骤如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知乎用户 医者仁心 发表

唐山烧烤店事件持续发酵,再深挖下去,其实全国各地都和唐山是一样的……

知乎用户 什么熊​​ 发表

你见过最恶心的初中生是什么?

我们来看看这个标题下面的回复及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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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标题:你见过最恶心的初中生是什么?给予学生互掐的倾泄话题,并且强烈谴责知乎平台的监管不严格。我会知道我这个文章有可能发布不成功,但无所谓,我已经全部时间戳。

知乎用户 北方挽歌 发表

从目前的证据看,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有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可择一重罪进行追究。“9 名涉案人员应当会被判得很重,很可能会被顶格判罚。建议慎提从重从快从严惩处,慎用涉黑罪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才是最好的法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经过这件事,我会教导我的亲人,面对任何冲突,第一时间思考,对方有没有致你于死地的能力,有的话,脏话背后说,人前不把事态严重化,万一他真的一冲动把你杀了,那只能是自己死 亲者痛 仇者快的局面,对方最差的结果比你多活几个月几年,稍微自首啥的,可能只是坐牢,可是你呢,变成一捧黄土有啥好处?

当然,我支持向所有不法不公旗帜鲜明的反抗。(人民内部矛盾优先考虑自身安全)

知乎用户 触中之触​ 发表

如果是群殴 + 轻微伤,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细思极恐,只要我有钱,我想打谁打谁,只要控制好位置和力度不打出终身残疾。打人的成本真的很低。


轻微伤定义(来自百度):

头皮擦伤面积在 5cm 以上;

头皮下血肿。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 2cm 以上;划伤长度在 4cm 以上。

眼部挫伤。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 26dB 以上。

耳廓创在 1cm 以上;

外伤后鼻出血

鼻骨线形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涎腺其导管损伤。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 2 枚以上或三度松动 1 枚以上。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 1cm 以上。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 5cm 以上,面积在 4cm2 以上,或挫伤面积在 2cm2 以上。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擦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 1cm 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 1.5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外伤后血尿。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阴囊、阴茎挫伤。

脊柱韧带损伤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擦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 1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手、足骨骨折。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 。

烧烫伤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4cm2 以上;深二度烧伤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10cm2 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2cm2 。

烫伤达真皮层。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迈巴赫 7777 的神话破灭了。

知乎用户 遂宁最后的单纯​ 发表

我支持从重处罚,这样能够稳定社会治安,保护女性合法权益,我不支持动不动就说判死刑,动不动就制作犯罪嫌疑人遗像的人

想看到社会的正义,自己就得先正义,如果我内心都是不正义的想法,那这个社会也不会给予我公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检察院可能提前介入了,虽然有人没有直接动手但恐难逃刑事处罚,试想一下 10 个彪形大汉围着你 1 人实施殴打,那 9 个也不是好鸟!主犯 10 年以上刑期

知乎用户 二月轩​ 发表

此事轰动全国,感觉主犯没个 10 年以上,从犯 5 年以上,都平不了民愤。

就连我这个小小的家庭主妇,看了新闻都想打自己老公。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我是 @**二月轩(关注我哟!!!)**一名资深情感宝妈,欢迎育儿教育问题,感情情感经验方面交流,希望我能给你带来幸福解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叫顶格?这群畜牲长了个人样没干人事,必须死刑,不算顶格,这是他们应得的

知乎用户 清唱 发表

入狱前,能不能先揍一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都处理好了。实名举报的小姐姐被要求删视频,实名举报的蛋糕店店主微博全部清空。

知乎用户 老张高手​ 发表

始终认为解决此事最好的方式是跨省查案,所有省市厅领导都应该避嫌。

知乎用户 一口天 发表

这样说吧,最近的一系列热搜已经将公信力大大的打了折扣。上海防疫人教教材深圳车位,那个有处理结果了?那个严惩了。唐山打人也不会有结果的。我反正已经不信 zf 了。上面喊得震天响,下面照样。我崇拜杨 jia,万事不求人,我自己给自己说法。我认为人人都这样,不求法律给你公正,只要自己成全。

我不涉恶涉黑,但是涉黑涉恶的惹到了我。哪怕蛰伏 10 年,哪怕忍辱偷生…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看到这些视频文字真的是很心痛,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群败类

本人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不敢自己一个人住酒店,走夜路会害怕,会担心以后结婚遇到家暴男人…… 为什么会有这些担心呢,就是看了太多这样的新闻了,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群渣滓,就是因为女性在男性面前毫无抵抗的能力,就是因为原来无缘无故的在外面吃烧烤也会被打成这样……

知乎用户 三乐村夫 发表

唐山打人案 9 名嫌犯已被廊坊警方逮捕,大快人心。

昨晚看了视频气得一夜没睡,我爱人说,不用担心,那么多眼睛看着最多两天就落网了。还真是大快人心。

一定要严惩,太可怕啦,谁家的孩子还敢出门?餐馆那么多人,餐馆老板呢?没有及时报警吗?太可怕了。

这两天这个事情全国闹得沸沸扬扬,全国都在关注这个事。但是这几个人竟然没有一个投案自首的,警察去抓捕的时候,居然还有逃跑的,这是无法无天到了何等地步啊。

快哉!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黑恶势力就该无处遁形。

干什要撩人打人呢?纯粹流氓混混行为,被抓坐牢是他们的必然下场!

自己回头再看看自己打人的时候下手有多狠,心里下得去吗?有什么值得你那么生气暴怒发泄下死手,又不是对你深仇大恨伤天害理,挖祖坟的事。对于一个女性第一拳打下去,怎么也不忍心出第二拳了吧。

就冲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调戏妇女,打人时那个嚣张劲,一定要严惩。

感觉这帮人不是一般的打架斗殴人员,一般人醉酒状态也会因为小摩擦发生大冲突,但酒醒以后都会后悔并主动投案,此次冲突中这几名涉案人员有着明显的对抗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实施程度,暴力犯罪后逃逸,躲避警方抓捕,这些行为都超出了一般犯罪对象应该有的反应。

再狼狈的跑相,也难平打人时的嚣张,跨省抓捕,办案效率值得点赞,但是肃清铲除黑恶势力,任重道远,这个事情像当年的唐山大地震一样让人震惊。

他竟然会跑,我以为他横的很,敢作敢当呢,打人的时候怎么不怕,这种人真的太可怕了。

我就在想啊, 他们的成长, 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造成的呢? 又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造成的呢? 如此恶劣, 难道下手的时候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么?值得反思啊。

酒醒了知道害怕了,想跑门都没有,到处都是天罗地网只有乖乖被抓的下场。自作孽不可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知悔已经晚了。给行动迅速雷厉风行的警察点赞。

拖到室外打的视频幸好有别的顾客录下,店家只有室内监控没有室外监控. 如果没有顾客录的视频谁知道这场惨案?所以凡是营业场所必须室内室外无死角安装监控摄像头保护百姓安全。

知乎用户 hctq 发表

黑社会没有保护伞没有靠山根本生存不下去,幕后穿制服的保护伞才是罪大恶极的黑帮头子。

知乎用户 小格鲁特 发表

接下来会不会是畏罪自杀的剧情,舍小保大

知乎用户 阳聚顶天 发表

我就说一句,这个唐山公安绝对有问题

知乎用户 Smile 发表

贡献热度

知乎用户 冬阳 发表

有个疑问,你说这九个人真的是那几个人吗?

知乎用户 论物齐主生养 发表

好多年没摸法条了,罪名也变了一些,感觉这个案子 1 验伤后,故意伤害醉要轻伤以上,

2 发酵得厉害,估计寻衅滋事醉可能性大了

3 是不是涉黑,要看调查结果,查实确认的话,也是一个罪名

4 到时单罪单罚,多罪就数罪并罚

印象中这几个可能性大些

知乎用户 娜迦 发表

唐山又要大地震了啊

知乎用户 李倩茹 发表

聚众斗殴好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是否可以揪出他们背后的保护伞,以及彻查过往案件,就冲这几个的德行,他们犯的事不会小,死刑不至于,上海小红楼那么严重也没死刑,希望揪出更多大案,把唐山犁一遍,判个死缓

知乎用户 Pei 发表

我记得好像视频里刚开始的时候清晰地有句话,是打人那一方刚进店时候说的:“把那女的怼路边上艹了”

知乎用户 yang 发表

不怕保护伞职位高,就怕职位不高。就像张小果案,仅仅几个小干部就能造成这种情况。那么,高职位的如果作恶,该有多可怕。

知乎用户 恐龙特工 dr 发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知乎用户 相信未来 发表

治乱世用重典啊!正好疫情期间各种妖魔鬼怪出来危害人间,不灭一批,无法平复万民啊!

知乎用户 楚门 发表

这个东西可重可轻,没有抖音传播,找个律师然后找两个兄弟暗示一下,就是民事赔偿。伤情鉴定结果这种最多赔 3 万。人家赔你十万。你私了不?不私了,你还有亲人。往后没安稳日子了。

现在火了,最多判个故意伤害罪,最多判个 3 年已经很重了。法不责众,9 个人杀了人只要找不出造成杀人者都才最多判个十几年。这打伤,最多行为恶劣,黑社会团伙性质。领头判 5 年,辅助判 3 年。黑社会为什么这么猖獗,还不是警察不作为,甚至有保护伞。你如果是受害人,你敢相信警察?你敢不接受调解?

知乎用户 南陌​ 发表

我来思考一下极端女权接下来的的话术 以体现他 / 她们将黑恶问题恶意定性为男女问题的正当性。

两个女性并没有实质打人事实,她们只是提了凳子准备打和帮忙擦了血手。

或者更深层次一点的。

女性参与此次暴力犯罪是因为男权社会的精神压迫,导致了一般女性对父权意志的服从,其体现就是这次事件中的两位女性是身为伥鬼而不自知,毫无个人主见。

以追求平权为名,行追求特权之实。

知乎用户 猫不易 发表

其实要解决暴力犯罪非常简单,只要把游戏都封杀关停就得了,毕竟都怪游戏,导致了这些人暴力犯罪!

知乎用户 dyac​ 发表

四个人动手,严惩不贷

小红帽和白衣黑裤男一直在劝架

三个人旁观

如果判小红帽他们有罪

那么以后见到打架谁还敢去劝?

如果旁观者也有罪

那么见到打架我们普通民众如何应对?

知乎用户 老兵阿涛 发表

再评唐山事件:受害者有罪论当休矣!

近些年,“受害者有罪论”屡见不鲜,比如指责女生穿得太暴露的,怪女生不该单独夜跑的,说云南丽江被打女生 “吃饭时说话声音太大” 的。这次唐山事件也一样,目前又出现了一些奇谈怪论,有的怪女孩反应太强烈,所以激怒了流氓;有的说“凌晨两三点还在外面吃烧烤,不是刻意遇上流氓吗”,只差直接说她们是自作自受了!

由于这些因素或多或少确实造成了事情发生,因此这些说法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使不少群众深以为然。但我一直认为,这些观点作为善意的提醒说说即可,不宜过度强调,否则就容易混淆视听,带偏舆论,让大家觉得好像受害者也有责任、好像施暴者也没有那么可恶,这就有点误导大众了。

我父亲曾经讲过,以前妇女出门确实比较小心翼翼,比如民国时期,土匪横行,妇女出门看戏,大姑娘是要打扮成已婚媳妇的,免得被土匪抢走;还有抗日战争时期,小日本进村,年轻女性是要躲进地窖的,中年妇女也要给脸上擦上锅灰,打扮得越丑越老越好。但那是以前啊,是民国时期啊,是小日本横行的时候啊,不是我们现在的中国啊!今时今日,我们还要求我们的女同胞,穿衣打扮思前想后,出门之前看看时间,说话交流压低声音,我们还是在中国吗,还是在强大的中国吗,还是在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的中国吗?什么时候,我们的女性连这点自由和权利都没有了?!

美好不是罪过,不是就要遭人破坏,更不应成为大家眼中遭人破坏的理由!如果打扮得美一点,吸引到了邪恶分子,就理应被调戏、被性侵、被殴打,那是不是国家也不要开银行了,是不是抢劫银行的不法之徒也情有可原了,因为那么多钱放在那里多诱惑人啊?这不就是你们的理论么,真是满嘴胡言,滑稽可笑!

我们常常讲 “要远离垃圾人”,不要靠近他们,不要招惹他们,不要激怒他们,这确实可以避免一些伤害,或者一时的伤害,但绝不是根本解决办法。因为垃圾如果太多了,你总会不小心碰到它们;因为垃圾之所以是垃圾,就在于它们不是正常人的思维,你不惹它,它会惹你;因为垃圾都是欺软怕硬的,如果你一味避让,一退再退,最后终将无路可退!

比如说衣着,可以,就按你们说的,以后女生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但那些大长腿怎么办,总不能把腿锯了吧?什么,穿上阿拉伯妇女那样的长袍?也行,把腿遮起来,可是还有眼睛怎么办,有的美女天生明眸善睐,也会吸引犯罪分子啊,总不能再把眼睛蒙上吧?所以,你说怎么退、怎么躲、怎么把自己打扮得不吸引人!

再比如夜晚外出,行,不夜跑了,也不再晚上出去吃烧烤了,但总要出门工作吧,总有一个人单独行走的时候吧,这也是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啊,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行凶的事少吗?

再比如唐山事件,为了看到你们说的 “女孩子反映太激烈”,我反复把视频看了好几遍,一开始是那个杂碎上来摸了她一把,她抬头嚷了一句 “干嘛啊”,然后那个杂碎掉头再摸一把,这时她仍在那里坐着,只是伸手把那只脏手挡开,然后那个杂碎就一拳打在她的脸上,殴打开始了!我只想问一下,反应激烈在哪里,一句干吗、一个推开就叫激烈,就叫做错,就叫激起了流氓的怒火?!如果这样,那我们也太容易做错了吧,流氓的怒火也太容易激发了吧!

流氓想挑衅,你做得再好他都会挑衅!所以做好没用,让他不敢挑衅才有用。那么怎样才能让他不敢挑衅?唯有一个办法,就是打击,坚决地打击,快速地打击,狠狠地打击,打到让他不敢动、不敢狂、不敢恶。比如车展时,车模们美吧,穿得少吧,这些流氓们咋不敢动,因为现场保安多啊,分分钟就会捉住他啊。所以说来说去,还是我们打击得轻了,这才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所以,不要再苛责我们的女性同胞了,有那个精力,多去建言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管控吧。我们的要求不高,不奢求我们的姐妹能够肆意地活,只希望她们能够正常地活、自由地活、不提心吊胆地活!

知乎用户 李茂 发表

我有一点不太明白。

记得去年,我们这大街两旁都是大幅标语,什么打击黑恶势力等等,电视里、网络上也到处都是打击黑恶势力,各种举报方式等等。我以为中华大地再也没有这种明目张胆的黑恶势力了,即使有也只是暗地里偷偷的搞。

没想到这次唐山打人事件让我大吃一惊,玩命打了一年的黑恶势力,竟然还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而且是打完人以后大摇大摆的跑到廊坊、江苏等地?那去年的打击黑恶势力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或者说只是嘴上喊喊,没有任何实际的举措?

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平克先生 发表

光给他们顶格惩罚就够了吗?

事发的视频平克先生看了,而且忍着情绪,来回看了好几遍。

我的第一反应是深深的无助感,第二反应是深深的愤怒。

我不会扮演什么理性,中立和人间清醒。

这事本质就是暴力问题,是赤裸裸的暴力问题。

平克先生青少年的那个年代,90 年代末,2000 年初,治安很不好,暴力横行,恶性事件高发。

现在很多 00 后,对中国社会治安很自豪,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国家治安真正变好,可能也就二十年的时间。

我年少时,见过有人在网吧里因为一言不合就被人打得奄奄一息,看过上百的学生在街头持刀械斗,听说过女孩子平白无故被轮奸最终精神崩溃转学,也听闻过有人平白无故的消失,至今都不知道下落。

至于校园霸凌更是家常便饭。

在那样一个环境下,作为一个并不强壮的男性,我本人也一样,备受暴力的欺凌。

所以我非常能理解,人面对暴力式的无助感,绝望感,恐惧感。

我也非常理解暴力可以给人带来怎样的直接伤害,和永久的间接伤害。

生长在那样的环境下,我对暴力和安全的认识是直白的。

事到如今,每当我带着 Pink 夫人,深夜在三四线的街头,大城市的郊区行走时,或者行车到了荒郊野外时,仍然非常没有安全感,仍然非常小心。

稍微有点年纪的人肯定能理解我的这种感受,对安全很敏感,在荒郊野外,深夜街头,都极度缺乏安全感。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唐山烧烤店当天的那两个不幸的女孩子,或者是你带着你女朋友在烧烤店遇到这样的事情,对方是几个纹身大金链子的混混,他们五六个人,人高马大,试图行凶,你能怎么办呢?

注意,我说的是行凶。

为什么呢?

你当时会不会有可能被杀掉?

这种概率,一半没有,百分之二三十有没有?

也许打人的那个混混,手上稍微不注意,啤酒瓶子划破你的动脉,很可能你就挂了。

你看,这就不再是打人的事件,而是一次杀人案件了。

而如果那天你在的不是烧烤摊,还是在小树林旁边,那你女朋友很有可能会被轮奸。

然后如果你们遭遇了恶性轮奸,那根据数据,你们会有 30% 可能会被杀掉。

这就是暴力本身的不可预知性。

人的身体里都有个恶魔,一旦对方打开那个潘多拉的盒子,我们就不知道那个恶魔会干出什么坏事,我们就不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

所以这不是行凶,这是什么?

作为公民,我们主张对这几个人严惩,惩罚的是他们打人的行为吗?

不,我们要求严惩的是,他们那令人不寒而栗的极大的主观恶性。

那真遇到这种情况,我能保护我的妻子吗?

你们能保护你的女朋友,妻子,妹妹,和家人吗?

说实话我没有这个把握。

那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免这个事情发生。

但现在有一种舆论倾向就是不让提安全意识。

网上很多观点里,好像你只能谴责暴力,只能让唐山的打人者顶格处罚下地狱。

就是不让提安全防范。

我非常纳闷,让大家注意安全有错吗?

事情发生,我们当然要谴责施暴者和犯罪者,依法重罚他们,以儆效尤。

因为暴力已经实实际际的发生了。

但对于没发生的事情,我们从个体角度,不应该防患于未然吗?

这就是暴力问题,是安全问题,是我们所有人都会面临的生存问题。

只谴责暴力不预防风险,岂不是罔顾了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凶险的这个基本常识?

唐山这几个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聚众作恶,欺男霸女,暴力行凶。

平克先生估计,这几个人的下场一定能让群众们满意。

毕竟我们的法治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事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

依法是法治,严肃是政治,是我们民心所向。

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世界环境的大趋势是,我们目前处在冲突多发的周期下。

经济下行,治安自然会下降。

群体缺乏安全感,人和人的对抗也会增加。

一旦进入这样的周期,恶性事件的概率在阶段内就会增加。

平克夫人问我,如果以后我们遇到这种事情,你会怎么办?

我说,我会跟他们拼了。

但我心里其实想说,我会尽我一切的努力,避免自己和你沦落到这样的境地。

世界会变,但人从来都不会,坏人是杀不光的。

群体安全和个体安全从来不是对立的,正义我们必须伸张,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也义不容辞。

托尔斯泰说,命运就像是一根棍子。

什么意思?

有时候,我们不知道棍子的另一端会遇到什么。

但棍子的这一端,它必须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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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凯文知产 发表

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得不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申请专利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收到被驳回的通知。有很多人前期准备了很多材料,以为自己的准备万无一失,但是在临时申请被拒,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要如何做才能尽量的排除这种隐患?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 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 未使用中文的。例如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就不能被受理。

3. 不符合下列规定中的受理条件的:

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5. 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6.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7.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8. 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9. 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10. 专利申请类别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知乎用户 途途途途 发表

在 6 月 10 日,一则关于 “唐山 打人” 的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了全网人民的热议,尤其是打人的视频流出后,更是让人对施暴者的行为愤怒至极。

根据视频中的画面以及调查,事情的起因为:一名穿绿色上衣的男子走到门口的餐桌旁,并开始调戏正在吃饭的白衣女子,遭到女子的反抗后,二人爆发了语言冲突,随之上升到肢体冲突。最让人气愤的是,施暴者竟然将白衣女子拖出店外,继续殴打,白衣女子被几名醉汉打得遍体鳞伤,甚至用脚猛踩女子的头部,造成女子严重受伤,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在四分钟的视频里,施暴者的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让人隔着屏幕都感觉到恐怖。

视频流出,事件迅速发酵

视频流出,事件迅速发酵

视频经网上流出之后,该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广大网友纷纷要求要彻查此事,不仅仅是给被打女子以公道,更是净化社会风气。

今天老邓就爬取了微博网友十万评论,看一下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

到目前为止,微博上这个贴子评论高达 6 万人阅读,大家的留言也都是义愤填膺!

数据获取

我们要获取的数据很简单,用户 id、用户名称、发文地、评论时间、点赞人数和评论内容即可。其他数据可以根据需求自行获取。

数据存储

我们使用 openpyxl 将爬取到的数据保存至 Excel 文件中,方便我们后续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可视化操作。总共获取到 100 页数据如下:

数据清洗

我们使用 pandas 来清理数据,删除重复记录和有缺失值的行,随机展示五条数据如下:

pd.set\_option('display.max\_columns', None)   # 显示完整的列
pd.set\_option('display.max\_rows', None)  # 显示完整的行
pd.set\_option('display.expand\_frame\_repr', False)  # 设置不折叠数据

# 读取数据
rcv\_data = pd.read\_excel('./唐山扫黑.xlsx')

# 删除重复记录
rcv\_data = rcv\_data.drop\_duplicates()
# 删除缺失值
rcv\_data = rcv\_data.dropna()

# 抽样展示5条数据
print(rcv\_data.sample(5))
'''
6    1615547632   小小老鼠打地洞  来自江苏  Jun-12-22:29:20  7958.0  那两女的只是在这件事上没出头那些看不见的地方里不知道干了多少要人命的事我觉得一丘之貉就不用分...
106  6573807262   Miss千禧儿  来自上海  Jun-13-11:37:56     2.0                                              我还在等泪
213  5984073774   这次名字短一点  来自四川  Jun-13-11:31:40     0.0             是同伙知道吗不论男女不要一直在说谁谁无辜了警方会根据事实判案但他们的确是同伙
209  1832279192    酸菜喜欢GY  来自广东  Jun-13-11:44:14     0.0                                       处理结果呢一直在等呢微笑
248  7744886898  cleemldl  来自广东  Jun-13-08:51:24     1.0  我们反对的是黑恶势力不是性别如果女黑社会打了一个文弱的男大学生男大学生一样是弱势群体所以我们..
'''

词频展示

我们使用 pandas 分析评论数据并提取文章前十大词汇, 并使用词云图展示如下:

pd.set\_option('display.max\_columns', None)   # 显示完整的列
pd.set\_option('display.max\_rows', None)  # 显示完整的行
pd.set\_option('display.expand\_frame\_repr', False)  # 设置不折叠数据

# 读取数据
rcv\_data = pd.read\_excel('./唐山扫黑.xlsx')

# 删除重复记录
rcv\_data = rcv\_data.drop\_duplicates()
# 删除缺失值
rcv\_data = rcv\_data.dropna()

# 抽样展示5条数据
print(rcv\_data.sample(5))
'''
\[('严惩', 37),('没有', 36),('唐山', 34),('女性', 29),('性别', 28),('就是', 28),('男女', 25),('打人', 24),'黑恶势力', 21),('我们', 21)\]
'''

词云展示

最后我们使用 jieba 来切割分词,使用 wordcloud 来展示多样形式的词云图如下:

\# 获取列内容
c\_title = rcv\_data\['发帖内容'\].tolist()
# 观影评论词云图
wordlist = jieba.cut(''.join(c\_title))
result = ' '.join(wordlist)

# 设置停用词
stop\_words = \['都', '我', '了', '的', '是', '他', '你', '有', '啊', '就', '吧', '不', '人', '还', '这', '事', '也', '没', '吗',
              '知道', '男人', '这么', '就是', '一个', '好', '说', '太', '要', '给', '对', '很', '和', '又', '在', '一直', '自己', '真的', '这个'\]

def visual\_ciyun1():
    mask = imread('a.jpg')
    wordcloud = WordCloud(font\_path='msyh.ttc', mask = mask, stopwords=stop\_words, background\_color='white').generate(result)
    wordcloud.to\_file('pic.jpg')
    print('词云图绘制成功!')

最后说两句

案件发生后,唐山警方也是高度重视,仅用一天时间,便将涉事的 9 名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网络上也有着众多对于涉案人员的信息曝光。其中不乏 “老赖” 等恶迹斑斑的人员。

虽然涉案人员已经被抓获归案,唐山警方也表示,必将对涉案人员进行严惩。但是事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仍值得深思。

在场的男同胞们,为何没有人及时的伸出援手阻拦?

为何当今社会下,仍旧存在这样的 “恶势力” 在为非作歹?

不要再去说 “女孩子在外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对于犯罪分子以最严格的惩处就是对潜在受害者最好的保护!

总结

目前,受伤的女子伤情稳定,但是看完该案件之后我是非常愤怒的。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希望警方能够尽快严惩凶手,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知乎用户 夜澜听风​ 发表

顶格,幼儿园尿床的事都会被扒拉出来处理

知乎用户 借个风啊​ 发表

希望严查到底。

知乎用户 saber 发表

事实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才能掩盖问题,经济增速一但下滑,爆出来的矛盾一个会比一个尖锐,深水区的怪兽漏出了狰狞一角,那么房地产爆炸后会怎么样呢?遮盖光鲜亮丽世界的大幕就将拉开。

知乎用户 Master 马 发表

没有舆论压力,就是罚酒三杯的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受什么处罚可以稍后再论,但是一直到目前为止,有一个细思极恐的事情,唐山妇幼发布的辟谣信息,说生命体征平稳,但是又说不清楚是否在 ICU。那不知道住在哪里怎么能说生命体征平稳呢?如果可以确定生命体征平稳,那肯定知道住在哪里啊!这个公告看得我是满头雾水

知乎用户 终零时而起 发表

最多顶格十年。

我们设计了一个如此科学、严谨、复杂的法律体系,最终发现这个体系的功能竟是保护恶人,这是一件多么讽刺的事情。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严打时期,唐山这伙人的所做所为,一个月都不用就可以毙掉了。

放到今天呢?你会发现,法院、律师、警察紧紧的保护着这帮人,风声紧的时候关到牢房里保护起来,风头过去,减刑的减刑,保释的保释,仍然会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公众面前,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

以这几个人的能量,就算顶格判十年,估计风声一过,顶多两三年之后就又可以招摇过市了,这就是能给予他们的最大惩罚。

知乎用户 杰森伯恩 发表

有时候,严打并不是坏处。像这种团伙暴力犯罪我是支持严打的。

知乎用户 仰望苍穹 发表

我国扫黑除恶的工作,是持续进行的,这也是维护人民安全的重要举措。然而,举证难、取证难,一直是打黑除恶工作中的工作难点。相信公安机关也深受证据不足之苦,也使得有些恶人,逍遥法外。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危害极大。他们往往用暴力对待普通民众、伤害民众、掠夺钱财、垄断市场。被害人稍有不顺从,就会拳脚相加,甚至迫害生命。

黑恶势力一般会有善后的手段。他们逼迫、威胁受害者,或者与相关人员勾结,上下串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们看唐山酒吧拘禁案,受害人连唐山的公安机关都不敢去,要在河南的公安部门见面。这就说明,民众的安全,是可能会受到极大威胁的。那些藏在暗处的黑恶势力,会报复受害人的。
受害者举报难、或者被打击报复、被二次伤害的事情是存在的。这就造成了民众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的局面。
在打人事件发酵后,全国甚至全球的目光都看向唐山,可见这件事儿的影响之坏。与此同时,一些我们触目惊心的案件也被不断地披露出来。唐山酒吧女子被殴打非法拘禁案、唐山蛋糕店被打砸案、唐山诈骗案等等案件,都浮现出来了。

借着这次事件的不断升温,很多人站出来,实名举报。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让一些藏于地下的人,都暴露出来了,公安机关也特案特办,扫除社会毒瘤,清理干净侵扰民众的黑恶势力,是大快人心的一件儿。

![](data:image/svg+xml;utf8,)

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舆论引发的这次唐山 “雷霆风暴” 专项行动,就是恶人有恶报之时。这种行动,也许是老百姓,盼望已久的!
唐山此次事件,绝不会草草收场,我们拭目以待。

仰望苍穹,顿笔!

知乎用户 sdwsxxr 发表

不要再说了 已经在举一反三了 呵呵呵

知乎用户 青藏高原 发表

顶格处理是必须的,因为性质恶劣,令人感到惴惴不安,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竟然团伙行凶,并且是调戏女子,人家反驳就出手伤人?还有没有法律观念,是谁给的特权?

这不是人渣是啥?行为简直令人发指!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他们受到法律的审判是应有的下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桌总共七男两女,四个男的动了手的,三个一直拉架的。这个 9 名嫌犯怎么来的?是把那桌那两个女的也抓了还是把旁边桌带女朋友吃饭正好在那结账的两个男的也抓了?

舆论压力大也不能乱抓人啊。

知乎用户 言论自由 发表

如果判定互殴,是不是会激起民愤。男骚扰女 - 女骂男 - 男打了一巴掌 - 协同女酒瓶爆头。

这件事的法律尺度究竟是什么?因为受害者是女性主题就可以从一巴掌到酒瓶爆头。如果定性互殴,社会会动荡,哪如何简单定性呢?性骚扰有无限反击权?

如果在场三个女的换成三个男的,是不是就是简单的互殴?甚至拿酒瓶爆头的人会遭受一定的处罚?

法律的标杆尺度在哪里?如果简单为平舆论,进行重判是否合理?

知乎用户 小寒​ 发表

唐山政府不会再有人相信了,即使这次真的老虎苍蝇一起打,也会有很多人不信大老虎也下马了。

公信力降到极点,我心里很悲哀,甚至已经衍伸到钟秧了。

我也很害怕,上海疫情事件已经让我恐惧上海政府稀碎,这次唐山的暴力事件又让我恐惧。

这些年,钟秧的扫黑除恶和整治贪污腐败的专项行动成果是否有明显的成果。现在看来,不管是哪里,总人民一直生活在不安定的社会环境里。

我从小周围的人都很温和,村里也就女人吵吵架,大打出手的情况没见过几次。长到后到苏州,9 年了,甚至一次都没看见过动手。

虽然我是男的,但我还是想说,今年的大事,吓到我了。我开始惴惴不安,虽然都没发生在我身上,但我对钟秧开始恐惧了。

知乎用户 道可道之道 发表

本问题下让我真实的看到了罗翔说的法律人的傲慢。

那劝架的人是不是不特定目标?我认为是,法律人肯定认为不是,你认为这是卷入了纠纷。普通人遇见当街暴打老弱妇孺的事基于道义替弱者说几句话,这是普通人的善良,我认为这种善良不需要特定的人才有,这样就被打,不是言语威胁噢,是被打,这就是在打不特定目标。这不仅是危害公共安全,这更是白色恐怖,让天下再无替弱者说话之人。

你们学了些条文来说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我作为普通人固执地认为是。

知乎用户 一直在路上 aaa 发表

正当防卫应当放宽,有些时候很容易被定为互殴

知乎用户 郭恺木 发表

这些都是小喽喽,关键是上面的保护伞。这个事情一出这么多的人就立马出来实名举报。而且个个都是天怒人怨的大案。说明唐山的治安体系已经烂到骨子里了。异地办理也说明上面也高度重视,而且对当地的机构已经失去信任。等办理结果吧。这已经不是一个打人事件了,而是治安系统的公信力问题了

知乎用户 lordwish 发表

唐山出的事儿,廊坊警方去处理,这是重点。

没偏见,但唐山民风确实彪悍

希望姑娘早日康复

知乎用户 Wxy 发表

看了网上搜集的他们的背景资料,一群孙小果呀!就算是判了死刑都未必执行 (怒`Д´ 怒)

知乎用户 食特养 发表

【# 唐山打人案 9 嫌犯包括 7 男 2 女 #】据新华社消息,警方调查显示,唐山烧烤店打人案 9 名嫌犯中有 7 名男性、2 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在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河北、江苏警方合作下,9 名涉案人员于 11 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知乎用户 列御境 发表

我知道大家都是好心,共同发声,制造舆论压力。但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助力一下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暴力,校园霸凌的法律改革进程。我想着法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应该维护弱势群体,保卫我们的孩子这一点坚刚不可夺其志才对,为什么一定要变成现在这样?唐山殴打妇女好,该死刑就判死刑。这句司法解释,打击力度大而又有力量的话早点讲出来!为什么不早点讲出来!!有多少案子因为顾忌死刑的影响而没有落地,对受害者家属是否公正,因为舆论压力大,所以推进了法律进步,好,极好!再说第二个,昆山龙哥砍人以后我们才有无限自卫权,才真正拥有自卫反击权,这本身就是人求生的最基本的本能,法律都要遏制,又是民愤大!好,给你们!极好!这都无所谓,那下一次我们的孩子在学校被霸凌,青年抑郁,再用人命唤醒麻木的群众施加压力!才能推进吗!这就是中国现代法律推进的过程吗?可笑至极!荒天下之大谬!好,即便如此鱼钩拳王现在如何,后续如何,敬请期待,希望中国人民强大,思想解放,不再麻木不仁,不要遇到事情才知道自己的不足,很多事大家都知道不足,只是没压力,没民愤,尸位素餐。

知乎用户 黄先生 发表

首先表明立场,对在这件事上无辜受到伤害的几位姑娘表示声援和慰问,祝你们早日康复,对那几个丧失人性的家伙表示唾弃,他们已经被钉在耻辱柱上了,一辈子洗刷不掉这次的污点,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戒。不过在刑事案件里,比这件事更恶劣、后果更严重的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对犯罪嫌疑人,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量刑,绝对不能以愤怒情绪高低为量刑的主要参考,设想一下,让广大老百姓当判官,把每一个卷宗都铺开了,广而告之,只要引起公愤的就顶格判处,那现在监狱里的刑事犯基本都是重刑或者等待行刑的了。

知乎用户 寻真的赵东 发表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这玩意几千年历史了

知乎用户 LLLLL 发表

嫌疑人落网得关注这些人背后的靠山会不会被严惩,他们背后的人不能扫干净,那就是野火烧不尽喽。

有些事情说白了就不好了,现在中国这社会能在市里混上一官半职的基本都是上头有人。移交同省异市,最多推出来几个小保护伞替罪羊,异省移交或者中央接手信不信唐山乃至河北都有可能变天。

知乎用户 626 发表

不只唐山,各地都一样,基层已经烂了

知乎用户 命比纸薄 发表

建议顶格处理,毕竟除了你我这种普通人在关注这个问题外,还有一部分不太正常或者和打人者差不多的人也在关注这事儿会怎么处理,不能让他们觉得也不过如此。所以顶格处理会让他们正常点。

不仅仅是为了处理这件事里的坏人,也是为了威慑其他隐藏起来的坏人。

知乎用户 灰西服 发表

这个情况,实际上到现在,已经不是这 9 名嫌犯的事情了。这是背后大佬们的事情,被抓,只是一个信号,判多少,实际上也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对他们上面的大佬们,能不能够连根拔起,能拔多深

知乎用户 海上孤鹜​ 发表

不是逮捕,不是九个人逮捕,九个人都逮捕那么廊坊的公安,和批准的检察机关应该自己被逮捕了。

5 个人打人,抓了九个你们不害怕吗?躲过了流氓,却躲不过……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是另一类破坏法治的行为。

最少通报说得是目前两人刑拘。

有人把室内视频开始时,打人绿衣男在吧台前的说话,P 成对吧台前两个正在结帐的男人说 “我们一起把那三个女人草了”。而后面的视频显示吧台前的男人都是掩护着自己的女人躲开了。如果这两人也被采取强制措施,那是法治的悲哀。造视频者,才是该逮捕的人。

同桌 7 人是否都要采取刑事措施,从视频看也不是一定的,但多少有点牵连,就算是无妄之灾也只能认交友不善。

越是网红事件,越是要慎重,不要一味架秧子,拱火。姜文说得对,让子弹在飞一会。

知乎用户 Edward 发表

有没有人有疑问,涉事饭店隔天就歇业了,到底是谁传出来的监控视频,以及下图这张出警信息:

总不会是饭店老板自己特意回店里拷监控放出来给大家用来网爆自己用的吧。

上面这两个信息,会是谁提供的,谁往外传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中国加油

知乎用户 萝卜先森 发表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视频里唐山打人的这群人在有前科的情况下,动作快准狠,丝毫不担心因此产生的后果,有这等底气的人,难道不是因为有保护伞吗,而且这把伞不是一般的硬,硬到已经帮他摆平过数次麻烦。这已经不是省内能根除的病了,希望中央能下来好好彻查下,不要让毒瘤在河北只手遮天!

知乎用户 锦时 发表

难以置信,党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行动都敢走过场,十分担心这些犊子刑满释放后对那个女孩实施报复。

知乎用户 屠龙少年​ 发表

当年重庆的打黑除恶值的全国推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太懂,为什么这件事能被牵涉到国男问题。女性在坏人面前确实相较男性更处于弱势,这不可否认。但是,男性在坏人面前,坏人就不是坏人了?还是坏人分男女? 非得扯到性别对立面?

知乎用户 很爱吃馅饼 发表

总而言之是不会判死刑的,但是出狱之后很有可能被蝙蝠侠吊路灯,什么? 原来不是哥谭市是河北唐山啊! 那当我没说。

知乎用户 tomcat886 发表

判 10-20 年,或者无期徒刑,这类黑社会组织一定严惩不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应该顶格处理

知乎用户 大叔 发表

几个混子、黑社会进去就进去。

对有些人,不过换个夜壶。

知乎用户 努力的大象 发表

必须顶格处罚,大众安全感都没了

知乎用户 小喵 发表

作为群众看到唐山的黑帮分子打人事件,所作所为,无视法纪,无视法律,猖狂的行为,确实令人唏。。。可见当地的公安治安执行力度,地方官员对惩治当地的黑帮势力过于簿弱,让黑帮份子肆无忌大,放任自流,恶霸所为!

老伯姓痛恨,但又无奈!可见群众始终是弱势群体!希望国家大力度惩治黑帮势力团体!对地方官员严格考核和审查!不要把腐败分子继续任职司法岗位,挥动国家最高的权力!!!

知乎用户 进无止境 发表

这事要是后面还不了了之那才要把我笑死。

知乎用户 果酱 发表

唐山殴打事件时间轴:6 月 10 日,网上发布了两段监控录像。 在一段视频中,餐厅里的一名男子走到三名女子的桌前,抚摸一名身穿白衬衫的女子的后背。 女子一闪身后,男子又打了她几耳光。 另一段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将一名长发女子一起拉到街上,而一名穿着橙色衣服的男子用瓶子打了这名女子的头部。 女子倒地后,连续被两名黑衣男子踢打。 一名身穿白衬衫的女子上​​前拉动框架,被一名男子推倒在台阶上。

截至 11 日下午:9 人全部被绳之以法。

10 日晚,唐山警方将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抓获归案。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对正在用餐的 4 名女性之一进行骚扰殴打,随后陪同餐饮工作人员刘某的陈某志冲进店内殴打受害人。 ,并将受害人拖到店外继续殴打。 案发后,嫌疑人逃离现场。 目前,两名受伤妇女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另外两名妇女受轻伤,没有住院。

同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1 日凌晨,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被捕。 11 日上午,唐山市公安机关出动精干力量,组成抓捕大队,赶赴江苏。 在江苏警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他们在检查站将陈某良、马某奇等 3 名涉案人员抓获。

11 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唐山警方逮捕了在一家烧烤店寻衅滋事、暴打他人的最后涉案人员沉某军。 至此,涉案 9 人全部被绳之以法。

6 月 11 日晚:廊坊市公安局异地办案,唐山市政府重申立场。 唐山市路北区一家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查处。 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知乎用户 庭宇洗涤 发表

唐山打人事件充分说明扫黑除恶行动是多么的必要,也说明了扫黑除恶长期性的必要。

知乎用户 杨扬烊羊 发表

女性认为在面对流氓猥亵时应立即反抗,如果有人告诉她你不应该在这种场合下反抗,她会说,我们女生难道没有权利和办法去反抗猥亵吗,中国这么悲哀吗,然后开始恨国。其实反抗不应该只是一时冲动,韩信尚且经历过胯下之辱,我们男生面对暴力,面对嘲笑,我们也是很悲愤的,但我们如果面对这样的黑社会,我们也会选择忍。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反抗是报警,让警察去对付黑社会,让法院去判刑。

反抗是发声,是拒绝沉默。如果你在地铁或公交车上被猥亵,你认知到周围人会成为你的力量时,你当然可以选择立即反抗。我们希望的是根据情况分析,不是让你失去反抗的权利。还有,在中国,起冲突中,男性被欺辱可能会更多,这并不是你们认为的什么在中国女性没有安全感,这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和黑社会流氓的矛盾,是中国在逐步改善的地方,你不能归于男女对立问题,更不应该去成为一名恨国党,中国扫黑除恶已经进步很大,投入了很多心血,以前你开车过路都要被流氓带刀收过路费的,你不能因为一件曝光的事情就完全否定很多人的付出甚至牺牲,你更应该信任国家,支持扫黑除恶。

不过,这次事件中,我认为,女方太过冲动,不评论黑衣女子,但酒瓶砸人属实错误,太不理智了,真的直接激化了矛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廊坊和唐山等级一样,都是地级市,一般这种情况,最多最多能查到区公安局局长,或者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级别,大概率就是保护伞到派出所级结案。

知乎用户 人间拾梦者 发表

6 月 11 日晚,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范围内,某烧烤店发生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 唐山市路北区,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 调查。 广阳分公司将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唐山:依法严惩伤人事件

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 月 11 日晚,唐山市市长、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重点工作会议 安排会议进行分析判断。 在当前情况下,安排和部署接下来的步骤。

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发生的恶意伤害事件,要依法从严从速惩处,深入开展 “回头看”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 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继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伤者公平,市民安宁,社会安定。

6 月 12 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 9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逮捕。

知乎用户 Lucky 发表

备受关注的河北唐山殴打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截至 6 月 12 日,唐山殴打案 9 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网。 涉案九人将如何处罚? 被殴打维权的女孩下一步要做什么? 大象新闻采访了两位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涉案 9 人应判重刑”

6 月 10 日,河北唐山殴打事件曝光。 6 月 12 日上午,廊坊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已将陈继志等 9 名犯罪嫌疑人逮捕。

对此,法学教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许昕认为,这说明河北警方对此高度重视。 “但是,这 9 人是否全部构成犯罪,是否应该逮捕,仍需审查证据。” 许昕律师分析,“如果当时有人只是一起吃饭,没有打人,没有帮忙,可能不构成犯罪。”

许昕律师还认为,从目前的证据来看,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可以选择重罪进行侦查。 “涉案 9 人应判重刑,极有可能被判处最高刑罚。建议慎重、从速、从重,慎用涉案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是最好的法治。”

对于如何维护被打女孩的权利问题,许昕律师建议,下一步要委托律师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依法维护她的权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历史进程,是有个阶段发展过的。

忘了过去社会性新闻很多吗?一段时间过后,世界一片祥和。

看不见不代表没有啊。

看过海贼王堂吉诃德那篇吗?

其实很多都有指标的。

不是说,你做了万全准备就没问题,是只要有事发生了就是问题。是看到问题了反正就是你的责任了。

这就造成了,指标性的问题,造成很多治标不治本的现象。

所以,部分人是很难办事的。

zz 斗争不是没有的。现在能存活下来的,基本都有点什么。

树木屹立不倒,底下的根是盘根错节的。

热度是会过去的。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

雨后春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细细地切作臊子。。

知乎用户 咸万言 发表

互殴,赔钱

知乎用户 NazhaZ 发表

定格?上次有个什么减轻女性犯罪影响的新闻来着?

知乎用户 不在服务社​ 发表

他们要是遇上的是张伟丽会发生什么?

知乎用户 川哥 jc 发表

有点关系的,就像玛莎拉蒂案。没有关系的,就说不准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谁通风报信让他们跑的?

知乎用户 大宝 发表

不上热搜不办事啊

知乎用户 Mis 娇儿​ 发表

异地查案

唐山市公安局局长是从廊坊调过去的

这次如果揪出来当地保护伞撸几个官,那说明他调过去后压不住当地的所以要回原来地方报案

如果最后就处理这几个人,呵呵,我只能说这个异地办案就是左手倒右手糊弄老百姓而已。

咱们看结果

知乎用户 Acan 发表

希望死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比起这几个犯罪分子,难道不是背后的保护伞更令人关注吗??!

估计有人晚上睡不好觉了!

知乎用户 慕光 发表

跟毒教材事件一样,我持悲观态度

知乎用户 迷途小书僮 发表

我个人估计主犯 10-15 年。从犯 3-5 年。

知乎用户 peasant 发表

中央直接审查差不多

知乎用户 zq 徐大才子 发表

https://weibo.com/lizhuangcn?is_all=1

看看法律界李庄老师的专业解读

知乎用户 织女放牛牛更牛 发表

看来这伙人势力保护伞到省级了,表面换廊坊看似避嫌处理,实则掩耳盗铃,河北省整个体系有问题,得跨省有有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下这么大的雨,没带伞可不行。

知乎用户 Black Tar 发表

杀!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不杀就等同于给其余黑势力立榜样

最好挖出一窝来集体问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网民们看来,流氓对视频中这种弱女子动手,再加上他的刻薄,本身就有了取死之道,这昊天锤,只恨没命中要害,既然如此,我怎能让此等威胁存在我们身边?哪天别人遇见,我不在身边,他们又该如何自处?

玄天宝录:确定对手是敌人,只要其有取死之道,就不要手下留情,否则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

知乎用户 腿长七厘米 发表

我在想,有没有可能他们想自首的。

有人让他们跑。

知乎用户 MissH 发表

要查保护伞,这些人也不是头一次这样肆无忌惮,明显有人惯着

知乎用户 洋葱土豆米 发表

顶格还不足以说明事件的恶劣,期待破格!

知乎用户 小雅​ 发表

巴西安全>美国。。

半夜三更随便撸串稳稳的幸福。。

知乎用户 x 幻风 发表

没人关注监控拍不到的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知乎用户 南风入弦 发表

请求查处迈巴赫逃跑路上手机通话录音,行车记录仪录音,查出内鬼

知乎用户 好名字都被注册了 发表

按韩国电影中《再次我的人生》里面的处理方式,拖出几个冤大头,通报通报

知乎用户 IM 小北 发表

貌似有两位没参与其中的也被逮捕了,是不是还有其他案子在身啊去?

知乎用户 保罗 发表

一方人数众多伤害弱女子,上前劝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跟见义勇为毫不相干。此案,如果想要见义勇为,聪明的做法,是上前主动挑衅施暴方,然后边打边跑,转移施暴方注意力。什么对方人数众多,害怕被打,只是自保和冷漠的借口,甚至扯到见义勇为保护不够。如果此时你轻伤其中一个,达到转移施暴方的注意力,法院不会判承担责任

知乎用户 红色天空​ 发表

据说,唐山公安局长之前在廊坊任职六年。

知乎用户 葡西 发表

唐山涉黑事件发酵至今,我们在愤怒的同时,是否要把火往上烧一烧?这次事件不可谓不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次挑战!同样的广大的人民政府也急需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让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萧文 发表

希望国家和政府严惩这些黑恶势力!!!!!给我们一个能安然度日的社会环境!

知乎用户 小楼春风 发表

重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的历史,来一个杀一个,来 50 个杀 50 个,我就想知道谁给他们的自信,能那么嚣张跋扈到 2022 年的,把全国人民当瞎子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只是烧烤店的事情,不至于这种亡命天涯式的跑法,说没有命案在身,我是不太相信的。

知乎用户 皮皮哇 发表

1. 建议有 qj 有黑社会性质团伙及个人 拐卖妇女儿童 故意杀人等被公安机关打击过的人晚上 7 点过后禁止出门,白天戴上电子链⛓️,让附近人知道并离他远点。

2. 即使一桌 4 人是男生,对于此团伙女生尚且可以下这么重的手,男生估计也讨不了好。

3. 社会影响面之广,建议从严从重处罚,不可单单根据法律条款定性,让全国敢这么做想这么做的人,知道自己所作所为该付出什么什么严重后果。

4. 必须要让施暴者家人和不愿意断绝关系的亲属有连带责任,让他们社会性死亡,像古代一样烙印在脸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黑社会该

抓抓,狠狠重判,但是那些借机会打拳的木人,我就祝下一个被打的就是你们。

知乎用户 建筑律师 发表

河南村镇银行 40 多万储户 397 亿存款,连续两个月不能取款,河南银行事件是银行存款安全的转折性事件,存款保险不给赔,让地方自己处理,存款保险形同虚设,40 万储户无法取款,小银行风险极高,且存款保险不给赔,能取款的尽早取,不排除小银行发生连锁挤兑。

详情可自行百度 “河南村镇银行无法取款”

知乎用户 小鱼 发表

别说顶格处理了,估计进局子都会被人特别 “关照”,现在多少人恨他们啊

知乎用户 你是个好人 发表

热度咋没了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根据现有的情况,分析,拓展下!

第一,妥妥的惯犯,大概率身上有其他案件,很有可能就是恶性犯罪,对比隔离 5 元 3 年!

第二,这些人,钱是怎么来的?钱是怎么没的,在资金的整体流动中,有没有一些问题?

第三,这个团队,有多少人,存在了多久了,这个圈子里有多少这样的团队?都怎样的生存?

第四,伞的问题,之前扫三年,为什么没有扫到?为什么视若无睹?是个例,还是系统性?根源是谁?存在不存在系统性!

第五,打掉了这一个?你猜,是不是有且仅有这一个?伞是不是有且仅有一个吗?

第六,这要不顶格,我们可能就应该储备点粮食,应对大规模了。。

第七,在那里羁押,属地?这么一群惯犯,你猜在羁押系统,有没有?

第八,上面是什么意思?本地是什么意思?中间那级是什么意思?这是重点?民风彪悍,武德充沛,是不是侧面说明,某些东西的缺失。

综合所述,我猜测下,后续整体的流程和事件大体的发展。

1. 伞肯定是有的,大概率在暴利系统,大概率是从本地多年,慢慢上去的,可能已经到本地高层。

肯定存在弃车保帅,最起码一个暴利所话事人跑不了,基层暴利机构副话事人也是背锅,在往上就够呛了。

食利层,不会马上,会 1/2 年,会有各种错综复杂的交错,也就是异地本地层查查,中间层都不会下。也就是本地层进去,进去也有限,也就进去几个,进去的,都是最底层,本地中间层极限也就一个,剩下的免职提前二线了。

2. 这些人,大概率,安上加安,也有一定概率存在 kill,不过那个圈子 kill 不值钱,能不能挖出来就不好说了,只要没 kill,就不会有性命之忧,极限 20 年。只要家财不散尽,你猜,能不能减减。

这帮小哥哥们,会各种招供,再猛的人,在二十年年前,分分钟老老实实。招供这些人,如果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也就是罚点钱,到头了,不会深究。

3. 几个毛贼,几个蠢吏,上面不可能下人的,没那个精力。中间层都没下人,只是民愤有点大,案子本身没啥难点,伞说实话也没多大,极限就是本地最厉害圈中的一个。本地磕碜是磕碜,也就是磕碜好几年,会对本地的风气起到一定正面的推动,以后再暴利系统,会极大程度提高违反的成本。

如果势头,还能坚持 10 年,就永久的改变,不过势头就这样了,再过 10 年,这一切,都会重演!

有感而发,这么大的民愤,也就这样了,只能匿名!

网暴,没一个敢向本地源头 bb,只会欺负,同为鱼肉的弱势。

现有势头下,1978 年的事情,可能会再次上演了!

知乎用户 白川 发表

2021 年 7 月 18 日,都美竹用一条控诉微博将吴亦凡送上风口浪尖,并引发了大批受害者的爆料,但直到朝阳警方通报案件,娱乐圈依然集体失声。

当下,唐山打人事件将公众注意力迅速聚焦到唐山这个小地方上,多名受唐山黑恶势力欺压的受害者也站出来实名举报,但其他地方依然风平浪静。

因为有了公众舆论的支持,唐山的受害者们改变了预期,冒着被报复的风险勇敢地站了出来,

受害者们集体发声是因为唐山的黑恶势力特别多,特别恶劣吗?有一部分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无数人民群众站到了他们这边,于是他们愿意挺身而出,并知道这次的举报再也不会不了了之。

此时的唐山黑社会恰如彼时的吴亦凡,其他地方的黑社会恰如其他问题明星,吴亦凡特别坏,受害者特别多,但其他问题明星其实坏的程度不相上下,只是受害者们还缺乏支持他们站出来的力量。

所以现在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还犹如一个盖子将揭未揭,其他地方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暗流涌动。扫黑除恶在某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到底还有多少个唐山,人民群众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所以我们要做的最关键一步是改善受害者们的预期。

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光明日报和央视新闻都发出了最强烈的谴责,如果国家能下发扫黑除恶不留盲区和回头看的指示。

那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受害者的风险预期也会大幅降低,他们会带着被支持的自信群起而攻之。

毕竟郑爽出事之后,全面整治偷税漏税的预期确定后,是薇娅,是邓伦。

吴亦凡出事之后,全面整治娱乐圈的预期确定后,是霍尊,是钱枫,是李云迪 是王力宏。

说白了,严惩打人黑恶团伙之后,建立起国内民众对反黑维稳的预期很重要。这关系到后续的中美博弈、舆情应对和队伍建设。

首先是中美博弈,美国五月的 CPI 同比涨幅已经创了四十年来新高,但由于公众

注意力都在唐山事件上,我们的宣传口很难开展工作,于是有如下对比

我国自 2020 年以来,在疫情上展现了强大的处置和应对能力,在经济上展现了稳增长能力,今年也在俄乌冲突中展现了外交能力。可一场占据十几条热搜的社会事件,让社会的对立、:不安情绪迅速扩大。

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本该团结一致对外的社会出了问题,好不容易构建的稳定预期又松动了。

如果我们不加强反黑力度,严惩黑恶势力,建立反黑维稳的预期,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我们的内部就难以形成铁板一块,对美的拼稳定的博弈也会陷于被动。

再者是舆情应对。受疫情影响今年 5 月我国的经济数据不容乐观,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社会的情绪在面对一个合理合法的宣泄口时顺势释放了出来。如果我们不加强反黑力度,严惩黑恶势力,建立反黑维稳的预期,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那后续这种被动曝光的事件将会一再引爆网络,影响人们的信心和人与人的关系。

因为每次社会事件的讨论,都伴随着因观点和价值观的不同导致的分道扬镳。

最后是队伍建设。今年有重要会议的召开,抓好队伍建设是重点之一。这个事件让一部分人对我们队伍的公信力打上了问号,如果我们加强反黑力度,严惩黑恶势力,建立反黑维稳的预期,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一方面将打掉保护伞,对我们的队伍来一次全面的刮骨疗毒,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确保会议的胜利召开。

我党一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我相信这个风朗气清的社会预期一定会在一套重拳组合拳下建立起来。

毕竟,这个预期会关系到今年年底更大更重要的预期。

知乎用户 你恶心 发表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并且要公开处刑。

知乎用户 Re - 夏目晴人 发表

唐山的犯人,被廊坊的警察逮捕了

唐山的警察?!

知乎用户 Beast 連 发表

不想看了,看了越看越气。

这几个牢狱之灾肯定免不了。

皇城脚下必有大鱼,HB 这个地方大家都能想到…..

世界地图上这个公鸡一样的大地图,这个 social 是否还有救?

知乎用户 毛阿亮 发表

对这样的人严惩不贷,太可恶了,简直是地痞流氓目无王法

知乎用户 水寒 发表

为什么是廊坊警方

知乎用户 边林 发表

有没有想过,主犯还应该叠加一个罪名,醉驾上高速跑那么远,妥妥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乎用户 啊远同学​ 发表

唐山烧烤店深夜打人事件持续发酵,显然已经成为了全民话题。在可预见的未来,有关打架斗殴及黑恶事件的曝光将遍地开花。

解题思路: 既然抵抗没价值,那就搅浑水,改变矛盾性质。

具体做法: 先来一个指桑骂槐,再来一个火上浇油,之后就是浑水摸鱼,最后走为上计

知乎用户 大西瓜 发表

我就喜欢看破呼上的知识分子打嘴炮,一点用都没有,越看越生气

知乎用户 s 脚印 发表

确实值得同情与愤怒,但是作为 90 后,很纳闷一个治安案件,没有出人命,怎么占这么久热搜

知乎用户 张先生 发表

这种事情,有可能先把这几个人抓起来做做样子,等到我们群众百姓淡忘了,麻木了,然后再找人放出来,这是黑恶势力基本操作,大家要知道,黑恶打不尽,公安队伍被腐蚀太厉害!!大家不要放过他们,挖!!!

知乎用户 不做快递了 发表

根据伤情鉴定和赔偿谅解制,若是拿出足够的钱来,受害者接受了赔偿,就不会判多重。除非杀鸡儆猴,定个组织黑社会罪,翻出以前的事,才可能重判。中国的法律是受操控的,有人保,定罪轻。无人保,所有能安上的罪名都使上,等老了再出来吧。

知乎用户 七七的八八 发表

打人的这几个很不简单,主犯陈某身上一堆案件,甚至是刑拘在逃状态,已经有人起底过,几个打人的身上都是有几个案子,有一个甚至是坐了两年出来的

问题来了

一个刑拘在逃的,身上多起案件甚至是老赖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狂妄肆无忌惮的当街打人?为什么还能开着豪车(豪车啊!)出逃?这里面有没有涉黑?有没有唐山相关人员的保护伞在里面?

这几个人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判处寻衅滋事罪,必然会跟黑恶势力沾边

我们拭目以待就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会,惯犯都是老油条,什么事都不会承认的。而且绝对会避重就轻,因为黑社会的人不仅干坏事,还会打点人,而且肯定懂如何躲过口供重要线索,他们也有专人告诉他们如何逃避责任。

你看看劳荣之案子,开始的时候什么都招供了,后来什么都不承认了,而且避重就轻,显然经过高人指点!什么高人,有的时候是监狱里的犯人,因为犯人里有很多聪明人或者学习过相关法律的。

宣传: 坦白从宽

现实: 坦白牢底坐穿

正义会迟到,坏人会一直逍遥法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被曝光的这些都是炮灰,幕后的保护伞才是最可怕的,大树不倒猢狲有的是,斩草要除根。

知乎用户 我是一只鱼 发表

相信我们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政府。肯定会跟公众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孙心猿讲语文 发表

羊群中出现了吃羊的狗,养过羊的都知道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qwer 发表

直接枪毙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怕没过几天就放出来

知乎用户 婉君 发表

知乎用户 霞姐与 PPT 发表

抱歉我看完吓的几宿没有休息好,一直关注事情进展,感觉担心的事情在持续发酵,受害者和家属至今未发声,是否遭受到威胁有待证实。

网友们陆陆续续发现了端倪,此事究竟是谁在当保护伞☔为什么之前的报警得不到证实,此事必须严查,不然不足以稳民心。

为什么实名举报要被劝删,这都是什么什么操作

有人站出来说 60 万私了,不知后续会怎么发酵。

知乎用户 怒斩 发表

警察没有责任,唐山警察知情的就应该革职查办。

留留案底,重罚。

唐山太黑暗了

哪个省不知道还有多少个唐山

中国又有多少个唐山事件发生不严处理

知乎用户 无需在意 发表

希望能有结果,而不是很多热点事件过段时间都没消息了?但是又无能为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主犯是网上在逃人员。说出来你们都不敢信。就这还大摇大摆的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到处高消费,还有哦,在逃人员竟然还背着民事诉讼。

唐山公安局根黑着呢。

知乎用户 一只狗 发表

原来唐山才是绿藤啊

知乎用户 sxvj 发表

罗老师多次讲到的法外狂徒张三终于要受法律制裁了。

知乎用户 linijn 发表

我只担心顶格都不够,因为这次的事件很有可能,将会进一步暴露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知乎用户 想吃水煎包了 发表

知乎用户 在这里 发表

动摇人民基本的生命安全感 有多严重

知乎用户 凝热 发表

搭讪被拒绝受不了这个说法算是很尊重那几个男的了。这么说感觉像是比较愣的男生尝试普通的搭讪,起初并没有恶意,对受到拒绝也毫无准备,无法接受这种情况才动手。但看视频里这几个人闹事给我的感觉就是:熟练。一开始骚扰女性,无论是语言还是众目睽睽之下直接动手去摸,熟练;遭受肢体反抗的时候那种毫不退缩的沉着,接下来干脆大打出手,毫不担心任何后果,熟练;从一个人开打演变成多人配合那种默契,熟练。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经常惹事的街头地痞团伙,打过架,进过拘留室,甚至被警方和稀泥过。至少在他们有限的经验里他们知道打个女人而己,事情闹不大,所以他们敢打得这么有恃无恐。不只是唐山、台州等曝出这种事的地方,包括很多大的一线城市,这路流氓只要不闹出人命,很多时候真可以跑掉的。即便抓到了赔个几万几十万也能不入刑。但是这个视频上了热搜,逃不掉了。可是还有多少像这样的事情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发生。想想都心寒。

知乎用户 等待花开 发表

这个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唐山市自己能够处理的。

整个案件的工作效率异常迅速,这件事背后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这次会被强力打击,估计唐山市政界会地震。

大家都继续保持关注,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知乎用户 别来无恙呀​ 发表

除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涉黑之外,是不是应该有一个罪,叫强奸未遂!

本案主要嫌疑人一开始是打算强奸妇女的!

希望大家不要忘记这一点!

这不是简单的性骚扰,这是有预谋的犯罪!

再有,什么时候才能把化学阉割用上来!

知乎用户 九爪鱼 发表

当然。

知乎用户 李死不远 发表

打人者的几名成员有案底
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等几项罪名明确罗列。
畏罪潜逃,没有投案自首情节,减轻法律惩处的条件基本上没有了,罪加一等。
其他面临的处罚,上面的老哥们也一一解答过。

知乎用户 翼平飞 发表

本来想是第二种,可是想想第一种也合理。还是希望是十年。

另外下一年河北省考招警是唐山招的多还是廊坊招的多啊?

知乎用户 远方​ 发表

廊坊警方啊?自己人

知乎用户 黄裳 发表

最好死刑,甚至最好斩草除根,把家里留下来的小流氓种子,也给一起解决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城市的地下组织盘根错杂,势力深入不同领域,上面领导支起的保护伞足可隐天蔽日,怎么会突然被曝光?

这件事情的曝光率很不正常,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立即被黑势力删帖撤热搜的,为什么会发酵到全国?

我认为此次曝光应该是多方势力博弈的结果,我们看到的热搜背后可能是一场预谋已久的申诉

可能是受害者所组成的一个报复组织的手笔,绝非自然热度攀升而上

这不知道是不是好事,这样或许可以促进扫黑除恶,也可能警醒了更多的黑恶势力改变行事方式,隐藏的更深。

无论如何,天理昭昭,望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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