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于凯再次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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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于凯

明知通往光明的道路上布满刀剑风雪,有些人也会选择无畏逆行!

7月28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凯,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邮寄了《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

于凯提出该《建议》的理由,归纳下来有以下四条:

一、“寻衅滋事罪”罪状表述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损害了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的存在,是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处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模糊地带的行为,大多被以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条款进行处罚;

三、寻衅滋事罪规定的模糊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存在巨大冲突,导致该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

四、寻衅滋事罪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上存在缺陷。

针对目前社会反响最大,争议最多的网络发表失察言论,上访、申诉、控告等行为被指控寻衅滋事罪的现实,于凯提出批评称,此举不仅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使公权力缺乏监督,更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在《建议》中,于凯律师还提废除寻衅滋事罪后的处理办法:,其四种不同形式可分解到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损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来处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当我看到于凯向全国人大邮寄出该建议的时候,我除了尊敬,对他的行为只有九个字的评论:

于凯律师,你又“任性”了!

于凯“任性”的时候,距离他重新拿到律师执业证,仅仅过去了11天。

“任性”的于凯,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2023年8月,于凯曾联合兰庆洲、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等五位法律人士,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法工委上书提出《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 

因为该建议提及了包括安徽淮南朱玉珍案、吉林洮南黄德义“私造浮桥”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三个广受社会公众关注、争议的“寻衅滋事”典型案件,于凯受到了一记重锤。

2024年7月4日,青岛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于凯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

理由是:“违规炒作案件。”

遗憾的是,一年前的重锤虽然将于凯敲得头破血流,却没有将他敲醒。

当他重新拿到被律师视为生命的执业证后,又一头扎进了虽看似通往光明,实则布满刀剑风雪的漩涡中。

在《建议》,于凯又提出了包括张文鹏、许宗平寻衅滋事案、兰州周禄宝,景树仁等人寻衅滋事案,淮南朱玉珍一家满门寻衅滋事案等三个典型案例。

不知道这一次,于凯会不会因“违规炒作案件”,再次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当今的律师圈,泥沙俱下,有胆小如鼠者,也有蝇营狗苟之人!

当然,也不乏于凯这样的人。

律师们,不妨扪心自问一下,你具备家国情怀的法律理想吗?你有法律报国的精神准备吗?

一句话,你是一个真正的律师吗?

缺乏独立自主的个性,盲目地服从权威,完全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敢质疑……

这,应该是很多律师的精神现状吧。

但也正因如此,才凸显出诸如于凯,徐昕、张新年、周筱赟等情怀律师的重要性和他们的风骨气节,也以此,他们才赢得世人的敬重。

胸中有情怀,心中有正义,是一种力量。

一种改变时代,推动时代的力量。

我们勇敢的情怀和朴素的正义,也许改变不了现实,但让我们,至少不会活成自己讨厌的人。

祝于凯: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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