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体检 10 年未被提示癌症风险却患癌,爱康回应「确认无责,正式起诉该女子」,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知乎用户 零下十度以下 发表 我说实话,我没看懂这家企业的逻辑,感觉他做的事完全是一种眼看自己要倒的报复式处理。 体检的目的是看现在的身体什么状况,有什么隐患,然后再去医院通过一些手段来降低未来的患病风险。 体检机构不是医院,没人指望着你能 …
我说实话,我没看懂这家企业的逻辑,感觉他做的事完全是一种眼看自己要倒的报复式处理。
体检的目的是看现在的身体什么状况,有什么隐患,然后再去医院通过一些手段来降低未来的患病风险。
体检机构不是医院,没人指望着你能看病,但是在你那花钱做了体检,尤其是在已经做了相关筛查项目的前提下,没有预警,消费者还是得了这个病,这个责任当然需要体检机构来承担,这个内在逻辑我觉得是很清晰的。
现在消费者患病了,对体检机构提出质疑,你体检机构自行找人鉴定,鉴定完了拿着这个报告也不通知消费者,而是以此为证据去起诉消费者,这是什么样的脑回路。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消费者的这次质疑直接打到这家体检机构的七寸上了,直接动摇了商业模式的基础,他们眼看着自己的楼要塌了所以把怒火发泄到了消费者身上,我只能这么解释,其他的我暂时想不到。
而且他那份声明也写的很奇怪,什么叫令 800 万的用户蒙羞,员工深受伤害我能理解,机构行业陷入信任危机我也能理解,800 万用户蒙羞我理解不了,我消费者花钱买的是你家的产品,我没跟你绑在一条船上,船沉了你自己想办法去,为什么要拉着我呢。
看到爱康 CEO 说别指望几百块查出所有病,小查就忍不住想嘴人!合着贵的检查就准,不贵的就不准,大家都是花钱查病的,又不是花钱送命的,只要是查了这个项目,就应该给准确的结果,不然体检还有什么意义…..
而且人家也算是 10 年的老顾客了,出于信任选择了你家做体检,一次次地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你,结果出了问题,你还这样说,多少有点不近人情了……
这是想告诉大家你家体检就是闹着玩,想查清楚疾病,直接去医院吗?
7 月 30 日晚上,针对 CEO“别指望几百元体检什么病都查出来” 的言论,爱康国宾澄清说这句话是在说明体检和看病不同,爱康集团今后也绝对不会因为体检套餐的金额不高,而松懈服务的专业性。
同天下午,也发布了起诉张女士的严正声明:
不论最后判决结果如何,其实大家还是希望爱康以一种更人性化的方式处理此事,而不是第一反应就是推卸责任。
小查先给大家回顾下事情的原委:
起因是今年 7 月 17 日,律师张女士称自己 2013 年到 2023 年在爱康国宾连续体检了 10 年,但都没查出癌症,而且每年肿瘤标志物筛查的数值都在正常范围。
2023 年去体检时发现了右肾钙化,她就找爱康国宾问 “钙化” 是啥意思,爱康回答说不用担心,不是什么大问题,像平常手指头划破了,结痂了,也叫钙化。
2024 年 8 月,她腰疼老不好,就去别的机构做了体检,医生说张女士的 “右肾” 从影像里边看透明细胞癌,所以做手术把右肾全都切掉了,但腰还是很疼。
后来张女士又去了日本一家医院检查,被确诊腰椎骨骨癌四期,随时会瘫痪。
所以,她认为爱康国宾的体检是假的,可能存在 “误检、漏检” 等问题,导致自己被发现患癌时已经是晚期,耽误了治疗。
她称自己在 7 月 4 日向爱康国宾体检发出了律师函,并确认对方签收。
7 月 17 日和 18 日,爱康国宾连发两条声明,称经核查确认自己无责,不存在漏诊或误诊情况,更不存 “假体检” 一说,愿意接受第三方权威机构的鉴定。
爱康还表示,体检机构完整保留了张女士肾脏超声检查的影像图片文件,只要张女士同意,爱康可以马上公开张女士的超声检查影像图片,公开透明,接受医疗专业人士以及公众的审核。
7 月 19 日上午,张女士称自己不认可爱康国宾的回应,她一直要求爱康向自己出示当时的影像资料,也同意公开发布。同时要求爱康国宾公示做影像检查的工作人员资质以及参与核查的 “外部专家” 名字。
7 月 30 日,爱康国宾举行媒体说明会再次回应此次纠纷,称已正式起诉张女士,法院也已经立案受理了。
会上,爱康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张黎明刚表示,别指望几百块钱查出所有病….. 还说张女士并非肾癌晚期,北大医院病例报告明确标注是早期肾癌。
看到这里,小查又开始嘴痒了,合着贵的检查就准,不贵的就不准呗,大家都是花了钱的,只要是检查了这个项目,就应该给准确的结果,不然为啥要去体检…..
这里插一句,爱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董事长兼 CEO 张黎刚持股 49%。
有意思的是,小查看到有媒体报道,2018 年,爱康国宾 CEO 张黎刚曾公开爆料同行假体检,他说一些同行 “用护士假冒医生做超声检查”,“抽了血做都不做,然后把血倒掉就出结果。” 一些机构敢这么做是因为检出癌症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三。
再回到事件本身,就在 7 月 29 日,也就是发布会前一晚,张晓玲公开发布揭露爱康国宾 “北京媒体见面会”10 个谎言,称自己不出意外地被排除出邀请名单之列。
7 月 30 日,在 “爱康集团起诉张女士” 的消息登上热搜后,张女士再次回应要求公开第三方鉴定机构和当面替她体检的人员名单。
小查了解到,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智,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等,由爱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目前,该公司多地分支机构已吊注销,仅剩武汉分公司为存续状态。公司直接对外投资有 120 多家公司,在北京投资有 27 家公司。
此前,该公司还曾因医疗损害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等被起诉。
另外,爱康国宾旗下北京爱康国宾总部基地门诊部有限公司曾于 2023 年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
公开判决书显示,原告在 2019 年 6 月体检时已发现肝脏处有血管瘤,而 2020 年 10 月在爱康国宾公司体检时未发现血管瘤,原告为此又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进行 B 超检查,结果为 “肝脏多发占位,考虑血管瘤”。
法院认为,爱康国宾公司在 2020 年 10 月为原告进行 B 超检查时不够仔细,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一审判决向原告支付医疗费,二审驳回该公司上诉。
这些天,“爱康国宾体检因检测不准曾被多次投诉”、“爱康国宾多家公司曾涉医疗纠纷” 也被冲上热搜。根据媒体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关键字含有 “爱康国宾” 的总投诉量达到 1220 条。
堪称公关灾难,给自己造就了两头堵的局面:
如果企业赢了,会让消费者感到极强的威压感,以后再也不敢抱怨存在误检、不敢吐槽体检没用了,否则可能要被告上法庭赔钱;
如果企业输了或者半路撤诉,别忘了之前爱康还承诺过愿意接受第三方机构调查,结果现在调查结果没公布出来,自己单方面中途掀桌偷袭还没打赢,在外界看来更是说明体检「没用」;
本来吧,如果矛盾没有激化,且不说现在顾客还没有真正起诉爱康只是要求调查,就算顾客最终选择起诉并获得赔偿,对爱康造成的损失也有限:
一方面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也不像美国那样集体诉讼盛行,就算一名顾客经过几年的漫长诉讼之路告赢了获得赔偿,也未必会吸引大量效仿者;另一方面,说得冷血但现实一些,到时民众的注意力早就被其他热点转移,也未必能掀起太大的水花。(// 美国倒是真有这样的情况,律师在发起对一个企业的大规模集体诉讼前,先找一个原告配合度高、事实背景比较有利的个案,制造出来对自己有帮助的判例,然后再大规模发起进攻。如果事情发生在美国,爱康倒是有更多一开始强势回应的理由,此为题外话)。
但爱康选择了最容易上热榜热搜的打法,先下手为强,直接起诉消费者,并将其行为性质定性为造谣诽谤:
对此,我不知道自己的看法有多大的代表性 —— 作为没有医学专业知识,平时会关注热点新闻,但对于社会新闻基本就是扫一下报道标题和导语的一般网民,所接触的信息大致就是:
有人连续十年去爱康体检,还会专门做癌症的筛查,23 年报告还说没风险,24 年就晚期了;
爱康似乎说要配合调查来着,但也没见到什么权威结论;
再后来就说这个客户造谣把她给告了。
注意,我不是说这就是对事件经过最准确的描述,只是作为一个例子,描述一般吃瓜群众接触的资讯所带来的观感。在稍微多花了点时间看医学答主的科普之后,我也了解到目前尚无公认的血液肿瘤标志物可用于肾癌早期筛查、肾癌年均增长约 0.2–6.5 厘米等情况,意识到的确存在 23 年的确无法检测到的可能性。然而,至少对我这样可以通过科普宣传稍微争取一下的中间立场者来说,企业起诉消费者这个行为本身,就有可能从情绪上将其推向公司的对立面。
说到法律问题,毕竟患癌顾客张女士是律师,应对诉讼比大部分顾客要从容,也是捡了个硬柿子捏。就拿张女士目前所表达的诉求来看,就比其他一些消费者更有策略,只字不提赔偿金额,只是要求企业公开十年间的检测数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要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调查,避免了被企业扣上「敲诈勒索」风险的帽子(「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当事人郭利就是前车之鉴)。这样一来,公司最多也只能揪着顾客所谓「假体检」说法不实、属于诽谤这一点来打。
诽谤,指的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导致他人社会评价下降,而顾客基于真实体验对产品和服务的感受与评价,不能武断地认为是「捏造事实」,否则就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监督权。
在日常语言表达中,「假」并不一定是一种事实陈述,也经常被用于表达主观感受,「感觉上了个假班」不等于捏造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事实,「上了个假学」更不是捏造所在院校没有合法办学的资质。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消费者,主观认为体检未能实现筛查疾病的目的,修辞上将其形容为「假体检」,就一定是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吗?这未免对于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分享体验感受施加了过高要求。
要我说,企业干脆别干其他的了,每天就去网上看看哪些避坑排雷的帖子,以诉讼代销售,让法务部成为公司最大的营收来源,岂不美哉?当然,消费者行使监督权也要有个限度,像是雇水军大量刷差评、通过 P 图摆拍等方式煽动舆论等过激途径,法律也不会纵容,但在爱康体检事件中,似乎还没看到此类情况。
法律上能不能站得住脚两说,将主观感受的表达上纲上线定性成诽谤,在舆论效果上更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我刚才就看到一则有趣的整活操作,
律师看到了爱康高管在情况说明会上说的「让每年约 800 万体检客户蒙羞」这句话,表示自己也是客户之一,自己没有蒙羞,所谓蒙羞一说不符合事实,反过来告爱康造谣:
你看,将语言表达中的观点和评价与事实问题混淆,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到头来大家都别说话了,否则每一个字都有可能招致法律风险。
而这样一种消费者不敢说话的氛围,真能如爱康所希望的那样,重建公众对体检行业的信任吗?
嗯…. 换 2 年前,我肯定不参与这题讨论的,因为算利益相关,且曾经跟爱康的某大区还谈过合作,只不过最后没成型。那今天为啥敢来说两句?嘿嘿,当然是因为公司现在业务已经全面转型,不算利益相关了(鉴于可能有些朋友一定会好奇为啥转型,为满足大家的吃瓜情绪,我文末顺带提一嘴吧)。
说实话,爱康这个回应我是完全理解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的,毕竟当年我设计我们产品的时候,就是围绕这个痛点来的。但不得不说很遗憾,这么多年过去了,爱康的认知还是停留在这个层面…(也侧面反映我们当年的合作题案,压根应该就没有往他们总部汇报过,嘿嘿)
**体检查不出来病是因为钱的问题?**你不能说他完全错,但至少错的也算离谱。
低剂量螺旋 CT 贵不贵?现在也不算贵了吧,但绝大部分早期肺癌都是靠它发现的。
20 几块钱的 EB 病毒抗体检测贵不贵?但它确实发现早期鼻咽癌的利器。
乳腺钼靶、PSA 前列腺特意抗原、以及现在价格也逐渐能被大众接受的胃肠镜,类似的比比皆是。
那多花钱就什么病都能查出来?这当然也是错的,一些神经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甚至某些特殊的癌症都是没有有效筛查方式的,等能看到一些信号时候基本都是中晚期。
**所以本质上,体检能不能查出疾病,检测成本并不是主因,最关键的还是疾病的类型以及有没有做对针对性的体检筛查项目!**这也是为什么我之前对把 PET-CT 加入到体检,且美其名曰至尊套餐的做法非常嗤之以鼻。
因为即便是现在,仍然有很多的疾病确实是查不出来的(比如说很多早期的癌症),或者说目前的筛查,并没有一个特异性和敏感性都很高的靶标,以至于即便患病了,指标也依然是阴性,或者很多健康人也会出现阳性指标(比如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的肿瘤标志物检测,本质上就是然并卵,即便是阳性指标,你也不知道肿瘤在哪儿,或者说根本没有肿瘤,只不过身体有炎症…)
肾透明细胞癌实话讲其实目前也没什么很好的筛查手段,加上肿瘤的个体异质性,癌组织的生长速度可能差异非常大,从一年 0.2cm-6.5cm 都有临床案例 [1],所以这女士 3cm 的肿瘤,也真有可能就是突然在一年以内的时间长出来的。
那为什么我说,也不能说爱康高管说的就完全错?因为现在国内的体检,确实就是以企业统一的套餐氏的体检为绝对主力。而每个人的健康风险受遗传、环境暴露、饮食、运动等等很多因素的影响,自然是差异很大的。所以套餐氏体检的结果,自然大面积的漏检(该检测的项目没检,钱用到检测无关紧要的地方去了,比如什么五官科….)
而我们之前做的产品,就是想打破这种套餐体检的模式,通过一些前置健康数据的评估,先把每个人的健康风险识别出来,再与体检中心合作,让每个人执行千人千面的针对性体检。
当然,虽然这个产品现在已经盖棺定论的失败了,但我仍然觉得我们当年设计的这个产品是非常有前瞻性的,也一定会是未来精准体检的方向。
所以回到问题本身,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我判断爱康大概率会在法律层面全身而退,但作为一个这么大的企业,我也确实不理解,怎么会以这种硬刚的态度来做危机公关,完全有一万种更好的、甚至也是 0 成本的方式进行回应。草台班子理论又一次得到的佐证…… 所谓赢了面子,输了里子,大抵如此(但个人感觉,其实也不会对爱康的业务有多大的影响,爱康超过八成的业务是团检,而团检的本质是商务,嘿嘿)。
PS:
最后闲聊两句,为什么公司会转型。
当然是因为亏不起了呀,我们以为产品好就不愁市场,自然是要被社会狠狠教育的。其实相对而言,爱康这样的体检机构合作还比较好沟通,跟医院体检合作更费劲,你这每个人体检都不一样,那检测起来可老费劲了,关键是你还不再原来企业的预算上做增量,那鬼才和你合作。
所以才会出现,出钱的企业(体制内)想跟我们合作,但因为体检的医院是绑定的,然后被医院强制叫停的诡异现象…
还有嫌我们定价太便宜,去选了成本几十块,卖大几千的基因检测产品的机构。
后面我们说好吧,不做国企了,我们去做私企,总有自由度吧,结果跟企业负责人聊完,大多现场下单把自己一家老小的服务给买了,至于企业员工,who cares,就每年 1-200 快的水体检,现在大把公司都把这福利收回了的。
总之那几年,我算是开了眼了。
所以,理是这么个理,但像张女士这样的案例,其实每天都发生着,并且我断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依然会持续发生。
刚评论区有朋友提起,我发现我的 V 个性签名还没改,但我现在已志不在此了,疾病预防大业还是需要更有能力的人来 Carry,我这种小卡拉咪还是隐于市的好。
爱康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 CEO 张黎刚称,“大家想一下,大多数企业给员工做个体检,少的几百块,钱多的也就几千块钱,大家去医院看个病,你要诊断某个病,你们问问自己,大概要花多少钱。当你指望说,一个几百块钱的体检能帮你什么病都查出来,而要查单一的病,多花几千几万块钱的时候,你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吗?至于这样的模糊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公众对于体检与看病,没有明确的边界,导致公众对体检有很多误解。”
问题是,几百块钱检查不出病症,那你们还卖无用的检查项目干嘛,几百块的体检套餐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圈钱吗?
如果,体检不提前预警,那体检的意义在哪里?说几百检测不出来,那多少钱才能检测出来?几百块的体检,检测不出来预警,那这样的体检有啥意义?连续十年都检测不出来,这样的体检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体检公司又有啥用?
所以,这次双方不管对错,都强调了一点,爱康国宾的体检意义有限,还是去医院检查吧!
另外,说明会上,爱康国宾还表示,张女士造谣令员工深受伤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爱康集团董事长张黎刚表示,为了维护爱康员工的尊严,为了给行业正名,爱康不得不做出这个非常艰难的决定。
这我就不懂了,用户在网上把企业曝光了,为啥员工会觉得受到了伤害没了面子,难道员工都入股了?这时候想起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搞道德绑架,发钱的时候怎么想着多给员工发点!
还有行业需要你正名吗?你能代表整个行业?
别人是你十年忠实客户,现在得了癌症了,你不说捐点善款献爱心,反而去起诉,这公关团队可以开除了。如此冷血,谁还去你那里体检?
啊?还能单方确认无责的?!
挺好,网络上 “打口水仗” 没有任何意义。
既然有争议那就对簿公堂,法院总会出判决结果的。
从法律角度解读的话,
如果体检机构确实存在漏诊、误诊情况的,那肯定要承担责任。
之前 “CCTV 今日说法” 就报道过一起类似案例⬇️
2019 年,广东广州,陈某所在公司与某体检公司签订了委托体检合同,约定由其旗下的体检机构提供健康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
同年 11 月 25 日,陈某作为公司在职员工,到体检机构参加单位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双肺 “未见异常”。
2021 年 4 月 16 日,陈某再次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检查报告显示,左上肺内实性结节灶性质待定,建议随访复查,左上肺叶内部分支气管扩张。
随后,陈某到肿瘤防治中心进行多次胸部检查、PET/CT 检查等,报告提示陈某左上肺结节为肺癌可能性大。
2021 年 5 月 27 日,陈某住院治疗。2021 年 6 月 3 日,陈某出院,出院诊断为左上肺低分化腺癌 pT2aN2M0IIlA 期。
陈某认为,该体检机构曾以 “肿瘤早筛查” 为经营卖点,却未能在 CT 检查时及时发现异常,对影像诊断存在漏诊的过错,使他错失最佳治疗时机,遂将体检公司与其旗下检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约 35.6 万元。
诉讼过程中,陈某申请了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复阅陈某的第一次体检 CT 影像发现,陈某肺部当时已存在实质性结节,与第二次体检时发现的结节为同一病理分期。
体检机构对陈某的影像诊断存在漏诊过角使陈某错过早发现、早治疗的最佳时期,导致陈某病程延长、病情加重,司法鉴定中心建议该体检机构承担 85%-95% 的责任。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体检机构为陈某提供体检服务,对陈某进行影像检查时存在漏诊,导致陈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期,产生额外的医疗费支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陈某提供的医疗单据、收入证明等证据,核实查明其金钱损失约 18.3 万元。
该院综合全案事实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意见,依法判决体检机构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约 13.7 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这类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题涉事件中,体检机构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体检行为存在过错。
如果爱康国宾在体检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情况,导致张晓玲未能及时发现癌症,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爱康国宾可能需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比如若经调查发现爱康国宾的设备不符合标准、技术人员操作不当、对异常结果判断失误或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这些都可能构成过错。
但究竟是否存在这些过错,目前不得而知。
不过对于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如果该女子觉得体检机构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大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 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 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 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明确同意的义务;(四) 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五) 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六) 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七) 其他专门性问题。
鉴定要求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的组成、鉴定程序、鉴定意见、鉴定期限等。
第十二条 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听了爱康集团张黎刚的视频,只能说他的话没毛病,别说体检了,我姑在三甲医院住了一个月,各种检查做遍了都没查出是癌症晚期。
但事是这么个事,你作为一个体检机构的高管,当众说出这种话,我都怀疑你是竞争对手派来搞垮这个公司的。
体检既然查不出病来,那大家做体检是吃饱了撑得?
我能理解,就算是你们的责任,肯定也不想承认(其实这事也确实不能全怪体检没查出来),那你就去好好沟通,最简单的就是以 “人道主义关怀” 的名义捐赠给对方一笔钱,这也是很多公司无数次实践过的。
结果这个公司倒好,转身一个起诉,还公然说出这种 “体检查不出病是正常” 的话来,路人缘败光了,原本的客户都得流失一大批。
这种脑子的人,到底是怎么坐到这个位置的?
这个世界果然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补充:
我说的 “人道主义关怀” 并不是说要这么做,只是我以一个服务行业的视角做出的一个建议,并不代表我支持这么做,大家对此产生的反对意见,我也认为很有道理,大家尽可以提出自己认为可行的处理方式。
他们没有退路,只能这么做,要不然就直接完了。
做决策的时候,都要考虑两件事儿。
1. 做了有啥好处
2. 不这么做有啥坏处
当套入这个案例的时候,会发现爱康当然只能这么做。
虽然他们这么做看起来没有好处,还惹火了很多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甚至他们可以选择不讲话不回应的,就像之前的风波一样。
为什么这次不仅要回应,还甚至起诉人家?这不是找事么?
因为不这么做,会更惨。
两害相权取其轻。
认错这件事情,是要评估风险收益的,而企业的存续,也需要评估这个。
什么事情可以让企业当好人,把事情认了,展示一个乐于认错虚心接受意见的形象?
一定是这件事情本身无关痛痒,不涉及企业的生死,甚至都没啥成本,那道歉就道歉呗,有啥大不了的?
什么事情会让企业陷入纠结,然后评估之后选择装死?
一定是这件事情存在大量的成本,但不涉及企业生死,那装死不回应等待下一个明星热搜就是性价比最高的事情。
那么,什么事情会让企业不顾一切的坚决反击?用最强硬的姿态反击?
一定是不这么做,就直接全完了。
爱康这次如果真的认了,或者装死,那性质不是简单的自己做的好不好。
而是等同于直接把【体检】跟【重大疾病筛查责任】划等号,等同于自己承认自己有责任。
他一个民营体检机构哪里敢担这个?
别说民营体检机构,就是医院体检机构,就是医院本院相关科室。
都不敢。
如果爱康今天担了,明天那些去爱康做过体检但后面有过重大疾病的人,都可以来找他们索赔了。
他们直接完了,三体人都赔不起这个。
所以这事儿必须咬死。
巧了,这时候行业也不会落井下石,因为都知道谁跳出来,谁都顶不住这个标准。
所以这时候综合利弊,他们必然要硬刚啊。
选择挨骂,还是立刻死去?
这甚至不存在选择。
近期爱康国宾与张女士之间就体检结果及其判读、告知等事项发生争议,张女士认为其十年内健康体检均未查出有疾病,偶然间就到了晚期,爱康国宾体检中心存在过错。一时间律师函、新闻发布会、微博爆料、诉讼都出现了。本文就其中的一些法律概念,进行科普,以便各位合理看待(chi gua)。
答:属于医疗活动。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 2 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答:承前条,张女士所作体检是健康体检。在入职过程中的体检,一般归类为健康体检。而职业病体检是针对有毒有害、粉尘等岗位的特殊保护,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具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 35 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答:基于个人的认识,癌胚抗原做起来用处不大,且引用一下爱康国宾网站的说明内容。
答:医疗损害纠纷,因为双方主要争议内容是体检未能查出肿瘤,导致张女士丧失了早期诊疗的机会,适用《民法典》侵权编的医疗损害纠纷一节。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 33 条:“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备注:以上暂行规定发布于 2009 年,当时没有民法典,现在医疗损害纠纷的处理基本都是靠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的。
答: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原告也就是患者一方也超级大概率只能通过司法鉴定来举证证明诊疗机构存在过错。
答:该回答不正确,但也只能算不严谨。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 9 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 11 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
所以,能够查出某个疾病一是需要看所作项目是否能够符合检出该疾病的项目,二是需要看该疾病是否达到可以被检查出来的界限。
举例来说,如果体检人没有选择一些项目,则体检机构无需为该项目所体现的疾病负责,如体检放弃做全部眼科项目,则眼压高所导致的青光眼没有查出就不是体检机构的责任。如选择了全部眼科项目,但原发性青光眼属于无任何症状、体征的超早期,则无法查出来。
答:最好进一步再去医院专门的科室进行对应检查,因为体检结果只能是建议,不是病历中的诊断、处置。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 14 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
答:应当承担责任,具体责任比例还需要鉴定明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府院联动化解和预防医疗纠纷白皮书(2020 年度—2022 年度)》案例一
【基本案情】原告甲与患者乙系夫妻关系。乙至被告丙体检机构处进行体检,检查所见 “胸部 CT 平扫未见明显异常”。时隔十个月,乙再次至被告丙体检机构处进行体检,汇总分析肿瘤检测提示为“癌胚抗原高 75.70ng/mL(参考区间 0-5)等。” 乙因 “发现右肺占位半月余” 至外院住院治疗,诊断为“P 右肺腺癌 IV 期”,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死亡。原告甲认为,被告丙体检机构疏忽大意、玩忽职守,未对乙的肺部异常情况进行应有的告知,延误病情达 14 个月余,导致乙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情日益加重并去世,应承担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原告甲申请医疗鉴定,鉴定结果为:1. 被告丙体检机构对乙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对胸部 CT 的检查结果重视不足,未提示异常,未提出指导意见的过错。2. 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乙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占次要原因。
以上,如果有需要想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答主补充本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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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性公关,言外之意就是做体检没有意义。
有这样的 CEO,是爱康国宾的福气!
换一种直白的理解:体检就是闹着玩,想查清楚疾病,去医院吧。
起诉对方是极大的败笔。
我完全相信爱康在整个体检流程中没有责任,但不意味着爱康有充足理由起诉对方,这是个败笔。
医学是一个很复杂并且门槛很高的专业,普通人对医学问题有质疑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不一定构成爱康集团所谓的 “虚构事实、散布谣言的侵权行为”。
从目前我们在事件中看到的张女士的行为,应该说仍然处在正常的消费者质疑的范围内。很显然,对方可能对爱康有意见,但明显不构成散布谣言。体检十年忽然被查出癌症,消费者有质疑在一个善意第三人看来是合乎情理的,并不是说对方有错误认识就是诬告贬损、散布谣言,就要道歉。
以我个人的法律知识,我认为爱康未必能赢得诉讼。同时,对方一个爱康十年的老用户,已经罹患癌症,在这种情况下,爱康选择起诉,真的是失之人情。
事实上,爱康之前的解释还是得到了大部分理智网友的认可的,大家普遍认同由于疾病的复杂性,没有体检能够保证 100% 查出所有疾病,并没有对爱康有苛责,但是爱康走出了一个败笔。或许他们正是看到了网友们的认同,而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
这可能会让很多人对爱康望之却步。
其实这老板说的也是实话,你指望几百块的体检把你全身毛病都预警了的确不现实。但这话你不能明着说啊,这得什么智商才能说这样的话。你要反驳,从发病原理,发病进展,表现这些云里雾里的地方去使劲。老百姓也听不懂,说不准就蒙混过关了,非要整实话旋风。属实公关灾难了。
如果爱康无责任,那说明体检没用
如果爱康有责任,那说明体检没用
资本家的傲慢!
如果检查清单不含这个项目,出问题了爱康是无责的。
如果检查单里含有这个项目,结果爱康没有查出来,那就是爱康的责任!
————
现实是,人家已经是癌症晚期,那肯定是爱康漏诊了。爱康说无责任,这不是侮辱大众的智商吗?
爱康打算赖账,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控告客户是什么心态?
真是泥马丑怪百出。
谢邀。
这事儿全网都在骂,我就不跟着踩一脚了。
但骂归骂,你有没有发现一个特别诡异的现象:整个体检行业,鸦雀无声。
为什么?
因为爱康这次虽然姿势难看,但它捅破的,是整个行业都想说又不敢说的窗户纸。
要看懂这波操作,你得把这事儿拆成三层来看。
第一层,是摆在台面上的公关灾难。
这一层,是普通人最直观的感受,也是骂声最集中的地方。
爱康错在哪?
错在它把一个本可以共情的话题,硬生生搞成了对立。
一个忠实消费了你十年的客户,现在得了癌症,无论法理上你有没有责任,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先表达关怀和同情。
隔壁胖东来,东西有点小问题,第一反应是下架、道歉、补偿、整改一条龙,路人缘刷得盆满钵满。
爱康呢?
第一反应是发公告、撇清责任、起诉客户,一键三连。
尤其是高管那句 “体检查不出病很正常”,听着没错,是医学常识,但从你一个服务机构嘴里说出来,味道就全变了。
这相当于把医学的局限性,硬生生说成了免责声明”。
潜台词就是:“我们只管收钱检查,查不查得出看天意,你别来烦我。”
这种态度,别说病人寒心,估计采购了员工团体体检的 HR 也捏了把汗。
第二层,是藏在水下的生存逻辑。
看到这里,你肯定会问:爱康的高管是傻杯吗?
明知道这样会败光路人缘,为什么还要硬着头皮上?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没得选。
在 “被骂得狗血淋头” 和“立刻破产倒闭”之间,他们选择了前者。
你得明白,这次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已经不是 “爱康的服务好不好”,而是 “体检机构要不要为漏诊的癌症负无限责任?”
这是一个能让整个行业瞬间崩盘的问题。
如果今天爱康认了,哪怕是 “出于人道主义” 给了大笔赔偿,在公众眼里,这就等同于默认了“体检 = 重大疾病筛查保险”。
那后果是什么?
明天,所有在爱康做过体检、后来又查出大病的人,都可以拿着报告来索赔。
后天,这个范围会扩大到美年、慈铭…… 所有体检机构。
别说一个爱康,就是把整个行业的家底都掏空,也赔不起这个。
所以,爱康必须咬死 “无责”。
它不仅要说,还要用 “起诉” 这种最强硬的姿态,把这个口子死死堵上。它在赌,赌法律会支持医学常识。
这时候你再看,为什么同行们都沉默了?
因为他们在瑟瑟发抖。
他们在感谢爱康,感谢友商顶在前面,吸引了所有火力,帮整个行业守住了这条生死线。
这叫唇亡齿寒。
今天骂声都给了爱康,但如果爱康倒了,明天铡刀就可能落到自己头上。
第三层,是没人愿意细说的医学现实。
抛开商业和情绪,我们回到医学本身。
常规体检里的 B 超,对于早期、不典型的肾脏肿瘤,发现率确实不是 100%。
它是个筛查工具,不是诊断金标准。
就像你用渔网捞鱼,总会有几条小鱼从网眼里漏过去。
要确诊,很多时候需要做 PET-CT,也就是要往你身体里打造影剂的那种,这玩意儿有辐射,而且贵,癌症患者很多都付不起,根本不可能被纳入几百块的常规体检套餐里。
根据新闻里的信息,这位女士的肾脏问题从 “囊肿” 到“钙化囊肿”再到“囊肿变大”,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医学上,很多时候医生的建议就是 “定期观察”,因为绝大部分囊肿都是良性的。谁也不敢轻易建议一个年轻人,在没有明确恶性指征的情况下,直接把肾切了。
所以,从纯粹的医疗技术角度讲,爱康说自己 “不存在漏诊或误诊”,可能真的站得住脚。
问题就出在这里:
一个在医学上可能没做错的机构,却用最糟糕的沟通方式,激起了最大的公众愤怒,
最终不得不通过一场官司,来捍卫一个冰冷的、但对整个行业至关重要的事实。
总结一下:
爱康这波操作,是把一手可以打成 “同情分” 的牌,打成了“生死局”。
它用最笨拙、最不讨喜的方式,撕开了一个行业里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窗户纸:体检是健康筛查,不是命运审判;它能降低风险,但不能提供百分百的保证。
它赌的是,大众的愤怒是短暂的,而商业模式的根基一旦动摇,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它宁愿被千夫所指,也要把 “体检≠确诊” 这道防火墙焊死。
它选择当一个被千夫所指的幸存者,而不是一个被同情的烈士。
最后,哪位朋友知道怎么退体检?求私信或者评论区指导……
如果说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一起会诊之后,如果说没有异常,可能就是真的没有异常。
公关是一场灾难,只能是老板傻,或者是媒体的断章取义。老板明显是不傻的。所以基本上应该是媒体断章取义,建议爱康把有些媒体也关注一下,一并起诉。别是个人就能干媒体,拉低了行业门槛。
体检不是简单一个体检就检查出全身的问题的,而是其中包含了很多小项,因为每一种对应的病症需要应用到对应的医疗器材和医疗试剂,根据各种各样的小项来进行收费的,就跟你去医院做检查一样,抽血是抽血的费用,彩超是彩超的费用,这样很多项加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体检。
在国内来说,很少有个人坚持付费去做体检的,一般的都是公司福利,所以体检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公司。
以公司为单位的体检一般的费用不会太高,一般的都是在 300~800 之间,体检个人预算在 800 以上就很高了,属于公司福利很好的那种级别。或者是体检预算很高,直接去三甲医院体检,那些都是国家单位,属于财政预算里面的,不需要自己掏钱,个人预算可能是在 2000~5000 之间,这级别完全不一样。
三甲医院的体检跟民营体检机构的区别在于:同样是 3000 块钱项目,三甲医院就收 3000,民营体检机构 800 就干了,还能更低。从检查结果上来说,不会相差太多。
300~800 之间也就是一些常规检查 150 块,加上 x 光 50 块,加上心电图 30 块,多普勒彩超 70 块,这就是 300 块了,还有一些乳腺检查 50,甲状腺 30 这些很基础的项目。公司体检的人多,可以打折,折后也就 300~500 了。
肿瘤或者癌症需要靠肿瘤标记物检查,在体检里面有一个肿瘤十二项,差不多 350 块,这个是需要好一点的项目里面才有,一般的公司体检里面都没有。
想做一个还不错的体检,打完折之后的价格大概在 4000 左右。但是一般基本上没有公司愿意来掏这个钱。
不管坚持体检多少年,体检套餐里面没有那个项目,查不出来就是查不出来,跟坚持的时间没有关系。
你就算是坚持体检 100 年,它确实就是检查不出来,你要检查相应的项目,就要加钱,加体检项目。
而一般的公司基本上不会在意这个项目,本来就是做为一个福利给员工,主要是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大多数公司的体检要求就是要项目多,有仪式感就可以了。还有就是万一检查出来有什么大问题,提前开除。
去体检公司的体检都是按套餐卖的,这个套餐包含哪些项目。比如说用超声能够检测出来的肾脏里面有没有结石,或者一些其他的疾病能够查出来,但是有没有癌症,这个真不是超声能够查出来的。如果说检查的肿瘤标志物,说不定能够查出来。
现在市场上体检机构有很多。爱康国宾的口碑其实还可以的。就是在他们自己的专家和第三方专家都检查过的情况下,估计是没有什么大问题。
就算是找其他三甲医院复核,估计也没什么大问题。体检当然只对体检的项目负责,没有体检的项目,连结果都没有,怎么对结果负责?
比如说拿超声影像来说,你在我这里体检,我这里保存了体检的资料。现在出问题了,你说我有问题,我把肾脏超声资料拿出来一看,确实看不出来癌症问题,这就代表检查的没有问题。
那你现在得癌症了,说没有检查出来癌症,关键是都没有检查癌症相关的项目,怎么查的到呢?
体检机构是有一些老医生的,很多老医生都是从医院退休被返聘回去的。就是如果说发现有什么问题,检查结果下级医生看不懂的,就直接上报了,找上一级的医生,如果还是存在什么疑问,就直接再找上一级的医生。这在体检机构是很容易实现的事情。
所以事情结果可能就是没有检查相应的项目,而不是检查项目结果错误。
爱康可真牛叉!不仅没有给客户解决问题,反而起诉客户!那可是忠实的客户啊!
此时的客户,身体上承受疾病煎熬的同时还被起诉。。。。
看来爱康这是不想做生意了。。。
只要检查的仪器设备正常,检查的数据也正常,从法律角度爱康确实无责。这就证明了体检对于健康的意义非常小。
给我看笑了。
爱康以后几百块的套餐体检不打算卖了吧。
昨天有人提示我京东 PLUS 可以用积分兑换爱康的体检套餐,我一试,果然 3 积分就可以换价值 422 爱康体检套餐。
难怪回复的这么草率
他们体检套餐价格打的那么低,里面有些项目肯定就没有做。
各种化验项目,他们自己没有设备和资质去做,最后还是拿给医院做,顶多能给个批发价。但是如果他压根就不拿给医院做,直接给你全部写正常正常正常,不是更省钱?
我看现在的体检,也就是那些所见即所得的项目能检查一下,那些留置化验的项目可都拉倒吧。
像我这种低情商都说不出这话来,他说了。
起诉更做不到,他做到了。
如果贵方在医学层面站得住脚,尽可能罗列文献支撑观点,真能给路人专业客观的形象。
但贵方选择 “疯起来连自己都打”,那我只能初步判定贵方水平不咋滴了。
同样是热点事件,爱康第一反应是起诉忠实消费者,胖东来第一反应是下架涉事商品,并进行剖析和整改,对消费者的态度不同,反应了企业站位不同,究竟是人民企业家,还是资本家,可见一斑。
明白了,以后除了三甲医院的体检,其他的体检一概不认
爱康起诉又如何?一个患癌的人,会在乎爱康起不起诉?
不起诉还好,一起诉,事情闹大,起诉失败,意味着爱康有责任,这属于自己一拳把自己的招牌砸没了!
就算起诉成功又如何,对方是癌症患者!!!用法律武器去欺负一个患癌的病人,就算法律认可,舆论也不会认可!
年年屁颠屁颠的跑去体检,到最后生病了,体检中心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反过来还把病人给告了,还赢了,这是明着告诉所有人,每年的体检报告没用!查与不查没啥两样。
既然没用,以后谁还敢去这里体检?
这公关水平,比草台班子都不如,趁早倒闭得了!
资本家的吃相太难看了。90% 的私立体检机构都是资本家割韭菜的捞钱套路。真正有体检干嘛不去公立三甲医院? 难道就是为了去装修豪华像五星级酒店的私立机构,满足一下自己资产阶级小资情怀的优越感吗?
人家病人是你们十年老客户,
丢了一个肾,四期的骨癌,
你们一点没查出来。
不去抚慰捐款,
就因为病人质疑你们,
你们就要起诉,全抖音投流去为难人家。
病人要是起诉你们,
你们不得雇人杀他全家?
大哥,你是真虎啊!这官司不怕你输,我怕你赢不起啊!
——对不起 AK 体检,关于我在贵单位连续体检十年,但是仍然没有发现肾癌晚期这事,是我错了,是我自己知识浅薄,不知道几百块钱的套餐能把血压血糖血脂查好就不错了。我愿意诚心道歉,从现在起,每天在几个主流媒体和社交媒体刊登此封道歉信,直到我被肾癌夺走生命的那一天!
不,不行!那样都无法表达我的歉意,我也深知那样都无法弥补对所有 AK 人的伤害,我要用我的所有财产成立道歉基金会,这样即使在我死后,仍然能保证持续有效的道歉,直到贵司消失的那一天!
………
就问这道歉你受得起么…
我要是爱康:对张女士深表同情,疾病发展有客观规律,体检不是万能。但是对于始终信任我们的客户,我司有深厚的医疗资源,愿意为张女士提供最顶级治疗,并为其报销正规医院后续治疗所有自费部分
以上也适用于所有我司尊贵的客户,如果有漏诊误诊,我司愿意提供后续医疗资源和自费部分报销!
大哥,你这么一说,你不就成体检圈的 BYD 了,用我自动泊车出事我赔!你不火都天理难容!
话不多说,本人已就爱康国宾擅自代表本人 “蒙羞” 提起民事诉讼。
肿瘤性疾病因为异质性大,所以普遍很难溯因,说白了就是即便现在发现了肿瘤,但是你很难去倒过头推断啥时候开始长的。
肾透明细胞癌生长速度可能在 0.3cm 到 6cm 每年(不同文献报道不同),3.3cm 的肿瘤半年长出来的有可能,10 年长出来的也有可能。
所以从医疗鉴定和法律上来说,体检机构赢面很大,因为当事女士很难证明自己的肿瘤发病和体检阴性结果之间直接的联系。
我估计这也是为什么当事女士身为律师不直接起诉而是选择舆论曝光的原因,我估计也这是为什么爱康选择直接硬刚的原因。
但是吧,现在看硬刚的舆论反应,显然妥妥的公关灾难。体检机构是开门做生意的,明明可以用更柔性的方式解决不利舆论影响,偏偏要再起波澜,毕竟说一千道一万,人家是你客户,生病了在你这没发现还是应该同情和关怀在先。
不过很显然作为上市企业,做出任何决策之前都一定是做过一些策略讨论的,保不齐爱康还是觉得宁可在挨骂,也一定要把「脏水」洗干净的心态也有可能。
公司以前每年给员工在三甲医院体检,体验不好,感觉基本就是图个形式,譬如内科腹部按压检查,退休大夫仅仅是在皮肤上轻轻划过,根本没按。
体检行业目前就是很不规范,权责利很不对等,钱是收了,对于检查的效果如何,天知道。希望这件事能够促进这个行业哪怕规范多一点点。
国人不持枪啊,所以这 CEO 还敢露脸说话。
利益相关:以前在国企工作的时候单位统一安排在爱康国宾体检,转行之后就没体检过了。
看到这个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这几年不去体检是对的,这钱确实没必要花。
至于爱康国宾起诉张女士,这纯属无事生非,给网友增加笑料、给法院增加工作量。
爱康国宾能起诉啥?无非是说张女士侵犯了爱康国宾的商誉(名誉权),而侵犯名誉权主要的主要方式是侮辱和诽谤。“十年体检结果未提示癌症风险,确诊已是肾癌晚期” 这句话是侮辱吗?我觉得不是;是诽谤吗?那更加不是。
她只是陈述了一个客观事实而已。
当然,我们法律人要严谨。通过我在工作中学到的模板,“陈述事实不等于不是侮辱”。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如果你是陈清泉院长或者其他具有法律解释权的单位或个人,陈述事实确实有可能构成侮辱。
但你只是周晓江,不是陈清泉,虽然名字都带了水,江水比泉水还更大,但这也改变不了爱康集团资深副总裁没有法律解释权,而汉东省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有法律解释权的事实。
你说违法就违法,你有这个实力吗?你以为你是交警啊。
没想到罗永浩带货生涯最大的危机居然是体检。
我记得他卖过很多这个体检套餐。
爱康一旦陷入无责还是有责的争论,那怎么辩解都是死局
1 爱康无责:体检并不能起到提示风险的作用,那以后谁还会去你家体检
2 爱康有责:体检可以起到作用,这次没有检查出问题是爱康的责任,爱康给与赔偿,那后续无数的客户、患者都去找爱康赔偿,他赔的起几个
从理性上来讲,我每年也都做体检,一千来块的那种,我也不认为能起到多大作用,无非就是提前发现一些常规指标、基础指标的异常,然后再去进一步检查,指望常规体检能查出所有病情是不现实、不可能的
其实爱康应该不去纠结有责还是无责,私底下联系张女士,解释清楚她往年的检查与所患肾癌并无直接联系,并给与一定金额的关爱金还是什么金也好,当做对她十年老客户的关怀慰问,事情不再扩大发酵也就过去了
但爱康的发言回应确实 SB,建议爱康彻查相关领导,是不是竞争对手派来的卧底
相信有很多北京律师今年不会选择爱康国宾了
北京律协每年每个律师收 2000 会费,律所会费另算
现在,北京已经有五万 + 律师,每年会费一个小目标
对应的福利是每个律师一张体检卡、一个日记本
这个新闻刚出来的时候,我周围的同事都在讨论,在律师圈子,还是有影响的
我每年都去爱康国宾,今年刚拿到体检卡,准备预约别家了
上海律协每年都有安排去爱康国宾体检,虽然是免费,但其实也涵盖在律师每年交的会费里,最近又开始通知了。看了爱康领导的发言,大家说我们还有必要去体检吗?毕竟补贴的体检价格档次也就 300 块钱,按照领导的发言,这 300 块钱应该是去给他们凑业绩。
PS:
既然没用,那类似于律协这种和爱康长期合作的机构,是否应当考虑后续是否继续合作的问题?
在国外,这种事,体检公司要倾家荡产,在国内,老百姓要倾家荡产。我一时想不明白,资本主义怎麽比我们还维护老百姓?
以下仅为个人观点,不攻击任何一方或者个人,最终以法院判决和后续医院检查治疗结果为准。
补充下我对起诉的看法,首先我国是负面舆论很难消除,单独的解释不能消除舆情影响,你就算给人道关怀也不会上热搜,这不是媒体喜欢的,单纯妥协、人道赔偿反倒是助长按闹分配,你可以骂爱康一万次,我也不去他那体检,但是这次证据太足了,爱康这次就是躺枪。
其次,现在国内医患关系早就很差了,体检机构名声不好也不是一天两天,多这一次有什么影响吗,爱康如果没点水平,几年前就被人收购了好吧,爱康已经是老 2,没有老 3,这行业都快完了。最后也是我猜重要的一点,现在国家在稳就业,稳就业其实是稳企业,尤其是这种集团级企业,这个时候起诉反倒是扭转局面的最佳时机。
我看了下其他回答,全是发泄情绪的,对病人自然要同情,尤其癌症病人,还是希望这位患者早点去正规医院做 MDT 和病理会诊,毕竟时间就是生命,单论这个新闻,还是要理性分析讲道理。
这个新闻其实不用站队,他的时间线是这样的,第一次体检中心没发现问题,第二次钙化囊肿,第三次囊肿变大,然后北大给他做的手术。
早期肾癌,就是体检无法辨别,大病理是金指标,病理做出来是早期低恶性,你在怎么质疑爱康国宾也没用。
囊肿钙化定性检查必须用增强 CT(需要打药,有小概率过敏,打药意味着加钱),任何一个体检都不会有这个项目,而且更多人在囊肿小的时候是定期观察。
真正出问题的是这个图
一个年轻女性,囊肿多发,会不会是有基因问题或者合并罕见病,才导致一个做了根治切除的肾癌,1 年就恶性转移。
而且他的病理是国外做的,不要迷信国外病理,人间世这个纪录片就是 10w 去美国做个病理结果做错了的。到底这个日本做的 4 期是不是原发还是转移,只能等专家病理会诊了。有些罕见问题是没法诊断的,北大也不敢下这个诊断,去给他切全肾。
另外不要被媒体和自媒体带节奏,那个图的真正解读点是这些(图随手复制的,没有攻击发帖者的意思)这里严谨点,Mx 还是算未排查出转移吧:
遗憾的是这个图里没有 Ki67,想继续吃瓜吃不到了。
傻子公关典型案例。
老老实实承认体检不能百分百发现早期症状,并把自己公司通过体检提示早期症状风险的成功次数拿出来宣传,并建立应该可以发现但未发现相关病症(如癌症晚期)的赔付制度(这部分相信花不了多少钱)。如此一来,危机自解还可能借此推广一波。
现在的结果就是嘴硬导致市场公信力大幅下降。
怎么起诉?
女子十年体检是事实,
患癌也是事实,
想不到起诉的理由?
爱康的公关,张碧晨的工作室,都是些什么人在做决定啊,这种自断生路的主意真的不是抓阄决定的嘛?
还有武汉大学那个诬陷女,输了官司后还要发点鬼东西疯狂挑衅,真就逮着个老实孩子往死里欺负呗,把坏事做绝也不怕人和你玩命?
这个事情看了经过,我占医院这边,这个女人想通过舆论压人!
十年里张女士年年去爱康做体检,出的是单位团购的基础套餐。
彩超、常规血检、肿瘤标志物,一个不少,
报告停打印得十分清楚,结论一般来讲是 “未见明显异样”。
2024 年,她在北大国际医院做完检查,被医生一句 “透明细胞型肾癌” 当头棒喝,于是开始在网上发文痛斥爱康误检漏检。
爱康第一时间自查、请外部影像专家复核历年结果,核实超声图像和报告无缺项,无 “假体检”。
结论出来:张女士的肿瘤属于隐匿、早期体积不大,常规超声分辨率有限,2023 年爱康已在结论里写了 “肾错构瘤可能,建议做 CT 排除占位性病变”,张女士未复查。
因此爱康公开声明 “确认无责”,并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张女士,法院已立案。
这场冲突,关键是责任怎么分,
体检本质乃是医疗服务合同,体检机构所负的是 “合理的注意义务”,而非 “结果的保证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说得很清楚,医疗机构若未做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适应的诊疗义务,且导致了损害,才需要承担责任
要让爱康赔,张女士必须举出三张王牌:一是证明体检标准与操作不合规,二是证明报告读片有明显错误,三是证明她的病变在可识别阶段已存在、且因漏检导致病情进展。
目前看爱康能拿出完整原片、完整报告,还能拿出 2023 年那条 “建议做 CT” 的提醒举证责任已完成。
张女士反击的证据尚未公开,双方打官司,谁主张谁举证。
社会舆论,往往轻易地,将 “十年”“癌症”“机构龙头” 拼凑在一起,宛如一篇篇,令人畅快的文字,不过法律始终坚守着,只认可证据链这一原则。
漏诊案里,法院的一贯做法是,先进行鉴定,也就是请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中心来,比对影像,查看病理,检查流程。
如果鉴定报告说,影像里有可疑阴影,可医生没发现,或者有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像设备分辨率太低,探头没覆盖全检查区域之类的,那么医疗机构就得负责,
要是鉴定结果表明,病灶直径不到 5 毫米,超声图像缺少明显特征,或者因为肠道气体遮挡而致使没法准确判断,那医疗机构就不用承担责任。
多起判例皆如此:2025 年,广州天河区法院判肺癌漏诊案,体检中心,被认定未按操作规范,扫全肺野,赔 13.7 万元,
2024 年,北京大兴区法院判乳腺漏诊案,体检中心,机器老旧,且未告知复查必要,担 75% 责任。
有鉴定报告在一旁支撑着,责任的分配通常会依照过错的比例来进行,绝对不会仅仅因为 “十年” 这三个字,就将全部责任都推给体检机构。
有人问:消费者购买了服务,不过癌症却未被筛出,这种心理落差该由谁来弥补呢?
答案依然是看合同,
套餐标价几百元,包含项目有限,无法覆盖薄层 CT、MRI、基因筛查。
体检机构必须,将 “能力范围” 明确地写在知情同意书中,在检查当天,也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告知。
只要已明确,“超声只能发现> 1cm 的实性占位,无法排除早期肿瘤”,这样告知义务就算尽到了。
张女士的报告上那行 “建议 CT 排除占位性病变” 已等同书面提示。
她不去做 CT,是个人医疗决定,法律上叫 “损害扩大”。
《最高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解释》第十条规定,患者拒绝合理诊疗导致损害扩大的,机构不赔
爱康反手起诉名誉权侵权,是否站得住,
名誉侵权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有事实或言论指向机构负面评价,二是内容失实或无法证明,三是导致声誉受损。
张女士在网络中多次用 “假体检”“造假” 字眼若法院认可这些表述属无证据夸大,且导致爱康股价、客户流失,侵权要件就齐了。
反过来只要张女士能举出哪怕一次影像被篡改、项目被省略,就足以抗辩 “属实”。
到时双方都得走鉴定、走取证,
名誉权案里,法院会较为多地去考虑社会评价方面的下降情况,以及在经济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而赔偿金额一般会以同行业的规模作为参考依据。
对于一家连锁体检的龙头企业而言,舆情方面的冲击相较于单个案件的赔偿更为重要,爱康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也算是一种较为正常的商业应对行为。
再看社会意义,
体检行业靠低价套餐去抢市场,不过仪器的折旧、人工的薪酬,都摆在那里。超声医生得在短短几分钟内,完成扫查操作。漏诊的可能性,从来都不是零。
消费者期待,“体检保险”,而机构卖的却是,“筛查提示”。
两端认知差异,一旦遇到恶性肿瘤,就炸锅,
法律补丁只有两块:一块是《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机构按项目规范操作并存档影像、报告五年以上;一块是《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编,倒置举证,要求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套组合拳,迫使机构不得不将流程、设备、医生资质进行留存痕迹处理,唯有如此,一旦发生事故,才能够证明自身的清白。
爱康此次能够迅速地,亮出历年来的影像以及复查建议,这便是流程合规所带来的底气。
张女士案件走到法庭,最终结果还得看鉴定,
若鉴定结论支持她,这样爱康要赔钱与此同时要公开道歉,若结论站在爱康这边,她则可能面临,承担部分诉讼费的情况,甚至还有爱康向其索赔的风险。
对于普通人而言,有这样一条教训:在体检报告当中,如果出现了 “建议进一步检查” 这六个字,一定千万不要拖延。
体检并非终点,而是一条起跑线,后续的复查,才是真正能够将风险,妥善地 “关” 进“笼子”里。
等到症状找上门,法律也只能给你一个赔偿金额,给不了第二条命。
参考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四条。
3.《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短短一周内,我见识到了两场堪称人类史上最优秀的公关案例
一位名叫 “李然于心” 的博主在诬汉大学校门口怼脸拍摄视频,诬汉大学觉得这种视频无法给这位博主提供到足够流量,于是选择带着警察上门恐吓,并鼓励其他人,想要获取流量就到诬汉大学校门口拍视频吧
爱康这波操作对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它用实际行动让客户尽量前往正规三甲医院体检,如果选择爱康体检,能不能检查出问题不说,但绝对不能有任何维权行为,否则哪怕你是癌症患者,我也会起诉你,哪怕这个起诉会耽误你的治疗。
本来是个技术问题,有理有据讲清楚了就行,
这一下硬是搞成了医患对立,公关水平绝了。
一般人知道后的直接感受就是不敢去爱康体检了,不过可能爱康也不靠个人体检挣钱吧。
他的意思是我这检查没啥用,就是赚个几百块钱,你们别指望我。
你想砸我饭碗,那我就起诉你,赔死你。
用人话翻译一下,大概三层意思:花几百块钱来这里体检就是什么病都查不出来的;但是你要是不小心得了什么病和我体检没关系;你们非要把自己的病和体检扯上什么关系,断了老子的财路,那不好意思,等着倾家荡产吧。
至于有人说几百元的体验意义在哪里,那就不归我管了,我们只负责收钱,你们只负责生病。
你以为私立医疗机构和公立一样扣两字,写两篇小作文就有人红豆泥私密马赛 + 赔钱?怕不是在说笑吧?
23 年超声告诉你肾上有占位了,和你前 10 年体检有什么关系?不去进一步检查,体检连腹部 ct 都不做,指望超声定性这不扯犊子吗?能定性的话 ct 增强,mr 增强和穿刺岂不是成了笑话?24 年病理报 T1aMxNx,怎么就晚期了?指着肿标说话更无知,cea 灵敏度本来就不咋滴。
资本的力量嗷,这一拳接好了。
笑了,一直坚持体检,结果查出来病直接是晚期,要你这体检有啥用,最逆天的是自己出了疏漏还起诉别人,倒反天罡
听了这位 ceo 的讲话就一个想法: 蠢!
首先,从纯粹医学角度来讲,那位体检 10 年的女律师的事情确实是特殊情况,既然都已经开新闻发布会了有充分时间那就多费点口舌讲讲清楚不好么,甚至知乎上都有大神写了关于此事的科普你照抄作业不就行了?说明这位 ceo 可能不懂医学,纯粹是从商业的角度思考,非要来个起诉,欺负人家肿瘤晚期是吧?
其次,这位 ceo 是从最底层逻辑上否定了体检的意义,这不光是砸了自家招牌根本就是撅了整个行业的根基。这么明显言论不当的发言稿竟然能念出来,我怀疑这位 ceo 平时刚愎自用、作风霸道,身边竟然连个提醒的都没有。
总之就是蠢。
爱康 就 爱康
为何写 爱康国宾
为何加个 国宾 二个字?
一个臭不要脸的体检机构
我呸…….
本来说实话也不算是大事情,可能冷却一阵子公众就忘记了,小米 SU7 那么大事故,最后影响也有限。
你爱康国宾开个说明会也不是不行,你老老实实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体检的边界在哪里,哪些病你这个几百块的体检检查不出来,哪些病能查出来,我相信至少大部分公众也能理解。
但是开个说明会,既没有做任何科普,又是单方面宣布胜利,甚至还想把所有员工甚至消费者拉上给你爱康助威,这就很让人无语了啊。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爱康国宾的体检是不是完全就是糊弄,否则为什么只强调几百块的体检检查不出来什么病,而不强调几百钱的体检能检查啥、不能检查啥?
既然你非要强调几百钱检查不出什么病,那我非要去你那边花几百块干嘛,我心善?
像我这样的中立者,现在也不得不深度怀疑爱康国宾的体检就是在糊弄人了。
安康国宾这位 CEO 的言论真的牛,几百块钱的体检,什么都检查不出来。按一家五口人算,那也是三千块钱。国家给一个婴儿一年才补三千六。就是有这些你看不起的几百几千,加起来才变成了你的房子车子票子。这话如果释永信说出来:一年几百块就希望佛祖保佑你?我无话可说。看来我早起空腹抽血,就是为了量升高体重就是为了领早餐?
回到案件:
爱康国宾为什么敢告?
首先,名誉权控告本来就容易打赢。
因为被告要证明其发布的内容属实。举个例子,大家就理解了。之前有一个加拿大大明星叫凡凡,有一个大学生说他是炮王。结果凡凡委托律师不远万里起诉了他。因为大学生没有凡凡约炮的证据,所以被判道歉赔钱。后来凡凡塌房了。爱康国宾也一样,很多体检的数据是在他们机构本身,张律师也拿不到,所以张律师在证明方面有着天然的劣势。
再说张律师癌症晚期,再拖一拖可能人都没了。
张律师的策略是什么?
依靠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查处的过程中势必会调取到很多的原始检测资料,这些资料将来张律师通过申请行政公开都可以拿到。减少了很多取证的困境。
当然了,在监管部门调查的过程中,有可能爱康国宾没了。
爱康做了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对方都没起诉,你就开始起诉 10 年的老客户了,还是一个癌症患者,怎么说都不占理。
爱康最好的做法是,没问题的确不应该承认错误,但是也应该组织给这位女士捐款,希望早日健康。
现在这样搞,谁敢去爱康
支持。
不管最后结果对爱康有利,还是像很多答主说的 “对爱康是灾难性的公关败笔”。对普通老百姓总是好事。
起诉就会提供各项证据,媒体应该也会报道证据,并给出相应的解读。这个过程就是极好的科普。
最后如果证明确实爱康无责,大家能更好了解该如何合理安排体检,如何合理看待体检结果。如果患者受罚,我们还能学会如何合理维权。
如果最后证明爱康有责,相信爱康和其他体检机构也会进一步改进体检流程。
不管怎样,对我们吃瓜群众都是好事。坚决支持!
不是,哥们儿,这还可以单方面宣布胜利吗?
这个风险也是刚提示的,然后这个体检机构就直接说确认无责,加上一个正式起诉。
看得出来机构对于这个事情还是非常在意的。
但是具体的诉讼结果如何还是要等待后续的通知。
这也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因为医疗检验机构的过程的话,他可能到时候可能需要一个鉴定之类的东西。
爱康国宾算是中国体检行业的两大民营巨头之一。
我对这个健康体检机构听说的比较少,我听说的比较多的是美年大健康感觉在我们地区做的比较好。
第一个就是根据市场规律,这种体检机构它的体检套餐是比那种大三甲医院的体检套餐便宜一些的
印象里面这是搞的活动,就是他找的这种机构也不会给你找那种大三甲,特别贵的,就是价格上比较实惠的。
第二个,说出现了这样的新闻会影响到这个企业的市场影响力,所以他们对这个事儿也比较在乎。
爱康国宾已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完成私有化,从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目前没有公开的市值数据。退市时,爱康国宾股价 20.53 美元,总市值 14.42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97.98 亿元
第三个,如果双方都开始互相起诉的话,那还是要看一下在这个医疗诊断过程中存不存在医疗检验机构的过程过错
如果存在过错的话,那个是一部分责任。
如果不存在过错的话,那他的名誉权就是另外一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你看,这就是私立医疗公司的嘴脸。
现在还是公立医院占主导,这些人就这么嚣张跋扈,还要起诉患者。
要是真按照某些国贼说的,搞医疗全面私有化。
那是什么场面我都不敢想哦!
好的,知道了,
以后自己绝不会选择爱康体检,怕被你们起诉,这个选择权我还是有的吧?
如果在体检项目内查不出问题,检测机构无责,那体检的意义是什么?
不查不知道有病,自己承担。
查了不知道有病,企业不负责,还是自己承担。
查与不查,除了前者多余花钱之外没任何区别,那何必花那钱呢?
当企业让客户开始思考这个企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那这家企业离不存在就很近了
这其实暴露出一个行业深层问题:
体检机构靠「发现病」建立信任,但医学本质上并不保证「发现一切病」。
只要大部分人不理解这一点,无论爱康怎么做,都会被指责为「割韭菜」
你说爱康没责任,那你体检就是没用。用户十年都交了钱,结果晚期癌症你一句「按流程操作无误」就想撇清关系?老百姓不是不讲理,他们是觉得你讲理太没劲。你把这事推得一干二净,等于你亲手把这个行业从信任区推出去了。
你说你没错,那体检就是「没用」的。
但你说你有责任,那更糟。你等于承认你这十年就是在搞安慰剂,拿着不痛不痒的检查报告赚钱,一旦出了事就认栽,那谁还敢来你这儿做检查?别说赔钱了,你整个品牌直接破产。
这就陷入一个死局了:
这才是这事的精髓。所以,哪怕最后爱康赢了,也只是赢得法律,不等于赢得人心和品牌利益。
最搞笑的是,爱康居然还去起诉张女士,你一开告状模式,立刻就输了人心。就算法院判你无责,你赢了舆情吗?你赢得了下一个客户的信任吗?你赢了什么?
爱康最应该做的,是主动认一点责任,不是法律上的,是信任上的。
现在好了,你既没担责任,也没赢信任,只剩一个硬邦邦的声明和一张起诉状。
以后谁还敢相信你?年年体检、年年说健康,最后一查就是癌症晚期,你告诉我你没有过错?
可以,那就也别怪别人不再买账了。你守住了法律边界,却断了商业未来。
恭喜,逻辑自洽,彻底凉凉。
体检行业要生存下去,不能靠「程序正义」去对抗「情感失望」,而是要重新定义它的价值
不是「能发现一切」,而是「尽我们所能,帮助你更了解自己身体的风险」
你讲不清这个事,不是因为你有错,而是你这个行业本来就不该拿「绝对正确」来自证清白。
体检行业唯一的底气,不是你检查多么精准,而是用户「愿意相信你真想帮他」。
你现在让大家看得很清楚了:你不是在帮我,你是在撇清自己。
ok,fine,那大家也就没必要再给你钱了。
社区卫生室免费查血压、血糖 (大部分门口药店都行)。
体检就是为了检测早期无症状疾病。说白了,就是检测早期癌症!
除了癌症,我甚至想不出来有什么病,有提前检查出来的必要。轻中度脂肪肝可能算一个?
现在你检不出癌症,还理直气壮,还起诉患者…… 体检真没必要做了。
这位张总砸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锅,而是全行业的锅。
这个公司的高层全都昏头了
只要是能够给出稍微合理的解释,再给这个患者力所能及的资助,你这企业就是顶天立地民族脊梁。说不定企业都能起死回生。
而不是臭烘烘硬邦邦的起诉这个身患癌症晚期的 10 年忠实老客户。直接把自己放在所有客户的对立面,真是昏招,昏到家了
比张碧晨撕汪苏泷还要昏
小笨蛋。
我看到这名女子发文,“爱康十年体检,未被提示患癌风险,确诊已是癌症晚期。”
首先是先确认,这事不是不是真的,因为个人体检报告我是无法获得的,爱康也没有笨到把这名女子的体检信息公布出来。
但,爱康一定是核查了这位女士的体检报告,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手段去核查这位女士的,肾癌诊断报告是否真实。
但我琢磨这事是真的,我认为这位女士不会拿自己的健康 开玩笑。
她是真的在爱康体检了十年,未被提示患癌风险,发现时已是肾癌晚期。
作为门外汉,我在看到这名女士已确诊肾癌晚期时,第一反应是查查这病还有没有救。
我用的是百度搜素,如果要真是治病,我建议不要用百度搜索,百度至今仍然莆田系遍地,各种私立中医丛生, 专门收割病人。
但即便是这样的百度,在我问出 “肾癌晚期有没有救” 的问题时,还是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我无意冒犯这位女士,我为这位女士感到不幸。
但我们说回爱康,爱康肯定是比我更有渠道,更有手段去获取到 “胃癌晚期还有没有救” 的问题的。
因为我有家人(75 岁)也患了癌症晚期,不过是食道癌,目前手术已做,情况较为稳定,即便加上后续所有治疗费用,满打满算,未报销前也不会超过 30 万。
肾癌费用,我去查了下,应该是 50 万左右,我算过了,这位女士福大命大,一切都向最好的发展,费用得翻个番,100 万。
舆论是把双刃剑,爱康看到了危险,而我看到了机遇。
如果我是爱康负责人,在目前舆论已然发酵之时,我就拿出 100 万来给这位女士治病。
并承诺如果还有人在爱康按规定时间体检,依然在未被提醒的情况下,患癌,那么治疗费用全报销。
注意,我不是慈善家, 也称不上好人,我只是在这件事上嗅到了商机。
首先调查这位女士是否真的确诊了肾癌晚期,这件事最先要做的不是公关,而是组织真正的专家,去分析这位女士究竟为什么患癌。
我不是专家,但我的逻辑思维从另一个角度,想出了一个大众能接受的可能。
就是这位女士有没有可能在 2024 年 1 月 1 日(举例)体检,确实没有患癌风险,而在这之后癌细胞才衍生,并在一年时间内(2025 年 1 月 1 日前),发展到晚期。
这是一个虽有可能,但概率极小的事件,从这个理由公关是很牵强的。
但切记,公关的第一件事是承诺承担这位女士所有的治疗费用,有了这件事背书,再说出这个理由,是不是就能接受了?
何止是能接受,如果再买通一些专家背书,认可爱康此前体检没问题,的确是小概率事件,再请专家特意为此撰写一篇论文《X 癌的潜伏与发展期限研究》那么这个理由,几乎就是实锤。
且这个理由还有后续,毕竟商人的目的是逐利,这件事依然有了舆论,就有了流量,有了流量,就全是商机。
有了这位女士的例子,爱康可以顺势推出,只要在爱康按规定体检,如果还患癌,那么就赔付 100 万。(或承担全额医疗费用)
注意这个**按规定体检,**这就有说头了。
比如这位女士,她为什么一发现就是晚期,就是因为她两次体检相隔时间太长了。
一年是不行的,是有风险的,至少也得半年做一次全面体检,最好是三个月按规定体检一次。
以及体检的项目,也要有所扩大,这个增加的项目就要来自于爱康找的专业人士的研究。
这些专业人士不能是吃干饭的,给他们钱,是要他们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的,比如多久体检一次?比如体检那些项目。往密了做,往大了说!
近些年来民众对于体检的接受度虽然有所上升,但其市场仍然有限,也就是说,按时体检的人们仍不多。
尤其是这位女士十年体检,还是患癌的事,更是对这个市场沉重的打击。
但,爱康如果按我的三板斧做。
第一板斧先给这位女士治病,并拿出足够大的噱头,比如 100 万。
以此来让舆论转向,看,体检还是有用的,要么提前给你发现患癌,要是没发现,他们掏钱给你治病。(或者赔 100 万)
就以这件事的舆情影响,爱康打出的这张牌,你自己说,值多少个 100 万。
(注意,此时只针对这位女士赔付,绝不能提给所有爱康体检的人,患癌了就给报销治疗费。这会误导舆论,让舆论认为在爱康体检没用,该患癌还是患癌。)
第二板斧,你要花重金,请真的有水平的,一线的医生,去研究,去讨论这件事,这位女士究竟是怎么患的癌?前期检查到底遗漏了那些?多久体检一次才能确保提前发现?
注意,专家得出的真实结果是一回事,但具体加哪些项目,多久体检一次,还是要考虑市场因素决定的。
第二板斧还没完,这些专家来都来了,把他们关到会议室让他们写作文,写关于《体检周期和患癌风险》的论文,最好结合这位女士的事迹,结论要利于爱康。
什么时候写出能发表的国家级期刊,什么时候放他们走。(这是开玩笑,但只要钱给够,赚钱又扬名的事,赶他们都赶不走!)
地三板斧,前两板斧都是付出,地三板斧就要收割咯。
有了那位女士的态度,有了专家的背书,这时候在下场。
首先以李女士为引,提出只要按规定在爱康体检,如未得到提醒,就不幸患癌,那么爱康将给予赔付。
为什么前面不能说,现在就能说了呢?
因为舆论第一时间是针对爱康的,那时候提大家只会往坏的方向联想,而在做出对那位女士的态度之后,再加上专家的背书。
此时再提,就是把所有话题都引到了在爱康体检上。
接着,我说了重金请专家,花大钱请来的人一定要有价值,比如他们研究讨论的结果,一定要具有可靠的对比数据,但切记,专家讨论出来的, 多久做一次体检,做哪些项目,只能用来参考,具体事项一定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
比如,专家说一个月做一次全身检查,肯定会提前发现患癌风险。这话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结合市场实际,我预期是 3-6 个月做一次相关部位的体检,这个时间如果小于三个月,市场绝对不会接受,且好不容易扭转的舆论方向,也会迅速再次调转,骂你纯是资本家。
但如果多于 6 个月,那么患癌的风险又将上升,到时候真人人赔 100 万?那还不亏死了。
拿出相应的方案。
最后再借着东风, 顺势推出:“只要在爱康体检,患癌就赔 100 万!”
标题要多模糊就有多模糊,把眼球全吸引到爱康,和 100 万上。
而细则内容要多详细就有多详细,比如具体到多久体检一次,体检那些项目,漏一次,少一个项目,都不行!
看,这场风波,完美的化为了商机。
需要注意的是,别家体检公司其实也是可以这么做的,但他们少的就是这场风波,这场舆论,这泼天的流量。
而这个爱康,少的确是别老师这样的诸葛亮。
抓紧把你们公关的小笨蛋赶走,再三请别老师出山。
多次提及患癌女士,很抱歉,我无恶意。
算了,别老师不是正经人,别老师真给你算过了,你福大命大,会没事的。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目张胆地欺压消费者 如此没有企业担当 没有底线 厚颜无耻的企业。你还有脸起诉呢,法院是你们家开的吗
这事儿不是什么漏诊误诊好么
有些人说体检不能检测出所有问题,是,那难到不应该先看看他检查的项目和身体的病症是不是不符啊。比如你查了五年的腰 ct,结果没事,但是现在我第二天不舒服去别的医院确诊腰椎突出严重。那体检有没有问题?
这个公司的 ceo 自己之前就说过,体检医院用无资质的护士当医生,假装提取体液然后倒掉,不检测直接给健康结果。这样不但可以节约聘用专业技术医生的费用,还可以节约检测设备使用的费用等等。赌的就是一个你无事,就算有事也和你体检项目不符合。
他们公司名下还有个官司,之前有个人已经患癌了有确诊单,去他那检查也没查出来。就这还打了好久官司,庭上还说对方隐瞒病史。
这次人家说我查了十年你没告诉我有问题,现在我患癌了。他们估计也会说你检查的项目和你患癌的病症不符等等之类的。
现在这个人要求他们公开十年体检的记录和工作人员名单,一是打他们没有认真检查的过程,二是打他们体检的医生可能是假冒的没有医师资质。
这个问题的根本不就是,当事人允许你公开他的检查记录,你有正式的检查记录么?你有正规的医师资质么?你真的给患者做了体检么?
挺好的,以后也没必要去体检了,每次都要抽一管血,我感觉每年都扎一次针对身体更不好呢
爱康无责,体检没用。
爱康有责,体检没用。
老中总是纵容骗子,衬得不骗像是傻子。
然后转头让人温良恭俭让当好人,批量培养傻子。
这是老中的强大密码,无耻离谱程度堪称逆天。
就看这体检机构罚多钱就行了。
罚多钱能又一次看出,老中对骗子的态度。
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德滑坡,是有人作弊鼓励。
卖的时候这个也有那个也有
保的时候这个也没那个也没
提出起诉并同意的人,真不是对家的间谍吗
新闻学魅力时刻。从体检报告看,爱康并无责任。2024 年 10 月爱康的超声提示右肾 3cm 肿物,建议到医院进一步检查,仅隔 1 个月就把手术给做了。这不正说明爱康的检查起到了早筛的作用吗?次年被发现的脊柱转移哪里是超声体检能预知的事。
至于被大书特书的 10 年体检,就只是癌标 CEA。但 CEA 在结直肠癌中用的多,而且特异性和敏感性都偏低,对肾癌的防治压根没啥价值。这件事就是张某不幸患癌,想要点补偿,有枣没枣先打体检机构一杆子再说。
医护应该庆幸张某没在医院体检,否则被告然后上新闻的就是医院了
体检机构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让民众误以为 “体检 = 健康保险”,行业规模连年攀升
一如当年的保健品一样
现在该回归了,体检到底是什么回事,到底有多大功效,有请这位高管在企业褒姒的威胁下好好给大家说说清楚
毕竟体检一次成百上千块也不是什么小钱,几年下来都能换个手机了
我始终建议重视健康的人或者需要对某方面指标特殊关注的人,直接去医院做体检。而不是去民营体检机构,因为某种程度上,这个 ceo 说的话没错。
体检是不会告诉你得了什么病的,只能在相关异常指标上提醒可能是哪里出了问题,还需要去医院咨询医生。到了医院挂了号,你会发现体检报告上的结果,很多医生是不认的,你得重新检查,相当于多花了一份钱。
只有那些没有基础疾病的青年人,或者需要入职体检的人,适合去民营体检机构查一下,看到各项指标正常,图个自己安心和公司安心。
这个 ceo 说的话也很没有水平, 普通老百姓不懂,潜意识里是把体检和预防疾病捆绑在一起的,现在普通老百姓好不容易有了体检的意识,结果你说几百块的体检没用?
那就别怪大家猜了,是你家的体检没用还是各家的都没用?
**如果你无责,说明体检无用,别人也不会去你那里了。如果你有责,说明你假体检,别人也不会去你那里了。**无解。
还不如承认自己有责任,造假了,这样以后换个法人新开公司,别人还会去。
你要是真无责,那别人年年体检都健康,突然晚期你咋解释呢?体检中心这个行业别人都不会再相信了。
而且,人家都晚期了,你还起诉人家,即使官司赢了,爱康也已经输了。
既然连老板都说了去他那检查没用,没用的事情还有谁做呢?
希望能借此机会好好整顿一下只想赚钱不想认真检查的这些黑心机构,只要是这种检查能发现没发现的,都要定责。要不然以后医院也一样会说,几百块一个检查,你能指望我做到什么程度?到那时真的就是谋财害命。
只有金钱没有道德感的人一点都不要涉足进医学领域,懈怠和摸鱼就是害人无疑。
不查找自身原因,不从科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和解释问题,而是起诉十年忠实购买服务且已患癌的客户。
这是什么操作?恼羞成怒加先下手为强?
就这水平,就这格局,就这态度,居然能做成行业龙头!天下英雄,你们在干什么?使竖子成名。
讲一个真事,之前去爱康国宾体检,检查到内科的时候,内科的那个医生用听诊器听了一下,说心跳不对劲。医生一脸紧张兮兮的建议我去查心脏彩超,并当场给我出示了一个爱康国宾的收款码码,让我付费完赶紧去。
出于对医生的信任,我不疑有他,慌忙就交了钱去查了,最后查完结果一点事都没有,很健康。当时我还觉得很庆幸,幸好没什么病。
过了几天跟同事聊起来这个事,好几个同事告诉我,他们也被内科的医生说心脏有问题让付费查了。
当时我就明白了,这就是体检医生通过恐吓顾客,进行创收呢。所以看到这个题目心里波澜不惊,这个爱康国宾都能以恐吓的方式赚钱,还指望他真费尽心思认真给你查呀。
尽管这件事情让我非常愤怒,但是因为当时比较忙,后来也就搁置脑后了,看到这个题目,我才想起来这个事。
以上所说的全部都是真事儿,欢迎爱康国宾起诉我,还想拿回我那 500 块钱呢。
那为啥 10 年体检都没发现,结果却罹患癌症了呢?那说明啥?说明一年检一次不够,10 年要检查 20 次??每年两次才行?是这个意思吗?
这爱康的公关团队,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的失败的典范。首先第一句不是盖慰问自己十年的患癌的老客户吗
史诗级灾难公关
你不说这事大家都快忘了
不过估计爱康也不太在意个别客户,因为他们接的很多体检都是公司或企业给员工集体订的,公司企业才不在意你检不检查得出来,也不在意舆论,只是作为一个员工福利罢了
作为和张女士同样罹患肾明细胞癌的患者,对于张女士的情况我有一定的发言权,并且我就是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的,因为发现的的很早,属于早期的肿瘤,所以术后预后很好。
2024 年在县医院体检中心查出来的,当时做了肿瘤三项(血检正常,后来了解到肾透明细胞癌在这三项上面反映不出来)、B 超和其他常规项目。做 B 超的是个挺年轻的医生,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他检查时问我:你右肾有个东西,去年体检有吗?我说没有,他马上建议我去进一步检查。说实话,当时我还觉得是不是他看错了,毕竟我才二十多岁,但谨慎起见我还是在春雨医生上问了下,结果专科医生也让我赶紧复查。
第一次体检 b 超的提示
过了几天在县医院做了普通 CT,医生建议再做增强 CT,便又到一家大三甲进行诊断,确实是肾透明细胞癌。好在发现得早,后来去了国内顶尖的专科医院手术治疗,术后医生安排定期复查,说我这种情况基本就算是治愈了。所以我觉得,体检能不能查出问题,真的和医生的认真程度有很大关系。如果当时那个 B 超医生没仔细看,或者随便糊弄过去,我可能根本不会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疾病的走向也是不敢想象,所以我真的很感谢那个 b 超医生,救我狗命于水火之间。张女士的情况我不清楚细节,但以我的经历来看,体检完全能够发现占位病变,而不是说发现不了;我也不太信那玩意一年就长那么大还有转移,术前给我检查的专家也和我说,按照我这个大小(1.0cm×1.1cm),再等上半年多都没啥问题。
第三次增强 ct 的诊断结果
从新闻提供的有限证据看,该女子没有任何过错,因为该女子在陈述事实:
在爱康体检了吗?体检了。
爱康提示癌症了吗?没有
该女子是否罹患癌症?是
该女子有歪曲事实吗?她说爱康假体检,存在不实或者不严谨表达。
有选择性陈述事实吗?没有。
消费者对服务、商品感受不好,评价是消费者的权利,哪怕他的评价带有一定情绪表达一般也不认为是侵权,更不用说该女子癌症晚期,爱康确实未发现异常。
以题目给出的证据看,所以如果爱康起诉,他大概率败诉。
找了一个最高院发布的类似案例:
这个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是最高院 2016 年注册成立的司法案例研究机构。
爱康在这个危机公关处理上简直是蠢到家了!
如果检查的项目和得的病症不一致,体检发现不了是很正常的事情。我相信体检机构可能并不存在过错。
但体检机构起诉对方这是什么操作?出了这种事情,客户没有权利提出质疑吗?客户提出质疑以后,体检机构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服务单位对自己的客户作出合理的解释不是你应该做的事情吗?
客户提出质疑,你就把自己的客户给起诉了,这是什么作风?以后谁还敢去你那里体检。
我媳妇跟我说体检
他姐妹 2000 块钱能检十次。
我跟他说一次体检低于 2000 的不去
他问我为什么
我跟他搜 爱康
这次事件对我来说就是
体检要选
1. 三甲
2. 价格符合自己经济条件情况下,选最高档。
那个女律师好像是律所给报的体检吧,便宜害死人。
而且爱康的回答还这么无耻。
爱康这波操作属实是把无脑、孤傲、没格局表现的淋漓尽致,
本来爱康下个月就要被 A 股退市摘牌了,
现在来这波操作,真就是一群贪婪而无道德的人来做健康行业,
但凡你发布个公告,张女士患癌,我司感到痛心,虽然责任划分还未出现,但我司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以表对张女士对我司 10 年支持,你这波操作都能把市场好感度拉起来,
现在你一句高傲的质问:“几百块,钱多的也就几干块钱,你还想指望体检能检查出癌症?”
顺带一手起诉,把自己的 10 年癌症会员送上法庭,
我觉得你去问范小勤,他估计都不会做那么没脑子的事。
也许他们的体检报告的确没问题 那女生得癌症的确就是发展的很快速那种 或者就是一般检查查不出来的那种
可是你这么大张旗鼓谈免责 还起诉消费者…
这是不是在告诉大家 体检没用 年年检也检不出来?
不知道法律上这个该怎么算 但是从公关的角度 我感觉这路走偏了
我们公司是和美年大健康合作的,这几年我都是去美年做体检。
我也一直以为体检能把毛病潜在癌症查出来,去年美年还搞那么活动,查什么癌症打 7 折活动,公司只出常规体检的钱,后面加的检查项要自己拿钱,然后我就想查下自己得没得肺癌,毕竟抽烟有十年多啦,问了下肺癌项需要做哪项检查,他们说只需要多抽一管血就够啦,懂行的可以来回答下是这样的吗?
就在我犹豫不决中,对方也在进一步用话术说怎么怎么好,当时情况就像老年人被推销保健品一样了,然后我同事看我弄个单子墨迹那么久,就过来看,听到我要做那个癌症检查就说不用做把我拉走啦。
后面做牙科检查的时候,牙科那人说我有牙结石,让我做处理,我犹豫了下就答应了,2500 元。
等我出来后给同事说我加了这个项目,同事说去附近洗牙就百十块钱就搞定了。后面问了 QQ 三国群的牙科实习生,他说他那边做的话 1500 块钱。
现在看完这个新闻我才醒悟过来我是个傻雕,我现在可以幻想我岁数大的时候,上门推销保健品我框框购买的模样,这可如何是好啊?
不用从法律角度解决
因为爱康已经完了
确实,你有无数个理由去辩解自己检查不出来的合理性
但问题来了,你有没有办法提供,在你可以合理检测不出来的情况下,别人花钱去你那里体检的合理性?
你不要论证这个病检测不出来所以你不担责
你要举例子说明在其他情况下你担责
对公众来说他们不需要知道你为什么不赔钱
但你必须让公众相信在什么情况下你会赔钱
如果公众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赔钱,那公众就会直接认为你任何情况都不用赔钱
没有责任,谁会授权给你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你这么聪明,谁玩的过你啊?
惹不起别人躲不起吗?
“聘请外部专家确认爱康的体检没问题”,意思找第三方机构背书自己就是查不出来。真是笑死 ,有这么做公关和营销的?
本来只要表现点人文关怀,好好科普下有些癌症查不出来的原因,甚至可以顺势推个高级套餐来查很难查的癌症。现在这么玩就搁着给人笑话吧。
再次验证了这些垄断了某些行业的 “民营企业” 基本都是毫无智商可言的白手套。
类似于《蜗居》里面海藻那个老板。
只要留点自由发挥的空间,就能给你干出逆天的蠢事儿。
我认为体检机构做的确实很对,如果机构拿到了法院的判决认为他们这十年的体检报告正确详尽,没有任何失误,这反而是一个正向宣传,我会更信任他们的检测结果。十年的报告,法院如果邀请第三方对机构的报告核查都挑不出毛病,这部恰恰说明他们做得好吗?反观某血铅中毒的检测……
机构不起诉不发声,平白无故背个骂名。机构要是再给点人道主义补偿,指定变成你没错你为什么要赔,那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最近看说某武大女生 “诬告” 为啥不反诉,真反诉了你又不高兴。
最搞笑的是还有人觉得告赢了说明体检没用,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告不告得赢都觉得体检没用吧。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你为了赌气不去体检还真能让体检中心破产不成?去比比看看公立医院做一套体检的价格,之前还能说公立医院是因为质量把关严格,现在再回头看,价格服务质量都不行,还能说什么好呢。
不宣泄情绪,我父亲 15 年 10 月份在山东省中医住院一个星期查体,查的没啥问题 11 月底在齐鲁医院就检测出胰腺癌了。但省中医也没有误诊,因为有些癌症没有病灶的时候就是检测不出来,所以该女子这种随意带节奏真的影响该医院了。
你这么说谁还去你家做体检啊?不是沙比吗
女子称体检 10 年未被提示癌症风险却患癌,爱康回应「确认无责,正式起诉该女子」,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单独看这个标题的话,可能读者会为张女士捏了的把汗,这下完了,被爱康起诉了,麻烦大了。
事实上,看完细节我们会发现,爱康医院不过是提虚劲儿,爱康 CEO 说 “别指望几百块查出所有病” 就是赤裸裸的不讲理,难不成,每年花几百几千的体验费,原来就是查了个寂寞!
我的天哪,原来我们花了大把大把的体检费,都是成为某某寺庙的香火钱了吗?得查,花钱不办事,有没有可能,他们根本就没有查?
不要说阴谋论,类似的案例太多太多。此前有彩票店主远程收了购彩票的钱,根本不买,因为他知道大概率不会中奖,没台奖,费用就成了老板的收入,中了小奖,老板拿钱给投注者,从概率上讲,店主还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还有保险经纪人,收了买保险的人保险费,根本不上缴,出具一个虚假的保险合同,费用装进自己的兜里,毕竟出险的概率太小太小。
疫情期间,也有传出虚假检测的案例,更是罪大恶极。
我们分析一下,如果体检中心根本就是走个过场,不去真的检查,尤其是标本、样本,送出去检测费用挺高的,不去检测,按正常的健康人出具报告,那节省的可不是小钱。
好了,如果爱康说的是真的,他们检查了,十年没查出来,没有任何提示癌症信息,现在突然来了个晚期。你信不信?
张律师的遭遇告诉我们,太相信人,只能自己买单。怎么办?根本就不要在多年在同一家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时不时换一家。不可能两家或多家医院同时造假,即使造假,很难把指标造假的一样或接近,通过对比,谁是真的,谁是假的,自然可以分出来。
说的对,我们单位体检几家可选,就有爱康国宾,离远点就得了
体检不去医院,非要信这种机构。
我们公司有段时间体检就找的这种机构,肝功一堆异常指标,吓得我赶紧去地区 3 甲复查,结果一切正常。没过两年公司员工都反映这体检机构不靠谱,又改回医院体检了。
我讲个题外话,当年我二姨夫总感觉身体不舒服,在医院体检几次都查不出来什么毛病,最后是胃癌去世的,听家属说当时什么都做了,就没做胃镜,要是做了就查出来了,这是真的吗?
连续 10 年体检,说明这位女士很注重健康,然后却被突然诊断肾癌晚期,这个确实是很难接受的事情,虽然肾癌确实很难通过 B 超或者癌症标志物来发现,但体检公司第一时间是起诉患者,多少有点不人道,毕竟人家是你 10 年客户,人家生病了,可以发动一下自己的医疗资源,给人家提供一些治疗方案。
癌症的早期发现,确实是医学上的一个难题,比如胃癌目前主要依靠胃镜,痛苦程度比较高,肺癌靠 CT,而像肝癌胰腺癌,还没有特别好的手段,很多时候一发现就是晚期。
曾经我在爱康体检过,查出心脑血管有问题(两个医生做彩超搓来搓去搓了十分钟还补了一次凡士林),喊我去三甲医院看看,还有个什么维生素 A 超标的指标。因为我在省会城市,所以挂了全省最好医院的号,我爷爷当时支架就在那做的。
结果你们猜我去三甲医院发生了什么?
先是心脏彩超的医生那要下班了,本来不看了,看见我一个年轻小伙来,他加班给我做(因为全场都是老头老太,医生表示好稀奇二十多的年轻人来看心脏)进去搓了三下跟我说你很健康,我????我说医生你要不再看看?医生说你在质疑我?我只能怯怯的溜了(她身边还带着四五个规培的学生正在笑话我)。
好,回到主治医生(科室主任)那里,主治医师翻了翻我的爱康的体检报告,说了一句,维生素 A 超标这个我干了五十年医生没见过,以后不要去这些机构体检,没什么意义。。。。
回到题目,爱康和卖保健品的有啥区别,他除了起诉人家,他还能怎么办?认赔还是认他们公司检测报告是儿戏?
这种公司不倒闭
在座所有的人都有责任
没见过这么傻鸟的公司
会上核心表达一个点,就是【几百元的体检,本身就是无效的】,这一点看似很蠢,不是自己搬石头砸脚吗,其实不然,背后是做了充分讨论才抛出这个论点的,其中有深意:
1、是国内几百元的体检都是无效的,不是只有爱康无效——因为爱康也知道此时同行肯定拉踩,同行想把水搅浑,那就把同行拉下水,大家都别好过。
2、这次的大事件爱康知道自己是很难全身而退的,与其整个爱康品牌倒下,不如把【几百元体检】这种走量项目拿出去祭天,偷换概念把锅从【爱康品牌】的问题甩给【便宜项目】的问题,大不了以后几百元项目不开展了,把大会员服务好这生意貌似也不错。
体检早就成为敛财工具,国家不管而已。
这个问题我会,本人医疗行业从业人员,对肿瘤这个领域较为熟悉。法律方面已经有很多专业人士解读过了,我换个角度,从医疗方向来聊聊个人的看法。声明:纯属个人看法,爱康看到了,请不要来起诉我。狗头保命……
为什么机构敢起诉对方?因为谁都拿不出证据说这次检查结果没问题,一个月后确诊就证明机构有问题。这是一个医学问题,不像其他领域,可以被证明或者被推翻。既然如此,那就起诉对方,法律流程很长,公众的关注度很短,拖到后面,不了了之。
我记得好多年前,是美年还是哪家大机构的 CEO,爆出体检行业做假检的事情。当时也是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度,那段时间,公众都很在意,说以后要去三甲医院做体检,不去这些体检机构了。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体检机构依然活着,也许公信力受了影响,但也不影响老板赚钱。
我们来说说,为什么会出现假检的事情。不针对任何体检机构,仅从事实上进行分析。
体检机构的主要业务是企事业单位和大公司的团检,一般情况下,预算都不高,大多是不到一千。好一些的单位会过千,有级别的领导费用会更高一些。说句实话,1000 以内的体检,没有什么意义。正常情况下,在三甲医院,光是肝肾功血常规再加上几个肿瘤标志物这些项目,就过千了。更不要说 CT、核磁这些项目了。那就这点预算,怎么拿下团检的单子呢?那只能想办法缩减成本。生化的试剂成本高,那就少做或不做。彩超专业医生费用高,那就换成护士做。结果出来了,每个项目都要医生一个个看写结论,那就直接系统生成,少一个医生一个月节约一两万…… 还有一些涉及经济的问题,就不说了。这些事情,是在前些年爆出来的假检中说的,我只是搬运工,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所搜。
所以,便宜体检,不建议做。
那怎么选机构呢?第一种:直接大三甲体检中心;第二种:操作难度大点的办法,找人不多的医院做生化,专科肿瘤医院做影像或第三方影像机构做。我给家里人做体检,用的第二种,因为人少,但需要自己有能力看报告,普通人建议选择第一种。
经常有人来问,应该选什么体检套餐。我的回复一律是,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基因、家族遗传病史、日常工作生活习惯,体检也应该针对性地做。这大概就是爱康说的,别指望几百块的套餐,就能查出所有毛病。很多人会认为,肿瘤标志物都查了,那就不应该得肿瘤。事实上,我们看到很多已经患肿瘤的患者,肿标是正常的,甚至比正常人还低一点。
那我们应该怎么来预防肿瘤呢?
第一,先确定家族(所有向上有血缘关系的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已经堂表亲…)有无患癌的人,哪怕有一个,就属于有风险。还有个更简单的方法,做个全面的先天基因检测,看看有没有肿瘤高危,不过这个费用高,差不多 2W 左右。
第二,确定自己有没有接触致癌风险的环境,比如强辐射、有毒致癌物等,包括日常被忽略的发霉食物:黄曲霉素,也是一级致癌物。老一辈不舍得扔,喜欢吃坏掉的食物,风险很高。还有吸烟,二手烟,喝酒等等。
第三,先做一个全面的体检,我所说的全面,是那种套餐至少是两三千往上的,越全面越好。超过 40 岁,要做肠镜和胃镜,胃肠息肉癌变的可能性很大,提早发现,基本杜绝了大多数的消化道肿瘤。如果有家族遗传史的人,对应部位,检查更细致。有致癌风险环境同理。
第四,根据检查报告,发现自己有没有高风险的问题。现在发病率特别高的基本上是肺、甲状腺、胃肠、肝、肾,男性前列腺、女性乳腺和宫颈子宫卵巢。报告有问题的器官,哪怕是有医生说问题不大的器官,第二年体检都要重点关注一下。为什么要这样,因为医生只针对当前的情况,说没问题,将来有什么变化,谁都不敢保证。小心驶得万年船,多上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有个意识,大多数医生都只擅长自己科室的内容!!!内科不懂外科,眼科不懂骨科,这是所有从业人员都知道的,但是没有人会直接告诉你这个医生不懂这个,别听他的。我遇到过好多肿瘤患者,跟我说当时检查报告有一点问题,问了某个医生朋友,还是什么主任副院长之类的,对方说没事,就没当回事。一拖一年,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一问对方是什么科的,打听完才知道,跟这个肿瘤完全无关的科室,甚至是做行政上来的。
做完以上,能降低 90% 的患癌风险,还有 10% 需要自己日常多关注自己身体,有不舒服的地方,不要拖,尽快就医,早发现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排便、睡眠、饮食、有没有哪里痛或不舒服,还有身上的斑点痣有没有出现变化等等。
还有一些特别罕见或娘胎自带的,这些都不是我们可以去预防的了,概率小,中奖了也是听天由命。
疯了。这说明一个问题,这件事情真的动摇了爱康的根本了。
别的体检怎么样不好说,爱康肯定是受到了重大打击,营收出现了断崖式下跌,所以着急忙慌跳出来。
上一个这么跳的是联想,组织了一个什么企业家联名那次。这都证明,真的打疼了。
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跳的方向莫名其妙。因为他们认知中的重点和消费者认知中的重点是不一样的。
比如联想的重点是政府采购,必须站稳民族品牌这个占位,所以美帝良心想才对他打击重大。他的第一反应呢,拉人站台,这就有意思了,因为他要为哪些认定采购的人提供 “我是民族品牌” 的证据,网民怎么认为不重要,采购交差才重要。
这次爱康也一样,爱康的体检业务中,80% 的营收来自团体客户。所以,他第一件事儿就是要帮采购人 “免责”。告诉哪些采购爱康体检的人,没事儿,你采购吧,我有标准流程帮你摆脱质疑。这才是他开个会认定 “无责” 的根源。
怎么听烂的故事还有全新版本啊
脐带血机构是保存还是直接丢掉,哪个更划算?直接丢掉
体检机构检测不出病那你和保险有啥区别?人保险还知道出事了赔钱呢,你呢,还要告人家,想死了就直接说,大把的体检机构等着吃你的份额
解读个啥呢?是诬陷还是恶人先告状?
十年未检查出癌症是不是事实?
不过 CEO 说了句实话 -“我们的体检没用!”
良心企业啊,第一个敢于向全社会公开体检无效的企业 [赞]
**建议所有的体检机构,**应该把 “别指望几百块钱,什么病都查出来” 这句话排在宣传单首页!
CEO 说的大实话,忽然感觉花几百块钱去体个检,纯纯是智商税了 [苦涩]
实质上,体检机构就是个卖产品的,很光荣的承认自家的产品没用,那就不用再开店了,直接摘牌子关门吧!
不是,无论你怎么签合同
你的体检确实有瑕疵,虽然这个瑕疵在合同或者医学方面是有可能合理的。
但在普通人理解范围,就是你的问题啊。
你不内部解决,还起诉?你是不知道癌诊晚期的人叠了多少层 buff 啊。
我也是爱康国宾的老客户了,10 多年来公司安排的体检都选的爱康国宾体检,主要是住的地方和爱康国宾比较近,比较方便。每次体检各种小毛病也有提示。
今年发生一件事儿让我对爱康国宾的体检有所质疑。今年 3 月一个半夜突然发生左腰绞痛,凭直觉判断应该是肾结石发作,毫不犹豫往医院赶。只是比较困惑的一件事儿,年年体检,最近一次体检还是去年 11 中,中间相隔就 3 个月时间,体检从未提示有肾结石出现,怎么就会突然结石发作。
一直以来我认为体检就是血液检查和影像检查是最有用的,结果还是出现了影像检查不准的问题。后面在医院问过医生,体检为啥查不出来肾结石。医生说是彩超是有可能看不太清,不细致看是有可能看不出来。也就是说这东西对影像医生的能力是有要求的。爱康国宾这种快速流水作业,是可能会疏忽一些不明显的症状和病情的。
再看现在爱康国宾这事儿。检查不出来问题还起诉顾客,再加上今年这事儿,后面我也不会选爱康国宾体检了。每年换个地方体检,就像去不同的医院一样,可能还会发现一些新问题。
法律我不懂,但是我看出来一点,也就说这个【爱康国宾】其实不是做甲方生意的。去体检的个人都不是自己掏钱或者直接掏钱,往往是公司负担的福利,或者其它报销之类的。
所以去体检的个人往往就是一个工具人,让他们产生报告,然后拉账单,找真甲方掏钱,和续费。
当然也有个人掏钱的,比如各大银行其实都和这个【爱康国宾】有合作的(现在好像没有了)。
太阳之下真无新鲜事 大集团以进为退压制个体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回了
只能说到这一步了还去(包括单位组织)这些爱康美年的,这辈子有了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都怀疑自己看错标题了
确认自己无责,然后起诉患癌消费者?
我实在想不出这是怎样的脑回路能做出的事
资本家的无耻总是能击穿下限和想象力
不过这家公司可能不会太久了。好走不送
爱康国宾说的没有错,几百块上千块钱,正常来说一个加强 CT 都做不了。
但爱康就是赚这种几百上千块的体检费的,不仅 to b,还 to c。只要你宣传,就会有人相信。你检查不出来,就不要拿癌症筛查或者癌症监测来做卖点。既然你拿这个做卖点了,那没查出来别人对你有意见你就得受着。有很好的办法,几句话和一个态度就可以把事情压下去。但是爱康选择硬杠舆论。
爱康的公关就是一个灾难!管理层德不配位。
历史来看 三十年的互联网历史估计 没哪个公司这么脑残 人家十年客户没查出来 居然被说造谣 被起诉
还说几百块查不出病 那你 TM 开什么 jb 公司
还大言不惭说医院几千几万检查不出来 真是无耻又无知
这件事,如果从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来说,其实这话问题不大,疾病,特别是癌症的隐蔽性很强的,我就知道有副部级离休的老干部,每半年就在北京某医院全身体检一次,结果上一次体检没问题,但是半年后的体检就查出癌症中期。而这位老干部每次接受的体检标准绝对不是问题中这位女士的几百块钱能做到的。
公关界的卧龙了属于是,这么大个集团不会是没有公关部吧?
先是在没有做舆论引导安抚好公众情绪之前就上诉讼威胁,直接把自己陷入了 “恃强凌弱” 的位置,点爆公众情绪。
紧接着 CEO 犯迷糊,说话完全没有敏感性,拿 “一分钱一分货” 的经济理念来对抗公众对健康的重视,面对舆论不但不老老实实求共情做情绪管理,还想把锅甩给消费者,完全就是茅房里打手电筒。
再加上关键证据上处处回避,一来不公开人员资质,二来拿一句轻飘飘的 “行业规范” 回应样本留存问题后又不主动披露可以佐证的细节。
最离谱的是还想把行业、消费者都绑到自己身上一起挨骂,这套操作没几年脑血栓真干不出来。
至于爱康起诉这事,关键还是看是不是真的构成 “假体检”,真判了那就是影响整个行业的经典案例,法院能做的就是拖,等相关主管部门出调查结果再落锤。不管这事爱康能不能赢,换成是我起码先反诉对方泄露自己的体检信息构成隐私侵权。
不过这事处理成这样,结果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反正爱康已经自己跳到屎坑里了。
看我的回答不白看,给你看看我家的猫。
这公关真是醉了,一看就是小学生或者老头子做的? 本来很好处理的啊,1 先道歉,捐款,平息当事人的怒火 2 说对女子过往记录进行 检查,公布其体检项目和无法早筛的原因(比如钱没够 项目做的太少),3 推荐公众除了每年在机构的 筛查 还需要 三年去医院做一个大体检 推荐做什么项目 4 免费发放 1000 个体检名额 欢迎公众监督和体验。 如果公共思维正常,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女子做的项目本来是可以检测出来癌症风险的,但是他们的技术或者是疏忽,或者根本就是怎么日常操作了一下,导致该检查出来的没检查出来,所以不敢爆出女子做的项目和记录。
如果我是该女子 会去找医院或者鉴定机构,根据过往体检报告 看是否有癌症 可能性,如果有 女子必胜诉
第一,癌症不是什么你去简单查查就一定能查出来的事情,除非你每年把所有器官仔仔细细地查一遍,把所有有一丁点异常的事情都查个水落石出,那样才有希望,注意是有希望查出癌症。
第二,这个公司的公关是有大问题的,都让人怀疑是不是友商买来做卧底的了。你出了事情应该第一时间安抚,但你不光把事情闹大了,还讥讽底层人,这样还怎么做生意了?
我每年都体检,个人经历分享给大家。
1、我们公司有合作体检中心,大品牌有投资那种,我每年仅去查肿瘤标志物。前年查出来肺癌指标高出正常值 3-4 倍,当天吓的我睡不着觉。我去本地知名三甲医院做了 CT,又找了三甲医院主任,还找了自己朋友外科主任,多方认为体检中心误诊。没出结果之前,我彻夜难眠,我母亲一度认为她遗传害了我整晚哭泣。这对我家庭多大的创伤,我现在越想越气,3 年前的事情我能去找他们要说法吗?
2、我父母也每年体检。因为年纪大体检项目比较多,我父亲够金额就走 vip 通道不排队。在三甲医院,我父亲项目中有妇科检查,气的他当场要说法。最后主任亲自检查剩余项目才算结束。
3、我也在三甲医院体检。本省知名医院,体检显示眼部有麦粒肿,建议门诊手术。我第二周去临近医院就诊,主任医生把我眼球快扣下来了,给哥们来了一句:我尽力了,两个眼都看遍了,哪里有麦粒肿啊。太坑人了,基础病都能误诊。目前我肝部有良性肿瘤但尺寸不算小,体检从没检查出来,去年在三甲医院 B 超才意外发现… 我这经历可以证明体检钱算白花了。
经过多年经验,我认为大部分三方体检中心意义不大,基础检查例如血常规没问题,但 CT、B 超核心体检项准确度不高,可能是大夫和设备问题。部分三甲医院体检也有问题,医生糊弄病人。我现在直接去专科挂号,检查几项就行,CT、B 超、胃肠镜、标志物。省钱但费时,好处是不用再被体检中心糊弄。
当年丰田因为刹车门被美国国会搞得灰头土脸的。
但是也是当年,丰田打了一个广告, 跟自己的客户对话:
一个暂时的停顿,我们始终把您放在第一位。
我当时看到这个广告词的时候,觉得这个广告词太 nb 了,听说是博雅公关做的。
企业产品或服务被人质疑,就算你是对的,百般解释给客户听,未必能传达到客户耳中。
而且真相云里雾藻的,那些专业术语有增加了沟通的难度。
这时候,表态就变的十分重要了**。**
丰田一上来并没有否认,而是再后半句强调重视客户。
拿丰田跟爱康对比一下,高下立判。
很多企业都有对员工定期体检的福利。
爱康应该也是拿到了很多企业客户。
可能生意做大了,觉得自己 nb 了。
进而狂妄自大。
我想说这样的企业,应该被抵制而退出市场。
1. 爱康集团确认爱康集团无责。
2. 几百块的体检查不出病。
结论:福利性质的低价体检没啥用,还需要承担抽血、核磁等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
怪不得很多企事业单位发的体检卡在网上白菜价甩卖,看来明白人不少。
我感觉公关这个行业大有可为,同行帮衬的太行了
2012 年,我在成都一家体检中心上班,干了两年。那时候就发现这个行业不好做,生意也不差,但是挣不到钱。
医生都是 60 多岁的,从其他医院退休的,检验科只能检查基本的血常规,尿常规之类的,其他都要送到艾迪康检查。估计其他的体检也差不多,不可能自己买那些设备,不划算。
彩超的都是医生自己看,不过这个可能就需要技术了,这个医生和医生之前差别很大。有些人能看出来,有些人看不出来。前两年在一家医院做 IT,这家医院自己的医生都不在自己医院检查,因为检查不出来,去了内地检查出来 “主动脉夹层”,几天就去世了。
所以我觉得爱康不是故意检查不出来,而是确实能力不行。
这其实是绝大多数国内企业的嘴脸,它们对付我们都有三千计
千方百计让你去花钱。
出了事又千方百计隐瞒。
隐瞒不了又千方百计甩锅。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说不出这种话来。
不过国内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稀奇。
因为多年来的单边霸王条款,已经让它们傲慢和无知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它们只是情急之下说出了真相,并且认为我们毫无办法。
结果被扒了底裤之后,它们又开始用它们的惯用伎俩了。
我很想知道怎么算断章取义了 “别指望几百元体检什么病都查出来” 这句话的。
别指望几百元体检什么病都查出来,这话是 CEO 说的。
我正常理解是不是花了这几百块钱,和没花区别不大?
因为我自己哪里不舒服我自己知道,而我自己不知道好不好的地方你又不一定查得出来。
是不是这么理解的。
那我花这几百图啥?
那你推出这几百的项目是干啥?
一顿骚操作之后,它们才发现这一届网友不好糊弄了,于是拿出了杀手锏。
至此,它们把我们国内企业的套路都玩了一遍。
整个流程标准得像一个老师教出来的。
所以这一顿操作之后,它们的客户肯定会突飞猛涨。
公布检查检验项目,看有没有查那些能看见癌症的项目,没查就没话说了,要是查了还查不出来那就机构有问题
直白点说我不可能做个肝胆胰脾超声,能看到下肢静脉血栓
诊断应该有它对应的检查项目
能去三甲医院体检就去三甲医院体检,特别是那些有肿瘤强势科室的医院。
你永远不懂影像科的技术水平差距有多大!
家属,同样的 mr,在市三甲没看出来胰腺癌,在省三甲看到了。
看妇科、乳腺,去三甲或者妇幼专科医院(不用三甲,专科量大可以抵医院级别)。家属看息肉,妇幼影像主任能够完整看到后壁血供,省三甲没看到。后面手术是妇幼主任的影像准确。
一定要在不同三甲医院做体检!如果碰到不适,一定要指定主任或者老一些的看,年轻的经验不够!
血液之类硬性指标的买便宜的机构体检就可以,然后去三甲看报告,但是!!!!影像类的入侵类的(肠胃镜、宫腔镜)一定必须去三甲 or 专科!
这是典型的割韭菜思想,客户在他们眼里就是韭菜。
当客户提出问题时,第一反应不是站在客户角度思考,而是以一个收割机的姿态,表示我没错,你韭菜的问题!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起诉你这棵韭菜,即使你已经奄奄一息!
这里面不得不探讨流程正义和情理正义的话题了。所谓流程正义就是公司按照标准流程办事,即使结果不理想,但是我的流程没有出错,我就没有错,因为流程都是写在合同里面的,按照合同来我肯定没错。但用户的感知是情理正义,用户是非专业的,我找你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给我一个办事流程。
真正牛逼的公司,都是走情理正义!你看胖东来,会赋予员工很多独立处理事件的权利,因为不可能所有事情都有标准流程,如果都有标准流程,那自然就失去了温度。
在高压的社会 / 公司,往往都有很多流程!
医用 B 超检测仪国标 GB10152:要求能检测出 > 2mm 的不连续组织。
“被坑女〞在医院首次检测出的肿瘤尺寸 33×30×30(mm,已将图片中的 cm 换算成 mm),比要求能够检测尺寸大了 15 倍。“爱坑” 竟然没有检测出来!
并且 GB10152 是 2010 年颁布实施的,但这 15 年来,b 超检测仪的精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检测 > 1 毫米的不连续,毫无问题。
看了一下评论区,爱坑和其水军回避的就是这两个尺寸:
1. B 超要求能检测出大于 2 毫米的不连续
2. 被坑女肾脏的不连续已经大于 33 毫米
文字对这两个尺寸只字不谈,图片故意用红框遮盖这两个尺寸,
标准中的轴向分辨力 >2 毫米,侧向分辨力 >3 毫米,将探头方向翻转 90 度,就实现了轴向与侧向的互换,就算最小分辨率是三毫米,也超标了 10 多倍。
评论区说 “爱坑〞老总告“被坑女” 是灾难公关。
其实爱坑,不在乎个体来不来捡,他只在乎组织签不签合同。
法律角度?
你和一个肾癌晚期的人从法律角度解读问题?
真 · 你法我笑了家人们
有一部冷门小众电视剧,它其中一个小场面被叫《华强买瓜》
体检费就是这么多
我还能卖你没毛病的体检报告吗
你看体检嫌弃贵,我还嫌弃贵呢
你看看这现在哪还有几百块就确诊单一病的
你要不要吧
反正现在貌似的斜视不影响招飞
那接下来就是讨论肾癌晚期对开歼击机有没有影响了
医生护士不好说,不知道那家医院工作的前台接待一个月开多少钱啊?这承接多少诅咒谩骂还有隐藏的危险
虽然爱康无责,但是去爱康体检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只是爱康,这类体检机构都一样。
爱钱才是真相。
为什么要做体检?
第一、花钱买个安心。
第二、早发现早治疗。
结果你说:花几百块检查不出癌症
基于以上两点用户需求
用户会觉得
1、所谓安心只是你们的查不出来的说辞,粉饰太平,其实我已经生病了。
2、你们发现不了,我没法预防。
进而会觉得
呵,民营小破机构就是不行。
我为啥不去三甲医院体检?那多有保障!
爱康疯了吗?这种操作让潜在客户有一种 “爱康的检查服务没用”
只考虑法律风险,一点不考虑舆论成本啊
起诉张女士什么?损害商业信誉?
质疑你的体检服务不负责任,是人之常情,合理正当的。除非存在找水军抹黑造谣行为。
立案受理又怎么了,有诉权就代表能赢?
我觉着现在的情况下,貌似损害你自身商业信誉的恰恰是你自己。
就该告,竟然让 800 万用户蒙羞!
比如我,我承认我是鲨臂,我过去在慈铭体检了 3 年,爱康国宾体验了 5 年,今年准备换去正规三甲医院体检了…
之前我记得这机构老板还说很多抽血样本都没检查,直接随便填一个正常的数据给消费者,这不是他亲自打假的嘛,这么快就暴雷了,他怎么这么沉不住气
典型的灾难级公关。
自己重拳打醒了愿意去体检中心,为体检服务上交智商税的最后一小波弱智群体。
从表述看是正确的,但从企业经营看是失败的。
根本就没搞清楚体检中心核心的经营逻辑是啥,体检中心的产品就是体检服务,是为客户保障身体健康的。这个客户认知偏差了,大部分人都知道体检就是走走过场,就她认真了,你还对唯一信任你的这个群体贴脸开大。
我这话放这,以后去体检中心的都是必须去的那种人,而且就是 199 最基础套餐。
美国联合健康保险(UnitedHealth)的首席执行官布莱恩 · 汤普森,2024 年 12 月 4 日在纽约曼哈顿街头遭枪击身亡。联合健康保险的拒赔率为 32%,是行业平均水平(16%)的两倍,为业内最高。无疑他们在司法正确性上是,否则也打不赢官司。
但官司打赢了,证明你是正确的有什么意义呢。大了说偏离了社会价值和责任;
往小了说,对癌症晚期客户重拳出击,就不怕成为布莱恩 · 汤普森二世?
敢问做体检还有什么意义?这样哄骗民众的公司或医疗机构,就应该于以早日取缔,让其积极赔偿事主并罚款处理,且相应人仕负法律责任。不然不知还要祸害多少民众。
法律角度懒得替它考虑,
只是觉得有点蠢。
说白了,每年能花小几百一千去体检的,讲真,也不算普通工薪阶层了吧,
起码我所知道的,很多打工人家长,家庭月入不过万的那种,基本上不生病的话压根不会去体检,
就算去基本上也是奔着健康证去的,而且基本也都是去当地的定点体检医院,非机构。
能去你这种体检机构的,多半还是有点健康管理意识的,图的就是个省心一站式服务,
就算是没做专项检查,导致了这次新闻里的情况,
你好好发布个她的检查项目,大致说一下能体检出来的病症,说一下这种病可能需要额外做哪些体检,也就差不多了,
能去你这体检的受众,不说全部,起码有相当一部分是能看懂你的解释的,也不会完全站这位女士,
结果你这解释都不解释,直接阴阳怪气的,还起诉。。。在我看来就是蠢,
既失去了千元以下这些体检者的信任,又败了千元以上体检者的好感。。。
从追求事实的角度出发,应该相信法律,应该走法律程序,法律一定程度上是会偏袒张女士的。
舆论上确实一边倒的站张女士这边,一个普通人确实是无法做到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法律比舆论更具有保障性,因为普通人根本无法制造舆论。
有人说从公司公关角度讲,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不应该起诉,应该搞点捐款。
其实民众更关心,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
有责任的话就赔偿,没责任的话也可以表达人道主义关怀。
事实到底是什么?
法律才是普通人最大的保障。舆论不是。
其实不太了解原委不好写什么,但站在纯路人的角度,此时用起诉去对待一个在自家做了多年检查的癌症患者,半点人文关怀都没有,真的挺没良心的。
公关又是草台班子?文科生又占领高地了?
大公司起诉个人,本身舆论不占优势,这个人还是你的客户,而且还得了绝症,言权倒置原则,这个舆论肯定点爆了呀,哪个人会站爱康啊,这是立场问题啊,大众都到对立面去了呀。
爱康就算赢了,商誉也炸了,起诉这步棋是最糟糕最糟糕的。
如果是我处理,我估计会这么做:
1. 通过专业的机构证明没有问题,或者通过自媒体来重新科普这个事情,夺得舆论高地,但绝对不能以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2. 再给予人道补助,这个事情非常的不幸,爱康也表达了一下关怀。
3. 最后建立一个制度,每年爱康企业会拿出多少钱,给爱康体检结果正常的人员购买一份重疾险,用来帮助正常检查查不出来,但最后不幸得病的人员。(和保险公司合作也花不了太多钱)
再次重申立场,爱康会以最专业的体检来帮助大家排查身体问题,尽管现在有很多疾病体检不一定都能排查得出来,但是体检还是能够帮助很多患者排查出问题,希望大家坚持定期体检,最后祝愿所有的人身体健康。
作为一个的医疗机构,它似乎不怎么合格,作为一家企业,现在看来它也不怎么样!
真的道反天罡。
体检查不出病说是别指望几百块钱的体检查出病。
查不出病,你这叫体检吗?你是想抢钱不好意思直接抢,挂个体检的名号吗?
体检当然有贵有便宜,但是便宜和贵都有一个底线就是能查出病来。至于溢价部分应该在服务和治疗等环节出现。底线都没有,作为一个医疗机构,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爱康这步棋,下得不仅蠢,更透着一股仗势欺人的傲慢,与其说它是在维权,不如说是在用诉讼当盾牌,试图堵住消费者的嘴。
从法律上掰扯,它的起诉逻辑简直漏洞百出:女子说在你家体检 10 年没被提示风险,现在患癌了”,核心事实就俩,“在爱康体检”和 “患癌”。爱康自己都查了人家的体检报告,等于亲口承认了“在爱康体检” 是真的;至于“患癌”,它要是能推翻,早该拿出证据喊冤了,而不是扯什么“无责”。
说白了,爱康把 “自己无责” 和“对方造谣”硬生生捆在一起,纯属混淆是非。“无责”是体检是否尽到义务的事,得等人家告你时你再辩;但 “对方是不是造谣”,看的是人家说的事实假不假。现在人家说的基础事实全是真的,只是基于亲身经历质疑你,这叫合理怀疑,叫消费者正常维权表达,跟“造谣” 八竿子打不着。
这水平的公司也是没谁了,估计是挣钱挣得太容易了,就这水平当高管?底下员工不知道被 pua 成啥样
一家公司烂不烂要怎么判断?
正派经营又有实力的公司必然有强大的法务,它们被用来保护公司利益,
告的往往是同行,为的是专利诉讼或同业侵权。
当你发现一家公司拥有不成比例的强大法务系统,
诉讼发起对像永远是顾客和消费者,
主要功能就是要人闭嘴或是怨人多嘴,
那么别怀疑,不论你是商务合作还是购物消费……
请远离那家公司。
赶紧倒闭
翻译一下这个负责人的话:
1. 人家做单项检查都花好几千好几万,你花几百块钱想检查出什么?做梦!
2. 我们的检查人员该检查的检查了,该做的做了,我们没错,检查不出来毛病不是我们的问题。
3. 你来我这里花钱我欢迎,要说我们的不是,我就要告你!没看我还养活着这么多人呢……
好么,这位负责人的发言让我想起了最近一个所谓的 “网红” 的一句话:“没给我刷 100 万,我鸟你干什么?”
本来我觉得这个 “网红” 就够狠了……
还有比它更狠的!
就想采访一下这个机构的客户们: 你们花了钱,可能毛用没有,还有可能被人家机构告!你说你们图什么呢?
反正现在那个所谓 “网红” 已经是被封,被禁止关注,还哗哗的掉粉……
不知道这个机构会怎么样?
这样的机构还能存在这么多年真的是 “奇迹” 啊!
说实话,以前大多数企业还顾及点颜面…… 至少面上要过得去啊!
这现在这么赤裸裸了吗?
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深度调查,估计会有不少惊喜呦……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几百块的体检如果检查不出问题,那么爱康设立这个检查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骗钱。哈哈哈。这是诈骗吗?检查出了问题,不是赶紧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骚操作真的无敌了。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是张女士讹人,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完全不正确,典型的小孩打架。最后,为企业担忧。
作为本来就有体检需求的顾客
我最近打算选一家预约体检,听闻爱康国宾被告以后还庆幸这下说不定能抢到优惠价,这段时间还能检查更仔细呢。
结果这下它居然告顾客。
我现在心里只有牛逼,这么牛逼的体检机构我就不配去了,人又不 ️。
专业能力没见多出色,
甩锅能力表现很突出。
解决问题不重要,
重要的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种巨婴型企业,
能活到今天,
老客户都要好好反思一下。
此事件结合诬汉大学,就能看出为什么诬告反坐如此艰难
一旦诬告反坐以重罪,那社会个体个人在企业面前将成为彻底地待宰羔羊
你说澎湃不好的小作文里有一个字与事实不符,你评价 su7 或 m8 的视频里有一帧与事实不符,那很好,米为法务部告你个诬告,等死吧
有些不同的看法。
从目前张女士公布的信息、检测来看,并没有非常炸裂性的、明确的、有指向性的证据。deepseek 也说癌胚抗原对癌症的筛查名感性很低。包括张女士所说的 “10 个谎言”。无非说的是爱康没有给她提供专家、设别、人员啥的具体信息。左肾错钩瘤 deepseek 给的结果也是小的时候观察。
就算你去正规医院就诊,医生看了检查报告,对一些常见的症状(少数可能恶化)说先观察下。回头患者检查出了癌症,这个算医疗事故吗?就像甲状腺结节网上数据说 95% 都是良性的,5% 是恶型。医生如果让患者做穿刺,检查是不是癌,是不是会被患者骂??是不是过度检测、医疗呢?
不过爱康的老总话还是说多了,“当你指望说,一个几百块钱的体检能帮你什么病都查出来,而要查单一的病,多花几千几万块钱的时候,你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吗?“” 这种话很容易被截取。
而且在患者是 10 年老客户,患癌晚期,必然会情绪激动,做出出格的事情。
其实爱康可以向胖东来学习。一方面爱康对老客户提供人道主义帮助、慰问。另一方面,爱康要积极邀请医疗部门的检查,邀请卫健委的审查。一定要主动、积极邀请审查,这个事情越快越好。再国家部门出结果之后,可以起诉。现在起诉真的讲不清楚,毕竟是你自己的自查自纠。
“如果爱康能证明体检对癌症(或某些癌症)检测无用,不担责”和 “爱康没有体检出癌症,需要担责” 总要选一个。
这就要看体检签署的双方协议内容了。
如果爱康在协议上承诺了体检有癌症检测项目,且没有免责条款或免责条款不符合该女子的情况,那么爱康就是有责,反之无责。
就怕前期爱康宣传的时候说的很好,后面来了一出不认账,那可是欺诈。不管怎么说,商誉是毁了,有没有责任的吧,大家的信任失去了…
我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回答说公关要人道主义赔偿张女士
但我也不是很懂爱康这个操作
鸟悄地起诉就行了呗,赢了就让张女士道歉就完事儿了,最后发个通告,这事儿就算了了
越闹越大,对张女士有利,对爱康可不利耶
搞不懂
查出来了算他牛逼,查不出来也属正常
肾癌这玩意儿不穿刺活检很难确诊啊,顶多就是 XX 瘤可能,密切观察
总不能每年做个肾穿吧?每年全公司躺一星期谁受得了?
首先,在这里体检没有用,有病都检查不出来……
然后,你在别的地方检查出病了,还不能大声说出来,否则还被告……
所以就这还有人支持医疗私有化呢,看看这就是资本的嘴脸,你有没有病我不问,反正不能找我的麻烦……
有病没查出来,还没说他是误诊呢,都不说是自己的问题,反而要告病人,这谁还敢去体检?
这要是公立医院没查出来病,是不是又该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
看出来了,找个靠谱的医院还是很重要的……
都说对消费者傲慢,然而人家根本不需要对个体员工负责,而是对集体采购的企业客户代表负责,而采购代表关心的自然不是体检质量,而是这体检机构给了自己和自己领导多少回扣,以及体检机构老板是不是自己企业 zf 监管部门主管的儿子 / 孙子 / 女婿咯。。。
北京律师张晓玲罹患癌症,发现已是晚期。7 月,她发文质疑自己坚持体检十年的机构,爱康国宾。
她的理由也有道理,从 2013 年开始,她在爱康国宾体检了 10 年,从未收到患癌风险预警。癌症从来不是一朝一夕出现的,拿到透明细胞型肾细胞癌伴骨转移晚期的诊断,换谁都无法接受。
这事儿,爱康国宾开始一直在躲,闹大了以后索性回应了一次。它们表示,将核查其历年体检档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论证责任归属,“若认定爱康有责,绝不逃避”。
回复到这,算是点到为止,还算体面——我说了不算,第三方来,发现有问题我就受着。
大概是老板不死心,它们很快给关联媒体发去了邀请,通知在北京举办媒体说明会。在这场沸沸扬扬的回应里,它们突然挺直了腰板,重申对张女士的体检 “无漏诊、无误诊”,并强调自己以“虚构事实、散布谣言” 为由向法院正式起诉,说“这是为了维护员工尊严,也为行业正名。”
其实到这,已经让人一阵反感。这不知道是谁出的损招,你想打赢名誉权当然容易,加上张律师癌症晚期,拖一拖,可能没开庭人都没了。
可人家是你们十年的顾客,给你们掏了十年的钱,现在出事了,质疑完全合情合理。这时候好歹说点人道主义关怀,表示愿意配合相关调查,并且提供相应福利保障,经济支持,装也装出点温情脉脉的样。这事儿面上过了,就完了。
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它反而跳脚起来,起身去起诉律师。这除了冷血和无人性,确实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解释。
这没结束,后来爱康集团 CEO 张黎刚的一番说教,差不多正式确认,原来这些稀烂决策都是管理层下的。他在现场,发表了一番充满爹味,教育顾客的言论。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大家想一下,大多数企业给员工做个体检,少的几百块,钱多的也就几千块钱,大家去医院看个病,你要诊断某个病,你们问问自己,大概要花多少钱。当你指望说,一个几百块钱的体检能帮你什么病都查出来,而要查单一的病,多花几千几万块钱的时候,你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吗?至于这样的模糊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公众对于体检与看病,没有明确的边界,导致公众对体检有很多误解。”
能说出这段傲慢且爹味十足的话,基本可以断定,这体检公司,在这次公关战中彻底败退,未来恐怕也很可能因此一蹶不振。
普通人对医学问题有质疑是一种正常现象,你可以解释体检和看病的区别,但绝对不能用这种容易引发误解,嘲讽和反问的句式。
加上他的表述充满阴阳味,哪怕是完整版的话术,都可以得出他给出的几个信息:首先是几百块钱的体检,还指望能查出什么病?其次是嫌弃顾客掏的钱不够多,心里没点数,看病要多花更多的钱;最后是,公众没常识,搞不懂什么是体检什么是看病。
总结就是:想有用,要多掏钱,没钱就多学点常识。
这里说个细节。张晓玲律师的爱康国宾体检,来自于北京律协为会员律师提供的福利。北京有近 6 万名律师,前一阵刚下收到年度体检单,其中排名第一位的就是这家爱康国宾。
不知道张晓玲律师患病后,还有几个律师愿意相信爱康国宾。而爱康国宾这笔与北京律协敲定下,年收入千万级的合同未来能否持续,恐怕是一个更大的问号。
更有趣的是,它发现媒体没顺着自己的话术来,晚间,这公司继续发布声明,说部分媒体曲解了他的原意,剥离发言上下文背景,保留对相关媒体断章取义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完了,这是要下场手撕记者,用法律武器在威胁媒体了。
随手一搜,《爱康 CEO:别指望几百块体检什么病都查出来》近似标题,包括大河报、潇湘晨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多家头部媒体都用上了。
届时,爱康国宾方面左手起诉癌症晚期的律师,右手起诉若干家媒体,让他们同时坐上被告席。
确实值得期待。
近段时间,体检行业遭遇 “地震级” 舆情事件。一女士连续 10 年在一家知名体检机构体检后未获癌症风险提示,突被确诊右肾透明细胞癌,遂质疑该机构漏检、误检,引发体检机构与体检者的纠纷。双方围绕体检报告提示内容、癌症检测局限性等展开多轮回应,事件引发广泛舆论关注,相关舆情涉及对体检机构专业性、行业规范及消费者权益的讨论。
一、事件概述
当事方:
张女士:北京执业律师,体检者,确诊肾癌晚期后质疑爱康国宾误检。
爱康国宾:体检机构,被质疑漏检、误检。
**事件起因:**2013 年至 2023 年,张女士连续 10 年在爱康国宾体检,2023 年体检报告提示右肾钙化灶、左肾错构瘤可能,但未提示患癌风险。2024 年 10 月,她在其他医院确诊右肾透明细胞癌,2025 年 2 月发现骨转移晚期。她认为爱康国宾存在漏检、误检,且癌胚抗原(CEA)检测结果正常却未发现癌症,质疑体检机构 “假体检”。
当事方回应 / 行动:
爱康国宾:
第一次回应(2025 年 7 月 17 日):发布情况说明,称体检报告真实记录结果,癌症检测受时间点、方法等限制,已启动第三方权威机构论证,若有责必承担。
第二次回应(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完成内部核查及外部专家评估,确认对张晓玲肾脏检查无漏诊或误诊,愿接受第三方鉴定。
第三次回应(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媒体说明会,公布张晓玲 2023 年体检报告,称报告已提示 “右肾钙化灶、左肾错构瘤可能”,并建议做 CT 排除其他病变;宣布已起诉张晓玲造谣,法院已立案。
张女士:
2025 年 7 月 4 日:向爱康国宾发出律师函,要求提供血液标本、技术合法性证明等,未获答复。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接受媒体采访,称体检十年未获风险提示,质疑爱康国宾误检。
在说明会前一天,张女士揭露 “爱康国宾北京媒体见面会 10 个谎言”,称自己不出意外地被排除出邀请名单之列。
官方回应 / 行动:
北京市卫健委关注事件引发的舆情,称将强化飞行检查,完善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但未明确是否已介入该事件调查。
补充说明:
爱康国宾称张晓玲 2024 年 11 月手术病理报告显示为早期肾癌(pT1aNxMx),与她所述的晚期不符,认为其癌症发展速度极快。
关于癌胚抗原(CEA)检测,爱康国宾援引《肾细胞癌诊疗指南》称 CEA 与肾癌无关联性,不能用于风险评估。
二、舆情趋势
根据**识微商情舆情分析系统**显示,2025 年 7 月 16 日 0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15 时,有关 “爱康体检癌症纠纷事件” 的舆情热度约为 53,155。
通过观察趋势可知,舆情于 7 月 17 日达到最高峰,相关话题 “爱康回应体检 10 年无异常却患癌晚期” 登上热搜。
时隔半个月, 爱康集团直播举行媒体说明会专门回应此事件,坚称无责并起诉张女士,相关话题也登上了热搜,但热度远低于 17 日。
该时段内,有关 “爱康体检癌症纠纷事件” 的舆情主要集中在社交网络平台,约占 51.3%,其次为新闻 APP(约占 32.0%),短视频(约占 9.1%)。
该时段内,有关 “爱康体检癌症纠纷事件” 的舆情情感倾向以中性为主,占 47.5%;其次为负面舆情,占 47.0%。正面舆情较少,占 5.5%。
三、舆论分析
(1)正面信息概要
**体检检测能力与合理性:**用户认可爱康体检的检测能力,提到爱康每年能查出 15000 个恶性肿瘤,还指出不能指望几百块的体检查出所有病,强调体检核心是发现风险信号,爱康的癌症检测有一定合理性。
**负责的服务态度:**用户称赞爱康非常负责任,会对体检提示异常的客户多次电话联系进行提醒,还会询问复诊结果,展现出对客户健康的持续关注。
维护自身权益与行业声誉: 用户支持爱康起诉体检未查出癌症的女子,认为爱康起诉是为了员工尊严和行业声誉,并且觉得爱康是真心觉得自己委屈,这种做法也给单位用户吃了定心丸。
体检挽救生命的价值: 用户分享爱康体检救了家人的命,其父亲通过爱康体检发现肺内结节,后确诊早期肺癌并手术恢复健康,突出爱康体检的重要价值。
合理的价格优势: 用户提到公司安排员工体检时,爱康的费用比医院体检中心最少低两倍,单位能够承担得起,从公司成本角度说明爱康在价格方面的优势。
(2)负面信息概要
**爱康国宾十年体检未查出癌症,起诉客户引发众怒:**张女士连续十年在爱康国宾体检均未查出癌症风险,确诊时已发展为晚期。爱康国宾不仅未给予同情和安慰,反而起诉张女士,引发公众对其道德和公关行为的强烈不满,众多用户表示不会再选择爱康国宾体检。
爱康国宾体检准确性遭质疑,体检意义受挑战: 多位用户反馈在爱康国宾体检未查出实际病症,如肾结石、癌症等,同时爱康国宾 CEO 称 “别指望几百块查出所有病”,让用户对体检的作用和价值产生质疑,认为体检可能只是走形式,浪费时间和金钱。
爱康国宾信息不透明,引发用户担忧: 张女士要求爱康国宾公布其十年的超声检查、检查人员名单和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及结果,但爱康国宾未进行公开,这使得用户对其体检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担心自身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安全性。
爱康国宾旗下公司曾涉医疗纠纷,增加用户顾虑: 爱康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曾涉及医疗纠纷,这一信息让用户对爱康国宾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产生担忧,降低了用户选择爱康国宾体检的意愿。
爱康国宾体检存在营销过度和流程不规范问题: 有用户反映在爱康国宾体检时会被营销加项目,且体检过程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操作人员参考之前体检结果、医生工作态度不认真等,影响用户的体检体验。
首先 CEO 是公关灾难无疑,明显老总一拍脑袋就搞了一出。但是新闻学魅力时刻也非常多,本来没打算回答,但是你骂公关就算了,一大堆带节奏到让人觉得体检没用就过分了,已经有人被误导说感觉不用去体检的。
1. 前排大多数宣扬情绪的都没提一个重要信息,23 年体检结果是发现了异常,并且建议了患者进一步 ct 复查,但是患者并未复查。如果患者不复查,那怎么可能确诊呢?
这还引申到网上一大堆人嫌弃医院检查多,检查完了又没病这件事,虽然不排除一些过度检查,但是医院也确实不能不检查就排除风险呀。检查没必要,都是为了赚你钱这种谣言非常恶性,搞不好这次的患者女士就是被误导了。
2. 即使这次得病没有查到,该定期体检还是要体检的。病分很多种,有的难查到有的容易查到。哪怕基础体检查不到复杂的,那简单的查到了也可能救自己一命。死亡概率从 2% 降到 1%,确实不能彻底根除,但是对自己来说都是减少了一半的死亡几率。
总之,可以批评公司服务,批评公关,但作为看客,心里要清楚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要被骗赞的带节奏自媒体搞得连体检都不做了。
既然从法律角度解读起码等判决结果出来吧,就说这事幸亏发生在私立,公司有底气和患者斗智斗勇,如果是公立医闹又该高潮了,继续在 “检查结果很好就是挣黑心钱”“漏检导致患癌” 之间徘徊,那不得拉横幅写小作文投诉医生和医院加索赔一千万。
我也觉得爱康国宾在此事中没有责任,因为根据群蟑定律,如果它真不好好检查的话,每年癌症确诊人数那么多,不可能现在才出十年未被提示癌症风险结果确诊的事,总不能说每次体检的人都和她有仇,或之前的人都忍了吧。很可能就是有啥小概率事件导致查不出来,比如说她的体质异于常人
但起诉该女子这事吧,让我怀疑它的体检真没什么用,以至于没能查出自己公关负责人的十年脑血栓。人家是你的十年老客户,现在癌症晚期了,你反手就扔一纸诉状上去吗。就算能打赢,这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也不需要我分析了吧。你要是冷处理,会日常体检的人早晚想明白我上一段说的道理
爱康脑子瓦特了,无论官司输赢里子输定了,怎么能当上 CEO 的?这种情况不应该淡化影响?而不是起争端,输了那没的说,可赢了顾客就不是冤大头了吗?
商业化的医疗机构就是这样的,尤其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没必要从法律角度解读,因为它们所做的一切都一定是合法的——就算当下不合法,它们的政治能量甚至可以把法律改到合法。
这不是一个爱康国宾的问题,商业化的都这样,你以为在和睦家出了这种事会有什么区别吗?
2.8 万的救护车从江西跑到上海开不了发票不正规,那么 13 万的救护车从上海开到浙江,一定能开发票,一定合法合规。
所有检查都没出问题,爱康也没有责任,那么我就要问一句了:大哥你做体检,你做它有啥用啊?
非医院的体检中心最好不要去,我就先说他们的利润:表单 1000 块钱的套餐,基本上 220 块钱左右他们就能做,甚至 220 块钱他们都赚钱。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找他们的销售,就说有单位团检报名,给点折扣,你会发现所有非医院的体检机构起步就是 2 折多,3 折多。
一般报价 5 折左右的,那就是单位的负责体检报名的工作人员从中吃回扣吃的非常多。
这个领导说的,别指望几百块能查出什么来,其实说的是实话,按上述折扣计算,体检机构的实际支出可能也就 100 块,甚至不到 100 块,什么都查不出来的,做个假报告应付一下拉到。
反正我觉得一些体检机构就是纯扯淡
我司前几年年度体检只能去机构
我去了
跟 b 超医生说了我有乳腺结节 很多个 麻烦她仔细给我看看
看完她说没看到有
我刚开始还很开心的以为消掉了
后来感觉还是不太对 去医院重新查了下 还在那 甚至还变大到 8 毫米了
说真的我都跟你透底了你还看不到八毫米的乳腺结节还干什么体检 这不纯坑人
后来我们几个玩得好的同事私下交流发现很多都有猫腻 什么常年高血脂高尿酸的在那里测突然正常了 什么这里结节那里囊肿漏诊的
再后来第二年体检能选医院的 没人选体检机构了
那个体检机构还假模假样派人来收集意见说怎么没人选他们了
我当时和另一个同事就当反馈问题了真的去找他们说他们体检结果不对
然后收集意见的一开口就问我们工号说要登记 我们一听赶紧溜了
现在那家体检机构还在我司的年度体检选择列表里
只能说属实牛逼
东大人活到 80 岁的一辈子中,33% 概率会得过恶性肿瘤。
半个业内人士。
问题的根本原因其实出在体检检测的设备和试剂上。国内某些无良企业为了谋得利益,设备都是免费投放到体检机构,只为赚取海量的试剂费用。
大部分三甲医院相对审查机制更严格,所以这些企业自然瞄准了更容易应对的体检机构。
表面上相同的试剂盒,其实私下会有多套不同批次的,初期它们会用高成本制作的 A 套试剂通过医院和体检机构的审查,等设备完全使用起来以后再换成 B 套成本低一些的试剂。等时间稍微长一点之后还会换成成本最低的 C 套试剂。
检测过程中,通常只有测出高危阳性的数据会再次复检。甚至有检测员图省事对于阳性临界值的数据直接修改的 (实际情况中阳性病例非常低,并且早期癌症很难查出)。
出现失误真的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次的爆雷并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以往的爆雷基本都被试剂厂商私下解决)
不送爱心关怀、而是送 “一纸诉状”,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难道用户没有质疑的权利吗?
要不爱康把检测报告上传,让知友帮忙确认一下?
爱康医疗团队已完成对张女士的历年体检报告与档案的核查,并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确认爱康对张女士的肾脏检查不存在瑕疵,报告结论与肾脏超声检查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对于肾脏检查漏诊或误诊情况,进一步确认爱康无责。
如果爱康在说明会上,确认无责后,给张女士一个爱心捐助,爱康会不会赢得更多客户?
翻译一下:
要体检请去正规医院,外面的体检就是智商税,尤其几百块的体检纯折腾。
你们这些一直被收智商税的韭菜,竟敢质疑我们收智商税的事,必须上强度!
张律师回应了:
1. 我很期待爱康国宾起诉我,我随时做好了应诉准备,真相大白的那天,就知道什么叫打脸,请不要再用谎言让我失望;2. 不知道爱康对北京律协到底几折扣,但几百块钱的体检费什么都查不出来,为什么还要收这几百块钱,骗钱吗?律协得考虑退费了。3. 什么叫 “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这个决定很难吗?为了 15000 名员工,那 800 万体检者活该?!4. 什么叫我授权才能公开,我分分钟赶到现场,公开吧,接受网友检阅,从发律师函至今 26 天了,你倒是拿出来呀!5. 我昨天已经对你今天的说谎行为作出回应,尽管你刻意躲避我。屎尚未拉,已臭四方!
很不可思议,一个公司的领导居然说别指望几百块查出所有病,你可以说你的检查项目里有未包含这个检查项!怎么能以贵和便宜来定义能不能检查出问题呢,那意思几百的检查全是骗人的呗,就是明的告诉消费者,我们就是骗人的。
难道不应该只要查了这个检查项目,你就应该给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感觉像法盲一样
如果确实是有足够的证据,去正面回应,这对自己公司的声誉影响也小,可能确实被打到死穴上了,只能选择硬刚,要不然就会有倒闭的风险了吧。
百度百科中此公司的涉及的案件 不少啊,确实在这方面有经验。
这破烂公司不就是脐带血和冻卵模式么?交了钱买个安心,真正发现问题已经是数年后了,到时候就说几百块查不出啥,如果起诉的话赔点钱 & 拖到人走。我自己亲身经历:在爱康国宾,体检把我的近视治好了,蛀牙也治好了,爱康都是神医啊!
这次真是在灾难性公关,周老板等着哈耶克的大手发力吧。
告诉各位结论:各大私立还有公立医院的体检中心,就是个非常鸡肋的存在,除了赚钱,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各种单位每年一次的体检就是单位,体检中心,医保的庞氏骗局!钱花了,事办了,但是除了给体检中心送钱外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体检作为主体,在整个环节中是最不重要,最未被重视的一环。流程化的体检套餐和体检模式,就像当年排队做核酸一样,根本检查不出来个一二三,什么 CT,彩超,核磁共振…… 就像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学,但就是样样都不精,我甚至都怀疑,那些体检中心的 “医生” 可能连资格证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医术了。
这一套流程下来,除了肥了各环节的相关人员外,对被检者没有任何好处,而很多单位都把每年一次体检当做多么大的福利来宣传,简直就像搞笑一样,这么大的内耗和空转,出现了这么多年,竟然得不到任何的改进???只能说明一点,现实真的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所以各位,身体不舒服的一定要去门诊,去挂号去检查,而不是稀里糊涂去体检中心做全面检查,这种形同虚设的检查,除了浪费你的时间,金钱外,什么都查不出来!
如果爱康有责任,说明爱康有问题;如果爱康没责任,说明体检行业有问题。现在爱康的做法不是把整个行业拉下水?
你漏查可以理解。谁都可能犯错误。但你犯了错误拒不承认还起诉被你漏查的客户,这就是缺德。考虑到客户还因为你的漏查而到了癌症晚期,那你就不仅仅是缺德,而是缺德到了无耻的程度。
事实上,爱康所使用的癌症检查的有效性的确不高,这并不一定是爱康有意的,而是为了降低成本没有使用更有效的检查手段。超声是很便宜的手段,有效性不高也正常。爱康作为以挣钱为目的的企业降低成本可以理解,但是降低成本就要承担降低成本的风险和责任。
从公关角度看,爱康此举是极其愚蠢的。出了事,二话不说就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就算成功,也等于把很多潜在客户推走,人家谁还敢来你这么出了事就一推六二五的企业购买服务?其实爱康有很多更好的策略可以选择,最差也可以给予人道补偿以免风评太差。
最后,给爱康科普一下什么叫漏查:漏查的来源包括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随机误差与具体操作有关,系统误差则与方法有关。打个比方,你考试没考好,可能是考试当天手抽筋了(随机误差),也可能是你学习方法不对(系统误差),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没考好就是没考好。你不能因为你手没抽筋就起诉主考老师吧?
明明做的不对,资本家们还动不动就是 “走法律程序”,毫无怯意,说明现在的法律已经严重失效,不再是人民的工具。
这老板估计也是平时喜欢说大话吹牛逼的人,被手下的人捧习惯了,傻逼处理方式。
自从知道郭台铭的弟弟都患癌症去世,就对体检去魅了。
那么有钱的人体检啊营养师啊都不能提前查出,或者查出也治不好。
我们小老百姓体检的意义何在?
花小钱可能查不出来,还增大了因为体检感染疾病的风险。
花大钱,有郭台成花的多?
真查出来大病,先不说有没有钱治,也不一定就能治好。
所以,我的做法是入职体检这类不得不做的,该做就做。其他免谈。
但是,大家如果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及时就医,去正规医院,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一定要听医生的,谨遵医嘱!
我在尚宁体检出甲状腺结节怀疑恶性, 他家第一个电话是告知我体检结果,怕我看不懂还特意解释了一下数值如何如何,催我请尽快去医院复查。那时候我在出差就说等回去就复查。
一周后又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去复查。
真的很负责任了。
现在都是私人机构体检么
我这边单位每年都去市立医院体检,我还以为只有正规医院才能体检
果然是草台。这么大一家公司,一堆高管道貌岸然开了个发布会,把自己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给埋了。
你们公关啥都不做,都比开这个发布会强。
还说消费者的行为伤害了爱康员工利益,领导这个烂公关犯的这个错,伤害爱康几万员工没?
我司每年的体检的机构之一就是可以选择爱康国宾的,我 2023 年年末在爱康国宾体检的
然后,体检的过程就检查出来甲状腺结节,说再交多少钱可以再给仔细检查一下,我拒绝了
还检查出来左侧卵巢囊肿,乳腺结节,也都是想让我再花钱做进一步的检查,我都拒绝了
体检结束之后我去三甲医院做了一个彻底检查,这三项没有一点问题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去过爱康国宾,并且拉黑了
体检也选择正规的医院
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没法解读!
我生病在本地三甲医院一两个月做了几次核磁和 CT,后来转院到省会协和,做核磁检测出了另一种疾病,最近的两次核磁间隔不到一个月,你说是上次核磁医生没发现,协和教授看了带去的片子说不存在,就是上次核磁没有,在核磁后出现的新问题,被这次不到一个月再次检查发现了。
体检只能告诉你到现在这一刻时间里有没有事,你拿着检查报告走出医院它就不管用了
1,体检的技术细节效果偏差,咱外行人评价不来。
——但无论从甲方乙方谁的表述来看,事实是 “一个消费者花了钱,最想买到的服务效果没收到。”
即使不算你欺诈,至少说明你没用。
2,“企业体检” 采购里没有交易,我不信。
我是小老板,常年有来推销 “员工体检” 的。觉得这钱该花,对同事和家属负点责。
——但个个推销员跟我谈 “返利”;或者谈把集体的买了,然后把我个人的体检规格提上去…… 我就恶心了。我初衷是一颗红心给大伙福利,结果要搞成我黑心老板给自己谋私利。
算了。分体检钱、分享信息,谁爱检谁检。
3,不敢一棒子把机构体检都打死。
约 20 年前在上海一次 “入职体检”,大夫在脖子位置摸出一个肿瘤。
~俺得感谢他。点赞认真负责医术精湛。这么简短低成本的入职体检,有这么大发现。
——无论他是对医德、或是对企业、或是我个人的哪一个认真负责…… 有关键产出啊。
爱康老板说的话咋这么没水平呢
就不能说说你们有多少的疾病提前发现率?嗯,不会没有吧?
好吧,那就是诈骗了
查一下这帮人是不是把体检报告直接扔了。
这个事,中译中就是,一女的跑到家餐馆说 “我在你家吃了 10 年午饭,怎么一到晚饭前就饿”。面对这个无理的诉求,店家说了句实话。
但在媒体的操作下,变成了可怜的受害者,蔑视底层的商家。群情激粪,结果如何?回头看看过往 20 年医闹的成果,都是一样的套路。
各位,结果啊!普罗大众为这些无理取闹者站队,为他们把自己卖了数钱。不是一回了,都不知道第 N 回了。能不能脑子清醒一点?!
行了,爱康加入黑名单好了。体检不能检查出所有毛病,这个我可以认可和接受,但是我不能接受我因为认知不足投诉你,你却反过来起诉我。
就像我去饭店吃饭,把一个鸭脖误认为是鼠头投诉,结果你却起诉我要求赔偿名誉损失,换你你能接受?反正这样的饭店我不敢去吃。
另外我觉得体检项目应该出标准了,什么项目能查出什么病,不能查出什么病应该明确说明,哪怕只是概率上能查出也应该注明。否则,真没必要体检了,该吃吃该喝喝,明天和意外谁先来谁也不知道。
公开检测记录,检测流程和方法来证明你的检测没问题,一切流言蜚语都可以在经过智者时消失
现在一味的起诉和推脱,只会让人愈发觉得你的背后有鬼!
你闹的越凶,手段越发狠厉,只会让人认为你有很大的猫腻
毕竟,体检不需要对人开出处方,只要说明是否人 OK。
so
体检时检查人一会可以是临时工,可以一会是保洁,可以一会用检测仪器检测,亦可以一会直接出单
这样可以审下不少费用的。
不说道德和商业诚信,单论智商这 CEO 也令人捉急
江湖混混都知道不能惹不要命的,他对一个癌症晚期的人重拳出击?
人家本来也没几天好活了,临死前买把菜刀上门讨债,简直太合理了
爱康这么大的企业连个正经公关都找不到,降本增效怎么能做到这个地步呀?要知道国内公关这块,肯定是有企业向腾讯看齐的,结果腾讯前面做了那么多经典公关案例,你们企业就算没公关,好歹也看看腾讯是怎么搞公关的,最基本的商学常识都没有学吗?看来爱康这个企业是彻底完蛋了,典型的大企业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没有一个团队愿意承担责任。所谓的起诉,你是想证明什么?也就是说,爱康起诉患者想达到什么目的?
正常情况下,一个企业去起诉宣传自己企业负面信息的人,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肃清正源。首先是表明态度,彰显自己对企业文化的自信;其次是通过官方背书洗清污点;再次是作为一种公关手段震慑其他宵小之辈,让他们没事别来企业捣乱;最后才是为了那点少得可怜的赔偿金。
问题是,现如今这个社会,律师函都快能用来擦屁股了,因为大家吃了太多亏,早就不相信这些了。所以,作为企业,你可以威胁或者声明要起诉,也可以起诉一些自媒体作者来降低舆论影响,这都是你能做的事,但你去起诉患者,是想干什么?
想证明患者的癌症是假的吗?显然这事里的患者,癌症肯定是切切实实的,大家对患癌这个基本事实应该没任何疑问吧?那现在的争议焦点就是,到底是爱康没查出癌症,还是这事爱康没责任,想让官方给爱康背书,也就是这个锅到底该谁来顶。
显然是爱康的高管忽悠背后的老板,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典型的甩锅行为。但高管把锅甩给患者,对整个企业品牌没任何好处,因为这个官司你根本不可能打赢,为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司法程序很漫长,你去起诉,别的不说,患者只需要每次学隔壁的追风老叶,没事就宣传一下自己的疾病情况。要知道,人天然同情弱者,这法律程序没个一两年根本下不来,人家患者只要豁得出去,就能吃这口流量,每一次宣传都是对爱康品牌的打击和伤害。就算最后爱康告赢了,结果呢?反正患者不可能输。
而且,什么叫 “一个艰难的决定”?“艰难的决定” 是隔壁腾讯在生死关头才用的,现在都成梗了。
这种事就该学学人家腾讯怎么搞,该花的公关钱得花,但最关键的是降低热度,也就是把宣传最火的几个自媒体给起诉了。毕竟自媒体作者搞宣传,肯定没什么过硬的证据,想起诉几个出头鸟,找找关系,总能打赢。至于患者,人总是会同情弱者的,得想办法私下沟通解决,如果能私下谈拢就谈,谈不拢的话,就冷处理,也就是找个能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给爱康背书,实在不行花点钱,总能找到愿意为爱康行为背书的专家教授,先把事情压下来。之后再想办法科普相关的体检知识,而不是硬扛着蹭流量,这种做法对自己品牌是无限伤害。现在就怕爱康到时候起诉患者,讨要几千万的品牌损失费,那才是更好笑的新闻。
不是自己的责任就不要背,占理就要直接捶死诬陷自己的人,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妥协。
如果公司确实无责,那这是正确的做法。
向死而生,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处世之道。
企业只要能宣称自己的检查结果全都是正确的,不会有错误和少漏,那就是一分钱一分货,不会影响到真正需要体检的消费者,甚至可能促进高端业务的销售。
反过来,要是它敢赔钱,那就完蛋了,所有的投机分子都会赶过去占这个便宜,垮掉只是时间问题。
一个癌症赔五十万,二十个就是一千万,什么公司的现金流顶得住这个赔法?
退一步不是海阔天空,而是悬崖峭壁。
这个企业不想死,就只能先下手为强。
可跟当事人扯皮是毫无意义的,大众的医疗知识并不足以分清其中对错,所以必须要依靠公权力盖棺定论。
所以直接起诉也就成了必然。
从法律角度,我解读不了
但是我希望跟大家说一些常识
1、平时普通人能接触到的私人体检机构,有一个算一个,其实都是垃圾,大部分都是从公立医院退休的,可能没有什么技术水平的老医生。只要这些老医生看得懂设备和报告就行,至于解读,他们乃至机构本身是没有硬实力的。
2、体检机构设备可以捡出来的异常,意愿也能捡出来,重要的是解读出来,阴影都是一样的,公立医院的一生就能根据阴影看出很多东西。
3、体检除了异常,一定要带着报告去公立医院,公立医院让你再做一次你不要觉得他们是在坑你钱,但凡你的报告可以用,他们都不愿意让你再做一次,尤其是现在的大环境下。
然后说一下爱康的回应
什么玩意儿。
怎么,几百块就不是钱,这语气怎么回事,资本家教训起顾客来了?
十年老客户结果就这态度,你还想有回头客吗?
真的为爱康的消费者感到可怜,为这种狗东西买单了这么久…
这件事可以说相当的诡异。
我们有的时候去一些小饭店啊,或者是一些基层消费场所,也会遇到这种事情。
比如说,你说老板你这个饭好难吃,然后老板怼 “你花那两个钱还想吃什么?”
但是呢,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种话是不能公开说的,只能私底下吵架或者蛐蛐别人的时候说。因为一说出来,就会把自己顶到舆论的反面去了。
爱康一家这么大的公司的领导人,在公开的记者会,说出这种话,然后还把投诉的客户给起诉了。就是傻子都知道,这么做会大大影响公司未来的形象和业绩。然后这个领导人以及他领导的团队会浑然不知?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这个领导人,以及他背后的团队,会从公司垮台中得到巨大的好处。
正常企业首先第一点无论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初期千万不能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你当然如果确实是自己的问题,那就看具体到底是什么问题。
第二点做点稍微有点温情的事,比如说给这个女的募捐点善款之类的。
所以大家主要的攻击点在于只是说这个高管说的不好听,这等于说是自绝于消费者。
应该老老实实的说清楚,为什么这个用户花的这几百块钱检查不出这个用户所罹患的具体的疾病?
比如说这几百块钱是只能够查出这一方面的问题,但是没有办法查出我们这位患者他所得的病的这种癌症,这个癌症比较难查出来,可以这样说话,但是不能说。那你就指望这几百块钱能查出病,这个话实在是太容易。被攻击了。
随便在网络上宣传舆论出来,这个企业的名声就臭了。
总而言之,我觉得就是得到的信息太少,必须要更具体的暴露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不然大家太容易被牵着鼻子走了。
因为有的癌症他确实是很难查出来,甚至说有的癌症一查出来就是晚期。所以真的很扯淡。
路易吉 · 尼古拉斯 · 曼吉奥内看完后直呼,这我熟
Look at my eyes, baby, baby tell my why
这种 “辟谣” 方式,感觉也是深受某些地方政府的启发啊!
思路都是一样的,怎么看法律都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白天看到这个热搜
还以为是眼花
这家体检中心应该是私人的,但是,即使是私人的,也应该有舆情处理人士吧!!
到底是哪个领导拍脑袋提出的起诉啊?
这医院是不想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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