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歌手韩磊不接受造谣女道歉并提起刑事诉讼?

by , at 03 September 2025, tags : 韩磊 道歉 造谣 群组 诬告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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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暖暖​ 发表

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这年头,道歉信写得比小说还精彩,

“我农村的,我没文化,我闹着玩儿的。” 短短几个字,一套组合拳,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仿佛受害者是她

这套 “我是弱者我怕谁” 的话术用得是真纯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韩磊抄了她的家,而不是她差点把人家三十年积攒的名声给抄了底。

道歉?对不起有时候 “对不起” 三个字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也最恶毒的武器。它试图用道德绑架,来逃避法律的审判。

一句轻飘飘的 “闹着玩”,就要抹掉人家可能损失的 200 万商演费,就要让一个在行业里摸爬滚打几十年的公众人物,背上“出轨”“不负责任” 的黑锅。

这哪里是闹着玩,这是在人家身上点火,接下来说自己只是想借个光。

所以韩磊为什么不接受道歉,还要提起刑事诉讼

因为他但凡点了这个头,收下这封 “道歉信”,明天就会有声音说:“你看心虚了不是?要不是真有事,能这么轻易原谅?”。

大众不关心真相,只关心反转。原谅在某些语境下,等于默认。

他不是在跟这个姓许的女人置气,他是在跟这个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的时代置气。

很多人分不清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如果韩磊只是要钱,他可以提起民事名誉侵权诉讼,要求赔偿那 200 万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他选择了刑事自诉,

刑事意味着他要追究的,不是钱是 “罪”。他要的不是赔偿,是惩罚。他要让造谣者,承担刑事责任。

这不是小题大做,这是在用法律给自己正名,也是在给所有潜在的造 ok 谣者上一堂公开课。

此课程的标题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成年人得为自身言行负责”

什么叫诽谤罪?我们的法律写得很清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什么叫 “情节严重”,

这位许女士的表演,就是教科书式的 “情节严重”。

出轨、怀孕、金钱纠纷等极具冲击力的内容存在于她所编的故事之中。她发布的那些聊天记录与视频经互联网迅速传播开来,浏览量以及大家讨论的程度都高得惊人。

这一系列举措让韩磊的商业活动受到很大影响,社会评价很快下降,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名誉侵权了,这是有预谋、有步骤的舆论攻击,是对个人名誉的精准猎杀。

如果这都不算 “情节严重”,那什么才算,

所以韩磊提起刑事自诉,是把一个本该由法律裁决的事情,从道德的泥潭里拽了出来。

他拒绝了那封看似示弱、实则充满算计的道歉信,就是拒绝了 “和稀泥”。

这个社会,需要这种 “不原谅” 的强硬,

因为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残忍,

如果每一次伤害,都能用一句 “对不起” 来勾销这样法律的尊严何在?正义的价值何在?

造谣的成本,不能仅仅是一封道歉信。违法了就该付出代价。

韩磊这次,不是在为自己一个人打官司。他是在为所有被网络暴力、被谣言中伤的受害者,守住法律的底线。

他用行动告诉所有人,面对泼过来的脏水,你可以选择擦干净,也可以选择烧开它,再泼回去。

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不丢人,

这无关愤怒,也无关讽刺,

这叫体面,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知乎用户 falseLuffy 发表

“道歉信无任何法律效力”

“道歉不代表认罪”

“无任何证据表明韩磊在这次误会中受到了伤害”

“女士主观恶性不强,情节轻微,法院不予追究”

“事态扩大责任系原告韩磊”

“韩磊承担此次诉讼费 38 元”

知乎用户 为啥不给我改名 发表

道歉信看下来:农村人倔他家祖坟了?出了事情了强调自己农村人。人家农村人也没一天造谣,不干人事呀,我遇到的农村人很多都是纯朴本分的人,自己造谣别人,还要丑化农村人,真的坏!

没文化也是造谣不负责的理由?

没文化,你去学习,你去劳动,你去提高,现在这个许女士,没文化去造谣别人,真的小刀划屁股 开了眼咯!

知乎用户 燕翩翩 发表

支持,但不看好。

最高检在李星星案中已经示范了,恶劣得多的诬告诽谤都不追究法律责任,可以确定只要不诬告到领导干部,女人诬告是没人管的。

到时候就是 “扩大影响系男方责任”

知乎用户 唐山英雄 发表

反正就现在这个大环境,男的被诬告之后是 100% 影响生活,既然这样为啥不追究诬女责任?有枣没枣搂两杆子呗

万一真有正义呢?

知乎用户 游浪 发表

说白了就是朱军起了个坏头,选择息事宁人,结果呢,对方成了代言人靠诬告混得风生水起,一本万利,这样只会引得更多后来者效仿,反正没风险没损失

知乎用户 大风歌 发表

不告到法院的后果:

知乎用户 安静的鸡腿 发表

这是一场迟到七年的审判

如果当年朱军的领导没有以 “大局为重” 这个大帽子去压制朱军,或许会拯救很多很多无辜的人

知乎用户 逛逛戠曶 发表

如果韩磊不提起诉讼,马上就会有谣言传出来,说韩磊拿钱私了了

知乎用户 隔壁的那个胖子 发表

别的不说了,高赞都说的差不多了,我就提一条:

是什么让她们以为只要道个歉对方就必须接受、而且不用承担任何后果的??

知乎用户 未央千城 发表

傻 13 小仙女别侮辱农民了,绝大多数农民只是朴实,不是没文化。反而是小仙女,道歉阴阳怪气,搞得现在韩磊不接受道歉,就是要让你坐牢,这才是智商残废的表现。

知乎用户 CRCA 发表

我认为,歌手韩磊先生在此事件中只要继续追究,我们就应当认同他是被诬陷的,支持他维权。

同时,如果他在任何一个时间选择了停止追究,与女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和解,我们就应当认定女方所说的一切全部属实,并且视韩磊为失德艺人,全力抵制他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追究到底 = 被诬陷,不追究到底 = 小作文完全属实。适用于将来所有同类事件。

知乎用户 害怕睡觉​ 发表

此前岳云鹏也被一个女子长期造黄媱,2020 年就被造媱。

2023 年起诉,今年 4 月才出判决结果。女方仅赔钱了事。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男子冒充女性求职者造黄谣被刑拘。

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两名男性造谣者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

知乎用户 王诈诈 发表

就应该硬扛到底,把她送进去。

如果这个时候接受道歉了,别人又说你花钱解决问题,那对自己以后的名誉也会造成影响,还不如直接硬刚到底。

不要去饶恕,也不要去宽恕,也不要去接受道歉。让造谣的人付出代价,这才是我们想看到的。

这个女的也是挺可恶的,道歉就道歉,还搞得那么阴阳怪气。别人不知道,还以为真的有这种事情。

刚开始是言之凿凿的小作文,后边当事人采取了法律手段以后。就马上出来道歉,就标榜自己为弱者,说自己没文化,农民出身。

我就想说既然自己没文化,那你造谣的手段也是有一手啊,哪里学来的?

说自己没文化,造谣又这么厉害,我觉得这两点是相互矛盾的,不知道你这是在说谎呢?还是在故意隐瞒什么其他的。

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的这种情况,最有可能的是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的处罚方式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反过来说,既然当事人不接受道歉,那剩下的就是走法律,该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

但对于女方这边来说,可能不甘心,不服气。如果说你真的没有诽谤真的有料,那你就爆出来就这么简单。

爆出来以后,也是维护你自己,也是保护自己。

如果说,自己没有料,纯属瞎编乱造的话。那就要面对现实,接受处罚,为这个事情付出代价。

知乎用户 刘三叔​ 发表

切入口:损害商誉罪

只要韩磊拿出一份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演出合同或者代言协议,再加上一份当事企业因为舆情而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就完成了所有犯罪要件。

歌手的名誉和商誉是一体的,损害名誉就是损害商誉,超过五十万就是触犯刑法。

不过考虑到基层法院对刑事自诉非常谨慎,我个人建议最好先以民事诉讼起诉,让法院帮韩磊先生确定对方损害商誉行为存在,并让法院见证损失金额超过 50 万,索赔结案。

结案后拿着判决书去公安机关报案,因为经济损失超过 50 万,对方已经涉嫌损害商誉罪,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提起公诉。同时再让公安机关调查诽谤和寻衅滋事,可保坐牢。

先民后刑,以民助刑,以刑促民,量子纠缠。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只能说现在小登中登对女人的戒心太重了,诬女想诬告的难度太大了。

诬女现在把目标转移到老登身上了。

知乎用户 LXX 发表

韩磊是赶上了好时候,而不是四五年前那种谣女说话,整个社会都偏向女性的社会环境,他是没办法为自己辩解,就算通过诉讼赢了官司,也很难出现在大众视野里了。

不要说什么少民就没事,霍尊也是少民,他做错了什么事,说了句海狗丸就罪大恶极,成劣迹艺人,他的歌被全面封杀了几年。

知乎用户 明月寄乡思​ 发表

借用答友的图片。这些字字句句都充满了恶意、反讽。刻意贬低自己意图利用阶级不对等来转移矛盾。用心险恶,极其恶心。

另外,农民不是用来给这些垃圾背锅的,人特喵的一辈子老老实实种地怎么就突然变成脑残货了。我觉得农民代表还可以再诉它侮辱人格。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没啥可聊的,我早就说过,目前的司法实践会至少导致两个问题:

1. 无法退让,因为退让很大程度上会被推定为你理亏。所以每个人都会把法律程序用到极限。上个世纪村书记就能调解的事儿变成诉讼,诉讼一审打完了打二审,二审打完了申请再审,信访,投诉法官。

2. 法外救济和报复社会盛行。当人民群众发现即使把法律推到极限,都无法给自己讨回公道的时候,额外的法外救济甚至是报复社会就不可避免了。

上述两点看似矛盾,实则一体两面,归根结底是法律的实施者不再被信任所导致的。

知乎用户 活着就勇敢向前_ 发表

昨日朱军,今日诸君。

.

从 8 岁儿童到 80 岁老人,从地铁到图书馆,从公交车到电影院,诬蛊之祸何人做妖?

知乎用户 Clarson​ 发表

这道歉信写的阴阳怪气的,不告她告谁?而且这些诬女早就应该揪出来一个典型杀一儆百了。呼吁以后所有被诬告的男同胞统一思想,坚决要用法律武器让诬女受到应有的惩罚,改变现在这种诬告零成本的现状。

知乎用户 Wot 守护 发表

不参与任何一场对男性的围剿,并且谴责一切女诬行为。

知乎用户 非正常人类研究员 发表

道歉就道歉,扯什么农民跟初中文凭?

不要给农民抹黑了。文化水平低也不是造谣的借口。

小孩子都知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一个大人不知道,真是搞笑。

无非是想把自己摆在弱势低位想博同情。

道个歉都阴阳怪气可真让人恶心。

知乎用户 有铭 发表

韩磊能成功的进行刑事自述并立案成功。然后他的对手就变成了刑事被告。刑事被告一旦立案,只有万分之三的无罪判例。且律师几乎没啥作用(by 蔡雅奇)。

几年前有个叫朱军的,也被诬告。传播烈度远比这次广,也曾经想走刑事自述这条路,然而立不了案。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相信看了道歉信的人和我一样都是一脸问号。这道歉信写了一堆 yygq 的内容,还要靠自己反思和核实才知道韩磊导致自己怀孕的事与事实严重不符。对恢复韩磊的名誉不但完全没有帮助,甚至可以说帮了倒忙。如果韩磊真接受这个道歉,绝大多数人会觉得韩磊其实真的干了,只不过花钱摆平了。所以韩磊不接受道歉才是正常的。

我是真不明白现在很多女人的脑回路,你要么别道歉,要么好好道歉,整这么个不三不四的玩意,还不如别道歉呢。硬你就硬到底,怂了你就卑微点,求人家放你一马,尽最大可能恢复韩磊名誉,以现如今对女性的造谣行为本就很宽容的情况下,说不定韩磊也就不和你计较了。非不服,非 yygq,就好像别人不敢拿你怎么样似的。那就等着正义制裁吧。有些女人情绪上头是这样的,明明答应给别人道歉,结果边说对不起边翻白眼,你真硬你就别去道歉得了,也算你有种,非得去恶心人,最后往往不欢而散。

我今天还看到有很多人认为韩磊这件事是真的,因为娱乐圈本来就乱,出点这种事不奇怪。是真正的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如果韩磊真接受了道歉,怕是这个污点要跟他一辈子了,所以我完全支持韩磊维权到底,让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参考 80 岁大爷坐公交被女子诬陷性骚,江苏师范大学食堂内女生录像激怒男生,海南海口女子诬陷男子偷拍,这几起事件里,男方都采取了同样的手段,即用经典力学解决问题,结果舆论全部偏向男性,而且男性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为什么?因为现场有监控,男性当场进行了报复,女方无法利用对方的恐惧心理获得想要的口供,小红书等平台怕男性有样学样,不敢扩大舆论。反例就是追风小叶和肖同学,没有立即反击,而是被动防御,甚至被套口供,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公正对待。

知乎用户 玉米 发表

刚打开某书,搜 HL,最新帖子评论区有人说 “女方道歉是封口费给到了”。好家伙,这帮 X 是真恶毒啊。

我认为,类似某博、某书、某瓣这类小作文横行的平台,要采取 “保证金 + 实名” 制度。

发普通帖子无所谓,一旦涉及挂人,审核识别后,先限流。如果博主实名认证+绑定手机号+交保证金,帖子可公开。金额按照名誉侵权诽谤罪赔偿金额定。若经公安、法院证实为造谣,钱转给受害方,同时对小作文博主永久封号 + 封身份 + 封设备。

好处是避免了判决后无法执行、收不到钱的局面。

对明星来说,这点钱九牛一毛,但重在态度。零成本小作文 = 纵容诬告。

知乎用户 普天之下皆兄弟 发表

这事儿纯属集美害的,跟华科诬陷案一样

现在各大视频下一股脑的评论,就是钱谈拢了,所以道歉了

你要是韩磊,那也只能不接受道歉硬刚到底了,一旦妥协就是承认了确有其事道歉是因为自己封口了

华科诬陷案也是,当事人告知报警了以后,诬陷女身边的集美说他一个耍流氓的都敢报警,你也去报警,硬逼着诬陷女也去报警,本来网上写小作文就算了,去报假警不处理就不行了, 给拘了 5 天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唔…… 这个造谣的女子,我猜测是受到了杨景媛的影响,所以在造谣时增加了 “我是穷人” 这一环节。**这并非是个案,在早期的部分事件里亦有体现:

如何评价景德镇女游客自称理发店员性骚扰,要求赔偿?「女子称川西徒步遭马夫猥亵」新进展,马夫起诉女博主诽谤被驳回,目前调查进展如何?猥亵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在这两个事件里,女方均指责店家和马夫 “有很大的背景,不好惹”:

然后,我们看看道歉里的这句话:

那么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该女子受到了杨景媛的影响,所以在写小作文时自动添加了 “男方家庭背景很大” 这条信息,这和以往的小作文不一样,实际上更隐蔽,效果也更好。

然后回到这个问题,那么这几个女子之间,是通过什么进行联系呢?

我们可以看看犯罪学的一个经典理论,社会纽带理论。什么是社会纽带理论呢?社会纽带理论是特拉维斯 · 赫胥完善的一种犯罪学理论。

社会纽带创造了一种社会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个人不愿偏离社会规范,因为他们害怕失去宝贵的关系,害怕引起他人的负面反应,害怕破坏实现未来目标的机会,或者害怕违背自己的道德信念。基于这一前提,赫希概述了构成社会纽带的四个相关因素:依恋、承诺、参与和信念:

依恋。依恋是指个体与传统社会中受重视的他人或受重视的机构之间的情感关系。

承诺。承诺是指个人对实现未来目标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程度。

参与。参与反映了这样一种观念:忙于日常活动的人根本没有时间或精力去实施犯罪行为。

信念。社会纽带的信念成分指的是个人对社会规则(包括法律以及制定、解释和执行这些规则的权威人物)的尊重程度。

总体而言,社会纽带的四个组成部分构成了社会纽带的特征,并表明个体 “在遵守社会规范方面有利益”。总而言之,社会纽带能够减轻人们偏离社会规范和法律的自然冲动,因为有纽带的个体会担心犯罪行为会对宝贵的人际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并妨碍重要目标的实现。[1]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人们通过社会纽带连接在一起,所以会遵纪守法,但是,如果没有通过社会纽带连接在一起呢?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和大部分身边的人都无来往,而是用加密小组的形式和同伴进行联系呢?那么此时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人没有通过社会纽带的形式和共识连接。

回到这个问题,我们从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里,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

杨景媛上课时,习惯自己一个人坐,也就是说,杨景媛的现实生活里没有什么朋友,只有一个和杨景媛大概率是情侣的闺蜜。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杨景媛并没有通过社会纽带的形式和社会进行连接,而是以豆瓣小组的形式进行交流,因此,自然就提供了作案的可能。

同样的道理,这个月以来连续几个小作文里,女子都使用了和杨景媛一模一样的手法——指责男方家里有背景,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测,这几个女子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没什么朋友,而是使用豆瓣小组的形式和同伴联系交流。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看 WSDM ‘13: Proceedings of the sixth AC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Web search and data mining 在 2013 年 2 月的这篇文章,文章内容是根据纽带理论区分主题群体和社会群体。

通过社会纽带理论,可以构建指标来区分这两类群组。具体而言,可以量化互动的互惠性以及群组成员之间交换信息的时效性。

互惠是指当一个用户与另一个用户互动,并且该用户在之后的任何时候以相同类型的互动回应她时,就会发生互惠。我们定义一个群组的互惠程度为:

rgint=Egint,rec/2Egint,rec/2+Egint,nrec,r_g^{\mathrm{int}}=\frac{E_g^{\mathrm{int}, \mathrm{rec}} / 2}{E_g^{\mathrm{int}, \mathrm{rec}} / 2+E_g^{\mathrm{int}, \mathrm{nrec}}},

其中 Egint,rec  and Egint,nrec E_g^{\text {int,rec}} \text { and } E_g^{\text {int,nrec }} 分别为群组 g 内部互惠链接数和非互惠链接数。相应地,群组边界的内部互惠性由 rg 定义,用于解释成员和非成员之间的互惠性。我们使用平均互惠值来规范内部互惠得分:

tg=rgint⟨rgint⟩.t_g=\frac{r_g^{\mathrm{int}}}{\left\langle r_g^{\mathrm{int}}\right\rangle} .

群体内部互惠性越大,该群体具有社交性的概率就越高。

除此之外,与某个群组相关的词集 T(g) 表示该群组的主题多样性。因此,我们将该群组的熵度量为:

H(g)=−∑t∈T(g)p(t)⋅log2⁡p(t),H(g)=-\sum_{t \in T(g)} p(t) \cdot \log _2 p(t),

其中 p(t) 是词条 t 在集合 T(g) 中出现的概率。熵越高,词条的多样性就越大,根据理论,群体的社会性就越强。反之,熵越低,群体的主题性就越强。

即使对于所考虑的理论而言,活跃度并非区分社交群体和主题群体的因素,但它对于表征社区的活跃度仍然很有用。活跃度是通过内部互动次数来量化的,该次数由具有相同度序列的一组节点的内部互动次数的预期值进行归一化: ag=Egint(DginDgout)/Ea_g=\frac{E_g^{\mathrm{int}}}{\left(D_g^{\mathrm{in}} D_g^{\mathrm{out}}\right) / E}

其中 Dgin  and Dgout D_g^{\text {in}} \text { and } D_g^{\text {out }} 是由组 g 成员发起的互动总数,或针对组 g 成员的互动总数。中 E 是网络中互动的总次数。如果此属性的值大于 1,则群组内部的互动次数高于在相同群组活动量的随机场景中预期的互动次数。

衡量群体活跃度的另一种方法是比较其内部互动密度与外部互动密度:

bg=Egint/(sg(sg−1))Egext/(2(N−sg)sg),b_g=\frac{E_g^{\mathrm{int}} /\left(s_g\left(s_g-1\right)\right)}{E_g^{\mathrm{ext}} /\left(2\left(N-s_g\right) s_g\right)},

其中 s 表示群组 g 的基数,N 表示网络中节点总数。b 值大于 1 表示群组内部互动的密度高于群组与网络其他部分之间的互动密度。该指标有效地比较了群组成员之间的互动强度及其与整个网络的互动强度。

在实验里,除了用户创建的群组(我们将其称为已声明的群组)之外,还分析了那些并非由用户定义,而是由社区检测算法发现的群组的社交性和主题性属性(我们将其命名为 “检测到的群组”)。

如果标签具有高度的话题性,而评论不具有社交性,则该群组被标记为话题性群组,反之亦然。如果标签具有一定的话题性,而评论具有高度的社交性,则该群组被标记为社交性群组。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声明组和检测到的组之间的 Jaccard 相似度随其规模的变化。如图 1c 所示,这意味着检测到的组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与声明的组相似。图 1d 描绘了从对角线的一小部分中提取的组对的相似性分布,这些组有 32 到 64 个成员。该图显示,存在多个检测到的组与声明的组有显著重叠,而随机化的组没有显示这种模式。这适用于所有规模的群体,如图 1e 所示,其中我们绘制了检测到的各种规模的群体的最佳匹配相似度的第 91 和第 99 个百分位数。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社区检测算法会找到用户定义的群体。尽管如此,只有一小部分群体发现了大量重叠。大多数组对的相似度接近于 0。因此,检测到的组与最佳匹配的声明组的相似度为 0.082,而对于随机检测到的组,相似度并不低,为 0.058。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已声明和检测到的群组中,归一化互惠性 (ab)、归一化熵 (cd) 和相对活跃度 (ef) 对评论、收藏、联系人和照片池群组规模的依赖关系。如图 2a-d 所示,对于成员规模在 50 到 100 人之间的群组,无论是已声明的群组还是检测到的群组,互惠性和归一化熵都存在一个较宽的局部最大值。如图 2e 和 2f 所示,已声明群组和已检测到群组的相对活跃度值都非常高。正如预期,随机群组的活跃度在所有规模的群组中都呈现 1 左右的值。而对于真实群组,相对活跃度值会随着群组规模的增加而降低,对于非常大的群组,其值接近于 1。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对于已声明和检测到的群组,群组内部评论的互惠性与其成员之间评论或收藏的照片的熵之间的相关性,或属于该群组的照片池的熵之间的相关性。归一化熵与互惠性的最大值高度对应,表明这些性质之间存在相关性。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不同主题群体(黑色圆圈)和社会群体(蓝色方块)的平均值随其规模的变化。首先,在社交群组和主题群组中,照片数量(未显示)、收藏和联系人数量(如图 4b、c 所示)几乎没有差异。然而,社交群组中的评论数量大约是类似规模的主题群组的 2 倍(图 4a)。在查看相对活跃度(图 4d-i)时可以发现更多差异,相对活跃度将群组内部的互动与群组中用户的整体活跃度进行比较。在这三种类型的互动中,社交群组的相对活跃度指标的值比主题群组高 2 到 10 倍以上。这些指标将群组内部的活动与群组外部的活动进行比较。因此,这一结果可能反映出社交群组成员与其互动的其他人群之间更加关注,甚至可能存在隔离。

更重要的是,我们观察到评论和点赞的互惠值和相对互惠值存在巨大差异。社交群组的互惠性显著高于主题群组(图 4j-o),这与普遍认同的观点一致。

最后,我们观察到社交群组中的熵值和归一化熵值远高于主题群组(图 4p、q、s、t)。这适用于从成员之间评论和收藏的照片中提取的标签。

唔姆,如图所示,以上是被标记为社交的群组的比例 f 对各种指标的依赖性:基于评论,收藏,联系人和照片池。群组规模呈负相关(图 5a)。互动次数和相对活跃度 a 的相关性较弱(图 5b 和 c),但令人惊讶的是,它与相对活跃度 b 的相关性很强(图 5d)。在 bg 的最低值下,95% 的群组是主题型群组,而在 bg 的最高值下,80% 的群组是社交型群组。较高的 b 值可能意味着更强的群组关注度,甚至可能意味着群组成员与其他互动者之间的隔离。[2]

那么回到这个问题,我们根据豆瓣小组的定义,可以迅速联系到高强度的内话题型群组,换句话说,也就是加密小组。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根据话题群组的特性,组内的讨论高度围绕某个话题或者手段,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杨景媛和这几个女子,甚至是处于同一个豆瓣小组。在明确这一点后,对后面鉴别错误信息,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参考

  1. ^Schroeder, Ryan D. “Social bond theory.” The encyclopedia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2015): 1-6.
  2. ^Grabowicz, Przemyslaw A., Luca Maria Aiello, Víctor M. Eguíluz, and Alejandro Jaimes. “Distinguishing topical and social groups based on common identity and bond theory.” In Proceedings of the sixth AC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Web search and data mining, pp. 627-636. 2013.

知乎用户 酸酸甜甜就是狗 发表

上次是张颂文

这次是韩磊

下次是谁?

李幼斌?王亚军?何冰?李雪健?陈宝国?

不然康辉?再拉一个央视的垫背?

我建议胡进锡,老胡可以。

知乎用户 任我樊樊​ 发表

韩磊做的对!

他如果不提起刑事诉讼的话,结局就和朱军的遭遇一样了。

她造谣中伤一张嘴,让你四处辩解跑断腿。

结果,她得名得利,你身败名裂。

不能再纵容这种恶劣的行径。

这个社会总要有正义。

知乎用户 黄元汉 发表

干得好,刑事起诉她,让这些坏人坐牢,让她们接受惩罚。

今年发生多少起了,有杨景媛逼供构陷案,有逆行女诱导构陷案,有诬告 8 岁男童案,有诬告 80 岁老先生案,有杀男童案,有恶丑女遮阳伞撒泼打滚案,有现在又诬告到韩磊先生这里,这就是对男性的围猎。今年还有小半年呢,肯定还会出现各种不同作妖女吧。

知乎用户 一言​​ 发表

不接受是正确的选择,当前的网络环境接受道歉能够被解释成多种情况:1、花钱买通了对方,达成了协议。2、心虚了,一人退一步算了。3、复合了,感情和好了。现在的网络环境对于公众事件一定要走到最后,不然过了几天哪些是谣言哪些是真实根本分不清楚。

所以对于公众人物来说,对于流言蜚语最好的方式就是寻求司法机关一锤定音,刑事优先、民事其次。如果有一纸刑事判决,什么样的流言蜚语都能被盖住,而且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极高,如果说通过刑事自诉都能赢,这种案子就没啥好说的。

大部分公众事件最终诽谤罪的自诉都走不通的原因在于走向了罗生门,比如当年李枫爆料郭敬明性侵之后被郭敬明自诉诽谤的那件案子,就**因为时间、地点模糊的原因导致从刑事案件的标准来说既无法证明爆料的真实性也无法证明诽谤的真实性。**但是本案完全不一样,两者没有任何线下生活的交集,这就会导致双方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存在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存在一般很多案件中所谓的共处一室的情况的出现,这一点通过韩磊的出行记录、住宿记录、通话清单、消费记录都能予以证明。一旦生活中一点生活交集都不存在,那自然不可能存在所谓怀孕、100 万、拿手机的情况。一告一个准,典型的不能再典型的诽谤,而且取证都非常容易。

从立案入刑的角度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这个事件的传播量恐怕五万次都不止了。实体法律上来说入罪毫无问题。

但是我个人是比较好奇一个问题,就是提起刑事自诉自然是很好的道路,但是如果被告人不到案,本案又是在北京法院立案的,那么对于一个辽宁的被告人法院是进行拘传还是直接逮捕?很多刑事自诉案件走不下去可都是因为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挺好奇这个案子后面的走向的。

知乎用户 睿智的唯物主义者 发表

如果是女被诬告,已经自诉转公诉了,详见杭州快递员造谣案

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抓到诬告真凶,别又来什么账号实名为 80 岁老太,无法找到诬告者的闹剧。

知乎用户 Ace Zhu​​ 发表

这叫道歉?

一副一个穷苦的农村少女在韩磊大魔头的钱势压迫下含辱道歉的口吻。

加害者装出一副受害者样子,管这叫道歉?

知乎用户 偷笑 发表

韩磊学到了武大杨景媛案的前者之鉴:面对女性诬告时,你哪怕流露出半分退让的态度,都会立刻被女性群体解读为你是因为犯罪而心虚了,从而对你展开围剿。

她们的逻辑是很残忍的:“如果你没做,你为什么不敢报复?” 证据就是,在许某女微博发布道歉信之后、韩磊提起刑事自诉之前, 各大社交平台上最常见的一个论调是:许某女的遭遇是真的,道歉信只不过是因为被韩磊团队堵嘴了 / 拿钱买通了。以此来继续营造女性是受害者的形象,并对男方继续造谣抹黑。

(某群体毫无顾忌地谎称自己看到了许某女被买通)

为什么这些年海量的性诬告案层出不穷?因为受害人没有追究,没有报复。这种表态不会被 feminists 解读为宽容,反而会被认为是做贼心虚。女性主义者的道德观里是没有 “善良、宽容” 这个概念的,她们只认丛林法则如果你不够强,或者你占据优势后不够心狠没有赶尽杀绝,那这对她们而言就是发起围攻的信号。 武大杨景媛案哪怕在判决书都生效以后,女性向 app 里仍然有海量用户坚持认为肖某没有被冤枉,并且坚持造谣肖某,认为杨景媛是无辜的,究其根本就在于肖某在事件伊始就采取了忍让的态度: 道歉,以为这样对方就能心满意足,从而结束这场无妄之灾。 然而世界上最知道你冤枉的就是诬告你的人,不把受害人彻底压死让其永无翻案机会,诬告者反而会寝食难安,因为她害怕事件真相败露。再看那些事后采取了报复手段的当事人,无论是否报复成功,但是都有效阻止了谣言对自己造成伤害。

所以韩磊的公关团队是很聪明的,此前娱乐圈艺人在遭遇谣言攻击时采取的态度都是息事宁人,缩小影响,哪怕自己清白也要尽量避免提及此事,从而避免让大众关注到谣言。 但性诬告谣言不同,只要你被戴上帽子的一瞬间没有还击,那么之后你的自证清白会被淡忘,有关你的谣言反而会被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因为人类天生擅长记住别人的缺陷而非美德。 韩磊采取刑事自诉的核心目的不在于把许某女送进监狱,而在于向众多女性围观者表示态度:“我是被许某女诬陷的,我很愤怒,而且我有合法的理由和底气感到愤怒。现在我要展开我神圣的报复了。”

知乎用户 乌合之野​​​ 发表

这点侯亮平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时候你想起来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了,中国农民这么倒霉,有你这么一个坏儿子”。


好了,不说段子,就说一个现实。

首先这个造黄谣的网友,造黄谣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如果能够有真正的证据锤实,那就不说了,但如果是编造假证据,这就是对对方造成的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害。

然后她还发了这么一个神奇的、睿智的道歉信。是我看到这种道歉信,我都觉得你是在阴阳怪气,我肯定不会接受你的道歉。

我之前在另外一个回答里面就分析过她的内容,简而言之:

整个内容前后段非常割裂,之前说这个消息是从 “非正规” 渠道获得的,意思就是她只是个转发消息的嘛,想从这一层来削弱自己的法律责任。当然肯定是削弱不了的,但她是有这样的意图。

后半段真的就又是在造谣了,看的人莫名其妙哦,你出生农民?你初中一年级?你身份低微?你没有韩磊的财力,你不配和韩磊先生好?

你的意思是说韩磊已经花钱公关你了?你到底是从其他渠道转发的信息,还是所谓的好玩,又或者是造别人的黄谣,按照那个道歉信里面的说法,就是为了涨粉,就是为了连麦引起热度和流量,燕国地图藏都藏不住。

又还是说其实你是个梦女?

真的,正常情况下,梦男梦女犯病是要被投厕的!


你咋不说自己是精神病呢。

当然她如果真的这么说我就生气了,因为我本人就是精神障碍者,我觉得不能污名化我们这些人,我们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我绝大多数时间犯病的时候就是失眠睡不着,然后爬起来写知乎,一本一本地看新的学术专著,绝对不可能在网上造黄谣。


最后。

我觉得要恢复好好说话沟通的社会氛围,尤其是这个目前不管什么事沾上性别就变成上纲上线的性别议题,那么首先就是要让[不好好说话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这里没有针对任何性别,就套用 “无知之幕” 的说法,如果不好好说话的人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那整个社会环境都会变得越来越坏,这不是对某一个性别而言的。

知乎用户 alefrfe 发表

支持,面对诬女就要迎头痛击

知乎用户 我任我行 发表

天下苦诬女久矣……

你不追索她刑事责任,有些人过段时间还说你韩磊心虚呢。

我能见到个因为诬告、造谣去坐牢的诬女吗?哪怕一个也行。

真的,韩磊先生,此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请支持的朋友们多多点赞,多多发言。

知乎用户 知远林 发表

韩磊经纪人评估下来

已经遭遇至少两百万的实际经济损失

放在过去其它明星比如朱军身上

也就认倒霉自己销声匿迹担着了

韩磊算是第一个硬刚反抗要求对方赔偿且坐牢的

但我对中国司 fa 没什么信心

知乎用户 试水 发表

诬告造谣,破壁人韩磊

现在的环境,气氛。攻守异形

泼天的富贵,韩磊能接住

个人预测,这是上甘岭,双方会不断加码

但韩磊赢面大,保底平局不追究

这战争,换谁都会冲

我唯一能帮忙的,点击一下造谣页面

5000 次,触发刑法

5 亿次,牢底坐穿

知乎用户 古羽安​ 发表

韩磊有亚神族 buff 护体,这次可以看看亚神族和拳法谁更强了。

知乎用户 不知道看热闹 发表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韩磊,又名森布尔,1968 年 2 月 23 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接受过毛主席教导的孩子。

知乎用户 Joshua 绿 发表

韩磊老师,希望你点到为止耗子尾汁,

你只是过了一阶段,还不算无伤过的,

她二阶段开启玉玉症大招,把你架在强权加害者一方,你想好怎么防出去了么?

她二阶段还能召唤狗,老胡压抑峰之流的摘了嚼子喷着口水朝你吠,你想好怎么躲了么?

二阶段过了,她三阶段还有场地春风魔法,知心结界领域,无视防御扣血,你血多厚?跟老仙女集团军拼你有这个实力吗?

但是你如果执意要做,我会给你叫好打气,毕竟这么高难度的 boss,朱军一阶段没过就被秒,追风牢叶还卡在对话场景,肖同学直接被系统 bug 搞废了,前人的一次次失败背版,为了就是后来人通关。

知乎用户 猴姆​​​ 发表

韩磊能做到这步,大概率是因为真的不认识这个女的,否则如果的确认识,哪怕只是说过话,或者有一些交集,也不会这么大胆。

事情本身是好事,但我想到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女巫这么多。

这事情不止女性,男性也一样有责任。(不用急,我不是劝任何一个男读者反思。更何况,你也反思不出来什么,因为常识不靠反思,不蠢都能想通,蠢人怎么也想不通。)

我这么说的原因,是中国不承认跨性别,所以只有两种性别,而他们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全部。

一个社会问题很难是单从一个性别发酵,另一个性别完全无责的,往往当你看到一个恶果已经很大的时候,背后牵扯的是庞大基数人口的无意识共谋。

女巫之所以多,恰恰是基于一种潜在的社会共识:热衷于在对错问题上讲阶级,在黑白面前谈强弱,在比例面前搞一刀切。

哪怕我知道你是被冤枉了,但一想到妈的你比我有钱,我这儿没饭辙呢,你他妈的吃上海鲜了,我这儿群发睡了么没一个女的搭理我,你这边一大堆女的上赶着要跟你睡觉,那你被冤枉这件事也就不那么冤枉。我同情你,是我丫鬟的身子同情主子,犯贱。虽然是个人都知道真主子我是不敢不同情的,但在骂这种假主子时,胆子非但有,还很大。

另外,哪怕对方十件事里九件事是冤枉你的,但有一件你也干了,那证明你不是全无责任啊。你也不干净嘛。无风不起浪,虽然这小风吹起来了大浪,但你怎么不合计合计,人家为啥不冤枉别人,就冤枉你?

可以说,越是生活压力大,阶级固化、等级心理明显的地方,这种想法的人越多。因为容错率本来就低,资源本来就紧巴。僧多粥少能酿就的最大恶果不是大家拼命竞争,而是发现竞争无望后的狂欢式无定向报复,等同于反社会人格。

霍尊就属于是比例问题的受害者。其实陈露有人家啥犯罪证据啊?能真正说他有不妥之处的,其实就是霍尊私下里爱吹牛逼,爱跟朋友们聊跟女的上床的事儿,且聊的对象还是陈露以后下一任女友,且女友自己还接受了这个事情。

但没办法,他做了这个举动,还标榜自己吃了海狗丸,怎么看,怎么不太正经。所以不能算完美受害者了。

因此陈露冤枉他,虽然有讹诈的罪行在,但也不能说是全无因由。你霍尊如果早就净身了,且放弃微信,改用诺基亚老年机,逢人说话只聊电视能播的,那是不是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巫掐中的其实就是大众这个认知心理:比我处境强(哪怕一点儿)的人,应该是无暇的,最好连孩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可以证明自己哪怕结了婚都没有过少儿不宜的性行为。

所以大部分其实捕风捉影没任何实际证据的诬陷,比如之前张颂文被传出来家暴的事,张只能装死。为啥?因为虽然对方一点证据没有,但对方起码有认识你的证据,以前确实是你徒弟,微博十几年前就总互动,甚至可能还有过师生恋。那哪怕他没打过这女的,只要出来自证,观众已经对那女的的话信八成了。

因此女巫一般都是冲着这个擦边来下手,能把你弄死最好,但最低限度,还是让广大老百姓觉得是狗咬狗。因为原本只是她一个人是狗,但把你也变成狗,也算斗争胜利的一种形态,不是得通过夺你的舍自己幻化成人形才算胜利。每个人对于赢的界定方式不同,自己得到好处,跟对方得到坏处,在这个语境下都成立。当然这又不得不说网友口口相传的智慧,双输好过单赢了。这个逻辑最反人类的一点其实就是对于真正的输家来说,他是不太在意自己到底是不是因为你才输的,哪怕是不同赛道,看到你赢了,就等于「我是因为你才输的」,所以这个逻辑发酵到最后其实就是「比我混的好的人有先天原罪,我能让你不好点儿我心里就痛快不少」。

而我从诬陷韩磊这个女的后来发的微博,也觉得她还是很诚恳的,她确实只有初一水平。没有参透女巫一般能成功的前提,是在诬告的内容里兑水,而非凭空在烧杯里尿一壶就想蒙混过关。她承认她压根不认识韩磊,那就等于双输的概率大大降低,无法通过半真半假的事情令韩磊真实受到损害,那人家凭什么留着你?

当然,对于最后怎么判决,我就不敢多想了。但始终算是一件好事,虽然与大部分人面对女巫的情况有点过于不一样,因为这个实在实在是太蠢了,且韩磊看来也实在是太磊落了,人如其名。

可期待对手都是这样的傻逼,以及期待同类都是这样的圣人,这本来就是小学生才会有的思维。这样的碾压局你赢了(更何况以现在的司法倾向,还未必赢),对于现实有改变助力,但不大。

以比例去分辨对错,才是国人最应该正视跟关注的。只有想通了比例,而且不要胡搅蛮缠什么事最后一推到阶级问题就算了,女巫才能真正的消失。当然,它们在娱乐圈,以官方看来不是没有正确意义,因为它们等于是马嚼子,束缚住了娱乐圈这类不好好上班的文艺界人士,哪怕不符合事实,但束缚本身就是一种有利的牵制。更何况老百姓还就爱看这种束缚,觉得特别解恨。

从这个角度上其实女巫及其信徒,是要比大部分国男左的。因为她们起码已经摸到了张国焘类型思维的边儿,虽然自己出入还是会坐轿子,但只要「初心是好的」,是打着劳苦大众与地主资本家势不两立的旗号,一样能唬住不少人。

我是猴姆。

全文完。

知乎用户 冰美式 发表

女的就是这样,如果韩磊不继续追究了,那么这件事就会被岁月史书成 “韩磊心里有鬼不敢追究”。就像现在某些女权仍然管 “武大诬告事件”为 “武大 xsr” 事件一样

知乎用户 幸福的肥皂泡 发表

所以最可恶的还是体制内的老登。这下个体户被造谣,总算可以自由的起诉了

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这个道歉信挺有意思的。

明显分为三部分内容,而且措辞和内容指向完全不同。

第一部分是红色的部分。

措辞相对严谨、专业,可能是抄的模板或者别人写好,做的 “完型填空”。

但实际这部分是不是该写,应该找个律师问一问。

因为刑事诉讼未必能立案,毕竟不是造谣什么社会新闻,也不是针对国家干部的污蔑,说是 “诽谤、或者扰乱公共秩序” 未必够格。

很大概率是 “民事诉讼”,也就是按照 “侵犯名誉权” 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

但这里有个问题——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民法典》第 1024 条,明星需证明女网友的言论属于‌捏造事实‌(如无真实关系),且该言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

也就是需要起诉者证明,你和这个女网友,没有 “发生关系致其怀孕”。

说实话,这种事还挺难从男方这里举证的。

当然,你可以通过‌间接证据‌(如行程记录、证人证言、医学报告等)反驳女网友主张的虚假性‌。

比如说自己当时那段时间在外地演出,不在女网友所在地区,身边助理都表示没听说过女网友。

但这个证明过程,本身就是可能会给媒体制造更多 “素材”,影响自己声誉。

而证明这个不实言论造成的经济后果和社会评价降低,也挺难量化举证的。

所以,很可能最终是象征性的公开道歉,附带少量赔偿(比如律师费、举证成本)。

但这位网友的公开道歉,其实帮助明星团队,省去了 “举证” 的难度。

也就是明星如果想要继续起诉,你是否公开道歉没区别。

人家反而可以拿着你的公开道歉信,作为你的网上发言是虚假内容的证据,来维权。

不管谁给她出的这个主意,感觉不是什么好建议,应该找个懂法的咨询下。

第二部分内容措辞忽然变得业余而且情绪化。

出现一些什么 “突然间的” 之类莫名其妙的内容。

然后说对方是 “人民艺术家”、“为歌唱事业做出贡献的人”,感觉像是阴阳怪气的捧杀。

不像是真诚道歉。

而且开始说:“大家也应该看清楚”。

拜托,你这封不是道歉信么?不是应该向明星和团队作为收信人的致歉内容么?

第三部分就更莫名其妙了。

感觉写作时候精神状态已经很不稳定,什么 “道歉歉意” 之类不符合语法的内容也开始出现。

全部都是惊叹号 “!” 结尾。像是每一笔都带着破罐破摔的愤恨。

整篇道歉信就像是二年级小朋友上课说话被老师抓住要求写检查。

一开始认真检讨,后面开始想到什么说什么,最后扯上 “对不起祖国和人民” 之类阴阳怪气的话,然后终于写累了,胡乱续写了一些日常和父母告饶的话,草草收尾。

总之,

这种诚意,这种水平的道歉信, 感觉不发比发要好。

我要是明星看了估计要被气的够呛,坚定了必须起诉的决心。

知乎用户 大麦​ 发表

朱军起了一个很坏的版样,他就应该穷追到底,后面会少很多诬告受害者

知乎用户 花石坎 发表

兄弟们,真金白银支持韩磊

别人才会知道,反女拳是有好处的

这样星星之火才能燎原

知乎用户 悠贰 发表

2014 年央视实习生弦子诬告知名主持人朱军性骚扰,随后朱军被央视冷藏。

这场官司一直从 2014 年打到 2021 年,在从证人(弦子提到的 2 位央视主持证人全部否认看到朱军性骚扰)到证据(弦子身上没有任何朱军的 DNA)全部有利于朱军的情况下,法院终于判朱军无罪。但是之后 2021 年~ 2022 年弦子和她的网军一直集中火力攻击朱军,导致朱军不但没有恢复名誉甚至连央视的工作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最后不得不提前退休回老家种地。反观诬告女弦子,判决书出来以后被国外女拳组织奉为瑰宝,被 BBC 评为全球百大锦帛人物、出现在各种打拳场合,收获无数金钱和地位。

2019 年左右朱军一度反诉弦子,但在单位(央视要求尽快息事宁人)、家属(朱军家人被多次骚扰)、社会舆论(网络公知多次炮轰朱军)一致倒戈的情况下,朱军仅仅坚持了几个月便撤诉。

2025 年 9 月 1 日,同样是公众人物的韩磊,面对同样自称歌迷(诬告女炫子也曾自称是朱军的粉丝)的女性造谣,而这次韩磊毫不犹豫选择刑事诉讼。

跟上次不同的是——他的单位(经纪人、经济公司启动了法律程序)、他的家属(妻子第一时间站出来支持韩磊,痛斥诬告女)、社会舆论全都站在了他这一边。

仅仅过去了 6 年而已,版本彻底迭代。

知乎用户 古青 发表

韩磊方面刚发文澄清的时候,评论区一水的 “钞能力”,暗示韩磊用钱堵了嘴。现在那帮人又该说什么呢?

诬告在中国是个无本万利的生意,这是一种国耻。

知乎用户 楚长卿​ 发表

大胆预测一下某些群体的反应——“她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跟那帮媚日的坏种一个德性。

知乎用户 次肘子么 发表

大概率是以豆瓣某小组,小红书全女群为基础,打拳群体出谋划策,社稷出来的谣言。

我前些天就在知乎说过,这个群体一定会利用 93 期间维稳的需求,制造一些诬陷事件。这不就来了。

而且这个道歉信太 ai 了,和老拳人的无病呻吟,毫无诚意。自始至终,这个事件都充斥着系统性打拳的特征,不像是一人所为。

不要太高估这群体中,个体的智商。有些女人,真的把自己当成扛旗的女英雄了,全女怂恿几句,就当成了了不起的大事。

出头鸟的背后,才是核心。

如果此类事件,未来越来越多,随便编个谣言就可以造成这么大影响,公信力就可有可无了。

有时候,我还希望这些人打拳更猛一点,打破高层靠性别对立维稳的幻想。

重回男尊女卑的盛世也不是不可能,阳光大道不走,走邪路。自找的。

知乎用户 猫骑士 发表

支持韩大爷,好样的。

虽然最终的结果是这个臭蛆一样的领班证券强行和稀泥无果而终,但这种较真的勇气也值得人敬仰了。

知乎用户 田有溪 发表

淫联…… 的,不对,是妇联要发飙啦!原谅我最近看了留学法国的女生群,思想不健康了……

如何看待?春风法官要大笑了,让你先走十步,就算都是事实,依旧能判你败诉。

知乎用户 二次元传送器 发表

这女的让我想起来罗父螺母了,都是满嘴谎话,让人拆穿了就跳出来说,我们(他们)只是没文化,不懂,说错了。

“说错不代表造谣”。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支持

诬告必须送进大牢

朱军就是太仁慈,没把诬告女送进去,导致现在还没有恢复名誉

知乎用户 特靠谱​ 发表

我记得我看过这个道歉的热搜,

当时这个道歉的微博下面很多人的评论是 “钱到位了”

所以坚决支持起诉,

诬告就该坐牢。

知乎用户 hliang 发表

挺好

昨天我还在 b 站评论,说韩磊既然是无辜的,为什么不去起诉

今天就看到这个消息,挺好的,真金不怕火炼!

建议以后无辜的受害者都去法院对造谣者提起诉讼

知乎用户 刘 sir 发表

中国女权发展中的珍珠港事件

在女权发展到如今的过程中,老精英男,一直是站在一个很特殊的位置。

一方面老精英男的幼年和青年成长环境,一直接触的是真正能顶半边天的新中国独立女性,是毛主席时代的遗产。这构成了这几代人对女性的认知底色。另一方面,女权对精英群体一直是拉拢甚至跪舔,只是对中产和底层重拳出击。老精英男对女性的变化缺乏切身体会。比如俞敏洪,他作为一个企业家,教育界名人,更需要接地气,所以才会关注到中国女性堕落的问题,他点破这个社会问题,被网络围攻,为圈层所不理解。

另外,一些老精英男对女权是乐见其成的。其实我虽然不老,但我也有这样的心思:你有钱或处于优势地位的话,其实会马上发现,女权让女性物化,让女性思想资本化,其实更有利于你泡妞。

你靠装逼和砸钱玩女人,干过革命的女人会让你滚,但干过柜姐的王漫妮,能迅速和你上床。

但诬告是真的触犯到底线了。

央视朱军事件,算是一个战争回归的信号,但那时候还不会形成大势。直到真相大白,弦子也没有道歉。

周杰事件,虽然影响甚广,但终究难逆时代潮流。但周杰事件已经让部门民众意识到,这些女人说的话可是假的。

再后来,越来越广泛的诬告以及司法系统的重拳,让精英群体的担忧日益加深。

直到现在,开始出现珍珠港事件。

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创伤和 1930 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美国国内孤立主义情绪非常强烈。公众普遍对欧洲事务感到厌倦和怀疑,认为美国不应再次卷入遥远的战争。国会甚至通过了 《中立法案》,旨在防止美国通过提供武器或贷款而卷入冲突。

1940 年法国沦陷后,美国民众的担忧日益加深。虽然仍希望避免战争,但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法西斯主义对全球的威胁。

1941 年 3 月,美国国会通过《租借法案》,标志着美国从中立向 “民主国家的兵工厂” 转变的决定性一步。据此,美国向英国、苏联、中国等盟国提供了巨额物资援助。

直到 1941 年 12 月 7 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彻底改变了一切。

知乎用户 吃胡萝卜的兔子 发表

女方道歉热搜时

评论的都是钱到位了所以女出来道歉

…………

杭州某位女士被造谣,

然后造谣者被判刑的吧

……

知乎用户 宝宝肚肚打雷啦 发表

“要不是心虚,哪会那么容易息事宁人?”

“怕不是给了对方什么好处,让对方闭嘴才道歉的,天龙人的惯用手段了。”

“只是没证据,不是没发生,你看他不敢继续较真就基本可以明白是咋回事了。”

…… 这可有太多文献可以参考了。

他如果接受了道歉,就等于切断了男网友们为他说话的立场。因为面对这些女权言论的时候,男网友们就是天然处于 “自证” 地位的……

道歉就是自断双臂,给女权送子弹,到时候再被女权诟病,那他就自己拿头来挡吧。

知乎用户 敦明​​ 发表

我一直都相信:没有女性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除非:该女性后续被发起刑事诉讼。

知乎用户 莱斯 · 霜语 发表

韩磊一定要坚持下去。

最近要开大会了。

肯定有某 XX 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还有人脉,来不间断的给韩磊施压、威胁,让韩磊放弃起诉那个女的。

同时在找韩磊的黑点,准备进行第二次大范围的网爆。

希望,他能坚持下去吧。

朱军这辈子毁了,希望韩磊不是第二个。

知乎用户 向日葵与猫 发表

别高兴太早了,警方和法院会把韩先生关小黑屋连续十几二十个小时的 “调解”。参照 “追风牢叶”。所以,能不能起诉得成还得打个问号。[滑稽]

知乎用户 一气化三清 发表

???

换成男的造谣女的,

公检法早就主动出击了,

男的早就刑拘了,

还用的着起诉!

知乎用户 王伟 发表

韩磊这么做是对的,也必须这么做!

如果韩磊选择和解或接受道歉,第二天就有人说是韩磊给钱封口了你信不信!

知乎用户 运气超好的玉兔 发表

如果韩磊接受道歉就说明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女方只是接受了金钱辟谣的。

韩磊不起诉造谣女就说明整个事件是石锤的,女方所谓的 “道歉” 只是拿钱了。

知乎用户 乘风飞去 发表

《反思和核实》,是指全面清点了几千个男人发现没有韩磊

知乎用户 法途萤光​​​ 发表

韩磊干得好!!!

吃瓜群众表示很满意!!!

以前看那些隔空对骂、挤占公共资源狂发声明、通报自我澄清,声明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现实中却不见一点水花的娱乐圈 “诽谤” 事件,看得我尴尬癌都犯了。

若真是一点毛病没有,直接提个刑事自诉不比啥都强。

搁那儿网上骂来骂去,无非就是为了给自己增热度、吸流量,毕竟 “黑红” 也是红嘛……

这里顺带提一嘴,诽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民不告、官不理。

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不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主动介入立案调查的,检察院也不会主动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经过吧⬇️

8 月 27 日,一名网名为 “治愈” 的网友(后证实账号为 @HL 歌手等待演唱者 )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歌手韩磊致使自己怀孕,并承诺支付 100 万元补偿,但后续并未兑现,还以 “防止隐私泄露” 为由拿走她的手机拒不归还,自己目前无法联系韩磊。

此消息一出,迅速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的吃瓜属性立马被全方位激活。

当晚,该网友还在一档直播连线中进一步爆料,称丈夫是大她 16 岁的知名歌手,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两子,爆料丈夫在 2014 - 2016 年事业红火时,与 4 位不知名女歌手有不正当关系,还会以金钱安抚,甚至有女歌手为其生子。

结合种种所谓的 “线索”,网友们纷纷猜测她所指的正是韩磊。

但韩磊可不是 “软柿子”,没那么好 “拿捏”。

其工作室一边发布严正声明,一边委托律师搜集证据并启动了法律维权程序。

8 月 28 日,媒体人杜恩湖发文称,韩磊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到北京通州法院向粉丝许某女(即爆料网友)提起刑事诉讼,并委托上海天一格 (北京) 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案,司法机关已依法受理。

刑事一立案,这位妄图 “碰瓷” 韩磊的碰瓷女坐不住了,当天晚上就发布了道歉声明,为自己愚蠢而又拙劣的把戏向韩磊道歉。

但我觉得如此 “荒诞” 的闹剧绝不应该仅以一封道歉声明结束。

这个碰瓷女的行为妥妥构成了犯罪。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以该事件所引发的舆论热潮来看,相关诽谤信息的被点击、浏览次数以及被转发次数绝对达到了诽谤罪的入罪标准。

另外,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施行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 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3)编造 “涉性” 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这个碰瓷女恶意编造韩磊 “出轨”“致其怀孕” 的“涉性”虚假事实,并在网络上发布,引发大量的点击、浏览和转发,理应以诽谤罪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乔叔 发表

支持韩磊

这个时代诬告的成本太低了!

知乎用户 大熊喵​ 发表

建议韩磊众筹诉讼费,本人一定支援

知乎用户 科研狂人​ 发表

此前我发布的 “韩磊先生致我怀孕、承诺补偿未兑现、拿走手机” 等言论,经认真反思和核实,均与事实严重不符。

这种事情还要反思核实才发现与事实不符?污蔑者当大家都是傻瓜吗。真的蛮离谱的。支持追究刑事责任,不然多吓人,随便出来个人都能污蔑你,污蔑成功无本万利,污蔑失败毫无损失。

翻了一下这人的微博,只有这一条,且已经被举报禁言。从已有的一些回复来看,感觉像精神有问题,不能排除是装出来的,但感觉万一人家真的拿自己精神有问题来说事,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

细思极恐。一副疯疯癫癫阴阳怪气的样子,精准地造你个黄谣,然后又精准地发个暗示自己是被迫发的 “道歉信”。虽然大多数人都在骂她造谣,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 “无风不起浪”、“肯定是收到钱了”,任何人遇到这种人都无解吧。

知乎用户 Ocnil 发表

韩磊当然是对的,因为 female 天然就是一群口是心非、信口雌黄、死不认错的生物,女性的生存之道就是通过外形和语言对人类的感官造成刺激,从而扭曲掉符号体系内部的指涉逻辑,进而完成对于男性的套利乃至坑害。

最近听某委朋友聊起办案时**女 T 官的抵抗策略**,据说一般流程都是:一开始抵死不认,一会儿开始砸桌子、骂脏话,再过一会儿心气开始散了,大女主幻觉消退了,开始闹小女人情绪。最后睡眠不足、饿个半死、脸蛋雪崩,就招了。

你看嘛,下到公交车上、遮阳伞下的发疯大饼子脸,中到川大张薇、重庆谭竹、武大杨景援这类女巫,上到被抓进去的女 T 官。虽然各自奇形怪状的,但是那种幽暗性的本性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

有的白骑士还说你不要在意海量个案,不要给对方贴标签,你得继续龟龟。这种引导话术现在统一当作笑话听,你越引导什么我越反着来就行。

知乎用户 ishi 发表

马上经过知心姐姐反复调解后,韩磊接受道歉,放弃起诉,这桩案件圆满解决了。

知乎用户 啊泽 发表

“韩磊把道歉信扔进碎纸机”——这操作,比他的高音还飙。

——01 先放瓜——
• Day1:女主小作文连发三条,关键词 “怀孕”“100 万”“手机被顺走”,配图一张背影照。
• Day2:韩磊工作室报警 + 刑事自诉,公章一盖,热搜定格。
• Day3:女主手写道歉,字迹潦草到像医生处方,末尾 “请原谅我”。
• Day4:韩磊经纪人一句 “不接受”,顺便把商演损失清单甩出来:两场活动黄了,七位数蒸发。

——02 为啥硬刚?——
用韩磊自己的话说:“我唱了一辈子的歌,不是为了给造谣当 BGM。”
更现实的是:一句 “对不起” 填不平七位数的坑,也擦不掉全网截图。

——03 法条小课堂(不催眠版)——
刑事自诉 =“我自己告你”,立案成功≈被告可能喜提三年以下套餐 + 公开道歉 + 赔偿。
键盘侠常见错觉:删帖 = 删罪。实际上,缓存、截图、公证,一键留痕,删得快,判得更快。

——04 彩蛋:吃瓜也要吃明白——
想知道 “诽谤到底怎么判”“赔偿怎么算”?
我最近把资料全扔进「知书房」——一个免费在线阅读站:
• 搜 “名誉权”“诽谤” 关键词,蹦出来的全是网友整理的干货,不用注册,点开即读;
• EPUB 精排版,放大不糊,地铁里也能单手滑;
• 中英双语随时切,甩英文版 “defamation” 进群里,瞬间装 X;
• 支持整本缓存,断网也能继续研究 “键盘的代价”。

——05 一句话收工——
造谣时爽三天,法院传票寄到家。韩磊只是用行动告诉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也能敲出铁窗泪。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人人为韩磊维权的爷们儿方式点赞,可是想想朱军被诬陷事件,一个诬陷,让朱军从风光无限的主持人,最后黯然落寞。即使最后得到了清白,可是事业已毁,而诬告女却没有受到处罚。

所以大家应该想到此事的结局最多也就是 “行政拘留”,因为现在的社会这些诬告女注定无法制裁。

地铁诬陷案追风小叶付出了失业失恋的代价,耗时两年,也没有维权成功。甚至某些人看到追风小叶为了生计开始带货,还要蛐蛐,认为追风小叶凭借这次被诬陷事件,得到了流量红利。

清华腚姐事件,川大张薇事件……,甚至有很多诬告女不仅没有受到制裁,反而还获得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诬告事件,肖同学患上 PTSD,精神崩溃,不得不强制入院治疗。他的留学和保研计划泡了汤。他的爷爷猝死,姥爷成了植物人。

可是诬告女却过的无比滋润,即使网友扒出她论文造假、进入武汉大学的资格存疑、涉案的录音曝光……,如此多的证据赤裸裸摆出来,可是诬告女依然被明目张胆的庇护。

北京 8 岁男童被女子诬告性骚扰,即使视频证明纯属诬告,可是诬告女逃之夭夭,男童精神崩溃,也无济于事。因为找不到诬告女,且这是民事纠纷,不方便介入。

长沙 80 岁老爷子,在坐公交车时被女子诬告性骚扰,诬告女明明知道老爷子清白无辜,依然胡搅蛮缠,直到老爷子愤怒至极,直接拿玻璃杯砸了诬告女的手背。

性骚扰,已经成为某些女性发泄负面情绪、获取非法利益的大杀器

这种大杀器是零成本,高回报。即使最后真相大白,这些诬告女要么销声匿迹,要么道歉了事,完全无视给受害者带来多大的损失和伤害。

法制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意义在哪里?

知乎用户 活活 发表

我都道歉了,你还要怎样!

我玉玉了,你非逼死我不可吗?

知乎用户 炒面面包子​ 发表

鲁迅遗言: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知乎用户 水的回忆​ 发表

支持韩磊先生,但有春风法官,还是很难啊

知乎用户 天才第一步 发表

这时候想起自己是农民的孩子了,中国农民这么怎么倒霉有你这样的孩子!

知乎用户 重案组之虎 发表

如何看待?

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为什么你不杀人?

因为你知道杀人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所以你不杀人。

同样为什么你不造谣?

因为造谣正常来说也是要付出代价。

但如果这次她没付出代价呢?

那明天第二个造谣者又会出现。

知乎用户 无可回复 发表

做了朱军和诸君想做但做不到的事情

知乎用户 繇风 发表

立法禁止道歉,有罪就要接受惩罚,道歉有个匹用。

知乎用户 佛波乐​ 发表

诬告无罪的结果就是诬告成风,受害者家庭事业尽毁,加害者抖音带货年入百万。

诬告都成产业链了,碰瓷知名人物,然后道歉 + 带货,特么的不比抖音辛苦做内容快啊?这条捷径被走通了。

Z 大这么刚的人,拿一百万悬赏线索都拿诬告女毫无办法,朱军知名主持人,现在是什么下场?

普通人被石头砸到就真的毫无生息了。

这次结果又会怎么样呢?难道还是你奈我何?

知乎用户 剧情需要​ 发表

感谢韩先生为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感谢韩先生为推动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作出努力!

感谢韩先生为关注中国大陆的男性处境贡献力量!

韩先生,如果需要众筹费用,就公布账号,随时捐。

知乎用户 wisk 发表

今日朱军,明日诸君

今日韩磊接受道歉,明日含泪都等不到道歉

支持韩磊诉讼!

知乎用户 单王哥哥单身 发表

看了这么多名人相关的造谣事件,我唯一相信韩磊,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怒!

其他朱军这些我是持怀疑态度,正常情况一个名人,连名誉被侵害了都不反击,那不是心里有鬼吗?

名人最看重的不就是名誉吗?

知乎用户 一叶不知秋 发表

希望韩磊胜诉,让追风小叶们有另外一条路可走!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韩磊起诉,人家造谣女就玉玉症了,春风法官化身知心大姐解决造谣女的问题,让韩磊败诉的。毕竟韩磊起诉造谣女,扩大影响系男方责任嘛。再说了,女性犯罪有特权的,就算你韩磊胜诉了又能如何?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垂笑​ 发表

追究不彻底 = 彻底不追究。

为什么国家的司法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公检法出来走两步,说说看,为啥?!

知乎用户 孔晨星​ 发表

先表明态度,非常支持!

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在这件事上,我是非常支持韩磊先生的。

我觉得国内的女拳分子造谣成本太低,

成功之后好处太大,

就算失败了也没有任何处罚,

这种模式下催生了很多碰瓷式的投机行为,

这些人的道德素养某种意义上还不如路边的娼妓,

起码娼妓还知道花钱给办事。

因此韩磊先生的这次反击,

正是对这些女拳分子的当头一棒。

韩磊先生的此举,可以说提高了这些造谣者的违法成本,

目前国内的民事诉讼主要以经济赔偿和停止侵害为主。

而这种刑事诉讼一旦成立,诬告者可能面临的是牢狱之灾。

这极大地提高了造谣诽谤的潜在代价,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其次就是这次事件划清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目前有很多网络造谣事件最终以 “道歉”、“和解” 告终,被归结为“道德纠纷”。

而韩磊坚持走刑事程序,是在明确告诉公众,

这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

法律是社会的底线,不容用 “感情纠纷”、“误会” 等理由来模糊。

其三就是这件事可以说是为其他受害者树立了榜样,

许多被诬告的公众人物或普通人,

往往因为诉讼过程漫长、耗费精力而选择隐忍。

而韩磊先生作为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他的坚决反击鼓励了其他受害者勇敢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清白,不再沉默。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这次事件也捍卫了程序正义

韩磊先生的做法强调了 “谁主张,谁举证”。

不能仅凭单方面的小作文就给人定罪,

必须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让证据说话。

因此,就算我们仅从法律维权的角度看,

韩磊先生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说这是一次 “教科书式的反击”。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同时保护女性免受侵害的合法权益男性免受诬告的名誉权利

这两者并不矛盾,其共同的基石就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韩磊先生的案例正是推动社会向这个方向前进的一步。

因此,我真心说一句 “先生大义!”

并真诚的祝愿韩磊先生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知乎用户 88303Todd 发表

知心姐姐,出来干活啦!GHG。

知乎用户 Aulirk 发表

我很怀疑韩磊原本没有想打官司的想法,但是看完了这个道歉信后连夜拨打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人家可是主体民族,和你汉族可不一样

知乎用户 吹牛大王历险记 发表

如果不追责,我只会认为女的说的是真的

知乎用户 斥候 发表

因为韩磊有且仅有这一条路走,有人觉得对方道歉了,但是那可不一样啊,女性的道歉是道歉吗?

诸位不要忘记岁月史书的技能,道歉可以是委曲求全,可以是蛰伏待变,可以是为了让对方丧失警惕等待决定性证据。

只要后续对方想翻脸,就一句话,如果他是对的,为什么不起诉?为什么女方道歉就算了,因为他不敢起诉,因为权势强压女方道歉,这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但是起诉就不一样了,岁月史书和翻案的难度就大了不止一筹。

如果你不去起诉对方,朱军就是下场,你的仁慈,就是毁灭你的利剑,农夫与蛇的寓言故事大家都听过吧,你放她一马就是把冻僵的蛇放在自己怀里。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知乎用户 lcf20152019 发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显然

韩磊从朱军的遭遇中吸取了教训

如果现在不对这个恶毒的诬告女提起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

以后韩磊百分之百会被背后那些恶毒的势力春秋笔法岁月史书

按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帽子

心虚不然为什么不敢告人家诽谤罪

私了肯定偷偷背后给钱封口了

霸凌指定背后动用人脉无所不用其极的打压

等等诸如此类

现在的朱军

必定在后悔

当年的自己

为什么就不能顶住那些心怀叵测的压力

追究那个恶毒下贱的诬告女 “癣痔” 的刑事责任

给自己一个彻底的清白呢

只有真正的做到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才能真正的从历史中汲取教训

尤其是经验

更好的保护自己

支持韩磊

知乎用户 浦江 发表

不听歌,不了解娱乐圈,我这种路人对歌手一般是没啥价值的。

立贴为证:

只要韩磊胜诉,以后他的歌和专辑之类的我全部买一份。

只要造谣女实际入狱,韩磊代言什么,我就买什么。(咳咳,太贵的另说,但不贵的一定买)

知乎用户 殖人绞肉机 发表

“给我一个机会。”

“怎么给你机会?”

“以前没的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好啊,去跟法官说,看他让不让你做好人。”

“那就是要我死。”

“对不起,我不是朱军。”

知乎用户 要涨价了快点买 发表

这女的目的何在?如果是心知肚明的诬陷,肯定也知道拿不到什么利益。而且这种丑闻类事情很难流量变现。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是个抢手,一个杀手。

背后必然有能通过这种事情获得利益的群体或者个人。

难道是为了上春晚吗?不至于吧。

知乎用户 日王日王 发表

肯定不会接受道歉的。

之前有些八卦号传的比较夸张,说韩磊手眼通天,黑白双吃。早年就在当地黑社会都有一席之地。

这要是接受道歉,别人会主观觉得是私下使用手段和解了。更说不清楚了。

知乎用户 ccxdhcc 发表

这才是明星应该做的表率

把女诬送进去几个

让剩下的女诬掂量掂量诬告,造谣的代价

能稍微扭转一点歪风邪气

韩先生功德无量

知乎用户 真理​ 发表

我一直不理解,诬告已经被证明了,为什么还需要重新提起诉讼又走一次流程定罪。这个必须诬告反罪直接定罪。本来法律和规则可以解决的问题,非要给和稀泥和陷入道德困境的空间。

知乎用户 tmpuser 发表

支持。

现在造谣无成本,导致造谣泛滥了。道歉有用,那要法律干什么

知乎用户 凌风予​ 发表

建议往死里整,无底线追溯

因为这女的本质上就是在杀人

让一个人社会性死亡

杀掉这个人的家庭、精神、社会关系、道德、工作… 一切的东西,这比直接杀死这个人还要过分

如果你不做样做,后面还有碰瓷的,人家觉得反正又没什么成本是吧?

碰到这种一定要往死里打,不要助长这种风气

知乎用户 Zipaka​ 发表

这个造谣的恶劣程度、传播范围跟损害程度比当年杭州的案子要厉害的多吧,这不转公诉说不过去吧。

知乎用户 宅某 发表

因为这事儿必须在辟谣的前提下尽可能闹大,不闹大就说不清楚了。

我刚去小红书看了一眼,评论区有不少声称有韩磊出轨的视频,私信就给发的。

当然,实际上都是卖片的。

这种情况下你不闹大行吗?

知乎用户 林间没有乌托邦 发表

好男要跟女斗——新时代要恪守这句话

你不跟女斗,别人怎么知道你是好男

知乎用户 夨夃労亼 发表

韩磊很清楚如果这次就这么息事宁人了,那么 “拿钱摆平”“钱到位了” 的揣测就会像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脱,只要这种声音还在,早晚会被化假为真岁月史书引爆大雷。

而且如果怂了,那一个怂人唱那些阳刚之气的歌曲可就成笑话了,他的事业生涯也成了笑话了,所以他也意识到此事将是人生命运的重要转折点了。

突然萌生一个恶趣味的想法,世妇大召开在即,要是这会儿突然摊派给他一个献唱主题曲的任务,那得多有意思,嘻嘻。

知乎用户 择偶与进化论说​ 发表

大家先看看,诬告者所谓的道歉信咋写的,全篇都是一股子不服气的味儿,

搞得好像她才是受害者一样,

农民不是诬告别人的理由,农民不等于素质差也不等于你可以胡说八道却可不受到处理,

因此,为了名誉和清白,

支持韩磊的行动,何况韩磊还是算公众人物,名誉和公众评价尤其重要,

赢得别人的尊重不是靠施舍,而是靠实力(里面就包括敢于通过法律),不要怕麻烦,韩磊有财力有时间,更是要如此才能把受损名誉弥补回来,

同时,韩磊也是给以后潜在遇到类似境遇的个体一个参考,

面对恶意造谣、无事生非、撒泼打滚的乐色,就是要敢于还击,不留情面。


最糟糕的例子就是:朱军案

朱遭遇诬告,名誉尽毁,事业完蛋,

而造谣者,摇身一变成为意见领袖,某博依旧活跃,俨然一副正义化身的样子,


国内对于诬告或造谣的惩处力度实在太轻,不是没有法律,而是程序过于繁琐、代价过于惨重,

就本案,韩磊可以起诉对方,因为他有足够多时间,有充裕金钱聘请最好的律师,对他来说不难,

但是,对于普通人呢?

追风小叶被指控偷拍,事后发现完全是对方的主观臆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断坚持,起诉对方,却各种阻碍,

追风小叶因此失去女朋友,工作也受到影响,身心俱疲,

至今二审没有结果,追风小叶都快成追风老叶,快三年了,

追风小叶居然熬到了下一段亲密关系到结婚,

可见维权的成本多高,历程多艰辛,

PS:这评论真实,相比诬告,婚姻更是处处是坑。

面对诬告、造谣,普通人没有足够金钱聘请专业团队,更没有时间去经历漫长的司法流程,

往往选择和解,

因此,韩磊继续坚持起诉意义重大,给以后类似的模仿者一个警告,不要的觉得公众人物不和你计较,遇到硬茬,有你好果子吃。

知乎用户 达锅腚力汪婧卫 发表

把谣姐送进去才能彻底洗刷污名

谣姐们最擅长的就是岁月史书,你要是和解了,过不了几个月主流舆论就是你找人 / 花钱捂嘴了

知乎用户 君子动口 发表

尽管都说娱乐圈很乱很乱,所以无论说点什么,都会有人相信;哪怕事后澄清,也会往是否用钱摆平方面想。所以,韩磊不要道歉而要刑事诉讼,无疑就是一个态度,一种宣示,所以,我好挺韩磊。

记得多年前,孙杨质疑抽血化验的人员身份有问题、程序不对等而将拒绝采血,当时很多人还挺孙杨,说他冤枉,甚至对不对又上升到阴谋论,无非是国外有人要做掉孙杨之类的。其实,只要明眼人一下子就可以看出,要是交警拦住你测酒驾,只要你真正没喝酒,是断然不会说出那是辅警,不具备取样资格,或是你那个测酒精的仪器是不合格产品之类的借口;毕竟,没有喝酒,坦坦荡荡,你验就是,绝对不会节外生枝惹出那么多的事端。

再有,那年新冠溯源其实也是一样,如果谁对溯源一事不配合,提出一大堆这样那样的借口,其实就是心里有鬼。如果真正不是你放出的妖怪,你管这妖怪是谁家养的,让他溯只要证明不是你家的不就足够了吗?

知乎用户 戴佳祎​ 发表

这时候想起来自己是农民的孩子了,中国农民这么倒霉,就生出这种 cs 女儿来?

知乎用户 解构才能解放 发表

面对诬告女,有钱有势就出钱仗势,把这件事当做斯大林格勒来打,打输了可就是莫斯科,打赢了必进柏林

无钱无势,你我心中皆有一把火,你我手中皆有一把刀,定要让那贼人命丧公堂之上

宁可玉碎,瓦全是没有的,这个版本就没有退路。

竹可焚不可毁其节!

知乎用户 深行者 发表

这是近期看到多件女人对男人造遥闹事之后,最感高兴的事情。

坚决支持韩磊对造遥女提起刑事诉讼。坚决支持韩磊追究到底不妥协。

如果韩磊最后选择妥协,接受道歉不追究,那我们会相信女方不是造遥,韩磊确有其事。

知乎用户 404 诺特福德 发表

很难,

首先韩磊得拿着手机对着这个造谣女的裆拍一个多小时视频,

才能合法的获取到足够长的证据打官司。

知乎用户 夏蝉与鹰 发表

首先,那玩意能叫道歉?到底是道歉还是道德绑架耍无赖?

其次,国内治安还真不错了。香港上个年代或者国内上个年代你敢这样搞名人分分钟被套麻袋。

最后,我还是更想看如法官儿子强奸后续这种。这种老百姓的故事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没办法真正促进社会进步

知乎用户 氪不救非​ 发表

希望韩磊能够坚持住,接下来会有来自不同方面的人明里暗里劝他大度。

知乎用户 真理与面包 发表

很简单,因为很多自媒体已经开始脑补

一开始小三没谈妥然后发布视频

然后韩磊着急了,给钱封口

小三改口,承认造谣

漫天遍地都是这样的谣言

你不提起刑事诉讼,这个谣言就完不了

即使韩磊想息事宁人,自媒体信口开河逼得他得把对方送进去

知乎用户 ICEplate 发表

别给农村人抹黑。

农民是有狡黠的一面,但那不是随时随地置陌生人于死地的阴狠。

您在大山里点把火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没想到”

“我法盲”

“我没受过教育”

那就让法律帮您想;

让法律解决法盲;

让法律给您教育。

知乎用户 李毅 发表

现在想想王宝真的是凶险万分的局了。不是真没黑料,一般人可能真的抗不过去了。

知乎用户 豆腐射手 发表

警察呢?检察院呢?支持韩磊举报当地公安局检察院。

知乎用户 风筝​ 发表

如果当年的朱军也能这么硬气,估计能少了很多以碰瓷儿为生的小仙女。

诬告明星,都能全身而退,名利双收,这件事的恶劣影响会一直延续好多年。

十分建议恢复我们的古代那条诬告者反坐刑罚,就是指诬告他人者,需承担所诬告罪名的刑罚。

知乎用户 Tia 发表

哎~

我就很想看看韩磊能不能胜诉,法院能不能判造谣女诬告,负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不能的话,那韩磊对造谣女的起诉当然就是诬告了,这时候最好能来个诬告反坐,给韩磊抓进去,岂不美哉。

知乎用户 獭祭鱼 发表

这是 “造谣韩磊出轨事件当事人道歉” 下面的评论点赞情况,以后任何男性在类似事件中息事宁人都只能自己吃亏。

![](data:image/svg+xml;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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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就差一杯​ 发表

韩磊去告诬女我是一万个支持的,但是又很担忧。

我担忧的是,这件事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如果知心大姐姐 GHG,不立案、不为罪、不处罚,甚至是轻微处罚,比如罚酒三杯,那都是对诬告行为的纵容乃至鼓励。

让我们一起猜猜,母检法到底到底姓资还是姓社?

最后,让我们一起瞻仰一下诬告者的遗容。

知乎用户 幽鬼 发表

道歉是这么用的吗?你大马路上没留意撞我一下道歉没问题,你拿刀捅我两刀,捅之前还确认下我名字,完了你道歉?

艺人的声誉有多重要,万一要成功了韩磊不知道要背多少骂名,一个道歉能挽回损失吗,朱军原来不说是央视一哥也差不了太多了吧,前途好的很,现在都几乎没这个人了,女的这么干对别人来说就是不死不休的敌人,不接受道歉已经是客气了 ,没法律护着连进去裁缝机的机会都没有。

知乎用户 吃喝玩乐睡大觉 发表

你好,在去年的 11 月 5 号,7 号,9 号,央视连续报道了三期网络造谣网爆事件的后续处理。

恰好三位主角都是女性,一定不是因为 11 月 3 号姜萍事件的官方报道出了吧。

那么现在你告诉我,造谣网爆应该怎么处理。

【“努力想要活下去” 的她,最终留下一封遗书走了……- 哔哩哔哩】

https://b23.tv/QGZn40o

【“百日誓师” 一年多后,她这样回应网暴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P3Eqapv

【“面对网暴,我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哔哩哔哩】

https://b23.tv/7WiYMnM

知乎用户 akpm 发表

上次扳倒的是朱军,

这次怎么退化了?只是搞了个唱歌的?

不行啊?你得支楞起来啊?

再这么降级下去,谁看得起你们 “她力量”?

……

下次好好准备准备,争取把个审判长搞下台,

这才是能力。

哎…… 一天天只能对小鱼小虾下手,“她力量” 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拉跨了?真是丢人现眼……

知乎用户 连书文 发表

历来的实例告诉我们,这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吃个饭,喝个酒,道个歉就能化干戈为玉帛的事情了,这是战争,你死我活的战争。

知乎用户 蒋天明 发表

这才是真正尊重女性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做错事没有后果,只有小孩有这个待遇。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就是把女性当小孩养,舔着、惯着、捧着,导致女性行为幼稚化,具体就是蛮不讲理、自我中心、情绪应激。

甚至有女拳分子渗透进学术界,号召不对女性施行死刑!国外顶尖资本家天龙人都没有的法律待遇都要出来了。

简直天方夜谭。

道歉有用,那就随便去杀人好了,反正道歉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咖发咖瓦 发表

名人和他的团队需要明白一个道理,息事宁人已经不能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了,现在韩磊团队如果放弃诉讼,肯定有人说他是用钱摆平的,而造谣者几乎没什么代价。

只要不提高造谣者的造谣成本,后面还是不断会有这种人出现。

所以为己为人,坚决支持韩磊团队提起刑事诉讼

知乎用户 张三​ 发表

这些公众人物和明星什么的,又不缺那几个律师费。

我觉得他们应该达成一个共识。

只要遇到这种碰瓷儿的。。。。

没别的,就往死里弄!

能让坐牢的,一定要坐牢!

能让赔个倾家荡产的,一分钱也不能少喽!!哪怕收了你的赔偿我都捐了!你也不能给我少一分钱!


首先,对明星本人来说。

你为了一点点名声,手一挥算了。

那可是后患无穷!

你为什么不说话了?是不是心虚了?你是不是干过这种事啊?她说的事未必没有,在她身上没有,别人身上呢?

你用多少张嘴去解释?你放了他,得了个 “大度” 的名声。

那有个屁用!

现在的公众,看一个恩怨分明,睚眦必报的敞亮人,比看一个烂好人,更顺眼的多!!

你还能永绝后患。以后这样的事就不太会再来找你。

其次,对你所在的行业也是好事。

你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了,人家一看,呦,这买卖能干啊!

500 字小作文半个小时一编。能弄几个钱最好,弄不来钱有点名气,我还能直播带货呢!

怎么不比送外卖强?

没搞成,无非是在花半个小时写个 500 字道歉信不就完了?有啥啊?

现在挣钱多难啊!脸值特么几个逼子儿啊?!

你善了这么一次,觉得一个神经病你计较个球?

人家道完歉找下个明星去了。。。。

后一个躺枪,但下一次躺枪的,背不住就是你。

跟击鼓传花似的。

这又想起个事儿,大概十来年前吧,岳云鹏火的时候,一个单亲妈妈,就因为自己的儿子长的跟岳云鹏像,非说那是她跟岳云鹏生的,在微博上闹得挺大。

德云社和岳云鹏的处理方法是:压根不搭理!

他们的逻辑也是有道理的。

你要是真说这是我的种,你去法院告我,咱们做亲子鉴定,你要是撒谎我找律师弄死你!

我要是搭理她,又是澄清又是什么的,那可好了。

岳云鹏长的一张微丑大众脸,光我认识跟他像的就有两三个。

好像他还真找了个跟他挺像的小胖子,抱上台当成相声包袱来着。

他搭理了这个女的,以后就不用干别的了,天天澄清吧。。。。天南海北都是你的仔了。

他的处理方式,在当时,是对的。

但是!

现在,不行!

那时候没有抖音,或者是有,但是没这么火。也没有那么多打拳的,还有这些妖魔鬼怪。

你玩儿梗抖包袱,大家哈哈一笑过去拉倒。

现在?人家弄不好就有专门干这个的团队,再说你混江湖的,能没几个不对付的?

两万块钱投个抖加,就够你焦头烂额,你还不知道谁干的。

虽然你是无辜的,但是一波负面舆情下来,你损失要有多大?

肯定比那几个律师费贵吧?

所以,不光要弄死,还要第一时间弄死。岳小胖子是运气好,放现在他这么处理,非得叮他满头包。

最后,把她弄死,这对我们普通大众,也是一件好事。

比方马蓉,翟欣欣这样的,还有这种造谣的女的,上来就说你偷拍她,非礼她的这种人。

屁的小仙女,就叫食人花吧。

咱们老百姓,有王宝强的人脉本事?还是有翟欣欣他老公那么能挣钱?

大部分,都没有。

他们遇到这种食人花,还被搞得狼狈不堪。换了我们,那是十死无生啊!

就现在看手机的你,在公共场合扣了自己的腹股沟,或者转身的时候包蹭了一下别人的屁股。

然后你被网爆了。

你怎么办?告她?你不上班了?房贷车贷还完了?

认了?那还不得怄死?

但是人家明星有钱,人家耗的起。找个律师,自己什么事儿不耽误。

明星出钱,把食人花弄死,别的食人花说不定就能收敛一点。

我们碰见的几率就会少一点。

我们在一旁摇旗呐喊,如果运气好,最终能够形成 “食人花出现就会被弄死” 的广泛社会共识。

我们碰见的几率就会更小!我们就会更安全!

所以,碰见这种事,无脑站男方就对了!

对!我说的就是无脑!

我不管真实情况是个什么样!怎么对我有利我怎么来!

哪怕,是误伤了个把好人也无所谓,这个枸日的社会就这个样子,我也想当好人,但是太多的好人,下场都不怎么好!

想骂我?骂呗!!!!

怎么的?

我就不能 “抛开事实不谈么?”

知乎用户 胖虎 boyka 发表

现在不把她捶死,等她缓过气就会反攻倒算,到时你就死无葬身之地

知乎用户 长城外的围观群众 发表

现在相比于女拳,韩磊哪怕出轨了,只要不是真和这个女的,我就支持他告刑事。

这就是女拳对妇女的伤害:如果你选择站在性别一边,那么男人也会。

知乎用户 轻罗小扇​ 发表

不要说什么农村人啊初一文化啊,我们农村人不背这个锅,热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而且这位初一文化女士还是韩磊的歌迷,‌‌这逻辑不通啊,是不是受了境外组织指示来挑拨男女关系?或者直接说是精神病免疫一切行了吧。

知乎用户 神奇大叔 发表

原来对韩磊无感,但是这一轮支持韩磊给广大男同志好好的打个样!让诬女知道造谣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

我平时抽屉里放着一副教员的经典语录集锦卡,遇到困难的时候会抽一张解惑;其中有一张非常合适,请大家共勉。

知乎用户 模范二哥 发表

“对一个文明最高的敬意就是赶尽杀绝。”

——《三体》

知乎用户 菜师 发表

虽然走民事更容易,但是只走民事没用。

鹦鹉史航被人告性骚扰,法院判决事实不成立要求求女方道歉,于是女方发了一条阴阳怪气的道歉微博,然后继续在网上喊冤。后来武大图书馆爆了,她继续借机生事卖惨,把苦主鹦鹉史航气得发判决书自证清白。

别说,两件案子当事女方的回应,那是一个味道。

知乎用户 影子 发表

当碰上一群小混混堵巷子时有效逼退方法之一就是逮住一个小混混往死里打。通常情况下其他小混混就会被吓住。

最近造谣的案例太多了,主要原因就是成本低廉、代价小。这次逮住一个狠狠收拾一顿,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知乎用户 GOPE​ 发表

有没有律师朋友科普下,武大肖同学有没有可能也提起刑事诉讼? 轮后果和社会影响,这个案子可比韩磊严重多了。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呢?

恶意攻击他人,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完了?凭啥呢。

知乎用户 BB 同学 发表

有句话说得好,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不能你张嘴就来胡说八道一通,人家跑断腿都无法辟谣。

那怕到最后真的搞赢了你,然后你就轻飘飘的一句道歉就啥事也没有了。

这样的违法成本低到相当于没有,到最后受害者不仅浪费时间跟精力。

虽然赢了,但感觉就跟吃了苍蝇一样。

人家明星还好,他们有钱又有时间,大把人愿意帮他们去办。

倘若换一个普通,你觉得维权的成本需要多大。

有人因谣言失去生命的这么多,到最后受害人就轻飘飘地说句对不起就完事了。

这特么谁能受得了?

所以,我这波我支持韩磊,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这个人,搞一波大的。

让那些喜欢造谣的人看看,不是到时候说句对不起就完事了,得让这些造谣感到痛才行。

让他们明白,造谣就要付出代价,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啥事都没有。

知乎用户 咋了嘛 发表

应该不会有人跳出来让他别和 “小菇凉” 计较吧?

知乎用户 乡下癫子​ 发表

正经人没有这么道歉的,这 tm 叫阴阳怪气。

什么叫我农村人学历低配不上?

别 tm 侮辱农村人行不行?劳资们农村造这种谣是要被人当街打脸的。

别 tm 侮辱学历低的朋友了行不行?好多朋友没念过书,但认识礼义廉耻啊。

所以这就是个无赖诬陷了别人,还要阴阳怪气结果被收拾了的,大快人心的事。

还能怎么看待,给韩磊鼓掌啊。真汉子,就不该惯着这些傻波一。

知乎用户 水知寒 发表

怕不是要抓出来一个 200 斤的庞然大物了。

知乎用户 2022 躺平青年 发表

《康熙王朝》 李德全姚启圣途中,纵马伤人,还鞭打了姚启圣,

姚启圣以仗势欺民,鞭笞朝廷命官的罪名赏了他一顿鞭子加板子,

李德全哭诉回康熙面前复命,有大臣建议严办姚启圣,

康熙楞了一下:“严办?怎么严办?这个姚启圣是按照大清的戒律惩治恶奴呢,你的话还没出口,他早就引经据典把你驳倒了!”

对啊,按律法惩治恶奴,你有什么话说?(你不恶,为什么要惩治你呢?)

知乎用户 education​ 发表

等了这么久,也应该有个诬告反坐的里程碑事件出来了。

如果出不来,那么等于给下一次诬告助力。

希望法官可以公正判决,不要玩知心大姐姐、犯罪档案封存、冷处理拘留这一套。

静待佳音!

知乎用户 斯大王 发表

由于知乎没有知心姐姐,所以这位女孩子可能在知乎法庭难以扳回场面。

但我可以教你一招:你在知乎宣传韩磊是蒙古族。

知乎用户 MC 鲁迅​ 发表

跟朋友讨论这个事件的时候,

朋友说,有没有可能这是韩磊为了给粉丝发福利,助力其成功保研的一场阳谋呢。

说实话,

这是我最近听得最地狱的一个笑话。

知乎用户 刘甸初 2 发表

朱军已经是前车之鉴了,不要期待着真理越辩越明,诬告方和被害者成本不是一个量级,诬告与反诬告只有唯一一种正确解法就是反攻柏林。

道歉就没事这种思维就很女频。也是女权 “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这荒唐观念的原点。

道歉毫无价值,真正有价值的是通过后果的威慑,硬控诬告者不要迈出第一步。

诬告反坐一度是个很高明的解决方案,但是被取消据说是因为 “怕敢于举报的正义之士遭到报复”,现在跑出来女权这种奇葩,人家根本不正义,一心卡 bug。没想到吧。

这个 bug 就是 “你没法证明主观上存在诬告的思想准备和当事人清楚知道不是性骚扰”。这么荒唐的 bug,全因为对女性的相关法律保护重口供而轻证据,疑罪从有的荒唐方法论。

知乎用户 Vivan Jewel 发表

看铁蹄铮铮

踏遍万里河山

我站在风口浪尖

紧握住 日月旋转

“愿烟火人间 “

安得太平美满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就凭这一下

我觉得韩大叔确实猛

知乎用户 掰漫 发表

支持追究到底,但不看好赢面

诬陷类案件

男告女,纯自诉案件,寸步难行,参考作家 zhttty 被诬性侵案

女告男,会有知心姐姐帮你自诉转公诉,然后就会计入 99.97% 的刑事案件定罪率中,约等于必胜,参考杭州谷女士取快递被造谣案

最后,讲个笑话,“没有系统性偏袒”

知乎用户 ufojin814 发表

敢这么直接硬刚,反而更加坐实了这女的造谣,毕竟心虚的人只会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理由敢这么强硬。话说回来,我有点怀疑当初张薇案里面的那个老头了,为啥这么心虚不敢追究张薇的责任?

知乎用户 寒武 发表

我真是替「农民」这个词和身份感到难过。

怎么有这么多奇诡的生物,在没出事的时候,各种鄙夷、欺辱农民 / 工。

一旦出事了,就各种 “我是农民 / 的儿子 / 女儿 / 后代。”

真正的农民 / 工从来没有过任何荣耀甚至人权加身。

但农民这个身份却一再被窃取成了奇诡生物们的踏脚石和挡箭牌。

这种吊诡的政治生态 / 制度什么时候才能正常点儿。

知乎用户 咸鱼王 发表

我似乎看过参考答案,按女方现在的表述,接下来应该是:

知乎用户 随缘 发表

当时抖音这个造谣新闻一出来,好多人就开始骂韩磊。我就评论了一句,现在女人的小作文我是一个字都不相信。果然第二天就反转了。为什么我能精准评论,因为狼来了的故事太多了。就是不理解那些骂的人,天天刷抖音刷傻了吗,被骗了那么多次,还能信小作文

知乎用户 阿小商​ 发表

好奇怪的逻辑?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无耻的问题呢?

这件事是道歉有用的吗?还要质疑别人为什么不接受?

那为什么那个人要造谣呢?她造谣的时候为什么不想到道歉没用呢?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造谣成本低,结果还要为造谣者的道歉没被接受而产生疑问?

合理怀疑,还是造谣者的思路,流量至上!

知乎用户 跟你丫死磕​ 发表

当今社会,遇到事情,你必须露出狰狞的獠牙,做出一副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样子,那样别人才会觉得你不好惹而敬而远之。

如果你整天把清者自清挂嘴边,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那么别人只会觉得你好欺负,谁都想上前捶你一下来刷个存在感。

知乎用户 殷青衣 发表

韩磊是蒙古族,内蒙古地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大多数组成的。

知乎用户 吃吃吃吃吃饭​ 发表

韩磊提起刑事自诉是正确的,不少答主说胜诉难,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明自己敢于把事情搞大而不是息事宁人,我在不同平台已经看到豆瓣生活组出击声称亲眼看见流出视频了,如果这个事就这么过去了,按豆瓣生活组那套从饭圈提炼的信息污染打法,半年内就给你岁月史书了。

知乎用户 不吃牛肉曹少璘 发表

这图又能用了。

知乎用户 中国居民身份证持有者 发表

在这个礼崩乐坏的年代,你后退一步换来的就是别人进十步。

他今天如果大度原谅,明天就可能是一万甚至是百万人的诬陷、诽谤、索赔。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知乎用户 雪刀浪子​ 发表

哟,这道歉信写的,真扯啊。

什么叫 “经认真反思和核实”?

你自己造谣的你还 “核实”?你“核实” 个屁啊?

还有什么 “早就删除了!突然间的!” 这是语文没学好还是在阴阳怪气啊?

以至于,什么农民出身,无力对抗?看的我都笑了


明星被造谣,损失的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商演的收益和身价的下跌,那可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弥补的。明星往往因顾虑舆论影响而选择息事宁人,但韩磊的强硬态度打破了这一惯性,展现了对人格权的坚定保护

近年来,部分别有用心的人为流量编造谣言,利用 “道歉免责” 的侥幸心理。韩磊拒绝接受道歉并追究刑责,提高了造谣的违法成本,可能对类似行为形成威慑。根据我国《刑法》第 246 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我希望司法机关积极介入,由自诉转为公诉,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制造者。

知乎用户 农行服务真是差 发表

必须得坚持走法律程序,硬刚到底!

造谣女刚道歉的第一时间,我就亲眼看到网上有大量恶意评论,意思就是韩磊肯定是花钱摆平了这类。这些人的言论肯定上升不到刑事责任的层面。

所以可以想象,一旦接受了道歉,这类言论或者说恶意揣测会多么猖狂,而韩老师再也无法自证清白了

知乎用户 小狼 发表

把人逼急了就是这样,不要以为全世界谁都可以惯着你,也不是你事后几句轻飘飘的道歉就可以解决一切。

你既然一开始选择诬告,就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也不要期待全世界都站在你这边,因为现在狼来了的故事太多了,只是你的故事已经撞在了枪口上了。

知乎用户 郑吒 发表

对于这类事件我一向的看法都是打回去,韩磊的做法才是正确的,但是结果我依然不看好,原因大伙都知道。

说点题外话,如今这个女性诬告零成本的时代,解构了男女之间的信任,婚姻,甚至是法制,做个预言,我觉得以后针对女性和法官的极端事件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战↓,,,昨日朱军,今日诸君,,朱军老师从二二年以来除了二三年拜年就今年 815 发了一句,,

知乎用户 暗香浮动 发表

最近网上开始流传一句非常蠢的话,

“有点无聊,开始造谣。”

很多大企业的广告,和一些自媒体也在用。

也不知道这些人特么的有没有长脑子。

知乎用户 一十古月胡​ 发表

对于造谣就应该零容忍,有多少前途一片光明的人被谣言毁的再也翻不了身,甚至为谣言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造谣零成本,那身为人的最基本的尊严保障都是个笑话。

知乎用户 王大成 发表

我祖辈农民,从来没干过也没听过邻里街坊干过这种缺德事。

我一看这小作文中的农民,初中生,我就怒了。全国这么多农民,初中生,也只有这货干了这鸟事。

初中生,农民,有何罪过,要跟你一起背这个锅

知乎用户 斯多葛 发表

看了女的的回答。

觉得她压根就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一直强调好玩!

这不是扯淡嘛!

还说手机丢了,初中学历,打几分工,家里穷之类的话!

我很好奇这样的人还有心思开直播散播谣言!

看它道歉我都觉得恶心!!

赶紧给抓进去!!!

知乎用户 赵氏孤儿不孤独 发表

小仙女都道歉了,你们还想怎么样???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威慑纪元​ 发表

支持韩磊刚到底,坚决打击造黄谣这类现象。

同时也支持女性在被造黄谣时坚决立案,把这些造黄谣的乐色都送进去。

让乌烟瘴气的网络环境清澈一些。

无论是谁,造谣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知乎用户 水长东 发表

造谣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是初中毕业,怎么不说自己是农民工,怎么不说自己要打好几份工?

不要装疯卖傻!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知乎用户 cuijianbuo 发表

这 tmd 阴阳的道歉口气和一个流氓差不多,还有脸自称农民诬陷农民。

知乎用户 404 诺尔特福德​ 发表

这明显是韩磊利用自己明星的身份,

将该事件影响扩大。

而扩大影响系韩磊方责任,

女方无责。

另外,还应该追究韩磊及其经纪公司网暴女性的责任。

知乎用户 害能咋整 发表

强烈支持,而且要赢,要严惩罪犯,这不仅是还无辜者一个清白,更是给那些随便诬陷别人而且还毫无心理负担的人一个威慑,给社会正直之风继续存在一丝希望。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诬告基本毫无代价,就是对它们的包庇纵容加鼓励。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昨日朱军,今日诸君。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荆棘!

知乎用户 麦子遇上米粒​ 发表

我坚决支持韩磊不接受道歉走司法程序,这事本身就对韩磊造成了极大的名誉伤害。

讲真,这是爆出来的时候,我是相信这女的说的,毕竟娱乐圈的事对吧。我习以为常了。但这次也也错了!

坚决支持韩磊走司法程序!

知乎用户 Mhm mlm 发表

中国谣女日常行为

知乎用户 东风起 发表

我来解读一下道歉信

1. 我是你歌迷是你粉丝,虽然发布了错误言论,但你必须得宠着你的粉丝,但你必须得原谅你的粉丝啊!

2. 我没上过几天学,所以我不知道这样后果多严重,无知者无罪嘛!你别跟我一般见识,否则就是你没有格局了,就不配歌唱家,人民艺术家了。

3. 你告我不就是为了钱吗?我实话跟你说,我一农民出身,要打好几份工,还不一定养活得了我自己,所以你告也白告,我没钱陪你,别浪费时间了。

4. 我说了,我是农民出身,没上过几天学,没有能力独自面对你的诉讼,我也没有背景,没有人帮助,不像你财大气粗又是名人,所以无论事情对错,就凭你的实力,随便找找人,大不了花点钱,告赢我是大概率事件,但告赢了,也不是什么公平正义,不过是有权有势的欺负老百姓罢了。

你看她的道歉,没有半点诚意,全是阴阳怪气!

知乎用户 亿例辅仁​ 发表

我非常支持,这种所谓的爆料,就应该弄个水落石出!

如果爆料是铁证如山确凿无疑,那么该塌房就应该塌!

但是如果爆料纯属捏造,那么造谣的人坐牢也是理所应当!

对恶的纵容,就是在作恶!

知乎用户 溪行桃花源 发表

非常支持,各个平台低智网友越来越多,任何没有证据的谣言都能信以为真,不加大打击力度,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害。如果道歉信是由当事人发出来的话,这事是谣言的可能性非常大,行文措辞乱七八糟。

知乎用户 静骧兮 发表

诉诸无知,是逻辑学标准的三大陷阱之一。

如果杀了人,说不知道自己杀人是犯罪,就能逃脱处罚——那谁都愿意承认自己是 SB——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一条就讲不通。

知乎用户 观海 发表

支持!

就是要坚决打击,坚决追究到底!

凭什么造谣一张嘴,让受害者苦不堪言甚至出现极端事件,真相大白后,道个歉就完事??

凭什么?

还是希望国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这个社会造谣的成本太低了,必须严惩,一旦坐实造谣,得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才行!

否则现在网络上各种群魔乱舞,比如川大女、武大女等等,这种现象何时才休?

知乎用户 Lee 大东东 发表

我们国家掌控力最强的是军队

并驾齐驱的是宣传部

要真是无名小卒抽风造谣公众人物

你我根本看不到这个新闻

当年解说动物世界的赵老师

什么都是真的,能有多大的风浪

现在的六旬老太跟剧组帅哥约炮

一次约着八个视频都飞外网了

分析文本简直是小丑行为

吃瓜看风怎么吹就好

知乎用户 等风来 hhh 想要赞 发表

能想起来的,央视台柱子朱军,龙年差点春晚唱天地龙鳞的王力宏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现如今,追杀到底的才叫爷们;

轻飘飘放过的,要么心里有鬼;要么就是龟训入脑,迟早挨一刀狠的;

持续保持关注。

知乎用户 胖仙人 发表

我是农村人,所以我没文化,所以我是法盲,所以法律遇见我也得绕道走?

农村人这是把你怎么了,怎么带着这种扭曲的认知啊。

有这种认知的不是蠢的冒泡就是坏的流脓。

我看大概率是后者,坏的流脓。

知乎用户 周一 发表

“中国男人在哪里?”

这个问题渐渐有人作答了

知乎用户 皮里梁秋​ 发表

韩磊给武大男生被指性骚扰事件中的肖某某,打了一个样。

对于被诬陷性骚扰的武大学生肖某某,我的态度非常明确,他就是罪魁祸首。

虽然肖同学被诬陷性骚扰,虽然肖同学及家人被网暴境遇悲催,但他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

虽然杨某某是诬陷者,但如果肖某某在被诬陷的第一时间奋起反抗,如果他报警而不是写下认错书,那么他、他的家人,乃至杨某某还有武大的一众人物,可能现在还在幸福快乐的生活。

在这一点上,韩磊对造谣者的坚决反击,追究其刑事责任,给武大的肖某某树立了正确的榜样,也给所有面临诬陷的人,打了一个样。

这不是得理不饶人,这不是仗势欺人,更不是置气,也不是不给人活路,而是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不至于让自己和肖某某一样,落入悲惨的境地。

试想一下,如果韩磊和肖某某一样窝窝囊囊、憋憋屈屈,被人诬陷之后不仅不反抗,还写下 “道歉书”,那么韩磊也会和肖某某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哪怕韩磊接受造谣者的道歉,不追求其责任,都有可能被继续污蔑。你要是不心虚,干吗接受道歉呢?

就是因为像武大肖某某那样窝窝囊囊的人太多了,也是因为有关部门对于诬陷处分过轻,以至于诬陷他人,蔚然成风。

大爷疑似拉了下女孩胳膊,女孩情绪崩溃污蔑大爷猥亵。

北京环球影城,一位 8 岁男孩与妈妈在排队等候 “飞跃侏罗纪” 项目时,突然被前面排队的女子诬陷 “摸腰”,并遭受厉声喝斥和直面拍照,使小孩内心受到惊吓和挫伤,后经警方调取监控才还原了小孩的无辜。

湖南长沙公交车诬陷 “性骚扰” 事件,一老人准备坐在一女子旁边空出的座位时,该女子因不愿与老人坐在一起,起身离开时两人手臂触碰,女子就怒斥老人摸她,没想到却激起了老人的怒气,被老人用玻璃瓶砸伤了手臂。后经监控调取,未发现老人性骚扰迹象,“性骚扰”再次反转并登上热搜。

正是因为很多人像武大肖某某一样窝窝囊囊,不敢反抗,让现在成了造谣诬陷零成本时代,也让诬陷造谣蔚然成风。

韩磊的强硬,是向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的时代置气,社会,需要这种 “不原谅” 的强硬。

造谣的成本,不能仅仅是一封道歉信,或者一句对不起。

违法了就该付出代价,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残忍

如果每一次伤害,说一句对不起就算了,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正义的价值何在。

面对诬陷造谣,韩磊给我们树立了好榜样。

面对诬陷造谣的人,每个人都应该,绝不原谅!

知乎用户 格兰芬多 z 发表

韩磊这件事,让我想起朱军当年回应 “性骚扰” 指控时说的一句话:

“我希望,毫无证据的就给人处以私刑,到我为止,不会成为社会惯例。”

遗憾的是,靠一纸 “小作文” 毁人声誉的做法一再出现,这种风气,该狠刹了。

韩磊不接受许某女道歉,曝逾 200 万演出收入受影响,经纪人回应,韩磊就被女网友爆料出轨致人怀孕一事作出郑重声明,同时到法院起诉女方,涉及刑事诉讼,搞不好爆料人要进监狱服刑,即便女方发声道歉,但韩磊方面损失惨重,因此不接受女方道歉。
8 月 30 日,娱记杜恩湖采访韩磊的经纪人苏苏,苏苏表示此事不可能那么快结束,简单一个道歉是不行的,必须提起刑事诉讼,指女方造谣成本太低,对韩磊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所以不会撤诉。
原来韩磊今年 9 月要去两个城市商演,对方已经支付了演出费,同时作出大量宣传,因为女网友爆料韩磊出轨,主办方担心因韩磊风波给城市带来负面形象,影响中秋国庆长假收入,此前已经多次咨询韩磊,如果接下来韩磊取消演出,造成至少 200 万以上的经济损失。
经纪人受访表示,已经向主办方解释,认为演出没有问题,同时报警控告女方造谣,警方正在积极调查,另外相关律师认为韩磊的做法正确,女方或构成诽谤罪
据悉,女网友 “治愈” 在 27 日发文控诉与韩磊存在不正当关系,韩磊在她怀孕后承诺支付 100 万,但很快玩 “人间失踪”,她在 29 日发文道歉,自称发布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是闹着玩,严重影响了韩磊的形象,深感愧疚和自责。自曝自己修养低,只有初中文化,因为崇拜韩磊才捏造造谣。
韩磊工作室发声明澄清,已经起诉了许某女(“治愈”),然后音乐工作室表示已经对相关侵权内容全面取证,要求网友删除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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