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家鑫、唐慧及李天一案中,舆论绑架了司法吗?幕后推手是否要为这些事件负法律责任?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Max Dang 发表

问这个问题的人眼里还有没有党了??!!

知乎用户 断祸根 发表

我就是幕后推手,是我指使舆论绑架的司法,现在司法就在我手里。如果各位爱护喜欢司法的知友不在 10 日内集齐一千万交到我手上,我就撕票,诸位就再也见不到中国司法了。
至于想让我负法律责任,你想过没有,现在司法本人就在我手上,你怎么让我负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正确的说法不是舆论绑架了司法,而是权力影响了司法。而舆论在某些碰触到 G 点的案子中获得大量关注,于是靠影响力影响了权力持有者的选择。

如果在一个司法完全独立的情况下,又何惧舆论呢?司法体系有足够的公信力,即便一个貌似有争议的案子,根据一些法律条款不能将证据公开说明,相信多数民众根据司法体系过往的公信力判断还是相信司法的。

至于说谁应当承担责任,那当然是左右审判的权力者,不要说舆论影响了他,我举个例子吧,有回答的同学提到了夏俊峰案子,舆论都将城管骂成狗了,不一样把夏某判死了吗?咋不说受舆论影响了判决呢?对于权力者来说,案子轻判重判都可以,但要符合自己的利益。虽然权力者没承担过责任,但我仍认为这个责任应当他们承担。

知乎用户 二师兄 发表

关于政治问题的讨论:
1、始终没脱离夏天楼底下光膀子喝啤酒老爷们的豪迈语境;
2、从来没超过出租车司机的吐槽水平。

知乎用户 何开天 发表

舆论绑架司法是伪命题,舆论并不能绑架司法,只有不自由的舆论才能绑架司法。
陈有西说过,要允许检方说被告是坏蛋,也要允许律师说被告是好蛋,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嘛,道理总是越辩越明,怕就怕媒体只让一部分声音出现。

知乎用户 瓦当熊 发表

知乎老规矩,不先问是不是却问为什么,属于耍流氓。

药家鑫也好,唐慧也好,李天一也好,社会舆论有关注这不是很正常?大家发表意见不是很正常?

老百姓千句万句,都不如政法委一句。各位题主莫要装外宾。

知乎用户 注销中 发表

你太高抬舆论的力量了

你看夏俊峰案,舆论都那样了,不是照杀不误吗

————————————————

夏俊峰案可以对比崔英杰案,为什么夏死了,而崔却没死

知乎用户 刘易杰 发表

2011 年药家鑫案件正火热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文章,对比了药家鑫案和之前另一起案件(苏秀文案)的审判,量刑。为什么药家鑫,李天一这些案件,会让某些人有 “矫枉过正,舆论暴力” 的感觉?
假设一家小店,频繁遭贼偷,损失惨重,但总是抓不到贼,终于有一次,老板逮到了一个笨手的毛贼,结果是往死里打,打了还不解恨,还要游街示众…… 如果你单看这一个可怜的 “贼”,那么他所受到的惩罚,很可能是远远超过其应得的报应的,因为老百姓往往是很难把每个案子割裂来看的,十次被盗,九次抓不到贼,损失由店主承受了,终于有一次抓住了一个贼,那么不好意思,这个贼要承受的,是店主之前九次所累积的积怨和愤怒——哪怕之前九次被盗,和这一个小毛贼丝毫没有关系。
回过来看药家鑫这些案件,是同样一个道理。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是,无论是司法还是媒体,在我天朝都是一个被严格(阉割)管控的领域,你能不能讨论,能讨论多久,能讨论到哪个程度,都不是你说的算的,在这个大前提下,谈舆论绑架司法,根本没有意义。十起案件,九起让你闭嘴,我怎么判,你就得怎么看,终于有一起案子,无关痛痒也无官痛痒,放开了让你彰显媒体开放,言论自由,这时候,必定要面临被压抑已久的反扑。
引用我文章当中的一句话:
为什么民众,包括我在内,如此强烈的支持判药家鑫死刑。是不是真的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们在为判处一个同胞死刑而狂欢。药家鑫罪以致死,但是人们 “狂欢” 的并不是这个案子,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苏秀文之后,人们迫不及待的要看到正义得到伸张哪怕只有一次,是因为太多个坏人逍遥法外之后我们终于要将其中一个就地正法。潜意识里,“狂欢”的人们要将对许多苏秀文们的“仇恨”,释放到药家鑫身上。所以,药家鑫,你去死吧。

转原文:
药家鑫,你为什么会死?你怎样才能不死?

开篇先向药家鑫同学致敬,因为一件事件写两篇博客,这对于向来喜新厌旧的刘易杰来说,是史无前例的,但是为了你,我做到了。

4 月 22 日,药家鑫杀人案宣判了:药家鑫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虽然第二句话是废话,这货就算不杀人,估计也跟十多亿中国屁民一样,毫无政治权利可言——但第一句还是很给力的,配合上今天另一起案件,李庄案,公诉人撤诉,很多人觉得这是中国司法的一个纪念日,我觉得这没什么可纪念的,我们分析一下,药家鑫为什么会死。

哈尔滨有这么一起案子,2003 年 10 月 16 日,一个女司机叫苏秀文,开一 130 万左右的宝马,车牌黑 A6666,在路上被一个载满大葱的手扶拖拉机给刮了,双方停车下车,苏秀文下车先把开车的农民夫妇一顿劈头盖脸,然后上车,开车直接冲刺把对方压死,一路上连带撞了 13 个人,一半以上都是重伤。

这个案子,按说性质跟药家鑫的案子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你比较一下判决结果会发现天壤之别。苏秀文根本就没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而是以交通肇事罪起诉,量刑起点和性质都不一样。苏秀文坚称自己上车后想要倒车,但是第一挂错了档,第二踩错了油门,结果就悲剧了。最后苏秀文交通肇事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后来据称因为在看守所失眠,保外就医去了,谣言说去了美国,我就不确定了。你要是打断奶之后在中国呆过一年以上,都可以想到,这货其实一天牢都没坐过。

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是很有趣味性的:第一:苏秀文确实是操作失误,虽然这个可能性很小很小很小,基本上跟愤怒的小鸟里面一鸟通关的可能性差不多,但是还是有这个可能的,所以这就算是 “reasonable doubt”。第二:苏秀文的驾驶证,居然不是考的,而是买来的,所以说吧,虽然她有几年驾龄,但…… 警方的出结论她是不会驾车,所以又增加了她犯错的可能性。第三:根据事后一个都找不到的“现场目击证人” 的证词,苏秀文在跟被害人争执的过程当中,一直是是苏秀文在骂对方并且打人,对方一没还手,二没还口,所以,警方的结论是:被害人并没有激怒苏秀文,所以苏“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综上三点,苏秀文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交通肇事,所以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还得缓刑三年,合情合理还合法。

看完了你有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很可笑?反正我是觉得哈尔滨警察都是 NTU 辩论队教出来的。你说药家鑫被判死刑是死有余辜,但跟苏姐姐比比,药弟弟简直比窦娥还冤啊。凭什么你放个 AOE 秒了一个伤了十多个才判两年,我就补刀一个就被判死刑啊,太不公平了吧,我不要加薪我要上诉!

药家鑫应该是一定会上诉的,最好的策略是拖到上诉期限之前最后一天再上诉。然后开始祈祷。祈祷什么?祈祷在这期间内出现另一个更耸人听闻令人发指的事件,或者咱们哪个人大代表再推倒个罗莉啊咱们省长再抢个录音笔之类的,反正一定要又一个新的事件把网民傻了吧叽的注意力吸引过去。然后才能悄悄地运作运作,把死刑改死缓,把死缓改无期。如果这段时间还这么波澜不兴风平浪静的,让群众们的注意力一直停留在这个案子上的话,那这货才死定了。

从苏秀文的案子和药家鑫的案子的对比来看,药家鑫判死刑,绝对不是什么 “司法公正”,“程序正义” 的结果。只说明两件事:第一,药家背景还是不够硬,苏秀文什么背景,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网上的消息因为没有证实我在这里就不转了,虽然我相信是真的。第二,药家鑫没赶上好时候。正如我上面所说的,这个神奇的国度有许多操蛋事儿,每次网民都兴致勃勃的围观,大义凛然的声援,但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都被下一个出现的操蛋事儿给转移了注意力,所以百分之九十九的案子都跟苏秀文的案子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药家鑫这货 “不幸” 的成为了剩下的百分之一,从案发到高潮到开庭到审判,一路下来居然没有人大代表发表什么超雷人的语录,没有任何官员酒后驾车或者酒后驾妞…… 不关注药家鑫,你让我们这些网民关注啥呀,总不能关注大 S 嫁给汪小非吧?什么叫多难兴邦,就是药家鑫的出现,才能拯救李刚。所以药家鑫要等待的就是下一个李刚,快出现吧,上诉期只有 15 天。

为什么民众,包括我在内,如此强烈的支持判药家鑫死刑。写了上一篇文章我也在反思,是不是真的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们在为判处一个同胞死刑而狂欢。药家鑫罪以致死,但是人们 “狂欢” 的并不是这个案子,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苏秀文之后,人们迫不及待的要看到正义得到伸张哪怕只有一次,是因为太多个坏人逍遥法外之后我们终于要将其中一个就地正法。潜意识里,“狂欢”的人们要将对许多苏秀文们的“仇恨”,释放到药家鑫身上。所以,药家鑫,你去死吧。

知乎用户 胡七刀 发表

这个问题存在的前提是司法本身是否做到足够公正?是否能够使得公民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免于被权力践踏呢?我觉得现有的司法体制很难实现这点。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那么讨论这个问题也就没有意义了。 如果法律在审判过程中明显在个人权利和权力中偏向后者,那么又凭什么利用舆论替自己辩护就存在错误呢? 对不公正的制度视而不见,却对私德上纲上线,一直是我所鄙视的。

知乎用户 wei fan 发表

法律上,找找类似的判决,看结果是轻是重,就知道这几个案子的尺度掌握了。

问题是,多少人的出发点,多少人的愤怒,是来源于药家鑫 “家里有钱有背景” (事实上不是,这个误解来源于记者偏向性的报道),唐慧 “贫苦饱受欺压”,李天一 “家里权贵”;而不源自案件具体案情本身呢?

如果法律要因为 “家里有钱有背景” “贫苦饱受欺压”“家里权贵 “就要服从来自民间的巨大压力,做出不一致、加重的判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成了一句空话。

当年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要保护穷苦的无权势的人的权利;如今碰到越来越多的是被记者描绘成有背景有权势的人,反而成了话语权上的弱势群体,着时令人讽刺。

知乎用户 杨熙栋 发表

你说药家鑫案舆论绑架了司法我还觉得有点儿说头

唐慧和李天一咋就绑架司法了?况且李天一好像是明正典刑啊。还是说你觉得李天一不该进去?唐慧案就更离谱了。是不是题主觉得国家就不该干好事儿啊?法官取消了她的劳教就一定是被民意逼得?

知乎用户 斑骓待 发表

其实这个问题蛮有意思的。比较轰动的案件引起媒体的报道,民众关注和讨论,这是所有国家都会存在的。民众当然是缺乏法律素养的,但判案的决定权难道不在法律人手上么?民众有投票推翻法律人判决的权力么?
实在不明白舆论是怎么干预了司法?
一个法律人因为舆论而影响了自己的判断,难道不应该先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不够专业呢?
**但如果怕舆论干预司法,那是不是以后所有案件都不允许报道,不允许转播,不允许讨论呢?
**其实影响这么大的案件不正是法律人彰显司法独立,给普通民众普法的宝贵机会么?

知乎用户 刘无迪 发表

只有不被权势绑架的法庭才有谈不被舆论绑架的资格。

知乎用户 浮生会有时 发表

这个国家还有舆论绑架司法一说?年轻人美剧看多了吧。。。这里只有权利才是司法的主导。还有,只是问一点,药家鑫不是故意杀人?杀人偿命难道不对吗?我们只是害怕,这个天理被再次践踏而已。。。

知乎用户 陈飞 发表

根据披露出来的几个视频,我始终认为,李天一等人和杨姓女的初意是嫖娼交易。
如果有强奸,可能是杨姓女进入房间之后,改变主意拒绝多人交易,从而演变成了强奸。
如果没有强奸,则可能是事后因为价码问题没有谈拢,所以举报了李天一等人。

参考事发后办案机关的态度,我怀疑有高级领导初看了案件报道后,气愤难平之下,没有深究案件细节,就作出了倾向性的表态。

此案里,最恶心的人,非律师李在珂莫属。

知乎用户 潇湘长 发表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语境下,其实是舆论影响了政治,政治左右了司法。
这实在是司法不独立的明证!

知乎用户 祁翔 发表

最近看到新闻关于唐慧案的追问,案件一开始就脱离了事实和法制这两个主题,变成了大家对弱者的同情。我也很同情,很震惊。可是我不想让自己有药家鑫案的感觉。案前狂热,恨不得罪犯马上死,案后很后悔,自己被某律师的谣言欺骗。案件撕裂了社会,鼓噪了社会,双方都满身伤痕,还闹剧不断。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现在唐慧案已经判决,但还来得及反思。李天一案还没判决,但有人要复制前两者,我很痛心。希望司法能够独立,惩恶扬善,公道人心。最后,我想问一句,药家鑫案的意义何在?它让司法进步还是倒退?有没有提升大众法制意识?

知乎用户 yh chen 发表

药家鑫案,唐慧案,李天一案那里有问题了?所知所有的程序都没违反刑事诉讼法,审判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与所定之罪所量之刑都没违反刑法。

法庭不是议会,法律不是合同,判决不是全国问卷调查的结果。中国现在最恐怖的就是民意,民众无限膨胀的 “正义感”,不需要承担责任,只需愉快的怒吼。听只听自己想听的,说只说自己想相信的,那么为什么还要法院呢?还要立法呢?

知乎用户 破庙的火堆 发表

如果司法可以被舆论绑架,那被问责的肯定首先是司法部门。

知乎用户 蒲柄​ 发表

在司法独立都不能确保的情况下谈舆论干预司法就是耍流氓

知乎用户 张野狗 发表

如果大家都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你看他公布不公布。如果大家都要求枪毙大老虎,你看他枪毙不枪毙。司法不是被舆论绑架,司法是被权力绑架。只是权力愿意顺你一下民意就叫绑架司法了。

知乎用户 陌颜 发表

当真相自泥土剥离

2011 年春天,我上初四,如火如荼地备战中考时政,政治老师是一个说活和评论都十分锋利的人,用力地板书,洪亮地讲话,身体里像燃着一把烈烈的火炬。

那天他用力地在黑板上写下的那个字是 “药”,带着口中鄙夷的、成珠般的二十几个字来描述他骇人听闻的事迹:音乐学院的学生、开车撞人、见其记自己车牌号、下车将人捅死、七八刀。

接下来是老师口如连珠的批判。

我立刻像好学生那样坐直了听着,轻而易举地把他归结为那时候流行的一类类富二代、官二代的故事,蛮横、狂躁、傲慢、没有界限和边际、对金钱和虚无权力的滥用。我的眼神里流露出惊骇、恐惧和反抗,小小的胸膛被一股正义之火灼烧,我并不知道十几个字的新闻背后往往是复杂到写不尽的故事,却以为着世界永远是红色的政府和黑色的监狱。他从此于我是扭曲人性和残恶富二代的代名词。

2013 年夏天,我上高二,和同行的女孩超在食堂里谈论着柴静的书,我们谈到法律、谈到死亡该不该被废除、谈到同性恋是由基因决定、谈到最大的秘密其实是孩子的内心世界、谈到德国人卢安克:如果生活是一块石板,他只是把石板的另一面翻开来给你看。

谈到书中对我的那些颠覆,谈到药家鑫。

我才开始觉得药家鑫是我们生活中甚至我们身边那么平常而活泼泼存在着的一个人,我读到他爱滨崎步的专辑,平时爱抱一只玩具熊,带一副黑框眼镜,穿横纹 T 恤,狭长的脸。二十多年来住一套机械厂宿舍,硬角沙发,坏的马桶绳,他其实在生活中是懦弱的,中学被欺负,却小动物有爱心,孝顺父母,专业课考过第一。

当媒体铺天盖地呵斥着对药的批判,他的父母把责任揽给自己,听来会有触动,那可能是当时世界上唯一为这个年轻人说话的声音,却又被淹没着、听起来那么羸弱。

很多媒体评论过,如果不是这件事,药的形象像是生活中一个励志的正面孩子。他大学的费用几乎都是自己挣的,他很努力,很独立。我在读书笔记中写到他,里面开始充斥着为他辩护的文字,当柴静的文把这件事一切的前因后果、原因脉络细细梳理下来,我忽然开始理解是他父亲那种严苛的态度、学校里生活中被欺凌压抑的愤怒促使他成长为那晚的样子,张妙记车号码牌的动作在一瞬间击中了他,他从小除了练琴便看不到人生的任何希望,他想到张妙可能会做对他的父母不利的事,涉及他的父母,那便是在他生活里天大的事,所有的压抑的愤怒竟在一刻咆哮…… 世界上种种在他生活里将被无限放大的恐惧境地在那一刻混淆着袭来,他无力地、愤怒地、狂躁地、不成熟地、极端地想要去保护以及发泄自己,那场惨绝人寰的悲哀惨剧就此发生。

宋发给柴静的短信说:你现在是在问我,药家鑫会怎么想,我是在试着告诉你他的想法。那些年被压抑的东西我发泄出来了,但药没有,他不像我这么幸运,他就是没扛过去这几年。

我从此不喜欢在作文里这么轻易的把他们当作反面例子,我们总是只能了解故事的一部分,还有那么多细枝末节,前因后果,他们还有那么多另一面的样子,我总是无法知晓。

2014 年暑假,刚高考完,我看传统文化论坛的光盘,听到了许许多多的人走到台上的忏悔。依旧想到药家鑫,想到这个世界上简单的好人与坏人都包含着人性的庞杂,每一个正行走在那儿的,你在街上偶遇的路人。

2015 年秋,我大二,听了一节法学的课。课间同学的一个问题引发了老师的所感所想,课上那个案子被再度提起,依旧是药家鑫。

我开始摇头,想起他成长里那些细细的脉络,总觉得那是一个心理层面的问题。

老师讲:“如果不是舆论炒作,药家鑫不会被判死刑,一般有自首情节的人是不会被判死刑的。” 我抬头,这句结论有点出乎意料,难道追本溯源,连他的判决也是出了问题?

“大家想,你们印象中的、包括在 2011 那个年代的中国民众心中药家鑫是个什么样子,父亲药庆卫是部队高官,干预司法,是 “军械采购环节蛀虫”,药家有四套房,在这样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药家鑫,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官二代” 他们的道歉纯属造作。而被害者张妙呢,她是一个出生于农民家庭的、贫穷的打工女孩儿。”

她在那样一个时间地点被害,似乎时刻考验着中国社会的良心和道德,考验着一个贫穷的弱势群体在金钱和官位面前是否有足够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人权,它勾起了全国老百姓对富二代肆意妄为的那种猖狂的愤怒。“在这种情况下,在全国舆论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就算法官不判药死刑,全国老百姓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把法官淹死。”

“而事实果真如此吗,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一年里,他的父亲药庆卫仍然遭受着来自微博里关于他们家庭背景的恶意中伤,而这一切来自于一个叫张显的代理人,他和被害人张妙是亲属关系,在这个案件中一辩成名。”

“他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副教授,他受在采访时说中国司法这么腐败自己从不相信这些,而对药家有关家庭背景的言论也都是毫无根据的推论和猜测。他做这些的目的,就是使药案引起全国关注,渲染民众对他的仇恨心理,通过铺天盖地道德谴责的力量,把他送上断头台。而这些不实的消息是为了故意引起两个阶级群体的对立,他说, 这是个无聊的游戏,我陪他玩。”

一年后,《南方周末》写文章评论此事,题目为:《张显:药家鑫案的操纵者》。老师毫不忌讳地评论张显是一个司法界的败类,当时亦曾有五个专家联名上书呼吁刀下留人,然而可想而知,这些清醒的声音又是多么微不足道。

“如果药家鑫是一个穷苦艰辛的孩子而张妙是一个一掷千金的富二代女孩呢,舆论又会有怎样的敦促?这就是中国司法界的悲哀——司法是否有足够的力量去独立。换做其他一个法治的国家,不论他的身份是怎样的,都应该得到相同的判决。”

那些年在全国还有一个被炒得轰轰烈烈的事件,便是彭宇案——扶不起的老人。

全国上上下下的人都在悲叹着中国的道德滑坡,连扶起摔倒的老人,都会被讹诈。

而过了这么久,事实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台下的同学泛起阵阵嘀咕,大家探求的眼神望去——等待着那个答案。

“——实际上,彭宇真的撞了老人。这一幕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而彭宇首次去公安局做的笔录,最初,他自己也承认是撞了老人。只是后来这份记录‘丢失了’”。

“他后来为什么改口?——他的妻子、记者朋友还有律师都在教他。这个案子一审判了十万,而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他最终只赔了两万。可是整个一审已经在社会被炒得铺天盖地。一审判决书上的记录也让人唏嘘。判决书上写:不能说彭宇撞了人,也不能说彭宇没撞,但我们推断他撞了。”

……

不再去追究这件事的细枝末节,很多当年被争论的慷慨激昂、热血沸腾的人和事,时过境迁,当销烟渐渐平息,你转头一望,发现它们早已与初见大相径庭,我们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关注了并知道了、记得了这些事件的结局,让当初咆哮的情感有了一个合理的落脚点?我们多数只是被舆论渲染到的普通民众,在某些人需要的时候、在他们的操控下促成了某种结局。如今站在审视的位置,它们终于清澈了一点儿,比最初更清澈了一点儿,而总有些人是浩荡舆论中被裹挟、冲击下的石子儿,你以为他们承载了所有的万恶之源,而舆论的风暴里,他们其实没有张嘴发声的权利。

许多看似表面化的东西,背后却有更多深层次的东西在涌流。从每个人的心理到他背后的成长脉络,再到国家司法背后制度的、舆论的等等一系列的影响因素,明明暗暗的、深深浅浅的、那些你看得到和看不到的地方、这些背后才常常牵连着某件事情的核心,牵连着那些我们迫切在寻找的逻辑和道理。

时间在走,不论是对于活人的争论还是死去人的追问,都不会伴随着一个生命的告终而终止,终止的生命已经无力去改变什么,而活着的人依旧在争论。故事变化、深入、渐渐清晰,又模糊、迷蒙、不知所然。老师今天讲的一个词特别好:审视。时间越久,你越有可能站到一个审视的位置,在另一个时空,得以重新打量细节和轮廓的一切。

或许就像北岛说的吧,生活如此,命运如此。我不知道后来的年又会怎么样,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听见的、看到的、说着的、信着的却竟往往不是真相,我越来越感到普通民众那种局限,他们的视野、他们的所思所想。

而只是希望着每一个热血喷张着的媒体人,他们的导向要连通着事实和良心。也迫切的希望着这个国家的人们尤其年轻人能更多关注点什么、思考点什么、坚持点什么,迫切期盼着每件热点事件的漩涡里,能有越来越多的人保持一种审视和清醒,以一种站立的姿态,看到更客观更真实的状态,同时那些被裹挟在热点事件的中心人物,能得到更多一点空间和尊重,能有多一点张嘴发声的自由。

知乎用户 魏达卫 发表

唐慧案中,我认为舆论绑架了司法,而唐慧也充分利用了身后的记者和上访制度、维稳体系的缺点,做出了符合她利益的事情。而背后的那群人也利用唐慧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选择其中一位公知邓飞的微博来举例。
比如邓飞提到:凡问我,我都会说唐只是一个最底层市井妇女,她有这个人群毛病和生存智慧。11 岁孩子的遭遇激活她所有能量,并获得这个时代投射的多种力量,变得不可思议一一意外松动了劳教制度,又正在摧毁着信访制度,俨然一个上帝派来帮助中国的女人。只是,我们牺牲了那个孩子。
对,他们的目的是劳教制度和信访制度,而不只是打赢这个案子,至于司法的公正,我不知道他是否考虑过。
又如邓飞提到的一条评论:南方周末报道唐慧后,我认为最精准的一句评论。 / 在为女儿抗争的数年里,“没有谁有资格去要求唐慧成为没有缺点的抗争者。而以一个假想中的法治秩序去批判她,更展现了虚伪与残忍”。
在我看来,上面的评论近于强词夺理,他的前提在于唐慧不可能受到司法的平等对待,这个法治秩序是整体不合理的。如果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下,他们会认为欺骗和造谣都是可以接受的,都是必须的恶。
我认为,幕后推手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当接受道德的审判和大众的质问,是谁给了他们权力利用自身的媒体资源和影响力肆无忌惮地操纵民意,利用民意向法治施压。我认为受民粹操纵的司法同样是可怕的。
关于这件事的影响,媒体挥霍了自身的资源。人们充分认识到媒体的客观公平很成问题,无论这个媒体的性质是什么,他们的言论是有目的,有预设的。
最后说一句,唐慧好像去了美国,给孩子治病。至于怎么去的,她说有好心人帮忙。

知乎用户 提拉米叔 发表

在司法摆脱行政的干预之前,舆论对判决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我到觉得这算是百姓对于自己权利和利益重视度有所提高,是好事。
但是现在有种不好的现象,正在愈演愈烈,由于中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还需要努力的推进,对于当今的百姓来说遭遇到例如打官司、城管执法、拆迁、进派出所等等需要和执法部门打交道的时候,往往只认一个道理,在没有后台的情况下刁民永远比顺民好当,倒究竟有没有犯法违法违规,都觉得无所谓,因为没后台的占多数所以暴力抗法的事屡见不鲜而且激烈程度也越来越厉害,这个现象应该跟行政干预司法是脱离不了干系的。
所以与其讨论舆论绑架司法不如讨论行政干预司法这个问题,这就好比你有个朋友在吸毒但你却老提醒他不要随地吐痰,不是说随地吐痰是好事但是做任何事有个轻重缓急,也有和先后顺序

知乎用户 妖怪 发表

舆论好歹也是民意的一种表现,在司法公正独立之前,民意可以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影响一下司法,索马里饥民吃上过期蛋糕,虽然不那么健康,比没有强。另外不受舆论影响的司法美国都未能实现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要那么矫情?

知乎用户 钟威廉 发表

个人观点: 说舆论绑架司法的人为何不谈谈行政和金钱干预司法?我觉得舆论很多时候导向不好,但是这是我们普通人唯一能做的。别跟我说西方那套理论。。

知乎用户 天白乱耳 发表

所谓的民意,是广大群众的心声还是某些不知真相的人的臆断?我们所以为的事实是那些新闻媒体报道的事实,然而其真相又是否如此?当新闻的真实性都无法确保的情况下,我们真的可以做出理性的判断吗?其中是否参杂着许多的嫉妒与不满,因为他们是比许多人都光鲜的一群人,就应该承担我们更多的指责与要求吗?我至今记得法理学老师让我们用法眼看世界,民意需要反映,但司法更需要独立。

知乎用户 小城律师 发表

首先舆论是社会大多数人的声音,这必然不会尽然理性,可能偏激可能认识错误被人利用。
我认为身处案件的中心,司法不是被舆论绑架,而是被现有的制度弊病绑架了。司法不独立,一切都不能及时公开(像新近的曾成杰执行死刑),公众无法知道事实的真相和最新进展,所以才会引起各种猜想,才会被某些媒体捕风捉影的报道误导,形成可能干涉司法正常运转的强大舆论漩涡。

对于 “幕后推手”,即使是在错误舆论下对司法造成干扰的事实存在,又要怎么认定?这太难了,而且舆论不是说他推一下就能形成的,如果没有大众自发认可那种观点,孤掌难鸣就不要说会造成什么影响了。如果是恶意鼓动,法律上有相应的罪责 (我忘记了…=.=//)

(回答的好没有条理,才疏学浅…..)

知乎用户 胡小宅 发表

在有些案件里,舆论针对的不是司法,而是真正绑架司法的那些人和机构。
如果没有舆论,司法就真的被有些人和机构给绑架了。
更何况,即使有舆论,也不妨碍有些人和机构绑架司法。

知乎用户 Sumai 烧卖 发表

个人的看法是影响了。 传播学里面有一个理论叫 “沉默的螺旋”,通俗的说就是当一大部分人发出一个声音的时候,这种主流声音会影响到没有发出声音的那群人,从而导致整个舆论的走向是随大流的。 同样的,在这些案件当中,什么样的报道最受关注,当然是强化对比,因此媒体的报道影响着整个舆论,这时候就会产生螺旋效应,大家的看法多是一边倒。 为了缓和民意,司法机构的选择多少会有所倾向。
法律责任难以追究但是若干年后这会成为一个反省的事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你发现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后你会庆幸,药案等有舆论关注或许反而有个司法公正,至少证据确凿各项环节有着呈堂证供。

我没学过法律,但是法律如果总能被舆论左右那也是法律或是法官的问题,在没有舆论关注下进行封闭的法律走程序或许有更多的司法问题,毕竟舆论中也有理智者。

知乎用户 吴江 发表

舆论只是菜刀,切菜还是看人要看拿刀的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舆论不绑架司法,药家鑫就不死了吗?

知乎用户 罗斯巴德 d 发表

比起 tg 绑架司法,舆论绑架司法要好太多了,

这是舆论绑架司法在对抗 tg 绑架司法,

我们这个民族悲惨太多,tg 扫平军阀乱世,也许 tg 制造乱世也要到了被我们扫平的时候,

暴力野蛮终去,文明(保护个人财产权)必将长存,

知乎用户 张文璟 发表

有没有绑架不好说,但试图绑架肯定是有的,现在有案子往官二代富二代扯最容易搏同情心了。知乎的风气也是绝了,这种问题下大谈对错,我认为谈对错的前提是知道真假。几个案子各种造谣你凭什么下结论?

知乎用户 一坨泥 发表

如果有陪审团制度的话,就不会有人说什么 “民意绑定法律” 这个奇怪论调了吧

知乎用户 JY huang 发表

一直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怎么被绑架?最多就是放风的时候玩一下 cosplay 而已。所以更不存在什么幕后黑手了,只有狱警而已。

知乎用户 刘智临 发表

近两年有一种说法很奇怪,叫 “舆论绑架司法。” 呜呼!舆论监督司法不是其天职么?全世界也无 “舆论绑架司法” 这说法。只是政权要维稳,司法不完善,才凭空出现了 “舆论绑架司法” 这样 “此地无银三百两” 的东西。而我们的舆论是如此弱小,何尝如 “强权” 一样可以 “绑架” 司法了?几十年来哪一个案件的审判是 “舆论绑架司法” 的结果?我们这里只有 “强权践踏司法”,没有“舆论绑架司法”,只是很偶尔的几起案件舆论声浪太猛烈而使强权左右做一点让步罢了。“舆论绑架司法。”——这说法无疑是“强权” 那面造出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些案子于每个涉及其中的家庭而言都是不幸,但公众舆论之所以如此偏激,该怪谁呢?类似的事情发生多了,人人忌惮于社会中某些潜在的规则,现在得到一个机会终于可以发泄了,就像堵了多年的洪水,泛滥不可收拾,你是该怪水还是怪那个治水的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权力和权利都分不清的答主请不要强行答题好么。
还有,有些答主为什么有时候大骂民粹,有时候又说民意比 tg 的法律更有合法性,感情合您胃口的舆论才叫舆论呢?

知乎用户 兔子不吃草 发表

韩剧《皮诺曹》就反映了类似的问题… 但我觉得不能单说舆论绑架了真相… 这主要在于人们兴趣点关注点的变化… 现在人们注重劲爆的吸引人的东西…… 所以,舆论才能通过使用各种手段去引导人们的视线… 以往的人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关注生活之外的事… 议论和关注的也不过是身边的琐事… 现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人们已经很难置身事外了… 当一个事件发生,一个话题兴起… 很多时候不过是人云亦云… 所以,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其实还是在于人们怎么去看待…

知乎用户 SmirkFly 发表

药家鑫和我是一个中学的,我们学校比较小,他也算是我的直系学长吧(我姐还和他是同班同学 (ー ー;))——————————————————————————————
我们那一直有这样一个说法或者观点:没有那个律师,药家鑫死不了,那件事也搞不到那么大。

知乎用户 大魔王常先生 发表

权利才是绑匪,舆论趁着司法被绑起来,围观调戏它。

知乎用户 Sunshine 发表

李狗嗨看多了吧……

法官也是人,多多少少还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吧,但是舆论直接影响司法,再问一遍你确定你不是李狗嗨看多了?很可惜这三个人并不是安藤贵和。

知乎用户 杜泰 发表

要知道刑法定罪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根据犯罪的恶劣程度来定罪。这几个人首先犯罪都很恶劣,而且给社会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刑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统治和社会安定。如果不从重处罚,会让人民对法律的敬畏之情变弱。杀人既可以判有期,无期,死刑。而这个标准就是杀人是否故意,手段是否残忍,是否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但其实根本标准就是是否侵犯法益或者说程度轻重。从这方面看,舆论影响审判也是合法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呵呵,楼上的些个……
既然有人说到了,舆论绑架了党,党绑架了法,好嘛!为什么没人说是先舆论绑架了民众,民众绑架了党呢?!
为什么律师的承堂证据跟供词未经甄别就散布在网络上使人先入为主?
民众为什么有先于法院判决事实的意识跟冲动。

知乎用户 梧桐 ly 发表

中宣部部长可是肠胃,中组部部长是个兼职,哈哈哈,让我笑会

知乎用户 吕朋月 发表

媒體也綁架了民意,這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廖文胜 发表

法律和舆论都是民意的体现。

能百度的东西不要上知乎问

知乎用户 xy zh 发表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句话,你们真的以为舆论就是舆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舆论是可以引导的,你问我要不要追究责任,我说要,问题是你敢去追究吗?
too young

知乎用户 风痕 发表

其实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而且各国应该都有这样的现象,我们看看【黑镜】中英国首相艹猪的那集就应该会发现,舆论何止会影响司法,连首相都是可以是舆论的受害者啊,我这里用了影响而非绑架是因为舆论的意义对于各个国家社会来说是不一样的。如果要分析的话最好是把英国作为典型,因为舆论对社会影响的显现是从资本阶级的崛起开始的,这就涉及到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研究,公共领域指出人们通过参加沙龙来产生一种脱离政治和人们自身权益本身的 discourse,这种 discourse 在经过福柯关于 power 的理论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因为就福柯看来 discourse 影响着权力的流动,这也就是说,人们通过 discourse 来获取更多的权力,来使得权力的天平想自己的方向倾斜,从而影响他人改变世界,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公共领域已经不复存在了,在现在这种媒体掌控舆论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去通过沙龙来使别人听见自己的声音,而且公共舆论也不再不受政府的影响。
对于中国来说这就更是这样了,中国本来就没出现过公共领域,如果非要说出现过,那也只能说是一种畸形的公共领域就像现在的微博,谁都能发生来讨论热点话题,但由于网上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使得产生出的舆论没什么价值,没什么影响,所以我才说称不上绑架,顶多是稍稍有些影响。
至于政府也不过是杀鸡给猴看罢了,谁让你撞在枪杆子上了,俗话说不打傻的,不打精的,就打不长眼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片权力本位的土地上,从不会出现舆论绑架司法,他们两者,都被权力绑架,沦为斗争的工具。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如何平衡法律与民意?

品葱用户 萨格尔王爱宽衣 提问于 8/5/2020 法律是让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然而在民主社会之下,民意却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力量——决定谁当选总统,改变法律,唤醒社会对某一群体的保护意识等等。我想请各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如果民意和法律相左,是 …

蒋洪委员两会发言: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原标题:蒋洪委员两会发言: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我原来的小组讨论环渤海污染的防治,那个话题技术性很强,我说不出什么道道。他们建议我参加这个组的法治建设专题讨论,虽然我对法律也是个门外汉,但法律毕竟涉及千家万户,每个人多少都有些感触,我就来谈谈自 …

司法机关在中国实际上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品葱用户 人文法律 提问于 2/23/202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