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批判:画蛇添足、非黑即白与伪装
作者 / 冯希夷,邢麟舟 编辑 / 遗枫笛,百无一用 本文系Philosophia哲学社与无隅联合创作,无隅将会随后转载本文。欢迎各位关注无隅! 前段时间,小学女生缪可馨坠亡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在事件中,最令人扼腕的情节莫过于其语文老师 …
作者 / 冯希夷,邢麟舟
编辑 / 遗枫笛,百无一用
本文系 Philosophia 哲学社与无隅联合创作,无隅将会随后转载本文。欢迎各位关注无隅!
前段时间,小学女生缪可馨坠亡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在事件中,最令人扼腕的情节莫过于其语文老师在其作文本上的五字评语「传递正能量」。虽然,众所周知,按照某种刻板的、被一些无知的社会学工作者奉为圭臬的经验主义的法医学和刑侦学认识论(对于这种极端错误的认识论的批判,请详见本人的文章《包丽事件:「理中客」与「真相」》),我们无法证实「传递正能量」和女生坠楼之间的相关性——但视力和心灵没有出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就是赤裸裸的「正能量杀人」。
无独有偶,根据我自己不知是否正确的个人记忆,以「正能量」的名义,对他人进行压制,或者传播扭曲价值观的行径比比皆是。无论是从李医生到艾医生的受害者,抑或从宋山木到鲍毓明的加害人,这些悲剧都太惨痛,以至于令人不忍细说。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必须对「正能量」这一概念展开深入的哲学与社会科学批判。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批判「正能量」概念本身的同时,必须同时坚决反对为「正能量」辩护的一种「理中客」态度。这种态度的一般形式在于,以一种「真正的苏格兰人」式的论证为「正能量」的空洞与残忍涂抹粉饰——**即,当某种特殊的「正能量」被广为质疑乃至被否定时,****「理中客」们就会说,这不是真正的「正能量」。**例如:「缪可馨的老师只是以正能量为名,行负能量之实,这不是真正的正能量,缪可馨才是真正的正能量。」
我们不难意识到,这种诉诸纯洁推理的自相矛盾性质——倘若正能量如其拥趸所说是如此伟光正,如此具有权威和力量,那为什么真正的正能量反倒被虚假的正能量消灭了呢?因此,对这种态度的批判并不是一种对于一种值得被尊重的不同论点的理论批判,却实则是对一种会产生严重现实危害的错误态度的否定与判决。借用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名句,这种批判「不是解剖刀,而是武器」,「它的主要情感是愤怒,它的主要工作是揭露」。
以下我们会就哲学和人类学 - 社会学两个方面,从三个具体的角度批判「正能量」:首先,我们会指出正能量是一个画蛇添足的概念;然后,我们会揭示正能量乃是一种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最后,我们会在前两点哲学批判的基础上,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探讨「正 / 负能量」是如何在社会性的权力关系中被塑造的。
「正能量」的哲学批判:
画蛇添足与非黑即白
我们不必征引太多哲学著作,我们只用提出几个问题,各位读者就很容易明白正能量概念的画蛇添足性质了。
问题 1:「正能量」概念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答:2010 年前后(和臭名昭著的宋山木密切相关)。
问题 2:「正能量」概念出现之前,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过程中,涌现了多少英雄人物、英雄事迹?答:不可计数,哪怕只是凭回忆,就可以列举出一长串人名:李大钊、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瞿秋白、刘志丹、杨靖宇、左权、彭雪枫、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雷锋、欧阳海、王进喜、焦裕禄、孔繁森、索南达杰、任长霞、牛玉儒、邓稼先、于敏、钱伟长、金晶、白方礼……
问题 3:「正能量」拥趸们是否必须承认以上列举的人物及其事迹是「正能量」的?答:至少从逻辑上看是必须的——但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逻辑。
问题 4:既然他们的事迹在「正能量」之前,那他们立下不朽功勋,留下英雄事迹,和「正能量」有任何因果关系吗?是被「正能量」概念感召的吗?答:没有,不是。
根据「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原则,我们不难看出「正能量」概念的画蛇添足性质——
一方面,「正能量」概念并不具有实践「建设性」意义上的必然性,而事实证明,它甚至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如前所述,在「正能量」出现之前已经存在着无数正面典型和英雄事迹,它们与「正能量」毫无关联,可见「正能量」概念并不具有任何实际应用上的必然性,它所谓的「积极引导作用」也并非不可替代,多它不多,少它不少。在「正能量」尚未诞生的时代,豪气干云的英雄们和无数平凡而善良的民众早已用义举和善心支撑和温暖了我们的社会,这些事迹与「正能量」毫无关联——而在有了「正能量」之后呢?人民教师开始用正能量杀人了。
另一方面,「正能量」概念在逻辑和认知方面也实属多余,毕竟,在「正能量」这个能指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不少能更精准地谓述其所指的概念了。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外延较广的概念,我们可以用「英雄人物」「英雄事迹」「正面典型」「积极因素」甚至「好人好事」;而假若我们需要一个更具体的,外延更窄的概念——形容一个人,我们可以说这个人「一身正气」,可以说他是「正人君子」,还可以说他「正言危行」,更可以说他「刚正不阿」「正大光明」「大中至正」;形容某一行为,我们的汉语也异常丰富:「乐于助人」「敬老孝亲」「大公无私」「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浴血奋战」,等等。可见,「正能量」的使用者们实则是用一个内涵无限广而外延无限小的概念代替了以上具体的、有条件的、丰富的诸概念。
这种夺舍式的,或者说腾笼换鸟式的代替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正能量」占据了上述这些具体概念的应有的位置且将它们混同起来,并借此完成对具体现实的施暴。其辩证结构呈现如下:首先,「正能量」对具体现实的夺舍乃是通过宣布它们都是「正能量」完成的;进而,「正能量」与具体现实的分裂乃是通过将它们同质化并仅仅将这个同质化后的抽象物看作正确之物而实现的;最终,「正能量」是通过用这种同质化浆糊任意裁断具体现实,来完成对具体现实的施暴与强奸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结构是一种逻辑上的类型,并不一定与任意的具体现实过程相对应,在「正能量」的现实暴力中,第一步往往作为一种潜在的背景性操作,已然在长期被自觉不自居建构的意识形态话语中完成了。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地展开和剖析这三个步骤(我们就用正题、反题与合题代替),我们不难想见,正题意味着对于复杂现实的混同;反题意味着混同之后的「正能量」与复杂现实,以及「正能量」与其自身之间的割裂;而合题意味着,****「正能量」使用者非但不避免这种割裂,反而利用这种割裂,并与权力捆绑或合谋达到自己的目的。
表面上看,这种同质化过程甚至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相类似,但这种同质化过程实际上是对真正的辩证法的歪曲,而仅仅是一种坏的、混淆是非的、形而上学式的诡辩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是建基在对于具体内容的深刻掌握和分析之上的准确、合理的抽象,而绝非将一切具体事物用一个范畴混同起来。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了商品、劳动、货币、资本等多个范畴,其中每一个范畴还有更为具体的规定,例如商品的二因素、劳动的二重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等等。
然而,「正能量」概念则是强行将复杂多样的具体现实强行装到一个筐子里:一般人很难想见,帮父母做饭、在操场上赛跑、扶老奶奶过马路和在网上举报异己之间是否有任何相同之处(除了它们都是某种活动以外),但「正能量」概念则将它们混同为一。表面上看,按照「正能量」的标准,它们都是「正面」的,因此都是「正能量」,但这种标准无疑是高度主观、任意的。例如,对于在网上举报异己,有很多人并不认为这是一件「正面」的「好」事。那么,这种高度主观任意的标准在实际判断中就很容易落入情绪跟风,乃至宣传煽动的窠臼了——换言之,「正能量」因为是因为它空洞,所以任何事物都可以被说成正能量,也可以瞬间被打入其反面。例如李文亮医生在一月初是「负能量」罪人,二月初则成了「正能量」圣人,但他一直以来都只是一个凡人。或者,就像缪可馨的作文,老师可以说她的作文因为「过度关注黑暗面」而「没有传播正能量」,为其悲伤和愤怒的网友也可以说她的作文「正确地认识了现实社会,不避讳黑暗面」而「充满正能量」。
这里我们不难发现,「正能量」裁断现实的方式,不仅在于褒奖某物为「正能量」,更常见的方式则是判决某物为「负能量」。甚至,只有在第二种塑造其抽象反面「负能量」的二元对立过程中,「正能量」才能真正获得自身的现实权力。
按照中学生都该学过的集合论和逻辑学,非 A 不等于 B,非黑不等于白,非 A 实际上是 {B、C、D、E、F、G……Z}(如果全集是 26 个英文字母),非黑实际上是黑之外其他颜色。总之,事物实际上是多元的,与某物不同的其它事物并不意味着与它相反。但正能量拥趸则不然,它们看到任何与自己观念不同的,无法被接受的事物,都会首先给它打上一个「负能量」的标签。如前所述,对「正能量」的裁断是主观任意的,那么,对「负能量」的裁断也同样如此。
黑格尔在《哲学全书》中曾经指出:
知性的活动一般可以说是在赋予其内容以普遍性的形式。不过由知性所建立的普遍性乃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坚持地对立着,致使其自身同时也成为一特殊的东西了。
黑格尔
(《哲学全书》第 81 节附释)毫无疑问,「正能量」概念及其现实操弄者无疑就落入了这一经典的窠臼,他们坚持「正能量」与「负能量」非黑即白的对立,但由于他们的范畴是空洞的无内容的,因此他们成为了所有具体之物的对立面,也成为了一种最特殊的空洞之物。它从最普遍的东西,变成了最特殊的东西,因为它不能包含和指涉任何具体的事物。
也正因如此,「正能量」越是空洞,它越要通过将他物指斥为自己的对立面而显示自己可怜的权威,但因为它最终将任何事物——甚至包括一个小学女生的有灵性的有见地的作文——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它被一切人(除了为数不多的正能量患者,如果他们还算是人)所反对,在现实中被全网唾骂,也就不足为奇了。
法国哲学家福柯在其名著《规训与惩罚》中曾言:「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使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实际上,正能量作为一种判断事物属性的知识,表面上看是一种横空出世的、被生造出的概念,但它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被大众广泛接受,异化成为一种话语暴力,并成为被掌权者利用的工具,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是实际政治 - 经济权力的产物。
因此,我们非常确定,判断某物「正能量」/「负能量」这种纯属主观臆断式的判断没有意义,「正能量」这种画蛇添足式的概念也没有必要继续存在。实际上,「正能量」从其画蛇添足的性质出发,最终异化成了一种混淆是非的话语暴力,因此,「理中客」们就不必为正能量多张目了。
众所周知,一千两百多年前的杜甫的一句诗「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是「负能量」,因为它给一千多年后的外国媒体递刀子;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政府首脑说出一个国家一大部分人(6 亿人)的收入状况(每月低于 1000 元)是「负能量」,因为它——因为它没有原因!因为它是「负能量」,所以它是「负能量」!因为它不是「正能量」!所以它就是「负能量」!或者——因为它让有些网民不高兴了、不舒服了,触碰了他们狭隘的认知和脆弱的心灵了,它就成了「负能量」。
那么,「正能量」是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我们不由得想要化用一副对联:「说你正你就正不正也正,说不正就不正正也不正」——
横批:「就你最正」。
「正能量」的人类学 - 社会学批判:
伪装成事实的价值判断
在从哲学角度讨论过正负能量相关的画蛇添足与非黑即白等问题后,我们不妨从逻辑与思想回到文化与现实,从人类学、社会学相关的角度探讨正负能量可能是如何在社会中被塑造的。
从目前网络空间对于正负能量这一组相对概念的使用来看,这对概念可以说兼具所谓事实和价值判断的特点。首先,类比地看,正负能量具有如科学事实般的隐喻与内涵:正就是正,负就是负。社会中一类特定的现象与言论,只要它具备某一些特征(如揭露社会阴暗面,反对某些形式的「个人努力」),它就再无转化的可能,一定是负能量;反之,只要它具备相对的特征(如赞扬某种表面化的「好人好事」),不论其隐含着什么样消极意味,掩盖了什么样的负面现象,它都是正能量。进一步地,这种正负能量是无法相互转化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将所谓负能量认为是某种正面契机,或揭露所谓正能量背后的负面意义的言论与思想,都是错误的,也都必须予以消灭。
这样的特征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文化现象,如宗教、极端意识形态和科学技术,有着十分相似的特点。与宗教和极端意识形态的类比十分直观,无甚新意,想必读者能够轻易理解。然而与科学技术的类比却能揭示出这种特征背后的权力关系因素。学习自然科学学科多年的读者都明确地知道,科学与技术并不是非黑即白的过程,而科学研究的结论也并不一定是事实——从某种角度来讲,「科学事实」这一术语并不符合科学的精神,甚至哲学家卡尔 - 波普(Carl Popper)对于「科学」的定义(其核心是科学结论的可证伪性)更是和所谓事实根本扯不上什么关系。然而,科学研究的结论与特定技术的应用结果是如何以「事实」和「非黑即白」这样特征渗透在社会之中的呢?
哲学家、科学社会学家布鲁诺 - 拉图尔 (Bruno Latour) 和史蒂夫 - 伍尔加 (Steve Woolgar) 合著的《实验室生活 (Laboratory Life)》就揭示了精妙、有序,而看似不可撼动的科学「事实」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在这本书的民族志中,科学工作者只是「令人怀疑的情报提供者」,而科学事实只不过是通过无序的、多种人与非人行动者的参与的、充满主观色彩的所谓研究工作所筛选出来的「社会事实」。这样的社会事实在形成论文之后,却与其生产过程即其参与者完全剥离——人们早就遗忘了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社会、政治、文化的因素,及这些因素的无序互动,而仅仅记住了结论,也即「科学事实」本身。而技术社会学家如 Wiebe Bijker, Trever Pinch 等,更开创了「技术的社会建构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学派,用以强调技术的应用结果是不同社会、政治、文化因素互相协商、筛选的结果。
由此可见,**看似作为决定性的客观真理出现的科学事实和技术应用结果,并不是可能存在的唯一解。**在不同社会群体的互动中,各社会群体的权力关系会决定何种科学事实与何种技术应用形态能够「脱颖而出」,而哪些剩余的事实与形态会被剥离,乃至被扫进所谓「历史的垃圾堆」。通过这一类比,我们自然可以明白所谓正负能量的这种科学事实宣称般的「非黑即白」何所从来了——它是由拥有最大权力的社会群体,在协商、互动和筛选过程中强势选择、规定而来的。事物的正面和负面没有与生俱来、固定不变的特征,然而只有最符合当权者意愿的正负「版本」,才能得到筛选。
然而不同的是,科学事实和技术应用尽管再不客观,也仍然是真正通过社会过程筛选的真实结果——其余的可能结果仅仅是可能,它们早已被剥离,早已消失在现实世界主要群体的视线中了。而正负能量话语中包含的现象,及其所意味着的和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则完完全全可能在现实世界中产生与正负能量话语所「规定」的方向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揭露社会的阴暗面不一定是「负」的,因为它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帮助改进;一味歌功颂德不一定是「正」的,因为它或许会使人和机构骄傲自满,不思进取;人们当然可以只提正能量,但负能量所对应的现象并不会因此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正负能量的概念并不能被完全类比为一种科学或技术应用的事实——它更是一种价值判断。
根据现代人类学中价值研究的先驱之一克莱德 - 克拉克霍恩 (Clyde Cluckhohn) 的定义,价值有两个关键要素。第一个要素是人的「渴望」,而第二个要素则是人可以合理化、正当化这样的「渴望」。这与正负能量的概念何其相似?某些人或某些社会群体偏好某种规定社会现象正面与负面的标准,又将这个标准通过一套说辞合理化。那么如正负能量这样的价值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对于价值的形成,人类学研究可以笼统地分为两个流派。
第一个流派是结构主义,以路易 - 杜蒙 (Louis Dumont) 为代表人物。这一流派认为,所谓价值,即是一个社会中若干(许多)个相互关联的、具有等级高低关系的相对概念组成的意义体系(或「意识形态」)。通俗地讲,好与坏,高贵与低贱,高种姓与低种姓等相对概念的每一对中,都有一种具有更大或更「崇高」的价值,而许多这样的概念就构成了这一社会的文化体系。然而,就连杜蒙的学术后人也同样承认,结构主义无法解释这些相对概念最初是如何产生的,而为什么最初是其中各自的某一个而不是另一个被赋予了更大或更崇高的价值——他们往往只能将这个最初来源解释为「文化特色」。而如果一位结构主义人类学家或文化学者面对的时正负能量这对概念,他 / 她恐怕连文化特色的解释也提不出来了:中国社会当然有结构主义意义上的意义体系,也有对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的判断,但具体地来看,中国社会文化中哪里有什么正能量和负能量的相对概念啊?
对于结构主义无法解释的最初来源问题,第二个流派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我们姑且将这个流派成为行动导向 (action-oriented) 流派。其代表人物南希 - 玛恩 (Nancy Munn)、特伦斯 - 特纳 (Terence Turner) 和大卫 - 格雷伯 (David Graeber) 都强调价值是通过人的日常行动与生活实践创造、体现和维持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人们认为什么事物是重要的,自然会花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与该事物相关的行动上,而这种时间精力的分配就正创造了并意味着价值。熟悉马克思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商品价值量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马克思强调的是时间的长短,而行动导向流派的人类学家们强调的是所分配的时间、精力与总时间、精力的比例。然而,虽然行动导向流派可以部分解释价值的来源,却仍然会对正负能量这样的概念束手无策:社会上有太多的人每天做着负能量的行为,也承受着负能量现象带来的痛苦与危害,循着这个思路,负能量在价值层面至少应当与正能量等同——那么为什么「传播正能量」会比「传播负能量」具有更多、更崇高的价值?
然而,如果我们在价值的讨论中也引入权力关系,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社会中有权力的群体——或让我们说得直白一点——当权者利用自身的权力生生创造出一对与社会文化关系不大的相对概念,并生生将这对概念中的其中一个赋予更多、更崇高的价值,且不顾现实中普通人的日常行动与社会实践,要求人们相信这套生造出来的意义体系,「睁着眼睛说瞎话」。这恐怕就是所谓正负能量概念流行的真实情况了。
综上所述,正负能量的概念是一种伪装成事实的价值。它类似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所批判的,被人为生产出来的「科学事实」,但它的生产比所谓科学事实的生产更具权力关系的色彩,也更加地赤裸裸。它几乎是一种完全由某个或某些掌握更多权力的社会群体凭空制造出来的,伪装成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的,脱离人的日常行动与社会实践的相对概念和评判标准。
结论
我们已经从哲学和社会学 - 人类学两个角度,就正能量的三个问题展开了批判。我们完全可以断定,正能量是一个画蛇添足的概念,正能量乃是一种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我们也揭示了正能量自身对自身的辩证否定。同时,我们也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探讨「正 / 负能量」是如何在社会性的权力关系中被塑造的。我们不必再多作探讨,因为我们不必重复正文,但我们还是要说一点: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对于「正能量」这一对我们的语言、文化与社会进行话语暴力的丑陋异形,我们也必须用同样的话语暴力对待它,我们必须拒绝一切对这个词的正面使用,并让它彻底成为历史语言学的对象,从我们的日常话语中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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