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徐峥殴打追拍狗仔」的新闻事件?

by , at 18 September 2022, tags : 徐峥 打人 偷拍 明星 记者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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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周克 发表

中国的记者证, 全称为 " 新闻记者证 " 大多数发放给新闻媒体的在编人员.

目前国内大部分所谓的 " 娱乐记者 " 都是无证上岗, 他们的所作所为压根就配不上记者两个字.

这就好比很多培训机构的前台, 及咨询人员, 也自称 “老师”, 但他们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一样**.**

我不清楚 XX 工作室女员工 (据凤凰网描述: 徐峥醉酒打卓伟团队女记者 今日仍正常工作), 是如何拿到新闻记者证的?

强烈建议, 如果自称女记者, 请出示记者证!

否则请把标题女记者三个字, 改为女狗仔.

知乎用户 桃夭 发表

我不评价谁对谁不对,先说说两人交代的内容的合理性。

就这两段文字来看,徐交代的过程比较合理,事情怎么发生的,中间经过了比较危险的驾车紧追,下车后矛盾冲突,自己也对这种行为长期反感,所以造成了最后打人。真实性先不问,至少这个交代是合理的。

反观这个所谓的记者,写的文字只能糊弄鬼子,出来的时候有一堆女孩儿,以前徐有过不好的报道 (这些对交代事实没什么帮助,写了一大段),就跟着,拍不到什么,突然徐下车直接踹三脚,自己有多惨……(正经要解释的内容写得那么草率) 你作为记者至少给我交代下你们矛盾是怎么升级的,跟了一下就被踹了三脚?中间你做了什么,他做了什么,你怎么解释的,他什么反应,都应该叙述清楚,所以,写东西连个基本的逻辑都不通,记者证怎么拿到的?所以,你叙述的事情发展不合逻辑和常理,我只能怀疑你隐瞒了部分事实,而这部分事实肯定是对你不利的,相比徐来说,你的可信度较低。

另,这记者一开始就用徐以前有不良报道这样的文字,有诛心,开黑的嫌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女孩半夜突想上头条,徐峥不惜犯法为其圆梦》

知乎用户 常赢就是我 发表

因为白冰冰女儿事件,真的对娱乐记者没有什么好印象。

虽然你可以说你是为了民众发掘真相,但是讲真,一个明星能恶劣到什么地步让你这样跟踪,你有这份心能上伊拉克前线拍拍时事吗?你要是能在极端阵营拍下点东西,收视率比这高吧。

而且看描述,你不是单打独斗,是有伙伴的,众多同僚中选出一个女记者,也就是说你们做好了徐峥不打女人的准备,即便他打,你们立刻以此做点攻击徐峥,混淆视听

知乎用户 一苒​ 发表

明星打人,肯定不对。不过能做到,主动报警,不推卸责任,亲自道歉。

算还不错。

道歉不真心?是不是要架个测谎仪再道歉呀?

到时你又说演员演技好,测谎仪说真心也未必真心。

至于狗仔队。

每天生产一堆垃圾,带坏年轻人。

对社会毫无价值。

而且,长时间跟踪,未经许可侵犯公民肖像权强行直接拍摄,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噢。

事后装可怜,妄图站在道德制高点。

要是有人这样对我或者家人,我也打。

知乎用户 图总裂夫司机​ 发表

还记得戴安娜是怎么死的吗?

知乎用户 带劲小伙 发表

想拍一个纪录片

专门偷拍偷拍明星的狗仔

最好用 400mm 的长焦镜头怼到他们脸上

他们不让拍,我们也拍

拍下他们气急败坏的脸

拍下他们愤怒又无奈地喊 “我上法院告你们”

他们驱车逃跑?

对不起,我们也有车

上车接着追拍

他们放下相机,完成了他们的工作

可我们依旧摁着快门,继续拍

拍他们和别人开房的背影

拍他们把手伸进别人背带裤时的猥琐笑容

拍他们蹲在地上不小心露出底裤的窘态

直到有一天他们愤怒地向我冲过来

砸坏我的相机

打烂我的眼眶

被警察抓走

至此,我想对他说

“一辈子很长,我等你出狱”

知乎用户 口十口十 发表

知乎用户 谢大宝​ 发表

《黑镜》第一季第一集有一幕,电视台女记者为了拿到一手劲爆新闻,偷偷跑到警察准备狙击绑匪的现场,被打了一梭子子弹,看这个是真的挺解恨的。

说来好笑 要是这个狗仔记者是名男性 舆论绝对一边倒的支持徐峥 可偏偏是个 “女记者” 这才激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_= 翻看半天微博发现还是两种风向最多:1 骂狗仔 2“打女人的就是垃圾”

实际上这两种风向也没问题,狗仔严重骚扰侵犯了公民隐私,徐峥也动粗打了女孩子。

因为这件事明明双方都有错,三更半夜追着人家拍是真的神烦,一言不合酒后动手也非君子。非要说谁更错一点… 岂不是要在矮子里面选高个儿?没意义的

我倒是觉得这件事发生以后,最该反思的那些非常咸鱼口味叽叽喳喳的 “网友们”,风行之所以拍,是因为有利可图,有利可图是因为很多人好这口无聊的新闻。

知乎用户 王长东​ 发表

什么时候狗仔队也叫记者了?有记者证吗?没的话就不要糟蹋这个行业!

知乎用户 江原博 发表

应很多人要求把 jizje 改成狗仔了

以下原回答

………………………………………… 估计又要小黑屋了… 这么多人赞就再说几句。打人是不对的。但如果我是徐峥我也动手,打完后自首道歉讨医药费。这是我为我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我侵犯了对方的健康权,但是我积极去赔偿,以及接受惩罚,同时负担自己应负的责任。但是狗仔呢,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是否付出了代价?之后又把徐峥至于犯罪者的境地,自己则摆出受害者的样子。却从未想过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代价,简直不要脸了。

以下为原答案

………………………………………………………………………

大家想一下,一般的公司或者单位会把晚上的工作留给谁?基本都是给年富力强的男的是吧,不是说女的做不了,只是说男的体力更好些,何况大晚上去室外还是跟拍这种工作。可是为什么是个女狗仔呢?因为他们觉得一个男明星不敢打女人甚至不会对女人爆粗口。用心何其歹毒,人分男女,欠打不分男女。徐峥爷们儿着呢,打完人也不辩解。狗仔不敢去惹那些有势力的,只会去碰瓷。既然明着当婊子就别挂良心牌坊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照例先说题外话,看到有位答主

@周克

提到记者证的事情。

恰好经常会碰见有着一腔热血的年轻写作者希望 “考” 记者证,就来顺便科普一发。

记者证其实有好几种。

第一种是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申请难度比较高。首先你要有正规新闻媒体的工作经验,以我们本地的报社为例,一般是工作满一年后报社统一组织培训,并考取编辑从业资格证,且取得新闻初级职称后,凭此证再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记者证。这是新闻记者证跟是否在编没有必然关系。

第二种是广电编辑记者证,这个是适用于广电编领域的记者证,可以自行考取,但是申领难度更大,详情可自行 google 查询。【经人提醒,广电记者证已经统一换发为新闻记者证,我所接触的都是老黄历了,但此类目的申领方式和第一种还是明显不同的。】

还有一种其实并不算正规意义上的记者证,并不受广电总局承认的记者证。是各个新闻单位自行颁发的记者证,有点类似于一种新闻采访证明的证件,同时方便没有申领到记者证的记者顺利采编新闻。

对于有些人觉得这类记者证不算记者证。

真的可笑,是不是您出生的时候非要有个出生证才算个人,您要是没有出生证就算别的物种了?

这种记者证虽然新闻总署没有备案,但是它意味着具备新闻采编资格的新闻单位准许你采编新闻的权利,所以能证明你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身份而不是其它什么奇奇怪怪的身份。新闻总署不承认没关系,受访单位承认就行了。

总之一句话吧:别户口本丢了,就觉得自己不是个人了。

纸媒式微,多的话就不说了——

书归正传,如何看待 “徐峥暴打女记者事件”?

事情发生后,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是。

当徐峥打女记者事件在网上几乎遇到了一边倒的评价的时候,有不少网站的通稿已经偷偷摸摸的把 “女记者” 一词改为 “女摄影师” 了

这事儿做的十分敞亮,可见大家也都知道冒充记者是违法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第四条中又规定 “新闻记者,是指新闻机构编制内或者经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第第十六条中又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第十九条中又规定“新闻采访活动是新闻记者的职务行为”。第三十七条中又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假借新闻机构、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

如果还有需要说明的一点,假装记者并不违法。

主要是看有无主观恶意,是否用于不当利益获取。

但自身不具备新闻采编资格,还要借记者之名侵犯他人隐私、强装记者行鸡鸣狗盗之实。

这已经不仅仅是违法了,这是抹黑记者群体的行为,是一种大写的不要脸。

我个人还想请问在微博整天被人歌功颂德为新任娱乐圈纪检委的卓伟先生。

从新闻单位离职后,记者证是要被注销的。

前些日子微博被注销您不高兴了,但是您的记者证被注销多少年了?

您有没有报道、采编新闻的权利?

您有没有资格借 “记者” 之名,行偷拍、侵犯他人隐私、人格权的龌龊行为?

您工作室的所谓 “记者们” 又有无上述权利?

我想大概是没有的。

诚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相比,后者更具备合理性。

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之反思

但也并不意味着什么东西都能去窥探公众人物隐私,并借此大发横财。

新闻,即便是花边新闻,也应当是要有准入门槛的。

再比如,如果贵工作室的成员文化水平仅限于能写几首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或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佯装唯一受害者随便甩点片儿汤话。

我个人还是诚挚的希望您能教教孩子们多读点书,没啥坏处。

希望有朝一日,当明星或演艺圈人士压低了帽檐从丽都紧张的走过的时候。

您和贵工作室的孩子们正沉迷阅读《新闻记者与谋杀犯》,从而忘了举起镜头。

知乎用户 变态王子 发表

狗仔,就是这样啦…

偷拍人家的时候不谈法律,谈道德,说是揭露娱乐圈

被打了,就不谈道德,开始谈法律,

这就是你们这些人恶心的地方…

我当然也知道这样不对…

我想打,可是不敢,你问我支持不支持

我当然是支持的…

不应该是无论如何不该打人吗?

怎么成了无论如何不能打女人?

现在女人优越感都这么的强了?

惹不起,惹不起,赶紧匿名…

我告诉你,狗仔就是狗仔,

从名字到行为,不仅恶心而且还 low 的不行…

谁愿意被一个陌生人,天天拍…

只为了找到你的缺陷,然后故意黑?

狗仔就是这样…

我不同情,甚至觉得活该…

但是,无论如何是打人不对的…

因为,法律不允许…

这是不明智的选择…

如果是我的话,我反过来就拍狗仔一天…

不过你们圣母又得说:人家是普通人啦,应该……… 之类的一大推… 然后恶心人,不是吗?

评论区,感觉还挺好的… 那我就取匿吧…

知乎用户 愁飞之人王逍瑕​​ 发表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有一天你发现你和你女 X 友什么什么的视频被传到了网上

你完全不知道,一脸懵逼……

结果下面留言还都是 1024、好人一生平安、一堆邮箱什么的让人看不懂的东西…

你怎能不恼怒

知乎用户 金小师​ 发表

打人不对,狗仔可恨。

这世上很多事就是这样,没有所谓正确的做法,除了错只有忍。

知乎用户 善宝橘 发表

这年头,狗仔队的也能称记者,要是让当年的王韬、章太炎、黄远生、林白水、邹韬奋、邵飘萍等老一辈知道,怕是要从棺材里跳出来。

就连黄色新闻的祖宗,普利策和赫斯拉,估计也得掩面羞泣了。

我猜这位 “记者” 忘记了,采访自由的前提是被采访人的自愿。

知乎用户 卫大 发表

我能够理解 “一个人在私人时间出于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而被迫做出攻击明显蓄意且长时间跟踪自己的不明身份的人” 的行为。

知乎用户 梦想天生 发表

我不是很懂那些圣母心泛滥的人。打人固然不对,偷拍就对了?

这么说吧,把徐峥换掉

小明被人尾行偷拍,发现后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对方不肯,之后双方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

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至少我没有

咋了?换了个人就不对了?公众人物怎么了?公众人物就不是人了?公众人物就没有脾气了?公众人物就活该被偷拍了?

反正看热闹的不嫌事大,最好是狗仔再爆出点什么黑料,好给自己贫乏无味的生活增加点茶余饭后的谈资,对不对?

知乎用户 异能八卦局​ 发表

一直以来,明星和狗仔维持着一种诡异的平衡。
明星对狗仔可以说是又爱又恨,
一方面要靠他们维持曝光,
另一方面又得防着他们时不时会从哪个犄角旮旯跳出来,干扰自己生活。

在与狗仔打交道时,明星没点智商和心眼子根本玩不过。
比如不打自招的蒋雯丽
13 年,蒋雯丽拍《爱情最美丽》时,善解人意的黄轩迪迪千里送枕头,飞到大连相会。
不料被提前埋伏的卓伟拍到,他俩一起吃完饭回酒店的画面。

蒋雯丽方打来电话,开口跪:有没有拍到房里?
当然,像这样自曝毕竟是个例。
大多数不会走到这步,毕竟看不惯的早已经用国粹招呼上了。
马天宇与友人聚餐,狗仔夸他 35 岁眼神清澈,这么多年没有变过。

结果 “35 岁” 点燃了他的爆点,顺着网线爬过来,回怼“35 岁吃你家米了?”

马天宇这波回应不仅被网友吐槽玻璃心
关键的是,大家现在都知道他年龄了。
当然,偷拍这事狗仔本来就不占理,被怼该!
但作为公众人物这样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处理方式,除非有必要,不然真不建议!

可以学习不同级别的怼术,既能怒骂发泄,又能无形中展示一波才能(又称装 X),收获好的路人缘,何乐而不为呢?
先看文化人骂人——
15 年,魏晨在家中被拍,他和女友于玮(现在是妻子)在厨房上演温馨杀狗画面,他下厨她打下手。

恋情曝光后,魏晨大方承认,同时不忘讽刺一把卓伟 “太监”。

瞧瞧,这波操作不仅为自己博得有担当的好名声,还占据道德高地有理有据痛声骂得卓伟无话可说。
麒麟之才江左梅郎将反讽水平拉高了一个等级。
和江疏影恋情曝光,胡歌巧妙结合诗歌,将四个大字 “关你屁事” 委婉送给卓伟。

段位更高点的则是发挥才华,借此表达对狗仔浓浓的爱。
比如给卓伟写歌的鹿晗,

反击外界对他的 “有老婆孩子” 猜测。

以及上个月被拍到醉酒,

鹿晗发文,让狗仔听话别总逮着他拍。

但狗仔不以为然,

并加大攻势,以每隔一周的跟拍频率作为回应。

至于这次为什么没给张小寒写歌,
估计是人家觉得漫画寒水平不如诗人卓伟,写了也听不懂。
乐坛华语顶流奶茶伦不甘落后,也写过怼狗仔的歌《四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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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的小公举还是一言不和便同狗仔开骂干仗的暴脾气。
diss,

被逼问婚期什么时间,霸气回一句 “等你死的时候”。

回应与狗仔冲突:没打他算不错了。

后来,周董与狗仔的和解还得感谢嫂子昆凌。

被爱情滋润的周董,竟主动给狗仔送去夜宵,

狗仔受宠若惊,再三谢绝,小公举扭捏表示 “收下啦,我站这儿也怪尴尬的”。
好的恋爱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古人诚不欺我!
恋爱史不顺利的那英姐现身说法。

被问和相恋 10 年的(前)男友高峰的感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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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直接抄起手中道具(手机)砸过去,上手暴打。

妈的,最烦没礼貌的人!
那姐好闺蜜的前夫路过,顺手点了个赞。
机场狗仔驾着长枪短炮,围着李嫣一通拍,

李亚鹏怒了,对着狗仔就是一顿掐,

接着给出一脚。

不得不说,李亚鹏谈恋爱做生意不行,但作为父亲,还是称职的!

山争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将这招偷学到,并融会贯通,
将一个女记者打伤,

成功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免费一日游。

除了单打独斗,还有群殴。
12 年,郭德纲率德云社十余人返京时,在机场同风行记者上演了一场《速度与激情》。

不管怎样,打人是不对的!违法行为不可取!
窦唯不就是个前车之鉴嘛。
彼时任职于新京报的卓伟还是名小小的编辑,
撰写的一篇窦唯与前妻高原稿子引起窦唯本人不满。
一腔怒火无处发泄,窦唯直接跑到新京报办公楼,哐哐一通砸,

还是不解气,索性将楼下一辆用于 “技术追踪” 的车一把火烧了。

一通操作猛如虎,最终进了派出所。

看不惯狗仔的话,其实处理方式应该向头条哥汪峰学习。
国际章皮裤领证,卓伟送上打油诗一首: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汪峰怒,二话不说直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卓伟告上法庭。
虽然最后官司输了,但作为内娱唯一一个告卓伟的明星,手段还是值得借鉴的。

估计是看告不赢狗仔,有些明星便采取以毒攻毒的方法,逼退狗仔,让他们无料可拍。
比如练就一身反侦察本领的杨超越。

无论在哪,先找找狗仔在哪,

好几次捕捉到狗仔藏身地点,

再出其不意,放个大招,施个隐身术,让狗仔体验一把被 “遛”(无任何贬低)的滋味。

宠物大户高圆圆夫妇遛狗遛得最娴熟。
夫妻 2 人看电影被拍,走到自动梯处准备下楼,
赵又廷虚晃一枪,转身回走。

狗仔被耍,严肃批评教育: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赵又廷反教育:你还知道危险吼!

最骚的还得是李易峰。

早已摸清修勾套路,时不时来个闪现,吓一吓还在找人的修勾。

调戏狗仔不说,还竖起食指,diss 人家不行,不专业。

针对狗仔界存在的职业漏洞,胡歌就《如何不被被拍者发现》给出几点参考性意见。

8 过,最强王者还得是张智霖。
张大仙奉行 “打不过就加入” 的理念,与狗狗处成了朋友。
袁咏仪孕期嘴馋想吃雪糕,张大仙没带够钱,钱还是问狗仔借的。

内娱艺人对狗仔是又爱又恨,外国明星又何尝不是呢?

户田惠梨香怒斥狗仔
只不过不同的是,各个国家的娱乐新闻都有自己的特色,
思密达注重构图意境,

四对由上往下分别为:宋仲基宋慧乔、德善狗焕、苏志燮赵恩静、太阳闵孝琳
霓虹温馨有氛围感,

欧美明星则为了躲避狗仔偷拍,大开脑洞。
比如先是倒着走不让拍到正脸的霉霉,

后来消失大半年,狗仔愣是没找到。

猜猜在哪?
还有最不屑靠颜值出圈的小李子

每次出场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头还好吗?
以及灵活运用各种道具的比伯。

再看咱们口罩墨镜两件套,接地气的大片大片水印,倒是真的很具特色了。

明星和狗仔之间相看生厌,却又难舍难分,有时还能互利互惠。
但是,二者之间相处还是应该把握好分寸,注意场合,点到为止!
话又说回来,在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基础上,双方这种仅口头的来往也为无趣的内娱添了几分色彩。

知乎用户 陈大花​ 发表

知乎不是提倡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么?主流思想就是触碰底线该打就打啊!先爽了再说!

前段时间不是还有个此类问题很火的么?个个儿回答都是有充足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评论区无不是一片叫好之声

怎么到了徐铮身上就不行了呢?到底是因为什么,人们不愿意为这样一个标准的 “知乎动手理由” 叫好喝彩了呢?

因为这里是逼乎,微博拥戴的我们要坚决反对,微博反对的我们要坚决拥护,仅此而已,屁股决定脑袋

如果微博上是一片反对声讨徐铮殴打狗仔的声音,那逼乎自然就是另外一片光景

我普通人被人偷拍几张照片都不舒服,徐铮作为名人私生活被偷拍,动手情有可原

打得好,打死这帮狗!

女的怎么了?人贱不分男女,支持峥哥!

你问我怎么看?此类问题,我还是那句话:

不要打架,不要打架,不要打架!能忍则忍,不能忍了就再忍忍,实在忍无可忍就想想自己如果惹上赔偿和牢狱之灾,亲人爹妈痛哭流涕的样子,如果这样都忍不住了,那就上吧,无话可说了。

这世上有 99% 的美好,只需要你在面对那 1% 的垃圾人垃圾事时怂一怂,低低头,就可以看到。

徐铮,演员和导演身份都是票房保证,事业有成,美老婆相伴多年,怎么也算人生赢家了。此外他还可以开嫩模、玩豪车、住游艇、坐别野。要是失手将这个狗仔打死打重伤了,后果会怎么样?

到今天为止,在知乎每次说出这种话,我都会被喷的狗血喷头,但我还是要讲,这是我认为对的事

知乎用户 KEO 发表

我最烦的就是网上这群道貌岸然的货,成天说一些伟光正的废话,站着说话不腰疼。

“打人不对”?废话,这点破事还用你们教?

但是现实中遇到那种又贱又浑的人冲你挑衅找事惹你上火你怎么办?跟个复读机似的冲自己 “打人不对打人不对” 化身鸵鸟?先不说你在这站着说话不腰疼实际有没有那个涵养(或者你们压根就是不敢有脾气的怂包),你们肯定要说 “你可以报警呀” 对吧?

呵呵,这年头警察连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这些正经的刑事犯罪都管不过来,指望他们有精力有能力处理你那点破事,你没出过学校吧。

嚣张的小偷被逮住被群众围殴也好,耍贱的狗仔队被按在地上摩擦也好,都一样。

还是那句话,打的好,打的活该。

当然,打的时候别打要害别打出重伤和残疾,事后赔几百最多几千块钱医药费和设备损失再象征性的道个假惺惺的歉就完事了。要注意度的控制,而且法律和程序正义还是得尊重的。当年李亚鹏暴打抢拍他女儿的狗仔时我也是这意见,现在一样。

至于知乎里这群惊呼 “三观震碎” 的小玻璃人,你们不知道事情具有多面性只会拿一句正确的废话当个复读机找别人茬,装逼装的这么 low 不说,还五行缺钙,三观动不动就碎,我只当你们年纪还小高中还没毕业就是。记得好好学习,多吃点钙片。

知乎用户 空手残心 发表

有些行为本来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骚扰行为,这个女遭受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她的职业风险,你想偷拍第一手绝密私人资料从而走上大红大紫的道路,原则上说没问题,但是被发现了人家揍你一顿好像也是情理之中哈。贼挨打的时候可怜怎么没看见贼吃肉的时候有人指责两句呢,明星也是普通人,普通人就有普通人的血性,咱们中国人喜欢用圣人标准要求别人,还对圣母口诛笔伐。徐峥我觉得挺不错,往脸上踹了几脚,除了喝酒之外估计也是平时被狗仔弄得压着火,自己完事后去公安局报案承认错误什么的,基本来说都是正常人举动。

明星就应该受气?我倒不觉得,明星也是人,觉得明星就该受气的可能属于生活不太好,作业压力大,没什么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至于另一部分嘛,可能是成长环境不错,阳光底下待久了,觉得世界咋这么黑暗咋还打人呐

知乎用户 张然 发表

因为工作原因,这两年见过徐峥不下三次。

两个月前和朋友约环贸 iapm 午饭,遇到了徐峥(最右)。打了个招呼,他一直忙着和友人发微信。当然,他也被很多路人甲乙丙丁认了出来。只是多数人选择不打扰他,顶多在背后轻生嘀咕:那是徐峥吧。

像徐峥这种国内一线导演 / 明星,其实特别渴望生活能务实、低调一些,早已厌倦了媒体的闪光灯。他不缺曝光度,名气、金钱、地位都趋于稳定。他越来越渴望能变成你我他身边的一个普通人,当然,他也知道,这种日子已经不复返了。

演员 / 导演,是他的工作,工作时间他尽力配合着你演戏,其余的时间,应该归还给他自己,他要陪朋友、妻女、老人。要创作、揣摩、准备下一个角色下一部戏。

只是狗仔这行业的竞争已经恨不能发展到 24 小时跟踪、监视的地步,试图掘地三尺挖出一些猛料。

工作时间,他尽力配合。

私人时间,还他点空间。

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公众人物就是活该被你跟踪、监视着的吗?

天天被追来追去,躲来躲去的日子你试试。

谁要干扰我的私生活,我会去医院慰问你。

贪官污吏没见你们拿出报道花边小料这股劲。

倒是屡次对一些给我们带过好作品的人下手。

狗仔,垃圾。

活该,被打。

知乎用户 陈磊 发表

最高票答案,你被国际章助理误会。

徐峥这是被人跟踪拍了一个多少时,先偷拍,还追车,最后直接拍照,和你的事儿有 P 关系?

不让拍就是因为男的去洗浴中心去约炮友

当了明星就没自己的私人生活了,就该被 7X24 小时消遣?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西门庆那样的人更容易成功。——所以当有一天你发现成功人士是西门庆的时候,为什么你会感觉到惊讶?♥♥

【脸上踹了三脚】

●我认为,尤其是【导演】,他拍什么样的作品,里面的人物的行为肯定是跟他自己有关系的。

●像陈思成北京爱情故事与他自己出轨?

●还有色情电影大师?与他自己的故事。

【一个导演,尤其徐峥电影那样的,是有很多社会性的。】

他的电影太讨好观众,就是根据观众心理量身定做的,这样聪明的人我认为是油条的。(并且徐峥的电影经常嘲讽他最忠实的观众,这种精明我认为是把人当猴耍的那种,有点过了头)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反正中产阶级的代言人。

(他及时去自首…… 也是这样,假如不是他自首,会很被动,这正说明他聪明,而不是说明他多么守法)

(不是针对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而是说,有这个普遍性。而这个主要是人性上的,而且这个是分类的也不是所有人)

【打人,跟张翰撞车,韩庚给同学喝尿,赵薇为什么说他杀过人…… 一样 没什么可看的。】成功人大部分都是有侵略性的。

所以我一直希望大家不要追星。

你看我不抱希望我就从来不失望。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当人们更愿意采用暴力而不是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恐怕对法律也就没有敬畏之心了。

保护隐私是正当权利,然而用暴力伤人阻止侵害的时候明显已经超出了应有的限度,造成了额外的损害,对该女性造成故意伤害了。

高票回答提到了正当防卫,概念使用小题大做了。对正当防卫理解有严重错误。正当防卫限度为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仅仅造成轻伤,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女记者如果是轻伤,徐峥就成立正当防卫了。

知乎用户 进击的 lawyer​​ 发表

谢邀!

道义上我同情徐峥,这是没出车祸,否则就是黛安娜王妃悲剧的再现。这些娱记为了吸流量博眼球,举着相机践踏别人的隐私,被打真没什么好同情的。放两张照片看看戴妃车祸现场,和追她的记者们拍摄的最后一张生前照片。

副驾驶男性为保镖,他试图遮挡记者的镜头

但话说回来,侵犯隐私权与暴力殴打他人这两件事情的性质差别太大了,前者除非把人逼死逼疯,否则法律上顶多认定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暴力殴伤,严重了就是故意伤害,要入刑的。

作为律师,我完全不赞同徐峥的做法!

希望大家也能理性维权,别在惩罚别人的时候把自己拉下水。

知乎用户 高天​ 发表

第一,打人不对,无论男女。在一个国家生活,最最最基本的,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对方没有对你造成生命财产威胁的情况下,只要动手,就是错的,这没的说。

第二,我不相信「记者」是「无故」被打的。徐峥打人有错这没说的,但是这个记者绝对不是走在大街上吃着冰淇淋就被醉酒的徐峥冲过来按倒揍一波的。前面的故事没有讲,我们不好猜测,但是凭常识判断我们也知道,即便是面对一个醉酒的人,你不招惹他,他一般不会打你吧?

第三,徐峥这件事掉坑里了,但是没办法。「记者」讨了个便宜,用一个可能涉及「道德」的问题换了一个「违法」的回复,这和当年郭德纲打人是一个套路。而更重要的是,无论是郭德纲,还是徐峥,他们都是所谓「名人」。你身为一个公众人物,就是要比「平民百姓」承担更大的义务和责任。一个路人喝醉了打了另一个招惹他的路人,俩人进派出所搞清楚,把医药费算明白,从此天涯两不相见就拉倒。但是作为一个「名人」,你打了人,不管她之前做了什么道德上会受到谴责的事情,压力都会在你身上,你就是要比普通人受到更多的舆论关注,同时也被以更高的标准要求你的言行。这和当年吴亦凡所谓的约炮门是一个道理,不管这事有没有,你都要承担这个压力,你赚的这份钱。

第四,酒真的不是好东西。我相信如果徐峥在清醒的状态,无论被如何激怒,绝对不会上去踹的。事后他主动去了派出所,承认了事实,还道歉了,说明清醒的他完全有能力判断什么是对他更有利的。奉劝大家,少喝点酒,耽误事。

第五,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站在黑色里嘲笑白色的人和站在白色里鄙视黑色的人一样无知。什么「打的好」、「活该被打」这种评论,在生活中恐怕也是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泛暴力人士。但是说徐峥整口锅全背的小伙伴们,难道真的就比这种人高级么?

知乎用户 2115gang​ 发表

7 年前,狗仔敲老郭家门企图进屋进行偷拍,被老郭徒弟推出门外,并无动手(有小区监控为证)。后被媒体渲染成郭德纲纵容徒弟殴打记者,老郭在剧场感慨某些记者还不如妓女又被媒体渲染成老郭侮辱记者这个行业,一时间老郭遭到各种批判各大商场超市跟郭德纲有关的书籍音像制品全部下架甚至德云社被迫关闭整顿。

知乎用户 噜噜 PPT 发表

在对付狗仔这方面,徐峥老师是该多跟周杰伦学习学习。

你看人家杰伦,也是经常被狗仔骚扰啊,但也没说要去动手打人吧,这样多没品。

但年轻人火气大,总是要发泄的,于是他专门写了一首歌去骂狗仔,骂出了艺术,骂出了高度。

所以,徐老师不妨可以拍部电影,专门讽刺一个狗仔去骚扰别人的私生活时遇到的各种坎坷和窘况之类的。

名字我想好了,就叫《狗囧》吧。

知乎用户 天街小宇 发表

来,跟我一起读:

我们之所以认为打人是错误的,是因为对方没有过激行为,而打人者却越界了!

明白什么意思吗?

如果今天我跟一个人在吵架。吵着吵着,我动手了。那是我不对

如果今天我跟一个人在吵架。吵着吵着,他突然说脏话,问候我全家女性。我动手了。那我没有不对

如果今天我跟一个人在吵架。吵着吵着,他先动手了,我后动手。那我没有不对,我可以说我是防卫。

以上,是道德舆论判断。

———————————————————————————————————————————

法律判断呢?

打人是违法的。

———————————————————————————————————————————

所以,我很想问一句:你们对待这个问题,到底是法律判断呢?还是道德判断呢?

从舆论道德来说,我只能讲一句:打得好!

为什么?

第一:这个狗仔有记者证吗?她是记者吗?

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也能叫律师???常识问题,自己想想清楚

第二:个人隐私受侵犯

明星不是没有个人隐私的!

明星是可以贩卖个人隐私的群体

我可以卖,但我不卖的时候,你不能抢!

这段话如果听不懂,这个事件你还是少评论了吧

最后说一句,女的怎么了?

不是说男女平等吗?

你们这样是女性歧视啊!!!

女的就不能被打吗???

就允许你们男的挨揍啊???

万一这个女的就是犯贱呢?

知乎用户 渊陌 发表

打人了,还好自己觉悟高,报警自首,该赔赔,该道歉道歉,没毛病

受不了就退出娱乐圈,舍不得就接着受

狗仔被打了,受不了就改行,受得了就把伤养好了接着拍,没毛病

吃瓜群众(在坐的都是)继续八卦呗,没毛病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OnWDQ 发表

打人不对,但是人家喝醉了还上去跟拍,也是自己找死。正常人看见喝醉的都知道躲,真有冲突犯不上。

这事徐峥没对不起女狗仔,只是违背了国家法规,自己倒霉。

知乎用户 短指甲肖恩​ 发表

评论虽然没怎么回复,但都有看到,这里想多说几句。

写下这篇回答的初衷,是我觉得生活中的很多事不能单纯的评价对错。

究其原因,是事件的复杂性和个人的立场。

私以为,评价某个人的某种行为,要看三点:情理法。

绝对正确的事就是合情合理又合法,但生活中这类热点事件往往不能占全,比如徐峥这件事,明显是合情,未必合理,肯定不合法。而从我自己的立场上我更不能去评价他,因为换作是我我不知道应对他这样的情况我会不会作出更糟糕的决定。

我并不是支持徐峥,相反的我认为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但情急之下尚且情有可原,事出之后能积极面对起码说明他不怕事,有担当。

希望大家也能理智一些,对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论和回复也就一笑了之罢了,针对一些比较偏激的回复,我想说:请不要妄议我的为人和立场,因为你还不够格。

————————————————————

原答案

这事出来之后,无数吃瓜群众在网上撕逼。

站徐峥的说狗仔窥人隐私,忍无可忍就该揍这些不要脸的狗仔。

站记者的说记者也是人,也是为了工作,再怎么样也不能打人,不能打女人,不能这么狠打女人。

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是很理解徐峥的,不是因为我也被狗仔窥探隐私,是因为我也是属于脾气上来了会控制不住自己的人。

但这件事归根结底,和对错无关。或者说不存在绝对的无过错方。

想起之前的辱母杀人案,网上铺天盖地都在说杀人者无罪,杀人者为了保护母亲应该无罪释放。法制多么不公,司法多么黑暗。

说白了,大众的逻辑是:只要我站住了道德的优势方,我做的任何行为都可以不计后果,不计手段,因为我站着理呢。

但正常的逻辑难道不应该是:不做无理亏心之事,勇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即使一时激愤做了冲动的行为也有承担应当承担的后果的勇气和觉悟吗?

说回徐峥的事,醉酒打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赔偿伤者的相关损失,并承担可能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我挺佩服徐峥的,是个爷们,一方面不对这种恶心的狗仔妥协退让,另一方面,打完人之后直接去派出所报案,明摆着徐峥想的是:我今天就是要揍你,赔钱进牢子我认了!

比起徐峥,那些忙着站队,为自己支持的一方无底线的摇旗呐喊解释开脱的人实际上都没这个资格,因为比起徐峥,你们是懦夫。

知乎用户 马克常说家电​​ 发表

有一年我李姐和她几个朋友在德国柏林著名裤裆大街的一家商场购物,她们进去后边试衣服边自拍,挑得非常嗨皮。突然一个女的冲了过来,双手挡在李姐和她朋友们的前面,边挥舞手臂边喊:“拍什么拍,有没有道德,我们同意你们拍了吗?”

她这一喊把我李姐和朋友们吓了一跳,以为这家店有特殊规定不让拍照呢。

李姐稍微一愣,刚准备解释一下,

结果这女的又开始说了:“别装在那买衣服了,你们这些狗仔,装的还挺像,国内躲着你们,你们还跟到国外来了。还要不要脸。”

这女的一顿连珠炮把我李姐她们全给干懵逼了。但李姐她们发现,说话这个女的后面还有个人,仔细一看,原来是国际章。

原来她以为李姐她们在以试衣服为幌子偷拍国际章呢。

这可给李姐她们气坏了,李姐身边有一个女汉子想直接过去干国际章,被李姐挡住了。还有一个姐姐想怒斥国际章,也被李姐拦住了。

李姐和颜悦色的对国际章和那个女的说:

“真的不好意思,打扰了。”

然后转过脸来对这帮姐妹说到:“你们是不是蠢,让你们偷拍的是巩俐的照片。你们拍的是个啥啊?拍这些不三不四的能卖钱吗?你们这智商的也别买衣服穿了,都裸体回家吧。走!”

我有一个做多年娱记的大哥和我说过,

艺人和媒体人是共生体,谁都看不起谁,但谁也离不开谁。跟拍这件事必须掌握一个度。而且大牌艺人必须由熟悉的狗仔跟拍,不熟的绝对不行,因为一旦大牌艺人不舒服了,会有一个交流的过程,矛盾一般在当场就化解了。

比如男性艺人要去洗浴城或者 KTV 或者找地球人都知道的炮友了,你就不能再跟拍了,这个时候艺人都在亢奋期,你打扰人家这种事,他会恨你一辈子的。老话儿说的好,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

但现在纸媒体式微,新媒体暴增,新一代狗仔们根本什么经验都没有,拿个相机就以为自己是记者,不懂得掌握度,所以矛盾就容易出现了。现在打到派出所也没什么奇怪的了。

知乎用户 不惑​ 发表

这里有个事。

就说徐峥被偷拍了,女记者的错。

然后呢?活该被脸上踹三脚?

都不是什么好鸟,谁都别说谁。

第一脚踹脸上你说我情绪使然。可劲洗。

第二脚呢?

第三脚呢?

那倒霉狗仔偷拍跟踪你,不是你能下去抽人家的理由。

中间还隔着妖妖灵呢。

我发现知乎双标的厉害。

张嘴闭嘴,法理,秩序,公平,正义。

然后跳着脚的弄死他,私刑大法好。

要脸么

神 TM 激情犯罪,犯罪这俩字儿是重点。

不信?别抬杠,你喝酒出去,看见谁自拍呢,你上去就抽他,就说他偷拍你呢,你看警察放了你么?

屁颠屁颠自己去报案,试问各位,你自己打完人,到派出所说自己把人打医院去了,警察能让你做个笔录,溜达溜达就自行离开了?然后女的在医院就和解了?回去网上撕逼去?一个不诚恳,一个不接受?早干嘛去了?派出所,我就不接受道歉,偷拍归偷拍 跟踪归跟踪,伤害归伤害,就不接受调解,别的不说,你看那光头出的来么?

准不定怎么威胁人家来这呢。

还是那句话,女的不是什么好玩意,那猪哥哥也不是省油的灯。

知乎用户 程墨 Morgan​​ 发表

都说能动嘴就别动手,这话有道理啊!动手你就输了,因为对方玩的就是笔杆子嘴皮子。

知乎用户 海与海蛇 发表

要什么就有什么,这也算是出名,合适。

受了气打了架知道自己犯了错还主动赔偿,讲究。

公式搬出来:

打不打得赢?打得赢啊

该不该打?是我我也打

打不打得起?这不是主动赔钱了接受处罚了么

妥了。

知乎用户 东风澈来 发表

我心情有点复杂,我很感谢,知乎儿看不起的微博也好,微博网民不屑鸟的知乎也罢,

讨论这一事件时,都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了记者、狗仔。

狗仔这个词的存在,是极其必要的,他们很多人,是 “无证上岗”,不属于记者,比如卓伟。

我不懂法律条文怎么规定隐私权,但我想,随便一个路人对着你跟踪拍拍拍,哪位法律大牛,也不会说这是没问题的吧?

就因为是公众人物,所以隐私权是受限的,这条逻辑,请各位理直气壮的懂法还是不懂法的网民,好好从逻辑角度考虑一下合不合适。

打人不对,应当谴责,

但就像前段时间的辱母案,

你很难说,什么是侮辱的界限,

私以为,应当以被侵害者感受到被侵害为标准,

而不是旁观者高高挂起之后的评价,

有的女人在女浴室看到七八岁的男孩,

觉得被侵犯,

不应该由不在浴室的人来评判女人是否正确

你要说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我建议报警,

发微博,

先挑舆论,先占据有利地势,最好请一个人(比如我)以严密逻辑和具有煽动性的文辞,从这个事情出发,反思整个狗仔业的媒介伦理,道德与法律问题,情与理并叙,然后再找几个学界的朋友,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带一波节奏,你看,

要深度有深度,要社会责任感有社会责任感,

而且舆论就是一鼓作气,再上一鼓敲定。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狗仔之所以欣欣向荣,明星们之所以没有能选择我的建议的原因,很简单:

互利互惠的需求远大于偶尔为之的损伤。

今天能打的飞起,明天谈好价码,也许就能坐在一张桌子前喝酒。

比讨论这件事里的人,

更值得关注的,是网民的评论

我们从这里,或许能看到,

一个传媒事件,

如何被塑造,

而去中心化的传播和大众参与,

是如何带节奏,如何定性,如何撕逼的。

每个人都应该学点传媒理论,

在今天这个时代,

如果你陷入碎片信息而不自知,

就会陷入:

无限的情绪激动中。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愤怒、激动都不是动手打人的理由。

这个国家还是有法律的。无论是治安管理法还是刑法,都有对暴力伤害的条款,总有适应这个案子的对应条款。

相应的,这种肢体冲突不单纯是民事范畴的事儿了,是该有公诉的。公诉之后还可以走民事部分,即便按照民事诉讼的下限,也不是仅仅赔偿医疗费就算的,至少还有法定的误工费之类,至于精神损失什么的,那就看律师的表现和法官的倾向了。

我们法律还没有对乘坐交通工具跟踪某人的条款吧?如果没有,那就没犯法。

道歉并不能改变暴力伤害的事实。出医药费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至于跟踪者,究竟是女记者还是卓伟工作室的雇员,并不重要。在司法上,她的身份是自然人,也是受害人。至于她受雇于谁,或者是否有职业什么的,都不重要。

事实就是事实。中国的司法精神叫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口述为依据,以身份为准绳。

名人动手打人,就整个社会来讲,是很坏的示范,在法庭上,法官应该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至于具体怎么判,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什么都可能发生。

知乎用户 摸鱼达人 Liryo​ 发表

反对 黎明之前 的回答

我的看法是,除了正当防卫外,一切的主动伤害他人行为都不应该被人提倡,因为你要时时刻刻记住,你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人,而不是受酒精驱使的野蛮人!理性,是我们所有人作为一个现代人最基本的素质,谢谢

首先我们要承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考极限和忍耐极限。

周杰伦、陈冠希的 “不打人” 只能证明他们本身忍耐阈值高,并不能证明事情本身的对错与否。(更别说还有可能真打了只是公关掉了)

这与徐峥 “打人” 是“对”与 “错” 并无任何直接或是间接关系。

——这首先从逻辑上就不成立

其次,你女记者有血有肉我打你不对,你怎么不考虑到我徐峥有心有肺呢?

肉体上受到伤害是伤害,精神上受到伤害就不是伤害?

还不管什么时候打人都不值得提倡?

你被别人指着鼻子骂,骂到你老娘的时候你再自己心里默念一遍这句话?

人是感性人,是有脾气的啊。

历史老师都说过,评价一个人行为要结合当时的历史情景不能当键盘侠啊。

徐峥没素质,那记者就有素质?

你别去骚扰人家别偷拍人家不啥事都没了?

理性是一个现代人的基本素质?

现代人的基本素质不也有尊重个人的私生活吗?

你抛弃了你所谓的基本素质来强求我要有基本素质,凭什么啊?

开口闭口理性,人的理性有阈值的啊。人家在这个阈值内好好做着自己的事情,是你踏破这个阈值去玩火,结果自焚了,还怪别人?

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就明说了,我肯定也打。

打一次,一劳永逸。风评被害也好,怎么样也好,我至少人生自由保证了啊,没有狗仔队烦我家庭和亲戚朋友了啊!

至于女记者呢,我道个歉,给你点钱养伤,赚回点舆论风评。至于以后作品卖的好不好我也不管了,恶心我的人没有了,我心情可畅快着呢。

从个人的角度上讲,

打女人是我讨厌的事

私生活被干扰也是我讨厌的事

既然两者不能权衡,那我就只能遵从后者了。

打你伤一个,幸福我全家啊!

我全家除了我一个打人的恶棍都是良民,牺牲你一个爱干扰他人私生活的记者来还我家庭以及其他万千记者家庭一个安宁,我可不是为民除害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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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非徐峥粉(从未主动在电影院看过任何一部国产电影)

知乎用户 LeeJohnC 发表

故意傷害他人當然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該公開道歉的公開道歉,該民事賠償的民事賠償,甚至該拘留的那就拘留吧。

不過我覺得打得好。

換作我,打完道歉完立馬雇三個人反拍她,從去醫院檢查到回家,一路跟,不用躲,就離遠一點跟,錄像。你回家他們就對面樓拍你窗戶、拍你睡覺拍你洗澡,你上班跟著你去上班,你下班跟著你問「請問你現在傷怎麼樣?請問你恨徐崢嗎?請問你事後有什麼想法?請問昨天陪你去醫院的男生和你什麼關係?你們只是同事那麼簡單嗎?上過床沒?」話筒直接懟嘴巴裡。你和朋友吃飯,他們就在隔壁桌錄。跟一個月,剪輯完 po 微博。

知乎用户 404XoR​ 发表

第一,徐峥违法了。

第二,女记者违法不违法暂时不知道我也不懂,但肯定是恶心人了。

第三,我可以大胆的推测,女记者去之前至少已经做过计划了,要么拍摄, 要么激怒对方被打然后创造头条。 据我所知,这种记者的奉献精神就是娱乐记者的职业操守吧。

我无意替徐峥洗白,他的人品啥我不知道,我只是喜欢他的影视作品。 而我本身对这种整天想搞个大新闻的娱乐记者,是真没好感。

知乎用户 杜青 发表

1、名人比普通人的隐私权要小,所以名人应当容忍记着拍照。

这是美帝的法律。然后我们也学了。目前已经定论。

所以法律上,无争议。

2、其实名人和记者,是相爱相杀,互相离不开。

这样搞一搞,双方名声更大,群众一颗赛艇,挺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既然大家都这么热情,我一言不发也是不好。下面简单讲几句: 君子动口不动手。徐峥还是太年轻了,还需要时间的历练,等他年纪大了,估计也不会这样大动肝火了,光靠语言的威慑就能让这些个不怀好意的新闻记者哑口无言。

1 打人肯定不对,打人毕竟有失风度,不如谈笑风声,不战而屈人之兵,说不定还传为美谈。

2 但是吧,徐峥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了,应该会接受应有的处罚。何况狗仔搞事在先,他也是忍无可忍。我觉得没必要大肆批判他。

3 最后你问我怎么看,我当然支持徐先生……

知乎用户 异乡人 发表

这几天这事吵的这么热闹,我倒觉得这货有可能是有电影要开机或者上映了。猜想而已 。

知乎用户 瞿柯登 发表

充分证明网友记忆时间之短,且特别容易被误导。毕志飞不过把当初用无良媒体报道这件事的方法挖了一个冷料,大家就都去感谢毕志飞,认为他人品好了。但毕志飞和当初在这个问题下被批判的无良媒体一样,只说记者不提狗仔身份,夸大弱小女性这一特点。

连一个搜一下看看有没有这件事报道讨论的都没有几个,反正这个回答下面问题没有最近的新评论。

知乎用户 某某 发表

在不知道娱记有没有做过什么事情之前,还是不要盲目一边倒。

我们常说打人的人不对,但被打之人不一定无辜。

对微博上大多数人的态度为何如此恶劣不明白的人可以去查查白晓燕命案,当初白冰冰声泪俱下召开发布会恳求媒体不要再报道了,而媒体呢?媒体的狂热报道间接导致了女儿白晓燕被撕票。

网上言论有些不理性,但不是毫无缘故的。有些狗仔做得确实很过分,弯曲事实跟风炒作的不占少数。

知乎用户 蓬国评论​ 发表

记者 “侵权” 不是徐峥 “挥拳” 的理由

作为一个大明星,徐峥竟然往女记者的脸 “连踢三脚”,如此暴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可是,他却辩解说当时“情绪激动” 是由于“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如此振振有词,更是令我对他顿生“厌恶感”。

可是,支持徐峥 “痛打狗仔” 的却大有人在。在知乎上有一个 “如何评价‘徐峥殴打追拍狗仔’的新闻事件” 的话题,浏览人数已超过 180 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以支持徐峥为主。其中,排在第一、获得 4000 多个 “赞同” 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告诉你,狗仔就是狗仔,从名字到行为,不仅恶心而且还 low 的不行…… 我当然也知道这样不对… 我想打,可是不敢,你问我支持不支持我当然是支持的……”

也就是说,虽然 “在理智上” 明知 “打人不对”,但还是“在感情上” 觉得“狗仔恶心”,所以他们就“活该被打”。其实,徐峥也是这么个意思。

事后,徐峥发微博长文解释,开头就说:“昨天晚上给朋友过生日,吃完饭准备去唱歌,但在饭店门口发现有人躲在一辆白色福特车内偷拍。起初并没有在意,因为被跟踪、被骚扰、被偷拍这已经是家常便饭。” 但在结尾处却写道:“希望大家能理解,虽然我是公众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饭时,并非是在一个面对公众的环境。遭遇不明来由的刻意跟踪和偷拍,这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私人空间,这让我心生恐惧,因为我并不能确认对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记者。” 在同一篇文章,对于自己作为公众人物被跟踪偷拍,徐峥先是说已成 “家常便饭”,也就是习以为常,但接着又说 “让我心生恐惧”,如此 “善变”,分明就是虚伪。

被打女记者回忆说:“我后来立刻在工作群里说徐峥打人了,并且报了警,当时 110 转到了建外派出所。徐峥可能也和团队商量了,觉得自己主动报警比较好,他也报了警。后来我们一起去建外派出所。”但徐峥却说:“事情发生之后,我马上主动打电话报警,第一时间来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说明情况。”如此看来,徐峥所谓的 “主动报警” 并非那么 “主动” 和真诚,更多的是想 “化被动为主动”、争取“话语权” 的“策略”。

据该女记者称,她对徐峥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抱歉,你本人就陪我去医院看一看。”徐峥本人没去,派了一个朋友陪她去。后来他本人和他的团队也没再联系过她。但徐峥在微博中说,因为自己第二天要继续拍戏,所以委托工作人员代他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并赔偿了全部医药费,并且他也会向对方当事人后续情况保持全部的关注。明明说了要对当事人后续情况 “保持全部的关注”,事实上却“再也没有联系”,如果看来,徐峥的“承诺” 也是“说说而已”。

作为公众人物,徐峥不仅打人,而且是 “朝脸连踢三脚” 的暴打,自己却没有真诚认错,反而诸多狡辩。徐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地“痛打狗仔”,其实跟 “侵权” 并无多大关系,因为无论侵权与否,作为公众人物的他早已见怪不怪。如果真是侵权,就应该诉诸法律,但他却选择诉诸武力,并且辩称是出于 “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反而让自己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如此 “无理声高”“恶人先告状”,居然赢得不少喝彩,可见,病的不止徐峥一人。(文 / 李蓬国)

知乎用户 哒哒是仙女 发表

知乎出现一个现象

老是跟微博对着干……emmmmm…

(私人感觉)

对于这件事,肯定有后续发展,等着看吧。

知乎用户 大槐树​ 发表

看 “记者” 到底做了啥吧 不过徐峥打人不对 不过反应还是很快的 态度也不错 估计过两天消息就下去了

针对某些评论 我想说

作为一个妹子 真的 女人怎么就不能打了?? 你们是没见过女人打女人和女人打男人吧

真要打就别管对方是不是女的 打! 把关注点放在性别上真的 。。。。 笑死人了

什么男人就不该打女人 那男人就只能打男人了??女人不管啥性别都能打了?男人就这么倒霉了??

知乎用户 卡徒​ 发表

这应该是 “工伤”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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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大一大万大吉 发表

事情更新了 被打女狗仔说徐峥 “抢劫”。。。。

知乎用户 莱布尼兹之梦 发表

换一种说法吧,打人不利。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阀值。过了阈值,他就倾向于做。

不过有一个阈值是死,超过这个阈值的事这个人就永远不会做。

举个例子,杀一人救很多人,做不做?

有的人是救两个以上就可以杀。

有的人是就千万人可以杀。

有的人是宁可自己死也不杀。

那么这件事,就变成了,在什么打人的阈值在哪?

不同人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是死也不能打。

有的人是强奸犯可以打。

有的人是小偷可以打。

有的人是下流的可以打。

有的人是惹我烦了可以打。

有的人是看不顺眼可以打。

有的人是没啥理由高兴就打。

徐峥认为此事突破了自己的阈值。

希望他不后悔。也希望他充分意识到了这个行为的代价。

希望他仍旧认为打得值。

知乎用户 辣条压惊 发表

新闻标题写的不够严谨,应该写成,徐峥怒打偷窥者,贱人偷拍不成反被打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885ymf 发表

娱乐圈日常而已。

如果说明星是狮子,那娱记就是寄生在狮子身上的跳蚤。

明星追逐名利双收的好处,也就要有隐私被窥的雅量。

娱记靠跟踪偷拍谋生活,那就要做好承受怒火的觉悟。

撇开是非对错且不论,现实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今天打了人刚和解,明天一出门 “咦怎么还是你”?

无关个人恩怨,只是一盘生意罢了。只能说大家互相理解吧,都不容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半夜三更偷拍,甩都甩不掉,某些记者扑风捉影断章取义,为了就是博人眼球带节奏,简直无下限

白冰冰女儿绑架案,无良记者导致白冰冰女儿被撕票

姚贝娜去世,无良记者竟然化装成医生跑去太平间偷拍为抢头条

这才是三观不正

知乎用户 数码情报局 发表

看了这么多答案,没有一个人好奇为什么女狗仔会被打倒在地并且用脚踩脸吗?

并不是讨论打人尤其是打女人对不对,而是我很好奇这是多么大的冲突才会被如此对待?到底是徐峥本身的戾气太重出手没轻重还是狗仔的做法实在太过分?

看完两人分别的解释后我一个局外人也没办法确实得出结论,只觉得扑朔迷离的,徐峥说出于交通安全的担心所以恐惧所以冲突激烈的解释在我这里也不太行得通,反而有一个答主提到了男性艺人在去娱乐场所时处于亢奋期,老练的狗仔都知道不适合多拍,这点反而比较站得住脚。

那么他们是要去过一个什么样的生日呢?这个想法有点龌龊跟阴暗,但从徐峥这么激烈的反应来看,不由得让我多想… 当然也不排除是这个新狗仔非常不懂事且胡搅蛮缠导致的结果,只是非当事人,只能自己瞎揣测了。

感觉产生了用脚踩脸这一动作本就是一件细思极恐的事,然而却被我所看到的几乎所有答案以及评论给忽视了,这件事也挺细思极恐的…

知乎用户 流浪的蛤蟆​​ 发表

这个女记者挺不要脸的…

知乎用户 明夕何夕 发表

抖个机灵,为什么第一眼看到像是在强调 “殴打” 追拍 “女” 记者。

仔细的想了一下如果换我的话,首先我会跟记者说清楚不要在跟我了,如果不听我也会揍他。这是徐峥的不对没什么好争辩的。

但我觉得报道这些信息的记者朋友怕是想引战啊,先说殴打,再说是女记者,这时候不谈男女平等了呀,就是要把女性的地位在摆到需要保护的位置上,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然后再加个词殴打,完全把责任推到了徐峥身上,如果分配责任的话那个记者至少有两成的责任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更重要的是,我忍不下去我揍你,不是看你是男是女,走的就是你这个人。

所以觉得这个话题首先就有失公允。

(当然,如果有人喷我,我就把回答删了~。。~,反正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嘛。)

知乎用户 无相峰二师兄 发表

拍人家喝醉的囧照,被打不是很正常~

(’-’) ノ)`-’ )

知乎用户 biubiubiu 发表

抛开事件不谈,单就人品来讲,其实还是觉得两个人都不容易,这是一场互相伤害。女记者(狗仔)肯定也有自己的原因,所以去跟踪拍摄,当然是为了赚钱之类的,也可能为了见很多明星,也可以好奇,也可能是盼望升职加鸡腿等等。除了好奇心理,哪一条其实大概都是跟生存挂钩。

那徐峥本身是个很好的演员,带给了我们很多好的作品,当然他越来越商业,也是大势所趋,也是观众给他买账。卸下演员,导演等众多光环,他也是个普通人,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生存空间。

之前看到一个新闻还是帖子,说他包女人,老婆出轨,各玩各的。我想如果没有这种事情,那徐峥一家可真的是被侮辱的挺狠。假如真的有这种事情,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公众人物根本也还是人,肆意口诛笔伐,对于他们来说心理压力也真的够大,尤其是现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

马蓉事件我就一直跟担心王宝强的儿子女儿以后会生活在阴影当中。有些伤害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世人的嘴巴真的挺可怕。

回归到事件本身。

徐峥打人肯定不对,无论是打男人还是女人,我们的社会比较照顾女人,所以打了女人更引发了打女人不对这种言辞。

打脸也不对,就算再忍不了,克制不住,记得打屁股,打肉厚的地方,打打不出太大伤害的地方,毕竟对方也是个人。打的太狠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更不好,单单踢脸,眼镜碎片扎到眼睛怎么办?鼻梁断裂怎么办?毁容怎么办?视网膜脱落怎么办?脑溢血怎么办?

不是杀父夺妻之仇,尽量不要打脸打头,容易出大事。是不是细思极恐?喝酒尤其要注意克制量,喝酒可以但是不要喝醉,不要开车。

女记者偷拍不对,但事后没有过多要求进行勒索做的不错。所以能够想象这个女人或许还是有一定底线的,也许偷拍跟拍是任务使然,究其根本还是为了生存。但是为了生存尽量还是也要做光明正大的工作,赚那些不昧良心的钱。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赚钱基本没什么底线。为什么?就是因为有很多人赚了这种钱还没事,而且越赚越多。加上社会整体对金钱的看重,现在就是钱即是正义的社会。

说一说那些不能保持中立,然后就各种喷的人。我觉得如果是当事人一方的朋友那么情有可原。但如果只是个过路的,我真的希望你能做一个合格的键盘侠。

话说键盘侠嘛,那些看一眼标题就喷的是低级键盘侠,甚至不是键盘侠就是个喷子。

那些看一眼内容确定了支持一方立场一条道跑到黑的,是中级键盘侠,可以给与键盘侠资格证书。

那些旁征博引从各方面评论事件,坚定不移的站在一方立场,以键盘之利剑抓住要害进行攻击的是高级键盘侠。

那些试图从各个角度观察事件并进行分析,不确定立场,冷静思考的。是真 · 键盘侠。

咳我肯定是键盘侠,做真 · 键盘侠的时候其实值得自豪。做高级键盘侠的时候也没什么自觉,好胜心使然。

反正希望各位提升境界,不要搞成低端键盘侠,太 low 跟喷子有啥两样。

补充。上面的打脸是物理伤害上的打脸,不包含精神攻击型的打脸,两者有根本上的区别,希望大家分清。

知乎用户 lives 李 发表

首先明确一点,她们不是记者,你问问他们有没有记者这里?

其次,狗仔不否认带来了一些娱乐八卦,但是总体我觉得对社会危害较大。

然后,这个目前看叫做引起争执,谈不上谁故意殴打谁。所以也别说什么原谅不原谅。

最后,这女的这句话好傲娇,真恶心!

知乎用户 梁燃​​ 发表

女记者,这名字,是不是当大家都傻,不知道你是狗仔?别侮辱记者这个词了好么?

知乎用户 海鮮活力盖饭 发表

徐峥居然练过跆拳道,一脚直接踹到人眼睛,之后还冲着脸连揣三脚。这技巧难度应该有个黑带水平了吧。

知乎用户 David Veritas 发表

首先你让不认识你的明星怎么确定你是狗仔,还是疯狂粉丝,还是绑架犯抢劫犯?

肯达尔詹娜被人跟踪吓得直哭,狗仔为了拍近照故意撞倒妮可基德曼,国外很多狗仔至少还有大厂认证,国内现在很多狗仔连编制都没有,你是明星你怕不怕?

图为马龙白兰度打碎狗仔之王 galella5 颗牙之后,狗仔还真是锲而不舍呢

当然徐峥也是也是过激了,确保不是坏人之后让其删掉过分的偷拍即可,不必大打出手,加上对方是女性在当前社会环境舆论下必然要对自己不利。

狗仔界风气难改,与其激怒他们不如和他们约法三章做朋友来得巧妙。

知乎用户 冰焰 发表

记者这个职业不是自封的,要有记者证才算记者。狗仔队有记者证吗?我很怀疑!没记者证就不能算记者,也没有采访权。

对无证记者,要坚决打击,无论男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戏子就是戏子

知乎用户 卢卫民 发表

该打;同时,也没有反复讨论这件事的必要!做正事儿去吧

知乎用户 大师兄的师弟 发表

我和你讲道理,你和我讲暴力,我和你讲暴力了,你又开始和我讲道理了

知乎用户 白衣嘟酱 发表

真正的记着会被抓到?某些人的水平比你们这些人高多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N68mw 发表

这个事得分开来看。

目前中国意识形态的底线档是法律思想,认为个人暴力行为只有出于自卫以免于伤害的行为动机目的是合理的,是免责。其余关于暴力行为的行为动机目的皆是不合理的,一旦付诸行为,是该承担责任的。

不过现实是,殴打小三或者小偷的行为动机目的,不说是被普遍叫好,至少被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是合理的,应该免责的。

如果行为动机合理,自然行为与结果至少有一个是应该合理的,也是应该免责的。

换个角度来说,

明星和娱记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利益冲突导致暴力行为的逻辑不言自明。

另外,利益冲突之下,直接+暴力来解决,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逻辑。

知乎用户 天昊​ 发表

当法律和执法者缺位的时候,受害者就只能自我拯救了。

知乎用户 阿秋 发表

如果伤情鉴定够轻微伤,要拘留,够轻伤,要判刑,顺便说下,刑事案件故意类,就算拿到谅解书对于刑法也起不了太大作用。徐峥有麻烦了。不过徐峥不该主动动手打人,你走你的,她跟她的,进个会员制会所什么的,甩掉就是了。徐峥的司机和助理,不专业阿。

知乎用户 唐逸 发表

才知道偷拍那位还进行过一段时间锲而不舍,追车跟踪…… 这种就不要叫什么女记者女狗仔女偷拍者女窥私者了,简直看不起人家。直接叫「潜在型无正当理由明知故犯公路追车危险份子」就行了,这是追车没出事,出事就可以叫「公开型无正当理由明知故犯公路追车危险份子」了。

当然,太长了喊起来麻烦,直接叫追车狗就行

也不知道某些狗仔和私生大脑皮层是怎么回事,自己的命不值钱可你起码考虑下别人……

徐峥打的挺好,追车追私的拿「女」狗仔身份当幌子也没用

知乎用户 玛特 发表

都是为了工作。

知乎用户 Kaiser Li 发表

周立波 得多开心呢?

知乎用户 塔塔耸立 发表

狗仔有多可恶大家都知道。前些日子陈羽凡被逼啥样了都。

而且竟然是卓伟手下的人,卓伟是个啥人谁不知道。狗仔也有狗仔的原则。卓伟有吗?没有料他都能编出点料来黑人家。

徐峥打人肯定不对。要我直接就反拍她,给他也挂微博让她出名。

知乎用户 东方逸绫 发表

天天记者记者记者——有记者证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的好。

我觉得徐峥就不该道歉

知乎用户 jenny 发表

狗仔不顾艺人隐私,侵犯肖像权,从这个行业默许他们的违法行为开始,也就埋下了一颗危险的种子。出来混是要还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呵,以上人员真是刷新了我的认知,忍不住出来说说。

徐峥我也喜欢,从小就看他电视剧,春光灿烂猪八戒,李卫当官,满汉全席等等还记忆犹新,但是这次打人的事儿没的洗。

那个女记者跟踪,偷拍,惹人生厌,是该教训教训,照屁股上踹俩脚,不解气你抽个耳光,没事儿有人给洗地。但是你踹人家脸,据说是口鼻眼角出血,我没看图片资料,不管是飞起来踹的还是放倒了踹的,真喝多了还是假喝多了,这都是很恶劣的问题。

以上诸位精英,对踹脸这个事只字不提,不知是何目的,各位看官自有公论。

且不说这个,按照你们的观点,当年爆出冯小刚家庭住址的人是不是应该被当场打死?

再且说,如果当时出来一个人看到光头歹徒正在行凶,将一女子打翻在地猛踹其脸部,上去见义勇为将歹徒制服,发现此人竟然是大导演一线演员大 V 粉丝无数的名人徐峥。

心里不知是何滋味,诸位不知又有何话说?

逼乎药丸,果然不只是说说而已。

知乎用户 二师兄 发表

沿用之前的结论,民众看待新闻事件,除事件本身的影响之外,民众对人物本身的定位可能更为重要。

某大牌演员暴打女记者。

标题这样写,看法就不同。

或者把徐峥换成其他的演员,大家想想,是不是想法都不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女狗仔和狗仔是两种生物吗?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加个女?是为了凸显性别吗?还请消除性别歧视把 “女狗仔” 改为“狗仔”。

狗仔就是狗仔,这玩意不分男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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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女记者中的 “女” 去掉,作为一个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不应该出现这种类似于 “女司机” 一样的歧视,所以请把问题中的 “女记者” 修正为“记者”。

并且在没有确认该名 “记者” 确有记者证的情况下,也不应该使用 “记者” 这个词而应该使用“尾随偷拍者”,知乎是个理性客观的问答平台,所以更应该要从细节做起。

知乎用户 花猫姐爱呆鱼妹 发表

大家都偏向于徐峥,我想问的是,如果这次拍的是陈赫、文章、林丹等人呢,结果风向会不会不一样?

知乎用户 伊藤诚​​ 发表

守法一般是基于两种原因。

第一种:自己认识到违法行为是错误的,而拒绝做违法行为。

第二种:因为违法行为会被处罚,所以不做违法行为。

大部分人守法的原因是第二种。基于第二种原因的守法,降导致两个后果。就是,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罚,譬如闯红灯,就会有很多人违法。另一种可能就是,违法行为人不在意违法带来的处罚,或能够承担得起违法后果,那他就会去违法。

徐峥的行为就属于这另一种可能。所以,打完人,就承担后果吧。该道歉就道歉,该赔钱就赔钱呗。

基于第二种原因去守法的人,就会得出:虽然违法,但是打得好的观点。

我猜我也是第二种。1. 打得好;2. 徐峥违法;3. 不是我赔钱道歉。

知乎用户 可见迪​ 发表

知乎现在已经沦落到打人有理的地步啦?

这个问题下,目前大部分的高票答案,都连一个基本常识都没有弄清楚: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普通人是有区别的!

我随手找点资料你们凑合看看。

公众知情权与名人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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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即公众人物,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知名度,并被公众所熟知。如著名学者、艺术家、体育明星、影视歌星等。如今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多元化,了解名人,与他们 “零距离”,是公众合理的心理需求。新闻媒体必须考虑受众需求,开拓报道空间。为了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赢得关注度,一些媒体挖掘有关名人隐私的新闻,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进而拓展生存空间。这样往往造成明星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冲突。要保障知情权,则需要新闻自由,但新闻自由与隐私权本质上又是对立的。
  首先,新闻自由要求信息公开透明,以保证舆论的监督;而隐私权则要求信息隐秘。而对于名人们来说,由于他们的身份非常特殊,在普通公民身上不宜公开的隐私放在他们身上可能就需要公开。因此,在隐私权让渡边界问题上就存在争议。而在不同情况下让渡到什么程度,媒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或被禁止曝光公众人物的隐私等问题,我国都没有明确规定。很多时候,媒体都是遇到了具体的事情,凭着经验和感觉来操作。这就造成了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之间的矛盾。
  其次,公民的知情权事实上间接成就了明星。明星的知名度来自于大众的眼球,而吸引眼球则需要媒体的报道。只有通过这样的手段,他们才会从社会上得到普通人难以得到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他们的隐私权保护仍然与普通公众一样,那么,显而易见,公众的一部分知情权就被侵犯了。毕竟,现代社会崇尚权利与义务相协调,明星享受着公众给予他们的特殊待遇,却不为公众牺牲部分权利,这是不合情理的。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名人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就产生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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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充满矛盾
  作为 “名人”,一方面,公众人物把媒体作为自己成名的跳板,利用受众的好奇心理,用自己的隐私博取自己想要的名和利,有时甚至通过制造所谓的“花边新闻” 进行自我炒作,增加自己的“曝光率”,以引起大众关注;另一方面,又不想媒体过多地干预自己的私人生活,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这样的一种矛盾心态,使公众人物在对待新闻媒体对自己的隐私进行曝光时往往采取双重标准:需要扩大影响度时,就允许甚至鼓励媒体对自己的隐私进行报道;希望减少干扰时,就反对媒体公开自己的隐私。这样的双重标准,必然使得他们与媒体的矛盾不断。
  如何在名人隐私权与新闻报道自由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的契合点?
  首先要最大程度地满足受众的知情权。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受众关心的热点,他们从事的社会活动也都与社会公共事务相关,并且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名人的个人行为、生活作风等有悖法律的行为(如吸毒、偷税漏税等),媒体要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至上原则,并且有责任也有义务传达真实的信息并加以报道。
  其次,要正确认识名人的隐私利益以保护其适度的隐私权。对于名人的一些个人信息,如家庭地址、私人电话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内容,要优先考虑其隐私权,以免给他们以及周围的人带来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民主要进步,新闻要自由。在西方国家,新闻自由一直被赋予很高的地位,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但在面对上述两种利益冲突时,也不得不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二者的平衡。但由于新闻立法的滞后和隐私权保护的缺失,我们在面对新闻隐私权纠纷案件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平衡新闻自由和隐私权保护的关系。因此,规范新闻自由的界限划分,明确公民隐私权,尤其是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合理保护,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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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名人隐私权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是缺失的。但是,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名人的隐私权的边界就很清楚。比如,最常见的,你经常会看到一堆记者守在门外,长枪短炮,但是就是不能入门。厕所等私人空间,也是不能拍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是有很多规定的。

反正,在公共场合拍摄名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先不说这种长期靠公众影响力吃饭的绝对名人了,就算是因为某个新闻事件而出名的暂时名人,其部分隐私权都应该让度给公众知情权。

当然,这里面有很多细节,很复杂。美国还有几个著名的判例。我这手机码字,就不写这么多了。

我只表达一个观点,名人的隐私权和普通人有很大的区别。

说点情绪的东西。

我很喜欢徐峥这个演员,很有演技。我理解他对狗仔的愤怒。

但是,徐峥他可是被爆过召妓黑历史的!狗仔不盯着这些有缝的鸡蛋,难不成去偷拍濮存昕

再说,他自己都说了,这么大明星,偷拍跟拍是家常便饭,这次突然就发飙打人?

我觉得上面有个答主说的挺好,这次被打的记者,应该是破坏了行规。

知乎用户 小唐璜年方二八 发表

我想起之前在知乎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人的职业和他的道德水准没有绝对的关系,医生老师不会比别的人群素质更低,也不会更高尚。同理,记者也一样,那种报道事实真相,关注民生问题的,要是被打了,还至于讨论嘛?而有些人每天蹲在人家楼下,拍一些巧合的角度,然后说人家出轨,嫖娼,婚变,怀孕,这种人真的很讨厌啊。我情愿看到这些记者用这份劲,去大大方方的采访人家,问人家新的电影怎么拍的,如何理解人物,以及对婚姻的态度~ 而不是偷拍,偷拍可是有个偷字的,跟偷情一样,不是个光彩的事。

知乎用户 句号​ 发表

前段时间去日本,看到艺伎觉得很美,想拍照留念被制止,导游和我说在日本不被同意的情况被拍照是违法的,对方可以告你,法律也会处罚你。在国内,应该也有肖像权这种说法。可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呢?

再说,看到卓伟工作室,这几个字还不够?

知乎用户 Pure 发表

大部分的大众和徐峥的粉丝对徐峥的私生活真的不关心,一点点都不关心,你们这些娱乐记者,就是想搞点事情出来,然后求关注,求流量,深更半夜的不睡觉,不休息,去偷拍别人,想搞条独家新闻。出轨?小三?这关你屁事情了?人家老婆受不了,自然会开新闻发布会。不用你们这些记者瞎操心。就这样。

知乎用户 Long Yu 发表

徐峥还是不冷静了

这种事,想搞她在车里打一电话,另外找人随便过来创造点冲突,这边徐走人,之后爱怎么冲突怎么冲突呗。何必脏了自己的手。你是玉器,就不该去碰瓷器,弄块砖头砸就好了。

不过公众人物总归吃亏些。所谓美丽的鸟儿爱惜羽毛,而这女的是连羽毛都没有的。好看的鸟要是跟她到泥塘里打滚,就着了她的道了。

知乎用户 大菠萝盖儿​ 发表

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首先,狗仔队(女狗仔和她的同事)偷拍、追拍明星本身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对此,我国多款法律有明文规定: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4、《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二条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条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如果各位对于其他法条看不太明白或者觉得法条本身含混不清的话,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应该很明确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这件事女狗仔理亏在先,人家徐峥咋没来打我?那是因为我没侵犯人家的权益。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徐峥也同样享有不被偷窥、偷拍的权益。

我们看到优酷新闻上还特意提到说徐峥喝酒了,真是同行帮同行,很明显想把此事往 “明星耍大牌、道德败坏、素质差、有暴力倾向” 方向引导。所以说,媒体仗着自己手里有麦克风,颇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

我不知道徐峥在打人前,事先是否有和女记者进行口头交涉,比如:不让女记者拍、把已经拍到的删掉等等。如果有这个过程的话,那女记者挨打只能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了。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了,那徐峥为何不选择用法律手段处理,也犯不着动手打人啊?其实这就是一个时间成本的问题。由于我国的司法、执法程序繁琐,无论是选择报警还是去法院起诉,都要占用徐峥许多时间(比如接受警察询问笔录、接受法官询问等,了解我国法律程序的都知道),而最后违法行为人(狗仔)接受的处罚也就是被罚个款、蹲几天拘留的事,根本涉及不到犯罪。何况这种被偷拍的事多了,明星要每次都这么干,根本应付不过来。人家徐峥一年各种收入加起来过亿是没问题的,他的时间很宝贵,哪有那么多闲功夫去报警或着打官司?所以,对他来说,选择最直接了当的报复手段——打人,收益是最大的:解决了问题同时还解了气。当然,把人打伤了,就得接受法律的处罚同时名誉还得受损,正所谓 **“祸兮福之所倚 福兮祸之所伏”。**说实话,当导演的有几个脾气好的,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作品的精益求精,生气、挑刺、骂人都是常有的事,而徐峥打完人能主动去派出所报案处理此事,已经很不容易了。

以上恰恰证明了那句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事,单靠法律是解决不了的。

多年以来,明星和狗仔队的冲突新闻屡见不鲜,比如释小龙指使司机打女狗仔遭到警方传讯、李亚鹏护女心切怒打狗仔、谢霆锋被拍窘态推搡狗仔、窦唯大怒烧车、张柏芝多次与狗仔发生冲突、冯小刚发布会怒骂记者、张翰推搡狗仔等等。

其实,每个人都想在工作之余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这个时候就连被亲人打扰可能都很不开心,更何况是陌生的狗仔——世届上没有人想 24 小时活在镜头之下。狗仔偷拍本身就是很不道德的,尤其很多狗仔本来就理亏、嘴上还不干净,把明星逼急了动手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打人确实起到了错误的示范作用,毕竟我们鼓励和谐而不是暴力)。而很多吃瓜群众都有同情弱者的心态:觉得明星有钱有名就装 ×、就会欺负人,于是对明星上来就是一顿喷,这种行为无疑给明星的形象和名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就以徐峥这事来说:本身被偷拍就不爽了,苦劝对方不听,气急之下打了人,虽然解气了,但是还得去派出所接受询问,然后还得给对方道歉,然后还得接受网络喷子的口水。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己本来计划的私人娱乐的时间被耽搁了、心情被影响了、还得平心静气的去接受警察询问和调节、低三下四的给肇事者道歉、名誉和形象被影响了,而起因竟然是自己被偷拍,你说还有天理吗?

看到评论区里有人看不起明星:一个戏子,牛什么?!

这种歧视别人职业的思想本身就很恶心,演员怎么了?比你差在哪了?你不如人家也就罢了,咋还产生优越感了?演员和导演以及其他影视剧制作人员共同创作出影视作品供大众消费、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本身就是非常有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的事情,怎么到你这好像就见不得人了?无论是生产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对社会都是一种贡献,这也是他们能拿高片酬获得高回报的原因。尤其徐峥这种本身既是演技很好的演员,又是才华横溢的导演,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是一种稀缺的精英资源,理应得到大家的尊重。他的存在比某些没有演技的小鲜肉、某些只会炒作和走毯的女星要有意义的多。

最后说一句:请喷子放过徐峥们。(没错,是们)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边厢的明星,玩资本,炮夜店,吸毒溜冰耍流氓,出轨离婚不停忙

那边厢的狗仔,玩民意,弄舆论,偷窥揭私黑又黄,翻云覆雨无冕王

总而言之,原本就不是什么明星打狗保卫私权,他那就是狗咬狗一嘴毛出尽洋相。

这两方都是:长得一副好皮囊,说得冠冕又堂皇,干得全是下流勾当。

ps:明星特指所有不是因为从事本业演了某部戏唱了某首歌被观众热烈讨论而霸王硬上头条热搜的明星

知乎用户 舞姬的梅子酒 发表

徐峥的电影还是会去看的。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见记者。

狗仔就是狗仔别乱跳圈子。

知乎用户 安森 Ricardo 发表

我知道你们说的都对

可是偷拍的狗仔付出过代价吗

没有惩罚就是在变相的鼓励

你给他说 别拍了 这是隐私 他会听吗

你和他打官司 他巴不得炒热度

那怎么办呢? 你说怎么办呢 ?

如果换一个场景,假如两个小孩子坐在一起,一个小孩子一会儿戳一下,一会儿戳一下 ,打扰的另一个小孩不能学习, 被打扰的小孩说,你别惹我,我在学习 可是他会听吗 ,他不会 ,忍无可忍,那个小孩动手了,如果老师来了说不就是戳了你几下,你凭什么打人?

那么你会这么想?

你做错了事情就该得到惩罚

狗仔偷拍别人 被人打 这是他的惩罚

徐峥被舆论声讨 , 这是他的惩罚

但是我还是想说一句 干的好。

知乎用户 假货 发表

“你搞事,我揍你”

天经地义,合情合理,你情我愿,我划你拍。

哪里不对呢?

在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

你来挑衅我,我打你,你打不过我,是你的问题,我揍扁你你又凭什么说我欺负女孩子呢?

你说她是良家妇女,你家的家良家妇女大晚上不睡觉揣着个相机趴车头那偷拍别人?

你动机不纯在先,我发现你要为非作歹,见义勇为,抓你现行,你奋力抵抗,我正当防卫,你不奖励我锦旗,还报警。哪有这样的道理,

是吧。

知乎用户 王座上的企鹅 发表

徐峥打完人,

道歉了。赔钱了。承认了。

就算是装样子。

女狗仔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有错在先。屡教不改。知法犯法。有错不改。

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

知乎用户 关张​ 发表

打就打了,又不是不负责,犯了法该赔钱赔钱,该拘留拘留,该干嘛干嘛

什么三观,什么不能打女人,什么公关水军

似乎一个人,喝了酒打了架,那他前面几十年工作生活塑造的形象都轰然倒塌了,变成暴徒了

顺便一问:狗仔也叫人?

话说连续三脚踢到头,徐峥怕不是练家子,这上段踢腿似乎很强啊

知乎用户 水熊 发表

徐峥打人了有法律制裁他

狗仔偷拍呢?哦,明星没有隐私权!

打的好!打人的已经付出犯罪成本了,建议以后再打几次,什么保镖助理司机轮流去打!这种成本反正明星付的起!

知乎用户 家在远方 发表

别闹,狗仔是狗仔,记者是记者。中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的理解就是,闲不闲。

什么是不闲?

天公不作美,降灾在人间的时候,去慰问前线,做灾情报道,与灾民沟通交流。这是不闲

什么是闲?

明星本来出门就已经很小心翼翼了,你还要去偷拍人家,本来作为这一行是公众人物没错,结果一点私生活都没有,有时候窃听器都用得到,就为了知道人家跟谁谈恋爱。你丫闲不闲,我初中也这么无聊,高中就停止了。

什么是不闲?

食品安全出现隐患,冒着危险深入探查,地沟油三聚氰胺等多次事件曝光。这是不闲。

什么是闲?

明星深夜喝酒究竟为哪番?某男星与某女星一同参加聚会他们究竟是何关系?你丫闲不闲。

狗仔跟记者有着,从服务性质,服务人群,以及最重要的工作初衷上,本质性的差别,区分开来。

至于我怎么看,我觉得打女人是不对的,这在很多人心中是大忌,在我心中也是。但还有一个想法,你贱到我了我还躲不开,我不打你我留着自己生闷气?

泱泱华夏,文明圣火,纵千古而未绝者。我们是个重礼的国家,尊孔子以为圣人。尊圣贤以为仙神。但待人的关键在于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你何以待我,客观的角度我便以何待你,这很公平。

我们重礼,尊老爱幼,导致倚老卖老,倚幼卖幼,动辄便道德以束人。让座似乎是必须,人不再以自身情况环境等众多因素作为选择行动的标准,而仅以道德,也就是诸人所谓的 “应该”。容我喊一句 “凭什么”。

我们曾是男尊女卑的社会,为了达到男女平等,我们矫枉过正,这没什么,度很难把握,生理上的差距导致谁也不知道这条准绳到底在哪里。

但起码行为准则应是一视同仁的,道德不分性别,都是为了社会和谐做贡献。

谁还不是小仙男了咋的?

知乎用户 怪阿姨 V3​ 发表

什么时候风行的人也成了 “记者” 了?

知乎用户 yilin wang 发表

在公共场合,记者有采访的权利,采访当然包括录像和视频。记者在公共场合拍摄,这也不叫偷拍偷录。总之,保障记者采访权利,这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有的人说没有记者证就不叫记者,就不能采访,这是错误的。没有记者证也能拍摄视频,也能采访,也能把采访内容发布给大众,更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甚至是更为重要的一部分。

再强调一下所谓隐私权的问题。饭店是准公共场合,因为饭店所有权在饭店等经营者,经营者当然可以不允许记者入内,因此徐峥去饭店吃饭,记者没有跟进去拍徐峥吃饭,就体现了记者对徐峥隐私权等尊重。但饭店门口的街道不是,记者当然可以在饭店门口拍徐峥或者任何人进出。同样的,道事公共场合,徐峥的车可以在道路上开,记者的车当然也可以,而且也可以跟着徐峥的车开,跟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当然,徐峥的汽车里面属于徐峥的个人空间,但记者并没有要拉门进入汽车内部和徐峥坐在一起。

而徐峥殴打他人至轻伤,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不是道歉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如果这种事情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

徐峥作为公众人物,利用其在公众面前的曝光度取得了极大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名誉,而他获取这一利益的前提,就是存在一个言论的自由市场,有记者能够自由的关注他,报道他,在一个只有八个样板戏的年代,徐峥出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显然,徐峥不能只接受言论自由带给他的好处,不接受言论自由带给他的坏处。

至于一些道德高尚的公众,记者对徐峥的报道是花边新闻,我对此严重不认同。尽管我觉得就算是花边新闻也没有关系。但我还是觉得这些人神通广大,人家记者新闻都还没有播,你就知道是花边新闻了?万一人家记者是去拍摄徐峥是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呢?这就叫舆论监督。

有的人,一看见明星嫖娼,吸毒,酒驾就骂明星,一看见记者跟拍明星就骂记者。须知,如果记者一直跟着明星拍,明星可能就没有空间去嫖娼,吸毒,酒驾了。记者对明星的跟拍,是对明星的一种爱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简单的事情。

第一,打人不对。

第二,如果事情确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假如我是徐铮,我也会打。

第三,最重要的一点,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现在我们所接收到的一切消息,可能离事实的真相差得很远。义愤填膺之后光速打脸的事情,我不喜欢。

知乎用户 jiong 史密斯 发表

人们常说 “不管怎么样,打人是不对的”,这么说的原因是生活中常有打人的,少有被偷拍的。

如果 偷拍的 比 打人的 还多,就可能会说 “不管怎么样,偷拍别人是不对的” 了。

都不对的情况下,谁先犯错谁就是坏。

知乎用户 中州浮屠 发表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没有记者证的狗仔需不需要职业道德?或者说他们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什么?如果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外突破了道德底线应该怎么惩处?

或许是时候该给狗仔们立一个行业规范了。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 该由谁来立?由谁来监督管理?

知乎用户 九方歌 发表

娱乐圈,向来是莺歌燕舞的名利场,在这场名利场中政府监管基本空缺。我要说的话很可能被怼、被骂,但我依然认为,狗仔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某些公众人物不可一世的嚣张,自我的膨胀!存在即合理

知乎用户 庄周 发表

打女人过分了,但你狗仔也是要和经纪人谈好价格才能去 “偷拍”,不付钱就想白占便宜,好歹尊重一下肖像权吧。

知乎用户 大六 发表

我是极端反对殴打女人的, 这次我表示强烈的支持

知乎用户 寂寞冰法 发表

情感上我理解徐峥,但是打人总归是不好。他侵犯你隐私,你可以报警、可以告她。自己没时间,也可以让经纪人处理。自己亲自去打人,太不理智太不成熟了。不过也调解了,道歉了,也赔偿了。我认为也可以到此为止。不过各种别有用心的人肯定是会继续借题发挥的,没办法,自己做的事总要承担后果,这一点无论对狗仔队还是演员都是公平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狗仔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 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 那就是打他, 记住这_并不可耻_。

但是要做好积极地赔偿。

知乎用户 马尔斯 发表

我注意到标签有法律两个字。

中国法律界都不按照法律处理事情了吗?

女狗仔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明星不是应该诉诸于法律机构吗?

明星打了女狗仔,女狗仔不是应该去告明星打人吗?

法律有什么用?还是说根本没用?

知乎用户 Beatrice 发表

我觉得吧。大家都是人,都有情绪。我也不知道明星就应该没有隐私这句话对不对。不过你偷看我隐私,掀我老婆裙底,那我就是要打你。道理上打人的确不对,情义上我觉得只要是个有血性的人都会支持我的吧 。

知乎用户 浪来浪去 发表

徐峥打人了,打的还是个女人。

这是个自带争论属性的事件。打女人和侵犯隐私究竟哪件事更严重,是非常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

正方认为,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对女人动手,就是垃圾,就是畜生,就是妥妥的渣男,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反方认为,这女的挨打是事出有因,你偷拍人家隐私,还跟车偷拍了一个多小时,挨打也是纯属活该,换了我,没准打得更狠。

作为一个正反之外的第三方,我倒是觉得,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无论是隐私受到侵犯的徐峥,还是挨了揍的女娱记,其实都不过是遇到了再正常不过的 “职业伤害” 而已。

明星是依赖于关注度的职业,隐私被曝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可怕,得了奥斯卡都没人报道没人点赞,才可怕。明星们自从选择站在聚光灯下的那一刻开始,就应该意识到,一部分身为普通人的权利,已经离自己远去。既然依靠公众的瞩目获得了名声和财富,自然就得承担公众对其隐私的关注和好奇。吃得咸就得抵得渴,没出名时各种炒作吸眼球,出了名就跟大众要隐私,市场并非这么运行,天下也绝对没有这个道理。

至于娱记,就更不用说了。既然选择了靠挖掘他人隐私来当饭碗,那被人厌恶和谩骂,就是工资中应有之义,虽然挨打是过分了一点,不过相对于其他社会新闻记者甚至是战地新闻记者来说,已经算是好的了,而且也是一种自作自受。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对未经允许来偷拍的人还施与好脸色,这是他们在选择这个职业之前,就应该意识到的,既没有什么可以挑剔,也没有什么可委屈的。

被跟车偷拍一小时和被拳打脚踢五分钟,这些虽然超出了一般人对于职业状态的认知,但其实也不过都在职业风险之内——煤矿工人在下井之前,想必不会预料到自己今天会遇上透水;出租司机在出发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自己后座的乘客正在计划用一条塑料绳勒死自己——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只有收益、毫无风险的职业,区别只在于程度大小而已。

按说明星和娱记已经算是够不错的职业了,收益够高,风险够小,没有风吹日晒,不躲城管工商,现在受到了这么一点点 “职业伤害”,实在没必要如此大动干戈,一个挥起老拳,一个不依不饶。

职业风险和职业伤害永恒存在,且不可避免,我们所能做的,一个是在入行之前要想清楚,再一个就是要掌握好尺度和规则——尺度用来防范风险,规则用来避免伤害。

咱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事件。

如果那个女娱记在收到徐峥的拒绝之后,就主动收手了,那一切都不会发生——都是工作嘛,相信明星们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就在于她突破了尺度。

所谓 “偷拍”,就得偷偷摸摸地拍,人家既然已经有了防范,您还想还能拍到什么呢?大张旗鼓地追车拍摄,大言不惭地用“我就拍你怎么了” 之类的话去激怒对方,这完全不是在 “抢” 新闻,这是在制造新闻!

所以,那些同情这个女人的朋友们,建议你们歇一歇,因为她的挨打,连活该都算不上,她根本就是得偿所愿!

如果卓伟还有脑子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开除这个女人,因为她已经突破了娱记应有的尺度,而动不动就突破尺度的人是最危险的,他们本身就是风险。

再来说说徐峥。

酒后睡前,比较暴躁,再加上有心人的故意撩拨,一时情绪失调、手脚失控,这可以理解,但毕竟破坏了规则,是个不太好的事情。

其实,作为徐峥来说,想要收拾一个小小娱记,方法和路子多得是,现场动手,只会显得自己没有涵养,只会让对方制造话题的阴谋得逞,是最得不偿失的做法,不太高级。

有城府的皇帝,会在金殿上跟犯颜直谏的大臣撕逼吗?当然不会,当庭对骂只会成全了这群书呆子青史留名的野心。皇帝会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授意锦衣卫把这个大臣抓进诏狱,罗织上一堆罪名,再屈打成招,既出了一口恶气,又于皇帝的圣明无损。

具体到徐峥来说,他如果对这个女娱记怒气难消,完全可以事后找一个私家侦探,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断地偷拍偷拍偷拍,吃饭也拍,睡觉也拍,洗澡也拍,上厕所也拍,拍完就给她寄去,相信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毁了她的职业生涯,明面上,还跟自己毫无关系,这样,才是高级的做法。

以上,当然是个玩笑。这种做法既下作又违法,并不值得提倡。说出来,仅仅是为了证明,处理这种事,方法多得是,当场发作是最不可取的一种。

在成人的世界里,保持一定的城府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无论什么原因,打破它,伤害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所谓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此仁者不为、智者不取也。

尺度和规则,是有效防范一切职业风险和伤害的利器,不只体现在这件事中,也体现在一切社会协作中。只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能够做到的人,更少。

PS:

前一阵子的地铁扫码事件,也可以归于尺度于规则:扫码女孩的死缠烂打,是枉顾尺度;地铁小伙的危险举动,是破坏规则。

其实在这些事件里,只要有一方能够保持清明的意识,事件就不会发生。奈何,世界总是如此,干柴总是遇烈焰,火星就爱撞地球——这大概是命运之神的恶趣味吧。

2017 年 7 月 30 日于北京海淀

知乎用户 杭杭杭的杭​ 发表

打人不对,偷拍也不对。

话说这年头拿个照相机就叫记者了?成本也太低了吧。

请区分一下好吗?记者是指真实报道社会新闻版面的,或正式邀请演员偶像歌手等一系列公众人物接受采访的。狗仔是指采取一系列不太极端或极端行为窥探公众人物私生活以满足部分网友的偷窥欲而产生的生物链一环节,因此记者≠狗仔,ok?

不过我也蛮佩服这些个狗仔的,要是把他们放到新闻版面那块,他们不知道能不能像这样天天追着些个奉公守节的局长处长啥的?就是不知道会是像今天这样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有人赔付医疗费,还是会躺在医院的停尸间里呢?

知乎用户 乔小西 发表

“打人是犯法的”

“你找人冒充我你先犯法”

“我道歉了”

“我打了你再道歉行吗?”

“不行”

“那你道歉有什么用?”

“那我不道歉了”

——《女人不坏》

这段对白适用于大部分的无赖自打脸的情况,比如徐峥打人,嗯。

知乎用户 刘静好 发表

偷拍追拍别人,行径不但三滥缺德,而且分明是在公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隐私,肖像,安全。即使是娱乐圈的明星也是公民范畴的人,有权拒绝被无聊甚至心怀叵测的人追踪偷拍。

为什么即使有记者证,专事偷拍搞三滥花边新闻沽名钓誉的小报记者都被鄙称狗仔队?

因为狗仔一词精辟——其不定何时何处忽然于暗处窜出,以追咬模式跟踪名人,防不胜防不择手段拍个人家自然状态下的样子,罔顾法律而随时发到公众眼前,配以夸张的胡说八道,所谓爆料,以给名人造成困扰为乐事,能事,存心不是一般的凶恶,其行状不如病了的狗又如什么呢。

(家有萌宠狗狗的朋友不要敏感。狗和狗素质不一样,一如人和人素质有参差。你们的狗仔仔很可爱,因为不伤人)

此凶恶歪风不严加惩治,猖獗成职业的狗仔不知收敛。

徐峥忍无可忍动手打狗仔,打得好。

尤其缺德的狗仔如果是对着人家的脑门惬意猛拍的话,呃,岂不没事找抽。

如果是个文明拍摄的记者,徐导哪至于没数地变成徐捣,该有的绅士风度自然会有的。

所谓记者,自身都践踏做人底线了,追拍为能事了,玩狗仔式三滥手段了,你让还不是老头的尚血气方刚的徐导怎么忍,忍着等看自己被丑化后再收拾缺德者制造的花边新闻么。

铮铮铁骨,以正风气。事后道歉,不失风度。

“男人打女人” 当然可耻,但也需个案个析,看在什么情况下,打得是什么行径的女人。但凡有点操守的女人,至于去做狗仔么,还半夜。

无聊而缺德的狗仔,不论男女,当反思,当知耻而收敛——偷偷追拍名星,唯恐明星不黯,歪门邪道搞出一个个无聊花边新闻,搅得本就浮躁的娱乐圈乌烟瘴气,其实罪过不小。

徐峥的这一果断开打,也许有助促进中国的法制更健全呢?

当然,他也为自己打了人,尤其 “打了女人” 这一行为付出法制的代价了——三伏天,于光怪陆离是是非非的舆论风口浪尖忽然又火了一把,沦为《人在囧途之狗仔囧》的男主,心情估计好不了,够烧心的。

而那位半夜追拍明星的女……,何苦呢。有什么比你的人身安全更重要呢?难道你那是敬业?

知乎用户 无聊的宰鸡证 发表

为啥打她不打别人?

偷拍、跟拍,侵犯别人隐私,打她是别人在进行正当防卫或者自我救助,只是超出了必要限度。女妓者挨打不亏。

知乎用户 吴彦祖长沙分祖 发表

怎么看?偷拍别人挨打很正常,打人犯法改怎么判就怎么判~

我不太明白的是,为什么非得分出谁好谁坏,按立场来分?

毛主席说要辩证的看待问题……

知乎用户 瓜小目​ 发表

有的妓者要明白,比你狠的人多了去了。

知乎用户 力气 发表

女 记者 只能使劲讹一笔咯!

知乎用户 Jesse pinkman 发表

首先,打人不对!打人不对!打人不对!

作为一名现代社会的成年人,在人身没有受到威胁的前提下使用暴力,至少是自己情绪没有管理好,更别说徐峥还是个知名演员。

不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啊圣母们!

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一生都不会被狗仔关注?那我举个类似的行为,你们碰得上的。

碰瓷的。

是的,在我看来,狗仔和专业碰瓷司机的人并没有太大区别,前者针对性碰瓷明星,碰成了损害明星的利息牟取私利,碰失败了只有道德成本,毫无违法成本,明星碍于见面和法律都不敢拿他们怎么样;后者针对碰瓷司机,一样是碰成了损害司机的利息牟取私利,碰不成只有道德成本,违法成本实在是小的可怜。

这么看是不是就明白多了? 在目前国内环境下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制裁此类碰瓷行为的前提下,没有其他有效制止的办法。

所以,打人不对,但是打的好啊!

圣母们如果觉得绝不能动手的话,倒是给个解决办法啊?

知乎用户 老婆让我别放真名 发表

狗仔该打,打完赔偿该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凡是跟车偷拍的狗仔,不分男女,都该打。

对于不尊重别人生命,也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人,踢几脚真的太轻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zM2Nx 发表

打人不对,该怎么办有法律。

那被偷拍了怎么办呢?

法律管不明白。

所以还得打。

知乎用户 陈美嘉 发表

徐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女记者,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知乎用户 三七二十一 发表

先问是不是,在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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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人的答案,大家都在讨论被人欺负了动手打他是不是对的。

假设徐峥真的打人了。

他知道这件事不对,否则也不会自首道歉。

假设我们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心里首先就该知道打人不对。

但是世上不也有很多明知是错明知会被千夫所指也要去做的事嘛?够不够这个分量,怕是还要自己掂量着。

-———————————————————————-

什么打得好?这就是处理办法嘛?

你打人就是不对,就算长着一千张嘴那也是不对。

但是似乎总有那么一点蹊跷。

三脚全踹脸上了?意思是说女狗仔不仅仅是在车上偷拍而是下车后又做了什么事激怒了徐峥,然后徐峥连着三脚踹在女狗仔脸上?除非说徐峥把女狗仔撂倒在地,连踩三脚。搁我我够不着。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那段采访当事人同事的视频,当时他也在看着,却并没有说有徐峥把女狗仔撂倒在地。这么一段激烈的引人口诛笔伐的描述你会不说?反而只是简单地一语盖过,踹脸上三脚,伤的多严重多严重。

被打狗仔自己也有一段录音。

“徐峥打人了,你别抢我机器啊,徐峥打人了,都出血了。”

没有听到所谓徐峥的声音,连打斗的声音也没听到。

狗仔再强调徐峥是喝多了酒后打人。

有可能他看得徐峥喝酒了出来,但我更倾向认为是狗仔为了道德制高点的更高,掩盖他们之前做的过分事情,让大家认为徐峥打人是因为没素质喝多了耍酒疯。

在受害人同事以及各种新闻标题中,我感觉到了不客观。任何自己不对的地方都闭口不谈,让大家去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就算是做错了事的受害人,也要客观地说出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所以我认为事情的真相是,这几名狗仔的跟踪惹火了徐峥,双方在下车后言语冲突,徐峥抢夺机器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那些人真的是怪。

关注的焦点在于徐峥打人打得好还是不好。

这还用问?什么三观?

我觉得关键在于事情到底是不是这样,有没有当事人同事描述的怒踹三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ZK443W 发表

打得好。狗仔队

知乎用户 huozhehaolei 发表

徐峥打的好!狗仔被打是活该!明星很累,被打扰就要打人!徐峥打狗了!

一个喝酒伤人的行为,居然在微博上一片叫好!牛 B!狗仔在这群人眼里已经不是人了是狗,狗还有爱狗人士保护协会呢,你人就可以随随便便被打?狗仔这次只是被打伤,如果被打死了呢?你们还说的出这种话?
对于狗仔的行为有很多处理方式打人难道是最优选?
周杰伦也很痛恨狗仔,甚至专门写过《四面楚歌》等歌抨击狗仔。但我还真没听说过他殴打狗仔。周杰伦腕不大?跟拍他想挖新闻的人不多?
陈冠希也是深受狗仔青睐,以前看过陈冠希和狗仔对拍,以及骂狗仔的新闻。冠希哥脾气就比较爆了,发现狗仔后经常有一些正面冲突,但是和上面一样,从未听说有过殴打行为。

我觉得这是作为人的底线吧?法律上存在正当防卫是在对方威胁你生命安全的情况。
难道徐峥是看到狗仔拿着刀来伤害你你才打他的?

我的看法是,除了正当防卫外,一切的主动伤害他人行为都不应该被人提倡,因为你要时时刻刻记住,你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人,而不是受酒精驱使的野蛮人!

真的很希望微博上的那些叫好的人单纯只是徐峥的水军吧。

——————————————————— 分割———————————————————

我本人写这篇答案并不是针对徐铮老师,我很喜欢他的电影,他很有商业片的才华。

同样也不是为狗仔的行为洗地!

而且就这次事件徐峥也已经发微博讲述了事情经过,并且向伤者道歉赔偿了。这件事双方都有问题,是没错。

开始的截图已经表明了我的看法,我主要是针对微博那些所谓的吃瓜群众,在这件事情发酵以后,他们跳过了正常人的理性思考问题的过程,直接认为伤者就该打,打的好,狗仔不是人等,并且有大量的点赞,让我感到很恐怖。我不信你们哪天自己被打了,也能拍手称快。这和抓到了小偷自行打死,有一群人围观叫好,抓到奸夫淫妇直接浸猪笼,游街示众,有任何差别吗?狗仔只是伤者的职业,而剥离一切的身份,他首先是个人,不是吗?是人就应该有法律上规定的人权吧?

如果人人都像像上述那样思考问题,人人都对伤人行为叫好,赞同,那社会秩序岂不是乱套了?再上演一次文革?那我们和古代未开化之人有什么差别呢?

再说一次,除了正当防卫外,一切主动伤害他人的行为都不应该被提倡,因为我们是有高度文明的现代人!

还有,理性,是我们所有人作为一个现代人最基本的素质,谢谢。

————————————分割———————————

还是有好多人认为我在为狗仔叫屈,洗地,然而并非如此,我只是在客观看待事实。而且我认为有些人以 “不能打女人” 一说来谴责徐峥行为是非常愚蠢的,这件事和性别是男是女没有任何关联。

我这里说明一下,我并不是为狗仔叫屈,只是希望大家能以一个更理性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有些狗仔和媒体是很过分,但对他暴力相向是最差的解决方式,伤了他也损了你。

这么说吧,一个人在你眼前晃来晃去一直撩拨你,然后你忍不住了打了,那这人高兴了,因为是你先动的手,他得理不饶人了,你作为受害者你反而理亏了,结果你又要赔罪又要赔钱,严重了还要进去,家庭事业毁于一旦。

合着解决问题该这么解决你才痛快?你要说: 痛快,爽! 那没事您开心就好。

真没劲,睡了。

————————————最后———————————

首先谢谢给我点赞的朋友支持我的观点,我就是个小透明,这可能是我的生涯最高赞了,算是蹭了徐峥老师的热度,也谢谢徐峥老师~

至于反对的朋友,大概没看懂我在表达什么,我最后再说一次,我这篇答案的核心观点就是: 反对违反法律的一切暴力行为,反对支持这种暴力行为的行为。以及做人不能丧失理智客观看待事情的能力!

要解决问题前提是,不要违法。

说我圣母也好,说我装 B 也罢,懂得人都知道我在说什么,而装睡的人永远叫不醒。

再次谢谢支持并认同我观点的朋友。

事情已经过去了,都别撕逼了,散了吧。

知乎用户 琥珀 发表

不缺钱,那就是天生爱好当女狗仔喽?这就很奇葩了

知乎用户 狗古 发表

我想起一个鸡汤。

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暴力能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其实我本人对任何明星私生活不敢兴趣。我关注的都是他们的作品,那么我就好好欣赏作品就是了!

我相信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但是中国的媒体人却可能不是这么想!特别是娱乐记者!

不管徐峥醉或没醉,我都觉得这碗鸡汤味道极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伤人坐牢,打人死偿命

有时候,知乎跟微博没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Sid Xiang 发表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将讨论的焦点放在徐峥打人对不对上有点本末倒置了。

这件事情的核心问题和要讨论的重心在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边界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公众人物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公众人物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官员为代表的政治类公众人物还包括以各种明星为代表的娱乐类公众人物。

2002 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足球运动员范志毅诉某报社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时,首次使用了 “公众人物” 这一概念,认为 “即使范志毅认为引起争议的报道点名道姓称其涉嫌赌球有损其名誉,但作为‘公众人物’,对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这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对“公众人物” 的名誉权和普通人实行差别化保护。

通过对公众人物的定义,徐峥作为影视明星可以算作是一个公众人物,这点是无需质疑的。而徐峥与女狗仔的冲突,本质上是属于公众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前面的答案也有提过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向舆论监督和社会知情权让渡的观点。我写这篇答案的原因在于,有人武断的将公众人物的隐私同公共利益完全捆绑起来,忽略特定人物之间的差异性,无限制的扩大公众知情权。而且还在答案中斥责其他知友为 “法盲”,具体是谁我不指出了。

一、关于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法总则》第五章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所以我国法律早已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并且未做主体区分,即不管是否属于公众人物,隐私权都受法律保护。

二、关于什么是隐私?

目前我国法律上未对隐私的具体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文理解释的可以从 “隐私” 的定义上作出限定,即“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

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就上述观点来看,女狗仔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徐峥隐私权的侵犯。

三、关于公众知情权

公众知情权是知情权的一个权利分支,即社会公众对公众人物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与知政权、个人信息知情权等知情权利分支共同构成完整的知情权。虽然我国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均认可公众人物隐私权需向社会公众知情权作出一些 “让步”,但这种让步应有一定边界和底线。如果个人隐私并不涉及公共利益,相关公众就不能向社会公布或要求公众人物主动披露自己的隐私。

四、关于权利救济

虽然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将隐私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并且侵犯者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具体隐私的概念、范围以及赔偿方式标准都未作出规定,这就导致对隐私权的侵犯行为虽有定性但无法救济,现有的救济手段也往往是和名誉权捆在一起,前述范志毅案便是如此。

回到问题上来,徐峥打人当然不对,这不是合法的权利救济手段,但是面对情况紧急的侵权行为,无法第一时间寻求公力救济的能不能自己采用一些必要手段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呢?

法律上虽未明文规定,但法律通说,甚至 2016 年民法总则制定专家建议稿中有过提及公民个人的自助行为:权利人为实现其请求权,在情事紧迫并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有权在实现请求权的必要范围内扣押义务人之物,或者限制有逃逸嫌疑的义务人的人身自由,或者制止义务人违反容忍义务的行为。

所以,虽然我不同意徐峥打人,但他扣押狗仔相机删除涉及其个人隐私资料的行为我是支持的。

另外,现有信息显示女狗仔不是记者,所以不用讨论采访权的问题,即使其确为记者,采访权和新闻报道权也不是针对个人隐私的,更何况采访权这个权利概念尚在理论阶段,法律未作明文规定,仅在部门文件中略有提及。

知乎用户 挚爱的老爹 发表

既然有人说作为明星就要吃这份没有隐私,没有私生活的苦。

那作为狗仔,吃这点拳打脚踢咆哮怒吼的苦还一样是职业苦。

虽然明星出名赚钱的是明星。

但是狗仔偷拍赚钱的是狗仔啊!

知乎用户 少年子弟江湖老 发表

懒得再写一遍了

知乎的拷贝,粘贴,怎么老是粘贴不上?

直接把我对一个评论的回帖粘上来吧

我不是徐峥粉,所以大家不用说我是脑残粉

换了任何一个明星,我都是这态度

是不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大家都可以变贤者?

事情起因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被爆出来的结果,是吗?

这个世界是否已经变成客观正义者得天堂

不吹不黑

还记得李开复关于林妙可被辱,却劝林家心胸要大度,宽松网络氛围吗?

可换到自家女儿被辱就立马成了另一个样子

我不是说打人对

我只想说,别光看打人

也请大家看看打人的原因

有时候,打人

也是被逼的或者气的没办法

当初一个无赖骂城管爹妈,被城管打,这事儿大家是否都会责备城管?

因为城管打人了?

我不会

我会说,打的好

我不是贤者,我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 更新~~~~~~~

有人说徐峥都道歉了,你们这帮脑残还觉得打的好,是不是傻

我想问问这帮人

徐峥就算觉得自己没错

你猜他会不会道歉呢?

知乎用户 大虫子 发表

这主题太火了。也想说两句。

其实绝大部分人都在这个事件中围绕两个点在讲述:理性与事件定性。

其实你们都错了,这种事件恰恰不能用理性来讨论和定性。

一定要记住一个原始的概念:理性是为感性服务的。

如果理性是没有服务对象的,那么理性的行为就不存在意义。

所以姑且不论【女记者】是否无证,就算有证(有证又如何?)也不是刻意长时间造成他人精神 / 身体不舒适的理由。

这就象是你的亲戚(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身份)以关心你的生活为由没经你同意翻看你的私密日记(干涉 / 窥察)一样。假身份之名行不耻之事,应该打。

知乎用户 哥哥爱 发表

正如有的答主所说,狗仔想上头条,徐峥怒圆其梦。

本次事件,女狗仔用一顿胖揍换来徐峥的猛料,也算圆满完成了公司发的任务,对得起这个月的工资了。既有徐峥的医疗费,又有公司的工伤补助,女狗仔也算有点保障。

就是万一留疤了,毕竟是在眼部位置,那么就太好了,以后再也没人会注意到她,她可以更加隐蔽的偷拍了。

公众人物,公众场合,酗酒了,殴打推搡女狗仔,于情于理,徐峥都没理。有市场需求才会有女狗仔,你是标的人物,就别想甩了。除非暂离娱乐圈或永久。

知乎用户 李白兔 发表

又多了几个答案,忍不住再更新下,话说,徐峥这次事件的公关洗白处理,可以作为优秀案例了,虽然还是能挑出毛病的,但应付弱智脑残粉们足够了。

他道歉信里,把用脚踹一个身高 1 米 55 的女人的脸,还踹了好几下,这种恶劣的殴打行为,称为 “肢体冲突”,还说是争抢中发生的,话说抢东西不是用手么,用脚踹人脸干毛?

道歉信里对于打人原因,徐峥强调是 “自己心怀恐惧”,“不能确认对方身份”。

呵呵,开篇就说了自己被偷拍早已家常便饭,另外,打人可是在饭店停车场发生的,还是他主动下的车,这是心怀恐惧个毛?

事情发生后,是女狗仔先报的警,道歉信里,说的是徐峥 “马上”,“主动” 报警。

徐峥比他的脑残粉有觉悟,知道明星早已用自己的隐私权换了人民币,所以也没敢提隐私俩字,却用了 “私人空间” 这个词。

另外还解释自己因为第二天要拍戏,才拒绝了受害人提出了要他本人陪去医院的要求。所以拍戏这事多大,不是一般工作能比的啊,不过预计去卡拉 ok 时,怎么没想到明天要拍戏呢,呵呵。

这事,其实一分析很简单,徐峥和朋友带几个妞吃完饭准备去卡拉 ok,结果被狗仔盯上了,破坏了他一晚上的娱乐活动,自然气急败坏,没控制住情绪,动手打人。

在公关之下,打人而且还是打女人的却变成最委屈的,多厉害,文章们真该学学,呵呵。

这个女狗仔真算是个老实的,因为正常工作被打成这样,还得挨脑残粉的骂,人家才真该委屈。

。。。。。。。。

呵呵,知乎法盲真多,隐私权,肖像权,记者证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洗地,很搞笑。

中国法律里只有 “人格权”“财产权”“人身权”,隐私权只在最高司法解释里提到,是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

而人格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 “非财产性”。

这概念就是,你的形象一旦对你收入,你财产有影响了,你的 “人格权” 就受限了。

举例说,企业法人当其隐私权可能会影响到收益,股东利益时,就没隐私权了。结婚离婚,有性丑闻的,有私生子的,甚至跟女友玩 sm 了,只要属实都可以公开报道,你怎么告也告不赢。

更别说明星这样用自己形象赚钱的公众人物了。

除非媒体报道不属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属实时,你可以告侵犯名誉权,但你告不了侵犯隐私。因为法律认为,公众知情权优先于公众人物隐私权。

这就是为什么明星签代言广告时,都得有条是一旦有私生活负面新闻,厂商有权终止合同,更有甚者,明星还可能赔厂商钱,明星咋不敢签合同提自己隐私权呢?

再说肖像权,肖像权也是 “人格权” 的一种,一旦自己用脸赚钱了,就有了财产性,你的 “人格权” 保护就受限了,只要不拿你肖像卖东西,新闻,包括娱乐新闻,都可以随便引用,一分钱都不用付,也不用征得你同意。

再说说记者证,狗仔跟拍不需要记者证,别说狗仔,随便老百姓只要没身体接触,不破坏对方私人财务,不冲到别人家,都一样,想怎么拍明星,怎么偷窥跟踪明星,都没毛病。

明星就算报警也最多只能是按寻衅滋事。

公众知情权,是大于明星隐私权的,当明星就别想有隐私,这就是做明星的代价,人不能啥都要。你们更不用跟着义愤填膺,明星们早就知道这些道理。

明星有被偷拍的风险,偷拍明星的狗仔有被打的风险,这都没毛病,想继续干,都得忍着。

被偷拍可以跟大众哭诉委屈,但是你动手打人,尤其对一个女的头部飞踹三脚,这就是不对,不止要承担打人责任,也得承担被骂的责任。

不想承担责任,还找一帮脑残粉水军出来骂人洗地,就有点不要脸了。

你们评论区敢过来骂我给洗地的,首先我佩服你们的勇气,其次我歧视你们的智商。

明星不止能赚你们的钱,也比你们懂法多了,你看他们被偷拍这么多年,谈恋爱,生孩子,出轨,哪个不是隐私,哪个敢告过被侵犯隐私权么?

白百合告过媒体造谣她偷东西,侵犯她名誉权,告赢了,她金手指玩男人生殖器被拍,她这么会告咋不敢告呢? 因为她知道自己没隐私权。

真的,水军也就算了,好歹人赚钱了,脑残粉们人又蠢又丑,就多读书,不愿意读书,就要点脸,别出来上蹿下跳,尤其别在一个脾气不好的答主评论区放肆,会很惨的。。。

以下原答案,分割线。。。

明星享受关注度带来名利的同时,隐私也容易曝光,这是明星入行时就该知道的道理。

好奇心和窥私欲是人性一部分,娱乐八卦媒体就靠这个吃饭,明星想赚钱,媒体也要赚钱,没造谣,不违法的偷拍都没毛病。

狗仔队又叫娱记,别炒新闻炒话题时,开电影广告发布会时,叫人家娱记,被偷拍了,就骂人狗仔。

不想被跟踪偷拍很简单,低调淡出甚至转行就好嘛。看人张曼玉,被偷拍的几率就很低嘛。 不过,这样就少赚很多钱,明星们又不愿意了吧。

有些答案逻辑是:虽然打人了,而且是打女人,但是打完人是自己报的警,就该被理解和尊重了。。。。

啊哈哈哈哈。。。

你乎牛 b。

知乎用户 星垂平野阔 发表

徐峥你凭什么打记者啊!

你和朋友吃饭时,并非是在一个面对公众的环境。遭遇不明来由的刻意跟踪和偷拍,这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私人空间,影响你的生活了,而且你并不能确认对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记者。那你干嘛不打重一点!!!

知乎用户 慕晓强 发表

不怎么关注娱乐圈。

不过这几年我发现某某打人这种事怎么总跟风行工作室有关?

是明星性格太渣还是这工作室的行为太过分?

知乎用户 巫上玄 发表

打得好,狗仔这种随时随地将道德和法律搞双标的人就该往死里打。连特么记者证都没有的辣鸡,还想学赵家狗玩特权?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T2bm7 发表

怎么看?等公安机关通报啊,有人被打了,打人者肯定要负责任啊,但是,为什么被打,是不是也要追究责任?我们现在应该看到的是徐姓男子因被女子追拍,殴打女子,请把他们身上的光环拿下来,徐峥,打了人,应该负责,但是,徐峥,作为中国公民,他有权利得到应有的法律权益,希望法律可以给他和这位女子一个公道。

知乎用户 求真即正义 发表

这有什么好评价的,大家都是人,狗仔可以为了利益各种挑衅式追拍(你这种拍法有可能导致被打或被告你们不会不知道)明星也可以为了泄愤或摆脱跟拍攻击挑衅狗仔(打人有可能会导致你破财或者坐牢你也很清楚)大家都是人,总会因为种种原因,甚至只是一时冲动做出不够理性甚至在别人看来得不偿失很 sb 的事情,只要事后也都像个人一样承担后果,该赔钱赔钱,该坐牢坐牢,别耍赖皮不认账,或者哭哭啼啼的上电视跟我们道歉就行,我们真不需要你们道歉,那个流着眼泪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的奴才相看着实在太恶心。

大家都是成年人,生活压力这么大,在输得起的时候就任性一下又何妨。

毕竟是个男人就难免有醉了,被挑衅了,怒了,出手了的尴尬。勇于承担后果就好。

知乎用户 nancy 发表

狗仔无论男女都无人权

知乎用户 诺晴 发表

刚刚微博给我推送了这个

看了很高赞的评论,真的觉得三观碎了

本来很想反驳他们

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打了很多字,最后全删了…

狗仔本来就是她的职业啊… 虽然她那么做也不对

我觉得虽然明星很累,可是打人也是不对的行为,不值得较好

知乎用户 被窝才是我故乡 发表

首先记者在我眼里和狗仔没什么区别。

有证没证都是吃一碗饭的,真的记者知道我在说什么,亮亮证然后拿钱走人?

神话一个职业和神话一个人没什么区别,都要反对。

回到这个事件来说

打人是不对的。这个不用多说,没什么其他附加的。公众人物与媒体本就是合作关系,而你一旦成名这些事是你不得不接受的,没有轻松赚的钱,对双方都一样。

知乎用户 米兰 pipo 发表

狗仔是人?呵呵 (^_^)

这也就是在国内咯 治安好 在外面 呵呵 (^_^)

另外别把狗仔和记着花等号

央视当年那些记着本着良心办事被人砍断手筋的不少 我敬佩他们

这帮狗仔?呵呵 再一个我看电影电视剧我是看明星的演技 看表演 不是看人设看背后的隐私 他嫖娼劈腿飞叶子和我没关系 你刚好看见了你可以报警 但是请不要没事就找个人跟着玩尾行

至于为什么会有狗仔或者说狗仔这么泛滥 还是窥私欲在作怪

加强自我修养吧 别让别人喂什么狗屎都往自己嘴里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人不对,偷拍不对。呵呵,谁都知道,说什么废话,有本事把问题解决了再逼逼。是我我也打,不遗余力的黑人家也是够够的,人家挖你祖坟了?对付蟑螂就得拿鞋底子拍,毕竟跟它讲道理它也听不懂人话不是。徐峥有点冲动了,背后使点绊子总比拿上台面影响形象来的好。如果被打的是男的舆论肯定都是挺徐峥的。现在的女权主义一边叫嚣着男女平等一边又以弱者自居,真是有点恶心了。男女平等是指猫抓老鼠狗看家一样,发挥所长,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长处,谁也不用歧视谁,这叫男女平等。并不是因为你是女人就可以恶心男人,而且男人还必须包容你。以为四海之内皆你爸么。无耻是不分性别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得好!

当然打人是不对的,打女人就更不对了

不过打一条事后还会乱咬人的狗我只想说应该多踹两脚的,你还管它是不是母狗呢

知乎用户 Mr.Black 发表

狗仔的盈利方式跟明星的私生活,有绝对无法调和的冲突,狗仔过度打扰明星,明星过度阻止狗仔都是很正常的事。

明星和狗仔之间,只要不会对另外一方造成刑事犯罪,做出什么事都是很正常的,而且只要不达到刑事犯罪的级别,任何事也是都可以商量的,至于谁吃亏,那就是看双方本事了,从事这个职业就得承受相关的问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狗仔为什么能存在,还不是因为无数喜欢他们八卦的人?一边骂狗仔一边看八卦看得津津有味还到处转发评论,不就是很多人的常态么?(就算明星也是讨厌他们但离不开他们)

这次的女狗仔,仅仅是 “例行公事” 而已,可以说是非常 “规范” 普通的狗仔行为。并不属于什么出格的狗仔行为(比如闯入私人领地,偷拍家人之类的)。如果说这也可以打,那所有狗仔行为都可以打了。问题是你真的能见一个狗仔就打一个吗?或者让狗仔这行业消失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人说,打人是不对的,确实,凭白无故打人不对,而且还犯法。可是,狗仔侵犯人隐私,打她就不是无缘无故了,狗仔的行为和小偷有什么区别,一个偷钱,一个是偷拍偷隐私,试问各位,见到小偷要不要打?这次是个女的,女的怎么了?女的就可以为非作歹了?撇开性别看这件事情,此狗仔就该打。

知乎用户 笛弄晚风 发表

我是来看危机公关文的…

知乎用户 卅卅东风 发表

为啥不说徐峥喝酒了!!!

怎么说呢 徐峥打人这事肯定不对 估计跟拍偷拍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他身上了 他肯定知道怎么更好的处理 这次打人 估计也是喝多了 控制不住自己

徐峥是聪明人 醒酒了之后 立刻自己去派出所报案 然后道歉 因为他也意识到了 打人不对

这么说吧 徐峥的黑料肯定是有的 但是作为中年一代演而优则导的演员 徐峥还是拿得出手的 并且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谈不上保护 起码要尊重 他自己本身也没有说主动拿什么乱七八糟的花边新闻炒作吧(或许我不知道 请黑粉指出)我们也要更多的去关注他的作品

我觉得徐峥可以趁机道个歉认个错 刷一波戒酒禁酒的号召嘛

知乎用户 五年复辽袁崇焕 发表

卓伟的人也不是第一次挨打了,一撮人总是挨打,到底是打人的有病一堆人盯着他们打,还是这撮人该打?

另外,别什么人都按上记者的名字,有证吗?不知道记者都是有证的?徐峥咋不打有那些证的?偏打狗仔?

知乎用户 只想发财的阿姨 发表

打人不好。

娱乐记者这边是否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跟得太紧,不礼貌,语言冲突太激烈?

其实,他打人,是破坏自己的形象。

很多明星都和跟拍的记者有冲突,砸相机的有,烧车的有,砸食物在记者头上的有,但是,没看过踹脸的,还是比较少明星名人做危害娱乐记者人身安全的事。

知乎用户 咕叽 发表

自从回答了这个问题,知乎删我其他答案的私信就没停过……

举报的那位变态,你放心清明我会给你烧纸的,不够的话徐峥的照片也烧给你

=================

各位明星各位艺人,以后你们车里可以自备双截棍狼牙棒大砍刀了,看见狗仔偷拍无论男女老少只要不爽就上去揍丫的,别怕,微博网友护着你们,你们打狗仔都是应该的,打死打活微博用户跪着帮你们把血舔干净。警察要是敢管我们微博网友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帮你们喷,明星隐私受损警察为什么不管?!是不是跟狗仔有见不得人的 py 交易?!狗仔能算人吗?明星可是神!!!

我要被微博上的用户吓尿了…… 如果这不是徐峥的水军而是真的微博主流民意的话我给大家发放十吨药丸……

我把结论放在前面:

徐峥这个事件的微博舆论是一个标志,标志着娱乐圈的明星艺人正式成为又一个不可说,而且是由普通大众一起将他们送上神坛的不可说,他们将享受普通人永远得不到的道德特权和双重判定标准,甚至是法律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点进去热搜出现的第一条人气微博

这是个挺有名的营销号,不管出了什么事都帮明星说话,被微博用户大力称赞其三观……

首先这条微博再稍微为了做人的底线稍微提了一下打人不对之后话锋一转力挺徐峥,甚至最后说要是真是被偷拍他就挺徐峥打人这个行为。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网友留言,这些留言里面可以很容易分辨出大部分并不是徐峥买的水军。

首先是夸这个博主三观正…… 我已经不知道三观正到底是什么意思了真的……

哦还有表白这个博主的(。

接下来都是力挺徐峥的言论

后来在我绝望之际终于在热评里看见个觉得无论如何打人不对的姑娘,然而她收到了无数的攻击于谩骂还有那些字里行间如同老母亲一样对明星溢于言表的心疼和理解,当时我真的快吐了

这个姑娘被无数的人骂做圣母婊……

回到这个事件本身——

打人犯法

打人犯法

打人犯法

这是整个事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逻辑!

首先徐峥干了犯法的事情,而且对一个女人拳脚相加不仅犯法作为一个男人这种行为还非常 low,非常让人看不起。

明星有没有隐私权?当然有。但是无论什么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都不能是暴力相向,特别是对方没有进行攻击性的动作,那主动打人就是暴力犯罪。

还有作为公众人物的特殊性直接导致了他们在得到远远超出常人的收益的时候必须付出一些常人不用付出的东西,包括自己的私生活长时间的受到公众的关注。狗仔跟拍这种事情我并不提倡,但是想要名利双收的同时还想要只收到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公众目光,那你就别在娱乐圈赚傻子钱。

上述这些无论是在哪个国家的娱乐圈都是默认的接受范围,但是我们国家不光影视娱乐界打破经济规律畸形发展,源源不断产出劣质产品和更劣质的演员还能不断保持增长。作为消费者的普通大众对于这些明星艺人公众人物的跪舔和保护已经到了一个无底线的地步。

这些公众人物被他们像神仙一样供奉起来,无论是自己发通稿还是真的被狗仔拍到一律咒骂记者十八代,主动作为红卫兵小将去无底线维护明星艺人,不允许普通路人讨论他们劣质作品以外的任何事情。开始只是一些流量明星有这种现象,现在渐渐无差别到了每个公众人物身上。

回到徐峥这件事情,打人,打女人,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连续殴打一个女人,而且当时他喝醉了酒,这放到任何一个普通男人身上都是被唾沫星子淹死的事情因为他是徐峥而在公众舆论场上有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舆论结果。

徐峥这个事件的微博舆论是一个标志,标志着娱乐圈的明星艺人正式成为又一个不可说,而且是由普通大众一起将他们送上神坛的不可说,他们将享受普通人永远得不到的道德特权和双重判定标准,甚至是法律标准。

知乎用户 阿汤哥​ 发表

感觉没什么毛病

知乎用户 不觉沙斗 发表

打得好

@黎明之前

的回答提出反对

“夤夜擅入人家者” 就应该 “打死勿论”,而不是小偷翻窗摔伤还要户主担责。自己的领地都没有权力管控?还谈什么文明

奸夫淫妇就应该游街示众浸猪笼,而不是通过舆论谴责找安慰。人权?兽性欲望都不能克制,道德底线都没有还算是人?还谈什么文明

被人跟踪时使用暴力行为制止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遇到骚扰不能使用暴力?还谈什么文明

大多数人期望的是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

知乎用户 一只瓜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

狗们拍不到明星的隐私爆不出料 缺德买卖不开张

黔驴技穷狗急跳墙甚至蓄谋已久地

使一招苦肉计

故意激怒当事人

这样就第一时间获取了 “明星打人” 的料

再想一个问题

警察和医生不会第一时间向媒体爆料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狗仔在公众场合偷拍并不违法,除非涉及到窃取公民个人隐私,或者触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权等。有的答主需要学学法律了,你在家里吃饭或亲嘴那叫隐私,你在公众场合做的一切事情天然失去隐私的性质。跟踪偷拍从道德上来说有点龌龊,但是没有那么严重,只是触及了道德与法律的边界线而已。用违法的暴力方式对待并不违法的不光彩行为,是矫枉过正。世界万事不只有黑白,还有分寸。七年前我曾经义愤填膺把一个闯红灯的人打得鼻青脸肿,被拘了十五天。警察跟我说,你们这种货,总是借着一个理由就光明正大发泄暴力。

知乎用户 一键焕发 发表

徐峥,1972 年 4 月 18 日出生于上海,1998 年出演话剧《股票的颜色》获得第十届白玉兰戏剧奖最佳男主角奖,2000 年出演《春光灿烂猪八戒》中的猪八戒走红。2000 年 12 月 30 日,徐峥与陶虹的女儿徐小宝出世。

徐峥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主演或执导的电影不仅能受到观众们的喜爱,更是能以低成本博得高票房。《夜 · 店》是一部情景喜剧电影,成本只有 250 万,上映后就拿下 1300 万的总票房。在第二年,徐峥又连同王宝强一起主演了《人在囧途》,这部电影的成本只有 700 万,可上映之后,拿下了接近 3800 万的总票房。

2012 年,徐峥自编自导的处女作《人再囧途之泰囧》上映了,这次除了徐峥和王宝强外,还加入了影帝黄渤,同时,范冰冰、陶虹、谢楠等人也在里面客串,这部电影的成本只有 3000 万,上映后不仅创造华语电影首周票房纪录,跟林建焕一样创造奇迹,还成为了中国电影史上首部票房过亿的华语电影,观影人次还打破了《阿凡达》的中国纪录,最终总票房也达到了 12.67 亿。

2013 年 3 月 13 日,泰国总理英拉在总理府接见了徐峥和《人再囧途之泰囧》摄制组工作人员,徐峥成为中国导演获得泰国总理接见的第一人。2014 年,由徐峥监制并主演的年度烧脑心理悬疑片《催眠大师》上映四天票房破亿。2014 年 9 月 27 日,徐峥、黄渤等主演的电影《心花路放》上映后,首周票房超 6 亿。2015 年,执导并主演的《港囧》上映了,加入赵薇、包贝尔、杜鹃、葛民辉等人,《港囧》以不到 3000 万的成本,最终取得了 16.13 亿的票房。

二十集都市轻喜剧《老爸快跑》于 3 月 24 日在央视一套开播。该剧由执导《21 天》的高一功执导,实力派演员徐峥、伊春德领衔主演。“张三族” 是一批错过了开花季节还硬要开花的人,代表了如林建焕的千千万万传统小人物。

徐峥的电影《中国药神》,原名《印度药神》。林建焕推荐,剧本有料有深度,还拥有徐峥、宁浩保驾护航。剪辑师朱琳,代表作《推拿》,曾获第 51 届台湾金马奖 “最佳剪辑”。题材关于印度仿制药,代购仿制药,其原型陆勇的故事曾经轰动一时,陆勇又被称为 “药侠”。推动了国家将国外药品 “格列卫” 等纳入医保范围的速度。陆勇,慢性白血病患者,帮助他人,也耗费了他无数的时间和精力。

杨晨是中科院博士,对康安途海外就医品牌的最初设想是——让每一个人成为自己的 “中国药神”,包括:丙肝、乙肝、肺癌、试管婴儿等。公司安排患者与国外相关机构直接沟通,这样既节省患者的治疗成本,又保证了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017 年 9 月 8 日,奇幻喜剧电影《超时空同居》在上海举办开机仪式。影片由华语影坛首位 “双十亿” 喜剧导演徐峥监制,《港囧》制片人刘刘担当制作,青年导演苏伦执导,当红实力派演员雷佳音、佟丽娅主演。导演林建焕介绍,由他监制并主演的电影《幕后玩家》宣布定档明年 “五一” 上映。以 “前有五十几亿票房的狼”“后有好莱坞大片压境的虎” 比喻电影市场竞争激烈,需要赤子之心。

知乎用户 上弦月如钩 发表

我理解气不过动手这件事,但是在脸上踹了三脚???

微博都把我吓尿了。

这件事情,狗仔偷拍当然不对,徐峥打人还打出血就有理么?

另外,我觉得徐峥这次出手这么重,和喝酒很有关系,没酒精催化事情可能更受控制一些。

ps:狗仔为啥偷拍明星?因为群众喜闻乐见。。。。

知乎用户 加菲猫​ 发表

在一般情况下,我是无理由反对男人打女人的,但这个不是一般情况。这种跟踪,明显已经到达影响徐峥人身安全的情况了。不说徐峥是不是明星,假设一路人出门去玩结果被人跟了几个小时,都会抓狂了吧。。。

知乎用户 公知终结者 发表

说实话,我是支持徐峥的,记者跟拍偷拍也侵犯别人隐私权,而且该记者还是卓伟的人,不知又要如何进行偏激报道。

徐峥打人肯定要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但不代表就是错的,或者这么说你问徐峥如果再来一次,你还会打吗?我相信徐峥会说,还是会打的。

就像有人欺负我家人,我为家人出了气,被拘留十五天,我后悔吗?我不会,因为我做对了,如果再有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

有些事情法律不允许不代表它是错的

知乎用户 阿南 发表

震惊!女变态深夜跟踪偷拍喝醉男子 猥亵未遂竟企图强奸 男子自保竟被要求道歉!

知乎用户 最紧要开心 发表

打人对不对 我就不做评价了 但打人肯定违法了,你就要责任承担后果就行,至于打不打女人这观点我也不做评价「假如女盆友被几个比她壮实的女人打了,讲不听,身为男盆友的我是动手还是不动手?反正打我的女人,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全收拾了再说」,但想首先是人,为非作歹也不分性别,不能仗着男人你身体高大就欺负身体相对处于劣势的女性还指望别人看的起你,不能仗着你身体柔弱就去挑战别人的底线还指望别人不把你往死里揍,亲爱盆友 这样不好吧

事情就是一个人打扰别人生活 别人劝阻无效也甩不掉一怒打人,打人的报警自首承担法律责任,道歉,赔医药费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怎么给人扣起打女性 人品有问题的帽子来了? 这样的女性值不值得尊重还是一个问题 强调一点 做什么事 你能担起后果就行 跟你性别无关 盆友

知乎用户 yuki 酱 发表

吃瓜八卦群众的第一反应:

肯定是有机会拍到些什么才挨打

真的就是吃饭逛街被拍就被拍呗至于下这么狠的手么

徐峥算是没什么负面新闻,主要是他也不是偶像派,少女粉不多,黑黑粉粉都不太说话,所以争议度相对来说不高,又有卖座的作品,总体来说不太被群嘲(除了快乐家族那次)

不过 n 年前就很多人爆过他也挺花的。但是娱乐圈里正常吧,很多恩爱夫妻虽然背地里不如大家想的那么童话但是实际关系也不错呀。

这个狗仔也是运气不好。

打的对不对这个不好说。。反正我是挺喜欢看狗仔爆料已婚男明星嫖娼潜规则出轨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他妈偷拍、跟踪别人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法律,你他妈被打了就想起法律了,滚!

知乎用户 寻找无双​ 发表

照我说,能揍一顿,拘留也值啊

知乎用户 平平 发表

论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私人安保人员打人 打了也就打了 表示一下同情和歉意就完了 一切都是误会嘛) 和 要提高反侦查意识啊

知乎用户 阿辛 发表

终止他人对自身实行违法行为罢了,手段稍微激烈了一点。媒体狗仔侵犯别人隐私的时候不谈违法,被打了就想起法律的作用了啊, 想的倒是挺美

知乎用户 Aether 发表

打得挺好的

Good question, next

知乎用户 哼哼哈兮 发表

如果偷拍的是个男生,我估计风向就变了。

奇了怪了,都是干坏事,女性就能得到原谅?

知乎用户 子午 发表

我只强调一点,题主也加粗标明了

那就是这是个狗仔

不是记者!

不是记者!

不是记者!

知乎用户 马金玮 发表

问题是,你们喜欢看

知乎用户 宋小宝贝儿 发表

这两天刚看了绣春刀 2,里面的锦衣卫无常薄,细思恐极

知乎用户 九宫格 发表

徐峥的路人缘可真好啊,该讲法讲法,该讲行规讲行规,公共场所拍名人没犯法!前提,第一,公共场所,不是什么厕所,试衣间,别人家里等,第二,公众人物,非未成年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娱乐明星全世界范围都没有什么不能被拍摄的法律,约束的是不能歪曲,扭曲,虚假编造诋毁名誉权,比如你拍一男一女在公共场所吃饭,非家里聚会,非私人游艇等私密领域,你发稿可以说疑似情侣,也可以描述客观事实,某男和某女,但你上来就说肯定有一腿,就是违法!这才是边界!最讲法律,最有人权意识的好莱坞,你在星光大道撞上你随便拍,你在比佛利山庄路上看到也可以拍,但是,你隔着高大绿植拍人家家里,拍人家门口,守着人家大门拍进出什么的这也是违法,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别,但是反过来,你可以拍进出宾馆,酒店,这就是法律边界!!!!!

至于什么追车危险,跟这个是两个行为,追车就算不是拍明星,斗气车也是违法,侵犯的是不同法律关系!如果因为追车造成后果打架,跟被拍在公共场所拍纠纷打架,前者是可以报警追究记者责任,后者也可以报警说骚扰制止驱逐但是不会被追责,这就是法律边界!

该讲理或行规讲理,该讲法讲法!天天看爆料贴开心的不行不问真假,到这儿又心疼名人的人格权了,我怎么没看见爆料贴下面质疑真假了呢,那可连个照片都没有,上来就我同学我朋友说,说杨颖吴亦凡杨幂周立波黑料的时候恨不得鼓掌叫好,所以说,明星的路人缘有多重要!!

知乎用户 二十三年蝉 发表

这是给明星们提个醒了,那些政协可以行动起来督促人大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了。

那以后就碰到这种事也不会到动手的场面了,随手拍几张照,给 “女记者” 留个律师电话,法庭见。

知乎用户 Wens’s 发表

打人就是打人,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

打的是好人,那就是坏事;打的是坏人,那就是好事,打人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

知乎用户 风逸 ever 发表

为什么这次我更感觉那些喊着打人不对,怎么也不该打人的是水军和圣母呢?

主要就是我感觉打一个狗仔是真的出气,觉得应该打,但这次我所认同的一方确实是打人了,打人是不对的。

那到底是我三观不对还是怎么回事呢,请大佬说一下

知乎用户 哲猫 发表

没有买卖就没有偷拍,先从不关注八卦做起

知乎用户 你说的都对 发表

一边说娱乐记者跟拍是狗仔,一边又喜闻乐见的看八卦新闻,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促使记者跟拍的最终原因还不是因为看的人多?

知乎用户 就爱喝柠檬 发表

可怕的事微博也好新闻网也好,评论一片倒,他们认为活该被打谁让你是狗仔跟拍呢。那么他们会不会认为活该你被强奸谁让你不知自爱半夜还在酒吧呢,活该你被抢劫谁让你老是压榨员工呢,活该你车被烧谁让你用日本车呢,活该你被杀谁让你是贪官呢,前段时间,福建女教师日本失联,网友一片活该谁让你去日本旅游呢,印度公车强奸案,印度人民认为活该谁让你穿的暴露半夜出来呢,对于他们只要有个理由,那么无论犯不犯法,对不对,你都活该,甚至他们自己也会动手,而这样的人居然有这么多,很可怕

知乎用户 哒哒哒从不骗人 发表

如果这种记者都能得到原谅,那我真的是要为中国的明星默哀一下了。

知乎用户 李碧辉 发表

狗仔活该被打,不值得同情。徐峥打人之后报警,道歉,估计也给了合理的赔偿,没毛病啊,承担了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结果。整个过程也没有什么争议,也不存在什么洗白啊猛料之类,之所以成为话题还是因为徐峥本人的社会影响力,算是为名声所累。

狗仔,就活该受人鄙视,24 小时跟踪偷拍人家就活该被打。如果你作为一个普通人,有这么个团伙或者个人 24 小时跟着你,偷拍你的一切行为,我就问你怕不怕。

明星也是人,相对我们普通人也更容易遭受某些威胁。后来徐峥的报警也说明了他这方面的担忧,你说你是狗仔,你要真是狗仔,那倒是问题不大。但是万一绑票的也说自己是狗仔呢?你怎么辨认?如果是你你敢不敢赌?

知乎用户 高平天后气球派​ 发表

想起周杰伦的一首歌,评论区唱起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站记者的,毕竟就算站错了,事情果如微博所叙,也对徐峥这种粉丝量庞大的公众人物没什么影响,我也就删除言论了事。

哈,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站对了,那也是对既挨了打,又被舆论攻击的记者一点点慰藉,也是很好的。

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村上春树

女记者的行为是很恶心甚至很恶劣的,如果我是当事人恐怕也会忍不住打人。

但是事件的关键在于,旁观者是不应该全部站在打了人又没事,安然从警察局出来的有钱有人脉的徐峥这边的。

今天徐峥打人占理,明天又有明星打人呢,掌握了大量粉丝的公众人物有时候是很容易颠倒黑白的。

我们大众不是每一次都能火眼金睛分辨事情的真相的。不是亲历者总会有看错的一天。

就像电影《十二怒汉》一样,总要有人站在弱势被打的一方的,毕竟有错也被惩罚被打了。如果没错呢?既被打又要被舆论攻击,那就真的没活路冤枉死了。

知乎用户 岳不群 发表

打人是不对,该打还是要打。

水浒传看过吧,武松光天化日之下连砍两个人头放在今天算得上暴徒了吧?应该当场击毙才对,那为什么大家都喊他好汉呢?

嗯,挺徐峥,我就喜欢快意恩仇的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网上说什么因为被打的是女记者所以伪女权主义的人坐不住了,简直荒谬!

什么叫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记者活该被打?那为什么那么多明星狗仔都跟了,就徐峥打人?还不是打了一下,是踢了三脚,而且是徐峥先动的手

什么叫打人固然不对,偷拍更为可恨?到底是打人不对更多还是偷拍不对更多?

这个事不管是男狗仔还是女狗仔都是徐峥的错,喝不喝酒都是徐峥的错,徐峥绝对是这起打人事件的主要负责人。

真希望微博上的水军别站在什么性别角度给徐峥洗地了,看着都觉得这公关丢人…

还有说什么狗仔可恨的,那还不是有这个八卦娱乐市场才有这群人?明星不一样为娱乐而生?人家也就是为了吃口饭,至于要被打成这样还被网友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年头 “受害人有罪” 论真是畅销啊,不过如果受害人是徐峥,估计知乎 er 的口风就不一样了。

来来来,我也来学学你们:

“要不是徐峥花边新闻多,我们狗仔哪会去跟他啊 “

知乎用户 Daniel Q​ 发表

你走在路上,发现一只瘦弱的癞皮狗跟了你一小时,你赶它,它不走,你会怎么办?

你走在路上,发现一只萌萌哒柯基或者柴犬跟了你一小时,你赶它,它不走,你会怎么办?

你走在路上,发现一只强壮的藏獒跟了你一小时,你赶它,它不走,你又会怎么办?

知乎用户 白日衣衫尽 发表

我就爱看圣母婊女权婊气得屁滚尿流的模样,从网上一边倒的评论可以看出来,社会对你们的容忍已经到了极限了,不想下次被骂得更惨的话,麻烦赶快反省一下自己先吧。

然后圣母狗们发言了,说社会支持徐峥,所以社会有钱人少。

然而你们梦寐以求的卖逼对象——有钱人大老爷们,刚刚把你们的狗仔姐妹揍得满地找牙呢。

知乎用户 紫心芥蓝 发表

徐峥殴打女记者事件,你怎么看?

观点评判看多了,且从舆论传播角度来看社会舆情的反映吧。

事件传播概况:

从事件各平台传播趋势图来看,此事最早是在 29 日凌晨经 @爱奇艺娱乐 发布权威爆料,后于早上 9 时经微博平台众多媒体的报道而达到热议高峰;13 时,@徐峥 在个人微博上发布回应并道歉后,话题报道量再次抬升,并于 14 时达到第二个热议峰值。

在事件早期,微博平台的大量报道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微信平台虽进局较慢,但话题持续性较高,在微博和网媒平台声量快速下降后依然维持平稳的话题声量。

社会舆论怎么看?

从媒体观点整合来看,媒体的报道依然只报道事件的基本情况,较少有对事件作具体解读。

↑ 媒体的主流报道标题

而微信平台的相关文章,则多有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身观点立场,且从统计的数据来看,站徐峥一方的似乎更多些:

如何评价此事件?

个人的评价在舆论评价面前太卑微了。

工具及数据来源:

http://ef.zhiweidata.com/#!/event/b7b1c588a79ad40510000821/profile

知乎用户 恶眼烛光 发表

我看很多人说,什么狗仔固然不对,但徐峥打人也不对,我真是呵呵了。

双方不对,你不看看谁先动的手?谁先动手,谁就理亏,现在明显是狗仔先动手影响到人家了,人家才能揍他。

风行工作室蛮屌的,感觉转型成功了

知乎用户 amo1945 发表

现在的女人真得管管。

我是支持徐峥的。不喜欢的现在可以不看。

我为什么要支持徐峥,理由非常明确,对于给予自己伤害的且这样的伤害在自己表明后仍然继续的人,我们就要伤害他。伤害到他们知道疼,知道怕,知道悔改才行。不然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类似这样的事,一半以上法律都解决不了。

我就说几个,现在有的汽车在前车灯旁边有一排装饰的 led 白灯,白天都亮着非常刺眼。有人管吗?

还有 led 的广告牌子,不只是睡觉,如果你在广告牌子前面,做什么都会感觉很不舒服,有人管吗?

你如果去投诉,管理部门还会说,人家开车,做生意又没违法,我怎么管?

有人理会你吗?

这还是轻的,

你看看那些化工厂,矿区,造纸厂,纺织厂的地区,现在除了自来水外,还有其他供水水源吗?还有一口井,一个泉眼吗?

有些事还得自己出头,哪怕进监狱也值了。如果当年,这些化工厂在建设前,被暴力阻止。那么这些地区也不至于现在连人都住不了。

可能有人不信,但却是我亲身经历,污染远超过你们想象,在污染区,打井 60 米深的深水井,水依然无法使用,水烧开后会有白色粉末浮出,或者有白色沉淀,又或者水有鱼腥味,放置一晚第二天水会变成蛋黄色。这他妈都是什么鬼东西,没人说的清。

我曾经因为天气太热用这水洗过澡,结果小腿出现皮肤病,花了 3000 多的检查费用,仍未确诊。

就像现在那些矿区中生活的人一样。破坏者早就离开这鬼地方,只留下一群软弱的人痛苦的被痛苦的折磨。

如果你继续软弱下去,最后受苦的就是你们这些软弱下去的所有人。

支持徐峥,做我敢说不敢做的事,挺你。

知乎用户 你给我闭嘴 发表

打人是不对的,无论动手的是谁。但正当防卫除外。但明显比事不是正当防卫。

狗仔也就是一份职业,女孩充其量算敬业的呆在工作岗位上。而别人的工作如果侵犯了你的隐私权,肖像权等等,走法律途径即可。何必打人。

更为可怕的是一群人在那说打得好,也不想想为什么会有狗仔的存在,说好的人问问自己真有爆料真有八卦自己看不看,感不感兴趣,好不好奇。没有这群可爱八卦的观众,这个职业早就不存在了。

知乎用户 敢做才有收获 发表

一口之词?

而且不觉得狗仔说的逻辑很奇怪吗?既然前面已经说了徐峥告知她让她别拍了, 狗仔也答应了, 下一秒徐峥就变成恶人一样开始打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所有女记者跑的都快。也有可能她不是真正的女记者。

知乎用户 铲屎官王发财 发表

他觉得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就打人了。

知乎用户 二文 发表

没有现场经历发表观点该客观还是要客观。

你知道徐峥就是酒醉了?你知道他酒醉喜欢打人?

你知道女记者是否真的在跟拍?

什么都不知道别说什么打女人或者被跟拍打的好的观点。

知乎被律师占领了吗?

知乎用户 法情交融 发表

脸被踹?这脚得抬多高?或者记着躺地上等踹?真不明白标题党啥意思?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q6qvbj 发表

第一感觉: 徐峥腿法挺好啊,居然可以踹到对方的脸,柔韧性不错啊。作为一个搏击爱好者衷心提醒徐导和广大网友,以后打人最好打下巴,不容易出事

知乎用户 王大头无敌 发表

打了人,就要付出代价,但是不是付得起代价,就可以打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婊子牌坊还是要立好的,不然白嫖了找谁哭去?

知乎用户 kang carl 发表

防止掉友善度,就这么说吧。

有一部分狗仔还是讲温良恭俭让,嘴里有牙,不煽风点火,不造谣生事,不偷拍明星隐私,写出客观新闻的。

(向马可.吐温致敬)

知乎用户 安然 发表

还是过来知乎看到了一点正常的评论 微博简直了。。

–––––

这么说吧,徐峥都承认自己错了,某些网友还在说: 打的好打的妙打的呱呱叫。

知乎用户 风雪夜 发表

狗仔是记者,但是狗仔是以窥探明星隐私爆料和炒作为主要目的的记者,说白了狗仔跟明星本身就是有着冲突根源的两个职业。徐峥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但是被打的是狗仔,这个舆论程度就会降一个档次。如果徐峥打的是正规采访的记者或者路人,或者跟路人有纠纷起冲突,舆论估计会是一边倒吧。

知乎用户 heha 发表

一群爱看明星八卦的人,突然变得这么正义凛然,呵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徐峥打人有错,自己自首,积极赔偿,道歉,该做的都做了

那么,问题来了,狗仔偷拍,侵犯隐私这事,有没有去自首道歉赔偿?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徐峥负责了。

狗仔,你的责任在哪里

知乎用户 胡行 发表

首先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这个女记者的行为举止该打。跟随偷拍别人的车一个多小时,最后甚至直接对着拍。一只苍蝇嗡嗡的跟着你,在你头上飞了一个多小时,是个人都会想着拿个苍蝇拍拍死吧

知乎用户 喜欢小叶的姚立鹏 发表

打了就是打了,该判刑判刑,该赔钱赔钱。法律线以上,道德线以下的模糊地带,怎样处理都不是错。最后明白了之后再说一句,再碰到这种事,还是揍他。

知乎用户 那谁染指下 发表

先不说小猪猪打人与否!我一直觉得狗仔举着舆论监督的大旗 以人民的名义外加公众人物隐私-2 的属性 哭诉自己是个发掘真相有良心的名妓…… 满满的就是那啥 又想立牌坊✔

知乎用户 谣诼谓余以善淫 发表

徐峥这腿法真漂亮,没有十年苦功练不出来。

知乎用户 Chris 发表

知乎,带你领略不一样的道德高地。

打得好,赔得对。

知乎用户 飞火流星 发表

不会跑的、跑得慢的,那能叫狗仔?

知乎用户 resurrection 发表

打人不对!强烈谴责!打的好!

知乎用户 KevinC 发表

如果你私生活一直被别人偷窥跟踪,时间久了是个正常人都受不了好不好。

个人感觉,狗仔确实过分,无论男女,一直侵犯别人的隐私,都该被教训一下,尊重是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的。

但是徐峥下手又确实太重了,无论他之前多有理,把别人打这么惨他无理了。

最后,个人觉得记者和狗仔不能划等号,大多数狗仔可恨,大多数记者可敬。

知乎用户 EVANGELION 发表

明星不会拿个 dv 跟着对拍啊,顺便财采访一下女记者:请问你跟着我干嘛?你打算跟到什么时候?你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才能有钱?要不要我配合一下?我刚才的表现你还满意吗?

反拍完了发网上去,何必动手打人╮(╯_╰)╭。

知乎用户 杨迈迈 发表

真的看了,头条和微博那些评论该打、玩死里打的大多数人。感觉这国家太可怕了,这群网民就是大暴民啊。还有狗仔这类人是随着明星等公众人物而出现的

说个极端的,明星之所以是明星,公众人物肯定会被常常侵犯隐私权,被跟拍是常事,狗仔吃这口饭,新闻女狗仔纵然跟的过分。徐峥也不能动手打人,人家又没刀砍你,女狗仔脸已经被打成那样,徐峥道歉还一脸的义正严辞,而且下面一群喊打死女狗仔才好。哎. tm 的还有王法吗?这是怎样的网络时代、怎样的国家教育、社会素质才能出现这么多一边倒的暴民喊打死(我同时想起太多舆论干预司法,杀死某某的之类),现在看来大概就是法律的缺失和社会的畸形!!

知乎用户 19thChonglou 发表

还是那句老话,让狗仔去跟官员的新闻。绝对根治

知乎用户 小蜜蜂 发表

不说明星。就算是平头百姓被藏在汽车里,咖啡屋的人拿着相机卡卡一堆拍,然后刊登在不知名的网站杂志上一顿乱写。你能接受?那些正大光明的媒体都能写出让你捶桌子的文章 “震惊全国,美国流泪的,美国吓尿了,。” 这类文章我在腾讯新闻。百度新闻基本每天看到。

明星怎么了,明星也是人,也是有脾气的。

那些真正欺负粉丝,不把粉丝当人看,约炮的小鲜肉们被你们疯狂洗白,一个维护自个利益的人被你们一顿黑。

看的多了,觉得记者就是无良。被偷拍,我报警维护自身权益。估计也不会被警察叔叔关怀。动手了,完了。全国铺天盖地的报道 “他打我,他敢打我,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老子要写文章骂死你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关于 “唐僧” 的报道段子。活脱脱能逼死人的节奏。

对于这种人,打死活该。

知乎用户 Arima 发表

把这个话题拆开来比较好理解

徐峥酒后打女记者 拆成 徐峥打记者 和酒后打女人来看

光是打个记者,在我看来这个事情没有任何的问题

从法制来讲这个记者严重打扰了徐峥的个人生活和很多权利 明星也是人,谁也不想晚上被偷拍啊 然后第二天一堆真真假假的新闻来黑他 虽然徐峥动手不对但是记者半夜偷拍这个新闻有没有违反法律我是不知道 但是不太合理

从德制来讲 打个狗仔没有问题 就好比你在地铁上被人偷拍啊 你发现了 你打他也或者你在家里发现了小偷 你动了手 这挺合情合理的

不要明星当作圣人,他们就是有了公众影响力的普通人他们也会生气也有需求 想要吃喝玩乐 打人影响是不好 事后道歉了 也就没有什么了

但是第二部分有点过分了 肯定会被女权狂喷不止 酒后打女人这件事情在中国的观念里很不道德 加上公众人物更加不应该 只能说徐峥倒霉碰到个女的

所以如果狗仔是男的 我站徐峥 狗仔是女的 我站狗仔 徐峥有点冲动了

知乎用户 松玄子 发表

首先。。思考排除对徐峥过去的好感。如果这个人是周立波,我也会以做出如下的思路思考:问题转化,1. 狗仔偷拍明星,明星要如何处理才是对得?

因为其他事情打断,思路停滞,留坑待填。

知乎用户 高翔 发表

殴打这个词就能看出媒体是什么尿性了

知乎用户 咕咕鸟 发表

实名反对好几个觉得记者有权利到处跟拍的回答,说什么公共场所记者怎么没权利拍啦。

我劝你先知道啥叫权利啥叫法益再比比吧,法益一般是说大家都可以做这件事的自由。如果徐峥不介意被拍,那是他的自由,但是他如果介意了,那你就不好去乱拍了。毕竟你记者拍的是徐峥这个人不是?

贴一下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在我看来狗仔很符合侵犯了隐私权这一条,你们自己判断一下有没有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收到侵犯了,如果有人非说晚上出去和人吃个饭还算私人信息呀?对不起,只要是非公开的信息都是私人信息。

再说打人吧,多大点事,连最轻的轻微伤都不一定算得上,撑死了去公安那里最多治安处罚一下教育一下,还当多大点事呢,自己先烦人家不说。怎么着人家明星还不能生气啦,非得当圣爹呗?

小法本一个,只是看到有人说那些记者好有权利的人有那么多人说三观正,真的受不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公众人物不能是想赚钱(工作时间)的时候欢迎记者跟,不想赚钱(私人时间)的时候就让记者滚开吧。

天下哪有这么美妙的工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是给上海男人丢人。怎么可以打女人呢,应该把她请上车,和她聊聊人生聊聊理想。或许是这女的太丑了。徐峥咽不下去吧。。。

知乎用户 TISSOT 发表

媒体的良心呢?

现在还有多少媒体人有良心呢?

媒体现在让人又恨又怕

知乎用户 氮磷钾 发表

不关注,但是对于狗仔,不打的话已不是要上天

知乎用户 爹爹 发表

某些媒体就是狗屎

某些媒体就是狗屎

某些媒体就是狗屎

整天愚弄大众,混淆视听

送给他们一句话——cnmgbcnmgb

知乎用户 三水皮哥 发表

这事还用两边倒么,两个都不是啥好鸟

知乎用户 撒旦 发表

这件事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都是应该的。

徐峥作为娱乐公用人物被跟拍很正常,是他享受自身一切权利时,应付出的代价。(不算义务了)

某狗仔或者记者,偷拍跟拍是他的工作,是要拿钱的!所以当被跟拍的人怒气蓄满时,被暴打一顿也是正常流程!

双方都在干自己应该干的事,付出应付的代价。

知乎用户 司馬琳 发表

造成啥影响了?不就是打了一架,甲天天跟着乙,乙不耐烦了打了甲一巴掌,接着甲上医院检查,甲乙去派出所私了。咋了?不就这点儿事儿,就因为那个光头有点儿名,另一个是娱乐记者就让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出问题了?就让八百个人学坏了?把娱乐明星和娱乐记者当榜样当圣人的脑子到底有多不好?

打就打呗,打伤了赔钱,打残了坐牢,打死了偿命。承担责任不就行了。

知乎用户 小侃 发表

说的直白点,你不能因为我是名人就 24 小时跟踪监视我吧?!我又不是违法犯罪人员,对吧?!

除非她是违法犯罪人员,为了搜集他的犯罪证据,警察 这样公知人员才有权力 24 小时跟踪拍摄人家。否则换是你天天被人监视着,时间长了,你也会烦的吧~

再说娱乐记者们,明星监视算什么,有本事去 24 小时跟踪拍摄那些官员啊,爆个他们什么婚内出轨,晚上泡吧什么的轰动新闻,那才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呢,而且绝对劲爆~你们敢吗?!

知乎用户 挖答复 发表

严厉谴责徐峥这种殴打女性,欺负弱小,,巴拉巴拉的做法,应该找一个强壮点的女保镖打,,

知乎用户 小沐沐​ 发表

娱乐圈水太深,不明真相不予置评。

知乎用户 renano 发表

天蓬钉耙共九孔

筑得野莺凡十洞

嫦娥紧问是何故

八戒裤带迎风松

知乎用户 晚学疯言 发表

首先这名女记者是准备半夜采访徐峥么?显然不是,就是在偷拍!!!不知道那些同情女记者的人半夜被偷拍是啥赶脚,本来第二天新闻标题是徐峥深夜醉酒现在变成徐峥深夜打狗。

第二女记者同志为啥半夜三更不回家为爱鼓掌,去拍徐峥,因为拍不到新闻她就没工资,就只能饿死在帝都。狗仔很可怜,因为他们为了自己活下去就出卖灵魂坑别人。

第三打狗仔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广泛存在的,狗仔做过多少恶,可以再开个问题啦。

知乎用户 就这样呗 发表

原来知乎的三观和腾讯新浪差不多,打人对不对的不想谈,那些觉得有人让自己不爽就要动手的,你要么特有钱,要么你还小。

知乎用户 鲁小夫​ 发表

徐峥应该庆幸,打狗仔然后被人骂已经是一个最好的结果了。狗仔追车还逼死过戴安娜。

要是明星在被追车的过程中方向盘把控不住自己撞死了,不仅这个当事狗仔能够赚到第一手新闻,围观群众更是纷纷表示惋惜,这样明星就虽死犹生了,几十年后还有会人悼念他。

知乎用户 缘来是你 发表

个人认为后续要不徐峥微博道歉,私下调解解决,满足绝大部分人的‘正义’需求,但还会有一部分人抓着打人不对,尤其是打女人更不对,穷追猛打满足其类似下克上的心理快感。

要不玩冷处理,怎么处理完全不说,这时候不论是之前支持他的或是反对他的可能会站在一条战线上,因为没有满足他们‘正义’的需求。那会怎么样呢?当然是怼他啦,怼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怼出个‘世间公道’来。

要不就是说交由警方处理,坚决履行警方判罚,但是这个最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行为满足不了任何无关的人,于是乎各种阴谋论,各种站队,各种扒皮史统统出来了,一大波‘网络盛宴’+‘撕逼盛宴’悄然降临

Ps: 我什么意见?我没意见,就一普通打架事件,搞的像我没打过架似的,要不是看知乎,都不知道这个事

Pss: 再抖个机灵,看明星打人不如去看国际流氓怎么花式打人,岂不美哉 / 认真脸

知乎用户 知行合一 发表

为暴力叫好的这种人,一边四处打听所谓明星的八卦,一边大骂狗仔队不是东西,现实中怂的很,网上倒是猛的很,恨不得自己在现场拿着棍子上,脑子进水的典型症状。小朋友们都知道说: 叔叔阿姨,打人是不对的嘛。

知乎用户 小学生 发表

其实我也想变成女记者,被明星打,因为对方要付刑事责任,这对任何一个明星都是非常吃亏的事情,2-300 万说不定都能拿到。

徐峥请几个保安吧。下一次就不用自己坐牢了。

知乎用户 左先生 发表

如果是男狗仔倒是可以动动手的!但对一个女性往脸上踹…. 这真下不去脚….

知乎用户 滑稽阿狸 发表

徐峥是个公众人物,但也有个人的私生活。吃吃饭个自己朋友聚会聊天啥的,当然不需要打扰。

那个谁也是个公众人物,当然也有自己的个人生活,那些记者去拍拍看。我敢保证分分钟上热搜,都不用买水军。天天天天有快递送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篇文章友好度为混乱中立。

诸位看官可选择是否阅读。

正文如下

打人对。打人都对。打人都好!

打人都能解决一切问题!狗仔该打!打死都该!

只是有个问题,那干嘛要法律?那干嘛还需要警察?那干嘛还要法治社会?打就对了。

知乎什么都好,平常时候大家没事晒晒经历,讲讲故事,谈谈知识,科普专业。可一旦涉及这种事情的评判上,就容易开始站队了。

著名大 V 站队,粉丝小白站队,无非是道义与名利两者之间选择。如果出事的公众人物不是你中意的,喜欢的,对不起这次我现在道义面批判你。

一旦是我喜欢的,追逐的,有好感的,那不行,必须维护偶像,维护强权,再冲动行为我也能帮你洗的合情合理,再恶劣的影响我也能帮你摆平到一尘不染。反正大众一旦集体化就必然既情绪化又容易愚蠢。

即使有少部分理智的客观真理派也会被大波公众声音所轰炸成渣。

女狗仔就不是人了?女狗仔就没有身份证了?就不是受到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公民对象了?

狗仔仅仅,哦,或者说,按照文中所贴的记者。那仅仅只是她的职业,她谋生的合法收入来源。她的行为侵犯了明星利益,侵犯了其个人私生活空间,尾随,跟踪,并且偷拍明星个人行为。这些做法的确都不对。从某种意义上很可恨。甚至于部分行为都有些违法倾向!

可是,当她卸下这个职业后,她的名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她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但是,搞不懂的是,明星或其助理等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报警啊。为什么不报警?!

警察叔叔站在你这边啊。你的合法权益按你所言受到了侵犯。更何况你还是大明星啊。无论是公众影响力还是个人魅力名气,相信你拨打报警电话,北京警方绝不可能旁观不管,或者拒绝受理吧。

要知道我一匹夫屁民钱包掉了,警察都会出警问我几句,备案受理。没道理一大明星人身财产个人权益受到侵犯后警察会置之不理?

你脑袋上顶着的公众特权光环也不允许啊!

可你偏不!

为什么?!

莫非因为你是大明星啊。你脑袋上顶着公众人物明星特权这么无敌光环你怕谁啊!打就打了!没被愤怒的你打死女狗仔都应该烧高香了。

要钱有钱,要名利有名利,要背景有背景,要影响有影响,要特权有特权。这不,伤残鉴定都不用等,直接道个歉赔钱就算了。大不了还有助理跑前跑后嘛。

真牛掰!真豪气!不拿来改编成你电影里的小段子都浪费。

只是可怜女狗仔。可怜这姑娘被人一顿猛捶之后还要经历更加残酷的间接次要伤害。先是肉体受伤,然后是心理摧残,更不要提随着事件经过各类媒体传播后所带来的网络暴力,舆论压力,甚至是人肉搜索,电话工作恐吓等等…… 间接伤害。

姑娘,你要知道,也许噩梦才刚刚开始。

没办法,谁让你没事撩拨大明星呢。难道这个残酷的社会没教会你顶着明星特权的老虎们屁股摸不得?!你就是一天朝屁民,遭遇这种事,除了你爹妈,爱人孩子,谁还心疼你?!不亲近的亲戚邻居可能都观看你笑话。

莫非你还真以为党推翻三座大山后,人民群众就真的当家作主了?就没有阶级主义存在了?人人平等,和谐友爱了?新闻联播看多了吧。

党能推翻万恶的旧社会,但推翻不了人们基因中所蕴含着的千百年来沉积下来的封建奴隶制,党能创建富强的新中国,创立不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绝对法制化。

学医救不了中国人,更救不了人们心中那隐隐发软的膝盖骨

姜文在电影里说,“别跪!大清都亡了,皇帝都死了!”

普天之下除了父母高堂,英烈先祖没人值得你们跪!

但是电影就是电影。大清亡了,还有天朝。溥仪没了,还有赵家。

更何况,现在笑贫不笑娼。

几亿资产,换成钢镚能砸死全家,都不带见红的。

或许有一天,当叫嚣打死活该的诸位不小心流年不利,撞上享有特权的某公众大佬,发生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惨痛经历。不知那时,还能不能喊出这一声: 彻人心肺的打死活该。

法律大 V 说,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殊不知,抗制特权更是愚公移山。

我们所痛恨的,恰恰是由我们所创造的。那高高在上的特权阶梯,就是由我们手上丝丝流失的沙砾所铸造。

正文完。

ps: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再也没人站出来为 wwwwwtfghvbkklllkjj

知乎用户 刘云 发表

支持徐峥

狗仔这样做,就是该打

别给我扯什么法律,

扯法律就去法院扯

知乎用户 高尔察克 发表

打得好,没毛病。打你咋地,有本事来打我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肉和蛆的关系!既然选择了当公众人物那就要做好被狗仔跟的觉悟!

知乎用户 原铭 发表

上一个这么死命搞娱乐新闻的狗仔已经被封号了,现在又出个这样的新闻,怕是以后娱记上街跟拍的行为也要被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uWB3E​ 发表

把女记者的照片发上来,信不信

如果是个萌妹子

例如这种画风的,舆论分分钟会变成 “这么好看的妹子你都下去的手你个禽兽!” 然后现在的 55 开局面会彻底崩溃,成为 82 开甚至是 91 开

但如果是这样的

![](data:image/svg+xml;utf8,)

分分钟 55 开局面就又崩了

“这么丑还好意思偷拍!?”

这个看脸的世界,真的是,啧啧啧

最后说一下,图片来源是网络,如果原作者看到这个玩意觉得不太合适,请联系我,谢谢

怎么联系就不用我说了吧 = =

知乎用户 以梦为马 发表

我只知道偷拍不犯法,打人犯法。。。。

知乎用户 喷子祖师祢正平 发表

如果微博全部都是:

徐峥一个大男人居然打女的,真是禽兽不如!!!

记者采访就是她的工作,深夜这么辛苦还被打真的好可怜!!

徐峥从他演泰囧我就不喜欢他,这次衣冠禽兽暴露本性了不是!!

我实在不明白打人者不受制裁么?警方吃翔去吧,就应该把打人者关进监狱,这中间肯定有不可告人的 py 交易!!

那知乎 er 多半也是:

我真想不到微博的三观居然这么歪!!!!

知乎用户 麦田远山 发表

恐怖,答案里面我看到了浓浓的一句话——人情大于法理!

不说徐峥,单说明星这个群体,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多粉丝,当然是因为他们的才华和魅力,但是有一点绝对不可以忽视,就是经纪公司的包装。

经纪公司的包装说白了就是偶像化、神化。记得当初 Justin 的经纪公司就是在他还没有出道前先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来给他培养粉丝,换句话说,可能当初很多 Justin 的粉丝都没有听过他的歌。

偶像化的后果就是可远观而不可近玩。所以就很多人能够近距离看到偶像都会激动的流泪,所以艺人的私生活对粉丝而言就异常有趣。也就是说偶像化是他们粉丝的来源之一,也是他们收入来源之一,也是他们隐私丧失原因之一。

我看到很多人批评狗仔的原因是:我不能想象 作为一个普通人被人跟踪的感受。拜托!1、你能想象你站在台上几万人为你欢呼为你尖叫吗?你能想象你出门穿的一套衣服明天也许会成为潮流吗?你能想象你的司机开着车后面几千位花季少女不顾形象的疯狂追车吗?2、再说,我记得之前听说过在公共场合被拍好像是不违法的。

最后,我们再换一个角度,如果一个狗仔跟踪某一位明星,本来是打算窥探他私生活的,结果发现他嫖娼、贩毒这种恶劣的违法行为,你们的注意力还会在狗仔身上吗?拜托各位大佬,你们不要一边看着白百何出轨新闻表示这个世上没有真爱、或者白百何这个女人如何如何,一边来这个问题下吐槽那些狗仔。

也不要和我说徐峥这个人如何如何,他拍的泰囧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但是打人就是犯法,当然,不论是他真心还是虚伪道歉,我都觉得他做的对。

唉,各位的双标、三标玩的还是 6 啊!

老子真的无语,看看你们的样子,不是说不应该打人,而是打人不对! 你们特么的反应不过来吗?别人伤害我伤害我的家庭,这就突破了我的底线,我他吗一定冲上去打他,但是我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你们在干嘛?一个个高喊打得好,打得不够狠的,你准备怎么教育你的孩子?儿子,看到那个人了吗?他偷窥你隐私!老爸我要是你我就冲上去打死他,不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老子都不好意思回来,上吧儿子!?????

知乎用户 洛霖酸奶​ 发表

爱狗肉人士发来强烈谴责!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我是不会支持违法行为的!

所以什么时候把痛打跟踪中的狗仔合法化?

知乎用户 汤建波 发表

狗仔骚扰明星导致被打,没毛病。

明星打了狗仔接受法律制裁,没毛病。

都是成年人,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知乎用户 小艾​ 发表

绅士风度都是在吃饱穿暖的时候来展示一下的。

真正人被逼急了哪里管的上什么形象。

知乎用户 老张不老 发表

这个提问就有问题,徐峥啥时候打过记者?郭德纲的徒弟也没打过记者好吗?

知乎用户 Kelvin 发表

偷拍人家的时候不提法律,挨揍了才想起法律。这种恶人流癞,没啥好同情的。

知乎用户 寒蛩 发表

狗仔可以事后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安全,那徐峥们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隐私呢?

知乎用户 Bat2000 发表

打的轻了

知乎用户 高速旋转攻氵 发表

有趣

一个老狗仔的工作室的小狗仔你还说她是记者?恶不恶心人?到底是谁混淆了?

呐,我帮你们改好题目了。不是什么人都配叫记者的。别把这种人和那些冒险进入黑作坊采访的记者混作一谈。恶心

知乎用户 小颗的兔子 发表

综上所述,男的就应该打?

一起打吧

知乎用户 ARSMS 发表

狗仔一路跟踪偷拍,错了吗?错了。

徐峥打人错了吗?也错了。

只能说徐峥做事还是很体面,主动报警,出了手,再道歉赔钱,很赞。

狗仔也别太把人逼太紧了。

知乎用户 安寶殿下 发表

讲真,看了如何摧毁熊孩子那个问题底下各种被叫好的回答再来看这个问题。。。知乎的双标有点厉害的说。

知乎用户 一只帅猪 发表

辱母案一个套路,,,,,法律保护了谁?我作为公众人物是徐峥不对,但是真该打她丫的,就突然想到了辱母案。。。。

知乎用户 Waytosoft 发表

在没有完善法律去约束这种冲突之前,说谁对都可以。

知乎用户 妇科中医师 发表

我挺喜欢的一个演员,觉得处理的不够好。

是谁喜欢看八卦新闻的?看白百合的时候爽吧?不就催生了这样的职业咯

知乎用户 易天​ 发表

打人不好不对,但是很爽。

知乎用户 Simpson 发表

可以这样认为:

一个合法公民遭受到另外一个公民的偷拍,前者为知名演员,后者为自称 * 记者 * 的人。

简单认为:一个人的合法权益(隐私权)受到侵害,而另外一个人有跟踪权吗?

答案不言而喻。

知乎用户 饼干雪人 发表

作为狗仔,就要做好有一天被打的准备。谁让你们作

知乎用户 董董柯柯 发表

打了,赔钱了,道歉了。

这不就完了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42BIq 发表

该跟拍跟拍,该挨打挨打,该还手还手,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以上是法律规定,也是我们的生活日常。

成年人动手以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能打得赢,打赢了能否能承担后果,是否有钱交罚款,是否有闲被治安拘留,是否能保证不够刑事立案。打输了能否接受破相,住院医药费够不够,万一被打死了自己目前的身价够不够给父母养老送终够不够老婆孩子过完下半辈子。只

要这些掂量清楚,在道德层面我不排斥当底线被侵犯的时候直接动手别 bb

以上是我们的生活日常

知乎用户 owen 发表

不该打女人呀!!!

知乎用户 胡谦 发表

希望在他下部电影里能用上这个梗

知乎用户 whyc0706 发表

二师兄安敢如此!这还让春光灿烂不?这也不让拍那也不让拍 衙门里的不让拍还则罢了 一个唱戏的也不让拍?你让记者都去拍大好河山 舌尖美食吗?气煞!

知乎用户 蓝鲸 发表

记者和狗仔虽然后面一个字都是有人的意思,同样他们也在做着他们第一个字的事情,记者是经过同意而采访,事前沟通,狗仔说的难听,就像踩到的一坨不知名物体,用力一甩的瞬间它还是想办法弄脏了你。

知乎用户 陈先生​ 发表

被打的人那么多,还是多关注关注真正的弱势群体吧

知乎用户 Goh - 超 发表

既然享受了聚光灯下的万众瞩目,就得接受放大镜下的吹毛求疵。

不过明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私生活,狗仔队的行径明显已经侵犯到了徐峥的正常生活。

知乎用户 风荷 发表

确实,徐峥和记者都有错,但是令我真正厌烦的是微博下面的评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r14xII 发表

在主动权掌握在女记者手里的时候 这么多支持徐峥的?

知乎用户 这样滥情何苦​ 发表

为什么私家侦探违法,狗仔不违法呢。

知乎用户 Txdyq​ 发表

娱乐圈就是这样,没出名前求着狗仔来拍,出名后把狗仔当狗,他们共生关系罢了。而且我想说现在知乎中智力真堪忧了,现在还没形成即使是道德上占优也没权利殴打对方的意识?这社会是怎么了,被暴打的小三人人同情,殴打记者的名人就成了真性情?

知乎用户 vincent 发表

被狗咬了,然后像狗一样反咬狗一口,本质就是狗咬狗!

知乎用户 林渊 发表

我是徐峥: 我表示这人见一次我打一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想说,这群狗仔他们敢去 24 小时跟踪,偷拍一位官员?如果他们敢,我敬佩他们是条汉子,但是现实就是他们不敢,所以这群叫他们狗都是侮辱狗的杂种,活该被打,不过不应该光明正大的打嘛,像徐导这种地位的人,完全可以叫人去打啊,打死打残另说嘛。

知乎用户 听月 发表

你看这徐峥,打就打,还要追拍人家,嫌打的不过瘾吗?真是的

知乎用户 ding 发表

明星打狗仔呗

徐峥这几年给狗仔料应该不少

知乎用户 空格 发表

戴安娜王妃是怎么死的?狗仔的恶就像癌症一样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1AR4oX 发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知乎用户 千默 St 发表

这个狗仔被打的时候,心里怕不是乐翻天 “姐这下真的要火了!”

知乎用户 帅哥 发表

不就是一个明星打人的事吗?明星也是人,他打架斗殴让他们自己解决!知乎里的人这么闲吗,把打架斗殴都给上纲上线了!

知乎用户 超级丧尸 发表

田园女权呢?!有人剥夺你们挨打的权利了!把你们当弱势群体了!这能忍?

知乎用户 王宁 发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种大半夜跟踪偷拍,还振振有词的人,被打也不是无辜的。

另外,我很好奇徐峥怎么才能踹到女跟踪者的脸,难度比较大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iHv23D 发表

换成男狗仔,万一打不过呢?

补刀:

除了媳妇我妈,我眼里看别人,男女一样

知乎用户 蕉上客​ 发表

我拍你怎么了,老子就光明正大地拍你,你个公众人物有什么隐私,你还敢打我不成?打我你就违法!

你为什么不让我作弊,我不就平时没好好听课嘛,我凭本事作的弊关你什么事?

我不就翻了个护栏闯了个红灯吗,被撞的人是我哎,你们要同情我啊!那个司机绝逼是喝醉酒了,判他个死刑!

……

不要把你的无知当成是无理取闹的资本。

不要把你的自私当成是恣意犯错的理由。

有些人明明是自己犯错在先,眼里却只装得下别人的所作所为,批评别人也就算了,前提是你要看清楚自己是哪个货色。

说的多么正气凛然,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难道你对他的私生活造成严重干扰,他会原谅你?

更不要说你只是个狗仔,听好了,我说的是狗仔,不是记者。这几年他们倒是做得风生水起,是,确实挖了不少明星的丑闻,但是没有丑闻的那些明星呢,从以前的李亚鹏,再到后来周杰伦,被影响私生活的明星还算少吗?窦唯气得都想烧车!

好啊,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就应该丧失隐私权是吧,那你们作为狗仔——就不要给我谈什么人身安全,公不公平?

知乎用户 扣酱一六八 发表

一堆人说打人不对打人犯法,徐峥又不是脑子有问题他会被不知道这点吗?但他还是做了,顺便提一嘴打人不一定犯法得看你伤到什么地步。他的想法很好理解,劳资知道打你不对但劳资为了出这口气就是打了,事后也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这多好理解啊,结果一群人在那说不对不对的,人家徐峥是 sb 吗自己不知道?谁不知道打人不对啊。打人不对和狗仔挨打活该矛盾吗?不矛盾啊?狗仔跟踪被打活该 徐峥打人要付出代价也活该,这两者不矛盾啊

知乎用户 孟夏​ 发表

首先,女记者偷拍或抢拍徐峥,肯定是不犯法的。

**从隐私权的角度看。**在法律意义上,明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隐私权。**但是其隐私权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范围要小一点。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出于工作原因,常常会主动将自己展示给社会大众,其中也包括自己的部分隐私。**而这部分隐私,也是明星们对外营销自己,提高自身知名度的筹码。

所以,明星被狗仔队在公众场所偷拍,是他们主动暴露自己隐私的代价,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一本万利的事情。怎么可能让你既把钱赚了,又能享受普通人一样的好处?

当然,如果狗仔用针孔摄像机偷拍明星的隐私,那肯定涉嫌违法了。

但从新闻中看,女记者似乎并没有这么做,所以她的行为仍在合法范畴。

但是赫诚君也认为,合法不等于合理,狗仔们无时无刻地跟踪明星,想从中挖出点新闻猛料,这本身就不符合公序良俗。徐峥一时怒起,暴打女记者也不是不可理解。

很多知友说:“徐峥打女人是不对的”。关于这一点,本人不敢苟同。

俗话说:“人贱不分男女”,如果男贱人该打,女贱人自然也同样该打。在法律中,法院会因为犯罪者是女人就轻判吗?

自然不会!

相对于男人,女人的确要弱势一些。但弱,并不是部分女子做坏事的挡箭牌。如果女子凭借自己的身份优势为非作歹,最后要付出的代价自然有很大一部分要由自己承担。

知乎用户 白云 发表

希望总有一天各种奇奇怪怪超出理性的粉丝不再关注影视明星的生活

我看过你的节目,你演的很好,我很喜欢

但你现实生活是什么人,我不感兴趣

知乎用户 来一碗大牛 发表

真是人怕入错行,狗仔就是原罪吗!

在现在这个社会里 作为普通人在与权势冲突时候,想得到一点点的尊严真是难如登天

一女毕业生爱好摄影,找了一份娱记的工作

在第一次工作过程中被对方殴打

对方表示和解想用钱摆平

” 狗仔 “表示 我不想要钱 我只要你一个诚意的道歉态度和行为

对不起,做不到

这时候,徐峥只是简单引导了一下大家对于狗仔的反感

一帮人自然而然就出来跪舔了

连” 钱并不能解决一切 “都成了他们的喷点了

酒后打人都快被美化成净化社会主义空气了

徐峥 你和狗仔的关系

是你本身职业决定的

但你对这个女孩子

欠一个道歉

知乎用户 Luke.S​ 发表

还是忍不住回复一下。

打人肯定不对,三岁小孩都知道。

一帮自称三观正的这么长篇大论去论证一个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有意思?

但这丝毫改变不了狗仔欠揍的事实。

理性分析一下:

为何众网友会力挺徐峥,因为我们自己也暴露在各种隐私泄漏的危险中。可对于普通人的我们能做的实在太少,甚至绝大多数时候都无法知道是谁泄漏的。

现在冒出来一个窥探隐私的,还被打了,这让吃瓜群众不叫好叫啥?

这就跟翻墙进动物园被老虎咬死,众人可怜老虎是一个道理。

这个狗仔作为个人冤不冤?冤。但作为这个群体,一点都不冤。

我只想对自称三观正的说一句:

你有啥更好、更文明、更体面的解决方法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的人跪舔戏子那副嘴脸简直让人恶心。 戏子而已 无非就是娱乐大众 搞不明白脑残们为什么喜欢把他们捧到至高无上之地。 去数数明星一年赚多少 再数数你一年才几个钢棚?既然选择做明星 那么就要做好一举一动万人瞩目 个人生活完完全全暴露在镁光灯下。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又要年入近亿 又要保护隐私 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即便是有,轮不轮的到你? 最后谴责一下打女人的渣滓。呵呵 估计不会是第一次。酒后说不定没少家暴陶虹!

知乎用户 韩冰 发表

看了这么多评论,跟我心里想的一样!知乎不能再沦陷了。世界的美好,就是多元,徐峥打狗仔跟狗仔拍徐峥一样。只是这个光怪陆离世界的一部分,哪有什么对错。人,别人让你不爽,你就有理由反抗,去他妈的身份,直接干了再说!

知乎用户 Chris 发表

泥人也有三分火

首先人家是个普通人,虽然是明星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 ,你打不打。

恶劣不恶劣,管他呢,人家自己也有孩子,也得教育孩子的。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知乎用户 阿肯 发表

女的怎么了?女的就不能和男的一样挨打了么?男女平等呢?

补充:如果严重影响到对方隐私和行驶安全,甚至到了危及生命的可能,不管男女被打都不用埋怨,就像当初男的当众爆打女司机的新闻,即使是知乎上一开始评论也是一边倒。当然该报警报警,但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不等于道德。

王妃之死犹在心头,固然人家婚外情,但是狗仔的职业特性本就决定了他人生命安危和隐私都统统在他们自身利益之下,正规记者有严格的采访预约流程,有为社会揭露黑暗鞭策正义的权力,狗仔有什么?就像之前郭德纲评价打人事件里面那些狗仔的表现,这种事情谁打谁怎么打倒是其次,关键是他们不能认输,认输了以后整个行业就不好干了,敢反抗就玩命儿整死你。

人家是男的打男的,然后呢?

这件事情里面不见得就这一个女的追,肯定还有别人跟着,为什么不强调以多欺少,而光强调这女的被打呢?引起争执的时候,这女的肯定是被推到前面去的,而且说不定还故意说了激怒徐峥的话,只要动了手那就是有爆点,就有钱了。

最近风行工作室不好干啊,老员工都走了,老板也被反爆出来去做人工授精,玩命儿挖白百何出轨却没想到夫妻打配合一致对外,现在正愁上不了头条,徐峥敢打女人?!好!

这还是一个没什么黑历史黑粉的徐峥,若是换做其他明星,早就一边倒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AQ0HN1 发表

狗仔女记者,搞了个新闻,在医院偷笑吧。

现在的人都这么没见过世面吗?不就是打人吗,不就是被人打了吗?打架天天都有啊,哪里都有啊。

无间道都有话:被人爆头而已嘛,出来混,不是你爆人就是别人爆你。

就因为徐峥是明星,另一个是会搞新闻的狗仔。放我们普通人,打完架还报警?回家洗洗睡吧,送你瓶药油回家慢慢搓。

知乎用户 铁加曼战斧​ 发表

前因后果都不管,也不去考虑狗仔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到非动手不可,我就一句话想说:

男人绝对不能打女人,这不是恐龙时代就传下来的规矩吗?!

—————————————————————

真是没想到啊,居然这么个回答也会有争议,在此补充说明及统一回复:

首先,恐龙时代这个梗是海贼王里的,出处是红脚哲夫教导山智说 “男人不能踢女人,这是恐龙时代就有的规矩啊!” 纠结恐龙时代有没有人,恐龙会不会打女人的朋友不用深究了。

其次,关于评论里某些认为贱女人也能打,或是认为因为男女平等所以男人打女人也合理的朋友,我说一下我的理解,女人天生的肌肉强度远低于男性,绝大多数女人即使通过训练也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男人的对手,这是上天所定,可以说男女在创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不公平的,那么,要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作为男人你先把自己先天的优势抹平了再说,搬一百块砖,男人搬五十,女人搬五十不叫平等,叫臭不要脸,跟天生柔弱的女子计较所谓的绝对平等,这不是真正的男人的做法,这种人没有大丈夫的器量。

再来,正如我之前所说,在搏斗中绝大多数男性都是有在不殴打伤害女方的前提下制服女性的能力的,即使真有孱弱不堪的男性要自保也不会有问题,因此,除了个别极端情况,男人没有打女人的理由,几乎没有女人能给男人带来实质上的伤害,可是男人打女人就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即使从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出发,也应树立男人绝不能打女人的价值观。

最后,说我装大尾巴狼的我也没啥要反驳的,我很坦然承认自己乃是个好色无厌之徒,我虽对美女有格外偏好,但我也尊敬每一位女性,无论过去,现在,或是将来,我都绝对不会加一指之力于任何一位女性之上,爱信不信,关我屁事

知乎用户 李雷 发表

估计是拍到什么不好的东西,反应才这么大吧。要是徐峥,大半夜在扶老奶奶过马路,肯定巴不得全世界的狗仔都来拍一拍吧。。。。

艺人属性就是商品,商品要啥隐私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起当年狗仔拍周星驰朱茵,被向家的保镖抓到,没有打狗仔,给自家看场的兄弟三刀六洞。

这个东西没有合法途径必然会产生非法解决手段。

突然想到一个创业机会,做一个反狗仔的 app,明星注册使用。

明星发现就实时通告,时间地点,狗仔车牌,狗仔特征,一次截击狗仔 10000 元吧,匿名人接单,截停跟拍车辆,发生肢体冲突。

如果有被爆料,悬赏 100 万,谁能摆平谁接单。100 万对底层人来说什么都能干了,狗仔有钱也得有命花,他也有父母家人孩子也得上学上幼儿园。爆料媒体也是人操作的,也有家人孩子,匿名人接单,100 万一定摆平了。

委托人匿名,接单人匿名,钱放第三方确认支付,摆平后通知付款,这个行业肯定会兴隆。

问题来了,哪家公司会做这个 app 呢?

知乎用户 圣枪游侠 卢锡安 发表

我最烦那种不知道什么事,就劝別人要大度一点儿的人。你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像这种人你得离他远一点,因为雷劈到他的时候可能会连累到你。咣,我这被扎了一刀,血还没擦干净呢,他走过来,哎,你要勇敢起来!你死不死啊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微博上一大堆站徐峥的

知乎上一大堆谴责徐峥的

对于一边倒的人,甚是无语

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没有身临其境,更不可能感同身受,作为旁观者,谁都会理性分析,谁都知道打人不对,可是谁能保证自己处在那样的环境下不会生气,不会被激怒,不会气的直跺脚???

你能保证吗?你能吗???

有因才有果,如果不是那个狗仔一直跟着,我相信徐峥他不会打人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打人就对了,他做的不对,但是我想可以理解他。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家都是人

现在一个个说的都很好,我们都是有素质的人,但谁知道自己在那个环境下会怎样呢?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明星比常人拥有更多的光环,所以必然要比常人承受更多其他的东西。但是这并不代表狗仔就可以不尊重他们了。

对于无良狗仔,我只想说,活该!你不尊重人,活该被打。是女的,又怎样,因为是女的,就可以不尊重人了吗?

对于徐峥,打人不对,事后该做的他都做了,希望他吸取教训,以后在处理事情上多一些冷静。

酒,真的,还是,少喝为好。

如果这事放在平常人身上,不会引起这么大关注的。

请各位有时间多关注一下北电性侵事件吧,真的不希望最后被不了了之

哪怕希望黯如萤火,但若不追随,便永远是黑暗。

知乎用户 王鹿鸣 发表

只能说徐峥团队公关真的厉害,上次出轨不了了之,万年在家的小陶虹被迫出来工作。这次多少小号花式洗地,呵呵了。对得起东海泉眼小龙女吗?

知乎用户 夜兔神皇 发表

我记得以前上初中的时候看过乌龙院漫画,有一期专门描述了狗仔队是怎么节操尽毁把自己真的当成一条狗来生活然后被人用骨头恶搞,当时只觉得好笑,现在看看如果你把自己都当成一条狗,那人家打狗,又有什么错?如果狗仔侵犯别人利益却值得可怜,那地铁公交撒泼打浑,占用篮球场跳僵尸舞的老头老太,没教养的熊孩子也值得可怜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我我也打女记者。

我打的,不会这么严重罢了

至于说什么不打女人的。

看似为女人好,其实有歧视之嫌

不打女人这句话到底有没有歧视之嫌呢?

我们假设他不歧视,什么叫不歧视?那就是把女人看成一个正常的合理的人。最多是认为相对于男人来说点瘦弱。

不打女人,换成不打比我瘦弱的人。不歧视吧?

那平常状态下,肯定不能打了。以大欺小算什么好汉

但在这种冒犯的情况下。

不管你比不比我瘦小

难到你柔弱你瘦小,你就可以冒犯我不用承担责任吗?难道一个瘦弱男人就冒犯另一个个强壮的男人,他就有资格不被打吗?

所以在这种冒犯的情况下。说不能打女人,其实把女人单独的隔离出来。是一种隐性的歧视。

我不把你看成和我对等的人。

史铁生 (我记不清是他说的,还是有关这本书的评论家说的) 说: 如果你把自己放在了低人一等的地方,就不要怪别人歧视你。

平常状态下说不打女人是正确的。

但是这个不打,不是因为你是女人,而是因为你瘦弱,你弱小,我不欺负比我弱小的人。

不是因为你是女人。

最后,对于这个事件,我认为徐峥做错了

他错的不在于他打人了。而在他打重了。

这就好像小偷偷东西被人打成重伤一样。

打这个小偷,无可厚非

但不能打成重伤或打死。

知乎用户 就是个打酱油的​ 发表

可以理解他打人的动机心情,但不能接受他的做法,因为他可以用其他更好的方法解决这件事。尤其是他面对的是个女记者,他还往人家脸上踹了三脚

从泰囧开始徐峥的每部电影我都给他贡献了票房,有的还不止一张,但从昨晚徐峥打人开始,以后我一张电影票都不会贡献了,因为我觉得膈应

知乎用户 我不爱吃皮皮虾 发表

我怎么感觉这个问题无解啊!

不打她,接接着跟拍。

打她就进了圈套,这他妈就是故意碰瓷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徐峥打人,微博下一片拍手叫好,是全中国的悲哀,是法制时代的悲哀,是这个民主社会普通人无法发出声音的悲哀,更是颠倒黑白的悲哀!

明星的特权让我们一个个普通人无比悲哀!

知乎用户 李菁 发表

我喜欢逛街,但每次商店里的衣服都很贵,我每次逛都忍下来这个价格了。最后一次逛街,可能是因为平常积压太久了吧,我把一件我喜欢很久但永远买不起的品牌的店给砸了。

此行为源自我对类似品牌高价格长久的厌恶。

忍耐不是软弱。

出手也并不是正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年在乌镇,他在黄磊酒吧喝酒,已经相当晚了,而且十月末的南方很冷。我们几个同学刚好吃完夜宵路过酒吧,因为徐峥是我们校友,因此想借此机会找他合个影。酒吧经理开始百般阻挠,因为各路明星大咖在酒桌上畅谈各种,打断是相当不礼貌,百般求说下,经理终于同意帮我们去请示一下,如果不行让我们立马走人。我们也都答应了。我们也没抱啥希望,隔着玻璃窗只见经历在其耳边小声呢喃,只听里面传来 “是 SH 戏剧学院的啊,那我一定得去一趟。” 然后里面就开始各种讨论起各路戏剧学院学院来… 题外话。紧接着徐峥衣服也没批就出来了。他个儿高,拍照的时候看我们一个个冻瑟瑟发抖的,还把几个搂在肩膀下合影。拍完照他没有立马就回去,他和我们聊起天而来。聊戏剧,聊在艺术道路上的坚持,鼓励我们做戏,期待我们的作品等等等。那会儿能看出来他几乎酒过七旬了,俗话说酒后吐真言,酒品见人品,尽管他是酒后的谈吐,但也真的温文尔雅,语句里听不出一点狂傲,更没有一丝我是明星我就有架子的意思。

其实这跟我们是否与他校友他才出来的直接联系不大,就算是校友,一帮隔世纪的超级小师弟我不筛你又咋滴?桌上聊天儿的各路艺术人并不值得让他来与我们交流一番。

但是他来了,并没有让我觉得上流人只会对上流人尊崇。

我想即使你不是個戲劇人,那晚你站在窗前等候,他也绝不会消费你对他的喜爱

这次徐峥动手固然不对。但可想而知,能把他逼到出手打一个女人,对方一定也有及其过分之处。

有些狗仔为了自己的利益真的有点不择手段,极其没有底线的剥夺一个人的隐私,说到底有时候演员真的连人权都没有了。

事后出了事情重则矛头指向明星动手怎可如此?轻则狗仔叫嚣要生存没办法…

生存确实没错

但是狗仔这个职业就不该有底线和职业操守吗??

知乎用户 Colorfuldog 发表

有些东西,敞开门面时被我们指责低俗。

但门一关,我们躺在沙发上看,坐在马桶上看,吃着泡面看。

出人头地的代价

没名气时,希望媒体把自己吐的痰都报道得有魅力。有名气时,妈的,你凭什么 24 小时监视我的生活?

嗯,正规媒体和狗仔不一样。前者有操守,后者做的事,是在操自己。明星接受流程合理,公开透明的采访,但不接受被动的,冒犯的拍摄。

那若你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明星,有一天被狗仔偷拍后,你对他说:没事的,我人很好,你出来拍我吧。

这时,狗仔还会继续回到草丛里?

但是狗仔不会拍没名气的小明星。拜托,要学会节约狗仔,低碳社会了都。

艺人挣够了钱,名气,地位都稳定后,就不想大规模的曝光了。这类似在赌桌上赢了钱,就想回家的那类人。赌友不开心:你要是从此不赌了,我们放你一马。但是你这次赢钱跑了,下次再看见你上牌桌,我们剁了你的手。

理性的民众,公开言论是支持艺人和狗仔做斗争的。但下一次艳照门到来时,他们跑得比谁都快。偷窥的欲望,人类是甩不掉的。

要么退出娱乐圈,要么就别抱怨,继续提防。

狗仔不会消失,狗仔是娱乐圈标配,是群众刚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路人来答一波

戴安娜王妃为躲避狗仔偷拍出车祸去世开始,我就是恨狗仔的。在这次的徐峥事件下,微博评论都是一片 狗仔就是狗 打的好 的评论,却也让我觉得很悲哀。

首先,在中国偷拍明星,拍到什么程度算是犯法,还没有定论,但是你打人肯定是违法了吧?

其次,狗仔是个职业,他之所以有市场,很大原因是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不爱看演员作品,专门喜欢看演员的花边和丑闻。微博上一大片骂狗仔职业的,难道就没有想过,自己也是狗仔行为的间接支持者。评论把狗仔类比为妓女,小偷,说这些也是职业啊。但是,你见过嫖娼的人大骂妓女,见过买贼脏的反过来骂小偷吗。同样的,你个天天看狗仔报道的人在网络上当什么键盘侠骂什么狗仔呢?

假如你真的想抵制狗仔,那你就做到再也不看明星花边,不给这些新闻热度,不给狗仔生存空间。当一个键盘侠,喊着打死狗仔,只会显示出你的无知,也帮不了自己的爱豆。

知乎用户 努力賺钱的小法师 发表

对这件事没有更深入的了解,基于题主说的情况,我认为他的行为,如果记者的伤势达到轻微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这不是一时的违反道德的行为,而是触犯人类最低道德底线的违法行为。

有很多人认为他打得对,因为那个女生是狗仔。我却不这样子认为,因为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尤其是娱乐明星的时候,他在享受高额的回报收入的时候,就该预想到牺牲一定的隐私权,被狗仔跟拍、偷拍,那也是他应当容忍的范围,不能说你需要宣传的时候,就可以拍,不需要宣传单的时候就变成骚扰。

再者而言,你看那个地方的狗仔不是这样子?陈冠希当年被跟拍,台湾记者直接用摄像机往脸上撞,想激怒他,他都没敢发脾气(详见康熙来了,陈冠希自述),他性子那么火爆,在当艺人的时候都明白这是他做艺人不得不忍受的,徐峥作为一个演艺圈的老油条难道不知道吗?

他是个好演员,但结合出轨事件,不是一个尊敬女性的男人。

其实明星,观众高额贩卖的不止是他的演技、歌艺等,还有他的美好形象,以及茶余饭后的谈资。

知乎用户 柒米青​ 发表

我觉得陈冠希应该会再涨一波粉。

知乎用户 红色男爵 发表

GTA5 中,富兰克林的 “陌生人与怪咖” 任务中有一个人叫比弗利(弗比利,比利弗)。

此人热衷于偷拍当红明星,从明星的性生活到交通违纪被捕无所不拍,还美其名曰 “粉丝有权知道这些”。

有权个屁,所以我后来把他炸死了,提示任务失败。

知乎用户 不给糖吃就捣乱 发表

这时候就要举出我们的冠希哥了,你看冠希虽然声名狼藉吧,当他遇到不爽的记者是怎么做的呢….

互拍呗,让你试试被拍爽不爽呗,让记者感受一下摄影之神的恐惧呗。是不是很和平,是不是很开心

知乎用户 The performer​ 发表

说得好像自己三观就是最正的 三观怎么才算正 是跟自己一样就是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微博那些人没些法律意识吗?跟拍是不对,打人更不对。我觉得徐峥应该被严惩。

知乎用户 谢林倩 发表

看了微博评论。三观尽毁。评论区一千叫打的好的。。。我去,打人诶!不管是打女人还是打男人,不管是为啥打人。

打人是不对的犯法的这不是小朋友都知道的事吗?三观尽毁啊三观尽毁。。。

知乎用户 海底两万里 发表

[第一,作为公众人物,本来就是靠这个赚钱,记者也需要工作,凭什么不能拍?

第二,不喜欢可以报警,有什么权利动手?如果捅人一刀,道歉就可以解决,那还要警察干嘛?

第三,作为男人,动手打女人,还是打脸 ,我就呵呵了~

知乎用户 清漓先生 发表

我不是说徐峥打得好,只是对 “不该打女生” 这句话提出异议。也因此知道了为什么我们追求的男女平等到了男生那边就变成了 “女权主义”,因为有些人啊没事的时候到处喊着“男女平等”,出了事情便又用女生的身份做挡箭牌。这样既想要自由有地位又想得到无条件保护,难怪会被称为“女权”。引用一句不恰当的话,鲁迅说:“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 你又想要地位又想要自由还想不经历危险一路特权加保护这样好吗?男女不平等是自古以来的,如今已经好了很多。中国的很多女性她不是弱,而是甘愿弱。女生就不可以打了?女生就应该受到这样的保护吗?你不要说我不是被打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不会去做那些不好的事情让别人找到机会打我。其实很多时候,我理解的男女平等就是不会再出现那种妇女被拐到深山无力反抗只能教书,还得了感动中国。他们剥夺了她的人生,兴许她不教书会有更好的成就。这时候你把这件事放大了,说不定当年拐她的人会洋洋得意,如果记得的话,说不定还会对同行说一句,你看,这是我拐的。很多时候,我们所追求的男女平等不是在寻求保护,只是在寻求合法的权益。而不是说因为穿得性感活该被强奸,穿得性感并不犯法。推文上有一个人说自己的四岁的狗面对桌上的美食还会克制,因为主人告诉它不能吃。狗尚且能克制,而人却不能,多可笑。

不过想想我还是觉得太天真,男女平等已经在改善,可还要实现真正的平等还是要一段漫长的旅程。除了男生要改变,一部分女生更应该改变。

知乎用户 应智学 发表

实名反对各种洗白言论。

打狗仔,不对。打女狗仔,更不对。粗鲁地往女人脸上踢,错上加错,大错特错

先说说为什么会有狗仔这种行当,很简单,需求决定市场,大量关注你的需求,你的作品,你的公开场合活动之外仍然存在大量的粉丝关注需求。而这种需求,是当今影视明星社会地位,动辄上亿资产的先决条件。我一直认为现代歌星影星距离真正的艺术家有距离,就是因为你的社会地位你的收入绝大部分源自于粉丝对你关注的需求,在我看来,你的地位收入绝大部分源自你优秀的作品而非关注度和曝光度,那就就是艺术家,是大师,反之就是明星,仅仅是明星,哪怕是超级巨星。 这类明星的身家选选超过她们真正对艺术乃至整个社会的贡献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粉丝对明星关注的需求。打个比方,有一个歌星,唱歌很好,专辑质量上乘,但是他从不露脸从不曝光连名字也没有,那这个歌星的身价将永远等同于他的艺术价值,永远不会有额外的商业价值。

转回徐峥,他能有今天的地位和身家,粉丝的关注功不可没,而狗仔是让关注着能在场外持续关注的重要一环。享受着关注度带来的收益,却不承担此带来的后果,“当初求种像条狗,如今撸完嫌人丑” ? ? ? ? ?当然,过分骚扰私生活你可以报警啊,只是跟着你拍个照,你要瞪眼摔相机打人,没得洗,谁也别想洗

知乎用户 听见下雨的声音 发表

无良的所谓的 “记者” 们做的缺德事还少么?

当年姚贝娜死后被无良 “记者” 潜入太平间偷拍遗体的事都忘了么。

当时化妆成医生助理的记者还是深圳晚报的正规记者。像这种日常跟踪偷拍的狗仔们记者证都不一定有的人,更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知乎用户 结茧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卸微博保智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狗仔不可怕,可怕的是狗仔的主编。他准备怎么写,你猜都猜不到。可能你陪你妈出去吃饭,他说你泡富婆,可能你和朋友逛街,他说你双性恋,可能你朋友刚好是个女的,他就说你出轨。总之笔在他手上,配上几张噪点大到爆炸的照片就可以毁掉一个明星的前途。

关键是,有人信呢!

知乎用户 远在咫尺的宝宝 发表

让子弹飞一会儿

知乎用户 香槟​ 发表

我只能说打的好。

但凡一个有职业素养,有道德底线的记者,摄影师,都不会从事狗仔这个行业。以挖别人隐私为卖点博人眼球,这种损人利己的职业,从事前就该做好被打的准备。

她自己都说了,明星有些时候出于宣传也会让他们跟拍。明明知道应当授权拍摄,那她凭什么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偷拍。知错犯错,不可原谅。

你弱你依然没理。

知乎用户 有一个朋友叫海 发表

我就问一句,如果是绑匪,前期是不是和狗仔做的事情差不多?

知乎用户 penny​ 发表

这次被打的女记者是风行工作室的,头头是卓伟。卓伟的成名契机是与窦唯的矛盾,当时他供职于新京报,写了一篇《窦唯大骂歌手丁武丁武奉劝窦唯去看心理医生》,同时,该报出了一系列的文章,说窦唯兄弟失和、夫妻反目、精神失常。

窦唯气急之下带领数人前往新京报编辑部寻卓伟与其理论,但卓伟得到消息之后躲了起来,未寻到人的窦唯一气之下砸毁编辑部电脑、电视等办公用品,并在愤怒离去时,烧毁汽车一辆,这就是江湖流传的 “窦唯烧车事件”。

窦唯事后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知道有一个卓伟,写我生活窘迫、每月收入 500 元,还扯进了李亚鹏,但他从来没采访过我。我很想见见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写。’当时另外一个记者凯硕就王菲生孩子问了窦唯,“窦唯很有礼貌很有节制地说,希望王菲多注意休息。当时大家气氛都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突然出现窦唯骂李亚鹏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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