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发生过哪些有趣的事?
知乎用户 肖白刃 发表 有一次接到一个报案。 报案人晚上起来上厕所,客厅没开灯,但是发现有个人坐着玩手机,报案人发现不认识,肯定是贼,为了防止贼狗急跳墙说:“爸,还不睡觉啊?”。然后回房间锁门偷偷报警了。 贼抓获归案后是这么说的。他说看过一 …
除了道歉之外,还应当充分作出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五月的新标准,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赔偿金标准为每日 346.75 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应当作出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仅凭这一项,张玉环即可获得超过 320 万元的国家赔偿。
另外,如果在羁押过程中,存在殴打、放纵他人殴打、虐待、违法使用警械,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支付精神赔偿抚慰金。因此,在后续追责中,也应当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这不仅关乎公正,也关乎张玉环的现实利益。
再审审理中,张玉环以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但合议庭认为,关于刑讯逼供的证据材料还不够充分,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在后续追责中,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查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这不是辩护律师单枪匹马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体制内的力量参与其中,主动揭开更多的疮疤。
据新华社报道,2015 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 1039 名被告人无罪。2014 年以来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金额共 1.13 亿元。
26 年,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国家支付的赔偿,来自每一名纳税人,我们享受了国家司法资源,享受了打击犯罪带来的安宁,同样也在为司法系统的错误埋单。普及法律援助、杜绝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其实就是在给我们纳税人省钱,和我们的利益切实相关。
如果有人给你 700 万,告诉你,换取你的 26 年的自由,我觉得会有人考虑一下的,因为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挣不到 700 万
可是现在他们没告诉你,你熬过了 26 年,你就会有 700 万
他们告诉你的是死刑,是无期,是夺走了你的希望,是枷锁,是镣铐,是一把随时等在上膛的枪,是你行尸走肉般腐烂在牢房
是你生前含冤入狱,生后背负骂名
那 26 年,每一个新的早上,都是重演的绝望
希望,别开玩笑了,你没有希望。
你有的只是有子不能养,有娘不能孝
有的只是那 9490 天惶惶不可终日
有的只是那 9490 天的无尽的深渊
那 9490 天,就像是吸血虫,他们不仅仅吸你的血,吃你的肉,他们还告诉你,你不能反抗,他们还告诉你,你没有希望,不,他们不是一下子告诉你的
你心中是有希望,每一天都有,哪怕一点点,一点点。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但是那是在高墙之外
他们每天重复的事情就是,你有多大的希望,就给你加倍的绝望
这样的日子,还有人想要吗?
别说 26 年,就是 10 年,6 年,我也不想要
呼格吉勒图案,也称 " 四九女尸案”
呼格吉勒图 (1979 年 9 月 21 日一 1996 年 6 月 10 日),内蒙古人,原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
1996 年呼格吉勒图因被认定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1996 年 6 月 10 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14 年 11 月 20 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同年 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5 年 11 月 11 日凌晨 5 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离呼和浩特市区近 30 公里的陵园的新墓地安葬。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 12 月 30 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 2059621.40 元。该决定已于 12 月 31 日送达。
呼格吉勒图案国家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 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 1047580 元; 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 60 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 12041.40 元; 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 万元。以上各项合计 2059621.40 元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撰
中国书协理事刘俊京敬笔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这当然不能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
他们长达 27 年的故事,没有任何一部电影能相比
洪泽鑫的视频
· 3.3 万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274453269109506048)
看完上面这两个视频后百感交集。
当年张玉环 26 岁,宋小女 23 岁,正是如花的年龄,两人感情相信也是最纯真、浓烈的时候。
结果一别就是 27 年。
这种离别怕不是比死别更让人难受,一个在监狱里屈打成招、含冤受刑,一个在外面断不了念想,独自拉扯大两个小孩。
1993 年到 1998 年,足足六年的时间,宋小女用自己最好的青春时光在守着这份等候,在想放弃的时候,或许支撑着她的就是爱人曾经有力的拥抱,而她最希望得到的,也是来自爱人的一个拥抱。
一直到 1998 年,宋小女患上了肿瘤,为了两个儿子,才不得不改嫁。幸运的是,她遇上了一个好人,开始有人照顾他们母子,开始有人陪着她一起为前夫申诉。从 2001 年 12 月开始,每周一封申诉信,写了整整 19 年,900 多封。
但狱中的张玉环呢?——真的很难以想象,这得是何等豁达的心态和信念,才能撑过这 27 年。
视频里,宋小女的每一个表情都藏着无比澎湃的情感,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些年的辛酸和苦楚,这是演员演不出来的——哪有一部电影能比这两人的遭遇更轰轰烈烈?
希望后续追责进行后可以严惩,补偿是最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敲响警钟,这样的悲剧不能再有了。
也希望这个故事能被更多人知道,无论是小说、纪录片、还是电影,能让中国所有司法工作人员都好好看看,他们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到多少人的一生。
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作为司法工作者,一个案件可能只是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百分之百!
张玉环说得非常对,冤假错案不是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可以了结!
赔偿,追责,倒查,警示教育这些后续工作都应该尽快提上日程!
唯有如此,才能给他些许安慰。
后续追责主要涉及到国家赔偿的问题。
张玉环被错误羁押 9778 天,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有具体规定的,没有争议,
即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大概在 338 万元左右。
复杂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如何确定。
目前只有《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相关问题,
而精损赔偿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
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无法得出像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一样统一的计算公式。
所以该《意见》只是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比如,聂树斌案申请 1392 万元,判决赔偿 268 万元,
佘祥林案申请 300 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了 40-50 万元左右。
可见,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和比例不是很高,
但不意味着申请人的申请不合理,因为申请人付出的是生命和自由的代价。
相信随着国家经济水平和法治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和比例会有所提高。
另外,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还有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向其赔礼道歉的义务。
道歉是一种态度,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还有赔偿和追责,还有抚恤和治愈。
无辜的受害者,我们怎能漠视他受过的苦难?
作为丈夫 缺席了妻子的等待
作为儿子 缺席了母亲的生日
作为父亲 缺席了儿子的成长
作为公民 他更错过了自己的 26 年, 错过了自己人生的多重可能。
如果没有牢狱之灾,张玉环可能还会做一个开心的木匠 ,烦劳又快乐。他也可能会下海经商 驰骋商海。有一个爱自己的妻子,养儿逗孙。
他人生的无限可能,都已经随水东流,去而不回。那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的时光与尊严。赔偿的数额再高,也无法挽回一个人的 26 年,一个人的社会生活。
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儿子,丈夫,父亲淡漠了。取而代之的是罪犯的标签,是多年的监禁和妻子改嫁,儿子失孤。
时代的一粒沙,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
即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可怜的男儿又是幸运的。兄长信他,前妻信他 。还有人愿意为他奔走,一直为她申诉,护他周全。整整 26 年的时间,我们足以想象这两个非科班出身的平凡民众,受了多少苦,熬了多少罪。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斯世当以同怀济之。
可是,世上又有几个像宋小女那样愿意信他的人呢?
道歉不是一种态度,更重要的是追责,是安抚,是让受害者重新步入正常人的世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不是为了道歉而道歉,而是为了以后不再出现这样的惨剧。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 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 。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 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明白。我们一路前行,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最后用罗翔老师的话结尾吧,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是不是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什么?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的去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迟到的正义就像过期牛奶,不止没有营养,还会引致呕吐
但对那些没得选的人也只能喝下去了。
今天我在去律所的路上看了张玉环的一些报道,走到天桥的时候抬头看了看这来来往往的车辆和熙熙攘攘的人群,内心百感交集。
眼睛里似乎有一些泪珠,这不是为张玉环而流,这是为世间的诸多冤案而流。
我发了条微博:怎么说呢,张玉环这案子,唯一庆幸的是当年不是死立执,而是死缓。当年两条人命,故意杀人罪,法院能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留住张玉环的命,骂归骂,但我想,当年的判决也不是那么草率的。好在张玉环,算迟来的正义中幸运的。
下午给母校的大一的法学生做一次分享,告诉他们我们法律人身上的责任有多么重大。
当你决定成为一个法律人,压在我们肩上的不止是一份工作,不论是公检法、还是律师,如果不够慎重,你都有可能成为一些冤假错案的帮凶。
看大宋提刑官,宋慈的父亲曾经也是个判官,一生刚正不阿,最后因为一个冤案选择了自杀,可以想象冤案给法律人带来的难以承受之重。
呼格案、聂树斌案,每一个案件翻案都给我们法律人敲响了一次警钟,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如果一味的惩罚犯罪而忽视了保障人权,必定滋生腐败,滋生冤假错案。
罪刑法定、司法独立、疑罪从无、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都是简单的几个字,那是多少人用生命和自由换来的。
希望我们每一个法律人都能接受教训,留给我们是更多的思考。
严守底线和原则,谨记。
我给你 300 万,限制你人身自由 25 年,这期间你只能在我家里的仓库里待着,哪都不许去,你的老婆孩子父母通通每人一顶罪人亲属的帽子,缝在头皮上的,不许拿下来,我喂猪的时候顺便给你来一勺,给狗换棚子的时候把换下来的垫子拿给你睡觉,就这样你还得干活给我创造收益,因为养你的钱都是我跟村子里的人收来的,理由是我答应给村民造房子修路。更可怕的是,25 年后你还记得咱们俩还有 300 万的契约算你运气好,然而有些人根本撑不到 25 年(死里面)或者根本就忘掉了还有 300 万的事情(放弃申诉),什么?你说我不人性?那我道歉呗,对不起~,怎么样,你拿到钱还赚吆喝,是不是非常的满意?
以上是我阴阳怪气的气话,大家随便看看就好,我内心还是很红很专的。但是我这么生气其实是我对 26 年的这个概念突然非常恐惧。我本人现在大二,20 岁,那 26 年意味着什么?**这 26 不是一个随口而说的数字!**它意味着你从出生就在监狱里,所有的亲情,童年,朋友,玩具,游戏,美食,电影,小说,知识,全世界各地的美景,班级里暧昧的漂亮女同学…… 总之这世间的万千的美好从你出生开始就与你无关,取而代之的是监狱冰冷的围墙和难以下咽的饭菜。而且这个生活还要持续到你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一想到这,我真的忍不住内心那种要骂街的冲动。
中国男性平均年龄 74 岁,他相当于三分之一的人生都在里面了,而且还是最年富力强的那三分之一!
而且赔偿的 339 万在我看来也是可笑至极!一个平均职工 26 年赚 339 万,与此同时,这个职工周末可以休息,假期可以出游,下班可以享受和妻子浪漫时刻,孩子放学可以享受其乐融融的亲子时光。然而监狱里这个人呢?监狱里的活照样没少干,同时还有人身自由的剥夺以及内心无尽的耻辱。之后发现搞错了,结果就给他按平均工资补偿?敢情多出的那些自由和尊严不算钱呗?
一个人最美好的年华在监狱里和一群社会渣滓一起白白虚度,换来的只有 300 万和一句对不起,他能释然是他的本事,但我真的做不到,你们能吗?
(之前最后这里还有一段求赞环节,但是与这个严肃的问题和回答严重不符,谢谢各位的批评,本人已经意识到问题,现已删掉)
1996 年 4 月 9 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_(4·9 毛纺厂女厕女尸案)_。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 月 23 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 月 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 年 6 月 10 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14 年 11 月 20 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 月 30 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 2059621.40 元
1995 年 4 月 25 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 4 月 27 日被执行死刑。
2016 年 12 月 2 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 年 3 月 30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聂树斌家属 268 余万元。
哪怕给再多的钱,26 年,物是人非,逝去的时光怎么可能再回来。
每一个冤假错案,不仅仅是当事人的灾难,也是对于国家公信力的损害
从 1993 年 10 月 27 日张玉环被关押,到 2020 年 8 月 4 日被无罪释放,历时 9453 天。
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作出的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 346.75 元。
[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 346.75 元hb.ifeng.com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hb.ifeng.com/a/20200519/13972369_0.shtml)
那么张玉环能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 3271586.25 元。
但除此之外,张玉环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可以参考 “金哲案”。
金哲宏共计获得赔偿 468 万元,其中包含羁押 8452 天人身自由赔偿金 2670324.88 元(315.94 元 / 天),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9675.12 元。
那么按照金哲案的标准,张玉环理论上讲可以获得更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然,由于张玉环被关押的时间是最长的,因此张玉环完全可以提出更高的赔偿。
[被关 15 年后释放的张志超申请 780 万赔偿,是多还是少?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8936038)
最重要的是尽量对 “张玉环” 们进行尽可能的补偿,让 “张玉环” 们能安享晚年,而不是终日生活在无辜入狱的阴影中。
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对整件事的追责,不能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
监狱里还有别的张玉环吗?我们会是下一个张玉环吗?
为了让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还要去尽力弥补各项漏洞。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吧:
按一天 500 元算,一个人月薪是 15000 元,这是个什么概念呢?中国苏锡常地区的公务员中工资待遇福利保障最好的警察 (同级别相比) 的月薪水平(还包括五险一金哦!)
这个工资可以说非常高了,北京 2019 年夏的平均工资是 11204 元,但张玉环实际羁押不满 10000 天,我们按 10000 天算,然后我们会得出一个惊奇的结论: 他被关 26 年,竟然到手的国家赔偿才 500 万。
难道不矛盾吗?
至于追责,统计学老师讲过
一个小概率事件发生,大概率是出了大问题的。
这件事背后一定不只一个张玉环,看采访张玉环提及自己想自杀,但同监室的大学生劝住了他,说现在自杀就是畏罪自杀,所以他忍了下来,那么,问题来了,又有多少人没能忍下来自杀而蒙受不白之冤呢?
问题又来了,现在还会不会有王玉环、李玉环在哪个监狱里苦苦支撑呢?以后还会不会有呢?
挂个预测吧,这次正值教育整肃的关键时刻,肯定是要被政法委当作重点典型来整治的:
7 月 8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了一个会议,宣布将在全国政法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同时决定 2021 年起在试点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在全国政法系统铺开教育整顿。
陈秘书长在会上用了 “动真碰硬”“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这几个词什么分量大家心里都有数,而且试点的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呼兰区、江苏省徐州市及云龙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及灵宝市、四川省宜宾市及珙县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陕西省宝鸡市国家安全机关,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松滨监狱,这些地方选的也都跟大家之前猜的差不多。
追责参照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但要轻一些,毕竟人还在。应该是当地的公检法系统再过一遍,法院系统应该好一点,判的都是死缓,也说明法官心里肯定或多或少也是犯嘀咕的,所以判了死缓有收场的余地。
我倒更好奇这个案子怎么突然翻过来了?
真心建议,以后给可能刑讯逼供的人员,多普及一下杜培武李久明的经历,可能能让他们感同身受。
看哭了。
都说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警察就是给你道歉的呀!!! f**k
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牧马人(应该还有别的名字)
当初因为这句话,挺搞笑的,就看了全篇。
感触挺深,跟这个案件有相似之处。都是被人误会,只不过影片中的老许更加幸运,别人都对他还不错,还有一个一直爱他的人。
当他拿到所谓的 500 块钱 “补偿” 的时候,他儿子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钱。女人无奈的说,当了 20 年 “老右” 换的。
说回张玉环事件,错过的时间又有谁能够弥补,他也只有这一次人生,凭什么被人冤枉,他的家人,他的老母亲背负着杀人犯母亲的名字,等待着儿子回来,从黑发等到白发。看到这条新闻的人,有多少人还没到 26 岁,而这个人已经被冤枉了 26 年。
经过羁押了 26 年 8 个月后,再审改判无罪,有关律师声明,将会申请约 339 万的补偿。(按照 2020 年标准,每天 346.75 元计算)一个人 26 年的青春,自由,婚姻,家人承受的眼光,到最后变成 339 万。他的前妻一直帮他上诉,带着两个孩子长大,照顾前夫父母 26 年。一个在里面,一个在外面,里面是监狱,囚禁身体,外面是炼狱,折磨精神。
26 岁 –53 岁
最美好的年华,愿天下不再有冤假错案。
我是小伊,谢谢大家的观看。
之所以关了这么久,大概是终于熬到某些当事人退休了。
建议建立刑事案件终身追责制度。
迟到的正义,还能称之为正义吗?
如今,他赢回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却也失去了自己的人生。
“你还满意吗?” 去年,吉林人金哲宏拿到 468 万国家赔偿,记者问了他这个问题。真的希望,未来张玉环获得国家赔偿的时候,不会有人再问这样的蠢问题。
迟到的正义不算正义,这只是对一个普通人的安慰。
逝去的再也回不来了!我们唯一高兴的,只是一个人赢回了他的清白和自由。
1993 年 10 月 24 日,同村年仅 6 岁和 4 岁的两兄弟忽然失踪,张玉环被带上了警车。可当年认定他是杀人凶手的,不过是一段麻绳:家里的麻绳与在抛尸现场提取的麻袋,“同属麻黄纤维”。另外,受害人是被掐死的,而张玉环左手食指和右手中指有两道伤痕,于是被认定是受害人挣扎抓伤的。而这草率而仓促的 “证据”,改变了张玉环一家的命运。
一个不当的判决,就是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多年来一直在帮弟弟申诉。为证清白,他也几乎耗尽了自己的人生。“当年我也认为是他一时糊涂把人杀了,那他应该枪毙,在一审时期我也很生气,后来是二审律师阅卷后,告诉我没有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
在大儿子张保仁的印象中,父亲出事后,同村的小孩都说他们兄弟俩是杀人犯的儿子。兄弟俩也未曾探视过父亲,对父亲已毫无印象。“我去见他,我难受,他也难受。我大伯经常会去探视父亲,我就跟大伯说,跟爸说我们兄弟俩很好,你放心。”
83 岁的母亲张炳莲,独自居住在村里,紧邻着张玉环倒塌的老屋。她说,如果不是相信张玉环终有一天会回家,或许她早就不在了。等待一天,或许是充满希望的。
但等待 27 年,却是怎么样一种悲凉。
出事后,张玉环的妻子为了抚养幼子南下打工,俩儿子经常在亲戚家轮流寄养,过着类似流浪的生活。为了生计和儿子的未来,11 年前,妻子决定改嫁。但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她对现任丈夫提了三个条件,其中必须无条件地对两个儿子好,允许她随时回去会见张玉环。她说,倘若张玉环能无罪释放,最大的愿望是能和他拥抱一下,“这个拥抱,他欠我太久了”。
27 年,每天都在拷问。为何一个人不断不断地申诉,却依然要等待 9752 天才有结果?张玉环说,这不是法律的错,而是 “有些执法人员的腐败,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玩具,让我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
如今,他赢回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却也失去了自己的人生。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今年是 2020 年,往前追溯 26 年,是 1994 年。
从 94 后,到 00 后,再到 10 后,满打满算,都没有活够 26 年。
对于从 94 年到 2020 年出生的人来说,也就是我们,生活精彩吧?
从蹒跚小孩到现在风发意气,我们经历了人间的百态,经历了家人的陪伴,朋友的安慰。有失意,也有高潮。
但是,这么完美曲折的人生,也不足 26 年啊。我们这么多年的人间体验,还没有他做监狱的时间长。
而他,也被迫错失了 26 的人生体验。
按照人均寿命来算,26 年,就算是一个人三分之一的人生了。
26 年,生活中监狱中,屈打成招,多次被判死刑,26 年生活如一日。空白的 26 年。
所以说,道歉,说实话,一点用都没有。除了会安慰缓解错误者的心理以外,对张玉环被害人一点实质性意义都没有。
张玉环的人生,也是人生。
赔偿,追责,不过分,合理至极。
“阿环啊,这件事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就算了吧。” 二十六年没见的邻居蹭进屋里,语重心长地说,“你苦也吃了,罪也受了。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就省省心过日子吧。”
“卧槽,小逼崽子你踏马的踹我干什么?”
“你呀西大死年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儿子在政府里当官,上面有人要你儿子过来堵我叔叔的嘴。你儿子自己不想出面,就让你这个老不死的瞎 JB 动嘴。”
张玉环的远房大侄子冲了过来,上去就是一脚踹翻了邻居。
“叔,你别听他的,咱们就闹。现在只给咱们 300 万赔偿,咱不服,咱们闹下去怎么也能闹到 600 万!”
张玉环望着这个远房大侄子,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26 年的牢狱让他身体佝偻,头发花白,但是并没有让他失去思考的能力。此时,他看着眼前这位一脸雀跃的大侄子,心里只在想 “这是谁家的孩子?我应该没见过他。”
邻居被远房大侄子戳中了心事,讪讪地走了。
环妻端来茶水,招呼着大侄子坐下:“你爸爸妈妈还好吧?有二十多年没见了。”
“咱爸咱妈身体不太好,做不动农活了,家里也没个正经收入,现在全靠点补贴。我妈说,这次让我来给叔跑跑腿,也是麻烦叔照顾照顾。” 大侄子答得爽快。
“这只怕不方便,你叔当年也就只会一点木匠本事,现在身体也不行了,恐怕帮不了什么。”
“嗨,婶你就别操这个心了,我给你们跑腿,到时候你们就……” 远房大侄子到底不算太笨,知道有些话点到就可以。话说满了招人厌。
张玉环依旧一声不吭,但是环妻知道自己丈夫的心思。
“大侄子,你和你爸爸妈妈的好意,叔叔婶婶心里领了。但是你叔他现在只想求个公道,不是为了要多少钱。今儿天不早了,要不留下来吃个饭再走!”
嚯的一声,远房大侄子从凳子上蹦了起来。但是仅存的理智和那么一丝丝微弱的期望让他憋住了原来想骂人的话 “婶,你别忘记了,在牢里面吃苦的是咱叔,不是你。”
“你回去吧,这个事以后再说。” 张玉环终于开口了。
张玉环很疲惫,但是他不蠢。这些天开门迎的客都是讲这些事的,有劝他安稳的,也有劝他闹的。唯独没有人跟他提 “公道” 二字。
算是被撵出去的大侄子吐了一口吐沫,小声骂着 “臭婆娘什么玩意,现在捞到我叔有钱了,就拦着不让自家人也跟着发发财。”
坐在隔壁嗑瓜子的王婆听到了,撇撇嘴冷笑一番,又是什么狗屁亲戚。
她刚熬了瓦罐汤,就等着晾凉一点给张玉环两口子送去。
自己寻思着张玉环不在了这么多年,自己也没少帮衬着他家,现在终于有了这么一天,肯定少不了自己好处。
环妻给张玉环捶捶腿,安慰道:“你别急,我们还是要相信政府。”
张玉环很无奈:“我相信政府啊,不然我也出不来。但是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只是想要一个公道呢?”
故事写到这,我就不想往下写了。关于亲朋过来劝,上级维稳,八竿子打不到亲戚来投奔这些事,大家如果了解过赵作海、佘祥林等冤案的后续,就会明白……
其实还有一种人会找上门,那就是把张玉环当成一个伸冤图腾,指望着张玉环能帮着他们解决自己的冤屈的。
正如赵作海出狱后在家里坐着,慕名找他 “洗刷” 冤屈的人,差点将门槛踏破。赵作海会在大堂中间挑一把椅子坐着……
宋小女,奇女子啊。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本来他们应该在一起努力打拼,追求他们的幸福。但是一纸判令,牢狱 26 载。
铁窗灰墙,牢饭劳改 26 年,这些还是身体上的苦难,私以为这还不算最苦的。
张玉环的采访中记者问两个儿子有没有去看他。他说:小的去了,小的去了两次,见了两次。大的没去,但是我不怪他,他有自己的难处,他在外面也很辛苦。但是我在里面,我希望他、她在外面幸福。
26 年的牢狱之灾,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磨难。还有整个家庭面对的社会非议,比如他的大儿子,就不相信他,不认他这个父亲。但这也不是大儿子的错,大儿子努力地赡养着这个家庭。原来应该由父亲担地千钧重担,落在一个少年身上。而小儿子是虽然看过张玉环,但是事实上小儿子的父爱也是缺失的,当然张云环也被剥夺了为人父的快乐。
26 年的牢狱之灾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给两个家庭的成员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痛苦,包括张云环。
宋小女,奇女子也。她一个弱女子养不起两个小孩,选择改嫁。改嫁后还没有忘记前夫,常去看望前夫以及前婆婆,把两个小孩拉扯大。也没有忘记现任丈夫的恩情,决定和张玉环正式离婚,和现任丈夫在一起。
本来这样的奇女子,生命不必如此坎坷,他们本可以一同奋斗,我相信他们能有美好的家庭和生活。但是 26 年的牢狱之灾,让这个奇女子失去了依靠,让张玉环错过了这样一个奇女子。
造化弄人
26 年的牢狱之灾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给两个家庭的成员都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痛苦,包括张云环和现任丈夫。
26 年,张玉环错过了太多。错过了两个孩子的成长;错过了父母的赡养;错过了宋小女的一生;错过了自己的青春。
受冤时正值壮年,昭雪后年逾五十。一生最好的年华,被关在了高墙铁窗内。
赔偿确实很多,甚至有网友算他坐牢一天 “赚几百块”。钱虽然多,钱也很重要,但是不是什么都能用钱买来的。
钱能买来幸福的家庭吗?
钱能让支离破碎的一家,回复如初吗?
钱能买来膝前尽孝吗?
钱能买来孩子的健康成长吗?
钱能买来爱情吗?
钱能改变宋小女的曲折命运吗?
钱能买来冤屈的年华吗?
现在的张玉环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只有这几百万(其实还没到手,甚至还没申诉)。家庭已经没有他的位置了,社会也没有他的位置,可以说张玉环已经 “社会性死亡” 了。一个 “无名” 之人,拿着几百万的钞票,生命也走到了后半段。张玉环失去的是做人的资格,和张玉环失去的相比,这几百万不算什么。
最后,祝福张玉环和宋小女,以及宋小女的现任丈夫。人间自有真情在
不知道怎么说好!
26 年啊,一个人能有几个 26 年?9000 多天…
放到正常生活的人身上,26 年都是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何况放到这个一直要承受非议与责难、承受不白之冤的张大叔身上?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就像电话语音中他自己所说,上不能孝敬父母,下不能养妻育儿,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忙!这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不想过多评论之前的司法机构在这一事件中的做法。
因为说是迟到的正义也好,不会缺席也罢,不管如何,江西省政府以及江西省高院敢直面错误,改判案件还是值得称赞的,难道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情会造成什么样的反响和舆论么?
并且前面的人犯错就不是错误了么?他们就可以置身事外声讨前任的错误了么?我想最起码我们要尊重形成现在这个结果而付出努力的各方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管他们是不是真心和愿意的。
我很佩服这位张大叔,我能感受到他的愤怒和无奈,但他的语言和声调没有太激烈的反应,这绝对不是麻木了,我能听出对新生活的一种渴望和向往。
他没有被横加己身的冤案打到,也没有被 20 几年的牢狱生活泯灭,26 年前的小伙子出来后已经是满脸沧桑的大叔,面对这一切没有崩溃没有歇斯底里,很平静的叙述自己这几天的生活和对政府的诉求,我觉得这是值得敬佩的。
祝他安好,逝去的青春… 总归是找不回来了,愿他珍惜现在,一切从新开始,还有时间…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只是对一个被冤枉了的普通人的一种有限的安慰。
这份迟到了 26 年的无罪判决来的太晚了。
试问,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 26 年?
在风华正茂的时候,被困于高墙铁窗之内,过着绝望的,暗无天日的生活,忍受着一个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这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的,也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时过境迁,妻子改嫁,母亲年迈,子女长大成人,一切都物是人非,所有逝去的时间都无法追回。
至于后续追责问题,张玉环在采访中称,曾遭 6 天 6 夜刑讯逼供:放狼狗咬我,希望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果刑讯逼供查证属实,我相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一定会还张玉环一个公道,让知法犯法的刑讯逼供人员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其实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件事里,没有部门是全责。
法院疑罪从轻,检察院全力以赴,警察命案必破。
所有人都负责,也许不如所有人都不用负责。
没有上级要交代,也许才能对他人有个交代。
也能对自己有个交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其实这案子最容易解决的是补偿金,计算一下就行。张玉环接下来的生活怎么办,长期在狱中生活,出来能不能适应现在的生活。前妻再婚,两个儿子已成家,老母亲年过古稀,接下来怎么补偿他们?补偿金能计算,逝去的亲情怎么计算?
冤假错案并不仅仅出现在法院这个环节,而往往是在刑侦破案以及检察诉讼阶段先出现了问题,法院只是最后在各方的 “合作” 下行使无法或缺的拍板权力,也就是说法院只是一个案件链条的末端,在公安、检察部门的压力,甚至领导的指示下,法院法官最终落下了法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重要的是要保障审判独立,这就体现在权力的不干预,让政法不分、“破案率”、远离法院、检察院,保障司法在严格的法律法规之下自我运行。
别说道歉,别说赔偿,你就算砸了地府,续他 27 年阳寿,又如何?
我曾读过一句话:你就算比别人多活十年又如何,你只能多活七八十岁这十年,不能多活二十岁这十年
26 岁那年,有可能在读书,有可能在奋斗,有可能在放纵,放在千百年前你还可能在仗剑走天涯。就算落魄,你的未来依旧无人敢预料
56 岁那年,有可能在交接,有可能在发挥余热,有可能在混日子,放在十年前你还可能退休了在游山玩水。但无论怎样,你的人生几乎不会再有波澜了
肖申克的救赎里,老布出狱后自杀了。瑞德预见了,为什么?
老布在监狱呆了五十年,他早已被时代抛弃
有人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荒唐!对于正义,迟到是一种罪恶
确实不是一句道歉能解决的,但社会舆论也不要过于负面。
许多旧时案件被重审,含冤者被平反,亲人骨肉不再背负异样眼光,总是不幸中的万幸。
假如每一个冤案都会造成大量的负面信息,未来是否还会有人去给受害者平冤昭雪?
过去的认知,科技和社会环境确实造成了很多不可挽回的后果,我们没有办法改变过去是事实,但希望在今天,在未来能够减少错误,也能够更多的改正过去的错误。
自 1993 年 10 月 27 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 9778 天,成为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张玉环的前妻在采访中笑中含泪,“我非要让他抱”,“从 1993 年欠到今天他应该抱”,这种复杂而真实的情感,让人感同身受。蒙冤 26 年的张玉环,表示 “承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失去了 20 多年的青春年华,这个是有钱都挽回不了的东西”,“作为父亲,我没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作为儿子,我也没能孝敬老母。这一切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这般备受煎熬、无地自容的自责,折射出遭遇错案之后,那种痛彻心扉的痛苦。
诚然,作为蒙冤者的张玉环,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包括佘祥林、聂树斌、陈满、刘忠林、“五周” 等蒙冤者,都通过《国家赔偿法》获得了一笔赔偿金。特别是吉林的刘忠林,因为被羁押了 25 年 3 个月,获得高达 460 万元的国家赔偿。羁押时间超过刘忠林的张玉环,有望获得一笔更多的国家赔偿。据报道,宣判之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也是给张玉环及其亲人吃下一颗定心丸。拿到这笔为数不菲的国家赔偿金后,他能更好地尽孝,也能更好地回归生活。
作为蒙冤者,罪名洗清无疑是一种幸运,拿到国家赔偿金也是一种慰藉,但 26 年多的申诉之路如此坎坷波折,也留下了颇多遗憾。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有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等五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此外,上级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法院应重审或指令再审等,这些也都是 “纠错” 的法定渠道。
就此案来说,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且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理应依法启动重新审判。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 “张玉环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数以千计”,“在高墙之外,张家人也四处奔走,持续申诉”,这些蒙冤者的强烈诉求却在如此漫长的时间内,未曾撬动司法齿轮分毫。就连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这样“涉嫌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 的重大瑕疵,也没有进入有关部门的视野。
在深化司法改革、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时代浪潮中,张玉环无疑是幸运儿。2017 年 8 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到 2018 年 6 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其实,如果法律规定的纠错渠道畅通无阻,恐怕蒙冤被羁押了 9778 天的悲剧,也将不复存在。
如今,张玉环获得改判无罪,为避免悲剧重演,在坚持 “疑罪从无” 原则的同时,还须对公民申诉无力的 “缘由” 深入追查,究竟是谁充当了 “拦路石”,究竟是什么让“耳朵” 选择了失聪,该追责的追责,该补洞的补洞,让确保司法正义的纠错渠道“零阻碍”,把正义输送给每一个需要它的公民。
今天看到蒙冤入狱 26 年的张玉环案。想起了柏杨先生批注资治通鉴中的话:人到苦刑际,方知一死难。
汉代的路温舒写过控诉司法黑暗的奏章:上级与下级之间,好像搏斗,争着打出最恶毒的一击。拷打得越惨,刑判得越重,越被称为贤能。陷害人陷害得深入骨髓的,立刻获得公正的美誉…… 人情之常,平常的时候喜爱生命;痛苦的时候,盼望死亡。酷刑拷打之下,什么口供得不到?等囚犯无法忍受痛苦时,审问官就提出暗示,如果对方不能了解,或拒绝暗示。办案人员为了顺利结案,就索性明明白白告诉他如何招供。定案之后,往上级呈报,恐怕受到批驳,则像冶金一样,在烈火中烧融,左敲右击,把它锻炼成一件结结实实的罪案,使被告人陷入密不透风的法律网罗。判决书呈上去之后,已是一件天衣无缝的案件,即令是皋陶看到,也会认为死有余辜。就是上帝看了,也会认为死有余辜。
常有审问官拍胸宣称:我跟你无冤无仇。路温舒已代我们指出,当然没有仇恨,但有任务。审问周亚夫的人岂和周亚夫有仇?审问彭越的人岂跟彭越有恨?只是因为你不肯合作,我交不了差,下不了台,你就必须坐上冰块和老虎凳。
入狱者天真地哀嚎说:“你叫我承认什么我就承认什么!” 这是一句严重伤害审问官职业尊严的话,会招来更残忍的酷刑。雷马克《人性的光辉》中,一个纳粹向一个被打的血肉模糊的犹太人咆哮:我可以代你签字,我也根本不需要你签字。但我非要你签不可,我要你爬着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哀求我准许你签字!这正是酷吏的心情,他的职业尊严不允许被侵犯,他要你自动自发、亲口供出你从没犯过的罪行。
“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 这是文人宁死不辱的倔强,也是怨恨司法黑暗最悲痛的心声。
当时 26 岁,关了 26 年如今五十多岁
当年的办案人员,应该可能比 26 岁大吧,估计都已经退休了,或者快退休了
那么真正的杀人犯被抓到的时候又多大了呢?
迟到的正义,真的是正义吗?那不过是我们对正义追求的一个过程罢了
如何看待?作为一宗冤案的受害者,人家张玉环说这句话不是很正常吗?
别说 26 年了,哪怕是 2 年,2 个月,2 天,你一个错判,侵害的不仅仅是别人的人身自由,还有一辈子如影随形的名誉被污名化。
你告诉我,这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吗?
法律又不是过家家,打一板子再道个歉,权威和尊严何在?
除了必要的经济补偿之外。我一直的观点是,针对这种冤假错案,应该与高考冒名顶替一样,建立永久追溯机制。
退休了?对不起,你得为自己当初的行为负责。
逝去的青春和年华被关在了斑驳的墙内,这怎么补偿?全靠钱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就感觉像 gj 出钱买了你 26 年自由。但既然受委屈了,被冤枉了,该是自己的钱一分都不少的拿回来。
被误判有罪后,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统计局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布,2018 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 82461 元;日平均工资为 315.94 元。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 315.94 元。至于其他损失,如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际损失和案件情况。
我粗略算了下:
315.94*365*26=2998270.6 元
就是 300 万,一套房子的价格,廉价的自由!
后续追责:一是旧案重启,找真凶,这是必须的,法外 26 年,一定要找到!二是找案子错在哪个环节,一个个找,还一个公道和真相!
最后也祝福他,余生幸福!
张玉环进去的时候是 1993 年,那个年代一切的生活方式,工作模式,社会发展格局跟现在都不一样。换句话说,他如果现在想找份工作,只能去工地搬砖。
但国家赔偿的数额是按照国家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数额不会很高,是否能够张玉环安享晚年,不好说。毕竟年纪这么大了又在监狱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可能一场大病就要花好多钱。
至于追责,也不指望了,一线的几个没权没势具体办案的倒有可能追责,再往上就算了。
刑讯逼供的人就应该追责,不然不知道还会出多少冤假错案。
钱只是种补偿,实际上换不来 26 年的原本正常的生活。
刘慈欣在一部小说里描述过一种极端的贫富差距。地球属于一个终产者个人所有,其他几十亿人哪怕是呼吸,都必须交费。
钱对于有钱的人来说不是钱,而时间都是时间,生命都是生命。
类似美国白人警察杀人那样,最后也会大事化小。
不过至少相信司法部门执法部门也不会认为冤假错案是个光彩的事,希望能从制度上完善定罪的过程。
要不是当事人顽强的意志和热心的律师的坚持,这份正义什么时候会来?受害人妻子跑遍省高院,信访,政法委,有多少家人能够这么坚持的?这里面有 2 个人值得人民记住他,当事人的前妻和当事人的律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你们的良心此刻能安吗?26 年的造成的冤案,造成当事人冤枉坐牢 26 年,你们能体会到别人的痛苦吗?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所谓 “迟来的正义” 根本就不是正义,正是个阴险又恶心的词语。
26 年前,他 26 岁,与我同岁,正当青春
26 年前,他有两个孩子,如今与我年纪相仿,稍长于我
26 年前的一天,一个丝毫无严谨性可言的 “证据” 将他送入了监狱!
在那里,无妄之罪,肉体被施以酷刑;妻离子散,灵魂上备受煎熬,这一份煎熬,一熬就是 26 年!
9778 天!
9778 个日日夜夜里,究竟经历过多少次,从怀抱希望到叫人绝望之间的反复轮回?
看着这数字,心底有一股寒意,最青春的年华,最温馨的家庭,最炽热的希望,全部葬送于此!
假如换作是我,遭受这漫无天日的身心折磨,我能坚持多久?
我想我做不到他这样坚强,我会咬紧牙关为自己伸冤,春去秋来,一年、两年、三年…… 直到不再抱有希望、不再幻想,坦然接受 “命运” 的安排,放弃苍白的辩驳,“承认”一切罪行,两眼无光 接受死 xing。
但他做到了坚持到最后!
我不知道他的力量来自何处,也许是他那位为了他坚持上访了 20 多年的哥哥,也许是他的父母妻儿,也许是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看到了更多的新闻资料,得知了更多细节后,诸多感慨在心间。
妻子:
哥哥:
[张玉环哥哥讲述 26 年申冤路:曾一个月跑 6 次法院……k.sina.com.cn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k.sina.com.cn/article_6004281123_m165e20f2303300vcc7.html)
感慨于他的坚韧,如果没有他长达 20 多年的执着,沉冤何以昭雪?
感慨于他的不幸,命运和时代仿佛给他的人生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半生犹入地狱。
也感慨于他的幸运,他还有着这样从始至终爱着他相信他的家人。
回答本题,26 年,一句道歉就能解决吗?
当然不能!
除了经济的赔偿之外,我希望现实最后的剧本不是这样的:
本官都罚酒三杯了,你还要本官怎样?
我希望会见证正义的裁决!
这 26 年是 700 亿都买不回来的。是一个太阳系也换不回来的。
因为时间是线性的,他这一辈子,就这样。无法再重头来过了。
谁能告诉我,怎么回到 26 年前的自己。
又让纳税人买单,当年那些责任人呢?让他们赔啊!
刑讯逼供会造成冤案,但不是所有的刑讯逼供都是冤案。
张玉环被释放是因为证据不足!并不代表他绝对没有杀人!他依旧是最有犯罪嫌疑的人!
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完整的看判决书。
当年为什么锁定他为犯罪嫌疑人?
1. 孩子是被麻绳勒死的,张玉环家找到了相同的麻绳。
2. 张玉环的手上有明显的伤痕。
3. 张玉环的身上有装尸的麻袋上的纤维。
而判他无罪的审判书上,是这么写的
1. 张某环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
2.“手抓可形成” 的伤痕鉴定、“同属黄麻纤维” 的种类鉴定,均不具排他性,从张某环家中提取到的麻绳没有 DNA 鉴定证实为作案工具
不具有排他性的意思是,伤痕有可能是别的事情造成的,麻黄纤维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粘上的,1993 年,DNA 鉴定技术在落后地区的刑事侦查中也尚未普及,所以麻绳也无法作为直接证据。
“手抓可形成” 的伤痕,在目前已知的信息中,张玉环也并未解释清楚是哪里来的,加上 “同属黄麻纤维”,张玉环家中的麻绳,这一切都指向了张玉环。
张玉环还说过这样一句话:“杀两个人不应该是死刑吗?” 这句话我认为很有问题,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如果一切都是巧合,未免也太过巧合了。
我认为张玉环的犯罪嫌疑依旧很大。
张玉环的无罪释放,是法律的胜利!疑罪从无的胜利!
但绝对不是正义的胜利,不是被害人家属的胜利,因为凶手依旧逍遥法外,冤魂没有被拯救,家属依旧在痛苦之中,凶手到底是谁呢?
PS: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但是在看不见的地方,累累尸骨,无数冤魂,悲鸣哀怨又该与谁诉说?比如说辛普森杀妻案,正义胜利了嘛?
我支持程序正义,但我不认为程序正义是绝对的正义!
如今媒体只关心张玉环的正义,谁又去关心死去的孩童与家人的痛苦呢?谁又能安抚死去孩童的亡灵?
PS2: 很多人两次的判决书都没有看,甚至我的回答都没好好看,就开始在这个回答下面执行自己的正义,我支持无罪释放,证据不足当然要无罪释放,但是无罪释放不代表这个人就没有嫌疑!我也不是说就是张玉环是杀人犯,只是认为他的嫌疑依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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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如张玉环所说,这件事的后续追责重点在于追查追究那些‘刑讯逼供’人员背后的真相。
其中也许会有利益相关的阻碍,想要彻查此事,需有一把无畏威胁的利刃,来挑出掩盖在淤泥下的蠕虫。
金钱赔偿 + 口头道歉,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当事人二十六年冤狱生活,仅凭一句道歉就能化解内心的屈辱与愤怒吗?
当事人接受采访时表面的 “冷静乐观” 就能代表他真的把往事看开了吗?
酷吏犯错,收钱害人,为官不正,欺压百姓,这种事情不说近年,从古至今听得少吗?
屈打成招,严刑逼供,这种连现在各位仅仅听到就会火气冲天的词,它背后承载多少当事人精神和身体上收到的持久且高强度的迫害?
对当事人来说,在进行应有的物质补偿的基础上,精神补偿才是解开心结的关键。
而 “精神补偿” 中的重点,就是“找出真相”。
入狱时手机都没用过,现今互联普及、社会生活与从前也大不相同,长久的牢狱生活给当事人带来的出狱后的不适感如何弥补?
许多有过几十年牢狱生活的人出狱后会因为不适应监狱外的生活而抑郁自终,这种 “不适感” 给人带来的冲击不容小觑。
加上这件事情被全国关注,从家中到村镇,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今天,从当事人到于此事关联的亲人,每天都生活在过度曝光之中,谁敢说这对于当事人没有不利影响呢?
更何况生活在信息交流极度便利的当代,“舆论压力”也许比 “牢狱之灾” 给当事人带来的打击更大。
从视频中看,当事人所提及的 “应当被追究责任的那群人” 才是整个事件中最直接的加害者,如今在大众舆论的推动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这件事情背后的真相公布,将相关涉事人员绳之以法。
也希望张玉环能够尽早走出二十六年冤狱生活的阴影,顺利开始未来的新生活吧。
时常听到一句话:“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到了今天,这句话应该改一改:“我们办理的也不是别人的人生,而是一个又一个指标。”
对于这种事,我只关注两个点 1. 如何追责执法者,判刑者,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这种过错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巨大 2. 国家赔偿是否等同于用纳税人的钱去补偿?需要经过纳税人同意吗?
这都是美国人搞的
企图挑起矛盾
不能上美国人的当
这种拍成电影,能拿 100 个奥斯卡奖不。
【羁押 27 年背负杀人罪名,申诉 1000 封信后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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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 27 年背负杀人罪名,申诉 1000 封信后重获自由
中国新闻周刊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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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说没抱前妻:自己不是不想拥抱,是怕她又会激动昏倒】
5 日,等来无罪宣判的张玉环与前妻宋小女相见。宋小女曾说,想让张玉环抱着自己转,“他欠我一个抱,从 1993 年到现在,我想了好多好多年”。真正见面时,二人却只是紧握对方的双手。张玉环说,自己不是不想拥抱,“我怕她又会激动昏倒……”(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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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说没抱前妻:自己不是不想拥抱,是怕她又会激动昏倒
中国新闻周刊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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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274680987285848064)
【出狱后张玉环开始学用手机,人生最大遗憾是没有尽到丈夫、父亲、儿子的责任】
被羁押近 27 年的张玉环出狱后,正努力适应生活。他说:“一切都变了,以前都没有手机。兄弟姐妹、儿子现在教我用手机。” 张玉环谈人生最大遗憾,就是没有尽到丈夫、父亲、儿子的责任。“上不能孝敬老母,下不能养育儿女,没有看到儿子的成长,非常遗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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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谈人生最大遗憾是没有尽到丈夫、父亲、儿子的责任
中国新闻周刊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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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辜的人给无辜的人买单!是一些人最擅长的事
就算真的给你赔偿 700w,追责了,道歉了,还真的弥补不了 26 年。
你说我坐牢 26 年,给我 700w,可以考虑吗?
这时候,你知道 26 年后,你有 700w 到手。
但是张玉环知道的是:
我可能面临一颗子弹;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我会跟这个世界脱轨,老死于斯;
我没有做这事,但是我要承受冤枉;
我爸妈妻儿亲人要因为我,因为无妄之灾被别人歧视;孩子小时候自尊心几乎被摧毁了,因为他有一个 “这样的” 爸爸~
即使赔偿了,追责了,道歉了,还真的不能弥补这 26 年。
可是弥补不了也没有办法,毕竟也只能这样的。
唯一能希望的是提高加强建设吧,希望追责到底,也只能希望,不能说太多了,不然就被删了~
大家可以看看这段采访,记者询问他和前妻以后如何打算,张玉环的回答。
中间那个停顿,就像 27 年一样漫长。沧桑无力。
引用窦娥冤来回答这个问题吧,但是大家要看清楚哟,给窦娥沉冤昭雪的是她亲爹,并且案发到重审时间间隔不大,大家认真看窦天章对涉案官员的处罚!
窦娥从小死了母亲,她父亲窦天章是一位穷书生,因为上京赶考缺少盘缠,便把年仅七岁的她卖给蔡婆婆家做童养媳。窦娥十七岁与蔡氏之子成婚,可成婚没两年,丈夫就生病死了,只剩下了窦娥和她婆婆两人相依为命。
当地有个流氓叫张驴儿,欺负蔡家婆媳无依无靠,跟他父亲张老儿一起赖在蔡家,逼迫蔡婆婆嫁给张老儿。蔡婆婆软弱怕事,勉强答应了。张驴儿又胁迫窦娥跟他成亲,窦娥坚决拒绝。还把张驴儿痛骂了一顿。
张驴儿怀恨在心。没过几天,蔡婆婆生病了,要窦娥做羊肚汤给她吃。张驴儿便偷偷地在汤里下了毒药,想先毒死蔡婆婆,再逼窦娥成亲。窦娥把羊肚汤端给蔡婆婆喝。蔡婆婆接过碗,忽然不舒服要呕吐,就让给张老儿喝了。张老儿中了毒,在地上翻滚几下就咽了气。张驴儿没想到毒死了自己父亲,恼怒不已,便把杀人的罪名栽赃到窦娥身上。告到楚州衙门。
楚州知府贪赃枉法,背地里被张驴儿用钱买通了,不问青红皂白便把窦娥抓到公堂讯问,逼她招认。窦娥受尽拷打,痛得死去活来,还是不肯承认。
知府知道窦娥待她婆婆很孝顺,就当着窦娥的面要拷打蔡婆婆。窦娥想到婆婆年纪大了,受不起这个酷刑,只好含冤招供,承认是自己下毒。于是贪官知府便将窦娥定了死罪,押到刑场去处决。
临刑前,窦娥满腔冤屈无处可诉,她不想就这么白白死去,于是含着热泪向苍天起誓:“我窦娥真的是被冤枉的,我的冤屈只有老天爷知道。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死后,一要让这刀过头落,一腔热血全溅在上空的白练上,二要天降大雪,遮盖我的尸体,三要让楚州从此大旱三年!”
刽子手行刑后。窦娥的鲜血竟然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飞溅在了高挂的白布上。当时围观的百姓暗自称奇。紧接着天地变色,狂风大作,天空飘起鹅毛大雪,密密地覆盖在窦娥的身上。那时候正是六月夏天,每一个在场的人都惊呼:“这窦娥真是冤枉的!”
接下来,楚州果真大旱了三年。所有人都相信窦娥的冤屈,为窦娥抱不平,直到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在京城做官返乡,窦娥的冤案才得到昭雪,杀人凶手张驴儿被处以死刑,贪官知府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其中各人所得处罚
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升任州守桃杌,并该房吏典,刑名违错,各杖一百,永不叙用。
赛卢医不合赖钱勒死平民,又不合修合毒药,致伤人命,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蔡婆婆我家收养,窦娥罪改正明白。
亲爹为亲女儿平反昭雪也就这样了,更何况人家女儿还死了,还造成了大旱 三年这么恶劣的影响,就这,当官的也就是打了一百板子,撤职处理
反观张玉环,你人活着,也没个当大官的爹,你想怎么样?还能怎样?
1. 张氏叔侄案
2. 聂树斌案
3. 赵作海案
4. 呼格吉勒图案
。。。等等
答主属实没看过几个被追责的,尽管当时的那些刑讯逼供的官员可能因此升官发财了
答主说这么多只是想说追责难度太大了,还是希望以后少点冤假错案吧
中国司法曾经的黑暗可以看出来. 虽然现在已经在慢慢的变好.
突然想到被杀害的两个小朋友要是没出事现在应该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了吧
真正的杀人凶手会不会还活着每天在阴暗处刷着这些新闻热点..
凶手会不会也在看这个问题…..
今天看到了张玉环的报道,说实话,我一大男人哭了好几次。
因为把自己想象成了张玉环,面对屈打成招,妻离子散,我 27 年的宝贵青春,年迈孤单的老母亲,背负的黑锅,以及渺茫的希望,我哭了;
因为我把自己想象成宋小女,天塌了,一个人带年幼的两个儿子,没有经济来源,后来得了癌症无奈改嫁,但一直为丈夫申冤,丈夫出狱前几天为丈夫精心打扫房间,收拾好床铺,看到张玉环回到床上吃饭的场景时,我哭了。
宋小女说过一句话,“永远不要嘲笑一个喝醉酒哭泣的人,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希望国家能做好补偿工作和追责,这是对一个家庭 27 年的补偿。
是时候,我想,如果我是法院工作人员,我一定要认真负责,不放过一个冤假错案,因为这背后可能关系到一个大家庭的命运。
或许,有些东西,无奈的发生了,但是,希望经历过这些事的人,以后能幸福生活下去。
国家法律日益完善了,愿以后国家越来越强大。
何止是瑕疵的正义,正义迟到连公道都得不到
判冤假错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应该终身追责
必须严惩当年的办案人员,无论牵扯到谁!这个社会不正常太久了,似乎所有事情都不能就事论事或者总会有别的牵扯。为师者当教书育人,执法者应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学者应当安安稳稳踏实研究。
那些逼供的人不可能被追责的,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被追责 多少年过去了 该退休的退休 该升官的升官 不会给你机会找到人的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事能拖到现在感觉没那么简单,舆论的控制,消息的释放如果都是人为的,想想都恐怖,记得韩国电影有一部,是老手,还是王者,忘记了。用一个劲爆的消息去掩盖另外一个消息, 为人所用。
看见他,就想起孙小果。一个 20 多年前就该死,一个被冤了 20 多年。
各位在这个答案下说什么都行,只是希望你们别吹牛逼,谢谢了。
说个题外话,国家赔偿虽然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但事后是否可以由国家向那些责任人追偿。
凭什么这些人造的孽全国人民来买单
张玉环 26 年 + 他老婆 26 年 + 大儿子 26 年 + 小儿子 26 年,大家数学都那么好都来算一算!
《流星花园》里的经典台词: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一群人做了错事,承担主要责任的当然是领导。
不然群体之恶,就无法抑制了。
当时 “破” 了案,主要功劳也是领导得了。
当年德国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按道理国家每个支持战争的每个个体都有责任,但是国际法庭不可能给每个人追责。最后,几个主要战犯绞死以谢天下。
破案率有量化要求,是冤案产生的制度根源。
有次去政府办事,进门墙上的考核指标真是看花了眼,都是数字。
很多事情,量化是好事。但是破案率这种事情,“年内所有命案都要百分之百破” 这样的指标一下来,办案人员压力是很大的。
但是,负责领导还是要负责。
因为,他本可以选择不完成这个指标。
就像很多高校学院就业率指标要求百分之百一样。有些领导人很正派,还是选择了没去完成这个量化考核指标。
但是有些领导选择了去迎合这个指标。因为害怕批评,或者想要表扬。
所以,当时谁签字的,就找谁,不会错。
追责?
他只能要点国家赔偿。
不然七大姑八大姨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当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毁了别人一生,一句轻飘飘的话语就能带过?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关注此案的进展,并积极支持张玉环追责,毕竟如果不进行改正,遇上了这种无妄之灾,我们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张玉环。
我在抖音上此案的评论区老是看到一句来自国外所谓的哲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够膈应人的,要知道这句话原话是,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更何况对于张玉环来说,迟到了二十七年!一个正午的太阳还没来得及发光,就成了垂垂老矣的夕阳,我们只有一个人生,谁能承担起这样沉重的代价。
对张玉环来说,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对当地司法系统来说,是奇耻大辱警钟长鸣,21 世纪居然还能有严刑逼供屈打成招,办案的工作人员,当真把自己当成了随意主宰人民群众命运的上帝了?这样的公职人员不被问责,难以平民愤,难以服人心。张玉环的问责,不仅是他个人正义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如当初对冒名顶替风潮的打击一样,这对于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人来说都是要支持的正义事件。
张玉环谈狱中遭遇
如何展开?
怎么展开?
经办的人不知道有问题?
他要不知道早就人头落地了。
那为什么知道有问题还要这么办?
你说呢?
这玩意改变的了?
改变不了你追责?
追屁股上去?
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时代的重压。
上头一声令下,文死谏聊能青史留名;
这种事你死谏一个试试?一脚踹开换一个老实人就是了。
有用?
我就问你,这种事,对任何经办人和各级领导,除了良心上过不去,还有啥好处没有?
确实有的吧?
不把这好处砍了,有用?
问题是这好处能砍吗?
不能,你砍了怎么考核去?
那为什么要考核?
权决于上。
至此终年。
“疑罪从无”——说起来简单,做起来落实到位何其艰难?虽然这算是个好的开端,但侧面说明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体制改革和思想转变,依然任重而道远。
欧阳修在《泷冈阡表》中回忆其父时,曾有这样感人肺腑的记载:
“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问:‘生亦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将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后顾谓曰:‘当以我语告儿。’”
这就是一千年前的封建时代,一个小吏推官的操守觉悟——“世常求其死,吾当求其生以使无憾!” 相形之下,我们今天的某些基层公检法务人员,难道就没有一点点自愧吗?
无论现行法律的条文体系如何严谨完备,为政始终在人,制度的普适公正性必须从基层、从根处确保。所以,应该依照 “罪责刑相适应” 原则对当初的办案人员做等效追责。起码,把 “疑罪从无” 办成“疑罪从有”,《玩忽职守》是跑不掉的吧?
表面上他沉冤得雪,实际上他被执行了一次彻彻底底的死缓,大部分人一生最能实现人生价值,最能体验人生意义的年龄正是 20~50 岁,而他在这个年龄阶段过着生不如死的 26 年,当年还是个年轻人,刚组建了家庭,开始为人生奋斗,结果出来已经特么是个老人,你给他 700 万还是 700 亿也无法改变他已经人到老年,再加上他还得花四五年适应社会,这一生注定已经难以改变,只能祈求安安稳稳度过暮年。谁都无法接受回首自己的一生时发现自己的人生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追求自由。
让当时的办案人员自己去赔,我们纳税可不是为了给那些人玩忽职守买单的
高赞该说的都说了,我就想知道警方还会不会继续追查凶手。
更:有点好奇死亡儿童的家人是干什么吃的?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话。
26 年,人的一生又有多少个 26 年呢,这辈子还没拼过,就这样被关了 26 年,换作谁都不甘心的
说点反话吧,本案是疑罪从无,既不是亡者归来(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也不是真凶出现(有证明张某不是犯罪行为人),而是在法律上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张某犯罪成立。而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关于犯罪成立的证据认定随着刑法的修正,有所变化,简而言之,时代不同,定罪标准也不同。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 30 年前的标准,然后歇斯底里去苛责某些人,是否合适呢?
当然,我不反对法院做的无罪判决乃至后面张某要求的国家赔偿,因为这是法律的规定,是法律赋予张的权力。
本案对司法机关又是一个教训,案子一定要办成铁案,要办成经得起后人检验的案子。侦查员检察官要脚踏实地,增强业务能力,也许某个疏忽,就会导致真凶逍遥法外。能够在法律上认定的 “真凶” 仍然未出现,两个受害者的家属失去的不是二十几年,而是两条生命,所以,我觉得公检最对不起的是受害者及其家属。
想起鲍毓明案以及深圳女生被下药案。鲍连刑拘的消息都没看到,下药案的嫌疑人不被批捕,两案连法院都到不了,也就法院连无罪都不用给判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有时候确实是难以两全。
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人家 26 年的光阴。
26 年的牢狱生活,被毁掉的不止是一个人的人生,是一个家。
26 年,没有机会陪母亲变老,没有机会看儿子长大成人,现在申请补偿也是人家应得的权利。
道歉是必须的,但是司法检察机关如何能够减少甚至是避免这类案件,才是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当年刑讯逼供的警察,审判的法官,公诉的检察官,都应该公布出来。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有人总觉得一天补偿几百很多一样,还在网上开着各种玩笑。
实则让你被关七天可以,当然现在是没有手机三天都不行,那一个月呢?一年呢?十年呢?二十年呢?这不是价钱可以衡量的吧?给再多钱也没用。
而且还要得来身心与精神的双重压力,家人也无法翻身,对孩子妻子的影响也十分大。
一个企业的老板就是再诚信被这么一下即使冤枉后回来也没人和他合作了,更何况是一个普通人呢?
完善法律,一件事多调查就好。
这种事毕竟是少数,但是一次都不能有┐(´-`)┌。
其实刑讯逼供的危害,不仅是滥用暴力这么简单,它对司法公正的破坏,相当严重。而且,一旦形成路径依赖,那么即便是警察本身被冤枉,也很难逃脱罪责(下文中第二个例子,就是云南缉毒警被屈打成招的事。)
1993 年,在各位年轻读者尚未出生的时候,江西省 26 岁的村民张玉环忽然被带走,原因是警方怀疑,他杀害了同村的两名儿童,并且抛尸水库。
残杀幼童手段残忍、抛尸水库影响恶劣,即便是不懂法律的普通人,也会凭借朴素的正义观,判处凶手死刑。
但经过审理,南昌市中级法院决定,判处张玉环 “死缓”。“死缓”,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少杀慎杀” 的大政方针下,死缓在两年后通常都会减为无期徒刑,基本上不会被真的执行死刑。
当时,两名幼童的家属、村里其他居民以及相关媒体,都觉得这是轻判了,有失司法公允、有损刑法威严。
因为按照常理来看,“杀人偿命”是存在了上千年的社会伦理,而 “故意杀人” 也是刑法典中,最容易遭到死刑制裁的犯罪。
所以,于理于法,残害了两名幼童,并且抛尸水库的张玉环,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然而,南昌中院当时只判处了死缓——这是有原因的,主要是案件的证据链实在是太模糊了,而唯一有力的定罪证据,居然是来自张玉环自己的 “口供”。至于警方所提供的杀害儿童的绳子、抛尸的工具等,都没有检出张玉环的生物痕迹。
显然,南昌中院、江西高院都觉得此案存在大量疑点,所以 1993 年张玉环被抓捕后,1994 年初审完毕,又在 1995 年发回重审,几经周折、补充侦查多次,才在 2001 年 11 月作出终审判决——这已经是八年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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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八年后才终审宣判。我们可以看出,南昌中院与江西高院,在 “命案必破” 的政策压力、“杀人偿命”的舆论压力下,又不得不秉持 “疑罪从无” 这一基本原则,是多么难以取舍。
最终尘埃落定,张玉环既没有无罪释放,也没有判处死刑,而是以 “死缓” 转“无期徒刑”收监。
张玉环觉得冤,入狱时,他对妻子宋小女说:我真的没有杀人。
宋小女那年 23 岁,是位有情有义的姑娘,她觉得,如果丈夫真的有罪,那么应该伏法;如果丈夫没罪,那么她将持续上诉、上访。
1998 年,妻子宋小女查出癌症,她在探监时对张玉环说:“我都是快要死的人了,你不能欺骗一个快要死的人。”
张玉环泪目,他又重复了一遍:“小女,我真的没有杀人。”
“那为什么你又承认了呢?”
“我是被人打,被狗咬,又不给睡觉,才被逼无奈承认的。”
于是,宋小女选择相信丈夫。身患癌症的她,在狱外积极为丈夫奔走呼号,联系媒体、上诉法院、四处信访,坚持不懈力图还丈夫一个清白。
张玉环在监狱内,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改造,但坚持不认罪,他每周都会写一封申诉信。
终于,25 年后,2018 年 6 月,江西高院受理有关申请,开始对 “张玉环案” 复查;
27 年后,2020 年 7 月,媒体开始广泛报道此次复审情况;
2020 年,8 月 4 日下午 4 点,江西高院再审 “张玉环案”,并作出最终判决,为这 27 年画出了一个掷地有声的句号:
本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张玉环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27 年过去了,出狱后的张玉环说,自己已经从一个小伙子变成老头了。得知宋小女改嫁,他也觉得没什么:她们太苦了,我同情她。
宋小女则说,我真的想抱抱他,他也应该抱抱我,这么多年了。
是啊,二十七年了,小伙子在监狱里变成了大叔,小姑娘在生活中变成了大妈。
(左为宋小女年轻时照片,右为宋小女现照片)
根据入狱后宋小女的表现,可以看出两人是很相爱的,甚至宋小女因生活所迫而改嫁时,对配偶的要求之一就是 “支持我为前夫上诉”。
本该和和美美、其乐融融的家庭,因为刑讯逼供被拆散了…… 无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法治悲剧、爱情悲剧、亲情悲剧。可能,有的读者会认为,刑讯逼供虽然不好但是情有可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 “命案必破” 下的必然现象,是法治进步的阵痛,是结果正义中少量但不得不存在的正义瑕疵,是……
其实,刑讯逼供不仅仅是 “暴力行为” 那么简单,它的对个体的危害危害程度、对法治社会的破坏程度,也超过了读者的一般想象。在刑讯逼供的观念支配、路径依赖下,不仅是张玉环这样的普通人招架不住,就反侦能力强、业务能力硬的警察本身,如果遇到了刑讯逼供,也完全没有办法抗衡。
云南缉毒民警杜培武,就是这样的例子。他曾在刑讯逼供之下被判处死刑——判决时,即便他在法庭上拿出血迹斑斑的衣服,也毫无效果……
从警察到死囚:杜培武入狱始末
1998 年深夜,有人在昆明郊外发现一男一女被枪杀于车中。后经辨认,女性死者是民警杜培武的妻子,男性死者是杜培武警校时期的同学。两人被七七式手枪打死,而这手枪正是男性死者所携带的。两位死者均是警察,身上财物被转移。
稍微推测,一个为情杀人的案件的轮廓就出来了:
杜培武发现妻子与自己老同学有婚外情,于是趁二人幽会时,将二人杀掉报仇雪恨。除了为情杀人作为动机佐证之外,“七七式手枪” 也是指向杜培武的证据之一:在严格禁枪、控枪的背景下,除了警察,普通人就算来抢劫,那他们懂得用这手枪吗?此外,除了熟人,死者会让自己的手枪脱离控制吗?
于是杜培武被逮捕。最开始,倒没有进行刑讯逼供,因为这看起来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动机就是为情杀人。所以,局里领导直接过来劝说,让杜培武自己招了算了;同事们——很多都是杜培武认识的人,也都说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换任何一个人来看,这都是没有争议的案子。无论是作案的动机还是夺枪、开枪的手法,作为民警的杜培武都是最大嫌疑人。
巧合的是,杜培武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同事能证明他当天上班,但不能证明其一直在办公室。
案件发生期间,杜培武一直在准备中央党校的法律考试,争取去北京深造;他有时候睡在机关宿舍,有时候回家睡,故而没人能为他提供坚定的不在场证明。
4 月 20 日,案件发生。杜培武自述,当天他独自复习法律知识。
4.22 日,杜培武被带走拘留,杜培武坚称自己一无所知,只是在学习法律考试。办案民警劝说无果后,对杜培武进行了三天三夜的审讯,期间,杜培武一直无法入睡。
10 天后,警方依然不放人。杜培武也是警察,他说:“一张传唤证,最多只能留置我 12 个小时,你们却关我 10 个昼夜,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续,凭什么还要扣押我?”
办案民警未正面回答。
时间继续流逝,在案发现场、杜培武家中也未发现相关证据。这时,杜培武的诸多同事认为杜培武不可能杀人,而且杜培武本身也的确不知道自己妻子与同学婚外情的事,主张立刻释放。
但是,两名警察被枪杀,这无疑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报纸媒体的大量转载、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所以,由于舆论压力和上级压力,不可能立刻释放杜培武。有人想出了折衷方案:利用省里的测谎仪测一测。
当时,测谎技术也有 90% 以上的准确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CPS 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也指出,测谎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但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测谎结果出来,专业人员分析后,认为杜培武说谎。
于是,杜培武的噩梦开始了。
测谎结果出来以后,办案民警给杜培武戴上了脚镣,继续审讯其 “为情激愤,枪杀二人” 的经过。杜培武仍拒绝交代,于是从 6 月 30 日到 7 月 19 日,杜培武受到了高强度的刑讯逼供:不允许睡觉,一旦有睡觉的迹象,立马呵斥、殴打、强光照射。连续 20 天,杜培武没有睡觉,唯一的休息就是跪在地上交代案情;也不摘取手铐脚铐,长期磨损之下,杜培武多处皮肤、肌肉出现了溃烂、坏死迹象,一动就疼。
即便懂法律,即便懂审讯,即便懂侦查、反侦查,杜培武终究是招架不住,只好按照办案人员的提示,说自己是怎么怀恨在心、怎样杀了人、怎样拒不交代。
办案人员松了口气,这件轰动全省全国的案件终于 “告破”,对舆论、对上级,终于有了交代。
审讯完毕,移交看守所后,杜培武预料自己会被判死刑,决不能这样含冤而终。于是他不顾办案人员的威胁,坚持递交了《刑讯逼供控告书》给驻所检查官。
这位检察官认为,杜培武明显存在被屈打成招的可能,于是为他拍摄了伤情照片。
不久后,案件开始在昆明中院进行审理。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的案卷、证据等较为明确,嫌疑人杜培武也 “供认不讳”、“老实交代”,因此以“故意杀人罪” 提起诉讼。
杜培武及其辩护律师则认为:既然公安机关说,杜培武已经 “老实交代” 了,那么,作为凶器的手枪何在?为何至今找不到?
随后,杜培武又申请出示自己被打的伤情照片,并且拿出一件血迹斑斑的衣服,控诉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
公诉人回应称:照片找不到了,无法出示;
而审判长则让法警收缴杜培武的血衣,说:不要纠缠这些了。
杜培武知道,一旦判决就是死刑,于是在法庭上高喊:“我受到了刑讯逼供,我没有杀人!”
审判长回应杜培武:你说你没有杀人,那你拿出证据来!
后来,审理结果与张玉环案一样,也是 “死缓”。不过,杜培武基本上已经绝望了,他在日记里写:“我希望把肾脏卖掉,留给孩子;但是眼角膜留着,死后看看到底是谁杀了妻子。”
大约两年后,昆明警方破获了另一起特大凶杀案,逮捕了该作案团伙。审讯时,团伙头目杨勇心知必死,所以很嚣张,并且说自己很磊落,“不像你们,为了破案还拿自己人下手。” 杨勇知道自己恶贯满盈、生还无望,很坦然地交代了自己杀害杜培武妻子及其情夫的事实。
随后,杜培武出狱,恢复党籍、警籍,恢复名誉、待遇。在那以后,他接受过一些媒体采访,并且在之后的警察生涯中,极力反对刑讯逼供,主张用证据定罪。
解决策略——刑讯逼供几时休?
笔者认为,目前的刑事侦、捕、审、判程序均存在一些瑕疵。单看一处,可能也无较大影响,甚至可以加快办案速度、提升结案效率;但整体来看,会导致张玉环、杜培武这样的冤案出现。诚然,这样的情况较难得到一蹴而就的改善,但笔者认为,至少可以用行政力量,先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审讯阶段予以完善,重证据、重痕迹,尽量避免刑讯逼供的产生:
1.“命案必破”是办案的优良传统,但要保证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有据可查,决不能出现 “摄像头损坏”、“录音设备未打开”、“卷宗丢失”、“照片找不到” 等情况。如果设备确实损坏,那么应当另择审判日期;如果卷宗确实出现了遗失,则应记录责任人与原因。
2. 继续推进 “检查机关提前介入案件”、“驻所检察官” 政策。在一些大案要案发生时,检查机关可派遣人员,进入公安办案小组以及看守所,作为记录者、督察者,并与公安局的法制处(科)相合作,杜绝不合法的批捕、留置、刑讯等。
3.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执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媒体的采、编资格审查。法治中国建设,任重道远。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公安干警与法检两院,应当切实提升执法、司法水平,设置法律资格门槛、获得相应的法律资格后才能担任要职,走上要害岗位。而媒体作为向大众普及法律、普及案情的中间机构,不应对基本案情添油加醋、捕风捉影,不应 “带节奏”、“吹歪风”,以免给办案机关、司法机关带来不必要的舆论压力。
(左为执法资格考试,右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作者简介:弓长小兵,湖南省委党校游客(非事业编),学习法律。
算了吧,草草结案吧——宋慈
我就想问一问当时的审判长是谁?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就是现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吧,可张玉环并不是肖申克,他更像是瑞德,但他遭受了比肖申克更大的冤屈,电影终究是电影,现实只会更加残酷。身为旁观者,每将他与瑞德联系在一起,都会感到愤怒,还有绝望,毕竟时间不可能倒流,庆幸的是他还有亲人在世,就像瑞德还有肖申克一样,不会如同老布那样悲哀的命运,祝愿他往后有一个幸福的生活,最近的太多负面新闻搞得人都有点负面,看到他前妻的行为后,真心感动,希望社会越来越美好,生者互助!
26 年的人生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释怀,再多的国家赔偿也赎不回这被迫偏离轨道的人生。
所以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也是理所应当,尽量抚平受害者的心灵。
但是最重要的事情是以后不要再出现类似的事情了,当别人的人生在我们手上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一些。
他的 26 年是人生中最好的 26 年啊!!!!
这段时间是一个男人攀升的最好的年华。
看得难受。
毁了一个家庭一辈子,毁了一个家庭半辈子,一句道歉对于他们来说能解决吗?
幸好只是无期,万一是死刑呢
真的不相信正义会迟到,但终会来到的是哥记者说的,难道不知道这个是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的翻译么,但我真觉得原文才是真的,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坚定地,大张旗鼓地支持张玉环!
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力,也是我们的责任。
国家赔偿法,依法赔偿,这是必须的。
但是,依法追责,常常会因为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以及体制内的种种原因,最后不能够完全公开,公正地处理。
所以,我们要坚定地、大张旗鼓地支持张玉环!
二十六年 年富力强的好时光全没了
看见他老娘陀着背,还在外头招待来的人,眼睛湿了
知乎用户 肖白刃 发表 有一次接到一个报案。 报案人晚上起来上厕所,客厅没开灯,但是发现有个人坐着玩手机,报案人发现不认识,肯定是贼,为了防止贼狗急跳墙说:“爸,还不睡觉啊?”。然后回房间锁门偷偷报警了。 贼抓获归案后是这么说的。他说看过一 …
这些追责求偿的法律行为的未来走向,虽然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政治大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简单地将这些法律行动理解为披上法律外衣的政治伎俩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海,2019 冠状病毒病爆发之后,人们在一条街道上的安全摄像机下走过。 …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完全无法同意对方的观点,最终不欢而散 一开始是我在QQ空间发了一条说说,如下,然后收获了之后的评论区: (玛德豆瓣移除我三次截图了,附上原文,如下): 国内疫情快要过去了,现在首要做的事就是追责,那么最应该追责谁呢,毫无 …
3月24日。 封城第62天。也是我的记录的第60篇,说是终篇也可以吧。 很巧,今天看到通告:武汉以外地区,已经全部解封,凭绿码可以自由行动。而武汉市,将在4月8日解封。武汉很快就会重新变得生机勃勃。我原说记录到开城,就终止。后来发现开城并不 …
在这里我要讲的,是今时今日要在我大中国混出模样来的政治规矩。注意,这套规矩并不仅是官场的规矩,在所有大型企业,一体适用。 1、在绝大多数事件里,过程比结果重要。甚至,结果并不被视为一种考核指标,而过程中对各方利益的平衡,对上的服从度和对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