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将立法,未成年人目睹家暴同属受害人,旁人目睹家暴将有义务报警?

by 品葱1998, at 29 July 2020, tags : 女权 中共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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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葱用户 品葱1998 提问于 7/29/2020

【#广东拟明确家暴旁观者报案义务# 】

隔壁家暴,坐视不理、充耳不闻?或是当看客,做吃瓜群众?这以后在广东要行不通了。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我省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进行三审。

对于家暴行为,谁来管、谁能管、谁敢管,一直是反家暴中的难题。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将家庭暴力归结于是家庭内部矛盾,在此前的实践中,外人和有关部门受制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理念影响,不便于直接出手干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暴行为的滋生。

如何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对家庭暴力的制约作用?相比二审稿,草案除赋予单位和个人在面临受害人被家暴时的劝阻权外,还规定当受害人面临人身威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称,为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明确当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时有关单位和人员报案的义务。

据了解,这是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家暴行为旁观者的报案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品葱用户 hun 评论于 2020-07-28

立法在事件里只起了开头的作用,最重要是执法和司法,如果光是拿出来,没有人敢遵守,上报了却没有惩罚施暴人,那立出来的法律不过是一张废纸。
我相当怀疑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有多少人可以主动上报别人家的家暴,不惧怕报复。而如果没有司法审判,那施暴者还是会继续施暴。另外,如果事情已经发展到需要鼓励别人上报,那看来问题是挺严重了,可家暴这种事情……我还真不知道在广州是很普遍的事。

品葱用户 Mandoza1336 评论于 2020-07-28

對台灣的家暴防治法有點小了解的來講一下台灣的狀況。(其實如果高中公民有認真上應該都蠻了解的。)

問題一、在台灣,如果目睹家庭暴力(指無直接關係)未通報會有責任嗎?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之方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換句話說,若為一般民眾則沒有通報義務,也沒有罰則,所謂一般民眾包含上述未在執勤中的執業人員。

(不過按照台灣人這種雞婆然後愛多管閒事的個性,基本上都會通報的。我個人就有通報的經驗,後來由社區管委會、社會局以及里長辦公室、校方四個共同處理,和平收場。)

另外在同法第六十二條:

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

二、未成年家內暴力目睹者視為受害者

一般來說,在家庭暴力防治法裡面,我們將「家庭暴力受害者」、和「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分的很清楚。

本質上是不同的,後續和受害者有著不同的輔導機制。雖然說在處境上雷同,但是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不應該粗糙的將「目睹兒」視為「受害者」,畢竟後續需要轉介跟接受的輔導都不同。

以上資訊提供給你。

想要了解更多的話可以查詢關鍵字「家庭暴力防治法」。

另外,不是只有女性會被家暴,男性也會,同性伴侶甚至直系血親卑親屬家暴尊親屬的案子也很多。寫「女權」的關鍵字不是有點奇怪嗎….

品葱用户 萨格尔王爱宽衣 评论于 2020-07-29

笑笑就好,不改变你国法律整个就是摆设的根本性质,立再多的法也是无用。没有执政合法性的政府立的法那当然也没有正当性。

品葱用户 江来都是要应验的 评论于 2020-07-28

表演式立法。

深圳还给你来过一个吃狗肉判刑。

粤区的官员表演欲望挺高。

品葱用户 品葱1998 评论于 2020-07-28

未成年人目睹家暴同属受害人,这是新京报发的,我没有复制过来。

品葱用户 Acca0429 评论于 2020-07-28

也就是說政府認為有人看到別人家暴都不會報警,只好採取強制手段讓看到的人主動報警

雖說是好事,但是…

品葱用户 習氏狼條脊甲 评论于 2020-07-29

倒車,倒車,倒車疾如風,這跟幾十年前隱瞞匪諜,與匪同罪有什麽區別?

品葱用户 华国锋 评论于 2020-07-29

我想知道知情不报会受到什么处罚。罚款?行政拘留?

品葱用户 thewayback 评论于 2020-07-29

他們摧毀了中華文化,摧毀了人們的道德底線,把人們培養成自掃門前雪的冷漠賤民,現在又用法律約束人們要有道德。出於公德心這本來就是人們應該要做的事,荒唐不荒唐。我記得,之前也有過類似約束道德的法,一時想不起來,到時想起來在補充….

品葱用户 adblocker 评论于 2020-07-29

这不是干涉内政吗 广东人民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品葱用户 ab842612 评论于 2020-07-28

本來這法律就有邏輯漏洞,極難執法

什麼叫家暴旁觀者不報警自己也犯法?
比方說有家長在公眾場合打小孩,有十多人經過看見,所以這十多人都得報警否則自己都得犯法?
還是說有一個人報警,案情得到處理就可以了其他人不算犯罪?那就更不合邏輯了,因為如果根本沒人報案,該案根本就不會被警方得知。

然後什麼是目睹家暴? 我看見對面樓房打得小孩算不算?法律上如何證明我真的目睹?

然後陌生人如何得知什麼是家暴?兩個人打架你怎麼知道是夫妻/父子/兄弟或者只是單純的陌生人?家暴可不一定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

就算是父母對小孩,打手板算不算?用極難聽的言語暴力罵得哭但沒動手算不算?疏忽照顧但沒動手算不算?

最重要的一點,我假設該法只適用於確實審判定性為家暴的案件。
所以出來的效果是什麼? 警方調查時旁人根本不會提供線索,因為他會被質疑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報警,旁人一旦提供線索將疑犯定罪,等於將自己也半定罪。

品葱用户 Chiang 评论于 2020-07-29

先不說立什麼法, 你覺得在支那共匪屎坑國, 法律是什麼? 立法了又如何? 執行得如何? 這70年來立的法. 憲法那些權利, 有過沒?

品葱用户 wod4lov 评论于 2020-07-28

你要立这个法,首先就要定义家暴,夫妻吵架算不算家暴,这可是双边施暴。
其次就是定义目睹,邻居家人脑子打出狗脑子了,我只听到没看见,算目睹么。
而且,就我个人来说,管别人家的事情,只要没上升到伤残或者杀人,就是个纯粹的道德问题,没必要非得通过立法把道德底线从裤腰拉到头顶。

品葱用户 snowingnight 评论于 2020-07-28

看起来是进步吗?真的有人这么认为吗?

广州是这么学习西方的吗?

家暴在文明国家本来就会得到隔壁的报警。包括打小孩什么的,别说小孩做错了什么,或者他是我儿子什么的。陌生人甚至都可能在劝阻无效后报警。这明显是个公义的问题,属于道德范畴。道德高尚的人甚至可能自己出面阻止。

这个国家真牛,把救人的内在动机天然情感偏偏变成法律强制。(文明世界不用提醒,民众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道德的地板都快赶上某国道德的天花板了。)

今天说必须举报家暴,那是不是哪一天取消立法,那民众就可以不举报了。

道德问题还没解决就直接上土匪法律了。

很牛的国家,能解决其他国家根本不存在的问题。

未来五年内,这个地方发生什么魔幻小说情节都不奇怪。

教养好的国家,民众靠的是内在约束。道德信仰传承。

补充一下:世界上确实有其他国家见死不救属于违法。但不适用大陆。

大陆民众思想变得文明的标志是什么?

那就是街上老奶奶倒地了,一群人抢着救。

不过,目前的年轻人变成老头老太也需要好几十年,但也不靠谱。这群年轻人更加热爱猪圈了。思想还是100年之前的义和团那一套。

有句话叫:他们什么都要管,但什么都不愿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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