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挽救 500 多例婚姻获奖「最美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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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小陈 发表

我一次饭桌上听某个年纪很大的老商人吐槽 00 年代前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其中就有一条:一些窗口人员就是以打印机坏了,没墨盒没纸了,领导出差了为理由拖着不办事。只要你红包塞上去,打印机就奇迹般地好了,或者工作人员就如同多啦 A 梦一样掏出一包纸或者墨盒,或者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把千里之外的出差领导召唤回来。当然,领导可能还会重复一遍上述过程。

结合现在这个案例,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知乎用户 巴甫洛夫的狗​ 发表

这简直是活生生给法院打广告呀!

不是觉得民政局那些阿姨烦么?来法院吧!法院虽然可能也是阿姨接待你们,但是废话一句没有啊。如果你们已经达成协议的话,来法院马上就能办好。早点来取个号,轮到你们立案的时候跟立案法官说清楚已经谈好了希望马上办,立案法官肯定很热情地说找人来接待,然后我们民一庭的法官就会屁颠屁颠地跑下来啦!

感情问题什么的,我们只会问一句,离婚问题想清楚没有,如果你们俩都说想清楚了,那我们就直接接着往下问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啦。

签完笔录,等个把小时,新鲜热辣的离婚调解书就能拿到手啦。除了离婚,还顺带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以后万一对方不给抚养费、不协助探望孩子、不支付补偿款、不配合房屋过户,你就拿着调解书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就行啦!要是你们是在民政局签协议,发生上述问题后你还得重新起诉解决呢!

你看,一个上午就能解决,不会有人劝你考虑,不会有打印机坏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因为这样的离婚调解案件太简单,大家都愿意做),不需要提前预约,马上就能和平分手,下午就可以去找新男票女票了,多好呀。如果你们中午想吃个和平分手饭,这附近我熟,我可以给你心水推荐哟!

还去什么劳什子民政局吗?协议离婚来法院吧!

知乎用户 唐律​ 发表

她如果被选上了 “最美红娘”,那就请她去当红娘,不要在婚姻登记的岗位上滥用职权。

熊玲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我并没有越权,因为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

这还没有越权,不是赤裸裸的打自己的脸?

规定的是 “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她做的是直接以客观不可抗力压倒了申请人的意愿。

我不想」和「我不能」之间,差的最重要的就是人的意愿。

不能照章办事,不尊重他人的决定,反而要用公权秉承自己的内心意愿,“我一看他们就不想离”,如果有一天看走眼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又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是「好心」办的坏事。

如此任性的登记员实在让人懊恼,如果国家还对其进行大力宣传,使她作为正面典型进入考试、教材,难保以后社会不会出现更多的 “好心办坏事” 的例子。

只要好心就可以,管他办的事会不会损害别人的利益?真正损害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投诉都来不及。


如何反驳 “我评论个冰箱还得会制冷吗?”?作为女性,阅读《三体》是否让你觉得不适?如何看待男子月薪 5 万征婚被骂过于自信?

知乎用户 安雅 发表

我就问一句,人家确实想离婚的被她阻拦成功了一次,不得不再多跑一趟办离婚,这损失的时间代价,谁出?她熊玲负不负这个责任?

武昌区婚姻登记处就是我办结婚的地方,看样子他们吃拿卡要刁难人不给办证不但成为常态,都能颠倒黑白变成荣誉了啊。

在另一个答案里提过这个事,我再说一次我办证的过程,大家对比一下,看看到底是负责,还是猫腻。

武昌区婚姻登记处一周上六天班,非工作日只在周六上班,我们俩都在外地,所以周五晚上赶回,计划周六办完,周日回家。提前父母已经帮打听好一切流程和需要的证件,我们上午到登记处,各种排长队把表填好,就等着最后一步办证了。

轮到我们了,办事员是个挺年轻的姑娘,我们落座后一边递上各种表格证件,一边告诉我们明天就要回北京,希望快点办完——之前我父母就告诉过我们,武汉的公务员办事态度很不好,吃拿卡要,不给点贿赂就刁难人让你多跑路,但是我觉得一个区区办结婚登记的没那么不要脸吧——但是我错了。

一堆证件表格里翻来翻去半天,她忽然挑出两张表说:“地址不对,回去开证明再来!”

我蒙了,什么地址不对?

她拿出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说这两个证件上的公安局地址不一样,要去公安局开证明,证明这俩地址上的公安局是同一个才行。

我擦咧,十多年前拆迁导致的公安局移址,关我们结婚毛事?不允许结婚的条例上有这一条吗?

我正准备争辩,我老公跳起来一拍桌子,指着她鼻子就骂起来了。当然也没说什么脏话,大概就是她吃人饭不干人事,找碴当心投诉让她丢饭碗之类。旁边一个老办事员闻声过来,看了看证件,跟她耳语几句,说没事,开吧。

于是我们的结婚证就这么开下来了。

期间瞥到另一对新人落座先递上一个红包,于是什么屁话没有马上开好了。我大概知道这个刁难就来自少了这个红包,也知道了父母提前的叮嘱当真是经验之谈……

几年后想起这事还满肚子气。如果当天办不成,我们必须去公安局开证明,那么就要拖到周一再办。机票要改签,两个人都要请假,几千块的损失,谁来付?同理类比这些要离婚的小两口,有 500 多对夫妻取消了离婚申请,那么理论上肯定有更多对夫妻不得不再次来办,这上千人的时间损失就算打水漂了,她赔不赔?不赔的话,凭啥?

动机这个事,不好过度揣测,没准熊玲真的是想挽救婚姻,而给我办证的办事员呢,希望我,呃,慎重考虑一下婚姻?但是我只想诚恳地对熊玲以及她的支持者们说一句:搞清楚你熊玲的身份, 你特么只是个办事员,老老实实办你的证得了,别僭越到红娘那一边去了,真想当红娘,辞职去婚姻介绍所啊,婚姻登记处不是你当红娘的地方!

知乎用户 江夜雨 发表

民警以 “不慎摔倒,警棍失灵” 等理由推迟逮捕拯救 500 多位少年犯获评“最美教师”。

办事员以 “公章不在,负责人休假” 等理由推迟注册避免 500 多个创业者破产获评“最佳投资者”。

银行柜员以 “手续不全,计算机坏了” 等理由推迟贷款避免 500 多股民借钱炒股被套获评“最牛风管。”

医生以 “设备失灵,药品用完” 等理由推迟堕胎帮助 500 多位未婚妈妈保住孩子获评“最感动妈妈”。

呵呵。

合理的社会是各司其职。

我们最需要的不是自以为是的好心,是对自己职业基本的尊重。

知乎用户 流大鲲 发表

前婚姻登记员来答一发。

看到大家都在批判这件事,我也就放心了。可这也就是在知乎这样一个比较理性和进步的平台上。

现实社会中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在广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农村的房前屋后,很多人谈论这件事时,并不会觉得哪里不妥,反而会有一大部分人会为两名登记员的处理拍手叫好。也就是说对于这样一件显然离谱的事,媒体能够拿来大张旗鼓地宣传就是因为基于民意啊。

为什么这么说? 说说我的亲身经历。很多人和我聊起婚姻登记员的工作时,大部分都会问一句,你在办理离婚时会不会给人调解一下啊或者是劝一劝呢?我的回答是,不劝啊,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干净麻利的就给办了啊。

当听到这样的回答时,90%的询问者都会表现出不赞同的神态,客气的会送来疑惑的眼神,不客气的直接会来一句,你们怎么那么没人性啊也不给劝劝啊?你们这就是不作为啊。

看见没? 在看待这件事时,大家都是很 “热情”,很有“人情味” 滴。这也充分反映出了我国人民在几千年来在人治政治和人情社会中所形成的品性:别管当事人感受如何,自己行善的热情必须得发泄一下;别管法律如何规定,道德总要占据制高点。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全部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协商一致,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的离婚,况且我国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的条件、程序等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办理离婚时,当事人要经过审查有效证件、起草离婚协议、签订正式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公证等程序,每个人最少要手抄四遍协议书,签八次字,整个过程最快也得两个多小时。况且,法律对协议的内容都有所规定,尽量照顾到孩子和弱势的一方的利益,所以实务中完全能够让俩个人知道自己是干嘛来了,完全能让他们知道离了之后各自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即使是冲动离了,不还有复婚这回事吗?只需九块钱,门槛很低的。

虽说婚姻登记员干久了,会见识到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离婚场景,以至于定睛一看就能判断出哪一对是铁了心的离,哪一对是一时冲动的离婚,哪一对是为了利益的 “假离婚”。可作为婚姻登记员就算你再有火眼金睛的本领,首先要遵循的也必须是依法登记,主观判断和个人感情永远都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法律意识永远都应该是一个掌握公权力人的第一思维。所以,作为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窗口部门,老实本分的按规定办事就行了,别为了走群众路线而想当然的走到歪路上去,别为了宣传的需要刻意的拔高形象而突破了智商的底线。

法治国家需要有法治意识的政府和公民,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希望我们的一些有关部门别再总是有意、无意的成为这条道路上的绊脚石了。

针对评论区的一些内容,我再补充两句。不是说登记员就应该是冷血的严格执行法律的机器,登记员当然应该有人情味,但前提是得分清守法律与讲人情的界限。几乎每一个婚姻登记处都有这么一条标语 “依法登记,热情服务”,这句话就很好的诠释了法与情的界限问题,也就是说用情的地方应该是服务而不是登记。婚姻也确实不是过家家,是需要下力气去经营的,可是,为了教会和提醒人们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完全可以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的其他地方下功夫,比如设置人性化的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宣传栏;设置婚姻问题咨询室,邀请熟悉婚姻、法律问题的专业人士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提升婚姻登记员的综合能力,为有需求的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完善相关法律内容和程序,更好的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更加体现婚姻的严肃性、责任感等等,而不应该让登记员用“善意的谎言” 等办法,凭主观自由发挥甚至相当然的去破坏规则。

离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 流大鲲的回答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我们的宣传出了问题。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导致深陷不幸婚姻泥沼中的数位当事人自杀。那这位婚登员是不是该判刑?

用个例的结果正义,代替程序正义,长远来看贻害无穷,会导致大多数人受害。这个风气一开,婚登员就可能变成婚姻存续的最终裁判,你就想想多可怕吧。抱着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心态,就不适合做这个岗位,更应该开婚介所

美丽的谎言更是可怕的东西。很多公知就是因此理直气壮胡说八道的。比如孙云晓造谣日本小学生负重拉练 50 公里,很多人居然说虽然是假的但是激励了中国人。用别有用心的谎言激励自己,这得多 J,J 到日本人都叹为观止。

有人说婚登员有经验,能看出来好多人说激情离婚。这种思维更可怕,个人经验居然代替了规定和政策,那是心理咨询师该干的活好不好。

该劝可以劝,但绝不能以谎言去阻止,即便别人激情离婚,也很容易复合。该离的,即便因为你美丽的谎言暂时不离了,也维持不了多久,别瞎得意了

知乎用户 朴素的贝叶斯 发表

火星当地医生以 “停电了,手术设备故障” 等理由推迟心脏手术,使得 500 多位病人免受心脏开刀之苦,获奖“最美火星华佗”》

月球消防员以 “消防车没电了,忘装水了” 等理由推迟救火,使 500 多户居民免受房屋泡水,获奖“感动月球小火神”》

《纽约警局以 “警车失灵,通讯不畅” 等理由推迟出警 ,保障 500 多名报警人自由呼吸的权利,获奖“最美安全官”》

冥王星监狱以 “枪械故障,弹药失踪” 等理由推迟死刑执行,挽救 500 余名幼奸案犯生命,获诺贝尔和平奖》

知乎用户 杨朝伟 发表

卧槽看见这个新闻我能气跳起来,不是单指民政局,这基本上是我国所有的行政机构的一个常态——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去年我们有个企业债项,其中涉及到在建工程抵押,反复确认完合规性没问题后我们出差至当地幻想赶紧办完好项目落地。

真是图样。

到了当地房管局,办事员表示这不合法,不予办理,我们全员就懵逼了;

后来才知道所谓和不合法是指对方从来没有办过类似业务,于是我们让托管人法务部出具了律师意见后,办事员又说这个不合规,交涉了很长时间才知道问题出在评估报告上,要雇用其指定的评估公司的报告才行;

重开一份评估报告少说又是数十万,项目方一听,当即找到房管局副局长说明了情况,被告知评估公司不是强制性的,只要评估资质达标就可以,并直接将该消息传达至办事员,然后,我们的评估面积又特么出问题了;

照办理流程办事员要去抵押工程处实地观看测量一下才能办理,不然抵押面积无效。结果就是该办事员表示未来几天的行程很满,手上事情很多,不一定有时间,接着继续在办理柜台上闲坐一下午;

最后晚上好说歹说才请其赏脸吃饭,酒过三巡,才聊天得知她儿子快要毕业没着落云云,我们表示非常欢迎来我司实习看工作效果,之后才如愿办理抵押。

这一切还是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条件下,一个办事员仅凭自己的意愿就能左右一整个建筑工程抵押的走向,细思极恐。

而比起朝中高官,最会来事最刁难人的,恰恰就是这些小职员。

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证明文件的办理,都需要和他们打交道。职位越低,给人们带来的影响也就越直接,因为基层人员数量众多无处不在,又手握和薪资不符的权力,难以计数又难以治理。比如随便一个城管,只要有心,可以在几天内索取上百户摊贩的钱财,最大的代价也不过就是被开除而已,收益和风险极度不成匹配。

还有就是一些基层机关的工作者背景龙蛇混杂,别说干部官员了,很多基层或者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甚至连合同工都不是,就是临时雇员。这类很多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了,什么流氓无赖懒汉恶棍都有,这种身份也是最肆无忌惮的,诈你一笔是一笔,也不怕处分也不怕开除,大不了就换个地方。

这还是职务和权力机制失衡带来的结果。

还有个有意思的是,我们看到很多报道也好新闻也好

很多大官被双规的时候,基本都是这样:我对不起人民国家呜呜呜!(´-ι_-`)

而很多小职员被纪检的时候,基本都是:草泥马你再说一遍!ヽ (`⌒´ メ)ノ

呵呵。

当然,有坏就有好,确实也有很多为群众着想的基层人员,但是这份好也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知识体系之上,不然还是像这个问题下的这位最美红娘那样,愚蠢的善良!

事实上,一个善良的傻比的危险性远比精明的坏人要可怕。面对精明的坏人,你至少可以知道对方想要什么,你可以有有的放矢达成目的。但是面对这种善良的傻比,你特么真的不知道能怎么办!

参考那些为了行善积德放生牛蛙毒蛇鳄鱼龟的好人们,心怀慈悲,给当地生态带来的是毁灭性的影响。基层工作亦如,每个人的学识经历都是有限的,比如这位最美红娘,一个拍脑袋的想法,或者让挽救一对婚姻,或者把那些即将怕出火坑的人又推了下去,谁知道呢?反正被挽救的破镜重圆的不会再去找她离婚,而那些重新掉进火坑的,多半也不会再去找她办离婚了,因为回家都被打死了。而这位最美红娘,则陶醉在自己的功德无量里面。

这也是为什么「尊重程序规则」比「我是为你好」重要太多。

这个事情,说到底,也只是我国权力失衡和不遵守程序的一个体系而已。可悲的是,它是不但是一个乱象,还是一个缩影。

知乎用户 Adam Ma 发表

几年前,我饱受痔疮折磨的那个夏天,有次在饭馆吃饭,要了一盘炒面。我和那个不到 20 岁的服务员的对话是这样的:

我:一盘炒面,不要辣椒,青椒红椒辣酱辣椒面统统不要。

她:没辣椒不好吃。

我:一点辣椒都不要,我不能吃辣

她:少放点不辣,没辣椒不好吃!

我:我说了不要辣椒!

她:没辣椒怎么吃?不好吃的!

我:我吃饭还是你吃饭?我觉得好吃就行!!!

结果是那服务员一脸不高兴的走了,我终于要到了那盘没有一点辣椒的炒面。

这个好心阻止别人离婚的人,她渎职,没有职业素养,没有法律意识,滥用公权力等等,但我相信她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的心里是温暖的,也许还会被自己感动。可是谁的婚姻谁知道,对当事人来说,离婚这个选择即使是人生中最糟糕的选择也罢,即使那些因为这个好心人没有离婚成功的人们每一对后来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海枯石烂也罢,可他娘的真的不关你的事啊!!!你凭什么觉得自己的感受就是别人的感受就是那么重要!你又有什么资格干涉别人的选择和决定!我就算得痔疮之前再怎么无辣不欢,这一顿我他娘的就是不想要辣椒啊!!!!!

知乎用户 将军封王 发表

我觉得这位民政局公务员应该开除,并且取消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的首要任务,是为人民服务,不是劝解诱导人民。她这种行为,首先越权了民政局公务员的职权范围。对于正常成年人来说,走到婚姻尽头,是两个人深思熟虑之后的事情,当然不排除脑子发热的。人家把婚姻已经理解透彻了,走到离婚登记,这下好,到了婚登员这边,不给登记了,这不是纯扯淡么?国家给没给这种权利,不给人家登记或者延迟人家登记?现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公务员周末不上班,基本上去登记的人,都是百忙中抽出功夫在工作日去登记,直接来了句不能离婚,这不是瞎扯淡么?

人家如果一方要离婚,一方不要离婚,大可以起诉离婚,那是律师和法院的事情,两个人去民政局,你情我愿的,凭什么不给人家离婚,现在的公务员权力就这么大了?人家付钱了,离婚前各项事务都搞完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作为公务员,就是把人家付钱的事情做好,其他事情是人家的家事问题,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是吗?不是你婚登员该管的事情,这管得也太宽了吧。

知乎用户 张垒阳 发表

这三观都歪得离地面 30 度角了,还特么歌功颂德

两位员工不按婚姻登记的正常程序办事,故意撒谎,耽误别人的时间,已经涉嫌渎职,理应开除!

知乎用户 雾惟 发表

对于那些支持这个登记员的人,我想反问一句,如果问题换成: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结婚,500 多例冲动男女未能成婚,获奖最理性红娘。你们还点赞吗?

知乎用户 卢悦​​ 发表

这世界上有三种事情:

自己的事、别人的事和老天的事。

这三件事已经清晰划分了我们自己的界限。

自己的事,只能自己做,不要依附他人;**别人的事,只可以尊重和接受,不要强加干涉,也不应该干涉;**老天的事,好好配合,天下雨就要打伞出去,顺应自然规律。

当一个人缺乏界限感时,常常把自己的事托附他人,邀请他人跨入自己的界限,也常常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强行跨入他人的界限。

很显然,她的 “价值观” 和给予她 “最美红娘” 奖励的机构领导的 “价值观” 已经不符合时代了。

就比如,父母越殂代庖,左右儿女的恋爱和婚姻,令到儿女或选择孝道,却独自品尝痛苦和遗憾,或坚守爱情,却在愧疚中挣扎,或左右为难,仍在十字路口痛苦徘徊……

这种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 的考虑,就是凌驾于办理离婚的人们,以 “父母” 角度的考虑。

还是那句话 “我是为你好”。

中国是一个重亲情和联结,但缺乏界限感的社会。

记得小时候,从城市返回农村的父母因习惯于关着院门,而遭到邻里非议,因为,面对关着的院门,他们不能象走进自家院门一样心无界蒂,院门这个界限令他们很不舒服。

如果界限感仅限于物理上的个人空间或家庭空间的话,随着中国的城市化和对个人隐私的日益尊重,中国人的界限感已经大大增强。

但是对于心理层面上的个人空间和家庭空间,中国人的界限感依然是非常模糊的,而正是这种模糊的界限感引发了人际关系中的太多的痛苦和无奈。

同时,当一个人缺乏界限感,很难感觉到自己和他人的不同,然而,犹如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基因不同,早期教育不同,童年经历不同,读得书接触的人不同,自然,信念系统就会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解决问题的方法就会有千差万别。

如果一个人有清晰的界限感,他会意识到这种不同,并尊重这种不同。

但如果一个人界限感模糊,面对这种差异,会非常痛苦,于是开始抱怨和不解:

“你怎么这么办事?”

“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你怎么竟有这种想法?”

“你的想法好奇怪!”

“你不能这样,以后一定后悔…..”

看似是 “好心” 其实已经在 “耽误事” 了。

所以,明确哪些事是自己的事,哪些事是别人的事,守住自己的界限,也不要侵犯他人的界限,让界限感清晰起来。

基层公务人员要做到理智,权责分明:“准确”、“高效”、“专业”,如果 “办离婚证” 对她的价值观是一种挑战,那么就应该让她转岗去发结婚证或者直接去婚恋机构工作。

而不是让她做着 “发离婚证”的工作,却给她 “最美红娘” 的称号。

这不仅 “失职” 而且还“吊诡”。


我是

@卢悦

一名从业 16 年的心理情感咨询师,有情感问题问我,有问必答。

卢悦

822 次咨询

4.9

心理盐究员

884312 次赞同

去咨询

知乎用户 陈晓辉​​ 发表

点取消订单的时候系统提示 “是否确认” 是产品设计应有的细节

但是提示说 “系统维护请下次再来” 这 tm 是 12306….

知乎用户 马前卒 发表

这鸟人身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却没有当零件的自觉,总想干预别人的选择来博取自己的道德优越感。找的借口是什么打印机坏了不能办,可人家机器坏了不是修就是换,他是打算请监察局来修修?还是打算让人事局来换个人?

从思想根源说,这说明三点:

1 此人还没有进入工业社会,不懂得现代社会公平的基石是法律,不知道幸福的基石是陌生人的大范围协作,思想还停留在熟人村落的习惯模式里。按照他的潜意识,离婚双方很难在空间上彻底隔离,而且离婚也很难再婚(过去的县城和乡村的确如此),所以与其离婚,不如凑合过日子。这种人做公务员是不合适的,做个所谓的 “乡贤” 或许可以。

2 这公务员真心把自己当成老爷——我是干部,是领导,是父母官,

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所以我比群众更睿智,更博学,有更多的人生经验,天生就该指导你们怎么生活。儒家传统是 “君子劳心, 小人劳力, 先王之制”,这在农业社会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在教育普及,民智开化的今天就是毫无疑问的封建糟粕。

3 目光短浅,只看眼前。当年郭嘉介绍袁绍的短处:

绍见人饥寒,恤念之形于颜色,其所不见,虑或不及也,所谓妇人之仁耳

现在这家伙也一样,只看到别人似乎还能凑合过,可以给自己积点阴功,看不到别人背后的苦难,用自己的 “人生经验” 去揣测别人,典型的乡愿

说起 “妇人之仁”,我不想被扣一个歧视女性的帽子,但当年的客观情况就是女人被排除在政治和教育的主流之外,所以只能根据眼前的生活体验来做定性判断,不去思考自己看不到的事实。现在一个资深公务员(虽然也是女性)要和农业社会的文盲宅女比智商,要干预别人的生活决策,党校和人事局有责任啊!

当然,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公务员违规,而是居然所有官方媒体交口赞扬这种违规。归根结底,此事的根源在于整个社会的文化保守化,政策维稳化,有人想企图通过固化一切现有社会关系(当然包括生产关系)来避免政治结构受冲击,自然会鼓励学校读弟子规、鼓励农村搞 “乡贤”,当然也会鼓励公务员当老爷——貌似温情的 “父母官”。

平心而论,这个思路放到过去 2000 年都算很高明,因为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停滞的农业 - 手工业,生产力不变,那么上层建筑也的确不该瞎折腾。问题是,现在中国是增长最快的工业国,是整个地球上生产力最活跃的地区。在生产力高速增长的同时想让生产关系停下来,这是要给马克思主义者

提供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社会实验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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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花燃山色​ 发表

我局某警察以『手铐坏了、警车故障』等理由推迟出警,拒绝逮捕嫌疑人。挽救 500 多例悲剧,避免他们锒铛入狱,现申请『最美公安』称号。

望予批准。

我校某老师以『天气不好』等理由,监考时不作为 9 年,避免大量考生不及格,现申请『最美老师』称号。

望予批准。

知乎用户 Brilliantgreen​ 发表

这样真是太讨厌了。

我最讨厌就是好心办坏事的人,就是我原来跟你们说的愚蠢的善良

我从来都认为离婚应该果断,快速,不拖泥带水的。

这群人现在不离婚,到时候还会拖累自己孩子,以及拖累自己,导致成都市离婚高峰期就出现在了孩子上大学的十八岁

每个人都要忍耐十八年,到牙齿都松了月经都断了,才能去找自己的第二春,还不如没生孩子就赶紧离婚,立马找合适的。

我建议国家搞个 app 啥的,在线一键离婚,就不会出现去年民政局现场离婚杀妻的惨案了。

我父母离婚的时候,我虽然会过的不好,但是我觉得这是好事,这俩人一天到晚闹的乌烟瘴气,烦死了,快点离!

民政局下次能不能搞个职业技能大赛,比谁办离婚办的最快?我们人民群众会给她评个先进工作者,给她送个锦旗。

毕竟离婚完了还去吃点好的庆祝,谁也不想排队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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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媒体披露武亦姝爸爸是知名律所合伙人?​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长期一个人生活,会让精神越来越强大,还是三观越来越跑偏?​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网传复旦唐世平教授说:少沉迷中国历史,多了解世界文明?这一言论是否属实?你怎么看?​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缺爱的家庭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为什么有很多人说中国教育不好?美式教育和中式教育差别到底在什么地方?教育好坏的评判标准是什么?​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如何改掉「想太多」的毛病?​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每天坚持英语学习,为什么还是学不好?​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那些九十来斤的仙女一天都吃些什么?​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com​www.zhihu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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上官佩印​ 发表

这世上有一种逻辑非常流氓、姿态非常狂妄的东西,它的名字叫:我是为你好。

“我是为你好” 有一个非常可笑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我比你更高明,因为我比你更知道什么更适合你,我比你更知道你的人生哪条路是对的。所以我可以干预你的选择。

问题就在这里了,你一个柜台工作人员,即使你再高明,你真的足够了解别人的婚姻?你真的知道别人真的适合眼前这个伴侣?你真的知道他们不离婚会更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显然不可能!

是呀,有些爱抬杠的人又会说其实当事人自己也不一定知道,这就对了,尚且连当事人都不一定知道,你一个外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由于每个人的神经系统只能止步于他自己的肉体,人与人无法通过神经系统的连接来相互理解,人们只能通过一套共同的象征系统(语言、表情)来尝试沟通与理解,这就决定了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只有号称的感同身受。所以即使亲如父母,在基于这种号称的感同身受而产生的了解,也无法真正地比自己的儿女更懂他们的婚姻。

所以最后你会发现,即使除了上帝世界上再没有谁能完美地决定一对夫妻是否应该离婚,在所有可能的决策者中,即使当事人不可能成为完美的决策者,但是当事人无疑是最不坏的决策者了

知乎用户 李傲文​ 发表

我就假设一个情景——

「一对家暴夫妻,丈夫突然良心发现,同意离婚,结果被这个人阻拦了,回家之后,丈夫越想越生气,争吵中把妻子掐死了……」

那好了,她「拯救」完这对了,出了这档事,她偿命吗?

对,我也知道这发生的概率很小,问题是,她不是,你我也不是「全知的神」,我们不知道每个人的情况,不知道「什么对 Ta 是最好的」,为了避免「个人的好恶凌驾于和这个人平等的个体」,我们人类,发展出了「制度」。

结果正义如此难以达到,所以我们相信群体智慧和历史经验制定的「制度」,这个我们叫做「程序正义」。

小到公开表白时起哄的看客,中到不让人离婚的登记员,大到「你们去死一死来唤醒国人」的政客和政治投机者,我这么讨厌这种人,就是发自内心地厌恶这种「扮尼玛上帝」的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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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有的知友觉得例子太极端,但是在中国,想象力在现实中面前才是匮乏的……

26 岁帝都女董珊珊,婚后 10 个月家暴致死,申请离婚不成.……..

这片土地上,缺少的,是对 “制度” 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知乎用户 王梦雨​​ 发表

我觉得,这让我想起来之前有人问,法官如果发现法律不完善或者违背公认道德,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包括这个,答案就只应该是,按照相应的法律或者制度来。人家来离婚、如果完全符合规定制度,那就应该让他离婚,你一个登记员凭借「自己的看法」来判断算怎么回事?今天她可以因为觉得你俩只是吵闹没有问题不让你离婚,明天就可能觉得「男的是同性恋是心理疾病,你俩多处处就好了,不许离婚」——后一个不是我在危言耸听: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布了涉及同性恋的离婚案件研究报告,评述了目前的审判现状。

  该报告称,在保护同性恋者的异性配偶权益方面,我国是无法可依,法官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导致 “当事人的涉同性恋诉求基本未得到支持”。

  究其原因,报告认为同性恋话题过于敏感,民众尚未能正确对待,相对保守的法官更不愿意在判决书中作出回应。

——法院报告揭 “同妻” 离婚之难

很多你以为是常识的东西,其实别人看来未必是;很多你以为是常识的东西,其实并不是。

有太多人,就是会觉得,只要最后的结果符合「我认可的道德」,那么即使我用的方法、手段是有问题的,也无所谓,因为结果符合「我认可的道德」嘛。只要结果好,那就该表彰。那么,结果不好呢?

觉得结果、态度高于遵守制度,这正是这个人,甚至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大的问题。包括前几天的上海孕妇被杀案,跑了三个派出所没有一个给立案的。为什么符合立案条件,相关的派出所不给处理?包括很多人觉得报警没用,为什么?因为明明符合条件,他们不管啊。

说实话,我一点不关心这个登记员挽救了多少婚姻——同样的,我相信她一定也让很多本来应该离婚的又不得不忍下去了。难道我们要比较究竟是拯救的不该离的多还是让该离的没离成多?

人和制度,我宁愿相信制度,想要一个所以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规章制度来的世界,因为制度是确定的、客观的,符合制度我就过、不符合不过,这其实才是最高效、不容易犯错的。但是你让我看人的脸色?我哪知道她到底怎么觉得?这不就是「潜规则」么。想离个婚还得看登记员脸色,问题是,这登记员难道是全知全能的神?

知乎用户 天雨白​ 发表

这理由都行?照这么说各个行业都可以用 “这是对你好” 这个借口干涉他人生活了,顺便偷个懒,

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我对当事人说:“别老起诉了,要学会和谐,你回去好好和对方协商一下吧”

想去出入境管理局,办公人员可以说:“最近老有飞机失联,你别办护照了”

想去工商局注册企业,办公人员可以说:“你别注册企业了,现在经济形式不好,好多公司都穷到欠薪了”

去做产检,医生说:“打了吧,生个属羊的孩子长大容易找不到对象”

等等

按照这么说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全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被侵犯,美其名曰:我这是对你好。

知乎用户 故宫蟋蟀 发表

这个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争议,这个事件本质上存在两个冲突:1、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冲突;2、传统婚姻观和现代婚姻观的冲突。

衡量一个人有没有职业道德,要看他是否找准了定位,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则,是否完成了责任目标。熊玲作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职责就是按规定给辖区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论她出于何种目的,自行变动工作内容,都属于职业违规,是职业道德欠缺的表现。

她的错误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她给自己增加了一个调解员的身份。调解是非常复杂的,因为要深入到两人的情感隐私,抓住他们的真实需求,还可能需要矫正他们的观念以及思维和行为方式。这绝不是短短几分钟交流就能做到的。熊玲自行赋予的调解员身份是名不副实的。

2、她擅用公权干涉他人私事。她 “挽救”500 多对婚姻,并不是她调解的成果,而是她滥用职权的结果。她善意的谎言屡屡得逞,是因为她的民政局公务员的身份让当事人只能选择相信和服从。谁会想到公事公办的公务员如此煞费苦心,不惜撒谎来关心帮助自己呢?如果她不是手握盖章发证的权利,当事人只能找她办离婚,她的谎言是不会奏效的。

3、她做工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缺乏职业精神。她决定自己是否撒谎,全凭个人经验和当时的心情。的确有的人是冲动离婚,离了会后悔,但他们脸上并没有写着 “冲动” 二字,她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判断他们离婚是因为冲动,就只能靠感觉,甚至直觉。她的感觉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但只要她觉得可以不离,就用善意的谎言把他们打发回去。

她明显有违职业道德,但支撑她这么做的,是她的社会道德观念——“‘婚姻’二字的笔划,一个 11 划,一个 9 划,象征着一生一世、天长地久。‘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9 年来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这番话如果放在把婚姻当人生归宿的封建社会,或是把离婚当丑事的改革开放之前,是没有争议的。但是社会已经进步到解放人性,尊重个人意志的阶段,她这番话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哲学家早就告诉我们,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凭什么婚姻就不会变呢?就得是 “一生一世、天长地久” 呢?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才有婚姻,当两人的需求或其中一人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婚姻就会跟着变化。需求在婚内得不到满足,自然就会去婚外寻求,当婚姻成为满足需求的障碍,婚姻就会成为累赘,离婚就是很自然的事,这是人性决定的,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

熊玲秉持的是相互忠贞独占的传统婚姻观,而现代婚姻观是相互吸引和需要,不少人已经打破了依赖和独占幻想,结婚、离婚都很清醒。把婚姻视为人生归宿,还是生活方式,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活得真实、清醒的金标准。

熊玲的做法不值得褒奖,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婚登员如果非要做护婚使者不可,只需说两句话:1、我劝你们再考虑考虑;2、你们真要离我就给你们办,要是后悔了,再到我这里来办复婚。无论如何,撒谎是万万不可的,如果还藏有为自己积阴德的私心,那就更要不得!

知乎用户 Richard Xu​ 发表

update2:

刚刚想了想,过来补充一句话:

一切看似是冲动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

再补充一个问题:

这些被 “挽救” 的婚姻,后来过得怎么样,民政局的人知道吗?两位 “模范” 去了解过吗?

update:

有人在评论说我对人没有正面评价,我就笑了。

我对人的正面评价,我敢说比知乎大部分人都要高,我相信每个人作出决定,都是在根据其所收集的信息的情况下最优的选择,这种评价还不好吗?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认为婚登员不应该随意地去评判别人离婚的决定,毕竟你又掌握了多少信息呢?

正如那个评论里还提到的,如果两个人想离还是会离的,那么反过来说,如果两个人真是冲动,而其实并不想离,那调解成功的话自然不会离,不需要婚登员自作主张,这样反而让我觉得婚登员的调解水平堪忧。

以下是原答案:

反对下

@鹤运

学长

即使第二天来结,也不构成允许工作人员撒谎不让你离婚的理由。

结不结婚离不离婚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帮助当事人办理手续是工作人员的义务,工作人员有什么权力帮别人判断应不应该离婚?

仅仅凭借在离婚办手续的这一小段时间,你就觉得自己比人家过了起码几个月的夫妻生活更互相了解了?

那么下次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在结婚的时候说:因为这个男的看起来像渣男,你考虑考虑,今天机器坏了不能办结婚证?

然而我觉得这完全不是本文的最大槽点。

最大的槽点是,阻止离婚用 “挽救” 这个词,真的是很有我国贞节牌坊的传统特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干脆取消离婚制度算了,“拯救” 了不知道多少对夫妻呢!而且工作人员也完全不用撒谎不用渎职了咯?

这种 “我就是为你好” 的家长政治,才是这篇新闻背后最细思恐极的地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我国每一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这是我们的权利;

2、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离婚程序之前进行调解,这是公职人员的义务也是其权力;

3、我国尚处于封建道德大过天的世代,多少传统家庭妇女(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在家忍受丈夫、家人的暴力(热暴力或冷暴力),在道德牌坊的压力下,她们也许好不容易才鼓起一次勇气,跟丈夫争取到了一次来之不易登记离婚的机会;

4、最美红娘灿烂笑容的背后是多少求离婚而不得的妇女的凄凉背影?

结论:

1、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法无授权即禁止,逾越法律授予的权力办事,如果仅仅因为结果可能是好的,就不予处理,甚至大加褒奖,这只能说明我国离法治还很遥远,这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法律信仰的坍塌;

2、楼上有位朋友用概率论来为最美红娘正名,我只想说,即使只酿成百分之一的错误,对于那些 “因而未脱离苦海” 的人们,它都是百分之一百的灾难。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开始默认老百姓都是傻瓜、懒虫、办事不过脑子的?

知乎用户 飞肥匪废宅​ 发表

再没见过的人,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沽名钓誉,滥用职权。这种人是要遭报应的。

劝和不劝离,多少人理解错了。

其实这句话说的意思是,可以撮合,巧成良人。

但是人家要分道扬镳,就少他妈的多嘴。舌头长了,脑子不正,你也不怕,冤魂缠身,恶鬼索命。

该在一起的人,离了婚也可以复合。

有的感情,少了分分合合,就难以珍惜。

世间百态,感情的成长,也需要不一样的浇灌。

说一个我父母的事儿。

我爸妈在我 4 岁因各种琐事,和平分手,离婚。

琐事,无非是长辈观念,各种委屈,加上生了我,压力倍增。

感情还是没问题的,二人还是可以一起吃饭,正常沟通,对我成长目标也基本一致。

那些琐事,用我爸妈现在的话说,都算个屁,就是年轻气盛,我妈不愿意受这份委屈,我爸忍不了我妈的脾气。

不过东北姑娘,骨子里带着洒脱,说离就离,不拖泥带水,不图什么,也不说太多,外人问起,就是自己脾气不好想离婚,怎么着吧,离都离了,前夫是好人。

东北男孩,办事儿,拿得起,放得下,担得起,房子老爹留下的,我留着,钱全给你,闺女我养,你要养也行,我给钱,不过我希望我养着。

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是孔雀一样,把最好的一面漏出来,其实好坏难分。

分手才能见人品。

中间过了三四年的样子,中间我经历各种辗转漂泊,我的父母也有过其他尝试。中间为我两人也有过一致对外。

我妈觉得,虽然我奶奶和她不对盘,但是人品没什么问题。我爸赚的虽说不多,也不算少,人长得不错,性格又好。

我爸想清楚一些,和自己母亲,仔细分析,好好聊,表达了对前妻的满意和思念,又表达了对奶奶的孝顺之心。

后来兜兜转转,还是之前那个人

奶奶虽然和妈妈还是不对盘,但好在人品都不差,吵吵闹闹,有我爸润滑,生活也是热闹。

我在这中间,有过漂泊,寄人篱下,委屈。

但是,我觉得我父母当时的选择,是非常必要的。

离婚前,家里的日子鸡飞狗跳。

复婚后,最多算是吵闹。

而且,经历分别,二人更加珍惜眼前人。

那个,我爸离婚后,有人给他介绍了个大姑娘,

我也不知道这姑娘图啥,看上这二手带娃糙汉啥了。

中间和介绍人来我家,做了一桌好菜,听闻我爸爱吃鱼,还宰了条大江鲤

我爸,回赠谢礼,和介绍人明确表示,这姑娘我不喜欢,问就说不喜欢这类型的。

我奶奶问他为啥,他嫌弃姑娘长的不好看,还嫌弃人家胖,嫌弃人家身上一股炒菜油味儿,嫌弃人家杀鱼不好看,嫌弃人家手上有鱼腥味儿。

我奶奶原话是,啥锅啥盖儿,姑娘是个好姑娘,你没福气。

(我说句公道话,姑娘不说漂亮,也是有中人之姿。真不胖,体重估计不出来,我估计腰围有二尺二三)

我大概估计,这个时候我爸应该也是开始意识到,我妈的独特性。

我妈这姑娘,生过孩子,腰围一尺七。

洗衣服会洗不会晾。做了米饭,就算做饭。

做鱼?她知道我爸爱吃鱼,就买回来,做是不可能做的,只能放进盆里,喂点馒头碎屑, 看着玩儿。

等我爸下班回家,自己动手。二人万一兴起,这鱼还得养两天。

洗碗不存在,老娘做了饭就不可能洗碗。

花开两朵,再说我妈。

离婚后开心心,满心喜悦,大有老娘脱离苦海之感。

换了个城市,马上有人追,追她的呢,也不是没有年轻人。

但是她这人有个毛病,就喜欢长得不错,说话好听的。

万幸,她命好。

遇上的,包括我爸还有中间这位,都是好人。

二人谈恋爱算是溜达过了大半个中国,家人父母也会来事儿。

其实他们二人未能修成正果,这事儿要不是我亲妈,我都替她惋惜。

我妈最终没有二婚选择分手的原因也很明确,对方不花心。但是桃花太多了,她烦,也没长那管爷们儿的心眼儿。

私以为,当年我的父母,离婚是很有必要的。

就算没有复婚,我相信他们的生活也不会差。

离婚前,我还记得,我妈委屈得一直哭,小小一个人,比了吧啦能说一个下午,我爸有时候坐在那散发冷暴力之光。

离婚时,二人是真的获得了自由,自由选择。

复婚后,二人也是再次真心相爱,也是没了年少冲动在其中。互相包容,相互改变,相互理解,共同扶持。

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 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则夫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迁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媚,巧逞窈窕之姿, 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手书。

唐朝放妻书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造成这种情况,只能说《婚姻登记条例》写的太模糊了,给了婚姻登记机关理由和借口。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上面法条加黑的部分,确实容易造成一些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离婚登记。

比如 “审查” 是啥意思?婚姻登记条例,从名称上看,是登记,而不是审批。那么审查的意思应该是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比如材料、证件是否齐全、真实。

什么叫确属自愿?由谁来判断?比较模糊。这方面属于实体审查。

连最高院出版的《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也承认,法律没有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标准。(p256)

所以,这本书认为,不能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实质审查,而只需形式审查,即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p256)

按照这种观点,这个婚姻登记员的做法,是不太合适的。只要夫妻双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一般就应该推定双方自愿,只要双方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真实、齐全,就应该办理离婚登记。

而不应该以网络故障、打印机坏了等蹩脚理由来阻止离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属于财政供供养单位,办公条件和设备已经有保障,不应出现这种情况。

即使出现这种状况,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预案,比如紧急修复网络、打印机,而不应该让群众白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想要硬钢一波的可以考虑,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盖有公章的不予登记文书,然后拿着这个文书去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机关。即打个行政诉讼的官司。

当然,在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会耍赖,即既不给你登记,也不给你出具书面文书,那么可以考虑用智能手机录下婚姻登记机关的拒绝登记答复,然后再去法院起诉

相信面对镜头时,一般识趣的工作人员还是会照章办理。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办理,可以要求对方领导给个说法。

总之,如果工作人员体面,就让她体面,如果她不体面,就帮她体面。

相信有过教训以后,这样的工作人员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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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打官司: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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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三观在知乎也有人洗……

工作人员当然有义务调解,但是你也只有调解的权力。如果新闻换成 “最美婚登员积极调解挽救 500 多对婚姻”,那我举双手赞成;可是你什么也不了解,就通过这些破借口不给人办理,美其名曰“挽救” 婚姻…… 我就想说,“挽救”二字从何谈起?

看看下次会不会出现 “枪决执行员执行时偷换麻醉枪挽救 500 余条生命,获最佳善心奖” 这样的新闻吧。

知乎用户 陈风暴烈酒​ 发表

能出现拿渎职当榜样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一些官员会把妇女被拐后被迫当乡村教师的惨剧给 “丧事喜办”。

小农社会的意识形态就是道德凌驾于法律;人情凌驾于公理正义;站在道德制高点就可以随意决定他人命运;没有契约精神和诚信,一句 “我是为你好” 就可以当作渎职、不按规定办事的借口。

然而我国已经是工业国了,还有这么多小农思想残余。足以说明政治上,有很多三观奇歪的人在管理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

毕竟假红旗扛久了,自然要把礼教翻出来修补一下千疮百孔的合法性。

———————————————

2019 年 5 月 21 日更新:

对比这些打着 “为你好” 旗号的行为,从 “谎称打印机坏了拖延离婚手续” 到“520 不办离婚”,下一步要去往何方?禁止离婚吗?再对比一下家暴问题,取证难警方不管家务事,被打了法官还觉得“你们感情没破裂”。

我国不适合所谓的 “人性化管理”。一旦某些部门打着人性化、“为你好”、“和谐社会” 的旗号施政,要么是拍脑袋决策、要么就是包藏祸心。因为在特殊国情下 “人性化 = 明目张胆家长制”。上头认为 “我认为你应该如何如何,我这是为你好” 就是人性化了。官老爷总觉得自己比人家两口子自己更了解婚姻情况。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97Cib 发表

很多人说阻止激情离婚是好事的。是把你的价值观念强加到别人身上。

那你为啥不阻止激情结婚去?

如果说劝和不劝离还是一个大妈级基本共识的话。

那假设夫妻俩假离婚买房,你要不要阻止?

假如阻止了,你耽误人家一天,房子涨价了,损失咋办?

假如没阻止,你不是放任假离婚这种欺诈行为的发生么?

事实是,假离婚现象的确大量发生。

那些说工作人员火眼金睛能看出来激情离婚的,解释下为啥看不出来假离婚的?如果能看出来为啥不阻止?

谁给你权力区别对待呢?你这么牛逼,咋不上天当法官了?

工作人员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先。不能有效筛查假离婚的,就别 tm 去管人家是不是激情离婚。真后悔的,离了也能复婚。

知乎用户 零度君​​ 发表

抱歉,这是渎职……

知乎用户 laike9m 发表

我只想偷个懒,没想到得奖了

╮(╯_╰)╭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沽名钓誉的无耻之徒。

支持被她害得离不了婚的当事人,向纪委投诉,向检察院控告。

违法行政所在多矣,但如此公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行为竟然还被歌颂就不常见了,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请看《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九)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再请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她是典型的故意不作为,在此没必要讨论她是不是出于善意,做了就是错了。

**其实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更值得关注的是她对法定权利的漠视,**和自以为是的圣母心。

民法通则》: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所以这也是一起典型的圣母心干涉婚姻自由的侵权案件。

目前离婚还是一件成本较高的选择。为了逃离不幸的婚姻。一些人付出了尊严,金钱,青春甚至更大的代价。为减少离婚而拒绝进行离婚登记。实在是一种缺乏人类基本情感的行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我们用不着你用这种方式来 “关怀” 我们。结婚离婚但凭自愿。我想吃饺子也成,想吃汤圆也好,不必告诉我必须选哪一种。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我用不着你们告诉我该看什么书,上什么网页,看什么剧、玩什么游戏。各位 “最美登记员” 们,请你们能离我们多远,就有多远罢。

知乎用户 苏景锋 Darin 发表

… 士兵们以身体不适,拉肚子为由不上战场,为世界和平做出巨大的贡献,并且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 服务员以酒店关门,没房间为由不提供住宿服务,挽救了 300 个将要失身的少女,获得了最美客栈的称号…

… 图书馆管理员以今天领导来检查为由拒绝开门,挽救了 500 个即将近视的少年,获得知识的海洋称号…

… 法院以法官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开庭,化解了无数的矛盾,被称为现代包青天…

… 执行死刑的警察将真枪换成了麻醉枪,成功的挽救了 500 多条人命,被群众称为警察天使…

… 广电审查员以手抖,鬼畜为由,悄悄否决无数抗战神剧,使中国减少了几千万脑残…

知乎用户 玄不救非氪不改命 发表

其实,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还是保守主义。举个例子,我们的广电总局,对姐弟恋是这么看的:

(2)深圳报审——幸福归来,展示犯罪、展示婚外情、展示姐弟恋,存在明显价值偏差;这类剧发证都不对

把姐弟恋直接与犯罪、婚外情相提并论。这就是核心价值观啊。

广电总局批《北上广》宣传情色内容

PS:据说广电总局这里讲的姐弟恋是亲姐弟恋……

因此,落实到婚恋观上,自然是劝和不劝分。从理论上来说,婚姻登记员显然没有劝导职责,但大武汉很可能是经济比较不发达,却又要充当核心价值观的捍卫者,结果自然只能让登记员领一份薪水干两份工作,每天本来就目睹各种人伦惨剧,还要多挨一圈骂。

再看,比较有钱的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是这么做的:

为了挽救这些 “冲动型离婚”,2010 年 5 月,海曙区设立“离婚劝导工作室” 后,组建专、兼职离婚劝导工作队伍。聘用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和婚姻登记员上岗资格的专职人员从事离婚登记和离婚劝导工作。同时与区社工协会合作,组建一支多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兼职离婚劝导员队伍,每周一上午半天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和离婚劝导服务工作。

聘用了专职人员去干这个事。这你们没话说了吧?然而,这是用纳税人的钱啊。而且,成效么,一般般。想想看,这么一个团队,算下来,每年劝和的对数,大概就和题主提到的这个自带干粮的婚姻登记员差不多。可见,搞专职队伍其实是很没有效率的一件的事情。

海曙婚登处 “离婚劝导” 两年不到劝和 131 对

当然,附近更有钱但比较抠门的杭州市是通过招募自带干粮的志愿者干这个事情:

据悉,杭州目前共有婚姻家庭辅导员志愿者 96 名,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婚姻家庭辅导员共工作 1310 次,累计劝导婚姻当事人 1768 对,经过劝导后暂缓离婚的 840 对,劝导成功率为 47.5%。
http://zj.sina.com.cn/news/m/2012-08-23/160515802.html

不过,我觉得,招志愿者,省钱是省钱了,但风险实在太大。毕竟不像宁波搞的,要求有相关资格的专职人员来得专业。更可怕的是,万一不小心混进来一两个知乎用户充当志愿者,天啦撸……

知乎用户 可可的老尸 发表

领导: 离婚率太高,要降一下,这是上面的要求,还有你们完不任务的,今年的奖金就没了,你们自己想办法。

红娘 1.: 我有一个办法,每个月固定只能离婚 100 对,一年固定离婚 1200 对,其他的排队 领导你看这个办法怎么样。

领导: 不错,有想法。

红娘 2. 我们故意把打印机搞坏,减少上班时间,领导你看怎么样。

领导犹豫一下,点了点头,回道: 也算是一个办法。

红娘 3. 我们采取劝和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劝和一个小时,这样把时间浪费在劝和上,而不是办理业务上。

领导眼睛一亮,赞到不错。

并且提出会议总结。

我还要加一条,凡事预约来办理离婚的,只要三次没有一起到场离婚,取消今年的离婚申请。

闻言红娘们集体起立鼓掌。

知乎用户 Laplata​ 发表

她不知道她 “挽救” 的这 500 多对夫妇里,有多少好不容易即将逃离魔爪,仅仅因为她一句想当然的谎言,又一次失去了生活的指望。

知乎用户 金头大老虎​ 发表

以前单位有几个大姐,人真的很好,每天早早来单位,把办公室打扫得一尘不染,绿植摆弄的精精神神,当时我刚来,吃住都在办公室,大姐们看见我制服脏了给我洗,床单给我洗,家里做饭给我带,给我介绍女朋友,而且对单位内部的事情都去本能的关心,谁家老人病了去帮忙送饭,寒暑假在单位看着我们没人管的孩子,中午出去给我们带饭,帮我们收快递,实话实说,要不是她们的女儿都大我太多或者结婚了,我是真心想去当女婿的。

但是呢,工作十分情绪化,今天早上办公室花开了,可以捣鼓一上午,有人打电话就说开会或者不接,对于外来办事的群众,有眼缘的或者嘴甜的,就亲自带着挨个程序走一遍,遇到心情不好或者不喜欢的就随便找个借口退回去。

对于这些大姐的评价,都非常极端,当时来办事要是遇到她们,快慢主要看运气,后来大姐们都退休回去跳广场舞了。

现在我们也有了专门的办证大厅,程序公示,流程统一,能办就立即办,不能办就回去补材料,提高了效率。

最主要的是,依法治国讲了这么多年,放管服以及让群众跑一次的活动搞了快三四年了,尽然还有这样把手中权利当儿戏还跳出来自吹自擂的人,实在觉得可悲。

知乎用户 清儿无恨​ 发表

如果这个女人故意找借口推迟办理离婚导致 500 多人没有离婚就成了什么最美红娘,那么假设她的找借口推迟办理离婚导致出轨、家暴等婚姻问题的受害者跳楼自杀或者被伴侣殴打致残的话,她这个帮凶要不要跟着被判刑?

阻止别人离婚,可不一定只有好的后果,也很有可能带来坏的影响吧?你不能光因为好处一味地给这个女工作人员表彰,却不追究她行为带来的那些恶果吧?

不离婚的原因只能是因为和好吗?不能是因为别的吗?

比如当事人被绑架,被控制,被威胁,甚至被伴侣杀了,那人家还怎么能来离婚?都没弄明白那五百对夫妻到底下落如何就给这么大一个桂冠,这民政局是有多敷衍?

我想知道,那些没有再来离婚的人到底去了哪里?

他们因为这个女人的阻挠没有离婚,是因为他们都和好了,还是有一部分人因为不得不回家结果被伴侣害死了?

要表彰她,麻烦先把她做了手脚的那五百人找出来看看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如果他们离开这里以后又找了别人办离婚,根本没因为她的阻挠有任何改变,那她这么多嘴多舌横加阻挠就等于多此一举惹是生非,让别人走了冤枉路而已。至于她这么阻挠别人的实际好处简直是毛都没有,我们表彰她个大头啊?

如果他们因为没离婚成功,结果有人间接被恶劣的婚姻害死了,那对不起,她这个始作俑者得一起吃锅烙受惩罚才对,还表彰?让她去跟受害者要表彰吧!

只有他们 500 对夫妻没离婚全都是因为和好,那封她这个最美红娘的称号才算有点意思。

但是你们觉得,这可能吗?

你们相信这 500 对夫妻一个离婚的都没有?

所以现在你让我说如何评价她?对不起,以目前的条件我根本没法评价她行为到底是好是坏,因为我并不知道她到底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但我认为,以目前的条件她还不配也没资格被称为最美红娘,相反,对于某些苦于婚姻久矣的人,她这种自作聪明多管闲事的人是不是刽子手倒是值得斟酌的。

想夸她最美红娘?先把那五百对新人的下场搞明白再说吧。

而且再怎么样,打印机没坏她撒谎说坏了这个行为,也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欺诈骗人的行为,就算那 500 对夫妻都没什么大事,她这样明目张胆撒谎骗人逃避工作职责也应该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阮眠眠 发表

不少答案已经写得挺清楚了,我就想补充一下:

就算小夫妻是一时冲动要离婚,转头就会后悔,婚姻登记员就应该拦住不让离吗?

让他们离了再来复婚、人生里学个教训不好吗?

让他们学会为自己行为负责不好吗?

婚姻登记员是不是把自己当上帝了?还是把自己当做…… 了?什么都要管,还觉得自己特别负责任,呵呵。

知乎用户 Jo CN 发表

和大多数不同,大多数关心的是 “如果自己离婚会不会遇到这样不顺自己心意的情况”。

而由于工作关系,答主接触的更多是各种离婚后的副产品——那些爹不亲娘不爱的严重心理障碍的孩子。

有人会说,这样的人渣父母即使没离婚,家庭也不会幸福。是的,但这些离婚家庭也有部分孩子父母是可以沟通的,他们的离婚可能是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的一时冲动,他们也能在接下来的治疗中为孩子做出改变。那么,在当时他们冲动做出离婚决定时,有一个缓冲,不好吗?孩子少受到伤害不好吗?

这个事件里,这位工作人员,9 年 500 次左右,平均每个月不过 4-5 次。文中也提到她仅仅针对夫妻双方对离婚有犹豫,对婚姻还有感情的那些做一些规则内的帮助。就应该被上纲上线么?

只能说做出这样行为的人,并不能片面的说她是坏人。做出这样报道的,通常是个蠢人。还是要多报道那些妻子举报丈夫猥亵女儿的新闻,大家都爱看。

知乎用户 城市猎人 发表

谢邀!

一、在 21 世纪的今天,真正想离婚的夫妻,绝对不是一个登记员拦得住的。所以,因为她而真的放弃离婚的夫妇,当天肯定是冲动了。

二、让冲动型离婚的夫妻放弃离婚,是不是行善积德?当然是,而且是比较大的功德。

三、让铁了心要离婚的夫妻耽误时间,是不是渎职?当然是。

四、熊女士的行为应该被鼓励么?不该,而是应该被批评。

五、某几个高票对不对?不对。因为他们完全不承认劝合是好事,这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知乎某些人有个不好的习气,就是觉得自己走向传统的对立面才显得自己思想犀利,这个没必要。

————————

我赞成批评熊女士越权、渎职,不赞成过度贬低中国传统中的 “劝合”。

知乎用户 挫锅漏 发表

工商局登记员谎称电脑中病毒了不能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九年挽救 500 家企业。

知乎用户 尚诚立人 发表

如果结婚的时候工作人员劝小两口三思,估计也不至于那么多人来离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是渎职。

公务员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应该根据的是离婚对象的真实诉求,而不是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阻碍离婚登记者的合理诉求。

过程的公正和负责远远比少离婚几对夫妻更为重要。

因此我对这位公务员的渎职非常不满。

公务员最好的美德是廉洁高效,如果想要做红娘或者劝和不劝分,你应该去的是街道办事处或者离婚心理咨询中心。而不能拿着国家的公务,肆意阻碍公民行使合法的离婚权利。

知法犯法,还有道理了!

既然是 “最美红娘” 那就去做红娘!登记离婚处不需要这种“红娘”。

如果每个人都能用合理的结果来规避法律的执行,那么我们的法律和规定便会成为筛子,丧失法的尊严和公正性。

这个红娘担不起。

渎职还渎出理由来了!

实名反对!

女子 5 年 4 次起诉离婚均失败,丈夫称「一旦离婚就要报复」,为什么法院不能判定离婚?应当如何认定? - 阅读修身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54593929/answer/1838541817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多小的权利,都可以滥用,真没想到,一个盖离婚证的,都能难为人

办事难,脸难看,这国情………….

那 500 真的很幸福吗? 有多少人,被刁难了,然后只能第 2 天在去,付出的时间经历,找谁要去?这都能得到奖励,呵呵

知乎用户 贪吃爱睡常长膘 发表

《宪法》第 49 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我国的《婚姻法》经过历次修改,无不倡导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

《婚姻法》第 2 条规定:“实行婚姻自”;

第 3 条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请谨记: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原则赋予婚姻当事人以充分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构成了违法,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要坚决抵制利用政府职权,限制、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不允许个别工作人员打着 “挽救婚姻” 的旗号,自作主张,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给政府脸上抹黑。

所以啊,宣传个批呢,ntmd 已经违法违宪了。一个登记员,手里握着芝麻大的权也要用来拿捏别人的生活和自由意志,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官方都来背书、鼓励,可见这里政府整个相关部门都没什么法治观念。ztmdcd

知乎用户 十年厮杀​ 发表

作为工作人员,她的职责是调解,而不是凭借自己的上帝之眼来判断某对夫妻是否应该离婚。她撒谎加失职,居然成了最美红娘?难道是用妓院标准衡量的?

有人说,小夫妻吵架离婚,这位撒谎精的渎职人员帮助了他们。且不谈这样的夫妻占多少比例,就他们本人来说,对婚姻不严肃,动辄去离婚,捏合他们就是给了一生幸福?

知乎用户 夏语冰 发表

拿着国家的工资,浪费纳税人的时间。

既然结婚离婚自由,那就应该在上班的时间办了应该做的工作,你们光看有些人回去想想又不离了,怎么没看看那些晚一点离婚就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伤害和杀人案件呢!

还有,能拍桌子就别送红包,惯他们些毛病。

知乎用户 呵了个呵 发表

这个婚姻登记员在维护一个垂死挣扎的制度,行将就木的制度,她挽回的婚姻越是多,她对人民的罪孽就越是深重。

社会化生产中,家庭本身看起来是一个单位,但这个单位是虚假的,只有共同的生活,没有共同的生产,人依然是原子化的。但有了共同的生活,人就有了顾虑,有了牵绊,就觉得世界的风暴可以用家庭去抵挡。

不可能。危机向下传导时,家庭是最为脆弱的,每次经济危机就是离婚潮的总爆发。

家庭这个虚假的单位只是个体和社会中间的一层遮羞布。政策的绝大部分,包括基本的社会福利是面对家庭的,但义务绝大多数都是面对个人的。然而它对你支出一块钱的福利,就指望你为它付出五十块,一百块。也就是说,利维坦需要用一个假的单位去捆住你,让你承担原子化下切实的个人义务。

没有婚姻,你真的需要买房吗,真的需要看老板的脸色大气不敢喘吗,真的需要被职场 PUA 后还得装孙子吗,真的需要那么累吗?

但是没有这些,土地财政就走不下去,“营商环境” 就会恶化,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就敢于提出要求来。

家庭是旧的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旧的法律制度的基础,是旧的统治者给自己打的一个补丁,为了这个补丁,西方人说婚姻神圣,中国人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为的是什么呢? 好统治。

但随着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打工人除了要负担自己的再生产成本,还要家庭这个虚假的单位的再生产成本,最重要的是,维护家庭存续的成本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制度明显已经变成了反动的制度。因此怨声载道越来越多。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个制度正在消亡。

它连符合当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都做不到。

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在起作用,这就是年轻人默默无言的反抗,它无声的,缓慢的,但是无比坚定的摧毁旧的生产关系和法律制度,包括婚姻制度这个对无产阶级无益的东西。

“你们虽然遭到压迫与忽视,却必须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力量。只要你愿意,你就可让政府无法运作。我所指的对象就是掌管铁路与电报的你,调解纠纷以及收取税捐的你……”

-— 提拉克(印度民族运动领导人),1902 年


欢迎关注,这里是搞点马列的林空。

知乎用户 林空鹿饮溪 发表

我特么要是天天上班不干正事儿各种推脱,早特么被开除了。。。。。

知乎用户 司 - Silver​ 发表

这种情况,在行政法里叫行政不作为。

如果真如她所说,她在别人离婚过程中进行调解劝解,最后别人不想离婚了,那没问题,这是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工作范围。

但是谎称设备故障,拒不给符合条件的人离婚,那就属于行政违法了,这种情况按照她的数量,早应该开除公职才对。

知乎用户 光与影的平衡 发表

不相信、不承认、不接受自己的孩子是个成年人的父母,称之为祸害。

不接受公民已经成年的政*府,亦然。

不相信、不承认、不接受多元价值观的父母,往往爱折腾。

不接受公民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政*府,亦然。

挺多答案提到,来离婚的很可能是遭遇家暴、沦落苦海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民政局就是祸祸人。

辣么我想说,就算是吃饱了撑得,觉得今天老公陡然丑了我要去心无旁骛睡宋仲基,所以先离个婚——也得让我离啊!

从高屋建瓴层面说,这是我的自由啊!我(还没出生的)老公都没说啥,你有啥权利管我蹲不蹲有没有家教啊?

从踏踏实实角度来说,我都不靠谱成这样了,干嘛还祸祸我那还没出生的老公啊!他还是个孩子啊

这个新闻之所以能被宣传,是因为还有很多人把婚姻看成是一个生命里必不可少的大好事儿,或者,缺了就死的决定值。

但其实,婚姻是既好又坏的,是需要努力经营和面对的东西。这态度没摆正,才有很多莫名其妙结婚莫名其妙离不了婚莫名其妙就有了孩子还见天给孩子说:我们不离婚都是为了你!

行行好吧,该离就离,不适合结婚的人,也别凑热闹,人得为自己负责的活着,才会有无数个幸福的人和幸福的国家。这一点,压低离婚率并做不到。

为了分数折腾孩子的父母,那叫自私,为了百分比折腾公民的政*府,亦然。

什么?你说我骂那啥怎么行?

我都把那啥比作父母了这得爱得多深啊!

知乎用户 盲人胡半仙​ 发表

前单位,国企监管部门。

我曾经负责过一阵子网络平台信访投诉工作。

收了平台转接的一个诉单,说自己家的经适房被断水断电逼拆了。我回了个电话过去,接电话是个说话文质彬彬的大哥,只说了自己住的房子被产权企业断水断电,自己生活有多不方便云云。

我当时就怒了,原单位手下的那些国企,不说有多好吧,反正我任职的那几年里是没出过啥足以登上本地新闻头条的大奸大恶。平时的诉单内容不是公交车上司机嗓门大了,就是家里自来水水流不够旺了,说白了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

突然间出了个断水断电外加逼拆,我熊熊燃烧的正义之火差点燎秃了发际线。组织了满肚子阴阳怪气的问责之词给企业负责人打了电话打算开篇先问候下对方先人,结果不到 20 分钟就被一盆苦水浇佛了。

这企业也是老牌国企了,上世纪 8、90 年代在我们这个边疆小渔村也是养活了几万人口。尽管论生产规模跟知名央企没法比,但!人家有地!那年头政府批地不像现在把各类用途卡的那么死,只要确实是拿去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基本不会有人过问。

那时候稍微有点规模的企业,都会划一片地建职工宿舍,后来发现职工们老是单着住也不是办法,于是职工宿舍慢慢发展成了家庭式宿舍,关键是有些企业胆子肥啊,觉得自己是国企,国企就绝不会有倒闭的那一天,于是胆子大的,自制一个房产本,把家庭宿舍的 “产权” 卖给职工个人,有一家企业这么干了,后面的一呼百应,现在的年代剧里那些为了厂子里单位里房子分配名额的事撸袖子扯头花的情节,指的就是这类房子。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企业用地限制的越来越严格规范,宿舍是可以有的,但只要离职了请你立即滚蛋。企业敢自制房本绝对一罚一个准。问题是前几年已经被卖掉的房屋产权咋办?在国有经济制霸全国的那年月,手持企业自制房本的绝不是几百户、几千户的问题,一刀切的话让全国上下几百万人口睡大街吗?

上面不知哪位大神挠到头秃以后想了个点子,给这类型的房子起了个名叫房改房,单设政策:

慢慢将房屋性质改为经适房或廉租房,现有的房子你可以住、可以继承,但不可以买卖。以后也不可以继续产生新的房改房,如有企业胆敢继续私卖房本的话绝壁罚到你裤衩都没了为止。

上面投诉的这位大哥,其实并不住在他所说的那个被断水断电的房子里,房子是他的姐姐和盲人弟弟在住。他们的父母当年是这家企业的老职工,早几年掏钱从企业手里买到了房子的 “产权”,可惜那个年代,老人们远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事先给子女分配遗产的概念,父母双双亡故后,赶上本地政府对房改房进行经适房改造,改造后的房子质量当然要秒杀上世纪 80 年代的筒子楼,几乎所有原住户都欢天喜地的从原房子里搬出来,等着旧楼改造完毕后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到了这家,坏菜了。

老房本上仍然是已故父母的名字,房子要改造,性质要变更,产权当然要落在继承人的头上,于是围绕这栋房子继承权,哥姐弟三人上演了一出没有硝烟的战争。

按理说寻常人家的财产纠纷,大多止于 “公平” 二字。能平分的平分,不能平分的卖了换钱平分,一旦大家到手的一般多,纵然心有不忿,看在血脉相连的份上,再有个长辈出来从中调解,事也就过去了,大不了今后老死不相往来。

但这家兄妹都很绝!

我指的是做事很绝!

姐姐其实自己和丈夫有额外的房产,但坚决拉着丈夫跟弟弟一起住在停水停电的破楼里,她要求房屋产权变更后房本上要有且只能有她、她丈夫和她弟弟的名字,并且拒绝给哥哥经济补偿。

哥哥坚决拒绝与姐姐弟弟同时拥有房屋产权,他要求将房子卖掉三人平分卖房款,然后把弟弟送养老院。问题是,房改房改造的经适房是不允许买卖的。于是哥哥选择坚决不参加财产公证,有本事你们姐弟就住在停水停电的待拆旧楼里。

弟弟是盲人,他坚持新房本上只能有他一人的名字,但由于常年没有工作,靠低保遗属金等乱七八糟的补助为生,他不愿意也拿不出钱对哥哥姐姐进行经济补偿。

哥姐弟三人就这么耗着,谁也不肯妥协。姐姐姐夫已退休,弟弟没有工作,他们三口人总能保证 24 小时驻守旧楼。

其实真多虑了,强拆?我们真没那个胆!

放下电话,我真的彻底头秃了。

不得不说,来投诉的哥哥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手足有多么难缠,于是他玩了一招祸水东引,把一个明显是家庭纠纷的问题抛给了我们监管部门,我在给他回电话的时候,他真的半个字都没有提到他的家庭纠纷,以至于我脑子懵逼的状态下以为他在家待的好好的突然有恶霸上门抢房子,完全没想过如果真的断水断电怎么可能一栋楼就只有他一户来投诉。后来这几年看到快递公司外卖公司通过处罚快递员和送餐员来摆平用户矛盾,我都是:“切!这都是老百姓玩剩下的”。

房屋拆迁改造已然纳入城市规划,复水复电是不可能的。同一栋楼还有迁出去的几十户原住民眼巴巴的等着迁入新居,你们政府要是耗不起,就把我的家事给解决了。

可这是一个神仙都难断的家庭纠纷。因为这哥姐弟三人每一个都把自己心底的贪欲放大到了极致。

于是我在网络平台上回复:经核实,投诉人非该房屋的产权人,请投诉人联系房主向我单位发起诉单。

房主是哥姐弟逝去多年的父母,你要真有本事把他们喊上来,这事其实很好解决。

然后这大哥换了家政府平台接着投诉。

然后这些诉单依然是转到我这里。

然后我每次都是这么给他回复的。

可能有人会觉得我是在踢皮球,

但我要说的是,这件事跟婚姻登记员所遭遇的离婚申请一样

于情

于理

都不是一个外人能够轻易下判断的。作为基层服务人员,你首先要确定自己

有权力

有责任

有能力

处理好这件事情。

可作为外人,我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去劝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放弃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他们都是他们父母的孩子,于情于理都有权利继承他们父母的遗产。

这家的姐姐,虽然已婚有房,但不说这房子从法律上来说本就有她的份,单是她在父母走后照顾残疾弟弟(而且这个盲人弟弟是个大奇葩,后面说),难道连继承权都要被剥夺?

这家的弟弟,天生眼盲,没有收入,如果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在养老院面对一群陌生人如何度过后半生?

这家的哥哥,本应自己有份的房产被姐弟占了这么多年,不要求补偿只求平分,难道不是他应得的?

更遑论,父母遗产的分配,还要看父母生前子女是否尽孝,而这种事情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的,甚至有时候外人眼里最孝顺的那个还不一定是爹妈眼里最受待见的那个。而且据我个人判断,这一家子兄弟姐妹之所以如此分文不让,不仅是出于财产,这背后还有几十年积攒下来的恩怨情仇。

问题出在他们家庭内部,外人出于任何目的掺和进去都会损害其中至少一方的利益。

当时我们也曾经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给盲人弟弟安排个工作,送他去学习盲人按摩,因为国家对于残疾人就业是有一定支持的,有稳定职业的残疾人可以另行申请经适房或廉租房。当时我们天真的以为,反正是为了房子嘛,先把问题相对严重的弟弟的房子问题解决掉,剩下的哥哥姐姐再好好调节调节,这事应该也是可以解决的。

万万妹想到这个盲人弟弟出师后,总是趁着工作便利对女客户上下其手(奇葩吧!难道没想过自己瞎更容易挨揍吗),被辖区警察蜀黍请喝了几次茶以后,好不容易得来的活计也丢了,只能回老房子里继续啃姐姐。

这个诉单,到我离开前单位,一直悬而未决。不知道这一家子后来怎样的。

人世间很多事,不要说外人,就是当事人都不一定理得清对与错。

这个登记员沾沾自喜于 “挽救” 了一段婚姻,殊不知,婚姻中已经存在的裂痕是 “挽救” 不了的。等那一对对怨偶离开你的视线,等待他们的依然是无休止的相看两厌甚至是欺骗和暴力。你的自我感动,无非是将一对好不容易要挣脱牢笼的可怜人推回了深渊罢了。

知乎用户 白莲山菠萝寨主 发表

这种行为,说白了还是滥用公权力,如果滥用公权力以实现私欲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那这种滥用公权力以实现一腔情愿的 “正义” 与“热心肠”的行为,最好也不要出现。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全国都是这样的登记员,不难想象一种情形:

“您好,我想离婚。”“为什么要离婚?”“我被配偶打了。” 登记员瞄了眼面前平静的人,心里嗤笑一声:连伤痕都没有,估计就是家里面拌嘴手重了点,多大个事啊。遂谎称 xxx 坏了,劝阻。

第二天再听说到的消息,昨天称被打了的人,因为一时没忍住说出了真实的离婚原因,以为这样成功率更好,结果回家被打死了。

这是个虚拟的故事,登记员你不能说 ta 是坏心,但办错事了吗?办错了。ta 如果能按规律办事而不是按自己一厢情愿的 “好心肠”,也许能挽回一条生命。这还是建立在 ta 是好心的基础上,如果 ta 表面好心实际上没打什么好主意呢?

如果因为 xxx 是好心就可以允许她随意逾越规则的界限,那设置规则的意义何在?大可让邻里推举公认的好人,我们实行人治,为什么要搞依法治国?

因为人会被所谓的 “眼见为实” 欺骗,但规则不会,遵守规则不一定会实现绝对正义,但我们经历了实践确立的规则一定会保证大多数的正义。冲动离婚可以通过两人间的协商复婚,这是可以弥补的,如果因为一腔情愿的 “好心” 真办出了坏事,怎么弥补?让国家用收来的税款为 ta 的越权行为擦屁股?这合适?

知乎用户 杂货铺股东 发表

滥用公权力,干扰百姓生活。

现在就是因为存在公职人员都以个人主观好恶来办公,才会那么多冤假错案。

知乎用户 美国白菜 发表

水窗春呓

清代

编撰者:欧阳兆熊、金安清

部吏口才
福郡王征西藏归,户部书吏索其军需报销部费,乃上刺请见,贺喜求赏。福大怒曰:“幺麽小胥,敢向大帅索贿赂乎!顾胆大若是,必有说,姑令其入见。” 因厉色询之,对曰:“索费非所敢,但用款多至数千万,册籍太多,必多添书手,日夜迅办,数月之间,全行具奏,上方赏功成,必一喜而定。若无巨资,仅就本有之人,分案陆续题达,非三数年不能了事。今日所奏乃西军报销,明日所奏又西军报销,上意倦厌,必干诘责,物议因而乘之,必兴大狱。此乃为中堂计,非为各胥计也。” 福闻之,大为激赏,遽饬粮台以二百万予之。盖道光以前,军需报销部费皆加二成,不似今日之数厘也。此吏眼明手快,措语侃侃不挠,可动王公之听,亦奇才也。而福公从善如流,能测英主喜怒,亦非庸流所及。然其司阍达此刺,已得赂十万,否则谈何容易得见一福公哉!大抵彼时不论君子小人、在上在下,皆有才略智术,故办事如火如荼光焰万丈耳。国家全盛,何地无才,此则关乎气运也。

清稗类钞

清末民初

编撰者:徐珂

胥役类

部吏索贿于某令

光绪时,浙江候补知县某,至浙,当补某缺,部吏贻书告之曰:“某缺,君依例当补,然须予我千金。” 某不欲打点,意谓循例之事,何用赂吏,不许。已而缺出,补他人,大诧,托人探之,则某曾经保举,临补时,吏谓一人不能两班置之。某急丐吏为设法,吏曰:“今已无及,为将来计则可,然须五千金;若不可,则请两班中注销一班,亦可有补缺望也。” 某不能措巨资,意保举班无补期,不若劳绩之可恃,遂注销保举班。逾日,吏又贻书曰:“保举班以人少,君当补,惜已注销,致为他人补矣。” 某大懊丧。

藩吏索贿

州县之得委缺者,当藩署书吏送委札到寓时,例须给以赏封,数之多寡,悉以其缺之肥瘠而定。将赴任时,又须致送利市,务餍其欲而后已。否则凡有文书上省,多扞格,必使其忤上官之意而后止。此之谓陋规。

打字员受贿 400 万的警示 – 时政 – 人民网
国家预防腐败局原专职副局长崔海容,日前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谈到一个案例:南方某省会城市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 400 余万元。她非官也非吏,审批签章都轮不到她,为何受贿这么多钱?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打字员就有了谁先谁后打印的选择权。
而崔海容提及的这名打字员之所以成为香饽饽,就是因为她在土地房产部门供职,她从事的职业不存在竞争关系,更不存在断炊风险。相反由于 “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她就有了挑三拣四的权利,一番利益盘算后,便拥有了奇货可居的权力

婚姻登记处的办事人员这个做法,与清朝那些吏员,这个贪污的打字员又有什么分别呢?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建议医院借鉴这一方法,推迟办理死亡证明,可以挽救无数生命! 真是妙啊!!!

知乎用户 小金鱼豆豆​ 发表

如果大家都能本本分分的当个普通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个世界会比现在美好许多。

禽兽可恨,但许多自比圣人之人更可恨。许多禽兽虽然在作恶,但他们也有羞耻心,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的。但许多自比圣人之人,作恶却不自知,不知收敛,甚至还以此为荣。

如果一个规定不合理,我们应该尝试改变规定,而不是公然违反规定。

我是离婚登记员,你来离婚,我感觉你不是真想离,就可以骗你,就可以编造理由不给你办离婚登记了?

我是医生,你来看病,我感觉你是个坏人,我是不是可以隐瞒你的病情,给你少开药,开错药?

我是警察,你打电话报警,我感觉你是在报假警,我是不是就可以骗你,敷衍搪塞你,是不是就可以不出警了?

我是救生员,你溺水了,我感觉你就是活的很痛苦想自杀,我是不是可以假装没看到,让你安心的走?

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不是神。

许多人张嘴闭嘴自己是好心,其实只是在享受高高在上,凌驾于其他人,凌驾于道德,甚至凌驾于法律的爽快感罢了。

我手上有离婚登记的权力,我就是神,我让你离婚你才能离,我不允许,你就得给我乖乖滚回去。至于好心,我是神,我当然是好心的,我是爱着所有人的。

媒体对这件事的宣传,我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是想表达,只要任何人手中握有了权力,就可以打着好心的旗号,心安理得的滥用权力啦?

我真怕以后哪一天看到一篇报道,《医生以「药不够了、手数没排上」等理由推迟给病人医治,惩治 500 多恶人获奖「最美执法者」》。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
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这个故事的核心不是善恶,而是规则。社会的稳定是依靠规则来守护的。

出钱救人可以去官府领取酬金,就是规则。子贡救人而不取酬金,虽是善举,但违背规则。

宣扬违规的善举,导致大家不愿再遵守规则,就是最大的恶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办上离婚” 不代表 “婚姻被挽救”,这属于活生生往自己脸上贴金。

你一个代表政府的公务员,工作就是给合法办离婚的公民办理离婚。你工作不能加上个人情绪,更不能加上道德判断

试问,要是反过来,500 对要结婚的新人,办事员认为两人性格不和,没有为其办理结婚,也是好事吗?显然不是吧。

说白了还是中国传统思想 “结婚一定是好事,离婚一定是坏事” 在作祟。

现实中,很多婚姻强行续命只会让两人都极度痛苦,后期引发刑事犯罪的也不少见,如果出现了悲剧,当年没有办离婚的这位 “最美红娘”,你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如果离婚一定是不好的,那就应该以国家层面立法限制离婚,你一个基层公务员给自己加什么戏呢,工作不称职居然成了功勋章。

把这样的人当做典型,实在是基层政务的耻辱。

知乎用户 白熊先森 发表

我觉得方向有点反了,

办理结婚的时候,

人应该需要来 3 次,

每次需要最少等 1 小时,

大家需要观看一些离婚时候的撕逼,

这样离婚人数往往会少许多,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这个标题让我想起在婚姻登记处做离婚咨询的那些事。

如果这位红娘把这 500 多对夫妻的矛盾与痛苦化解了、能够让这些离婚的夫妻的关系得到彻底的改善,比如: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婆媳的矛盾、解决了一方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极度的痛苦、解决了夫妻的经济矛盾、解决了夫妻争吵与恶劣情绪问题、解决了带娃、做家务问题、避免了因为阻止离婚而引发的恶劣情绪问题、命案隐患等等,那是可以评的,也是值得大肆宣扬和学习的。

我办离婚案件多年,在离婚案件中,有一方出轨、家暴、赌博或心理创伤者比比皆是(我的专栏里也有写这种案例),如果阻止其离婚,不但会引发心理问题有时候还引发命案风险,这个责任谁来负呢?

在婚姻自由的浪潮中,这些人已逐渐被现代婚姻淘汰出局,眼见他们一个个被离婚、被抛弃,做为从业人员:内心感受到的不是痛惜而是感到的了公平、感到了庆幸,庆幸我们碰上了一个可以为婚姻纠错的年代。我们所观察到的离婚队伍中,不少是其中一方不适合婚姻,他们被淘汰出局,实在是一件普天同庆的事情,是一件公平之极的事情。

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离婚是为了离开痛苦,如果这一位红娘能将欲离婚的夫妻间无尽的痛苦转为快乐的话,那就请大大的宣扬吧。


这让我想起哈耶克的两段经典语录:

知乎用户 婚姻法律专员唐唐​ 发表

2015 年,和前夫离婚的时候,还真的遇到 “打印机坏了” 的情况。

当时我对工作人员说:我就在这里等,等修好了再办。

两个多小时后,机器终于 “修” 好了。

办完手续,如释重负,心旷神怡。我打了个车走了,前夫还在背后怒骂放狠话,他好像还没明白,有了这个证,他再也没有资格像以前那样对我了,他不配。

打印机坏了,像电影里的情节?是工作人员 “好心”?

对于心意已决的人来说,我可以等到民政局下班。我可以打 12345 投诉。实在不行就法院起诉。

而不是说,因为这是 “老天的安排”,算了不离了。

请个假出来办事,要耽误时间的。

知乎用户 深海之寻 发表

简直令人作呕

作为办理离婚的工作人员,你的职责是办理离婚,你不是调解员,更不是什么狗屁的红娘!

我是极其反对离婚调解和离婚冷静期这事的

抱歉,有点火大,皆因最近的那起离婚不成带着孩子自杀的女人。她是得多绝望才能带着一双儿女去死?离婚是她的唯一活路,不让她离婚就是断了她的活路!

还有这个

结婚是人生大事,需要慎重考虑的大事,这个时候办理结婚没有人要你冷静一下考虑清楚对方是否适合结婚,而你不想过了,过不下去了要离婚重新开始时就有人冒出来调解一下让你冷静冷静

不否认有冲动离婚的,可特么还有复婚这个解决方法啊,人家万一后悔了去复婚不就得了!

请这些红娘,请这些搞出调解员这一职务的人看看,看看 1950 年的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先生是怎么说的.

离婚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

知乎用户 黑眼糖豆​ 发表

图片源于网络,文字半编半抄。手法来自

@夏花

。灵感源自厕所。报幕是借调来的。

圆润女声:下面请听相声《新纠纷》,表演者:马志明、谢天顺

马:我跟天顺我们俩有一段时间没合作了

谢:哎,对

马:为什么今天我又把他找来说这段《新纠纷》呢

谢:为什么啊?

马:最近很多观众提出我们原来说的那段《纠纷》呐有一些错误,因为这是当年我们俩一块儿写的。所以啊。。。

谢:你看吧,有了错误他说是我们俩一块儿写的了。。。

马:嗨,还提这个干嘛呢都 70 多了。大家指正,咱俩得共同进步

谢:行了,咱来吧

马:有人说听相声的人啊,都是心情愉快

谢:对

马:可是这个人不可能永远不生气

谢:那当然了

马:啊,难免都有矛盾

谢:不假

马:孔子曰呀,“君子有容人之美,君子有成人之美!”

谢:恩

马:得容人处且容人。

谢:这话对啊

马:走在街上,蹬鞋踩袜子啦!上汽车挤着啦!碰着啦!这没有吵架拌嘴的必要!

谢:这备不住的事

马:往往啊,都是一时逞强, 谁也不服谁,不能栽面儿!闹出事来自己也是后悔呀!

谢:那当然了

马:早晨起来,正是上班的时候,大街上那是车水马龙。 这个推着自行车,轧了那个脚一下儿,其实就是蹭了点儿泥, 没轧重!要说道个歉就完了吧!

谢:是啊

马:这不言语,愣走!那个可不干了 “哎哎!说你啦哎!说你啦哎! 怎么长的?大个子?推你妈车留点神!”

谢:嗨~~!

马:这个也不含糊,“干吗!怎么地啦?” “怎么地啦?你轧我脚啦!” “轧你脚?活该!应当轧你嘴!”

谢:哎呀~

马:“我说你嘴里干净点儿!你骂街干吗?” “骂街?骂街这是好的!”

谢:呀嗬~

马:“哎!那不好的能怎么着?你想干吗?告诉你呀!别耍这套!”“我哪套?我哪套?哎!你这么说你别走,你别走!”“拽我车?拽我车我抽你信吗?”

谢:嗨~

马:“咱俩派出所!你轧我脚啦!给我看去呀!” “派出所怎么着?派出所是你们家开的?走啊!哪儿也不尿你啊!”

谢:呀

马:为这么点儿小事,这就归了派出所啦。

谢:真去啦。

马:民警正办公呢,一瞧进来俩,气势汹汹啊。“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啊?怎么回事儿?”“同志!他弄车轧我脚,他还打人。”“你别听他的,别听他的啊!他那是胡吣!”

谢:呵~

马:“我没动手!”“你骑着自行车,你那车子有前后闸吗?”“有闸呀!我没骑呀!我都推着来着,蹭他脚面儿子一下儿,张嘴就骂街!”“车钥匙哪?搁下,拿出来。” 把车钥匙,扣下了。

谢:恩

马:民警啊,把笔拿起来啦,“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王德成。”

谢:恩,登记

马:“王德成?” 登记上啦,“多大岁数?”“三十一。”“你哪个单位的?”“我煤气站的!”

谢:恩,正忙的时候

马:“家在哪儿住啊?”“丁字沽 12 号楼,4 门 301。” 写上了。

谢:恩

马:“你,哎?你哪!”“我丁文元,”“什么?”“丁文元哪!”

谢:丁文元

马:“多大?”“二十六啦!”

谢:这个小

马:“你有工作没有?你上班不上?”“我天拖的,天拖保全儿啊!”

谢:哦,天津拖。。。(被马志明捂嘴)

马:你别说了我也不问了,你这不成心么这不是

谢:哎~

马:“住哪儿啊?”“住南市,荣吉大街,瑞福里 4 号!”

谢:门口这住

马:都写完啦!俩人坐下啦!“你们俩打算怎么办呢?怎么解决呀?”“同志!你看他这横劲儿!告诉你呀,我不服这个,我不服啊!哎,今儿我就为斗斗他!”

谢:嗨~

马:“行啊!玩儿玩儿吧!”

谢:耶~

马:“那么着,你呀,划出道儿来,随你点,我接你的,怎么样?”“我说你们俩还打呀,是怎么着?”

谢:都到派出所儿了

马:民警给拦住了 “我先给你们俩找所长,我再给分局打一电话,一会就来车接你们。”

谢:哎哎哎?不对!

马:怎么不对?

谢:应该让他们俩去屋里冷静冷静啊,一会他们自己就知道这点事没必要闹到派出所来了。

马:他们俩要现在闹唤解决找领导找所长怎么办呢?

谢:嗨,编个瞎话告诉他们所长不在家,他们俩这点儿小事儿一会儿就过去。

马:哎!不行不行不行!要不当初跟你裂穴呢!你这人不进步!

谢:呀~!

马:公职人员跟老百姓说瞎话?

谢:这不为了俩人好。。。

马:呸!我用你!民警的责任应该公事公办!就应该分出谁对谁错,然后用法律给他们量刑。调解?你有什么权利你给调解?

谢:行啊,您说怎么办怎么办。

马:民警跟所长汇报完情况,所长同意让分局帮助来解决

谢:所长还同意了?!

马:当然同意了。公事公办么!

谢:好吧

马:派出所的同志看到他们俩还是气气夯夯的,赶紧过来说两句

谢:赶紧劝两句吧!

马:“你看,他把你脚压这么重,一会从分局回来赶紧商量赔偿的事!赶紧找法医定个伤残。我们公职人员不能看到受害者蒙受这样的损失!”

谢:这不挑事儿么!

马:挑事儿干嘛!公事公办。

谢:行~

马:“对,从分局回来上医院给我看去!你还得包我半个月工资!”“你死不死你!同志啊,您别听他一面之词,他张嘴骂我,还拽我车不让我走。”

谢:得,那头儿也不饶了

马:民警又说了

谢:这头儿又怎么挑的?

马:“哎呀,这算公然侮辱他人啊!这个太严重了。他还拽你车,这往前来一步就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了!”

谢:至于么!

马:行,我先大致给你们俩算算你们俩得交多少罚款拘留几天吧

谢:还没进分局了,他先给判了。。。

马:公事公办嘛!

谢:没有人情味儿的机械化公职人员也就这样了

马:民警那正算着了,这俩人打起来了。殃及了来派出所办事的好几个群众,打伤了几个警察。

谢:你要不挑唆呢

马:正好,分局派车来了,直接拉走,到法院一判。该徒刑的徒刑,该罚款的罚款,单位一开除,媳妇儿一离婚,这才算把这件事公证公开公平的解决!

谢:别缺德了!

马:怎么样?

谢:什么怎么样?

马:咱原来这块活的结局是 “闹剧一场”

谢:那这块新活是?

马:“家败人亡!”

谢:嗨!

知乎用户 怪盗 发表

有些事情,政府部门不妨干涉,比如涉及到刑事犯罪、公共利益的事情。比如最常见的,老人被诈骗电话忽悠,要去银行汇款,银行公安凭经验判断有问题,不妨干涉。

所谓不妨干涉,意思是如果干涉了,最后发现阻止了错误的发生,那当然是有功,应该夸奖;如果干涉了,最后发现弄错了,是乌龙,也不能说有错,最多道个歉;如果不干涉,听之任之,最后出了事,也不能说是银行公安的责任,只能说骗子太卑鄙。

但有些事情,政府干涉做什么,吃饱了撑着啊。比如离婚这种事,纯粹就是私人事务,一不会涉及违法犯罪,二不会损坏公共利益,你管我干嘛,也未免管得太宽了点。就算你是一片好意,我也没必要领情。

知乎用户 苏州小熊 发表

一个办事员,哪找规章制度办事就好。人家过来离婚,是他们两口子自己的事情,别人有什么权力去说东说西,甚至用骗人的手法。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岗位做好了就是个机器的工作,来人安安心心给人办手续,不出错,就是优秀。

就中国的封建观念,很多女人婚后都过着非人的生活,鼓足了勇气提出来离婚,就被用这种荒唐可笑的借口劝了回去,可能一辈子再也不会动这个念头,继续过着不叫生活的生活。这个事情像极了国内很多老人认为的善意,男方对女方施加各种暴力,或者出轨,两人闹着离婚,总是要冒出一些脑子不清楚的老人劝,说再忍忍,两口子在一起不容易什么的,以为自己是善意,其实是最大的恶意。从感情到婚姻,都是冷暖自知,他人说话就是嘴贱。

反过来说,是不是结婚的时候也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觉得两人不适合,比如男的长的太丑,是不是也可以说打印机坏了办不了?

知乎用户 王亚晖 发表

和旧派父母的 “我都是为了你好” 如出一辙,尽管她还不是当事人的父母……

喉舌褒奖宣扬这种行为是一个很恐怖的信号,因为它实实在在传递了:“只要是我为了你好,我做的就是正确的” 这样的风向,逻辑类似的荒唐事只怕今后还会更多、更全面地发生。

小时候被老师带领着唱了多少 “祖国母亲” 的合唱,念了多少 “祖国母亲” 的诗歌,却没料到,这居然不是修辞,他真想当我的娘了……

知乎用户 赵圆圆 发表

蠢即是恶

知乎用户 朱逸之 发表

想请问法律界人士,此人此行为是否违法。

如果违法,那么为何我们会赤裸裸地赞美一个违法行为?

如果不违法,我想知道当我遇到这种难缠的小鬼时,如何保障个人的权利?

知乎用户 贾明子​​ 发表

不好吧 ,现在还觉得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是好事?

这事从两个方面看都是不对的,

首先,从课题分离的角度看,

一件事情的后果由谁承担就是谁的课题,他人无权干涉,

被这位婚登员找理由阻止,导致离婚失败的 500 多例婚姻,

其中有一例双方离婚的后果,需要这位婚登员承担吗?

人家的人生不需要自己来决定和负责吗?

这种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的行为,

怎么能叫挽救呢?

已经走到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就因为打印机坏了,没离成,继续过下去,

就被称为 “挽救 “,

还” 最美红娘 “,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出问题了。

我的天,我觉得这种粗暴干涉他人生活的行为,应当被认为是渎职,

我能想到的是另外一个画面,

一家专门卖安全套的店主,

拿着图钉,偷偷给所有套套扎眼儿,

导致 500 多个女性意外怀孕,获奖「最美送子观音」是吧。

从课题分离的角度讲,

这位婚登员的行为后果完全不用自己承担,

如果因为他干涉导致离婚没离成的女方,长期忍受男方家暴呢?

成年人离婚,不是儿戏,不是闹着玩和一时冲动,

吵架了,说要离婚可能是气话,

但是双方都拿着证件走进离婚大厅,就肯定不是冲动行为。

婚登员的职责,就是好好办理相应手续,做他这个职位应该做的事情,

他有能力判断眼前这一对对要离婚的人,

哪些不应该离婚,应该继续过吗?

他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资格,

这样简单粗暴的干涉行为,让我非常鄙视,

居然还能被称为” 最美红娘 “拿出来说事,

其次,离婚只是两个人组成的婚姻系统运转的结果,

系统运转的结果只是最后一步,

就像河水严重污染了,每个人都知道,要去上游寻找问题所在,

而不是盯着眼前一段水域纠缠没完,

问题是,婚登员并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跑到每对婚姻的上游,

也就是过往的经历去寻找问题所在,

更没有权力判断一对婚姻是否应该结束,

你看这段,她的说法:

对 “越权” 说法,熊玲觉得很无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作为一个从业人员和一个婚姻的过来人,还是希望能让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不轻易让缘分说断就断。”

她从的是什么业?是登记员,不是红娘。

另外,认为自己是过来人,就有权利出手干涉么,

这和我妈觉得自己是生活的过来人,就自认为有权利干涉我的生活有什么区别?

希望别人和和美美,这愿望是好的,

但是动手干涉就很过分,他人的缘分断还是不断,我们能干涉吗?

乱七八糟,

大清早看到这种边界不清,混乱不堪的事真让人生气。

虽然是好多年前的旧闻,但我们整个社会,这种分不清边界,

乱干涉别人事情的人和事实在太多了,

看后果,后果不是由你承担的事情,就没有权力干涉,

就像别人买衣服,你不能替他选一样,

因为最后钱是人家交,衣服是人家穿。

就像别人去饭店吃饭,你不能替他点菜一样,

因为最后单是人家买,东西是人家吃。

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家长一辈子都不会理解,

你跟他掰扯这种事背后的道理,

他就跟你说,我这不都是为了你好吗?

这有什么好呢?这是替别人的人生做决定,过自己的瘾,

建议这位婚登员,去看看心理医生

好好觉察一下心理潜意识动机,

十有八九她” 希望能让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不轻易让缘分说断就断。“

这份心理动机,在潜意识深处,有对最初的重要人产生的这种愿望,

没准就是对自己的父母,然后到处通过这种看起来让别人没有离婚,得到了挽救的行为,

安抚自己受伤的心。

有时候,没有觉知的人,可能一生都在重复同一个愿望,同一种模式,

就是没完没了希望安抚自己受伤内心的模式,

只是不自知。

这和看见别人怀孕生孩子就开心,于是就去偷偷扎人家安全套,本质没有任何区别,

你说他会得到” 最美送子观音 “的称号,还是被人发现后,拉出去打一顿?

公众号

雍然驿站

知乎用户 旅行者一号 发表

我看下日期是 2013 年,我回忆回忆 2013 年那会我们这政务中心还没成立,老百姓办事都得天南海北的到处跑,为一道手续跑几趟都算正常的了,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倒是不意外。

那这事放到现在行不行呢?

可以!!!

但是!!!

要建立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每一天每一对来办理离婚夫妻的原因,并注明处置办法,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至于因为办事员的判断失误造成刑事案件是否需要担责也得讨论讨论。

一个公权力机关凭个人喜好办事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要建章立制,既然你认为是对的就肯定经得起检验,如果随便一句 “打印机坏了” 就挽留了 500 对夫妻没有离婚这种扯淡的话都能获得称赞,那些循规蹈矩实打实办事的人往那摆?

这 500 对夫妻有没有去法院起诉离婚调查过吗?

这 500 对夫妻是否都实名登记事后再也没来过?

这 500 对夫妻中有没有弱势方被胁迫?

这 500 对夫妻中有没有不在本地工作好不容易凑一起结果被打印机搅黄了,下次要约到一年后?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上述几条都是我扯淡,从而佐证了这位婚登员也是扯淡,用数据说话就要有事实支撑,事实仅仅是这位婚登员没帮这 500 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原因不详,后期没来而已,多长时间内没来不知道,万一人家来了你忘了人家长什么样子是不是也算人家没再来过?

结论: 如果这位婚登员每一位都详细记录并回访促进夫妻家庭和谐,最美红娘都评价低了,中国好人来一波,最佳公务员来一波,领导岗位上一波,如果不幸被我言中光是冷冰冰的数字,甚至来访的夫妻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也不记录,那这就是个捞政绩的混子。

知乎用户 恒星 发表

如何评价《婚登员以「免费拍摄结婚照、结婚登记承诺容缺制办理」等理由推动办理结婚促成 500 多例婚姻获奖「最美红娘」》?

  3102 年 5 月 20 日这一天,经某区婚登员办理结婚登记的有 100 多对,今年 93 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90 年来,她用 “免费拍摄结婚照”、“结婚登记承诺容缺制办理(允许结婚登记办理后补交身份证户口簿)” 等促婚行为,让 500 多对男女情侣主动提出婚姻登记。

据记者采访,其中有 1/5 情侣属于初次见面,因为结婚登记办理不易,结婚照拍摄花费巨大等原因,考虑到某区的促婚条件实在是非常吸引人,本着有便宜不占是 XX 蛋的想法,虽然双方初次见面感情基础还不太牢靠,但还是果断决定领取结婚证。

该 93 岁的婚登员表示,这是她做出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希望大家踊跃结婚,这里的促婚很优惠哦!

知乎用户 柴懂​ 发表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力。材料齐备,经审查缺认自愿,就应该给人家办理,你凭什么 “挽救” 别人婚姻?

你去其他部门办其他事情,那里的工作人员以打印机故障为由告诉你这事办不了,你会不会回头给他发个 “最美 XX” 的锦旗?啥时候工作人员不作为,欺骗群众,以自己的价值判断强加于群众还受表扬了?你哪位呀你来拯救我婚姻………

知乎用户 恶少恶言 发表

求不炒冷饭,稍有常识也该考虑到,三年前的热点新闻肯定早就有提问了。我知道知乎的搜索功能很差劲,但为啥我能搜到?

婚姻登记处拖延时间挽救婚姻的做法是否正确?是或者不是的理由是什么? - 道德

。我给个链接,你敢重定向不?

知乎用户 袁本初 发表

个人价值体现在自由量裁权的使用,而法治社会是让每个环节的公务人员尽量没有自由量裁权

知乎用户 姜指涯​ 发表

刚看到这新闻我的三观就被闪瞎了,真是神他妈一样的逻辑。

知道多少家暴都是被你们耽误出来的吗?

知乎用户 酒冷雪夜 发表

其实很多答主,包括我,反对的并不是熊大娘劝人不要离婚,我们反对的是当我们要办某件事时,一个基层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决定给不给你办。无关是不是符合规定,单凭自己的看法。而且这种行为没有得到高层的反对。

我们看到的是传统思维对权利的滥用,对法律法规的漠视,这是当前人治社会的一个缩影。往大了说,这是为什么托关系走后门兴盛的根本所在,即事能不能办成事,我说了算

我们并不是要把这位登记员钉在耻辱柱上,她只是一个传统的,朴素中年妇女而已。但和她一样的这么一群人,为什么会有利用手中仅有的一点权利的这种想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哪怕是一番好意,哪怕不为了钱。

知乎用户 Terry 发表

这要是杜蕾斯厂停电了呢?

就算生二胎最大功臣了吧!

知乎用户 愁飞之人王逍瑕​ 发表

不开除还等啥呢?规矩是干啥用的?财政给发工资,不是让你装好人的,而是让你打印离婚证的!!这妥妥的不作为。开除开除开除!!!

别和我提不让离是办好事,做好你应该做的事,人家离婚了再想复婚了,还有另外负责复婚的人负责,轮不到你在这未雨绸缪。

中国就是这个样,总是把人情和规矩搞混。

明天我也说打印机坏了,网络不好使,手头的伤害盗窃案子都不查了,太他妈激化矛盾。

什么??最美警察不给我???他妈的没天理了!那我可继续查了啊!!!

知乎用户 刘霸天 发表

这家伙是渎职,妥妥的。

然而:亲们,这件事的葩点难道不是 “为什么找个借口迟点办手续就能让几百对怨偶放弃离婚”?是 500 对不是 5 对啊亲!可见这世上真正的怨偶也没有那么多嘛!

知乎用户 忘忧玲​ 发表

民政局的小张 9 年来,以打印机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对闪婚族取消了冲动。

饭馆的小李 9 年来,以开不了发票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桌公款消费者放弃了报销的冲动。

扫厕所的老王 9 年来,以打扫厕所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多名屎胀了才跑厕所的人养成了定时大便的好习惯。

派出所的小陈 9 年来,以领导不在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多名办理占住证的外地群众放弃了悲惨的北漂生活。

动物园的小黄 9 年来,以熊在冬眠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多个试图翻进熊山去自拍的游客避免了危险。

卖假避孕套的小赵 9 年来,以这是杜蕾斯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多个家庭喜添贵子。

卖彩票的小孙 9 年来,以彩票有规律可循等善意的谎言,让 500 多个票友避免了今年的股灾。

知乎的管理员小刘 9 年来,以本问题没有建设性等善意的谎言,阻止了 500 多起相互撕逼和约架的悲剧。

你们都是人才!向你们致敬!

知乎用户 陈琦就不绑定手机 发表

缘分这种事,何需外人插手?

知乎用户 姜摘星 发表

一个正常的婚姻登记处不可能只有一台打印机,网络不可能永远坏,三大运营商对于网络维修是有硬性规定的,一般不能超过 24-72 小时,除不可抗力,比如施工队挖断光缆,发生战争,爆发洪水地震等导致那一片区域网络线路完全瘫痪的情况下,修复时限才有可能后延。

那么,如果这种借口天天都在上演,那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工作人员在消极怠工。

事业单位机构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是可以向其单位或者航空热线进行投诉的

另外,无论出于什么理由,请不要把个人的喜恶代入到工作,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人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权,所以以各种借口拖延夫妻双方离婚,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侵犯了其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同时,你也并没有做好你的工作

就像一个医生,面对一个服毒自杀企图逃脱法律制裁的杀人犯,即便知道他罪大恶极,也要全力抢救,因为审判他的罪行,是法院的工作,而作为一个医生,他的工作是救死扶伤,这个宗旨,不应因对方的身份而有所改变。

回到问题,一个婚登员的工作,是在双方都同意并自愿的前提下,为其缔结婚姻或者解除婚姻进行有效的登记,而不是为了自我感动,去干涉别人的选择,毕竟调解,是调解员的工作。

我能够理解婚登员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冷静,重新审视婚姻,不要冲动后悔的心情,如果这样,建议转职当婚姻调解员,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挽救挽留那些还有希望的婚姻,而不是冒着被人投诉被领导批评甚至干扰正常工作运行的风险去做不是自己职权内的事儿

什么是红娘?帮助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冲破困难,喜结良缘,这是红娘,绞尽脑汁让两个不想再继续婚姻的人强行绑在一起,

叫流氓

知乎用户 维罗妮卡 发表

这是赤裸裸的侵犯人权

《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愿,当夫妻双方都表明自愿离婚的态度后,作为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该立刻给人家登记为离婚。

你的职责是【登记】,不是【审核】,更不是【许可】。

人家夫妻俩愿不愿意过日子,与你没有一美分关系,不需要你用违法和渎职的方式劝和。人家过后如果后悔了,自然会来复婚,你多逼事儿做什么?

不知道自己是干嘛的。

知乎用户 王若枫 发表

离婚不离婚 是夫妻的事情 员工凭什么自己拉高姿态去干涉别人的决定? 说的冠冕堂皇一点,她们凭什么剥夺他人在生活中成长的权力?

冲动是别人的权力,善意的谎言是不是谎言?善意又是相对于谁来说的呢?

知乎用户 周路达 发表

很多 zhihuer 果然高举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大旗,把这个新闻指着鼻子痛骂一顿。

这让我很感慨,因为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模式:官媒提出观点 A,被晾在知乎游街示众,围观答案几乎全部都开始疯狂的嘲讽 A,歌颂非 A,却甚少有人提出比 A 更合理一点的观点 B。

这个所谓的最美红娘的新闻,不也正是如此吗?其中暴露的问题,恰恰反应出,当前我国对于婚姻和家庭方面的专业咨询和介入服务的紧缺,以至于需要办理离婚业务的工作人员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进入 21 世纪以来,年轻夫妻的生活观,家庭观和事业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体现在对于婚姻的处理上。中国的离婚率节节攀升,难道真的是一件让我们为之骄傲的成就吗?古时候用来约束婚姻的礼教系统被打倒在地无法翻身,却在制度层面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认知空洞:我们面对婚姻开始无所适从。

离婚作为无所适从的结果还是相对 “理性” 的,但我们看不到的是,多少家庭的婚姻,陷入了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和精神健康危机。我们看不到的受害者,也恰恰是那些无力发声,却承受着所有负面结果的孩子。

因此,建立对于婚姻的有效介入机制已经是迫在眉睫。可是我们传统上对于这样的介入非常排斥,家丑不可外扬嘛!因此过去,这类事务都是由宗族来处理(当然很多手段是落后且极端的),但如今,宗族制度,礼教精神的缺位,使得这类问题变得异常敏感且棘手。这则新闻恰恰指出了,这类介入机构最好能够依托国家权力机构,作为一种办理离婚手续前必要的程序,而不是作为一种单纯的咨询服务。这些最美红娘,完全可以胜任这种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再陷入非要一边拿着离婚证的章一边劝和的尴尬而被挂在知乎问题里游街示众。

真诚希望,每一个嘲讽和反对,都能多一点现实的意义和思考。

知乎用户 山羊月​​ 发表

挽救 500 多对?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些没离成婚的是被挽救了?维持一个形式那就叫挽救了?

没有被迫回去继续凑合的?

没有离婚不成反而回去挨了家暴的?

没有因为无法离婚自残自杀的?

因为个人的主观意愿,阻拦公民实施自己的合法权利,还能这样颁奖真 TM 不知道屁股歪哪去了。建议查查这人上级,估计早被渗透了

附上刑法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以上,或者轻伤 5 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乎用户 作者不祥 发表

近世之出妻之义不行,其祸每至妻弑夫而夫杀妻

知乎用户 曹彦士 发表

婚登员是道德强奸犯

最美红娘评选委员会则是集体缺心眼。你们是在给评选委员会这个光荣的集体抹黑,你们知道吗?

知乎用户 东郭的郭 发表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时,分管我的科长一直这么教育我:

『小夏呀,你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我们要培养的是一个优秀的人事干部,不是一台能够按照要求完成指令的机器。』

我直到现在我也理解不了这句话的含义:工位上的人,不是机器是什么?你凭什么要有自己的想法?你又不是一个劳动模范表演艺术家。

直到如今我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我仍然觉得我没错,是那个科长错了。

ps,评判一件事的标准,开始从白纸黑字的『规则』变成虚无缥缈的『道德』,我的第一反应是林彪为他老婆叶群开具的那张『处女证明』。『道德评判法』应该令人警惕,这不是科学辩证的,这是形而上学。

知乎用户 夏花 发表

看到这个,我突然想起以前微博上很火的被人骂了很久的一个什么县的检察院,强奸案八万和解那个。同是未成年人,不去保护受害女生,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居然调解让男方给了八万和解,就为了让那个男的去继续读书,之后收到男方给的锦旗,这下不得了了,立马拿出来炫耀,觉得自己办了天大的好事,被人在贴吧和微博爆料,然后一片哗然。

这种也是一样,不履行自己本来的职责,跑去做自以为是的事情,还感动了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头一次听说 “渎职” 还可以花式表扬的,

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我也在计生办和女工委干过,一直循规蹈矩按工作纪律办事。

早知道我也这么干,隔一天一工作,间隔那天摸鱼,来个人办事就是机器坏了,回来述职时说自己是 “善意的谎言”

我还在信访办干过,接访后也不用费劲巴拉搞调查研究,跟踪问效。

和稀泥连哄带骗呗,拖字诀一出谁与争锋。

述职时就说自己出于善意发挥自己强大的劝导能力把上访户劝退了。

到时候我也能混个先进当当。(然后被我的老党员爷爷逐出家门)

知乎用户 虎斑猫 发表

无论初衷如何,天天喊『要法治不要人治贵国药丸』的是你们,在这里又说『有多少夫妻是一时冲动你们造吗』的也是你们,双标也不要这么明显好么。

渎职就是渎职,法律就是这么无情的一个条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宣传部门的水平也就这样了。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和打架踢裆一个套路。

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这 500 个人后面,是有多少真的想离婚的人被迫多跑一趟?因此浪费的时间和资源呢?

何况劝别人不要离婚可以,哪有像你这样直接用不可抗力拍死的,实际上这是完全无视他人的决定。如果这样的人能够被宣传,某人倒是有个妙计:

下次办暂住证的时候也把打印纸倒厕所是不是就可以控制人口流动啦?

当然,也行。下次其他人耽误的时间也要她赔就行了~~

知乎用户 Alcyone 发表

明明是个不入流的小吏,还挺有父母官觉悟的呢。

知乎用户 花村妇联主席​ 发表

最美丽红娘?怎么不说她是个 “最丑陋强奸犯”?利用职务便利去强奸他人意志。还有脸说出自己是为了他们好这种话。

“我是为了你们好”,其实是 “我比你们这些小年轻聪明、高明、有阅历,我办理的结婚离婚比你们这辈子见过的情侣都多。你们就不要在这里没事找事了,凑合凑合得了。”

“我是为了你们好”,其实就是 “我比你们自己更加了解你们,我深入了解了你们的超我本我和自我,你们说什么离婚都是一时的气话,你们的潜意识都还是一定认可这段婚姻的对不对,来来来,听本弗洛伊德,啊不对,听本大妈一句劝,回家吧。”

“我是为了你们好”,其实就是 “本大妈生活美满婚姻幸福,一看你们小年轻来闹离婚就不顺眼,索性就恶心恶心你们,让你们回去再打一宿明天再来。”

而且这标题本身也错的离谱,“挽救 500 多例婚姻”?谁定义的挽救?合着她是收到了 500 面由原离婚夫妇送来的锦旗了?人家只是取消了离婚预约而已,为什么不能是因为人家想通了去诉讼离婚了?为什么不能是其中一方把另外一方干掉了?为什么不能是嫌你玩忽职守跑去别的地方做离婚申请了?这位婚登员好大的脸啊,但凡是取消了离婚的,那一定就是我的功劳。可既然能有 500 个取消预约,就能有 1000 个次日依旧坚持前来办理离婚的,她可曾告诉过次日前来的夫妇:“对不起,其实昨天就能给你俩办离婚,我忽悠你们多跑一趟,我来给你们出一下来回路费和误工费吧。”?

如此自以为是恬不知耻,还要被宣扬?

于是某医生在获得 “最美送葬者” 称号后说:“根据我多年的行医经验,有些病人一来我就知道他就是想死,所以我给他开了安慰剂让他了却心愿。”某教师在获得 “最美园丁” 称号后说:“我教书育人许久,有的孩子一来我就知道他不想学,所以果断什么都没教给他,让他们早日退学上社会接受磨练。”某警察在获得 “最美执法者” 称号后说:“老夫办案无数,什么人没见过,那几个嫌疑犯一看就是良知未泯,所以我放跑了他们让他们能前去自首。”

黄教主的著名台词言犹在耳:“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和这位婚登员一比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知乎用户 汉尼拔 发表

就算是小两口赌气 非要今儿离婚 ,人家俩成年人了,做的事儿后果自己还不能承担,还要你兜着?你算老几?人家事后后悔是人家的事儿,你算老几?

知乎用户 WIttmann​ 发表

实际上,结婚登记比离婚随意多了,而且后果更严重,不知道为什么不设置 “结婚冷静期”?

进入不设门槛,然后关门打狗,这样很好吗?

知乎用户 无夜 发表

我一直很讨厌一种人,一种圣母心管太多的人

以这个例子来说,作为婚姻登记员,办理离婚手续是他的本职工作,他要做的,就是满足客户的要求,而不是圣母心,觉得对方不应该离婚而花里胡哨找理由

这,本身就是失职的存在

其次,每个人再做决定时都会考虑所有因素,人家既然选择了离婚,那作为第三者,又有什么资格去干扰?

我能理解,现在中国离婚率高,结婚率低,所以突出这样一个人,塑造这样一个奖,目的只不过是想让离婚率更低一点

这个婚登员,也不过是时代洪流下的一枚棋子罢了

所以,这种消息,当笑话看一下就行了,千万别模仿,没什么意义,并不是每一个职业,都跟婚姻登记处一样

知乎用户 外向的孤独患者 发表

不结婚,就没人离婚。

离婚率就会很低啊~

这不是很好吗?

知乎用户 人生不易 发表

人的意思就是要你们再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离,又不是不给你们离,有什么越权的…

搞得好像别人恶意消极怠工一样…

另外,我绝!对!没!有!说!一板一眼按照规章办事的人做的不对。

知乎用户 博爱之城​ 发表

请问知乎上的法律人士,咱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起诉这个操作员?她应该是违反法律的吧。我们可以发起一个众筹来做个诉讼。

知乎用户 赛博铁犁 发表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别误会。

我是说民政部门的器材维修人员。

知乎用户 淳朴的艾 2 号 发表

渎 职

——询问,不是代替决定

她在狡辩~ 成就了自我的伟大,无视了制度的庄严!


不然,该 地方 GOV 成立一个 “公共红娘服务办公室 “,把她调过去吧~

知乎用户 hwasion 发表

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领导不在……”,这不是我国各级公务人员办事推倭,消极怠工,能麻烦你就绝不放过你,不为人民服务的标准托辞么?

知乎用户 烧饼馒头包子麻花 发表

爹味十足

知乎用户 咖啡 - 婚姻 发表

想不到除了家长、居委会大妈以外,贵支的婚姻登记员也可以对公民婚姻横加干涉啊

知乎用户 凌叫兽 发表

既然阻止离婚如此高尚,制止离婚就是挽救。

那 TM 设定离婚制度干嘛啊!?

知乎用户 faugn 发表

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这句话很恐怖。但是到了这里,却有这么多人赞扬。

赞扬与否都是个人选择。我厌恶的只是逻辑不一致。这个问题下赞扬的各位,希望以后遇到别人以为你好的借口阻止你做你想做的事情的时候,你能感恩戴德。

知乎用户 Eliauk 发表

因为推迟离婚,所以挽留了婚姻。

先不说这事合理合法与否。婚姻这种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决策,居然推迟一下就能完全改变态度。可见人们是如何草率对待自己人生的。

知乎用户 改之理 zcw​​ 发表

@凤凰周刊

知乎用户 屠钻 发表

依法治国……

知乎用户 runner time 发表

咱们说的文雅点,这种越着权多管闲事的行为一般被称作牝鸡司晨。

去办离婚的都是成年人,是有行为能力成年人,所以不需要任何人妨碍他们行驶合法的民事权利

您劝归劝,该给人办手续就办手续,人家红娘可是阻着崔夫人,为张生和莺莺牵线搭桥;人家张生和莺莺要离婚了您蹦出来横帮竖挡的,算怎么回事?

那些说没有投诉的也歇歇吧,一个赌棍,连着赢了九十九局,第一百局是输是赢?这叫侥幸。熊玲的行为就是在赌,赌当事人不离婚就会和好如初,如胶似漆,一定会如此吗?这叫一厢情愿。

**这么一个做事一厢情愿、依仗侥幸,还是干着牝鸡司晨之事的,**还有人给洗地?

仅仅能够办个离婚手续就能膨胀到这种地步,毕竟这盛世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许晋轩 发表

如果这种事情放在西方,可能会让人疑惑:明明是一种怠工,为何会引发争论,甚至是官媒的宣传呢?回答已经很多了,各个角度的好答案和观点都有,面面俱到,就随便说两句吧。

在我看来,婚登员以各种非抗拒力为理由拒绝登记结婚,我认为,折射出的还是中国传统社会中遗留下来的家庭、维稳等观念;这种问题之所以会引起讨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种传统观念同现代社会人们崇尚的个人价值和自由意志是相悖的。

在中国社会中,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在传统社会里,家庭乃至氏族体系更是维持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自然要归因于生产力低下的而原因。中国经历了独特的漫长的封建王朝更迭,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一个没有归属的社会人是很难独立的生存下去,所以就天然地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其核心是父权和夫权。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其承担着用现代眼光来看是应该属于社会来承担的智能,如灾难防控、子女抚养和教育、瞻仰老人等。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将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了经济创造方面,也没能力和精力去维持传统家庭所应背负的观念;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福利的进步,以及人们意识的觉醒,又进行了反哺:社会保险接管了家庭保险,市场化的学校代替了私塾,养老院分担了人们瞻仰老人的压力。这种市场化的进城使得传统家庭观念支离破碎,又是不仅不能为人们提供安全感和精神慰藉,反而拖累了现代人的现代化进城。

这种变革削弱了家长或户主在家庭中的权威,自然伴随的矛盾和冲突。对于中国现代这样一个急于发展的现状,维稳是第一需求,所以一切不稳定因素都会被压抑,不如静坐、示威游行等在西方社会中犹如周末出游一样及其常见的活动,在中国是鲜见的。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政策上的不便利性(本质上就是政府的压抑),另一方面,民众似乎也不愿发起这类活动,说明在民众的潜意识里,维稳也是极为重要的。

离婚就是一种不稳定因素。

现实生活中的劝合不劝分,我认为就有这种心理诱因。

但是这种稳定是一种刚性稳定。这种稳定是人们用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外加政府的相关政策来维持的。这种稳定有利有弊。在刚性稳定的社会环境下,社会容易单一和片面化,非黑即白,这种不适对执政者和民众都是存在的:执政者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对于一切破坏和谐稳定的因素都要予以镇压和打击,甚至会产生一种假象,即当今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尖锐,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被当成爆发的矛盾而予以暴力处理(如删除网络评论等);而对民众来说,这种刚性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面面俱到,比如会造成情感负担,会影响正常的利益诉求和言论自由等。

当然说这么多,听起来也有一本正经的味道,然而问题是:老子离个婚,关你屁事,还不赶紧老老实实去打印资料。

不过人不总都是理性了,许多离婚也是冲动之下进行的,这时候,婚登员的做法是可取的。

假定对于冲动离婚的夫妻来说这种做法是好的,那即便如此,其中也有问题,即:是不是及时办理离婚手续的权利掌握在了婚登员手里,并且这样不合乎规章制度的做法得到了人们的默许,如果这种做法能够被牢牢限制在这一个岗位上那还倒罢了,但实际上,这种现象已经扩散到了很多岗位,这无疑是可怕的。所以,不管是对于冲动离婚还是真离婚的,婚登员都要及时履行自己的指责。如果是冲动离婚,那就是自己作,下次复婚的时候见。

知乎用户 墨白 发表

咋说呢,我就举两个例子。

你说来离婚的这兄弟,被骗婚,孩子不是他的,老婆长期出轨 + 转移财产,他受不了了,快逼疯了,离不了咋整?

我们换个角度。

你说来离婚的这姐妹儿,天天挨老公打,老公吃喝嫖赌全了,家里孩子上学钱都被赌个精光,自己被打到伤残住院,命快没了,离不了又咋整?

咋的,就为了你这 “公序良俗”,你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你没想过这种逼到绝路的人会不会报复社会?

还是那句话,感情好的一时离了也会破镜重圆,没情分的你就是金童玉女他迟早也得分。

不是你的事,你搁这搞什么?真以为这样离婚率就下去了,生育率就上去了?

你知道多少儿童因为父母感情破裂,天天打骂吵架,又死不离婚,最后把责任怪到孩子身上而造成心理疾病么?

最后孩子们个个抑郁,躁郁,自杀倾向,就只记得父母那句 “都是因为你我才这么苦还不离婚”,然后被 PUA 成功,我国还有什么少年强则中国强?

佛了。

知乎用户 雪雁​ 发表

建议购买最新 HP 的 WIFI 激光打印机,这样就永远不会坏了。

知乎用户 来生再见 发表

我爸爸上班的办证中心,在新装修的大楼里特地把离婚办公室放在了民政局办事处离楼梯最近的地方,因为这样子离婚了的夫妻可以从隔壁的楼梯下楼,绝对保证个人隐私,不怕遇到熟人。

三线城市,这种估计会被认为是 “鼓励” 离婚吧,但是我觉得这个才是三观正的一种处理方式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歌颂这种行为,无论如何洗地,始终显示出在我国官方骨子里,人治大于法治。

知乎用户 一疼 ETN 发表

当事人感情破没破裂谁说了算?是不是当事人说了算?你一个民政局的傻老娘们……

转自很多年前听的老罗语录

知乎用户 拉格菲尔德 发表

有些言论,法理可通,情理却很冷。。

知乎用户 Pony ma 发表

先放结论:

那个熊玲,建议以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严肃处理!!!

不对的事儿就是不对的事儿!不管你的本心是什么。比如踢足球,你作为裁判不能因为一个球员手球打门技术难度特别高就算得分有效,还评年度优秀球员吧!

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人世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谁说了算?是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呀?你一个民政部门的傻老娘们你懂什么?你凭什么说人家没破裂!

离婚不是好事,但在已经决定离婚的条件下,能够迅速有效避免更多感情伤害的离婚,一定会让我们觉得生活毕竟美好了一些。

知乎用户 三只眼睛 发表

我是一名 wj,我以 “枪卡壳了”、“子弹受潮” 等理由推迟处决 500 多名连环杀人凶手、杀害幼童的变态以及杀死女婿一家三口来侵占房产的中国好岳父,请问我能不能获奖“最美行刑人”?

我是一名宠物医生,我以 “刀生锈了”、“棉花用完了” 等理由推迟阉割了 500 多只猫狗,请问我可不可以获奖 “最美捣蛋者” 或者“蛋蛋救星”?

知乎用户 悬崖上的金鱼佬 发表

什么破理由,难道没人投诉吗?

知乎用户 又可以改名了 发表

这就是为啥我们系统坏了,网络故障了

办事群众总是用一种,我不相信你,你肯定找理由,但是我也没办法只能忍了 的眼神看我们

政府的公信力就这么被这些…… 毁了

还有,能不能把系统弄好用一点?同时登录人员过多就崩溃,某宝双 11 那么多人,也没说崩溃的

知乎用户 招财进财​ 发表

想起了去年七夕时某地婚姻登记中心「七夕不办离婚」的新闻。

不知道她是不是觉得阻挠别人办离婚特别光荣,难道结婚是好事而离婚是坏事吗?让本身就有矛盾的夫妻再回家过一夜,出了事她负责吗?再者说,离婚本来就是别人的权利,她故意阻挠,真的就不担心吗?

我认为,不办离婚和阻挠办离婚,在本身是一种渎职行为外,还体现了他们的无知。

然而更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这种所谓「挽救」婚姻的行为会获得表彰,并被媒体报道?

或许这就是大众所认为「我这是为你好」,以及「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种愚昧导致的。

但是,这件事、以及类似这样的事,为什么会被央视新闻这样的官媒报道甚至宣扬,或许才是更值得深思的事。

知乎用户 HarlanYang 发表

划重点:最美红娘。

撮合结婚,阻止离婚会获得 “红娘” 称号,得到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认可。

反过来,为离婚提供便利呢?

做这种事的人连个正面称号都没有。要不然能叫啥?王母娘娘?黑手?还是法海?

连个好名声都捞不着,你愿意做?

法律规范也好,办事政策(套路)也好,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也是要有共同的价值判断基础的。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你破裂不破裂,幸福不幸福,我说了算。我说你幸福你就是幸福,我说春晚特别精彩能够给自己 100 分,谁 tm 敢说不好看那必然是不知好歹,我说通信石油事关国家安全,谁 tm 嫌贵嫌垄断必然卖国贼美分,我说股市 4000 点就是牛市开始,谁 tm 敢做空就是卖国贼,我说房子必须要去库存,再不买房价分分钟上天,我说了这么多你还 bb,你再 bb 我就折叠你答案封你微博查你水表抓你嫖娼,就问你服不服!

知乎用户 孙宽 发表

首先要明确几个问题

  1. 打印机为什么总坏?

人为损坏还是年久失修,如果是人为损坏,需要调查是谁损坏的,那么理所应当熊某就是第一破坏单位办公用品的嫌疑人,需要查明他的作案嫌疑,如果是故意损坏,需要追究责任。如果是年久失修,作为使用者是否有及时上报办公用品的损坏问题,如果有,但没人修,那就是单位的不作为。如果打印机是完好的,但是熊某谎称损坏,不予办理,这就是不合理理由来不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故意阻碍离婚当事人的正当办事要求,是不作为,应该予以惩戒和批评,而不是拿出来表扬这种不作为的风气。

2. 网络故障的原因是什么?

网络不好,是因为网络供应商的问题还是有人故意破坏网络通信?如果运营商的问题,那就需要运营商进行网络修整维护,不能影响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果是有人故意破坏公共网络,以达到不办事,不作为的目的,应当予以惩戒和批评,严重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网络没问题,但是熊某谎称网络故障,不予办理,那就是是不作为,应该予以惩戒和批评,而不是拿出来表扬这种不作为的风气。

综上所述,那么影响办理离婚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是打印机真的坏了,还是网络真的出问题,是巧合还是人为?需要有一个交代。排除偶然因素和损坏因素后,为什么一个公务人员,无合理合法的理由,可以理所应当的阻碍当事人的合理办事请求,明目张胆的不作为,竟然没有得到批评和训诫,反而得到表扬宣传,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知乎用户 我差点乐出声​ 发表

平凡的工作岗位还能做出这样感人的事迹,真让人眼睛一湿又眼前一亮。

我迫不及待想把这个美丽的故事分享给我在海关工作的朋友,他们每年挡掉了不知道多少不合格的进出口货物,如果能由着本心做一些善事,检测仪器偶尔失灵那么几下,是不是就能创造更多 GDP,帮更多企业腾飞,还能帮助国家物种更加繁荣?同样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什么他们就没有这种拿标兵树典型的零活心思?

我还有亲戚在学校的教导处工作,天天训犯错误的孩子,有时候还给处分,不知道给活泼可爱的孩子们造成多少阴影。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呢,能做什么坏事呢?今天小错、明天中错何必教条,死揪着不放,只要没有出人命就行了呗?万一有人将来出息了,那简直就是千里马与伯乐的美谈。

我还认识在武警行刑队服役的……

知乎用户 ranger 发表

某房管局大厅过户登记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房产过户,因为后续房价上涨,为 500 多位原房东人均挽回一百万元的损失。

获奖 最美中介。

我想等等有没有这样的新闻出来,跟这位婚姻登记员相提并论,一时瑜亮。

知乎用户 侏医生​ 发表

所有逃兵和投降的士兵都该评为最美士兵,毕竟维护了世界和平啊

知乎用户 污黑 发表

只能说职业化在中国真的任重道远。

唉!

知乎用户 张宇宙​ 发表

这个事件,和我的经历有点像。不过我不是结婚。我相信类似的事件,每一天,都在基层的大街小巷上演着。

一边是,工作乏味、单调、无脑,但是职位稳定、薪水稳定、人数庞大、素质不高但绝对忠诚的基层办事员群体;另一方面,是从出生到死亡,每一天大大小小的事件,都必须要各种证明来证明自己是自己的普通老百姓,其中大部分事情,其实选择权原本应该在自己。而这当中缺少了任何一个证件,对方只是抬抬胳膊的事,而作为个人,可能要花一辈子时间去等,去找回自己本就有的东西。有人讨厌这个体制,是因为高层领导的保守主义,腐败,政治斗争等等。而我讨厌这个体制,却从来不关心高层领导有什么动向。哪怕真的有人称帝了,我该吃吃、该喝喝,最多续上辫子多磕几个响头。我是小县城出生的人,从小也没有少磕头过。

毫无疑问,整个基层公务系统,从来就没有良性循环过,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人们默认基层办事员就应该这样,没有制衡。你办不了你的事,只能说你倒霉,你不可以为了一个小办事员把整个体制重新洗刷一遍。你自己私人的事情出问题,也不可能号召底层老百姓聚在一起揭竿而起,大家都吃的饱饱的,怎么会管你的闲事。说到底,那些「精明」的,不作为的办事员也不过是抬不抬胳臂的小错误,就算领导真的想过问,也没有什么大的把柄,没有贪污受贿、嫖娼之类的大错,人民内部矛盾,你怎么好意思把人撸下来?况且人家忠心耿耿这么多年,再换一个新人,你怎么获得信任?

相反的是,这类忠心耿耿,在这种毫无晋升机会的岗位上待机多年的人,是最有可能弄出一些幺蛾子,来向上边邀功以求晋升的,「最美教师」、「最美公务员」虽然知乎上的各位骂这类称号骂的唾沫星子横飞,但是体制内还是很看重这类称号的,尤其是非技术岗位。

你被利维坦巨兽的一根小脚趾踩伤了,你没有任何理由去怪别人。

于是这个漏洞,在古老的大地上一直蔓延,到现在。太平盛世的时候,人人都想着赚钱,这类小事没人在意,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时候,这类段子也只是偶尔被反抗者利用一下,激发一下底层的愤怒,等下一个太平盛世,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如果说 100 年前的工业革命,使得中国人认识到顶层的制度必须改革,皇冠必须落地才能强国的话;我希望如今的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能让国人意识到基层的制度也可以改革,才能真正做到安民。

理性探讨。水表已炸。

知乎用户 Space Swordfish 发表

关键字:

熊玲,民政局,公务员,渎职。

很明显,熊玲对自己的定位首先是公务员,政府官员;

她的工作方式明显停留在官本位,而不是服务机构的角色。

想离可以,看我高兴不高兴,

有处理依据吗?没有。

这是渎职,这是犯法啊。

拿着人民的税金,上班不办事,

还美其名曰,我这是为了好啊,

我呸。

如果没有对熊玲进行处分或免职,

这是社会的悲哀。

知乎用户 龙城飞将 发表

出去吃饭,饭店说煤气灶坏了,没有电了,厨子请假了等等等,做不了了你请回吧。那么这家饭店就是不想干了,他就该倒闭了。换成这些机构,反而还能吃拿卡要创收了,这是个什么体制?

知乎用户 乔乔 发表

泻药

吓得我以后都不敢结婚了

知乎用户 发你第二个梦​​ 发表

把这个窗口关了,官方发文关闭这个行政功能服务不更好?

挽救所有婚姻!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自以为是的正义是最大的邪恶!

知乎用户 把酒临风 发表

没有人是神。

可以替别人做出判断。

知乎用户 spadek 发表

个人觉得这个挺可笑的。

我不知道这个挽救了 500 例婚姻的这个数据是怎么统计出来的,而且你凭什么认为你就是挽救了婚姻,而不是让一个本来就水深火热,千疮百孔的婚姻继续痛苦地维持下去呢。设想 500 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到了你的办事窗口,你编一些理由就让他们离婚手续没有办成。然后他们就回去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写童话吗,这不是来搞笑吗?

公职人员秉公办事,按照工作流程完成自己的工作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

如果今天是一对夫妻考虑离婚,想去街道找办事人员进行调解,我可以认可熊玲这样的 “和事老” 的做法。因为她的主要工作就是为由矛盾的夫妻进行调解,尽量劝和。

但是熊玲的工作职责就是办离婚手续的,那么就应该本分地完成工作,而不是自以为正义之士去解决别人的婚姻问题。

让成年人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来离婚的不是小孩,是成年人。就算他们当中有一时冲动就要离婚,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将来后悔了也好,那也该自己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更多来离婚的人,我相信不是一时冲动。你只是一个工作人员,根本无法看清别人婚姻的真相,又凭什么根据自己一时的判断来影响别人的决定。

有很多人也是好不容易鼓足勇气迈出一步,想要重新开始。有很多夫妻也是经过了很多次的谈判,终于能够选择和平分手,而不是去法院打官司。

但就因为你自以为聪明的小伎俩,就极有可能让本可以重新开始的两个人继续活着痛苦的婚姻中。

保持中立,保持客观,不要自以为是,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

知乎用户 知心悦读 发表

真可怕,就算一时冲动离婚是人家家的人,等他们冷静了再来复婚也是人家家的事。

这位公务员的麻麻没教过一种基本的礼仪 “不要插手别人家务事” 吗?

知乎用户 霍丁 发表

我就想问问,以前到那办离婚的,看到这条新闻后,能否起诉(办事员 or 登记处 or 民政局)行政不作为?

知乎用户 kevin kiven 发表

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现在年轻人浮躁,吵两句就离婚这个确实要劝住,但拿这个做宣传大可不必,你跟这些人不熟,天知道里面有没有真的要离婚的?

知乎用户 默风 发表

You know what?

这跟弘扬《嫁给大山的女人》无私付出的精神一样荒诞可笑。

另外国人爱管闲事的顽疾不知何时才能改掉,可能管了别人家的闲事自己家里就幸福起来了吧。

知乎用户 ayoungcynic 发表

如果在没上班之前,我会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全面客观地两面论。她这样做好在哪,不好在哪。

但是我上班后,我只能从不好的角度去分析了。从不好的角度来看也有几方面不当:

1. 在性质上,属于失职失责、玩忽职守。来,我们看一下对于玩忽职守的解释中有这么一点,盲目蛮干,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婚登员推迟办理离婚手续恰好属于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单位领导对于这样的事情视若罔闻,不加以制止和调离岗位。当事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建议第一种形态处理。

2. 从现实角度分析,如何界定当事人离婚的意愿。根据经验是一个什么标准,如果我们办案子都根据经验不根据法条了,社会是不是就乱套了。你如何根据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去评价对和错、离婚不离婚呢?

3. 根据上条所说,如果在办理离婚 被婚登员推迟期间,双方出现了家暴、财产转移等情况,这个损失算谁的?她是否可以负起责任。

根据我的工作职责,我只会从工作的角度去评价这件事。不是我们冷漠,在工作中,我只会去做我分内的事情,超出职权的事一件不做,不合时宜的话一句不说,体制内的都应该懂。有些事有些话,你做了你说了就代表着责任,代表着你是以单位的身份以公权力去解释说明的,但是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你不是这个科室不是这个岗位的人,你就说不明白这个岗位的事。你去善意的多做就意味着可能做错,你的做错就代表着你给群众带来了麻烦。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一样可以为群众服务,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知乎用户 陌少 发表

如何评价?该名婚登员缺乏职业道德。

她的工作是协助大家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不应该将个人感情和看法掺杂到工作中来。就好象法官不能因为个人喜好给嫌犯定罪一样。

知乎用户 Pan Isabella​ 发表

9 年来用身体兢兢业业向美丽少女表达爱意的的熊吉因为表达程度极高、欲望极强,被评为最美的女同学之友。

9 年来,我院医生勤恳工作,遇到有邪气的病人便谎称医院没电,净化了这个世界,获得最美医生称号。

我校校长多年以来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在警察扫黄时以身掩护未成年学妹,获得最美教育者称号。

-——————- 分割 ———————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难道不是常识吗?这两个人真以为自己是上帝,还对别人的选择横插一杠子,还【最美红娘】?

满心都是愚蠢的善意,自说自话的觉得事情就该如此,这种人实在是太多了点。

大脑是好的,真希望每个人都有。

知乎用户 韩宅 发表

别人离婚都要上去劝?你八不八婆啊?还看看是不是 “明显就带着情绪来的”,你八不八婆啊?

一个办证人员失职不失职我不知道了,我就想知道她为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左右别人的人生走向?

知乎用户 你主子 发表

所有被说打印机坏了的小夫妻都没离婚吗?

只要有一个后来还是离婚了这就是刁难。

对于那些没离婚的

过程错误导致的结果正确(是不是正确还有待商议)该被推崇吗?

被推崇可能导致继续过程错误然后有朝一日结果错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矫情的让人难堪啊。若离婚完全是一件坏事,法律为什么要保护人的这个权利呢?万一男方家暴或出轨,女方要求离婚呢;万一离婚只是人家利益手段,想要在北京多买两套房呢;万一两人已毫无感情,好聚好散是最好的方式呢。例如 selina 提出了离婚,婚姻登记员说打印机坏了。

退一步讲,这种矫情的让人难堪的事是真实的吗。何时何地何人做的,不好好干活领导支持吗?为什么会报道出来?

补充:

世间事就是这么奇妙

知乎用户 张仕华 发表

这件事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宏观调控?

用办事员自己认为的做好事强加在别人身上。

知乎用户 cruyyf 发表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凭什么不让人离婚!

知乎用户 李亮 发表

等出现 “因迟迟办不下来离婚证导致夫妻矛盾激化 blabla” 的凶杀案新闻的时候,舆论的方向就不一样了。

知乎用户 Burningtodie 发表

希望这辈子不要遇见这种打着我都是为你好的幌子作恶的人

知乎用户 草熏风暖​ 发表

没什么问题,当然从职业角度看,她这些事有点 “超”,不过法理之外也需要人情。

这个女同志搞了 9 年的婚姻登记,职业敏感性或经验不是外人能揣度的。而且这个事,谈不上恶意刁难,有经验的民政人员很容易看出这是怎么回事,并采取不同的方法。

这种行为,同为体系的人可以批评她,没有问题,但是普通居民去批评这位同志,非常可笑,她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居民的利益。

生活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寻死觅活哭闹,要大家不要管他,真出了什么事,又大骂:为什么不拉住我。一个道理,她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作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人员,她完全可以对这个事不理不会,不仅减少工作量,还懒得麻烦,但是这样做,对那 500 对夫妻,真的是一件好事?

为什么我说体系里的人反而会意见更大,因为这完全是没事找事,增加民政局的工作量。正确的做法是:想死的人不要去拦,你两口子离婚不离婚,后悔不后悔,管劳资什么事? 赶紧做完下班才是真的。

你们希望遇见什么样的公务人员:是那种罗里吧嗦热情过度的,还是 “你死活关劳资何事” 的?

知乎用户 胡悠 发表

知乎首答,我只想说,如果我的爸妈一时闹火赌气,要去办离婚然后因为这个没办成,过段时间想通和好了,我真的谢谢她。当然如果真的走不下去了,办离婚是迟早的事,怎么拦都没用,也许会有人说,那你爸妈办了离婚也能复合啊,兄弟,裂痕心结什么的已经有了啊,说出去三姑六婆的也拦不住啊。

啊,我是不是不该拿我爸妈打比方⊙▽⊙

知乎用户 伊丽莎白素贞 发表

看到这么多人用 “价值观” 来批判实在是缺乏说服力,作为法学生从行政法和婚姻家庭法角度来分析一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根据这个新闻,民政局不履行离婚登记的法定职责,严重违反了 “当场予以登记” 的法律规定,显属不作为,依照法律规定,该作为而不作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婚姻登记处管理条例》(1)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2)违反程序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发放婚姻登记证、撤销婚姻的;(3)要求当事人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外的证件材料的;(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的;(5)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毁的;(6)购买使用伪造婚姻证书的。(7)利用职权干涉他人婚姻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依照法律承担行政处罚

知乎用户 獬豸​ 发表

我们的媒体才是高级黑

知乎用户 脸滚键盘 发表

反正还会再来的,想离的怎么都会离。

不想离的,怎么都不会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4c6s2 发表

渎职也能获奖

知乎用户 福寿鱼 发表

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呢?就为俩人在小屋里头这叫 “蹲蹲性”。

你不信,这时候给分析谁对谁不对,绝是不服。出门儿还得打起来。

这搁到小屋里头,不理他,也不问他,时间一长,就好办了。

——马志明。

站王丁 CP 的,大喊一声,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

知乎用户 魁星 发表

除了极个别的情况 大多数人都是冲动离婚

而不管因为什么离婚,一旦离过婚很难再续前缘。

有时候我们有自由却没有理智

有理智有自由的时候已经无可挽回

我相信站在那里等待离婚的两个冷眼相对的人 无论当时气氛是多么的剑拔弩张,听到说因为故障办不了手续,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心中窃喜,上天注定让我们继续?

有时候只是一念之差,有时候只是看不到希望。

知乎用户 李开言 发表

打印机明明是好的,她说坏了;

网络明明速度那么快,她说断网了;

这不满嘴荒唐言么?

知乎用户 卡瓦尼 发表

前提:我评论人时对这个主体是尊重的,不臆想 ta 的学识或者智慧不如我。

很多人结婚离婚都是冲动的,每一对夫妻离婚后肯定有后悔不舍的念头,就算是真的过不了了离婚也会有脆弱的时候,养条狗丢了还挂念呢不是,更何况曾朝夕相处的或许深爱过的人。

朋友分离还痛苦呢,更何况夫妻?

我相信这位女士在这个职位上的工作经验,她有自己的婚姻观和判断力,她不可能对每一对夫妻都用这样的方法处理。她做的这些在我看来是对陌生人伸出了善意的手,温柔的拦下冲动的他们,再给彼此一个机会而已。

知乎用户 日照清苑 发表

怀着浪漫主义情怀的多管闲事。

而当今社会大家都挺喜欢管事情的,用自己的价值观对别人指手画脚。一方面是对于被指导方的低看,另一方面是对于自己为人处事能力的自信。

有一种结婚成功论。离异或单身在他们看来是因为这些人在某一方面拥有缺陷,或性格或能力。

知乎用户 秋喵千 发表

说轻点,是懒政,是不作为

说重点,是渎职罪

我强烈怀疑她们本没有堕落到如此地步,都是媒体害她们。如果是那样,上两句送媒体,再加一句造谣诽谤

如果宣传打算以此作为道德楷模,那这等阎王殿砸烂也罢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还好我离婚的时候,没有碰到这样的办事员,一次就搞定了。离完婚,我和前夫开开心心地去吃了一顿分手饭,要是被这大娘看到了,肯定会以为我们感情没有破裂,其实我们在庆祝解脱而已!

知乎用户 张晓 发表

看了这么多答案都在说制度不完善……

可制度不完善靠人心来补在这片土地上几百几千年了吧,从分支剧情选了儒家没选法家开始就是了

记得汉武大帝里有一段,年幼的小皇子断谋杀后母的案子,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皇上说他比主事大臣断的好,从此更加宠爱。我觉得就是个例子

就新闻里这件事,说实话我觉得她做的确实好。我也和男票吵架要分手,我闺蜜也和她先生闹别扭要离婚,但其中因为三观不和的真的少,多数都是互相磨合的问题。头一天还恩恩爱爱来领证的小夫妻,第二天就要离,因为不习惯婚后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的可能性占了 99%。阿姨打个马虎眼,俩人心里觉得老天爷不让他俩离,回去说两句吃顿好吃的看个电影,兴许就过去了。不是不毁一桩婚,是不为小事毁一桩婚。

知乎用户 何媌 发表

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是有此等觉悟就能拯救中国楼市泡沫了,而且能避免多少个家庭陷入房奴水深火热的境地啊。

知乎用户 Deluge 发表

罗翔老师经常说的几个词,除了张三,大概就剩 “不提倡” 了。

我觉得这里就挺适用 “不提倡” 哒!

也就是说,至少不应该把这位婚登员当作典型来宣传,也不应该严禁她的这种工作风格。

主要是别宣传

还记得 “如何证明你爹是你爹” 不?跟这位婚登员在表象与目的性上撞衫了,甚至都可以说室内办公场合像这种情况都属于司空见惯的雕虫小技。

一般的运用前提都是 “看谁不顺眼了,抑或跟谁有了矛盾,便策划把行政成本无限扩升却不用背锅”。

哪怕事不关己也可以如此操控

所以,把如此的工作风格着力宣传起来,又会不会被精致利己者拿去花样百出的发挥?

更相当于给了他们最好的借口!

到那时,再想压服的住?先算算治理成本再说呗。

可又为啥不严禁呢?道理也很简单——我们至少应该对一个常年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保持业务水平上的信任与宽怀。

两情若非久长时,只存顷刻间,其实也无所谓再多一朝一夕了。

就算破镜重圆,主因也是情义尚存,而非 “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 之功效。

500 + 例,也足够证明并非葫芦僧断葫芦案,而大概是像田文镜那般:

倘若婚姻当中的男女主角都不自知想要的究竟是啥,人家借口打印机瓦特还真无可厚非——但凡很清楚自己想要些啥的人又怎会闲的蛋疼跑到婚登员这里来?

只不过,红娘并非挽救婚姻哒,再加诸最美二字于前可就啼笑皆非咯!

知乎用户 Samuel Solomon 发表

怎么说呢,该说的本职工作很多人都说了。

我只想了解一个信息,所谓挽救的 500 多例婚姻,有没有后续的追踪?这 500 多对小夫妻现在是不是全都生活幸福和美?

竖立正面工作典型我个人是能够理解的,但是输出这种荒谬的观念就很不能理解了。

我记得以前那些竖典型的模范人物,宣传稿主要描述的是他们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心,以及在业余时间利用职业技能,持续发光发热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岗位无大小,唯坚守最美。

题主说得这个典型咋还宣传起不务正业来了?

她真的要在工作之余做和事佬挽救别人的婚姻,我个人觉得以上述劳动模范的模板来说(不知道具体流程,只能是一种臆想):

把资料手续处理完成,但是不做最后一步入档案,最后问一次要离婚的夫妻:你们确定今天一定要离吗?如果还有思考的余地,那么你们可以先回去再心平气和的好好商量。明天这个时候我打电话给你们俩,你们确定没缘分了,我就给你们入档,资料证件寄给你们。

这样虽然依旧有些不务正业,但至少不是给人小夫妻添麻烦,我觉得很多人也不会有意见。

我个人最讨厌的依然是跑服务窗口,尽管我在浙江,这边的窗口服务的流程已经算尽量精简了,但有一说一,依然那么折腾人。

有个回答说到开证明。。。我个人最烦的就是开证明了,都 2021 年了,各业务单位之间把可能需要信息交互的单位,联系方式明示沟通好了,传真,微信传图,电脑传输,视频直连认证人脸,什么破证明不能一到两个信息交互不能搞定的?

特别很多需要打的证明都是当地城镇化变迁中信息更新落后造成的,本来就不该是老百姓的责任。

人就在窗口,结果非得折腾人来回跑两趟,时间不够还浪费两三天时间。真当人跑窗口不是为了办事而是闲得。。。

知乎用户 只由心听 发表

如果不那么冷冰冰按照制度办事,那可以粗放地做个分类。

对选择离婚的中年夫妻火速办理,因为一定有一方是下了很大决心才走进民政局,若一耽搁,又是一场婚姻苦情戏。

对青年夫妻适当劝阻,毕竟有很多对都是昨夜吵架今天离,相逢一炮泯恩仇,离了又结,是对我国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所有涉及到感情和人性的事,哪是这么几句话几个页面能承载的呢?

知乎用户 张不同 发表

以前总觉得香港人对大陆公务员的印象有点搞笑:

我觉得你行你就行,不行也得行。

我觉得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得不行


不过这个大姐很好的演绎了基层公务员的面孔


我觉得他们不应该离那就不能离,那就不能离、我觉得他们应该离那就必须离,不离也得离。

一个不知道有没有编制的,工作在一线的公务员,合适吗?

知乎用户 阿布 发表

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新闻。

知乎用户 沈浪 发表

这就是我国底层、中层存在的最大问题——漠视人的基础权力

我提出离婚,你却找借口不给办,原因是什么呢?

单位有指标

只要上级有要求,搁置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就是可以的,甚至可以得到赞扬

这种逻辑要不得,但其实一直大行其道

我发觉一进入社会人和人之间就冷漠了,有人说因为我们不再单纯,即使是平级,将来也可能是你的竞争对手

难道果真如此?

那过去大院职工的其乐融融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利害关系吗?

是什么让我们互相不信任?是什么让我们不敢高声讲话?让我们见领导如见阎王,上班如同上坟?

是因为人人工作都无法胜任?还是因为人人都是摸鱼佬?

我们到底在怕什么?

怕受到侵害

人人始终被侵害,可能是实质性的,可能是精神性的,但毫无办法

国人喜欢比,希望别人高看他一眼

其实不过希望得到尊重罢了

希望社会越来越好,起码在我们这一代,尽可能的相互尊重

但凡办事人员有一点点尊重意识,都不会为这种小聪明沾沾自喜

而机关单位竟然会发奖状,那是我们毫无办法的

所以,尽可能的改变自己身边吧

知乎用户 蛋蛋 发表

明明就是工作不认真,摸鱼

领导脾气不好,员工要求加薪。能说成幸好打印机坏了挽救了一个员工的工作吗?

知乎用户 脚趾头绝技 发表

我想说那个带着儿女跳楼的女子,如果 3 月 8 号当天离婚了,也许就不会去死了。

知乎用户 Rachel 发表

我切换成**经验主义**视角,单纯从体制内行政的角度浅谈这个问题。

首先,我国的婚恋观,特别是年轻人的婚恋观是比较幼稚的,独生子女尤甚,看看知乎情感版块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就知道了,有人说,为什么这几年看到网上的婚恋问答,都感觉这么奇葩?其实一直都这么奇葩,只不过近五年来网络飞速进步,终端大量普及,这些奇葩的事情就更有可能被曝光出来,进而被我们观察到了。

我倾向于认为这个职员是比较热心的人,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体制内这种基层还是有不少的,据我的个人感觉,**她这种灵活的处理方式很可能是两面的,**新闻里说到她看 “两口子是冲动离婚,就找借口平复他们的情绪,让他们冷静下来再想想”,这是被纸糊键盘侠们看到的一面;然而这个人或者这类人通常还会有另一面,就是当她们看到“两口子貌合心不合,但迫于家庭压力等还是选择勉强在一起” 时,也会找些其他理由劝这些夫妇“好好再想一想”。

这是我国许多婚姻的悲哀,对于 “是否选择继续婚姻” 这么严肃的问题,态度却如同儿戏,如果一个普通职员的一两句话就能左右你的恋爱,那到底是她巧舌如簧,还是你自己没脑子?哪个是主要原因?

我们换个角度看,针对冰冷的原则并从实际岗位职责来分析,很显然,这个人一句话不说才是坠吼滴,因为她说的所有 “题外话” 都毫无疑问的属于“干涉”,而且是利用职权做干涉,干涉的动机或许是善意的,但分寸是不好把握的,也是不可言说的。如果你不愿多事,那大可以公事公办,但如果你愿意走心,看到夫妇们这样的热情,感到一句话不说也不好,那你只能凭经验去猜测那个最大置信区间到底在哪里,世间没有两全法。

所以这是宣传部门的锅,这样的宣传工作起不到任何正面效果,我们一条条来过一遍。

1. 宣传部门自己被骂的狗血喷头。

评价:该。

2. 这个工作者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受到了很多评议和争论。

评价:人言可畏众口铄金,她一定很后悔自己的多心。

3. 对其他愿意热心帮助他人的体制内基层不利。

评价:既然做事也无功,那就求个无过吧。

4. 对磨洋工混吃等死的人有利。

评价:只要天天说网络故障就行…… 工资照拿还升职加薪,顺便还能混个名声。

5. 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评价:婚姻部门的工作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结合我国国情,婚恋工作者们应该是站在新婚夫妇的利益上,帮助恋爱的夫妻和社会关系网与家庭关系网博弈才对,现在网络婚恋平台大行其道,他们可以为了钱不顾一切的搞拉郎配,但你是政府,你有权力也有义务纠正这种必然会出现的市场失灵。所以说不是不能干涉,而是让你和结婚夫妇联合起来,共同干涉社会里的糟粕因素。

6. 这类评比全无标准可言,本身就不是一个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情,却被按照一种 KPI 考绩的语调在宣传着。

评价:我看宣传部门都该去找根绳子吊死,难道新闻没素材了吗?一个喉舌连包装宣传都不会?非要这么角度刁钻的包装一个婚介所职员,就不能随便找个官儿,把他赞扬一番吗?

慢悠悠的写好了正文,多补充几句。

因为我写到这里,不由得多了一个脑洞,很有可能现在风声太紧了,生怕宣传了太大的官儿容易政治上站错队,宣传了太小的官儿容易被知情人直接打脸,如果宣传不大不小的官儿嘛…… 可能前脚刚做好宣传,后脚举报信就跟过来了…… 这个道理官员们懂,喉舌们估计也懂吧?

所以转变工作重心呗,踏着亲民的步子,折腾点所谓市井百态,这么一寻思,喉舌们年景不太好呀,都沦落到宣传婚姻登记员了,以前央视那眼高于顶的德行,哪里瞧得起小小一个登记员啊……

知乎用户 牛哞哞 发表

如果女方因为离不了婚而跳楼了,还带着一双儿女一起跳……

我们又会怎么评价这位阻止他们离婚的登记员?

知乎用户 苏州律师杜哥​​ 发表

好,我知乎政治不正确。

这楼里简直各种依法治国,各种要求权利。真是呵呵,在国内权利的外衣被撕扯得衣衫褴褛,最后剩着一块离婚的权利的破布抓在手里死活不放,留着遮羞是吗?

我也不知道你们写下长篇大论的时候有没有想着搜一下新闻原文读一下,我给贴出来:

婚登员谎称机器故障不办离婚 9 年挽救 500 对婚姻

看到没,婚登员熊玲 9 年给 3 万多新人颁发结婚证书,下班了还给着急的新人办登记,这才是人家获奖原因。劝和只是人家工作中的一点感悟。

再有,人家有打死不让你离婚吗?有坚决不给你办吗?被楼上各位给演绎的,好像有 500 多对本来无论如何都要离婚的,被这位婚登员给闹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死活都离不成了似的。

就你们这些双十二搞个促销都能早期在超市门口排队的主儿,离个婚被拒绝了一次,第二天就打死不肯排队了就这么将就着过一生了?

该离的还得离,一台不工作了的打印机就决定了两个人的终生?别说笑了好吧。你们就凭这个就在说风凉话,还什么让本来应该离婚的 500 多对夫妻继续容忍了一辈子。我都快被你们笑死了。

设置个障碍就叫限制离婚自由了?你是不是觉得婚姻登记处不是 24 小时办公也限制你离婚自由了啊?是不是婚姻登记员没有上门服务随叫随到也限制你离婚自由了啊?人家没有一口咬死就是不让你离婚,熊玲这能算限制你离婚自由?

还有,知乎上现在真是各种以我为尊呢。动不动就 “一个民政部门的傻老娘们懂什么呀?”

那我也来问问,婚登员熊玲从事了 9 年婚姻工作,还是个啥也不懂的傻老娘们,那么一个在知乎上打打字的用户,你又懂什么呀?

你懂的这么多,你咋不上天呢?

你以为别人都是傻子,随便来个人都给拒绝了,随便来个人都找个理由不给办了,你凭什么不相信这位婚登员有自己的判断,你又凭什么随随便便去质疑这位婚登员?

我再说一遍,熊玲获奖不是因为 9 年劝和了 500 多对夫妻,而是因为 9 年经手 3 万多起结婚的努力。我就问问,哪怕这 500 多对夫妻里有十分之一的转脸去领导办公室投诉,9 年 50 多起投诉,还能让她获评最美红娘吗?

这一点难道不能成为熊玲劝和是有针对性的旁证吗?

我奉劝一句,别成天拿着那点儿高大上的东西来糊弄人,你要依法治国,你要保障权利,这都没错,但能不能别这么机械?照你们这意思,任何制度都应该被严格的遵守,毫无商量的余地和空间,那就意味着所有的制度都将在这一刻凝固为永恒,制度再也没有进步的空间,工作人员也就只是工作人员,不能有任何自己的想法。

我看你们这套路和孔夫子的正名主义还挺相近的嘛,表面上挺现代化,骨子里实在是腐烂透了。

最后,离婚却是是你的权利,没人拦着你们离婚,熊玲也没有阻止你,只是给她认为可能不是真的要离婚的夫妻一个小障碍。某高票回答用老罗这个大嘴巴的段子来说明离婚多么不易,我劝你不如回国内来试试离婚现在有多简单。熊玲没有劝你,没有苦口婆心,她用了表面上似乎自然而然的方法,给可能是冲动离婚的年轻人一个缓冲时间,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和离婚一样,自杀也是你的权利,但如果我看到你要死,我一定会劝你活下来直到最后一秒,而不是在一边说:死亡是你的权利,你赶紧的从楼上跳下来吧!

以上。不匿名。豁出去了。

随便折叠。

-———

我不打算把更新放在最上面。就在下面写。

2016.03.04

1、我赞同

@涂样

在本问题下的回答 (尽管我估计他不赞同我)。但我注意到,

@涂样

是以此为引子,展开了他对于权力监管的话题讨论。我并未看到他有对此件事情,以及熊玲本人的抨击和嘲讽。权力当然需要监管,权力当然需要透明。但在合理的制度条件下,我认为同样需要职业化的、具备专业素质的熊玲这样的人和角色。在合理的制度条件下,这种人的身份不应该是婚姻登记员,也许是婚姻咨询师,也许是其他的角色和岗位。

但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没有。熊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如果她造成了重大过失,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她没有,也应该赢得尊重,而不是肆意地抨击。

2、关于渎职

既然有人给我列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职责,那我也来列一下渎职罪的有关内容。

渎职(汉语词语),渎职罪_百度百科,滥用职权罪_百度百科,玩忽职守罪_百度百科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必须要注意,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都有一个条件才成立,即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熊玲的做法,哪一点够得上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了?

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有没有遭受重大损失,要看事实,而不是看你脑补的剧情。

你们这样抨击熊玲,这样不由分说的泼污水,不妨再看看

诽谤罪_百度百科

的词条。

罗列条文,谁不会啊。

3、关于制度、越权行为

坦白地讲,就国内那么多废纸一样的制度条文,居然在这个问题下被当圣旨一样捧着传阅,是不是有损知乎逼格啊。

任何的制度,都应该具有基层工作人员的可操作性,并且这种可操作性应该合理。然而国内大部分的制度,多少都有领导拍脑门决定的条款写在里面。

制度条款的改进,多是基层工作者一点一滴从工作中总结提炼而来。按照各位反对者的说法,任何工作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制度,只能使制度僵化,毫无改进的方向和余地。我祝福各位在现行制度下生活愉快。

我以为只有富士康流水线上的工人才能忍受这种生活呢。

4、最后一点感想

前段时间郭英森的事件在知乎上也引起了讨论。

在我看来,郭英森没有经过严肃的学术训练就敢于抨击科研,丝毫不尊重学术界已被认可的学者、教授,属于无理取闹。崔永元也在此列。

而看看评论区的部分人,我觉得和郭英森,和崔永元没有本质的区别。

熊玲作为一名从业 9 年的婚姻登记员,一名处理过 3 万多结婚申请的工作者,算不算职业,算不算资深。而诸位,可能大部分是与行业毫不相关的人,不做调查,不去研究,纯凭脑补,就勾勒出一幅肆意干涉他人婚姻,破坏他人幸福的画面,肆意抨击,我看你们还不如郭英森和崔永元呢。好歹郭英森自己做了点不靠谱的研究,好歹崔永元还跑去美国做了个调查。

如果说一个从业 9 年的工作者,还是只会照章办事,不知改进,这才是真的悲哀。

5、不再补充

发表这个回答,我根本不打算说服任何人。大家都是成年人,各有各的固有观点,谁也不可能说服谁。

我不过是看到这个问题下面全是一边倒的抨击,忍不住站出来替熊玲说几句话罢了。

感谢下面态度比较温和的评论者,每一条我都有认真阅读。大多数我不想回复了,因为我们互相不会说服,辩论无意义,我认可你们的观点,但我也要说明我的观点。

对于那些言辞激烈的,既然你们这么愤世嫉俗,不妨多向领导反映状况,你把基层工作者骂成了渣渣,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可惜的是,根据我的观察,越是对底层的人耀武扬威的人,在领导面前越是一条哈巴狗一样的存在。

完。

-———-

6、彩蛋

以下内容仅为了表示感谢保持平静的心阅读的你。反正那些看了我的回答气急败坏的人根本是听不进去任何话了。

我在攻读自己的博士学位,不过很遗憾是在国内,不如在美帝那么有逼格。

我的课题也是在挑战行业权威,前两年的博士工作完全是在质疑和批判中度过的,出去开会也是被人礼貌的骂成一条狗。你还一博士生呢,连最基本的学术知识你都不清楚!收到的待遇大概和这个楼里面对待熊玲的态度差不太多吧,不过言语上比较客气倒是。

最近半年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算赶上行业的东风(关注我的人应该知道我是做航空发动机用关键材料相关的),不光在理论上可能有所收获,甚至于产业化也同步启动了。目前进展到和地方政府讨论项目引进细则以及投资细节问题的程度。

好了我要说正题了。前几天有一朋友问我读博士有什么感悟。

我回答他:

在一个领域里坚持下去,成为专家。然后你会发现所有,_几乎_是的理论、制度,只不过是那些不如你专业的人在编撰的,甚至每一个标点都有修改的空间。

然后,改变它。

这回真的完咯。

2016-03-04

知乎用户 夏天 发表

有没有想过这其实是在告诫全社会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结婚!”

知乎用户 老蒋 发表

我认为该地婚姻登记中心若存此心,大可隔出几间小房子,推出 “办理离婚者需分别独处 X 小时后再见面商量是否离婚”,多招募几位专业的调解员,“办理离婚者应在接受调解员 X 小时劝解后方可决定是否离婚”。

诸如此类明文规定都该放在当地居民可查可阅之处,再不济也应挂在登记中心的大厅里,每位来离婚的先生女士都可看到。

我认为这都是善,是以制度的人性化筛选可能被 “挽救” 的婚姻。

不要以社会资源的缺乏去鼓动基层办事员承担不属于他们的责任。

责任之后,必生权力,权力之后,必有寻租。

知乎用户 晚华​ 发表

用自以为是的 “善意”,干涉别人的生活。

我这都是为你好” 的公务员版本。

知乎用户 李喜蓁​ 发表

我准备说点难听的又怕被举报,他们不知道还有诉讼离婚吗?该离婚的不会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和好的。

办理过离婚案件的法官都知道,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婚的,基本上都会来第二次诉讼。极少数不来诉讼的,有可能去民政局了!

好多年前,上级来检查卷宗,发现有个离婚案件撤诉裁定书上当事人名字弄错了,打电话给当事人让她来拿个补正裁定,她说你还找我干什么,我们后来去民政局离了,你们给我那个没用,我就不去了!

所以,民政局这个工作人员要么装傻,要么太天真,异想天开!

知乎用户 涓涓细流 发表

这伙人在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也用这些懒政阻止了 N 多的结婚和生育。当时他们是最美计划生育员

知乎用户 嘉兴南湖有条船 发表

她们总以为只要按照自己的标准,出于好心做的事情就一定是好事。动机决定一切,后果不论。

以一己之心,度天下事。

知乎用户 张金录 发表

当谎言被奖励,诚实就会被惩罚。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驾管所登记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女性驾驶员登记 500 多例,获奖「最美马路天使」。

车管所登记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燃油车登记 500 多例,获奖「最美环保人」。

公积金贷款登记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贷款登记 500 多例,获奖「最美房住不炒员」。

火葬场登记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火葬登记 500 多例,获奖「最美长寿天使」。

锅炉房老李头每次水都烧不开,获评「节能减排标兵」!

知乎用户 王宇​ 发表

几百个答案真是一边倒啊,不过要是没有反面的声音,岂不是显得我大知乎网友不够客观。让开!坏人我来做!!!!

从务虚的角度来说,那些说 “权力运作的不透明,让掌握权力的人有按个人意志发挥的空间” 的人,请问你真的在一个系统里工作过吗?如果有,你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任何制度都是给人制定的,也要由人来执行。人不是机器,不可能你在嘴里塞进 1+1,就能拉出来个 2,而且得马上拉出来,拉不出来我就说你按个人意志发挥憋着!大哥,厕所还没找着呢!有人的地方就有个人意志的发挥,这是任何制度在任何时间点都不能避免的。所以你在这里其实说的是两件事,权力不透明和掌握权力的人有按自己意志发挥的空间。前一个,我跟你一起反对;后面这个,我们还是要承认它存在的客观性,设计出有弹性的制度。

从务实的角度来说,我窃以为民政局毕竟还不是法院,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也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很多人都举得那个例子,首先那是诉讼离婚,其次那明明是法院执行不力造成的惨剧,那个锅应该法院来背。尊重女性(或男性)离婚的权利,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是,民政局办的可是协议离婚,不存在严重的夫妻冲突或分歧,不存在对一方合法权益的侵害。说实话,里面很多都是把婚姻当作过家家的我的 80 后同龄人。另一方面,我们要尊重其他人的职业技能。婚姻登记处的大姐大妈阅人无数,我们要相信她们的判断,她们也不是没有选择的一概拖延。具体那 500 多个案例我们都不了解,有多少痛痛快快就给办了的其它案例我们也不了解,这 500 多对里面有多少人其实真就不想离的我们还是不了解。什么都不了解,就凭这麽个新闻就喊打喊杀,舆论一边倒,我们是不是有点那什么?

知乎用户 豆子彩虹爸​ 发表

是否有个后续调查这 500 对夫妻现在婚姻状态如何 幸福不幸福

知乎用户 陈饼饼​ 发表

首先他作为一个 “人”,没有尊重来办理业务的同样的“人” 的最基本的权力。

第二,他严重的违背了职业道德。

知乎用户 一梦成魔 发表

万一应为她的推辞

导致某几个人人被自己的老公 / 老婆家暴致死致残她负责不

因为她的推辞,导致夫妻中某一方,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另外一方损失。她负责不?

应为她的推辞,导致夫妻其中一方申请巨额贷款,导致另外一方背负莫名债务她负责不?

应为她的推辞导致,其中一方自杀她负责不!!

知乎用户 朱悦 发表

作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我给这两位点 100 个赞,这两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要是所有婚姻登记处都像她那样努力,我觉得我迟早能买得起房!

知乎用户 李乐 发表

作为一个公务员,故意欺骗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居然还被当做正面典型进行宣传,这是什么世道啊。

要是这样的都可以拿来宣传,那全国所有面对群众的公务员都不用干活了,今天可以是打印机坏了,明天可以是停电了,后天可以是吃坏了肚子赶着去上厕所,大后天可以是笔写不出来了,等等等等,只要去想,他们可以找到无数的借口。

建议有关部门,立即将此人开除,并以渎职罪对其提起诉讼。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我来洗个地。看新闻不能只看标题啊……

一位婚姻登记中心的朋友和我讲:现在很多小夫妻稍微拌几句嘴就要去办离婚(如果真给他们办了,第二天说不定就后悔了,又来登记结婚)…… 对于这些情况,工作人员有义务劝解。

新闻中举了个 “典型事例”,也是这种情况:

再看看婚登员的工作量:

一则介绍另一位登记员的新闻中说 “六年中她办理离婚近 9000 对”,据此估算,每年 1500 对。

本则新闻中,该登记员 “9 年挽救 500 对”,一年 56 对。

据此估计,她只针对不到 4% 的离婚夫妻成功使用了 “善意的谎言” 这项技能。(当然了,发动技能的次数可能会大于 4%)

这真的算渎职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叫渎职,就是上班不干活而已。然后脑袋一拍,算成挽救婚姻了。

知乎用户 陈圣 发表

先说结论,对于这种行为坚决抵制,作为优秀宣传报道更加抵制、批判。

夫妻申请离婚 - 结婚登记处按正常程序予以登记 - 给予离婚或相关登记回执单,不很好嘛?

为什么要多个第三方操作人的人为意愿呢?

“我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离婚的”…… 这得多主观,多大的权力,才能自主的决定另外一方是否离婚,给他们添环节、加状态、搞阻拦,“你明天再来”。

工作日请过假的人,会知道腾出一天请假有多难,而且两人同时一天能请假又多难。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这里的 “最美红娘”,卡、难、劝、阻,弘扬的恐怕不是善……

如果作为考题,且是正面宣传的考题,难道是要在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队伍中,充分弘扬公务员的意志和强烈情绪、正义感,替人民群众作出 “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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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或者,“我以为……”“你应该……”,然后学着唐三藏给点 “人事”,才好办理?

知乎用户 易一 发表

呵,简直有病。公务人员不给群众办事,甩脸色给群众居然给如此美化。。。我连哄带骗才搞定男人肯离婚,没想临门一脚,要还被为难。。再哄一次?!!!!

知乎用户 墨笙 发表

从明规则、法律角度,大家说的都很清楚了。从潜规则角度来看,此人的举动依然很不合适,“不可接受”。

因为公务员是 “国家机器”,“忠实” 的执行国家政策是唯一目标。相反的,依靠自己粗浅的理解,创造性的执行,反而是不合格的。因为这会造成政策传达的 “失真” 或者“损耗”。

某个熟知的讽刺喜剧里面调侃道,首相发出的 “命令”,传到外交部变成 “指示”,传到外交官那里就成了 “建议”…… 为什么很多政策都以高压姿态登场,恰恰因为不高压不行,每传递一次就松动一点,传到基层就面目全非了。

该剧还调侃公务员会成为 “daode 真空”,可是大家想想不做真空的公务员系统多么可怕。他们会产生 “自我意识”,会利用手里的权限,积极主动的影响政策,甚至去扭曲它(如果不喜欢的话)。历史上王安石的变法被活生生整成了高利贷,这种创造性多么惊人。

所以说,这种 “国家机器”级别的职员,最忌讳 “自作多情”,仿佛主动为主分忧,但其实在“侵蚀” 上层权力,蛀空体系的执行力。如果不想面对利益集团绑架政策,这种人必须第一时间从组织里面清除出去。

知乎用户 查无此人 发表

鉴于评论区有多位不知道在争辩什么,我还是来个摘要吧:她俩的做法实质上有利有弊,但宣传是肯定错误的

~~~~

先说一句,人家做的是没有当天办理离婚,标题党怎么就给弄成了拒绝办理离婚呢?

除了站队,我们还有真实生活。

不用看也知道, 知乎的主流观点必然是反对, 被老师家长唠叨了十几年的 " 我是为你好 " 的年轻人, 不烦这种越俎代庖才怪。

但那些因为一时冲动就冲去离婚,经过冷静避免了矛盾不可收拾的夫妻,会不会感谢?

反过来,那些终于冲破各种阻力决定离开绝望的婚姻,却因为这一下耽搁失去了勇气的夫妻,会不会多年后怨气冲天?

我完全相信,这位绝不是傻子,看见离婚的就来一句打印机坏了。干这工作十年以上,还是多少能分辨哪些可能是 “激情离婚” 的~这是我自己造的词儿,阻止激情离婚,也肯定是出于好心。反过来,有没有耽误过别人的事儿?肯定也有过。

能简单一句对错评价吗?

但这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技术活儿,在被媒体出于 “宣扬正能量” 的目的报道后,几乎一定会带来形式主义的,绝对化的价值倾向:离婚是坏的,只要制止离婚,怎么做都是好的。而且这种价值倾向有可能真正在生活中给我们带来实打实的麻烦。

这才是我们真正对这种宣传深恶痛绝的原因。

知乎用户 nk 丢丢 发表

真需要离的,你不给人离,你这是在害人。别说什么离婚了离错了怎样,两个人真后悔离婚的话完全可以复婚,根本就不碍事。

知乎用户 夏虫不可语冰 发表

如果真的有地狱,那就是熊玲该去的地方。

知乎用户 且先森 发表

我觉得大家是不是都把这两位阿姨当弱智傻子了~ 那些说家暴的,因家暴而去离婚和本身有感情,但是一时激愤离婚呢难道她们看不出来?好歹别人也是干了很多年了!!承认有些人的回答看似很有道理,可是法都不外乎人情,为什么别人 “善意” 利用职权而不被允许呢?

有人说,这种行为不论善恶,本质上都是利用自己的小权力来进行个人发挥~

但我真想怒吼一句,善与恶也尼玛是本质啊!!!

各权力机构之间没办法完全相互制约,这就要考察人的能动性,有些人利用了权力行善而有些人行恶,所以有法律来严厉打击行恶之人!!!

为什么媒体要冤枉,一是因为劝和就是一种善行,二是倡导人们多利用自己手边的权力与人方便~

不好吗?就这么值得批判?

那我请问,这个社会,什么是你们完全不会批判的事,麻烦告知我,我读书少

知乎用户 艺小青 发表

证券交易所以系统故障等理由,推迟了抛售股票的请求,推高了股价 5000 多点获奖【最美交易所】称号。

出租车司机以肚子疼等理由,拒载乘客 500 多名,缓解了交通压力获奖【最美出租车司机】称号。

导游以导航系统故障等理由,为濒临倒闭的民营饭店输送游客,挽救饭店 500 多家获奖【最美导游】称号。

门卫以忘带钥匙等理由,推迟高考生入场,成功阻止心理素质不合格者 500 名,获奖【最美门卫】称号。

希腊银行职员以钞票不够等理由,试图阻止挤兑遭群殴,获奖【最作死银行职员】称号。

评:我的成功你无法复制。

知乎用户 马行空 发表

带犯人王二、赵四上庭!

法官:王二,你可知你所犯何罪?

王二:我杀了人。

法官:所杀何人?

王二:我杀了张三,我是因为张三强奸杀害了隔壁芈寡妇,我才杀他的。

法官:赵四,你可知所犯何罪?

赵四:我没犯罪啊,我看见一个人掉河里了,我把他就上来了,然后就被你们带来这里了啊。

法官大怒:你可知你救之人正是杀害芈寡妇的元凶!

赵四:青天大老爷,我真不知道啊。我救人的本意是好的啊。

法庭宣判:王二所杀之人罪大恶极,是为民除害,不但无罪,应当嘉奖。赵四所救之人乃杀人凶手,其(赵四)行为最大恶疾,助纣为虐,养虎遗患,天人公愤。执行死刑,立刻执行,立刻。

奶奶的,拿刀来,我要亲自宰了这个畜生。

天朝法令第一款第一条:无论你用何种手段,只要最后的目的是人民愿意看到的,你就是正义的,无罪的、将受到最高勋章!吾皇万岁!

知乎用户 骑着毛驴去上班 发表

我办理离婚那天,办事员什么也没说。他们的效率真的很高,先问你有没有协议书,协议书一看,带照片没有?带了。好,啪啪打印证件,贴照片,梆梆盖章,结束,走吧。

我身边有一对夫妻也来办离婚,同样的高效率,男的拿证走了。女的接过离婚证却没有走,只是呆呆的坐在那里。好一会儿,她回过神来,眼里含着泪,低声带着哭腔说:不是说来办离婚会劝的吗?怎么都不劝我的?

原来女的不想离婚,她只是气极了,又没人能劝她。

我以前还在知乎上看过一个答案,是关于百草枯的。有个医生还是护士姐姐回答的,说有个人喝了百草枯然后到医院来求医,说我就是吓唬别人,但我不想死的。但他没有机会了,那个写答案的小姐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在医院的抢救中迅速的死去。

人类是一种充满感情和冲动的动物,我们经常因为冲动而酿成不可挽回的灾祸。小到出口成脏,大到暴力伤人,服毒离婚。

在我们最冲动的时候,大多数人需要有人劝导的,需要有人给他一个台阶下的。只要一些劝导,几句台阶,很多的冲动会得到缓和,很多的损失可以避免。

但可惜的是,有人有这个待遇,有人没有。

有的人爬上高楼的楼顶,立刻被人发现,叫来了记者和消防员。有的人爬上高楼的楼顶,却没有任何人看他一眼,他也许站了很久,依然没有人发现他或在乎他,如果他不能自我开导,他就只能孤独地跳下去。

有的人气急离婚,有朋友劝,有家长劝,台阶下了,气消了,发现自己并不想离婚。有的人气急离婚,没人劝,爱离离呗,谁闲得管你。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独立,很多人渐渐没了知心朋友,也没了在想不开时劝自己的人。很多暴力事件,很多杀人放火,原本只要及时规劝是能避免的,可惜,愿意规劝别人的人变少了。

大 V 马前卒说的好,做好自己的螺丝钉,少管别人的屁事。

还好,中国有一个讲人情味的历史文化,让本该生硬的政府机关,里面有不少讲人情味的人。

他们不像大 V 马前卒说的那么各人自扫门前雪,他们愿意管一些额外的事情。明明梆梆盖章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却要费心费力的规劝。

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那个可怜的本不想离婚的女人犯下大错。他们不愿意看到那个可怜的喝下百草枯的孩子就那么死掉。

还记得有一段时间,银行里只要有老年人去大额打款,营业员就要仔细询问,甚至以机器坏了今天不能打款为由,让这些老年人打不成款。

他们这种行为,在大 V 马前卒眼里,应该是和借口机器坏了不能离婚的民政局办事员一样的吧。

但你知道,这种行为避免了多少大错的发生吗?很多老人是被骗了,是去给骗子打款的。如果没人制止,就是一场场的人间惨剧。

还有一个知乎答案,说的是人民警察在小纠纷上和稀泥的问题。是一个警察同志回答的。说一对夫妻打架,男的把女的打了,女的报警,这个警察年轻气盛,讨厌和稀泥,就直接把男的拘留了。结果呢,男的出来觉得自己背了案底没法做人了,这都是女的无情害的,直接去把女的杀了,自己也自杀了。

在大 V 马前卒眼里,大概冲动的人就该为自己的冲动负责,大概愚蠢的人就该为自己的愚蠢负责,打人就该被拘留。在他眼里,大家就应该各行其是,各负其责。

幸好,我们中国的治理者不这么想。他们能看到规劝的价值,和稀泥的价值,延缓冲动的价值。因为治理者知道,冲动的后果不光是损害自己,往往也会给别人带来损害。

一个人因为冲动而失去希望,他去自杀,有可能砸到别人的,有可能吓到别人的。比如马前卒先生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个自杀的人砸死了,马先生的家属怎么办?公道怎么讨?起诉这具尸体?把这具尸体明正典刑?现在你觉得这个冲动跳楼的人,把所有的责任给他一个人背,他背的起吗?还有各种美国枪击案,中国的报复社会校园暴力案,你觉得纵使把这些凶手千刀万剐,能挽回社会的损失吗?

尽可能的给所有冲动行为一个缓和期,尽可能的避免一些因冲动产生的行为,把大事尽可能的化小,小事尽可能的化了。这才是和平社会所需要的。

对很多人来说,和稀泥太累,调解冲动太累。简单直接,打人的就关押,离婚就给离,打款就给打,喝农药喝去,自杀死去。关我屁事?别烦我就行。

幸好啊,国家没落在这些人手里。

我尊敬这种民政局办事员和有所有同样行为的人。

我反对大 V 马前卒对他们的语言侮辱。

知乎用户 申权认真生活​ 发表

有些婚姻,离婚才是挽救。

知乎用户 月光森林 发表

我就想问问你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么奋不顾身不听人言的吗?若是这样以后离婚也因是如此

知乎用户 哇哦 发表

这种拿来宣传,只能部分机构(注意说的是部分机构)说滥权成风。

以后大家怕是更不敢结婚了吧,闹到要离婚这一步,要么得担心钱包,要么得担心性命。

不结婚屁事没得。

知乎用户 花花酱 发表

我觉得不合理。真正后悔的人会复婚,你不要自作多情。别人是办不了又找机会拖拖到法院去了。鬼知道还要付出什么代价

知乎用户 小胖 发表

从我们多年观察体会社会的角度来看

靠冲动结婚的远多于靠冲动离婚的人

凭理智离婚的远多于凭理智结婚的人

所以从客观理智平等和谐的目标来说

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慈悲之心

我们更需要和目前反其道而行的政策

摒弃陋习扭转一定要结婚的错误认识

设置结婚冷静期和结婚登记上限指标

消除信息孤岛简便手续优化离婚环境

近三年内如有核酸逾期记录不得结婚

婚内核酸逾期自动离婚且不给分财产

知乎用户 清蒸蚊香 发表

次日新闻: 交警以 “酒精检测仪鼓掌” 为由放过 500 名酒驾者,使他们免受牢狱之灾,被赞最美交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出发点很好,但这样的工作经验不值得推广。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说,一说出来就感觉变味了。

首先,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是基本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与群众相关的事项,哪怕出发点很好,人为设置障碍本身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

其次,如果这样的做法被推广的,是不是一些类似岗位会产生相同的做法,比如去法院立案,立案庭为了防止当事人一时冲动,告诉当事人打印机坏了,不能立案。

最后,该工作人员凭借自身经验有选择地给一些夫妻推迟办理离婚手续,挽救了 500 多例婚姻固然不错,但如果造成了一例悲剧又该怎么办,有个真实的案例就是夫妻两人去办离婚手续未果后,回到家中发生争执大打出手,丈夫不慎将妻子打死。硬币有两面,凡事有利有弊,更何况个人的经验主观性太大。

这个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做法实际上是给了前来离婚的夫妻一个冷静期,这一点在新修订的民法典里已经规定了,而且从离婚冷静期的实践效果来看还不错。

既然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从更高层面关注到了冲动离婚这一问题,还是依法行事吧。

知乎用户 刑部员外 发表

那不是还有几千对离婚的,因为她要重新请假扣工资,她给人家赔偿吗

知乎用户 沐雨听风狂言疯语​​ 发表

初看这个话题吓我一条,这登记员这么闲?

再看发现所说的是武昌区婚姻登记处。就我所知,登记员不是题目所附视频中在一个房间中办公,而是在一个敞开的大厅的柜台上办公,柜台上有摄像头,登记员也不会太闲,柜台后面等着登记的群众人头攒动。

现在好像队不长了,有取号制度,在屏幕上看到自己的号临近了再去排队(因为人多,如果叫到号的对象不在队中,柜员就叫下一个号了)。

但是,2013 年还没有大屏幕。

你要说打印机坏了,或者网络坏了,后面肯定不止一个人问。

你要真的让群众相信打印机坏一天,后面排队的(取号的)人,是散还是不散?

我曾经经常去(当然不是离婚,我不可能天天离婚的),打印机坏的事情我还真的遇到过,压根不是事,因为,整个大厅很多打印机,坏了一台办事柜员会在其他柜员那里借用,局域网早就有了,可以联网打印的。

网络坏了也还遇到过一次,那是真的啥事也办不了。当时整个大厅就躁动起来了。

所以,登记员真的能让离婚对象相信打印机坏一天么?

我想起了

@王福瑞

的回答(找不到链接了)说的天津卫的混混

A:看我不砍你

B: 有种你砍死我

A: 有种你别跑

B: 劳资就站不动这让你砍,砍不死是王八蛋。

然后 A 抡刀就砍,一不留神刀没拿稳飞了。

真没拿稳么?不是的,给自己找台阶下。

新闻报道里说,她撒谎挽救的都是那些 “闪婚” 的年轻人。这些夫妻大多是气头上的行为,既不成熟也不理智。

甲的公司有突发事件,甲处理到深夜都没顾得上吃口饭,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打开冰箱,发现里面没吃的。

甲:回到家还没吃的,这日子没发过了。

结果床上的乙还没睡。

乙:不过就不过,老娘还不想伺候了。

甲:劳资还想养你了,明天去离婚

乙:离婚就离婚。

他们俩应该离婚么?

实际上,不管比例有多么稀少,确实存在去登记处的离婚,但并非真心想离婚的。

有人说,离婚可以再复婚啊。

你可以设想一下,对于从未离过婚的人来说,若干年后筹备金婚纪念时,司仪称赞双方

“相依相伴, 风雨同舟。坚如磐石, 爱同沧海”

如果两人档案没有记录过两人离婚历史,谁会记得两人都曾经两次踏入婚姻登记处?

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

前文中,B 说想让 A 砍死,是 B 的真实意愿么?

当事登记员把 “离婚意愿” 理解为真实意愿,这事本身没有毛病。

哪怕是个游戏小号,我想注销,我也不是注销按钮就能注销呢。

游戏商还要给我制造一点麻烦呢。

点击注销按钮,弹出这么一个警告呢。

注意红框地方,是默认处于不勾选状态,下一步按钮处于灰色状态。

一段婚姻,还比不上一个没刚开的游戏小号?

另外,一天办 100 多对,感觉这个业务量,如果是柜员,太低了。

我怀疑她不是柜员,而是小领导,就算不是高级主办,也应该是个主办。

39 岁的年龄,被表彰,也说得过去。

9 年 500 多对,平均六天一对。

以武昌区婚姻登记处人头攒动的登记数量,这个比例很低很低。

既然能够挽救,说明当事人并不很想离婚,否则,这样一个理由阻拦得了?

==========

不同人因为不同的生活工作经历,同一个问题会有不同角度,会有不同的感触。

但是,知乎在这个问题上千篇一律同一个角度,这是初中生写命题作文么?

高中生写读后感都不至于吧?

难道这是一个初中校园网站?

知乎用户 老年性 CACZ​ 发表

这是一个可以上奇葩说的话题。。。

看完所有高票回答后只想说知乎上的理性人好多

经济学上假设所有人都是理性人,这个假设终于在知乎上实现了

本来这个世界上冲动的人就很多,比起离婚没离成而被打死的,更多的情况是两个人冲动起来,谁也不愿意先妥协。而这样一个理由,反而给了双方一个台阶。

这样的事情,在现实里发生的多的多。

有人说居委会大妈懂什么,可两个人吵架在气头上冲动离婚有多难看出来啊? 还要去修个刑侦学心理学才能看出来啊?

新闻里强调是五百多对离婚的夫妻主动撤销离婚申请,并不是拒不办理的失职

退一步,她确实损失了一部分自己的职责,办离婚办的利索的公务员有很多,而熊玲在职责之上还灌输了一部分人性的光辉,我想这个才是这个她的初心,也是这个新闻想传达的东西吧。

让我想起之前有个在微博上传的很广的段子: 某国家结婚证规定年限,年限到达之前不允许离婚,一年的证最贵,年限越长越便宜。

虽然不知道是否真有其事,但是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要在这样一个 “没有离婚自由 " 的制度里,领一个年限最长的结婚证。

我不知道被熊玲劝和了的家庭对她是什么样的感情。

只是意淫一下,如果以后我和老公在吵完架一掀桌子说踏马的离了算了谁也不理谁跑到民政局的时候,办离婚的大妈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告诉我 机器坏了你们明天再来吧。

那真的挺好的。

………………………………………………………

看到评论的一些补充

新闻里说了熊玲是针对那些明显是吵架来离婚的,而且是五百多对夫妻主动提出离婚申请。

正是因为这样冲动离婚的例子有很多,所以才说她这样做是有意义的。

让这些主动取消离婚申请的人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吗?

更多情况是冲动离婚之后,在被阻拦的情况下,冷静思考过后取消了离婚申请的家庭,避免了家庭破裂损失。

评论里很多提到了家暴的情况,首先一对家暴的夫妻,有多大的可能性去民政局友好离婚呢?

而家暴这种现象本身还存在,我们应该要怪到公安身上,而很难去把这样极端的责任推到民政局办离婚的人身上。

有人说冲动确实是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但鉴于这个代价是一个家庭,如果有一种成本很小的方式就可以止损的话,那就不要惩罚。

我想强调的是,熊玲这样的阻拦在离婚这样的事情里,只是个时间成本很小的门槛。真正想离婚的,就是多跑一趟的事情。

至于用警察渎职作为比喻,还是不太恰当,离婚和犯罪不一样,离婚没有正义与罪恶之分,它的主体是一个家庭的聚散离合。

关于渎职,摘一个评论

@豆子爸 本来就是,而且这个事说程序不正义我都不同意。首先 n 多人引用的婚姻登记条例本身是国务院令,是行政命令,根本不是法律,张嘴闭嘴违法违法的都是法盲。第二,他们引用的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n 多人就盯着当场两字就发正义春发出了高潮,看不见人家也写了 “并询问相关情况”,这就是自由裁量权

~~~~~~~~~~~~~~~~~~~~~~~~~~~~~~~~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最终就是回到讨论一个程序不对的善意,

让我想到三体里面的程心

圣母被摆到了不对的位置上,毁灭了宇宙。

可在这样一个管理家庭程序里,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去关注她到底做了什么,如何做的,最终又发生了什么样的结果,而不是一味地用理性和条文推断一切。

知乎用户 周一 发表

请依法办事。

你以为 “不要轻易断了缘分” 很重要,所以程序正义就不重要了吧。

再次强调,请依法办事。

知乎用户 野生花鲢​ 发表

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没有,可笑的现实,建议查查登记员的背景。

知乎用户 王道星 发表

该离的早晚还是得离,这样做无非就是给当事人增加一些麻烦,让人家多跑一趟。

真的是感情没有破裂的,离了也完全可以复婚,你一个办理登记的,做好你该做的事就行了,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的事,瞎操什么心。

知乎用户 王财神 发表

嘿嘿嘿,我咋觉得挺好!

劝和不劝离,是我们的优良传统。

现在不少人,结婚没几天吵几句嘴就去离婚。当做儿戏。

对于那些还能够挽救的婚姻,为了孩子,为了父母,找个理由,兴许回去想通了就又回心转意了。

哪有那么多美好的爱情

咱都是普通人,凑合这货过就行了。

实在想离的,不在乎多跑一趟路。

离婚这件事,与别的办事处有本质不同,与结婚登记处更是正好相反。

如果结婚登记处这样,那就是十恶不赦。

知乎用户 空一格 发表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还能把刁难群众说得如此天花乱坠。

知乎用户 呆蛙 发表

和 李狗嗨 里的沙特小王子一样。

以为自己这样做就会让所有人都幸福,然后就自以为是的干涉他人

这样的人总觉得自己头上顶着光环

知乎用户 Klaus Yan 发表

好耶,希望每一位好人都能获奖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现在有这样负责的婚登员真的实属不易,现在离婚真的好简单,放在过去,村委或居委会一次一次的劝,工作单位领导一次一次劝,实在劝不成还要开信,拿着信才能去离婚,去到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又劝,不让你多跑几趟是离不了的。

现在呢,去到,快的十几分钟就办成了。许多年才走在一起,十几分钟就天涯陌路,各奔东西了,想想真让人唏嘘。

其实,很多人离婚都是一时冲动,我一朋友,晚上朋友圈还晒两口子高高兴兴吃火锅呢,早上朋友圈可晒离婚证了,原来,吃完火锅回家俩人因琐事争吵,就要离婚,第二天一早就离了。这太儿戏了。如果工作人员了解一下情况,估计俩人根本离不成。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婚登员不劝,也确实是离婚的太多太多了,陪当事人去离婚,哎呀,结婚窗口一上午也就五对儿,离婚窗口挤破头,具体几对我没仔细数,但是,我们排队排了近三个小时。婚登员也是有心无力啊。

知乎用户 舍支说法 发表

这种事情居然被当做正面典型来宣传,只能说敌在我宣传部。

非常明显的渎职行为,居然还能被吹出花来了。这和 “成年人按照未成年人从轻处理的无证酒驾”,和“强奸案和解” 堪称几大魔幻新闻。

如何看待广州一 18 岁高中毕业生醉驾获免刑,法院称是出于「情节轻微,判刑会使其失去求学机会」考虑?如何看待河南鲁山一男子涉嫌强奸未成年女孩,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

如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的尊严何在?

知乎用户 月老​ 发表

民政局:嘻嘻我挽救了无数家庭。

某些夫妇:耽误我们分户头买二套房了艹!

我觉得可以,真想离婚的不在乎再来一次,偶尔打架吵架气头喊着离婚的冷静过了也就不回来了。现在很多年轻男女连结婚磨合期都不要就打离婚,理由是 “我在家从不刷碗结了婚要刷碗”“我在家从不扫地现在要我扫地”“在家都是别人宠我现在我得当着孙子干爹妈的活”“以前钱随便花现在我的钱他 / 她不让我花了凭什么”。。。我前面写的那个用剪子的,现在多少人连扫地刷碗剪绳子钉钉子都干不好,从小就没干过家务,突然结婚自立,两个人产生一家子的家务,互相推诿互相指责看不顺眼,就为这些鸡毛蒜皮要离婚的是最多的。先顶回去冷静下让家里人说说、反省一下自己也就过去了,犯不上。年轻人设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因为为鸡毛蒜皮居多,要是老夫老妻去打离婚,基本上感情确实磨合不动,那就打了吧,早互相看不顺眼多少年了不打干嘛。

知乎用户 甩锅大魔王 发表

亲身经历

当时去办离婚的时候,前夫表示还抱有一丝不离婚幻想,而因为对方家暴我必须要离。大厅的办事员鉴于前夫的态度,表示如果我不愿意调解就不给我取号!Are you kidding me?

好的,反正请了整天的假。于是坐在调解室外等待前一对调解完。

调解员非常耐心地给我们互相做工作,有多耐心?调解到所有办事人员都下班了!我一看已经下午六点了!天都黑了!最后调解老师颇有成就感的送走了我们。

由于抱着必离的决心,第二天还得继续请假。

第二天去了工作人员看到我们又把我们带到调解室,我的天!求放过!

然后一个十分钟可以办好的手续,我花了整整两天!

知乎用户 赵赵 发表

政府违法可以获奖

法律是治你的,不是让你反过来衡量政府的

知乎用户 曙光 发表

有没有考虑过那些真心想离婚的人的感受?

知乎用户 彭闹铃 发表

结婚登记的时候,她是红娘。

离婚登记的时候,她应该是孟婆。

任何决定离婚的夫妇,背后累积着的,是数不尽的失望、怒气、绝望、家暴…….。离了,是解脱,是新生。

婚姻不是绑架人生的一种方式,更不应该成为彼此的牢笼。

知乎用户 谛听汪 发表

就是有劝和不劝离的老话老传统, 可能导致多少悲剧.

<年轻妈妈带孩子从 XX 楼跳下>< 长期被老公 / 婆暴力对待 >…… 这类新闻应该是不少见吧.

虽然离婚冷静期对诉讼离婚无效, 但又有多少真的能有勇气诉诸公堂的. 之前某网红被前夫烧死, 虽然有点不对题, 但正常离婚都有报复的, 通过法律离婚, 会不会引来更严重的报复. 或者说被报复的概率会不会大大提升.

最可怕的还是抑郁群体, 越的压抑, 越可能走向极端. 而在之前, 却可能看上去与正常人无异.

哪有什么感同身受, 每个人不同的经历, 性格的差异, 注定了面对相同遭遇时的想法, 或者受到的伤害都是不一样的. 可能我认为的小事一件, 就是将 ta 推下高楼的最后推手.

结婚可能有各种原因, 可能是爱, 可能是馋人身子, 可能是家里强迫, 可能就是觉得该结了, ta 也合适. 但离婚只会是因为过不下去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过不下去.

离婚冷静期不应该是一刀切的做法, 起码也得做到特事特办吧. 或者将执行办法改为如下:

"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强烈要求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立即执行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离婚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申请书》与《**离婚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真要降低离婚率, 能不能加个半年的结婚冷静期. 当然了, 离婚率是降低了, 但肯定会严重影响到结婚率的, 要说怎么提高结婚率吧, 这涉及的层面可太多了. 才疏学浅, 说不上来呀

知乎用户 PPPPP-C 发表

结了婚不能离,越来越多的人不敢结婚,真是太棒了。

知乎用户 君子慎独 发表

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适的,毕竟不合程序。但要是反过来,该名办事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迟办理结婚,成功阻止 500 对不合适的新人走入婚姻殿堂。那我估计知乎上批评声音就小多了,至少骂起来也不像现在这样咬牙切齿。知乎和微博的共同点之一就是 “婚姻有罪论”。

知乎用户 abner.L 发表

1950 年 1 月初,邓颖超在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力挺单方提出离婚就能离婚。

邓颖超说,“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 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以及离婚自由。

知乎用户 平平无奇​ 发表

首先,这种行为绝非有些答案所说的 “渎职”“不作为”——得出这种结论的恐怕是只看了新闻标题。这点 @鹤运的答案说的很清楚了。我觉得从一个混吃等死公务员的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应该是纯属吃饱了撑着多管闲事才对,尤其是对那种结婚第二天就吵着要离婚的傻——。

有意思的是,很多人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并非嘲讽,我也觉得政府在离婚上管这么多是不对的,所谓挽救是可笑的。但是要批评,就不能只针对离婚啊。

其实 @曹丰泽 的答案说的对,目前人类社会的基本单元还是家庭,但也应该承认,家庭、婚姻制已经有走向瓦解的趋势了。在很多人看来,婚姻不再像以前那样是 “终身大事” 了,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选择不婚的也越来越多。而有些批评者的问题,不在于这种“思维上的共产主义”,而在于对离婚和结婚的双重标准。

如果说政府对离婚的劝解、挽救是多管闲事的话,那么,政府对结婚的各种支持是不是也是多管闲事?

政府在婚姻方面投入这么多,必然是有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的,对离婚的劝解或挽救不过是它的最后一次体现而已。觉得维稳很讨厌,那就去喷婚姻制度嘛。拿离婚来说事,何异于舍本而逐末?

当然,婚姻制度不可能是政府单方面的需求,而是政府和民众各取所需,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保障。有些人可能觉得政府就应该是无条件为人民服务的,那民政局不就成了盖章机器了吗,还有什么保障可言?盖章机器盖出来的结婚证和废纸还有什么区别?

所以,要喷还是得从结婚喷起啊。比如有的答案说这样的做法让很多人失去了脱离魔掌的机会——就算不考虑这种情况所占比例有多少,按照这种逻辑,把那些人送入魔掌的正是结婚证啊。

知乎用户 景行止 发表

懒还有理?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这都能当正面宣传?我也是醉了

知乎用户 晨韦 发表

如果从熊玲的角度去考虑,或许刁难算不上,她认为她在尽力去挽回一些婚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样做,我总觉得,尼玛好奇葩!!

婚姻幸福不幸福,不是两个结婚证就能说明问题的。幸福不是两个人将就的拴在一起,而是他们是否真的能过到一起!如果成天家暴,吵架,一方在家里为所欲为,另一方只能暗自落泪。尼玛这婚姻有个毛线?也许当天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能把夫妻中的一方从痛苦或者是家暴中解脱出来。

总结一句就是: 人家的家务事,人家想离就离,你管那么多干嘛?(¬_¬) 走到哪都是不能多管别人家里的事啊……

知乎用户 fairy lee 发表

算不算是幸存者偏差呢???

他们劝和了 5000 对离婚夫妻中的 500 对,剩下的 4500 对用了各种方法都没劝成。

知乎用户 付玉 发表

一大清早看到这个我直接一个问号飘出头顶。

咱就不从宏观角度上去分析在一个流程里这种行为是不是干涉别人权利巴拉巴拉

就从这位 “最美红娘” 的朴实行为个人角度来分析分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很想问这位红娘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谁给你的自信?

首先,这位阿姨很明确的告诉了大家 “根据我的工作敬业来判断” 他们内心就不想离。这种判断和这位阿姨上文说的

“询问其离婚意愿”

是一件事情吗?

你问了人家人家说想离婚,然后你说不你们有情绪你们不想离婚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用我的工作经验觉得

这位阿姨天然地觉得 “我是有工作经验的,我可比这些婚姻里的人看到明白多了,我比他们自己都更了解他们这段婚姻。”

凭什么这位阿姨如此自信以至于觉得自己就是爱神,自己就是掌控别人婚姻的人?

是因为这位阿姨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螺丝钉,是代表整个公正的合理的流程,是重中之重,不能放过一条 “漏网之鱼”。你可能会说,那她岂不是挺有责任心的,恰恰相反,她反而颠覆了这个工作的基本责任。整个结婚的流程里婚姻登记员占比重有多大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个比重一定不是说全部。你可以很有自己想法见解觉得一些年轻人意气用事,但是你不能把这种自己的想法和见解用于你的工作,因为工作需要的责任感和你自己本人的正义感本人的价值观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我们看有很多奢侈品专柜的柜姐因为自己在大牌工作而低看某些顾客,是一个道理,服务员的工作内容是服务引导顾客去买单,而不应该是因为觉得某位客户会开单觉得某位不会而去区别对待。同理,婚姻登记员的本职工作里不包括调解,也不需要去引导,所以这位阿姨请你意识到,你没有权利去干预别人的婚姻,就算你是一个婚姻心理学、调解大师,你也要坐下来跟别人深度谈谈,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不要用工作的身份来去给自己加冕,你正真应该骄傲于工作上的,是每一次的勤勤恳恳,每一次的尊重别人,每一次都在别人想开始的时候给他们一张白纸书写,别人想结束的时候也能帮他们画一个完好的句号。

第二,您真的懂婚姻吗?

阿姨大呼:“我怎么可能不懂,我可是婚姻登记员我有丰富的经验…”

什么经验?分析亲密关系发展和破裂案例的经验?调解的经验?

阿姨您真的明白一个婚姻,什么时候要离,什么时候不要离吗?

“我也是在可能调节成功的情况下去调节”

还是你只是觉得,都不应该离婚啊世界上怎么有人会离婚啊,有一部分我感觉他们能不离我就从中作祟,有一部分太坚决了万一他们发现了我撒谎怎么办哎呀我也管不了啦。

太荒谬了,在婚姻的破碎上,离婚只是一个标准,两个人的家庭问题关系问题可能才是根本,这位阿姨觉得只要没有离婚这个标志,就一切都没问题,就是一种典型的表面工作。

治标不治本

只要你们表面上不离婚,不去签下这个字,那么你们就是和睦的,是好的。这种怕事的价值观真的普遍存在,害怕破碎,害怕重新再来。为了不去撕裂而强行合拢,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

完全不能,在社会变迁家庭的含义更迭的今天,每个人都要有意识的去找寻婚姻对于他们各自的含义,如果还要向这位阿姨一样宣告能不分就不分,无疑会阻碍每个个体的发展,因为我们想要的结果不是 “不允许离婚”,而是 “想清楚了再离婚”。我们更应该告诉每个个体如何想清楚(比如前段时间是不是有推行离婚冷静期的趋势),而不是告诉大家,能不离就别离,在每个人都想清楚的情况下,该离就得离。

所以阿姨请您认识到

1. 负责调解的先后顺序:他们自己内部调解大于一切外部干预,外部干预的存在也是帮助他们合理内部调解,你不在调解的任意一环上,您的工作岗位不是 judge 别人的合理原因

2. 你本人并没有能力去帮助他们真正调节婚姻,你只是把自己的眼睛蒙上了,别人婚姻里还存在的问题照样存在,你没有在帮任何人,你在感动自己。

知乎用户 Fantastize 发表

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离婚实质上严重影响甚至违背了离婚人的意愿,让一些本来应该顺利离婚的人不必要地耽搁了时间,是一种越权行为。

如果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还以 “善意的谎言” 阻其离婚,这是否已经属于玩忽职守了?

何况,当协议离婚不方便,所谓没有再去办理手续的夫妇,并不等于就没有离婚,他们可能干脆跑到法院去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熊玲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了,怎么一个违法 + 玩忽职守 + 越权的公职人员却成为了表彰的对象?

公共权力不是任人揉捏的玩具,不能因为手握权力的人的喜恶,而改变其发挥职能的时间。

“打印机坏了” 之类的理由,可能就会堂而皇之地变成权力寻租的借口和理由,堂而皇之的为熊玲渎职行为提供了遮羞的保护衣,这是不是更应该抨击给予表彰的上级单位呢?

知乎用户 MaRico 发表

2021 年新闻:“女子离婚冷静期携儿女自杀” ​

知乎用户 广州融资故事​ 发表

这是政府公务人员合法伤害权的一种具体表现,虽然这里的伤害伪装成了呵护的样子。

要知道,不管是伤害你还是 “呵护你” 都说明她有能力让你的事情办不成,不管你手续是不是齐全,是不是合法。

身怀利器 吴思《潜规则》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了。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个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如果没人叫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叫真,这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明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就讲了一个县太爷运用这种艺术剥刮财主的故事。故事说,武进县一位叫陈定的富户,有一妻一妾。妻姓巢,妾姓丁,两个人闹气,巢氏呕气生病死了。邻里几个平日看着他家眼红的好事之徒,便撺掇死者的兄弟告官,宣称人死得不明不白,要敲陈定一笔。死者的兄弟很乐意跟着敲一笔,便和那几个泼皮讲好了,由他们出面,他躲在暗处作手脚,敲出钱来对半分。
  故事说:“武进县知县是个贪夫。其时正有个乡亲在这里打抽丰,未得打发。见这张首状是关着人命,且晓得陈定名字,是个富家,要在他身上设处些,打发乡亲起身。立时准状,佥牌来拿陈定到官,不由分说,监在狱中。”
  请注意这里的选择空间:首先,这状子是可准可不准的;其次,准了之后拿来问讯,对陈定的申辩也是可听可不听的。在这两个具有合法选择空间的关口,那位知县全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一头:“立时准状、不由分说”,而且谁也不能说他这样做出了格。我是法学方面的外行,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种合法伤害别人的选择权,姑且称之为 " 合法伤害权 “。
  却说陈定入了狱,赶紧托人把妻弟请来,让他各方打点。破费了几百两银子,各方都打点到了,特别是县太爷的那位打秋风的老乡满意了,替陈定说了好话,果然就放了陈定。这次释放更充分地体现了 “合法伤害权” 或者倒过来叫 " 合法恩惠权 " 的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没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赚得不足,又追上了那位知县的老乡,把贿赂他的四十两银子强讨了回来。四十两银子折算为现在的人民币,少说三四千,多说一两万,显然也值得一追了。奈何他低估了合法伤害权的伸缩性。知县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出牌重新问案,并且以 “私和人命” 的罪状捎上了陈定的妻弟。该妻弟立刻出逃。
  故事说,陈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后,“不由分说,先是一顿狠打,发下监中。” 然后下令挖墓验尸,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同时召集当地各方人等,一边验尸,一边调查了解情况。” 知县是有了成心的,只要从重坐罪,先吩咐仵作(法医)报伤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将无作有,多报的是拳殴脚踢致命伤痕。巢氏幼时喜吃甜物,面前的牙齿落了一个,也做了硬物打落之伤。竟把陈定问了斗殴杀人之律,妾丁氏威逼期亲尊长致死之律,各问绞罪。陈定央了几个分上来说,只是不听。"
  这案子本来已经算完了,如今,知县要报复,竟可以把两个人重新问成死罪。可见一位知县合法地祸害他人的能力有多么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能力十分敬畏,把知县称为 “灭门的知县”,又称 “破家县令”。最后,这位知县果然叫陈定破了家。丁氏见两个人都活不成,干脆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写了供状,然后在狱中上吊自杀,这才了结了这桩案子。
  细品这个故事中的利害关系,我们发现当事双方承担的成本或风险极不对称。
武进知县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执法的旗号下进行的,只要他发句话,国家的暴力机器就按照他的意愿开动起来,并不用他个人破费一文钱。对付上边的审核,他有法医的证据的支持,应当说风险极小。他这种进退自如的处境,用古代民间谚语的话说,叫做 " 官断十条路 “– 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怎么断都不算错。与进退自如的知县相反,陈定的小命却完全捏在人家的手心里。他面临着被绞死的风险。即使能侥幸保住性命,坐牢、丧妾、挨板子、耽误生意,这些损失注定是逃不掉的。
**  这就好比美国人面对伊拉克。美国有巡航导弹,能够随心所欲地炸人家的总统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你随时随地可以打人家,人家却打不着你。这正是 “利器” 的妙用。掌握了这样的利器,谁还敢惹你生气?你又怎么能不牛气冲天?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做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战争中,自己最多不过蹭破点皮,俘获的却是众多的金银玉帛,这样的仗自然就特别爱打,也特别能打。官吏们要顶住多打几仗的诱惑,很有必要定力过人。**

知乎用户 张雨 发表

想想 “最美山村教师”,就能知道那帮人都是什么货色了。

组织上惯用 “最美” 这个词来凸出,宣扬符合他们 zhengzhi 需求的老百姓的精神品格。

知乎用户 GlitterStudio​​ 发表

如果这种挽救婚姻的方法有效,那么医院的医生就都应该用打印机坏了无法开立死亡证明的方法挽救他的病人,法院就应该用打印机坏了无法开立判决书的方法挽救罪犯。如果这种掩耳盗铃的方法被提倡,那么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会荡然无存,婚姻本就是当事人的选择,结婚离婚都是当事人的权利,而离婚证明仅仅是用来证明婚姻关系的一个证明,这个民政局好大的官威,竟然公然藐视中发人民共和国宪法,阻止公民行使自己应有的权益,而且影响巨大(500 对夫妻就是 500 个家庭 1000 个自然人)。这样的公务员置国家的公信力于不顾(只要合法需求就会被办理),以欺骗的手段抹黑国家机关(堂堂国家机关竟然只有一台打印机),污蔑国家机关(打印机还坏了)。这样的公务员如果不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我们的公务员队伍能好?

知乎用户 fisher16​ 发表

没有追根究底的数据,永远是不负责任的报道。

谁来确认这 500 多例里面是否有继续忍耐家暴的?

有多少为此撑不到 “下次” 自杀的?

有多少貌合神离最后分居耽误双方或某一方未来的?

千千万万这种人中,有多少是真的为了人民着想的,有多少是为了 “业绩” 达标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个登记员通过三言两语就能判断对方是否有将来?

而且国家一直要简化办事流程,这种变相的增加办事流程(下次再来)为何值得宣传?

在社会的齿轮中,你投机取巧是不值得夸耀的,照规矩办事才是值得称赞的吧?

除非,齿轮本身就是要你投机取巧,你的行为就是 “社会” 要求的。

我认为情绪从没有一次就爆发的,不是说今天你不给我买包今天就要离婚的

也不会说我今天和女同事暧昧,立马今天就离婚的

一定是有无数个 “昨天” 才造成今天的情绪

知乎用户 luckydancer 发表

“挽救婚姻” 是等同于挽救幸福么?这不免让我想到了一些家长希望孩子快速成家、仿佛结了婚,这世界上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一样。

客观的角度看:他们没有离成婚,婚姻关系存在,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这简直就是人人叫好的事情。

可是当事人的主观心里也真的这么想么?

500 多对婚姻都是冲动而为之么?

就不会有那么几个是本来就困在婚姻中出不去,好不容易抵挡住多方劝阻,鼓起勇气面对事实去离婚打算开始新生活的时候,你告诉他打印机坏了,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认识是天不遂人愿而放弃离婚的么?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对离婚登记申请设置了 30 天冷静期。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 30 天的冷静期加 30 天的办理期,也就是说,在 30 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主动撤回申请;30 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 30 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你说如果人熬过了 30 天冷静期,最后因为你打印机又坏了,那离个婚是要拖多久?

知乎用户 汇说婚姻家事律师 发表

等着接盘的单身狗以及等着上位的小三们恨死她了

知乎用户 Tom Jackson 发表

人家文中说的很明白,当事人的解释也合情合理。“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带着情绪来的,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别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而且,我也是在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才去调解,并不是所有来办理离婚的人都会说和,主要是以年轻人为主。” 熊玲说,对那些看起来不可挽回的婚姻,她也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毕竟分手的话,可能对两个人都好”。

为什么喷子就是能选择性视而不见,对,你可以喷这个办事员撒谎了,其实打印机并没有坏,这属于工作表现,是好是坏她上司才有资格评判。但是那么多回答都把人家说成恶魔一样的独裁者,什么难听的话都有,就好像这种行为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一样。还有人不负责任地假设:“我就假设一个情景——「一对家暴夫妻,丈夫突然良心发现,同意离婚,结果被这个人阻拦了,回家之后,丈夫越想越生气,争吵中把妻子掐死了……」” 这脑洞真是叹为观止。

还有一个十多万粉的大 V,惜字如金地就说了五个字 “这算渎职了”,很多小白就跟风底下评论问能判几年了。您真敢说啊,知道什么叫渎职吗?渎职可是刑事罪,是指专业服务者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句子能读懂吗?主体、行为乃至后果,必须都吻合才是渎职,这个事例从哪儿可以看出这个办事员导致 “重大损失” 了?会有人想当然地说肯定有,知乎都是些猜想家,你有证据吗?法盲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根本懒得上网查一下就来跑给人家定罪了。幸好这些人不符合渎职罪的主体啊,否则可就真的涉嫌 “徇私枉法罪” 了。

至于吗?这事儿最多就算值得商榷,绝不至于喷得人家一脸狗血。有事例说这个办事员的劝解真的造成什么后果了吗?你不服可以去调查这个人,调查她的工作,调查她劝和的那些夫妻有没有怨恨她的,有没有人举报她,说她刻意刁难,有没有劝和第二天就被家暴打死了?只要你调查出一起,这人就再无立足之地。人家被劝和的夫妻都没意见你有什么意见,或者你也去找她办离婚,钓个鱼,看人给不给你离。大胆假设后面还有一句小心求证,屁都没了解就喷人家,就知道假设,你吃鸡蛋怎么没被噎死呢?

最近能从很多问题看出知乎这个社区就是这么冷漠:老年人摔倒了,不扶,我们不扶;未成年犯罪,为什么不能判死刑?法盲们高呼:万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时候怎么不按规矩了?不讲程序正义了?程序正义并不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程序正义是个法学概念,针对的是司法裁判和法律程序。这个事件毫不相关就开始扯程序正义的大旗,然后用恶意去给善意的当事人扣帽子,说到底有些人的正义还是个人喜好的挡箭牌。

你们都觉得这个办事员多管闲事,就好像当年那个在接生时给孕妇做了痔疮手术的助产士,屁股是人家的,痔疮也是人家的,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要留着痔疮防肛交,谁让你自作主张割了?多此一举,不喷你喷谁啊?活该被冤枉是吧?

现在还有很多银行窗口职员,事儿逼事儿逼的,人家愿意给骗子汇钱,非不给人家办理,人家自己的钱,愿意汇给谁你管得着吗?渎职啊!我就假设一个场景——你今天不给人办理业务,老奶奶回家之后,越想越生气,一不小心就气死了…… 都是看故事会长大的,不就是假设吗,谁不会啊?

还有那些要自杀的,我听说香港还有一种叫什么谈判专家,人家自己要死你为什么拦着啊?浪费警力浪费公帑,就让他们死去好了嘛,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人家早死早超生,尤其是那些自焚的,万一死晚了赶不上这波投胎你负责吗?

恕我直言,贵国的公务员现今最大的问题可绝不是好心办坏事,大多数的公务员哪怕能有这位办事员一半的善良、耐心和责任感,人民就可以阿弥陀佛了。

ps. 有些评论太白痴,我就删除了,喷子自重。

知乎用户 苏簌 发表

看了好多回答,感觉目前知乎上怨气真的蛮重的。

问题描述都说了啊:““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带着情绪来的,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别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而且,我也是在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才去调解,并不是所有来办理离婚的人都会说和,主要是以年轻人为主。” 熊玲说,对那些看起来不可挽回的婚姻,她也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毕竟分手的话,可能对两个人都好”。”

真要离婚的,从认识到结婚那么多年也浪费下来了,就真的在乎多来这一两次的时间?

我谈个恋爱回想过去也会觉得当初分手的时候太年轻太冲动了点。何况离婚这种事情。

至于楼下说什么家暴的。拜托人家只是让你一天不离婚,没把你绑着送回老公家里。。。不要发挥 YY 好嘛,何况真家暴了你第一反应应该报警…..

这大姐做事或许有待商榷,但知乎上这些答案已经让我觉得貌似跟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符合了。。。

知乎用户 长岛枸杞茶 发表

离婚都离不利索。

四川那个案例不也是两人相爱然后结的婚,结果了就因为离的慢了一点,拉拉扯扯的。

男的一家现在连个申冤的人也没有。

知乎用户 沉默是渣 发表

我要把这两张图贴到各种答案里。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知乎用户 傅红雪 发表

赞美她的,那如何评价以下新闻?

如何评价《婚登员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理由推迟办理结婚挽救 5000 多例冲动婚姻获奖「最美红娘」》?

知乎用户 不亦​ 发表

“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带着情绪来的,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别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而且,我也是在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才去调解,并不是所有来办理离婚的人都会说和,主要是以年轻人为主。” 熊玲说,对那些看起来不可挽回的婚姻,她也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毕竟分手的话,可能对两个人都好”。

人家熊玲说的还是比较清楚的。

我们换个场景,比如有个人要跳楼,站在楼顶上表示已经生无可恋了,下面救护车什么的都准备好了,这时候救护车上的一个医生感觉还能争取一下,于是跑上来劝了他两句,要跳楼的这个人放弃了自杀念头,走下高楼。

我们如何评价这个医生?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个医生做了一件好事儿。

即使有人说这个人死自然有他死的道理,你劝人家不死又不能解决人家的困难。

即使这个人过了几个月又跳楼了,你现在劝也没用,白让人再受几个月的罪。

即使医生的职责是等他摔下来之后宣布他死亡,有谈判专家呢你一医生擅自劝人别跳楼是越俎代庖。

即使下面围了一群人就等着看跳楼,你两句把人家说的不跳了,是浪费大家时间。

这个医生依然是做了一件好事。

相信我对这个例子的解读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的。

我知道跳楼和离婚不是一回事儿。在这个时代,离婚还没到跟吃饭喝水存钱一样例行公事的地步,婚姻本身就是关乎感情的事情,而离婚本身就是对感情的致命一击。从传统观念上看人性还没解放到对离婚习以为常的地步。我明白有人一看 “传统观念” 这四个字就瞬间肾上腺分泌,我劝您啊,少拿批判传统当进步。你看得开我不管,我说的是社会大多数人都还没看开。

这大多数人里面,包含了那五百多对儿最终没离婚的夫妻。

在这个社会环境中,有选择的试图去调解离婚,是一件符合当前社会道德的事情。

知乎用户 张鸿翼 发表

最美混娘。混蛋的混

知乎用户 月笼沙 发表

为什么总有人认为离婚的坏事呢?

知乎用户 苏焰 发表

这是一个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

你有经验,能看出小两口真实态度,试图帮助夫妻不离婚,可以,能挽回不应该结束的婚姻更是好事。

每一个公职人员多多少少都有点儿活用公权力的小尺度空间,有人为善,有人为贪,这是一个潜在的东西。

但是这种行为不能拿到台面上说,这是一种默契和潜规则,

但是这不是一个可以拿到台面上宣扬表彰的行为,因为它的行事准则依赖于个人经验与观察力,不可量化。

你可以把她的事例当故事讲,当都市传说,当心灵鸡汤,但是官方出面给称号,官方宣传就真的是石乐志。

个人主观动机和能力,以及工作操守,是两个独立分开看的东西,用唯结果论把两件事混为一谈,哪怕是在一个小企业也是管理大忌。

所以说这事儿熊玲本人没错,在自己的职能权限内做些小动作,用善意的谎言换取好的结果,于情于理没有太多可被指摘的地方,甚至可以传为美谈。

但是把这件事拿上台面当模板大力宣传的上级单位,已经是没什么别的成绩能拿的出手了么?为了博眼球出成绩,把一个偷偷做点儿善意小动作的办事人员拿到公众舆论前面,真的不是因为看她不顺眼么?

知乎用户 大熊 发表

所以说现在是光明正大地嘉奖官僚主义了?

国家雇你是让你给人家办离婚的,不是让你来当和事老的。

说好听点是 “挽救了 500 对婚姻”,说难听点我怎么知道你不是 “摧毁了 1000 个人的人生”?

那这样,结婚登记处的人要拖着不让人结婚,是不是还可以说成,“挽救了成千上万男女青年幸福的单身生活”?医院拖着不开死亡证明,是不是 “拯救了无数宝贵的生命”?

可笑

我建议,像这种手续,以后直接改成自动的得了。证件齐全,双方同意签字,录个指纹眼纹的就好了。这样也正好避免了

@鹤运

学长的关于工作量的问题。这些人下岗了,我觉着去居委会挺好的,真的。

知乎用户 谢钧​ 发表

个人的选择凭什么让一个不了解内情的工作人员来干涉,这么爱调解怎么不去当钱塘老娘舅

知乎用户 萧隽​ 发表

这位工作人员的原话:“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 。。。对那些看起来不可挽回的婚姻,她也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毕竟分手的话,可能对两个人都好”

这段话我理解有这么一个过程:

1)这位工作人员有时候通过自己的观察得出一个主观判断:有些离婚夫妻内心不想离

2)基于她的这个主观判断,她会找借口阻挠夫妻双方离婚 (比如打印机坏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法律法规赋予了她做这个价值判断的权力吗?明显没有!法律只赋予了她询问意愿的权力:‘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也就是说无论这个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是什么,只要客观上夫妻双方确认了意愿那么夫妻双方就有权力离婚。

婚姻能否继续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判断,这是婚姻法赋予他们的婚姻自由权力。这位工作人员没有权力把自己的主观判断强加于夫妻双方。她的判断准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没有这个干涉的权力。所以我理解这个行为是明显的越权。

更何况谁能保证她的判断就一定准确?那如果因她错误判断产生了成本(比如夫妻要多请假来办手续,或者因为离婚手续没办好耽误了财产交割),这位工作人员能负责赔偿吗?

打个比方,假设证券交易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我有一笔交易很大可能要亏钱。抱着为客户好的心里,他故意说系统有问题不让我完成交易。有证券公司敢明目张胆的这么干吗?大家会给这个公司颁个 “最佳服务” 奖吗?

知乎用户 殊岳 发表

我就想问问,她拯救了 500 多个婚姻,她却耽误多少真正想离婚的人的时间?这 500 多人里,又有多少是适合在一起的?

知乎用户 喵先生 发表

我觉着吧,现在大部分人尤其是俺们父母那一辈的都觉得只要离婚就是坏事,而没想过人权自由是多么重要。

就那我妈妈来说,我一个表姐离婚了,原因就是她丈夫那方面不行,我妈跟我谈及这件事就说 “她都二十九了!好好过日子不行吗!以后哪个男人还能娶她!你看她现在天天和姐妹们出去玩,就是纸醉金迷啊!一辈子都毁了!” 顺便一说表姐是研究生学历,有房子,然而我妈妈的想法就是“女人没有婚姻就是不完整不幸福的”,而很少想到像我表姐这样可以不依赖男人生活的人可以过得更舒服。

然后另一方面,央视这个舆论让人真的有一种药丸的感觉,难道为了个二胎婚都不让离了??

知乎用户 fifth xdd 发表

如果她这个职位可以选举,那现在她应该已经得提前退休了。

去民政局就是办事的,和事佬在家见得还少了?

她说她没再见过之前来办离婚的,人家不能去别的窗口?

恶心,真的恶心。

知乎用户 胖丫丫 发表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居然还有奖?

知乎用户 朵拉​ 发表

我觉得这个想法不错,而且值得推广。

监控摄像头生产商也应该颁一个这样的奖,因为每次出事的时候,摄像头都是坏的。

《良好自我管理能力奖》

狗狗自己叼狗链散步. jpg

知乎用户 图农 TV 在 19 九酒 发表

这个这个,2020 年火星国土资源局办事人员,拒不收款办理国土证,拯救无数开发企业?

知乎用户 牛死了还牛的不行​ 发表

就这种事情还能被宣传表扬?还能获得最美红娘奖?

这人明显就是在玩忽职守,相应部门应该严查此事并且检察院应该向法院提起公诉告其玩忽职守。

我们国家正在努力往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走,我想办理离婚也是有相应规章制度的,如果此人不但没有被处罚而且还被奖励,那是对相应规章制度的侮辱,那是在拖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大计的后腿,将会导致更多公职人员打着所谓 “善意的谎言” 而行玩忽职守之事,拖国家发展的后腿!

必须严惩!

知乎用户 天一 发表

我恨不得给这个题目下所有批判这件事的人点赞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M5e90 发表

说说我的故事吧。我就是那个特想办离婚的人。渣男多次出轨,我都忍了,也想要离,但渣男一直不肯把女儿抚养权给我,我是包子,他是无赖,我没什么招,就一直拖着。最后一次他是在世纪佳缘上征婚,无耻地说自己离异无孩。就遇到了三儿,三儿当时没离,见了渣男后当真了,离了。是三儿闹到家门口了,我才知道这些事的。渣男想两边踩,不想和我离。无奈三儿追得紧,说他不是写离异无孩吗,那就让他离异无孩。我出的主意,假离婚,把离婚证给三儿看,两人就算扯平了,渣男同意了。实际上我是真想离,正好把女儿抚养权弄到手。于是我写好了离婚协议,分了家产,女儿抚养权归我。到了周末,渣男问我能不能周一请假去办离婚,我说周一不好请假,周二吧。他还十分不高兴。到了周二下午,我请好假,打车去的民政局。(巧的是同一天,同部门的一个小伙也请假了,人家是去领结婚证)一路上让司机开快点再开快点,我说我是去离婚,不能让那男人反悔。那是春节前,我裹着羽绒服去的,渣男还人模狗样的穿着西服。到了民政局,还要复印照照片什么的,渣男都摆摆手让我去弄,自己躲得远远的。我当时真的是悬着一颗心,生怕又起什么波折,办不成这事,心里十二万分的紧张。幸好办手续时,工作人员没有做什么好心人,见我的协议写的详细,一句话也没劝,就给办手续了。谢谢当时给我办手续的工作人员,谢谢! 让我终于能够脱离火坑。后来渣男知道我是来真的,多次咒骂我,说我上楼抽梯,骗了他。无语了,真正欺骗我的人是他啊。

知乎用户 李是 发表

愚蠢居然还能获得表彰。

知乎用户 张大熊​ 发表

对于这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太懂,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禁止,那么她的行为没有错。如果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她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公务人员是有行政裁量权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决定一些事情。

当然,行使裁量权时,不能存在故意刁难,或者索取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知乎用户 御饭团 发表

送分题都不会做,怎么进的民政局?

当初肯定是找关系的,这个婚姻登记员都没达到知乎的平均水平。

完全不懂什么叫法治,什么叫政治正确,唉,还需要提高姿势水平啊。

知乎用户 佛系咸鱼 发表

如果她这么喜欢做红娘,麻烦辞职去婚姻介绍所或者让领导给她调动到办理结婚的岗位上,而不是领着一份工资,占着一个岗位,却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她的这种行为就类似于

警察不抓犯人,这样就可以降低犯罪率

医生不给去世的病人做死亡证明,这样就可以降低人口死亡率

老师不给学生打错号了,这样就可以提高及格率

真的是,摸鱼还摸出理了

知乎用户 归去来兮辞​ 发表

。。。所以以后我离婚,会需要带齐下列 “资料”

需要叫上我在电信部门摸鱼的老学长。

我在游戏公司认识的常年当鸽子的后勤负责人(小电工)。

数码城加了微信的办公用品维修站师傅。

以及一本不知道在哪的红本本和若干材料。

其实我一直觉得结婚的习俗和离婚的困难都是让我离构筑亲密关系这一点上来说越来越远。

1. 结婚

最明显的就是闹洞房和接亲。

以前一个朋友说过,本质上就是在缔结契约关系之前的威胁恐吓行为。当然在我印象里闹洞房就是男方家属,如果说女方结婚后要欺负男方。那我们这边的亲人不介意来真的 “闹洞房”。

如果接亲这边作为对立的女方家属的行为,那就是说。以后如果女方受欺负了,我们这边也会考虑让你非常困难地走在路上。

所以本质上来说,这种契约的缔结甚至。

有点暴力来着。

2. 离婚呐。

离婚这个东西,我首先不排除有人喜欢闲的没事离婚玩。

那自然肯定有一部分是因为一时上头,过会儿冷静的。

那么问题来了,谁有这样的比例能够证明。别和我说经验,我承认经验有用,但是如果只用经验作为唯一的判定基础,那就是在构建亲密关系的时候,你除非一直在场。你从两人相遇相知相恋这几步一路走来。我觉得你的经验有用。

用主观是打败不了主观的。

不然就是傲慢。

但是因为你的主观,竟然捏造了客观条件来打败主观。

我承认你的战术意图。但我否认你的所做出的计划的战略价值

我觉得惹不起,所以,我既不想结婚,更加不会离婚。

知乎用户 chaosryan 发表

知乎毕竟是认同程序正义的人更多,It makes sense。

只是我想起许多年前不怎么懂事的时候,父母曾两次去过离婚,我当时甚至面临到跟谁的问题,那时候只会掉着眼泪不知所措,但幸好两次都是被工作人员以未带齐证件或其他我记不大清的理由推迟。近二十年过去,双亲有小打小闹,家庭依旧幸福完整,我感谢当初给了愤怒的双亲冷静时间 “渎职” 的工作人员。

知乎的各位大神,道德法律意识好像到了我只能仰望的高度,我不大知道怎么表达,或许是世界太大,不过我以为 “婚登员” 工作之一或许就是给怒气中闹离婚的家庭一点冷却的时间,不好与其他公务相提并论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请合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不需要你觉得对我好。

既然是最美红娘,请辞职去干婚介,不要占据着民政部门的岗位。

知乎用户 月半月半​ 发表

机器人无法代替人的又一实例!

知乎用户 王绍唯​ 发表

建议把离婚登记部门取消了,可以实现当地 0 离婚。

知乎用户 zhong-seu 发表

这俩阿姨有妄想症。该办手续办手续,给自己加戏,那么想红?是不是每天下班看看自己胸前的红领巾都更鲜艳了。

知乎用户 于睿 发表

这根本就不是人选的,是自封的,为了自己的政绩,给人一种自己的政绩很好的感觉,让数据看起来好看,有本事来一个全民公投试一试?说到底,这根本就不是给人民看的,懂吧?这是给上级看的,内部选的罢了

就好像那些神童,什么几岁发明了什么,什么十几岁做了什么实验,不过是营销罢了,让数据让表面看起来好看。实际上别人根本就不管是不是真的做了,是不是真的解决了问题,只需要数据在某些人眼里看起来好看就行了。

人民离婚,却不去了解人民为什么离婚,只知道人民要离婚,不解决源头,擅自做决定,拖延别人的时间。

自以为做了好事,只知道最后别人不离婚了,却不去了解为什么别人最后不离婚了。一场交易,一开始谈好的,最后没有谈拢,谁还会做?

现在他们不离,只要问题存在,他们迟早会离。

不用提冲动离婚,有冲动离婚就有冲动结婚,因为冲动结婚所以离婚的概率会大幅度增加。

想起一个笑话: 一位美国士兵迟到了五分钟。教官罚他在太阳下站了五个小时。 到了下午,教官问他:“为什么迟到了!” 士兵说:“因为我睡过头了。” 教官很生气:“要是全世界的士兵都像你一样怎么办!” 士兵淡淡的说:“那世界将会没有战争 。”

要是全世界婚登员的打印机都坏了怎么办?答: 那世界将会充满幸福美满。

所以我建议,干脆把打印机扔了,把网络关了,不只可以拯救那么多婚姻,还省下来了多少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先说总结:

假如上级有授权登记员以调解的权力,那么可以认为 “打印机坏了” 是一种调解策略;假如没有,毫无疑问,文中的 “红娘” 有严重渎职行为.

-————— 原答案 —————-

你们不知道,很多闹着要离婚的两口子多半只是一时上脑,真没打算离婚,人家在过家家闹着玩呢,真正想离的不哭不闹,止都止不住.“打印机坏了” 只是为了给离婚的人一个缓冲期,万一人家想通了呢?当然,我相信文中这位大妈没有对每一对都这么说.

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的一大工作职责就是在最后一关把人劝和了. 为什么这么做?除了道义上的考虑外,少离一对是一对,万一日后反悔要复婚,隔壁结婚登记处的不得忙死?说句不好听的,那不叫渎职,那都是上头交代的,离婚登记处可不是跑 KPI 的地方.

这年头,结婚草率,离婚也草率.

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麻烦你们去民政局登记处微服私访一天以后再来回答. 书读太多脑子读傻了么. 一个个回答得语气跟机器人似的.

不过这个 “最美红娘” 也太醉人了,只是工作时稍微机灵了点. 这事坏就坏在写文章的小编,为了博眼球什么词都敢用.

说阻止人逃离魔爪的,您当登记员真的看不出来吗,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很容易就看出来离婚双方的真实想法了.“打印机坏了” 肯定不是对每一对夫妻说的话,不然这么多年下来怎么只有 500 对?这种问题还应该让在离婚登记处工作的跟离过婚的来回答.

再说句不好听的,一时上脑没有真正离婚需求而来离婚登记处闹离婚的就是在无效占用公共资源. 很多人把离婚登记员当成调解员使.

各位有多少结过婚的?有多少离过婚的?有多少见识过离婚登记处的?你们知道吗,离婚登记处还有幼儿滑梯呢…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真想弄明白的话去登记处待上俩小时就行了,一个个在这充什么圣母.

知乎用户 TheAmazingSeb 发表

医生以 “氧气管故障,按铃不响” 等理由“送走”500 多位绝症老人,获评“最美白衣天使”;

外卖小哥以 “电动车漏油,被交警抢了” 等理由拒送 500 多份外卖,获评“最为顾客健康着想骑手”;

民航机长以 “导航失灵,塔台声音太小” 等理由带着国内航班 500 多名乘客直飞美国,获评“最快移民飞行员”;

能不能尊重一下规则?

能不能尊重一下个人意愿?

知乎用户 记得你叫我忘了吧 发表

颠倒黑白,汉语成语,拼音是 diān dǎo hēi bái ,意思是比喻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比喻歪曲事实,混淆是非,指鹿为马。出自《九章 · 怀沙》。[1]

中文名

颠倒黑白

拼音

diān dǎo hēi bái [1]

外文名

call black white and white black;reversal of black and white confound black and white;stand facts on their heads

注音

ㄉㄧㄢ ㄉㄠˇ ㄏㄟ ㄅㄞˊ[1]

出处

《九章 · 怀沙》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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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用法

成语典故

成语出处

战国 · 楚 · 屈原《九章 · 怀沙》:“变白以为黑兮,倒上以为下。”

知乎用户 xiaosewh 发表

这人百分百是个老娘们,管天管地管人拉屎放屁。

严重渎职,滥用职权

知乎用户 鱼香肉丝 发表

离婚不是个人的选择吗?

为什么要用个人的意愿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不是想要离婚。

对公窗口办事,不就应该是理智,迅速的处理问题吗?

工作中如果带着我认为,我以为,我觉得这样的情绪上班,事事都以自己的想法去衡量他人的想法,这是不是用个人道德来绑架他人的自由。

也许这位红娘是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的心态来对待前来离婚的夫妻。

站在红娘的角度,她是善意并且说不定还觉得自己非常的了不起,毕竟作为我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离婚的确是一件对于女方的影响更为深远的一件事情。

在红娘看来,她的做法是挽救了一个家庭。

但是,前来离婚的人都不是小孩子了,就算是其中有因为闹脾气来离婚的情况,可是那也是来离婚的人自己的想法。

结婚的理由都有千奇百怪,那离婚的理由就不能是五花八门了吗?

可作为专业的办事人员,可不能因为这些五花八门的离婚理由,就觉得人家也许就是夫妻吵架而已。

再说了,这个离婚又不是办理过一次,下次就不能办理的。

真想要离婚的人,挑个红娘不在的时间就把婚离了,可红娘也不一定知道呀!

做好事的结果就是本来离婚只用去一次就可以办理了,结果因为红娘的阻挠,还要跑第二次。

这不就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吗?

不过既然红娘有这个本事,其实真诚建议开婚介所,保证客似云来。

成就的都是真正的情侣,可不比那些个破镜被迫重圆,心情各怀鬼胎的离异夫妻要强的多。

知乎用户 鹿鹿九鱼 发表

作为长期从事离婚纠纷的律师,其实一眼就能看出一对儿夫妻到底是冲动离婚还是真想离婚。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想必也是。

我看很多人都在声讨婚姻登记员 “善意的谎言” 是阻碍了离婚自由,我反倒觉得,别人的建议只是让当事人的选择多了一重可能而已,最终的选择权,一定还是在当事人自己。

因为就我们团队的办案经验来看啊,该离婚的人,不管旁人以怎样 “善意的谎言” 来劝说,最终都是要离的。

他们并不会因为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这种客观的原因,取消了本就已经决定了的离婚计划,所以我觉得也谈不上阻碍离婚自由。

而那些冲动离婚的当事人,肯定是有特征的,比如闪婚闪离、比如年轻夫妻、比如因为一件比较小的琐事赌气来到民政局,像这样的婚姻的确是可以借助外力去适当挽回的。有的当事人在咨询中向我说了她们的情况,我感知双方的感情并没有严重到已经要离婚的地步时,也会给予她们一定的修复婚姻、及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建议

但那些真正要离的夫妻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要么是决意非常笃定,在来律所的时候已经备齐了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材料;要么即使被建议再回去挽救下婚姻,不出几个月还是会回来找我咨询离婚的事宜。

所以,那些能劝复合的,都是还有挽回可能的婚姻。而那些真正决意离婚的夫妻,也不是你能用一句 “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 就能劝的回的!

我是

@京鹏律师

,坐标北京,一个拥有多年实战经验的民商事律师,希望我的经验之谈能指引大家走出困惑。关注我教你普通人必知的婚姻知识、法律常识。

猜你想看:如何看待经历离婚冷静期后,武汉近六成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这一现象?大部分离婚行为是「冲动离婚」吗?

知乎用户 京鹏律师 发表

提问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两者给我的感觉很相似。

大学本科的时候,在中午点了外卖,商家送过来的时候少了十几块钱的东西,而且没有丝毫通知。

我就去问商家,他反而理直气壮:中午课间只有两个小时,我是因为怕你没时间吃所以少做了东西,这样送来得快一点。

我当时就觉得不可理喻,这是什么逻辑?我又没有备注让你快点送到,更何况那天下午我是完全没课的啊。

接着看他完全没有道歉和补偿的意思,就给了差评,然后他竟然发短信威胁我说要来学校打我。

我想我永远无法理解这种人的思维,这时候就只能感慨一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吧。

知乎用户 Claude 发表

如果这也值得被……,还要法律何用?

把前来办事的公民放在什么位置?

知乎用户 稻草人 发表

这事,认真说的话,还是要查证一下事实情况。

题目中的说法,很明显就是挑口水的。

照我们国家的管理宗旨和法规精神,

是没问题的,我们不搞西方那套规矩是一切。

我们法治,还有德治、人治。

法治也不是法制。

~

不过,这种实施办法,也需要时时查证、监督来配套。

~

说话不严谨不是啥大事,我们不需要人精公务员,我们需要真诚、坦白的公务员。

说话水平不好,改就是了。

媒体抓眼球,要是能改改,也更好。

知乎用户 aogutu 葛忠涛 发表

为什么非要安排一个婚姻登记员?

现在科技发达,直接机器打印不香吗?

双方把身份证一刷,离婚证马上就出来

有什么好劝的

狐狸毛没捞着,白惹一身骚

什么?您说没人劝有点不真实?

嗨,您摸摸这本子的温度,您闻闻它的墨水,新鲜的刚出炉,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了!

什么?复婚怎么办?

就刚刚那样,把您老俩身份证往上这么一刷,嘿!这结婚证,它又出来啦!

办理结婚,我们还送上精美小礼品一份哦,请二位跟我移步前台领取。

哎,好的好的,慢走 慢走,有空多来俺们这旮旯溜达溜达

知乎用户 chord 发表

玩忽职守。

那是不是涉事夫妻发生的家庭暴力这个婚登员也要负责?

知乎用户 张华 发表

你有什么权力让我继续忍受那个傻逼!

知乎用户 墓罂 发表

美国警察跪压黑人致其窒息死亡,那么是否可以得到《打击使用假钞》奖??

日本将福岛污水排入大海,那么是否可以得到《投食核饭,爱护哥斯拉》奖??

阿里巴巴被罚款 182 亿,那么是否可以得到《福报》奖??

瑞幸咖啡海外财务造假,那么是否可以得到《割资本主义韭菜,养社会主义人民》奖??

美国黑人欺负亚裔,那么是否可以得到《对白唯唯诺诺,对黄重拳出击》奖??

懂王拿到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是不是实至名归??

这几者是一体多面的论述,是对同一事物不同方向的解读,简而言之,这几种概念,其实是相通的,这几者的区别,只取决于发言者的角度
——英国皇家科学院汉佛莱 · 阿普比

大白话就是:偷换概念

知乎用户 尽我的颜值去努力 发表

上面那些洗地的,现在问题不是在离婚不离婚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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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两个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代表之一,滥用公众赋予她们的权利,这个才是关键。

现在不发声,总有一天会从懒得发声变成不敢发声,中国好不容易从封建社会走出来,还要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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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来抓共产主义者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当他们囚禁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

当他们来抓工会会员的时候,

我没有抗议;

我不是工会会员。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

已经没有人能替我说话了。

仅以这首诗表达我的心情。

知乎用户 清 Gine 发表

2014 年我们离婚那会,已经分居了差不多两年,关系交恶,基本不联系,因为有个孩子跟着我,偶尔会为了财产划分和探视问题联系,联系的时候也是各种吵。

显而易见,我们分居这么久又在这么恶劣的关系下,离婚是足够冷静了。

离婚协议书是我起草双方一致修改的,一共 a4 纸小 4 号字大约五面。

终于到了离婚那天,带着打印好的协议书先来到我户口所在地申请离婚,我户口所在地的无锡崇安区的民政局要求我把协议书手抄两份,不然不让离。

纳尼?这么多字让我抄?于是跟那里的工作人员软磨硬泡,请求通融。我们的字太多了,而他们给的手抄空白版本太小,即使抄也抄不下。大概磨了 2 个小时,都没有磨下来。期间还碰到我叔叔婶婶也来民政局办事,尴尬无比。

说起来前夫跟我还是有一部分共同点的,都死活不抄。所以我们立刻驱车三小时,开往我们当初结婚的杭州拱墅区民政局。不枉我们开了几个小时,杭州的民政局就爽快多了,顺利离婚。

所以说,离婚协议必须抄才能离?这是什么弱智规定?最近看到这类新闻报道层出不穷,才明白,喜欢用这种自我感动的方法的民政局真是不少。

只知道叫人别离,却从不了解别人婚姻中的苦,这有什么值得褒扬的?

题外话,后来我一直觉得浙江的市政窗口办事效率比江苏高,不仅仅离婚这件事,我在杭州苏州都工作过,最后回到我自己的家乡无锡,这些区域变动导致的一些关系转移手续,都显示杭州的效率更高,工作人员更积极友善,通融弹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说 CCTV 天天停电。真能给人保护眼睛。

知乎用户 不 7 猪肉 发表

难道不是玩忽职守,按个人意愿,侵害公民权益吗?

知乎用户 xxxxx 发表

婚登员的本职工作是什么?是提高结婚率降低离婚率吗?维持社会稳定?当心理咨询?当法官?当权威决策者?明明就是自以为是的我只要我觉得的不好好做本职工作的多事人,还可以被鼓励和当正能量?国家实际上是想这样吗?

知乎用户 朵夏 发表

推进民政局电子办公任重而道远。

以后民政局应该同时开人工窗口和机器取票机,机器上中间刷两人身份证,上面有摄像头拍照比对,最后检索是否符合结婚 or 离婚条件(主要是防止重婚),下面出口出证走人。

下不了狠心离的,去人工窗口唠唠嗑。

这样节省了麻烦,民政局还能把人力解放出来搞简易结婚 or 离婚仪式创创收。

皆大欢喜。

知乎用户 罗辑 发表

中学的国民普法教育里就学过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所以,看看其岗位职责里有没有调解责任不就行了?

否则,以专业、好心、善意的名义就可以干涉程序的有效性?因崔斯挺 →_→

知乎用户 NakedTruth 发表

我俩为了买房钻政策空子,也离过婚,去了四次才办成,前三次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后来反思,肯定是当场态度不严肃,好像还商量晚上去哪里吃庆祝离婚啥的,被被人家听到了。。。

知乎用户 王天元​​ 发表

放到其他行业,这种故意跟办事群众添堵的准反社会分子早就该被开除了,然而因为涉婚,所以反而应该变通,应该赞扬。

对此我只能说,能出现这种新闻的我国,正在以每小时 180 公里的速度跑步进入老市民社会。

不懂什么是老市民社会吗?大家可以去看看老舍的作品,一看你就懂了。

凑巧的是:在我买的《茶馆》这本书中,序言里有这么一段:

《离婚》的主人公张大哥生平只做两件事情:做媒人和反对离婚。他热心凑合了别人婚姻,并将一切死了的婚姻继续凑合下去,说明在老市民社会里,“生命只是妥协,敷衍,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S17X2N 发表

渎职。

她的工作职责不是挽救婚姻,是办理离婚手续。

知乎用户 Psyche 发表

很多人的答案都很好,让人觉得人民群众的三观还有救。

最后给个办法,拿出你的手机录像,坚持要求复查该工作人员的借口,以渎职起诉……

知乎用户 新一代的开山怪 发表

美国特色

丧事喜办

离婚还有冷静期可以考虑呢

知乎用户 吃土簪娘湮湮 发表

不匿。我来说说我小时候父母的经历。

我父亲是个混蛋,打老婆,外面 pc,和邻居一个女的勾搭被对方老公打上门来。婆婆也是个极品,一点都不坏自己儿子,反而辱骂我妈,说她管不好自己男人,生的是女儿。

我妈妈和他分居,申请离婚,骚操作来了,周围的人都软不离婚,街道委员会的大妈们,各种做工作,甚至学校里的老师也来做我的工作:为了孩子,得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我 6 7 岁大记事起,我天天看他们吵架,打架,他打我妈,拳打脚踢的那种,还把我妈的头往墙上撞。我去拉也被打过几次!我难道也跟着劝不要离?是啊,拳头没打到他们身上,当然感觉不到啦!

一个个装着圣人的样子,打着为了孩子好的名义。从小生活在暴力家庭下的我,能好到哪里去?

强加以 “为你好” 得名义,是不是真的为谁好不是重点他们要的只是成绩:看,我又挽救了一段婚姻。

我妈离婚不得,带着我分居,先是住在外婆家,后来单位分了宿舍,又搬到宿舍里。

那个混蛋(我真不想叫他爸)屡次来骚扰我们,后来有次带了小刀子,下午的时候,把我妈刺成重伤

十几刀,我妈在医院住院二十多天,差点死了。

报了警,草草了事,一句夫妻打架。呵呵。

我舅舅气的找了几个朋友要去找他麻烦,他吓得班都没上,跑去他哥那里躲了。看,打女人的男人,有多怂!

不过,因为这事,可能他也怕我舅舅真的对他不利吧,他倒是爽快的把婚离了。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感觉是讽刺。呵呵。

早点离婚,我妈也不会吃那么多苦。他来骚扰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而警察也不会当做 “家务事” 来办理。他想要行凶的时候,多少也会掂量一下犯罪成本。就是因为没人管,才助长了他的气焰。

我差点就失去了我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管当事人是冲动也好,深思熟虑也好,他们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熊玲,没有资格也不能为别人的人生负责。

还 “最美红娘”?别吹了,我送你四个字:“感动自己”。不喜欢的话还有四个字:“人间迷惑”。就酱。

知乎用户 小博美爱喝酸奶 发表

中国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处存在广泛的不规范、不人性情况。

举例:贵州省凯里市的婚姻登记处和离婚登记处竟然是一个房间。一个柜台。

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两边两大家子离婚的人吵吵闹闹。真影响心情。

我真是™的见识到了。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挺喜欢这样的人。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我很多客户有时问我,和对象会怎么样,分两种,一种是恋爱型的,如果合适,劝他们在一起,好好相处,如果不合适,对方有欺骗的行为,会告诉客户,让她(他)放弃。第二种是结婚的,且行且珍惜,哪怕以后会离婚,有时都让她想方设法去好好沟通,婚姻的最终结果是过日子,不是谈恋爱,今天爱了就在一起,明天不爱了就分手,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沟通,互相理解才是,小时候老师和老妈经常讲故事,王子和公主最后幸福的在一起了。但他们没告诉我们,王子找没找小三,而公主要不要上班,要不要做家务,要不要带孩子……

你看,童话里都是不美满的,我们又要求那么多干嘛呢?

曾经感觉,谈恋爱是比较神圣的,在一起就好好珍惜,但是,对方若是不甩你呢?不在乎你呢?你还能坚持多久?

付出不是单方面的,在人生路上,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才能让你们走的更远。

知乎用户 无问​ 发表

去法院离婚还的先调解呢!你们至于嘛?一副大公无私的样子!

知乎用户 会飞的绵羊 发表

这事的逻辑还可以这么干:

媒人以门锁坏了等理由促成了 500 多例婚姻

知乎用户 时代的名字是​ 发表

我们这有个节目叫新老娘舅,专门给人做调解的

在这个节目里,多狗血的事情都有,而且都是真实的

但是里面 90% 的事情其实都没有调解的必要,都是已经死亡的夫妻关系、亲属关系

节目的 90% 时间主持人和观察员都在痛斥某一方多么多么离谱,但是到最后基本就是开始和稀泥,希望没有错的那方可以再给个机会,但其实她们自己也清楚,离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她们基本都不说

作为一个和初恋结婚九年关系仍然不错的女人,婚姻对于我而言是神圣幸福的,是在这个社会互相支撑互相包容的最后港湾,如果有一天它也走向尽头,我真心希望自己有这个自主权去结束它,而不是在互相折磨中,把过去所有的美好回忆都遗忘了

知乎用户 秦幕遮 发表

这不就是一个士兵上战场不想损伤别人生命说枪坏了,最终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事吗?

难道两个人离婚后不能再复婚吗?咱就是个服务人员操那闲心干嘛啊。因为一时冲动离婚的后面可能会自己和好啊

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来不行?手续齐全客户有意愿你反而用一些莫须有的借口推诿客户,不给客户办事,这不是不干事不办事?这不是懒政,赖政?我是领导非罚你不可。

既然不干事不办事你在这个职位干嘛呢?你去公园里客串红娘多好。

我一个基层柜员 ,明知道客户要取 50 万购买股票和基金,我以我的经验判断他肯定会赔钱,所以我以打印机坏了,计算机坏了,网络欠费了,电费欠费了等乱七八糟的理由推辞客户最终让客户无功而返。你猜我是被投诉呢?还是被客户奖励呢?

问题中说的,想离婚的一定会再离。那时间成本你给?同理,想复婚的肯定会再复婚。闲操心,瞎操心!我们老家一句话送你,咸(闲)吃萝卜,淡(蛋)操心!

最后,

客户至上,用心服务。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

知乎用户 短笛 发表

最近在看 legal high,里面讲了很多道理,其中就告诉了大家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律师你的职责就是努力为你的委托人胜诉。

同理,这二位记不得自己的职责所在,如果大家非要觉得这件事不能简单的从对或错来判断,那么就不要这样大张旗鼓的宣扬 “最美谎言” 这样的字眼。

知乎用户 冬吹雪 发表

我想说,
河南村镇银行也是以 “技术故障” 为理由阻止储户取钱,从而避免了储户恶意取钱挥霍无度或者被诈骗一空,从而保住了广大储户的财产,挽救了许多家庭。
建议给颁发一个 “最美保管员” 称号

知乎用户 莫道不相识同挂东南枝 发表

莫名其妙的让我想起我上一家公司开年会的场景。

为啥这么记忆深刻呢?

年会上有一个视频,用来反映这一年的公司成绩,但是从各个条线的基层员工为视角

然后恶心人的就来了。

有人为了工作,废寝忘食,胃不好的情况下,为了工作药都来不及吃。

有的人为了工作,以单位为家,天黑了还要继续加班。

有的人为了工作,起的比鸡早,到公司的时候天都没亮。

等等。

还有一个员工拿了一个优秀员工奖,原因是:老婆生孩子,在产房外还在办公。

我当时看了感觉我的三观都快碎了。

作为一个企业以这种压迫剥削式的工作方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更让我觉得难受的是,这家公司,还他喵的是个国企。

知乎用户 花盏河 发表

知乎以 “系统升级” 为理由推迟删文,成全 300 篇高赞回答。

成立吗?

可能吗?

值得推崇吗?

知乎用户 法卷书虫 发表

不客气的说,这就是国耻,中国的耻辱,这种人就该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渎职,破坏他人幸福,侵害他人正当权利,这种人就该开除永不录用,涉及违法的话应该追究责任!为民除害!

知乎用户 鹌鹑 发表

所以说为什么愚民政策数千年来都为掌权者的心头好呢?一旦屁民开始思考,就会发现原来自己的生活充斥着荒诞无稽。

在正统道德语境里,官员应清正廉洁,但现实生活却相差甚远,官员的职业操守早就不在清廉,甚至还有 “清官要比佞臣更奸才能当好官” 的说法。

而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更是离奇不堪,上位者仅凭良心担保,而下位者既不可愚忠,又不能忌谏,其中分寸令人眼花缭乱。

一个被拐卖山村的女人,却被称赞 “最美女教师”;一个渎职自大的登婚人员,也被评为 “最美红娘”。

生活在这样光怪陆离的国度,我不敢相信这些事情都真实发生了,却又不得不信。

这才是魔幻现实主义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新闻上曾经报道过,银行员工和保安遇到疑似被电信诈骗的客户,各种方法阻止客户办理业务,甚至还有保安公司全城 “围堵” 客户。

你说他们为什么不在提示风险后,任凭客户自己决定自己的业务?

对银行职员而言,电信诈骗见的太多了,知道存在哪些风险点,而客户中招后大多数表现很 “不理智”,一意孤行。如果让他们签字确认风险,办理业务,发生了损失,银行员工尽职免责了,可对于客户来说有什么意义?

大家也明白,肯定有很多闹着去离婚的人,是在气头上,同样的 “不理智”。这种状态下,如果草率离婚,很可能也会造成难以挽回的遗憾。

对于经办人员而言,她完全可以简单劝解下就让你们离婚,爱离就离呗,反正不影响她。但之所以对一部分人进行善意阻拦,相信也是凭借经验看出有些人当时是一时冲动而已。

照章办事,真的就是对客户最有益的方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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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原答案,评论里进一步表达了我观点。即冲动的决定,会带来很大风险,应该提供 “冷却时间” 让客户理智思考。在制度不完善情况下,存在这种善意的空间,如果完善类似机制,让大家都能理智的思考后再离婚,那时候才真正没有了这种人为干预的空间。毕竟,人治影响法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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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

@莫莉

妹子提的一个案例,倒是很好的解决方法,把新闻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去年 2 月 1 日起, 云南大理州 12 县市全面推行离婚预约登记制度, 即要离婚的夫妻, 可选择先填写《离婚登记预约表》, 预约时间为一周, 满 7 天后才能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现代家庭离婚原因很复杂, 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冲动型’的, 甚至是为追求个性, 尤其部分年轻人嚷嚷着要离婚, 往往是因缺乏沟通, 闹点小别扭就认为日子过不下去了。” 杨竹娥说, 类似不理性的离婚经常发生, 有的被工作人员劝说后改变了想法, 有些固执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后, 没隔几天又跑回来复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近一年时间里,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部门共受理离婚预约登记 9571 对, 已办理离婚登记 5040 对, 未办理 4531 对, 有 47% 的预约者放弃了离婚。

记者了解到, 离婚预约登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更不是强制的, 在尊重当事人个人意愿情况下, 对于婚姻完全破裂、当事人意愿明确、手续完备的, 当地民政部门还是尊重其双方意愿现场给予及时办理。”

知乎用户 林尽染 发表

打印机坏了我就投诉你鳖,自己工作不做好

知乎用户 谢郭嘉 发表

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衣者?” 左右对曰:“典冠。” 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 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译文】**从前,韩昭侯喝醉了酒睡着了,掌管帽子的侍从看到君主受凉,就在君主的身上盖了衣服。韩昭侯醒来后很高兴,问身边的一个侍从说:“给我盖衣服的人是谁?” 侍从回答说:“是给您掌管帽子的侍从。” 韩昭侯就同时处罚了掌管衣服的侍从和掌管帽子的侍从。君主处罚掌管衣服的侍从,是认为他疏忽了自己的职责; 君主处罚掌管帽子的侍从,是认为他超越了自己的职权。韩昭侯不是不怕受凉挨冻,而是认为超越职权的危害比受凉挨冻更为严重。

韩昭侯为什么要因为一件小事处罚他的侍从?因为他知道越权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历史上,因为越权而导致社会动荡的事也不少吧?

说自己没有越权?

熊玲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我并没有越权,因为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

“询问其离婚意愿”和 “使用谎言令其主动取消离婚申请” 能一样吗?这不叫越权叫什么,欺诈吗?

虽然她说自己是在有可能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才去调解,但能保证不会出现 “好心办坏事” 的情况吗?

我真的希望以后不要再有人喊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这样的口号去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

知乎用户 liu 发表

听说过好心办坏事吗,这个人大概就是如此,且很让人恶心

我是一个已婚人士,如果有一天我和我妻子走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那说明我们是真的过不下去了,这时一个以挽救婚姻为名义的婚登员,对我们进行阻扰,那就是在捣乱。

因为我和你熟吗?你知道我们离婚的深层次原因吗?你一个陌生人凭什么认为你是在挽救婚姻而不是在加深别人的痛苦?

他是满足了他的道德荣誉感,却也可能是以牺牲别人的终生幸福为代价,毕竟谁没事会往民政局跑,把离婚当玩笑。

知乎用户 一叶知秋 发表

请她在给群众办理离婚证时保留个人意见,执行工作程序。

还最美红娘?完全把公民权利视为无物,把个人想法凌驾于公民法定权利之上,她其名是不是宪法???

知乎用户 可不可爱你说了不算 发表

其实很多人的跑偏了,先说渎职,不作为,这是吗?工作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工作的方式就一种,如果这两个人是天天为了少干点活二推辞说是机器坏了,那确实是渎职不做为了,对吧。

再者,都说了不是所有来离婚的她都会说机器坏了你们再回去考虑考虑要不要离,而是根据经验判定哪种是可以挽回的,意气用事的人。这是对工作方法的改变而已,也有答主说了,自己做工作久了自然可以看出来一些端倪。

有人调侃说手铐坏了不出警,使人避免入狱,这人脑子是黄鱼做的的,这能比吗?

之前米国有小孩打 911,说数学题不会做,最后警察在电话里帮助他,

要按某些人的说法,这他妈是渎职啊,你他妈又不是老师,管这么多干嘛,还有好多坏人等你抓呢。

所以,大家不要为了上热门而答一些博眼球的奇葩又弱智的回答。

知乎用户 程疯子啊 发表

我没有去领结婚证,我去办身份证了,在四川某都,同省非本地务工人员。

我跑了五次,并且没有办到。

第一次

我要去的某府新区,咨询电话一直打不通,要不然打不通,不然就是通了没人接。打了很多次没办法,然后我打到某新区,问了两个问题,1. 身份证掉了补办是否需要带证件去?2. 中午是否有人值班?

某新区告诉我,1. 不需要带证件。2. 整个某都除了他们办身份证需要预约,其他的随去随办理,中午有人值班。

然后我去了某府新区,不仅需要带证件,而且中午并不值班,我从 12 点等到了 1 点,并且连大厅都不让进,只能站在门口等。

然后我让工作人员帮我查一下,是否可以办理,是否需要其他的资料。

告诉我,可以办理,拿着有效证件比如户口本,比如新的社保卡,就可以办理。

然后我回去了,找到了我的社保卡,第二次办理。

第二次

我又去了某府新区,某府新区说系统坏了,但是我看我前面取得号(也是办理身份证的,一直在断断续续的办理),但是非常慢,他们说系统坏了,然后我确实等不住,就走了。

第三次

我又去了某府新区,某府新区给我说,你这个户籍地址变更了,要在户籍地改了才可以办理。

我:我们那边确实重新划分了行政区域,我是拿着新的户口本过来了就可以时不时。

工作人员十分不耐烦:改了就可以办了,改了在哪里办理都是可以的。

我:我们有新的户口本,户口本上面就是改过的,新的地址,是不是拿过来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更加不耐烦了:都给你说了改了就可以办了。

然后我走了,回去越想越不对,(我之前有在窗口工作过,我总感觉我们两理解的有误差),然后又打了一下午的电话,起码打了五次才打通,咨询了同样的问题,同样回答我说,你改了就可以办了。态度也是同样的非常的不耐烦

我还在他们的公众号上留言了,也是这一句,你改了就可以办了。

第四次

我妈妈专门去我们老家的派出所拿了新的户口本,邮寄过来,我又请了假去办理。

给我说户籍地址不对,要改了才能办理。

这个改是要去原户籍地改,打一个电话到户籍地址改了就行,如果你不知道电话,你打 114 查询就行了。

也就是说

在我第三次去办理的时候,他给我说户籍地址变更了,我打一个电话回去,系统更改了,大概等 20 分钟不到我当时就可以办理。

但是不管我怎么问,她们就是冷冰冰的一句,改了就可以了。

臣卜木曹

我问一句,看到这里的有没有感觉上头的。

事情还没有完,因为前面跑了四次,我在上班了,所以办理这个,时间线拉出来 15 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我前后跑了三个星期。

第五次

我去了我们小区附近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里面的工作人员,我的居住信息被注销了。

新的居住信息要 20 个工作日才能办理,我要等居住信息登记办理之后才能办理身份证。

20 个工作日,一个月最多也就 23 个工作日吧。

也就说说,最快我要等两个月才能办理我的身份证。

而这后面这么多事情,在第三次办理的时候,她明明一句话我就可以避免跑后面这么多路,弄得这么麻烦。

我后面耽误这么多时间,经历,甚至包括我要回去才能尽快拿到可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只有户籍地能办)。如果在第三次就给我说,我下个星期应该就能拿到我的身份证。

就是说我跑了 5 次,还是没有办到我的身份证。

现在我正在投诉某府新区,然后我给同事说了这个事情,某府新区办事处,只有门口的大爷态度尚可。

我看到这个题目,在代入我的经历。

我就想问一句,除了他们本来的投诉电话和 12345,有没有其他渠道可以投诉的。

知乎用户 琴提 发表

得亏渎职不用死刑,不然九族都不够诛的

知乎用户 挑食的妖仙​ 发表

如何评价某清真厨师以营养均衡提高品质等理由往素菜里掺杂猪油获奖最美营养师?

知乎用户 山正道人​ 发表

这两个人只是在离婚道路上设了一个坎而已,不会阻止真的想离婚的人们,也能挽救一时冲动的离婚,有何不可?

更何况中国大环境本来就是劝和不劝分,你要说发生在美国,那妥妥的就被投诉了,可是现在是在中国,国情不同啊,

还有说她有什么权力决定别人离不离的,她是没权力,她也没那么做啊,她就设个坎,你们就不离了,是你们自己决定不离的吧

知乎用户 闻逗比 发表

今天有时间,聊下这个话题。又仔细的看了下问题,居然成了公务员考试题。以下是我的回答。

社会发展挺快,每个人的价值观都在发生碰撞,有很多进步、有意义的观点,我也学习不少。对于这个问题,我分两部分来看。第一、熊阿姨做法对不对?该如何评价?第二、政府该不该做宣传,树立典型?

1、先说第二点。政府宣传,树典型,是错误的。所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这个道理不展开讲,相信知乎的朋友都懂这个道理。我们政府一直喜欢这样做,不举例了。

2. 如何评价熊阿姨的做法?对于这个问题,我的想法是也要分两部分来看。一是从个体的角度,即是从熊阿姨本身这个个体的所思所作所为来看。二是就是进行引申,抽象,从整个宏观角度去看待。

1)从熊阿姨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从于私与于公两方面来分析。于私我认为她没有任何问题。自古以来,我们的传统都是劝和不劝离。毕竟婚姻不易,能在一起是缘分,大家的出发点还是希望夫妻俩能和则和。如果你要离婚,你和亲人、朋友商量,他(她)们的第一反应估计也是如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熊阿姨的出发点和你的亲人、朋友无异。论动机,我相信没人认为她的动力是故意刁难吧?问题就是熊阿姨不是你亲人、朋友,她是公职人员,所以大家就做了引申。关于引申,我会另起一段来说明。继续说下去,于公熊阿姨是不是越权处理,或者说是不是渎职行为?这个我认为她没有。她也说了: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为什么会有这个条款,你结婚时是没有这个规定对吧?这个条款说明国家同样是希望 “劝和不劝离”,这个可能属于维稳的想法,动机和你亲人、朋友稍有些不同,但同学们注意:这个是政府意志,熊阿姨只是执行了这个意志。于公,请问你们批判熊阿姨有什么依据?

2)从引申的角度来看,我相信才是这个问题引起这么多讨论的原因。大家认为熊阿姨所代表的政府意志,干预了我们个人的自由。那么大家应该把焦点聚焦在这个问题上,批判熊阿姨个人,我看是过分了。有人说她是 “鸟人”、“恐怖分子”,等等。这完全没必要了。好,现在应该聚焦在政府该不该设置这样的一个规定:办离婚的该不该调解下、缓冲下。

3. 作为理智的知乎人,任何问题都应该一分为二、从不同角度去看。不能见到政府干预个人意志就是压迫、官僚作风。从实际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冲动离婚的现象。很多年轻人闪婚闪离,也是客观的存在。很多小年轻一吵架冲动,拿起身份证就往民政局跑,也没和父母商量,这种情况是实际存在的。政府让这些夫妻冷静下、缓冲下,我倒认为没什么问题。离婚意味着你对当初的承诺、责任的一种放弃,国家出来干预(其实是缓和)是可以理解的。政府不是每一个决定都是在 “阶级斗争和压迫”。

4. 如果实在看不惯政府的这种 “家长作风”,完全可以修正这些条款,比如离婚不需要调解,按手续办事即可。我是坚决拥护法治的。但对于这个熊阿姨的批判,我认为完全是过度解读,也不值得引申的更高的高度去。

知乎用户 万次越 发表

管理员以不宜公开讨论的内容为理由,删除问题和答案,让用户避免了水表,快递等麻烦。

知乎用户 Oo2oO 发表

其实吧,我考虑的是,如果,在这些继续存续的婚姻当中,有婚内暴力什么的出现了,熊玲当如何自处?

完全没有边际感的一个办事员,你需要询问的是离婚者的意愿,不是编造客观事实来影响离婚者的意愿,这个很不好。

知乎用户 冬天的海水 发表

我以为我们和西方发达国家查的不多了,我以为我们只要经济发展也可以迎来人权、自由。

但我还是太天真了。

1994 年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最后辛普森无罪释放;但最起码人家坚持了程序正义。

2016 年中国婚登员渎职,居然被评为 “最美红娘”,媒体大肆宣传。

我现在知道了,我们差的还太多……

知乎用户 王大大 发表

【“最美锅炉工”火化员美丽谎言三年拯救百余生命】“今天火葬炉坏了,办不了火化手续,过几天再来吧!”XX 区殡仪馆火葬中心火化员李大爷三年年来以 “火葬炉坏了,燃料不够” 等善意谎言挽救了一百余准备火化的死者,他说生命二字一个五画一个八画,象征着人的生命是自己爸爸给的,火化之前要想着父母要想着孝顺,很多死者表示正是这宝贵的多出来的一天,他们想明白了很多道理,然后选择自己从太平间爬起来从新做人放弃火化。李大爷此举促进了社会和谐因此获得褒奖,荣誉证书,各界媒体包括 XX 新闻 XX 网等官媒正面宣传。

知乎用户 岑二岁 发表

把 “尸位素餐” 说的这么高尚……

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
人世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谁说了算,大娘,是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啊!
你一个民政部门傻老娘们你懂什么,你凭什么说人家没破裂呢?

知乎用户 小骗子 发表

人意愿都被所谓善意的谎言左右了, 你给的就一定是别人想要的吗, 别自己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 结果只是给别人增加麻烦

知乎用户 动不动就封七天 发表

支持

@鹤运

的答案。这件事本身可能并没有那么糟糕。

我来换一个故事重写一下这篇新闻:

XX 银行 XX 支行保安熊 X9 年来拔掉 ATM 机电源线并以 “ATM 机坏了,网络故障” 等善意谎言挽救了 500 余个即将给骗子进行转账的受骗者,她说老百姓每一笔钱来之不易,不能让骗子们这么轻松得手。并因此获得褒奖……

是不是看起来没有那么严重了?

这件事情的重点在于,当事人应不应该有如此大的权限。我的观点是,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针对极端情况行使这样的权限是可以接受的。

如何知道制度是否允许?表彰本身就说明了政府的态度。如何知道是否是极端情况?我一开始想做个统计,后来在鹤运的答案中看到了 ta 的估计:

她只针对不到 4% 的离婚夫妻成功使用了 “善意的谎言” 这项技能。

当然,事情本身并不糟糕,但是在现在的媒体环境下,“报道出了偏差” 是一定的。涉及大环境,不多说了。

知乎用户 Smallay 发表

怎么没有出现执行枪决人员以子弹未带为由成功挽回 500 多受冤人员。

知乎用户 商无纣 发表

先表明个人看法:不支持这样的行为。

理由如下:

其一,正所谓 “在其位,谋其政”。身为公务职员,应当以恪守本职为首要。既然这位熊女士负责登记工作,就不应当以任何形式的理由,或受个人观念的影响而不去完成本职工作。本人并不觉得 “打印机坏了” 之类的理由也属于 “询问” 的范畴,也不应当拿这些话当做不履职的辩解。于理,这是无可争议的渎职。

其二,在熊女士看来,“离婚”是否是一件坏事?是否是一件需要自己的 “帮一把” 去干预的事情?那些确确实实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又该如何?期间耽误的时间和可能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于情,这更像是熊女士的自我感动。

其三,也是本人最在意的事情:程序正确与结果正确(当然,在这个话题下的结果也不一定就那么正确)的取舍。这件事情,无非就是一位公务员以 “自以为” 的态度去抛开规定而达成了 “自以为好” 的结果。这类事情,无论是婚姻办理还是社区防控,都属于开了一个坏头:“只要结果是正向的,或者{人们}认为是正向的,即便以毁损规则为代价也无妨”。

尽管这样说大有污蔑熊女士热心肠之嫌,但我不得不用一小段类比作为结语:“贿赂警员的人对体制造成的伤害远甚于在街头公然袭警的匪徒以及在报纸上抨击当局的异见者”。

知乎用户 Mute 发表

我就问一句:

如果这些家庭有人被家暴至死或是不堪忍受婚姻自杀身亡,请问熊玲负责吗?请问民政局会负责吗?

宣传这位婚姻登记员是荣誉带来的结果就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量减轻。

一是离婚的直接上法院

二是干脆就不结婚了

如何证明这 500 多例离婚都是她挽救的呢?

那只能把这 500 对夫妻找出来。让他们承认由于办事员没有及时出证,他们冷静了一下就回家过日子了

工作九年,办理的离婚肯定不止 500 人;为什么别人办离婚就通过了而这 500 人却还要被谎言欺骗继续婚姻?

知乎用户 龙宇 发表

建议当场击毙!

因为这个人的行为,在我看来和欧美那些自己感动自己的伪素食主义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甚至更恶心!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恶心的人。

知乎用户 英特纳尔猫 发表

各司其职就好,管太宽了,万一耽误人家离婚买房打新,这损失谁负责。

知乎用户 呵鹅河的何 发表

最美红娘?

应该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知乎用户 贤鸣 发表

看到评论区一边倒的答案,我只想说如果我父母当初遇到的是这样的民政局,那么也许就不会离婚了。

因为父亲犯错,母亲悲愤提出离婚,父亲当时求得原谅未果于是两人离婚了。

但几年之后的结局是,母亲再想复婚却不可能了。整个家庭的因果我看得清楚,在所有人都批评的情况下,我却无比希望当年他们遇到的是这两位调解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鄙人在知乎不装逼所以我的评价是喜闻乐见

知乎用户 昵称数据已损坏 发表

亲身经历爹妈闹离婚,民政局的人也是同样的理由拖延了。然后没离成。

结果如何?

当然是马照跑舞照跳!

推己及人的很多人,假设是因为根本不在乎。

就算有人跳楼,也会有人觉得你丫愿意死谁特么拦着啊!但是有人要跳楼警察就不管了么?

看热闹的什么时候嫌事大过?

还有,要自杀的拦不住,真想离婚的也拦不住。答案里鼓吹不要拦着的人,你们就是不在乎而已。真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你们还会这样么?

为什么离婚?

都是性格有缺陷又冲动的普通人,所以年过半百了还要闹一把。

真的离了婚,都过得会比离婚前差。这就是结果?

个人观点,事后我们家人和爹妈还有我,心里还是感激那个离婚办事员的。她可以冷漠的盖章,离婚成功率百分之百。KPI 一流。然而离婚了之后有多少人会因为面子问题而把可能复婚的机会错过的?

匿名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云南监狱官员编造孙小果发明井盖作为理由,给他减刑,成功挽救一个生命,建议也一并表彰。

知乎用户 阿卜杜拉 发表

整个社会为什么弘扬劝和不劝离呢? 盖因党国希望维持这种对婚姻加持的基本分风气,结婚,有家庭,你就要有妻儿老小要养,经济压力就把一个有思想的社会公民属性给削弱了,不会想个乱七八糟的,不会忧国忧民,就可以老老实实当老黄牛,被国家机器压榨。

婚姻是实现社会管理和个体规训的最佳方式,无形却最有效的镣铐,对于上层统治者来说,他们遵从的道德,与向老百姓鼓吹的人生价值观完全迥异。

他们还有人口结构问题需要考虑,还需要你生小奴隶。怎么会让你们轻易地对待婚姻呢?

知乎用户 密林细雨 发表

我觉得她善意的谎言值得褒奖。

哥哥和嫂子十年前离婚了。当时,他们办了离婚手续才告知我们。

生米已煮成熟饭,我们也不好劝说。最辛苦的是我的父亲母亲,他们要帮哥嫂管教孩子。

侄女因为父母离婚,性格变得有些孤僻。也是因为她,哥哥嫂子都没有再婚。

几年后,嫂子又想找哥哥复婚。我们觉得这样对侄女更好,于是纷纷做哥哥的工作。

现在,侄女快研究生毕业了,哥哥嫂子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这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样子。

叔叔家的老三常年在外打工,结识了一名女性,两人产生了情愫。过年回家时,老三就要与兄弟媳妇离婚。

其他人都劝不听。我母亲知道后,反复做老三的工作,并答应帮他借钱还贷款。

后来,老三经受住了诱惑,房子装修好了,靠打工把账也还完了。一家四口生活得开开心心。

现在的年轻人,对于离婚太随意。身边的亲人和婚姻登记员帮他们一把,一定是非常适用的。

我们应该鼓励这样的行为,为减少人间悲剧作出贡献。

只要不是草率结婚,他们一定是有感情存在的。困难时,为他们指点迷津非常重要。

只有两个人不断磨合,互帮互助,才能让家庭和睦幸福。

知乎用户 艾叶儿 发表

行政不作为、破坏婚姻自由

知乎用户 零钞 发表

我劝她积点德,不要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取消离婚登记处大家都不离婚了。

知乎用户 呆呆大脸猫 发表

她觉得能挽救,能和解?觉得不能挽救的也会尊重?首先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判断每次都是准确的?其次作为公务员,民政局婚姻登记员,法律并没有授权可以调解婚姻。

正所谓对于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公职人员: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一个公职人员,这种行为不合法也不合理,也很幼稚。

她自己也说了,明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是询问当事人意愿,她以自己的主观判断,过往经验代替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凭什么?她有这个权力吗?

她提到一对年轻的男女第一天结婚,第二天想离婚,因为她一句 “善意的谎言”,后来再也没见过他们离婚。她怎么就知道没来登记离婚是因为她一句劝阻?而不是别的原因?若是这对男女其中一方委曲求全,或以别的作为筹码不愿离婚,那么熊玲的谎言顶多算是让他们逃过一劫,这对另一方公平吗?他们幸福吗?这能成为熊玲的功劳吗?并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至于最美红娘,要当红娘就当红娘吧,公务员不适合她。当官不为民做事,不如无官。

知乎用户 月下 发表

我觉得就是渎职,建议开除。

身在其位,必忠于事。俗称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你该撞的钟不撞,那就是失职

公民不但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自由

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他们要是激情离婚了,反悔了再复婚不就可以了。

不论办什么事,对方一会说打印机坏了,一会说网络故障了,别人的时间不是时间吗,被你这样浪费和折腾别人有意思,还好意思拿出来宣传,这就是低级红高级黑,打着红旗反红旗。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无论哪个行业 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职业 尤其是公职人员 履行职责代表国家 视为职务行为 法律规定你负责离婚登记 你谎称电脑坏了 打印机坏了这就是渎职 渎职严重要承担刑事责任 哪来的最美红娘?违法犯罪难道要被歌颂了?

知乎用户 马冲律师​​ 发表

若离婚不自由,则结婚无意义。

本来以为离婚是要两个人达成一致观点才能做的事,单纯这点要做到已经很难了,现在还要再多一点:说服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

知乎用户 柴茗 发表

挽救了 800 多例?那么毁掉了多少本可以和平分手的家庭呢?

知乎用户 枪进酒​ 发表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提议颁发这个奖的那位,就只是想讽刺他一下。

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画蛇添足,做了多余的事还以为在做好事。

知乎用户 光阴流水 发表

如果说因为她的行为导致了情杀案,那她应该被评为什么?

知乎用户 枫铃草 发表

原来滥用职权刁难民众还可以这样说啊,学到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要以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 有些被家暴的女的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为什么不让离婚呢?那种身在炼狱的感觉你们谁能懂?

知乎用户 高高 发表

就离谱

作为公务员,你到底是 “为人民服务” 还是“为你自己的臆想服务”?

知乎用户 山间一江离 发表

看了高赞的帖子,感叹互联网真的是黑白对立,把社会和人想像成机器。

也许实际情况是,登记员看出这些夫妻都在气头上,明显是冲动为之,甚至还吐露出在乎和关切,要是这样就离了以后真的可能后悔。

如果这样我倒觉得是业务能力专业的体现,一味鼓吹自由而忽视人最基本的情感和弱点,是不负责任的。

前几天一位同事闹离婚,有人主 “战”,而我是主 “和”。事情是这样的,他们俩之间男方长期单方面付出,这次因为男方工作太忙实在没时间做饭 + 收拾家务导致两人矛盾爆发,要闹离婚。

经过分析,发现这是其实是很好的磨合机会,因此我主张冷却一段时间。两人分居一段时间后,女方才发现男生以前对她做了太多、意识到他的好,然后主动找他认错。结果是,现在俩人更甜蜜了,因为男方还是那样付出,而女方也变得珍惜予以回报。

真的,求大家别把互联网思维套到家庭生活中,没有任何帮助。

知乎用户 Wind 发表

看了这题下的答案真的感觉很无力——知乎上政治正确、先入为主与偏执思想占上风,说白就是愤青思维,凡是主流媒体观点无论对错,先反对先吐槽再说,根本不深入分析前因后果。这题很多答主已经从现实情况去分析了:登记员肯定根据当时情况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这样做是有可取之处的。那些理想主义非要搬出依法治国等思想,说别人渎职。是按部就班工作量大还是思考一个工作如何才能做好工作量大?还有,如果是一部恶法,我们要不要依法办事?

知乎用户 MusVision 发表

老实说,这是涉嫌失职渎职吧。

虽说大方向上不倡导离婚。但是,把这种明显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树立正面典型……。

一,违律: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二、违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知乎用户 刺客不是杀手 发表

这事情其实就是,厕所管理员本人,在门口,和急着上厕所的人玩篮下防守,把实力不强的都赶出去,导致厕所一点都不臭。然后这个厕所管理员获奖【最干净的管理员】

她自己是每天练习防守,玩爽了。本来想上厕所的人,最后是便秘,肠梗阻,蹿稀,开刀还是冰柜,反正跟她是没关系的。路人看着厕所门口这么激烈,再不敢吃东西,反正跟她也是没关系的。

拿着管厕所的钱,操着上厕所的心,是,很美很善良。

拿着管厕所的钱,操着不让别人上厕所的心呢?这不是渎职是什么?还友善度?

就 tm 离谱。

===

借自己的楼,挂一个别人的回答(的评论)

同理可证,真的想保护自己的一定能保护自己,不是她这种身体瘦弱,没有持武器,友善度有友善度的人能打得过的。

我走路上被人打了,是不是还要谢谢她帮忙测试了一下我反击得认真不认真,生存意志是不是强烈啊?

千锤百炼,情比金坚,金子和锤子有关系吗?没关系。她个友善度,把自己当了锤子。关爱友善度是吧。

结论,还是 tm 离谱。

知乎用户 tsplow 发表

你是登记员,你的本职工作是按照来办理登记的人的意愿进行登记,你凭什么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判断别人应不应该离婚?这就等于是自己找理由不做好本职工作。而且就算 “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 是真的,难道这就能成为你们不完成自己工作的理由?

知乎用户 安德烈​ 发表

渎职。

人家想离就离,你负责给人办了就完了,人家该不该离你凭什么判断?人家要想复合自然会来结婚。

知乎用户 庄丹​ 发表

不多说了。以前的不算了,如果以后但凡看到你父母或者其他人有吵架的,你赶紧上去劝分,顺带报警。谁不这么干谁是友善度。知乎现在风气完全就是脱离实际,我要是工作人员我吃饱了没事干给你们劝半天,有什么好还被你们这群白眼狼说,直接办完多省事,有那闲工夫我玩玩手机好不好。要我说按你们意思最好就弄个机器在那,把结婚证身份证一扫,点确认后立刻离婚就好了。

一群友善度

知乎用户 里们酱紫是不行滴​ 发表

我仿佛看到了 500 多桩悲剧。又是打着为你好就可以高高在上弄虚作假强行阻止别人人身自由还自以为是自我感动的自认为离婚就是悲剧就是可耻就是低人一等的法海。这和送孩子去戒网瘾学校电击的那些人没有任何区别。

知乎用户 风调雨顺 2022​ 发表

她只是想搞个大新闻。

知乎用户 皇家铲屎官 发表

可以理解但无法支持。

不能否认她们确实是出于挽救婚姻的好意而为之,但这也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也会给真的需要离婚的人造成困扰。再者,这会给其他工作人员带来懈怠工作的借口,不管谁来办理离婚都说机器坏了办不了那就真的是。。。

知乎用户 念夏 发表

程序正义不是目的,结果正义才是最终目的,但现在人们迷信程序正义,把程序正义看作是唯一的、最终的目的,实属本末倒置。

知乎用户 辛德林记 发表

(一)妻子的独白

我是一个高级白领。

我是一个妻子。

我很痛苦。

我的丈夫总是家暴我。

而为了面子,我们在外面还要装出很恩爱的样子。

一开始是因为我生不出孩子。

再后来是因为我生了个女儿。

10 多年来,我骨折过三次,总共在床上躺了 1 年半,比我怀孕坐月子的时候还多。

我女儿妞妞也总遭到丈夫的毒打,而现在有更加严重的情况。

我实在受不了了。

为了保护我的女儿,我要离婚。

在一次次折磨我、并让我带着女儿净身出户后,我的丈夫终于同意跟我离婚了。

我俩拿着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离婚。

处于本能的,我们还是显得没什么问题的样子。

婚姻登记员说,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你们改天再来吧。

丈夫看着我,笑了:这就是天意,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以后别再提离婚了,亲爱的。

婚姻登记员看着我,笑了:我又挽救了一桩婚姻,真是活菩萨,真是最美红娘。

我看了看我自己,笑了:看来真是天意。妹妹,妞妞就托付给你了。下辈子还做姐妹,姐姐再照顾你。妈,女儿不孝,今天要亲手给恶魔送回地狱,如有来生,还做您女儿。妞妞,妈妈最后保护你一次,以后你要好好的,妈妈永远在你身边。

(二)程序员的救赎

待续

知乎用户 老登头​ 发表

又让我想到了那部电影的生活源泉。

河北某地警方不作为,放任人贩子贩卖人口,终于成就了 “感动中国的女子郜艳敏”,值得表彰!

知乎用户 Ross Lee​​ 发表

就因如此,当初从民政局出来 就直接去了法院。

知乎用户 威廉古堡 发表

以为自己是上帝吧。

知乎用户 培训师金刚狼小姐​ 发表

有些人说 看到知乎一片口诛笔伐 证明这是一个理性思考的社区

我却看到一群无视生活,妄自认为理性高于一切的狂生

诚然法制是我们所追求的,然而情理就真的可以一刀切了么?

那些认为登记员 “凭什么干预别人的决定,又凭什么证明自己能评价别人的婚姻”,甚至拿重新登记再跑一趟的成本和冲动离婚相比,也是挺醉人

有人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于是有人建议一切诉诸法律。听上去这似乎就法制了,然而可能带来的冗长流程,办事人员踢皮球的后果如何解决呢?毕竟没有一部法律会是完美的,流程越冗长,你要经过的小鬼就越多。而为了制约这些小鬼,就要出现更多的小鬼。想出这种主意的人是认真的吗?理解制度不可能完善,是完善制度的重要一环。我庆幸我们这个登记员,起码将权利用在了一个正面的动机上。我不想讨论她是否越权,是否侵权,她调节的婚姻是否有质量因为这个问题无解,因为总会有两种人站在两个不同的立场上,一个说我代表法理,一个说我代表人文。

这意味着即使是法制社会也离不开人制,人治,和人智。因为制法的是人,执法的也是人,被法制的仍然是人。这就决定了无论如何人都有最终的选择权和解释权。否则,也许就是理想乡的那一天了,所有人都不再有表达的需要,因为一切情感的表达都规范化了。

还活着干吗啊?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法治,是因为我们人治的太多。但不代表追求法制,就可以完全忽视人治。比如这个事情,一个 “小鬼” 用手中的权力尽力挽救一桩桩冲动离婚。所有人都看到其可能象征的制度疏漏,却没人肯定其所代表的人文意义。

这让我想起了动物城里的狐狸尼克。狐狸就是狡猾的,不可信任的!如同弄权的小鬼,不管你是什么动机,什么结果,你都改不了你的本相!

理性如果变成了死理性,未尝是一件好事

知乎用户 知不道 发表

男子不愿离婚用硫酸泼妻致 6 级伤残 公司担责 3 成

三十出头的张龙与梁英系夫妻,从外地来到上海,均在某建材公司工作。2011 年,双方因生活琐事争吵渐多,梁英一度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而张龙坚持不肯。

后张龙以清洗摩托车零件为借口,从公司取出了一瓶工业用强硫酸。2011 年 8 月 13 日中午,张龙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来到梁英办公室,理论过程中将硫酸泼向了梁英的头部和面部。

—————

如果你问我如何评价,我会讲这行为从小的说属于渎职,玩忽职守;大的是帮凶协从。

玩忽职守罪_百度百科胁从犯_百度百科

从行为导致结果看,如果没有造成家庭暴力带来重伤或者死亡,玩忽职守跑不了。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祝愿她自己的家庭出现矛盾,想要离婚的时候也遇到这样的办事员。

知乎用户 Ursus maritimus 发表

什么沙雕红娘,红娘是介绍未婚男女相亲用的,妨碍别人走法律程序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猜以后这群没法离婚的人是骂你的多还是去夸你的多?这可以说构成渎职了。

知乎用户 锐雯 发表

年度迷惑新闻。

作为一个人,我愿意离婚的同时还拥有离婚的权力。

而在这个新闻里变成了,我愿意离婚,但是我被迫失去了离婚的权力,而这部分权力转嫁到了婚登员手里?

Why?请问婚登员给这段关系履行了什么义务才享有了这份权力?

我承认现在年轻人确实婚姻意识淡薄,但是你把 “我想做,我能做” 变成“我想做,但是我做不到”。

非常离谱。

知乎用户 海白菜炖土豆 发表

?????

为什么不直接安排一个 “离婚调解” 的持证专门心理咨询师在门口?这也可以设置成公务员啊,就算是事业编,这位大姐估计也很喜欢做这个岗位:不让缘分说断就断。

岗位安排的太不合理了,是因为太穷了分不出协调岗和盖章岗?

知乎用户 RoRo 发表

人流中心医生每次人流都推脱钳子坏了,导致多人错过人流时机产下婴儿,很好的响应了国家 2 胎政策!获《最美产婆

水电收费员办每次收费都推脱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导致大批居民由于逾期缴纳,断水断电,为国家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几十年来为水电公司创收滞纳金 5000 万元!获《最美环保少女

知乎用户 ago​ 发表

什么 “最美红娘”?她是牵线了还是搭桥了?

把一个懈政懒政的人推的那么高,是嫌她摔的时候不够惨吗?

不得不说现在的政府部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大点地方,财政充裕的办事处还好。三线城市,财政紧张的城市才真正做到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群众上门办个事,办事人员爱答不理,坐在一起吃茶聊天,非得问上好几遍才懒洋洋的答应。真正办理起来,更是这里不对,哪里不行,这个不合规矩,那个不达标。具体怎么个解决办法,一问就是这里办哪里去,关于这点,倒是比以前能强点,只少告诉你个该去的地方。

最恨的就是这些以有的没的理由推三阻四不肯正常办理业务的。你吃的哪碗饭,心里没点 b 数么?既然法律合规,程序没问题,你就正常履职办理,不行吗?

走到离婚这一步的都有各种理由,更甚者有多少家暴的人,需要努力多久另一半才松口答应离婚,你这样一个轻飘飘的理由,不知道要让他们又要经历多长时间的折磨与等待。

知乎用户 Mr.zhou 发表

哪里还有这么好的工作,帮我介绍一下?

工作:办离婚

实际:打印机坏了,不办,摸鱼 ing

我也想要随便撒谎啥事不干还领工资能得奖状成为感动人物的工作啊!

知乎用户 九夜 发表

这件事要是真事的话,最让人不安的是获奖励这件事。竟然倡导如此价值观。单看这件事,为人,她违背了基本诚信原则。为工作,她设法刁难。为法,她以自己主观意志强迫他人行为。这事竟然被嘉奖…… 是我太年轻。

说道理不如讲栗子。我身边好人可多了啊,五金店老板预测到了中学生买钢管,果断只进货塑料管冒充钢管,毕竟救人一命,善莫大焉。货车司机为了防止商家的仿冒鞋进入中国市场,果断在运输过程中专卖给外国商人。银行员工猜测取钱帅哥拿钱霍霍女孩,在钱取出来后,主动替其保管。特斯拉发现年轻人开车时爱打闹,特意设计了踩下去不反应的好车,让年轻人尽情享受驰骋的乐趣……

社会真美好,我反思一下,为啥我就领不到奖励呢?

知乎用户 Eric 发表

以前在妇幼院门口打印店(我们这的结婚办事处在妇幼院二楼)上班,打过的离婚协议不少,我见过的多数人办离婚时的状态是很冲动的。

所以我们这离婚都会有冷静期。哪怕工作人员不找借口,也不会给你当场办理。我朋友办离婚前前后后折腾一年才离了。

找借口只是不想往自己身上揽责任,有的人就是胡搅蛮缠,非要立马办理,这不符合规定,办理了要挨批评,所以工作人员才找借口。

如果态度很强硬的,工作人员也不会勉强你,去法院起诉吧,判决下来绝对不找借口,工作人员巴不得赶紧给你办了你赶紧走人,省的听那些胡搅蛮缠的闹腾。

知乎用户 张小北 发表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岗位的执行者,而不是一个和事佬。

如果她想干红娘就把她辞了让她好好的去继续自己的红娘事业。

知乎用户 失忆 发表

怎么说,看到这个贴主动来答。

这种事情要分开来说,如果说妇科医生以没电为理由不做流产,世界上会有很多人莫名成为爷爷奶奶,但是婚记处这种情况,在情不在理,或许从工作方面来看算怠工,但是对于那些冲动的夫妻,算是恩人吧

知乎用户 芈方 发表

诚信缺失,渎职,骗起来心安理得 –(我是为你好)。没救了!

知乎用户 白雪公子 发表

什么?就这还有媒体评价熊玲是 “主动承担责任、背负社会质疑的行为带来的只有温暖”!!

“最美红娘” 的善意让社会动容

现在离婚也是一种幸福的开始啊!这样耽误人幸福还值得歌颂的吗?

既然这样民政局干脆取消办理离婚登记算了!

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办离婚 9 年挽救 500 对婚姻

新闻中还有说她是 “2012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5 点 40 分,熊玲和同事正收拾办公室准备下班… 按常规电脑都关了,已经不能再进入婚姻登记网了…”

请问下班时间是 6 点吗?5 点 40 分关电脑准备下班很值得表扬吗?

在这,我只看到了这位红娘没有职业操守,根本不配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

知乎用户 Yokiki 发表

内容太长,只看题目……

不支持此做法,并且反对此做法……

每个公民合法合理的行为,都是需要得到尊重的……

去民政局要离婚,就是应该得到尊重,就给他办理离婚,人家后悔了,再复婚,这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选择……

你一个民政局人员,没有权利和特权,去推迟公民的正常合理要求!!!这样滥用职权,应该属于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惩罚!!!!

………………

知乎用户 smile 发表

不知道其中有多少家暴的,又有几个多挨了几顿打。

知乎用户 陆羽​ 发表

是我病了 还是他们病了!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真的挺恶心的,这还是典型人物。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中的具体法条,第一条是婚姻自由,即结婚、离婚自由;第二条就是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她还腆着脸说呢,过去的事谁查去,随她说呗,没准儿人家就是换一家民政局接着离呢?

全是这人,谁还敢轻易结婚呢?离都不让离。

这些人脑子里都没有法律的概念,只会说我是为你好。

知乎用户 Liu 发表

看了一圈全是说这人渎职的,可是你们看没看全文啊,她又不是每个人都撒谎劝和的,主要是一看就是在气头上的,暂时用谎言来给这些人一些时间冷静一下,人家也是有分寸的,你们一边倒的怪这登记员真的看不懂啊,平时在网上抖个机灵说说段子劝分手什么的无所谓,这种现实中的婚姻大事冷静下来多考虑考虑有错么?

知乎用户 追风教授 发表

这是严重的渎职和滥用职权。政府公务员的权力只在于法律赋予,而不能超越法律去办事(除非是紧急情况或者对方明显违法),无论是你是好心还是坏心。

知乎用户 小象 发表

9 年来,就按 9 年算

500 余对,就按 500 对算

平均一年 55.56 对,一年 52 周零 1 天(闰年零 2 天),一周才赶上 1 对多一点点

我问问在这题里骂街的各位

你们难不成以为离婚登记员一礼拜就办一对离婚的?就这还给用计拖住了?

大街上看见小两口吵架,是你死我活还是打情骂俏还是赌气闹别扭,各位以为自己看不出来,离婚登记员也一定看不出来?

口口声声说别人的事管不着的各位,不要老拿自己的智商来衡量别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的智商就是人类巅峰的存在了。

你们跟你们骂的那种人犯的是同一个错误。

知乎用户 杨柳 发表

有什么问题吗?

人家是公务员,为 GOV 工作的。

GOV 现在头疼离婚率,手下的工作人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还创造性的帮助解决领导头疼的问题。

不该发个奖?

知乎用户 猪儿肥 发表

你只是一个走流程的机器而已,现在有了自己的判断力还干涉流程的运作,这也忒可怕了吧。

我不是说这个案例本身,而是对这种案例正向传播之后的后果。

知乎用户 品牌节度使​ 发表

她的价值观基础是:已婚是正义,单身是邪恶!

有多少根本合不来的夫妻,因为这次隐忍,一辈子的希望就此破灭,只能胡乱对付着活到死!!

知乎用户 像条小蛇 发表

说明我国人民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呀

行政诉讼听说过吗?知道是干什么的吗?

万一明天遇到个懂事的直接起诉一个行政不作为,你看这个奖是不是就打脸打的啪啪响了

顺便分享一下什么叫行政不作为,虽然说双方在气头上时候就不想离婚了这事,一般并不会真的去起诉,但是下面这些案例,相信很多人都用得着。

被政府部门踢皮球?合法诉求得不到保障?各种理由推脱?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知乎用户 喵呜大将军​ 发表

看了那么多回答,没有一个答到点子上。

明明就是是此人消极怠工,找借口少干活儿(反正工资不会少一分钱)。后来被人举报,急中生智编出这么一番鬼话。没想到误打误撞成了标兵。

这件事告诉我们:只要政治正确,偷奸耍滑也比踏踏实实做工作强百倍。

知乎用户 叮当律师 发表

怎么还有那么多的人 ,一边深受权力弹性的侵害,另一边还要鼓掌喝彩。

知乎用户 孙圣 发表

这件事告诉我们,进入 21 世纪,应该抛弃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的旧思想。

知乎用户 赤城改二戊 MK II​ 发表

父母官真把父母的活儿干了……

最可怕的是,她自己觉得没错,宣传她的人也觉得没错。

幸好大家觉得这是个混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知乎用户 言成医生​ 发表

太特么恶心了,恶心得无以复加。

两个朝夕相处的成年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凭什么婚登员认为自己会比这两个当事人更明白自身的诉求?凭什么婚登员有资格用自己的三观去决定另外两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的婚姻?

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的是结婚自由跟离婚自由。

今天婚登员可以因为 “我认为他们俩不该离婚” 就不予以办理,那明天婚登员可不可以觉得 “这两个人明显看起来更般配耶” 强制给另外两个人办理婚姻登记?

荒谬!荒谬!

特么自己坐在窗口就把自己当红娘月老了?你特么算哪根葱?代表的哪门子的 “正义”

如果有哪位遭遇家暴的当事人因为这个婚登员没能逃离这段婚姻导致不忍言之事,婚登员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蠢即是恶!!!

知乎用户 柒月 发表

颠倒黑白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干不好本职工作还有理了?

觉得这个工作岗位设置有问题你跟领导说去呀,为难老百姓你一套又一套!

知乎用户 古徳白 发表

悟空,快出来看上帝。

知乎用户 乎蕾 发表

中国划水协会呢?

这得颁个金船桨奖杯吧?

知乎用户 广域工坊长王铁锤 发表

离婚,在公序良俗的观念中是不道德的,所以新的法律有冷静期。在离婚的案例中,我们旁观者应该代入哪个角色呢?请记住一个原则:多数人是错的。所以,凡事不能以自我偏好来平定,要以传统道德和政治正确来评价;一件事情的好坏,主要看能否去人欲存天理。离婚,到底对谁有好处、对谁有害?如果有小孩,肯定对小孩有害。对谁有好处说不清,可能有些人觉得相处不舒服就应该分开;但现在结婚率那么低,好不容易才结婚啊。而且离婚再找对象,不知难不难;如果我说难,可能有人觉得我歧视离异妇女。

知乎用户 梁智斌 发表

你长大后想做什么呀?

我长大了想做屠户,杀猪宰羊切狗的那种——

啊?为啥,多血腥啊!

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每天啥都不干,别人还夸我是最心善的人了,我的懒惰会成为我心善的证明。

怎么可能?

你不知道谁是最美红娘吗????????

~~~~~~~

站着岗位不干活儿的古恩一边去不好吗?

更恶心的是还拿出来宣传的推手们,就一个字,恶心,恶心呐——

知乎用户 普通却自信 发表

站在道德的高地上玩忽职守而已.

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离婚都是双方的自由选择.

你 Y 偷懒还找个借口.

试问, 这位歪点子把你们单位的 IT 置于何地?

你们的 IT 就要为你的不作为买单?

万一因为你的不肯作为, 导致了婚内家暴, 你又不承担一毛钱责任.

你能代表谁这么以 “正义” 之名偷懒?

自以为是! 建议单位领导给这位员工警告.

知乎用户 I 老蔡 发表

扭曲了,她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裁判那么多人的人生,为别人的人生做选择。这明明就是以不管别人死活为代价的工作偷懒,这还能得奖,太迷幻了了。

知乎用户 一人一口酥 发表

无知

离婚的双方本可以各奔前程寻找各自的未来,就因为这种认为婚姻就应该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的浅薄价值观而擅自做主将两人继续捆绑在一起,却看不到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下孩子受伤的眼神,各自的疲惫,双方父母的愤怒与劳神。还美其名曰善意,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抱持着善意却片面地看待事情,并做出自认为善意的事情。

如果她真能看到一切,并预知两人不离婚才会更为幸福,那我敬她未卜先知。

如果她不能,还请她好好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知乎用户 奈何桥边店小二 发表

涂样那个答案我实在受不了,拿着手机都忍不住要回答反驳了。你怎么好意思举李广的例子?李广如果不是因为法家的严苛,怎么会因为区区受审就羞愧自杀呢?李广死的时候说,我终不忍复面对刀笔吏。都让法家逼死了,还好意思提李广。

法家治国的严苛性早都在秦国的时代被人广泛知道是行不同的,现在又反过来拉这条早已过时了的破理论。

在中国,虽然各朝代都叫喊着依法治国,但实质上,本质上都是以德治国的例子。也就是说,法律的确要遵守,但仅仅作为人们触犯道德底线违反人类社会准则的时候,才会遵照法律作出相应惩罚。我们社会,在执行规章制度条例的时候,都是以不触犯法律的同时,尽量以善意对待他人。

反过来说,一个社会必须要有人情味。量法执行和按照规章制度办理事件的时候,明确规则是最基本的,但不能全盘死套,要有起码的道德判断。

秦末大泽乡起义的时候,道已失期,按律当斩。如果秦朝的法律没有那么严苛准确,中间留下给特殊情况的解释过渡,陈胜吴广会起义造反么?要知道陈胜吴广那可是天降大雨,然后失期的。这里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一味的讲法律,不顾人情,我认为这才是当前我们要警惕的。警惕以法律之名一刀切割任何问题。

我们曾经学过威尼斯商人,经典的莎士比亚喜剧,按照楼主这样的说法,法官应该公正从这个没有钱财来偿债的人身上割下十磅肉?这样对么?按照法律的程序正义上来说完全正确。然而,这样对于这个社会的公正秩序有什么好处?

别忘了,法律法规的本质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有序进行,而不是完全纯粹意义上满足对程序和过程的执行。

我没看出来,这个公务员有什么做的不对。还记得前两天知乎很热的一个答案,去了欧洲旅行护照丢失,找中国的大使馆居然没用。按照你的逻辑,大使馆的确是没有任何义务和法律法规的限制要帮你办理任何事务,但,这样赤裸裸的没有任何折衷或者婉转的秉持程序执行,不是太冷血了么?

权利滥用?权利滥用是这样的?

如果你真离婚,岂止打印机坏了能拦住?

难怪说这个社会不正常。雷锋在雨中送了老大娘,我们说他渎职,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干其他事情。焦裕录工作雷到吐血,我们说他工作思路死,不知道灵活变通。黄继光冒着被子弹打穿的危险,知乎上说这是假的,人的躯体是挡不住子弹的。按照涂样的说法,他们有什么义务做这些与自己职业不太相关的事情?

换句话来说,办事员有什么义务跟你说打印机坏了?说打印机坏了让你多思考一下,还要面对你那张冷脸还要面对你的指责,还要面对知乎上的喷子。她拿个章直接在那张纸上盖个印不比让你思考下来得轻松?她在这样干的时候就知道能拿奖?你在逗我?

法律规定了么?这个世界幸亏没有让法学家治国,要是这样的话,凡是没有遵守法律的人都得活得生不如死。

喂,你今天上课迟到了?

老师我肚子今天不舒服……

滚犊子,回家去,开除。

喂,大夫,我要挂急诊

不是这个窗口。

那是哪个窗口?

我又不是你妈。

你要离婚?

嗯。

好的,盖章。

……

相爱了十年或者结婚了三天的人啊,你真的不在多思考一下?办事员让你多思考下怎么了?

底下

@太 2 真人

说的甚是:

知乎上大部分都是全知全能绝不犯错也绝不冲动的全能神!所以一定要按规矩办否则就是渎职啊呵呵!她渎职了?冲动的人会因为她渎职少一些后悔。坚定离婚的人也不会因为她渎职而离不了婚。所以她渎职怎么危害和谐社会了?

我们不为这样的人叫好和称赞,那么我们为谁鼓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问题已经出现在时间线上很久了。

改革开放已经 40 多年,但我们的一些领导和宣传机器,却仍然把自己当成了过去国企或者是单位里面家长式的领导。充分说明了思想解放之路,仍任重而道远。

至于这位基层工作人员,我能够理解她所谓的好心,生活中可以扮演这类热心肠的大姐。但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不能越俎代庖,不能插手别人的自由选择,我们只能确保他们的选择合规合法。

工作人员分不清工作与生活,某些领导和宣传机器则搞不清自己的职责和定位。这个报道下面评论正好展现了他们的无知与脱节。

知乎用户 革命军中一小卒​ 发表

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按照上面所说,她可以对夫妻双方进行思想教育(虽然我反对这种做法),但是用 “打印机坏了”这样的借口来搪塞,以期取得 “调解” 的效果,显然是不合理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么,如果那些被那个工作人员找理由推迟办理离婚的人当中,之后有被家暴杀死的,那个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按照故意杀人判死刑?

知乎用户 纸糊 发表

滥用职权。。。

这都能赞扬,说明生育率和家庭稳定已经大于个人意愿和个人幸福了。。。

知乎用户 霜叶瞳 发表

政治正确>法制

知乎用户 破灭法目​ 发表

结婚的时候你们就给痛痛快快办理的,离婚麻烦也快点好嘛?

别的城市我不知道,就我所在的城市,办离婚就一周只有一天,特么的两人请假约好时间去办离婚你给磨磨唧唧半天,真想打人的节奏有没有。

知乎用户 欣怡大宝贝 发表

这新闻好几年了怎么又被翻出来了,我觉得这才是应该思考的

知乎用户 张皓博​ 发表

凭什么连基层的科员都能肆意干涉人民群众的婚姻自由?我第一次听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也能获奖。

知乎用户 最帅的物理课代表​ 发表

如果这个货在我面前,我必然报以一顿拳脚,且不惧怕任何惩罚

这就是个二蛋,

第一,以你的认知,根本不可能考虑所谓婚姻的错与对,你的就是你的,以为你的是神圣的且凌驾与别人意愿之上,你凭甚。你觉得你的对,符合所谓的你的正确的价值观,只是你认为,仅此而已

第二,没有任何人赋予你这种权利,本质上,你如此做就是犯罪,是典型的官僚作风,他人的人生由他人决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我们的自由,你算老几

第三,我碰见这种事,必然打之,打的他连爹妈都不认识,因为我决不允许一个这种货色来决定我人生的走向,可能真的因为他的举动导致了我离婚的延缓,但是,这只是更深层次的痛苦的折磨而已,何去何从,他不具备判断的权利,他就是一个执行者,民事意愿,自由公民意愿的执行者,仅此而已,绝不是道德的审判官

知乎用户 十三天夜雨​ 发表

这不就是很传统的思维么

我这是为了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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