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被辞退,反诉加班费等 500 余万两度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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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李松如律师​ 发表

目前来说主要的焦点还是在于腾讯作为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的理由是否合法。

首先先看看腾讯的说法。

腾讯这一方提供了许多证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 10 时 - 18 时的表格了。

腾讯提供 10 点 - 18 点表格以证明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不够 8 小时

这明显属于偷换概念,提出辞退的理由是每天在岗时间不足 8 小时,但是只提供了一天中 10 点到 18 点的证据是难以证明这一点的。一来这只是拍摄在岗位上的视频,二来这并不是 24 小时的视频。

其次再来看看一审法院的说法。

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为证明原告存在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的事实,提供了多份《公证书》、2019 年 2 月—3 月的监控视频截图及光盘、沟通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稿证据予以证明,上述证据结合在一起能形成基本的证据链支撑被告的主张。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其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但其职务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应不存在出外勤的情况,且原告也未能就其主张进行举证。原告主张因被告未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其有时存在晚上加班的情形,但原告也未就其主张进行举证。
在综合考虑双方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后,法院采信被告的主张,认为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有几个地方比较不充分的地方。

首先是职务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不应该存在外勤。这明显是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度的体现,相信法院并不可能了解公司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吧,这点你法院哪怕让腾讯来答辩,都好过自行做判断做处理。

其次是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供晚上加班的证据,于是由原告来承担不利责任。确实在民事诉讼法中有谁主张谁举证,在加上劳动仲裁领域中有一些证据确实是要由原告来提供。但是你法院既然采纳了被告提供的岗位视频证据,为什么不能要求被告再提供一下 18 点以后的视频内容呢?是腾讯的视频只开到 18 点,还是你法院从根本上不想把这件事情调查得太明白呢?现在有一些法院仿佛失去了独立审判调查事实的精神,不愿意去了解案件的根本事实,只看争议双方提供哪些证据就来推断事实,这在劳动仲裁中体现尤其明显,这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种伤害!

当然了,我们围观群众作为没有看到案件庭审经过没有参与举证质证的人,很难了解到案件的事实。

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可能还有很多真相我们看不到,但是就只凭目前的资料来看的话,那么以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又将迎来一轮新的挑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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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大家也都积极说了挺多意见的,笔者这边简单再总结回答一下。

首先是举证责任的问题。

在劳动争议之中并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大部分举证责任由于考虑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强弱地位而分配到用人单位这边。

但是有一点特殊的就是加班时间由劳动者来举证。所以在本案中有一个比较尴尬的地方是劳动者主张自己是弹性时间,每天 18 点之后仍然属于工作状态,而法院则认为 18 点之后属于加班状态,举证责任在于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不能自行举证的话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笔者个人认为,这就是比较荒谬的地方,既然法院也认可了劳动者实行的是弹性上班时间,那么 18 点之后的工作时间就不应该被认为是加班时间,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来举证。

其次是法院的自由裁量问题

虽然法院在案件中应该是中立、被动地去解决争议双方的纠纷,这也是民众心中普遍认为法院应有的样子。但是被动绝对不是不动如山,被动指的是不偏不倚,但并不是消极对待案件。在案件中明显出现疑点、不合理的地方的时候,法院是可以应该或者说需要去主动查明事实的真相的。比方说本案中法院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18 点之后的视频录像在笔者看来是本案中最为不合理的地方,因为这是本案焦点之所在,想要探究本案的实情,哪怕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个公道,不使用人单位蒙受不白之躯都应该去调取一下整段录像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最后

虽然大家都在吐槽必胜客啊,头部公司用人单位的强势,但是也希望大家可以看得到最近整个劳动领域环境变得越来越好的事实。因此,笔者个人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对劳动法保持相应的信心,有权益受损的地方一定要去坚持争取和斗争。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

相信以后的劳动环境会变得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barney 发表

私企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本案引起社会舆论如此反响,还是囿于腾讯这家耳熟能详的互联网巨头也终于继华为、阿里之后,展现出与劳动者对立的面目。

不禁引人深思,在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究竟如何维权?

回到案件当中,本案的焦点是腾讯公司主张的该员工闫先生是否确实存在 “每天在岗不足 8h” 的事实,腾讯方面给出的相关证据如腾讯公司统计的闫先生 2019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岗时间表显示,闫先生每天在岗时间均不足 8 小时以及相关工作安排邮件、工作沟通记录、休假记录、日常管理记录、办公楼视频等在内的证据材料,被法院认定为达到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该员工未能达到标准的工作时间,证据方面,我们都没有能在法庭确实的亲历控辩双方的质证和辩论过程,双方的证据我们不做臆测和推论。

依法院最终认定的证据来看,根据《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合同的规定,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予开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描述中员工闫先生所称法院据以认定工作时间的录像等证据是指员工在工位上的时间,

工作时间的界定,是以在工位的时间为标准计算吗?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

该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 · 欧文于 1817 年 8 月提出。他还发明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号,即 “8 小时劳动,8 小时休闲,8 个小时休息”,从当初的口号来看,欧文设想中的 8h 是是报包含整个工作时段,从上班到下班过程中包括期间的用餐、休息、活动等时间。

1924 年 11 月 , 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 , 明确指出 : “本党将向临时国民政府及国民会议提出目前最低限度的要求” , 其中即包括 “ 八小时工作制” 在内,当时中国共产党态度鲜明的指出,八小时工作制是目前保护工人利益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该主张也是继承于社会主义者罗伯特 · 欧文的口号,其内涵基本一致。

1994 年 12 月,《关于铁路轮班工作制和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函》劳部发 [1994]521 文件中指出:

四、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该函明确了劳动部即我国政府对劳动时间界定的具体界限,即包括工作准备和结束时间、生理需要的用餐、如厕、休息等时间。

由此看来,本案如确如闫先生所说,法院判决是以在工位时间不足 8h 为由的相关视听资料、书证等证据,都不足以证明闫先生工作时间未达到 8h 标准,即法院的判决缺乏事实依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符合再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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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本案,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乃至大部分私企的工作现状,“996” 的违法,已成常态。

我个人内心,很难相信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员工真的能做到劳动法所称的 8h 工作制,真正做到不加班,能确保法定休息日完整的休息吗?

即我所见,我身边的所有私企都不能,我甚至想不到一家企业的老板,会提出真正让 8h 工作落到实处的口号,嘴里大谈特谈的无非是 “狼性文化”、“996 是福报”、“你不努力,别人在努力” 之类的职场鸡汤,不少公司还聘请专业的 “管理培训公司” 来对员工进行所谓的“培训”,实际上所谓的管理培训则与管理学毫无瓜葛,除了洗脑般的大喊口号,就是让员工学会“无条件服从”,军事化管理。

弱势的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用人单位的 “圈套” 里,劳动者非常被动。

或是让员工提前打卡,确保记录的打卡时间在 8h 以内,或是让员工” 自愿加班 “,放弃加班费。

无论用人单位做出多么过分的侵权行为,劳动者为了确保保住自己的工作,往往只能选择妥协,而囿于整个劳动市场的大环境,也确实很难找到真正能够即实现财务自由,又保证工作自由的岗位。

这种事情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我们的发展之路确实太快了,经济像脱缰的野马一往无前,而制度和思想却仍旧陷在泥潭里,举步维艰。

知乎用户 勉答的老金 发表

我再说一遍,中国法律实务是很搞笑的。

劳动争议中,法律规定的 “用人单位” 承担举证责任这句话,不 “应该” 是用人单位挑选出来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完事了。

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出于优势地位,保留着监控,考勤记录等等信息,能够成为直接证据,而要求员工日常保留这些记录是不现实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所以劳动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这个案件中,腾讯方提供刻意筛选的证据来证明员工是违反公司规则是荒谬的,根据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腾讯应该提供 “所有” 这个员工的打卡考勤记录和所有这个位置的监控记录,以及所有法庭要求的信息,这样才是完成了举证责任。

我们在美国的一些侵权案件中,经常看见被指控的大公司一方,用海量的相关数据资料,淹没控方律师,而控方律师只能在这些数据里一点点爬出来自己想要的证据,如果是在中国就会觉得这招很傻,你不把资料给对方对方不就什么都找不到了?干嘛还玩这一手?其实这就是举证责任的严肃性,大公司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敢玩小动作直接就会被判输。

法律明明规定了 “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然后在实务中,法庭竟然满足于腾讯提供的一些刻意筛选,剪辑过的,完全不能充分严密证明劳动者责任的证据,然后在这里玩“相对证据优势原则”,要求劳动者提供能够压倒用人单位的证据才能获胜,这难道不是对立法原意的侮辱么?难道到底员工有没有加班,法庭想不出来用打卡记录,“完整” 的监控记录就可以证明么?为什么不要求腾讯方提供所有完整证据?

这样的案件,再次说明了中国的法律水平还很低,很低。

知乎用户 努力健身的 Queen 发表

这注定是一场赢不了的诉讼

拿 10-18 点的监控证明员工工作未满 8 小时,那想要不被开除就只能在工位上吃喝拉撒了

所谓的弹性工作制

腾讯心里明白怎么回事

法院估计也明白怎么回事

我们这些看客也明白怎么回事

闫先生自己,我认为也明白怎么回事

他唯一没明白的地方就是,不是兢兢业业认真工作就会不被辞

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

说白了就是员工年龄到 35 了呗

腾讯拿这种证据都能打赢官司,所以我说对闫先生这注定是一场赢不了的诉讼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7.16 更

这位员工如果达到了被开除的条件,那腾讯辞退是没问题的。说白了,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劳资纠纷。

反过来说,如果员工天天摸鱼,但就是没有达到被开除的条件,要么说明规则有漏洞,要么说明员工研究规则透彻。要想合理开人,程序也得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腾讯拿着这样一份真实性存疑,关联性没有的证据就能一路打赢官司,这才是最可怕和最值得深挖的。

我觉得不要把关注重点放在闫某是否真的摸鱼了,或者加班费诉求是否合理之类。这些都是普通劳资纠纷里每天出现的内容。比起这些,我们更应该关注腾讯赢的案件中,有多少是用这样的证据打赢的。

我是分割线

腾讯的证据明显有问题:

1. 每天的在岗时间被分成好多段,也就是说连上厕所,接杯水,去走个流程之类的时间,也可以记成不在岗。连血汗工厂还允许工人上厕所,腾讯的意思是上班的时候一分钟都不能在卡位之外?

2. 法院说游戏策划工程师应不存在外勤情形,这个应该由腾讯证明的事实,被法院弄成了推定。某个岗位是否存在在家办公,是否存在晚上及休息日工作,应该由腾讯证明。反过来说,只要员工能举出一例同岗位在家办公的情况,就应该推定外勤情形存在。

3. 员工在腾讯所谓工作时间不足的情形下是否完成了工作?如果完成了,那么要么说明腾讯安排工作不饱和,要么说明员工私下加班了。如果没完成,需要收集一整个月的证据吗?期间有无任何提醒或者警告?

4. 姑且法院认可这个证据的真实性,那么腾讯有没有提供非工作时间该工位始终无人的证据?员工能否证明在非工作时间同同事或客户就业务进行过沟通?法院对腾讯的举证采信过于轻易,推定过于随意,判决极为草率。

引用一下我被水军喷到受不了删了的回答里的一段:

一家企业在强力机关屡战屡胜,慢慢地形成了自己就是强力机关的一部分的错觉。所谓飞扬跋扈,怙恶不悛,恃宠而骄,为所欲为。

强力机关为一家企业保驾护航,慢慢地形成了自己也是这家企业的一部分的错觉。所谓尸位素餐,为虎作伥,自甘下流,钩爪锯牙。

千夫所指,无病而死。

知乎用户 韦易笑​ 发表

华为,龙岗派出所,腾讯,南山区人民法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唔…… 工程师可以主张要求腾讯提供最近三个月,晚上 18 时之后自己的卡座视频记录,以及其主要对接领导和部门的视频记录。如果腾讯无理由拒绝提供该视频记录,则根据利益归属原则,应当承认该工程师工作时间达到 8 小时。

换句话说,自然人和法人打民事官司,自然人因为处于司法资源弱势的一方,是可以请求法人一方出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的,这是明明白白写在民诉法里面的。

有个同事说得好,法院不是讲情的地方,也不是讲理的地方,法院就是个讲法的地方。

谁懂法,谁能赢。

说白了,工程师没找个好律师啊。

不过可能也是,没什么有本事的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和腾讯对簿公堂吧?

知乎用户 陆仁贾 发表

前互联网从业,现无业。

研发岗弹性工时问题呢,有个基本套路,就是至少在规定工作时间搞满 8 个小时。

如果不搞满,这就是雷,这类情况据我所知不是第一例,更贼的是非工作时间可以写作 “自愿加班” 不计做工作时间。

简单列个公式:弹性工时 = 基本工作时间(硬性八小时)+ 自愿加班时间(弹性)。

譬如说的 996 或者 997,其中 9-6-5 是正常工作,剩下的都是弹性的加班。

不要觉得 “弹性” 是自由上下班,这两个字说的是加班时间要弹性,说简单点就是要增加工时从而使劳动力产出额外价值,从而降低劳动力成本。

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大佬敢说加班问题,为啥马老板敢说这是福报?

因为一帮奋斗哔喜欢捧臭脚啊,因为这帮人觉得加班可以获得幸福人生啊。

在这件事情上不仅要批判企鹅的恶,也要看到当事人屈从于潜规则最后自食恶果。

自从讨论内卷、奋斗哔之后,大家开始直视这个问题,别急,很多奋斗哔就快要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代价了。

毕竟程序员 35 岁淘汰这件事情,在互联网公司其实我能找到基本理由:你想想,一个天天凌晨睡觉全天工作很可能若干年没啥成长的过渡用品,用完之后不换下一批还给 ta 养老么

更何况想转程序猿的人比围城的丧尸都多——人家公司也不缺后续的过渡用品。

这事儿我能理解,但抱歉没什么正向看法,也不打算声援什么的。

最好的结果是此类事件持续爆发,让大家看到潜规则,让大家觉醒。

虽然前景很悲观。

知乎用户 码客​ 发表

虽然腾讯貌似理由充分,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加班的时候就是 “弹性工作制”,要工资的时候就要看“监控里座位上的时间” 了。

你倒是告诉我,每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开会同事,他们都是旷工了吗?

还有反思党要人家反思” 为什么会被开除 “的,简直搞笑~

意思就是” 你肯定有问题要不然为啥开除你 “

是不是挺像你半路上被人打了,一个人跳出来说 “你肯定有问题,为什么打你不打我?”

这种小孩子逻辑就不要拿出来说了,丢人。

年轻时拼命加班挤走年龄大的人,终究一天,命运会落在自己头上。

毕竟

年轻人都会变老,但是这个社会上永远有年轻人。

广大程序员们,联合起来,为自己争取利益而不是做资本家的舔狗。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知乎用户 李傲文 发表

腾讯提供的证据荒谬到难以吐槽的地步——按照腾讯的开除标准,整个中国除了 ATM 机和自动售卖机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岗位可以在早上 10 点后到晚上 18 点之间干满 8 个小时的!

因为这期间一共 TM 的就 8 个小时!

建筑工人,不可能!

银行柜员,不可能!

富士康流水线工人,不可能!

奋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都不可能!

因为只要是人类,你就要吃喝拉撒。只要你在工作,你就得和其他部门的人沟通交流和开会。更何况还有众所周知的,互联网公司的 6 点后加班……

这个证据如此侮辱人的智商,腾讯法务部就敢堂而皇之拿出来当证据了,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还就敢接受了……

一个是真敢拿,一个是真敢接。

腾讯法务部和深圳市南山法院默契的就像一对恩爱的老夫老妻那样,而所有在南山法院起诉腾讯的原告,都像不懂眼色的,破坏氛围的第三者。

这个场景的荒谬程度,我想历史上还有一个成语,可以与之媲美。

腾讯作为一个资本机器,它去侵害员工的利益是必然的,但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加重加粗)法院,你是怎么回事儿???

到底是学法律学到了没有人性?还是说你真的是腾讯法务部南山分部?

这种迷之[证据],还得装模作样审半天,还得憋住笑写判决书,累坏了吧?

我提醒各位一句——如果按照腾讯的这份判决来执行的话,中国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都可以开除任何一个基层员工,以后可能都不用承担任何违反劳动法而带来的离职赔偿。

对了,腾讯的工会呢?

如果有一个组织可以依靠,普通劳动者脑子瓦特了才自己出来对垒一个巨无霸啊……

所以,腾讯的工会,就眼睁睁看着腾讯用这种扯淡的理由辞退员工?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都这么窝囊了吗?

你说啥?你说资本主义国家韩国的工会敢怼财阀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现在就是发福利搞团建的摆设……

你说腾讯压根没有工会,而财阀三星的李相勋,因为拒绝韩国工会的的进驻已经进去了?

哦哦哦,那我没啥说的了,我懂了。

知乎用户 互联网坊间八卦 发表

再补充一点最新消息,腾讯回复了此次事件。腾讯方面表示,该前员工长期以来的在岗表现及违纪情况,在团队内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该公司 2019 年 3 月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

对于腾讯的回复,该职场人告诉笔者。

Everyone,八卦的时间又到啦。帮大家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去年八月,有腾讯工作七年的老员工发帖申诉,称自己被花式辞退。这位员工在帖子中说到,他向 HR 申诉绩效,结果 HR 拿出他一个半月的工作监控,跟他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足八小时。原来 HR 用摄像头搜集了该员工一个半月的工作视频,最终算出该员工每日工作时长不足八小时,于是解除其劳动合同!

消息一出,也瞬间引起了坊间一片轰动。

时隔多日,一篇人到中年,被腾讯暴力裁员再次走红网络,以下为全文。

作为入职腾讯七年的老员工,年过四十,长期加班导致严重抑郁,身体透支,身患重病。被新上司刚调任没几天就单独拉三人小群针对,腾讯 HR 有预谋的长达一个半月提前翻录监控视频,最后腾讯 HR 派大批保安单方面违法裁员,理由是每天工作不足八小时。被羞辱裁员后,抑郁厌世,自杀念头不断闪现。
腾讯仅提供 10 点到 18 点的工位监控视频,是本案劳动仲裁和一审的最重要证据,这完全是整个互联网行业最大的笑话,我的反驳和质疑都在庭审笔录、起诉书和上诉状里写了。庭审中,腾讯律师承认公司是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但是要满足每天在岗八小时。腾讯没有工会,考勤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并且也没有经过我签字同意,非常随意。腾讯提供的规章制度是在内网上,里面从来没有明文规定怎么计算每天在岗八小时,也没有明文规定,怎么算迟到早退,有什么标准怎么处罚。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书面警告,也没有扣考勤工资。如果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腾讯可以考勤为理由随意开除任何员工,想开除谁就开除谁,不用花一分钱。腾讯只提供 10 点到 18 点的监控视频,不敢提供全部办公区域每天 24 小时监控视频,如果提供 18 点后的监控视频,会坐实腾讯远超 996 的加班情况……

原来,该职场人不满公司的处理结果以及深圳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以及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将腾讯科技以及马化腾上诉至深圳南山区中级人民法院。

6 月 xx 日,该职场人将腾讯科技上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9 月 xx 日,该职场人不服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又将腾讯科技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为该职场人律师代理词。

12 月 30 日,该职场人再次发文控诉到。

腾讯利用监控整人是一大发明,暴力裁员新花样,大公司表率。腾讯是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腾讯没有工会,考勤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并且也没有经过我签字同意,非常随意。腾讯提供的规章制度是在内网上,里面从来没有明文规定怎么计算每天在岗八小时,也没有明文规定,怎么算迟到早退,有什么标准怎么处罚。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书面警告,也没有扣考勤工资。腾讯不敢提供全部办公区域每天 24 小时监控视频,如果提供 18 点后的监控视频,会坐实腾讯远超 996 的加班情况。

腾讯原先是希望成为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现在改成科技向善,这就是笑话。弹性工作制下普遍 996,整人的时候预谋翻录修改监控视频,说你每天工作不足八小时,只提供 10 点到 18 点监控。按照腾讯的意思,八小时是指你屁股在座位要满八小时,上厕所、吃饭、去茶水间、开会、培训都算脱岗了,完全不符合基本生活常识。南山法院一审判决,最根本的证据还是 10 点到 18 点的监控,一共八个小时,没有任何人能满足屁股坐满八小时。而且监控录像的时间可以提前任意修改的,监控系统都有时间校对的设置选项,公司想整你当然是提前修改时间。

腾讯提供那张时间统计表完全是腾讯单方面制作。因为当时一审没开庭,我不方便说。我在工作日 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提供 10 点到 18 点的监控视频,提前有预谋录制监控,对时间进行了修改,没有任何说服力。我一直强烈要求腾讯提供各个工作场所,24 小时监控视频。腾讯将我因休假(正常请假及调休)、午休、开会、培训、实验室测试、工作中的正常走动休息、茶水间会议室讨论工作等不在卡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根本不符合基本生活常识。

腾讯 HR、法务和外部请的律师,不知道最初谁出的馊主意,在腾讯加班狠是出了名的,以监控视频不足八小时整人太可笑。水军一看根本没读我发的起诉书。没有遇到这事之前,你平时上班会天天保留证据吗?腾讯 HR 通知开会,当场封掉工卡、内部账号等所有,并叫了大批保安,怎么提供?(以下为该职场人出示的部分腾讯员工加班以及下班时间的证据,公布太多,估计腾讯的法务又来告我了)

二审结束,你以为事就算完了?

今年二月,该职场人再次申请仲裁,提出诉求:

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从 2012 年 07 月 0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8 日),小计金额:3037500 元;

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 (从 2012 年 07 月 0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8 日),小计金额:1489655 元;

支付 2012- -2019 未休年休假工资,小计金额:438498 元;

支付 2015-2019 年年终奖差额,小计金额:497905 元。

合计金额:5463558 元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并于今日开庭审理。

另一方面,该腾讯前员工不服南山法院及市中级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向高院提出了申请。并发出请求:

  • 请求依法撤销(2019)粤 0305 民初字第 16377 号民事判决书;
  • 请求依法撤销(2019)粤 03 民终 32633 号民事判决书;
  • 请求依法改判被申请人继续履行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 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整个案件的细节大概给大家介绍了,笔者我就直接赘述了。从该职场人的控诉文中,我们也可以明确得知,在一审的庭审中,腾讯辩护律师在法庭现场是承认腾讯公司的弹性工作制是没有考勤的,但是要满足每天在岗八小时。而这样弹性工时,腾讯却以正常工时来满足监控视频的在岗八小时,这真不是笔者这正常思维能思考的事了。

那为什么腾讯就不能提供全天 24 小时的监控视频呢?我们可以从该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可以看出,如果腾讯提供全天 24 小时的监控视频,这也就证实了腾讯远超 996 的加班情况了。所以这也就是该案双方争论的焦点了。

而站在企业角度来说,近年来互联网很多吃着红利的员工,多数岗位与付出都是不对等的,而很多混吃等死的老白兔也是把企业拖累的够呛。当然,笔者在这也不是歧视老白兔,只要自己不做那讨厌的老白兔,问心无愧,官司该打还是应该打的。

最后,再扒点题外话。

我们平时看惯了员工跟 HR 撕逼,至于员工和企业撕逼到一审、二审,再到高院,这真的很少见,好尴尬!被一群看客们看大戏、指指点点,人前人后耻笑,公司更是失了口碑,双方也是真的破罐破摔了。对于仲裁结果以及高院是否受理,笔者也将继续关注。

知乎用户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发表

劳动案件一裁两审,指的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 15 天内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的,可以 15 天内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的判决书就是终审判决。本案的到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已不是一般的程序,而且没有新证据的话,再审受理的几率是很低的。一般可能不到 10% 会受理。高院受理再审改判的,更是少之又少。毕竟要尊重中院的终审判决的权威。

所以本案,既然劳动仲裁、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劳动者败诉,那么再审翻案的概率极其微弱。

一、劳动者与这种大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往往是非常被动的。

1、大公司想解除劳动关系,肯定是提前下手,提前准备证据,不会那么盲目的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大公司有专人负责打官司,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积累和打官司的经验;一个天天写代码的员工,我猜他没关注我。

二、本案中,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需要达到 8 小时 / 天,显然是必须的。不可能因为是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就可以想上几个小时就上几个小时。只是说,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

三、劳动者想打赢与大公司的劳动案件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1、一旦与顶头上司发生冲突,就要知道,要么换一个要你的 BOSS,要么做好滚蛋的准备;

2、装傻,假装不知道公司想解雇你,也不要和 HR 随便拽你在网上查到的劳动合同法 46、48、87 条经济补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条款。因为你知道的越多,让 HR 越有压力,那么解雇的时候越慎重,公司准备就会越充分。毕竟一旦解雇,很多证据的话,就来不及准备了。

3、如果公司在当地势力庞大,那么也许花钱请个外地的,专业做劳动案件的律师,就更为必要了;并且律师介入越早越好。

4、与公司沟通的时候,即使做录音。毕竟现在手机每个人都有。录音都是随手的事,该录的不录,更为不利。15 年前打官司,有录音都是处心积虑的需要先买录音笔,而现在时代不同了,该有录音的时候,你没有,那么仲裁员和法官可能就会认为你在说谎,至少会认为你举证不利。

5、每天准时上下班,记得在公司门口自拍取证,万一公司说你旷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每天的自拍,就是反败为胜的证据。这一招结合第 2 点,可以出奇制胜。上次一个世界 500 强的不定时工作制的大群销售经理的案子,就是这么搞定的。先示弱,然后继续原岗位上班,不去公司安排的培训和新岗位。公司直接以旷工解除劳动关系。每天上班的证据,直接打对方脸。

其余的,我想起来再更新。或者大家提问比较多的,我明天继续更新。2020 年 7 月 15 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法规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核心在于,劳动者平时工作比较忙或者比较懒,平时不关注劳动法,您看,我在网上宣传劳动法 11 年,在知乎才 3 万粉丝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这个案子要正确适用法律,必须厘清以下两个问题:1、能否严格以劳动者在卡位时间计算工作时长?2、八小时工作制是不是意味着工作日劳动者必须工作满 8 小时?我的回答都是 NO!

首先说第一个问题。**任何岗位都不能以劳动者在卡位时间计算工作时长,这违反人性和工作规律。**从人性的角度,劳动者虽然处于工作时间,但是也要吃喝拉撒。这是人的生理需求,无法避免,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前,已经可以预见到劳动者的这种需求,不能指望劳动者在工位上不吃不喝不拉不撒,把一切合理的生理需求都挪到工作时间外解决。毕竟劳动者是人,不是机器人,只有机器人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需求和解决时间。

话又说回来,劳动者的生理需求虽然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但是应该有个合理的尺度。不能把所有生理需求都放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也不能以生理需求的借口偷懒旷工。以前有个判例,劳动者招妓到单位玩耍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这种认定就离谱。工作时间不能用来满足性的需求。

从工作规律角度,任何岗位都存在汇报、交流等可能,因此员工不可能一直都在卡位上。以员工在卡位时间来计算工作时长,这是违反工作规律的。只要劳动者一直在从事本职工作,即使不在卡位上,一般也不能视为旷工。

八小时工作制是国际通行惯例,因此很多人误以为,劳动者必须给单位提供 8 小时工作时间。但是,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对法律的机械解读。先来看看《劳动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请注意我加粗的部分,请注意八小时之前的 “不超过” 三个字。我国的《劳动法》从来没有要求劳动者工作日每天一定要工作满 8 个小时,而是规定【不】 【得】 【超】 【过】8 个小时。

这条规定是说给谁听的呢?这是立法机关专门给用人单位加的紧箍咒。意在控制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防止用人单位过度剥削劳动者,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换句话说,**八小时工作制针对的是单位,不针对劳动者,它对劳动者是一种保护。**所以,如果以每日工作未满八小时的理由,来认定劳动者违法、违约,进而判定单位开除劳动者合法,这是一种非常机械的理解法律、适用法律情形,**误解了立法目的。**就好比贾乃亮的老婆李小璐,在外人面前不去维护贾乃亮,却去维护皮几万,这不是很滑稽?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照你这么说,劳动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上班时间偷懒、缺勤了,反正 8 小时工作制是对单位的束缚?这种理解也不对。每日 8 小时工作时长,是法律的最长规定,法律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于 8 小时的每日工作时长。这是其一。

其二,不应该用满不满 8 小时作为标准判断,而应该用有没有完成单位安排的劳动任务来作为判断标准。个人认为,虽然劳动者工作时间未满 8 小时,但是完成了工作任务,也没有溜出工作场所,那么不能认为劳动者旷工或者缺勤。即使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 8 小时工作时长的情况下,仍然应当从《劳动法》的规定和精神出发,来理解和适用法律对 8 小时工作制的规定。

综上,我认为这个案子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劳动者申请再审未必没有机会。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法规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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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视频创作者王瑞恩​ 发表

互联网企业,真的需要所谓「弹性工作制」吗?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互联网行业,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一些企业,也并不是真正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只是原则上不做考勤要求,宣布上下班时间自由。

上下班时间自由,按照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这可能是个伪命题。有人可能会说,做内容运营,遇到突发热点,大半夜不也得追吗?运维人员,半夜遇到服务器崩了,马上去修不也很正常吗?这些说的都没错,但都可以通过值班制度、调休制度来补偿。

如果 24 小时的瓜吃不完、吃瓜带来的用户活跃对公司有价值,那为什么不安排「三班倒」的轮班制度;如果工程师的确需要半夜起来应对突发需求,为什么不能发挥弹性工作的优势,允许他在非繁忙时段自主安排休息?

到头来,弹性工作制是只能往多里弹,只能往晚上弹;更有甚者,布置工作的时候,以弹性工作制为由,要求员工随时在线,有了劳资纠纷,又开始强调每天在岗办公时间,这不就两头堵了嘛?

希望劳动部门和企业都能重新审视一下,这个行业,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多岗位「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

@罗翔

老师有一句话说得好:不加限制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如果互联网巨头的强势地位短期不会改变,在工作时间安排方面,是不是可以少一点所谓的「自由」呢?

你是否支持弹性工作制?欢迎在从业者交流圈发表看法:

[知乎课堂的帖子 - 知乎​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club/1261649630032744448/post/1266710581836828672)

知乎用户 唐明 发表

突然想到一件好玩的事:在这个裁决中,腾讯认为只有你坐在工位上才算上班。那么的话也就是说,以后腾讯的员工只要是有工位,的都可以拒绝所有老板要求的去现场,去开会,去合作之类的要求了。


设想一下这一个场景:

老板:小王,到 2 楼的游戏部门叫他们开放一个接口给我们广告部。

小王:不行,不过我可以发一封邮件过去。

老板:那么下午和律师组有一个协调会议去参加一下。

小王:叫他们下载一个腾讯会议,我在工位上远程开会。

老板:明天去一下现场,有一块广告牌无法正确显示广告了,技术部确认是软件问题。

小王:让他们执行以下操作:A,B,C。。。。。我在工位上远程诊断。

老板:你就是怎么都不想离开工位了对吧?

小王:是的,而且每天我都会在晚上 6 点下班。

老板一怒之下把小王给开除了,然后小王在法庭上表示:根据先例判决,腾讯公司不认可技术人员需要做任何离开工位的工作,而且不认可有人在晚上 6 点以后加班。法院承认这一系列证据的有效性。所以我拒绝离开工位的行为是专注于工作,拒绝上班摸鱼的好行为。


**著作权声明:**本作者拥有本文主体文字部分的全部著作权。照片属于合理使用,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将永久性放弃以盈利的方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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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称孤道寡 发表

wtf??用每天 10—18 点的监控证明在岗不足 8 小时?确定寡人没眼花看错?

这 tm 拢共也就 8 小时啊!

律师太蠢了,且不说监控时间外的工作状态,为啥不让 tx 出示哪个神人 10-18 点在岗满 8 小时? 这叫举证责任倒置

法官居然也没看出来如此大的漏洞?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律师的水平问题,这件事反倒是小问题了…

/sigh

知乎用户 洛克马戏初号机 发表

知道怎么输的了吧……

这倒霉孩子既然在南山区起诉,那么就做好失败的准备吧……

所以现在就看看广东省高院会不会庇护腾讯了吧。

毕竟好歹还是个高院,总不能也偏向腾讯,那么如果这样,就真的没药医了。

知乎用户 曹泽宇​ 发表

摸鱼的闫先生不是一直这样 “没有廉耻” 的。

他 2012 年刚入职腾讯的时候,半年期间天天加班到深夜,有时加班到两三点,周末也不休息,甚至还会通宵加班。

因为长期加班导致自己严重抑郁,健康透支。

闫先生不是没有按照腾讯期望的方式奋斗过。

但是奋斗的结果是失去健康,而且腾讯很显然没有在经济上给他对等的回报。

所以他很快拼不动了。

这种拼不动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看不到希望。

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在香港的四大工作。

曹泽宇摄于尖沙咀

他的工作时长让我看着咋舌:

早上十点多上班,晚上十二点能够下班就已经不错了。

我时常能够看见他凌晨两点发的朋友圈。

单独从工作时长来看,这是一个典型的 “血汗工厂”。

但为什么无数年轻人对这份工作依然趋之若鹜?

很简单,钱给到了,而且有着很清晰的晋升路径,而且薪资方面也有着行业内的共识,到第七年很多人的年薪会接近百万。

说实话,这样的工作我也想要。

可是闫先生的工作不是这样。

其实闫先生这么做就是突然想开了,活明白了。

现在的时代走得太快了,所以我们的人生路径往往就在这样的埋头赶路中变得逼仄。

工作或者说为了资本家的景愿而奋斗从来都不应该是人生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仰头看看天,除了工作以外,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更值得关注的东西。

你真的想要人生就这样飞速流逝吗?

他不想,所以他放弃了职业上的成功可能,选择了回归生活。

他曾经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在一个大厂,做到了高级程序员,年龄也过了想要奋斗的时候,那么就这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地过活也没什么不好。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腾讯连他最后的喘息的可能也不给。

那个被当作证据的监控清清楚楚地计算了他每天在工位上的时长,令人毛骨悚然。(值得一提的是,这份 “证据” 本身也颇具槽点,取样的时间段并不能证明闫先生没有加班。)

腾讯提供的证据

我支持闫先生不是支持上班摸鱼,而是支持那最后的即使当咸鱼也想要在 996 的间隙仰头喘上一口气的权利。

我们已经退无可退,身后是万丈深渊。

知乎用户 明明 发表

员工说,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

员工说,工作日 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

员工说,每天工作时间远超 8 小时。

腾讯知道员工说的是事实,

法官也知道员工说的是事实,

我们都知道员工说的是事实。

但法庭上认定的事实,不包括我们心照不宣的 996 铁律、不包括社畜们的熬夜头秃,只看证据。

这位员工未见得是纯良的小白兔,但在法律手段方面确实没有得到专业指点。

何况,对手是南山必胜客。

知乎用户 乌合之众 发表

在工会普遍强制设立且拥有具体实权之前,几乎所有的劳资纠纷都将是资方碾压。

就算企业明目张胆违法又怎样?

漫长的诉讼过程,团队对个人,耗都能耗死你。

双方力量之悬殊,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是实锤证据根本不起作用。

知乎用户 壹哥 发表

这是一场硬仗,员工挺难打的。

员工说,从入职就是弹性工作制,从不考勤。

员工说,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

员工还说,天天加班到深夜,周末还不休息。

最后总结,长期存在加班事实,每天工作时间远超 8 小时。

虽然都心知肚明,但是法院只看证明。

公司,提供多份《公证书》。

公司,提供监控视频截图及光盘。

公司,又提供沟通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稿证据予以证明。

说白了,就是想辞退你这员工了。

压根不想跟你探讨所谓「弹性工作制」的问题。

压根不理会你向领导汇报工作、参加培训、开会讨论交流的理由。

给职场人上了一堂警醒课:

  1. 在公司眼里,干 2 年和干 10 年的员工没什么区别,辞退随时都有理由。
  2. 健康是自己的,没有哪家公司真的值得自己玩命的付出。
  3. 平时加班要写好加班申请,平时不在工位自己要有证明。

工作不是权谋,却总让人玩起心跳。

知乎用户 阚心 发表

企鹅:你被炒了,在岗时间不满足公司要求。

员工:是你说的弹性制度啊?

企鹅:弹性指的是往多了弹,往少弹不行。

员工:可是我上班和加班的时间并不少啊?

企鹅: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 10:00~18:00,其他时间不计入上班时间。

员工:那我往常加班到 18 点以后是常态,你只算 18 点之前的岂不是坑人?

企鹅:加班?你有收到过加班费吗?有字据证明吗?

员工:没给过我加班费啊!

企鹅:公司都没给过你加班费,那就不算加班哦~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我来指路了:

选项 A:大不了不干,做啥子都不去这样的企业。

选项 B:一定要去的话,记住了,尽可能压低消费,能压多低压多低。

吃喝在食堂(如果有的话),省饭钱。

睡觉就在工位铺行军床(如果允许的话),省时间,省房钱。

洗漱就在公司洗手间(实在不行就去钟点房)。

不在当地买房买车。

不在当地谈恋爱,谈不起(除非能吃上软饭)。

不在当地进行小布尔乔亚的日常消费,那纯属浪费钱。

就当守财奴,死抠门。

等 35 岁了,老老实实退场,如果能靠卖傻,卖惨或卖萌混点儿离职补偿是最好,混不到也算了。

拿着这些年攒下来的工资回老家(或找个小城市),争取全款买套房,再搞个小门面(最好是买,别租),修手机,电脑(千万别投入大量资金创业)。别说不会修啊,可以学。

别纠结什么证据啊,法律啊,官司啊,那不是诸位搞得定的,有那本事还当什么程序员,转行开律师事务所得了。

别当自己是在上班,只当自己是当了十来年兵,复员转业回地方了。

知乎用户 猫耳朵​ 发表

·

招人时候招夜班的,干几年,榨干油水之后,把白天时候他工位的监控放出来,炒鱿鱼。无故旷工达几年之久呀!人力成本大幅下降不是梦!

这个可比刘强东那种强多了。你看,不是我辞退,是这人没事老不来呀!

我怀疑法院的人是不是都没上过公司的班啊?你每天真干不够 8 小时,甚至才 3 小时,老板还能让你坚持一个月???

·

知乎用户 西二旗大官人 发表

心里明白闫先生不可能胜诉,但是很不甘心。

这更加坚定了我对自己 “铁杆韭菜” 的认知。

什么梦想,什么机遇,都是扯淡。自己活得开心,活得有价值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这个开心不是 “被” 开心;这个价值,也不是资本家或者其他实体强加给自己的价值。

另:我已经开始了能不用腾讯的东西就不用的计划,手机里除了微信,其他都删了。既然价值观不合,就请去您丫的吧。

知乎用户 君忘 发表

怎么?老干妈的 1600 万广告款没到账,腾讯资金吃紧了吗?连这点经济补偿金都不愿意出?真把南山法院当自己家客服部了呗?

这件事只是再一次体现了资本的剥削本质,大如鹅厂依旧概莫能外。

放弃幻想,认清形势,打工仔和公司保持纯粹的雇佣关系就好,给多少钱办多少事,超过标准的要么公司加钱,要么你自己保存好证据,给自己留一条后路,plan b 越早做越有效。

刷新了我对弹性考勤的认知,弹性考勤不是早来早走,晚来晚走吗?只要保证一天 8 小时出勤就 OK 了啊!敢情鹅厂的弹性考勤是不打卡的?

调腾讯的这个证据提供也很迷,随便截取个几天的视频监控就可以证明在岗不满 8 小时?这就是南山必胜客的实力?也太业余了吧?

更迷的是法院居然采纳了???我一个吃瓜的路人都能随手反驳啊!你好歹连续提供一个月或者至少半个月的该工程师的工位监控视频,看看出岗时长到底达标没?

搞这么随意,你说南山法院和腾讯没有 jq 我都不信,如果这事不爆到网上,这个工程师大概率也就被腾讯一脚踹开,补偿金什么的一毛钱都不用给,我甚至在此恶意揣测一下,被腾讯这么开掉的人没有 1000 也有 800?

嗯?这就是网传的傻白甜鹅厂?

呸,恶心。

-————————————- 分割线 ————————————————- 原答案没有修改,更新的写在下边。

现在心情平静了,不能光闭着眼睛输出,试着理性分析一波。

先看腾讯申明的辞退理由: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引用法条的话应该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点:

但是违反规章制度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主张就可以认定的,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开具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决定等相关证明,并且需要员工本人的签字确认才能作为证据,这些文件还未见到,当然相信员工也不傻,职场老鸟不会傻乎乎上这种当。

第二个是事实依据,也就是员工存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事实,也即腾讯提供的该员工 2020 年 2 月、3 月 10-18 点的在岗视频监控,这也是本案中最有争议的地方,因为程序工程师的工作属性,这并不是一个每天可以准时打卡上下班的工种,显然提供 24 小时的完整视频监控才更有说服力,而这也是本案中该员工一直争取但腾讯未予理会的关键点。

某种程度上已经算是欲盖弥彰了吧?!

如果腾讯公布了 24 小时的完整监控视频,我再来更新回答,向腾讯道歉。

另外再说一下,该员工反诉加班费因无法举证再度失败,大概率是内网帐号被封,相关申请流程无法查看,因为现在基本上几百人规模的公司都有定制的人事系统,请假、加班等各种申请都直接线上审批了,帐号一封,员工啥工作记录全没了,当然,这也侧面佐证了该员工被辞退是相当突然的,是自己未意料到的,不然不至于如此被动,一点反制公司的办法都没有,这也提醒了广大打工仔平时工作中记得收集、保存有利于自己的相关工作记录,在网盘或者自己硬盘上专门建个文件夹,保存好自己的劳动合同啊、加班申请啊、出差啊、工资条啊、绩效发放情况啊等等数据。

还有就是,那些直接证明自己加班的证据没有,可以尝试着补充间接证据,比如自己在公司加班时叫外卖的订单记录、加完班回家叫滴滴的记录、还有和相关同事一起加班时的相关工作交流截图等等。

如果腾讯公布了该员工在职期间内网帐号的相关工作流程申请,那我 tm 吹爆腾讯。

24 小时完整监控 + 内网帐号流程审批,哪怕一个,腾讯能提供一下?

知乎用户 谦逊好学盛老湿 发表

一开始他们要求加班,你选择默默接受,觉得给别人打工哪能那么轻松。

后来他们要求 996,你选择默默接受,觉得工资开的不低,996 也能容忍。

再后来你被裁了,你选择默默接受,觉得在哪儿干不是干,反正还有补偿。

再后来他们根本不打算给你补偿,你选择默默接受,觉得忍一时海阔天空,还是找下家要紧。

最后他们不仅不给补偿,还要你赔钱,你终于忍不了,想要站起来反抗,然而他们直接让你消失了。

正是在绝大多数人沉默的纵容下,企业的底线不断的拉低,吃相也越来越难看,手段越来越猖狂。

他们发现没有人会反抗,就也懒得再去装什么善男信女,干脆直接扯下含情脉脉的虚伪面纱,展现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血盆大口,将压榨和剥削进行的更彻底一些。

最后的结果就是陷入恶性循环,员工的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成为微不足道的螺丝钉,被压榨到极致,用完就扔,毫不吝惜。

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敢于在必要的时候发声,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意识的时候,才能形成一股合力,阻止劳资关系的天平继续倾斜下去。

知乎用户 自由飞 发表

在南山法院和腾讯死杠!隔着屏幕,我都能感觉到:

这不是为了别的,是真咽不下这口气啊!

又想起来我曾经(2010 初 - 2011 年中)待过的一家公司,很早以前写过:

这是一家外企,美资。
进了公司报道,有专人带你办所有流程,然后带着你到你的位置,位置上有你名牌电话电脑等办公用品,给你一张清单点数,然后签字。打开电脑一会就收到人力资源 部的一封邮件,首先是让你给入职流程打分,各项逐个评价;然后告诉你,接下来会有一个月的入职培训。整个流程搞下来,像进了高档宾馆一样,那是相当的贴心 舒坦。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就踏踏实实的踩在这高档写字楼的地毯上,我真得怀疑我是不是又进了传销窝点了!
入职培训有课程单,说明时间地点,到时间了就去培训室上课。是外教上课,中间偶尔会有一两节课是中国人。公司要求 100% 纯英文环境,所以他们上课,我们回答问题,全部都要求用英语。
当时心里那个欢乐啊!感觉像在做梦一样。想当初,我们要是哪里能碰到个外国人能闲聊上两句都可以兴奋一整天,这里这么多外国人,你想怎么聊就怎么聊!你不聊还不行!oh, my God!原来外企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当然,事实上,据我所知也只有这家企业是这样的)
什么培训,就是疯玩。老外上课,happy 得很。首先就把桌子板凳拆了,围成几个小块几个大圈之类的,搞点 PPT,做点 presentation,然后就大家分组讨论,就像一场嘉年华,大家嘻嘻哈哈一上午就过去了。
但这样做,给人的影响却很深刻。有几节课是中国人上的,一样的 PPT,一样流利的英语,一样的照本宣科,我都在下面睡着了,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什么。而老外的课程,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好几个。
讲文化差异的时候,老外用 PPT 演示,你觉得美国人是什么样子的?先放了一张大胖子的图片,塞在椅子里都担心椅子会不会被压垮,再配点汉堡可乐之类的;但接 着又放了一张图片,一个帅气美国小伙子做俯卧撑,浑身都是鼓囊囊的肌肉块。然后通过这两张图,老师告诉,美国人是不一样的,不应该有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
还有一次,也放了两张图片,说如何了解一个人。一张是海里冰山的剖面,一张是一个洋葱的剖面。告诉我们,每一个,暴露出来的远不及隐藏着的多;每一个人,都是一层一层的包裹着的。(嗯,用文字,还真不好表达那种韵味。谁说美国人单纯肤浅?)
培训部里还有一个印度人,上课我们都头痛,他的口音太重了。但他教给我们的知识,让我受益终身。他给我们每人发一篇文章,让我们自己数,文章里总共有多少个 a。第一次,不准用笔,就这样数,结果当然是五花八门,每个人的结果都不一样。第二次,可以用笔把 a 圈出来再数,我们的结果又和上一次不一样,但感觉好多 了。第三次,他让我们每数一行,就把那一行的 a 的总数标出来,最后再一段一段的累加,这一次,我们的答案接近了很多。最后,他让我们交换手里的文章,交叉 检查,这一次,我们几乎所有的答案都是正确的。做完这个实验,我马上想到的,就是我做装修的时候,设计师的明细报价老是错,我当时就只是骂他,“为什么不 仔细点?细心点就这么难吗?”
当然,还有一些小插曲。比如,我们中国学生问,美国人是不是很 open(特指:性开放),这个美国女老师弄明白了 open 的这个意思之后相当震惊,“你知道在美国,如果你问我是不是 open,会有什么后果吗?”她做了一个 “啪啪” 扇耳光的动作。
让我震惊的是,一个高高大大的黑人,有时候也会来听课,肩上骑着一个长腿长手的布娃娃猴。当然,更逼格的是教室里来了一条大狗,悠闲的踱着步子,然后找个地方趴下来就开始打瞌睡了。老师同学都熟视无睹,后来知道,这条狗是我们公司老板的宠物。
见到公司老板是在年度大会上,超胖的一个美国白人,在体育馆里给大家演讲,噼里啪啦的讲了很久,我一直在担心他的腿能不能撑住他硕大的身躯。这次年度大会, 让我更有所感悟的是,老板是在台下的,我们所有员工是在台上的。就是那种体育馆篮球场,所有的观众坐在四周的台子上,老板就拿一个麦克风,转来转去的演 讲。
老板和我们离得太远,我们完成了入职培训,还是得开始干活。别忙,还有岗前培训。之前的入职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的,讲的是公司概况, 文化差异,怎么写邮件,怎么打电话之类的;岗前培训,是针对部门员工针对具体工作的,比如系统的架构、开发的流程、用到的工具、环境的搭建。每天培训的内 容都是给你安排好了的,第一天做什么第二天做什么,有资料(自己看),有 mentor(大致上就是师傅的意思吧?不懂就问),还有题目(考核你是不是真弄 懂了)。看着这个入职培训我感慨万千啊,就是头猪,过了这个培训也能上手工作了!要是有这么个入职培训,之前那家公司我用得着吃那么多苦出那么多洋相?
从管理者的角度观察,这家公司高明啊!入职之初,是员工最不稳定的时候,就像我,其实都还偷偷的面试了另一家日企,但一方面那个汉奸假洋鬼子太招人恨,另一 方面这家公司确实做得到位,所以果断的把那家日企给拒了。而且第一印象,相当重要,这么好的第一印象,这种好感至少可以延续一两年!
我主要是负责修 bug,就是如果程序哪里出错了,我们去把它给改过来。公司的流程控制做得相当的好,我工作了一年多,从来没和客户打过交道,就专心的改 bug,一个改了改下一个,反正 bug 是由项目经理分配,他控制难度优先级之类的。说这些外行可能不懂,给个直观的感受吧,从来不需要加班!IT 行业的同学就知道,fix bug 的岗位,所谓救急如救火,项目管理做到这一步的难度。
而真正让我膝盖碎了的,是这样一件事。
公司新来了一个人事总裁,美籍华人,新官上任三把火,要我们规范着装。着装的规定公司一直都有,但都是说说而已。他觉得这样不行,必须严格执行。大概就是早 上会在大门口检查,中途也会带人抽查,不合格的呢,就给你办公桌上贴个小黄旗之类的警告。实际上也没啥,不会扣工资什么的,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
我有一次穿了一条和牛仔裤看起来有些像的裤子,人力资源部小妹妹走过来的时候,我想逗他们玩,等他们经过我身旁的时候,假装慌张的把凳子使劲往桌子下挪了几 下,好像要把裤子挡住的样子。果然一下引起了他们的注意,“Hi, could you please stand up?”
“what’s wrong?” 我心里乐开了花,装模作样的问。
然后两个女孩子,抱着一个文件夹,盯着我的裤子,左瞅右看,想伸手摸一下试试质感又不敢的样子,憋死我了。
最后他们终于确认这是牛仔裤,但不知道怎么说啊(公司要求都要用英语),憋红了小脸,“sorry, we thought you…….” 想想吧,这里还得用虚拟语气,哈哈哈。
完事之后,因为我正在公司的 IM(类似 QQ 的即时聊天工具)里和一个老外聊天,还要继续卖一下乖,就敲了一句:“scared me, the patrol comes and asked me stand up.”(吓死我了,巡逻小组过来让我站起来)。
可能用词(patrol)不当,老外回了句,“you scared me, where is the patrol?”
结果过不了多久,和一位人力资源部的同事聊天,这个政策已经被悄悄的取消了。“为什么呀?” 我有点纳闷。其实从管理的角度,我觉得挺好的呀!我以前装饰公司一直都要求工人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抓到是要罚款的。
“第一呢,穿什么衣服,是你的权利。美国人是讲人权的。第二,你想一下,如果客户到外面公司,发现你们的员工随时被人叫起来,看一下他穿什么裤子。客户怎么想你们公司?” 他一仰头,回答得理所当然。
“会怎么想你们公司?说明公司管理很严格啊!” 我心里这样想,但膝盖已经着地了。这一次,是真心的。

以前有童鞋问哪家公司?博朗科技,但不是做剃须刀的那个,搜了一下,找不到了……

应该是撤出中国了吧。


下面的话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我我是在做广告,确实,我就是 “知乎广告飞”,^_^。但这一次,真心不是做广告。

我做程序猿打工是近十年,其实都没怎么加过班,甚至好长一段时间以为 “程序员加班” 是段子。有的说是因为. NET 的原因,有人说是因为外企(参考:疫情原因导致突然失业,想转行做 Java,能给些建议么?)。以前一直还有点遗憾:“没去‘狼性’的互联网公司待过”,现在才知道是福报。

明年马上就四十周岁了,越来越感觉到精力上体力上的疲惫,不像年轻时那么能拼了。如果这时候企业还是以你有没有加班能不能加班来衡量你的劳动价值,那我就真不值钱了。

[程序员为什么越老越贬值的厉害?​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5340750/answer/1336571398)

知乎用户 陈筠子 发表

对付资产阶级别问,问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再问就是没收资产。

知乎用户 玄睛 发表

类似的问题已经说的太多,再说都是重复。

外在的表现可以千变万化,但是核心的实质问题其实就一条:力量博弈严重不均衡。

让劳动者个人独自和大企业进行诉讼或者仲裁,本质上就如同让小孩子和世界搏击冠军打擂台一样,是一种不公平到可耻的行为。

按照常理,这时候应该有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组织站出来,帮助劳动者维护权利。然而,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个 “常理” 在中国并不存在。

中国没有什么真正的民间组织,更不存在一个真正的工会组织。所以中国的劳动者都只是面对巨人的孤零零的小孩子,绝望而毫无办法。

过去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矛盾被掩盖了,很多劳动者对于利益被损害都忍了。反正机会很多,赶紧找新工作是正经。假如真的把老东家得罪的太狠,那你还想不想在这行继续混了。要知道,虽然无产阶级还没有团结,但是资产阶级早就团结起来了,HR 都有职业群呢。

但是经济不可能永远高速发展,被掩盖的矛盾早晚有掩盖不了的一天,只要力量博弈不均衡这个问题没法解决,只要劳动者还没有属于自己的组织,那么就不要妄想问题能够得到根本解决。

过去类似的劳资纠纷多半发生在农民工和底层蓝领身上,所以知乎 er 是没有感觉的。但是现在矛盾已经逐渐蔓延到白领阶层了,未来类似的劳资纠纷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弹性工作制,也叫不定时工作制,特征是是只能往外扩,从来不收缩,不符合能量守恒的物理学无法解释之物。

千万别自己觉得反正是弹性工作制,就真不打卡或者在考勤记录不看就签字。

真出了劳动纠纷,考勤记录是你维护权益的最大保障之一,考勤记录证明你的在岗时间,是回击 “在岗时间不足” 的最有力证据。

而且弹性工作制只是一个通用称呼,不同公司的弹性工作规定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A 公司的弹性工作制是正常 9 点上班,但允许每个月有 3 次机会 10 点之前上班不算迟到。

B 公司的弹性工作制是每天必须在公司呆 8 小时,但上午不得晚于 12 点上班。

等等等等。

所以公司有这种制度一定得仔细细细的看制度的具体内容,不要想当然理解,因为里面说不定是挖好了处处陷阱,就等着懵懂无知的你往里跳。

如果不在工位卡座的时间都不算工作时间的话,建议以后上班的时候只要离开工位,就人人胸口挂一个 GoPro,拍一拍自己不在工位的时候干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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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心暴露公司机密,那还可以离开工位就启动定位轨迹记录,时刻记录自己定位确实在公司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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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不靠谱调侃。

事实上除了熟悉弹性工作制规则,好好打卡,认真看考勤记录,发现异议立刻核实,确认无误后再签字之外,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预防这种情况发生。

弹性工作制解开了上下班打卡的显眼铁锁链,给社畜们换上了 24 小时待命的无形尼龙绳。

知乎用户 陈进军​ 发表

这不好办了…… 中级是不是就是终审了…… 并且,看全文,明显是个人的无准备之仗,对方咄咄逼人,准备充分啊。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没办法,现在证据都不好找了…… 谁都知道加班是常态,但是没证据,没证据,没证据……

从个人来讲,我还是希望能扳倒鹅厂……

==========

新时代,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应该加强劳资协作。新时代的工会,是不是可以大有作为呢?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城市资本只要劳动力最佳的年龄段,过了最佳年龄段,城市资本会找个理由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扔掉,转而去吸纳新鲜的韭菜。

知乎用户 日小月 发表

认栽吧!

闫先生 2012 年 7 月入职腾讯,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到腾讯前已工作多年,从入职腾讯就是 T3 高级工程师。

这样看来,闫先生,至少要有 10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了。所以年龄在 35 岁以上。。。。

大家懂我意思吧?

个人跟公司搞诉讼,无非以下几种结果——

1、个人有明显纰漏,被公司抓住把柄清除,个人必败

2、个人无明显纰漏,公司存在明显违规的情况下:

1)公司耍手段跟个人玩拖的战术,2-3 年才有结果,大多数人承受不住,败。

2)公司财大气粗,金牌律师玩无中生有,个人胜诉的难度难上加难,败。

3)公司气数已尽,耍赖没有资产和现金(也可能早就把财产做了转移),赔不起员工,员工胜诉了,依旧是败。

那为什么还会有人打官司呢?

往往不是咽不下这口气的人(这种情绪冲动折腾 1-2 个星期就消失了)。大多时候是赔偿金额较多的人(对员工本人来说的金额)。另外就是真的没有好的出路,后面有时间跟公司搞的人。

按理说,获得腾讯光环加成的技术研发人员应该蛮吃香的。

但还是抵不过岁月和工具人的现状啊。。。

知乎用户 御史书童​ 发表

我觉得这事儿这位腾讯员工败诉的理由根本原因应该还是在于其证据不足。

很多人以为打官司是讲道理,但是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打官司讲道理是建立在讲证据的基础之上。

没有证据你打什么官司?

![](data:image/svg+xml;utf8,)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虽然法律和司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向保护劳动者倾斜,而且赋予了用人单位比其他民事纠纷更重的举证责任,但不代表颠覆了 “谁主张、谁举证” 这一根本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腾讯只需要举证这位劳动者严重违反了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可。包括在岗不足 8 小时,这或许只是理由之一,南山必胜客大概率不会在这方面有所欠缺。这方面的证据很可能是充分的。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的腾讯公司可能已经完成了属于它的举证责任。而这位闫先生想要反驳,那么就需要举证自己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但是显然闫先生并没有做到。

法院判决中提到 “上诉人并没有足以推翻《员工劳动合同》和《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的相反证据,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可以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实行对工作时长没有要求的弹性工作制……”

这说明了闫先生要么确实违反了腾讯的规章制度,要么就是平时不怎么重视保留证据。

所以,保存证据对于每一个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

下面,就来教大家如何保存证据→_→

其实加班这种事情非常常见,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很多童鞋平时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等注意到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而且很多人根本连自己都忘了自己加了多少的班,所以往往就没算。

这其实很亏的,因为加班是算平时 1.5 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补休是平时的 2 倍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是平时的 3 倍工资。

![](data:image/svg+xml;utf8,)

而你们最多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你们加过班…… 悲哀!

当然,最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和公司协商建立加班的签到和时间计算等制度。

但是,有些人确实无所谓或者不敢向老板提出这个问题,却又想留一手方便日后维权。

咋办?

书童教你一招,这招绝对惊天地泣鬼神,好用到没朋友!

“你只需要这样↓ ↓ ↓

保险起见,加完班后再来一个↓↓↓

你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一场装逼秀?

NO!

微信朋友圈信息其实不止是简单的心情发泄还是一份电子证据

没错,这就是书童要教你们的保存证据新方法——

微信装逼保存法!

为什么要用微信呢?

因为微信作为网络社交平台,其数据为云存储,且不可更改,一旦发布,除非删除,会一直保存在你的微信账号里,你自己包括你的微信好友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看到,理论上可以做到永久保存,再也不用担心证据丢失和被篡改问题了……

为什么要跟北京时间合影呢?

虽然微信发布的时间不可以更改,但是可能存在照片造假或者定位误差的情况,而互联网显示的北京时间却是更改不了的,跟电脑此时的北京时间合影,可以证明你当时真的是在电脑前,当然,合影的取景范围要大一点,要能体现你的合影地点是在公司等加班场所。还有…… 记得露脸!**

**

但是有些人就会问了,如果我上班地方没网络,没电脑,那么我如何固定加班证据?

没事,还有一种方法……

首先,取景的背景要能反映这里是哪里!

其次,看见上面的那个表了没?没错,你假装不经意地把表照进去,时间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最后,还是那句话,记得露脸!

其实,虽然书童传授了你们这个神技,但是这些不能说绝对万无一失,何况有些人在学习运用过程中还是可能出现一些偏差。

但是不要紧!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并不是像刑事诉讼一样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只要你的证据的证明力盖过对方即可。

何况,在劳动争议中,计算劳动报酬等是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作为劳动者你们若能提供这种加班的证据,相对而言,优势还是比较大的……

还有一点还是要强调,上述为保存证据的自拍,一定要自然,不能轻易地让人看出你装逼背后的心机!不然万一有人偷偷告诉老板怎么办?

嗯,差不多就是这些了。什么?为什么要叫微信装逼保存法?为什么非要装逼?

额…… 这个原因比较复杂,嗯,简单点说呢,就是——我!喜!欢!啊!

知乎用户 Will.liu 发表

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光盘里,每个工作日两个文件,从 10 点到 14 点一个,从 14 点到 18 点一个文件。
根据《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虽然各个部门可以根据岗位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但原告工作人在岗时间需要达到 8 小时,原告所在部门要求原告须于上午 9 点半到岗,10 点参加晨会,但原告经常不参加 10 点的晨会,在岗时间经常不足 8 小时。

10 点到 14 点,4 个小时;14 点到 18 点,4 个小时,两个时间段,加起来 8 个小时的上班时间,但你上班无故离岗了,经常看不见你人在岗位上。所以你在岗时间不满 8 小时,不敬业,理应辞退。

这些明面上的事实,多么简单明了,十以内的加减法,真的一见便知,无需解释,小儿也懂,难怪上诉被两次驳回。

只是真正的道理,真正上班的时长,深圳南山区法院懂,腾讯的资深法务懂,腾讯的高薪 HR 懂,腾讯工作多年、享受高福利高待遇的闫先生也懂,我们这些职场混过多年的看客也懂。

就如同上演着一起庞大的哑剧,在巨大的舞台上,绚丽的灯光闪耀间,演员们闭口不言,各司其责,各得好处,眼神交流中,默认其中的潜规则罢了。

只是演到一半,被舞台淘汰出局的闫先生不甘心罢了,眼看着沦为了观众,再也无法享受到演员的种种好处。

于是悍然撕破了舞台的规则,我要出声,我要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你们这样加班,不算时间,不算钱是不对的。

是的,不对的……

他的声音震耳欲聋,在舞台下回响,引发台下观众的阵阵共鸣。但舞台上却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演员们依旧各司其责,在岗位内外忙忙碌碌。编剧们依旧表情严肃,在剧本上奋笔疾书。导演们依旧面带笑容,眼神却是频繁交流。

这个社会就是如此,职场就是如此。

不如学下我,之前在一家美企世界 500 强,两三年下来,我加班近千小时,最后走之前,只要求休一个月,顺利拿了年终奖走人。而另一个同事,离职和公司扯皮,拿着打卡时间,要求 2 倍补偿加班时间,和公司打了一年官司,却以败诉收场。

因为高薪资高福利的岗位,一进公司 HR 就会告诉你:

1、管理岗位不允许加班,哪怕你连续上 24 小时,也不算加班的,我们也不会接受加班申请,系统里面的加班只针对普通工人。

2、我们考勤记录很严格,要上传总部的。晚到早走,上下班不打卡,不论原因,都是会扣钱的。如果你晚上因为回家晚了,第二天不能正常准点上班,是需要请假的,否则红色的打卡记录会影响你绩效。

3、以上我说的有部分内容,不在员工手册里,你知道就好。

你知晓我所说的吗?

知晓了。

你同意并接受吗?

我同意并接受。

那好,欢迎来我们公司。

好的,谢谢。

……………………………………

公众号:Will liu,非营销,纯粹自己写点评论,情感,职场,都是自己这几十年的一些感想。

知乎用户 小乖他爹​ 发表

显然,企业理解的弹性工作制和员工理解的弹性工作制不是一回事。

这里面埋了不少坑,最明显的坑就是怎么算工作时间。

在这个事情上,以在卡位时间计算工作时间,明显是不合理的。以我个人为例:以前带团队并且和多个团队交互比较频繁的时候,我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来回协调外部资源和团队内部问题的,这时候通常都不在工位上。按照这个算法,那我肯定工作时间只有一半了。

以往多是按照考勤记录来算工作时间的,南山必胜客这是搞出了一种新的算法。按照这个新算法,只计算 8 点至下午 18 点在工位的时间,还必须满足 8 个小时。我估计必胜客可以随意开除绝大部分员工。毕竟按要求 9 点半到岗,那么中午吃饭、开会、上厕所只要累计超过半个小时,那么就不满 8 个小时了。

不过毕竟是南山必胜客,闫先生也不卖辣椒酱,在南山还是必胜的。

知乎用户 zhiser 发表

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敏感话题,很多话不敢说,否则有可能被和谐。

说一些能说的吧。

劳动者作为弱势一方,当然没办法自己举证的,绝大多数劳动者在职期间,就算目睹了企业的侵权行为,为了工作,也只能选择隐忍,这在中国的私企是普遍现象。我之前经历过的一家公司,还是上市公司,就将 “劳动者自愿放弃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光明正大的写入《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就不续签合同。

而到了离职后,有些员工会选择申请劳动局仲裁,企业早就想好怎么规避了,当然不会给你留下任何证据。最后,一般是以双方协商为主,绝大多数失败,劳动者基本不可能得利。

企业敢这么做,都是提前咨询了法务的,而法务多半都和当地的劳动局打好了关系。

外资企业来中国开厂,一般都会招聘当地人做挂牌厂长,打理当地的政府关系。

我还意外收到公司董事长和公司法务之间的邮件,直接说了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宁可罚款。因为罚款让政府得利,金额也相对比较小,还有操作空间;依法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话,因为员工人数太多(上万人),每年缴纳公积金规模非常大。所以,很多私人企业就等着被查后交罚款,也不愿意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这家公司也不算是小企业,是某经济强市的十大纳税大户,前总理都是参观过的。

这家公司还算好的,毕竟给员工买齐了五险,食宿全免,底层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符合劳动法规定。

很多私企,不仅公积金没有,很多连五险都不愿意给员工购买,最多选择给员工买一份团体意外保险,毕竟容易出工伤。如果员工要求买五险,一般是说等工作半年才给买。说实话,员工流动性是高,没保险也是员工流动性高的原因之一。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不是金额特别大,是没有人愿意和这些大企业打官司的,因为大企业都有法务,深谙法律漏洞;大企业一般和当地的法官、劳动局、地方政府官员很熟,又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当地政府为了留住企业,也会将大企业当宝一样供着,大开绿灯,生怕企业不高兴;因为这涉及各地官员的政绩和奖金,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关。中国人又特别讲人情。地方政府将企业招商进来,也私下承诺了不少条件的,保险就是其中之一。

知道中国私企、外资企业普遍没有工会,为什么?福耀玻璃在美国开厂的故事说得很清楚,因为企业不愿意,中国目前又处于求人家来投资,解决就业的阶段,如果搞工会,别人就撤资,不玩了。是糊口重要,还是人权重要,二选一吧!这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的两难选择。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劳资公平,只有妥协。福耀玻璃的老板直接说了:你们都没工作,我来投资了给了你们工作,让你们的生活更好了,我还没开始赚钱,你就开始找我要权力?我是来花钱找罪受的?大不了我不干了。那些失业很久的美国工人,当然害怕再度失业,成立公会就被否决了。

这还是在美国,工会意识很强,还有外力帮助,工人也不得不妥协,放弃工会。

鹅厂的马老板,还是全国青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财大气粗,论官场级别和背后的人脉,地方法院就是弟弟,又怎么敢得罪腾讯?除非是腾讯得罪了有权力的人。

所以,如果坚决打官司,建议异地打官司,最好是鹅厂在当地没有利益关系的地方,而不是将官司放到深圳,这样才会相对公平。

其实,不仅仅是劳动官司,很多官司都尽量安排到异地,这样才会有公正的可能。因为异地法院不用巴结这些大企业,异地法院自然可以秉公办案。重庆刘汉案放到湖北审理,就已经揭示了这个道理。

知乎用户 法猫 发表

法猫来吃瓜了!

弹性工作时间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代替统一固定上下班时间的制度。

但是拿 10-18 点的视频证据来框死上班时间,这不是自相违背吗?

弹性工作 = 搬完砖你才能下班

害!企鹅可不是憨憨的傻白甜!

[合同到期被公司裁员了,应该怎么赔偿?​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3244289/answer/1208167590)[一般公司会在什么时候辞退人?​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7968112/answer/1328193533)

了解更多职场权益,关注公号 - 法猫猫(ID:famaomaoai)

城市漂泊不易,总的学会保护自己,拯救法盲两脚兽!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码农加班天下知,老财被踢无人问!

当年有老财被裁,和老板好声好气地说想要一点补偿,毕竟在公司付出了那么多年,老板不肯,老财说要去仲裁,结果老板一拍桌子怒斥: 爱滚滚,再闹,我让你在这个地方没人敢要你!老财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这就是现实,很多老财被裁都拿不到赔偿,反而战战兢兢希望公司能和自己好聚好散,不要为难自己。

去搜搜” 财务 离职 被告”,“财务离职后赔偿公司”,悲剧真是太多了。

知乎用户 没法奈何 发表

腾讯在扯犊子,这么干的单位给多少钱别去,当然,你打算工资翻倍去也扯两年犊子赚点钱是可以去的。

考虑长久的就别去了,税后收入 / 工时 * 8*250 - 当地年生活支出,这个最朴素的算法才是你真正的年收入。

传统行业,我部门在分公司恰好也分管综合业务,但是我可以公开说,严格按照公司人力准则我可以开除百分之八十员工,包括 CEO,vp 在内,大家听完都会乐乐,也没人认为不对,但实际上近两万人的整个公司,一年连蓝领算上也开不了几个人。

单说这个在岗,我们实际管理上,只要你进了公司门,签了到,就算在岗,至于你干不干活,干的咋样,是你领导的事,实际上白领除了在做需要电脑的工作的时候,就没几个乐意在座位上好好坐着的好吧,打个电话都喜欢楼道里面或者是办公楼外面走来走去的打,烟民扎堆吸烟区谈业务的也不少人,公司还有各种比如每天走满一万步的活动。。。。。。员工没了半天恰好找他找不到一问说报了公司啥啥活动的也偶尔发生,再就是无休无止的会, 我很惊讶他们把在岗真的就定义为在 “岗” 了。这个也不像是高新尖企业干的事儿啊。

在岗满了八小时,最后要开除你,连公司明文规定的迟到都不会引用,因为这点会有争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综合工时的员工只有单天满八小时或单周不低于 44 小时这个义务,没记错好像确实是 44。

所以,除了连续满五天无故矿工外我司辞退员工基本集中在重大过错导致经济损失,主观不悔改,配合态度差这个上面,如果后两条不满足,大概率会给个差评大家继续做好朋友,毕竟设定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警示和教育不是要整死谁,改了就是好同志。辅因会提不满八小时,迟到或早退。

考勤从来没做过主因。

哪怕这个人很差劲,倚老卖老不干活,还忽悠新人拉帮结派找规则漏洞对抗领导,也不能这么干。 这个头一开,后患无穷。

社会共识范围内,你可以利用规则处理不合格的员工,这样可以给予同类人压力,获得该群体一定时间内的改善,并且不会伤害主力群体,甚至得到主力群体的认同,但是社会共识外的扣字眼,扣规则,会造成的不仅仅是压力,更多地是制造不安全感,不信任和恐慌,这个,是对全员的。

员工要是发现在自己常识认知内的安全感他在这个公司其实并不具备,那你迟早完蛋。

规则一般都是理想化的,说白了就是过于严格,常识内选择性执法大家会认为公司以人为本,讲究,宽容,待遇好。常识外选择性执法,员工会认为公司看人下菜碟,不公平,整人,没劲。

有能力等于有选择,你不可能是世界第一天下无双的是不。

话说早到晚走前拍下办公室的表其实是个好习惯,没表你自己花钱买一个挂上,把照片 GPS 和时间戳都打开。

知乎用户 圆胖肿 发表

所以我就说了嘛

资本家不靠谱

你以为你可以依靠技术混一辈子?

996 和南山必胜客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你,做梦

这种事以后会越来越多,所以程序员要自救,不要幻想什么技术精湛就不会被辞退

就算是技术专家,照样让你滚蛋,技术只是工具

当资本抛弃你的时候,连句抱歉都不会说

这事也给了那些幻想一线城市不靠关系只靠本事吃饭的人一巴掌

谁说深圳不靠关系啊?

所以我从来都建议实习生们毕业后回到家乡,利用家乡的资源,尽快解决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然后就可以开始创业了,成为资本家,去卷别人

你跑到一线城市来,好一点,就进个工厂 996,然后 35 岁后滚蛋

差一点,被骗的大有人在,深圳多的是各种口音的骗子,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呢,照样在五星级酒店行骗,而且各种套路,牛逼得很

不管哪一种,最终都是被卷

知乎用户 陆骏秋律师​ 发表

作为一名自认在知乎上输出了相当多劳动法相关干货的律师,面对腾讯这样的庞然大物,有几句话送给各位劳动者:

  1. 违法辞退赔偿金绝对比要求继续履行容易很多,理由是这样腾讯比较容易接受;
  2. 加班费十打九输是普遍现象,不止腾讯,也不止互联网公司,举证责任很无情;
  3. 该公证的证据,利益够大的,不要舍不得,我干过一个被做了公证,公证书就有 250 页,代表公司一方的我很难受,同样事情没有公证书的,至少劳动仲裁阶段我一个字都不会承认,到了法院要看情况;
  4. 有关于加班费,目前最难受的一回是,在职期间公司被投诉不支付加班费;
  5. 也打输过被要加班费的,公司在工作群里发排班表;
  6.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套路一般是否认无单位公章证据的真实性(含电子证据)和劳动合同约定加班须申请,比如钉钉上只有上下班时间的,八小时以外算逗留,讲句公道话混晚饭和打车报销的也大有人在;
  7. 仅看新闻,确实能感觉到有一股神秘力量,但毕竟判决书顺利写出来了,就还是能经得起推敲的,不看好再审,除非腾讯先凉凉;
  8. 最后,你有拒绝加班的权利,除非钱合适。

知乎用户 勃然大怒 发表

南山法院都把骂腾讯的热评删光了,护主护得真好。

知乎用户 边缘 发表

补充一下:

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陈晓卿几年前已入职腾讯,拍摄了风味人间等节目,他基本一年有半年不在座位上,建议调取监控取证,予以开除。

首先负责任的说一句,腾讯肯定不会因为只是因为年过 35 就让员工离职,说这个没意思

腾讯是有绩效考核的,每半年一次,每个部门都要给员工考评,从 1 星至 5 星,1 星和 2 星会被 “激活”,“激活” 后两种选择:要么转岗,要么走人,所以其实正常都不会突然让员工离职,因为到了考核阶段,你是需要一些人来 “背星” 的

这种突然被离职的事件,多半是当事人惹到了不该惹也惹不起的人,才会闪电让他走人

还是想要吐槽一下拿监控视频作证据,腾讯每人都有工卡的,每天上下班刷门禁就是打卡,为什么不拿打卡时间来做证据?怕是打卡时间都在晚上 10 点以后吧

说起当事人所在的互娱,如果是做游戏的,不是我瞧不起他,他根本没有划水摸鱼的能力,每天工作时长低于 10 个小时你想走?

如果打卡时间不能作为考勤证据,那又为什么要求员工要打卡,干脆发工资也靠监控视频来计算好了

不知道这个当事人是自己开车还是打车上下班,如果是打车,每天晚上用企业滴滴叫车的记录也可以当证据

知乎用户 Anonymous 发表

已经看到有回答说, 这位工程师被开除的真正原因是他确实消极怠工. 问题在于, 这个案件引起这么大反响, 原因不是一个人被开除. 每天被以各种理由开除的各种员工多了, 其中 “消极怠工” 这个理由被开除的不知道有多少. 大家在意吗? 不在意. 那为什么这个案件影响这么大? 真的只是因为和腾讯挂钩了吗?

在我看来, 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在于证据的可怕性. 也许这个员工确实 “消极怠工” 了, 但是雇主应当拿出的, 是真正能证明对方 “消极怠工” 的证据, 而不是拿出从 10 点到 18 点的录像证明该员工没有工作满 8 小时. 虽然目前我们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上面有种种的缺陷和问题, 但是我相信, 多数正常的员工是不会主动去 “消极怠工” 的, 自然, 多数的他们也不会认为雇主能证明自己 “消极怠工”. 更糟糕的是, 特别是对于腾讯这种所谓不打卡的弹性工作制公司, 员工几乎没有任何手段来主动证明自己没有 “消极怠工”. 而用 “10 点到 18 点的监控录像” 来作为证明员工 “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 的所谓证据 (是部分证据), 如果法官智商正常, 根本就不可能也不应该被采纳为证据. 因为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无论这个监控录像里该员工在座位上几个小时, 都无法证明任何东西.

于是, 这个案件的可怕之处在于, 如果这样的所谓证据能用来证明员工的 “消极怠工” 的话, 等同于再说几乎所有的腾讯员工 (或类似工作状态的员工) 都在 “消极怠工” (毕竟, 即便是打卡的公司, 也没人能保证自己打卡期间的 8 小时永远在工位上). 那么如果公司, 或者仅仅是你的上级, 想要以此作为借口把你赶走的话, 任何员工都有可能无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才是可怕之处.

作为员工, 如果支持这种判决, 等于支持授予雇主一份可以随时无条件解雇自己的特许状. 那还要劳动法干嘛?

当然, 如果这位工程师确实 “消极怠工” 了, 我也支持腾讯公司用切实的证据来维护雇主的利益.

知乎用户 唯嘉 发表

10 点到下午 6 点也才不过 8 个小时!

中午午休和离开上厕所、打水都算是离岗的话,那肯定是不够 8 个小时的啊!

查监控不如把加班和早到的时间都算上。

另外,想告倒腾讯,真的很艰难,我们个人只是资本的养料……

知乎用户 望京一只妖​ 发表

说一个业内普遍认可虽然不成文但是众所周知的情况

一般互联网公司的上班时间相对弹性

比如早 9 晚 6 早 10 晚 7

中午 12-14 点 2 个小时吃饭休息时间

这么算每天的工作时间为其实大概是 7 小时左右

看起来似乎还挺占便宜的对吧?

但是呢实际大家都清楚

在互联网公司准点下班几乎不可能

发个版本,搞个进度,跟个需求,修个 Bug 加班到晚上 12 点是常态

如果这个人可以每天准点下班并且在这个公司工作多年这完全就是扯淡

公司不会留这样不 “主动” 加班的人存在

有也早被优化掉了

大多数人的工作节奏是

早上不一定会早到,但是一定会晚归

一个月总有那么一到两周加班到很晚才回家

早上点跟下午 18 点不在工位的原因很简单

要么昨晚加班太狠白天多睡会调休

要么晚上想赶紧食堂吃饭稍后玩命加班

非要拿 10-18 点时段的监控来卡一个员工这非常搞笑

说白了就跟脸上写着要搞你没啥区别

当然了这个事业内都知道

公司知道

同事知道

法院可能也知道

但是谁在乎呢?

另外个人看法是就算加班也要照顾自己身体

不然最后就是同事给你点一晚蜡烛

第二天公司邮件全部同事宣布完这个消息就把你邮箱账号注销

资本世界就是这么残忍

知乎用户 小草一颗 发表

且谈谈该员工反诉中的加班费情况吧~

根据贴出的图片可知,该用人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且不进行考核,这使得主张加班费要获得支持更难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即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加班事实存在。

对于自己的反诉请求,员工提供的具体证据不得而知。但是,手中握有以下证据的可能性,应该也是比较小的,毕竟,公司是不进行考核的。

实践中,加班的证据有:单位领导用 QQ、微信发的加班通知、在内网上公布的加班人员名单、张贴的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可以保留考勤记录、打卡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等。

如果不能提供以上证据的,就算真的存在加班的事实,也会因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而不能得到支持,毕竟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作为劳动者,如果公司有经常加班,不给缴纳社保,不签定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一定养成平常收集证据的习惯,以防后续发生劳动纠纷处于不利地位。

知乎用户 Cissalc 发表

说了多少遍,下次遇到起诉腾讯就直接快进到南山必胜客接赔偿诉讼费,别老整这些有的没的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感谢

@左丘鹿鸣

邀请,简单讲两句:

一、在收到邀请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查询是否有公开的判决书,因为如果没有判决书,仅凭现有单方陈述构成的新闻报道,是不足以判断案情的。

就我个人经验,当事人的单方陈述通常不能尽信,这不是说当事人一定会说谎,而是说即使是同样的客观事实,人们在描述和解读时也会带有各自立场,从而不自觉地美化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淡化对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是人之常情,因此法律判断应当用证据说话、凭材料发言。

这个原则,不因为一方是劳动人事领域 “臭名昭著” 的腾讯而改变。

二、法律领域可以讲几点:

1 、

@视频创作者王瑞恩

引用了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但是弹性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本案是前者,大概率不是后者。

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针对在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个法律上的专门概念,而弹性工作制只是很多企业对自身工作制度的一种描述。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需要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而大多数自称弹性工作制的公司并没有经过审批,只是没有专门的考勤制度,上下班时间比较弹性而已。

本案中,尽管用人单位没有专门的考勤,但仍要求每日工作时长达到 8 个小时,只是上下班时间允许自行前后调整,这并不是不定时。

2、针对案情,依据新闻报道,用人单位提供了监控视频光盘、公证书、沟通录音光盘;从下文看,公证书的内容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微信沟通记录,法院是依据前述证据所形成的证据链认定在岗时间不足的

所谓证据链,即是单个证据间互相佐证、互相补充形成的证明链条;既然是依据前述所有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断案,其中某一项无法充分证明在岗时间不足也并不奇怪,讨论判决是否合理,应当基于全部证据整体判断。

很多老师批评视频证据并非全时段,或者不足以排除劳动者是出外勤,这其实不是问题,因为法院判决依据的是多项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其中一项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主张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问题是现在所有的新闻报道都没有把其他几项证据(微信沟通记录、录音记录等)的内容公开,因此我们没人知道其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目前新闻披露的只有视频在岗时间的一张统计表,沟通录音以及微信沟通的内容均没有展示,只依据披露的一项证据径自批判判决枉法是不合适的。

我的判断如文首,“如果没有判决书,仅凭现有单方陈述构成的新闻报道,是不足以判断案情的”。

顺便一说,我个人非常好奇微信沟通记录和沟通录音的内容,如果其中有劳动者对缺勤的自认,对本案恐怕是一锤定音的。

3、劳动者对不在工位的辩护主要有二,其一是日常走动和他处参加会议,其二是晚间加班。

这两个解释分别能够解释一部分不在工位的记录,但是未必能解释全部记录,且从新闻报道看,劳动者也没有办法提供对应依据。

从披露的记录表来看,劳动者通常是在每天十点半之后到岗,五点半之后离岗,期间有多次离开工位,间隔从数分钟到数小时不等。

间隔的数分钟离开工位可以解释为四处走动,间隔的数小时离开工位可以解释为部门会议,但是 2019 年的 2 月 12 日和 3 月 18 日两天劳动者都是全天不在岗,部门会议未必能够解释

我去查询了一下,2019 年 2 月 12 日是年初八,2019 年 3 月 18 日是周一,换言之缺岗的两天都是休息日后的第一天上班,不排除是因为怠倦缺勤。

同样针对晚间加班,新闻报道指出 “上诉人提交反映其他员工晚间工作状态和赶班车的视频”,只有他人赶班车的视频,却没有自己赶班车的视频或者打车记录,这项证据要证明自己同样进行了晚间工作还是比较困难的。

三、最后讲一句

我在工作中,经常被问到,某某人或者某某企业在当地很有影响力,这个案子会不会被暗箱操作。

针对这类问题,我的回答始终是一以贯之的:

司法工作人员也是人,也会考虑各方影响,世界上没有 “真空球型案”。

但是这个时代有媒体曝光、有新闻报道,文书没有特殊情况也需要上网公开,尽管我们不能排除司法人员的内心倾向,但是在一线城市的公开庭审中,明目张胆地无视事实、违法裁判已经相当罕见了。

与其担心大企业利用自身影响力去干预司法,不如多花心思在证据准备,诉讼争议归根到底还是证据为王。相比因为无法充分举证导致的败诉,对司法干预的担忧更近似于极小概率事件的杞人忧天。而据我所知,越是大型公司,越是注重业务的合规、证据的收集,面对一流律所和法务部组成的层层关卡,如果还在纠结莫须有的勾兑,在正常的庭审环节就会被碾碎。

更一流的法律团队,更强的法律意识,更审慎的风险管理,更优秀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拥有这些的大企业显然会有更高的胜率。如果不能先夯实证据基础,在最基础的庭审工作上做到更好,漫谈 “南山必胜客” 只是浑水摸鱼罢了。

以上。

知乎用户 嘉慧 Lincoln​ 发表

只提供了一天中 10 点到 18 点的证据都可以算全天,“南山必胜客” 果然名不虚传。

看来以后入职腾讯需要提前自备监控器材和录音笔,记录下自己每天工作时间。

建议换个地方,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投诉试试: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36 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四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1]

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以及邮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court.gov.cn/ssfww
申诉信访” 版块。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 27 号,邮政编码:100745

第一巡回法庭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36 号,邮政编码:518000

参考

  1. ^ 最高法 http://www.court.gov.cn/xunhui1/xiangqing-219661.html

知乎用户 长太息 发表

这些事件本身并不少见,腾讯做这些事情早就是轻车熟路。从他们的反应就可以看得出来,太常见了,以至其在腾讯眼中根本不构成新闻。

腾讯在老干妈事件上就已经暴露了它实质上独立于地方政府的事实。我在之前就认为腾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长太息:腾讯老干妈握手言和,腾讯撤诉并向老干妈道歉,如何评价这一波操作?对双方而言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30581693)

腾讯把地方政府对其的控制和保护,变成了腾讯利用地方政府保护自己。这在老干妈事件就已经暴露无疑。

马化腾低调了那么久,最终还是没有忍住露出了自己的獠牙。可惜刚露出来就要打的头晕眼花了。

资本的屁股都不干净,他们做着所有敢做的事,借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大旗肆意妄为。但是他们需要记得,当他们准备抛弃地方这面旗帜自己独立出来的时候。那些账可以立即把他们压倒。

但是腾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它以为在保护主义之下违背劳动法和自己违背劳动法是一个东西。但是实际上当它开始自行其事的时候,它也该知道,它不仅失去了遮挡物,它还要面临遮挡物对它的压力。

知乎用户 一抹笑靥 发表

说明知乎上大部分高学历人才虽然顶着名校光环、享受着小资生活,表面上看似风光无限心里也早就把自己划入上流阶层瞧不起广大劳动人民,但其实从始至终都没有能脱离无产阶级的范畴,自己和九十年代农民工前几年富士康流水线工人未有任何本质区别,只是工作形态不一样而已,所谓的中产只是大鳄创造的伪概念而已,经济发展好资本利润高的时候吃相好利润低那就只好牺牲劳工利益了!996 福报和员工社畜化就是这种现象的体现,应该感阿里、腾讯企鹅等巨头企业给大家好好上了一课认清自己地位。这也充分证明了某教员的高瞻远瞩和伟大。

知乎用户 周明 发表

现在就看接受申诉的高法到底是

高级 人民法院

还是

高级人民 法院

了,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动力节点直播助教​ 发表

看到这个问题的第一行:

一个普通程序员从 12 年到 20 年,每天在岗不足八小时,居然到现在才被辞退?

仔细一看,是:

因为【10-18 点,不足八小时在岗被辞退】

???…… 话说,谁能八小时连续在岗…… 不吃不喝不去厕所?(看另一个回答,腾讯 10-18,还有两个小时上午休的)

总体来说,能 18 点之后不加班?工作八年才被辞退?有这么好的事?

再看看对战双方:

南山必胜客 VS 普通程序员。

必胜客打不过国民女神,还打不过一个小程序员么

贴一下前几天爆出来的腾讯一则社招:

企鹅:我们这些薪资百万的 “人才” 可不是白招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总之,明显是腾讯为了 “合理辞退” 一个想辞退的员工,用的一个“合理理由”。真的合理吗?我不知道,这办法是年薪几十万的 HR 想出来的吧。

结果如何,等一个后续,希望程序员能赢。

知乎用户 王伟麟 发表

弹性工作制:一份在你屁股底下安装了弹簧的工作,一旦你的价值被剥削得所剩无几,资本家就会启动弹簧的按钮,把你弹进垃圾桶。

知乎用户 法学叫兽 发表

**现在不搞个 “弹性工作制”、“无考勤”、“免费下午茶” 等福利,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一家互联网企业或现代化企业了,固然这种简单粗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 “糖衣炮弹” 俘获了不少求职者的芳心,但是对于劳动者而言,这种管理制度实则给自己埋下了深深的祸根。**就跟腾讯的闫先生似的,腾讯口口声声的 “弹性工作制度、无考勤” 关键时刻就会变为你没有 “8 小时” 的足额劳动,由于没有打卡,你连自己加班、通宵熬夜劳动的证据都没有,然而用人单位却有着可以 “剪辑拼凑” 的监控视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闫先生的案例应该为部分劳动者敲响警钟。

**腾讯本次的热搜时间应该给所有的职场人士敲响警钟,签署劳动合同时别就死盯着工资那一栏,工作与休息时间也是签署劳动合同不该忽视的重头戏。**看似和谐美好的考勤制度有时候会给你致命一击,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其实也是劳动纠纷的多发地带,通常涉及加班费、调休等方面。互联网浪潮浪潮下的 “无考勤” 制度实则是模糊了法律规定的不同工时制度的界限。我国目前法定的工时制度有以下三种:

1、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就是所谓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个小时的工时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企业在只要不超过两个硬性指标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只要保证职工每周有一次连续不间断的 24 小时工作时间即可。其实标准工时制度下企业更应该严格考勤制度,然而互联网企业搞起来 “不考勤” 噱头实则在刻意模糊法律界限。涉及劳动纠纷时某些企业会想方设法的篡改、销毁劳动者打卡考勤记录,“不考勤”这种看似福利的制度实则使劳动者失去一项重要的证据,劳动者可以通过上下班时在工位拍摄小视频等方式给自己保留考勤证据。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而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情况下而采用的以周、季度、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制度。要实行综合工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法律规定的行业和岗位;②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人员:

3、不定时工作制度。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等原因,需难以按时上下班等职工采取不定时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跟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一样也要满足两个必备条件。下列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①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 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②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 及因工作性质特殊, 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职工,如出租车司机等。

无论企业属于哪个行业,采用什么工时制度,都应该充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次腾讯与闫先生的之间的热搜事件会加剧类似互联网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的 “不信任感”,这会让更多类似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的潜在风险,可能会开始注重在平时工作之余收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会相互提防,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

知乎用户 小夫子老男孩​ 发表

派人夜班加班,然后只放白班的监控,派人外出差务,只放岗位监控,妙啊。

以后员工得工作全程直播,防止腾讯断章取义用部分视频来得出和事实完全相反结论。

但那有什么用呢?我鸟厂完全可以说:我没让他加班,他自愿加班。

反正亲爱的北海北法师庭肯定会为自愿加班 “符合常理”。

解决办法很简单,录下领导分派加班和外派差务视频。

然后领导再宣布:为保障工作效率,收手机。

妙啊!

所以说闫先生,放弃反抗吧,你还想王元鹅,我鸟有的是办法治的你服服帖帖。人家不但是选手还是裁判,你怎么打?不然为啥人家叫北海北必胜客?

他们可以时时刻刻监控你,而你根本没可能反过来监控他们,这场官司注定是不对称的,一边倒的。你有事实有什么用呢?人家完全可以阻碍你取证,然后把断章取义的证据呼到你脸上。

你怎么办,你能怎么办?不好意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若有老干妈的亿万实力或许尚可自保,可你只是一个渺小的劳工,可能有点股份,可能工资不低,但终究只是出卖劳动力的小人物。

即使人类文明是千千万万小人物用汗水和智慧创造的,他们也无权享用他们的成果,哪怕只是维护可怜的权力都不行。

一切都将逝去,唯有资本永生。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知乎用户 假语 发表

挺有意思的,之前找华为索赔离职补偿被送进监狱只能靠一式三份录音笔自证,关了 251 天才出来,如果少备份了一份恐怕就和这个腾讯高级工程师一样是打不赢的仗了吧。

索赔离职补偿还有录音,可是南山必胜客来一手在岗不足八小时应该怎么自证呢,搞个摄像头一直录着自己?然后手机二十四小时定位和工位证明?

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判泄密。吃喝拉是不是也都得在摄像头下解决,和领导谈话是不是得无时无刻都带着随身录音笔用以自证。

还真是商场如战场,个个都是择人而噬的饿狼啊

不知道说什么。感觉说多了又要被禁言。

不如发两个问题链接和视频吧

[假语:如何看待头条副总裁对腾讯的二次回应,指责其「偷换概念」?这次会演变为字节和腾讯的公关战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15548237)[如何看待法国男子因「上班太无聊」起诉公司获赔 40 万元,法院称「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1511904)

[

资本家就是得剥削员工啊

假语的视频

 · 1984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263458204824215552)

知乎用户 胡七洞 发表

兄弟们,路都走窄了,

鹅厂是大公司,格局必然是大的

看我给你们分析哈

今年疫情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外经济倒退增速,

那创投圈更是哀鸿遍野啊

作为全世界优秀创业想法的拥有者,创业公司和创业公司竞品的创造者,一切互联网产品的最终拥有者

鹅厂

那肯定不能坐视不管啊,

马上人家就给创投圈,造了一个新风口

工作记录仪

连种子用户都准备好了

那可是中国最有福报,最有消费能力的一批人

要不然为啥这事早不曝出来,晚不曝出来,偏偏这个时候爆呢

我南山必胜客差这一个名胜负?

只要这位鹅厂前员工 500 万一到手,马上启动项目,要是没到手,就当花 500 万做个了大广告,直接对标腾讯 PR 和 branding 的机会可不多,

转手就拿红杉的天使

阿里融个大 A

接下来华兴资本介入,见好就收,跟鹅厂握手言和,拿鹅的天价大 B,

这时候就会有政府机构介入了,公司里也有资格建立党支部了

不过不用怕,这时候你已经 too big to die 了

只要你不作死,积极配合就没事

赶紧配合国家各个部门把工作记录仪的各项指标完善,重点是接入全程记录并一键分享至 ZYDC 邮箱功能

然后就可以收获全国自媒体的正面刷屏

毕竟写自媒体的哪个没骂过几句绿毛药酒,哪个没喝过牛奶,哪个不怕被 KSCH,

到了这基本上这个项目就盘活了

但是你也别太开心,

你还得撑过最后一步,

对鹅厂会在你确认这条路走的通以后,替你完成无聊又疲惫的奋斗,会出一个功能创意都不如你但是就是比你用的人多的竞品

所谓,你可能血赚,但我永远不亏

知乎用户 策划玉木木 发表

这件事情对劳动者最大的警醒就是,在工作中要留存一定的工作证据、证明等。

我毕业后就职的第一家公司,非常地恶心。

自打离开那家恶心的公司开始,

我就强迫自己培养了以下几个好习惯:

1. 和部门主管、HR 的正式会谈都会录音。

2. 加班时的下班打卡会进行拍照(指纹打卡机,记录名字、时间的内容)。

3. 每周、每月细心检查自己的工勤时长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截图以及拍照留底。

4. 工卡记得拍照留底,经历重要事项要留底留据(如部门调动、承诺涨薪升职等)。

……

主要就是以上四点。

当然也不是说让大家天天都这么做(会很累的)。

通常来说,隔几个月做一下,或者是当你明显感觉到自己上司态度对你不好、气氛开始不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证据留底。

不要以为我是在危言耸听,2018 和 2019 年的互联网行业裁员大潮,有多少企业违规违法裁员,为了规避裁员赔偿用了各种花样手段。

随便列几个:

就连网易、腾讯这种级别的公司都如此,更何况其他企业?

腾讯、阿里巴巴这些公司掌控舆论,有强大且专业的法务团队,再加上劳动者往往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维权难度非常高。

希望腾讯有事

最后说一句:希望腾讯有事。

知乎用户 知者新一 发表

对于这件事,有的认为员工被辞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还有的则坚定地站闫先生这一边,觉得 “在岗不足 8 小时” 这个解雇理由太扯了。

闫先生他认为,腾讯公司作为一个弹性工作制的工作方式,自己在可弹性的范围内控制着工作的时间,而完成了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大问题,而腾讯官方却用严格的考勤制度来考核,这本身也是因人而异,如果该员工表现好的话,作为公司来说是不可能用严格的考勤制度来考验人的,所以说当这个员工不被公司喜欢的时候,公司就会用一套制度来制约他,这本身就是一些公司的做法。

近期关于腾讯的事情近期关于腾讯的事情确实有很多,但是不要以为是腾讯的事情,就一定是腾讯的问题,不要先入为主。**公司有公司的管理,任何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了他的管理方式,**不能因为你要离职了,就把你当初入职的时候认可的管理制度就认为当做是不合理的,而这样反倒怨东家,那这样是非常不合理的。

有过工作经历的人都知道,当你跟公司讲法律的时候,公司跟你谈,情怀有多高,画饼有多大。而你跟他谈情怀的时候,公司就偏要跟你谈谈法律的问题,所以说在劳资关系本身就无法实现平等,关键在于如何守住底线。

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在这个案件中,员工败诉就败在证据上,毕竟员工个人还是比较弱小的,而公司有各种各样的证据留存,包括视、手写文件、考勤,制度等等,劳动合同约定虽然可以灵活安排办公时间,但是员工在岗必须满 8 个小时,对于公司来说,只要把劳动合同和内部规定制度拿出来,再配上考勤记录等证据,就可以轻易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对员工来说,常规时间之外的加班,还有调休,是否符合公司事先约定规定和要求的形式,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很多时候员工可能会以为自己确实是在加班,而且加了很多班,为公司也做了很多的贡献。只要总的工作时间加起来,达到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形式上随意点,弹性一些,这都无所谓,但这恰恰是一个巨大的巨大的隐患,从管理层面来讲,公司化的运营必然会有一个刚性的制度,没有经过公司层面安排审批同意的加班,当面临利益冲突时,员工必然会吃亏,而公司却可以有各种证据和理由,其实这也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隐含的悖论,一方面要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劳资双方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的合同约定和证据支撑,另一方面又要构建良好的劳资关系,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也要建立一些感性的连接。

所以对于这个事件,法律本身是公平的,但是,在判决结果上,可能不一定是完全公平的,因为企业力量强大,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员工个人力量弱小,需要的是各方面的力量,各方面的辩论,证据的提取等等,完全就不是一个量级。

再次提醒职场中的小伙伴,特别是初入职场的应届生,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不能靠个人感觉或者是个人的工作经历经验,来判断公司的管理,将来个人跟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肯定要吃亏。

知乎用户 萤火无声 发表

原来从热度排名第一(1000w+),降到排名 42(129w), 只需要三四个小时,南山必胜客变身南山退烧客,佩服佩服!

知乎用户 jusalun 发表

对于所有说弹性工作不考勤的都留个心眼吧

起码自己得留个 gps 导航定位信息证明自己上下班了吧,不然时间到了,用这个理由裁你,你不蛋疼?

群里传了其在岗时长证明

感觉就是扯淡,游戏平台部的程序员哪个天天坐工位上?每天运营策划都突发奇思妙想拉着去会议室开会的,这段时间能不算在岗?

要看也是看楼层监控啊,人脸识别现在这么发达,带着口罩遮半张脸都能识别,腾讯这么大计算集群的能算不了一层楼电梯口的监控视频?

这么算我在岗更低了,9 点到公司 10 点有个会,一开就到 12 点该吃饭了,下午接着开,怼到 2-3 点,把当天的任务和流程确定下,brd 搞出来,下班前要,都混到高级了,T+0 的任务,总不能做两天吧,平台部的程序员基本工作内容都是跟数据高度相关的,也就是处理数据的任务,只要不是大数据系统铲了重做,单个报表需求或者活动数据统计需求都是当天能搞定的,改改 ETL,写写 sql,存储过程,spark 任务什么的就过去

然后就会发现,这特么一天在工位上的时间就不超过 4 小时的,然后这个监控他们只查 9 点到 18 点的,你 18 点后加班的都不查当不存在,你不蛋碎一地?

-— 防杠补丁

???这个问题跟我态度有什么问题?而且我有态度问题???

我在陈述的是游戏行业数据平台部程序员普遍的工作情况,跟我态度有几毛钱关系?

哪个游戏公司数据平台部不都上午陪着策划运营整理需求,大部分还能把会开到下午,因为运营和策划的老大上午不在公司他们中午吃完饭才能到场,开到下午 3 点需求确定下来,离 6 点还有几小时?需求第一个 demo 搞定要多长时间?一版就解决问题了?中间不要测试修 bug?随便动动手基本上就 8 点了

我否认末位淘汰了?我拦着裁老白兔了?

我说的是这个在岗时长证据扯淡,完全没有自证晚 6 点后员工不在岗,以员工在岗时长不足 8 小时开除这个理由不合理

因为互联网行业按 9-18 点算,没人能在工位上满 8 小时!特么的讨论需求开会不要时间啊?!

知乎用户 快扯哥 发表

说点悲观的,这种事情其实比比皆是,只是很多没曝出来,光我知道的身边就有十几个了。

有一个朋友在某大厂做品牌部设计主管,前面都干得好好的,替公司拿过不少奖,到了 35 岁,部门老大找了一个 95 后女生过来,跟他平级,不在乎他的意见,所有事情都跟那个女生沟通,逼他离职。他去找 CEO 聊,CEO 找来部门老大,老大说那个女生的设计更符合现下年轻人的喜爱,CEO 就和稀泥,说你们各有所长 BALABALA。

最后我朋友只好选择离职,还是找了人力部门的朋友,才领导一个优化名额,拿了赔偿出去自谋生路。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其他绝大部分都是被公司使用各种手段逼着离职,心态崩得不行。

我认识很多互联网的哥们,过了 30 就开始焦虑,因为大家都觉得 35 岁自己就要失业了。

在互联网公司干习惯了,去外面一些企业真不习惯了,更别说从北上广深回老家,二线城市还好点,要是三四线城市那估计真的只能创业了。

残酷啊,天天背以人为本的公司文化,最后发现自己不是人。

知乎用户 青豆家 发表

这个案件引起这么大反响, 原因不在于某个程序员被开除,而在于司法环节所认定证据的可怕性。

如果这位工程师确实 “消极怠工” 了, 我支持腾讯公司用切实的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本案证据明显有问题:

1. 腾讯提供的监控视频里每天的在岗时间被分成好多段,也就是说连上厕所、接杯水、去找经理签个字之类的时间,都可以记成不在岗。连血汗工厂还允许工人上厕所呢,腾讯的意思是上班时间一分钟都不能在卡位之外吗?员工的吃喝拉撒是不是都得在摄像头下解决?和领导谈话、同事交流是不是得时时刻刻都随身录音用以自证?到时候会不会被雇主反告为非法窃取、泄露商业秘密,像华为某员工一样索要离职补偿不成反被送进监狱?

2. 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供晚上加班的证据,于是由原告来承担不利后果。可法院你既然采纳了被告腾讯提供的岗位视频证据,为什么不能要求被告再提供一下 18 点以后的视频内容呢?是腾讯的视频只开到 18 点,还是法院你压根就不想把这件事情调查得太明白呢?

3. 法院说游戏策划工程师应该不存在外勤情形,这个应该由腾讯证明的事实,被法院弄成了推定。某个岗位是否存在在家办公,是否存在晚上及休息日工作,应该由用人单位证明。反过来说,只要员工能举出一例同岗位在家办公的情况,就应该推定外勤情形存在。

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处于优势地位(保留着监控、考勤记录等能够成为直接证据的信息),要求员工日常保留这些工作记录是不现实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所以劳动争议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用人单位挑选出来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完事了。

法律明明规定了 “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可在实务中,法庭竟然满足于腾讯提供的一些刻意筛选、剪辑过的、不能充分严密证明劳动者责任的证据,然后在这里玩 “相对证据优势原则”,要求劳动者提供能够压倒用人单位的证据才能获胜,这难道不是对立法原意的背离么?员工到底有没有加班,法庭难道想不出来用全时段、完整的打卡、监控记录就可以证明么?为什么不要求腾讯方提供所有完整证据?

也许这个员工确实 “消极怠工” 了, 但是雇主应当拿出的, 是真正能证明对方 “消极怠工” 的证据,而不是拿出从 10 点到 18 点的录像证明该员工没有工作满 8 小时。

如果这样的所谓证据能用来证明员工的 “消极怠工” ,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腾讯员工 (甚至其他公司类似工作状态的员工) 都在 “消极怠工” (毕竟, 即便是打卡的公司, 也没人能保证自己打卡期间内 8 小时永远在工位上)。

接下来,如果公司或者仅仅是你的上级, 想要以此作为借口把你赶走的话, 任何员工都有可能无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才是本案背后真正的可怕之处

法院的判决理由里说,腾讯证据很全面,而员工则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加班。

其实大家心知肚明的是,如果这位员工真的完不成腾讯给的各项指标,各种迟到、早退、不出勤,早就会被辞退了,而不是三年又三年,都熬成七年老员工、高级工程师了。

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谁让你无法证明自己没有 “消极怠工” 呢?

资本是逐利的,这是现实。

但是,咱能不能体面一点?

员工年富力强的时候,你随意压榨;等员工年纪大了,没那么多剩余价值可以剥削了,也不求你养老送终,只求别搞什么 10-14 点、14-18 点监控证明上班时间不足8小时。咱按规矩,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有什么充分证据就拿什么证据,吃相别太难看,行吗?

知乎用户 张皓 发表

这样大体量的公司,如果这样嚣张无情,怕是会翻车。劝君善良

知乎用户 迟飞 发表

这样的信息看多了,并没有反面的信息。其实如同猜测黑箱,看它外在表现就够了。

这就是财阀行为,巧立名目,巧取豪夺。横竖都是它有理。而法院么,已经沦为财阀傀儡与工具。

财阀特权,就在于它能僭越法律而不受惩罚。乃至它自己就成了法律制定的标准。

财阀规模不同,能僭越的法律水平就不同。

有三大财阀,华为,阿里,腾讯。其他都是中小财阀。

其以华为为最,阿里次之,其后腾讯。

华为能够僭越爱国主义做商业营销,乃至成了所谓爱国代表,化政治为利润。而它并无政府股份参涉其中,亦未向党献礼。这属于政治与宪法层级的僭越。

阿里巴巴则是金融与电子商务双雄,代行工商管理的政府事务,金融方面垄断信息前端。成为中央政府无从绕过的强大存在。乃至一定程度上对央行权威构成威胁。其代表的复杂国际利益关系,亦可认为其为中国最大的买办企业,而马云亦是私营企业公认领袖人物。

腾讯在社交与游戏方面居于垄断地位,是网络社交的信息前端。亦是中央政府无从绕过。其广泛的投资帝国,构成了庞大的利益版图。互联网非归阿里巴巴即归腾讯。成为互联网规则的制定者。亦是买办企业,其股权层面背景复杂,各种私相授受,权焰通天。

三大财阀无一例外都是遵守劳动法上的恶劣反例,是公然违背之。不利他们的规定可以无视,有利他们的规定则大加利用。而中央政府未必能制。

大型财阀犹如古代大贵族,听调不听宣,尾大不掉。而意识形态上并未效忠,组织层面亦未有效控制。节度使父死子继中央干涉尚且反叛,以一州对抗全国。而况大型财阀?中美博弈,危机日趋严峻,财阀亦将是最大变数。腾讯阿里必投机。三大财阀的自我定位应是中共盟友,或者直接是陌路,挑战者。是体制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金融共产主义主张除财阀,废止资本世袭。一统于中共统一领导。重塑文明秩序。财阀之气焰甚嚣尘上,更是警钟,不可不察。

当代马克思:eziv587

知乎用户 南方都市报​ 发表

员工不满因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被辞,腾讯称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媒体对该事件进行的报道。

近日,微博话题 “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到 8 小时被辞” 引发网友热议。7 月 15 日,腾讯方面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前员工被辞退原因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非只因在岗时间不足 8 小时而被辞退。针对此事,刘小前律师表示,腾讯方面所指出的辞退理由如若属实,则辞退行为合理。

被辞退员工称自己经常加班

4 日红星新闻报道,腾讯员工闫先生因不满公司以 “每天在岗时间不足 8 小时” 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在该报道中闫先生表示,腾讯的考勤管理机制未能涵盖他在非上班时段的额外工作和离开工作区域的在外考察,而自己经常晚上加班以及出外勤,完全超过 8 小时的时间。他还提到,入职七年来自己在公司 “历来的考核基本是 A 和三星,2018 年上半年就是三星”,“该考核在普通员工中属于较好的评价,成绩得到公司认可”。

腾讯方面称该员工被辞有多个原因

15 日,腾讯方面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前员工被辞原因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不接受日常工作安排、在上级和 HR 反复要求下仍拒绝履行岗位职责、且多次缺勤及旷工等,并非只因为在岗时间不足 8 小时而被辞退,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一审、二审法院均做出支持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腾讯方面还表示,2016 年来该前员工在公司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低绩效。

律师说法
在《劳动合同》约定是否为弹性工作制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刘小前律师指出,如果员工被证实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腾讯方面所指出的辞退理由如若属实,则辞退行为合理。

刘律师表示,是否存在加班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用人单位没有加班审批制度,只要员工出示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即视为加班。反之,用人单位有加班审批制度,那么员工想要主张加班,则应当收集审批程序的文件加以证明。

此外,刘律师还指出,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等方式确定自己所在的单位是否是实行弹性工作制。在弹性工作制下,一般采用工作任务中心制的考核方法,不规定具体时间,只要在所要求的期限内按质量完成任务,工作地点也不会做出硬性规定。

南都讯 见习记者 焦明梁 实习生林子丹

编辑 柴华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你必胜客战老干妈不下,收拾自己人找回场子了

知乎用户 程墨 Morgan 发表

谢邀。

大家不要着急评论,这种事情基本上都要反转好几回,坐等进一步发展吧。

如果非要评论,我目前只说我的第一反应——这哥们在公司里得罪了什么人吧

知乎用户 小某狼 发表

作为腾讯互娱的合作伙伴和科兴观光游客,腾讯的游戏工程师 6 点能下班,老子去滨海大厦楼下倒立吃辣椒酱!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所以现在知道为什么近些年考公考编制的这么多了吧,连教资考试都紧张起来了。

“获得多少薪水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韭菜一直在成长”。

你以为这话是我瞎编的,殊不知,这就是国内一流报纸的态度。

[迪奥 · 勃兰度:如何评价中国青年报发布这样的信息?​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39584876)

知乎用户 奶盖 发表

“你们程序员啊,别整天喊坐得久,什么颈椎不好,腰椎不好,不知道出去走走吗?”
“走走?我哪敢走走啊。我现在恨不得上厕所都写个申请。”

港真,现如今,程序员真的是弱势群体,特别是上了一定年纪的程序员。

你说程序员工资高,属于高收入人群,哪弱势了?但是,按时薪去算,我真不觉得程序员还能在每年的薪资报告中占据前几位。

其实,程序员真正弱势的原因是人际交往能力差,这是说得好听的,说难听点就是 “憨”。

一天天的,交互最多的对象就是电脑,人情?世故?不存在的。算法都没弄透呢,哪有时间去琢磨这些?

就算真下定决心去补这块的能力,去买书看,去知识付费。看的时候也许会觉得:“真特么有道理啊,我以后一定要这么做!” 可哪有机会让你去做呢?

工作中接触的同事基本都是程序员,哪要什么人情世故?技术牛逼、效率高、代码写得风骚,顺手还能帮大家改几个 BUG,你就是爸爸。

拓展交际圈子?能拓展到哪去?每天睁眼就是去公司,写一天代码,晚上回家狗都睡了,周末不是加班就是在家加班。要是撞大运放个假,真的没力气出去浪,只想在家安静地做个废物。

是的,年富力强的时候,还能拿命写出一行行的代码,保持自己被剥削的价值。等到上了年纪,身体机能开始衰退,学习能力减弱,扛不住高强度工作,价值不再时,凭这憨憨社交能力,想在公司尔虞我诈中存活下去?痴人说梦。

资本是逐利的,这是现实。

但是,咱能不能做个人?年富力强的时候,你玩命剥削了。到年纪大了,没那么多剩余价值可以剥削了,也不求你养老送终。只求别搞什么 10-14 点、14-18 点监控证明没上班;咱按规矩,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

最后,程序员真的挺不容易的。

知乎用户 西庆余里 发表

2019 年 12 月,闫先生开始在微博讲述自己的遭遇:

闫先生称自己大学是计算机专业,

【到腾讯前已工作多年】

按 22 岁毕业计算,到腾讯之前工作了 3-5 年

【2012 年入职腾讯互动娱乐事业群】

入职时大概是 25-28 岁

【腾讯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原告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合同】

正好是 32-35 岁

这哪是因为「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被辞退啊?

明明是他娘的到岁数了……

所以,

当事人一定要把心态放好,

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了,

你就踏踏实实跟小马哥死磕,

磕赢了 500 万创业 / 养老,

磕输了 251,下半辈子也算有着落。

我们这小私企臭打工的,

想跟人家大厂死磕还没这门子呢,

甭慌。

知乎用户 Whoisurdady 发表

以后加班开都要留证据,加班费不打算要了,好歹能凑够八小时工时对吧。

知乎用户 参柒箜琉 发表

去年公司内部论坛都已经有帖子说过这事了,他同事和上级都实名喷他了。高赞一个劲的在说判决不公,有没有考虑过他可能是工作能力真的不行,几个月没有工作进展 不开早会 无故缺席。脉脉上发帖也被腾讯员工直接喷了。

我就说几个重点

辞退原因第一条是 长期不服从工作安排

弹性工作制所以不参加晨会?

分割线

对了 996 和加班是互联网行业的问题 但和这件事关系不大

此事必有反转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腾讯版弹性工作制:

1,昨天通宵加班,可以。

2,今天少上 1 小时,不行。

这个是叫强制加班工作制吧?

我们企鹅真是太厉害了。。。。。。

知乎用户 多勒 发表

新风口来啦:有什么办法,给自己的加班时间做证据保留呢?

答案很简单:上班留痕 app 帮你忙。

二十四小时全球定位:系统记录你的所在地,为你上班期间在岗提供 cps 定位证据,长效保存 30 年

随时语音记录:记录你与同事的工作交流,让你随时可以找到上班证人。

超级人工智能识别:只要你定位在办公场所内,app 会在合理时间内,要求你进行人脸识别,确保 GPS 定位真实有效。为你的上班证据有效性再加一层保障。

可靠同事相互确认:同一个公司内安装本 app 的同事相互帮忙,在上班期间可以相互打卡确认对方的存在,采用短信验证码方式,彻底杜绝造假。

上班记录下载:若本 app 不幸被某公司收购,用户信息会有被篡改危险。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本 app 特意采用第三方区块链信息保存模式,确保你的信息永远客观有效。

知乎用户 以太 发表

后排给非互联网从业者科普一下到底什么叫做 “弹性工作制”。

弹性工作制,本意是,希望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可以更灵活。

比如你周五下午要去赶高铁,想要提早一个小时下班,那么你就提早一个小时来上班,这样就不算早退。

但是吧,我在上海工作了这么多年,“HR 和你说我们实行弹性工作制就是在和你说我们经常加班”,几乎是潜在的规则了。

我去年在的公司,钉钉考勤制度是这样写的:

“当天下班晚 2.5 小时,次日可晚到 0.5 小时;当天下班晚 3.5 小时,次日可晚到 1 小时;当天下班晚 4.5 小时,次日可缺勤一天,若次日上班满 8 小时,记 8 小时调休。”

前年在的公司,这样规定:

“当天 20:30 以后下班,发放 18 元晚餐补贴;当天 22:30 下班,可报销市内打车费用,次日可晚到 30 分钟;次日 2 点下班,当日可缺勤。”

基本上来说,一家公司弹性弹到的最晚的那个时间,你每 6 个月会经历一次;弹到的中间的时间,你每 1-3 个月会经历一次;弹性的最早的那个时间,基本就是你的日常下班时间。(此处特指研发部门)

所谓的弹性,就是上班可以晚点来,但是下班你也得晚点走,一般来说下班那个弹要大于上班那个弹,所以公司净赚你几小时免费工作时间。

就经常有人说,互联网行业工资高心里没点数吗?就是因为你加班多啊。(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互联网行业聚集在物价最贵的北上广深,工资不高房租都交不起)

其实大可以明白说,我们底薪 4000 一个月,平日每天加班 1 小时多给 XX 元,周六周日过来双倍时薪。但是大部分公司没有这么做,而是 “义务加班” 或者给压根用不了的“调休”,因为真的这么给,要不自己发不起,要不员工不肯来。

为啥调休用不了呢?因为你会发现按照你的加班时长,调休的积攒速度简直快得吓人,但是请假却难如登天层层审批,我遇到最厉害的一个服务器大佬离职的时候还有 21 天的调休没用掉。

知乎用户 刀尖红叶​ 发表

10 年前裁员还是光明正大叫裁员的,

5 年前裁员他们管这叫拥抱变化

1 年前裁员又美化成向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现在裁员直接说你在岗不足 8 小时了

哎,在 GDP 已经世界第 2、航母高铁飞机基建一应俱全的中国为什么活的这么艰难 – 从小努力上重点初中、高中,起早贪黑的考上 985、211,风里来雨里往的去图书馆自习考研,出校门入名企,感觉自己意气风发、挥斥方遒;没几年后踏上相亲、掏空 6 个钱包背上房贷的道路,在 996 的醉生梦死中染上过劳肥、微秃、脂肪肝、高血脂等 “富贵病”,结果到 35 岁性价比低了、加不动班了就被优化了!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腾讯干的好。

为不肯加班的劳动人民干死这帮想要多吃多占的。

怒冲一百以示赞赏。

谁背叛了无产阶级,就靠资产阶级消灭他们。

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知乎用户 逐梦人 发表

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建国靠的就是锤子和镰刀,并且各种运动的主力是工人,可现在深圳法院居然在判决中明显偏袒资本集团而不是工人阶级,这简直就是离谱,那个 10 点 - 18 点作为证据简直就是侮辱全国人民的智商,你咋不直接放 17 点 - 18 点的录像说他就上了一个小时班呢?关键是法院居然还认可了这份所谓的证据,我不得不说 南山法院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腾讯法院,说得不客气一点,深圳法院成了腾讯剥削压榨工人阶级的帮凶,许多年前,革命年代,工人还有工会可以帮自己争取利益,而现在工会被弄成了摆设,法院向着资本,这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么?

资本都喊出 996 是福报了,还要用工作时长不足这种蹩脚的理由开除工人,可笑又可悲。

完全就是明摆着欺负你,不把你当人。

知乎用户 抽风的 Lilith 发表

已经有很多很多支持劳动者的回答了,我这里来说点别的吧。

第一个角度,我朋友的体验。因为工作关系,我有各种各样在腾讯不同部门工作和曾经在腾讯工作的朋友。有北京的,有上海的,有深圳的。

正常工作的人员,没有一个不说腾讯的 HR 等支持部门好的。

有一位朋友,在北京内容部门,因为换办公室,觉得新办公室味儿大,自己主动辞职。HR 部门了解后,对这位朋友进行了赔偿,按法律规定,是不用的。可以认为,HR 为了不给自己惹事,选择了这么干。但是我这位朋友念了腾讯一辈子好。

看到上面例子里的点了吗?一个大公司,完全没用必要,在裁员这个问题上,做过多的纠缠,第一原则一定是赶紧安全 “弄走”,屁股擦干净。

此前,唯一了解的,离职对腾讯心存恨意的,是某离职创业的游戏部门员工的妻子,在创业人士离职后,还留在腾讯的游戏部门。在和部门同事欧洲旅游(公司福利)旅游后,离职。然后出来骂腾讯,说自己被离职。游戏部门白挨骂,没回嘴,公关工作很到位。 腾讯不可以辞退自己竞争对手的家人吗?按照国家要求赔偿了的,不可以吗?

第二个角度,作为管理者。

我为什么要辞退一名工作认真,坚持加班的,游戏程序员?

技术工,没有那么好招的,特别是熟悉度高,经验丰富的程序员。

所以我为什么要辞退这个很难招的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疑点。特别是腾讯付出成本这么大的情况下,还要辞退这个人?

另一个基础信息,腾讯选择要辞退一个人,是非常难的。比如前提,一般情况下,这个人在工作评定中,被连续打 C 两次。这很难,因为一般被打 C 一次。这个人就会想办法改善,或者找别的团队内部流转,换个老大。

所以,在上述这么难的情况下,比较合理的推测,是比较有能量的 Boss 点名必须辞退这个人,而且在辞退谈判中,有特别大的分歧(比如,要价差距特别大)。或者是,本来就是普通想辞退这个人,结果在和 HR 的沟通中,惹恼了相关的大 Boss,无所谓公关成本也要搞。

我了解到的一些圈内的例子,北京某大游戏大厂,一个部门裁人,原因就是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裁了。员工闹,去媒体 bbbb,媒体也是喜欢这种材料的。后来公关部出面,找部门老大聊,部门老大非常憋屈,说这个人就是真的能力,态度,不行,我裁他怎么了?不行,赔偿,聊了个数,大家差不多都合适,可能是 1-2 个月工资吧,散了。

第三个角度,个人角度。

游戏行业的程序,说实话,是很抢手的,特别在腾讯出来的,跟过啥项目都是 nb 的。

正常人,我是说正常人正常情况,都是找个下家,开开心心跳槽升职了。当事人没有,还在跟腾讯纠缠,其实挺奇怪的。

当然,劳动者应不应该要回自己的合法收入,应该。我也支持只要官司还能打,有理有据,就应该让腾讯多出点血。

但是另一方面,作为劳动者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何至于到这一步?

具体有什么内情我的确不清楚,我只能猜测还是有矛盾的,比如项目利益没有按原承诺分配之类。这些问题,在跟腾讯打完官司以后,静下来还是要自己想清楚的,想清楚以后的人生才会更好。

想什么呢?如果我是认真勤奋有效率的员工,我为什么会被辞退?我是不是真的认真勤奋有效率?

是,好,那么,被辞退是得罪老大了?得罪领导了?这个得罪,对还是错?

跟领导搞不来,为什么不内部流转?(内部流转在腾讯还是比较常见的)

我的认真勤奋有效率,为什么没有被上面认可?

这些,都是作为一个个体应该思考的。

看到这些事情,要想,怎么从已经发生的事里吸取教训和提升自我,批评腾讯对自己没有提升。

腾讯应不应该被批评,留给法院。腾讯混蛋也好,牛逼也好,对各位看客,包括对我,doesn’t make any sense.

倒是思考如何处理和雇主的关系,是对所有人都有意义的事情。

知乎用户 果姨就是果爷 发表

这不是腾讯的常规操作吗,

这位程序员快 35 岁了也没点危机意识,

一波又一波的前辈被搞走了,他没感觉吗。。。

知乎用户 承天峙 发表

哪有什么弹性工作制,只有弹性雇佣制罢了。

员工以为弹性工作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考勤不打卡,自由上下班。

企业认为的弹性雇佣是员工 24 小时在线,随时工作,但企业可以随时随便解雇 。

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破事。前公司老板说公司是弹性工作制,而且还有加班费。大家都很努力工作,加班也很积极。公司里的设计师经常每天加班到两三点。一开始每个月还真有加班费,后来就没了,去问 HR,HR 就说到年尾和年终奖一起结算。

这时候我就留心了,感觉这事儿很悬,就尽量不加班了,也跟一个聊得来设计师说了,但那个加班狂设计师却说他不相信老板,但相信劳动法,老板还能赖账不成?赖了他就去劳动仲裁。

结果到了年尾,HR 却说没有加班费。公司里一堆人怒了,加班狂设计师带着十几个员工找 HR 讨说法,HR 拿着一沓考勤表说:“你们嚷什么呢,看看你们的考勤,迟到、早退一大堆,按公司规章,你们早该被解雇了,要不是老板心软,你们以为你们还能留到年尾?” 然后 HR 又拿出一沓合同说:“还想要年终奖就签了这份合同,签了才能领年终奖。” 顿时,人堆安静了,默默地排气队伍签合同,领年终奖。

加班狂设计师不服和 HR 吵了起来。领导看到他们在吵,走过来,直接说:“你要是有时间耗就去劳动仲裁,但这年终奖你就别想拿了。你也不年轻了,家里老婆孩子还等着你过年。签了合同,明年来不来随你。”

加班狂设计师霎时萎了,忽而又怒了,冲到队伍前头,夺过 HR 的合同,签字领年终一气呵成。接着又来到工位风卷残云一般收拾,捧着一个箱子离开了公司。

后来,我曾微信问他有没有申请劳动仲裁,才发现我已经被他拉黑了。

知乎用户 南湾已秋 发表

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

看的多了,你是不是快不认识这三个字了?是的,鹅看的多了也不认识这三个字了。

知乎用户 春梦了无痕 发表

这会儿怎么不卖萌了?怎么不装可怜了?我呸

知乎用户 vczh 发表

弹性工作制本来就可以少于 8 小时,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另外,希望法庭上可以确定 “腾讯员工在工作日 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 这个事实,然后让大家一起使用劳动法。

知乎用户 白云山 发表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修正)》

《劳动法》的精神是,每日劳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即使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足八小时,亦不能判定为违法。

然而事实是,腾讯公司以 “每日工作时间不足八小时” 为理由开除了这名员工。相关的法律依据是: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年修正)》

该员工的行为,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似乎违反了劳动纪律(按时按点上下班的考勤纪律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生产纪律),属于可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当然腾讯提交的这些证据也有不妥,并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应的证据也是强人所难。这里暂且不论。

重点是,包括腾讯在内的所有企业,你们能够保证你们的劳动纪律内容完全合法么?

我敢肯定地说,不能。简单的一条八小时工作制,就没有几家企业能落到实处,更遑论其他。

我的建议是,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把修订好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提交给相关权威部门进行合法性认证,经认证所有条款均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再提交给工会(不是现在搞活动发福利的那种)经全体工会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提出任何要求。

否则,像这样明显违法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怎么能够用来支持依照《劳动法》的判决呢?

《劳动法》这样一部用来维护工人权益的法律都不能落到实处,工人何以维权?

是时候把资本家和工贼们的心肺肠子都挖出来洗一洗、晒一晒、拾掇拾掇了。把所有的规则都摆在明面上,这是对规则的尊重,也是对所有人的尊重。

最后,请大家听两首老歌。

希望所有的工人朋友都能够积极进取、坚持不懈,为了自身的解放,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早日到来而努力奋斗。

知乎用户 独木 发表

腾讯想搞走员工是事实,无需多言,至于员工为何会被腾讯刻意针对,是否存在工作完成不尽人意 / 影响他人工作 / 与同事关系不和谐等个人原因?这我们先不做讨论,因为这只有企业内部人员才清楚。真正让我感到扯淡的是腾讯和法院的这波操作(主要是法院),我们来简单谈谈事件的几个重点

↓腾讯想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解雇员工↓

理由: 该员工每日在岗时长不足 8 小时

证据: 提供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每日 10-18 点的该员工工位的监控视频

这里我想问,所谓 “在岗时长不足 8 小时 “指的是员工屁股要坐在工位上满 8 小时???应该不会吧???互联网公司再怎么压榨员工也不至于提出这样的要求吧???腾讯应该也不至于这么变态吧???那既然不是,为何腾讯只提供该员工工位的监控视频而不提供全公司的监控视频?!

另外就是腾讯方也承认了该员工的出勤模式是 “弹性工作制”,啥叫 “弹性工作制 “?不就是只要每日出勤满足公司要求时长即可,甭管几点出勤吗?咋提供监控的时候又把时间掐在了 10-18 点呢?10-18 点外的时间呢?再退一步说,10-18 点一共就 8 个小时啊!只要员工离开工位一秒钟都能算 “不满 8 小时 “!而且中间又是午饭时间,就算中午不吃饭不睡觉也需要喝水上厕所吧,除非你说你能连续 8 小时不吃不喝不挪屁股,那我就真服你。。。。

随便一个外行人都能看出这里头的 bug,南山法院却认为腾讯方 “证据链完整”。。。原来法院判案子是这样的,这可是在中国的一线城市深圳啊。。。真是大开眼界,企鹅还真憨。

知乎用户 易水寒 发表

南山必胜客还在,你以为能胜诉?腾讯和老干妈是和解了,撤诉了,再说那个两个大公司直接的博弈,你一个小员工,还能弱了我南山必胜客的威名。

胳膊是拗不过大腿的。只能是没有抱好大腿,被大腿给甩了。

知乎用户 不要给我推广告啦 发表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还 10-18 工位录像,偷换概念谁不会。

[假语:如何看待头条副总裁对腾讯的二次回应,指责其「偷换概念」?这次会演变为字节和腾讯的公关战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315548237)

招聘退休官员干预政策,这么快就过去了?

也别劳动法了,直接打到帝国主义吧。

认清事实,腾讯建国了,南山法院就是腾讯开的,南山法院就是腾讯的一部分,是资本主义的法院,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资本阶级,腾讯建国了。

所以南山法院是腾讯国的租界。是列强用糖衣炮弹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侵占了中国的领土。

工农红军起家的国家,镰刀锤子在心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无产阶级战无不胜!打到帝国主义,强拆南山法院。

知乎用户 雨路青松 发表

看到这个消息,我感到非常痛心,一个普通工人,十年间从企业拿了几百万的收入,到了最后,不思回报,反倒起诉自己的雇主。

这叫什么,这就叫忘恩负义。

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计算,就知道腾讯是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的。

10-18 时,总共就是 8 个小时的上班监控,难道这位员工一天都不用吃饭不用上卫生间不用喝水吗?想想都不可能吗!

8-x<8,妥妥的达不到 8 小时工作制吗。人家腾讯都不用耍手段,要是拿出的 10-17 时的监控,那每个员工都妥妥少干了一个小时呢。

所以南上法院做出的判决,肯定是中立而且公正的。

知乎用户 马文先生 发表

泻药

这是通过监控摄像头 和 OA 监控得到的

可以理解 是 高科技 低体验的一种

社会主义旗帜下资本家的赛博朋克式剥削

知乎用户 key key 发表

gopro 恐成最大赢家,34 岁腾讯员工都给买断货啦~

gopro 现特别推出上班记录仪,满足白领自我举证的需求,上班记录仪 plus 还可以自动在你上厕所的时候给你打马赛克哦~

以后腾讯员工下班的最大乐趣就是回家剪片子,证明自己每日工作时间。

知乎用户 白白白公子​ 发表

现在摆在台面上的信息太不明朗,将持续关注。

因为这位员工是否存在 “严重摸鱼”,公司是否存在“暴力辞退” 都没有证据让我们看到。

“原告主张被告监控拍摄的仅是原告在卡座的时间,不能完全反映原告的办公情况,原告主张其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且被告未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原告有时候在晚上也加班。
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为证明原告存在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的事实,提供了多份《公证书》、2019 年 2 月—3 月的监控视频截图及光盘、沟通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稿证据予以证明,上述证据结合在一起能形成基本的证据链支撑被告的主张。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其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但其职务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应不存在出外勤的情况,且原告也未能就其主张进行举证。原告主张因被告未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其有时存在晚上加班的情形,但原告也未就其主张进行举证。”

法院这段话至少说明一点,腾讯证据很全面,而员工则无法举证自己加班的证据。

但有一点大家心知肚明的就是,如果这位员工真完不成腾讯给的各项指标,各种不出勤,早就应该被辞退了,而不是三年又三年,都成七年老员工了。

给了一个教训,平时加班,工作要善于保存证据,在家装个摄像头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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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得到了腾讯关于此事的回应,但还是没什么实质性的证据,继续吃瓜。

来源于澎湃新闻

知乎用户 闵杞海 发表

看柯南的时候,总免不了一句话:

真相只有一个

腾讯高级工程师因「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被辞退,真相也肯定在某个地方,但是我们很难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情背后的真相只可能是以下 3 个中的一个:

真相 1:腾讯这边是真相,闫先生确实存在 [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 的事实,或者用腾讯辩驳的理由来说,就是“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知”)
真相 2:闫先生这边是真相,称其长期存在加班事实,每天工作时间远超 8 小时,且其工作场所也并未固定,存在经常去被告其他工作场所培训、开会、跨部门合作的情形。(“你知”)
真相 3:腾讯和闫先生双方的真相都不是真相,真正的真相只有上帝知道。(“没人知道”)

以上 3 种情况,就是所谓的 “你知”、“我知” 和“没人知道”**。所以,不然怎么样,只要把 “你知” 干掉,就剩下 “我知” 了,然后就可以掩盖事情的真相。**但真的是这样吗?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先分析真相 1。**倘若真的存在这样一条,那么腾讯是有理由开除其员工的。可是,该公司的举证并不能让人信服。

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为证明原告存在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的事实,提供了多份《公证书》、2019 年 2 月—3 月的监控视频截图及光盘、沟通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稿证据予以证明,上述证据结合在一起能形成基本的证据链支撑被告的主张。

仅凭这个很难证明吧?这个事实就这样认定了?监控截图光盘文字沟通录音这些证据,对原告很不利吧?没有可以操作的空间?这就形成了基本的证据链?我认为这些并不能证明存在 “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 的事实。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闫先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每天工作时间 8 小时。根据被上诉人提交的上诉人确认真实性的上诉人在岗时长统计表,2019 年 2 月、3 月上午 8 点至下午 18 点期间,上诉人在卡位时长每天 3 至 6 小时不等,均不足 8 小时。

这个证据就更加不科学了。卡位时间 3 到 6 个小时很正常,中午吃饭不要时间啊?腾讯的上班时间是 9 点半,9 点半到 12 点是几个小时,中午去吃饭休息锻炼,下午 2 点到 6 点,才 6 个小时好吧?腾讯的办公楼我也去过,里面很多其他办公的地方,很多人都不会一直在卡位上办公。除此之外,卡位时间这个是可以修改的,尤其是不用怎么打卡的公司,这些完全可以人为修改。

以上,我并不认为真相 1 的成立。甚至,你可以找一些其他人来做证人,都比这些所谓的 “证据” 要好很多!无力吐槽了。只能说,公司如果想开除你,可以有一千万种理由开除你。但是这个事情的理由真有点冠冕堂皇了。

**再分析真相 2。**明显,真相 2 的可信度更高。一个普普通通的员工能何以姿态跟 “南山必胜客” 做斗争?他有什么诉求非得跟自己的东家闹成这样?肯定确确实实是受到委屈了。

闫先生称自己大学是计算机专业,到腾讯前已工作多年,从入职腾讯就是 T3 高级工程师。2012 年入职腾讯互动娱乐事业群,刚入职半年期间天天加班到深夜,基本加到晚上十一二点,有时候两三点,周末也不休息,有时候还会通宵加班。因为长期加班导致自己严重抑郁,健康透支。

我相信这话带有很强的真实性。腾讯互娱事业部是腾讯的一个核心部门,作为 T3 级别的高级工程师,加班是必然的。我也相信他必然也加班很多。再看看他的入职时间,从 2012 年就在腾讯了,直到 2019 年 3 月 28 日,腾讯以 “那个理由” 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在他在腾讯待了这么久,为何到 2019 年 3 月 28 日才开始提出解除合同呢?

很明显,2012 年到 2019 年期间,至少是在 2018 年期间,这 7 年多的时间里,闫先生肯定是不存在 “原告存在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的事实”,如果存在,我们就可以反推,腾讯早干嘛去了?很明显没有干嘛,说明腾讯就认可了该员工的工作方式,时间等。那么,我们清楚,一个人在一个公司,不可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不可能是 2018 年某个时间点之前,他很敬业,2018 年某个时间点之后,他不作为,这不科学,也不符合人的行为。

以上,相对于真相 1,真相 2 的说服力要大的多。如果真的是真相 2,那闫先生也很难获胜了。腾讯会有千万种想不到的办法来证明 [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而对于闫先生,则很难举证,即便他让他的同事帮忙举证,但他同事也可能会面临“制裁”。英国都可以拒绝使用华为 5G 设备,美国都可以明目张胆的实施贸易战打击,我想,腾讯也必然可以对觉得对他不利的人实施某种“制裁” 吧,况且,南山法院,呵呵呵。闫先生肯定输,因为:

一个正常人很难在一群精神病人面前证明自己是正常的,除非他说自己是精神病人

其实,我觉得事情更像是真相 3——我的一个猜想

闫先生作为腾讯老员工,年纪偏大,性价比低,加上他所负责的项目利润下滑,而他的工资又很高(不然他怎么可以诉讼请求 500 万的赔偿),腾讯觉得再用他很不划算,于是想要辞退他,并想尽可能的办法,将他调到一个不怎么好的部门或者项目,并实施了 “大幅度降薪”(这种可能性非常高);而闫先生自然是不满,不甘心于被这么安排。双方没有谈拢。这个事情从 2018 年下半年就开始,一直拖到 2019 年 3 月。闫先生离职。

很明显,闫先生是很不情愿离职的,但公司既然这么无情,那就告一下吧。虽然没有多少的胜率,但是我们还是要有与这 “houyanwuchi” 的公司作斗争的一颗心。真希望,来个 “老干妈式” 的剧情反转。

知乎用户 前程无忧 51job 招聘小助手​ 发表

真实的职场跟工作合同里的白纸黑字可能有一定偏差,我觉得大家可能都会有这种现实体验。没有公司会把 “弹性工作”“996” 写在合同里,但是发布职位找你来面试的时候,“弹性工作”很多时候会是亮眼的招牌,有些公司甚至还觉得这是福利优势。

我觉得吧,任何时候都不要存着占便宜的心里,在职场或者人际交往中都是,尤其是跟比你自身强很多的势力打交道的时候,更要谨记这个原则,并且要多留额外的心眼。你觉得你可以占个公司的便宜晚点打卡早点下班,或者有时候顺个公家的东西回家。但很多事情,对于强势的一方来说,只是愿不愿意计较的问题。

这件事情对很多人的警示作用就是,不要跟公司讲人情,也不要让自己有明显的理亏之处。员工与企业双方各取所需,大家都按照原则和规定行事。不发生纠葛最好,万一发生纠葛也可以拿出证据来对质。占小便宜吃大亏,很得不偿失啊。

知乎用户 一方通行 kuma 发表

只有我关心腾讯公司的人未来身体状况吗?

我的天,看这打卡证据

等于上厕所出门也会记录在打卡记录里面?

以后腾讯公司的人还敢上厕所吗?

加班不算钱也就算了,上班上厕所也给你玩这套

自求多福吧,在腾讯挣得这钱真不知道够不够他们以后治病的~~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知乎用户 收拾心情 发表

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我觉得中国许多企业现在正在走我们曾经从课本上看到的路,只不过那时课本讲的大多是衣衫褴褛的体力劳动者,鲜血淋淋,形销骨立。而现在的则更高级,更体面,却杀人诛心。

正如鲁迅先生所写:“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 “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只不过 “仁义道德” 或许该改成 “民族企业” 了。

知乎用户 纯洁的微笑 发表

“从我入职时,腾讯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腾讯员工在工作日 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拿出 10-18 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如果要以监控作为我出勤的证据,腾讯应拿出在我可能出现的各个工作场所的全时段监控视频才有说服力。” 闫先生说。

个人和公司永远都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一个高级程序员的工作节奏有可能不是在白天更有可能是晚上,视频只是提供了白天的工作情况。

至于程序员为何痴迷深夜写代码?,可以看看这篇漫画:

原创出处不会笑青年,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p7DGVFmESwxZCAX3MRvLug

知乎用户 一念魔绿狮 发表

必胜客,你再赢,你再赢,我可要唱国际歌了。

知乎用户 墨者 发表

腾讯这意思就是让大家以后上班全程带个摄像机,不然等于没工作

知乎用户 妖猫 发表

Du! Verräter der Arbeiterklasse! Verpfeif dich!

知乎用户 刘源 发表

裁你就裁你了,这事有什么好新鲜的,起码比某大厂好的一点是你起码没有进去蹲号子。

再说你怎么跑南山区起诉?换个龙岗区不行吗?南山必胜客你以为讲笑啊?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人到中年进不到管理岗那基本上是要被裁的,这事你应该主动联系头条,他们巴不得手里多点子弹打向鹅,反正现在就看最高法院会不会向着鹅了,但愿没有腐败到这种程度吧。

以后上班不光得带录音笔,还得带行车记录仪,一上班就插到自己卡位上,到下班再拿走保存,讲证据的年代,得多想些招。

我不反对裁员,但是你得按照法律补偿够也可以,我记得之前滴滴裁了不少,但是人家钱可是给够的。

程序员真的是赚的多,也辛苦,高光时间短的一种职业,入行需谨慎。

知乎用户 一米阳光 发表

腾讯最近真的是新闻不断

之前一纸诉状冻结老干妈资产,得知被骗后装无辜傻白甜,**现在闫先生的事情又立马露出资本家最丑恶的嘴脸,**有可能腾讯以为互联网是真的没有记忆的吧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这种事情难道见到的还少吗

突然想到《三国演义》里的一个情节

王允得书,寻思无计。一日,于侍班阁子内见旧臣俱在,允曰:“今日老夫贱降,晚间敢屈众位到舍小酌。” 众官皆曰:“必来祝寿。” 当晚王允设宴后堂,公卿皆至。酒行数巡,王允忽然掩面大哭。众官惊问曰:“司徒贵诞,何故发悲?” 允曰:“今日并非贱降,因欲与众位一叙,恐董卓见疑,故托言耳。董卓欺主弄权,社稷旦夕难保。想高皇诛秦灭楚,奄有天下;谁想传至今日,乃丧于董卓之手:此吾所以哭也。” 于是众官皆哭。坐中一人抚掌大笑曰:“满朝公卿,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还能哭死董卓否?” 允视之,乃骁骑校尉曹操也。

同样的道理,大家的回答里都是一片骂声和讽刺,难不成还能骂倒腾讯吗

之前企鹅与老干妈事件里,字节跳动李亮提到的事情就足以能说明一些问题,但是下文又如何了,好像都没人再关注了

我说这些不表示我不痛恨腾讯的所作所为,相反我自己作为一名社畜,清楚的知道被压榨的不易和被践踏的尊严,遇到这样的公司也足以让人心寒

我还是很敬佩每一个勇于揭露事实的勇者,在对抗公司压榨、社会不公这条路上,他们一直都在坚持着,努力发一点声,相信微光的力量,相信微光会吸引微光,用火炬照亮黑暗,为你和我找到一条通向光明的路

现在这件事被爆了出来,希望闫先生的事能够被持续关注,他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也希望你我的努力都被看见,不被辜负

知乎用户 BIG 梦想家 发表

腾讯的法务部是最挣钱的部门,就你个渣渣软件开发部门出来的工程师也能和它能斗?

这不是普通员工与其母公司的对抗,而是公司内部源远流长的不同部门间阶级分化。

记住了,腾讯永远不是一家科技公司。

它只是资本的挣钱机器。

(南山法院和腾讯早都是老熟人了)

知乎用户 喜欢拍 Vlog 的博主​ 发表

南山必胜客果然犀利。在本案中,员工方未能拿出加班证据而遗憾落败。一方面建议企业,如果约定为弹性工作制则不宜以机械在岗时间约束员工,如果觉得员工不行,尤其是高级岗位,尽可以早做辞退,这样辞退一名老员工难免引人质疑。

另一方面提醒员工,不要轻信什么弹性工作制,无论打不打卡,都要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准时、足时出现在办公楼里,加班也尽量在工位,保留好加班证据,不要回家加班。所谓弹性工作的潜台词,只能比正常班制更长,不可能更短,也不可能更自由,切勿存在幻想。高级员工不仅要做够基本时长,还要伺候好老板,上司不来你先来,上司没走绝不能走。职场不易,大家珍重。

一个公司开始查考勤了,说明啥来着??明眼人一看就出, 要动大刀裁人省钱了呗,哪个公司都一样,今年所有公司都在裁员。

当然,也不排除这个人真的是个蛀虫,有很多人刚进公司都是满腔热血,到后面就慢慢堕落。

还有以后晚班加班记得拍视频,晚班加班不予采信!加班要实时记得拍视频哦,拍了赶班车视频也不行,拍工作内容才可以,干脆自己买个监控装家里得了!

说实话,工程师加班是经常的事,有时候哪个地方出 bug 了,说干活就干活是经常的事。

以前觉得 996,007,人家资本家可能给加班费吧。可惜,大公司依然不给。另外,这帮上游资本家的加班实行,导致多少下游服务商被迫实行,屁都没有。找谁说理去。

知乎用户 绅士日报 发表

程序员按道理说是高智商人群,怎么就没算到三十多岁之后失去职场竞争力这一点。

不会真有人以为熬到三十多岁人均主管吧。不会吧不会吧。二八定律没听说?

真就冲国人均韭菜?

我也曾是程序员,我就智能转行了,现在钱少,但是很 happy 且稳定。

知乎用户 鹿用​ 发表

小伙子。

老干妈都和解了。

你怕是悬了啊。

还是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诉讼。。。

那些照片写着 “弹性工作制” 的公司,一般都常常加班,这个是梗?不是的,是真的存在的。

小鹿是做内容运营的,曾经在一家公司,搞到怕了。公司扣得要死,但是节假日要追热点,赶文章,一点消息电话过来就得动起来,完了加班费,或者换调休闭口不提,更别说加绩效加奖金……

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现在有个朋友做产品经理,新产品要上线,天天加班到 11 点,偶尔还通宵。。。

我觉得劳动法真的要治一下 “弹性工作制” 这玩意儿了!

天天加班,天加班吧,身体不要了?

知乎用户 优梨 发表

究竟是不是弹性工作制,究竟当事人有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二者之间具体的矛盾点在哪里,究竟真正的开除理由是什么,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最近自己也在劳动仲裁,一个公司想开除你,可以找各种理由,以及普通人维权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1. 公司开除员工可以找哪些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 39 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没弄错,腾讯应该选择的是第二条,也就是说违法了公司规章制度 8 小时工作制。大多数企业都会定制一本厚厚的规章制度,本人之前所在的公司,麻雀虽小,规章俱全,什么不戴工牌会罚款,7 天试岗期,只交五险等等,以及每月迟到 3 次直接开除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里,有不合理的,也有不合法的,但是最终这些规章制度还是会被司法部门考虑在内(不合法的除外)。

我是试用期被开除的,还有 3 天就转正了。hr 是说我不符合部门领导用人习惯,谈话后临时编造了一张打分表将我开除,在争执时多次反复拿出规章制度来压我,说我不尊重公司文化等等,并且理直气壮,有理有据的样子。

2. 现在来说普通人维权难在哪里

首先,被辞退后,HR 会花式拿着各种各样的文件逼着你签,不签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下家公司又没办法入职。从别的网友的反馈来看,这种情况很多,上面有一句话 “与公司协商一致,没有后续经济纠纷……” 差不多类似的话,恭喜你,一签啥都没有了,去仲裁人家直接劝退你。

举证阶段也很困难,刚入职的时候,HR 给的是一份写着最低标准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因为大家也知道,劳动合同会签字和盖章,法律效应最强,这时候要证明自己真实工资也很困难

私账发工资,这时候如果主张要按正常比例缴纳社保基本无解,因为工作人员根本不认你的这份流水,只要求你拿出公司公账发工资的证明,根本拿不出,无解。

最后,时间成本,劳动局回答我说从正式立案到开庭需要 3 个月的时间,普通人如果急着找工作或者在外租房根本耗不起这个时间。

综上所述,虽然劳动仲裁不需要费用,但是时间成本和举证成本都很大,看问题中的工程师从 19 年就开始维权,1 年多的时间,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对人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都是巨大的。

我这个垃圾公司,连个法务都没有,都能如此嚣张叫嚣着让我去仲裁,腾讯有一整个完整的法务部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条款又不多,论如何合法合理的开除员工,人家应该了如指掌吧,起码比普通员工了解的多得多啊!

而且真有什么陷阱,在合同中早就设计好了,并且经过反复研究和修改。这只是爆出来为自己维权失败的,这些年被卸磨杀驴的老员工应该不少吧。

不论真相怎么样,说句实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以上,不喜勿喷!

知乎用户 哈里 发表

知乎用户 付子瓜 发表

先不下定论,想看八小时以外的证据,咱们再说。

员工摊上好时候,刚刚老干妈事件落幕,腾讯热点仍在,关注度一高,法院不敢乱来。

腾讯南山必胜客这么多年,出来混迟早要还。

不管怎么样,看证据再说,不要先站队。

知乎用户 夏天 发表

拿出正好 8 小时的监控,如果该员工在这段时间里离开过 1 秒,那么该员工就不算在岗 8 小时,逻辑无懈可击。

腾讯还有很多无懈可击的逻辑,比如,以格式条款的方式认定该格式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

最后附加一个考点:

上述图片中,腾讯为什么不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而是先约定了合同签订地?

知乎用户 元亨利贞 发表

以前是卸磨杀驴,现在连磨都不让你碰了。

这种就业形势下,寡头眼瞅着离了他玩不转,啥狗屁倒灶的事都能搞出来,而且给出的理由看了能让人气不打一处来,闫先生、法院、寡头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你就是没法说理,这让我想起韩国电影《局内人》里面那位 boss 的话,群众是猪狗,可不就是往死了作践你嘛,把你搞走的理由千千万万,找了这么个 “每天在岗不足 8 小时”,开了你还要幽它一默,寡头可真是国士无双啊。

我劝各位在岗的同志,别把宝都压在 boss 身上,你累死累活,他开上了法拉利,你以为自己是宠物,其实在 boss 眼里就是牲口。

我想起神州租车那个人事,直接当着员工的面宣读他被炒了,那场面令我震撼,坏的坦荡,可跟寡头的做法没有本质的区别。

你是夜壶,一卷卫生纸,一支用剩下的圆珠笔芯,当你老了,不中用了,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场吧。

末了,咱再提一嘴儿,这位闫先生,还有前面 251 的那位先生,还有跳楼的那位先生,真的是给大伙儿敲醒警钟了,上班求生存,下班求发展,千万不要指望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顺便把发展问题也解决了,发展是你的事,有了收益也是你独占的,人公司凭什么帮你发展,别信人事的鬼话,切记,切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统一回复:

  • **说我洗地、消息是假的:**的确我是匿名,你们可信可不信。建议去脉脉等其他有知情人的消息源自己调查。
  • **强行杠 10 点到 18 点之间工作时长必须满 8 个小时的:**动动脑筋,你觉得可能吗?如果你真的打心底认为是这样,我只能同情的摸摸你的小脑袋,说一声 “好的”。
  • **认为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反对 996 的:**我也不认同 996 文化,但是这个清理划水员工并不冲突。
  • 认为我是精神资本家的:希望你这辈子都不会遇到混吃等死还让你擦屁股的同事,在其位某其职,官是如此百姓亦是如此。

鄙人鹅厂员工,刚在内网吃到了这个瓜,就知道腾讯一定要被人骂了 (´▽`)

说说我看到的部分真相吧,据他的合作方和同事反馈,是功能做的特别慢(图像转颜色做了一个月还没有好),早会不参加,周报每次内容一样,18 年下半年有 4 个月没有提交任何代码。据说之前给三星是因为想把他送走(内部转岗不能是两星及以下),最后一次给了一星,19 年 3 月公司提出 N+1 补偿辞退他。

因为有多个同事反馈,算是比较可信了。目前没有看到反转

想问下大家公司里如果有这种人(假设爆料为真),工作划水,屁股让你擦,年薪是你的好几倍,是要一直让公司养着吗?(不出意外年薪应该大于 100 了)某一天当你又要加班替他收尾,看着他早早下班,会不会意难平呢?

ps:放一个薪资天梯图,这位大佬是 11,比阿里 p8 稍微高一点点

当然骂腾讯是政治正确了,说我屁股决定脑袋也行,建议吃瓜群众先观望

最后声明一下,我只是说出我知道的部分真相,并不代表我赞成 996,历史的洪流中,你我只是无足轻重的小小沙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站队非洗白,也不评价对错,那是各位看官的事。只是把我知道的一些大概率为真的内情爆料一下,补充一下大家吃瓜的信息。

严重摸鱼是真的,暴力辞退也是真的。

其实这是一场公司内斗的结果,被辞退这个人就是斗输的那一个。

被辞退者 A(好像组长级别记不清了)跟他的领导 B(总监级别)以及前领导 C 互相不爽很久了,领导 B 和 C 有触及腾讯高压线(在职创业行为 + 违背竞业协议)的把柄在 A 手里(当初想拉 A 入伙被拒绝了),A 也不太听领导的,再加上 A 也是公司里的老人了有些权威,大家一般放任他在组里混着。

后来前领导 C 离开了,A 和 B 由于种种原因矛盾激化,A 给马化腾写过邮件举报过 BC 的高压线行为,但是领导 B 没有被辞退。两者已经势不两立,B 出于报复 + 以防后患的心理给 A 穿小鞋,后面就发生了 A 被辞退这一事情。

其实当初如果 A 活水转组也许就不会这么难看

匿了匿了,

知乎用户 田甜​ 发表

都不是什么好鸟….

前者随意辞退,辞退理由牵强

后者诉讼 500 万,这也有点博人眼球了

知乎用户 鹤云声 发表

哲学三问来了。

为啥资本家有恃无恐的公然集体 996,zf 还没办法管?

因为,zfld 的政绩考核是 GDP,资本家依靠庞大的垄断优势,胁迫默认。否则,就搬厂,撤资,留下一地鸡毛。

为啥资本家可以有恃无恐的公然搞人肉电池,35 岁保质期一过就抛弃了?

因为,每年有上千万的新鲜出炉的人肉电池,新鲜的总比老旧的好用,还便宜。

为啥我们这里的人肉电池不能联合起来抵抗 996?

因为,提供最庞大人肉电池加工厂的,是广大的农民和城市底层,他们真的很穷。

为啥我们这里又能源源不断的提供人肉电池呢?

因为,某种幸福观和价值观,长年累月的灌输各位,要有车有房,妻儿再旁。

所以,到底我们该如何不使用暴力和平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

拒绝人肉电池,从我做起

鹤云声的视频

 · 1367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266821231841935360)

知乎用户 子小小 发表

周扒皮看着屋里的长工们,

觉得他们实在是太懒了,一天干不了多点活,

明月当空了还在睡大觉。

于是周扒皮憋起一口气,学着公鸡 “嗷嗷嗷” 地叫,并在长工里兴起一股学公鸡热

要比公鸡更勤快,公鸡早起第一个;公鸡文化更高效,每日工作第一名!

只有比公鸡更加勤快的长工才能拿到全额的工钱!

于是长工们在如此洗脑下,都觉得比公鸡还早起的长工才是好长工,才是称得上有优秀基因的长工,才有自信自己是万里挑一的长工,才觉得自己的老婆孩子没有眼瞎看错优秀的自己!

周扒皮非常满意自己的管理技能,自己简直是管理学大师 “周德鲁克”!

现在自己的田地更加广阔了,粮食更加丰收了,自己又可以并购隔壁村老王家的院子了

只是有一个问题,长工们工作如此热情,有一些年轻的长工还没有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有一些年老的长工动作太慢,跟其他年轻力壮的长工比简直是老牛拉破车!

于是周扒皮找到这些拼了老命干活的老长工们,说你们被解雇了!

老长工们懵了,来不及喘口气,纷纷跪地告饶:“老爷老爷,为什么要解雇俺们啊!俺们比鸡起得都早啊!”

周扒皮袖子一甩:“你们偷奸耍滑!从太阳升起到落下的这段时间,你们每人手拿锄头的时间不足一天!”

老长工们感觉受到了冤屈:“老爷老爷,俺们晚上还要干活到前半夜,后半夜还要早起干活啊!”

周扒皮哼哼两声:“这我看不到,我就看白天!”

老长工们继续辩白:“老爷老爷,我们白天有时要打水,有时要送粮,有时要喂牲口,也不能时时都要拿着锄头的啊!”

周扒皮眼皮一瞪:“老子请你们来是种田的长工,你们就应该拿着锄头好好待在田里!不要狡辩了!一个个偷奸耍滑,干活不努力,我们周氏庄园不需要你们这样惫懒的劳力!”

于是老长工们被扫地出门, 申冤无处。

周氏庄园里,周扒皮在晨会上对年轻的长工们说:“看到没,不好好干活的人就是他们那种下场!”

年轻的长工们脸上稚气未脱,似懂非懂又战战兢兢地纷纷点头,早上起得更早了。

而原先周扒皮养在院子里的那只大公鸡早就被炖成了鸡汤进了周扒皮的肚子,毕竟现在早上已经不需要公鸡打鸣了,而他周. 德鲁克是不养闲鸡的!!!

知乎用户 李多想 发表

员工:每天加班到深夜,我要求加班工资。

hr:公司弹性工作制,不搞考勤,按照完成的工作量开工资。

员工:那我在家里加班,白天晚点来。

hr:你每天 10:00-18:00 考勤时间不足 8 小时,予以辞退。

员工:辞退别人的时候又看考勤时间了?那你把我之前那么多年的加班费补偿一下。

hr:南山区法院见。

员工:法官你好,我要起诉企鹅。

法官:麻烦排一下队,老干妈后面,谢谢。你前面还有 1600 家企业。

员工: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法官:不会,流程化,很快的。等我把他们都判输了,就来判你输哈。

-—–

他负责的项目代码有几行?企微上的聊天是否回复?这都是有记录的,腾讯都可以公开。

搞弹性工作制,光拿上下班(10:00-18:00)时间内的出勤说话算什么事儿?

真看出勤的话,难不成这里每盏亮的灯,你还给加班费?

已经上热搜了…… 目前国内互联网有这一点好,微博是阿里的,腾讯公关不了。微信是腾讯的,阿里公关不了。除此之外头条抖音是字节的,三家都还有竞争关系,对于友商出事都很喜闻乐见。

所以,p 民遇上这类事好歹还能发个声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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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郑中子 发表

南山必胜客名不虚传。

事实清楚得一塌糊涂,让腾讯拿出全部监控视频不就行了,这还能败诉…… 腾讯已经是一手遮天了。可怕。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众所周知,一天有 24 小时。

一天在岗足不足 8 小时,法院随机选取几个工作天要求鹅厂提供 24 小时完整版监控就得了。

这个常识小学毕业生基本都知道。

就南山必胜客的属下机构不知道。

知乎用户 黄小立 发表

我曾经认为日本的校园欺凌问题极为严重,而中国则好很多。直到我看到一个中国的欺凌受害者说,他非常希望是日本的那种冷落排挤式的冷欺凌,而不是他自己经历的那种被打被抢,无法无天的欺凌。那时候我猛然意识到:小时候常见的小孩打人,其实就是严重的校园欺凌。

难道日本小孩欺负人的时候就不想打人了?就不想顺便弄钱了?人家是被约束不能做而已。而中国这边的严重欺凌,不叫校园欺凌,叫做 “小孩打闹一下”,中国自然就没有什么(日本式)的校园欺凌了。

同理,我们总认为外国的劳工保护不好,而中国普遍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辞退,甚至逃避工伤赔偿,都不叫 “劳工保护不好”,甚至是明目张胆地歪曲法律,也只是“某个特定的法院 / 法官” 有问题。

一切问题都是特殊问题,都是特例,那自然就是没有系统性体制问题了。这到底算是解决问题,还是算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知乎用户 韦页林 发表

明白三个前提,再看这件事、上面那些回答立刻就清楚了:

1,在各平台上黑腾讯是一种 “政治正确”,包括知乎;

2,“末位淘汰” 其实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普遍的做法是息事宁人,即资方 n+1 补偿给到位,劳方提出离职,和平分手;

3,劳动仲裁中资方举证一贯困难(2 和 3 可以合并阅读,合并理解),因为除了计件工种外,多数行业的工作内容是很复杂的(有工作经验的应该都懂),而举证又是必须量化的,所以这就非常困难了。

然后,具体看这个事例。换个角度来想个问题吧:在企业已承诺按标准给予补偿金,即同意 “以钱平事” 的前提下,那么像事主这么闹,他图什么呢?无外乎:一,不打算走人,耗也要耗在腾讯,哪怕自己混的已经人嫌狗不待见,也要混在此处。二,索要更多补偿。

先说第二种,你要看这个事情,事主说要 500 万,似乎符合二,但其实不是,补偿金谈不拢,即便在资方一切骚操作违规的前提下,按劳动法,补偿金也不过就是 2n 封顶了,所以这哥们的 500 万纯粹是胡说的一个数。那就只剩下一,即这哥们要留在腾讯,至少他闹腾的初衷是为了留在腾讯,而不是为了毫无依据的 500 万。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被黑起来 “政治正确” 的企业,为啥有人拼死拼活豁出去贴上人嫌狗不待见的标签也要留下呢?

那想必是个好企业吧,否则实在想不出有人专挑个最恶心的地方来恶心自己。

知乎用户 终会过去 发表

老干妈可能给他勇气了 。

搞不定老干妈,还搞不定你。

我记得前几天有个人,晒了一个南山法院关于腾讯这几年官司的图,你细看,稀稀拉拉几百官司,法官就那两个人,不带换的。简直都是特么御用的 ,国家不管管么?一公司包俩法官。

建议国家拆分腾讯,全面接管,给马总保留职位,然后以马总每天工作没有八小时,辞退。

我看看必胜客还是必胜客,马总可未必赢得了

知乎用户 情绪温馨​ 发表

知乎果然是程序员的知乎。

就算腾讯是南山必胜客,

如此一面倒的舆论。

一个年终奖和加班费就可以 500 万的人,

应该是一个年薪百万的金领了吧。

起诉公司未支付薪水,

连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都没有,

加班也举不出任何物证,

没有打车票或者滴滴的记录,

开车进出停车场的记录,

离开腾讯大厦的记录,

一条都没有。

这种供词还有人信?

还有那供词,

入职时候弹性工作制,

没人查,

结果就可以迟到早退,

那工作量呢?

也可以举证啊。

代码编写是有时间的,

如果经常加班,

加班时候储存的记录呢?

整天看推理剧,

一个人的存在就没有证据吗?

知乎用户 老杨 发表

上午刚回答完一条相关的提问,下午刷知乎就看到这条推送了。

涉及到前东家,不好多说,毕竟还有不少熟悉的朋友同事在职。

去年我刚离职的时候,家里亲戚朋友都表示不理解,多好的工作啊,怎么说辞就辞了?自己出来干,哪还能安稳地挣这么多收入?

因为我 35 了,也快要签无期限合同的时间了。

还是不理解,35 怎么了?签无期限合同这不是好事吗?

今天我把这个问题转给他们看,都明白了。

[你离职、辞职的底气是什么?​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2066571/answer/133930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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