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事业单位公示期被人恶意举报,单位不愿调查,希望我自己放弃,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我多年的体制内工作经验告诉你,用人单位所谓被举报绝对是假的,目的是骗你自己放弃,好让别人顶替,因为省属事业单位招录是由省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有问题也应该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你,如果考录过程中涉及到受贿问题,则属于重 …
说个大部分人肯定不知道的东西。
那就是,纪委留置的过程,能扛住的,一般只有公安的领导…(公安能抗住的也不多,有不少是别的部门调任过来的。只是说比例略高一点吧)
…
咳咳…
反正,一般人是真的扛不住啊…
…
题主你说得对,现金、黄金,甚至比特币这种境外货币,都非常难查,这是事实。
绝大部分国家,是真的不查,世界上真正管贪腐的国家,恐怕不超过 10 个,中国绝对是其中之一。
为了限制官员贪腐,国内有很多特殊的制度。
第一,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罪名是身份犯,跟体制内不沾边的人,犯不了这个罪。一般来说,你收点小恩小惠,日常都是很难发现的。
这个,很多人都讲过,我就不赘诉了。
第二,是关于官员子女出国的事情。现在裸官根本就不允许,相关要求是这样的: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一方移居、另一方连续在国外居住 1 年以上的,本人即被视为 “裸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必须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情况。隐瞒不报将受到党纪处分。中央对 “裸官” 有严格限制。原则上不得提拔使用。如果已经在重要岗位(如涉及人、财、物管理,机要档案等),“裸官”将被及时调整出这些关键岗位。
全球有 136 个国家将公务员(公职人员)不得经商、不得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赢利活动、不得兼职,但是对裸官这种制度管理这么严的,目前我就知道中国有。(欢迎补充)
第三,是官员调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 10 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这个是目前的上限,避免一个领导在一个区域形成层层控制。现实中,基本上都是五年左右就会调动。
还有很多规定我就不细讲了,这问题问的是纪委是怎么发现的。
实际上很简单:每个领导对贪腐的认知不同。
第一类领导:真正意义上两袖清风,常年就是分配的普通房子,全家没有一个人能因为他享受特权,孩子买房照样需要贷款。这种领导极少,比如说焦裕禄之类的,属于能让人无比感动的类型。这种领导就不用纪委操心了。
第二类领导:拒绝贪腐和受贿,但是会非常非常谨慎地使用权力。对于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他权力肯定还是会用。比如说家属想挂个专家号,他肯定会打电话。再比如说有些非常安全的钱,他可能也会收。而且,他收钱不见得是处理违法的事情,可能单纯是帮忙办个正常的事情。
这种领导,他的生活水平一定比普通人强,家里也能慢慢积攒一些财富,但是只要足够谨慎,纪委也很难查到。在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好领导。有时候,他们会利用自己的知识差,在房产投资、股票投资等领域赚到钱。
这类领导和第三类领导的区别,在于他们并没有严重的 “高人一等” 的心态,所以他的家庭里,教育就相对正常,老婆孩子也心态正常,就不容易惹货。
第三类领导:享受自己的权力,对于受贿会非常谨慎。这种领导也很多,出事的也不少。他们从心态上,已经认为自己真正的高人一等,但是他们害怕、小心。比如说你给钱让他帮你放掉一个犯人,他是不敢收的。但是你给钱让他帮你提拔一下,这种钱他敢收,还爱收。
这种领导,就开始容易出事了。因为他从业久了,收钱多了,就形成了很多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是剪不断的。比如说送了钱被提拔的人,家庭变故或者工作出事,职务出现了问题。再或者这个被提拔的人犯了错,找过来,是帮还是不帮?这就很被动。
而且,这类领导的 “高人一等” 的心态,非常容易感染家里人。这是潜移默化的过程,妻子和孩子很容易也这么认为,再加上家里的财产确实超过普通人,家里人惹祸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总之,第三类领导,就开始很有风险了。风险的真正核心,源自于他们 “高人一等” 的错误思想。
凡是有比较严重的 “我当领导我也要高人一等” 的心态的人,就一定会贪腐,这是必然的。
第四类领导:把自己列在了阶层之上,从自己升官开始,就是一路送上来的。
这种人徇私枉法的可能性极大,受贿原则性比较低。也不是什么钱都收,但是他认为能拿的钱,他都会拿。给够了钱,法律都不在乎。
这种人就不用说了,今天的官场里,除了一些地方势力顽固、形成派系的小区域,几乎没有这种领导的生存空间,因为他们的光芒太盛了,甚至都有了 “名气”。
很遗憾,很多人喜欢的祁同伟,就属于这个级别。他胜天半子其实就是为了自己成为天,站在普通人上面。剧里只是没演他有多少钱罢了,剧里他高希霸点着了都懒得抽,钱对他都没什么吸引力了。
…
综上所述,第四类领导就算是收现金,也是必出事的。第三类领导非常吃运气,以前有可能平安落地,现在难度也极大。第二类领导,是相对安全的。
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当领导的人觉得自己比别人强,是非常正常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得有一条线,一旦真的觉得 “普通人只是耗材,我才是天选之子”,那就距离毁灭不远了。
国内今天的反腐环境,是全面消灭第四类领导,大规模处理第三类领导,提高第二类领导的比例,推崇和弘扬第一类领导。
也因此,这些年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家庭条件很好的人,反而真的能平步青云,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收礼那点钱。
顺便多说一句,很多人就觉得应该搞财产公示,仿佛财产一公示问题就都解决了。这实际上完全没用,因为完全无法保证公示的内容就是真的。而且,有些官员父母有钱,父母给一套大房子这种情况很常见,一公示,互联网上的大聪明们除了带节奏什么也不会,他们的大脑不允许他们思考。
…
最后再聊聊本文第一段话。当你被纪委怀疑了、带走了,然后再留置,真的太难扛住了…
绝大部分人因为他本身” 高人一等 “的心态,他的心理落差会比普通人被抓要大得多得多!
不要觉得留置就是熬你、弄你,实际上,有时候,留置的时候,纪委的人稍稍给你一些尊重和面子,让你体面一点说出来,你都扛不住。因为你真的需要体面,你太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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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识:贪官有一条专门的减刑或者说争取从轻发落的途径——主动交待尚未被掌握的新型腐败方式。
比方说,以往大家行贿受贿都是拎一箱子钱,而你发明了一种新方法,把钱夹在书里面,那么,这就是新型腐败方式,供出来能减刑或者轻判。
再比方说,别人行贿受贿也都学会在书里夹钱了,甚至举一反三到烟盒子里塞钱,老白干里面灌茅台,而你能主动交待通过比特币交易这种新方式,得,你又可以减刑或者轻判。
像什么你随便画一幅画,然后我用几百万买走。又或者,你随便拿个破碗,我找个专家鉴定为古董然后高价买走,以及你随便写个破剧本,我投资几个亿拍电影…… 所有林林总总的腐败方式,都是贪官供出来的。
而且,不光是供述客观操作流程,就连这当中的主观心路历程也要一起供述——这样能帮助纪委的心理攻坚打开突破口。
你们看新闻里面说被抓的贪官在里面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罪过,他们的忏悔其实就是在干这个。
再还有,如果你们看新闻,说某个贪官贪得多(比如多少个亿),但判得轻(比如才十五年),那么,也有可能是这个家伙在供述新型腐败方式这个方面做出了突出 “贡献”。
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贪官中的 “叛徒”,纪委才能掌握那么多闻所未闻,一般是脑壳想破都想不出来的新型腐败方式,才能预先就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看着这帮小丑 “装,你接着装”。
所以,回到问题本身,纪监委查案犯不着非得在 “现金流” 这一棵树上吊死,人家有很多种信息获取渠道。
比如说,举报,信访,投诉。有些举报投诉描述了很详细的细节,既提供了线索,也打开了办案人员的思路和眼界。
再比如说,拔出萝卜带出泥。假设你通过别的案子比如串通招投标,抓了项目经理,他供出保护伞,而且还供出平时豢养保护伞的方式就是请大保健(性贿赂)啊,题字给润笔(其实就是变相贿赂)啊,古董寄卖(还是变相贿赂)啊,子女结婚离婚分财产啊,相互安插岗位啊,雇他的子女任职并且给予高薪啊,等等等等,这些方式和手段不就都查出来了么。
纪监委查人不光是 “线条式” 的,而是网状的。以某个对象为节点,整张关系网上面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突破口,亲友,同事,上下级,竞争对手,同学,投诉人,举报人…… 各种各样的人,只要是有接触的,都有可能打开调查僵局。除此之外,工作,走亲访友,会议,讲座,游玩,购物,同学会,老乡会,婚丧嫁娶…… 各种各样的活动,也都可能潜藏着变相的贿赂。
事实上,很多贪官的暴露还真就不是因为现金流暴露。像什么 “原配举报官员包小三”,“小偷发现赃款赃物”,“抓犯罪分子顺便揪出保护伞”,“古玩市场揭露新型腐败”,“闹离婚爆出惊天大瓜”,“子女在国外豪车留学暴露真实家底”,“查酒驾发现飞扬跋扈的家伙,揪出背后的贪官靠山”,“我爸是 xxx” 等等之类的事情难道还少么?
评论区有人说贪官本来就判的轻。
但是,哪怕已经留一手了,这群贪官为了判得更轻,照样内卷。能争取判 15 年的,不愿意死缓或者无期。能争取判 10 年的,不愿意 15 年。能争取 7 年的,不愿意 10 年,能争取保外就医的,一天都不想在里面多呆…… 真就是一点苦都吃不得。
所以说,丧失了理想信念的人就是这个样子的。
之前知乎还有匿名的时候,有个澳洲的答主就直接说,她父亲是中部某地级市二把手(貌似这个职位),行贿的人直接在海外给她定期付比特币。
她拿到比特币后也没急着换成现金,很多都存着,这些年光是比特币升值,就多了大几千万 rmb。
至于对方如何搞到比特币,就不是她关心的事情了。
恭喜你发现了中国防腐反腐的秘籍,那就是公务员考试和流官制度。
你拿现金确实很难查到,但是你要做事就一定会有痕迹。你花几百万买通市长,总不会是为了足质足量完成这个项目吧?你说你花几百万上下打点是为了争取这个给家乡做贡献的机会回馈家乡百姓。政府只给你一千万的报价,你拿出两千万贴钱搞这个工程。那这钱可能真查不到。但如果你是为了图财谋利想搞钱,那你花钱肯定就是要赚钱,赚钱肯定就要在项目中偷工减料。只要偷工减料那就有迹可循,你偷工减料就会把整条线上的官僚扯进去。
你今天拿出三百万贿赂市长或者县长,他答应给你办这个事情,但他不可能自己跑到柜台给你办这个事。于是他就要吩咐分管副市长和副县长,副市长和副县长要吩咐局长,局长要吩咐主任,主任接手再到科员。就这一套流程你看看就有多少人参与了,很多时候还有第三方公司监督。那得是多少把柄?
你偷工减料的工程项目,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经过,真当他们一点都不知道吗?
现在公务员考试大部分都是奔着待遇稳定考进来的做题家,官员五年一换的流官制度,他们愿不愿意给你分担这么大风险呢?他跟你参与这个事情风险大,赚的还没他退休金多,他跟着你拼命图什么?
是,他确实很难明面上阻拦这个项目,但是不妨碍他直接给纪委写小作文啊。这条线上只要有一个人觉得不想担风险,纪委那边就会多出一份小作文。这条线上只要有一个人因为其他事进去,纪委那边就会多出一条小线索。
今天这事有你名字,明天那事还有你名字,每次出现你名字还都跟固定几个老板有关,你觉得纪委会不查你吗?
但凡说这个话的人,基本上都没有生活常识!
虽然我不是纪委监委,但是工作上的常识还是有的!
纪委监委里面的工作人员其实大部分也都是日子人,不是海瑞!
简单点说,哪个领导提拔公示的时候,不是一堆的举报材料,你以为纪委监委一接到举报材料就去查实!不管是真的假的,都有一个定论。
想多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哪有那么多领导带病提拔的!
绝大多数情况下,接到举报,工作人员都是形成材料汇报组织,其实就是汇报领导,如果领导说查,那就查,说不查,那就先放一放。不会哪个傻乎乎的,领导说不要查了,还去查!
但是这些举报材料不会销毁,而是留着记录在案,等哪天需要了,就拿出来核实。
然后就回到重要的一点,皇帝的新衣有没有用!
网络上的段子很多,包括这个问题:比如茶叶店阿,比如买房买车毁约阿,比如这个现金交易阿!
其实都是本质上一样,没事的时候就是衣服遮掩一下,真有事的时候屁用都没有。
不要用小学生辩论的思维看待这个问题,你找 100 个看似正常的理由都抵不过一个结论。他以正当的理由给你钱,是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先放在一边,我们先讨论一下,他的问题。
他什么问题,就是行贿者有没有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这才是核心问题。
正常朋友时间相处,会没事赠送大量钱吗?
答案是不会的,不管是茶叶店阿,买房买车毁约阿,现金交易阿! 最终落实到最后,肯定有不正当的利益,领导收了钱,肯定要办事,行贿者也不会为社会服务,肯定要把这个行贿的成本通过不正当的交易挣回来。
而且这个不正当的利益一般情况下都会损坏公共利益,如果想查这个事情,那肯定有太多的蛛丝马迹的。
比如前几年扫黑除恶,那些黑恶势力肯定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做的话,又怎么回是黑恶势力呢!
每次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肯定有受害者,受害者报警,肯定有保护伞来处理说清,你看这个领导不就出来了。哪怕那些黑恶势力嘴牢固,一句话不说,公安机关一征集线索,事情全出来了,受害者的报警记录啥的,当地派出所不可能全部处理好,哪怕所有记录销毁了,销毁了也是线索,就问处理的警员,谁于什么时间报警,为什么你们没有任何记录。一来二去的最后的保护伞不就出来了,只要确定人了,确定犯罪行为了,至于怎么行贿的还重要吗?
哪怕是你的下属给你送 50 万买个官,这种很隐蔽的事情,但是他花钱了,难道就为了每个月多几百块钱的职务工资吗? 他肯定要搞事情,把成本赚回来阿。他想赚钱,不就有其他线索了,然后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了。
这个时候原来大量的举报材料线索全可以拿出来,就是一句话:犯罪这种事情,只要做了就有无数的蛛丝马迹,做的越多,证据越多。
一个贪腐的官员不会就做一件犯罪的事情,也不会之和一名行贿者发生关系,可能这个黑恶势力的线索只是其中一个,部门领导同意后就开始逐步查实线索,可能你有 100 条线索,只要查实其中部份就够留置了。
而且很多事情就是分两种,要么自己经办,要么是安排下属经办。绝大多数犯罪的事情都是安排下属经办,因为领导有决定权,但是没有经办权。
就像黑恶势力打招呼,肯定要通过派出所所长和经办的警员。
比如搞工程打招呼,你是县长,也要给发包的局长命令把,哪怕你就是发包的局长,你也要通过招投标公司和经办的科室打招呼吧,总不能一个县长局长去草拟发包合同吧。
只要有人过手,线索就有了。有了线索倒查,一查一个准。
真到了那种情况下,扛不住的,纪委监委和贪腐的官员在软包里面就不是对等的,不是法庭辩论,更加不是小学生向父母解释,双方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你永远不知道纪委监委掌握了多少情况,你也不知道你的盟友有没有在外面活动还是自保,你也不知道行贿者有没有交待换取戴罪立功的机会。
而且你也不知道你会被关多久,如果告诉你坚持两个月就能出来,大部分人都能坚持下来,但是如果告诉你不交代不知道要被关多久,很多人根本坚持不下来。
人恐惧的是未知,一旦开始恐惧,基本上就会交代了。
所以大部分人要么以为纪委监委和贪腐的官员坐在一起,问贪腐的官员:你家这笔钱怎么来的阿!然后就是双方就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又或者以为是大记忆恢复术,严刑逼供。
现在纪委监委直接到了房间里面,一句话都不会多说,也不会动手,就是一句话:你自己想想有没有问题!然后最多加一句:你的问题我们基本已经掌握,你现在自己说,还算坦白从宽。
然后就是大眼瞪小眼,一瞪就是一天!贪腐的官员就会陷入深深的恐惧中。
今天想不明白,那就明天继续想。而且这种想,不是说到了 5 点下班了,你先回去休息,明天在想,而是一直想,一直到困了想睡觉未知。
包厢里面没有时间观念的,你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 50 分钟,也可能是 5 个小时,在里面精神高度紧张,压根睡不着阿。双方就像熬鹰一样,一直熬到贪腐官员精神崩溃。
哪怕纪委监委不知道贪腐官员用现金受贿这个事情,但是贪腐官员不知道纪委监委知道不知道,一旦开口了,就会刹不住。
现在我们在反腐的规定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潜规则:就是行贿者如果没有其他犯罪的事情,单单行贿这个事情只要交代了,行贿者是没事情的。
简单点说,你给领导送了 500 万现金,通过不正当手段拿到一个工程,不好意思,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别人有举报了,也有可能是在领导打招呼的过程中,风言风语传出来,
当时纪委监委不查,你在工程没有太大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完成了,可能你以为事情就过去了,但是等到领导的事情发了,纪委监委就会把你叫过去问话,让你坦白,明确告诉你坦白了就没事了,不坦白要处理。
大部分行贿者这个时候基本上就交代了,毕竟谁都知道,这个时候领导已经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有 1 个问题还是 10 个问题的事情了。
有了行贿者口供了,害怕贪腐的官员不交代。
所以你就知道 “王 X 林受贿 9000 亿” 这个谣言有多离谱了。
市面流通的现金中忽然少了总面值 9000 亿的百元钞,都不用纪委,银行先疯了。
说些啥啊都,哪有这么复杂啊… 还冠字号… 搜家啥的都整出来了,写点东西一半编的一半广告。
21 世纪还像清宫剧一样冲进家里翻箱倒柜才丢人。
“查到” 和 “查实”,是两个步骤。
搜家问话这些,是已经到了需要 “查实” 才需要的,一般情况不可能随便去查的,也没必要去查的。
大部分人不明白,监委和你熟悉的警察办案是两个概念,警察立案后虽然也很难撤案,但警察总体立案标准比监委要宽得多的多。
监委基本上是前期查到八九不离十,而且认为有必要立案,才会真正有立案这个动作,而且审批极度严格,审批的标准甚至不止是要考虑法律,还要考虑多重因素。
所以没有哪个监委会傻不愣登自己去银行查流水,自己跑你家去抄家,抄完发现没东西又跟你道个歉走人的,更不可能跑到你会议室帮你当众带走,回去发现抓错了又无事发生给你送回来。
至于怎么查到的?
根本不用查。
举报材料,你看都看不完,特别是即将提拔的时候,哗啦哗啦,真的假的就来了。
那回到主题,现金交易,别人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除了个别胆子大嘴巴大的领导外,现金交易别人就是不知道。
就是不知道,没得查。
但虽然不知道给钱给了多少,但大家又不傻:
“领导每次付款都是先让我付他们家公司,基本材料款从来不拖欠,甚至有超付”
“他们自来水厂的项目基本都是他的发小在实际承揽中标,关系很好”
“我们医院的药品供应都是他们家在做,医生基本都开这个药,每次做培训这些活动他都会来,经费应该也是他提供的。”
“张律师经常做我们派出所辖区的案子,办案警官和他是大学同学,两个人经常一起吃饭”
“他们地产项目爆雷贷款实际上当时没有足额抵押,按理说是发放不了的,但是当时开会行长定调想办法还是绕开了监管”
“他经常带我去他们厂里面的小食堂吃饭,厨师都是酒店的,来的人还有刘总,王局,张书记,喝到深夜送他们回去。”
“他是被抓的刘局长的亲信,刘局长一路从 a 事到 b 市都带着他。后来他能去 c 市任常务也是通过刘局长帮忙的。”
你看,问题线索闭着眼睛都能发现有问题,顺藤摸瓜去查不就有了吗?
而且你相信我,只行贿领导,这个事是办不成的。因为这年头,除了几个真的头铁的,没有几个领导敢明示下面开绿灯。
我能保证我这里开绿灯,下面尽可能问问,但具体业务部门看你们自己发力了。
下面的大马仔和小兵,多多少少都得拿,这些人你敢保证没个嘴巴大的?而且,你敢保证一直几十年来和你同心?
醒醒,哪有金汤一样的河堤,哪有金汤一样的嘴?
刘局长,我跟你那么多年我就想解决个正科,你给谁都不给我还骂我?还公开说我不胜任?让我出丑?
王书记,什么脏活累活违反原则的我都给你兜着,多少次检查都我给你擦屁股,最后分钱分好处你又给我画饼,你想起来谁都想不起来我?
钱处长,我真没辙了,纪委的同志找我,我就拿了几万块钱过节费,他说我这就按照前三个形态处理就行,他们手上材料证据太多了,我不说就不让我走,我这孩子还小,别怪我,我只好招了。
胡常务,和我们一起的吴处长上个月被留置了,我不知道他说了多少,但已经找了我好几次了,我要怎么办?要不我去主动交代吧?
总之一句话,事出反常必有妖,皮裤套棉裤必有缘故。
我不需要知道你收了谁多少钱,我只需要发现你小子不对劲就行。
接着,通过对人谈话,单位函询,查询财产,调取材料,基本上问题线索是个什么情况,会议记录、审计情况、招投标情况、企业内档等,线索真假就七七八八了。
另外,体制内工作领导虽然有很大的权力,但很难做到只手遮天。所以领导拿了好处想办成事,就一定会有人发现或察觉。而且保不齐你家单位贪官不止你一个,大家都有自己的小算盘,斗争不就来了嘛?
汉东省第一明白赵瑞龙有云:哪来这么多贪官啊?不就是……
咱们互相举报互相抖呗,看看谁死。
这一次抖不死你,你能保证笑到最后?
那到最后,无非就一个查实的问题。
这个就不用说了,
看看监察法,你怕不怕不知道,我看了都害怕。
6 个月 + 2 个月 + 发现新罪重新计算
你知道这 8 个月的完全隔离审前羁押含金量吗?
你知道这 8 个月的牛逼程度吗?
这 8 个月放到世界范围,甚至近 30 年的历史范围内都是极其炸裂的存在。
这 8 个月别说留置对象。办案人员,监护人员都想辞职。
不同于看守所那种挠痒痒,
看守所不准疲劳审讯,到下班点要收人,办案人员和嫌疑人中间隔着玻璃,嫌疑人能见律师,能家属带话写信,嫌疑人有同舍狱友,嫌疑人也有足够活动空间。
留置?
留置问话几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办案人员和你几乎同吃同住同睡,见不到律师,没有任何消息,只有你自己,只有那一小块软包,还有各种各样的线索,还有写不完写了一遍又一遍的自书材料。
你会发现大记忆恢复术根本不需要动手:
20 年前哪一天星期几,谁开着什么车穿着什么衣服到什么地方给了我一个什么颜色的包里面有多少摞钱总共多少张,我们在哪个茶楼的哪个包间我坐在哪个位置他说了什么话请托了什么事情后来我怎么办的。
相信我,到了这一步,查实反而是最简单的,
阿兹海默症患者都会想起来的。
我国有一个针对体制内干部的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知道是多少吗?
30 万。
所以,哪有那么复杂。
看你和你的家人过得明显比同级别的干部好,查就完了。
钱哪来的?
说不清楚,就认定为非法所得。
你说清楚了是哪来的,那可就太好查了。
我们这里有个国企总经理,案情公布信息,某个项目受贿 80 万,他晚上叫了一个代驾到隔壁城市的一条小街上,打发代驾后,对方把现金装了一个旅行包放他车上,他又另叫一个代驾回去。
起诉的时候,把那条街的监控调出来的,双方的脸拍的清清楚楚。
我老家有三个案例,一个上任半年的教育局长,在家床底搜出 300 万现金。
另一个住建局局长嗅觉灵敏,觉得有大事发生,车里装着 600 万现金准备转移被纪委半路截停。
还有一个城投的董事长,在酒店门口收了两次现金,一次 10 万,一次 8 万,一年后落马被纪委在酒店监控翻出视频作为证据。
纪委要查也简单,最近几年涉及的项目找几个老板一关,聪明的都知道这领导要完了。
甭管你现金还是银行卡,全都跑不掉。
所以近几年落马的领导明面上贪的都不多,真正捞钱的手段是变卖国有资产,像我单位以前的董事长,实际只受贿了 300 多万,但是倒买倒卖造成了 7 个亿的国有资产流失。7 个亿,你让他抽 10% 的水都有 7 千万了。
所以这年头谁还送现金?
你以为的纪委查案:
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从上万条往来流水中发现蛛丝马迹,然后选派最精锐的心理专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攻克贪官心理防线,贪官最终良心发现,什么都招了。
实际的纪委查案:
每个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纪委那都有本帐,只不过平时只把干的坏事记着,不轻易查。出了啥事,或者撞了枪口,或者被举报人一直盯着咬、越级举报,没辙了,纪委书记跟党委一把手商量,能不能拿下,能拿下就下一步(就是人民的名义第一集播的内容)。
下一步,先迅速把案犯和涉案人员控制住了,万一潜逃了谁也吃不了兜着走。控制完后,把小本本的内容透一透,给案犯心理压力,我们知道你的问题多着呢,老实点。然后开始谈判,你只要交代了啥啥啥事,另外一些事就既往不咎了;你要是不交代啥啥啥事,不把钱吐出来,那其他的事就新帐旧帐一起算。同时,把涉案老板也请来软包房,告诉他行贿不用坐牢,出去了还能做生意,别硬扛,老板很快就啥都吐了。当然也有硬汉老板没吐的,但是不可能每个老板都是硬汉,总会有突破口。有了老板的口供,一般的贪官谈了还可以的条件(例如一些案子不查、牢饭环境好一点、减刑),很快就招了。
至于你说的怎么送钱,一点也不重要。只要有人证,物证很容易核实的,不管你是怎么送钱的,只要老板招了,什么都查的清。
PS:看的人多了,我就再稍微展开讲讲吧。
纪委立案调查基本上等于宣告一个人政治生命结束了,启动条件是很严格的,需要初核专案组上报所在单位党委、上级纪委,同意后才能立案调查。很多问题,只要往下查 100% 会查出问题,比如领导在外边包小三,往下查小三的钱哪来的、小三有没有当掮客,很快就能挖出东西。但如果纪委只就事论事,做作风问题结案,不会实质性处分,但是会在纪委这边留个记录。记录留着,等啥时候当事人倒霉了,立马就能翻出来,顺藤摸瓜给一并查了。
比如,某市局副局长包小三,被原配捅到市纪委去了。初核组拿了个初核意见,跟市局一把手、市纪委书记汇报,最后说不大张旗鼓搞,于是只按作风问题处理,诫勉谈话了事。
但是,如果原配不罢休,去中、省纪委告,或者该副局长倒霉出问题了,搞成了中、省纪委重点督办件,市纪委就会重点处置。此时就会把包小三的事重点翻出来搞,把小三请到软包房来,问给她花了多少钱,给多少人当了掮客之类的,顺藤摸瓜就全招了。
下图是某纪委研判系统的部分菜单
当然,肯定有办法全部避开,所以有没查到的,至于怎么避开的我就不清楚了
干了十几年刑事工作,基本情况同意
的高赞回答。
1、所有提到 ATM 机冠字号的基本都是扯淡,ATM 取现的确可以调取冠字号,但是这种所谓的冠字号调取基本都是用于毒品犯罪或者盗窃犯罪,也就是现场查获了毒资或者被盗现金之后,一方不承认的情况通过现金冠字号去建立关联性。
最常见的情况,公安现场抓获了毒贩 A,从他身上查获了现金 20 万以及毒品若干,A 供述这笔钱是 B 提供的资金,二人用于共谋从上家购买毒品之后再对外出售。B 到案之后不承认,说和 A 就是一面之缘,根本不怎么了解他的所作所为,这个时候就会去查 A 的取款记录,如果能查到就能去调取冠字号和涉毒资金进行对比。再或者经常碰到的盗窃案件,嫌疑人抓获之后从身上查获了现金,但是不承认是盗窃的被害人资金,这个时候如果被害人的钱是刚取的就可以去调取冠字号进行对比。简单来说,任何这种所谓的冠字号调取对比都是资金来源极其清楚的情况下。
但是**职务犯罪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干了十几年这一行一次所谓这种情况都没有碰到),首先大部分人职务犯罪都是在行受贿若干年之后才会案发。这个时候即便你能从受贿人家里发现部分现金,他们自己都未必记得住哪一笔钱是谁送的,更不要说很多所谓的逢年过节的红包早就都开支了,家里能搜出一大堆现金的案件根本没多少。
其次行贿人也基本就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送的钱,哪一次送了多少钱。更不要说还有大量的老板即便是逢年过节送钱那很多也都是平时做生意或者干什么的备用金,而且这种老板资金流极大,公账私账混着用,很多时候根本就不会自己去取现的,都是啥时候看到保险柜缺钱了,通知财务或者老婆取现拿过来用,这种几乎天天发生的事情,你让他去回忆?根本就是扯淡。
2、至于怎么查到的,两个字口供。其实就是
说的情况。比如行贿人说自己行贿了 50 万,那就问问怎么送的?逢年过节?那就接着明确细节,什么时候送的?在哪儿送的?当时谁接的这笔钱?对双方反复问,反复做笔录,当双方笔录严丝合缝的时候同步录音录像,然后双方写自书材料。到了这一步基本就明确了。当然你说有没有上庭之后翻供的?有,比如足协的王小平案件就是典型的情况。当年这个案子也算在网上闹了一阵,然后当时还有王的亲属跑出来写了文章。
至于你说这东西是否符合常理,比如你经常吃一家店的包子,现在还能不能记得清楚三年前的一天早上你吃了多少钱的包子。只能说如果是一般犯罪肯定不行,但是职务犯罪案件自有一套证据标准和逻辑判断。
3、大额受贿案件能用现金的情况有,但是基本都是用于逢年过节,过个节去领导家里送个几万块,领导子女出国了送个一万美元说侄子出去了给点零花钱随便买点东西,就是一种日常的投资。你看到的报道出来什么现金屋里面 1 个亿的基本都是特例。正常情况但凡上了一定数额,基本都是干股、房产(尤其是北京的)、原始股(员工股)这些。
你以为的行贿:你领着一箱子钱去领导家求领导办事
实际上的行贿:领导根本不给你见面的机会,你只能通过某个中间人跟领导转达诉求。过几天中间人给你回话:去 XX 大街 XX 号,找到 XX 茶叶店,进去说买多少斤 XX 茶叶,不要说多余的话,不要还价,店主说要多少钱你就给多少钱,买完以后带着茶叶离开,然后回去等消息就对了。
至于茶叶店店主和领导之间,那必然是没有任何关系。
前 jc 院的职务斟茶员来回答一波,不说最权威,但好歹吃过猪肉嘛,别那些道听途说只见过猪跑的要好吧……
虽然不是 j 委,但是当年我经手主办的自侦案件也有好几件。
科普一下:原来 jc 委没成立之前,职务犯罪的查处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 ji 委办的,他们把人给两规后去进行一些调查取证,差不多了后移交给检察院反贪,两规转刑拘,反贪这边再按图索骥重新去把各种证据弄一遍,然后再移送起诉,审判。另一部分是检察院反贪部门直接立案侦办的,直接刑拘,然后直接去查各种证据,查完后就移送审查起诉,审判。
第二种案件,当年在检察院就被叫为自侦案件。
肉眼可见,从检察院反贪侦查的角度来看,第二种案件一般来说难度要大一些。第一种是人已经把菜都做好了,重新炒一次剩菜…… 第二种你得全部重头炒。
好了,叠甲完毕,说正事了。
我们办的那些自侦案件中也有不少行贿受贿是送现金的,但相比于其他行贿方式确实是少数。
像《人民的名义》里那种一捆一捆的现金,只见过一次。
具体是哪一次就不细说了,反正那些现金都没开封,还是一箱一箱放着的,有一箱里面还有某某某的简历。
不使用现金行贿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现金的资金密度太低了!
什么叫资金密度?就是同等重量下物品的价值。以 1 千克为例:
有的人可能会说现金的欧元美元英镑资金密度要更大,但是外汇是要受管制的,而且受贿人也不好处理啊……
行贿其实也是有学问的…… 不是随随便便送个啥,别人就会收的……
所以,综合下来,行贿受贿中用现金的基本上集中在一些苍蝇小贪上,大 boss 很少用……
只有你认真看看新闻就知道……
那些上千万、上亿的受贿,基本上都是以房产、股权、有价证券这些为主……
那么,用现金的行贿受贿怎么侦查呢?
基于前面的原因,大部分的用现金的行贿受贿金额都不太大,很多都是那种长期的,逢年过节送 5 万 10 万这种…… 这种其实就比较好办,基本都是熟人,收钱送钱的只要有一方承认了,基本上就能固定下来。而且对于这种小额累加的行贿受贿,从证据规则上来讲也不需要其他更多的证据佐证。
对于那种一送一大箱的大额现金,其实也好办,一方面送钱的人要去组织这么一大箱现金,必然会有相关的银行记录;另一方面收钱的如果不处理这一箱钱,那肯定会存在一个地方,如果要处理必然会置换成一些其他资产,也会留下线索的。
总的来说,被查到的人基本上都不可能只是因为收了一次两次现金就遭了……
实际上,有一种方式比现金更安全……
你们知道吗?
因为有大记忆恢复术。但不只是因为有大记忆恢复术。
比如目前有些地方的一种惯用做法 / 流程是:
首先,前期接受举报材料和初查,已经掌握了一些初步的信息,甚至已经掌握了一定程度的线索。
然后,采取措施,正式开展调查取证。
他们会让贿赂双方先自己写检查。有些案件里面,至少写上一个月,每天都写。写到满意为止。
如果不满意,不配合,就做他们思想工作。具体怎么做思想工作就不详细展开了。
反正最终结果,大部分都是配合组织调查,积极写检查。
检查写到什么时候算满意呢?就是,双方的事情都基本对得上了。
然后才开始正式做笔录,抠细节,把每个细节都对应为止。
那笔录做的,简直就像直接复制 - 粘贴一样 [1]。
然后,每个笔录只涉及一个事情,反复做,至少三四次,每次都同步录音录像,录到再也没机会翻供。
最后才来个汇总,把所有的事情,都在同一个笔录里面再总结一次。
接着,就安排家属退钱。退完钱移交司法流程。
至于现金还是啥的,大家都会说: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XX 把车开到一个路边,他打开后备箱,拎出一个黑色的胶袋。我心神领会,放到我的车尾箱,开车回了家。回家打开胶袋,里面是他以前答应的一百万,我用于日常零花,很快就花光。
这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以前和纪委的患者一起喝茶闲聊,说起他们最近双规中的一个领导,被人举报收受贿款,同案人员已经承认,他在熬了两个多月后,自杀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还把自己的舌头咬断了一小节后,终于心理防线崩溃,供认了赃款的藏匿地点。
他们去到他老房子那里,从花园的地里把东西挖出来,才发现除了几百万现金外,还有二十斤黄金,而购买时间来推算,当时金价还是三百多一克,而按现在的金价估算,已经翻了快两倍多了。
他们说难怪这位领导撑了那么久,这批赃款如果不交待出来,他就算这次坐了牢出来,还是可以做个百万富翁……
行贿受贿用现金的确是最安全的,纪委是真的完全没办法从现金流通角度查到你。
但是行贿的也不是闲的没事就想给你送个钱。
拿钱办事,你得办事才能拿钱。
一般纪委都是通过办的事儿本身出了问题才查到的人,到这一步了你用啥方式收受贿赂意义已经不大了,一关没有能顶住的。
还有,现金这个玩意有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花不出去。
花不出去的钱就是废纸。
如果你说现金可以去小卖部买烟抽买酒喝。。。。。。
我只能说目前互联网普及程度确实是高。。。。。
说两个故事
一位在职副局级,其老丈人是退休老干部。有一天老人从银行把当年退休时候的公积金从银行取了出来,共二十万现金交给女儿用于买车。
女儿拿回家后把这事儿跟老公说了,俩人一合计,有了这二十万也不用贷款了,等发了绩效就能全款,于是就准备先存起来。
第二周女婿去银行把钱存自己卡里了,第三周就被纪委找上了。
当然,在这件事里一切都解释得通,顺利过关。
还有一个是今年上半年的大规模行动事件。
两位不同部门的副局级领导,在同一天的不同时间,开自己的私家车出发,走高速去隔壁省会的同一个饭店吃饭。
第二天就被叫去谈话。
两个人无业务往来,无私下交集,去那里是为了给同一个老人祝寿。
经过调查,情况属实,不算搞小圈子,也是顺利过关。
某企业从银行取了五百万备用金,此时每一张现金的冠字号会在后台显示
“某帐号在某时间取出某一批现金五百万,冠字号如下,记为样本”
这个时候,如果有行贿受贿的现象,你会收到以下其中之一的反馈:
1.【某官员在某时间在某银行存入一批现金,冠字号和样本数大量重合】
这是最傻的,直接存。
2.【XX 小区附近的烟酒店或拍卖行关联的个体户名下的银行帐号下出现部分样本重合的纸币存入】
这是稍微聪明那么一点的,知道拿现金去周边烟酒店换成烟酒或二手黄金等流通物。当然你跑远也没用,无非是调一个监控的事,这类店铺存钱都有时间周期。
3.【XX 房地产公司存入样本钞票,该公司近日销售的房产登记中有某官员的关联人】
这是再稍微聪明一点点的,还知道借七大姑八大姨的身份去现金买房。
4.【澳门某赌场收到样本钞票若干】
这是稍微有一点手段的,知道想办法运现金然后去澳门玩大小点,以较低的损失(一般在八折)转换成七大姑八大姨的合法收入,但是有几率玩没被吃。
5.【最有手段的不能说,现金行贿受贿这一块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板斧】
此外,你知道最安全的行贿手段是啥吗?
你的儿子,走正规渠道招聘进公司 B,当技术工人或者技术开发人员,最好是比较大的企业(只要是和你管理不相关的行业就行),然后行贿公司 A 和这个大的企业 B 签业务合同,企业 B 给你儿子开远超想象的技术工资(一般都是年薪百万以上)和技术分红(这个用虚拟股的方式也可以)。有的时候这个企业 B 甚至很可能就是 A 出资或者控股的。
你要是现金行贿,就为了求我帮你买一张西直门到建国门的地铁票,纪委确实一点办法没有,想七天七夜他们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但你的诉求真的只有地铁票吗?
不要把纪委办案和公安办案混为一谈。纪委办案用的法子,公安用不了。。
听说过一个好玩的事。
某医院院长在和卫健委的几个领导吃饭,推杯换盏期间发现烟抽完了。
院长遂叫司机去车上去条烟来。
结果拆开后倒出来的是一卷一卷人民币。
瞬间饭菜都不香了。
你以为行贿的人手里没有账本、不留证据?
他没证据,这礼不就白送了吗?
监委办案,口供对上就行了,本来就不需要流水。
其实甚至不需要现金,比如说有个班主给领导送礼,一年大小算 8-12 个节,每次一箱 6 瓶生肖茅台外加点名贵茶叶。一年下来酒和茶就差不多 60 来万了。这里面比较扯的是茶,茅台特别生肖这个东西可能是硬通货,茶这个东西其实真不像很多人想的会用茶庄回收(有的会,但是我说的这个案子是没有)。贵的一泡茶的价格和普通一瓶飞天差不多,领导懒得变现或者不好卖也就喝掉了。
那么实物都喝掉了怎么查实呢?难道不能是包工头陷害领导吗?但是现在就是心证,不需要硬证据。监委有班主一方的口供,就会回来问领导认不认,不认的话就接着查你别的,认得话可能就到此为止。你怎么选?
多解释几句,这种只是收几十万的茅台 / 茶以后自己消费掉或者人情再送掉的情况,如果没有其他问题(比如明牌的利益输送),领导是可以不被定受贿的,也就是有个严重警告,几年内不能升职。所以这种情况下,领导即使没有证据的话两害取其轻是会认的,因为不认的话可能被认为对抗监委,那么除非你经得起全面审计……
前几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开场先报自己警号,然后客气的问我认识不认识 XXX
我愣了下,说:这是贱内,请问?
他也愣了下,问你说啥?
我只好回他:是我爱人
他:?
我:我老婆……
沟通顺畅后他终于开始说正事:问我去年某月某日我老婆在 XX 银行取了 XX 万现金问我知道不知道
我赶紧回知道啊,家庭开支,钱就是我转给她的
然后又问了我几个相关问题,确定我知道并知道用途,我一一回答后最后告知我现在反诈金融监管,对大额现金流向都要核实调查
所以楼主你打算贿赂领导的大几百万是自己印还是开一家只收现金的拉面店慢慢收?
你知道吗?
就是这个号码。
无论你是在柜台还是 ATM 机上存取款,都会把存取的人民币冠号记录在个人名下,保存时间长达半年到一年。
如果一个人取款,另一个人存款,冠号又一样,那这就会成为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受贿的款项只要花出去、存起来都会被追踪。
现金受贿并不安全。
莫伸手,伸手必备抓。
我认识一个朋友,开了一间茶社,居民区临街的二层小楼,一楼 3 间房,二楼也差不多吧。
整个茶社不到 500 平,生意马马虎虎吧,平时去反正看不到几个人。
但是她每天在朋友圈卖茶,据另一个朋友说,她每个月都可以卖出去小 10 万。我一直认为她是一个女强人。后来发现她老公是谋体质内的实权小领导。你无法定义这个是行贿受贿,还是人脉广。
我还认识一个人朋友,也是开茶社的,也是个居民楼的小二层。他的店里平时也没什么人喝茶。一个不大的店,请了 7 个茶艺师。每个人底薪都是 1 万起步,提成还高达 80%。
基本上就是几个人来谈生意,谈完了带两盒茶走。付款 1000 多。
然后他店里还有个规矩,当天卖了茶的当天就可以下班。
你说他们要干什么?你说他靠什么赚钱。
来喝茶的都是一些小领导干部,喝完了茶技师今天和领导出去转转,散散心没毛病吧?
这茶馆肯定是亏的,但是他又不靠这个赚钱。
你也无法定义他是经营模式有问题,还是卖淫嫖娼。反正他是熟人制,是不怎么对外的。
对外最多也就是一些路人散客来偶尔喝点茶,谈点事。
我还有个体质内的朋友,平时比较喜欢喝酒。和熟人吃饭基本上不在包间,就在很多有烟火气的地方。然后每次都是他带着一个矿泉水瓶来。每人倒一杯开始喝。至于是什么酒我也不知道,反正比大多数酒都好,这个只能你们去细品。
吃饭大大咧咧是是非常随意的,但是涉及到任何一点小细节都非常谨慎。谈事还是去茶馆谈。
他手上的东西都不戴牌子,就像这酒在矿泉水瓶里一样,但是都不便宜。
我问过一个纪委的朋友,如果你要贪污,你会怎么贪。怎么样收钱?
他说:“找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类似于停车场派 A 过去拿,A 拿完了交给 B,B 再转给 C”
他会和 A 说的非常清楚,帮我去拿一笔钱,接头人是谁,怎么样接头。
然后只会告诉 B,你去找 A 拿一笔钱,也只会告诉 C,你把 B 的一个袋子拿给我。
中间 ABC 完全不认识,哪怕出事了。咋办?你这是污蔑,打死不认就完了。
当时听起来感觉挺复杂的,我说这样真的有用吗?
他说 “你以为没有用吗?怀疑个人很简单,抓到确实的证据很难,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特么揣着手机和朋友聊天戏说性生活不和谐,老婆不搭理我。。。三小时后,手机天猫给老子推送西地那非。我等屁民都被民间组织变相监控了,那些官方组织你说会是啥程度?也许只是正治斗整还没烧到受贿人那条线,数据暂时用不上而已。
就现在这个透明的社会,只要权限够,不怕被第三方影响,哪能破不了案。
而 jw,在当下是超越筏驴的存在。不管是常规的还是非常规的手段,都能给用上。类比大明的 jyw,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机构都对其毫无影响力。
去年在培训的时候,听党校教授讲过一个情况,不知道是不是真实案例。大概意思就是:
商人找个女的,给她一大笔资产,培养成女富婆那种类型,然后介绍给单身的领导,两人结婚,而后过两年,通过女的出轨为由离婚,女方出轨有过错,净身出户,财产归领导所有。
当时教授喊我们谈论,这种算不算行贿?你既然这么讲,当然算行贿。但如果工作中真的遇见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判定?当时我们讨论了许久,都觉得如果商人和女方不供出来,这个真不好查。
因为行贿只是开始,最难的是把钱花出去,你的消费和收入不匹配,落网只是时间问题。
一个反面的例子就是《人民的名义》的侯勇,这人只贪不花,所以贪了几个亿都没事,除非行贿的人直接点他,不然你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
现在还有觉得现金交易安全的人??你们口中说的不留痕迹、只要两边都不张嘴就没事了,这已经不是误解 J 委的办案能力了,简直就是瞧不起人。
首先说调查手段这块,现在真的覆盖得特别全,不像以前可能得等立案了才动手,现在在立案前的初核阶段,就能先查被调查人的资产情况了。
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哪一方,只要其中一方被盯上,初查的时候看他平时花多少钱,要是明显比合法收入高一大截,那大概率就有问题,能初步判断可能有非法所得,还有就是资金流动,哪怕现金转了好几手,只要有异常,都能顺着线查到去向。
J 委最爱办的就是现金行贿的案子,因为太好查了,尤其现在对行贿人多宽松啊,只要老实配合 J 委,基本就能放一马,要是不配合,那就一起进去踩缝纫机,这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自己都要倒霉了,谁还会认你这个快倒台的领导?
只要行贿人一开口,接着去银行调流水,什么时候、在哪台 ATM 取的钱,冠字号一对,钱的来路去路清清楚楚,证据链一下就闭环了 ,想查它从哪来、到哪去、谁取的谁花的,太容易了。
或者老在高档烟酒行买天价茶,一年花几十万,比工资还高,这也不对劲,接着就顺藤摸瓜,比如发现你每周都在不是自己小区的地方交停车费,就去物业查这个车位对应的房子,一查是某个老板的,再走访一下,发现实际住的是你一家子,说白了,只要你花的钱和你挣的钱对不上,或者钱的去向遮遮掩掩,在 J 委眼里全是破绽,分分钟就能查出背后的事。
除了口供和亲属,还能从藏钱的地方下手,现在大数据这么厉害,没人敢随便转账或者把钱转到别的账户,但收了钱总得有地方放吧?所以 J 委就会去搜家,现在搜家可不是电视剧里那样翻箱倒柜,是真带着家伙去的,看着哪可疑,拆地板砸墙说干就干。
不光搜自己住的房子,老家的、亲戚的房子都会查,前面说的这些都是 J 委主动去查的,其实还有好多线索不用他们费劲找 “祸从口出” 这话真没说错,好多老板为了拿项目去行贿,送钱的时候跟领导保证没人知道,转头就去酒桌上抱怨领导太黑,他喝多了随口说的,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旁边的人就记在心里了,回头就去举报。
领导这边更不用说了,多少人等着他落马自己好上位,一旦抓住把柄,根本不会放过,所以 J 委的办案手段多了去了,别想着现金受贿能侥幸过关。
**那有人可能会说,只要送收双方约定好 “硬抗” 不就好了吗?**首先,没几个人能在留置中心扛住,我接触过六百件一以上职务犯罪的案子,其中只有三个人扛了 6 个月,一个是吃斋念佛的,一个是单身的女领导,还有一个是前公安干警,他们为啥能扛住,你们可以自己想想。
当然,J 委也很清楚行贿人和受贿人有一个不承认,很难只靠一方口供定罪,但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留置室里根本不怕你不说。
因为在留置的时候,人的弱点和恐惧都会被无限放大,而且行贿人还有个救命稻草,就是主动交代、积极配合,就算金额大,只要配合退赃、交违法所得,基本能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保住命,说得越多,能从轻的情节就越多,对行贿人来说反而越安全。
所以,我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们,根本就没有什么 “绝对安全” 的说法,我这几年接触到的职务犯罪案子,尤其是行贿受贿这类,见得太多了。
说实话,现在的行贿受贿早就不只是以前那种简单的现金交易了,花样越来越多,有的走银行流水玩 “曲线操作”,有的借着投资、理财的名义藏猫腻,还有的用字画、古董、房产这些东西变相输送利益,甚至有人搞 “期权贿赂”,先给好处、等日后再兑现等等,手段看着越来越 “高明”,藏得也越来越深。
可即便如此,特别是今年,我明显能感受到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官员被留置、被查、落马,到底是为什么?是他们的方法还不够隐蔽吗?我看未必,这个问题的答案欢迎各位补充探讨。
但不得不说,行贿罪相对来说弹性空间还是很大的,我接触到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来说,行贿罪金额在 100W 以下的只要配合点基本没啥事,100W 以上 200W 以下争取到缓刑的我也见过,不可否认的,这个就是给行贿老板机会,也是我上面所说的囚徒困境。
但我也发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家属一听到自己家人被留置了就急得不得了,求爷爷告奶奶的找关系疏通、找律师介入,哎,你们要清楚的是,不管是什么罪名,只要被留置以后,你找再牛逼的律师都帮不到你,这是事实!
很多黑心律师张嘴闭口就是有关系有门路,其实就是想放大你们的希望,跟画大饼没什么区别,我见过一个最离谱的,明明人还没被留置,找律师咨询,对方还声称说自己可以争取不起诉,扯 TMD 淡!!
这类罪名的争取空间在哪里我一清二楚,而且在我看来,其实有很多职务犯罪的案子是不用找律师介入的 ,我虽然不是律师,但我绝对是客观中立的,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家的案件有没有争取空间的,可以看看我下面的文章:
受贿罪、贪污罪(留置类案件)辩护要点保姆级指南,全文 3 万字,不讲法条,小白也能学会自救!
下面是我总结自己被律师坑的经验,靠自己研究的一个依靠数据库筛选甄别律师的方法,相信我,这个方法绝对比你们想到的任何方法都可靠!别杠我,我只是用事实说话!!!
我是猫小哥,想要避坑律师的,找我,我这里就是律师的照妖镜。案件问题,欢迎交流,我有问必答。
猫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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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还是美国先进,人家日赚 25 亿美元还没事
那一年过中秋节,给一个挺照顾我们的窗口大姐送点节礼,她宁死不收,正气凌然。
我不能不完成任务啊。我就是不走,她也很为难,就说,你平时在网上买茶叶吗?
我说:买啊,
她推荐了一个线上店铺给我,让我上这里买,她闺蜜开的,东西挺好。
我心领神会。
我回头下单了两盒茶叶。
然后收货后拍了试泡喝着的视频给她看,然后我夸这个店子不错,物超所值。
她发了个笑脸过来。
然后,我把茶叶扔给了前台小妹,让她拿给大家喝。
老子就不知道,这怎么查?
补充一下:两盒茶叶没超 600 块,都够不上任何违规,别说违法了。
再告诉你们一下,高明的我才不会写,写了也发不出,发得出也会被删除。
那我讲个不高明的,不用送现金,我们赔现金可以吗?
某人有次笑着对我们说,看上了我们那的一套房子,想下定。
我们当然知道,让他放了十万的定金,签了定购协议。
然后在他下定金后,一小时左右,我们安排把房子卖了。
然后,我们通知他,这个销控失误,希望他换房子。
他不肯,要做讼诉,我们让他讼诉。
最后,调解结案,赔偿十万。
怎么样,这个你查,你怎么查?
你总要花的,一花和收入对不上就露馅了
为什么你看到的二代新闻都在国外啊?
正确玩法是,你要找我办事,可以
你先想办法弄到美元,手里有美元了再跟我谈事
你说你没有美元只有人民币,那就公事公办
怎么换美元,那是你该想办法的事儿,我不管
注意,不是贪官收了人民币再想办法换成美元转移出去,是送钱的人想办法把人民币换成美元,才送的出去
行贿受贿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大家都是既用且防的,万一哪天自己身陷囹圄,手里有硬货,就是保命,保老婆孩子荣华富贵的符。
你敢收现金,就不怕人家给冠字号码记录下来?
不要觉得这有多难,稍微贵点儿的点钞机,就有这个功能,ATM 机已经 100% 有这个功能了。
将来东窗事发,人家把冠字号拿出来,这就是举报立功,就是自首。
这可是最直接的证据,我连送给你的钱是哪张,都能说出来,你怎么辩解?
大额的纸币,你想洗成其他冠字号码的,其实很难。
纸币只是流通过程匿名,本身是高度可追踪的。
我国是有查验部门的,定期对市面流通的纸币做抽样,统计冠字号码,用来查验假钞。
假钞的冠字号码,要么是和其他币重复,要么是无中生有,再真,也能通过这个方法发现端倪。
真正聪明的受贿,人家都是直接要求行贿的人把钱、资产,送到国外的账户。
全程都不在境内产生可追溯的痕迹。
我的工作不和政府部门打交道,但要和国企到交道!
好多不干净的进去了,最初的线索就是两个字:异常!
比如:某领导老是照顾某一供应商;某产品零件采购价格明显高于行情;质量部门对某供应商总是高抬贵手;财务部门总是对某供应商提前付款。。。。。。
有了这些异常,慢慢就会出来各种流言、各种小道消息。。。。。。
有了流言、小道消息,旁观者就会注意观察,就会慢慢发现:好像是有点不对头啊!
最后,就是某某进去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你的嘴严,你的下属就和你铁了一条心?给你好处的人、他单位的人也滴水不漏?
某个和关系很好的国企朋友和我聊这些事情的时候说:首先,在这个位置上,你的下属是盯着你 盼你贪而后进去,他好取而代之;其次,你 “帮了” 某供应商,那其它供应商就盯着你,盼着你出事,不能让竞争对手猖狂;再者,老板们都是讲“投资回报” 的,拿了他一百万,你就得给他兑现五百万、一千万的好处!实现不了?你真以为他讲义气?
所以,还是不要伸手啊!
前面有一个” 承诺式行贿 “说的特别好,很多人真的以为现在查贪腐是从官员家里搜出多少真金白银现钞,真是想太多了,大头都是企业那边的钱。这些钱当然可能真的是干股,真的是代持,但很多时候是真假难辨的、摸棱两可的,哪怕是真干股、真代持,贪官下台(更不要说落马了)后企业翻脸不认人的也多的是。所以为什么企业主一有风声就跑香港或者国外,动辄软禁半年一年实在扛不住,钱在国外也没用。
再补充几点,比如蔡律师在自己的视频里也多次说过,现在的贪腐案件,先去抓企业主,搞认罪认罚,一年几十万个行贿案件最后只有零头成为行贿罪,然后再拿着口供去搞政府官员,再让官员认罪认罚。我不是同情官员或者企业主,这种滥用口供和认罪认罚的行为,从源头污染了整个政治环境。既然”我 “这个级别的官员被默认会贪腐多少金额,那为什么” 我“不玩真的呢?
你可能对纪委有什么误解。
纪委只关心你收没收钱,至于怎么收的,收的是现金还是转账抑或是贵重物品,他们不咋关心。更注重结果,不太注重过程。
至于你如何受贿的,那等你坐在坦白椅上面慢慢说吧。
我对体制内还算了解
简单回答一波吧
你在干什么纪委一看财管或者财务局的账一眼清
为什么不干你
①你吃点拿点人家真不在乎,往多了说也就是一年黑个万把块几万块补贴家用,在如今这个公职降薪的年代算不得上纲上线,只有一条别被群众举报
②一般来说基层公务员办事,年底或多或少基层领导都会让你吃点,比如年终账单多报个二千,年底去政府旁边合作超市拿两条 1916 之类的,可以理解人之常情,纪委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你,只有一条别被群众举报
③纪委也看不上你那仨瓜两枣,算来算去入职五年黑了还不到几万块钱,这尼玛怎么处理?到头来业绩没有还招人哔哔,后续你认个错给个党内警告然后调离岗位也就差不多了
④纪委吃的是大头干部,你们小鱼小虾的人家真没看得上眼,一眼真假,你也骗不了人家,只是不想弄你而已,要弄你你早升天了
⑤而且对于纪委来说你这几年黑个几万块钱的属于吃力不讨好还影响班子团结稳定关系,得不偿失,纪委都是靠动辄五百万往上的资金流干部下手,这才是叫工作,你那属于临时抽支烟,真的懒得管你
总结就是
你别以为你做的事情人家不晓得,只是懒得管你而已,你要是当个基层科员副科的每年黑个千把万把,没人会管你,只要你别下死手,一年弄个几十个就行,还有最重要一点
别被群众举报 别被群众举报 别被群众举报
我说的群众不止是群众哈
还有你身边的人都是人民群众
网络上一堆抖机灵躲避纪委侦查的方法都是扯淡,纪委这种单位跟公安不一样,正常公安查案,是由因推果,公安机关自己寻找全套证据组成证据链,有说不清的地方就要补充甚至推倒。而纪委查案,是已经有了结果,让被查的官员自己把因说清楚,说不清楚就是人有问题。。这种执法逻辑如果真的彻底落实是很恐怖的,就是你作为被调查的人,要自己证明自己无罪,证明组织掌握的证据是错的,证明账上的那笔钱不是你的,出事的项目不是你批的。这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可能吗?
举个例子,前面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席间认识一个在新区管委会当小领导的哥们,这哥们属于地道的殃及池鱼,他调过去的那一年,上半年调进去,下半年大领导被纪委带走了,这哥们属于家里有点钱的,考公务员就是当个班上,没啥官场敏感度,平时会请单位的同事吃饭聚餐啥的,单位里有人结婚生子的也会随个份子,就有一堆几百块的份子钱来往,偶尔跟熟悉的同事在家里打打麻将,又有了一堆两三百的麻将钱转账。他们大领导跟两中层领导进去以后,单位直接来了两纪委的人常驻,小科员们都没事,就是每天下午随机叫科长以上的人到小会议室问话,这老哥给我讲的问话流程让我大开眼界,就是让你自己操作微信,先看你跟局长的联系记录,再看你跟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转账记录、资金往来,转账几百块的都要说清楚,为什么转账。然后这老哥颤颤巍巍的在小会议室疯狂给自己上大记忆恢复术。对小卡拉米都这么玩,给大老虎的手段就更多了,贪腐的钱权美色不用啊?用了就有痕迹,有了痕迹还怎么证明自己清白?诡辩会有用?
就这样纪委进驻了一周,七天给他们单位扫荡了一遍,新领导后面开会还让他们少打点麻将,影响风气。
很简单,搞老板,官员和哪个老板熟悉就抓哪个老板,要老板认数字,不肯认就不放人,让工商税务城管查老板的企业。在严格立法选择执法的大环境下,中国所有的企业都是带病生存的,没有一个例外,全部都是禁不起查的,99.99% 的老板为了自己的自由为了保住自己的企业最后都会认一个纪委满意的数字。然后拿着这份口供当证据拿人。
什么?你说这么做很容易冤假错案?我只管完成 KPI,冤假错案和我有什么关系?
家里藏有大量现金,被纪委监委查到的不算少。
举几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1、某小区一业主家里 突然成了水帘洞,很可能是楼上业主水管破裂大量漏水。他去楼上敲门,毫无反应,找到物业,物业也无能为力。情况紧急,只得拨打 110 求助。110 查到业主的电话,结果无人接听。无奈之下,110 找开锁人员打开漏水的房门,发现卫生间水管爆裂,地面大量积水,经紧急处置算是解决了漏水问题。110 人员撤离的时候,却发现卫生间几个大纸箱被泡水了,用手一拉,里边红彤彤成匝的大量连号新人民币掉了出来。110 人员感觉事态复杂,遂向上级汇报,最后市纪委介入,查明这些新人民币上千万,可公安提供的业主资料是一个独身农村老太太,显然她既不可能有钱在城里买新房子,更不可能有这么多现金。找到老太太问房子和这些钱的来历,原来房子是他的远房亲戚用她的名字买的房,钱不是她的,其他情况一概不知。后来纪委查到了房子和钱的真正主人是市里的官员。
2、一专门做警用器材的公司内部发生矛盾,一名股东认为公司业务量这么大,利润丰厚,分红应当很多,结果自己才分了估计数字的四分之一。争吵一顿无果,这个认为吃亏的股东到警方报案有人侵占公司财产。公安初查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遂移送纪委。纪委经调查,这家公司业务量确实大,利润也很丰厚,例如一套车牌螺丝,进价六角,售价是七元。公司管理层没有贪污,而是将利润的相当一部分提出现金分给了几个交警队领导。后来交警查出了受贿窝案,多人入狱。
3、某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是一个不大的官员,然而却非常贪,凡是经他管辖的业务,拔毛是差的,怎么也要割几斤肉下来。一家新开的酒店需要接自来水,找到这个经理,经理暗示要意思意思。结果送了价值不菲的礼品和现金,但事情毫无进展。后来这个经理暗示,想顺利开饭店,拿 300 万。饭店负责人自己做不了主,请示上级,上级带着对方索要巨额现金的录音找到省里,要么立即解决问题,要么他们自己找媒体曝光。结果查了下来,一个副处级小官员涉案好几个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藏在家里的一箱箱现金。
小结一下:贪腐这种事情,到了一定程度是非出事不可。看有些贪官,退休十几年又被查出来了。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
你为什么要把钱送给他呢?
几十万上百万,你直接送给我就好了,银行卡直接转账就行,纪委保证不会查。我还能给你返现 90%。
所以问题根本就不在钱上面,跟现不现现金啥的没关系。
受贿罪是最好定罪的。
比如你舅舅是银行行长,你给你舅舅送了 100 万。
这一百万有亲情的因素,也有巴结舅舅的因素。
但是:
只要纪委问你的时候,你说你这钱是为了想和舅舅搞好关系,以后贷款方便。
这受贿案就他妈成立了。
甚至:
你舅舅说,不客气,先存你卡上!
这受贿案也成立了,算:未实际取得。
…………
没那么复杂。
你承包一个工程,不可能只给一个人送钱,你可能给了八个人送钱。
其中一个人出事,就一个牵连一个。
最后:
只要纪委想查你,三下五除二,就都翻车了。
难道不是黄金最安全么?
一根金条比几十万现金体积小多了,水里土里都能藏。
谁会扛着几十万现金行贿啊。
哈哈,你让我想起来以前,国内山西煤矿没有强制合并重组时,有着不少煤老板的时候,曾经有个大官被抓,说过他最震惊的一次就是一个煤老板的行贿,别人可能送房产字画或者一个有钱的银行卡,但煤老板是用麻袋装着的现金。
你可能觉得现金安全,如果你只是个普通科员什么的,一两个信封就能完事,厕所一给,兜里一揣,回家后拿出来花现金,也没人查得到。大官呢,几十几百乃至上千万,怎么给现金,几十万还能一个手提箱或者一个背包,再大额怎么给都是个问题,尤其现在摄像头到处都是,除非受贿都跑一趟郊区或者哪个摄像头比较少的区域,去时空车回来车上好几个背包旅行箱,必须家里是别墅车库在房子里,才能保证回家放钱不被发现,不然收完钱放哪里都是一个问题,怎么从车上转移到家里,或者别的地方也是个大问题。
这一看就是没接触过实际办案的。
按照现行实践惯例,商人向政府官员行贿,只要积极配合,一般不判罪。
所以只要办案人员把商人请来协助办理,签个说自己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向 xxx 行贿 xxx 万元” 的笔录就好了。反正这种案子法庭上一般来说只看口供。
至于追赃怎么办,追不到就再请商人来协助一下,一般就能追到了。一般来说会有领导来开会,算一下这次还差多少,然后按照级别高低依次摊派差额,保证完成追赃率指标。
真遇到的受贿无法被发现 / 被追回的情况,主要还是境外金融市场,那确实没什么办法。纪委再强,也管不到香港纽约开曼百慕大。不过这种都是大案要案,也轮不到我这种小虾米操心…
小额现金无所谓,资金量大了以后就不行了,
1、银行现在对大量的现金都有预留标定(比如序列号扫描),能追踪钱的流向。
2、因为现在无现金支付是主流,所以任何的大额现金交易都会很显眼,打比方,你去买房子,人家都是刷卡,你现在掏出几百万现金,当然房地产商肯定是收现金的,而且人家也不会管你的现金是怎么来的,但是,
房地产商会去银行存钱,在银行视角,这个房地产商突然一反常态过来存一大笔钱,就可能引发异常提示,
上海当年一个官员腐败被抓,就是因为他用现金去买了几套房子,开发商去银行存钱的时候引发了调查。
3、所以从行贿受贿来说现金并不安全,还不如用黄金安全,所以现在你购买黄金超过 5 万 10 万也会触发监管了
整那么复杂干啥,你一个月多少工资,一家收入多少,就够了!
张三收了 A 老板现金,A 老板不可能变现金出来肯定需要银行提现,基本上一对,然后见了张三以后现金不见了,你说哪里去了?当然你说万二八千,这个确实很难!
这么多回答都是几万乃至几十上百万的量级,我有点怀疑我们是不是生活在同一个时空。
现金为啥安全,因为小额啊。不是现金本身安全啊!
人民的名义里那种放几个亿在家里的情况,我个人觉得 20 大后基本不会存在。
没有人那么蠢,也没有那么猖狂。被抓的贪官绝不会是因为他收现金被抓,只可能是其他方面出了问题,被抓了后带出来的。
还什么冠字号,假如一家公司取了 6 万,每人 3000 的送,送了 20 个人,哪怕 20 个人同天把钱全存银行了,也不会触发任何举报。
如果真有谁现在还几万几十万的收现金,那劝他趁早别干了。
他的认知配不上这么多钱,早晚要出事。
就像我在酒桌听过 2 人吹牛,一人劝说另一人,收 10 个 300 的不如搞一个 5 万的。另一个人始终不置可否。
然后不到 2 年,说话那人就从体制内引咎辞职了,而听的那人,一直好好的!
所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最简单,查消费。
钱花出去才是钱,花不出去的就是纸。贪官要求很简单,贪来的钱是为了花。每天鲍鱼海参也吃不了多少钱,但他要是敢买个别墅换个劳斯莱斯那就完了,纪委直接就一句钱哪里来的?说不出合理的来源直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直接双规了,所以电视剧里一冰箱现金只能在老房子里吃面条的情况是真有可能的。
以前还能送孩子出国现在也不行了,只要敢裸官基本就告别实职,没有实职也没人给你贪了。
不是,受贿方法很多,但难点是花钱。所以官员的默契是,生孩子,送出国,把钱给孩子花。一个清贫的官员,可能给子孙贪了几个亿,但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人家是真的一分都不敢花。
这事我倒是接触过几个例子,
认识的人跟朋友借钱周转,朋友拿塑料袋拎着 20 万过来了。
去服装实体店买昂贵的衣服,只付现金,从不转账。
这些基本都是 20 年前那波贪官的子女现在的情况。受贿了一大堆现金,可以花的地方特别少,大部分有意义的高质量生活享受都是拒绝现金的。
(比如,你不可能用现金买套房子,不可能用现金雇佣一个团队帮你做一款你想玩的游戏,你也不可能用现金买下 AcFun,甚至你都不能用现金给游戏充值 200 万当个氪金大佬……)
国家全方位普及电子支付的同时,也就锁死了受贿者花钱的上限。
你去实体店买几套衣服,把家里塞满了,可能 10 万块钱都不到。办个卡在度假村爽爽,可能也就是十万块钱这个级别。
而且,一家实体店收现金太多,也会被调查部门盯上的。
。
最后你就会发现一个问题,确实现金受贿能够比普通工薪阶层过得好很多,但也仅限于此。
要么你有本事搞更间接的方式受贿,
要么你还不如老老实实吃好皇粮。中国这种无限期追责的制度,对于退休老干部来讲,挺恐怖的。你退了之后,各种事出了漏洞你没法参与,很容易就被追溯过往最后进去了。
因为抓你进去之后,就会熬你
熬的你受不了了
主动交代问题
有了口供,不就容易多了吗?
你说怎么熬?
不需要用大脑记忆恢复术
把你安排在一个没有窗户,只有厕所的屋子
每天送你三顿饭和水
在里面,没手机,没任何东西,更没有时间这个概念
用不了几天,你就得交代……
外国做过实验的,这样的环境会把你逼疯……
当然,很多贪官不会全部交代
比如收了一千万,交代其中的五百万
藏在哪里
另外五百万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没发现
好,纪委记下了
去那个地方,找到五百万
嗯,交代的可以了
上报
你看,有口供,发现了藏匿的现金,不就查出来了吗?
还有五百万,他没交代,纪委不知道,藏得住那就藏……
实际上,很多贪官,他们的官儿很大,但是涉及的金额很多时候却有点可笑
比如广东当年某个副市长,被控受贿数额只有两三百万
广东啊
才这么点钱……
这是廉政劳模吧……
其实并不复杂。假如我是个领导,纪委查到我经办事项有问题,是会盘查我财产和社会交往的。家里有大量的现金,是可以查到的。那我需要能证明资金来源啊!我工资和积蓄存不下这么多钱啊!
另外,现金是有 “” 的。钱从哪个银行被提现,什么账号转走,开户人信息情况,一查一个准!
十几年以前我在银行的时候就配合公安做过冠字号抓嫖的项目了,还现金没流水,你说你这个 100 块是哪个摊位找给你的。
不会真以为查你是因为你贪腐吧?
因为官员与商人的行贿受贿关系织成了一张网,一个官员会有多个商人向他行贿,一个商人会行贿多个官员。
比如,甲,乙,丙,丁等若干官员,对应 A,B,C,D,E,F 等若干商人。他们中任何一人出事,都会拨出萝卜带出泥,引起网状垮塌。
比如,甲官员喝酒开车被查,甲就供述出向他行贿的 A,B,C 等商人,再把 A,B,C 请去喝个茶,他们可能供出乙,丙,丁等官员,再把乙,丙,丁请去喝茶,又供出 B,C,D,E 等商人。
如此往复循环,每个人的命运就如等待砸彩蛋。
比如,某地丙市长,在交流提拔担任该地副市长时就决心金盆洗手了,在该市任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展现的形象,能力,作风均不错,在当地口碑不错(后续纪委认定的违纪行为在该市一件也没有,全是此前所为,真正做到金盆洗手了的)正铸躇满志准备接任书记时,突然被审查,而供出他的 C 商人,是因为被甲官员审查后供出。
再如,某厅辛厅长,突然主动投案,据后续调查情况表明,当时纪委并不掌握他的情况。因他只固定收三个商人的贿赂,其中一个商人 H 此前被审查,供出了一大批官员,H 是丁固定收贿的三名商人之一,辛认为 H 必然供出他,固主动投案。但其实 H 供出了一大批,但偏偏没供辛,辛的主动投案还加重了对 H 的处罚,说他没有如实完全坦白,从宽幅度要打折。
我被纪委问询过,他们会跟据项目找几个相关人员,分别带到问询室,不让你们有接触,问询期间手机是没收的,大概一天时间,他们会从你跟相关的人员是怎么认识的,最初如何交住一直问到最近的通话记录和内容,如果双方问答有不一致的地方,他们会反复比对询问,甚至会根据来住记录调出监控,比如某某时间你跟这个人在什么酒店吃过饭,他们会调出包厢外的监控,有什么人进出,消费记录什么的,不会无凭无据就找你的,你们接触时间段双方银行卡的流水都能调出来,这时候就是靠查颜观色了,一般真要搬倒这个人,问的方式反而非常温和但很耐心细致,问题多会集中在具体项目什么的。
反而只是走过场的,一般简单粗爆,上来就问你什么时候请人家吃饭,包厢里是不是给红包了之类的,这时候就是要扛住了,咬死是双方正常业务往来就行了,一般这种事情过后搞不好这个人还是要提拨的,他知道你能扛事,以后有好处还会照顾你。。
现金行贿确实相对于其他方式安全,但是现金并不好处理,因为现在日常生活中,电子支付已经非常发达,不太可能有需要大额现金支付的场景。也就是为什么纪委查抄贪官家时发现贪官家里有大量现金,因为很多贪官收了现金花不出去。
我有个同学在山东某个县委上班,县里的大哥刚出事,查抄大哥宿舍的时候发现了五十万现金,据说是刚收的,还没有来得及往家里运,就被纪委抓个正着。
老家县有任大哥出事,大哥在老家有套房子,装修完之后没人住,专门用来存放物品,纪委在那套房子里发现了 500 万现金。
现金好收,但是处理起来其实是有难度,就算你日常生活全用现金一个人能花多少现金?你拿着大额现金去买房,买黄金,买车,虽然没有付款记录,仍然会留下痕迹,在这个社会用现金太惹人注意,给经手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纪委只要展开调查,都能找到线索。
我们单位前任领导进去了,领导出事的原因不是在我们单位,但从它来我们单位第一天,我们都知道它经济上有问题,因为他儿子跑到县里电脑城买了 1 台六万元的电脑,用现金付的款,不到三个月,这个消息就在我们局里传遍了。
现在县城,出现了一种新模式 行政体制内的家庭找一个企业家庭做亲家,官商结亲强强联合。
遇到企业需要办理证件或者孩子需要提拔,由体制内的家庭出人脉、找关系,经商的家庭负责出钱,下一代既有人又有钱。
现在官商家庭模式不是主流,但是已经有了苗头县里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两名乡镇长和两名科局的局长家庭是这种模式(都是 35 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下一步准备换届提副县)。
这种家庭结合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体制内家庭的钱可以通过亲家的企业洗澡。两三千万的资金,想让个人花出去非常难,两三千万的资金,通过企业洗白容易。
假如你是企业,曾经行贿,获批了一个项目
现在纪委发现了这个违规项目,把你带到软包房
问你是不是给官员行贿了?他现已经被了,你现在说,从轻发落,批评教育就没你事了。他肯定是完蛋了,没你这个事也有别的事。你不说,我们查实了,你跟他一起进去。你说不说?
官员司机被带来,问你是不是参与了?你领导已经被抓了,你现在交代,没你事。你不交代,我们要是发现你参与了或者知情不报,那你也进去。
官员受审:
你有没有受贿?没有?
13 月 65 日你在哪里?忘了?
我来帮你回忆,早上 10 点你让司机开车带你去立交桥下面,你见了 xxx,谈了 5 分钟话,他给你一个皮包,你让司机放后备箱,然后司机开车去了你小舅子家,你把皮包给了你小舅子保管,对不对?皮包里有 50 万,你看看是不是这个皮包,我们已经取来了。
这个事我帮你说了,机会你已经错过了。还有其他的吗?还用我帮你说吗?
你是不是以为贪罪很大?贪判死缓可查的都起码查出 3 个亿以上,真正死刑的赖小明贪了 **18 个亿,**近两年判的李某、白某判死刑(未核准)数额也都是 10 亿以上
换句话说就算被查只要数额不过亿,99.9% 的概率坐几年牢就完事了,老实配合认自己的罪拿一部分来上缴减刑,坐牢出来就是平安落地,敢贪就肯定有伞,伞都倒了不自首等啥呢,等伞拿你减刑呢
像宗某这样外籍子女随母姓,名下资产本就查无可查
和纪委的一个哥们聊过这个事。他就跟我说了一个道理。就是不管你用什么方式,现金流向都是瞒不住。
打个比方,嫌疑人 A 可能解释说这笔现金来源是他以前借给 B 的,现在是 B 还给他的。纪委的同志有两条路,一是让嫌疑人 A 解释借给 B 之前,这笔收入是如何来的。二是顺着 A 的解释,找到 B 了解情况,看是否属实。
假设 B 和 A 有攻守协议,B 可以解释说这钱是他自己从 C 那里挣来的。纪委的同志接下来,就可以对 B 的资金来源继续做调查,顺着现金流接着找人了解情况。
我哥们告诉我,不管什么事,涉及的人越多,交代问题的人越多。人的本能就是跟自己没关系,为什么要替别人扛雷。
有没有一种可能,现金也能查到了,只是没宣传
你现在去银行 atm 存款,存完可以选择打印,换句话说,取钱的时候银行也是知道冠字号的
那么贪官家里现金只要去查查是谁从银行取的就完事了,那么大金额一定能关联到某人,别告诉我都是一张张从市场上凑的
项目给了谁,采购找哪家,哪个没能力的提拔了,大家行内人都是门清的。有几个海瑞,你在那个位置上说没捞好处,谁信啊。要搞你的时候先画靶子再射箭什么罪名找不到
现金你也得找地方放吧,几个小目标不得找个别墅才能放得下,抄家的多了去了
一般来说用现金。
安全在有些案件上。
比如 pc 。
用现金,基本百分之 99 安全。
因为双方都不会承认。
再加上这种事情非常轻微,你就算知道,也最多 15 天完事儿。
但是在行贿受贿方面。
就行不通。
因为行贿人有一条减刑的捷径——举报。
只要多举报几个人,就能减少罪责。
所以你可以看很多片子,行贿方被抓前都信誓旦旦说不会把贪官供出来。
实际是一被抓,恨不得马上供出来。
只要供出来的够多,坐牢就坐的更少。
我见过一个房地产商人,进去了,一口气举报了三十几个。
你还想他们不供。
那是不可能的。
说什么查冠字号的,都是网上人云亦云的,我还真没听过见过哪个行受贿案件是查冠字号发现线索的。
纪委监察委查案子,很多是依靠线索,根据事查人的,而不是漫无目的的去查什么冠字号这些,那么多公职人员查的过来吗?而且纪委监察委那里举报材料一堆,也只能选择性的查一些人,哪有空去搞那些大海捞针的事。
走现金的案子,我也是办过很多的,事查人,比如某个采矿老板涉黑被查了,顺带查有没有保护伞,一步步交代查到了跟某个官员有关,即便现金,进了留置场所那种地方,也基本没什么人能顶得住压力不交代不承认的,即便真没有的事情,也有很多人都硬着头皮承认了。
这答案底下个个都是信口雌黄吹牛逼,简直就是大型皇上的金锄头科幻现场,知乎的社会阶层可见一斑。
真相很简单,一般这种案件纪委会从当地经侦抽调人员协助办理,查到跟哪个老板有联系的请回来协助调查,明确地告知你配合一下,不起诉行贿,不涉及案件核心利益的交代完签个名和没事人一样。但如果你不配合就别怪我们找你麻烦了,轻则查税,重则搞你个虚开发票扰乱经济秩序,这玩意儿可就上不封顶了。
当然也有倒装的,已经查到多少多少钱,但有一部分没来源,找他身边的老板们回来挨个认一点,方法同上,凑够数就完事了。
至于这种办法,你可以说这是记忆恢复术,也可以说是辩诉交易,直接点说 kh 也不是不可以。
查什么?举报信到处都是,主要看上面让你查谁。不要以为纪委天天查查查的,查啥啊,你看人不爽你就查?查出问题了怎么办?
送现金作为最沙雕的行受贿方式之一,沙雕程度应该仅次于银行转账和直接付款买房买车了吧。你这点现金如果只是贪官赃款海洋里的一朵浪花,他还可能记不住。如果你直接让他惊艳,他肯定能按照 5W 交代清楚。话说这几年我只见过农商行的沙雕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受贿。
作为对贪官无比痛恨的人,我不可能告诉你具体的行贿方式,只能告诉你,别寄希望监委让你张不开口,而要想办法在你们都交代的情况下。。。。。。
只要没人发现,钱你也不用,没人举报。那么回头你找个时间把钱埋了,纪委是查不到。
问题在于你拿了钱不花,那你拿他图啥,现金你一天能花多少,用多了肯定会引起怀疑的啊。
另外你怎么确保没人发现,哪怕钱给你后全程没人发现,但查贿赂你的人的时候,发现他取了笔钱后,和你见了个面,钱就消失了,那钱去哪了呢?你说你不知道,猜猜看纪委信不信。别说间接给的,这种事情参与的人越多越容易暴露。这种贿赂的人又不可能只贿赂你一个,回头贿赂别人的时候被查到了,为了宽大处理,肯定会为了立功卖队友的啊。
而且你怎么确保没人举报你呢,很多事情大家不都是心知肚明的吗?不就是因为怕得罪人才假装不知道的,真以为大家真不知道啊。
你要搞清楚一点,对方行贿是为了什么。无非要么是为了谋求不正当的利益(求你成事),要么是为了怕你损害他的利益(怕你坏事)。
求你成事给你送钱,肯定要你利用职权做违法违规的事情,你的不正常履职行为一定会有痕迹。
怕你坏事给你送钱,别人老板心里会没点情绪吗?等到你被留置别人不举报你都算好的,还指望别人帮你保密?
另外,收受贿赂不是一杆子买卖。别人之前跟你送过钱,有新的项目会不会有其他想法?别人赚钱的胃口会越来越大,你能刹得住车?你之前收钱的把柄还在对面手上呢。
总之,只要敢伸手拿不该拿的钱,早晚会被抓,染上黑就洗不白了。
一群人在这里说现金多容易多容易,都是在这里纯云,事实上受贿罪的证据很狭窄,很容易被双方串供,之所以觉得案子不难办是因为纪委有了这个手段,没有留置手段你试试看?经侦也可以办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你看看经侦有几个能搞这种案子的?是经侦的人傻还是纪委的人格外聪明,不就是因为经侦没有留置手段吗。
除非一分不花
不然只要花了,想查,太容易了,太简单了。
因为有收才有支!
一个月 5000 块工资,但是花了 7000,也没用存款,那剩下两千哪儿来的?哥们?中彩票了?中彩票也得先买啊!
不管是买彩票,还是父母给的,都有收有支,都能查!
钱永远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
真要想查,100 块钱都能查得底掉!
见过一个案子,2000 年左右行贿了 1000 多万,现金、股票、投资加在一起。
最后纪委和行贿的说:都供出来就不追究你责任了,算你是个证人。
小伙子大义灭亲,把能说的都说了。
然后把其他官员全办了,判决书 200 多页。
几万现金日常花了也没问题。
多的呢。孩子出国要拿几百万现金去银行换外汇,拿 100 万现金去 4s 店买车。拿 2000 万现金去售楼部买楼。整个地产销售圈子都传遍了。
现在拿几万块现金去银行存钱都要写资金来源。你怎么想一个合理理由。找 100 个亲戚,每人帮你存 4.9 万吗?这才 490 万那还差的远。这 100 个亲戚要是出一个人,找你借 500 万花花,你借不借。
然后去买车刷 20 张卡,买房刷 400 张。
好一点,家里老婆证监会,老公当地上市公司董事长。上市前入股,入股后上市。
某种意义来说,2008 年以来的通货膨胀,确实是起到一定的反腐作用。
在 2007 年大通胀以前,一碗大碗米线才 2 块钱,普通工人的工资就五六百块钱,我上高中的学费也才几百块钱。上大学的时候,一个月生活费 200 块,已经过得相当好了。
一套房子,不说北京,即便是成都,也就二三十万。那时候一百块我和我弟用了一个星期,还属于天天泡网吧天天玩,现在 1000 块钱都不够。
那时候还有新闻,有人扛着一麻袋钱买房,大通胀以后,一套房子即便是我们这种五六线城市,都要六七十万,一张 100 块人民币就算 1 克重(好像是 1.14 克),70 万,就是 7-8 公斤。
2012 年,原铁道部刘志军被捕,曝光了一些细节,有人找他买官,大概是 08 年 07 年的时候,一个铁路局局长 200 万。100 万就是 10 公斤,200 万,就是 20 多公斤。已经非常扎手了。
像北京的房子涨价到 1000 万,那就是 100 公斤,你背 100 公斤现金?人都要累死了。
再说个冷知识,一般楼板的载荷是 200 公斤每平方米,一摞十万的钱,就是 1 公斤,一百块的面积是 0.12 平方厘米,换句话说,240 万就达到楼板载荷标准了,当然一般建筑都有冗余,像图片这样摞这么高,楼板会塌的。
像人民的名义里,侯勇的原型,是贪了 4 亿,也就是 4 吨,藏在一个楼房里,说实话,楼板没塌真的算工程质量好了,都不说偷工减料,就是但凡建设冗余低于两倍,那楼板也要垮了。
物价上升太快,导致贪污的钱太多,不想办法进行洗钱,整天收现金,迟早会爆金币——因为真的装不下。
咱们一般人太穷,根本想象不到钱多到一屋子装不下是什么烦恼。
怎么查到了?你知不知道刑法上有个罪名叫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一个领导干部被留置前,肯定家庭所有成员以及所有特定关系人、关联人的家庭财产、房产、车辆信息肯定已通过 “央地查询” 查询完毕过了一遍了。被留置后,马上伴随着就是突击搜查,你说你作为被留置对象,面对家里几百万的现金怎么对调查组的同志怎么解释?好,你不说是谁给你送的钱吧,那一计算你的合法收入,与你的家庭财产差额巨大,你不说谁给你行贿的,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等着你呢,你还有一个对抗组织调查的处分,一个是态度积极,把问题交代清楚,把行贿人和请托事项说清楚,一个是硬抗到底,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直接判刑?反正我们作为调查组的愿意第二种情况,那多省事啊!
还有一种情况,你的银行流水我们已经分析过了,你月工资八千,突然有一个月忽然存进去了一笔 5 万,你老婆的卡里多出来 10 万,好我直接拿着你的银行流水,你告诉我你卡里的 5 万元,你老婆卡里的 10 万元哪里的?不管你怎么解释,我们必须追查到底,你如何选择?
【典型案例】
刘张三,男,中共党员,先后任 M 市 S 县副县长、副书记,M 市 F 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19 年 7 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 M 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截至立案审查时,刘张三个人和家庭拥有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 3028 万元(不包含黄某洲与他人共同受贿部分),刘张三个人和家庭支出共计 55 万元,刘张三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共计 301 万元。
经查,刘张三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的合法收入。刘张三对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同年 8 月,M 市纪委监委给予黄某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张三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张三同时还犯受贿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违法犯罪所得全部追缴。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手的追捕,做人一定要有 “大智慧”,千万不可耍 “小聪明”,该配合就要配合组织调查,态度积极,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不然会滑向更深的深渊。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只要把尸体藏好,谁也逮不到你。
同样的道理。
贪官只要把自己的钱藏好,谁也拿你没办法。
因为现金这招确实太老套了。不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都不用举国内的例子了。哪怕是国外的税务部门,都能对现金交易和来源查的一清二楚。
比如里美尤利娅,她直接赚的现金,然后把钱都放在了家里,本以为万无一失,结果遭遇了入室抢劫,然后被质疑大额财产来源不明,属于是雪上加霜了……:
假设啊。
美国有个县级领导。在位十来年,州里白宫收到的被举报信都要用车拉。
还别说收现金埋地里,明面上的产业都一堆。
突然被查了。
你说是为什么?
查的本来就不是行贿受贿。
行贿受贿只是副产品。
至于说你交代不交代,还是别人帮你交代,那已经不是你说了算的。
叽里咕噜说啥呢
和你说家规呢,谁管你法不法
进软包房和党纪说去吧
用现金行贿,与用手机、银行卡转账等形式相比是相对安全的,因为这种方式相对更隐蔽。
但是没有绝对的安全,你只要知道行贿受贿这种违法犯罪问题是怎么暴露的,就明白这个问题了。
那么行贿受贿问题是怎么暴露的呢?
第一,行贿人举报。
比如有的官员只收钱不 “办事”,或者是收了钱而没有办成事,但是呢没有退钱。
在这种情况下,行贿人往往会举报。
第二,受贿人交代。
受贿人因为其它方面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而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或者留置,为了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处罚的机会,于是主动交代纪委监委尚未掌握的受贿问题。
第三,特定关系人交代。
比如官员的情妇主动交代了官员给她 300 万元现金,供她挥霍。那么这笔钱的来源很可能就是受贿所得。
第四,通过其它方式发现。
比如群众举报了某处豆腐渣工程,那么这个工程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十之八九存在重大受贿问题,这是个潜规则。
否则,他敢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当然了,还有很多其它发现行贿受贿的方式,这里只是略举几例。这些行贿受贿问题,如是不是通过银行卡或者手机转账,那么大概率就是使用现金了。
既然大家都知道用现金 “协调关系” 相对更安全,顺理成章也就成了纪委监委关注的重点。
又何况那现金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呢?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如何受贿才能最大化的逃离 jw 监管,为此想出以下几种办法
1. 由行贿人给受贿人办理海外账户,开户用的不是受贿人自己的资料信息,所以 jw 无从可查
2. 期权腐败(这个已经有案例了)工作的时候办事不收钱,退休了再收
3. 比如有个外资投资商想要某个项目,向受贿人行贿,但是这个受贿人说我这辈子不要这钱了,你留给我的后人吧,这个外资投资商给他办了个海外账户,个人信息同上还是不是受贿人的,受贿人只有里面的资金使用权,里面放了一亿美元,账户一直由投资商进行打理防止长时间不用导致销户,而后受贿人得到的只有一个银行账户和密码,那请问该受贿人的孙子或者曾孙子未来去国外生活 / 学习,把该笔钱取出来并且一辈子不会回国,jw 该怎么查?或者是 jw 根本不会知道这件事(超长跨度期权➕国外账户)
所以这是行受贿案件中最让检法两家头疼的,当这两家工作人员还在用淳朴的法律常识思考是否能认定的时候,有人已经告诉他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 口供就够了,你不说有人说,嘴松的远远远多过嘴紧的
2. 实操中,你家亲戚如果做生意,且在你的片区,他家资产(注意是资产),直接算成你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3. JW 有业绩压力,很大,比例很高
如何避免走到 LZ 那一步:不露富
怎样算不露富?
1. 近亲属全部老老实实待在国内,或者上学、或者有单位上班、或者退休,不要干别的
2. 夫妻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要有做生意的,不要有政策资源型行业拿高额奖金的(比如中金)。
这一大家子,除了你,不要有其他 “成功人士”。
锦衣卫。
这是锦衣卫,所有东西都是不公开的,只有最后处理结果公开,想咋弄咋弄。但是真不打你,不扫脸呼你。但是有各种办法,你到了那,你就失去了做人的权利,你连个人都不是,是阿其那,是塞思黑。
查到了很多,也有很多查不到,不要幼稚的以为所有坏人都会被绳之以法。
要是真的按纪律做,坐在办公室里的人,一半以上都要出问题,那就没人干活了。
国家是的工具,是。这是教科书里的原话,你细品细细品。
维持统治才是第一目标。
我们这种落后地区,当然一般都收现金和黄金,现金包括美元欧元。
然后就花不了,没法花,只能堆着。
堆着就是定时炸弹。
比如那个某某区长,在侄子家搜出 4000 多万现金。
注意,纪委办案不是说没头脑,直奔你家,搜你。不是的,是因为有线索,初核立案以后,搜家。
赵德汉就是收现金啊,还不是照样出事了?
贪官无论怎么收钱,一整个链条那么多人,甚至还有知情的情妇之类的。随便一个环节出点问题让人举报,那剩下疑问就是上面想不想办,一旦上面认真办有的是办法让他定罪。
就是查不到。
能查到的主要是有实质证据的,还有相关人证,相关举报的,自己主动或者被动交代的。
所以可以告诉你一个冷知识。
只要是新闻报道出来的贪污金额,一定小于他实际贪污金额。
因为有很多资金往来是无法作为证据拿上法庭的。
就连,都不能包括全部。
我认得的一个人,行贿方招了,并提供了银行取现的流水,然后他就进去了。
我们单位今年被抓了好几个,每一个没被抓之前都是威风八面正义凛然。但没一个能抗住不交代,最后都在廉政教育视频里痛哭流涕。
现在抓腐败手段太多了,你收了钱就会产生金流。
金流数据:央行、银行、支付机构、证券、保险…… 全链路追踪。
交叉比对:金流 + 职位 + 项目进展 + 亲友资金变动。
消费记录:大额消费,车、房、奢侈品、境外。
纪委现在有系统可以把金流和关系人联系起来。你金流有关有哪些人,这些人干了什么项目?赚了多少钱?你在那个时候是什么职位?
或者你有什么大额消费,这些钱是什么时期?
然后再一上留置手段。留置首先时间长,拘留最多一个月,留置可以 6 个月。
同时在留置期间你完全处于信息黑幕状态,没有人可以说话,没有任何信息来源,每天就是这一件事让你回忆。说真的比拘留什么的还惨,精神很容易就出问题。
最后基本上没有能扛到 6 个月的,一般进去 7 天就完事了。
时间:六个月可是 180 天。
孤立:信息封闭、日常完全围绕 “回忆”,容易陷入心理疲惫。
反复询问:不断从不同角度追问同一件事,细节总会出现漏洞
别说现金了,冠字号可能你都回忆出来了。
这也是囚徒困境的实践运用。
来,贫道跟大家介绍一下刑法中的【行贿人优惠套餐】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四款【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就涉及著名的 “囚徒困境” 的问题。
首先,行贿人不知道调查机关手里掌握什么证据,如果被定罪了,现在的职务犯罪量刑标准又这么低,3 万就可以入刑,行贿 100 万以上就要判 5 年…… 在外面锦衣玉食惯了,怕不怕?
可能调查机关已经掌握了犯罪事实,只是来问我一个态度呢?说不说?
如果不说,对方说了,那么自己不仅没有自首,还没有立案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情节,一下子没了 2 个可以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如果对方不说,那就值得,可是说了呢?对方会不会说呢?赌不赌?
而且现在少捕慎诉慎押,对民营企业家……
至于为什么只对行贿人有优惠,背后的理由可能也很简单,一是对公职人员不能手软;二是行受贿比较隐蔽,总要有个突破口,从行贿人这里突更容易吧。
有句话说:以利相交, 利尽则散; 以势相交, 势去则倾。
行受贿本来就是利益之交,哪有那么多的义气?绝大多数行贿人在这种压力下都选择了招供,死道友不死贫道,更何况很多行贿人对受贿人那也是积累了好多年的怨气了的。
看级别。假如你是处级以下,没人举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纪委不会查你,纪委查你肯定是有了证据。假如你是局级以上,当纪委查你的时候,你就不用纠结证据了。
就说一点,你受贿,肯定是有人行贿,很多时候往往就是行贿的人那边出了事,顺腾摸瓜抓到你,就比如我们这的一个镇长,他是怎么被抓的呢,他有个亲戚因为建房子需要占用国家的地,就弄了三十万现金给这个镇长,让镇长把这块地违规操作给了他,过了一段时间,这个人不想占这块地了,于是找镇长退钱,镇长肯定不同意啊,于是这个人就把自己偷偷拍摄的视频(他行贿的时候拍的)举报给了我们这的纪委,镇长肯定经不起查三,直接把以前的受贿贪污都扒了出来,现在还蹲监狱里面呢。
除了因为行贿的人被抓,还有因为利益牵连者被抓的,就比如我们这的前任区委书记和前前任区委书记,前前任区委书记还在的时候,前任区委书记是区长,他们两个一起搭班子干了很久,前前任区委书记被调走后,前任区委书记(当时是区长)就成了区委书记,结果前前任区委书记在另一个地方当一把手的时候被抓了,不过一两个月,前任书记整天担惊受怕的,就自己投案自首了,这为啥,不就是因为前前任区委书记搞的很多事情,前任区委书记自己也参与其中了,两个人几乎就是一损俱损的,谁被抓,另一个人都不用反抗,因为证据定得死死的。
大部分都查不到
反向分析,爆出来的贪官案,几乎都是一路升迁一路贪,大钱小钱都不放过,平均下来每个贪官没有上百次也有几十次,牛逼的甚至受过几千次钱,极少有那种收了一次钱就倍查的
这是贪官敢贪的一个原因,如果被抓的打老虎小苍蝇,都是拿一次钱就被抓,没几个人敢贪
类比重刑犯,如果被抓的杀人犯,都是作案几十次,历时十几年,杀了几百人才被抓,杀人犯会越多还是越少;抢劫犯都像一样,抢了几十年,做饭几十起才抓,抢劫犯会越多还是越少
实际情况,贪污受贿的,相当一部分名声在外,内行早就传的天下皆知,像鸡西副市长,几百套房几百亿身价几百个情妇,这还需要查吗,只要在当地都有所耳闻,贪污一次至少有一个送钱的知道,有时还有中间人、幕后黑手,这些人一个传十个,一会就有几千人知道,还有对头举报的,能被查的都是线索满天飞
所以查贪腐经常是一查一窝,因为送钱网就错综复杂,类似于演艺圈,把大家的男女朋友连到一起,发现演艺圈都是一家人。
受贿很特殊,只有两个人知道,只要没有人揭发,根本查不出来。所以,90% 的受贿根本就没人知道,也不了了之。
纪委监委能查到的,都是被人举报或者已经翻车的人供出来的。纪委监委又不是大同公检法,不会玩超期羁押 100% 认罪率,都是有很大把握才会去干。
区别是普通老百姓肯定不是完美受害人,但大部分人根本也没有犯罪。而纪委监委打交道的这些人,很难有冤枉的。
那你不妨猜一猜
为什么贪污案总能查出来一堆现金?
感谢我们的很多制度
导致这个漏洞是个死胡同
你一个科局长
工资的大概数字是公开的
然后你就开着奔驰住着别墅
每一个价值几百万
与你的工资收入严重不符
是不是觉得纪委都瞎啊?
你甚至没地方存储
银行?
实名制
那和自首有什么区别?
用别人的名字?
先不说层次越多越容易出问题
你不会以为查案是只查你自己吧?
你一个 80 岁的远房姑姥姥
银行卡里突然多了 500W
纪委都瞎对吧?
不好花、不好存
可不就堆在家里?
再一点
你不会以为谁提着现金过去
现在的人都敢收吧?
没有双飞都接受的中间人
谁敢互相信任?
不是说什么 “贪污也很难” 之类屁话
就是告诉你
现金没那么畅通无阻
所以
遵纪守法
安全第一
你能看到的都是被纪委查到并公布出来的,很多意志不坚定的,一进去立马就竹筒倒豆子了,现金藏哪里都给交代的清清楚楚的。
现金当然是最安全的,更多的是暂时还没有被查出来的了,要不怎么说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呢。
大量的现金你得找地方存放吧?
都放家里,你恐怕没个胆量吧?
不管放哪,你总得拿着去花吧?
去花就会留下痕迹吧?
收了那么多钱总得买房、买车、养小三吧?
现在这个买瓶水都扫码的年代,你见过提现金买房、买车的吗?
进入银行系统或第三方支付环节就得有实名身份承载吧?
以上,我只是说找钱的过程。
别人不会无缘无故送钱给你,总得绑定着某些事吧?
给钱没记录,办的事有痕迹吧?
最后,只要人的嘴还能说话,就有被突破的可能。
如果你说的是收三、五万现金,而且只有一两次,那你当我啥也没说,jw 估计没时间关注你。
行贿受贿,目前比现金更安全的是有的,比如公司的基金,股票,理财,隐形股东,参股,共同经营等,都是技术性行贿。但是老百姓目前行贿受贿最安全还是现金。它比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比送房,送车等要安全的。送现金,往往是 “一对一”,在其他地方也没有留痕迹。隐蔽性还是很强的。
至于纪委怎么查到的
1,借助于路途监控录像,现场录音录像,还有钱的来源,受贿人如何使用。还有第三人知情的辅助证据等。
2,但大部分还是受贿人在留置的高压状态下,自己说出受贿的较多。然后根据受贿人指认行贿人,给行贿人政策,让行贿人如实承认如何行贿,从而达成 “行贿人,受贿人” 口供一致。从而成立行贿受贿罪。目前先留置行贿人,让行贿人供出受贿人,还是少数。因为行贿人为了自己现在和将来的利益,不会轻易交代的。
3,至于说靠 “冠字号” 人民币查到行贿人。纪委很忙,这个工作量很大,极少使用。但每捆里面钱编号都是连续的,确实很容易查到的。
利益相关,首先简要回答,现金就是最安全的,跟比特币一个档次,比特币因为其属性特殊,查不到来源,现金的话有些上面回答查冠字号的,其实在我们内部来说,目前很少用到这个手段,除非是大案要案涉及到大笔大堆的现金的,而且需要很巧合,一是一般行受贿都是被人举报的,时间比较长久,很难再找银行要数据,二是受贿人也不傻,拿到以后不一定会再存银行,消费、赌博都有可能。目前纪委监委比较普遍的是依托银行账单查询,对现金这块主要也是查大额柜台存款,但是现在很多人都会避开这个方式,这个方式主要是最后来验证,是查的结果而不是查的手段。
至于怎么查到的,一般有 3 种情况。主要还是靠口供。
一是行贿人明确交代的,时间地点请托事项都有,受贿的人很难抵赖。尤其是行贿人被留置以后,往往会交代的比较清楚。这时候就可以拿到相关证据来突破受贿人。
二是受贿的人主动交代的,这里包含了各种情况。有些是平时有些举报,自己觉得难以自圆其说;有些是确实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但要求你自己说,不小心就说漏嘴了;还有些比较巧合,比如恰好被拍到了啥,或者一开始只是男女生活作风问题,后来就开始查你的经济来源。
三是举报人了解状况比较清楚。比如情人、小三、家庭内讧等等。
总的来说因为现金太过隐蔽,时间一长,双方交易的时间、地点、金额都靠口供,很多时候金额都对不上,(比如行贿人说送了 10 万,受贿的人说问他要了 12 万,自己都记不清了),需要注意的是,现金行受贿要求的证据链完整度比较高,但经常也有在法庭上当庭翻供的情况。因为现金是一般等价物,不存在实名制,地上有 100 块钱,你怎么证明是你掉的。
查不到啊,天网恢恢,又疏又漏。
我亲身经历的几起比较恶性的受贿事件。
某机场 10 万一个明码标价出售某岗位,某亲戚还问我要不要去。
某领导的女性朋友接受管辖内公司购买赠送的不动产。
这两位都顺利干到退休了。
还有一位 00 年代收了几百万,最后只查明了几万,关了几年出来做富家翁。
还有一位落马关了几年出来开了一个眼科医院,全区小学都强制合作,让该医院每年入校检查视力。
甚至一些相关人士知道这件事,升去纪委干了几年,这些人还是没事。
……
噢还有一件事,政府要求上报小区内违建住宅,我们如实上报,上午刚上报,下午某领导就打电话来问责开发商和物业 “出卖他”。
宏大叙事自然可歌可泣,但基层治理也是任重道远。
现金是安全,但你有没有想过受贿的现金实在太多这种情况?
你出门提 20 万现金买包,提 100 万现金买车,在现在这个社会,就约等于把有问题写在脸上。
就像某位高赞说的一样,最直接的查法是项目出现质量上的问题。
但如果仅限于此的话,很多贪官都查不出来。
就拿某小学来说。
很多家长赶着给班主任送钱,不是为了自己该子能在班上做人上人。
很多时候仅仅只是别人都送了,你不送,怕被不公平待遇。
本质上,很多家长给老师送钱,在校领导看来并不影响整个班的教学质量。
只有个别失心疯的老师因为金钱问题搞区别对待,然后把事情闹大。
一般的领导,贪污的同时也会关心工程质量。
我拿你的钱不假,但你也要把质量搞好,别以为你很亏的样子,这工程有多少油水我还不知道吗? 你不愿意干,有的是人愿意干。
所以,能被查到的贪官基本上问题很大了。
又么太贪心,只管贪钱,不管控质量。
又么太高调,有钱后放飞自我。
又么不分给同事,被眼红的人举报。
还有个别是运气不好,向他送钱的商人自己在别的事爆雷,把他供出来。
要查的前提是被怀疑,说说被怀疑的几个因素
1,贪官有一个特征,就是因为平常求他办事的人多,会慢慢养成他骄纵的气质,这种气质和官僚主义相似,但又不一样,这里就不展开讲了。纪检贪官见多了,会很容易发现有这种气质的人,发现后,一般也不会动,但会记下上报。看组织怎么安排,是查还是不查。
2,举报,一般偶发的举报,纪检只会留档,但如果对一个官员的举报过多,组织也会安排调查。
3,审计、财政、发革委、采购监管这四个部门每年会定期检查各种项目招投标的流程是否有问题,如果有问题,也会上报纪检,看组织怎么安排,是查还是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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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组织安排调查,也分好轻重好几级的,轻的只针对官员调查,重的会针对官员一户口本甚至朋友进行调查。
查银行帐户,跟踪是最常用的。
既然题主说的是用现金,估计你对现金是没有概念,5000 万的现金,有 575 公斤,1 个亿就是 1 吨多了,如果放在房间中间堆,差不多要 1.5 立方那么,就是高 1 米 5,长和宽 1 米 5,如果还不知道,你可以量下你家地板。
如果这官员是住大别墅,可以弄个地下室来装,那问题就来了,现在大别墅一堆几千万,怎么来的?
如果是装清官的贪官,住在普通商品房,那他必然会有一套房子藏钱,就会被跟踪。
等发现贪官藏钱的地方后,就会开始审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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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贿的普通人很少吃牢饭,被纪检抓几个月后就会放出来,实际上就是让他交代,因为纪检是针对官员,不针对普通人,所以只要坦白,纪检并不会管你,但如果你不坦白,有各种办法弄你,比如给消工税打个招呼查你公司,比如让纪侦查你,能把你的公司弄废,还能送你去坐牢。
但如果坦白了,他们就不会为难你,只要没人举报,经侦是不会查你的,经侦属于不举不纠。
所以,行贿的普通人判的并不多,除非涉及到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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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贪官的流程也很简单,比如某个项目被举报多次,或者四部门发现某项目流程有问题
纪检会先找这项目中标的行贿人,然后让行贿人供出行贿金额,这就打开了突破口
这还不够,如果行贿人想平安无事,还要供出关系网,因为行贿人并不是一来就认识贪官,中间是经过了谁谁谁介绍的,怎么认识的,如果是饭局那些人参加了,除了官员还有那些商人,以及行贿人听闻的那些项目收受了好处,这些会做为证据
然后纪检会看着这些证据去找其他项目中标的行贿人,这就扩大了范围
当纪检认为范围足够大时,就可以围捕中间的贪官和相关官员了
也就是见的,为什么一个贪官倒下会带出一群官员
中秋节,说一个简单地
蟹卡,月饼卡,其他类似的
这东西就是一张纸
买的时候也不记名
但是这些门店回收这个卡
你可以拿着卡买螃蟹买月饼,如果要退款的话打八折退现金
我就路上捡了一张纸,上面写着蟹卡,然后我去兑换了,你就说这个算不算我受贿吧
算的话那么这张卡我就扔了,废纸一张
不算的话以后同类的事情越来越多
这事儿就是如此,尤其是这张蟹卡是我三年前无意间捡到的,扔在某个角落呢?
但是这些小手段根本上不了台面的
不然各种螃蟹卡,月饼卡也不会满天飞了
现金安全个屁啊。
好多干部被查,最先暴露的就是现金,现金总得有个地儿放,要么放家里要么放在其他地方,盯你两三个月,全都暴露了。而且领导一般都有秘书和司机,很多事儿都都不会亲力亲为,现在的套路一般都是把司机或者秘书先叫过来,为了自保,能撂不能撂的基本上都撂了。
比较隐秘的方式是隐名参股企业,但这玩意儿也有蛛丝马迹可寻,要么跟你主管的业务有关联,要么显名股东跟你有关联,你说一点儿关联都没有行不行,也行,但领导特么不放心啊,你跟我一点儿关联都没有,这股份和分红你说是我的,那万一你不给我我咋办?而且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大领导,小领导都是积少成多,以现金为主。
境外账户也是个路子,但是把控性更差,你以个人名义开户,这大笔现金进去,是很容易被税务局查的,国外税务局直接冻结你资金,让你说明来源,交没交税,这很麻烦。以境外公司名义放钱,又回到了第二种状况,把控力度太差,真要用钱的时候,这钱是我的还不是我的都是两说。
所以现在一般的行受贿都是现金,金条等实物,你说的什么银行流水纯扯淡,不存在,哪个领导或者亲属直接用银行卡受贿?活腻歪了。当然有没有通过银行卡找到蛛丝马迹的,当然也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么。
记住,挣了钱是为了花的,只要你的收入和消费不匹配,总会有线索,能不能被查到,分人,分事儿,监委不会无的放矢,也就是说党给的权力,要尽量为人民服务,别太过分的为谋求个人私利做一些出格的事儿。
记忆恢复,细节仿佛核对。
说个事情,以前单位有个同事给安徽某垄断国企老总送钱,先是检察院打电话通知这个同事,让他去配合调查,刚开始还认为是骗子,这个过程不多说。
去了以后,先给他放了一段录像,里面那个给他说,你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对我们都好,没说具体数字。
然后就让这个同事交代,他先是没说,后面就一直待在检察院,不让走,反反复复做思想工作,他到凌晨时候熬不住了,就说了,然后还是不行,要他再想想,主要问题是数字差了几万,可能是那个老总记错了,但是没有办法,后来还是做思想工作吧,最后吃饭的时候暗示,说这几万有啥区别呢?后来同事就把数字多说了几万,然后就放了,大概折腾了五十几个小时吧。检察院是轮流的,他一个人。
不得不说我们办案机关很严谨。
现在知乎不能匿名了,但是有些话还是可以说的。
这个问题里的很多人提到的买房、买车时候的违约金行贿,还觉得自己可聪明的朋友们,你们有一种没见过世面的朴素美。
违约金这套说辞,在公安或许有用,毕竟公安的做事风格是 “你没有证据说我有问题,那就是没问题”。
但是在纪委没用,纪委的原则是 “疑罪从有”,做事风格是 “你证明不了自己没问题,那就是有问题”。
如果这笔钱跟你的管理单位或者服务对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而这个单位或者对象近期又在你的领域有办事需求,那你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楚。
讲个故事,真不真自己判断
2、3 年前,我之前从事镇上 12345 热线时,一个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的居民楼某个单元的污水管道堵塞,我们找人估算疏通话费在 200 左右,这个单元现在还住着的居民是 5 户,平均每户 40,但是楼层高的 2 户居民不出资,导致 3 天没有疏通。当时纪委正在从市民热线寻找不作为的典型案例,第 4 天,镇纪委通知我到区纪委谈话。
区纪委认为我们不作为,理由是没有及时疏通。
我们反驳主要是以下几点,
第一,堵塞的管道是该楼某单元的污水管道,是该单元居民的共有部分,不是主干路或者背街小巷的公共污水管网,不属于市政部门或者镇上的维护范围;
第二,发生堵塞的当天,我们就找人看过,估算价格,请社区张贴通知,并且进行入户,不在家的居民也在门上贴了通知,同时安排网格员打电话解释集资;
第三,我镇的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有多个,涉及的楼宇有几百个,污水管道堵塞或者自来水管道渗漏每周都有不止一起,一旦这个楼我们出资修了,后期其他楼也会有相同要求,镇上和社区经费不足,无力承担;
第四,前期镇上和社区都曾经垫付过维修费用,但是垫付的那几户基本都没有主动付过钱,多次联系讨要也很难要到,有些已经出资的居民会以 “别人不交我也不交” 为由,让我们把前期集资退回去,这些亏空,镇上和社区都没有名目可以支出或者报销,所以基本上都是由社区书记或者具体网格员认栽,个人承担,打击了一线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第五,前期镇上都曾经试图在这些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物业入驻老旧小区是挣不到钱的,镇上、区物业办跟物业公司谈判,想入驻好小区,必须搭售至少一个老旧小区,提供绿化修剪、基础设施维护、污水管道疏通、楼道每周一清理等服务,收费标准每户每月 16.8 元,除非居民不要物业,否则物业公司不能主动撤出,服务质量由社区监督,避免物业公司故意不好好干),并联系物业公司入驻免费服务 2 个月,但除少数距离学校较近的老旧小区愿意引进物业(因为房子都租给陪读的家长了,物业费也是租户承担),其他小区在物业免费服务期过后,多数居民都不同意物业管理(其实物业公司很高兴这些居民的选择,因为老旧小区不挣钱,甚至还会赔点,但是居民不同意入驻,正好堵住政府的嘴)。
纪委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提醒谈话,签了笔录,同时要求我们垫资维修。
你看那种查出来长达十几二十年时间几千万几个亿的,最后判决里,几十笔甚至上百笔,每一笔,时间地点人物,什么颜色的包、什么面额的、多少捆、给的时候说了什么话,全都写得清清楚楚。
当事人真的都是自己记得、自己交代的吗?
根本不记得,人家写好了你签字按手印就完了。
反正大体上没冤枉你,会告诉你,你这个级别、这个数额,多几百万少几百万都是一样的,反正都认了,还不如方便一下纪委的工作。
作为多年算是资深的老司机,简单回答一下。
1. 以小博大是一种常态。很多被控制前,掌握五十万,控之后,吐了 500 个。
2. 基本都是现金交易,为什么会吐出来?
原因是人的意志再坚强,也要依托于身体,你不想说,但是你身体扛得住吗?不要用外面的日常生活作为参照。
官员作案,往往家人难以脱离干系,你不说,少输当赢,自己悟。这个不好展开讲。
职务犯罪对象都是非富即贵,都是社会精英,都认为你不说我不说,神仙都没有办法,都以为自己聪明。但是真的进去了,有几个能扛得住?但是有几个能做到?
行贿用现金再安全,架不住老板们招供快啊!
中国行贿和受贿不是一个量刑,这你受得了?
行贿只是罚款,交了就能出来。
而受贿是重罪。
老板们可没有官员的心理素质好,抓紧去留置一下,两三天时间,啥都供出来了。
而且,对于老板们来说,行贿又不是很重的罪,而且还可以往索贿上引导,没必要死磕。
老板这边什么都招了,精确到哪一天请官员喝了茶,哪一天洗了脚,哪一次给了多少钱,这些证据直接糊在官员脸上,他还怎么抵赖?
留置官员的时候,一般是期望他供出更大的鱼。
我见过一次行贿最安全,最有效的方式是在某一个作品还没有成名时候,这个官员去参观某个画展,购买回来三份这个画家的画,再过了五年后这个画家被炒作成名,这个画值很多钱。但是我为什么知道?因为这个官员也落网了,为什么落网,因为那个行贿的落网了,把他交代了。
贪官的赃款收入不是一笔,而是很多笔。
你要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量变引起质变,这个道理谁都懂吧。
我们假设,一个官员如果在任期间只是收了一个人一笔数额不大的赃款,假设 10 万元,或者 20 万元,你说构成犯罪吧,按 2016 年司法解释绝对构成立案标准了,但是如果这个官员的正常年收入在 20 至 30 万元之间,家庭总收入在 40 万至 50 万元之间,想一下,这笔赃款只要不是一次性一笔存入银行,把他掺杂在日常存款和消费中,逐渐消化掉是不是很难被发现?
如果真是上述情况,纪委是很难发现的。
再退一步讲,如果真是上述情况,只收过一次受贿,那你觉得他算是贪官吗?
当然贪污挪用另算,贪污被发现的几率要比受贿大得多。
可现实情况往往不是一笔这么简单吧。
这就不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收赃款次数多了,金额也就逐渐增多,藏匿赃款就算是有再多的途径,也会有路出马脚的破绽。同时,送钱的人多了,谁敢保证没有透风的墙呢?你以为送钱的人真是心甘情愿送钱吗?别忘了,中国人过河拆桥的有的是,给钱办事,办完事,没利用价值了,给钱的人还会守口如瓶吗?
到时候自然会有人说实情,不管是行贿人还是藏匿赃款的,只要有突破口,纪委就可以顺藤摸瓜,再加上现在的调查措施也不是吃素的,基本上就可把一个贪官的多种违法行为查清了。
如果学《窃听风云 3》,到澳门赌场,刘青云派杨过直接给黄药师送筹码,这样是不是可以无痕迹?纪委是不是没办法?
我就说一句:云南文山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锐被双开
搞你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钱
人都在我手上了,多少不是看我心情?证据链不闭环的情况下,你自己的口供签字了就代表你承认了,还需要我查吗
你要说现在最安全的,就是 USDT 进冷钱包然后人去新加坡或者香港这些地方,管你多少钱都行
当你因为谋事败露进入调查视线,什么方式就没那么重要了,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你把十年前收的两千元的购物卡都能回忆起来并交代出来。
别说什么冠字号,没这个照样查,哪个岗位有权大家都知道,你只要有权就有人盯着,有几个人能做到滴水不漏的?一次可能没人发现,但贪官有几个只贪一次的?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次数多了难免会露出马脚。即使你小心谨慎滴水不漏,和你合作的老板也做不到,盯他们的人也很多,圈子内信息是很灵通的,发现这个老板最近接的工程多,马上就能推理出是走谁的关系。你说把工程多给几个老板,但是人越多泄露的风险越大,总有嘴不严的,总有嫌自己拿得少不平衡的。
而且贪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花吗?拿那么多现金怎么花?很多地方都是有摄像头的,你去拿一大堆现金买车买房买黄金?摄像头看不到?即使看不到,你买这些也得和人打交道吧,打交道的人发现你这么多现金要么举报要么想着抢你偷你。你找个亲戚朋友去,那又多了个泄露的点。他不能白干活吧,他要是不爱钱或者不差钱又没必要冒险帮你,他要是很爱钱或者急需用钱有可能讹诈你。你给了他钱他忽然大手大脚或者吹牛就容易被人发现,他要是有了钱还勤俭节约低调做人,这样的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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