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为工作而又不签奋斗者协议是怎样一种体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转天涯一个贴子 先说说本人情况,2012 年入职,研发苦逼屌丝一个,跟 HR 打交道不多,心声社区上对 HR 的评价很不好,可以说到了人见人砍的地步,本人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一说碰见的几个 HR。 第一个碰见的自 …
近日,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再审申请人曾 x 因与被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为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 粤 03 民终 5236 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华为公司应支付其休息日加班工资 87393 元,平时加班工资 303372 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49674 元。
曾 x 关于休息日加班费的诉求已经仲裁裁决认定,双方均未就该裁决事项起诉,曾 x 就该项请求申请再审没有依据,不应支持。曾 x 在职期间已经自愿放弃年休假相关待遇,其诉求不应支持。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曾 x 的再审申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原告曾 x 主张的休息日加班工资问题,因曾 x 未就此问题起诉,本院不予审查。
关于曾 x 主张的平时加班工资问题,《华为公司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大陆)》第三章规定加班分为指令性加班和非指令性加班,均需审核或者审批,故曾 x 主张加班费用,应当证明其经公司审核或者审批进行了加班,但曾 x 既未能证明其进行了加班,也未能证明该加班经过公司审核或者审批,二审判决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关于曾 x 主张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曾 x 在书面的《成为奋斗者承诺书》中承诺 “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并无证据证明该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之情形下出具,故可以认定承诺书是曾梦的真实意思表示,华为公司只需交付其正常期间的工资收入,二审判决的相关认定亦无不当。
驳回曾梦的再审申请。
此判例一出,劳动法的所有规定都会成为一张废纸,所有公司的 HR 都会模仿这个。不会这个的甚至不能算是合格的 HR 了
突然想起小学的时候,老师处理一起打架案。一个胖胖的男生和一个瘦瘦的男生打架,瘦同学就去告老师,两个人就被老师逮到办公室。
正在老师办公室擦玻璃的我,以为接下来就是老师把有错的男生一顿训。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老师有一个超级无敌的道理。
老师: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和他打,能打架吗?你看看,你用一个巴掌能拍响不。
同学:可他欺负我!
老师:你就没有想过你那里做的不对,所以他才欺负你吗?
同学:他老是捉弄我。
老师:那他怎么不捉弄其他同学呢,要从自身找原因。
同学:明明是他先动的手。
老师:他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现在是说你的问题。
………
老师的做法是先对胖同学简单的批评一下,但是后面都在跟痩同学讲道理,在老师的要求下,两个同学强行和好了。结果放学后,痩同学就被胖同学揍了。胖同学还撂下狠话。
再去告老师,就在揍你一次。
痩同学知道了一个 “巴掌拍不响的道理” 后,也知道即使去告老师,也只换来对胖同学的口头教育,而自己又结结实实的会被揍一次,便选择了忍气吞声。
最终,老师(领导)看到的又是一片河蟹团结友爱的班集体。
这是广东省海量专家精确计算的结果,他们自然比你懂,也比我懂。
“你买华为的每一块钱,都会变成资本压榨劳动者的律师费。”
一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到我上次被怼得哑口无言的经历:
一边是知乎上没啥吊用的反 996 狂热风潮,一边是现实中大把大把往华为钻的 “奋斗者”,我也不知道哪边更魔幻。
在一个处在世界生产链下游的国家和资本家公平议价是极其荒谬的行为,可是即便如此荒谬,也挡不住挤满瀑布的 “鲤鱼精”。我没啥证据,但也相信有相当多的鲤鱼精在网上骂完华为,转头就又去跳瀑布了。这样一对比,这位老哥似乎还坦荡一点。
虽说这位老哥把恩格斯的发明安在了我的头上,但我还是要说一句,虽然我有时候说 996 高收入群体有成为工人贵族的趋势甚至实质,但是让中国的资本家造出一批工人贵族短期来看仍然是不可能的事。中国资本弱小的现状决定了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劳动者都没有坐下来议价的资格。那么谁有呢?你看反 996 的朋友们常常会拿出外企来批判 996。
可是这些外企有多少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呢?
说了一圈,又绕回到我最近经常扯的话题上了,那就是生产链下游的解放。和华为议价失败的劳动者惨吗?在知乎上他们是惨的,可是和知乎外那些小农生产者或者刚脱离了小龙生产的人来说,他们一点也不惨。如果有人可以把他们角色互换,别说后者,我也会同意。
高收入 996 劳动者的解放是建立在生产链中下游解放的基础上的,没有中下游的解放,上游的解放就是空中楼阁。如果有一天,中下游的劳动者仍然辛苦,可是你却和资本议价成功了,这就意味着资本找到了别的利益来补偿和你议价的损失。这个补偿从哪里来呢?只能从中下游的身上来,就像发达国家的高收入高福利是建立在对第三世界的剪刀差上的一样。
所以你要打倒华为吸血鬼,打倒 996,你光把目光放在华为身上是没有用的。华为当然要看,但是更多的目光,应该转向那些 “不配” 在知乎有热度的劳动者身上。
奋斗者协议和加班制度看似群嘲,但肯定是经过了法务部的一堆律师研究过的,最大化地攫取利润,普通人还是不要跟大公司法务斗,做一颗社会主义事业的螺丝钉
消灭鲤鱼精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连广东省最高法都站在我们这边,您还要犹豫什么?
这是好事啊,要我看就应该全国都推广这个奋斗者协议,最好月双休!大家加油干!!胜利就在眼前,咱可能过不上漂亮国大豪斯 大皮卡的日子,但是咱的让漂亮国人也过上月双休的好日子
哦 yeah 奥力给
1972 年 7 月 3 日 , 春桥跟主席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 非常担心资本主义复辟。
春桥问主席 : 中国的修正主义分子如果复辟了资本主义 , 无产阶级就会吃二遍苦受二遍罪了?
主席说 : 你太高看他们了 , 他们懂得什么是资本主义吗 ? 最多是倒退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去了。资本主义是靠侵略和掠夺别的国家的财富而积累资本资产的 , 而搞修正主义的走资派们敢于侵略谁呀 , 不被侵略就阿弥陀佛了 , 他们只能是联合帝国主义国家 , 剥削和压迫本民族广大的人民百姓 , 或者贱卖自己国家的资源以满足自己那贪得无厌的私利。
随着年龄的长大和社会的发展,愈发感觉,国内某些人真的是非常符合主席的判断,真可谓 “一阵见血” 了。
这里是共产党的天下,所谓的 “资本家” 自然是不存在的。这些对外唯唯诺诺的 “人民富豪” 和“人民企业家”们,也不过是只敢剥削和压迫本民族广大人民百姓的封建地主罢了。
当然,这些 “企业家” 自然是不肯承认自己在是剥削和压迫自己的民族同胞和国家主人的。市场经济,自由选择而已,合同是你自愿签订的,奋斗者协议也是你主动同意的,年假同样是你自愿放弃。企业家在尊重员工自我意愿的前提下,还给你提供了福报、工资以及奋斗的平台,此等你情我愿之事,何来剥削二字可言?
曾梦在这里将奋斗者协议的全文写出来,曾梦与华为公司的约定如下:我向我所任职的华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股份关联公司(下称公司)承诺我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激烈而残酷,按部就班的工作只能获得基本的劳动报酬,如果不努力工作,不艰苦奋斗,就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机会。为获得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我愿意长期艰苦奋斗,努力工作,自愿放弃享受部分福利待遇,我也理解,分享了公司创造的价值,就不再是简单的劳动者。因此,我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公司工作期间,不申请带薪年休假,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从公司离职,我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曾梦在职期间自行提交了奋斗者申请和成为奋斗者承诺书,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该相关申请和承诺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且曾梦在职期间享受了公司额外授予的期权奖励,华为公司并无任何侵害其权力的行为存在。曾梦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再要求华为公司向其支付所谓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既无事实依据,更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综上,曾梦的上诉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全部驳回其上诉请求。
上述判决书中的内容有多可笑,相信自不用我多说。
我现在只希望这些 “人民富豪” 和“人民企业家”们
在?能不能搞点正统的资本主义?
最近已经懒得关心这种问题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无产阶级大团结,劳动者内部也永远不可能是铁板一块。用脚投票,过好自己就行了。
真的逗死了,还有一堆人精神资本家给华为洗,哈哈
被卖了数钱还上去热脸贴冷屁股,渍渍渍,可怕
刚才评论了,那就还用这个故事让某些工贼看看
讲个故事
有个农村很多农民雇佣猴子给他们干活
原来是雇佣 5 个猴,经营 5 棵树,丰收 100 个果子,一个猴 8 个,猴拿 40,农民拿 60
后来一个农民发现新的玩法
他雇佣 2 个猴,经营 5 棵树,许诺每个猴拿 12 个。最后丰收 100,猴拿 24,农民拿 76
猴子非常开心,我原来一无所有,现在能比别的猴多挣 4 个! 果子多就行
农民也很开心,傻猴。付出一倍劳动只拿很少的报酬。
这猴还对农民感恩的痛哭流涕。
多谢农民给他这个廉价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机会,其他农民都找不到这好事
后来农民还想压榨猴,这时候农民就弄出了奋斗猴协议
这两个猴选了一个先来的,告诉他,只要你肯奋斗,一个猴能经营 3~3.5 棵树
你就是咱的猴,将参与农场分红。分红奖励是销售额的 2%,也就是两颗果子
现在,这个奋斗猴已经达到 14 个,遥遥领先其他猴。产生巨大满足感
殊不知农民以末位淘汰的理由,淘汰了第二个猴,又新招了一个新猴,给新猴 9 个果子,让他经营 1~1.5 棵树。
奋斗猴就教育新猴,你看你已经比其他农民家的猴,多一个果子了,你只要努力奋斗
总有一天有机会可以签奋斗猴协议,像我一样拿 14 个果子。这两颗树你替我照看一下,我去和老板开个会
终于,5 年后,新猴签署了奋斗猴协议,而那个老猴因为年龄过大被农民优化了。
之前的新猴拿到了 14 个果子,很开心。农民又招到了新猴。也很开心
毕竟又稳赚一个果子,准备明年扩大生产,这样稳赚不赔 [赞同][赞同]
最后,习惯性匿名。就喜欢主页干净的状态,其他答案回答下面我也讲了这个故事,看到了不用奇怪
我对华为技术一直是很佩服的,但如果华为一直这么破坏劳动法,以至于因为华为,劳动法成一张废纸,全国的劳动者要为此买单,那我觉得华为还是倒闭算了。
我仔细看了广东省高院的再审裁定,事实上从这个再审裁定上看不出法院认为奋斗者协议有效。
第一点双休日加班的问题,由于超过了原审原告的起诉范围,再审不审理是《民诉法》的规定,目的是确保审级利益。
第二点工作日加班,是证明责任的问题,并不是法院认为加班不用给加班费
第三点提到了奋斗者协议,劳动法确实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但并没有规定如果放弃带薪年休假是否要给予加倍补偿。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法院认为不存在),那就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说到底 这些公司的法务一定翻来覆去研究劳动法 会极力避免协议无效的情况 “打工人” 遭受的不公更多是立法问题而非司法问题
为国家点赞。
看起来关键时刻国家也是坚定地站在华为一边,特殊时期,共度难关。
不保住华为,不允许华为 996,就没有公司和团队能带领中国攻坚更多的技术难关(比如第三方应用加速 70% 的 2019 年 11 月完整开源的方舟编译器,微内核形式化验证且兼容安卓的鸿蒙 OS,API 数量翻了 100 倍的全世界 200 万开发者入驻的 HMS),那就只能导致更多的企业在未来被迫 996。
支持华为全面落实奋斗者协议,让华为带领中国人科技入关,让任正非率领的华为亲自为中国先进前沿科技掌舵,才能有大 house,才能保住未来子孙后代不用被美国人剥削。
这一次,我选择支持华为。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这是一个很大的退步。
有加班费的 996,和高工资的 996 其实并不是一回事。
前者至少有选择不加班的选项,而后者,就像一个没有退出键的死亡游戏。
没有加班费,剩余价值就无法得到量化,既使是高工资,依旧存在剥削。
更重要的是,加班费有法律管,高工资全凭资本家控制,将权利归于自身,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
华为在科技和商业上做的不错,但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上,做了个坏的榜样。
它破坏了原本应该遵守的制度,又建立了一个对资本家太过自由的体系。
把无加班费的 996 制度作为自己的一个亮点去推广,我觉得这是一种坏事。
或许吧,资本家愿意为梦想买单,愿意为星空大海买单,但永远不会为提高工人可持续的权益买单。
任正非或许是一个善待韭菜的人,但即便善待,韭菜依然是韭菜。
华为的韭菜或许是充满狼性的韭菜,但终究,没把你当人看。
不为华为的加班高工资鼓掌,它依然会高工资,但如果你为它鼓掌了,你会发现,所有公司开始学华为———的加班。
鄙视法律,却相信资本家的良心,是走向作茧自缚的第一步。
这个裁决对劳动者非常不利。
如果公司不签字就不算加班,那那么劳动者根本没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我觉得 hr 和法务最好小心点,看到西安那事了吧?员工可能接触不到大老板,但是能接触到你们。
我觉得这是华为衰败的开端。巧妙的利用法律的规则,破坏员工正当的权益。
虽得法理,渐失人心。
当然,华为总体上是进取、向上的。我们还是要看到它的历史贡献,没有十全十美的公司。
希望这位员工在职业道路上能够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收益。
老板们:学到了,回去就让所有员工签协议。以后员工申请加班我们永远不批,但是谁敢不加班就让他滚蛋。
好多人还没想明白:
当我们不阻止华为,就会有更多的老板加入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轮到我们签署这份协议。
华为怎么对他的员工我根本不 care,我只是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
胖虎搂着大雄的肩膀问他借钱,大雄借了,而且当场立下字据说我们哥俩感情这么好所以不用还了。
后来大雄想把钱要回来就去找了老师,老师说你都立了字据承认你们关系好不用还钱了,怎么能这么不诚信呢?胖虎当时是拿枪指着你还是揍你了?
只有华为,问题不太大,你不愿意签,你不去就是了。
只有高薪企业,问题也不大,只要钱给够,一大批人愿意不要劳动法的权利来上班。8 小时工作制,下班后自己兼职,还不如加班费挣得多。
问题在于这种突破劳动法底线的东西,可以在雇主之间普及。
年薪 100 万的这么搞,为了 100 万,自然有一大堆人愿意去。
但是,年薪 10 万的都这么搞,很多人就没有选择了。
你不愿意加班,你不愿意签奋斗者协议,你要劳动法给你的权利,但是你不签就不能就业。
给 10 万工资的老板,要求 HR 一律签这个东西。
更可怕的是给 10 万工资的普及了。
给 5 万的老板,也蠢蠢欲动。
最后的结果,是除了体制内,全部 996 加班没有加班费。即使是月薪 3000 的工作也是如此。
要不然就没工作,你找劳动部门,资方拿着奋斗者协议说话,起诉到法院,判决雇主赢。
劳动法就形同虚设了。
嗯,比包身工好一些,起码没被拿摩温打
她们正式的名称却是 “包身工”。她们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做“带工” 的老板。每年??特别是水灾、旱灾的时候,这些在日本厂里有门路的带工,就亲身或者派人到他们家乡或者灾荒区域,用他们多年熟练了的、可以将一根稻草讲成金条的嘴巴,去游说那些无力 “饲养” 可又不忍让他们的儿女饿死的同乡:“还用说?住的是洋式的公司房子,吃的是鱼肉荤腥。一个月休息两天,我们带着到马路上去玩耍。嘿,几十层楼的高房子,两层楼的汽车,各种各样好看好用的外国东西…… 老乡!人生一世你也得去见识一下啊!??做满三年,以后赚的钱就归你啦!我们是同乡,有交情。??交给我带去,有什么三差两错,我还能回家乡吗?”
这样说着,咬着草根树皮的女孩子可不必说,就是她们的父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福的福分了。于是,在预备好了的 “包身契” 上画上一个十字,包身费一般是大洋二十元,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带工的供给食宿,介绍工作,赚钱归带工的收用,生死疾病一听天命,先付包洋十元,人银两交,“恐后无凭,立此包身契据是实。”
福临路工房的二千左右包身工,属于五十个以上的带工所管。她们是替带工赚钱的 “机器”。所以,每个带工所带包身工的人数,也就表示了他们的排场和财产。少一点的三十五十,多一点的带到一百五十个以上。排场大的带工,不仅可以放债,买田,造屋,还能兼营茶楼、浴室、理发铺一类的买卖。
别人家的市场经济想办法走向偏向社会 ZY 的修正主义。
我们家的市场经济想办法回到原教旨资本 ZY。
到底谁是扮演预言家的狼人?
谁是真正的预言家被当狼人票出?
咦,还是加速不够!
高院这次裁决的关键点:
认为华为对签署奋斗者协议的员工,提供了额外的分红、奖金等红利,并未造成员工实际权益的损失。
旗帜鲜明的支持菊厂,并准备下部手机继续华为。
原因很简单,当初 996icu 的时候我就说过,要不是知乎上那些 “要逆天改命的穷二代” 惯着,他菊厂也嚣张不到现在这个程度。
后来我是想明白了,屁股决定脑袋,在华为和华为员工之间,无产阶级消费者应该是和华为坐在一个立场才对。
华为剥削员工剥削的越狠,它人力成本就越低,带来的就是研发投入提高和售价下降,这可是切切实实惠及消费者的好事儿啊。华为年年新出高水平旗舰机,荣耀系列年年双 11 交朋友,5g 推进的这么快,高通牙膏不敢乱挤,轻薄本厂家被逼着做真香机。。。。
这不都是华为奋斗者的功劳吗?
华为不剥削,鲤鱼们不抢着跃龙门,你有这么好的手机用吗?
任正非再怎么样,他起码是个人族,不是狼族或者鲤鱼族派来的卧底。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联手打击妖族,这是你没有玩过的船新版本。
我华为终于可以沸腾啦!
但愿华为在美国打官司也能战无不胜。
对于那些钱给够了你情我愿就可以接受的工贼,那么是不是钱给够了商业器官买卖就可以接受了?
难道不是一样你情我愿拿健康换钱吗?某个程度上,器官买卖可是真的能救人呢,不是给资本家多换辆车。而出售者大概还真是更需要钱呢。
有什么区别?
有人就老盯着再审;
再审全文两个要点,一个是不告不理【废话】,一个是对『加班需要审批』这个规则进行认定。
而不是对什么奋斗者协议认定有效。高院碰都没碰这东西。
所以说咯,在网路上就是『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题主带节奏可真强;
“判决书真实存在,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常识,这个案子到高院最多只可能是民事再审裁定书,而不是民事判决书;
你后来给的链接又是中院判决书,自相矛盾;
“奋斗者协议没有被法院全部支持但是放弃休假部分被认定有效”
【废话】
再来看中院判决,搜索 “奋斗者承诺书”,发现一共三处,分别是
第一处:
“一审法院认定以下事实…… 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该相关申请和承诺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且曾梦在职期间享受了公司额外授予的期权奖励,华为公司并无任何侵害其权力的行为存在。”
重点:期权奖励可能补足劳动者所放弃的年休假工资权益,并未造成损失;
【No damages, no remedies】
第二处: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年休假工资,原告曾梦在其个人书写的奋斗者承诺书中承诺自愿放弃在职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属于其个人自愿放弃年休假和年休假工资的情形,被告华为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原告曾梦诉请被告支付 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8 年 5 月 28 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重点:没重点;
第三处:
本院认为…… 本案曾梦在书面的《成为奋斗者承诺书》中承诺 “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并无证据证明该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之情形下出具,故可以认定承诺书是曾梦的真实意思表示,华为公司只需支付其正常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审的处理并无不当。
重点:这部分内容,认定承诺有效的部分是 “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
我们来看看判决书中引用的 “带薪年休假” 的规定;
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第一款)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二款)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然后跳转到国务院的规定;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接下来是人社局的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到了这里,有几个重点:
“此外,由于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员工经常性加班,法院驳回了员工的加班费诉求”
你可真能带,判决原文——
“一审法院认为…… 原告曾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职期间工作日每天延时加班 2 小时获得了被告华为公司的审批。故,原告曾梦诉请被告华为公司支付其在职期间平时延时每天加班 2 小时加班工资,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原因都不是同一个,拜托阅读理解能力不好就不要乱说话。
对高院再审裁定有问题的,再说吧。
以后黑社会有新招了——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是自愿的,那你当时就是自愿签订的合同,啧啧……
以后在广东打工,奋斗者协议和劳动合同都会是一起签署的。
加班费应该是没有了,全部都是奋斗时间,以后工资收入啥,或者是加班纠纷离职啥,年终奖说不发就不发了,都很好解决员工和公司的问题了,而且,打工人也只能忍着不能反抗。
之前反抗呢,打工人最多被耽误时间不能工作,但是获取有赔偿,现在还真的啥都没有,那就更少员工敢去起诉公司了。
我第一次听华为的 “光辉故事”,还是本科时候医学院的一个骨科老师给我们讲的一个病人,他在华为工作了七年后,颈椎病严重到脖子无法转动——这是他见过最为奇特而严重的病例。这种病的可怕之处在于终身痛苦且无法根治。
但是偏偏华为又受到美国的强烈打压,桀骜不驯的精神鼓舞着国人。即便华为有一万种罪恶,他依然是我们的民族企业。
一个当代的日本人在听说三菱重工造出零式战斗机的故事后,你觉得他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呢?是愤怒地说 “可恶的军国主义企业!” 还是 “我们大和民族也有这样的辉煌!” 呢?
只要美国人一天打压华为,我们就得一天让它活着。无论华为做了多少恶,这颗人头都要暂且留着,等中国主导世界秩序的那一天,把违反劳动法的部分资本家与北美匪帮一并清算。
所以如果我是特朗普的智囊团,我会换一种打压华为的方式:华为必须死,因为它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员工,996、251 是华为的标签,这是一家反人类的企业。其奋斗者协议简直是人类之耻。
但是特朗普死盯着美国优先,反而把华为赶到了中国人民那一边。公知们总说华为占据 “爱国制高点”,但是这个制高点恰恰是美国给他创造的。
老米说你不好好遵守 WTO 规则,你还有狡辩的余地?
快,知乎用户联合微博用户组织起来往华为园区扔燃烧瓶啊。
还等什么?这种压迫无产阶级的事情,不推翻等着过年吗?
1. 曾梦自 2012 年 11 月 19 日入职,2018 年 5 月 28 日因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
2.2017 年 3 月 30 日,原告手写了一份成为奋斗者协议书,内容为:“…… 为了获得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 自愿放弃享受部分福利待遇,…… 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从公司离职,我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3. 向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作出深龙劳人仲案(2018)199 号裁决书,曾梦不服裁决起诉至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
4. 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 0307 民初 13103 号判决,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5.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 民终 5236 号判决,此为终审判决。
总的来说,无论是劳动仲裁, 还是一审二审,基本上都是支持了曾梦的诉请,这个案子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还是因为这个《奋斗者承诺书》。
曾梦在华为签订的《奋斗着承诺书》中写到:
我向我所任职的华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股份关联公司(下称公司)承诺我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激烈而残酷,按部就班的工作只能获得基本的劳动报酬,如果不努力工作,不艰苦奋斗,就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机会。为获得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我愿意长期艰苦奋斗,努力工作,自愿放弃享受部分福利待遇,我也理解,分享了公司创造的价值,就不再是简单的劳动者。因此,我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公司工作期间,不申请带薪年休假,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从公司离职,我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因此,仲裁委仲裁员与一审法官一直认为,曾梦签了奋斗者协议已经自愿放弃年假,因而不支持曾梦的主张,不同的是在一审判决书中去掉了仲裁裁决中说曾梦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这样的表述。恰恰相反,曾梦认为是华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曾梦强烈要求开庭时能够直播庭审,让外界都看看到底是谁在不诚信,谁在制造不公平。所以,请求二审法官能够采取庭审网上直播的形式。
华为的代理人认为,曾梦在职期间自行提交了奋斗者申请和成为奋斗者承诺书,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该相关申请和承诺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且曾梦在职期间享受了公司额外授予的期权奖励,华为公司并无任何侵害其权力的行为存在。曾梦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再要求华为公司向其支付所谓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既无事实依据,更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综上,曾梦的上诉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全部驳回其上诉请求。
无论是深圳中院,还是广东省高院,都从民法的角度认为,这是自愿合法的承诺
但事实上,劳动法并不属于民法领域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来就不是平等的,即使是劳动者在未被欺诈胁迫的前提下手书的明显放弃自己合法权益的承诺,也并不见的就是自愿的。
奋斗者协议中的主要内容是:承诺人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及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离职,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承诺的是 “离职” 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这 tm 是被开除的,怎么就有效了 ,所以想问问法院法官,被开除和离职是一回事 ?
很正常啊。
奋斗者协议就是员工付出额外的劳动或放弃自己的部分权益,用来换取分股票的资格。
股票收益是资本性收益。
跟劳动合同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换言之,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钱协议,关无产者什么事?
这是福报啊!这是消灭加班的进程上一次历史性的事件。
长此以往,我们有望成为第一个消灭加班的地方。毕竟,没钱怎么能叫加班呢
(「・ω・)「嘿
这叫奋斗!奋斗!
钱是什么?是满身的铜臭!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只要理想,只要奋斗!
建议全面推广 996,看以后谁人敢说我们压榨劳动者。
旗帜鲜明的支持华为!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3 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各位小心点,今天可是限量款 mate40 发布会,小心问题被 h x
你们上高中就没学过吗,法定义务放弃不了,不过法定权利可以自愿放弃
充分体现出公司有强大法务的重要性。
那些认为这是假消息的人,这个问题的热度这么低,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还有那些口口声声强调 “自由” 的人,你真的以为你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绝对自由的人?你自己的权益想怎么出卖就可以怎么出卖?那你的器官归你所有,你试着去卖一下,你看看法律会不会制止?
还有那些认为这只是 hw 一家才能胜诉,不过是孤例的人,你们难道真的认为 zbj 不会从中钻空子吗?今天让你出卖加班工资,明天就敢让你签 “拼命者协议”,007 住到公司,你们还有多少步可以退?
人家法院判出来的结果,肯定是通过海量专家精确计算得出来的,他们比我懂更比你懂!
广东省高院挺的华为,需要你知乎网友审批?
政府、沸腾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我到要看看今天谁想踩刹车. jpge
1)终于合法了,感到很欣慰,支持华为,就是支持中国的脊梁。
2)特殊条件下,最高法也可以出手,不出意外会维持原判。
3)中国的今天就是许多家类似华为的企业岁岁年年 996 做出来的,许多个体就想着一己之私,不顾大局。
4)如果你就是想着自己,可以斜出东南亚,没有 996,房子便宜,咖啡便宜,老婆好找。但切记一点,出去了你就别回来,未来的荣耀都没你的份。
5)这个点和华为打官司,属于有点笨的那种类型,我是法官也不会判公司输,做个简单的乘法就可以了。
因为华为的这个协议不是单方面的,还是那句话,华为之外的这帮子垃圾公司就学会了华为的 996,人家华为发钱怎么不一起学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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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华为能签这个协议的人至少也是本科以上学历,月薪 1W5 以上的人,有能力有资格签这个协议的人,你觉得他们自己不清楚自己的选择么。
十天年假换十万奖金,可能也只有平均年薪百万的知乎看不上这钱。
一群人来伸张正义感的时候,连基本信息都不去看的吗?
判决书内容没看,奋斗者协议内容不知道,甚至连劳动法的具体规定都不知道,这还怎么讲道理,没道理辩论前还要给科普,知乎现在也就微博水平,还一天天的嘲讽微博。
科普一下信息
原告曾某的诉求有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2、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
3、带薪年假工资
4、年终奖
法院支持的有年终奖,休息日加班工资。
年终奖
曾某有三年考核不合格没有年终奖,但是曾某与华为均无法提供年终奖具体标准。法院判定举证无能的收益归曾某,根据曾某历史获得年终奖的数额,给了一个判决,华为需要补偿曾某年终奖共计大约 24 万(判决是分开写的,取个整数,零头没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
华为需要支付曾某休息日加班工资,具体数额忘了,一万多的样子,反正钱不多。
法院不支持的有带薪年假,平时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不支持理由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曾某违反华为公司相关规定(旷工三日),华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规定。
带薪年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带薪年假属于可协商,非强制性,认定曾某自愿放弃,只需支付正常工资。
平时加班工资
因为曾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加了班,也无法证明加班经过审核审批,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现在大家争议的内容,奋斗者协议中,曾某放弃带薪年假被法院支持。
根据劳动法,带薪年假属于非强制性,可协商处理的假期。法院的说法是没有证据证明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下出具,故可以认定是曾某真实意思表现。
(这里有个主观推测,因为奋斗者协议签署后,曾梦获得的股份分红是高于带薪年假的 300% 工资,这个信息会让法官在主观上认为曾梦是自愿的,判决会产生这个倾向)
根据奋斗者协议的内容,曾某放弃带薪年假以及部分福利待遇可以享受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股份分红)。
奋斗者协议不包括加班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法院不支持的曾某的平时加班工资诉求是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加班。划重点——证据!
就带薪年假来说
从利益角度,曾某是从奋斗者协议中获益的。
现在曾某已经享受了协议的利益,又要索取协议中放弃的利益,讲道理,正常逻辑都会觉得贪心不足。
法院的判决没有违反劳动法!
二审中,华为也同样起诉了,要求取消年终奖。
但是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并不存在偏袒华为的情况。
沿海地区纵有千般好处,
却逃不过:
海军的炮轰!
一群精神革命家操着无产阶级贫苦大众的心替华为员工喊屈。
然后被法院打脸。
然后怒而指责法律,指责法院,甚至上升到______。
辛苦你们了。
这种闲吃萝卜淡操心的精神,去评价奋斗者协议,本身就相当朋克。
至于题目本身,无非就是简单的一件事。
经法院认定,华为的奋斗者协议在待遇上,确实给的比较足。
这事本身,没什么好看的。给马吃草让马跑,天经地义的事情。
大家还是去看那些还让马跑还不给喂草的。
你们有去看过《劳动法》么?
这说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签署协议可以具有比《劳动法》更高的法律效力。
接下来我们还要观察一下,到底哪些企业具备了这种覆盖《劳动法》的能力。
愿天堂没有被 “自愿”。
瑞典新加坡挪威加拿大等等一大波国家,从出生到死亡有完善的国家福利,欢迎移民
这个认定有点超限了,小心这个协议被更多的公司学了去!
打个比方,你被人劫持了,别人让你签一个借条你能不签吗?
个人还能拧得过公司吗?
因为他进了华为,公司要他怎么样,他能够不做吗?
不签这个就没得选择,没有股票,没有升职,奖金都不高。
你说他能做什么,这个应该算是在外力作用下的签订协议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想加班也可以不加,等着公司评定 d,把你扫地出门好了,但是那时候他又不敢。
所以要有法律。
以后法律要严格规定企业不准让员工签订这些言不由衷的东西,所有在强迫条件下签的,应该作废不算数。
不过我们还是要尊重法律,从这个判决来看,这个员工明知道加班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还是老老实实加班,就是希望能多收一辆斗,搞点钱和奖金。
没想到最后希望破产,被弄出公司,就用这个来要求补偿,也是不对的。
他可以在法律的角度要求相应的补偿就对了,这种加班,没有凭据和收条,谁说的清呢。
所以还是要一开始就想清楚,是做奋斗者呢多拿早退休,还是按部就班得上班,找个正经公司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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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理性看待问题,不信谣不传谣,把事实的官方内容和当事方贴出来。不要被随便带了节奏。
文书全文wenshu.court.gov.cn微博m.weibo.cn
如果不知道华为奋斗者协议是怎么回事,以为是华为单方面剥削了员工带薪休假,问出这种问题,情有可原。
华为所谓奋斗者协议其实就是员工自己抄的一份申请书,同时声明放弃带薪休假。公司如果审批同意,那就按奋斗者对待。
在华为,对奋斗者,是按照奋斗者来分钱的——公司配股机会,以及与业绩相关的奖金。没有写奋斗者申请,不具备资格写申请或者写了公司不批准的,都是普通劳动者,按普通劳动者来拿薪酬,简单的说,工资奖金相对固定,没有相对考核(末位淘汰之类的)。普通劳动者有带薪休假,有加班费。
除了薪酬待遇外,华为重要工作岗位也是优先考虑奋斗者。比如这位曾先生原来的工作是华为海外区域的工程师,也算是知乎群众眼里的高薪岗位,如果不是奋斗者,恐怕是轮不到他的。
曾先生在华为当了几年奋斗者,也当然拿了几年华为奋斗者的待遇。离开华为公司后翻出来奋斗者协议这个事,上法院找公司要华为普通劳动者所享受的加班费,这脑回路我这个普通人真的不能理解。究竟是为了什么,恐怕也只有曾先生自己清楚吧。
带薪休假的那点儿钱,包括加班费,相对于奖金配股和工作机会,是比较少的。员工有权利放弃带薪休假,公司也有权利对付出更多的员工给予待遇和工作机会的倾斜。这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呢?难道是华为给奋斗者员工发钱发多了吗?
前年知乎上面 996 的话题我就说过,华为现在加班要走电子流程,流程审批繁琐,而且上级主管不批就是不批,但是加班都是突发性不可提前 3~5 天预见的,所以班你得给我加,我认不认定你加班,我说了算。
歪个楼,
这是对战现场,看客注意,以免误伤
旗帜鲜明的反对某 “匿名用户” 的回答,原回答:如何看待华为奋斗者协议被广东省最高法院认定有效?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6652753/answer/1535803527
其人先是扣了个 “精神资本家” 和“工贼”两顶大帽子,又编造一个人不人、猴不猴的例子将所有的反对者一网打尽,甚得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之精髓,想必此刻也正沾沾自喜于一刻之功,自诩深得民心,金玉良言在吾身,海角天涯可往之。
余一时不忿被扣高帽,又被刺 “洗地”、“废柴”,终是开篇立论,借此反驳
然则可能诸位看客或许仍在困惑:他通篇一个稀里糊涂、又猴又人的例子,到底想说什么?
我揣摩了一下,他可能是想描述一下马克思的 “剩余价值学说”,然而笔墨肤浅,将一个白话文明明白白的理论,生生拆解的可能连自己都绕进去了,殊不知现在的社会并不是以前的社会,拿一个毫无逻辑、丝毫不贴合实际的例子来忽悠大众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就拿 996 来说,小布尔乔亚们一边对华为的 996 大加讽刺,一边对其支持者们伤言扎语,
你说 996 和 996 是不同的,那他们决计是听不进去的,你说华为 996 给钱了,他们转而去关心华为员工的身体健康,仿佛那个陌生人群体是他们多要好的亲人一样,
你说他们真的胸怀天下、志在共产吧,那也不见得,从没见他们为清洁工、快递小哥、保洁、厂里打工人员、工地劳作者、警察、医生等不止 996 甚至 007 的群体发过声,你说他们了解过我国的国民人均收入没有?他们看到了也会装作看不到,一句 “与我无关” 将你打发掉,
他们的诉求只有一个,“只要有压迫那我就反抗!只要今天不是共产主义,那么就是社会出了问题、人民被工贼蒙蔽!只要有资本家,那就要打倒!我的眼里决计容不下一点和共产社会格格不入的沙子!”
你问他们,那社会主义该怎么建设?共产主义该怎么进入?打倒资本家之后应该怎样做?
那多半是瞠目结舌顾左右而言他了,一则这些问题属实为难他们了,二则嘴尖皮厚腹中空的本质让他们也说不出更多的道理来,
殊不知当历史的浪潮褪去,才能看出谁在裸泳。我国的基本矛盾他们是不考虑的,社会的发展、世界的变革更是入不了他们法眼,他们捂着眼睛和你辩论的样子,就像是蓬头稚子一样的可爱,让人直忍俊不禁大呼长见识,
但是我想说的是,打倒华为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把 007、黑血工厂打倒一下?把那些熬夜加班一个月、一结工资 3500 的公司打倒一下?
华为 98.99% 的股份分给了 20 万员工,从这方面来说,20 万员工何尝不是在给自己拼命?
至于担心员工身体健康的大可不必,谁都知道熬夜加班对身体不好,华为工程师不知道吗?只是他们都是愿意拿自己的身体健康换取一家妻儿老小的幸福生活的男人而已
我国当下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我们要打倒一切喝人血的黑心资本主义,一方面也要发展民族资本,用无数的华为来改造我们的经济躯壳,
愿诸位脚踏实地,辛勤劳作,为自己的生活谋幸福,也为国家的发展增砖添瓦,诸君共勉。
嗯这么一长段话白打了,他把我拉黑了,,,,,算了,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诸位晚安
你们担心的是这个?
我就问普通小公司把这个合同拿来改改,能不能直接用?
法律支不支持?
前华为员工,现在利益无关。
先说说奋斗者协议到底是啥,有助于理解政府怎么看待。
网传的奋斗者协议,要求员工无偿放弃加班福利,甘心作为一只被剥削的加班狗;
华为管理层理解的奋斗者协议:员工愿意与公司同进退,奉献心血,公司给你股票和晋升通道,公司成功你就财务自由,公司不成功大家一起完蛋;
政府看到的奋斗者协议:员工向股东身份的转换,无产阶级向资本家身份的转换,因为公司给你股份了,让你参与分红了。
为啥不叫股东协议,因为国家规定,每个公司持股自然人不能超过 200 人。
从不同视角看,就能理解华为内部人甘之若饴,政府不反对,但是网络上大家却义愤填膺了。
利益不相关,我只是提供视角,不喜勿喷,否则拉黑。
太阳下面没有新鲜事。
赵简子赋晋国一鼓钟,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
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此度也,而为刑鼎,铭在鼎矣,何以尊贵?何业之守也?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搜也,晋国乱制,若之何其为法乎.」
为了合法 996,华为搞出了这么精细内部管理细则和奋斗者协议;
而这些守则和协议,都是华为的法务团队和常顾 996 才拟出来的。
一切为经济发展让路。
我们不是人,
我们是电池。
人啊不能忘了本,中美那事我站华为,华为和员工的事我站员工(251 那位除外)。
你说你是资本家啊,还站着干啥,主席台上坐。
农民工的权益都没保障好呢,还轮不到工人阶级
这就是个标题党。
我怀疑知乎到底有多少人真的在一个组织架构相对完善的公司工作过的。
现在大家连原始判决书都不看了么?
判决书驳回的部分很明确。
加班费诉求,员工缺少相应加班证据,这个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争论最大的是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薪,这点被法院认为 “奋斗者协议中的放弃带薪年假有效”,而员工主张“受胁迫” 等又无法举证。很多人都拿这点说事。
我就好奇了,但凡一个组织架构正常点的企业,难道不是十一之后就死命的催人休年假?或者直接合并到春节假期?如果真的特殊情况休不了的,一般不都会沟通让你签字转第二年调休 or 放弃?如果都不同意才转薪?这本就是允许的。
换句话说法律支持的只是 “带薪年假可以被放弃” 而不是 “奋斗者协议”,而员工的主张也不是带薪年假不能被放弃,而是放弃的条款是在“被胁迫” 等情况下签署,要求判决无效。不被支持是因为无法提供 “被胁迫” 的证据。
怎么就成了 “奋斗者协议” 被支持了?
我出了名的不喜欢华为都看不下去这么个个黑法了。
另外,还是那句话,感觉自己权益受到侵犯了多留证据,说不定哪天就用得上了,别老觉得反正现在不起诉就不留证据了,等你想起诉的时候没有证据怪法律系统。
要不我们改姓 “资” 算了,别又当又立。
哦~
不对,姓 “资” 的好像是八小时工作制,那没事了!
我看了各位的回答,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在于奋斗者协议给了多少股权。
因为我觉得这个股权的多少,决定了他有没有拿到超过自己劳动价值的东西,就是是否参与了剥削,还是被剥削者。
其次,是否有效还应该看其加班是否自愿,以及签字前一般人是否有能力预见到奋斗者协议的好处及后果。如果其完全明白,那应该成立。
人民富豪
人民法院
没毛病
其实我相信很大一部分华为员工是愿意 996 的。
一个常年 996 的人,坐在工位上对着屏幕是一种惯性,是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如果你告诉他今晚五点半回家,他回家吃完晚饭可能都不知道该去做什么。
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里那个刑满释放后上吊的老人。
合同和协议是两种东西吧,签了就当做合伙人了,要承担风险,,不过人家签这个协议基础工资高吧,,,最讨厌的是那些工资少,还这么多协议的公司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运动健康 APP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发出来,然后告诉用户要多运动、作息规律、劳逸结合和注意身体健康。
不知道开发团队在开发让别人健康的产品的时候,自己有没有健康的权利。
奋斗者协议中关于年休假的承诺是有效的,关于加班费、年终奖、末尾淘汰等都约定可能认定无效。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华为的奋斗协议全文:
” 我向我所任职的华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股份关联公司(下称公司)承诺我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激烈而残酷,按部就班的工作只能获得基本的劳动报酬,如果不努力工作,不艰苦奋斗,就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机会。为获得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我愿意长期艰苦奋斗,努力工作,自愿放弃享受部分福利待遇,我也理解,分享了公司创造的价值,就不再是简单的劳动者。因此,我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工资,在公司工作期间,不申请带薪年休假,不申请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从公司离职,我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所以,实际上,华为的奋斗者协议实际上就是放弃年休假休假和放弃未休年休假工资。
法院认可奋斗协议有效,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符合法律规定。
“享受带薪年休假虽然是劳动者的权利,但并非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协商,劳动者可以不休年休假,而由用人单位支付 300% 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经劳动者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故选择何种方式处分年休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愿协商决定。”
“曾梦在书面的《成为奋斗者承诺书》中承诺 “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并无证据证明该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之情形下出具,故可以认定承诺书是曾梦的真实意思表示,华为公司只需支付其正常期间的工资收入。”
(2019)粤 03 民终 5236 号判决书
奋斗者协议本身就是错误的说法,确切的说应该叫个人加入奋斗者申请书。
你怪法院判错了。也真没有,就事实来看,你自愿放弃了,然后跑去告公司不是扯淡吗?
你说公司强迫你写的,也没有。这玩意不是你想写就能写。
你不签就不签呗,反正你一年多休 15 天,就只能拿个死工资。这个差别就非常大了,如果你工资一个月在 4 万左右,奖金收入应该跟你的工资收入差不多。股票分红还有几十万。总 / 收入应该百万左右,但是其中你的工资收入也就 40 几万。
也就是说,你这个年假每天的成本在 3 万以上。
至于加班,月收入 3 万以上的,有几个公司能做到每周 44 小时工作制。
如果觉得资本家压榨,其实可以换工作的。865 的工作一大堆,就是可能一辈子还顶不上一年挣的。
拿钱卖命,天经地义。
混吃等死,天上吊馅饼的事真没有。
我也不喜欢奋斗者协议,我也不喜欢狼性文化,共产主义我也想要,但现在的中国可以给你共产主义吗?中国和其它发达国家一样,都需要经历一次资本快速扩展,劳工不断被剥削的过程,来占据工业和科技的顶尖。只有到这个时候,劳资关系才能缓解,996 才会成为过去。
中国要占据工业和科技的顶尖,最快的方法是学习西方的技术,但西方也只会把那些低端的,劳资冲突严重、利润少的低端产业转移给其他国家,引进了这些低端产业,必然也引进剥削,而且还是劳资剥削中最厉害的一环。事实上,我们同时承受着给发达国家提供利润和要去超越他们的双重压力。而当前中国正处在的是攻克高端产业和科技顶端的时候,是最要冲刺的时候,如何避免中等收入国家陷阱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挑战。
所以,996 是无可避免的。甚至可以说不全是资本家的锅,这其中有着国家意志在里面。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给知乎上抱怨 996 的各位打工仔加一倍的工资,这样绝大部分人会马上闭上他们的嘴巴。但这不现实,一方面资本家不会那么笨,另一方面,中国现在的产品在国际有竞争,不就是因为便宜吗,你加了工资,中国的产品还会这么便宜吗?中国的产品没竞争力,等待你的不就是失业吗?所以你又要一倍工资,企业又要有竞争力,不就出现了像华为这样给你两倍工资让你做三个人的事的公司吗?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当今社会的矛盾根源,这个问题需要去解决,但很可惜不是现在。我们都还需要憋着一口气走下去,我们每个人的命运可能都无法避免地卷进这个集体命运的漩涡。
更新一下,给评论区很多 loser 再加点料。福布斯的排名,华为第 14,气不气?气不气?气不气?我是工贼我开心,你开心吗?笑死我了哈哈哈
这么多回答,有一个是看过华为奋斗者协议的吗?
所谓奋斗者协议根本就不是一份协议,是员工自愿(确实是自愿,爱信不信)放弃年休假等权益的声明和承诺书。
奋斗者协议也不是想签就签,前提是公司认可你的能力、业绩、态度以及你对华为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你签了奋斗者协议,公司就会认为你是真正的人在华为、心在华为、愿意和华为一起发展奋斗,公司才会给你享受公司长期发展红利的机会,即股票分红(华为股票分红是真的分)、更好的晋升机会等。
换个角度,这个东西应届生、来公司时间短或者能力不足之类的人根本没资格签,你就挣基于你自身工作的工资和奖金等,自身发展也没问题。另外,达到标准的人没签奋斗者的也有,放弃分红不差钱呗,就让我们这种奋斗逼好好奋斗挣钱娶媳妇吧。
换句话来讲,人家私人老板开了个小卖部,我一柜员签字画押说自愿放弃年假,自愿为小卖部奋斗,人家老板就把 99% 的股份拿出来分给伙计们,小卖部所有的利润也都分给伙计们。同时小卖部一年给国家贡献无数税收,我一个月个人所得税也交几千块,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建设添砖加瓦。现在你们跟我讲 996?我老板是万恶的资本家剥削阶级?我小卖部是血汗工厂?我是社畜?奋斗逼????
你们开心就好。
(看了看评论,b 乎现在这水平真是要笑死我 23333,还是想说,你们开心就好)
这肯定是因为资本家太坏了
哈哈~看了一些回答真有趣~
资本,地主,斗就对了~
不用看,一定是资本家的阳谋~
所以我说华为傻。
每年发什么分红,年底发什么 6-10 个月奖金的,没必要。把发钱全部改为发加班费,那不就合法了吗?日常加班 2-3 倍工资!!合法奋斗合法补偿。不爱加班的就工资低,再来个全勤奖,反正工作 5 年就 5 天年假,又不是给不起。设的高一点,休年假休事假的就没得全勤奖,看大部分人是舍得钱还是舍得假。
但是华为没那么做,你说为什么不愿意呢?
只是人家不愿意罢了。
看了大部分回答,其实没答到点上,或者一开始就去定性戴帽子,没必要的。
从法律上说,此事大概是不至于不合法,毕竟已经干了这么多年。从情理上来说,拿身体和休闲时间换来更好的待遇和收入,还得申请,应该说也是双方博弈的结果。
不过呢,从整个工人运动和工人权益保障的角度,确实违背了一些早期原则,不然为啥发达国家都对劳动法里工作时间限制得比较严格。华为确实是给得多,但是这个模式下,以后就不止一个华为,而是华东,华西,华南,都这样玩,给得还不如华为多,只是因为你进不去华为,就只能在华东华西华南,所谓的用脚投票就成了伪命题。当年国家没规定可以双休的时候,有几家企业为了减轻员工负担是休两天的? 现在 3 线城市大多岗位都还按一个月休 4 天在走。工人权力的争取是个很漫长的话过程,但一旦有了短板,木桶的水就再上不去了。
华为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一天上 10 小时,肯定会比只上 8 小时的有竞争力,还真就成功了。那下一个华强也许就会尝试依靠一天 12 小时来追赶和超越。多么希望有朝一日企业是努力尝试更高的劳动效率和更好的生产工具,来实现 8 小时的干得比 10 小时的产出大,而不仅仅靠这种人力耗费。没办法,落后就得追赶,只能加油加班了。
买华为手机,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工程师的血汗。要是买苹果手机只会助长苹果工程师的懒惰,我们凭什么要付钱给比我们福利高待遇好的工程师?付给那些耗尽青春,养家糊口的华为工程师不好吗?
先搞特殊工时,再承认奋斗者协议有效,简直完美,不愧是先 行示 范 ,其他地方的榜样
奋斗逼协议?我算是长见识了
就是感觉到快,可以再快一点吗?
给个 A1 高闪,秋梨膏。
不知道什么年头了还有这么多人吹华为。
8 月的时候手头捏着个华为 offer,跟 HR 聊完就没一点想去的意思了。
你们天天吹的华为,“人加班但是给钱多阿”,听到这话我差点笑岔气了。
你知道华为东莞总部每个月按最低额度交 5% 的公积金吗?你不知道。
你更加不知道的是,5% 还是按基本工资交,而华为把薪资大部分都算成绩效了,基本工资低得离谱,一问内部人员,每个月就几百块公积金,也就能吃 2 顿海底捞。
华为的工作强度,跟他的薪资是完全不成正比的,我实在挑不出来一个这样强度且薪资还这么低的公司。你要觉得华为工资高,那你可能是不知道华为招聘的名校情节,华为大部分员工都是 985 / 海外名校硕士毕业,跟你高中肄业不一样,人家在教育上投入的资本多。
我个人是非常反对强制加班和无效加班的,所以我在腾讯的时候,手机上连企业微信都没有,下班了就别想找我,不过我 leader 下班后不仅没找过我,除了紧急事件,非上班时间更没找过任何一个组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华为大部分 BG 的技术栈和互联网几乎完全不一样,你被华为淘汰,就真的是被整个圈子淘汰了。从华为失业,大概率就真的失业了。
离累死算完工作制还有多远?
离允许童工还有多远?
离无限减少薪资还有多远?
华为一方面搞 996、奋斗者协议,一方面绑架国家、大众搞爱国。
就这么个公司,哪方面代表中国了,超过苹果了?
前些天写的关于华为店铺装潢抄袭苹果的回答被删除,当时就觉得很华为。
2010 年之前关于华为的用工纠纷就能时不时看见了吧,劳资纠纷在中国这个没有工会保障的国家,对劳一方其实非常不利,也别说国家发展不发展,国家的发展是以累死人民为代价你们觉得可取吗?
年轻的朋友请记住:你,就是你,作为个体,你的生老病死除了父母爱人孩子,不会有多一个人关心。你活着、赚钱、养家、生活,都很不容易。
你纳税,所以国家为你提供基本的保障,你工作,所以单位发你薪水,这都是相互的交换。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这个世纪是最愚昧的口号。中华崛起以累死你为代价,如何?
初中都学过的,资本家要榨取剩余价值,全世界劳工必须团结起来才能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一劳动节怎么来的?八小时工作制怎么来的?男女同工同酬怎么来的?这都是用鲜血拼出来的。
如果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就不要签字。
被逼签字,提供两点做法:
1. 签字后在后面加个括号(有异议)
或者
2. 录个音:
我:这个协议我不签。
HR:不签开除。
我:这个协议我不想签,是你们逼我说必须要签,不签要开除我,我才签的,这个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HR……
抖个机灵,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当真,实务中大量劳动者还是不会注意保护自己。到了诉讼才知道要收集证据,还是要慢慢来推动大家学会收集证据,大部分劳动者毕竟还是弱者。
令人作呕的企业。
令人作呕的行事方式,站不起来的高管,站不起来的宣发部门,还有部分不可描述的粉丝。
买华为是不可能的。
品牌提问可还行,瞧瞧这心虚的样子吧。笑了。
“但他给得太多了”
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要移民了吗?小粉红快出来啊。
看了下判决,法院认为曾梦所提交的奋斗者协议中放弃年休假系属于对自身权利的放弃,
总有人误认自己是可以依靠法律的公民。这些人是需要 tz 阶级铁拳好好打醒的。
Rise up
No kneeling
这是我国劳资关系的全方位,立体,海陆空联合,大进步。我为生在中国,做一个基层打工仔感到自豪。
我觉得最想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是美国的那些大资本家
如果华为是花 4 个人的钱请 2 个人做 3 个人事的话那你扯国家、民族大义还勉强说的过去。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华为是花 3 个人的钱请 2 个人做 4 个人的事。这种为了自己的利益、钻法律空子,打共和国脸的这种行为你扯什么国家、名族大义。这是把别人当傻子忽悠吧?
有人觉得要实力碾压(对事碾压,不是接近、追平和超过)美国才不支持 996。不知道那时候其它国家 997 开始追赶我们的时候我们要不要用 007 来保持优势?
存在即合理,或者说这个存在还没到被打倒的时候,例如曾经的奴隶制,封建制,任何事物都有好的一面,它的发展和消亡都需要一个过程(初中政治教的,这课我常年不及格)…
扪心自问,当下中国有多少人愿意签这个协议?反正我愿意,只是没机会。
还记得前几年声讨华为的主流是啥吗:“为啥一到 34 岁就会被任总解雇,而不能让老员工继续干下去?” 如果不愿意被剥削被压迫,自己走人就行,干嘛不情不愿的。
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之列,6 亿人在温饱线左右,北欧高福利发达小国的国民生活标准是我们的目标,但我们距离还远得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任何有政府背书的行为决定都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不管你如何看待,你只能听话,然后选择加入或来网上吐槽。
等我们真能全民弃华为而去的时候,我觉得中国就算没当上球长,最少也是亚欧之王,那会我们的目标会是解放全人类,远航星辰大海,大家讨论的主流应该是类似压迫智能机械是否合理一类的。
另外,害怕全体企业往后会工作 996,工资 996 的可以省省了,资本家企业主不傻, 傻的是以为在一个企业可以永远干下去的打工仔。
华为牛批(破音)!!!!~~~~~
不然,华为把美国告了吧,在广东受理
呵呵,一点都不意外。
反正我又不买华为产品。
看看苹果员工的收入,再比较华为的
这辈子我不会进华为工作
为了让华为倒闭,我会加大力度购买华为手机,让华为有收入,继续压榨他们员工,直到华为因为员工暴动或者招不来新人而倒闭
中国人民素质高,自愿参军、自愿支前、自愿捐款、自愿加班
为什么称孙中山为国父?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4210453
说句题外话,钱给够了,我不介意没有加班费。
华为算是给得够的那种;或者最近在蚂蚁金服即将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豪的,也不介意这些条例。
你是不爽,开头几个月就跑了。。。
高法:我也不想啊,可他纳税实在太多了
这有什么好评论的,一个伟大的企业,犯了点小错又怎么了?
[
检察长回应
啤酒要加盐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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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302672661882585088)
而且不是中国在干,全世界都这样。
我和很多人一样,对 996 深恶痛绝。但是华为不是 996 问题的根源。996 的根源是生活所逼。而所谓的生活所逼,其实是大多数人的欲望膨胀了。
要理解这个事情,要区别对待这个奋斗者协议是入职时签的,还是入职一段时间后签的。
如果是入职时签的,那是华为人自己的选择,其实和我等路人没关系。但是如果是华为人自己抱怨这个协议,那你为什么要签呢?你会说,生活所逼啊,房子的贷款要还啊,车要养啊,好几个娃要养啊,那你应该抱怨的是生活,是生活逼着你去选择签了华为的奋斗者协议。而不是华为逼着你签的。
是生活和高房价逼你去 996,逼你去做奋斗,不是华为。而所谓的生活所逼,其实是你自己的欲望膨胀了。
一边拿着百万年薪,一边抱怨 996,这不厚道。我拿着低很多的年薪,住着很小的房子,所以我不抱怨 996。我也和华为接触过一次。被这个奋斗者协议吓退了。我宁愿住小房子,过简单贫穷的生活,也不愿意签这个协议。
相比较去声讨华为的协议,更应该声讨的是这个世道。为什么把人逼到主动签这个协议的路上,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不用 996 哪怕钱少很多的工作可以选择。
如果是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被华为逼着签的,那就是华为违法了。
华为是某些问题的缩影,但不是根源。
如何看待?我觉得挺好的。
毕竟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嘛。
而且菊厂总算是给其他公司做了个好榜样,这么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做法,当然要在全国大范围推广啊,包括公务员系统。
现在广东省高院已经给华为正名了,还怕什么,所有企业赶紧全面推广。
这个案件跟彭宇案一样,是一个里程碑。
这个案子之后,所有劳动者自发的、争先恐后的成为了奋斗者。
中国劳动人民的伟大胜利!
加速!!!!!!!
冲啊!!!!!!
《劳动法》≈马冬梅
不是说有啥虚拟持股吗?所以给钱了嘛,要是给钱就没啥问题嘛。
如何看待认定有效??
告诉你们一个内幕消息:他喜欢上班的人 996,你们生产的财富在动员意义上他支配,这样他的权势和他的团伙的势力会因为榨到更多的东西而变强。
反正你们也反抗不了。
他用从你们这里榨到的东西,强化维持这个榨你们的机制。
懂了吗?
从小了说,这是法治的一大进步。
往大了说,是让那些骂外卖员是底层的,以为进了五道口就阶级晋升的小朋宇们能更快的看清事实真相,尽快的放弃幻想。
绝对是好事。
这样的协议,我也想签,但没有公司和我签。
是否合理合法,我不是专业人士,不做评价。但是中国还有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每周工作远超 40 小时,能用来规避的手段太多了,比如说某些公司,工资全靠加班。还有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加班费这一说法。普通劳动者对这些没有很好的办法,不能每一次都去申请劳动仲裁。
很多事情,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去推动,这几年来有了明显改善,但是还不够。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了,先富是不是该带动后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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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各种矛盾中发展,有问题是正常的,不能光提出问题。问题也有轻重缓急,只能先解决重要的。有很多问题,发展过程中自动就消失了,有些问题只能靠发展解决。所以发展是硬道理。如何通过发展解决问题,发展过程中如何更公平地分配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分配的方法,应该让广大劳动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不管华为这个问题合理不合理,它首先不是重要紧急的。
之前对于过度加班这个问题,我一直秉承 “有法必依” 的观点。
如今 xx 终于实现了我等民众的诉求,众人无不弹冠相庆。
作为一个华为员工想澄清一下,华为允许不签奋斗者协议,当然这样年终奖股票会少很多,但是可以每天 6 点下班,并且底薪和绩效不会降
国外我唯唯诺诺,国内我重拳出击。
公主被禁足与 251 淑美?
我们华为真是太厉害啦!
看到祖国这么浪 l 漫 m 我就放心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转天涯一个贴子 先说说本人情况,2012 年入职,研发苦逼屌丝一个,跟 HR 打交道不多,心声社区上对 HR 的评价很不好,可以说到了人见人砍的地步,本人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一说碰见的几个 HR。 第一个碰见的自 …
知乎用户 楠爷 发表 奋斗逼就是让自己的同事,同行,家人过得更差的那类极端自私者,他们往往通过变本加厉的压榨自己的下属,自己的同事,阿谀奉承自己的上司,以及破坏自己的生活和亲人关系来达到他们所谓的奋斗的目的(生活中这种人还是少数)。 奋斗 …
知乎用户 走地鸡 发表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
知乎用户 庄渔 发表 996 对年轻人并不残酷,它残酷的地方是你不会永远是个年轻人。 进入一间公司,从新人到技术骨干,大概需要三年。这三年里,工作其实是个成长的过程,加班虽然累,也算是一种加速成长。工作满三年,你已经成为公司的骨干力量。而且 …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不止毁掉劳动者,还在摧毁他们的家庭,典型的一拖三。 虽然此类问题,我说了很多次,但我想提醒大家一点,千万不要忽视家庭情感的维系同样是需要投入时间的,它和你的工作时间是零和博弈的状态,工作时间多一小时,家庭生活的时间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