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阿里女员工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案已于 6 月 6 日开庭,目前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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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关了 300 天,张某在拘留所呆了 300 天,硬生生扛住了没认罪,后面检方就难办了。

一旦被判无罪,检方没有过硬证据羁押 10 个月,张某肯定会对当地检方申请国家赔偿,这对当地部门政绩肯定是巨大伤害。

但是现在女性写的是小作文基本已经坐实,猥亵的证据不知道检方找到没有,如果没找到,那这后面就有好戏看了。

货拉拉之后,第二个万众瞩目,国男被小作文影响的案子。

知乎用户 blackwarrior 发表

好久没乐子了,我赌张某肯定要被判刑,可能是缓刑,可能只判一年,可能拘押抵刑期,但肯定不会无罪释放。

输的捐一块钱,有没有来玩一把的?

知乎用户 不想上吊王承恩 发表

无罪推定原则:先假设一个人无罪,然后寻找证据去证明他有罪,律师可以依法辩护,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自己辩护

有罪推定原则:先假设一个人有罪,然后寻找证据去证明他有罪,律师可以依法辩护,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自己辩护

某些国家的实际情形:我不管一个人到底有罪还是无罪,也不看证据,也不管谁来辩护,说得有没有道理,反正既然这个人已经被逮捕了,被羁押了,那就一定要想办法给他判点刑,否则影响警察姐妹和检察官姐妹的 KPI

“求求你了,搞点有罪推定吧”.jpg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和长沙货拉拉如出一辙。

超期羁押,关到你认罪,还想指定律师。

另外给大家简略回顾下。

2021 年,阿里高管王某和女员工周某出差济南,晚上和供应商们一同吃饭,其中包括张某。

周某主动喝酒醉酒后,王某和当地另一个女员工将其送回酒店。准备返回时,同事打电话给王某,声称周某打电话给她,语言含糊不清,担心周某醉酒有危险。王某从酒店管理拿到房间钥匙,多次出入周某房间,还网购了一盒套套,快递小哥送到了酒店前台,王某未使用,随后离开了酒店,第二天返回前台将其丢弃。【王某紧急刹车,悬崖勒马】

而周某第二天一早,打电话给供应商张某,张某带了一个套套前往酒店,两人相处一个多小时,然后带走了周某内裤,套套未使用,放在了酒店。

等到中午退房以后,周某声称被王某强奸,然后说阿里不重视该事件,在阿里餐厅发传单,在网上发小作文。

本次开庭这个**张某,**也就是阿里的供应商,不是阿里的高管王某。王某已经被调查清楚,涉嫌猥亵,行政拘留十五天释放了。

阿里女周某小作文,开始指得是王某以权欺人,灌酒后强暴。酒店录像可以调查到王某多次出入房间,但未发生性关系。然而警方调查发现,房间的套套是张某第二天带来的。

这事情就很搞了。张某是周某第二天酒醒后,自己电话叫来房间的,还孤男寡女相处一个多小时。

中午退房之后,周某才报警声称被强奸。

知乎用户 禁界 发表

2021 年的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事件引爆舆情而又发生反转。

王某文未构成犯罪

事件最初起于 2021 年 8 月。8 月 7 日,“阿里女员工” 周某发表 8000 字长文,指控王某文利用上下级关系,对其涉嫌强奸,引爆了舆情。

据周某文章,她在 7 月 27 日因公出差时,其上级王某文对其侵害。当晚,王某文四次进出她下榻的酒店房间。

周某在 7 月 28 日中午报警。据周某控诉说,她在报警后,汇报给公司要求处理,但王某文没得到实质性惩处。因此,她在 8 月 7 日发表了控诉文章。

报警当天 7 月 28 日,当地警方对事件立案侦查。8 月 10 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王某文随之被采取强制措施,但在后来,王某文妻子发文 “喊冤”,认为丈夫的行为有错、无罪。

8 月 23 日,王某文妻子发文自述,质疑 “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在自述文章中,王某文妻子指出周某文章的多个失实之处,并称,“我相信他(王某文)做不出‘强奸’、‘强制猥亵’的事。” 王某文妻子认为,丈夫不是一个猥亵犯。

而根据警方最后的调查结果,认定其丈夫存在强制猥亵行为,但未构成犯罪。

王某文与周某的纠葛,至此基本明了。

男商户张某被捕

而刚刚发帖的张某妻子中的张某,则是周某在阿里内网发长文中提到的男商户,周某称她被男商户张某在酒局上猥亵。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 2021 年 8 月 14 日的情况通报,张某涉嫌猥亵周某的行为,存在与周某所述不同之处。

商务宴请的次日早晨,周某主动与张某联系,告知后者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避孕套来到周某所住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还带走了周某的内裤,避孕套(未开封)则遗留在房间内。

而在周某所发的长文中,未提及张某曾去其房间一事,还称房间内有一盒开封了的避孕套,暗示是王某文所留。

8 月 10 日,在该事件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后,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8 月 25 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9 月 12 日,张某妻子在社交平台首次发声,称: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相信法律会还我丈夫一个公道!她称丈夫被捕了,不能再沉默,只是想把我的疑虑提出来,希望警方能以事实为依据尽快查明真相,还丈夫一个公道。

9 月 27 日,以涉嫌强制猥亵被检方批捕的涉案人员张某妻子纪女士发微博称,已正式以诬告陷害罪向公安机关控告阿里女员工周某。

王某文起诉周某

反观王某文,据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按照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换句话说,王某文彻底无涉刑责。随后,王某文对行政处罚不服,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提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王某文不服,随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此外,王某文还向周某提起了民事诉讼,起诉周某侵犯其名誉权。而在王某文起诉周某之前,因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事件引咎辞职的阿里原副总裁李永和,已起诉周某侵犯名誉权。2021 年 11 月底,周某继王某文之后也被阿里解除了劳动合同

与张某妻子一样,王某文妻子也一直在互联网发声。

周某的代理律师杜鹏称,王某文起诉周某的名誉权纠纷已在法院立案。这样,围绕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事件已经陆续有四起案件诉至杭州、济南两地法院。

杜鹏表示,另外三起案件目前均未开庭,都在等着张某的刑事案件开庭。

上文来源:“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案今天开庭!一文回顾这一多次反转的刷屏案件

参考资料: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张某妻子发声:相信法律会还我丈夫一个公道!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913A009S000

“阿里女员工案” 王某文不批捕,到底谁说了谎 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908A03QYP00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案:王某文强制猥亵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907A020JR00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 追踪:王某文分别起诉周某和济南市政府 https://view.inews.qq.com/a/20220220A00IKL00

知乎用户 田中水滴 发表

每一个公众视野下的案件,本应成为普法、尊法、信法的宣传舞台。

但不知道为什么,

在多方努力下,

最后总是让公众对法治更失望。

现在的问题似乎是普法和信法之间存在矛盾,

法盲可能更信法,

但懂法的人结合实际一分析,

就会发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际不符,

于是更不信了。

知乎用户 断祸根 发表

直到今天,长沙中院根本无视律师提交的数十份申请,除提供了一审庭审录像外,其他均未依法处理;律师准备的几万字质证意见和辩护词也都还来不及当庭发表,就被维持原判了。

我至死坚信,长沙中院一纸裁定改变不了我无罪的真相,但却会将那些制造不公正的人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来源:【货拉拉案司机周阳春:将用余生申诉到底】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知乎用户 马科长 发表

我们都知道小作文毫无证据。

我们都知道他被她诬告了。

我们都知道他被超长羁押。

我们都知道他被非法逼供。

我们都知道他们想逼他认莫须有的罪。

我们都知道开庭只不过是走个过场。

我们都知道他没罪。

我们都知道他会被判有罪。

我们都知道他们知道我们都知道。

我们不知道哪天就轮到你我。

知乎用户 宇宙锅巴 发表

知乎热榜条目标题

问题详情

知乎这条目可以啊!

知乎用户 风山晓 发表

我不李姐,之前警方不是早就发通报了,白纸黑字写了没有被性侵的证据。为什么媒体现在还在用「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做描述啊?

是媒体居然还认为女员工是被侵害?

还是他们的惰性使然懒得改?

还是提问的媒体小编自己这么想?

忘了警方调查结果的我贴上了,帮大家回顾一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8070562875038189&wfr=spider&for=pc

知乎用户 小螺仙 发表

诬告的没事,被波脏水的已经关了一年多了!这真是朗朗乾坤啊!

知乎用户 何事最相宜 发表

她被侵害了吗?没有吧,为什么我说没有,那天小作文就没说起后面一个人。

约个炮竟然变成被侵害了。 还有竟然被关押了这么久,不就是货拉拉的翻版吗。

知乎用户 budongdashi​ 发表

我认为阿里周某确实是受害者。

因为她面对的是一个超大质量的牛子,导致引力不均空间扭曲。

以至于让周某这样栽上去一动不动,甚至连自己的包包都被吸了过去。

这不是普通的案件,这是前所未见的物理现象。

而且不仅是空间扭曲,时间也加速了!

这女的在声称被猥亵的时间后几小时,打电话告知了被告房号并邀请,然后第二天早上八点又邀请了供应商,据说又被玩弄了一小时。这也太赶场了吧。你们连色情副业也 996?

不,这现象一定是时空扭曲所导致的。

引起这现象的是张某,周某是受害者。是张某搅乱了时空。

别人比的是硬度,他比的是质量。

别人量的是尺寸,他量的是史瓦西半径。

知乎用户 安好心 发表

不应该是《阿里女员工诬告案》开庭吗?

知乎用户 南猪 - 巨能吃 发表

可以和德普案对比一下 各位就知道大概是什么样的情况

中国的女权就是很善于引领全球女权运动进步

阿美的女权?

好落后啊 你们媚男

女的怎么可能被判有罪嘛 我们做错事情违法诽谤小作文 你也不能批判我们

你们要无条件相信我们女权

即使被冤枉

这才是 girls help girls 的目的

知乎用户 阿卡姆的杰出青年​ 发表

膀大腰圆,五大三粗的周某不愧人肉型坦克,一路横冲直撞,平推同事王某,碾压客户张某,甩老公一顶青青大草原,在阿里食堂一番鸡飞狗跳,8000 字的小作文掀起网络惊涛骇浪,都美竹看了沉默,陈露看了流泪,李靓蕾默默记起了笔记!

一个无辜清纯白莲花玛丽苏跃然纸上,两情相悦的喝茶不过只是想来一泡,但临门一脚却实在下不了口,前有王某半途而废,后有张某兴高之时戛然而止,如此不解风情,玛丽苏的自信顿时灰飞烟灭,土崩瓦解,仇恨的种子由此种下,到手的大单也成了镜中月水中花,挡人财路犹如谋财害命,自信被毁财路被堵,还不下场拼命!

想来一泡的撕扯和撩拨是妥妥的猥亵,房中的几出几进恰似关公的过五关斩六将,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关口不设防,只能说明酒是个好东西,是个不会辩白的最佳背锅侠!毕竟胡作非为,贻笑大方,半推半就,都可以归咎为喝酒上头,虽然我不理解但我大受震撼!

坦克平推如今撞上了反坦克桩,你推我得挡,王妻张妻横亘在旁,若是两人单身狗,妥妥得凉!

论战斗力还得看女人互刚,各位男士无疑菜鸡一样,宫斗飚戏护夫全武行,最后我们看看结果怎样?

知乎用户 小小发酵师​ 发表

有意思,自从真相反转后,这个话题的流量就少了很多,头部大 V 很少参与,多少人邀请了也是装死。

当年刚刚爆出性侵事件时,正赶上马云外滩峰会暴雷,蚂蚁金服被整顿,舆论正要收拾它,瞌睡送来枕头,全网集火阿里。

为什么现在大家不想参与了?

老猫认为有两点原因。

第一,当初义愤填膺的情绪基本宣泄完毕,网民们满足了自己锄强扶弱的道德优越感,翻转了无非是双方都不算好鸟,自诩正义的网民被打脸后,自然意兴阑珊。

第二,或者是这才是第一,如果真的做实翻转,说明当初抨击的阿里企业文化其实没那么恶臭,大家没热闹看了。

舆论希望看到这样的阿里:一个代表资本之恶的买办企业,因包庇强奸犯而被正义铁拳制裁;

而不是现在这样,一个被猥亵乌龙,反复上热搜占据公共资源的桃色丑闻。

这些年阿里问题很大,需要整顿,但有一说一,阿里被大家痛恨,其实也有代人受过的一部分,阿里纵然作恶多端,但究竟是谁,让阿里这么肆无忌惮?

是资本吗?

可一张红头文件下来,资本巨头蚂蚁金服还不是说停就停?

一篇社论下来,马云人设还不是说塌就塌?

让缴 182 亿的天量罚金,一分钱都不敢少缴纳,一秒钟都不敢拖延。

资本真的这么牛逼,这会怎么不牛逼了?

还是说,允许他牛的时候,资本就能牛;不许他牛的时候,资本就萎了?

整顿资本是好的,当然要整顿,但如果只整顿资本,而不改善其他方面,无非是把马云换成牛云,阿里换成阿外

毕竟羁押张某三百天,不许张某妻子自己找律师,只能法院指定的,可不是马云。

当然了,我怂,我也就敢骂马云无耻,资本无耻。


我是老猫,同名公众号:特例的猫

知乎用户 特例的猫​ 发表

希望这是女权下坡路的开始,也是我们真正和谐社会的起步。

当然,我希望清华腚姐,北师大煽姐之类的也能查查。

大伙儿都记住了,以后这帮女权要是干什么公务员,事业编,老师之类的,咱们到时候再讨论讨论她们,看看这个社会,到底需不需要遮羞布。

知乎用户 昊 ANGEL 发表

这阿里女员工诬告案和货拉拉的案子都很值得思考。

虽然都说小作文无敌,T 利女,媚女,把锅男当耗材。

但为什么这案和货拉拉案,受害男人的妻子出来大声疾呼,

“求 T 高抬贵手,不要杀良冒功,放过我丈夫,放过我们家。”

为什么锅男的妻子不属于女人?不属于獭利女的一部分?

很简单,锅男的妻子,女儿,母亲一旦和锅男站一边,

就被开除了 “女籍”,失去了统战价值。

T 的本质是精致利己,唯上唯利。

T 利女,媚女不是目的,而是利益。

小作文,编故事,猎巫的女拳群体是一个事实上的利益联盟和力量联盟。

女拳联盟是近几十年,全世界最成功,最大众,影响力最大的利益和力量联盟。

对于任何利益联盟,力量联盟,譬如女拳联盟,毒教材联盟,只要形成了强大联盟,T 都会无限去利,去惠。

但只要没有联盟,就没有统战价值。

哪怕你是 “女”,是 “资”,是本该被利,被惠的群体。

只要你放弃了自己权力和联盟,就注定沦为耗材。

宏大叙事唱赞歌的锅男,不仅害人害己,还害妻害女,害子孙后代。

女人要谨慎结婚,和锅男结婚在当前阶级滑落是真的,

不结婚你有强大的女拳后盾,结婚你就跟锅男一样沦为耗材红利,无依无靠。

知乎用户 妄明 发表

这种关注度的案子,能开庭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了结果,所以没啥值得关注的,等他们走完过场然后告诉你结果就行。

知乎用户 想吃小龙虾​ 发表

母检院该反思。

知乎用户 散心 发表

警惕拜登打德普牌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 发表

就算是 “白银特大连环奸杀案” 的高承勇,从被抓到公诉也就不到 8 个月。

不太清楚 “阿里女员工被侵犯案” 的案情有多复杂,需要一再延期,补充侦查,到现在了快 10 个月了才开庭审理。

张某硬生生扛过了 10 个月没认罪估计是检方万万没想到的,张某只要不认罪,这件案件办成铁案的概率几乎为 0,就算最后强行给判了有罪,也会留下巨大争议,同时损伤了公信力。如果判的话,刑期至少 10 个月,因为按照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的规则,如果刑期少于 10 个月,那这多羁押的时间该怎么算?这就很棘手。

更棘手的是:如果法院判了无罪(实际可能不大,毕竟有国情在),那还要面对国家赔偿的事情,更是影响检方的考核。

如果被判无罪,剧情会发生反转:周某就涉嫌诬告,倒不是说她不能告发,而是她告发的内容故意隐匿了大量对自己不利的细节,而且面对警察没有说实话,同时通过网络公开传播小作文给他人及他人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给社会公序良俗带来巨大的破坏!

个人感觉,为了尽早终结这个案件,避免更多节外生枝,张某 99% 的可能会被判有罪,刑期在 1 到 2 年之间。

知乎用户 间歇性失智症 发表

一个好消息:女性诬告男性终于被判有罪了。

一个坏消息:这事发生在美国。

一个更坏的消息:陪审团有 4 个亚男,女权高喊又是蝻蝻相护,国男有罪,该反思了。

一个更好的消息:阿里女诬告案要开庭了。

一个更更坏的消息:男方大概率会被判刑。

知乎用户 超甜鸭 发表

一个男人正在因为一个女人的小作文蹲冤狱

而其他人更关心一个男人不让一个女人上自己的龙舟是不是歧视女性。

知乎用户 垛子神 发表

恶意羁押,槐荫母检法已经是变态了。对底层家庭的欺压明目张胆。 Y 宙中一粒沙而已的周莉浪女,搞成这局面,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Z 治事件一拥而上,想利用来吃把福利,检察院的东西最变态。

知乎用户 古古然 发表

中国的法律很奇怪,《妇女权益保障法》老是去保护女性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总是去保护未成年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

这种怪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知乎用户 丘拜斯​ 发表

前阿里女员工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案开庭 张某妻子:坚决做无罪辩护

纪兰在法院门口

前阿里女员工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案,6 月 6 日,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当事人之一张某,被拘押 302 天后出庭受审。

“之前的两位律师半个月前被换掉了一个,他手里还有另一个案子,只能出庭今天一天,剩下两天只有一位王律师孤军奋战。” 张某妻子纪兰(化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尽管情况对他们不利,但仍将与律师坚持为张某做无罪辩护。

时间仓促

张某家属仍坚持无罪辩护

纪兰介绍,她是端午节期间才从代理律师处获知开庭时间,此前她一直打听不到具体开庭日期,原来的两位代理律师也被替换了一位。

“5 月初接到法院告知,说原代理律师黄佳德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张某要求更换律师。我在法院看到张某手写的纸条,他原话是希望由黄佳德律师和王春丽律师代理案子,如果确实因为疫情无法到庭再更换律师。” 纪兰说由于时间仓促,黄佳德律师确实无法出庭,就推荐了当地一位律师接手案件。但这名律师只接手了半个多月就开庭了,无法深入熟悉案情,且这名律师手头还有另外一件案子,两起案子开庭时间冲突。

“我们这个案子要庭审 3 天,他只能出席第一天,剩下两天由王春丽律师孤军奋战。情况非常不利,但我们开庭前碰面,两位律师都坚决要做无罪辩护。” 纪兰说,她未被获准旁听,上午在法院外等待一段时间后就回家照看孩子了。

目前仍在隔离的黄佳德律师表示,开庭时间安排的非常仓促,对案件的辩护会产生影响,如果当事人后期还愿意委托他,他还会继续跟进案件代理。

纪兰表示,此次庭审中案件的重要当事人周某未出庭。

6 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与周某联系,询问未出庭是出于什么考虑时,周某短信向记者核验身份后未再回复任何问题。

此前,周某曾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案件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自己不方便讲太多,相信司法机关的处理会回击一切谣言,也会保留对不实言论追责的权利。

谜团未解

“他确实犯了错,但我不相信他犯罪了。”

“他被拘押了 302 天,我每天都在数着日子。” 纪兰说,她和张某在学生时代恋爱,毕业后结婚,张某工作生活都比较单调,为人不会变通,工作十几年还是个小小的技术主管。

纪兰说,警方没有通报具体的猥亵情况是怎样,案子也还有谜团未解开。

“就是一起偷情事件,他确实犯了错,但我不相信他犯罪了。他如果真是个花心乱搞的男人,我肯定不会为他奔走。” 出事之后,纪兰向家人关闭了朋友圈,不断在网上发帖,反复到相关部门奔走。至今仍有人对她私信谩骂,但她仍然坚持认为张某是清白的。

纪兰说,这 302 天里,家里全靠她一人支撑,双方老人反复病倒,两个孩子时不时交给亲戚照看,她的生活完全因这件事失控。

同样遭遇失控的不止纪兰一家。案发后,王某文被阿里辞退永不录用,其妻发文表示对此申请劳动仲裁,并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起诉周某名誉侵权,进入漫长诉讼期

2021 年 11 月 25 日,周某其收到公司邮件,宣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补偿或赔偿。公司认为,周某广泛散布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周某认为案件还在审理中自己却被辞退,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同时,她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诉,请求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追究王某文刑事犯罪行为。

封面新闻记者在中国检察网看到,槐荫区检察院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发布的对张某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还能看到,但 2021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对王某文不批准逮捕决定已搜索不到。

案情回顾

2021 年 8 月,阿里女员工周某在公司食堂发传单,并网络发文称出差宴请客户时被灌酒,遭到客户代表张某猥亵,公司领导王某文将其送回酒店后对其性侵。

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槐荫区警方随后通报称已对张某及王某文采取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

2021 年 9 月 6 日,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槐荫区警方对王某文终止侦查,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决定。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2022-06-06 23:58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这标题和内容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真的是时候抓一波女流氓、女泼皮、女无赖了。

除非女权人士想把女权运动和这些社会败类划等号。

到时候就别怪别人骂你们女拳了。

知乎用户 Darkjack 发表

题目错了,是《阿里女诬告案开庭》

知乎用户 LIGHTIC 发表

最关注的就是济南是不是要从泉城变成拳城了。

知乎用户 farta 发表

想问问搜狐新闻,题目问的叫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现在好意思用这个词吗?请问被侵害的是这个女员工吗?我看明明是女员工是始作俑者,她才是侵害别人的那一个,在这个案子里,她侵害了她的同事,主管,公司,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女性安全的人。

支持用法律武器让她知道后果。建议阿里,以及当时被连带责任被开除的老鼎、王某文、HR 都去告她。原本一切按照正常流程调查的公司因为她背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原本秉公办事的 HR 和上级领导被开除,商家和同事因此背负了巨大的骂名、被网络暴力,但编小作文的这个人却轻松离职。

如果法律允许,我甚至想召集全体网友告她。因为她浪费了大家对她的信任,浪费了社会对女性职场人的同情心,浪费了无数陌生人的关切,欺骗了所有关注这件事人的感情。导致以后真正有女性在遭到侵害时,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将信将疑,可能是 “又一个小作文”,可能会让真正的受害者得不到信任和帮助。

但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周某却还没有得到任何惩罚,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

希望这次能告赢,严惩周某,给大众一个交代,警告更多的周某,不要利用别人的信任为所欲为。警告更多的媒体,不要为了流量不核实事实,见到八卦信息像闻到血的狗,伤害无辜的人和家庭。

知乎用户 一粒杂质 发表

预测张某判 1 缓 1,周某获得高额赔偿,周某丈夫不离不弃获得模范老公称号

知乎用户 朱栗敏 发表

法律精神,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果法律迫于舆情,才可以使受害者维护权益,惩戒加害者。这是法律的耻辱。

如果法律迫于舆情,没有确凿证据,没有审判结果,先行惩罚嫌疑人这是法律的悲哀。这失去了基于证据的意义。

不确定周某是否写小作文,不敢妄议。只是明白男人们的危险已经开始了。两情相悦的约炮,事后很可能告你猥亵强奸,如果过程激烈点,或是玩 SM 的,那可真的就是铁证如山了。

此时真的无比痛恨小作文的始作俑者,因为她们的小作文,让真正的受害者,也变得让人们无法深信不疑。因为她们的小作文,让真正无辜的男人们,蒙受不白之冤。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看被拘留三百多天有点愣,查一下,还真不违法。

理论上,只是理论上。在判你有罪之前,可以拘留你十三年还不违法。

乖乖……

知乎用户 鲲 0910​ 发表

建议改一下题目,引用的新闻说的是 “张某之妻控告周某诬陷案”,题目有很大的误导。

前几天的德普案算是开了个好头,以后像阿里女员工周某这样写小作文的人,不应该逍遥法外,网络都不是法外之地,何况是现实中呢。

说实话,周某这种人应该被全体男性和女性唾弃。

她打着正义的旗号,又是向 HR 等反馈,又是前往食堂发传单维权的,就在大家对她表示同情和怜悯的时候,官方给出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的结论。

周某的行为,严重的消耗了公众的同情和信任,下次发生类似的事情,再有人实名维权,公众很可能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不管事实如何,都按小作文看待。

所以,周某这次的行为,不只是侵犯了前男同事的合法权益,还堵住了其他人采取类似行为维权的途径。

知乎用户 焚香抚琴​ 发表

只要承认和女士有身体接触 就可以定罪

强制猥亵案一般都在隐秘环境下发生,一对一,而且很难有物证,抢劫罪还可能有精液作为物证,强制猥亵基本没有。因此,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就非常重要。

场景一

被害人:我俩一起喝酒吃饭,他喝多了,我上厕所的时候,他说和我一起去,在路上他摸我屁股摸我胸,摸我……

嫌疑人:我没有喝多,她想上厕所,我也要上厕所,在路上碰都没有碰她一下,怎么可能摸她呢?

警察:被害人说嫌疑人摸了,嫌疑人说没有摸,又没有其他证据,无法证明嫌疑人强制猥亵他人,不予立案。

场景二:我俩一起喝酒吃饭,他喝多了,我上厕所的时候,他说和我一起去,在路上他摸我屁股摸我胸,摸我……

嫌疑人:我确实喝了吧不少酒,她想上厕所,我看她摇摇晃晃怕她有事,就扶她去了厕所,真的没有摸她屁股和胸部,仅仅是扶着她。

警察:被害人说嫌疑人摸了,嫌疑人说和被害人身体有接触,而且喝酒多了。嫌疑人犯罪事实成立,构成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强奸案件基本都是这个思路,张某之所以被逮捕、起诉、审判,最少有一点,警方有证据证明张某和被害人有过身体接触,或者张某曾经承认过于被害人有过身体接触。否则,根本无法立案。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张某已经被无故关押 300 多天。

开庭了,搜狐新闻还说是性侵案。

警情通报早就写了,没有性侵。

好笑的是,搜狐新闻问题所援引新闻描述是 “张某之妻控告周某诬陷案”。

为什么是张某之妻控告?因为张某还关着。

那么没罪,迫于舆论就把人关了。你一直不开庭不放人,是打算让人认罪么?

滑稽。

知乎用户 碎碎念的杰哥​​ 发表

周某对我伤害挺大的。

事情爆出的第一时间我就发了一篇文章支持她,还转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投怀送抱、有奸情又小作文控诉被强奸,我觉得这不是正常人能干出的事。

但是她就是干出来了。

从警方第一次调查结论出来,她的谎言已经初现端倪。

一个女的一大早打电话让男的来酒店房间找自己,这本身就很不寻常。

但是,伤害我不要紧,我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阻塞了弱者申诉的一条道路。

前两天一个十二岁残疾女孩被强奸,她的举报信也被视为 “小作文”,很多人选择 “连看不看”。

恐怕这才是这个事件的最大危害。

她严重消耗人的信任,制造了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

她让 “举报信” 被称为 “小作文” 并成为众矢之的。

让很多弱者在发出真相的时候要遭受更多的质疑和谩骂。

又有多少受害人怕受到二次伤害就不再申诉。

如果可能,我希望周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我尝试重新编辑问题,试图改成「阿里女员工 “诬告” 案」,或「阿里女员工案」,但显示问题已锁,不可编辑。

我很好奇,搜狐小编是拥有怎样的思路提出了这么 “主观” 且“落伍”的问题呢?于是看了下问题日志,原来一开始,小编就想“搞个大的”,唯恐知友们不关注呀。

不用多说了,举报吧。

知乎用户 凌姑娘 发表

首先要知道,当前女权主义和男权主义压根不在一个发展阶段。

女权主义,尤其是东亚女性主义浪潮,在许多论调中,已经被认为是和 XX 主义、XX 主义并列的主流意识形态之一,而且是燎原之势。而男性权益运动,依旧属于刀子捅到要害才知道反抗两下的 “反弹舆论” 水平。

女权主义已经整合了一整套高度可行的路线图,首先谁是敌人谁是朋友的问题明确且统一,而且哪怕只看微博上热门女权议题的活跃程度和身边人的公开私下发言,保守估计女权主义已经在 15-40 岁人群中拥有两位数百分比的极端支持者。这是个很恐怖的数字,正常来说除了极度看重基层动员的意识形态,一般的意识形态哪怕是法定意识形态,核心支持者也只有极少一部分。这个支持率以历史经验来说,只要 “沉默的大多数” 理论不失效,是完全可以制造出历史上各种惨案的。纳粹搞奥斯维辛都知道要对自己民众保密,已经发生的性别仇杀事件可是真的有很大一部分人叫好的。

路线图的高度完善性,也能从她们对诬陷事件的组织和回应中看出端倪。要知道这些女权主义者不是傻子,她们是明知没有证据,甚至大多数时候并没有经济利益,也要前赴后继去诬告的。

诬告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营造出 “男性容易被控告性侵” 的社会舆论和现状,从而增加各行各业雇佣男性的社会成本,平抑就业中所谓的 “性别歧视”,这是温和派女权主义者在豆瓣和壁外讨论中达成的公开共识。另一方面其实是女权主义自我维系的需求,作为以仇恨共同敌人“国男” 为核心纲领,由纯粹的恶意驱动的组织,定期的仇恨本身就是一种思想自洽的刚需。

所以女权主义眼中,诬告者其实算是愿意牺牲自己生活来殉道的 “圣战士”,人家根本不在乎这个事件是不是真实发生的。

所以说韩男保守化极端化对轰,真的不是因为他们傻,而是女权主义作为以仇恨为核心、拥有两位数坚定甚至极端的支持人群,并且已经渗入各行各业的意识形态,其可怕程度相比历史上诸多惨案的组织者都是空前的。某些小左棍天天喊着吧 XX 挂路灯,殊不知自己已经是上亿人眼中的路灯挂件了。

知乎用户 陈仙男大天才 发表

让我对中国法律越来也有信心了。感觉赢麻了。还是去看看美国枪击案缓和一下。

知乎用户 西西石头 发表

不基于法律原则而基于所谓的 “网络声音” 就是这样

司法被 “舆论裹挟”,进而失去了判断能力,更不用说被某些人利用,不能不判又不能重判

之前货拉拉司机,羁押了一年,之后草草宣判,不就是又找不到明确的罪责,但是又因为之前过于高调,搞得检察院自己骑虎难下,最后只能以押代判,用超长羁押代替坐牢。

未来这种情况会多会少,全取决于现在公众的态度

至少在反打拳这件事上,是从下而上的

就看后面怎么造势了

知乎用户 宅龙 发表

体现了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越性。

另外千万不要联想德普案,

毕竟如

@卢诗翰

所说,

现在要警惕拜登打反女权牌!

知乎用户 Diamond​ 发表

警惕《搜狐》打《女权》牌!!!

做个人噻!

这个案子时至今日

哪里有阿里女员工??

又有谁有被侵害??

知乎用户 齐岫墨​ 发表

已知信息:

双方喝酒后在酒桌上互相搂抱,抚摸。

周女在阿里总部大堂大闹,然后搞 metoo。

某联等公权力机关介入,女权媒体铺天盖地打拳。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像极了美国电影《骡子》。

仅仅知名的受害者就很多了

朱军,罗冠军,刘强东,霍尊,王力宏。

任你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过女人的小作文。

不礼貌,不道德,违法,犯罪,男人只要有其一就要被判刑,而女人,即使犯罪也要被轻判。

metoo 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透着血腥。

悲剧仍在继续。。。。。

知乎用户 南拳大叔 发表

天下苦小作文久矣,两边都很会写小作文,我只想看最后法院判决结果。

就算判决万一与真相有出入,也比某一方的单方小作文强,不想被两边的小作文牵着鼻子走了。

只简单做一个法律可能性的分析

1.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求

猥亵我们都很好理解,本质上是对人(包括男女)的性的羞耻心的侵犯。而强制,则指的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总结 “违背意愿” 与“实际的猥亵行为”缺一不可,而往往发生争议的也正在“违背意愿”。而在法律层面,必须看证据如何证明。

2. 如果确实存在诬告的情况下,周某的法律风险

第一,如果其控告的人确实没有犯罪,或者事实上是没有违背意愿,,并且她也明知这一点的话,是有可能构成 “诬告陷害罪”,并且该罪名并不要求被诬告人实际被判处刑罚。

第二,周某的 “小作文” 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很大的,如果其中确实有不真实的地方,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不应当有的影响的话,是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并且构成民事上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

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亲告罪,也就是需要亲自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罪名,不同于一般的公检机关提起的公诉。

知乎用户 Cassy 的律师姐姐 发表

关 300 多天一般是这两种处理结果

一是给个较轻的几个月的刑期,因为已经关了 300 来天直接抵扣这样大部分可以不用继续坐牢直接放了

二呢就是最后承认错误由国家财政给出补偿

一般很多地方都会选择一,因为 300 多天的压力大部分人扛不住,也就能顺利的走一的流程了

货拉拉事件就是这样的情况,某 251 是二的情况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最后结果会是怎样?

知乎用户 流浪的小熊​​ 发表

帮大家先回忆回忆,带回那段 “激情燃烧” 的时间…

第一集:《风起酒局之末》

周某人掀起 “血雨腥风”,目标明确,剑指王某人,让其在阿里世界中彻底消失,不留余地,毫不商量,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且不惜身家清白,甚至不惜背负嘲讪,与其夫“强强联手”,是否“精心策划” 目前没有披露不敢妄自揣测,但周某与王某闹到“不共戴天” 的这个地步,显然其背后是有千头万绪的;

从四进四出的 “猥亵” 情节发生之前,二人的合影照片来看,即便不是“摩肩接胸”,至少也还算“其乐融融”,从常规表情分析,合影时仍然“未起杀心”;

大事落定,合影之后,倡议酒局,大家欣然应允,踊跃参与,甚至是充满期待…,大家皆知,酒桌之上,气氛轻松,借酒怡情,耳鬓厮磨,表达情趣,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周某混迹职场,自然也深谙其道,毫不意外,巾帼虎胆,欣欣然赴宴;

此宴如果是 “鸿门宴”,究竟是王某人主导的鸿门宴?还是张某人主导的鸿门宴?还是“胸有大痣” 的周某人 “借机下弹” 的鸿门宴?……

这场酒宴,甲方(张某方)可以地主之谊的理由主导,乙方(王某方)可以感谢的理由主导,关键人物方(周某方)可以具体经办联络双方感情的理由主导;

是主导,也就是调情(调节情绪)的方式加深甲乙方的交 - 流;沟 - 通,不错,最能调情(调节情绪、调动气氛)的人就是周某人,两方都熟,两方的角色,她都可以 “杀熟”……

这场酒局,显然已经在挖坑,“山高路远坑深”,……

下一集:《请君入瓮

知乎用户 無何有之鄉​ 发表

你说法治我都觉的有些好笑. jpg

知乎用户 炉火 发表

我要是领导我会尽量少招女性。不主管,客观上来说女性在职场上真是干的少破事多。一个普通能力的男性干的比普通女性多得多,很多女性还特别感性,领导还得当心理医生,你让她努力她备孕,你给她任务她二胎,说她两句叫小肚鸡肠不尊重女性,体力活还得给她配个劳动力。你不理她让她划水她就在办公室搞宫斗大戏,对她好点就是图谋不轨。你跟她说要么三胎缓缓?她反手给你个嘴巴子,呵斥到你是不是妈生的。过年过节要补助,三八节还要发礼品要放假。万一混进来个把海后那整个单位都会搞得鸡犬不宁甚至领导下岗。我们主任是女的,她眼里看女员工都是一脸厌恶

知乎用户 海尔哥​ 发表

1. 杜绝” 奸出妇人口 “

以阿里案为例子,周某多次与张某发生肢体接触,甚至内裤主动送之,虽周某有醉酒可能,但第二日还能叫张某进入自己的屋子并且临别赠内裤一条,岂能再言强制猥亵、侮辱?

再者,周某起初的针对对象是谁?王某文,阿里的中层干部。

警方受案,也是魔幻至极。

A 控告 B 对 A 性侵犯,结果 A 半道改控告 C。

这起码足以说明,A 有诬告陷害 B 的行为。警方居然没有立案侦查。

2、所谓的【恶臭酒局】与【性权利处分】

任何人有权利拒绝参加酒局,也有权利拒绝饮酒,更有权利提前离席。周某都没有做,为什么,因为她根本就没抗拒酒局,甚至迎合着参加了。

女性饮酒后对于性权利的处理限度。

性侵犯,建立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这里就导致【不主动不拒绝】应该怎么认定?

本案中,济南警方的行为”超期羁押张某 “事实上认可周某控告的” 强制猥亵 “,也就是说周某酒醒后可以追认所谓” 醉酒期间 “发生的【肢体接触行为】。如果追认【认可】,那么食色性也;如果【不认可】,那就是” 强制猥亵“。性侵犯类刑事犯罪的主动权原来在受害人的追认里,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对其性侵犯,是否可以【代为谅解】?

下面我按照一般人思维进行一个推演:

酒局中饮酒,某男在某女饮酒过量后对某女进行猥亵,某女记住了此事,当夜发信息给某男让来开房,结果某男走错了路没来了。次日早晨,某女再度邀约某男,两小时后某男获赠【原味内裤】一条。再四个小时后警方接到报案,称某女被某男强制猥亵。

假如,某女在酒局中被某男猥亵,那么她既然能事后报警,为何不当场发飙;

假如,某女认为某男是在猥亵她,何以半夜让某男来自己房间,说服吗?

假如,某女认为某男是强制猥亵她,何以临别赠内裤一条。

周某行为不符合一般人逻辑,因此必有隐情,而与张某肢体接触,不能轻易定性为强制猥亵。

但是济南公安竟然就这么定性了,并且超期羁押张某,反而对另一个受害者王某文不闻不问,怎么强制猥亵是犯罪,诬告陷害就不是了吗?

十几年前,南京王姓法官”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 “让老年人摔倒后无人救助;

难道此刻,济南的公安民警要以【女性喝多了你触摸就是猥亵】让全社会歧视女性吗?

【阿里女员工案】给我的感受” 所谓正义不在,所谓真理没有,善良的大多数总被辜负,无赖的极少数常被妥协。劣币驱逐完良币,社会即陷入长夜,经历厮杀一场后,最先倒下的恰是那些无赖者,而活下的人已变成冷漠者。“

知乎用户 格林 发表

快一年的时间,已经多次反转了,在热搜看见几次,也衍生出多起相关诉讼案。

案情没什么好说的,双方各有不同程度的 “得失”,就等判决结果吧。

只是从这案例中,以及之前轰动一时的都美竹吴亦凡等涉事件中可以看到:

一篇 “小作文”,似乎已成为部分人快速“维权” 的方式,以最小的付出,获得网络上最大的关注。

但次数多了,不免会让这种形式演变为 “狼来了” 效应。

舆论虽可以 “引战”,但别想妄图“绑架” 司法,毕竟,司法机关不是根据 “小作文” 断案!

知乎用户 武汉离婚律师​ 发表

疫情都快结束了还在羁押也是牛逼,果然没人敢戳窗户纸。

干得好就是经典案例,判错就是南京彭宇案的后果,当地法院直接会被钉在法制的耻辱柱上,成为后辈警示的焦点。

按照命题人的尿性,说不定此例会成为司法考试题源

知乎用户 阿拉丁中文网​ 发表

这个事件以及相关产生的几桩诉讼案件,个人关注的重点几乎已经不再是几位当事人的是非罪罚

甚至不是小作文及其引申到的信任和舆论问题

甚至也不是女权问题或者说女权问题的边界和尺度问题

而是面对这样的问题,和触及这些问题的案件,我们的公检法相关部门如何依法执行的问题

以上那些问题虽然也都重要,但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些都不会再是什么大问题

知乎用户 醉酒看狗 发表

凭记忆写一点:

  1. 那一桌人都喝酒了,包括送她回宾馆的王某文。女的酒后发生性关系可以叫强奸,男的酒后也有上头,也有意识模糊,能不能适度免责呢?
  2. 王某文送她进房间以后是准备走的,周某自己给别的同事打电话,又把王某文给叫了回来。叫回来以后肯定发生了一点啥事情,王某文都点了避孕套了, 最终还是抵住了诱惑,在避孕套送达以前毅然决然的走了。
  3. 王某文点的避孕套最终只到了酒店前台,没进过房间。
  4. 周某酒桌上先是主动躺在张某的腿上(有照片),又是给张某打电话约他来酒店(张某当天也喝酒了,最终去错了酒店)。
  5. 第二天早上,周某又给张某打电话,张某兴冲冲的带着避孕套来到了酒店,周某自己开的门,放进来待了几个小时,张某走的时候避孕套留下,却把周某内裤给带走了。
  6. 周某当时没报警,后来洗完澡退了房才报警。警方没提取到任何证据。
  7. 警方认定王某文完完全全不构成任何犯罪,只能是拘留。
  8. 警方通报认定没有灌酒行为,没有被迫出差,没有强制猥亵。
  9. 以上内容都与周某小作文的描述完全相反。周某小作文先说王某文强迫她在台风天出差,酒桌上纵容张某在酒桌上灌酒,然后借扶她去吐的时候性骚扰她。又说王某文趁着周某酒醉送她回宾馆的时候,未经允许办理了她的房卡,又多次返回房间趁醉强奸了她,还留下了避孕套、拿走了内裤
  10. 至于第二天主动约张某来酒店、张某带套上门、周某主动给张某开门,张某走时留套带走内裤的操作,周某的小作文里提都没提。

看完以上几点,请问是周某扯谎诬陷的概率大一点?还是王某文强奸的概率大一点?

下面这个回答写的非常详细,推荐一下:

如何看待阿里自称遭性侵女员工周某已被解雇,其发声表示「未收到赔偿,工作中没犯错」? - 他的声音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05352710/answer/2267919517

知乎用户 浪完回稳 发表

挺有意思的

我记得最初周某最先集中火力的是同为阿里的王某吧,那会可是全网沸腾,言出随法拳可是打的整个网络都震颤啊。

结果这只是周某的一通谎言 恼羞成怒的她们现在只能另寻角度继续言出随法,譬如:出轨男、人渣、对家庭不负责等等,虽然人家妻子的原谅在她们这里是大逆不道是别有用心的,但她们那一字不提周某诬陷的嘴脸真的让人恶心。

而现在更知道,原来她们所推崇的 “不完美受害者” 针对只是女性呀,佩服 佩服【掰手】

知乎用户 落叶之枫 发表

我有个问题,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有罪推定吗?

在查无实据的情况下就能够拘押 302 天?这是咱们国家的法律吗?

是不是先射箭,然后箭设到哪里就在哪里画个靶子?

在查无实据的情况下,济南市槐荫区人员法院请做好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事项。同时也要为违法执法付出代价。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知乎用户 Inaho 丶​ 发表

一个杀人案也顶多四五个月,

现在一个开始都没报案的约炮,羁押三百多天,

不就是找不到猥亵证据嘛。

但凡能找到一点证据,三天就能判刑了,还用超期限羁押三百多天???

法治????笑话!!!国男被诬陷判刑的标准流程如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这种诬告能成立,就可以专门开个律师事务所专门找人诬告成了五五分账。男人颤抖吧。

知乎用户 司马嘉曜​ 发表

1、周某最开始只说她领导王某文强奸她,要公司开除他。后来才追加张某猥亵,警察调查介入之后决定对王某文不予起诉,把客户张某抓进去了,没如她的愿。

2、王某文,张某,还有周某的上司和阿里,都被她坑的好惨,王某文被阿里辞退永不录用,其妻发文表示对此申请劳动仲裁,并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起诉周某名誉侵权,进入漫长诉讼期。2021 年底周某被阿里辞退,且无任何补偿。

3、强制猥亵侮辱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从网络上的爆料来看,就是个仙人跳,但现在局势对张某不利,估计判决结果和货拉拉司机一样,判缓刑。

知乎用户 小牛​ 发表

反正被告是男的

无所谓

知乎用户 小意思 发表

反正此案我将会拿来和美国德普案对比,看看我们到底是法治还是舆论治,在诬女没有任何证据、甚至谎话被戳破后,还随意判决的话,那将会令很多人失望

知乎用户 玄天万象 发表

在这个国家讲法治我都觉得很好笑。

知乎用户 何必东风效西风 发表

张某是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 月 25 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间,其辩护律师向检察院申请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但被检察院驳回。

张某的妻子坚持认为张某是被冤枉的,其律师也是做的无罪辩护,根据羁押时间来推算,这个案子检察院应该退查过,说明这起案件还是比较复杂,也说明检察院是非常慎重的。如果最后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张某最高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判决无罪,检察院就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因为涉及隐私,这起案件没有公开开庭。期望通过庭审,还原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判决。

知乎用户 大杨说法​ 发表

女拳超人大战出轨冤男,来开个注猜猜谁会赢

知乎用户 心理密码​ 发表

我就想知道当时的那一群勇敢牛牛们

今安在?

知乎用户 明玉珍 发表

1. 无罪推定在小作文面前不堪一击。

2. 如果女拳继续出击,以后所有人脑袋上都得挂一个能 24 小时不间断录音录像的全景摄像机。

3. 管好自己的小机机,人在机在,机毁人亡,一切清白交给机机。

知乎用户 散播关爱 发表

严防女权利用舆论裹挟公检法,联合内部人员,制造塔西佗陷阱,危害政府公信力。

知乎用户 林悦然​ 发表

说实话中国的检察院在国际上算是权力很小的了,别说韩国那种逆天直接指导警察办案的,就算是美国那种可以和罪犯达成认罪协议的权力也没有。如今还被监委拿走了反腐渎职的案件侦办主导权。万万没想到,最后在小作文上找到了事业第二春。

别看检察院在郭楠面前吆五喝六的,但是在公检法里面已经相当弱势了,就这样继续砸自己的民意基础,鬼知道下一轮部门调整回怎么整改。

我的建议是法院不要趟这次浑水,特别是美国那边刚判了德普大获全胜,你这边硬判一个有罪把羁押时限抵了何必呢。不是你的锅为啥非要替别人背。还有,我特别好奇,这个男的有多大的社会潜在危害?前面已经有了货拉拉案,而且那个案子还是出了人命,你为啥不取保候审?非要关人家一年,拉着整个司法口给自己垫背是吧。

如果这次判决再产生舆情,我建议最高法干脆拿过去,做个典型案例,也给整个社会一个明确的方向。哪怕你就是说郭楠该死,那大家以后摊上事倒霉就直接认罪认罚然后争取减刑,最好判缓刑赶紧放出来得了。这把人在拘留所扣那么长时间是干嘛呢?

知乎用户 林夕邦邦 发表

我就想知道,写小作文的那个女的,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其他的人,领导也好,同事也好,商家也好,也要给大众一个交代。

知乎用户 红孩儿 发表

知乎用户 黯然伤情 发表

一个没有任何能反制铁拳的渠道的人。

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政府的权力扩张。

一个无罪的人,可以被羁押超过 300 天,还有 1 个货拉拉司机,硬生生坐到自己认罪。

没有任何事比面对铁拳更加恐怖,这是因为可能一个市级监察院的中层领导一声令下,你就可以被羁押到不知何年何日,而他们没有任何惩罚,还能有纳税人的钱为他们兜底。

这个铁拳厉害到,只要上头够重视,真的可以无视任何法制任何国家,把一个加拿大人都羁押超半年(吴亦凡)。

黑,实在是够黑!

知乎用户 铁拳无敌加菲猫​ 发表

都关注疲了,啥结果对我都不重要,我只是可怜张某的老婆,一身病痛,上有老下有小,老公没啥大本事,贪腥抹不净嘴,给她惹了一身恶心一身骚

我不认为张某有罪,职场多年,应酬也参加多了,这种酒局,不是女的太主动,男的一般不敢造次,当然这是我的经验,也许很多人的职场环境比我开眼,我失敬

但是法律事实和参杂了社会经验的事实是不一样的,尤其案件还涉及引起舆情的小作文,所谓受害者还是女性,那么张某就已经未判先死了,当然,他也是活该,谁让他让老婆过尽苦日子自己还去娱乐心机女呢?以为忙里偷闲占了便宜,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想合伙算计王某未遂,反被周某折进去吃牢饭了,谁让监控拍到周某真醉假醉的和他十八摸了呢?谁让周某号令一出,他就鞍前马后随叫随到呢,估计张某都没这么听老婆的话,那么别人的老婆给了他啥甜头,他心知肚明,但是说不清了就是说不清了,周某为了那张肥腻的脸皮也不能承认主动投怀送抱把张某捞出来

所以,这个案子,王某能脱身,张某不能,因为有酒局上十八摸监控录像为证,因为周某不可能承认自愿,所以张某的老婆如何替夫喊冤都徒劳无功,归根究底就是张某管不住下半身造成的,看人家王某,就算网购了套套最终都忍住了,张某呢,太没出息,一大早估计是借着买早点的由头骗老婆,屁颠跑到周某客房给人家拎 XXL 的裤衩子,还想诬陷王某,一对男女啥关系才能拎裤衩?说没睡过就太侮辱老百姓智商了吧,可笑张某把自己整的不知道是奸夫还是太监,呵呵

张某老婆在知乎上的发言我也看了,良家妇女老实人写不出煽动舆情的小作文,不会作妖的人缺乏想象力,没啥用,而且,舆情也有先入为主,真相如果比谣言跑得慢,在 99% 的人的记忆里,谣言就是真相,要命的是,真相永远咬不到谣言的尾巴

知乎用户 zero 发表

别想着不认罪就可能没罪了。

完全可以推定有罪的。

所以能怎么办,谈权利谈公平吗?郭楠配吗?

知乎用户 小唯君 发表

全局 (剧)都是我的人 你怎么跟我斗

大家别误会

我说是名侦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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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不就是个玩儿 发表

毫无悬念!国男一方肯定有罪

知乎用户 学海无涯​ 发表

在这种大事大非面前,

你跟我说法治?!

我都觉得有些可笑!

知乎用户 也曾爱过 发表

舆论重要还是法治重要?

当然是舆论重要,微博女拳豆瓣女拳都影响多少个案子了?

想要获得女拳们的支持,那么就要承受法治被侵蚀的代价。

当然,我觉得一直都是人治,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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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权支持人治社会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氛围变了,以前还能学习一下知识,现在 10 篇回答有 8 篇是在发泄情绪。

回到标题中来。

我一直反对小作文喊冤,不管是受害人,还是嫌疑人的家属。

用舆论来干涉案件的正常程序,对于中国的法治进程都不是什么好现象。

01

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的案件,终于开庭了。

很多人说为什么周某不出庭呢?

这案件属于公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起诉嫌疑人,周某出庭与否在于她个人选择。

一般类似案件中,女性在法庭上描述侵害过程会遭遇第二次伤害,绝大多数不会出庭。

而事实上,周某的出庭与否也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

张某是否犯罪,还是要看证据链能不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

02

看完一些回答,

猛然发现,这起案件在知乎上,成为某些人攻击中国司法的工具。

某些人打着司法不公的幌子,指着检察院没有证据强行起诉。

当时我就问他,是不是山东司法机构把证据给他看了?

他顾左右不敢回答。

这样的人,就是凭着嫌疑人家属的只言片语,就开始攻击中国司法。

很是惊讶。

昨天的 “宾利姐” 问题下,也是如此。

看见双方没有结婚,马上就开始扯 “事实婚姻”。

而事实婚姻的说法,早在 94 年就取消了。

有人还扯他们是在转移财产。

张先生是 2017 年和原配离婚,认识 “宾利姐” 是在 2021 年的 9 月,满打满算到现在也就不到 10 个月。

怎么转移财产呢?

车子、房子在双方认识之前,宾利姐就买下了。

双方的公司也没有业务往来。

这些解释,在问题下没有人信,只有络络不绝的攻击中国司法部门。

03

打着维护法纪的幌子来攻击中国司法,

是 2000 年公知们的最爱,

没想到 2022 年了,

这样的事改头换面又出现了。

可悲、可叹、可怜!

知乎用户 周五见 发表

支持维权

知乎用户 豆豆和阿福 发表

别天下苦小作文久已了。

看这架势还得继续苦下去。

再苦一苦吧。

标准流程:

小作文 → 郭楠被单位开除 + 社死 + 被逮捕 → 超期羁押 + 指定律师 → 关个 1 年后暗示认罪放出去 + 不认罪给你整个狠的

这背后的逻辑也很流程化:

1. 单位怕骚扰电话怕被牵扯

2. 拳师一拥而上没法说理 +

3.jc 反而干净的多但对检法无能为力

4. 检法大量拳师在职和未来入职

5. 庭审不会公开

6. 上诉无门,改判会对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必然会维持原判。

无解。再苦一苦吧,郭楠们。再苦一苦,等进化成拳师的仆从,就不觉得苦了

德普案不具有代表性。 人家一有钱,二公开庭审。

如果德普没有申请公开庭审,那完了,八成还得败诉。

知乎用户 大是大非 发表

就一句话,官方是不可能错的,就是错了那也是对的。

知乎用户 问他响不响 发表

我能告女的强制猥亵然后关它 302 天吗?

版本答案是伊斯兰教

知乎用户 热心市民吴先生 发表

约翰尼德普:都给我整不会了

知乎用户 陈初晴 发表

没什么好说的,前车之鉴,张某败局已定。

知乎用户 又胖了 4 斤 发表

我也是济南人,会不会我走在路上突然有人大喊强奸,然后给我弄个罪名关进去?

算了,我先自宫了,这样就不可能告我强奸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两组数据。

最高法院在 2022 年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中透露,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125.6 万件,判处罪犯 171.5 万人,宣告无罪 894 人(其中公诉案件 511 人,自诉案件 383 人)。

综合来算,2021 年的无罪宣判率约为 0.052%

而最高法在 2021 年全国两会的工作报告中透露,2020 年全年法院判处罪犯 152.7 万人,宣告无罪 1040 人(其中公诉案件 656 名,自诉案件 384 名)。

综合来算,2020 年的无罪宣判率约为 0.0068%。

历年最高院的工作报告都会透露判处罪犯多少人,无罪多少人,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是多么的低。

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别的不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一旦处于审前羁押状态,判处无罪的可能性太低太低,争取无罪的难度太大太大,除了个别 “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或者“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其他案件基本都是有罪判决结果。

我国目前刑事强制措施是以羁押为常态,取保为例外的。当事人如果是审前被羁押,一旦判决无罪,相关逮捕的司法机关就要进行国家赔偿,办案人员就要被追究责任。所以,审前羁押状态某种程度上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让法官在判决时需要做出更多的考量,也许最终就是 “实报实销” 的判决。

降低审前羁押率,待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再行收监也不会减轻对罪犯的处罚。我觉得在审判时让符合非逮捕条件的当事人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比如取保,或者监视居住),能让审判法官在判决时束缚更少,不用过多的考虑案件本身以外的因素。希望该案件当事人的审前羁押状态不会影响到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审理和判决。

知乎用户 黄元强律师​ 发表

这个 b 世界

知乎用户 扣端水 发表

以后有关部门可能会对这类案件更加谨慎,不是因为他们觉得之前做错了,而是因为他们觉得这帮刁民事太多了。。。

知乎用户 whyx 发表

这一幕似曾相识

仿佛就在昨日

和昨天的自己承上启下、遥相呼应

和昨天大洋彼岸的某场官司形成鲜明对比

知乎用户 Dante​ 发表

这个张某老婆就是发声发晚了,你看王的老婆早发声,王就不起诉了。(更正这里有点瑕疵,应该改为没有批捕)

所以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面对特别危机情况的时候,不仅仅是这次这样的,包括各种各样的其他紧急情况。(比如路上有人报复社会突然捅你,男的遇到小仙女写作文诬陷你,女的遇到街上骚扰等等)

都要像疫情处置一样,早发现,早处理,早叠 buff,早出重拳。

在第一时间就用最大力量去反击。(当然得是真实发生的,不能是你臆想的。)

先污染后治理投入多,见效慢,收益小,难度大。

不能等刀真捅到你身上了才喊疼,那个窟窿怎么也得让你流半管血。


补充一下时间线吧。

2021 年 8 月 6 日阿里的周女闹事,

8 月 7 日热搜第一

8 月 8 日济南警方第一次回应,说正在办。

8 月 10 日涉嫌强制猥亵,对王张二人采取强制措。

8 月 14 日济南警方再次通报,表明没有强奸。

8 月 23 日,王某妻子发声,指控周女多处诬陷造假。

8 月 25 日,张某批捕,王某继续审查。

9 月 7 号,王某中止审查释放。

9 月 12 日,张某妻子发声。

知乎用户 米咖啡​ 发表

我记得当时警方公布的通告有两段猥亵:

第一段猥亵是在饭店,从行文看应该是有视频。

第二段是张某进房间拿走内裤这段。这段是私密空间,没有录音,没有视频,证据比较难找。

我当时就说这第二段会是难点。

坐等判决,但这种涉嫌猥亵的案子不知道是否会公布判决书。

知乎用户 我又回来了 发表

配合前几天的德普案

这下彼岸又成光辉的灯塔了

什么叫躺着赢啊!

知乎用户 洛天风 发表

我知道你冤枉,我知道这不公平,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你不应该坐牢,我知道我要为你发声,可是我的声音她们根本不会听,也听不到。

为什么呢?因为越南正在建设女性友好城市

知乎用户 心非木石岂无感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到时候看看刑期是不是刚好跟羁押日期差不多,就知道有没有做 “思想工作” 了。

货拉拉案永远是铁案,这个强制猥亵案也永远是铁案。

知乎用户 海崖 发表

一场酒桌上的闹剧,沸沸扬扬的这么久,浪费了这么多的公共资源,虽然开庭了,但很难有个明确的结果。

喝酒的场合中,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有你情我愿的,有半推半就,也有栽赃陷害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人家栽赃你还是你意志不坚定。

可人在这种场合下酒精刺激的迷醉下,谁又能坚定,除非圣人。

都成圣人了,就没有喝酒的需求了。

说白了,这种事不能认真,认真了你就破坏了游戏规则,认真了,你就输了。

就好比考试前一天全寝室的人都约好不复习了,都放松一天,可是你却蒙上了被子悄悄拿起了书本,事后你还拍下大家摆烂的照片发老师。

这种场合你要么压根就不要参加,要么就不要认真。

要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看每一个人,谁都不是完人都有瑕疵。

除非你每天下班后直接回家陪家人,给孩子辅导作业。

只要你参与一次这样的聚餐、K 歌、团建、你就不 “纯洁” 了,在这个问题上“完美主义要不得”。

日本职场的居酒屋文化还不是一样的,下班后男女同事勾肩搭背喝个大醉,第二天还不是格子间内再做回好同事。

如果都像这样式的,第二天收到律师函,同事做不成,后院也起火,那叫个什么事呀?

知乎用户 意纵天高​ 发表

等一个判一缓一…

知乎用户 Fang 发表

说考雅思的就省省吧


这事也就是在这里还能叫唤

我这个鬼地方有个倒霉蛋的女朋友

靠着以前留下的什么液体以及偷偷把男方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给删了

就这么点破玩意报警告强奸居然能定罪

就能让倒霉蛋赔房子车子还有一大笔现金还坐牢

家来从国内打了一大笔钱才捞出来(然后被遣返)

周某还能抵抗一下也就是在国内

放真女权真白左国家早就完犊子了

知乎用户 高安路老实人​ 发表

300 天啊.

我算算. 300 / 30 = 10 个月.

不好判啊. 直接判 10 个月太明显了. 要不凑凑, 直接判 1 年吧. 然后缓刑 1 年.

知乎用户 sunyi 发表

猜都不用猜都知道结局是如何。

你跟我说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汤暖暖的 发表

gjf 是一架机器,这架机器一单运行起来,就不允许出错,因为错一个地方,另外两个地方就会跟着错,三位一体,第一个错误了,后面的也会跟着错下去,哪有什么真相,只有保帽子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知乎用户 恩就是这个名 发表

货拉拉案后政府公信力都没了

知乎用户 一幕幽灵 wo 发表

看完之后我最大的感想是:

公众或许可以考虑改为 “母众”;

公民可以考虑改为 “母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在这个国家讲法律我都觉得搞笑

知乎用户 自由古巴 发表

依法治国,关到你认罪认罚。

知乎用户 乐呵呵 发表

这种事要是换到 83 年严打那估计就是没事也要脱层皮了。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那位在狱中创作 “铁窗泪” 的迟志强的经历。话说回来那时候还是流氓罪呢!

1983 年 9 月,24 岁、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迟志强突然被公安民警逮捕。当蹲在完县看守所的监房里时,迟志强还不知道,他已陷入 “严打” 的包围圈。

30 年前,1983 年 8 月 25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为配合此次行动,国家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9 月 2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拐卖人口、传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均可判死刑。由此,“为期三年、三大战役”的 “严打” 斗争就此打响。

1983 年的 “严打” 秉承的是 “从严从重从快” 的原则,在迅速打击了一批犯罪分子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争议。最典型的、当时适用比较多的是 “流氓罪”。演员迟志强正是因“流氓罪” 而被判刑。

迟志强对河北完县这个地名应该终身难忘。在他后来的回忆中,他反复跟别人强调说,完县的 “完”,就是“完蛋” 的“完”。

迟志强被拘捕的那天,他正和同事在宾馆的房间里打牌,完县当地曾协助他们拍电影的派出所民警来敲门,平时和蔼客气的民警,此时完全换了一种态度。他叫迟志强出来一趟。迟志强后来回忆道:“我还没出门,就这么一探头: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齐刷刷的蓝制服红领章一大排!这是干什么?我脑子一下子闪现到南京。果然,民警告诉我,他们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抓捕迟志强。”

迟志强是哈尔滨人,当时是长春电影制片厂的演员,他与南京素无瓜葛。但此次导致他被拘捕的原因是他 1982 年在南京一个星期的 “流氓” 生活。如今,在南京市档案馆里,保存着当年迟志强的涉案卷宗——“84 刑一字 8182 号档案”的刑事档案,这份档案里记录了迟志强的 “犯罪” 行为。

1980 年代,迟志强是中国最红的男演员之一,他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而成为当时的银幕新星。1981 年,他和刘晓庆、唐国强、陈冲、潘虹等 11 位演员一起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演员。“电影院每个月都有我的戏,《大众电影》上月月有我。” 迟志强这样形容自己当时的走红程度。

1982 年,这位当红的演员来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迟志强事后回忆说:“我在南京拍电影的过程当中,认识了一些‘铁哥们’、‘铁姐们’,在我的业余时间,我就跟他们在一起玩。但是后来的发展,就出问题了。”在拍摄电影的 3 个月里,他和 “铁哥们”、“铁姐们” 混在一起,而在其中的某一个星期里他做了一些让他悔恨终身的事情。迟志强后来管这个星期叫“黑色星期”。

据迟志强自己回忆,在那一个星期里,他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家庭舞会。在当时的社会意识中,交际舞就是耍流氓,邓丽君是靡靡之音。在家庭舞会上,他和一帮朋友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当时有个女孩跳舞的时候抱我抱得挺紧的,还偷偷告诉我,明天到我们家去玩吧…… 后来在她家待了两个多小时,跟她有了性关系。” 迟志强回忆说,“这个星期里头,还有一次,我们 3 个男青年一块儿,开着红旗轿车,到紫金山,一人带一个姑娘,都是跳舞时认识的舞伴,牵着手,抱上车,在红旗轿车里,一人腿上坐一个。”

那是一个新生事物不断进驻,但周围环境依然保守的年代。交际舞、邓丽君、红旗车等,这些不是出现在普通百姓生活中的东西,迟志强一一体验到了。他在南京品尝到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自由而新潮的愉悦。

戏拍完后,迟志强就走了。1983 年,这些已经过了将近一年的事情,被他们当时跳舞的那家邻居向公安局揭发,说他们就是流氓窝,“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其中还有电影演员迟志强。而迟志强 “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 更被视为流氓行为。时值 “严打” 期间,南京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很兴奋,枪打出头鸟,他们立马立案,抓捕了迟志强。

迟志强在完县被抓后,不久就被押到南京。据 2008 年《新京报》发出的一篇调查报道文章称,当时南京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迟志强在南京关押期间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谈了他在南京期间的一些活动。很快,某报以《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中的罪犯——记迟志强从堕落到犯罪》为题发了一则报道,报道称迟志强有强奸、聚众淫乱等 “流氓罪行。

迟志强一事立刻在全国上下掀起了轩然大波。全国各地的电话、电报,不断打进南京市公安局,一些人还要求判处迟志强死刑。南京市公安局曾经对于该文章两名记者的失实报道提出了抗议,但碍于举国上下已被报道激起的民愤,审理迟志强案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一案定性。

在当年涉案的档案卷宗中,有一张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上一共有 8 名被告人,年龄在 22 岁至 29 岁之间,迟志强位列第三,除他以外,其他 7 人均居住在南京。判决书中指出:“上述被告人因流氓一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作为此流氓团伙案的主犯王某被法院认定为 “利用其驾驶的公用小轿车多次勾引妇女,恣意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已构成流氓罪”。而迟志强和其他被告人也被认定为 “各自采用不同手段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恶劣,均已构成流氓罪”。

但法院认为迟志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应给予轻判。1984 年 5 月 24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迟志强等人进行了判决:王某被判有期徒刑 15 年。迟志强因犯流氓罪获刑 4 年,刑期自 1983 年 10 月 18 日至 1987 年 10 月 17 日。

最近,《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和其他一些报刊揭露了青年电影演员迟志强堕落犯罪的经过,令人震惊:一个曾经在银幕上扮演过好几个正面人物,并荣获过文化部优秀青年创作奖的青年演员,竟然成了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流氓团伙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震惊之余,我们从迟志强的犯罪应该引出什么样的教训呢?

《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署名文章以《何故?》为题写道:“严于前才能不失于后。对于迟志强从‘银河新星’,堕入监狱,我们的青年演员,‘闲话之余应自省,此期恶习染来无?’迟志强的所在单位、借用单位、父母家庭应当自责,迟志强被‘关’进监狱之前,谁好好‘管’他来着?” 这个问题提得好,提到了关键处。

从此,迟志强的电影明星之路画上了一个句号。

迟志强在 1983 年的 “严打” 中,因其知名度高,而成为当年宣判的 “流氓罪” 中较为典型的一个。在当年的 “严打” 中,一些人因 “流氓罪” 而被捕入狱,甚至被执行了死刑。

迟志强在完县被抓,关进当地的看守所时,就遇到了同囚室里的两个流氓犯。“当天就把我投到完县看守所:一个小土房子,里面已经关了两个人,地上都是草,一个戴着手铐,另一个在地下坐着,到处都是臭烘烘的。我从那么高档的宾馆,一下子就被投到这里。他们俩一看见我很兴奋:迟志强!你不是迟志强吗?你怎么进来啦?!可以想到我当时多丢人。我再一问,这两个人:一个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叫猥亵,判了 4 年。” 这是迟志强后来的回忆。

“流氓”一词,作为罪名的出现是在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即 1979 年刑法中。该法第 160 条规定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在 1983 的 “严打” 中,“流氓罪”的刑罚变成可以处死刑。

作为 “严打” 两个重要法律文件之一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其中对流氓罪是这样规定的:“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从此,流氓罪的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除了刑罚加重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 年 11 月 2 日)》的规定,所谓“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 有 6 项内容,其中第 4 项和第 5 项分别是:“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等手段奸淫妇女多人的;或者虽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正因为 “流氓罪” 存在界定方面的模糊,在 1980 年代初期,社会上和法学类刊物上关于 “流氓罪” 的讨论和论辩很多。

1983 年《法学杂志》第 2 期刊登了《这种行为构成流氓罪吗?》(成兴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一文引发了广泛讨论:

我们这里遇到一起流氓案件,在定性上有分歧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刑法中的流氓罪,保证案件定性的准确,现将此案的案情寄给你们,供大家讨论,以帮助我们进行学习,提高认识。案情如下:

郭 ×(社员、18 岁)在某村村口处遇到两名过路女青年,上前用言语挑逗,要求和她们 “交朋友”。两名女青年不予理睬,郭即离去。之后,郭在村中又与这两名女青年相遇,同样用言语挑逗,她们仍是不理,郭又自动离去。当天中午,两名女青年工作完毕,在该村村口公共汽车站等车时,又被郭看见。这时,郭让同行的彭 ××(临时工,19 岁) 骑自行车和他一起赶到她们面前,用车拦住去路,继续用言语调戏,约她们去玩,在这遭到拒绝后进而用淫秽下流语言对这两名女青年进行侮辱。正当这两名女青年受辱又不能走脱的情况下,恰逢一名解放军战士和四名行人路过,于是就向这些人求援。行人弄清情况后立即出面制止郭、彭的拦截和侮辱行为,让他们二人走开。郭、彭当即忿然离去,并扬言 “让这些人等着瞧!” 没多久,郭、彭二人果然引来了十余名男青年,见到解放军战士等五名行人就用砖头、石块、土坯等物投打。当场,解放军战士和其他三人被打后躲走,其中只有一名行人进行还击,结果身上被打伤多处。该人的伤情是头皮被打破两处,腰部被打肿一处,右小指未关节被打骨折。(经治疗现已痊愈)郭、彭等人见打伤了人,这才四散逃走。

对于这样一个案件,我们这里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认为郭、彭拦住两名女青年不让走,还用下流语言侮辱,当有人出面劝阻时反被他们聚众打伤,因此情节恶劣,已构成流氓罪。

与此相反,另一种意见认为郭、彭不构成流氓罪。持这种意见的理由是:(1) 他们的行为只是对女青年进行语言侮辱、拦截调戏,并没有侵犯人身的猥亵行为,也没有暴力威胁恫吓。所以,对女青年的行为只是一般的流氓行为,构不成流氓罪。(2) 聚众殴打包括解放军战士在内的五名行人是因为这些人干涉了他们的流氓行为而进行的报复,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和预谋,况且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3) 按照刑法第 160 条的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 才构成流氓罪,而郭、彭的行为只能说是情节一般。

从我们这里对这个案件的定性问题看,如何理解刑法第 160 条中所说的 “情节恶劣”,明显反映出各自的认识不一致。究竟应该怎样理解才对,我们很希望就这个案例争论一下。

这篇文章在当时引发了热烈讨论。在随后《法学杂志》第 4 期上,集中刊发了几篇讨论文章。其中,《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陈平,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厅)、《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礼兴,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这种行为已构成流氓罪》(周景盛等,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等文章主张郭 × 等已犯 “流氓罪”。只有《郭 × 的行为构不成流氓罪》(林建华,武汉军区后勤部军事法院) 一文并不主张郭 × 犯有“流氓罪”。

可以说,1979 年刑法中的 “流氓罪” 的罪名过于笼统、抽象,包含的客观内容复杂,“情节恶劣”缺乏一个一致的标准,所以因此引发了当时的人包括法律工作者的一些热议。另外,司法实践中往往以是否 “具有流氓动机” 作为确定 “流氓罪” 的界限,而 “流氓罪” 的流氓动机是什么,同样缺乏法律依据和界定标准,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正因为如此,“流氓罪”的存在遭到了刑法学界的质疑。主持第一部和第二部刑法起草的高铭暄教授在刑法修改前最后一次中国刑法学年会上说:“人为地把一些仅有下流作风的行为也网罗进去 (尽管条文中有“情节恶劣” 这个要件,但有的人厌恶下流作风,也就将之认为是情节恶劣),这不利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刑法修改建议文集》,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1997 年,刑法进行了修改。1997 年刑法 (也称新刑法) 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取消了 “流氓罪” 这个罪名。新刑法将原司法解释中一些仅属下流作风的行为从犯罪中排除了出去,体现了刑法的“宽容精神”。

三十多年前的 “流氓罪” 已经废除了,但时至今日,用刑法打击解决道德问题的思维仍然在不少国人的心里存在。美国学者戈尔丁曾经说过:“一个多文化社会的核心特征,是对程序和制度而不是对道德舆论和价值的共同意见。”(《法律哲学》,三联书店 1987 年版)刑法观念的变迁,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心态,宽容精神的培育需要时间与环境。几十年后再来看今天的一些观念,就如今天回首看迟志强的罪一样。

转自:新浪网,法治周末,1983 年严打中的流氓罪:知名男演员被关 4 年

https://news.sina.cn/sa/2013-09-04/detail-ikmyaawa5287103.d.html?from=wap

知乎用户 朋哥​ 发表

你以为的开庭:双方阐述法律条文与观点,请上证人证据,有罪无罪法律来讲话。

实际的开庭:“就判个一年吧,先把事情结了。”

知乎用户 刀过人抬走​ 发表

有无诬告罪啊?

推而广之,碰瓷的要以敲诈勒索入刑。

和泥不是和谐,以后各位和仙女 419 要记得录音……

知乎用户 公主上的豌豆 发表

羁押了十个月然后开庭

你说 “程序正义” 我都觉得好笑

能有个**信息,这种案子又不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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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希望那些鄙视程序正义和极力支持重刑主义的人,和在这里讽刺检察院羁押 300 天的人不是同一批,不然太 tm 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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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张图。法检机关不会真的会被这种舆论声音影响吧。

知乎用户 John Referee 发表

超期羁押 302 天,就是刑讯逼供,货拉拉案的翻版

知乎用户 宋时明月 发表

都关了这么久了,不判个罪,你让老爷的面子往哪搁?

知乎用户 skfejjsjx 发表

一篇小作文就能拘留郭楠一年,真是精彩

知乎用户 漩涡鸣人 发表

呵呵,前有德普直播开庭,终获正义,现有母 ️法延期羁押,我看登子的牌确实是源源不断,自己塞给别人的。

知乎用户 gsrhx 发表

在其他一方面,我们(指德国)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卡尔 · 马克思《资本论》序言

知乎用户 觉醒者 发表

货拉拉在前,不抱希望

知乎用户 我只敢感恩 发表

强制猥亵居然要羁押 300 多天,有没有这一回事还两说,公安机关查个猥亵都有这么久吗?

知乎用户 晚来天欲雪 发表

程序不正义,结果必然不正义!超期羁押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知乎用户 好日子还在后头 发表

这种关注度的案子后续其实就是走个过场了
被羁押了那么久 后面判的时候可能就是拿羁押的时间抵刑期了
参考长沙货拉拉跳车案
这就是中国 听维维豆奶说

知乎用户 Arin​ 发表

插个眼,等后续

知乎用户 啊哈哈 发表

希望能全网直播庭审,像德普起诉海后的那个案子一样,所有的证据都抛出来,全民观看,也算是一次普法。

知乎用户 钢铁右脚 发表

蹲个后续

知乎用户 听空 发表

我是掌中法律顾问!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事让豚哥分外火大,受害者表示自己在与客户 “商谈” 的饭桌上被领导灌醉后受到商户、领导等多人的侵犯。抛开职场环境层面的因素不谈,这种企业酒桌文化后受到人身侵害产生健康损失的情况属不属于工伤?

虽然这件事情导致的后果非常严重,但非常抱歉地告诉大家,陪客户喝酒导致的健康受损甚至是死亡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阿里女员工为何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我们都知道,工伤需要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才行。但是在阿里员工事件中陪客户吃饭并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旅游、休假及吃喝玩乐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这几种情况下,就算是陪客户喝酒致死,都没有办法算作工伤。

掌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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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客户吃饭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算作工伤?

如果把阿里女员工的事件修改一下,变成领导在下班时间安排该女性员工陪客户吃饭(并未饮酒),结果该女性员工在吃饭过程中遭受了事故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下班之后,公司安排职工陪客户吃饭,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陪客户吃饭可视为工作任务,此时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阿里女员工虽然在工伤认定上没办法获得赔偿,但她的勇敢发声让那些犯罪者受到了应该的惩罚,更给企业酒桌文化带来的反思与变革。希望经此一事,女性在职场中那些隐性侵害能够逐渐消失。

我是掌中法律顾问!如果你有工伤认定等劳动纠纷,欢迎随时咨询我!

知乎用户 掌中法律顾问​ 发表

鸡 鸭多长时间就判多长时间

常 啥 检察院已经给了标准答案了

知乎用户 刘天 发表

不判刑姥爷要被处罚的,缓刑也得判

知乎用户 加藤惠 发表

小作文偏听偏信之风的标志性事件

知乎用户 林晚​ 发表

和糊女省欺负底层司机不同

这次的被告,能进阿里肯定学历不错,也算是有学问有钱有势

因为小作文

无证据羁押良民一年

绝不认罪

出去联系下大关系,找点律师团队出谋划策,该赔多少赔多少

就当驻非洲工作了,关一天算一天钱

检方谁该下马谁下马

“等我出去就把你们全鲨了”

知乎用户 雑魚 发表

母诉科的又一伟大胜利

知乎用户 你竟然偷拍本宝​ 发表

和这个话题有点关系但是也没多大关系,

只是想起来一个黑色幽默,在韩国女权最嚣张的时候,地铁上的男碰到了她的身体部位,反手就是性骚扰 / 侵犯,也有人因此付出惨重代价,

后面男性面对这种情况,一旦有身体接触,只好迅速殴打对方,因为殴打顶多拘留或者赔钱,一旦定罪性侵犯就是好几年,两者相较之下,还不如直接打人痛殴对方。。。

知乎用户 Phoenix 丶 发表

明明是公权力失信,结果都在扯什么男女对立

都是小仙女的错,把她们都处理了就有青天大老爷了

知乎用户 龘飍飝 发表

写个回答标记一下

让我猜猜是不是又是判一缓一

知乎用户 是的呢 发表

大戏终于到高潮了,持续关注!

我赌 1 块钱的,张某有罪。(那么多支持张某、王某的,痛恨周某的,就不参与一下吗?)

下面是去年对案件来龙去脉的一些猜想,不知命中几个,拭目以待!

阿里女员工猥亵案猜想 - 怂侠艾之助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411851378

知乎用户 怂侠艾之助 发表

强奸罪的认定非常宽松,而且诬告也没有什么后果,这就导致了强奸罪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合法诬陷的工具

取消这种恶法是我的政治理想

知乎用户 带带小向晚 发表

男的好惨 关了一年多 没有证据表明猥亵

要管好下半身

知乎用户 知心强 发表

我们都知道他无罪

我们也都知道他会被判有罪

这就是中国司法

哪怕你装一下呢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个人感觉,拘押 300 天,无论判有罪还是无罪,都是公信力被消耗

知乎用户 慢慢​ 发表

美国的德普案 就是 标致性的 女方也是小作文 诬告。 女方赔偿,追加 500 万的惩罚性赔偿。

这事就有意思点,女方诬告,导致男方丢工作,名誉扫地,长时间关押。

导致男方经济损失,女方需要赔偿多少!

轻的话,以后就不需要法律了, 女性写篇小作文,网暴审判就好。

中国离日本 工作 交通 男女隔离 也不远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张某和长沙货拉拉这两个案子,真搞有罪推定搞不好都定不了罪,结果现在用 “指定法援” 或者超期羁押等等套路可以定罪定下来。什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要再学习学习。

知乎用户 最近早睡早起 发表

现在你跟我讲法,我都觉得你是在开玩笑。

知乎用户 响马 发表

预测一波 应该会判 10-12 个月 羁押天数抵扣刑期 走完程序就能放出来了 要是判刑少于 10 个月的话 要国家赔偿的 公检法丢不起这个脸

知乎用户 绝不放手 发表

很好奇,警方判了不予批捕。。。。这个为啥被羁押那么久?有懂行的大佬指点下么

知乎用户 破败 发表

世界既不黑也不白,而是一道精致的灰。

知乎用户 夜见蔷薇 发表

知乎用户 若非命 发表

今日朱军,明日诸君

知乎用户 井底蛙之说 发表

媒体又来炒冷饭蹭热点了!

请问开庭,民事刑事?以什么罪名呀?侵权、诽谤?张某妻子本人起诉还是代理他人控诉?

什么都不知道,竟然可以上头条?一些所谓的专家还要头头是道地分析?你为谁站台?

知乎用户 jssz74 发表

张某还活着就是个奇迹

知乎用户 驴白 发表

官老爷是不可能有错的,除非更大的官老爷说它错了。

知乎用户 心无 B 数​ 发表

虽然我是小粉红,但在这种事情上,确实比不上美帝。

知乎用户 蹦蹦哒哒车 发表

想到句话,今日朱军,明日诸君

知乎用户 天理鶴情​ 发表

相信法律的公正,该是双方都有错的就把事实一条条澄清。

知乎用户 最爱周慧敏 发表

知乎用户 流星​ 发表

匪夷所思。

我觉得如果真的有人要开上帝视角,出于某种更宏大的目的,要把一个事情办成铁案,相比这个张某而言,还不如抓这个王成文。

王成文购买了避孕套,有多次进出的监控记录,有证据更能服众。

在社会中,员工作为弱势群体,如果被公司领导惦记上了,更是无力逃脱。打击这类犯罪行为,对匡扶公众的社会安全感的意义明显更为重大。

而张某目前的证据显示充其量就是婚外情暧昧之类的。

对张某来说,包括对周某的原意,对公众来说甚至对检方来说,搞成现在这样,难道就只为一句大家说的骑虎难下吗?

唉。

知乎用户 赵肖田 发表

判一缓一?

知乎用户 李狗嗨 发表

说的是那个性瘾患者,在酒桌上与姓张的摸摸抱抱,回酒店给姓张的姓王的反复打电话发消息叫去房间约 pao,最后姓王的没搞,第二天一早又叫了姓张的来搞了一次,然后举报姓王的强奸她那个破事不?

还举个牌到餐厅得意洋洋宣布自己被强奸了?

这女人脸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母检法含母量太高,不能关注,怕被打拳。

知乎用户 龙鱼潜跃水成文 发表

先抛开事实不谈,男的就没有一点错吗?

知乎用户 头像不是本人 发表

或许法律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惩罚周某也未可知。

你想陷害的人我偏不予采取强制,你骗来参与构陷的人(小作文里保护起来了)我偏偏就羁押他个一年!

知乎用户 闪木 发表

替妓女立贞洁牌坊,这事古人一般不会明说更不会去做。嫖客不爱做这事。

到了现在,很多人恨不得天天喊。当然,他们也不会去做。奴才能做什么?

是的,嫖客和龟公在这个问题下达成完美共识:那就是妓女也许能洗白。

但龟公们忘了一点,嫖客们不会因此高看他们一眼。奴才和主人之别,不会改变一点点。

各位怎么看这些龟公的?

我只是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大雄 发表

白左在中国特色下的表现之阿里员工篇

知乎用户 李四 发表

如何能还原事情真相呢?

我可以给一个小建议:

直播庭审,原告被告都出庭,当场对峙。

可惜啊,这事,没有一丝可能上面的可能性。

法律论迹不论心,周就算包藏再恶毒的心思,在没有做到最后一步前,她都是无罪的。当然很可能,高学历的周女士知道分寸,最后一步得逞后,她也会是一朵洁白无瑕的莲花。

知乎用户 摆积木的叔叔 发表

还不如去看看德普,人家直播开庭

证据都摆台面上来看

知乎用户 完了芭比扣了 发表

货拉拉案翻版吗

知乎用户 花生 发表

啰,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企业越不越不喜欢招女性了。建议女老板公司只招聘女性。

知乎用户 fun 发表

赶紧反告她诬告,我等不及了

知乎用户 墨水墨 发表

不知道详情是否是这样,槐荫区法院。。。或者说可能后面上诉至济南中院都无望的话,能不能再上诉至高院。。。

知乎用户 小北方要吃菱饼​ 发表

大概率艳遇。

小概率监狱。

感觉,张某猥亵、侮辱罪背定了。

男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哇。

也许陈老师当年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女拳皇​ 发表

以后这种酒桌上不要带女员工了好吧

知乎用户 sofTsOcks 发表

这题我看绿藤市做过了,不是有标准答案吗?

判一缓一什么的……

知乎用户 何夕 发表

现在你一个人都不敢跟女的呆一块,就怕她喊非礼什么的。所以碰见女人还是躲着点

知乎用户 西安贷款经理 发表

事情到现在,挺清晰的了吧

玄子这种玩意更可恶!

知乎用户 文艺暴龙兽 发表

希望一切以证据和事实为依据进行调查,而不是女的写 “小作文”。最近海的对面,强尼戴普和前妻海后的案子也出判决了,事实就是那个女的满嘴谎言,胡编乱造,家庭暴力,没有事实和证据,用哭诉和小作文欺骗了数百万人,利用了女权主义者和“Me too” 运动。这警醒我们,女性中最坏的那一部分人可以有多恶心,我们不能让坏人绑架全体女性,必须用事实和证据给所有人一个交代。当大众用被鼓动起来的情绪去审判一个人的时候,这也太可怕了,如今已早就过了红卫兵那个黑暗的年代。

但是,现在趋势是谁的声音大谁就是对的,看检察院和法院这操作,肯定会全力把男方打成罪犯,禁止家属和男的见面(是个人都知道这是为了施加压力,摧毁男方反抗的意志,迫使男的认罪),不允许男方家属旁听(甚至开庭时间都不告知),不允许公开审理,连重要证人也不让到庭,而原告女方甚至也不用出庭。这男的得有多强的意志力和决心才能在这 300 天的羁押里撑下来…… 对了,多次延长羁押,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把人关了 300 天,并且不让聘用自己的律师,诱导使用本地法律援助的律师(懂得都懂),男方很难,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有立场了,但不是站在证据的立场。

最后不得不说一句,小作文牛逼,以后用小作文判案就好了。

知乎用户 微微的微风 发表

羁押一年了

没罪也得有罪

不然老爷们的脸往哪搁

知乎用户 Seiran​ 发表

超期羁押 302 天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在这次案件处理中谁撒过谎?撒过哪些谎?

周某和张某是什么关系?陈述和实情是什么样?

周某和王某是什么关系?陈述和实情是什么样?

周某、王某、张某配偶的态度是什么样?

知乎用户 互联网喷喷客 发表

所以这个女人到底想干啥

感觉自己打自己脸,现在她已经社死了

知乎用户 阿沙尘暴 发表

如果被判刑,大家可以用脚投票了。

比如招聘,比如润。当然也可以避开比较开放的公司和场所。

知乎用户 pmoe 发表

不是说是公诉案件吗?怎么变成自诉案件了?

知乎用户 穿过雾影的阳光 发表

兄弟,抗住了。

知乎用户 知行而已 发表

尊重该案的任何判决,判张某罪名成立也尊重。判张某罪名成立,对个人也有好处,就是以后再不必消耗时间精力关注锅内任何案件。对官吏或说郭嘉的主人来说,从此可以放开手脚,大展拳脚。

知乎用户 深劲精灵​ 发表

6 月 6 日,前阿里女员工事件张某被诉强制猥亵案,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当事人之一的张某,在被拘押 302 天后出庭受审。

7 日,张某的原辩护律师黄佳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申请了当事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接受调查和对质,但周某拒绝了。

张某妻子纪女士说,事发以来她已经 300 多天没见丈夫,一家人生活全被打乱。

“性侵门” 反转后提出控告

2021 年 8 月 7 日晚,阿里女员工周某在公司内网发长文,自述被上司王某文强迫出差、灌酒和性侵,被男商户张某在酒局上猥亵,引发热议。

事发当晚现场照片(受访者供图)

8 月 9 日凌晨,阿里巴巴公布 “女员工被侵害” 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 HRG 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事男员工王某文被辞退,永不录用,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

此后,济南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2021 年 9 月 7 日,王某文被行政拘留 15 日后踏上回家路,张某则因猥亵罪名成立被刑事拘留。

同年 9 月 27 日,张某妻子纪女士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控告周某诬陷,公安机关正式受案。

2022 年 5 月 21 日,纪女士在微博发声,称她丈夫已失去自由 286 天,“周某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出庭对质。”

2022 年 6 月 6 日,纪女士再次发微博表示,案件已开庭。

张某妻子称生活全被打乱

6 月 7 日,纪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丈夫张某被诉强制猥亵案 6 日已经开庭,但她没有被允许参加旁听,只能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外面等待结果,案件要审理三天。

纪女士说,事发后他也再没有见过丈夫,家里两个孩子总是问她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她却不知如何回答。“我们的儿子还有几天就要中考了,他的学习成绩近一年下滑很厉害,我却没有任何办法。” 纪女士说。

纪女士在槐荫区人民法院门口(受访者供图)

纪女士称,开庭的时间她之前并不知道,是前几天,她才从辩护律师处得到的消息。“昨天开庭前,我在法院门口本想看丈夫一眼,但工作人员不让我在那里逗留。” 纪女士说,自从此事发生以后,300 多天来,她与丈夫一面都没有见过。她要照顾一家老小,也没有时间出去工作,只能偶尔做点零工补贴家用,年幼的小女儿只能拜托亲友临时照看一下,生活完全被打乱。

纪女士此前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公公患有严重抑郁症,婆婆母亲重度风湿加上红斑狼疮,她自己的父亲癌症晚期靠化疗维持,还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需要她照顾,一家老小全靠她一个人撑着。

被告方曾申请周某到庭对质

纪女士说,他们希望此案的重要当事人周某出庭对质,但对方不肯出面。

纪女士微博截图

此案此前由黄佳德和王春丽两名律师代理,但是因为开庭时间一拖再拖,后来黄佳德律师因为疫情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辩护。7 日,黄佳德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去年在代理该案时,申请了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同时申请了重要当事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接受调查和对质。法院同意并通知了周某到庭,但周某拒绝了。后来的辩护律师又申请了重要证人王某文到庭,王某文表示愿意到庭说明情况,但法院没有同意。

王某文律师郑晓静也向记者证实,王某文确实表示愿意到庭

知乎用户 微风细雨 发表

法治?你说法治我都想笑

知乎用户 在冥王星护球 发表

普通的刑事案件,只是涉及到阿里的员工,才会有人关注。

不然每年那么多跟性骚扰、强制猥亵或强奸相关的刑事案件,为什么没人去叨叨呢?

连吃瓜都要看对象,不然就不香了,是这样吗?

知乎用户 AA 普罗大众​ 发表

坦克大战,坦克赢了

知乎用户 杨小白​ 发表

已成铁案。

完了。

全都完了。

知乎用户 糖糖讨厌马猴烧酒​ 发表

加速,加速加速,周某这个小作文继续祸害那些真正需要小作文申诉的可怜人,我倒是要看看,拳都是不是要多个兄弟了

知乎用户 燃气热水器 发表

这不是阿里前女员工性侵案,这是阿里前小仙女小作文诬告案。

知乎用户 银霜 发表

只有一个问题,这案子是自诉的?如果是自诉也能由公权力拘留?还是公诉的,提问的写错了?

知乎用户 冥河艄公 发表

希望开通捐款通道支持他

知乎用户 海暴 发表

一审如报道当中有这么多的不利,也就证其无罪辩护或许已经是十分艰难了。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之下,如何压缩刑期,或者提前想到一审之后的事情,证人都直接不出庭接受询问了,且已经想到一审之后的事情了,并表示,如有帮助,将继续服务。为何不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呢!则在刑期方面会有一定的考虑。

知乎用户 心海 11 发表

之前不是闹过一出,反转了么?又来?

写作文抄袭可不好,容易不及格。

知乎用户 hello world 发表

法律有法律的流程,但是只要是被卷入到法律流程中的当事人无一例外会经历各种煎熬,其心理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对像文中的女士来说,这种事件更是一种突发事件,给她造成的心理冲击应该是挺大的。加上后期的等待和奔走,心理上受到的打击是双重叠加。

希望我们的司法机关,是不是可以考虑,提供一些公益类的心理援助,给这些处在长期司法流程中等待的当事人。法不容情,人间有义。

知乎用户 Jean​ 发表

我很好奇这种诬告的案子,对方能不能反诉她或者用寻衅滋事起诉她

知乎用户 现在很想见你 发表

请问为什么不叫阿里女员工周某诬告案?()诬告说不得?

知乎用户 张烜铭​ 发表

判一缓一。

姥爷们不要面子的吗?

知乎用户 I 爱母意思 发表

长沙分局是吧,坚决办成 “铁案”

知乎用户 us 家 发表

约翰尼 · 德普胜诉才一个星期,张某的这个案子要是依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他有罪,被人拿来比较一下那就很有意思了。

知乎用户 劈波斩浪​ 发表

关注时间

知乎用户 起名 发表

8 月 10 日进去的,6 月 6 日开庭,差不多 300 天,十个月左右,有牛逼的解释一下这个合法么

知乎用户 我爱健康 发表

你说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JPG

知乎用户 卯月乂 发表

法院形同儿戏。

知乎用户 非必要不说话 发表

先把你关一年 认也得认 不认也得认 你不认那不就说明老爷错了吗

知乎用户 1Q84 发表

关注本次开庭结果。

知乎用户 云雀 发表

德普看了直摇头

知乎用户 人畜无害 T 老师​ 发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知乎用户 业余摄影师泼猴 发表

搜狐这标题就真的是地摊文,小学生都能写得出,沦落这这种地步。怪不得在国外媒体总是低人一头,只会窝里横。

知乎用户 huam 发表

本质来说是警权不受限制,公权侵犯私权的问题。

我不认为是女权问题和互联网舆论问题。

舆论当然是高涨的,影响了很多。但是那时候的舆论,是官方通过吴亦凡案,无限上纲上线,亲自下场认证的。

所以还是公权问题。公权在文化领域的问题。

知乎用户 少女周周 发表

这是阿里的企业文化了,见怪不怪

知乎用户 周正非 发表

6 月 8 日更新:

果不其然,张妻更新中已经开始根据剧本,庭审尚未宣判就开始在说法官不公了。但这样一个自述是小人物的人有这个胆子一个人去做这种干扰司法的事情?看起来只不过是被人忽悠占到了前台,仔细想想谁能从这场官司的拖延和搅局中最大获利。

很滑稽的是,张妻说王某文要出来作证。法官否决,暗指法官不公。问题是法官为什么要允许?一个与此案有极深利害冲突和关系,和本案当事人之一还有正在进行中暂时中止的诉讼纠纷的人,出庭作证的证言能有什么公信力?利益冲突本就是证人有效性中最大的禁忌,法官不予理睬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毫无问题啊,不懂这个操作,纯粹抹黑公检法么?

很好奇,下一步张妻这个账号会做什么,会不会联系一些其他资源搞出类似成都 49 中那样的事情?毕竟已经有微博知乎账号在拿德普的事情说事了,也有人在评论区主张放外网闹大。真要这样,把自己弄成政治敏感对象,实在是脑子发昏了。

这种案子,**一个常识,公安和检察院都认为你有问题,分属利益不同的政府和法检系统的部门都看过觉得你有罪,基本肯定是有罪逃不掉的。两条调查线不同出发点都调查取证认定有罪,还有什么好冤枉的?**真以为任何案子都可以公检法一条龙打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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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知乎上不少 ID 去年 12 月份,法院发通知的时候,还嘴巴老说是刑事自诉,不是公诉,怎么样?就你们这些仇女白嫖二把刀的法律知识,也就这点水平了,结果呢?打脸了吧?公诉!

其实,这个问题挺好回答的。公安的立案调查,申请批捕,检察院的批准逮捕,提请公诉,法院的阅卷和批准立案,通知双方,最后开庭。目前看起来不存在什么超期羁押的问题。很多回答看起来真的很没有法律常识。不是总时长长就是超期羁押。是否超期羁押针对的是各个环节而言,所以你要说超期羁押就必须说清楚是哪个环节超了。而且每个环节中,一旦出现额外的步骤或程序,比如补充侦查等,时长是重新计算的。

至于张某妻子微博知乎上说的公检法联手冤枉张某,**都不是一个系统的,如何联手?公安属于政府体系,检法属于法检体系,互相制约的制度安排怎么联手?**另外,说的很多程序看着简化为公检法三个字,里面牵涉到不同的科室和部门,这个案子不是小案子么,周某要有多大的力量能够打通公检法的所有关节来达到目的?然而具有如此大力量的周某,居然无法阻止警察在第一份通报内讲出自己隐瞒没讲的部分,打了自己的脸?这合逻辑么?就这个还挟持公检法?白嫖男们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

张妻微博上一直纠结的两个问题:律师和周某到庭。先是纠结律师之一不能实际到场,疫情关系,律师不能到现场可以远程接入啊,云庭审,上海在疫情期间都是这样干的,一定要到场干嘛?打群架吗?上海律师过不来,法官提议要不你换个本地律师吧没疫情影响,跳起来说这是剥夺自己请的律师,挨到后来实在不行,原定律师过不来,换一个律师吧,法官敲定开庭时间,新换的律师又说庭审时间自己走不开,这律师真把你的案子放在心上么?三番五次因为律师的原因定不下开庭时间,法官一定要惯着你么?敲定了开庭日期,结果被说是强行开庭,决定开庭日期是这是法官的裁量权限范围之内好吧。

搞笑的是今天看新闻,说第一天开庭两位律师,今天和明天庭审只有一位律师,情形很不利,真当是打群架?打官司是讲证据和依据法律,说理的地方啊。不利本就是你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来证明张某无罪啊。看了最新的微博,开始直接攻击审判长法官了,失心疯了!

再说周某到庭,**这案子又不是刑事自诉,也不是民事诉讼案件,公诉案件的原告是检察院,当事人不出庭岂非很常见?否则杀人案都不用庭审了,当事人死了,怎么出庭?**更何况隐私案件,当事人法律允许她回避啊。就没懂,又在微博上发起投票(好笑的是投票每次都是两个选项一个方向,投了个寂寞?)。法律程序都按照自己的意思来改?

整天说拖延 300 多天开庭,大家不是傻子,各自算算,12 月中旬通知立案准备庭审到现在在上述这些事情上浪费了多少时间?

还有,**庭审前法院按照法律救济原则,照例询问张某是否认罪认罚,这也能拿出来说事?**说是强行定罪?这明明是法律给予刑案被告当事人的权利好吧,如果开庭前认罪,后面万一判定有罪可以酌情从轻,这是给所有刑案当事人的,又不是只针对张某一个人。当事人可以说认罪也可以说不认罪,难道说了不认罪就不给开庭了?

所以,不是说这个案子自己肯定赢的么?那搞那么多法庭外的操作干嘛?让庭审稳步进行啊,庭审完了出结果大家又不是没有眼睛,无罪就是无罪,有罪就有罪,尊重法律,现在的架势就是通过场外操作先定个调,硬要造成判张某有罪就是公检法不公的舆论氛围,这就吃相难看了。再说,张妻法院不认为她是当事人,我相信她自己都不完全了解调查的整个过程和全部的证据,所以微博文字上翻来覆去就是那些东西,和她相比,我宁愿相信公检法。

最后,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现在不能旁听,谁知道是谁提的回避的请求呢?毕竟王某文出了事第一时间告诉的是他老婆,而张某,第一时间找的是他的姐夫。还不说明问题么?

无罪辩护?那么如果判定有罪,应该是三年起,没有缓刑了。请的什么律师啊?那么头铁让自己的客户去试万分之二的无罪率?张妻到底都在和一群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个个都在坑她,怕不是被人利用当了棋子还不自知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希望严惩这个侵犯阿里女员工的普信男,法律的公正性容不得舆论左右!

知乎用户 陈萌萌派蒙 发表

阿里女员工案今日开庭,该案舆论热点持续,其中隐蔽的法律过于粗糙引起的司法不公正问题,却少人问津。

该案中的警方通报称 “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这是一个群众非常熟悉的措词,比如“没有证据证明有他杀…、有诈骗..、有 xx 等,犯罪事实发生”。这一“万用措词” 证明法律不健全,已造成大量司法不公正,有必要全面改进法律存在的大量瑕疵、促进司法公正。这一结论是否成立?且待进一步梳理:

该案事实是清楚的,强奸行为基本是事实,但没有证据证明。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是警方,换言之,警方未充分履职,与法律广泛不健全有关。

**一、法律对强奸定义严重错误:**强奸的本质是两个法律事实,一是、有性行为发生;二是有强迫行为。正确定义,应当是 “有强迫的、性行为”(中间的顿号,必不可少)。定义为强奸是重大错误,使大部分公众误以为强奸是一个法律事实,也导致警方举证错误。警方已认定有强迫行为,但是无法认定被指控行为是不是存在?已认定的行为是不是属于性行为。各位,法律至今还没有准确定义强迫、与性行为,这可是要不要坐牢的大事,绝对不能想当然,换位思考一下,是吧。

以上事实证明:(一)立法未尽谨慎、细致义务;(二)群众缺乏与公权有效沟通渠道,公权尚且缺乏纠错机制。因为这类问题很多、很容易发现,但一直无法改正。更加可怕的是,被学院派视为圣经的教科书,如果…,后果很严重的。

**二、法律对证据认定的方法,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有罪无罪,证据说了算!法律未对证据认定与获得方法进行具体规定,理论上一切违法、犯罪都是不能成立的。于是,无论有无犯罪事实,判刑在法律层面都是不公正的。

1、用简单事实说话:(一)最常见的民事借款:法律未具体规定双方当事人举证范围。于是,以下辩论无法得出结论。被告: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借条是真的;好吧,我退一万步就算是真的,也不是我方真实意思表达。可能是对方趁我醉酒或思想不受控制情况下获得的,因为我根本就没这个印象;什么?有转款记录,呵呵,对不起,对方曾经私下借了我的钱。然后,本案成了悬案;(二)本案:法律仍然未具体规定双方当事人举证范围。于是,以下辩论无法得出结论。被告: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有性行为发生;什么?有体液、录像,好吧,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不是自愿的,更没有证据证明,这不是不友好的性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对方引诱,我才是受害方;请法官大人明鉴,为我作主呀,我冤枉的;什么,我没证据证明,那么对方也证据证明吗?;还是疑案从无吧。

2、以上事实证明:(一)立法缺乏必要定位;(二)法律缺乏必要基础;(三)当前司法可能皆错误,审与判只能回归人治。

3、证据规则怎么说:这话不假,民事是有证据规则的,刑事没有。但民事证据规则是没有效率的,因为全部规定都是变量,没有定量,最终等于没有规则。理论派可以抬杠,胎儿 DNA 绝对可以作为证据!NO、NO、NO,曾有个酒店服务员,收集富豪抛弃的体液生下孩子,各位怎么看?怎么想?

这绝非抬杠,而是经得起质疑与辩论的,也欢迎质疑、辩论与批评。只要能促进社会进步,挨骂也可以,总比冤案强。
限于篇幅,以下内容视管控与讨论热度后续。

三、在法律缺位于证据认定情况下,如何实现本案公正?

四、法律应该如何定位?证据应该如何定位?

知乎用户 赤脚医生 发表

丝毫不同情这个张某,活该,自己有家有室还去约炮人妻。

想当曹操是吧?

曹操在宛城的下场可比你惨多了。

知乎用户 六皇蝙蝠人 发表

货拉拉案司机负多大责任可以说存在争议 (顾客东西多、有点抠但并未违反约定,司机缺少必要的包容心,服务态度有问题;情商、察言观色能力太差,顾客显然问了不止一遍,即使是无意,沉默不语客观上产生了恐吓效果)。张某纯属出轨,和犯罪根本不沾边。

有人动不动就喜欢上升到性别对立,要不要扩大为杭州、济南地域矛盾?或者阿里、联华的企业矛盾?没必要反应过度,中了美国人的奸计。挑唆他国性别、民族对立,作为一个缺少足够长历史的国家,他们可能还不了解什么叫失信于天下。


有人因为周某小作文撒谎,就说不再相信任何女人的小作文。那么张某妻子写的算什么?可不可信?王林清不是女人吧?核心问题不是小作文、大作文,而是谎言和欺骗、利用公众。证据都可以造假,何况举报信。以后再出现 * 某在网上写 “小作文” 求助的时候,不一定又是污蔑,可能真有不公或者冤屈,需要具体分析。你的感情被欺骗事小 ,别人追求公正事大。我们可能还会被误导,但一般不会一直被误导。

类似先入为主的问题屡见不鲜,08 年汤兰兰一案同样以口供定罪,即使被告喊冤,大家却普遍不愿考虑诬告的可能性,因为汤兰兰看起来太可怜?法院因为想不通为什么要诬告而采信,那么谁又知道周某为什么要诬告(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

站汤兰兰的说质疑者是吃人血馒头、二次伤害;如果父母村民有冤屈,从他们的角度看这些言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

知乎用户 噜嗦打喷嚏 发表

为了个高薪的工作,还真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呀。利益面前人人都要低头

知乎用户 小号再战 B 乎 发表

猥亵女性,必须重判!!!

知乎用户 流汗黄豆 发表

没有靠近漩涡的资源就不要随便发声,你打过的每个字都是一片雪花

知乎用户 灵雨​ 发表

有人看过关于这个阿里的的报道,认为涉嫌案中的张某不是没有罪吗?怎么还被关押?

可 6 月 6 日法院依然开庭,说明检察机关并没有撤销此案,依职权提起了公诉。

还没有判决,他在法庭上依然是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都只能等法院的判决。

真真假假,具体案件的走向,大家并不非常清楚事件的内幕,不好作过多的评述。

抛开此案不说,但此案带给我们一些新的认知:

入职场的人,都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不管性别。

1、对于女性来说。

职场骚扰不会销声匿迹!因为人性的使然,恶念从来不会被灭绝!当女性发现有苗头的性骚扰时,就应用行动坚定告知对方 “不”。因为在职场上有些男士是试探性的,开始也不敢有大动作。可一但他发现,女的胆小懦弱,怕事,他就变本加厉。如果女性义正严辞地拒绝,但对方却依然不肯放弃,而女性又过弱小,不防辞职。要知道,你是珍贵的,世上唯一个,怎可为 “五斗米折腰”!

2、对于男性来说。

职场骚扰也存在,但数量上肯定会比女性少。这是受文化、认知决定的。

男人碰到这种事,也要拒绝,不能认为此事男人不吃亏。事实上,被迫,就是侵犯人的权利。

3、重点是要有身份、有地位、有能力的男人来说。

更要 “保护” 好自己。

第一:可以避免被人用美人计讹上;要知道 “免费” 的午餐是不存在的。免费才是最贵的。

第二:对妻子的忠诚度和对孩子的父亲责任都需要男人常常自省。

生活不易,前行的道路上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知乎用户 法律人涂涂​ 发表

逃学威龙 3 里叨哥说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搜狐新闻

你是营销号吗?什么阿里女员工侵害安?这个女人因为说谎被阿里开除了,还有脸谈侵害?她侵害了别人?

知乎用户 冰之恋 发表

上面有个爱元神爱国家的直接宣布了结果

知乎用户 薛定猫饿了 发表

* 检法:“警惕登子打德普牌”

警惕美芳搬起黑珍珠号砸自己的脚!

知乎用户 萨伏依 - 尼斯 发表

回答完之后发现问题直接被降级 首页也没了

算了 没意思 等官方通报吧

不过等不等也无所谓了 公信力什么的就是这么消然殆尽的

退一万步说 张某的确也和周某 “接触” 了

再冤也没人家货拉拉司机冤 唉


本来想讲讲自己了解到事件经过和看法的

但下班后一直在这问题下浏览的我在绝大部分持有相同想法的回答中发现了几个账号

有反串看热闹的

有为某人或某机构辩解洗地的

有站在法律高度对我等屁民一顿输出的

也有将我等屁民打入美分阵营的

我怕 就不多说了

贴个当时的警方通告 能看出很多东西

本来还想贴个周某的小作文对着看的 但原版截图没找到

有兴趣大家可以去找找后期加工质疑小作文的版本 更直观

还有王某和张某两位妻子的发帖

还有一些所谓在场旁观人士的证据例如出租车司机 (不知真假)

事件越看越清晰

所以这都能延 302 天 我是真没想明白

知乎用户 飯遭殃 发表

奸出妇人口,诬告零成本,收益高。如果阿里当初不招女员工啥事儿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越南的法律简直视同儿戏,一再被舆论裹挟,行政干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田园小仙女,她们颠倒黑白. 瞎编乱造. 添油加醋. 无事生非的本事,在全世界她们都是排第一的。一定永远记住:她们说的话没有一句真话的,她们的话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相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有的人好像没分清人,这个张某是济南华联的,不是阿里的王某。

王某妻子比较厉害,王某已经被放了。

张某的事就比较复杂了,前一天确实摸了,后一天拿着避孕套去了,中间留了一段时间,最后拿走内裤了。

如果张某拿不出在这之前和周某 XX 的证据,周某要是咬死他只是勾引王某,张某就危险了。

免费的就是最贵的,男德可以不守,但多用文字,语音,或者电话录音功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嫌疑犯老婆还不离婚,是打算过年吗

知乎用户 知乎故事会 发表

挺好奇的,强奸简单点被定义为 “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进入”。

一种最容易获得的证据是精液和身上的暴力伤痕。

但房间内一般不会有监控。在强奸犯没有留下明显的伤痕(双方力量悬殊时,这并不难),不能证明女性意识不清醒,强奸和猥亵也确实发生了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有些事情自己如果只是看客,那终归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再痛批一下小作文作者和假女权,一切都 so easy(我也讨厌捏造事实写小作文的傻逼,田园女权同样是傻逼) 。那如果受害者是自己朋友,家人,女儿呢?

现实是,有不少真真实实受到了性侵犯,难以拿到证据的受害者,她们只能忍气吞声,这种忍气吞声进一步导致了更多的受害者。

被强奸或猥亵,给女性造成的内心伤害往往很大,不少人需要一年甚至很多年时间来治愈。

那被动沉默者怎么办?如果真的被侵犯,但靠法律维权壁垒重重,女性该做什么选择?网上曝光只能是不得已的途径之一。

强奸案件中能拿到证据的,占比寥寥无几,熟人作案占强奸案的一大半,许多受害者都没什么防备,也没想到报警。

除非法律和客户允许酒店房间内装监控。


看过有关犯罪学的书,了解了过国内外强奸事件的一些情况。也因为身边有人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想要报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嗯,如果不是我问起,女生也不愿意说)。我们曾帮助受害者女生曝光过(熟人作案),但曝光的帖子很快被那个强 J 犯举报了删了。这个强 J 犯后面继续肆意妄为,后来又找到了更多的受害者(对,他没有停手)。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作为她们家人 / 朋友的我,都觉得挺无奈的。

知乎用户 卓梁​ 发表

这个时候让我们多关注美国枪击案,少看德普案 好不好,同胞们。

知乎用户 莫回头 发表

差不多了. 判刑一年, 缓期一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me too 运动它最后还是来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惊讶)

人人自危地时代来临了!

记住:随时和女同事保持一米的距离,不在任何情况下发生身体基础,一对一见面只在有透明窗口的会议室,拒绝和女同事有任何私人联系

知乎用户 steamworkshop64 发表

一个荡妇,左手媒体,右手法律

自由女神来了都得老老实实站她那边

想想都害怕,阿弥陀佛

知乎用户 欧阳那啥 发表

张某随身携带 QJ 工具,建议判处死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事件一再反转,已经看不到真像了。

我现在的感觉是,我已经不在乎真像了。我只在乎最后的结果。最终判决是什么就是什么,无论判决是否基于真像,是否是正确的。毁灭吧。

他已经被关了三百多天。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已经有罪了。真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平凡人活在这个世界,运气也是重要的实力。运气不好,遇到奇葩的 120 接线员,遇到奇怪的女乘客,没有证据却成为罪人被关起来,除了苦笑一声摇摇头,也怪不得什么。

这就是这个社会的普通人会遇到的事情,你我皆是如此。

知乎用户 林绵 发表

检察院这么搞再不管管早晚要死几个。

制度不出清市场自然会帮他出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羁押时间过长的,基本可以认为是冤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灵活依法治国

知乎用户 牧人 发表

按照货拉拉和阿里案,吴亦凡无罪概率大概有 60% 了,原本五五开,但是按检察院这么搞难说了

知乎用户 小刚吖 发表

张某才是真的惨,一大早被叫去房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张某实惨,张某的妻子更惨。

不管犯没犯错,有没有罪,从去年羁押到今年,这几个月他们夫妻两都是没有工作的了,有没有收入不清楚,倘若还有房贷,这个家庭真的是毁了。

宣判完之后呢,这个家庭的后路如何,还有人会关心吗,张某被羁押的这些日子会有补偿吗,这件事情带给普通人的反思又是什么,法律保护的到底是谁?

知乎用户 曲润 发表

看题目实际的被告被写成了原告,fakenews 还是你在行啊

知乎用户 霭霭停云 发表

还是那句话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你把危墙拆了不就得了

如果你是一个职场普通男性 你只需要跟自己的女朋友打交道 其他女同事除了办公不要接触 一群哥们还不够打发时间吗?

如果你是人事或者公司老板 不招女性员工不就完事了吗 惹不起还躲不起是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阿里女员工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案,6 月 6 日,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当事人之一张某,被拘押 302 天后出庭受审

“之前的两位律师半个月前被换掉了一个,他手里还有另一个案子,只能出庭今天一天,剩下两天只有一位王律师孤军奋战。” 张某妻子纪兰(化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尽管情况对他们不利,但仍将与律师坚持为张某做无罪辩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

也有部分网友爆料说话!有意思,自从真相反转后,这个话题的流量就少了很多,头部大 V 很少参与,多少人邀请了也是装死。

当年刚刚爆出性侵事件时,正赶上马云外滩峰会暴雷,蚂蚁金服被整顿,舆论正要收拾它,瞌睡送来枕头,全网集火阿里。

为什么现在大家不想参与了?

一网友老猫认为有两点原因。

第一,当初义愤填膺的情绪基本宣泄完毕,网民们满足了自己锄强扶弱的道德优越感,翻转了无非是双方都不算好鸟,自诩正义的网民被打脸后,自然意兴阑珊。

第二,或者是这才是第一,如果真的做实翻转,说明当初抨击的阿里企业文化其实没那么恶臭,大家没热闹看了。

舆论希望看到这样的阿里:一个代表资本之恶的买办企业,因包庇强奸犯而被正义铁拳制裁;

而不是现在这样,一个被猥亵乌龙,反复上热搜占据公共资源的桃色丑闻。

这些年阿里问题很大,需要整顿,但有一说一,阿里被大家痛恨,其实也有代人受过的一部分,阿里纵然作恶多端,但究竟是谁,让阿里这么肆无忌惮?

是资本吗?

可一张红头文件下来,资本巨头蚂蚁金服还不是说停就停?

一篇社论下来,马云人设还不是说塌就塌?

让缴 182 亿的天量罚金,一分钱都不敢少缴纳,一秒钟都不敢拖延。

资本真的这么牛逼,这会怎么不牛逼了?

还是说,允许他牛的时候,资本就能牛;不许他牛的时候,资本就萎了?

整顿资本是好的,当然要整顿,但如果只整顿资本,而不改善其他方面,无非是把马云换成牛云,阿里换成阿外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网友王明认为这阿里女员工诬告案和货拉拉的案子都很值得思考。

虽然都说小作文无敌,T 利女,媚女,把锅男当耗材。

但为什么这案和货拉拉案,受害男人的妻子出来大声疾呼,

“求 T 高抬贵手,不要杀良冒功,放过我丈夫,放过我们家。”

为什么锅男的妻子不属于女人?不属于獭利女的一部分?

很简单,锅男的妻子,女儿,母亲一旦和锅男站一边,

就被开除了 “女籍”,失去了统战价值。

T 的本质是精致利己,唯上唯利。

T 利女,媚女不是目的,而是利益。

知乎用户 北默南城 发表

现在张某妻子说他已经失踪了,估计他们要采样刑讯逼供的方式,屈打成招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拳城济南

丢人丢到家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桑条无叶土生烟​ 发表

《阿里女员工诬告案》开庭才对

知乎用户 茶好喝 发表

盲猜结果,判一缓一,无完整庭审直播记录。

知乎用户 淡漠 发表

愚蠢的越南人: 来世还是越南人

聪明的越南人已经准备考雅思了

知乎用户 隔音玻璃安装 发表

知乎用户 DarryXu 发表

我们知道他没罪,她们知道我们知道他没罪,我们知道她们知道我们知道他没罪,但她们显然会给他定个罪

知乎用户 江淮客 发表

自从经历过一些事之后,我对公平、公正、正义… 等,对特别褒义的词,有一种特殊的厌恶感,有时候会恶心到想吐。

然鹅,我们生活在这个地方,沉默也许是最好的方式。

一声叹息,只能祈祷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只能依靠祈祷~

知乎用户 老段讲项目管理​ 发表

嘿嘿,关了快一年,该怎么收场呢?

有乙烯,有乙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事实证明公平需要流血,多来几个杨佳就老实了。

知乎用户 不要偷看 发表

小作文造的孽,是会还的

知乎用户 匿名网友评论 发表

又不是什么涉嫌穷凶极恶大罪,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要关人家 10 个月???

知乎用户 健康雾化 发表

910 之后,长沙变成了拳都,哦,说错了,差点忘了,长沙前几天让那个有前科应该判死刑的 qj 犯判了个死缓,就凭这个长沙不配成为拳都,不配成为女性友好城市。

所以,济南这是打算借此机会挑战长沙? 让泉城变成拳城?

知乎用户 天星月辰 发表

纪岚介绍,她是端午节时才从律师那里得知开庭时间的,而 她之前一直在打听。 在具体开庭日期之前,原来的两名律师也换成了一名。
“5 月初,我接到法院通知,原律师黄家德因疫情无法参加,张某要求更换律师,我在法庭上看到了张某的手写字条。 黄家德律师、王春丽律师代理此案,如果真的因为疫情不能出庭,他们将更换律师。” 纪兰说,由于时间紧迫,黄家德律师确实无法出庭,所以他推荐了当地的律师接手此案。 然而,这位律师才开庭半个多月,对案件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而且,律师手头还有一个案子,两案的审理时间有冲突。
“我们的案子要开庭 3 天,他只能出席第一天,剩下的两天王春礼律师一个人打。情况很不利,但开庭前我们就认识了, “这两个律师都决心这样做。认罪。” 纪岚说,她不让座,早上在法院外面等了一会儿,才回家照顾孩子。
仍在隔离中的黄家德律师表示,开庭时间很仓促,会对案件的辩护产生影响。 如果委托人以后愿意委托他,他会继续跟进案件代理。
纪兰说,审判中的重要当事人周某没有出庭。
6 日下午,当封面记者联系周某,询问其为何未出庭时,周某给记者发短信核实身份,未再回复任何问题。
此前,周某曾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此案已委托律师办案,不便多言。 他相信,司法机关会坚决抵制一切谣言,对不实言论追究责任。 是的。 [H]
未解之谜
“他确实犯了错误,但我不相信他犯了罪。”
“他被拘留了 302 天,我在数 每天的日子。纪岚说,她和张同学在学生时代相恋,毕业后结婚。张同学的工作和生活都比较单调,不灵活,从小到大工作了十几年。 技术主管。
纪岚说,具体的不雅情况警方没有报,案子的谜团还没有解开。
“是外遇。 他确实犯了错误,但我不相信他犯了罪。 如果他真的是一个取笑他的人,我绝对不会为他竞选。” 事故发生后,纪兰河对家人关闭了朋友圈,不断在网上发帖,并多次跑到相关部门。 那天,依然有人在私信里辱骂她,但她依旧坚称张是无辜的。
纪岚说,过去 302 天,她是家里唯一的依靠,双方老人都倒下了 生病反复,两个孩子时不时被亲戚照顾,她的生活也因为这件事完全失控了。
失控的不仅仅是纪岚一家 事发后,王某文被阿里辞退,永远不会被聘用,其妻子出具文件称其申请劳动仲裁,并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名誉侵权,进入漫长的诉讼期。
2021 年 11 月 25 日,周某奇收到公司发来的邮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补偿或补偿。 公司认为,周某广泛散布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
周某认为,在案件还在审理期间,他已被免职,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权益。 同时,她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撤销不予逮捕的决定,对王某文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封面记者在中检网看到,淮阴区检察院 2021 年 8 月 25 日发布的依法准予逮捕张某的决定依然可见,但 9 月 6 日才公布 , 2021. 不批准逮捕王某文的决定未经过搜查。
案情回顾
2021 年 8 月,阿里女员工周某在公司食堂散发传单,并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出差喝醉了 招待客户,被客户代表张某调戏。 公司领导王某文将他送回酒店后对其进行性侵。
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淮阴区警方事后通报称,他们对张某和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强奸罪。.
2021 年 9 月 6 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王某文的决定。 淮阴区警方终止对王某文的调查,决定对其拘留 15 天。

知乎用户 小鳄鱼共享童车 发表

微博阅读 4.6 万

知乎用户 伯爵 发表

感觉大家对这个案件里面的张某和王某没有区分开

王某感觉确实是被诬陷的, 但张某确实把别人内裤拿了啊, 感觉告张某没啥问题啊

知乎用户 HardyMarmot 发表

这种新闻就是骆驼身上的稻草,骆驼迟早要被这些稻草压倒,等到骆驼被压倒的时候可不要怪人矫枉过正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只能对张某说声加油;

张某也是企业管理人员,是有毅力也有脑力的人,希望他对得起读过的书,希望他坚持住。

经济开始下行了,女权命不久矣,大胆预估,5 年后,男权会以父权的姿态,挥舞着封建礼教这上古神兵,强势镇压女权;

到时候张某出来,讲讲自己的故事,振臂一呼,从者甚众,千万网红,大笔捞钱;

祝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小管家不让我评论我只好直接回答了

知乎用户 r89yu27m​ 发表

等着看后续

知乎用户 一个人 发表

公检法系统不是法外之地!

知乎用户 灰烬使者 发表

周某今天被法律制裁了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

知乎用户 地精芥末蘸蚌肉 发表

我愿称之为最强。

以前我以为小作文只存在于夫妻,第三者,公职人员这些群体之间才能产生打击效果,打击的更多的单独的个人,没想到这篇作文,影响范围之广,知名度之高,称之为最强一点问题没有。

自从小作文一经问世,阿里从员工关系,管理,结构,企业文化多方面引起了剧烈的动荡。

导致股价都蒸发了多少亿了?

一篇作文多少股民不敢说倾家荡产,但很多人损失惨重是一定的。

这是阿里!算是互联网巨擘企业了,照样该蒸发就蒸发。

感觉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和证监局同时介入,都有操控股价的嫌疑了,哈哈。

我愿称之为 “短短 3 句话,我就让阿里蒸发了上亿 “之资本界的半边天。

用一张嘴能产生这种级别的股价波动,我认识 3 个人。

一个是阿妹大统领川建国,一个世界首富是马斯克,还是一个就是这姐姐。

真是股民们泪崩,资本家流泪,华尔街之狼都得直呼:“姐姐 666.”

但我相信阿里是一家伟大的企业,是一家能扛事的企业,相信阿里这家企业也一定会给女性更加透明的工作环境,更加健全的保护机制,不要害怕雇佣女性员工,里里向前冲,姐姐永相随。

姐姐就是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bskkey 发表

要是多出几次这种事,国男早晚彻底觉醒,提前进入西方躺平摆烂阶段。

知乎用户 kishow 发表

搜狐新闻,脸都不要了

知乎用户 勃带路 发表

也不好看啊,图啥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有证据,肯定不能认罪,最后关键时刻,千万不要 “被认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答案是判一缓一。

我对郭楠的未来一片悲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已经关了一年了,审不审都没意义了。后续可能是,罪行成立,判刑一年,然后马上释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终于到了法院了,我就想知道这件事儿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快开庭,快开庭

我始终觉得,周某在这个案件里,前后说辞明显漏洞太多,存在欺诈行为,我朋友坚持认为高等性别,不可能有事,还说之前和司机发生冲突的小仙女不也只是道了个歉,互相原谅就没了?

所以,我和我朋友为这件事,赌了一顿饭钱:

如果案件最后结果出来,判罚周某存在诽谤、欺骗等行为,哪怕只是口头批评一下,就是我赢,他请我吃一顿饭;

如果案件最后只是提到张某和王某怎么处理,周某没任何问题,就是他赢,我请他吃一顿饭;

现在就看我俩到底谁赢了,感觉可以先把饭店找起来了

知乎用户 Mfsital 发表

越南说自己是个法治社会,塔利班都笑疯了

知乎用户 HaWeiBing 发表

事实清楚的很,为什么要拖这么久?司法部门天天不上班的嘛?

知乎用户 小哥满满 发表

按闹分配,何时休矣?

不管结论如何,我希望可以看到完整的审判经过。

知乎用户 噢被 发表

得亏这男的是阿里员工,要是个苦工,婆娘估计早不管了

知乎用户 幕后贼首 发表

能不能让张某讲讲细节,那不就真相大白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对比刚刚尘埃落定的德普案,真是令人感叹

知乎用户 夏虫 发表

周某已经退了一万步了,请张某之妻及早悬崖勒马。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上一个诬告诽谤的 amber 已经败诉了,恰好就在前几天作出判决,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前进进​ 发表

之前有个吃饺子没蘸酱油被抓进去一年的,出来之后起诉,导致所有相关人员全部下台。

之后就学精了,不签字认罪还想出去?

出去了让你告我是吧?

很多人义愤填膺,但这只是正常的流程罢了。

不必大惊小怪

知乎用户 小楼寂寞心予月 发表

希望不是被诬告

知乎用户 可可家里 发表

“依法治国”

知乎用户 风信子 lxl 发表

感觉会判几个月到一年的刑期,希望能判无罪吧

知乎用户 上帝遗忘的骰子​ 发表

和货拉拉案一样,是一场针对普通人的 “围剿”。

虽然说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在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基础上,根据程序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但是,你觉得你看到了什么呢

首先声明接下来的回忆和这个事情无关。可能是肚子饿了我很自然想起了,小时候在农村看到隔壁邻居家养的猪被带到屠宰处清理的样子

既然你觉得是猪,那这就是猪的命运。

曾几何时,我也非常热爱我老家那个农村

已 run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第二季开始了?

知乎用户 机器之心 发表

已经开庭了吗?结果如何啊???

知乎用户 会过去的 发表

已经这样了,最后肯定被判有罪,政府是一定不会有错的,gcd 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了人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集美们

女拳真的有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太可怕了,这就是普通人没有关系的下场!!!说真的要我肯定走极端

知乎用户 吴彦祖 发表

“你说起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iamc​ 发表

最近看警察荣誉。

感觉警察对嫌疑人跑了有极大的担忧。

又是一个超长羁押,取保候审现在是摆设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强制猥亵?

是诬告案好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货拉拉跳车案在零证据零口供都能办成有理有据的铁案。劝解张某不要负隅顽抗。要懂得审时度势

知乎用户 鱿鱼歼灭者 发表

问题描述里的图片上,有一句弹幕说的好,这是检验法治社会的成色

知乎用户 克罗地亚 发表

搜狐好一手阳谋

知乎用户 水青了 发表

与 6(

知乎用户 王均 发表

与你们有什么关系,不爽就准备些然后一波带走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各种信息千篇一律,让我又翻了一遍之前的通报。

仅从小作文,以及通报看,可能两种可能,希望能得到补充或者有力反驳:

第一种可能 周某故意陷害

尤其是小作文,居然只写一半内容,这动机实在不纯。

我是绝不相信,她看不到后续的监控视频的。

陷害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比如办公室政治,对手商家暗算,境外势力影响等等都有可能,

甚至可能酒醉后身体乱来,清醒后灵魂乱来也是可能的。

但话说回来,如果是故意实在没必要留下这么多的漏洞。自己乱来搭上家里人也会让我三观尽毁。

第二种可能 周某是受害人

而一个无权无势的人被强制猥亵 / 侵犯,又没有过硬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面对强权,无论怎么反抗,结局可能都差不多是这样被反转的吧。

这种猜猜下,王某文可能有在配合张某,因为各个时间点卡的太准。

咱也没见过,但商业上这样的破事太多,网上好多小作文也这么写的。

这可能才是警方一直拘押他的原因,如果只是周某和张某约炮,警方犯得着管这闲事儿吗?

王某文送周某回酒店后,比女同事后出来一会,会不会是为了拿周某手机?既然房卡身份证都在他身上,多个手机也不难操作的吧。

至于晚上王某文办理房卡经过周某同意,通报语焉不详,也可能是障眼法作假;

晚上网购避孕套也可能在为自己准备也可能在为张某准备,后因其他事情放弃(比如周某拨通给同事的那个语音不清的电话),于是第二天张某只得自带。

第二天早上张某接到周某电话约到酒店,通报又是语焉不详,到底说了什么,这个太关键,居然又不写。如果手机这时在王某文手上,或者已经到了张某手上,很多疑点就解释的通了。

有人说周某第二天早上一定醒了。但让一个人事不省的人再多睡一会不难的吧。

9 时 35 分 张某并没有拆开王某文的快递就走了,于是上午 10 点左右,王某文将避孕套取走后丢弃。

10 点后周某醒来,对到底是谁对自己实施了侵犯可能真的一无所知。

当然以上纯属瞎猜,但警方一直扣押的反常行为,以及社会上的各种恶劣事件,不得不让我浮想联翩。

静等后续通报。有些事情,总是可以突破我们的认知下限。最终还是要以警方通报为准。

静待事件再次反转。


有朋友说后面还有警方通报,我又网上翻了下,恕我无能,但没找到,有的可以发一下我看看。

但上面的瞎猜确实也不严谨。警方的通报早上周某联系的张某,实行了强制猥亵。应该是已经证实过是周某主动联系过的张某。但警方没有通报具体通话内容,就不免让人联想。

现在网上全是张某妻子的发言,现在的评论也是一面倒,不得不感慨一句,现在的网络也真是神奇。

知乎用户 初九 发表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普及度太低了,不然也不会这样被张妻带节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王某认罪,王某回家。

张某不认,张某拘留。

为了回家也是没有办法,张某能坚持,不容易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单从德普案和货拉拉对比来看,还是不必嘲讽啊美丽坚了。

知乎用户 Fobole 发表

原来以为阿里工资很高,各个都是天之骄子,现在才发现,阿里屁都不是,员工工资低得可怜,需要男员工陪酒,需要女员工陪床,这样才能拿到高工资。当然,你如果告诉我,那个张某非常帅,是这个阿里女员工喜欢的类型,我也无话可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2023 年 - 中国房地产的休克疗法

2000 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经历 911 事件以后,美国资本市场开始下跌回调,美联储坚持了三年多的高利率后,才开始降息。

请问美联储为什么不一开始就降息呢?

如果 2000 年美联储一开始就降息,能维持住美股泡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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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 23 年以后,国内也面临这个问题。经过财政、货币政策呵护后的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到了尽头,房地产税开征,此时有必要保护房价吗?

保护房价犹如螳臂当车,没有几十万亿的资金是拖不住房地产的,而拖住一个烫手山芋的代价又是巨大的。

**因此我们提出了中国房地产的休克疗法。**2023 年美联储继续加息,全球原油在全球经济的复苏下开始暴涨,面对通胀压力,美国开始加息到 2.5% 左右,而国内利率在 1%-1.5% 左右,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压力。

此时国内房地产销售额出现了 70% 的暴跌,也就是基本上玩完了,房企实质意义上已经资不抵债了**(卖一套多一套烂尾)**。

此时银行最应该做的就是拒贷,或者只给有铁饭碗的师医公贷款,其余一概不受理。

先等待房价第一个 50% 的自由落体,如果外汇压力较大,甚至可以先加息,直接刺破泡沫,国内利率保持和美国平衡即可,保汇率为主,减少财政支出、削减补贴,全行业经历一次休克疗法。

在极端恶化的情况下,促使该破产的企业全部破产,最后再想办法集中清理坏账,休克时间大约 12 个月,当所有的资产和商品经历过第一次市场化的暴跌以后,第二次暴跌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市场反而开始预期转好,消费者信心在未来政策的刺激反而容易恢复。然后缓慢推出救市计划,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崩溃必然导致国内市场的通缩,进而**导致美国企业收入降低,导致全球石油需求量降低,导致全球矿产资源价格暴跌,导致芯片、元器件供大于求,**全球经济被我们短期带垮,最终迫使美联储停止加息。

国内此时可以出清破产企业,国有化部分企业,形成超级垄断的资本主义企业,房价在经历了第一个 50% 暴跌以后,必然陷入长期阴跌,对经济的坏处慢慢减弱,只要政策得当,实体经济的复苏指日可待。

一线城市的楼市最终能撑住三分之一的估值就了不起了,二线热点城市能够撑住四分之一的房价就不错,而三四线未来就是有价无市,随着人口拐点出现,以后估值就是十分之一了。

休克疗法用中国古语来讲就是: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我们的经济必将经受这次考验,只有这样才能变得更加强大。—– 在这改革开放三十年里,我们用了太多的政策去干预市场,结果最终形成了这么一个超级大泡沫,适当的干预市场是好的,但是持续性的不科学的干预市场,最终一定是灾难性的。涨价去库存、降价去库存,涨价无法去库存、降价无法去库存,这就是一个市场出现拐点的标志。11 月、12 月均祭出了不少救市措施,到底有没有用,下周末就有结果了,严格意义上来说,12 月份的商品房销售数据如果继续同比去年 12 月份下跌,那么 1 月份数据翻转的可能性也不大。

参考《2021 年 11 月末累计 31 个省份房价增速,哪些地方房价跌了,为什么很多城市要救市》,山西、甘肃、新疆、江西等地区,正在进行降价去库存,而黑龙江降价也无法去库存了。参考《临界点到来 - 12、1、2、3 月份数据将彻底决定最终明斯基时刻》,12 月份我们从周成交数据来看,没有什么巨大的变化,大概率延续 11 月份的趋势,接下来我们期待的就是 1、2、3 月份的数据了,1 月份如果不进行全面降息救市,那么 2022 年第一季度下行的压力就会巨大无比。当销售回款出现问题,原先拿地的国企、地方城投,也不会拿地了,到时候带给整个经济体的又是一个巨大的问号,房地产还能撑住几个月?销售回款的速度会越来越低,没有回款,新项目无法开展,土储沦为废土,这种情况下房企撑不了 12 个月。

无论是资金链还是资金成本,都是一个巨大的黑洞,参考《房企篇:房价下跌多少,房企会资不抵债》,比房价下跌更可怕的是,下跌还卖不出去房子,那么房企面对的究竟又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无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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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购房信心的松动一定会在 2022 年 7 月份发生,并且在 2022 年后半年愈发的强烈,2015 年到 2020 年群体性的购房信心在持续上升,到达了一个顶点,2021 年上半年这个楼市顶点开始出现成交量断层,等待救市政策全部用尽,这种信心也会随之减弱,最后崩溃。当下可能的救市政策:降准、降息、制造舆论、降价去库存

未来 7 个月内一定会用尽,而到时销售面积也不会回暖,最后在全国人民依依惜别的感情下,送走房地产经济。

[1]再谈杭州楼市,2021 年底遇拐点 - 韭菜断层出现》 7 天以后就是我们判断杭州出现投资者断层的最终时间点 - 2022 年 1 月 1 日,但是目前我们没法佐证我们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也许在未来某个时点,再回看 2022 年 1 月 1 日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哇,那个时候正是杭州楼市的顶点!

杭州楼市现象一定是中国房地产经济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里面所有反映的拆迁暴富、六个钱包、炒房造富、全民投机、摇号抢房、装修涨房价、挂牌飙房价、圈地造城开大会这些现象,完全具有规模性、自发性、群体性,是未来电影电视剧取材、学术研究的必选题材之一。

参考

  1. ^2023 年 - 中国房地产的休克疗法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6609&idx=1&sn=c262e61a95909ba9e843bc402f7826d7&chksm=fb84a5abccf32cbdbb2959e4d6f31c3ae79edee045eb589e9bcf7f0af2a8faf3487fca2999d3&token=1073291733&lang=zh_CN#rd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整个事件其实很奇妙,大多数人都没看懂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会感觉很疑惑甚至愤怒。

想看懂这个案子,需要有一个假设,就是女方的小作文说的都是她认为的真实情况。准确的说是她视角以为的事实。

有了这个前提,你就会发现女方小作文和警方调查的事实完全对不起来,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有一方说谎?其实并不是,仅仅只是视角不同导致的。

首先我们都要理解年轻女业务员其实是一个很微妙的职业,在自身没有资源的情况下,用暧昧当成筹码是普遍现象,这个事件中的女主也不例外。在第一天晚上喝醉以后,上司王某的一些行为并没有超过暧昧底线,所以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的女主其实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异常。

女方应该是果睡的,作为一个正常人起床当然不会去找脏衣服来穿,而是在行李里找了一套新的穿上。然后打电话联系客户张某。张某来了以后发现女方只是暧昧没有上床的意思,悻悻然离去之前顺走了女方的脏内裤,又遗落下了套子。

然后就是女方小作文的起始时间了,她的小作文自述是这样写的:早上发现房间乱七八糟,她开始整理房间,在一堆衣服里翻找没找到内裤,却有翻到了套套。那站在女方的角度,她并没想到这是客户张某办的好事,因为这段时间她都是清醒的。她下意识以为这都是上司王某干的好事,因为昨晚喝醉时王某进进出出她的房间她处于半清醒状态。甚至由于套子的原因,女方判断王某干的事情已经超越了暧昧的底线。

于是女方怒不可遏的打电话给王某。对方支支吾吾,女方最终坐实了都是王某干的,下定决心把王某搞掉。所以一开始女方报警没有提客户张某。而是在几天后发现自己误判,那些破事都是张某干的以后,才又去告的张某。

在一年前我这个推论只能是一家之言。而从这一年的发展来看,官方的后续给我这个推论做了背书。


要看懂这个事件,关键点就在于内裤的来龙去脉。内裤不是女方主动脱下来给客户张某,本来这只是一个假设,但一年来官方的行为给这个假设做了背书。事件中男主有两个,内裤当然也有两条。正常人都会在第二天早上换条新的来穿,特别是女性 ——– 一条内裤穿十二次的毕竟是特例。

而搞清楚了内裤问题,事情就豁然开朗了。张某现在还待在里面,大概率是要获刑了。最大的罪行其实就是在顺走内裤上。

知乎用户 窃符救赵信陵君 发表

这案子说一千道一万,也绕不开两点

1:这男的本身不干净,视频监控铁证如山

2:本案里最可怜的是他老婆,是个女人。

另外很多人拿朱军说事,看来有时候互联网还真是没有记忆

07,08 年那阵,朱军人品在天涯都被扒烂了。都已经成了一个梗。没有这件事也迟早被赶出央视。

现在居然摇身一变成了老实郭楠被诬陷的代表了,可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重点人物解析:

周某:前阿里女员工,小作文作者

王某文:阿里女员工上司,酒局上 / 回去车上周某一直往上贴的那个,送周某回酒店,期间两人疯狂拉扯:1. 送上去一次(有人同行,晚 15 秒出门)2. 同事说周某打电话含糊不清,回去看望,同时酒店前台经电话同意之后办房卡,时长 20 分钟,中间买套但是还没送到就走了(有亲密(猥亵)行为)。3. 另一个同事联系说周某多次联系含糊不清,开视频进入房间,证明周某已经入睡。4. 回去取伞一次(2 分钟)

张某:客户,被宴请方。周某醉酒呕吐时陪同,回包间路上强行猥亵(有监控)。后宴席结束各回各家。次日早晨 7 点周某电话邀请,带套赴约,敲门进入。历时 96 分钟,套没拆,拿走内裤。

已有审判结果:

王某文猥亵但是还不至于犯罪,(她自己贴上去的,而且贴了之后这老哥套都买完了但是忍住了没上)

6 月 6 日开庭,但是搜不到结果:

张某,不管做没做,但肯定是上钩了。目前审的就是这个;其中不利因素:饭店里送吐酒动手脚被拍到了。有利因素:第二天是被邀请过去的。

知乎用户 浮尘 发表

知乎用户 FFAA 发表

这个张某他这样硬抗 300 天不认罪就是同 XX 作对,如果不是阿里员工案子有名气了,而是普通底层如农民厂狗,那他起码断 6 根肋骨起步,如果精神失常,烤全羊,喝水死俯卧撑死,也不为奇

知乎用户 好支持威武有希望 发表

那么,强制猥亵有实际证据了吗?

知乎用户 随便看看 发表

我挺开心的,未来的国男同志们,只会越发迫切地热爱保守主义

知乎用户 AxXxx 发表

缺乏人民监督

知乎用户 雪色羽 发表

正义必胜。

知乎用户 我也是不知道叫个什么 发表

300 来天虽然不短但是也不算超过法定期限了。我记得案件中间补充调查过,所以时间应该有增加。

具体时间参见:

刑事程序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另外,如果嫌犯被判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嫌犯被判有罪,这个时间应该也算服刑时间,要被从刑期中减去。不太了解国内如何,但是在美国,住看守所肯定是要比住监狱安全的,所以拖延时间多住一段时间看守所相反可以减少在监狱里呆的时间,也并不算件坏事。

所以遇到明显不太适合到监狱呆着的罪犯(比如高学历不懂刑法初犯且主观恶意小的商业罪犯),各方(包括律师、检方和法官)会想方设法让罪犯能在一个固定的看守所多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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