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公司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属于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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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推特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拜登邮件门的操控使很多人震惊,共和党参议员也已决定要传唤推特CEO到参议院听证会。我想说的是,如果推特把参议院告上最高法庭的话,保守派法官很有可能保护推特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的权利,因为私人用其公司干预选举可以被归类为表达性言论(Expressive Speech)。

我这样认为的根据是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的判决。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这一行为也是推特股东的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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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样一个可能性。虽然共和党可能会因政治因素来惩罚推特,但如果推特起诉的话,我觉得保守派法官会以宪法原则和先例(Stare decisis)来分析这样的一个判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United_v._FEC

*呃,Expressive Speech其实应该是Symbolic Speech

品葱用户 华国锋 评论于 2020-10-16

你当然可以这么觉得,这是你个人的自由。我则觉得即使是保守派法官,按照字面意义解读宪法,也不会做出太反常识的判决。

品葱用户 **ZetaFC

华国锋** 评论于 2020-10-17

>>你当然可以这么觉得,这是你个人的自由。我则觉得即使是保守派法官,按照字面意义解读宪法,也不会做出太反…

你看Citizens United v. FEC,左派,包括奥巴马,就觉得很反常识。保守派法官喜欢看先例,之前既然已经那么判了,那这次也很有可能这么判。

品葱用户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话不多说,看来大家都不是 法律人。
你明显将私人(公司)网站和公共社交网站混淆了。
而且你貌似只知道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皮毛)。我也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貌似在2018年,川普就签署了一项行政令,将根据情报机构的调查结果,对任何干涉美国选举的外国公司或个人实施制裁。我貌似也有印象对国内的好像也有一个相应的法律,具体的如果感兴趣可以查一查。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7

>>话不多说,看来大家都不是 法律人。但你貌似只知道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皮毛)。我也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貌…

那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不受宪法保护。推特现在至少还有50%的股份由美国公司持有。

品葱用户 socks 评论于 2020-10-16

关于公共事物的言论可以保护 其他的还是建议立好规矩 不然社区立马变粪坑

品葱用户 从不卖国恨党 评论于 2020-10-16

楼主昨天在我的一个留言底下就提出了_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_这个案例。就此我粗略的在维基百科上做了一点皮毛功课。

如楼上所说,在下也不是法律人。外行人读字面意思。

2010年的那个案子,是Citzens United要出资发言。和这次推特禁言性质是不是完全一致,可以有争议的余地。毕竟你要Expressive,你起码要有一个输出的动作,比如掏钱买广告位。禁帖子是一个消极的动作。最高法院可以判非expressive speech。静观吧。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7

>>那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不受宪法保护。推特现在至少还有50%的股份由美国公司持有。

这个问题 ,对于我们非法律专业的 人士来说,对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探讨将没有 任何的 意义,因为可能都 你我的解读都是错误,多费口舌无益。虽然我在我有限的法律知识里可能认为这样是“不合法”,而你在你有限 的 法律却可能觉得是“合法”的,而且我们中的某个人的结论可能是对的,但是,大概率 依据的法律条文都是错 的。

所以 ,对于我们 这种非法律人士来说,对于 这个问题探讨的关键在于,你觉得合理不合理,而不是合不合法 。
总之,我觉得非常的ridiculous!!!甚是恶心,非常非常非常不合理的一种行为。这些人骂川普奸商,自己却是流氓小人。将伪君子这个词推向了一个令我震惊的地步。

品葱用户 **ZetaFC

从不卖国恨党** 评论于 2020-10-17

>>楼主昨天在我的一个留言底下就提出了这个案例。就此我粗略的在维基百科上做了一点皮毛功课。如楼上所说,在…

we’ll see, 我这个帖子就写在这里,推特很有可能都不会起诉。这个事件一出,各位谁都知道这是推特在帮拜登擦屁股,所以这个行为的引申意就可以理解为是支持拜登。我觉得这种理解也不是不合理。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7

>>这个问题 ,对于我们非法律专业的 人士来说,对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探讨将没有 任何的 意义,因为可能都…

这,我用宪法和先例来佐证我的观点,你这直接怀疑我ethos,不过无所谓,我就指出来而已。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6

>>这,我用宪法和先例来佐证我的观点,你这直接怀疑我ethos,不过无所谓,我就指出来而已。

我没质疑你的ethos。如果你有这种感觉,是不是你也觉得觉得这样都合理确实是 有问题的?
额,当然,你要 觉得合理,那也是你的自由。总之,我觉得有点恶心,这个应该也不挨着你觉得合理不合理。

我质疑的是你 的 专业问题 。抱歉,貌似也不能这么说,因为你明显就不是美国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也谈不上质疑所谓的专业素养。还没 这个“资格”。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我没质疑你的ethos。如果你有这种感觉,是不是你也觉得觉得这样都合理确实是 有问题的?额,当然,你…

有些人可能不明白debate技巧,我给他们解释一下而已。你直接说因为我不是法律人,所以我对于法律的任何argument大概率都没有说服力,这很明显是在质疑ethos吧。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7

>>有些人可能不明白debate技巧,我给他们解释一下而已。你直接说因为我不是法律人,所以我对于法律的任…

对这个问题,确实没有讨论 的 必要,只是打嘴炮而已,
如果是推特删除 Trump/或某人某条推特,那么这个应该很简单的可以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或通信安全法230条款等法律可以直接定性没问题。因为案例简单了,影响也不大。
但是像这两天推特这种骚操作,
案例是比较复杂的,影响也非常大,
对我们这种非专业人士来说,个人觉得合不合法已经不是讨论的重点,
因为超出 了我们的专业认知水平了,大概率 只是打嘴巴过嘴瘾而已,
所以,我质疑的是我们非专业人士的解读。不仅仅是你,也包括我。
而不是在质疑你的ethos。
比如你上面的解读:“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
不知道他们专业人士如何解读法律条款,但我觉得这样类推明显不合理,我给你钱支持你,和 我运用自己独特的垄断地位帮你竞选完全是两码事。一个是用钱表达支持某方但没有加入战斗,一个是直接加入战斗去打对方。当然,你如果是个人那倒无所谓,但是关键的不同点是,推特是公共平台,他不是打着民主党喉舌的平台,而是具有垄断特殊地位的平台,不能这么 简简单单的类推。要是这么都可以,那国内微信/微博等随意删除任何批评中共的言论也是合法的,任何民主国家就不应该指责了?因为微信可以说他就是支持中共,是合法的,属于言论自由的表达而不是侵犯人权。。但是,能这么 样吗?我个人觉得,肯定不行。偶尔删一些言论可以 理解,但是大面积禁声,影响很大那就是不在自已权利范围之内 了,法律不应该这么解读,也不应该这么保护。如果这都可以,那真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世界,弱肉强食,世界也必将没有“公义”,因为话语权,和“公义”都是这些垄断巨头说的算了,他们想删什么想让你看什么都是他们说的算。

重申一遍我的看法,这种 事 ,对于我们非专业人士,我觉得更大的意义在于讨论合理不合理,而不是合法不合法。
当然,如果大家都觉得非常不合理,有共识了,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也会推动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对这个问题,确实没有讨论 的 必要,只是打嘴炮而已,如果是推特删除 Trump/或某人某条推特,那么…

我想讨论的是有可能合不合法。合不合理实在是另外一个问题。

关于微信和推特的区别我在另一个帖子也说过,区别是在中国大陆你做网络平台公司需要政府审核,导致亲自由的网络平台因为政府约束完全不会出现。而在美国创建新的网络平台没有政府审核,所有可以有右翼人士创建右翼平台,自由意志者创造自由意志平台。这导致两个公司对市场完全不同的控制力。微信的“垄断”是有政府力量在支持他,像品葱这样的平台在国内就被禁,人们除了用微信没有别的选择。而推特的用户群则是完全自愿用推特的,像离开就离开,想用parlor就用parlor,想用bitchute就用bitchute,想用duckduckgo就用duckduckgo,不仅仅是实际上可以用,法理上也可以用。在中国虽然也可以翻墙,但是如果被发现还是会被喝茶,这种担心在美国完全不会有。推特完全没有控制用户的权力,其表面上的”垄断“实则脆弱不堪,事实上根本就不是垄断。控制不了用户,控制不了竞争对手的垄断叫什么垄断?没有政府支持,市场里不会有垄断作恶的公司。推特自己想作死,自然会有别的公司来接他的班。

关于”公共平台“这个概念,因为大众用了就归大众所有?那因为工人在工厂干活,工厂和工厂里的所有生产资料就都应该归工人集体拥有,而不是资本家。这就是共产主义。

品葱用户 **peacefulwaters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对这个问题,确实没有讨论 的 必要,只是打嘴炮而已,如果是推特删除 Trump/或某人某条推特,那么…

如果中资平台仅仅是删帖封号那确实不应该谴责–他们值得谴责的是帮助抓人。这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主要责任,因言获罪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的。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6

>>我想讨论的是有可能合不合法。合不合理实在是另外一个问题。关于微信和推特的区别我在另一个帖子也说过,区…

这个问题 太大,推特,脸书等有没有垄断,如果像你说的这样可以这么容易判定没有垄断的话,就不需要最近的听证会了。像脸书,推特这种公司,掌握大量技术优势和资源,也不是其他企业想挑战就可以随意取代的。我不是法律人,这个太专业,需要专业法律团队互相博弈的问题,就不跟你讨论合不合法的问题了,大部分也只是打嘴炮而已。

你最后这段类似,偷换概念,得出这么明显荒谬的结论我就不反驳了。我想你都会觉得搞笑和不合理。

品葱用户 **董堂主

peacefulwaters** 评论于 2020-10-16

>>如果中资平台仅仅是删帖封号那确实不应该谴责–他们值得谴责的是帮助抓人。这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主要责任…

额。。。。。
既然你觉得微信等中资平台的大量删帖封号不应该谴责,即你应该是觉得这些平台的言论管控是合法合理的,那我无话可说。我们不在 一个价值观上。

我必须再次声明中资平台的这些大量有政治倾向的删帖封号行为,是破坏言论自由的行为,是在助纣(中共独裁者)为虐,必须给以严厉的谴责。不应该是合理的,更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品葱用户 **peacefulwaters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额。。。。。既然你觉得微信等中资平台的大量删帖封号不应该谴责,即你应该是觉得这些平台的言论管控是合法…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腾讯系你取个用户名:“温酒斩化腾”,你会被销号。道理很简单,腾讯花钱请你用他的服务不是让你来骂他的,但是如果我在街上取个绰号叫温酒斩化腾,马化腾听了要告我污蔑他名誉权,那就是马化腾过分了。

平台享有数据分发许可,同时有保护消费者隐私的义务。也就是删帖封号,属于数据分发的许可权,这个平台有;随便举报抓人,属于侵犯消费者隐私权,不能允许。抓人要按照基本法,有证据,有违法事实,才能抓人,而不是定一个口袋罪乱抓无辜。

品葱用户 **董堂主

peacefulwaters** 评论于 2020-10-16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腾讯系你取个用户名:“温酒斩化腾”,你会被销号。道理很简单,腾讯花钱请你用他的服务…

不知你 所云。。
额,能这样对比吗?你删个人不当言论和账号,当然可以。我没说不可以,比如推特删个别trump有误导性的推特,当然可以,你可以引用宪法也好,通信安全法也好,或其他相关法律来解释这种删帖行为。

但这里讨论的是主流社交 平台依据自己政治取向大量删帖封号的行为。而不是这种删一些“让人不舒服”的言论的“个别”行为(这里的个别之所以加双引号是因为可能 量也很多)。

在没有考虑量的问题,影响的问题和是否刻意依据某种取向删帖封号问题,就扯“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 ”,我觉得和流氓没有差别。而支持 这种根据政治取向大量删帖封号的行为,无异于助纣为虐,比如微信/微博等对评判中共的大量删帖封号行为,是必须严厉谴责的,也不应该得到民主现代国家的支持。

品葱用户 **peacefulwaters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7

>>不知你 所云。。额,能这样对比吗?你删个人不当言论和账号,当然可以。我没说不可以,比如推特删个别tr…

在美帝,微信微博这么做而又不声明自己是中共政府的爪牙,违反的是另外一条法律,就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微信微博虽然是中国公司,但是在美国出现的时候是以中国私人的面目而不是中国政府的代理身份出现。他们为中国政府的利益做事,就必须承认自己是中国政府的代理一事。

现在腾讯和新浪在美国就是玩鸵鸟战术,不在美国设服(腾讯明确地设在了加拿大)来逃避美国法律的制裁。

品葱用户 **董堂主

peacefulwaters** 评论于 2020-10-17

>>在美帝,微信微博这么做而又不声明自己是中共政府的爪牙,违反的是另外一条法律,就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微…

所以,从 你这段留言上看,我感觉你应该也觉得这种运用自己垄断地位依据自己政治取向大量删帖封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是应该谴责的,而不是你说的 不应该谴责。
至于,是否合法,对于这个相对复杂的情况,那是 另一个更专业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这样的行为,个人 觉得 这个法律是需要去推动立法或完善的过程,已经超越 我们讨论 的范围和 实力 了。当然,我希望现在美国法律在这方面已经足够完善了。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6

>>这个问题 太大,推特,脸书等有没有垄断,如果像你说的这样可以这么容易判定没有垄断的话,就不需要最近的…

我这是用自由意志主义的市场原则推导出来的结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Laissez-faire。推特脸书现在还有主流地位是因为大多数人并不在意,政治内容只是推特脸书内容有限的一部分,很多人都是只在推特看娱乐内容。这次他们想操作信息直接被揭发也说明他们根本没有垄断地位。

至于第二段,完全就是一摸一样的一比一。我的一次想到这个类比的时候也被其相似程度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不敢相信。但是你要是仔细想一下的话,工厂=平台,资本家=CEO,工人=Content Creator, 顾客=流量。这完全是一摸一样的情形。工人被虐待就是Content Creator被shadow ban,被引流;工人被开除就是Content Creator被封; 工人被压榨就是Content Creator被demonetize。“公有平台”这个概念就是想要公有化生产资料,跟共产主义无异。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7

>>我这是用自由意志主义的市场原则推导出来的结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Laissez-faire。推特…

1,这事能 发酵,并不能否认推特脸书等是否有垄断。只能说明,美国还可以讨说法,说明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我觉得也是不合法的),推特最后出来道歉了,更说明这点。假设,我们假设推特等主流社交还继续封锁,状态压根发不出来,这事发酵的 概率将大大降低,难度也将大大提高。侧面来证明他们有垄断 性,但是要走到这一步对美国来说可能有点难,这个实验倒是可以通过观察中国的微信和微博 来得结论。看看这些大型社交网站是否可以压制言论,是否有 垄断性?我觉得很明显,可以。

2.你知道你类比问题出在哪吗?
首先,言论是一个特殊 “产品“,言论自由之所以被反复提及,就是因为他的特殊性。你将言论和”实物(顾客)“划等号了这么类比显得有点荒谬。
其次,工人是在工厂打工,是雇员,不是顾客。你在使用推特,你 是顾客,不是雇员 。比如你如果是CNN 雇员,在推特上发一条新闻,CNN觉得不妥让你删,你当然有删的义务,或者是他们删 了你发的新闻,当然 也 没 问题,因为你 是雇员。(当然,这个类比很不妥,不构成我说的主流社交平台依据自己政治取向大量删帖封号的行为,只是想说一下这种关系,不是你说的工人和 老板的 关系)

你这种类比,将主流社交平台依据自己政治取向大量删帖封号的行为合理化,感觉是你把自己绕进去了 。。

品葱用户 **peacefulwaters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6

>>我这是用自由意志主义的市场原则推导出来的结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Laissez-faire。推特…

最重要的是明确数据所有权:用户在平台上创造的数据属于用户,平台可以各种ban,但是不能随便turn out数据给第三方–侵犯隐私权;任意删除后台数据不允许用户下载自己发表的言论–侵犯著作权。但是用户在平台上和其他人的关联,属于平台的财富(平台就是靠这种关系网恰饭)。

品葱用户 **ZetaFC

董堂主** 评论于 2020-10-18

>>你知道你类比问题出在哪吗?首先,言论是一个特殊 “产品“,言论自由之所以被反复提及,就是因为他的特殊…

你看,你没有意识到用户即使顾客也是员工。平台本身不会创造任何东西,平台的流量是创作者(content creator)带来的, 创作者相当于independent contractor,没有这些创作者平台不会有任何内容,就像没有工人工厂生产不出任何商品。至于“特殊”商品,像特朗普的推就相当于推特给大众的商品,大众登推特看推,推特就能挣广告费。

品葱用户 **ZetaFC

peacefulwaters** 评论于 2020-10-18

>>最重要的是明确数据所有权:用户在平台上创造的数据属于用户,平台可以各种ban,但是不能随便turn …

这些都可以算用户协议的内容。每个公司都能不一样。

品葱用户 **董堂主

ZetaFC** 评论于 2020-10-18

>>你看,你没有意识到用户即使顾客也是员工。平台本身不会创造任何东西,平台的流量是创作者(content…

你将顾客 ,雇员,员工,创作者,客户等混为一谈,我也只能呵呵了。
你将拜登特朗普等人的推特和 一般人的推特混为一谈,我也 只能呵呵了。
川普拜登发推可能有人给他们广告费,我发推要是也有丰厚的 广告费,我天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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