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称「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被拘 15 天,处罚结果是否合法合理?不当言论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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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虽说他说的是傻话,但又不是虚假有害信息,也不是别有用心,人家是诚心善意的在犯傻。

而且人家客客气气的,这么礼貌的发言,在人均嘴臭的互联网上,可以评选文明礼貌模范了。

这也要拘的话,微博所有用户全都炮决两次可能有冤枉的,但全枪毙一次肯定有漏网的。

补充一句,当然有很多扬州当地人对这种傻话感到气愤,但拘留也是非常不恰当的处理方式。

明显是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事,如果用敌我矛盾的手法处理,不仅不能平息争论,反而会进一步激化人民内部矛盾,并且让真正的敌人有可乘之机。

可以说这种处理方式是非常没有大局观的

知乎用户 柴健翌​ 发表

先说下通报中的张某良是因为什么规定被判处行政拘留 15 日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和其言论在性质上可能相关的是二十三、二十五和二十六条,分别针对 “扰乱公共秩序”,“散播谣言” 以及“寻衅滋事”。

但二十三、二十五条的处罚上限就是行政拘留 10 日,因此只可能是二十六条。

而二十六条中,对什么是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定性如下: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由此我们知道,张某良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 4 款规定的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那么为什么张某良会被认为是 “情节较重”,适用顶格 15 日的判罚呢?

我们再去看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

其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适用中,规定了 11 项属于 “情节较重” 的行为。

与网络言论有关的是其中第 8、9 项,分别针对 “利用信息网络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 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

但是张某良的言论在通报前只获得 1 赞 1 评论,没有任何人关注自然达不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而其表达的也是个人观点不可能是虚假信息。

因此张某良触犯的只可能是第 11 项:“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当然我顺带检索了各地对公安部处罚基准意见的进一步规定,发现上海倒是有一条与张某良行为比较接近。(当然对于江西警方不适用)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情节较重” 的情形,列出了 19 项,在规范网络言论这方面,比公安部印发的多了一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一定后果的”。

我们应当可以把张某良的行为,理解成对扬州人的冒犯,所以性质上有些相近。(当然仍然不能认为其造成了 “一定后果”)但该条只针对辱骂、恐吓具体的人,不针对辱骂整个群体。

所以仍然还是只能搬出兜底的 “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说完了张某良为什么会被行政处罚,又为什么会被认定为 “情节较重” 被判顶格,再来谈一下行政诉讼和赔偿的问题。

很多答主都提到了,让张某良去申请行政复议,去提起行政诉讼,甚至有答主认为:“如果行政诉讼不成功,是行政法上的耻辱”。

我觉得这些答主肯定对针对拘留行为行政诉讼的成功率,以及成功后的结果缺乏了解。说句不好听的,张某良受的委屈这才哪到哪啊,只是非常幸运地得到了网络的曝光而已。

为读者心情考虑,带大家看三个相对人被错误拘留后成功胜诉的案子吧

1.(2020)黔 05 行终 240 号,原告方德巧只是被七星关公安局口头传唤,结果公安局居然用上了手铐,询问地点也放在了讯问室而非询问室, 一审被法院认定违法。

但,七星关公安局上诉后,二审法院转而认为公安局行为合法。

2. (2020) 湘 0581 行初 121 号,原告李小记被洞口县公安合并执行了长达 25 日的行政拘留,显然违背了行政拘留并罚时最长不得超过 20 日的规定,是无可争议的违法行为。

执行者可以说没有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考虑到其从事的工作,以及发生时间是 2020 年而不是 2000 年,这大概类似于小学生不知道 1+2=3,已经工作的程序员不会写 helloworld。

但非常离谱的是,提起诉讼前,原告已经申请了复议,得到了洞口县人民政府给出的确认原行为合法的复议书。

等于说法院之外,这地方从上到下没一个人知道 1+2=3。

3. (2018)黔 05 行再 10 号,该案号的裁判文书本身其实没有在网络公开,只在原告提起随后的行政赔偿诉讼后看见了法院说理过程中的引用。

该案据原告王开琴所述,2009 年原告的 1.7 亩水田被政府征收后只算为 0.6596 亩,2010 年原告 4 亩的林地被征收后,政府对安置补助只字不提,两次征收只给了 62394.30 元补偿。

2016 年原告找赫章县委书记请求给一家十来人口活路,期间手机录音。县委书记刘建平认为原告侵犯隐私,让秘书把手机抢掉,后叫秘书打电话给公安局抓捕原告。随后公安局立刻将原告拷走,城关派出所的五人将原告关在小黑屋中,把原告四肢困在老虎凳上,采取车轮战方式逼供,等到第二天 11 点才发布拘留决定书,决定执行拘留 10 天。

之后原告向七星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拘留,败诉(2016 黔 0502 行初 46 号,具体内容检索不到);向毕节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2017 黔 05 行终 3 号);之后向贵州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作出行政裁定,指令毕节市中级法院再审,最后毕节市中级法院才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2018 黔 05 行再 10 号,同样检索不到内容)

而以上三个,也已经是我从一堆堆裁判文书中挑出来的幸运儿了。大致检索了四十多篇被行政拘留后提起诉讼的裁判文书,上面是仅有的三篇胜诉。

但胜诉之后,也仍然有坑。

根据我国行政法相关规定,法院对具体的行政作为可以作出三类判罚:确认违法、撤销、变更。

但对行政拘留而言,撤销和变更基本上是不可能适用的。

因为等到行政相对人能提起诉讼的时候,行政拘留肯定已经结束了。

既然结束了,那行政行为就不存在可撤销可变更的内容了——我就算撤销了,难道还能操纵时间把你生命中浪费的 x 天给补上不成?这就和 “侵犯隐私权,但隐私已经被公开”、“违法拆除房屋,但房屋已被完全拆除” 是一样的,都属于“不存在可撤销内容”。

因此能够适用的只有一项:确认违法。

这里就是第一个坑了,如果你只是对某一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不附带或在之后提起行政赔偿的请求,那么法院的 “确认违法”,对你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被确认违法的行政机关,连公开声明、澄清、道歉、恢复名誉之类的,都一个也不用作。

那么接下来,要申请行政赔偿,就又会迎来第二个 “坑”。

申请行政赔偿的,必须由原告举证,证明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损失计算的方式,以及因果关系等等。(只有拘留期间,导致行政相对人失去行为能力等情形,举证责任才会倒置给行政机关。)

案例 2 洞口县的李小记,就因为没有举证列明计算方式,被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最后的判决结果就仅仅只是:“确认被告洞口县公安局 (2019) 洞黄决字第 1015 号执行程序违法。”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洞口县公安局承担。”

而你踏过了以上所有坑,最后能得到什么呢?

能得到 “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的每日赔偿金”。

具体来说,2020 年度职工日均工资标准为 373.10 元,假设对张某良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被确认违法,张某良经过复议、诉讼,可能的二审、再审后,可获得 373.10×15=5596.5 元。

这就是他所能得到的,理论最优结果了。

知乎用户 轻狂 124​ 发表

大家都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几十年了,有些事都懂。

这位教师到底是为什么被抓,吃了顶格处理。

不是说他一点都没问题。他那个建议的确挺蠢的。

但更多的,他是一个倒霉蛋和牺牲品。

也就是一只杀给猴看的鸡。

这不多说了,说多了亲爱的小管家要来保护我(删帖)了。

但最后 jc 叔叔被质疑后,

找出两条人家之前发的「疫情下棋牌室聚集就去沙漠劳改」和「苏北穷,苏南富」来回应,

这叫我说什么好呢?

按这个标准,中国的号子要装不下了。

要我说,这回应,还不如不回应。

希望那位教师出来后要求行政复议,

也希望如果他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大家能够关注一下。

这和每个人的利害都相关。

就这样吧。

知乎用户 且听风吟 发表

处罚太重,警方有过度执法嫌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 15 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 20 天,期满释放,如果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看了下这个人的言论,虽然他鼓吹消极抗疫、搞地域歧视,但并没有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能找到的最接近的一条是: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这条里也并没有包含地域歧视。

丰城警方有滥用执法权的嫌疑,建议这位老师提起行政复议

知乎用户 李必达​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们可以不赞同他说的 “与病毒共存” 的做法,但这位教师既无制定政策的权力也无此种责任。我认为是他试图从自己狭隘的思考里为抗疫建言献策 (即使这种思考是很稚嫩的),但主观非恶。社会不应该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集体的口号并不能完全代表自我意识。

某网络用语所言: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知乎用户 无忧宫的腓特烈​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多个条款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非常清楚的界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很显然,公民在媒体平台上提出的建议,是属于宪法保护的正当权利。有关方面这个行政处罚是涉嫌违宪的。

当地法院应该负起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责令警方立即放人并赔礼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相关人员,应组织学习抄写 100 遍《宪法》。

执法人员应时刻谨记,《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有不懂的地方要及时请示当地法院进行释法普法,不能蛮干。

知乎用户 黑祭司 发表

看到这篇新闻我的心颤抖了一下,然后忽然好像不跳了。

赶紧打开知乎之前的回答看了又看,确认没有过激言论,但我的心还是怦怦跳。

什么都不想说了,准备慢慢戒掉在网上发言的毛病。

纯粹感觉自己不配。

到底不配什么呢?说不清,也不想说清。

总之心好凉!

知乎用户 叶孤城​ 发表

感慨万千!

却无一言。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昨天在头条看到张国良老师的道歉,今天他就上 “头条” 了…

能看得出,他的道歉算诚恳,也认识到了问题。只是评论区太过激烈,有些网友的评论已经恨不得要张国良死,我就不说什么,直接晒一部分吧:

客观讲,他被拘的言论其实更多是一种带有脑洞性质的 “不同观点”,并未在原有立场下考虑被疫情笼罩下扬州人的感受,他的言论的确在当时的场合下不够妥当。

所以他被网友喷,活该

但是因此被拘留 15 天,显然有些重了,可能批评令其道歉更妥当一些。

因为他个人以及他当时所处的评论区,并没有很大的影响扩散(跟微博那些粉多偏激的差远了),而且观点并不是粗暴攻击侮辱谩骂的性质,最多是不合时宜考虑不周,并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拘留 15 日。

倘若这种观点就可以被拘留 15 日,恕我直言,全国司法警力都忙不过来。

当然,比这更令人担忧的是每个人在网上的话语生存空间(包容度)。你说的每句话都需要思考其尺度、分寸、是否政治正确、是否符合多数人情感利益、是否合时宜、是否应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等你思考后发现,你还不如选择沉默。

因为在网上沉默,或许比说话承担的风险更小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沉默。

话语权随之让给了其他人,而这些人将话语权当作自己煽动情绪争夺利益的武器,沉默的那些人就丧失了本该属于他们的基本权利。

有时,有些权利不是我们不想要,不是我们不争取不维护,而是我们在争取维护这些基本权利时,所要承担付出的代价太大

最后,疫情已经让人很烦躁了,相互理解,你把这个老师判死刑,疫情该啥样还是啥样,真正让人憎恨的是那些玩忽职守拿百姓生命财产当儿戏的人!

讲道理,绝不是谁的嗓门大就听谁的,建设性的意见总比不合时宜的玩笑脑洞更让人待见

知乎用户 李嫑嫑​ 发表

老胡都站在正义的一边了,这问题看样子不小。

这个问题下面的叼盘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菜鸡。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你拿疫情当科学问题,永远看不懂这操作;

你把它不当科学问题,群魔乱舞全显真形。

知乎用户 俗家方丈 发表

这次南京疫情爆发以来,我已经看到了 “成都女子因为伤害南京人民感情” 被刑事拘留,看到了“江西教师因为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而我们看了发言,即便我们都认为这些言论有问题,不妥当,甚至偏激,甚至你可以说他们脑残。但是!真的至于行政拘留乃至于刑事拘留么?

真的,这样下去,哪个人会是安全的?求求那些鼓掌叫好的,欢呼的看客们,稍微想想,如果 “伤害南京人民感情” 这样的名义可以用来刑拘公民,你能保证哪天 “叫你不戴帽子” 不会用来刑拘你们吗?

知乎用户 崔竹修 发表

丰城上一次上热搜还是发电厂坍塌。

昨天我还在想要不要针对这个问题在知乎提问,朋友劝我还是算了,没想到还是有人提问了。

看了很多大佬的回答,理智的人还是占了大部分。

包括其他平台也一样。

不过这些大佬可不像微博某些人说的一样,替张国良说话的人都是替自己说话,因为自己不干净所以才这样说。

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

张国良,他身份没暴露之前,只不过是头条一名普通网友。他的言论,也是基于个人的一个无脑建议。

始终保持一个联系状态的疑问,后面还加了勿喷。

被曝光后,才知道他只不过是一名教师。

不是卫健委,也不是防疫相关工作人员,更不是医学疾病相关人员。

也就是非专业人员对自己非专业事件发表了非专业的看法而已。

就好比我说空间站为什么要循环利用水,还净化尿。为什么不接一根自来水管。

张国良的建议,可以说蠢,美国和印度案例在那,结果显而易见。

就连东京奥运会冠军回国,都是全民迎接,奥运冠军还到印度全国各地巡回见官员接受各邦赠送的钱。

几十年才三块金牌,这放开防疫工作,不比扬州试点好看?

但凡印度奥运冠军有一个携带新冠病毒,印度这次奥运冠军之行就是最伟大的斩首行动。

咱这言论,会不会被印度跨国呀。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有很多事情是这样的:你不必要发声,但有必要记住。这样当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时,你能通过自己的记忆去判断它的真伪,而不是任何其它的途径。如果以后有人把这件事说得天花乱坠,但和你的记忆又不相符——其实你也不必要当面驳斥,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记得往他背后吐口唾沫。

如果此新闻为真,那它就是这么一件事,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张珺 发表

“朋友,你对江西教师被拘留 15 天这事有什么意见吗?”

“对,我是有意见,但我不同意我的意见!”

谢谢

@知乎小管家

多年来的保护,我只有感恩。

知乎用户 果冻菌 发表

我们对处罚的意见考量 与下面大多数回答不同,大多数人质疑的是合法性,而我们在此提出的是 “一致性”。

也就是说,我们追求的是公平:如果把人拘留的话,那么,对待其他人也要用同样的标准。不能只打武智冲,不打黄老爷啊!

可是今天我们看见的是什么?许可馨侮辱全国人民,骂中国人是贱骨头,她被拘留了吗?

一天也没有,她还是被公派到美国德雷赛尔大学读书的,如此有恃无恐;

还有造谣解放军被活埋一个营的,潘瑞,侮辱邱少云是烤肉的潘瑞,

富二代啊,他有半点处罚吗?

连他们的罪证,都被删除得一干二净,睁大你们的眼睛看好了,这是百度搜索:

到今天还在吹捧潘瑞

360 搜索更狠:

如果江西教室拘留的话,那其他人是不是应该判刑,甚至更严重的要枪毙呢?否则难以服众啊!

在外网,把视频标题改成污蔑中国领导人,搞政治造谣的,应该不应该判刑?

把吴亦凡推上神坛,绑定中国航空梦想的,该不该枪毙?

可是,今天,这些人有半点处罚吗?

却抓一个江西教师,这难道公平吗?


“天下再没有力量比人民力量更大,再没有话比人民的话更正确”。
“人民的事情,只有用人民自己的手可以解决,靠人家是靠不住的。”

你猜这话是谁说的?

这话是 1948 年夏天,蒋经国对上海人民公开演讲说的,他站在高高的主席台,眼神充满着共产主义的光芒,然后没几个月又熄灭了,他再也不谈 “人民” 二字。

蒋经国啊,蒋经国,你不是要公平、公平、公平的吗?你不是要相信人民的吗?你不是要成为 “蒋青天”,“活包公” 的吗?蒋经国啊,你不是要打老虎,不打苍蝇吗?

为什么到最后全部变了呢?

知乎用户 红色共济​​ 发表

江西地方不小,人口不少,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江西试一试依舆论治国?看看网友喷的就抓,网友挺的就不抓,会怎么样?

仅仅是建议,勿喷!

知乎用户 萧楚白​​ 发表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你妈妈的,这帮人真就无法无天了?老子就不信了。

鲁迅讲的出离愤怒应该就是这样吧。越是看到这种事,我就越不想移民,就这么逃掉把我的家乡让给他们?那也太难看了。

即使他提的建议我一个字都不认同,我也愿意捍卫他说话的权利。因为我也说过很多错误的话,提过很多错误的建议,以后也会继续如此。没有人敢说自己永远能提出正确的建议。

保卫自己说错话的权利,因为你总会用到它的。

知乎用户 Liuuzaki​ 发表

一天到晚就知道给爷推送这些东西,爷看了除了生气还是生气,到头来爷什么也改变不了最后还把爷的身体给气坏了。

知乎用户 PIPI 真是逊​ 发表

我们还是先讲一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问题:

1、关于新闻的真实性,我去公众号 “丰城发布” 确认过了,确实有名为《我市一教师发布不良言论被行政拘留”的文章:

[我市一教师发布不良言论被行政拘留​mp.weixin.qq.com/s/m9VJUKtwIFZJKj9323aGFg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p.weixin.qq.com/s/m9VJUKtwIFZJKj9323aGFg)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单就 “行政拘留”,十五日是顶格处罚。

文章中虽然没有提及处罚具体依据的条款,但是我们可以结合 “行政拘留 15 日” 倒推。

本案可能涉及的条款,包括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六条(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处罚幅度均只是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因此就现有信息来看,处罚依据可能性最大的,仍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的兜底条款。

法条原文是: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3、关于提问 “处罚结果是否合理”,假设引用法条无误,目前并没有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行政处罚中何为“情节较重” 作出细节规定,这也是本条屡屡被用于兜底的原因之一。

只以个人观点:

以抗疫为名的逾矩,本案不是第一例,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例。

疫情永久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抗疫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让渡出更多的私人领域,放弃往日坚守的原则,灵活而坚强地重新适应环境。

无论我们是否赞同,权利的疆界已经不可逆转地发生了变化。

这,就是 “后疫情时代”。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

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

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

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知乎用户 宣杨律师​​ 发表

那不抓方方就不合理。

知乎用户 D.Han​​ 发表

刚刚在这个问题下打了几百个字,回答破十个赞的时候直接被删了,我认错了不说话了,总比和新闻男主一样去喝茶好。

我对小管家十分感激,及时制止了我的不当行为。

知乎用户 假语 发表

今天下午同事们说起了这个事,大家都并不关心这个处理结果是不是有点过了,而是普遍认为这个人是不是闲得蛋疼,跟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为啥要发表言论。

刚刚又去看了网友对这件事的看法,看一些人的态度恨不得把这位教师关个几年才好,还有人说这教师涉及地域黑了,所以活该。我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这些或许就代表了当下绝大多数人的心态。

知乎用户 谦逊好学盛老湿​ 发表

什么叫 “引蛇出洞” 啊?

以前我没用过,今天用一次。

真是典中典。

知乎用户 王东来 发表

没有体现刑法以及治安处罚法的谦抑性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哎,误会小管家了。

@知乎小管家

原来那么多年,你一直在默默的保护着我,我还那么的叛逆。

我错了!

算算在知乎上我那些被删掉的言论…… 嗯,够判死缓的了。

知乎用户 庙祝 lord​ 发表

支棱起来了

知乎用户 面面面面包​ 发表

执法机关在抗疫这个问题上已经是风声鹤唳了,一有舆情就抓人,看来最终是分不清是否违法了

知乎用户 灵剑​​ 发表

在朋友圈看到这个新闻,震惊倒是还没有,因为我判断地方机关这个孤例影响不到国家「言论自由」的基本盘。

——这是我和其他答主观点不一样的地方,我认为这事虽然荒唐,但还不必上纲上线到宪法角度。

然而虽无震惊,但是有担忧。

担忧在于,很多地方机关已经出现非常明显的迎合网友情绪的官方行为。

政府不是企业单位,企业有蹭热度、蹭流量、哗众取宠的权利,政府机构没有。它的一言一行需要严格控制在制度框架内。

去年很多不遵守隔离要求、在商场撒泼打滚的人被抓进去了,被拘留的照片配上欢快的音乐第一时间出现在网络社区,网友表示喜闻乐见。我估计部分地市机关的年轻执法人员为此深受鼓舞。

所以今年陆续出现很多出格离谱行为,轻则有悖于正常的行政干事风格,重则伤害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比如前段时间某地旅游局发文称,穿鸿星尔克和安踏的一律免门票。我觉得用政府机构为企业张目可能会开一个不好的头,但是毕竟出发点在于爱国嘛,也还好;

后来官媒踏浪青年玩「马赛克打在胸口」的梗,正义则正义矣,爽也很爽,但是会不会妨害依法治国精神,会不会给无热点不蹭的自媒体行业以更坏的暗示?

今天丰城的小伙伴更离谱,因为一条还算不上引发恶劣影响的评论,直接抓人了。

其实大家虽然在为这位言行出格的教师发声,但我估计从感情上并没多少人同情他,也不认为他的言论具有正义性,大家担心的是公众权力的边界被蚕食。

好在知乎毕竟是知乎,虽然无法和民粹主义完全隔离,但是还是拥有一定的观点净化能力。从前排一路看下来,发现大家都不认可丰城警方的行为,这说明依法治国仍然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这我就放心了。

知乎用户 梨花与虎​​ 发表

首先表态:欢迎丰城警方把我抓起拘留 15 天

简直是执法犯法、胡作非为!一个行政复议这事儿就过去了?这要是就过去了,党纪国法何在?宪法尊严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被你一个丰城县警方给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就这么不值钱?

这是比疫情更严重的人祸

言论对与不对肯定是有的,专业言论专业人士判断。这位教师的言论对还是不对,他提出的建议可行不可行,既不是你丰城县警方能够断定的,也不是我们门外汉就可以决定的,采纳不采纳,应该更专业更谨慎。我就问你丰城警方,你怎么断定这个言论一定不正确的?你断定它不正确的依据是什么?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有权力知道,我说什么可以确保我的自由,我说什么有可能被捉进去关 15 天吧,这不过分吧?还请丰城县警方出来说清楚,不然我在家里坐着,真的很担心突然就被拉去什么地方关 15 天。

已经举报,静待回复。

很神奇的是,在百度搜索 “行政举报”,第一条就是这个链接:

你丰城县算是扬眉吐气扬名立万了。丰城县宣传部一辈子完不成的指标,被丰城县警方分分钟完成,力压一干国家级机关,荣登百度排名榜首。

我是说你蠢呢,还是说你工作效率惊人?

这种事情跟去年年初的时候把 “不听话的人” 用绳子绑在树上是一样的行为,属于是借用防疫名义肆意妄为、违法乱纪,打着防疫的旗子满足个人权力欲,是最严重的破坏有序防疫的行为,根本上就是在跟疫情防控大局对着干。

疫情防控还要讲究国法,难道扛着个疫情防控的名头就可以杀人放火?看谁不像是老实的样子,你直接上手就把人突突了?干这种事的纯粹就是趁火打劫,去年一年因为疫情防控有不满情绪的人多了去了,没有几亿总有几百万,相信你丰城县一样也有不少,难道你都去抓起来拘留 15 天?别的都不拘留,单单就这个教师拘留 15 天,于法于理说不通嘛。

党纪方面,十九大明确提出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原话,一个字没改。现在请丰城县警方拿出你行使权力的制度依据是什么?讲清楚你凭什么把一个公民行政约束 15 天的?剥夺这个公民 15 天人身自由和名誉权的?你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了吗?谁批准的?约束你们的笼子干什么吃的?

去年疫情最厉害的时候,评论接着疫情名义耍威风的那帮人,我就说过一次了,这里再强调一次,“党纪国法崩溃死的人绝对比新冠疫情多得多”。宪法、法律、党纪受到冲击,不再具有权威性,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肆意妄为,不执法、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看谁不爽随意执法,那么党纪国法立刻就荡然无存,结果只能是社会陷入彻底混乱。

一个混乱的社会是没有办法防控疫情的,开玩笑呢,还防控疫情,保持基本的稳定都做不到。

现在一个县级司法机关置宪法与党纪于不顾,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耍威风,与十九大以来党的决策逆向而行,与疫情爆发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的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跟宪法对着干,利用手里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破坏疫情防控大局,肆意攻击国家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没有人处理

我就不信你一个县级公安机关还能造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共和国,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不要以为手里有了权力你就成了 “官”,你是个“公务员” 而已,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就想要作威作福,毫无正当理由就把这个国家的主人扔进拘留所,你这不是造反你这是什么?

反正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举报了,等着看结果。

知乎用户 龙牙 发表

我觉得,涉事教师 “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 言论,严格意义上说,这番言论只属于发表个人观点,是对防疫提出的个人建议,属于公民对社会事务发表言论。该个人意见,也在医学讨论范畴,并没有侵害到他人权益以及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对他进行处罚是“适用法律错误”。

类似这种仅仅针对一条新闻发表一些个人看法或评论,只要不存在恶意造谣诽谤等不实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没有损害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不应该处以 “行政拘留十五天” 的处罚,这种情况最多批评教育一下即可。

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偏远城市基层公安的法制意识非常欠缺,什么样的行为适用什么样的法律都搞不清楚,需要多进行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基层公安的法制观念。

另外,“中肯的老胡” 也发出了类似的声音,按照胡锡进的说法,他也认为应该批评一下即可。同时胡锡进还希望他能申请行政复议,以便能够平反并获取补偿。

老胡认为,这当中的确存在一些争议空间,如果被行拘者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或许能有更加权威的结论得出,但是目前没有看到那名涉案教师申请行政复议的报道。
老胡个人主张,只要言论不超过社会的底线,也不是违法的,而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者怪话,应尽量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处理,违反纪律的按照违反纪律处置,限制那些言论传播即可,轻易不要对发表了那些不当言论的人给予行政司法处罚。

知乎用户 月光博客 发表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实验一下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丰城警方,来吧。

地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知乎后台都有。

要想从我过去的回答里补充行拘的素材,请加关注。

丰城警方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知法犯法了,而是公然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了。

这位教师因此被行拘,那么主张 “自然免疫” 的多位医生和学者,你们拘不拘?

张老师仅仅是疑问句,他们可是肯定句。张老师是行拘,这些人不得入刑?

既然丰城警方认定张老师是违法,那么更严重的违法你们就不管了?

我举报有人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违反宪法,丰城警方,你接吗?

是不是举报你,也要被行拘啊!

知乎用户 认真的活着​ 发表

我就一个问题。

假如我以后在知乎或者微博等公共平台回答数学题回答错了。

是不是也得给拘了?

我觉得做错数学题比这个老师性质还严重

这个老师发言虽然蠢,但毕竟是探讨,这事情没有绝对真理的

而数学不同于其它学科,数学可是有绝对真理的,那我以后做错数学题是不是要自首?

因为我违反了绝对真理。

你真的有这么多地方能关人吗?

知乎用户 yangyu​ 发表

我觉得行政拘留这个东西都怪怪的,

什么时候公安机关能有司法裁判权了?

警察干好警察的事,

法官干好法官的事。

这是我从李文亮医生那事之后一直在呼吁的。

尊重司法,限制使用治安处罚的范围,

大家会支持我吗?

知乎用户 李妙文 - 赵可心​​ 发表

微博上污蔑民族英雄的有,挑动性别对立的有,网暴诅咒的有,要对中国人搞种族灭绝的有。

这个不当言论界定迷的很。

方方大神够炮决几次了吧?

像我这种喷子危险的很,我反封建反迷信反资本主义反极端动保反回形针。

下嘴不留口德,出手就地图炮。

照这个标准,我得赶紧给自己订个翻盖彩灯的骨灰盒。

知乎用户 柳渡虚 发表

首先,对于这个人的言论,我坚决反对。

这种话轻了说,是 “轻佻”(所谓 “端王轻佻”,此人比端王,也差不多了);说重了,就是不拿人命当回事。他的其他言论,好像还有地域攻击和歧视的嫌疑,总之,是叫人不大舒服。

但是,因为非造谣传谣的互联网发言而把此人行政拘留十五天,我觉得恐怕不合适。因为这么做甚至都没有靠得住的法律法规依据!

引用老胡的话说:

在不掌握更多案件细节的情况下,老胡想说,公众对此案的关心,以及一些不满,值得重视。建议丰城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向社会提供更多信息,以安人心。

抛开此案,人们当前对一些基层政府针对不当言论过度执法有一些实际担心甚至抱怨,而且从各地不时出现的报道看,这种现象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无论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尊重人民群众权利的角度,这个问题都值得加以认真研究,维护法律的准确性,也为促进以法律和公德为基础的社会和谐。

老胡个人主张,只要言论不超过社会的底线,也不是违法的,而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者怪话,应尽量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处理,违反纪律的按照违反纪律处置,限制那些言论传播即可,轻易不要对发表了那些不当言论的人给予行政司法处罚。
这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维护网上正常秩序并不矛盾。不随意对不当言论做出严厉的定性,不轻易提升处理它们的手段级别,这对我们社会提升内在免疫力,维护各种活力所需的空间将产生长期效果,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并总结经验。

知乎用户 刺客喵喵​ 发表

想说点什么,想想又删了,万一被严格处罚了怎么办呢?

我不支持这个人的话,但我也不支持抓他。

合理不合理别管了。这事无非是杀鸡给猴看。

但鸡如果杀惯了的话,有事没事杀一只感觉也不错。毕竟权力不用的话,就不是权力。这才是最该注意的,这种做法的影响远比抓这个脑子进水的家伙这件事本身大。

就算是再谨小慎微,谁也不可能一辈子不说错话不是。

至于不当言论,怎么才能不说不当言论,很久以前就有答案,莫谈国事,就得了。

知乎用户 陈涤​​ 发表

河内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河内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越南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知乎用户 潘神经 发表

我感觉他这样言论最大的问题不是与病毒共存,而是 “因为扬州地小人少,所以扬州人就可以当小白鼠来进行防疫试验,试验成功了大家高兴,试验失败了的话反正他们人少,后果也不严重”

不过他讲的如果不是扬州,而是某受惠省,估计大家就笑而不语了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种言论都要到拘留的程度,完全是乱来

大概率又是 kpi 上乱写考核指标了

知乎用户 追黄埔 发表

这个提问不该出现在审核严格的知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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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睡前发了这么一句话,早上打开知乎就发现 99+,哎呀妈啊,看来有共鸣点的不少啊!

来知乎也有几年了吧,很反感知乎删帖、要求修改等各种骚操作,甚至一度想销户。

但是,我今天突然意识到了知乎平台是多么的伟大:

各位尽管展现才能畅所欲言,只要你的发言还在、没有被要求修改,你就绝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你就是安全的——的确从未有知乎用户因为言论被带走过,这个平台还是一如既往保持了高逼格。

感谢知乎团队,你们辛苦了。

知乎用户 法卷书虫 发表

可以理解大家的愤怒,但我想插一句,中国的言论自由已经比西方好太多了,在西方社交网站连中立国科学家都只有用化名才敢发帖。

知乎用户 TniL​​ 发表

回答这个问题坦白说有风险,老湿我就胡总编的相关博文做个阅读理解吧:

胡编首先指出该教师被抓的原因,因为发表涉疫言论被一些人举报。胡编表明态度,认为该教师言论出格,但是未定性为违法。

江西丰城一名教师因不当涉疫言论遭行政拘留 15 天,一些人扒出他已删掉的那些帖子,绝大多数人看后都认为他的话的确挺出格的,尤其与他的教师身份不符。

胡编说对顶格处罚该教师,网上有分歧,但是没有表明自己态度。

不过因为说了这些话,他是否就应该被近乎顶格行政拘留,网上意见出现了分歧。

下面这段话开始,胡编开始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即这个处罚有争议,被处罚方应提出行政复议。所谓复议有更权威的结论,结合上文,胡编应该是认为罚重了,或者本不应该处罚。

老胡说没有看到该教师申请复议的报道,也是在委婉提醒被处罚教师可以提出复议。

老胡认为,这当中的确存在一些争议空间,如果被行拘者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或许能有更加权威的结论得出,但是目前没有看到那名涉案教师申请行政复议的报道。

胡编提醒警方重视舆论意见,考虑重新审查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

在不掌握更多案件细节的情况下,老胡想说,公众对此案的关心,以及一些不满,值得重视。

下面这段话表明,胡编认为,这个处罚已经引起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所以,有必要披露更多信息。所谓更多信息,其实就是该教师违法的确凿证据。

建议丰城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向社会提供更多信息,以安人心。

胡编借 “人们” 之口,委婉地指出一些基层政府过度执法。如果说在此之前胡编比较委婉的话。后半句,他直接了当地定性——这个案子就是过度执法。

抛开此案,人们当前对一些基层政府针对不当言论过度执法有一些实际担心甚至抱怨,而且从各地不时出现的报道看,这种现象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

胡编从依法治国高度,要求过度执法的基层政府认真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无论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尊重人民群众权利的角度,这个问题都值得加以认真研究,维护法律的准确性,也为促进以法律和公德为基础的社会和谐。

最后一段是胡编个人的鲜明观点:**不要随意对言论进行行政、司法处罚。**结合全文,胡编还是认为,该教师的言论没有超过社会底线,不违法,只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怪话,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如违纪的可按纪律处置,同时限制言论传播即可。

老胡个人主张,**只要言论不超过社会的底线,也不是违法的,而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者怪话,应尽量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处理,违反纪律的按照违反纪律处置,限制那些言论传播即可,轻易不要对发表了那些不当言论的人给予行政司法处罚。**这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维护网上正常秩序并不矛盾。不随意对不当言论做出严厉的定性,不轻易提升处理它们的手段级别,这对我们社会提升内在免疫力,维护各种活力所需的空间将产生长期效果,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并总结经验。

最后老湿我声明:

本人只是做了一次高中阅读理解,因本人年龄尚幼、智力有限,对该观点的正确性、合法性无法判断,如果该观点不正确,本人反对该观点!

原文链接:

Sina Visitor System​weibo.com/huxijin?refer_flag=1005055010_&is_hot=1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同样的话,他要是去年的这个时候说,会如何?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塔根本不在乎你说了什么,只看你什么时候说。

比如去年武汉封城期间,我不止一次写答案说要保障封城期间慢性病人和其他疾病患者的医药问题,几乎发一次删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但后来也就隔了个十来天吧,完善各项封城举措,医药保障也跟上了,同样的内容就不会再删了,这时候就可以公开讨论了。

再比如拿烈士和英雄开涮,十年前几乎是财富密码(就算当年没有《英烈法》,刑法和民事法律里面的 “侮辱,诽谤” 总该不是摆设吧,但就是莫名其妙的没怎么管)。现在则可能坐牢。

就感觉吧,说话的时机远比内容重要。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合法非法的界限不清楚,法就是恶法。

知乎用户 Redwolf Luo​​ 发表

我不讨论这个老师的想法对不对。

因为对错,那都是人对一个问题的看法,看法有高下之分,有你我之见。

我以为这位老师说了什么虎狼之词

结果就这?

这算不当言论,那这个问题下的答主都可以去公安局自首了,争取少判两年。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都是在网络冲浪的,搁谁那装清纯啊?

你看看人家这措辞,已经算是优质互联网网友了好吧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

首先给自己的论据,不是随便输出观点,有理有据。

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可不可以,是一种探讨的语气,征求的态度。

杨州,很符合从点到面逐步推广的理念。

试验一下,是一种求证的想法。

严格防疫,不是不防疫,只是降低水平。

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

与病毒共存,不是说躺平让病毒淘汰老人弱者,而是要做到共同存在,共同生存。

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说明这个结果有好有坏,没有给任何预定的结果,并没有攻击目前防疫结果不好,也没说放开就一定好。

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

你可以说人家想法不支持,但人家有人家的理由和目标,不是说觉得你扬州人坏活该死,而是想以一种实证的理念,看看结果如何,也为长期抗疫提供蓝本。

仅仅是建议,勿喷

最后还害怕别人理解错了引战,再次重申,只是一个想法,请您理性讨论,不同意的可以一起交流,不要喷我。

如果这算不当言论,这种言论需要拘留十五天。

那么互联网上,贴吧知乎加各类新闻 app 用户,隔一个枪毙一个绝对不冤枉。

Timi cs dota lol 这些游戏玩家,全部毙了死有余辜。

知乎上一些问题的答主,应该感谢取消了酷刑。

微博上一些大 v,应该感谢没有了诛九族。

最后

警方确实没喷他,直接拷走了。

知乎用户 雷竞 发表

发表错误观点就要拘留 15 天的话,那么网上发表传播 “海鲜和维生素 C 同吃就要中毒” 等伪科学帖子的人都要统统抓起来。在微信群里发 “养生知识” 的伪科学的公众号号主也要抓起来,一条拘留 15 天,上不封顶。

另外知乎上历史版块一堆 “历史发明家” 也要统统抓起来。尤其是发表 “岳飞情商低,不赖秦桧赵构” 观点的,这不仅是错误观点(事实上岳飞情商很高,懂人情世故,这事就是秦桧坏),而且抹黑了民族英雄,误导不明真相不读史书的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

另外把篮球巨星欧文以及 “地平说” 学派统统抓起来,地球明明是圆的,欧文如此颠倒黑白丧心病狂。虽然欧文是美国人,但是 NBA 在我国有上亿观众,而且不乏未成年人,欧文此观点一定影响了不少无辜的未成年人,建议下次欧文打中国赛的时候抓起来拘留 15 天。

另外,什么是正确的观点,什么是错误的看法,这个看官方媒体的结论就行,与官方媒体相反的肯定要抓。当然像 “海鲜和维生素 C 能不能一起吃” 类似的问题,搜索官媒搜索不到怎么办?不用怕,咨询丰城公安局即可,丰城公安局具备辨别真理和谬误的能力。

知乎用户 韩冬​ 发表

这个言论确实很贰,毫无讨论的价值。但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这只是普通的网络发言,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也没有捏造事实,这样的处理确实是有点行政乱作为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公安机关搞得很尴尬。

你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很多无辜的人也要被关进去了。

你撤销这个处理结果,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又要拿这个案例来当挡箭牌。

按理说,这种情况顶多口头教育一下就可以了,也不知道这个地方公安局的法规科是不是经常手抖。

知乎用户 刘凯​​ 发表

抛出一个新的角度:这个操作,把网络内容平台运营者给整不会了,不知道以后内容治理尺度该怎么来。。。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的内容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以上是对于内容发布者(用户)来说的,而对于内容平台来说,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

此次事件中,今日头条的一名用户声称: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一内容,被公安机关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今日头条平台并未主动删除这条内容、放任这条违法内容的传播,是不是构成了对此类违法信息的传播,是不是也应当被追究责任?

所以说,给整不会了。为了避免成为违法违规信息的帮凶,各大内容平台只能进一步调整内容治理策略,不断扩充需要关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长此以往,开放的建议和讨论少了,阴阳怪气的含沙射影多了,知识的分享少了,人人自危的沉默多了,这也是我们切身感受到的现实。

有人说,事件中这名网民的教师身份,决定了他要谨言慎行。

我倒是觉得,从网民身份来说,当事人的发言已经做得比很多人强了。面对自己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的领域,在大方向上考虑的是人民的利益(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采取询问的语气展开讨论,并且强调仅仅是建议而非结论。

扪心自问,如果每个人面对自己的知识盲区,都能保持这样的态度,难道不能称为网民的榜样吗?不说网民,大家回顾一下自身经历,明明自身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但在讲台上言之凿凿向学生灌输错误事实的教师,何止满坑满谷?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上看,涉事教师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60 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这是他的权利。即便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结果,监察机关也有权展开调查,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相关处罚决定。

能否与病毒「共存」,是一个科学问题,需要专业人士判断;能不能和提出建议的人民「共存」,是一个社会问题,值得主管部门关注。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不请自来。

就目前形势来看,对于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并不应该实行所谓的 “老人老办法”。

国家的宽容政策无疑是为某些蠹虫提供了不思进取、耍无赖的空间。

最后,希望当事人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按一部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只有上级是最管用的。

哦对,还有一点我真的很好奇,希望有人可以解答。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不是都要警校毕业?那警校就读期间要不要学习行政法?要不要知道什么是 “法无授权不得为” 和“比例原则”?

知乎用户 Pudding​ 发表

过去摊主给西瓜切一个小口,允许大家望一眼里面是生是熟,西瓜好不好大家多少能议论评价一下。后来新摊主说这样对西瓜摊不利,会让别人家摊子看笑话占便宜,一律不让切口子了,买瓜群众买了瓜回家切开也不能随便诋毁西瓜品质,老板还当众砸了一批劣质瓜,承诺今后会自行严控西瓜品质。还真别说,没听到议论的时间长了,有时真会有点感觉这个摊儿是品质保证,免检产品。毕竟天天就只听说隔壁摊的瓜又是切开没熟,又是吃坏了肚子。

“啪”,一天偶然一个不小心,瓜在大家面前摔碎了一个,一看瓤。

知乎用户 Corbicula​ 发表

知乎用户 孝正 发表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不过正如我 2020 年 2 月疫情刚开始的时候的预言(后来在 6 月,有很多人说我是在复读某个欧陆学者被人反复指责的 3 月中的发言,但实际上我的发言比他更早),一旦以 “抗疫” 为名,可以轻易封锁交通,可以轻易封锁批评言论,那么在同样的名义之下,他们就什么都干得出来,而且这种措施,哪怕疫情过去也不会结束——紧急状态一旦开始,它就不是那么轻易可以退出的了(毕竟,有无数人从紧急状态中收获了权力,他们不希望紧急状态结束,而要找到延续紧急状态的理由,真的再容易不过了)……

这次,只不过是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必然出现的 “极小可能出现的十分过分的个例” 而已,哪怕背景相同,它大多数时候也不会出现,但是只要这个背景还存在,这样的个例就总会时不时出现在某些地方……

我当年说出这个预言,并且表态反对包括主要的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政府的防疫措施的时候(对,我反对绝大多数国家的抗疫政策,我的立场跟荷兰因为抗疫措施而发起游行示威的群众是一致的),被全知乎无数人攻击——现在它应验了一次又一次……

不仅扬州,全世界都应该放弃所谓的 “严格防疫”,而且是立刻放弃,马上放弃,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放弃——当然,上位者们不会这么做的……

可以删除我的言论,甚至让我这个人消失,但这也不过是让我的预言再次应验了而已……

发电:https://afdian.net/@number3475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所谓了言论自由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之一。

既没有虚假言论,也没有煽动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仅仅只是一个建设性的探讨,就被拘留 15 天?

可见,权力部门的滥用权力的危害程度,并不小于言论的危害程度。

连普通民众,都能看得出,这个言论仅仅只是探讨。

难道,作为专业的执法者,看不出来?

还是被不懂法的领导干预下的结果行为呢?

这让我想起了现在正在热播的《扫黑行动》里的那个派出所的所长黑警。

唉,这个江西丰城的督察是不是应该自查一下?江西丰城的领导是不是应该自我反省一下。

领导们不要把疫情搞的跟惊弓之鸟一样。

我就是处于南京和扬州之间,即便我们这里是疫情地区,也没有那么严重,更没有那么紧张。

我是莒句。

知乎用户 莒句 发表

黄冈还有居民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猪肉,后来发现猪肉是阳性。

购买猪肉的居民的被处罚的事情。

你没看错是处罚购买猪肉的居民,而不是处罚网购平台。

后来因为舆论压力才取消处罚。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被罚的居民抱不平,因为人人都会网购。

真正尊重科学尊重老百姓智商的方法是

论证严格防疫和不严格防疫之间的区别。

既要论证严格防疫,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我国境内由于严格防疫,已经有许多严格防疫,造成经济负面影响的例子,可以举例出来。

也要论证,不严格防疫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这方面可国内没有样本,但是可以从美国和印度,请吸取经验。

看看不严格防疫甚至是完全躺平,会造成什么后果。

然后再做出决策。

有道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向老百姓讲明利害关系

这样老百姓知道,现在的政策是为自己着想。

抵制现在的政策,只会害了自己。民众自然会积极拥护。

而不是关起门来开小会,做出一个决定,要求老百姓无条件执行。

稍有抱怨就扣上 50 万的帽子。

然后再把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关起来。

知乎用户 MR. 王 发表

扬州和我家隔江相望,扬州疫情也让我们镇江人感到焦虑和担忧。

我们附近的某院已经清空,用来专门接收扬州的病人,而各大大小小的医院,也紧急出动医护人员支援疫情前线。

我姐所在的医院,昨天下午已经派出医务人员去了隔离点,工作压力倍增,没有一个人怨天尤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的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位人民教师,在疫情当前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公开发表消极抗疫的言论,确实不妥。

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也及时删除并道歉了,感觉行政拘留 15 天……

只能说,疫情当前,大家共度难关吧。

知乎用户 木槿​ 发表

看到这条后,在各大平台花了很长时间翻看回答和评论,欲言又止,仅此而已…

知乎用户 吳长安​​ 发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言论自由要畅所欲言。

二者之间的平衡是一门艺术,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并不容易做好这种平衡,或许这就是很多人评论吐槽的原因。甚至有人说,如果按这个标准,知乎上五分之四都会去喝茶了。

也有人说你没有去喝茶不是你表现好,而是小管家在帮你,删评论、禁言那都是为你好,千万别再骂小管家了,要知道他们辛辛苦苦挽救了多少失足少年啊!

江西老师被拘留 15 天上热搜,本身就是个言论自由的体现,当然,这本身就是个 “问题”!

知乎用户 米斯特汤​​ 发表

我感觉这位似乎是被用来泄愤了。

扬州市民现在正处于有邪火没处撒的阶段。本来都在骂毛老太,可是人家南京迅速恢复了,再骂总觉得脸上无光。骂那个上班时间打麻将的公务员的话,又坐实了扬州本地吏治不行。控了这么多天了新增一点降低的意思都没有,满网上的到处说扬州已经很努力了又有什么用呢?事实就是,扬州这次是真的太拉胯了。

别的不说,那百人棋牌室到底是怎么在疫情这个背景下存在的?当地真的从来没想过它的风险性?上到政府下到老百姓,这警惕性在哪儿呢?

可是你要让人承认自己拉胯,那可是千难万难。为今之计,也只能逮捕个网民泄愤了。

讲真南方最近这几次疫情属实让人开了眼了,以前说的那人民素质高政府有效率到底是怎么吹出来的……

话说回来,我在这儿说扬州的风凉话,会不会被跨省执法啊?虽然疫情控制的不行,这方面倒是挺行的嘛。

知乎用户 欢欢喜喜过大年 发表

教训就是,不要在公共平台发表对时局或者某项政策的评论,无论正反。

你以为你是认真的在献言献策,你以为你你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你以为你是社会主义接班人。其实你就是一颗韭菜,没资格对镰刀提建议。

有些想法,自己私下想想或者朋友间讨论一下就行了。毕竟即使真的对社会有什么影响,你也会被训诫的,比如李医生。

知乎用户 孙 Vincent​ 发表

一个苏联人准备移民去美国,上级知道了很不高兴。于是组织了一个委员会给他做思想工作,领导说:“同志,你为什么要去美国?是因为不满意没有好吃的?” “不是。”“是因为不满意住房条件太差?”“不是。”“是因为不满意工资水准太低?”“不是。”“那我们不明白了,你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为什么要去美国?”“因为在美国,我可以有不满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比起谢邀,首先感谢知乎小管家,以前夹我的回答我还不理解呢,现在一看,那是从鬼门关把我拉回来。我的有些言论,现在看来都是大有判头的

这种事情传到外媒就是一个大新闻,最轻也扣个打压言论自由的帽子。

该干的事不干,中新网和烟台检察院官媒造谣,不去把编辑拘留十五天吗?只许州官点火是吗

轮造谣谁比得过官媒影响大,谁比得过官媒误导性强啊

https://m.weibo.cn/2603537861/4668713833336137?comefrom=longpicweibo (二维码自动识别)

知乎用户 陆轶群律师​ 发表

发声不可怕,谁沉默谁尴尬。

知乎用户 打工人李田所​ 发表

昨天,我在的一个以公职人员为主的群聊里,有同袍转了这个新闻,一群人就聊起这个。

大家普遍看法是,公权力可能被滥用了。

我看到这个新闻时,第一反应关注的点是,事情发生在江西,事件的 2 个主体是公务员和教师。

各位看官真的不记得前不久江西发生了什么吗?

江西教师曾素清向 zy 巡视组举报,称教师和公务员没有做到待遇齐平,要求补发教师奖金、绩效等。

然后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 “公务员降薪” 事件。

再然后两拨人在微博、知乎和各类论坛疯狂对线。

在 QZZN 公务员论坛,特别是江西板块里,公职人员和教师群体的骂战格外激烈。

结合这件事,个人感觉,可能存在公职人员公权力滥用了。

这件事的处理情况来看,教师张某良的发言,实在算不上违法,说对疫情造成恶劣影响也很牵强。张老师所发表的言论,最多只能算网民的个人看法,如果确有不当,也属于个人思想问题,对社会和疫情防控,真谈不上危害。

所以,站在个人立场,我觉得暂时不能完全排除:公权力单位,针对张老师,拿着 “疫情防控” 这个政治正确的鸡毛,滥用了行政处罚的令箭。

除了行政拘留 15 天这个处罚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行政拘留这个 “案底”,会不会给教师张某良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大负面影响?会不会因为这件事,张老师职业发展甚至是教师生涯彻底中断?

作为一名体制内人员,我一向格外反对公权力的滥用。中国是一个政府什么都需要管的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指挥着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体制下,严防公权力滥用极为重要。

在个人的其他回答里,我也曾因为谈及 “(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的问题,被基层同袍怒骂我不接地气。

但是,我还是要说:体制内人员,你不仅仅是一名国家赋予了权力的公务员,你在生活中,也是普通百姓的一份子,你不能脱离了群众的内核和本质。

答主从小出生在一个四线城市的普通家庭,家境普通,父母皆是平头小百姓,无数的经历让我深知,如果权力被滥用、不加以限制,会对百姓造成多大的伤害和灾难,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蒙受损失。

大学时学经济,教宏观经济学的教授曾反复强调:政府应该让利于民、还利于民,而非取利于民,这也时时刻刻影响着我。

希望这件事,因为舆论的发酵和监督,会有一个让大众更加信服的后续。

知乎用户 空空大师 发表

一个社会的文化最终还是由大部分人来决定,我们沦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还是要拜大量沉默者,大量的所谓爱国人士所赐。 我之前一直认为一个社会的改变也许会因为某些事件对于大多数人的触动而发生改变,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就我在东南亚看到的社会大部分人都很懦弱和喜欢忍受,直到无法忍受才会采取一些行动。疫情加速了这一进程,未来的后疫情时代社会随着人口骤减,经济下降,我想会慢慢出现一些改变,至少从目前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种社会文化的合理性。

知乎用户 东南亚漂​ 发表

不认同该教师的观点;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行政拘留 15 天不合法不合理;建议该教师出来后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任何制度都会出问题,应当就事论事。

知乎用户 假如​ 发表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建议有没有可行性,是不是科学,另说

但因为这一段话被关 15 天,以及这个事件本身造成的影响

远比这段话可怕多了

人们的希望是一件件事积累出来的

同样,失望也是

站在国家的角度上,当地公安这是在干什么?

网上那么多热心群众,今天 50 万,明天拜登牌,后天外务省的

小打小闹

要我说就该先去举报这个事

这种规模的恶劣影响,敌对势力得花多少钱花多大力气才能办得到?

而且还是国家的执法机构

政府执法机关啊

天天说这个递刀子,那个递刀子

这递的何止是刀子?简直递的就是机关枪

外交部当初是怎么驳斥所谓人权问题说中国是有言论自由的?

说中国人不会因言获罪的

都还记得吧

所谓扛着红旗反红旗,大概就是这样了

顺便说一句,但凡是为这种言论获罪拍巴掌叫好的

觉得我不喜欢你说的,你被抓了我高兴的这种人

请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位置跟身份

可千万别误会了人家被抓是因为 “你” 不喜欢

希望你永远都能站对位置

知乎用户 三刀不暴击 发表

…… 首先呢,我是非常反对这个人的言论,因为如果按照这个方案实行,那么就会有很多个体失去生命,谁又愿意成为实验品呢。

但是作为一个个人言论,处罚过于严重,这句话完全可以封号了事,再严重点可以进行口头教育并且发布道歉。

总之呢,后面的不敢说了,我怕等会跨省变形计。

知乎用户 休蒙提的可爱背包 发表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么一句语气友善的不同见意,而受到惩罚,那么赶紧认错放人,并赔偿。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基层信用建立非常不易,毁掉可能只需一件小事。

知乎用户 小楼一虫 发表

按这个标准,微博上的小喷喷(什踏马小喷喷,主要是怕小管家说我不友好),一半都能进去。

知乎用户 iCoA 首席特工 发表

这老师的发言确实是不太合适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这个老师在今日头条实名认证了,可以看他的主页,还是中学一级教师,当地教育局或者是有关部门抓典型吧。

没办法可能刚好群众举报多了,为了消除影响或者说让体制内的人更加的谨言慎行,那直接就被拘留了,其实他的这些话,很多网民说的比他还过分的,如果是普通人被拘留了,很可能就是网络舆论不是这样了。

哎,现在对于老师来说,发言还是要很慎重的,有时候真的不能跟普通网友那样,这种事情其实我见很多次了,在知乎平台上很多认证的医生或者公务员或者是老师因为观点不同跟网友撕逼,最后被网友网暴投诉领导,领导讲话就是要求辞职,要么就是要求他以后不要再网络发言了,只能说,一言难尽吧. 反正,认证了身份的情况下,还是要慎重发言哈

知乎用户 童毅​ 发表

不当言论的标准从来就没有经得起推敲且普世公认的严谨定义

当然,也可能有些人觉得有……

我他 X 的怎么知道鲁迅先生第二自然段到底什么意思,他又没给我说过。可吊诡的是,教委居然知道,而且还有个标准答案,真是神奇。——罗永浩

那不重要,我们回到问题

估计很多人会觉得和禁言的标准一样十分模糊一头雾水无法界定

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是对于不确定性和未知的恐惧。——洛夫克拉夫特

但正因为模糊,才更有威力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

所以,作为还在马斯洛第五层挣扎的个体,务必做到:

每日三省,每日三省,每日三省!

否则一旦进去,就会丧失打工的自由

这才是我们万万不能承受的

不说话不会憋死,但不打工会饿死

该怎么做还用问么

不因匿名而为之,不因实名而不为

另外,别以为秋后不会算账

前一阵下楼倒垃圾碰见邻居家来警察

据说是他很多年前在一个论坛上发表过什么不当言论,过来核实一下

2 名干警是开车连夜跨地市过来的,很难想象吧

最后邻居说自己当年可能是账号被盗了

然后对方表示就是过来看看他现在是什么状态,没什么,做了笔录就走了

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但都是当做段子听,这次亲眼所见,我才信了

这就是敬业精神,为千里奔袭的责任心点赞。

知乎用户 李无常 发表

一个苏联人准备移民去美国,上级知道了很不高兴。于是组织了一个委员会给他做思想工作。

领导说:“同志,你为什么要去美国?是因为不满意没有好吃的?”

“不是。”

“是因为不满意住房条件太差?”

“不是。”

“是因为不满意工资水准太低?”

“不是。”

“那我们不明白了,你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为什么要去美国?”

“因为在美国,我可以有不满意。”

扔开苏联笑话我们认真点来说。

只要他并没有上手去做而是只提出建议,就不应该把他抓起来。就算他说了反社会乃至是反人类的提议(比如屠杀黑人,消灭犹太人,乃至常说的屠杀日本人),只要没有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比如真的有人照做了),就不应该惩罚他。

这也说明了 “○论自由” 的边界,在○○是格外紧的。在漂亮国可能是儿童涩情,但是在○○就是不能对于现行政策提出反对意见之类。

对了,这个○○是朝鲜,想歪了的人多去看看琴里和观网洗洗脑子(

知乎用户 守法公民李四 发表

我中小学在江西读的书,对这个地方有着非常复杂的感情。看到这条新闻,我很吃惊、也很失望。

但,转念想想,似乎也没有超出我意料。

在我的记忆中,江西的经济不发达。

一个不会搞经济的地方基层干部,他想往上走一步,会怎么做呢?

一个有担当的人,比如我,会想方试法、脚踏实地,按照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全力贯彻上级领导精神,**抓大放小,**把经济建设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放在第一位、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做最难的事情,把地方经济搞上去。

当然啦,这就是我工作几十年也没有获得升职机会的原因。

另一种人,的方法就是:上级安排的工作目标,我一样也做不到,也根本不打算去做!但是,我还是要升官发财。那就找容易做的事情往死里做呗。“态度决定一切” 嘛!

总的来说一句话

把经济搞上去,1000 个人里面最多 1 个人能做到;但是,拘留一个乡村教师,每个人都能做到,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总之,看到这条新闻,作为半个江西人,我的脸上有些发烫。

知乎用户 王威​ 发表

很合理,也合祖宗之法。

而且这才是我在历史书籍和境外新闻报道中看到的原汁原味的中国。有一种熟悉感和厚重感。

知乎用户 华尔街日豹 发表

这可以说是一个因言获罪的典范。他也就是在一篇文章的评论区留言,“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他只是提了这么一个建议,他不可能有任何能力去实施或者强迫别人去实施这个建议,然而就被拘留了。这跟当年的反右运动挺像的,不过也有如下几点区别:

  1. 反右运动的时候是先鼓励你提意见,然后根据你的意见给你扣右派的帽子,这就是所谓的 “阳谋” 和“引蛇出洞”。但是这里,他是主动提的建议,然后被拘留了。
  2. 在反右运动中,如果被扣上右派的帽子,那么这个所谓的 “右派分子” 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包括但是不限于被流放到边疆、关牛棚、被毒打乃至被枪毙。但是这里仅仅是拘留十五天,相比而言,这个惩罚可以说是非常轻微了。
  3. 很多右派分子从 1958 年开始蒙尘,然后在各次政治运动中被冲击,直到 1978 年右派分子才开始被大规模地平反,摘帽子。很多人直到去世都没有等到平反。而这里,“仅仅是” 拘留十五天而已,应该还能开 “无犯罪证明”,因为毕竟还没用动用《刑法》来惩戒他。不知道他的公职是否还能保留。相比右派而言,这个惩戒的后遗症应该轻微多了。

可是这仍然是因言获罪,在实质意义上,和反右运动没有区别。2009 年曾经有一个叫王帅的因为发帖揭露当地的违法征地被跨省追捕 [1], 现在比当时更进一步,仅仅是提建议就被拘留。我觉得可以看看因言获罪还能升级到什么地步。


随手写个破回答居然有这么多的关注。键政没意思,只有文盲才喜欢搞键政,我推荐有时间有能力的话来读读我写的技术文章。发几个链接。

拉普拉斯算符:图上随机游走算法 II: frustrated random walks

拉普拉斯算符:积分方程法推导泊松过程

拉普拉斯算符:一维随机游走的首次返回概率

拉普拉斯算符:一维随机游走的首次击中时 (hitting time)

拉普拉斯算符:广义相对论初步

参考

  1. ^ 青年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4-08/053817565370.shtml

知乎用户 拉普拉斯算符​ 发表

先看看这个老师的言论吧,不是一次了,为什么会这样呢?然后再批判吧。我个人觉得,言论不当,处罚过重。

拘留对与错,重与轻,这个是公安的事情,我不发表任何意见。以下仅仅是本人对这个老师的言论的个人想法。

其实我看到这个老师的发言,如果我是扬州人的话,我的内心肯定非常不舒服,甚至难受失望,在疫情防控时期,大家都在众志成城的抗疫,扬州人民也不是病毒的制造者,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也有基本的人权、生命权和健康权。

为什么你这个老师就可以轻描淡写的在网络发表自己所谓的建议?那么这个建议为什么不在你所在的区域行使?

一个所谓的建议,就能否定内心的不良吗?

言论自由确实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个自然人的权利,但是言论自由不是在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的。

一个建议很简单,几十个字,但是他伤害的是一座城市的人的心。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第一条,以后被微博女拳骂了我们就受着,已经很明显了,她们如此猖狂是机器默许的,你们还想等着铁拳砸她们,想多了。

第二条,bb 谁真是个废物

第三条,大明王朝看过的都懂,图我就不放了,放了我又得小黑屋了,还有明朝的海瑞把嘉靖都骂成啥了

第四条,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硕博生开始读 mx,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那个老人和江湖时代

第五条,知道的太多真的不快乐,没有意义,无能为力,啥都不懂,没有见识的人才是真的快乐

记住这个日子,以后七夕节的前一天就是感恩节啦

算了算了好兄弟们,原回答删了

知道的太多真的会不快乐,做个鸵鸟吧

还有 keywords 有 g 和 d 的言论以后千万不要在各种社交软件提了,认真的

知乎用户 谈情硕爱​ 发表

按时间排序有惊喜

而且按照头条的评论区看,谁才是意见的大多数?反正不是知乎 er 就对了。

而且我翻遍了这位老师的时间线,这老师,虽然语言略显质朴,可是正儿八经的老兔兔:

知乎用户 祥子 发表

人民群众有没有对政策提出建议的权利?

目前来看,江西警方认为是没有的。

塔这个东西吧,没有你们想的那么敏感,说一句话就抓人,你以为你在美利坚?

知乎用户 李傲文​ 发表

每当你觉得底线已经 low 到不能再滑坡的时候

“更好” 的日子总在后头

知乎用户 KurtXiang 发表

作为一名参加过广州抗疫一线工作的医生来说两句吧。

这句话合不合适?真的不合适,而且很让人寒心。

广州抗疫的时候,我们有人在病房驻守,有人在炎热地测核酸,有人在挨家挨户排查。那时候广州动不动就大雨倾盆,或者气温三十多度,在隔离服中就像蒸笼一样,半小时不到就全湿了,做核酸检测就像肌肉记忆一样,不停做,连续做了多久,谁也记不住,只知道脱衣服的时候,全身也虚脱了。

但也没人喊累,因为这是我们的责任。

民众也非常配合。即使突然被封闭在小区,工作无着,没有收入;即使几天甚至一天测几次核酸,喉咙非常不适;即使面对着普通疾病就医、陪护非常麻烦等等困扰,大家还是理解并支持政府的决定,还是会对我们说声谢谢。

大家一条心,为的就是按住这口锅,让广州不要成为 “试验田”,让疫情在这里结束。

如果那时候有人说这种话,我第一反应是 “臭傻逼,X 你妈”。

这不是建议,只是拿人命在开玩笑,而且是非常恶劣而低级的玩笑,对于参加抗疫的大家都是侮辱。

但不会有其他更过激的举动,因为我知道这种言论并不会对我有更多的影响,也不会影响政府决策,只是给大家添堵。

拘留十五天是我没想到的,是否合法需要法律界人士解释。

现在大家因为一轮又一轮的疫情已经疲惫不堪,一点火星可能就引爆舆论。

但是真的不能放开防控,不然我们的努力就尽付东流了。

知乎用户 陈同学 发表

处罚当然不合理。

但是要的就是让大家都知道处罚不合理,接着某些群体就把这个处罚不合理的帽子扣在「防疫政策」上,就可以推动他们心心念念的「彻底放开」。

最后,疫情失控,他们再联合境外势力把脏水泼向 gov 和 system,各路 “方方” 目的就达到了。

知乎用户 雨桐 发表

别尬黑。

江苏的某个公主网上侮辱全体中国人都没啥事。

这就代表我们人民是有言论自由的。

知乎用户 SeeyoKing​ 发表

感谢知乎小管家

正是小管家及时对许多用户的不恰当评论、回答、想法、文章予以了删除、建议修改等处理,才保护了他们的安全

小管家,谢谢你!为我之前对你的不理解致歉!


本人遗失手机一只,但我不同意它的政治观点


主持人说道:请支持这位教师发言的坐到左边,认为应该对这位教师进行处罚的坐到右边

多数人坐到了右边,少数人坐到了左边,有一只刘看山坐在了中间

主持人忙说:你就是不支持处罚但是会删了左边那些人的回答的知乎小管家,快坐到主席台上来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问题中国各个互联网平台的用户的观点又一次泾渭分明

知乎

微博

知乎用户 远山微明​ 发表

我想起了,一首古诗…

《阿房宫赋》

唐 · 杜牧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
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见者,三十六年。
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
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使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嗟乎!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网上这话的人,作为老师,是糊涂;但是抓人的,更加糊涂……

理政御民,容不得半分二话,可不是个值得学习的好习惯。。。

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de le dire.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英国女作家伊夫林 · 比阿特丽斯 · 霍尔,在她撰写的《伏尔泰的朋友们》写过这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知乎用户 辛安​ 发表

合理,合法,支持,越多越好!

知乎用户 立党​ 发表

知乎用户 yugi li 发表

所以说啊,我一直觉得 bbc 之流养的都是一帮子废物,就会搁那儿可劲儿造谣。

——————————

行政复议?不复议各方领导可能还念你点好,复议的话,赢肯定是让你赢的,但教师这种体制内的饭碗,之后能不能端的稳就不知道了。

不过闹这么大,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上门直接把你带走,这种强权之下,人的精神状态会有何种改变?参考鸿茅药酒事件里的医生,参考《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里的父亲。

覆水难收。

知乎用户 热心网友树先生 发表

丰城警方的行拘理由: 该教师相关言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讲真,要不是你们拘了他,我们压根就不会知道他说过这样的话好吧?

所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另有其人

知乎用户 莲雾森林 发表

行政拘留 15 日,已经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能够采取的拘留时间上限。

百度一下很容易可以找到其他行政拘留 15 日的案例,我随便说几个:(1)酒驾(2)飙车(3)某教育机构负责人体罚多名学生(4)火车上辱骂并推搡民警(5)一对男女在公园厕所卖淫嫖娼(6)故意点燃街边树木(7)为 “洗钱” 公司发布招聘信息(8)路怒引发纠纷殴打他人

和疫情比较贴近的:(1)2021 年 8 月 6 日 18 时许,李某(男,29 岁,金水区人)在惠济区北三环良库工舍门口,接受工作人员陈某华(男,28 岁,惠济区人)检查时,与其发生口角并使用头盔对陈某华实施殴打致使陈某华多处受伤,后又使用管制刀具对陈某华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目前,李某被我局惠济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2020 年 2 月 11 日,闫忠文通过网络对盐城市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进行辱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审查,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因寻衅滋事已被盐城公安机关拘留 15 日,并处罚款 1000 元。

在和疫情比较贴近的两个案例中,第一个应该已经涉嫌违法,拘留 15 日纯属轻判,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更严重的处罚。第二个发生在去年武汉疫情的风口浪尖上,而且闫忠文其人微博粉丝不少,影响力较大,且长久以来一直在发表挑起争议的各种言论。我不明白这位教师的留言,跟以上 10 个案例中的哪个可以相提并论?

他这句话非常蠢,既不符合我国对新冠疫情的防治政策,也存在进行人体实验的嫌疑,有悖于正常的道德思想,更是对当地人民极大的不尊重。

骂他无可厚非,网暴都算客气,哪怕是引起公愤拘留个 10 日以内都还可以理解,顶格的 15 日拘留实在是想不明白。他并没有散播谣言,没有对防疫人员造成伤害(闫忠文当时公开质疑援鄂医疗队某位成员的真实身份,并且在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身份后拒不承认,拒不道歉,依旧我行我素,对医疗队人员进行辱骂和质疑),这句话也没有能够干扰疫情防控的影响力,怎么就会是顶格处罚呢?

所以我的看法还比较中性,确实错了,确实该罚,但是不该罚的那么重。都是拘留,三五天小打小闹,十天已经挺严重,十五天那已经是在刑法的边缘试探,万幸没出大事儿才拘你十五天。目前争议这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释一下这个思路,当然我估计他们不会解释。。。。

-— 由于无法忍受评论比我答案点赞还高,我决定破天荒追更一次 ——

关于 “为什么很多人都没被处罚” 的问题:这个可能是很多人不同意这次处罚的最大理由,网上那么多喷子怎么都不抓?

首先,必须理解我国对待网络环境管控的尺度:有些话是红线不允许说,有些话要秉承 “政治正确” 的原则随风而动、其他情况下只要别太过分你们随意。这次的问题显然是没有做到“随风而动”,而是选择了“顶风作案”。扬州是本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面对的是新冠变异株,当地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大家不要忘了疫情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中国严格的防控制度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疫情发展,人们也都习惯了疫情期间的生活,所以对待此次扬州疫情远没有去年面对武汉疫情时的紧张感。但是你不紧张不代表此次疫情形势不严峻,你不紧张仅仅是因为国家防控力度够大,疫情没有像去年那样广泛传播,如果传到你的城市了,确诊病例一天几十个,你看看你紧张不紧张,你再想想扬州当地紧张不紧张?所以目前依照扬州的疫情形势,容不得任何调侃、质疑或者抹黑、唱反调。

其次,这位教师的发言已经是非常指向性的表示了要在扬州地区 “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句话本身有两个地方很成问题:一是 “扬州地区”。你这么说扬州地区人民不答应,这个不用多说;二是 “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代表这名教师自己都无法确定放任疫情在扬州地区自由发展会有什么结果,既然他自己都不知道,何来的 “科学探讨”,何来的 “建议”?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事情我一般不做,所以我明白很多人第一时间的理解是这位教师的发言来自于对群体免疫的理论。但是很可惜,这位教师的发言内容实在无法直接定义为 “建议”,目前的说法只能看成是要拿扬州地区做人体试验。

那么,在扬州疫情如此严峻的时候,指向性的提出拿扬州人做实验,不该抓吗?你们认为这根百度上祖安对线,微博上捕风捉影的喷子们在同一层吗?哪怕疫情结束了再说这话可能除了挨骂都没什么事儿,扬州疫情正当时提出这个说法纯属脑子有泡,不得不抓。

最后,我并不需要一些人继续举各种各样的例子,以此告诉我 “有的话恶劣多了也没处理” 这个事实。我承认这个事实,就像你们不承认这位教师的发言确实非常恶劣一样肯定。总结一下,看清形势、区分缓急、评估轻重。抓必然有抓的理由,不抓不代表没错,有可能是没引起重视,有可能是没踩到红线,有可能是纯粹运气好。如果不信,你们大可顶风作案,以身试法,我也好总结一下究竟做到什么程度才会拘留十五日。

知乎用户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发表

谢邀。还能说啥?当然是抓的好,抓的妙。

抓完疫情自然消。

@乌合麒麟

画一下啊。

@空一格

@申鹏

@龙牙

聊两句?

知乎用户 Coldstream 发表

2020 年 GDP 城市排名扬州排在第 35,通常来讲教育和医疗这些资源的富集程度需要超过 30 年的时间积累才能与城市经济状况相匹配,扬州又是最近十年才从长三角崛起的(中低端产业转移),也就是说我们甚至不用从更专业的角度比较也能大概意识到它在国内医疗资源分城市排名看表现绝对不会好于这个 35 名。

现在的情况是江苏举全省之力(机动力量)增援扬州,尚且只能免为其难,投入进去为全民测核酸的医疗人员有一半都是外地来支援的,不是本地人。都还有大量居民一次核酸都没测过,德尔塔病毒究竟有没有传播到那些未参与测核酸的城区、乡镇,“心里没有底”。

长三角是中国比较富裕的地区,各种资源都不算缺,尚且只能如此。

我不知道 GDP 排名在 35 名开外的那几百座城市如果放弃了严格防疫,会出现什么局面。

在疫情面前要实事求是,自己有多少斤两就吃多少饭,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有北京上海的底气。

知乎用户 观星老道​ 发表

就这?

哪怕是杀鸡敬猴 也是非常恶劣的事情,你凭什么把别人当鸡啊?

知乎用户 玄云南​ 发表

退休后准备去周边国家旅居的老人怀里抱着西瓜默默飘过

知乎用户 Elysium​ 发表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先表明立场,我极为反对他的言论并感觉他就是蠢,但并不意味着每一个蠢人都要受到这种处罚。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刚公布,就有地方弄这么一出,学习差的远啊。

法治政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别人网络上发个建议,哪怕再荒谬也是言论自由的范畴。我们不喜欢他的建议可以帮着扬州人民骂到他生活不能自理,但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实属滥用了。

至于不当言论的标准,我觉得至少有三条:首先当然是法律禁止的极端、恐怖之类的反动言论;第二底线是真实,造谣传谣当然不行;第三要有实质性影响。本案三条都不沾边,还弄个行政处罚的顶格处理,完全违反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至于合理性更不必说了,法律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界限,而不是让人拿来出气的。我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犯法律,但我无法预测自己什么时候会成为人民出气的标靶,这,不应该成为一个法治社会的目标。

~~~~~~~~~~~~~~

反正睡不着了,给大家预测一下这个事的走向,既然上了热搜,三天之内,必有结果:

第一种,我觉得也是最好的结果,当事人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局(是的,行政复议权现在在司法局。这是行政处罚,复议是最方便的救济渠道)撤销或者变更处罚结果,对法治损害最小:错误已经犯了没办法,至少要依法纠正。

第二种,司法局主动介入,代表政府行使执法监督权,撤销或者变更处罚结果。不如第一种,因为有受舆论压力之嫌。

第三种,公安机关自行改变,这其实是最差的结果,抓的随意,放的委屈,更显示出执法的不规范。但从当地的法治意识来看,这恐怕是概率最高的结果。当然了,事情发酵到这一步,估计当地说了也不算了,所以也会相应的降低这种可能。

除了以上,还有几种小概率的可能,如情节翻转、维持处罚、当事人拒绝依法救济什么的,感觉不太可能出现,就不分析了。

坐等打脸。

知乎用户 轻衣怒马​ 发表

这个说要让我们国家去给日本核电站修罩子的伞兵抓了没???

小日子过的不错嘛。

知乎用户 粽子 发表

今天才知道,这么多年错怪小管家了。

小管家我爱你,要不是你,我今天不知道在哪里。

知乎用户 莎鸥​​ 发表

谢邀。

肯定不合理不合法。这要是合,破乎键政圈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可以去排队自首了。

说是涉疫情不当言论,我还以为是造谣、诽谤、泄密之类的,例如:

谎称某地有疫情,引起恐慌;

诽谤他人有恶意传播疫情行为;

泄露隐私及其他保密信息。

这些你照着《治安处罚法》,行政拘留走起来,能理解。

但现在人家说的是这个:

这话蠢是蠢,甚至可以上纲上线一把。

但这种言论并未对现实产生直接影响,和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不沾边。

这种 “不沾边”,我指的是根据一般社会价值判断而言。你如果要硬拗,说 “这种人动不动扬言拿扬州 500 万人口和病毒做实验,简直反人类”,那你也能 “沾上”。

但问题是,这种 “强沾” 在常态社会治理上完全无法成立。

因为你一定不是全知全能的,所以你对公共政策的任何建议都必然有纰漏。

因此你只要对公共政策一张嘴,我必然能找到一个角度论证你的建议拿百万人作儿戏。

然后也给你安排个 15 天?

这逻辑要是成立,我觉得破乎上包括我在内的一小半人得进去养老。

还有的人说,“这哥们不止这一句!以前也没说什么好话!”

你是要清查历史发言么?

你自己经得住查么?

把提建议的给拘了,简直是糜烂气象。

地方上如果觉得提建议的是个傻子,笑笑就好;如果觉得丫是个坏胚子,不听就是。

最终的决断权在地方政府手里,他们的素质才是影响全局的重点。结果现在以逮了个民间口嗨的做业绩。

还是那种治安处罚法里都找不到合适条款的。总不能这种也安个 “寻衅滋事” 吧?

讲真,这位老哥的言论越是蠢,越是能反衬出认真动用司法权力的地方有多荒诞。

最后,真要这么搞也行,你一视同仁地搞呗。法不畏严而畏不公,能公平也行。

丰城 150 万人,一定有反对封城防疫的、反对停止日常经营的、侮辱疫区人民的,建议以执法公平为准绳,仔细盘查,一律 15 天走起。

就怕看守所不够用。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我对现在的舆论环境非常失望。

以前我在网络上炮轰公知,我说了,我未来的主要任务就是炮轰所谓的 “国师” 们。

看看这位教师的话,和张文宏的观点其实是差不多的,

张文宏同样也是被网民们骂惨了,从抗疫的英雄到被骂,不过是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们从来矫枉过正,网络上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理中客。

最后,大家可以关注公众号额,和知乎内容不重合,凡是关注我的,都发财了。

我是时代之,一个_独立投资人¥心理咨询师,关注金融投资及自我升级,更多干货,欢迎关注公众号 jingji-xinli,或者微信搜索公众号 “时代之”。_

知乎用户 时代之​ 发表

“1”

“145”

“!”

“0 3”

“8471。”

“391”

“4028”

“。”

知乎用户 格于上下 发表

为什么中国人这么累这么苦。

不是因为美利坚,而是因为要给太多的傻逼擦屁股,给他们的无知与无能买单。

一切远离科学与事实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由最没有统战价值的人买单。

知乎用户 伍亦勤​ 发表

这是我在人民网上的一篇文章中截取的一段文字。

毛泽东曾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提出要求:

【汇报文件中要有材料,有议论,要突出地批评中央工作和地方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揭露矛盾,并提出解决意见。不成熟的意见也可以提出。】

知乎用户 短指甲肖恩 发表

蠢不是一种罪,更不该被判刑。

知乎用户 菜刀劈豌豆 发表

不怎么关注这些,我有印象的还是 08 年汶川期间。网络上出现一些让大众极端不适的言论,随后这些人就被处置了。当时一片叫好之声。

这次恐怕只是扬州这个地方不大,人不多的没落城市被伤害吧,所以大家就不叫好了。

疫情爆发,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一段文字,在亲历者面前不亚于重大创伤事件。这段话放在办公室聊天说说并无不可。你说在不合适的场合无异于往那些创伤者身上插刀子。

有人说 15 天过分,我也觉得,并不合适。

可以等疫情过后,全体扬州市民起诉他,要求精神损失费。也不要多,每人索赔一元。放心,扬州人少,地方小,赔不了多少的。

知乎用户 宁静​ 发表

我是一个很喜欢思考和研究时事政治的答主。但我从来不写时事政治感悟。

我觉得,在现实中讨论任何政治有关的言论都是极其愚蠢的。你支持 A,得罪 B,支持 B 得罪 A。

现实中暴露自己政治立场只有倒霉事。

你说自己无神论,有神论的觉得的你是傻逼以后给你下绊子,你信神,无神论的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无利可图,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要倒霉。

问,狮子和大灰狼选举,你是小绵羊,你投票哪个?

答,小绵羊投票打架打赢的,狮子大灰狼死里打才好,都半死不活,小羊生活最幸福快乐。投票投打赢的那个,告诉他,大哥我支持你,你看是我给你投票上台的

别人讨论国际关系打嘴炮时候,我是研究玉米国,大豆国一旦和中国关系不好,制裁玉米国大豆国,那就炒玉米大豆,和铁矿国关系不好了,不进口铁矿国东西,原材料就涨价。

推荐大家只关心和自己利益相关衣食住行教育,房价等。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少参与,参与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就要倒霉。

那些不发财的破事我不想写,也不爱写。比如,哪个国家更富强更厉害,更优秀等,画画讽刺别国,哪些领域又赢了,都是浪费读者时间。

刷考研政治肖秀荣的题,我很疑惑,10 年的事情应该在中国近代史的考纲内,为啥考研不考那十年的事情。

抗美援朝是考研政治重点,为啥出题不考彭德怀。

查了一下彭德怀的晚年,他非常坚强,彭德怀真是中国的脊梁。

1974 年 11 月 29 日,由于长期的摧残和折磨,彭德怀在北京逝世。

1978 年 12 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彭德怀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你看,输的人考试都不考,考试就考赢的人。

我作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出身的答主,我预判新冠有关的很准的,但是我真不敢写和新冠有关的文章。

我只默默地写了,我是新冠期间怎么做的,怎么行动的,怎么发财的,我和粉丝利益最大化。

武汉逃生,医院辞职修冷库,炒粮食,考律师证。但我从来不写和新冠病毒有关的文章。

我姥姥姥爷,奶和日语系前女友等嫡系相信我医术好。因为我学医啥病都能治,所以他们怕疼所以不想打预防针,我劝不动。我读者粉丝打预防针,不要像我家人一样怕疼。

我无论做的还是写的,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我很鄙视那些,出租车司机那种高谈阔论的讨论时事政治。

闷声发大财不香么?

比如这个被拘留的,不冤枉。

关于防疫,支持保经济想隐瞒疫情的训诫了李哥。

想严防死守病毒,经济下滑点没事的拘留了老师。

领导让你做什么,你做什么就对了。

作为老师你无论支持谁反对谁都不会给你涨一分钱工资。写那些东西浪费时间干嘛?

知乎用户 玩玩玩玩玩玩大夫 发表

造谣的过得好好的,提建议的进去了。我是说瑞士驻华大使馆造谣,别误解了 (手动狗头保命)

知乎用户 Phosphates​​ 发表

网传截图显示,“无线观察” 此前在今日头条一文章的评论区留言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睡前消息

你们怕不怕??你们很多建议,可是比他更让人难以接受!

希望刑拘这位江西教师的相关部门,看一下 B 站睡前消息,该抓抓,该关关…

要知道睡前消息都是露脸口播的,网友给的那些丢手机借口都无法使用…

知乎用户 我没有码 发表

请司法机关尽快解释处罚依据,不然又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丢人现眼了。

如果他传谣,那应该是编造了某种 “事实”,但并没有。

如果他只是提出一个价值判断,那就不应该归入传谣的范围。

在网上提点建议、表达一下观点,怎么就关起来了?

难道系统里也都是红小兵?容不得别人提意见?

知乎用户 最喜小儿无赖​ 发表

在网上口 hi 说了一句 “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第二天就定罪拘 15 天;

为 jc 的执法效率点赞!

我现在举报前米国总桶川普、现总捅老比登等一众投机分子公开发布无数次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我可以提供截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建议立即跨国抓捕,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就算抓不了国外的,抓一抓上海不积极配合防疫隔离的洋女婿总没问题吧?

知乎用户 阚心 发表

讨论「如何界定不当言论」这件事本身就极其容易造成不当言论。

唯有一句——

法治社会,沉默是金。

知乎用户 Summer Clover​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我还能说什么?以后所有的事,我只能说:总座高见!

知乎用户 全球主义者 发表

即使是合理的,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这个行政处罚里面我只看到了顶格处罚,而没有看到任何的教育所在。

我看到这个新闻时是非常紧张的,因为这个张姓老师可能是你是我是他,是在网络背后的每一个人。仅仅因为一个个人建议,就要被拘十五天,以后谁还敢说不同的意见?反正顺着网线就可以找到你。

且不说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就说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还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呢。张姓老师的建议即使不成熟、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不符合防疫政策,但再怎么样也不至于被拘留。

我相信这个行政处罚一定会被撤销!但比这个行政处罚更可怕的是,很多网友居然在新闻下面说拘得好。

知乎用户 张宏明律师​ 发表

伤害扬州人民、江苏人民感情,我去头条看了看,确实他的头条里都在骂他,这个是能理解的,毕竟他的话相当于说拿扬州人民做小白鼠体验一下国外的群体免疫。

但是至于被拘留,我感觉这个明显就是扯淡,估计是被江苏的朋友们打报警电话给打爆了,想给个交待。

但是这是一个很坏的示范作用,如果这个都能被拘留,那华为 251 事件当事人该怎么处置?

所以,建议某些部门分清哪些言论是有害的,哪些是大脑短路。

如果想处理这个事情,其实让他在公共媒体上给江苏人民道个歉,我觉得江苏人民也不会那么不包容。

而且希望这种事不要不了了之,原则上这位教师并没有触犯法律,期待公安部门能给大众一个说法。

还有啊,我看到知乎上某些群体又开始狂欢了,终于有你们想看的 “文字狱”“文革” 了是吧?

那我请问,当初你们替下面这一位发声了吗?

这个是不是谣言,今天都没定论呢吧?

哦,还有这位。

还在这幻想着 “改天换地呢”?

知乎用户 李哪托 发表

顶着认证被冲了,那段话被人抓住想喷你也情有可原,有过分地方。打开一看好家伙,还是教师,节奏直接带飞,直接冲某地教育官微。没啥可说的,觉得受冤了直接行政复议,张老师自己道歉了,大概是想把事情了了,一个小县城,多大块地方,再闹大了会影响工作和生活。

你要是想在网上发言说话就要做好被喷的准备,并不是每个人都带着脑子和你交流,有个智能手机会打字就能发言,再加上扒坟和举报机制,一句话产生的蝴蝶效应可以摧毁你的人生。谨言慎行吧,事情发展超出你掌握的时候,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了,舆论可以帮你反噬过来也可以害你。

知乎用户 夜鹰 发表

白眼。

就喜欢搞这种罚酒三杯、皆大欢喜、大团圆的事情。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如果新闻的事实陈述属实,那么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应该是属地派出所)属于滥用行政权力。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网友又扒了几张截图。如下:

上述截图为真,也没有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

这种言论,如果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训诫,都是滥用行政权力。


按照江西丰城的标准,全国因为在疫情中骂南京和南京人的,估计可以行政拘留几十万吧。

如果算上去年疫情以来的,行政拘留人数可以突破千万应该不成问题。

所以,江西丰城的公安部门,确确实实滥用了行政权力。

当然了,在网上骂南京和南京人,也不对。

但是,江西丰城这次被拘留的这个人的网上帖子,连骂都不算上。根本没有骂就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当地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亟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亟待加强现代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这件事儿的核心危害性在于:制造了恐慌气氛,使得人人自危,不知道因为哪句话就会被行政拘留。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破坏。同时,在自由裁量权问题上,目前的现实困境在于:什么叫造成社会危害性?在微博的机制下,有一些帖子会通过 AI 自动增加浏览量和曝光率。有时候一个帖子的上万浏览量并不是真人阅读,而是机器通过用户刷机制造出来的,也就是真人未必看了这条微博,但是只要这条微博出现在用户页面就算阅读量。这就导致了行政机关可以非常容易的以微博数据指认为 “社会危害性”,而实际上这不是社会危害,还是社会传播,并且这种传播还是水份极大的传播。但在这种困境下,行政机关在表面上看起来 “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层面却是滥用自由裁量权。而被处罚者在这种唯数据论的机器控制下,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


而按照具体的评论内容来鉴别是不是有社会危害性,即通俗的网络民意支持还是反对,也有困境。

这个困境第一是,民意支持还是反对,是不是行政处罚的依据,民意能不能代替法律与法规。

同一个事件,民众支持就是没有社会危害,不支持就有社会危害。这显然在逻辑上站不住。

更重要的困境也在于 “网络民意” 本身的真实性上。

微博评论区一共七种用户:

偏激狭隘暴戾的

故意说反话的

收钱办事的

AI

境外敌对势力

被人当枪使的

正常人

评论区留言越多,前六种用户就越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火爆的微博,你看留言区,可能看到的最多的评论,并不是正常人的评论。

可能是偏激狭隘暴戾的,可能是故意说反话的,可能是收钱办事的,可能是 AI,可能是境外敌对势力,可能是被人当枪使的。

这些都无法构成真实的 “网络民意”。

我在微博原封不动把丰城被拘留人的留言复制到我的微博里,就有下图:

你能排除他们不是偏激狭隘暴戾的;故意说反话的;收钱办事的;AI;境外敌对势力;被人当枪使的吗?

知乎用户 李公子​ 发表

上一次遇到类似广泛讨论的事件,是有关部门称穿着睡衣上街不文明,公开了穿睡衣的几个人的照片,并对这些人进行了处罚。

当时的回答,有一个就很好。

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一点,那就是公权力,本身就是一个需要监督的存在,我们既要监督它是不是使用的轻了,也要关注它是不是使用的重了。

知乎有一个由于幸存者偏差才提出的问题:“为什么知乎网友断案,轻则死刑,重则凌迟?”

其实这些重刑论断都出在公权力执行时,大多热巴认为有些轻了的时候。

但同样有处罚过重的情况。

“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 这一主张是与目前的防疫政策违背的,很有欧美自由派的味道。

就我个人感觉,有人提出这样的说法,他自己就会被网友冲掉了。当然他的言论还有另一部分,就是让扬州人试试群体免疫,看是不是可行。

我觉得后面这一段话,才是他被举报的主要原因。这个题目其实有些许的避重就轻

我们站在扬州人的立场看,这段话的意思相当于让扬州人先死死看,死的少再全国推广。

如果不换位思考,很难理解到为什么会有人对他那么愤恨,玩笑没开在自己身上,很多时候确实感受不到伤害。

安全区的人或许没这个压力,但疫情区的人实际上比想象中压力大,他们也担心这么个看似无厘头的建议,万一被采纳了怎么办。

对这个言论进行批判,其实也算是对无理由的地域冷漠的一个反击。

不过目前,主要的问题,其实在于处罚并没有恰到好处。

其实如果请他喝个茶,写个检讨,顶多教育一天,然后官面上澄清一下,是比较合适的。

现在的主要矛盾因为操作过当,已经从原本的恶意玩梗(我们也该承认,对于扬州人,它并不是玩笑),变成了处罚裁量的问题。

成了偷颗树就砍头的话,造反该如何处罚的问题。

最后合适的解决办法是,犯错方提出申诉,然后主管部门就坡下驴,处罚还是要有,要即能起到警示作用,又不乱设高压线。

其实如果他说 “中国为什么坚持严格防疫,有什么好处和弊端?” 都比 “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试试” 强无数倍。

知乎用户 Van 静石​ 发表

想写点儿什么,打了很多字。想了想,还是删了吧。大家晚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句话既没有造谣,也没有侮辱英雄烈士,只是提出一个自认为可以实施的建议,从行文来看,也没有任何 yygq 的成份,就只是一个建议,你可以说这个建议很蠢,但法律没有规定蠢人不能提建议,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提蠢的建议,如果觉得这个建议很蠢,不采纳就是了,直接顶格拘留十五天?在开玩笑吗?

知乎用户 想吃小龙虾 发表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近期最早发表类似说法的公众人物是张文宏,随后知乎几个入关大 V 曹丰泽、李建秋、托冠都有给 “有限放开” 的说法放过风。(李建秋还专门发了两条想法,强调现有做法不可持续)鉴于这些人的身份和政治倾向,我有理由认为 “部分放开” 在几天前并非是什么高压话题,甚至可能部分内部人士已有类似想法。

知乎用户 Keine 发表

请丰城警方,对发表更严重言论的张文宏跨省。

小声说一句,这个事情可能是一个个例。

因为这位同学是江西的教师。

有体制内的同学,想一下就知道为什么雷厉风行,为什么要顶格处罚。

毛主席说得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为什么不把这种标准对待方方,抓傻放坏

知乎用户 小雨的名著时光 发表

刘墉为啥变成一个哑巴了?

知乎用户 分享你新编的段子 发表

占个坑吧。

这是可大可小,认我看就是大炮轰蚊子,某位领导指挥过度了。

水平问题吧?

总之,我觉得下去个人警告一下,删除账号就有警示作用了。

我也理解目的是杀一儆百,但是这个 “典型代表” 找得可能不合适。

一则情节确实那样。

二则如果是编织老师,这辈子就毁了,只能跟你行政复议维权啊?

反过来这事既然上热搜,意味深长……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躺平的代价是什么?我们算算。

群免已经破产了。

疫苗屏障,目前来看陷入被动,研发的速度赶不上变异的速度。

美国以色列都是打了疫苗的。

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四倍多。

美国现在日感染上 20 万了。全部感染三千多万了。

美国有利因素我不算,比如地广人稀,比如医疗发达,而且等于是已经躺平一次了,爆发的威力肯定是削弱了。

简单就算中国日均感染 80 万,全部感染一亿二千万算。

哪怕里面百分之二的住院。

也有几百万人。

然后十分之一的重症,几十万人。

中国重症床位多少?

一共 51000 多一点。

而且基本上都是满的。这个很好理解。都是必须住里面的危重病人。

所以躺平,选择美国或者印度的道路。

你可以想象是个什么结果。

一旦疫情爆发,社会必然陷入恐慌,混乱,绝望与动荡之中。

医疗资源的挤兑必然比武汉与印度还惨。

湖北武汉是全国各地支援,单靠武汉湖北的力量,肯定八万感染就受不了。崩溃了。

而且八万感染基本在武汉。湖北经济受到重挫。直接下降 30%。

不过长期的看这是值得的。

如果放开,全国爆发,物资生产停摆。

且不论 gdp 的损失,中国是个万亿 gdp 的大物,一天都是巨大的天文数字,何况生产停了生活不能停,这么多人吃穿住用都要靠国家,中国能印钞么?

就是人道主义的灾难,没有国家能救我们。

既然躺平不可能,疫苗靠不住,就只能严控。

这是唯一的手段。

不为战胜者,便为战败者,没有中间道路可走。

知乎用户 游子离​ 发表

说个题外话,许公主什么时候抓啊

知乎用户 筱筱今天也要摸鱼​ 发表

这问题还没冻结,我表示出乎意料。

疫情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现实操作肯定是这个逻辑。所以,在遵守规则的层面,未经授权的个人发言要慎重,否则风险很大。这是一年多来的现实情况,事实如此。

至于事情应当如何、这么做有什么机会成本,不在本回答讨论范围内。

知乎用户 方可​​ 发表

(做个实验)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 仅仅是建议,勿喷

知乎用户 白玉糖 发表

先拘一个骂南京防疫不严格的,

再拘一个建议扬州防疫放松的,

这一波,老商君了。

知乎用户 三七 发表

大家都在说法律的事情,但我想提醒一下,一开始的行政拘留理由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10 日,我市一名教师张某良在今日头条以‘无线观察’的用户名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及时处置,于 8 月 11 日依法对张某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大家都在讨论 “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 是否属于合法言论自由范围,却忽视了后面的“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几年来,出现了非常不好的现象,就是随着互联网愈发发达,各种以前可能只局限在小范围的信息会形成海量传播,最后到达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的情况。这个时候,处理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的当事人,就成了一个惯例。

甚至于,群众纷纷拍手叫好,一旦执法机构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没有介入又要被骂的狗血喷头。

这个时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已经成了相关部门的军令号…… 出现今天的事情,其实就是大概率事件了。

可能当地公安部门在做 这个事情的时候,幻想的还是群众纷纷拍手叫好的情形吧。

知乎用户 Arthur Wang 发表

纯从言论角度他这是建言献策,虽说比较蠢但也不能抓

但这里警方打了个擦边球,通过他以往黑扬州的言论推定他这不是单纯提建议就是诅咒扬州人很可能这位在警察蜀黍的攻势下啥都撂了

所以期待复议行政诉讼的都散了吧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这句话没什么问题,凡是在网络中性格活跃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类似的言论。但我也对处理方式非常理解,换了你也会这么干。

一个人或者组织,是不是在自己的地盘,表达不满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你买了一个什么东西,厂商总是打电话请你给他们在网上好评,你如果表达不满一般是直接怼客服,或者在网上指责这种强迫好评的行为。

但如果你是这个厂商的客服主管,虽然也对这种强迫好评的行为很不满,但绝对不敢向上面表达不满,反而还会在讨论中赞美领导的睿智。不直接怼,你会怎么表达不满呢?

最好的表达不满的方式,就是把这件事干过分,领导让你干 100 分,你直接给他干到 1000 分,搞得天怒人怨,自然有人出来骂领导,替你表达不满。

就比如强迫用户好评这事儿,领导肯定希望你们和颜悦色的规劝用户,请用户自觉自愿的去写好评。

但你可以这么干:第一是每天甚至每小时给用户打电话,烦死他;第二是说话的时候暗含讥讽,让用户生一肚子闷气无处发泄;第三是当用户向你表达不满的时候,礼貌的告诉他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

但整个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领导的给的剧本来,不能让领导挑出错来,如果领导让你改进你就按照他指出的方向继续往过分了干,用自己的技巧把这件事搞得一地鸡毛。

知乎用户 万乃石​ 发表

看了高赞回答,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各位讲理讲法之前,请先搜索一个关键词——防疫不力官员被处理

而这位所谓的【江西教师】口中的「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恰恰就归江苏管。

现在江苏正是 “上下一盘棋” 的重要防控阶段,兔子已经开始内部问责以求防控。

结果有个人跳出来说「放弃严格防疫」,说真的,这么蠢的人是如何在这个赛博朋克的世界活到成年的?

好多人是不是自由民主法制的洗脑包吃多了忘了这个世界还有个玩意儿叫做政治敏感度了?

行,政治敏感度不理解没关系,流行的称呼叫做政治正确,这个不懂?

从新冠爆发到现在,直至肉眼可见的未来,新冠疫情防控是中国式政治正确

这是红线,是底线,是高压线,谁碰谁找死。

互联网舆论场的确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愚蠢言论层出不穷也正常,但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精准的踩到必死红线,这种人还有必要救?

这么说吧,如果这位教师出来以后继续折腾,后续还有没有顶格处理,你们可以继续蹲。

我承认高赞说的处理手段可能不当,但我想这是【在发布不当言论后,及时认识到错误,深感后悔,主动删除了网帖,并在原账号向广大网民致歉】的基础上的处理。

如果这位没认怂,那么后续对于其工作单位、家庭等相关处理,那是不必走法律程序的。

得庆幸这位一时犯傻,但没一傻到底。

说实话,我也认为这种傻话其实未必不当,但这个时间节点实在是太妙了。

教各位个乖,新冠疫情的相关言论,最恰当的是一水的支持国内抗疫,一水的否定国外抗疫。

别以为自己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铁拳就不打你。

知乎用户 陆仁贾 发表

在当前疫情肆虐的背景下,病毒已波及国内数十个省份,该教师的言论确有不妥。

而该教师最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天,我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考虑,该结果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值得好好探讨的。

已有不少知友为该教师鸣不平,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过度;也有人认为该教师言语不当,应该处罚。

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在哪里?

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然而对于言论自由是否应当边界,或者言论自由的尺度是什么,从立法到实践,均未有确切的答案。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毕竟涉及个体的思维活动,难以制定一个确定的规则或者标准去规范,但可以肯定的是,言论自由必须有限度,无限度的言论自由只会造成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我国《宪法》第 35 条、41 条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有权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违法失职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控告。

同时,《宪法》第 51 条也明确了相应的限制条件,即公民在行使权利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或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

显然,在我国,言论自由的边界就是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或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那么,具体而言,怎么去界定这个限制条件呢,又没有一个具体可见的标准规范。所以,司法实务中,如果个案里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时,则结果如何裁判就有一定的空间。

《宪法》第 35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 4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宪法》第 5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回到本案,该教师在网络发布评论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单从文字内容看,该评论确实有一点傻,也有些蠢。

内容上,该评论不仅有 “抗疫” 的建议,还有 “与病毒共存” 的提法,对于当前环境下我国疫情防控的政策与要求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完全是格格不入的,也是容易被怂恿蛊惑社会中部分人员所利用。这也是为何,公安机关要顶格处罚的原因之一吧。

**同时,该教师评论是发布在互联网上的,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公开内容,也就是说,能够上网的可能都会看到这则消息。这间接的扩大了不良社会影响,**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也是有重要的原因。如果是日常两人私底下评论有关防疫措施的,可能并不会产生如此严重的惩罚。

最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该涉事教师进行行政拘留 15 天。

注意到,在案件发生后,实际上该教师及时认识到错误,深感后悔,主动删除了网帖,并在原账号向广大网民致歉。

因此,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公安机关的 15 天顶格处罚可能确有一些极端,值得商榷。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知乎用户 孙健律师​​ 发表

这个问题应该在知乎热榜长期置顶,

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事件的严重性。

不能船过水无痕,热度过了也就过了。

疫情让各部门神经绷得太紧,可以理解。

但再紧也要有个限度,

过度执法就要立刻纠正,这个口子不能开,更不能常态化。

行拘需要县一级公安部门批准,这样明显的错误,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居然没有人提出异议,当地相关部门在审查程序方面有没有漏洞也要打个问号。

希望当地部门想清楚网络监管的出发点是什么,

不要无限上纲,不要矫枉过正,不要当业绩来抓,不要自我辩解,不要引起民众反感,不要在全国形成错误范例。

情绪有些激动,语言组织无能,就这么多吧。

知乎用户 吾三思​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注意,公民不仅有权利,还有义务。

立法者是睿智的,因为存在 “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这个口袋,所以,丰城警方的做法不能说违宪。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法条,宏观上,其解释权应该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微观上,

在和平年代,执法者应该要有_足够清晰、明确、毫无疑问的证据,_

证明相关行为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否则,可能会导致一个荒谬的结果。

比如,一次远距离输变电的讨论会上,甲专家主张用超高压交流,乙专家主张用超高压直流争得不可开交(反之亦可)

假如:甲专家报警,认为乙专家的主张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然后警察赶去会场把乙专家抓了判拘留 15 天。

假如发生这种情况,大家都能看出其荒谬性。

乙专家的观点不对,你可以批驳他,甚至抨击他,但你不应该抓他。

再比如,在贴吧的某个帖子中,甲说在 在 S 蛋白的一端, 在受体结合区(RBD),S 蛋白的三个’爪’的每一个’爪’中在氨基酸 Asp442 与氨基酸 Arg509 之间都有很强的 polar contacts; 在受体结合区(RBD),S 蛋白的三个’爪’的每一个’爪’中在都有很强的 salt bridge; 在受体结合区(RBD),S 蛋白的’爪’间的每一个’爪’中在氨基酸 Asp398 与氨基酸 Arg355 之间有很强的 hydrogen bonds;

而乙认为,在受体结合区(RBD),S 蛋白的’爪’间的每一个’爪’中在氨基酸 Tyr369 与另一个’爪’的氨基酸 Thr415 之间有很强的 hydrogen bonds

甲说错了(确实错了),乙报警让警察把甲抓了,大家也能看出其荒谬性。

甲家的观点不对,你可以批驳他,甚至抨击他,但你不应该抓他。

再说侵害利益的事情。

你长得太丑,这是你的错。

我有生存权,这是我的权利。。

你长太丑,让我不爽,然后我因此跳楼了 。

我失去了生存权,你长太丑,这两者有因果性,但是没有必然性。

不能说你侵害的我的生存权,也不能说你损坏了我的利益。

1、防疫,是个牵涉到医学、经济发展、行政管理诸多方面的专业问题,

2、损坏利益,不仅仅要求因果性,还要求必然性。

问题的本质是:

社会现实中,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自我扩张性,较易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权力边界,作为其本源的私权利较易受到公权力的侵犯。

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无论是作为代表国家的公权力,还是作为代表公民个体的私权利,都有一个正确定位和合理配置的问题。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划分的基本法理,概括言之: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皆权利,法无明文禁止皆不得罚;

知乎用户 老年性 CACZ 发表

抓进去不冤,但理由很无厘头,你编排罪名多少弄个像样点的……

这种话也能抓人拘留,女拳都该集体扔进渤海喂鱼了。

知乎用户 黑衣大葛戈 发表

教师连《杨修之死》都没学明白,属实是不应该了。

杨修不管他猜没猜对撤军,结果都是死。

疫情初期,不管你猜没猜对是不是 “非典”,结果都一样。

疫情严控时期,不管你对不对,结果也都一样。

这和什么紫油明珠都没有关系。

知乎用户 吞个呱 发表

塔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敏感

这是海量专家精确计算的结果

知乎用户 温水​ 发表

可能我的观点比较极端,我认为任何茵闫货醉的情形都不合法,也不合理。

知乎用户 单向度的人​ 发表

默疫情在青岛骂全体中国人也只是写了带有侮辱性的道歉信

知乎用户 想来一次旅行 发表

一九五〇年六月

“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就是说在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说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

——毛泽东

知乎用户 文暮 发表

一并谢邀。

虽然我认为这个老师在这种时机提这个 “建议” 太蠢,但是被顶格行政拘留 15 日就很离谱。

按照当地警方的回应,是真没办法解释的。

希望这名老师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利。

关于法律部分,可以参考:

这里不多讲。

有些知友也谈宪法,我觉得大可不必。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我可以直言,就是因为

张某是老师,

很可能是事业编人员,所以大概率被抓了关了几天,张某很可能就自认倒霉不敢造次。

阴谋论一点点,当地警方的有点过头,或许说是当地某些领导的意思,“杀鸡儆猴”。

虽然杀鸡没问题,但是也不能随便乱杀。

要是按照这个标准,我觉得,某 “方主席” 更应该被关 15 天。

知乎用户 月老 发表

在这里要和小管家说声对不起,之前说了你很多坏话,现在才知道小管家删除我的评论是为了我好,请接受我的道歉。

知乎用户 鸭脖好味道 发表

#勿处实祸#

在中国处罚的逻辑其实看的是多不希望该行为有效仿者。

如果是手里有犹豫,担心某些不该打击的类似情况被误伤,那么就会轻。

如果是没有犹豫,断定了这样的事情一个效仿者都不希望有,那就会重。

所以中国才有这个口头禅 “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

这句口头禅里蕴含了中国司法的传统宗旨,不管你认同不认同,建议你做事之前多思考,不要不当回事。

你要的是达成你的目的,不是赌气。

知乎用户 John Hexa​ 发表

网上发言记住一条:宁左勿右

举个例子,比如这个老师如果说:某地只要出现一例确诊,直接封城一个月,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永远第一位,牺牲再多经济发展也是值得的。

这样的建议蠢不蠢,一样的蠢,但是肯定是安全的。

只要沿着政治正确的方向,再愚蠢、再极端的言论都可以。

知乎用户 Squirrel Hau 发表

很明显这个张某良言论其实是跟国家走的,他这番言论并不是支持放弃防疫。而是反讽张文宏之前和病毒共存的观点。

张文宏表示应该尝试与病毒共存的打算,其实就是指学新加坡,放弃清零,放开管制,学欧美路线和病毒共存。

如果真走这条路的话,按我国先行试验区的传统,肯定是选择一个城市做试点啊。

那这个试点城市能答应吗?看网友们的态度,很明显,不答应啊。

所以说真正伤害扬州人民感情的不是这个张某良,而是另一个张某某。

张某良这番言论,其实就是从个人切身感受上反驳与病毒共存之类的言论,是和人民日报社论站在一起的 XFH,结果竟然进去了。

还被网络低智暴民一顿输出。

抗疫不容易,这老师伤害扬州人民感情,活该被抓。

XFH 这是连自己队友都分不清啊。

反革命抓了革命党说其是破坏革命。

历史一而再再而三的循环,证明二八法则的存在,多数人的愚蠢,实在是可笑。

知乎用户 王乘墉 发表

还是先办本外国护照傍身吧,虽然话很难听。

知乎用户 waterboy 发表

高赞的说傻话观点,错了。真正的说傻话,是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最大的问题是不正常的高关注度。

那么,客观上真相可能是这样。

一,新冠病毒是中美博弈的主战线。

二,美国利用新冠病毒的广州战役,南京战役攻击失败。

三,于是,美国开始攻击中国抗疫方法论,试图用学者否定中国抗疫方法。推广与病毒共存论。进展不顺利。

四,于是才有今天的闹剧。反串黑,抹黑中国抗疫方法论,这里边没有黑点,就制造黑点,说傻话和拘留者,和舆论炒作者可能一条战线的。

五,国内媒体和体制内的带路党都出来了。大家品品。

知乎用户 豆沙包 发表

昨天刚看到的沙雕图,现在再看一点都笑不出来了

知乎用户 杨桃 发表

堪称本年度最魔幻新闻,什么吴亦凡霍尊南京彭宇长沙货拉拉,与此相比都黯然失色

知乎用户 Handsome 发表

什么叫法制?

法制就是你的行为,你的言论触犯了对应的法条,根据法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如果没有,那就不应该给予处罚。

比如我国没有 “出轨法”,所以纵然出轨是一个极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他不犯法,所以法律并不能制裁出轨者。

军婚另算。

所以生活中很多事情,他可能缺德,但他不犯法。

这个老师的言论很伞兵,但是我看不出他在法律层面有什么过错。

因为他压根没有什么实际危害,他不是在煽动大家放弃扬州,也不是反对国家与地方政府的防疫政策,也没有侮辱性,歧视性地言论,他只是作为一个外行,“自作聪明” 地提出了一种看似极不成熟的建议。

这种建议压根不会被采纳!

如果没有其他情节,这样就拘留十五天,我觉得还是有待商榷的。

就有点任性了,味道就有点变了。

而且哪怕拘留了,他的想法就真的改变了么?道歉是真的认识到了错误而真心诚恳地自愿行为么?

生活中碰到过很多类似的事情。

比如在外经商,烟草公司要求我们但凡遇到有人购买整条卷烟就要拍照报告,如若不然,一经发现,就要吊销烟草专卖证,原因是他们发现有人 “套购” 卷烟,意思就是有人正常购买卷烟然后转手去卖。

说实话,这关我们什么事?人买烟是合法行为,我卖烟也是合法行为。我们作为商户,压根没有权力监管他之后的行为,更别说去给人拍照。关键这事要闹起来,还无法可依。

再比如消防经常要求我们在自己卖场的 LED 屏幕上按他们要求播放有关的宣传口号。这 LED 是我们自己的私有财产,你没有权力要求我们使用自己的私有财产为你进行宣传,我们也没有义务配合。你只对我们的消防安全设施,有关人员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拥有监管的权力!

这就像一个公司要求员工的手机屏保都是公司口号一样!

很离谱!

往轻了说有点跑偏了,往重了说,有点滥用权力了。

知乎用户 贰大爷 发表

合理合法,开除党籍公职

利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失误煽动挑拨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的关系。

在以前他就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现行犯,应该依法监禁 1500 天。

什么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知乎用户 忠君爱国洪承畴​ 发表

从法治角度 (尤其是宪法) 是不合法的,且也不合理。

但是对于哲人王来讲,在很多时候,法律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比如说界定 “不当言论” 上。

其界定的范围准确来讲是:

只要您发声了,不论是赞同、中立还是反对,都属于那个的范畴。因为您只需要听命令然后照做,不需要进行思考和提出任何建议。请记住,您只是为了社会完善的一个工具,一个螺丝钉,而不是一个人。

因此,这个处罚本身就是讲明: 不需要任何意见、建议和思考,一切必须听从权威。哪怕因为舆论表示表示处罚过重 (有没有发现新闻中经常出现的是“处罚过重” 而不是撤销处罚?)

有读者会问,权威靠什么界定?

别问,问就是手里有 Power,有 gun,有 Violent 器。

知乎用户 冯. 李斯特 发表

权力的滥用,会导致人心尽失。

知乎用户 Cavani 发表

对于本提问的提问者以及其他回答者

我个人的建议是——
你们在这个时候,应该搬出【刑法】(传染病相关条款)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论证 行为人之行为的是与非、对与错。
否则,你们的言论,都是基于错误逻辑基础上的演绎。

不要在新冠疫情期间,不管行为人是否触犯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就用 “言论自由” 的理由,对抗上述法律规定 ——因为 法 不能向 不法 低头。你们首先搞清楚,那些行为是不是触犯了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任何触犯法律的地方,再来说 言论自由 的边界 在哪里。

知乎用户 longjf126 发表

如果说把某地区的人统统都送进 731 搞实验的言论踏破了社会的底线,那这个言论也同样踏破了底线,我不认为这两种言论有本质的区别。

知乎用户 叶赫乎 发表

我感觉这像个假新闻。

方方被拘留 15 天了吗?

连方方都没被拘留 15 天,

发布几句傻话的一个江西教师为啥被拘留 15 天?

这又不是辱骂又不是造谣,仅仅是说傻话而已。


更新:答网友问。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他的言论,并没有造谣、诽谤、煽动,顶多算一个愚蠢的、不合时宜的观点,并未超出《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算得上违法吗?

如果被网友喷死,那是活该,不值得同情。

但因此而出动警方实施行政拘留,犯得着吗?依据何在?

支持他出来后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

知乎用户 苏州律师杜哥​​ 发表

网警不是法外之官

知乎用户 松鼠​ 发表

江西抓贪官能有这么积极就好了……

知乎用户 都察院院士 发表

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已,虽然观点和多数人相背,但这位教师也只是在和气理性的陈述自己的观点而已

与多数人相背的观点,只要表达温和理性,我就不会排斥

因为这其中确实会诞生少数促进社会进步的真理

而极端的表达则无论是多数派还是少数派,往往也是混乱的罪魁祸首

这位教师说的 “尝试”,“个人观点” 远比,说着 “不戴口罩 so 全家” 要好太多

理性的思考远比极端站立场重要的多

知乎用户 狗吉狗吉​​ 发表

泼个冷水。

我觉得网络氛围到现在这样子,网民自己也有责任的。

因言定罪,本来就是非常危险的事。但偏偏,网络上有大把人,非常热衷于从言语切入,寻找敌对立场人员的漏洞和错误,然后群起呼吁行政力量的干预,最终将其消灭。现在网络上可套用的罪名可太多了不是吗?什么造谣,恨国,歪曲祖国历史,伤害人民感情,有客观标准的,没有客观标准的,都可以成为禁言封号乃至现实里拘留监禁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还想指望言论处罚有边界?处罚的边界确实是大家的保护罩,但你不可能一方面自己把它砸烂,一方面又希望它抵挡随时可能带来的危险。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常常会说,当你在网络的对立中挑动舆情,惊动行政力量,从而达到打击所谓敌人的目的的时候,最好想想,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同样方式的对待。是不是还觉得一切如此正义,如此理所当然。

当然,问题的另一面是网友的声音在网络平台中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主体性了。

本来,社交平台的氛围是由监管者、平台和用户共同决定的。其中用户拥有用脚投票的权利,本应是这场博弈的上帝。但那是网络上古时代的故事,今天,经过厮杀后留存下来的各类社交平台,比如微博微信乃至豆瓣知乎,都是实实在在的巨无霸。短期之内,它们的地位无可撼动。用户用脚投票的权利仅仅停留于理论,因为你离开之后,并不能创造其他的替代品。庞大的人口没有被组织起来,就是一个个虚弱的个体,无法产生真正的影响力。于是决定社交平台氛围的,最终剩下社交平台背后的资本,以及资本背后的监管力量。在这两者之中,监管高于资本。每一个风光无限的社交平台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级别并不高的城市甚至区县网信办。在资本和监管允许的范围之外,不同的声音事实上是会被逐步淘汰的。社交平台成了高级玩家的舆论操练场,翻手为云覆为雨。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还会真的在乎你网友怎么想?

请网友好好想想,你们每一次看似重大的胜利,真的是自己的胜利吗?为什么所有情况都是薛定谔式的?今天某名人造谣了,他被封号了。明天某报纸造谣了,却一点事都没有?为什么呢?标准是一种确定的边界,还是高级玩家的意志罢了?永远永远不要忘记,无论名义上被赋予多崇高的地位,所谓网络民意的最真实的定位,只是文艺汇演里那些瞎起劲的鼓掌声。

知乎用户 包茅子​​ 发表

支持。就是希望官方能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文件,明确一下:

什么身份的人物说什么样的话会拘留 15 天,

什么身份的人物说什么样的话会拘留 10 天,

什么身份的人物说什么样的话会拘留 7 天,

什么身份的人物说什么样的话不会被拘留。

以及追溯过去说过的错话最远能追溯到多久?有自首情节能不能轻罚?

最后这些话后面最好不要有 “等等说法” 这样的词汇,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遵守。

对了,以上疯话是由巨馍蘸酱扮演的巨馍蘸酱的个人观点,与巨馍蘸酱本人无关。

知乎用户 巨馍蘸酱 发表

@知乎小管家

你也一样!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1. 首先表明身份,扬州人,居家隔离中。

2. 表明态度,你觉得你是在提建议,我觉得你是想让我死。大家都在拼命的与疫情作斗争,突然听到其他没被感染但是也有可能在接下来被感染的城里有人说:“扬州城里的,不如你们就不要抵抗了,朝廷也不要管他们了,让我们看看城破了他们会不会被屠城,我们也好有个数”。

不想讨论言论自由的事情,现在有点饿,也有事要做。也不想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因为在我看来这是立场问题。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15 天说多也多,说不多也不多。对于绝大数把这个话题当作日常吃瓜的一部分,当作宣泄情感,满足表达欲的地方的人来讲,15 天太多了,只是在网上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看法,怎么能被拘留呢。人家表达的那么委婉,语气态度那么好,就算内容有问题,口头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实在不行写个检讨嘛,拘留是肯定不能拘留了,拘留了以后大家还怎么在网上口嗨,还怎么愉快的键政,这样下去网民都不敢在网上表达看法了,人民群众也不敢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样下去是要出事的呀,这会让人民群众心寒的呀?

对于扬州人来说,你谁啊???

@柴健翌

高赞那个姓柴的理中客的话我看了就想笑。虽然我说的话伤害了你,但是语气诚恳,态度友好,所以我不该受到惩罚,是这个意思嘛?下次如果你家里失火了我也建议消防员不要救你,我们看看你会不会被烧死,我只是建议啊,我是诚心诚意的犯傻,也一定会客客气气的礼貌发言,也不是别有用心,你看好不好啊。微博上乱讲话的人多了,网上乱讲话就不应该受到惩罚了?微博所有用户全枪毙一次肯定有漏网的???你哪位???默认微博用户没素质?还是故意这么说博眼球?确定你不是在挑起内部矛盾?

我只想表达一下我的情感。各个帖子下面戏谑着说谢谢小管家禁言的人,说要去外国寻找言论自由的人,讨论什么大局观的人,你们真的知道这句话对于扬州人意味着什么嘛?我来告诉你,这句话让我体会到了绝望,被放弃的绝望。

扬州市区两百多万人,核算检测已经做了七轮了,我到现在还记得有一次核酸检测完接到疾控中心电话时的那种忐忑,一辈子都忘不了。更别提那些在隔离点集中隔离的人,那些在一线的人。

投降,放弃永远没有好下场。

知乎用户 电二十一老妖姬 发表

妈诶,只是评论而已啊。

看到这个,我只能表示我害怕了……

还是不发表任何评论了吧。

知乎用户 神经木木羊​ 发表

今日头条上面,一条 39 评论的新闻,一个赞的回答,只有 5 个回复……… 更好奇这是怎么被注意到的?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还有这个回答……

当然了,单就 “放弃严格防疫 与病毒共存” 的观点,估计没几个人会赞成。我猜应该是被持反对观点的网友看到之后举报,然后因为认证的 “中学一级教师” 身份而被处理的。

知乎用户 来去的加菲 发表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xdm,我会不会也要进去了,呜呜

知乎用户 风如许 发表

以前就跟那谁说过, 知乎频繁删你贴限你流塞你口球, 一方面是让你多加班去开发疫苗不要划水, 另一方面也是在保护你。 。。

小管夹不删,你不也得自己删嘛。

知乎用户 2-20 滑膛枪等 96 人​ 发表

这个是管不了文宏还管不了你的意思吗?

声明:以上只是疑问,本人持否定态度。

知乎用户 呆呆布鲁呆 发表

第一时间想起了张文宏医生。

知乎用户 装甲熊 发表

这老师水平不高。

印度已经在给他的提议做了个榜样。

没理由在这么生动的例子面前再说这种蠢话。

但是,没有其他原因,就是一句蠢人蠢话,行政拘留 15 天?

是不是一种行政资源的浪费?

同时如果真是按这么个执法力度,

请把那些赤裸裸的恨国党顺着网线一并抓了。

先毙后审都不算冤枉。

公正司法不应该是从软柿子开始捏。

知乎用户 亿当男人味​ 发表

两个尺度看待这个问题:

一、法律上,处罚机关涉嫌违法,因为据我所知,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没有哪个法条能管这种表述——人家既没有煽动对立也没有散播虚假谣言,人家只是单纯无恶意的犯二(当然另外有证据证明其别有用心,比如收了钱的另说_(:з」∠)_)。别忘了,行政法相关的原则是 “法无规定即禁止,法有规定必履行”,所以像很多答主说的那样,这老师可以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下。

二、道德上,可以骂死这人,因为作为一个正常人都知道喝消毒液和搞群体免疫干不死新冠,而且这人还是个人民教师。。。。。。。实话说谁敢让他教自己家孩子_(:з」∠)_

知乎用户 Z 杰洛 X​ 发表

“你们把农民当作是什么?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最狡猾,要米不给米,要麦又说没有,其实他们都有,掀开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储物室,一定会发现很多东西,米、盐、豆、酒… 到山涧深谷去看看,有隐蔽的稻田。表面忠厚但最会撒谎,不管什么他们都会说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抢武器,所谓农民,最吝啬,最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

但是,谁令他们变成这样的?是你们,是你们. 武士,你们都去死!为打仗而烧村,蹂躏稻田,恣意劳役,凌辱妇女,杀反抗者,你叫农民怎么办?他们应该怎么办?该死!”


这名教师的说法一定不会成真吗?

即便有那么一天,也不会是扬州了。

知乎用户 深如大海​ 发表

警察又不傻,就这话犯不犯法还不清楚?

要是没政治觉悟特别高的大脑袋拍板,谁会这样上纲上线的去抓人。

立法时留的后门,

用好了就是引导调控社会的利器,

用搓了那就成这样了。

后门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一定要警惕滥用,特别警惕那些能拍板的人里隐藏的大脑袋。

知乎用户 小 A 大大 发表

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知乎用户 陈仙男大天才 发表

脊背发凉,真的太可怕了。。。。。。普通人连在大街上放个屁的权利都没有了?

知乎用户 Lisa 发表

处罚合不合理需要根据行政处罚的事实与证据来判定,行政相对人江西老师可以针对行政处罚作出自己选择,如果拒绝接受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仍然无法接受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相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整个流程中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要知道现在是法官终身负责制,没有人敢轻易的为部门利益而将自己推入深渊。

多元渠道的社会舆论,国家制定严格科学舆论规范,这里面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一个法益价值的平衡。

知乎平台有自己的裁判机制来维护社区的秩序,每一个收到邀请的创作者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认识来投票,按照多数原则来判定违规,同时平台还有自己风控部门制定了复核机制来解决最终解释权的问题。

今日头条的机制是平台利用大数据抓取进行研判进行初判,然后出现申诉后由人工复审,这样的机制形成是国家对今日头条资讯生态全面进驻规范指导形成的体系。

江西老师发帖的平台不是主流论坛,他表达自己的观点,行政部门认为他言论不当作出行政处罚,这样相当于法律直接介入定性,法律定性不当言论需要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标准来认定。不过问题在于网络不当言论的法律定义和认定标准及判罚依据需要明确,江西教师不当言论处罚引发公众争议也是一次法治教育案例,期待江西警方后续公告。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不少人都变成惊弓之鸟了吧。

知乎用户 带师兄 发表

注意此事可能有坑

很可能隐瞒了此人之前的表现

要谨防有人只告诉大家一半真相带节奏

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了

大家的态度基本都是

此人言论的确不妥 但拘留 15 天似乎有些过重了

不过到底是否恰当

还是要结合此人在其它场合的言论来判断

看看他是否还有其它更严重的言论

如果这是此人的一次孤立言论的话 训诫可能更合适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我只看到了两个字【丰城】

整个新闻那么多字,只有丰城两个字在我的脑海徘徊。

江西的人民对我们现代化文明的贡献我是希望更多人可以记住的,

现在这个答案区对于过度执法是偏向批评态度的,

但是其中的大多数真的可以坚持吗?

子产铸刑鼎还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在当代依旧是一个问题,

阿法狗在围棋领域证明了那些棋道并非胜负的因由,

冰冷的计算才是棋力的关键,

为什么还是有人去捧玄乎的臭脚,

而不是去学习现代的棋理并与电脑对练呢?

知乎用户 逝影绝忧 发表

这取决于你愿不愿意当传染病实验的小白鼠。你愿意,那就没问题。你不愿意,那这个言论就是要你和你的爱人父母孩子的命的言论。

对,这个言论就是把扬州人不当人而当成小白鼠。当年 731 跟他的想法没有本质的差别。

我不是扬州人,我觉得罚得是有点严。

但是当我带入自己是扬州人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想要问候他世世代代的先人。扬州人和他们的亲朋好友是培养皿里的细菌吗?把扬州人罩在玻璃皿里自生自灭看看他们最后能活多少是吗?凭什么?扬州人没交税吗?

我在海外,但我的家人都在武汉。还记得去年武汉刚爆发的时候,我三天三夜没睡着觉…… 我不希望任何人在经历那样的日子。我可以相信这个人没有主观恶意,但我觉得他真的很残忍。

知乎用户 飞越三万里 发表

我有一个疑问:

话说有一个叫圆圆的武汉作家,当年写了一个日记,叫圆圆日记。

按这样的处罚制度,这个圆圆应该被处以什么样的处罚呢?

话说有一个著名的人叫园舟子,之前到现在发表的关于中国抗疫的言论,让人目瞪口呆。

按这样的处罚制度,这个圆舟子应该被处以什么样的处罚呢?

评论区提醒,貌似还有一个医生 ,基于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提出讨论的观点和这位老师有点类似。

小小的疑问,写出来大家讨论一下。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其实这个事可以和最近的热度较高的原卫生部长与张文宏医生的疫情观点之争结合起来看,这个事我认为是被有心人利用了,张文宏医生提出可能疫情并不乐观,要与病毒 “长期共存”,后面疫苗接种率上来后,更加开放国门压力也会更大等,其实这是一种未雨绸缪式的,基于专业与科学针对未来的积极防疫的观点,也是提醒大家未来也不能大意,因为与之同时他是他也在强调防疫措施的常态化和疫苗接种的推广,然而政治与科学不同,一些有心人借此开始攻击现行的严防死打的防疫政策,甚至企图把中国拖下水,走投降主义路线,宣扬乍一看与张文宏观点相同,实则完全相反的针对现在的疫情形式的“不作为,投降主义” 态度。需要知道现在中国为了防疫已经做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牺牲,也就是有巨大的淹没成本,再加上防疫成绩也确实相对于西方来说还算好看,现在又处于德尔塔在国内二次大爆发之际,国内防疫人员已经身心疲惫,这种言论很有可能浇一大份冷水。

于是转折点来了,原卫生部长高强在官媒发表了一篇文章,变态坚决不与病毒 “共存”。其实这里就已经不再是科学而是政治上的事情了。这里高的文章是一种政治表态,目的是反对被有心人扭曲的大开国门,投降主义的“共存”,但是舆论场再次被有心人主导,他们搞起来了分裂,借“高” 的“清零派”与张的 “共存派” 相互攻击,高与张的观点是统一的,不过高是针对当下的疫情形式做出的动态清零的判断,或者说态度,张是对未来的可能反复出现的疫情的 “未雨绸缪” 与警醒人们不能麻痹大意,总得来说都是积极防疫的态度,真正对立的是与西方主张中国 “大开国门,放弃防疫” 的投降派。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其实从头到尾都是舆论之争,手法之隐蔽,目的之 “险恶”,令人遍体生寒,说回扬州这位老师的事,看起来是“民主” 与言论自由的事,实则是舆论之争的事,在一定程度上这其实从侧面反应了我们在舆论场的无力与被动,这种做法确实是过于粗暴,也是一种懒政。但是如果说要解决这种问题我们除了 “要求外部” 外,即要求政府更加民主包容外,也要严于律己,尽可能的不做敌人搞舆论战的枪,不要敌人入侵内部。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知乎用户 随风飘扬 发表

合法合理倒是没问题,大家之所以觉得突兀,是这个太突出了。

我经常说,不管我们标准合理不合理,至少标准要统一,不能双标。

这是一条非常蠢,但是很客气很天真的言论。

如果这样的言论需要被拘的话,那知乎上微博上这么多反疫苗者末日论者和类似放弃防疫者,你都应该拘。

我不信你们拘的过来。

当然了,反过来说,正是因为拘不过来,所以才要枪打出头鸟,这样其他鸟就不敢折腾了,谁让你火了呢。也属于一种没办法的办法。

那么这位网友就属于比较倒霉了,就他这个被人转发的多,而且并不是他自己想要被转发那么多的。。。

大家要知道,中国疫情之所以控制的还可以,就是因为我们有统一的安排调度,并且社会整体服从这个安排调度。

那么大家有不懂的,可以问,你不能瞎给别人建议。

知乎用户 追风月影​​ 发表

1. 老胡在这件事上竟然是批评的态度,这是否代表这件事是地方事务?

2. 要不是这件事,我还不知道原来中国的神友这么多。

3. 段子很幽默,个人负面情绪都消化了不少。

知乎用户 五仁火腿冬瓜糖 发表

这事还不是最夸张的。

最夸张的是,就哪怕在这个问题下面,你也依旧能看到叫好的、让你 “反思现在为啥这么多这类新闻”“不要被带了节奏” 的、翻遍法典为拘留行为寻找依据的,以及,先自己审查一遍用词,然后战战兢兢提一句 “这好像不对吧” 的。

最夸张的是,哪怕这样一件几乎突破常理、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看这里诸位的意思居然还是,我们来讲道理嘛,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从民族情感、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论证一下,这件事究竟有没有道理,这人究竟应不应该被拘留。

都知道怎么回事,都有话憋在肚子里,但都不说。哎,就是玩儿。

真的,看到这些景象我就觉得,铁汁们,好日子真的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孔迩 发表

我倒是觉得,拘留他的主要原因是他发的地方不对:

发在知乎,也是 15 天,只不过是号进去人在外边逍遥自在,因为知乎群众会把他喷成狗;

发在今日头条,就人号都进去了,因为头条用户真的会信!

这玩意发在 Twitter 呢?草,0 关注、0 喜欢,0 转发。

以前大学时一个知名教授教我们说,一个名校学生在社会立足,要学会两门语言——我们说,英语和汉语?她说: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没想到抓人也内卷了

知乎用户 何必东风效西风 发表

都删完了,总得填充点内容,不然答非所问了,转一个老胡的评论吧


(应要求删除了——)


(应要求删除了——)


(应要求删除了——)




知乎用户 炉边咸鱼 发表

我反对该公安局的处理,你们可以跨省来拘我了。

知乎你可以来封我的号了。

(本回答被删除 1 次)

知乎用户 和平 发表

如何?

一切

知乎用户 快逃​ 发表

其实被骂或侮辱这件事我也报过警。所以这个可能不是什么因言获罪,被骂或者侮辱之后报警,警察处理的原则基本就是道歉然后教育,一般也不会扯到行政拘留或警告。但这个前提是报警者不追究,不提出来行政警告或拘留这种事情。

这老师应该是被一些懂法的扬州市民报警了吧。

知乎用户 fay 发表

不赞同他的说法,傻是真的傻,但是行政拘留太过了。
嘲讽他无知愚昧可以,即便教师的身份,哪怕以教育局的名义给予处罚,哪怕把编制给他取消了也比这合理。
按这个标准,他们或许有得忙了,公开支持 “共存” 的公职人员、公知大 V 可不少,等一桌银手镯麻将凑齐?

知乎用户 ChiHsien 发表

打字回删,终是无言。

何德何能,哪敢评判?

鼓掌喝彩,只有感恩。

回想某乎,删评删帖。

看似无情,其实有义。

犹如亲妈,用心良苦。

否则诸公,班房相见。

原因暖心,唯有感念。

知乎用户 难得糊涂​​ 发表

这事我看正常。

大家还记得吗,2020 年 2 月份,新冠疫情还在第一波浪头上,新闻报道 内蒙古某旗公安局 对当地一个居民行政拘留十天并处行政罚款五百元,因为他在网上(快手)说新冠病毒是美国基因武器。男子编造新冠病毒是美国基因武器 被行政拘留十日_手机网易网

哈哈哈,这事当时在本乎上就激起了乎友们的疯狂讨论。我当时的看法是,执法机构如何查明他说的是虚假信息? 有何证据?? 如果上了行政庭诉讼,如何向法官举证新冠病毒不是美国搞出来的???

这就好比有人说 “压根没有外星人”,公安机关如何证实或者证否??

以上是些办案程序上的讨论。那么,此案实质内容上,目前走向趋势如何? 我估计,2020 年 2 月,全国怕是没几个人知道 “德堡” 这个地名。现在,它经常挂在外交部发言人嘴边。

知乎用户 Eric Qiang 发表

这特么才是给西方邪恶势力抹黑我们递刀子。凭的那一条,出现了什么后果,需要因为说了几句话拒人?

  1. 他说的犯没犯法?犯的哪一条?
  2. 他的这番话,造成了什么严重后果?
  3. 人身自由被限制,就这么简单?怎么获取违法信息?谁举报?怎么走的审批程序?怎么裁量这几句话必须拘留?
  4. 拘留之后,作为公职人员,都有相应处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按照常理,作为人民教师,被行政拘留,继续留在教师队伍里是否合适?是否需要开除?

知乎用户 陨石 703121 发表

我只有一个问题:这个处理是不是有一定的杀一儆百的因素。如果这句话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实质性结果,那么这个处理多少有些夸张。

但是你要说这操作该不该被锤,该。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不是最近很多人喜欢聊科学道理和大是大非嘛?

科学道理上,新馆作为一个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在变异毒株持续扩散的情况下,放弃严格防疫和病毒共存,这个结果已经被验证了,那就是持续的变异、无法控制的蔓延,和被持续推高的防护成本和死亡人数。

大是大非上,暗示群体免疫思路,无视扬州市人民生命安全,往小了说也是慷他人之慨吧?说大点,哪怕不扯什么境外比烂的糟心破事儿,也是干扰正常抗疫政策吧?

合着你大是大非不占理,科学上也没什么依据,自己享受着政策带来的好处,然后让别人搞群体免疫来 “提供借鉴”,就因为你看起来比较礼貌,我就该认为其实你没什么恶意,只是傻了吧唧所以算了吧?

我老家年初撞上了那波疫情反弹。然后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几乎所有线下经济一夜停摆,线上网店物流也直接被切断。学校停课,工人停工,农村县城全员居家。

是不是很惨痛?或者你觉得其实也没多大事儿,反应过激了?

但请意识到这样一件事儿,那就是在新冠疫情完全结束之前,我们就是无法恢复到一个常态里,面前给出的就是不舒服和更不舒服俩选项。你要说为什么我不能选择舒服?那你得看新冠老人家的脸色。

然后说这个过程中有没有问题?有!不但有,而且并不少。

比如非常简单的,在密接溯源、核算检测、居家隔离等环节里中,我们现在相对而言是采用的比较饱和的方式,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尽快确认情况,一方面则是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成本。在后续,如果这种事情成为常态,那么我们当然要追求更高效、更科学的方法。

又或者,在具体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层层加码行为。以及在这次事件类似的事情中出现的,一定程度的反应过激问题。乍看不影响整体局势,但必然会造成一定的怨气和成本浪费。

这些问题要不要解决?当然要解决。

但是这事儿到底是一个尺度、边界和执行方式上的,执行层面的问题,还是说一个政策、体制上的宏观问题,希望那些喜欢升华的人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知乎用户 叶落​ 发表

言出法随,赏罚随心

知乎用户 AN0NYM0US​ 发表

基层工作人员对于防疫政策解读过度,抱着宁可杀一儆百,不可放纵的态度严肃处理,目的是为了树一个反面榜样,给大家紧一紧神经。

本质是什么?就是不希望自己这里出事。至少,万一不凑巧,我这里爆出疫情后也有的交代:不是我行政不作为啊,我这已经够严格了。

至于牺牲一个教师,对于做出这种决定的决策者而言,完全不用在意。反正也就是个十五天行政拘留,对以后工作没有影响,学校也不能因为这个理由开除他。(别杠这条了,我被行拘过五天,没有任何影响。这不是刑事犯罪。但是学校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不当言论给他小鞋穿)

而这个教师的口碑和名声,则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往好听点说,叫当权者在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了极个别倒霉蛋。

难听话一说,决策者目无法纪。

关键是,上头还真不一定会处理这个做出拘留决定的决策者。因为在疫情防控的风口浪尖上,想松开容易,想把人们的神经再崩紧了,难。

在领导们看来,不管这件事合不合法,对于当前防控疫情,有一定积极作用。

政绩是短期的,是个人的利益。法纪是长期的,是国家的利益。决策者不是短视,而是利己。

至于后续怎么处理… 等疫情稳定后,低调的跟当事人小范围内道个歉,就已经算是不错的处理了。

唉,我们这些小平头百姓,有时候就是这么难。就算错关了你,你又能怎么着?

在抗争在骂的都是局外人,在颤抖在哀求的都是当事人。能口无遮拦,至今还坐的安稳的,只有方方那群有着名头招牌的人。

真 RNM

知乎用户 Alfred 大老虎​ 发表

靠,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话说这个言论不至于行政拘留,顶天了口头教育加罚款。

直接行政拘留 15 天,是不是某些机构,过于惊弓之鸟了。

知乎用户 富文 发表

口头教育下完了,真要这么整,微博上一些人不得判死刑?

咱们谁都不能保证,从小到大说过的话都是政治正确的吧?就算当时政治正确,现在翻出来也不政治正确了吧。

只要这个人没有辱骂,反社会等言论。持着建议的态度,说再傻的言论,也不应该拘留。你骂骂他就完了。

法律不是儿戏,这么一搞,成了扛着红旗反红旗了。

知乎用户 Keta​ 发表

事实就是大家都知道她没有犯法,宪法里都说了公民具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不讨论这个女教师的言论怎么怎么样,在这个回答下没有意义,就像很多错误一样,你去谈论错误如何发生的没有任何意义,只能说铁拳落在了她的头上,我们一方面觉得人人自危悲哀,一方面就会反思自己变得更加小心谨慎,但是内心的想法会因此改变吗?不会,所以这场活动无论如何,结局都谈不上美好,除了把自己弄生气外,甚至说过火了把号关进小黑屋里外,没有任何作用,这就是键盘政治,我们需要避免这些,不像我,直接就去国务院举报了。


普通人,网络上注意自我保护,别搁那义愤填膺,自讨没趣。

知乎用户 定风波​ 发表

哎,年轻人还是图样图森破,多看看前三十年的历史,这不就是正宗的扛着红旗反红旗?

网上发表极端言论的人何其多,要真想杀鸡儆猴还怕找不出一个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吗?

故意精挑细选找这个言论相对温和的下手,摆明了就是要给当前的高压防疫政策抹黑啊。

这也侧面说明国内现在防疫死守派跟共存派的斗争已经白热化了啊。

从死守派首先从媒体发动群众发难开始,就可以看出死守派明显在体制内处于下风啊。

毕竟支持共存的可是现在当红的张文宏和抗疫模范上海啊。

死守派朝堂上斗不过就开始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了啊,这也是前 30 年常有的事啊。

共存派这波突然袭击被打的很惨啊,网上一片骂声,张文宏都成汉奸了啊。

但你要共存派就这么投降那显然也不可啊。

毕竟现在内陆地区防疫救灾基本全靠沿海地区财政转移支付,你要一直封锁,沿海地区就要一直出血啊,它们肯定不愿意啊。

但是死守派占着道德的高地,正面对决共存派没有胜算啊。

毕竟之前攻击西方的时候攻击的太狠了,不好转弯啊。

所以只能搞搞曲线救国了啊。

江西这事就是共存派反击的第一枪啊,之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扛着红旗反红旗的事,大家就等着瞧吧。

PS:年轻人还是图样啊,不知道上纲上线四个字怎么写。

建议你们去看看老胡中肯的微博,看看底下的评论,看看人家是怎么上价值的,什么叫 “明显感觉这一年来行政权力失去制约了”,啧啧,这小题大做的本事,诸位还有得学啊。

知乎用户 赵小康 发表

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政治正确

如果我在美国发一个 “希望国家把黑人都关起来,勿喷”,很可能比这还惨

知乎用户 杨斯文​ 发表

这件事表明,是该出台一个 “言论白名单” 了。

这件事还体现了由企业管理发言的缺陷:企业审核员给通过了,但公安局那里却通不过,两者标准不一致。

可以将发言审查权全面收归国家,所有人的发言,必须经过公安局审查。国家办事,肯定比私营企业办事靠谱,我相信国家。

知乎用户 于禁 72 年 发表

15 日拘留感觉不大合适,如果是使用兜底条款来行政处罚时还适用顶格处罚则有些欠妥。

但该教师并不无辜。反对所有高赞答案中 “只是傻” 并淡化该言论内容与后果的说法。

其一、在评价一个人言行是否适当,主观过错有多大的时候,必须考虑其身份。在警方官方通报里称其为 “教师”,那么大概率是在编教师。在编教师是一个特殊身份,理由如下:

1. 教师身份在社会上具有模范作用。当人民群众在议论、评价某个事件时,直接采纳、认可、引用某个教师观点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比如袁腾飞,如果他不是一个教师,而一个北京师范历史系毕业的普通本科生,他的观点是否会受到广泛的传播,我们应该都很清楚,大部分专业的历史研究人员的观点其实都不为公众所知,甚至不被公众认可,袁腾飞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其教师身份才产生的。

2. 教师是长期接受国家的政治教育和法律教育,并经过国家资格审查的职业,国家将不得不承担教师言行的后果。比如新疆部分教师在教学内容中夹带私货,传播极端思想,这个后果最后是由国家来买单的,是用武警战士的生命来买单的。

3. 教师的身份注定了他在一些问题上没有傻,只有坏,因为政治学习就是所有在编教师的必修课,在长期的思想灌输下,教师没有在政治上犯 “傻” 的资格。

综上,教师言论的可罚性高于普通群众,教师拥有的言论自由和普通群众不应适用完全一致的标准,对教师言论和普通群众的言论适用不一样的尺度,并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

其二、该言论的主观恶性极大,并非高赞回答所说的只是傻。高赞回答将其解读为宽松防疫措施的建议,这是不恰当的。理由如下:

该教师提出建议的核心观点是 “让扬州人与病毒共存”,理由是 “扬州地方不大”、“人口不多”,那么这条建议的核心内容就压根不是放松防疫措施,而是:1. 全面封锁扬州不让病毒跑出来;2. 在扬州城内取消大部分防疫措施,并且放任病毒在扬州传播,采取仅治疗,不防疫的措施,让扬州市民和病毒共存。因为如果只是放宽防疫措施,那么病毒依然可能被阻断传播,而无法达到让扬州人与病毒共存的效果。如果他在扬州人或者身处扬州,那么或许能被认为一个没什么坏心思的建议。但他不是扬州人,也不在扬州,而他希望把扬州圈禁起来,放弃抗疫,观测扬州人与病毒共存的后果,所以我说他主观恶性极大。

或许有人反驳,与病毒共存,英国人也提过,为什么人家首相可以提,我们的教师却不能提。那我得提醒持这一观点的人注意:英国首相说的是英国全境与病毒共存,而不是把利物浦或者曼彻斯特圈起来,让其与病毒共存,外面继续防疫。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可能是一种被迫选择,后者是主动圈禁一个城市,追求爆发大规模感染后该区域内病毒与人类共存的后果,这是标准的反人类言论。而这个教师所说的,就是这样一种反人类言论。

假如在新冠病毒在武汉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我作为一个浙江人提议,把武汉封锁后,不要采取防疫措施,让武汉人和新冠病毒共存,这样更有利于判断浙江是不是要采取那么严厉的防疫措施,如果武汉人跟病毒共存也死不了多少人,那么浙江也不需要用太严厉的防疫措施来侵犯我的自由,那我估计自己不进监狱的话随时可能被人打死。因为这就是反人类言论。

其三、对教师发表的政治不正确言论,在西方国家也一样会得到惩罚。比如美国有老师因为解释《阳光彩虹小白马》中的 “那个” 不是侮辱黑人而被解雇佣。虽然我不同意美国的该做法,认为种族歧视不该敏感到这个程度,但是教师发表的圈禁一个城市的几百万人与病毒共存来做实验的言论,很显然是反人类言论,这比白人教师在课堂上说 “那个” 更严重得多,完全在可被解雇的范畴内。

其四、被治安行政处罚并不是开除教师的理由,在学校没有公告开除、教育部门没有追加处罚的情况下,大概率不会被学校开除或剥夺教师资格。暑假期间被拘留对于该教师来说,或许是他自己也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其五、我更认同的处理方式是由学校或教育部门来惩罚他,而不是治安拘留。

最后,我支持对方方之流的言论以相同标准审查。

知乎用户 贰叁叁叁叁叁叁叁​ 发表

按照这个力度,以我在知乎上的发言记录,估计够把我拘留到人类登陆太阳的那天。

知乎用户 MadMel 发表

言论很愚蠢,处罚有点过,不关心后续。

知乎用户 佛系青年​ 发表

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

老师说的你们听懂了吗?

知乎用户 无尽星辰 发表

下一步可以考虑推出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分析言论评测 app,安装在手机上

每个人想在网上发表言论前,先在 app 上输入,AI 自动检测该言论是否合法合规

不合法就不要再发了,减少老百姓意外踩雷

特殊时候还能分析以前检测过的数据,找出有危险想法的人


这个想法不会也拘 15 天吧……..

知乎用户 大龄手艺人 发表

那些叫嚣留岛不留人的,至少得十年起步!

知乎用户 路德维希圣​ 发表

知乎用户竟然敢议论执法,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暴徒了!

我有点好奇,逮着这种事穷治的动机是什么?出个洋相好玩吗?

是不是有什么 kpi,每年必须要治他几十个?

知乎用户 饼当 发表

张三明知老虎屁股不能摸还非要摸

结果被老虎咬伤

众人纷纷谴责老虎导致老虎陷入舆论漩涡

请问是张三的错还是老虎的错

当然是张三的错,张三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成年人,怎么会有觉得什么都能摸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呢?

张三的行为再次提醒众人,老虎屁股不能摸,这种明目张胆递刀子导致老虎陷入舆论漩涡的行为给老虎造成了很大压力, 一些境外反动势力已经开始对老虎进行围攻了

我建议对张三进行严厉的谴责

知乎用户 奥雷里亚诺 发表

在这场 “蛇口风波” 中,焦点是当时担任蛇口负责人的袁庚的表态。《人民日报》8 月 6 日的报道《“蛇口风波”答问录》中,也发表了袁庚对此事的看法。

他认为:“有两点可以明确表态:一、既然不是到这里来传经送道,就不能只允许一家之言;既然是座谈,就大家都可以谈。年轻同志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存在,也应该允许其他的观点存在。我们还是要提倡,坚持不论对内对外,不论是谁,不论什么流派、什么观点,只要不反党,不搞人身攻击,都可以让他们在这里发表,在这里交流,在这里探讨。但有一点要讲清楚,我们不欢迎教师爷式的空洞说教,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要问你是哪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这种作风连我这个老头都不能容忍,青年人是不会欢迎的。二、我非常赞赏这句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希望记者同志一定要把这个观点报道出去,这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神圣权利。所以,对那位被追问姓名并上了什么材料的青年人,我们一定要加以保护。即使他的发言有什么不妥,也不允许在蛇口发生以言治罪的事情。”

知乎用户 资管人 Edmond​ 发表

什么叫做给境外敌对势力递刀子呀,现在拜登满手都是牌了。

btw,如果按这种尺度抓人,微博用户全部枪毙了可能有冤案,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之鱼。

知乎用户 废柴社畜不想上班 发表

在江西的扬州人组队打他一顿都比拘留合理。

知乎用户 堆个大雪人 发表

有人真的相信群体免疫,那只能说信息量不足。但是这老师明明知道群体免疫伤害很大,却去挖苦扬州。明显是一种攻击行为,安 “挑拨滋事”。

这好比,极端理性者虽然免疫魔法伤害。但是你说 “我以吾神的名义诅咒你”。依然有可能被当做语言攻击。

知乎用户 自燃科学家​ 发表

这事其实跟张文宏半毛钱关系没有,就是地方拿着鸡毛当令箭,搞政治操弄,给扬州人民演了戏。

但法律是确定的,不是玩物,这样按闹办案,按人民心情办案实际上是在透支法律的公信力,这是最危险的信号,是不符合依法治国精神的。

中国的现实有个脱节,就是老爷们的关注点和民众的关注点脱节,这种脱节还没有高效的反馈机制。经常导致老爷们说老爷们的,实际上根本不了解民众的所想。地方尤其如此。

官僚主义害人。

知乎用户 cainmusic 发表

看标题以为又是什么傻子言论,

看了下内容,感觉。有点冤。。。

这要是放十年前,指不定我也会说这种言论(捂脸)

知乎用户 老公 发表

这个话题的热度还真是

厉害~~~

十点多的时候热搜还没有

吃碗面的功夫

估计今晚回答能破五千吧?

知乎用户 白起 发表

个人觉得处罚太重,我看了这个老师发的所有不当言论,其实并没看到有违背法律的地方。

他说,“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样一句话,作为旁观者,我真没觉得它能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

当然作为老师,说这样的话,确实不应该,这明显是有背道德的,假如他自己是扬州人,他可能不会这么说。

但这个老师的言论,本身说话语气其实非常温和,也没有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更没有明显的恶意倾向。

他只是作为一个网友,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一种个人意见。至于专业的疫情管理专家或者城市管理者觉得合理不合理,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只是这个老师,确实有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的权力。他的看法也许幼稚,也许不合理,甚至看起来有点蠢,但只要没有造成社会恶果,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就应该是无罪的。

社会管理者觉得他的言论与他的身份不符,可以提醒,也可以批评教育,但一下子定格处罚搞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真不太合适。

假如这样的行为被认为合理,恐怕以后在网上发言会人人自危。

因为他的言论跟微博上有些戾气严重的言论比起来,真的属于小儿科了。

比如一些地域歧视发言,看了会让人血压上涨,各种谩骂侮辱层出不穷。比这个老师的发言可要严重多了。如果把他们都抓起来,恐怕全中国得多建几倍的监狱或者拘留所。

又比如一些名人微博下面的评论,那些不堪入目明显侮辱诽谤的发言,几乎都是触碰法律的,但这有人管吗?张文宏医生微博下,骂人的那么多,很多都是人身攻击;钟南山院士在网上也有人骂得很起劲。

要是参考江西这位老师的处罚,他们个个可以拘留了。

社会性讨论,我觉得只要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发言,无论如何激烈或者愚蠢,都是不应该有公安机关介入的。法律处罚的唯一准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社会管理者的主观判断。否则管理者的话就变成法律了。

而且网友以后在发言的时候也会战战兢兢,“万一说得不对被拘留怎么办?” 这种对整个社会的治理与集思广益也是相当不利的。

不当言论未必就是违法言论。

举个例子,东哥今天写这篇文章,有人说,“这什么狗屁文章,作者应该被枪毙,我们一人一刀砍死他。”

这是违法言论,你威胁我的生命安全了,而且煽动暴力。

但如果你只是说,“这什么狗屁文章,垃圾,多读几年书再来说话吧。”

这是不当言论,因为有谩骂,但这不违法,顶多是戾气重,有点道德问题,这是不受法律追究的。

我们建议江西这个老师拘留结束后,立即发起行政复议,并且聘请律师协助。不然这种事情要是泛滥开来,法治社会就变成水月镜花了。

知乎用户 我最帅 发表

虽然我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显然这个处罚太重了,显然是有过度执法。

知乎用户 嘀嗒也秋风 发表

诚心诚意请教

上海那位张医生,也是张老师,认为病毒已经无法防,呼吁政策应转向人类与病毒共处。

请问该如何处理?

知乎用户 是日已过 发表

我想在这儿于一片回答中唱唱反调,从警方视角上解读一下这一举动。

在我国,“防疫”究竟代表着什么?如果把 “防疫” 改成“抗战”,或许就能更好理解了。

新冠肺炎疫情,深远改变了这个世界。防疫是个科学问题,但是不只是个科学问题——这不止是指新冠肺炎疫情被各大国用作政治博弈了,更是指作为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的防疫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政治方略。注意,这不代表防疫可以不讲科学,恰恰相反,代表防疫在讲科学的同时,要强调宣传,鼓动,惩戒,也要强调政治和意识形态。

这就和 “抗战” 的逻辑是一样的。

当 “抗疫战争” 作为一项 “运动” 在全国开展,本身就代表着组织这一神圣机器针对它的全方位运转。为了防疫的最高目标,社会的全方面都要以此最高目标运作,包括了公民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这本来就与常规化法理化的日常生活相悖。

按照组织的逻辑,“运动”开展,几乎一定会与法理常规有强烈冲突。最理想的,是 “运动” 落实后,相关的法律法规立即跟上,以消弭内在矛盾,乃至最终常规化——当然,这某种意义上也暗示着法律法规被肆意打破的危险。但是,我国整体上在过去的防疫当中,还算妥帖地处理了这种内在矛盾,并最终取得了防疫的阶段性胜利——至少可能的矛盾激化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并没有发生。这恰恰说明了我国治理能力的强大,换句话说就是制度的优越性,道路的正确性。

那么,当新冠肺炎疫情再次有反弹趋势的时候,因为治理策略的惯性,也因为防疫的政治规格,防疫策略一定是延续过去的策略的,甚至可能更加激进——从最近各地的情况来看,这一判断是合理的。

在疫情最开始的时候,我曾担心会出现两种情况:1. 防疫口号唱的响,实际形式主义。2. 过激化,导致矛盾发生。当然,其实还有第三种,就是形式主义的不讲科学的过激防疫策略。这些担心虽然不算完全落空,但是整体看,官方的尺度把握的非常好,所以客观说,大家是需要对疫情防范的整体政策有自信的。

但是,事实就是,局部范围的这种冲突,总会发生的。当扬州进入到一个近似 “抗战” 的政治氛围和实际以抗疫为最目标的全面运动型治理当中时,这位网民的这种不利于防疫的言论就仿佛抗战时说 “客观讨论我们是不是可以和日军和平共处” 一般,是绝对不允许接受的,是需要惩处和再教育的。当然,为什么是他这个普通网民而不是其他人,是因为有人举报还是单纯他倒霉被用作宣传的例子,就不好说了(我现在认为是举报,原因放在后面的更新里了)。

换言之,从官方视角看,对他的处罚是毫无问题的,更何况他本人也认错了。

那么,剩下的就是两方面细节的讨论了:罪名是否合理?处罚是否过重?前者我不作过多讨论,这与我国法律中存在一些兜底的法条有关。处罚上,我和大部分这道问题底下的知乎答主都觉得是过重的。但是不排除在一些人看来,这算是过轻的。关键是,认为是轻是重的裁决权在哪里呢?顺着这个问题往下思考,如果这个问题发酵而导致反对这种执法的民意加重,我觉得可能会往当地相关部门承认执法粗暴和处罚过重上去发展。但是绝不会否认处罚本身。更有可能的,是官方不会承认存在过错。毕竟希望有乱说话的自由和希望乱说话的人闭嘴的民意都存在。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换一个场景:扬州已经因为疫情损伤重大,那时候假如这个网友还这么发言然后被惩处,舆论又会如何?当然,这种假设并不成立。

一己之见,仅供参考。


更新:我现在大概知道为什么是他了,应该和举报有关。

事实就是,看不惯他言论的有很多,觉得处罚合理的也有。

大家总觉得自己能代表 “民意”。可是这并非绝对。当“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这句话成为热门话语和早在更久之前一些人因自己的不当发言获罚后得到许多人拍手称快开始,这样的发展就是可以预料的了。

知乎用户 勿详​ 发表

按照同样的标准,本题一半以上的回答可以直接枪毙。

所以千言万语只能汇做一句话:

xxxxxx!

知乎用户 村长 发表

感觉有些矫枉过正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里造谣、诽谤、恶语伤人都应该要受到处理!但是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还是要保护的。所以如何界定相关言论是否不当就很重要了。

从这位老师的发言来看,他实际上是对防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个意见合不合理呢我们不评价,但是肯定是和现行的防疫政策相悖的。问题的核心在于,提出与现在政策相悖的建议和意见是不是就是不当言论了呢?如果所有与现行政策相悖的建议与意见都是不当言论,那人大、政协的提案又怎么算呢?

知乎用户 红猪​ 发表

有人造谣抹黑,平安无事住别墅,还有警车送侄女!

有人胡言乱语,只因小小教师无权势,立刻拘留十五日!

翻译翻译什么叫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知乎用户 杉珊姗删栅 发表

我倒是很好奇扬州人民群众怎么看待这个事件。

170 万扬州人民是不是都认为这个江西教师该死呢?

是不是都觉得 15 天不冤呢?

当初武汉人民被全国嫌弃的时候,咋没人跳出来给他们打抱不平?

那些嫌弃他们的人,不都伤害了武汉人民的感情吗?

还有人认为南京人民应该放下仇恨、面向未来呢!

是不是也伤害了南京人民的感情?

哦说这话的人官比较大,应该是没事的。

社会已经够割裂了,偏偏还要造出这许多喜剧来,让割裂的人民更加割裂。

大概这就是

发动__斗__。

知乎用户 SeanLee 发表

这个必须管,要是给他眼轮自由,以后所有人岂不都自由了?

感谢知乎小管家五年来删除我的回答 845 次,加上魔法免疫,没有转为物理攻击。。

知乎用户 世界的尽头 发表

去年 1 月 26 号的时候,内蒙古一居民发表新冠肺炎病毒是制造的美国基因武器的言论,被拘 10 日。而现在发表这样的言论估计是任何问题都没有了。B 站上的心医发表各种阴谋论、伪史论都好着呢。

我不知道,我们对人进行近乎顶格的行政拘留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有的人言论更加过激也没有处罚?为什么有的人只是建议也被处罚?如果不合适地动用处罚,只会导致人心惶惶,社会公平正义也得不到保障。

http://weixin.qq.com/r/gExmfpHEdcwKrdUd9xmS (二维码自动识别)

知乎用户 心理系菜鸟​ 发表

谤讥于市朝,问寡人之耳者,处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

让人讲话,天确实能塌下来。

所以

还是那句话

管住嘴,迈开腿。

另外

希望管理员 wj 们在来这个知乎问题上看一眼

把回答、评论的全都 15 天

没有一个冤枉的

(逃

知乎用户 siclin​ 发表

我觉得做得不对,这事会被纠正过来的。对这一点,我倒是挺乐观。

知乎用户 石波清 发表

在任何正常社会,公民都有权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个人看法,只要不是攻击我国的根本制度,以及不发表过于偏激的言论,都不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虽然江西这位教师发表的观点,与现在的防疫具体做法不同,但这确实是一个有巨大争议的医学问题,而且留言没有任何偏激的言论。

众所周知,中国采取严防死守的做法,实现了新冠病毒动态清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全球防疫树立的标杆。但是,这样的 “硬核” 措施,不可避免地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

正因为如此,国内外大量专家、学者指出,这个病毒极可能与人类长期共存,在世界各国高比例接种有效疫苗,病死率降到流感相当的水平之后,是继续坚持严防死守、病毒清零的硬核措施,还是新加坡、英美等国现在所做的那样,对这个病毒按流感来对待,控制在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的情形,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我注意到某退休官员和大学中文系教授最近公开发表文章,站在政治与道德的制高点,打棒子、扣帽子,称人类与病毒不共戴天,有它无我,试图与病毒共存是否定我国有效的防疫措施,为西方敌对势力张目。

可惜他们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人类一直与自然界数以千万计的病毒共存,而且导致人类常见、多发疾病的流感、艾滋病、麻疹、风疹等许多病毒,一直就与人类共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新加坡、英美这些对新冠疫情逐步按流感进行常态化防疫的国家,也不是对新冠病人不管不顾,而是让轻症在家隔离和治疗,稍重的症状则一律安排住院治疗,只是不再追踪、隔离密接者。如果疫情出现较大的反弹,还会加强一些防疫措施,比如恢复室内强制戴口罩令,停止大规模人员聚会等。

我不想科普为何国内外主流科学家们一致认为新冠病毒极可能与人类长期共存,更不敢否定中国可能彻底消灭这个病毒。我只是强调对这样一个并不十分敏感的公共卫生话题,民众提出一个并非十分偏激的建议,江西警方又如何能以违法行为给予严惩?!

不久将来的某一天,全世界各国大规模接种有效疫苗之后,纷纷打开国门,恢复社会正常生活,而正如全球主流科学家预测的那样,新冠病毒无法消灭,我们将永远关上大门么?如果我们跟全世界所有国家那样实施常态化防疫,是否考虑给江西这位教师恢复名誉?

如果不行的话,我建议关闭互联网所有言论平台,以免更多民众一不小心被送进拘留所,不仅浪费国家宝贵司法资源,而且损害社会和谐局面。

知乎用户 肺鱼思维小鱼数学 发表

我真的特别赞同我们国家集体利益至上,言论自由但更要负责的原则,但是这一次,是一次很严重的执法越界问题。

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教员教导我们说。

知乎用户 落落 发表

『本人遗失手机一只,另外,本人不同意它的政治观点』

知乎用户 卢健龙​ 发表

国家花了几十年树立的公检法的形象,都被这几年的牛鬼蛇神黑破坏了。

百姓本来就不信任公检法,还偏要这么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知乎用户 也无风雨也无晴 发表

啊,谢邀,不过前排说的都挺好了。

这个处理方法明显是在泄私欲了。

这非但不能起到控制舆论的作用,反而会引起激烈的反弹。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几千年就做不到的事情,现在怎么可能做到呢。

我支持我国目前的防疫政策,但这样的管控方式会让有道理也变得没有道理,实则非常不利于防疫局面的。

有一说一,之前喷过王陶陶的一篇回答被知乎删了,我现在才能理解知乎是多么的爱我:

原来这才是真爱,令人暖心。

知乎用户 寂静的河流​ 发表

这个新闻虽然魔幻,但是并不奇怪。

简单来说,现在国内对于疫情分为两个大派和四个小派:

严防死守派:主张坚持境外 14+7,国内出入中风险 7+7,严格封锁高风险,本地传播 = 区域全民核酸,社区传播 = 全市全民核算。

分支派别:主张扩大 “密切接触者” 概念,限制疫情区域人员流动,隔离在家不准出社区的病毒阻断派

分支派别:主张限制境外进口,限制出入境,但不对国内出行做严格要求的无毒内循环派

与毒共存派:主张少量病毒传播成为社会运行的新常态。建立全新的 “病毒排查” 体系和连续监控的病毒处理新流程。但依旧支持对境外隔离的至少 7+7。

分支派别:主张回复境外物流、旅游、公务交流。开通疫苗护照的开放门户派

分支派别:主张铺开疫苗后全面放开疫情管制的群体免疫派

现在两个大派已经进入完全白热化的斗争状态了,南京和扬州的疫情打破了之前大家 “斗而不破” 的宁静。严控疫情派的主张可以控制好疫情,但经济大损;与毒共存派的主张可以解决经济增长困难,但疫情持续存在也是个大问题。

南京和扬州足可以见到两派如同白素贞大战法海一般的斗法。

严防死守派:使用社区隔离 + 全民检测。收效甚微。

与毒共存派:使用权威教授发言。自己获得混乱效果。

严防死守派:使用民兵振奋号角。效果拔群。

与毒共存派:使用献祭灼烧。效果拔群。

知乎用户 Caspar Cui 发表

首先声明,这个言论肯定是不对的。

主要是只有一个赞,5 条回复。感觉像是被人针对性举报了。。。

“勿喷” 更是求生欲拉满,在被江苏网警挂出来前,影响范围应该也不大。内容也是非造谣侮辱式的 “暴论”,这种 15 日的拘留,应该没有先例。所以处罚程度,感觉有点重。

可能是向今日头条平台举报没效果?像小管家就一定会在举报到网警那之前都给你突突了。

说真的,知乎暴论挺多的,更别说阴阳怪气与反串者了,而且点赞者不少。但知乎里往往一举报一个准,并且打击范围比国法大多了,也许,这是小管家在保护我们吧。。。


更新:微博江苏网警删帖了

这个新闻在微博首发为 8 月 12 日 9:32

然而现在去看,已经删帖——


看来微博官 v 也觉得有所不妥。

复盘一下,让大家看的更全面。

江苏网警首先发了这么一个通告截图——

在遭到评论区网友质疑后,在微博里放入了这位教师的其他不当言论——

就添加的部分来看,说扬州人民打麻将 “无所事事打麻将”、“拉去改造” 的确是对扬州人民构成侮辱,“苏北是穷地方”是地域歧视,可以依法处置,有先例但程度达不达得到 15 天也是看影响量的。

但是最初的通告是针对 8 月 10 日的——

也就是说,江苏网警在凭借这一条评论拘留了教师后,遭到评论区质疑,然后他就继续翻旧账挖出了这个账号更早的言论。

我不知道应当按照一个人曾经说过的所有话来拘留,还是仅讨论 8 月 10 日的。

现在官博已经删除,可能会出一个更详细的说明吧。

知乎用户 风飞扬​ 发表

都是不当言论。

我就想知道 许丽娜,许可馨,到底是使用了什么卡牌,才能让苏州调查报告现在都没写好。

咱们这速度可以的,怎么到了许家就变的好慢呢?

一年半了,调查的如此艰难吗?

拘留个 15 天就那么难吗?

中国还有法律吗?

知乎用户 老橡木疙瘩 发表

我为自己之前说的 “中国没有言论罪” 感到羞愧,脸被打得很疼。

但同样的我反复强调的中国最大难题,“几曾时空,小人弄杈” 这八个字又应验了。

地方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故意念歪经、刮邪风、举着红旗反红旗,明明对方还是一个教师,有的是办法来处理,哪怕让教育局来处理呢?

结果,上来直接行政拘留,这不就是要搞个大新闻吗?

很多地方,都是这种风气,自己胡作非为,再让国家擦屁股。

知乎用户 苏彦明 发表

拿去吧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_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_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

知乎用户 木雨​​ 发表

要警惕防疫运动化。借防疫之名行不法之事是绝不可取的。

知乎用户 Jhor 发表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基本上就是谎言。”

——柏拉图

知乎用户 夏虫语冰 发表

这个老师是真说错话了,这是事实。

但是这个真能够得上拘留 15 天吗?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别的地方不说,就知乎,符合这个标准的,往少里说,最少 30% 能符合。

在座的,说的就是你们。

知乎用户 酷猫汤姆 发表

感谢小管家删了我一些回答评论。

谢谢,衷心的表示感谢。

原来你是在保护我们….

知乎用户 莽特特特 发表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知乎用户 纳特帕格 发表

从法律规定上讲,是有点过了。

但最近的气氛很奇怪,莫名其妙的就多了很多支持群体免疫,与病毒共存的言论。这本身就很奇怪呢。

单从个人感情上说。我觉得拘的好,这种人典型的看了两篇营销号就开始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还和病毒共存?真要因为病毒共存了,导致出了乱子,我相信这帮人第一个站出来指责防控不力。这次要不是烧到他家门口了,他会说这种话?但凡支持各种与病毒共存的,武汉最严重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支持和病毒共存?要共存也可以,感染了医保社保不兜底,要不就自己掏钱看,要不就等 s。

我国最不缺这种以为自己有良心,但是实际上自己那点良心早被自己掏出来下酒了的小知识分子。这帮人业务能力不咋地,凭着大时代的红利,取得了和自己能力无关的地位,就开始觉得这个世界怎么不按照他们的想法发展呢?

说到底都是吃饱了撑的。

至于和病毒共存对不对?我记得之前严重的时候,可没人说这话唉,那时候可是纷纷指责防控力度不够大的。

再退一步说,即便是现在这种高压措施下,还杜绝不了,借人家绿码打麻将的,觉得自己应该确诊了去医院溜达的,一晚上夜店转好几个场的。甚至到中小城市,大城市郊区一看,自觉戴口罩的都不多。

就这种现状,还装作清流说要和病毒共存的,张教授可能是何不食肉糜(我相信他本意不是那样),底下这些人可就真是装傻了。

总而言之,拘的好。

知乎用户 如水 发表

我们做网站,包括知乎,后台都有一个敏感词屏蔽库。

敏感词只要出现立马会被系统屏蔽。你想发都发不上去。

我开始做网站的时候,大概十几年前,关键词屏蔽数量其实很少,最多也就是几百个。到现在,关键词屏蔽词库已经到了几百万个。

即便是这样,仍然有些东西发上去就被违法了。

网络这个平台,除了网站运营方天天监控审核违法信息之外,当然还有网警无时无刻不保护着我们不受到非法内容的影响。

所以,我们应该感谢那些为互联网守护安全的人。是他们让我们的互联网世界充满了正能量和和谐。

不能让一个违法的互联网内容哪怕几十字出现在网络,一旦出现,得刑拘。

早年我做了一个文学网,被人发上去一篇不痛不痒的文章,然后服务器直接被搬走了。关停网站,作为站长的我也没有幸免被传召好几次。而发布者因为那时候也没有实名认证自然也不好找了。现在网络都是实名的,一个手机号就能准确找到你了。所以现在的网络是最安全的,大家可以放心上网。

什么?在今日头条发布的? 今日头条的主管在哪里?审核员在哪里?安全员在哪里?这么大的平台居然没有做到屏蔽? 这是严重的失责的!

按照网络安全法,作为平台管理者也得负法律责任。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监管的? 按照责任划分,如果拘留首先应该把他们也拘留才合理。

我建议约谈下今日头条主管人员最好。这样的信息都允许发上去? 从上到下都得严查。

额,这个,柿子还得捡软的……

还是慎言!

知乎用户 东岳老师​​ 发表

一直主张微博这种地方,你有流量就会有风险,发言稍有不慎就会被曲解,扣帽子,轻则影响美丽心情,重则陷入文字狱。

我早早的就把微博删了,也申请取消了知乎认证,免得被莫名其妙开团冲。

知乎用户 特立独行的鹿鹿酱​ 发表

认清当下法治的现状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其本质是按需使用的人治。

真要严格执法各种不当言论,在座诸位进号子都得排队摇号。为什么偏偏执法了这位倒霉老师呢?因为他的言论撞枪口上了。此时正是严格防疫的时间,他说让扬州人躺平,直接对线。于是乎被杀鸡儆猴,告诉世人,严格防疫是必须的。

知乎用户 魔导师欧比旺 发表

太好了,你终于等到今天了

我的心中只有感恩。

知乎用户 longer 发表

若批评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扬州防疫真好!体现出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让疫情短时间内得到控制。

知乎用户 怀疑自己做了假律师​ 发表

按照这个标准

知乎管的严,一半得进去,

虎扑松一点,全部有期徒刑

贴吧畅所欲言,全员无期起步

微博胡言乱语,基本都得枪毙

知乎用户 默默的文森特 发表

可能是说到了某些人的痛处了吧。

身在郑州,反正一系列操作很迷。大雨下了一天,地铁照样开着。

然后是传染病医院居然院内感染,这简直就是菲尔普斯被淹死的奇闻。

然后就是封闭,封闭就封闭吧,然后就是全员的核酸检测,检测就检测吧,检测你也不提前通知,我们都上了好几天班了,才开始检测呀。

现在基本控制住了,又整了一个出城要单位或社区开报告。

反正附近的饭店是接连的关门,公司是接连的倒闭,我不知道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值得。只是感觉身边的人,过得都很艰难。看样子,疫情短时间内是没法搞定了,就怕这玩意和人类长期共存,我不知道,如果有个病例就封城,有个病例就封城,我不知道我还能撑几年。

知乎用户 sadsky2011 发表

祖国多么爱我,我就多么爱我的祖国!

经典回顾之秦国日报

知乎用户 听风 发表

乡镇教师退休金六千多以上。

城市教师退休金八千多以上。

教师住院看病报销百分之九十。

不想搞对立,然而事实上教师权利远超普通人,相应的,责任也要更多。

知乎用户 算不上君子 发表

报道就要把全文写出来啊

“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这句话不是重点,重点在后面一句 “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

而且他在说话之前还介绍了一下前提:“面积不算大,人口不算多”,潜台词就是 “出了事死也不会死很多”。

差不多和武汉那时候说死得好多死点一个意思,搞人体实验呢属于是

我不是扬州人,但如果有人这么说我家的话,我能追着举报他连续好几天。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该评论发布的当天,网警就接到了来自扬州的数百条报警信息。

公安部门接到了扬州网民的大量举报投诉,觉得影响很大,不得不管一下。要是没有带扬州的地图炮,你看谁管他。

知乎用户 汪达尔萨维奇 发表

破乎以前动不动给我禁言原来是在保护我。不管怎么说,禁言 7 天总比 15 天套餐强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

任何稍有良知的人都不应赞同这个行政处罚,对一个不会造成任何实际损害的言论、仅因为看似不合时宜且与主流相悖而予以打击,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是违宪的。

任何稍有常识的人也不应赞同这个发言者的建议,让扬州市民在毫无保护的情况下参与这种 “群体免疫” 试验、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也是违宪的。


我们有很多人完全理解不了言论自由应当是什么概念、不明白到底应该以什么态度对待不同的观点,尤其是对那些有争议的、不合时宜的、甚至可能是具有一定冒犯性的言论。

言论自由并不只是意在保护 “有争议” 和“冒犯性”的观点,也同样能够保证人们免于遭受这些观点大行其道可能带来的危害。

很多人只狭隘地理解了前半句,却并不理解后半句——除了部分显而易见地带来仇恨和暴力的言论之外,最好的应对方法从来不是将其简单地一律宣布为非法以予以扑灭,反而应当是保护观点自由传播的环境,并鼓励提出基于证据的不同观点,进行广泛讨论甚至是激烈的辩论。

执法机关如果因为某些言论令人反感而禁止表达,只会导致寒蝉效应,反而会导致社会在日后更加缺乏自发抵挡和纠正某些煽动性观点大行其道的能力。


评论区的这类观点就言论自由的内涵和误解给出了一个完整的示例,在此致谢,并为我的观点让其感到些许冒犯而表示遗憾。

言论自由的内涵就是 “冒犯的自由” 与“容忍的义务”。任何一个观点必然有人不认同,也必然让一部分人觉得不快甚至是愤怒,这就是所谓的 “冒犯”,无论这个观点是随手写出的几句文字、还是基于数据等证据提出的长篇大论的主张。

言论自由保护的就是这种 “让一些人感到不快” 的自由。换句话说,如果一个观点能够让所有人感到愉快和认同(如果真的能存在这样一种言论),那本也不需要任何保护。

有人会说 “只有建设性的和进步性的观点才值得保护”——但谁来做这个裁判员?人类不是天使,没有在当下即判断所有观点的真理性或正义性的能力,对所有言论尽量予以平等保护是最明智的选择。当然言论自由也不是无限的,但判断标准应当是:如果一种言论对社会或特定群体成了 “具体且现实” 的风险,那这种 “走远了” 的言论就不再受保护。

这种风险应当如何界定,自然是困难的事情,其尺度在不同时期也确实会有所差异。但这位教师的言论尽管让很多人反感,可显然不会对扬州市民的安全与扬州的局势造成任何威胁。

或者举一个例子,如果下面这种喝豆浆治疗新冠患者的临床试验 [1] 提议都不曾被视为 “造成了具体且现实的风险”那举重以明轻,为何这位教师的言论无法被一些人容忍?


评论区还有另一类比较有代表性的讨论:

言论自由并不区分 “蠢人的言论自由” 和“智者的言论自由”,我们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对比:

张文宏医生、钟南山医生等专业人士,可以用更详实的数据、更复杂的模型去科学地论证和表述更大人口范围内的 “共存论” 应该以何种方式实现、和能否实现。
而本案这个人只是普通市民,不是医生和公共政策专家,没有免疫学和流行病学的学位,他不具备任何流行病学知识、不清楚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共卫生资源及人口构成和疫苗接种率等数据,也不了解知情同意背后的伦理学逻辑,只能粗浅地表述自己的看法,甚至没有能力构造出 “该在何种接种率为前提下、以何种条件、在何地探索何种形式的共存的假设” 这种句式。

前者在现在被视为学术争议、有很多人坚定地站出来支持张医生;后者被视为 “令人愤怒的蠢人狂言”、很多人高喊活该被抓,但从言论自由和平等的角度,二者实际需要予以一样的保护。

这是因为,只试图保护这两种言论中的一类,是不可能的,最终结果是两者都无法得到保护——因为任何一个领域内的专业意见,都面临被业余人士误解、被别有用心者曲解和扩大化之风险,经过传播,最终在普通人面前的外观可以和 “蠢人狂言” 并无两样,其面临的_“发表这种很不妥当的言论、让他受点教育是应该的!”_之风险,与 “蠢人狂言” 所面临的风险本质上是同一来源。

这种一并保护,并不会影响真正的真理脱颖而出,反而是人类目前能找到的、避免真知灼见受仇恨和愚昧拖后腿的最佳方式,广泛讨论和自由传播的最终受益者,永远是真理而不是谬误。从历史看,寄希望于限制讨论使谬论原地消失的代价,通常远大于激烈辩论为一些人带来的那点可怜的 “情感伤害”。

拒绝容忍这种不快,是对道德与法律义务的一种推卸。

参考

  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9495542/answer/1040268787

知乎用户 贾靳​ 发表

看到知乎大家们都觉得被拘是过分了的时候心里踏实了不少。

最近真的很怕了,上次微博公务员和教师 “打起来” 以后,很多人只要你一说话就是你教师怎么怎么样,怎么说都有人骂。因为工作关系和公务员接触比较多,很多公务员在讨论这个事的时候就说就是因为教师举报,年终奖没有了,那还不好说?整他们!

所以双减这件事上层本意是好的,我个人是很担心层层下来变质的。希望有关部门配套监督政策能跟上,用好手中权力,最近有在考虑是不是要抓紧换份职业,虽然很喜欢和学生在一起,也觉得好好教课很有成就感。但是现在觉得风险性实在太高了,不敢说话了要。

本来匿名的,不支持那如果有问题一定提醒我马上删除

知乎用户 张小璇 发表

要想不让老实人吃亏,就要不惜一切代价讲科学!

对,我们讲科学!zwh 医生棒棒哒。

那个…… 你们是代价。

我记得孔二狗的《黑道风云二十年》里,介绍了一句描述这种行为的方言,叫做:

戳傻狗上墙

知乎用户 怎么着中堂咱反呐 发表

公权过界,势必造成对全体公民的威胁。

知乎用户 言枫 发表

这句话要说被处罚,我觉得没问题

放弃严格防疫建议可以

但是说扬州地方小人少,可以拿来做实验

确实挺过分,人少也是人啊,不能一句话直接成试验品

只是比这过分的多了去了

这人顶多是不会说话,倒不像故意使坏

没必要非拿这个不够典型的来

不过也没必要拿微博比烂

微博上那种杀光所有男人,核平武汉的言论

也早该管管了

知乎用户 流星暴雨 发表

看了网警的补充,能问一句,是不是只有扬州人比较金贵不能黑不能贬,别地儿人民就都是二等公民啊?

比如说,从去年到今年,每次东北出疫情,网上都有成群的东北地域黑,从政府骂到老百姓,简直是无所不包,这当中江西人也是不老少的,我在知乎都碰见过。

那我现在把对东北进行地域黑的人员信息发给江西网警的话,会有同样的处理结果吗?

为什么之前那么多对北方的地域黑(不止东北)都没事,只有黑扬州的会被抓呢?谁能解释一下这其中的原因?

之前广州疫情的时候也是,一句批评都不可以有的,知乎删的删封的封。南京疫情炸了的时候我还感慨居然可以随便说了,结果扬州又来这么一出…… 所以是南方疫情严重控得不太好的地方都是不可说?

难道官方层面就认为南方人比北方人金贵多了,网警也只管对南方的不利言论?北方就是可以随便骂的吗?

能不能解释一下这点,我真的头一次感觉到了 zf 层面的歧视,合着东北人是官方认定的二等公民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把 “扬州” 变成 “加州”、“德州”、“宾州” 就没这么麻烦了!

另外,这种事习惯就好!没习惯也最好习惯!建议,除了奶头乐社交软件,其余社交软件皆全部取缔算了,那样,大家都有美好的未来。当然,我这个建议是给美国的。

知乎用户 路成 发表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

知乎用户 胖三 sir 发表

在微博上看到有很多自称在扬州的网民对这个人的言论不满,扬州现在有很多人饱受疫情困扰,对于这种 “实验” 的言论反感也正常。这个人被拘留可能是因为被举报吧,要不然网警也没那么闲着去拘留他。

南京疫情初期,也有人说过与 “实验” 有关的言论,但可能是因为南京民众比扬州民众对医疗资源更自信一些(南京的医疗资源应该比扬州丰富吧,扬州新冠病人现在转南京了),所以提出那种言论的人没被举报。

比如以下这个人,我觉得他理解错了张医生的意思。

另一个人,又是一个拿张医生的话来做文章的。

又找到一个发表与 “试点” 相关的言论的人

知乎用户 陈玟 发表

河南人落泪,能不能把那些地域黑都抓起来呀

知乎用户 曙光 发表

不是靠小管家,就我这不把门的嘴,在知乎说的话,按照他这标准,关多少个 15 天,那都不冤枉,话里挑刺还不简单吗,感恩小管家,感恩祖国。

知乎用户 亚西吉​ 发表

此言论有点脑残,

拘留 15 天,也是骚操作。

那人估计就嘴炮了一下,而且算不上恶意攻击造谣,算是调侃了一下吧。

虽然言辞不妥,但是拘留 15 天,有点过了吧。

吓了我一跳。

给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夜排查所有账号发炎,免得一不小心就蹲了号子。

知乎用户 大唐国子监祭酒 发表

警方给的理由之一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个不良影响比较有限,网友也是会判断的,真的有人信吗?如果信的人比较少,影响有限。感觉拘留理由牵强。

比较起来,某些地域黑给人的不适还大一些。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实际上确实他说的不是什么不对的,只是不合时宜,就是你说就是共存这个问题,到这个程度的话那真的就这么干,但是现在只不过没到和病毒需要共存,和常态化防控的地步,毕竟是教师,不是科学家和病毒学家,要是医生这么说估计就没事,但是就是现在大家都在积极控制,没有到可以严格措施取消,需要进行共存的时候,如果真的就是德尔塔这些变异毒株很难限制,需要必须反复的常态化控制,检测和隔离,措施出行限制等都是要时刻戒备,那这么说就是没事的。

所以就是你现在扬州还是能正常限制,或者还是可以在降低的状态下,那就是需要继续保持现在的严格措施,加强防控,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生活,工作学习不受影响,能不共存就不共存,实际上这个时候说,稍微有点对现在的这个大家的信心是打击,可能是一种消极的因素,这样的话稍微对他进行一些管束就好,所以也别就是直接对于这个是那么严重的行为界定。

不当言论,和有点不适合这个时候说的话是有区别的,也就是不是虚假,有害或者造谣信息,就是我觉得这已经是正常表达观点了,只是说试试看,哎,国内的信息控制和行为控制太严格了。

知乎用户 西日韩留学吕老师​​ 发表

最后强调说了是建议了,所以直接发表建议也不行?所以要什么走流程才能建议呢?

如果以后张文宏医生钟南山院士也有什么建议观点,也是要经过谁审核才能发出来吗?

我并不认为这样的言论有什么危害,现在他们这么这么一操作,传播面和负面影响更大。

如果他们认为必须无条件地支持政府当前的严格抗疫措施才叫 zz 正确,那是不是可以考虑把当地一些有怨言的群众也一起请起来管十五天饭,会让他们更容易开展工作呢?

知乎用户 啃泥周公子​ 发表

很多年过去了,这个国家还是没有改变。我曾经愤世嫉俗,为许多人鸣不平,可惜所有努力都是白费。

放弃吧,和大家打个赌,那些支持拘留老师 15 日的人,一定会在不远的,可以预见的将来 “自食其果”。是他们放纵自己的感性滋养了权力界限模糊的威权主义,也是他们亲手塑造了这个畸形的文化现状。

我将在一个和平的地方看着这里燃起熊熊大火,却什么也做不了。

那就够了,不要引火烧身就足够幸福了。

知乎用户 suwuman​ 发表

上头没人也想挣刀了?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我认为部分法律系答主的回答值得借鉴,但并不等同于我支持他们,也不等同于我完全认同他们的观点。

我宣布,从今往后不再发表任何与大众想法相左的意见或评论。

知乎用户 梦执 发表

换一个角度:

bbc 看了狂喜,终于不用再捏造新闻报道了,这回我可是真实报道啊

知乎用户 维桢 发表

15 天重了,批评教育即可。

首先他没有刻意去传播,去扩散,

第二 从前后文看他应该只是脑子一热,只是蠢,看不太出坏。

第三,公告之前并没有造成多么恶劣的影响。

知乎用户 rubbic 发表

夜宿山寺

李白 〔唐代〕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知乎用户 稳中求胜 发表

反转了,扬州疫情严重,警方是借拘留之名对他进行隔离保护

刚好还比 14 天多一天,非常人性化

感恩

知乎用户 紫睑厌枝鹊 发表

我觉得混迹网络久了的人,应该知道,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有些话是探讨,有些话是借题发挥。

春秋笔法这个东西,现在见得少了,不代表没了。

你是真的去探讨这件事,还是想借机抨击什么?

对了,抨击的胆子没有,阴阳怪气倒是熟悉。

知乎或者 B 站随意删帖删评论,很多时候不是国家不让你说,不让你谈…… 这种意见平台社区,本身从自身发展出发,就不可能让你肆意妄为,随便乱扯,乱带节奏…… 不要以为国家一天到晚盯着你这普通群众好吗,别给自己加戏,国家没心情迫害你……

你应该担心知乎上的用户对头,看你不顺眼的挖言论搞你,知乎要怕对手挖黑料搞它。所以从自身平台发展和安全性来说,知乎删帖,别老跟国家强力舆论管控联系在一起,非常没脑子好嘛。

B 站前段时间内部算法直接敏感词自动删评论,然后评论区各种说 up 主搞筛选了,国家不给谈了,管控了…… 真的,用用脑子

我看高赞下面一堆评论说什么 “先定罪再翻法条”,还有阴阳怪气“依法治国” 的。

用用你们聪明的小脑瓜想一想

你说别人先定罪再翻法条

你这句话不也是先定罪再翻法条吗?

转不过来的人别来找茬了,懒得搭理

翻法条不对,不翻法条也不对

其实你们暗藏的点不就是想说

“因言获罪”,“舆论管控”,“不自由不民主” 呗

藏着掖着干啥啊,直说啊,你看看国家会不会迫害你,不就一堆用户点反对加举报

真的别给自己加戏。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在面对疫情防控治理上已经出了不少对应的法规了,

说实在的这位教师的话,你要是放在西方舆论上,那是没事,人家躺平了,群体免疫,跟病毒共存亡了…… 都不需要试点,直接全国来了啊

但是咱们国家的防疫可没说躺平,与病毒共存

现在他说这些话,什么意思,慷扬州百姓之慨?拿扬州百姓的生命健康做实验?

你们不是喜欢扣帽子吗?我也扣,这不叫反人类?当然了,搁你们西方自由主义来说,这叫自由民主。

最后来两字,勿喷,就把自己口嗨,意图损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撇清了?对了,真那扬州百姓做实验,出了事,也是领导的,和他一普通老百姓有啥关系?

我是你爹,你是我儿,就是建议,勿喷。

拘留又不是判刑

用的着你们这帮人天塌了一样的嘛

知乎用户 鱼兔 发表

1. 看清楚,抓人的是江西,江苏可没有跨省抓人

2. 说扒人家之前言论的,请你们搞清楚时间点,处罚出来之前,微博上已经是拿着它发的四张图 @网警 声讨它了。江西警方只用了其中一条罪状真是便宜自家人了。

8 月 11 号凌晨他的四张图就已经触犯众怒了,还我们向前扒它?


3. 你们不是说公民有建议权吗?

我看挺好的,天天网上挥拳,无所事事,那就依他自己的建议抓进去劳动改造一下


我觉得这两句说的对。有些人真的是可笑,还捧草菅人命的言论为 free speech,跟 BBC 有啥区别?

凡是支持 free speech 的人,我建议下次有人不把你的命、不把你全城人的命当人命时你最好也能大度点。

知乎用户 IceBear 发表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网暴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原因。

即使喊打喊杀,只要是丛众,就变成了法不责众。

至于为什么会突然形成网暴,很多人平时不敢单独发表个人看法。碰到合适的机会,就要把压抑的情绪爆发出来。

如果不是从众,那么说出不合时宜的话,就是这个结果了。

知乎用户 吃刀刀 发表

知乎的法学家们不用列法条讲法理了,这根本不是法律问题。

警察会不知道这么处理于法不合?

当然知道。

知道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当然是上面有精神,有政策,有命令。

一句话,即使是法律,也不能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知乎用户 断祸根 发表

塔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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