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文化动摇时,我们能依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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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在一个公正和正当性丧失的社会,人们越是具有两种强烈的冲动。

第一种便是“歧视”的冲动。尤其当他们认为自己在遭遇不公和歧视时,歧视他人反而成为了一种“自保”的手段。

第二种是自我辩护的冲动。一旦遇到一个自己认可的道理,就停下来,以此自辩,不再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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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厚辰

我以前一直觉得平权问题,不管是种族还是性别,还是地域,是个很简单明了的问题,但最近愈加发现并非如此。在平权问题上,我们依然有着非常巨大的分歧和差异。

这不是个小问题,因为公共正义的根本问题是分配问题(罗尔斯《正义论》观点),这也是最接近具有实在利益基础的公共讨论。

社会需要实现正义的分配,这是没有人会反对的。

在分配正义里面,最麻烦的是“矫正正义”,即对于一种已经存在的不平等状况,是否需要额外进行补偿以实现实质的平等。

当然,补偿这一群人,而不补偿那一群人,这便造成了一种实质性的不平等。但很明显,由于已然积累下来的资源、财富和权力,不管在国与国之间,还是族群之间,性别之间,个人之间都早已存在着巨大差异。

如果立即实现绝对的平等对待,由于禀赋的差异,他们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社会需要“矫正正义”其实是个非常明白的道理。

但问题恰恰出在了这里,在一个人们越来越失去希望并接受残酷、拥抱恐惧的社会中,对于“矫正正义”的接纳程度,其实在高速后退。为了抵御此种“矫正正义”,往往会导致污名化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该怎么办呢?可以有以下几种态度:

1. 这和我没有直接关系(看第二条);

2. 社会就是弱肉强食,人与人的悲喜并不相通,既得利益者不会理解也没有动机理解,所以被歧视者只能激进对抗,不管是网络上的攻伐,还是实际上的恐怖举动;

3. 教育是可能的,但是通过语言与道理不可能,只能通过震撼人心的文艺作品,才能够带给人真正的改变;

4. 教育是可能的,且说理是可能的,公共说理可以带来实际的改变。

我选择相信理性和道理。

01.

矫正的狡辩

这次发生在美国的风波中,有一件事值得我们关注,正是因为其争议性,我们可以从这里开始对“矫正正义”的说理思考。

事情发生在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一群白人学生写信给自己的会计学教授戈登·克莱因(Gordon Klein),要求给予黑人学生在春季学期考试中特殊对待,让期末考试对他们网开一面。

这些学生写道:

“在社会创痛中,我们现在面临选择,是积极支持我们的黑人同学,还是专注于正常结束春季学期?

“我们认为在非正义的时期保持中立立场实际上等于给予压迫者支持,因而在这个时候袖手旁观不是一个选项。

“我们并非想要求为所有人,尤其是非黑人学生争取取消期末考试,而是希望您对本专业的黑人学生网开一面。”

所以白人学生的诉求很简单,用延长考试时间或给予较为积极分数的方式,为黑人学生争取“矫正考试正义”。

这样的提议当然是有争议的,我也不认为矫正的措施采用在考试上是一个很自然的领域,不过考虑到北美大学考试成绩对于未来升学等直接影响,这样的诉求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随后,戈登·克莱因教授回复道:

“谢谢你们希望我针对黑人学生给予特殊照顾的建议,尤其是在明尼苏达当下的悲剧中。不过你们知道同学中哪些人是黑人吗?现在我们基本都在网上上网课,我怎么知道谁是黑人呢?

“那么混血呢?例如说一个亚裔和非裔所生的孩子,我应该怎么对待他们呢?也网开一面,还是一半的网开一面呢?

“那么在明尼苏达的学生呢?甚至是白人,他们现在可能还因此遭受种族主义者的指控,即便他们根本不是,我应该怎么对待他们呢?”

随后他说,“你们还记得马丁·路德·金的告诫吗?人不应该单因为他们的肤色而被评判,你们不觉得你们的建议可能和他的教诲相斥了么?”

看到此处,你的态度是什么呢?我明白,很多人会认为戈登教授回怼得漂亮,有理有据,尤其是如果你知道他事后还被停职处理了,可能会更加愤慨,认为“政治正确”已经彻底绑架了公义。

戈登·克莱因教授是否值得被停职是一回事,但是这里必须讲道理地说,他的回复漏洞百出。

我们当然会说不能因为经济状况而歧视任何人,要平等对待。这句话难道包含了不应该在财政上支持穷人的想法?或是认为累进制所得税率是对穷人的“歧视”?

马丁·路德·金本人当然也提出过“矫正正义”的主张,其在1968年开展的“穷人运动(Poor People’s Campaign)”,就是主张美国应该缩减军费,而将这笔费用于支持黑人和穷人。

在这里区分是明尼苏达的白人更可怜,还是一个其他州的黑人更可怜有意义么?就像如果我们要在中国跨省的高考招生名额调整,将江苏省的名额划拨给贵州省,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江苏省农村里的人怎么办?难道他们占有的资源不比贵阳市的人少么?如果最后导致江苏省的农民没有大学上,而增加了贵阳城里人上大学的机会,这公平吗?

“混血论”更是可笑。就像我们如果要实施一个补助方案,让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人拿到一笔补助。那是不是要问,那月收入2050元的人怎么办呢?就因为多50元,他们就拿不到这笔补助,很可能补助资金还多于50元呢?这不是显然不公平么?

以上我举的例子都不是“思想实验”,而是发生在我们社会中实实在在的“矫正正义”的例子。

戈登·克莱因教授言论的逻辑漏洞在于两点:

第一,歧视是区别对待,因而不应该区别对待,帮助也是区别对待,因此逻辑传递过来。帮助也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帮助也是不应该的。这当然是一种恶劣的诡辩。

第二,“矫正正义”方案没有考虑到一切公正细节,不是一个“完美”方案,因而方案的实施本身可能会带来别的“不正义”,因而“矫正正义”就不能实施。可是试想,我们有任何可能提出“完美”的“矫正正义”方案么?是不是因此,一切“矫正正义”因为其中的“正义瑕疵”就都不应该实施呢?

这两种“混账逻辑”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并不陌生。

前者经常出现在批评“女权主义”时的那种,“只应该提性别平权,而不应该提女权”之中。后者出现在我们一切讨论具体“矫正正义”的方案时,通过指出其中的“正义瑕疵”,从而否定此种努力的正当性。

戈登大可坦率地说在期末考试中区别对待不妥,并提供针对黑人学生的特别辅导或帮助,或者号召白人学生可以帮助黑人学生做一些复习准备。我也并不完全支持在教育考试结果上来进行此种“区别对待”。但是戈登回复的这封邮件,却是一件太不合适的事情。

“矫正正义”里面还是有一些基础道理的。

02.

歧视的逻辑

为了支撑我们的“歧视冲动”,我们发明了很多道理,我找了其中几个很典型的,我们一起来分辨一下。

a. “青年大院”的伪“现实主义”逻辑

公众号“青年大院”近期有一篇令人发指的文章《美国暴乱,给中国拉响了警报》,这篇文章细数了美国“种族歧视”的错误和黑人的惨状。

然后话锋一转,便开始回答标题中那个问题,给中国拉响了什么“警报”呢?

你以为是劝诫中国遏制“种族歧视”么?完全不是,文章中所谓的“警报”是:

中国不该“自暴自弃,反其道而行,引进大量低素质的劳动力。就像有色人种之于美国一样,他们对中国不会有归属感。甚至会要求比中国人更高的权利和优待……而引入低端外籍劳动力,就是最典型的饮鸩止渴。相当于亲手埋下一个永久祸根,在任何尺度上,都是无解的难题。尼日利亚大使在中国的领土上,指着中国警察鼻子咆哮的画面,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记忆犹新。所以也恳请国家移民管理局,请别再急功近利,搞什么《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了”。

这篇文章的最高赞评论说:

“我不是种族歧视,我就是不欢迎低素质的外籍人口来中国。文章中提到的问题很现实的。”

那么,请试想一个情况:我们在一个较为富庶的城邑,现在外面发生饥荒,流民想要入城,然后“我”说,“我不歧视流民啊,但是他们普遍教育水平低,人穷志短,而且现在状况也不好,他们本来素质就比较差,现在状况不好就更加变本加厉。进城之后肯定会带来很多麻烦和摩擦,我不建议放他们进来。我不是歧视他们啊,我就是实事求是。”

这里的逻辑是什么?那就是,没理由的批判是歧视,有理由有事实依据的批判就是“现实主义”。

类似的“逻辑”经常用在“我不是歧视女性啊,就是她们确实逻辑思维比较差”,“我不是歧视同性恋啊,就是他们的私生活确实比较混乱”,“我不是歧视三本大学的人啊,就是他们素质确实比较低”等等。

试想,如果因为“统计表明,中国游客在美国付小费单位金额比其他国家少30%”,因此凡中国游客在美国,一切消费价格上浮10%。这合理吗?

首先,中国游客统计学上付小费少,不代表我没有付小费的意愿,这样一刀切的价格歧视显然不公平。其次,小费传统本来就是自愿的,少付小费也不是一种“罪”,这只是习惯不同罢了。

那么同理,任何族裔、身份都不应该受到制度性歧视,如果其中任何人触犯“法律”,即按照违法事实论处,和我们一样。

同样,也是那个个体进入法律程序,而非他代表他们的族群接受审判。

就像今天如果一个国人侵犯了知识产权,不代表中国人都成为了潜在的“知识产权犯”。

其实上述文章还有一个倾向,即认为“只有主动的骂、主动的侮辱才是歧视”,用制度手段对其进行限制是“正常的社会治理”,而非歧视。

这更加危险,制度化的歧视绝对比任何显性的个体歧视都要更加可怕,大家漠然地任由权力施行“制度性歧视”。

这不就是1935年的德国么?

《希特勒回来了》

b. 中国人“无罪可赎”逻辑

还有一种逻辑认为,种族平权不是一种“普世价值”,而是曾经犯下歧视罪行的民族才需要付的义务。

而我们并不歧视任何人,也不奴役任何其他种族,所以我们凭什么要在种族平权中支付“矫正正义”的成本呢?

这个逻辑很耳熟,经常有男性声称,“我没有歧视过任何女性,我一向尊重女性”,所以他们就获得了对于女权运动指指点点的权力,因为他们并没有歧视女性的原罪。

当然,同样的逻辑也用在,全球污染主要是西方国家造成的,我们为什么要负担碳排放的义务?

假设有一个在北京周边新开的企业,却拒绝履行节能减排的标准,其自辩理由是:我这是新开的企业,过去的雾霾又不是我造成的,凭什么要我节能减排。这听起来就很荒唐对吧,正是因为废弃排放是一个伤害行为。

反对歧视,不是一种“补偿”,而是一种“停止伤害”。

所以一个男性在网上对女性主义运动指指点点,这并不代表他拥有了一种“中立的评论权”,而是在“积极伤害”。

而我们拒绝对其他族裔施以援手或者平等对待,不是我们在享受无原罪的正当权利,而是在积极侵害。

c. 法理逻辑

还有部分支持歧视的人,总喜欢引用一份文本,即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公约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缔约国对公民与非公民间所作之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

所以尤其是有色人种问题,实在是一个美国国内的问题,因为获得中国国籍的黑人数量极少,因此他们在中国的遭遇根本不是法理上的“种族歧视”。

但联合国在1993年即发表针对《公约》的第 11 号一般性建议:非公民,明确解释:

1. 委员会指出,第 1 条第 2 款有时候被解释为免除缔约国提交有关针对外国人的法律的问题的报告的义务。因此委员会确定各缔约国有义务提交有关针对外国人的法律及其执行情况的全面报告。

2. 委员会还确定,不应将第 1 条第 2 款解释为对其他文书,特别是《世界人权宣言》、《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承认和宣布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有所损减。

因此,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作为我国豁免“反种族歧视”义务,一样是说不过去的。

d. 报复性歧视逻辑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最糟糕的逻辑,就是“中国人遭到了西方的歧视”,所以我们也可以歧视他人。

关于这个问题,在文章《公正为何成了自私的遮羞布?》第二章节“六种公正致恶的逻辑”中,谈论“报复为善”时即已分析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03.

道理的中止

其实上面的道理都不复杂,最好的例子就是援引《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他们多在网上搜5分钟,就一定能发现1993年的一般性建议。

为何人们中止道理的探索呢?我当然明白,越是在一个公正和正当性丧失的社会,人们越是具有两种强烈的冲动。

人们当然有“歧视”的冲动,尤其是当他们认为自己在遭遇不公和歧视时,对他人“歧视”,歧视反而成为了一种“自保”的手段。

就像霍布斯预言,在一个危险的猜忌社会中,人若不“先发制人”,反而会觉得很不安全。这些道理在之前关于相信恐惧,还是相信文明的文章中,已经叙述过。

那网上除了“报复性歧视”的逻辑,为什么没有人大大方方地承认,我就是歧视,我用歧视来自保呢?

那是因为人们的第二个冲动——强烈的自我辩护的冲动。

因而一旦遇到一个他们认可的道理,他们就停下来,以此自辩。

所以若道理推进下去,人们还是会像搜出《公约》的一般性建议一样,发现自己道理的问题。

这让我想到《十三邀》中许知远求问陈嘉映:“人生有没有一个核心的东西?”

陈老师很快回答:“那我会说是,求真吧。”

《十三邀》第一季第10集

当然到这里我们可以抱怨,这样的人太少了,大环境也不鼓励人“求真”,所以道理依然难以指望。

我倒觉得这是教育可以实现的,求真既是一种思考习惯,也需要一点知识和事实的准备。

如果当下的学校教育没有提供,那我们就在社会上提供。

先别说社会上大家是否在道理上求真,读完文章的诸位,能不能在面对强烈自我辩护的冲动时,以道理之求真“三省吾身”。

再不济,只需要稍微放开心态,在他人展现出讲道理的时候,偶尔也向道理作“甜蜜的低头”。

04.

“矫正正义”作为一套信念

对矫正正义难以接受的人们,以为他们面对的仅仅是性别、性少数群体、种族、地域。也许他们并不知道,其实社会运行在矫正正义之下。

累进制所得税,收入较高的人需要缴纳更多的所得税,凭什么?这就是一种矫正正义,高收入者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凭什么要多给一份呢?

遗产税更是。遗产较多的人,也是辛辛苦苦得到的财富,凭什么需要交还社会呢?这也是一种矫正正义。

但就连年轻时极端支持“放任自由主义”的诺齐克(Robert Nozick),中年后在自我反思之作《被检验的人生》中,也以遗产税制度作为切入口,反思自己年轻时在私人财产的自由上过于偏颇。

将心比心,如果人们正当获得的财物,在继承时都需要施以“矫正正义”。作为社会整体对于性别、族裔、地区的矫正正义,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我们一直挂在嘴边的“国际社会就是个丛林社会”,真的如此吗?

我国在各个国际组织都一直捍卫自己的“发展中国家”身份,这个身份可不是一个道义的主张,在贸易组织、环保组织、经济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意味着巨大的真金白银的优惠措施,这都是国际秩序中的“矫正正义”。

所以你到底希望活在一个所得税单一税制、无遗产税调整、国际公约也在国家间简单等同的社会中。还是希望活在一个累进税制,有遗产税调节,国际公约也大施“矫正正义”的社会中呢?

如果是后者,那抱歉,作为某种程度上既得利益者的你,也必须对少数族裔、女性、以及一切被歧视者,真心支持他们的平权主张。

其实绝大多数时候,也只要求你管住自己说风凉话的嘴,更进一步,也就是在他人说风凉话时,出手制止即可。

尾声.

理性、事实与教育,永远是我们最可信赖的

不需要引述罗尔斯的“差异原则”,或更复杂的政治哲学原理,我想社会领域的平权道理,在这些事实和推论下,也许就可以了。

如果大家有兴致做进一步的探讨,背后当然还有无法穷尽的道理。这些求索也一定非常值得。

所以回到最初的那个选项,我想,**不论我们现在有多么绝望,觉得现状有多么糟糕,**理性、事实与教育,永远都还是我们最可以信赖的。

这当然也要求我们旗帜鲜明地与任何歪理对抗,对于身边的朋友所信奉的那些,也理应加以说理劝导。

毕竟存真,需要去伪。

《绿皮书》

*配图来源于《绿皮书》《希特勒回来了》《十三邀》及网络。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看理想平台立场。欢迎提供不同意见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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