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出警时间公布,如何看待「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看地图说话: 1.8 公里路程,开车最快 5 分钟就能抵达现场,但实际出警用了 28 分钟。这个民警胆真大,面对央视总台采访,直接撒谎说只用了 5 分钟出警。 唐山一个派出所民警都敢公开糊弄央视,只能说,这个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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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公开说谎的民警被查!环球时报:这 23 分钟,唐山警方需要给一个交代】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侦办进展,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情况。
同一天,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 5 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记者注意到,被查的 5 名公职人员中,包括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6 月 12 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 5 分钟赶到,**5 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该报道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陈志伟表示:“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但是,陈志伟有关 “警方接警后 5 分钟到达现场” 的说法与河北警方最新的通报不相符。
@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6 月 21 日就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2022 年 6 月 7 日 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就餐的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警方 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从通报中可看出,陈某志等人从骚扰到逃离共计 7 分钟,冲突发生 1 分钟后即有人报警,警察在接到报警后 28 分钟赶到现场。
河北省公安厅提到,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环球时报:这 23 分钟,唐山警方需要给一个交代
21 日,唐山警方通报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最新进展。虽然此次通报回答了 4 名受害女子的伤情,但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在当天凌晨 2:41 接到报警后,是在凌晨 3:09 才到场的。这与此案最初当地派出所对媒体表示的在接警后仅 5 分钟就赶到的时间点(2:46),差了 23 分钟。
目前,这个 23 分钟的出警时间差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尽管唐山警方尚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但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当天处置此案的部分当地分局和派出所的警方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被唐山方面关注到,相信唐山方面也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但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唐山方面势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引发的激烈质疑和汹涌舆情。**不少网民质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的距离大约两公里不到,开车应该几分钟就能抵达,为何从接警到到场却用了 28 分钟?也有一些关注此案的基层民警表示,派出所夜班工作很繁杂且人力有限,实际出警时间本就不可能这么短。但无论如何,民警最初虚报出警时间都是不可接受的。
过往的很多案例多次证明,**无论谁搞出一些 “自以为是” 的操作,结果往往对自己最不利。**因此,我们希望唐山警方能够严谨地查清此事,实事求是地给出一个完整的回应。
胡锡进:给官方公信力造成损害
这首先是一个警示,发生案件后,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作为警务人员对媒体发言,无论官大官小,甚至是普通人员,带着身份说话都是代表官方的表态,如果出现错误信息,就可能误导舆论,这是一定要避免的。
但这是一个高度敏感的案件,警察说话传递的是官方态度,陈志伟也许没太搞清楚准确传递信息的重要性,但不管怎么说,他提供虚假信息给官方公信力造成了损害,这件事的影响也远远超过了一般性的撒谎。
现在尚不清楚的是,陈志伟是否是当时出警的民警之一,他声称民警接到报警 5 分钟后就赶到现场,是故意撒谎,还是接受采访时搞错了。他接受调查这件事,会让舆论朝他是故意误导舆论的方向猜测。
陈志伟将警察到达案发地点的时间往前说了 23 分钟,而这 23 分钟的差别对公众认识案件至关重要。因为 如果是 5 分钟就赶到现场,表明警察的这一次行动十分迅速,而且反映了当地警察日常工作的一种状态。但是 28 分钟后才赶到现场,这个事实传递的则是另一种信息,反映的也是另一种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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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伟估计会因为这个谎言而承担责任,但说实话,我个人不希望这名警察因为这件事而栽从此爬不起来的跟头。 我知道基层警察也都挺不容易的,我希望他充分自省,哪跌倒哪爬起来,同时希望,他个人的这份教训能够被全国警察充分汲取。
来源:观察者网、环球时报、胡锡进观察、和讯网、看看新闻 news 等
一般来说,报警晚到最常用的借口…… 对不起,是理由,最常用的理由,是警力不足。报过警的同学应该多多少少都听过这四个字。
只是接着下来是雷霆风暴,画风就变成了这样。
这一段时间,河北其它城市,如果有同学还在晚上去吃烧烤话,应该会发现,烧烤摊上,会有制服人员盯着你吃。
警力,似乎也没有咱们想象的那么的不足。
这个理由不能用了。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在全国人民面前说谎的民警陈志伟是这样表述出警时间的。
从上述表述看,从 2:41 到 2:46,连时间点都有了,所以五分钟应该不是一个简单的估计错误,而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谎言。
那是不是意味着陈志伟认为五分钟到达现场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那么,是否可以解释一下,实际警方 28 分钟才到达现场,时间都用在哪了?
28 分钟看上去也不太长,但是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可能每一分钟都决定受害人今后的命运,毕竟,每一次击打都可能是骨折、毁容、残疾。
此外,通报中称陈志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陈志伟的违纪违法仅仅是就出警时间跟媒体说谎,还是有其他的犯罪事实有待查清。
而五名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跟出警时间长达 28 分钟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期待进一步调查结果吧。
有个派出所的朋友,之前就跟我说过,一般晚上接警去处理夜宵摊打架的,多半要迟一些去。
因为值夜班的民警少,到了地儿,万一还没打完,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如果打得凶,肯定得叫增援,这样显得挺丢人。
迟些去就不同了,该跑的早跑了,剩下的要么送医院,要么拉回去做笔录,酒后打架双方多半都不认识对方,要找人也可以给白天的同事一起帮忙找。
说白了**,这个 “办法”,全国通用。**毕竟互殴的双方,99% 都是大老爷们儿,很难说一方会吃多大亏,去晚点儿也通常不会出啥大事儿。
只是他们没料到,这次事儿闹大了。
他们没料到,这次 “较量” 的双方如此悬殊——专业的、有前科的犯罪团伙 vs 手无寸铁的良民百姓而且还是男打女,多打少。
这么小个街道所,被全国的舆论压着,这个时候你要对总台记者说 “我们去迟到了”,得了,愤怒的网民有可能全家都给你人肉出来骂。
这个时间点不是 “40 多分”,也不是“45 分” 这种常见的大概数,而是精准的“41 分接警、46 分抵达”,很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早就知道自己是啥时接的,啥时去的。早就知道自己错了。**所以没办法,只能这么编。两者皆害取其轻。
该怎么罚,我想要不了两天就会出结果,可怜了几个姑娘因为这种 “惯例” 的行为被白白殴打了几十分钟,她们本可以早一些得到解救,所受的伤害也必然不会如此之严重。
希望风清气正早日到来。
以前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过几年。
对处警的时间要求,我所在的单位从来都是要求接警后五分钟到达现场。即便民警可能还处置其他警情,也会让巡逻的辅警先到现场控制。
有些非紧要的警情,比如什么下水道堵了,银行卡吞了,噪音扰民了,再加上路途比较远,晚到几分钟其实也可以理解。但是市局有时候会抽查接处警情况,处警时间不达标,还是会被批评或在考核上有所体现。
所以说白了,处警的快与慢,完全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有关。110 平台设置几十年了,各个地方相信早都有相关的规法化要求,只是执行得是否严格的问题。
刚看有个高赞,说是派出所朋友告诉他,接到打架警情会晚到一点,说一般打架都是大老爷们,晚到一点不会有事,还说是全国通用的办法。
我真是去年买了个包,我从警多年,从来没听过有这种通用的办法。打架晚到一点没事?打出人命来看处警的民警有没有事,保不齐要定一个玩忽职守罪让你脱衣服进去吃国家饭。
说回唐山事件,处警快半个小时到现场,肯定有问题。但是我觉得也没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就否定所有公安工作。
前段时间看警察荣誉,看了几集我就不想再看,不是因为电视剧拍的不好,而是拍的很接地气,让我回想起当时做民警的时候,真的劳心劳力精神压力很大,做的很多,往往也得不到当事人或老百姓的理解。
看地图说话:
1.8 公里路程,开车最快 5 分钟就能抵达现场,但实际出警用了 28 分钟。这个民警胆真大,面对央视总台采访,直接撒谎说只用了 5 分钟出警。
唐山一个派出所民警都敢公开糊弄央视,只能说,这个地方的警察太牛。
接警时间是 2:41。
暴力行凶者逃离时间是:2:47。
出警到场处置时间是:3:09。
从接警到现场,用了近半小时时间。
对此,有网友进行科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行驶距离仅为 1.6 公里,驾车仅需 4 分钟。
那么为何耗费将近半小时才到?
明显是该辖区和行凶者有密切关系,需要先打理一下。
其实,如果找一下当时的通话记录,就很明确了,只是这些不会对大众公开。
在打人后,九个行凶者迅速逃离现场,警方来到后并没有抓到人。
主犯陈某并没有逃跑,而且还叫了救护车。
在就医后,还迅速做了伤情鉴定,请注意,他被诊断为 “中级伤”。
如果真是头部受伤严重到要叫救护车,为什么在事发两小时后才叫。
这背后,肯定有人指点?
为了将寻衅滋事等定义为 “互殴”,以此减刑罪行?
为什么一直没有抓人?非要等到掀起滔天舆论后的十几个小时才实施抓捕?同样的,还有另外四名嫌疑人,抓捕时间同样很蹊跷。
案发于 10 日凌晨,11 日上午才被逮捕。
没有第一时间抓捕,最后还要跨省一路追捕过去,甚至还要动用省外警方协助抓捕?
是嫌疑人没想跑,还是压根就没想抓?
案件中另一位江苏的涉案人员,曾因罪被判刑四年。
他在 2018 年入狱,2019 年就以 “保外就医” 为由提前出狱了。
出狱后不仅没有收敛仍毫无顾忌地开赌场设赌局暴力殴打他人。
如此有恃无恐,没有深厚背景是做不到的。
在这些暴力行凶者看来,这不过是一场再正常不过的打架事件。
如果视频没被传上网,没有冲上热搜,也许确实会这样简单地处理。
顶多赔钱了事,事实上也报价了 60 万。
对于行凶者来说,也许类似的事情不过就是小儿科而已。
有监控又能奈我何?有目击证人又如何?报警了又如何?
有监控有目击证人的前提下,还要撒这样很容易就被戳破的谎…… 细思……
下面的链接是前两天才发生的广东惠州的事件,里面好像没有提到警察是多久赶到的。但从事件发展来看,出警速度应该是很快的。
如何看待店老板见女生被打见义勇为遭围殴,其妻子发声「要还我们一个公道,不然谁还敢伸出正义之手」?
因为,老板出去见义勇为的时候,老板娘打了报警电话;这伙人冲进来殴打老板娘,然后要去拿刀的时候(来源于网络消息),警察赶到了!
如果惠州警察也姗姗来迟的话,这起事件的后果也许会比唐山的更严重!
毕竟人家唐山的有经验,知道抡酒瓶和椅子的暴打也只是轻伤;而惠州的明显过往经验不足,打斗才开始一会就想去拿刀……
最后,但愿人渣们都原地爆炸!
希望天下太平,再无斗殴!再无犯罪!!!
哪呀,就给不远,报警没十分钟就全抓了
然后有人打招呼,就是那个被免职的副局长
以私了和解为主,双方教育谈话结束了
没想到第二天发酵了
然后傻眼了
又出动特警抓回来
只能说 28 分钟出警了
最早的时候,你看公告,通报啥的,都提到了报警十分钟就出警过
这地方
舆论传播的力量,舆论不会轻易的传播,最近看了一部印度剧,有点阴谋论。是不是出现更高级别力量,他们有意不控制唐山打人事件的舆论,在舆论上造势,准备来一场规模更大,级别更高的打黑除恶。
不然以下,发生在唐山的两个案件,哪一个不是震惊全国的,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公安副局长性侵 6 幼女案:三恶势力头目被判重刑,其中有个 00 后
中原新闻网 2020-01-10 17:46 中原商报社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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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性侵 6 名幼女,此事在 2019 年 12 月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关注。康永获刑 16 年 6 个月。 康永案也牵出了迁安市这个小县城的性交易链条。政道君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当地,以王泽众、王家壮为首要份子的恶势力团伙,多次采取交叉结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该团伙曾两次强迫女孩向康永卖淫。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恶势力团伙中,王家壮是 1998 年出生,而另一名被告人宁某则是 “00 后”。
▲迁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康永,曾高喊打造 “法治高地”“平安绿洲”。
恶势力团伙强迫 14 岁幼女向公安副局长卖淫
康永性侵幼女一事被发现始于 2018 年 3 月,当时,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长期 “碰瓷” 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故意撞车剐蹭来敲诈勒索钱财。
但在审讯过程中,迁安民警发现了该团伙更严重的罪行——该团伙一成员宁某主动揭发了团伙头目王家壮介绍卖淫一事,最终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强奸、轮奸了数名未成年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赚钱。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文书显示,在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以被告人王泽众(1986 年生)、王家壮(1998 年生)为首要份子,被告人宁某(2000 年生)、陈一、马来明、郭凯、窦颖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交叉结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犯罪所得均统一交付给被告人王泽众支配,由王泽众负责该团伙日常消费。
在被强奸、强迫卖淫的受害者中,李某某(女,2003 年 10 月 23 日出生)是 2017 年 12 月通过 QQ 与王家壮认识的。强行奸淫了李某某后,王家壮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使李某某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将李某某带至迁安市永顺小区内,向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进行卖淫,获嫖资人民币 1000 元。
裁判文书显示,后来因为拒绝再次卖淫,李某某数次遭受数人殴打、强奸、轮奸。除了康永,李某某还被迫向另外 3 人卖淫。
除了李某某,2002 年 8 月 4 日出生的杨某某也被迫向康永卖淫。
裁判文书显示,2017 年 10 月份,王家壮将杨某某带至一宾馆内,将其强行奸淫。后以不雅视频为要挟使杨某某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将杨某某带至迁安市燕钢小区康永处卖淫。
除了康永,杨某某还被迫向另外 5 人卖淫。
最终王泽众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19 年;王家壮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获刑 19 年;宁某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获刑 17 年。
掮客被查后,副局长行贿 11 万试图按下线索
在此案中,王泽众、王家壮等人强迫李某某、杨某某向康永卖淫时,都离不开一个叫李宗阳的人。
在侦查王泽众、王家壮案时,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也进入警方视野。而李宗阳被查,让康永害怕了。
康永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 年 7 月,康永得知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负责查办的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中可能涉及其嫖娼并涉嫌强奸罪问题,为谋取侦办民警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不追查的不正当利益,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左右先后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秦某 5 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王某人民币 3 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中队长马某人民币 3 万元,合计人民币 11 万元。
事后,秦某、王某、马某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左右在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雷某的见证下,将康永给其三人的 11 万元交给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惠某保管,2018 年 8 月 23 日,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将该 11 万元予以扣押。
2018 年 7 月 29 日,康永被查。2018 年 8 月 1 日,康永如实交代了为掩盖自己涉嫌刑事犯罪事实,行贿 11 万元的事实;并主动交代其受贿人民币 170 万元的事实。
强迫少女向一县人大代表卖淫
通过梳理王泽众、王家壮等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可以发现,在当地,多个卖淫交易链条互相交错。除了王泽众恶势力团伙,还存在着类似李宗阳的掮客。
比如郑某。2018 年 1 月份的一天,王泽众通过郑某将李某某介绍给朱某在迁安市永安小区卖淫,朱某给付嫖资人民币 1200 元,郑某获介绍费人民币 200 元,余款被王泽众、王家壮、宁某挥霍。
又比如李雅祺。2017 年 12 月份的一天,王家壮伙同李雅祺将刘某(女,2000 年 9 月 12 日出生)介绍给 1 位 30 多岁、光头男子卖淫,获嫖资人民币 1000 元。
同样在这个月,王家壮又伙同李宗阳、李雅祺将刘某介绍给赵凤刚及其朋友卖淫,王家壮获嫖资人民币 1400 元。
除了通过 “中介” 获取“客源”,王泽众等人还通过网络寻找嫖客。裁判文书显示,2018 年 1 月份的一天,王泽众、王家壮、宁某利用李某某在网上招嫖获利,联系好嫖客李佐光后,强迫李某某向李佐光卖淫,王家壮等获嫖资 800 元。
除了上述康永、赵凤刚、李佐光等,王泽众等人强迫女孩卖淫的对象还有王双。媒体报道称,案发时,王双为迁安县杨店子镇大庄户村村支书、迁安县人大代表。
公安副局长性侵 6 幼女案:三恶势力头目被判重刑,其中有个 00 后
这案子目前为止,至今也没查明白,到底多少受害者,到底当地多少黑恶势力参与,是不是在当地学校存在一个强迫幼女的犯罪团伙,是不是真的像网传一样,数十名官员,警察,富商参与其中。
当地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用幼女对官员进行行贿的惯例。
这案子了无结果了,简直就像黑洞一样。当地既不进行澄清,也没有消息,只是封锁消息而已。
6 人一晚死 5 个!唐山 “清洁煤” 疑再夺命 官方称或因操作
映象网 2020-01-05 14:51 映象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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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图 / 文
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之声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有 6 位村民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还有数十位村民不同程度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治疗。据多位死者家属反映,这些村民都疑似使用当地推广的 “清洁煤” 而出现中毒情况。有关当地生产的 “清洁煤” 是否符合标准、政府推广方式是否到位以及村民的使用是否恰当等一系列问题,随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回应称,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改,组成 5 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查处。12 月 5 日,唐山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紧急会议,副市长李贵富指出,要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然而,就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大象新闻却接到了辽宁省辽阳市王先生的爆料。他向大象新闻记者反映,12 月 9 日,他家亲属一行 6 人来唐山市迁安市工作时,疑因使用 “清洁煤” 导致一氧化碳中毒,6 名工人有 4 名当场死亡,1 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 1 名工人昏迷 3 天后,才慢慢醒了过来。
日前,大象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唐山市迁安市还有多名群众疑因使用清洁煤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住院治疗。这让人不由产生了疑问:本是环保的好煤 “清洁煤”,怎么就变成了群众眼中的 “夺命煤”?
疑因使用 “清洁煤 “ 5 人死亡 1 人昏迷
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南麓,滦河岸边。2019 年 12 月 21 日晚,68 岁的李爱国老人坐在迁安市一家宾馆的椅子上,满脸愁容:“真惨啊,6 个人一晚上竟然死了 5 个,我这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几名亲属站在他的身旁,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空气中蔓延着悲伤的气息。
李爱国的外甥老刘是死者之一,今年 52 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平时靠外出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李爱国介绍,2019 年 12 月初,在辽宁振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孙某找到老刘,称他们公司承接了河北省迁安市一家钢铁公司炼钢设备安装的活儿,想让老刘跟他一起去迁安干活,谈好工资后,老刘便应承下来。
12 月 9 日早上 8 点,老刘和其他 5 名工人一起来到了事先约定好的地方,由工头孙某驾车,一行 7 人从辽宁省辽阳市出发,前往河北省唐山迁安市。令家属们意想不到的是,12 月 10 日中午,家属们陆续接到工头孙某打来的电话,称 6 名工人在迁安市出事儿了。“当时他没告诉我人死了,说正在抢救过程中,人挺危险的,让我们赶紧过来。” 当李爱国赶到迁安市中医院时,才得知外甥去世的消息,“工头孙某说没有抢救过来,人不行了,一起来了 6 个人,死了 5 个,还有一个正在人民医院抢救呢。“
工头孙某告诉大象新闻记者,12 月 9 日傍晚他们 7 人开车抵达迁安市后,直接来到了租住的民房里,当晚,孙某并没有和 6 名工人住在一起。10 日早上,孙某打电话通知 6 名工人上班时,发现他们的手机都没有人接听,孙某立刻赶到 6 人居住的地方。“当时我就看他们都躺在床上,有个嘴里冒白沫,老刘和老高还有喘气儿。” 房东王某也跑到屋里,和孙某一起拨打了急救电话,将 2 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大象新闻记者从迁安市卫健局了解到,12 月 10 日上午 7 点 08 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6 名工人有 2 人尚有生命体征,其余 4 人已无生命迹象,紧急将 2 名伤者分别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和迁安市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老刘转往迁安市中医院,虽然在途中医护人员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抵达医院后,又持续抢救 3 个多小时,11 点 20 分,老刘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记者在家属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看到,死亡原因一栏写着:“一氧化碳中毒”。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的老高,昏迷了 3 天后,于 12 日转醒,16 日由重症医学科转至普通内科接受住院治疗。
屡次伤人的 “清洁煤”,导致多名群众一氧化碳中毒
12 月 23 日,大象新闻记者在迁安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病房里,见到了 6 人中唯一的幸存者老高,他坐在病床边,目光有些呆滞,嘴里嘟囔着:“我头蒙蒙的,大脑想着费劲儿,说话有点慢。”
老高告诉大象新闻记者,12 月 9 日傍晚 5 点多钟,他们赶到了迁安市木厂口镇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工头孙某看天色已晚,就直接把大家带到了公司附近的老爷庙村一户居民家里。“我们一天都没吃饭,工头说从明天再开始去鑫达钢铁公司干活,干活期间就叫我们住人家里,说是鞍山的公司提供的宿舍。” 老高说,他们住的民房内没有暖气,十分寒冷,“当时感觉快冻死了,就跟到了冰窖一样,窗户还是单层玻璃。”
老高说,不一会儿,工头孙某从房东家里拎来半袋子 “清洁煤”,交代他们本地不允许烧散煤,只能烧“清洁煤” 取暖。“我们辽阳市取暖烧的都是普通的煤,放进去炉子就起火,这头一次烧也不知道咋烧。”老高向记者描述,“清洁煤”跟鸭蛋大小差不多,他之前从来就没有见过,更没有烧过 “清洁煤”。老高生着火后,倒进去一大半,编织袋里也没剩多少“清洁煤”。“点着之后,我们发现这种煤不起火,烧着了通红。” 几个人把火生着,又把暖气片里的水添满后,就来到鑫达钢铁公司对面的小饭店里吃饭。
晚上 10 点多,6 名工人回到租住的民房后,土炕还不是太热,5 个人睡在土炕上,1 人睡在旁边的小床上,大家聊了一会儿,陆陆续续都睡着了,等老高再次恢复意识后,已经是 3 天之后了。
大象新闻记者从迁安市公安局了解到,12 月 10 日 8 时 31 分,迁安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房东王某的电话报警后,迁安市公安局木厂口镇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及法医相继赶到现场。经进一步调查,辽宁省鞍山市振东科技有限公司向迁安市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派人从事精炼钢安装工程,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工作人员孙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该公司员工居住,期限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中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安全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双方解除合同。事发前一周,孙某再次找到王某,双方口头商定,再次租赁房屋用于工人居住,但未签订书面合同,12 月 9 日 17 时许,因天冷烧煤取暖致 5 人死亡,经法医初步检验,疑似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医院还有其他病人 医院初步诊断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采访过程中,大象新闻记者注意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病房 15 和 16 床分别住着两位老夫妻,年龄分别为 73 岁和 74 岁,医院给出的初步诊断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两位老人的家属介绍,11 月 24 日,家属发现两位老人失去意识后,赶紧送来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截止到 12 月 26 日,老太太目前清醒,老大爷神智比较模糊,天天发烧,家属聘请一名护工在病房里照顾老人。
大象新闻记者在迁安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外看到,有几名当地群众被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来这里接受治疗。其中一名陪护家属陈大姐向记者反映,11 月 14 日,入冬以来家里第一次烧 “清洁煤”,15 日上午,她喊父亲起床吃饭时,发现父亲躺在床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立刻来到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当天陈大姐的父亲就已经恢复知觉,基本上和正常人一样,就是走路的时候没有精神,20 多天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就发现他一天不如一天,越来越痴呆了,现在大小便失禁,连人都不认识了,医生说这属于迟发性脑病后遗症。”
陈大姐说,村里和市里都不让烧散煤,查得很严,只能烧 “清洁煤”,她们家使用的“清洁煤” 是 800 块钱一吨买的,父亲出事儿后,她曾到当地政府讨要说法,当地政府说 “清洁煤” 的质量不存在问题,一氧化碳中毒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
再次探访事发地,家属猜测是土炕泄露一氧化碳导致悲剧发生
12 月 24 日,大象新闻记者来到了迁安市木厂口镇老爷庙村,房东王某家前门的封条已经被揭掉,前院的两间房,就是 6 名工人出事的地方,他们随身携带的物品及衣物仍摆在各自睡觉的地方。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床和一张土炕,紧挨着土炕边还有一个暖气片,土炕和暖气片都连着隔壁房间的一个煤炭炉,晚上睡觉时两间房子的房门都是关闭状态。
记者掀开土炕上的被褥后发现,原本是白色的被褥四周,已经被熏得发黑,土炕上还有细小的裂纹。一名家属猜测:“看这情况,很可能是一氧化碳顺着土炕上的裂缝进到屋子里,才导致悲剧发生。” 另一名家属当即表示:“我爸脚上穿的袜子都被熏得焦黄焦黄的,不是土炕漏气还能是啥原因导致的?”
在另一间屋子里只摆放了一个煤炭炉,旁边还放着烧水壶,掀开炉盖记者看到,炉膛里还有许多未燃烧充分的 “清洁煤”,靠近炉膛下面的清洁煤有一小部分还未燃尽,上面的“清洁煤” 有的只燃烧了一半,“这清洁煤的质量都不行,你瞅这上面都是黑的,燃烧都不充分,烧了一晚上都没有完全烧完。”大象新闻记者敲开了后院的小门,一对年龄较大的夫妻见到记者后,立刻把门关上,拒绝记者的采访。
当地村民晚上不敢再烧 “清洁煤”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迁安市周边的村镇普遍流行睡土炕,而且很多都是煤炭炉直接连着土炕,煤炭炉产生的热量和气体通过土炕进入烟道后排出房屋,这里土炕相当于起到一个烟道的作用。
当地村民认为,各家土炕质量不一,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漏气的情况,再加上 “清洁煤” 燃烧不充分,因此他们猜测 “清洁煤” 燃烧后所产生的一氧化碳透过土炕的缝隙进入到卧室,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白天查得严,不让烧散煤,查到谁家里有散煤,当地政府会把散煤拉走卖了,折成钱返给你,我们都是把散煤藏起来,晚上烧,散煤烧这么多年了,还是比较放心的。”一些村民向记者透露,因为烧 “清洁煤” 出事儿的人多,他们只在白天烧“清洁煤”,到了晚上有的家里就直接停烧“清洁煤”,还有些家里仍然偷偷烧散煤来取暖。
迁安市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5 人死亡后,迁安市市场监管局对 6 名工人使用的 “清洁煤” 进行检测,并找到了当时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证明这批 “清洁煤” 的质量是合格的,出现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是因为操作不当导致的,但具体的细节他们还在调查中,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清洁煤” 为何成了 “夺命煤”?
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之声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西尚庄村的叶先生在村委会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购买了几袋冬季供暖所需的 “洁净煤”。10 月 30 日晚上,因为天气寒冷,叶先生使用当地政府推广的“洁净煤” 给 13 岁的女儿取暖。第二天早上,当叶先生打开女儿的房间时,发现女儿已经不省人事。10 月 31 日上午 8 点,叶先生的女儿经抢救无效身亡。
进入冬季以来,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的多个村庄,有多位村民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还有数十人因一氧化碳中毒住院治疗。
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回应称,在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问题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改,立即组成 5 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查处。之所以推广使用洁净煤,是在开展广泛调研、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并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后发现,在目前天然气源和电力不足情况下,使用洁净型煤比使用普通散煤取暖,热量更高、排放也少,有利于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对于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河北省发改委表示,经检查排查,相关的洁净煤及炉具质量合格。对发现的炉具与土炕连接、炉具安装在卧室、通风设施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已经组织多方力量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并全面推进加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据报道,唐山市于 2014 年开始全面推广洁净煤,并规定洁净型煤质量执行省定标准,热稳定性和防水性能好,各种辅料要求无毒、无害、无异味,并且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12 月 5 日下午,唐山市委市政府官方发布消息,唐山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全市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确保群众清洁取暖安全。唐山市副市长李贵富指出,要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洁净煤取暖户,要重点排查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确保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还要切实加大冬季取暖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清洁煤”为何成了 “夺命煤”?到底该怎样防范悲剧的再次发生?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清洁煤” 和普通散煤相比较的优势在于燃烧效率更高,洁净问题更少,和散煤一样,在不充分燃烧时就会产生一氧化碳。“实际使用当中切勿将门窗密闭,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潘家华指出,当地政府应当给使用 “清洁煤” 的群众屋里加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可以有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6 人一晚死 5 个!唐山 “清洁煤” 疑再夺命 官方称或因操作不当
哪一个案件不是很恶劣,为什么最后都没有一起水花,而这个案件可以有这么大反响。
说明一点 ·······················
艺术来源于生活。
作为一个公安的家属,我来说句话。
全国公安,有一说一,半夜接到出警电话只要涉及到打架斗殴的,都是能拖一会是一会,主要原因是以下几点。
一,值班警力有限,部分乡镇一般三班倒甚至两班倒。城区一般 5 天一个班,感觉城区很轻松?nono,不值班的时候要办理各种案件,参与各种突击检查,基本上五天之中能正常下班最多一天。派出所值班 24 小时,值班后一般不补休,第二天正常上班。
二,在老百姓看来很严重的事情,警察几乎天天见,就说这个唐山的事情,哪个地方没有?把人打死的都有。只是唐山意外的爆了,全国范围了这种类似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注意,是每天哦。
三,警察到底什么时候到现场合适,这个有规定,对于巡逻警察,五分钟到达,对于派出所从来没有规定时间,都是要求及时。因为巡逻警察是不休息的,穿着制服晚上通宵巡逻。派出所晚上没事都是要脱衣服上床睡觉的。从接警到穿好衣服发动汽车开出大院,一般都会用 7-10 分钟。
四,无意为警察洗地,只是阐述全国公安现状,要么增加巡逻警察,要么增加派出所警力,不然都是嘴嗨。
大家不是同一个时区,人家是唐山时间,我们都是用北京时间!
我是别的小县城,被诈骗晚上去派出所报警。做记录的时候听见值班的接到报警电话一男得在足浴店头都被打破了,那男的打了三四个电话,值班的一直说人员都派出去了暂时没有警察,回来后马上去。最后一个电话那男的哭着问警察管不管,再不来那几个打他的人就走了。 当时隔壁房间听动静有三四个人好像正在开黑打游戏, 过了好久估计是游戏结束了几个警察才从那个房间出来开警车出去, 也不知道那男的最后咋样。
还有一次快过年,我们单位同事下夜班回家路上无缘无故被一喝醉的警察打了,单位群里都发的信息要找警察局讨说法,后来俩人私了,给钱了事。这么牛逼的警察不开除难道留着继续打老百姓。
不止唐山,感觉哪都一样,有但没几个是替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不欺负老百姓就万幸了。
说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
十年前,我闹过一次超级乌龙。
开车去中关村一街接女儿,当时晚上十点了,自己又开了一天的车,从外地回京,晕头转向的,在路边停了车,然后就近去吃饭,吃完饭,出来一看,妈啊!车没了。
汽车并不值钱,一个七座商务车,十来万,问题是我的车上有几张,加起来过百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找了十分钟,没了,急疯了,打 110。
中关村派出所离我大概两公里,三分钟,两名警察开车到现场,一边勘察,一边安慰我。
这绝对应该是大案子了。
找了一圈,没有我的车,一个年轻警察请示,要不要发通报,封锁出京的卡口,毕竟涉及到一百多万损失。
另一名老警察,仔细看了看周围,突然说了一句,这儿有两条街,一街和二街,周围的建筑风格一样样的。我看了看路牌,尼码,这是二街啊!
和警察确认无误,然后他俩陪我去了一街,找到车,找到那几张汇票,我连忙道歉。他俩并没有责备我,告诉我,随身携带这么多钱,小心点吧,然后敬礼开车走人。
我连忙再打 110,表扬了这俩警察,110 小姐姐一脸懵逼,说很少有人打电话表扬谁的,反过来感谢了我,说感谢我的信任。
第二天,派出所所长给我打电话,说十分感谢,他们被通报表扬了,那俩警察被嘉奖一次。
你心里想着为人民服务,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就应该这样做,人民对警察才有信任,对法治才有信赖。
唐山之所以变成一天几个热搜的焦点,除了打人事件,背后暴露的当地警察面对央视撒谎,不作为,难道不值得深思么?
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最近喜欢看老电影而已。
顶着风险多说两句,
诚然,我们身边确实有很多负责的警察同志,比如谭 sir 之类的,
但是也有很多真是来混饭吃的,
而且混的不仅是公家饭,还有一些私家饭,
去年报过一次警,打电话给镇上的派出所说:
“镇上有人在行骗,卖一些歪东西给农民。”
镇上的警察直接骂我瓜娃子,我跟他争论几句,电话给我挂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他们一个自称队长的给我打电话:
队长:“喂,是你报警哇?你说的那伙人跑了斗嘛,我们过来人都没了,我们这边正在追。”
我:“我觉得你们可以晚上再去,看完直接吃烧烤。”
队长:“小伙子,你啥子意思,你态度好点哈。”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要态度好,早上哪个骂瓜娃子的,喊他接电话三。”
队长:“早上那个估计是辅警,而且人家也没骂你。”
我:“好了,不说了,别给我打回访电话了。”
这个岗位吧,只能说良莠不齐吧。
谈谈交通有两期节目,都是驾驶员被谭警官盯上了,却以为遇到坏蛋了
赶紧报警抓坏人,最终潮水冲了龙王米庙
看画质可能十年以上了,视频里基本都是打电话报警后五分钟之内警察出现了,剪辑当然有,但是那个丝滑顺畅也剪掉不了几秒。而且这还是路边,不是某某固定店铺。
车主起先关窗报警,谭警官说了老半天才开窗。
4 分警察登场
110,我报警,有个假警察对着我说相声_哔哩哔哩_bilibili谭 sir 惹来 110 出动酿成大事件!_哔哩哔哩_bilibili
28 分钟骑车大概得距离
额…… 好像大多数人都不太知道出警的这个流程。
110 是有一大堆接线员的,这个接线员是 24 小时在线的,但他并不在派出所。所以你打 110 有时候会听到 “您好,110 指挥中心”。
你说了地址和事件以后,指挥中心会给这件事派一个单,在警务通上。然后派出所值班室电脑上就会 “叮” 地跳出来一条信息,让你赶紧处理。
然后你就会接到一个电话(有些时候是 ××××110,有些时候就顺手抓一个电话打回去,所以看起来来电号码都不像是派出所,但真的是。),“歪,××× 派出所啊,您报案啦?怎么啦?”
如果要是像打架斗殴伤人的这种案件,与此同时,就有几个值班大哥开始扣上八件套和执法记录仪往外走了。这边打着电话,那边车就哇呜哇呜的跑了。如果要是纠纷比如两口子拌嘴活不了了或者谁家狗丢了,可能这几个大哥会站在电话旁边听两句。
我看见有一个回答说正在巡逻的才适用于 5 分钟规定,其实不对。每个派出所的辖区没多大,不说还有夜间巡逻的,就算巡逻的去处理另外一个案子了,现从所里一脚油门往现场跑,要求还是 5 分钟。而且他说的一点是对的,出警不可能一个人出警,警察也是人,一个人出警作死呢。
然后这车呜哇呜哇跑到现场,大哥会拿手台叨咕,××× 到达现场到达现场。这就是你看到的 ×××× 时间到达现场处理那个时间。
当然有些时候跑慢了点,提前个几秒…… 您就当没看见。
但无论如何,这 28 分钟到现场从纪律上来说也是无法接受的。虽然我们秉承着所有警务人员都是好人的前提,但依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事儿里有人了。
最大的可能是记录时间那个直接就给记了。一想后半夜,又是吃烧烤干起来了,很容易就联想到俩醉汉你给我一电炮我给你一脚,事就算大它能大到哪儿去,然后就松懈了,去还是得去,或者手里有其他急事耽误几分钟,一琢磨,嗨,耽误几分钟就耽误几分钟吧。一个打架而已。
然后就出大事了。
至于为什么这警官当着采访面还敢说五分钟到现场,个人估计啊,他不是第一责任人,当天晚上没他,他就是个发言人。出警记录上写着五分钟,他也不知道中间还有猫腻,就只能说五分钟。要真是这样,让这人负全责真是冤枉。他要是直接上级,可以追一个管理失察,要真的只是拉出来和记者介绍案情的,真没他什么事儿。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写记录那孙子。
再多说一句,这时间,精确到秒。而且它是个瀑布信息流,记入系统后没法改。
再想了一下,那个发言的可能的确和这事没关系。执法记录仪上是有时间戳的,而且要求执法全程录像,从到那开始这录像就是连续的。如果这大哥当时在现场,给他个天胆他也不敢撒这个谎啊。太容易揭穿了。
我遇到过拨打 110 后 10 分钟到现场的。
也遇到过等了一个多小时到现场的。
那次是电动车丢了,根据定位找到车子,怕附近有小偷同伙,报警。警察很快电联,说出完警就过去,谁知就是一个多小时。聊起来才知道有一精神障碍路上持刀。
顺便说句,那次是半夜 11 点多。警察到了就 12 点多了。
我就想知道刑拘在逃人员,之前抓不到,上了热搜一天就抓到了?还有热搜爆之前就开始抓捕了么?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回答关于 110 的问题……
那是在去年,大概是傍晚六点多的样子,我下楼去快递点拿东西,经过楼下煤气管道的时候发现很重的煤气味,我可是至今出门佩戴 N95 口罩的,戴这么厚的口罩,就那几秒钟我都闻到味道,显然是有漏气问题,我拿完东西回到楼上越想越不安心,但又不能打电话给物业,那帮爹谁知道哪年月能管这事…… 于是我就拔打了 110,小姐姐听完我的诉说后很温柔的说帮我转接我们区派出所的电话,转接后一民警问清后说帮我直接联系燃气公司,然后就挂了。
大概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先到,燃气公司人员后到,测试了下漏气点,再十几二十分钟后叫来专业人员把漏给堵上了,说亏的是走道通风好,要不,还挺危险的……
真心感谢那个 110 温柔的小姐姐,坚定而不墨迹且快速处理问题的态度真的让当时我有点怕的心安稳了好多。当然,民警也挺好,联系了燃气公司的人但他自己还是到现场来了。
话说那个燃气公司的挺气人的,他开始说没啥味道,我说我戴个口罩都闻着了,你没戴口罩的一点闻不着?然后他拿仪器测试了下,确实有漏,然后跟我说:明天早上找人来补漏洞,现在把总闸给关了。我说,大哥,总闸就是楼道口那,在这住久的都知道,万一哪个住户晚上回家做饭或洗澡看没气自己下楼开了闸了,楼炸了算谁的?听我这一通说,那位大神才没办法的过了会叫了个人来给堵上了,后面那位说他不是正式工,晚上正式工是不会出门干活的,唉,然后师傅说不是那透气性还好,那个浓度漏久了,很危险……
说了半天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我在报警电话里并没说危险,只是说有点漏气,我们这离派出所也并不多近,也不是打架什么的事,燃气上的事警察也处理不了,但人家还是在十几分钟内到场了,具体时间真不记得了,只记得大概十来分钟的样子,就唐山这个,那女生报警的时候我估计都快吓哭了,我相信她报警的言词不会是:警察叔叔,烧烤摊上有人打架。而应该是:快,救命,有几个女孩子被几个大男人打的很凶,快来了,55555.
就这样他们还能半小时到,佩服,要不下回试试有人在那嫖 C,看他们是不是来的快点,这玩意有挣头啊。
这个问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讲,接到群众报警后,110 指挥中心会指定距离事发现场最近的派出所出警,以唐山市的城市规模来看,这么长的时间才到,有些不正常。另外,我们还要考虑从派出所到事发现场的路况,是否存在拥堵,笔者没去过唐山,不了解唐山的交通状况,不过,仅从事发时的时间段来分析,那段时间,并不是城市交通拥堵的高峰期,而且,警车在出警时在道路上还有相应的特权,这样看,近半个小时才到,也不太正常。如果因为出警时间过长,导致出现命案,这个责任,又有谁来负?
现在,舆论的矛头指向,基本都是打人者背后的黑恶势力以及其保护伞,很少有人关注这个案件中的某些细节,就接警后 28 分钟出警到现场这个过程,有没有相关部门去调查一下,到底是主观原因导致警察赶到现场时时间过长,还是的的确确是客观原因而导致的?
如果报警后,警察同志能迅速赶到现场,这个打人事件,可能并不会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家之言!
说个很多年前遇到的真实事件:
大概是我上高中那阵,有一次和老妈去中山路逛街,差不多下午 4,5 点钟的样子,当我们路过中山路发达大厦的时候,旁边路口有个女的疯狂的喊着:“拦住他,有人抢包,救命……”
我和我妈离那个女的位置不超过 200 米. 我清楚的看见一个平头,小个,壮实的黑影,往我和我妈这边窜过来!当时,似乎有点小紧张,一时不知所措……
没想到就在这个黑影离我们大概不到 50 米左右的时候,一个看着很瘦穿短袖衬衣的男的截住了黑影…… 两个人扭打了起来……
而刚才喊叫的那个女人也跑了过来,趁那两个人扭打的时候一把从那个黑影身上抢过包!还拿包朝那个黑影狠狠打了几下!
那个时候有几个人围了过来,但都没有上前,就看着那两个人在扭打!
拦住黑影的那个人貌似是练过 (后来我还和老妈讨论过,那个人可能是便衣警察……),纠缠了一会儿,那个穿短袖衬衫的男的,棒子一甩就把抢包的那个人摔在地上,然后用一条腿的膝盖死死的把那个人压在地上,把那个人的胳膊反扣在身后……
这时候,周围的几个男的才上前帮忙,把地上那个人摁住……
那个穿短袖衬衣的男的,一边继续单膝摁住抢包的人,一边腾出一只手打了 110,把情况说明了一下,然后等警车……
其实,在中山路上有一个派出所,离事发的地方不远,都觉得,警察应该很快就到!
这时候,我妈心血来潮,让我记个时间,看看 110,多长时间能到……
大概过了 10 多分钟,将 110 一直没到!
那个穿短袖衬衫的男的指挥来帮忙的其他几个人押着抢包的人到附近派出所,还特意让被抢包的女的跟着……
本来,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拉着老妈要回家,老妈非要看看 110 啥时候来……
我只好陪着老妈等……
你猜怎么着?
从那个人打电话报警之后,不多不少,整整半个小时之后!一辆标有 110 的警车才来到现场!
而且,根本没人下车!那辆警车只是停了一下车,看看似乎没什么事情。直接开车走了……
所以,对于唐山的这个事情我并不奇怪,比当年我们这边这个 110 时间还短点……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洗地的,出来干活了。接下来又到了知乎好警察表演的时刻了,让我们拭目以待。
今天,唐山打人案第 11 天,千呼万唤,官方的最新通报来了。
这份通报不是由唐山发布的,也不是侦办案件的廊坊发布的,是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级别更高。
先看看这份通报:
梳理下,这份通报透露了五大细节,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
第一,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关注度高
这起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
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组指定廊坊异地管辖,公安部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督导。
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还协调江苏等地公安机关协作。
9 人迅速落网。
从通报和重视部门来看,这个案子绝对算得上是大案。
第二,被害女子身份曝光
根据通报,结合当初视频,可以判断,这 4 名女子下夜班后在烧烤店就餐。
不是网传的高中生,也不是夜店工作人员。
被骚扰的白衣、短发女子为王某某,31 岁,
被打到台阶上磕到头的白衣、长发女子为刘某某,29 岁,
灰衣女子和黑衣女子为分别为 24 岁的远某和 29 岁的李某。
根据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这也就破除网上剪辑的视频,发生惨剧,人已经去世等谣言。
**破除谣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真相,**从时间节点看,公安机关拿到鉴定意见书后就发布了相关通报,看来之前也许是在等鉴定意见书。
而且唐山不是侦办机关,也无权辟谣。
第三,案件细节,是否涉及黑恶势力
6 月 7 日,陈某亮 (男,43 岁) 等 4 人从江苏驾车(7777 奔驰迈巴赫)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 (男,41 岁) 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这说明,这 9 人一直有联系,开设赌场,实施赌博等。
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40 分,陈某志对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 9 人一起对四名女子实施殴打。
先后在店内、店外、巷子中殴打接近 7 分钟后逃离。
根据通报,从进入后巷到逃离,通报有确实的时间点,公安机关应该掌握了证据,在短短 7 分钟内,进入后巷也只有 2 分钟左右,要实施网上传言的各种犯罪行为时间上是做不到的。
陈某志等人殴打完人后,就仓皇逃离。
为什么陈某亮等人要逃回江苏,如果打架协助调查有可能扯出开设赌场的事情,这几个有前科的人门清,赶紧先跑了。
而且是立马就跑了,到底是担心自己的案底,还是有人通知跑路?
通报还透露陈某志还涉及多项案件:
2015 年 12 月,以讨债为由,非法拘禁他人;
2018 年 9 月,隐瞒盗抢车辆性质,进行质押贷款 14.8 万;
2022 年 6 月,伙同他人进行网络赌博洗钱,涉案金额 66 万多。
此外还伙同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
陈某志等人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警方正在加紧侦查。
这起案件陈某志是主犯,陈某志妻子所谓的说法不属实,等通知,结果坐实了陈某志的犯罪事实。
陈某志涉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拘禁他人、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按照团伙超过三人以上,这案子影响这么大,极其恶劣,大概率是涉黑涉恶。
如果因为被害人轻伤二级,根据刑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这些人来说太轻了。
但涉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拘禁他人、开设赌场、涉黑涉恶这样的团伙,不重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下,陈某志是作死到头了,数罪并罚,没个十几二十年,是出不来了。
第四,纪委监委、上级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通报对这起案件的定性: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目前处理的结果分两种:
一种是纪委监委的调查,
唐山路北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调查;
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一种是公安机关的处分,
主管治安的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被免职;
为什么会有纪委监委调查介入调查,说明和此案有关,还可能涉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甚至可能有保护伞。
上级公安机关对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就地免职,只能说目前只涉及案件,不涉及违纪等问题。
第五,诡异的出警时间和背后的细节
这才是通报最为核心的地方,报警之后,警方出警用了 28 分钟。
这诡异的出警时间和背后到底藏着什么?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陈某志等人开始打人。
打人发生后 1 分钟,就有人报警,而且先后有 5 次报警。
打人发生后 7 分钟,陈某志团伙就逃离。
打人发生后 15 分钟,120 赶到现场,接走被害人。
打人发生后 28 分钟,民警和辅警到达现场;
从接到报警,到赶到现场,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和辅警花了 28 分钟。
这比 120 晚 14 分钟到达现场,而陈某志等人已逃走 21 分钟,被害者已被送医 14 分钟。
机场路派出所离事发地老汉城烧烤店,要花 28 分钟?
实际上,高德地图显示,机场路派出所距离烧烤店 1.6 公里,驾车需要 7 分钟。
而且这还是白天 11 点多的高峰,凌晨 2 点 40 分应该不会堵车吧。
因为 “老汉城烧烤” 没了,有人在百度地图搜索隔壁的 “劲超体育用品” 为终点。
三个方案,最短驾车 5 分钟,最长 7 分钟。
那走路呢?
高德地图给出的走路时间是 25 分钟,比出警时间少 3 分钟
百度地图给出的最优走路时间方案,只需要 17 分钟,比出警时间少 11 分钟!
所以,距离 800 米的派出所,120 救护车 15 分钟能抵达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开车 5 分钟能抵达的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走路 17 分钟能抵达的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网上流传的出警单显示,3 点 00:42 秒,出警中心还在催促出警,就算 3 点 01 出警,3 点 09 正常到达,出警 8 分钟是合理时间。
那么前面的 20 分钟在干吗?
能 8 分钟就出警的,为什么要 28 分钟才到呢?
恐怕这就是通报里面提到的 “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
最为诡异的是事情曝光后,相关部门对出警不及时的掩盖。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表示,2 点 46 分就抵达现场了,5 分钟到场。
而且唐山警方向多家媒体表示:接到报警后,5 分钟就抵达现场。
之前有媒体采访目击者表示,报警后,警察到达时,行凶者已经跑了,大概 10 分钟到的。
而且机场路派出所强调出警了,结果是 28 分钟才到的现场。
最为诡异的是唐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
舆论发酵后,唐山市政法委书记又表示嫌疑人已锁定,正在抓捕。
所以,机场路派出所 28 分钟出警出了个寂寞,当天出警后到底有没有抓到人,有没有控制人,还是控制之后又放了,之后舆论发酵后再次抓捕。
接警不出警,还要被接警中心催,才去现场,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耽误出警,是故意拖延还是通风报信,还是有人指示不要出警?
陈某志为何回家 2 小时后去就医,是得高人指点,还是自己醒目了,伤情鉴定后准备走 “互殴” 程序?
陈某志在外逍遥多年,罪行累累还能如此快活,出事后,警方又拖拖拉拉了花了 28 分钟出警,之前的 20 分钟在干什么?
是不是存在利益链条和 “保护伞”。
这 28 分钟的出警时间有没有违规一看就知道了。
这诡异的出警时间,花了 28 分钟,耐人寻味,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陈某志逍遥多年,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现在纪委监委正在审查,背后 “保护伞” 怕是要现身了。
一查到底,坚决打掉保护伞。
唐山的恶人们,该自首认罪伏法了!
打人事件的核心是我们要弄明白公众到底在害怕什么?
试想一下,如果这次打人事件没有遭到全国范围内的曝光,那么打人者和被打者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报警有用么?
不说他们,许多知友亲历报警后还不是各种不管不顾,推诿拖沓最后不了了之?严重一点甚至还会导致被打者被判斗殴坐牢,打人者继续逍遥法外。你们看看打人凶手累累的前科却逍遥法外就知道了。
这次事件让我们绝大部分人看清了自己心目中的执法者和真实的执法者是两个概念。我们都害怕当我们受到不法侵害后执法者会不会不作为,推诿拖沓了事或者不公平作为….
就是在风口浪尖的时候电话依旧打不通,办事处四个小时都排不到,最后记者出面才不情不愿的给出另一个号码。誓师大会后至今看不到下文… 而且热度一直在压,我不知道他们想解决问题还是想压下提出问题的声音?所以我不知道风头过后那些钱实名举报的人会不会人间蒸发?
唐山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一个低调的黑社会可以一辈子大富大贵,有钱有女人还有保护伞。
看到几个女孩子被打成那样还是轻微伤,瞬间崇拜起了黑社会,并且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真的是太爽了。
在大街小巷,饭馆骚扰女性,那都不是事,谁不服,9 个黑社会一起干她,完事有保护伞保驾护航,最多给予她们一个轻伤鉴定。
就这?
这要是在我们江西丰城,这班子人和保护伞怕是要被人活埋。
老百姓不是任由黑社会和保护伞践踏尊严的,他们手中还有镰刀,锄头,菜刀和剪刀。
严惩黑社会和保护伞,没收他们家庭房产 ,车产 等全部财产。
如何这样的黑社会都不能得到严惩,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做个什么好人。
1.7 公里 28 分钟,这是散步,我跑步都花不了这么久!
我说个重点吧。警察一般听说打架的事都不爱管,就是和稀泥。所以他听说有人打架 ,也是这个态度。估摸着快打完了 才过去的。一般过去双方都在的话就是和稀泥,互殴,双方赔钱完事。
现实就是这样。不光唐山这样,都如此。
当地警方出警确实有点慢,号称"5 分钟出警"。结果,仅仅 800 米路程,出警必有车的情况下,竟然用了足足 28 分钟。
有两点要注意下: 1. 为什么出警这么慢,刑警有没有工作散漫,不作为的行为?接警后有没有故意耽搁时间,好让施暴者顺利完成施暴过程?和施暴者之间有无联系?
2. 为什么在有出警记录的情况下,刑警确说出警用了 5 分钟左右,28 分钟和 5 分钟相差很远呢,刑警为何没有说实话?还是说出警确实用了 5 分钟左右,但是剩下的 20 多分钟在等待领导下通知?
等待最新官方消息。
唐山打人案出警时间公布,「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这与当初警方公布的接警后 5 分钟左右赶到现场的时间差很是悬殊。
年轻时,我被借调过警方工作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我知道,只要一有警情,警方按规定都是必须迅速出动的。而导致警方无法迅速出动的原因只有两个字:腐败。
刚看了一个新闻,唐山居然是蝉联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就唐山的这种不文明程度,还能蝉联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可见全国的文明程度已经堕落成什么样子了。而最新消息是,由于无法掩盖和隐瞒的原因,唐山已经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后,当地警方开展了什么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结果被狠狠地打脸,老百姓排着长队纷纷举报,这长长的举报长队充分证明了唐山警方、唐山政府不作为的渎职到了什么程度。
谎言永远是谎言,不管重复多少遍,谎言都无法成为真理,尽管有很长的时间谎言可以假装为真理。
基层民警回答一下。
28 分钟肯定是晚了,没什么可说的,因为造成了后果,可能已经触犯了。
但是高赞里,键盘侠说所有警都给 5 分钟到场压根是扯淡!
先给接警,打电话核实、派警,怎么也 2 分钟,遇上复杂的,地址说不清楚的,2 分钟都不够,只能是路上接着核实。
穿戴装备,下楼,拿车钥匙,启动车辆出门,怎么也 2 分钟。
别问我,为什么不穿着装备,拿着钥匙。这是基层,我们不出警的时候还给干别的,各种工作,而且也给吃饭、睡觉、上厕所,警车也不够用的,不可能你一直占着钥匙。
什么,不能睡觉?不倒着睡觉,第二天的工作谁干?
出门之后,不给堵车吗,不给等红灯吗?什么,不用等红灯?非紧急的警情是不允许闯红灯的。再说了,这是红灯的事吗,现在路况多复杂,你该让的不让,该等的不等,真出了事怎么办?
目的地是底商还好,有的小区特别深,还给找地停车,爬楼,怎么可能到的了?工地什么的更费劲,有的地车是开不过去的,走也不好走。
除去敏感警情,我们的要求是 10 到 15 分钟(距离远),10 分钟已经不容易了。
几个细节:或许直击背后的真相。
这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案子从一发生,其恶劣程度、恶劣影响就受到了上面的重视。
现在看来,这个案子绝对是铁案。
一个细节: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
我们来看:“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
从一开始,这个案子就不是唐山能管的案子了,已经上升到河北省委省政府,上升到公安部了。
省厅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专家组一线督导。
省厅直管案件,北京直接来人,这个才是真正的 “雷霆风暴”——
直接打到陈继志等人的头上,直接打到陈继志等人保护伞的头上。
“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透露了一个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陈继志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
拘禁、开设赌场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事实后,正在调查他们涉黑涉恶的证据,要数罪并罚了。
一个细节:司法鉴定意见书是谁出的?
四个被打女孩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谁出的?是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部门。
公安部既没有安排自己的鉴定机构,也没有其他高校鉴定机构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更别说唐山当地
的鉴定机构了,而是直接委托司法部的直属鉴定机构来鉴定。
为啥,就为了这个鉴定意见书权威、客观、公正。
一个疑问:警察何时出警,是否先抓后放?
通报显示了一条完整时间链:
2:40 分,陈继志开始对白衣女子进行骚扰,也就是视频中的摸背动作。
遭拒后伙同陈某亮等 4 人对王某某、刘某某进行殴打。
2:41 分,围观群众第一次报警。
2:47 分,陈某志一伙人驾车逃离。
整体殴打过程持续 7 分钟,但作为暴力事件,这 7 分钟时间并不短。
2:55 分,4 名女孩被 120 送医。
3:09 分,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到达现场。
6 月 11 日下午,9 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其中 4 人已驾车逃至江苏。
6 月 12 日,9 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看了这个时间线,最大的疑问其实是,从出警到锁定嫌疑,为何没有任何后续动作?
是否传唤当事人?是否存在先抓后放?
为何其中 4 人还能逃往江苏?有没有内鬼通风报信?
陈继志有没有拿 60 万摆平这事?如果有,送给了谁?
这条线索,直接就能牵出这伙暴徒背后的 “保护伞”。
一个结果:背后 “保护伞” 藏不住了。
既然把此起事件上升到了黑恶组织犯罪,那么背后的 “保护伞” 就要连根拔起了。
通报最后称,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还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进行调查,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处理。
通报出来后,各大官媒同一时间密集转发,但其中最早也最详细的是新华社。
新华社不仅披露了河北省公安厅的警方通报,还披露了河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
通报称,唐山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调查。
同时,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
出所原所长范立峰,也分别受到调查。
或许,有没有拿 60 万先抓后放的答案,就在他们身上。
本省的高层应该也了解本省的情况,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第一时间就采取异地用警,在普通的刑事案
件中极为罕见。
但情况就是这样,千尺冰山,冒尖就知道不妙,再小的绳头线脑也能牵出大象,果不其然,很快就
锁定了当地一批分局局长和派出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这个案子唯一的悬念就是陈继志们能不能判死刑了。
唐山事件令人发指
但针对该事件中发生的每一个行为都应该认真考虑,分别推断,只有当有证据证明两者之间有直接联系时才可统一起来。
先挂着,再分析
割………………………………………………
既然有人看,那就更
1. 关于本问题下警察出警时长问题
首先,28 分钟出警时间是否合理?答:确实不合理,用时的确偏长,但要考虑现实因素影响。
各地对出警时间的规定都并不相同,常常能听到的 “135” 等出警时间,仅用于人员密集和具有较高价值的重点场所,如车站。烧烤店并不在此列,但也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限制,但具体限制要求要根据各地文件,目前是否超出规定时间不得而知。
并且,有一个关键点:目前也不知道事发时,派出所值班民警有几人,是否正在处理其他事务。总不能隔壁有人跳楼正在处理,这边打架了就不管跳楼的人了。这是上层建筑影响的警力问题,毕竟中国的警民比远远远小于欧美等任何一个发达国家。
其次,出警慢是否与黑恶势力 “保护伞” 有关?答:未必,9 成 9 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总有人试图制造警民矛盾,称因为是 “保护伞”,所以故意慢慢出警。
目前警察的招聘要求底线是大专,远高于社会平均学历,一个大专生的智商加情商再差也不至于会在这么明显的地方犯浑,真要是 “保护伞”,正确的做法甚至是尽快出警到达现场,然后赶紧把嫌疑人带走,最后偷偷放掉,而且,报警人可不认识犯罪嫌疑人是谁,报警记录中又没发显示犯罪嫌疑人信息,那出警民警咋知道这几个家伙是自己“保护” 下的人,所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出警慢最大的可能就是派出所对打架的警情见多了,甚至理解为一般的纠纷,打架只是有推搡,对这种纠纷,晚一点出警甚至事情已经自己解决了,警察到场登个记就行了。这类警情又占据派出所打架警情的 90% 以上,是个人都麻了。
所以这里建议所有报警人在报警时一定要说清楚、说正确现场情况,不然容易影响警察对警情的判断。
至于为什么说 “未必”,因为中国 200 多万警察,不出几个脑子有泡的,以为活在天堂呢?
2. 关于唐山犯罪嫌疑人是否为黑恶势力问题
3. 关于局领导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刚去二刷了下 “扫黑决战”
原本以为,电影剧情太夸张了,
现在看来,编剧还是保守了些。
不过,电影里还有个 “宋祖长”
现实里有么?
关键问题不是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而是唐山民警谎称 5 分钟赶到的神速操作。
事情一闹开来,怕担责任,就开始放卫星、出奇迹了,再也不实事求是了。
要是普通人谎报恐怕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该唐山民警刑事责任估计够不上,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1. 警告,6 个月; 2. 记过,12 个月; 3. 记大过,18 个月; 4. 降级、撤职,24 个月。
都相信通报吧!就不要怀疑了!什么都不相信,接下来要干什么都不敢想了!
之前好多人讨论,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躲起来报警。
这个事从上帝视角来看,太惨了!!
28 分钟跟恶徒们躲猫猫还来得及吗?报警也没啥用啊。
仅代表唐山地界,希望其他地方 110 靠谱,实在不行 120+119 一起打吧
为什么一开始要谎报出警时间?
能理解但是不能原谅。
能理解是因为,各行各业都有这种 “时间长见得多了就松懈” 的现象,确实是人之常情。人不是机械,每个人都在犯这种错。
比如学车时候,驾校老师一定教过你 “每次上车前都要围着车转一圈观察”。但 99% 的人恐怕都做不到,人之常情。
比如我钻过发电厂锅炉,要求进锅炉必须把长袖棉褂扎腰里,里面 40 多度的温度,扎起来热死个人,所以我也没见几个人真扎的。人之常情。
比如对基层民警,打架根本不叫个事,一天都能接几十单,时间长了自然会产生 “只要不打死打残就无所谓” 的心理,所以懈怠了,半小时才到,人之常情。等事儿闹大了,上头怪罪下来,第一反应是谎称自己按要求 5 分钟就到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不能原谅。
因为确实有人开车不绕圈,一倒车放到一个小朋友,家长交警法院不会原谅他,那就是他全责。还有人不绕圈,开上高速爆胎,死一车,我们原谅他也没用,因为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我还有个朋友不绕圈,一发动前面有个大石头,底盘刮烂,不管谁原谅他,修车钱也得自己掏(好吧这个朋友就是我)
确实我在翻厂里记录时,看到 20 年前有人在输煤机那没扎衣服,被卷到机器里变成了肉泥。我们原谅他也没用,反正他已经成肉泥了。
所以虽然半小时出警是 “人之常情”,但是出了事了,那责任和后果,就担着吧,很多这种“人之常情” 都不给你讲理的机会呢。
至于那种 “警察故意包庇” 的臆想就有点扯淡了。
警察接报警也只会听到 “有人打架”,他不到现场看录像,也不会知道是谁打了谁,谁占便宜谁吃亏。我们就假设他真有混混“朋友”,他也不知道打人的是不是“自己人”,说不定被暴揍的才是他“朋友” 呢。。。除非有人给他打电话招呼,但是我们都看到全程录像了 – 那几个混混并没有掏出电话。
警察要包庇,也会是事后包庇,不可能在没人报信的情况下,5 分钟内判断出 1.7 公里以外的打架事件,是谁打了谁,有没有自己人,然后决定出不出警。他要有这能耐,还会在派出所里呆着,早去国安了?
就算要当场包庇,正常的逻辑也是火速到现场当和事佬,看着点别打出人命,不打出人命就尽量大事化小。而不是立刻预知到这个事会在网上发酵,所以故意晚出警放人。
呵呵呵呵呵呵
我算是老网络冲浪人了
对于网络消息算是有点经验
那就是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脸的必然有问题
当初铁链女,其实信息很少
但一看那一篇篇顾头不顾腚的公告
基本就知道是个啥情况了
这里也一样
基本的出警时间能从 28 分钟变成 5 分钟
哈哈哈我不信这是记性问题
刚才还看见一篇文章,说是之前被骂惨了,官方公告出来以后总算好了
出警时间都能搁这瞎几把硬编了,真就不要公信力了吗?
这可是正规民警,还是接受采访的
本身采访就会挑人挑问题
还他妈整出来这种事,是真的服了
说句难听的就是连个戏都演不好
另外我挺好奇这个算不算造谣的
这个谣言可是被传播几百上千万了
其实看到现在已经麻了
就 “聊胜于无” 吧
对了,我说的连个戏都演不好可不是说所有人
还是有人能演好的,比如这些演技杠杠的
是 2.46 分左右到达没错,只不过右倾了 23 分钟而已。右倾了而已。
不是 28 分钟,是 5 分钟内。
说个段子:
米国一街区发生暴力事件:
POLICE A 是一名刚入职的新人,POLICE B 是一名老景园。
POLICE A 矮油我的妈呀,有人报警了。
POLICE B 哪儿啊?
POLICE A 就北边 BBQ,情况好像很紧急!
POLICE B 蹩着急,等打完的。
10 分钟后
POLICE A 咱还不走,那不打死了?
POLICE B 你看看我,为啥能活到现在?再等 10 分钟。
叮铃铃铃
POLICE B 电话响了:
电话人:大哥我打人了
POLICE B:啥情况
电话人:有女的挑衅我,我就给她们熟食了
POLICE B:打死了么
电话人:打晕了,没打死
POLICE B:等我处理完,你早上去医院做个伤情鉴定,方便我记录。
10 分钟后
POLICE A 咱该走了吧?
POLICE B 走吧。
POLICE A 以最快速度驱车前往,路上经过了 8 分钟
28 分钟后,POLICE AB 到达了犯罪现场。
1.7 公里啊,电动车五分钟六分钟到达。
如果让外卖骑手,快的话 3.5 分钟到达。
7 分钟到警优秀
15 分钟到警可接受
25 分钟到警也可以理解
不能接受的是你实际 28 分钟 公开说却是 5 分钟
年轻时曾经在夜场跟 KTV 工作了几年。
唱歌嘛,总免不了喝酒,喝了酒总有一些上头找事的混帐。
我最讨厌的日子就是节假日,忙碌是一回事,重点是这样的日子来的年轻人多,非常容易打架,一个晚上打个一两次都是基本的。
打了架双方一哄而散,我们则要在现场打扫战场,假日已经够忙的了,这样又增加我们不少工作量。
这是前话。
我辗转换了几个不同的娱乐场所,在每个这样的地方总有熟客,地头蛇之类的人物,熟到他们自己都认为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地盘。
有些小年轻喝了酒之后也不进包厢,在待在门口抽烟,斜眼看着路过的人,总有不喜欢被瞅的人吧,这时经典对话就来了:你瞅啥?瞅你咋地?老子艹你马!
补充一下,我是台湾的,用了一些内地比较理解的方式形容。
反正双方总是就这样打成了一团。
一开始我也总是报警,但警察局明明就在五分钟内的车程,却每次警察都是在结束战斗双方逃离现场之后才到达,屡试不爽。
有次我还对着警察嘴碎了一句:每次都打完才来。立马被大声喝斥:你他妈再说一次!
跟随着见闻多了我才想通了这件事。
警察也是人,其实也挺烦酒客打架,尤其三更半夜在夜场斗殴的双方一般都不是什么好鸟(这是事实),况且有时候打上头动刀动枪,刀剑毕竟不长眼,万一被误伤不是挺倒霉,所以与其在两边混战打上头的时候介入,还不如让这些社会败类先互相残杀。
所以听到打架的报案,一般都是缓慢出警了。
以上讲的是个人所理解的台湾地区状况,不代表内地警方的作为。
我曾经在一个城市,电梯里遇到个男的,按住开门键霸着电梯不走,因为电梯里就我跟他两个人,我说要么你让我先走吧,我有点着急赶时间,这个人就对我破口大骂,还推搡了我一下,我想那好我走吧,我就从电梯出来走消防楼梯,结果这个男的一直跟在我后面追我,我已经走了两三层楼还在跟着我,边追边骂,我就只好在楼梯间打 110 很大声的报警,110 告诉我就在楼梯间别动警察跟我联系。
结果,我这辈子都没有等到任何当地的警察联系我。好几天以后还收到一条调查短信问我对接警是否满意,我回复不满意,原因根本没出警,从那以后也再也没有下文。
这个地方不是唐山,但是对我来说,在这个地方遇到了我人生中 90% 以上跟这次报警一样让人作呕的事情,只能说,远离 xx,否则会变得不幸,一个连警察都没法相信的地方,多说无益了,一生黑
我这辈子一共报过两次警,另外一次在另一个城市,为了赶晨练,早上五点半打了一辆车,当天零下十七度,司机突然把窗户大开,因为真的很冷,我说师傅把窗关上吧,司机也是对我破口大骂,但是他骂得似乎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反而觉得他像酒驾或者吸什么了,就很害怕,要求司机停车,我要下车,但是司机飙了两个路口,我没办法只能不停的拍门要求他停车,好不容易停车下来我开门下车了,司机居然抛车来追我,我也打了 110,他看我打 110 了,就回车上开走。不到两分钟就有个警察打电话给我,我说那个司机已经走了我没事,警察说那你也要等我一下,因为这个出警在我这里有个派单我必须要到现场处理的,我马上过来。我说好,大概五分钟以后警察就开着车来了,记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是他们那个手持设备里的单子,处理好以后告诉我可以走了。过了两三天我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问我可以去做个笔录吗,我就问什么事情呀,派出所告诉我当天那个滴滴司机去他们那自首了,说确实辱骂乘客了,还下车追了,希望派出所能宽大处理他。两次警察都反复跟我确认司机有没有打我,我也很清楚的说没有实质性的肢体接触。然后两次警察也跟我念叨了一堆滴滴有录音,如果有什么司机过分的情况不要正面冲突,先自己保证安全再跟滴滴投诉之类的。那次我觉得警察也挺不容易的,而且只要有报警必须处理,真的只能说我希望警察都能是这样的吧,虽说是普通人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给民众带来安全感的差别是真的非常大。
亲眼见识过喝到半夜打架的。
仲夏夜半夜一点多,亲戚家楼下饭店相邻两大桌的声音越来越高,楼上关着窗户都不行了,终于一桌一个老哥吼了一嗓子小声点,另一桌说你们小声点,对吵开打,有人报警。十分钟,大老远看见巡警车开着闪灯过来,减速等到了红灯,变绿灯开始拉警笛,靠边停好两个警察下来维稳,先问有伤重的没,再要求别吵一边出一个人说什么事,两边都不服气一定要个说法,警察同志说那就别动等我叫增援,快二十分钟,来了辆福田,一车拉走。
第二天亲戚说起来楼下老板吐槽,警察最烦这种喝多了打架的,正亢奋呢,特不好控制,一辆警车一般两个人,能打起来最起码五个人,车到了人没散多半得叫增援,能拉回所里,一个派出所都别想安静,接茬吵架的,疯狂乱蹦的,吐的哪儿都是的… 所以一般都是快到了就闪灯拉笛,能让自己散了最好。昨天那两桌都是楞头,看见人家警察到还不赶快跑,都说了互相不能解决就只能到所里解决了,还老老实实站那儿等增援来,拉到所里就事多了,人家忙一宿还得写报告肯定得挨个问问,有多少人经得住查,问出来啥那就纯是没事找事了…
所以唐山这个警察一听烧烤摊凌晨打架压着时间去想给自己省事是能想明白的,但是当着电视台说谎太过猪头,闹这么大,中央电视台摄像机对着还敢胡眦,纯作死没得救。
平行世界里,机场路派出所接警后 5 分钟到达现场,当场抓住了殴打他人的犯罪分子,控制住了局面,那么打人视频就不会出现在互联网上,大家都不知道有 4 个女人被 9 个男人打这件事,更没有什么 “雷霆行动” 了。
陈警官一定是在去现场的途中,完成了一次时空穿越,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因此有意拖延了时间,但是因为穿越导致脑子有些混乱,说错了时间,我们要理解,给正直的人民警察点赞。
其实,警察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你上班不摸鱼吗?
我之前在苏州介入了一个租房纠纷的处理,派出所民警给我打电话口气很冲,我告诉他我在录音以后秒挂。前几天我朋友一女孩子在派出所办事,还没到家就被派出所某个民警用小号添加了微信,三言两语试探了出来。公信力早已被削弱的不成样子了,警察叔叔的形象也早就在一次次的暴雷事件中炸的面目全非。
唐山烧烤摊的打架斗殴事件,每一天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昨天还收到朋友发我的老家小县城的一段烧烤摊打架斗殴的视频呢,或许在警察眼里这些都已经麻木了,就是日常处理的工作而已,消极怠工也好,另有原因也罢,赶紧搞完不会给我多发工资,晚点到也不会有人在意,这是事情闹大了,爆出来了,也仅仅只是运气不好罢了,世界会变好吗,我不相信。
21 日,唐山警方通报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最新进展。
虽然此次通报回答了 4 名受害女子的伤情,但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在当天凌晨 2:41 接到报警后,是在凌晨 3:09 才到场的。这与此案最初当地派出所对媒体表示的在接警后仅 5 分钟就赶到的时间点(2:46),差了 23 分钟。
目前,这个 23 分钟的出警时间差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尽管唐山警方尚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但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当天处置此案的部分当地分局和派出所的警方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被唐山方面关注到,相信唐山方面也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但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唐山方面势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引发的激烈质疑和汹涌舆情。
不少网民质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的距离大约两公里不到,开车应该几分钟就能抵达,为何从接警到到场却用了 28 分钟?
也有一些关注此案的基层民警表示,派出所夜班工作很繁杂且人力有限,实际出警时间本就不可能这么短。
但无论如何,民警最初虚报出警时间都是不可接受的。
过往的很多案例多次证明,无论谁搞出一些 “自以为是” 的操作,结果往往对自己最不利。
因此,我们希望唐山警方能够严谨地查清此事,实事求是地给出一个完整的回应。
来源 | 环球时报
这种正在发生的严重案件,28 分钟到现场的确太夸张了。
10 年前在一线派出所,对于类似的打架事件,上头一般要求五分钟到现场,随时分局指挥中心,市局都会过问是否到达现场没有,现场状况如何等等。
对于的确因路程远,或者说巡逻车正在出别的警,5 分钟到不了的,也得另行指派警力赶到,实在不行值班领导亲自出警。
重点不在于这一次接警 28 分钟才到场
重点在于是不是路北分局以及下辖的各个派出所在接到打架斗殴的警情时,都会故意晚一点出警
现在已经比较确定陈某至等人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而黑社会团伙必然是有 “根据地” 的
路北分局的辖区,应该就是这个团伙的 “地盘”
我想这也就是陈某志敢于公然骚扰女性的原因
毕竟这是在他的地盘上,也或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外地来 “谈生意” 的另外四人展现他的“实力”
因而当女方拒绝甚至反抗时,才会更加气急败坏
因为这是在他的地盘上不给他面子
这个团伙在唐山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肯定少不了
路北分局及下辖派出所,是不是已经与该团伙形成某种默契
接到类似警情时稍晚一点出警,给对方留出逃跑时间?
两份通报中蕴藏的信息量极大,此处就不再一一说明了,只谈谈我在详读两份通报时注意到的几个关键细节。
第一、一个隐藏在重重迷雾中的关键人物——范立峰
这个名字估计大伙很陌生,其实我也很陌生,但我这人有个不算特长的特长,记忆力不错,因此在河北纪委监委通报上看到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这个人名时,便觉得有似曾相识之感。
之后我立刻去翻查了一些相关资料,果不其然,范立峰此人在之前媒体对陈继志等人的背景挖掘过程中就出过场,亮过相。
上面这幅截图是来自于 “路北巡控” 公开发出的一篇文章——《110 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
此文里那位 “范所长” 极其耀眼,毕竟文章里特别强调了“所长范立峰高度重视”,俨然一副扫黑先锋、打黑斗士的模样。
请注意,此案发生在 2015 年,当时范所长就成立专案小组并最终侦破了此案,案犯陈继志、刘涛、高杰等人纷纷落网。
河北警方本次通告中同样提到了这个 2015 年发生的陈继志等人非法殴打拘禁他人的案件。
但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次犯案后,陈继志等人居然逍遥法外,其中陈继志在 2015—2016 年度竟欠下机票钱 43640 元。
这个事是很令人惊奇的,2015 年陈继志非法殴打并拘禁他人后,他呆的地方显然该是大牢里,但他的机票钱欠帐却显示,犯案后此人居然还在全国飞来飞去,俨然一副业务繁忙的成功人士模样。
在前段时间这些资料曝光后,当时就有网友怀疑,这人不早就被范所长给抓了吗,他为啥还能在全国各地到处溜达哩?
这个问题,本次河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里给出了答案——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至此部分真相终于浮现,范立峰此人或许就是陈继志等人背后那把最直接的 “保护伞”。当然,当前公开资料只显示出陈继志等人的犯罪事实可能与范立峰的包庇有关,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是陈继志等人的 “保护伞”,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和通报了。
无论怎样,陈继志等人背后的 “黑伞” 正在逐一浮出水面,相信党和国家,相信人民政府,最终一切必将大白于天下。
第二、陈继志等人究竟算不算黑恶势力?
我注意到河北警方在本次通报中专门就此事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陈继志等人究竟是否算是黑恶势力,这个问题极其关键,因为它直接牵涉到陈继志等人之后的具体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一旦陈继志等人被定性为 “黑恶势力”,那么领头人员至少会多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其他参与的骨干分子,也会多判三年到七年不等。
除此之外,“涉黑”这个问题还直接关系到陈继志等人背后 “保护伞” 的量刑标准,因为《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还明确规定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陈继志等人是否涉黑一事,关系到后续一系列的判罚,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慎重,相关证据也一定要充足,毕竟此案社会影响极大,最终结果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 2015 年这帮人非法殴打拘禁他人开始,在之后长达 7 年的时间里连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这帮人的所作所为其实已较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黑社会组织的定义: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当然,前文已经讲过此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警方目前继续侦查调查以收集更多黑恶类罪证完全可以理解,办案警方这么做的目的与当前人民群众所期待的 “严惩” 预期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请给办案警察一点时间,少一点舆论压力,相信此案最终一定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三、4 名女孩的伤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4 名女孩的状况是近期社会舆论的最大热点,这一次河北警方通报可以说在办案要求的最大允许范围内向公众回应了这个问题。
详细研读,可以发现这段话其实讲了共计 3 层意思。
首先是透露了 4 名女孩的姓和具体年龄。不要小看这个表述,它实际上是对事实的一种基本描述,换句话说这 4 名女孩的身份信息在将来案情大白后可以随时进行追溯和验证,这一点极其重要。
比如目前网上就有心怀叵测者散布所谓 “替身” 的谣言,4 名女孩部分身份信息的公布,既保护了当事人,又让该谣言不攻自破。
其次警方通报中特意提到了 4 名女孩各自的具体伤情,有力澄清了当前社会上流传的 “女孩身亡” 等谣言。
此处我要提醒一些 “阴谋论” 者或 “不明身份人士”,河北警方这份通告说得很明白,但凡有自我思考能力之人都能知道这份通报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所以请不要再继续散播所谓的“身亡说”,再继续搞事,下一步要实践的恐怕就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句话了。
其三是这段通报中专门提到了一个重要机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此处特别说明一下,该单位为司局级,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其承担的主要职责中有这么一条——中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换言之,该单位是中国最权威的伤情鉴定机构之一,其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甭说国内,即使放在国际上别人也是承认的。
在本次通报出来后,一些人对王某某、刘某某的轻伤二级鉴定颇有微词,这一点可以理解,毕竟看之前的打人视频和女孩照片,二人似乎受伤不轻。
但此处要提醒一点的是,个人心目中以主观意愿判定的 “重伤”,与司法鉴定中可以用来定罪量刑的“重伤” 根本不是一回事,只凭个人眼睛看看就主观臆定的“伤情”,它能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的依据吗?
法治社会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都得按规矩办事,不然就要乱套。
另外还要强调一点,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这份伤情鉴定,不可能存在个别人所说的 “暗箱操作”,之前就已介绍过该鉴定机构是一个极其权威的司局级单位,此案影响又这么大,难道级别如此之高的机构,会为了几个街面上打人的黑恶嫌疑分子出虚假鉴定?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不可能!
且不说这种影响极大的鉴定报告在出具程序上会有多复杂,光是层层审查就杜绝了一切所谓的 “盘外招”,在这种全国上下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鉴定上,没人会拿自己的饭碗和前途开玩笑,实话。
最后总结,陈继志几人的量刑,完全取决于能不能继续查出该团伙更多的犯罪事实,取决于陈继志等人是否会被定性为 “黑恶势力”,后续的一切,就看异地办案各方的努力和协作了。
就两点
1、救护车都在 55 分到了。
警方比救护车还晚了 14 分钟。
2、某个民警说 5 分钟的时候就到了。
虽然这个民警被查了,但我看基层民警好像只查了这一个,感觉不止吧?
别人那里保存来的,真假不明
一个个站着说话不腰疼,在网上拿着键盘骂骂警察,正义凛然是吧?
让你去当基层民警,几年过去,你也是一个混日子的老油条。
当然了,不光是警察,其他各行各业,公务员什么的,都是一样的,不管一开始你多么一腔热血,不忘初心,可是社会和时间会教你做人。
警察也是人,不是神,脱了警服就是普通人 OK?哪个警察下班不换便装?为什么规定要换便装?因为脱了才回归普通人。
网上的人就是理想化,比如有人说,扶贫,那就每个穷困户,发一百万块钱不就得了?呵呵
同样道理,有人说,民警第一时间去现场,把人抓了不就得了?
你们想的可真是简单啊!世界真这么简单就好了。建议去看看电视剧《任长霞》。
其实正常的出警到达现场该花多少时间,并没有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只有一个,用最快的速度。
只要你能证明尽力了,那么来晚一点,也不应该完全怪警察。
你找个合理的理由,像修路,堵车,车子故障,甚至刚好都出去办案了,刚从其他地方赶回来之类的理由,大家也最多怪你们办事效率差。
但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2 时 41 分,警方接到报警;3 时 09 分,路北分局赶到现场处置。
明明花了 20 多分钟,愣是说成了 5 分钟。
还 02:46 左右赶到现场??????贼都知道现在到处是监控,你不知道?
更不用说,网上视频都传得沸沸扬扬的,不怕监控,至少也得考虑有路人拍下来吧。还敢撒这么离谱的谎,可见平时是真百姓当白痴了啊。
新疆阿克苏,说要求一分半到现场。我早五点跑步天全黑。基本警车是 500 米就一辆,它慢慢开,看到下一辆车就开回去。警察好辛苦啊。街道电线杆有牌,派上有号码,报警直接报号码就可以了。我看不用一分半,一分钟最多了。估计把转电话的时间都算上了。
施害方: 1、肖执国,主刀医生,无执业资质,非线雕专业,非法行医; 2、邢文特,作伪证签名医生,多次残忍骗害受害人; 3、刘昕,美容设计师,还有其上司一起行骗; 4、鹏爱医务科邓姓科长,售后工作,继续骗害受害人; 5、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位于南山区,黑恶医美势力; 6、深圳市卫监局张卫平等执法人员及卫健委腐败人员; 一、事实简述: 肖执国、刘昕及鹏爱医务邓科长等医美流氓及鹏爱医院非法行医,医疗欺诈,故意残害受害人,置人于死地,手段残忍,令人发指;邢文特及卫监局张卫平等执法人员作给鹏爱医疗作伪证;卫健委腐败人员不作为,包庇鹏爱黑恶医美势力,作出不实认定,共同残害被害人。 二、具体事实: 受害人于 2016 年在东莞市因救助公司两位职员生命安全时被罪犯行凶而导致受伤,右唇边被医生包扎时留下小痕迹。2020 年 11 月 1 日,受害人被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网上医托指引于当日下午四点半多到医院咨询。咨询该问题时,被所谓的美容设计师(名字:刘昕)带往至施害方肖执国面诊,介绍其为主任医师,肖执国面诊完毕之后当即就说 “线雕”,受害人没听说过“线雕”,故就离开肖执国的诊室,当正要离开时就被美容设计师刘昕拦在大厅,刘昕就宣扬“线雕” 是如何之好,无创伤,零出血,无恢复期,能生长胶原蛋白把痕迹皱纹全除掉,且无任何风险,并承诺不会改变受害人现有容貌脸型轮廓,是注射在痕迹处把痕迹除掉,能保持一年半至两年效果,当以后没效果时也保证恢复至现在的容貌,并且要受害人今天就把 “线雕” 做了,由于受害人不了解这个项目,受害人拒绝做 “线雕”,正要走时,刘昕又即刻拦住受害人,称其说她们有个专家,是她们的上司即总经理,她知道怎么解决,然后刘昕就把她的上司叫来,是一位年龄为五十左右的女人,其又宣扬“线雕” 如何之好。在各方宣扬欺骗的情况下,当时受害人在室内也怀疑被使用了迷幻药物,受害人在一个意识模糊的状态下,将医疗手术的费用转给了刘昕,接着刘昕拿了几张空白的单过来给受害人签署,就是注射肉毒素说明书和病历空白页,并说是由肖执国做线雕。让我等候,我一直想找肖执国了解情况,但一直未看到肖执国本人,问护士要病历,并且要求看用什么线材时,被护士找借口推脱了。六点多肖执国出现了,他说他没有做过这种线,叫女医生做线雕,那女医生出来把我看了一下,说她不做,然后她就下班走了。然后我同那医托发信息说她们医院没人做线雕,要不退钱算了。随即肖执国就跑出来说,由他来做,并声称其会做好,因已被护士先打麻醉,面颈部全麻,当时意识也不是很清醒了,就被推进手术室,当时现场就肖执国及另一男一女护工共三人,受害人因为被麻了,所以感觉不到很疼痛,本来只是做一个部位,那肖执国竟用五六根粗针大线,暴力提拉,把受害人的全脸都毁了,把牙齿也用针扎坏了。做完半个小时不到脸全肿,且全变形了,嘴唇两边皱纹出来更严重了。且手术前未告知任何风险,未签风险告知书、麻醉同意书、线雕术前体检、皮试都没做,肖执国就往受害人面部非法植入异物材料,肖执国,刘昕等人就是骗害受害人,以受害人不知道线雕手术原理非法施行线雕整形手术骗钱毁损受害人容貌。受害人当晚就把术后情况返馈给跟踪线雕售后青青,要求第二天复查,她先同意后又推说要先等一周,一周时受害人要来复查,她又以线雕要半个月消肿才能复查,预约好半月复查时即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受害人去复查,当天上午就去了,但肖执国人影却不见了,到处找不到他人,又找刘昕,她竟然说肖执国请长假了,并说没问题,受害人要求她安排医生解决问题或叫她领导来处理,在那等了很久,最后其竟然把受害人推到医务科邓姓人员处,说他是领导,专门负责解决问题的。我要求修复并解决问题,邓姓人员说线雕没任何风险,三个月线吸收就恢复原状了,叫我回去等恢复,具体有没效果等他们领导研究后再作答复。一个月时问题严重了,要求他们安排医生解决,邓姓人员竟带我去做拉皮手术修复,还要交四万多给他们,后又骗我交钱植发,就是不解决线雕毁容的问题,再后来就一直找他们,找了他们的营销总监还有七八十岁的柳院长,他们就说线雕三个月半年就吸收恢复原状,没有任何风险,叫我继续等恢复。两个多月后拿回病历,病历内容全部是虚假病历,术前照片也 P 改成被害后被害人毁容情况照片。 现在脸严重变形,大小脸,脸全拉塌了,面部皮下软组织全被肖执国用粗针大线毁坏了,左右脸塌陷,两边颧弓处皮下各隆起一条长疤,额头上也隆起两条长疤,左边软组织拉到耳根后往脖子下跑,嘴唇两边拉塌畸形严重,下嘴唇全拉进去了,牙齿被针扎坏了,两边牙床全拉坏了,吃饭右边吃不了,冷热水都不能喝了,腮下腺,舌下腺,颌下腺及面部神经、血管、皮肤汗腺及呼吸系统全损坏了,左边颌下软组织坏死严重鼓气起不来,有医生说软组织神经损坏致面瘫,现在吃东西没有明显味觉,且肖执国未经皮试就往举报上额头注射肉毒素,对眼睛损害很大,现在看东西视力也没以前好了,眼睛也变形严重,给举报人精神肉体上造成毁灭性损伤和打击。 补充:被肖执国非法施行线雕手术后第二天洗脸时,发现头发里全是血渣,当晚回去口腔里流了血,当晚手术时脸上流的血被那男护工现场擦掉了,所以当时没发觉,他们为了掩盖罪行,为了骗钱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线雕是高风险的三级整形手术,受害人被害前皮肤饱满紧致的很,根本就不需要做线雕提升,且刘昕及肖执国等说的和做的完全不同,并不是注射胶原蛋白线在痕迹处,而是采取暴力方式用粗针大线在全面部打遂道提拉,并且还从上往下暴办拉拽,把面部组织全往脖子下面及耳根后扯,把人害了,就应该及时把线松掉或取掉,而医务科邓姓人员、该医院七八十岁的柳院长及其他医生等竟继续骗说等线吸收就能恢复原状,其实质就是故意伤害与医疗欺诈。 后受害人投诉到南山卫健局,卫健局说他们没权力管,又投诉消协与工商局,他们都说他们管不了,只有深圳市卫健委才管得了这个医院,后又投诉到卫健委要求处理修复毁容问题,但卫健委却单方同鹏爱医院协同作出不实认定,说他这种毁容害人行为合法合规,后受害人再三投诉,并要求同卫健委一起调取监控查证事实情况,但卫健委却单方说去调取了监控,说手术室门前监控被覆盖,同层电梯口监控没覆盖,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当天非法医生肖执国单独实施线雕手术有邢文特在场指导的伪证认定,公然非法包庇鹏爱黑恶医美势力。后受害人找到邢文特,要邢文特复诊,邢文特说她不认识我,没有给我做过任何手术,我问为什么病历上会有她的名字,她说是肖执国签的她名字,她没有给我做过任何手术,是肖执国做的手术,叫我不要找她,我对邢文特全程有录音,录音证据证明手术是肖执国做的,而不是邢文特,我后来又投诉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卫监局张卫平查收后,仍然作出原来错误认定,继续给鹏爱流氓医院做伪证认定。 该医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害人,网上都是它致人受伤受残的负面新闻,像歌手张美美等众多不幸人士,不是把人整残,就是一定要把人故意害死,就是地方黑恶势力,有部分腐败人员为其撑腰作后台,给他作伪证残害广大爱美人士。 以上受害人陈诉,望广大正义媒体主持公道,严厉曝光批判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及肖执国、刘昕及邓姓科长等一帮黑恶医美流氓刽子手,医院本该救死扶伤,医生本该医者仁心,而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及这一帮流氓医生却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禽兽不如、坑蒙拐骗、杀人诛心,赚人血馒头的罪恶勾当!
先说结论,出警民警可能被开除甚至面临刑罚。
首先,看原因为什么要撒谎
根据,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因此行政法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到案发现场,本案案发地点在市区,警察在 30 分钟内才到,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范。因此他希望撒谎来隐瞒这个事实,来掩盖自己的过失。
第二,那么后果是什么
一、没有按时到案发地点
1、内部处罚
根据《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五十四条 110 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警察内部受到行政处分,根据《行政监察法》第 42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 、开除行政处分。
而本案影响巨大,后果严重,应当处于降级、撤职和开出的范围内
2、法律方面
(1)玩忽职守罪
根据《刑罚》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如果监察委调查认定因民警的过晚出警导致了被害人受伤加重,利益损失扩大,会触犯上述罪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定罪不处罚。
3、国家赔偿
他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赔偿。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案例《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来源,最高人民公报
基本案情
2006 年 3 月 3 日凌晨 3 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伯阳路农行储蓄所门前时,遭到罪犯苏福堂、吴利强、佟彬的拦路抢劫。刘伟洲被刺伤后喊叫求救,个体司机胡某、美容中心经理梁某听到呼救后,先后用手机于 4 时 02 分、4 时 13 分、4 时 20 分三次拨打 “110” 电话报警,“110” 值班人员让给 “120” 打电话,“120”让给 “110” 打电话。梁某于 4 时 24 分 20 秒(时长 79 秒)再次给 “110” 打电话报警后,“110”值班接警人员于 6 时 23 分 35 秒电话指令桥南派出所出警。此时被害人刘伟洲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伟洲系被他人持锐器刺破股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3 月 23 日作出(2007)麦刑初字第 4 号刑事判决,认定麦积分局 “110” 值班民警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天刑一初字第 24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苏福堂、吴得强、佟彬赔偿刘伟洲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等。在民事判决执行中,因被告人苏福堂已被执行死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告人吴利强、佟彬服刑前靠父母养活,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6 月 3 日以(2008)天执字第 29 号民事裁定终结执行。被害人刘伟洲的近亲属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五人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该局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张美华等五人遂以该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49864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26959.95 元。
裁判结果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案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的 20% 份额。故判决:一、由该局按照 2008 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9229 元 ×20 倍 ×20% 的标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张美华等五人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116916 元;二、驳回张美华等五人关于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美华等五人认为判决以 20% 承担赔偿责任太少、被告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则认为不应予以赔偿,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达成调解协议:一、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在 2014 年 6 月 10 前一次性给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支付刘伟洲死亡赔偿金 20 万元。二、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放弃要求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刘伟洲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公安机关因未及时出警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争议。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侵权要赔偿, 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基本要求。《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害人刘伟洲的不幸死亡系因他人犯罪所导致,但公安机关也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未及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调解,本案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行政赔偿调解书,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有利于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面只是一种猜测,因为是否需要赔偿判断会更加严格,要考虑殴打时间,跟警察未按照规定到达地点和伤情加重没有关系,本案受害人受伤程度,等各方面更加严格的考虑,我认为其实国家赔偿概率不是很大。
二、撒谎行为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因此,本案中,民警撒谎行为明显违反了警察纪律,应当接受行政处分,与上面的行为应当共同处罚,而不属于竞合的情况。
综上,警察因为担心受到处罚撒谎,又因为撒谎会受到更重处罚,很有可能开除甚至受到刑罚。
p 大点的事,热搜了 10 多天了,又是男女对立,又是人肉家属,
上一个热搜,人肉施暴者女儿,下面各种叫好,各种声音认为活该被网爆。咋了?株连九族写在法律哪页?
又是官方办事效率问题。
咋了?从小到大没看过打架的?
性质恶劣,有多恶劣?比龙哥反杀恶劣?还是比跳车女乘客恶劣?
一个轻伤,破天判 3 年左右的事,弄的跟一样严重。
监控拍下来就是大事了?14 亿人,哪天没有个几十起这种事发生?因为打的是女人,就应该加重罪还是咋的!?
天天热搜,天天热搜。咋了?是白人警察又跪杀种族歧视了?
天津爆炸死 23 个人,热度都比这个低,这时候会说公道话,有同情心了吗?
有没有什么特殊群体在拱火,自己分辨!
反转楼 热搜被压
计算一下
迷迷糊糊的醒 1 分钟
一不小心又睡着了 5 分钟
赶紧起床刷牙洗脸 3 分钟
做一个培根煎蛋 5 分钟
温一杯牛奶 2 分钟
吃饭看报时间 6 分钟
上车去现场 5 分钟
加起来正好 28 分钟。
不知道为啥,脑子里老是出现功夫里的这个画面。
何止 28 分钟,流出的出勤表格 3 点多写的是 “未到达”,然后 6 点才到现场。
案件问题很大!!
不说小巷子的监控内容,就说我们看到的两个监控摄像头内容,都不完整。
1. 警方到达的画面内容。
2. 救护车到达的画面。
3. 还有室内黑衣女子的去向画面。
这些都是案件,关键问题,受害人也没有声音! 这案子远远没结束!
中国法律,拿流氓真的没什么办法。你要是还手了,性质就变成了互殴。最后还是让你们自己和解,他是流氓你敢不和他和解?
这些流氓打人也打出经验了,你看着打得很重,根本够不成重伤。
公务人员一般都是摆烂的,别说唐山,其他除了一线城市报警试一下,我那个小地方报警噪音扰民,都不出警的。
唐山打人事件这警接的,只能用武林外传来回应了。
看来之前的通报是错的嘛。
之前那么多谣言说官方通报的 5 分钟,还信誓旦旦的有图为证。后据围观群众估计,是 10 分钟到达战场。
另外据微博看到的一个微信公众号的截图,抱歉我没保存,应该也是谣言,这个事当晚就处理完了,用的冲突的字眼,也就是打架斗殴处理完毕,但是后面有莫名其妙的到处抓人就很奇怪了。
那么推断之前的谣言,当晚 5 到 10 分钟就到达了战场,并且把人都抓了,而且达成和解处理完毕了。
实际情况是当晚 15 分钟到场,结果犯罪分子都跑了,然后廊坊的公安把在唐山犯罪嫌疑人都给抓回去廊坊了。
嗯,,,,就是这么回事。
1、通报中没有回避出警时间:
在 6 月 21 日的通报中,没有回避这个出警时间的问题,而且还通告了出来,这是一个进步:
2、这个出警时间确实比较慢:
从案发地到派出所直线距离 800 米,驾车距离 1.7 公里,根据这个距离,正常出警时间应该在 5 分钟左右可以赶到,也就是说会早于急救车大约 10 分钟到达,其结果确实晚于急救车 14 分钟到达,有点过分了。
3、虚报出警时间:
在媒体采访中,派出所谎报出警时间,竟然说 5 分钟到达现场,这个和实际的 28 分钟相差甚远,简直是信口开河,怕担责任。
4、通报中也提到了出警延迟的问题,并进行追责,这是好的开端:
5、延迟出警,这表示他们习以为常,没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谎报出警时间,这是他们痞性难改,没有把法律的威严放在心上,这种人该 “杀”,这种痞性该 “杀”。
两天前刚刚看完新蝙蝠侠。
靠着谜语人,布鲁斯韦恩和戈登发现,整个哥谭公检法,几乎全部都是法尔科内的人。
戈登:“警察局长的兼职是帮法尔科内贩毒?”
布鲁斯韦恩:“警察恐怕才是他的兼职。”
我永远忘记不了谜语人公布他引爆炸弹水淹哥谭时,在他留下的视频里面声嘶力竭地大喊:“这次不是我们质问:‘为什么是我们?’而该是他们质问:‘为什么是他们’?”
No more lies。
新蝙蝠侠真的是神作。
建议向唐山地区输送 1000 名知乎上的好警察。啥?你说连知乎上的好警察都没这么多?
有一个想法仅供参考。晚上派出所值班出警民警只有一班,如果说案发时他们正在处理前一起案件,处理完后再出警到现场,有这个可能性但是 28 分钟真的离谱。
我的回答有点歪楼。
我所在的儿童肿瘤病房,有一部分是层流床,这部分病房很好认,门口一看就能看到一整张病床被塑料帘子罩起来了。住在里面的小朋友都是化疗后抵抗力极其低下的,一旦感染转为重症是有可能要命的
疫情没那么紧张的时候有一天我查房,看到里面有个穿制服的 jc,以为是家属,一问才知道,竟然是来宣传(其实是要求)家属们下载反诈 App 的,我当时组织了一下措辞,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 “我也是支持你们的工作的,但是……”
“但是” 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这位同志就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你们院长同意了!”
我只能好言好语的告诉他,这个病房很特殊,里面的小朋友没有抵抗力,这里不能随便进,他还是盯着家属 app 下载完了才离开。
回过头来我越想越生气,院长怎么了,院长他也是要遵守院感防控的原则的!!
可能会有人说人家 jc 同志又不知道你这病房特殊,你不知道你有点敬畏心啊,我打算给你解释的,结果我话还没说完就拿院长压我
说我们病房管理不好的,我也是没办法,大夫护士那么忙也不能一直盯着每个屋。但是我们的门禁很严格的,闲杂人等肯定进不来。紧接着我去找护士长,她也是一脸无奈,说是保卫科领来的人让配合,我说普通病房可以,但是层流病房不可以进,后续由护士长沟通过之后,就没再见过了。
我讲这个事是想说,虽然他们 app 下载有指标也很无奈,但是这个群体(一部分人吧)有时候真是不干正事啊,本末倒置地可以。而且,他们平时工作的方式从跟我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以为我要质疑他,立马拿领导出来压我。什么科学道理,病人(而且是小朋友)的健康都不关心。
深夜值班的民警是有床铺睡觉的,而且深夜烧烤店打架的事件不要太多好吧,大多数都是调解了事吧。
所以说专打不长眼的,出警慢这锅是推不掉的。
典型的渎职。
渎职一:28 分钟到现场,拍黄瓜都凉凉了,28 分钟什么样的冲突后果都完成了。
渎职二:说谎,约束他人容易,约束自己难,难在把最小儿科的说谎都拿出来。
这些人在消耗国家的公信力,在损害一个国家职能的整体形象,苦了老百姓,谁还信你。
网传那个局长被调查了,调查晚了。
记得不久前在重庆星巴克发生的事情,几个警察占用星巴克的桌子吃盒饭被星巴克员工驱赶引起公愤,恨不得将星巴克给拆了!说明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心目中是崇高的形象。
一个国家国民的安全感离不开警察的贡献,中国国民的安全感在世界上排在靠前的位置,而且是唯一的大国当选!
全球最安全国家排名出炉,中国排名令人骄傲,美国惨 “被判出局”
唐山打人案中警察的表现显然拖了后腿。警察队伍如果出现问题会发生什么?
香港当时的情况和当今的中国国情无法相比,当今的中国警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但也应该正视警察队伍中出现的类似当初香港警察出现的现象,当时的香港经济高速发展,如今中国经济也在高速发展,在类似的土壤中如果放任管理,很可能当初香港警察的各类现象在当今的中国警察重演。
正常的报警应该理解为求救信号,理应尽最大的可能性迅速到达现场,最大的可能性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做不到这些,应该所属地的队伍存在问题了!
接警后 28 分钟到是客观事实
由于突发事件 28 分钟到,我们不难推导出三种情况
第一,确有其事且不可抗力,可以理解
第二,无中生有,纯粹是出警态度不积极
第三,确有其事,但是这个突发事件的突发是出警人员与设事人员关系
如果不是由于突发事件 28 分钟到
我们不难推导出一种情况
同样是无中生有,纯粹是出警态度不积极
但如果加入了 5 分钟到,那就是截然不同的事情了。
28 分钟,谎称 5 分钟
那么就只有三种情况
第一,有突发事件,但他怕被问责,所以谎称
第二,没有突发事件,纯粹是态度不积极,结果到了现场发现事态严重程度远超乎自己想象,怕被问责,所以谎称
第三,有突发事件,但是这个突发事件的突发是出警人员与设事人员关系
首先,第一二种情况,如果我是调查人员,基本就忽略了,因为目前的事态之恶劣,已经不是一句有突发事件可以让民众接受得了,不管有没有突发事件,接警人员滚蛋已经是必然的了。
那很显然,现在留给这个警察无非就是两种结果,一个是滚,一个是坐牢。
从目前来看,大概率是坐牢
我到现在一共报过三次警,有我满意的,有让我生气的,但是没有任何一次警察来的慢的。
还会有回访电话问我到了没有,是不是俩人……
单单就 28 分钟而言,其实也没什么。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警察荣誉》其实讲得很清楚。一个派出所各个种类的民警 + 辅警就那么几号人,晚上不可能全部值班,第二天要保证正常办公秩序。一起烧烤、KTV、酒吧等喝酒引起的打架案件,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天天都有,所里没值班的那就只有等上一起出警完成的人去处理,总不可能接电话的去出警,然后后面打电话报警的无人接听。这不关什么轻重缓急的问题,每个报警的都认为他的事事最紧急、最要命的。
问题就在于,在出警时间上对媒体撒谎,不实事求是。本身我们的媒体对医生、警察、消防、军人就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的,其实也包括我们这些普通人也一样,都认为他们是万能的,是第一时间就能排忧解难的,是神而不是人。出警时间,是多久实事求是的讲,看热闹的围观群众是会骂、会喷,但组织上是说得过去的,罗翔举的一酒后开车送妻子去就医的例子,为什么酒后驾车就是因为急救车要 1 个小时后才能到,能说急救中心有什么问题吗?可撒了谎性质就变了。
唐山打人事件确实性质十分恶劣,但在庞大的犯罪案件中,又属实太普通。持械杀人致死致残的案件,好像从未达到如此高的关注度。我想还是有原因的。
唐山地方政府的舆情处置也属实拉胯,一个简单的案子,活生生被办成了举国关注的大案要案。这其中有没有保护伞的阻碍、有没有不作为,是接下来查的重点。
就这事而言没有什么好说的,警察又不是你的私人保镖,现在警察人手十分不足而且案件多,时间上延迟很正常的
基层警察日常加班,回家日常就是骂报警民众 NT + 骂上司 SM,没有办法,平时都是阿猫阿狗有事无事报警玩玩,结果突然来个大的,谁能反应的到这是大事啊!
28 分钟出警其实可以理解,1.7 公里路开车大概 10 分钟。调度协调花个 10 分钟。理论上 20 分钟左右到是最理想状态。
有朋友拿北京举例没必要,既有北京的 5 分钟,也有县乡的 2 小时。只要没有故意拖延都可以理解。
唐山的问题是如何消除黑社会的问题,我还说坚持自己的观点,只要当地的人大代表大会里:工人、农民、小工商业主的比例超过 70%。就一定可以解决黑社会土壤的问题。
很正常,后半夜的话,即使去砸唐山市政府大门,10 分钟公安也到不了,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抓了么订单已超时,请及时处理
某年夏天,晚上在外头遛食,看见一人躺路边上不出声也不动,瞧着有点慎得慌还有点儿影响市容。
旁边也偶有人路过,看看也就绕着走了,但我正好那天闲着没事于是打了 110,从接警到出警再到警车找不着位置打电话找我沟通,最后到场的时候我在原地呆了大约也有二三十分钟吧……
确认报警人身份(让我拿出身份证记录了下),然后几位民警同志把路边那哥们架到警车上带走了…… 看那意思像是喝多了?
具体到唐山这事儿,报警的那女的也不认识打人的是谁,接警的就更不知道了,说警方包庇打人的故意晚到这点很难解释的通…… 像是一般治安案件,尤其类似半夜里喝酒的人打起来之类常见治安案件,实在也不能指望警方到的有多快:
警方接到报案并记录(到底什么情况请讲清楚一点)、把案件下发到邻近分局、相关负责人再把任务交待给警员、警员出门(可能一边出门还得一边抱怨两句 “又有酒鬼打起来了”)、上警车开上八百米到达现场(这种案子连可能警灯都不会用)…… 顺利的话十分钟到十五分钟能到就算快的了吧,五分钟到达现场你怕是得从警员出分局上车开始算。
北方晚上烧烤摊打架的事儿,司空见惯了。
打完再去处理,省事儿。
只是他们没想到闹这么大。
另一方面也是,给民警的权力太小了,
如果像美帝那样,可以直接鸣枪示警,管个打架还用费事吗?
你们都生活在国外吗???还是我是国际友人,在这里,不死人,能出警就不错了。30-60 分钟来是正常水平,30 分钟以内那是超快。60 分钟以上来你也别叽叽歪歪。
基本上你到了医院看见警察,就是正常情况。
通宵营业的这种摊摊,其实是城市夜经济的一颗毒瘤,这种深夜的店铺,顾客往往都是夜经济工作人员经常光顾,在老城区里,深夜噪音扰民是反复发作的牛皮鲜。
28 分钟久不久?反正我报警深夜扰民,警察有时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才到,甚至有时候干脆不来。
片区派出所甚至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不归他们管,他们也没办法。
一些时间线的梳理:
6 月 10 日下午,有用户在微博发布视频《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随即动手打人》引发社会关注。视频监控画面显示,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40 分许,唐山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对正在用餐一名女性进行骚扰,随后殴打对方。与该男子同行的多人参与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6 月 10 日 17 时许,唐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回应媒体称,嫌疑人已锁定,正抓捕。
6 月 10 日 17 时 50 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官微发布第一份通报称,该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已锁定嫌疑人,正实施抓捕。
6 月 10 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回头看”。
6 月 10 日 23 时 46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二份通报称,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两名受伤女子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
6 月 11 日 5 时 15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三份通报称,6 月 11 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 月 11 日 11 时 23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四份通报称,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全力抓捕中。
6 月 11 日 14 时 26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五份通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 9 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6 月 11 日 22 时 53 分,廊坊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8 分钟不是挺快的么,我觉得我们这里如果打 911 的话,估计 28 分钟警察才穿好衣服出门……
普及执法记录仪任重道远啊
理由如下:
1. 警力不足。
2. 警车发动机故障,打不着。
3. 警车轮胎漏气,无法正常快速接警。
4,警车忘记加油。
5,民警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6. 报警人对地点没有描述清楚。
7,执法记录仪,电池忘带了。
8,出门后,忘带手机,重新回去拿。
9. 值班民警,临时肚子疼,紧急去了医院。
10,由于凌晨报警,白夜班交接正在进行。
11. 警犬逃跑了,正在全力搜索。
12. 警察妻子被 QJ,正在回救。
13. 正在其他现场,处理事情。
14. 当时正在开会。
15. 由于疫情原因导致,道路阻断,需要绕路而行。
16. 可出动警力只有二人,面对黑社会团伙,敌众我寡。需要等待其他大批警力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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