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南方周末是怎么写新年献词的
今天不少朋友都在朋友圈分享了《南方周末2022新年献词|每一次抉择都期待一场苦尽甘来》,点开看后,觉得有必要重温一下10年前的这篇文章。 南方周末编辑部,公众号:南方周末南方周末2022新年献词丨每一次抉择都期待一场苦尽甘来 我们再次赋予时 …
这篇文章的逻辑似乎有点问题啊。
文章的观点是:
公民应有的权利已经得到保障,但指望靠缴税赢得更多的权利这种 “花钱买权利” 的想法是错误的。
但实际 “张扬纳税人权利的人”,批评的多半是:
纳税人尽管纳了税,但却连应有的权利都没有享受到。
这完全是两个话题吧。事实上,真要辩论的话,关键点也应该是 “公民应有的权利到底有没有得到保障”,但此文却将这点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了,然后自己立起一个靶子炮轰得不亦乐乎。
不知这位教授这样写文章有何用意。
偷换概念 + 稻草人诡辩。
本来的话题在于 “我是纳税人,所以我有可以行使的权利”。坏球给偷换概念成 “纳税越多权利越大”,问题是有人这么主张过吗?
自己发明个靶子自己打,殊为无耻。
写文章这人是一点儿不懂中国税收体系吗?
我国目前各税种里收入规模最大的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说农民不缴纳农业税就是不缴税,不带这么侮蔑农民的!
至于富人纳税更多则享有更多权力,这事儿不是明摆着吗?
” 纳税大户 “的企业家进入人 | 大是个例吗?
纳税大户可以合理合法的参政议政,普通纳税人知情、参与和监督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还要剥夺。
论双标还是作者牌坊立的高。
这篇文章本身是自相矛盾的,来看
1、他说
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其行使权利的前提
现代文明的基础,就是权责统一,有了义务,必然要有权利,如果一个国家,一部分人只有行使义务,然后一部分人享有权利,这公平吗?这当然不公平
义务当然是公民权利的前提,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同样的,对于公民来说,他履行了义务,就应该有权利。而对于政府来说,他有了权力,就必须履行他的义务
2、然后他说
这样的 “纳税人权利” 观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如果公民只有纳了税交了钱才能行使权利,那么中国数亿农民,在取消了实行数千年的农业税之后,就不能行使公民权利了吗?**如果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那么富人纳的税交的钱多,是不是就比纳税交钱少的穷人拥有更大更多的权利呢?**如果把国家和公民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看成是一种 “供养” 关系和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那么国家机构是不是就要更多地为 “供养多” 和“花钱多”的富人服务呢?
如果按照这篇文章所说,他说赞成人们去积极地掌握权利的。那么,他都认为没有纳税的人都有权利,怎么还能说,纳了税的人还没资格要求权利呢?
那么,你到底是希望人们掌握权利,还是不希望呢?这又是自相矛盾的。
但是这里确实有个问题,就是说,纳税和权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近代文明发展过程中,第一个过程,就是无代表不纳税,这个原则至今有效。
但是它的逆命题是否处理呢?按照逻辑来说,正命题成立不能推出逆命题成立。所以说,无纳税无代表这个观点是错的。
按照权责统一的观点,我们可以推出的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只要他服从了国家,他就潜在地履行了被管理的义务,他有权利掌握权利,并且理直气壮地掌握权利。
并且在中国,买任何东西就已经是纳税了
而富人纳了更多的税,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按照宪政体制,只有议会才有资格纳税。而议会被选举出来,已经经过了民众之间的同意,多少的税基都是规定好的。
但是这里一个底线,就是征税以后,留下来的财富,无论多少,都是富人的私有财产,就不能剥夺了。
所以说近几年官媒进步挺大的,比当年文明多了
大概十年前的说法是:
纳税人滚你妈的蛋
告小管家:此处为引用北京大学中文系孔庆东教授在电视节目上的原话,我相信不论北大官方还是孔教授,都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该节目已经过审,可以正常播出。
大家指出了我回答中的很多问题,非常感谢。最一开始的回答有些不妥,我也不打算改了,改了就有吃了吐的嫌疑,看看大家的讨论可以移步这个回答的评论区。
————————————————————————————————————-——————
环球时报是在胡说八道,纳税人出资供养了政府,政府对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是自己的义务。行使监督建议权是纳税者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政府侵害的方式之一,如果没有监督建议权,那该怎么样保证纳税者的利益呢?纳税者要求建议监督权要在所谓现代文明理念之上,处理好利害关系,才能讲文明理念。
其次,弱势群体少缴税,以及农业税的取消都不意味着这两个群体没有纳税,我认为这两样措施本质上说都是 ZF 对自身政策的条件,使这两个群体的权利与义务对等,这是 ZF 应该做的,而不是赏赐给纳税人的。
总结一下吧,这篇文章的心态就属于懒人占便宜占久了,突然有一天占不了了,就开始耍赖。
反驳这篇文章最好的一句话是当年北美十三州反抗暴政时喊出的口号:无权利,不纳税。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个道理,原来水军也可以当教授。
———————————————————————————————————————————
感谢大家支持,我也看了看其他人的回答,我再说几个看法吧:
1.《环球时报》和南都系的文章平时我都看,有些文章写的还是不错的,但是涉及到控制思想和所谓价值观等方面的文章都有很大的问题,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我个人感觉有点呼吁大家理性维权和正确认识权利的意思,但是逻辑和对一些事情的看法都有着硬伤,同时也是曲解某些事情。
2. 首先是政府与公民的双向互动关系,这个道理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无论从国内外来看,还是从历史上来看,“强政府弱公民” 都是主流,尤其在中国这种官僚文化根深蒂固的国家,怎么强调公民权利都不为过。而强调公民权利,恰恰是促进双边互动的体现,对政府是有利的。
3. 其次是富人穷人那个的解读,实际上富人缴纳更多的税,表面上看的确享受了更多的服务,比如政府对企业的产业政策,都是在为富人服务的,但是穷人作为雇佣者,保障了富人的企业其实也是在间接保障他们的利益。茅于轼有句话我非常赞同,一个好的政府应该 “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4. 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讲,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纳税人是金主,金主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到足够的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提高下服务质量有错?
5.《环球时报》作为一个机关报,代表着 ZF 利益,就注定不可能在某些事情做到客观公正。对于不同的观点当然要包容,但是这个文章硬伤很明显的,我就忍不了了。
-—————————————————————————————————————————————–
楼下说我没有看过原文的我赌你绝对没有看过原文就开始喷,我把环球网的原文链接贴出来请劳驾看一看,问题里的描述就是原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后一次评论下这篇文章吧,这篇文章放在这里是不合时宜的,打个比方就是,现在一个人特别瘦,瘦到了有损健康,需要立即补充营养,增加体重,但是现在有人告诉你,过胖有损健康,摄取营养不能超过 XXX 的标准,话是没有错,但是不合时宜,环球时报就发了篇这样不合时宜而且有错误的文章。
之前有专家学者提出 “以房养老”“延迟退休” 等等等等,这些论点非常有价值,放在学术圈讨论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但是放在一些大众媒体和网络上是不合适的,结果也证明,起到了反效果。那么作为一个媒体,尤其是一个影响力巨大的媒体,发文章难道不更应该谨慎和审时度势吗?把这篇文章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我还是认为,这篇文章有煽动性和误导性。虽然我不是阴谋论者,但是我怀疑《环》放这篇文章是别有用心的。
我放弃纳税人权利,可以不交税吗?
真是教科书级的统治权术,帝王心术,法家术势运用!不愧是教授,短短一篇文章,虽然充满学术错误,但是其中的诡辩,挑拨,丑陋,叹为观止。无耻文人,于今至极矣!
“如果以为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那就是把国家和公民间双向互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同于一种 “供养” 关系,一种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真是谬论。
把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简化,就是公民供养国家,就是 “花钱买服务”!有错吗?人文学院的大教授,好好去研究你的文史哲,不要侵入到政治,经济社会学这些领域里面来!
主张纳税人权利的意思不是纳税了才有公民权,而是我尽了纳税的义务,你国家要给我公民的权利! 大教授的诡辩术,把纳税人权利等同于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使其与穷人对立,居心何其险恶!难道只有富人纳税?我国公民就没有不纳税的! 把纳税人权利看成农民取消农业税就不具有纳税人权利,简直是丧心病狂,农民难道只交农业税?增值税被你吃了?合着你们收税的才代表穷人,代表农民,主张纳税人权利的全是居心险恶的富人?
这个阴险的教授,不正面回答纳税人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的问题,反而处处诡辩,捏造概念,丑化纳税人权利,妄图把主张纳税人权利的人跟穷人对立起来,跟农民对立起来,居心何其险恶!统治阶级惯用的招数就是把人民群众中较觉悟的那一部分人污名化,挑唆他们与最广大底层阶级的矛盾,自己稳坐钓鱼台。大教授真是教科书级的统治术啊!丑陋。
————————————————————————————————————-——————
看了我文章下的评论,发现很多人智商不够,中了教授的奸计,我在这厘清一下,揭露这个走狗教授的无耻面目。
纳税人主张自己有权利,意思是纳税人享有相应的公民基本权利,这个本身就是针对所有人;至于权利大小与纳税多少的关系,这个可以另外再讨论;教授歪曲成没纳税的人没权利,纳税多的人垄断权利,这就完全是诡辩了。
首先,没纳税,但是你没偷税漏税,那你照样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纳税多少,纳了什么税,确实跟权利的外延有关系,这个无可否认。但是前提是,大家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这个并没有区别,区别在于,纳税多的人,通过影响力,社会的认可,得到某些职位或者权力,确实会比普通人的权利外延要大,你比方说,西方国家,很多企业家当议员,包括中国,纳税多的企业家当人大政协委员,这不都是各国政府承认的吗?这并不是搞特权吧? 或者是,某些税收本身就有定向性质,比如美国各个社区的房产税用于维护本社区的治安和教育等。 这并不是说纳税少就权利小,大家的基本公民权利是一样的。两个概念。再说了,世界上哪有绝对平均,绝对平等的国家和社会?
综上,我们目前讨论的是,大家都纳税了,却没有得到基本的公民权利,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教授顾左右而言他,妄图挑起各个阶层的斗争,用心何其毒也?
————————————————————————————————————-——————
突然想到另外一层逻辑,再补充一下,
按教授的说法,合法纳税的人无权主张什么纳税人权利,甚至会影响没纳税或者纳税少的人行使权利。那我就想问教授了,合法纳税的人尚且无法在你们面前主张纳税人权利,你所谓那些纳税少或者没纳税的穷人,不是更没资格在你们面前主张权利吗? 那些合法纳税纳税多的人尚且没权利,你们这些没纳税纳税少的人凭什么跟我谈权利? 这样推导的话,教授的文章完全是自相矛盾嘛!
另外解释一下, 我没有认为企业家纳税权利就更多,我说的是权利的外延。基本权利是一样的。企业家也必须通过职位,才能扩大权利。普通工人如果能当政协人大代表,照样也可以获得这个外延,只是通常在世界各国,企业家更容易当政治代表而已。
而且,不要总是抱着绝对平均的思想,我们要的是把人间世变得更公平,而不是把人间世变成天堂。绝对平均,追求把人间世变成天堂的思想,肯定会被野心家利用,产生的绝对是地狱,历史上屡见不鲜了…………….. 太平天国,文革,红色高棉………………
————————————————————————————————————-——————
反驳某个网友的留言。
“反对的是一种我纳税了,我就有权参与的说法。” 你真搞笑啊。纳税了都没权利参与,没纳税倒有权利参与了? 你骗谁?纳税人的权利都被你打掉了,你说你会保障没纳税的人的权利? 你逻辑是有多错乱?你挑拨纳税人和穷人的关系,你的目的不就是先打掉纳税人的权利,这时候没纳税的穷人还敢主张自己的权利吗?这时候取消所有人的权利不就顺理成章?
统治阶级的这点小伎俩你都看不出来,还在这反驳我?
————————————————————————————————————-——————
反驳某些脑残让我去美国的屁话。
我们家祖上就是中国人,定居中国湖南几千年了。地道的华夏儿女,炎黄子孙!我是中国的主人,原住民!就凭你配让我走?凭啥?我呸!
怎么着,有不同意见就要滚蛋是吧?你们比专制帝王还狠毒啊!专制帝王还知道从谏如流,广开言路!
姑且不论对不对,社会主义本身不是中华传统文化吧?也在中国传统政治和制度中找不到对应的流派吧?不也是一种西方人发明的政治流派吗?马恩列斯,哪个是中国人?跟中国文明有传承关系吗?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是不是 19 世纪才进入中国的西方政治学说?从制度上来讲,全套制度是不是苏联的原创发明?哪一样是我们老祖宗的发明?
你拿着一种外来政治学说和体制,要赶我这中华原住民走,你比屠杀印第安人的白人还狠啦! 我们这些原生中国人,信奉华夏文明,中华正统的都滚蛋,那谁留下?中华文明还要不要?要别人滚去美国的人,你们还要不要脸?
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还是不是汉家之天下?还是不是炎黄子孙之天下?还是不是华夏文明之天下?
————————————————————————————————————-——————
某些人故意歪曲我的意思,我解释一下,这里的汉家指的是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炎黄指的是以炎黄子孙自命全体中国人,强调的是汉族的主体地位,炎黄的血脉传承主体地位,华夏文明的主体地位。 这里我强调的中国在族群,祖先,文明三个维度的主体,要大家不忘 汉族族群主体,不忘 先祖,不忘华夏文明。
中华文明之道统,炎黄二帝之血脉,汉族文明之主体,没有亡于五胡,没有亡于蒙元,没有亡于满清,我看极可能要亡于今日,这另一种宗教化的政治之中了。中国,数典忘祖,无知无耻的人太多了。五胡,蒙元,满清皆奉华夏文明为正统,今天,族群主体汉族被打压,文明主体华夏文明被边缘化,不知未来之中国,还配不配叫做中国? 配不配叫华夏神州?
神州,早就陆沉了。
————————————————————————————————————-——————mathmath 网友的回答很犀利,给大家贴出来。修改了一下。
我们这儿知情、参与、监督不见得是公民权。老外去问法规、求公开、要政策,可比公民方便顺利多了。公民被毫无执法权的保安拖拽扒衣,福建留学生暴力推搡警察,口头批评;公民丢东西没人管,日本人丢自行车可以被找回;留学生随便申请奖学金吊打某国贫困生助学金;公民隔离要矿泉水被狂喷,南京社区一天 n 次帮隔离老外取快递,大桶纯净水送水上门。。。。还有大部分城市用血条例,普通人用血是要去血站申请的,but,“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和外国人身份证件的病人,由医院直接供血。”
“面对各种公共事务,他们总是说: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交钱了,我们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在华外国人、外国企业在 “公共事务、知情、参与和监督” 的权利可以一般国民优越多了。
————————————————————————————————————-——————
五毛太多太多了。叫江城的五毛,你敢出来承认吗?屏蔽不了,随便发言,骂人也屁事没有,网站也不管。我骂一句就被禁言。胡搅蛮缠。要这样控制网络,纳税人也好,不纳税人也好,有基本的公民权利吗?纳税人交了税,就养了你们这群五毛党!这就是权利!
————————————————————————————————————-——————
驳斥有人说我没纳税依然享受了国家的福利。
真的是搞笑。
[捂脸] 不好意思,我从小到大,没享受过什么国家的福利。医疗,我进医院从来没报销过,本来进得也少,感冒都是用医保的个人部分买的药,那是自己缴纳的;教育,我没赶上国家的义务教育,从小到大缴纳了不菲的学费;社保,全是我自己交的,目前为止,我的社保是单方面给国家做贡献,交钱给他们去养别人。 养老金我暂时还领不到,进医院又从来够不上报销,每月缴纳不菲的社保。这根本不是福利,我情愿国家取消社保。
中国的社保对 80,90,00 这几代人来说也配叫福利?纯粹是负担!自己缴纳的部分根本用不着,公司缴纳的部分,公司全要算你头上!每个月随便几千块不见了!
看不下去了……
**一国公民,无论其是否纳税,都享有一定的法定权利。**绝大多数人在说 “作为一个纳税人,我有… 的权利” 时,实际上其强调的并不是”纳税所以有权利 “,而是强调” 国家的税收来自每一个公民所承担的税负,我作为一个公民享有… 的权利“。
换句话说,在大多数语境下,与纳税人对应的并非不纳税的穷人,而是其工资和福利来源于税收的官员、公务员等等。
另外,虽然很多人没有纳个人所得税,但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其实包括了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负,尤其在中国,基层人民和中产阶级其实都有很重的税负。
最后,请问环球时报,你们的文章称:
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纳税人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纳税人“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许多普通的纳税人不明就里,也就跟着嚷嚷了。这样的权利观和人人平等的现代政治文明是格格不入的,更是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背道而驰。对这种所谓的 “纳税人权利” 观,我们应该看清其幌子后面的实质,警惕其在现实中的影响和危害。
那请问,无论纳税多少,中国基层的普通人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到底有多少?
税不能不交,但是权利你不能要——直接这么说不是更好?
避重就轻,转移话题是屎报的熟练必杀技。
小明说:交了嫖资,你该给我服务呀。你不能收钱不办事呀。
你说:我是职业的性工作者,服务每一个人是我的情操。你不要拿嫖资侮辱我。有嫖资我固然是卖的,没有嫖资,我难道就不卖了吗?
小明:。。。
我要说英文了,别拦我:
Funny Mud Pee.
还在那里冒充为民请命,“正相反,一些难以纳税的弱势群体,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权利”。
这话道貌岸然,还是胡编那个调调,其实就是混淆概念,把所有人到入歧途,即所谓的纳税人只是交了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人。而没交个人所得税的人当然大部分是穷人,极少部分是巨富,比如领一块钱工资的刘强东等人。
环球还是那个调调,你们 “交了个人所得税” 的那部分人是卖国贼的预备军,而我环球和组织是代表广大交不起个人所得税的穷人的!
瞧瞧这概念偷换的,这水让它们搅的,似是而非,似清实浊,颠倒黑背,你把所有脏词搁在环球头上,都是不冤的。
为什么?交税的只是交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人吗?
活在这个国家的人,除非他现在去死,否则他每时每刻都在交税,要记住一个概念:
你这辈子交的最多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消费税!
什么是消费税?你每天买的东西卖的东西,都是含税的。只不过鄙国有个卑鄙的老祖宗,管仲,创造了一个天才卑鄙的概念:寓税于价!
这个狡猾的家伙用这个词语骗了中国人几千年。出过国,尤其是到过美国的人都知道,美国的税会让人很不适应。比如你看中一个商品,明明标价是十块钱,可你交钱的时候,可能是十一块十二块,很多人一开始以为是商家骗人,用低价格骗人,可事实并不是如此。多交的那些钱就是消费税,是上交给政府的。刚去美国的人,包括我,都需要很长时间适应。但就此我们明确了自己的纳税人概念。
可管仲这个无耻之徒用寓税于价这么个东西,从商家和生产者收税。老百姓买东西以为他交钱买的只是东西,可他从没意识到,他付出的价格大部分是税。这个简单的骗局使得明明每个人每天都在交税,可你从来意识不到你是纳税人,没有天天交税的切肤之痛,自然也就不会主动去诉求权利。
这么个概念骗了中国几千年。
没想到到了今天,叼盘和他的手下还在用这种无耻的手段去欺骗老百姓。不好使了,总有人会明白的,胡编。
对国内不了解。
以欧洲某国来说:
虚伪的纳税:税金是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契约,因此税金使用与纳税人权利具备强相关性。
真实的纳税:保护费。
1
这篇文章的问题在于:转移话题
一开始的话题是: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交钱了,我们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但是文章的论点却是: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
可见这位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的逻辑水品很差,这样的议论文放在高考的评审规则肯定是不及格的
环球时报到现在都没弄清楚谁是纳税人啊!农民没有缴纳农业税 就不是纳税人了?这种低级错误也会犯,真是可笑至极!我们购买的商品都有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只要有购买行为就有纳税行为,试问环球时报?哪个农民不是纳税人了?纳税人供养了政府这是毫无疑问的,既然供养了政府就有对政府所有公共服务的权利!
环球时报啥时候变得那么反动了?
你真觉得环球时报的小编脑子进水去胡说八道?图样图森破了。人家这才是营销之道呢。
如今网络传媒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传统报纸要生存,就得有自己独到之处。环球时报不是人民日报这种党刊,每年靠党政系统的固定订阅就够吃香喝辣了;也不是新京报这种都市报,立足于某个城市,做出点名气广告吃不完了;也不是体坛周报电脑报之类的专业报纸,自有相关固定兴趣人群。要想生存并活好,环球就得有自己特色,有自己知名度,有自己忠实读者群。
怎么有?就是我的定位别人无法替代。你们觉得我左?好,我就一左到底。我就故意说的让人瞠目结舌,故意一副毛时代穿越即视感。当今圣意和朝廷允许范围大家都知道嘛,你南都系能往右打擦边球,我就往左到警戒线。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每过一段时间,环球时报就成为焦点话题几次,大家一说时政,就绕不来环球时报。如此一来,眼球赚足了,特色明确了,不仅确定了毛左这个固定用户群,在其他许多人那里也都是话题,管你吐槽也好,拥护也好,反正生意火爆了。
看看人家于妈,每年赚的银子是吐槽他的人们多少倍,就知道有些招数哪里用都合适的。环球时报作为媒体,人家才是假痴不癫,谁都骂人家傻,谁都没人家赚得多。
纳税不等于纳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燃油附加税等形式上是征在企业身上;但这不意味着消费者没有被转嫁,没有交所得税的消费者不能自称为纳税人。低收入人群和农民,他们总要作为消费者参与经济生活,那就是事实上的纳税人。
这就尤其可恶,一名环时水平的撰稿人不可能不知道中国人的税种构成,但偏要利用低收入人群与农民对经济原理的不理解,将他们除外于纳税人行列,否定他们的贡献,激起他们的危机感,挑拨人斗人。
将纳税与权利绑定,并不意味着纳税多的权利就多,在这里一路等价过去,同样是很不光彩的论证。而对着这样一个画出来的靶子肆意开火就显得愈发滑稽了。纳税大户在现实中确实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权力,而且作为一条潜规则(甚至是明面的规则,如落户规则,子女入学规则)长期存在着,我们都没必要装外宾。这一现状不会因为在法理上纳税与公民权利的解绑而改善,也不会因为纳税与公民权利的绑定而变本加厉。将纳税与公民权利绑定,虽然没有限制大量纳税人的权利上限,但确实保证了普通纳税公民的权利下限。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有什么问题。
总之,为了避免回答 “纳税公民到底在什么条件下拥有完整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 这个最基本也最确定的问题,这篇文章不惜扭曲事实,制造割裂,虚空打靶,在拙劣的同时也很下作。犹如被告跟原告说,你的律师主动来帮你打这个官司只是为了骗你的律师费顺便自己出名,他才不管你败诉之后怎么收拾。你要是信这种话的原告,那确实谁也救不了你。
环球时报何不直接说,任何人,即使交了税也不享有任何权利(我都不敢想唯一不交税的孩子们是什么待遇了)。
拐弯抹角说这么一大通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可以说是非常爆笑了。如果《宪法》有反义词,那想必就是本文吧。
把很多问题和概念杂糅到一起说了。
比如 “纳税人”,是指缴纳个税的人,还是指缴纳任何税的人?
一般认为,纳税人是个人的话专指缴纳个税的人,法人的话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另外,商品里面含有增值税,这肯定包含在售价里,消费者买东西会等于支付了这个税。但商家可以亏本卖,而且商家是直接支付这个税的,消费者是简接支付这个税的,因此可以说消费者不支付增值税。不过要说商家转嫁增值税给消费者也是可以的,毕竟商家不可能普遍长期亏本卖。
我国第一大税恰恰就是增值税。因此缴纳个税的人,和不缴纳个税的人,对国家的贡献可能区别不会很大,因为大家缴税的大头都是增值税。增值税可以占 40%,个税只有 10%。
另外作者一直说的是 “国家” 和“个人“,但这其实是政府和个人的关系。因为个人交税给了政府,政府管理国家,服务人民,现在一直说服务型政府。
纳税具有强制性,不是说交多少税有多少权利。但税收的基本法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公民自然有权要求监督政府有没有用之于民。而这种监督权,是一种公民权,与个人纳税不纳税无关的。
因此,反驳这篇文章反而更容易。比如可以说 “这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直接忽略了自己是不是纳税人的事实。
其实很多人本质上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因此给了原文作者一些可乘之机。很多人自己强调自己是纳税人(他们的意思是自己交了个税),他们觉得自己光荣,或者交了钱就要有权利,这也是作者批判的;这种批判,我认为是合理的。
之前我跟轮子哥有过一些口角,我说他华工培养去美国打工,他说他在国内交的税已经超过华工培养他的钱。其实作者批判的本质上就是轮子哥这种人。把这类关系简化成金钱关系,给多少钱提供多少服务,钱还清了关系就没了。说实话,这华工是广东上亿人的钱建的,但一年招生只有几千人,这几千人毕业赚的钱是远远不够建学校的。大把人出了钱但自己考不上子女考不上。他们愿意培养轮子哥这些人,是作为一种契约精神,认为轮子哥可以留在广东建设广东这样对他们有利。但轮子哥跑去建设美国了,还扔下一句 “我纳税了还清了跟你们没啥关系了”。这本质上是把能力与权利挂钩,也是被原文作者利用的。其实只要把能力与权利脱钩就行了。作为公民我就有这个权利,哪怕我是废柴我也有。
**事实上压根不可能还清。这不是 4 年生均成本几十万的问题。**因为国家培养学生本来是让学生建设国家,这是一项投资,希望以后学生每年工作回报给国家。这其实已经算进在潜在回报里了。比如 22 岁到 60 岁这 38 年的贡献在国家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了。轮子哥工作几年去美国,国家已经亏了多年。
所以现在国家要削减对北清的投入,因为最后发现北清很多人都去美国了,特别是理工科都去美国了,这投资收不回本。等他们功成名就回国,已经 4、50 岁,人家诺奖成果都是 30 多岁做出来的,4、50 岁除了包养小三或者离婚娶个年轻 20 多岁的基本上啥正事都干不了,还有 80 多岁的海归娶 20 多岁的,诺奖得主也没啥用。从国家投资的角度,投资给清北是彻底失败的。
还有一些很可笑的观点,比如说自己考上北清的,就可以怎么怎么着,强调自己 “考上” 就好像占理了,这是很让人无语的。北清是举全国之力几千亿建设的,国家为什么要建设?因为希望之后培养的人才可以建设中国,而不是建设美国,更不是给全人类做贡献,因为其他国家的人压根没出钱。这是建校的目的。至于招生,那只是一种手段,不管考上的,还是推荐上的,最终的目的都是建设国家,不是说你考上的就有啥其它特殊权利的,有这个想法真是莫名其妙,好像考上就高人一等可以有特权。说得直接一些,如果是有这种思想的,不排除将来国家恢复推荐上大学制度了。按陈云同志的说法,“我们的子女好歹不会背叛我们”。
人的权利是天生的,公民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两者都跟纳税与否无关。
注意是无关,无关的意思是,你即使不纳税也并不因此丧失公民权利,但反过来同样也无法凭借纳税人地位索取额外的权利。
而所谓的 “纳税人的权利” 并不是 “纳税人的公民权利”,而仅仅是单纯的“纳税人的权利”。实际上“纳税人的权利” 都是跟纳税行为有关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报税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缴税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等等,这些显然不是某些人想通过纳税人地位获取的 “公民权利”。
国家和公民的关系,根本不是什么 “花钱买服务” 的雇用关系,甚至 “钱” 本身都是国家自己发行的,不是 “公民” 创造出来的。
从本质上来说,不是先有了国家,然后公民向国家购买服务,而是人民需要服务了,才建立了国家,注意不要搞错了这个前后关系。
当你在讨论应该先 “给钱” 还是先 “享受服务” 的时候,你已经陷入某些人预设的错误叙事观念里了,并且因此忽略了最本质的问题——“给钱”和 “享受服务” 根本就是完全没有因果关系的独立的两回事。
在世界上所有国家,纳税的本质是对公民身份的一种确认,例如我向中国纳税,就证明了自己是中国人,并且我会为我的中国人身份感到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乘坐四通八达的高铁,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连接无处不在的 5G,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享受安全稳定的环境,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中国买到一览众山小的高层住宅,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喝到香气四溢的茶颜悦色,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吃上充满优质蛋白的海底捞,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享受极速外卖,快递,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使用中国发达的互联网,刷微博,看 b 站,拍快手,我自豪!
我纳税,所以能在中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四年高等教育,我自豪。
每当我在高铁上拿着华为手机连着 5G 网络看着抖音,我就知道,我是中国纳税人,我自豪!
而这份自豪感,在我看来就是纳税人的最大权利,因为只要带着这份自豪去生活,我才能获得努力奋斗的精神动力:
当我还是学生,我会为了不辜负这份自豪而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考上好学校,回报祖国对我的栽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我走进社会,我则会为了不辜负这份自豪而努力工作,领取高工资,买房子生小孩,为国家贡献;
当我年老生病,我就会想到我是一个中国纳税人,于是这份作为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就会成为我战胜病魔的强大精神动力。
所以说,纳税带给我们的自豪感,已经是祖国送给我们的最宝贵礼物。
纳税的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即使如此,我们的祖国还是慷慨地给了所有纳税人应得的一切,请问我们还怎么好意思再向祖国索取呢?
相反,正因为我们有纳税,所以更应该为国家着想,这是每个中国人的义务和责任。
写这个的人是对现代税收制度一无所知还是故意混淆工资条上的税收与一般意义上的财政来源?
纳税人不仅仅指缴纳个税的人,而是指一个社会的全体公民,即使狭义一些,也是指全体有公民权(指年龄足够享有的法定政治权利)的公民,而不是凭工资条 5000 以上缴纳的那几块钱。
换句话说,无论你按工资条的收入缴税与否,小到你每买一包烟,吃一口方便面,大到你买车买房,从存钱挣利息到理财炒股,你都在缴税。总之,即使你是一个乞丐,你也是事实上的纳税人。
纳税人的权利和贫富无关,而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不知道这个作者想表达什么
其实环球时报的意思很明确的: 你们现在就敢借着 “纳税人” 的身份要求权利, 以后呢? 谁知道你们还会要什么?
毕竟 “纳税人” 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的洗脑. 社会主义中国不需要也并没有纳税人, 只需要社会主义接班人.
另外给某些或者真不懂或者装不懂的朋友们科普一个知识点: 在当代中国, 只要一个人曾经花钱购买过任何工业制成品, 那么这个人就交过税. 并不是 “收入低” 就等于没有纳过税.
“乾坤大挪移”。
把 “纳税人” 和“公共服务提供方”之间的矛盾,转化成了 “纳税多的人” 和“纳税少的人”之间的矛盾。
这让我想到某次组织活动时,因为计划不周,会场入口规划少了。结果活动一开始,人群就在入口外面拥堵起来,排起了非常非常长的队伍。当时天气很热,队伍中渐渐有人不满。直接跑来找我们工作人员要求进入会场。这时没经验的新手就会耐心解释一大堆,然后对方依然情绪激动,开始破口大骂。
一位有经验的同事就走过去大声喊:“你要干什么?大家这么多人都在这排队排老半天了,你要插队直接进去?你先问问大伙同意不同意!大伙同意我就让你进!”
那人当场就哑口无言,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乖乖走回队伍末尾排队去了。
这道理是一样的,乾坤大挪移,把针对自己的质疑转移到某个庞大的群体上,让质疑者自己知难而退。
传统艺能——让那啥斗那啥去。
摆弄一大堆的概念,用一根逻辑的毛线把它们硬缠成一个毛线团,团个毛线啊?!
不就是想叼 “不要以为给国家纳了税你就有了某种权利” 这个盘子嘛,直接叼就完了呗~!我国是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用得着你搁这儿卖弄风骚先摆个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 pose 然后告诉大家这低俗下流吗?!
不扯那些学术和理论,我们就看看这个教授七扯八绕的逻辑,都涉及了哪些概念,而这些概念在现实中的映照又都是什么——
首先,“公民” 这个概念是不言而喻的。为清晰简明起见,我们不考虑港、澳、台以及海外这些地区,也不考虑异国侨民。
其次,“纳税人”这个群体,和 “消费者” 这个群体,它俩完全重合。
第三,这个国家,有 “公民” 完全不消费吗?终南山里的隐士?须知,这帮神隐们也是要不时下山买基本的生活用品的啊!
那这教授的文章搁这儿扯了半天,其实指向的就是全体在大陆生活的公民,然后告诉这些人——你们中的一部分说因为脑门儿上有标签 A 所以有某某权利,逻辑是不对的,真正的原因是他们脑门儿上有标签 B……
合着有权利的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抽象的标签儿?
再打个比方,班上有个小明在数学课上说——“因为对角线长度相等且互相垂直平分,所以这个形状是正方形”。
他的老师说,“你说的是有问题的,这个形状是正方形,不是因为对角线长度相等且互相垂直平分,而是因为对边平行且相等所以它是平行四边形,对角线垂直得知它是菱形,对角线长度相等得知他是矩形,而既是菱形又是矩形所以它是正方形。”
但凡智商在线的,反应应该都是一脸懵逼吧——“so what?老师你绕这么一大圈儿,跟对错有关系吗?过程上这些条件不都是等价互相推的吗?结论上你又举不出个反例来。那小明到底哪里说错了?”
老师:“这样的 “正方形” 观将引出一系列问题,比如,是不是对角线越长,这就是一个比对角线短的正方形更‘正’的一个正方形呢……?”
同学们:“wtf……???”
如果以为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
四平八稳的 “不要用纳税当幌子” 抄抄文章写成这样,拿去 GRE 的 ISSUE 的话,估计直接成绩就探底了……
另,东西部差距果然大啊,这玩意东部发达地区找个副教授也不会写这么破腚大的……
环球时报这篇故意逻辑混乱的东西,混乱在于,重点不是什么人有公民权利,而是既然有了公民权利,政府就应该被监督
既然不简单,现在就开始做起来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做。(
文章拜读。就是瞎扯淡。文笔也很差,逻辑混乱强词夺理。这种文章水平当粉小将还凑合,当教授实在太勉强了。
既然高教授这么喜欢谈公民权的法理和行使公民权的条件,我建议高教授认真读一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建议所有人都读一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里面对公民的权力和义务规定的很清楚。
公民按照宪法履行了公民纳税的义务,并以此申张宪法赋予的权利,怎么就变成资本权力观和富人权力观了?难道没有纳过税的人才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这样才是纯洁的,没有铜臭气的公民?
这篇文章的逻辑简直莫名其妙。
我还是奉劝这类教授大人写这种玩意之前,至少要过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的东西才能言之有据朗朗上口力劈华山,宪法也不长,通读一遍也就蹲个坑的功夫,万一要是闹肚子,只看第二章就够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宪法我尽到了公民纳税的义务。。。。
宪法答应我的权利呢?高教授帮忙找找?
什么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看看胡老狗的环球时报,这就是活脱脱的案例了。
在开始长篇大论之前,我需要声明以下几点:
1、大家要知道,虽然有人没交个人所得税,也没做生意交税,但不要怂,实际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交税了,我们交的是间接税,也就是说,只要你花钱了,就是交税了,那些所谓的纳税大户,其实只是代缴消费者的税。就好像买房,不要以为买房只交了契税就完了,其实更多的间接税都隐藏在房价里,包括土地出让金(可以把土地出让金看成一次性 70 年的地皮税,我们和美帝的区别在于,美帝需要年年交,每年的房产税都会跟着地价变动)
2、权利和义务,便如做生意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若不是,便为盗,匪!如若存纳税人没权利,还纳毛线的税?
“如果以为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那就是把国家和公民间双向互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同于一种 “供养” 关系,一种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
然而现在却有人把水搅浑,否认供养关系,否认政府服务性质,难道要开历史倒车?搞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 这一套?
现在的环球时报为了恰饭也太不要脸了吧……
纳税人权利的问题,确实需要讨论。但环球时报的文章,也并没有谈到真正的重点。因为这个重点涉及太深,不能在正规渠道随便乱说。
权利是什么?权利者,权之利也。权利是权力带来的利益。有权力者为自己或他人指定的利益,是为权利。因此,并没有什么 “天赋人权”。权利永远都来自权力,而权力来自于力量。所谓的基本人权,来自于人类作为自然界进化顶峰的地位。人是世界上最强最智慧的物种,远远超过了其他物种。所以人类击败了其他物种,占领了所有的自然资源,有权力支配这个地球的许多事物。兔子、羚羊乃至老虎,作为物种,都完全不如人类,因此只能让出权力。比如兔子即便规定所有兔子天生平等,拥有在大地上自由行走而免于恐惧的权利,也不会有别的物种承认它们的权利。狮子老虎想吃哪只就吃哪只。而人类根据自身掌握的权力,根据自己的意愿,给各个物种分配繁衍空间,干预它们的生活,比如拯救濒危动物,圈养食用物种,获取动物的毛皮角等部位,乃至养成宠物。濒危动物的权利、食用动物的权利,都来自人类。有权力的群体,才能赋予自己或其他群体权利。
人类社会内部,也是如此。人类的权利,来自于掌握权力的部分人。部分人掌握了权力,根据其意愿,将权力带来的利益分配给自己或其他人,这就是权利。掌握权力的人愿意让特定人群具有别人没有的利益,就叫做特权。
因此,所谓的 “纳税人权利”,本来就不是天然自有的。“纳税人权利” 必然来自于拥有权力的人。如果拥有权力的人不承认 “纳税人权利”,就不会有什么 “纳税人权利”。比如古代中国的封建皇帝实施重农抑商的政策,于是很多行商的 “纳税人” 就没有什么权利。有些朝代的科举制度中,中举士子的家庭可以免税免田赋,他们不交税,也有更多的权利。反而真正交赋税的农民,没有那么多权利,只能依靠前者(士绅)。这就是因为封建皇帝依靠士绅阶级,形成权力联盟,将权利优先分配给自己。
为什么现在喜欢说 “纳税人权利”?因为我们的社会是资本掌控权力的。掌控权力的资本家希望实施按资分配的制度,所以一切用金钱数量衡量,包括人的社会权利。所谓的 “纳税人权利”,背后的逻辑还是 “资产权利”,因为收入多的人,纳税才会多。纳税多少其实衡量的是背后的资产和收入,而资产和收入决定了权利的多少,社会地位的高低。这就是 “纳税人权利” 的真义。
作为主张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者,我们不应该承认纳税人权利。我们应当承认劳动者权利。社会主义制度中,权力来自工人和农民等劳动者,实施按劳分配的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作为国家的主人,拥有权力,并按照自己和他人劳动的多少,赋予自己和他人相应的权利。
资本家用偷换概念的方法,用 “纳税多少和劳动量挂钩” 哄骗劳动者,让他们把劳动者权利替换为纳税人权利,承认纳税人权利。然而,一旦劳动者上钩了,承认了纳税人权利,资本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纳税人权利再和资本增殖收益的纳税挂钩,变相消解了劳动者的权利。只有当资本增殖的收益远不如劳动收益时,劳动者权利才能和纳税人权利挂钩。在资本增殖收益远大于劳动收益时,纳税人权利就变成了赤裸裸的资本权利、资产权利,变成了按资本配社会资源的借口。
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增值收益指数增长,而劳动收益和劳动者的年龄、体力、精力、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挂钩,不可能指数增长。所以随着资本不断集中,资本增殖收益必然会超过劳动收益。无产阶级承认纳税人权利,就是变相承认国家权力来自资产阶级,必然导致社会分配从按劳分配转为按资分配。
我觉得他在内涵南山必胜客
这样的 “纳税人权利” 观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如果公民只有纳了税交了钱才能行使权利,那么中国数亿农民,在取消了实行数千年的农业税之后,就不能行使公民权利了吗?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西天发现近些年的香火越来越少,就派阿傩去查是为什么?走访了一圈发现,是因为最近很少给信众心理辅导,连那些廉价的心里安慰都不做了,就是让他们交完香油钱就赶紧滚蛋,导致了很多信众不来烧香而是去自学心理学了。
阿傩为了挽回损失,发表了一篇雄文:
已经有些年头了,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他们的所谓 “信众权利”。面对各种祈祷,他们总是说:我们是香客,我们烧香、拜佛、捐庙,我们有权获得心里安慰。
信众获得安慰,包括对教义的了解、参与听法,是基于普度众生的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上香,不是说非要上了香捐了钱,信众才能行使权利。正相反,一些无神论群体,还要有相关的教义来保障他们也能得到超度。以为上了香捐了钱才能行使信众权利,是对教义的曲解。
上香是信众应尽的义务,而不是获得安慰的前提;上香是信众的构成要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要素。一些人上了香捐了钱,如果看了别的教,西天同样可以禁止其信众的权利。如果以为上了香捐了钱,就能得到心里安慰,西天不就成你家开的了?
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信众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信众“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大户权利观和居士权利观。西天是无差别对待所有众生的,所以众生无论是不是能从寺院中得到安慰,都需要上香。不要以为自己虔诚、捐的钱多、磕的头多就能拥有更多安慰,你们需要做的就是倾其所有,然后静静的等待上天的安排。
说的很对啊,有啥不对的。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也有应该被保护的权利。
但是纳税的义务和公民权利没有直接关系。
打个比方,我从出生起,吃的是走私的奶粉,穿的是走私的衣服,那我到了 7 岁的时候,能不能享受义务教育法赋予我的上学的权利呢?
公民权利和纳税义务,只在宏观上具有必然联系,即全体公民作为一个主体,普遍纳税,才能支撑起国家体系的运作,才能保障普遍的公民权利。
而精确到个人,并不存在纳税和权利的直接联系关系。
政府花几十亿修个红色主题公园怎么啦?平均到每个人头上才几块钱?纳税人!滚你妈的蛋!纳税人就有权指挥政府吗?少拿纳税人来说事,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说我是纳税人我干啥干啥的……
这个教授的逻辑学水平约等于中学生,还是数学水平比较差的那种。
众所周知,逆否命题同真假,单纯逆命题或否命题为假不能推导出原命题的真假。
原命题:纳税人 是 有公民权利的人
否命题:纳税人 不是 有公民权利的人
逆命题:有公民权利的人 是 纳税人
逆否命题:没有公民权利的人 不是 纳税人
好了。
这个教授试图用: 不是纳税人(穷人) 是 有公民权利的人
来反驳原命题:纳税人 是 有公民权利的人
这属于用否命题来推导原命题,逻辑是不成立的。
至于这个教授的另外一个例子:被剥夺公民权利的人,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国只有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剥夺公民权利一说。另外,被送到监狱服刑的人,本身也不是纳税人。不构成反例。
强烈建议以后所有的大学将逻辑学当成必修课。
这位教授是不是把交税和上贡这两个概念搞混了?文章逻辑看起来既矛盾又混乱,言论愚蠢到不知道是认真的还是在反串
就算你写不出稿子,报纸还是得照样发,那就只好随便找个稿子来充数了
充数的稿子要求如下:
好像说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好像说的很对,又好像是在放屁
好像态度认真,又好像纯粹应付
这个新闻最美好的真相莫过于是小编作者水平太烂,
然而恐怕小丑并不是他们。
我的青春应该已经过去了,可以感受到岁月衰老的影响,胃病纠缠着我可以从自己嘴中感受到腐烂的味道。
事物都是会腐烂的,它需要医治,它需要死亡,它需要牺牲。
但是我可不想死,但是意识胃病并去处理还是浪费了很多时间,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身体应该也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病,有些知道一些,有些完全不知。
我大致还是正常的活着,溃疡的胃部需要经历多少胃部细胞的寿命才能等待可能中的治愈呢?
只看了几个回答,感觉有点乱。
引文不长,挺简单的。但是我感觉很多人没看懂。稍微捋一捋,我想并不难缕清楚。
我还是就引文本身说点吧。
不知道是否没人研究,还是没研究清楚,所以该文说的不是很清楚。也许就是因此让人误解?
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该纳税的就要纳税,不该纳税的自然就不用纳税。这就叫依法纳税。
那么,纳税人除了享受公民都可以享受的福利之外,还有什么权利呢?
没了!
你就是享受公民的权利。
至于国家收取的税金怎么花,那是要有国家(人大)代表全体国民提出合理的监督制度,来检查和管理国家税收的支出。
纳税人的权利应该分为整体权利和个人权利,前者就是通过人大制定规则,来管理国家;后者是个人享有的各项福利制度。
所以在涉及到前者的范围内,个人是不能提要求的。也就是不可能让每个纳了税的人都到政府机构里去查账,包括军费开支。
全体公民纳的税构成了全体公民的福利,享受福利的是全体公民,无论是否纳税。
谁有兴趣就去琢磨吧,我真没空。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纳税是义务,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纳税越高,可以行使的权力也可以稍微高一点儿
但是党和政府最聪明的一点,就是只宣传他们一直在奉献,所做的一切都是用爱发电,绝对没拿一针一线,刻意淡化纳税这一概念,所以绝大多数人只知道普通人只交个税,买 iPhone 有增值税,买进口东西有关税。没交过个税不买 iPhone 就是没纳过税。
所以有很多人在觉得政府有地方做的不合适要行使一下权利时,转头一想我没交过税,很惭愧,对不起国家,所以就没资格说话,只能点根烟消愁。殊不知这根烟光消费税就有 56%,不对,他们抽不起那么贵的烟,他们只抽得起消费税 36% 的烟
我也是出过几次国才知道有消费税这种东西,买房子后才知道办房产证要交契税。我很讨厌别人骗我,我现在这么反动就是因为有人刻意隐瞒了很多,通过隐瞒来让我对你感恩戴德,我不交保护费你保护了我我会感激你,你让其他人以其他名义来替你收保护费,还想让我感激你?恶心!
收税就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大家都是明事理的人,也知道国家发展需要很多钱。又当又立只会让我更讨厌你
这张图是我 18 年去看球的时候拍的,一是感慨俄罗斯消费税有 18%,二是感慨俄罗斯的麦当劳加了 18% 的消费税后还这么便宜
现在看到这个深感体制内同行辩论水平及其差劲。
你直接让每年纳了 400 亿的大纳税人小马哥使用大纳税人权力,把每年只纳了几千块还嚷嚷要纳税人权利的小纳税人挨个搞死,以儆效尤。
自然就会有脑子清醒的小纳税人反对纳税人权利了。
否则凭啥纳多纳少权利一样?纳没纳税阶级分明,纳多纳少人人平等?
所以说,中国纳税具有无偿性,纳了怎么花,跟纳税人无关。既不用给承诺也不用给交代。
政务按需要会公开部分税收使用情况,你想问什么,不代表政府有义务回答。
难道你想知道国安今年的业务经费花销情况,政府也要告诉你吗?
首先我们要说清楚什么叫 “纳税人”。绝大多数 8090 后第一次听到纳税人的说法,是在 tvb 的各种港片里。通常就是一个小混混,对着警察叫嚣自己是 “纳税人”,你们没事盘问我属于 “浪费纳税人的钱 “。其潜台词是老子交税养的你们,你们面对的是衣食父母,天然的给自己加了政治正确的 buff。事实上,在西方任何国家,你不要以为你交了税,就可以对公务员吆五喝六,因为你没有不交税的权利。
西方概念里,“纳税人”通常是 “公民” 的另一个称呼。北美独立的口号是“无代表,不纳税”,起因就是英国对北美抽重税,但是没给议会席位。但是纳税等于公民权利这个说法,其实是扯淡的,那么多持签证和绿卡在美国工作的人,交着税,却也没有公民权利。所谓 “公民” 这个概念,又是出自于罗马。罗马人分三等,奴隶,自由民和公民。奴隶什么的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了。公民是指对国家有义务,有权利的人。自由民是对国家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人。公民可以通过立法,对自由民割韭菜,妥妥的压迫阶级。
对于中国来说,这个概念在古代,旧社会,也是存在的。比如宋朝的士大夫,就是公民。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就是分配方案,分钱的时候没有你庶人的事。你理解这一点,你就会明白,现代中国只有人民,没有公民,因为中国内部没有压迫阶级了。
再看这篇文章,迫切想解构抹黑西方制度,又找不到关键的点,属于猛舔邮票正面的那种,每一句话都是槽点。比如:
“公民行使自身的权利,包括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
这句话是不错的,现代政治确实把公民义务和公民权利脱钩了(是好事也不是好事,有的展开了),后面备用。
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其行使权利的前提;纳税是公民权利的构成要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要素。
前一段说的是啥?现在纳税又变成公民权利的必要条件之一了?那么除了纳税还有什么义务,才可以让一个人实施公民的权利?全篇都没回答这一点。
一些人纳了税交了钱,如有其他违法行为,国家同样可以禁止其行使公民权利。
国家不能废除公民的权利,因为 “公民” 是国家的组成。就像宋朝把“士大夫” 阶层给抹掉了,宋朝自己就没了。废除公民资格,是 “依法”,而“法律” 的本质是公民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公民定的。其实作者没想那么多,就是假设每一个要求 “公民权利” 的人都可能是违法分子罢了。
如果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那么富人纳的税交的钱多,是不是就比纳税交钱少的穷人拥有更大更多的权利呢?
交税多少不能决定权利大小,所以交了税就别提权利的事了,没毛病。
由此可见,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纳税人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纳税人“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
终于图穷匕见了,普通人交税哪有什么尊严,公民纳税才有尊严可以谈。国家是公民的国家,不是韭菜的国家。在我们国家,每一个人民都应该有尊严,因为我们是人民的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尊严不是来自纳税。
该叫兽多次提及 “现代政治文明”,同时又大谈纳税人,公民,以及对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到底讲的是“西方现代政治文明” 还是“中华现代政治文明”。我国只要做到国家的主人是人民,就甩了西方一百条街,但是该叫兽竟然用西方的标准来评判我中华的文明,其心可诛。
总结,环球这版面该不会是叫兽买来的吧。如果环球真的需要这种软文,请务必 @我,钱到位,马上给安排,保证够硬。
其实房地产税的出台,对整个社会的环境,都是一件好事,不光能抑制房价这个作用,还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能让大家的主人翁意识更强一些。
大家想想,现在让大家交个物业费,大家都会对物业各种挑剔,觉得物业这不好,那不好的,以后年年都要交房地产税,这可是直接税,大家交税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自己交了税,享受了哪些配套,慢慢的,大家对城市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倒逼整个城市的管理能力越来越高。
那个时候大家都可以昂首挺胸说我是一名光荣的纳税人,既然收了税,就有义务给我提供相应的服务。
分享一个普通人到投资房产,巅峰时实现财产翻倍,后来又都亏完了的事情
现实是,纳税人的权利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某地建关公像,花了上亿,后来被曝光,又花了一笔大钱,把它拆了,一来一去,gdp“亮眼”,但是,纳税人的权利在哪里?
紫光集团,拿了纳税人的钱,买买买,现在要破产重整了,纳税人的权利在哪里?
中国华融,国资投资公司,制造了上千亿的亏损,最后纳税人买单,纳税人的权利在哪里?
成都某区的国资投资,投了锤子 6 个亿,不到两年,被投资的锤子资不抵债,纳税人的权利在哪里?
还有各种骗补的。
纳税人的钱好比唐僧肉,而纳税人的权利做不了孙悟空。
技术上说,这篇文章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归谬用的不对,从 “纳税有权利” 树了个 “不纳税无权利” 的假靶子。其他内容没什么问题。
“纳税人”的这个说法,显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内的产物,它是基于 “社会契约论” 而形成的一个概念。政府的权力是公民让渡的、财政支出是公民纳税而来的,人民是业主,政府是人民请的管家,我作为纳税人当然很 nb,政府不太 nb 的时候甚至还能破产。
但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显然不存在什么 “社会契约论” 的哲学基础,我们基于中国化的马主义,形成的一套理论里,用的什么关键词呢?社会分裂的结果、缓和阶级矛盾、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 所以在哲学上,我们国家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是一种 “历史的必然”(至于如何一个必然法,相信它比证明它更重要,“信仰高于理性”),国家是来拯救万民的(因为如果缺少“国家” 这种凌驾于社会的力量,社会就是分裂的、冲突的,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这一点其实和霍布斯的观点比较接近)。
因此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不是 “接受让渡”,不存在国家 vs 人民的二元分裂;国家是抽象的 “救世主”,对人民的统治是单向度的,权利义务不是契约中约定的,而是救世主确定的。俺么救世主难道还要跟你谈条件吗?当然不会。
但进一步,在伦理上,我们会将这一抽象的救世主,更为抽象的拟化为 “人民的意志”、“人民的选择”,并且为了弱化国家的暴力色彩,在伦理和话术上,将国家机关拟化为 “人民的公仆”。但这更接近于一种宣传技巧或社会心理学层面的技术,它是撒在面包上的糖霜,主要是点缀作用。
乐了
纳税人不满的原因——○○收钱不干事
反驳——不纳税,纳税少也有权益
这一手乾坤大挪移耍的叫一个妙啊!大部分人的不满是老爷们骑在普通人头上,你把这不满写成了普通人对更加穷的普通人纳税少还享受差不多权益的不满……
但是就是权益也不一样啊,教育…… 医疗…… 这些玩意地域分布不均也是实在的啊,纽约和纽约郊区的分布都不均。没钱人读公办垃圾学校,社区大学,当垃圾人,有钱人给孩子读私立学校,补课…… 这差距可大了!
没错,我说的就是美国。毕竟我国已经全面小康,禁止补课,而且是工…… 啊不,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不存在不满的。
很多人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毕竟在美国等境外势力的反复攻势下,我国舆论阵地依然沦陷,很多人都认为国内有地方不如国外。这种思想要不得。
中国人,我们要自信!
任何税的最终承担者都是 “消费者个人”——只要买东西,就是在纳税。
如果 “花钱买服务” 不成立,“税”和 “保护费” 又有什么区别?
“纳税是老百姓的义务,收到税后怎么花,又不关老百姓的事” 这种思想的背后,隐藏着四个大字 “君权神授”——因为是 “神授”,老百姓自然就应该 “别废话,拿钱来”。
因为富人能吃到更多的肉,所以所有人都不许吃肉?
公民有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权利主要包括选举、监督等政治权利,和享受福利、受到保护等。义务则是纳税和服兵役等。
在这里,公民这个词,是指公民的群体,而非个人,这看起来像是 “公民作为一个整体,和政府签订一个协议,公民群体负责政府的开支,而政府受公民的监督。” 这就是社会契约论的简单注解。而不是公民每个个体与政府签订契约,比如,虽然个人纳了税,但你投的那个人,可能不会入选。因为最终的结果是公民群体投出来的。再比如,美国高院的判例显示,警察不对具体个人的负责。
同样,义务也一样,纳税是公民群体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只要他是公民,那无论他有没有纳税,纳了多少,他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那么,他就是和其他纳税人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
所以,这篇文章把公民群体和个体混肴、偷换,然后以纳税多少来确定权利,妄图把每个人给剥离、然后和总体对立,进而把每个人的权利剥夺,是明显的胡说诡辩和居心叵测。
当然,以上只能说,写这篇文章的人心术不正。但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再看一下,就另有一番场景了。
首先,作者的根基在,一些 “难以纳税” 的人,和“农业睡取消后的农民”。那么,请问一下,后者现在没有纳税吗?而难以纳税、不纳税的人,在中国存在吗?中国的税务中,个人所得税是很小一部分,而消费税、增值税规模比所得税要大很多。一个人,别说是农民,就是乞丐,只要他买一瓶水,他都要交税。所以在中国,根本没有难以纳税的人。
而同时,顺着作者的思路,纳税多的,可以获得很大的权利,请问,这些人,所有纳税的人权利是什么,在哪里?政府每年的税收和各种财政收入,每年都跑赢 GDP。其占比在世界也是首屈一指的,那对应国外的选举、监督等政治权利,还是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福利,哪一项比国外好的?还有如高速公路、水、电等公共设施,又比国外的便宜的?记得,这些都是由税收支撑,或者由 “全民所有” 的国有企业来主导的。
再顺着作者的思路,同样的纳税人,一个在山东、河南,一个在北京、上海为什么他们的权利会差别那么大?那些直接创造税收和价值的人,为什么其医疗、养老保险反而没有行政事业单位的人更好,为什么社会保险分事业、城镇、农保?国家户籍、福利、高考带来权利差别,怎么和纳税无关?
以上,我不相信一个教授会不知道,因为文章的论调既没逻辑和事实支持,也充满各种漏洞,这种既蠢且坏的文章,显然和作者的教授身份不符合的。所以,我只能把作业想象成一个真正的仁人斗士,甘愿用自己的智商和良心的代价,来唤起公众对公民权利和公平的思考。
向伟大的教授致敬!!
我和朋友看了此文章第一反应就是: 此报莫不是疯了?
有的人,念念不忘:
〔你是不是配当中国人〕。
=
中国人民是缺少工业社会的剥削认知,
但中国人民比其他人更懂识别歪理邪说的伪装。
1949 年,宣布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
有的人就换一种方式:你配当中国人吗?
=
♦确实,纳税不算什么贡献。
社会主义国家讲究消费平等,不讲贡献平等。
★让我们忘掉纳税,开始讲消费平等吧!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
![](data:image/svg+xml;utf8,)
绝不是要批评包括点赞第一答案作者在内的广大关心国家命运社会前景的人民群众, 只是对这个问题就事论事。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首先,我们要知道中国的政体构建和政治理念主要是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区别于英美的孟德斯鸠分权思想和洛克的政府论。
卢梭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出发,认为国家权力是公民让渡其全部 “自然权利” 而获得的。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保障。权利不是来自于国家的恩赐,而是国家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权利应当是权力的本源,权力是巩固、捍卫权利而存在的,没有了权利,权力也就失去了存在之必要。公民权利是“天赋人权”,是自然形成的,没有为什么。(这种哲学问题我实在解释不清楚 ==)
然后我们说回 “纳税人权利”,首先要明确的是纳税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先天的义务。很多人在这个地方容易产生误解:既然纳税是义务,马克思说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那我就有纳税人权利,所以就会产生点赞最多的答案的 “纳税人出资供养了政府,政府对纳税人提供公关服务是自己的义务”(应该是’公共服务‘)。
上面的推理看上去顺理成章吧? 但是忽视了一个问题:权利和义务不是同时产生的,有些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纳税就是一种先天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先有义务再有权利。上面有人提到了,美国曾经提出过 “无代表,不纳税”,这个观点也是把纳税作为先天义务来对待的,强调的是“要有代表”,既然承认了这一点,就不应该执迷于“纳税人权利’,应该要求的是” 公民权利 “,纳税人权利” 是一个法律概念,和 “公民权利” 这样的政治概念是不一样的。
环球这篇文章的本意应该也是这样,只是举的例子不是非常恰当。大家要追求的应该是” 公民权利 “,就是这样。
如果说,文章认为农民不纳农业税也应该有说话的权利,那么文章不应该支持农民——以及每一位公民——都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吗?
为什么结论会是要限制一些人的权利?
没明白这个逻辑。
上面这个标签,不纳税之前 42.7 纳税以后接近 50
这是歧视农民和贫困人口吗?农民和贫困人口怎么就不纳税了,难道农民和贫困人口购买商品免增值税,增值税是财政主要来源。
农民贫困人口买烟免除,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
农民购买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的增值税不是税?
缴最大税种的人,竟然被说不是纳税人。
增发货币贫困人口和农民不买单。(RMB 税)
媒体应该加一句小心打纳税牌。
已阅,犬腚不畅。
内容是不存在太大问题的,这个标题就很惹人恼火。
相比于纳税人这个概念,我觉得在我们国家大家都几乎用错了,因为我们国家还存在一个负税人的概念。
何为负税人?
企业要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其来源于成本而不是利润,虽然说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来划额的,但利润终究要来源于卖出去的产品所换来的钱。
所以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企业要交的任何税,消费者在消费其产品时 消费价格中已经包括在里面了,也就是实际上是消费者在帮企业缴税。即消费者交税 企业负责把消费者所交的税一起上缴上去。
企业是纳税人,消费者是负税人,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词叫做转嫁成本。
所以,消费者 = 群众 = 负税人 = 实际上的纳税人。 是没有问题的。
但就不允许 负税人 = 纳税人 ,真是奇了怪。
算了,不写了,反正也没人看。
这种文章不用看。
直接问候他家人就行。
你可以上台。
是因为我们有协议。
我向你让渡权力。
你需要为我提供服务。
我不交钱你都的替我服务。
你现在想光收钱不办事?
门都没有。
它是不是疯了?
实在想不懂为什么这样的文章也会被喷,而且喷得乱七八糟。
这篇文章旨在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是在提醒大家警惕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主要是害怕中等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跟资本家达成共识,甚至形成极度扭曲的价值观——谁纳税多谁说话权大。
这都能被喷?迷惑啊。
尤其是某个高赞的回答,他喷的理由居然是 “现在就是谁纳税多谁话语权大”。
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说我们要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就是在批判这种情况,然后你用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来喷这篇文章?什么情况?大家观点立场是一致的啊。为喷而喷啊?还是说你觉得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就不能批判了?就不应该引导大家纠正了?或者你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合理的?
我觉得这篇文章三观极正,所谓的 “纳税人权利”,就是错的,是应该被批判和要求改正的。因为“纳税人权利” 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权利,我们应该追求的是纳不纳税都权利平等,纳多纳少权利都平等。
纳税不是贡献,是义务、是财富再分配,跟权利无关。
这都是西方内宣的骗局,结果误伤了国际友人。
现实来说,无论在哪个国家,你交多少税都不可能得到你以为的 “纳税人权利”。这和“顾客就是上帝”,“为人民服务” 是一个道理,从具体细节上经常也达不到大众心中的标准。
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额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地位。
从贡献度来说,纳税多,说明收入多。说到底还是谁有钱,谁就有社会地位。这确实很资本主义。可有钱多,还偷税漏税多呢。
从受尊重来说,这都是虚的。在中国本事又穷的人社会地位最高,像学者;服务社会的基层人员舆论上社会地位高,现实中社会地位低;明星有钱,舆论社会地位低,这都找谁说理去?
而事实上,即便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又能实际靠自己交那点税干什么?要求什么呢?无非是叫起来大声,自己爽而已。真正有人替你解决事情的时候,也不会问你交了多少税。相反,当你衣食不饱,他们反而会给你送钱。这在疫情期间很常见。
现实中有很多听起来伟光正的荒谬逻辑,不要听了就上头,生活还是要务实和脚踏实地。
小编毕业了吗?
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纳税了?
间接税不是税?
前几天和政府的领导朋友一起吃饭,领导指着我说的一句话算是惊醒了我:你即使一年做到 10 亿以上又如何?一年能交几个税?咱这里最牛逼的企业一年才交多少税?一年交个 1 亿算可以了吧,我卖 10 亩地不就全回来了?我稀罕你交的这点税?你少来说你要什么纳税人的尊严和光荣了,爱交不交,反正也不差你的,我们的任务是卖地、卖更多的地、卖更贵的地!
理论上,公民享受权利,不论是否纳税,纳税只是义务,并不对应任何权利。
例如墨西哥工人在美国虽然纳税,却不享受美国公民权利,而美国公民即使不纳税,也享受公民权利。
然而在现实中,我国纳税人,例如民营企业家,房东享受的权利太大了,不纳税人,例如工人,农民享受的权利却太小了。
纳税人没有权利,要讲讲公民权利
我去,这答案区也是蔚为大观。
你们在扯什么呢?
有人说义务权利?缴税是义务,所以你就要主张权利?
你搞清楚,你是已经获得了在国家秩序体系当中获得利益的权利,所以才要承担回馈的义务。
因为义务,所以要权利~
就按你的逻辑,那么你要跟谁要权利?你当然要向享受了你的义务的主体索要权利。
你跟谁尽义务?谁享受了你的义务?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收的税款,最后还是要用于全体国民,那么是谁享受了你的义务?是全体国民,是你自己。你跟你自己随便要权利呀。
所以你是要主张,你尽的义务都排他性的归属于独立于国家整体的国家机器私有?就是国家机器任意、私自、自主支配你尽的义务?如果那样的话,你当然应该跟国家机器要权利。但是,国家机器私自享受了你尽的义务了吗?人家把钱花在包括了你的整个国家身上,怎么还亏欠了你了?
缴税是果,不是因。是个对既有获得利益的反馈,而不是对未来的什么 right 的定金!
=====================================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很简单。那就是,你纳税不是为了获得什么,不是在买什么,而是因为你自社会体系当中获得了利益,那就要反馈之。你纳税,是因为你已经获得了利益,而不是给什么东西下定金、付货款。
国家体系行使职能,不是因为你纳税了,国家体系对于每一个国民都尽同样的、一视同仁的职责,不因谁纳税多就得给更多的照顾,不因谁纳税少就爱答不理,更不因谁不纳税、甚至需要国家倒贴钱就弃如敝履避之唯恐不及。
国家体系尽自己职责,只是因为那是他的职责。
你纳税,只是因为你自己已经获得了利益。
这是两条线,互相独立的两条线。
再有,你缴纳的税金,既然已经是税金,那么如何支配,就是国家机器的完全自主事务,在支配国家的财政收入的这件事上,可跟你没关系,那有专职之人行权、担责。你最多可以建议,否则可别掣肘。
同理,你付出去的货款怎么花,跟你没关系;你付出去的租金怎么花,跟你没关系;你老板给你的薪金怎么花,跟你老板没关系。
一件事谁做主,分清楚了。
一个拓展题目:
一个不能纳税的人,国家应该如何处置?
一、花钱、投入资源教育他、培训他,让他有一技之长,让他有一技之能;
二、任其自生自灭。
就是一分税不交,公民也有权力监督政府。政府天然不具有任何权力,政府的权力是每一个公民让渡给政府的,所以公民监督政府的权力没有任何前置条件。
《环球小报》动不动就逻辑混乱。
既然环球说纳不纳税都有权利,那么权利到底有没有呢?最基本的知情权来说,税务的进出帐目都公开了吗?税收本来的作用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高税负低福利的情况怎么产生的,税收每笔支出是不是要公开,解民之惑。
所以这篇文章的意思是:纳税人应该和弱势群体一样,没有知情权,没有参与权,没有监督权。(觉得这文章是公然诽谤现状,居心叵测。)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欧美 “纳税人权利” 天经地义,国外啥都是私有的, 政府都是给企业资本打工的。
国内确实不一样。土地,国企,央企,教育,医疗,几乎都是国有的。 就连呼吸的雾霾也是国产的。
所以国内纳税人权利,条件根本不成立。
还有一个如果国内推行直接税, 很多人对政府怎么用钱,感觉就不一样了,主张纳税人权利的人就会更多!
偷换概念。
在现代文国家,为了保障人们生而为人的平等权利和尊严,为了对抗对制度化的社会分层。高收入的人纳税,累进税,财产税,通过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给贫穷的残疾的困难的人群,让低收入的人能够维持生活,不必要因为贫穷而像旧社会那样卖儿卖女。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个转移支付的过程中,扶助穷人的财富来自于高收入或有财产的人群纳的税,政府起到的是分配作用。人不可以合法抗税,但是当没有和义务对等的权力,人家可以躺平,从给予社会贡献的人变成接受扶持的人。
如果税收和福利都低,那么这个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就会减弱,富者愈富,穷者愈穷;
如果税收和福利都高,多纳税的人就会放弃努力,成为享受福利者;
高税收低福利,政府就会积存很多财富,用于开发或者度过难关或变腐败,损失的是社会的安定;
如果低税收高福利,大家会过得很爽,政府会长期赤字,失去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
所以所有文明的良性的政府,除了维护在人权上,纳税高低是平等的之外,为了鼓励人们奋斗,为社会多做贡献,会在基本权利之上,给予多纳税的人额外的荣誉,或因其优秀而去竞选议员,在我国通常是纳入人大或政协(主要是政协)。
合法的增加其在社会中的话语权。
对于这些纳税多的人,往往是精英人士,按照儒家观念,修身齐家平天下,人家修身和齐家已经做好了,利用这些人在修身齐家上的经验,来服务社会,本来就是自古以来的治理经验。
在西方往往体现为从绅士到议员,在中国体现为国家通过科举,从社会精英中选拔士大夫。
因为政治本身不能创造财富,而政治家的核心能力是在既有条件下,调和满足各方利益,提高经济的活力。这是一门需要智商和情商的艺术。
一味打压社会精英,不会走向共同富裕,而是会走向” 优秀无用论 “,从而达到共同平庸。
当然了有些媒体的主要市场就是懵懂的群众,懵懂的人越多,他们敛财就越快。
只管自己割韭菜,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我没看懂。
张三说:“我叫张三。”
教授说:“他说他叫所谓的李四,是不正确的。”
这种厕所读物都算不上,没啥评价的
胡锡进你踏马有没有良心?
来做一下阅读理解吧。
文章的立论是要批评 “一些人” 的“纳税人权利” 观:“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交钱了,我们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他们的所谓 “纳税人权利”。面对各种公共事务,他们总是说: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交钱了,我们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文章反驳这种观念的理由是:
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
问题是,说 “纳税人有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等价于 “只有纳税人有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吗?最后竟然变成了“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如此一来,不管说纳税人有什么权利都是错的,因为非纳税人也有啊,为什么你遗漏了非纳税人,你只说纳税人有什么居心?纳税人只有纳税的权利。
模仿文章的逻辑,我们不妨来抨击一下下面的这位球迷
已经有些年头了,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他们的所谓 “球迷权利”。面对各种中国足联赛事,他们总是说:我们是球迷,我们交钱买了票,我们有权知情、失望和吐槽。
球迷行使自身的权利,包括对国足赛事的知情权、失望权和吐槽权,基于现代体育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买票,不是说非要买了票交了钱,球迷才能行使权利。正相反,一些难以买票的弱势群体,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权利。以为买了票交了钱才能行使球迷权利,简化并扭曲了球迷权利的法理基础。
买票是球迷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其行使权利的前提;买票是球迷权利的构成要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要素。一些人买了票交了钱,如有其他违法行为,足联同样可以禁止其行使球迷权利。如果以为买了票交了钱,就能行使球迷权利,那就是把国足和球迷间双向互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同于一种 “供养” 关系,一种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
这样的 “球迷权利” 观将引出一系列问题:如果公民只有买了票交了钱才能行使权利,那么中国数亿白嫖党,在取消了实行数千年的现场买票看球之后,就不能行使球迷权利了吗?如果买了票交了钱就能行使球迷权利,那么富人买的贵宾座交的钱多,是不是就比买普通座交钱少的穷球迷拥有更大更多的权利呢?如果把足联和球迷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看成是一种 “供养” 关系和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那么足联机构是不是就要更多地为 “供养多” 和“花钱多”的富球迷服务呢?
由此可见,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球迷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球迷“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许多普通的球迷不明就里,也就跟着嚷嚷了。这样的权利观和人人平等的现代体育文明是格格不入的,更是和劳动球迷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背道而驰。对这种所谓的“球迷权利” 观,我们应该看清其幌子后面的实质,警惕其在现实中的影响和危害。(作者是猩缰大学人文学院叫兽)
猿标题:猿球时报: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 “球迷权利”
没看出有什么问题啊?
公民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和纳不纳税有什么关系?不会再 21 世纪还有人信 “无代表,不纳税” 那一套吧?波多黎各人可要反了。
不能说山村里的山民或者无人区的游牧民就不享受公民权利了吧?或者生活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就不享受公民权利了吧?
大概十几年前,公司有订阅参考消息,以及环球时报。偶尔看看还是有点意思的。后期开始全世界飞,慢慢就不再看了,包括新闻,门户网站,财经新闻,活活的把一个商科毕业的逼成了理科生,只相信事实和数据。凡是一个大帽子仍出来,没有真凭实据做论点的文章一概不信。
记得有几年去母校隔壁历史系旁听,只要到了唯物主义史观,和唯物主义辩证法,脑子就开始嗡嗡的,下课和先生喝点小酒,谈到此事。他一向话说一半,很多词和大段论据是冯友兰写的,你稍微看看,前后皆然不同的观点,以及周围人的下场就可以知道.
由此可知,屁股是可以大可以小,可以正可以斜,可以全坐,可以半坐。但关键那句话是去年流行的,吃人饭不能砸人锅。那这里谁管饭呢,好像数半天也就是一个管饭的,结果也就是,在这里谁也不要砸锅,给你吃什么就吃什么,别废话。
不管是房价,足球,养老,医疗,教育,三胎,一切都是下面人执行不力造成的,不准抱怨,不准质疑,让你干嘛就干嘛,必须自愿。
这样挺好,到也简单明了,游戏就一个规则,一个主线,一个结局,小时候还认为某些模式是螺旋形上升,现在完全同意了,就是个漩涡啊!
要不是真去过农村,差点信了。原来很久前真有交不出税拉牛拉羊的
地球人 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用脑子阅读
一些人正文没看的就忙不停写了五百字答案。。。你们啊 还要学习一个
原标题:高波:纳税人权利,非你想得那么简单
公民行使自身的权利,包括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正相反,一些难以纳税的弱势群体,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权利。
如果纳了税交了钱就能行使公民权利,那么富人纳的税交的钱多,是不是就比纳税交钱少的穷人拥有更大更多的权利呢?如果把国家和公民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看成是一种 “供养” 关系和 “花钱买服务” 的关系,那么国家机构是不是就要更多地为 “供养多” 和“花钱多”的富人服务呢?
这篇文章再平等,民主不过了,却在知乎被喷的狗血淋头
民主平等 天赋人权 不一直是你们想要的吗?怎么这些东西从环球时报嘴里说出来你们就给否定了
“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
文中最后的这段话 还真是狠狠地把这个问题下的一些答主揪了出来
**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纳税人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纳税人“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许多普通的纳税人不明就里,也就跟着嚷嚷了。
**
某些答主麻烦回答下 你们是在 “兜售富人权利观” 呢,还是在瞎嚷嚷呢
我有时候真的想查查环球时报里面的人,是不是花钱买进去的。
很多时候,真的一点专业性都没有。视频能搞错国家,军事能瞎写,甚至这篇文章的作者对中国税收几乎不了解。
这种被抓包还不止一次了,别说你出去代表中国形象,我都觉得丢人。
真诚的建议国家取消这家报纸。
虽然环时本来就是笑话。
有一说一,动不动提纳税人的权利是什么怪毛病,心理真的没点数。
我们的权利来自于我们是国家公民本身,在于国家和秩序是由我们让渡一部分权利作为代价来构成的。
而不是一点点税就能概括的。
提纳税人的权利,实在抹杀这一点,异化国家的逻辑为买服务,即收了税提供公共服务。
这个逻辑的话,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题在哪?
也就是,当纳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应该比较双方谁交的谁更多。
“纳税大户” 优先。
这是你想要的吗?
…… 毕竟混球时报。
无论是否纳说,都应当享有权利。但是掏钱的都没权利,没掏钱的更不可能有
很多社会矛盾,一打境外势力的牌子,就没意思了喂喂喂,明明是社会内在矛盾,明明是现代性的问题,明明就是科学、法治和人文的必然结果
看了大部分的回答感觉知乎药丸,文章里面把直接纳税人和负税人给区分开,这点暂不评论。另外一个观点是公民权利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通过纳税来购买的。这个观点非常的正确,就是普世价值。你们居然还反对。真是药丸啊!!!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子,那么以纳税的多少定权利的大小是否就合理了?毕竟是你自己定义量化权利的。
如此,是否可以出现类似政治献金这种东西?富人拥有一切,穷人什么都没有。
[01:09:57] 所以,你首先得看清楚,自由主义,它所谓的征税是什么东西?征税跟纳贡是不一样的。为什么英国贵族和资产阶级要为了征税的问题跟国王掐?因为征税不征税是他们说了算的,如果他们说我就是不交的话,国王没办法逼他们交出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自由主义意义上的限权才有意义。我就是不准你收税,而且我说不能收,那你就真的没办法收。而如果你说什么不说什么完全没关系,人家高兴收就收了,那你说这些事情有什么意义呢?这叫做税吗?那显然不叫。这叫贡赋。
[01:10:27] 东方式的贡赋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属于一个共同体,统治者以征服者的身份统治被统治者,被统治者的真实法律身份就是降虏。降虏跟纳税人有什么不同?纳税人就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通过他们的国会议员,可以给你交税,也可以不交税;降虏是,无论有没有形式上的国会,反正只要要钱就得有钱,要命就得有命,所以你说什么不说什么那完全无关紧要。按照秦老师自己的共同体划分方法,那就是说是,英国有它的共同体,而东方专制主义是没有它自己的共同体的。
[01:11:00] 东方专制主义所谓的顺民,是降虏。降虏不纳税,他交的是贡赋。贡赋是什么?贡赋是战利品。比如说是八旗入了关,向你要什么,你敢不给么?不给要你的命。所以,他拿那些东西,他是在征税吗?他不是征税,他是在拿战利品。满洲骑兵在苏州征你的东西,那不是像伦敦的资本家给国王交钱。伦敦的资本家是算过账,该交多少以后,我自己决定该交多少,那才叫交税。苏州人交给满洲人那些东西,那是战利品。那是满洲人通过军事胜利获得的战利品。【和谐】,它从中国社会得到的东西是什么呢?是它征服中国的战利品。没有说是被征服者举着自由主义的旗帜,去跟征服者谈论我们这个共同体征税该征多少。
[01:11:49] 什么叫征税?征税就是阶级协商。我国王带着贵族去替你们资产阶级打仗,你们资产阶级总得买些粮食,不能让我们在前线挨饿呀,双方是一家人。只不过是你负责出粮食,我负责打仗就行了。你不能让我在前线挨饿,我也不能在前面不打仗,让你被别人杀了。这是封建主义的政治原理。贵族负责保护你,人民负责纳税。就是根据这种分工合作的关系存在的共同体关系。自由主义的政治伦理是在这种共同体的环境之内产生出来的。它是不能适用于满洲八旗贵族和广大顺民这种关系的,也不能适用于【和谐】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后两种关系明确的属于征服者和降虏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谈论自由主义是没有意义的。
宪法里我是人民,身份证上我是居民
哪来的公民?
土地财政之下,每一个买房的人都是纳税人,而且其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贡献出六个钱包和未来后半生收入的,以自己的极端痛苦为地方财政作出了不可或缺贡献的人,难道他们不配拥有应得的权利吗?
厕纸报如果不天天整点阴间操作,那还叫厕纸报么?
提到权利我就来劲了,我对大洋彼岸美国公民有啥权利知道的得挺多的,我知道美国人可以投票选镇长市长州长众议员参议员,我还知道美国人投票选的时候往往会附带投票很多公共议题,比如我们州要不要禁黄赌毒。我又知道美国公民选出来的议员,如果在国会没有帮自己选民说话,选民可以直接一个电话打到议员办公室骂到他怀疑人生。
我的权利是打 12345,打过去态度特别好,值得表扬,至于其他的,我们这只强调有,不宣传 how,据说是因为怕愚民太多影响了大好形势。按照以前自干五的说法,你连 how 都不知道,你还是别参与了。
所以,美剧要加强审核,律政类型的不能放进来一丝一毫,奇幻科幻漫改的可以适当来一点。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的一流大学(建设世界一流高校),原 211 高校、国家重点。
这位作者,高波教授。
高波,男,汉族,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文艺学。
学术能力就不评价了,只想提醒这位教授,自己专业外的事情,别参与别发言,要发言先调研清楚。不要连起码的常识都缺乏就在公共平台乱说。
如果告诉教授:
抽一包烟,大概 45-55% 是税;喝一瓶酒大概 20% 是税;吃的盐增值税 9%。
这哥们应该如何自处?
是在不能理解,虽然是文学类教授,西汉《盐铁论》应该知晓的吧?难道一点历史不看?
环球能把这篇文章发出来也是厉害,审核环节但凡有一个有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篇文章是天上人写的天上事儿,不应该在人间发表的。所以只有两个可能:
![](data:image/svg+xml;utf8,)
他说的对,不管公民交不交税,都应该无条件获得政府的服务,有权利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政府。
难道人民不交税,政府就不是人民的政府了吗?
这篇文章写的其实还可以,批评了 “纳税人” 概念背后的资产阶级法权。
但是文章标题本可以是:
知情决策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而非要起一个哗众取宠的:
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 “纳税人权利 “。
是不是挑软柿子捏?
从小到大,我现在才相信有些人真的是单纯,比如写这篇文章的,只是单纯的坏,没有其他原因了。
以为纳了税交了钱才能行使公民权利,简化并扭曲了公民权利的法理基础。
环球时报对 “纳税” 二字中 “税” 的理解狭隘了。
纳税人即有义务交纳税收的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纳税人与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纳税环节有密切的关系。
纳税人与税收实际负担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税种和经济条件的不同,纳税人有时是实际负担人,如个人所得税,有时不是实际负担如增值税。
——维基百科
首先有义务纳税的人不一定真的纳过税: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有可能因为遗产继承或大笔赠予而纳税,但大多数孩子在一岁前都没有纳税行为,但不影响这些孩子都有纳税义务,尤其是如实申报的义务。其次,被免征税的人也纳了税:买的米有增值税。
公民权利的法理基础是他是公民,公民权利给政府划出了 “负面清单”。但不能解释政府能做什么,而政府能做什么主要是依靠纳税权利和纳税义务来作为基础和解释的。
作者明明想强调的是:
拥有权利和纳不纳税没有关系
拥有权利和纳不纳税没有关系
拥有权利和纳不纳税没有关系
这篇文章向表达的是的权利天然拥有和权利理应平等,反对将权利和纳税挂钩,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以纳税为前提,纳不纳税不影响权利的拥有!强调的是一个人不管纳不纳税,纳多少税都具有同等的权利,没有收入完全靠国家救济的人和缴纳巨额税费的商贾巨富具有同等的权利,强调 “纳税人权利” 容易使人觉得纳了税才有权利,纳的税多权利就大。
“纳税人权利”发端于资本主义革命时期,欧洲封建社会,权利世袭罔替,资产阶级没有政治权利,资产阶级在向封建贵族阶级表达政治诉求时,使用的就是 “我给这个国家纳税了,我也应该有权利” 的口号。但是这种口号却恰恰否定了人的权利天然拥有和权利理应平等的合理性。
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历史上,都有过选民财产或纳税额的限制,你没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缴纳一定的税就没有选民权利,而纳税人权利也是在这一时期喊的最响的,一句纳税人权利砍掉了很多穷人的公民权。
底下一堆人高喊 “我们也缴税了,也应该有权利”,好像作者在说纳税者不应拥有权利一样。这么多人支持 “纳税人权利”,那么如果国家把那 6 亿月入 1000 元以下的人所缴的税返还给他们,是否可以剥夺他们的权利呢?
官方媒体堂而皇之的刊登这样的文章,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
1. 环球的大小编辑的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堪忧。
2. 立场。
3. 收钱水文。
无论哪一种,都是需要警惕的。
建议报社复盘一下这篇文章的刊发过程。
这是被编辑篡改了标题吧。通篇看下来没有半点「纳税人没有资格要求权利」的意思,反而是一直在论证说「无论有没有纳税、无论纳税多少都有同等的资格行使权利」。显然是编辑强行安上了一个完全无关的标题。
什么都可以谈,没有什么不能谈的。
文章的论点是,政治权利和纳税人与否,纳税无关,是公民,即使不纳税,也有权利。农民的例子是举例不当,农民也是纳税的,但是不影响论点。
这有部分道理吧。
纳税是公民义务,而取消农业税,也不能说农民对国家没贡献,毕竟国家还是主要用的本国农民粮食。现在这世道,你不提高粮食收购价,再征收农业税,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
所以:不要把取消农业税说成是对农民的福利,农村现在种粮食基本也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饱个肚子,什么情况大家都清楚,农民农村农业,对国家发展工业,对国家建设,是有历史,现实,未来的巨大贡献的,别说的好像是施舍农民似的。
农民没有对不起国家,是国家对不起农民。少拿农民说事。
不提纳税人权利,那就提提国民权利。
我国至少是社会主义吧,社会主义的概念里,国家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吧。如果这都不承认,那就啥都不用说了。
“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其行使权利的前提”
不太懂,就提个疑问,世界上存在天然的义务吗?如果有,如果一个人在大清,那他是否也对大清有义务呢?
不明白这个 6 年前的问题怎么又火了起来,但是我看无论是问题描述中的文章和这个问题下大部分回答都只是在虚空打靶,而最大的问题是完全搞错了 “纳税人权利” 的概念:
纳税人的权利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由法律确认、保障与尊重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纳税人所应获得的救助与补偿权利。https://china.gov.cn.admin.kyber.vip/banshi/2012-11/02/content_2256395.htm
在这个问题下面大部分人所讨论的其实是 “公民的权利”,这个权力的确是与是否向中国政府纳税无关的,就像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纳税,但他们并不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而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即使没有向中国政府纳税,那还是仍然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的。
你买的每一样东西都有税
人人都是纳税人
不是总是有公知说中国有六亿人月收入不到 1000 吗?月收入不到 1000 的到起征点了吗?
这些人连起征点都没到,是纳税人吗?
他们又谈何纳税人权利呢?
强烈支持这个文章的观点!
说两个历史,一中一美。
先说美国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夕,英国因为七年战争造成国库严重空虚,于是绝定对北美殖民地增加以印花税为主的税收,这个时候北美殖民地人民为了避免以后再次随意加税,于是提出希望有北美殖民地的代表能够进入议会,在国会未来商讨北美殖民地相关事情时可以为殖民地发言,但英国议会老爷们不允许北美殖民地的乡巴佬进国会,于是北美殖民地喊出口号 “无代表,不纳税”,然后英国议会老爷们一发火就把北美殖民地的部分自治权给收走,同时向北美殖民地发出通告,议会代表就别想了,给英王交税那是北美殖民地应尽的义务,不纳税就是暴民、叛国。这导致北美殖民地部分人不爽英国本土把殖民地人民当随意收割的韭菜,于是 “波士顿倾茶事件” 爆发,然后英国大军过来镇压北美殖民地,同时惩罚带头分子,采取军管措施,关闭波士顿港口,再然后大家都知道了,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美国彻底独立,200 年后还让原来的爸爸当了自己的儿子。
这个时候我想大家很好奇,美国人不就要议会席位,给他不就完了?伦敦的衮衮诸公就这么小心眼?
接下来我来说说我国的历史,我相信各位就明白了。
明朝时期,因为其特有的税收制度,导致有功名的人以及藩王是可以免税的,本来这个制度是为了优待读书人出发点非常好,在朱元璋以及朱棣时期的执行力也很到位,藩王也没有太多的田地,没啥空子可以钻,但过了中期之后,大明王朝内部管理开始混乱,地方上开始出现了挂地避税,越往后走越来越严重,同时还有一个土地兼并 DEBUFF 加持,到了崇祯朝时候,掌握朝堂的衮衮诸公与地方藩王几乎掌握了天下一大半的田地(免税),这对于明朝这个靠农业税维持的王朝简直就是灭顶之灾,辽东后金、陕西匪患都需要大量资金来填窟窿,明朝后几任皇帝也不是没想过商业税,但直接被衮衮诸公以不合祖制给否决了,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只能对普通老百姓加税,但对老百姓加税,老百姓也没活路,他们的声音传不到朝堂,于是要么被土地兼并,要么跟着李自成造反,然后大明王朝就没有然后了。
这时你把大英比作大明,伦敦的衮衮诸公比作大明的衮衮诸公,法国比作后金,北美殖民地比作大明自耕农。
然后你就明白了,所谓纳税人的公共服务等权利都不是核心,参与制定税收的权利才是最核心的权利,如果多一个人参与,那么其他人已经参与的人就必须让利,无论是伦敦还是江南的衮衮诸公有谁愿意多交税呢?
真不好意思说大实话了!
说的很对啊,你以为你交了税就能行使公民权了?做梦吧
义务的时候,总简单多了吧?
提了问题又不让我回答,这让我很难办啊。
既然回答几次删几次,那我就删几次回答几次。
我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1. 企业纳的税不是企业自己创造的,其本质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
2. 富人的钱来源不同,有些来源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有些来自对资源渠道的占有,但归根结底这些钱也是来源于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富人他们交的税里面恐怕没多少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劳动,他们当然不可能拥有比普通人和穷人更多的权利。
3. 纳税不仅仅只有个人所得税,普通人缴纳的最多的其实是暗藏在物价中的消费税。另外,房价本身也是一种变相的税收,买房的人已经用自己一生收入和家庭的好几个钱包来缴税了,而不买房的人也在扣缴公积金——这笔钱如果不能出来自由使用(现在好像可以了),那本质也是一种 “不买房税”。
因此,劳动者主张纳税人权利很合理,这篇文章中的很多内容才是在偷换概念,理论水平连比二流报纸都差之远矣。
最后多说一句,劳动者是实质缴税的主体,但收不上税那肯定不是缴税的人有问题,你要去找 “包税人” 们。
我…… 这文章看着火大啊。
大家的意见是:我纳了税,就应该有公民权利。
被这位环球时报的专家偷换概念,再对民众进行批判:“谁说你纳了税,就可以要求特权了?”
当我看到这种站在民众对立面的专家,毫不掩饰地玩弄文字、偷换概念,在政府喉舌上对普通民众大肆批判时,我就知道 “演砸喽,歪屁股露馅喽”。
这么破绽百出的逻辑本来就不需要反驳。不过是简单的偷换概念罢了,可这文章传达出来的态度值得深思。
当一个人叭叭半天,然后挥着枪喝问:“我说得对不对?”,哪怕他只是排放一个纯生理性气团,我只能说:“您说得对,您说什么都对。” 你呼想要什么评价?这就是我的评价 “您…… 都…… 对! ”
所以,我建议下回发文再隐晦些,逻辑严谨些。屁股歪的别那么明显,不要侮辱观众智商。
我的意见就是:普通民众要仔细研究政府媒体发文,看清官方立场,认清现实,放弃幻想,实事求是。
原文是打引号的话,没啥可喷的。
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扯了那么多年了,全世界谁扯清楚了?
毕竟主编都说了,人人____等于没__。
此文出现在从网上,只贴了个标题和原文链接,被一群右边狂喷。他们都没点进去看,凭借自己的猜测得出大意。上面有几个答案也大抵如此。
环球时报落得如此印象,写篇好文也被喷。也是怪自己以前作孽太多。不过那些不看文就喷的人,也好不到哪去。
美国独立战争的口号是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环球时报落后米国报界 270 年。
有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政党,没有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国家。
只有纳税的义务,权利的不要。
你倒是想很美,美出泡来了
先把在同样影响力媒体上面反驳贵报的权利还给纳税人先再说。
放在前面吧,请不要随意删回答了,何苦呢,
“由此可见,一些人口口声声张扬的所谓 “纳税人权利”,其实是打着赋予普通纳税人“尊严” 的幌子,暗渡陈仓地兜售一种资本权利观和富人权利观。许多普通的纳税人不明就里,也就跟着嚷嚷了。”
资本权利观、富人权力观……. 我就想问一句,这关普通纳税人啥事?你到底是针对特权阶层仗税要利,还是想指桑骂槐暗里表达对普通纳税人没有逼数的不满?
不明就里跟着嚷嚷?你要是这种口气,那我倒要问问了,当普通纳税人对你们这些不称职的人民的宣传公仆们不满意时能做什么?动手不动口?
说实话,我越发觉得我们的主流媒体(不是针对环球,你还没这逼格)的水平是真拉胯,真真正正的拉胯,拉胯到不管什么话哪怕再有道理和立场,一到他们嘴里总能变味!这种水平,是真心的配不上真正在做实事、在谋国谋民的上层,也配不上绝大部分都是勤劳克俭、爱国爱家的普通民众。
这,中国的纳税人大概是最没有权利的
不要争取大部分情况下你不会去行使的权力。
就用这个纳税人监督权来说:
你争取了这个权力,但你要上班,要加班,没有时间行使权力。
有钱有闲的人可以行使这个权力,并以此为自己牟利。
你费心费力争取,让有钱有闲人牟利,自己吃亏。
嚯,雷锋精神。
它大概想说纳税人的权利就是纳税。
恭喜你获得纳税的权利
原本这么简单,它却说没那么简单
那 “纳税人的权利” 到底是这么简单还是非那么简单呢
什么央视青年?
这要表达的意思是不是就算不纳税也必须要能够享受所有合法权利?这是自己人啊
几年前关于 “纳税”“公民权利” 等相关问题的讨论比现在要大胆激烈的多,可参与讨论的人,无论立场是什么,都知道一点,就是消费是有间接税的。
写文章的人但凡百度一下也该知道农民伯伯也是纳税人。
你不说作者名字我还以为是
写的呢
泻药。
9 流媒体的 9 流文章,习惯就好,去看这种媒体不是辣自己眼睛吗?
非要看的话,看到农民不交税那里不就可以直接翻页了吗?
如果过去现在将来都是乞丐,不创造任何有价值产品,也不消费任何产品,那当然不是纳税人,不享受任何权利是有道理的。
但正常的社会人,谁不纳税?谁不创造价值?
环球时报的意思要改名叫人民的名义,
至于人民的名义这部剧如何就不用多说了吧。
啥事人民公敌啊,看见没这就是
纳税人?权利?张扬?以为我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劝记者多读书。我国主要税源是增值税,也就是只要你买过东西就会缴税。
都什么年代了还能写出这种玩意,ta 们的观点真的有市场吗??
人活着就得消费,消费就得缴税。流转税也是税,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我不明白,这个时代是怎么了,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竟然成了一个政府的优点?社会发展的成果不应该全民共享吗?难道由你们 “上层人士” 来决定吗?人们提点需求怎么了?不正当的利益诉求自然有法律来管,你跳出来是想干什么?
文章有几分道理,但这种用几分道理来欺骗人的东西太多了,人间谎言大多如此,也是环球系的常用手段。人间的实话,从来不是说讲的是事实,有理,而是首先要不偏,然后尽量准确全面。
可以批判 “纳税人权力”,但不能故意模糊、消弱公民权力。
故意忽视显而易见的世实,用 “人人平等的现代政治文明”“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这样的空口号,来打压试图用 “纳税人权力” 的说法来争取平等权力行为,偏到地主家了。
倒是说说如何争取真正的 “人人平等、当家做主” 的权力啊!
有权有势的人权利都无法保证,别说底层民众了。
公民
居民
税负
纳税
义务
权利
妙不可言
以前从来不提纳税人这个词就是怕有这个意识,现在不得不提了,果然就这样了,老胡想想办法让这些人知道虽然你纳税了那也是国家养着你,很辛苦的那种。要懂得感恩。
老胡:收到!
一个牲口,妄想还有月例钱!
真是不知所谓!
有这时间还不如给多下几个崽,到时把老的卖了给铁柱娶媳妇!
援疆任务任重而道远
打辩论可以好好学学环球时报
明摆着诡辩
你说东他说西不敢直面问题
纳税人权利不是针对 gov 的吗?
对于企业是消费者权利才对吧。
对于 gov 提要求…… 也正常的吧,不然???
所以这个权利确实没问题啊。市政坏了我交了税,你得给我修好啊。
这是反 D 言论,混球时报扛着红旗反红旗
确实,不纳税也可以享受权利,纳了税却违法乱纪也可以被剥夺权利,但是专家要不要解释一下为什么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却不能行使某些自己的权利呢?
那就让中国纳税人不交税呀!让人家交税,还不让人家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还用得着环球时报你说三道四?
那我可以选择不交么?
5 年前的问题又被推上来了可还行
一个孩子,从小时候的乖巧懂事到叛逆期的嚣张跋扈,这里面不光是孩子的责任,也有家长的责任,不过我觉得很多孩子之所以敢叛逆是因为家长太温柔了没打过孩子
这文章有什么问题吗?纳税和公民权利是两码事有什么问题吗?
我觉得说的挺对的啊
不会还真有人以为是纳税人养活了客体吧
不会还真有人以为纳税就能换来权利吧?
不会还真有人以为自己交了点钱就能对收钱的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吧?
…………
………
……
之前我就是这么以为的
这就去自首
很简单。财政学中,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大家提权利,想聊的是偿还。文章提的是非直接。属于牛头不对马嘴。
过于简单化也不行,如果纳税 = 公民权利,那么纳税多 = 公民权利大,这不就退化成资本主义了?
_虎威太岁_是满讲道理的,经典台词很经典:
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我和你讲道理,二是_你听我讲道理_
高举《血酬定律》的大旗,批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非常有现实主义精神。
我觉得环球时报说的有道理,在中国就应该尊重中国的传统,按照中国的规矩来。如果有人不喜欢中国的规矩的话,那就用脚投票就好了。同理,环球时报的观点自然也不适用于我们美国。
跟《坚决防止落入 “福利主义” 养懒汉的陷阱》的作者是同一个人吧
没有经济学常识和政治理论基础的 “人文学院教授”
当然,作为教授还是很有 “政治” 头脑的!
不说其他的,有纳税的义务,对应就有公民权利指的是有义务,换句话说,就算一分税不纳,但是有这个义务在,你就拥有权利。就像依法服兵役也是义务,但不是每个人都要服兵役。
环球日报水平堪忧,恐怕连宪法都没翻过。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既然有义务,那就有权利。这有问题?
不要学习某方错误的那套,不走邪路是吧。
老调调。
我们关注的是有跟没有,不是多少。
老胡这盘子质量不太行。
你的工资有个人所得税
你买的商品、吃的馆子都包含了税
每个人都在交税,关心税收怎么用恰恰是主人公意志的提体现对国家的关心
写在初中高中课本的东西
拍上边人马屁而已
三流法盲小报
义务和权利,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环球时报是在打算挑战法律了
我觉得说的挺好的,比如下面这一段,就说的非常正确。
农民确实很少行使应有的权利,富人确实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利,国家机构确实为富人服务的更多。。
那个反问不显得很蠢吗?你跟我说马云和一个普通农民能行使的权利一样?
写的那些认同 “社会契约论” 的人不开心。
写的那些认同 “无代表不纳税” 的人不开心。
这种写法,我觉得还行。
为什么还行?
因为再这段话:公民行使自身的权利,包括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
实际上这等于是另起炉灶,建立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公民之所以拥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仅仅因为公民本身就是现代政治体系的一部分。换而言之,人只要出生在现代政治文明之下的地方,天然的拥有了这些权利。
至于法律规定的缴税义务,实际上只是法律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与法律义务对等的法律权利。并不高于因生而为现代政治文明之下的人的权利。
所以,怎么说?
我觉得把,反对这种说法的人,基本是老公知那一套理论走火入魔,脑水失调。他们可能从没想过。现代政治文明下的政治权利,因你是人而获得。只要你是个人就行。
这还不简单,还不直接。美国吹宪法吹什么?吹天赋人权。为什么吹这个?因为门槛低啊。就好像入基督教洗一下就行,入犹太教要割包皮。哪个好推广?
现在环球直接说了,只要生在一个现代政治文明的时代,也就是当下的中国。你就有权利。你不用再画蛇添足的论证你有法律上的权利。法律是可以改的,但是生与这个时代的权利不需要说法律,你天然的就有。
然后一帮人再说环球胡说八道。大谈权利为何物?是怎么样用钱换到的。
呵呵
动不动就拿纳税人的身份声张权利的,挺大脑残疾的,你有理哪怕不纳税照样可以声张权利。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纳税人带赛的话,那么是不是纳税多的,就是公务员的大爷?纳税少甚至没钱纳税的,是不是就没有权利了?这不就美国嘛!有钱社区房产税交的多的那叫一个安全,干净。穷人社区房产税交的少的那叫一个危险,脏乱。没钱交房产税,甚至得去流浪,喔,我明白了,张嘴闭嘴纳税人的,是精美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啊!
![](data:image/svg+xml;utf8,)
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是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斗争的焦点。列宁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毛主席号召全国搞清楚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也正是为了使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搞马克思主义,不搞修正主义。
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
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空前巩固,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当前,全国人民斗志昂扬,下定决心,要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在这个过程中,以及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能不能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关系我国发展前途的头等大事。现实的阶级斗争也要求我们搞清楚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毛主席说:“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 少数人搞清楚不行,一定 “要使全国知道”。搞好这次学习的现实的和长远的意义,怎样估计也不会过高。
早在一九二○年,列宁根据领导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实践经验,尖锐地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新阶级对更强大的敌人,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最奋勇和最无情的战争,资产阶级的反抗,因为自己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它的强大不仅在于国际资本的力量,不仅在于它的各种国际联系牢固有力,而且还在于习惯的力量,小生产的力量。因为,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小生产,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列宁指出,这个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是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列宁反复地强调说,不对资产阶级实行长期的全面的专政,便不能战胜资产阶级。列宁的这些话,特别是列宁自己加了着重号的那些话,已经为后来的实践所证实。新的资产阶级果然一批又一批地产生出来了。他们的代表人物就是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这些人的出身一般都很好,几乎都是在红旗下长大的,在组织上加入了共产党,又经过大学培养,成了所谓红色专家。但是,他们是资本主义旧土壤产生出来的新毒草,他们背叛了自己的阶级,篡夺了党和国家的权力,复辟了资本主义,成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头目,做了希特勒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这个 “卫星上天、红旗落地” 的历史经验,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在决心建设强大国家的时候特别不能忘记。
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国仍然存在危险。因为不但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念念不忘侵略和颠覆我们,不但老的地主资产阶级人还在,心不死,而且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正象列宁讲的那样每日每时地在产生着。有些同志说:列宁讲的是合作化以前的情况。这显然是不对的。列宁的话并没有过时。这些同志可以读一读毛主席一九五七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主席在这部著作中,具体地分析了我国包括合作化在内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取得基本胜利以后,仍然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仍然存在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毛主席总结了列宁以后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经验,系统地回答了所有制改变以后出现的各种问题,规定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和政策,奠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基础。十八年来的实践,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证明了毛主席提出的理论、路线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毛主席最近指出:“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 为了加深对毛主席指示的理解,让我们看一看我国所有制变更的情况,看一看一九七三年各种经济成份在我国工、农、商业中的比重。
先说工业。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九十七,工业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三,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六。集体所有制工业占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三;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二,总产值的百分之十四。此外,还有人数占百分之零点八的个体手工工业。
再说农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中,耕地、排灌机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拖拉机、大牲畜的百分之八十左右是集体所有的。全民所有制的比重很小。因此,全国的粮食和各种经济作物,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集体经济生产的。国营农场所占比重很小。此外,还保留着少量的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再说商业。国营商业占商品零售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二点五,集体所有制商业占百分之七点三,个体商贩占百分之零点二。此外,在农村还保留着相当数量的集市贸易。
以上数字可以说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在我国确实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不但全民所有制的优势有很大的增长,而且在人民公社经济中,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比重也有一些变化。以上海市郊区为例,一九七四年公社一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上一年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一,上升为三十点五,大队由百分之十五点二,上升为十七点二,生产队由百分之五十六点七,下降为五十二点三,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由于这二十五年来,我们逐步地消灭了帝国主义所有制、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封建主义所有制,逐步地改造了民族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社会主义的两种公有制逐步地代替了这五种私有制,可以自豪地说,我国的所有制已经变更,我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已经基本上挣脱了私有制的锁链,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已经逐步地巩固和发展起来。四届人大通过的宪法,已经明确地记载了我们取得的这些伟大胜利。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所有制方面,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常说所有制 “基本解决”,也就是说还没有完全解决,资产阶级法权在所有制范围内,也没有完全取消。从以上数字就可以看出,在工、农、商业中都还有部分的私有制,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并不都是全民所有制,而是两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在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方面还很薄弱。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在社会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法权在所有制范围内已经不存在了,是指的全部生产资料已经归整个社会所有。我们显然还没有走到这一步。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要忽视无产阶级专政在这方面还有很艰难的任务。
我们还必须看到,不论是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都有一个领导权问题,就是说,不是名义上而是实际上归哪个阶级所有的问题。
毛主席一九六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说过:“看来,无产阶级大革命不搞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过去领导工厂的,不是没有好人。有好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都有好人,支部书记有好人。但是,他是跟着过去刘那种路线走,无非是搞什么物质刺激,利润挂帅,不提倡无产阶级政治,搞什么奖金,等等。”“但是,工厂里确有坏人。”“就是说明革命没有完”。毛主席的这段话;不仅说明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而且使我们比较清醒地认识到,所有制问题,如同其他问题一样,不能只看它的形式,还要看它的实际内容。人们重视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这是完全对的。但是,如果不重视所有制是形式上还是实际上解决了,不重视生产关系的另外两个方面,即人们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形式又反作用于所有制,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且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则是不对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是否正确,领导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决定了这些工厂实际上归哪个阶级所有。同志们可以回想一下,一个官僚资本或者民族资本的企业,怎样变成社会主义企业的呢?还不是我们派了一个军管代表或者公方代表到那里,按照党的路线和政策加以改造?历史上任何一种所有制的大变更,不论是封建制代替奴隶制,还是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都是先夺取政权,再运用政权的力量大规模地改变所有制,巩固和发展新的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资产阶级专政下产生,更是只能如此。占旧中国工业百分之八十的官僚资本,只有在人民解放军打败了蒋介石以后,才可能加以改造,归全民所有。同样,资本主义的复辟,也必然是先夺取领导权,改变党的路线和政策。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不就是这样改变了苏联的所有制吗?刘少奇、林彪不就是这样程度不同地改变了我们一批工厂企业的性质吗?
还必须看到,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毛主席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毛主席指出的这种情况,短期内还改变不了。以公社、大队两级经济发展较快的上海郊区人民公社为例,就三级所有的固定资产来看,公社占百分之三十四点二,大队只占百分之十五点一,生产队仍占百分之五十点七。因此,由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过渡到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再过渡到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单就公社本身的经济条件来说,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就是过渡到以公社为核算单位,也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因此,在短时间内,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不会有根本改变。而只要有这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按劳分配就是不可避免的。由于 “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城乡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新资产阶级分子的出现,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加限制,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就会更快地发展起来。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我们在所有制改造方面取得了伟大胜利,决不能因为进行了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放松警惕。必须看到,我们的经济基础还不稳固,资产阶级法权在所有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取消,在人们的相互关系方面还严重存在,在分配方面还占统治地位。在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有些方面实际上仍然被资产阶级把持着,资产阶级还占着优势,有些正在改革,改革的成果也并不巩固,旧思想、旧习惯势力还顽强地阻碍着社会主义新生事物的生长。随着城乡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新资产阶级分子一批又一批地产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还是很激烈的。就是老一代的地主资产阶级都死光了,这种阶级斗争也决不会停止,林彪一类人物上台,资产阶级的复辟,仍然可能发生。毛主席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这篇讲话中说过,一九三六年,党中央所在地保安附近,有一个土围子,里面住着一小股反革命武装,就是死不投降,直到红军打进去才解决了问题。这个故事具有普遍意义,它告诉我们,“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现在,资产阶级的土围子还很多,打掉一个还会长出一个,就是将来被消灭得只剩一个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扫帚不到,它也不会自己跑掉。列宁说得完全对:“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产阶级能不能战胜资产阶级,中国会不会变修正主义,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在一切领域、在革命发展的一切阶段始终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什么是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最简单的概括,就是我们大家正在学习的马克思一八五二年给魏德迈信中的那段话。马克思说:“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 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 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 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列宁说,马克思的这一段精彩论述,极其鲜明地表达了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同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之间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区别,表达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这里,应当注意,马克思把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那句话分了三点,这三点是互相联系的,不能割裂的。不能只要其中的一点,不要其他两点。因为这句话完整地表达了无产阶级专政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全过程,包括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任务和实际内容。在《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马克思更具体地说,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在这里,马克思讲的是一切,四个都是一切!不是一部分,不是大部分,也不是绝大部分,而是全部!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要做到达一点,就只有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直到在地球上消灭这四个一切,使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决不能在过渡的路上停下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理解,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请同志们想一想,如果不是这样理解,如果在理论和实践上限制、割裂、歪曲马克思主义,把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一句空话,把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变成残缺不全,只在某些领域专政,不在一切领域专政,只在某个阶段(比如所有制改造以前)专政,不在一切阶段专政,也就是说,不是全部地打掉资产阶级的一切土围子,而是留下一些,让它再扩大队伍,那岂不是为资产阶级复辟准备条件吗?那岂不是把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保护资产阶级特别是保护新产生的资产阶级的东西了吗?一切不愿吃两遍苦、受二茬罪的工人、贫农、下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一切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共产党员,一切不愿中国变修的同志们,都要牢记马克思主义的这条基本原理:必须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决不能半途而废。不能否认,我们有些同志组织上加入了共产党,思想上并没有入党。他们的世界观,还没有跳出小生产的圈子,还没有跳出资产阶级的圈子。他们对于无产阶级在某个阶段、某个领域的专政是赞成的,对于无产阶级的某些胜利是高兴的,因为这可以给他带来某种利益,而只要这种利益到手,他就觉得可以安营扎寨,经营经营他的安乐窝了。什么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什么万里长征第一步,对不起,让别人去干吧,我已经到站了,该下车了。我们劝这些同志:半路上停下来,危险!资产阶级在向你招手,还是跟上大队,继续前进吧!
历史经验又告诉我们,随着无产阶级专政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资产阶级表面上也会装作承认无产阶级专政,而实际上干的仍然是复辟资产阶级专政。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就是这样干的。他们一不改变苏维埃的名字,二不改变列宁党的名字,三不改变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名字,而是用承认这些名字作掩护,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内容改掉,使它变成反苏维埃的、反列宁党的、反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垄断资产阶级专政。他们提出了全民国家、全民党这样的公开地背叛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纲领,但是,当着苏联人民起来反抗他们的法西斯专政的时候,他们又打起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号来镇压群众。
他们有时候 “顺” 着无产阶级,甚至装得比谁都革命,提一些 “左” 的口号,制造混乱,进行破坏,经常地则是针锋相对地同无产阶级斗。
我们从来不认为,我们国家的商品不是多了,而是不够丰富。只要公社还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拿出来同生产大队、生产队 “共产”,全民所有制也拿不出极为丰富的产品来对八亿人口实行按需分配,就只能继续搞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按劳分配。对它带来的危害,我们已经采取了并将继续采取适当办法加以限制。无产阶级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我们相信,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是有力量、有本领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并且最后地战胜他们的。旧中国是一个小生产象汪洋大海一样的国家。对几亿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始终是一个严重问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这几亿农民中,贫下中农占多数,他们从实践中知道,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他们的光明大道。我们党依靠他们团结中农,一步一步地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走到人民公社,我们也一定能够引导他们继续前进。
**我们倒是请同志们注意,现在刮的是另一种风,叫 “资产” 风。就是毛主席指出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就是那几个 “一部分” 变成资产阶级分子的妖风。**在这几个 “一部分” 中,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刮的 “资产” 风,对我们的危害最大。受这种妖风的毒害,有的人满脑子资产阶级思想,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人已经发展到把一切都当作商品,包括他们自己在内。他们加入共产党,为无产阶级办事,不过是为了抬高自己这个商品的等级,不过是为了向无产阶级卖高价。那种名曰共产党员,实际上是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人,表现了整个资产阶级处于腐朽垂死状态的特点。在历史上,当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处于上升时期的时候,他们还为人类作些好事。现在这种新资产阶级分子,完全走向他们祖宗的反面,对人类只有破坏作用,完全是一堆 “新” 垃圾。那种造谣要刮 “共产” 风的人,其中就有一些是把公共财产占为私有,怕人民再 “共” 这些 “产” 的新资产阶级分子或者想乘机捞一把的人。这种人比我们许多同志敏感。我们有的同志说学习是软任务,他们却本能地感觉到了这次学习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都是硬任务。
他们也可能真的刮点 “共产” 风,或者接过我们的某一个口号,故意地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搞点什么名堂,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亿万群众组成的无产阶级革命大军正在迈动着前进的步伐。我们有了二十五年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经验,又有巴黎公社以来的国际经验。
只要我们几百个中央委员、几千个高级干部带头,同广大干部群众一起认真读书学习,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毛主席的号召,搞清楚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保证我们的国家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的道路胜利前进。
“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这个无限光明的远景必将继续鼓舞越来越多的觉悟的工人、劳动人民和他们的先锋队共产党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灭亡,共产主义的胜利,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节选自
(《红旗》杂志一九七五年第四期)
作者姓张,有兴趣的可以去原文。
中国纳税人的权利在全世界似乎还是不错的,毕竟中国至少还是对人民的生命负责,而某些国家连这方面都做不到,纳税人权力这种东西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差不多就得了
此文章立了个稻草人:“纳税越多,越要更大权利的纳税人”。
然后对着这个稻草人一顿猛批,可是,纳税人最基本的权利保障到了吗?
颇有一种小孩一日三餐吃洋芋,环球时报的大编辑站在他旁边苦口婆心地说炸鸡很不健康,应该少吃的既视感。
我妹妹在某幼儿园做班主任,这个幼儿园在当地比较有名气,师资硬件等都有一定的水准,所以广受当地中产阶级家长追捧。
前几天,我妹妹回家大哭,因为她批评了两个打架的小孩,并让小孩家长来她那里。
结果,一个家长来幼儿园后大吵,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他付了那么高的学费,不是让他家孩子受委屈的,我妹妹只是给他们家打工的。
怎么说呢?我妹妹作为老师,教书育人是本职,如果确实教育方式上有问题,指正是应该的。但是,家长以付高昂学费自居,侮辱我妹妹人格,这就是家长的素质低下了。
同理,政府的服务职能也是其基本属性,回避不了,否则这个政府就该下台。但是,如果有人以纳税人自居,提出一些不合常理和人性的要求,这样,对不对呢?
说明普通人对阿塔来说,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常规舆论操作。
我交个税了,先不说多少,基本的投票选举权给个吧。我被谁代表了 我都不知道。
1. 事实上不存在不纳税的人。
你买任何东西都会有增值税,部分产品还有消费税。除非你不消费。
还拿农民举例,为什么当时取消农业税,就是因为农村太穷,收那点钱还不够征税成本,而且还导致底层动荡,农业税取消的直接诱因就是江西某事件。另外农民买种子,农药,农机,化肥,柴油,水电,这里含不含税?
何况核动力印钞机就不是税了?铸币税收的还少么?
2. 我能不能不交或者少交一些税,凭什么你们让我交多少我就要交多少。说好了无代表不纳税,你定的税种和税率经过群众同意了吗?14 年油价最低的时候,某部连续三次上涨成品油消费税,而且就连样子都懒得做(盖个橡皮图章)。现在成品油价格里将近一般都是税,凭什么?
这实际上是一种强词夺理的文字游戏,在民主国家,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益,但他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来巧妙的剥夺了公民本应具有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纳不纳税才能获得,而是所有公民具备的基本人权,他们这么说是为权利寻租建立操作空间,为贪污腐败分子做舆论庇护。
上贡人以为自己是纳税人,你听过上贡人权利吗?
请把我埋在在环球时报的世界里!
真能舔啊。咱要点脸行不?
这条新闻,要跟 x 领导一切放一块看。
X 领导一切,纳税是义务,权利我们仔细掰扯掰扯看看你还有啥权利。
说到底,不就是封建社会么?别装了行不,别再说什么历史必然,你干脆就来个他老人家挥着镰刀斩白蛇得了。
怎么,要不服气,再给你来一条不带套性生活,为祖国培育三胎 plus 也是义务,如何、如何啊?
这文章粗看有道理,细看依然是偷换概念,文章核心就一句话,纳税人没有权利监督
你现在就要谈权利
以后要干什么我简直不敢想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个物业。。
看来还是铁了心要把新生人口数量压到个位数为止。
是的,即便没有 “纳税”(比如没有收入的农村老年,不能纳所得税和房产交易税等),也有权对公共事务知情、参与和监督。这是知乎上不让提的那部法赋予人民的权力。
那么请开始推行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希望有关部门行动起来,不要公然对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
警惕拜登打税务牌. jpg
你到商场买了一件商品,即使折扣之后价格为零,但不代表没有交易,小票依然有,但是缴纳金额为零。那么问题来了,这件 “免费的” 商品是否有三包?
翻译一下,今天你想要权利明天想干什么我都不敢想了。
这样的人,能占着宣传的口舌,对着人民大放厥词,实属国家之不幸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老胡,这是古代稍有见识的统治者都懂得的道理,在体制内 diao-pan 大家都理解,只不要叼过分了,中国不讲上帝的末日审判,但中国有真正现实的历史审判,在历史的长河中,为民发声为百姓谋利益,御用文人替朝廷当喉舌,最后都会得到应有的评价。
现在朝廷和百姓的利益还勉强一致,所以老胡可以左右逢源,这不是老胡牛逼,而是局势如此。将来可不好讲,老胡最好给自己留个回旋的余地。
一句话:权利第一性、义务第二性,义务是权利行使的保障。
“你们为国家做什么贡献了就在这指手画脚。”
原来 16 年的时候环球日报就开始了
鼻子还真挺灵敏的
咋的,连装都不想装了吗?
真是,我出口就是一句优美的中国话!
在美国
压迫的 xx,空洞的法律,
苛捐杂税榨穷苦;
豪富们没有任何义务,
穷人的权利是句空话;
谁给我五毛钱我就转一下朋友圈
纳税人和人权等概念,是西方国家通过各种文化入侵手段对我国国民意识形态的有效占领和全面颠覆,没看到现在有许多傻 X 拿这两项来挑战公权力吗?
我买商品不纳税?请问谁真的没纳过税?
看完原文,文章的主旨应该是反对资本干政,这点没毛病。
不过文章的一些没有表述清楚,容易引发争议,尤其是文章开头那段。
应该说,“纳税人权利”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没有所谓”纳税人权利 “,只有” 公民权利“,就是文章后面说的,不管你纳税与否,你都享有公民权利。
如果把纳税和权利联系在一起,那么很可能会导致特权的出现。例如因为我纳税多,所以我应该有更大的话语权,所以我的意见应该更有份量,所以政府应该更优先照顾我的利益、应该更优先解决我的问题。
生活在贫困山区的人们,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获取现代公共设施和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二等公民,不意味着他们就必须对发达地区的纳税人感恩戴德。他们和发达地区的人享有一样的公民权利。
我们应该宣扬的是公民权利,而不是” 纳税人权利 “,我的权利并不源于纳税,和纳税没有半毛钱关系。哪怕我百无一用在家躺平,靠着低保和补助过日子,我和那些土豪纳税大户们也是平等的,一样有公民权利,有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大致看了前几名回答,一些人在鸡同鸭讲,一些人批评文章鸡同鸭讲。
我个人是认为纳税并不是衡量享有权利的标准,是一种宏观政策代表再分配,你要说增值税,那也可以,消费者并不是生产商品的主体,你的消费行为并不代表这整个再分配过程的崩塌,恰恰是反过来促进了这种再分配。这样看来,用 “纳税” 来说明权利的确实在鸡同鸭讲。
我个人是支持觉得这篇文章是在鸡同鸭讲的看法的,有个回答说的很对,“纳税人的权利” 指的意思其实是 “公民的权利”,但是那你为啥要一开始用 “纳税人的权利”这种话呢?讲道理你公民有权利和义务,这种义务里应该包含纳税的义务,反过来说是不是就有种好像 “我纳税了你就要为我服务” 的意思呢?你仔细想想逻辑对不对吧。
这篇文章反击的点一开始就错了,所以我也同意这篇文章鸡同鸭讲,那么你们一些一上来就内涵 “我们没有得到应有权利” 的,你想想你啥权利没得到保障,提出来,督促政府解决问题才是,而不是一味说什么“纳税人的权利”,纳税是你的义务,不是吗?
天了噜
完了,教授你们的洗脑套路不管用了。大家渐渐觉醒了。这些 “御用文人们” 这些言论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了。
通篇读下来,就是巴不得你就光纳税,不主张权利。
实际上就是供养关系,就是花钱买服务的关系,最初大家牺牲拥护你时,你给的理由和愿景是什么?“为人民服务” 这几个大字最初可是明明白白写着,挂在某些地方,要不让你以为为啥大家当初拥护你。
z—f 不生产财富,只具有收集和分配财富的功能,分配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存在意义本应该在此。纳税人本来就应该享有权利的,收集的财富的具体分配,也本应该受纳税人监管的,本应该公开透明的。
另外,这个教授还说农民不交农业税了就不享受权利了?这真的是欺负大家不懂税收啊。明明以间接税为主,每天生活都在间接纳税。还没说土地 + 贷款这种收割神器呢,土地原本就是大家公有的,却拿来作为收割神器使用。也还没说资源垄断型的国企。
笑死,小编对我国税制一点都不了解吗?我国税收主要有营业税,增值税。都是从生产端收的,一个中国公民怎么可能不纳税?
纳税人权利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当我们在国内享受外国商品时,理论上外国商品的成本是包括其在外国生产时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务的。那我们能不能因为因为购买大量外国商品而向外国政府主张纳税人权利呢?
比方说,在中国购买原产国为沙特的石油,只要消费量够大,理论上你间接给沙特政府缴纳的税收是有可能超过沙特居民平均水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沙特政府是否对购买大量原产于沙特石油制品的中国公民负有纳税人义务,中国公民能否享受沙特政府给予的纳税人权利呢?
什么样的脑回路,可以从别人说了 “我花钱所以有权利”,推导出人家想表达的意思是“你没花钱所以没权利” 的?
哦,想起来了,饭圈啊。之前听说过饭圈讲究个粉籍线,没给割割花过钱的不许开麦。不是饭圈的人都没这思维模式。正常人说这话关注点在自己,谁去管别人啊。
再说了,弱势群体的权利到底应该是谁去保障的呢?难道是其他民众吗?
再再说了,还有不是纳税的人吗?不吃不喝不买东西吗?
意思就是,虽然你交了钱,让你吃的 * 还是得吃。
查理一世和路易十六表示非常赞同
新疆大学就是根正苗红!真 · 从来无强制劳动的圣地,从来没有无妄之灾的天堂
环球时报是谁,我只知道人民日报。
环球时报你当相声看就行了,不必当真
不需要评价。不知道什么样的智商的人才相信这份报纸。
确实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评价如下
不仅无知更是无耻
我为什么要把钱交给 zg,而不是漂亮国?还不是因为交给 zg 能获得益处吗?
北漂五环外城中村租房,房东家一栋楼 100 套房收租,月入 10 万以上,一毛钱税不用交。
我苦学 16 年背井离乡早出晚归,收入不到 1 万,每个月交税 5 百多(小公司,按照最低额度交的)
房东家是正宗的北京户口,我这辈子也得不到北京户口。
过几年干不动了就该滚回老家了,仔细想想,这文章也没啥毛病。
说的极是。祖国母亲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啊!
生产生活都要纳税,不存在不纳税的人
搁这儿跟我搞什么笑呢?
老板交的税不是员工赚出来的?
三流媒介,脱离群众很久了,只会自 high
写这文章的,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写的什么。
我就想问问上面也是这个意思吗?发出来,让大家领会一下这个意思吗?自有 g 情在此的意思了?
2014 年… 知乎的 kpi 机器人烧了吗?
我翻译一下环球的话,其实很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用不着翻来覆去:
不纳税的人没有权利,你都不纳税有什么权利?
但是纳了税你就不要以为你有什么权利了,这不符合 SHZY 人人平等的原则。
东西南北中,我是领导一切的,如果你们这些纳税的屁民整天要求这权力 那权力。 我还怎么领导一切?
一本《感恩指南》扔给诸位,希望你们在座各位多怀感恩之心,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胡总编叼盘的技巧是可以的,作为狗腿子,胡主编可能演技稍微差那么一点,但是是真的忠君爱国,是栋梁之材。
知道为什么要发动 wg 了吧!
这就是臭老九!
看了大多数的回答,都是偷换概念带节奏,看来逼乎还真的是人在美国刚下飞船,人均月入几百万,都把自己归类到富人那一堆里了!
你们好好去审题,好好看,仔细看,认真看!
人家教授是在说,不是税交的越多权利更大,要让富人和普通人一样,要权利平等!你们就真以为富人交的税就比穷人多了?开曼岛是干啥用的?人家富人可以用各种手段合理的避税!
国家这两年让你们手里有了两个钱儿,还真把自己当成富人有钱人了!有人帮你们说话反被你们骂上了
今天随着时代变迁,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已经大为改变,已有立法保护个人财产;集体主义逐渐崩塌,让位于个人主义;阶级叙事逐渐消退,代之以资本主义化的经济阶层论;今天人民富豪、人民资本家已经开始试图掌握舆论,试图进入权力层,参与立法。
那么在今天社会不断前进和调整过程中,个人 / 公民权利和义务是必然会不断触及的灵魂问题,容易触发大讨论(如果容许讨论的话),需要凝炼新的共识。
这篇文章核心观点问题不大。只是内容和深度不是一个普适性的文章,适合每个人读。从专业角度,文章的论据和论证过程值得商榷,个别语句措辞不严谨可能会授人以柄。
就文章举例而言,农业税真是个不适宜的例子,取消农业税前某些个别省份发生的抗争事件,今天还依稀有人记得。如果要论证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可以举韩国强制性兵役的例子。战争年代上战场,比如抗美援朝、苏联卫国战争也是不错的例子。但改开前很多事情是天经地义的,拿着这些例子,拿着阶级叙事,去论证当前已经私有化、资本化的社会关系,显然是有点刻舟求剑了。
所以以普通人视角,这篇文章很难把自己代入进去。仔细读完,就知道这篇文章是给谁写的了。你以为是写给你我看的,其实不然,味儿都不是那味。也不是给农民写的。而是写给那些交税多的人,起到敲打的作用,旁敲侧击警告某些人民富豪,不要手伸的过长,总想着不该有的特权。
说实话,我兔在世界上一直最礼貌克制,温文尔雅了。真动手前还要再三警告,直到 “勿谓言之不预也”。奈何总有人觉得自己很牛 X,平起平坐。远的有印度、越南,近的有某英语教师。下场我们也都看到了。
客观的看,事物的确有些简单,有些复杂,比如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可以简单的、清晰的、明白的、坚定的、彻底的、系统的、全面的、中肯的、严谨的、辩证的、华丽的、雄辩的总结出来!原谅我的词穷任不能充分表达我的信念!
一,说了几百字所以纳税人到底有什么权利?
二,农民不交税这是人话?
三,如果不交税就没当家作主的权利了?说什么富人权利,难道这些权利不是应当所有公民都拥有吗?
纳税人权利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厘清两组概念:纳税人权利与纳税人义务;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公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不是相等)的。
基本义务是否履行是可能存在疑问的,至少存在不履行可能,是可以剥夺限制的。但是纳税义务是全体社会成员无法避免的。纳税人义务是无法放弃的,是和呼吸、生老病死一样的存在;对应的纳税人权利在纳税人义务的对立面也是无法否认无法抗辩的。一笔交易卖家所得 10000,买家支付 13000。剩下的你一旦问一句:“凭什么?” 这就是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享受公共服务及相关的知情权、决定权、监督权、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权。你一旦想知道这 3000 元的去向,想参与监督、管理这笔钱的使用这就是纳税人权利。
讨论任何权利的根源,都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出发。现代 “纳税人权利” 的起源,是中世纪欧洲贵族集团与国王的长期斗争中,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所达成的协定。
中世纪时期,诸国林立,战乱不断,频繁的战争需要长期高额的开支。然而国王只能从占王国极少部分的王室领地直接获得贡赋,要获得更多收入,就需要向贵族征税。中世纪的封建贵族,通过封建契约确保双方权利,再由错综复杂封建关系将许多贵族编织在一起,这些贵族常常联合起来向国王发难,要向他们征税谈何容易?在经过许多谈判和战争后,国王和贵族逐渐达成协定: 贵族同意向国王纳税,而国王则必须保证纳税贵族的各项特权。
以英国为例: 1294 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为了应对与法国和苏格兰的战争,大举提高税额,因此遭到了全国贵族和臣民的反对。1297 年,王太子发起会议,会上议会的贵族们同意了国王连年征税的要求。而作为条件,国王必须重新确立《大宪章》和《森林宪法》。实际上英国自 12 世纪起,国王以自身让步换取征税权就是一种常态。而西方 “纳税人的权利” 就由此逐步产生。
中国的历史则截然不同。秦帝国创立的中央集权制度,让皇帝可以直接向每一个臣民征税,不必向贵族讨要税款。另一方面,大一统的格局让中国古代比同样发展阶段的欧洲更加和平,国家并不需要始终面对巨额的财政压力。而就税收问题而言,帝国统治机构和民众之间产生的许多争斗与妥协,则一直围绕着 “苛税” 与“仁政”展开。鄙人才疏学浅,对此就不再妄论了。
挺好的,很多事情环球不说,你甚至都不知道它发生过。已经开智的人读了会批判,没开智的人读了会想一想纳税人的权利到底是怎么回事,傻子和粉红会信。大环境决定了信息只能依托错误和荒唐的话语体系传播。现在还能行使职责的媒体不多了,不要听风就是雨,谁知道它是不是高级黑呢?反正你也不会被它的观点影响,相反你的纳税人意识会更强一些。
另外,看看当时环球评任蔡这些事的时候,不管它说什么,真得起到了传播的作用。总而言之,它是为数不多还能引发些社会讨论的良心媒体了。
哎哟~ 你们现在想要权利了,将来想要什么我都不敢想。。。
懂了,我不配有权利。
环球时报真的需要好好查一下了。
什么督察组、巡视员安排一下。
什么叫农民不缴农业税就不是纳税人了?农民累了渴了,买包烟瓶水就已经纳税了吧?
警惕啊,警惕美帝国主义打内奸牌。
有时候真弄不懂环球到底是低级红还是高级黑。。。
新疆大学的?嗯,知道了!
中国大量的税收都是流通税。简单地说你就是买包抽纸,买个手机,买辆车,买套房都是交了税的。这个教授竟然说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民没交税,水平实在太低了。懂了,教授不可能不知道,大概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让农民以为被多大地恩赐了呢。
这种有深度的好文一定要存下来,以后一定用得着。
一个人戴三个表的后果就是这样。
环球,您到底是抨击” 纳税多的人要求更多的权利”,还是抨击 “纳税人要求权利”?
能不能不要偷换概念?
因为存在富人会借此要求更多权利,就教导人谈 “纳税人权利” 就是错误观点?你直接告诉大家 “纳税人权利平等” 就足够了吧?为何要连张扬 “纳税人权利” 也要说成错误观念呢?
这样的引导手法我们见的太多:
因为外国会打 “马恩牌”,我们就不要提遵守劳动法?
因为喝水存在噎死的风险,喝水就不是人必须的行为?
环球编辑,你好好学学逻辑吧。
不敢反驳,怕又是引蛇出洞,单方面挨打
一针见血,振聋发聩。
纳税人概念是动乱源头,实际上塑造了资本至上的观念。
环球时报这次说的好。
唉,说的挺对的,可惜很多人不理解就开骂。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不是说你履行义务才能行驶权利,而是权利是权利,义务是义务。你没履行义务你应有的权利照样能享有。要是你触犯法律,就是没纳税(没有履行作为公民的义务)被抓进局子里,警察不能因为没履行义务就把你开除人籍,随便揍你,这就是基本的人权。
你不应该主张纳税人权利,因为你应享有的权利本该就享有,纳税是你的义务,不是所谓的付出就有回报那种说法。
事实上生活中很多时候权利往往是义务本身,安检员能够打开包裹进行安检,这是安检员的权利,但安检员同时在履行他的义务。
中国共产党,应该是代表着最先进生产力的党、应该是代表着最先进文化的党、应该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党,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随便混进来的社会团体,更不是什么反社会反人民的敌对份子都可以随便假其名发言的便宜称号。
环球时报如果真的发表了这样的文章,应该对此彻查、严查、一查到底!该处分的处分、该检讨的检讨、该移交刑事机关的移交刑事机关!决不姑息!决不纵容!
15 年的问题六年后又翻出来了
环球时报此篇文章充分暴露了 “与民为敌、与民争利” 的搅屎棍角色!
其 “挑拨官民矛盾、离间党群关系” 之险恶用心粗粗逼人!
由此难看的吃相可以大胆预测,这个环球时报也估计是秋后的蚂蚱之流了!
会不会正在考虑改名呢?
改成 “混球时报”? 抑或 “换球时报”?
静等好消息
大是大非面前 讲什么道理
法律建立在权利和义务的公平之上。
我国税务体系难道是直接税为主了? 胡总真能编
建议大家屏蔽、无视环球时报和胡的所有文章。
媒体商业模式的主要特性就是:流量越大,权重越大。反对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看、不讨论
天生万物以养人
再也不能说是二流了
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搞西方无代表不纳税那一套
部分对
有些事情涉及个人隐私,就算要监督,也该让人大代表去。
偷换了一个概念啊,为什么要强调 “纳税人” 的权利,因为这句话潜台词是你们政府是拿着我们的钱,是被我们养着的。
搞清楚上下之分,别滥用 “纳税人” 的钱,动不动的就让 “纳税人” 闭嘴,封杀,污名化。
猜一个字,一种绿色植物。就算我描述的那么简单,你也知道我在说什么。
其实中国人民的权利根本不是由其纳税而赋予的。。感觉好多答主都没明白这点。一直强调自己纳税了其实没啥意义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想问问作者对这句话怎么看?
既然您拿别人的立场说事,我倒要看看你们的立场是什么,屁股在哪。
15 年的问题现在推给我,是何居心
反正这都是人民的选择
在中国你不可能躲过纳税与死亡。
我,我们要是不交税,哪来的钱给你报 BB?
怎么滴,政府花着纳税人的钱,还跟纳税人搞脑子,美其名曰 “不纳税也能监督政府!所以纳税人监督政府这句话是错的”?错个屁!纳税,是监督政府的充分条件,况且监督政府,对政府提出善意的批评又不犯法!
我充分掌握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对不同方式监督政府的权利!我以行使宪法赋予我的权利而骄傲!
环时这么蠢吗?不了解我国税收制度就敢开喷
说你环球时报是沙文主义媒体不是没有道理的!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警惕漂亮国灯灯棋牌室打纳税人牌
纳税本身,都是一种改革开放以前不曾存在的权利。
“国家的法和国家的主权形态都植根于它自身的历史起源之中,所以今天一些人用西方的实证法和法治原则来议论中国国家体制的非正当性,在知识和概念上是十分可笑的,因为这个国家的权力和法理起源是革命,领导这个革命的党事实上就是这个国家的主权者。国家形态内在于党的形态,正如由这个国家创造出来的新社会内在于国家形态。这同欧美市民社会宪政国家的起源和成长路径完全不同。”
拉屎在环球时报上面会脏了我的屎
环球时报适合当厕纸。
高赞完全都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估计看了题目都没看几句文章内容。
人说的逻辑很清楚很明了。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
公民有知情参与监督公共事务的权利。
这是两件事不是互为因果的一件事。
并不是因为你纳税了所以你才有知情参与监督权,而是公民本身就具有这些权利。
畜生可以用胶带绑住所有人的嘴, 但没法绑住所有人的腿。总有一天胶带不够用,看你们怎么办。
一些难以纳税的群体???
能看环球的还不明白流通税和直接税的区别?还是胡主编搁这揣着明白装糊涂?
油盐糖醋米烟水酒哪样不交税?
我一年真实打实交十来万啊,我老婆交的也不比我低。一年二三十万有的。
人文学院老老实实去____不就好了吗,非要不__装__?
“正相反,一些难以纳税的弱势群体,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权利。”
普天之下有难以纳税的弱势群体?怕不是没有听说过 “流转税”。事实上增值税的负担是全部由消费者承担的,是全部。
非要说如果有难以纳税的群体,那这个群体只能是——
自己种菜种米吃饭 + 自己养蚕缫丝做衣 + 自己采集沉淀雨水喝 + 自己熔制蜡烛点蜡灯(是的,水电费也含税)
营养不良者:我要加强营养,多吃谷物水果蔬菜肉蛋奶
环球时报:不要动不动就加强营养,吃多了肥胖会引发各种疾病
我一个党员都看不下去了。
文章不怎么样,题目更烂
高波他就是个单纯的纳税享受着,所以他会这个说
纳税人,就是名字上的,去税务局纳税的人。至于抽个烟,喝个酒,享受实际税负的消费者,不是纳税人,不是纳税人,不是纳税人。
是不是躲在深山老林,一辈子不消费的中国公民就不能监督政府?
是不是马云纳税多,就比你我纳税少的公民权大?
环球的通篇文章我看了,意思只有一个,就是不能以个体缴税多少对应划分不同大小的权利,否则必然会造成政治被资本绑架。这本身是很浅显的道理。而如果没有看过全篇的人,会很容易被答主的断章取义所迷惑。
然而答主知识之渊博,逻辑之缜密也是让人佩服。有趣有趣。
不懂这个问题怎么突然热起来了,环球的文章是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发的,可见的最早回答 2015 年 1 月 3 日。
历久弥新呀。
文章逻辑有很大问题吗?我不觉得呀。
“公民行使自身的权利,包括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这句话没毛病呀,后面跟一句 “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 怎么就错了呢?
公民中的纳税人是公民集合的子集呀,肯定了全集的权利很显然没有否定子集必然拥有相应的权利。只是提醒,不要站在子集的立场来表述全集。
我们是公民、公民、公民,这是我们的身份,我们因为我们是公民而拥有了公民的权利,而不是因为我们交了钱而拥有了公民的权利。
“人生而自由,不要说因为你是男人所以享有自由的权利。”
“我是男人凭什么不配享有自由的权利?”
不过,还是不懂文章非要把纳税人拿出来说一顿是为什么,真的让我们觉得这是在说我们。
咱能整点新闻吗,14 年的文章成热点了?这些是纳税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环球网的垃圾文章不是一篇两篇,最近单把这篇破文顶出来是什么意思,某答主说着
买卖要讲究个一分钱一分货吧,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我们怎么分辨谁交的多少?在不是我们这种情况的国家,没钱的穷人是不是就不配买这个服务?那你是不是在反对扶贫?是不是觉得最近受打击的资本大户冤了?
这篇文章开头就说了 “已经有些年头了” 要分析也要结合当时的情况分析,当时的舆情确实很多说因为我是纳税人,所以我怎样怎样。当时这个纳税人的概念主要就是企业交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并没有深入到增值税,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舶来品,权利也指的是广泛的公民权。资本主义社会的构建自然是交税与权利的契约之上。纳税人 = 合格公民,纳税大户 = 优秀公民是他们的政治正确,但这种资本契约关系不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在我国你谈广泛的权力不要谈纳税人,就谈人民的权力,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从我们的政治正确角度来说,底层的勤劳人民和纳税大户应享有平等的权力。
14 年的问题能被扒出来,说真的,我相信拜登确实是有出经费的。
但你自己内功不修练好,光是树立一个精神敌人——美的集团 000333,就想让大家团结起来,边唱赞歌边争当劳模,这确实也不现实啊。大变局、大变局,这世上可没谁确保变得方向一定是你想要的。只能说事在人为,某些吃肉的兄弟要加油啊。不然节奏大面被带偏了,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也会很头痛的。
题外话:我们有全世界平均素质最高知、最优秀、最懂事的公民人才,**将他们视为帮手还是麻烦,是危机还是转机,是发展的动力还是抢食的泥腿子,是预备役还是政经科教储备。**将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个民族的命运。
西方文化害人啊!
看上面大部分回答就可以知道小知识分子的调性。
怎么说呢,基层两种人最爱提 “纳税人权利”,一种是资本家,在遇到一些困难问题时,提出纳税人权利,期望的其实是超出一般纳税人权利的特事特办权利,甚至是违规获利的权利。另一种是一些办事遇到困难的个人,遇到政策和自己所想不一样,达不到自己预期时候提纳税人权利来施压,目的是希望使自己占据言语或者道德上的高地,下一步手段一般是大声争吵,现场施压,通过闹大来实现自己不合理诉求。所以说一般爱提“纳税人权利” 的,一般都是希望获得超一般 “纳税人权利” 的权利。这个类比女权就好理解了,正常女性一般都说男女平等,喜欢强调 “女权” 的都是什么人呢?
中国有谁不纳税?你买的任何东西都包含税的
今天不少朋友都在朋友圈分享了《南方周末2022新年献词|每一次抉择都期待一场苦尽甘来》,点开看后,觉得有必要重温一下10年前的这篇文章。 南方周末编辑部,公众号:南方周末南方周末2022新年献词丨每一次抉择都期待一场苦尽甘来 我们再次赋予时 …
知乎用户 Phil 发表 谢邀! 爱国不爱国是自己的选择。 爱国是一种感情,是非理性的。 别人可以指责你不爱国,但是不应该因为认为你不爱国而剥夺你的任何合法权益。 世上是先有人再有家然后才有国,所以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组成的一个文化价值观的共 …
品葱用户 二百斤扛麦郎 提问于 8/21/2020 受文昭启发,想跟葱油们探讨下这个问题,“美国独立战争起源于殖民地人民坚持‘无代表不纳税’,那反过来不纳税为什么能有权选代表呢?”换句话说就是权利与义务要对等。 虽然极不政治正确,但我觉得这 …
《外国人永久居住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群情激愤,据说伤害了我们的感情。可既然是征求意见,似乎说明着条例还有回旋的余地,不少人也在通过网上的意见通道表达着反对。 但我能理解人们的愤怒,因为人们从心里面也不怎么相信自己的意见能改变什 …
** 凤凰网原创**我们许多年奋斗得来的反歧视成果,不能在一场世界性的传染病中,被消灭殆尽。 作者|连清川 知名媒体人,现居上海 无锡扬名街道,黄码转绿的人,都要在手上臂上盖章,三天内不得消除。 据知情人说,这个章遇水即化。从图片上看,敲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