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者陈某志数次成老赖,多次被限高消费,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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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1 日上午,在 “6·10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发生 11 天后,舆论沸反盈天逐渐冷淡的时候,河北省公安厅发布了这份《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我看了一遍,认为这份通报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也只是描述了基础的情况。对不起这 11 天来,成百上千警力的投入,以及民众的关注期待。还有不少问题,通报中并没有回答。
1、6 月 7 日,“江苏帮”4 人就北上唐山,与陈某志等 3 人汇合,“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到烧烤店事发的 3 天里,这帮人都做了什么?通报结尾说,是 9 日在酒店实施 “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 66.03 万。
那么就可以理解,烧烤店的打人,是因为这些人发了财之后就彪了、嚣张了,无所畏惧了。不过,这个网络赌博、洗钱,跟媒体报道的世界杯 “赌球” 有没有关系?洗钱涉及的 66 余万元,**是哪方面的洗钱犯罪,有没有其他被害人?此案将怎么处理?**危害规模也可以影响量刑,应该说清楚。
2、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9 人在路北区机场路烧烤店聚餐饮酒——在去老汉城烧烤店之前,这 9 人做了什么?此前有报道说,去烧烤店之前,9 人还去了其他地点喝酒,意思是连续饮酒,是否为真?
3、陈某志、马某齐、陈某亮等参与打人的歹徒,当天的酒精度检测了吗?打人过程中,到底是否处于 “醉酒状态”?
4、2 时 40 分开始骚扰,2 时 47 分逃离——作案时间 7 分钟。根据监控视频,结尾两女生跑到巷子的时间为 2:43:44,所以,后面还有 3 分钟 16 秒的情况,是没有公布于众的——非常关键的问题:巷子里的 3 分钟 16 秒,发生了什么?
这些天,网络舆论一再询问这一问题,甚至出现了 gehou、lunjian、扔下楼、车辆碾压等不经之谈,通报为什么不详细回答、用事实辟谣?
5、2 时 41 分第一个目击者报警,2 时 55 分 120 将受害者送医,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竟然 3 时 09 分才赶到现场开展处置——120 出现时间 14 分钟,而警方出警时间,整整 28 分钟!
机场派出所距离事发地点,据说只有 800 米,最远的也说 1.5 公里,就算考虑到道路施工挡板影响,跑步过去也不至于 28 分钟吧?
就此而言,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是否存在渎职?
6、根据此前网上流传出的当天的报警记录,当天的接警民警,在接到四五个报警电话后,明显可以判断事发情况非常严重,暴力程度非同一般,却仍然把案情类别定位 “一般打架”,把警情类别定位 “一般警情”——既然定性为 “一般” 的案件了,拖延、懈怠,就可以想而知了;800 米距离却花了 28 分钟到达,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很关键的是,派出所的民警,是否认识犯罪团伙成员,是不是存在包庇犯罪嫌疑?
7、通报里没有说,**警方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后,看到了什么,做了什么,有没有抓到歹徒,抓到了几个——为什么不说?这是民警该有的处警方式吗?**如果什么都没做,就回去了,这是去处理现场,还是去看热闹呢?
8、10 日当天,警方有没有把陈某志等 9 人抓获、审问?有没有审讯记录?——据报道,陈某志当天也受伤了,早上 6 点多还去医院处理了伤口。因此,问题就在于,3 点多至 6 点多,陈某志可能都是自由的状态。而 9 人也可能连派出所都没有去一趟,也没有过堂,直接逍遥了。要么就是过堂了,警方敷衍了事,又把他们都放了。
9、10 日凌晨的事情,要不是监控视频在 10 日晚上发到网上,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就不会有 “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与 6 也 11 日将 9 名涉案人员(7 男 2 女)全部抓获” 了——10 日凌晨至 11 日,犯罪嫌疑人竟然逃了一天一夜!
10、老问题,唐山对任何外来人员都实施 “提前 48 小时报备,核酸检测证明准入” 的防疫制度。——那么江苏来的 4 个人,来唐山之前,是否给社区做了报备?报备地点在哪个社区?制度是对所有人都公平的,不能对旅客、记者严格,对歹徒就放松。
11、被打严重的两位女子,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6 月 20 日,司法鉴定…… 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10 日凌晨被打,10 天以后才出具司法鉴定??唐山警方你逗我吗?我的理解是,10 日凌晨两女子送医,10 日晚上事情发酵,11 日河北警方介入,那么,伤情鉴定最迟的时间,也应该在 6 月 11 日。这样一个打架造成的伤情,按说当天就可以出结果了吧,为什么要等到 6 月 20 日才出具鉴定意见?
如果 10 天后才出具 “轻伤(二级)” 的结论,会不会让公众以为,是 6 月 20 日,等到两位女子都恢复得差不多痊愈之后才去鉴定的呢? 否则,打那么狠,轻伤如何让人信服?
大众为了了解两位女子的生死安危、受伤情况,连续分析质问了 11 天,各种谣言满天飞,给河北公安造成了极大地负面影响。而最后,警方通报中对两女子的受伤情况,居然如此粗糙,令人不可理解。
12、2015 年 12 月,陈某志团伙追债过程中,打伤、拘禁商某凯一事,早年的判决书早有记载,这次商某凯也出面接受了媒体采访。很不可思议的是,**明明用铁索打穿、打碎了商某凯的颅骨,却是 “轻伤”。**此次警方通报依然重复了同样的描述,令人难以理解。
13、通报后面 1/5,谈 “雷霆行动” 开通举报电话、接待受访群众、征集犯罪线索的情况。——注意,**“烧烤店打人事件”,本质上只是一次 “偶发事件”,**连当地市民、执勤民警都说,“很常见”,要不是监控泄漏,都不算什么事。所以,更为严重的,是平时那些被掩盖的案件、冤情,以及有案不办、有案难办、错案难案,以及盘根错节的保护伞。烧烤店被打,也许是个孤立事件,但是困扰和伤害唐山百姓多年的 “犯罪土壤”,却是一时间难以铲除的。这才是我们需要长期关注、质疑的问题。
14,河北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开过一个发布会,也没有发过一个回应网络质疑的详细通报,其 “定力” 令人惊叹!
谣言当然不必全理会,造谣账号也该封号,但是对于群众关心被打女子的生死安危、伤情情况,完全不回应,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唐山事件,确实给唐山 “抹了黑”。但归根结底,抹黑唐山的,不是网民,不是被害群众,也不是烧烤店老板、发布视频的人,而是作恶的歹徒,是纵容犯罪的保护伞们。
无论是烧烤店打人事件,还是每天数百唐山人去公安局门口 “赶集” 举报的案件,都希望唐山警方认真对待,一一解决,适当的也要公布处理,从法律的层面,真正给唐山、河北人民,甚至全国人民一个亮堂堂的交代。
此次事件,及其引发的复杂舆论,不仅给唐山、河北,也让全国公安、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受到了严重损害。
如果真的要洗刷耻辱,找回唐山 “英雄城市” 的底色,给民众以安全感,恢复人民群众对公安和政府的信任,那么就要把一个个案件,办到实处。
黑白公道,自在人心。安不安全,公不公正,值不值得信任,人民自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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